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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司代码:688197 公司简称: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公司主要从事小分子创新药的研发,新药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 目前公司所有产品均处于临床试验及临床前研究阶段,尚未有产品上市,尚未产生产品销售收入。同时公司前期合作研发所产生的研发收入规模较小,无法覆盖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及经营投入,导致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未弥补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在研新药临床研究稳步推进,现金流情况良好,核心团队稳定,优秀人才不断加入,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公司当前尚未产生药品销售收入,存在大额累计未弥补亏损,存在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及利润分配的风险

公司目前尚无产品上市、未产生药品销售收入,且预计产品是否可以上市、何时上市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未来一定期间内无法产生产品销售收入。为保证产品成功研发并及时推出,公司需要进行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在未来一定期间内仍将可能处于无法盈利的状态。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92.14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44,637.55万元。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将可能继续亏损,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持续增加。

2、公司产品存在市场竞争及上市销售风险,存在产品上市后商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 SY-707 与 SY-3505 是 ALK 抑制剂,将面临 ALK 抑制剂药物市场竞争。截至2021 年 12 月底,中国市场共有 4 款 ALK 抑制剂药物已获批上市,其中 3 款为进口药物,1 款为国产药物;4 款药物均已进入医保目录,未来有进一步降价的可能;除已上市产品外,进口 ALK抑制剂布加替尼与劳拉替尼已申请新药上市(NDA),未来可能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公司 SY-1530 是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 BTK 抑制剂,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中国共有 3 款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 BTK 抑制剂产品上市,均已进入医保目录,目前尚有多家企业正在开展针对相同适应症在研产品的临床研究。除上述核心产品外,公司在研其它产品可能存在相同适应症、靶点的上市或

临床竞争产品。上述市场竞争情况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同时,公司目前尚处于产品大规模商业化运营的前期准备阶段,但未建立完整的销售团队及体系,可能在产品上市后推广与放量销售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亚

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4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2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底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首药控股、公司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赛林泰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亦庄国投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38.SZ),系公司股东
双鹭生物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双鹭药业全资子公司
万根线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诚则信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嘉兴领启嘉兴领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华盖信诚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 股东
崇德英盛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春霖投资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正大天晴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公司律师、竞天公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水致远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 & Sullivan 咨询公司,一家于 1961 年在纽约成立的独立国 际咨询公司,在全球设立 45 个办公室,拥有超过 2,000 名咨询 顾问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NMP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3 年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CFDA”),2018 年,国务院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考虑到药品 监 管 的 特 殊 性 , 单 独 组 建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 简 称“NMPA”),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
CDE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Y-707公司于 2010 年进军创新药研发,研发主体为赛林泰(Centaurus Biopharma),因此在研管线的命名均以 Centaurus 的缩写“CT”进行编号。自 2016 年开始,公司调整经营战略,向全流程创新药企业方向发展,并设立首药股份(后整体变更为首药控股)。为了打造首药品牌,同时与合作研发管线区分,公司内部决定使用首药(Shouyao)的缩写“SY”进行编号命名自研管线,包括 SY-707、SY-1530、SY-3505、SY-4798、SY-4835、SY-5007 等,但 SY-707
(CT-707)、SY-3505(CT-3505)和 SY-1530(CT-1530)申请和开展临床试验的时间较早,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通知书中使用的名称为 CT-707、CT-3505 和 CT-1530,因此在公开渠道查询SY-707 等在研管线时仍需使用 CT-707 等编号
SY-3505CT-3505,公司自主研发的三代 ALK 抑制剂
SY-1530CT-1530,公司自主研发的 BTK 抑制剂
SY-4798公司自主研发的 FGFR4 抑制剂
SY-5007公司自主研发的 RET 抑制剂
SY-4835公司自主研发的 WEE1 抑制剂
克唑替尼Crizotinib,为辉瑞开发的针对 ALK 抑制剂药品
布加替尼Brigatinib,为武田制药开发的 ALK 抑制剂药品
劳拉替尼Lorlatinib,为辉瑞开发的 ALK 抑制剂药品
ALKAnaplastic Lymphoma Kinase,即间变性淋巴瘤激酶,一种受体酪氨酸激酶,ALK 基因突变会导致癌症
BTKBruton Tyrosine Kinase,即布鲁顿氏酪氨酸激酶,是 B 细胞受体(BCR)信号通路的关键调节因子,在不同类型恶性血液病中广泛表达,参与 B 细胞的增殖、分化与凋亡过程,BTK 的异常活化会导致癌症
FGFR4Fibroblast Growth Factor Receptor 4,即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 4,肝癌中经常存在 FGFR4 信号通路过度激活现象
WEE1WEE1 蛋白激酶,系丝氨酸/苏氨酸蛋白激酶家族的一员,调节 G2/M细胞周期检查点的重要蛋白质
RETRET 受体酪氨酸激酶,RET 基因可通过融合突变的方式促进多种肿瘤的发生发展
野生型wild-type,与突变型相对,指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基因型或表型
基因突变基因组 DNA 发生的可遗传性突变
融合基因两个或多个基因的编码区首尾相连构成的融合基因,融合基因的表达产物为融合蛋白
IC50半数抑制浓度,指抑制某个生物学或生物化学过程 50%程度时所需的药物分子浓度
1 类新药根据《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
临床前研究在实验室条件下,通过对化合物研究阶段获得的候选药物分别进行实验室研究和活体动物研究,以观察化合物对目标疾病的生物活性,并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的研究活动。主要包括药效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和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临床试验、临床研究在患者或健康志愿者体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揭示试验药物在人体内的安全性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特征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临床研究申请,在开始人体临床试验之前所需的申请及批准过程
NDA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申请,是指新药经过临床试验后,申报注册上市的阶段
I 期临床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特征,为后续 II 期临床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受试者可以是健康志愿者
II 期临床初步评价试验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为 III 期临床试验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III 期临床通过扩大受试者数量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患者获益与风险关系,为药物注册申请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是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对照试验
有条件批准上市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以及罕见病的药品、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现有临床研究资料尚未满足常规上市注册的全部要求,但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因临床急需,在规定申请人必须履行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基于替代终点、中间临床终点或早期临床试验数据而批准上市。有条件批准上市不包括因临床试验设计或执行过程中存在缺陷而不能达到上市许可要求的情况
优先审评审批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以下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药品,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一)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二)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三)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四)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五)符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
first-in-class同类药物中的首创药物
best-in-class同类药物中疗效最佳的药物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首药控股
公司的外文名称Shouyao Holding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houyao Holding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文军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2层 2205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21年1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9层915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2层 2205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15号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195
公司网址www.shouyaoholding.com
电子信箱shouyaoholding@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英利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15号楼
电话010-88857906
传真010-88853760
电子信箱shouyaoholding@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 证券时报:https://www.stcn.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首药控股688197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许松飞、张晓燕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名称不适用
办公地址不适用
签字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慧泽、李彦芝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2年3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名称不适用
办公地址不适用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不适用
持续督导的期间不适用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13,032,547.177,019,097.5185.6711,547,607.66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3,032,547.177,019,097.5185.6711,547,60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921,397.32-330,121,118.68不适用-39,608,23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639,904.44-88,588,345.09不适用-70,517,423.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37,948.68-93,173,675.33不适用-84,662,058.32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01,714.12146,423,111.44-98.97174,561,159.99
总资产58,175,956.99176,565,954.50-67.05218,888,647.1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2019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0-2.99不适用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0-2.99不适用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6-0.80不适用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5.94-392.86不适用-6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9.90-117.18不适用-81.6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03.461,211.45减少7.99个百分点380.25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4,000,000.003,000,000.004,000,000.002,032,54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86,426.61-34,906,634.94-34,323,007.98-41,005,32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4,730,891.62-35,324,300.94-42,812,996.37-49,771,715.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76,750.76-30,406,374.71-18,288,332.29-18,166,490.9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1年金额附注 (如适用)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069,454.17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详见附注“政府补助”披露75,771.7050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395,267.2033,819,359.1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075,183.53212,383.5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26,847.00-490,591.490.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2,205.95个税手续费返还-242,817,633.49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763.363,622,549.93
合计17,718,507.12-241,532,773.5930,909,193.48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公司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不平凡的一年。公司注重源头创新,深耕小分子领域,持续推进研发管线,丰富在研产品梯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在“2021中国医药创新企业100强”榜单中位列第二梯队。2021年度,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证了公司新药研发事业的有序开展。主要完成了下列重点工作:

(一)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确保管线快速推进

作为国内领先的创新药企业,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研发投入逐年大幅增加,以抗肿瘤新药为核心方向,目标做到首创(first-in-class)或同类最优(best-in-class)药物。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投入达到15,684.09万元。

核心产品快速推进。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第二代ALK 抑制剂SY-707的II、III期临床试验、第三代ALK抑制剂SY-3505的I期临床试验和 BTK抑制剂SY-1530的II期临床试验工作在稳步且快速地推进中。其中,SY-3505 为第三代 ALK 激酶抑制剂,对于第一代和第二代 ALK 抑制剂耐药的关键 ALK 突变体依然具有良好的抑制作用,是第一款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国产三代ALK 抑制剂。鉴于 SY-707为 ALK/FAK/PYK2/IGF1R 多靶点激酶抑制剂,公司积极探索SY-707在非小细胞肺癌之外的其他潜在适应症。2021年10月,SY-707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吉西他滨治疗晚期胰腺癌及其他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通过。

管线产品紧跟前沿。报告期内,公司管线产品紧跟国际新药的研发前沿,多款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处于国内前沿水平。公司自主研发的拟用于治疗肝细胞癌(HCC)、胆管癌等消化道肿瘤的FGFR4抑制剂 SY-4798、拟用于治疗RET 阳性肿瘤(如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癌等)的RET抑制剂 SY-5007、拟用于治疗胰腺癌、卵巢癌、乳腺癌、肺癌等多种实体瘤的WEE1 抑制剂 SY-4835均于报告期内进入临床I期研究,其中,SY-5007 是第一款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国产选择性RET 抑制剂;SY-4835 是临床试验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的国产 WEE1 抑制剂药物。SY-5007和SY-4835的研究进度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位置。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大临床研究力度、持续快速推进临床研究管线的研发进度。

(二)坚持人的价值第一,强化研发团队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战略,以“人的价值第一”为理念,设立了万根线和诚则信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开展大规模的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权激励,员工可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股权增值收益,进一步提升了员工的研发热情和积极性,为持续创新赋能。

(三)推进IPO发行工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1年3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获得上交所正式受理,2021年8月3日,科创板上市委 2021 年第 53 次审议会议公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四)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坚持党建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统一,加强和创新企业管理,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稳定和谐,在奉献社会中履行企业使命,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截至年报出具之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主要研发材料及临床研究服务的采购价格、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在研产品的研发工作有序进行,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药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的药企,研发管线涵盖了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甲状腺癌、卵巢癌、白血病等重点肿瘤适应症以及 II型糖尿病等其他重要疾病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抗肿瘤创新药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获得 159 项发明专利,研发管线共有 22个在研项目,均为 1类新药,其中完全自主研发 11个,合作研发11个(公司负责发现,合作方负责临床研究和商业化开发,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公司按协议获得里程碑付款和商业化权益)。在自主研发项目中,已进入 II/III 期临床试验1个、进入 II 期临床试验1个、进入 I 期临床试验4个;在合作研发项目中,进入 II/III 期临床试验1个、进入 II 期临床试验2个、进入 I 期临床试验8个。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注1:进入 II、III 期临床试验的候选药物适应症为临床试验注册适应症,其他候选药物为潜在适应症。注2:经与CDE沟通,CDE 同意公司可根据 SY-707 II期临床试验结果申请二线治疗适应症有条件上市,CDE同意公司开展针对一线治疗适应症 SY-707与一代ALK 抑制剂克唑替尼头对头比较的优效性III期临床试验,无需再就一线治疗开展I期和II期临床试验,因此 SY-707一线治疗 IND 申请、I期临床、II期临床标注为虚线。国家药监局同意公司可直接开展 SY-707 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和吉西他滨在转移性胰腺癌及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 Ib/II期研究,因此 Ia期临床标注为虚线。

注3:合作研发管线由公司负责化合物分子的设计与优化,并将经过验证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转交合作方继续进行临床阶段开发,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公司按协议约定享有里程碑付款和商业化权益。

注4:CT-1139/TQ-B3139 针对 ALK 阳性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适应症的临床试验可在二线治疗临床试验基础上进行,因此一线治疗的IND申请、临床 I 期、临床 II期标注为虚线。

公司现有的在研药物管线靶点丰富、梯次分明,自主研发的核心产品分别处于不同的研发阶段,多个在研产品的临床研究进度处于国内同领域领先水平。

SY-707 是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第二代 ALK 激酶小分子抑制剂,用于治疗晚期 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肺癌是我国新发患者人数排名第一的癌症,其中非小细胞肺癌占比85%,ALK靶点是非小细胞肺癌中突变频率第三、市场规模第二的靶点。SY-707目前正在同步开展针对克唑替尼耐药的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二线用药的Ⅱ期临床试验以及针对初治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一线用药的Ⅲ期临床研究。目前国内已上市4款ALK抑制剂,其中3个为进口抑制剂(含2个二代抑制剂)、1个为国产二代抑制剂,因近年来我国ALK阳性非小

