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18 公司简称:力鼎光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亚聪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进行现金红利分派,如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仍为407,391,500股,则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886,980元(含税)。如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力鼎光电 | 指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亿威达投资 | 指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
伊威达合伙 | 指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
鼎之杰合伙 | 指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
欣立鼎合伙 | 指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
厦门鼎豪 | 指 | 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厦门鼎鸿创 | 指 | 厦门鼎鸿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厦门鼎顺 | 指 | 厦门鼎顺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厦门德蔚 | 指 | 厦门德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力鼎合伙 | 指 | 厦门力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海沧立鼎 | 指 | 厦门立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厦门欣立鼎 | 指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厦门富力或姆 | 指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厦门云之拓 | 指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漳州亿威达 | 指 | 漳州亿威达光学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漳州力鼎 | 指 | 漳州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高新区新立鼎 | 指 | 漳州高新区新立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高新区汇鼎 | 指 | 漳州高新区汇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饶力鼎 | 指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富兰光学 | 指 | 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力鼎光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amen Leading Optic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eading Optic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富宝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泓越 | 马延毅 |
联系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
电话 | 0592-3136277 | 0592-3136277 |
传真 | 0592-3137588 | 0592-3137588 |
电子信箱 | stock@evetar.com | stock@evetar.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 |
公司办公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1028 |
公司网址 | www.evetar.com |
电子信箱 | stock@evetar.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力鼎光电 | 605118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蔡斌、钟福明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傅志锋、杨洪泳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7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501,045,203.45 | 417,052,976.50 | 20.14 | 465,487,295.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5,800,098.25 | 150,585,686.01 | -3.18 | 181,216,988.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4,542,762.81 | 128,536,685.44 | -3.11 | 163,710,959.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38,083.29 | 111,465,845.17 | -18.95 | 224,389,679.22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13,445,898.30 | 1,123,357,568.67 | 8.02 | 617,018,116.81 |
总资产 | 1,417,790,579.10 | 1,242,248,812.04 | 14.13 | 814,383,669.6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96 | 0.3946 | -8.87 | 0.49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94 | 0.3946 | -8.92 | 0.49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71 | 0.3369 | -8.85 | 0.44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1 | 17.92 | 减少5.41个百分点 | 34.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8 | 15.29 | 减少4.61个百分点 | 31.0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净资产因于2020年度7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募集资金后开始大幅度增长,导致2021年度全年加权平均净资产较2020年全年度有所增加,造成本期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3,386,803.57 | 124,875,671.09 | 150,648,087.42 | 142,134,641.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104,158.99 | 38,448,869.61 | 44,233,440.28 | 30,013,629.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6,421,410.34 | 34,217,731.08 | 41,641,461.74 | 22,262,159.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13,556.81 | 15,538,178.45 | 3,873,140.80 | 26,913,207.2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721,725.38 | 237,161.77 | 1,199,790.5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20,007.98 | 12,302,097.56 | 7,871,048.14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929,848.6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605,329.82 | 10,586,892.7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1,337.01 | 3,104,742.94 | 6,758,818.0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87,043.01 | 3,903,289.48 | 2,156,232.4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4,021.74 | 278,605.00 | 97,244.21 | |
合计 | 21,257,335.44 | 22,049,000.57 | 17,506,028.76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0,210,250.00 | 179,099,416.46 | -231,110,833.54 | 10,605,329.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517,237.33 | 45,517,237.33 | ||
应收款项融资 | 805,461.45 | 1,152,141.10 | 346,679.65 | |
合计 | 411,015,711.45 | 225,768,794.89 | -185,246,916.56 | 10,605,329.82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国内全社会进入新冠疫情反复防控和在疫情下谋求经济复苏的双线战场,国内相对稳定的经济秩序及有效的疫情防控,和欧美国家对疫情逐步开放,给中国制造业再次带来诸多复苏机遇,但全球各地区各时段差异化的疫情状况及宏观经济政策,造成经济形势持续复杂多变,同样给中国制造业带来众多挑战。以公司所在的光学镜头产业而言,随着欧美国家首先开始对疫情的逐步开放,以及疫情下市场对安防、红外产品需求的增加,加快了国内光学产业订单及产能的快速恢复,国内包括光学材料、元器件、组件及模组的全光学产业链上的多数厂商所获订单同比增长,部分规模化光学企业甚至出现业绩大幅度增长态势。本公司作为长期为国际中高端品牌客户提供专业光学成像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在前述宏观环境背景下,品牌效应明显,订单优势突出,报告期内,公司镜头产品销售数量达955.48万颗,比上年同期增长34.15%,主营业务收入50,102.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4%。同时,由于国内疫情较上年相对稳定,且基于饱满的在手订单和未来可预期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扩大生产人员规模,引入重要生产营运干部,并加大自动化设备投入,公司产能逐步修复且进一步释放,公司镜头产品生产量达1,150.35万颗,比上年同期增长59.12%,期末库存量达287.57万颗,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98.68%。
报告期内,公司仍以境外销售为主,美元是公司境外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近两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2020年全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为7.1316~6.5236,而2021年全年为6.5713~6.3498,美元汇率下行是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因素。此外,公司镜头产品的机种极多,毛利率也因客户项目的变化而随之变化,部分原先量大且高毛利产品到期替换,以及新机种的制作工序持续优化增加了营业成本,也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2.54%,比上年同期减少8.7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对研发持续投入,研发费用发生3,716.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63%。鉴于前述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04.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80.01万元,与上年度基本保持持平。
(一)紧抓市场复苏商机,境内业务稳中有进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业务逐步恢复常态,光学成像产业相关的国内重要展会在有效疫情防控下重新开启,公司参加了上海国际机器人视觉展览会(Vision China)、北京Infocomm视讯会议展会、深圳光博会、深圳CPSE安博会等重要展会,大力挖掘境内市场机遇,与潜在市场客户充分交流。报告期内,随着境内客户项目的逐步开发,且部分境外终端客户通过国内EMS代工厂加大对本公司产品的采购,推动了公司境内业务收入上涨,公司实现境内销售收入13,951.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40%。
(二)强化生产资源配置,营运质量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所在地海沧南区新厂区的建设,在2021年一季度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公司对子公司上饶力鼎增资3,000万元,助力其提升光学冷加工制造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下机器设备购置金额达5,759.15万元,为提高核心部件自制产能,提升镜头产品良率及品质,加快供应链反应效率和质量,公司增添购置了进口自动镜片定芯机、真空镀膜机、涂墨机等精度极高的光学冷加工自动化设备,以及进口MTF检测、镜头自动组立机等重要镜头组装制程所需设备。公司通过上述资源配置,实现了产能及营业额的进一步突破。
(三)持续研发投入,再获国家级殊荣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扩大以标准品玻塑镜头为研发方向的研发人员规模,加大研发治具和工艺投入,为布局中高端标准品市场,充分储备研发人才和技术支持,以保证对新市场新规格产品的专业顾问式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发生3,716.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63%,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及设计能力持续提升。
另根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2021年(第28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22]158 号),本公司
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研发及创新能力获得充分肯定,该国家级殊荣进一步巩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四)车载市场产品进一步突破
受益于公司多年客制化产品项目上的研发技术积累及设计方案沉淀,公司在传统国际车载产品销量增长的同时,在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车载应用上的战略布局上不断突破。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前视、环视、盲区监测等车载前装镜头产品正式在国内车载应用市场销售,亦逐步实现小批量化。公司ADAS车载产品由专人、专线独立运营,在与客户的车载模组产品和算法的深度结合及改良过程中,产品的良率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五)实施股权激励,增强企业凝聚力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平台,完善多元化激励机制,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159名员工共计202.85万股限制性股票,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以公司业绩目标为前提,给予员工合理的授予价格,有效的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了优秀人才,保障了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
光学镜头产业自诞生至今已经历超过百年的发展历程,早期的光学镜头产业主要集中在德国,上世纪50年代开始,随着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日本光学镜头产业迅速崛起。进入21世纪,日本厂商开始逐步退出传统的光学冷加工行业,转而重点发展高端光学加工、检测技术和装备,光学镜头制造向中国转移。中国光学镜头厂商经过数十年积累逐步成长,涌现出一批具有技术沉淀和一定规模的厂商,并成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根据前瞻产业官网公开显示,光学元件的制造涉及光学、机械、电子和软件等多个领域,属于高度精密产品,中国境内从业企业数量较少且产品以中低端为主。在高分辨率定焦、大倍率变焦、超高清、光学防抖、安防监控一体机镜头等中高端光学镜头方面的核心技术大多由日本、德国等国家企业掌握,不过部分国内有代表性的光学企业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积累,逐步打破了日本、德国等国家的技术垄断。
根据光学元件仪器分会、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光学镜片、镜头及模组等元器件的市场规模达到1,300亿元,比2018年度增长30%以上。2020年光学镜片、镜头及模组等元器件的市场规模约1,400亿元,同比增长8%,增速同比放缓。根据增速初步统计,2021年我国光学元件市场规模为1,568亿元。目前,智能手机和数码相机是最主要的光学元件应用,随着技术的进步,车载摄像、智能家居方面的需求对摄像头清晰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产品的升级迭代刺激了光学镜头和光学元件的需求,光学元件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按照增速12%来测算,到2027年,我国光学元件市场规模将达到3,095亿元。(注:数据及预测情况取自前瞻产业官网公开资料)。国内大部分规模化光学镜头企业发展虽始于安防监控应用领域,但现阶段,国内光学镜头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镜头产品已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家居、无人机、医疗、车载、VR/AR、生物识别、计算机视觉等各细分领域,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延伸,光学镜头的品类和技术线不断更新迭代,也不断丰富其应用市场,光学镜头产业依然有巨大发展空间。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国际光学市场领域,相较国内同行企业,属于较早布局境外光学市场的镜头厂商,公司长期对标老牌德系日系光学企业,镜头产品主打安防、专业消费类、机器视觉及车载等下游应用领域的中高端市场,并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客制化产品为主。公司较早建立了符合国际化标准的过程控制管理体系,相关质量控制标准高于国内行业水平,例如镜片直径、中心厚度等外形尺寸公差,行业内一般标准的数量级单位是“丝”(1丝=0.01毫米),而公司外形尺寸公差的控制要求级别为“微米”(1微米=0.001毫米),成熟的制程管控及有效的质量控制标准能够保证产品批量生产后的品质,其可靠性和一致性已被欧美客户广泛认可和接受。公司自身定位不仅仅是光学镜头生产商,更是光学成像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能够根据不同领域客户的参数、功能要求,以及在特定环境下应用等个性化需求,快速完成产品设计研发、试制及批量化生产,甚至能够协助终端客户完成最终产品设计中的光学成像方案(包括Sensor、DSP芯片等软硬件选型)。总体而言,公司凭借十多年在国际市场的技术沉淀、生产管控经验积累、严格的质量标准
及优异的客户服务能力,已在国际光学镜头市场上奠定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相较国内光学镜头企业,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有更多的商业机会。
3、近年主要行业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和中央广电总台于2019年2年28日联合印发了《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计划中明确发展目标:按照“4K先行、兼顾8K”的总体技术路线,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和相关领域的应用。2022年,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总体规模超过4万亿元,4K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8K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其中,到2022年,CMOS图像传感器、光学镜头、专业视频处理芯片、编解码芯片等核心元器件取得突破,8K前端核心设备形成产业化能力;在文教娱乐、安防监控、医疗健康、智能交通、工业制造等领域实现超高清视频的规模化应用。同时,计划提出重点任务之一:突破核心关键器件,加强4K/8K显示面板创新,发展高精密光学镜头等关键配套器件。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自成立起专注于光学镜头产业,拥有设计、生产、销售完整的业务体系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为安防视频监控、车载镜头、机器视觉、智能家居、视讯会议、无人机、VR/AR设备、运动DV、动作捕捉、3D 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提供专业的光学成像解决方案和高品质的光学镜头产品。
公司光学镜头产品主要出口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客户有捷普集团(JABIL)、寰永科技(Ampower)、群光电子(Chicony)、时捷集团(SAS)、松下电器(Panasonic)、伟创力(FLEXTRONICS)、沅圣科技(Goldtek)、SVI等全球知名电子产品制造商或品牌商。公司“EVETAR”品牌在国际光学镜头市场已成为高质量、高性价比代名词,拥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
根据使用时能否调整焦距,光学镜头可以分为定焦镜头和变焦镜头两大类。除普通定焦镜头外,公司的定焦镜头系列产品还包括鱼眼镜头、无畸变镜头、MV镜头等;除普通变焦镜头外,公司的变焦镜头系列产品主要还包括远程马达驱动MFZ镜头等。
根据组立成光学镜头的镜片特性,光学镜头主要分为玻璃镜头、塑料镜头以及玻塑混合镜头三大类。公司的产品主要以玻璃镜头为主,主要应用领域集中在中高端安防视频监控和新兴消费类电子、车载镜头及机器视觉等领域,终端品牌客户以下游细分领域中国际知名一线厂商为主。
在性能方面,一方面,公司拥有优秀的光学镜头设计能力、可靠的制程能力和工艺水平,在普通定焦镜头、变焦镜头、鱼眼系列镜头等主打光学镜头的产品性能、品质稳定性方面接近或优于日本一线厂商同类产品,并更具性价比。另一方面,在各细分产品类别下,公司拥有一系列具有独特性能优势的光学镜头产品,在部分核心指标上能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例如,公司面向市场开发的光学镜头中,包括了可实现255°视场角水平的鱼眼镜头、高达3200万像素的定焦镜头、通光(F值)达到0.95的星光级变焦镜头、长焦短波红外镜头等光学镜头产品,上述光学镜头属于各自细分领域中具有较高技术实现难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产品。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物料主要包括硝材(毛坯)、镜片、滤光片等光学材料和元件,以及结构件(镜筒、压圈、Holder等)、电子件(IRIS、ICR、减速箱等)。公司具备从毛坯到镜片成品的完整的光学冷加工生产能力。公司也存在对外委托加工或直接采购镜片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流程管控制度,公司采购模式中重要环节情况如下:
(1)供应商管理
公司根据《供应商管理程序》筛选和管理合格供应商。首先,采购部对潜在供应商的规模、生产能力、产品范围等进行初审。在初审的基础上,公司会向潜在供应商提供物料、辅料等品质、环保方面相关的技术指标要求,并由潜在供应商向公司送样;公司品技部、研发部会针对送样进行严格测试,对合格送样进行承认。送样合格后,研发部、品技部以及采购部一般还会共同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实地评估,评估通过的厂商将入围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针对合格供应商,公司会按季度进行评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产品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同时根据评估考核结果择优向合格供应商采购相应物料,并动态调整公司的合格供应商目录。
(2)采购流程管控
在生产性物料采购方面,生管部一般会根据市场营销部的销售预估单及库存材料状况提出需求。经过审批后,该采购需求会提交采购部予以执行。根据经审批的采购需求,采购部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确定意向供应商,并与其进行沟通。对于新物料,采购部将履行《供应商管理程序》,重新寻访合格供应商。采购部会与意向供应商就采购物料内容、交期、价格等因素进行沟通,并将结果送主管核准。当采购价格变更或采购新物料时,采购部一般会对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择优选定此次采购的供应商,向其提交正式的订单、签订合同。采购的物料运送至公司仓库后,公司品技部会对进料进行检验,对合格批次的物料出具《(IQC)进料检验报告单》,并由仓库执行入库操作。在物料验收合格入库后,公司将及时与供应商进行对账,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的付款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和“按销售预估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备料生产,由生管部负责生产事务的协调管理,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具体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生产模式情况如下:
市场营销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估制定《订单评审表》和《预估单》;生管部根据物料库存状况、产能负荷等进行评审并核定交期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同时制定相关物料计划;采购部根据物料计划组织采购,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此外,生管部实时追踪生产进度,根据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的领料和入库情况确认计划完成情况。
3、委托加工
公司将毛坯加工成玻璃球面镜片需经过的主要加工流程为“荒折—砂挂—研磨—洗净—镀膜—芯取—胶合—涂墨”,其中“荒折—砂挂—研磨—洗净”又称“前工程”,“镀膜—芯取—胶合”又称“后工程”。经前工程加工完成的为镜片半成品,经完整加工流程的为镜片成品。由于加工前后工程产能的限制,公司需要采用直接采购或委托加工两种方式采购镜片半成品或镜片成品,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时,公司将部分镜片前工程委托外协厂商加工,当部分委托加工完成的镜片半成品远距离运输容易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后工程镜片加工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公司也会委托外协厂商提供成品加工。
对于委托加工,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企业标准,并通过发放基本交易合同书对受托加工产品性能、双方确定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及规范等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明确约定,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对外协方送达产品进行验收,明确了质量保证内容,因产品不合格导致的质量事故中外协方的损害赔偿、违约责任等事项。同时公司制定了《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对公司各部门在外协加工中的不同职责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由采购部、品技部作为外协加工过程管控的责任部门,对外协产品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是面向最终品牌客户直接销售。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光学镜头的下游应用主要包括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车载镜头、机器视觉等领域,部分终端品牌客户会选择电子产品制造行业特有的EMS模式(即由EMS厂商负责电子产品的组装生产),亦有部分最终客户会选择在自有生产基地进行电子产品的组装生产,因此公司直接销售客户可分为EMS厂商和非EMS厂商两大类。
公司通过EMS厂商完成向终端客户销售的简介:公司与最终品牌客户商谈确定交易的核心内容,相关光学设计方案也由终端品牌客户直接认证,多数终端品牌客户最终采用EMS模式向本公司采购产品。终端品牌客户主要专注于产品研发设计和推广等附加值较高的领域,而将制造、物流等劳动密集环节委托给其EMS代工厂,终端品牌客户负责对影响产品性能的核心元器件供应商(如公司等光学镜头厂商)的导入、产品评估,并指定其EMS厂商向核心元器件供应商下订单采购。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一系列全球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机器视觉领域知名品牌客户,公司产品在国际光学镜头市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体现在:
1、产品质量和个性化优势
光学镜头下游应用包括安防视频监控、车载成像系统、新兴消费类电子、机器视觉等领域,覆盖范围广泛,不同行业、不同客户、不用应用场景之间产品需求差异较大。一方面,公司产品线较为丰富,能够配套索尼、三星、OmniVision、安森美等主流图像传感器厂商,提供像面尺寸从1/9”到1”甚至全画幅的光学镜头。另一方面,公司能够针对下游应用领域特性以及客户对产品功能、参数、特殊应用场景等的个性化需求,多角度、全方面快速制定光学镜头产品的设计方案,甚至能够协助终端客户完成最终产品设计中的光学成像方案(包括Sensor、DSP芯片等软硬件选型),有效帮助客户提高产品开发效率,提升最终产品的整体成像质量。通过在光学镜头产业多年技术积淀,公司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经过验证的光学镜头产品设计方案库,为更好、更快地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2、研发和技术优势
光学镜头是技术驱动型行业,公司自成立起始终注重研发投入、人才培养和技术积累。公司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富有战斗力的研发设计团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研发技术人员140人,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完成设计方案,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获得专利294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并拥有一些有特色的技术和产品,如超低照度、广角无畸变等行业领先的技术,相关的星光级视频监控镜头、鱼眼镜头等产品在业内享有盛誉;针对应用越来越为广泛的玻塑混合镜头,公司积极开展研发设计,目前已完成公司部分主流产品的降成本、替代性设计。公司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中试基地。
3、快速响应优势
光学镜头的下游应用领域技术革新较快,加快自身产品上市的速度成为下游厂商应对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能否与终端客户的开发同步进行镜头研发设计,并在样品试制、产品量产等一系列过程中对客户有关技术咨询、参数调整、生产交期等进行快速响应,成为光学镜头厂商获取客户订单的关键因素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形成了一套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机制:公司拥有一支技术型、顾问式销售团队,通过内部技术培训、跨部门轮岗以及多年销售实战历练,公司销售骨干对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品开发周期等方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知识储备,在获取业务过程和后续业务沟通中能够主动、快速、准确地理解客户需求,为公司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了基础;其次,公司销售、研发、生产等部门已构建起有效的内部协调沟通机制,客户需求能够在公司内部快速和有效传递,加快客户反馈的解决速度;此外,经过多年生产经验积累,针对不同行业客户订单特点,公司能够灵活、系统地调配生产能力,从而能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
4、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和众多国际知名的EMS厂商和终端品牌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远销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在全球光学镜头行业拥有较高知名度。目前,公司已成为安讯士(Axis)、爱洛(Arlo)、博世安保(Bosch)、松下电器(Panasonic)、威智伦(Avigilon)、菲力尔(FLIR)等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知名跨国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上述公司均为各自领域的领先企业,对核心零部件的供应商筛选严格,选择公司作为其光学镜头产品的供应商,充分说明了对公司产品设计能力和可靠性的认可。通过与众多业内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公司对下游不同行业在光学镜头产品的需求有着深入了解,能充分理解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产品开发、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未来公司进一步的市场开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品质管控优势
