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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节能: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08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建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立斌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供热价格调整受限的风险

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1195号)规定,城市供热价格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城市供热价格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若需调整供热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需履行成本监审、居民听证等法定程序后,方可正式实施。以北京市为例,自2001-2002供暖季开始至今,居民采暖费单价保持在30元/平方米*供暖季,未进行调整。由于城市供热价格调整相对受限,供热价格无法及时匹配公司成本费用的变化,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燃气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供热运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燃气成本构成,报告期内燃气成本占供热运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2.89%、63.28%和65.01%。燃气为公司供热最主要的能源,燃气价格随着政府宏观政策及市场波动的调整而变化。

三、供暖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1195号)规定,城市供热价格不足以补偿正常的供热成本但又不能及时调整供热价格的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热力企业(单位)实行临时性补贴。公司运营区域中北京市及石家庄市供热运营项目享受供暖补贴政策,公司获得的供暖补贴减少或不能持续获得供暖补贴,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或重大不利影响。

四、热计量收费对供热企业的影响

根据《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京政容发[2010]98号)的规定,在供热计量收费后,公司的供热收费标准将发生变化,由目前的按面积收费变为按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进行结算;其中,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收取,计量热价按用热量收取。在《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试行期间,热计量计费低于按面积计费的,用户多交供热费需返还或抵扣下一供暖季供热费,热计量计费高于按面积计费的,仅收取按面积计费的金额。

五、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供热直接用户欠缴的供暖费,单笔金额小但笔数较多。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采暖期内,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即使用户未缴纳供暖费,公司亦不得对欠费居民用户停止供暖,因此存在部分用户供暖费逾期时间较长的情形。公司虽然已通过多种手段对欠缴供热费进行催收,但仍面临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六、业务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供热运营服务收入存在较强的季节性特征。受北方采暖地区供暖时间影响,供热运营服务收入在年度内分布不均,公司供热运营业务的季节性波动会增加公司在人员配备和运营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难度,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如公司将来未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0,748,0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金房节能、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领誉基石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马鞍山信裕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六五网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300295.SZ)
冠城热力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
天津金房天津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金房陕西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金房新疆金房暖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金房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燃金房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城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环科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BOT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获取利润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暖通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空调)
供水、回水在闭式循环的供热系统中,热媒介质(水)经加热设备(锅炉)加热后供给用户,称为供水;反之,热媒介质供给用户散热后,回到加热设备重新被加热后再供出,为回水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期、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金房节能股票代码001210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无变更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金房节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Beijing Kingfore HV & Energy Conservation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建勋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9号B座2273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02299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无变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008室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22
公司网址www.kingfore.net
电子信箱ir@kingfore.net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付英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008室
电话010-67711118
传真010-67716606
电子信箱ir@kingfore.net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008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110114101646767U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化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无变化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王振宇、楚福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徐兴文、宋双喜2021年7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元)790,322,486.64758,607,139.984.18%713,330,277.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9,424,648.86127,352,135.621.63%100,849,98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9,204,833.41110,571,275.56-1.24%84,171,073.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3,708,186.66180,304,044.517.43%251,458,635.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71.87-10.70%1.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671.87-10.70%1.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70%27.26%-11.56%23.65%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总资产(元)1,816,551,831.801,117,094,892.6862.61%1,077,150,62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18,164,431.66524,138,671.07132.41%436,786,535.45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36,650,770.4014,508,465.755,024,769.93334,138,48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81,999.91-14,014,412.24-20,545,807.0060,002,86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967,165.34-14,114,376.10-21,600,658.0450,952,702.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511,161.30-128,365,737.35152,447,229.15291,137,856.1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139,211.181,028,470.35599,798.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1,969,885.6119,500,403.4418,187,968.1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78,332.1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491,947.64127,500.6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044,1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12,724.271,806,799.681,748,899.72
减:所得税影响额4,815,636.174,175,828.053,574,400.7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478,317.081,378,985.361,376,622.59
合计20,219,815.4516,780,860.0616,678,911.5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供热行业概况

供热是指以集中热源所产生的蒸汽、热水作为热媒,由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城市热网向用户提供生产、采暖和生活所需热量的活动。供热系统作为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生活质量水平。供热主要分为集中供热模式、分户供热模式。集中供热是指在工业生产区域、城市居民聚集的区域内建设集中热源,向该地区及周围的企业、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一种供热方式。常见的集中供热模式包括热电联产、区域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等方式。与集中供热模式相对应的是分户供热模式,常见的分户供热模式有分户锅炉、地板辐射、电热膜等方式。

我国人口众多、人口密集度高、用热面积大,集中供热更适合我国北方大城市的居民用热。集中供热与分户供热相比,具有节约燃料、减轻大气污染、节省用地、提高供热质量、低噪音、少扰民、自动化程度高、设备故障率低等优势。受基建投资力度加大、城镇化加速、供热需求持续增长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集中供热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供热面积和供热量稳定增长。随着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完善和节能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集中供热面积预计将进一步扩大。

2021年我国供热模式分为分户供热模式与集中供热模式,分户供热模式。集中供热模式主要用于中国北方人口众多、人口密度答的中大型城市。而南方湿冷天气有部分采暖需求,但又不能照搬北方集中供热模式,分户供热模式以其采暖灵活、性价比高、安装方便等特性逐渐成为南方采暖的主流模式。针对集中供热以不同热源、不同热媒、不同管道等方式分为如下种类(如图1-1所示):

图1-1 集中供热分类

2、行业发展阶段

我国幅员辽阔,跨5个气候带,有着显明的温度差异;冬季受寒冷天气影响,取暖成为北方居民过冬的刚性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经济的告诉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供热产业逐步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已成为重要民生工程之一。中国供热产业发展可分为如下4个时期(如图1-2所示):

图1-2 中国供热行业发展历程我国对城市集中供热有着较大的潜在需求,集中供热行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目前,供热行业正处于体制改革、设备更新、技术进步阶段,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快,外资、民营等多种经济成分进入供热市场,供热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供热市场准入、特许经营、用热商品化、热计量收费等改革逐步深化,节能高效、多热源、大吨位、联片集中供热、地源供热、科学运行将不断推进行业深入发展。商品化、社会化、市场化是今后城市供热的主要发展趋势。热效率高、节能环保的热电联产机组是城市供热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大型区域供热锅炉将成为集中供热的重要补充,分散供热锅炉将被淘汰。未来城市供热将以天然气为主要能源,其他清洁能源为补充,煤炭将逐步从城市供热领域退出。供热管网运行调节自动化程度将越来越高,室内供热系统将实现分室温控、单户计量。“十四五”节能减排顶层设计方案出炉,促进热节能需求加速释放。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政策中长期推动节能减排态度明确。《方案》重点提出要“稳妥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20%左右。十四五时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

据CHIC(清洁供热产业委员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我国北方地区建筑供热面积为225亿平方米,其中城镇供热面积154亿平方米,农村供热面积71亿平方米(如图:1-3)

图1-3 北方地区供热面积据CHIC不完全统计,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供热面积为158亿平方米,比上年新增16亿平方米。清洁供热率稳步增长,在2021年底已超过70%,与2020年相比提高5个百分点(如图1-3)

图1-4 北方地区清洁供热概况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公司供热市场以北京地区为主,作为北京市重要的民营供热企业之一,公司不断加强供热节能技术研发,提高公司供热服务水平,开拓供热运营项目。在北京区域供热市场上,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多年发展,公司打破区域壁垒,不断开拓发展北方市场。公司现已形成了以北京为核心,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西安、乌鲁木齐作为西北地区发展中心,合力拓展整个北方供热市场的业务布局。目前公司共计运营130余个项目。

4、行业周期性特点

城市供热行业是一个与居民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行业,属于城市公共基础服务事业,以满足下游用户的基本生活需求为目的;从供求特征来看,其受宏观经济形势波动、市场需求变动的影响与其他行业相比要小得多,且政策指导性强,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波动。

5、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

(一)中央层面的政策促进

(1)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导向

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明确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思想,内容包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将碳达峰行动方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框架,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长期关系。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陆续发布。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和“N”,是统领“3060目标”的顶层设计,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全面性的特点,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推动能源转型勾画了宏伟蓝图,锚定总体目标,明确了具体路线。

2021年11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为协同推进节能降碳示范引领,《行动》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国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有条件的地区2025年前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全国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

(2)清洁供热防治环境污染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1年11月17日,为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共计拨付207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清洁供暖等方面相关工作,并要求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长效运营,已明确补贴政策的省要按规定及时将补贴拨付到位;拟出台补贴政策或需进一步完善的,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实际运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体现差异,并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有关清洁取暖运营补贴需求较大的省可使用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用于安排补贴支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二)国务院相关部门政策

各部委重视2021年冬季和2022年春季保供工作,对供热行业重点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煤炭资源方面:重点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在年度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组织产运需企业补签合同,推进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同时加强履约监管,保障发电供热等民生用煤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

(2)天然气方面:持之以恒扎实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国内增储上产,加强进口统筹协调,加快提升储气能力,保持对国际气价上涨影响总体可控。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国际气价上涨对居民生活等民生用气影响可控制到最低限度。针对今冬明春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形势,汇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早采取措施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高度重视供暖季能源保供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增加保供资源,能源保供稳价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能源供需紧张形势大幅度缓解,煤炭产量、天然气储量等能源供应能力稳步上升,为2021年冬季2022年春季能源保供、稳定生产生活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地方支持政策

地方性政策的特点概述如下:

(1)推进清洁供暖转型,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迈向历史新进程,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新进步。推进清洁供暖作为重大民生、民心工程,对于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等具有重大意义。在各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要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大气污染区域治理,积极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安全取暖。

(2)优化清洁供暖路径,实现清洁供暖全覆盖。为推进清洁供暖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出台清洁供暖工作实施方案并下达清洁供暖专项补贴资金,全力保障清洁供暖项目建设。通过优化清洁供热路径,将清洁供暖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鼓励积极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大力支持新型储能、储热、热泵、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技术应用,探索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清洁供热补助资金,做好清洁供暖补贴政策延续和宣传,防止补贴退坡导致散煤复烧。

(3)构建清洁供暖新能源体系,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在“双碳”目标要求下,清洁供暖应当以“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经济、智能”为特征,各地发掘清洁能源优势,重点实施可再生能源项目,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导的清洁供热体系,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一年。7月29日,公司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启公司发展的新纪元。在公司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着公司发展战略,认真学习研究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紧抓市场机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在新冠疫情持续反复的大环境下,公司上下一心,各项工作以供热业务为中心有序开展,企业稳中有升,运营趋势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0,322,486.64元,较上年提升4.1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424,648.86元,较上年提升1.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708,186.66元,较上年提升7.43%。报告期内,公司发展符合行业发展现状。未产生大幅业绩波动。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暖通节能服务提供商,专注于节能供热领域,主要从事供热运营服务、节能改造服务和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创新、满意的城市供热综合服务。

公司深耕供热行业近30年,以“用心温暖世界”为核心价值观,以“质量诚信、服务高效、技术创新”为质量管理方针,采用供热投资运营、委托管理运营和合同能源管理等经营服务模式,通过投资建设、收购、接管、承包等多种方式获得供热项目的长期经营管理权。自2004年开始,公司运营了中粮万科假日风景、龙湖大方居、金融街金色漫香林、中粮万科长阳半岛、恒大昌平高教园、首开华润城、石家庄保利等项目与首开股份、金融街、万科股份、龙湖中佰、恒大地产、绿地控股、华润、金地等房地产开发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首批经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公司重视供热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坚持自主创新,围绕节能技术、节能运营和节能服务形成了成熟的自主研发体系,在烟气余热回收、供热管网输配能耗控制、供水温度气候补偿控制、变频二级泵系统节能控制等方面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并具有丰富的暖通节能运营经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37项,软件著作权28项。

公司参与制定了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供热管网节能监测、供热企业服务规范等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曾获得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和统计局评选的“北京市能效领跑者”、北京市城管委和北京市人社局评选的北京市“优秀供热单位”(一级)、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全国建筑节能技术创新企业”、北京市供热协会评选的“节能改造示范锅炉房”等多项荣誉。此外,公司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等级化评定(贰级),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在供热领域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主要研发了以下供热节能产品:

