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03 公司简称:中持股份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艳秋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077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4,194,271.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962,191.50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96,219.15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54,865,972.35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55,319,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276,659.64元。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并非数据错误。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文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持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中持环保 | 指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中持绿色 | 指 | 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章程》 | 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沁阳项目 | 指 | 《沁阳市第三污水处理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污水处理投资运营项目 |
义马项目 | 指 | 《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及整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协议》约定的污水处理投资运营项目 |
博爱项目 | 指 | 《博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营管理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污水处理投资运营项目 |
南资环保 | 指 | 江苏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宜兴中持 | 指 | 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 |
沧州中持 | 指 | 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清河中持 | 指 | 清河县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焦作中持 | 指 | 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河南鼎鑫 | 指 | 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净水材料 | 指 | 北京中持净水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肃宁中持 | 指 | 肃宁县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江山中持 | 指 | 江山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三门峡中持 | 指 | 三门峡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中持海亚 | 指 | 北京中持海亚环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东阳中持 | 指 | 东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朔州中持 | 指 | 朔州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正定中持 | 指 | 正定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任丘中持 | 指 | 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安阳中持 | 指 | 安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宁晋中持 | 指 | 宁晋县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清河亿中 | 指 | 清河县亿中水务有限公司 |
河南汇通 | 指 | 河南汇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中持 | 指 | 安徽中持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任丘水务 | 指 | 任丘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温华环境 | 指 | 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慈溪中持 | 指 | 慈溪经济开发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常山中持 | 指 | 常山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中持碧泽 | 指 | 北京中持碧泽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义马中持 | 指 | 义马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清河环中 | 指 | 清河县环中水务有限公司 |
任丘环保 | 指 | 任丘中持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宿州中持 | 指 | 宿州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新乡中持 | 指 | 新乡市中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宜城中持 | 指 | 宜城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沁阳熙旺 | 指 | 沁阳市熙旺商贸有限公司 |
长江环保集团 | 指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三峡集团 | 指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持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SD Water Service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SD Water Servic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翼飞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高远 | 姜亚林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2层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2层 |
电话 | 010-64390368 | 010-64390368 |
传真 | 010-82800399 | 010-82800399 |
电子信箱 | investor@zchb-water.net | investor@zchb-water.net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四层402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1年4月2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B区316A室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四层402室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2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92 |
公司网址 | http://www.zchb-water.net |
电子信箱 | investor@zchb-water.net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持股份 | 603903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徐志敏、徐育竹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462,233,823.85 | 1,624,993,819.30 | -10.02 | 1,336,814,679.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4,194,271.87 | 137,630,805.46 | 19.30 | 111,105,984.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4,137,860.20 | 129,186,714.42 | 27.05 | 103,411,558.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787,315.79 | 319,165,335.65 | -80.33 | 265,768,396.22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71,655,278.84 | 1,034,586,562.78 | 13.25 | 899,106,205.33 |
总资产 | 3,698,804,482.87 | 3,144,630,449.72 | 17.62 | 2,924,176,107.2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68 | 19.12 | 0.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68 | 19.12 | 0.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64 | 26.56 | 0.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50 | 14.22 | 增加0.28个百分点 | 12.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49 | 13.35 | 增加1.14个百分点 | 11.8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96,705,563.24 | 314,494,673.74 | 272,593,789.84 | 678,439,797.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842,293.99 | 43,687,884.44 | 25,409,317.98 | 69,254,775.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7,258,140.97 | 43,263,342.85 | 24,429,485.23 | 69,186,891.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326,988.84 | 47,078,453.00 | -14,130,823.85 | 93,166,675.4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38,315.25 | 2,185,325.86 | 4,271,263.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92,042.18 | 7,505,193.71 | 5,231,771.9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287.02 | 28,935.3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52,604.80 | 1,417,155.40 | 89,112.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2,40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37,420.49 | 2,279,936.49 | 1,574,084.4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1,417.97 | 412,582.75 | 486,037.00 | |
合计 | 56,411.67 | 8,444,091.04 | 7,694,425.93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2,582.39 | -1,032,582.39 | -32,582.39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285,407.95 | 7,925,995.12 | -6,359,412.8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0,829,132.62 | 76,513,602.51 | 15,684,469.89 | |
合计 | 76,147,122.96 | 84,439,597.63 | 8,292,474.67 | -32,582.39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3月,《长江保护法》的正式生效,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提供法律依据,长江大保护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为环保市场创造了系统性机会。根据多家证券公司的行业研究报告,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的市场空间将超过万亿元。公司以“环境技术领军企业”为目标,以国家政策为引领,以“三大技术体系”及技术产品为依托,在巩固京津冀、河南等成熟区域发展的同时实施“战略南移”战略,积极拓展长江流域项目,开拓区域利润增长点,稳步推进向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工作,为服务长江大保护贡献力量。
(一)积极推进向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战略南移”服务长江大保护
长江环保集团是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也是三峡集团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实施平台,具备行业资源、资金、管理、技术、投资等诸多优势。长江环保集团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十一个沿江省市为对象,负责与生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等,其在“长江大保护”中具有不可取代的特殊地位 。2021年,公司积极推动与长江环保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长江环保集团已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性机遇。
2021年,公司践行“战略南移”战略服务长江大保护,努力拓展长江流域市场,公司已经成立江苏分公司、浙江分公司、湖北分公司,紧抓长江大保护环境大建设机遇。根据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至长江环保集团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之前,实现双方合作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50亿元。长江环保集团将公司定位为长江大保护事业的重要参与方,支持公司参与长江大保护工作并发挥积极重要作用。同时协议将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等省市作为重点合作区域,将概念厂为代表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工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综合有机废弃物处理及利用等其他领域作为重点合作范围,并充分利用公司科研资源、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共同进行研发创新工作,为长江大保护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科研创新支撑。
(二)打造“环境技术领军企业”
2021年,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持续打造“环境技术领军企业”。
1、以概念厂为引领的未来水厂建设运营体系
公司围绕“水质永续、能源自给、资源循环、环境友好”四个追求,进一步实施技术开发和技术突破,宜兴概念厂于2021年建成并投入运营。宜兴概念厂是第一个完整践行概念厂理念和追求的污水处理厂,采用“三位一体”的形式建设,即由2万吨/日的水质净化中心、100吨/日的有机质协同处理中心和生产型研发中心三部分组成,其能量自给率将达到80%,实现了“污水是资源,污水厂是资源工厂”的理念目标。宜兴概念厂是一座代表中国水行业发展理念的“面向未来的污水处理厂”,其水质净化中心脱氮主体工艺采用的SADeN?活性自持深度脱氮技术获得了2020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该技术与传统的异养反硝化脱氮技术相比运行成本降低30%-40%,碳排放降幅超过50%,践行了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针对长江大保护高质量发展要求,拓展低碳治水模式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2、综合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体系
2021年6月,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联合体中标灌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项目,本项目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首个畜禽粪污资源化项目,是对“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政策的积极响应及有效落实。本项目将打通生态环境治理工程“4+1”中的重要一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现“4+1”工程全面覆盖、全面建设、全面发展,为长三角地区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树立典范,并提供了可参考、可借鉴的典型经验。本项目采用全球领先的DANAS?干式厌氧发酵技术、SG-DACT? 滚筒动态好氧高温发酵技术、沼气膜提纯技术等系列核心技术。利用该系列技术在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上的优势,建设绿色生态基础设施,解决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理,并回收生物质能源,实现物质的良性循环,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碳减排,践行绿色低碳高质量的发展理念。
3、工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技术体系
公司紧抓长江大保护的战略契机,致力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技术体系的深度构建。基于十余年的工业环境服务经验,公司在工业园区构建起IES模式。相较于传统单一的末端治污设施建设
与管理项目,这一模式从“技术、财政、管理可持续”三个维度着眼,建立起详细的服务清单、细致的工作流程和清晰的责任分工,可高效服务于工业园区供水规划、废水治理和回收利用的全流程,有效解决了上游排污企业监管管理难度大、污水厂达标风险高、园区水环境无法持续改善等一系列难题。公司子公司南资环保在高浓度有毒难降解工业污水处理、剩余污泥处置等方面拥有核心技术,在扬子江药业集团龙凤堂项目、连云港化工生产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丰山集团农药化工废水处理扩容改造工程等项目上,为农药、医药等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提供废水处理、污泥处置和废气处理的技术服务、个性化解决方案和设施运营服务。
4、溢流污染控制
2021年5月,公司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共同揭牌了中小城市环境绿色基础设施联合研究中心。溢流污染控制是研究中心的重要研究方向,经过深入研究和项目实践,最终取得了重要研究成果。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的成果鉴定会上,公司与温华环境、清华大学共同研发完成的“多效澄清技术”,以及由公司与清华大学等共同研发完成的“污水处理厂纳米絮凝原位扩容技术”分别被鉴定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及“国际领先”水平。两项技术可解决溢流污染造成的水体恶化、断面不达标的掣肘难题,为公司进一步开拓溢流污染控制业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储备。
(三)区域中台的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建立贴近客户的组织,通过构建本地化、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将公司的供给与客户的需求高度结合,贴近客户,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服务,追求极致的客户体验,围绕区域中心拓展业务,形成区域业务的良性发展。
公司在京津冀、河南等成熟区域形成规模效应,实现良性发展。在京津冀区域,凭借公司在湿地、河道治理等方面的技术储备及廊坊相关项目的示范效应,公司获得了廊坊开发区九干渠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含凤河湿地公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安次区永定河主要支流水生态修复及水质保障项目(丰收渠、胜丰支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湿地(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等项目。得益于公司在农村污水处理领域的深耕和技术优势,公司与三峡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雄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未来,合作双方将持续依托各自在技术、市场等领域的优势实力,不断扩展合作维度、加强合作密度、探索合作模式,共同致力于解决环境问题、创造极致客户体验。在河南区域,公司获得了息县三里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四标段)施工合同项目、潢川县城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及二厂扩建设备及安装工程(二包)等项目。
此外,公司积极践行“战略南移”,努力拓展长江流域市场。在长三角区域,2021年4月,公司投资建设的浙江省东阳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PPP项目顺利转入商业运营。该项目出水水质由一级A提高到浙江地标,从11.9万吨/日扩容至13.9万吨/日,在不停产、不增占地、保障出水达标前提下圆满达成目标。浙江省是公司全面投身长江大保护事业的重要区域,本次提标改造的顺利完成,展现了公司在运营及提标改造业务领域的丰富经验和技术实力,为以后长江
大保护相关的业务获得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在安徽区域,公司获得了六安三峡水务有限公司苏大堰等5条水体运维劳务服务项目,该项目的获得是公司与三峡集团协同发展、服务长江大保护的又一次实践。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1年3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核“十四五”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对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于2022年1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环保行业的政策导向是积极的,同时也提出了鼓励倡导城市、工业、村镇污水资源化利用,并出台配套政策,打造示范项目的要求,提出了生活、工业、建筑等各领域的固体废弃物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背景,环保企业也应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污染治理的基础服务之上,应更加注重向环保资源化、能源化方向转型,丰富和提高环保产业的附加值。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1)城镇污水处理
城镇污水处理业务是指公司通过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投资运营、委托运营等不同形式,帮助客户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达标排放和稳定运行。
(2)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指针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和废液,为园区提供整体的污染源头控制、污水收集、末端治理、水资源循环利用等服务,使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标准。
工业污水处理是指为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各类工业废水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公司可依据不同工业行业的废水排放特点,为工业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治理和运营服务。公司在汽车、印染、皮革、电镀、石化、化工等行业的污水处理上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声誉。
(3)综合环境治理
综合环境治理是指整合行业资源,为客户提供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治理以及农村环境治理及海绵城市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协助城镇、农村改善区域环境。
黑臭水体治理是针对河湖坑塘等消除黑臭、断面达标、水质改善、生态修复,提供管网普查、控源截污、底泥处置、水环境改善、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景观提升等专业化的整装成套治理和运维服务,使水体达到长治久清的效果。
地下水治理是针对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
估、水土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系统监控预警与管理优化等业务,构建以水土共治为基本理念的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整体解决方案。
农村环境治理是针对生活污水、粪污等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因地制宜提供农村污水的分散或集中处理,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2、经营模式
(1)运营服务模式
运营服务模式主要指采取投资运营或委托运营等方式,在特定或不特定期限及区域内为客户提供的环境治理服务,具体模式包括 BOT、ROT、TOT、OM 等。
(2)环保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模式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模式是公司为污水处理厂等提供的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即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方案、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的服务方式。
(3)环境综合治理服务模式
环境综合治理服务模式是通过工程设计、工程承包、系统集成、投融资、运营等全产业链服务,帮助客户实现环境综合治理。
(4)技术产品销售模式
技术产品销售是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依托创新技术集成出与污水处理等相关的技术产品,并销售给客户。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继续保持较强创新能力。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深耕客户带来的客户粘性优势、行业经验和整合能力优势等方面。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以技术创新和技术领先为发展核心,经过不断的研发与项目实践,形成了公司“三大技术体系”,即概念厂为引领的未来水厂建设运营技术体系、综合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体系、工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技术体系,同时,公司在一流污染控制和城市智慧管网等方面也实现了突破。公司与温华环境、清华大学共同研发完成的“多效澄清技术”,以及由公司与清华大学等共同研发完成的“污水处理厂纳米絮凝原位扩容技术”可解决溢流污染造成的水体恶化、断面不达标的掣肘难题。公司管网团队利用智联终端稳定采集、即时处理、可靠分析管网运行数据,为城市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决策支撑。
2、组织优势
公司围绕贴近客户、创造客户体验的服务业拓展逻辑,不断迭代区域中台的发展模式,把能力建在客户端,目前已经构架了京津冀、河南、长三角、安徽、陕西、深圳等区域中台服务组织。这种组织形态能够引导公司更高效地为前端赋能,在更广阔的维度中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即时共享信息、策划团队战斗;同时,也能深度理解公司总部的战略思考逻辑,并就决策的执行与总部保持高度共鸣与协同,以此构建起一个更具支撑力的创新迭代体系。
3、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为环保行业的老兵,具有丰富的服务和管理的经验,同时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动向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较强的洞悉能力,为公司持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品质、应对环保行业的新挑战奠定了基础。 同时,公司内部还培育出一批在环保行业具有丰富经验的中层骨干,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和公司一同成长起来的,并且这些优秀的人才都长期在客户端,与客户在一起。他们热爱环保事业,热爱技术,对技术的理解能力高,并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运营经验,能够综合的运用技术,为客户解决问题。
4、深耕客户带来的客户粘性优势
公司长期深耕客户,追求极致的客户体验,坚持把能力建在客户端。通过与客户直接的、高频的互动,客户对公司的感知不断强化。在获得单一业务之后,公司能够继续获得满足客户延伸需求的机会,客户的长期价值得以实现。
5、行业经验和整合能力优势
公司在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基础上,通过多年的战略布局和项目实施,业务能力覆盖了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综合环境治理等领域,并在各个细分领域均有技术储备和业绩支持。公司通过多年的项目实施储备了专业化的技术人才,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特别是在概念厂、有机质、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服务方面,公司凭借精深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提供综合环境解决方案。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业务或推迟执行或推迟招标,导致项目进度滞后,实现营业收入14.62亿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10.02%;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亿元,比2020年度同期增长19.30%,公司经营质量在改善,盈利能力持续向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0.63亿元,比2020年度同期下降80.3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62,233,823.85 | 1,624,993,819.30 | -10.02 |
营业成本 | 958,672,582.89 | 1,167,961,517.07 | -17.92 |
销售费用 | 32,681,254.65 | 34,021,173.15 | -3.94 |
管理费用 | 134,767,352.41 | 114,553,101.58 | 17.65 |
财务费用 | 60,545,077.36 | 60,612,001.13 | -0.11 |
研发费用 | 49,998,985.92 | 55,726,572.09 | -10.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787,315.79 | 319,165,335.65 | -80.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379,454.04 | -359,488,387.4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600,875.82 | -158,647,790.34 | 274.3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02%,受疫情多点散发、区域性停限产影响,公司部分施工业务推迟招标或推迟执行,导致项目进度迟缓,公司营业收入出现暂时性收缩。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7.92%,主要是随营业收入的下降带来成本的相应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业务南移,新设立江苏分公司,前期人工成本、办公用房等费用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公司本期承担的国拨课题较上年同期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大幅减少主要是:一,因疫情原因,导致地方政府支付审批流程延长,受此影响,公司个别重点项目的账期暂时延长,回款滞后;二,本年清理金额大账龄长的老旧项目欠款专门行动,基本上都处在诉讼和和解阶段,这部分回款未在本年体现;三,因公司本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于采用金融资产核算的PPP投资项目,以往年度被定义为投资活动流出的建造支出本年度被重归类为经营活动流出,导致经营活动流出较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减少,主要是上期支付股权转让款较多,本期无此事项。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由上期的净流出15,864.78万元转为本期的净流入27,660.09万元,主要是公司处于成长期,持续性的投资支出较大,基于发展需要,增加了融资规模。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降低10.02%,营业成本减少17.92%,营业毛利增长10.18%。总的说来,公司本期减收增利明显。本年度除运营业务以外,因疫情多点散发、区域性停限产,业主单位延期招标、延期施工等,导致其他产品业务的营业收入出现暂时性的萎缩。但是,公司毛利率很高的运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相比其他产品业绩下滑的同时,运营业务本期毛利额贡献占比同增4.36个百分点,大幅抬升了公司本期整体的毛利率水平。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城镇污水处理 | 64,587.48 | 44,836.12 | 30.58 | -13.40 | -23.94 | 增加9.61个百分点 |
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 | 48,865.91 | 28,628.72 | 41.41 | -17.06 | -23.89 | 增加5.25个百分点 |
综合环境治理 | 32,769.99 | 22,402.42 | 31.64 | 13.00 | 10.70 | 增加1.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保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56,223.81 | 42,941.90 | 23.62 | -10.83 | -17.45 | 增加6.12个百分点 |
运营服务 | 52,080.81 | 28,991.06 | 44.33 | 21.78 | 21.79 | 减少0.01个百分点 |
技术产品销售 | 19,755.33 | 10,573.88 | 46.48 | -41.38 | -54.24 | 增加15.04个百分点 |
环境综合治理服务 | 18,163.43 | 13,360.42 | 26.44 | -20.95 | -25.21 | 增加4.1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61,972.55 | 39,642.27 | 36.03 | 10.58 | -2.36 | 增加8.47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41,201.70 | 28,913.11 | 29.83 | -6.62 | -12.56 | 增加4.77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32,612.76 | 21,543.03 | 33.94 | -26.69 | -26.99 | 增加0.27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7,116.40 | 4,898.01 | 31.17 | 285.28 | 251.04 | 增加6.71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2,127.04 | 26.62 | 98.75 | -85.56 | -99.77 | 增加76.91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1,185.03 | 838.93 | 29.21 | 5.61 | 35.25 | 减少15.51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7.90 | 5.29 | 33.08 | -94.50 | -94.15 | 减少4.0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涉细分行业领域主要是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及综合环境治理。2021年度,环保基建业务受疫情影响,业务规模出现暂时性的萎缩,但高毛利的运营业务持续稳定向好,营收与毛利贡献双增,最终实现了城镇污水处理业务及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在营收规模稍下滑的情况下毛利率水平出现了反向增长;另外,综合环境治理领域收入实现了13%的较高增长,毛利率水平继续维持在31%~32%左右。
2、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公司四大类产品中,运营业务一直是公司的利润蓄水池,近年来营收稳健增长,2021年实现21.78%的高速增长,毛利率维持在44%的高水平,利润贡献占比较去年同期进一步增加,高达45.85%;环保基建业务与技术产品销售业务方面,因受疫情的持续影响,业主单位延期招标、延期施工等,业绩出现暂时性的下滑,但是随着公司自有专利技术市场化应用的逐步推广,该类产品的盈利水平得以提升。
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重点围绕区域中心拓展业务,形成区域业务的良性发展,近年来,公司在继续稳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的市场保有量基础上,逐步面向全国拓展其他地区的业务。2021年度,华北地区营收持续稳定增长,部分投资运营项目完工转商运,运营服务营收占比及毛利贡献稳中有升,驱动该地区毛利率的大幅提升;华中地区本期主要受河南洪灾及疫情多点散发影响,部分项目进度有所延后,业绩略微下滑;华东地区本期受限电与疫情双重影响,业绩下滑明显;另外,公司在华南地区业绩有所突破,本期新获取项目借助于硫自养等专利技术实现了较高的毛利率,业绩实现了飞速增长;此外,西北地区受个别项目影响,营收大幅下滑。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环保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设备材料 | 15,067.45 | 15.72 | 18,349.25 | 15.75 | -0.03 | |
建筑安装 | 27,983.87 | 29.19 | 29,581.43 | 25.39 | 3.80 | ||
人工费 | 1,322.82 | 1.38 | 1,959.74 | 1.68 | -0.30 | ||
运营服务 | 人工费 | 7,052.96 | 7.36 | 5,456.53 | 4.68 | 2.68 | |
电费 | 4,902.40 | 5.11 | 4,085.20 | 3.51 | 1.60 |
药剂费 | 5,973.10 | 6.23 | 5,290.15 | 4.54 | 1.69 | ||
投资摊销 | 4,637.66 | 4.84 | 4,506.02 | 3.87 | 0.97 | ||
污泥处置 | 1,471.72 | 1.54 | 1,234 | 1.06 | 0.48 | ||
技术产品销售 | 设备材料 | 5,725.42 | 5.97 | 16,339.62 | 14.03 | -8.06 | |
建筑安装 | 1,616.13 | 1.69 | 879.28 | 0.75 | 0.94 | ||
人工费 | 1,088.61 | 1.14 | 905.24 | 0.78 | 0.36 | ||
环境综合治理服务 | 设备材料 | 1,966.86 | 2.05 | 4,566.06 | 3.92 | -1.87 | |
建筑安装 | 9,923.28 | 10.35 | 10,623.58 | 9.12 | 1.23 | ||
人工费 | 1,041.97 | 1.09 | 953.85 | 0.82 | 0.2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要成本构成有建筑安装、设备材料、人工费、药剂费、投资摊销、电费等,本年度以上各项占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41.23%、23.74%、10.96%、6.23%、4.84%、
5.11%,合计达 92.11%。
2021年环境基础设施建造的主要成本(设备材料、建筑安装、人工费)占总成本比例高达
46.29%,运营服务的主要成本(人工费、电费、药剂费、投资摊销及污泥处置费)占总成本比例为25.07%,技术产品销售的主要成本(设备材料、建筑安装、人工费)占总成本比例为8.79%,环境综合治理的主要成本(设备材料、建筑安装、人工费)占总成本比例为13.49%;
上年同期,环境基础设施建造业务的主要成本占总成本比重为 42.82%,运营服务的主要成本占总成本比重为17.66%,技术产品销售的主要成本占总成本比例为15.56%,环境综合治理的主要成本占总成本比例为13.86%。
因各产品的收入占比变化较大,使得每项产品的成本构成占比出现较大的年际波动。本年度技术产品销售业务大幅降低,导致该产品中主要成本的发生额大幅低于上年同期。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4,405.5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3.5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4,559.2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2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976.8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3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343.8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54%。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减额 | 增减率(%)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32,681,254.65 | 34,021,173.15 | -1,339,918.50 | -3.94 | 变化不大 |
管理费用 | 134,767,352.41 | 114,553,101.58 | 20,214,250.83 | 17.65 | 公司业务南移,新设立江苏分公司,前期人工成本、办公用房等费用增加 |
研发费用 | 49,998,985.92 | 55,726,572.09 | -5,727,586.17 | -10.28 | 主要是公司本期承担的国拨课题较上年同期减少 |
财务费用 | 60,545,077.36 | 60,612,001.13 | -66,923.77 | -0.11 | 变化不大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9,998,985.9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49,998,985.9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4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9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2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87 |
本科 | 85 |
专科 | 13 |
高中及以下 | 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0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7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疫情影响,环保行业发展受阻,但中持水务坚持技术领军战略的初心不变,仍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晴耕雨读,苦练内功,用技术打造长青企业,以创新保持领先优势。
2021年,中持水务以长江大保护作为技术发展的航标,定位工业园区及工业废水、概念污水处理厂和有机质资源化利用三个技术核心,并围绕技术核心纵向深度发展,打造高价值技术体系。
中持股份继续强化与高校的合作,高效利用高校的优质科技资源和及时发现并转化高校的优质技术成果。与清华大学合作建立“中小城市环境绿色基础设施联合研究中心”,聚焦于雨水溢流污染、有机固废和生物质的资源化利用方向的共同研究。与北京化工大学在新材料技术成果的场景化应用开发方面深入合作。同时,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转让的活性自持深度脱氮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并在市场应用方面完成湿地、工业废水、市政污水等多个应用场景示范工程,在自养脱氮技术应用方面继续领跑市场。
中持股份建立了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将激励创新与技术保护紧密衔接,被认定为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新申请专利36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获得专利授权39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减额 | 增减率(%)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787,315.79 | 319,165,335.65 | -256,378,019.86 | -80.33 | 本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大幅减少主要是因为:一,因疫情原因,导致地方政府支付审批流程延长,受此影响,公司个别重点项目的账期暂时延长,回款滞后;二,本年清理金额大账龄长的老旧项目欠款专门行动,基本上都处在诉讼和和解阶段,这部分回款未在本年体现;三,因公司本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于采用金融资产核算的PPP投资项目,以往年度被定义为投资活动流出的建造支出本年度被重归类为经营活动流出,导致经营活动流出较大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379,454.04 | -359,488,387.41 | 78,108,933.37 | 不适用 | 主要是上期支付股权转让款较多,本期无此事项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600,875.82 | -158,647,790.34 | 435,248,666.16 | 274.35 | 主要是公司处于成长期,持续性的投资支出较大,基于发展需要,增加了融资规模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 | 情况说明 |
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290,309,622.45 | 7.85 | 232,791,201.85 | 7.40 | 24.7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2,582.39 | 0.03 | -100.00 | 主要是子公司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
应收账款 | 651,944,851.32 | 17.63 | 436,933,460.18 | 13.89 | 49.21 |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一,因疫情原因,导致地方政府支付审批流程延长,受此影响,公司个别重点项目的账期暂时延长,回款滞后;二,本年清理金额大账龄长的老旧项目欠款专门行动,基本上都处在诉讼和和解阶段,这部分回款未在本年体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7,925,995.12 | 0.21 | 14,285,407.95 | 0.45 | -44.52 | 主要是本期应收银行承兑票据背书转让支付货款 |
预付款项 | 40,421,767.75 | 1.09 | 42,641,115.37 | 1.36 | -5.20 | 本期变化不大 |
其他应收款 | 46,404,334.84 | 1.25 | 65,757,571.38 | 2.09 | -29.43 | 主要是本期收回股权退出款及履约保证金和押金 |
存货 | 21,066,690.22 | 0.57 | 35,986,808.97 | 1.14 | -41.46 | 主要是本期库存商品领用用于工程项目 |
合同资产 | 354,817,661.39 | 9.59 | 337,724,086.94 | 10.74 | 5.06 | 本期新增部分已履约未结算的工程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3,202,211.27 | 1.17 | 6,026,073.66 | 0.19 | 616.92 | 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56,020,665.75 | 1.51 | 62,804,096.33 | 2.00 | -10.80 | 主要是留抵或预缴进项税 |
长期应收款 | 61,515,440.88 | 1.66 | 252,398,799.31 | 8.03 | -75.63 | 本期末主要是分期收款的销售商品及长期性保证金。因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上期末部分PPP 项目应收的款项在本期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表列报 |
长期股权投资 | 176,932,771.83 | 4.78 | 136,367,608.37 | 4.34 | 29.75 | 主要是本期新增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及确认投资收益增加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6,513,602.51 | 2.07 | 60,829,132.62 | 1.93 | 25.78 | 主要是对外参股形成,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
固定资产 | 42,973,407.68 | 1.16 | 31,208,376.58 | 0.99 | 37.70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购建厂房及BOO项目完工转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192,100,535.57 | 5.19 | 48,090,647.88 | 1.53 | 299.46 | 主要是本期宜兴概念 |
厂生产型研发中心及有机质处理中心持续投入建设 | ||||||
使用权资产 | 37,800,317.94 | 1.02 | 本年执行新租赁准则 | |||
无形资产 | 924,876,830.81 | 25.00 | 849,793,343.90 | 27.02 | 8.84 | 主要是投资项目本期竣工开始商业运营,及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追溯调整无形资产。 |
商誉 | 253,531,231.19 | 6.85 | 257,031,231.19 | 8.17 | -1.36 | 主要是溢价收购产生,本期减少是商誉减值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085,755.34 | 0.19 | 6,963,886.73 | 0.22 | 1.75 | 主要是本期新增南京办公室装修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798,756.87 | 0.97 | 29,591,401.84 | 0.94 | 20.98 | 主要是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3,854,194.17 | 10.11 | 236,373,616.28 | 7.52 | 58.16 | 因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 号》,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除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