在品质管控方面,公司已通过ISO9001、ISO14001和IATF16949一系列国际体系认证,公司生产的光学镜头符合CE、REACH、RoHS等国际认证标准,能够满足国内外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认证标准组织生产,进行产品质检、巡检、自组检查、QC检查等质量检查,对生产管理者及一线员工开展产品品质培训,调动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和品质改善的积极性。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司产品的质量,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04.52万元,同比增长20.14%;营业成本28,788.85万元,同比增长41.6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80.01万元,同比减少3.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454.28万元,同比减少3.1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01,045,203.45 | 417,052,976.50 | 20.14 |
营业成本 | 287,888,450.05 | 203,234,035.15 | 41.65 |
销售费用 | 9,774,140.61 | 7,169,715.45 | 36.33 |
管理费用 | 22,148,937.87 | 19,669,217.30 | 12.61 |
财务费用 | -679,956.36 | 4,430,590.74 | -115.35 |
研发费用 | 37,162,307.40 | 26,615,790.50 | 39.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38,083.29 | 111,465,845.17 | -18.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6,863.11 | -335,071,640.1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119,805.00 | 286,575,808.91 | -116.44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订单增加销量上涨,相应结转的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出货增加,销售人员薪酬有所上涨。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销售相关活动的开展受限,而今年销售业务正常开展,综合导致销售费用增长。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美元汇率虽持续下降,但上年美元汇率下降波动幅度较大,因此上年同期汇兑损失较大,财务费用较多。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研发材料费用均有所增长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理财产品投入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收到IPO募集资金,以及本期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102.50万元,同比增长20.14%,主营业务成本28,788.85万元,同比增长41.65%,主营业务毛利率42.54%,同比减少8.7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仍以境外销售为主,美元是公司境外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近两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2020年全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为7.1316~6.5236,而2021年全年为6.5713~6.3498,美元汇率下行是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因素。此外,公司镜头产品的机种极多,毛利率也因客户项目的变化而随之变化,部分原先量大且高毛利产品到期替换,以及新机种的制作工序持续优化增加了营业成本,也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滑。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学制造业 | 501,024,997.29 | 287,888,450.05 | 42.54 | 20.14 | 41.65 | 减少8.7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定焦镜头 | 343,650,623.45 | 189,953,109.32 | 44.72 | 26.53 | 45.98 | 减少7.37个百分点 |
变焦镜头 | 107,577,511.95 | 68,665,092.12 | 36.17 | 5.55 | 31.44 | 减少12.57个百分点 |
配件及其他 | 49,796,861.89 | 29,270,248.61 | 41.22 | 14.36 | 40.28 | 减少10.8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139,517,119.40 | 91,802,669.53 | 34.20 | 49.40 | 63.52 | 减少5.68个百分点 |
境外 | 361,507,877.89 | 196,085,780.52 | 45.76 | 11.69 | 33.31 | 减少8.7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毛利率下滑原因详见上述“收入与成本分析”。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定焦镜头 | 颗 | 10,538,564.00 | 8,690,142.00 | 2,729,504.00 | 61.27 | 34.93 | 203.98 |
变焦镜头 | 颗 | 965,285.00 | 864,612.00 | 146,214.00 | 38.88 | 26.74 | 125.32 |
产销量情况说明变动情况分析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学制造业 | 原材料 | 159,783,214.21 | 55.50 | 135,312,636.83 | 66.58 | 18.08 |
光学制造业 | 直接人工成本 | 56,078,880.06 | 19.48 | 32,133,512.64 | 15.81 | 74.52 | |
光学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51,693,547.67 | 17.96 | 31,940,728.32 | 15.72 | 61.84 | |
光学制造业 | 委外费用 | 20,332,808.11 | 7.06 | 3,847,157.36 | 1.89 | 428.52 | |
光学制造业 | 合计 | 287,888,450.05 | 100.00 | 203,234,035.15 | 100.00 | 41.6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定焦镜头 | 原材料 | 96,277,014.92 | 50.68 | 81,619,054.29 | 62.72 | 17.96 | |
定焦镜头 | 直接人工成本 | 41,261,862.52 | 21.72 | 22,926,853.25 | 17.62 | 79.97 | |
定焦镜头 | 制造费用 | 39,621,681.22 | 20.86 | 22,978,513.51 | 17.66 | 72.43 | |
定焦镜头 | 委外费用 | 12,792,550.66 | 6.73 | 2,601,964.38 | 2.00 | 391.65 | |
定焦镜头 | 合计 | 189,953,109.32 | 100.00 | 130,126,385.43 | 100.00 | 45.98 | |
变焦镜头 | 原材料 | 41,521,653.55 | 60.47 | 37,708,766.62 | 72.18 | 10.11 | |
变焦镜头 | 直接人工成本 | 11,894,892.62 | 17.32 | 6,982,563.12 | 13.37 | 70.35 | |
变焦镜头 | 制造费用 | 8,842,065.56 | 12.88 | 6,622,471.75 | 12.68 | 33.52 | |
变焦镜头 | 委外费用 | 6,406,480.39 | 9.33 | 927,695.26 | 1.78 | 590.58 | |
变焦镜头 | 合计 | 68,665,092.12 | 100.00 | 52,241,496.75 | 100.00 | 31.44 | |
配件及其他 | 原材料 | 21,984,545.74 | 75.11 | 15,984,815.92 | 76.61 | 37.53 | |
配件及其他 | 直接人工成本 | 2,922,124.92 | 9.98 | 2,224,096.27 | 10.66 | 31.38 | |
配件及其他 | 制造费用 | 3,229,800.89 | 11.03 | 2,339,743.06 | 11.21 | 38.04 | |
配件及其他 | 委外费用 | 1,133,777.06 | 3.87 | 317,497.72 | 1.52 | 257.10 | |
配件及其他 | 合计 | 29,270,248.61 | 100.00 | 20,866,152.97 | 100.00 | 40.2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委外费用在成本中的占比提升较大,主要因报告期内销量及产量的上涨,加大了公司对镜片半成品委外加工需求。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2,106.2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4.1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797.2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5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62,925,589.52 | 12.56 |
2 | 客户2 | 50,304,556.77 | 10.04 |
3 | 客户3 | 39,799,969.11 | 7.94 |
4 | 客户4 | 37,941,544.19 | 7.57 |
5 | 客户5 | 30,091,163.48 | 6.01 |
合计 | 221,062,823.07 | 44.12 |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19,460,454.57 | 6.46 |
2 | 供应商2 | 14,105,935.64 | 4.68 |
3 | 供应商3 | 12,094,746.94 | 4.01 |
4 | 供应商4 | 11,574,621.56 | 3.84 |
5 | 供应商5 | 10,736,645.13 | 3.56 |
合计 | 67,972,403.84 | 22.55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9,774,140.61 | 7,169,715.45 | 36.33 | 本期销售出货增加,销售人员薪酬有所上涨。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销售相关活动的开展受限,而今年销售业务正常开展,导致销售费用增长。 |
管理费用 | 22,148,937.87 | 19,669,217.30 | 12.61 | - |
研发费用 | 37,162,307.40 | 26,615,790.50 | 39.63 | 公司本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研发材料费用均有所增长所致 |
财务费用 | -679,956.36 | 4,430,590.74 | -115.35 | 上年美元汇率下降波动幅度较大,因此上年同期汇兑损失较大,财务费用较多。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7,162,307.4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37,162,307.4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4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4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8.9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2 |
本科 | 54 |
专科 | 36 |
高中及以下 | 58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38,083.29 | 111,465,845.17 | -18.95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6,863.11 | -335,071,640.17 | -101.95 | 本期理财产品投入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119,805.00 | 286,575,808.91 | -116.44 | 上年收到IPO募集资金,以及本期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1,152,141.10 | 0.08 | 805,461.45 | 0.06 | 43.04 | 本期末持有的可用于出售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9,099,416.46 | 12.63 | 410,210,250.00 | 33.02 | -56.34 | 本期理财减少所致 |
存货 | 259,973,601.42 | 18.34 | 122,031,791.86 | 9.82 | 113.04 | 详见表下备注 |
其他流动资产 | 62,823,633.10 | 4.43 | 9,943,511.76 | 0.80 | 531.81 | 本期购买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517,237.33 | 3.21 | 0 | 0 | 不适用 | 本期受让富兰光学股权所致 |
无形资产 | 6,591,136.64 | 0.46 | 32,246,836.20 | 2.60 | -79.56 | 主要系子公司的漳州土地被政府收回所致 |
在建工程 | 58,070,778.59 | 4.10 | 34,238,964.16 | 2.76 | 69.60 | 本期加快海沧南区工程建设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563,988.45 | 1.10 | 11,755,853.88 | 0.95 | 32.39 | 本期实施股权激励后获得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9,417,705.48 | 4.19 | 0 | 0 | 不适用 | 本期末存在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定存 |
应付账款 | 124,210,407.98 | 8.76 | 70,620,044.19 | 5.68 | 75.89 | 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1,049,699.40 | 0.78 | 4,410,456.75 | 0.36 | 150.53 | 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53,095.54 | 0.98 | 7,147,619.57 | 0.58 | 95.21 | 本期员工规模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59,599.89 | 0.03 | 221,814.90 | 0.02 | 107.20 | 期末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4,698,475.54 | 1.04 | 1,240,331.61 | 0.10 | 1,085.04 | 本期实施股权激励新增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
库存股 | 14,341,495.00 | 1.01 | 0 | 0 | 不适用 | 同上 |
备注:
本期末存货同比上涨说明:报告期内,受行业订单复苏、市场芯片紧缺和铜铝等大宗商品涨价等因素影响,同行企业提前预估未来订单交付迫切性和成本持续上涨的可能性,因此增加了对原材料的囤购,造成上游光学材料及元器件供应商的产能饱和,给下游光学组件厂商的供应链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以本公司为例,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自身订单增加和提前备货需求加大对原材料的采购,但大量供应商自身订单饱满,造成上游材料及元件供应商的采购周期拉长,并对精密度要求较高的部品供应不达预期,导致公司部分产品的原材料供应配套性有所下降,综合导致公司期末库存有所增长,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25,997.3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13.04%,其中,存货中的原材料账面价值为13,227.5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35.10%,库存商品(即成品)账面价值为6,252.5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47.35%。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06.05(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2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11,548.45 | 信用证保证金及高速ETC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0,166,606.04 | 抵押借款授信 |
无形资产 | 1,323,258.79 | 抵押借款授信 |
合计 | 12,501,413.28 |
上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受限原因具体说明如下:公司于2017年7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及抵押合同,公司获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人民币5,548.53万元,并以位于厦门海沧区翁角路及新美路的土地和房屋作为抵押物为该笔授信做担保,授信期限自2017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3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下的实际借款余额为0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力鼎的光学冷加工镜片产能,公司于2021年6月向上饶力鼎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饶力鼎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13,000万元,相关增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1年6月25日办理完毕。
报告期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8月以自有资金出资4,551.72万元受让了富兰光学股份3,103,448股,占富兰光学总股本的6.90%。富兰光学是专业从事精密光学元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安防摄像机防护视窗、HUD高精密自由曲面镜、激光雷达视窗、光学棱镜及其他光学元件等,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设备、车载光学系统以及医疗光学仪器、触控投影仪等领域。富兰光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安防领域,本公司与富兰光学均是安讯士、伟创力、SVI及威智伦等国际知名品牌客户的供应商,但不构成竞争关系,富兰光学主要为该等客户提供防护视窗光学元件,本公司提供镜头产品。公司通过投资富兰光学有利于双方了解下游客户对产品参数及品质的要求,从而保证产品研发与设计的准确性,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除前述股权投资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投资情形。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0,210,250.00 | 179,099,416.46 | -231,110,833.54 | 10,605,329.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517,237.33 | 45,517,237.33 | ||
应收款项融资 | 805,461.45 | 1,152,141.1 | 346,679.65 | |
合计 | 411,015,711.45 | 225,768,794.89 | -185,246,916.56 | 10,605,329.82 |
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其变动原因主要为理财产品的到期赎回和公允价值变动计提。公司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公司于报告期内受让的富兰光学股权的投资成本。
应收款项融资为公司持有的可用于出售的银行承兑汇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亿威达与漳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因漳州靖园片区产业规划政策调整,高新区管委会有偿回收了漳州亿威达位于南靖县靖城镇天口村、大房村的四宗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上述地块总面积为13.52万平方米。报告期内,漳州亿威达已收到了高新区管委会支付的土地回收款,上述地块均已交付回收完毕。报告期内,除前述政府土地回收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的情形。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共计11家,因注销位于漳州的4家全资子公司,截至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共7家。公司主要持有土地、房屋、设备资产或为公司的镜头主业提供光学元件制造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010/09/02 | 3,000 | 100% | 非球面镜片 | 3,748.35 | 3,102.95 | 2,704.53 | 428.82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2012/10/17 | 200 | 100% | 镜片加工 | 3,238.87 | 820.11 | 11,028.42 | 23.58 |
厦门立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004/05/08 | 2,022.69 | 100% | 房屋租赁 | 2,516.25 | 2,473.19 | 457.06 | 243.90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2016/10/18 | 13,000 | 100% | 镜片加工 | 12,665.52 | 11,036.95 | 7,151.36 | -492.45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光学镜头行业具有较强的下游联动性,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变化紧密相关。目前,智能手机、安防视频监控、车载成像系统是光学镜头三个最大的下游应用领域。同时,智能家居、无人机、视讯会议、VR/AR设备、运动DV、3D Sensing、计算机视觉、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以及机器视觉等不断扩展着光学镜头应用领域的广度和深度。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国际产业转移和分工,光学镜头市场已发展成为一个全球化、多极化市场,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光学镜头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但在不同应用领域市场竞争格局呈现不同特点:
安防视频监控市场:市场集中度较高,且国内厂商占主导;但国际高端市场仍被日本腾龙、富士能等厂商占据,部分国内厂商开始在国外市场与之竞争。
车载镜头:市场集中度较高,市场仍以日系、美系光学厂商为主,国内仅舜宇光学处于领先位置;其他国内厂商积极布局车载镜头市场。
新兴消费类电子:市场细分较多,且多数仍处于前期培育阶段,光学镜头厂商市场集中度较低,无明显优势厂商。
机器视觉:市场主要被德系、日系光学厂商占据,国内厂商仍处于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阶段。
光学镜头是光学成像系统中的核心组件,光学镜头将直接影响成像质量的优劣以及后期算法的实现效果。安防视频监控、车载镜头、机器视觉、新兴消费类电子等下游应用领域在保持市场增长的同时,对于光学成像质量、实际应用场景等综合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应用领域需求的快速变化不断地推动着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的革新,这也对光学镜头厂商的综合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紧跟市场动态,针对不同实际应用场景进行深度开发,并在第一时间向客户提供合适的光学成像解决方案和光学镜头产品的厂商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在光学镜头行业方面,未来,公司将立足于光学镜头行业巨大的发展空间,紧抓国家大力鼓励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背景及光学镜头应用领域不断增加的契机,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推进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先进技术装备投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光学镜头加工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顺应下游市场发展趋势,巩固安防镜头市场竞争地位的同时,深入开拓车载成像系统、机器视觉、智能家居、VR/AR、无人机、运动DV、视讯会议、动作捕捉、3D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下游应用市场,实现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成为全球领先的专业光学成像解决方案和高品质光学镜头产品供应商,打造光学镜头民族品牌。在光学领域全产业链方面,公司以“成为受人尊敬的世界一流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为发展愿景,以“打造民族品牌,成就光荣梦想”为企业使命,秉承“敬畏客户、持续创新、团队精神、诚信感恩、精益求精、永不言弃”的核心价值观,专注在全球光学领域精耕细作,不断强化现有的光学元器件及光学镜头业务,并延伸开拓下游光学模组市场,做精、做多、做大光学产业,为客户、股东及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主要经营计划如下: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行业内执行差异化的商业模式,持续围绕“高端定制化、跨应用领域、多品种少量化”的经营策略开展营销、研发及生产活动,继续通过大量定制化项目积累研发设计经验,并以不断丰富的设计方案库及快速反应能力,保持在中高端应用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产品技术线长期对标德日系老牌光学企业,提升公司在行业在国际舞台上的技术层级,以产品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确保公司高质量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二)提升营运效能
提升镜头装配上各个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比率,提高已导入自动化设备稼动率,加快生产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项目再投入塑料镜片、镜头组立等高端自动化设备和检测设备,争取在2022年实现项目生产运转,进一步提升产能,以备未来可预期的订单能够得到及时消化。量变质变并轨同行,在产量提升的同时,关注生产营运质量,加强库存结构管理,提升原材料配套性及周转率,对光学冷加工环节上精度要求高、工艺难度大的镜片转为自主生产,增强生技、组立、品保与采购之间的协调互动,确保来料及出货的品质和及时性。
(三)推动信息化建设
推动信息化系统升级,结合集团化架构的流程优化,对ERP进行全面升级,打通ERP、MES、PLM等生产、研发及数据管理等各个信息化平台,打造数字可视化智慧工厂,通过信息化、数字化做到智能监测、高效产能、精准核算,提升管理效率。
(四)优化组织架构
扩大营销团队建设,组建新销售部门,挖掘更多商业机会,探索新业务模式。精细化新应用领域产品的战略布局,搭建车载事业部、平面事业部,其中车载事业部将注入专属销售、生产营运、研发和品质管理体系。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受下游行业波动的影响
光学镜头是光学成像系统的核心组件,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安防视频监控、机器视觉、车载成像系统,以及智能家居、视讯会议、运动DV、VR/AR设备、无人机、动作捕捉、3D 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新兴消费类电子行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等行业。近年来,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等下游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期,推动了光学镜头市场繁荣,但不排除未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影响,下游行业景气程度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
2、出口业务风险
出口业务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境外销售收入36,150.7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2.15%。因此,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汇率变动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1)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产品主要销往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地区和国家。目前,美国对光学镜头产品加征25%的关税,其他地区和国家对光学镜头产品进口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贸易政策,如果未来上述地区和国家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产品出口将受到限制,公司出口业务将可能出现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进行定价和结算。近年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汇率波动给公司外币应收账款以及外币货币资金带来一定的汇率风险,汇兑损益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发生贬值波动,公司汇兑损益表现为损失655.69万元,占当期营业利润的3.99%。
(3)海外客户资信风险
公司海外客户主要为捷普集团(JABIL)、寰永科技(Ampower)、群光电子(Chicony)、时捷集团(SAS)、松下电器(Panasonic)、伟创力(FLEXTRONICS)、沅圣科技(Goldtek)、SVI、威智伦(Avigilon)、Arecont Vision、晶睿通讯(VIVOTEK)、工业富联等,均是国际知名EMS厂商或安防视频监控厂商,且大多数为各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资信优良,但不排除未来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个别海外客户经营困难、资信下降,甚至出现破产重组清算的可能。虽然公司出口业务均已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但一旦客户出现破产重组清算,公司应收账款将不能按期完整收回,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国际产业转移和分工,光学镜头市场已发展成为一个全球化、多极化市场,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以安防视频监控领域光学镜头市场为例,凭借先发优势日本的腾龙、富士能等企业长期占据国际高端市场;近年来除本公司外,其他中国企业也开始涉足国际市场,凭借性价比优势在国际市场展开竞争;国内市场,则主要还是以中国企业为主。国际市场主要竞争要素是技术、品质和品牌,价格是次要因素;国内市场主要竞争要素是价格,技术和品质居于次要因素。公司产品出口为主,主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境内外光学镜头企业。若公司不能持续提供高性价比产品,或者竞争对手通过研发新技术或新产品、降价促销等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下跌、毛利率下降或重要客户丢失等风险,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技术风险
(1)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光学镜头产品广泛应用于安防视频监控、机器视觉、车载成像系统,以及智能家居、视讯会议、运动DV、VR/AR设备、无人机、动作捕捉、3D 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下游应用领域,特别是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终端产品具有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等特点,对光学镜头的成像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往往提前针对下游应用领域终端产品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并相应投入光学镜头产品研发和设计。如公司对下游应用领域终端产品未来发展趋势研判出现偏差甚至错误,或者公司产品研发和设计未能跟上终端产品更新换代节奏、要求,将导致公司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支高效、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积累了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技术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之一。公司通过完善创新机制、薪酬与考核制度以及员工持股等方式来稳定和吸引人才,通过申请专利、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但如果公司因为管理不当或竞争对手窃密,导致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5、主要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8,048.4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68%。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境外客户产生,公司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EMS厂商或安防视频监控品牌商,资信优良、资金雄厚。但如果公司客户发生信用恶化和支付困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收回。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5,997.3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8.34%。公司产品客制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专用性,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备料并组织生产,如果客户不能按订单约定提货或销售预测出现偏差,都将造成公司产品滞销,库存产品和原材料存在跌价的可能。