序号名称图示功能
1烟气余热回收装置1、降低排烟温度,有效利用燃气中的显热和潜热,通过预热供热系统回水等形式,提高锅炉效率; 2、降低CO2、NOx、SO2等污染物排放; 3、独特的内部结构,高效的翅片扰流效果,在一定范围内有效降低烟气排放噪音
2气候补偿器1、根据室外温度变化,调节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温度,实现自动分段调节曲线; 2、充分利用太阳辐射热,并根据人的活动规律进行分时间段供热量控制; 3、集成多种控制方式,适于各供热运行单位灵活调控; 4、实时显示现场各种工况
3变频控制设备1、使各水泵按照实际负荷的变化实时改变运行频率,进而改变流量和扬程,实现按需供给、无级调速、精确控制; 2、有效降低水泵启动电流对电网的冲击,延长水泵使用寿命; 3、自动按需调节水泵频率,有效降低电耗,节能效果显著
4变频风机控制柜1、根据锅炉负荷变化及燃烧情况自动调节风机频率,使整个系统处于高效节能的运行状态; 2、有效延长风机的使用寿命,并降低风机运行电耗
5分时分区控制柜1、根据各建筑物具体使用时间及要求,自动控制该建筑物供热系统阀门的启闭,从而实现节能降耗; 2、实时显示现场设备工况; 3、具备掉电自保护功能,从而实现在保证供热系统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现节能; 4、具备有线及无线数据通讯功能,可实现远程调节
6锅炉控制柜1、可与多种型号锅炉及燃烧机匹配; 2、实现锅炉根据设定温度自动调节负荷,使锅炉安全、高效、节能运行; 3、具有各种总线通讯接口,可配合DCS控制柜实现多台锅炉自动联动
7混水泵变频控制柜1、与锅炉进行连锁保护,有效保证锅炉运行安全; 2、有效精确控制锅炉回水温度,确保锅炉不产生冷凝水,避免锅炉腐蚀,延长锅炉使用寿命
8DCS控制柜1、连续采集和处理与锅炉有关的重要测点信号、设备状态信号以及运行能耗数据;向运行人员提供有关的运行信息,实现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出现非正常情况及时报警,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 2、具有顺序调节功能,智能分配锅炉运行台数,自动调节水泵运行转速,保证热源水循环系统稳定运行,同时可调节系统上阀门等辅助设备,并通过联锁保护功能来保证被控对象的安全; 3、具备多种通讯方式,可以与各种第三方仪表进行交互,具备冗余功能
9区域供热集中监控系统1、集合锅炉智能控制技术、变频调速技术、数据无线远传技术及气候补偿技术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以大数据为依托,实现按需供热、预测供热、精确供热、智能供热; 2、提升供热企业供热运行管理水平
10热计量产品1、可以实现用户供热室内温度调控,根据用热需求调节室内温度,避免室内温度过热以及室内无人时带来的浪费; 2、供热单位可以远程获取用户的实时室内温度以及阀门的开关状态,判断用户的需热情况,从而调节锅炉负荷及水泵频率,实现热源及热用户联动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1多功能能源信息采集器1、可同时采集多块热量表、水表、电表数据; 2、内置多种不同品牌热量表、水表、电表通讯协议,不需要编写抄表程序,一键选择,使用方便
12水源热泵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利用系统1、与二级烟气余热回收装置联合运行,将烟气温度降低到30℃,回收大量潜热,提高锅炉效率; 2、有效提高燃烧排放物清洁环保程度
13维修报修系统1、与呼叫中心联合使用,或作为工单系统使用,实现设备维修下单及用户报修成交; 2、详细记录每个维修单的处理过程以及使用的材料,与收费系统、物料系统进行灵活对接,打通企业各个应用平台
14自动水力平衡系统1、根据各个楼栋或者单元回水温度情况结合楼栋内室内温度情况自动计算本楼栋或者单元所需的回水温度目标温度; 2、电动阀根据目标温度进行动作,最终使各个楼栋处于平衡状态
15无线室温1、可放置在室内任意位置,采集室内温度并通过物联网NB-IoT技术进行传输,功耗低; 2、内置可充式锂电池供电; 3、配套云管理平台,进行室温数据记录和分析,并可将数据的对接至指定平台。
16固定室温1、在室内插座固定安装,不影响插座正常使用,采集室内温度并通过4G物联网通讯方式进行传输,功耗低; 2、具有断点续传功能,最大程度保证数据完整性; 3、配套云管理平台,进行室温数据记录和分析,并可将数据的对接至指定平台。
17智能云网关1、实现现场设备数据的采集、采集数据预处理功能,支持数据记录缓存和补报,提高数据完整性和连续性; 2、支持常见云平台(阿里云、天翼云)的接入; 3、具有异常数据告警和异常事件告警功能,支持边远计算功能,具备少量控制输出功能,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18管道无线温压1、安装在管道上采集管道温度、压力值,支持采集2路温度和2路压力。通过物联网NB-IoT技术进行传输,功耗低; 2、内置锂电池供电; 3、配套云管理平台,进行采集数据的记录和分析,并可将数据的对接至指定平台。
19掌上供热小程序1、通过手机小程序掌握项目基本信息、能耗信息、室温数据、供热运行数据; 2、通过小程序设置气候调节参数,实现供热系统的远程调控。
20能耗分析模块1、计算1-5年内项目水、电、气单方能耗,并进行对比分析; 2、对能耗数据进行室外温度修正,分别计算新增和既有供热面积能耗; 3、分析的数据形成表格可导出。

3、经营模式

公司在多年的实际生产经营中逐步形成了以“供热运营为主体、节能改造为辅助、节能产品为支撑”的立体化运营模式。

(1)供热运营服务

公司的供热运营服务是通过区域锅炉房为住宅、写字楼、公共设施等用户提供供热运营服务,在北京、天津、石家庄、陕西、青海、新疆、辽宁设有分、子公司共计11家。在供热行业率先采用了BOT、合同能源管理、委托运行等经营服务模式,通过接管、收购、投资建设、承包运行等多种方式获得长期的供热经营管理权。自2004年开始与国内名列前茅的房地产企业万科、恒大、绿地、保利、招商、中铁、金融街、华润、首开等房地产公司形成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公司注重精细化管理,通过推广线上收费转变业主缴费习惯,提高收费率,加大设备资金的投入,全面使用高品质的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助力实现从被动型服务走向主动型服务,提升对业主的服务水平,开展增值服务。

(2)节能改造服务

公司依托于多年来在节能供热领域实践所积累的技术能力和经验,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改造项目合同,公司派出技术团队对供热单位已有的供热设备设施进行系统诊断和检测,在保证供热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以节约能源、节省成本、方便管理为目标,开发完善了强化传热技术、阻力优化技术、变频技术、智能控制、分时调节、组态检测、无线传输、网络通信技术、嵌入式开发技术等多项节能技术。并根据供热单位的具体环境和实际需求,形成节能改造方案。通过节能改造建设安装,实现供热设备设施的节能升级。

(3)节能产品生产和销售

公司在供热领域研发能力较强,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节能产品,包括变频控制设备、气候补偿器、烟气余热回收装置、锅炉控制柜等。公司在提供节能改造服务时也会销售自产供热节能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总体保持较好的运行态势。

4、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业绩变化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状况等

(一)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作为北京市重要的民营供热企业之一,公司不断加强供热节能技术研发,提高公司供热服务水平,开拓供热运营项目。在北京区域供热市场上,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通过多年发展,打破了区域壁垒,不断开拓发展北方市场。公司现已形成了以北京地区为核心,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西安、乌鲁木齐作为西北地区发展中心,合力拓展整个北方供热市场,2021年,公司设立青海全资子公司及天津金房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公司北京区域外市场拓展添砖加瓦。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深耕供热行业近30年,以做“中国暖通节能运营领跑者、中国暖通节能服务供应商”为使命,将技术领先视为公司价值持续提升的重要保障。经过二十九年的供热运营积累与沉淀,公司已拥有稳定的核心技术骨干和研发团队,紧靠“双碳”发展趋势,围绕节能环保技术、节能运营和节能服务形成了成熟的自主研发体系和多项核心技术,在烟气余热回收、供热管网输配能耗控制、供水温度气候补偿控制、集中供热分布式变频二级泵系统节能控制等方面具有行业领先的节能技术优势。

供热运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燃气成本构成,公司研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烟气冷凝余热回收装置、气候补偿器、集中控制系统、水泵变频、分时分区控制、水力平衡调试、增设室温调控设备、分布式二级循环水泵等多项节能技术和设备取得了明显的节能效果。公司于2009年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1年通过复审。

自2020年9月中国正式提出“3060双碳”战略目标后,公司针对节能减排,及“双碳”领域内持续进行深入研究,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了无线室温装置、固定室温装置及智能云网关等设备,实现现场设备数据的采集、采集数据预处理。同时开发完善能耗分析模块,为能耗审计、能效公示提供数据,进而实现节能分析和远程控制。

在本报告期及未来发展中,公司研发中心将持续整合公司研发与信息化资源,完善公司供热运营管控平台,推动企业更好的完善智慧化供热运营。同时研发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以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标,在成本低于市场同类产品的基础上,各方面性能优于市场同类产品。

(2)运营经验和节能管理优势

节能技术和运营经验是公司得以实现低耗供热的两大支撑。自成立之日起,公司始终坚持“环保、节能”发展道路。除不断增强技术研发能力外,公司在多年供热运营实践中,积极总结运行经验,提升管理能力,供热节能管理实力日益增强。

公司针对不同地域、不同项目情况设置差异化供热方案,在保证供热质量的前提下,避免无效能源浪费。目前公司运营项目众多,根据不同的情况形成了有效的参数调节理论,可以在复杂的供热环境中提取核心因素。在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全方位的信息化管控系统,新增管道无线温压装置,采集管道温度、压力值,支持采集2路温度和2路压力,通过物联网NB-IoT技术进行传输,同时配合锅炉房及换热站远程监控、采暖用户室内温度远传监控、节能运行监测等,多维度层面完善公司信息化管控系统的数据支撑,保证公司供热服务运营良好,且避免浪费无效能源。

公司是首批经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依托节能技术和运营经验,公司积极开拓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是最早专注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企业之一。

(3)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化稳定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均有多年行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早年均为业内工程师,在公司共同创业近30余年,对供热行业理解较为深刻。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公司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致的经营和管理理念。

公司建立完善的薪酬体系,为员工提供公平合理的报酬及发展机会,在保证公司内部公平和员工个人公平的同时,兼顾外部公平,确保既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又能够增强员工的稳定性,同时根据岗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设计不同系统岗位的薪酬结构和奖励方案,根据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适时地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上条件保障了公司员工及核心技术、运营人员的稳定性,同时可进可出的薪酬体系保持公司新鲜血液的流动,完善公司团队。同时公司设立多渠道、多种类的培训方式,为团队能力的提升作出稳定保障。

(4)品牌与客户优势

公司深耕供热行业近三十年,目前已成为北京市重要的民营供热企业之一,是集供热投资运营、供热委托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供热服务商。公司的“金房”、“KINGFORE”和“KINGFORE 金房”商标在北京市供热

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自2004年开始,公司运营了中粮万科假日风景、龙湖大方居、金融街金色漫香林、中粮万科长阳半岛、恒达昌平高教园、鑫苑鑫都汇、石家庄保利等多个供热项目,与首开股份、金融街、万科股份、龙湖中佰、恒大地产、绿地控股、华润、金地等知名房地产开发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成熟的供热运营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曾获得中国房地产学会、北京市房地产协会颁发的“中国房地产供暖领军企业”称号。

(5)业务布局优势

公司作为北京市重要的民营供热企业之一,公司不断加强供热节能技术研发,提高公司供热服务水平,开拓供热运营项目。公司现已形成了以北京地区为核心,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西安、乌鲁木齐作为西北地区发展中心,合力拓展整个北方供热市场的业务布局。公司率先打破区域壁垒,开拓布局北方市场,在市场空间、业务布局方面具有竞争优势,2021年9月,公司成立了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月,公司收购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55%股权,首次进入县域供热市场。未来将在新的供热运营市场有所布局。

(6)用户服务优势

城市供热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公共服务行业,直接关系到下游用户的生活质量水平和舒适指数。为更好的提升公司供热服务品质和终端用户舒适感受,公司建立了集业务咨询、故障报修、服务投诉、满意度回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400服务呼叫中心”,配有经验丰富、专业规范的客服团队,可实现供暖季7*24小时全天候的及时响应服务。