细胞肺癌患者人群持续增加,患者耐药原因及对药物的敏感性/耐受性不同,为了更广阔地覆盖不同的患者人群,需要更多的 ALK 抑制剂药物为晚期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治疗选择。已有的临床前以及临床研究结果表明,SY-707在晚期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中体现出具有相当竞争力的疗效及安全性。基于本品的前期临床试验数据以及既往同类药物的研发情况, CDE从当前中国患者的临床需求出发,同意SY-707在完成Ⅱ 期临床试验,试验结果达到预期后可申请有条件批准上市(作为克唑替尼耐药患者的二线用药)。待Ⅲ期研究完成之后,试验结果达到预期之后批准为完全上市(作为晚期初治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用药)。 鉴于SY-707为 ALK/FAK/PYK2/IGF1R 多靶点激酶抑制剂,公司积极探索SY-707在非小细胞肺癌之外的其他潜在适应症。2021年10月,SY-707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吉西他滨治疗晚期胰腺癌及其他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通过。

SY-1530是一款由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二代高选择性BTK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多种B细胞来源的血液肿瘤(包括多种类型的非霍奇金淋巴瘤)。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2019 年中国的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数量达到48.6万人,但5年生存率仅为37.0%,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因此我国该类患者存在显著的临床需求。目前国内已有3个BTK抑制剂药物获批上市。公司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产品已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以及对多种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显著治疗效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开展针对复发或难治套细胞淋巴瘤适应症的Ⅱ期临床试验。

SY-3505 是由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第三代 ALK 抑制剂,是国内第一个进行临床试验的国产三代 ALK 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一、二代 ALK抑制剂耐药的ALK 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根据CDE 官网查询结果及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报告,目前全球仅有一款三代ALK抑制剂劳拉替尼获批但尚未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我国一、二代ALK抑制剂耐药的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存在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尤其是二代 ALK 抑制剂耐药患者尚无有效的靶向药物,临床需求巨大。 SY-3505 作为国内首个进入临床研究的国产三代 ALK 抑制剂,已在临床Ⅰ期研究的耐药患者中初见疗效,其研发进度在国内临床研究中处于前沿水平。

SY-5007 是由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选择性RET抑制剂,也是首个进入临床研究的国产选择性 RET抑制剂(来源于 CDE官网查询结果及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SY-5007 正在进行的Ⅰ期临床试验包括剂量爬坡和剂量拓展阶段,适应症涵盖 RET 基因变异的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癌等实体肿瘤。

SY-4835 是由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正在进行Ⅰ期临床的 WEE1 抑制剂,其潜在适应症包括胰腺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和 AML 等血液肿瘤。根据 CDE官网查询结果及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报告,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同类抑制剂药物获批上市,SY-4835是临床试验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的国产 WEE1抑制剂药物。

SY-4798 是由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高活性 FGFR4 抑制剂,目前正在进行Ⅰ期临床研究,其潜在适应症包括肝细胞癌在内的多种消化系统肿瘤。肝癌在中国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显著

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全球约一半的新发肝癌病例发生在中国,中国肝癌患者对小分子靶向药物的临床需求巨大。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无高选择性 FGFR4 抑制剂获批上市,随着 SY-4798 临床试验的开展,未来公司将探索其与多种疗法的联合用药研究,提高其潜在的临床疗效。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1)自主研发

公司主要从事 1 类创新药的研发,可分为以下研究阶段: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申请进行临床试验(IND)、临床研究、申请药品上市(NDA)。

①药物发现阶段

在药物发现阶段,研发团队通过基于基因编辑技术与蛋白质表达调控技术的靶点生物学研究平台,对潜在靶点进行蛋白质、细胞和动物层面的功能验证,在充分证明靶点有效性之后运用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及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开展药物分子设计及结构优化,得到候选药物分子。获得候选药物分子后,运用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技术从不同层面综合评价化合物分子性能,最终得到潜在性能优异的候选药物分子,进入临床前研究。

②临床前研究阶段

规范化的临床前研究阶段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系统的药理学/药效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研究及规范化的药学研究,利用各种模式动物进行候选药物分子的体内药理、毒理学及药代动力学研究,明确候选药物分子在动物体内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并进行合成工艺开发、制剂处方工艺开发、质量研究及中试放大研究。当候选药物经过充分的临床前综合评价,成药性得到充分验证后,公司将就候选药物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待批准后进入临床研究阶段。

③临床研究阶段

创新药的临床研究过程通常分为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和上市后可能进行的临床IV期试验。Ⅰ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对药物的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进行初步研究,为后期研究给药方案的设计提供数据支持;Ⅱ期临床试验主要是探索性的研究,如给药剂量探索、给药方案探索、瘤种有效性探索等,同时也观察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则在Ⅱ期基础上进一步确证患者临床获益情况,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证据。公司临床试验主要由具备资质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承担,并同步通过自身团队指导、监督临床试验的实施。公司作为申办者,主要负责建立并完善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实施、记录、评估、结果报告和文件归档,提供并管理临床试验用药品、提供营运资金、将部分临床试验工作委托给合同研究组织,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以及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真实、可靠。针对部分重点医院中心或者项目,为加快临床进度并保证质量,公司委派有经验的监查员驻地监查管理,以便更有效地履行监查职责。

临床试验结束后,公司根据试验情况决定是否提交新药上市申请。药品获得审批上市后,需要对其疗效和不良反应继续进行监测。药监部门根据该阶段的监测结果,相应要求公司修订药品使用说明书。

(2)合作研发

公司与正大天晴、石药中奇等知名药企进行合作研发,公司主要负责临床前候选药物的发现及筛选,在完成小试合成工艺交接后,与正大天晴或石药中奇合作进行后续的 GLP 毒理实验、临床研发及商业化。

合作研发模式下,公司与对方共同拥有合同项下的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未经一致同意,各方均不得向外部他方许可、转让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在各方一致同意进行外部授权或转让情况下,双方需按一定比例分配取得收益。

2.采购模式

公司属于创新药物研发公司,目前尚无已上市产品原料药的采购,产品均处于临床试验或临床前研究阶段。公司目前采购项目主要为临床前试验服务、临床试验服务及研究所需原材料等。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并建有合格供应商清单,确保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3、生产模式

当前公司并无产品上市,不涉及已上市产品生产,产品上市后公司将参照同行业一般模式组织生产,计划在产品上市后主要通过亦庄生产基地生产。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少量临床试验所使用的药物样品,公司尚无生产车间,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加工药物样品及对应的原料药。公司合作开发的产品待上市后均由对方合作企业负责药品的生产及销售,公司享有销售收入分成。

4、 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药品销售收入。在发展前期公司考虑到资金实力及研发成本等,结合在研产品特点及与行业企业研发方向、现有产品布局、合作意向,将部分自主研发项目对外转让或合作研发,公司享受里程碑付款及收益分成。报告期内公司未再将在研管线对外转让, 致力于开展全流程创新药的研发工作。

(三)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小分子抗肿瘤药物研发。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 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C27)”小类。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 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

(1)行业的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随着人均寿命的增长、部分地区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活习惯和节奏发生改变,癌症发病人数从 2015 年至今一直稳步提高,已成为中国乃至全球范围最主要的致死因素之一。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2019 年全球新发癌症人数达到 1,852.87 万人,预计 2023 年全球新发癌症病例数

将达到2,044.23 万人;中国新发癌症病例数 2019 年达到 439.97 万人,预计 2023 年将新增 486.5万人。由于每年新增癌症患者病例数持续增长、抗肿瘤治疗方法不断发展以及抗肿瘤创新药物持续获批带来药物可及性改善,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及预测,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从 2015 年的 832 亿美元增长到 2019 年的 1,435 亿美元,预计到 2024 年,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将达到2,444 亿美元,至 2030年,进一步增长到 3,913 亿美元;2019 年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达到1,827.4亿元,预计 2024 年将达到 3,564.1 亿元,至 2030 年进一步增长至 6,604.7 亿元。近年来,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的出现为癌症治疗领域带来重大变革。靶向治疗一般通过选择性抑制肿瘤细胞存活、生长相关靶点实现抑制或延缓肿瘤进展的治疗效果。由于不同类型肿瘤的驱动基因、生长依赖的信号通路存在差异,需要针对不同肿瘤的特点设计、研发具有针对性的靶向治疗药物,而每种靶向治疗药物也只适用于特定患者群体。根据不同靶点的生物学特性和结构特点,可选择小分子化合物或抗体等生物大分子作为靶向治疗药物。由于靶向药物可以特异性针对肿瘤细胞,在保证疗效的同时可以尽量减少对其他健康细胞的影响,因此靶向治疗相较于传统化疗的安全性更高、副作用更轻。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2019 年化疗药物占比高达 72.6%,而靶向药物和免疫治疗药物的市场占比分别为 23.4%和 4.0%。随着中国新获批靶向药物和免疫治疗药物数量的增多,预计 2030 年靶向药物和肿瘤免疫治疗药物的市场占比将分别增长至 54.0%和

35.7%。抗肿瘤创新疗法和药物的可及性改善将进一步激发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的增长。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2019 年全球靶向抗肿瘤小分子药物市场规模为471亿美元,2015至2019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13.9%,2019 年至 2024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9.4%,预计 2024年将达到 738 亿美元,2024 年至 2030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8.2%,2030 年全球靶向抗肿瘤小分子药物市场将达到 1,183 亿美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中国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的使用规模与全球相比处于较低水平,2019年市场规模为 265 亿元,仅占中国整体抗肿瘤药物销售的

14.5%,而同期全球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占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份额的32.8%。受到我国医保目录不断调整、小分子靶向药物的覆盖率不断提高、医生和患者对小分子靶向药物的了解逐步深入、市场接受度逐渐提高等有利因素的驱动,中国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市场将在未来几年将呈现快速发展之势,中国正迎来医药创新的黄金时代。

(2)主要技术门槛

医药行业的技术门槛非常高。国际上公认的说法是:一种新药的研发成本已经超过10亿美元,研发周期超过10年。创新药研发从靶点立项到成功商业化生产是一项漫长的系统工程,包含了靶点的分析与验证,化合物的设计、合成与优化,从分子水平、细胞水平到动物体内水平的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体系,候选药物的制备工艺、质量分析与控制,符合GMP要求的生产能力,临床方案设计及实施,新药的商业化推广等,是涉及多种学科的高新技术行业,因此在技术水平、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方面对于研发人员有极高的要求。

医药行业的准入门槛非常严。每个国家都有药品管理机构,如美国有FDA、欧盟有EMA、还有世界卫生组织WHO等。中国有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有专门的《药品管理法》以及实施细

则,还有GMP、GSP、GCP等法规和部门规章。医药制造企业生产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等资质,生产车间需完成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等等,所以市场准入的门槛比较高,管理比较严。

医药行业的技术水平要求高。医药行业无论研发还是制造,其技术水平及经验需要通过长期累积形成,内部培养成本较高、时间较长。另外,创新药产业是一个高风险、高技术含量的行业,药物研发从临床前到临床的各个研究阶段均有失败的可能性,因此对公司的项目管理、组织运营等综合能力也有较高要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靶点及适应症丰富、立体化的产品研发管线

公司自 2010 年起从事小分子创新药的研发,在小分子创新药领域深耕十年有余,依靠扎实的研发实力,致力于发现具有迫切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目前公司已有六款处于临床阶段的自主研发的核心产品,覆盖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癌、胰腺癌、卵巢癌、甲状腺癌等诸多存在广阔用药需求的适应症;基于 I 期临床较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SY-707 已获得 CDE 同意在完成 II 期临床、达到预期结果后可申请二线用药有条件批准上市。

同时,公司与正大天晴、石药集团等大型药企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正大天晴合作研发的10 个在研项目处于临床阶段,其中 TQ-B3139 已进入 II/III期临床,与石药集团合作研发的 1 个项目处于临床阶段,公司对合作研发管线均享有里程碑付款及商业化权益。公司研发管线靶点及适应症众多,丰富的项目储备保证公司未来可持续的创新药开发和商业化。

(2)多个差异化、具有前沿创新性的在研产品优势

公司在研产品中多个差异化产品在国内具有前沿创新性。SY-3505 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在进行I期临床试验的国产三代 ALK 抑制剂,根据 CDE官网查询结果及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情况, 目前全球仅有一款三代 ALK 抑制剂劳拉替尼获批但尚未在中国市场上市,SY-3505 是国内首个进入临床研究的国产三代 ALK 抑制剂,SY-3505 在国内三代 ALK 抑制剂药物临床研究领域处于前沿水平。SY-5007 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在进行 I 期临床试验的国产选择性 RET 抑制剂,根据 CDE 官网查询结果及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情况,SY-5007 是首个进入临床研究的国产自主研发选择性 RET 抑制剂。SY-4835 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在进行 I 期临床的 WEE1 抑制剂,根据CDE 官网查询结果及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情况,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同类抑制剂获批上市, SY-4835 是国产 WEE1 抑制剂临床进度第一梯队在研产品。

(3)具备全链条的药物自主研发能力,且拥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

公司建立了全面、完善的新药研发体系,研发部门和团队覆盖了临床前及临床阶段的全部分工配置。临床前研发团队涵盖药物靶点验证、药物分子设计及结构优化、体内外药效综合评估、药物代谢动力学及毒理研究、合成放大工艺及分析制剂工艺开发等领域,以交替穿插、多线并行的研发模式替代传统单线循环的研究路径,大幅缩短研发周期、提高药物筛选的成功率,加速推

