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22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贺宪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5.60万元,同比下降94.57%。
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机动车检测推出新政,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受车检新政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短期内下降幅度尤为明显,导致2021年内机动车检测行业准入者持观望态度。但因我国机动车检测站整体配比水平仍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检测量于2022年将逐步恢复增长,将持续促进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
(二)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及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
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业整体解决方案的主要
提供商,是国内少数能同时提供机动车检测系统全面解决方案、智能驾驶员考试与培训系统解决方案、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解决方案、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解决方案、机动车行业联网监管系统解决方案与检测运营服务的企业,能够全面满足客户在产品与系统方案的设计、安装集成、运营维护、行业监管、车辆检测服务及汽车后市场增值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新建站等方式切入下游检测运营服务市场,实现产业链延伸,优化收入利润结构,增强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主营业务分析”。公司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行业景气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据公安部统计,2021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5亿辆,其中汽车3.02亿辆;全国79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同比增加9个城市,35个城市超200万辆,20个城市超3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重庆超过500万辆。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自2016年公司上市以来,长期深耕机动车检测领域,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专注于机动车检测领域,始终坚持创新,并积极将各领域的领先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中。本报告内,公司已自主研发出智能驾驶教练机器人训练系统、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等多项领先于全国的核心技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82项专利、19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多项非专利技术,并已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和技术。
公司在积极推动现有机动车检测系统主要业务发展的同时,结合现有产业布局和未来检测服务等下游行业的发展方向,重点拓展检测运营等相关的下游服务市场,实现业务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新冠疫情等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国家对在用机动车强制性检测政策发生变化、机动车检测相关标准发生变化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投资并购后的整合风险、业绩补充无法实现风险及商誉减值风险、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实施风险,有关风险内容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文本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及公告原稿;
(五)其他备查文件。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宪宁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安车检测、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新租赁准则 | 指 |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
解释14号 | 指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 |
解释15号 | 指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
中洲创业 | 指 | 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华睿德银 | 指 | 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山东安车 | 指 | 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安车 | 指 | 杭州安车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
兴车检测 | 指 | 兴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临沂基金 | 指 | 临沂市常盛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德州基金 | 指 | 德州市常盛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安车昇辉 | 指 | 深圳安车昇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保源升 | 指 | 深圳市保源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中检汽车 | 指 | 中检集团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丘宏略 | 指 | 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商丘鼎佳 | 指 | 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临沂正直 | 指 | 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正直河东 | 指 | 临沂市河东区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正直二手车 | 指 | 山东正直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正直保险 | 指 | 山东正直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正直兰山 | 指 | 临沂市兰山区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莒南正直 | 指 | 莒南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正直瑞通 | 指 | 莒南正直瑞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安车运营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安车荆州、荆州安车 | 指 | 安车(荆州)检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安辰科技 | 指 | 深圳安辰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车动动科技 | 指 | 北京车动动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车检检 | 指 | 浙江车检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安迅 | 指 | 北京安迅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
鸿亿机动车 | 指 | 荆州市鸿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荆州金亿达 | 指 | 荆州市金亿达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 |
世纪天源 | 指 | 荆州世纪天源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鸿亿科技 | 指 | 荆州市鸿亿机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荆通运业 | 指 | 湖北荆通运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荆通汽车 | 指 | 荆州市荆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晨达环保 | 指 | 荆州市晨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沂南永安 | 指 | 沂南县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蒙阴锦程 | 指 | 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蒙阴蒙城 | 指 | 蒙阴县蒙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青岛云溪城 | 指 | 青岛云溪城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青岛海纳 | 指 | 青岛海纳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青岛华侨顺通 | 指 | 青岛华侨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青岛宏联 | 指 | 青岛宏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青岛马蹄服务 | 指 | 青岛马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青岛马蹄网络 | 指 | 青岛马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车牛 | 指 | 青岛车牛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青岛荣青 | 指 | 青岛荣青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粤检投资 | 指 | 深圳粤检投资有限公司 |
艾普拉斯 | 指 | 艾普拉斯车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粤检 | 指 | 广东粤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深圳粤检 | 指 | 深圳市粤检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安车 | 指 | 湖南安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泰山 | 指 | 山东泰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安澜汽车 | 指 | 荆州市安澜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盛德新能源 | 指 | 深圳盛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盛新能源 | 指 | 深圳市安盛新能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会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机动车安全检测 | 指 | 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对象是所有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检测项目主要包括:车辆外观、底盘、 |
制动、侧滑、灯光、车速表、轮重等 | ||
机动车环保检测 | 指 |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检测对象是所有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检测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
机动车综合检测 | 指 |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检测对象为营运车辆,主要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性能、动力性能和经济性能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指 | 由检测台体、控制系统、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组成的按流水线式作业、完成各项机动车检测工作的系统 |
安检系统 | 指 | 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系统,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 |
环检系统 | 指 |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系统,采用工况法等方法检测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用于机动车环保检测
综检系统 | 指 |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系统,用于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
综合型检验机构 | 指 | 一类同时配备安检系统、环检系统和综检系统,能完成各项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 |
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指 | 行业联网监督与管理系统,将行业主管部门与下辖机动车检验机构、维修企业联成智能信息化网络,实现信息实时上传、业务在线监督、管理的系统 |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 | 指 | 对车道上行驶的车辆的排气污染物进行的实时遥感检测。产品采用光谱吸收技术,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CO2、CO、HC、NOX进行检测,还可以对柴油车的不透明光烟度、颗粒物(PM2.5)、氨气(NH3)进行检测 |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 | 指 |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分为垂直式、水平式与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整个系统主要包括:光源及分析单元、直角位移反射单元、速度/加速度采集系统、车辆识别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机箱恒温系统、气象系统及操作单元,可以实现网络远程操控 |
控制系统 | 指 | 对检测设备进行控制并完成取值与运算分析的系统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安车检测 | 股票代码 | 300572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安车检测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ANCHE TECHNOLOGIE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贺宪宁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9栋401号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2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anche.cn | ||
电子信箱 | ir@anche.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云彬 | 张雯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电话 | 0755-86182392 | 0755-86182392 |
传真 | 0755-86182379 | 0755-86182379 |
电子信箱 | ir@anche.cn | ir@anche.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A11-14F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赖其寿 周灵芝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9楼 | 于越冬、张家军 | 2020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9楼 | 陈清、顾峻毅 | 2020 年7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元) | 473,311,882.20 | 914,690,791.01 | -48.25% | 972,674,678.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256,036.70 | 188,912,689.95 | -94.57% | 188,698,641.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429,318.33 | 175,215,021.83 | -105.95% | 166,321,208.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4,760,135.77 | 52,654,552.57 | -260.97% | 227,614,722.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98 | -94.90% | 0.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98 | -94.90% | 0.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8% | 20.26% | -19.68% | 24.78% |
项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资产总额(元) | 2,766,285,167.62 | 1,659,988,235.23 | 66.64% | 1,503,409,727.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48,710,725.87 | 1,019,230,598.36 | 110.82% | 848,631,048.0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473,311,882.20 | 914,690,791.01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358,031.07 | 211,456.17 | 其他零星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472,953,851.13 | 914,479,334.84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06,901,857.10 | 173,580,549.42 | 71,036,811.61 | 121,792,664.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25,211.86 | 15,486,704.71 | -3,949,103.36 | -16,706,776.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364,994.50 | 12,741,842.77 | -10,729,686.93 | -23,806,468.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92,763.24 | -12,838,953.22 | -51,802,368.33 | 33,273,949.0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4,779.60 | 30,354.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 4,595,545.42 | 5,005,970.12 | 3,636,066.45 |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649,679.13 | 11,655,990.97 | 17,579,773.8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13,898.76 | -850,836.63 | 5,218,804.51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51,574.48 | 2,352,150.45 | 4,057,212.0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6,973.40 | -208,339.38 | |
合计 | 20,685,355.03 | 13,697,668.12 | 22,377,432.8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收到增值税退税 | 17,225,601.22 | 本公司享受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本公司认为收到的退税款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属于公司的经常性收益。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周期性特点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代码为C402);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仪器仪表制造业”(代码为C40)。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
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的上游为检测台体、仪器仪表、电控设备、钢材、IT软硬件等领域。检测台体的生产主要涉及机械加工、焊接、装配等流程,公司具备生产加工主要检测台体的能力,部分台体从市场中采购;仪器仪表包括灯光仪、声级计、不透光烟度计、尾气分析仪等,已形成了较成熟的生产及供应体系;其他上游行业生产厂家众多,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供应瓶颈。
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的下游主要包括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行业主管部门、汽车制造厂、科研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以及二手车评估机构等。上述客户中具备机动车检测系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通常较少,而机动车检测系统涉及方案咨询与设计、软硬件设计研发、设备生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验收以及培训、维护等多个环节,因此客观上要求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商提供综合性的解决方案,对供应商的方案设计与实施能力有较高要求。
从产业链来看,汽车检测实际上是对汽车制造与销售行业产业链的延伸,汽车制造行业的规模决定了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汽车检测市场的潜在发展规模。汽车制造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汽车需求不断增长,带动汽车检测产品行业扩张;当宏观经济出现回落,居民汽车消费需求将受到抑制,使得检测产品需求减少。
近年来,公司坚持向下游机动车检测服务领域布局的发展战略,公司的产业链得到进一步的延伸。
(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在用车车龄增长促进检测市场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据公安部统计,2021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5亿辆,其中汽车3.02亿辆;全国79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同比增加9个城市,35个城市超200万辆,20个城市超3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重庆超过50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81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44亿人。汽车检测行业市场需求与汽车保有量及车龄相关,汽车保有量及车龄决定了市场业务量。我国机动车尤其是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需要不断增强的机动车检测能力与之匹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情况》等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机动车的检测频次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只有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方可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中国保有车辆平均车龄已进入需强制检测年限且随着车辆进入存量市场其平均车龄还在持续增长。针对不同类型机动车,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在用车对应车型的相关安全、环保和综合检测频次增加,检测市场下游需求增大。
(2)行业标准或规范升级丰富和完善机动车检测服务业务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效监控汽车污染物标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8年9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 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和《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上述标准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2020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GB38900-2020将代替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和GB18565-2016《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标准。
2016年7月12日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统一执法标准,加强道路联合执法。依据GB1589统一车辆限载标准,加强交通与公安路面联合执法。2021年6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改后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非现场执法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国家针对机动车安全性能、尾气排放以及燃油消耗量等方面的检测相应地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或规范,并根据我国的机动车制造生产技术发展、道路等级、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情况不定期的适时对相关检测标准进行修订。新标准一般较旧标准更为严格、先进,往往涉及到检验方法、检测设备的技术升级以及检测项目的增加或细化等。不断升级和完善的标准或规范促进了机动车检测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也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机动车检测服务业务。
(3)政府“简政放权”、“三检合一”政策的推行以及定价权逐步放开加速民营资本建设机动车检测站
2014年4月,公安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规定政府部门不得举办检验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简化审批程序,并推行异地检验等改革措施,民营资本加速进入机动车检测市场。
2018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8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在2018年年内将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和环检(环保检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合并,实现货运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收费”,并允许普通道路货运车辆异地办理,为车主提供方便并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2018年9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上述意见内容。目前,该项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落地实施。
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发布,通知提到放开机动车检测类等收费项目,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对已经形成竞争的服务,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明确“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的原则。
政府在机动车检测领域的“简政放权”、“三检合一”政策的推行以及逐步放开机动车检测收费,极大地鼓励了民营资本加速进入机动车检测市场,有利于加快检测机构建设,改善我国机动车检测机构数量不足及空间布局不合理的现状。
(三)短期内车检新政将对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业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机动车检测推出新政,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实质上对9座以内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原第7年、第9年的强制检测要求予以免除,同时将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原第2年、第4年的强制检测要求予以免除。受车检新政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短期内下降幅度尤为明显,导致2021年内机动车检测行业准入者持观望态度。但因我国机动车检测站整体配比水平仍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检测量于2022年将逐步恢复增长,将持续促进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以及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中国计量协会、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和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常务理事、理事或会员单位,并作为主要单位参与《GB/T 26765-201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B/T 33191-201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仪器设备计算机控制与通信技术条件》、《GB/T 35347-201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GB/T 17993-2017(代替GB/T 17993-2005)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36987-2018汽车防抱制动系统(ABS)性能检测方法》、《JT/T 1012车辆外廓尺寸检测仪》、《JJF 1835-2020机动车排放污染物遥感检测系统》等标准的主导制定或修订工作。
2013年,公司被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评选为“中国汽保30强”、“中国汽保最具成长型企业”和“中国汽保科技创新优秀企业”;2014年,公司被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评选为“特别贡献单位”;2017年,公司获得“2016年度中国汽保诚信企业五星级”、“2016年度中国汽保行业优秀会员单位”、“2016年度中国汽保行业发展创新奖”、“全国汽保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以及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颁发的“机动车检测及维修检测监督管理技术研发中心”等多个奖项与荣誉
称号;2018年,公司获得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行业发展研究所、中国市场调查研究中心和中国行业领先品牌企业推介活动组委会颁发的“中国环保节能产品”和“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等多个荣誉称号;2019年,公司荣获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2019年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及中国计量协会机动车计量检测技术工作委员会授予的2019年中国计量协会机动车计量检测技术工作委员会“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公司被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评选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企业”、被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选举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单位”,公司荣获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授予的“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及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的“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机动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的荣誉称号;2020年12月,公司“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项目”荣获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并被认定为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2021年1月,公司“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项目”入选国家鼓励发展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1年9月公司荣获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颁发的“汽车检验检测技术及标准化研究项目—生产力促进奖(创新发展)”;2021年12月,公司“机动车尾气非现场检测设备溯源装置及量传技术研究与应用”荣获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颁发的技术创新应用发展成果奖。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及变化
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业整体解决方案的主要提供商,是国内少数能同时提供机动车检测系统全面解决方案、智能驾驶员考试与培训系统解决方案、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解决方案、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解决方案、机动车行业联网监管系统解决方案与检测运营服务的企业,能够全面满足客户在产品与系统方案的设计、安装集成、运营维护、行业监管、车辆检测服务及汽车后市场增值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目前,公司在机动车检测系统产品市场已覆盖全国除香港、澳门、台湾之外的其余全部31个省级行政区划,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全国各地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汽车制造厂、科研机构、维修企业以及交通、环保和公安等行业管理部门。具体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别 | 具体产品 | 产品介绍 | 应用领域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
安检系统 | 检测机动车行驶安全性项目 | 机动车检验机构、汽车制造厂、维修企业、二手车评估机构等 | |
环检系统 | 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排放状况 | ||
综检系统 | 检测营运车辆的安全、经济、动力性能等 | ||
新车下线检测系统 | 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满足不同车辆的下线检测需求 | 各类汽车制造厂、科研机构等 |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安检联网监管系统 | 实现公安管理部门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 机动车检测、维修行业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
环检联网监管系统 | 实现环保管理部门与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 ||
综检联网监管系统 | 实现交通管理部门与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 ||
维修企业联网监管系统 | 实现交通管理部门与二类以上维修企业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 | 固定式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检测系统 | 水平式:固定安装于道路两侧,可对单向和双向车道上行驶车辆的排气污染物进行实时遥感检测的系统 | 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监测监控管理 |
垂直式:固定安装于龙门架上,可对单向车道上行驶车辆的排气污染物进行实时遥感检测的系统 | |||
移动式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检测系统 | 临时安置于道路两侧,可以对单向和双向车道上行驶车辆的排气污染物进行实时遥感检测的系统 |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解决方案 |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 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能快速识别车辆信息、检测出车辆超载超限的状况,并通过配套的电子屏幕显示判定结果的信息化系统 | 实时监测车辆超载、超限情况 |
智能驾驶员考试与培训系统
智能驾驶员考试与培训系统 | 智能驾驶员考试系统 | 是基于高精度GPS定位和惯性导航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系统,采用新的虚拟传感器技术的全方位解决方案,可直接输出科目二、科目三在场地及道路考试中的判定结果 | 车管所、驾驶考试培训学校 |
智能驾驶教练机器人训练系统 | 集智能教学、智能评判与安全防护于一体,将普通教练车与智能系统相结合,实现无教练培训、安全培训 |
公司在积极推动现有机动车检测系统主要业务的快速发展、实现良好效益的同时,结合现有产业布局和未来检测服务等下游行业的发展方向,重点拓展检测运营等相关的下游服务市场。机动车检测是综合利用各种现代的检测设备和检测技术,在汽车不解体或不完全解体的前提下,判断车辆技术状况、查明故障部位和原因的一种技术手段。通过系统配置的各类检测设备、控制系统和数据库,机动车检测系统实现对机动车安全、燃油经济性、动力和环保等性能参数进行采集、汇总与统计分析。机动车检测分为强制检测和非强制检测,其中:(1)强制性检测分为安全检测、环保检测和综合检测三类,分别对应政府主管部门公安部、环保部、交通部,前两者分别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后者的检测对象为营运车辆,检测内容包含安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等;(2)非强制检测主要指机动车生产及服务类企业因业务开展需要而执行的机动车检测,如汽车制造厂、汽车维修厂和二手车交易评估机构等企业都有较强的机动车检测需求。为了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建立机动车检测服务连锁经营品牌,解决当前机动车检测服务行业痛点,为全国机动车检测服务消费者提供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的机动车检测服务,成为国内领先的机动车检测服务专业机构,公司大力布局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市场,通过收购兴车检测、临沂正直、中检汽车、鸿亿科技、晨达环保、荆通汽车、沂南永安、蒙阴蒙城、深圳粤检、粤检投资等,进军山东、湖北、广东等地检测市场。同时,公司还通过成立产业并购基金、新建等方式布局检测运营服务市场。公司对旗下的检测站进行统一的标准化改造,上线基于地域市场的当地化业务运营管理系统,以及检测站端的业务运作管理系统。区域中心以“云管理”实现集团化管控平台的运行,通过对各检测站点的业务管理系统,结合经营信息系统可实现对检测站及当地区域间业务状况分析及资源调度功能。检测站运营中心还将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各层级员工的管理功能,包括工作记录、绩效评价、业务指导、专业培训等。未来将通过“云检测”系统建立各检测站的运营监测平台,实时获取各检测线设备运行信息,记录运行异常并及时反馈。截止2022年4月,安车检测直接运营的检测站数量为38家,公司参股的产业基金临沂基金累计收购运营的检测站数量为11家。除此之外,公司控股的临沂正直累计接受托管6家检测站点,临沂正直的管理团队负责托管站点的运营管理工作。公司将坚持向机动车检测服务领域延伸的战略,从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商向下游机动车检测服务运营商过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在汽车检测运营行业的影响力。
(二)机动车检测系统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定制化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系统的定制化设计、生产,安排工程技术人员为客户进行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以及维护等服务;通过销售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联网监管系统及驾考系统、更换系统配件以及服务而获得利润。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均为国内采购,由采购部负责,具体包含两类:一种是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主要包括通用仪器仪表、检测台体和工业电脑等;一种是向代理商下单采购,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和部分电脑、服务器等。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对采购申请、合同签订、收货、检验、付款、供应商评估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流程执行。在供应商选择与合同签订方面遵循渐进原则,通过产品试用和实践检验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在确保产品和售后服务
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合作力度。同类产品至少向三家供应商询价,每类产品至少确定两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作为主要供货商,其余作为备选厂商,确保了产品的稳定供应。公司与部分重要材料的优质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保证稳定的货源和有竞争力的价格。公司每年对重要外购产品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考核,评定合格方可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2)生产模式
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即根据每个项目客户的需求设计机动车检测系统和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解决方案,在方案整体设计的基础上组织布局、设备采购或生产、现场安装、集成与调试等工作。1)主营业务产品所涉及的重要软硬件由公司自主设计开发与生产。其中,重要部件主要包括各类检测台体、控制系统和站端系统的数据采集前端,软件包括检测系统的底层驱动控制、操作应用等软件以及行业监管系统的调度、管理、数据库软件。上述软硬件生产过程的核心环节包括两部分,一是以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检测技术为基础的产品设计过程,包括检测系统的整体设计、检测台体机械结构与生产工艺的设计、控制系统电子电路的设计和软件开发;二是检测台体的生产、控制单元的生产调试和现场整机装配调试等环节。公司拥有检测台体的设计能力以及主要检测台体的生产加工能力,部分检测台体通过外购获得。
2)除上述软硬件由公司自主设计、生产之外,对于其他通用部件或市场供应量大、附加值不高的组件公司采用采购或外协加工的方式完成。通用部件,如灯光检测仪、声级计等通用仪器仪表以及摄像头、电脑等IT硬件设备,公司均通过对外采购获得。各控制单元的核心部件电路板由公司自行设计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贴片生产。
(3)销售模式
1)销售方式
公司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具体销售方式包括客户议价销售与公司竞标销售两类,主要取决于客户的需要。政府部门或规模较大的公司客户采购机动车检测产品一般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2)营销体系
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多个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负责相应的区域市场营销工作,实现对全国主要省市的业务覆盖,每个销售机构配备一名经理与若干项目经理,负责各区域市场的调研、分析、项目运作、合同签订等工作。在销售过程中各部门紧密配合,服务网点的工程技术人员亦会参与客户交流、方案设计与评审,商务部负责项目方案标书制作及合同评审等工作。营销中心设有产品线经理,主要负责调度公司相关技术研发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各产品线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公司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步骤”的营销方式。“一个中心”即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需求设计最优解决方案,最大可能提高客户满意度;“两个基本点”是以市场调研为出发点,以竞争对手的优劣势为参照点,设计需求方案并做好项目的商务运作;“三个步骤”包括顾问式的客户服务、专家式的业务交流以及个性化的方案设计,公司拥有丰富的机动车检测系统方案设计与实施经验,因此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通过精细化营销服务进行全面展现“选择安车,选择放心”的服务理念,而多年来较稳定的销售团队使得公司的营销与服务成果不断积淀,对新客户开拓和老客户需求延伸起到了重要作用。
(4)服务模式
为及时响应客户的售后服务需求,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服务网络和服务体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客户培训、售后的维护与客户反馈信息收集等。鉴于下游客户对产品维护的较高要求,公司合理利用现场服务和远程指导两种售后服务方式,确保了服务效率。
从职能划分来看,各地服务网点负责具体的客户服务事项,客服中心负责跟踪协助。公司依托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的技术服务,并设有值班工程师和专门的客服热线,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不间断性。
(三)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主要业务模式
作为参与机动车检测服务行业整合的早期发起者之一,公司正积极探索并实践检测站连锁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汽车后市场检测服务业务。通过一系列内生外延式运作,公司已在机动车检测服务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检测站点辐射能力。除在全国重点区域进一步布局检测站外,公司拟建设检测站运营中心,对旗下检测站进行联网管理,实现各个检测站之间的数据共享,使全国各地检测站能够在总部管控下实现品牌化、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的连锁经营模式,为公司快速扩张的连锁经营模式提供有力的支撑,深化业务转型升级成果。