短期借款 | 578,321,610.80 | 15.64 | 358,347,298.19 | 11.40 | 61.39 | 主要是本期短期借款增加 |
应付票据 | 9,000,000.00 | 0.24 | 8,205,069.43 | 0.26 | 9.69 | 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票据对供应商支付采购款 |
应付账款 | 612,436,981.49 | 16.56 | 656,204,227.90 | 20.87 | -6.67 | 本期变化不大 |
合同负债 | 35,189,257.87 | 0.95 | 60,974,269.64 | 1.94 | -42.29 | 主要是本期末未履约预收工程款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41,343,147.00 | 1.12 | 46,346,828.47 | 1.47 | -10.80 | 主要是本期末应付的年终奖减少 |
应交税费 | 18,371,239.58 | 0.50 | 23,771,002.97 | 0.76 | -22.72 | 主要是本期末应交的增值税较年初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19,447,919.94 | 0.53 | 16,390,273.86 | 0.52 | 18.66 | 主要是本期末应付利息及应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526,403.53 | 3.07 | 112,665,427.48 | 3.58 | 0.76 | 主要是本年执行新租赁准则,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106,123,419.14 | 2.87 | 47,018,366.29 | 1.50 | 125.71 | 主要本期新增短期定向融资 |
长期借款 | 708,009,487.92 | 19.14 | 342,858,875.07 | 10.90 | 106.50 | 主要是本期长期借款增加 |
租赁负债 | 20,782,875.10 | 0.56 | 本年执行新租赁准则 | |||
长期应付款 | 38,989,333.03 | 1.05 | 179,684,297.52 | 5.71 | -78.30 | 主要是本期部分融资 |
租赁借款提前偿还 | ||||||
预计负债 | 15,035,594.12 | 0.41 | 37,147,308.92 | 1.18 | -59.52 | 主要是PPP项目预提的更新改造支出,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追溯调整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38,469,275.89 | 1.04 | 80,276,291.92 | 2.55 | -52.08 | 主要是投资项目收到政府补助款,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追溯调整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657,221.37 | 0.77 | 9,271,371.62 | 0.29 | 209.09 | 主要是PPP项目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增加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3,750,457.56 | 定期存单质押取得短期借款、保函、信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108,445,488.51 | 质押取得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长期借款 |
合同资产 | 10,094,560.24 | 质押取得长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8,846,211.27 | 质押取得定向融资款 |
长期应收款 | 47,456,440.88 | 质押取得定向融资款 |
无形资产 | 680,348,543.82 | 质押取得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长期借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5,592,842.90 | 质押取得长期借款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96,010,142.96 | 质押取得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定向融资款 |
合计 | 1,340,544,688.1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环境问题已然上升为国家问题。从2020年我国向世界承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到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同时,面对我国仍普遍存在的水污染情况、水资源匮乏及饮用水安全隐患的担忧,国家全面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明确长江生态区的修复建设要求;2021年3月,《长江保护法》的正式生效,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提供法律依据,长江大保护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为环保市场创造了系统性机会。根据多家证券公司的行业研究报告,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的市场空间将超过万亿元。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54 | 54 | ||||
总金额 | 9,615.08 | 9,615.08 |
公司所从事的建筑行业业务为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和综合环境治理业务相关的工程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73 | 73 | ||||
总金额 | 34,930.77 | 34,930.77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业务 模式 | 项目 金额 | 工期 | 完工百分比 | 本期确认收入 | 累计确认收入 | 本期成本投入 | 累计成本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回款金额 | 项目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付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延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7,440.32 | 190天 | 84% | 4,884.03 | 5,581.85 | 2,697.13 | 3,173.81 | 5,068.31 | 是 | 是 |
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6,947.97 | 190天 | 80% | 4,808.14 | 4,957.05 | 2,169.27 | 2,277.84 | 1,959.37 | 是 | 是 |
灌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项目 | 环境综合治理 | 8,148.69 | 12个月 | 61% | 4,559.23 | 4,559.23 | 3,892.63 | 3,892.63 | 694.77 | 是 | 是 |
许昌市瑞贝卡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6,503.04 | 330天 | 80% | 4,118.39 | 4,754.97 | 2,896.18 | 3,408.06 | 3,199.29 | 是 | 是 |
虞城县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5,003.39 | 240天 | 88% | 2,780.33 | 4,027.04 | 2,468.56 | 3,454.11 | 1,800.25 | 是 | 是 |
北部湾(合浦)林产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5,090.84 | 365天 | 75% | 2,669.66 | 3,522.49 | 2,239.58 | 2,979.96 | 1,894.96 | 是 | 是 |
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 |||||||||||
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 | 技术产品销售 | 7,212.30 | 18个月 | 93% | 2,105.58 | 5,946.00 | 1,235.44 | 3,290.63 | 4,306.90 | 是 | 是 |
商丘市第九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EPC 总承包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15,680.00 | 300个工作日 | 65% | 1,543.68 | 9,344.06 | 1,417.37 | 7,323.54 | 3,755.00 | 是 | 是 |
武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第五污水处理厂)工程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9,377.15 | 550天 | 14% | 1,179.46 | 1,179.46 | 1,033.28 | 1,033.28 | 1,756.00 | 否 | 是 |
汤阴县农村厕所革命工程施工采购运营总承包二标段 | 环境综合治理 | 9,000.00 | 360天 | 100% | 810.00 | 8,256.88 | 743.00 | 7,576.39 | 6,257.42 | 是 | 是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武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第五污水处理厂)工程因征地问题尚未解决,工程施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4.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30(个),金额49,963.03万元人民币。
5.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131,205.76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77,091.13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54,114.63万元人民币。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业务模式定价机制
公司报告期内在建项目均为工程项目,业务价格根据招标文件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一般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明确承包范围、工期、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质量标准、质保期等主要条款。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预付款,之后买方按工程进度或者按月支付价款。 公司通常利用自有资金、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客户支付的预付款支付项目采购款项。
(2)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已经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2008/ISO9001:2008 和 GB/T50430-2007标 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 标准),公司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质量控制相关的管 理制度,严格进行质量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不存在收入确认、工程 回款和诉讼仲裁的风险。
(3)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公司制定了《工程建造项目内控管理规定》,主要包括方案管理、现场管理、分包管理、采购管理等作业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工程的建造行为,有效控制工程实施。公司根据各项目建造工程质量控制计划,确定质量控制点及检查点,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明确相关检验要求,并落实质量控制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经营资质
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为:
序号 | 资质名称 | 有效期 |
1 | 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一级) | 2021年4月27日-2022年4月27日 |
2 | 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 服务一级) | 2022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 |
3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 2014年10月11日-2022年6月30日 |
4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18年3月21日-2022年6月30日 |
5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2021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 |
6 | 机电工程师施工总承包三级 | 2021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 |
7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19年7月26日-2022年7月26日 |
(5)公司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债权融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 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担保情况”。公司利用债权融资补充公司投资项目资本金及工程项目流动资金。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母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04,758.56万元,较 2020 年有所增长,主要是本期新增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及确认投资收益增加。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直接 | 间接 | ||||||
宁晋中持 | 2,000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相关服务 | 70 | 33,540.77 | 14,290.64 | 2,146.15 | |
南资环保 | 2,000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相关服务 | 70 | 17,936.83 | 13,689.60 | 4,276.14 | |
任丘中持 | 2,580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相关服务 | 90 | 20,163.73 | 7,977.51 | 1,401.66 | |
清河中持 | 1,000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相关服务 | 100 | 7,760.40 | 3,954.30 | 1,113.88 | |
任丘水务 | 4,000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相关服务 | 90 | 18,116.79 | 6,646.20 | 1,189.41 |
2、主要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5,000 | 水资源开发、水库、灌区、河道、引调水、水生态项目、供水、水利工程建设、污水处理、生态有机质处理、河道治理、中水回用、生态环境、水利风景区投资及管理;对外高新技术产业、管网、房地产的投资;房屋建造;设备安装、销售;技术咨询。 | 30.00 |
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 | 13,637.18 | 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承接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水务及环保工程;环保设备的组装、销售;水务投资及运营;环保工程项目咨询、技术服务;市政工程项目咨询、技术服务;项目管理。 | 31.0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随着《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长江保护法》《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不断出台,指引并推动水环境系统治理需求
的不断升级,水环境系统治理市场加速释放,厂网河湖一体化和供排水一体化等综合治理项目逐渐增多,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污水再生利用等将迎来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领先的发展核心,持续打造环境技术领军企业。公司将以自身在客户价值理解、项目策划、技术创新、技术产品等方面的优势作为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凭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有利政策环境,继续深耕京津冀、河南和西北区域,打造公司长期发展的坚实基石和人才保障基地;另一方面,以引入长江环保集团为第一大股东做为战略契机,布局长江经济带沿线环保业务,积极融入长江大保护,给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劲动力。2022年3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长江环保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成为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做好与三峡集团和长江环保集团的协同发展,充分利用央企战略股东在市场、渠道、品牌等方面的资源,同时继续保持公司的创新优势和灵活机制,使公司的发展融入到长江大保护事业中去。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机制,力争成为治理规范、平衡发展、管理有效的现代化上市公司。
公司坚持追求做“环境技术领军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具有创新的基因,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技术创新为支撑,投入更多优质资源到技术研发与孵化之中,推动技术和技术产品的工业化和市场化应用,实现公司业绩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良性循环。同时,以公司的技术优势,给长江流域环境问题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为长江大保护贡献公司力量。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融入长江大保护
随着《长江保护法》的实施,环境保护需求日益升级,长江经济带蕴藏着巨大的环保市场机会。2022年,公司将坚定融入长江大保护,以主力军身份投身于长江大保护事业中,协助三峡集团和长江环保集团为长江大保护贡献力量。公司将加强与三峡集团和长江环保集团在业务、技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在长江流域共同开发并打造概念厂、有机质、工业及工业园区等示范项目,并在项目的获得和后期的执行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技术产品、运营管理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与三峡集团和长江环保集团将共同努力,推进战略合作项目落地,实现合作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亿元的预期合作目标。
2、持续打造“环境技术领军企业”
2022年,公司将以技术创新和技术领先为发展核心,加大研发投入,继续完善并推广以概念厂为引领的未来水厂建设运营技术体系、综合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体系、工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技术体系,争做环境技术领军企业。
在具体的研发工作上,公司将宜兴概念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成为综合性技术研发基地,聚焦新污染物防治、有机质协同处置与综合利用、氮磷资源回收等核心技术开发;清华中持绿色基础设施联合研究中心作为公司与清华大学合作的产学研用研究平台,以雨水溢流污染控制技术为核心,实现CSO污染控制解决方案,并推动生物质热解、村镇污水及智能管网技术研发;公司子公司南资环保作为生物技术研究平台,依托有机难降解污染物的微生物种质资源库,专注于新生物材料研发,推动开发工业废水处理实用技术;在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研究化肥、造纸、医药、化工等行业工业废水特点,将新乡工业废水中试线打造成为工业废水处理中试基地。2022年,公司拟在南京办公室组建工程技术中心,以客户价值为核心,以行业的视角去开展工作,对复杂和系统的环境升级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工程技术中心按照业务方向建设小组,包括概念厂、有机质、工业及工业园区、雨水与溢流污染、环境调查与管理五个专业小组,以期实现研发、技术、市场应用的良性发展。公司大力支持研发,积极鼓励创新,加上对环保行业和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将进一步对客户、对行业、对社会做出价值贡献。此外,工程技术中心的组建是公司服务央企、服务长江大保护的很好抓手,也是公司实现与三峡集团和长江环保集团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
3、健康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环境技术领军企业,逐步优化项目的商业模式。凭借公司在技术和技术产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以深受环境问题困扰的地方政府和央企的大客户为主要客户群体,以提供环境问题综合解决方案为服务核心,实现“全面解决,局部收费”。提高核心工艺包和技术产品在合同额度中的占比,减少垫资项目的合同额比重,以降低资金回收风险。
2022年,公司将持续强调健康经营,重视现金流管理。在项目追踪过程中,加强对项目质量进行评估,优选资金到位或者有清晰资金支付来源的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提供高质量服务及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回收项目的过程款项。同时公司将持续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分类管理制度,对重点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制订专门策略,加强老旧项目款项回收。让资金管理做到销售和回款齐抓并管,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4、成熟区域的持续发展,布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公司在京津冀区域和河南区域深耕多年,在当地形成了优秀的中台组织,为业务发展比较成熟的区域,在区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巩固京津冀区域和河南区域的发展,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加强市场开发,做好项目实施,加强组织和能力建设,做好与其他区域的协同共建,不断创新,打造行业标杆性项目,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部署和要求,未来将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公司京津冀、河南、西北等区域将以此为契机,提前做好调研及市场布局,储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相关项目,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5、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
公司将加强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以专业化、社会化和年轻化为方向,推动人才进步与发展,构建开放、有活力的、面向未来的创新型组织。
2022年,公司将着眼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协同利润中心组织搭建、推行总部目标管理考核、京津冀区域绩效管理试点等,持续加强组织内部建设,提升组织运行效率;开展“领航新动力”、“运营新动力”、应届生培养等重点人才项目,加快管理层后备人才、运营骨干和新人培养速度,促进内部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培训体系,整合公司优势资源,推动组织进步和团队能力的提升,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在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和工业污水处理及综合环境服务等领域均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由于公司业务范围广泛,而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内细分领域的竞争对手众多,竞争对手在其各自擅长的领域谋求自身发展,不断地提升技术能力与管理水平,同时也在不断地拓展和延伸业务领域和市场空间。同时,随着国家对环保投入的不断加大,将会有更多大型央企、地方国企、民间资本、产业资本等通过项目投资、合作经营、兼并收购等方式进入该领域,行业竞争将更加严峻。
2、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资金不足风险
近年来,公司已签订或在跟踪的投资运营项目较多,后续将陆续进入项目实施阶段。特许经营类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可通过收取服务费用获得较为稳定收益和现金流,但项目在建设阶段需要公司投入大量资金。此外,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不断加大对外投资并购的力度,外延式发展对于资金需求提出更高的要求。
3、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分布地域较广,为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一般会于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35家子公司与19家分公司。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的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更趋复杂,对经营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如果公司管理体系和治理体系不能及时适应上述变化,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行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产品创新、持续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相关技术研发、解决方案、项目招投标、项目日常运营管理以及项目后期技术支持均需要专业的人员。目前,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团队,为公司的长远
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如果公司技术人员发生较大规模的流失,将增加本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难度。
5、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5,194.49万元,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各地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客户资金实力雄厚、还款信誉良好,公司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如果发生大额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将会给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6、收入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的运营服务业务、工程服务业务,项目大多需要经过各级政府立项后,再经过初设、招投标、施工等多个环节,在上半年,项目一般主要完成立项、初设、招投标等工作,下半年开始进行项目实施建设,因此这类项目的收入一般在下半年确认,收入确认存在季节性波动。
7、环保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检测指标不断增加,以及环保部门日常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环保设施运营面临的环保违规风险逐步提升。随着公司运营项目的增多,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持续谨慎的运营措施,执行严格的运营管理制度,或者由于个别排放主体未能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排放,造成污水以及其他环保设施运营类项目超标或违规排放,则会面临与客户发生纠纷,或者按照合同约定被扣除污水处理费、向客户赔偿、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以及环保部门限期整改,不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等相关优惠政策,甚至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风险的排查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防范措施,排除潜在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不断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运营过程中的计量检测和数据监控,优化工艺系统参数,确保项目运营处理效果稳定达标。
8、新冠疫情常态化风险
新型疫情的蔓延对国内以及国际经济造成了一定影响。自疫情爆发以来,公司的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使公司在采购、工程建设等环节存在部分延迟,施工总成本面临上升风险。2021 年以来,公司持续贯彻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尽力减少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新冠疫情存在持续性长、点状再度爆发、彻底“清零”困难的客观情况,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在疫情经济形势下的发展机遇,积极调整公司经营计划,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的相关影响,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公司管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控制防范风险。公司治理运作较为规范、独立性强,能够保持自主经营,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效行使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授权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机构能够依法独立运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和控股股东完全独立。公司关联交易公平、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
3、董事会和董事
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均有相应的议事规则,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相关制度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严格遵守承诺,勤勉地履行职责,以认真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注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监事会和监事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运作。对公司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股东。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对待投资者咨询,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公正的获得信息;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建立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3月1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3月11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3月11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3月12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
(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3月2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3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同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3、审议《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3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5月6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并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1年第五次临时 | 2021年6月2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6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变更工商登记事项的议案2.00、关于选举董事的 |
股东大会 | 议案2.01、关于选举朱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许国栋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1/3/10 | 2024/3/9 | 8,820,000 | 8,570,050 | -370,050 | 协议转让 | 20.00 | 是 |
朱向东 | 董事 | 男 | 52 | 2021/3/10 | 2024/3/9 | 1,323,000 | 1,323,000 | 0 | / | 189.60 | |
喻正昕 | 总经理 | 男 | 43 | 2021/12/31 | 2024/3/9 | 392,000 | 392,000 | 0 | / | 190.18 | 否 |
张翼飞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1/3/10 | 2024/3/9 | 2,646,000 | 3,204,800 | +558800 | 二级市场增持 | 184.92 | 否 |
陈德清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1/3/10 | 2024/3/9 | 2,352,000 | 2,352,000 | 0 | / | 175.00 | 否 |
杨庆华 | 董事 | 男 | 47 | 2021/3/10 | 2024/3/9 | 0 | 0 | 0 | / | 0 | 是 |
张俊 | 董事 | 男 | 41 | 2021/3/10 | 2024/3/9 | 0 | 0 | 0 | / | 0 | 是 |
周运兰 | 独立董事 | 女 | 48 | 2021/3/10 | 2024/3/9 | 0 | 0 | 0 | / | 8.68 | 否 |
朱岩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1/3/10 | 2024/3/9 | 0 | 0 | 0 | / | 8.68 | 否 |
黄滨辉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1/3/10 | 2024/3/9 | 0 | 0 | 0 | / | 8.68 | 否 |
张勇 | 董事 | 男 | 49 | 2014/6/18 | 2021/3/10 | 0 | 0 | 0 | / | 0 | 否 |
于立峰 | 董事 | 男 | 57 | 2014/6/18 | 2021/3/10 | 0 | 0 | 0 | / | 0 | 否 |
彭永臻 | 独立董事 | 男 | 73 | 2016/3/1 | 2021/3/10 | 0 | 0 | 0 | / | 0 | 否 |
倪俊骥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14/6/18 | 2021/3/10 | 0 | 0 | 0 | / | 0 | 否 |
汪平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14/6/18 | 2021/3/10 | 0 | 0 | 0 | / | 0 | 否 |
吴昌敏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4 | 2021/3/10 | 2024/3/9 | 0 | 0 | 0 | / | 81.60 | 否 |
王芳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2 | 2021/3/10 | 2024/3/9 | 0 | 0 | 0 | / | 53.08 | 否 |
吴娜 | 监事 | 女 | 36 | 2021/3/10 | 2024/3/9 | 0 | 0 | 0 | / | 12.25 | 是 |
王海云 | 财务总监 | 女 | 43 | 2021/3/10 | 2024/3/9 | 294,000 | 294,000 | 0 | / | 175.00 | 否 |
沈荣可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17/8/25 | 2021/3/10 | 0 | 0 | 0 | / | 68.15 | 否 |
高志永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21/3/10 | 2024/3/9 | 0 | 0 | 0 | / | 172.80 | 否 |
高远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4 | 2021/3/10 | 2024/3/9 | 0 | 0 | 0 | / | 102.24 | 否 |
邵凯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8 | 2021/3/10 | 2021/6/4 | 3,528,000 | 4,055,832 | +527,832 | 二级市场增持 | 186.41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9,355,000 | 20,191,682 | 716,582 | / | 1,637.2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许国栋 | 1987年至1992年,任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讲师;1992年至1994年,任北京市华晖环境保护公司总经理;1994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朱向东 | 1992年7月至2010年9月,历任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技术员、运行科长、副厂长、厂长及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厂长;2010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中持(北京)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长江环保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喻正昕 | 2003年5月至2008年3月,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中持环保生产管理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任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沧州中持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
张翼飞 | 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北京市华晖环境保护公司工程部经理;1994年12月至2008年12月,历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陈德清 | 1990年9月至1992年12月,任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办科员;1992年12月至1994年4月,任福建冠顺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1994年5月至1997年7月,任浙江华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8月至2005年3月,任北京冠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北京海亚金源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2018年12月,任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理。 |
杨庆华 | 2004年7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助理;2006年8月至2009年1月,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业务经理;2009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主管;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派往国务院国资委挂职国资委收益管理局预算一处副处长;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主任;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厅董事会工作处副处长;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葡电管理办公室公司治理处副处长;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任三峡国际 |
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欧洲)有限公司副处级干部;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业务三部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业务三部副主任;2017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欧洲)有限公司投资业务三部副主任;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中心主任;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兼市场投资中心主任;2022年至今,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张俊 | 2006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生态环境工程公司助理工程师;2008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生态环境工程公司工程师;2013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工程公司高级工程师;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任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经理;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项目部项目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区域总部项目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区域公司项目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兼职长三角分公司(江苏省区域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分公司(江苏省区域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周运兰 | 997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南民族大学,现任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首批入库导师;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朱岩 | 1995年1996年任职于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996-1999年在中国人民法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1999-2003年在德国不莱梅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博士,2003-2004年在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国际私法研究所做法学博士后研究,2004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黄滨辉 | 1988年7月至1991年6月,任航天部三院质计部助理员;1991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环境保护部科员、处长;2008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华北环保督查中心副主任;2017年至今任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秘书长;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张勇 | 2000年9月至2009年1月,任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总监;2009年2月至2019年4月任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资合伙人;2019年5月至今任启高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任中持(北京)水务运营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董事。 |
于立峰 | 1986年8月至1996年5月,历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技术员、工段长、副厂长;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2000年1月至2003年5月,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部经理;2003年6月至2005年5月,任上海德馨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6月至今任上海亿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纪源科星投委会委员。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任中持(北京)水务运营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董事。 |
彭永臻 | 1976年9月至2000年2月,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建设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年2月至今,任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2月至今,任康达国际环保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倪俊骥 | 2000年8月起在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工作至今,历任律师助理、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 2014年6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汪平 | 1984年7月至2000年10月,先后任山东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年10月至今,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6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吴昌敏 | 2002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职于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至2015年2月,任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任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王芳 | 2011年6月至今,历任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吴娜 | 2014年至今任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王海云 | 2005年7月至2013年6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审计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2014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中持(北京)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沈荣可 | 1987年12月至2000年11月,在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00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北京市建筑工程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8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
高志永 | 2010年到2013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博士后;2013年到2016年,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研究助理;2016年至今,任公司生态环境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21年3月10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高远 | 2005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任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2016年2月至2016年9月,任北京众享互动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6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邵凯 | 1995年8月至1999年10月,任北京晓清环保技术公司设计院院长;2000年1月至2002年3月,任北京美华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8年1月,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任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许国栋、邵凯、张翼飞、陈德清通过中持环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中持环保股权比例分别为60%、5%、10%、5%。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许国栋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8-01 | / |
许国栋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5-01 | / |