进项目进程;通过不断加强临床团队建设,公司临床体系已实现从外部 CRO 为主转向公司内部控制为主的临床研究模式,整体临床推进速度明显提升。公司已实现全链条自主研发,对外部管线引进的依赖度较低。

(4)形成以人为主的研发环境,核心研发团队稳定、研发经验丰富

公司为研发人员创造宽松的研发环境,建立由核心研发团队组成的科学委员会,赋予核心研发团队研发决策权,发挥研发人员的主人翁精神及使命感;公司创造以人为本、有温度、有关怀的研发氛围,广泛争取各项人才福利政策和科技荣誉,让科技工作者能专注、专心于从事创新药研发。良好的研发氛围和创新机制有助于稳定核心研发团队,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研发效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达128人,研发人员占比达85.91%,其中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为67.19%。公司设立了博士工作站,核心研发团队高效稳定,在公司稳定合作近十年,集 AI 药物设计、药物化学、生物学、药物代谢动力学、药学研究、临床研究、运营管理、质量管理于一体,在靶点筛选、分子设计、结构优化方面具备优势。公司研发团队中,1人获评“北京市高创计划领军人才”和“北京市高聚工程领军人才”,1人获评“北京市海聚工程”并被评为北京市特聘专家,4人获评“北京市科技新星”,4人获评“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其中 1人获评“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

公司研发团队经验丰富,其主要研发人员具有深厚的学术背景,申请了多项发明专利,并参与过多项国家级基金项目及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研发团队累计发现并推出 22 个主要在研项目,多项产品获得了国家和市区级专项支持。公司研发的SY-707、SY-1530、CT-1139、CT-383、CT-2426、CT-133 等项目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和北京市区专项的支持;公司的“企业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和“G 蛋白偶联受体关键技术平台”两大平台被国家科技部列为国家级平台,公司被北京市人民政府认定为“中关村生物产业创新基地”,此外,还拥有被北京市科委认定为“北京市G20 创新引领企业”、“北京市肿瘤与糖尿病小分子靶向新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5)与行业专家深度合作,推动公司研发和临床工作的高效进展

公司临床管线与业内众多临床专家开展深度合作,积极听取行业内权威专家的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内权威专家的经验优势,探索公司产品研发方向及新适应症,更好地推进公司在研产品临床前及临床研究工作开展。公司临床试验牵头研究者包括中国癌症基金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长、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前副院长、国家癌症中心前副主任石远凯教授,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全军肿瘤中心主任、亚洲临床肿瘤学联盟( FACO)前任主席、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前理事长(现任副理事长)、国家药监局血液和肿瘤药物咨询委员会核心专家秦叔逵教授,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肿瘤医学部主任、亚洲肿瘤联盟(FACO)主席、中国临床肿瘤学会( CSCO)前理事长李进教授,同济大学医学院肿瘤研究所所长、国际肺癌研究协会理事会核心成员、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执行委员、 CSCO 非小细胞肺癌专委会主任委员周彩存教授,仁济医院

肿瘤科及肿瘤临床药物试验基地主任、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胰腺癌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理伟教授在内的众多国内临床专家。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 靶向治疗技术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相较于常规肿瘤放、化疗治疗,靶向治疗技术能够作用在细胞分子水平,针对明确的基因位点使肿瘤细胞特异性死亡,具有更高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较少的严重不良反应。自1997年FDA 批准首个分子靶向药后,靶向治疗技术快速发展,显著提高了患者的生存期和存活率,逐步成为治疗基因突变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随着基础科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不断发展、对于肿瘤生物学和抑癌机理的不断深入研究,越来越多肿瘤生长、存活依赖的信号通路和核心蛋白质被发现,众多具有良好成药性的靶点如 WEE1、 PDK1 等会逐渐增多,抗肿瘤药物种类和数量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占抗肿瘤药物市场份额将逐步提升。联合疗法兴起,正逐步成为抗肿瘤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联合疗法展现出优于单药治疗的临床效果,能够有效提高疗效、减轻药物副作用、降低耐药性。针对不同癌种、不同阶段、不同病理基因可采取免疫联合、通路多靶点联合、单靶多点联合、靶药化药联合、靶药免疫药联合、不同免疫治疗药联合、不同靶向药物序贯治疗等多种组合方式。通过加强对联合治疗机理的研究,可进一步帮助设计新的有效联合疗法,使得患者临床显著获益,联合疗法正在成为肿瘤治疗领域重要的发展方向。

(2)新产业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创新药的发展推动着整个医药产业的发展,中国对全球创新药研发贡献不断增大。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和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基因编辑等技术的发展、创新药将进入快速发展期。我国作为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代表,于 2018 年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药品市场,在全球创新药研发领域的地位不断提升。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新药研发的政策,推出创新药优先审评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MAH),将部分抗肿瘤创新靶向药物纳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为创新药企业持续赋能,刺激医药企业、科研人才加大创新药研发,同时在海内外资本涌入、大批高素质科研人才回归等多方利好因素共振下,中国创新药对全球创新药研发贡献将不断增大。

(3) 新业态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传统大型药企具有更强的资金实力、临床推进能力与商业化能力,但中小型创新药企业活力更强,在某一个治疗领域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以及更灵活的研发模式,且更便于通过股权激励吸引人才,因而中小型创新药企业体现出强大的研发效率。小型制药及生物技术初创公司获得FDA 批准的新药比例已由 2009 年的 31%上升至 2018 年的 63%。我国 MAH 制度的实施也为创新型药企提供了一种可选的商业模式,在国家政策支持、资本推动、海外科研人才回归、科研机构人才创业等多重因素激励下,我国中小型创新药企业快速发展。

(4)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为进一步提高研发效率,研发新模式正在兴起。一是企业与科研院所的融合创新正在形成,促进研发平台与创新企业的融合、科技与产业的融合、科学家与企业家的融合,从而推动我国创新的快速发展。二是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成为新药研发的重要特点。生物科技、基因组学引领了两次生命科学领域的技术革命,极大地推动了全球医药行业的发展。而随着科学技术不断的突破,多元化的创新模式将成为未来创新药研发的主流,并引领第三次技术革命。传统单一领域研究的新药研发模式面临时耗长、研发成功率低等多方面问题,很多具备成药潜力的生物机理和基因靶点研究因没有高效的研发手段而未能实现突破或被迫腰斩。多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新技术的汇合发展有望打破研发瓶颈。基因编辑技术、肿瘤免疫疗法、大数据、人工智能已相继被应用在新药研发的各个阶段,涵盖病理探寻、靶点探索、给药手段、工艺研发、抗耐药等,未来将进一步打破技术壁垒,推动创新发展。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逐步形成了含靶点分析及验证技术、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技术在内的临床前药物高效研发体系,具备药物临床研究关键工作的推进能力。利用自有核心技术,通过以交替穿插、多线并行的研发模式替代传统单线循环的研究路径,在化合物分子设计及结构优化阶段兼顾化合物的靶点选择性、结合力以及化合物的药代动力学性质,降低新药研发中靶点失败的风险,运用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及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开展药物分子设计及结构优化,提高小分子药物筛选优化效率,从而设计出具有良好生物学活性和临床开发潜力的候选化合物分子。凭借核心技术人员丰富的药物研发经验、对癌症致病机理的深入理解、全面的药物研发专业知识以及部门间稳定高效的合作机制,公司提高了候选化合物分子的筛选效率和成功率,优质临床前候选药物的确立保障了临床试验的稳步推进,使得新药研发周期有效缩短。通过不断加强临床团队建设,公司临床体系已实现从外部 CRO 为主转向公司内部控制为主的临床研究模式,整体临床推进速度明显提升。公司已实现全链条自主研发,对外部管线引进的依赖度较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形成了小分子创新药研发关键环节的数个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

(1)靶点分析及验证技术:确定药物靶点是新药研发的关键一步,在设计药物分子、开展药物研发之前通过前期生物学研究验证靶点的有效性并初步探索潜在的毒副作用,可在研发早期高效排除部分成药性不佳的抗肿瘤药物靶点,降低新药研发中靶点失败的风险。公司目前已初步建立基于基因编辑技术与蛋白质表达调控技术的靶点生物学研究平台,对于初次接触、成药性尚未确定的新靶点,公司内部可以进行蛋白、细胞和动物层面的功能验证,在充分证明靶点有效性之后运用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及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开展药物分子设计及结构优化。

(2)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公司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新药研发领域,整合了基于机器学习的生物活性预测模型、QSAR 模型、药物从头设计模型等,通过机器学习、数据挖掘算法整合化学和生物数据,综合提升了平台对目标化合物进行大量骨架构建与优化的效率,同时能够快速生成具备生物活性的全新分子,并拥有小分子药物从头设计的能力。该技术具有对药物小分子的生物活性、选择性、药代动力学性质、毒理学性质等重要信息的预测能力,提高了小分子药物筛选优化效率,加快了药物的研发迭代速度。

(3)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公司在通过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筛选得到具有良好生物学活性的先导化合物分子后,需要根据先导化合物分子的理化性质及生物学特性,如:溶解度、透膜率、代谢稳定性、体内分布及脱靶情况等,在保留核心药效团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良优化化合物结构。研发人员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采用基于结构的溶解性调节策略、基于结构的代谢稳定性改善策略、基于结构的毒性优化策略对先导化合物进行多轮次的优化、筛选及评估,最终得到各项性能优异的候选药物分子。

(4)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技术:公司建成了从药物分子水平、蛋白质水平、细胞水平到动物体内水平的完整生物学研究体系,能够为化合物的设计优化提供活性筛选、作用机理研究、药物代谢特征及毒性研究等方面的数据支撑。公司在项目中前期筛选和评估先导化合物时同步引入药效学以及初步的药代动力学和毒理学研究,从不同层面综合评价先导化合物分子的性能,包括研究化合物的透膜率、在细胞内是否能够有效作用于靶点蛋白、在动物体内是否能够在靶器官中达到有效的作用浓度、是否能够与靶点蛋白进行有效结合、是否具有显著的脱靶效应等多项研究,为最终提高化合物在体内的药效提供思路与解决方案。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获得的临床试验通知书

序号药品名称规格受理号适应症临床阶段注册分类发证日期
1SY-4798片25 mgCXHL2000656FGF19阳性实体瘤I/II/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1年3月1日
2SY-4798片100 mgCXHL2000657FGF19阳性实体瘤I/II/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1年3月1日
3SY-5007片20 mgCXHL2100027晚期实体瘤I/II/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1年3月24日
4SY-5007片80 mgCXHL2100028晚期实体瘤I/II/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1年3月24日
5SY-4835片10 mgCXHL2100109晚期实体瘤I/II/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1年4月20日
6SY-4835片25 mgCXHL2100110晚期实体瘤I/II/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1年4月20日
7SY-4835片100 mgCXHL2100111晚期实体瘤I/II/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1年4月20日
8CT-707颗粒300 mgCXHL2101368晚期胰腺癌Ib/II期化学药品1类2021年10月9日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033401130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
其他
合计3033401130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56,840,885.4385,032,692.6784.45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56,840,885.4385,032,692.6784.4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203.461,211.45-7.9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随着研发进度的推进,公司研发管线中的部分项目亦逐步进入关键性临床阶段,需进行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导致公司研发费用总额持续增大。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二代 ALK 抑制剂SY-707238,700,000.0099,923,273.08212,648,780.07临床II、III期药物上市国内领先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
2二代BTK 抑制剂SY-1530180,000,000.005,198,313.7146,875,617.73临床I期药物上市全球水平、国内领先晚期胰腺癌及其他实体瘤
3三代 ALK 抑制剂SY-3505190,000,000.007,156,283.2820,248,357.35临床II期药物上市国内领先多种 B 细胞来源的血液肿瘤(包括多种类型的非霍奇金淋巴瘤)
4选择性FGFR4 抑制剂SY-4798213,000,000.003,289,270.2616,646,989.05临床I期药物上市国内领先包括肝细胞癌在内的多种消化系统肿瘤
5选择性 RET 抑制剂SY-5007213,000,000.002,866,100.0015,443,087.17临床I期药物上市国内领先RET 基因变异的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癌等实体肿瘤
6WEE1 抑制剂SY-4835241,000,000.003,795,668.8414,685,250.29临床I期药物上市全球水平、国内领先胰腺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和 AML等血液肿瘤
合计1,275,700,000.00122,228,909.17326,548,081.66

情况说明

1. 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以上仅列示目前自主研发推进的临床在研项目的情况。

2. “预计总投资规模”为相关项目的适应症预计可能的投入。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12812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85.91%85.52%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4,005.672,525.63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31.2920.87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18
硕士研究生68
本科36
专科6
高中及以下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73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38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15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1
60岁及以上1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竞争力