(四)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安检、综检以及环检等强制性机动车检测领域是目前国内机动车检测系统最重要的应用市场。我国机动车检测行业尚处快速发展、逐步规范成熟的阶段,部分检验机构对检测业务的认识不足,采购检测系统时偏重产品价格,而对检测系统的质量、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自动化与智能化程度以及售后服务的及时性等方面未给予足够的重视。部分地区检验机构数量不足、车主的可选择性小等原因,检验机构不会因检测系统故障或检测结果可靠性低而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上述因素为部分业务规模较小、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较弱、产品线不完备的企业提供了一定的市场空间,导致行业内呈现市场参与者数量多、布局分散的特点。我国大部分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商,以各地的本土企业为主,客户集中在当地或有限的几个区域,年订单量较少,销售规模较小。行业内市场规模较大、具有较强研发实力、业务覆盖范围广的企业相对较少,主要以安车检测、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Z:300417)、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成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代表。
随着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的发展,供应商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要求将不断提升、项目实施难度将逐渐增大,使得无法投入足够力量进行技术研发和服务能力提升的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而且由于行业内企业的技术实力参差不齐,导致现有检测系统的技术水平和质量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检验机构已经因为不堪后期频繁故障及维护不到位而被迫更换检测系统。在检测行业监管趋严、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检验机构将陆续更换技术更先进、售后服务更及时的机动车检测系统,从而导致技术实力较弱的企业流失现有客户,为行业内的优质供应商带来市场机遇。
以上因素将使得综合实力薄弱、无法紧跟行业发展的地方性中小型企业逐步被市场淘汰或被规模更大的企业收购,而优质企业的市场机会将不断增加。随着优质企业的快速发展及兼并、上市或其他资本的介入,少数实力雄厚的企业将在竞争中发展壮大,成为中国机动车检测系统的领军企业,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331.19万元,同比下降48.25%;营业利润2,275.21万元,同比下降89.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60万元,同比下降94.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4,871.07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10.8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8%。
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发布《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情况》,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该等政策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新实施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新政策如下:
机动车类型 | 安检 | 环检 | 综检 |
营运载客汽车 | 5年以内,1次/年;超过5年的,1次/半年 | ||
载货汽车 | 10年以内,1次/年;超过10年的,1次/半年 |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 10年以内,1次/年;超过10年的,1次/半年 | _ | |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9座以下,除面包车) | 6年免检;6~10年的,1次/两年; 10~15年的,1次/1年;超过15年的,1次/半年 | _ | |
摩托车 | 4年以内,1次/2年;超过4年的,1次/年 | 1次/年 | _ |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 | 1次/年 | _ |
上述政策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实质上对9座以内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原第7年、第9年的强制检测要求予以免除,同时将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原第2年、第4年的强制检测要求予以免除,导致机动车检测频次下降或检测数量下降,
短期内将导致2021年检测量较2020年下滑,对公司报告期内机动车检测设备业务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因我国机动车检测站整体配比水平仍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检测量将于2022年将逐步恢复增长,将持续促进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的业绩变化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领先的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专注于机动车检测领域,始终坚持创新,并积极将各领域的领先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中。目前公司已自主研发出智能驾驶教练机器人训练系统、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等多项领先于全国的核心技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82项专利、19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多项非专利技术,并已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公司通过储备技术的应用,不仅在国内机动车安全检测和环保检测领域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同时进入了对技术要求更高的综合型检测和新车下线检测两大领域。国内仅有包括公司在内的少数几家企业有综合性检测的实施经验以及对检测精度和可靠性要求更高、定制性更强,要求供应商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的新车下线检测系统。公司开发的基于云平台的机动车检测系统软硬件,可以有效提升检测站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及规范操作程度;同时,通过对机动车检测站设计、检测流程等技术设计优化,可以有效提升检测站运营效率。
(二)强大的方案设计与实施优势
公司在机动车检测行业深耕多年,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积累了数千个情况各异的机动车检测系统项目的实施与分析比较,公司对不同地域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和各类项目的技术难点有深入的认识,通过建设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形成一套成熟的检测站项目运作体系。
研发团队提供可靠技术支持,本地化专业服务团队,分布全国32个服务网点的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工作持续了解客户需求、统筹规划并解决技术难点,保证项目按客户要求顺利完成。
(三)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管理团队和人才优势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贺宪宁凭借其在检测行业20多年的研发管理经验,带领近百余人的专业研发团队,保障公司团队规模和研发实力位于行业前列。公司实施有效的聘用、培训和激励机制保障团队的稳定,建立了一支稳定的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专业团队。公司历来重视人才培养和储备,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拥有多年机动车检测行业经营管理经历,既有良好的专业技术理论功底,也有丰富的机动车检测实践经验,对我国机动车检测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律有着深刻的认识和全面的把握。
(四)快速满足客户技术服务需求的能力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32个服务网点,形成对全国市场的有效覆盖;公司拥有百余名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与客户技术服务、系统维护工作。公司建立了标准化的售后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客户档案、项目情况、客户回访记录等已实现标准化、网络化管理,并设有24小时客服热线,确保客户需求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产品中采用标准模块,增强了可维护性,技术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用远程指导客户直接更换备用模块或现场维护的方式,迅速完成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
(五)齐全的产品线优势
公司是行业内极少数研发、生产和销售全系列机动车检测系统和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企业之一,产品类别涵盖机动车安检系统、环检系统、综检系统、新车下线检测系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机动车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产品适用于包括汽车、摩托车、农用车、叉车及各类特种车辆的检测,能根据机动车检验机构、维修企业、汽车制造厂和行业监管部门等各类客户的需要,提供面向用户体验和个性化需求的整体解决方案,充分满足客户的产品购置和升级改造、维护等需求,在市场上树立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市场形象。
(六)检测台体自主制造优势
检测台体是机动车检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测过程中的载体和指令执行机构;检测台体在重负荷、振动冲击等复杂条件下频繁使用,对其材料质量、结构力学设计以及加工制造工艺等方面均有特殊要求。目前国内多数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商不具备检测台体的生产能力,一般是通过外协加工或直接市场采购,而公司已经具备了检测台体的研发设计与生产加工能力。随着机动车产能扩大化项目的逐步落地投产,公司检测台体的自主制造能力进一步提升,这有利于提升检测系统的硬件品质和售后维护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并保障交付时间。
(七)品牌优势
公司在机动车检测系统的各个细分领域都有许多成功的项目案例,服务的客户超过五千家,遍布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业绩在行业内位于前列。凭借过硬的产品品质和高效的服务,2021年1月,公司“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项目”入选国家鼓励发展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1年9月公司荣获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颁发的“汽车检验检测技术及标准化研究项目—生产力促进奖(创新发展)”;2021年12月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专注于机动车检测行业,是国内少数有能力同时提供机动车检测系统和联网监管系统的企业之一,是机动车检测站的上游供应商。公司凭借多年来在机动车检测行业的历史积累,占据市场领先地位。同时,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新建检测站等方式切入下游检测运营服务的领域,实现产业链延伸,优化收入利润结构,增强上市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一)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331.19万元,同比下降48.25%;营业利润2,275.21万元,同比下降89.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60万元,同比下降94.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4,871.07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10.8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8%。
2021年度,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公司按照市、区、街道的安排和部署,积极应对,科学有效地开展工作。面对大宗商品价格和物流运输成本大幅上涨、机动车检测新政的周期性影响等复杂严峻的经营环境,公司围绕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积极优化经营策略,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资源,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和产品质量,重点加大研发投入和加强售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机动车检测推出新政,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新政策已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该政策的调整对报告期内机动车检测设备业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因我国机动车检测站整体配比水平仍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将持续促进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
(二)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板块的布局
随车龄增长及里程的增加,车况会有所下降,因而随车龄增长强制检测的频率要求也会有所提升,强制检测市场需求发展滞后于汽车销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机动车的检测频率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方可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随着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在用车检测频率增加,检测市场下游需求增大。已经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新车销量第一大市场的中国市场以及存量市场中不断攀升的平均车龄将双效合一,共同驱动后市场持续高速增长。
鉴于机动车检测服务行业呈现出零散经营的特点,机动车检测行业的集中度较低,且机动车检测行业社会化经营时间较短,大小检测站规范化程度参差不齐,普遍呈现出车检流程复杂、手续办理时间长、经营治理较差等现象。公司充分利用
行业主导地位的优势,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通过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方式,扩张公司业务规模,进行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实现产品经营与资本运营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并实践检测站连锁经营模式,推动机动车检测服务品牌化连锁经营建设,大力发展汽车后市场检测服务业务。 2018年,公司收购兴车检测70%股权切入机动车检测站运营之后,参与设立从事机动车检测站收购的德州基金、临沂基金,公司业务由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向机动车检测服务运营延伸。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向机动车检测服务领域延伸的战略,完成以下布局:
1、为了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解决当前机动车检测服务行业痛点,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534.77万股,发行价格32.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0亿元,旨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建立机动车检测服务连锁经营品牌,为全国机动车检测服务消费者提供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的机动车检测服务,成为国内领先的机动车检测服务专业机构。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增强了公司资金实力,有助于加快机动车检测服务品牌化连锁经营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建立机动车站点辐射能力和品牌优势,紧抓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强化在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的领先地位。
2、为了整合湖北荆州地区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市场,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车运营下设安车荆州先后收购了鸿亿科技、晨达环保、荆通汽车股权,截止目前,上述检测站已完成了协议约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整合有助于公司在荆州及周边地区检测运营业务的扩张,公司在当地开展机动车检测运营品牌推广、区域内机动车检测行业规范治理、汽车服务新业态、新业务创新等领域的实践,促进了公司整体战略长期、持续、高效发展。
3、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收购沂南永安、蒙阴蒙城、蒙阴锦程70%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截止目前,沂南永安、蒙阴蒙城已完成协议约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为了整合广东地区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市场,2021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与深圳粤检及广东粤检及相关交易对方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收购深圳粤检51%的股权、增资及收购粤检投资51%的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深圳粤检、粤检投资已完成协议约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收购完成后,未来将会给公司带来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促进上市公司在保持原有业务领先地位的同时,实现产业链延伸、优化收入利润结构,实现业务协同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73,311,882.20 | 100% | 914,690,791.01 | 100% | -48.25% |
分行业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303,618,302.95 | 64.14% | 804,850,161.44 | 87.99% | -62.28%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9,203,881.16 | 12.51% | 46,034,383.94 | 5.03% | 28.61% |
其他服务业 | 110,131,667.02 | 23.27% | 63,594,789.46 | 6.95% | 73.18% |
其他 | 358,031.07 | 0.08% | 211,456.17 | 0.02% | 69.32% |
分产品 |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303,618,302.95 | 64.14% | 800,167,683.55 | 87.48% | -62.06% |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21,383,239.19 | 4.52% | 36,062,927.28 | 3.94% | -40.71% |
驾考系统 | 37,820,641.97 | 7.99% | 9,971,456.66 | 1.09% | 279.29% |
环境监测系统 | 4,682,477.89 | 0.51% | -100.00% | ||
检测运营服务 | 57,238,714.15 | 12.09% | 34,176,080.68 | 3.74% | 67.48% |
检测运营增值服务 | 52,892,952.87 | 11.18% | 29,418,708.78 | 3.22% | 79.79% |
其他 | 358,031.07 | 0.08% | 211,456.17 | 0.02% | 69.32% |
分地区 | |||||
东北地区 | 13,450,565.90 | 2.84% | 64,477,947.83 | 7.05% | -79.14% |
华北地区 | 41,162,313.17 | 8.71% | 131,587,734.40 | 14.39% | -68.72% |
华东地区 | 226,110,195.34 | 47.77% | 334,682,086.45 | 36.59% | -32.44% |
华南地区 | 68,692,342.51 | 14.51% | 62,020,102.87 | 6.78% | 10.76% |
华中地区 | 70,101,833.94 | 14.81% | 150,773,425.00 | 16.48% | -53.51% |
西北地区 | 15,054,197.42 | 3.18% | 45,930,525.03 | 5.02% | -67.22% |
西南地区 | 38,740,433.92 | 8.18% | 125,218,969.43 | 13.69% | -69.06%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473,311,882.20 | 100.00% | 914,690,791.01 | 100.00% | -48.25%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303,618,302.95 | 166,934,680.51 | 45.02% | -62.28% | -64.34% | 3.19%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9,203,881.16 | 42,950,640.21 | 27.45% | 28.61% | 78.38% | -20.25% |
其他服务业 | 110,131,667.02 | 51,480,123.28 | 53.26% | 73.18% | 59.30% | 4.08% |
分产品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303,618,302.95 | 166,934,680.51 | 45.02% | -62.06% | -64.05% | 3.05% |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21,383,239.19 | 10,416,312.60 | 51.29% | -40.71% | -41.19% | 0.40% |
驾考系统 | 37,820,641.97 | 32,534,327.61 | 13.98% | 279.29% | 411.01% | -22.17% |
检测运营服务 | 57,238,714.15 | 34,907,813.37 | 39.01% | 67.48% | 69.74% | -0.81% |
检测运营增值服务 | 52,892,952.87 | 16,572,309.91 | 68.67% | 79.79% | 41.02% | 8.62% |
分地区 | ||||||
东北地区 | 13,450,565.90 | 5,229,731.89 | 61.12% | -79.14% | -86.00% | 19.05% |
华北地区 | 41,162,313.17 | 22,711,798.26 | 44.82% | -68.72% | -70.10% | 2.55% |
华东地区 | 225,763,592.85 | 115,014,571.81 | 49.06% | -32.50% | -41.38% | 7.72% |
华南地区 | 68,692,342.51 | 50,350,458.80 | 26.70% | 10.76% | 42.32% | -16.26% |
华中地区 | 70,090,405.36 | 37,831,976.38 | 46.02% | -53.51% | -55.90% | 2.91% |
西北地区 | 15,054,197.42 | 7,850,127.22 | 47.85% | -67.22% | -68.43% | 1.99% |
西南地区 | 38,740,433.92 | 22,376,779.64 | 42.24% | -69.06% | -67.59% | -2.6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472,953,851.13 | 261,365,444.00 | 44.74% | -48.28% | -50.18% | 2.1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销售量 | 套 | 1,182 | 4,068 | -70.94% |
生产量 | 套 | 1,182 | 4,068 | -70.9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原因系本期受检测新政影响市场需求下降收入减少。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外购成品 | 76,216,588.02 | 29.12% | 297,036,614.77 | 56.61% | -27.49% |
直接材料 | 67,892,835.23 | 25.94% | 138,521,162.58 | 26.40% | -0.46% | |
直接人工 | 5,379,321.80 | 2.06% | 8,957,812.60 | 1.71% | 0.35% | |
制造费用 | 10,461,341.74 | 4.00% | 15,756,007.21 | 3.00% | 1.00% | |
其他费用 | 6,984,593.72 | 2.67% | 7,910,692.65 | 1.51% | 1.16%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外购成品 | 42,535,695.79 | 16.25% | 23,226,921.11 | 4.43% | 11.82% |
直接材料 | 412,907.86 | 0.16% | 849,915.86 | 0.16% | 0.00% | |
直接人工 | 909.28 | 0.00% | 323.69 | 0.00% | 0.00% | |
制造费用 | 1,127.28 | 0.00% | 352.25 | 0.00% | 0.00% | |
其他服务业 |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 | 7,099,471.62 | 2.71% | 4,539,791.34 | 0.87% | 1.84% |
折旧 | 6,097,163.35 | 2.33% | 3,357,113.30 | 0.64% | 1.69% | |
人员工资 | 29,081,337.04 | 11.11% | 20,079,531.11 | 3.83% | 7.28% | |
其他费用 | 9,202,151.27 | 3.52% | 4,340,771.28 | 0.83% | 2.69% | |
其他 | 折旧 | 281,047.34 | 0.11% | 136,857.00 | 0.03% | 0.08% |
其他费用 | 75,908.52 | 0.03% | 37,954.26 | 0.01% | 0.02%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外购成品 | 76,216,588.02 | 29.12% | 293,220,806.18 | 55.88% | -26.76% |
直接材料 | 67,892,835.23 | 25.94% | 138,521,162.58 | 26.40% | -0.46% | |
直接人工 | 5,379,321.80 | 2.06% | 8,957,812.60 | 1.71% | 0.35% | |
制造费用 | 10,461,341.74 | 4.00% | 15,756,007.21 | 3.00% | 1.00% | |
其他费用 | 6,984,593.72 | 2.67% | 7,910,692.65 | 1.51% | 1.16% | |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外购成品 | 10,279,956.64 | 3.93% | 17,141,611.09 | 3.27% | 0.66% |
直接材料 | 136,261.12 | 0.05% | 568,921.70 | 0.11% | -0.06% | |
直接人工 | 58.79 | 0.00% | 162.51 | 0.00% | 0.00% | |
制造费用 | 36.05 | 0.00% | 194.72 | 0.00% | 0.00% | |
驾考系统 | 外购成品 | 32,255,739.15 | 12.32% | 6,085,310.02 | 1.16% | 11.16% |
直接材料 | 276,646.74 | 0.11% | 280,994.16 | 0.05% | 0.06% |
直接人工 | 850.49 | 0.00% | 161.18 | 0.00% | 0.00% | |
制造费用 | 1,091.23 | 0.00% | 157.53 | 0.00% | 0.00% | |
环境监测系统 | 外购成品 | - | - | 3,815,808.59 | 0.73% | -0.73% |
检测运营服务 |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 | 6,807,983.33 | 2.60% | 4,437,791.32 | 0.85% | 1.75% |
折旧 | 4,899,613.48 | 1.87% | 2,755,171.82 | 0.53% | 1.34% | |
人员工资 | 15,836,003.26 | 6.05% | 9,378,005.11 | 1.79% | 4.26% | |
其他费用 | 7,364,213.30 | 2.81% | 3,994,649.06 | 0.76% | 2.05% | |
检测运营增值服务 |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 | 291,488.29 | 0.11% | 102,000.02 | 0.02% | 0.09% |
折旧 | 1,197,549.87 | 0.46% | 601,941.48 | 0.11% | 0.35% | |
人员工资 | 13,245,333.78 | 5.06% | 10,701,526.00 | 2.04% | 3.02% | |
其他费用 | 1,837,937.97 | 0.70% | 346,122.22 | 0.07% | 0.63% | |
其他 | 折旧 | 281,047.34 | 0.11% | 136,857.00 | 0.03% | 0.08% |
其他费用 | 75,908.52 | 0.03% | 37,954.26 | 0.01% | 0.02%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8户,其中:
名称 | 变更原因 |
莒南正直
莒南正直 | 投资设立 |
正直瑞通 | 投资设立 |
湖南安车 | 投资设立 |
山东泰山
山东泰山 | 投资设立 |
安澜汽车 | 投资设立 |
鸿亿科技
鸿亿科技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晨达环保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荆通汽车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4,044,127.7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3.5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34,492,677.35 | 7.29% |
2 | 第二名 | 10,807,543.83 | 2.28% |
3 | 第三名 | 7,755,877.07 | 1.64% |
4 | 第四名 | 6,607,498.53 | 1.40% |
5 | 第五名 | 4,380,530.99 | 0.93% |
合计 | -- | 64,044,127.77 | 13.5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58,564,436.9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8.4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6,180,604.47 | 12.73% |
2 | 第二名 | 13,123,987.28 | 6.37% |
3 | 第三名 | 6,558,765.55 | 3.19% |
4 | 第四名 | 6,552,088.47 | 3.19% |
5 | 第五名 | 6,148,991.17 | 2.99% |
合计 | -- | 58,564,436.94 | 28.4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5,986,144.45 | 87,127,693.89 | -12.79% | |
管理费用 | 107,095,349.30 | 84,033,767.55 | 27.44% | |
财务费用 | -8,494,447.26 | -4,519,106.71 | 87.97% | 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增加。 | ||||
研发费用 | 36,695,091.36 | 35,829,586.52 | 2.42%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运营平台研究开发项目 | 通过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市场,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加快产业链延伸,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 完成需求调研,进入产品定义、模块搭建阶段。 | 完成面向新能源汽车更换动力电池运营管理平台系统研发,对新能源动力电池存放与更换、运维安全保障(电池检测、电池使用全过程跟踪、云监控平台)等模块进行全方位监督管控。 |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趋势及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快速增长,并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布局新能源汽车检测后市场,结合公司耕耘多年的技术储备及实施优势,搭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快捷补充全流程方案,为公司拓展新业务线的同时,将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汽车ADAS标定测试仪研究开发项目 | 顺应汽车ADAS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的创新发展趋势,积极开展相关测试仪研发,为公司进入ADAS测试设备市场奠定基础。 | 完成前期信息收集和需求调研、进入方案设计阶段。 | 通过本项目研发,实现标准标靶对汽车的摄像头、雷达、激光、超声波等传感设备进行精度标定,助力汽车ADAS标定系统的技术调整和升级,以提高驾驶安全性;同时可增加公司技术储备。 | 伴随5G和智能网联技术的迅速推广,智能网联系统装配率和增长率逐年增长,发展空间十分广阔,针对智能网联的安全检测刻不容缓。本项目基于原有的OBD技术拓展研究,顺应政策法规和市场发展趋势,有利于公司借势推出新产品,通过本项目研发,将丰富公司主营产品线,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 |
基于智能网联汽车的OTA安全测试仪研究开发项目 | 研发一款针对智能网联汽车远程OTA升级包的安全测试仪,实现公司向智能网联汽车检测细分领域延伸。 | 完成前期信息收集和需求调研、进入方案设计阶段。 | 完成主要检测OTA升级包的功能完整理性及OTA升级的可信,同时对OTA升级包进行代码级检测,以保证OTA升级包的安全性,实现网络信息安全的防护;同时开拓新的业务方向。 | 本项目利用信息安全技术及代码级检测技术,及时发现各智能网联汽车OTA升级包隐藏的安全隐患,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升级安全进行有效的保护,保障消费者权益。本项目的立项及研发过程将严格遵循现行的技术标准及监管要求,通过本项目研发,有 |
利于公司向智能网联汽车检测细分领域延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 ||||
机动车检测数据建模分析及监管研发系统 | 本项目为公司主营产品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延伸,通过对联网检测站数据进行实时监管,包括异常数据预警提醒、合格率统计分析等,为行业监管部门的数据监管提供参考和依据。 | 完成了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完成了基础平台搭建和系统配置等。 | 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预设条件和判断规则,填补目前机动车检测行业的监管漏洞。 | 填补目前机动车检测行业的监管漏洞,为数据分析和惩治部分虚假数据乱象提供依据。本项目为公司主营产品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延伸,通过系统的研发和部署,将提高公司产品覆盖率和业界口碑,亦为日后机动车检测行业及其相关产业的走向提供大数据支撑。 |
新能源电动汽车安全性能检测研究开发项目 |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检测,减少事故发生率,在未来的新能源汽车检测国标、行标等制定标准上占据话语权,公司正式启动对新能源汽车检测方案的探索。
完成了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完成了安规仪检测设备、充放电设备及部分软件系统研发,进入后期测试阶段。 | 完成新能源汽车检测关键技术研发,包括安规仪检测、电池检测、ADAS标定等;以备积极应对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 | 随着新能源汽车相关的部分检测标准的陆续出台,也将会对车辆动力安全、自动驾驶(辅助)系统、车路协同通信安全性等传统燃油车没有的项目进行检测,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方向,研发新能源电动汽车安全性能检测项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检测产品线,巩固公司在行业里的领先地位。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71 | 201 | -14.93%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2.31% | 15.12% | -2.81%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110 | 126 | -12.70% |
硕士 | 3 | 4 | -25.00% |
大专 | 58 | 71 | -18.31%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1 | 80 | -36.25% |
30 ~40岁 | 95 | 91 | 4.40% |
40以上 | 25 | 30 | -16.67%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6,695,091.36 | 35,829,586.52 | 52,746,721.7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7.75% | 3.92% | 5.42%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7,293,903.39 | 936,362,760.79 | -33.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2,054,039.16 | 883,708,208.22 | -19.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760,135.77 | 52,654,552.57 | -260.9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88,722,631.90 | 1,432,397,750.44 | 122.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0,859,201.97 | 1,353,261,039.20 | 143.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136,570.07 | 79,136,711.24 | -241.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8,651,022.83 | 88,144,908.09 | 1,214.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315,407.41 | 74,488,500.15 | -60.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9,335,615.42 | 13,656,407.94 | 8,169.6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2,438,909.58 | 145,447,671.75 | 541.0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3.0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9.4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260.97%,主要原因系本期受检测新政影响市场需求下降收入减少。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增长122.6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增长143.9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241.7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临沂基金、安辰科技、保源升、浙江车检检、临沂正直股权款。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214.48%,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减少60.6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增长8,169.64%,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及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76.01万元与本年度净利润1,662.87万元差异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受检测新政影响市场需求下降收入减少。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3,676,555.62 | 57.07% | 主要系银行存款购买短期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及公司对合营、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384,917.74 | 5.78% | 主要系违约金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71,018.98 | 0.71% | 否 | |
信用减值损失 | -8,458,893.94 | -35.30% | 系本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提取的坏账准备增加 | 是 |
其他收益 | 21,821,146.64 | 91.05% | 主要系增值税软件退税及政府补贴 | 是 |
资产处置收益 | 154,779.60 | 0.65%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371,601,750.87 | 49.58% | 461,870,915.73 | 26.65% | 22.93%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
应收账款 | 189,261,508.89 | 6.84% | 241,701,911.71 | 13.95% | -7.11% | 主要系本期受检测新政影响市场需求下降收入减少。 |
存货 | 157,116,662.54 | 5.68% | 135,524,527.04 | 7.82% | -2.14%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7,699,339.29 | 4.62% | 57,753,902.80 | 3.33% | 1.29% | 主要原因系投资临沂基金、保源升、安辰科技、浙江车检检。 |
固定资产 | 215,301,375.26 | 7.78% | 132,830,559.44 | 7.66% | 0.12%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在建工程机动车产能扩大项目转固。 |
在建工程 | 1,522,443.43 | 0.06% | 49,074,578.52 | 2.83% | -2.77%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在建工程机动车产能扩大项目转固。 |
使用权资产 | 95,930,404.74 | 3.47% | 73,256,841.67 | 4.23% | -0.76% | 主要系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影 |
响。 | ||||||
合同负债 | 91,388,016.11 | 3.30% | 81,323,868.90 | 4.69% | -1.39%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
租赁负债 | 85,436,517.72 | 3.09% | 64,395,686.41 | 3.72% | -0.63% | 主要系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 |
商誉 | 275,549,630.05 | 9.96% | 256,631,488.81 | 14.81% | -4.85% | 主要系本期新增进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鸿亿科技、晨达环保、荆通汽车所产生。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0,000,000.00 | 7.95% | 226,000,000.00 | 13.04% | -5.09% | |
预付款项 | 15,902,849.00 | 0.57% | 24,950,140.06 | 1.44% | -0.87% | 主要原因系公司预付供应商货款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30,252,641.13 | 1.09% | 11,050,504.12 | 0.64% | 0.45% | 主要系本期支付中标项目保证金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32,631.32 | 0.37% | 5,456,115.24 | 0.31% | 0.06% | 主要原因系本期资产减值准备、未弥补亏损及期权股票成本摊销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26,000,000.00 | 3,250,000,000.00 | 3,256,000,000.00 | 220,000,000.00 | ||||
上述合计 | 226,000,000.00 | 3,250,000,000.00 | 3,256,000,000.00 | 220,000,00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1,821,107.55 |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 17,921,941.88 |
合计 | 39,743,049.43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74,918,560.00 | 192,350,000.00 | -61.0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226,000,000.00 | 0.00 | 0.00 | 3,250,000,000.00 | 3,256,000,000.00 | 18,649,679.13 | 220,000,000.00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合计 | 226,000,000.00 | 0.00 | 0.00 | 3,250,000,000.00 | 3,256,000,000.00 | 18,649,679.13 | 220,000,000.00 | -- |
注:其他为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类产品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6 | 公开发行 | 20,224.92 | 387.11 | 16,822.94 | 0 | 3,542.47 | 17.52% | 0 | 不适用 | 0 |