邵凯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07 | / |
张翼飞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01 | / |
陈德清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01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许国栋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8-01-01 | / |
许国栋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5-01-01 | / |
许国栋 | 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02-01 | / |
许国栋 | 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2-04-01 | / |
许国栋 | 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01-01 | / |
许国栋 | 华氢能(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1-01 | / |
许国栋 | 中持(上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08-01 | / |
张翼飞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01-01 | / |
张翼飞 | 启盘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2-01 | / |
张翼飞 | 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4-01 | / |
喻正昕 | 临清市百司特机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07-01 | / |
陈德清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01-01 | / |
陈德清 | 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 | 董事 | 2014-02-01 | / |
限公司 | ||||
陈德清 | 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04-01 | / |
陈德清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2-01 | / |
陈德清 | 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01-01 | / |
杨庆华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2021-06-01 | / |
杨庆华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 2021-06-01 | 2022-04 |
杨庆华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兼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 2020-08-01 | 2021-06 |
杨庆华 | 长江生态环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总监兼投资中心主任 | 2022-01-01 | / |
杨庆华 | 长江清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03-01 | / |
杨庆华 | 中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1-12-01 | / |
杨庆华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8-01 | 2022-03 |
杨庆华 | 三峡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01 | 2022-03 |
张俊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技术中心副主任兼职长三角分公司(江苏省区域公司)副总经理 | 2020-11-01 | 2021-06 |
张俊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长三角分公司(江苏省区域公司)副总经理 | 2021-06-01 | / |
周运兰 | 中南民族大学 | 董事 | 1997-07-01 | / |
朱岩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2004-04-01 | / |
朱岩 |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11-01 | / |
朱岩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03-01 | / |
黄滨辉 |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 副秘书长 | 2017-07-01 | / |
张勇 | 启高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创始合伙人 | 2019-04-01 | / |
张勇 | 北京盛福瑞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3-06-01 | / |
张勇 | 上海晨泰森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04-01 | / |
张勇 | 珠海卓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11-01 | / |
张勇 | 光惠(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3-01 | / |
张勇 | 深圳劲鑫科技有限公 | 董事 | 2020-11-01 | / |
司 | ||||
于立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胤曜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1-05-01 | / |
于立峰 | 上海纪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04-01 | / |
于立峰 | 上海源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08-01 | / |
于立峰 | 成都环美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04-01 | / |
于立峰 | 江西源森油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5-04-01 | / |
于立峰 | 央数文化(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9-01 | / |
于立峰 | 珠海云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9-01 | / |
于立峰 | 上海元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10-01 | / |
于立峰 | 亮风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4-01 | / |
彭永臻 | 广东首汇蓝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7-01 | / |
彭永臻 | 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生命学部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0-02-01 | / |
彭永臻 |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 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0-02-01 | / |
彭永臻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7-10-01 | / |
彭永臻 | 中联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0-08-01 | / |
倪俊骥 |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 管理合伙人 | 2000-08-01 | / |
倪俊骥 |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7-01 | / |
汪平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0-10-01 | / |
吴昌敏 | 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1-01 | / |
吴昌敏 | 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04-01 | / |
吴昌敏 | 上海碧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3-01 | / |
王芳 | 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03-01 | / |
王芳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07-01 | / |
王芳 | 美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5-09-01 | / |
王芳 | 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02-01 | / |
王芳 | 华氢能(北京)科技 | 监事 | 2022-01-01 | / |
发展有限公司 | ||||
王芳 | 中持(上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8-01 | / |
吴娜 | 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5-01-01 | / |
吴娜 | 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04-01 | / |
吴娜 | 北京中机联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12-01 | / |
高志永 | 清控环境(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3-01 | / |
高志永 | 三峡雄州(河北雄安)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01 | / |
朱向东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2021-12-01 | / |
邵凯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07-01 | / |
邵凯 | 华氢能(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22-01-01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并进 行考核。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执行; 2、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647.27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637.27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朱向东 | 董事 | 选举 | 董事补选 |
朱向东 | 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动 |
杨庆华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张俊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周运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朱岩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黄滨辉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张勇 | 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于立峰 | 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彭永臻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汪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倪俊骥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高志永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
沈荣可 | 副总经理 | 离任 | 职务变动 |
邵凯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许国栋、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杨庆华、张俊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周运兰、朱岩、黄滨辉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张勇、于立峰、彭永臻、汪平、倪俊骥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志永为公司副总经理,沈荣可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1年6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邵凯先生的辞职报告,邵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1年12月29日,公司董事会受到朱向东先生的辞职报告,朱向东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月22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1年2月22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成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1年3月8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同时放弃优先受让权和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1.2、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2、《关于成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3月10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
2、《关于选举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3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确认并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授权董事长签订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4月23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业务合作补充协议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4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6月9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变更工商登记事项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6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拟定向融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授信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8月6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8月10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
2、《关于选举朱向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8月17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10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1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成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议案》 2、《关于成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示范区分公司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2月31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许国栋 | 否 | 15 | 15 | 11 | 0 | 0 | 否 | 5 |
邵凯 | 否 | 7 | 7 | 3 | 0 | 0 | 否 | 4 |
张翼飞 | 否 | 15 | 14 | 11 | 1 | 0 | 否 | 0 |
朱向东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0 |
陈德清 | 否 | 15 | 15 | 11 | 0 | 0 | 否 | 5 |
杨庆华 | 否 | 12 | 12 | 8 | 0 | 0 | 否 | 0 |
张俊 | 否 | 12 | 12 | 8 | 0 | 0 | 否 | 0 |
周运兰 | 是 | 12 | 12 | 8 | 0 | 0 | 否 | 0 |
朱岩 | 是 | 12 | 12 | 8 | 0 | 0 | 否 | 0 |
黄滨辉 | 是 | 12 | 12 | 8 | 0 | 0 | 否 | 0 |
于立峰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张勇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彭永臻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汪平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倪俊骥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4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周运兰、朱岩、张翼飞 |
提名委员会 | 朱岩、周运兰、张俊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滨辉、朱岩、朱向东 |
战略委员会 | 许国栋、杨庆华、黄滨辉 |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许国栋先生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朱向东先生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9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确认并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4月16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7月23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10月13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22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5).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2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3月10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6月7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12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4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0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34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23 |
销售人员 | 59 |
技术人员 | 192 |
财务人员 | 55 |
行政人员 | 220 |
合计 | 1,34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以及上 | 153 |
本科 | 389 |
本科以下 | 807 |
合计 | 1,34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经营发展,为吸引并留住所需人才,根据部门性质以及各岗位的员工承担的职责不同,按照不同职位和等级特点,设定了系列薪资等级以及薪资模式,实现薪酬体系的对内公平性与激励性。同时,结合物价水平、劳动力市场及其他特殊情况,通过对薪资表中的工资下限、档差、级差等参数的调整,以实现薪资体系的对外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培训体系包括公司内部培训、聘请外部讲师培训和组织员工外部培训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文化、业务知识、专业技能、行业热点、管理方法为主。通过培训,提升了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就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工商、商务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5)如公司董事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2)股利分配顺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①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②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③经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任意公积金;④按照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经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可将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4)现金分红的间隔和比例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实施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具有成长性的前提下,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分配预案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且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需考虑公司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向股东大会作出书面说明。
(3)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股东大会除安排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网络投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未分配利润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提高研发实力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的经验成果和公司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健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公司加强对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协同,提高公司整体合规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按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对2018、2019、2020三个年度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并于2021年4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提交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公司本次自查所涉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问题一:董事会到期未换届 整改措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0年6月到期,因独立董事存在任期已到六年的情形,公司对独立董事的选择非常重视,经过多次沟通,确定了独立董事人选。2021年3月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问题二:现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超过6年 整改措施:2020年6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寻找新的独立董事花了一段时间,2021年3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了三位新的独立董事。问题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少于10个工作日 整改措施:2021年3月公司已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公司将积极和每一位独立董事沟通,尽量花更多的时间来公司现场工作。现由于疫情的原因,公司采取线上的方式与独立董事保持良好的沟通,建立起定期沟通的机制。后期疫情好转加上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协调独立董
事来公司现场办公,以便更好的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及其他规范运作情况。问题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共用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 整改措施:“中持”商标为股东中持环保持有的商标,目前上市公司经控股股东允许,免费使用该商标。截至目前,上市公司与股东中持环保未就上述商标产生纠纷,公司拟起草相关协议,对使用“中持”商标的事项与股东中持环保进行明确约定,落实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避免潜在的风险。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是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子公司焦作中持、三门峡中持、博爱分是重点排污单位。焦作中持目前主要运营沁阳项目,三门峡中持目前主要运营义马项目,博爱分目前运营博爱项目,三个项目均为污水处理投资运营项目。
沁阳项目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化学需氧量)、氨氮、SS (悬浮固体)、TN(总氮)、TP(总磷)等,采用多级A/O(缺氧-好氧)和纤维转盘滤池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当地河流。
博爱项目主要处理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化学需氧量)、氨氮、SS(悬浮固体)、TN(总氮)、TP(总磷)等,采用氧化沟+深床反硝化滤池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当地河流。
义马项目主要处理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化学需氧量)、氨氮、SS(悬浮固体)、TN(总氮)、TP(总磷)等,采用A2/O(厌氧-缺氧-好氧法)+活性砂滤池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标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当地河流。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项目均已改造建设完成并进入运营阶段,自正式商业运营以来,项目管理和运行操作制度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项目均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了环境保护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项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原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应急预案是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文件和行动准则。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项目已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执行的排放标准,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根据方案切实做好项目污染源的在线监测工作。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污水处理厂站作为城镇污水的收纳载体,对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疫情期间,加强对病原性微生物的防控工作,保障污水厂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公司成立了应对小组,建立了网络沟通平台,制定了污水处理厂站日报制度,要求各运营厂站每日报告厂站运行状况、人员健康状况、与业主和监管部门沟通情况以及社会责任承担情况等,并要求各厂站认真学习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
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司下发了预防指导手册,指导员工加强工作过程中的自我防护。2021年度,公司运营项目运营平稳,员工安全健康。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 | 其他 | 许国栋 | 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中持股份股份,也不由中持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拟长期持有中持股份股票,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中持股份股票,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持有中持股份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中持股份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 | 限售期满后两年 | 是 | 是 | 无 | 无 |
关的承诺 |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时,须在减持前通知中持股份,并由中持股份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有中持股份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若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应将减持所得收益交付中持股份所有,作为违反承诺的补偿。 | |||||||
其他 | 中持环保 | 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中持股份股份,也不由中持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拟长期持有中持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果本公司减持中持股份股票,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公司持有中持股份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中持股份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时,须在减持前通知中持股份,并由中持股份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有中持股份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若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应将减持所得收益交付中持股份所有,作为违反承诺的补偿。 | 限售期满后两年 | 是 | 是 | 无 | 无 | |
其他 | 中持股份 | 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如果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进行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将在取得监管部门最终认定结果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具体回购方案。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公司将在取得监管部门最终认定结果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具体赔偿方案,包括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内容。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无 | 无 | |
其他 | 许国栋 | 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无 | 无 | |
其他 | 中持环保 | 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无 | 无 |
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无 | 无 |
股份限售 | 中持股份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并且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若公司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无 | 无 |
其他 | 中持股份 | 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宜中的各项义务与责任。若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由资金,以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无 | 无 |
其他 | 中持环保 | 将严格履行在中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宜中的各项义务与责任。如果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1)将在中持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中持股份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中持股份账户。(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中持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中持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补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确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所持中持股份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消除之日。(5)在本公司相应责任的资金额度范围内,中持股份有权暂扣本公司从中持股份处应得的现金分红,直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为止。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无 | 无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 将严格履行在中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宜中的各项义务与责任。如果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中持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在相应责任的资金额度范围内,中持股份有权暂扣其从中持股份处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直至其承诺事项履行完毕为止。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无 | 无 |
其他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若公司在任何时候因发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的事项,而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缴有关费用、滞纳金等所有款项,或被要求补偿相关员工所欠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被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因该等事项所引致的所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全部该等费用,或及时向公司进行等额补偿。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无 | 无 |
解决同业竞争 | 许国栋 | 本人及目前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没有投资或控制其他对中持股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持股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不会、并保证不从事与中持股份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中持股份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中持股份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中持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如中持股份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承诺将不与中持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中持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中持股份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中持股份;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中持股份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本保证、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低于5%为止。 | 直至许国栋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低于5%为止 | 是 | 是 | 无 | 无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持环保 | 本公司目前没有投资或控制其他对中持股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持股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不会、并保证不从事与中持股份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中持股份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中持股份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中持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如中持股份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承诺将不与中持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中持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 | 直至中持环保持有中持股份的股份低于5%为止 | 是 | 是 | 无 | 无 |
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公司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中持股份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中持股份;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中持股份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如因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本保证、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持有中持股份的股份低于5%为止。 | |||||||
解决关联交易 | 许国栋、中持环保 |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中持股份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及在本人/本公司权利所及范围内,本人/本公司将确保投资或控制的企业与中持股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本人/本公司承诺、并确保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企业不通过与中持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中持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中持股份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中持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无 | 无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全力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应全力支持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涉及股权激励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6、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上市完毕前,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实施细则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无 | 无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苏跃敬、李纪珍、李玲霞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上述交易对方承诺河南鼎鑫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350万元、550万元,2021年河南鼎鑫净利润516.67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综合评估结果,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50.00万元。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 目注释”之“28、商誉”。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一)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 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1 年 1 月1日起需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政策变更(二)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2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明确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社会资本方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2)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本部分第4项和第5项中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4)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社会资本方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6)社会资本方不得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的PPP项目资产确认为其固定资产。
(7)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自政府方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方应付合同对价的一部分的,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作为政府补助。
(8)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9)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公司应当根据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三)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到有关数据可比性,公司2020年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收入准则和实施问答的规定,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中,相关运输成本列报的调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影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净资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该追溯调整亦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85.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并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第一大股东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上交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 2021-025号公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1年预计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许昌新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森茂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合计发生约 77,60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的实际金额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净水材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出资1,01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净水材料50.50%的股权,实缴出资1,010万元;赖红英、刘锐平、刘杰(以下统称“转让方”)分别持有净水材料34.50%、5.00%、10.00%的股权,合计认缴注册资本990万元,均未实缴出资。为了使净水材料得到更好的发展,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净水材料49.50%的股权转让给中持环保,考虑到转让方尚未实缴出资以及净水材料成立以来的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 2021-004号等公告。 |
经营情况,交易价格确定为0元。中持环保将在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对受让股权的实缴出资。公司结合净水材料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决定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鉴于本次交易的股权受让方中持环保目前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 |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同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3月26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产投”)拟以现金支付方式分别受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资环保少数股东蔡天明和陈立伟(以下统称“转让方”)持有的南资环保200万元出资(转让方各100万元出资)和345.88万元出资(转让方各172.94万元出资),交易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782.42万元(转让方各2,891.21万元)和10,000万元(转让方各5,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存在与上述关联事项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 2021-012号等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8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联合体中标灌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项目,该项目采用PPP模式运行,项目公司灌云农环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环公司”)由灌云县人民政府授权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先行设立完毕,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拟以增资的方式入股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从8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其中公司和长江环保集团拟分别以2,400万元和4,800万元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元和4,8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和长江环保集团将分别持有项目公司30%和60%股权。 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5%的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共同入股项目公司,构成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的关联交易。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 2021-067号等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中持股份 | 公司本部 | 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6,740.00 | 2020年5月20日 | 2020年5月20日 | 2042年1月1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参股股东 | |
