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83 公司简称:*ST博信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晓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源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2.86万元,截至2021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0,317.64万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72.67万元,截至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358.2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8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79
第十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88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文化 | 指 |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金投承兴 | 指 | 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第一大股东 |
广东中诚 | 指 | 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晟隽 | 指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 |
新盾保 | 指 |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信智通 | 指 |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信智联 | 指 | 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仕智能 | 指 | 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铭科技 | 指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通达 | 指 | 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
博新智能 | 指 | 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千平机械 | 指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杭州千平 | 指 | 杭州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博成市政 | 指 | 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原全资子公司 |
前海烜卓 | 指 | 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姑苏兴宏 | 指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关联方 |
金投租赁 | 指 |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
厦门瀚浩 | 指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博信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BOXIN INVESTING&HOLDING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OOK DIGIT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洁 | 舒怡远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
电话 | 0512-68856070 | 0512-68856070 |
传真 | 0512-68856098-7021 | 0512-68856098-7021 |
电子信箱 | 600083@boxinholding.com | 600083@boxinholding.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注册地址变化情况如下:(1)2007年5月,公司注册地址变为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博讯数码工业园;(2)2009年8月,公司注册地址变为广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2号区内;(3)2010年7月,公司注册地址变为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4)2018年7月,公司注册地址变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008 |
公司网址 | https://www.toppers.com.cn |
电子信箱 | 600083@boxinholding.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博信 | 600083 | 博信股份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闫宏江、蒋朋军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3楼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杨济麟、刘源、黄世瑾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9月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581,590,357.34 | 244,395,512.95 | 137.97 | 170,898,790.0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11,429,989.22 | 7,130,952.75 | 1,462.6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428,593.31 | 10,866,818.63 | 14.37 | -6,727,272.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 11,891,141.10 | -24,496,444.35 | -43,790,430.46 |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742,373.09 | 27,642,835.74 | 340.41 | -22,651,085.79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560,061.47 | 10,131,533.16 | 122.67 | -735,285.47 |
总资产 | 1,066,499,048.71 | 483,313,711.64 | 120.66 | 118,546,738.5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40 | 0.0472 | 14.41 | -0.02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40 | 0.0472 | 14.41 | -0.02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17 | -0.1065 | -0.190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6.04 | 231.30 | 减少155.26个百分点 | -120.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75 | -521.41 | 增加594.16个百分点 | -786.2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3,719.48万元,增加137.97%,主要系2021年公司根据经营现状,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了产业布局调整,大力推进装备综合服务业务,继续开展原有智能硬件及衍生产品业务与商品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硬件及工程物资销售增加,同时本期收购千平机械,租赁收入规模显著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56.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638.76万元。主要系2021年公司继续拓展原有业务领域,同年9月,公司完成了千平机械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本期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对博信智通、博信智联、博仕智能、博新智能四家子公司进行了清算,达到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的效果。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409.95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购销商品现金净流入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末增加1,242.8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总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总资产较上年同期末增加5.83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因取得千平机械控制权从而将千平机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0.0068元/股,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原因说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155.26个百分点,系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增加所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原因说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增加594.16个百分点,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65,510,048.30 | 132,307,930.38 | 50,387,161.62 | 233,385,217.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3,733.54 | -5,144,046.08 | -7,588,456.27 | 24,547,362.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81,371.31 | -3,138,499.21 | -7,588,456.27 | 24,099,467.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35,851.08 | 53,093,527.03 | -29,415,316.86 | 80,728,311.8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80,933.86 | 34,757,850.1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76,169.13 | 10,016,210.01 | 2,400,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045,288.1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344.16 | -9,936,913.16 | -94,691.9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1,425.81 | 11,761,322.0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4,701.41 | |||
合计 | 537,452.21 | 35,363,262.98 | 37,063,158.17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0,300,000.00 | 20,300,000.00 | ||
合计 | 21,700,000.00 | 21,700,00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159.04万元,其中装备综合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417.21万元,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824.47万元,商品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917.35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2.8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装备综合服务业务
2021年,公司根据经营现状,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了产业布局调整,开拓了装备综合服务业务作为战略发展方向。2021年9月,公司完成了千平机械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此次交易是上市公司践行既定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履带式起重机、旋挖钻机、液压打桩锤等重型机械设备的租赁业务。公司目前拥有的重型机械设备包括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旋挖钻机、盾构机及液压打桩锤等,全部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前述机械设备可广泛运用于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和市政建设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报告期内,装备综合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417.21万元。
2.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
2021年,公司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领域业务主要为自有产品的销售与其他品牌智能终端和硬件产品的代理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无叶风扇、空气循环扇、无线蓝牙耳机和智能手机等产品。
报告期内,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824.47万元。
3.商品贸易业务
2021年,公司持续拓展建筑工程物资类商品贸易业务,通过优质的渠道供应、高效的管理模式和货物快速运达等优势顺利承接了一批优质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市场行情的把握,合理利用流动性,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的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商品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917.35万元。
4.优化内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构建科学合理、运作规范的经营体制和机制,公司不断加强优化内部管理。一是根据战略目标,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文件,强化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求的制度体系;二是持续梳理查找管理机制与业务流程上的漏洞,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优化组织架构,完善内部流程,推进规范治理;三是不断加强对采购、研发、销售等关键经营环节的监督,约束和整改不规范的行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步推进装备综合服务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原有智能硬件及衍生产品业务与商品贸易业务。
(一)装备综合服务业务
装备综合服务业务商业模式清晰,核心为“租赁+后端服务”,得益于国内基建投资活动的旺盛开展,行业市场空间巨大且持续增长。
1.风电安装设备
公司目前拥有包括履带式起重机及液压打桩锤等在内的各类专业设备,可广泛运用于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业务模式主要是为施工单位提供配有操作人员的施工设备租赁服务并收取租金,客户群体以各类工程施工企业为主,主要应用于陆上及海上风电安装项目,租赁期限根据建设项目周期而定。
近年来,随着国内对以风电为代表的能源生产设施、基建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从风电安装施工单位的状况分析,由于大型履带吊车及液压打桩锤购买周期长,一次性投资太大,安装单位的任务量不一定饱满,一旦吊车闲置造成浪费,所以目前来看,大部分风电安装企业没有自有设备,均是靠租用设备来进行风电安装。而且,随着行业的发展,需要吊运的物品的质量、体积和起升高度都越来越大,市场对于施工的质量、效率等各方面要求也越来越高,上述因素使得市场对专业风电安装设备的需求持续旺盛,具有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2.城市基建设备
公司目前拥有包括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旋挖钻机及盾构机等在内的多种城市基建专业设备,主要应用于市政建设、房屋建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空间开发等城市基建项目。
(1)基建吊装设备
公司目前已拥有包括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在内的主流吊装设备,可广泛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等多个领域,通常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客户使用并收取租金,租赁客户通常为
大型国有建设施工企业,租赁期限根据建设项目周期而定。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机械出租形成的租金收入以及机械日常使用过程中的备件、耗材等产品的销售收入。主要营运成本包括设备折旧、转场物流费用、人工成本以及各种耗材的采购成本。基建吊装设备租赁业务是一种向设备使用方提供从设备进场安装、现场操作、维修保养到最终拆卸离场等全方位的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基建吊装设备租赁行业的目标客户群体为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由于基建吊装设备具有单价高、型号多、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安全风险高、运输成本高等特点,自购设备需要承担设备维护、设备管理等多项成本,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自持设备的意愿较低,往往选择租赁方式,建筑企业的自有设备人均台数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建筑全行业机械设备使用需求快速增长,叠加业主自购意愿低,将促进基建吊装设备租赁行业需求持续增加。
(2)基建掘进钻孔设备
公司目前拥有多种掘进及钻孔工程机械设备,包括盾构机、旋挖钻机等,主要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公路、桥梁、铁路、水利等各种城市基建项目,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客户使用并收取租金,租赁客户通常为大型国有及民营建设施工企业,租赁期限根据建设项目周期而定,通常在12个月以内。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机械出租形成的租金收入以及机械日常使用过程中的备件、耗材等产品的销售收入。主要营运成本包括设备折旧、转场物流费用、人工成本以及各种耗材的采购成本。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大规模的建设,轨道交通、公路、水利建设等工程都有大量隧道需要掘进,道路、公路、桥梁、工业生产建筑、地下连续墙、水利工程、防水层边坡防护等基础工程有大量成孔工作需要完成,盾构机、旋挖钻机等掘进及钻孔工程机械设备的应用面越来越广。由于此类机械设备价格高昂、体积庞大,属于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必需品,工程建设单位大多采取租赁的形式取得设备并用于施工,盾构机及旋挖钻机等重型机械设备租赁需求旺盛。
(二)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
2021年,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国内生产需求继续回升,新动能快速成长,质量效益稳步提高。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40,82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5%。随着经济的逐渐回暖,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的市场规模也在稳定增长。
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也保持着可持续的发展。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政策;此外,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多项地方政策,如《临港新片区创新型产业规划》、《浙江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重庆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计划(2019—2022年)》等。上述政策将会推动以智能传感互联、人机交互、大数据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征,以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为载体的智能硬件的蓬勃发展。
当前智能硬件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能工业、智能医疗等领域,在5G、物联网等技术的推动以及政策的引领下,以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为代表的智能硬件将拥有更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商品贸易业务
公司目前开展的商品贸易业务主要集中于建筑工程物资贸易业务,是装备综合服务业务的配套业务。公司以装备综合服务为切入点与下游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以此为契机开拓稳定、优质的建筑钢材等商品贸易业务。
从全年来看,钢材等大宗商品的需求端由强走弱,加上供给端的影响,形成了全年钢铁产业链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这也导致了钢企利润大幅震荡。在双碳战略下,政策导向不鼓励钢铁这类高碳排放产品出口。2021年财政部先后两次取消部分钢铁产品退税。在国内外钢材高价差的拉动下,尤其是在板材端推动了国内钢材出口高增长。
就房地产行业来说,1月至10月国内房地产投资累计完成12.49万亿元,同比增长7.2%。但是在三条红线政策下,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严格受限,加上销售房源回款缓慢,导致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房企拿地限制因素更多,拿地意愿更低。从8月下旬开始,国内多数地区土地成交量低于历史同期水平。进入11月后房企融资出现边际放松迹象,但保障房地产平稳健康的总基调维持不变。受此影响,房地产行业的建筑钢材主要还是用于房企已经承建的项目上,建筑用钢的新增需求随之减少,导致钢材的需求增长空间受到一定影响。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装备综合服务业务
近年来,国内施工机械租赁市场正在发生变化,除传统设备市场保有量进一步增大之外,包括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吊装设备,盾构机、旋挖钻机等掘进钻孔设备以及液压打桩锤在内的各类机械设备的销售模式发生较大变化,客户的租赁需求明显增长。公司正在积极适应市场变化,探索新的市场营销及商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021年,公司根据经营现状,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了产业布局调整,开拓了装备综合服务业务作为战略发展方向。2021年9月,公司完成了千平机械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此次交易是上市公司践行既定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履带式起重机、旋挖钻机、液压打桩锤等重型机械设备的租赁业务,前述机械设备可广泛运用于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建设和市政建设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2.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
2019-2020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智能硬件及其衍生品业务暂时停顿。该业务系公司原有业务板块,前期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品牌推广、产品研发及渠道建设,公司在智能硬件领域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对行业理解较为深刻,具备应对各种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的能力。随着新增流动资
金注入,公司对产品业务链条重新进行梳理整合,推出了包括智能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无叶风扇、空气循环扇、无线降噪耳机等在内的一系列产品,并取得了一定的经营业绩。
3.商品贸易业务
2021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的持续复苏和国内疫情形势趋于稳定的大背景下,国内的市场形势逐渐利好,市场需求大增,公司紧抓机遇,高歌猛进,在以钢材为主的建筑工程物资贸易领域实现了可观的营业收入。下半年国内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限制政策,导致相关行业严重受挫,公司面临巨大的挑战。针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公司通过狠抓经营管理,精准把握市场形势,严格管控业务风险,努力优化资源配置等有效手段以提高公司运营水平,最终实现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产业布局多元化优势
公司一直谋求产业布局多元化。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变化,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了产业布局调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盾保及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布局装备综合服务业务,以此作为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将在风电安装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成为能够提供各系列施工机械及配套设备与配套服务的综合供应商。同时,通过整合工程物资商品供应链,成为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商品流通服务商,打造多元化综合服务供应平台。
(二)管理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管理变革,创新管理模式及管控策略,通过组织结构优化、人力资源优化以及业务流程优化,强调目标管理、过程管控,以结果为导向,奠定运营成本降低、管理效率提升的基础,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管理质量和整体水平。
(三)人力资源优势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实际,引进了管理、销售、服务等方面专业人才,对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拓展销售渠道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成本控制优势
成本控制方面,通过建立公司预算体制机制,保持综合计划和预算的刚性管理。通过比价、议价等竞价措施,进行采购成本指标评价,有效控制公司的总体采购成本。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159.04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529.0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660.0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42.86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81,590,357.34 | 244,395,512.95 | 137.97 |
营业成本 | 516,073,558.97 | 227,665,439.22 | 126.68 |
销售费用 | 4,003,701.10 | 1,704,600.83 | 134.88 |
管理费用 | 14,936,929.90 | 11,729,953.01 | 27.34 |
财务费用 | 20,407,313.59 | 6,720,638.16 | 203.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742,373.09 | 27,642,835.74 | 340.4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478,226.93 | -3,9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25,962.52 | 299,514,200.00 | -111.2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3,719.48万元,增加137.97%,主要系2021年公司根据经营现状,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了产业布局调整,大力推进装备综合服务业务,继续开展原有智能硬件及衍生产品业务与商品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硬件及工程物资销售增加,同时本期收购千平机械,租赁收入规模显著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8,840.81万元,增加126.68%,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发生的相关采购成本支出增加,同时本期收购千平机械,租赁业务发生的营业成本对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29.91万元,增加134.88%,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千平机械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0.70万元,增加27.34%,主要系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千平机械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中介费用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68.67万元,增加203.65%,主要系公司2020年9月向姑苏兴宏借款8,500.00万元及子公司新盾保2020年11-12月累计向姑苏兴宏借款21,500.00万元,由于利息计算期间不同导致本期财务费用增加,同时公司本期合并千平机械,利息费用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409.95万元,增加340.41%,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购销商品现金净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257.82万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盾保支付上期及本期新增设备采购款、收购千平机械,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334.02万元,减少111.29%,主要系上期新增关联方借款使现金净流入增加而本年归还借款、支付融资租赁租金及分期支付货款导致现金流出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租赁业务 | 64,172,123.79 | 30,207,883.58 | 52.93 | 4,700.01 | 5,652.11 | 减少7.79个百分点 |
商品销售 | 517,418,233.55 | 485,865,675.39 | 6.10 | 112.88 | 113.91 | 减少0.4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设备租赁 | 64,172,123.79 | 30,207,883.58 | 52.93 | 4,700.01 | 5,652.11 | 减少7.79个百分点 |
自有产品 | 47,257,865.43 | 27,602,329.54 | 41.59 | 1,127.57 | 702.84 | 增加30.90个百分点 |
代理品牌 | 60,986,826.51 | 60,949,755.75 | 0.06 | 3,030.08 | 4,264.60 | 减少28.27个百分点 |
工程物资 | 325,181,086.82 | 313,955,330.24 | 3.45 | 415.74 | 417.35 | 减少0.30个百分点 |
大宗商品 | 83,992,454.79 | 83,358,259.86 | 0.76 | -51.79 | -48.42 | 减少6.4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581,590,357.34 | 516,073,558.97 | 11.27 | 138.48 | 127.33 | 增加4.3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分地区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产品销售均系内销。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 | 本期金额 | 情况 |
成项目 | 总成本比例(%) | 期占总成本比例(%) | 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说明 | |||
租赁业务 | 租赁业务 | 30,207,883.58 | 5.85 | 525,161.97 | 0.23 | 5,652.11 | |
商品销售 | 商品销售 | 485,865,675.39 | 94.15 | 227,140,277.25 | 99.77 | 113.9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设备租赁 | 设备租赁 | 30,207,883.58 | 5.85 | 525,161.97 | 0.23 | 5,652.11 | |
自有产品 | 自有产品 | 27,602,329.54 | 5.35 | 3,438,107.25 | 1.51 | 702.84 | |
代理品牌 | 代理品牌 | 60,949,755.75 | 11.81 | 1,396,458.10 | 0.61 | 4,264.60 | |
工程物资 | 工程物资 | 313,955,330.24 | 60.84 | 60,685,839.80 | 26.66 | 417.35 | |
大宗商品 | 大宗商品 | 83,358,259.86 | 16.15 | 161,619,872.10 | 70.99 | -48.4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本期设备租赁、自有产品、代理品牌、工程物资的成本均较上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发生的相关采购成本支出增加,同时本期收购千平机械,租赁业务发生的营业成本对应增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减少本年度本公司合并范围的减少,主要为注销子公司。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和博信智联经营效果难达预期,全资子公司博仕智能和控股子公司博新智能自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实际经营,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均已完成清算,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 合并范围的的增加
本年度本公司合并范围增加,主要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21年9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盾保与千平机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现金购买及增资方式取得千平机械51.00%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2,840.4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3.6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客户一 | 232,107,361.59 | 39.91 |
客户二 | 90,825,458.31 | 15.62 |
客户三 | 44,331,365.17 | 7.62 |
客户四 | 43,466,472.52 | 7.47 |
客户五 | 17,674,064.96 | 3.04 |
合计 | 428,404,722.55 | 73.66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9,071.3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9.2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公司全部采购成本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61,971,249.68 | 12.75 |
供应商二 | 43,279,755.76 | 8.91 |
供应商三 | 38,320,164.15 | 7.89 |
供应商四 | 28,744,158.97 | 5.92 |
供应商五 | 18,397,885.71 | 3.79 |
合计: | 190,713,214.27 | 39.26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税金及附加 | 642,973.03 | 261,892.06 | 145.51 |
销售费用 | 4,003,701.10 | 1,704,600.83 | 134.88 |
管理费用 | 14,936,929.90 | 11,729,953.01 | 27.34 |
财务费用 | 20,407,313.59 | 6,720,638.16 | 203.65 |
信用减值损失 | 111,259.54 | -3,540,938.62 | |
资产减值损失 | -254,713.69 | -608,108.37 | |