202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113,136.41 | 3,024 | 3,024 | 6,029.8 | 6,029.8 | 5.33% | 111,987.84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133,361.33 | 3,411.11 | 19,846.94 | 6,029.8 | 9,572.27 | 7.18% | 111,987.84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79元。截至2016年11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29,879,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630,145.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2,249,155.00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1,428,800.69元可予以抵扣,待抵扣后相应款项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募集资金入账金额应为人民币203,677,955.69元。 截止2016年11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13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68,229,440.49元,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4,358,327.83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386,648.71元,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短期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4,971,679.12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71,112.66元。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结余募集资金及短期现金管理利息收入54,116,028.4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18日《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本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人民币普通股(A股)35,347,69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2.5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48,799,99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435,849.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1,364,140.96元。截至2021年4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240,000.00元,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累计净额人民币3,114,293.30元,短期现金管理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15,121,086.72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19,878,388.90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1,101,124,140.96元、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人民币3,114,293.30元、投资收益人民币15,121,086.72元、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18,867.92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 | 否 | 11,824.58 | 11,824.58 | 387.11 | 7,925.43 | 67.03% | 2021年06月30日 | 0 | 0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900.34 | 357.87 | 357.87 | 100.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4,500 | 8,042.47 | 8,539.64 | 106.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是 | 98,016.41 | 91,986.61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收购临沂正直70%股权 | 否 | 15,120 | 15,120 | 3,024 | 3,024 | 20.00% | 不适用 | 4,036.24 | 7,964.37 | 是 | 否 |
收购沂南永安70%的股权 | 是 | 2,5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收购蒙阴锦程70%的股权 | 是 | 2,004.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收购蒙阴蒙城70%的股权 | 是 | 1,47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3,361.33 | 133,361.33 | 3,411.11 | 19,846.94 | -- | -- | 4,036.24 | 7,964.3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33,361.33 | 133,361.33 | 3,411.11 | 19,846.94 | -- | -- | 4,036.24 | 7,964.3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 1、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在2021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只核算下半年的效益;2、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发布《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情况》,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本期受此检测新政影响市场需求下降收入减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短期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6月4日,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短期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合计37,971,754.57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蒙阴锦程70%的股权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2,004.8万元,用于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2021年11月3日,蒙阴锦程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完成工商变更日期距审计及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较远,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依约对前两期付款的其他先决条件是否达成进行了充分地核实与确认,包括交易对方相关保证承诺的履行情况、目标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出现违约事件等。经核查发现,受宏观经济形势及疫情的影响,蒙阴锦程业务受影响较大,根据《关于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蒙阴锦程不符合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前置条件“目标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没有发生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经审慎研究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双方决定终止原投资事项。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及短期现金管理利息收入54,116,028.4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本次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完工项目尚未支付供应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2)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有效节约了开支。通过多次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及商务谈判等多种过程控制措施,有效的降低了投资成本。(3)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亿元(含1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除使用闲置的1.6亿元用于短期现金管理外,其余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42.47 | 0 | 8,539.64 | 106.18% | 0 | 不适用 | 否 | |
收购沂南永安70%的股权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2,555 | 0 | 不适用 | 否 | ||||
收购蒙阴锦程70%的股权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2,004.8 | 0 | 不适用 | 是 | ||||
收购蒙阴蒙城70%的股权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1,470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4,072.27 | 0 | 8,539.64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过程中,机动车检测行业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公司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用于遥感检测设备的研发、市场的开拓与机动车检测站的收购、运营。因公司已在深圳与济南使用自有资金建立了研发中心,且为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考虑,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减少投资损失,公司拟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同时根据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公司2018年多渠道回笼资金,降低负债,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进一步扩充公司流动资金,防范流动性风险。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19)。2019年6月4日,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短期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合计37,971,754.57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6,029.80万元,用于收购三家机动车检测站股权,即沂南永安70%的股权、蒙阴锦程70%的股权、蒙阴蒙城70%的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安车检测。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三家机动车检测站70%股权的公告》(2021-060)。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蒙阴锦程70%的股权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2,004.8万元,用于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2021年11月3日,蒙阴锦程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完成工商变更日期距审计及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较远,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依约对前两期付款的其他先决条件是否达成进行了充分地核实与确认,包括交易对方相关保证承诺的履行情况、目标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出现违约事件等。经核查发现,受宏观经济形势及疫情的影响,蒙阴锦程业务受影响较大,根据《关于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蒙阴锦程不符合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前置条件“目标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没有发生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经审慎研究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双方决定终止原投资事项。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临沂正直 | 子公司 | 检测运营服务、检测运营增值服务 | 9,900,000 | 180,697,012.48 | 128,528,978.24 | 96,283,848.32 | 52,165,967.04 | 40,670,580.5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临沂正直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067.0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54%,主要系检测运营增值服务业务收入规模增长所致;临沂正直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88.89万元;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36.24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1)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与汽车制造业的发展拉动机动车检测等汽车后市场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据公安部统计,2021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5亿辆,其中汽车3.02亿辆;全国79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同比增加9个城市,35个城市超200万辆,20个城市超3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重庆超过500万辆;2021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60%,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64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63%;2021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295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
11.25%,与上年相比增加178万辆,增长151.61%。近五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数量从2017年的65万辆到2021年的295万辆,呈高速增长态势。另外,在特种车辆方面,我国建筑业、仓储物流运输业、航空业、采矿业及军工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特种车辆的生产制造。我国汽车高保有量及高保有量增速为机动车检测市场的繁荣打下了坚实基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整体偏低,仍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
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受检汽车种类的拓展,带动机动车检测等汽车后市场需求不断壮大。
(2)在用车车龄增长、检测频次增加促进检测市场快速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机动车的检测频次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只有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方可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根据《2022-2028年中国二手车行业投资
潜力研究及发展趋势预测报告》统计,2021年车龄在10年以上的车型占比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11%。随着中国汽车制造业逐渐走向成熟,耐用性和汽车质量的改善也不断延长了车辆平均生命周期,中国汽车后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将促进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
(3)行业标准或规范升级丰富和完善机动车检测服务业务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效监控汽车污染物标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8年9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 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和《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上述标准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2020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GB38900-2020将代替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和GB18565-2016《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标准。国家针对机动车安全性能、尾气排放以及燃油消耗量等方面的检测相应地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或规范,并根据我国的机动车制造生产技术发展、道路等级、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情况不定期的适时对相关检测标准进行修订。新标准一般较旧标准更为严格、先进,往往涉及到检验方法、检测设备的技术升级以及检测项目的增加或细化等。不断升级和完善的标准或规范促进了机动车检测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也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机动车检测服务业务。
(4)政府“简政放权”、“三检合一”政策的推行以及定价权逐步放开加速民营资本建设机动车检测站
2014年4月,公安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规定政府部门不得举办检验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简化审批程序,并推行异地检验等改革措施,民营资本加速进入机动车检测市场。
2018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8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201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在2018年年内将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和环检(环保检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合并,实现货运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收费”,并允许普通道路货运车辆异地办理,为车主提供方便并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2018年9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上述意见内容。目前,该项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落地实施。
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发布,通知提到放开机动车检测类等收费项目,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对已经形成竞争的服务,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明确“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的原则。
政府在机动车检测领域的“简政放权”、“三检合一”政策的推行以及逐步放开机动车检测收费,极大地鼓励了民营资本加速进入机动车检测市场,有利于加快检测机构建设,改善我国机动车检测机构数量不足及空间布局不合理的现状。
(5)参照发达国家机动车检测服务行业现状,我国机动车检测站数量将进一步提升且将迈入整合阶段
据公安部统计,2021年12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5亿辆,位居世界前列,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机动车检测机构配比相对不足。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1)》,截至2020年底,全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共计11,912 家。据此计算,同期我国每万辆机动车拥有检测机构数量约为0.3个,而欧美、日本等地区该数值已超过2个,我国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供给严重不足,机动车检测站数量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目前,我国机动车检测服务行业除了检测站数量不足外,还呈现出散而乱的格局,行业集中度较低,尚无明确的行业领导者,而欧美发达国家因汽车产业发展时间较长,已孕育出本国的机动车检测服务行业龙头。未来随着国家对机动车监管力度的不断提升,以及车主自身对于车辆安全检查重视程度的提升,大部分人会倾向于选择具备公信力以及实力较强的检测站进行检测,因此未来我国大部分机动车检测站将面临整合局面。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随着国内机动车保有量不断上升,未来机动车检测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性将不断提高。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从产品质量、服务能力、技术水平、企业管理等方面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发展成为世界知名的机动车检测业务解决方案提供商,提升中国企业在机动车检测系统制造领域的行业地位,实现打造世界级
品牌的愿景;二是以机动车检测行业为核心,积极推动中国汽车后市场的信息化建设,使得汽车后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为安全、绿色的智能交通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实施公司在汽车检测全产业链布局的转型升级发展战略,重点拓展检测运营等相关的下游服务市场。
基于上述公司发展目标,公司的业务发展安排如下:加强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丰富公司产品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根据行业特点,强调以服务为核心竞争力,拓展及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建立良好的口碑和客户忠诚度;以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实施布点为依托,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深入开拓重点区域和市场力量较薄弱的地区,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通过国际合作,积极学习并吸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积极探索海外市场,不断扩展新的发展空间;此外,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将更关注管理的精细化,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在机动车保有量、产销量的快速增长、新能源车辆的政策推动背景下,公司基于检测系统制造服务于整个产业的良好市场前景以及在上述领域的经验积累,着眼未来,谋篇布局,在推动现有机动车检测系统主要业务的快速发展、实现良好效益的同时,结合现有产业布局和未来检测服务等下游行业的发展方向,将检测运营等相关下游服务业务作为下一阶段的发展重心,重点拓展检测运营等相关的下游服务市场。
公司立足于汽车后市场行业,多年来致力于为机动车检测行业提供贴近客户需求的检测系统以及信息化应用整体解决方案。未来公司将坚持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提升方案设计能力,从多方面着手持续提高检测系统的技术先进性,完善营销和服务网络,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拓展检测系统的应用领域,保持在国内行业的领先地位,并积极探索海外市场;同时,公司将积极推动并参与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推动向汽车检测下游产业链延伸,为机动车检测行业乃至汽车后市场的发展贡献力量。
(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机动车检测领域。目前,对机动车检测服务需求主要来自于在用汽车,汽车保有量的变化直接影响到机动车检测服务需求的变化,进而影响到机动车检测系统需求的变化。汽车销售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我国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但若国家宏观经济发生较大变化、国家出于交通、环保等因素考虑限制汽车销售和使用,导致汽车保有量增速下滑,则可能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将继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与成本管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从多方面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快速建立机动车检测服务连锁经营品牌,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
(2)新冠疫情等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
新冠疫情对社会造成了广泛而持续的影响,我国疫情防控的动态清零政策,造成公司在产品交付、项目实施、商务谈判及业务推广等方面有一定不确定性。虽然目前国内疫情已大幅缓解,但疫情若在未来一段时期出现反复,相关工作效率的下降将导致公司产生收入实现放缓的风险。
对此,公司一方面加强组织管理能力的提升,保证远程办公的效率。另一方面依托公司本地化服务团队部署的便利,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响应、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
(3)国家对在用机动车强制性检测政策发生变化、机动车检测相关标准发生变化的风险
机动车检验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和环保,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国家以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形式对在用机动车的安全、环保以及营运车辆综合性能的强制性检测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的检测频率依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量、使用年限等有所不同。
近年来,公安交管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政策,机动车免检范围及期限进一步放宽,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机动车检测推出新政,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受车检新政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短期内下降幅度尤为明显,导致2021年内机动车检测行业准入者持观望态度。但因我国机动车检测站整体配比水平仍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检测量于2022年将逐步恢复增长,将持续促进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
机动车强制检验作为目前机动车检测系统主要应用领域,机动车检验政策的变化,或者未来国家进一步降低强制检测频
率要求甚至取消现行对在用机动车强制性检测要求将可能会减少国内机动车检验机构或检测线的数量,从而将对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带来较不利的影响。
国家针对机动车的安全性能、尾气排放以及燃油消耗量等方面的检测相应地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或规范,并根据我国的机动车制造生产技术发展、道路等级、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情况不定期的适时对相关检测标准进行修订。新标准一般会较旧标准更为严格、先进,往往涉及到检验方法、检测设备的技术升级以及检测项目的增加或细化等。
因此,检测标准的变化会带来存量检测系统的更新改造需求或者新型检测系统的新需求,公司如果能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优势更快地响应行业的新标准率先在市场上推出高质量的新产品,则将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并获得更高的毛利率。未来若随着行业标准的提升,公司因技术研发能力不足未能及时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或随着我国机动车工业的发展进步,新车出厂质量的提高,未来检测的行业标准将进行更为合理高效的调整,取消部分检测项目,亦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从产品质量、服务能力、技术水平、企业管理等方面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进行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实现内生增长与外延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战略。
(4)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目前是机动车检测系统及联网监管系统行业的领先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国家对机动车检测项目、检测技术和检测标准要求的提高以及节能环保政策力度的加大,下游市场需求日益增加,推动了本行业的快速发展。随着市场需求的日益旺盛,国内一些原传统的机动车检测设备生产厂商也开始向机动车检测系统集成领域延伸,国外的知名品牌企业也在加大国内市场渗透,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尽管公司在产品质量、技术与人才储备、市场开拓能力、服务网络建设、客户资源等方面有较强的优势,仍可能因市场竞争加剧而面临市场份额及利润率下降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紧密跟踪政策与市场技术的走向,不断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市场拓展力度,优化管理架构,将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从而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打好基础。
(5)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客户资信情况良好且在系统升级和配件维修方面对公司存在较强的依赖性,因此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若公司不能按预期收回应收账款,则公司将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
对此,公司会继续做好应收账款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降低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6)投资并购后的整合风险、业绩补充无法实现风险及商誉减值风险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收购兼并等方式向下游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板块布局,收购完成后未来仍然存在盈利预测实现风险、商誉减值风险、标的资产经营风险等多项风险因素。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收购项目的交易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公司收购项目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若未来发生业绩补偿,而补偿义务人无法履行相关补偿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和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收购公司未来期间业绩状况未达预期,可能出现商誉减值风险,商誉减值将直接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进而对公司即期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对此,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的业务分工、管理团队、资金运用及管理部门等进行优化整合,以提高投资并购的绩效。若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不能有效满足各项业务的发展需要,将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业务的发展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7)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已就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谨慎的可行性论证。受车检新政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短期内下降幅度尤为明显,导致2021年内机动车检测行业准入者持观望态度。由于项目实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观调控、行业内突发事件等诸多因素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其他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将面临无法及时、充分实施或难以达到预期效益的风
险。基于对行业现状的充分调研,公司在2021年内审慎开展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工作,但因我国机动车检测站整体配比水平仍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检测量于2022年将逐步恢复增长,将持续促进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1年03月02日、03月03日、03月0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3月2日、3月3日、3月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2021年03月06日、03月0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2021年03月16日、03月1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3月16、3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2021年05月14日 | 全景·路演天下 | 其他 | 个人 | 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5月14日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2021年09月1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9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2021年12月2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12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健全的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活动,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了股东大会。公司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公众股东享有与大股东平等的地位,使其可以充分依法行使自身的合法权利。公司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充分保证了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利,确保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使其可以充分行使股东的合法权利。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了自身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三)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1/3。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按时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均超过1/2,各委员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四)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五)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六)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了有关信息。同时公司指定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了《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都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公开信息。
(七)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以及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了《内部审计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同时确保了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通过对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公司的治理水平得以不断提高,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在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进行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等。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审计部,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
1、业务独立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具有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
2、人员独立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和领取报酬。
3、资产独立方面: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公司未以其资产、权益等为股东或其他关联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资金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机构独立方面:公司不断完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不断对已有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相互独立、协作和制约。
5、财务独立方面:公司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 | 临时股东大会 | 30.91% | 2021年01月13日 | 2021年01月13日 | 公告编号:2021-005; |
股东大会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6.00% | 2021年05月19日 | 2021年05月19日 | 公告编号:2021-038;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2.56% | 2021年08月18日 | 2021年08月18日 | 公告编号:2021-066;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贺宪宁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2 | 2012年09月24日 | 2022年05月19日 | 58,889,686 | 0 | 0 | 0 | 58,889,686 | - |
庄立 | 董事 | 现任 | 女 | 49 | 2018年10月08日 | 2022年05月19日 | 8,475,584 | 0 | 2,118,800 | 0 | 6,356,784 | 减持 |
董海光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12年09月24日 | 2022年05月19日 | 370,253 | 0 | 92,563 | 0 | 277,690 | 减持 |
沈继春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9 | 2012年09月24 | 2022年05月19 | 295,202 | 0 | 73,800 | 0 | 221,402 | 减持 |
日 | 日 | |||||||||||
刘生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8 | 2018年10月08日 | 2022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谈侃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3 | 2018年10月08日 | 2022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冠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2 | 2018年10月08日 | 2022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潘明秀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43 | 2012年09月24日 | 2022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栾海龙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男 | 45 | 2018年10月08日 | 2022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周娜妮 | 监事 | 现任 | 女 | 37 | 2018年10月08日 | 2022年05月19日 | 2,880 | 0 | 0 | 0 | 2,880 | - |
ZHIWEI SUN(孙志炜)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现任 | 男 | 52 | 2020年06月01日 | 2022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云彬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8 | 2012年09月24日 | 2022年05月19日 | 1,360,387 | 0 | 0 | 0 | 1,360,387 | - |
合计 | -- | -- | -- | -- | -- | -- | 69,393,992 | 0 | 2,285,163 | 0 | 67,108,829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贺宪宁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无线电专业本科,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至1996年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1996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师、董事;2003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安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2012年任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贺宪宁先生长期从事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的研发工作,参与了《GB/T17993-2005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3564-2005滚筒反力式汽车制动检验台》、《JT/T445-2008汽车底盘测功机》、《JT/T478-2002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的起草。贺宪宁先生为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副会长。
董海光先生:1969年4月出生,电子仪器及检测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至1998年任山东省汽车专用检测设备检定站科长;1998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安车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2年任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沈继春先生:1973年11月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至1998年任山东省烟台汽车运输公司职员;1998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3年至2006年任安车科技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经理;2006年至2012年任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继春先生参与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基础讲座》的编写。
庄立女士:1973年9月出生,服装设计专业大专学历,中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11月至2003年5月任职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03年6月至2006年7月任职深圳市安车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06年8月至2012年10月任职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商务部主任;2012年10月至2018年10月8日任职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8日至今任职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生明先生:1954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至1985年任国家商检局科技处助理工程师;1985年至1986年任中央讲师团赴江西教学教师;1986年至1988年任中国商检研究所副所长;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商检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1992年至2000年任中国商检研究所所长(副厅级);2000年至2003年任中国检验有限公司(香港)总经理;2003年02月至2003年12月任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正局级);2003年12月至2015年04月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0月8日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09月至今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谈侃先生:1969年12月出生,经济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9月至1999年5月任武汉理工大学关山校区讲师;1999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深圳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师;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作为合伙人就职于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山东立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月至2013年7月作为合伙人就职于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8月至今作为合伙人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0月8日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冠先生:1980年8月出生,法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07年7月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7月至2013年7月任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8年10月8日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明秀女士:1979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10月至2003年5月于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任职仓管员;2003年6月至2006年7月于深圳市安车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出纳;2006年8月至2012年10月于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任职财务经理;2012年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出纳。