6、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风险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如果公司未来未能通过复审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公司税负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如果未来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调整的变化,下调退税率或调整其他出口退税政策,将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将相应上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7、劳务价格波动风险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旺盛,但劳动力人口扩张明显放缓,劳动力供不应求及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同时,随着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对劳动力的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目前具有一定技能的技术人才亦相对短缺,企业只有通过提高对技能人才的薪资待遇,才能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致力于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减少单位产能的劳动用工数量,但人力成本仍然是公司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成本上升等问题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劳务价格波动的风险。
8、主要客户收入下滑风险
公司光学镜头产品主要销往境外。不排除未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收入的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处于不稳定状态,更强感染率的新冠变异病株造成疫情多次反复,防疫政策不断变化,各地区/各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依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且部分国家开始选择与新冠病毒共存的政策,一旦客户地区疫情再次爆发,该等地区客户未来收入可能发生波动,公司业绩也将面临一定的下滑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1、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逾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经营活动。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规范表决,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得到充分行使。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3次,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了律师对股东大会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现场见证。
3、董事及董事会
报告期内,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1/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9次,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4、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9次,各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重大信息,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信息披露媒体,并建立了多种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专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6、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证券部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信、来访、提问,以实时电话或解答、信件复函、邮件回复等方式进行答复,通过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及参与厦门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沟通互动,维护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8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9日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0年度报告;(2)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选举;(4)自有资金理财、授信融资申请、制度修订、董事会及监事会年度报告等常规事项。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7月26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7月27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1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11月16日 | 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主持召开了3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被否决的议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富宝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9 | 2018-05-15 | 2024-05-17 | 0 | 0 | 0 | 42.26 | 否 | |
吴泓越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30 | 2018-05-15 | 2024-05-17 | 0 | 0 | 0 | 30.51 | 否 | |
吴德宝 | 董事 | 男 | 61 | 2018-05-15 | 2024-05-17 | 0 | 0 | 0 | 17.91 | 否 | |
王雄鹰 | 董事 | 男 | 56 | 2018-05-15 | 2024-05-17 | 0 | 0 | 0 | 16.93 | 否 | |
覃一知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18-05-15 | 2024-05-17 | 0 | 0 | 0 | 6.00 | 否 | |
林峰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4 | 2018-05-15 | 2021-05-18 | 0 | 0 | 0 | 2.50 | 否 | |
陈旭红 | 独立董事 | 女 | 51 | 2018-05-15 | 2024-05-17 | 0 | 0 | 0 | 6.00 | 否 | |
林杰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1-05-18 | 2024-05-17 | 0 | 0 | 0 | 3.51 | 否 | |
徐金龙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5 | 2018-05-15 | 2024-05-17 | 0 | 0 | 0 | 30.70 | 否 | |
陈兆竹 | 监事 | 男 | 58 | 2018-05-15 | 2024-05-17 | 0 | 0 | 0 | 12.76 | 否 | |
何耀莉 | 职工监事 | 女 | 42 | 2020-12-14 | 2024-05-17 | 0 | 0 | 0 | 22.58 | 否 | |
陈蓉 | 副总经理 | 男 | 36 | 2018-05-15 | 2024-05-17 | 0 | 0 | 0 | 41.37 | 否 | |
陈亚聪 | 财务总监 | 男 | 41 | 2022-01-28 | 2024-05-17 | 0 | 0 | 0 | 13.76 | 否 | |
严卓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49 | 2018-05-15 | 2021-03-12 | 0 | 0 | 0 | 5.70 | 否 | |
王美华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任) | 女 | 49 | 2018-05-15 | 2021-05-18 | 0 | 0 | 0 | 8.47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0 | / | 260.9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吴富宝 | 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开元外贸公司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远东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戴梦得粮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宝戴梦得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福州伊威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力鼎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亿威达投资董事长,伊威达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鼎之杰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欣立鼎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鼎豪执行董事,力鼎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锐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吴泓越 | 199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波士顿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厦门鼎豪监事,本公司销售工程师、光学设计工程师、技术支持课长,拥有丰富的客户项目研发及销售经验,曾在公司核心客户项目的重要节点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公司IPO项目过程中,是业务梳理及规范和中介机构沟通的主导人之一。曾兼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吴德宝 | 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建瓯市小桥中学教师、厦门永隆达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采购经理、监事。现任厦门德蔚执行董事,厦门鼎鸿创监事,厦门鼎顺监事,以及本公司董事。 |
王雄鹰 | 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天野集团项目经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项目经理,中闽(福建)轻纺开发公司投资部经理,福州伊威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外销部经理,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副总经理、董事。现任亿威达投资副董事长,厦门鼎鸿创董事长,厦门锐影董事,以及本公司董事。 |
覃一知 | 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企管处处长、规划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规划部部长、资产经营中心主任、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等职务,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南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部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西南兵工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兼任西南兵器工业公司财务审计处处长,重庆建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重庆中山一路营业部总经理,北京鸿宝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鸿宝食品原料贸易公司高级顾问,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陈旭红 | 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厦门开元对外贸易公司主办会计,厦门中农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福州立信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部门经理,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部门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部门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部门经理;现任厦门市顺溢会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厚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林杰 | 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研究员。多年以来,一直从事智能技术及生物新材料应用研究,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厦门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厦门市人民政府授予其“厦门市拔尖人才”称号;现任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研究员,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徐金龙 | 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金泰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质检员,厦门台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课副组长,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结构设计课副课长、研发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营运总监、研发一部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
陈兆竹 | 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国营8461厂作业员,福建福光光学仪器公司光学工艺设计、车间主任,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生产部制一课课长。现任本公司光学部制一课课长、监事。 |
何耀莉 | 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自2006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组立部班长、课长,2010年至今担任公司组立部副经理。 |
陈蓉 | 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销售员、区域销售经理、大区销售经理、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陈亚聪 | 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及中级会计职称。近十年来就职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会计部经理,具有多年上市公司财务及税务工作经验,自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任财务经理职务,现任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富宝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7-03-16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伊威达合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08-17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7-03-11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力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12-11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08-24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08-24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锐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2-09-03 | 至今 |
吴德宝 | 厦门德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6-06-08 | 至今 |
吴德宝 | 厦门鼎顺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6-08-08 | 至今 |
吴德宝 | 厦门鼎鸿创投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12-28 | 至今 |
王雄鹰 | 厦门鼎鸿创投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12-28 | 至今 |
王雄鹰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5-09-23 | 至今 |
王雄鹰 | 厦门锐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09-03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上述单位为实际控制人控制单位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单位。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雄鹰 | 鼎鸿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7-18 | 至今 |
覃一知 | 北京鸿宝食品原料贸易公司 | 高级顾问 | 2014-03 | 至今 |
覃一知 | 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 | 高级顾问 | 2014-03 | 至今 |
林杰 |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 | 研究员 | 1996-08 | 至今 |
林杰 | 厦门科网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3-12-04 | 至今 |
陈旭红 | 厦门市顺溢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06-18 | 至今 |
陈旭红 | 厦门厚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副主任会计师 | 2018-05-23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合理划分董监高薪资结构,审慎制定董监高薪酬方案。每年度终了,人力行政部门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向其发放薪酬,并将发放情况及次年薪酬方案再次提交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 | 实际支付情况符合公司制度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
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监高在报告期内共计获得税前报酬260.96万元;2、剔除在报告期后新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后,截至报告期末在任和离任的董监高实际获得税前报酬247.20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严卓 | 副总经理 | 离任 | 辞职 |
吴泓越 | 财务总监 | 聘任 | 董事换届选举或高管换届改聘 |
林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换届选举或高管换届改聘 |
林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换届选举或高管换届改聘 |
王美华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离任 | 董事换届选举或高管换届改聘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03-29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04-26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0年度报告;(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3)2020年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4)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5)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6)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7)第二届董事会成员选举;(8)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制度修订;(9)其他:年度自有资金理财、年度授信融资、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等常规年度审议事项。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05-18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长;(2)各专门委员会成员;(3)聘任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06-11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7-26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以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08-17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08-27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09-13 | 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0-29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吴富宝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吴泓越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吴德宝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王雄鹰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覃一知 | 是 | 9 | 9 | 6 | 0 | 0 | 否 | 2 |
林峰 | 是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陈旭红 | 是 | 9 | 9 | 6 | 0 | 0 | 否 | 3 |
林杰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旭红(主任委员)、覃一知、王雄鹰 |
提名委员会 | 覃一知(主任委员)、林杰、吴富宝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林杰(主任委员)、陈旭红、吴德宝 |
战略委员会 | 吴富宝(主任委员)、吴德宝、王雄鹰、覃一知、林杰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4-26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3)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4)2020年财务决算、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5)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6)未披露2020年内控评价报告说明;(7)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 / | / |
(8)会计政策变更;(9)审计部2020年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10)修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相关制度。 | |||
2021-05-18 | 审议通过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事项 | / | / |
2021-08-17 | 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以及聘任2021年审计机构的事项。 | / | / |
2021-08-27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4)审计部2021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 / | / |
2021-10-29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 | /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4-26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工作情况审查意见;(2)提名委员会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3)推荐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 | / | / |
2021-05-18 | 审议通过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及聘任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 / | /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4-26 | 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议案,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 / |
2021-05-18 | 审议通过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事项。 | / | / |
2021-06-11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草案及相关议案。 | / | / |
2021-07-26 | 审议通过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的事项。 | / | /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4-26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2021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 / | /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0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6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57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298 |
销售人员 | 38 |
技术人员 | 140 |
财务人员 | 12 |
行政人员 | 82 |
合计 | 1,57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5 |
本科 | 107 |
大专 | 116 |
大专以下 | 1,342 |
合计 | 1,57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外部环境和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了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性的薪酬管理制度。
为确保薪酬政策的对内公平性,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岗位重要性及评定后的个人综合素质,划分岗位和职级,依据不同的岗位和职级确定薪资标准,并且公司在考虑不同岗位的性质和绩效特点的基础上,对产线人员、销售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均制定了不同的薪资结构。
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薪酬以与业绩挂钩为原则,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对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及成绩进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员工薪资中的月度绩效薪酬和年终浮动薪酬。
此外,公司还制定了工龄奖励、员工推荐奖等多项福利政策。公司关注具有优异表现或者具有潜力的员工,对于该类员工优先给予激励政策倾斜,并依照实际情况,对有能力和贡献突出的员工,开放岗位晋升和待遇提升通道,为减少员工流失率及吸引优秀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对员工的专业技能提升改造,重视各类专业人才孵化,以培养懂技术、懂产品、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员工自加入公司开始即可享受各项培训福利,对新员工,公司制定了专业化、流程化的“新员工培训包”,主要包括企业文化培训、产品应用介绍、管理制度培训、劳动安全知识培训及员工互动游戏等课程,帮助员工早日融入公司大家庭;对还未正式进入岗位的一线员工,公司专门为其提供岗前培训,主要侧重于一线操作工、技术员以及新进实习生等上岗前基本技能培训,该等岗前培训有利于保证产线的流畅性及生产效率;根据日常工作职责需求,公司各中心、各部门甚至是各课别早已形成自我培训提升意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项课题培训,包括针对销售人员的细分市场分析培训、细分领域产品培训,针对技术人员的技术升级培训,针对生产运营人员的质量标准体系和工艺流程提升培训,以及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的企业管理绩效培训等专业课程,为公司孵化各类专业人才
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公司积极组织外部培训,建立内部互联互通机制,外部培训主要侧重于专业管理、技术等岗位人员,目的是提升业务能力,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研发能力和工艺制程能力的不断提升,互联互通则形成了各部门的专业知识共享,打造了公司内部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奠定了基础。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制定了上市后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相关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7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积极采用现金分红向股东进行利润分派,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如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仍为407,391,500股,则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886,9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53%。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后,公司以2021年7月26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首次授予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并于2021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授予股票登记事项,最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共计15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202.85万股,授予价格7.07元/股。 |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7月27日及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合理划分董监高薪资结构,审慎制定董监高薪酬方案。每年度终了,人力行政部门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向其发放薪酬,并将发放情况及次年薪酬方案再次提交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并根据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对内控相关制度不断持续完善与细化,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继续执行有效,内控体系运行整体情况良好,并且,公司明确了财务报告内和非财务报告内的缺陷认定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建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持续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共有10家全资子公司(其中4家已注销)、1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告范围内无新增子公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公司能够及时对下属子公司对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资金、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或监督,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及主要污染物包括:
1、废水,主要是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主要是涂墨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3、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少量危险废弃物及员工生活垃圾;
4、噪声,主要是冷却塔、空压机、研磨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针对上述具体环境和主要污染物,公司每年度均聘请外部专业检测机构对厂区内废水、油烟、噪声、废气进行检测,近年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最近一期(2021年)经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的厂区内采样点结果如下:
1、生活废水:pH值7.3、五日生化需氧量84.9mg/L、化学需氧量144mg/L;悬浮物28mg/L;氨氮6.06mg/L,各物质均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
2、噪音:选取测量的厂区内各区域生产噪声及环境噪声测量值在59~64.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修正值HJ706-2014;
3、工业废气:采样点未检出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即不存在二甲苯;甲苯排放浓度平均值
2.95 mg/m?、排放速率平均值0.019kg/h;未检测出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即不存在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23.23mg/m?、排放速率平均值0.025kg/h。均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
4、工业废水:pH值7.3、五日生化需氧量79.6mg/L、化学需氧量139mg/L;悬浮物31 mg/L;氨氮6.09 mg/L,各物质均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
公司积极做好相关达标排放和定期检测工作,配备了基础环保设施,内部环保运行机制稳定,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或登记文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购置了相关环保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环保投入,落实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并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废水或废气排放事项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执行了规范的环保措施,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均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为股东、上下游合作伙伴、员工乃至全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1、众志成城抗疫情
2021年度,新冠变异毒株造成的疫情反复及防控难度的增加持续对全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公司总部所在的福建省厦门市遭遇了3轮反复疫情,疫情期间,公司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优异的抗疫行动组织能力,在疫情初期,及时制定完善的防疫方案,第一时间向因疫情无法返家的员工提供免费住宿,全力保障员工食堂餐饮供应,确保无法返家人员在中秋、国庆期间的正常生活。同时,公司管理层、工委会与行政部群策群力,一方面,对内及时采取人文关怀措施,向每位居家隔离员工送上牛奶、方便面等生活保障物资,另一方面,对外积极响应辖区防疫工作,投身疫情公益事业,向当地政府部门捐献上万个口罩、上百件矿泉水及桶装方便面等防疫物资,并组织数十名志愿者参与当地核酸检测工作,与广大医护人员共同镇守防疫第一线。
2、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公司通过证监会指定渠道对外发布公告文件106份,及时向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传递公司关于经营情况等重要信息。报告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2021年信息披露工作的评价结果B,该成绩是作为新上市公司可获得的最高一档评价等级,充分体现公司在信披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面的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下设的证券事务部,统筹负责投资关系管理,对各投资人的邮件、来电问询及现场调研咨询,在确保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原则下,积极解答反馈,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3、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设置劳动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各项劳动标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医社保、公积金在内的薪酬与福利制度,企业与员工秉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不定期对公司生产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对公司的消防、劳动防护等保护设施及时更新配备,不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加强消防意识等宣传活动,并制定相关应急疏散预案,消除一切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因素,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潜力开发,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激励体系为员工提供上升通道。公司为员工举办各类培训,强化员工专业技能,向员工提供实际操作机会,积累其实践经验,公司与员工分享学习管理知识,促进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公司也鼓励内部员工跨部门、跨职能、跨组织流动,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平台。
4、上下游合作关系维护
公司以诚信作为企业发展基石,与供应商及客户建立了长期可持续的合作伙伴关系。
对上游供应商,公司实行科学的评定制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合作供应商,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再评估再认证,以公正合理的评估体系,公平对待供应商。对于关键技术领域的产品原材料,公司亲赴供应商现场给予作业指导或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以期与供应商共同实现技术成长,维持更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作为制造业一员,充分理解供应商发展之不易,对于能按时提供合格产品的供应商,公司及时与其结算货款,账期基本控制在3个月内。
对下游客户,公司作为专业光学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不仅能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并且长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型、顾问式和专业化营销服务,注重对客户的售前技术支持和售后技术服务,保持与客户高频率的售中进度反馈及互动,极力满足客户提出的各种需求。公司产
品及服务质量深受客户认可,公司已与众多光电子细分领域的国际中高端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造就了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本公司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和审议,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5、若上述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其他 | 控股股东亿威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达投资、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 | 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4、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承诺人将督促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督促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4、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本人将督促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督促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5、本人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不履行或者放弃履行承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本公司作为力鼎光电的控股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力鼎光电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公司所持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承诺。2、本公司在持有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公司持股总数的10%。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公司在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事项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在本公司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时且本公司仍为持有力鼎光电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若前述承诺事项与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符的,本公司将根据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伊威达合伙 | 1、本企业作为力鼎光电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力鼎光电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所持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承诺。2、本企业在持有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企业持股总数的20%。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企业在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事项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在本企业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时且本企业仍为持有力鼎光电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若前述承诺事项与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符的,本企业将根据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公司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本公司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2020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除承诺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承诺人担任力鼎光电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力鼎光电股份数量不超过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承诺人离职后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承诺人在就任力鼎光电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3、承诺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 2020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价的,承诺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承诺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股东伊威达合伙、鼎之杰合伙、欣立鼎合伙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企业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本企业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2020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董事王雄鹰、吴德宝,高级管理人员陈蓉、严卓、王美华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力鼎光电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力鼎光电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力鼎光电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3、本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 | 2020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监事徐金龙、陈兆竹、陈星权及离任监事陈春玲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力鼎光电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力鼎光电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力鼎光电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3、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间接股东厦门鼎豪、厦门鼎鸿创、厦门鼎顺、厦门德蔚、力鼎合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企业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公司/企业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伙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间接自然人股东吴宝珍、吴蔚、王嘉楠、陈煜杰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间接自然人股东王嘉筠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监护人除外)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前述承诺事项经其监护人王雄鹰、肖云卿确认。 | 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合法使用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募集资金管理机制,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2、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规模,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公司将持续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施,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达产和投入使用,早日实现预期效益。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了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优势,不断提升技术研发能力,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和完善产品质量;稳步推进生产流程优化、工艺及设备改造升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持续扩展国内和国外市场,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还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切实履行上述利润分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注重对全体股东的分红回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况相挂钩。5、公司未来如有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如果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被处罚的,本公司承诺对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以保证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不会遭受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力鼎光电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以下同)未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力鼎光电相竞争的业务。2、在本公司作为力鼎光电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对力鼎光电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控股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力鼎光电享有开拓新业务领域的优先权。若力鼎光电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4、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力鼎光电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力鼎光电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本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力鼎光电进行经营。5、本公司承诺不以力鼎光电之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力鼎光电及力鼎光电其他股东的权益。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 |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力鼎光电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以下同)未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力鼎光电相竞争的业务。2、在承诺人作为力鼎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对力鼎光电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控股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力鼎光电享有开拓新业务领域的优先权。若力鼎光电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4、若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力鼎光电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力鼎光电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承诺人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力鼎光电进行经营。5、承诺人承诺不以力鼎光电之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力鼎光电及力鼎光电其他股东的权益。6、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在本公司作为力鼎光电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不含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力鼎光电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必需的审议、批准、授权等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力鼎光电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经济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 | 1、在承诺人作为力鼎光电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不含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力鼎光电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必需的审议、批准、授权等相关手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力鼎光电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经济损失。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和吴泓越 | 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和资源;2、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企业、其他非金融企业违规拆借资金或其他资金占用相关议案时,承诺人及/或承诺人控制或提名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将对该等议案投反对票,以保护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3、如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与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人承诺对公司因受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进行等额补偿,以保证公司不受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股价: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为准)。 | 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系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按要求开始施行新会计准则。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根据财政部及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境内上市企业新租赁准则修订施行日2021年1月1日,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自2021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除少量的短期租赁(一年期内)外,不存在长期租赁资产情况,新租赁准则未对公司本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0 | 3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及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慎研究及审议,决定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也不存在因违反承诺被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1,532.00 | 857.91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0,500.00 | 17,000.0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5,000.00 | 5,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自有资金理财
2021年4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均未发生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2、募集资金理财
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不超过35,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并由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1年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均未发生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01/29 | 2021/03/02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2.85% | 2.50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03/18 | 2021/04/23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24% | 3.20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03/18 | 2021/05/20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28% | 5.67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04/09 | 2021/05/18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 | 保本浮动收益 | 3.29% | 3.51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
中信银行自贸区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05/24 | 2021/06/23 | 募集资金 | 美元/日元即期汇率价格,即彭博页面BFIX”屏显示的东京时间下午3:00的USDJPYCurrency的值。 | 保本浮动收益 | 2.85% | 2.34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中信银行自贸区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 | 2021/05/24 | 2021/06/23 | 募集资金 | 美元/日元即期汇率价格,即彭博页面BFIX”屏显示的东京时间下午3:00的USDJPYCurrency的值。 | 保本浮动收益 | 2.85% | 1.64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06/10 | 2021/09/15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35% | 17.81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06/10 | 2021/08/17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14% | 11.69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06/10 | 2021/10/19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36% | 24.12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 | 2021/06/10 | 2021/12/14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50% | 80.68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06/10 | 2021/12/14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50% | 179.28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06/25 | 2021/07/29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19% | 2.97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招行鹭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06/10 | 2021/09/15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 | 保本浮动收益 | 3.20% | 42.52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的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07/29 | 2021/09/15 | 募集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公布的BFIXEURUSD即期汇率 | 保本浮动收益 | 3.03% | 3.98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08/18 | 2021/09/18 | 募集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公布的BFIXEURUSD即期汇率 | 保本浮动收益 | 2.94% | 2.50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09/15 | 2022/03/15 | 募集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公布的BFIXEURUSD即期汇率 | 保本浮动收益 | 1.1%-3.15%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09/22 | 2022/03/21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5%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12/16 | 2022/01/18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1.485%-3.6%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12/16 | 2022/02/21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1.485%-3.6%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12/16 | 2022/03/21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1.54%-3.7%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12/16 | 2022/04/18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1.54%-3.7%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01/29 | 2021/03/26 | 自有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2.89% | 13.29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1/02/24 | 2021/04/19 | 自有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公布的BFIXEURUSD即期汇率 | 保本浮动收益 | 3.26% | 12.06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03/11 | 2021/05/11 | 自有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19% | 10.67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03/23 | 2021/05/26 | 自有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28% | 11.51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海沧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021/03/22 | 2021/04/19 | 自有资金 | 收益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2.88% | 3.31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海沧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021/04/01 | 2021/04/15 | 自有资金 | 收益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2.58% | 1.48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1/04/21 | 2021/05/28 | 自有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48% | 8.83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1/06/25 | 2021/07/29 | 自有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19% | 7.43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06/24 | 2021/08/23 | 自有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公布的BFIXEURUSD即期汇率 | 保本浮动收益 | 3.19% | 15.75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300.00 | 2021/08/25 | 2021/09/28 | 自有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公布的BFIXEURUSD即期汇率 | 保本浮动收益 | 2.95% | 6.33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0/07/07 | 2021/01/07 | 自有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35% | 16.87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农商银行滨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0/07/16 | 2021/01/18 | 自有资金 | 收益率与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的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70% | 56.56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 | 结构性 | 1,000.00 | 2020/10 | 2021/01 | 自有 | 收益率与AU9999.SGE | 保本浮 | 3.01% | 7.58 | 到期 | 是 | 否 |