中持股份 | 公司本部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1年7月6日 | 2021年7月8日 | 2025年7月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1,74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1,74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2,464.26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2,464.26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4,204.26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0.4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5,805.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35,621.5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81,426.5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担保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担保情况”。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38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08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股东性质 |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9,867,300 | 39,469,256 | 19.51 | 0 | 质押 | 29,328,802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20,672,575 | 10.22 | 0 | 无 | / | 其他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0,117,250 | 10,117,250 | 5.00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许国栋 | -249,950 | 8,570,050 | 4.24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邵凯 | +527,832 | 4,055,832 | 2.00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张翼飞 | +558,800 | 3,204,800 | 1.58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陈德清 | 0 | 2,352,000 | 1.16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李彩斌 | 0 | 2,205,000 | 1.09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郭素生 | +504,000 | 1,770,000 | 0.87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朱向东 | 0 | 1,323,000 | 0.65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39,469,256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69,256 | |||||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672,5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72,575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0,117,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17,250 | |||||
许国栋 | 8,57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70,050 | |||||
邵凯 | 4,055,832 | 人民币普通股 | 4,055,832 | |||||
张翼飞 | 3,20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4,800 | |||||
陈德清 | 2,3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2,000 | |||||
李彩斌 | 2,2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5,000 | |||||
郭素生 | 1,7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0,000 | |||||
朱向东 | 1,32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3,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长江环保集团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为保证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稳定,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李彩斌作为公司股东放弃各自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许国栋持有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6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李彩斌分别持有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5%、10%、5%、5%的股份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持环保。截止到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为无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1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015,728股新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0,852,652.9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7,061,888.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790,764.5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2,303,752股增加至255,319,48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3月8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许国栋持有公司8,570,050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24%;中持环保持有公司39,469,256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9.51%,为公司控股股东。许国栋持有中持环保 60%股权,许国栋直接及通过中持环保合计控制公司 48,039,306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3.7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10,117,250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63,132,9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7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许国栋持有公司8,570,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6%;中持环保持有公司39,469,2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许国栋直接及通过中持环保合计控制公司48,039,3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82%。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基于以下原因,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股东比例不高且较为分散,公司股东中无任何一方能够实际支配 30%以上的股份表决权,且长江环保集团持股比例与许国栋、中持环保合计持股比例接近,股比差为 5.91%,无任何一方能够基于其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单方面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许国栋、中持环保、长江环保集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长江环保集团、许国栋和中持环保提名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各占3席,保持均衡状态,无任何一方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三)根据许国栋、中持环保、长江环保集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长江环保集团共提名3名董事,推荐总经理及1名副总经理,其中副总经理分管财务、资源业务对接和战略协调等工作,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向该名副总经理汇报财务工作。中持环保及许国栋提名3名董事(含董事长),并推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治理架构和管理层安排看,无任何一方能够单方面支配或者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命等事项。
(四)本次交易前,公司股东之间不涉及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东之间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
(五)根据前述管理层提名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许国栋、中持环保或长江环保集团推荐,不存在管理层控制上市公司的情形。
(六)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交易各方未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对共同控制上市公司的情形、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予以明确和安排。不存在多名股东共同控制的情形。
(七)交易后,长江环保集团共提名3名董事,推荐总经理及1名副总经理,其中副总经理分管财务、资源业务对接和战略协调等工作;中持环保及许国栋提名3名董事(含董事长),并推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上市公司和中持环保层面持股的股东,即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李彩斌、李根柱,已出具《表决权放弃承诺函》,放弃各自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放弃承诺函>的提示性公告》)。该情况有助于许国栋、中持环保和长江环保集团保持均衡的影响力。从股权结构、董事会提名和管理层推荐综合看,不存在管理层和股东共同控制情形。
综上,交易完成后,公司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所涉及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
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策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策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截止到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无控股股东。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63,132,9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73%;许国栋直接及通过中持环保合计控制公司48,039,3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82%。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见本报告“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情况”之“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国栋;截止到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公司 | 许国栋 | 2008年1月8日 | 9111010867174967X5 | 6,0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策划;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6年4月29日 | 91330201MA281WPY8D | 200,000 |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情况说明 |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企业,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已经完成,公司总股本从202,303,752变更为255,319,480股,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4.73%,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从19.51%稀释至15.46%,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从10.22%稀释至8.10%。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077号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持股份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持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 |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所述,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持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6,755.59万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23,410.15万元,增长43.88%;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11,561.10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65,194.49万元,占中持股份2021年期末总资产的17.63%。 | 审计应对 针对中持股份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了解、评价了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评估方面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对本期记录的主要运营项目、技术产品销售项目和工程承包项目,对合同条款进行检查,核实有关项目进度、验收调试、价款结算等条款,检查应收账款的确认是否符合相关的会计政策; |
上述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重大且大幅增长,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客户历史还款情况、信用状况、行业情况及前瞻性信息等,因此我们将该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3、对应收账款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 4、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组合划分及共同风险特征的判断是否合理; 5、对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我们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以及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相关客观证据; 6、对于按照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我们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对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复核各组合的账龄、信用记录、逾期账龄等关键信息;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率及前瞻性考虑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和计算过程; 7、我们对应收账款实施独立的函证程序,询证当期销售情况、合同执行情况以及期末余额,对期后回款实施实质性测试查验程序; |
(二)工程承包施工类业务的收入确认 | |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三)”所示,中持股份的工程承包施工类业务收入(包括“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和“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及其他”业务)总额为 74,387.24万元,占中持股份总收入的50.87%,金额重大,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所示,中持股份的工程承包施工类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管理层根据工程承包项目的合同预算,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合同的履约进度,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进行评估和修订,这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中持股份工程承包施工类的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应对 针对中持股份工程承包施工类业务收入,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并测试中持股份工程承包施工类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制度执行情况,判断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2、选取主要工程承包项目,在报表日前后至项目现场查看、评估项目形象进度情况,并对现场实际分包进度情况进行记录,对已到货、安装的设备情况进行盘点; 3、选取工程承包项目样本,检查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工程项目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4、对主要工程承包项目,获取项目合同,检查合同关于项目进度、收付款、验收调试要求等主要协议内容; 5、获取主要工程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单,检查是否经过业主单位盖章确认,将完工进度与按成本计算的履约进度比较,分析差异是否合理,并对异常偏差执行进一步的检查程序; 6、获取主要工程承包项目的成本预算表、工程分包合同、分包进度确认单、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到 |
货、安装验收文件等原始会计档案,复核预计总成本是否准确,实际成本的归集是否准确,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
7、对主要工程承包项目项目,向业主单位、分包单
位、设备供应单位进行函证,检查项目进度、成本结算进度是否准确。
(4). 其他信息
中持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持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5).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持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持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6).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持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持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中持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志敏(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育竹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90,309,622.45 | 232,791,201.8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32,582.3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707,837.97 | |
应收账款 | 七、5 | 651,944,851.32 | 436,933,460.1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7,925,995.12 | 14,285,407.95 |
预付款项 | 七、7 | 40,421,767.75 | 42,641,115.3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46,404,334.84 | 65,757,571.3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1,066,690.22 | 35,986,808.97 |
合同资产 | 七、10 | 354,817,661.39 | 337,724,086.9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43,202,211.27 | 6,026,073.66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6,020,665.75 | 62,804,096.33 |
流动资产合计 | 1,515,821,638.08 | 1,235,982,405.0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61,515,440.88 | 252,398,799.31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76,932,771.83 | 136,367,608.3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76,513,602.51 | 60,829,132.6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2,973,407.68 | 31,208,376.58 |
在建工程 | 七、22 | 192,100,535.57 | 48,090,647.8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7,800,317.94 | |
无形资产 | 七、26 | 924,876,830.81 | 849,793,343.9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253,531,231.19 | 257,031,231.1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085,755.34 | 6,963,886.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5,798,756.87 | 29,591,401.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73,854,194.17 | 236,373,616.2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82,982,844.79 | 1,908,648,044.70 | |
资产总计 | 3,698,804,482.87 | 3,144,630,449.7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78,321,610.80 | 358,347,298.1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000,000.00 | 8,205,069.43 |
应付账款 | 七、36 | 612,436,981.49 | 656,204,227.9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5,189,257.87 | 60,974,269.6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1,343,147.00 | 46,346,828.47 |
应交税费 | 七、40 | 18,371,239.58 | 23,771,002.9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9,447,919.94 | 16,390,273.86 |
其中:应付利息 | 2,584,399.35 | 1,671,225.35 | |
应付股利 | 3,838,036.11 | 1,425,038.09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3,526,403.53 | 112,665,427.4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06,123,419.14 | 47,018,366.29 |
流动负债合计 | 1,533,759,979.35 | 1,329,922,764.2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08,009,487.92 | 342,858,875.0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0,782,875.10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38,989,333.03 | 179,684,297.5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5,035,594.12 | 37,147,308.92 |
递延收益 | 七、51 | 38,469,275.89 | 80,276,291.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8,657,221.37 | 9,271,371.6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530,158.7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49,943,787.43 | 650,768,303.81 | |
负债合计 | 2,383,703,766.78 | 1,980,691,068.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02,303,752.00 | 202,303,7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1,874,743.96 | 339,630,652.1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0,082,629.05 | -1,700,000.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9,727,621.51 | 33,953,134.7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27,666,532.32 | 460,399,023.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71,655,278.84 | 1,034,586,562.7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3,445,437.25 | 129,352,818.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15,100,716.09 | 1,163,939,381.6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698,804,482.87 | 3,144,630,449.72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艳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4,347,511.30 | 159,545,980.9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0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457,934,204.54 | 411,186,952.36 |
应收款项融资 | 6,386,984.12 | 4,081,531.52 | |
预付款项 | 30,531,156.92 | 27,278,716.0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59,917,709.57 | 124,563,075.3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944,990.72 | 2,645,355.33 | |
存货 | 5,442,297.85 | 5,212,511.80 | |
合同资产 | 314,735,363.77 | 324,728,535.2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4,356,000.00 | 1,153,076.48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53,828.24 | 330,615.2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97,005,056.31 | 1,058,080,994.9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499,000.00 | 5,065,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047,585,649.28 | 918,773,385.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6,513,602.51 | 60,829,132.6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827,945.58 | 4,339,551.5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3,584,704.68 | ||
无形资产 | 40,930,868.78 | 63,559,765.49 | |
开发支出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164,875.55 | 4,835,456.4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463,431.69 | 21,856,858.6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977,000.60 | 12,737,685.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46,547,078.67 | 1,091,996,835.96 | |
资产总计 | 2,443,552,134.98 | 2,150,077,830.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34,871,610.80 | 343,347,298.1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4,000,000.00 | 8,205,069.43 | |
应付账款 | 554,633,044.70 | 618,608,111.0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9,522,153.73 | 72,331,467.61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845,519.38 | 33,408,528.95 | |
应交税费 | 2,978,787.80 | 12,186,183.04 | |
其他应付款 | 147,643,017.82 | 129,337,530.41 | |
其中:应付利息 | 957,911.10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57,406.21 | 18,580,212.08 | |
其他流动负债 | 92,637,630.73 | 39,744,431.5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46,789,171.17 | 1,275,748,832.3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6,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621,421.89 | ||
长期应付款 | 18,698,487.33 | 7,883,405.2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53,333.34 | 4,573,088.49 | |
递延收益 | 13,828,495.17 | 13,956,8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79,287.4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3,481,025.21 | 26,413,293.76 | |
负债合计 | 1,540,270,196.38 | 1,302,162,126.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2,303,752.00 | 202,303,75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1,755,465.49 | 341,755,465.4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082,629.05 | -1,70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727,621.51 | 33,953,134.77 | |
未分配利润 | 309,412,470.55 | 271,603,352.5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03,281,938.60 | 847,915,704.8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43,552,134.98 | 2,150,077,830.86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艳秋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62,233,823.85 | 1,624,993,819.3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462,233,823.85 | 1,624,993,819.3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42,137,900.60 | 1,441,039,759.9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58,672,582.89 | 1,167,961,517.0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472,647.37 | 8,165,394.89 |
销售费用 | 七、63 | 32,681,254.65 | 34,021,173.15 |
管理费用 | 七、64 | 134,767,352.41 | 114,553,101.58 |
研发费用 | 七、65 | 49,998,985.92 | 55,726,572.09 |
财务费用 | 七、66 | 60,545,077.36 | 60,612,001.13 |
其中:利息费用 | 59,725,080.12 | 57,091,009.06 | |
利息收入 | 1,155,484.20 | 1,625,160.8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200,386.92 | 12,780,367.6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0,688,274.23 | 17,471,287.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636,404.82 | 14,059,325.3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2,582.39 | 28,935.3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4,743,962.80 | -21,069,319.7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371,128.14 | -4,636,543.5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326,016.15 | 2,259,713.7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5,510,894.92 | 190,788,500.1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83,400.64 | 1,954,708.2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448,304.54 | 611,940.6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3,445,991.02 | 192,131,267.7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5,101,853.30 | 22,922,763.1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8,344,137.72 | 169,208,504.6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8,344,137.72 | 169,208,504.6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194,271.87 | 137,630,805.4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149,865.85 | 31,577,699.1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6 | 11,782,629.05 | -625,000.00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782,629.05 | -625,000.0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782,629.05 | -625,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782,629.05 | -625,000.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00,126,766.77 | 168,583,504.6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5,976,900.92 | 137,005,805.4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149,865.85 | 31,577,699.1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6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68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艳秋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896,766,303.72 | 1,142,156,747.3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75,547,477.91 | 917,931,725.09 |
税金及附加 | 2,251,849.28 | 3,092,599.73 | |
销售费用 | 19,258,199.43 | 20,315,438.12 | |
管理费用 | 107,275,193.43 | 85,696,645.19 | |
研发费用 | 39,372,836.41 | 44,066,888.16 | |
财务费用 | 28,451,425.21 | 30,430,028.0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638,054.23 | 28,181,112.50 | |
利息收入 | 552,623.28 | 290,980.94 | |
加:其他收益 | 6,433,188.21 | 5,702,828.7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45,278,335.03 | 75,135,591.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636,404.82 | 14,059,325.3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643,972.46 | -19,833,169.3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8,871.8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805,744.69 | 101,628,673.93 | |
加:营业外收入 | 69,060.90 | 27,001.7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811,342.73 | 211,067.2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063,462.86 | 101,444,608.39 |
减:所得税费用 | -898,728.64 | 3,953,921.9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962,191.50 | 97,490,686.4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962,191.50 | 97,490,686.4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782,629.05 | -625,000.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782,629.05 | -625,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782,629.05 | -625,000.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2,744,820.55 | 96,865,686.4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艳秋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87,732,492.87 | 1,543,082,394.4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486,148.21 | 8,970,933.4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7,879,051.51 | 82,650,448.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90,097,692.59 | 1,634,703,776.3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6,996,343.98 | 878,973,649.6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3,365,551.05 | 194,400,176.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3,190,773.51 | 77,878,931.2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3,757,708.26 | 164,285,683.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7,310,376.80 | 1,315,538,440.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787,315.79 | 319,165,335.6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545,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634,369.41 | 5,585,960.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15,921.78 | 18,778,2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95,291.19 | 24,364,160.2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2,240,933.23 | 285,266,052.9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833,812.00 | 35,706,494.75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2,88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9,074,745.23 | 383,852,547.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379,454.04 | -359,488,387.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54,800.00 | 1,608,4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54,800.00 | 1,608,4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10,797,695.24 | 439,434,798.1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8,131,349.99 | 180,531,951.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1,683,845.23 | 621,575,149.7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1,516,969.33 | 591,049,674.2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2,879,929.00 | 107,600,819.7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550,000.00 | 33,589,567.4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70,686,071.08 | 81,572,446.0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5,082,969.41 | 780,222,940.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600,875.82 | -158,647,790.3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8,679.06 | -267,336.1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920,058.51 | -199,238,178.2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8,639,106.38 | 397,877,284.6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6,559,164.89 | 198,639,106.38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艳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62,624,876.20 | 1,054,131,298.1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999,261.24 | 185,695,621.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8,624,137.44 | 1,239,826,919.7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25,019,662.18 | 681,708,155.70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8,104,820.76 | 113,668,646.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262,740.95 | 31,881,296.8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867,277.93 | 239,416,659.4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2,254,501.82 | 1,066,674,758.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630,364.38 | 173,152,160.9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036,391.66 | 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477,855.33 | 53,233,476.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746,645.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514,246.99 | 104,980,122.0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487,983.13 | 19,221,754.6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5,080,912.00 | 167,061,594.7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568,895.13 | 186,283,349.3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054,648.14 | -81,303,227.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53,846,445.20 | 394,884,798.1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000,000.00 | 27,319,364.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2,846,445.20 | 422,204,162.2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4,322,132.59 | 518,656,606.1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232,908.97 | 39,544,440.2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436,697.40 | 29,350,689.8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6,991,738.96 | 587,551,736.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854,706.24 | -165,347,573.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8,679.06 | -267,335.7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081,014.66 | -73,765,976.0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926,911.21 | 205,692,887.2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1,007,925.87 | 131,926,911.21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艳秋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2,303,752.00 | 339,630,652.11 | -1,700,000.00 | 33,953,134.77 | 460,399,023.90 | 1,034,586,562.78 | 129,352,818.90 | 1,163,939,381.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21,732.41 | 23,330,718.34 | 23,008,985.93 | 4,239,242.37 | 27,248,228.3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2,303,752.00 | 339,630,652.11 | -1,700,000.00 | 33,631,402.36 | 483,729,742.24 | 1,057,595,548.71 | 133,592,061.27 | 1,191,187,609.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755,908.15 | 11,782,629.05 | 6,096,219.15 | 143,936,790.08 | 114,059,730.13 | 9,853,375.98 | 123,913,106.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782,629.05 | 164,194,271.87 | 175,976,900.92 | 24,149,865.85 | 200,126,766.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755,908.15 | -47,755,908.15 | -9,333,491.85 | -57,089,4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54,800.00 | 2,754,8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47,755,908.15 | -47,755,908.15 | -12,088,291.85 | -59,844,200.00 | |||||||||||