栾海龙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学校汽车拖拉机运用与修理专业。1996年9月至1999年4月就职于烟台汽车交通运输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检定站。1999年4月至2003年8月任职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员职务,2003年9月至2006年5月,任职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职务,2006年6月至2007年2月,任职深圳市安车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职员,2007年3月至2009年5月,任职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办事处主任;2009年6月至2013年10月,任职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办事处主任,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职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办事处主任;2016年2月至2018年10月7日,在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客服中心负责人;2018年10月8日至今在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监事、客服中心总经理。
周娜妮女士:198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12月至2012年10月,历任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文员、采购主管、项目经理;2012年10月至2018年10月7日,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副经理、销售中心支持部主任;2018年10月8日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商务部经理。
ZHIWEISUN(孙志炜)先生:1970年8月出生,计算机科学专业理学硕士,无线电电子学专业工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专业研究生毕业,加拿大国籍。2000-2005年,在加拿大NORTEL NETWORKS 公司研发中心任工程师;2006-2012年,在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工办工作;2012年至今,在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工作。2020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李云彬先生:1974年9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至1999年10月任世纪宝姿服装(厦门)有限公司会计;1999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1月至2010年4月任亚洲电力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4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贺宪宁 | 保源升 | 董事长 | 2021年02月07日 | - | 否 |
贺宪宁 | 中检汽车 | 董事 | 2021年06月18日 | - | 否 |
贺宪宁 | 安车昇辉 | 董事 | 2019年05月21日 | - | 否 |
贺宪宁 | 浙江车检检 | 董事 | 2020年12月 | - | 否 |
29日 | |||||
李云彬 | 中检汽车 | 董事 | 2021年06月18日 | - | 否 |
李云彬 | 安车昇辉 | 董事 | 2019年05月21日 | - | 否 |
李云彬 | 浙江车检检 | 监事 | 2020年12月29日 | - | 否 |
刘生明 |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8月24日 | 2022年10月11日 | 否 |
谈侃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3年08月01日 | - | 是 |
谈侃 | 深圳远荣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3月03日 | 2022年03月03日 | 是 |
谈侃 | 深圳市坐标建筑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01日 | 2022年03月01日 | 是 |
王冠 | 北京律师协会证券法专业委员会 | 委员 | 2016年01月01日 | - | 否 |
王冠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3年07月01日 | - | 是 |
潘明秀 | 安车昇辉 | 监事 | 2019年05月21日 | -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同行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监事的薪酬与考核计划或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计划或方案须报经董事会批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2012年9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017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规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和福利待遇组成,独立董事薪酬为津贴。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领取所担任的行政职务相对应的薪酬;不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不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为津贴。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确定了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贡献,并参考行业以及上市公司董事(在公司参与企业经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水平确定,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照下表列示进行了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贺宪宁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2 | 现任 | 100 | 否 |
董海光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3 | 现任 | 70 | 否 |
沈继春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70 | 否 |
庄立 | 董事 | 女 | 49 | 现任 | 60 | 否 |
刘生明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现任 | 0 | 否 |
谈侃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现任 | 5 | 否 |
王冠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现任 | 5 | 否 |
潘明秀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3 | 现任 | 32.83 | 否 |
栾海龙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5 | 现任 | 44.58 | 否 |
周娜妮 | 监事 | 女 | 37 | 现任 | 30.73 | 否 |
ZHIWEI SUN(孙志炜)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男 | 52 | 现任 | 70 | 否 |
李云彬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男 | 48 | 现任 | 65 | 否 |
合计 | -- | -- | -- | -- | 553.14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1年02月08日 | 2021年02月09日 | 公告编号:2021-009;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年02月25日 | 2021年02月26日 | 公告编号:2021-014;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年04月26日 | 2021年04月28日 | 公告编号:2021-021;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1年08月02日 | 2021年08月03日 | 公告编号:2021-061;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1年08月26日 | 2021年08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1-068;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2021年10月28日 | 公告编号:2021-081;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贺宪宁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董海光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沈继春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庄立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刘生明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谈侃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王冠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
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谈侃、刘生明、贺宪宁 | 3 | 2021年04月16日 | 《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2021年08月16日 |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
2021年10月22日 |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谈侃、刘生明、贺宪宁 | 3 | 2021年02月19日 |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股票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 | 无 |
期权授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
2021年04月16日 | 《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
2021年07月28日 |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贺宪宁、董海光、刘生明 | 2 | 2021年03月24日 |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融资性项目进行研究和指导,为公司长期发展和资本运作提出建议。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2021年07月28日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三家机动车检测站70%股权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 无 |
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三家机动车检测站70%股权的议案》。 | 程赋予的职权。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4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4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38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38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40 |
销售人员 | 144 |
技术人员 | 821 |
财务人员 | 32 |
行政人员 | 194 |
管理人员 | 58 |
合计 | 1,38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17 |
本科 | 351 |
专科 | 655 |
专科以下 | 366 |
合计 | 1,389 |
2、薪酬政策
目前我们公司的薪酬结构采取固定薪酬和浮动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固定薪酬: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岗位要求,行政职能岗位的薪酬采用固定薪酬模式,绩效薪酬所占的比例基本为零,这种薪酬模型,员工的收入非常稳定,对于不涉及业务的行政职能岗比较适用。结合年度市场水平的调研结果、公司年度效益及年度人员表现,公司在年底进行调薪用以激励员工。薪酬固定部分的决定标准:薪酬决定标准是指决定薪酬高低的依据,岗位、技能、资历等都是决定薪酬的依据。同一岗位,工作人员技能等不同,其绩效也不同。按岗位支付薪酬难以保证其激励的公正性,尤其是掌握多种技能的员工是公司竞争力的源泉,按岗位或技能高低予以区分,更具公平及激励性。员工的资历越丰富,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就越大。设立浮动绩效:公司对于业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工程实施人员采取固定薪酬与浮动绩效相结合的模式,按员工的工作量和贡献进行考核激励。浮动绩效与工作完成的及时性和质量挂钩。公司将个人绩效纳入薪酬的一部分,按工作态度与工作能力来进行考核业务人员等员工。
3、培训计划
(1)拟定和推进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新人培养计划、入职培训、业务拍档的岗位培训、资深员工的储备培养计划、讲师培养及课程库建设计划等;
(2)培训课程开展:涉及职业素养类(职业心态、有效沟通、职场健康等)、企业文化类(流程制度,信息安全等)、专项培训(高管培训、项目管理培养、技术人员专项培训等);
(3)提供培训平台:线上线下学习机制;充分利用公司目前现有的线上活动平台定期推送微课程及其他大课程的导读或推荐等,线下利用读书角、学习墙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培训学习活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分配预案拟定和决策时,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相关的议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93,641,1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9,364,11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5,347,692股,发行价格为32.50元/股,公司总股本由193,641,120股增加至228,988,812股。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988,8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456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28,988,812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 |
可分配利润(元) | 578,003,745.89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5.60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4.1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841.99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800.37万元。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76.01万元,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210.09万元。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根据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的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 |
1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鉴于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公司目前处于投资发展时期,对资金需求大。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董事会经讨论后决定,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年12月30日,公司内部通过张榜的形式公布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2021年1月9日,公司发布《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2021年2月25日,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3月2日。
7、2021年8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由40.25元/股调整到40.17元/股。
8、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相关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董海光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200,000 | 0 | 0 | 200,000 | 20.65 | 0 | 0 | 0 | 0 | 0 | |
沈继春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200,000 | 0 | 0 | 200,000 | 20.65 | 0 | 0 | 0 | 0 | 0 | |
庄立 | 董事 | 0 | 200,000 | 0 | 0 | 200,000 | 20.65 | 0 | 0 | 0 | 0 | 0 | |
李云彬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0 | 200,000 | 0 | 0 | 200,000 | 20.65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0 | 800,000 | 0 | 0 | -- | 800,000 | -- | 0 | 0 | -- | 0 | 0 |
备注(如有) | 不适用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和考核管理的机构,负责研究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制订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了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鸿亿科技 | 纳入合并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晨达环保 | 纳入合并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荆通汽车 | 纳入合并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2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7.68%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 96.65%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1、一般缺陷:1)导致一定程度的财务损失,且财务损失一段时间内不能恢复,或财务损失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2)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造成中等程度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无法反映部 | 1、一般缺陷:1)未重复发生。2)非主要控制属性不达标,控制活动的作用未受到严重影响。3)对公司业务规模的有序扩张造成中等的负面影响,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提高造成中等的负面影响,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造成阻碍,但是从中长期来看,这种阻碍的不良影响可以逐渐消除; |
分主营业务或金额较大的非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3)提交到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部分不满足要求,并遭到一般处罚。2、重要缺陷:1)导致严重的财务损失,且财务损失较长时间内不能恢复,或重大财务损失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2)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无法反映大部分业务的实际情况;3)提交到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大部分不满足要求,并遭到较为严厉的处罚。3、重大缺陷:1)导致重大财务损失,且财务损失长时间内不能恢复,或重大财务损失已威胁公司的生存;2)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完全无法反映业务的实际情况;3)提交到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完全达不到要求,并遭到严厉的处罚。 | 或战略规划中的部分指标难以完成;对战略实施的推进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或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战略实施与评估机制;4)公司整体资本运营效率受到较大影响;公司整体资金配置的效率受到较大影响;日常业务运营效率有所降低;信息传递与沟通效率有所降低。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2、重要缺陷:1)重复的一般控制缺陷。2)主要控制属性不达标,但控制活动仍然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3)对公司业务规模的有序扩张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公司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提高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公司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造成较大阻碍,战略规划中的关键指标难以完成;对战略实施的推进工作造成了较大阻碍,或较大地破坏了战略实施与评估机制;4)公司整体资本运营效率大幅度降低;公司整体资金配置效率大幅度降低;日常业务运营效率下降;信息传递与沟通效率下降。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责令停业整顿等。3、重大缺陷:1)重复的关键控制缺陷。2)重大控制属性不达标,控制活动实质性无效,无法发挥作用。3)对公司业务规模的有序扩张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且公司无法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提高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且公司无法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造成严重阻碍,战略规划中的指标几乎全部不能完成;极大地阻碍了战略实施的推进工作,或极大地破坏了战略实施与评估机制;4)公司整体资本运营效率受到严重影响;公司整体资金配置效率受到严重影响;日常业务运营效率受到严重影响;信息传递与沟通效率受到严重影响。5)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 | |
定量标准 | 1、一般缺陷: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3%,或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0.5%,或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2%。2、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3%<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5%,或资产总额的0.5%<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1%,或营业收入的2%<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4%。3、重大缺陷: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5%,或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1%,或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4%。 | 1、一般缺陷: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3%,或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0.5%,或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2%。2、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3%<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5%,或资产总额的0.5%<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1%,或营业收入的2%<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4%。3、重大缺陷: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5%,或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1%,或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4%。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填报系统,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自查,认真梳理填报内容,于2021年3月29日前完成专项自查工作。未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不断优化治理制度与体系,督促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不断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以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深圳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泰安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杭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杭环发[2021]25号】发布的“2021年杭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青岛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北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临沂市生态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临沂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荆州市环境统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长沙市生态环境管理局望城分局发布的“长沙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经查验,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员工、客户、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一)重视信披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了有关信息。同时,公司指定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了《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都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注重保护员工权益
公司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实施企业人才战略,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为企业员工缴纳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三)注重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活动,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贺宪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非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关系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中小股东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非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承诺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占用方面的承诺 |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关系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承诺人保证临沂正直及其附属公司不再新增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临沂正直及其附属公司资金的情形。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对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中小股东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前述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董海光;贺宪宁;李云彬;刘生明;栾海龙;潘明秀;沈继春;ZHIWEI SUN(孙志炜);谈侃;王冠;周娜妮;庄立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3、本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前述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孙中刚;许静;杨玉亮;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第13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董海光;贺宪宁;李云彬;刘生明;沈继春;ZHIWEI SUN(孙志炜);谈侃;王冠;庄立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扫描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
董海光;贺宪宁;李云彬;栾海龙;潘明秀;沈继春;ZHIWEI SUN(孙志炜);谈侃;王冠;周娜妮;庄立 | 其他承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其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向上市公司以及其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扫描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 | 其他承诺 | 1、本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需要本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需要本承诺人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承诺人保证,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和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2、本公司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董海光;贺宪宁;李云彬;刘生明;栾海龙;潘明秀;沈继春;ZHIWEI SUN(孙志炜);谈侃;王冠;周娜妮;庄立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2、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3、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最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最近3年内诚信情况良好,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1、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目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存在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1、最近五年,本承诺人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最近五年,本承诺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3、本承诺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本承诺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及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诚信行为。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企业控股股东、管理人、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称“本企业关联企业”)以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关联企业以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牟取不法利益。 |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称“本人关联企业”)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将促使本人关联企业,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牟取不法利益。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本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责任。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其他承诺 | 1、本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股权权属明确,本承诺人对本承诺人所持有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股份归属、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无异议。 2、本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就所持标的股权行使表决权的协议或类似安排。 3、本承诺人与标的公司/目标公司之间、本承诺人与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本承诺人与其他第三方之间就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历史股权变动及股权架构调整所涉及的股份归属与对价不存在争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本承诺人对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投资、出资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已经有权部门的批准(如需),相关股权形成和转让过程中不存在虚假陈述、出资不实、股权管理混乱等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纠纷、法律瑕疵和风险隐患。 5、本承诺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内部规定不得担任标的公司/目标公司股东的情形或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等主体资格瑕疵问题;本承诺人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目前不存在转让限制(如质押、冻结或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设定其他第三人权益)的情况。 6、标的公司/目标公司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7、标的公司/目标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依据适用法律合法经营,截至本承诺和出具之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1、自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承诺净利润(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3,800万元、4,100万元、4,300万元、4,50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间任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审查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将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等于或超过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交易对方无须承担补偿责任,否则应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任。 业绩补偿按照逐年计算、逐年补偿的原则执行。业绩承诺期间内各期应补偿金额具体计算如下: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100%]×标的资产交易价款–累积已补偿金额 在计算业绩承诺期间各期当年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四个月内,上市公司应指定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 | 2020年05月19日 | 2024年4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现金金额>0,则业绩承诺方应就该等差额部分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前述减值额需扣除补偿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如业绩承诺方依据协议约定需进行补偿的,自上市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业绩承诺方应将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中列明的应补偿金额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贺宪宁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对于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如因自身需要确需减持股份的,本人将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且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额的2%。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承诺减持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出售相关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如未履行收益上缴义务,则公司有权停止向本人发放现金分红,直至按承诺履行完毕为止。 | 2016年12月06日 | 2021年12月6日 | 履行完毕 |
贺宪宁;南京华睿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满根;云南智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公司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本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公司将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 2013年09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在本人/本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贺宪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未来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在未来将尽可能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具有合理原因的必要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草案)》、《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法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应程序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订立书面的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若本人未来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取得除发行人外其他企业的控制权,本人或本单位将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 2013年09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回购承诺 |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的30天内,发行人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的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 2016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若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或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需为员工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若因未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而需承担任何罚款或遭受任何损失,本人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且毋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 2013年09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发行人将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 2016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在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直至投资者的损失基本得到补偿之日(以实际得到补偿的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占提出了补偿主张且主体适格的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90%为准),本人及/或本人控制下的发行人其他股东均不得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并放弃发行人在上述期间内发放的现金分红。 | 2016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陈蕴涵;程贤权;董海光;葛蕴珊;何晴;贺宪宁;贾帅;敬天龙;李云彬;潘明秀;沈继春;袁宇杰;庄立 | 其他承诺 |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我们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2016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通过大力发展主营业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内部控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做到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前,为把握市场机会以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股东回报。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 2016年02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联网监管系统面临着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公司未来将凭借技术、方案设计与实施、人才、快速反应能力等优势,巩固好公司现有优势产品及地区市场领域,进一步丰富产品线,通过增设服务网点、并购等方式在相对薄弱的地区市场取得突破,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巩固并提高行业地位。 (3)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项规定,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上市后公司全体股东依法享有的现金分红等资产收益权利,提升公司未来回报能力。 (5)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2016年02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陈蕴涵;程贤 | 其他 |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 2016 | 长期 | 正在 |
权;董海光;葛蕴珊;何晴;贺宪宁;沈继春 | 承诺 | 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年02月01日 | 有效 | 履行中 |
董海光;贺宪宁;敬天龙;李云彬;沈继春;庄立 | 其他承诺 |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 | 2016年02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