所得税费用 | 5,736,113.43 | 28,421,774.08 | -79.82 |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8.11万元,增加145.51%,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税金及附加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29.91万元,增加134.88%,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千平机械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0.70万元,增加27.34%,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千平机械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中介费用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68.67万元,增加203.65%,主要系公司2020年9月向姑苏兴宏借款8,500.00万元及子公司新盾保2020年11-12月累计向姑苏兴宏借款21,500.00万元,由于利息计算期间不同导致本期财务费用增加,同时公司本期合并千平机械,利息费用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65.22万元,主要系上期其他应收款本期收回,坏账准备本期冲回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5.34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268.57万元,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金额 | 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 667,305,724.23 | 452,955,202.84 | 214,350,521.39 | 47.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 545,563,351.14 | 425,312,367.10 | 120,250,984.04 | 28.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 5,500.00 | 5,5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 216,483,726.93 | 3,900,000.00 | 212,583,726.93 | 5,450.8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 33,825,962.52 | 485,800.00 | 33,340,162.52 | 6,862.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1,435.05万元,增加47.32%,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销售商品及租赁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2,025.10万元,增加28.27%,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采购支出、支付职工薪酬及支付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0.55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长期资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1,258.37万元,增加5,450.8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盾保支付上期及本期新增设备采购款、收购千平机械,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0,000.00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关联方借款增加,本期无此类业务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334.02万元,增加6,862.94%,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支付融资租赁租金及分期支付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98,533,662.85 | 18.62 | 326,625,651.17 | 67.58 | -39.22 | |
应收票据 | 4,835,723.73 | 0.45 | ||||
应收账款 | 124,716,184.68 | 11.69 | 29,148,660.54 | 6.03 | 327.8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00,000.00 | 0.13 | ||||
预付款项 | 1,366,049.59 | 0.13 | 38,967,855.86 | 8.06 | -96.49 | |
其他应收款 | 503,718.26 | 0.05 | 43,902,697.73 | 9.08 | -98.85 | |
存货 | 161,526.06 | 0.02 | 54,546.58 | 0.01 | 196.12 | |
合同资产 | 2,303,310.75 | 0.22 |
其他流动资产 | 16,262,813.52 | 1.52 | 3,939,281.62 | 0.82 | 312.84 | |
固定资产 | 366,328,696.20 | 34.35 | 40,566,393.75 | 8.39 | 803.03 | |
使用权资产 | 152,519,593.60 | 14.30 | ||||
无形资产 | 87,902.03 | 0.01 | 89,852.59 | 0.02 | -2.17 | |
商誉 | 76,202,699.90 | 7.15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56,530.26 | 0.2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40,637.28 | 0.31 | 18,771.80 | 0.00 | 17,696.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5,380,000.00 | 10.82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0.9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0,300,000.00 | 1.90 | ||||
应付账款 | 55,263,396.56 | 5.18 | 42,311,968.11 | 8.75 | 30.61 | |
预收款项 | 2,639,565.00 | 0.25 | ||||
合同负债 | 1,981,727.74 | 0.41 | -10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06,600.33 | 0.41 | 733,329.54 | 0.15 | 500.90 | |
应交税费 | 18,229,881.27 | 1.71 | 3,224,319.78 | 0.67 | 465.39 | |
其他应付款 | 445,179,088.04 | 41.74 | 424,304,008.55 | 87.79 | 4.9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840,952.53 | 7.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4,934,525.69 | 0.46 | 257,624.60 | 0.05 | 1,815.39 | |
租赁负债 | 55,736,035.17 | 5.23 | ||||
长期应付款 | 168,676,828.28 | 15.82 | ||||
预计负债 | 369,265.16 | 0.03 | 369,265.16 | 0.08 | 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25,661.12 | 0.32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减少12,809.20万元,减少39.22%,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固定资产、收购千平机械及偿还借款等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483.57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规模扩大,通过应收票据结算客户增多所致。
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9,556.75万元,增加327.86%,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期末未回款款项增多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原因说明: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增加140.0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规模扩大,通过应收票据结算的项目增加。
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减少3,760.18万元,减少96.49%,主要系上期预付采购款在本期收货所致。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减少4,339.90万元,减少98.85%,主要系上期博信智通转让债权形成的应收转让款本期已收回所致。
存货变动原因说明:存货较上年期末增加10.70万元,增加196.12%,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期末结存存货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合同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230.33万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盾保与客户发生的质保金增多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232.35万元,增加312.84%,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的期末留抵增值税税额增加所致。固定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固定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32,576.23万元,增加803.03%,主要系子公司新盾保采购机器设备及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账面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5,251.96万元,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租赁机器设备增加所致。
商誉变动原因说明:商誉较上年期末增加7,620.27万元,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所形成的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期末增加255.65万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苏州博铭发生的装修费及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账面的装修费、场地费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332.19万元,增加17,696.04%,主要系子公司新盾保及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的应付利息、信用减值准备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1,538.00万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千平机械预付大额设备款所致。
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账面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交易性金融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2,03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新盾保收购千平机械,分期股权转让款项尚未支付所致。
应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295.14万元,增加30.61%,主要系子公司新盾保本期采购规模扩大,期末未付款的款项增加,同时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期末未付款的款项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预收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263.96万元,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预收设备租金等款项所致。
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减少198.17万元,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公司与客户结算无预收货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增加367.33万元,增加500.90%,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期末未支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增加1,500.56万元,增加465.39%%,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期末未支付的税费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7,984.10万元,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发生的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及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467.69万元,增加1,815.39%,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据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变动原因说明: 租赁较上年期末增加5,573.60万元,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发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 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6,867.68万元,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发生的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原因说明: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342.57万元,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千平机械账面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51,288.12 | 子公司千平机械与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被冻结550,000.00元;本公司与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被冻结1,288.12元。 |
固定资产 | 343,051,229.50 |
子公司新盾保借款抵押33,880,537.78元;千平机械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固定资产供应商所有权保留309,170,691.72元。
合计 | 343,602,517.62 |
(2)股权冻结情况
厦门瀚浩与公司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其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博仕智能、博信智联、新盾保、博文智能、博铭科技的100%股权。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厦门瀚浩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就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2022年1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1执恢134号之二],解除公司持有的博仕智能、博信智联、新盾保、博文智能、博铭科技的100%股权份额的冻结。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03)、《*ST博信关于公司与厦门瀚浩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及执行结案的公告》(2022-004)。截至2022年3月28日,博仕智能、博信智联、新盾保、博文智能、博铭科技的冻结股权已全部解除。
(3)股权质押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9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5,000,000.00元,本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盾保100%股权质押,并于2020年9月28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参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相关内容。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方式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收购 | 3,693.9356万元 | 51.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等相关议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盾保以协议转让和现金增资的方式取得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其中:(1)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盾保支付现金9,800.00万元购买王飞持有的千平机械14,509,246元注册资本,占千平机械增资前注册资本的29.02%;(2)同时新盾保以与协议转让同等价格对千平机械增资15,150.00万元,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22,430,110元。前述协议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新盾保合计持有千平机械36,939,356元注册资本,占千平机械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1%,公司成为千平机械的间接控股股东。2021年9月29日,千平机械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千平机械36,939,356元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51%。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设备)等相关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盾保支付现金购买若干台全新机械设备用于重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的开展,其中:支付现金650.00万元向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购买2台门式起重机、拟支付现金1,800.00万元,向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购买6台塔式起重机。截至本报告期末,新盾保已购入4台塔式起重机与2台门式起重机。
2.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与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业务,千平机械取得设备后将通过经营租赁的方式出租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盾保为千平机械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千平机械股东王飞按担保实际发生额的 49%向公司及新盾保提供反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千平机械与金投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新盾保同意就千平机械与金投租赁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项下千平机械对金投租赁所负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了《担保书》;千平机械股东王飞按担保实际发生额的49%向公司及新盾保提供反担保,并签订了《反担保合同》。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购买设备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设备)等相关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盾保支付现金购买若干台全新机械设备用于重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的开展,其中:
支付现金650.00万元向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购买2台门式起重机、支付现金1,800.00万元,向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购买6台塔式起重机。
截至本报告期末,新盾保已购入4台塔式起重机与2台门式起重机。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中,新盾保已购入4台塔式起重机和2台门式起重机,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已按相关协议的约定完成资产交付;本次交易各方做出的各项承诺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交易各方已按照公布的重组方案履行或继续履行责任和义务,无实际实施的方案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2.收购股权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等相关议案,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新盾保以协议转让和现金增资的方式取得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采用现金方式,且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1年9月29日,千平机械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千平机械36,939,356元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51%。
公司通过协议转让以及现金增资的方式取得千平机械51%的股权已于2021年9月实施完成。交易对方王飞向公司、新盾保对千平机械在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分别不低于6,500.00万元、7,000.00万元、7,500.00万元。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核字(2022)第470003号《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为6,970.02万元,超过了业绩承诺数,千平机械实现了上述年度的业绩承诺,无需做出业绩补偿。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核字(2022)第470003号《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标的资产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2021年度实
现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达到王飞所作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 | 10,840.97 | 201.17 | 0.97 | -246.89 | -246.89 |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4,800 | 43,865.18 | 6,193.24 | 48,025.64 | 782.23 | 583.27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通信设备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243.011 | 69,808.96 | 35,234.24 | 5,235.74 | 2,180.73 | 1,962.36 |
杭州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 | 175.56 | -438.63 | 64.22 | -175.85 | -214.33 |
注:千平机械与杭州千平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为纳入合并范围后10-12月的数据。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随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蔓延、贸易摩擦的继续、金融市场的动荡以及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的升级,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增加。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进一步交织,企业经营将遇到一些新的困难,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一系列会议明确了多项稳增长措施,为稳定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并力争实现新突破,提供了新的利好。
1.装备综合服务业务
(1)风电安装设备
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电设施的安装施工服务,履带式起重机与液压打桩锤为风电安装工程必不可少专业设备。
近年来,随着国内对以风电为代表的能源生产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需要吊运的物品的质量、体积和起升高度都越来越大,因此,市场对于施工的质量、效率越来越高,上述因素使得市场对于大型吊装设备的需求旺盛。相较于其他吊装方式,履带式起重机兼具带载行驶、臂长组合多、起重性能好、作业高度和幅度大等优势,已成为风电设施安装施工的首选设备。液压打桩锤是一种以液压油作为工作介质,利用液压油的压力来传递动力,驱动锤芯进行打桩作业的基础施工装备,是目前海上风电设施安装的主力装备之一。随着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国内对大型液压打桩锤的需求巨大。
从风电安装施工单位的状况分析,由于履带式起重机及液压打桩锤购买周期长,一次性投资太大,安装单位的任务量不一定饱满,一旦设备闲置就会造成浪费。所以目前来看,大部分风电安装企业没有自有设备,均是靠租赁相关设备来进行风电安装。
从发电成本来看,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Renewable Power Generation Costs in 2020》中的统计数据,全球范围内,风电度电成本总体呈现持续下降趋势,陆上风电降本趋势尤为显著。2020年,约100千兆瓦的已投产陆上风电项目的度电成本已经低于最便宜的燃料发电成本。而对于海上发电项目来说,2020年的发电成本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达到9%。与陆上风电项目不同的是,海上风电必须在恶劣的海上环境中作业,这使得项目的成本和交付时间更高。但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行业的成熟,海上风电场的建设成本正不断下降。与此相比,火电技术成熟但成本下降空间较小,再加上其对于环境的负面影响,未来被清洁能源替代是大势所趋。
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宣布,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在此基础上,2021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
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文件,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为完成2030年目标,预计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在2025年将上升至16.5%左右。
202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未来我国将持续开发包括水电、风电、光伏等电源在内的多个清洁能源基地,形成九大集风光(水火)储于一体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以及五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风电项目建设项目并网容量将超过“十三五”,在此背景下,预计风电市场仍将保持高速发展的景气周期。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观测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在双碳“1+N”政策体系中明确了“1”的顶层设计指导意见。该政策提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五方面目标,并进一步明确了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00GW以上;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在“双碳目标”下,风电作为目前最成熟且最具性价比的新能源之一,有望逐步实现从替补能源向主力能源的转换。从风电项目建设趋势来看,由于单机容量大型化可有效提高风能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风电项目投资开发运营的整体经济性、提高土地/海域利用效率、降低度电成本、提高投资回报、利于大规模项目开发,因此逐渐成为风电项目建设的主流。在风电设备持续向大型化发展的背景下,由于风电设备的叶片长度、安装高度不断增加,对更大规模的安装设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为履带式起重机等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机遇。传统的履带式起重机可以满足3兆瓦及以下风机的建设安装,800吨履带吊可以满足3-4兆瓦风机安装,对于一些特大型风机,则需要1,600吨履带吊进行施工安装。因此,重型风电安装设备的租赁市场将持续分享大兆瓦机型吊装的景气周期,具有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综上所述,“十四五”期间,风电作为目前最成熟且最具性价比的新能源之一,有望逐步实现从替补能源向主力能源的转换。因此,在2022-2025这几年时间内,风电行业在风机新装、更新、维修等多个方面的需求量将会持续增长,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2)城市基建设备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国内经济正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重提“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稳增长”是新一年政策主线,强调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在上述政策引导下,基建作为逆周期调节手段将对
新一年经济“稳中有进”发挥更大作用。在此大背景下,预计2022年基建相关行业的增长空间较为广阔。
①基建吊装设备
塔式起重机及门式起重机是现代建筑施工企业必不可少的基建吊装设备,被广泛应用于路桥、建材、水利、电厂、公路、铁路等领域中。近几年,随着我国工业的迅速发展,对塔式及门式起重机的需求量也在猛增。基建吊装设备租赁业务是一种向设备使用方提供从设备进场安装、现场操作、维修保养到最终拆卸离场等全方位的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基建吊装设备租赁行业的目标客户群体为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由于基建吊装设备具有单价高、型号多、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安全风险高、运输成本高等特点,自购设备需要承担设备维护、设备管理等多项成本,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自持设备的意愿较低,往往选择租赁方式,建筑企业的自有设备人均台数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建筑全行业机械设备使用需求快速增长,叠加业主自购意愿低,将促进基建吊装设备租赁行业需求持续增加。我国的基建吊装设备租赁市场具有渗透率高、但集中度低的特点,发展空间广阔。近十年,我国工程机械租赁渗透率逐年提升,近三年渗透率分别为49.4%、50.7%、55%,渗透率虽稳步提升但前100强租赁商市场占比仅3%,对标美国市场,前10大北美租赁商的市场占比在34%,国内机械租赁龙头市占率有较大提升空间。根据Frost&Sullivan预测,到2023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将达到3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速达7.35%,塔机租赁市场规模将达到1742亿元,年均复合增速13.12%。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带来了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从而对建筑行业市场的内需有强力的拉动作用。2021年,伴随着新冠疫情影响的逐渐消退,基建投资逐渐回升、产品更新换代需求加大,叠加“一带一路”带来的走出去机遇,行业整体发展趋势总体向好。根据Frost&Sullivan预测,2024年我国建筑业产值将达到35.1万亿元,广阔的市场空间促进了基建吊装设备租赁行业的发展壮大。近几年,在可持续发展战略背景下,基建吊装设备行业相关利好政策频出,在规范行业标准、鼓励行业内企业积极创新和提高行业整体实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制造2025》提出中国制造业整体实力应达到世界制造强国前列,基建吊装设备行业在实施《中国制造2025》中将承担重要角色。基建吊装设备有助于强化制造基础,助力工业、能源、交通、制造业等企业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机械化,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机械化率,减少人力成本。因此,《中国制造2025》的推进和实施,将为基建吊装设备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②基建掘进钻孔设备
近年来,盾构机、旋挖钻机等基建掘进钻孔机械设备的应用领域正在从传统的城轨领域逐步向公路、铁路、桥梁、水利、市政、综合管廊等新兴领域扩展。
我国各大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潜力巨大,“十四五”规划以及《“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要规划文件的相继发布,为各类基建相关行业未来稳健向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轨道交通、隧道施工所需的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及设备配件类购销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未来一段时期,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的城轨交通建设市场仍将保持较高强度。其中,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城轨交通运营里程到2035年将不低于2,500公里;根据《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上海市将在2030年实现城轨交通线网总长度1,642公里,2035年线网总长度增至2,200公里;此外,广州提出了在2023年建成总长约800公里的轨交网络,重庆制定了“2022年实现运营和在建里程‘850+’”的目标,因此,未来隧道掘进机在城轨交通建设领域仍大有可为。在铁路建设市场领域,2021年国家将持续推进川藏(四川-西藏)铁路等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硬岩盾构机、大直径盾构机以及隧道专用设备等“极端装备”将会在复杂地质条件下得到更广泛应用。在市政、公路、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市场领域,盾构机及旋挖钻机等各类机械设备的需求正在呈增长态势。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不断升级、安全质量要求不断提升、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环境生态保护要求不断提高,以人工为主的隧道传统钻爆法作业方式受到挑战,“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已成为业界共识,预计未来各种重型地下掘进施工机械设备将会在国内基建市场迎来发展新机遇。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大规模的建设,轨道交通、公路、水利建设等工程都有大量隧道需要掘进,道路、公路、桥梁、工业生产建筑、地下连续墙、水利工程、防水层边坡防护等基础工程有大量成孔工作需要完成,盾构机、旋挖钻机等掘进及钻孔工程机械设备的应用面越来越广。由于此类机械设备价格高昂、体积庞大,属于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必需品,工程建设单位大多采取租赁的形式取得设备并用于施工,盾构机及旋挖钻机等重型机械设备租赁需求旺盛,相关市场蓬勃发展。预计未来相当长时期内,随着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以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不断升级,国内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行业将会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2.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
从政策上来看,智能硬件行业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保持可持续的发展。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国家陆续出台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政策;此外,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多项地方政策,如《临港新片区创新型产业规划》、《浙江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重庆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计划(2019—2022年)》等,上述相关政策推动了以智能传感互联、人机交互、大数据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征,以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为载体的智能硬件的蓬勃发展。
从技术上来看,得益于芯片技术升级、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相关技术的蓬勃发展,为传统硬件的智能化、智能硬件的升级提供了成熟的技术环境。从消费端来看,消费结构改变推动智能硬件行业快速增长。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稳步增长,满足基本生存需求的消费比例逐步降低,娱乐、教育、健康等方面支出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聚焦在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上。消费升级促进智能硬件发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使得各个年龄段用户的消费习惯发生改变,更加倾向于购买高质量、高服务的智能化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从智能手机市场需求方面来看,目前全球手机市场出货量受新冠疫情的反弹和芯片供应持续短缺等主要因素的影响,加之这两年出现的5G手机,现阶段缺少杀手级应用,所以智能手机市场需求并未出现大幅增长。预计2022年上半年的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不大,甚至有可能出现回落的情况。但是,由于国内疫情整体情况相对稳定,国内智能手机市场受疫情影响较小,市场需求应有小幅增长。2022下半年是全球智能手机厂商新品的高发阶段,随着去年华为、三星、OPPO等主流手机厂商陆续推出折叠屏手机,手机技术革命进入了新时代,手机厂商纷纷开始布局,折叠屏手机已经成为了主要战场。新品的推出会有效刺激市场需求。就目前而言,智能手机摄像头技术已经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而折叠屏的出现无疑会使智能手机的需求出现一个新的增长点。预估2022年下半年国内市场需求量会迎来爆发式增长,智能手机业务有望进一步扩大。未来随着折叠屏零部件良品率、柔性屏产能、核心材料成本等瓶颈问题得到解决,相关新型设计有望得到量产,价格则有望降至目前传统高端旗舰阶段,进而推动折叠手机受众群众扩大,此外未来随着5G和AI技术地逐步成熟,推动智能产品逐步进入市场并趋于平民化,大众对智能产品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用于控制智能产品的终端5G手机的需求也有望迎来增长,这无疑是未来手机市场一个新的增长点。目前看来,智能手机业务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拥有较大增长空间。