(1)亚洲ALK患者比例相比欧美显著较高,且在50岁以下人群中突变比例显著较高(CSCO指南显示,基于我国人群的研究发现,在年龄小于51岁的年轻患者中,ALK 融合阳性的发生率高达18.5%;也有研究发现,在年龄小于40岁的年轻患者中,ALK融合的发生率近20%);生存期很长(平均生存期超过8年,存量患者基数较大),这些年轻患者往往仍在工作或与社会密切接触,对生存质量的要求显著高于其他老年肿瘤患者,因此对于一线、二线、三线的长期序贯治疗和安全性好依存性好、保证高生存质量的口服靶向药物有很大需求。首药控股的SY-707和SY-3505形成了国内唯一的一线、二线、三线序贯治疗布局,SY-3505目前是国内稀缺的对G1202R突变(50%以上的患者在用药后会产生G1202R突变)有效、安全性好、神经毒性低的药物;SY-707的安全性很好,副作用显著较低,对维持年轻患者高质量生存有很大优势,SY-3505的稀缺性和SY-707的安全性会使其具备显著的协同竞争优势,在未来销售时产生明显的销售协同效应,公司未来销售时,也会在定价、赠药政策等方面对两个药的序贯销售予以倾斜。因SY-3505具备稀缺性且现有临床数据表现优异,公司将在加速推进Ⅰ期临床后,以Ⅰ期临床数据与CDE进行沟通,有望取得Ⅱ期有条件批准上市资格,从而加速该管线上市速度。

(2)SY-1530现有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显著好于市场竞品,Ⅰ期临床研究中针对MCL、CLL等适应症的ORR达到了100%,且与公司其他管线有很强的联用价值。BTK抑制剂全球市场超过80亿美金,即使仅占据1%的市场份额,SY-1530的销售额也有望达到8000万美金以上。

(3)SY-5007是国产第一个RET抑制剂,其他国内公司开发RET抑制剂目前尚未进入临床试验;SY-4835是中国第一梯队的WEE1抑制剂。

2、核心技术竞争力

公司的分子设计能力具有显著优势,能够实现从分子设计的源头进行创新,公司设计的新药物分子不是单纯对其他分子的改构,而是基于靶点特性和竞品缺点有针对性设计出的全新结构,例如SY-3505在分子设计时即有意平衡了入脑率和神经毒性,因此在临床上才能验证其安全性显

著优于其他品种;三代ALK抑制剂的分子设计难度极大,这也是迄今全球范围内在研三代ALK抑制剂较少的原因之一。公司的分子设计理念不是简单的改构、氘代,公司自主设计的近20个分子进入临床阶段,证明了公司的研发实力。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尚处于临床阶段,研发投入相对较高,目前尚无产品上市、未产生药品销售收入,且预计公司产品上市仍将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在未来一定期间内无法产生较大规模的产品收入。公司亏损规模将取决于产品上市进度、上市后销售及研发投入的情况,由于在研管线较多、研发投入较大,在未来一定期间内仍将可能处于无法盈利的状态。即使在产品上市后,产品销售规模提升需要一定过程,可能存在产品商业化不及预期、短期内产品毛利可能无法覆盖期间成本,导致亏损。由于公司历史投入大,累计的未弥补亏损较多,在公司产生利润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无法进行利润分配。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遴选具有竞争力的候选药物开展临床试验,在取得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商业化。但是,受国家及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竞争格局、技术变更及产品创新等因素影响,且研发投入大,公司当前及未来产品收入可能无法按期增长,后续亏损可能持续增加,可能对公司产品研发、临床、上市后生产及销售推广计划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已建成相对完整的新药研发平台,掌握了新药研发所需的一系列核心技术,已筛选出 ALK、BTK、FGFR4、RET、WEE1 等具有较好成药性和创新性的靶点,但公司无法保证依靠过去掌握的核心技术能持续筛选出较佳的成药靶点。此外,临床前筛选的创新靶点可能经由临床试验被验证毒副作用较强或效果不达预期,导致无法继续推进该靶点研究。

随着人类对疾病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医药研发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创新药更新换代速度加快,行业竞争加剧,部分拥有技术先发优势的企业可能推出针对 ALK 等相关靶点具有更好抑制效应的小分子化合物,或者其它疗法药物(如单抗/双抗、抗体药物偶联物、细胞或基因疗法等),公司在研产品可能面临被新一代药品取代而导致的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我国药品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医药制造企业生产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等资质,生产车间需完成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及时办理续期。公司目前产品尚处于研究阶段,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等生产所需的许可、认证,公司正在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的建设,并计划在产品临床进展的合适时机申请上述相关资质,但公司未来可能存在未能满足相关经营资质申请条件或标准而未能成功或及时获批的风险,或者在取得相关资质后未能及时完成续期,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产品商业化产生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在研产品上市销售前,需要在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监管审批、药品生产、市场学术推广等各方面投入大量资金。2019年至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66.21万元、-9,317.37万元和-10,403.79万元,公司未来将在新药发现、在研产品临床及商业化等方面继续投入大量资金,随着临床进度不断深入及多个产品进入临床阶段,预计公司研发投入规模将一步上升。在公司完成上市融资后,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合作研发取得的里程碑收入及持续的外部融资,如经营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及里程碑收入,公司资金状况可能面临较大压力,公司需尽快推进临床进度,尽早完成临床将产品投入生产及销售,一旦实现产品上市将对公司营运资金不足状况将得到缓解。

2、研发支出费用化影响公司未来业绩的风险

按照当前的会计政策,公司在研药物在取得上市及生产批件前的研发支出均费用化,报告期内公司的在研项目均未达到资本化时点。2019年至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391.03万元、8,503.27万元和15,684.09万元。随着公司进一步丰富在研产品项目数量并推进临床阶段深入开展,公司未来仍需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研发业务。同时,未来部分药品研发成功并上市销售后形成收入,但产品上市初期带来的毛利无法完全覆盖公司的研发开支,公司在一定时间内仍将出现持续亏损。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产品 SY-707 与 SY-3505 是 ALK 抑制剂,将面临 ALK 抑制剂药物市场竞争。截至2021年12月底,中国市场共有4款ALK抑制剂药物已获批上市,其中3款为进口药物,1款为国产药物,均已进入医保目录,未来有进一步降价的可能。除已上市产品外,进口ALK抑制剂布加替尼与劳拉替尼已在中国申请新药上市(NDA),未来可能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公司SY-1530是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 BTK 抑制剂,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中国共有 3 款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 BTK 抑制剂产品上市,均已进入医保目录,尚有多家企业在开展针对相同适应症在研产品的临床研究。除上述核心产品外,公司在研的其它产品可能存在相同适应症、靶点的上市或临床

竞争产品。上述市场竞争情况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如在研产品的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公司可能在战略权衡后放弃推进部分管线。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7 月 2 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下发的《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从患者需求的角度出发,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发提出建议,以期指导申请人在研发过程中,落实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为核心的研发理念。公司在研产品 SY-707 的 II 和 III 期临床试验方案已获得 CDE 认可且符合《指导原则》精神和行业惯例,《指导原则》对 SY-707 的试验设计和未来上市审批尚未产生实质不利影响;公司当前药物研发及预计的临床试验方案整体上符合《指导原则》的精神,但是,随着《指导原则》及后续具体实施细则的正式颁布,SY-1530、SY-3505 等后续研发管线存在因新的实施细则的发布而导致临床试验方案进行调整的风险,进而可能加大在研产品试验成本及上市风险。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创新药研发的核心成果体现为药品相关知识产权。若公司未能为在研产品取得及维持知识产权保护,或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够广泛,或在提交知识产权保护前知识产权被提前泄露,或产品专利权到期,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或被抢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或出现专利交叉覆盖,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商业化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鉴于专利审查、诉讼程序特别是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昂贵、耗时且复杂,公司难以全面获知与核查第三方专利,公司可能无法以合理的成本或及时在所有适当的司法管辖区提交、维持、起诉、捍卫所有必要或适当的专利,也可能不能及时对在审专利提出异议。因此,公司可能无法阻止竞争对手或其他第三方在所有上述领域及司法管辖区开发及实现竞争药物商业化。此外,制药及生物制药公司的专利状况涉及复杂的法律和技术问题,专利保护及纠纷认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专利权的颁发、保护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可能对公司开发及实现候选药物商业化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601.34万元,增加85.67%,主要系公司与合作方的研发项目进入临床及临床进展情况收入。公司所有在研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尚未实现产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18,519.97万元,主要系2020年9月公司开展员工持股,相关股份支付费用24,281.76万元计入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7,405.1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推进在研项目临床试验及新项目进入临床研究研发工作;随着研发进度的推进,产品管线中的部分项目已进入关键性临床阶段,需进行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导致公司亏损持续增大。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3,032,547.177,019,097.5185.67
营业成本8,813.804,125.04113.67
管理费用19,905,423.71258,313,162.47-92.29
财务费用-1,387,854.33-2,147,316.1835.37
研发费用156,840,885.4385,032,692.6784.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37,948.68-93,173,675.33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45,885.9950,167,693.5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10,826.4044,275,595.83不适用

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营业收入增加高于2020年,主要是公司与正大合作的项目,拿到临床批件

及进入临床II期达到履约义务实现了相关收入。

2.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相关费用低于2020 年,主要是2020年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24,281.76万元股份支付费用计入2020年管理费用所致。

3.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0年相关费用高于2021年,主要是2021年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4.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职工薪酬、材料费、房租及物业

等构成,2021年报告期内,公司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呈快速增长趋势。随着新药研发项目的推进,公

司需委托研究机构开展临床研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毒理实验、临床试验服务、样品加工等,相应支出

导致报告期内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大幅增加。

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的现金流入主要是合作项目推进收到服务款项;

公司研发项目尚处于在研阶段,未实现药品销售收入;此外公司研发进度快速推进,公司不断加大临床及

临床前试验服务、研发材料、职工薪酬投入,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较大,上述原因使得公司经营活动

现金流呈净流出情况。

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0年公司股本增加,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股东出资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实现了较多的利息收入;2021年主要是公司购置了700多万研发设备,相应投资支出较

2020年增加400余万元。上述原因使得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较大。

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2020年公司收到股东出资资金6500万;2021年由于

新租赁政策实施,公司相应确认租赁费用支出500多万,上述原因使得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较大。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公司的产品处于临床研发阶段,尚未进入商业化;公司2021年度收入主要为技术开发及服务收入。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创新药合作开发项目的相关职工薪酬、房租及物业费、能源费用等。随着研发服务收入的增加,2021年度公司营业成本相应有所增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099.75
2客户二3.250.25
合计/1,303.2510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形成产品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合作方提供研发服务,公司确认相关的研发服务收入1,303.25万元。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586.7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2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供应商一8,148,954.707.65
2供应商二5,843,511.515.48
3供应商三4,743,327.174.45
4供应商四3,795,362.873.56
5供应商五3,336,611.843.13
合计/25,867,768.0924.27/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较上期变动比例(%)
管理费用19,905,423.71258,313,162.47-92.29
财务费用-1,387,854.33-2,147,316.1835.37
研发费用156,840,885.4385,032,692.6784.45

1.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管理费用低于2020 年,主要是2020年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所致。

2.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0年财务费用高于2021年,主要是银行存款实现的利息收入较高。

3.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职工薪酬、材料费、房租及物业

等构成,2021年,公司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呈快速增长趋势。随着新药研发项目的推进,公司需委托研究机构开展临床研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毒理实验、临床试验服务、样品加工等,相应支出的增加导致报告期内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大幅增加。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较上期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37,948.68-93,173,675.33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45,885.9950,167,693.5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10,826.4044,275,595.83不适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的现金流入主要是合作项目推进收到服务款项;

公司研发项目尚处于在研阶段,未实现药品销售收入;此外公司研发进度快速推进,公司不断加大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研发材料、职工薪酬投入,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较大,上述原因使得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呈净流出情况。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0年公司股本增加,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股东出资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实现了较多的利息收入;2021年主要是公司购置了700多万研发设备,相应投资支出较2020年增加400余万元。上述原因使得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较大。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2020年公司收到股东出资资金6500万;2021年由于

新租赁政策实施,公司相应确认租赁费用支出500多万,上述原因使得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4,454,719.0142.04142,350,505.0880.62-82.82注1
应收账款1,900,000.003.270.00100.00注2
预付款项8,467,932.9814.5614,010,207.357.93-39.56注3
在建工程4,506,877.627.75607,547.170.34641.82注4
其他非流动资产8,113,557.0813.959,472,579.085.36-14.35注5
应付账款44,793,418.8677.0015,197,126.498.61194.75注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04,914.665.340.00100.00注7
递延收益3,576,415.426.157,912,700.004.48-54.80注8

