公司代码:600516 公司简称: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党锡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尓琴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受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围绕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方大炭素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方大集团 | 指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沪旭 | 指 | 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方大特钢 | 指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萍钢 | 指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贸易 | 指 | 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
方大国贸 | 指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四川达兴 | 指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宝方炭材 | 指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方大喜科墨 | 指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 | 指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化纤 | 指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 | 指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兴商业 | 指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方大 | 指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京方大 | 指 | 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江苏方大 | 指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合肥炭素 | 指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方大高新 | 指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成都炭素 | 指 |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抚顺炭素 | 指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眉山蓉光 | 指 | 眉山方大蓉光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方大 | 指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沪旭海河 | 指 | 天津沪旭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海河基金 | 指 |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河方大基金 | 指 | 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职国际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度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方大炭素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angDa Carbon New Material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党锡江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安民 | 张爱艳 |
联系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电话 | 0931-6239106 | 0931-6239195 |
传真 | 0931-6239221 | 0931-6239221 |
电子信箱 | fdts730084@fangdacarbon.com | fdts730084@fangdacarbon.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一标三实”二维码标准地址登记要求,经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核准,公司登记地址变更为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2020年9月8日和2020年9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
公司办公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30084 |
公司网址 | http://www.fdtsgs.com |
电子信箱 | fdts730084@fangdacarbon.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方大炭素 | 600516 | ST方大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3号禾盛京广D座2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丹、杨建、李亚雄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郭宇辉、董曦明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4,651,772,746.11 | 3,539,172,251.49 | 31.44 | 6,750,905,186.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84,595,183.21 | 547,458,328.20 | 98.11 | 2,016,201,316.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74,087,826.45 | 384,315,360.09 | 101.42 | 1,802,658,223.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44,166.75 | 579,183,207.12 | -106.53 | 4,399,908,313.39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764,688,049.15 | 15,583,961,058.60 | -5.26 | 15,033,923,961.90 |
总资产 | 18,502,948,253.96 | 19,235,471,109.23 | -3.81 | 18,476,165,747.7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14 | 107.14 | 0.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14 | 107.14 | 0.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0 | 100.00 | 0.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5 | 3.58 | 增加3.57个百分点 | 14.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0 | 2.51 | 增加2.59个百分点 | 13.1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930,412,386.20 | 1,433,758,164.27 | 1,204,277,543.46 | 1,083,324,65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3,858,572.65 | 368,254,733.54 | 371,301,658.19 | 211,180,218.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7,223,959.15 | 320,344,094.03 | 235,035,371.33 | 81,484,401.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00,236.83 | 540,722,401.14 | -73,650,644.51 | -554,016,160.2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6,019,424.42 | 4,335,128.03 | -8,937,372.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460,558.89 | 57,787,648.13 | 94,104,835.9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425,684,011.01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2,762,470.34 | 103,531,017.23 | 134,090,379.08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1,516,867.61 | 8,345,613.42 | -9,926,083.01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2,384,136.72 | 78,255,824.96 | 22,592,699.5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25,187.25 | 4,678,133.96 | 55,146,526.68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338,285.18 | -50,373,059.46 | -24,236,286.4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77,062.94 | -425,684,011.0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1,182,097.55 | 39,014,879.76 | 55,690,098.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217,968.68 | 4,402,458.40 | -6,398,491.21 | |
合计 | 310,507,356.76 | 163,142,968.11 | 213,543,093.00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51,987,498.10 | 639,019,115.47 | -3,412,968,382.63 | 93,742,268.47 |
应收款项融资 | 1,222,223,069.65 | 1,199,715,024.93 | -22,508,044.72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1,941,349.89 | 313,345,688.48 | 91,404,338.59 | 71,404,338.59 |
合计 | 5,496,151,917.64 | 2,152,079,828.88 | -3,344,072,088.76 | 165,146,607.06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顺应市场变化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妥善应对疫情波动不确定因素冲击,以变应变面对市场机遇和挑战,扎实推进成本管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创新板块管理模式,炭素制品总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精耕细作,提高销售绩效。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销售牵引,合理布局客户结构,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配套完善以销售组织目标为核心的考核激励政策,精耕细作,提高销售绩效。发挥炭素板块的规模优势、资源协同优势、“大兵团”作战优势,在市场挑战中寻找销售机遇、在市场下行期寻求稳价机会、在市场上行期谋求提价增效,保持市场份额稳中有升,保持战略定位,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2021年销售炭素制品19.7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65,177.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459.52万元。
(二)科技创新,推进良性发展。
公司高举科技引领的旗帜,不断加力科技创新的步伐,用科技的利剑突破企业发展的瓶颈。公司依托石墨烯新材料研究院和炭素材料研究院,向碳碳复合材料、石墨烯研发与应用、核石墨研制等高端产业链不断延伸。借助成都炭素科研平台,打造炭素板块西南总部,加大研发人才的引进力度,同时通过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加强合作,不断寻求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可短期内转化的科研项目,切实提升研发水平。公司石墨烯口罩成功上市并获得欧盟CE认证,荣获中国钢铁优秀品牌供应商。公司通过“超大高”电极、“新全精”炭块和“高精尖”新材料,形成新的科技发展格局。
(三)科学管理,抓好项目建设。
严格按照项目立项报告和实施方案,落实好项目的质量、费用、工期等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达标、费用控制合理、工期控制到位,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顺利投产,有效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弥补焙烧工序的产能瓶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新动能。
(四)树立红线意识,注重安全环保。
安全环保是发展的前提,也是企业持续经营发展的生命线。牢固树立安全环保红线意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问责追责,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构建长效机制,以打造岗位本质安全和提升员工自主管理水平为抓手,推行安全零隐患管理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努力解决安全管理的“十个壁垒”,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持管理创新,追求务实高效,继续围绕环保设备分级管控,结合2021年环保排放浓度要求,更新改造部分环保设备,优化完善环保设备分级管控标准,有效降低污染排放量,确保安全环保形势稳定。
(五)加快智能化制造,实现数字化转型。
加快智能化工厂建设,打破“信息孤岛”让数据“活”起来、“动”起来,从在线化到数据化、智能化,按照“点线结合、逐步推进”策略实施,建设安全定位管理集成平台,完成设备点检及润滑系统程序开发,焙烧工序老设备升级改造,压型厂“数字车间”通过评审,对“5G+工业互联网”战略进行深度探索,实现设备数字化管理、生产过程自动化、产品物联网的管理。
(六)以人为本,践行社会责任。
抓好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确保产业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大当地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为产业项目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将方大炭素企业文化和管理经验融入到产业扶贫项目当中,助力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炭素行业属于基础原材料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材料,炭材料在很多领域是任何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都替代不了的特殊材料,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机械制造、航空航天、风能太阳能核电新能源等领域。炭素制品根据生产工艺大致可分为石墨制品、炭制品、炭素新材料和其他炭素产品四大类,其中石墨制品主要包括石墨电极、特种石墨。
2022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工艺结构明显优化,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中长期来看,随着电炉钢在国内的稳步发展,石墨电极需求将持续上行,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中国炭素行业协会于2019年9月正式实施了《T/ZGTS001—2019炭素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并在2021年按照国家工信部要求制定下发了《炭素制品制造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炭素行业集中度将有望进一步提高。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公司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产品有石墨电极、高炉用炭砖、电解铝用石墨质阴极炭块、特种石墨制品、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及其下游产品、超级电容器用活性炭、锂离子电池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碳纤维、炭/炭复合材料等炭素新材料产品。主导产品石墨电极的下游行业需求主要集中在电弧炉炼钢、矿热炉冶炼黄磷、磨料及工业硅等行业,其中电炉炼钢需求最大。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炭素生产的等静压石墨产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太阳能光伏、模具加工、核能、冶金、石油化工等众多领域。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前沿的科研体系优势。
公司是世界前列的优质炭素制品生产供应基地,涉核炭材料科研生产基地,国内炭素行业龙头企业。近年来,公司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龙头企业,甘肃省战略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甘肃省炭素新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甘肃省工业设计中心、甘肃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并与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兰州大学、湖南大学、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兰州理工大学等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加强研发合作,共建了“清华大学·方大炭素核石墨研究中心”“兰州大学·方大炭素石墨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在核心关键技术方面依法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独立享有所有权与使用权。在高炉炭砖、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制备及应用技术的研究和生产这些领域内占据着领先位置。公司现已形成了以前沿新材料产品研发为主、传统产品升级换代为辅,原材料研发为补充和支撑的研发体系及多元化产业体系。
(二)成熟的质量体系优势。
公司基于五十多年炭素制品的研发与生产,建立并健全与炭素制品工艺特性相适宜的研发、生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管理体系,取得了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等,整体工艺技术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世界一流的生产技术水平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大规格电极得到国内外客户的普遍认可,解决了国内生产石墨电极的技术短板。公司生产的超高功率Φ750mm和Φ800mm石墨电极填补了国内空白。其中,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长寿高炉炭砖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子公司成都炭素已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四)先进的设备优势。
公司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炭素制品生产设备。先后从美国、日本、德国引进了电热混捏机、二次焙烧隧道窑、电极清理机、高压浸渍、振动成型机等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性设备,特别是从日本引进的全自动配料、40MN立捣卧式压机设备,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大规格电极生产装备,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内串石墨化炉和20000KVA直流石墨化炉、大规格电极和接头生产线、核级炭/石墨材料生产线。装备技术水平达到了国内一流、世界领先。
(五)完整的产品体系优势。
公司拥有多家炭素生产子公司与原料生产加工公司,地理布局合理,实现了资源共享,集中研发,优势互补,统筹营销的产业格局。按照各子公司设备状况,规范生产,分工协作,可生产国内外客户所需的各种品种及规格的炭素制品和特种石墨制品。产品分为四大系列,生产的高中低档产品可以在市场上形成互补。
(六)注重可持续发展。
公司具有多年的炭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优势。通过对生产经营管理的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新的管理机制,将“精细化管理”贯穿于采购、生产、质量、销售、财务管理等一系列环节。以科
技创新驱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了环保达标,清洁文明生产;细化产销衔接,重视产品质量,以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市场;加快传统产品的升级换代,走以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转型政策,积极顺应炭素市场新变化,妥善应对疫情波动不确定因素冲击,以变应变抢抓下游市场需求好转、石墨电极产品价格上升等市场机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继续保持和发挥科研及质量体系、生产技术水平、先进的设备、可持续发展等多项优势,充分发挥灵活的体制机制优势,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及降本增效工作,发挥销售龙头作用,精准发力创效益,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石墨炭素制品19.63万吨(其中:石墨电极16.93万吨,炭砖1.93万吨),生产铁精粉45.28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465,177.27万元,同比增长31.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459.52万元,同比增长98.1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651,772,746.11 | 3,539,172,251.49 | 31.44 |
营业成本 | 3,093,100,911.91 | 2,523,093,243.30 | 22.59 |
销售费用 | 133,539,805.51 | 100,445,915.24 | 32.95 |
管理费用 | 507,382,135.50 | 399,395,057.29 | 27.04 |
财务费用 | -155,877,848.17 | -239,591,458.4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69,584,880.14 | 87,735,968.41 | -20.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44,166.75 | 579,183,207.12 | -106.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4,015,146.66 | -4,620,195,742.3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5,642,301.71 | -216,045,875.81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8,159,186.35 | 437,394,882.71 | -98.13 |
投资收益 | 413,278,092.00 | 118,159,470.36 | 249.7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产品价格及销量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原材料价格上涨,营业成本相应上升。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收入增加,销售部门人员的薪酬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利息收入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研发项目材料投入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购买原材料等较上期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回理财产品,投资支出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现金分红。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期营业外收入项目中受让九江银行部分股权,按会计准则在营业外收入科目计入了4.26亿元。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本期处置吉林化纤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炭素业 | 3,947,392,072.17 | 2,783,605,768.86 | 29.48 | 31.05 | 22.00 | 增加5.23个百分点 |
采掘业 | 392,746,615.19 | 113,829,923.24 | 71.01 | -6.56 | -31.45 | 增加10.53个百分点 |
其他 | 25,073,052.78 | 19,776,122.54 | ||||
合计 | 4,365,211,740.14 | 2,917,211,814.64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炭素制品 | 3,947,392,072.17 | 2,783,605,768.86 | 29.48 | 31.05 | 22.00 | 增加5.23个百分点 |
铁精粉 | 392,746,615.19 | 113,829,923.24 | 71.01 | -6.56 | -31.45 | 增加10.53个百分点 |
其他 | 25,073,052.78 | 19,776,122.54 | ||||
合计 | 4,365,211,740.14 | 2,917,211,814.64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 |||||
国内 | 3,522,182,067.36 | 2,261,600,319.26 | 35.79 | 34.71 | 28.44 | 增加3.13个百分点 |
国外 | 843,029,672.78 | 655,611,495.38 | 22.23 | 2.06 | -5.66 | 增加6.36个百分点 |
合计 | 4,365,211,740.14 | 2,917,211,814.64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炭素制品 | 吨 | 196,339.74 | 197,904.34 | 10,083.78 | 5.25 | 7.35 | -23.60 |
铁精粉 | 吨 | 452,826.00 | 319,031.39 | 135,054.81 | -7.83 | -36.49 | 10,616.93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炭素业 | 原材料 | 1,882,226,448.43 | 64.81 | 1,260,560,903.36 | 65.04 | 49.32 |
人工 | 313,830,590.04 | 10.81 | 253,085,730.03 | 10.03 | 24.00 | |
能源 | 456,134,448.07 | 15.71 | 395,099,340.12 | 15.66 | 15.45 | |
制造费用 | 252,179,914.12 | 8.68 | 233,785,631.78 | 9.27 | 7.87 | |
采掘业 | 矿石 | 88,591,135.03 | 57.79 | 97,647,336.19 | 66.51 | -9.27 |
电费 | 24,023,890.68 | 15.67 | 21,073,321.58 | 14.35 | 14.00 | |
原材料 | 11,296,885.36 | 7.37 | 9,255,843.91 | 6.30 | 22.05 | |
工资 | 21,326,315.96 | 13.91 | 15,309,937.84 | 10.43 | 39.30 | |
折旧 | 3,641,928.57 | 2.38 | 3,538,794.86 | 2.41 | 2.91 | |
制造费用 | 4,417,023.28 | 2.8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 |
品 | 比例(%) | 比例(%) | 期变动比例(%) | |||
炭素制品 | 原材料 | 1,882,226,448.43 | 64.81 | 1,260,560,903.35 | 65.04 | 49.32 |
人工 | 313,830,590.04 | 10.81 | 253,085,730.03 | 10.03 | 24.00 | |
能源 | 456,134,448.07 | 15.71 | 395,099,340.12 | 15.66 | 15.45 | |
制造费用 | 252,179,914.12 | 8.68 | 233,785,631.78 | 9.27 | 7.87 | |
铁精粉 | 矿石 | 88,591,135.03 | 57.79 | 97,647,336.19 | 66.51 | -9.27 |
电费 | 24,023,890.68 | 15.67 | 21,073,321.58 | 14.35 | 14.00 | |
原材料 | 11,296,885.36 | 7.37 | 9,255,843.91 | 6.30 | 22.05 | |
工资 | 21,326,315.96 | 13.91 | 15,309,937.84 | 10.43 | 39.30 | |
折旧 | 3,641,928.57 | 2.38 | 3,538,794.86 | 2.41 | 2.91 | |
制造费用 | 4,417,023.28 | 2.8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7,982.3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4.6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5,887.1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1.3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4.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率(%) |
销售费用 | 133,539,805.51 | 100,445,915.24 | 32.95 |
管理费用 | 507,382,135.50 | 399,395,057.29 | 27.04 |
财务费用 | -155,877,848.17 | -239,591,458.4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69,584,880.14 | 87,735,968.41 | -20.69 |
5.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69,584,880.1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69,584,880.1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9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2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24 |
本科 | 226 |
专科 | 44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2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4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推进品牌建设,依靠技术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引领炭素行业科技发展。2021年,荣获中国钢铁优秀品牌供应商。重点科研项目取得重大突破,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8项(2项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为战略客户定制的高端高炉炭砖解决了客户依靠进口单一采购的难题、实现国产替代进口、多元化采购,推动公司高端高炉炭砖国产化获得新突破。公司通过“超大高”电极、“新全精”炭块和“高精尖”新材料,形成新的科技发展格局。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 期变动比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44,166.75 | 579,183,207.12 | -106.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4,015,146.66 | -4,620,195,742.3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5,642,301.71 | -216,045,875.81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7,756,346,758.33 | 41.92 | 5,790,362,709.17 | 30.10 | 33.9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9,019,115.47 | 3.45 | 4,051,987,498.10 | 21.07 | -84.23 |
应收账款 | 554,431,564.07 | 3.00 | 392,876,374.29 | 2.04 | 41.12 |
存货 | 1,738,151,495.51 | 9.39 | 1,334,975,215.96 | 6.94 | 30.20 |
合同资产 | 16,252,199.85 | 0.09 | 10,667,941.12 | 0.06 | 52.3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13,345,688.48 | 1.69 | 221,941,349.89 | 1.15 | 41.18 |
短期借款 | 398,356,766.67 | 2.15 | 220,436,911.24 | 1.15 | 80.71 |
应付票据 | 299,333,548.59 | 1.62 | 580,012,446.94 | 3.02 | -48.39 |
应付账款 | 445,494,204.88 | 2.41 | 327,783,577.32 | 1.70 | 35.91 |
应交税费 | 81,884,576.57 | 0.44 | 56,159,333.96 | 0.29 | 45.81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主要为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货币资金余额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减少。应收账款: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应收账款有所增加。存货:主要为报告期产品需求增长,原材料及在产品增加。合同资产:主要为产品质保金增加所致。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投资的合伙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所致。短期借款:主要为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应付票据:主要为本期开具的承兑汇票减少所致。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到结算期的原材料款增加。应交税费:主要为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34,821,778.94 | 保证金、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221,049,532.57 | 质押 |
固定资产 | 2,368,232.11 | 抵押 |
合计 | 558,239,543.62 |
注:本期受限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是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应付票据所致。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内容。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炭素在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长丰方大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1年8月,为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延伸和完善公司产业链,公司以自有资金6亿元人民币,与天津沪旭海河、海河基金共同出资设立海河方大基金。
2021年12月,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6亿元,与关联方天津沪旭海河及非关联方海河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海河方大基金。2021年10月,海河方大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编号:SSW296,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出资36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和2021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 期末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51,987,498.10 | 639,019,115.47 | -3,412,968,382.63 | 93,742,268.47 |
应收款项融资 | 1,222,223,069.65 | 1,199,715,024.93 | -22,508,044.72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1,941,349.89 | 313,345,688.48 | 91,404,338.59 | 71,404,338.59 |
合计 | 5,496,151,917.64 | 2,152,079,828.88 | -3,344,072,088.76 | 165,146,607.06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企业 | 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委托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并购策划,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冶金炉料、金属产品的销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000.00 | 84,935.69 | 6,820.91 | - | 24,015.43 | 19,183.76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企业 | 炭素制品制造,钢材冶金材料销售,碳素新产品开发、设计。 | 6,326.00 | 128,381.17 | 111,148.38 | 39,160.03 | 4,577.56 | 4,951.50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企业 | 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 5,000.00 | 109,153.44 | 79,118.24 | 26,621.75 | 2,596.37 | 2,608.61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生产销售炭素系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厂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加工、水电安装、科技开发业务 | 10,000.00 | 143,542.09 | 107,263.00 | 34,620.62 | 4,085.14 | 3,506.50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铁矿采选,普通货运,尾矿砂开发;铁精粉、普通机械(除锅炉、电梯)加工;钢材销售;碎石加工、销售;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休闲观光活动。
2,198.94 | 175,770.02 | 169,525.56 | 39,918.57 | 25,655.86 | 19,055.14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煅后焦、针状焦制造、销售,石油焦销售,工业用水销售,供热 | 5,000.00 | 20,539.46 | 16,534.86 | 41,259.86 | 1,314.09 | 916.12 |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企业 | 生产销售碳素制品、化工产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碳素制品科研开发等 | 31,570.00 | 188,187.73 | 132,568.69 | 68,604.39 | 28,875.59 | 24,588.21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新型炭材料、石油焦化产品、化学纤维生产、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及需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 | 18,000.00 | 44,293.18 | 366.84 | 4.59 | -3,062.41 | -3,062.21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生产、销售煤焦 油深加工产品 (洗油);煤焦 沥青、轻油、蒽油、炭黑油、酚油、工业萘、油、中性酚钠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安全系统监 控服务;自来水 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 利用;质检技术 服务;国际、国内贸易代理服务。 | 17,500.00 | 46,625.85 | 30,993.10 | 26,930.12 | -3,898.24 | -5,109.7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炭素行业是国家的重要原材料工业。炭材料在很多领域是任何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都替代不了的特殊材料,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机械制造、航空航天、风能太阳能核电新能源等领域。炭素产品主要原料是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渣石油焦和沥青焦等,经过复杂深加工生产出各种炭素制品。这是能源的二次利用,是典型的循环经济产业。炭素制品根据生产工艺大