3.商品贸易业务
从供给侧来看,2022年钢材等大宗商品行业将进入一轮供给侧优化新周期,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一、钢材行业在“双碳”政策下,叠加压缩国内钢铁理论产能和钢铁需求进入平台,将驱动行业供需达峰。二、未来几年行业将面临能效提升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高碳企业的成本或将面临进一步增加,这都将驱动行业竞争格局朝着绿色、低碳加速推动,行业全面走向优胜劣汰。
三、2021年以来,围绕钢材行业并购重组的政策不断加码,将导致龙头企业、大型民企加快行业整合,进一步做大做强。四、2021年国家连续两次调整钢材行业产品出口退税,这意味着在双碳战略下,政策导向不鼓励钢铁这类高碳排放产品输出。整体来看,2022年供给侧的产能会逐步收缩,但是在新周期时代,供给侧的优化更能适应需求端的变化,行业主动走向平衡。
从需求侧来看,2022年国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以建筑用钢为主的房地产行业在三条红线政策下融资渠道收紧,叠加销售回款周期变长,将导致房地产投资持续下行,房企拿地意愿较低,建筑用钢需求减少。在基建方面,2021年1月至10月广义基建投资累计同比增长0.72%,狭义基建投资累计同比增长1.0%。2022年跨周期调节、专项债发行前
置,基建投资加码预期增加,发挥重大工程项目的引领作用将成为支撑2022年基建投资回升的主动力。“房住不炒”主基调下的“因城施策”也将有助于提振在2021年被普遍抑制的房地产行业,叠加在2022年3月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的积极的财政政策等预期较为宽松的货币流通性因素,钢铁行业下游需求有较大可能在2022年得到释放。因此,预计2022年基建市场的建筑用钢量会有所增长。
“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期内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城中村。在这一过程中,建筑工程物资的需求将会进入持续旺盛时期。未来一段时间内,建筑工程物资贸易业务的盈利空间有望增大。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将继续负重前行,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始终坚持以践行国家战略统领经营工作;始终坚持“战略引领、市场导向、高远追求”的经营方针;始终坚持以商业模式创新引领经营提质增效;始终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经营活力;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的经营准则。
1.装备综合服务业务
在风电安装及城市基建等各类设备的装备综合服务方面,坚持高质量发展,做好业务开拓和施工服务的协同配合工作,拓宽服务品类范围,成为能够提供各系列施工机械及配套设备与服务的综合供应商。
2.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
公司将继续深耕国内市场,围绕用户需求,持续创新,推出品类更多样、应用更丰富的产品和服务,打造品牌知名度,提升市场影响力,实现公司规模与效益的同步提升。
3.商品贸易业务
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把握市场机遇,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提升效率和效益,更好地集聚各类资源,实现装备综合服务业务与商品贸易业务的协同,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将以提升业绩为目标,打好攻坚战。
1.提高运管效率,积极开拓市场
2022年,公司要提质增效,强化核心竞争力。在风电安装及城市基建等各类设备的装备综合服务业务方面,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集中力量打造成本优势,巩固企业发展基本盘。在市场拓展
上稳步前进,扩大渠道布局,通过多种重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展和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带动收入规模和利润的提升,保持装备综合服务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2.整合业务资源,扩大竞争优势
2022年,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在2021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度掘进市场潜力,拓展客户来源;优化业务团队,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服务质量;集约整合贸易产业上下游资源,压降业务成本;面向大型建筑工程、重点制造业等需求,整合优质资源,提供高效集约、标准规范的配供服务;提升效率效益,实现全面做强做优,从而更好集聚各类资源,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竞争优势。
3.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客户资源
2022年,公司将积极拓展渠道,着力提升销售质量,通过产品、销售、市场三个要素的紧密联系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突出重点分销产品类别,集中资源专注核心分销产品线,打造出引领市场的口碑服务;在对市场清晰定位的基础上,发力细分垂直分销市场领域认知度,树立专业、友好的市场形象,通过专业吸引客户,通过运营留住客户,积攒品牌势能;以培育客户忠诚度为指导,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深入掌握客户需求动态,聚焦产品类别,提升品牌影响力;在巩固现有渠道优势的基础上,优化渠道管理,提升运营能力,有序推进渠道拓展,落实销售战略,为公司输送稳定收入和利润,保障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4.加强资本运作,助力公司发展
2022年,公司要继续发挥上市平台作用,灵活开展资本运作,助力公司业务发展。积极研究监管政策,搭建多种融资渠道,以获取更多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保驾护航。
5.强化规范运营,提升公司价值
2022年,公司将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分别从内部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三个方面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力求以良好的沟通交流,促进市场对公司价值的理解,以规范的公司运作,助推公司价值提升。
公司内部管理要以防范经营风险为目标。一是要继续梳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发展状况,及时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公司运作规范;二是要加强对监管政策、制度的学习和研究,并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对公司全员进行宣传,提升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意识,避免无意识违规;三是继续保持重点业务流程的监督机制,通过规范的操作防范经营风险的产生。
信息披露要围绕做精做细的要求开展,包括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加强沟通联络,做到重大信息无漏报;密切关注监管新动态,做好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升报告质量;加强和完善信息披露审核机制,确保信息披露无差错。
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将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资本市场发现公司价值。一是通过多种投资者有效沟通机制,解读公司经营成果,引导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二是继续维护监管机构沟通机制,保持良好关系。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风险
从国际层面来看,目前全球经济已经进入“减速时代”,随着全球贸易紧张局势的加剧,全球经济增长前景正在被贸易保护主义的阴霾所笼罩。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以及经合组织(OECD)在内的多家国际性机构,均屡次下调全球经济增速预期。疫情导致的内外需求走弱、供给增速放缓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不利因素,可能对公司相关业务的新订单、供应商配送时长、原材料库存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商品流通领域的盈利空间受到挤压,市场中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大。从国家层面来看,装备综合服务业务主要面对风力发电设施安装、市政工程、公共交通(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他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在大基建方面的投资。国家建设发展方向、宏观政策调控、地方政府经济能力等的变动都可能对公司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疫情风险
2021 年,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德尔塔”“奥密克戎”等新型病毒传播迅速,经济复苏可能再度放缓;加之国内疫情依然处于多发、频发、散发状况,造成公司项目周期拉长、物资供应延期,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产品成本升高,增加了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
3.行业竞争风险
装备综合服务业务行业内同类企业规模扩张迅速,行业外亦有企业涉足本行业,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在成本优化、质量控制等方面保持竞争优势,则会存在盈利能力下滑风险。
智能硬件行业竞争激烈,用户需求及市场形势转换迅速,竞争产品众多。为了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必须在研发上投入更多资源,通过产品、技术和服务的持续创新赢得用户。若公司的自有产品及代理产品未能契合市场潮流趋势,或不能实现快速周转,从而未能获得预期效果,将为公司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随着公司商品贸易销售规模增大,需要给予下游客户一定付款周期,应收账款随之增加。若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则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最终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运营管理风险
公司在所开展的新业务对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账款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未能跟上业务类型调整的节奏,公司将面临运营风险。
公司首次开展液压打桩锤设备租赁业务,缺乏相关运营经验,公司将通过引进专业人员进行运营。公司会审慎评估自身业务水平,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采取较为稳妥的方式逐步推进。但是,仍然存在由于管理经验不足而导致出现决策难以落实的风险。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已经招聘了相关专业人员,并将在后续业务推进中持续关注人才团队的储备与培养。在开展业务的初期阶段,公司面临一定的人员储备不足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扩大业务规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5.设备损坏风险
公司开展装备综合服务业务过程出租的各类重型机械设备均属于体积庞大、结构复杂专用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集多种技术于一体,涉及地质、土木、机械、力学、液压、电气、控制、测量等多门学科技术,而且要按照不同的地质进行设计、制造、使用,可靠性要求极高。因此,在生产、运送、组装、验收、掘进、转场等环节存在因遇到各类突发状况而影响设备的整体功能,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
1.为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公司通过建立和运行内部控制体系,辨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落实各类风险和关键控制点的责任,与日常管控工作紧密结合,控制风险发生因素和要件。
2.公司的主要目标客户为大型国有或民营企业,公司通过与客户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对客户的经营状况持续关注,降低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可能性。
3.公司严格管控前期调研、审批和决策等重要环节,加强过程控制和后评估工作,做好应对风险发生的策略和应急预案,保证公司各类风险整体可控。
4.公司业务团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分析经济发展方向,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努力降低政策性风险的影响。
5.公司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保开工、保生产,加强履约管理和成本管控,随时应对疫情突发和处置,努力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组织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保证了公司顺利运行。其中,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各自的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的治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执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事项以及参会人员进行严格审查。采取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为中小投资者行使自己的话语权创造条件,维护股东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在业务方面自主经营;在财务方面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银行账户,并有独立的机构职能部门。控股股东未干涉公司财务、会计活动,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问题。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和标准更换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均遵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行使董事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发挥了专家作用,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目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忠实勤勉履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五)关于信息披露: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维护了投资者知情权。
(六)关于内控体系:公司按照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不断完善和优化内控制度与体系,并通过自我评价、聘请中介结构开展外部审计等方式,确保公司风险可控。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 决议刊登的披 | 会议决议 |
查询索引 | 露日期 |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月29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1月3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8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9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28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9月29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3、《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2、《关于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7、《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设备),1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 |
案》(设备),19、《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设备),2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设备),2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设备),2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设备),2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设备),2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设备),2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设备),2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设备),27、《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设备),28、《关于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设备),2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设备),3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设备),3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设备),3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设备)。 |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1月29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11月3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伟 | 董事长 | 男 | 49 | 2020年7月23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0 | 是 | |
杨国强 | 董事 | 男 | 59 | 2020年7月23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0 | 是 | |
陈旭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0年5月18日、2020年7月27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48 | 否 | |
林泽杭 | 职工代表董事、总经理 | 男 | 33 | 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7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76.03 | 否 | |
刘丙刚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20年7月6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10 | 是 | |
杨永民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20年7月6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10 | 是 | |
谭春云 | 独立董事 | 男 | 34 | 2020年7月6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10 | 否 | |
鲁云亮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2020年6月9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0 | 否 | |
包志炜 | 监事 | 男 | 46 | 2019年8月8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0 | 是 |
王琴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2 | 2020年6月9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12 | 否 | |
朱洁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6 | 2020年7月10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51.6 | 否 | |
冯晓钢 | 财务总监 | 男 | 41 | 2021年11月26日 | 2025年3月31日 | 0 | 0 | 0 | 5.57 | 否 | |
熊固志 | 财务总监(离任) | 男 | 45 | 2020年3月4日 | 2021年11月25日 | 0 | 0 | 0 | 54.32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0 | / | 277.52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伟 | 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虎丘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
杨国强 | 曾任杭州市财税第一分局科长,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镇(商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
陈旭 | 曾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赛奥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有您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有您网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上海赛奥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有您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有您网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林泽杭 | 曾任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总经理。 |
刘丙刚 | 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博宸益恒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
杨永民 | 曾任天弘基金股权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亮马骏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
谭春云 | 曾任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创新融资部投行业务高级副总裁。 |
鲁云亮 | 曾任苏州市中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
包志炜 | 曾任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埃比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
王琴 | 曾任苏州环谷通讯贸易有限公司公共事务主管,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共事务主管。 |
冯晓钢 | 曾任杭州中诚装备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朱洁 | 曾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睿创融(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融金控(深圳)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1月25日,公司财务总监熊固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冯晓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2021-057)。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伟 |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 | 董事长 | 2019年8月 | - |
王伟 | 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 | 2021年4月 |
王伟 | 苏州虎丘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月15日 | - |
杨国强 |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8月 | - |
杨国强 | 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10月 | - |
杨国强 | 杭州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1月 | - |
陈旭 | 苏州有您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5月1日 | - |
陈旭 | 上海赛奥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8月1日 | - |
陈旭 | 苏州有您网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9月1日 | - |
刘丙刚 | 北京博宸益恒会计师事务所 | 主任会计师 | 2013年8月 | - |
杨永民 | 北京亮马骏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2017年7月 | - |
谭春云 |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创新融资部投行业务高级副总裁 | 2020年6月 | - |
鲁云亮 | 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 | 主任(合伙人) | 1996年6月 | - |
包志炜 |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经理 | 2019年3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本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77.52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熊固志 | 财务总监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冯晓钢 | 财务总监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罗静于2020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4号和《关于对罗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13日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0-010)。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89号),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总经理吕志虎、刘晖,时任财务总监姜绍阳,时任董事会秘书陈苑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财务总监董颖、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微芳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3号),对公司时任董事长罗静予以公开谴责。
公司对上述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年1月1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涉及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11.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1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4.《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6.《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3.《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2.《关于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17.《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设备);1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设备);19.《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设备);2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设备);2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设备);2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设备);2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设备);2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设备);2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设备); |
2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设备);27.《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设备);28.《关于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设备);2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设备);3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设备);3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设备);3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设备);33.《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1月1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3.《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1年11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伟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2 |
杨国强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0 |
陈旭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林泽杭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刘丙刚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杨永民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谭春云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刘丙刚先生、杨永民先生、杨国强先生 |
提名委员会 | 杨永民先生、谭春云先生、陈旭先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谭春云先生、刘丙刚先生、林泽杭先生 |
战略委员会 | 王伟先生、陈旭先生、谭春云先生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6日 | 审阅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委员会同意各项议案,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
2021年8月26日 | 审阅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委员会同意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
2021年10月28日 | 审阅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委员会同意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
2021年11月11日 | 审阅1.《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员会同意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1月26日 | 审阅1.《关于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的议案》。 | 委员会同意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6日 | 审阅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 委员会同意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9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35 |
销售人员 | 25 |
技术人员 | 2 |
财务人员 | 11 |
行政人员 | 21 |
合计 | 19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23 |
大专及以下 | 171 |
合计 | 194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依据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以及相关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不断完善和优化内控制度与体系,并通过自我评价、聘请中介结构开展外部审计等方式,确保公司风险可控。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控制的子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 级次 | 持股比例 |
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1级 | 100% |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1级 | 100% |
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级 | 100% |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 1级 | 100%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1级 | 100% |
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1级 | 100% |
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级 | 67.50% |
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 | 2级 | 100%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2级 | 51% |
杭州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3级 | 51% |
截至本报告期内:博信智通、博新智能已完成工商注销,博信智联、博仕智能已完成清算;因公司与关联方厦门瀚浩发生的借款合同纠纷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公司持有的博仕智能、博信智联、新盾保、博文智能、博铭科技100%股权已解除冻结;因公司与关联方姑苏兴宏签订的借款合同,公司以持有的新盾保100%股权质押,并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公司新增子公司千平机械和杭州千平。因购买子公司千平机械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如下:
(一)整合计划
千平机械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其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开展生产运营,公司计划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对千平机械进行全面整合。
1、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原有盾构机、门式起重机租赁业务基础上,业务范围将扩展至履带式起重机、液压打桩锤、旋挖钻机的租赁业务。在业务层面,千平机械将纳入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及相关业务板块,由新盾保作为控股平台进行统筹管理。具体而言,在销售端,新盾保和千平机械将深入挖掘现有客户的潜在需求,为客户提供多设备、一体化、一站式的服务方案;在采购端,新盾保和千平机械将统筹规划物料采购计划,提高针对特定品种物料的采购规模,降低采购单位成本,提升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此外,公司还利用资本平台优势以及股东背景优势,支持千平机械拓展大型客户、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经营业绩。
2、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千平机械将继续保持法人资产的独立性,但在重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上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和千平机械在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如机械设备)等非流动资产的管理上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在流动资产(如应收账款)管理上将统筹制定相应标准,并将资产质量考核纳入公司的日常考核体系,以提高资产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