在供热用户服务管理上,公司设立的“400服务呼叫中心”将用户的需求通过免费热线集中登记和处理,并实现服务闭环过程的全程监控跟踪。用户提出的温度未达标、设备保修等需求时,可通过公司供热管理平台直接提交指令至维修部门和人员,快速响应用户提出的各种需求,及时对故障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同时,服务呼叫中心在问题得到处理后,会对用户进行回访和满意度调查。通过与用户的良好沟通和及时回馈,公司服务效率和用户满意度均得到明显提升。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化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均有多年行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杨建勋先生、魏澄先生、付英女士、丁琦先生四人早年均曾是业内工程师,在公司共同创业二十余年,对供热行业具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公司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公司关键技术人员稳定,研发投入稳中有增,在紧跟“双碳”政策的指导下,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公司“金房”、“KINGFORE”、“KINGFORE 金房”商标在国内供热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公司取得专利37个、目前正在受理专利8个、取得软件著作权28个,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900余万元,其中报告期末取得专利3个、正在受理专利1个:《一种壳管式直接接触式烟气余热回收装置》(专利号:202122346295.6)、《一种智能补水控制器》(专利号:202010088960.3)、《发明专利实质审查》(专利号:201911015963.8),2021年取得软件著作权1个:《无人值守模块系统》(登记号:2021SR205315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了津(2018)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038305号权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房”)与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书》,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将解放南路1号能源站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天津金房,后天津金房与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签署了《天津解放南路地区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授予天津金房在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独家拥有集中供热、供冷特许经营权,有权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解放南路地区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协议约定项目用地采用划拨方式取得,天津金房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三十年,含建设期)内享有土地使用权。随着该区域规划的供热、供冷面积逐步投入运营,项目效益将稳步释放。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具体详情查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790,322,486.64100%758,607,139.98100%4.18%
分行业
供热行业790,322,486.64100.00%758,607,139.98100.00%4.18%
分产品
供热运营775,986,148.2998.19%740,217,576.6097.58%4.83%
产品销售4,199,580.100.53%10,876,596.971.43%-61.39%
节能改造及服务7,785,144.250.99%3,622,631.450.48%114.90%
其他2,351,614.000.30%3,890,334.960.51%-39.55%
分地区
北京地区630,525,798.9579.78%598,355,842.9078.88%5.38%
非北京地区159,796,687.6920.22%160,251,297.0821.12%-0.28%
分销售模式
供热运营业务775,986,148.2998.19%740,217,576.6097.58%4.83%
节能改造业务及产品销售业务14,336,338.351.81%18,389,563.382.42%-22.04%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供热行业790,322,486.64585,674,664.2625.89%4.18%1.44%2.00%
分产品
供热运营775,986,148.29577,500,308.5725.58%4.83%1.86%2.17%
分地区
北京地区630,525,798.95455,172,953.5627.81%5.38%2.26%2.20%
非北京地区159,796,687.69130,501,710.7018.33%-0.28%-1.37%0.90%
分销售模式
供热运营业务775,986,148.29577,500,308.5725.58%4.83%1.86%2.1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供热行业585,674,664.26100.00%577,376,712.06100.00%0.00%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供热运营577,500,308.5798.60%566,974,276.3198.20%0.41%
产品销售2,467,599.950.42%7,118,115.921.23%-0.81%
节能改造及服务4,299,884.830.73%1,453,158.940.25%0.48%
其他1,406,870.910.24%1,831,160.890.32%-0.08%

说明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能源成本,能源成本包括天然气、水、电、地热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报告期内增加持股比例100%的全资子公司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23,470,293.61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5.62%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131,105,113.453.94%
2客户220,600,579.662.61%
3客户322,529,201.432.85%
4客户425,710,377.403.25%
5客户523,525,021.672.98%
合计--123,470,293.6115.62%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397,199,981.36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60.83%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1240,233,238.3736.79%
2供应商265,240,086.079.99%
3供应商336,069,277.385.52%
4供应商434,100,025.845.22%
5供应商521,557,353.703.30%
合计--397,199,981.3660.83%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5,213,306.314,779,207.799.08%
管理费用40,340,000.6831,744,758.3827.08%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5,888,784.35-1,841,164.70219.84%主要系募集资金增加利息所致
研发费用19,618,333.0318,340,731.266.97%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冷凝水回收系统研究项目供热系统产生的冷凝水进行回收的方法100%对项目供热系统产生的冷凝水进行回收再利用回收冷凝水、降低运行用水成本
无线传感器研究开发降低供热成本,提高供热节能技术水平90%提高能源利用率能够实现锅炉区域集中供热节能新模式新技术
供暖锅炉房烟气余热深度回收运行监控及能效管理节能减耗45%调整设备及运行软件收集数据对比已有提升公司成本管理进一步系统化、降低能耗、提高公司效益
能耗分析软件开发研发出一套“能耗分析”软件系统,对项目能耗进行实时分析100%1. 计算当年各项目水、电、气单方能耗,并按照区域或项目进行排名比较。2. 计算各项目1-5年内的水、电、气单方能耗,进行多年对比分析。 3. 对能耗数据进行室外温度修正、新增和既有分类。 4. 生成数据表格,支持表格的导出功能。1.开展能耗统计分析是发挥能耗统计监督作用的关键; 2.开展能耗统计分析有利于促进能耗统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3.开展能耗统计分析有利于提高能源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
直接接触式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的研究及应用研发出一种直接接触式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并编制相应标准100%1. 设计应用于实际工况的喷淋式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2. 安装并测试喷淋装置的实际运行效果; 3. 编制出一套喷淋式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的设计规范;通过技术创新,进一步降低供热企业的运行成本,降低运营和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节能技术水平。
区域多能耦合供热技术研究研究适合不同应用场景的多能耦合供热技术的设计和运营管理15%1.结合综合燃料费用、运行稳定性、运行负荷等给出适合不同应用场景的多1.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提高供热系统可调性和可靠性,改善供热效果;

方法能耦合系统的设计方法。

2.结合运行费用、运行效

率、供热舒适性以及供热安全行等多维度给出不同多能耦合系统最优的运行策略

3.因地制宜应用能源,充分挖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设计和运行管理水平
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应用及效果研究研究不同形式的烟气余热回收技术的应用效果和适用场景50%1.选择1-2个项目安装板式余热回收装置2.测试10个项目翅片管烟气余热回收装置运行效果,包括二级串联或并联的项目。 3。测试10个项目直接接触式烟气余热回收装置运行效果 4.测试1-2个项目利用热泵技术的烟气余热回收系统运行效果 5.形成分析报告,提出各技术优缺点以及适用场景和选择原则。为企业应用烟气余热回收装置提出选用依据,有效回收烟气余热,进而进一步提升供热系统运行效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研发中心及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40%1、购置研发用软硬件和设备,可以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测试 2、更换、升级供热项目现场的仪器仪表和设备 3、建立集生产、收费、客服于一体的供热运营管控平台1、提高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技术服务能力 2、为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打下良好基础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99990.00%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3.36%14.22%-0.86%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484311.63%
硕士67-14.29%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252213.64%
30~40岁5458-6.90%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研发投入金额(元)19,618,333.0318,340,731.266.9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2.48%2.42%0.06%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4,840,889.19786,928,191.48-0.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1,132,702.53606,624,146.97-2.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708,186.66180,304,044.517.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4,989,643.4121,535,594.331,919.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5,095,878.8270,040,916.16935.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0,106,235.41-48,505,321.83498.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1,477,444.8617,800,000.003,222.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870,807.2880,484,794.90-47.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9,606,637.58-62,684,794.90976.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3,208,588.8369,113,927.78555.7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购买理财、收到联营企业现金股利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A股普通股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系A股普通股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2021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849,151,685.7146.75%396,286,178.3035.47%11.28%主要系收到A股普通股发行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213,695,693.9511.76%168,878,658.2115.12%-3.36%
合同资产48,781.730.00%76,289.240.01%-0.01%
存货12,766,829.230.70%14,451,332.941.29%-0.59%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9,857,631.300.54%11,793,254.291.06%-0.52%
固定资产221,948,783.9612.22%249,168,712.3022.31%-10.09%主要系A股普通股发行募集资金导致总资产增加,进而占比下降。
在建工程96,059,641.805.29%54,812,243.254.91%0.38%
使用权资产1,687,748.420.09%0.00%0.09%
短期借款899,597.780.05%15,017,645.831.34%-1.29%
合同负债315,685,249.9117.38%300,220,172.7826.88%-9.50%
长期借款0.00%0.00%0.00%
租赁负债501,291.420.03%0.00%0.03%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87,308.32610,000,000.00430,000,000.00180,087,308.32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0.001,000,000.00
上述合计1,000,000.00181,087,308.32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649,280.77元受限,系银行履约保函保证金所致。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2,000,000.000.00100.0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披露索引(如
表日的进展情况有)有)
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热新设10,000,000.00100.00%自有长期供热已设立170,300.00-75,908.362021年09月09日
合计----10,000,000.00------------170,300.00-75,908.36------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金总额额比例
2021公开发行56,460.1118,418.2619,751.7736,708.34节能改造、供热运营及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56,460.1118,418.2619,751.77000.00%36,708.34--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2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9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554.6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94.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460.1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22日出具天健验【2021】1-43号报告审验。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900.4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92.06万元)。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1)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投入使用509.24万元;(2)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投入使用4,600.88万元;(3)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683.29万元;(4)补充流动资金13,958.36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8,739.338,739.33473.24509.245.83%2021年12月31日92.44
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18,580.1218,580.123,599.234,600.8824.76%2021年12月31日513.81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15,129.215,129.2387.43683.294.52%
补充流动资金14,01114,01113,95813,95899.62%2021年
.46.46.36.3612月31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6,460.1156,460.1118,418.2619,751.77----606.25----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56,460.1156,460.1118,418.2619,751.77----606.2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根据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的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置换118.47万元预先投入的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3,223.76万元预先投入的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及618.80万元预先投入的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本次置换也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682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6,900.40万元,其中26,900.40万元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10,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其他情况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子公司供热2,000,000.0046,187,913.1428,892,456.6529,617,181.152,023,598.441,601,599.09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供热10,000,000.00144,016,458.0164,136,971.14108,548,230.3417,565,965.5112,919,948.35
天津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供热35,000,000.0071,730,367.7026,259,708.1413,255,513.402,222,983.32615,817.01
陕西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供热20,000,000.0056,246,654.7720,397,031.6536,811,708.274,896,949.933,747,752.12
新疆金房暖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供热10,000,000.003,191,597.302,037,808.421,510,801.03-905,090.92-896,034.13
北京金房子公司供热10,000,0016,413,419,655,5864,988,462159,323.9105,053.1
易明暖通科技有限公司0.003.05.88.8334
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供热10,000,000.002,452,830.151,924,091.640.00-75,908.36-75,908.36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未来将继续贯彻以“用心温暖世界”为核心价值观,以做“中国暖通节能运营领跑者”、“中国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中国绿色能源及新技术应用者”为使命,贯彻以节能技术为支撑、节能运营为主体、节能改造为辅助的经营理念。

在市场方面巩固提升北京市场占有率、扩大分子公司所在省会市场份额、突破发展尚未进入省会城市的市场,从市场端巩固加强公司营业收入,同时拓展新建BOT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委托运营项目及技术服务项目。未来公司也将开发南方冷热联供市场和综合能源服务市场。

持续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加速筹建研发中心和研发基地。拓展业务范围如可再生能源供热、中央空调、区域能源站、电厂余热长输供热、工业供热等,紧贴国家“双碳”政策,在以保证供热温度的前提条件下,攻克双碳减排的技术难关,为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做出企业应有的贡献。

未来公司将以资本市场的手段进行产业链横纵向的拓展,以并购、新设或混合所有制等方式横向拓展,以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进行纵向发展。力争拓展公司赛道,实现弯道超车。从而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内部治理结构和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时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相关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

1、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执行,在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建立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确定发行方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股东认真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股东大会切实履行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行发挥了积极地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

2、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各项职权,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对公司履行了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范性要求召开会议、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决策的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

3、监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责情况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运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监事会。

4、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遵循《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积极参与议案讨论,独立行使表决权。各位独立董事根据自身所长,分别任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等方面提出积极地建议,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决策事项未曾提出过异议。

5、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回答投资者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规范,使公司透明度及信息披露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6、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一直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在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做好公司与投资者的纽带工作。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客户、供应商、员工、股东、公共利益群体等相关利益者的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拥有生产所需的核心技术和能力,合法拥有专利和商标,在技术、商标、销售渠道、客户等方面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的情况。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独立完整

公司系由金房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依法秉承了金房有限全部资产,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已经完成。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备,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商标及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必需资产的权属由公司独立享有并完全独立运营,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具备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离。公司与员工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所有员工均在公司领薪。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或聘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和专职审计人员,能够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财务制度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干预本公司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股东或其他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已建立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正常有序运行。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混合经营或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研发、质量控制在内的完整业务体系,并独立规范运营。公司的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0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100.00%2021年04月07日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七、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100.00%2021年04月26日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出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函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
原因
杨建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58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23,891,85700023,891,857
魏澄董事、副总经理现任51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9,595,3280009,595,328
丁琦董事、副总经理现任49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5,908,8480005,908,848
付英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59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8,065,4740008,065,474
许振江董事现任57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00000
张道涛董事现任37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00000
张杰独立董事现任58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00000
童盼独立董事现任47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00000
胡仕林独立董事现任65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00000
黄红监事会主席现任53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2,927,8900002,927,890
李素芬监事现任59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00000
耿忠职工监事现任54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00000
王勇财务总监现任462019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2日00000
合计------------50,389,39700050,389,397--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杨建勋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91年9月,任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工程师;1991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房研所主任;1992年11月至2001年2月,历任金房供暖服务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金房有限董事兼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金房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魏澄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15年9月,任房研所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01年2月,任金房供暖服务部、金房暖通技术中心职员;2001年3月至2007年11月,任金房有限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金房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丁琦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94年8月至2015年9月,任房研所技术员;1993年8月至2001年2月,任金房供暖服务部、金房暖通技术中心职员;2001年3月至2012年11月,任金房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付英女士,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83年8月至1991年10月,任北京市粮食局干部;1991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房研所工程师;1992年11月至2001年2月,任金房供暖服务部、金房暖通技术中心职员;2001年3月至2007年11月,任金房有限监事;2007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金房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许振江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2年2月,任北京市平板玻璃工业公司技术员;1992年2月至2001年12月,任北京美仪科技开发公司技术开发人员;2002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金房有限自控部经理;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监事、自控部副总工程师;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董事、自控部副总工程师;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节能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