陈蕴涵;程贤权;董海光;葛蕴珊;何晴;贺宪宁;贾帅;敬天龙;李云彬;潘明秀;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沈继春;袁宇杰;庄立 | 其他承诺 | 如违反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的,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上述承诺。 | 2016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UBS AG;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3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建 | 股份限售承诺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35,347,69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总股本由193,641,120股增加至228,988,812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 2021年05月07日 | 2021年11月6日 | 履行完毕 |
信宸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建(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金建海外权益型FOF私募基金;石智(泉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石智追求真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达鲲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信石信兴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意资产-卓越枫叶13号资产管理产品)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 | -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步的工作计划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临沂正直 | 2020年01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4,100 | 4,036.24 | 不适用 | 2020年05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商丘鼎佳、商丘宏略、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如下:"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承诺净利润(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3,800万元、4,100万元、4,300万元、4,5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间任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审查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将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等于或超过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交易对方无须承担补偿责任,否则应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任。业绩补偿按照逐年计算、逐年补偿的原则执行。业绩承诺期间内各期应补偿金额具体计算如下: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100%]×标的资产交易价款–累积已补偿金额,在计算业绩承诺期间各期当年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四个月内,上市公司应指定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金额>0,则业绩承诺方应就该等差额部分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前述减值额需扣除补偿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如业绩承诺方依据协议约定需进行补偿的,自上市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业绩承诺方应将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中列明的应补偿金额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0L00478号审计报告,临沂正直2020年度累计实现利润数3,928.13万元超过业绩承诺数3,800万元,2020年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临沂正直2020年度、2021年度累计实现利润数7,964.37万元超过业绩承诺数7,900万元,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临沂正直股权形成的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2】194号)。评估结论为经确认的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临沂正直股权形成包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43,187.06万元,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该金额。高于目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42,780.05万元,合并临沂正直股权形成的包含商誉资产组不存在减值。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 无 |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无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本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并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后确定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1年1月1日 |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小计 |
使用权资产 | --- | ---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 --- | ---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8,861,155.26 | 8,861,155.26 | 8,861,155.26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 | --- | 64,395,686.41 | 64,395,686.41 | 64,395,686.41 |
负债合计 | --- | ---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8户,其中:
名称 | 变更原因 |
莒南正直
莒南正直 | 投资设立 |
正直瑞通 | 投资设立 |
湖南安车 | 投资设立 |
山东泰山
山东泰山 | 投资设立 |
安澜汽车 | 投资设立 |
鸿亿科技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晨达环保
晨达环保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荆通汽车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赖其寿、周灵芝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截至2021年4月22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扣除发行费用17,435,849.04元(不含增值税)。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22,000 | 10,000 | 0 | 0 |
其他类 | 募集资金 | 105,000 | 12,000 | 0 | 0 |
合计 | 127,000 | 22,0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 | 银行 | 保本浮 | 1,600 | 募集资 | 2020年11 | 2021年02 | 其他 | 现金分 | 3.00% | 12.27 | 11.49 | 到期已 | 是 | 是 |
支行 | 动收益型 | 金 | 月26日 | 月26日 | 红 | 收回 | ||||||||||
平安银行深圳高新技术区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3月31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95% | 125.38 | 138.3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 | 募集资金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3月31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95% | 29.5 | 32.55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 | 募集资金 | 2021年04月02日 | 2021年06月02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3.10% | 21.01 | 20.7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深圳高新技术区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4月02日 | 2021年06月02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95% | 84.98 | 88.12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9,000 | 募集资金 | 2021年05月27日 | 2021年06月27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3.05% | 102.43 | 97.5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深圳前进支 | 银行 | 保本浮 | 6,000 | 募集资 | 2021年05 | 2021年06 | 其他 | 现金分 | 2.85% | 17.66 | 16.66 | 到期已 | 是 | 是 |
行 | 动收益型 | 金 | 月28日 | 月28日 | 红 | 收回 | ||||||||||
中国银行深圳前进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募集资金 | 2021年05月29日 | 2021年06月29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85% | 14.73 | 9.4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深圳高新技术区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6月04日 | 2021年09月03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3.05% | 77.1 | 76.08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9,000 | 募集资金 | 2021年07月01日 | 2021年09月29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3.00% | 292.5 | 286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深圳前进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10 | 募集资金 | 2021年07月05日 | 2021年09月28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90% | 41.15 | 60.18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深圳前进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990 | 募集资金 | 2021年07月05日 | 2021年09月29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90% | 41.5 | 21.1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 | 银行 | 保本浮 | 50,000 | 募集资 | 2021年07 | 2021年09 | 其他 | 现金分 | 3.10% | 361.67 | 344.92 | 到期已 | 是 | 是 |
支行 | 动收益型 | 金 | 月07日 | 月29日 | 红 | 收回 | ||||||||||
平安银行深圳高新技术区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09月08日 | 2021年12月08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3.00% | 75.83 | 74.8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4,000 | 募集资金 | 2021年10月09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3.00% | 373.5 | 367.1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4,000 | 募集资金 | 2021年10月08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3.00% | 238 | 235.1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深圳前进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2,000 | 募集资金 | 2021年10月08日 | 2021年12月28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75% | 74.25 | 72.6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1月01日 | 2021年11月30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90% | 11.68 | 11.68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深圳高新技 | 银行 | 保本浮 | 10,000 | 自有资 | 2021年12 | 2022年03 | 其他 | 现金分 | 3.00% | 75.83 | 74.39 | 到期已 | 是 | 是 |
术区支行 | 动收益型 | 金 | 月13日 | 月14日 | 红 | 收回 | ||||||||||
中国银行深圳前进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2,000 | 募集资金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03月28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3.29% | 95.41 | 83.26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1年12月02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80% | 11.28 | 11.28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合计 | 347,600 | -- | -- | -- | -- | -- | -- | 2,177.66 | 2,133.53 | --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深圳 | 深圳 | 机动 | 2019 | 3,800 | 不适 | 公开 | 3,800 | 否 | 不适 | 已于 | 201 | 公告编 |
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 车驾驶员训练考场工程考试系统设备 | 年06月10日 | .94 | 用 | 招标 | .94 | 用 | 2021年12月完成 | 9年06月12日 | 号:2019-038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在互信合作基础上,经充分沟通初步确立了未来发展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本次的合作目标为促进并实现双方原有产品和服务生态的优化和完善,提升竞争力;通过合作探索缔约双方原有产品和服务的新应用场景,逐步实现规模体量,加大同业差异化优势;努力寻求在创新产品、服务或应用模式方面的积极合作;以场景和模式差异为依托,合作培育或建立缔约双方企业发展新动能基础。
2、为了整合湖北荆州地区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市场,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车运营下设安车荆州先后收购了鸿亿科技、晨达环保、荆通汽车股权,截止目前,上述检测站已完成了协议约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整合有助于公司在荆州及周边地区检测运营业务的扩张,公司在当地开展机动车检测运营品牌推广、区域内机动车检测行业规范治理、汽车服务新业态、新业务创新等领域的实践,促进了公司整体战略长期、持续、高效发展。
3、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收购沂南永安、蒙阴蒙城、蒙阴锦程70%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截止目前,沂南永安、蒙阴蒙城已完成了协议约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为了整合广东地区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市场,2021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与深圳粤检及广东粤检及相关交易对方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收购深圳粤检51%的股权、增资及收购粤检投资51%的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深圳粤检、粤检投资已完成了协议约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4,271,841 | 28.03% | 0 | 0 | 0 | -1,452,300 | -1,452,300 | 52,819,541 | 23.07%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54,271,841 | 28.03% | 0 | 0 | 0 | -1,452,300 | -1,452,300 | 52,819,541 | 23.07%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4,271,841 | 28.03% | 0 | 0 | 0 | -1,452,300 | -1,452,300 | 52,819,541 | 23.07%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9,369,279 | 71.97% | 35,347,692 | 0 | 0 | 1,452,300 | 36,799,992 | 176,169,271 | 76.93% |
1、人民币普通股 | 139,369,279 | 71.97% | 35,347,692 | 0 | 0 | 1,452,300 | 36,799,992 | 176,169,271 | 76.93%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193,641,120 | 100.00% | 35,347,692 | 0 | 0 | 0 | 35,347,692 | 228,988,81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5,347,692股,发行价格为32.50元/股,公司的股本增加至228,988,812股。
(2)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监高所持有的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对董监高自然人所持有的直接股份按75%锁定,上述股份变动数据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保持一致。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202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1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于2021年5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35,347,692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了解除限售业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347,692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5,347,692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股份变动前 | 股份变动后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股) | 11.10 | 9.38 |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贺宪宁 | 45,619,564 | 0 | 1,452,300 | 44,167,264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董事、监事、高管每年按25%的比例解除限售 |
庄立 | 6,356,688 | 0 | 0 | 6,356,688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董事、监事、高管每年按25%的比例解除限售 |
李云彬 | 1,020,290 | 0 | 0 | 1,020,290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董事、监事、高管每年按25%的比例解除限售 |
敬天龙 | 774,048 | 0 | 0 | 774,048 | 高管锁定股 | 离任董事、监事、高管任期内每年按25%的比例解除限售 |
董海光 | 277,690 | 0 | 0 | 277,690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董事、监事、高管每年按25%的比例解除限售 |
沈继春 | 221,401 | 0 | 0 | 221,401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董事、监事、高管每年按25%的比例解除限售 |
周娜妮 | 2,160 | 0 | 0 | 2,160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董事、监事、高管每年按25%的比例解除限售 |
合计 | 54,271,841 | 0 | 1,452,300 | 52,819,54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300572 | 2021年04月23日 | 32.5元/股 | 35,347,692 | 2021年05月07日 | 35,347,692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2021年04月30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5,347,692股,发行价格为32.50元/股,公司总股本由193,641,120股增加至228,988,812股,上市日为2021年5月7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起股份变动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202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1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2021年5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35,347,692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了解除限售业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347,692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5,347,692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34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75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贺宪宁 | 境内自然人 | 25.72% | 58,889,686 | 0 | 44,167,264 | 14,722,422 | 质押 | 7,000,000 | ||
庄立 | 境内自然人 | 2.78% | 6,356,784 | -2118800 | 6,356,688 | 96 | 质押 | 1,990,000 |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建信宸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69% | 6,153,846 | 6,153,846 | 0 | 6,153,846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 | 其他 | 2.28% | 5,232,266 | 2,611,888 | 0 | 5,232,266 |
三组合 | ||||||||
中意资管-招商银行-中意资产-卓越枫叶13号资产管理产品 | 其他 | 2.28% | 5,230,769 | 5,230,769 | 0 | 5,230,769 | ||
徐志英 | 境内自然人 | 2.23% | 5,106,400 | 5,106,400 | 0 | 5,106,4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14% | 4,889,170 | 3,112,691 | 0 | 4,889,17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4% | 3,077,026 | 3,077,026 | 0 | 3,077,02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1% | 2,532,126 | -314,157 | 0 | 2,532,126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9% | 2,276,923 | 2,276,923 | 0 | 2,276,923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建信宸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意资管-招商银行-中意资产-卓越枫叶13号资产管理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声明。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贺宪宁 | 14,722,4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22,422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建信宸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53,846 | 人民币普通股 | 6,153,846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 5,232,266 | 人民币普通股 | 5,232,266 |
中意资管-招商银行-中意资产-卓越枫叶13号资产管理产品 | 5,230,769 | 人民币普通股 | 5,230,769 |
徐志英 | 5,10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06,4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889,17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89,17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77,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3,077,02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32,126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2,12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76,923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6,923 |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 | 2,14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1,700 |
-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声明。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不适用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贺宪宁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安车检测董事长、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贺宪宁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安车检测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2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22]0010696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赖其寿、周灵芝 |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车检测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车检测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收入确认
2. 商誉减值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收入确认政策和账面金额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三十)及附注六、注释33。2021年度安车检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3,311,882.20元,为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营业收入是安车检测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从而存在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安车检测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解、评价和测试,以评价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交易价格,根据合同条款判断控制权转移时点,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针对本年记录的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物流信息单据、发票、客户验收报告等,并结合商品发出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另外我们针对检测运营服务及增值服务收入通过获取第三方平台数据、业务系统数据、收费标准,测算总体服务收入与账面收入是否一致;
(4)针对客户选取样本实施了函证、现场走访、电话访谈等程序;
(5)检查本年度重大或满足其他特定风险标准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分录的支持性文件;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客户验收报告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安车检测公司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列报与披露是适当的。
(二) 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商誉减值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二十三)及附注六、注释1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价值为275,549,630.05元,主要为安车检测公司收购子公司形成,属于安车检测公司重要资产。管理层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由于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特别是在预测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长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等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该等估计均存在固定不确定性,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商誉减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 评价与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确定商誉可收回金额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 复核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
(3) 与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4) 与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5) 评价由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资质;
(6) 结合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在收购子公司时确定收购对价时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预测的未来收入及现金流量等,与本年度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本年经营业绩等作对比,并向管理层询问显著差异的原因;
(7) 复核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 评估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12月31日对商誉及其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商誉减值测试中作出的判断是可接受的。
四、 其他信息
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安车检测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安车检测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安车检测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安车检测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安车检测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安车检测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赖其寿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周灵芝 | |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71,601,750.87 | 461,870,915.7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0,000,000.00 | 226,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42,960.00 | 1,190,083.63 |
应收账款 | 189,261,508.89 | 241,701,911.7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902,849.00 | 24,950,140.0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0,252,641.13 | 11,050,504.1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57,116,662.54 | 135,524,527.0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837,500.76 | 1,386,807.90 |
流动资产合计 | 1,999,015,873.19 | 1,103,674,890.1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7,699,339.29 | 57,753,902.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5,301,375.26 | 132,830,559.44 |
在建工程 | 1,522,443.43 | 49,074,578.5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5,930,404.74 | |
无形资产 | 30,240,355.29 | 31,172,527.7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75,549,630.05 | 256,631,488.81 |
长期待摊费用 | 5,611,445.04 | 5,927,025.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32,631.32 | 5,456,115.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81,670.01 | 17,467,147.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7,269,294.43 | 556,313,345.04 |
资产总计 | 2,766,285,167.62 | 1,659,988,235.2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7,669,983.59 | 151,024,452.66 |
应付账款 | 110,104,991.45 | 148,645,121.6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1,388,016.11 | 81,323,868.9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686,062.88 | 44,570,506.44 |
应交税费 | 5,826,510.28 | 11,006,073.01 |
其他应付款 | 127,607,521.89 | 153,409,317.6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04,061.4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99,602.69 | 10,505,012.29 |
流动负债合计 | 472,786,750.35 | 600,484,352.6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5,436,517.7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78,332.99 | 653,333.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8,597.32 | 251,460.9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6,453,448.03 | 904,794.05 |
负债合计 | 559,240,198.38 | 601,389,146.6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28,988,812.00 | 193,641,12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59,369,248.85 | 157,224,996.9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5,074,011.00 | 3,977,847.71 |
盈余公积 | 76,858,712.32 | 76,858,712.3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78,419,941.70 | 587,527,921.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48,710,725.87 | 1,019,230,598.36 |
少数股东权益 | 58,334,243.37 | 39,368,490.2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07,044,969.24 | 1,058,599,088.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66,285,167.62 | 1,659,988,235.23 |
法定代表人:贺宪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46,174,763.29 | 392,060,762.9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0,000,000.00 | 226,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42,960.00 | 1,190,083.63 |
应收账款 | 184,263,074.57 | 236,327,489.2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605,709.94 | 15,300,283.30 |
其他应收款 | 212,921,333.55 | 170,634,446.9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7,210,017.41 | 120,828,883.9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570,652.26 | 457,669.80 |
流动资产合计 | 2,019,788,511.02 | 1,162,799,619.8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34,396,021.15 | 445,553,902.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644,620.13 | 10,326,780.64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977,200.45 | |
无形资产 | 40,312.27 | 77,711.5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89,570.85 | 1,251,300.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949,396.69 | 3,301,096.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55,543.61 | 13,886,792.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3,552,665.15 | 474,397,585.10 |
资产总计 | 2,583,341,176.17 | 1,637,197,204.9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7,669,983.59 | 151,024,452.66 |
应付账款 | 100,146,357.38 | 174,410,018.2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8,876,576.29 | 81,761,437.98 |
应付职工薪酬 | 27,151,892.29 | 35,005,771.34 |
应交税费 | 367,002.13 | 5,471,451.45 |
其他应付款 | 121,410,000.00 | 152,438,999.9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85,255.2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29,114.92 | 10,628,986.94 |
流动负债合计 | 430,636,181.83 | 610,741,118.61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674,763.4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0,000.00 | 205,000.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824,763.48 | 205,000.03 |
负债合计 | 439,460,945.31 | 610,946,118.6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28,988,812.00 | 193,641,12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60,028,960.65 | 157,741,603.2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6,858,712.32 | 76,858,712.32 |
未分配利润 | 578,003,745.89 | 598,009,650.7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43,880,230.86 | 1,026,251,086.2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83,341,176.17 | 1,637,197,204.9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73,311,882.20 | 914,690,791.01 |
其中:营业收入 | 473,311,882.20 | 914,690,791.0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77,753,375.90 | 736,352,486.44 |
其中:营业成本 | 261,722,399.86 | 524,751,821.0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748,838.19 | 9,128,724.18 |
销售费用 | 75,986,144.45 | 87,127,693.89 |
管理费用 | 107,095,349.30 | 84,033,767.55 |
研发费用 | 36,695,091.36 | 35,829,586.52 |
财务费用 | -8,494,447.26 | -4,519,106.71 |
其中:利息费用 | 3,763,933.94 | |
利息收入 | 12,867,930.11 | 5,109,847.16 |
加:其他收益 | 21,821,146.64 | 35,409,993.7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676,555.62 | 11,076,971.9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973,123.51 | -579,019.0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458,893.94 | -1,391,663.3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154,779.60 | 30,354.73 |
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752,094.22 | 223,463,961.65 |
加:营业外收入 | 1,384,917.74 | 954,437.49 |
减:营业外支出 | 171,018.98 | 1,805,274.1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965,992.98 | 222,613,125.02 |
减:所得税费用 | 7,337,308.63 | 31,289,352.3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628,684.35 | 191,323,772.7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628,684.35 | 191,323,772.7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56,036.70 | 188,912,689.95 |
2.少数股东损益 | 6,372,647.65 | 2,411,082.7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628,684.35 | 191,323,772.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256,036.70 | 188,912,689.9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372,647.65 | 2,411,082.7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5 | 0.9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5 | 0.9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贺宪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56,357,724.40 | 838,853,115.22 |
减:营业成本 | 217,977,669.22 | 513,557,678.97 |
税金及附加 | 1,788,791.15 | 6,645,982.72 |
