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79 公司简称:华体科技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梁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婧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已经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1
备查文件目录 |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年报全文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签署的对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 |
会计师对年报出具的审计报告(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 | |
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审核报告 | |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 |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华体科技 | 指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成都景炜 | 指 | 成都景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联行健 | 指 | 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华体智城 | 指 | 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华体节能 | 指 | 四川华体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慧城科技 | 指 | 成都华体慧城科技有限公司 |
空港智慧 | 指 | 成都华体空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空港管理 | 指 | 成都华体空港智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华鑫智慧 | 指 | 四川华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雄安华体 | 指 | 河北雄安华体物联网有限公司 |
中智城 | 指 | 中智城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华体智能 | 指 | 深圳华体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国信华体 | 指 | 安徽国信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环天智慧 | 指 | 眉山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德阳华智 | 指 | 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华体 | 指 | 重庆华体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恒基华体 | 指 | 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华商数字 | 指 | 济南华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科华智慧 | 指 | 河南科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德阳华睿 | 指 | 德阳华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华体智慧 | 指 | 安徽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新投智城 | 指 | 四川新投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体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ICHUAN HUATI LIGHTING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uati Tech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梁熹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辉 | 徐洁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 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
电话 | (028)85871857 | (028)85871857 |
传真 | (028)85871899 | (028)85871899 |
电子信箱 | zqb@huaticn.com | zqb@huaticn.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207 |
公司网址 | http://www.huaticn.com/ |
电子信箱 | zqb@huaticn.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体科技 | 603679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唐松柏、张丹娜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苏北、肖凤荣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4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590,076,276.46 | 702,362,857.54 | -15.99 | 706,345,285.4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580,403,311.11 | 696,137,698.56 | -16.6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817,200.20 | 66,104,067.84 | 不适用 | 94,114,390.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831,850.51 | 54,750,501.14 | 不适用 | 92,507,637.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23,397.27 | -92,221,119.67 | 不适用 | -75,445,757.91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08,084,920.43 | 774,169,451.48 | -8.54 | 680,612,840.48 |
总资产 | 1,415,863,473.12 | 1,578,122,399.91 | -10.28 | 1,235,674,965.2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72 | 0.4698 | 不适用 | 0.66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90 | 0.4643 | 不适用 | 0.65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62 | 0.3890 | 不适用 | 0.65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3 | 9.33 | 不适用 | 14.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33 | 7.73 | 不适用 | 14.4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47,170,628.11 | 199,961,713.33 | 97,601,954.05 | 145,341,98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027,872.76 | 6,676,307.23 | -20,360,183.65 | -65,161,196.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0,438,813.83 | 6,091,202.96 | -22,208,241.40 | -73,153,625.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280,340.26 | -37,850,222.00 | -56,657,902.00 | 123,751,181.0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78.69 | 71,140.42 | 133,118.8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91,807.42 | 9,701,111.70 | 1,761,533.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 1,189,213.70 | 1,913,780.81 |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20,378.98 | 2,075,100.26 | -13,299.65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益 | -375,070.2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63,709.02 | 2,026,719.55 | 274,600.2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619.46 | 5,776.70 | ||