(三)利润分配 | 6,096,219.15 | -20,257,481.79 | -14,161,262.64 | -4,962,998.02 | -19,124,260.6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96,219.15 | -6,096,219.1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161,262.64 | -14,161,262.64 | -4,962,998.02 | -19,124,260.6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2,303,752.00 | 291,874,743.96 | 10,082,629.05 | 39,727,621.51 | 627,666,532.32 | 1,171,655,278.84 | 143,445,437.25 | 1,315,100,716.09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储备 | 风险准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614,400.00 | 399,499,627.88 | 12,333,845.84 | -1,700,000.00 | 24,321,636.11 | 344,704,387.18 | 899,106,205.33 | 135,045,521.77 | 1,034,151,727.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55,069.99 | -495,629.93 | -550,699.92 | -550,699.9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614,400.00 | 399,499,627.88 | 12,333,845.84 | -1,700,000.00 | 24,266,566.12 | 344,208,757.25 | 898,555,505.41 | 135,045,521.77 | 1,033,601,027.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689,352.00 | -59,868,975.77 | -12,333,845.84 | 9,686,568.65 | 116,190,266.65 | 136,031,057.37 | -5,692,702.87 | 130,338,354.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5,000.00 | 137,630,805.46 | 137,005,805.46 | 31,577,699.15 | 168,583,504.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3,480.00 | -2,056,143.77 | -12,333,845.84 | 10,154,222.07 | -2,256,509.45 | 7,897,712.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3,480.00 | -1,870,808.22 | -1,994,288.22 | 1,608,400.00 | -385,888.2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00,245.00 | -12,333,845.84 | 12,033,600.84 | -3,986.67 | 12,029,614.17 | ||||||||||
4.其他 | 114,909.45 | 114,909.45 | -3,860,922.78 | -3,746,013.33 | |||||||||||
(三)利润分配 | 9,749,068.65 | -20,878,038.81 | -11,128,970.16 | -35,013,892.57 | -46,142,862.7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749,068.65 | -9,749,068.6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128,970.16 | -11,128,970.16 | -35,013,892.57 | -46,142,862.7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7,812,832.00 | -57,812,832.00 | 625,000.00 | -62,500.00 | -562,5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7,812,832.00 | -57,812,832.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25,000.00 | -62,500.00 | -562,5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2,303,752.00 | 339,630,652.11 | -1,700,000.00 | 33,953,134.77 | 460,399,023.90 | 1,034,586,562.78 | 129,352,818.90 | 1,163,939,381.68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艳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2,303,752.00 | 341,755,465.49 | -1,700,000.00 | 33,953,134.77 | 271,603,352.54 | 847,915,704.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21,732.41 | -2,895,591.70 | -3,217,324.1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2,303,752.00 | 341,755,465.49 | -1,700,000.00 | 33,631,402.36 | 268,707,760.84 | 844,698,380.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782,629.05 | 6,096,219.15 | 40,704,709.71 | 58,583,557.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782,629.05 | 60,962,191.50 | 72,744,820.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6,096,219.15 | -20,257,481.79 | -14,161,262.6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96,219.15 | -6,096,219.1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161,262.64 | -14,161,262.6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2,303,752.00 | 341,755,465.49 | 10,082,629.05 | 39,727,621.51 | 309,412,470.55 | 903,281,938.60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614,400.00 | 401,739,350.71 | 12,333,845.84 | -1,700,000.00 | 24,321,636.11 | 196,048,834.81 | 752,690,375.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55,069.99 | -495,629.93 | -550,699.9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614,400.00 | 401,739,350.71 | 12,333,845.84 | -1,700,000.00 | 24,266,566.12 | 195,553,204.88 | 752,139,675.8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689,352.00 | -59,983,885.22 | -12,333,845.84 | 9,686,568.65 | 76,050,147.66 | 95,776,028.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5,000.00 | 97,490,686.47 | 96,865,686.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3,480.00 | -2,171,053.22 | -12,333,845.84 | 10,039,312.6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3,480.00 | -1,870,808.22 | -1,994,288.2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00,245.00 | -12,333,845.84 | 12,033,600.8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749,068.65 | -20,878,038.81 | -11,128,970.1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749,068.65 | -9,749,068.6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128,970.16 | -11,128,970.1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7,812,832.00 | -57,812,832.00 | 625,000.00 | -62,500.00 | -562,5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7,812,832.00 | -57,812,832.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25,000.00 | -62,500.00 | -562,5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2,303,752.00 | 341,755,465.49 | -1,700,000.00 | 33,953,134.77 | 271,603,352.54 | 847,915,704.80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艳秋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系于2014年6月23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商外资京资字[2011]26009号批准证书批准,由中持(北京)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有限”)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96165533。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污水处理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0,230.3752万股,注册资本为20,230.3752万元,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四层402室,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四层402室。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研究、开发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相关技术;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环保工程承包;提供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支持;销售自行研发产品、环保设备、仪器成套;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污染治理;城市公用设施的综合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环保”),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许国栋。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江苏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资环保) |
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中持) |
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中持) |
清河县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中持) |
宜城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城中持) |
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中持) |
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鑫) |
沁阳市熙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阳熙旺) |
沁阳市盛鑫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阳盛鑫) |
北京中持净水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净水) |
肃宁县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肃宁中持) |
江山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中持) |
三门峡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中持) |
北京中持海亚环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海亚) |
东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中持) |
子公司名称 |
朔州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中持) |
正定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定中持) |
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中持) |
安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中持) |
宁晋县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晋中持) |
宁晋县康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晋康源) |
清河县亿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亿中) |
河南汇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汇通) |
安徽中持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持) |
任丘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水务) |
任丘碧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碧蓝) |
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华环境) |
慈溪经济开发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中持) |
常山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中持) |
北京中持碧泽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碧泽) |
义马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中持) |
清河县环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环中) |
任丘中持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环保) |
宿州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中持) |
新乡市中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中持)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和“38、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I.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II.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①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根据销售业务类型 |
组合1 | 污水处理运营款项 |
组合2 | 技术产品销售款项 |
组合3 | 建造服务及其他综合服务款项 |
组合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②其他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根据款项性质 |
组合1 | 保证金及押金 |
组合2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组合3 | 其他往来款 |
组合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项 |
③应收票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根据汇票承兑单位划分 |
组合1 | 商业承兑汇票 |
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④长期应收款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根据款项性质划分 |
组合1 | 分期收款的销售商品 |
组合2 | 保证金 |
组合3 | 其他款项 |
⑤合同资产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统一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对各个项目基于客户实际情况分别判断其信用风险,对于有明显减值迹象的合同资产,对其损失率直接进行合理估计后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即,预期信用损失=合同资产原值*损失率。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10.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7).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 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 | 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附注五、30。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I、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II、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平均年限法 | 土地权证 |
特许经营权 | 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的年限 | 平均年限法 | 特许经营权协议 |
专利权 | 20年 | 平均年限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软件 | 5年 | 平均年限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③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②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I、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II、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III、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IV、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V、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空气悬浮鼓风机等设备和装修费等。
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
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运营服务
运营服务主要指采取投资运营或委托运营等方式,在特定或不特定期限及区域内为客户提供的污水处理运营服务。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因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运营服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每月末,在运营服务提供后,合同双方查表确认当月实际污水处理量,结合合同规定的水量条款确定当月的结算污水处理量,然后按合同约定的污水处理服务价格,按下述公式确认当月的运营服务收入:
运营服务收入=结算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费单价。
(2)技术产品销售
技术产品销售业务是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依托创新技术集成出与污水处理等相关的技术产品,并销售给客户。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设备供货与安装、药剂销售、环保设备销售、材料销售等业务。
①工程项目类的设备供货与安装合同一般与污水处理或污泥处理等工程施工相关,公司根据自有技术提供设备集成并进行土建或安装等服务,由于公司提供的设备与土建状况及安装服务高度关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基于成本效益及重要性原则,对于个别金额小且工期短(小于3个月)的合同,公司将在设备安装完毕并取得客户验收单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②药剂销售、环保设备销售、材料销售等业务的收入确认一般视具体的合同条款而定,若无需安装,则本公司将产品运输到合同约定地点,由客户负责签收,公司依据签收单回执,确认销售收入;若承担安装义务,则在产品安装完毕并取得客户验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3)工程承包施工类业务
①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为按照合同约定对环境基础设施建造项目的技术方案、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的服务方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履约进度具体根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安装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及其他
按照合同约定对环境综合治理建造项目的技术方案、设备采购、安装施工、景观工程、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的服务方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履约进度具体根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但是,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本公司选择不分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 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i.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
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ii.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iii. 售后租回交易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见后附说明 |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本公司将其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见后附说明 |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见后附说明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附注“五、35.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
4.7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34,536,422.42 |
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 32,004,184.36 |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004,184.36 |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均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业务,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不做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计量。
?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使用权资产原值 | 32,004,184.36 | 30,327,556.74 |
租赁负债 | 22,216,383.02 | 20,965,392.4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787,801.34 | 9,362,164.34 |
(2)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将相关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 本公司对于运输成本重新进行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度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营业成本 | 3,003,429.18 | |
销售费用 | -3,003,429.18 | |||
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本公司将其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03,429.18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3,429.18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企业于2021年1月1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收入相关科目进行调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 合同资产 | 30,960,215.0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872,997.18 | |||
长期应收款 | -234,083,799.31 | |||
在建工程 | -681,160.02 | |||
无形资产 | 110,975,078.49 | -7,737,785.3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50,661.65 | 150,039.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5,405,507.42 | |||
递延收益 | -40,623,596.7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066,762.42 | |||
预计负债 | -19,837,887.89 | -4,370,421.82 | ||
盈余公积 | -321,732.41 | -321,732.41 | ||
未分配利润 | 23,330,718.34 | -2,895,591.70 | ||
少数股东权益 | 4,239,242.37 |
②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232,791,201.85 | 232,791,201.8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2,582.39 | 1,032,582.3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36,933,460.18 | 436,933,460.1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285,407.95 | 14,285,407.95 | |
预付款项 | 42,641,115.37 | 42,641,115.37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5,757,571.38 | 65,757,571.3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5,986,808.97 | 35,986,808.97 | |
合同资产 | 337,724,086.94 | 368,684,302.00 | 30,960,215.0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026,073.66 | 1,153,076.48 | -4,872,997.18 |
其他流动资产 | 62,804,096.33 | 62,804,096.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5,982,405.02 | 1,262,069,622.90 | 26,087,217.8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52,398,799.31 | 18,315,000.00 | -234,083,799.31 |
长期股权投资 | 136,367,608.37 | 136,367,608.3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0,829,132.62 | 60,829,132.6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1,208,376.58 | 31,208,376.58 | |
在建工程 | 48,090,647.88 | 47,409,487.86 | -681,160.0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2,004,184.36 | 32,004,184.36 | |
无形资产 | 849,793,343.90 | 960,768,422.39 | 110,975,078.4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57,031,231.19 | 257,031,231.19 | |
长期待摊费用 | 6,963,886.73 | 6,963,886.7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591,401.84 | 32,742,063.49 | 3,150,661.6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6,373,616.28 | 311,779,123.70 | 75,405,507.4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08,648,044.70 | 1,895,418,517.29 | -13,229,527.41 |
资产总计 | 3,144,630,449.72 | 3,157,488,140.19 | 12,857,690.4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58,347,298.19 | 358,347,298.1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205,069.43 | 8,205,069.43 | |
应付账款 | 656,204,227.90 | 656,204,227.9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0,974,269.64 | 60,974,269.6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6,346,828.47 | 46,346,828.47 | |
应交税费 | 23,771,002.97 | 23,771,002.97 | |
其他应付款 | 16,390,273.86 | 16,390,273.86 | |
其中:应付利息 | 1,671,225.35 | 1,671,225.35 | |
应付股利 | 1,425,038.09 | 1,425,038.09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665,427.48 | 122,453,228.82 | 9,787,801.34 |
其他流动负债 | 47,018,366.29 | 47,018,366.2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29,922,764.23 | 1,339,710,565.57 | 9,787,801.3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42,858,875.07 | 342,858,875.0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2,216,383.02 | 22,216,383.02 | |
长期应付款 | 179,684,297.52 | 179,684,297.5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7,147,308.92 | 17,309,421.03 | -19,837,887.89 |
递延收益 | 80,276,291.92 | 39,652,695.20 | -40,623,596.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271,371.62 | 23,338,134.04 | 14,066,762.4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530,158.76 | 1,530,158.7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0,768,303.81 | 626,589,964.64 | -24,178,339.17 |
负债合计 | 1,980,691,068.04 | 1,966,300,530.21 | -14,390,537.8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2,303,752.00 | 202,303,75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9,630,652.11 | 339,630,652.1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700,000.00 | -1,70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953,134.77 | 33,631,402.36 | -321,732.4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60,399,023.90 | 483,729,742.24 | 23,330,718.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34,586,562.78 | 1,057,595,548.71 | 23,008,985.93 |
少数股东权益 | 129,352,818.90 | 133,592,061.27 | 4,239,242.3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63,939,381.68 | 1,191,187,609.98 | 27,248,228.3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44,630,449.72 | 3,157,488,140.19 | 12,857,690.47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调整情况所依据的准则包括新租赁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1、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无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2、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相关 PPP 业务进行追溯调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9,545,980.97 | 159,545,980.9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11,186,952.36 | 411,186,952.36 | |
应收款项融资 | 4,081,531.52 | 4,081,531.52 | |
预付款项 | 27,278,716.06 | 27,278,716.06 | |
其他应收款 | 124,563,075.30 | 124,563,075.3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645,355.33 | 2,645,355.33 | |
存货 | 5,212,511.80 | 5,212,511.80 | |
合同资产 | 324,728,535.20 | 324,728,535.2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53,076.48 | 1,153,076.48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0,615.21 | 330,615.2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58,080,994.90 | 1,058,080,994.9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065,000.00 | 5,065,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918,773,385.82 | 918,773,385.8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0,829,132.62 | 60,829,132.6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339,551.54 | 4,339,551.5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30,327,556.74 | 30,327,556.74 | |
无形资产 | 63,559,765.49 | 55,821,980.16 | -7,737,785.3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835,456.43 | 4,835,456.4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856,858.63 | 22,006,898.03 | 150,039.4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737,685.43 | 12,737,685.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1,996,835.96 | 1,114,736,646.77 | 22,739,810.81 |
资产总计 | 2,150,077,830.86 | 2,172,817,641.67 | 22,739,810.8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43,347,298.19 | 343,347,298.1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205,069.43 | 8,205,069.43 | |
应付账款 | 618,608,111.06 | 618,608,111.0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2,331,467.61 | 72,331,467.61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408,528.95 | 33,408,528.95 | |
应交税费 | 12,186,183.04 | 12,186,183.04 | |
其他应付款 | 129,337,530.41 | 129,337,530.41 | |
其中:应付利息 | 957,911.10 | 957,911.10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580,212.08 | 27,942,376.42 | 9,362,164.34 |
其他流动负债 | 39,744,431.53 | 39,744,431.5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5,748,832.30 | 1,285,110,996.64 | 9,362,164.3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965,392.40 | 20,965,392.40 | |
长期应付款 | 7,883,405.27 | 7,883,405.2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573,088.49 | 202,666.67 | -4,370,421.82 |
递延收益 | 13,956,800.00 | 13,956,8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413,293.76 | 43,008,264.34 | 16,594,970.58 |
负债合计 | 1,302,162,126.06 | 1,328,119,260.98 | 25,957,134.9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2,303,752.00 | 202,303,75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1,755,465.49 | 341,755,465.4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700,000.00 | -1,700,000.00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33,953,134.77 | 33,631,402.36 | -321,732.41 |
未分配利润 | 271,603,352.54 | 268,707,760.84 | -2,895,591.7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47,915,704.80 | 844,698,380.69 | -3,217,324.1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50,077,830.86 | 2,172,817,641.67 | 22,739,810.81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调整情况所依据的准则包括新租赁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1、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无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2、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相关 PPP 业务进行追溯调整。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江苏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①本公司2021年12月17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1004761),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②南资环保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书编号:GR202032010344),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③清河中持于2016年4月13日取得清河县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认定,清河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④江山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对江山提标改造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21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⑤朔州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9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⑥正定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9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⑦宁晋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8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⑧清河亿中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20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⑨任丘水务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任丘北辛庄污水厂TOT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8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任丘城南污水厂运营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9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⑩温华环境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1000316),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义马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8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污染防治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60号《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沧州中持、焦作中持、江山中持、东阳中持、任丘中持2021年度符合从事污染防治企业的认定标注,执行上述减按15%的税率优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宜城中持、河南鼎鑫、沁阳鑫旺、沁阳盛鑫、中持净水、三门峡中持、朔州中持、安阳中持、宁晋康源、安徽中持、任丘碧蓝、慈溪中持、常山中持、中持碧泽、任丘环保、宿州中持、新乡中持2021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执行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2)增值税
自2015年7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生产再生水符合该优惠目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和50%的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09,860.62 | 143,791.12 |
银行存款 | 255,949,304.27 | 219,651,143.26 |
其他货币资金 | 33,750,457.56 | 12,996,267.47 |
合计 | 290,309,622.45 | 232,791,201.8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保证金 | 3,750,457.56 | 12,996,267.47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30,000,000.00 | |
冻结存款 | 21,155,828.00 | |
合计 | 33,750,457.56 | 34,152,095.47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32,582.39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032,582.39 | |
合计 | 1,032,582.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707,837.97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707,837.9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917,837.97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917,837.97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83,305,260.80 |
1年以内小计 | 583,305,260.80 |
1至2年 | 66,068,708.55 |
2至3年 | 49,105,545.9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7,304,684.53 |
4至5年 | 29,339,049.87 |
5年以上 | 12,432,640.13 |
合计 | 767,555,889.7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67,555,889.78 | 100.00 | 115,611,038.46 | 15.06 | 651,944,851.32 | 533,454,417.45 | 100.00 | 96,520,957.27 | 18.09 | 436,933,460.18 |
其中: | ||||||||||
组合1 污水处理运营款项 | 260,766,116.52 | 33.98 | 5,234,833.51 | 2.01 | 255,531,283.01 | 138,132,564.75 | 25.89 | 2,080,425.89 | 1.51 | 136,052,138.86 |
组合2 技术产品销售款项 | 145,785,678.49 | 18.99 | 25,480,992.71 | 17.48 | 120,304,685.78 | 162,523,784.39 | 30.47 | 24,159,721.97 | 14.87 | 138,364,062.42 |
组合3 建造服务及其他综合服务款项 | 361,004,094.77 | 47.03 | 84,895,212.24 | 23.52 | 276,108,882.53 | 232,798,068.31 | 43.64 | 70,280,809.41 | 30.19 | 162,517,258.90 |
合计 | 767,555,889.78 | / | 115,611,038.46 | / | 651,944,851.32 | 533,454,417.45 | / | 96,520,957.27 | / | 436,933,460.1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污水处理运营款项 | 260,766,116.52 | 5,234,833.51 | 2.01 |
组合2 技术产品销售款项 | 145,785,678.49 | 25,480,992.71 | 17.48 |
组合3 建造服务及其他综合服务款项 | 361,004,094.77 | 84,895,212.24 | 23.52 |