销售费用 | 70,985,944.26 | 79,975,966.66 |
管理费用 | 74,200,147.41 | 60,084,922.32 |
研发费用 | 33,544,118.12 | 31,022,306.10 |
财务费用 | -10,273,474.96 | -4,543,588.07 |
其中:利息费用 | 463,425.37 | |
利息收入 | 11,069,050.87 | 4,972,715.77 |
加:其他收益 | 21,262,040.45 | 34,854,107.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676,555.62 | 11,076,971.9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4,973,123.51 | -579,019.03 |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453,887.35 | -2,701,025.8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3.3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380,762.08 | 195,340,143.97 |
加:营业外收入 | 1,191,071.33 | 738,752.13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497.46 | 349,012.9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290,188.21 | 195,729,883.11 |
减:所得税费用 | -3,648,299.76 | 22,272,375.9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1,888.45 | 173,457,507.1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1,888.45 | 173,457,507.1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41,888.45 | 173,457,507.1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72,148,224.39 | 851,470,261.1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
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225,601.22 | 30,404,023.6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920,077.78 | 54,488,476.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7,293,903.39 | 936,362,760.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2,558,959.07 | 502,412,519.9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3,723,172.48 | 145,044,312.9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594,811.71 | 130,642,699.8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177,095.90 | 105,608,675.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2,054,039.16 | 883,708,208.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760,135.77 | 52,654,552.5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67,250,000.00 | 1,42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768,659.90 | 12,355,350.4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03,972.00 | 42,4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88,722,631.90 | 1,432,397,750.4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34,436,499.76 | 30,116,391.91 |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43,158,560.00 | 1,205,8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3,264,142.21 | 117,344,647.29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0,859,201.97 | 1,353,261,039.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136,570.07 | 79,136,711.2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2,767,99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83,032.83 | 88,144,908.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8,651,022.83 | 88,144,908.0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364,016.41 | 19,364,112.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51,391.00 | 55,124,388.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315,407.41 | 74,488,500.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9,335,615.42 | 13,656,407.9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2,438,909.58 | 145,447,671.7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9,419,791.86 | 253,972,120.1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1,858,701.44 | 399,419,791.8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4,744,353.98 | 771,724,128.4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188,086.52 | 30,404,023.6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103,275.59 | 31,867,471.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4,035,716.09 | 833,995,623.9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6,212,919.11 | 523,495,393.5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3,210,626.16 | 99,193,424.1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619,107.36 | 98,406,411.5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093,976.31 | 115,196,586.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6,136,628.94 | 836,291,815.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100,912.85 | -2,296,191.5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56,000,000.00 | 1,42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768,659.90 | 12,355,350.4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75,768,659.90 | 1,432,355,750.4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57,389.10 | 4,911,547.3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61,158,560.00 | 1,205,8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2,5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62,215,949.10 | 1,363,261,547.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447,289.20 | 69,094,203.0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1,567,99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55,441.12 | 88,144,570.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7,423,431.12 | 88,144,570.4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364,016.41 | 19,364,112.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16,729.60 | 55,124,388.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80,746.01 | 74,488,500.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5,342,685.11 | 13,656,070.3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6,794,483.06 | 80,454,081.8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0,721,230.80 | 250,267,148.9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07,515,713.86 | 330,721,230.8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3,641,120.00 | 157,224,996.92 | 3,977,847.71 | 76,858,712.32 | 587,527,921.41 | 1,019,230,598.36 | 39,368,490.22 | 1,058,599,088.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0.00 | |||||||||||||
同 | 0.00 | 0.00 |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0.00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3,641,120.00 | 157,224,996.92 | 3,977,847.71 | 76,858,712.32 | 587,527,921.41 | 1,019,230,598.36 | 39,368,490.22 | 1,058,599,088.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347,692.00 | 1,102,144,251.93 | 1,096,163.29 | -9,107,979.71 | 1,129,480,127.51 | 18,965,753.15 | 1,148,445,880.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256,036.70 | 10,256,036.70 | 6,372,647.65 | 16,628,684.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347,692.00 | 1,102,144,251.93 | 1,137,491,943.93 | 12,450,000.00 | 1,149,941,943.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347,692.00 | 1,096,016,448.96 | 1,131,364,140.96 | 12,450,000.00 | 1,143,814,140.9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127,802.97 | 6,127,802.97 | 6,127,802.97 | ||||||||||||
4.其他 | 0.00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19,364,016.41 | -19,364,016.41 | -19,364,016.4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0.0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0.0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364,016.41 | -19,364,016.41 | -19,364,016.41 | ||||||||||||
4.其他 | 0.00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0.0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0.00 | |||||||||||||
6.其他 | 0.00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1,096,163.29 | 1,096,163.29 | 1,096,163.29 | ||||||||||||
1.本期提取 | 1,129,034.57 | 1,129,034.57 | 1,129,034.57 | ||||||||||||
2.本期使用 | 32,871.28 | 32,871.28 | 32,871.28 | ||||||||||||
(六)其他 | 0.00 | 143,105.50 | 143,105.5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8,98 | 1,259,36 | 5,074,01 | 76,858,7 | 578,419, | 2,148,71 | 58,334,2 | 2,207,04 |
8,812.00 | 9,248.85 | 1.00 | 12.32 | 941.70 | 0,725.87 | 43.37 | 4,969.2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3,649,184.00 | 157,295,355.32 | 78,422.40 | 2,926,875.38 | 59,512,961.60 | 435,325,094.18 | 848,631,048.08 | 17,342,331.23 | 865,973,379.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3,649,184.00 | 157,295,355.32 | 78,422.40 | 2,926,875.38 | 59,512,961.60 | 435,325,094.18 | 848,631,048.08 | 17,342,331.23 | 865,973,379.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064.00 | -70,358.40 | -78,422.40 | 1,050,972.33 | 17,345,750.72 | 152,202,827.23 | 170,599,550.28 | 22,026,158.99 | 192,625,709.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912,689.95 | 188,912,689.95 | 2,411,082.77 | 191,323,772.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8,064 | -70,358. | -78,422. |
资本 | .00 | 40 | 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064.00 | -70,358.40 | -78,422.4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345,750.72 | -36,709,862.72 | -19,364,112.00 | -19,364,11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345,750.72 | -17,345,750.7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364,112.00 | -19,364,112.00 | -19,364,11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50,972.33 | 1,050,972.33 | 1,050,972.33 | ||||||||||||
1.本期提取 | 1,134,913.82 | 1,134,913.82 | 1,134,913.82 | ||||||||||||
2.本期使用 | 83,941.49 | 83,941.49 | 83,941.49 | ||||||||||||
(六)其他 | 19,615,076.22 | 19,615,076.2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3,641,120.00 | 157,224,996.92 | 3,977,847.71 | 76,858,712.32 | 587,527,921.41 | 1,019,230,598.36 | 39,368,490.22 | 1,058,599,088.5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3,641,120.00 | 157,741,603.22 | 76,858,712.32 | 598,009,650.75 | 1,026,251,086.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 | 193,6 | 157,74 | 76,858 | 598, | 1,026,25 |
余额 | 41,120.00 | 1,603.22 | ,712.32 | 009,650.75 | 1,086.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347,692.00 | 1,102,287,357.43 | -20,005,904.86 | 1,117,629,144.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1,888.45 | -641,888.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347,692.00 | 1,102,287,357.43 | 1,137,635,049.4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347,692.00 | 1,096,016,448.96 | 1,131,364,140.9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270,908.47 | 6,270,908.4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364,016.41 | -19,364,016.4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364,016.41 | -19,364,016.4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8,988,812.00 | 1,260,028,960.65 | 76,858,712.32 | 578,003,745.89 | 2,143,880,230.8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3,649,184.00 | 157,811,961.62 | 78,422.40 | 59,512,961.60 | 461,262,006.30 | 872,157,691.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3,649, | 157,811,96 | 78,422.40 | 59,512,961 | 461,262,006.3 | 872,157,691.12 |
184.00 | 1.62 | .60 | 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064.00 | -70,358.40 | -78,422.40 | 17,345,750.72 | 136,747,644.45 | 154,093,395.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3,457,507.17 | 173,457,507.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064.00 | -70,358.40 | -78,422.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064.00 | -70,358.40 | -78,422.4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345,750.72 | -36,709,862.72 | -19,364,11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345,750.72 | -17,345,750.7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364,112.00 | -19,364,11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3,641,120.00 | 157,741,603.22 | 76,858,712.32 | 598,009,650.75 | 1,026,251,086.2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于2006年8月6日领取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为44030112374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2年9月7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本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17461234号营业执照。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228,988,812.00股,注册资本为228,988,812.00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贺宪宁。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本公司属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主要产品包括机动车检测系统、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和机动车检测服务。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批准报出。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7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杭州安车
杭州安车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山东安车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北京安迅
北京安迅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51 | 51 |
兴车检测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70 | 70 |
青岛云溪城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青岛海纳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青岛华侨顺通
青岛华侨顺通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60 | 60 |
青岛宏联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5 | 55 |
青岛马蹄服务
青岛马蹄服务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青岛马蹄服务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青岛车牛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青岛荣青
青岛荣青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安车运营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湖南安车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山东泰山
山东泰山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安车荆州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5 | 55 |
安澜汽车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鸿亿科技
鸿亿科技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晨达环保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荆通汽车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临沂正直
临沂正直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70 | 70 |
正直兰山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正直河东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正直二手车
正直二手车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正直保险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莒南正直
莒南正直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40 | 51 |
正直瑞通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40 | 51 |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8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莒南正直
莒南正直 | 投资设立 |
正直瑞通 | 投资设立 |
湖南安车
湖南安车 | 投资设立 |
山东泰山 | 投资设立 |
安澜汽车 | 投资设立 |
鸿亿科技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晨达环保
晨达环保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荆通汽车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
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处置子公司或业务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10、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
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减记金融资产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票据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票据 | 出票人与银行相比信用评级较低,信用损失风险比银行承兑票据高 |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在合并时进行抵销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二:账龄分析法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6.金融工具减值。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在合并时进行抵销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二:无风险组合 | 应收的押金等无回收风险的其他应收款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三:账龄分析法组合
组合三:账龄分析法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5、存货
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等。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6.金融工具减值。
17、合同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
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
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
账。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年 | 5% | 3.17-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30、无形资产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使用权 | 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剩余年限 | 土地使用权证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1、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2、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企业邮箱网络服务费 | 5-6年 |
基础设施改建费用
基础设施改建费用 | 按实际受益期间 |
FXIAOKE服务费 | 按实际受益期间 |
租车服务费 | 按实际受益期间 |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35、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6、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机动车检测系统、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驾考系统及环境监测系统销售收入
(2)检测运营服务
(3)检测运营增值服务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机动车检测系统、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驾考系统及环境监测系统销售收入不需安装的产品:产品发出并满足上述条件后,确认收入实现。需安装的系统产品:产品已发出,按合同安装完成并取得对方签署的验收证明时确认收入实现。
(2)检测运营服务
在检测服务已经提供,出具检测报告后确认营业收入。
(3)检测运营增值服务主要业务类型如下:
①二手车交易过户收入: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车辆过户所需的二手车交易发票并收取服务费,由于公司过户业务流程中车辆登记、收款、开具发票等均在当日完成,因此,公司在提供开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后确认相应的服务收入。
②保险代理服务收入:在服务已经提供,并与保险公司对账后确认代理佣金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40、政府补助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租赁合同的分拆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租赁合同的合并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主要包括低价值的办公设备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29、使用权资产和35、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安全生产费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 无 |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无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本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并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后确定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1年1月1日 |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小计 | |||
使用权资产 | --- | ---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资产合计 | --- | ---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8,861,155.26 | 8,861,155.26 | 8,861,155.26 |
租赁负债 | --- | --- | 64,395,686.41 | 64,395,686.41 | 64,395,686.41 |
负债合计 | --- | ---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1,870,915.73 | 461,870,915.7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6,000,000.00 | 226,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90,083.63 | 1,190,083.63 | |
应收账款 | 241,701,911.71 | 241,701,911.7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4,950,140.06 | 24,950,140.0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050,504.12 | 11,050,504.1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5,524,527.04 | 135,524,527.0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86,807.90 | 1,386,807.9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03,674,890.19 | 1,103,674,890.1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7,753,902.80 | 57,753,902.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2,830,559.44 | 132,830,559.44 | |
在建工程 | 49,074,578.52 | 49,074,578.5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
无形资产 | 31,172,527.77 | 31,172,527.7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56,631,488.81 | 256,631,488.81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27,025.06 | 5,927,025.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56,115.24 | 5,456,115.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467,147.40 | 17,467,147.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6,313,345.04 | 629,570,186.71 | 73,256,841.67 |
资产总计 | 1,659,988,235.23 | 1,733,245,076.90 | 73,256,841.6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1,024,452.66 | 151,024,452.66 | |
应付账款 | 148,645,121.64 | 148,645,121.6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1,323,868.90 | 81,323,868.9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570,506.44 | 44,570,506.44 | |
应交税费 | 11,006,073.01 | 11,006,073.01 | |
其他应付款 | 153,409,317.66 | 153,409,317.6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861,155.26 | 8,861,155.2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505,012.29 | 10,505,012.29 | |
流动负债合计 | 600,484,352.60 | 609,345,507.86 | 8,861,155.2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4,395,686.41 | 64,395,686.4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653,333.06 | 653,333.0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1,460.99 | 251,460.9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4,794.05 | 65,300,480.46 | 64,395,686.41 |
负债合计 | 601,389,146.65 | 674,645,988.32 | 73,256,841.6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93,641,120.00 | 193,641,12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7,224,996.92 | 157,224,996.9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977,847.71 | 3,977,847.71 | |
盈余公积 | 76,858,712.32 | 76,858,712.3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87,527,921.41 | 587,527,921.4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19,230,598.36 | 1,019,230,598.36 | |
少数股东权益 | 39,368,490.22 | 39,368,490.2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58,599,088.58 | 1,058,599,088.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59,988,235.23 | 1,733,245,076.90 | 73,256,841.67 |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92,060,762.96 | 392,060,762.9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6,000,000.00 | 226,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90,083.63 | 1,190,083.63 | |
应收账款 | 236,327,489.24 | 236,327,489.2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300,283.30 | 15,300,283.30 | |
其他应收款 | 170,634,446.98 | 170,634,446.9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0,828,883.92 | 120,828,883.9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7,669.80 | 457,669.8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62,799,619.83 | 1,162,799,619.8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45,553,902.80 | 445,553,902.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326,780.64 | 10,326,780.6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977,200.45 | 9,977,200.45 | |
无形资产 | 77,711.59 | 77,711.5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51,300.74 | 1,251,300.7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01,096.93 | 3,301,096.9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886,792.40 | 13,886,792.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4,397,585.10 | 484,374,785.55 | 9,977,200.45 |
资产总计 | 1,637,197,204.93 | 1,647,174,405.38 | 9,977,200.4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151,024,452.66 | 151,024,452.66 | |
应付账款 | 174,410,018.27 | 174,410,018.2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1,761,437.98 | 81,761,437.98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005,771.34 | 35,005,771.34 | |
应交税费 | 5,471,451.45 | 5,471,451.45 | |
其他应付款 | 152,438,999.97 | 152,438,999.9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57,269.49 | 1,457,269.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628,986.94 | 10,628,986.94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0,741,118.61 | 612,198,388.10 | 1,457,269.4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519,930.96 | 8,519,930.9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05,000.03 | 205,000.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5,000.03 | 8,724,930.99 | 8,519,930.96 |
负债合计 | 610,946,118.64 | 620,923,319.09 | 9,977,200.4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93,641,120.00 | 193,641,12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7,741,603.22 | 157,741,603.2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6,858,712.32 | 76,858,712.32 | |
未分配利润 | 598,009,650.75 | 598,009,650.7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26,251,086.29 | 1,026,251,086.2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37,197,204.93 | 1,647,174,405.38 | 9,977,200.45 |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 | 13%、6%、5%、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15%、20%、25% |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杭州安车 | 25% |
山东安车 | 25% |
北京安迅 | 15% |
兴车检测 | 25% |
青岛云溪城 | 25% |
青岛海纳 | 25% |
青岛华侨顺通 | 25% |
青岛宏联 | 25% |
青岛马蹄服务 | 25% |
青岛马蹄网络 | 25% |
青岛车牛 | 25% |
青岛荣青 | 25% |
安车运营 | 25% |
安车荆州 | 25% |
临沂正直 | 25% |
正直兰山 | 20% |
正直河东 | 20% |
正直二手车 | 20% |
正直保险 | 20% |
莒南正直 | 25% |
正直瑞通 | 25% |
湖南安车 | 25% |
山东泰山 | 25% |
安澜汽车 | 25% |
鸿亿科技 | 20% |
晨达环保 | 20% |
荆通汽车 | 20% |
2、税收优惠
增值税
(1)本公司、北京安迅享受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优惠,即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临沂正直、正直兰山、正直河东、正直二手车、正直保险、杭州安车均享受该税收优惠。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等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青岛云溪城、青岛海纳、青岛车牛、青岛马蹄服务、青岛荣青、青岛华侨顺通、青岛宏联、莒南正直均享受该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1)2021年12月23日,本公司重新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144203473的高新技术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1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21年12月21日,北京安迅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111006975的高新技术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1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直兰山、正直河东、正直二手车、正直保险、鸿亿科技、晨达环保、荆通汽车均享受该税收优惠。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企业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2020年度享受每人每年9,000.00元的定额抵扣标准。临沂正直、正直兰山、正直河东、正直二手车、正直保险均享受该税收优惠。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2,710.41 | 41,038.56 |
银行存款 | 1,331,463,583.20 | 399,262,687.82 |
其他货币资金 | 40,105,457.26 | 62,567,189.35 |
合计 | 1,371,601,750.87 | 461,870,915.73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39,743,049.43 | 62,451,123.87 |
其他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包含:①受限制的货币资金39,743,049.43元;②银联账户余额为38,292.68元、通联账户余额为269,728.14元、微信账户余额为51,387.01元、财付通余额为3,000.00.元。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1,821,107.55 | 45,307,335.83 |
履约保证金 | 17,921,941.88 | 17,143,788.04 |
合计 | 39,743,049.43 | 62,451,123.87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0,000,000.00 | 226,000,000.00 |
其中: |
短期现金管理 | 220,000,000.00 | 226,000,000.00 |
其中: | ||
合计 | 220,000,000.00 | 226,000,000.00 |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75,16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67,800.00 | 1,190,083.63 |
合计 | 2,042,960.00 | 1,190,083.63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16,249.01 | 1,975,160.00 |