致可分为石墨制品、炭制品、炭素新材料和其他炭素产品四大类,其中石墨制品主要包括石墨电极、特种石墨。石墨电极的下游行业需求主要集中在电弧炉炼钢、矿热炉冶炼黄磷、磨料及工业硅4个行业,其中电炉炼钢需求最大。以电炉为核心的炼钢技术在生产效率、环境保护、基建投资成本、工艺柔性等方面有明显优势。电炉炼钢是利用电极向炉内导入电流,强大的电流在电极下端通过气体产生电弧放电,同时放出大量热量进行冶炼。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指引下,钢铁工业走转型升级、低碳绿色发展之路是必然趋势,电炉短流程炼钢将成为国家钢铁行业“十四五”期间重点的政策鼓励方向之一,电炉炼钢占比将呈增长趋势,进而带动对石墨电极的需求释放。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瞄准“产业报国,打造世界炭素强企”的企业发展目标,遵循“经营企业一定要对政府有利、对企业有利、对职工有利”的企业价值观,依靠技术进步和精细管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装备优势,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优先发展炭素新材料,重点发展石墨电极,稳定发展炭砖、主要原料的整体发展思路,不断延伸炭素产业链条,加大融合力度,持续寻求行业整合,以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坚持市场导向,危机孕育新机。
在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炭素行业内部产能过剩、无序竞争的情况依然存在。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销售工作要认真总结2021年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特别是面对市场出现的新问题、新形势、新挑战,危中寻机、抢抓机遇、迎难而上。要紧紧围绕下游行业“双碳”目标实现的发展新机遇,提升合作的广度,要在大规格石墨电极市场销售实现新突破。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确保完成销量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优选订单,规划好货款的应收尽收工作;销售人员要有全力以赴、百折不挠的品质,要有发自内心对企业、对工作的热爱和永争第一的豪情壮志,努力提升销售绩效。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购、生产、技术、设备、财务等部门要发挥好协同作用,以精益生产为目标,产销衔接精准高效,质量满足客户需求,设备完好顺行,成本管控到位,全面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
2.注重科技引领,加快研发创新。
技术质量管理要顺应“双碳”目标的新形势,创新思维和方法,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与行业、板块先进企业的横向对标,与公司历年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纵向对标,找准质量管理的薄弱点、工艺改进的关键点,以客户使用结果、市场质量异议的反馈为切入点,正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改进和服务升级,石墨电极和高炉炭砖质量要取得显著提升。要继续抓
好石墨烯研发及应用、高端负极材料研发及应用等科技创新工作,石墨烯研发应用要向高附加值、军用产品等领域延伸,高端负极材料研发应用要坚持“高标准、保收益”的目标规划,为公司持续发展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3.发挥激励导向,增强内生动力。
要继续发挥好薪酬激励方案的导向作用,针对各单位硬性指标及一般性管理指标差异的情况,结合各单位、各岗位职责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创新组织、个人绩效管理目标,使个人目标、价值牵引与利益驱动有机结合。要加大名牌院校专业人才及行业高水平人才的引进力度,构筑人才梯队的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补充新鲜血液。
4.强化板块监管,实现齐头并进。
强化监督管理工作是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质量的客观要求。要结合市场变化、新的管理要求和炭素板块各企业的实际,优化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水平,创造监管价值。监管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坚持自我革新,通过“纵向对标找差距,横向对标补短板”来实现炭素板块各企业齐头并进。要提升板块“大兵团”作战的能力,始终坚持以“板块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先立后破,稳扎稳打。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完善奖惩考核机制,做到敬畏制度,令行禁止。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升资源效率,分类施策,促进监管工作既有针对性,更能发挥举一反三的作用。要夯实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作,健全炭素板块办公室综合监督、各职能部门专业监督、炭素板块生产指挥中心实时监督、工序部长制有效联动的监督管理模式,实现信息共享、快速反应、精准执行、及时响应、持续改进的有效管理机制。
5.筑牢安全红线,抓好源头治理。
全体管理人员必须高度树立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强化“三管三必须”和“岗位员工”安全责任的问责、追责力度,明确安全主体管理职责,抓好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实现岗位安全关口前移,做到敬畏生命,敬畏规章,敬畏职责,提升本质安全管理水平。环保方面要坚持“控总量、控浓度、严管控”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焙烧烟气深度治理项目,有效治理石墨化粉尘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达标,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方大炭素的力量。
6.坚守正面思维,激发正向能量。
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凝聚思想共识,把精神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促进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员工要坚守正面思维,将正面思维渗透到思想意识的深处,将正面思维血肉化。既要深入学习正面思维的核心实质,更要努力将正面思维转化为内在的思想意识并付诸行动。要筑牢平台意识,深刻领悟企业平台给予个人发展和家庭带来的巨大受益,感恩企业,奉献企业。要克服和摒弃贪图安逸、疏于精进、怠于创新、放松自我、淡忘责任的意识,要有“闻过则喜的胸怀,克己成己的坚韧,见微知著的智慧,责任在我的担当”。管理人员要甩掉思想包袱,勤于
学习,善于思考,敢于作为,学习是付诸实践的开始,落实是养成习惯的结果。“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要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张和进出口贸易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国际贸易摩擦、疫情反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有可能对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产生影响,对公司管理模式和营销运行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不能进行及时调整以适应上述变化,公司将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应对措施:以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统筹产供销,顺应“双循环”市场大势,大力开发国内市场,合理调节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应,使公司利益最大化。坚持“以科技创新提升企业实力,以一流产品满足顾客需求”的质量方针,积极推进重点科研工作,做好科研工作与大生产的结合。同时,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按照资源效率最优、吨产品对企业效益贡献率最大的原则,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运行质量。
2.环保风险
在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转型政策背景下,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对公司环保达标排放、节能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应对措施:公司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和环保设备的升级改造工作,通过清洁生产方案的落实以及环保设备的更新改造,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污染物治理水平,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3.汇率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销往国际市场,汇率波动影响公司出口额和汇兑损失。
应对措施: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并加强对外汇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及时掌握外汇市场动态,适时商议调整结算货币及结算方式。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各项经营运作,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透明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等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审议15项议案,股东大会均经律师见证并对其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严格按要求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及时披露。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4次,审议38项议案。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规。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确保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审慎性、科学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进行决策时发挥了决策参考以及监督制衡作用,对各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10次,审议17项议案。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专线、电子邮件、现场调研、投资者网上交流平台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互动沟通,认真做好解答,耐心解释。报告期,召开2020年度和2021年上半年业绩说明会、参加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上百余次,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五)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媒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所有的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知相关信息。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2月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2月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5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2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6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2月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12月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2月2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12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党锡江 | 董事长 | 男 | 58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2,671,957.00 | 2,801,957.00 | 130,000.00 | 增持 | 150 | |
闫奎兴 | 董事 | 男 | 60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2,117,199.00 | 2,227,199.00 | 110,000.00 | 增持 | 是 | |
刘一男 | 董事 | 男 | 45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89,600.00 | 89,600.00 | 增持 | 是 | |
邱亚鹏 | 董事 | 男 | 41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是 | ||
舒文波 | 董事 | 男 | 54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1,386,380.00 | 1,386,380.00 | 0 | 是 | ||
徐志新 | 董事 | 男 | 47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是 | ||
黄智华 | 董事 | 男 | 54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是 | ||
魏彦珩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1年6月29日 | 2023年5月9日 | 0 | 0 | 0 | 10 | ||
黄隽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10 | ||
彭淑媛 | 独立董事 | 女 | 57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10 | ||
吴粒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10 | ||
李新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2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是 | ||
石晋华 | 监事 | 男 | 53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是 | ||
芦璐 | 监事 | 女 | 40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11.08 | ||
郭林生 | 监事 | 男 | 45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18.04 | ||
张子荣 | 监事 | 男 | 58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81,200.00 | 81,200.00 | 0 | 41.43 | ||
邱宗元 | 总经理 | 男 | 55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1,169,700.00 | 879,700.00 | -290,000.00 | 减 | 49.82 |
持 | |||||||||||
于泳 | 财务总监 | 男 | 49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12,100.00 | 12,100.00 | 增持 | 65.52 | |
王博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1,131,920.00 | 1,131,920.00 | 0 | 67.20 | ||
张天军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1,594,320.00 | 1,594,320.00 | 0 | 56.07 | ||
安民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7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118,902.00 | 118,902.00 | 0 | 28.12 | ||
李 晶(离任) | 副总经理 | 女 | 50 | 2021年6月29日 | 2022年3月11日 | 1,835,680.00 | 1,835,680.00 | 0 | 34.8 | ||
杨远继(离任) | 男 | ||||||||||
合计 | / | / | / | / | / | 12,107,258.00 | 12,158,958.00 | 51,700.00 | / | 562.0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党锡江 | 曾任兰炭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石墨化厂党总支书记,压型二厂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三门峡龙新炭素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闫奎兴 | 曾任抚顺特钢炼钢厂助理工程师、团委书记、段长、党委书记、厂长等职;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委员,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刘一男 | 曾任迪思传媒集团副总裁;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总裁;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富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委会委员;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邱亚鹏 | 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董事局秘书处处长、董事局秘书、董事局主席助理;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团委书记、党委委员;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徐志新 | 曾任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萍钢贸易有限公司、萍钢国际(亚洲)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舒文波 | 曾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黄智华 | 曾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口方大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
黄隽 |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彭淑媛 | 曾任北京天惠参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京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外联部主任;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魏彦珩 | 2006年至2012年担任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多家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的法律顾问,致力于公司法律制度和公司治理的研究和实务工作,出版专著《公司治理法律关系的均衡机制》。现任西北师范大学副教授,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
吴粒 | 曾在本溪大学任教;曾任沈阳工业大学副院长;2008年2月至今东北大学任教。现任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新 | 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部长助理、副部长;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石晋华 | 曾任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方大医疗(营口)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方大群众医院财务总监,方大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芦璐 | 曾在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郭林生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企管员、计划员、部长助理;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邱宗元 | 曾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张天军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蓉光项目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张子荣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部长;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务副总监。 |
于泳 | 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王博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焙烧厂厂长、销售综合部部长、石墨化厂厂长、压型厂厂长、副总经理,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现任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安民 | 曾任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科长;上海龙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2021年1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因工作调整,徐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经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因工作变动,张天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邱宗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天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智华先生、徐志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经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因工作调整,李晶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闫奎兴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总裁 | ||
党锡江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裁 | ||
黄智华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裁 | ||
黄智华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黄智华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黄智华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董事 | ||
黄智华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
黄智华 | 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黄智华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黄智华 |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黄智华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黄智华 |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刘一男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裁、党委副书记 | ||
徐志新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裁 | ||
徐志新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徐志新 |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徐志新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志新 | 萍钢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徐志新 | 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志新 |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志新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邱亚鹏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邱亚鹏 |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邱亚鹏 | 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邱亚鹏 | 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邱亚鹏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李新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财务部长 | ||
石晋华 | 方大医疗(营口)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
石晋华 | 方大群众医院 | 财务总监 |
石晋华 | 方大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
于泳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黄隽 |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 教授 | ||
魏彦珩 |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
魏彦珩 |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魏彦珩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吴粒 | 东北大学 | 硕士生导师 | ||
吴粒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吴粒 |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吴粒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上述其他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通过,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参照公司薪酬考核制度确定;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股东大会审批。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任职期间依据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562.0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杨远继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黄智华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徐志新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方大炭素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月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方大炭素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方大炭素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4月13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方大炭素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4月23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方大炭素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1年5月3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方大炭素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1年6月1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修订〈方大炭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1年6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确定确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1年8月2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8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方大炭素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0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方大炭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甘肃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 |
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10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1月1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2月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2月1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党锡江 | 否 | 14 | 14 | 0 | 0 | 0 | 否 | 5 |
闫奎兴 | 否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2 |
刘一男 | 否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2 |
邱亚鹏 | 否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2 |
黄智华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张天军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舒文波 | 否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2 |
杨远继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徐志新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黄隽 | 是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2 |
彭淑媛 | 是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2 |
魏彦珩 | 是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2 |
吴粒 | 是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刘一男、吴粒、彭淑媛,主任委员为吴粒。 |
提名委员会 | 党锡江、魏彦珩、黄隽,主任委员为魏彦珩。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党锡江、彭淑媛、吴粒,主任委员为彭淑媛。 |
战略委员会 | 党锡江、黄智华、魏彦珩,主任委员为党锡江。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30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第二次年报沟通。 | 天职国际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0年度会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沟通, |
确定了公司 2020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其在计划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 |||
2021年4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0年年度报告》。 |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对其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8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认真阅读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6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认真阅读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1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5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提名邱宗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天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6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董事会候选董事的议案》。 | 同意提名党锡江先生、闫奎兴先生、黄智华先生、刘一男先生、徐志新先生、邱亚鹏先生、舒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魏彦珩先生、吴粒女士、黄隽女士、彭淑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6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提名党锡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邱宗元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于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安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博先生、张天军先生、李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审议。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6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56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56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13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127 |
销售人员 | 140 |
技术人员 | 410 |
财务人员 | 75 |
行政人员 | 512 |
其他人员 | 867 |
合计 | 5,13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 | 557 |
大专 | 999 |
高中 | 1,689 |
技校及以下人员 | 1,886 |
合计 | 5,13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工资制度及奖励办法,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福利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实现个人基准薪酬与岗位相对价值相匹配、个人薪酬与绩效相匹配、薪酬总额与公司效益相匹配,通过薪酬和绩效管理相结合,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有效激励员工高质量、创造性完成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与企业一同成长。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根据各部门每年上报的培训计划及培训需求为员工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其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领导力、员工素质、职业技能、办公自动化软件使用技巧等各个方面,培训形式分管理人员集中授课、外聘讲师组训等。由专人统筹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及效果反馈,培训方法有讲授法、演示法、研讨法、视听法、角色扮演法和案例研究法、模拟与游戏法等。公司通过不断丰富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制度,鼓励并支持员工积极参与培训,为各类人员制定出个人成长和公司需要相结合的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了公司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章程》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规定了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规定了“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中的优先顺序;具体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所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保证了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以有效维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2.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45.83万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5,374.40万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537.4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2,621.64万元,2020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84,458.60万元。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0,298.52万元(含税),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21年6月派发完毕。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1.公司所处行业及特点: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公司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产品有石墨电极、高炉用炭砖、电解铝用石墨质阴极炭块、特种石墨制品、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及其下游产品、超级电容器用活性炭、锂离子电池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碳纤维、炭/炭复合材料等炭素新材料产品。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转型政策的加快实施,行业竞争加剧;疫情反复,原材料价格上涨,致使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压力持续加大。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转型政策,持续寻求产业并购和行业整合,紧紧瞄准“产业报国,打造世界炭素强企”的企业发展目标,依靠技术进步和精细管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装备优势,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优先发展炭素新材料,重点发展石墨电极,稳定发展炭砖、主要原料的整体发展思路,不断延伸炭素产业链条,加大融合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司供产销体系独立、完整,基于多年炭素制品的研发、生产、经营历史,建立和健全了与炭素制品相适宜的供产销管理体系,与客户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3.盈利水平、资金需求: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4亿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状况,立足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持续寻求产业并购和行业整合对公司现有产业补充完善优化;同时公司在市场开发投入、内部技改项目,环保建设等方面还需要持续投入较多的资金。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日常经营、项目投资及外延式发展所需,以满足公司各项经营 |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发展、流动资金、新项目投资需要,市场开发投入、环保投入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规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公司董事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
性资金需求,减少因外部融资产生的费用,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完善、公平、透明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与完成全年经营指标奖励相结合的经营目标考核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对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放。通过强化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经营效益的提升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将公司的利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结合起来,便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公司稳健发展。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炭素板块降本创效监督考核方案》等,明确方大炭素与各控参股公司的资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建立了有效运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从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方案、成立联合检查组、建立日常问询机制等方面持续加强,有效控制了子公司的经营风险。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2020〕69号)的相关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按时完成了自查清单的在线填报。