新阳支行 | 存款 | /23 | /23 | 资金 | (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动收益 | 收回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020/11/27 | 2021/01/28 | 自有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2.99% | 7.63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2020/12/14 | 2021/02/26 | 自有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29% | 23.35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2020/12/3 | 2021/06/08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34% | 256.32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0/12/04 | 2021/06/08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34% | 85.14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0/12/07 | 2021/03/16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51% | 19.06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0/12/25 | 2021/01/26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18% | 2.79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0/12/25 | 2021/04/07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45% | 19.49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500.00 | 2020/12/25 | 2021/06/08 | 募集资金 | 收益率与AU9999.SGE(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挂钩 | 保本浮动收益 | 3.47% | 86.19 | 到期收回 | 是 | 否 | ||
方正证券 | 收益凭证 | 5,000.00 | 2021/09/24 | 2022/06/23 | 募集资金 | 投资于存款、债券、货币基金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 保本保证收益 | 3.90% | 未到期 | 是 | 否 | |||
建设银行新阳支行 | 乾元-日鑫月 | 1,723.00 | /注 | /注 | 自有资金 | 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 | 浮动收益 | 2%-3.2% | 7.48 | /注 | 是 | 否 |
溢(开放式) | 标准化固定收类资产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 |||||||||||||
建设银行新阳支行 | 恒赢法人版产品(开放式) | 1,269.00 | /注 | /注 | 自有资金 | 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类资产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 浮动收益 | 不适用 | 0.85 | /注 | 是 | 否 | ||
建设银行上饶分行 | 乾元-日鑫月溢(开放式) | 642.00 | /注 | /注 | 自有资金 | 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类资产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 浮动收益 | 2%-3.2% | 0.44 | /注 | 是 | 否 | ||
中国银行新阳支行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开放式) | 529.66 | /注 | /注 | 自有资金 | 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证券、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 | 浮动收益 | 不适用 | 1.21 | /注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开放式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系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自主操作购买或赎回。上表中的开放式理财“委托理财金额”均为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该产品的发生额,“实际收益或损失”所显示的金额均为在报告期内收到的产品利息。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450.00 | 89.89 | 202.85 | 202.85 | 36,652.85 | 89.94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450.00 | 89.89 | 202.85 | 202.85 | 36,652.85 | 89.94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6,450.00 | 89.89 | 36,450.00 | 89.4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02.85 | 202.85 | 202.85 | 0.5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100.00 | 10.11 | 4,100.00 | 10.0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00.00 | 10.11 | 4,100.00 | 10.06 | ||
三、股份总数 | 40,550.00 | 100.00 | 202.85 | 202.85 | 40,752.85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股份发生变动。本次激励计划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授予,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2021年7月26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正式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07元/股,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的证券登记手续,最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59人,授予数量202.85万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9月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的证券登记,授予数量为
202.85万股,因股份变动时间较晚,数量较少,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159人 | 0 | 0 | 81.140 | 81.140 |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权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尚未达成 | 2022年7月26日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159人 | 0 | 0 | 60.855 | 60.855 |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权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尚未达成 | 2023年7月26日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159人 | 0 | 0 | 60.855 | 60.855 |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权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尚未达成 | 2024年7月26日 |
合计 | 0 | 0 | 202.850 | 202.85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21年7月26日 | 7.07元/股 | 202.85 | 2021年9月2日 | 202.85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股份发生变动。本次激励计划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授予,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2021年7月26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正式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07元/股,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的证券登记手续,最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59人,授予数量202.85万股。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66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14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273,375,000 | 67.08 | 273,375,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190,000 | 19.68 | 80,19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90,000 | 1.79 | 7,29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45,000 | 0.89 | 3,645,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4,000 | 1,204,000 | 0.3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8,500 | 758,500 | 0.19 | 未知 | 未知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3,800 | 613,800 | 0.15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 | 447,952 | 447,988 | 0.11 | 未知 | 未知 | ||||
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 | 404,092 | 411,692 | 0.1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9,650 | 369,650 | 0.09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4,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8,5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800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 | 447,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988 | |
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 | 411,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692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9,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9,65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1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2,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450 | |
珠海巨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巨石睿丰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1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90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8,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83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位股东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该等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先生控制的主体。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273,375,000 | 2023年7月30日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2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190,000 | 2023年7月30日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90,000 | 2023年7月30日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4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45,000 | 2023年7月30日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5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159人 | 811,400 | 2022年7月26日 | 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 | ||
6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159人 | 608,550 | 2023年7月26日 | 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 | ||
7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159人 | 608,550 | 2024年7月26日 | 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先生控制的主体。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其余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均为公司2021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吴富宝 |
成立日期 | 1999-09-22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外投资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吴富宝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吴泓越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人吴富宝先生与吴泓越先生系父子关系。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鼎光电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力鼎光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收入确认;
2.存货减值。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方法:①销售商品:国内销售以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客户收货并签收送货单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主要为FOB和DAP两种交货方式:FOB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时间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DAP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并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②提供劳务:本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是服务周期很短的产品设计咨询服务,收入确认时点为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力鼎光电公司的关键财务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调节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认定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在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拟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建立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的选择及执行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包括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销售发票、报关单、收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
(4)了解客户的经营及交易情况等,确认客户和销售的真实性;
(5)对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本报告期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7)向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报告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对于未回函的客户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8)评估管理层对收入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二)存货减值
1.事项描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本年末存货规模较上年大幅度增加,且在预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假设,导致存货减值测试的过程较为复杂,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也较为重大。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存货减值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在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拟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实施重点审计程序包括:
(1)评估并测试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执行存货监盘程序,检查期末存货的数量及否存在呆滞、毁损和变质等状况;
(3)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了解管理层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对关键假设及预测数据等考虑因素,分析评价相应关键假设和预测数据的合理性;结合同行业的计提比例、存货的库龄等指标,比较分析力鼎光电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对存货可收回金额和跌价准备期末余额进行复核测算;
(5)评估管理层对存货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此外,我们将在审计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审计程序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四、其他信息
力鼎光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力鼎光电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力鼎光电管理层负责评估力鼎光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力鼎光电、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力鼎光电治理层负责监督力鼎光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力鼎光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力鼎光电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力鼎光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斌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福明 | |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88,528,403.30 | 243,038,403.4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79,099,416.46 | 410,210,25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80,484,640.65 | 68,154,837.9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152,141.10 | 805,461.45 |
预付款项 | 七、7 | 4,275,418.74 | 4,619,786.0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913,408.70 | 5,926,401.8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59,973,601.42 | 122,031,791.8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59,417,705.48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2,823,633.10 | 9,943,511.76 |
流动资产合计 | 941,668,368.95 | 864,730,444.3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45,517,237.3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18,777,917.11 | 174,983,436.74 |
在建工程 | 七、22 | 58,070,778.59 | 34,238,964.1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6,591,136.64 | 32,246,836.2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8,420,222.98 | 10,365,197.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5,563,988.45 | 11,755,853.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23,180,929.05 | 113,928,079.0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6,122,210.15 | 377,518,367.71 | |
资产总计 | 1,417,790,579.10 | 1,242,248,812.0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4,210,407.98 | 70,620,044.1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049,699.40 | 4,410,456.7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3,953,095.54 | 7,147,619.57 |
应交税费 | 七、40 | 7,061,025.72 | 6,922,106.7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4,698,475.54 | 1,240,331.6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59,599.89 | 221,814.90 |
流动负债合计 | 171,432,304.07 | 90,562,373.7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5,161,939.54 | 13,356,649.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5,412,490.07 | 12,723,224.0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七、52 | 30,574,429.61 | 26,079,873.85 |
负债合计 | 202,006,733.68 | 116,642,247.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7,528,500.00 | 405,5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55 | 346,343,923.70 | 328,919,807.81 |
减:库存股 | 七、56 | 14,341,495.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69,027.78 | -471,138.2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5,980,314.92 | 49,770,505.8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08,403,682.46 | 339,638,393.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3,445,898.30 | 1,123,357,568.67 | |
少数股东权益 | 2,337,947.12 | 2,248,995.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5,783,845.42 | 1,125,606,564.4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17,790,579.10 | 1,242,248,812.04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2,500,181.45 | 238,212,397.8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0,484,619.44 | 405,780,25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78,183,196.90 | 65,137,131.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472,629.71 | 3,873,027.1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5,669,127.69 | 32,785,079.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000,000.00 | ||
存货 | 240,601,040.49 | 81,975,680.2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9,417,705.48 | ||
其他流动资产 | 54,730,973.01 | 43,232.58 | |
流动资产合计 | 905,059,474.17 | 827,806,798.2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80,098,969.71 | 160,920,895.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517,237.3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8,091,201.20 | 73,881,134.27 | |
在建工程 | 58,060,328.59 | 29,578,011.0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946,400.20 | 4,133,121.0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683,802.95 | 5,431,556.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81,757.81 | 3,820,794.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841,589.55 | 113,116,939.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5,921,287.34 | 390,882,452.26 | |
资产总计 | 1,430,980,761.51 | 1,218,689,250.5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6,755,823.42 | 59,764,625.9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647,312.65 | 3,890,175.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74,442.06 | 3,644,899.45 | |
应交税费 | 3,614,621.21 | 5,289,930.95 | |
其他应付款 | 27,985,336.95 | 16,412,898.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8,361.97 | 165,440.3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9,815,898.26 | 89,167,969.8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161,939.54 | 13,271,649.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335,257.78 | 8,966,176.4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497,197.32 | 22,237,826.29 | |