3、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千平机械将纳入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预决算制度、外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各项制度,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将利用资本运作经验,将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引入到千平机械,以帮助千平机械完成由非上市公司向上市公司的角色转变。
此外,公司将把千平机械纳入预算管理,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优化资金配置,降低资金成本。若本次交易完成后,千平机械在未来经营中仍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为千平机械提供资金或信用支持。
4、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指派部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外,公司将维持千平机械现有核心管理团队、组织架构、业务模式的稳定,以保持千平机械日常运营的独立和高效。同时,公司将积极组织员工交流,帮助千平机械员工建立对上市公司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的认同感。此外,公司还将着力打造有效的激励机制并完善培训体系,以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稳定性,防止优秀人才流失。
(二)整合问题
千平机械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后,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显著提升。尽管公司已建立起规范的运作体系,且千平机械的自身管理经营体系相对成熟,但随公司规模扩大,其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将相应上升。同时,公司与千平机械之间亦需要在企业文化、管理体系、财务统筹、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融合。
(三)整合问题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公司即已开展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及相关业务,具体由新盾保负责专项推进相关业务。经过一年多的耕耘,公司已招募到相关的专业人才,建立了成熟的业务团队,以设备运营部门负责人为例,其具有十年以上工程施工类央企从业经验,在重型机械设备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此外,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及相关业务团队亦具备良好的从业背景、熟练的设备运营经验、扎实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有效应对、解决业务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经营风险。总体来看,公司在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及相关业务领域已实现稳步健康发展。在交易条款设置上公司亦考虑了未来对千平机械的管控问题。公司本次仅收购千平机械51%的股权,剩余股权中42.79%将由王飞继续持有,此举有助于王飞与公司形成深度利益绑定,共同助推千平机械的发展壮大。又如,《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对核心员工任职期限及竞业禁止安排亦进行了约定,确保收购完成后经营团队在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本次交易后,千平机械纳入公司的统一管理,公司积极履行股东权利,在给予现有管理层一定自主经营权限的基础上,实现对千平机械的管控。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治理层面:修订千平机械的公司章程,明确股东会的决策权限;同时,在千平机械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设3个董事席位,由公司委派2名董事,并由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千平机械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投资等事项。2、公司管理层面:在财务管控上,公司向千平机械委派人员担任财务总监,日常经营中达到一定额度的资金支付等事项需经财务总监审批通过,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安全性,同时财务部将定期向财务总监报送设备租赁、合同签订等经营数据;在业务管理上,公司委派具备重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经验的专业人员与现有管理层组成决策委员会,全程参与业务管理,审慎决策具体业务的开展。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积极承担与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职工权益方面,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为全体员工购买商业医疗意外保险,保障员工健康权益。
2.依法纳税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始终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3.股东权益保护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如实、及时、公平、公正、公开地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对外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充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对所有重大事项进行合规审议,充分保障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决策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苏州晟隽、广东中诚、罗静 | 1、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对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本次收购完成后,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4、无论何种原因,如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诺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或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 解决关联交易 | 苏州晟隽、广东中诚、罗静 |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或依照法律法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承诺人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或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向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博信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 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苏州晟隽、广东中诚、罗静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承诺人及关联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兼职。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6、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或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 | 其他 | 苏州晟隽 | 苏州晟隽未来不会使用上市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或质融资来偿还受让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和朱凤廉持有的博信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的股东借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款,亦不会安排上市公司为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 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或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苏州文化 | (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三)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四)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五)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制方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苏州文化 |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公司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或相近的经营主体,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制方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制方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苏州文化 |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关联交易。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其进行赔偿。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锦智资管、金投承兴和杭州利腾 | 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不利用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身份谋取不当利益。如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本承诺函在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重大资产重 | 解决关联交易 | 前海烜卓 |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组相关的承诺 | 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2、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前海烜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王飞 | 一、本次交易前,本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与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并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不发生有损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王飞 | (一)业绩承诺 经各方协商一致,王飞同意向上市公司、新盾保对千平机械在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分别不低于6,500.00万元、7,000.00万元、7,500.00万元。 (二)业绩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当分别在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对千平机械累计实现的实际盈利额与承诺盈利额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由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各方同意,当期累计实现的实际盈利额与承诺盈利额的差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在盈利承诺期间,如千平机械当期累计实现的实际盈利额未达到约定的承诺盈利额,则王飞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补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 2021年至2023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盈利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盈利额)÷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盈利额总和×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①前述盈利额均应当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确定;②以上盈利补偿对价计算中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的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即9,800.00万元。 (三)资产减值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上市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千平机械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资产减值报告》。除非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资产减值测试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评估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保持一致。如果千平机械期末减值额乘以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千平机械的股权比例,大于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则王飞应以现金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资产减值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51%-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 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为本次收购千平机械100%股权的作价金额减去期末千平机械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限内标的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四)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上限 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扣除相关税费(如有)后的净额,且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予以抵偿,抵偿后仍有差额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补偿上市公司。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回冲。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前海烜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人同意前海烜卓受让博信股份所持有的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不会因标的资产存在瑕疵而要求博信股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人认可博信股份目前所拥有的资产之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一切状况,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就标的资产目前的资产状况向博信股份主张任何法律责任;2、本人及前海烜卓将协助博信股份尽快完成相关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不会因上述资产暂未办理过户手续而要求博信股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本人及前海烜卓将按照《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及时向博信股份支付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4、在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博信股份不会因标的资产承担赔偿义务或损失;5、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前海烜卓 | 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博信股份所持有的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该等资金来源于本公司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除本公司股东石志敏先生、石志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与石志敏先生存在关联关系而成为博信股份的关联方的各方外,博信股份、博信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博信股份实际控制人、博信股份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为本次交易支付对价提供资金。本次交易中不存在以博信股份的资产为本次交易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担保的情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前海烜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博信股份所持有的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该等资金来源于前海烜卓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除本人、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因与本人存在关联关系而成为博信股份的关联方的各方外,博信股份、博信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博信股份实际控制人、博信股份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为本次交易支付对价提供资金。本次交易中不存在以博信股份的资产为本次交易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担保的情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盾保以协议转让和现金增资收购千平机械股权,并已与千平机械少数股东签署了《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本协议各方一致确认,补偿义务人承诺千平机械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500.00万元、7,000.00万元、7,50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千平机械 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已实现。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2021年目标利润 | 2021年实际利润 | 业绩完成率(%)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千平机械 | 6,500.00 | 6,970.02 | 107.23% | 完成 |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千平机械利润实现情况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2)第470003号《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千平机械利润实现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项业绩承诺的披露内容同上条盈利预测的披露内容。 报告期内不存在商誉减值。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九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00 |
财务顾问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4)、《*ST博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8)。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广州仲裁委员会2020年10月10日出具《裁决书》[(2020)穗仲案字第3286号]做出如下裁决:1、公司向申请人偿付借款8,880万元及利息,偿付律师费100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604,830元。随后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23日《民事裁定书》[(2020)粤01民特1440号]裁定驳回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1)粤01执恢134号],责令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94,813,203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62,213元(暂计)。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与厦门瀚浩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天向厦门瀚浩足额支付和解款项总计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结案通知书》[(2021)粤01执恢134号],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1执恢134号之二],解除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份额的冻结。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解除对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账号:10554801040017015)、华夏银行(账号:1245100000464576)、光大银行(账号:37170188000101889)账户内对存款以 94,975,416 元为限的冻结。 | 2022年1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ST博信关于公司与厦门瀚浩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及执行结案的公告》(2022-004)。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公司”)、毛金海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反诉原告鸿源公司与反诉被告千平机械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分别于2021年6月17日、11月9日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于2021年12月6日合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千平机械于2022年1月6日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1)浙0106民初5942号]判决:1、鸿源公司支付千平机械租金、进场费16,300,000元违约金378,461元,律师费400,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7,922元;2、毛金海对上述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千平机械其他诉讼请求及南鸿公司的反诉请求;4、本次案件受理费125,277元,由千平机械负担958元,由鸿源公司负担124,319元;本诉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鸿源公司负担;毛金海对该款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反诉案件受理费4,400元,反诉财产保全申请费3,270元由鸿源公司负担。千平机械于2022年3月18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2022)浙01民终2670号]、鸿源公司《民事上诉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传唤千平机械于2022年4月19日到杭州市中级人 | 2022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22-025)。 |
民法院第五法庭进行调查。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汤永庐 | 博信股份 | 劳动争议纠纷 | 2021年7月汤永庐向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依法裁决博信股份支付汤永庐10个月董事长津贴650,000元;未结清的汤永庐履职期间的报销费用52,144.03元;支付汤永庐经济补偿金32,422.8元。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已依法受理,案号为苏劳人仲案字【2021】第248号,本案于2021年8月24日开庭审理。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9月15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苏劳人仲案字【2021】第248号裁决对申请人汤永庐的仲裁请求,均不予支持。 | 734,566.83 | 汤永庐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苏劳人仲案字【2021】第248号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起诉案号为【2022】苏0508民初612号,本案于2022年2月21日开庭审理。 | ||||
苏州博铭 | 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年12月博信智通向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智能美容仪和智能美眼仪各3,000台,并依约支付预付款299,200元。因美高途没能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产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尚未履行的预付款198,000元。博信智通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粤0306民初5354号],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商务协议》、《项目合作合同-质量保证协议》、《采购订单》二、被告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 | 198,000 | 苏州博铭为了实现从博信智通受让的债权,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起诉案号为(2022)苏0508民初2057号,要求被告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 |
生法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返还预付款198,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98,000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从2020年3月6日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130元,由被告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一审判决[(2020)粤0306民初5354号]于2021年11月19日生效。博信智通将该债权转让予苏州博铭。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2020)粤0306民初5354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粤03民申738号]。 | 公司履行[(2020)粤0306民初5354号]民事判决书中的判决义务,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本案于2022年4月27日开庭审理。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与金投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千平机械与金投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标的物为4台MENCK液压打桩锤。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实际设备含税购买总价人民币309,210,000元,首付租金人民币112,458,723.50元(首付款支付给供应商用于冲抵购买合同项下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支付的购买价款),租赁期限60个月,租金总期数20期,每3个月支付一期,每期租金人民币11,888,003.25元。合同总计人民币350,218,888.5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零贰拾壹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伍角),合同总计包含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ST博信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54)、《*ST博信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60)。 |
首付租金、手续费、留购价、20期租金。千平机械可选择在租赁期的最后一天按人民币100元的价格留购设备或将设备退还给金投租赁。
具体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二、5“关联交易情况”。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原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向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就财务资助事项签订补充协议暨财务资助额度调整的议案》,公司与苏州晟隽签订《<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将授信额度调整为7亿元,借款期限仍为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之后,公司分别与苏州晟隽签订《<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及《<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四)》,将借款期限延长到2023年1月28日,授信额度仍为7亿元,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2021年度,公司累计还款合计175.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苏州晟隽借款余额为863.29万元。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原控股股东关联方厦门瀚浩无偿向公司借款8,880万元,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广州仲裁委员会2020年10月10日《裁决书》[(2020)穗仲案字第3286号]裁决公司向申请人偿付借款8,880万元及利息,偿付律师费100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604,830元。随后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23日《民事裁定书》[(2020)粤01民特1440号]裁定驳回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1)粤01执恢134号],责令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94,813,203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62,213元(暂计)。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与厦门瀚浩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天向厦门瀚浩足额支付和解款项总计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于2022 年 1 月 25 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结案通知书》[(2021)粤 01 执恢 134 号],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公司于2022 年 1 月 25 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 01 执恢 134 号之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份额的冻结。2022年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公司被冻结的资金账户中强制执行扣划的资金合计81,646.23元,剩余款项已于2022年1月25日付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借款,公司以新盾保100%股权向姑苏兴宏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新盾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00万元的借款,新盾保以其本次借款购买的全部机械设备向姑苏兴宏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
公司与关联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9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5,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20年9月27日至2022年3月26日,利率3.915%/年,本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盾保100%股权质押,并于2020年9月28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本公司子公司新盾保与关联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10月签订借款合
同,借款金额252,000,000.00元,2020年度实际借款金额215,000,000.00元,期限2020年10月30日至2022年4月29日,利率3.915%/年,新盾保以其购买的盾构机设定抵押,并于2020年10月份办理抵押登记,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姑苏兴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借款,公司以新盾保100%股权向姑苏兴宏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新盾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00万元的借款,新盾保以其所有的1台土压平衡盾构机设备(规格型号:T6480)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姑苏兴宏借款余额为31,322.14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05,168,526.54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20,797,071.75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20,797,071.75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65.2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24,045,795.25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409,517,041.02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09,517,041.02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报告期内,未到期担保的被担保对象经营正常,未发现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都是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有利于其经营和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因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博信智联经营效果难达预期,子公司博仕智能、博新智能自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实际经营,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博信智通和博新智能的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ST博信关于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09)。
2、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苏州晟隽、罗静女士、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共计66,550,594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文化接受上述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66,5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350%。公司的控股股东由苏州晟隽变更为苏州文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罗静变更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ST博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1-013)、《*ST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文化)》、《*ST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晟隽、罗静)》。