2021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对提及的问题和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并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同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整改事项已于2021年12月整改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加强了公司治理自我完善意识,提升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部:公司本部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为COD、氨氮、颗粒物、沥青烟、SO2、NOX。产生的废水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南侧,公司本部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pH值6-9、COD≤100mg/L、氨氮≤15mg/L,报告期内公司废水排放量51.65万吨,COD排放量4.98吨,氨氮排放量0.34吨。COD平均浓度8.44mg/L、氨氮平均浓度0.59mg/L。废气排放口117个,其中主要废气排放口7个,位于焙烧车间。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中沥青烟≤50mg/m3,SO2≤85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报告期内颗粒物排放量77.5吨,沥青烟排放量84.6吨,SO2排放量219.7吨,NOX排放量191.7吨。上述指标
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合肥炭素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和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为沥青烟;废水特征污染物为COD、悬浮物、PH。产生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废水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气主要排放口6个,一般排放口9个分布于相关车间;设冷却废水标准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厂界有组织排放浓度:烟(粉)尘≤30mg/m?、沥青烟排放浓度≤50mg/m?、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200mg/m?、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0mg/m?。厂界无组织排放烟粉尘 ≤1mg/m?、二氧化硫≤0.4mg/m?。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其中COD≤150mg/L、悬浮物≤200mg/L。报告期,合肥炭素烟尘排放量为2.7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4.9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56吨;废水量为5000吨;标排口的COD排放浓度为38mg/L,悬浮物排放浓度为56mg/L,PH值为7.4。上述指标低于核定的排放总量, 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抚顺炭素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特征污染物为沥青烟。产生的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气标准排放口15个,分布于相关车间。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浓度:烟(粉)尘≤200mg/m?、沥青烟排放浓度 ≤40mg/m?、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850mg/m?、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颗粒物≤120mg/m?。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眉山蓉光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市政管网。厂区设废水排放口3个,分别位于厂区物流通道大门口旁、5万吨项目污水处理站旁、厂前区大门口旁。眉山蓉光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其中悬浮物≤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化学需氧量≤500mg/L,石油类≤20mg/L ,氨氮(NH3-N)≤45mg/L,总磷(以P计)≤8mg/L, pH值:6-9。2021年全年废水污染因子浓度及总量全面达标排放。
江苏方大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为COD、氨氮、颗粒物、SO
、NOX等。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排放至中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焦油蒸馏、工业萘蒸馏、杂酚油管式加热炉和导热油炉排放口废气经焚烧+脱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排放口经初效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站臭气排放口经碱液喷淋塔+生物滤池处理后达标排放;柱状沥青成型排放口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大门西北侧;有组织废气排放口7个,分布于厂区各装置区和公辅设施。公司废水排放适用《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其中COD≤150mg/L、氨氮≤25mg/L;主要排放口废气排放适用《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其中颗粒物≤15mg/m
、SO
≤30mg/m
,NOX≤150mg/m
。2021年度,公司废水排放量87105吨,COD排放量4.37吨,氨氮排放量0.078吨。COD平均浓度45.42mg/L、氨氮平均浓度2.16mg/L。废气排放:颗粒物排放量
0.36吨,SO
排放量0.022吨,NOX排放量1.21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方大高新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特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废气达标排放,主要烟气排放口3个,分布于煅烧车间。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中颗粒物≤200mg/m3,SO2≤850mg/m3。2022年下半年,方大高新颗粒物排放量4.08吨,SO2排放量59.88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成都炭素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废,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市政管网,废气污染因子主要有颗粒物、沥青烟、SO
、NOX。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环保设备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南侧正大门旁,废气主要排放口1个,为浸焙分厂一车间焙烧工序废气排口。成都炭素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COD≤500mg/L、SS≤400mg/L、PH6-9,主要排放口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中烟粉尘≤200mg/m
,沥青烟≤50mg/m
,SO
≤850mg/m
。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部针对各产污环节,均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主要环保设施为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污水处理站等,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等管理,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面主要洒水抑尘措施、防尘网遮盖措施;装卸物料采取室内作业,配套喷雾抑尘措施。在项目建设上,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均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各主要子公司均针对各产污环节配套建设了环保治理设施,各类环保设施均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各项环保手续齐全。本部及各主要子公司均取得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建立了完善的环保风险应急机制并分别制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公司及所属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应急机制,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重点排污子公司按要求制定了环境自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开展环境自测工作。废水排放口及废气主要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设施和政府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运行。在线监测设施委托专业机构负责日常运行维护。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在有效期内。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21年完成各项中、高费方案的实施并组织验收,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2月31日下发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意见》,公司顺利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2021年6月11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抚环审[2021]8号关于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通知文件,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备案工作。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进行环保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设备现代化装备水平,强化污染治理能力,公司认准“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投入推进环保建设。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环保升级改造。一年内完成了东口调节池污水提升系统改造项目、污水厂污泥脱水项目、车辆加装排污控制装置项目、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等十余项环保改造项目,所有项目均已成功投入运行。通过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对标整改提升,进一步强化公司环保管理绩效,有效提升厂区环境质量,擦亮花园式工厂“绿色名片”。同时,倡导员工节水节电,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严格照明用电,努力降低能源成本,争做节水节电的示范者、推动者、实践者。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取之于社会,回报于社会”的企业宗旨,深入践行“经营企业一定要对政府有利,对企业有利,对职工有利”的企业价值观,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自身发展之中,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坚持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与客户共同成长,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治理文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行。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忠实履行职务,更好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召开董事会14次,监事会10次,股东大会5次,审议通过了70项议案。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专线、电子邮件、现场调研、投资者网上交流平台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互动沟通,认真做好解答,耐心解释。报告期,召开2020年度和2021年上半年业绩说明会、参加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上百余次,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消费者与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遵循平等协商、公平自愿的原则谋求与客户、供应商共同发展,实现共赢。不断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供应商、客户,增进相互了解。通过技术交流、询比价、电子招标等方式建立公平、公正的采购供应体系,为提供合格的原材料供应商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致力于打造稳定可持续的供应链。公司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发展动向,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品质,建立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机制,立足于用一流的产品与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石墨电极等产品驰名海内外,荣获中国钢铁优秀品牌供应商。
(三)员工权益保护
坚持以员工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员工福利体系,努力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员工的收入也在稳步增长,惠及员工包括家庭的各项福利不断增多,鼓励员工立足岗位积极作为、努力创效,保持企业持续盈利,充分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四)注重团队建设,主动承担社会义务
公司积极探索市场化改革选聘方式与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有机结合,建立了“持续发现、动态管理”的人才储备机制,开展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进班组活动。坚持员工培训学习,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加强研发合作,开展技术比武,切实发挥以赛促训,以赛促学的作用,全面提升操作技能
2021年引进成熟型人才、应届院校毕业生、应届高中毕业生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各类人员,充实到公司的相应岗位,满足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同时,大力开展退役军人招聘工作,积极配合政府解决复转退伍军人的就业问题。
(五)强化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企
诚信经营,不断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注重制度建设并强化执行和监督检查,增强干部员工的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自觉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为国家多作贡献。报告期,被授予“法制化营商环境示范点”奖牌。
(六)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工作,面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挑战,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安排专人联系并督促其认真执行当地政府和企业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行网络会议形式进行技术交流及招标等工作,做到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确保了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力保障了国内外下游企业对产品的生产需求。2021年10月份,兰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公司组织疫情防控应急队紧急开赴红古区抗疫一线,支援当地疫情防控,展现出方大员工的精神面貌和良好形象。
(七)助力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
在该县落地运营服装加工、建筑工程、手工刺绣、面点食品加工、出租车和公交车、模板加工等乡村振兴项目,吸纳当地就业人数2500余人。2021年,各项目公司出满勤员工每月人均工资收入在2600元以上,并按月足额发放。持续提高当地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从业人员参与日常管理,为产业项目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下一步发展县域企业夯实基础,让东乡县的乡村振兴之路越走越宽广。
公司坚持做慈善公益,展现责任担当,继续推进实施“方威基金会·兰大二院宁养院”慈善项目(每年捐助100万元),为甘肃省晚期癌痛患者免费提供镇痛治疗、心理辅导、护理指导等服务。公司被中国红十字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荣誉称号,公司发起的“方威基金会”被授予“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荣誉称号。
(八)公司将安全环保工作视为企业的生命线,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坚守“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理念,以创建“花园式工厂”、推进清洁生产、开展5S管理、建设环保标准化企业为抓手,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环保技改项目按照“高于国家标准,并且要确保十年、甚至二十年以后都不落后,要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的目标全面推进,全力打造“绿色炭素”。勇当炭素行业环保发展排头兵,打造靓丽生态名片,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1年,公司完成了东口调节池污水提升系统改造项目、污水厂污泥脱水项目、车辆加装排污控制装置项目、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等,所有项目均投入运行,且运行效果良好。公司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2021年终顺利通过CQC甘肃评审中心的认证审核。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在该县落地运营服装加工、建筑工程、手工刺绣、面点食品加工、出租车和公交车、模板加工等乡村振兴项目,吸纳当地就业人数2500余人。2021年,各项目公司出满勤员工每月人均工资收入在2600元以上,并按月足额发放。持续提高当地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从业
人员参与日常管理,为产业项目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下一步发展县域企业夯实基础,全面深化脱贫攻坚,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 辽宁方大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龙科技(现已更名为方大炭素)构成竞争的业务,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海龙科技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海龙科技所从事的石墨炭素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海龙科技,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海龙科技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公司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海龙科技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3)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海龙科技进行充分赔偿。” | 2006年 | 否 | 是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辽宁方大承诺:“(1)加快办理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文件,于2007年底前全部办理完毕。(2)在办理拟注入的土地、房屋等权属文件过程中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由本公司按原持股比例承担。(3)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房屋等权属问题影响海龙科技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1个月内履行赔偿义务。” | 2006年 | 是 | 否 | 受当地政策及政府搬迁规划等因素影响,公司子公司抚顺炭素、合肥炭素、蓉光炭素未能取得相关权证。依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子公司抚顺炭素、合肥炭素、蓉光炭素将在搬迁工作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权属文件。具体情况如下:(1)合肥炭素与原股东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同一块土地,在同一区域办公,土地使用权仍为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拨土地。2002年根据合肥市政府要求,所有国有土地权证全部由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回统一管理。2004年7月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破产,合肥炭素所用土地采用租赁方式。政府为加快中心城区优化布局,要求将合肥炭素整体搬迁至集聚区经营发 |
展,合肥炭素也已拟定了搬迁方案。企业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也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待搬迁工作完成后,再办理合肥炭素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2017年10月,公司成功受让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炭素47.89%股权,合肥炭素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加快合肥市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精神,2019年合肥炭素与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长丰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合肥炭素搬迁至长丰县下塘镇境内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炭素制品项目,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2)蓉光炭素成立于1992年,2011年6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具了《研究方大集团在蓉项目技改扩能和调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蓉光炭素将整体搬迁,待搬迁工作完成后,统一办理蓉光炭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至今,企业土地及房屋所有权属未发生过权属纠纷。蓉光炭素已与政府就搬迁进程和搬迁补偿等内容签订合同,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3)抚顺炭素是2002年在当地政府主导下改制设立的企业,改制时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至今该等土地及房屋使用权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亦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06年以来,抚顺炭素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上述土地、房产过户工作,办理了过户手续必须的前置工作,多次与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沟通,但由于受政策制约终未果。2008年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沈抚同城化战略,鉴于抚顺炭素地处沈抚同城化的核心地带,抚顺市政府已将抚顺炭素搬迁改造计划列入政府工作日程。2012年,抚顺市政府又将抚顺炭素搬迁正式列入《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抚顺炭素也编制了《搬迁改造技术方案》。待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抚顺炭素正在与政府洽谈搬迁改造事宜。 | |||||||
解决关联交易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 1、辽宁方大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海龙科技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2、辽宁方大及其实际控制人 | 2006年 | 否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2)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发布前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保荐人 | 郭宇辉、董曦明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7)。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1年12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再77号。再审申请人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与公司及一审被告河南富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泛域发展有限公司、恒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民终601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601号民事判决;(二)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终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及子公司向方大特钢和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6,249.03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方大及其子公司京方大销售炭素制品(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495.69万元。
(3)公司向宝方炭材销售炉头、炉尾导电电极等产品(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2,758.35万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方大向方大喜科墨销售软沥青、蒽油等产品(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12,363.06万元。
(5)公司及子公司向方大国贸(包含其子公司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采购石油焦等原料(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实际发生采购金额(不含税)为4,305.77万元。
(6)公司及子公司向方大国贸和四川达兴采购煤沥青等(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实际发生采购金额(不含税)为3,743.18万元。
(7)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向北京方大及其子公司京方大和方大喜科墨采购针状焦等原料(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实际发生采购金额(不含税)为14,696.41万元。
(8)公司接受宝方炭材提供劳务服务(2021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2021年实际发生加工费(不含税)为3,747.39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6亿元,与关联方天津沪旭海河及非关联方海河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海河方大基金。2021年10月,海河方大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编号:SSW296,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出资3,600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上海方大 | 上海外滩华融大厦办公楼 | 23,088,167.84 | 2021年4月11日 | 2026年4月10日 | 0 | 0 | 0 | 否 | 其他 |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00,00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77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100,000万元为公司与方大特钢的互保额度。2020年11月16日,方大特钢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2.50亿元包含在上述互保额度内)。无逾期担保。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
财计划 | (如有) | |||||||||||||
工行沈阳铁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3,000.00 | 2020/12/28 | 2021/7/6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按银行收益率 | 3.1% | 531.970849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工行沈阳铁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2021/1/7 | 2021/12/20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按银行收益率 | 3.34% | 476.934863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工商银行清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6,000.00 | 2020/12/28 | 2021/12/22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按银行收益率 | 3.02% | 1,386.348274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工商银行清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4,000.00 | 银行理财 | 按银行收益率 | 3.32% | 444.866953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工行沈阳于洪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0/12/28 | 2021/7/6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按银行收益率 | 3.1% | 80.601644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工行沈阳和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83,000.00 | 2020/12/28 | 2021/7/6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按银行收益率 | 3.1% | 1,905.288767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工行沈阳和支行平 | 结构性存款 | 111,000.00 | 2021/1/6 | 2021/12/20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按银行收益率 | 3.33% | 4,444.865753 | 915.5477674 | 已收回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和2021年2月24日分别披露了《方大炭素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方大炭素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截至2021年2月24日下午收市,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473,800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5%,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9,999.8238万元,完成增持计划;截至2021年8月25日,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0%,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285.4458万元,完成增持计划。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及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公司股票13,815,500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6%,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10,285.2696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6亿元,与关联方天津沪旭海河及非关联方海河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海河方大基金。2021年10月,海河方大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编号:SSW296,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出资3,600万元。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9,55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4,49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1,524,413,321 | 40.05 | 0 | 质押 | 903,354,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1,086,377 | 199,238,354 | 5.23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4,677,804 | 0.91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108,381 | 0.82 | 0 | 无 | 未知 | ||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真)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554,480 | 0.59 | 0 | 无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835,014 | 20,946,675 | 0.55 | 0 | 无 | 未知 | |
方威 | 18,480,200 | 0.49 | 0 | 无 | 未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134,031 | 0.37 | 0 | 无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89,900 | 12,553,653 | 0.33 | 0 | 无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222,124 | 0.32 | 0 | 无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1,524,413,3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4,413,321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9,238,3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238,35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4,677,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77,80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108,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08,381 | ||||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真)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554,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54,48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946,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46,675 | ||||
方威 | 18,48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80,2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134,0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34,03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553,6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53,65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222,1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22,12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股东方威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自然人股东方威先生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证监会、交易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闫奎兴 |
成立日期 | 2000年4月2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产业投资及对本企业所投资产进行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石灰石销售、冶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持有方大特钢41.92%股权(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证券代码:600507);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北制药57.29%股权(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证券代码:000597);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中兴商业38.34%股权(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American Aviation Ldc 持有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00221.SH ) 24.95%股权;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持有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0231)10.91%股权;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HK.6885)10.09%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方威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现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2]10564号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方大炭素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方大炭素,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