负债合计 | 217,313,095.58 | 111,405,796.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7,528,500.00 | 405,5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3,014,473.09 | 325,590,357.20 | |
减:库存股 | 14,341,495.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484,000.00 | -484,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5,980,314.92 | 49,770,505.85 | |
未分配利润 | 411,969,872.92 | 326,906,591.3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3,667,665.93 | 1,107,283,454.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30,980,761.51 | 1,218,689,250.53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01,045,203.45 | 417,052,976.5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01,045,203.45 | 417,052,976.5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59,472,382.00 | 265,186,896.5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87,888,450.05 | 203,234,035.1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178,502.43 | 4,067,547.37 |
销售费用 | 七、63 | 9,774,140.61 | 7,169,715.45 |
管理费用 | 七、64 | 22,148,937.87 | 19,669,217.30 |
研发费用 | 七、65 | 37,162,307.40 | 26,615,790.50 |
财务费用 | 七、66 | -679,956.36 | 4,430,590.74 |
其中:利息费用 | -258,795.57 | ||
利息收入 | 7,416,198.99 | 6,517,818.5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520,007.98 | 10,207,376.9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0,865,281.67 | 9,806,642.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59,951.85 | 780,25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63,806.29 | -394,179.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405,518.82 | -3,959,436.5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721,918.84 | 458,983.7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4,350,752.98 | 168,765,717.6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57,687.81 | 4,318,765.4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6,544.26 | 435,844.4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4,691,896.53 | 172,648,638.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8,847,719.69 | 22,015,770.0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844,176.84 | 150,632,868.4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844,176.84 | 150,632,868.4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800,098.25 | 150,585,686.0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078.59 | 47,182.4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110.49 | -7,480.0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110.49 | -7,480.0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10.49 | -7,480.0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110.49 | -7,480.01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5,846,287.33 | 150,625,388.4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5,802,208.74 | 150,578,206.0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078.59 | 47,182.4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3596 | 0.3946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3594 | 0.3946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69,813,092.07 | 397,843,387.95 |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64,357,724.92 | 187,756,969.17 |
税金及附加 | 1,590,371.70 | 2,812,124.34 | |
销售费用 | 9,214,406.69 | 6,109,343.95 | |
管理费用 | 18,654,868.38 | 15,531,800.78 | |
研发费用 | 33,583,267.65 | 24,761,155.22 | |
财务费用 | -808,206.43 | 4,357,230.58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8,795.57 | ||
利息收入 | 7,413,663.91 | 6,515,643.89 | |
加:其他收益 | 9,003,644.81 | 8,135,656.7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2,463,542.29 | 9,627,379.8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5,630.56 | 780,25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1,910.13 | -373,458.9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54,259.99 | -3,438,945.1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2,801.06 | 45,209.7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1,748,846.64 | 171,290,856.07 | |
加:营业外收入 | 291,637.80 | 4,318,765.4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291.12 | 205,730.1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2,024,193.32 | 175,403,891.3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926,102.64 | 23,530,506.4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2,098,090.68 | 151,873,384.8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2,098,090.68 | 151,873,384.8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2,098,090.68 | 151,873,384.8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0,107,062.67 | 418,208,412.8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1,491,219.20 | 19,976,970.8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725,882.87 | 19,297,089.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4,324,164.74 | 457,482,472.9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0,091,523.08 | 195,675,657.7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7,991,904.80 | 80,593,836.9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233,782.12 | 34,644,596.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668,871.45 | 35,102,536.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3,986,081.45 | 346,016,627.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38,083.29 | 111,465,845.1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12,487,494.53 | 1,537,85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661,820.30 | 9,806,642.7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720,769.56 | 200,43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0,870,084.39 | 1,547,857,080.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7,245,981.95 | 44,138,720.9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77,087,239.33 | 1,838,79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4,333,221.28 | 1,882,928,720.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6,863.11 | -335,071,640.1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341,495.00 | 363,572,520.2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9,124.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41,495.00 | 399,572,520.2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825,000.00 | 901,9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36,300.00 | 7,094,811.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461,300.00 | 112,996,711.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119,805.00 | 286,575,808.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276,690.02 | -7,942,044.8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478,451.38 | 55,027,969.0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3,038,403.47 | 188,010,434.4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7,516,854.85 | 243,038,403.47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8,953,032.03 | 401,086,899.3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1,446,507.16 | 19,284,159.2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817,249.65 | 24,595,133.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5,216,788.84 | 444,966,191.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6,091,897.55 | 211,225,973.2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9,895,126.10 | 43,966,854.0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816,425.72 | 30,403,013.4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282,640.91 | 45,890,936.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6,086,090.28 | 331,486,776.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130,698.56 | 113,479,415.1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75,000,002.00 | 1,481,77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5,560,551.76 | 9,627,379.8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2,500.00 | 172,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913,053.76 | 1,491,569,379.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9,018,765.14 | 37,081,353.8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65,517,239.33 | 1,791,87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4,536,004.47 | 1,828,951,353.8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22,950.71 | -337,381,974.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341,495.00 | 363,423,396.2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41,495.00 | 399,423,396.2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825,000.00 | 901,9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6,300.00 | 7,094,811.3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461,300.00 | 112,996,711.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119,805.00 | 286,426,684.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111,707.67 | -7,676,093.0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276,235.18 | 54,848,032.9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212,397.82 | 183,364,364.8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1,488,633.00 | 238,212,397.82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5,500,000.00 | 328,919,807.81 | -471,138.27 | 49,770,505.85 | 339,638,393.28 | 1,123,357,568.67 | 2,248,995.73 | 1,125,606,564.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5,500,000.00 | 328,919,807.81 | -471,138.27 | 49,770,505.85 | 339,638,393.28 | 1,123,357,568.67 | 2,248,995.73 | 1,125,606,564.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28,500.00 | 17,424,115.89 | 14,341,495.00 | 2,110.49 | 16,209,809.07 | 68,765,289.18 | 90,088,329.63 | 88,951.39 | 90,177,281.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10.49 | 145,800,098.25 | 145,802,208.74 | 44,078.59 | 145,846,287.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28,500.00 | 17,424,115.89 | 14,341,495.00 | 5,111,120.89 | 44,872.80 | 5,155,993.6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28,500.00 | 12,312,995.00 | 14,341,495.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111,120.89 | 5,111,120.89 | 44,872.80 | 5,155,993.69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209,809.07 | -77,034,809.07 | -60,825,000.00 | -60,82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209,809.07 | -16,209,809.0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825,000.00 | -60,825,000.00 | -60,825,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7,528,500.00 | 346,343,923.70 | 14,341,495.00 | -469,027.78 | 65,980,314.92 | 408,403,682.46 | 1,213,445,898.30 | 2,337,947.12 | 1,215,783,845.42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股 | 储备 | 风险准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4,500,000.00 | 14,158,561.95 | -463,658.26 | 34,583,167.36 | 204,240,045.76 | 617,018,116.81 | 2,050,444.58 | 619,068,561.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4,500,000.00 | 14,158,561.95 | -463,658.26 | 34,583,167.36 | 204,240,045.76 | 617,018,116.81 | 2,050,444.58 | 619,068,561.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000,000.00 | 314,761,245.86 | -7,480.01 | 15,187,338.49 | 135,398,347.52 | 506,339,451.86 | 198,551.15 | 506,538,003.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480.01 | 150,585,686.01 | 150,578,206.00 | 47,182.46 | 150,625,388.4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000,000.00 | 314,761,245.86 | 355,761,245.86 | 151,368.69 | 355,912,614.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1,000,000.00 | 314,763,490.55 | 355,763,490.55 | 149,124.00 | 355,912,614.5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244.69 | -2,244.69 | 2,244.69 | ||||||||||||
(三)利润分配 | 15,187,338.49 | -15,187,338.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187,338.49 | -15,187,338.4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5,500,000.00 | 328,919,807.81 | -471,138.27 | 49,770,505.85 | 339,638,393.28 | 1,123,357,568.67 | 2,248,995.73 | 1,125,606,564.40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5,500,000.00 | 325,590,357.20 | -484,000.00 | 49,770,505.85 | 326,906,591.31 | 1,107,283,454.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5,500,000.00 | 325,590,357.20 | -484,000.00 | 49,770,505.85 | 326,906,591.31 | 1,107,283,454.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28,500.00 | 17,424,115.89 | 14,341,495.00 | 16,209,809.07 | 85,063,281.61 | 106,384,211.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2,098,090.68 | 162,098,090.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28,500.00 | 17,424,115.89 | 14,341,495.00 | 5,111,120.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28,500.00 | 12,312,995.00 | 14,341,495.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111,120.89 | 5,111,120.8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209,809.07 | -77,034,809.07 | -60,82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209,809.07 | -16,209,809.0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825,000.00 | -60,825,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7,528,500.00 | 343,014,473.09 | 14,341,495.00 | -484,000.00 | 65,980,314.92 | 411,969,872.92 | 1,213,667,665.93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4,500,000.00 | 10,826,866.65 | -484,000.00 | 34,583,167.36 | 190,220,544.92 | 599,646,578.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4,500,000.00 | 10,826,866.65 | -484,000.00 | 34,583,167.36 | 190,220,544.92 | 599,646,578.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000,000.00 | 314,763,490.55 | 15,187,338.49 | 136,686,046.39 | 507,636,875.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000,000.00 | 314,763,490.55 | 151,873,384.88 | 507,636,875.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187,338.49 | -15,187,338.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187,338.49 | -15,187,338.4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5,500,000.00 | 325,590,357.20 | -484,000.00 | 49,770,505.85 | 326,906,591.31 | 1,107,283,454.36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概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万元。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截至2018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中的24,300.00万元折为股本24,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24,300.00万元。2018年5月23日,公司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12047694J的《营业执照》;
2019年3月5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4,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共计送红股12,150.00万股。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36,450.00万元;
2020年7月24日,根据贵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4,100.00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40,550.00万元。
2021年8月,根据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202.85万股,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202.85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40,752.85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富宝;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
经营期限:长期。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经营范围
本公司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光学仪器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厦门立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65.43 | 65.43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EVETAR USA,INC.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益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3)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2)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4)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4)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 确认结果 |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 |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1)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2)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4)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5)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6)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本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处理。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减值。。
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内部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单位之间的往来款 |
其他往来组合 | 除内部往来组合以外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各类保证金、出口退税款、职工备用金等款项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2)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年 | 5% | 4.75%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年 | 5% | 23.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租赁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以下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产和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
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公司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处理如下: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3)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公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本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与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确认方法: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分为外销收入与内销收入,其收入确认时点分别为:
国内销售以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客户收货并签收送货单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主要为FOB和DAP两种交货方式:FOB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时间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DAP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并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是服务周期很短的产品设计咨询服务,收入确认时点为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之前:
(1)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28和五34。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 详见下述“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34。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商品 | 13%、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20% |
厦门立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0%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 | 15% |