合计 | 14,014,650.31 | 11,353,566.69 | 1,606,752.27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城市照明综合服务提供商,专注于城市照明领域产品研发制造、工程项目安装、智慧路灯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致力于成为城市文化照明和绿色照明的领导者。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007.6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99%,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1.72万元,资产总额141,586.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0,808.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54 %。2021年公司收入下滑,出现亏损主要有以下原因:
1、2021 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在全球范围内持续,中美贸易关系、地缘政治等国内外环境日趋复杂,虽然国内经济发展整体向好,但疫情不断反复,政府公益性消费支出相对减少,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各节点均出现不同程度延迟。
2、经济下行压力大,各类减值风险增高。本年度,政府客户及政府平台公司客户的凯里项目和丽江项目应收款项出现减值迹象,结合公司当前应收账款规模、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及各类资产减值风险,按照《企业会计准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报告期内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742.96万元。
2021年,公司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随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方向的变化,积极开拓新业务,实现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平稳运行。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
标,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完善市场布局,凭借公司在智慧路灯及其应用场景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研发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障了企业的稳健发展。
1、市场需求相对稳定
虽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在疫情期间有所下降,但随着国家大力推进以5G、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为标志性领域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对“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的重点支持,城市道路建设的改造、升级步伐加快,对智慧照明市场需求稳步增长。此外,为适应节能环保新的需要,国家连续出台政策推动更为节能环保的新型灯具的使用,未来几年,在政府政策大力支持的背景下,节能环保型城市照明替代传统照明将成为城市照明行业新的增长点。
2、公司独特的经营模式和雄厚的综合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独特的经营模式以及多年的积累,在基础研发、方案规划、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支持以及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已处于国内同业领先地位,也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在继续保持西部地区市场占有率的同时,进一步拓展省外业务,成为国内最大的城市照明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
3、公司利用智慧路灯进入智慧城市,探索智慧路灯和智慧城市业务的深度融合并创新商业模式
智慧路灯运营服务是在路灯项目建设完成后,取得路灯及其周边设备的一定时间的运营权,主要包括:充电桩的运营、信息广告发布、特许灯杆上搭载4G/5G基站并提供服务、WIFI运营增值服务、智慧停车增值服务等。公司通过建设加后期运营的模式,逐渐建立了从单一的产品销售逐步升级为产品销售加智慧城市运营服务全产业链的模式。
4、个性化的定制服务优势明显
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和服务经验的积累,创造性满足了客户需要,并积极扩展延伸公司产品线。在智慧经济时代背景下,国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浪潮中,公司开创性的提出“城市空间全要素新型基础设施”的概念,在城市公共设施的设计和制造中引入“万物互联”、“公共艺术”的概念,通过技术与艺术的结合,设计出一系列城市道路、园区等空间全要素的物联网城市家具产品,包括综合杆设施、各类杆箱设施、杆上设备及城市家具等。
5、优秀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丰富的产品线
近年来,我国城市照明应用领域正逐步从传统照明转向城市文化照明和绿色照明。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最近几年一直专注于城市文化照明和绿色照明两大领域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在提升城市照明规划及方案设计能力的同时,文化定制类照明产品和LED照明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并取得了相应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城市照明新技术研发投入,自主研发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慧路灯产品,为各地智慧城市的建设及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崭新的技术手段,取得了以智慧城市资产管理运营平台V3.0为代表的一系列软件著作权。丰富的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而优秀的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满足了客户个性化需求,两者共同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政策驱动:全面推动应用建设。
从国家层面看,2019年4月工信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2019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与铁塔公司要利用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等社会杆塔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微(小)基站建设;集约利用现有基站站址和路灯杆、监控杆等公用设施,提前储备5G站址资源。2020年3月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决策层强调,要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在地方层面,上海、广东、湖南、江苏、福建、浙江、四川、安徽、河南、山东等地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当地的智慧多功能杆建设和发展,引导城市各类杆塔“多杆合一”,推动“一杆多用”的智慧多功能杆建设,鼓励集约利用杆塔资源部署5G和储备5G站址资源。“5G+智慧多功能杆”模式已经成为当前5G各类政策文件中重点强调的工作内容。
2019年-2022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省市已发布超过420份关于智慧多功能杆/多杆合一/5G智慧杆塔等的相关政策及规划,遍及全国各区,其中国家层面已提出超14个政策,由此,智