合计 | 767,555,889.78 | 115,611,038.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6,520,957.27 | 19,090,361.96 | 280.77 | 115,611,038.46 | ||
合计 | 96,520,957.27 | 19,090,361.96 | 280.77 | 115,611,038.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80.7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5,281,072.77 | 4.60 | 6,597,418.02 |
第二名 | 29,801,333.77 | 3.88 | 2,980,133.38 |
第三名 | 25,410,972.00 | 3.31 | 1,163,808.80 |
第四名 | 24,826,633.16 | 3.23 | |
第五名 | 22,467,795.24 | 2.93 | 11,644,791.68 |
合计 | 137,787,806.94 | 17.95 | 22,386,151.88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925,995.12 | 14,285,407.95 |
合计 | 7,925,995.12 | 14,285,407.9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余额 |
应收票据 | 14,285,407.95 | 22,136,173.06 | 28,495,585.89 | 7,925,995.12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14,285,407.95 | 22,136,173.06 | 28,495,585.89 | 7,925,995.12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168,263.11 | 72.16 | 37,235,019.30 | 87.32 |
1至2年 | 8,380,245.46 | 20.73 | 4,138,315.16 | 9.71 |
2至3年 | 2,846,791.18 | 7.04 | 836,097.32 | 1.96 |
3年以上 | 26,468.00 | 0.07 | 431,683.59 | 1.01 |
合计 | 40,421,767.75 | 100.00 | 42,641,115.3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3,154,809.06 | 7.80 |
第二名 | 2,365,406.52 | 5.85 |
第三名 | 2,077,424.83 | 5.14 |
第四名 | 1,000,966.14 | 2.48 |
第五名 | 844,811.30 | 2.09 |
合计 | 9,443,417.85 | 23.3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6,404,334.84 | 65,757,571.38 |
合计 | 46,404,334.84 | 65,757,571.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7,917,551.55 |
1年以内小计 | 7,917,551.55 |
1至2年 | 24,477,775.89 |
2至3年 | 19,736,715.95 |
3年以上 |
3至4年 | 2,075,237.19 |
4至5年 | 51,121.00 |
5年以上 | 258,037.13 |
合计 | 54,516,438.71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2,932,542.54 | 48,418,115.92 |
往来款 | 8,586,101.51 | 18,109,547.49 |
职工备用金 | 2,617,884.33 | 4,466,851.57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79,910.33 | 313,022.00 |
合计 | 54,516,438.71 | 71,307,536.98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5,298,651.87 | 251,313.73 | 5,549,965.6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723.40 | 6,723.4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6,723.40 | 6,723.4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62,138.27 | 2,562,138.2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7,854,066.74 | 258,037.13 | 8,112,103.8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5,549,965.60 | 2,562,138.27 | 8,112,103.87 | |||
合计 | 5,549,965.60 | 2,562,138.27 | 8,112,103.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履约保证金 | 19,250,000.00 | 1-2年 | 35.31 | 1,925,000.00 |
第二名 | 履约保证金 | 10,000,000.00 | 2-3年 | 18.34 | 2,000,000.00 |
第三名 | 股权款 | 5,615,000.00 | 2-3年 | 10.30 | 1,123,000.00 |
第四名 | 履约保证金 | 2,330,639.40 | 1年以内 | 4.28 | 116,531.97 |
第五名 | 押金 | 1,566,870.84 | 4年以内 | 2.87 | 519,579.94 |
合计 | / | 38,762,510.24 | / | 71.10 | 5,684,111.91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河北省肃宁县国家税务局 | 增值税退税 | 32,290.91 | 1年以内 | |
浙江省江山市国家税务局 | 增值税退税 | 36,308.71 | 1-2年 | |
河南省义马市国家税务局 | 增值税退税 | 133,038.55 | 1年以内 | |
河南省沁阳市国家税务局 | 增值税退税 | 70,993.22 | 1年以内 | |
清河县国家税务局 | 增值税退税 | 101,584.19 | 1年以内 | |
河北省南皮县国家税务局 | 增值税退税 | 5,694.75 | 1年以内 | |
合计 | 379,910.33 |
其他说明
自2015年7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生产再生水符合该优惠目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和50%的优惠。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092,728.54 | 11,092,728.54 | 7,708,547.98 | 7,708,547.98 | ||
库存商品 | 3,484,135.07 | 3,484,135.07 | 22,045,524.84 | 22,045,524.84 | ||
合同履约成本 | 6,489,826.61 | 6,489,826.61 | 6,232,736.15 | 6,232,736.15 | ||
合计 | 21,066,690.22 | 21,066,690.22 | 35,986,808.97 | 35,986,808.9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结算工程款 | 308,307,682.53 | 558,371.56 | 307,749,310.97 | 302,694,057.85 | 302,694,057.85 | |
未结算销售款 | 35,039,871.87 | 35,039,871.87 | 35,030,029.09 | 35,030,029.09 | ||
特许经营权 | 12,028,478.55 | 12,028,478.55 | 30,960,215.06 | 30,960,215.06 | ||
合计 | 355,376,032.95 | 558,371.56 | 354,817,661.39 | 368,684,302.00 | 368,684,302.0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 558,371.56 | |||
合计 | 558,371.56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43,202,211.27 | 1,153,076.48 |
合计 | 43,202,211.27 | 1,153,076.48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留抵进项税或预缴增值税 | 55,687,754.54 | 62,263,072.04 |
预缴其他税金 | 332,911.21 | 541,024.29 |
合计 | 56,020,665.75 | 62,804,096.33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52,712,349.95 | 1,666,909.07 | 51,045,440.88 | ||||
保证金 | 10,470,000.00 | 10,470,000.00 | 18,315,000.00 | 18,315,000.00 | |||
合计 | 63,182,349.95 | 1,666,909.07 | 61,515,440.88 | 18,315,000.00 | 18,315,000.00 | / |
注:因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特许经营权项目应收的款项列示在合同资产-特许经营权、其他非流动资产-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报表项目。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66,909.07 | 1,666,909.0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666,909.07 | 1,666,909.0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原阳县金豫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豫河) | 1,193,961.70 | 972,370.12 | 2,166,331.82 | ||||||||
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水艺) | 7,624,466.27 | 5,932,411.01 | 4,500,000.00 | 9,056,877.28 | |||||||
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昆仑) | 44,891,990.83 | 10,198,152.13 | 55,090,142.96 | ||||||||
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县水环境) | 54,034,707.48 | 3,153,485.35 | 57,188,192.83 | ||||||||
太原市泓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泓源) | 3,113,352.93 | 247,393.80 | 3,360,746.73 | ||||||||
灌云农环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云农环) | 24,000,000.00 | 24,000,000.00 |
清控环境(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环境) | 4,304,796.37 | 500,000.00 | -103,985.08 | 3,700,811.29 | |||||||
宿州诚中拂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诚中) | 14,962,716.14 | -191,759.17 | 14,770,956.97 | ||||||||
许昌市新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新持) | 332,100.90 | 2,833,812.00 | -31,750.50 | 3,134,162.40 | |||||||
启盘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盘科技) | 4,168,971.31 | 378,078.24 | 82,500.00 | 4,464,549.55 | |||||||
北京道成维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道成) | 1,740,544.44 | 82,008.92 | -1,822,553.36 | ||||||||
小计 | 136,367,608.37 | 26,833,812.00 | 500,000.00 | 20,636,404.82 | 4,582,500.00 | -1,822,553.36 | 176,932,771.83 | ||||
合计 | 136,367,608.37 | 26,833,812.00 | 500,000.00 | 20,636,404.82 | 4,582,500.00 | -1,822,553.36 | 176,932,771.83 |
其他说明
对北京道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减少,系公司已不再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且不能控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 | 66,139,887.39 | 52,277,970.86 |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7,897,031.68 | 7,897,031.68 |
北京道成维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822,553.36 | |
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51,522.08 | 351,522.08 |
漯河源发水务有限公司 | 302,608.00 | 302,608.00 |
云鲸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合计 | 76,513,602.51 | 60,829,132.62 |
云鲸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初始投资金额2,000,000.00元,期末投资公允价值为0元。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 | 4,887,462.06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
北京道成维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77,446.64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
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
漯河源发水务有限公司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
云鲸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2,973,407.68 | 31,208,376.5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2,973,407.68 | 31,208,376.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391,093.34 | 17,051,301.79 | 8,223,281.31 | 8,497,707.79 | 6,667,332.76 | 61,830,716.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52,388.85 | 11,218,030.40 | 1,894,879.97 | 679,982.93 | 575,680.25 | 18,820,962.40 |
(1)购置 | 6,849,895.54 | 1,894,879.97 | 679,982.93 | 575,680.25 | 10,000,438.6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452,388.85 | 4,368,134.86 | 8,820,523.7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6,470.44 | 778,498.00 | 166,671.82 | 94,505.00 | 3,256,145.26 | |
(1)处置或报废 | 2,216,470.44 | 778,498.00 | 166,671.82 | 94,505.00 | 3,256,145.26 | |
4.期末余额 | 25,843,482.19 | 26,052,861.75 | 9,339,663.28 | 9,011,018.90 | 7,148,508.01 | 77,395,534.1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26,254.14 | 7,683,550.09 | 6,325,705.66 | 6,504,406.77 | 3,517,936.01 | 30,357,852.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1,003.39 | 1,699,499.93 | 840,511.77 | 725,329.48 | 905,368.76 | 5,231,713.33 |
(1)计提 | 1,061,003.39 | 1,699,499.93 | 840,511.77 | 725,329.48 | 905,368.76 | 5,231,713.33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5,566.02 | 766,733.20 | 159,381.82 | 90,246.25 | 1,431,927.29 | |
(1)处置或报废 | 415,566.02 | 766,733.20 | 159,381.82 | 90,246.25 | 1,431,927.29 | |
4.期末余额 | 7,387,257.53 | 8,967,484.00 | 6,399,484.23 | 7,070,354.43 | 4,333,058.52 | 34,157,638.7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64,487.74 | 264,487.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64,487.74 | 264,487.7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456,224.66 | 16,820,890.01 | 2,940,179.05 | 1,940,664.47 | 2,815,449.49 | 42,973,407.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064,839.20 | 9,103,263.96 | 1,897,575.65 | 1,993,301.02 | 3,149,396.75 | 31,208,376.5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126,164.15 | 817,599.93 | 308,564.22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92,100,535.57 | 47,409,487.8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92,100,535.57 | 47,409,487.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宜兴污水处理概念厂有机质处理中心和生产型研发中心 | 187,674,000.01 | 187,674,000.01 | 44,721,032.55 | 44,721,032.55 | ||
其他 | 4,426,535.56 | 4,426,535.56 | 2,688,455.31 | 2,688,455.31 | ||
合计 | 192,100,535.57 | 192,100,535.57 | 47,409,487.86 | 47,409,487.8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宜兴污水处理概念厂暨城市生态综合体项目-有机质处理中心和生产型研发中心 | 237,923,100.00 | 44,721,032.55 | 142,952,967.46 | 187,674,000.01 | 78.88 | 80.00 | 9,281,884.22 | 9,281,884.22 | 8.78 | 自筹资金投入以及长期借款 | ||
合计 | 237,923,100.00 | 44,721,032.55 | 142,952,967.46 | 187,674,000.01 | / | / | 9,281,884.22 | 9,281,884.22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房屋 | 租赁设备 | 租赁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004,184.36 | 32,004,184.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62,018.01 | 10,468,273.30 | 1,757,979.86 | 18,188,271.17 |
新增租赁 | 5,962,018.01 | 10,468,273.30 | 1,757,979.86 | 18,188,271.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7,966,202.37 | 10,468,273.30 | 1,757,979.86 | 50,192,455.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89,085.45 | 744,452.81 | 58,599.33 | 12,392,137.59 |
(1)计提 | 11,589,085.45 | 744,452.81 | 58,599.33 | 12,392,137.5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589,085.45 | 744,452.81 | 58,599.33 | 12,392,137.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377,116.92 | 9,723,820.49 | 1,699,380.53 | 37,800,317.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004,184.36 | 32,004,184.36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著作权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632,418.05 | 10,447,400.00 | 12,300.00 | 3,339,300.11 | 1,019,487,576.50 | 1,105,918,994.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778.35 | 87,976,017.69 | 88,013,796.04 | |||
(1)购置 | 37,778.35 | 37,778.3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特许经营权建造 | 87,976,017.69 | 87,976,017.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00.00 | 73,030,230.82 | 73,031,630.82 | |||
(1)处置 | 1,400.00 | 73,030,230.82 | 73,031,630.82 | |||
4.期末余额 | 72,632,418.05 | 10,447,400.00 | 12,300.00 | 3,375,678.46 | 1,034,433,363.37 | 1,120,901,159.8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408,245.03 | 1,768,203.48 | 12,300.00 | 1,510,106.08 | 136,450,418.15 | 145,149,272.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3,574.03 | 940,829.99 | 586,316.56 | 47,775,735.75 | 50,876,456.33 | |
(1)计提 | 1,573,574.03 | 940,829.99 | 586,316.56 | 47,775,735.75 | 50,876,456.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00.00 | 1,400.00 | ||||
(1)处置 | 1,400.00 | 1,400.00 | ||||
4.期末余额 | 6,981,819.06 | 2,709,033.47 | 12,300.00 | 2,095,022.64 | 184,226,153.90 | 196,024,329.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5,650,598.99 | 7,738,366.53 | 1,280,655.82 | 850,207,209.47 | 924,876,830.8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224,173.02 | 8,679,196.52 | 1,827,894.50 | 883,037,158.35 | 960,768,422.3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苏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4,452,992.74 | 234,452,992.74 | ||||
河南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8,617,651.70 | 18,617,651.70 | ||||
河南汇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7,010,000.00 | 7,010,000.00 | ||||
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4,756,392.37 | 4,756,392.37 | ||||
合计 | 264,837,036.81 | 264,837,036.8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河南汇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305,805.62 | 3,305,805.62 | ||||
河南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3,500,000.00 | 8,000,000.00 | |||
合计 | 7,805,805.62 | 3,500,000.00 | 11,305,805.62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 南资环保
南资环保主要从事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水生化处理药剂、菌剂的研发、销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业务。本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对南资环保60%股权的收购,合并成本为252,000,000.00元,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17,547,007.26元,合并形
成商誉234,452,992.74元。与本公司收购南资环保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② 河南鼎鑫
河南鼎鑫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聚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水处理剂)等净水材料的。本公司2019年3月完成对河南鼎鑫58.81%股权的收购,合并成本为25,200,000.00元,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582,348.30元,合并形成商誉18,617,651.70元。与本公司收购河南鼎鑫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③ 河南汇通
河南汇通主要从事环境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本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对河南汇通95%股权的收购38,190,000.00元,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1,180,000.00元,合并形成商誉7,010,000.00元。与本公司收购河南汇通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④ 温华环境
温华环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聚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水处理剂)等净水材料的,本公司于2019年3月完成对温华环境65%股权的收购,合并成本为7,800,000.00元,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43,607.63元,合并形成商誉4,756,392.37元。与本公司收购温华环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项目 | 南资环保(注3) | 河南鼎鑫(注4) | 河南汇通(注5) | 温华环境(注6) |
不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 14,130,647.87 | 25,754,213.04 | 1,459,231.31 | |
商誉(含少数股东商誉)(注1) | 390,754,987.90 | 23,998,867.64 | 3,899,151.98 | 7,317,526.72 |
包含商誉(含少数股东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 404,885,635.77 | 49,753,080.68 | 3,899,151.98 | 8,776,758.03 |
未来可收回金额(注2) | 456,400,000.00 | 43,800,000.00 | 7,108,954.29 | 94,826,599.33 |
商誉(含少数股东商誉)减值准备 | 5,953,080.68 | |||
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 | 3,501,006.75 |
注1:该商誉为已扣除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后的余额。
注2: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资产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财务预算,
采用现金流量预测的方法进行计算。公司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和毛利率,并采用能够反映资产组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
注3:本公司对南资环保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的测算参考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兴评报字(2022)第0505号《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苏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的评估结果。南资环保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以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来确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45,640.00万元,公司本期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注4:本公司对河南鼎鑫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的测算参考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兴评报字(2022)第0504号《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与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的评估结果。河南鼎鑫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以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来确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4,380.00万元,扣除期初已累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本期商誉减值准备取整计提350.00万元。
注5: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南汇通不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0元,河南汇通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公司管理层评估河南汇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710.90万元,公司本期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注6:本公司管理层内部评估了对温华环境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温华环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以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来确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9,482.66万元,公司本期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②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关键参数
项目 | 南资环保 | 河南鼎鑫 | 河南汇通 | 温华环境 |
增长率 |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2022-2026年预测确定增长率35.34%、6.61%、6.82%、0%、0% |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2022-2026年预测确定增长率28.47%、5.02%、2.50%、0.76%、0.75% |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2022-2026年预测确定增长率-2.42%、5%、5%、5%、5% |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2022-2026年预测确定增长率79%、10%、10%、10%、10% |
利润率 | 根据预测的未来销售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等计算 | 根据预测的未来销售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等计算 | 根据预测的未来销售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等计算 | 根据预测的未来销售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等计算 |
折现率 | 13.48% | 14.05% | 13.71% | 13.42% |
③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公司管理层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测试,南资环保、河南汇通、温华环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未出现减值的迹象;河南鼎鑫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350.00万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取整800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等 | 6,369,538.73 | 5,750,511.23 | 5,034,294.62 | 7,085,755.34 | |
空气悬浮鼓风机等设备 | 594,348.00 | 594,348.00 | |||
合计 | 6,963,886.73 | 5,750,511.23 | 5,628,642.62 | 7,085,755.34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7,307,339.23 | 19,877,675.65 | 102,735,041.22 | 15,671,517.6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8,195.33 | 19,229.30 | 6,943,250.71 | 1,160,613.53 |
可抵扣亏损 | 5,962,116.56 | 1,490,529.14 | 2,901,046.91 | 725,261.72 |
绩效挂钩工资 | 29,768,334.60 | 4,465,250.19 | 33,312,476.29 | 4,996,871.44 |
特许经营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9,803,461.10 | 2,450,865.29 | 4,994,459.34 | 983,624.52 |
递延收益 | 17,793,275.92 | 2,885,484.13 | 29,715,819.55 | 5,753,513.03 |
预计负债 | 15,035,594.12 | 3,733,565.21 | ||
售后回租计税差异 | 2,373,892.58 | 576,157.9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00,000.00 | 300,000.00 | 2,000,000.00 | 300,000.00 |
合计 | 210,172,209.44 | 35,798,756.87 | 182,602,094.02 | 29,591,401.8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245,885.93 | 3,981,089.07 | 19,810,573.52 | 4,289,854.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861,916.53 | 2,079,287.48 | ||
特许经营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90,387,379.26 | 22,596,844.82 | 19,926,070.15 | 4,981,517.54 |
合计 | 122,495,181.72 | 28,657,221.37 | 39,736,643.67 | 9,271,371.6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特许经营权-在建PPP项目 | 7,519,063.42 | 7,519,063.42 | ||||
特许经营权-已完工PPP项目 | 355,605,237.64 | 355,605,237.64 | 287,309,118.92 | 287,309,118.92 | ||
未结算工程款-质保金 | 17,190,256.53 | 17,190,256.53 | 16,161,808.30 | 687,243.42 | 15,474,564.88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1,058,700.00 | 1,058,700.00 | 1,476,376.48 | 1,476,376.48 | ||
合计 | 373,854,194.17 | 373,854,194.17 | 312,466,367.12 | 687,243.42 | 311,779,123.70 |
其他说明:
注:因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除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6,935,000.00 | 5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526,386,610.80 | 308,347,298.19 |
贴现借款 | 25,000,000.00 | |
合计 | 578,321,610.80 | 358,347,298.1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9,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8,205,069.43 | |
合计 | 9,000,000.00 | 8,205,069.4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612,436,981.49 | 656,204,227.90 |
合计 | 612,436,981.49 | 656,204,227.9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未结算的工程款、设备款等 | 146,627,291.89 | 未到期结算 |
合计 | 146,627,291.8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履约预收工程款 | 13,947,328.01 | 47,773,567.73 |
未履约预收商品款 | 19,188,790.61 | 12,407,322.72 |
未履约预收服务款 | 2,053,139.25 | 793,379.19 |
合计 | 35,189,257.87 | 60,974,269.6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6,334,751.30 | 224,090,296.65 | 229,145,055.46 | 41,279,992.4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077.17 | 16,050,195.05 | 15,999,117.71 | 63,154.51 |
三、辞退福利 | 250,000.00 | 250,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6,346,828.47 | 240,390,491.70 | 245,394,173.17 | 41,343,147.0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6,062,257.51 | 192,022,730.07 | 197,062,002.35 | 41,022,985.23 |
二、职工福利费 | 10,336,285.50 | 10,336,285.5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2,902.24 | 10,245,477.16 | 10,292,205.28 | 136,174.1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9,683.28 | 9,346,286.56 | 9,394,882.46 | 111,087.38 |
工伤保险费 | 2,485.02 | 670,086.27 | 665,521.82 | 7,049.47 |
生育保险费 | 20,733.94 | 229,104.33 | 231,801.00 | 18,037.27 |
四、住房公积金 | 73,462.86 | 10,946,283.89 | 10,911,559.60 | 108,187.15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128.69 | 539,520.03 | 543,002.73 | 12,645.9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6,334,751.30 | 224,090,296.65 | 229,145,055.46 | 41,279,992.4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759.30 | 15,490,236.76 | 15,447,498.14 | 52,497.92 |
2、失业保险费 | 2,317.87 | 559,958.29 | 551,619.57 | 10,656.59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2,077.17 | 16,050,195.05 | 15,999,117.71 | 63,154.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144,337.45 | 7,115,373.42 |
企业所得税 | 12,857,682.02 | 14,454,652.36 |
个人所得税 | 2,734,027.94 | 705,405.8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5,194.56 | 597,946.11 |
教育费附加 | 90,896.64 | 443,854.17 |
土地使用税 | 234,838.13 | 235,038.09 |
房产税 | 44,097.00 | 37,708.77 |
其他 | 160,165.84 | 181,024.23 |
合计 | 18,371,239.58 | 23,771,002.9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584,399.35 | 1,671,225.35 |
应付股利 | 3,838,036.11 | 1,425,038.09 |
其他应付款 | 13,025,484.48 | 13,294,010.42 |
合计 | 19,447,919.94 | 16,390,273.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743,670.70 | 595,868.33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840,728.65 | 1,075,357.02 |
合计 | 2,584,399.35 | 1,671,225.35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 | 3,838,036.11 | 1,425,038.09 |
合计 | 3,838,036.11 | 1,425,038.09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激励回购库存股 | 537,787.30 | |
往来款 | 7,341,747.05 | 8,217,248.16 |
已结算尚未支付的经营款项 | 2,362,979.61 | 1,982,109.94 |
保证金及押金 | 3,056,541.00 | 1,794,041.00 |
其他 | 264,216.82 | 762,824.02 |
合计 | 13,025,484.48 | 13,294,010.4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3,504,405.29 | 41,112,436.74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4,799,042.93 | 71,552,990.74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222,955.31 | 9,787,801.34 |
合计 | 113,526,403.53 | 122,453,228.82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向融资款 | 50,000,000.00 | |
预提增值税 | 53,205,581.17 | 47,018,366.29 |
未终止确认的背书未到期票据 | 2,917,837.97 | |
合计 | 106,123,419.14 | 47,018,366.2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定向融资款系2021年中持股份非公开发行的一年期“中持水务2021年中关村创新成定向融资计划”。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42,009,487.92 | 342,858,875.07 |
保证借款 | 266,000,000.00 | |
合计 | 708,009,487.92 | 342,858,875.0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2,597,407.71 | 23,484,217.44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814,532.61 | -1,267,834.42 |
合计 | 20,782,875.10 | 22,216,383.0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8,989,333.03 | 179,684,297.52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38,989,333.03 | 179,684,297.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03,337,145.93 | 35,168,942.1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9,892,848.41 | 2,419,609.12 |
应付股权购买款 | 6,240,000.00 | 6,240,000.00 |
179,684,297.52 | 38,989,333.03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后需支付的最低融资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9,378,918.18 |
1-2年(含2年) | 25,686,113.53 |
2-3年(含3年) | 9,482,828.62 |
合计 | 94,547,860.33 |
2022年12月31日及以后到期的回租式融资租赁交易明细:
租赁单位名称 | 租赁本金 | 特许经营权总价 | 保证金 | 累计归还 本金金额 | 累计支付 利息金额 | 2022年度本金支付计划(注1) | 2022年度 利息支付计划 | 2023年度及以后本金支付计划 | 2023年度及以后利息支付计划 | 租赁起始日/担保起始日 | 租赁到期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方式 |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19,761,145.94 | 840,000.00 | 11,764,285.48 | 1,266,478.52 | 1,871,714.52 | 14,622.48 | 2020/3/16 | 2022/3/15 | 2022/3/15 | 注2 | ||
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9,000,000.00 | 35,312,485.00 | 570,000.00 | 594,864.46 | 117,820.26 | 5,946,648.21 | 983,109.72 | 12,458,487.33 | 1,401,029.50 | 2021/2/20 | 2024/10/20 | 2026/10/20 | 注3 |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1,710,738.00 | 1,000,000.00 | 14,631,697.46 | 3,693,375.77 | 4,443,302.54 | 142,738.23 | 2017/9/29 | 2022/9/29 | 2024/9/29 | 注4 | ||
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40,530,000.00 | 400,000.00 | 2,931,664.17 | 1,382,183.66 | 6,416,982.82 | 888,892.06 | 6,951,353.01 | 354,522.87 | 2020.12.20 | 2023.12.20 | 2025.12.20 | 注5 |
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8,040,173.92 | 210,000.00 | 224,371.96 | 43,689.15 | 2,087,512.88 | 465,555.84 | 4,688,115.16 | 418,023.28 | 2021/10/21 | 2024/10/20 | 2026/10/20 | 注6 |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84,347,737.29 | 4,000,000.00 | 58,608,263.30 | 14,692,029.62 | 17,691,736.70 | 652,126.18 | 2017/10/16 | 2022/10/16 | 2024/10/16 | 注7 | ||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42,880,310.00 | 2,450,000.00 | 22,243,477.21 | 4,330,919.79 | 16,341,145.26 | 1,432,830.74 | 8,651,377.53 | 246,033.47 | 2020/6/30 | 2023/6/29 | 2025/6/29 | 注8 |
合 计 | 209,000,000.00 | 272,582,590.15 | 9,470,000.00 | 110,998,624.04 | 25,526,496.77 | 54,799,042.93 | 4,579,875.25 | 32,749,333.03 | 2,419,609.12 |
注1:租赁本金金额部分将于2022年支付,故将其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注2:本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KJZLA2020-055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同时由本公司以南淝河流域应急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对应的收款