6、张道涛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金融工程硕士。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任搜房网分析师;2007年5月至2008年8月,任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分析师;2011年5月至今,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万邑通(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远荣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母婴之家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7、张杰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至今,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童盼女士,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1年8月,就职于联想集团审计部;2004年8月至2006年8月,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6年9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9、胡仕林先生,195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1974年12月至2005年3月在

空军服役;2005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05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10年5月至2016年3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董事;2016年3月至9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2016年9月退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10、黄红女士,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5年6月,任北京市丰台区第三中学教师;1995年6月至2001年2月,任香港溢达集团北京惠特广告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2月至2002年4月,任北京民族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总监;2002年4月至2014年5月,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人力资源高级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人力资源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行政总监。

11、李素芬女士,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ACCA。1982年8月至1993年5月,任北京电机总厂财务部职员;1993年5月至2000年8月,任赛特集团赛特购物中心财务部主管;2000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政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05月11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稽核审计部高级业务经理;2005年11月至2008月7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2008月7月至2010年1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助理;2010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并于2005年10月至2018年7月期间,曾经兼任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和中节能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17年12月退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12、耿忠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中级职称。1994年6月至2000年1月,任四通集团公司财务会计;2000年2月至2001年1月,任北京四通电工营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2月至2004年12月,任香港四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财务经理;2005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四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任四通资源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内控审计部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13、王勇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8年8月至2001年12月,任中水资产评估事务所项目经理;2001年12月至2007年8月,任北京中京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任第一视频通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8年3月至2013年6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财务主管兼内审专员;2013年7月至2018年3月,任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任河北源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杨建勋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魏澄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童盼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童盼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童盼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道涛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道涛深圳远荣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道涛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道涛上海母婴之家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道涛万邑通(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股东、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和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标准如下所示: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其中独立董事张杰和胡仕林自愿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在单独领取监事津贴,监事李素芬女士津贴为1000元/月,按月发放。监视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的规定领取薪金。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杨建勋董事长、总经理58现任101.77
魏澄董事、副总经理51现任81.35
丁琦董事、副总经理49现任81.35
付英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9现任81.36
许振江董事57现任44.53
张道涛董事37现任0
张杰独立董事58现任0
童盼独立董事47现任12
胡仕林独立董事65现任0
黄红监事会主席53现任61.17
李素芬监事59现任1.2
耿忠职工监事53现任32.8
王勇财务总监46现任70.9
合计--------568.43--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03月05日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七、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报告期内(2018、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报告期内(2018、2019、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04月24日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提前发送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出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函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05月27日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07月02日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2021年08月272021年08月27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四、审议通过
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10月22日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建勋660002
魏澄660002
付英660002
丁琦660002
许振江660002
张道涛660002
张杰660002
童盼660002
胡仕林66000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

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付英、童盼、胡仕林12021年08月27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定期报告,对内部审计结果提出意见,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
战略委员会杨建勋、胡仕林、魏澄12021年08月27日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方式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设立子公司事项进行分析说明。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495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46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741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74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32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514
销售人员16
技术人员79
财务人员50
行政人员82
合计74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11
大学本科151
大学专科200
大专以下379
合计741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旨在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规范其薪酬分配体系,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促进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成长,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公司的经营效益结合,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种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工作能力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持续不断地提高与改进公司、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部门内部运作效率的提升、员工岗位职责的落实,以及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有效执行,员工能力、态度的职业化。公司薪酬政策坚持战略导向原则,以岗位价值、员工能力、员工业绩为分配依据,效率为先,兼顾公平,重点向核心骨干员工、关键人才、关键岗位倾斜,激发各层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持续改善员工的福利水平,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3、培训计划

公司向员工介绍和提供增强个人职业发展潜力的各种方法和机会,旨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通过内训与外训结合,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优秀的人力资源支撑。巩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重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同时延续公司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利润分配预案均由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5.5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90,748,077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49,911,442.35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49,911,442.35
可分配利润(元)386,319,414.22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2.92%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1、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是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经营层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促进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合规,合理保证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以防范风险和规范运营为中心,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体”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业务、财务、会计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04月29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被检查企业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根据该内部缺陷可能导致被检查单位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的重要程度,确定缺陷等级标准。被检查企业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为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3、抽样测试,计算缺陷数的比例或未执行控制点的比例超过20%; 4、下属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5、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6、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7、被媒体曝负面新闻,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8、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重大缺陷); 9、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并对金房暖通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大缺陷)。 根据该内部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定量标准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3%为一般缺陷、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为重要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3%为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5%为一般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为重要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为重大缺陷。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为一般缺陷、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为重要缺陷、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为重大缺陷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为一般缺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为重要缺陷、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为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万元(含)-50万元为一般缺陷、50万元(含)—100万元为重要缺陷、100万元及以上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1-525号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节能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房节能公司披露2021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金房节能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金房节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房节能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04月29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亦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在供热运行期间,通过公司自出研发的智慧供热管控平台结合多年运行经验,实现智慧供热,有效降低基础能源等用量,达到节能减排成效;在非供热运行期间,查找并修复管网漏点、更换失修管道、更新耗能设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等,充分做好“冬病夏治”检修工作,为下一年度的供热工作安全平稳进行提供有力保障的同时,更进一步的实现节能减排。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自国家发布“双碳”承诺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号召,切实做到节能减排的工作。2021年,公司持续完善区域供热集中监控系统,以大数据为依托,更好的实现按需供热、预测供热、精确供热、智能供热,从而提升企业供热运行管理的水平,从综合层面实现节能减排。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职责,具体如下:

(一)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的社会属性

公司所处行业为城市供热行业,属于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因此时刻铭记企业社会责任,不忘回馈社会,依法纳税,坚持自主创新战略,促社会和谐,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帮扶贫困大学生。将经济利益和承担社会责任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公司吸纳部分残疾人就业发放工资、福利。同时对于部分贫困户减免其供暖费。公司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好回馈社会。

(二)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真实、完整、准确、及时、透明地披露相关信息,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与所有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全体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同时公司组织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宣传工作。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有序,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一套有效的控制体系,并持续开展公司治理活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

(三)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在公平就业、发展晋升、员工福利、工会组织等方面持续提升,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合理的薪酬待遇及公司内部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为公司在人才市场赢得了较好的声誉。建立了一套引进、培训、使用、激励的系统性人才机制。公司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同时提供员工定期体检。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安全、健康和满意度,抓好安全生产、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身心健康。

(四)环境保护

公司作为民生服务行业,同时以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为己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要求,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工艺水平,提升余热使用效率,并在经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社会责任,并努力形成示范效应,力求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杨建勋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澄、付英、丁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关于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价格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锁定期届满后,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担任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5.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2021年07月29日2021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29日正常履行
公司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领誉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信裕承诺关于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021年07月29日2021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正常履行
公司股东和监事黄红承诺关于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021年07月29日2021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正常履行
公司股东温丽、兆丰投资、彭磊、三六五网、俞锋和徐春英承诺关于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本人/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2021年07月29日2021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正常履行
公司股东王牧晨承诺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021年07月29日2021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正常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方承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预案相关内容分别出具承诺。2021年07月29日2021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29日正常履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澄、付英、丁琦承诺:发行人上市后,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票。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数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本人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2、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2024年07月29日2024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9日正常履行
协议转让进行;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领誉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信裕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发行人上市后,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票。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数量: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要求;2、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22年07月29日2022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29日正常履行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避免未来与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保障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澄、付英和丁琦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包括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外的下属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若发行人上市,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受本人控制的任何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1)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发行人目前或今后所经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发行人上市后,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发行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拥有优先权利4、本人作为发行人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从事或通过本2021年06月24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
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发行人利益的业务或活动。5、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澄、付英和丁琦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一、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促使经本人提名的发行人董事、监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忠实和勤勉责任。二、保证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发行人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人的相关方”),未来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按照公平、公允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四、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发行人所有。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发行人5%以上股东领誉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信裕投资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一、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促使经本企业提名的发行人董事、监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忠实和勤勉责任。二、保证本企业以及因与本企业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发行人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企业的相关方”),未来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的相关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按照公平、公允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的相关方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及本企业的相关方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四、如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2021年06月24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
企业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发行人所有。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已出具了《关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如果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被追偿本次发行及上市之前未足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统称“五险一金”),或因“五险一金”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人将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承担滞纳金和罚款等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或其控制的企业不会因此遭受损失。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2021年06月24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类别摊销方法变更前年限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年限平均法5年
类别摊销方法变更后年限
预计负债年限平均法10年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变更预计负债的摊销年限。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723,504.6元,增加净利润1464978.91元。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3号)。2021年9月6日公司正式成立(公告编号2021-016号)。公司名称: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5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振宇、楚福娟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王振宇5年、楚福娟2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8,058,077100.00%68,058,07775.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68,058,077100.00%68,058,077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10,703,41215.73%10,703,41211.79%
境内自然人持股57,354,66584.27%57,354,66563.2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2,690,00022,690,00022,690,00025.00%
1、人民币普通股22,690,00022,690,00022,690,000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68,058,077100.00%22,690,00022,690,00090,748,077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2号《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我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269万股新股。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8,058,077股增加至90,748,077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2号《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我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269万股新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由68,058,077股增加至90,748,077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报告期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67元/股,同比减少10.70%。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3.42元/股,同比增长74.3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行新股,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披露索引披露日期
股票类
A股普通股2021年07月16日28.01元22,690,0002021年07月29日22,690,00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2021年07月15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2号《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我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269万股新股。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8,058,077股增加至90,748,077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2,690,000股,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致。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04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36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杨建勋境内自然人26.33%23,891,857023,891,8570
魏澄境内自然人10.57%9,595,32809,595,3280
付英境内自然人8.89%8,065,47408,065,4740
丁琦境内自然人6.51%5,908,84805,908,8480
领誉基石境内非国有法人5.72%5,193,34805,193,3480
温丽境内自然人3.59%3,260,36803,260,3680
兆丰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3.46%3,142,77103,142,7710
王牧晨境内自然人3.23%2,927,89002,927,8900
黄红境内自然人3.23%2,927,89002,927,8900
马鞍山信裕境内非国有法2.28%2,071,02,071,0
384384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杨建勋与魏澄、付英、丁琦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2、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领誉基石和马鞍山信裕的普通合伙人,并分别持有领誉基石和马鞍山信裕1.08%和0.08%的份额 3、王牧晨系杨建勋配偶哥哥之子。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不适用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郑亚斐254,984人民币普通股254,984
陶有德194,400人民币普通股194,400
王英157,784人民币普通股157,784
UBS AG145,379人民币普通股145,379
陶福明141,855人民币普通股141,855
朱晓峰89,000人民币普通股89,000
华金珍83,339人民币普通股83,339
叶韵81,100人民币普通股81,100
王大学75,500人民币普通股75,500
杜维道74,284人民币普通股74,284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杨建勋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杨建勋本人中国
付英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魏澄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丁琦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杨建勋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付英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魏澄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丁琦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2年4月28日
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天健审〔2022〕1-523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振宇、楚福娟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2〕1-523号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节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房节能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房节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供热运营费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及五(二)1。

金房节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供热运营服务。2021年度,金房节能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790,322,486.64元,其中供热运营费收入为人民币635,984,877.06元,占营业收入的80.47%。

由于营业收入是金房节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金房节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鉴于供热运营费收入占比重大,并且该类业务发生频繁,客户众多,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供热运营费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供热运营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供热项目运营协议及供热协议,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供热运营费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项目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供热项目运营协议、第三方出具的实测报告或者业主入住台账及供热协议;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非居民用户函证报告期供暖面积、供暖单价、实际收款情况;

(6) 选取样本,对供热用户收款实施检查程序,复核报告期内收款是否得到及时准确记录;

(7) 获取经营所在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文件及金房暖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供热协议(执行非标准单价的项目),与暖网记录的供热单价进行核对;

(8) 对供热运营费收入确认实施重新计算程序;

(9) 检查与供热运营费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与特许经营权相关预计负债的计提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九)、五(一)15及2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房节能公司能源站特许经营权账面原值为51,797,188.79元,预计负债余额为13,581,061.58元。

金房节能公司于2016年6月取得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1#能源站项目集中供热、供冷经营权,运营期为30年。