合计 | 1,716,249.01 | 1,975,160.00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50,735.37 | 1.78% | 3,850,735.3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3,065,056.57 | 98.22% | 23,803,547.68 | 11.17% | 189,261,508.89 | 262,358,585.09 | 100.00% | 20,656,673.38 | 7.87% | 241,701,911.71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 | 213,065,056.57 | 98.22% | 23,803,547.68 | 11.17% | 189,261,508.89 | 262,358,585.09 | 100.00% | 20,656,673.38 | 7.87% | 241,701,911.71 |
合计 | 216,915,791.94 | 100.00% | 27,654,283.05 | 12.75% | 189,261,508.89 | 262,358,585.09 | 100.00% | 20,656,673.38 | 7.87% | 241,701,911.7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郑州北控科技有限公司 | 1,396,495.37 | 1,396,495.3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艾沃努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 1,060,500.00 | 1,060,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之信汽车有限公司 | 290,320.00 | 290,3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诸暨市城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82,800.00 | 282,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联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40,870.00 | 240,87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怀仁县鹏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20,000.00 | 2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25,500.00 | 125,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东平县安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94,000.00 | 9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玉树通天机动车检测站 | 84,250.00 | 84,25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阳县绿源机动车尾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36,000.00 | 3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曲阜市交通服务中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850,735.37 | 3,850,735.37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4,298,676.55 | 4,714,933.83 | 5.00% |
1-2年 | 84,466,801.25 | 8,446,680.13 | 10.00% |
2-3年 | 27,960,305.92 | 5,592,061.18 | 20.00% |
3-4年 | 1,473,983.09 | 442,194.93 | 30.00% |
4-5年 | 515,224.31 | 257,612.16 | 50.00% |
5年以上 | 4,350,065.45 | 4,350,065.45 | 100.00% |
合计 | 213,065,056.57 | 23,803,547.68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4,298,676.55 |
1至2年 | 84,900,171.25 |
2至3年 | 28,656,075.92 |
3至4年 | 4,047,778.46 |
4至5年 | 663,024.31 |
5年以上 | 4,350,065.45 |
合计 | 216,915,791.94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 | 3,850,735.37 | 3,850,735.37 |
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0,656,673.38 | 3,553,097.50 | 406,223.20 | 23,803,547.68 | ||
合计 | 20,656,673.38 | 7,403,832.87 | 406,223.20 | 27,654,283.05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06,223.2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156,725.41 | 2.38% | 257,836.27 |
第二名 | 4,518,490.00 | 2.08% | 225,924.50 |
第三名 | 3,958,786.14 | 1.83% | 395,878.61 |
第四名 | 3,769,800.00 | 1.74% | 753,960.00 |
第五名 | 3,766,200.00 | 1.74% | 681,290.00 |
合计 | 21,170,001.55 | 9.77%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459,591.99 | 65.78% | 18,713,775.08 | 75.00% |
1至2年 | 428,557.26 | 2.69% | 1,441,715.10 | 5.78% |
2至3年 | 266,041.15 | 1.67% | 4,458,761.88 | 17.87% |
3年以上 | 4,748,658.60 | 29.86% | 335,888.00 | 1.35% |
合计 | 15,902,849.00 | -- | 24,950,140.06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4,361,962.88 | 27.43 | 尚未履约完毕 |
第二名
第二名 | 1,934,512.36 | 12.16 | 尚未履约完毕 |
第三名 | 1,892,300.00 | 11.9 | 尚未履约完毕 |
第四名 | 1,774,500.00 | 11.16 | 尚未履约完毕 |
第五名
第五名 | 480,420.00 | 3.02 | 尚未履约完毕 |
合计 | 10,443,695.24 | 65.67 |
其他说明:
期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期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其他关联方款项。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0,252,641.13 | 11,050,504.12 |
合计 | 30,252,641.13 | 11,050,504.12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2)重要逾期利息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30,631,820.40 | 10,919,861.29 |
代付社保费及其他 | 5,976,801.21 | 5,256,198.25 |
合计 | 36,608,621.61 | 16,176,059.54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887,012.42 | 3,238,543.00 | 5,125,555.4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965,061.07 | 90,000.00 | 1,055,061.07 | |
其他变动 | 125,363.99 | 50,000.00 | 175,363.99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977,437.48 | 3,378,543.00 | 6,355,980.4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372,573.25 |
1至2年 | 1,910,825.25 |
2至3年 | 2,265,906.87 |
3至4年 | 4,441,929.00 |
4至5年 | 443,492.59 |
5年以上 | 1,173,894.65 |
合计 | 36,608,621.61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许昌市魏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1,250,000.00 | 1年以内 | 58.05% | 1,062,500.00 |
济南瑞昕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 | 2,524,200.00 | 2-3年375,000.00元,3-4年1,588,500.00元,5年以上560,700.00元 | 6.90% | 2,524,200.00 |
鸿亿机动车 | 押金 | 722,268.38 | 1年以内 | 1.97% | 36,113.42 |
深圳车佳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10,000.00 | 1年以内500,000.00元,1-2年210,000.00元 | 1.94% | 46,000.00 |
青岛卓越车世界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 | 694,343.00 | 3-4年 | 1.90% | 694,343.00 |
合计 | -- | 25,900,811.38 | -- | 70.76% | 4,363,156.42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1,238,934.13 | 51,238,934.13 | 52,060,749.02 | 52,060,749.02 | ||
在产品 | 75,416,986.62 | 75,416,986.62 | 55,341,505.45 | 55,341,505.45 | ||
半成品 | 30,460,741.79 | 30,460,741.79 | 28,122,272.57 | 28,122,272.57 | ||
合计 | 157,116,662.54 | 157,116,662.54 | 135,524,527.04 | 135,524,527.04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9,123,811.82 | 1,386,807.90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3,713,688.94 | |
合计 | 12,837,500.76 | 1,386,807.90 |
14、债权投资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德州基金 | 28,681,277.79 | -2,062,821.04 | 26,618,456.75 | ||||||||
小计 | 28,681,277.79 | -2,062,821.04 | 26,618,456.75 | ||||||||
二、联营企业 | |||||||||||
安车昇辉 | 2,076,483.09 | -31,287.89 | 2,045,195.20 | ||||||||
临沂基金 | 1,000,861.88 | 19,000,000.00 | -446,591.24 | 19,554,270.64 | |||||||
安辰科技 | 25,995,280.04 | 22,350,000.00 | -1,988.31 | 48,343,291.73 | |||||||
保源升 | 29,968,560.00 | -194,932.08 | 29,773,627.92 | ||||||||
浙江车检检 | 3,600,000.00 | -2,235,502.95 | 1,364,497.05 | ||||||||
荆州金 | 417,50 | 417,50 | 417,50 |
亿达 | 0.00 | 0.00 | 0.00 | ||||||||
小计 | 29,072,625.01 | 74,918,560.00 | -2,910,302.47 | 417,500.00 | 101,498,382.54 | 417,500.00 | |||||
合计 | 57,753,902.80 | 74,918,560.00 | -4,973,123.51 | 417,500.00 | 128,116,839.29 | 417,500.00 |
其他说明其他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15,301,375.26 | 132,830,559.44 |
合计 | 215,301,375.26 | 132,830,559.44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6,550,048.99 | 36,413,398.98 | 13,214,986.19 | 22,506,794.73 | 178,685,228.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697,431.99 | 19,514,755.25 | 174,400.00 | 7,650,217.12 | 105,036,804.36 |
(1)购置 | 5,647,649.74 | 1,433,692.12 | 2,766,387.92 | 9,847,729.7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2,049,782.25 | 5,960,154.39 | 2,615,683.45 | 80,625,620.09 |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2,120,908.74 | 174,400.00 | 2,268,145.75 | 14,563,454.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950.00 | 3,553,324.33 | 49,874.58 | 3,641,148.91 | |
(1)处置或报废 | 37,950.00 | 3,553,324.33 | 49,874.58 | 3,641,148.91 | |
4.期末余额 | 184,247,480.98 | 55,890,204.23 | 9,836,061.86 | 30,107,137.27 | 280,080,884.3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881,371.19 | 12,761,067.32 | 7,112,276.93 | 10,099,954.01 | 45,854,669.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87,152.14 | 8,658,029.47 | 1,944,742.03 | 4,996,591.80 | 20,986,515.44 |
(1)计提 | 5,387,152.14 | 4,406,592.45 | 1,897,356.03 | 4,107,507.87 | 15,798,608.49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251,437.02 | 47,386.00 | 889,083.93 | 5,187,906.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1.29 | 2,037,218.85 | 23,555.67 | 2,061,675.81 | |
(1)处置或报废 | 901.29 | 2,037,218.85 | 23,555.67 | 2,061,675.81 | |
4.期末余额 | 21,268,523.33 | 21,418,195.50 | 7,019,800.11 | 15,072,990.14 | 64,779,509.0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2,978,957.65 | 34,472,008.73 | 2,816,261.75 | 15,034,147.13 | 215,301,375.26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668,677.80 | 23,652,331.66 | 6,102,709.26 | 12,406,840.72 | 132,830,559.4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30,482,217.57 | 检测站简易房产属于租赁土地上自建,无法办理产权证 |
房屋及建筑物 | 92,670,903.67 | 尚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清理
其他说明1.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2.期末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22,443.43 | 49,074,578.52 |
合计 | 1,522,443.43 | 49,074,578.5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 | 36,962,277.58 | 36,962,277.58 | ||||
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1,522,443.43 | 1,522,443.43 | 6,588,199.35 | 6,588,199.35 | ||
工业园改造 | 5,524,101.59 | 5,524,101.59 | ||||
合计 | 1,522,443.43 | 1,522,443.43 | 49,074,578.52 | 49,074,578.5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 | 132,189,300.00 | 36,962,277.58 | 22,101,840.83 | 59,064,118.41 | 74.88% | 100% | 募股资金及自筹资金 |
目 | ||||||||||||
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14,605,000.00 | 6,588,199.35 | 3,088,332.90 | 8,074,322.72 | 79,766.10 | 1,522,443.43 | 75.88% | 75.88%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146,794,300.00 | 43,550,476.93 | 25,190,173.73 | 67,138,441.13 | 79,766.10 | 1,522,443.43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工程物资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304,966.22 | 35,304,966.22 |
(1)租赁 | 17,509,363.73 | 17,509,363.73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7,795,602.49 | 17,795,602.4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8,561,807.89 | 108,561,807.8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31,403.15 | 12,631,403.15 |
(1)计提 | 10,594,532.22 | 10,594,532.22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36,870.93 | 2,036,870.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631,403.15 | 12,631,403.1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5,930,404.74 | 95,930,404.7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256,841.67 | 73,256,841.67 |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214,836.00 | 2,255,956.52 | 40,470,792.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38,214,836.00 | 2,255,956.52 | 40,470,792.5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423,490.33 | 1,874,774.42 | 9,298,264.7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4,625.08 | 157,547.40 | 932,172.48 | ||
(1)计提 | 774,625.08 | 157,547.40 | 932,172.4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198,115.41 | 2,032,321.82 | 10,230,437.2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016,720.59 | 223,634.70 | 30,240,355.2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791,345.67 | 381,182.10 | 31,172,527.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其他说明:
期末无用于抵押的无形资产。期末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7、开发支出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临沂正直 | 256,631,488.81 | 256,631,488.81 | ||||
鸿亿科技 | 8,981,797.49 | 8,981,797.49 | ||||
晨达环保 | 6,205,627.85 | 6,205,627.85 | ||||
荆通汽车 | 3,730,715.90 | 3,730,715.90 | ||||
合计 | 256,631,488.81 | 18,918,141.24 | 275,549,630.05 |
(2)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以人民币302,400,000.00元受让商丘宏略持有的临沂正直52.04%股权、商丘鼎佳网持有的临沂正直17.96%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合计持有临沂正直70.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45,768,511.19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256,631,488.81元。本公司以人民币12,500,000.00元受让鸿亿机动车持有的鸿亿科技100.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3,518,202.51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8,981,797.49元。本公司以人民币8,450,000.00元受让世纪天源持有的晨达环保100.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2,244,372.15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6,205,627.85元。本公司以人民6,017,300.00元受让荆通运业持有的荆通汽车100.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2,286,584.10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3,730,715.90元。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各子公司的可回收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来确定,5年期后的现金流量以增长率为零推算。本公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末 | 期初 |
收入增长率(%) | 毛利率(%) | 折现率(%) | 收入增长率(%) | 毛利率(%) | 折现率(%) | |
临沂正直(2022度-2026度) | 2.66-2.93 | 66.14-66.54 | 15.04 | 1.34-2.94 | 62.62-65.96 | 15.35 |
鸿亿科技(2022度-2026度) | 7.14-2.86 | 53.88-56.65 | 16.57 | --- | --- | --- |
晨达环保(2022度-2026度)
晨达环保(2022度-2026度) | 7.73-3.57 | 47.02-49.95 | 17.00 | --- | --- | --- |
荆通汽车(2022度-2026度) | 0.89-0.83 | 26.28-28.12 | 17.73 | --- | --- | --- |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测期的收入增长率及毛利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
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上述假设用以分析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管理层经过上述商誉减值测试,合并临沂正直、鸿亿科技、晨达环保、荆通汽车形成的商誉本年度无需计提减值。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企业邮箱网络服务费 | 4,209.05 | 133,663.37 | 25,187.58 | 112,684.84 | |
基本设施改造费用 | 5,685,204.67 | 1,952,715.36 | 2,402,067.02 | 5,235,853.01 | |
FXIAOKE服务费 | 61,047.94 | 115,288.68 | 67,452.87 | 108,883.75 | |
租车服务费 | 176,563.40 | 22,539.96 | 154,023.44 | ||
合计 | 5,927,025.06 | 2,201,667.41 | 2,517,247.43 | 5,611,445.04 |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4,215,513.51 | 5,351,829.50 | 25,655,524.44 | 4,188,844.6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642,217.17 | 426,054.79 | 3,329,132.24 | 672,435.24 |
可抵扣亏损 | 17,797,623.95 | 3,282,721.52 | 1,974,341.51 | 493,585.37 |
股权激励 | 5,374,226.60 | 806,133.99 | ||
使用权资产 | 1,755,417.37 | 389,540.31 | ||
其他 | 305,404.83 | 76,351.21 | 405,000.04 | 101,250.01 |
合计 | 62,090,403.43 | 10,332,631.32 | 31,363,998.23 | 5,456,115.2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796,837.02 | 423,291.88 | 1,006,099.43 | 233,780.03 |
其他 | 61,221.80 | 15,305.44 | 70,723.89 | 17,680.96 |
合计 | 1,858,058.82 | 438,597.32 | 1,076,823.32 | 251,460.9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32,631.32 | 5,456,115.2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8,597.32 | 251,460.9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212,250.02 | 126,704.36 |
可抵扣亏损 | 45,498,794.42 | 23,923,772.44 |
股权激励 | 896,681.8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127,606.78 | |
使用权资产 | 1,427,769.30 | |
合计 | 50,163,102.38 | 24,050,476.8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2年度 | 1,039,527.99 | |
2023年度 | 2,968,876.74 | 2,399,969.32 |
2024年度 | 11,047,016.32 | 12,108,639.64 |
2025年度 | 10,661,414.48 | 9,415,163.48 |
2026年度 | 19,781,958.89 | |
合计 | 45,498,794.42 | 23,923,772.44 |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股权收购款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 | 5,081,670.01 | 5,081,670.01 | 5,467,147.40 | 5,467,147.40 |
合计 | 5,081,670.01 | 5,081,670.01 | 17,467,147.40 | 17,467,147.40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7,669,983.59 | 151,024,452.66 |
合计 | 77,669,983.59 | 151,024,452.6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79,220,135.59 | 123,632,193.56 |
工程款及其他 | 30,884,855.86 | 25,012,928.08 |
合计 | 110,104,991.45 | 148,645,121.6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其他说明:
期末应付账款中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91,388,016.11 | 81,323,868.90 |
合计 | 91,388,016.11 | 81,323,868.90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4,570,224.10 | 144,226,672.08 | 382,057.10 | 153,541,963.71 | 35,636,989.5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82.34 | 10,218,055.70 | 11,943.84 | 10,181,208.57 | 49,073.31 |
合计 | 44,570,506.44 | 154,444,727.78 | 394,000.94 | 163,723,172.28 | 35,686,062.88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4,548,373.20 | 130,061,939.98 | 372,734.06 | 139,376,158.03 | 35,606,889.21 |
2、职工福利费 | 7,953,012.97 | 7,953,012.97 | |||
3、社会保险费 | 21,850.90 | 3,529,917.85 | 9,323.04 | 3,530,991.43 | 30,100.3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850.90 | 3,207,333.44 | 9,180.00 | 3,209,134.46 | 29,229.88 |
工伤保险费 | 152,236.08 | 143.04 | 151,508.64 | 870.48 | |
生育保险费 | 170,348.33 | 170,348.33 | |||
4、住房公积金 | 2,681,801.28 | 2,681,801.28 |
合计 | 44,570,224.10 | 144,226,672.08 | 382,057.10 | 153,541,963.71 | 35,636,989.5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5.73 | 9,900,063.50 | 11,443.20 | 9,864,467.71 | 47,304.72 |
2、失业保险费 | 16.61 | 317,992.20 | 500.64 | 316,740.86 | 1,768.59 |
合计 | 282.34 | 10,218,055.70 | 11,943.84 | 10,181,208.57 | 49,073.31 |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92,399.58 | 908,006.37 |
企业所得税 | 3,790,647.88 | 8,629,215.12 |
个人所得税 | 265,947.51 | 248,678.6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9,259.81 | 335,917.54 |
房产税 | 390,126.80 | 206,589.24 |
教育费附加 | 51,111.36 | 143,964.6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599.60 | 95,976.4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67,988.40 | 396,701.41 |
印花税及其他 | 33,429.34 | 41,023.59 |
合计 | 5,826,510.28 | 11,006,073.01 |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27,607,521.89 | 153,409,317.66 |
合计 | 127,607,521.89 | 153,409,317.66 |
(1)应付利息
(2)应付股利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收购款 | 123,677,300.00 | 151,200,000.00 |
其他 | 3,930,221.89 | 2,209,317.66 |
合计 | 127,607,521.89 | 153,409,317.6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其他关联方款项。
42、持有待售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904,061.46 | 8,861,155.26 |
合计 | 10,904,061.46 | 8,861,155.26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1,624,442.69 | 10,505,012.29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 | 1,975,160.00 | |
合计 | 13,599,602.69 | 10,505,012.29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96,340,579.18 | 73,256,841.6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904,061.46 | 8,861,155.26 |
合计 | 85,436,517.72 | 64,395,686.41 |
48、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2)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50、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53,333.06 | 600,000.00 | 675,000.07 | 578,332.99 | |
合计 | 653,333.06 | 600,000.00 | 675,000.07 | 578,332.9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448,333.03 | 20,000.04 | 428,332.99 | 与资产相关 | ||||
人才安居住房补贴 | 205,000.03 | 600,000.00 | 655,000.03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安车2012年9月收到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人民币600,000.00元,用于机动车检测设备生产和检测技术实验基地项目建设。
本公司2020年收到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发放的人才安居住房补贴款人民币82.00万元,其中2020年度享受人民币61.50万元、2021年度享受20.50万元。本公司2021收到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发放的人才安居住房补贴款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2021年度享受人民币45.00万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3,641,120.00 | 35,347,692.00 | 35,347,692.00 | 228,988,812.00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347,69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2.5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48,799,990.00元。经此发行,深圳安车检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28,988,812.00元。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000253号验资报告验证。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57,224,996.92 | 1,096,016,448.96 | 1,253,241,445.88 | |
其他资本公积 | 9,655,019.79 | 3,527,216.82 | 6,127,802.97 | |
合计 | 157,224,996.92 | 1,105,671,468.75 | 3,527,216.82 | 1,259,369,248.8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增加系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加所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本期股份支付所形成,本期减少系股份支付行权条件未达成冲回的费用详见附注十二。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977,847.71 | 1,129,034.57 | 32,871.28 | 5,074,011.00 |
合计 | 3,977,847.71 | 1,129,034.57 | 32,871.28 | 5,074,011.00 |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6,858,712.32 | 76,858,712.32 | ||
合计 | 76,858,712.32 | 76,858,712.32 |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87,527,921.41 | 435,325,094.1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87,527,921.41 | 435,325,094.1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256,036.70 | 188,912,689.9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345,750.72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364,016.41 | 19,364,112.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78,419,941.70 | 587,527,921.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72,953,851.13 | 261,365,444.00 | 914,479,334.84 | 524,577,009.75 |
其他业务 | 358,031.07 | 356,955.86 | 211,456.17 | 174,811.26 |
合计 | 473,311,882.20 | 261,722,399.86 | 914,690,791.01 | 524,751,821.0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73,311,882.20 | 914,690,791.01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58,031.07 | 其他零星业务收入 | 211,456.17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8% | 0.02%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 ——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58,031.07 | 其他零星业务收入 | 211,456.17 | 其他零星业务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58,031.07 | 211,456.17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0.00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72,953,851.13 | 914,479,334.84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303,618,302.95 | 303,618,302.95 | ||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21,383,239.19 | 21,383,239.19 | ||
驾考系统 | 37,820,641.97 | 37,820,641.97 | ||
环境监测系统 | ||||
检测运营服务 | 57,238,714.15 | 57,238,714.15 | ||
检测运营增值服务 | 52,892,952.87 | 52,892,952.87 | ||
其他 | 358,031.07 | 358,031.0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地区 | 13,450,565.90 | 13,450,565.90 | ||
华北地区 | 41,162,313.17 | 41,162,313.17 | ||
华东地区 | 226,110,195.34 | 226,110,195.34 | ||
华南地区 | 68,692342.51 | 68,692342.51 | ||
华中地区 | 70,101,833.94 | 70,101,833.94 | ||
西北地区 | 15,054,197.42 | 15,054,197.42 | ||
西南地区 | 38,740,433.92 | 38,740,433.92 | ||
合计 | 473,311,882.20 | 473,311,882.2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44,280.74 | 4,038,867.91 |
教育费附加 | 577,235.30 | 1,730,918.91 |
房产税 | 793,417.71 | 216,833.79 |
土地使用税 | 1,402,986.43 | 1,380,015.5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84,769.37 | 1,153,945.87 |
印花税及其他 | 246,148.64 | 608,142.18 |
合计 | 4,748,838.19 | 9,128,724.18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7,339,519.39 | 34,366,328.87 |
办公费 | 3,132,488.66 | 2,940,215.97 |
差旅费 | 21,546,370.46 | 19,433,174.21 |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 | 1,134,450.60 | 1,028,200.06 |
市场拓展费 | 22,833,315.34 | 29,359,774.78 |
合计 | 75,986,144.45 | 87,127,693.89 |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4,497,819.48 | 50,849,097.58 |
办公费 | 9,041,990.06 | 8,079,271.28 |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 | 7,570,486.49 | 8,238,525.67 |
折旧与摊销 | 5,644,606.57 | 4,374,962.80 |
差旅费 | 2,867,901.08 | 2,423,099.27 |
中介费 | 6,651,682.45 | 8,556,865.21 |
税费与规费 | 31,521.63 | 40,725.49 |
其他 | 789,341.54 | 1,471,220.25 |
合计 | 107,095,349.30 | 84,033,767.55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013,389.04 | 19,449,668.35 |
研发材料 | 9,006,048.71 | 7,588,164.72 |
委托研究及其他相关费用 | 7,675,653.61 | 8,791,753.45 |
合计 | 36,695,091.36 | 35,829,586.52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763,933.94 | |
减:利息收入 | 12,867,930.11 | 5,109,847.16 |
其他 | 609,548.91 | 590,740.45 |
合计 | -8,494,447.26 | -4,519,106.71 |
其他说明:
利息费用系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所产生的租赁融资费用。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1,821,146.64 | 35,409,993.74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73,123.51 | -579,019.03 |
短期现金管理收益 | 18,649,679.13 | 11,655,990.97 |
合计 | 13,676,555.62 | 11,076,971.94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8,458,893.94 | -1,391,663.33 |
合计 | -8,458,893.94 | -1,391,663.33 |
72、资产减值损失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54,779.60 | 30,354.73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金收入 | 843,300.00 | 500,338.38 | 843,300.00 |
其他 | 541,617.74 | 454,099.11 | 541,617.74 |
合计 | 1,384,917.74 | 954,437.49 | 1,384,917.74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10,000.00 | 99,000.00 | 110,000.00 |
罚款及滞纳金 | 15,261.32 | 1,687,260.99 | 15,261.32 |
其他 | 45,757.66 | 19,013.13 | 45,757.66 |
合计 | 171,018.98 | 1,805,274.12 | 171,018.98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722,799.84 | 30,496,029.6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385,491.21 | 793,322.63 |
合计 | 7,337,308.63 | 31,289,352.3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3,965,992.9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94,898.9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112,089.4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6,503.4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251,319.2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33,465.2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143,446.2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5,354,476.49 |
所得税费用 | 7,337,308.63 |
7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9,521,950.01 | 4,568,938.62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4,023,383.44 | 4,218,522.49 |
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 | 24,374,744.33 | 45,701,014.92 |
合计 | 37,920,077.78 | 54,488,476.03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费用 | 79,163,215.69 | 90,905,267.42 |
支付的往来款 | 39,013,880.21 | 14,703,408.08 |
合计 | 118,177,095.90 | 105,608,675.50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3,174,958.39 | 549,700.42 |
保证金的减少额 | 22,708,074.44 | 32,595,207.67 |
收到的增发股票保证金 | 55,000,000.00 | |
合计 | 25,883,032.83 | 88,144,908.09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租赁负债 | 9,251,391.00 | |
股份支付回购款 | 78,422.40 | |
支付增发股票保证金及利息 | 700,000.00 | 55,045,965.75 |
合计 | 9,951,391.00 | 55,124,388.15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6,628,684.35 | 191,323,772.7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458,893.94 | 1,391,663.3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798,608.49 | 9,561,376.4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0,594,532.22 | |