方大炭素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点为:国内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签收时;国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已报关离岸且公司取得交易对应的发票、箱单、提单时。2021年度,方大炭素营业收入46.52亿元,其中炭素制品收入39.4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4.86%,铁精粉收入3.9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44%,为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其收入确认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入账可能存在潜在错报,为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方大炭素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点为:国内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签收时;国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已报关离岸且公司取得交易对应的发票、箱单、提单时。 2021年度,方大炭素营业收入46.52亿元,其中炭素制品收入39.4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4.86%,铁精粉收入3.9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44%,为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其收入确认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入账可能存在潜在错报,为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并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和条件,评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对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4)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其中国内销售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产品出库单、发货回执单、检斤单,运单,结算单等;国外收入相关的发票、箱单、提单等; (5)按照抽样原则选择客户函证款项余额及销售额,以检查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国内销售收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入,核对发货回执单、产成品出库单是否与收入确认期间相符;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国外销售收入,核对发票、报关单、箱单、提单等日期是否与收入确认期间相符;结合期后事项审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产成品的入库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况,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入,核对发货回执单、产成品出库单是否与收入确认期间相符;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国外销售收入,核对发票、报关单、箱单、提单等日期是否与收入确认期间相符;结合期后事项审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产成品的入库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况,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 |
货币资金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方大炭素合并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余额77.56亿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41.92%,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此我们将货币资金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并测试了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 (2)针对银行存款余额合理性进行分析; (3)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及企业信用报告,将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与银行明细账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检查企业信用报告,关注是否存在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及对外担保; (4)取得并检查银行账户的对账单,确认各银行账户期末余额是否正确,同时执行函证程序; (5)选取样本执行银行流水检查程序,关注发生额是否存在异常,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6)重点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的收款和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付款所对应的业务及其账务处理是否正常。 |
四、其他信息
方大炭素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方大炭素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方大炭素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方大炭素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方大炭素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方大炭素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方大炭素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
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刘丹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杨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李亚雄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756,346,758.33 | 5,790,362,709.1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9,019,115.47 | 4,051,987,498.1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4,211,233.26 | ||
应收账款 | 554,431,564.07 | 392,876,374.29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9,715,024.93 | 1,222,223,069.65 | |
预付款项 | 159,807,741.00 | 140,124,479.4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7,078,225.63 | 189,149,768.2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38,151,495.51 | 1,334,975,215.96 | |
合同资产 | 16,252,199.85 | 10,667,941.1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937,968.97 | 41,840,812.4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17,951,327.02 | 13,174,207,868.4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67,761,766.37 | 2,538,643,866.0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13,345,688.48 | 221,941,349.89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41,806,910.27 | 2,156,136,363.45 | |
在建工程 | 482,290,975.87 | 437,991,528.0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6,546,032.11 | ||
无形资产 | 455,119,388.75 | 403,722,258.0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38,572,350.94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00,547.96 | 669,813.5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535,925.54 | 41,958,666.5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4,389,691.59 | 221,627,044.3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184,996,926.94 | 6,061,263,240.82 | |
资产总计 | 18,502,948,253.96 | 19,235,471,109.2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98,356,766.67 | 220,436,911.2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99,333,548.59 | 580,012,446.94 | |
应付账款 | 445,494,204.88 | 327,783,577.3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55,199,445.07 | 182,416,216.8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7,836,949.17 | 89,524,573.14 | |
应交税费 | 81,884,576.57 | 56,159,333.96 | |
其他应付款 | 192,867,072.80 | 166,345,828.24 | |
其中:应付利息 | 219,899.12 | 559,565.79 | |
应付股利 | 2,139,998.15 | 1,967,198.1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3,500,374.2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3,346,279.11 | 191,539,873.9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07,819,217.09 | 1,814,218,761.5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13,455,296.89 | ||
长期应付款 | 332,259.4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25,227,914.84 | 321,114,871.4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7,193,590.94 | 57,088,616.9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48,075,240.27 | 248,364,241.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4,284,302.40 | 876,567,729.37 | |
负债合计 | 2,752,103,519.49 | 2,690,786,490.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805,970,368.00 | 3,805,970,3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97,279,729.09 | 898,084,818.0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286,883.79 | 10,626.17 | |
专项储备 | 46,248,649.20 | 59,602,826.57 | |
盈余公积 | 1,197,026,582.42 | 1,153,852,581.7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804,875,836.65 | 9,666,439,838.1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764,688,049.15 | 15,583,961,058.60 | |
少数股东权益 | 986,156,685.32 | 960,723,559.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750,844,734.47 | 16,544,684,618.2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502,948,253.96 | 19,235,471,109.23 |
公司负责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尓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4,616,679,079.93 | 4,946,431,271.4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0,908,049.19 | 2,409,916,410.1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1,099,267.78 | ||
应收账款 | 358,737,497.82 | 269,648,966.28 | |
应收款项融资 | 456,817,192.82 | 542,895,109.68 | |
预付款项 | 61,336,087.62 | 66,771,058.60 | |
其他应收款 | 1,480,710,001.14 | 1,865,499,148.4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3,695,723.88 | 13,695,723.88 | |
存货 | 882,536,097.15 | 790,798,430.75 | |
合同资产 | 16,252,199.85 | 10,667,941.1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515,801.56 | ||
流动资产合计 | 8,365,591,274.86 | 10,902,628,336.5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95,296,516.16 | 3,361,380,677.6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13,345,688.48 | 221,941,349.89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72,655,602.57 | 849,430,939.63 | |
在建工程 | 2,546,176.75 | 12,441,287.8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7,037,977.16 | 111,248,119.3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140,546.24 | 22,115,267.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600,000.00 | 31,06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35,622,507.36 | 4,609,617,641.31 | |
资产总计 | 13,101,213,782.22 | 15,512,245,977.8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98,356,766.67 | 15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0,612,752.46 | 403,799,906.24 | |
应付账款 | 147,939,302.94 | 124,176,759.8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2,611,448.24 | 169,257,318.55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273,435.64 | 48,646,634.18 | |
应交税费 | 20,442,825.69 | 4,112,640.89 | |
其他应付款 | 1,282,046,680.43 | 2,153,473,900.88 | |
其中:应付利息 | 339,666.6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0,006,085.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1,358,336.29 | 85,624,003.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35,647,633.36 | 3,139,091,164.1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32,259.4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632,603.45 | 11,052,593.2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64,015.65 | 3,646,373.8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628,878.56 | 264,698,967.10 | |
负债合计 | 2,451,276,511.92 | 3,403,790,131.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805,970,368.00 | 3,805,970,3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11,536,078.57 | 1,312,267,018.7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314,954.99 | ||
专项储备 | 22,711,639.68 | 22,569,053.74 | |
盈余公积 | 1,166,237,431.05 | 1,123,063,430.35 | |
未分配利润 | 4,330,166,798.01 | 5,844,585,975.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649,937,270.30 | 12,108,455,846.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101,213,782.22 | 15,512,245,977.83 |
公司负责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尓琴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651,772,746.11 | 3,539,172,251.49 | |
其中:营业收入 | 4,651,772,746.11 | 3,539,172,251.49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722,005,176.55 | 2,943,169,725.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3,093,100,911.91 | 2,523,093,243.30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4,275,291.66 | 72,091,000.18 | |
销售费用 | 133,539,805.51 | 100,445,915.24 | |
管理费用 | 507,382,135.50 | 399,395,057.29 | |
研发费用 | 69,584,880.14 | 87,735,968.41 | |
财务费用 | -155,877,848.17 | -239,591,458.48 | |
其中:利息费用 | 22,802,083.04 | 45,411,600.06 | |
利息收入 | 188,076,827.60 | 281,090,451.03 | |
加:其他收益 | 45,129,274.35 | 63,226,591.8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3,278,092.00 | 118,159,470.3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0,692,679.58 | -80,588,570.2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039,725.31 | -7,141,727.9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182,725.06 | -16,309,637.0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973,862.65 | -477,765,585.4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62,848.45 | 11,449,181.7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49,095,225.06 | 287,620,819.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8,159,186.35 | 437,394,882.7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6,581,471.53 | 64,083,346.3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30,672,939.88 | 660,932,355.50 | |
减:所得税费用 | 215,096,257.19 | 124,250,935.7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5,576,682.69 | 536,681,419.7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5,576,682.69 | 536,681,419.7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4,595,183.21 | 547,458,328.2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981,499.48 | -10,776,908.4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276,257.62 | 10,626.17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276,257.62 | 10,626.1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276,257.62 | 10,626.1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314,954.99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8,697.37 | 10,626.17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28,852,940.31 | 536,692,045.9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97,871,440.83 | 547,468,954.3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981,499.48 | -10,776,908.4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1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14 |
公司负责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尓琴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404,879,548.83 | 2,139,066,982.29 | |
减:营业成本 | 1,780,701,668.38 | 1,620,013,295.80 | |
税金及附加 | 24,262,169.31 | 26,717,744.81 | |
销售费用 | 81,451,056.02 | 65,091,014.18 | |
管理费用 | 179,121,218.41 | 164,210,870.03 | |
研发费用 | 51,488,772.01 | 70,853,761.87 | |
财务费用 | -105,058,907.99 | -224,421,669.0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079,641.20 | 32,894,098.34 | |
利息收入 | 127,707,177.50 | 252,520,758.15 | |
加:其他收益 | 18,747,205.18 | 30,556,883.9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2,866,077.55 | 20,261,183.1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6,259,529.92 | -56,017,991.1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429,415.05 | 19,669,504.9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384,782.35 | 22,720,133.7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974,068.26 | -477,763,521.2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8,646.7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07,086,066.58 | 32,046,149.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586,970.46 | 428,953,153.74 | |
减:营业外支出 | 8,210,607.15 | 59,959,329.8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01,462,429.89 | 401,039,973.24 | |
减:所得税费用 | 69,722,422.94 | 47,296,017.6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1,740,006.95 | 353,743,955.5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1,740,006.95 | 353,743,955.5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314,954.9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314,954.9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314,954.99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45,054,961.94 | 353,743,955.5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尓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90,127,136.75 | 3,077,206,161.4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191,527.46 | 43,960,832.6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2,772,697.45 | 693,311,207.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23,091,361.66 | 3,814,478,201.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84,977,528.36 | 1,630,951,678.1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72,072,812.10 | 635,311,893.9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0,223,972.67 | 450,914,600.6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3,661,215.28 | 518,116,821.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60,935,528.41 | 3,235,294,994.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44,166.75 | 579,183,207.1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70,135,579.02 | 1,499,925,514.7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9,278,712.65 | 185,620,025.8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36,126.16 | 61,144,965.4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20,000,000.00 | 5,363,048,219.1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42,350,417.83 | 7,109,738,725.2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4,251,406.05 | 200,566,804.7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14,083,865.12 | 4,030,430,230.46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34,937,240.96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000,000.00 | 7,164,000,191.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18,335,271.17 | 11,729,934,467.6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4,015,146.66 | -4,620,195,742.3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14,316.00 | 1,3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1,3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12,708,056.21 | 2,277,681,651.1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5,222,372.21 | 2,278,981,651.1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36,074,753.61 | 2,444,244,739.9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41,462,837.81 | 50,782,787.0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568,941.6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27,082.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80,864,673.92 | 2,495,027,526.9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5,642,301.71 | -216,045,875.8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22,490.82 | 6,170,769.8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23,051,169.02 | -4,250,887,641.2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98,473,810.37 | 9,749,361,451.6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21,524,979.39 | 5,498,473,810.37 |
公司负责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尓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49,173,427.01 | 1,816,630,987.7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099,983.72 | 28,742,212.8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2,131,268.64 | 526,065,125.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08,404,679.37 | 2,371,438,326.1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54,701,441.52 | 650,814,736.4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8,458,358.39 | 334,351,039.2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5,598,166.77 | 218,699,072.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13,234,430.16 | 485,895,784.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41,992,396.84 | 1,689,760,632.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3,587,717.47 | 681,677,693.3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144,129.69 | 71,544,892.7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7,256,676.53 | 70,774,614.3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02,348.8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0,000,000.00 | 3,18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2,203,155.10 | 3,326,319,507.1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337,220.34 | 17,116,880.5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7,514,316.00 | 2,816,786,128.5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0,000,000.00 | 5,01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4,851,536.34 | 7,847,903,009.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7,351,618.76 | -4,521,583,501.9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85,437,292.30 | 1,246,586,5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5,437,292.30 | 1,246,586,5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50,200,000.00 | 1,483,586,5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19,502,322.61 | 39,852,097.9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1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97,802,322.61 | 1,523,438,597.9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2,365,030.31 | -276,852,097.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31,830.15 | 6,822,789.1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6,369,298.87 | -4,109,935,117.4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28,819,620.68 | 8,838,754,738.1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52,450,321.81 | 4,728,819,620.68 |
公司负责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尓琴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898,084,818.00 | 10,626.17 | 59,602,826.57 | 1,153,852,581.72 | 9,666,439,838.14 | 15,583,961,058.60 | 960,723,559.67 | 16,544,684,618.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805,970,368.00 | 898,084,818.00 | 10,626.17 | 59,602,826.57 | 1,153,852,581.72 | 9,666,439,838.14 | 15,583,961,058.60 | 960,723,559.67 | 16,544,684,618.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805,088.91 | 13,276,257.62 | -13,354,177.37 | 43,174,000.70 | -861,564,001.49 | -819,273,009.45 | 25,433,125.65 | -793,839,883.80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276,257.62 | 1,084,595,183.21 | 1,097,871,440.83 | 30,981,499.48 | 1,128,852,940.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69,037.77 | 2,569,037.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40,000.00 | 2,64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0,962.23 | -70,962.23 | |||||||||||||
(三)利润分配 | 43,174,000.70 | -1,946,159,184.70 | -1,902,985,184.00 | -7,741,741.60 | -1,910,726,925.60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174,000.70 | -43,174,000.7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02,985,184.00 | -1,902,985,184.00 | -7,741,741.60 | -1,910,726,925.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354,177.37 | -13,354,177.37 | -375,670.00 | -13,729,847.37 | |||||||||||
1.本期提取 | 30,895,195.23 | 30,895,195.23 | 2,562,292.85 | 33,457,488.08 | |||||||||||
2.本期使用 | 44,249,372.60 | 44,249,372.60 | 2,937,962.85 | 47,187,335.45 | |||||||||||
(六)其他 | -805,088.91 | -805,088.91 | -805,088.9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897,279,729.09 | 13,286,883.79 | 46,248,649.20 | 1,197,026,582.42 | 8,804,875,836.65 | 14,764,688,049.15 | 986,156,685.32 | 15,750,844,734.47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718,550,263.00 | 1,981,719,878.83 | 60,819,728.41 | 1,118,478,186.16 | 9,154,355,905.50 | 15,033,923,961.90 | 833,523,497.71 | 15,867,447,459.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718,550,263.00 | 1,981,719,878.83 | 60,819,728.41 | 1,118,478,186.16 | 9,154,355,905.50 | 15,033,923,961.90 | 833,523,497.71 | 15,867,447,459.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87,420,105.00 | -1,083,635,060.83 | 10,626.17 | -1,216,901.84 | 35,374,395.56 | 512,083,932.64 | 550,037,096.70 | 127,200,061.96 | 677,237,158.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26.17 | 547,458,328.20 | 547,468,954.37 | -10,776,908.45 | 536,692,045.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85,044.17 | 3,785,044.17 | 137,506,082.82 | 141,291,126.9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00,000.00 | 1,3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785,044.17 | 3,785,044.17 | 136,206,082.82 | 139,991,126.99 | |||||||||||
(三)利润分配 | 35,374,395.56 | -35,374,395.5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5,374,395.56 | -35,374,395.5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087,420,105.00 | -1,087,420,105.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087,420,105.00 | -1,087,420,105.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
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216,901.84 | -1,216,901.84 | 470,887.59 | -746,014.25 | |||||||||||
1.本期提取 | 31,362,317.49 | 31,362,317.49 | 3,188,449.90 | 34,550,767.39 | |||||||||||
2.本期使用 | 32,579,219.33 | 32,579,219.33 | 2,717,562.31 | 35,296,781.6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898,084,818.00 | 10,626.17 | 59,602,826.57 | 1,153,852,581.72 | 9,666,439,838.14 | 15,583,961,058.60 | 960,723,559.67 | 16,544,684,618.27 |