其他说明

注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是研发项目支出较大,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减少1.18亿元。注2:应收账款变动原因主要是合作研发项目客户在信用期内尚未支付相关服务款项。注3:预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是合作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试剂耗材和试验服务已经完成,使得期末余额较上年有所减少。注4:在建工程变动原因主要是公司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投入增加所致。注5: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待抵扣增值税进项减少。注6:应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是研发进展及研发费用增加导致期末的应付款项增加。注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是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一年到期的应付房租款。注8:递延收益变动原因主要是政府补助递延收益部分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期末余额较上年减少400余万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药品尚处于研发期,尚未有产品获批上市。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拥有超过22项在研产品,研发管线涵盖了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甲状腺癌、 卵巢癌、 白血病等重点肿瘤适应症以及 II 型糖尿病等其他重要疾病领域。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SY-707SY-7071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晚期胰腺癌及其他实体瘤临床II、III期
SY-1530SY-15301多种 B 细胞来源的血液肿瘤(包括多种类型的非霍奇金淋巴瘤)临床II期
SY-3505SY-35051一、二代 ALK 抑制剂耐药的 ALK 阳性非小细胞肺癌临床I期
SY-5007SY-50071RET 基因变异的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癌等实体肿瘤临床I期
SY-4835SY-48351胰腺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和 AML等血液肿瘤临床I期
SY-4798SY-47981包括肝细胞癌在内的多种消化系统肿瘤临床I期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时间监管部门类型具体情况
1SY-47982020 年 12 月 22 日申报,2021年3月1日获批NMPA临床试验申请NMPA CDE批准评价SY-4798对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19(FGF19)阳性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I期研究
2SY-50072021 年 1 月 13 日申报,2021年3月24日获批NMPA临床试验申请NMPA CDE批准评价 SY-5007片对RET基因融合或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的I期研究
3SY-48352021 年 2 月 8 日申报,2021年4月20日获批NMPA临床试验申请NMPA CDE批准评价 SY-4835 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4SY-7072021 年 8 月 5 日申报,2021年10月9日获批NMPA临床试验申请NMPA CDE批准SY-707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吉西他滨治疗晚期胰腺癌及其他实体瘤的I期临床研究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研究开发项目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系指公司新药开发完成III期临床研究至获取生产批件的阶段,开发阶段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开发支出资本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艾力斯17,796.2931,728.846.180
泽璟制药31,419.831,135.8918.56
君实生物179,783.43112.7230.851.10
微芯生物13,726.4550.949.1932.76
诺诚健华42,330.6031,042.8613.390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57,011.32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203.46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10,444.12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0

注:同行业数据摘自对方公司 2020年年报披露数据,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仅指以上公司平均数。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度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公司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1年度的研发投入符合研发项目进展阶段的需求。根据研发管线的数量、项目进度和研发团队规模等,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的研发投入比重合理。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SY-7079,992.339,992.330.00766.72160.112021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I 、II 、 III 期期临床试验
SY-1530519.83519.830.0039.89-1.972021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 I、II 期期临床试验
SY-3505715.63715.630.0054.91195.512021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 I 期临床试验
SY-4798328.93328.930.0025.24-58.732021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 I 期临床试验
SY-5007286.61286.610.0021.99-68.382021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 I 期临床试验
SY-4835379.57379.570.0029.12-37.952021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 I 期临床试验

3. 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抗肿瘤靶向药物市场持续扩大,占比逐步提升

相较于常规肿瘤放、化疗治疗,靶向治疗能够作用在细胞分子水平,针对明确的基因位点使肿瘤细胞特异性死亡,具有更高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较少的严重不良反应。自 1997 年 FDA 批准首个分子靶向药后,靶向治疗技术快速发展,显著提高了患者的生存期和存活率,逐步成为治疗基因突变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随着基础科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不断发展、对于肿瘤生物学和抑癌机理的不断深入研究,越来越多肿瘤生长、存活依赖的信号通路和核心蛋白质被发现,众多具有良好成药性的靶点如 WEE1、PDK1 等会逐渐增多,抗肿瘤药物种类和数量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占抗肿瘤药物市场份额将逐步提升。

2、中国作为新兴市场代表对全球创新药研发贡献不断增大

随着新兴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科研、教育水平的提高,新兴市场国家已成为全球创新药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我国作为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代表,于 2018 年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药品市场,在全球创新药研发领域的地位不断提升。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新药研

发的政策,推出创新药优先审评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将部分抗肿瘤创新靶向药物纳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为创新药企业持续赋能,刺激医药企业、科研人才加大创新药研发,同时在海内外资本涌入、大批高素质科研人才回归等多方利好因素共振下,中国创新药对全球创新药研发贡献不断增大。

2、研发型药企迅速崛起,正成为创新药研发的重要力量

传统大型药企具有更强的资金实力、临床推进能力与商业化能力,但中小型创新药企业活力更强,在某一个治疗领域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以及更灵活的研发模式,且更便于通过股权激励吸引人才,因而中小型创新药企业体现出强大的研发效率。小型制药及生物技术初创公司获得 FDA 批准的新药比例已由 2009 年的 31%上升至 2018 年的 63%。我国 MAH 制度的实施也为创新型药企提供了一种可选的商业模式,在国家政策支持、资本推动、海外科研人才回归、科研机构人才创业等多重因素激励下,我国中小型创新药企业快速发展。

4、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成为新药研发的重要特点

生物科技、基因组学引领了两次生命科学领域的技术革命,极大地推动了全球医药行业的发展。而随着科学技术不断的突破,多元化的创新模式将成为未来创新药研发的主流,并引领第三次技术革命。传统单一领域研究的新药研发模式面临时耗长、研发成功率低等多方面问题,很多具备成药潜力的生物机理和基因靶点研究因没有高效的研发手段而未能实现突破或被迫腰斩。多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新技术的汇合发展有望打破研发瓶颈。基因编辑技术、肿瘤免疫疗法、大数据、人工智能已相继被应用在新药研发的各个阶段,涵盖病理探寻、靶点探索、给药手段、工艺研发、抗耐药等,未来将进一步打破技术壁垒,推动创新发展。

5、联合疗法兴起,正逐步成为抗肿瘤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

联合疗法展现出优于单药治疗的临床效果,能够有效提高疗效、减轻药物副作用、降低耐药性。针对不同癌种、不同阶段、不同病理基因可采取免疫联合、通路多靶点联合、单靶多点联合、靶药化药联合、靶药免疫药联合、不同免疫治疗药联合、不同靶向药物序贯治疗等多种组合方式。通过加强对联合治疗机理的研究,可进一步帮助设计新的有效联合疗法,使得患者临床显著获益,联合疗法正在成为肿瘤治疗领域重要的发展方向。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造中国患者能够吃得起的一类新药”的经营理念,加强研发投入,全力推动在研产品的临床研发进程,尽快实现药品上市,提升国产创新药(包括抗肿瘤药物、代谢疾病药物、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等)的市场竞争力,降低对国外药品的依赖,为中国患者提供更多、更优的临床药物,并显著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

在强化现有小分子化学创新药的研发基础之外,公司将进一步开展大分子生物药的研发,增强其在抗肿瘤领域及其它治疗领域的涉入深度及广度,致力于发展成为一家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创新药企业。

公司将加速推进二代 ALK 抑制剂 SY-707 的 II、III 期临床试验,同步开展三代 ALK 抑制剂SY-3505的 II、III 期临床试验、二代 BTK 抑制剂 SY-1530 的II 期临床试验,持续丰富在研项目储备,争取尽快实现产品的上市及商业化。公司仍将持续地吸引和培养行业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公司研发及临床团队,特别是引进行业一流的科学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药物发现能力及临床推进能力,探索新的适应症、联合用药及创新疗法,持续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在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的同时,公司将会加强产品的产业化及商业化能力,随着北京经济开发区研发及产业化基地的建成,公司将进一步吸纳行业领先的生产与销售人才,打造有力的生产及营销团队,为新药成功落地提供保障。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探索开展靶标研究,重点突出原创新药

开展新靶标研究,重点发展原创新药项目。通过新靶标的发现,开展新蛋白、新化合物、新结构、新机制原创新药的研究,形成一个涵盖大分子和小分子及单药使用、联合用药的创新药群体。

2、探索AI研究技术,做强新药发现平台

强化AI赋能药物设计平台、智能化机器学习平台、计算机模拟设计等平台建设。探索性开展靶点发现、分子设计、化合物筛选、晶型预测、药物重定向等研究,加速创新发展。

3、把好临床研究“七大关”,加快推进临床试验

重点把好临床医学关、临床运营关、临床质量关、医学培训关、数据统计关、系统维护关、远程服务关。强调一线运营,突出入组提速,抓好临床质量,把握过程控制,从而确保快速推进临床试验。

4、加强团队建设,全面提升员工素质

坚持以人的价值为第一的理念,优化组织设计,招募优秀人才,注重梯队培养,建设企业文化,有效提高员工满意度,全面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凝聚力。

5、保质按时完成基地建设,为产业化做好准备

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好“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确保建设进度,为新药研发和产业化定好新居,早日迎来首药控股的首个NDA。

6、做好创新药品注册,新症联用途径增多

加强药品注册工作,完善竞品情报分析,做好注册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原则的解读以及IND项目的申报。

7、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合规经营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实施合规经营。建立企业合规文化的纲领和信息化系统,制定合规方针,确立合规组织,完善合规制度、风险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价值观,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8、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公司形象

积极树立企业正面形象,打造首药控股资本市场品牌。准确向市场传递企业价值信息,合理引导投资者对公司的理性预期,使企业长期保持强有力的市场竞争优势。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各位董事均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会议,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运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提升了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产生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董事会的授权,依法合规经营,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努力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月18日不适用不适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豁免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2月4日不适用不适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和未弥补亏损承担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及其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填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
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7月8日不适用不适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4日不适用不适用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李文军董事长、总经理55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72,953,10172,953,1010/57.20
许新合董事、药化部高级经理48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54.70
龚楸董事402020年8月27日2021年7月8日000/0
李庭董事332021年7月8日2023年8月26日000/0
HONG LUO(罗鸿)董事、核心技术人员632020年8月27日2021年1月18日000/107.81
徐明波董事582021年1月18日2023年8月26日000/0
朱建弟独立董事572020年8月272023年8月26日000/6.66
张强独立董事64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6.66
SHANHONG SHANE MAO(毛山宏)独立董事572020年8月27日2021年12月4日000/6.25
刘学独立董事602021年12月4日2023年8月26日000/0.41
王静晗监事会主席、药化部研究员33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48.60
刘爽监事、生物部研究员33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42.23
陈曦监事、药化部研究员32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36.53
孙颖慧副总经理兼生物部总监42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87.21
刘希杰副总经理兼药化一部总监46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87.19
朱岩副总经理兼药化二部总监41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77.60
杨利民副总经理兼分析制剂工艺部总监46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84.94
王大可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监47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69.43
王亚杰财务总监52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69.16
张英利董事会秘书382020年8月27日2023年8月26日000/68.00
王安娜临床医学部总监412020 年 9 月23日2023年9月22日000/84.30
王婧璨注册部总监392021 年 7 月1日2024年7月1日000/47.71
合计/////72,953,10172,953,1010/1,042.59/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李文军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北京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1989年9月至2000年7月在江苏省淮阴中学校办企业工作,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筹办北京图原朝夕软件有限公司,2001年6月至2002年9月担任北京图原朝夕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10年12月在北京中科之秀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在赛林泰担任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在首药控股担任董事长,2016年4月至2020年8月及2021年1月至今在首药控股担任总经理。
许新合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有机化学博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8年1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药化部研究员,2010年8月至2019年4月在赛林泰先后担任药化部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5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药化部高级经理,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李庭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学历。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在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咨询师,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在华融瑞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18年7月至今在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21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徐明波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物制药博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1年9月至1986年7月就读于第二军医大学并获得本科学位,1986年8月至1993年7月就读于军事医学科学院并先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1989年8月至1994年12月在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历任研究实习员和助理研究员,1994年12月至今担任双鹭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2021年1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朱建弟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83年9月至1986年6月就读于立信会计专科学校,1998年3月至2001年3月就读于上海社会科学院并获得硕士学位;2000年5月至2006年10月在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00年6月至今分别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在立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11年1月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首席合伙人、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张强张强先生: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剂学博士学历,教授。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就读于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并获得本科学位,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就读于华西医科大学(现四川大学)并获得博士学位;1982年3月
至1992年7月在国家医药总局四川抗生素工业研究所担任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1989年3月至1990年3月在日本国福冈大学药学部担任外国人研究员,1995年10月至今在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担任副院长、特聘教授,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刘学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教授。1981年8月至1985年8月就读于沈阳药科大学并获得本科学位,1985年8月至1988年8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并获得硕士学位,1988年8月至1999年7月历任沈阳药科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1996年8月至1999年8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并获得博士学位;1998年至今历任北京大学博士后、副教授、教授和系副主任、副院长和高层管理教育中心主任、教授。2021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王静晗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化学生物学博士学历。2017年7月至今在赛林泰担任药化部研究员,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
刘爽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发育生物学博士学历。2019年1月至今在赛林泰担任生物部研究员,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
陈曦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学历。2019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药化部研究员,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
孙颖慧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0年8月至2020年8月在赛林泰担任生物部总监,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刘希杰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2007年3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组长,2010年8月至2019年5月在赛林泰担任药化部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在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6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药化一部总监,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朱岩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有机化学博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组长,2010年8月至2019年4月在赛林泰担任药化部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在公司担任监事,2019年5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药化二部总监,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杨利民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化学硕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4年7月至2007年5月在北京万全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合成部中心主任,2007年6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0年8月至2020年8月在赛林泰担任分析制剂与工艺部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在公司担任监事,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王大可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硕士学历。2002年5月至2006年7月在北京东方凯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制剂部主任,2006年10月至2006年12月在捷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担任顾问,2006年12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有限公司担任经理,2011年3月至2011年5月在北京飞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行政部经理,2011年6月至2019年5月在赛林泰担任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总监,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在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总监,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王亚杰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历。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在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2006年7月至2008年11月在中国和平公司担任主管会计,2008年11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
总账会计,2010年7月至2019年5月在赛林泰担任财务总监,分别于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在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5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张英利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学历。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助理研究员,2010年8月至2020年8月在赛林泰担任助理研究员,分别于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在公司担任董事,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
王安娜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物制剂硕士学历。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员,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瑞士科伯纳有限公司注册主管,2013 年12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优时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副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注册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20年 8 月任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 GCP 检查员,2020 年 9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临床医学部总监(负责人)。
王婧璨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药学硕士学历。2009 年 7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齐鲁制药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课题负责人、QA 办公室副主任,2016 年 5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业务管理处项目管理员,2021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注册部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军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诚则信、万根线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监事会主席、药化部研究员王静晗,监事、生物部研究员刘爽,监事、药化部研究员陈曦,副总经理兼生物部总监孙颖慧、副总经理兼药化一部总监刘希杰、副总经理兼药化二部总监朱岩、副总经理兼分析制剂工艺部总监杨利民、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监王大可、财务总监王亚杰、董事会秘书张英利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万根线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庭亦庄国投项目经理2018 年 7 月/
徐明波双鹭药业董事长1994 年 12 月/
双鹭生物董事长2011年1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朱建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 人、董事长//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BDO 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全球董事会 董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上海立信臻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上海立信序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立信长翎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立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信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深圳市京深创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张强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副院长、特聘教授//
刘学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报酬方案由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高管的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监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 独董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和披露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808.04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680.50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HONG LUO(罗鸿)董事、总经理离任HONG LUO ( 罗鸿)拟全心专注于公司国际事务以及药代药动研发工作,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职务
徐明波董事选举由双鹭药业和双鹭生物提名位公司新任董事
龚楸董事离任因亦庄国投内部人员变动,亦庄国投将委派董事由龚楸调整为李庭
李庭董事选举因亦庄国投内部人员变动,亦庄国投将委派董事由龚楸调整为李庭
SHANHONG SHANE MAO(毛山宏)独立董事离任SHANHONG SHANE MAO(毛山宏)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刘学独立董事选举由李文军提名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
王婧璨核心技术人员聘任因公司经营需要,新增药品注册相关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2021年1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关于
三次会议15日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豁免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月19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和未弥补亏损承担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及其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填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6月11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9月13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1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12月4日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文军660004
许新合660004
龚楸330001
李庭330001
HONG LUO(罗鸿)000000
徐明波550003
朱建弟624004
张强660004
SHANHONG SHANE MAO(毛山宏)532013
刘学11000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6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朱建弟、李文军、刘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学、张强、李文军
战略委员会李文军、徐明波、许新合