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3:本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GZZL2021052N02-HZ 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同时由中持环保、许国栋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义马中持以《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权项目协议》和《关于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补充协议》下的全部项目收益及应收账款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三门峡中持以《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及整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协议》、《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及整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协议补充协议》和《关于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补充协议》下的全部项目收益及应收账款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以其持有的三门峡中持全部股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4:三门峡中持签订的合同编号为GZZL2021052N01-HZ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同时由中持环保、许国栋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义马中持以《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权项目协议》和《关于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补充协议》下的全部项目收益及应收账款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三门峡中持以《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及整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协议》、《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及整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协议补充协议》和《关于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补充协议》下的全部项目收益及应收账款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以其持有的三门峡中持全部股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5:东阳中持签订的合同编号为YUFLC001692-ZL0001-L001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同时由本公司、中持环保、许国栋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5:安阳中持签订的合同编号为GZZL2020020N011-HZ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同时由中持环保、许国栋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安阳中持以《安阳广润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收入对应的收款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以其持有的安阳中持全部股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7:焦作中持签订的合同编号为YUFLC001690-ZL001-L001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同时由本公司、中持环保、许国栋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8:清河亿中签订的合同编号为KJZLA2020-210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同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清河亿中以《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收入对应的收款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以其持有的清河亿中全部股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特许经营权后续更新支出 | 17,309,421.03 | 15,035,594.12 | 大修支出 |
合计 | 17,309,421.03 | 15,035,594.1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9,652,695.20 | 1,871,695.17 | 3,055,114.48 | 38,469,275.89 | 收到的政府补贴 |
合计 | 39,652,695.20 | 1,871,695.17 | 3,055,114.48 | 38,469,275.8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土地返还款 | 2,222,276.55 | 57,349.08 | 2,164,927.47 | 与资产相关 | |||
南京321引进计划 | 647,618.65 | 47,765.40 | 599,853.25 | 与资产 |
相关 | |||||||
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污水处理水费补贴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湿地生态系统重构及河滩地水质净化与储存研究与示范(2018ZX07105-004) | 8,266,000.00 | 8,26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再生水补给给型环城水系水质保障与景观构建技术研究与工程师范(2018ZX07105-003)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京津冀地下水污染风险分级分类管控研究(2018ZX07109-001-07)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生产型研发中心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聚江宁”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面向未来的水处理技术研发、示范和转化平台建设(2017YFE0119400) | 1,476,000.00 | 1,47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科技局-宁科(2018)307号-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950,000.00 | 9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研究与集成创新(2020YFD100103-4) | 690,800.00 | 690,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模式、智能化运管及标准研究课题 | 157,595.17 | 157,595.17 | 与收益相关 | ||||
协助廊坊市水资源调研与区域网水质水量联合调度平台研究 | 1,100,000.00 | 1,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低成本易维护的农户生活污水处理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课题 | 614,100.00 | 614,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9,652,695.20 | 1,871,695.17 | 3,055,114.48 | 38,469,275.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1,530,158.76 | |
合计 | 1,530,158.76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02,303,752.00 | 202,303,752.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39,630,652.11 | 47,755,908.15 | 291,874,743.9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339,630,652.11 | 47,755,908.15 | 291,874,743.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调减资本公积47,755,908.15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00,000.00 | 11,782,629.05 | 11,782,629.05 | 10,082,629.05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00,000.00 | 11,782,629.05 | 11,782,629.05 | 10,082,629.0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700,000.00 | 11,782,629.05 | 11,782,629.05 | 10,082,629.0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3,631,402.36 | 6,096,219.15 | 39,727,621.51 | |
合计 | 33,631,402.36 | 6,096,219.15 | 39,727,621.5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本期增加均为提取当期的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0,399,023.90 | 344,704,387.1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3,330,718.34 | -495,629.9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83,729,742.24 | 344,208,757.2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4,194,271.87 | 137,630,805.4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096,219.15 | 9,749,068.65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161,262.64 | 11,128,970.16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562,5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27,666,532.32 | 460,399,023.9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3,330,718.34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62,055,552.17 | 958,311,261.66 | 1,624,975,810.45 | 1,167,831,973.62 |
其他业务 | 178,271.68 | 361,321.23 | 18,008.85 | 129,543.45 |
合计 | 1,462,233,823.85 | 958,672,582.89 | 1,624,993,819.30 | 1,167,961,517.0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运营服务 | 520,808,137.30 |
技术产品销售 | 197,553,274.08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562,238,117.10 |
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及其他 | 181,634,295.40 |
合计 | 1,462,233,823.8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619,725,423.40 |
华东地区 | 326,127,640.08 |
华中地区 | 412,016,954.61 |
西北地区 | 21,270,422.20 |
华南地区 | 71,164,031.66 |
东北地区 | 11,850,325.38 |
西南地区 | 79,026.55 |
合计 | 1,462,233,823.8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96,450,616.87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265,783,207.01 |
合计 | 1,462,233,823.8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92,343.07 | 2,892,531.63 |
教育费附加 | 1,103,585.25 | 2,288,088.13 |
土地使用税 | 1,221,504.80 | 1,178,971.69 |
印花税 | 995,553.97 | 736,409.08 |
其他 | 859,660.28 | 1,069,394.36 |
合计 | 5,472,647.37 | 8,165,394.8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664,605.63 | 15,107,938.48 |
业务招待费 | 5,713,489.56 | 5,766,598.68 |
业务开发费 | 5,219,758.88 | 4,984,210.43 |
交通差旅费 | 5,000,540.49 | 4,729,033.34 |
办公费 | 2,509,781.80 | 2,518,414.00 |
其他 | 573,078.29 | 914,978.22 |
合计 | 32,681,254.65 | 34,021,173.1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9,449,811.48 | 65,430,090.24 |
折旧摊销费 | 19,164,075.85 | 8,489,763.11 |
业务招待费 | 6,639,374.00 | 5,490,735.58 |
交通差旅费 | 3,971,180.86 | 4,157,289.02 |
中介咨询费 | 11,270,876.67 | 8,288,498.20 |
办公费 | 8,577,774.84 | 9,770,982.44 |
物业水电费 | 3,553,072.29 | |
租赁费 | 669,106.32 | 11,870,104.96 |
其他 | 1,472,080.10 | 1,055,638.03 |
合计 | 134,767,352.41 | 114,553,101.5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663,871.71 | 24,145,989.88 |
设备材料 | 14,707,268.94 | 22,142,839.28 |
委外开发费 | 2,859,112.91 | 3,935,760.52 |
办公费 | 2,067,144.44 | 1,374,070.48 |
服务费 | 1,238,919.92 | 2,404,208.88 |
租赁费用 | 1,449,029.43 | |
其他 | 462,668.00 | 274,673.62 |
合计 | 49,998,985.92 | 55,726,572.0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59,725,080.12 | 57,091,009.06 |
减:利息收入 | -1,155,484.20 | -1,625,160.81 |
汇兑损益 | 13,054.05 | 930,782.68 |
手续费 | 1,962,427.39 | 4,215,370.20 |
合计 | 60,545,077.36 | 60,612,001.1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招标项目的财政补贴 | 4,070,000.00 | |
京津冀地下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课题结题 | 2,000,000.00 | |
增值税退税收入 | 1,401,747.88 | 5,275,173.95 |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科技局-宁科(2018)307号-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950,000.00 | |
个税返还手续费 | 385,911.44 | 203,363.97 |
复工及稳岗补贴 | 145,191.22 | 596,433.83 |
环保补助 | 79,200.00 | 82,900.00 |
其他 | 60,621.90 | 90,042.88 |
土地返还款 | 57,349.08 | 57,349.08 |
南京321引进计划 | 47,765.40 | 47,765.40 |
技术及知识产权补助 | 2,600.00 | 177,300.00 |
《关于下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 | 690,000.03 |
投资(2019)219号)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项目 | ||
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项目补助《关于下达2015年城镇污水垃圾助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的通知》(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文件建计发【2015】247号) | 211,538.52 | |
行业工业园区综合环境建设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及工程示范课题 | 5,035,000.00 | |
永定河泛区湿地净化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2018ZX07105-002) | 313,500.00 | |
合计 | 9,200,386.92 | 12,780,367.6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636,404.82 | 14,059,325.3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3,411,962.06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1,869.41 | |
合计 | 20,688,274.23 | 17,471,287.3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582.39 | 28,935.31 |
合计 | -32,582.39 | 28,935.31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090,361.96 | -17,801,895.9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62,138.27 | -3,303,085.9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 -3,091,462.57 | 35,662.15 |
合计 | -24,743,962.80 | -21,069,319.7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500,000.00 | -4,500,000.00 |
十二、其他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28,871.86 | -136,543.50 |
合计 | -3,371,128.14 | -4,636,543.5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 -295,997.09 | -832,420.85 |
处置无形资产收益 | -6,030,019.06 | 3,092,134.56 |
合计 | -6,326,016.15 | 2,259,713.71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89,310.76 | 1,140,000.00 | 89,310.76 |
其他 | 294,089.88 | 814,708.22 | 294,089.88 |
合计 | 383,400.64 | 1,954,708.22 | 383,400.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2,299.10 | 74,387.85 | 12,299.1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2,299.10 | 74,387.85 | 12,299.10 |
对外捐赠 | 1,731,011.14 | 230,800.00 | 1,731,011.14 |
其他 | 704,994.30 | 306,752.82 | 704,994.30 |
合计 | 2,448,304.54 | 611,940.67 | 2,448,304.5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4,918,746.83 | 21,865,861.9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3,106.47 | 1,056,901.20 |
合计 | 25,101,853.30 | 22,922,763.1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13,445,991.0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2,016,898.6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570,529.3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91,906.0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0,670,463.1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028,909.9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51,459.95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4,587,387.52 |
所得税费用 | 25,101,853.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608,622.87 | 26,829,840.68 |
收到保证金、押金 | 35,541,973.24 | 19,304,642.07 |
收到单位及个人往来款等 | 23,123,053.32 | 31,376,430.94 |
利息收入 | 1,155,484.20 | 1,625,160.81 |
营业外收入 | 294,089.88 | |
冻结存款解除 | 21,155,828.00 | 3,514,374.00 |
合计 | 87,879,051.51 | 82,650,448.5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类费用 | 73,080,356.75 | 72,557,427.46 |
支付单位及个人往来款 | 30,802,223.36 | 32,442,122.56 |
支付保证金、押金 | 17,439,122.71 | 54,524,662.75 |
营业外支出 | 2,436,005.44 | 537,552.82 |
冻结存款 | 4,223,918.00 | |
合计 | 123,757,708.26 | 164,285,683.5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收到的现金 | 93,631,349.99 | 173,954,948.62 |
收到定向融资款 | 50,000,000.00 | |
收回筹资保证金 | 4,500,000.00 | 6,577,002.96 |
合计 | 148,131,349.99 | 180,531,951.5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 259,523,912.30 | 57,862,569.93 |
支付融资手续费、服务费、保证金等 | 36,593,546.35 | 22,253,375.18 |
收购少数股权支付的现金 | 59,844,200.00 | |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14,186,625.13 | |
股权激励回购款 | 537,787.30 | 1,456,500.92 |
合计 | 370,686,071.08 | 81,572,446.0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8,344,137.72 | 169,208,504.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71,128.14 | 4,636,543.50 |
信用减值损失 | 24,743,962.80 | 21,069,319.7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231,713.33 | 5,870,454.7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2,392,137.59 |
无形资产摊销 | 50,876,456.33 | 50,009,405.3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737,553.51 | 4,796,281.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26,016.15 | -2,259,713.7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299.10 | 74,387.8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582.39 | -28,935.3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9,547,642.76 | 59,903,085.8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688,274.23 | -17,471,287.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56,693.38 | -1,037,738.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319,087.33 | 2,094,640.1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920,118.75 | 316,992,527.1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3,719,320.54 | -474,920,916.9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6,659,474.83 | 148,149,732.33 |
其他 | -3,262,706.79 | 32,079,045.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787,315.79 | 319,165,335.6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6,559,164.89 | 198,639,106.3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8,639,106.38 | 397,877,284.6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920,058.51 | -199,238,178.2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56,559,164.89 | 198,639,106.38 |
其中:库存现金 | 609,860.62 | 143,791.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5,949,304.27 | 198,495,315.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6,559,164.89 | 198,639,106.3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3,750,457.56 | 定期存单质押取得短期借款、保函、信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108,445,488.51 | 质押取得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长期借款 |
合同资产 | 10,094,560.24 | 质押取得长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8,846,211.27 | 质押取得定向融资款 |
长期应收款 | 47,456,440.88 | 质押取得定向融资款 |
无形资产 | 680,348,543.82 | 质押取得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长期借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5,592,842.90 | 质押取得长期借款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96,010,142.96 | 质押取得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定向融资款 |
合计 | 1,340,544,688.14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3,794,198.96 |
其中:美元 | 595,103.12 | 6.3757 | 3,794,198.96 |
应付账款 | 2,048,448.65 | ||
其中:美元 | 321,290.00 | 6.3757 | 2,048,448.65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土地返还款 | 2,164,927.47 | 递延收益 | 57,349.08 |
南京321引进计划 | 599,853.25 | 递延收益 | 47,765.40 |
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污水处理水费补贴 | 18,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湿地生态系统重构及河滩地水质净化与储存研究与示范(2018ZX07105-004) | 8,266,000.00 | 递延收益 | |
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招标项目的财政补贴 | 4,070,000.00 | 其他收益 | 4,070,000.00 |
再生水补给给型环城水系水质保障与景观构建技术研究与工程师范(2018ZX07105-003)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京津冀地下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课题结题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面向未来的水处理技术研发、示范和转化平台建设(2017YFE0119400) | 1,476,000.00 | 递延收益 | |
增值税退税收入 | 1,401,747.88 | 其他收益 | 1,401,747.88 |
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生产型研发中心 | 1,200,000.00 | 递延收益 |
“创聚江宁”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 | 1,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协助廊坊市水资源调研与区域网水质水量联合调度平台研究 | 1,1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研究与集成创新(2020YFD100103-4) | 690,800.00 | 递延收益 | |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模式、智能化运管及标准研究课题 | 157,595.17 | 递延收益 | |
低成本易维护的农户生活污水处理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课题 | 614,100.00 | 递延收益 | |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科技局-宁科(2018)307号-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950,000.00 | 其他收益 | 950,000.00 |
个税返还手续费 | 385,911.44 | 其他收益 | 385,911.44 |
复工及稳岗补贴 | 145,191.22 | 其他收益 | 145,191.22 |
环保补助 | 79,200.00 | 其他收益 | 79,200.00 |
其他 | 60,621.90 | 其他收益 | 60,621.90 |
技术及知识产权补助 | 2,600.00 | 其他收益 | 2,6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项目 | 本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838,762.64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413,076.70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20,480.00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7,458,944.45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项目 | 本期金额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剩余租赁期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310,624.83 |
1-2年(含2年) | 12,130,461.98 |
2-3年(含3年) | 6,899,896.10 |
3年以上 | 2,430,091.86 |
合计 | 37,771,074.77 |
(二) PPP项目合同
1、本公司PPP项目合同主要系特许经营权的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合同通常符合下列条件:(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本公司非经营性PPP项目,通常是政府付费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由可用性付费及运营维护绩效付费组成。可用性付费以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认定的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投资额作为基数,以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的合理利润率及折现率作为测算依据。运营维护绩效付费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付费。项目公司通过取得运营维护绩效付费以收回项目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利润。本公司经营性PPP项目,通常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社会资本方承担该项目合作期内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通过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管网投资收益和管网运营维护费收回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2、本公司对PPP项目所提供的建造服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规定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确认工程承包业务的收入,详见本附注“五、38收入 工程承包施工类业务”,同时确认PPP项目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PPP项目确认的合同资产-特许经营权(包括已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账面价值为367,633,716.19元;与PPP相关的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850,207,209.47元。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设子公司情况:
名称 | 成立日期 | 持股比例(%) |
新乡中持 | 2021/4/23 | 100.00 |
宜城中持 | 2021/1/29 | 100.00 |
注销子公司情况:
名称 | 注销日期 | 持股比例(%) |
铜山县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2021/5/10 | 100.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资环保 | 江苏省南京市 | 江苏省南京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70 | 股权受让 | |
宜兴中持 | 江苏省宜兴市 | 江苏省宜兴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65 | 投资设立 | |
沧州中持 | 河北省沧州市 | 河北省沧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清河中持 | 河北省邢台市 | 河北省邢台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宜城中持 | 湖北省襄阳市 | 湖北省襄阳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焦作中持 | 河南省沁阳市 | 河南省沁阳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鼎鑫 | 河南省焦作市 | 河南省焦作市 | 污水处理药剂销售 | 52.5 | 12.5 | 股权受让 |
沁阳熙旺 | 河南省沁阳市 | 河南省沁阳市 | 污水处理药剂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沁阳盛鑫 | 河南省沁阳市 | 河南省沁阳市 | 污水处理药剂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中持净水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环保产品销售 | 50.5 | 投资设立 | |
肃宁中持 | 河北省沧州市 | 河北省沧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江山中持 | 浙江省衢州市 | 浙江省衢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三门峡中持 | 河南省义马市 | 河南省义马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中持海亚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51 | 投资设立 | |
东阳中持 | 浙江省金华市 | 浙江省金华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朔州中持 | 山西省朔州市 | 山西省朔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99.9998 | 投资设立 | |
正定中持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任丘中持 | 河北省沧州市 | 河北省沧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90 | 投资设立 | |
安阳中持 | 河南省安阳市 | 河南省安阳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宁晋中持 | 河北省邢台市 | 河北省邢台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70 | 投资设立 | |
宁晋康源 | 河北省邢台市 | 河北省邢台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股权受让 |
清河亿中 | 河北省邢台市 | 河北省邢台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94.98 | 投资设立 | |
河南汇通 | 河南省开封市 | 河南省开封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股权受让 | |
安徽中持 | 安徽省合肥市 | 安徽省合肥市 | 环保设备销售 | 92.5 | 投资设立 | |
任丘水务 | 河北省沧州市 | 河北省沧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90 | 投资设立 | |
任丘碧蓝 | 河北省任丘市 | 河北省任丘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温华环境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水处理设备销售 | 65 | 股权受让 | |
慈溪中持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股权受让 | |
常山中持 | 浙江省衢州市 | 浙江省衢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中持碧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66 | 投资设立 | |
义马中持 | 河南省三门峡市 | 河南省三门峡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清河环中 | 河北省邢台市 | 河北省邢台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95 | 投资设立 | |
任丘环保 | 河北省任丘市 | 河北省任丘市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30 | 50 | 投资设立 |
宿州中持 | 安徽省宿州市 | 安徽省宿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新乡中持 | 河南省新乡市 | 河南省新乡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南资环保 | 30 | 13,450,714.67 | 41,068,800.24 | |
宁晋中持 | 30 | 4,769,231.26 | 3,212,998.02 | 39,268,406.6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南资环保 | 15,949.98 | 1,986.85 | 17,936.83 | 3,980.19 | 267.04 | 4,247.23 | 10,691.69 | 2,049.68 | 12,741.37 | 2,807.23 | 520.69 | 3,327.92 |
宁晋中持 | 6,843.01 | 26,697.76 | 33,540.77 | 4,339.32 | 14,910.82 | 19,250.14 | 4,460.17 | 25,295.63 | 29,755.80 | 3,220.02 | 11,535.78 | 14,755.8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南资环保 | 9,789.54 | 4,276.14 | 4,276.14 | -503.88 | 12,046.59 | 5,325.02 | 5,325.02 | 746.14 |
宁晋中持 | 6,374.75 | 2,146.15 | 2,146.15 | 4,030.21 | 6,360.84 | 1,896.19 | 1,896.19 | 8,815.1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持股份和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镇海产投”)以现金支付方式分别受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资环保少数股东蔡天明和陈立伟持有的南资环保200万元出资(转让方各100万元出资)和345.88万元出资(转让方各
172.94万元出资),交易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782.42万元(转让方各2,891.21万元)和10,000万元(转让方各5,00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南资环保70%的股份。
②2021年11月公司与史华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02万元受让其持有的河南汇通5%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汇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南资环保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57,824,200.00 |
--现金 | 57,824,2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57,824,2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0,035,748.55 |
差额 | 47,788,451.45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47,788,451.45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河南汇通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2,020,000.00 |
--现金 | 2,02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02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052,543.30 |
差额 | -32,543.30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32,543.30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76,932,771.83 | 136,367,608.3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0,636,404.82 | 14,059,325.3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636,404.82 | 14,059,325.30 |
其他说明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对本公司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
直接 | 间接 | ||||||
金豫河 | 河南省新乡市 | 河南省新乡市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49.00 | 权益法 | ||
宁波水艺 | 浙江省慈溪市 | 浙江省慈溪市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45.00 | 权益法 | ||
新疆昆仑 |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相关业务 | 31.00 | 权益法 | ||
睢县水环境 | 河南省商丘市 | 河南省商丘市 | 水资源开发、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30.00 | 权益法 | ||
太原泓源 | 山西省太原市 | 山西省太原市 | 工业环境污染治理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及施工业务 | 30.00 | 权益法 | ||
清控环境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相关业务 | 20.00 | 权益法 | ||
宿州诚中 | 安徽省宿州市 | 安徽省宿州市 |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19.90 | 权益法 | ||
许昌新持 | 河南省许昌市 | 河南省许昌市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 15.00 | 权益法 | ||
启盘科技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 5.50 | 权益法 | ||
灌云农环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 | 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 | 30.00 | 权益法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限额政策以规避对任何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继续扩张,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5,194.49万元,较期初43,693.35万元增加21,501.14万元,报告期内受整体宏观经济形势以及疫情点状爆发等情况影响,公司收款压力较大,部分收款滞后;另外因个别地方政府受宏观环境影响,财政支付情况受限,导致对应项目水费收款周期暂时延长,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大幅增加。但公司主要客户为各地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客户资金实力雄厚、还款信誉良好,虽然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公司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公司项目部依据合同约定付款条款及时催收款项,管理层设置专人对应收账款信用特征进行分类,并对各类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向管理层定期汇报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情况,管理层根据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应收账款分级管理,以确保公司整体的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
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长短期融资需求。公司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已确保公司整体的利率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存在美元存款59.29万元,公司管理层认为美元存款对应的汇率风险较小。管理层已确保公司整体的汇率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本公司其他权益工具相关已充分考虑公允价值,风险可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6,513,602.51 | 76,513,602.51 | ||
(四)应收款项融资 | 7,925,995.12 | 7,925,995.1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925,995.12 | 76,513,602.51 | 84,439,597.63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建设工程及项目投资 | 6,000.00 | 19.51 | 19.5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持环保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9,328,802.00股出质进行融资。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许国栋其他说明:
截至2022年3月8日止,公司已完成了证券变更登记,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十五、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州水务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司 |
康泰环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司 |
襄城中州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司 |
北京翰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翰祺) | 原参股公司 |
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绿色) | 受母公司监事控制的公司 |
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新兴)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河北中持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环境检测)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中关村汉德环境观察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关村汉德) | 公司母公司之举办之非营利性环保科研组织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持绿色 | 采购设备 | 23,438,275.22 | 20,835,715.54 |
襄城中州 | 咨询服务费 | 375,945.30 | |
清控环境 | 设计费 | 375,550.94 | |
中持新兴 | 技术服务费 | 1,924,056.55 | |
启盘科技 | 采购设备 | 542,100.90 | |
中关村汉德 | 咨询服务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河北环境检测 | 检测服务 | 188,679.24 | 36,226.4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持绿色 | 环境综合治理 | 13,814,570.80 | |
长江环保 | 技术产品销售 | 235,849.06 | |
金豫河 | 技术产品销售 | 119,496.57 | |
宁波水艺 | 技术产品销售 | 634,841.18 | 125,000.00 |
新疆昆仑 | 技术产品销售 | 263,391.04 | |
睢县水环境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 | 17,380,096.44 | 4,790,817.34 |
睢县水环境 | 运营服务 | 7,934,339.63 | |