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运营期满将建设资产全部移交给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并保证移交资产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该项目资产的部分构件使用寿命短于运营期限,需要进行更新替换,金房节能公司对预计更新替换支出形成的现时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管理层需要对预计更新替换资产金额、更换频率、折现率等关键因素作出重要的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与特许经营权相关预计负债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与特许经营权相关预计负债的计提,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预计负债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特许经营权相关协议及政策文件,评价管理层确认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3) 对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实施监盘程序,根据现有资产构成情况,评价预计更新支出清单的合理性;

(4) 评价管理层在现金流量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包括预计未来更新支出、替换频率、折现率等;

(5) 实施重新计算程序,测试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计算是否准确;

(6) 检查与预计负债的计提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金房节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金房节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金房节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金房节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金房节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金房节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49,151,685.71396,286,178.3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80,087,308.3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865,950.611,737,767.92
应收账款213,695,693.95168,878,658.2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2,492,890.1145,243,479.2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9,158,471.889,990,813.2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2,766,829.2314,451,332.94
合同资产48,781.7376,289.2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3,791,347.3529,138,950.40
流动资产合计1,343,058,958.89665,803,469.5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9,857,631.3011,793,254.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0.001,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21,948,783.96249,168,712.30
在建工程96,059,641.8054,812,243.2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687,748.42
无形资产41,329,476.4143,617,711.64
开发支出
商誉873,104.40873,104.40
长期待摊费用69,434,602.2764,409,982.32
递延所得税资产10,727,824.6415,067,147.53
其他非流动资产20,574,059.7110,549,267.43
非流动资产合计473,492,872.91451,291,423.16
资产总计1,816,551,831.801,117,094,892.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99,597.7815,017,645.8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08,853,614.81100,611,546.6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15,685,249.91300,220,172.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8,156,741.5114,108,438.91
应交税费13,577,879.427,251,174.34
其他应付款2,554,051.962,859,558.9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72,311.48
其他流动负债31,012.73
流动负债合计460,830,459.60440,068,537.4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501,291.4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3,581,061.5812,920,511.69
递延收益38,851,045.0056,048,848.96
递延所得税负债17,049,409.2715,638,348.27
其他非流动负债38,057,110.0643,972,952.66
非流动负债合计108,039,917.33128,580,661.58
负债合计568,870,376.93568,649,199.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90,748,077.0068,058,07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44,371,689.64102,460,577.9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5,374,038.5034,029,038.5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37,670,626.52319,590,977.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18,164,431.66524,138,671.07
少数股东权益29,517,023.2124,307,022.61
所有者权益合计1,247,681,454.87548,445,693.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816,551,831.801,117,094,892.68

法定代表人:杨建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斌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70,335,843.66326,803,814.60
交易性金融资产180,087,308.3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865,950.611,737,767.92
应收账款153,996,537.17127,198,020.8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6,824,882.0232,386,750.54
其他应收款3,019,130.253,230,961.8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2,452,756.5714,065,517.33
合同资产48,781.7376,289.2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8,667,119.7513,057,894.17
流动资产合计1,167,298,310.08518,557,016.4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81,957,631.3081,893,254.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0.001,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7,587,011.11170,755,157.41
在建工程87,443,460.2146,798,962.9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687,748.42
无形资产1,557,466.192,173,376.7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1,696,079.9839,339,566.79
递延所得税资产6,460,418.388,649,128.84
其他非流动资产19,302,223.849,256,304.13
非流动资产合计388,692,039.43359,865,751.19
资产总计1,555,990,349.51878,422,767.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99,597.7815,017,645.83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88,418,934.9385,315,074.1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42,915,424.75234,478,531.73
应付职工薪酬15,581,969.1411,313,253.22
应交税费10,783,653.326,493,668.64
其他应付款1,570,878.432,428,239.8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72,311.48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61,242,769.83355,046,413.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501,291.4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3,996,847.4825,445,900.89
递延所得税负债13,436,221.4212,187,078.7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7,934,360.3237,632,979.64
负债合计389,177,130.15392,679,393.08
所有者权益:
股本90,748,077.0068,058,07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44,371,689.64102,460,577.9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5,374,038.5034,029,038.50
未分配利润386,319,414.22281,195,681.19
所有者权益合计1,166,813,219.36485,743,374.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55,990,349.51878,422,767.68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90,322,486.64758,607,139.98
其中:营业收入790,322,486.64758,607,139.9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646,156,771.34631,502,664.73
其中:营业成本585,674,664.26577,376,712.0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199,251.411,102,419.94
销售费用5,213,306.314,779,207.79
管理费用40,340,000.6831,744,758.38
研发费用19,618,333.0318,340,731.26
财务费用-5,888,784.35-1,841,164.70
其中:利息费用236,924.38502,440.73
利息收入6,687,699.282,928,060.43
加:其他收益21,971,624.6019,500,403.4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58,782.861,142,903.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7,308.3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796,756.55162,048.0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567.4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38,508.321,317,422.7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2,622,615.39149,227,252.55
加:营业外收入1,351,102.802,289,671.63
减:营业外支出539,414.66771,824.3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3,434,303.53150,745,099.79
减:所得税费用28,799,654.0719,385,687.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4,634,649.46131,359,412.3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4,634,649.46131,359,412.3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424,648.86127,352,135.62
2.少数股东损益5,210,000.604,007,276.7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34,634,649.46131,359,412.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29,424,648.86127,352,135.6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210,000.604,007,276.7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671.87
(二)稀释每股收益1.671.8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杨建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斌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604,452,006.63579,995,124.35
减:营业成本431,339,342.33420,481,851.12
税金及附加965,244.441,006,804.77
销售费用4,897,336.364,404,787.55
管理费用31,575,290.7025,146,582.64
研发费用18,615,496.9017,462,500.96
财务费用-5,791,355.83-1,900,929.38
其中:利息费用236,924.38349,708.32
利息收入6,103,553.982,338,118.12
加:其他收益14,895,174.5112,097,563.1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58,782.861,142,903.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7,308.3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333,637.352,224,665.9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567.4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581.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36,424,131.61128,858,658.90
加:营业外收入1,260,560.452,172,784.85
减:营业外支出494,765.52193,444.8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37,189,926.54130,837,998.93
减:所得税费用20,721,193.5119,462,344.4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6,468,733.03111,375,654.5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6,468,733.03111,375,654.5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16,468,733.03111,375,654.5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65,037,292.21763,589,494.6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79,015.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324,581.5323,338,696.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4,840,889.19786,928,191.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48,884,109.42484,549,656.7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8,977,265.9883,622,471.16
支付的各项税费21,276,136.1515,838,598.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995,190.9822,613,420.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1,132,702.53606,624,146.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708,186.66180,304,044.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937,900.81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1,742.601,421,227.3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0,000,000.0020,114,367.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4,989,643.4121,535,594.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5,095,878.8270,040,916.16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5,095,878.8270,040,916.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0,106,235.41-48,505,321.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90,578,958.962,8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8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98,485.901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1,477,444.8617,8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53,458.3380,484,794.9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617,348.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870,807.2880,484,794.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9,606,637.58-62,684,794.9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3,208,588.8369,113,927.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5,293,816.11326,179,888.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48,502,404.94395,293,816.11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95,259,633.06614,095,818.87
收到的税费返还479,008.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357,755.5514,106,668.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1,096,397.45628,202,487.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335,674,716.07358,301,976.3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3,756,213.9462,169,507.24
支付的各项税费17,303,307.7813,234,914.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059,196.5720,483,621.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4,793,434.36454,190,019.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302,963.09174,012,468.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937,900.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1,742.603,846.9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4,090,939.1736,664,893.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9,080,582.5836,668,740.6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4,665,072.7746,055,559.42
投资支付的现金12,000,000.0014,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4,800,000.00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1,465,072.7765,255,559.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384,490.19-28,586,818.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90,578,958.9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98,485.901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1,477,444.86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53,458.3380,332,062.4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26,617,348.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870,807.2880,332,062.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9,606,637.58-65,332,062.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43,525,110.4880,093,587.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6,161,452.41246,067,865.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69,686,562.89326,161,452.41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8,058,077.00102,460,577.9134,029,038.50319,590,977.66524,138,671.0724,307,022.61548,445,693.6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8,058,077.00102,460,577.9134,029,038.50319,590,977.66524,138,671.0724,307,022.61548,445,693.6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2,690,000.00541,911,111.7311,345,000.00118,079,648.86694,025,760.595,210,000.60699,235,761.19
(一)综合收益总额129,424,648.86129,424,648.865,210,000.60134,634,649.4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2,690,000.00541,911,111.73564,601,111.73564,601,111.73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2,690,000.00541,911,111.73564,601,111.73564,601,111.7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1,345,000.00-11,345,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1,345,000.00-11,345,00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0,748,077.00644,371,689.6445,374,038.50437,670,626.521,218,164,431.6629,517,023.211,247,681,454.87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8,058102,460,34,029,0232,238,436,7817,499,7454,286,
,077.00577.9138.50842.046,535.4545.86281.3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8,058,077.00102,460,577.9134,029,038.50232,238,842.04436,786,535.4517,499,745.86454,286,281.3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7,352,135.6287,352,135.626,807,276.7594,159,412.37
(一)综合收益总额127,352,135.62127,352,135.624,007,276.75131,359,412.3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800,000.002,8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2,800,000.002,800,000.00
(三)利润分配-40,000,000.00-40,000,000.00-4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0,000,000.00-40,000,000.00-40,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8,058,077.00102,460,577.9134,029,038.50319,590,977.66524,138,671.0724,307,022.61548,445,693.6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8,058,077.00102,460,577.9134,029,038.50281,195,681.19485,743,374.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8,058,077.00102,460,577.9134,029,038.50281,195,681.19485,743,374.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2,690,000.00541,911,111.7311,345,000.00105,123,733.03681,069,844.76
(一)综合收益总额116,468,733.03116,468,733.0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2,690,000.00541,911,111.73564,601,111.73
1.所有者投入22,6541,9564,601
的普通股90,000.0011,111.73,111.7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1,345,000.00-11,345,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1,345,000.00-11,345,000.0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0,748,077.00644,371,689.6445,374,038.50386,319,414.221,166,813,219.3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8,058,077.00102,460,577.9134,029,038.50209,820,026.66414,367,720.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8,058,077.00102,460,577.9134,029,038.50209,820,026.66414,367,720.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1,375,654.5371,375,654.53
(一)综合收益总额111,375,654.53111,375,654.5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0,000,000.00-4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0,000,000.00-40,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8,058,077.00102,460,577.9134,029,038.50281,195,681.19485,743,374.60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有限),金房有限系由集体企业改制设立。金房有限以2012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4101646767U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90,748,077元,股份总数90,748,077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8,058,07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2,6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本公司主要从事供热运营服务、供热领域节能改造服务和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本公司将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不适用

10、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

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详见12、应收账款。

12、应收账款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应收票据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20.0020.00
3-4年50.0050.00
4-5年80.0080.00

5年以上

5年以上100.00100.00

13、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

2)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2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15、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2)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账 龄

账 龄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20.00

3-4年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17、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04.75
供热运营资产年限平均法5-10年,并考虑与运营供暖期孰短0.0010.00-20.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00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00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包括软件、能源站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年)
软件5

能源站特许经营权

能源站特许经营权30
土地使用权30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结合公司及行业特点,在实际操作中,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参照下列标准进行区分:(1)在取得研发课题技术路线方向性论证之前所从事的工作为研究阶段,该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2) 在取得研发课题技术路线方向性论证之后至获得专利证书或形成自有核心技术之前,该阶段所从事的工作为开发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在符合开发阶段资本化的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如无法同时满足上述资本化的五项条件,则将该试验期间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6、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具体如下:

公司为使特许经营权有关基础设施保持持续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正常的使用状态,在报告期对须履行责任的相关现金流出进行了合理估计,将特许经营服务期限内设备更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出逐期计入预计负债。并选择

适当折现率计算其现金流量的现值,分期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将预计未来现金流出与现值之间的差额,分期计入财务费用。

37、股份支付

不适用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及节能改造服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在供暖季内持续为业主提供供热运营服务,市、区两级市政市容委根据核定后的居民供热面积及补贴标准分批发放燃料补贴,除此之外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公司

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供热运营收入、燃料补贴收入及技术咨询服务收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其中供热运营费收入、燃料补贴收入在供暖季内按照“前二后三”的原则分期确认收入。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不适用40、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9%、6%、1%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25%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环境保护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注]每污染当量12.00元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20%
新疆金房暖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
北京金房易明暖通科技有限公司20%
天津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
陕西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
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拟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第6号),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本公司系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9月14日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11100027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子公司天津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天津市学技术厅、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认定于2021年11月25日首次通过高新企业认定,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11200202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子公司陕西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认定,于2021年11月03日首次通过高新企业认定,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16100106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公司2021年度适用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新疆金房暖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房易明暖通科技有限公司及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适用此项规定。

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6,916.05103,466.77
银行存款846,028,317.32393,289,930.94
其他货币资金3,096,452.342,892,780.59
合计849,151,685.71396,286,178.30

其他说明

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情况如下: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