(2).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1月9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1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21年6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1月9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和未弥补亏损承担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6月11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9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62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8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4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技术人员128
财务人员4
行政人员17
合计14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研究生19
硕士研究生77
本科42
其他11
合计149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基于员工工作岗位和履职能力,参考人才市场的供需关系,按照公司发展阶段和战略特点确定薪酬比较对象,制定薪酬的标准、结构、依据和控制程序,结合绩效奖金、定期调薪、股权激励等激励政策,实行动态管理的复合薪酬制度。公司同时设计并优化非物质激励方案,加强组织氛围建设,提高员工归属感。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专注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的研发和生产,高度重视员工能力的发展,结合员工能力素质模型,建立工作分析、职位体系及岗位评价体系,搭建多通道的员工职业发展序列,为员工和各级管理者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建立人才梯队培养机制,建设相应培训培养体系,按年度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将公司打造成为创新药物研发需要的学习型组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长期激励政策,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其他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的最新要求持续更新,更好地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关联方的行为,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学

习。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合规学习,提高管理层的公司治理水平,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合规培训,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良好。公司目前下设100%控股的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均受公司监督,重大事项报告、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事项均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持续关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致力于建立健全ESG工作机制。公司董事会是ESG事宜的最高负责和决策机构,对公司的ESG策略及汇报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审议公司各项ESG决议及ESG风险,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具体事宜的执行。公司重视ESG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执行证监会和交易所ESG相关的要求,督导企业ESG实践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建立了环境治理制度、社会责任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和核心员工持股制度。保障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协同发展。公司承担企业责任,为环境、员工、股东、企业、社会的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二、 环境信息情况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1类新药的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的药企。目前还没有生产制造行为,主营业务(药品制剂)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不涉及环境污染情形。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节约能源、控制污染、改进工艺、绿色发展”的资源使用方针,重视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管理工作。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为新药研发,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液及固废。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规定,按照规范处理相关废液和固废,保证环境干净整洁和绿色发展。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消耗的资源有水、电,均由市政供给。2021年,水消耗3828吨,电力消耗1669180千瓦时。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装修垃圾和装修工人的生活垃圾由北京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子公司赛林泰医药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制定了《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实现各类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从而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电力系统需求,错峰用电。公司提倡绿色办公,鼓励“无纸化”办公。行政部门持续提示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对资源的节约使用,例如提倡双面打印、节约用电、废旧纸箱循环使用以及合理规划公务用车等。员工自发拼车上下班,员工骑自行车和步行上下班,培养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1类新药的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的药企。产品管线涵盖了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乳腺癌、卵巢癌、甲状腺癌、白血病等重点肿瘤适应症以及糖尿病等重要疾病领域。公司的目标是创好药、造中国患者能够吃得起的一类新药。公司将以研发、生产更多的创新药来回馈社会,以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同时,公司倡导绿色发展,不污染环境和社区,体现更多的社会责任。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数量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0.72782021年7月,河南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公司组织员工献爱心,捐款6000元,捐赠物资1278元。
其中:资金(万元)0.6/
物资折款(万元)0.1278/
公益项目0/
其中:资金(万元)0/
救助人数(人)0/
乡村振兴0/
其中:资金(万元)0/
物资折款(万元)0/
帮助就业人数(人)0/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7月,河南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公司组织员工献爱心,捐款6000元,捐赠物资1278元。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相互分设的公司治理架构,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协调运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大会,就相关重大事项与股东保持了充分的沟通。

在发行前,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已根据相关要求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其约束措施的承诺》《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以及《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等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循上述制度安排,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公司对外无重大负债,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说明不适用。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

公司的人才理念是让有兴趣做药的人走进首药控股一起来追梦,在首药控股的平台上共同成长、相互成就。公司视人才为第一生产力,致力于打造以人为本、高效团结、核心成员稳定的研发团队,为研发人员创造了宽松的研发环境,发挥研发人员的主人翁精神;公司广泛争取各项人才福利政策和科技荣誉,积极为员工解决户口、住房、子女入学等各项需求,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随着公司持续发展壮大,公司将进一步吸引及选拔优秀人才,在未来持续推出对核心员工股

权激励,并逐步提升员工薪酬福利水平,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持续且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以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82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55.03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836.3798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7.50

注:以上员工通过公司发行前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遵循诚实守信,互利共赢原则,积极构建与供应商、客户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注重与供应商、客户进行沟通与协调,充分尊重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构建相互信任与平等合作的平台。公司建立并执行了完整规范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采购流程、存货管理、供应商选定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通过综合评估、现场审计等方式,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交货周期、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指标进行深入了解,掌握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加强规范供应商的合规性。公司选择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供应商及代工厂进行合作,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不适用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0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0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详见www.shouyaoholding.com投资者关系专栏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创新药研发企业可将药品的化合物、药物组合物、制备方法和适应症等申请发明专利以享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对相关知识产权进行统一申请、管理和维护。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401项,获得授权130项。公司的IT部门通过规范化技术手段管理公司各类系统、数据和数据库,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以充分保障公司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李文军、张静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或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即减持首发前股份);本人进行上述减持时,应当同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相关规定。 3、就本人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上市 之日 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4、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5、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万根线、诚则信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华盖信诚、崇德英盛1、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6个月内完成,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满6个月但在12个月内完成,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晚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12个月,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关于上述股份锁定期的要求发生任何变更的,上述承诺内容应进行相应调整。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2、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股份限售双鹭生物、嘉兴领启1、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上述股份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春霖投资1、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9月27日)后12个月内完成(即发行人于2021年9月26日或之前取得申报受理函),则自发行人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满12个月后完成(即发行人于2021年9月27日或之后取得申报受理函),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9月27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亦庄国投、双鹭药业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李明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李文军、许新合、刘希杰、朱岩、孙颖慧、杨利民、王大可、王亚杰、张英利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5、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王静晗、陈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上市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曦、刘爽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36个月
股份限售许新合、刘希杰、朱岩、孙颖慧、杨利民、王静晗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转让首发前股份)。 在上述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若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规定。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李文军、张静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4、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其他华盖信诚、崇德英盛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双鹭生物、嘉兴领启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春霖投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其他亦庄国投、双鹭药业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李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3、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其他首药控股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的健康稳定,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为稳定公司股价,发行人特制订本预案。 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稳定公司股价的原则 公司将确保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合理回报。为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当公司股价出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和有关方将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以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如在该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况的,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和有关方将采取有关股价稳定措施。 当公司或有关方正式公告将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之前,或当公司和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启动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以上所称“每股净资产”系指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如该期审计基准日后至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期间,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可采取的具体措施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如负有增持义务的公司控股股东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增持义务,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相等于控股股东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分红款,控股股东放弃对该部分分红款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如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其增持义务的,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薪酬,被扣留薪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其他李文军、李文军的一致行动人张静、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为稳定公司股价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本人将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一)具体措施 在满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本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后,本人将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将视情况采取直接增持,或通过一致行动人(若有)进行增持。 (二)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在满足《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本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披露拟增持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信息。 (三)增持股份的其他条件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本人将在公告增持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实施增持: 1、增持股份的时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规定; 2、继续增持股票的数量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将触发本人的要约收购义务且本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增持股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人单轮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再次启动 在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且在执行完毕后,再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本人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重新确定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未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规定履行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义务的,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本人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薪酬,本人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其他首药控股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李文军、张静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首药控股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时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利润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公司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格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方式,提高募投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增强持续创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公司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后续公司拟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承诺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其他李文军、张静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函,如违反本承诺函或拒不履行本承诺函给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承诺函经出具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四、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其他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函经本人出具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并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首药控股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的当年及随后三年期间(以下称“上市后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间隔期限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在该年度盈利且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上市的当年及随后三年不适用不适用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根据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因公司具有成长性、股本规模和经营规模不相适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3)不违反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四)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预计上市时间等因素,公司在上市后三年仍将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上述期间进行利润分配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解决同业竞争李文军、张静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贵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以及未来成立的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内容,产生了与贵公司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贵公司;本人同意将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的主体和/或业务交由贵公司进行托管,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的主体承担。如贵公司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保证在接到贵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贵公司,收益需厘定确认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贵公司。如贵公司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贵公司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贵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与贵公司同业竞争情形的,本人在接到贵公司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有关同业竞争业务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转让给贵公司。
解决关联交易李文军、张静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控制发行人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二、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解决关联交易亦庄国投、双鹭药业、双鹭生物、崇德英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公司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2、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公司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解决关联交易李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解决关联交易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首药控股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公司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如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李文军、张静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如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承诺: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理人员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如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其他首药控股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果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如下: (一)回购程序的启动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股份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同时,在根据届时有效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至本公司发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赔偿投资者损失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如果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四、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其他李文军、张静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人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购回 如果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适用)。 四、约束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发行人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董事、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约束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其他首药控股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合法合规的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春霖投资”)现持有本公司44.0432万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0.3949%。根据春霖投资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春霖投资9.12%出资份额且为普通合伙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三、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会在任何时候通过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八)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A.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5,568,418.525,568,418.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788,910.157,788,910.15
租赁负债349,160.93349,160.93
其他应付款3,850,571.22-2,569,652.561,280,918.66

B.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经营租赁中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8,280,290.60元,将其按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为8,138,071.08元,折现后的金额与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与原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无差异。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75%。

C.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a.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b. 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租赁期限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c.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d.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e.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f. 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5)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的处理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对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

对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2. 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40万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2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不适用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不适用不适用
财务顾问不适用不适用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0,18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李文军072,953,10165.405772,953,10172,953,1010境内自然人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9,689,4808.68719,689,4809,689,4800国有法人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5,263,2004.71875,263,2005,263,2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张静05,000,0004.48275,000,0005,000,0000境内自然人
李明05,000,0004.48275,000,0005,000,0000境内自然人
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5,000,0004.48275,000,0005,000,0000其他
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5,000,0004.48275,000,0005,000,0000其他
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01,101,0790.98721,101,0791,101,0790境内非国有法人
嘉兴领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90,9710.8884990,971990,9710其他
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60,6480.5923660,648660,6480其他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股东李文军、张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股东李文军、李明均持有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且李明担任前述两个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各方存在关联关系; 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8%财产份额。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李文军72,953,1012025年9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2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689,4802023年3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263,2002023年3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张静5,000,0002025年9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5李明5,000,0002025年3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6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2025年3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7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2025年3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8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101,0792023年7月23日0自2020年7月23日起36个月
9嘉兴领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9712023年9月27日0自2020年9月27日起36个月
10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0,6482023年8月24日0自2020年8月24日起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股东李文军、张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股东李文军、李明均持有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且李明担任前述两个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各方存在关联关系; 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8%财产份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李文军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李文军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65.4057%4.4827%

李文军

李文军一致行动人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65.4057%4.4827%

李文军

李文军一致行动人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首药控股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首药控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收入政策和营业收入披露。