公司负责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尓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1,312,267,018.73 | 22,569,053.74 | 1,123,063,430.35 | 5,844,585,975.76 | 12,108,455,846.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805,970,368.00 | 1,312,267,018.73 | 22,569,053.74 | 1,123,063,430.35 | 5,844,585,975.76 | 12,108,455,846.5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0,940.16 | 13,314,954.99 | 142,585.94 | 43,174,000.70 | -1,514,419,177.75 | -1,458,518,576.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314,954.99 | 431,740,006.95 | 445,054,961.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3,174,000.70 | -1,946,159,184.70 | -1,902,985,18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174,000.70 | -43,174,000.7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02,985,184.00 | -1,902,985,184.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42,585.94 | 142,585.94 | |||||||||
1.本期提取 | 8,390,753.04 | 8,390,753.04 | |||||||||
2.本期使用 | 8,248,167.10 | 8,248,167.10 | |||||||||
(六)其他 | -730,940.16 | -730,940.1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1,311,536,078.57 | 13,314,954.99 | 22,711,639.68 | 1,166,237,431.05 | 4,330,166,798.01 | 10,649,937,270.30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718,550,263.00 | 2,398,506,130.07 | 17,400,573.32 | 1,087,689,034.79 | 5,526,216,415.74 | 11,748,362,416.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718,550,263.00 | 2,398,506,130.07 | 17,400,573.32 | 1,087,689,034.79 | 5,526,216,415.74 | 11,748,362,416.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87,420,105.00 | -1,086,239,111.34 | 5,168,480.42 | 35,374,395.56 | 318,369,560.02 | 360,093,429.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3,743,955.58 | 353,743,955.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80,993.66 | 1,180,993.6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80,993.66 | 1,180,993.66 | |||||||||
(三)利润分配 | 35,374,395.56 | -35,374,395.5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5,374,395.56 | -35,374,395.5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087,420,105.00 | -1,087,420,105.00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087,420,105.00 | -1,087,420,105.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168,480.42 | 5,168,480.42 | |||||||||
1.本期提取 | 12,976,783.08 | 12,976,783.08 | |||||||||
2.本期使用 | 7,808,302.66 | 7,808,302.6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1,312,267,018.73 | 22,569,053.74 | 1,123,063,430.35 | 5,844,585,975.76 | 12,108,455,846.58 |
公司负责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尓琴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FangdaCarbonNewMaterialCo.,Ltd,原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1998年12月16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8〕87号及1998年12月24日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甘体改发〔1998〕76号文件批准,由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窑街矿务局、太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石炭井矿务局整体改制)、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科近技术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网上向社会公众发行了普通股(A股)8,000.00万股,并于200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海龙科技(现变更为方大炭素),股票交易代码:600516。公司的母公司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524,413,321.00股,持股比例为
40.05%,最终控制人为方威先生。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0375560A;法定代表人:党锡江;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经批准的经营范围: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碳纤维、特种炭制品、高纯石墨制品、炭炭复合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石墨烯及下游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石墨烯功能口罩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品种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餐饮服务、宾馆、住宿服务。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变化,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财务报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全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0.00 | 60.00 | 新设 |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投资企业 | 100.00 | 100.00 | 新设 |
子公司全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97.99 | 97.99 | 同一控 制合并 | |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100.00 | 100.00 | 同一控 制合并 |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100.00 | 100.00 | 同一控 制合并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5.54 | 65.54 | 非同一 控制合并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合肥 | 安徽合肥 | 生产企业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 控制合并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60.00 | 60.00 | 非同一 控制合并 | |
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科学研究 | 100.00 | 100.00 | 新设 | |
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 | 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 | 建筑施工 | 40.00 | 40.00 | 新设 | |
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 | 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 | 生产企业 | 60.00 | 60.00 | 新设 |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腾达服饰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 | 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 | 生产企业 | 54.12 | 54.12 | 新设 | |
甘肃方大久兴模板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 | 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 | 生产企业 | 60.00 | 60.00 | 新设 |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企业 | 46.73 | 80.00 | 非同一 控制合并 | |
方大(韩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韩国 | 韩国 | 贸易公司 | 100.00 | 100.00 | 新设 | |
方大(莫斯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俄罗斯 | 俄罗斯 | 贸易公司 | 100.00 | 100.00 | 新设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A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B | 银行承兑汇票 |
2)应收账款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组合A | 应收外部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B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3)应收款项融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4)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A | 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等其他款项(不含其他应收款组合B) |
其他应收款组合B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A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B | 银行承兑汇票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组合A | 应收外部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B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A | 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等其他款项(不含其他应收款组合B) |
其他应收款组合B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有: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的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按实际需要量采购,并采用一次转销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45 | 5.00 | 2.11-3.8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5.00 | 6.33-9.5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8 | 5.00 | 5.28-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8-12 | 5.00 | 7.92-11.88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采矿权 | 6-10 |
征林征地 | 8.75 |
特许权使用费 | 5 |
电脑软件 | 3 |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1)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或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公司对处于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公司对处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社区房屋改造、租赁办公场所装修费、林地租金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公司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消后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国内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签收时;国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已报关离岸且公司取得交易对应的发票、箱单、提单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 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 审议通过。 |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发布前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其他说明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1.00、7.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25.00 |
教育费及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5.00 |
房产税 | 房产租金收入 | 12.00 |
房产税 | 自有房产固定资产原值的70% | 1.20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面积 | 3.00-10.50元/平方米 |
资源税 | 从价计征的,按产品销售收入剔除运费后的70%计缴 | 5.0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规定,以废旧石墨为原料生产的石墨异形件、石墨块、石墨粉和石墨增碳剂,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本期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第三条第(二)款,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本公司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享受资源税减征30%政策。
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公司可以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纳税。2021年公司的经营业务未发生改变,本公司及子公司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纳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3,379.04 | 80,299.64 |
银行存款 | 7,304,671,809.66 | 5,260,695,825.34 |
其他货币资金 | 451,601,569.63 | 529,586,584.19 |
合计 | 7,756,346,758.33 | 5,790,362,709.1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826,330.68 | 682,077.82 |
其他说明
期末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的资金包括票据、保函等保证金334,821,778.94元。
期末无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639,019,115.47 | 4,051,987,498.10 |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639,019,115.47 | 980,574,457.00 |
其他-理财产品与结构性存款 | 3,071,413,041.10 | |
合计 | 639,019,115.47 | 4,051,987,498.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54,211,233.26 | |
合计 | 54,211,233.2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5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478,176.33 | 100.00 | 266,943.07 | 0.49 | 54,211,233.26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54,478,176.33 | 100.00 | 266,943.07 | 0.49 | 54,211,233.26 | |||||
合计 | 54,478,176.33 | / | 266,943.07 | / | 54,211,233.26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66,943.07 | 266,943.07 | |||
合计 | 266,943.07 | 266,943.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27,494,857.49 |
1至2年 | 22,500,424.58 |
2至3年 | 13,340,381.81 |
3年以上 | 99,533,595.05 |
合计 | 662,869,258.9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4,739,921.91 | 12.78 | 84,739,921.91 | 100.00 | 84,902,109.16 | 16.98 | 84,902,109.16 | 100.00 | ||
其中: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296,289.33 | 4.72 | 31,296,289.33 | 100.00 | 31,296,289.33 | 6.26 | 31,296,289.33 | 1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443,632.58 | 8.06 | 53,443,632.58 | 100.00 | 53,605,819.83 | 10.72 | 53,605,819.8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8,129,337.02 | 87.22 | 23,697,772.95 | 4.10 | 554,431,564.07 | 415,178,512.13 | 83.02 | 22,302,137.84 | 5.37 | 392,876,374.29 |
其中: |
应收账款组合A | 578,129,337.02 | 87.22 | 23,697,772.95 | 4.10 | 554,431,564.07 | 415,178,512.13 | 83.02 | 22,302,137.84 | 5.37 | 392,876,374.29 |
合计 | 662,869,258.93 | 100.00 | 108,437,694.86 | 554,431,564.07 | 500,080,621.29 | 100.00 | 107,204,247.00 | 392,876,374.2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296,289.33 | 31,296,289.33 | 100.00 | 预计不可收回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443,632.58 | 53,443,632.58 | 100.00 | 预计不可收回 |
合计 | 84,739,921.91 | 84,739,921.91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账款组合A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27,494,857.49 | 2,584,724.81 | 0.49 |
1至2年 | 22,500,424.58 | 2,304,043.49 | 10.24 |
2至3年 | 13,340,381.81 | 4,709,154.78 | 35.30 |
3年以上 | 14,793,673.14 | 14,099,849.87 | 95.31 |
合计 | 578,129,337.02 | 23,697,772.95 | 4.1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296,289.33 | 31,296,289.33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 53,605,819.83 | 162,187.25 | 53,443,632.58 | |||
应收账款组合A | 22,302,137.84 | 1,395,635.11 | 23,697,772.95 |
合计 | 107,204,247.00 | 1,395,635.11 | 162,187.25 | 108,437,694.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1 | 27,851,926.60 | 4.20 | 136,474.44 |
2 | 18,248,012.65 | 2.75 | 18,248,012.65 |
3 | 15,185,891.82 | 2.29 | 74,410.87 |
4 | 14,571,013.42 | 2.20 | 137,207.11 |
5 | 14,509,712.22 | 2.19 | 71,097.59 |
合计 | 90,366,556.71 | 13.63 | 18,667,202.6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99,715,024.93 | 1,212,218,575.86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4,493.79 | |
合计 | 1,199,715,024.93 | 1,222,223,069.6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备注 |
银行承兑汇票 | 221,049,532.57 | |
合计 | 221,049,532.57 |
(2)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末终止确认金额 | 备注 |
银行承兑汇票 | 495,259,408.75 | 163,013,437.02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495,259,408.75 | 163,013,437.02 |
期末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应收款项融资。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8,799,762.36 | 99.37 | 139,193,365.35 | 99.34 |
1至2年 | 184,344.31 | 0.12 | 144,107.09 | 0.10 |
2至3年 | 36,627.30 | 0.02 | 76,695.78 | 0.05 |
3年以上 | 787,007.03 | 0.49 | 710,311.25 | 0.51 |
合计 | 159,807,741.00 | 100.00 | 140,124,479.4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1 | 23,888,069.44 | 14.95 |
2 | 20,864,648.06 | 13.06 |
3 | 13,691,447.10 | 8.57 |
4 | 10,910,821.78 | 6.83 |
5 | 10,470,444.75 | 6.55 |
合计 | 79,825,431.13 | 49.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67,078,225.63 | 189,149,768.21 |
合计 | 167,078,225.63 | 189,149,768.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2,549,640.80 |
1至2年 | 78,216,337.35 |
2至3年 | 53,914,196.21 |
3年以上 | 138,130,515.54 |
合计 | 302,810,689.9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67,248,532.92 | 262,984,876.40 |
保证金 | 12,116,460.24 | 12,142,213.82 |
备用金 | 2,937,277.21 | 4,713,855.13 |
其他 | 20,508,419.53 | 21,864,711.86 |
合计 | 302,810,689.90 | 301,705,657.2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251,565.90 | 103,304,323.10 | 112,555,889.0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2,306.12 | 25,603,028.01 | 25,745,334.13 | |
本期转回 | 63,000.00 | 63,0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2,505,758.86 | 2,505,758.86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6,888,113.16 | 128,844,351.11 | 135,732,464.2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一阶段 | 9,251,565.90 | 142,306.12 | 2,505,758.86 | 6,888,113.16 | ||
第二阶段 | ||||||
第三阶段 | 103,304,323.10 | 25,603,028.01 | 63,000.00 | 128,844,351.11 |
合计 | 112,555,889.00 | 25,745,334.13 | 63,000.00 | 2,505,758.86 | 135,732,464.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505,758.8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1 | 往来款 | 2,505,758.86 | 对方公司注销 | 内部审批 | 否 |
合计 | / | 2,505,758.86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1 | 往来款 | 3,957,468.35 | 1年以内 | 56.76 | 46,838,334.58 |
67,609,280.25 | 1年至2年 | ||||
51,366,234.79 | 2年至3年 | ||||
48,939,325.40 | 3年以上 | ||||
2 | 往来款 | 65,627.71 | 1年以内 | 5.74 | 17,373,861.02 |
72,319.15 | 1年至2年 | ||||
94,100.01 | 2年至3年 | ||||
17,141,814.15 | 3年以上 | ||||
3 | 往来款 | 12,000,000.00 | 3年以上 | 3.96 | 12,000,000.00 |
4 | 往来款 | 10,068,251.18 | 3年以上 | 3.32 | 10,068,251.18 |
5 | 往来款 | 8,692,469.91 | 1年至2年(含2年) | 2.87 | 869,246.99 |
合计 | / | 220,006,890.90 | / | / | 87,149,693.7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14,993,234.56 | 20,515.21 | 314,972,719.35 | 225,577,016.02 | 10,596,059.94 | 214,980,956.08 |
在产品 | 971,244,146.68 | 9,874,695.70 | 961,369,450.98 | 813,521,811.04 | 8,862,222.36 | 804,659,588.68 |
库存商品 | 244,824,077.35 | 8,731,436.87 | 236,092,640.48 | 205,273,843.53 | 9,396,471.22 | 195,877,372.3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4,119,748.89 | 4,119,748.89 | 4,051,877.28 | 4,051,877.28 | ||
委托加工物资 | 217,916,685.69 | 217,916,685.69 | 111,536,231.51 | 29,499.72 | 111,506,731.79 | |
发出商品 | 92,550.38 | 92,550.38 | 1,469,679.57 | 1,469,679.57 | ||
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款) | 3,587,699.74 | 3,587,699.74 | 2,429,010.25 | 2,429,010.25 | ||
合计 | 1,756,778,143.29 | 18,626,647.78 | 1,738,151,495.51 | 1,363,859,469.20 | 28,884,253.24 | 1,334,975,215.9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596,059.94 | 10,575,544.73 | 20,515.21 | |||
在产品 | 8,862,222.36 | 9,874,695.70 | 8,862,222.36 | 9,874,695.70 | ||
库存商品 | 9,396,471.22 | 8,731,436.87 | 9,396,471.22 | 8,731,436.8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29,499.72 | 29,499.72 | ||||
合计 | 28,884,253.24 | 18,606,132.57 | 28,863,738.03 | 18,626,647.78 |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 本期已销售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 本期已销售 |
库存商品 |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 本期已销售 |
委托加工物资 |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 本期已销售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16,332,227.77 | 80,027.92 | 16,252,199.85 | 10,718,317.21 | 50,376.09 | 10,667,941.12 |
合计 | 16,332,227.77 | 80,027.92 | 16,252,199.85 | 10,718,317.21 | 50,376.09 | 10,667,941.1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29,651.83 | |||
合计 | 29,651.83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合同资产组合A,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332,227.77 | 80,027.92 | 0.49 |
合计 | 16,332,227.77 | 80,027.92 | 0.49 |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税款 | 11,185,104.93 | 476,939.91 |
应交增值税末留抵税额 | 21,752,864.04 | 41,363,872.53 |
合计 | 32,937,968.97 | 41,840,812.44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220,837,555.68 | -33,175,326.05 | 27,759.06 | 187,689,988.69 | |||||||
小计 | 220,837,555.68 | -33,175,326.05 | 27,759.06 | 187,689,988.69 | |||||||
二、联营企业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09,631,196.18 | 6,238,003.24 | 615,869,199.42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68,303,291.88 | 97,699,523.30 | 13,314,954.99 | -758,699.22 | 40,821,000.00 | 1,537,738,070.95 | 425,684,011.01 |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665,555,833.33 | 135,015,053.87 | -18,570,174.08 | -1,319,416.49 | 510,651,188.89 | ||||||
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000,000.00 | 5,497,329.43 | 41,497,329.43 | ||||||||
小计 | 2,743,490,321. | 36,000,000.00 | 135,015,05 | 90,864,681.89 | 13,314,954.9 | -2,078, | 40,821,000.00 | 2,705,755,788.69 | 425,684,011.01 |
39 | 3.87 | 9 | 115.71 | ||||||||
合计 | 2,964,327,877.07 | 36,000,000.00 | 135,015,053.87 | 57,689,355.84 | 13,314,954.99 | -2,050,356.65 | 40,821,000.00 | 2,893,445,777.38 | 425,684,011.01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3,345,688.48 | 221,941,349.89 |
合计 | 313,345,688.48 | 221,941,349.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241,806,910.27 | 2,156,136,363.4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241,806,910.27 | 2,156,136,363.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通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22,714,640.44 | 2,094,714,630.65 | 721,296,532.39 | 62,172,132.13 | 4,400,897,935.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941,512.96 | 283,650,224.83 | 78,735,936.85 | 14,446,919.01 | 477,774,593.65 |
(1)购置 | 2,479,541.16 | 5,350,490.10 | 13,898,546.69 | 10,641,525.42 | 32,370,103.37 |
(2)在建工程转入 | 97,442,053.43 | 218,363,173.49 | 64,837,390.16 | 19,069.31 | 380,661,686.39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1,019,918.37 | 59,936,561.24 | 3,786,324.28 | 64,742,803.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624,721.15 | 78,633,085.23 | 76,027,210.51 | 8,850,646.52 | 212,135,663.41 |
(1)处置或报废 | 2,012,491.82 | 31,811,555.87 | 11,284,406.62 | 8,850,646.52 | 53,959,100.83 |
(2)转入在建工程 | 46,612,229.33 | 46,821,529.36 | 93,433,758.69 | ||
(3)其他转出 | 64,742,803.89 | 64,742,803.89 | |||
4.期末余额 | 1,575,031,432.25 | 2,299,731,770.25 | 724,005,258.73 | 67,768,404.62 | 4,666,536,865.8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65,192,468.81 | 1,272,390,367.02 | 342,837,041.36 | 46,720,167.67 | 2,227,140,044.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099,573.07 | 131,037,492.98 | 35,950,305.88 | 13,814,615.24 | 229,901,987.17 |
(1)计提 | 49,099,573.07 | 131,037,492.98 | 35,817,871.25 | 9,986,676.40 | 225,941,613.70 |
(2)其他 | 132,434.63 | 3,827,938.84 | 3,960,373.4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68,243.72 | 32,190,752.77 | 8,210,359.12 | 6,478,398.91 | 49,847,754.52 |
(1)处置或报废 | 1,587,084.53 | 26,227,598.41 | 8,210,359.12 | 6,478,398.91 | 42,503,440.97 |
(2)转入在建工程 | 820,030.00 | 2,563,910.08 | 3,383,940.08 | ||
(3其他转出 | 561,129.19 | 3,399,244.28 | 3,960,373.47 | ||
4.期末余额 | 611,323,798.16 | 1,371,237,107.23 | 370,576,988.12 | 54,056,384.00 | 2,407,194,277.5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621,527.30 | 17,621,527.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966,065.52 | 1,785.61 | 12,967,851.13 | ||
(1)计提 | 831.61 | 1,785.61 | 2,617.22 | ||
(2)其他 | 12,965,233.91 | 12,965,233.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965,233.91 | 88,466.45 | 13,053,700.36 | ||
(1)处置或报废 | 88,466.45 | 88,466.45 | |||
(2)其他 | 12,965,233.91 | 12,965,233.91 | |||
4.期末余额 | 4,656,293.39 | 12,877,599.07 | 1,785.61 | 17,535,678.0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59,051,340.70 | 915,617,063.95 | 353,426,485.00 | 13,712,020.62 | 2,241,806,910.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939,900,644.33 | 822,324,263.63 | 378,459,491.03 | 15,451,964.46 | 2,156,136,363.4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37,491,678.66 | 25,729,537.72 | 4,656,293.39 | 7,105,847.55 | |
专用设备 | 382,990,431.44 | 244,746,865.98 | 21,813,254.05 | 116,430,311.41 | |
通用设备 | 16,691,439.14 | 11,082,559.60 | 1,785.61 | 5,607,093.93 | |
运输设备 | 3,426,383.79 | 3,229,469.14 | 196,914.65 | ||
合计 | 440,599,933.03 | 284,788,432.44 | 26,471,333.05 | 129,340,167.54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7,466,877.78 | 改制前建筑物,一直未办理。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9,460,780.67 | 暂未办理。 |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12,894,083.09 | 新建厂房,待其他厂房建成后统一办理。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2,750,996.02 | 自行建造,不能办理房证。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4,429,514.92 | 无土地证。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140,542,795.56 | 因市政规划,暂时无法办理。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1,015,124.82 | 2002年改制,在改制之前由于已经抵押给银行、政府,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新建的也没有办理房产证。 |
合计 | 428,560,172.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81,933,171.37 | 436,821,679.52 |
工程物资 | 357,804.50 | 1,169,848.51 |
合计 | 482,290,975.87 | 437,991,528.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218,957,399.33 | 32,702,058.40 | 186,255,340.93 | 218,957,399.33 | 30,000,000.00 | 188,957,399.33 |
3万吨/每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43,251,819.76 | 43,251,819.76 | 71,370,887.91 | 71,370,887.91 | ||
年产5.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129,836,439.47 | 129,836,439.47 | 90,275,777.09 | 90,275,777.09 | ||
年产2.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16,320,591.73 | 16,320,591.73 | 38,223,231.98 | 38,223,231.98 | ||
长丰县下塘镇新建工厂 | 101,065,272.49 | 101,065,272.49 | 33,129,856.47 | 33,129,856.47 | ||
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 | 10,341,696.64 | 10,341,696.64 | ||||
污水站中水回用项目 | 1,937,497.94 | 1,937,497.94 | 1,921,656.36 | 1,921,656.36 | ||
方大宾馆项 | 2,250,514.55 | 2,250,514.55 | 1,690,889.75 | 1,690,889.75 | ||
石墨电极防伪系统软件项目 | 56,724.14 | 56,724.14 | 56,724.14 | 56,724.14 | ||
其他 | 958,970.36 | 958,970.36 | 890,510.79 | 36,950.94 | 853,559.85 | |
合计 | 514,635,229.77 | 32,702,058.40 | 481,933,171.37 | 466,858,630.46 | 30,036,950.94 | 436,821,679.5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1,470,000,000.00 | 218,957,399.33 | 218,957,399.33 | 28.35 | 35.00 | 51,762,672.18 | 借款、自筹 | |||||