履约保函保证金

履约保函保证金649,280.77992,362.19
小 计649,280.77992,362.19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80,087,308.32
其中: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100,000,000.00
权益工具投资80,087,308.32
其中:
合计180,087,308.32

3、衍生金融资产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票据1,865,950.611,737,767.92
合计1,865,950.611,737,767.92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992,528.07100.00%126,577.466.35%1,865,950.612,129,229.39100.00%391,461.4718.39%1,737,767.92
其中: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1,992,528.07100.00%126,577.466.35%1,865,950.612,129,229.39100.00%391,461.4718.39%1,737,767.92
合计1,992,528.07100.00%126,577.466.35%1,865,950.612,129,229.39100.00%391,461.4718.39%1,737,767.9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1,992,528.07126,577.466.35%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391,461.47-264,884.01126,577.46
合计391,461.47-264,884.01126,577.4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不适用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1,974,327.89
合计1,974,327.89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49,778,812.44100.00%36,083,118.4914.45%213,695,693.95206,730,217.70100.00%37,851,559.4918.31%168,878,658.21
其中:
合计249,778,812.44100.00%36,083,118.4914.45%213,695,693.95206,730,217.70100.00%37,851,559.4918.31%168,878,658.2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71,550,486.158,583,948.965.00%
1-2年38,936,228.423,893,622.8410.00%
2-3年11,999,198.102,399,839.6220.00%
3-4年10,285,229.415,142,614.7150.00%
4-5年4,722,889.963,778,311.9780.00%
5年以上12,284,780.4012,284,780.39100.00%
合计249,778,812.4436,083,118.4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9,778,812.4436,083,118.4914.45%
合计249,778,812.4436,083,118.49--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71,550,486.15
1至2年38,936,228.42
2至3年11,999,198.10
3年以上27,292,899.77
3至4年10,285,229.41
4至5年4,722,889.96
5年以上12,284,780.40
合计249,778,812.44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851,559.498,318,393.7810,086,834.7836,083,118.49
合计37,851,559.498,318,393.7810,086,834.7836,083,118.49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供暖运营应收10,086,834.78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供暖运营应收供暖应收10,086,834.78长期挂账经过审批进行核销
合计--10,086,834.78------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通过对欠费形成过程和欠费数据进行核查,针对非连续欠款、非年度全额欠费情况且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经审批核销。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的比例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9,194,444.0511.69%1,746,064.67
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700,197.368.29%1,253,504.77
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11,368,780.804.55%651,897.57
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0,472,969.944.19%583,676.17
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9,095,738.823.64%507,574.90
合计80,832,130.9732.36%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42,483,912.2799.98%45,127,501.3399.74%
1至2年5,479.280.01%14,735.090.03%
2至3年635.540.00%101,242.800.22%
3年以上2,863.020.01%0.00%
合计42,492,890.11--45,243,479.22--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 余额的比例(%)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867,716.6253.82
石家庄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7,343,362.2217.28
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3,365,290.007.92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1,769,818.274.16
北京瀛海尚志益民物业管理中心1,700,664.824.00
小 计37,046,851.9387.18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9,158,471.889,990,813.29
合计9,158,471.889,990,813.29

(1)应收利息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6,739,871.138,252,063.37
其他往来款8,141,281.977,308,221.30
备用金56,619.90162,866.00
合计14,937,773.0015,723,150.67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360,201.15143,145.705,228,990.535,732,337.38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360,201.15360,201.15
--转入第三阶段-143,145.70143,145.70
本期计提53,438.46336,400.00-341,434.7248,403.74
本期核销1,440.001,440.00
2021年12月31日余额53,438.46696,601.155,029,261.515,779,301.12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68,769.38
1至2年6,966,011.43
2至3年1,260,332.92
3年以上5,642,659.27
3至4年1,524,581.00
4至5年515,869.20
5年以上3,602,209.07
合计14,937,773.0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账龄组合5,732,337.3848,403.741,440.005,779,301.12
合计5,732,337.3848,403.741,440.005,779,301.12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备用金1,440.0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西安智慧美镇置业有限公司其他往来款7,002,462.061年以内、1-2年46.88%659,966.56
北京金地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500,000.003-4年10.04%750,000.00
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000,000.005年以上6.69%1,000,000.00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押金保证金1,000,000.004-5年、5年以上6.69%900,000.00
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00,000.005年以上3.35%500,000.00
合计--11,002,462.06--3,809,966.56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不适用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382,262.501,382,262.50982,399.00982,399.00
库存商品4,059,874.672,728.504,057,146.173,701,498.542,941.003,698,557.54
合同履约成本3,859,885.223,859,885.226,913,286.466,913,286.46
发出商品3,467,535.343,467,535.342,857,089.942,857,089.94
合计12,769,557.732,728.5012,766,829.2314,454,273.942,941.0014,451,332.94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库存商品2,941.00212.502,728.50
合计2,941.00212.502,728.50
项 目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本期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库存商品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51,349.192,567.4648,781.73381,446.20305,156.9676,289.24
合计51,349.192,567.4648,781.73381,446.20305,156.9676,289.24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质保金381,446.20已到质保年限,转入应收账款
合计381,446.20——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2,567.46305,156.96
合计2,567.46305,156.96--

11、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缴税金637,176.80733,376.28
增值税待认证及待抵扣进项税额33,153,874.7928,405,409.97
其他295.76164.15
合计33,791,347.3529,138,950.40

14、债权投资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1,793,254.29554,143.54-2,489,766.539,857,631.30
小计11,793,254.29554,143.54-2,489,766.539,857,631.30
合计11,793,254.299,857,631.30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辽宁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
合计1,000,000.001,000,000.00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21,948,783.96245,887,717.53
固定资产清理3,280,994.77
合计221,948,783.96249,168,712.30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供热运营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91,483,196.436,272,321.222,873,289.953,143,232.364,985,334.62608,757,374.58
2.本期增加金额37,718,917.69452,703.484,554,787.601,751,808.8644,478,217.63
(1)购置13,100,805.06452,703.484,554,787.601,331,914.4919,440,210.63
(2)在建工程转入24,618,112.63419,894.3725,038,007.00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827,222.9613,754.4991,771.82248,671.022,181,420.29
(1)处置或报废1,827,222.9613,754.4991,771.82248,671.022,181,420.29
4.期末余额627,374,891.166,272,321.223,312,238.947,606,248.146,488,472.46651,054,171.9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54,295,495.421,026,616.131,035,997.962,937,817.203,573,730.34362,869,657.05
2.本期增加金额66,268,676.32297,914.52665,973.14230,275.99773,605.0968,236,445.06
(1)计提66,268,676.32297,914.52665,973.14230,275.99773,605.0968,236,445.06
3.本期减少金额1,656,769.3013,243.4984,016.67246,684.692,000,714.15
(1)处置或报废1,656,769.3013,243.4984,016.67246,684.692,000,714.15
4.期末余额418,907,402.441,324,530.651,688,727.613,084,076.524,100,650.74429,105,387.9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08,467,488.724,947,790.571,623,511.334,522,171.622,387,821.72221,948,783.96
2.期初账面价值237,187,701.015,245,705.091,837,291.99205,415.161,411,604.28245,887,717.53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山A+B(绿地文创商业中心、智盈商业中心)房产989,228.24已网签未取得房产证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恒大御景项目3,280,994.77
合计3,280,994.77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96,059,641.8054,812,243.25
合计96,059,641.8054,812,243.25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96,059,641.8096,059,641.8054,812,243.2554,812,243.25
合计96,059,641.8096,059,641.8054,812,243.2554,812,243.25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大兴瀛海镇公建用地项目7,962,700.006,517,341.975,316,080.74270,864.89930,396.3481.85%80.00其他
金地金盏(制热)项目10,519,600.008,692,270.38103,404.548,795,674.9283.61%80.00募股资金
金地金盏(制冷)项目25,124,600.006,314,958.1217,306,096.2823,621,054.4094.02%90.00募股资金
通州永顺镇商业金融项目7,357,700.006,089,348.126,089,348.1282.76%80.00其他
槐房村和新宫村住宅项目16,518,400.0010,101,151.044,832,714.5414,933,865.5890.41%90.00募股资金
黄村镇DX00-0102-0901项目4,518,500.003,722,432.863,471,973.30250,459.56100.00%100.00募股资金
京城雅苑小区热力项目14,351,255.323,092,555.5410,993,239.8414,085,795.3898.15%90.00募股资金
北京万科城市15,233,400.005,378,576.385,378,576.3835.31%40.00其他
之光东望项目
大兴旧宫F16地块西城区对接安置房项目13,778,562.688,922,384.248,922,384.2464.76%70.00募股资金
合计115,364,718.0044,530,058.0347,536,415.828,788,054.04521,324.4582,757,095.36------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不适用

(4)工程物资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2,156,567.432,156,567.43
其中:租入2,156,567.432,156,567.43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2,156,567.432,156,567.4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468,819.01468,819.01
(1)计提468,819.01468,819.0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68,819.01468,819.0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87,748.421,687,748.42
2.期初账面价值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能源站特许经营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160,150.005,142,948.5751,797,188.7959,100,287.36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112,557.22112,557.22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160,150.005,255,505.7951,797,188.7959,212,844.5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76,026.112,969,571.8012,136,977.8115,482,575.72
2.本期增加金额72,005.00728,467.801,600,319.652,400,792.45
(1)计提72,005.00728,467.801,600,319.652,400,792.4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48,031.113,698,039.6013,737,297.4617,883,368.1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
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712,118.891,557,466.1938,059,891.3341,329,476.41
2.期初账面价值1,784,123.892,173,376.7739,660,210.9843,617,711.64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873,104.40873,104.40
合计873,104.40873,104.40

(2)商誉减值准备

不适用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资产组

1)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供热项目相关的非流动资产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22,836,416.36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全部分摊至本资产组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23,709,520.76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2) 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0.00%,因公司涉及稳定运营项目,永续期的现金流保持在预测期最后一年的现金流水平。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收费价格、供热面积、运营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上述对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固定资产装修支出32,680,317.667,406,536.075,085,586.4335,001,267.30
供热项目转让费6,466,083.06298,500.006,167,583.06
供热项目基础投资25,263,581.607,574,419.764,572,249.4528,265,751.91
合计64,409,982.3214,980,955.839,956,335.8869,434,602.27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6,214,991.916,008,419.2038,551,118.926,389,432.6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039,971.21259,992.801,691,862.07422,965.52
可抵扣亏损1,169,082.8869,509.793,425,133.85856,283.46
递延收益15,100,913.462,352,743.6126,851,712.174,168,337.95
预计负债13,581,061.582,037,159.2412,920,511.693,230,127.92
合计67,106,021.0410,727,824.6483,440,338.7015,067,147.53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3,940,252.5117,036,313.0295,052,269.7715,638,348.27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87,308.3213,096.25
合计104,027,560.8317,049,409.2795,052,269.7715,638,348.27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0,727,824.6415,067,147.53
递延所得税负债17,049,409.2715,638,348.27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779,301.125,732,337.38
可抵扣亏损72,963.38
合计5,852,264.505,732,337.38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6年72,963.38
合计72,963.38--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工程款4,536,323.804,536,323.801,766,248.571,766,248.57
预付购房款[注1]4,000,000.004,000,000.004,000,000.004,000,000.00
预付股权收购意向金[注2]10,000,000.0010,000,000.00
其他[注3]2,037,735.912,037,735.914,783,018.864,783,018.86
合计20,574,059.7120,574,059.7110,549,267.4310,549,267.43

其他说明:

[注1] 2018年8月本公司与北京远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订购意向书,向其预付一定比例购房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商品房尚未交房[注2]为预付收购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股权意向金[注3] 其他为预付一次性供暖管理费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15,017,645.83
信用借款899,597.78
合计899,597.7815,017,645.83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设备款60,449,901.4659,126,185.38
材料能耗款32,744,582.9026,978,786.21
其他15,659,130.4514,506,575.02
合计108,853,614.81100,611,546.61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预收685,647.325,143,399.81
产品销售预收4,832,267.851,213,810.91
居民供热预收240,564,672.19224,847,448.72
非居民供热预收60,075,051.5255,810,905.65
燃料补贴预收93,649.033,355,052.11
技术咨询服务费预收9,433,962.009,433,962.00
其他415,593.58
合计315,685,249.91300,220,172.78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4,038,830.6893,082,416.4889,737,180.0417,384,067.1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69,608.239,488,335.588,785,269.42772,674.39
三、辞退福利530,717.20530,717.20
合计14,108,438.91103,101,469.2699,053,166.6618,156,741.51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3,517,036.9381,264,479.8777,874,861.9516,906,654.85
2、职工福利费1,945,139.891,945,139.89
3、社会保险费476,388.535,904,046.865,923,043.04457,392.35
其中:医疗保险费474,903.175,685,224.315,718,829.30441,298.18
工伤保险费1,161.84212,758.33197,826.0016,094.17
生育保险费323.526,064.226,387.74
4、住房公积金34,663.003,033,030.003,058,253.009,44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0,742.22935,719.86935,882.1610,579.92
合计14,038,830.6893,082,416.4889,737,180.0417,384,067.1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67,072.549,149,888.808,471,471.46745,489.88
2、失业保险费2,535.69338,446.78313,797.9627,184.51
合计69,608.239,488,335.588,785,269.42772,674.39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7,411,480.804,817,679.81
企业所得税5,383,407.021,833,123.73
个人所得税256,186.85180,286.17
城市维护建设税413.432,198.06
房产税11,432.0111,432.01
土地使用税278.15278.15
教育费附加177.18942.02
地方教育附加118.12628.01
环保税371,336.86299,225.38
其他143,049.00105,381.00
合计13,577,879.427,251,174.34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2,554,051.962,859,558.95
合计2,554,051.962,859,558.95