首药控股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技术开发及服务业务。2021年度,首药控股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1,303.25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首药控股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客户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技术开发合同、销售发票、及临床批件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研发费用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研发费用披露。

首药控股公司2021年度研发费用发生额为人民币15,684.09万元,无资本化金额,全部费用化处理。

由于首药控股公司目前处于医药研发阶段,报告期内各期研发费用较高,为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且研发费用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研发费用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研发费用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预付款项各期末主要明细余额,确认是否存在支付的款项因未及时确认为费用导致虚增资产、少计成本费用的情形;

(3)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研发费用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单据、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资料等;

(4) 重新计算与医院、临床研究服务机构之间的合同履约进度款;重新计算研发设备折旧金额;

(5)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研发人员薪酬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研发人员花名册、薪酬明细表、薪酬分配表等;

(6) 结合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供应商函证各期采购金额、付款金额、合同履约进度等;

(7)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研发费用实施截止测试,评价研发费用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检查与研发费用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首药控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首药控股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首药控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首药控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

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首药控股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首药控股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松飞(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晓燕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七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4,454,719.01142,350,505.0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51,90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78,467,932.9814,010,207.3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8172,964.16285,933.6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1,462,705.602,744,444.2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6,458,321.75159,391,090.3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16,222,153.025,177,935.50
在建工程224,506,877.62607,547.1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51,392,104.64
无形资产26244,468.44280,244.2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91,238,474.441,636,558.12
递延所得税资产30
其他非流动资产318,113,557.089,472,579.08
非流动资产合计21,717,635.2417,174,864.15
资产总计58,175,956.99176,565,954.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644,793,418.8615,197,126.4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8284,511.02284,511.0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93,740,420.782,751,497.70
应交税费40380,590.93146,436.63
其他应付款41793,971.203,850,571.2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33,104,914.66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3,097,827.4522,230,143.0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13,576,415.427,912,7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576,415.427,912,700.00
负债合计56,674,242.8730,142,843.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3111,539,343.00111,539,34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5336,337,819.62336,337,819.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60-446,375,448.50-301,454,051.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501,714.12146,423,111.4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501,714.12146,423,111.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8,175,956.99176,565,954.50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十七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933,279.82138,143,974.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1,90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8,326,994.0013,087,927.11
其他应收款287,595.53124,356.4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462,705.602,744,444.2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5,710,574.95154,100,702.5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13,720,173.4713,720,173.4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806,999.622,138,319.78
在建工程4,506,877.62607,547.1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3,808,003.135,101,111.12
非流动资产合计25,842,053.8421,567,151.54
资产总计61,552,628.79175,667,854.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4,515,760.0724,721,401.6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84,511.02284,511.02
应付职工薪酬1,249,577.61752,938.45
应交税费275,701.2473,678.79
其他应付款116,163.55151,997.1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6,441,713.4925,984,527.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3,576,415.423,6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576,415.423,600,000.00
负债合计60,018,128.9129,584,527.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11,539,343.00111,539,34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45,197,078.89345,197,078.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455,201,922.01-310,653,094.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534,499.88146,083,327.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61,552,628.79175,667,854.13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七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3,032,547.177,019,097.51
其中:营业收入6113,032,547.177,019,097.5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75,522,277.01341,230,339.90
其中:营业成本618,813.804,125.0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62155,008.4027,675.9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6419,905,423.71258,313,162.47
研发费用65156,840,885.4385,032,692.67
财务费用66-1,387,854.33-2,147,316.18
其中:利息费用138,145.10397,929.19
利息收入1,531,175.632,553,656.67
加:其他收益6717,091,660.12289,298.4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75,183.5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1-150,174.602,222,613.0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5,548,244.32-329,624,147.32
加:营业外收入74626,847.00
减:营业外支出516,734.7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4,921,397.32-330,140,882.04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4,921,397.32-330,140,882.0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4,921,397.32-330,140,882.0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4,921,397.32-330,121,118.6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9,763.3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44,921,397.32-330,140,882.0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44,921,397.32-330,121,118.6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9,763.3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0-2.9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0-2.9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十七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413,000,000.007,000,000.00
减:营业成本4
税金及附加144,643.5027,026.9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1,920,451.48250,526,275.28
研发费用6159,844,691.8992,410,255.16
财务费用-1,519,840.77-2,510,458.83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520,340.552,510,765.67
加:其他收益12,634,330.1480,214.9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936,840.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38,343.5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9,501.251,819,873.1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4,855,117.21-329,616,170.42
加:营业外收入306,290.00
减:营业外支出356,3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4,548,827.21-329,972,470.4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4,548,827.21-329,972,470.4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4,548,827.21-329,972,470.4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44,548,827.21-329,972,470.4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七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034,500.0014,020,243.3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9,733,906.9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816,394,988.938,285,651.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163,395.8622,305,894.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7,689,526.2719,123,704.7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921,320.5832,396,770.32
支付的各项税费155,008.4027,675.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855,435,489.2963,931,419.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201,344.54115,479,570.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37,948.68-93,173,675.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287,567.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820,290,537.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2,578,104.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345,885.993,359,359.08
投资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819,051,052.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45,885.99172,410,411.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45,885.9950,167,693.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5,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85,610,826.4020,724,404.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10,826.4020,724,404.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10,826.4044,275,595.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6,994,661.071,269,614.0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1,449,380.08140,179,766.0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454,719.01141,449,380.08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000,000.0014,00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9,064,397.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881,352.145,305,865.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945,749.9519,305,865.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504,327.8117,153,167.9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087,328.2511,950,340.77
支付的各项税费144,643.5027,026.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5,288,481.32100,962,754.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024,780.88130,093,290.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079,030.93-110,787,424.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287,567.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102,789.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1,390,356.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230,538.992,598,147.76
投资支付的现金155,814,8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051,052.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30,538.99177,463,999.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30,538.9943,926,357.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5,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3,309,569.92-1,861,067.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7,242,849.74139,103,917.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933,279.82137,242,849.74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1,539,343.00336,337,819.62-301,454,051.18146,423,111.44146,423,111.4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1,539,343.00336,337,819.62-301,454,051.18146,423,111.44146,423,111.4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4,921,397.32-144,921,397.32-144,921,397.32
(一)综合收益总额-144,921,397.32-144,921,397.32-144,921,397.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1,539,343.00336,337,819.62-446,375,448.501,501,714.121,501,714.12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0,107,940.00139,164,395.90-75,429,511.56173,842,824.34718,335.65174,561,159.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0,107,940.00139,164,395.90-75,429,511.56173,842,824.34718,335.65174,561,159.9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31,403.00197,173,423.72-226,024,539.62-27,419,712.90-718,335.65-28,138,048.55
(一)综合收益总额-330,121,118.68-330,121,118.68-19,763.36-330,140,882.0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431,403.00306,637,502.78308,068,905.78-698,572.29307,370,333.4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431,403.0063,568,597.0065,000,000.0065,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42,817,633.49242,817,633.49242,817,633.49
4.其他251,272.29251,272.29-698,572.29-447,30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04,096,579.06104,096,579.06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104,096,579.06104,096,579.06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5,367,500.00-5,367,500.00-5,367,50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111,539,343.00336,337,819.62-301,454,051.18146,423,111.44146,423,111.44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1,539,343.00345,197,078.89-310,653,094.80146,083,327.0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1,539,343.00345,197,078.89-310,653,094.80146,083,327.0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4,548,827.21-144,548,827.21
(一)综合收益总额-144,548,827.21-144,548,827.2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1,539,343.00345,197,078.89-455,201,922.011,534,499.88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0,107,940.00139,892,060.00-84,777,203.44165,222,796.5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0,107,940.00139,892,060.00-84,777,203.44165,222,796.5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31,403.00205,305,018.89-225,875,891.36-19,139,469.47
(一)综合收益总额-329,972,470.42-329,972,470.4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431,403.00306,386,230.49307,817,633.4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431,403.0063,568,597.0065,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42,817,633.49242,817,633.49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04,096,579.06104,096,579.06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104,096,579.06104,096,579.06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3,015,367.463,015,367.46
四、本期期末余额111,539,343.00345,197,078.89-310,653,094.80146,083,327.09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李文军、张静共同发起设立,于2016年4月19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万元。后于2019年3月7日变更成为首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首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202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04WFJ71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11,539,343元,股份总数111,539,343股(每股面值1元)。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林泰)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政策”。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政策”。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考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政策”。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为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9.50%-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中软件以实际成本计量按照预期使用期10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系指公司新药开发完成III期临床研究至获取生产批件的阶段,开发阶段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开发支出资本化。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临床前候选药物的发现服务,由于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

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

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该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会详见“(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计变更,无需履行审批程序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A.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5,568,418.525,568,418.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788,910.157,788,910.15
租赁负债349,160.93349,160.93
其他应付款3,850,571.22-2,569,652.561,280,918.66

B.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中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8,280,290.60元,将其按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为8,138,071.08元,折现后的金额与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与原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无差异。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

4.75%。

C.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a.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 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租赁期限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c.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f. 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2,350,505.08142,350,505.0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4,010,207.3514,010,207.3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85,933.67285,933.6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744,444.252,744,444.2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159,391,090.35159,391,090.3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177,935.505,177,935.50
在建工程607,547.17607,547.1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5,568,418.525,568,418.52
无形资产280,244.28280,244.2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636,558.121,636,558.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9,472,579.089,472,579.08
非流动资产合计17,174,864.1522,743,282.675,568,418.52
资产总计176,565,954.50182,134,373.025,568,418.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5,197,126.4915,197,126.4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84,511.02284,511.0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751,497.702,751,497.70
应交税费146,436.63146,436.63
其他应付款3,850,571.221,280,918.66-2,569,652.5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788,910.157,788,910.15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2,230,143.0627,449,400.655,219,257.5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349,160.93349,160.93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7,912,700.007,912,7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912,700.008,261,860.93349,160.93
负债合计30,142,843.0635,711,261.585,568,418.5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11,539,343.00111,539,34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36,337,819.62336,337,819.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01,454,051.18-301,454,051.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46,423,111.44146,423,111.4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46,423,111.44146,423,111.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76,565,954.50182,134,373.025,568,418.52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8,143,974.74138,143,974.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3,087,927.1113,087,927.11
其他应收款124,356.49124,356.4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744,444.252,744,444.2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154,100,702.59154,100,702.5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3,720,173.4713,720,173.4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138,319.782,138,319.78
在建工程607,547.17607,547.1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5,101,111.125,101,111.12
非流动资产合计21,567,151.5421,567,151.54
资产总计175,667,854.13175,667,854.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4,721,401.6824,721,401.6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84,511.02284,511.02
应付职工薪酬752,938.45752,938.45
应交税费73,678.7973,678.79
其他应付款151,997.10151,997.1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5,984,527.0425,984,527.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3,600,000.003,6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600,000.003,600,000.00
负债合计29,584,527.0429,584,527.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11,539,343.00111,539,34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45,197,078.89345,197,078.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310,653,094.80-310,653,094.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46,083,327.09146,083,327.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75,667,854.13175,667,854.13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6%、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所得税

赛林泰于2016年12月22日取得编号为GR20161100339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税法规定,2016-2018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于2019年12月2日通过复审取得换发的编号为GR20191100662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税法规定,2019-2021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编号为GR20201100082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税法规定,2020-2022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增值税

本公司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公司所签订的技术转让及

技术开发合同在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即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对未备案的合同,仍按照适用税率6%计算缴纳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5,531.8935,280.03
银行存款24,449,187.12141,414,100.05
其他货币资金901,125.00
合计24,454,719.01142,350,505.0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货币资金使用有限制的情况。期初货币资金中含应收利息901,125.00元,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2,000,000.00
1至2年
2至3年
合计2,000,000.0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00,000.00100100,000.0051,900,000.00
其中:
账龄组合2,000,000.00100100,000.0051,900,000.00
合计2,000,000.00/100,000.00/1,900,0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2,000,000.00100,000.005
合计2,000,000.00100,000.00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0,000.00100,000.00
合计100,000.00100,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2,000,000.00100100,000.00
合计2,000,000.00100100,000.00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7,009,713.2282.7813,508,553.4996.42
1至2年1,148,427.4813.56501,653.863.58
2至3年309,792.283.66
3年以上
合计8,467,932.98100.0014,010,207.35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未完成服务,尚未到结算期。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一1,661,088.0019.62
供应商二486,678.055.75
供应商三465,921.415.50
供应商四396,412.264.68
供应商五376,188.674.44
合计3,386,288.3939.99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72,964.16285,933.67
合计172,964.16285,933.6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67,258.80
1至2年121,187.00
2至3年
3年以上344,577.99
合计533,023.79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533,023.79575,480.20
其他20,338.50
合计533,023.79595,818.7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10,802.042,578.00296,504.99309,885.03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6,059.356,059.35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379.753,481.3548,073.0050,174.6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3,362.9412,118.70344,577.99360,059.6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9,885.0350,174.60360,059.63
合计309,885.0350,174.60360,059.6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供应商一押金保证金233,673.493年以上43.84233,673.49
供应商二押金保证金150,054.401年以内5,164.80元,1-2年39,323.60元,3-4年105,566.00元28.15109,756.60
供应商三押金保证金50,078.701-2年9.45,007.87
供应商四押金保证金40,614.001年以内7.622,030.70
自然人押金保证金9,400.001-2年1.76940.00
合计/483,820.59/90.77351,408.66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462,705.601,462,705.602,744,444.252,744,444.25
合计1,462,705.601,462,705.602,744,444.252,744,444.25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6,222,153.025,177,935.50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6,222,153.025,177,935.5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机器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213,492.56523,056.5813,736,549.14
2.本期增加金额1,918,122.13311,540.762,229,662.89
(1)购置1,918,122.13311,540.762,229,662.89
(2)在建工程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5,131,614.69834,597.3415,966,212.0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8,234,308.87324,304.778,558,613.64
2.本期增加金额1,100,770.5584,674.821,185,445.37
(1)计提1,100,770.5584,674.821,185,445.3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9,335,079.42408,979.599,744,059.0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796,535.27425,617.756,222,153.02
2.期初账面价值4,979,183.69198,751.815,177,935.50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4,506,877.62607,547.17
工程物资
合计4,506,877.62607,547.1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4,506,877.624,506,877.62607,547.17607,547.17
合计4,506,877.624,506,877.62607,547.17607,547.17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67,092.40万元607,547.173,899,330.454,506,877.620.67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合计67,092.40万元607,547.173,899,330.454,506,877.62////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5,568,418.525,568,418.52
(1) 租入5,568,418.525,568,418.52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5,568,418.525,568,418.5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4,176,313.884,176,313.88
(1)计提4,176,313.884,176,313.8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176,313.884,176,313.8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92,104.641,392,104.64
2.期初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57,758.62357,758.62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57,758.62357,758.6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77,514.3477,514.34
2.本期增加金额35,775.8435,775.84
(1)计提35,775.8435,775.8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3,290.18113,290.1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44,468.44244,468.44
2.期初账面价值280,244.28280,244.2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款1,636,558.12398,083.681,238,474.44
合计1,636,558.12398,083.681,238,474.44