3万吨/每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2,101,911,700.00 | 71,370,887.91 | 77,099,066.06 | 105,218,134.21 | 43,251,819.76 | 25.00 | 33.00 | 募集、自筹资金 | ||||
年产5.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715,921,300.00 | 90,275,777.09 | 71,799,085.21 | 32,238,422.83 | 129,836,439.47 | 58.00 | 50.00 | 自筹资金 | ||||
年产2.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195,084,800.00 | 38,223,231.98 | 123,096,670.24 | 144,999,310.49 | 16,320,591.73 | 96.00 | 90.00 | 自筹资金 | ||||
长丰县下塘镇新建工厂 | 421,081,287.15 | 33,129,856.47 | 67,935,416.02 | 101,065,272.49 | 27.78 | 41.00 | 自筹资金 |
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 | 109,885,000.00 | 10,341,696.64 | 75,927,015.33 | 86,268,711.97 | 79.00 | 100 .00 | 自筹资金 | |||||
污水站中水回用项目 | 7,024,000.00 | 1,921,656.36 | 15,841.58 | 1,937,497.94 | 28.00 | 30.00 | 自筹资金 | |||||
方大宾馆项目 | 59,268,800.00 | 1,690,889.75 | 559,624.80 | 2,250,514.55 | 4.00 | 10.0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5,080,176,887.15 | 465,911,395.53 | 416,432,719.24 | 368,724,579.50 | 513,619,535.27 | / | / | 51,762,672.1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2,702,058.40 |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
合计 | 2,702,058.4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658,304.50 | 300,500.00 | 357,804.50 | 1,470,348.51 | 300,500.00 | 1,169,848.51 |
合计 | 658,304.50 | 300,500.00 | 357,804.50 | 1,470,348.51 | 300,500.00 | 1,169,848.51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465,920.13 | 19,465,920.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9,465,920.13 | 19,465,920.1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19,888.02 | 2,919,888.02 |
(1)计提 | 2,919,888.02 | 2,919,888.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919,888.02 | 2,919,888.0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546,032.11 | 16,546,032.11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计算机软件 | 采矿权 | 征林征地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69,544,978.05 | 12,523,132.00 | 41,619.84 | 78,973,821.58 | 116,433,093.74 | 50,000.00 | 777,566,645.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916,000.00 | 62,916,000.00 | |||||
(1)购置 | 62,916,000.00 | 62,916,0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5,261.17 | 115,261.17 | |||||
(1)处置 | 115,261.17 | 115,261.17 | |||||
(2)处置子公司 |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632,345,716.88 | 12,523,132.00 | 41,619.84 | 78,973,821.58 | 116,433,093.74 | 50,000.00 | 840,367,384.0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5,830,398.37 | 12,523,132.00 | 33,941.51 | 78,973,821.58 | 116,433,093.74 | 50,000.00 | 373,844,387.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16,167.93 | 7,678.33 | 11,423,846.26 | ||||
(1)计提 | 11,416,167.93 | 7,678.33 | 11,423,846.26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238.17 | 20,238.17 | |||||
(1)处置 | 20,238.17 | 20,238.17 | |||||
(2)处置子公 |
司 |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77,226,328.13 | 12,523,132.00 | 41,619.84 | 78,973,821.58 | 116,433,093.74 | 50,000.00 | 385,247,995.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5,119,388.75 | 455,119,388.7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3,714,579.68 | 7,678.33 | 403,722,258.0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8,887,445.58 | 8,887,445.58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3,202,293.98 | 13,202,293.98 |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38,572,350.94 | 18,938,948.31 | 19,633,402.63 | |||
合计 | 60,662,090.50 | 18,938,948.31 | 41,723,142.19 |
本期商誉其他减少系根据《关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中“对价调整”规定,对交易对价进行调整。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8,887,445.58 | 8,887,445.58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3,202,293.98 | 13,202,293.98 |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19,633,402.63 | 19,633,402.63 | ||||
合计 | 22,089,739.56 | 19,633,402.63 | 41,723,142.1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江苏方大与商誉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含商誉)作为资产组,其构成未发生变化,该资产组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资产组构成与资产组可回收金额口径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种方式对江苏方大的商誉进行评估,其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
经测试,本公司对江苏方大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9,633,402.63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林地租金 | 231,148.45 | 32,787.60 | 198,360.85 | ||
探矿费 | 240,116.35 | 441,509.43 | 125,902.54 | 555,723.24 | |
装修和技术维护费 | 198,548.71 | 59,799.36 | 138,749.35 | ||
管线服务费用 | 338,768.28 | 31,053.76 | 307,714.52 | ||
合计 | 669,813.51 | 780,277.71 | 249,543.26 | 1,200,547.96 |
其他说明:
无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75,723,493.26 | 52,024,411.25 | 236,690,188.51 | 37,571,699.8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09,572.72 | 44,583.42 | 854,183.40 | 105,759.38 |
可抵扣亏损 | ||||
政府补助 | 47,353,404.25 | 9,727,650.72 | 24,166,193.21 | 3,624,928.98 |
未发放工资 | 837,615.59 | 209,403.90 | 838,031.43 | 209,507.86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2,119,504.98 | 529,876.25 | 2,978,470.03 | 446,770.50 |
合计 | 326,543,590.80 | 62,535,925.54 | 265,527,066.58 | 41,958,666.5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69,206,192.32 | 42,301,548.08 | 186,496,282.04 | 46,624,070.51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37,899,756.54 | 5,698,928.73 | 24,309,159.22 | 3,646,373.89 |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摊销 | 61,287,427.53 | 9,193,114.13 | 45,454,483.73 | 6,818,172.56 |
合计 | 268,393,376.39 | 57,193,590.94 | 256,259,924.99 | 57,088,616.9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3,660,249.63 | 261,577,363.16 |
可抵扣亏损 | 203,015,153.56 | 450,744,836.04 |
合计 | 436,675,403.19 | 712,322,199.2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46,465,611.34 | ||
2022年 | 43,218,546.27 | ||
2023年 | 31,220,475.06 | 61,088,963.81 | |
2024年 | 28,873,304.72 | 225,512,988.23 | |
2025年 | 85,416,055.36 | 74,458,726.39 | |
2026年 | 57,505,318.42 | ||
合计 | 203,015,153.56 | 450,744,836.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及土地出让金 | 43,067,424.76 | 43,067,424.76 | 116,688,258.36 | 116,688,258.36 | ||
莱河矿业社区工程项目 | 47,651,832.18 | 22,636,001.99 | 25,015,830.19 | 54,459,237.05 | 25,823,048.88 | 28,636,188.17 |
留抵进项税及SOP补偿协议增值税 | 63,306,436.64 | 63,306,436.64 | 63,302,597.85 | 63,302,597.85 | ||
东乡族自治县振东致远公共客运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临夏州回味斋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167,025,693.58 | 22,636,001.99 | 144,389,691.59 | 247,450,093.26 | 25,823,048.88 | 221,627,044.38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48,204,600.00 | |
抵押借款 | 70,436,911.24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50,152,166.67 | 150,000,000.00 |
合计 | 398,356,766.67 | 220,436,911.24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质押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借款本金 | 质押物 |
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 248,000,000.00 | 2.5亿元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248,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9,333,548.59 | 580,012,446.94 |
合计 | 299,333,548.59 | 580,012,446.9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256,809,650.97 | 195,228,215.53 |
应付工程款 | 141,396,694.27 | 86,283,513.34 |
应付设备款 | 27,930,043.90 | 33,626,499.05 |
应付运费 | 19,357,815.74 | 12,645,349.40 |
合计 | 445,494,204.88 | 327,783,577.3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1 | 8,951,419.85 | 未最终结算 |
2 | 8,037,417.68 | 未最终结算 |
3 | 7,405,012.19 | 未最终结算 |
4 | 7,179,522.95 | 采购制作机器制作工期长 |
5 | 3,372,843.50 | 对方未催偿 |
6 | 2,751,615.38 | 采购制作机器制作工期长 |
7 | 2,030,183.14 | 对方未催偿 |
8 | 1,958,814.93 | 采购制作机器制作工期长 |
9 | 1,894,758.00 | 对方未催收 |
10 | 1,888,717.93 | 对方未催收 |
11 | 1,446,191.32 | 对方未催收 |
12 | 1,390,000.00 | 未最终结算 |
13 | 1,362,450.28 | 未最终结算 |
14 | 1,094,827.58 | 未最终结算 |
合计 | 50,763,774.7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55,199,445.07 | 182,416,216.81 |
合计 | 155,199,445.07 | 182,416,216.8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2,208,291.69 | 719,164,597.14 | 710,451,497.80 | 80,921,391.0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 | 17,316,281.45 | 68,799,347.48 | 69,200,070.79 | 16,915,558.14 |
提存计划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9,524,573.14 | 787,963,944.62 | 779,651,568.59 | 97,836,949.1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3,832,324.04 | 561,281,740.07 | 550,849,579.92 | 74,264,484.19 |
二、职工福利费 | 2,707,488.31 | 65,087,414.07 | 67,794,902.38 | |
三、社会保险费 | 1,318,516.16 | 44,661,616.68 | 44,868,596.75 | 1,111,536.0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18,025.01 | 38,605,045.78 | 38,812,793.32 | 1,110,277.47 |
工伤保险费 | 491.15 | 5,651,214.37 | 5,650,538.90 | 1,166.62 |
生育保险费 | 405,356.53 | 405,264.53 | 92.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1,919,539.80 | 40,888,785.48 | 41,028,102.28 | 1,780,223.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430,423.38 | 7,245,040.84 | 5,910,316.47 | 3,765,147.7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72,208,291.69 | 719,164,597.14 | 710,451,497.80 | 80,921,391.0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15,114,348.33 | 65,920,291.70 | 66,309,813.42 | 14,724,826.61 |
失业保险费 | 2,201,933.12 | 2,879,055.78 | 2,890,257.37 | 2,190,731.53 |
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7,316,281.45 | 68,799,347.48 | 69,200,070.79 | 16,915,558.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755,011.53 | 11,746,984.6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72,948,667.66 | 36,826,301.89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0,421.75 | 357,236.37 |
土地使用税 | 1,004,853.23 | 1,110,510.89 |
房产税 | 313,406.23 | 320,720.66 |
教育费附加 | 254,466.27 | 602,483.06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525,503.52 | 765,059.65 |
资源税 | 2,282,928.95 | |
印花税 | 392,573.84 | 1,893,830.26 |
其他 | 349,672.54 | 253,277.60 |
合计 | 81,884,576.57 | 56,159,333.96 |
40、 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19,899.12 | 559,565.79 |
应付股利 | 2,139,998.15 | 1,967,198.15 |
其他应付款 | 190,507,175.53 | 163,819,064.30 |
合计 | 192,867,072.80 | 166,345,828.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87,500.00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19,899.12 | 372,065.79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219,899.12 | 559,565.7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139,998.15 | 1,967,198.15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2,139,998.15 | 1,967,198.1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对方未催收。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20,198,137.21 | 1,782,137.31 |
应付往来款 | 41,631,458.18 | 43,235,619.50 |
应付保证金款 | 59,594,462.87 | 64,141,378.68 |
应付运费 | 9,140,047.57 | 6,020,669.95 |
应付劳务款 | 4,256,636.90 | 4,046,789.51 |
应付其他款项 | 55,686,432.80 | 44,592,469.35 |
合计 | 190,507,175.53 | 163,819,064.3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1 | 8,991,588.29 | 转制前形成,尚未支付 |
2 | 3,028,32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3 | 2,748,000.00 | 工程质保金,工程尚未结算 |
4 | 2,447,500.00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5 | 2,000,000.00 | 转制前形成,尚未支付 |
6 | 1,55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7 | 1,298,511.00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8 | 1,05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9 | 1,00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合计 | 24,113,919.2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50,006,085.00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94,289.23 | |
合计 | 253,500,374.23 |
43、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20,182,842.09 | 23,720,340.47 |
应收款项融资非终止确认 | 163,163,437.02 | 167,819,533.47 |
合计 | 183,346,279.11 | 191,539,873.9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5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250,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25,000.00万元,期限为2年,担保单位为方大特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24,980.00万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2.7%
4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房屋 | 13,455,296.89 | |
合计 | 13,455,296.89 |
47、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332,259.46 | |
合计 | 332,259.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拨入专项资金 | 634,676.77 | 302,417.31 | 332,259.46 |
合计 | 634,676.77 | 302,417.31 | 332,259.46 |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0、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21,114,871.41 | 20,594,200.00 | 16,481,156.57 | 325,227,914.84 | |
合计 | 321,114,871.41 | 20,594,200.00 | 16,481,156.57 | 325,227,914.8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土地使用权补偿款 | 2,353,153.44 | 20,594,200.00 | 439,744.57 | 22,507,608.87 | 与资产相关 | ||
高温气冷堆拨款 | 3,223,282.84 | 582,805.44 | 2,640,477.40 | 与资产相关 | |||
负极材料拨款 | 449,999.71 | 200,000.04 | 249,999.67 | 与资产相关 | |||
天然气锅炉拨款 | 2,888,888.79 | 222,222.24 | 2,666,666.55 | 与资产相关 | |||
东西排污口款 | 37,268.59 | 2,777.76 | 34,490.83 | 与资产相关 | |||
新建电极接头线项目 | 2,099,999.84 | 350,000.04 | 1,749,999.8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项目投资奖励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1,944,000.00 | 1,493,000.00 | 10,451,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央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 | 40,000,000.00 | 5,000,000.00 | 3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3万吨项目财政扶持资金 | 13,113,600.00 | 1,639,200.00 | 11,474,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3100吨碳纤维生产项目科技经费 | 83,766,994.27 | 6,343,483.68 | 77,423,510.59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5万吨炭素制品项目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心场平工程补助 | 6,237,683.93 | 207,922.80 | 6,029,761.1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21,114,871.41 | 20,594,200.00 | 16,481,156.57 | 325,227,914.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搬迁补偿 | 217,300,999.27 | 217,590,000.00 |
SOP补偿款 | 30,774,241.00 | 30,774,241.00 |
合计 | 248,075,240.27 | 248,364,241.00 |
52、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805,970,368.00 | 3,805,970,368.00 |
53、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69,430,716.31 | 869,430,716.31 | ||
其他资本公积 | 28,654,101.69 | 1,273,026.80 | 2,078,115.71 | 27,849,012.78 |
合计 | 898,084,818.00 | 1,273,026.80 | 2,078,115.71 | 897,279,729.0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合营企业方大喜科墨由于专项储备的增加,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27,759.06元。注2: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九江银行由于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和股东投入资本导致资本溢价减少,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758,699.22元。
注3: 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吉林化纤由于所有者投入资本导致资本公积减少,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1,319,416.49元。
注4:公司本年出售持有的吉林化纤股权,结转以前年度确认的其他权益变动至投资收益,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1,245,267.74元。
55、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626.17 | 13,276,257.62 | 13,276,257.62 | 13,286,883.79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314,954.99 | 13,314,954.99 | 13,314,954.99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 |
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626.17 | -38,697.37 | -38,697.37 | -28,071.2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626.17 | 13,276,257.62 | 13,276,257.62 | 13,286,883.7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为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九江银行由于投资重估储备变动导致其他综合收益增加,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金额13,314,954.99元。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0,992,984.21 | 29,951,645.23 | 44,249,372.60 | 36,695,256.84 |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8,609,842.36 | 943,550.00 | 9,553,392.36 | |
合计 | 59,602,826.57 | 30,895,195.23 | 44,249,372.60 | 46,248,649.20 |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53,852,581.72 | 43,174,000.70 | 1,197,026,582.4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153,852,581.72 | 43,174,000.70 | 1,197,026,582.42 |
5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666,439,838.14 | 9,154,355,905.5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666,439,838.14 | 9,154,355,905.5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84,595,183.21 | 547,458,328.2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3,174,000.70 | 35,374,395.5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02,985,184.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804,875,836.65 | 9,666,439,838.14 |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65,211,740.14 | 2,917,211,814.64 | 3,440,773,530.95 | 2,455,826,288.47 |
其他业务 | 286,561,005.97 | 175,889,097.27 | 98,398,720.54 | 67,266,954.83 |
合计 | 4,651,772,746.11 | 3,093,100,911.91 | 3,539,172,251.49 | 2,523,093,243.3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607,115.09 | 12,728,185.34 |
教育费附加 | 11,948,841.78 | 10,813,548.05 |
资源税 | 13,407,785.72 | 14,316,325.68 |
房产税 | 10,432,106.76 | 10,406,235.99 |
土地使用税 | 17,429,260.10 | 17,564,314.22 |
车船使用税 | 124,184.45 | 125,786.28 |
印花税 | 4,748,667.06 | 4,470,812.33 |
环境保护税 | 1,482,779.61 | 1,468,679.44 |
其他 | 94,551.09 | 197,112.85 |
合计 | 74,275,291.66 | 72,091,000.18 |
6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6,249,653.88 | 44,753,462.76 |
包装费 | 26,341,957.22 | 24,708,275.05 |
业务招待费 | 7,411,467.28 | 4,802,960.53 |
港杂费 | 7,116,420.16 | 5,899,620.13 |
劳务费 | 6,392,251.81 | 5,033,716.05 |
销售服务费 | 4,552,099.08 | 6,091,535.03 |
经营开拓及投招标费 | 1,675,805.31 | 1,007,479.27 |
差旅费 | 647,958.21 | 702,595.80 |
办公费 | 257,970.43 | 844,234.96 |
装卸费 | 220,433.61 | 190,794.22 |
广告展览费 | 156,803.31 | 279,535.93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110,201.54 | 148,761.78 |
其他 | 12,406,783.67 | 5,982,943.73 |
合计 | 133,539,805.51 | 100,445,915.24 |
6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70,204,069.40 | 190,589,711.78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59,628,102.63 | 47,976,622.96 |
修理费 | 46,819,768.75 | 55,748,693.18 |
停工损失 | 38,023,590.01 | 18,825,030.96 |
安全生产费 | 16,900,358.46 | 17,902,129.68 |
水电费(能源) | 13,403,744.03 | 10,946,169.86 |
服务费 | 11,596,456.26 | 9,973,111.68 |
业务招待费 | 6,925,841.81 | 7,028,647.95 |
差旅费 | 6,587,616.50 | 6,043,775.16 |
办公费 | 4,444,993.31 | 3,810,456.20 |
物料消耗 | 4,280,821.06 | 2,299,461.96 |
保险费 | 3,210,780.37 | 1,958,325.35 |
租赁费 | 2,960,990.92 | 5,998,926.92 |
交通费 | 2,654,456.99 | 2,151,626.79 |
劳务费 | 1,289,192.15 | 5,464,667.09 |
排污费 | 983,024.24 | 724,304.65 |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189,850.86 | 1,191,931.02 |
清欠提成 | 56,933.38 | 107,737.48 |
其他 | 17,221,544.37 | 10,653,726.62 |
合计 | 507,382,135.50 | 399,395,057.29 |
6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440,548.55 | 43,835,071.25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 | 15,641,214.40 | 20,632,924.04 |
材料费 | 5,389,701.08 | 17,438,170.38 |
折旧和摊销 | 1,676,160.94 | 3,039,368.55 |
其他费用 | 2,437,255.17 | 2,790,434.19 |
合计 | 69,584,880.14 | 87,735,968.41 |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2,802,083.04 | 45,411,600.06 |
减:利息收入 | 188,076,827.60 | 281,090,451.03 |
汇兑损益 | 4,101,261.33 | -2,520,376.26 |
手续费 | 4,408,538.69 | 803,721.56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652,316.00 | |
其他 | 234,780.37 | -2,195,952.81 |
合计 | -155,877,848.17 | -239,591,458.48 |
6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3100吨碳纤维生产项目科技经费 | 6,343,483.68 | 6,502,708.14 |
残保金减征10%%部分 | 65,328.66 | |
厂区一期场平工程政府补助 | 207,922.80 | |
等静压石墨筒料研发 | 500,000.00 | |
东西排污口项目 | 2,777.76 | 2,777.76 |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拨付(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资金补贴) | 99,000.00 | |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中心职业技能补助 | 100,500.00 | |
负极材料拨项目 | 200,000.04 | 200,000.04 |
高温气冷堆项目 | 582,805.44 | 582,805.44 |
核石墨研发项目补助 | 3,000,000.00 | |
红古区税务局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退税 | 1,202,042.71 | 1,073,467.61 |
兰州红古区商务局2019年出口信用保险补助拨款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兰州市红古区就业局支付培训费 | 1,973,805.00 | 86,500.00 |
兰州市红古区科技局电极热处理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拨款 | 100,000.00 | |
兰州市科技局拨付科技重大专项款 | 1,000,000.00 | |
兰州市商务局2020年稳外贸及外贸转型升级项目款 | 2,360,000.00 | 5,316,000.00 |
龙泉经信局补贴款 | 97,600.00 | 107,200.00 |
女工技能培训补助 | 165,000.00 | 4,500.00 |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 140,000.00 | |
三万吨项目财政扶持资金摊销 | 1,639,200.00 | |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摊销 | 1,493,000.00 |
收2018年出口信用保险补贴 | 78,000.00 | |
收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明专利资助 | 1,450.00 | |
收兰州市财政局贸易救济和法律援助项目补助款 | 771,000.00 | |
收龙泉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标准制订奖励项目专项资金 | 150,000.00 | |
收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 59,800.00 | |
收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监测补贴 | 1,200.00 | |
收龙泉驿区商务局2020年外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资金 | 6,000.00 | |
收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专项资金 | 50,000.00 | |
天然气锅炉项目 | 222,222.24 | 222,222.24 |
土地使用权补偿款 | 439,744.57 | 62,184.24 |
土地税、企业所得税返还 | 3,088,801.00 | |
税收减免 | 6,244,647.79 | 4,913,690.20 |
稳岗补贴款 | 1,450,119.08 | 8,154,623.91 |
新建电极接头线项目 | 350,000.04 | |
以工代训资金 | 1,105,000.00 | 926,400.00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 | 3,000.00 | |
中央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摊销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债务重组利得 | 1,505,609.81 | |
环境改造排尘设备改造项目 | 230,000.00 | |
新建电极接头线项目 | 350,000.04 | |
经营贡献奖 | 5,360,000.00 | |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493,000.00 | |
3万吨项目财政扶持资金摊销 | 1,639,200.00 | |
2019年省“三重一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励金 | 1,000,000.00 | |
安全技能培训补贴 | 2,000.00 | |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 | 10,000.00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返还 | 1,830,213.73 | 7,868,708.24 |
高新企业认定补助 | 100,000.00 | |
兰州市财政局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 | 1,500,000.00 | |
兰州市财政局创新平台建设补助资金 | 1,200,000.00 | |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 | 200,000.00 |
2020年省级数据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
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奖支付2020年4月份、6月份养老保险 | 5,000,000.00 | |
兰州市商务厅2021年度稳外贸项目发展资金 | 1,450,000.00 | |
兰州市商务局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款 | 240,000.00 | |
收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地区开发管理委员会专项资金款 | 810,000.00 | |
招商引资贡献奖 | 100,000.00 | |
龙泉经信局防疫口罩补贴款 | 2,300.00 | |
龙泉商务局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补贴 | 7,264.00 | |
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年费补贴款 | 600.00 | |
龙泉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稳产满产防疫物资购买补助 | 8,440.00 | |