(1)应付利息

不适用

(2)应付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267,666.00267,666.00
应付暂收款438,791.92359,928.77
其他往来款1,847,594.042,231,964.18
合计2,554,051.962,859,558.95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116,590.3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44,278.83
合计1,072,311.48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31,012.73
合计31,012.73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1,624,131.36
未确认融资费用-50,528.46
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116,590.31
一年内到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44,278.83
合计501,291.42

48、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13,581,061.5812,920,511.691#能源站BOT项目后续更新支出,预计未来期间设备重置成本
合计13,581,061.5812,920,511.69--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天津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6年6月签订《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了特许经营项目——1#能源站在经营中需要达到指定可提供服务水平的条件,以及经营期满移交资产时的相关要求。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持续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正常的使用状态,在报告期对须履行责任的相关现金流出进行了合理估计,将特许经营服务期限内设备更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出逐期计入预计负债。并选择适当折现率计算其现金流量的现值,分期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将预计未来现金流出与现值之间的差额,分期计入财务费用。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56,048,848.961,211,918.0018,409,721.9638,851,045.00与资产相关/用以补偿以后期间的费用
合计56,048,848.961,211,918.0018,409,721.9638,851,045.0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锅1,880,000.001,205,000.00675,000.00与资产相关
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6,048,997.442,282,309.143,766,688.30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低氮改造补贴款1,815,400.001,242,625.00572,775.00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低氮改造补贴款576,000.00360,000.00216,000.00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补贴款1,040,646.40506,189.00534,457.40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1,921,950.24701,483.001,220,467.24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密云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补贴款120,000.0075,000.0045,000.00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平谷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补贴款92,000.0057,500.0034,500.00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641,090.89456,590.89184,500.00与资产相关
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
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890,322.61185,483.85704,838.76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低氮改造补贴款3,078,000.001,923,750.001,154,250.00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西城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142,208.00142,208.00与资产相关
怀柔区生态环境局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336,000.00210,000.00126,000.00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热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支持资金367,200.00367,200.00与资产相关
北京龙脉温泉物业管理中心锅炉改造(煤改气)补贴款2,535,847.56975,325.951,560,521.61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煤改气补贴1,419,428.52308,571.451,110,857.07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老旧供热管网改造补贴款1,149,782.61133,695.651,016,086.96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老旧供热管网改造补贴款479,821.3199,962.80379,858.51与资产相关
石家庄市供热提质升级工作指挥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资金补贴2,738,904.90-85,882.00498,114.822,154,908.08与资产相关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分散燃煤采暖锅炉置换补贴10,347,567.383,979,833.756,367,733.63与资产相关
河北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贴1,764,000.001,297,800.00325,780.002,736,020.00与资产相关
天津市发改委和天津市财政局2016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基金10,247,380.98413,571.439,833,809.55与资产相关
武清荔隆广场项目供热监测平台补贴44,160.004,600.0039,560.00与资产相关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热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财政补贴224,556.62183,728.1540,828.47与资产相关
冠城热力锅炉煤改气工程资金补助2,514,966.91967,295.101,547,671.81与资产相关
冠城低氮改造补贴1,147,811.28271,745.30876,065.98与资产相关
海淀区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资金补助1,315,600.00286,000.001,029,600.00与资产相关
万科幸福里项目低氮改造补贴258,000.0030,000.00228,000.00与资产相关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中小型燃气锅炉低成本氮氧化物预测监测设备研发及应用课题拨款411,205.31216,158.68195,046.63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天然气锅炉超低氮燃烧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课500,000.00500,00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题拨款项 目

项 目说明
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关于印发<昌平区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关于下发<2016年燃气(油)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区级补贴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低氮改造补贴款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北京市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大兴区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兴环发〔2017〕10号)
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低氮改造补贴款房山区《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补贴款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补贴款丰台区环境保护局、丰台区财政局、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丰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丰台区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丰环保发〔2016〕28号)
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海淀区环境保护局、海淀区财政局、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海淀区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环函〔2016〕16号)
北京市密云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补贴款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事项补充规定>的通知》(京环函〔2016〕553号)
北京市平谷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补贴款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事项补充规定>的通知》(京环函〔2016〕553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石景山区财政局、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石景山区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环函〔2016〕13号)
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事项补充规定>的通知》(京环函〔2016〕553号)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低氮改造补贴款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16〕36号)
北京市西城区环境保护局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西城区环境保护局、西城区财政局、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西城区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环办函〔2016〕9号)
怀柔区生态环境局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事项补充规定的通知》(京环函〔2016〕553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热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支持资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供热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京改发(审)〔2016〕151号)
北京龙脉温泉物业管理中心锅炉改造(煤改气)补贴款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煤改气补贴款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昌平区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老旧供热管网改造补贴款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老旧供热管网改造补贴款
石家庄市供热提质升级工作指挥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资金补贴石家庄市供热提质升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资金拨付暂行办法>的通知》(供指办〔2014〕30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分散燃煤采暖锅炉置换补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分散燃煤采暖锅炉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3〕30号)
河北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贴《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

天津市发改委和天津市财政局2016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基金

天津市发改委和天津市财政局2016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基金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典型示范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发改环资〔2015〕1110号)
武清荔隆广场项目供热监测平台补贴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供热应急与能耗监测平台建设补贴方案的通知(津建用〔2018〕441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热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财政补贴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十二五”期间天津市地热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示范工程项目任务书》(国土房任〔2014〕24号)
冠城热力锅炉煤改气工程资金补助《<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京财经一〔2010〕1193号)

冠城低氮改造补贴

冠城低氮改造补贴《<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京财经一〔2010〕1193号)
海淀区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资金补助《关于2014-2015年海淀区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2015〕230号)
万科幸福里项目低氮改造补贴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03号)、《关于规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市环发〔2017〕114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中小型燃气锅炉低成本氮氧化物预测监测设备研发及应用课题拨款《中小型燃气锅炉低成本氮氧化物预测监测设备研发及应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下发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天然气锅炉超低氮燃烧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课题拨款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天然气锅炉超低氮燃烧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课题拨款《天然气锅炉超超低氮燃烧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下发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供热管网建设费38,057,110.0643,972,952.66
合计38,057,110.0643,972,952.66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8,058,077.0022,690,000.0022,690,000.0090,748,077.00

其他说明:

2021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9.00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635,546,9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945,788.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4,601,111.73元。其中,计入股本22,69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41,911,111.73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02,460,577.91541,911,111.73644,371,689.64
合计102,460,577.91541,911,111.73644,371,689.6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9.00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635,546,9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945,788.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4,601,111.73元。其中,计入股本22,69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41,911,111.73元。

56、库存股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4,029,038.5011,345,000.0045,374,038.50
合计34,029,038.5011,345,000.0045,374,038.50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19,590,977.66232,238,842.04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19,590,977.66232,238,842.0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424,648.86127,352,135.6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345,000.00
应付普通股股利40,00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437,670,626.52319,590,977.66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90,217,858.33585,609,711.08758,523,568.57577,302,137.81
其他业务104,628.3164,953.1883,571.4174,574.25
合计790,322,486.64585,674,664.26758,607,139.98577,376,712.06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1) 供热运营收入及燃料补贴收入

公司在获得供热运营项目的经营权后,与业主签订供热协议,向项目业主收取整个供暖季(一般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供暖费,并在供暖季内持续为业主提供供热运营服务。供热协议中约定每年的5月1日至12月31日,业主应当支付相应供暖季的供暖费,公司按照实际供热面积,以及经营所在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供热价格在供暖季分期确认供热收入。公司向居民业主提供供热运营服务,市、区两级市政市容委根据核定后的居民供热面积及补贴标准分批发放燃料补贴,一般根据相关部门财政预算情况发放,无固定支付规律。公司按照核定的燃料补贴面积及该供暖季的补贴标准在供暖季分期确认燃料补贴收入。

2) 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进行安装、调试,并交由客户验收,在取得客户确认的合格产品验收单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合同签订后客户支付部分预付款项,产品交付后客户支付除质保金以外的合同款项,合同余款于质保期结束后付清。此类业务一般约定2个供暖季的质保期。

3) 节能改造服务收入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设计、设备安装及施工服务后,将改造项目交由客户验收,并在改造项目经客户验收或者相关部门财政评审通过后,根据客户提供的验收报告或者财政评审报告一次性确认节能改造服务收入。合同签订后客户支付部分预付款项,客户验收合格后收到除质保金以外的合同款项,合同余款于质保期结束后付清。此类业务质保期在不同项目之间有所差异。

4) 技术咨询服务收入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锅炉运行、保养等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分期确认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15,685,249.91元,其中,298,095,814.66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3,326,830.93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24,730.3552,551.96
教育费附加17,741.7843,528.64
房产税45,728.0445,728.04
土地使用税1,112.601,112.60
车船使用税11,667.119,610.00
印花税179,212.4049,349.40
环境保护税775,819.60897,855.90
其他143,239.532,683.40
合计1,199,251.411,102,419.94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4,399,736.333,681,472.56
差旅费223,370.17165,803.89
办公费131,517.22164,555.68
市场费用85,175.23130,561.25
房租水电53,451.79127,001.41
车辆使用费60,668.8757,401.55
运输费50,771.0767,211.38
折旧费51,330.388,936.29
低值易耗品摊销3,266.889,129.60
其它154,018.37367,134.18
合计5,213,306.314,779,207.79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4,691,145.1618,801,009.23
中介机构费3,514,530.464,729,254.30
业务招待费3,227,018.112,516,680.91
房租水电446,034.321,246,960.54
办公费2,092,985.541,213,958.43
折旧摊销费1,612,030.48493,562.36
车辆使用费583,519.01459,921.89
劳动保护费68,037.69402,206.92
差旅费391,382.43150,916.50
交通费78,889.6078,221.72
会议费346,381.3964,592.89
其他3,288,046.491,587,472.69
合计40,340,000.6831,744,758.38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7,564,369.1815,945,268.11
直接投入737,707.26983,575.19
摊销费280,611.17464,003.21
折旧费318,639.5692,503.27
其他717,005.86855,381.48
合计19,618,333.0318,340,731.26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236,924.38502,440.73
减:利息收入6,687,699.282,928,060.43
手续费及其他561,990.55584,455.00
合计-5,888,784.35-1,841,164.70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8,193,563.2818,370,372.2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776,322.331,130,031.23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738.99
合 计21,971,624.6019,500,403.44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54,143.541,142,903.0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404,639.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合计2,958,782.861,142,903.06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87,308.32
合计87,308.32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8,403.74-456,510.0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013,236.82968,319.53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64,884.01-349,761.47
合计-7,796,756.55162,048.01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567.46
合计-2,567.46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238,508.321,317,422.79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45,623.444,846.9145,623.44
供暖费滞纳金1,201,736.91414,220.181,201,736.91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80,002.931,839,510.8380,002.93
其他23,739.5231,093.7123,739.52
合计1,351,102.802,289,671.631,351,102.80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1,928.001,928.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44,920.58293,799.35144,920.58
赔偿支出320,358.60183,099.97320,358.60
其他72,207.48294,925.0772,207.48
合计539,414.66771,824.39539,414.66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3,049,270.1818,688,798.53
递延所得税费用5,750,383.89696,888.89
合计28,799,654.0719,385,687.4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63,434,303.5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4,515,145.5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683,201.9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83,121.5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950,684.58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2,899.1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1,272,330.99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1,993,175.35
所得税费用28,799,654.07