EVETAR USA,INC. | 15%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25% |
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认定厦门市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总第三十批)的通知》(厦科联【2021】22号),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2135100293),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2021年度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2.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认定厦门市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总第二十八批)的通知》(厦科联【2020】16号),子公司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2035100265),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2020年度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3.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认定厦门市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总第二十六批)的通知》(厦科联【2020】1号),子公司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1935100438),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2019年度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子公司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厦门立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的规定,本公司本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33,638.48 | 243,345.17 |
银行存款 | 287,262,218.86 | 242,790,258.98 |
其他货币资金 | 1,032,545.96 | 4,799.32 |
合计 | 288,528,403.30 | 243,038,403.4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060,463.07 | 3,204,668.55 |
其他说明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不存在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高速ETC保证金 | 1,000.00 | |
信用证保证金 | 1,010,548.45 | |
合计 | 1,011,548.45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9,099,416.46 | 410,210,250.00 |
其中: | ||
1.结构性存款 | 170,484,619.44 | 405,780,250.00 |
2.银行理财产品 | 8,614,797.02 | 4,430,000.00 |
合计 | 179,099,416.46 | 410,210,25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4,695,283.09 |
1年以内小计 | 84,695,283.09 |
1至2年 | 24,297.79 |
2至3年 | 9,366.96 |
合计 | 84,728,947.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728,947.84 | 100.00 | 4,244,307.19 | 5.01 | 80,484,640.65 | 71,749,829.44 | 100.00 | 3,594,991.48 | 5.01 | 68,154,837.96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84,728,947.84 | 100.00 | 4,244,307.19 | 5.01 | 80,484,640.65 | 71,749,829.44 | 100.00 | 3,594,991.48 | 5.01 | 68,154,837.96 |
合计 | 84,728,947.84 | / | 4,244,307.19 | / | 80,484,640.65 | 71,749,829.44 | / | 3,594,991.48 | / | 68,154,837.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中: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4,695,283.09 | 4,234,764.15 | 5.00 |
1-2年 | 24,297.79 | 4,859.56 | 20.00 |
2-3年 | 9,366.96 | 4,683.48 | 50.00 |
合计 | 84,728,947.84 | 4,244,307.19 | 5.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3,594,991.48 | 649,315.71 | 4,244,307.19 | |||
合计 | 3,594,991.48 | 649,315.71 | 4,244,307.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11,872,426.48 | 14.01 | 593,621.32 |
单位2 | 10,627,319.61 | 12.54 | 531,365.98 |
单位3 | 6,970,727.50 | 8.23 | 348,536.38 |
单位4 | 5,384,746.32 | 6.36 | 269,237.32 |
单位5 | 4,984,708.43 | 5.88 | 249,235.42 |
合计 | 39,839,928.34 | 47.02 | 1,991,996.4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52,141.10 | 805,461.45 |
合计 | 1,152,141.10 | 805,461.4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99,169.21 | 70.15 | 3,952,472.22 | 85.56 |
1至2年 | 1,204,321.36 | 28.17 | 653,118.26 | 14.14 |
2至3年 | 57,732.65 | 1.35 | 10,445.52 | 0.23 |
3年以上 | 14,195.52 | 0.33 | 3,750.00 | 0.08 |
合计 | 4,275,418.74 | 100.00 | 4,619,786.0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666,037.72 | 15.58 |
单位2 | 605,600.00 | 14.16 |
单位3 | 525,381.81 | 12.29 |
单位4 | 313,719.00 | 7.34 |
单位5 | 300,000.00 | 7.02 |
合计 | 2,410,738.53 | 56.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913,408.70 | 5,926,401.83 |
合计 | 5,913,408.70 | 5,926,401.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171,780.66 |
1年以内小计 | 6,171,780.66 |
1至2年 | 62,771.34 |
3年以上 | 10,000.00 |
合计 | 6,244,552.0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及暂付款项 | 172,742.00 | |
押金及保证金 | 757,176.69 | 2,270,526.60 |
备用金 | 153,390.70 | 123,607.20 |
出口退税 | 5,161,242.61 | 1,728,985.37 |
赔偿款 | 2,119,935.38 | |
合计 | 6,244,552.00 | 6,243,054.5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16,652.72 | 316,652.7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490.58 | 14,490.5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31,143.30 | 331,143.3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认定 | 110,000.00 | 110,000.00 | ||||
其他往来组合 | 206,652.72 | 124,490.58 | 331,143.30 | |||
合计 | 316,652.72 | 124,490.58 | 110,000.00 | 331,143.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应收出口退税 | 5,161,242.61 | 1年以内 | 82.65 | 258,062.12 |
单位2 | 其他 | 565,358.56 | 1年以内 | 9.05 | 28,267.93 |
单位3 | 代垫及暂付款项 | 167,660.00 | 1年以内 | 2.68 | 8,383.00 |
单位4 | 押金及保证金 | 166,818.13 | 1年以内 | 2.67 | 8,340.91 |
单位5 | 备用金 | 54,559.66 | 1年以内、1-2年 | 0.87 | 5,061.93 |
合计 | / | 6,115,638.96 | / | 97.92 | 308,115.8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1,223,550.21 | 8,947,953.01 | 132,275,597.20 | 65,241,897.81 | 8,977,460.54 | 56,264,437.27 |
在产品 | 46,456,706.21 | 46,456,706.21 | 31,445,504.89 | 31,445,504.89 | ||
库存商品 | 67,888,823.47 | 5,363,355.05 | 62,525,468.42 | 30,121,140.84 | 4,842,756.99 | 25,278,383.85 |
发出商品 | 6,468,909.38 | 156,005.20 | 6,312,904.18 | 2,631,810.23 | 2,631,810.23 | |
委托加工物资 | 9,535,448.13 | 9,535,448.13 | 4,292,357.21 | 66,554.49 | 4,225,802.72 | |
低值易耗品 | 2,890,868.81 | 23,391.53 | 2,867,477.28 | 2,208,365.01 | 22,512.11 | 2,185,852.90 |
合计 | 274,464,306.21 | 14,490,704.79 | 259,973,601.42 | 135,941,075.99 | 13,909,284.13 | 122,031,791.8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8,977,460.54 | 1,414,966.28 | 1,444,473.81 | 8,947,953.01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842,756.99 | 830,893.76 | 310,295.70 | 5,363,355.05 | ||
发出商品 | 156,005.20 | 156,005.20 | ||||
委托加工物资 | 66,554.49 | 66,554.49 | ||||
低值易耗品 | 22,512.11 | 3,653.58 | 2,774.16 | 23,391.53 | ||
合计 | 13,909,284.13 | 2,405,518.82 | 1,824,098.16 | 14,490,704.79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定期存款 | 59,417,705.48 | |
合计 | 59,417,705.48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12,312,879.18 | 9,943,511.7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1,787.78 |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 | 50,498,966.14 | |
合计 | 62,823,633.10 | 9,943,511.7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45,517,237.33 | |
合计 | 45,517,237.33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判断 | |||||
建瓯市天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484,000.00 | 根据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判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18,777,917.11 | 174,983,436.7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18,777,917.11 | 174,983,436.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7,071,275.84 | 185,593,889.41 | 1,249,189.30 | 19,978,898.52 | 253,893,253.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492,175.69 | 3,539.82 | 7,558,625.10 | 67,054,340.61 | |
(1)购置 | 57,591,548.40 | 3,539.82 | 7,558,625.10 | 65,153,713.3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00,627.29 | 1,900,627.2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73.50 | 49,523.51 | 579,692.56 | 633,489.57 | |
(1)处置或报废 | 4,273.50 | 49,523.51 | 579,692.56 | 633,489.57 | |
4.期末余额 | 47,071,275.84 | 245,081,791.60 | 1,203,205.61 | 26,957,831.06 | 320,314,104.1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040,630.65 | 51,197,281.20 | 1,031,506.95 | 12,640,397.53 | 78,909,816.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66,838.38 | 17,867,176.96 | 63,154.10 | 2,985,927.50 | 23,183,096.94 |
(1)计提 | 2,266,838.38 | 17,867,176.96 | 63,154.10 | 2,985,927.50 | 23,183,096.94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59.82 | 47,047.33 | 505,619.12 | 556,726.27 | |
(1)处置或报废 | 4,059.82 | 47,047.33 | 505,619.12 | 556,726.27 | |
4.期末余额 | 16,307,469.03 | 69,060,398.34 | 1,047,613.72 | 15,120,705.91 | 101,536,187.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763,806.81 | 176,021,393.26 | 155,591.89 | 11,837,125.15 | 218,777,917.1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030,645.19 | 134,436,301.11 | 217,682.35 | 7,298,808.09 | 174,983,436.7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8,070,778.59 | 34,238,964.1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58,070,778.59 | 34,238,964.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南区镜头扩产项目工程 | 54,199,032.71 | 54,199,032.71 | 29,578,011.03 | 29,578,011.03 | ||
漳州厂区建设 | 4,660,953.13 | 4,660,953.13 |
设备安装 | 2,960,706.70 | 2,960,706.70 | ||||
其他车间改造工程 | 911,039.18 | 911,039.18 | ||||
合计 | 58,070,778.59 | 58,070,778.59 | 34,238,964.16 | 34,238,964.1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南区镜头扩产项目工程 | 29,578,011.03 | 24,621,021.68 | 54,199,032.71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合计 | 29,578,011.03 | 24,621,021.68 | 54,199,032.71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812,534.33 | 2,364,787.85 | 36,177,322.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5,398.26 | 635,398.26 | |
(1)购置 | 635,398.26 | 635,398.2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026,480.00 | 26,026,480.00 | |
(1)处置 | 26,026,480.00 | 26,026,480.00 | |
4.期末余额 | 7,786,054.33 | 3,000,186.11 | 10,786,240.4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28,701.23 | 2,001,784.75 | 3,930,485.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2,586.24 | 629,448.56 | 1,002,034.80 |
(1)计提 | 372,586.24 | 629,448.56 | 1,002,034.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7,416.98 | 737,416.98 | |
(1)处置 | 737,416.98 | 737,416.98 |
4.期末余额 | 1,563,870.49 | 2,631,233.31 | 4,195,103.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222,183.84 | 368,952.80 | 6,591,136.64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883,833.10 | 363,003.10 | 32,246,836.2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楼及食堂装修 | 1,777,610.62 | 661,006.80 | 1,116,603.82 | ||
车间装修 | 8,587,587.05 | 425,874.26 | 2,679,414.00 | 6,334,047.31 | |
高压配电增容工程 | 1,055,045.89 | 85,474.04 | 969,571.85 | ||
合计 | 10,365,197.67 | 1,480,920.15 | 3,425,894.84 | 8,420,222.98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066,155.28 | 2,882,292.90 | 17,820,928.33 | 2,712,369.8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38,766,302.25 | 8,425,725.44 | 36,023,438.57 | 7,448,766.84 |
递延收益 | 12,872,589.07 | 1,930,888.36 | 10,631,447.61 | 1,594,717.15 |
限制性股权激励 | 15,500,545.00 | 2,325,081.75 | ||
合计 | 86,205,591.60 | 15,563,988.45 | 64,475,814.51 | 11,755,853.8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84,204.55 | 117,630.68 | 633,208.13 | 94,981.21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96,441,286.77 | 15,216,294.73 | 77,127,491.18 | 12,511,205.31 |
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514,545.06 | 78,564.66 | 780,250.00 | 117,037.50 |
合计 | 97,740,036.38 | 15,412,490.07 | 78,540,949.31 | 12,723,224.0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902,269.67 | 597,409.73 |
合计 | 902,269.67 | 597,409.7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50,060.65 | 150,060.65 | 2017年度可抵扣亏损 |
2023年 | 121,714.25 | 121,714.25 | 2018年度可抵扣亏损 |
2024年 | 2019年度可抵扣亏损 | ||
2025年 | 325,634.83 | 325,634.83 | 2020年度可抵扣亏损 |
2026年 | 304,859.94 | 2021年度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902,269.67 | 597,409.7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设备预付款 | 70,172,595.72 | 70,172,595.72 | 5,177,721.29 | 5,177,721.29 | ||
定期存款 | 53,008,333.33 | 53,008,333.33 | 108,750,357.77 | 108,750,357.77 | ||
合计 | 123,180,929.05 | 123,180,929.05 | 113,928,079.06 | 113,928,079.06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购及劳务款 | 113,107,475.15 | 55,491,932.12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11,102,932.83 | 15,128,112.07 |
合计 | 124,210,407.98 | 70,620,044.1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049,699.40 | 4,410,456.75 |
合计 | 11,049,699.40 | 4,410,456.7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147,619.57 | 121,169,075.13 | 114,363,599.16 | 13,953,095.5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732,787.62 | 3,732,787.62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147,619.57 | 124,901,862.75 | 118,096,386.78 | 13,953,095.5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074,971.69 | 110,760,660.56 | 103,967,515.32 | 13,868,116.93 |
二、职工福利费 | 762.41 | 4,071,669.41 | 4,072,431.82 | |
三、社会保险费 | 5,339.98 | 2,187,924.31 | 2,188,046.42 | 5,217.8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339.98 | 1,710,545.11 | 1,710,667.22 | 5,217.87 |
工伤保险费 | 160,191.61 | 160,191.61 | ||
生育保险费 | 317,187.59 | 317,187.59 | ||
四、住房公积金 | 44,226.00 | 2,753,701.50 | 2,743,495.50 | 54,432.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319.49 | 1,395,119.35 | 1,392,110.10 | 25,328.74 |
合计 | 7,147,619.57 | 121,169,075.13 | 114,363,599.16 | 13,953,095.5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54,777.63 | 3,554,777.63 | ||
2、失业保险费 | 178,009.99 | 178,009.99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732,787.62 | 3,732,787.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683,029.14 | 1,097,976.53 |
企业所得税 | 3,555,058.03 | 5,318,913.37 |
个人所得税 | 82,403.72 | 91,713.3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7,812.04 | 118,064.52 |
房产税 | 327,695.44 | 45,739.53 |
土地使用税 | 57,864.38 | 145,666.28 |
教育费附加 | 134,151.47 | 84,331.79 |
印花税 | 33,011.50 | 19,701.40 |
合计 | 7,061,025.72 | 6,922,106.77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4,698,475.54 | 1,240,331.61 |
合计 | 14,698,475.54 | 1,240,331.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99,337.78 | |
押金及保证金 | 950.00 | 111,050.00 |
暂收待付款 | 892,992.76 | 1,129,281.61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3,705,195.00 | |
合计 | 14,698,475.54 | 1,240,331.6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459,599.89 | 221,814.90 |
合计 | 459,599.89 | 221,814.9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3,356,649.83 | 3,760,000.00 | 1,954,710.29 | 15,161,939.54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13,356,649.83 | 3,760,000.00 | 1,954,710.29 | 15,161,939.5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 48,433.05 | 48,433.05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局大通光高解析变焦镜头研发项目 | 1,560,000.00 | 260,000.00 | 1,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改造补助 | 1,019,049.78 | 169,841.64 | 849,208.14 | 与资产相关 | |||
第八批科技项目“超广角大通光大像面变焦镜头的研发及产业化” | 770,642.23 | 110,091.75 | 660,550.48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 590,270.28 | 84,324.33 | 505,945.95 | 与资产相关 | |||
海沧高精度抗震型安防及机器视觉镜头的研发及产业化 | 771,171.17 | 86,486.48 | 684,684.69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项目 | 4,708,785.04 | 601,121.52 | 4,107,663.52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海沧区工信局技改项目 | 3,803,298.28 | 440,420.69 | 3,362,877.59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厦门市技改项目 | 3,760,000.00 | 68,990.83 | 3,691,009.17 | ||||
海沧工信局具有虹膜识别高清摄像机模组(一体机机芯)开发项目补贴 | 85,000.00 | 8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5,500,000.00 | 2,028,500.00 | 2,028,500.00 | 407,528,500.00 |
其他说明:
2021年8月,根据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202.85万股,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202.85万元。上述事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04号《验资报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22,686,744.53 | 12,312,995.00 | 334,999,739.53 | |
其他资本公积 | 6,233,063.28 | 5,111,120.89 | 11,344,184.17 | |
合计 | 328,919,807.81 | 17,424,115.89 | 346,343,923.7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1年8月,公司收到15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434.1495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02.85万元,其余1,231.2995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本公司2021年实施股权激励,按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本年摊销金额3,202,727.72元、相应增加资本公3,202,727.72元;同时根据预计未来行权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已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部分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908,393.17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份支付 | 14,341,495.00 | 14,341,495.00 | ||
合计 | 14,341,495.00 | 14,341,495.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8月,公司收到15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434.1495万元,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回购义务,新增库存股1,434.1495万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84,000.00 | -484,00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84,000.00 | -484,000.00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861.73 | 2,110.49 | 2,110.49 | 14,972.2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861.73 | 2,110.49 | 2,110.49 | 14,972.2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71,138.27 | 2,110.49 | 2,110.49 | -469,027.7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9,770,505.85 | 16,209,809.07 | 65,980,314.92 | |
合计 | 49,770,505.85 | 16,209,809.07 | 65,980,314.92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9,638,393.28 | 204,240,045.7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9,638,393.28 | 204,240,045.7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5,800,098.25 | 150,585,686.0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209,809.07 | 15,187,338.49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0,825,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8,403,682.46 | 339,638,393.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1,024,997.29 | 287,888,450.05 | 417,051,005.73 | 203,234,035.15 |
其他业务 | 20,206.16 | 1,970.77 | ||
合计 | 501,045,203.45 | 287,888,450.05 | 417,052,976.50 | 203,234,035.1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501,024,997.29 |
镜头 | 451,228,135.40 |
配件及其他 | 49,796,861.8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501,024,997.29 |
境内 | 139,517,119.40 |
境外 | 361,507,877.89 |
合计 | 501,024,997.2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92,838.85 | 1,713,732.97 |
教育费附加 | 852,027.68 | 1,223,732.28 |
房产税 | 654,049.33 | 548,874.36 |