无形资产摊销 | 932,172.48 | 876,748.1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17,247.43 | 1,898,336.4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4,779.60 | -30,354.7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17,953.84 | -549,700.4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676,555.62 | -11,076,971.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40,641.69 | 810,831.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4,849.52 | -17,508.8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360,886.71 | 78,272,211.1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207,115.38 | 11,684,595.0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4,008,539.23 | -231,490,446.38 |
其他 | 6,270,908.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760,135.77 | 52,654,552.5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31,858,701.44 | 399,419,791.8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99,419,791.86 | 253,972,120.1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2,438,909.58 | 145,447,671.7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4,250,000.00 |
其中: | -- |
鸿亿科技 | 12,500,000.00 |
晨达环保 | 8,450,000.00 |
荆通汽车 | 3,3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85,857.79 |
其中: | -- |
鸿亿科技 | 286,123.88 |
晨达环保 | 234,459.57 |
荆通汽车 | 465,274.34 |
其中: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3,264,142.21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31,858,701.44 | 399,419,791.86 |
其中:库存现金 | 32,710.41 | 41,038.5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31,463,583.20 | 399,262,687.8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62,407.83 | 116,065.4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1,858,701.44 | 399,419,791.86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1,821,107.55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7,921,941.88 | 履约保证金 |
合计 | 39,743,049.43 | -- |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税费返还 | 17,225,601.22 | 其他收益 | 17,225,601.22 |
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20,000.04 | 其他收益 | 20,000.04 |
人才安居住房补贴 | 600,000.00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 | 655,000.03 |
稳岗补贴 | 79,413.80 | 其他收益 | 79,413.80 |
南山区工业增加值补助款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税务减免补贴 | 407,183.93 | 其他收益 | 407,183.93 |
其他零星项目补助 | 260,447.62 | 其他收益 | 260,447.62 |
以工代训补贴 | 337,500.00 | 其他收益 | 337,500.00 |
研究开发资助 | 836,000.00 | 其他收益 | 836,000.0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鸿亿科技 | 2021年06月30日 | 12,500,000.00 | 100.00% | 现金收购 | 2021年06月30日 | 控制权转移 | 3,722,669.80 | 607,409.74 |
晨达环保 | 2021年06月30日 | 8,450,000.00 | 100.00% | 现金收购 | 2021年06月30日 | 控制权转移 | 2,895,513.50 | 672,554.68 |
荆通汽车 | 2021年12月31日 | 6,017,300.00 | 100.00% | 现金收购 | 2021年12月31日 | 控制权转移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鸿亿科技 | 晨达环保 | 荆通汽车 |
--现金 | 12,500,000.00 | 8,450,000.00 | 6,017,30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12,500,000.00 | 8,450,000.00 | 6,017,3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518,202.51 | 2,244,372.15 | 2,286,584.1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8,981,797.49 | 6,205,627.85 | 3,730,715.90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鸿亿科技 | 晨达环保 | 荆通汽车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货币资金 | 286,123.88 | 286,123.88 | 234,459.57 | 234,459.57 | 465,274.34 | 465,274.34 |
应收款项 | 677,268.38 | 677,268.38 | 78,853.89 | 78,853.89 | 20,000.00 | 20,000.00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3,306,717.76 | 2,584,557.07 | 2,656,335.23 | 2,467,531.42 | 3,461,654.41 | 3,212,689.71 |
无形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670,247.83 | 5,670,247.83 | 4,796,433.92 | 4,796,433.92 | 5,209,720.22 | 5,209,720.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750.00 | 13,750.00 | 81,341.00 | 81,341.00 | 440,783.39 | 440,783.39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1,450,804.32 | 1,450,804.32 | 1,417,711.86 | 1,417,711.86 | 2,856,071.40 | 2,856,071.40 |
应付职工薪酬 | 188,048.78 | 188,048.78 | 205,952.16 | 205,952.16 | ||
租赁负债 | 4,652,620.10 | 4,652,620.10 | 3,941,626.67 | 3,941,626.67 | 4,404,983.92 | 4,404,983.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4,432.14 | 37,760.77 | 49,792.94 | |||
净资产 | 3,518,202.51 | 2,940,473.96 | 2,244,372.15 | 2,093,329.11 | 2,286,584.10 | 2,087,412.34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3,518,202.51 | 2,940,473.96 | 2,244,372.15 | 2,093,329.11 | 2,286,584.10 | 2,087,412.34 |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
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安车 | 杭州 | 杭州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山东安车 | 泰安 | 泰安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安迅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 | 51.00% | 设立 | |
兴车检测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云溪城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海纳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华侨顺通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宏联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马蹄服务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马蹄网络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车牛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荣青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安车运营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55.00% | 设立 | |
安车荆州 | 荆州 | 荆州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临沂正直 | 临沂 | 临沂 | 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正直兰山 | 临沂 | 临沂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正直河东 | 临沂 | 临沂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正直二手车 | 临沂 | 临沂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正直保险 | 临沂 | 临沂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莒南正直 | 莒南 | 莒南 | 服务业 | 40.00% | 投资设立 | |
正直瑞通 | 莒南 | 莒南 | 服务业 | 4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安车 | 长沙 | 长沙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山东泰山 | 泰安 | 泰安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安澜汽车 | 荆州 | 荆州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鸿亿科技 | 荆州 | 荆州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晨达环保 | 荆州 | 荆州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荆通汽车 | 荆州 | 荆州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莒南正直由本公司之子公司临沂正直出资40.00万元、莒南县联营商贸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共同设立,双方在《股东关于检测项目出资及股份占比协议书》及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表决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股东享有的其他权益由临沂正直享有占比51%,莒南县联营商贸有限公司享有占比49%。注2:正直瑞通由本公司之子公司临沂正直出资40.00万元、莒南县合营商贸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共同设立,双方在《股东关于检测项目出资及股份占比协议书》及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表决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股东享有的其他权益由临沂正直享有占比51%,莒南县合营商贸有限公司享有占比49%。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0年9月2日,本公司与鸿亿机动车、世纪天源及荆通运业就成立合作公司事项签署了《合作协议》,为了共同合作经营汽车检测业务公司,并对荆州机动车检测市场进行整合运作,本公司与鸿亿机动车、世纪天源及荆通运业在荆州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成立合作公司安车荆州。安车荆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由本公司先行出资注册,并对鸿亿机动车、世纪天源、荆通运业三方持有的旗下检测站100%股权以股权置换加现金方式进行收购,鸿亿机动车、世纪天源、荆通运业获得安车荆州相应股份及现金。置换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合作公司55%的股权;鸿亿机动车持有合作公司18%的股权;世
纪天源持有合作公司13.8%的股权;荆通运业持有合作公司13.2%的股权。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述约定事项均已完成。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德州基金 | 德州 | 德州 | 投资 | 20.00% | 权益法核算 | |
临沂基金 | 临沂 | 临沂 | 投资 | 20.00% | 权益法核算 | |
安辰科技 | 深圳 | 深圳 | 投资 | 47.1988% | 权益法核算 | |
保源升 | 深圳 | 深圳 | 投资 | 16.6533% | 权益法核算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德州基金 | 德州基金 | |
资产合计 | 133,265,431.41 | 143,736,933.67 |
负债合计 | 173,147.67 | 330,544.7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33,092,283.74 | 143,406,388.93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6,618,456.75 | 28,681,277.79 |
净利润 | -10,314,105.19 | -3,172,223.07 |
综合收益总额 | -10,314,105.19 | -3,172,223.07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临沂基金 | 安辰科技 | 保源升 | 临沂基金 | 安辰科技 | |
资产合计 | 119,805,293.20 | 48,345,787.37 | 93,318,047.79 | 24,205,309.40 | 26,001,000.09 |
负债合计 | 20,002,500.00 | 10,623,527.68 | 1,000.00 | 11,000.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34,371,289.4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99,802,793.20 | 48,345,787.37 | 48,323,230.69 | 24,204,309.40 | 25,990,000.09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9,554,270.64 | 48,343,291.73 | 29,773,627.92 | 1,000,861.88 | 25,995,280.04 |
净利润 | -2,232,956.20 | -4,212.63 | -1,862,919.95 | 4,309.40 | -9,999.91 |
综合收益总额 | -2,232,956.20 | -4,212.63 | -1,862,919.95 | 4,309.40 | -9,999.91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浙江车检检 | 安车昇辉 | 安车昇辉 |
联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联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364,497.05 | 2,045,195.20 | 2,076,483.0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2,235,502.95 | -31,287.89 | 59,283.66 |
净利润 | -2,235,502.95 | -31,287.89 | 59,283.66 |
综合收益总额
综合收益总额 | -2,235,502.95 | -31,287.89 | 59,283.66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值计量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0,000,000.00 | 220,000,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东安车 | 150,000,000.00 | 2021年04月01日 | (1) | 否 |
山东安车 | 200,000,000.00 | 2021年03月10日 | (2) | 否 |
山东安车 | 150,000,000.00 | 2021年07月05日 | (3)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山东安车于2021年4月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755XY202100808801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2)山东安车于2021年3月1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公高保字第南海2100401号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山东安车于2021年7月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编号为2021圳中银宝额保字第000001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2)应付项目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5,472,5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603,95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40.17元 期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4年2月24日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S期权定价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实际授予股票期权人数进行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270,908.47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6,270,908.47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1)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24人调整为320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549.2万份调整为547.25万份。此外,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20名激励对象授予547.25万份股票期权。
(4)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0.25元/股调整到40.17元/股。
(5)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业绩未达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且部分员工已离职,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所涉及的股票期权160.395万份,涉及激励对象302人;同意公司注销因个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涉及的股票期权合计12.600万份。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为172.995万份,涉及激励对象320人。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已签订的主要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租赁主体 | 检测站名称 | 出租人 | 租赁期间 | 租金 |
青岛海纳 | ||||
东岳中路检测站 | 青岛颐冉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5.1-2025.4.30 | 第1年租金35.00万元,第2年租金45.00万元,第三年起分别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上浮10% | |
王台检测站 | 青岛金世佳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020.6.17-2030.6.16 | 第1年租金412,616.00元,第2年年租金430,867.00元,第三年450,303.00元,第四年租金422,552.00 |
元,第五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上浮5%
兴车检测
兴车检测 | 莱西检测站 | 青岛琦亮贸易有限公司 | 2018.5.1-2038.4.30 | 第1年为人民币38.00万元/年,第2-4年为人民币41.00万元/年,第5-7年人民币44.00万元/年,第8-10年人民币47.50万元/年,第11-13年人民币51.00万元/年,第14-16年人民币55.00万元/年,第17-19年人民币59.50万元/年,第20年人民币64.50万元/年 |
胶东检测站 | 青岛福波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9.1-2026.6.30 | 第1年租金为人民币25.00万元,第2年租金为人民币28.00万元,第3-8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上涨人民币2.00万元,最后10个月租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 | |
平度检测站 | 青岛益昌茧丝绸有限公司 | 2017.4.15-2029.10.15 | 人民币30.00万元/年,租金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2.00万元。 | |
青岛琴益仪表有限公司 | 2021.8.1-2030.7.20 | 第1-3年每年租金34.00万元,之后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额为上一个三年房租的5%。 | ||
青岛云溪城 | 云溪城检测站 | 青岛伟健金属饰品有限公司 | 2018.5.1-2022.4.30 | 前2年为人民币36.00万元/年,后2年为人民币50.00万元/年 |
青岛华侨顺通 | 华侨顺通检测站 |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华桥村经济合作社 | 2017.12.1-2037.11.30 | 前5年为人民币615,832.00元/年,第6至10年为人民币666,572.00元/年,第11至15年为人民币717,312.00元/年,第16至20年为人民币768,052.00元/年。 |
青岛宏联 | 宏联检测站 | 即墨市宏联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 2018.1.1-2027.12.31 | 前3年为人民币60.00万元/年,第3年开始,每3年的年租金在前一个三年基础上递增10% |
青岛荣青
青岛荣青 | 青岛荣青检测站 | 青岛天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19.8.18-2025.8.17 | 第1年租金人民币80.00万元/年,第2年租金人民币100.00万元/年,之后每一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上浮5%。 |
青岛马蹄服务 | 青岛煜佰瑞实业有限公司 | 2020.8.1-2022.7.31 | 第1年租金人民币22.00万元/年,第2年租金人民币27.00万元/年, | |
正直二手车河东分公司 | 正直二手车河东分公司 | 临沂市东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019.10.1-2034.9.30 |
2022年12月31日之前年租金22.00万元,2023年1月1日之后由双方重新商定租金,但原则上租金每年上涨不超过5%。
临沂正直 | 河东检测站(检测总部) | 临沂市东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20.3.13-2035.3.13 | 合同约定每年租金为140万元,2023年1月1日之后由双方重新商定租金,但原则上租金每年上涨不超过5% |
临沂正直 | 开发区检测站 | 山东裘源皮毛交易有限公司 | 2020.4.6-2025.4.6 | 每年租金为28.1088万元 |
2021.4.6-2025.4.6 | 每年租金为10万元 | |||
正直河东 | 河东检测站 | 张泽亮 | 2021.1.1-2022.12.31 | 每年租金为6.825万元 |
2019.10.1-2034.10.1 | 每年租金为40.339元,根据发展需求每两年商定租赁价格,且每年增加幅度不超过5% |
2019.10.1-2034.10.1 | 合同约定每年租金为15.09万元,2023年1月1日之后由双方重新商定租金,但原则上租金每年上涨不超过5% | |||
正直兰山 | 兰山检测站 | 临沂市鼎佳贸易有限公司 | 2020.3.10-2035.3.9 | 合同约定每年租金为26.7万元,2023年1月1日,租赁物业的租金参考周边土地及房屋的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重新商定. |
正直瑞通 | 瑞通检测站 | 莒南县合营商贸有限公司 | 2021.4.21-2026.4.21 | 第一年含税租金为14万元,第二到第五年在第一年基础上每年增幅不可超过5% |
正直二手车 | 正直二手车总公司 | 张泽亮 | 2021.4.1-2026.10.1 | 每年租金为13.104万元,根据发展需求每两年重新商定租赁价格,且每年增加幅度不超过5%。 |
正直保险
正直保险 | 正直保险 | 临沂市东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020.1.1-2034.12.31 | 2022年12月31日之前年租金4.00万元,2023年1月1日之后由双方重新商定租金,但原则上租金每年上涨不超过5%。 |
莒南正直 | 莒南正直检测站 | 刘聚学 | 2021.1.6-2031.1.6 | 第一年租金为14万元,从第二年至第十年,参照莒南县厂房租赁市场行情,原则上每年租金上浮不超过3%。 |
荆通汽车 | 荆通检测站 | 荆通运业 | 2022.1.1-2026.12.31 | 第一年租金为118.45万元,自第二年起每年租赁费按3%递增。 |
晨达环保 | 晨达环保 | 世纪天源 | 2021.1.1-2026.12.31 | 第一年租金为105.00万元,往后每年租金由双方重新商定租金。 |
鸿亿科技 | 鸿亿科技 | 鸿亿机动车 | 2021.1.1-2026.12.31 | 第一年租金为125.00万元,往后每年租金由双方重新商定租金。 |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2022年4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差错。
(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贺宪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8,889,6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72%,其中高管锁定股44,167,264股。贺宪宁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6%。对外投资事项
(1)新设子公司
①本公司与盛德新能源共同出资设立安盛新能源。安盛新能源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盛德新能源出资人民币49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
2022年1月28日该设立已完成并取得营业执照。
②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设立全资子公司许昌市安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4月14日该设立已完成
并取得营业执照。
(2)收购子公司
①本公司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以人民币 2,555 万元取得沂南永安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沂南永安 70%的股权。上述交易已于2022年1月13日完成。
②本公司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以人民币 1,470 万元取得蒙阴蒙城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蒙阴蒙城 70%的股权。
上述交易已于2022年1月13日完成。
③本公司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以民币140万元取得车动动科技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车动动科技70%的股权。
上述交易已于2022年2月17日完成。
④本公司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以人民币1,836万元取得深圳粤检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深圳粤检51%的股权。因深圳粤检直接持有深圳市宝方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国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荣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深圳润达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福明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福华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福德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福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间接持有上述检测站点的股权。
本公司通过增资及购买股权的方式以人民币3,198万元取得粤检投资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粤检投资51%的股权。因粤检投资直接持有广州市番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51%股权、珠海市宝珠汽车检测有限公司51%股权、珠海市金佳汽车检测有限公司57%股权、珠海市金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60%股权、中山市宝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中山宝业站下设中山市宝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板芙分公司)51%股权、中山市宝汇汽车检测有限公司51%股权、中山市港恒汽车检测有限公司51%股权,因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间接持有上述检测站点的股权。
上述交易已于2022年4月3日完成。
(3)其他事项
①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车运营与艾普拉斯于2022年3月28日在深圳签署《艾普拉斯车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安车检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协议》,拟共同出资成立艾普拉斯检测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940万欧元,其中,安车运营以现金形式出资460万欧元;艾普拉斯以现金形式出资480万欧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欧元,安车运营持有合资公司49%股权,艾普拉斯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
截止报告日,该设立尚未完成。
②2021年8月2日,公司与蒙阴县恒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晓明、王丽萍签署《关于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4.80万元,用于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
2021年11月3日,蒙阴锦程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宏观经济形势及疫情的影响,蒙阴锦程业务受影响较大,根据《关于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蒙阴锦程不符合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前置条件,经双方协商决定终止原投资事项。2022年4月26日,公司与蒙阴县恒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晓明、王丽萍签署《关于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
该终止事项于2022年4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50,735.37 | 1.82% | 3,850,735.3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7,694,153.51 | 98.18% | 23,431,078.94 | 11.28% | 184,263,074.57 | 256,680,698.76 | 100.00% | 20,353,209.52 | 7.93% | 236,327,489.24 |
其中: | ||||||||||
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
组合2:账龄分析法组合 | 207,694,153.51 | 98.18% | 23,431,078.94 | 11.28% | 184,263,074.57 | 256,680,698.76 | 100.00% | 20,353,209.52 | 7.93% | 236,327,489.24 |
合计 | 211,544,888.88 | 100.00% | 27,281,814.31 | 12.90% | 184,263,074.57 | 256,680,698.76 | 100.00% | 20,353,209.52 | 7.93% | 236,327,489.2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郑州北控科技有限公司 | 1,396,495.37 | 1,396,495.3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艾沃努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 1,060,500.00 | 1,060,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之信汽车有限公司 | 290,320.00 | 290,3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诸暨市城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82,800.00 | 282,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联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40,870.00 | 240,87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怀仁县鹏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20,000.00 | 2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25,500.00 | 125,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东平县安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94,000.00 | 9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玉树通天机动车检测站 | 84,250.00 | 84,25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阳县绿源机动车尾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36,000.00 | 3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曲阜市交通服务中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850,735.37 | 3,850,735.37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0,579,044.74 | 4,528,952.24 | 5.00% |
1-2年 | 82,902,803.25 | 8,290,280.33 | 10.00% |
2-3年 | 27,927,147.67 | 5,585,429.53 | 20.00% |
3-4年 | 1,443,534.09 | 433,060.23 | 30.00% |
4-5年 | 496,534.31 | 248,267.16 | 50.00% |
5年以上 | 4,345,089.45 | 4,345,089.45 | 100.00% |
合计 | 207,694,153.51 | 23,431,078.94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0,579,044.74 |
1至2年 | 83,336,173.25 |
2至3年 | 28,622,917.67 |
3至4年 | 4,017,329.46 |
4至5年 | 644,334.31 |
5年以上 | 4,345,089.45 |
合计 | 211,544,888.8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850,735.37 | 3,850,735.37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0,353,209.52 | 3,484,092.62 | 406,223.20 | 23,431,078.94 | ||
合计 | 20,353,209.52 | 7,334,827.99 | 406,223.20 | 27,281,814.31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06,223.2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156,725.41 | 2.44% | 257,836.27 |
第二名 | 4,518,490.00 | 2.14% | 225,924.50 |
第三名 | 3,958,786.14 | 1.87% | 395,878.61 |
第四名 | 3,769,800.00 | 1.78% | 753,960.00 |
第五名 | 3,766,200.00 | 1.78% | 681,290.00 |
合计 | 21,170,001.55 | 10.01%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12,921,333.55 | 170,634,446.98 |
合计 | 212,921,333.55 | 170,634,446.98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2)重要逾期利息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29,705,739.50 | 9,885,447.3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85,485,651.30 | 161,906,481.51 |
代付社保及其他 | 503,105.49 | 496,621.46 |
合计 | 215,694,496.29 | 172,288,550.36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654,103.38 | 1,654,103.38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029,059.36 | 90,000.00 | 1,119,059.36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683,162.74 | 90,000.00 | 2,773,162.7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8,007,171.28 |
1至2年 | 21,595,158.96 |
2至3年 | 63,477,663.76 |
3至4年 | 28,780,443.21 |
4至5年 | 4,405,550.16 |
5年以上 | 49,428,508.92 |
合计 | 215,694,496.29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90,000.00 | 90,000.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654,103.38 | 1,029,059.36 | 2,683,162.74 | |||
合计 | 1,654,103.38 | 1,119,059.36 | 2,773,162.74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东安车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52,658,905.32 | 其中1年以内人民币9,703,402.51元, 1-2年人民币14,730,155.71 元,2-3年人民币59,208,706.89元,3-4年人民币25,707,647.07元,4-5年人民币1,556,557.57元,5年以上人民币41,752,435.57元。 | 70.78% | |
许昌市魏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1,250,000.00 | 1年以内 | 9.85% | 1,062,500.00 |
杭州安车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8,430,082.10 | 其中1年以内人民币1,479,103.40 元,1-2年人民币3,215,000.00元,2-3年人民币2,620,000.00元,3-4年人民币1,630,000.00 元,4-5年人民币2,422,000.00元,5年以上人民币7,063,978.70元。 | 8.54% |
兴车检测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1,896,663.88 | 1年以内 | 5.52% | |
北京安迅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2,500,000.00 | 1年以内人民币500,000.00元,1-2年人民币2,000,000.00元 | 1.16% | |
合计 | -- | 206,735,651.30 | -- | 95.85% | 1,062,500.0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06,696,681.86 | 406,696,681.86 | 387,800,000.00 | 387,8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27,699,339.29 | 127,699,339.29 | 57,753,902.80 | 57,753,902.80 | ||
合计 | 534,396,021.15 | 534,396,021.15 | 445,553,902.80 | 445,553,902.8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山东安车 | 45,000,000.00 | 218,745.80 | 45,218,745.80 | ||||
杭州安车 | 300,000.00 | 229,888.35 | 529,888.35 | ||||
北京安迅 | 5,100,000.00 | 45,743.09 | 5,145,743.09 | ||||
兴车检测 | 35,000,000.00 | 62,163.69 | 35,062,163.69 | ||||
临沂正直 | 302,400,000.00 | 340,140.93 | 302,740,140.93 | ||||
安车运营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合计 | 387,800,000.00 | 18,000,000.00 | 896,681.86 | 406,696,681.8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 | 期初余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 | 减值准 |
位 | 额(账面价值)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额(账面价值) | 备期末余额 |
一、合营企业 | |||||||||||
德州基金 | 28,681,277.79 | -2,062,821.04 | 26,618,456.75 | ||||||||
小计 | 28,681,277.79 | -2,062,821.04 | 26,618,456.75 | ||||||||
二、联营企业 | |||||||||||
安车昇辉 | 2,076,483.09 | -31,287.89 | 2,045,195.20 | ||||||||
临沂基金 | 1,000,861.88 | 19,000,000.00 | -446,591.24 | 19,554,270.64 | |||||||
安辰科技 | 25,995,280.04 | 22,350,000.00 | -1,988.31 | 48,343,291.73 | |||||||
保源升 | 29,968,560.00 | -194,932.08 | 29,773,627.92 | ||||||||
浙江车检检 | 3,600,000.00 | -2,235,502.95 | 1,364,497.05 | ||||||||
小计 | 29,072,625.01 | 74,918,560.00 | -2,910,302.47 | 101,080,882.54 | |||||||
合计 | 57,753,902.80 | 74,918,560.00 | -4,973,123.51 | 127,699,339.29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6,357,724.40 | 217,977,669.22 | 838,853,115.22 | 513,557,678.97 |
合计 | 356,357,724.40 | 217,977,669.22 | 838,853,115.22 | 513,557,678.97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分产品 |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297,109,595.45 | 297,109,595.45 |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21,427,486.98 | 21,427,486.98 |
驾考系统 | 37,820,641.97 | 37,820,641.97 |
分地区 | ||
东北地区 | 13,450,565.90 | 13,450,565.90 |
华北地区 | 35,466,644.22 | 35,466,644.22 |
华东地区 | 121,423,151.72 | 121,423,151.72 |
华南地区 | 68,692,342.51 | 68,692,342.51 |
华中地区 | 63,530,388.71 | 63,530,388.71 |
西北地区 | 15,054,197.42 | 15,054,197.42 |
西南地区 | 38,740,433.92 | 38,740,433.92 |
合计 | 356,357,724.40 | 356,357,724.4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73,123.51 | -579,019.03 |
短期现金管理收益 | 18,649,679.13 | 11,655,990.97 |
合计 | 13,676,555.62 | 11,076,971.94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4,779.6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 4,595,545.42 |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649,679.1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13,898.7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51,574.4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76,973.40 |
合计 | 20,685,355.0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收到增值税退税 | 17,225,601.22 | 本公司享受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本公司认为收到的退税款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属于公司的经常性收益。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8% | 0.05 | 0.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9% | -0.05 | -0.0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