合计 | 45,129,274.35 | 63,226,591.86 |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0,692,679.58 | -80,588,570.2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7,982,272.87 | -86,345.7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814,810.29 | 1,560,202.8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8,529,601.12 | 82,334,330.86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63,222.00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1,257.80 | 8,345,613.42 |
理财产品收益 | 92,762,470.34 | 103,531,017.23 |
持有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投资收益 | 485,000.00 | |
合计 | 413,278,092.00 | 118,159,470.36 |
68、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364,613.28 | -31,450,887.12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1,404,338.59 | 24,309,159.22 |
合计 | 31,039,725.31 | -7,141,727.90 |
70、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66,943.07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33,447.86 | 9,998,017.0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682,334.13 | -26,307,654.1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7,182,725.06 | -16,309,637.06 |
7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8,606,132.57 | -21,994,247.4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425,684,011.01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617.22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702,058.40 | -30,036,950.94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9,633,402.63 | |
十二、其他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9,651.83 | -50,376.09 |
合计 | -40,973,862.65 | -477,765,585.46 |
7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 1,644,773.67 | 714.17 |
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 | 488,646.72 | 11,448,467.58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4,096,268.84 | |
合计 | -1,962,848.45 | 11,449,181.75 |
73、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62,620.29 | 93,243.09 | 262,620.2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62,620.29 | 93,243.09 | 262,620.2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916,000.00 | 5,161,333.00 | 1,916,000.00 |
罚没利得 | 4,319,765.93 | 3,966,208.28 | 4,319,765.93 |
诉讼案执行回款 | 18,620.08 | 1,080,053.00 | 18,620.08 |
其他 | 1,642,180.05 | 427,094,045.34 | 1,642,180.05 |
合计 | 8,159,186.35 | 437,394,882.71 | 8,159,186.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甘肃省财政厅2019年度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金 | 8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龙泉经信局稳产满产奖励项目补贴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龙泉商务局深化复工复产资金 | 7,783.00 | 与收益相关 | |
龙泉驿区商务局外贸升级转型发展资金 | 17,250.00 | 与收益相关 | |
防疫物资补贴款 | 1,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眉工业园区支持企业积极复产复工帮扶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 | 3,6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复工复产奖励金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甘眉划拨园区党组织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党费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妇联拨款 | 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奖励补贴 | 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浦东新区世博地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安商育商补助专项资金款 | 1,17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龙泉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增长奖励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916,000.00 | 5,161,333.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510,622.93 | 7,207,296.81 | 7,510,622.9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510,622.93 | 7,207,296.81 | 7,510,622.9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8,231,190.30 | 55,066,123.40 | 18,231,190.30 |
其他 | 839,658.30 | 1,809,926.10 | 839,658.30 |
合计 | 26,581,471.53 | 64,083,346.31 | 26,581,471.53 |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5,568,542.20 | 107,803,824.2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472,285.01 | 16,447,111.49 |
合计 | 215,096,257.19 | 124,250,935.7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330,672,939.8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9,600,940.9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2,502,275.0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529,516.0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2,563,151.0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11,837.3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351,772.9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958,155.58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891,671.34 |
其他 | -8,417,165.56 |
所得税费用 | |
合计 | 215,096,257.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往来款、备用金及保证金 | 180,922,687.95 | 235,718,946.70 |
收到的政府补助款 | 39,686,844.03 | 172,103,026.96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186,823,593.73 | 281,090,451.03 |
收到的罚款及赔款等收入 | 5,339,571.74 | 4,398,782.53 |
合计 | 412,772,697.45 | 693,311,207.22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 160,990,665.41 | 102,530,349.78 |
销售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 67,178,150.82 | 47,184,723.77 |
营业外支出中支付的现金 | 18,510,846.30 | 56,876,049.50 |
支付的手续费等 | 4,408,538.69 | 692,265.34 |
支付的往来款、备用金及保证金 | 222,573,014.06 | 310,833,433.08 |
合计 | 473,661,215.28 | 518,116,821.47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理财等本金 | 4,320,000,000.00 | 5,363,048,219.18 |
合计 | 4,320,000,000.00 | 5,363,048,219.18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等支付本金 | 1,250,000,000.00 | 7,164,000,000.00 |
处置子公司 | 191.49 | |
合计 | 1,250,000,000.00 | 7,164,000,191.49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款 | 3,327,082.50 | |
合计 | 3,327,082.50 |
7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15,576,682.69 | 536,681,419.7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110,124.62 | 477,765,585.46 |
信用减值损失 | 27,182,725.06 | 16,309,637.0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25,941,613.70 | 179,661,120.9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919,888.02 | |
无形资产摊销 | 11,423,846.26 | 11,111,353.9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9,543.26 | 181,254.1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62,848.45 | -714.1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48,002.64 | 7,114,053.7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039,725.31 | 7,141,727.9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279,592.22 | 39,240,081.6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3,278,092.00 | -543,843,481.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577,258.99 | 14,002,249.7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4,973.98 | 2,470,321.4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2,918,674.09 | 221,575,059.3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7,938,063.85 | -538,701,036.6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092,193.41 | 148,474,574.23 |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44,166.75 | 579,183,207.1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421,524,979.39 | 5,498,473,810.3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498,473,810.37 | 9,749,361,451.6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23,051,169.02 | -4,250,887,641.2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421,524,979.39 | 5,498,473,810.37 |
其中:库存现金 | 73,379.04 | 80,299.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304,671,809.66 | 5,049,198,585.3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16,779,790.69 | 449,194,925.3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21,524,979.39 | 5,498,473,810.3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34,821,778.94 | 保证金、质押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2,368,232.11 | 抵押 |
无形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1,049,532.57 | 质押(注) |
合计 | 558,239,543.62 | / |
其他说明:
注:本期受限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是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应付票据所致。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3,741,355.95 | ||
其中:美元 | 1,651,813.94 | 6.3757 | 10,531,470.13 |
欧元 | 330,146.01 | 7.2197 | 2,383,555.14 |
俄罗斯卢布 | 596,615.83 | 0.0855 | 50,991.06 |
韩元 | 144,647,359.00 | 0.0054 | 775,339.62 |
应收账款 | 68,175,089.42 | ||
其中:美元 | 9,592,362.22 | 6.3757 | 61,158,023.80 |
欧元 | 971,933.13 | 7.2197 | 7,017,065.62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10,794,844.31 | ||
其中:美元 | 1,693,123.00 | 6.3757 | 10,794,844.31 |
欧元 | |||
港币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20,594,2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6,481,156.57 |
与收益相关 | 20,265,445.03 | 其他收益 | 20,265,445.03 |
与收益相关 | 1,916,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916,000.00 |
合计 | 42,775,645.03 | 38,662,601.6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注销青岛龙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度已办理税务注销手续和工商注销手续。
2.2021年5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长丰方大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出资金额500.00万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0.00 | 新设 |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投资企业 | 100.00 | 新设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97.99 | 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5.54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合肥 | 安徽合肥 | 生产企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6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科学研究 | 100.00 | 新设 | |
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 | 甘肃省临夏州 | 建筑施工 | 40.00 | 新设 | |
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 | 甘肃省临夏州 | 生产企业 | 60.00 | 新设 |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腾达服饰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 | 甘肃省临夏州 | 生产企业 | 54.12 | 新设 | |
甘肃方大久兴模板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 | 甘肃省临夏州 | 生产企业 | 60.00 | 新设 |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企业 | 46.73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方大(韩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韩国 | 韩国 | 贸易公司 | 100.00 | 新设 | |
方大(莫斯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俄罗斯 | 俄罗斯 | 贸易公司 | 100.00 | 新设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持有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但公司能决定其相关生产经营、回报、筹资、投资以及资产处置等活动,故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2:公司持有江苏方大46.73%股权,但拥有表决权80%。根据公司与株式会社煤炭化学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不论实际出资比例为何,关于各合资当事人基于各自对合资公司拥有的权利义务,除解散、清算时的剩余财产分配的相关事宜外,包括在合资公司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权及利
润分配的比例在内,均按照公司80%,煤炭化学20%的比例处理。因此判断公司能决定其相关生产经营、回报、筹资、投资以及资产处置等活动,故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 | 3,664,460.26 | 70,230,362.51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2.01% | 3,830,083.81 | 34,074,638.41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34.46% | 17,063,372.00 | 383,017,817.18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14,026,008.78 | -7,741,741.60 | 429,206,813.30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53.27% | -10,219,393.88 | 61,539,436.7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江苏方大46.73%股权,但拥有表决权80%。根据公司与株式会社煤炭化学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不论实际出资比例为何,关于各合资当事人基于各自对合资公司拥有的权利义务,除解散、清算时的剩余财产分配的相关事宜外,包括在合资公司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权及利润分配的比例在内,均按照公司80%,煤炭化学20%的比例处理。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8,079,656.68 | 57,314,992.94 | 205,394,649.62 | 40,046,025.17 | 40,046,025.17 | 115,696,252.77 | 61,947,836.76 | 177,644,089.53 | 21,456,615.72 | 21,456,615.72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1,616,977,923.39 | 140,722,279.93 | 1,757,700,203.32 | 62,444,560.85 | 62,444,560.85 | 1,465,078,016.77 | 145,480,834.38 | 1,610,558,851.15 | 91,004,559.13 | 91,004,559.13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200,691,606.29 | 83,120,125.61 | 1,283,811,731.90 | 169,153,872.58 | 3,174,034.09 | 172,327,906.67 | 1,086,910,538.67 | 86,887,469.20 | 1,173,798,007.87 | 108,171,668.13 | 3,242,608.77 | 111,414,276.90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858,064,669.05 | 577,356,206.47 | 1,435,420,875.52 | 150,254,296.36 | 212,536,529.93 | 362,790,826.29 | 972,371,521.46 | 480,013,167.13 | 1,452,384,688.59 | 202,511,391.12 | 192,646,769.85 | 395,158,160.97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70,972,295.12 | 395,286,159.12 | 466,258,454.24 | 91,047,332.78 | 65,280,150.79 | 156,327,483.57 | 46,194,935.12 | 445,315,324.19 | 491,510,259.31 | 64,337,204.05 | 68,548,252.67 | 132,885,456.72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412,598,643.73 | 9,161,150.64 | 9,161,150.64 | 23,385,938.95 | 198,430,572.27 | 7,466,241.83 | 7,466,241.83 | 35,521,387.77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399,185,733.48 | 190,551,433.30 | 190,551,433.30 | 205,039,693.90 | 424,527,563.33 | 174,807,627.88 | 174,807,627.88 | 118,690,011.80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391,600,288.64 | 49,515,022.77 | 49,515,022.77 | 2,426,731.60 | 241,668,528.02 | -53,423,521.68 | -53,423,521.68 | 6,230,961.03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346,206,186.06 | 35,065,021.94 | 35,065,021.94 | 204,640,718.70 | 206,595,791.73 | 23,622,544.67 | 23,622,544.67 | -190,868,953.56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269,301,201.88 | -51,096,969.40 | -51,096,969.40 | -14,057,033.60 | 29,958,622.91 | -12,468,450.21 | -12,468,450.21 | 3,471,085.42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邳州市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平果西路 | 生产企业 | 51.00 | 权益法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兰州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 | 生产企业 | 49.00 | 权益法 |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吉林市 |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216号 | 制造业 | 11.77 | 权益法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 |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号 | 金融业 | 5.65 | 权益法 | |
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市黄浦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港创业园 | 私募基金业 | 59.4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约定,方大喜科墨董事会由本公司和少数股东株式会社煤炭化学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且重要决议事项须董事会全体一致通过,因此方大喜科墨系本公司和株式会社煤炭化学共同控制,公司对方大喜科墨进行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宝方炭材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推荐四人,公司推荐三人,董事会决议事项须经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因此宝方炭材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联合经营,公司对宝方炭材进行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及退出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有效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全部委员通过,且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委员拥有一票否决权。公司有权向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派成员,对海河方大基金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控制其经营,因此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84,576,306.31 | 214,459,110.35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6,275,539.45 | 22,031,703.44 |
非流动资产 | 223,988,760.03 | 254,559,638.94 |
资产合计 | 408,565,066.34 | 469,018,749.29 |
流动负债 | 38,277,156.67 | 33,246,696.36 |
非流动负债 | 2,268,324.00 | 2,757,237.84 |
负债合计 | 40,545,480.67 | 36,003,934.2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68,019,585.67 | 433,014,815.0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87,689,988.69 | 220,837,555.6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87,689,988.69 | 220,837,555.68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52,942,571.41 | 83,315,802.64 |
财务费用 | -306,579.65 | -78,157.50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65,049,658.95 | -111,892,276.6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5,049,658.95 | -111,892,276.6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65,691,916.82 | 447,966,997,000.00 | 668,113,937.08 | 405,808,644,000.00 |
非流动资产 | 1,589,668,606.23 | 13,535,986,000.00 | 1,036,886,267.04 | 9,985,488,000.00 |
资产合计 | 1,855,360,523.05 | 461,502,983,000.00 | 1,705,000,204.12 | 415,794,132,000.00 |
流动负债 | 248,028,900.49 | 422,253,404,000.00 | 366,243,870.17 | 385,949,633,000.00 |
非流动负债 | 306,154,551.71 | 3,836,354,000.00 | 52,557,332.64 | 3,214,953,000.00 |
负债合计 | 554,183,452.20 | 426,089,758,000.00 | 418,801,202.81 | 389,164,586,00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729,288,000.00 | 653,371,000.0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301,177,070.85 | 34,683,937,000.00 | 1,286,199,001.31 | 25,976,175,000.0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37,576,764.71 | 1,564,882,694.31 | 630,237,510.64 | 1,468,303,291.88 |
调整事项 | -21,707,565.29 | -452,828,634.37 | -20,606,314.46 | -425,684,011.01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1,707,565.29 | -20,606,314.46 | ||
--其他 | -452,828,634.37 | -425,684,011.01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15,869,199.42 | 1,112,152,577.73 | 609,631,196.18 | 1,042,619,280.8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1,485,884,400.00 | 1,494,130,928.04 | ||
营业收入 | 76,121,389.87 | 10,347,463,653.42 | 78,847.26 | 3,374,215,333.33 |
所得税费用 | 213,570,809.14 | 143,323,333.33 | ||
净利润 | 14,978,069.54 | 1,784,704,111.66 | -17,572,244.60 | 439,021,333.3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235,864,801.13 | |||
综合收益总额 | 14,978,069.54 | 2,020,568,912.79 | -17,572,244.60 | 439,021,333.3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0,821,000.00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231,742,977.01 | 2,371,007,420.06 |
非流动资产 | 7,685,464,295.86 | 7,484,196,566.29 |
资产合计 | 9,917,207,272.87 | 9,855,203,986.35 |
流动负债 | 5,112,911,191.07 | 4,976,277,833.28 |
非流动负债 | 995,806,812.07 | 887,525,845.41 |
负债合计 | 6,108,718,003.14 | 5,863,803,678.69 |
少数股东权益 | -4,967,443.31 | 10,414,624.6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813,456,713.04 | 3,980,985,682.9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48,843,855.12 | 587,991,585.38 |
调整事项 | 61,807,333.77 | 77,564,247.95 |
--商誉 | 61,807,333.77 | 77,564,247.9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10,651,188.89 | 665,555,833.33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1,344,690,290.96 | 605,194,586.64 |
营业收入 | 3,561,449,285.32 | 2,499,714,527.34 |
财务费用 | 274,699,355.32 | 296,539,340.77 |
所得税费用 | -17,129,272.95 | -48,107,839.04 |
净利润 | -161,443,827.34 | -261,260,878.2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50,794,389.41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0,649,437.93 | -261,260,878.2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1,497,329.43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497,329.4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497,329.43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
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7,756,346,758.33 | 7,756,346,758.3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9,019,115.47 | 639,019,115.47 | ||
应收票据 | 54,211,233.26 | 54,211,233.26 | ||
应收账款 | 554,431,564.07 | 554,431,564.07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9,715,024.93 | 1,199,715,024.93 | ||
其他应收款 | 167,078,225.63 | 167,078,225.6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13,345,688.48 | 313,345,688.48 | ||
合计 | 8,532,067,781.29 | 952,364,803.95 | 1,199,715,024.93 | 10,684,147,610.17 |
(2)2021年1月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5,790,362,709.17 | 5,790,362,709.1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51,987,498.10 | 4,051,987,498.10 | ||
应收账款 | 392,876,374.29 | 392,876,374.29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22,223,069.65 | 1,222,223,069.65 |
其他应收款 | 189,149,768.21 | 189,149,768.2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1,941,349.89 | 221,941,349.89 | ||
合计 | 6,372,388,851.67 | 4,273,928,847.99 | 1,222,223,069.65 | 11,868,540,769.31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398,356,766.67 | 398,356,766.67 | |
应付票据 | 299,333,548.59 | 299,333,548.59 | |
应付账款 | 445,494,204.88 | 445,494,204.88 | |
其他应付款 | 190,727,074.65 | 190,727,074.65 | |
合计 | 1,333,911,594.79 | 1,333,911,594.79 |
(2)2021年1月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20,436,911.24 | 220,436,911.24 | |
应付票据 | 580,012,446.94 | 580,012,446.94 | |
应付账款 | 327,783,577.32 | 327,783,577.32 | |
其他应付款 | 164,378,630.09 | 164,378,630.09 | |
合计 | 1,292,611,565.59 | 1,292,611,565.59 |
(二)信用风险
本期期末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制订对客户的授信政策,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98,356,766.67 | 398,356,766.67 |
应付票据 | 299,333,548.59 | 299,333,548.59 | ||
应付账款 | 317,851,387.83 | 55,107,908.84 | 72,534,908.21 | 445,494,204.88 |
其他应付款 | 107,067,643.13 | 45,499,202.77 | 38,160,228.75 | 190,727,074.65 |
合计 | 1,122,609,346.22 | 100,607,111.61 | 110,695,136.96 | 1,333,911,594.79 |
接上表:
项目 | 2021年1月1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20,436,911.24 | 220,436,911.24 | ||
应付票据 | 580,012,446.94 | 580,012,446.94 | ||
应付账款 | 221,878,166.24 | 41,211,633.03 | 64,693,778.05 | 327,783,577.32 |
其他应付款 | 101,952,773.33 | 26,646,354.63 | 35,779,502.13 | 164,378,630.09 |
合计 | 1,124,280,297.75 | 67,857,987.66 | 100,473,280.18 | 1,292,611,565.59 |
(四)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与浮动利率有关的银行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将计入当期损益,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有影响。
2.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有关,除本公司及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欧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利润总额(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期 | ||
[美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4,475,070.19 | 4,475,070.19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4,475,070.19 | -4,475,070.19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 5.00% | 3,716,821.16 | 3,716,821.16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 5.00% | -3,716,821.16 | -3,716,821.16 |
人民币对[韩元]贬值 | 5.00% | 2,549.55 | 2,549.55 |
人民币对[韩元]升值 | 5.00% | -2,549.55 | -2,549.55 |
人民币对[卢布]贬值 | 5.00% | 350,853.28 | 350,853.28 |
人民币对[卢布]升值 | 5.00% | -350,853.28 | -350,853.28 |
接上表:
项目 | 上期 | ||
[美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3,404,976.22 | 3,404,976.22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3,404,976.22 | -3,404,976.22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 5.00% | 1,805,209.49 | 1,805,209.49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 5.00% | -1,805,209.49 | -1,805,209.49 |
3.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暴露于因归类为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公司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以下证券交易所的、在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时的市场股票指数,以及年度内其各自的最高收盘点和最低收盘点如下:
证券交易所 | 期末余额 | 本期最高/最低 | 期初余额 | 上期最高/最低 |
上海—A股指数 | 3,639.78 | 3,731.69/3,312.72 | 3,473.07 | 3,473.07/2,660.17 |
深圳—A股指数 | 14,857.35 | 16,293.09/13,252.24 | 14,470.68 | 14,470.68/9,691.53 |
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公司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5%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敏感性.