土地使用税 | 115,728.76 | 327,380.56 |
车船使用税 | 2,100.00 | 2,100.00 |
印花税 | 361,757.81 | 251,727.20 |
合计 | 3,178,502.43 | 4,067,547.37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730,511.83 | 5,245,297.65 |
办公费 | 110,382.18 | 81,122.93 |
差旅费 | 395,084.66 | 308,211.32 |
广告宣传费 | 707,912.13 | 151,295.84 |
中介劳务费 | 881,622.68 | 408,446.70 |
保险费 | 613,243.03 | 717,004.36 |
业务招待费 | 90,417.94 | 74,124.42 |
折旧与摊销 | 126,082.31 | 130,220.98 |
其他 | 118,883.85 | 53,991.25 |
合计 | 9,774,140.61 | 7,169,715.45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494,825.28 | 10,754,335.94 |
办公费 | 1,725,637.65 | 1,767,508.58 |
差旅费 | 124,404.29 | 178,231.98 |
中介劳务费 | 4,848,833.35 | 2,671,815.18 |
业务招待费 | 77,455.03 | 106,741.52 |
折旧与摊销 | 1,967,152.60 | 3,821,593.78 |
其他 | 910,629.67 | 368,990.32 |
合计 | 22,148,937.87 | 19,669,217.30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117,731.11 | 11,778,845.79 |
材料费用 | 15,498,805.24 | 10,140,609.47 |
折旧与摊销 | 4,307,755.36 | 3,223,180.39 |
其他 | 1,238,015.69 | 1,473,154.85 |
合计 | 37,162,307.40 | 26,615,790.50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58,795.57 | |
利息收入 | -7,416,198.99 | -6,517,818.52 |
汇兑损益 | 6,556,864.89 | 11,041,259.79 |
其他 | 179,377.74 | 165,945.04 |
合计 | -679,956.36 | 4,430,590.74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510,429.81 | 10,189,881.31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 9,578.17 | 17,495.68 |
合计 | 10,520,007.98 | 10,207,376.99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补助 | 67,700.00 | 223,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 5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国家级高新技术技术企业奖励 | 2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海沧工信局企业转型升级别费用补助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海沧区工信局新入统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计划项目补助 | 457,740.00 | 1,555,760.00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局奖励及补助 | 285,9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研发费补助 | 3,322,660.00 | 3,258,20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工信局多接订单多生产补助 | 254,760.00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工信局专精特新补贴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市商务局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 | 35,000.00 | 10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上饶经济开发区招商局专项奖补资金 | 2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社保及就业相关补贴 | 1,944,616.34 | 1,574,448.76 | 与收益相关 |
信用保险补贴 | 531,629.27 | 770,535.62 | 与收益相关 |
用电奖励 | 214,700.00 | 4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 48,433.06 | 98,805.63 | 与资产相关 |
科技局大通光高解析变焦镜头研发项目 | 370,091.75 | 370,091.72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技术改造补助 | 169,841.64 | 169,841.64 | 与资产相关 |
2018级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 84,324.32 | 84,324.32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项目 | 601,121.52 | 601,121.50 | 与资产相关 |
海沧科技项目高精度抗震型安防及机器视觉镜头的研发及产业化 | 86,486.48 | 28,828.83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厦门工业企业技改项目 | 440,420.69 | 36,701.72 | 与资产相关 |
2021年厦门市技改项目 | 68,990.83 | 与资产相关 | |
海沧工信局具有虹膜识别高清摄像机模组(一体机机芯)开发项目补贴 | 85,000.00 | 1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 | 41,013.91 | 412,521.57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0,510,429.81 | 10,189,881.31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865,281.67 | 9,806,642.78 |
合计 | 10,865,281.67 | 9,806,642.78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9,951.85 | 780,25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合计 | -259,951.85 | 780,250.00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3,798.32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49,315.71 | -345,332.9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490.58 | -82,644.73 |
合计 | -663,806.29 | -394,179.3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405,518.82 | -3,959,436.56 |
合计 | -2,405,518.82 | -3,959,436.56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94,226.59 | 458,983.78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4,327,692.25 | |
合计 | 4,721,918.84 | 458,983.78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000,000.00 | ||
其他 | 357,687.81 | 3,318,765.41 | 357,687.81 |
合计 | 357,687.81 | 4,318,765.41 | 357,687.8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市扶持资金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248.00 | 200,000.00 | 3,248.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93.46 | 221,822.01 | 193.46 |
其他 | 13,102.80 | 14,022.47 | 13,102.80 |
合计 | 16,544.26 | 435,844.48 | 16,544.26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416,713.40 | 23,134,878.8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31,006.29 | -1,119,108.72 |
合计 | 18,847,719.69 | 22,015,770.0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4,691,896.5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703,784.4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67,810.3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9,385.2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054.02 |
加计扣除项目 | -5,076,746.82 |
税率变动影响 | |
其他 | -521,946.87 |
所得税费用 | 18,847,719.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用金及借款 | 1,065,502.74 | 128,189.51 |
利息收入 | 3,740,517.95 | 2,767,460.75 |
收到保证金 | 441,563.97 | 166,758.20 |
收到政府补助 | 12,325,297.69 | 15,137,516.93 |
收回银行保证金 | 5,143,277.45 | |
赔偿款 | 1,097,163.89 | |
其他 | 9,723.07 | |
合计 | 22,725,882.87 | 19,297,089.28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用金及借款 | 1,106,819.94 | 129,893.04 |
银行手续费 | 178,942.16 | 169,580.80 |
支付保证金 | 1,128,214.06 | 15,936,334.80 |
支付各项费用 | 10,071,438.65 | 18,659,105.71 |
支付银行保证金 | 6,154,825.90 | |
其他 | 28,630.74 | 207,622.47 |
合计 | 18,668,871.45 | 35,102,536.82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中介相关费用 | 7,094,811.32 | |
限制性股票回购 | 636,300.00 | |
合计 | 636,300.00 | 7,094,811.32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5,844,176.84 | 150,632,868.4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05,518.82 | 3,959,436.56 |
信用减值损失 | 663,806.29 | 394,179.3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183,096.94 | 20,746,731.6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002,034.80 | 1,559,216.8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425,894.84 | 3,884,768.6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21,918.84 | -458,983.7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3.46 | 221,822.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9,951.85 | -780,25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300,341.80 | 4,956,785.6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865,281.67 | -9,806,642.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08,134.57 | -2,814,997.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89,266.05 | 1,695,888.3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0,467,980.50 | -36,320,002.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030,368.01 | -8,886,279.1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6,313,039.95 | -17,518,696.95 |
其他 | 4,144,445.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38,083.29 | 111,465,845.1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87,516,854.85 | 243,038,403.4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3,038,403.47 | 188,010,434.4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478,451.38 | 55,027,969.0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87,516,854.85 | 243,038,403.47 |
其中:库存现金 | 233,638.48 | 243,345.1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87,262,218.86 | 242,790,258.9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0,997.51 | 4,799.32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7,516,854.85 | 243,038,403.4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11,548.45 | 信用证保证金及高速ETC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0,166,606.04 | 抵押借款授信 |
无形资产 | 1,323,258.79 | 抵押借款授信 |
合计 | 12,501,413.28 | / |
其他说明:
公司以房产、土地作为抵押物,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最高限额5,548.53万元的贷款额度,授信期间为2017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3日,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0.00万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16,942,003.62 |
其中:美元 | 34,011,732.53 | 6.3757 | 216,848,603.09 |
欧元 | 6,330.81 | 7.2197 | 45,706.55 |
港币 | 642.20 | 0.8176 | 525.06 |
英镑 | 2,169.82 | 8.6064 | 18,674.34 |
日元 | 38,000.00 | 0.055415 | 2,105.77 |
台币 | 20,625.00 | 0.2302 | 4,747.88 |
加拿大元 | 971.70 | 5.0046 | 4,862.97 |
泰铢 | 12,632.00 | 0.1912 | 2,415.24 |
韩元 | 1,610,000.00 | 0.00536 | 8,629.60 |
丹麦克朗 | 546.00 | 0.9711 | 530.22 |
瑞典克朗 | 7,380.00 | 0.705 | 5,202.90 |
应收账款 | - | - | 49,607,141.66 |
其中:美元 | 7,780,658.07 | 6.3757 | 49,607,141.66 |
应付账款 | - | - | 5,050,858.18 |
其中:美元 | 632,279.15 | 6.3757 | 4,031,222.18 |
日元 | 18,400,000.00 | 0.055415 | 1,019,636.00 |
其他应付款 | - | - | 7,595.95 |
其中:美元 | 1,191.39 | 6.3757 | 7,595.95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3,760,000.00 | 递延收益 | 1,954,710.29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8,555,719.52 | 其他收益 | 8,555,719.5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详见本附注“七/51.递延收益”和“七/67.其他收益”。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漳州亿威达光学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汇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新立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漳州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0月办结注销登记,从2021年11月起,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厦门立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其他收购 |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制造业 | 65.43 | 同一控制合并 | |
EVETAR USA,INC. | 美国 | 美国 | 商贸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上饶市 | 上饶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银行存款
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机构,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制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方合作,并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47.02%,账期基本在3个月以内,信用风险较低。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和银行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 。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金融负债的剩余到期日基本为1年以内。本公司可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现金余额充足,流动性风险较低。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9,099,416.46 | 179,099,416.46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517,237.33 | 45,517,237.33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152,141.10 | 1,152,141.1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79,099,416.46 | 46,669,378.43 | 225,768,794.89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经评估后认为报告期内所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期限较短,其公允价值根据本金确定;
2.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或者报价的其他权益投资,如对被投资公司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公司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公司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年末以账面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投资 | 128.086 | 67.08 | 67.0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富宝、吴泓越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吴德宝 |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
吴宝珍 |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
吴泓越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厦门鼎顺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股东 |
厦门德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股东 |
厦门鼎鸿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股东 |
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股东 |
厦门锐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厦门盛鼎数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兄弟担任其监事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472,037.84 | 3,256,355.8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1,542,105.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根据力鼎光电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力鼎光电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合计234.25万股,其中预留授予30.00万股,公司确定以2021年7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204.25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07元。截至2021年8月28日止,除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合计1.40万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2人调整为15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数由204.25万股变更为202.85万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12.7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2.85万股减少为190.15万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差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最终预计可解锁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解锁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202,727.7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247,600.52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8,886,98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8,886,980.00 |
根据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如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仍为407,391,500股,则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886,98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9,361,450.48 |
1年以内小计 | 79,361,450.48 |
1至2年 | 2,738,085.65 |
合计 | 82,099,536.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099,536.13 | 100.00 | 3,916,339.23 | 5.00 | 78,183,196.90 | 68,410,439.47 | 100.00 | 3,273,308.47 | 4.78 | 65,137,131.0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8,326,784.64 | 95.40 | 3,916,339.23 | 5.00 | 74,410,445.41 | 65,466,169.35 | 95.70 | 3,273,308.47 | 5.00 | 62,192,860.8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772,751.49 | 4.60 | 3,772,751.49 | 2,944,270.12 | 4.30 | - | - | 2,944,270.12 | ||
合计 | 82,099,536.13 | / | 3,916,339.23 | / | 78,183,196.90 | 68,410,439.47 | / | 3,273,308.47 | / | 65,137,131.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8,326,784.64 | 3,916,339.23 | 5.00 |
合计 | 78,326,784.64 | 3,916,339.23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3,273,308.47 | 643,030.76 | 3,916,339.23 | |||
合计 | 3,273,308.47 | 643,030.76 | 3,916,339.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11,872,426.48 | 14.46 | 593,621.32 |
单位2 | 10,627,319.61 | 12.94 | 531,365.98 |
单位3 | 6,970,727.50 | 8.49 | 348,536.38 |
单位4 | 5,384,746.32 | 6.56 | 269,237.32 |
单位5 | 4,984,708.43 | 6.07 | 249,235.42 |
合计 | 39,839,928.34 | 48.52 | 1,991,996.4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1,669,127.69 | 32,785,079.55 |
合计 | 15,669,127.69 | 32,785,079.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866,521.22 |
1年以内小计 | 11,866,521.22 |
1至2年 | 100,000.00 |
合计 | 11,966,521.2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及暂付款 | 5,082.00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6,018,650.56 | 29,013,310.50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49,369.36 | 75,835.86 |
押金及保证金 | 732,176.69 | 45,526.60 |
出口退税 | 5,161,242.61 | 1,728,985.37 |
赔偿款 | 2,119,935.38 | |
合计 | 11,966,521.22 | 32,983,593.7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98,514.16 | 198,514.16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8,879.37 | 98,879.3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97,393.53 | 297,393.5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往来组合 | 198,514.16 | 98,879.37 | 297,393.53 | |||
合计 | 198,514.16 | 98,879.37 | 297,393.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应收出口退税 | 5,161,242.61 | 1年内 | 43.13 | 258,062.13 |
单位2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880,000.00 | 1年内 | 7.35 | |
单位3 | 押金及保证金 | 565,358.56 | 1年内 | 4.72 | 28,267.93 |
单位4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355,834.36 | 1年内 | 2.97 | |
单位5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78,854.95 | 1年内 | 1.49 | |
合计 | / | 7,141,290.48 | / | 59.66 | 286,330.0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80,098,969.71 | 180,098,969.71 | 160,920,895.86 | 160,920,895.8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80,098,969.71 | 180,098,969.71 | 160,920,895.86 | 160,920,895.8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8,850,000.00 | 37,574.13 | 28,887,574.13 |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302,300.97 | 2,302,300.97 |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 | 1,252,285.86 | 84,928.75 | 1,337,214.61 | |||
厦门立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16,335,500.00 | 16,335,500.00 |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100,475,710.00 | 30,000,000.00 | 130,475,710.00 | |||
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EVETAR USA,INC | 660,670.00 | 660,670.00 | ||||
漳州亿威达光学有限公司 | 11,246,730.00 | 11,246,730.00 | ||||
合计 | 160,920,895.86 | 30,424,803.85 | 11,246,730.00 | 180,098,969.7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9,792,885.91 | 264,357,724.92 | 397,841,417.18 | 187,756,969.17 |
其他业务 | 20,206.16 | 1,970.77 | ||
合计 | 469,813,092.07 | 264,357,724.92 | 397,843,387.95 | 187,756,969.1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469,792,885.91 |
镜头 | 452,113,466.78 |
配件及其他 | 17,679,419.1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469,792,885.91 |
境内 | 112,081,196.70 |
境外 | 357,711,689.21 |
合计 | 469,792,885.9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000,000.0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766,140.0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697,402.29 | 9,627,379.82 |
合计 | 32,463,542.29 | 9,627,379.82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721,725.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20,007.9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605,329.82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1,337.0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87,043.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4,021.74 | |
合计 | 21,257,335.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1 | 0.3596 | 0.35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8 | 0.3071 | 0.307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富宝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