77、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5,599,563.656,152,865.98
保证金退回3,846,750.0012,158,796.68
收到存款利息6,687,699.282,928,060.43
收到的往来款项等3,190,568.602,098,973.78
合计19,324,581.5323,338,696.87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费用15,993,905.3014,231,237.10
支付的保证金2,001,700.004,879,726.41
支付的往来款3,178,321.262,529,651.89
财务费用(手续费等)535,905.82584,455.00
漏水赔偿费等285,358.60388,349.91
合计21,995,190.9822,613,420.31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银行理财产品430,000,000.00
BOT项目配套费收回20,114,367.00
合计430,000,000.0020,114,367.00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委托贷款理财产品610,000,000.00
合计610,000,000.0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发行费用25,977,847.23
支付租赁负债639,501.72
合计26,617,348.95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34,634,649.46131,359,412.37
加:资产减值准备7,799,324.01-162,048.0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7,195,845.9067,801,514.65
使用权资产折旧468,819.01
无形资产摊销2,400,792.453,024,192.8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9,956,335.887,581,033.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38,508.32-1,317,422.7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9,297.14288,952.4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7,308.3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63,009.11502,440.7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958,782.86-1,142,903.0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339,322.89-2,184,052.1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11,061.002,880,941.0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650,057.08-4,072,650.7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2,697,454.41-8,842,031.8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6,771,840.80-15,413,334.7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708,186.66180,304,044.5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848,502,404.94395,293,816.1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395,293,816.11326,179,888.3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3,208,588.8369,113,927.78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848,502,404.94395,293,816.11
其中:库存现金26,916.05103,466.7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846,028,317.32393,289,930.9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2,447,171.571,900,418.4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48,502,404.94395,293,816.11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649,280.77银行履约保函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60,000,000.00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2.3.24,不可
提前支取
合计60,649,280.77--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不适用

83、套期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氮氧化物预测监测设备研发及应用课题拨款411,205.31其他收益216,158.68
地热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财政补贴224,556.62其他收益183,728.15
低氮改造补贴23,550,226.86其他收益9,975,664.18
分散燃煤采暖锅炉置换补贴10,347,567.38其他收益3,979,833.75
供热监测平台补贴44,160.00其他收益4,600.00
供热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支持资金367,200.00其他收益367,200.00
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基金10,247,380.98其他收益413,571.43
老旧供热管网改造补贴款2,945,203.92其他收益519,658.45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资金补贴2,653,022.90其他收益498,114.82
煤改气补贴6,470,242.99其他收益2,251,192.5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原因
二次管网改造补贴827,482.00以工程最终评审为准

85、其他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新设立持股比例100%控股子公司,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其他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北京北京供热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石家庄供热60.00%设立
天津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津供热100.00%设立
陕西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西安供热100.00%设立
新疆金房暖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新疆供热100.00%设立
北京金房易明暖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供热60.00%设立
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海青海供热100.00%设立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00%5,167,979.340.0025,654,788.46
北京金房易明暖通科技有限公司40.00%42,021.260.003,862,234.75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司名称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598,370.3452,418,087.67144,016,458.0144,260,983.1935,618,503.6879,879,486.8775,454,450.4960,367,042.40135,821,492.8940,861,434.9443,743,035.1684,604,470.10
北京金房易明暖通科技有限公司7,370,949.249,042,463.8116,413,413.056,757,826.170.006,757,826.175,113,313.195,424,332.2610,537,645.45987,111.710.00987,111.71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8,548,230.3412,919,948.3512,919,948.3510,158,588.01104,314,414.6710,413,498.7010,413,498.70-8,425,571.47
北京金房易明暖通科技有限公司4,988,462.83105,053.14105,053.142,315,289.910.00-395,306.82-395,306.82-827,575.98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北京供热20.00%权益法核算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85,188,361.0893,072,014.41
非流动资产74,331,888.1471,206,171.49
资产合计159,520,249.22164,278,185.90
流动负债100,922,696.6895,563,702.48
非流动负债4,951,700.004,878,544.20
负债合计105,874,396.68100,442,246.68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3,645,852.5463,835,939.2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0,729,170.5112,767,187.84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871,539.21-973,933.55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9,857,631.3011,793,254.29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95,094,387.8995,140,878.81
净利润2,476,013.245,155,708.30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2,476,013.245,155,708.30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不适用

6、其他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1)债务工具投资100,000,000.00100,000,000.00
(2)权益工具投资80,087,308.3280,087,308.32
(二)其他债权投资1,000,000.001,000,0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81,087,308.32181,087,308.32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适用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北京北京供热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石家庄供热60.00%设立
天津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津供热100.00%设立
陕西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西安供热100.00%设立
新疆金房暖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新疆供热100.00%设立
北京金房易明暖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供热60.00%设立
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海青海供热100.00%设立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辽宁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拟并购公司
丁琦股东、董事
付英股东、董事
魏澄股东、董事
王文喜前任监事
王丽娟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吴俊辉公司前任监事王文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节能改造服务收入94,339.62
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产品销售收入1,501,902.67
辽宁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收入19,247.79780,884.93
魏澄供热运营收入998.82
王文喜供热运营收入1,033.38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受托方/承包受托/承包资受托/承包起受托/承包终托管收益/承本期确认的托
方名称方名称产类型始日止日包收益定价依据管收益/承包收益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长阳半岛2014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12,620,723.37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金域华府2014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2,585,268.63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首开温泉2014年10月31日合同约定2,006,096.72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西北旺C12015年09月30日合同约定1,792,249.96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西北旺C32014年10月31日合同约定1,500,056.23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广阳绿地2014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4,166,435.94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首开8号地2014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1,421,565.71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尚华家园2015年09月30日合同约定5,855,287.26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首开3号地2015年09月30日合同约定1,929,548.13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首开万科中心2018年01月01日合同约定957,372.92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绿地广阳项目运营期限20年;首开3号地、首开8号地项目运营期限50年;首开温泉项目运营期限70年;金域华府、金域国际、西北旺C1、西北旺C3、长阳半岛、长阳半岛5号地、首开万科中心项目运营期限为永久。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杨建勋、丁琦、付英、魏澄50,000,000.002020年01月28日2022年01月27日

(5)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684,158.104,285,574.01

(8)其他关联交易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辽宁金房能源科204,397.5019,352.25203,310.0010,165.50
技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9,194,444.051,746,064.6729,827,999.431,831,772.37
应收账款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1,697,150.0084,857.50

(2)应付项目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不适用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不适用

5、其他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取得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1#能源站项目集中供热、供冷经营权,运营期为30年。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运营期满将建设资产全部移交给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并保证移交资产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计更新替换支出形成的现时义务逐期确认预计负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49,911,442.35

3、销售退回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22年1月18日,本公司完成对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接程序及相应工商变更手续,取得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55.00%股权。该事项对报告期内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要影响。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依据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在地确定报告分部,集团内执行统一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北京地区非北京地区分部间抵销合计
营业收入639,057,650.61160,126,253.04-8,861,417.01790,322,486.64
营业成本463,286,999.77130,992,110.80-8,604,446.31585,674,664.26
营业费用51,089,117.258,761,371.05-567,632.6359,282,855.67
其他收益16,429,347.755,542,276.850.0021,971,624.60
投资收益2,958,782.860.000.002,958,782.8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958,782.860.000.002,958,782.86
信用减值损失-4,483,656.80-3,313,099.750.00-7,796,756.55
资产减值损失-2,567.46-2,567.46
资产处置收益-31,581.001,270,089.320.001,238,508.32
营业利润138,607,053.9823,704,899.48310,661.93162,622,615.39
营业外收入1,284,595.4066,507.400.001,351,102.80
营业外支出494,765.5244,649.140.00539,414.66
利润总额139,396,883.8623,726,757.74310,661.93163,434,303.53
所得税21,221,498.607,415,182.75162,972.7228,799,654.07
净利润118,175,385.2616,311,574.99147,689.21134,634,649.46
资产总额1,618,591,675.70277,637,907.93-79,677,751.831,816,551,831.80
负债总额413,230,412.81162,882,296.94-7,242,332.82568,870,376.93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不适用

8、其他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2,937,272.16100.00%28,940,734.9915.82%153,996,537.17158,713,419.47100.00%31,515,398.6319.86%127,198,020.84
其中: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1,843,330.961.01%1,139,252.720.72%
账龄组合181,093,941.98.99%28,940,734.915.98%157,574,166.99.28%31,515,398.620.00%
209753
合计182,937,272.16100.00%28,940,734.9915.82%153,996,537.17158,713,419.47100.00%31,515,398.6319.86%127,198,020.8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1,843,330.96
账龄组合181,093,941.2028,940,734.9915.98%
合计182,937,272.1628,940,734.99--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21,228,607.30
1至2年27,889,799.84
2至3年9,719,294.46
3年以上24,099,570.56
3至4年9,599,614.24
4至5年4,305,307.70
5年以上10,194,648.62
合计182,937,272.1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515,398.634,909,849.847,957,103.23472,589.7528,940,734.99
合计31,515,398.634,909,849.847,957,103.23472,589.7528,940,734.99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供暖运营应收7,957,103.23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供暖运营应收供暖应收7,957,103.23长期挂账经过审批进行核销
合计--7,957,103.23------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通过对欠费形成过程和欠费数据进行核查,针对非连续欠费、非年度全额欠费情况且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经审批核销。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129,194,444.0515.96%1,746,064.67
客户211,368,780.806.21%651,897.57
客户38,548,949.024.67%488,005.27
客户47,928,160.494.33%396,408.03
客户56,849,726.173.74%372,617.14
合计63,890,060.5334.91%--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3,019,130.253,230,961.85
合计3,019,130.253,230,961.85

(1)应收利息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5,824,977.007,313,777.00
其他往来款1,620,182.11718,118.88
备用金48,619.90153,916.00
合计7,493,779.018,185,811.88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23,762.0478,646.534,852,441.464,954,850.03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23,762.0423,762.04
--转入第三阶段-78,646.5378,646.53
本期计提4,081.3615,641.25-498,483.88-478,761.27
本期核销1,440.001,440.00
2021年12月31日余额4,081.3639,403.294,431,164.114,474,648.76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02,810.44
1至2年465,952.24
2至3年679,167.48
3年以上5,345,848.85
3至4年1,547,901.36
4至5年566,502.52
5年以上3,231,444.97
合计7,493,779.01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账龄组合4,954,850.03-478,761.271,440.004,474,648.76
合计4,954,850.03-478,761.271,440.004,474,648.76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备用金1,440.0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1押金保证金1,500,000.003-4年20.02%750,000.00
客户2押金保证金1,000,000.005年以上13.34%1,000,000.00
客户3押金保证金1,000,000.005年以上13.34%1,000,000.00
客户4押金保证金800,000.001年以内10.68%0.00
客户5押金保证金500,000.002-3年6.67%100,000.00
合计--4,800,000.00--64.05%2,850,000.0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不适用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72,100,000.0072,100,000.0070,100,000.0070,1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9,857,631.309,857,631.3011,793,254.2911,793,254.29
合计81,957,631.3081,957,631.3081,893,254.2981,893,254.29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00,000.006,000,000.00
北京金房易明暖通技术有限公司6,000,000.006,000,000.00
天津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000,000.0035,000,000.00
陕西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
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1,100,000.001,100,000.00
新疆金房暖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
青海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
合计70,100,000.002,000,000.0072,10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1,793,254.29554,143.54-2,489,766.539,857,631.30
小计11,793,254.29554,143.54-2,489,766.539,857,631.30
合计11,793,254.29554,143.54-2,489,766.539,857,631.30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603,920,194.62431,028,395.51578,482,667.80420,158,894.74
其他业务531,812.01310,946.821,512,456.55322,956.38
合计604,452,006.63431,339,342.33579,995,124.35420,481,851.12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1) 供热运营收入及燃料补贴收入

公司在获得供热运营项目的经营权后,与业主签订供热协议,向项目业主收取整个供暖季(一般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供暖费,并在供暖季内持续为业主提供供热运营服务。供热协议中约定每年的5月1日至12月31日,业主应当支付相应供暖季的供暖费,公司按照实际供热面积,以及经营所在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供热价格在供暖季分期确认供热收入。公司向居民业主提供供热运营服务,市、区两级市政市容委根据核定后的居民供热面积及补贴标准分批发放燃料补贴,一般根据相关部门财政预算情况发放,无固定支付规律。公司按照核定的燃料补贴面积及该供暖季的补贴标准在供暖季分期确认燃料补贴收入。

2) 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进行安装、调试,并交由客户验收,在取得客户确认的合格产品验收单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合同签订后客户支付部分预付款项,产品交付后客户支付除质保金以外的合同款项,合同余款于质保期结束后付清。此类业务一般约定2个供暖季的质保期。

3) 节能改造服务收入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设计、设备安装及施工服务后,将改造项目交由客户验收,并在改造项目经客户验收或者相关部门财政评审通过后,根据客户提供的验收报告或者财政评审报告一次性确认节能改造服务收入。合同签订后客户支付部分预付款项,客户验收合格后收到除质保金以外的合同款项,合同余款于质保期结束后付清。此类业务质保期在不同项目之间有所差异。

4) 技术咨询服务收入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锅炉运行、保养等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分期确认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42,915,424.75元,其中,229,577,052.10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3,311,834.83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54,143.541,142,903.0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404,639.32
合计2,958,782.861,142,903.06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39,211.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1,969,885.6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491,947.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12,724.27
减:所得税影响额4,815,636.1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478,317.08
合计20,219,815.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70%1.671.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13.25%1.411.41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不适用

4、其他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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