3、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千平机械股权)、《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设备)等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ST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9)、《*ST博信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0)、《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千平机械股权)(草案)》、《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设备)》、《*ST博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0)。2021年9月29日,千平机械就股权转让以及增资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日,新盾保与王飞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并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王飞将其持有的千平机械剩余30,990,754元注册资本(占千平机械增资后注册资本的42.79%)质押给新盾保,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出具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ST博信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52)。
4、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广州仲裁委员会2020年10月10日出具《裁决书》[(2020)穗仲案字第3286号]做出如下裁决:1、公司向申请人偿付借款8,880万元及利息,偿付律师费100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604,830元。随后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23日《民事裁定书》[(2020)粤01民特1440号]裁定驳回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1)粤01执恢134号],责令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94,813,203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62,213元(暂计)。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与厦门瀚浩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天向厦门瀚浩足额支付和解款项总计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结案通知书》[(2021)粤01执恢134号],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1执恢134号之二],解除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份额的冻结。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解除对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账号:10554801040017015)、华夏银行(账号:1245100000464576)、光大银行(账号:37170188000101889)账户内对存款以 94,975,416 元为限的冻结。
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公司与厦门瀚浩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及执行结案的公告》(2022-004)。
5、因金投承兴与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2日10时至2022年1月23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所持公司34,500,000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截至拍卖结束时间,因无人出价,本场股份拍卖已流拍。2022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浙01执144号之二],将被执行人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3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作价人民币5.52亿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金投承兴抵偿部分债务,该部分股份的冻结情形亦将相应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投承兴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3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持有公司11,3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将合计持有公司45,88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5%。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文化”)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从28.935%下降至13.935%。苏州文化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苏州文化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其他共同利益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1-061)、《*ST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2022-002)、《*ST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的公告》(2022-010)、《*ST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2-011)、《*ST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ST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ST博信关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裁定划扣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2-01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58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20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0 | 65,300,094 | 28.39 | 0 | 冻结 | 65,300,09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质押 | 65,300,09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11499971 | 5.00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1385000 | 4.95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范煊 | 1,925,100 | 5830000 | 2.5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孔晓亮 | 2,459,800 | 2459800 | 1.0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发行人未明确持有人 | 0 | 1983574 | 0.86 | 979174 | 无 | 未知 | |||
胡冲 | 1,948,700 | 1948700 | 0.8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陆国伟 | -2,415,000 | 1900035 | 0.8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李冬敏 | -6,542,899 | 1487101 | 0.6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郑立忠 | 1,457,300 | 1457300 | 0.6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65,300,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65,300,094 | ||||||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499,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99,971 | ||||||
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85,000 | ||||||
范煊 | 5,8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30,000 | ||||||
孔晓亮 | 2,45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9,800 | ||||||
胡冲 | 1,94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8,700 | ||||||
陆国伟 | 1,900,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035 | ||||||
李冬敏 | 1,487,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7,101 | ||||||
郑立忠 | 1,45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7,300 | ||||||
杨晓峰 | 1,286,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6,90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苏州晟隽、罗静女士、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共计66,550,594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文化接受上述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66,5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350%。公司的控股股东由苏州晟隽变更为苏州文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罗静变更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达川地区通达实业公司 | 117,500 | 股权分置改革 |
2 | 南充市人民中路城市信用社 | 86,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3 | 万县人行劳动服务公司 | 8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4 | 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5 | 达县地区城市信用社 | 8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6 | 中保公司南充分公司 | 6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7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8 | 石油总公司达县分公司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9 | 凉山州金融市场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10 | 凉山州金贸有限公司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徐雄伟 |
成立日期 | 1994年4月2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古城保护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古建老宅修缮、历史建筑综合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开发利用;授权范围内资产的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营、管理,旅游工艺纪念品设计、销售,文化传媒,餐饮酒店管理、会展及礼仪服务;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进行投资与建设,公共设施维护管理;投资及企业管理的咨询服务;电子商务、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说明 | 因金投承兴与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2日10时至2022年1月23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所持公司34,500,000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截至拍卖结束时间,因无人出价,本场股份拍卖已流拍。2022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 |
浙01执144号之二],将被执行人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3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作价人民币5.52亿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金投承兴抵偿部分债务,该部分股份的冻结情形亦将相应解除。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投承兴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3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持有公司11,3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将合计持有公司45,88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5%。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从28.935%下降至13.935%。苏州文化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苏州文化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其他共同利益安排。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苏州晟隽、罗静女士、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共计66,550,594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文化接受上述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66,5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350%。公司的控股股东由苏州晟隽变更为苏州文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罗静变更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1-013)、《*ST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文化)》、《*ST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晟隽、罗静)》。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颜晓 |
成立日期 | 2019年6月 |
主要经营业务 | 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区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组织开展区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和产权转让收益。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按照程序对授权的国有资产的产权代表进行委派、考核、奖惩。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制度。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说明 | 因金投承兴与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2日10时至2022年1月23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所持公司34,500,000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截至拍卖结束时间,因无人出价,本场股份拍卖已流拍。2022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浙01执144号之二],将被执行人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3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作价人民币5.52亿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金投承兴抵偿部分债务,该部分股份的冻结情形亦将相应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投承兴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3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持有公司11,3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将合计持有公司45,88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5%。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从28.935%下降至13.935%。苏州文化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苏州文化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其他共同利益安排。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苏州晟隽、罗静女士、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共计66,550,594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文化接受上述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66,5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350%。公司的控股股东由苏州晟隽变更为苏州文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罗静变更为苏州市
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1-013)、《*ST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文化)》、《*ST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晟隽、罗静)》。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 | 股票质押融资总额 | 具体用途 | 偿还期限 | 还款资金来源 | 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 |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15.00 | 满足苏州晟隽控股股东广东中诚的业务发展需要及补充经营流动资金 | - | - | 是 | 是 |
注:
苏州晟隽于2018年6月2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5,300,094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质押给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因金投承兴与广东中诚实、苏州晟隽营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2日10时至2022年1月23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所持公司34,500,000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截至拍卖结束时间,因无人出价,本场股份拍卖已流拍。2022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浙01执144号之二],将被执行人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3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作价人民币5.52亿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金投承兴抵偿部分债务,该部分股份的冻结情形亦将相应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投承兴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3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持有公司11,3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将合计持有公司45,88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5%。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从28.935%下降至13.935%。苏州文化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苏州文化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其他共同利益安排。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苏州晟隽持有公司30,80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其所持股份已被全部质押及冻结,对应的投票权已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上述股份存在被执行司法拍卖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文化拥有的公司表决权亦存在降低的风险,上市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22)第470159号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信股份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博信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三十三)所述,博信股份2021年度营业收入581,590,357.34元,由于收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本年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之一。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评价博信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重要的销售合同、设备租赁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设备租赁服务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博信股份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及新租赁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各月收入波动情况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与上期比较收入增长率分析,销售产品结构变动分析,设备租赁出租率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分析;
(4)对本年确认的大额收入交易进行检查,检查合同、物流单据、验收单、结算单、发票、银行流水等原始单据,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博信股份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结合往来函证对主要客户的交易金额进行函证、现场走访。执行销售收入截止测试,检查期后回款和销售退回情况,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博信股份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会计确认上存在重大问题。
(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三)所述,博信股份2021年度因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形成商誉76,202,699.9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博信股份商誉账面价值为76,202,699.90元。管理层需要结合未来经济变化、市场需求、收入和毛利的变动等情况,估计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该等现金流量的现值。由于商誉减值评估涉及到管理层的估计、假设和判断,其中可能存在错误或潜在的管理层偏向的情况,因此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因此,本年我们将商誉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之一。
2、审计应对
(1)对管理层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解和测试,评价其是否有效;
(2)复核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划分是否合理;
(3)了解并评价公司管理层聘用的外部评估专家的客观性、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
(4)复核商誉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
(5)复核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关键参数是否恰当,评价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选取的价值类型是否合理;
(6)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检查商誉的列报和披露是否准确和恰当。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2021年度商誉减值在会计确认上存在重大问题。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博信股份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博信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博信股份、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博信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博信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博信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博信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宏江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朋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98,533,662.85 | 326,625,651.1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835,723.73 | |
应收账款 | 七、5 | 124,716,184.68 | 29,148,660.5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400,000.00 | |
预付款项 | 七、7 | 1,366,049.59 | 38,967,855.8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03,718.26 | 43,902,697.7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61,526.06 | 54,546.58 |
合同资产 | 七、10 | 2,303,310.7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6,262,813.52 | 3,939,281.62 |
流动资产合计 | 350,082,989.44 | 442,638,693.5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66,328,696.20 | 40,566,393.7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52,519,593.60 | 不适用 |
无形资产 | 七、26 | 87,902.03 | 89,852.5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76,202,699.90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556,530.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340,637.28 | 18,771.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15,38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16,416,059.27 | 40,675,018.14 | |
资产总计 | 1,066,499,048.71 | 483,313,711.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20,300,0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55,263,396.56 | 42,311,968.11 |
预收款项 | 七、37 | 2,639,565.00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981,727.7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406,600.33 | 733,329.54 |
应交税费 | 七、40 | 18,229,881.27 | 3,224,319.7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45,179,088.04 | 424,304,008.55 |
其中:应付利息 | 28,195,337.71 | 6,774,837.68 |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9,840,952.53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934,525.69 | 257,624.60 |
流动负债合计 | 640,794,009.42 | 472,812,978.3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5,736,035.17 | 不适用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68,676,828.2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369,265.16 | 369,265.16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425,661.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8,207,789.73 | 369,265.16 | |
负债合计 | 869,001,799.15 | 473,182,243.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5,736,429.43 | 95,736,494.4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03,176,367.96 | -315,604,961.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560,061.47 | 10,131,533.1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4,937,188.09 | -65.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7,497,249.56 | 10,131,468.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66,499,048.71 | 483,313,711.64 |
公司负责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晓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源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10,327.72 | 88,211.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6,489,158.1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383,502.9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64,928,184.19 | 95,515,550.5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8,942.5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829.6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5,087,454.49 | 126,597,253.0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3,000,000.00 | 85,389,354.3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488.27 | 32,735.3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不适用 | ||
无形资产 | 37,769.98 | 51,504.4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059,258.25 | 85,473,594.18 | |
资产总计 | 218,146,712.74 | 212,070,847.1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12,482.8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16,502.91 | ||
应付职工薪酬 | 550,645.89 | 495,326.57 | |
应交税费 | 2,465,961.23 | 81,028.26 | |
其他应付款 | 210,795,211.63 | 218,511,105.88 |
其中:应付利息 | 19,149,542.46 | 6,146,292.47 |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1,145.3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4,924,301.58 | 220,575,108.9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不适用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9,265.16 | 369,265.16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9,265.16 | 369,265.16 | |
负债合计 | 215,293,566.74 | 220,944,374.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6,435,358.48 | 96,435,358.4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323,582,212.48 | -335,308,885.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53,146.00 | -8,873,526.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8,146,712.74 | 212,070,847.18 |
公司负责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晓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源泉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81,590,357.34 | 244,395,512.9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81,590,357.34 | 244,395,512.9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二、营业总成本 | 556,064,476.59 | 248,082,523.2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16,073,558.97 | 227,665,439.2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42,973.03 | 261,892.06 |
销售费用 | 七、63 | 4,003,701.10 | 1,704,600.83 |
管理费用 | 七、64 | 14,936,929.90 | 11,729,953.01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6 | 20,407,313.59 | 6,720,638.16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25,640,876.31 | 6,774,837.68 |
利息收入 | 七、66 | 5,303,153.14 | 123,380.86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561.26 | 10,003,053.3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7,045,288.1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11,259.54 | -3,540,938.6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54,713.69 | -608,108.3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96,109.4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290,878.42 | 49,212,284.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906,390.99 | 8,166,196.6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96,702.12 | 18,089,953.1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600,567.29 | 39,288,527.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736,113.43 | 28,421,774.0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864,453.86 | 10,866,753.6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864,453.86 | 10,866,753.6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428,593.31 | 10,866,818.63 |