其他说明: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60,059.63309,885.03
可抵扣亏损612,904,062.61367,180,896.14
合计613,364,122.24367,490,781.17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1,299,712.781,299,712.78
2024年14,715,485.9614,715,485.96
2025年8,951,187.118,951,187.11
2026年7,408,399.617,408,399.61
2027年9,829,787.809,829,787.80
2028年25,116,568.6925,116,568.69
2029年41,701,471.0941,701,471.09
2030年258,158,283.10258,158,283.10
2031年245,723,166.47
合计612,904,062.61367,180,896.1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837,835.126,837,835.129,107,579.089,107,579.08
预付设备采购款1,275,721.961,275,721.96365,000.00365,000.00
合计8,113,557.088,113,557.089,472,579.089,472,579.08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款5,271,096.431,124,797.28
费用类款项38,773,661.3713,338,668.15
长期资产购置款748,661.06733,661.06
合计44,793,418.8615,197,126.4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合同款284,511.02284,511.02
合计284,511.02284,511.02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751,497.7045,246,972.8544,610,728.773,387,741.7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946,126.963,593,447.96352,679.00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751,497.7049,193,099.8148,204,176.733,740,420.78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105,801.6837,878,203.1537,828,203.152,155,801.68
二、职工福利费1,511,553.261,511,553.26
三、社会保险费189,708.412,412,348.032,386,492.28215,564.16
其中:医疗保险费189,708.412,348,966.472,329,204.95209,469.93
工伤保险费62,589.5656,495.336,094.23
生育保险费792792
四、住房公积金2,856,411.002,856,411.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55,987.61588,457.4128,069.081,016,375.94
合计2,751,497.7045,246,972.8544,610,728.773,387,741.7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806,192.873,464,201.19341,991.68
2、失业保险费139,934.09129,246.7710,687.32
合计3,946,126.963,593,447.96352,679.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380,590.93146,436.63
合计380,590.93146,436.63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793,971.201,280,918.66
合计793,971.201,280,918.6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费用款325,345.41873,736.19
应付暂收款336,112.99252,903.17
押金保证金132,512.80154,279.30
合计793,971.201,280,918.66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104,914.667,788,910.15
合计3,104,914.667,788,910.15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房屋租赁349,160.93
合计349,160.93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7,912,700.004,260,000.008,596,284.583,576,415.42收到政府补助,尚未摊销完毕
合计7,912,700.004,260,000.008,596,284.583,576,415.42/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治疗糖尿病1类新药DPP-4抑制剂TQ-F3083的临床研究2,274,500.002,274,500.00与收益相关
ALK/C-MET靶向抗肿瘤1类新药TQ-B3139的临床研究1,023,600.001,023,600.00与收益相关
靶向抗肿瘤1类新药IDH2突变抑制剂TQB3455的临床研究1,014,600.001,014,600.00与收益相关
小分子靶向新药的临床研究及其伴随诊断试剂研发3,000,000.003,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600,000.00400,000.00200,000.00与收益相关
抗肿瘤新药SY-5007的临床前研究3,900,000.00883,584.583,016,415.42与收益相关
科技新星计划360,000.0036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7,912,700.004,260,000.008,596,284.583,576,415.4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补助”之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11,539,343111,539,343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36,337,819.62336,337,819.62
合计336,337,819.62336,337,819.6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01,454,051.18-75,429,511.5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01,454,051.18-75,429,511.5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921,397.32-330,121,118.6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减:净资产折股转出-104,096,579.06
期末未分配利润-446,375,448.50-301,454,051.1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3,032,547.178,813.807,019,097.514,125.04
其他业务
合计13,032,547.178,813.807,019,097.514,125.04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1,303.254717701.90975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303.254717701.909751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技术开发及服务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13,032,547.1713,032,547.17
技术开发及服务13,032,547.1713,032,547.17
按经营地区分类13,032,547.1713,032,547.17
境内13,032,547.1713,032,547.17
境外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13,032,547.1713,032,547.17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13,032,547.1713,032,547.17
合计13,032,547.1713,032,547.17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资源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155,008.4027,675.90
合计155,008.4027,675.90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股份支付242,817,633.49
职工薪酬8,592,395.346,593,155.21
中介机构服务费3,859,071.933,297,805.93
办公费1,293,274.681,051,443.24
租赁物业费1,210,293.081,085,542.83
差旅费1,193,193.551,129,303.39
业务招待费525,122.331,024,588.10
折旧及摊销505,570.3163,897.52
其他2,726,502.491,249,792.76
合计19,905,423.71258,313,162.47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68,095,587.8235,981,240.34
职工薪酬40,056,694.9525,256,252.01
材料费38,803,034.6915,942,641.02
折旧及摊销5,290,048.461,211,708.32
能耗及修理费1,475,393.601,197,602.05
房租及物业633,018.354,208,407.89
其他2,487,107.561,234,841.04
合计156,840,885.4385,032,692.67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38,145.10397,929.19
利息收入-1,531,175.63-2,553,656.67
银行手续费5,176.208,411.30
合计-1,387,854.33-2,147,316.18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7,069,454.17278,827.38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2,205.9510,471.10
合计17,091,660.12289,298.48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补助”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0,000.001,825,000.0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0,174.60397,613.06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150,174.602,222,613.06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违约金617,707.00617,707.00
其他9,140.009,140.00
合计626,847.00626,847.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12,733,169.593,883,355.68
利息收入2,432,300.631,587,067.24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542,098.21631,846.91
代收代付30,700.0071,393.27
个税手续费返还23,538.3111,099.36
收回法院冻结资金1,900,000.00
其他633,182.19200,889.00
合计16,394,988.938,285,651.4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费用54,810,556.2660,946,179.03
代收代付31,326.001,838,907.27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588,430.83507,300.00
对外捐赠378,000.00
其他5,176.20261,032.87
合计55,435,489.2963,931,419.1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拆借款20,290,537.51
合计20,290,537.51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拆借款19,051,052.00
合计19,051,052.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中发展减资退出14,876,244.17
购买少数股权447,300.00
支付合并对价5,367,500.00
拆借款33,360.00
支付的租金5,610,826.40
合计5,610,826.4020,724,404.1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44,921,397.32-330,140,882.04
加: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150,174.60-2,222,613.0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185,445.37901,637.69
使用权资产摊销4,176,313.88
无形资产摊销35,775.8435,775.8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98,083.68338,192.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8,734.7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38,145.101,233,589.7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075,183.5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81,738.65-2,744,444.2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772,256.82-2,743,012.4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6,745,514.701,286,896.21
其他242,817,633.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37,948.68-93,173,675.3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4,454,719.01141,449,380.0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41,449,380.08140,179,766.0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6,994,661.071,269,614.02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4,454,719.01141,449,380.08
其中:库存现金5,531.8935,280.0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4,449,187.12141,414,100.0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454,719.01141,449,380.0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治疗糖尿病1类新药DPP-4抑制剂TQ-F3083的临床研究2,274,500.00其他收益2,274,500.00
ALK/C-MET靶向抗肿瘤1类新药TQ-B3139的临床研究1,023,600.00其他收益1,023,600.00
靶向抗肿瘤1类新药IDH2突变抑制剂TQB3455的临床研究1,014,600.00其他收益1,014,600.00
小分子靶向新药的临床研究及其伴随诊断试剂研发3,000,000.00其他收益3,000,000.00
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400,000.00其他收益400,000.00
抗肿瘤新药SY-5007的临床前研究3,900,000.00其他收益883,584.58
产业扶持资金8,220,700.00其他收益8,220,700.00
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118,620.00其他收益118,620.00
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80,000.00其他收益80,000.00
稳岗补贴28,918.08其他收益28,918.08
失业保险费返还21,931.51其他收益21,931.51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专利资助金3,000.00其他收益3,000.00
科技新星计划360,000.00
合计20,445,869.5917,069,454.17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技术开发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及五(一)4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运用股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手段,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期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应付账款44,793,418.8644,793,418.8644,793,418.86
其他应付款793,971.20793,971.20793,971.2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104,914.663,104,914.663,104,914.66
小 计48,692,304.7248,692,304.7248,692,304.72

(续上表)

项 目上年年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应付账款15,197,126.4915,197,126.4915,197,126.49
其他应付款3,850,571.223,850,571.223,850,571.22
小 计19,047,697.7119,047,697.7119,047,697.71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文军先生。截至2021年末,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65.41%。张静持有公司4.48%股份,张静为李文军配偶,为李文军一致行动人。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564,009.02437,472.87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045,663.76138,053.1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08.04344.91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28,295.628,116.96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2019年3月7日,公司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北京亦庄盛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盛元)签订《入区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亦庄

盛元共同投资约6.5亿元,其中公司投资不低于4亿元,亦庄盛元投资2.5亿元(2020年3月17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同意亦庄盛元总投资变更为约3.26亿元),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用于生产抗癌和治疗糖尿病的创新药产品。亦庄盛元负责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并根据公司需求定制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建成后出租或出售给公司用于经营本项目。

协议第二十条约定,亦庄盛元承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对公司的租金定价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租金指导价确定。协议第二十八条约定,在不违反国家、北京市及开发区土地利用政策条件的情况下,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公司对本项目回购。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0元,募集资金总额148,348.20万元148,348.20/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技术开发及服务。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按产品/地区分类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之说明。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2,000,000.00
合计2,000,000.0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00,000.00100100,000.0051,900,000.00
其中:
账龄组合2,000,000.00100100,000.0051,900,000.00
合计2,000,000.00/100,000.00/1,900,0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2,000,000.00100,000.005
合计2,000,000.00100,000.00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0,000.00100,000.00
合计100,000.00100,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2,000,000.00100100,000.00
合计2,000,000.00100100,000.00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87,595.53124,356.49
合计87,595.53124,356.4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62,094.00
1至2年31,784.70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93,878.7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93,878.70115,893.41
其他15,245.00
合计93,878.70131,138.41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6,331.92450.006,781.92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1,589.241,589.24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637.981,139.23-498.75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3,104.703,178.476,283.17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781.92-498.756,283.17
合计6,781.92-498.756,283.1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始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40,614.001年以内43.262,030.70
邹刚押金保证金9,400.001-2年10.01940.00
陈龙华押金保证金8,452.501年以内9.00422.63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4,320.001-2年4.60432.00
苏友仁押金保证金3,943.701-2年4.20394.37
合计/66,730.20/71.074,219.70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3,720,173.4713,720,173.4713,720,173.4713,720,173.47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13,720,173.4713,720,173.4713,720,173.4713,720,173.47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13,720,173.4713,720,173.47
合计13,720,173.4713,720,173.47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3,000,000.007,000,000.00
其他业务
合计13,000,000.007,000,000.00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技术开发及服务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13,000,000.0013,000,000.00
技术开发及服务13,000,000.0013,000,000.00
按经营地区分类13,000,000.0013,000,000.00
境内13,000,000.0013,000,000.00
境外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13,000,000.0013,000,000.0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13,000,000.0013,000,000.00
合计13,000,000.0013,000,000.00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研发费用:

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102,210,549.5170,144,228.49
职工薪酬16,551,675.918,823,833.16
材料费38,331,943.1112,525,532.39
折旧及摊销432,329.96120,682.42
能耗及修理费401,144.3929,764.79
其他1,917,049.01766,213.91
合 计159,844,691.8992,410,255.16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069,454.17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详见附注“政府补助”披露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26,847.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2,205.95个税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17,718,507.1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5.94-1.30-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9.90-1.46-1.46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文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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