许昌新持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收入 | 7,188,353.21 |
灌云农环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收入 | 45,592,260.95 | |
北京翰祺 | 药剂研发项目收入 | 392,452.83 | 392,452.83 |
襄城中州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 | 8,117,856.7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净水材料 | 2,000,000.00 | 2021年10月27日 | 2022年8月10日 | 否 |
净水材料 | 1,450,000.00 | 2021年11月25日 | 2022年8月10日 | 否 |
肃宁中持 | 30,500,000.00 | 2027年4月17日 | 2029年4月17日 | 是 |
任丘水务 | 24,000,000.00 | 2033年12月18日 | 2035年12月18日 | 否 |
任丘水务 | 24,000,000.00 | 2033年12月18日 | 2035年12月18日 | 否 |
任丘水务 | 8,600,000.00 | 2033年12月18日 | 2035年12月18日 | 否 |
任丘水务 | 8,600,000.00 | 2033年12月18日 | 2035年12月18日 | 否 |
任丘水务 | 4,280,000.00 | 2033年12月18日 | 2035年12月18日 | 否 |
任丘水务 | 4,280,000.00 | 2033年12月18日 | 2035年12月18日 | 否 |
任丘中持 | 40,000,000.00 | 2034年5月18日 | 2037年5月18日 | 否 |
任丘中持 | 28,850,000.00 | 2034年5月18日 | 2037年5月18日 | 否 |
任丘中持 | 19,000,000.00 | 2034年5月18日 | 2037年5月18日 | 否 |
任丘中持 | 4,882,600.00 | 2034年5月18日 | 2037年5月18日 | 否 |
任丘中持 | 4,040,000.00 | 2034年5月18日 | 2037年5月18日 | 否 |
清河环中 | 24,600,000.00 | 2040年9月16日 | 2042年9月16日 | 否 |
清河环中 | 20,000,000.00 | 2040年9月16日 | 2042年9月16日 | 否 |
清河环中 | 15,000,000.00 | 2040年9月16日 | 2042年9月16日 | 否 |
清河环中 | 7,600,000.00 | 2040年9月16日 | 2042年9月16日 | 否 |
宁晋中持 | 150,000,000.00 | 2033年2月9日 | 2035年2月9日 | 否 |
沧州中持 | 3,562,500.00 | 2017年11月9日 | 2026年7月25日 | 否 |
沧州中持 | 3,562,500.00 | 2017年11月28日 | 2026年7月25日 | 否 |
沧州中持 | 2,375,000.00 | 2017年8月25日 | 2026年7月25日 | 否 |
江山中持 | 16,000,000.00 | 2024年10月12日 | 2026年10月12日 | 否 |
东阳中持 | 42,460,000.00 | 2033年2月21日 | 2036年2月21日 | 否 |
慈溪中持 | 5,000,000.00 | 2022年7月16日 | 2024年7月16日 | 否 |
宜兴中持 | 220,000,000.00 | 2031年9月27日 | 2034年9月27日 | 否 |
南资环保 | 149,940.00 | 2022年5月19日 | 2025年5月19日 | 否 |
南资环保 | 2,346,684.00 | 2022年7月5日 | 2025年7月5日 | 否 |
南资环保 | 772,900.00 | 2022年7月19日 | 2025年7月19日 | 否 |
南资环保 | 2,620,000.00 | 2022年8月12日 | 2025年8月12日 | 否 |
南资环保 | 699,583.20 | 2022年9月19日 | 2025年9月19日 | 否 |
南资环保 | 2,904,553.80 | 2022年10月19日 | 2025年10月19日 | 否 |
南资环保 | 506,339.00 | 2022年10月18日 | 2025年10月18日 | 否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7月8日 | 2025年7月8日 | 否 |
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67,400,000.00 | 2020年5月20日 | 2042年1月10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5,000,000.00 | 2022年4月26日 | 2025年4月26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5,000,000.00 | 2022年5月27日 | 2025年5月27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5,000,000.00 | 2022年6月25日 | 2025年6月25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5,000,000.00 | 2022年1月27日 | 2025年1月27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7,000,000.00 | 2022年1月27日 | 2025年1月27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5,000,000.00 | 2022年1月27日 | 2025年1月27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10,000,000.00 | 2022年3月26日 | 2025年3月26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21,000,000.00 | 2022年11月25日 | 2025年11月25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5,000,000.00 | 2022年11月25日 | 2025年11月25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10,000,000.00 | 2022年12月7日 | 2025年12月7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5,000,000.00 | 2022年12月7日 | 2025年12月7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35,000,000.00 | 2022年3月24日 | 2024年3月24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15,000,000.00 | 2022年4月13日 | 2024年4月13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10,000,000.00 | 2022年4月22日 | 2025年12月16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29,998,597.64 | 2022年10月28日 | 2025年12月16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8,435,004.27 | 2022年11月11日 | 2025年12月16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11,935,407.70 | 2022年12月16日 | 2025年12月16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10,637,050.30 | 2022年9月16日 | 2025年9月16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9,362,949.70 | 2022年9月23日 | 2025年9月23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9,900,000.00 | 2022年12月16日 | 2025年12月16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50,000,000.00 | 2022年10月26日 | 2025年10月26日 | 否 |
中持环保 | 13,989,016.00 | 2021年2月5日 | 2022年2月5日 | 否 |
中持环保 | 12,558,004.32 | 2021年2月1日 | 2022年1月29日 | 否 |
中持环保 | 11,000,000.00 | 2021年4月21日 | 2022年4月21日 | 否 |
中持环保 | 8,584,343.34 | 2021年4月29日 | 2022年4月29日 | 否 |
中持环保 | 4,160,971.93 | 2021年12月28日 | 2022年12月30日 | 否 |
中持环保 | 5,368,000.00 | 2021年12月27日 | 2022年12月28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及其配偶 | 30,000,000.00 | 2022年10月19日 | 2025年10月19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及其配偶 | 15,000,000.00 | 2022年5月12日 | 2025年5月12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及其配偶 | 70,000,000.00 | 2022年12月6日 | 2025年12月6日 | 否 |
中持环保、许国栋及其配偶 | 4,031,915.60 | 2022年6月12日 | 2025年6月12日 | 否 |
中持环保、肃宁中持、正定中持 | 14,886,400.00 | 2022年4月22日 | 2025年4月22日 | 否 |
中持环保、肃宁中持、正定中持 | 10,023,000.00 | 2022年5月20日 | 2025年5月20日 | 否 |
中持环保、肃宁中持、正定中持 | 15,065,950.00 | 2022年5月27日 | 2025年5月27日 | 否 |
中持环保、肃宁中持、正定中持 | 20,000,000.00 | 2022年3月22日 | 2025年3月22日 | 否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2024年7月1日 | 2027年7月1日 | 否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7月8日 | 2025年7月8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637.27 | 1,396.9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金豫河 | 65,305.09 | 3,265.25 | |||
宁波水艺 | 165,690.00 | 8,284.50 | 25,250.00 | 2,525.00 | |
灌云农环 | 9,550,310.35 | 477,515.52 | |||
中州水务 | 5,859,433.54 | 5,546,720.26 | 12,546,821.92 | 9,034,012.60 | |
襄城中州 | 227,102.40 | 56,775.60 | 4,410,036.64 | 441,003.66 | |
睢县水环境 | 18,107,641.06 | 4,606,412.13 | 30,258,502.12 | 8,897,280.73 | |
中持绿色 | 13,823,010.05 | 1,382,301.01 | |||
预付款项 | |||||
启盘科技 | 114,000.00 | ||||
襄城中州 | 339,622.63 | ||||
其他应收款 | |||||
中持绿色 | 8,010.05 | ||||
金豫河 | 27,210.12 | 16,290.80 | |||
宁波水艺 | 375,480.00 | 18,774.00 | |||
合同资产 | |||||
许昌新持 | 6,787,409.81 | ||||
灌云农环 | 30,456,486.78 | ||||
襄城中州 | 5,404,890.36 | 8,323,543.74 | |||
睢县水环境 | 6,069,724.77 | 4,690,733.9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中持绿色 | 11,812,505.84 | 400,457.73 | |
河北环境检测 | 1,500.00 | 2,268.50 | |
中持新兴 | 45,000.00 | 45,000.00 | |
睢县水环境 | 0.01 | ||
太原泓源 | 111,945.30 | 111,945.30 | |
启盘科技 | 65,070.80 | 383,185.84 | |
襄城中州 | 2.03 | ||
康泰环保 | 61,942.48 | 3,500.00 | |
合同负债 | |||
新疆昆仑 | 509,574.5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污泥处理与处置相关业务重组2013年11月27日,中持有限、中持绿色分别通过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承接中持绿色与污泥处理与处置相关的、截至决议日中持绿色尚未履行完毕部分的业务合同事项。同日,本公司与中持绿色签署了《业务重组框架协议》约定,鉴于中持绿色从事业务中的污泥处理与处置业务系污水处理业务其中的一个环节,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之目的,本公司与中持绿色业务进行整合,将中持绿色从事的与污泥处理与处置相关的业务转移至本公司,中持绿色不再从事任何与污泥处理与处置相关的业务。该污泥处理与处置相关业务重组的具体情况如下:
(1)污泥处理与处置业务合同的转移
①中持绿色不再开展新的污泥处理与处置业务,原有污泥处理与处置业务由本公司承接。截至报告出具日对中持绿色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与污泥处理与处置业务相关的合同处理方式详见④。中持绿色将与污泥处理与处置业务相关的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及业务合同等信息和资料移交给本公司。
②对中持绿色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与污泥处理与处置业务相关的合同,如能够取得合同业主方同意,由本公司与业主方直接签订协议,由本公司履行合同中中持绿色尚未履行的权利与义务;业主方无法同本公司直接签订协议的,经合同业主方同意,由本公司与中持绿色签订协议,中持绿色委托本公司履行合同中尚未履行部分的业务。如无法取得业主方同意实施业务转移,则中持绿色根据合同终止该项业务合同,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持绿色独立承担。
③中持绿色污泥处理与处置业务合同的转移形成的新业务合同的定价原则:
a、对于虽已签署合同但尚未开始实施的业务合同,本公司承接后签订的新业务合同价格直接按照中持绿色与业主方签署的原合同金额确定;
b、对于已开始实施但尚未实施完毕的合同,本公司承接后签订的新业务合同定价按照尚未履行完毕部分的原合同额确定;
c、对于中持绿色已经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实施仅处于待验收或者质保期内的合同,鉴于中持绿色已确认相关业务合同收入或确认相关业务成本,并考虑到本次业务重组中中持绿色无偿转移相关业务、技术和人员等,以及便于本公司后续跟进客户需求发掘新的商业机会等因素,双方同意该等合同的后续服务由中持绿色委托本公司承担履行,但该等委托不再另行约定对价。
④截至报告出具日,对中持绿色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与污泥处理与处置业务相关的合同处理方式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 | 说明 |
1 |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泥处理厂工程工艺系统方案设计及成套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合同 | 92,862,730.00 | 经业主方同意由本公司实施该合同。中持环保承诺,若本公司无法履行合同,由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之连带责任。 |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1)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94,547,860.33元,具体明细详见本附注“七、48长期应付款”
(2)与租赁相关的承诺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七、85其他”之“租赁”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2015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山中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3,6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止。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江山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质押物名称为特许经营期内污水处理费收费权,权属证明为《浙江省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1,1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500.00万元,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50.86万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4,631.27万元。
(2)2017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中持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财苑支行分别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600.00万元、900.00万元、900.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2017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止、2017年8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止、2017年11月28
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止。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财苑支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沧州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财苑支行签订最高额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污水处理收费权,权属证明为《献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权利到期日为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7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55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400.00万元,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197.11万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2,784.58万元。
(3)2018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晋中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晋县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18,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8月14日起至2033年2月8日止。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晋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期间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同时,宁晋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晋县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权属证明为《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始商业运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13,8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200.00万元,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741.79万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27,420.06 万元。。
(4)2018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丘水务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任丘市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9,000.00万元,实际借款金额如下表:
实际借款金额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26,000,000.00 | 2018/12/28 | 2033/12/17 |
9,300,000.00 | 2019/1/31 | 2033/12/17 |
26,000,000.00 | 2019/4/30 | 2033/12/17 |
4,640,000.00 | 2019/6/24 | 2033/12/17 |
9,300,000.00 | 2019/11/27 | 2033/12/17 |
4,640,000.00 | 2020/3/25 | 2033/12/17 |
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任丘市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期间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同时, 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任丘市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权属证明为《任丘市雁翎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包括已建北辛庄乡污水处理厂、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新建排水改造工程三个子项目,其中北辛庄乡污水处理厂已于2018年5月开始正式商业运营,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新建排水改造工程于2019年12月开始正式商业运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6,764.00万元,一年内到非流动负债金额为612.00万元,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482.66万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14,684.54万元。
(5)2019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肃宁中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6,000.00万元,实际借款金额2019年为5,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4月18日起至2027年4月17日止。同时,肃宁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宁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权属证明为《肃宁县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8年5月由肃宁中持开始商业运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2,551.7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30.00万元,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09.95万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4,771.23万元。
(6)2020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河环中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河县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7,500万元。2020年度实际借款金额为2,460万元,2021年度实际借款金额为4,26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9月16日起至2040年9月15日止。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河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同时,清河环中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河县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权属证明为《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书》,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运营,权利有效期为2020年9月16日起至2040年9月15日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6,57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50.00万元,质押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0万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7,967.98万元。
(7)2021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丘中持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市支行分别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4,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5月31日起至2034年5月18日止;借款本金为6,000.00万元,实际借款金额为5,827.26万元,其中:3,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6月28日起至2034年5月18日止;1,93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9月7日起至2034年5月18日止;488.26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0月21日起至2034年5月18日止;
404.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34年5月18日止。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该两笔借款提供担保,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市支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任丘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市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权属证明为《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7年7月由任丘中持开始商业运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8,935.2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742.00万元,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034.65万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15,674.17万元。
(8)2021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中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4,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2月20日起至2032年12月20日止。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同时,东阳中持以应收账
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应收账款,权属证明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PPP项目合同项目收入(含政府付费,政府方上级补助资金,可行性缺口补助额商业运营等所有收入),该项目于2014年7月由东阳中持开始商业运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3,999.9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00.00万元,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12.28万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4,484.29万元。
(9)2021年中持股份非公开发行“中持水务2021年中关村创新成定向融资计划”,并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备案。产品发行规模为5,000.00万元,认购方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产品期限为2021年7月7日起至2022年7月8日止,年化收益率为6%。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与许国栋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质押保证与反担保期间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正定中持以特许经营权为该产品提供质押反担保,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权利质押)合同,质押物名称为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权属证明为正定中持、中持股份与正定县环境保护局签订的《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益权。同时,中持股份以其持有的南资环保50%股权为该产品提供质押反担保,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出质股权对应注册资本金额为1,000.00万元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5,000.00万元,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61.4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986.24万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4,745.64万元,出质南资环保股权数额为
200.00万元。
(10)2021年本公司与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1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1月09日起至2022年11月08日止;借款本金1,8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2月11月16日止;借款本金733.5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11月08日止。本公司以银行定期存单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合同,其中金额为185.00万元的定期存单,期限为2021年11月08日起至2022年11月08日止;金额为2,0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期限为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金额为815.00万元的定期存单,期限为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为2,693.30万元,质押银行存单余额3,000.00万元。
(11)本公司以对新疆昆仑的股权认缴出资比例31%为限,提供的反担保承诺,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7、关联方承诺”。
关联方承诺
关联方承诺,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7、关联方承诺”。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日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未决仲裁。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9,276,659.6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9,276,659.64 |
根据公司 2022 年4 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以总股本255,319,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9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276,659.64 元。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2020年12月29日,中持环保、许国栋与长江环保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持环保、许国栋拟分别向长江环保集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9,867,300股和249,950股公司股份;同日,长江环保集团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长江环保集团拟以现金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52,609,700股。上述股权转让及非公开发行事项实施完毕后,长江环保集团将持有公司24.6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由
9.14元/股调整为9.0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85.27万元,按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53,015,728股(含本数),其中向长江环保集团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15,728股。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022年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231号"文《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015,728股新股。截至2022年2月22日止,公司已完成了53,015,72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852,652.96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061,888.37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790,764.5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3,015,728.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20,775,036.59元。截至2022年3月8日止,公司已完成了证券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为255,319,480股,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24.73%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382,190,005.10 |
1年以内小计 | 382,190,005.10 |
1至2年 | 75,702,362.82 |
2至3年 | 35,910,474.8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5,215,401.96 |
4至5年 | 29,109,049.87 |
5年以上 | 12,274,882.23 |
合计 | 560,402,176.8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0,402,176.80 | 100.00 | 102,467,972.26 | 18.28 | 457,934,204.54 | 501,949,974.28 | 100.00 | 90,763,021.92 | 18.08 | 411,186,952.36 |
其中: | ||||||||||
组合1 污水处理运营款项 | 56,864,935.83 | 10.15 | 3,152,796.93 | 5.54 | 53,712,138.90 | 29,949,499.99 | 5.97 | 1,607,509.94 | 5.37 | 28,341,990.05 |
组合2 技术产品销售款项 | 89,521,811.64 | 15.97 | 18,578,254.91 | 20.75 | 70,943,556.73 | 143,916,178.74 | 28.67 | 21,735,822.39 | 15.10 | 122,180,356.35 |
组合3 建造服务及其他综合服务款项 | 348,359,274.73 | 62.16 | 80,736,920.42 | 23.18 | 267,622,354.31 | 219,031,141.18 | 43.63 | 67,419,689.59 | 30.78 | 151,611,451.59 |
组合4 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 | 65,656,154.60 | 11.72 | 65,656,154.60 | 109,053,154.37 | 21.73 | 109,053,154.37 | ||||
合计 | 560,402,176.80 | 100.00 | 102,467,972.26 | 457,934,204.54 | 501,949,974.28 | 100.00 | 90,763,021.92 | 411,186,952.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污水处理运营款项 | 56,864,935.83 | 3,152,796.93 | 5.54 |
组合2 技术产品销售款项 | 89,521,811.64 | 18,578,254.91 | 20.75 |
组合3 建造服务及其他综合服务款项 | 348,359,274.73 | 80,736,920.42 | 23.18 |
组合4 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 | 65,656,154.60 | ||
合计 | 560,402,176.80 | 102,467,972.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90,763,021.92 | 11,705,231.11 | 280.77 | 102,467,972.26 | ||
合计 | 90,763,021.92 | 11,705,231.11 | 280.77 | 102,467,972.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80.7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5,281,072.77 | 6.30 | 6,597,418.02 |
第二名 | 24,488,803.20 | 4.37 | 2,448,880.32 |
第三名 | 22,467,795.24 | 4.01 | 11,644,791.68 |
第四名 | 22,403,657.00 | 4.00 | |
第五名 | 22,181,157.37 | 3.96 | 2,218,115.74 |
合计 | 126,822,485.58 | 22.64 | 22,909,205.76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944,990.72 | 2,645,355.33 |
其他应收款 | 144,972,718.85 | 121,917,719.97 |
合计 | 159,917,709.57 | 124,563,075.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东阳中持 | 14,944,990.72 | 2,645,355.33 |
合计 | 14,944,990.72 | 2,645,355.33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108,265,275.79 |
1年以内小计 | 108,265,275.79 |
1至2年 | 23,634,192.71 |
2至3年 | 18,679,737.2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03,939.31 |
4至5年 | 32,201.00 |
5年以上 | 133,963.40 |
合计 | 152,349,309.5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09,244,183.17 | 78,872,742.49 |
保证金及押金 | 41,259,975.87 | 45,211,412.55 |
备用金 | 1,845,150.46 | 2,790,752.07 |
合计 | 152,349,309.50 | 126,874,907.1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4,802,947.14 | 154,240.00 | 4,957,187.1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46,516.85 | 2,446,516.85 | ||
本期转回 | 27,113.34 | 27,113.34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7,249,463.99 | 127,126.66 | 7,376,590.6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4,957,187.14 | 2,419,403.51 | 7,376,590.65 | |||
合计 | 4,957,187.14 | 2,419,403.51 | 7,376,590.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履约保证金 | 19,250,000.00 | 1-2年 | 12.64 | 1,925,000.00 |
第二名 | 履约保证金 | 10,000,000.00 | 2-3年 | 6.56 | 2,000,000.00 |
第三名 | 股权款 | 5,615,000.00 | 2-3年 | 3.69 | 1,123,000.00 |
第四名 | 履约保证金 | 2,330,639.40 | 1年以内 | 1.53 | 116,531.97 |
第五名 | 押金 | 1,566,870.84 | 4年以内 | 1.03 | 519,579.94 |
合计 | / | 38,762,510.24 | / | 25.45 | 5,684,111.9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70,652,877.45 | 870,652,877.45 | 782,405,777.45 | 782,405,777.4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76,932,771.83 | 176,932,771.83 | 136,367,608.37 | 136,367,608.37 | ||
合计 | 1,047,585,649.28 | 1,047,585,649.28 | 918,773,385.82 | 918,773,385.8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资环保 | 252,000,000.00 | 57,824,200.00 | 309,824,200.00 | |||
宜兴中持 | 65,000,000.00 | 65,000,000.00 | ||||
沧州中持 | 49,184,000.00 | 49,184,000.00 | ||||
清河中持 | 184,000.00 | 184,000.00 | ||||
焦作中持 | 20,368,000.00 | 20,368,000.00 | ||||
宜城中持(注) | ||||||
河南鼎鑫 | 25,200,000.00 | 25,200,000.00 | ||||
中持净水 | 10,100,000.00 | 10,100,000.00 | ||||
肃宁中持 | 16,100,000.00 | 16,100,000.00 | ||||
江山中持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三门峡中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中持海亚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东阳中持 | 24,825,100.00 | 24,825,100.00 | ||||
朔州中持 | 5,950,000.00 | 5,950,000.00 | ||||
正定中持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任丘中持 | 37,848,800.00 | 10,293,100.00 | 48,141,900.00 | |||
安阳中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宁晋中持 | 59,346,000.00 | 59,346,000.00 | ||||
清河亿中 | 18,920,000.00 | 18,920,000.00 | ||||
河南汇通 | 38,190,000.00 | 2,020,000.00 | 40,210,000.00 | |||
安徽中持 | 20,800,000.00 | 20,800,000.00 | ||||
任丘水务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温华环境 | 7,800,000.00 | 7,800,000.00 | ||||
慈溪中持 | 3,939,877.45 | 3,939,877.45 | ||||
常山中持 | 5,200,000.00 | 5,200,000.00 | ||||
中持碧泽 | 2,420,000.00 | 2,680,000.00 | 5,100,000.00 | |||
义马中持(注) | ||||||
清河环中 | 17,480,000.00 | 8,879,800.00 | 26,359,800.00 | |||
任丘环保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宿州中持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新乡中持 | 1,050,000.00 | 1,050,000.00 | ||||
合计 | 782,405,777.45 | 88,247,100.00 | 870,652,877.45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对宜城中持、义马中持出资。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原阳县金豫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1,193,961.70 | 972,370.12 | 2,166,331.82 | ||||||||
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624,466.27 | 5,932,411.01 | 4,500,000.00 | 9,056,877.28 | |||||||
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 | 44,891,990.83 | 10,198,152.13 | 55,090,142.96 | ||||||||
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54,034,707.48 | 3,153,485.35 | 57,188,192.83 | ||||||||
太原市泓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113,352.93 | 247,393.80 | 3,360,746.73 | ||||||||
灌云农环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4,000,000.00 | |||||||||
清控环境(北京)有限公司 | 4,304,796.37 | 500,000.00 | -103,985.08 | 3,700,811.29 | |||||||
宿州诚中拂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4,962,716.14 | -191,759.17 | 14,770,956.97 |
许昌市新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32,100.90 | 2,833,812.00 | -31,750.50 | 3,134,162.40 | |||||||
启盘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4,168,971.31 | 378,078.24 | 82,500.00 | 4,464,549.55 | |||||||
北京道成维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740,544.44 | 82,008.92 | -1,822,553.36 | ||||||||
小计 | 136,367,608.37 | 26,833,812.00 | 500,000.00 | 20,636,404.82 | 4,582,500.00 | -1,822,553.36 | 176,932,771.83 | ||||
合计 | 136,367,608.37 | 26,833,812.00 | 500,000.00 | 20,636,404.82 | 4,582,500.00 | -1,822,553.36 | 176,932,771.83 |
其他说明:
对北京道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减少,系公司已不再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且不能控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88,309,868.14 | 666,004,395.16 | 1,141,922,148.26 | 917,931,725.09 |
其他业务 | 8,456,435.58 | 9,543,082.75 | 234,599.06 | |
合计 | 896,766,303.72 | 675,547,477.91 | 1,142,156,747.32 | 917,931,725.0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运营服务 | 119,933,678.07 |
技术产品销售 | 77,260,934.49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508,542,191.03 |
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及其他 | 191,029,500.13 |
合计 | 896,766,303.7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339,045,022.84 |
华东地区 | 165,448,415.18 |
华中地区 | 310,360,936.79 |
西北地区 | 18,567,168.14 |
华南地区 | 60,425,923.94 |
东北地区 | 2,918,836.83 |
合计 | 896,766,303.7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1,646,536.11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875,119,767.61 |
合计 | 896,766,303.7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698,192.23 | 57,664,304.19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636,404.82 | 14,059,325.3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6,262.0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3,411,962.06 | |
合计 | 45,278,335.03 | 75,135,591.5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38,315.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92,042.1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287.0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52,604.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37,420.4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01,417.97 | |
合计 | 56,411.6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每股收益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50 | 0.81 | 0.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49 | 0.81 | 0.8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翼飞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