(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35,860.55 | -65.0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0,864,453.86 | 10,866,753.6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428,593.31 | 10,866,818.6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435,860.55 | -65.0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40 | 0.047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40 | 0.047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晓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源泉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48,466,881.31 | 3,573,114.9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8,767,376.36 | |
税金及附加 | 292,079.01 | 93,206.56 |
销售费用 | 38,933.31 | 10,935.71 | |
管理费用 | 9,157,382.36 | 7,356,935.93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3,005,420.55 | 6,055,985.9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003,249.99 | 6,146,292.47 | |
利息收入 | 369.45 | 92,456.56 | |
加:其他收益 | 3,902.94 | 10,000,00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3,122,806.0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94,166.22 | -1,394,166.2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610,645.6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726,564.97 | -49,948,761.0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8.00 | 7,983.81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69,043.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726,672.97 | -55,009,820.2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726,672.97 | -55,009,820.2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726,672.97 | -55,009,820.2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726,672.97 | -55,009,820.2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晓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源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59,380,818.90 | 440,602,121.5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89,323.0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7,924,905.33 | 10,563,758.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7,305,724.23 | 452,955,202.8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80,728,104.27 | 407,483,390.8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554,329.01 | 7,183,744.3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180,771.65 | 63,200.6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45,100,146.21 | 10,582,031.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5,563,351.14 | 425,312,367.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742,373.09 | 27,642,835.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8,041,528.92 | 3,900,0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8,442,198.0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483,726.93 | 3,9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478,226.93 | -3,900,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30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1,989.5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28,703,972.94 | 485,8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825,962.52 | 485,8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25,962.52 | 299,514,2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8,561,816.36 | 323,257,035.7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6,544,191.09 | 3,287,155.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7,982,374.73 | 326,544,191.09 |
公司负责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晓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源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774,765.16 | 117,593,833.8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184,730.39 | 211,964,542.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959,495.55 | 329,558,376.2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476,583.57 | 127,231,392.9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07,546.70 | 3,606,723.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6,467.64 | 35,176.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186,609.63 | 150,213,984.8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157,207.54 | 281,087,277.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2,288.01 | 48,471,098.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4,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4,0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000,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 | 485,8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0,000.00 | 485,8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000.00 | 84,514,2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88.01 | -1,014,701.3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51.59 | 1,021,452.9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39.60 | 6,751.59 |
公司负责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晓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源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15,604,961.27 | 10,131,533.16 | -65.00 | 10,131,468.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15,604,961.27 | 10,131,533.16 | -65.00 | 10,131,468.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00 | 12,428,593.31 | 12,428,528.31 | 174,937,253.09 | 187,365,781.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428,593.31 | 12,428,593.31 | 8,435,860.55 | 20,864,453.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6,501,327.54 | 166,501,327.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6,501,327.54 | 166,501,327.5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5.00 | -65.00 | 65.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29.43 | -303,176,367.96 | 22,560,061.47 | 174,937,188.09 | 197,497,249.56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26,471,779.90 | -735,285.47 | -735,285.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26,471,779.90 | -735,285.47 | -735,285.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866,818.63 | 10,866,818.63 | -65.00 | 10,866,753.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66,818.63 | 10,866,818.63 | -65.00 | 10,866,753.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15,604,961.27 | 10,131,533.16 | -65.00 | 10,131,468.16 |
公司负责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晓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源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 其他综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存股 | 合收益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335,308,885.45 | -8,873,526.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335,308,885.45 | -8,873,526.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726,672.97 | 11,726,672.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726,672.97 | 11,726,672.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323,582,212.48 | 2,853,146.00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280,299,065.23 | 46,136,293.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280,299,065.23 | 46,136,293.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009,820.22 | -55,009,820.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009,820.22 | -55,009,820.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335,308,885.45 | -8,873,526.97 |
公司负责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晓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源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博信股份”)于2018年7月26日更改为现公司名称,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661507618N。公司曾用名称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3年5月8日经成都市体改委成体改[1992]162号文批准,由原国营红光电子管厂、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800000030078。
1997年5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7]246号及证监发字(1997)247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股票7000万股,并于199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1年2月8日,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与成都红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1年5月8日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1]332号文批复,同意将成都红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79,618,194股(占总股本的34.62%)国家股全部无偿划转由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持有,并于2001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03年5月9日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名称由“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博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根据2007年3月30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成国资改革[2007]31号《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迁移的函》,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将公司注册地址迁至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博讯数码工业园。
2007年1月15日本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2009年8月21日,经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注册地(住所)由“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博讯数码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2号区内”。2010年7月13日经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注册地(住所)变更为“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
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与杨志茂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4.09%的股份合计3,240万股转让给杨志茂先生,杨志茂先生成为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2年3月20日,朱凤廉女士与原第二大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0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朱凤廉女士,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朱凤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3,060万股,占总股本的13.30%,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上述股权转让于2012年4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
续。2015年11月25日,原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杨志茂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24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09%)转让给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票3,240万股,占总股本的14.09%,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上述股权转让于2016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016年6月17日,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康盛”)的通知,西藏康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423,252股,增持后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4,923,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8%,持股数量超过控股股东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6年6月29日至9月7日,西藏康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00,000股,本次增持后,西藏康盛持有本公司股份37,974,2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1%。
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烜卓发展”)、公司原第三大股东朱凤廉于2017年7月12日与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苏州晟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烜卓发展将其持有的博信股份34,700,094股股份,占博信股份总股本15.09%,朱凤廉30,600,000股股份,占博信股份总股本13.30%,商定股份转让价格为23元/股,苏州晟隽公司合计取得所转让的股份数量为65,300,094股,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9%。上述股权转让于2017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变更为罗静。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和7月25日分别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6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变更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并新增了公司经营范围。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文化”)与苏州晟隽、罗静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苏州晟隽、罗静将持有的上市公司65,300,094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委托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9350%,委托权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60个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此变更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浙01执144号之二],被执行人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3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作价人民币5.52亿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承兴”)抵偿部分债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投承兴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3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利腾”)持有公司11,3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将合计持有公司45,88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5%。苏州文化合计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从
28.935%下降至13.93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30,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006,674.00股,占股份总数的0.87%,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27,993,326.00股,占股份总数的99.1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伟,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800661507618N,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杂品、家居饰品、婴儿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润滑油、汽车零配件、办公设备耗材、电力设备、光电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通讯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维护和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增值电信业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通讯器材、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移动通讯终端(包括移动电话机、数据终端)、通讯器材、通讯器材周边产品及零配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维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 级次 | 持股比例(%) |
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级 | 100.00 |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 1级 | 100.00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1级 | 100.00 |
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 | 2级 | 100.00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2级 | 51.00 |
杭州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3级 | 51.00 |
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各级公司共6户,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2户,减少4户,详见本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综合考虑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未来12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已考虑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和时间等),以及其后可以获取的融资等因素,董事会认为未来12个月内可以获取充分的财务资源和融资渠道以满足运营资本需求。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因股权转让、追加投资等原因实现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
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②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③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A.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按照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与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的计提方式相同 |
B.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款项、应收租赁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利润 。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及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应收租赁款及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组合 | 应收账款账龄 |
应收租赁款组合 | 应收租赁款账龄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对组合的减值损失计提比例估计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C.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无风险组合 | 无回收风险的关联方、保证金、备用金等款项 |
账龄组合 | 无风险组合以外的款项 |
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大类。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节财务报告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
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4.75%-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5% | 9.50%-6.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23.75%-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总额(千米) | 残值率 | 千米折旧率 |
机器设备(盾构机) | 工作量法 | 10-15 | 5% | 9.50%-6.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①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②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③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为机器设备。
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公司使用的起始日期。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节财务报告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A.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B.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证 |
软件 | 5年 | 根据预计受益年限确定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C.本期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情况。
D.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E.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七、39、应付职工薪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 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 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 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①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销售商品的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主要包括智能硬件自有产品销售、智能硬件代理品牌销售收入、工程用物资销售收入、其他商品销售收入。
对于自有产品智能硬件销售收入,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购货方验收后确认收入。购货方在确认接收后具有自行销售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
对于工程用物资销售收入,依据销售合同相关约定,本公司客户接收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确认收入。
对于代理品牌智能硬件销售,本公司主要通过第三方仓库进行交易,具备第三方仓库(或货代公司)盖章确认的物流单据,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确认收入:A.由我司向客户开具提单或货权转让凭证,客户在该提单或货权转让凭证上盖章确认;B.由我司委托供应商直接向我司客户开具提单或货权转让凭证,客户在该提单或货权转让凭证上盖章确认。
②大宗商品贸易收入
本公司大宗商品贸易收入主要为铝锭贸易等收入,铝锭贸易主要为仓单贸易模式,本公司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将标的货物仓库提货单及相关提货物权交付并变更给买方,商品控制权随之转移,并取得货款或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③设备租赁收入
本公司对外提供盾构机、塔吊、履带吊、旋挖钻等机械设备经营租赁服务,该项收入主要包括两方面:A.配有操作人员的设备租赁费用;B.设备进出场费用,主要包括设备安装、拆卸费用、报检费及设备运费等。
对于进出场费收入,本公司以客户取得设备安装服务和设备拆卸服务完成的时点确认收入。若业务合同中约定有设备安装和设备拆卸的收入比例的,按该比例分别在设备安装和拆卸完成当期确认进出场费收入;若合同没有约定,公司在设备安装完成当期确认进出场费收入。
对于配有操作人员的设备租赁收入,如租赁合同对操作人员劳务费和设备的租赁费分开约定,我们对操作人员劳务费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对于设备租赁费按照租赁准则确认收入,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五、42.租赁,如租赁合同对操作人员劳务费和设备的租赁费没有分开约定,我们对该项收入全部按照租赁收入进行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在取得政府补助文件,并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机器设备、办公场地等。
A.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B.后续计量
本公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C.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D.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主要租赁业务为经营租赁。本公司对于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月/年)的合同,采用直线法分摊,或双方一致确认的结算单金额确认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本公司与设备承租方定期结算并签署结算单,或于租赁合同结束当月或次月双方进行总结算并签署总结算单,对于总结算金额与前期各期间收入确认总额的差异,本公司依据总结算单直接调整总结算当月的营业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 | 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
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本公司可比期间及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项目相关金额产生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一般计税法,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缴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15% |
其他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取得了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GR202036000039,证书有效期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减免10%的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98,533,662.85 | 326,625,651.17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198,533,662.85 | 326,625,651.1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账户司法冻结余额551,288.12元,具体原因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958,486.44 | |
商业承兑票据 | 1,877,237.29 | |
合计 | 4,835,723.7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937,175.75 | 2,958,486.44 |
商业承兑票据 | 1,976,039.25 | |
合计 | 5,937,175.75 | 4,934,525.69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34,525.69 | 100.00 | 98,801.96 | 2.00 | 4,835,723.73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58,486.44 | 59.95 | 2,958,486.44 | |||||||
商业承兑汇票 | 1,976,039.25 | 40.05 | 98,801.96 | 5.00 | 1,877,237.29 | |||||
合计 | 4,934,525.69 | / | 98,801.96 | / | 4,835,723.73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58,486.44 | ||
商业承兑汇票 | 1,976,039.25 | 98,801.96 | 5.00 |
合计 | 4,934,525.69 | 98,801.96 | 2.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均为账龄组合,计提标准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98,801.96 | 98,801.96 | |||
合计 | 98,801.96 | 98,801.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23,648,089.70 |
1年以内小计 | 123,648,089.70 |
1至2年 | 7,752,914.04 |
2至3年 | 1,109,743.63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2,510,747.3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61,770.00 | 0.42 | 561,770.00 | 100.00 | 222,349.28 | 0.72 | 222,349.2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1,948,977.37 | 99.58 | 7,232,792.69 | 5.48 | 124,716,184.68 | 30,724,729.56 | 99.28 | 1,576,069.02 | 5.13 | 29,148,660.5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1,948,977.37 | 99.58 | 7,232,792.69 | 5.48 | 124,716,184.68 | 30,724,729.56 | 99.28 | 1,576,069.02 | 5.13 | 29,148,660.54 |
