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公司)与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罗拉)的合作关系,增强MOS芯片自主研发能力,根据产业发展规划,振华科技拟对奥罗拉进行投资。
振华科技拟以现金形式对奥罗拉进行增资扩股。振华科技增资金额为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42.7355万元作为奥罗拉新增的注册资本,1,757.26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奥罗拉注册资本将由167.91万元人民币增至210.6455万元人民币,振华科技持有奥罗拉20.2879%的股权比例。投资主要用于奥罗拉技术研发和补充其经营流动资金。
2022年4月27日,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划》规定,此项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16FA16-12室。
3. 注册资本:167.91万元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万欣。
5.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日。
6.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
7. 出资情况构成表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万欣 | 43.5 | 25.91% |
嘉兴欧若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 45 | 26.80% |
嘉兴奥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 25.5 | 15.19% |
北京泰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13.5 | 8.04% |
北京亨普瑞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5.358 | 9.15% |
邢喆 | 10.5 | 6.25% |
启迪之星(天津)创业投资中心 | 5.5969 | 3.33% |
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 5.5969 | 3.33% |
杭州泰之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1.6791 | 1% |
新余泰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6791 | 1% |
合计 | 167.91 | 100% |
8.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09.38 | 291.46 |
负债总额 | 57.28 | 48.71 |
净资产 | 252.10 | 242.75 |
营业收入 | 455.96 | 58.02 |
净利润 | 102.57 | 11.91 |
9. 奥罗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0. 奥罗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评估情况
1. 评估机构名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评估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2. 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
3. 评估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4.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奥罗拉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分析比较,并最后确定评估结论。
5. 评估结果:在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充分实现的条件下,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奥罗拉经审计后的母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325.58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191.10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34.47万元。在评估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评估值583.39万元,总负债评估值191.1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92.29万元,评估增值257.81万元,增值率191.72%。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在评估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经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072.30万元。较审计后被评估单位归属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142.84万元,增值6,929.45万元,增值率4,851.13%。
6. 评估增值说明:
本次估值优先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奥罗拉属于科研驱动型半导体企业,结合奥罗拉的经营现状、经营计划及公司战略,未来一段时间内仍注重于研发投入。奥罗拉主打产品集中于高可靠领域,存在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验证周期长、定型时间长、起量爬坡慢等特点;同时,正开拓的民用高端产品聚焦于国产替代市场,技术与价格
的国际竞争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人力及资本投入较难在短时间内大规模转化为营业收入,在高投入下公司净利润或承压,企业短期盈利规模难以体现其真正创造的价值,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资产评估法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逐项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奥罗拉作为初创期半导体企业,为典型的Fabless经营模式,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公司前期研发投入及积累的人力资本难以直接体现在公司资产端,以报表为基础进行公司估值,存在低估公司价值的可能性,因此不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奥罗拉。奥罗拉是一家发展相对较快、成长能力相对较强的公司,现阶段对其未来发展业绩予以合理、准确预测的难度较大,相比前两种估值方法,市场法的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公允市场,具有说服力较强、时效性较强的特点。
三、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1. 增资规模:1,800万元人民币。
2. 增资方: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以奥罗拉全部权益估值7,072.30万元为增资价格计价依据,以现金1,800万元人民币对奥罗拉进行增资,其中,42.7355万元作为奥罗拉新增的注册资本,1,757.26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奥罗拉注册资本将由167.91万元人民币增至210.6455万元人民币,振华科技持有奥罗拉20.2879%股权。本轮增资后,奥罗拉股权比例详见下表。
序号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增资后 | |
投资金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1 | 万欣 | 43.5 | 20.6508% |
2 | 嘉兴欧若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 | 21.3629% |
3 | 嘉兴奥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5 | 12.1056% |
4 | 北京泰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 | 6.4089% |
5 | 北京亨普瑞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5.358 | 7.2909% |
6 | 邢喆 | 10.5 | 4.9847% |
7 | 启迪之星(天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5969 | 2.6570% |
8 | 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 5.5969 | 2.6570% |
9 | 杭州泰之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791 | 0.7971% |
10 | 新余泰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6791 | 0.7971% |
11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2.7355 | 20.2879% |
合计 | 210.6455 | 100% |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增资奥罗拉,深化与奥罗拉的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实现转型升级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加快振华科技推动后续MOSFET产业化发展,也有利于振华科技掌握先进的关键核心技术,通过定制化的开发生产相关产品,增强相关核心业务竞争力,从而提升振华科技在高端半导体功率器件领域的行业地位。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投资所涉及的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二)增资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