2021年度:
项目 | 账面价值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上市类权益工具投资 | 590,973,111.00 | 29,548,655.55 | 29,548,655.55 |
上海- | 453,212,941.60 | 22,660,647.08 | 22,660,647.08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453,212,941.60 | 22,660,647.08 | 22,660,647.08 |
深圳- | 137,760,169.40 | 6,888,008.47 | 6,888,008.47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137,760,169.40 | 6,888,008.47 | 6,888,008.47 |
香港- |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321,549,977.20 | 16,077,498.86 | 16,077,498.86 |
2020年度:
项目 | 账面价值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上市类权益工具投资 | 830,194,404.21 | 41,509,720.21 | 41,509,720.21 |
上海- | 572,903,898.58 | 28,645,194.93 | 28,645,194.93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572,903,898.58 | 28,645,194.93 | 28,645,194.93 |
深圳- | 256,613,818.24 | 12,830,690.91 | 12,830,690.91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256,613,818.24 | 12,830,690.91 | 12,830,690.91 |
香港- | 676,687.39 | 33,834.37 | 33,834.37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676,687.39 | 33,834.37 | 33,834.37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230,124,972.86 | 11,506,248.64 | 11,506,248.64 |
(五)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本公司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利用资本收益率监控资本。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本收益率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或期末比率 | 期初余额或期初比率 |
资本收益率(%) | 23.06 | 11.64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0,814,826.75 | 8,204,288.72 | 639,019,115.47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 630,814,826.75 | 8,204,288.72 | 639,019,115.47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630,814,826.75 | 8,204,288.72 | 639,019,115.47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4)其他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199,715,024.93 | 1,199,715,024.93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13,345,688.48 | 313,345,688.4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30,814,826.75 | 1,199,715,024.93 | 321,549,977.20 | 2,152,079,828.88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上市公司股票,其公允价为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因被投资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均发生了变化,所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2.被投资企业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权公允价值估值报告,根据估值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投资管理 | 100,000.00 | 40.05 | 40.05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方威。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高管担任合营企业董事、高管 |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水波祥龙餐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贵州方大黄果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沈阳东北制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宁波)销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盛京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东药集团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东乡族自治县盛东商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天津全程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天津一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辽宁方大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甘肃方大百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甘肃方大富凰东西协作制衣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甘肃方大九间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甘肃临夏东乡族自治县盛东海力麦食品制作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东乡族自治县全忠薯业商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376,388.53 | 25,990,788.22 |
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681,317.77 | 4,038,479.35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0,501,852.20 | 47,410,596.12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271,885.00 |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6,155,494.90 | 70,568,122.98 |
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06,725.67 | 51,712,886.43 |
上海水波祥龙餐饮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7,991.00 |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5,471.71 | 28,867.93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81,415.93 | 1,245,067.23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7,431,826.89 | 20,288,446.28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采购商品 | 1,838,224.22 | 306,472.79 |
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897.95 | 196,630.59 |
沈阳东北制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30,722.26 | |
东北制药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76,117.16 |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32,358.36 | 1,782,945.11 |
东乡族自治县盛东商贸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1,468.73 |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24,875.70 | 14,178.94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9,924.31 | 58,561.05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547,792.04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7,473,868.91 | 745,382.03 |
甘肃方大百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65,990.83 | |
甘肃方大富凰东西协作制衣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95,290.29 | |
甘肃方大九间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19,730.97 | |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123,893.79 | |
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95,963.30 | |
甘肃临夏东乡族自治县盛东海力麦食品制作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94,059.40 | |
天津全程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0,951.59 |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84.16 |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0,796.40 | |
东乡族自治县全忠薯业商贸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56,476.98 | |
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61,946.85 | |
合计 | 284,819,004.65 | 226,213,724.2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355,219.63 | 18,053,093.65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267,472.12 | 24,385,611.25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3,457.00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867,588.27 | 8,822,722.86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583,509.12 | 62,286,183.82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956,887.80 | 11,799,431.17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3,630,564.57 | 8,268,243.18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194,040.09 |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30.97 | |
东北制药集团(宁波)销售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28.44 |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4.96 | |
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9,175.22 | |
东药集团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830.28 | |
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633.03 |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424.78 | |
盛京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2,221.24 | |
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17,415.49 |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0,788.67 | |
合计 | 222,947,771.68 | 133,615,285.9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20-12-22 | 2022-12-21 | 否 |
合计 | 25,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15年8月31日,本公司与方大特钢签订互保协议,协议有效期5年,协议内容为任何一方在不超过10.00亿元范围内发行公司债券或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互保授信期限为2年,承担责任期间最长不超过债券(或贷款)存续期及债券(或贷款)到期之日起2年。2020年续签协议,续签互保授信期限为2年,承担责任期间最长不超过债券(或贷款)存续期及债券(或贷款)到期之日起2年,协议有效期5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方大特钢尚未发生此互保协议中的融资业务。
注2:2020年11月16日,方大特钢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为2270001022020115201BZ01,被保证人为本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为2.50亿元(本次担保的
2.50亿元包含在“注1”互保额度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担保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24,980.0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全程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车辆转让 | 35,529.08 | |
辽宁方大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车辆转让 | 107,720.04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车辆转让 | 600,061.94 |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车辆 | 7,132,837.23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62.08 | 562.1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存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本期存款利息收入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362,686.32 | 371,410.88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4,771.94 | 16.90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435,413.14 | 9,893,976.81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60,087.50 |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237,239.30 |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3,285,564.91 | 2,474,163.10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2,950,000.00 |
存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本期存款利息收入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6,901.88 |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6,929.68 | |
宁波萍钢贸易有限公司 | 102,081,565.14 | 5,483,885.83 |
宁波萍钢贸易有限公司 | 513,800.82 | |
宁波萍钢贸易有限公司 | 228,000,000.00 | 11,400,000.00 |
沈阳萍钢贸易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
沈阳萍钢贸易有限公司 | 6,824.90 | |
江西方大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8,847.33 |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111,475,722.04 | 22,059,941.17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54,000,000.00 |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11,400,000.00 |
萍乡方大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15.13 | 6,519.25 |
萍乡方大建材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2,301.22 | 1,470.99 |
萍乡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45.55 | 87.12 |
九江大洪钢铁有限公司 | 52,575.37 | 1,584.13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298,128,136.64 | 21,164,950.57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20,632,922.04 | |
九江方大科技有限公司 | 4,031.18 | 252,181.62 |
江西锦方工贸有限公司 | 7,825.52 | 496.79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00 | 3,155,400.19 |
四川达钢商贸有限公司 | 9,131,945.36 |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2,343,861.79 | 9,632,890.71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05,794,944.00 | 19,075,249.83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
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 4,530.63 | 678.69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519,547,062.00 | 2,766,809.29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59,304,475.50 | 617,110.10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143,696.68 | |
合计 | 6,615,075,650.06 | 172,845,097.42 |
2)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应付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存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本期出票金额 | 本期贴现金额 | 本期贴现息 |
存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本期出票金额 | 本期贴现金额 | 本期贴现息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652,618,549.69 | 3,366,593,057.47 | 22,579,375.00 |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971,000,000.00 |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沈阳萍钢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31,922,222.20 | |
江西方大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11,526,666.60 | ||
宁波萍钢贸易有限公司 | 900,000,000.00 | 29,466,972.33 |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538,720,025.29 | 5,821,701.22 |
九江方大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
江西锦方工贸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881,666.60 | |
合计 | 2,602,618,549.69 | 6,087,593,057.47 | 3,408,720,025.29 | 104,198,603.95 |
3)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受益人 | 担保金额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担保方 | 受益人 | 担保金额 |
合计 | 6,600,000,000.00 |
4)关联方股权质押事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方大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524,413,3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5%,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为903,354,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9.26%,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4%。
5)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以自有资金6亿元,与关联方天津沪旭海河及非关联方海河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海河方大基金。2021年10月,海河方大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编号:SSW296,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出资3,600万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810,615.32 | 52,972.02 | 9,866,700.08 | 46,373.49 |
应收账款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9,816,268.86 | 130,005.90 | 6,399,950.77 | 33,548.93 |
应收账款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3,162,329.56 | 15,495.41 | 4,106,051.77 | 52,242.52 |
应收账款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1,294,050.01 | 6,082.04 |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4,159.50 | 865.55 | ||
应收账款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90,445.18 | 24,943.19 | 4,035,229.88 | 18,965.58 |
应收账款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98,750.00 | 483.88 | ||
预付款项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2,115,905.27 | |||
预付款项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279,657.10 | 2,902,625.62 | ||
预付款项 | 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0,558.43 | |||
预付款项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13,691,447.10 | 358,300.00 | ||
预付款项 | 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838,097.70 | |||
预付款项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2,085,429.31 | 2,701,056.72 | ||
预付款项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418,350.00 | |||
其他应收款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3,934,813.59 | 160,284.13 | 758,374.73 |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166,651.67 | 8,332.58 | 41,438.95 | 2,071.95 |
其他应收款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9,347.00 | 1,467.35 | ||
其他应收款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10,000.00 | 500.00 | ||
合同资产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655,107.20 | 3,210.03 | 655,107.20 | 3,079.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10,272,052.22 | 10,272,052.22 | ||
合计 | 60,102,914.11 | 397,694.49 | 57,018,008.85 | 163,229.0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1,114,771.80 | 2,776,060.09 |
应付账款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4,519,781.99 | 377,579.92 |
应付账款 |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199,300.35 | |
应付账款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87,800.00 | |
应付账款 | 天津全程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116,127.53 | |
应付账款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693,650.00 | 394,150.00 |
应付账款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701,092.99 | 721,238.53 |
其他应付款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 | 3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135,038.02 | 102,922.62 |
合同负债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68,283.19 | 3,451.33 |
合同负债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849,481.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876.81 | 448.67 |
其他流动负债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110,432.6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30,774,241.00 | 30,774,241.00 |
合计 | 39,591,963.68 | 36,140,006.66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母公司方大集团承诺:“(1)加快办理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文件,于2007年底前全部办理完毕。(2)在办理拟注入的土地、房屋等权属文件过程中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由本公司按原持股比例承担。(3)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房屋等权属问题影响海龙科技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1个月内履行赔偿义务。”受当地政策及政府搬迁规划等因素影响,公司子公司抚顺炭素、合肥炭素、蓉光炭素未能取得相关权证。依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子公司抚顺炭素、合肥炭素、蓉光炭素将在搬迁工作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权属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合肥炭素与原股东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同一块土地,在同一区域办公,土地使用权仍为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拨土地。2002年根据合肥市政府要求,所有国有土地权证全部由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回统一管理。2004年7月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破产,合肥炭素所用土地采用租赁方式。政府为加快中心城区优化布局,要求将合肥炭素整体
搬迁至集聚区经营发展,合肥炭素也已拟定了搬迁方案。企业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也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待搬迁工作完成后,再办理合肥炭素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2017年10月,公司成功受让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炭素47.89%股权,合肥炭素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加快合肥市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精神,2019年合肥炭素与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长丰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合肥炭素搬迁至长丰县下塘镇境内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炭素制品项目,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2)蓉光炭素成立于1992年,2011年6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具了《研究方大集团在蓉项目技改扩能和调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蓉光炭素将整体搬迁,待搬迁工作完成后,统一办理蓉光炭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至今,企业土地及房屋所有权属未发生过权属纠纷。蓉光炭素已与政府就搬迁进程和搬迁补偿等内容签订合同,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3)抚顺炭素是2002年在当地政府主导下改制设立的企业,改制时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至今该等土地及房屋使用权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亦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06年以来,抚顺炭素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上述土地、房产过户工作,办理了过户手续必须的前置工作,多次与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沟通,但由于受政策制约终未果。2008年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沈抚同城化战略,鉴于抚顺炭素地处沈抚同城化的核心地带,抚顺市政府已将抚顺炭素搬迁改造计划列入政府工作日程。2010年,抚顺市政府又将抚顺炭素搬迁正式列入《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抚顺炭素也编制了《搬迁改造技术方案》。待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抚顺炭素正在与政府洽谈搬迁改造事宜。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4,595,183.21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31,740,006.95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3,174,000.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44,585,975.76元,减去上年已派发的现金红利1,902,985,184.00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330,166,798.01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状况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4日和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45亿元人民币,与关联方上海沪旭、方大特钢、江西贸易共同设立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沪旭)。2022年4月,南昌沪旭完成基金备案,备案编号:SVJ470,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按地区划分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公司确定了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西南地区、华东地区、海外地区。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区域为基础确定的。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西北地区 | 东北地区 | 西南地区 | 华东地区 | 海外地区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2,292,956,784.74 | 1,172,012,039.92 | 897,470,039.90 | 519,047,201.49 | 516,274,325.91 | 4,365,211,740.14 | |
主营业务成本 | 1,744,142,666.57 | 759,697,054.41 | 435,613,344.40 | 475,756,645.65 | 497,997,896.39 | 2,917,211,814.64 | |
资产总额 | 13,132,252,831.86 | 3,677,281,912.16 | 3,302,500,403.70 | 2,266,148,746.98 | 842,139.84 | 3,876,077,780.58 | 18,502,948,253.96 |
负债总额 | 2,458,233,889.10 | 710,942,824.85 | 915,286,127.63 | 1,295,645,109.49 | 53,708.30 | 2,628,058,139.88 | 2,752,103,519.49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4日和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45亿元人民币,与关联方上海沪旭、方大特钢、江西贸易共同设立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沪旭)。2022年4月,南昌沪旭完成基金备案,备案编号:SVJ470,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承租人应当披露与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652,316.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 2,919,888.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2,960,990.92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327,082.5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33,057,538.42 |
1至2年 | 20,462,065.25 |
2至3年 | 12,674,541.01 |
3年以上 | 38,157,678.67 |
合计 | 404,351,823.3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371,437.33 | 5.78 | 23,371,437.33 | 100.00 | 23,373,939.69 | 7.43 | 23,373,939.69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048,276.68 | 3.23 | 13,048,276.68 | 100.00 | 13,048,276.68 | 4.15 | 13,048,276.68 | 100.0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323,160.65 | 2.55 | 10,323,160.65 | 100.00 | 10,325,663.01 | 3.28 | 10,325,663.01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0,980,386.02 | 94.22 | 22,242,888.20 | 5.84 | 358,737,497.82 | 291,240,771.75 | 92.57 | 21,591,805.47 | 7.41 | 269,648,966.28 | |
其中: | |||||||||||
应收账款组合A | 370,513,279.73 | 91.63 | 22,242,888.20 | 6.00 | 348,270,391.53 | 290,470,880.99 | 92.33 | 21,591,805.47 | 7.43 | 268,879,075.52 | |
应收账款组合B | 10,467,106.29 | 2.59 | 10,467,106.29 | 769,890.76 | 0.24 | 769,890.76 | |||||
合计 | 404,351,823.35 | 100.00 | 45,614,325.53 | 358,737,497.82 | 314,614,711.44 | 100.00 | 44,965,745.16 | / | 269,648,966.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048,276.68 | 13,048,276.68 | 100.00 | 预计不可收回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323,160.65 | 10,323,160.65 | 100.00 | 预计不可收回 |
合计 | 23,371,437.33 | 23,371,437.3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账款组合A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2,590,432.13 | 1,580,693.12 | 0.49 |
1至2年 | 20,462,065.25 | 2,095,315.48 | 10.24 |
2至3年 | 12,674,541.01 | 4,474,112.98 | 35.30 |
3年以上 | 14,786,241.34 | 14,092,766.62 | 95.31 |
合计 | 370,513,279.73 | 22,242,888.20 | 6.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账款组合B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0,467,106.29 | ||
合计 | 10,467,106.2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048,276.68 | 13,048,276.68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325,663.01 | 2,502.36 | 10,323,160.65 | |||
应收账款组合A | 21,591,805.47 | 651,082.73 | 22,242,888.20 | |||
合计 | 44,965,745.16 | 651,082.73 | 2,502.36 | 45,614,325.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1 | 27,851,926.60 | 6.89 | 136,474.44 |
2 | 15,185,891.82 | 3.76 | 74,410.87 |
3 | 14,571,013.42 | 3.60 | 137,207.11 |
4 | 13,792,810.92 | 3.41 | 67,584.77 |
5 | 13,149,292.23 | 3.25 | 64,431.53 |
合计 | 84,550,934.99 | 20.91 | 480,108.7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13,695,723.88 | 13,695,723.88 |
其他应收款 | 1,467,014,277.26 | 1,851,803,424.57 |
合计 | 1,480,710,001.14 | 1,865,499,148.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695,723.88 | 13,695,723.88 |
合计 | 13,695,723.88 | 13,695,723.88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3,782,471.64 |
1至2年 | 339,719,284.71 |
2至3年 | 731,959,904.40 |
3年以上 | 441,922,005.95 |
合计 | 1,567,383,666.7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559,180,696.52 | 1,917,799,576.55 |
保证金 | 7,131,449.82 | 7,561,773.20 |
备用金 | 559,177.56 | 2,326,881.63 |
其他 | 512,342.80 | |
合计 | 1,567,383,666.70 | 1,927,688,231.3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107,685.93 | 73,777,120.88 | 75,884,806.81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29,505.45 | 23,655,077.18 | 24,484,582.6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937,191.38 | 97,432,198.06 | 100,369,389.4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一阶段 | 2,107,685.93 | 829,505.45 | 2,937,191.38 | |||
第二阶段 | ||||||
第三阶段 | 73,777,120.88 | 23,655,077.18 | 97,432,198.06 | |||
合计 | 75,884,806.81 | 24,484,582.63 | 100,369,389.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1 | 往来款 | 250,000,000.00 | 1年至2年 | 46.21 | |
474,356,569.60 | 2年至3年 | ||||
2 | 往来款 | 1,720,744.10 | 1年以内 | 22.28 | |
3,186,000.00 | 1年至2年 | ||||
4,998,000.00 | 2年至3年 | ||||
339,236,964.24 | 3年以上 | ||||
3 | 往来款 | 200,000,000.00 | 2年至3年 | 12.76 | |
4 | 往来款 | 3,957,468.35 | 1年以内 | 10.97 | 46,838,334.58 |
67,609,280.25 | 1年至2年 | ||||
51,366,234.79 | 2年至3年 | ||||
48,939,325.40 | 3年以上 | ||||
5 | 往来款 | 30,299,171.50 | 1年以内 | 3.13 | |
18,700,000.00 | 1年至2年 | ||||
合计 | / | 1,494,369,758.23 | / | / | 46,838,334.5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94,910,432.68 | 156,724,494.00 | 1,438,185,938.68 | 1,614,395,064.99 | 126,102,420.11 | 1,488,292,644.8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82,794,588.49 | 425,684,011.01 | 1,957,110,577.48 | 2,298,772,043.74 | 425,684,011.01 | 1,873,088,032.73 |
合计 | 3,977,705,021.17 | 582,408,505.01 | 3,395,296,516.16 | 3,913,167,108.73 | 551,786,431.12 | 3,361,380,677.6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 | 减值准备期 |
加 | 值准备 | 末余额 | ||||
抚顺炭素有限公司 | 159,874,721.44 | 159,874,721.44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50,650,328.77 | 150,650,328.77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71,721,550.34 | 71,721,550.34 |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2,008,530.00 | 52,008,530.00 | ||||
青岛龙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1,360,000.00 | 1,360,000.00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185,510,031.75 | 185,510,031.75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451,330,069.59 | 451,330,069.59 |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160,392,852.19 | 160,392,852.19 | 30,622,073.89 | 156,724,494.00 | ||
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腾达服饰有限公司 | 3,460,000.00 | 700,000.00 | 2,760,000.00 | |||
甘肃方大久兴模板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750,000.00 | 2,250,000.00 | |||
方大(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335,306,473.00 | 18,938,948.31 | 316,367,524.69 | |||
方大(韩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89,082.80 | 764,316.00 | 1,353,398.80 | |||
方大(莫斯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1,425.11 | 91,425.11 | ||||
合计 | 1,614,395,064.99 | 1,514,316.00 | 20,998,948.31 | 1,594,910,432.68 | 30,622,073.89 | 156,724,494.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 | 220,837,555.68 | -33,175,326.05 | 27,759.06 | 187,689,988.69 |
焦科技有限公司 | |||||||||||
小计 | 220,837,555.68 | -33,175,326.05 | 27,759.06 | 187,689,988.69 | |||||||
二、联营企业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09,631,196.18 | 6,238,003.24 | 615,869,199.42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68,303,291.88 | 97,699,523.30 | 13,314,954.99 | -758,699.22 | 40,821,000.00 | 1,537,738,070.95 | 425,684,011.01 | ||||
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000,000.00 | 5,497,329.43 | 41,497,329.43 | ||||||||
小计 | 2,077,934,488.06 | 36,000,000.00 | 109,434,855.97 | 13,314,954.99 | -758,699.22 | 40,821,000.00 | 2,195,104,599.80 | 425,684,011.01 | |||
合计 | 2,298,772,043.74 | 36,000,000.00 | 76,259,529.92 | 13,314,954.99 | -730,940.16 | 40,821,000.00 | 2,382,794,588.49 | 425,684,011.01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67,883,731.96 | 1,724,366,544.03 | 2,073,320,891.81 | 1,600,196,146.10 |
其他业务 | 136,995,816.87 | 56,335,124.35 | 65,746,090.48 | 19,817,149.70 |
合计 | 2,404,879,548.83 | 1,780,701,668.38 | 2,139,066,982.29 | 1,620,013,295.8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999,596.4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6,259,529.92 | -56,017,991.1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06,069.65 | 1.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560,202.8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65,682.95 | 7,048,204.41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63,222.00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1,257.80 | 144,902.43 |
理财产品收益 | 63,951,080.13 | 64,462,641.69 |
持有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投资收益 | 485,000.00 | |
合计 | 152,866,077.55 | 20,261,183.19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6,019,424.4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460,558.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2,762,470.34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516,867.61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2,384,136.7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25,187.25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338,285.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77,062.9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1,182,097.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217,968.68 | |
合计 | 310,507,356.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15 | 0.29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10 | 0.20 | 0.20 |
注: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党锡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2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