合计 | 132,510,747.37 | / | 7,794,562.69 | / | 124,716,184.68 | 30,947,078.84 | / | 1,798,418.30 | / | 29,148,660.5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445,440.00 | 445,4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李维辉 | 116,330.00 | 116,33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61,770.00 | 561,77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3,681,075.70 | 6,184,053.79 | 5.00 |
1至2年 | 7,158,158.04 | 715,815.81 | 10.00 |
2至3年 | 1,109,743.63 | 332,923.09 | 30.00 |
3至4年 | 50.00 | ||
4至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131,948,977.37 | 7,232,792.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均为账龄组合,计提标准详见本章节五、12.应收账款。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6,069.02 | 1,253,309.27 | 96.80 | 4,403,511.20 | 7,232,792.69 | |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2,349.28 | 561,673.16 | 222,252.44 | 561,770.00 | ||
合计 | 1,798,418.30 | 1,814,982.43 | 96.80 | 222,252.44 | 4,403,511.20 | 7,794,562.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22,252.4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3,722,219.00 | 10.36 | 686,110.95 |
客户二 | 13,630,000.00 | 10.29 | 681,500.00 |
客户三 | 12,278,316.00 | 9.27 | 613,915.80 |
客户四 | 11,443,263.00 | 8.64 | 588,413.15 |
客户五 | 10,306,325.00 | 7.78 | 515,316.25 |
合计 | 61,380,123.00 | 46.34 | 3,085,256.15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400,000.00 | |
合计 | 1,4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应收票据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合 计 | 1,400,000.00 | 1,400,000.0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66,049.59 | 100.00 | 38,738,885.82 | 99.41 |
1至2年 | 228,970.04 | 0.59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366,049.59 | 100.00 | 38,967,855.8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一 | 722,123.64 | 52.86 |
单位二 | 275,000.00 | 20.13 |
单位三 | 130,277.00 | 9.54 |
单位四 | 57,938.14 | 4.24 |
单位五 | 36,090.00 | 2.64 |
合计 | 1,221,428.78 | 89.41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503,718.26 | 43,902,697.73 |
合计 | 503,718.26 | 43,902,697.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一年) | 39,265.96 |
1年以内小计 | 39,265.96 |
1至2年 | 214,614.94 |
2至3年 | 474,890.23 |
3至4年 | |
4至5年 | 15,000.00 |
5年以上 | 6,000.00 |
合计 | 749,771.13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债权转让款 | 45,000,000.00 | |
往来款 | 225,052.87 | 1,093,372.92 |
保证金、押金 | 285,195.22 | 575,197.42 |
诉讼预缴款 | 707,455.00 | |
其他 | 239,523.04 | 64,640.43 |
合计 | 749,771.13 | 47,440,665.77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250,000.00 | 1,287,968.04 | 3,537,968.0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5,052.87 | 225,052.87 | ||
本期转回 | 2,250,000.00 | 2,250,0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266,968.04 | 1,266,968.04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46,052.87 | 246,052.8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 2,250,000.00 | 2,250,000.00 |
准备 | ||||||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87,968.04 | 225,052.87 | 1,266,968.04 | 246,052.87 | ||
合计 | 3,537,968.04 | 225,052.87 | 2,250,000.00 | 1,266,968.04 | 246,052.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266,968.04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往来款 | 225,052.87 | 1-3年 | 30.02 | 225,052.87 |
单位二 | 押金 | 140,000.00 | 1年以内 | 18.67 | |
单位三 | 押金 | 58,452.30 | 1-2年 | 7.80 | |
单位四 | 备用金 | 50,000.00 | 1年以内 | 6.67 | |
单位五 | 备用金 | 45,000.00 | 1年以内 | 6.00 | |
合计 | / | 518,505.17 | / | 69.16 | 225,052.87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471,128.87 | 309,602.81 | 161,526.06 | 313,227.67 | 258,681.09 | 54,546.58 |
发出商品 | 1,252,889.05 | 1,252,889.05 | ||||
合计 | 471,128.87 | 309,602.81 | 161,526.06 | 1,566,116.72 | 1,511,570.14 | 54,546.5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258,681.09 | 133,486.81 | 82,565.09 | 309,602.81 | ||
发出商品 | 1,252,889.05 | 1,252,889.05 | ||||
合计 | 1,511,570.14 | 133,486.81 | 1,335,454.14 | 309,602.8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2,424,537.63 | 121,226.88 | 2,303,310.75 | |||
合计 | 2,424,537.63 | 121,226.88 | 2,303,310.7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21,226.88 |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 ||
合计 | 121,226.88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872,072.34 | 3,930,221.76 |
待认证进项税 | 12,223,099.93 | |
其他 | 167,641.25 | 9,059.86 |
合计 | 16,262,813.52 | 3,939,281.62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66,328,696.20 | 40,566,393.7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66,328,696.20 | 40,566,393.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982,703.58 | 1,015,943.04 | 41,998,646.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2,583,911.43 | 510,582.08 | 22,954.03 | 615,682.23 | 7,750.14 | 363,740,879.91 |
(1)购置 | 63,386,448.96 | 453,155.78 | 510,546.04 | 64,350,150.78 | ||
(2)企业合并增加 | 299,197,462.47 | 57,426.30 | 22,954.03 | 105,136.19 | 7,750.14 | 299,390,729.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756,422.32 | 92,325.64 | 4,319.00 | 853,066.96 | ||
(1)处置或报废 | 15,529.87 | 92,325.64 | 4,319.00 | 112,174.51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740,892.45 | 740,892.45 | ||||
4.期末余额 | 403,566,615.01 | 510,582.08 | 282,474.75 | 523,356.59 | 3,431.14 | 404,886,459.5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25,161.97 | 907,090.90 | 1,432,252.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717,228.94 | 9,897.43 | 54,085.89 | 94,921.64 | 834.12 | 37,876,968.02 |
(1)计提 | 8,045,854.47 | 3,447.13 | 51,563.86 | 89,759.45 | 299.98 | 8,190,924.89 |
(2)企业合并增加 | 29,671,374.47 | 6,450.30 | 2,522.03 | 5,162.19 | 534.14 | 29,686,043.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3,697.49 | 7,317.76 | 442.27 | 751,457.52 | ||
(1)处置或报废 | 2,805.04 | 7,317.76 | 442.27 | 10,565.07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740,892.45 | 740,892.45 | ||||
4.期末余额 | 38,242,390.91 | 9,897.43 | 217,479.30 | 87,603.88 | 391.85 | 38,557,763.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5,324,224.10 | 500,684.65 | 64,995.45 | 435,752.71 | 3,039.29 | 366,328,696.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457,541.61 | 108,852.14 | 40,566,393.75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中,设定抵押或所有权保留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43,051,229.50元,其中子公司新盾保借款抵押机器设备33,880,537.78元,借款情况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七、81所述,子公司千平机械分期付款购买所有权保留资产账面价值309,170,691.72元,千平机械以分期付款形式采购履带吊、旋挖钻等机器设备,全部货款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归卖方所有。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363,706,668.81 |
合计 | 363,706,668.81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676,708.10 | 184,676,708.10 |
企业合并增加 | 184,676,708.10 | 184,676,708.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84,676,708.10 | 184,676,708.1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157,114.50 | 32,157,114.50 |
(1)计提 | 3,213,594.40 | 3,213,594.40 |
(2)企业合并增加 | 28,943,520.10 | 28,943,520.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2,157,114.50 | 32,157,114.5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2,519,593.60 | 152,519,593.60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系子公司千平机械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履带吊、旋挖钻等机械设备,千平机械在付清全部租赁款前,履带吊、旋挖等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并就上述生产
设备融资租赁所有权保留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了登记。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使用权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52,519,593.60元,均未取得所有权。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著作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2,194.70 | 162,194.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044.63 | 11,910.00 | 38,954.63 |
企业合并增加 | 27,044.63 | 11,910.00 | 38,954.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091.41 | 21,091.41 | |
处置子公司转出 | 21,091.41 | 21,091.41 | |
4.期末余额 | 168,147.92 | 11,910.00 | 180,057.9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2,342.11 | 72,342.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927.69 | 2,977.50 | 40,905.19 |
(1)计提 | 29,783.06 | 2,977.50 | 32,760.56 |
(2)企业合并增加 | 8,144.63 | 8,144.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091.41 | 21,091.41 | |
处置子公司转出 | 21,091.41 | 21,091.41 | |
4.期末余额 | 89,178.39 | 2,977.50 | 92,155.8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969.53 | 8,932.50 | 87,902.03 |
2.期初账面价值 | 89,852.59 | 89,852.5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收购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76,202,699.90 | 76,202,699.90 | ||||
合计 | 76,202,699.90 | 76,202,699.9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商誉已于购买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相关资产组主要包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预计未来将导致本公司产生经营性现金流入的资产。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公司将相关资产组(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的商誉分摊于本期未发生变化。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1. 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参考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2]第16051号《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并购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2. 关键参数
资产组名称 | 预测期间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稳定期间 | 折现率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 | 2022年-2026年 | 注 1 | 2027年及以后 | 15.11% |
注 1:2022 年-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8.23%、0.22%、-1.50%、-0.70%、0.00%。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于2021年12月31日可收回金额75,822.00万元,账面价值为72,946.35万元,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2,875.65万元,故不用计提减值。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710,487.22 | 193,639.50 | 2,516,847.72 | ||
场地费 | 95,238.10 | 55,555.56 | 39,682.54 | ||
合计 | 2,805,725.32 | 249,195.06 | 2,556,530.26 |
其他说明:
无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1,226.88 | 30,306.72 | 75,087.18 | 18,771.80 |
信用减值准备 | 7,152,438.91 | 1,206,018.05 | ||
应付利息 | 8,417,250.04 | 2,104,312.51 | ||
合计 | 15,690,915.83 | 3,340,637.28 | 75,087.18 | 18,771.8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初始入账金额小于500万一次性扣除 | 12,182,008.47 | 1,827,301.27 | ||
千平机械资产评估增值 | 10,655,732.38 | 1,598,359.85 | ||
合计 | 22,837,740.85 | 3,425,661.1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96,581.42 | 6,772,869.30 |
可抵扣亏损 | 85,846,355.23 | 35,628,029.43 |
合计 | 87,142,936.65 | 42,400,898.7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 | 7,280,437.61 | 10,221,191.86 | |
2023 | 1,239.91 | 7,280,437.61 | |
2024 | 43,799.17 | 13,596,499.58 | |
2025 | 748,640.81 | 4,529,900.38 | |
2026 | 77,772,237.73 | ||
合计 | 85,846,355.23 | 35,628,029.4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大型设备采购款 | 115,380,000.00 | 115,380,000.00 | ||||
合计 | 115,380,000.00 | 115,38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短期借款10,000,000.00元,均为信用借款,年利率区间为4.35%,本金到期日2022年8月26日,无借款逾期的情形。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9,400,000.00 | 9,100,000.00 | 20,300,000.00 | |
合计 | 29,400,000.00 | 9,100,000.00 | 20,3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以现金及增资方式收购千平机械51%股权,其中现金收购部分,应付千平机械原控股股东王飞股权转让款9,800.0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70%即6,860.00万元已于股权交割完成后实际支付,剩余30%即2,940.00万元根据千平机械原控股股东王飞对千平机械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承诺完成情况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上述因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形成的或有对价,采用“金融工具模式”进行处理,计入交易性金融负债,在购买日充分考虑了千平机械未来业绩完成情况、货币时间价值、支付方信用风险等因素,确认交易性金融负债初始成本,后续变动计入损益。根据2021年度千平机械业绩承诺情况及实际完成情况,本公司应付王飞转让款910.00万元,转入其他应付款,剩余2,030.00万元仍应在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5,096,218.76 | 42,310,454.94 |
1至2年(含2年) | 167,177.80 | 1,513.17 |
2至3年(含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55,263,396.56 | 42,311,968.1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639,565.00 | |
合计 | 2,639,565.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981,727.74 | |
合计 | 1,981,727.7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33,329.54 | 17,301,325.58 | 13,725,242.85 | 4,309,412.2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80,076.64 | 682,888.58 | 97,188.06 | |
合计 | 733,329.54 | 18,081,402.22 | 14,408,131.43 | 4,406,600.3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74,386.97 | 16,179,936.65 | 12,627,529.45 | 4,026,794.17 |
二、职工福利费 | 192,201.38 | 192,201.38 | ||
三、社会保险费 | 309,715.00 | 286,039.47 | 23,675.5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84,712.67 | 261,175.32 | 23,537.35 | |
工伤保险费 | 8,043.60 | 7,905.42 | 138.18 | |
生育保险费 | 16,958.73 | 16,958.73 | ||
四、住房公积金 | 593,433.88 | 593,433.88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8,942.57 | 26,038.67 | 26,038.67 | 258,942.57 |
合计 | 733,329.54 | 17,301,325.58 | 13,725,242.85 | 4,309,412.2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67,729.11 | 671,729.75 | 95,999.36 | |
2、失业保险费 | 12,347.53 | 11,158.83 | 1,188.70 | |
合计 | 780,076.64 | 682,888.58 | 97,188.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151,030.02 | |
企业所得税 | 15,719,826.64 | 2,929,881.40 |
个人所得税 | 46,750.72 | 25,359.0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4,989.09 | |
印花税 | 46,578.31 | 269,079.35 |
教育费附加 | 66,423.89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4,282.60 | |
合计 | 18,229,881.27 | 3,224,319.78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8,195,337.71 | 6,774,837.68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其他应付款 | 414,323,412.93 | 414,868,833.47 |
合计 | 445,179,088.04 | 424,304,008.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8,195,337.71 | 6,774,837.68 |
合计 | 28,195,337.71 | 6,774,837.68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短期借款利息主要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88,800,000.00元借款利息14,973,900.00元;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300,000,000.00元借款利息13,221,437.71元。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合计 | 2,660,337.40 | 2,660,337.4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应付股利余额为1998年以前分配的股利,股东尚未领取。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99,023,660.62 | 408,579,390.47 |
中国证监会罚款 | 4,480,000.00 | 4,480,000.00 |
律师费、仲裁执行费 | 1,685,396.77 | 1,767,043.00 |
代缴个人社保、公积金 | 22,355.54 | 42,400.00 |
股权收购款 | 9,100,000.00 | |
其他 | 12,000.00 | |
合计 | 414,323,412.93 | 414,868,833.4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00.00 | 未到期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0,485,396.77 | 和解谈判中,期后已执行和解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8,632,935.00 | 未到期 |
中国证监会 | 4,480,000.00 | 以前年度历史遗留 |
合计 | 403,598,331.7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8,891,206.03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949,746.50 | |
合计 | 79,840,952.5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57,624.60 |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据 | 4,934,525.69 | |
合计 | 4,934,525.69 | 257,624.6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 22,849,177.62 | |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 | 72,364,790.76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8,528,186.7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949,746.50 | |
合计 | 55,736,035.17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68,676,828.28 |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68,676,828.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分期付款 | 244,687,116.78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期付款) | 27,119,082.47 |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分期) | 48,891,206.03 | |
合计 | 168,676,828.28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369,265.16 | 369,265.16 | 详见说明 |
合计 | 369,265.16 | 369,265.1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公司于2002年5月28日接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传票及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的民事诉状,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根据1997年5月19日该行与成都红光电子器材厂(以下简称“器材厂”)签订的借款合同及与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此项借款的担保合同,诉请法院判令器材厂立即归还原告贷款本金30万元及其欠付的资金利息、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由器材厂和本公司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根据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02年6月19日(2002)青羊经初字第12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胜诉,本公司已预计负债369,265.16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尚未履行担保责任。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资本公积 | 95,736,494.43 | 65.00 | 95,736,429.43 | |
合计 | 95,736,494.43 | 65.00 | 95,736,429.4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本期减少为注销子公司承担少数股东损失65.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5,604,961.27 | -326,471,779.9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15,604,961.27 | -326,471,779.9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428,593.31 | 10,866,818.6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3,176,367.96 | -315,604,961.2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81,590,357.34 | 516,073,558.97 | 244,390,759.36 | 227,665,439.22 |
其他业务 | 4,753.59 | |||
合计 | 581,590,357.34 | 516,073,558.97 | 244,395,512.95 | 227,665,439.22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58,159.035734 | 24,439.55129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7,016.036812 | 23,726.45602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80.84 | / | 97.08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47,016.036812 | 智能硬件-代理品牌、大宗商品、工程物资贸易收入 | 23,725.980661 | 大宗商品、工程物资贸易收入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0.475359 | 咨询服务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7,016.036812 | 23,726.456020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1,142.998922 | 713.095275 |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主营业务收入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设备租赁 | 64,172,123.79 | 64,172,123.79 |
自有产品 | 47,257,865.43 | 47,257,865.43 |
代理品牌 | 60,986,826.51 | 60,986,826.51 |
工程物资 | 325,181,086.82 | 325,181,086.82 |
大宗商品 | 83,992,454.79 | 83,992,454.7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581,590,357.34 | 581,590,357.34 |
境外 | ||
合计 | 581,590,357.34 | 581,590,357.3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6,682.52 | |
教育费附加 | 67,149.65 | |
印花税 | 374,374.42 | 261,892.0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4,766.44 | |
合计 | 642,973.03 | 261,892.0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89,444.43 | 1,031,787.05 |
运输费 | 11,494.84 | 31,993.41 |
办公费 | 14,832.70 | 1,231.93 |
差旅费 | 771,393.13 | 21,652.59 |
业务招待费 | 411,240.90 | 25,043.56 |
服务费 | 38,597.92 | 28,686.58 |
宣传费 | 1,588.00 | 301,167.15 |
折旧费 | 35,928.18 | 226,677.11 |
其他 | 29,181.00 | 36,361.45 |
合计 | 4,003,701.10 | 1,704,600.83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26,893.38 | 5,908,905.33 |
业务招待费 | 627,600.06 | 477,056.26 |
中介服务费 | 5,480,540.34 | 3,458,803.84 |
独立董事费 | 299,988.00 | 299,988.00 |
折旧费 | 105,695.11 | 49,993.22 |
无形资产摊销 | 32,760.56 | 25,238.89 |
技术顾问费 | 353,381.98 | 189,113.29 |
租赁费 | 297,675.83 | 890,289.93 |
差旅费 | 161,749.08 | 171,849.74 |
办公费 | 157,724.76 | 147,658.22 |
装修费 | 243,639.51 | |
运杂费 | 150,815.14 | |
其他 | 198,466.15 | 111,056.29 |
合计 | 14,936,929.90 | 11,729,953.0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5,640,876.31 | 6,774,837.68 |
减:利息收入 | 5,303,153.14 | 123,380.86 |
汇兑收益(损失以“-”列示) | -20,341.85 | -54,905.94 |
手续费及其他 | 49,248.57 | 14,275.40 |
合计 | 20,407,313.59 | 6,720,638.1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000,000.00 | |
稳岗补贴 | 3,053.36 | |
个税手续费退还 | 4,561.26 | |
合计 | 4,561.26 | 10,003,053.3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045,288.18 | |
合计 | 47,045,288.18 |
其他说明:
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向苏州资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公司对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8,916,80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60,962,088.18元,账面价值57,954,711.82元;转让公司对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余额7,757,44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757,440.00元,账面价值0元;转让公司对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0,200,00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0,200,000.00元,账面价值0元,公司聘请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三笔债权进行价值评估,出具了《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104,646,800.00元,博信智通公司与苏州资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对价为105,000,000.00元,确认债权转让收益47,045,288.18元。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8,801.96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14,885.63 | -1,194,083.8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024,947.13 | -2,346,854.81 |
合计 | 111,259.54 | -3,540,938.6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 | -133,486.81 | -608,108.37 |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21,226.88 | |
合计 | -254,713.69 | -608,108.3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设备处置收益 | -96,109.44 | |
合计 | -96,109.44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需支付的往来差额款 | 219,912.60 | 8,153,040.00 | 219,912.60 |
政府补助 | 1,676,169.13 | 1,676,169.13 | |
其他 | 10,309.26 | 13,156.65 | 10,309.26 |
合计 | 1,906,390.99 | 8,166,196.65 | 1,906,390.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扶持资金 | 1,676,169.13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担保损失 | 3,300,000.00 | ||
留抵税额转出 | 122,688.93 | 122,688.93 | |
进项转出及滞纳金 | 13,018,210.16 | ||
仲裁及执行费 | 1,767,043.00 | ||
处置长期待摊费损失 | 384,824.42 | 384,824.42 | |
其他 | 89,188.77 | 4,700.00 | 89,188.77 |
合计 | 596,702.12 | 18,089,953.16 | 596,702.1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478,123.04 | 2,929,881.4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42,009.61 | 25,491,892.68 |
合计 | 5,736,113.43 | 28,421,774.0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600,567.2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650,141.8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19,209.5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62,722.0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57,540.89 |
所得税费用 | 5,736,113.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入 | 2,515,289.00 | 10,016,210.01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5,303,153.14 | 123,380.86 |
往来款 | 67,706.68 | |
保证金 | 106,420.38 | |
其他 | 42.81 | 356,460.76 |
合计 | 7,924,905.33 | 10,563,758.3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38,722,652.36 | 30,630.00 |
付现费用 | 5,827,761.00 | 10,493,401.25 |
保证金 | 549,732.85 | 58,000.00 |
合计 | 45,100,146.21 | 10,582,031.2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关联方借款 | 30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租金 | 17,933,449.83 | |
归还个人借款 | 9,970,523.11 | |
归还企业借款 | 800,000.00 | 485,800.00 |
合计 | 28,703,972.94 | 485,8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0,864,453.86 | 10,866,753.6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54,713.69 | 608,108.37 |
信用减值损失 | -111,259.54 | 3,540,938.6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190,924.89 | 801,832.3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213,594.40 | |
无形资产摊销 | 32,760.56 | 25,238.8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9,195.0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0,933.8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640,876.31 | 6,774,837.6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64,083.50 | 25,491,892.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926.11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0,466.29 | 13,196,518.5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052,110.87 | -57,687,126.6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5,960,766.77 | 24,023,841.7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742,373.09 | 27,642,835.7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7,982,374.73 | 326,544,191.0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26,544,191.09 | 3,287,155.3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8,561,816.36 | 323,257,035.7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20,100,000.00 |
其中: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220,1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01,657,801.99 |
其中: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101,657,801.99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8,442,198.01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97,982,374.73 | 326,544,191.09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7,982,374.73 | 326,544,191.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7,982,374.73 | 326,544,191.0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51,288.12 | 子公司千平机械与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被冻结550,000.00元;本公司与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被冻结1,288.12元。 |
固定资产 | 343,051,229.50 |
子公司新盾保借款抵押33,880,537.78元;千平机械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固定资产供应商所有权保留309,170,691.72元。
合计 | 343,602,517.62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应收账款 | - | - | 869,259.75 |
其中:美元 | 136,339.50 | 6.3757 | 869,259.75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政府扶持资金 | 1,676,169.13 | 营业外收入 | 1,676,169.1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2021/9/29 | 249,500,000.00 | 51.00 | 购买 | 2021-09-29 | 实际经营权转移 | 52,816,097.29 | 17,469,885.40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现金 | 220,1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29,400,00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249,5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73,297,300.1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76,202,699.9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1)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确定的说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2021】第16206《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合并对价分摊事宜涉及的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评估确定。
(2)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盾保已与千平机械少数股东签署了《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明确了千平机械实际盈利额未达到承诺盈利额的补偿措施,以及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出现减值的补偿措施,在盈利承诺期间,如千平机械当期累计实现的实际盈利额未达到约定的承诺盈利额,则少数股东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基于对风电行业和基建行业的前景预测及千平机械业绩的预测分析,公司管理层认为,千平机械的盈利承诺已属最佳估计,因此购买日
确认的或有对价的金额为0。或有对价变动额于未来实际发生时进行会计处理。若千平机械未达到业绩承诺,本公司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被购买方具备资质优势、设备优势以及长期积累的行业经验优势,综合考虑其实际拥有和控制的资源,诸如执行合同、客户资源、销售模式、企业资质、人力资源、地域优势等,可加快推动本公司战略转型速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因此会形成大额商誉。本公司为有效控制股权受让风险,本次交易采取增资方式与现金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且与交易对方约定了业绩补偿条款。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70,130.55 | 69,259.29 |
货币资金 | 10,161.46 | 10,161.46 |
应收票据 | 292.85 | 292.85 |
应收账款 | 7,908.82 | 7,908.82 |
预付账款 | 31.89 | 31.89 |
其他应收款 | 195.29 | 195.29 |
其他流动资产 | 1,109.90 | 1,109.90 |
长期股权投资 | -224.18 | |
固定资产 | 26,957.71 | 25,825.50 |
无形资产 | 3.08 | 1.07 |
使用权资产 | 15,573.32 | 15,612.10 |
长期待摊费用 | 82.41 | 82.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38.00 | 8,038.00 |
负债: | 35,867.33 | 35,867.33 |
短期借款 | 1,502.40 | 1,502.40 |
应付款项 | 761.26 | 761.26 |
预收账款 | 783.01 | 783.01 |
应付职工薪酬 | 367.60 | 367.60 |
应交税费 | 886.86 | 886.86 |
其他应付款 | 4,038.33 | 4,038.33 |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71.10 | 10,071.10 |
其他流动负债 | 197.85 | 197.85 |
租赁负债 | 5,420.76 | 5,420.76 |
长期应付款 | 11,838.16 | 11,838.16 |
净资产 | 34,263.22 | 33,391.96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上述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2021】第16206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合并范围的减少,主要为注销子公司。2021年3月,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注销了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均已完成清算,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商品贸易和机械设备租赁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批发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杭州 | 赣州 | 机械设备租赁 | 51.00 | 并购 | |
杭州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机械设备租赁 | 51.00 | 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本报告期不存在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49.00 | 8,435,860.55 | 0.00 | 174,937,188.0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124,505,485.45 | 570,262,501.10 | 694,767,986.55 | 120,571,765.03 | 226,240,164.72 | 346,811,929.7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 52,816,097.29 | 17,469,885.40 | 17,469,885.40 | -4,575,216.29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管理层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20,300,000.00 | 20,300,000.00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0,300,000.00 | 20,3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0,300,000.00 | 20,300,000.00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预计现金流量及预计年化收益率等。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市 | 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开发销售及实业投资 | 150,000.00 | 28.39 | -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注1:本公司的母公司为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原实际控制人为罗静女士。2021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由罗静变更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注2:2022年2月21日,公司发布公告,通过司法执行,苏州晟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30,800,094股,持股比例由28.935%减少至13.93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95%上升至19.9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投承兴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苏州晟隽之控股股东 |
罗静 | 原实际控制人 |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 | 本公司监事担任合伙人的企业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任职合伙企业股东之股东法定代表人 |
苏州有您网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陈旭实际控制的公司 |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职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任职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利腾一致行动人 |
王飞 | 千平机械持股42.79%股东 |
赵顺微 | 千平机械持股6.21%股东 |
江西银灯贸易有限公司 | 王飞控制的其他企业 |
杭州菲迩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王飞之弟之配偶控股公司 |
浙江绩丰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飞曾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0年1月10日离职,目前仍持股0.7207% |
杭州市江干区飞珏建材商行 | 王飞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1/03/23核准注销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采购盾构机 | 36,292,438.00 |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利息支出 | 11,745,000.00 | 1,476,437.68 |
浙江绩丰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机械设备租赁 | 660,550.4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8,632,935.00 | 2018-1-29 | 2023-1-28 | 详见注释①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000,000.00 | 2020-9-27 | 2023-3-27 | 详见注释②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5,000,000.00 | 2020-10-30 | 2023-4-29 | 详见注释② |
注:①根据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的《授信额度借款合同》、《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四)》,本公司自2018年1月29日至2023年1月28日间,可向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度为7亿元的无息借款。2021年度,实际偿还1,75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欠款余额为8,632,935.00元。
②本公司与关联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姑苏兴宏”)于 2020 年 9 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 85,000,000.00 元,借款期限 2020 年 9 月 27 日至2022 年 3月 26 日,利率 3.915%/年,本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盾保 100%股权质押,并于 2020年 9 月 28 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本公司子公司新盾保与关联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 年 10 月签订借款合同,预计借款本金 252,000,000.00 元,2020 年度实际借款 215,000,000.00元,期限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利率 3.915%/年,新盾保以其购买的盾构机设定抵押,并于 2020 年 10 月份办理抵押登记,博信股份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2022 年 3 月,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盾保分别与姑苏兴宏签订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合同,本次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借款本金、利率、连带责任及抵质押事项与前述借款合同一致。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775,179.93 | 2,902,236.7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90,250,000.00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资产-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90,250,000.00元,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千平机械以融资租赁方式向金投租赁采购4 台液压打桩锤产生,千平机械向金投租赁预付设备采购款90,25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设备尚未交付。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1,010,454.94 |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8,632,935.00 | 10,382,935.00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3,221,437.71 | 301,476,437.6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2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千平机械与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鸿源”)签订履带吊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租金为16,000,000.00元,设备进场费800,000.00元。按照合同约定,湖南鸿源应于2021年6月27日前支付完全部租赁款16,000,000.00元,因对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千平机械于2021年6月17日,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湖南鸿源支付设备租金及违约金共计14,946,122.00元(2021年10月29日变更诉讼标的额为17,246,122.00元),案件受理编号(2021)浙0106民初5942号,同时千平机械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于2021年7月8日,冻结湖南鸿源14,938,200.00元银行存款,执保编号:(2021)浙0106执保941号,冻结期为一年。2022年1月6日,该案件一审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判令湖南鸿源支付千平机械设备租赁费、进场费、违约金、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共计17,086,383.00元。2022年1月16日,湖南鸿源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报告报出日,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借款合同纠纷期后执行和解
2019年,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瀚浩”)取得无息借款8,880.00万元,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2020年6月,厦门瀚浩就该笔借款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本公司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8,880.00万元,及上述款项自2020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付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同时承担本次裁决的仲裁费、律师费等费用。广州仲裁委于2020年10月10日作出的裁决,要求我司向厦门瀚浩偿还借款8,880.00万元及利息(以8,880.00万元为基数),并承担本次仲裁律师费、仲裁费1,604,830.00元。
本案件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负责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广州中院查封、冻结了本公司设立于华夏银行苏州平江支行(账号:1245100000464576、冻结金额:
71,225.40元)、光大银行苏州姑苏支行(账号:37170188000101889、冻结金额:10,234.68元)的银行账户,同时,查封、冻结博信股份持有的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计提利息14,973,900.00元,律师费1,000,000.00元,仲裁费604,830.00元,执行费162,213.00元,合计应付厦门瀚浩105,459,296.77元。
2022年1月25日,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就上述债务以人民币6,000.00万元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和解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本公司在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本案的执行终结裁定、结案通知、解除财产冻结裁定后,当日在扣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1月11日从乙方被冻结的资金账户中强制执行扣划华夏银行苏州平江支行(账号:
1245100000464576,扣划金额:71,388.16元)、光大银行苏州姑苏支行(账号:37170188000101889,扣划金额:10,258.07元)合计81,646.23元后,于当日向厦门瀚浩一次性支付人民币59,918,353.77元,相关款项已于当日到达厦门瀚浩收款账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本公司不再承担任何对厦门瀚浩的任何给付义务。截至报出日,因执行该案件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均已解除冻结。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第一大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司法拍卖等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持有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苏州晟隽所持股份,其中被质押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被司法冻结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其中34,500,000股已于2022年2月解除对应的限制。经了解,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冻结、拍卖等情况如下:
①2019年7月1日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因与苏州名城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生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苏州名城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苏州晟隽名下财产。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并于2019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司法冻结手续。
②2019年7月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轮候冻结
2019年7月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轮候冻结的相关情况详见《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56);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自正式冻结之日(2019年7月3日)起算。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913%。
③2019年7月12日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冻结
因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250,500股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7月12日起至2022年7月11日止,罗静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全部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0.5437%;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自2019年7月12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苏州晟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
④2019年11月13日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冻结
诺亚(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罗静等就其他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需要,上海金融法院依法轮候冻结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正式
冻结之日(2019年11月13日)起算。苏州晟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
⑤2020年2月27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及司法执行2019年7月,金投承兴对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就合同纠纷事项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019年7月4日,杭州中院依法轮候冻结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
(2)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现状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于2019年6月2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8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罗静等人提起公诉。
(3)期后第一大股东变更
2019年7月4日,金投承兴因合同纠纷,将被告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杭州中院。杭州中院于2019年10月18日作出(2019)浙01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三、原告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就被告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其持有的65300094股博信股份股票(股票代码:600083))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款项在第一项确定的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金投承兴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2020年2月27日受理了申请执行人金投承兴的申请,执行标的为1,653,863,660.00元,执行案号为(2020)浙01执144号。
杭州中院于2022年1月22日10时至2022年1月23日10时在淘宝网上对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所持公司34,500,000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拍卖股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52.8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0%。截至拍卖结束时间,因无人出价,此次股份拍卖已流拍。
2022年1月25日,杭州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浙01执144号之二,将被执行人苏州晟隽持有的34,500,000股博信股份股票作价552,000,00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金投承兴抵偿部分债务。本次执行司法裁定导致苏州晟隽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少至30,800,094股,根据苏州晟隽、罗静与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苏州文化作为苏州晟隽和罗静的表决权受托方,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股份数量由原来的66,550,594股减少为32,050,594股,持股比例由28.935%减少至13.93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95%上升至19.9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83,324.41 | 100.00 | 1,394,166.22 | 5.00 | 26,489,158.19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7,883,324.41 | 100.00 | 1,394,166.22 | 5.00 | 26,489,158.19 | |||||
合计 | / | / | 27,883,324.41 | / | 1,394,166.22 | / | 26,489,158.1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94,166.22 | -1,394,166.22 | ||||
合计 | 1,394,166.22 | -1,394,166.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64,928,184.19 | 95,515,550.58 |
合计 | 164,928,184.19 | 95,515,550.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64,869,731.89 |
1年以内小计 | 164,869,731.89 |
1至2年 | 58,452.30 |
2至3年 | |
3至4年 |
4至5年 | 15,000.00 |
5年以上 | 6,000.00 |
合计 | 164,949,184.1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64,838,481.92 | 95,411,109.90 |
保证金、押金 | 79,452.30 | 79,452.30 |
其他 | 31,249.97 | 45,988.38 |
合计 | 164,949,184.19 | 95,536,550.5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1,000.00 | 21,000.0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1,000.00 | 21,000.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21,000.00 | 21,000.00 |
账款 | ||||||
合计 | 21,000.00 | 21,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往来款 | 93,285,939.28 | 1年以内 | 56.56 | |
单位二 | 往来款 | 71,552,542.64 | 1年以内 | 43.38 | |
单位三 | 押金 | 58,452.30 | 1-2年 | 0.04 | |
单位四 | 其他 | 15,000.00 | 5年以上 | 0.01 | 15,000.00 |
单位五 | 其他 | 10,000.00 | 1年内 | 0.01 | |
合计 | / | 164,921,934.22 | / | 100.00 | 15,0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3,000,000.00 | 53,000,000.00 | 163,000,000.00 | 77,610,645.61 | 85,389,354.3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3,000,000.00 | 53,000,000.00 | 163,000,000.00 | 77,610,645.61 | 85,389,354.3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合计 | 163,000,000.00 | 110,000,000.00 | 53,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8,466,881.31 | 28,767,376.36 | 3,573,114.93 |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48,466,881.31 | 28,767,376.36 | 3,573,114.9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主营业务收入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智能产品-自有产品 | 47,257,865.43 | 47,257,865.43 |
工程物资 | 1,209,015.88 | 1,209,015.8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48,466,881.31 | 48,466,881.31 |
境外 | ||
合计 | 48,466,881.31 | 48,466,881.3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122,806.09 | |
合计 | 13,122,806.0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80,933.8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76,169.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344.1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1,425.8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34,701.41 | |
合计 | 537,452.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6.04 | 0.0540 | 0.05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2.75 | 0.0517 | 0.051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债券相关情况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