慧多功能杆已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将摄像头、广告屏、充电桩、小基站等功能集于一身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能够完成对照明、交通、公安、城市管理、市政、气象、环保、通信、民生等多个行业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发布或传输。与此同时,作为5G时代车联网建设、云网建设以及通信网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多功能杆未来将得以广泛应用。 2021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第14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其中包括首个多功能智能杆国家标准《智慧城市 智慧多功能杆 服务功能与运行管理规范》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系列标准的实施,将为智慧多功能杆功能设计与运行管理等提供标准依据,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实现城市公共设施集约化、共享化、智能化。
2、智慧灯杆市场规模
智慧多功能杆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新型公共基础设施,可实现5G通信、平安城市、智慧城管、智慧照明、环境监测、智慧交通、新能源和信息发布等新型业务应用。
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与标准,智慧多功能杆是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它是智慧照明、智慧城市应用及5G基站及其他创新应用的最佳载体之一。作为助力传统基础设施创新转型升级,智慧多功能杆属于新型智慧城市及5G新通信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新一代融合基础设施。
智慧多功能杆作为新一代的"新基建最佳载体"和"5G基站最佳点位",集合信息采集、发布、汇聚等独特优势,能够为智慧城市与城市物联网的建设提供大数据的支持并且成为新经济和新基建的发力新方向。
从当前市场体量来看,5G基站有着使用高频通信及大容量高速度的需求,使得5G时代需要大量微小基站完成更密集的网络覆盖。目前,中国移动在全国300多个城市开展5G网络建设,并已在超过50个重点城市建成5G基站4万多个。但现阶段建成的5G基站距离较大,弱覆盖填补需求和深度覆盖增强需求的缺口仍然较大。
从智慧多功能杆本身优势来看,灯杆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也是城市的神经系统,分布密集。对传统路灯进行智能化改造,既满足空间需求又可以降低相对成本;其次,无论从高度、间距,还是从电源配套、安全和管理等角度考虑,智慧多功能杆都是5G微基站的天然载体。智慧多功能杆是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实现多杆合一,可将智慧照明、5G基站及多种智慧感知设备和终端设备集于一杆,解决管理混乱问题,释放城市空间。
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上的各类杆件等)无法满足以5G基站为代表的智慧多功能杆在城市中的安装。集智慧照明、基站搭载、智慧监控、应急求助、环境监测、信息交互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多功能杆,将成为构建新型智慧城市的重要载体,同时也适用社会、民生、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建设智慧多功能杆,实现多杆合一,将成为“新基建”的刚需。
从各地智慧多功能杆试点来看,在当前的诸多试点项目的实际应用中,各地政府已通过智慧杆载体在美化城市、城市管理、服务创新、行业协调、环境保护、数据开放、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诸多尝试,实践证明智慧多功能杆对于促进城市发展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提升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拥有良好的实际效果。
智慧多功能杆的建设可以有效地实现城市整体建设与运营的降本增效、有利于智慧城市智能硬件产业加速,城市管理效率提升,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建设智慧社会的关键基础、是新业态新模式的有力支撑。未来长期必将是实现“多杆合一”、“多头合一”、“多网合一”、“多平台合一”等集约化,打破壁垒,避免信息孤岛的趋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城市道路照明灯数量已由2010年的1773.99万盏增长到到2020年的3048.56万盏,叠加城市新建道路,由此带来的路灯的新增和更换,每年将达到非常可观的数目。
3、行业进入井喷发展期
智慧灯杆行业经过2016-2019年的试点发展阶段,2020年加速发展期,2021年开始已进入井喷发展期。
2021年智慧灯杆产业发展有两个特点。一、2021年的智慧灯杆行业呈全国全面开花的态势,在上海、深圳、成都等城市规模化建设的引领下,2021年全国各省市都纷纷大力建设智慧灯杆,根据网络公开信息调研分析得出,国内7个地域和27个省级地区已实施智慧多功能杆项目474个,单个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已经从前几年的几百万、几千万发展到单个项目体量为上亿规模。依托中国建设“新基建”政策驱动,中国智慧灯杆行业建设进入了加速发展的轨道,各地相继投
入预算,致力于进行城市照明升级改造,加速推进新建和改建智慧灯杆项目。二、城市级别和区域级别的智慧灯杆项目数量也快速增加。2021年,从建设、管理、运营模式上说,通过前几年的探索,政府也逐渐摸索出一套合理的、可接受的智慧路灯建设、管理、运营的模式,模式逐渐成熟,从而催生更多的城市级别智慧灯杆项目。
4、智慧灯杆产业从多功能灯杆建设逐步衍生到和智慧场景融合应用发展。智慧多功能杆衍生的智慧化项目除了常规的智慧多功能杆主要布置在城市道路,目前也已在景区、市政道路、高速公路以及园区等区域大规模布置,为未来各类场景的衍生智慧化应用做好基础底座。智慧多功能杆除了分布在城市主、支干道路上,其还广泛分布在示范道路、园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景区、公园、社区(住宅区)等区域。同时在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慧停车、智慧城管、5G通信、车路协同等等应用领域的实践。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 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一家以智慧城市新场景和文化照明为主要业务的系统方案提供商,专注于智慧路灯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产品研发制造,并致力于成为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者和服务商。
公司始终坚持“设计+科技+服务”的发展理念,以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并加快成果转化,近年来专注于智慧路灯领域的技术研发、制造,同时拓展相关领域的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通过与国内多家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在行业内逐渐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公司现拥有一套包括前期咨询、方案创作、照明设计、技术支持、产品研发制造、路灯管理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高质量、个性化技术服务链,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过程的城市照明及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产品研发制造、工程项目安装和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三大类。
1、产品研发制造
(1)智慧路灯照明产品
智慧路灯是指在城市照明路灯上搭载各种传感器及感知设备,如充电桩、LED信息发布屏、高清摄像头、应急报警、5G基站、WiFi、环境监测、井盖及积水监测、城市广播等,利用物联网及互联网技术,使路灯成为智慧城市信息采集终端和便民服务终端,是智慧城市重要的切入口。公司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以智慧路灯等产品作为智慧城市切入点,搭建基础硬件平台和服务软件平台,提供各项城市管理和便民服务以及各类城市大数据收集、传输及管理服务。
同时,智慧路灯通过实现多杆合一,节约了城市空间,避免了重复建设,有效推动了城市的精细化管理。以智慧路灯为入口,结合云计算、大数据、AI的能力,将不断衍生如智慧停车、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城管、智慧环保等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可持续化运营。
近年来随着智慧路灯需求量的增大,公司在智慧路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已研发设计并制造出多款智慧路灯并在道路、公园、绿道、广场等处广泛应用。
同时,智慧路灯通过实现多杆合一,节约了城市空间,避免了重复建设,有效推动了城市的精细化管理。以智慧路灯为入口,结合云计算、大数据、AI的能力,将不断衍生如智慧停车、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城管、智慧环保等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可持续化运营。
“流云芙蓉”的路灯亮相湖南长沙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似盛开的芙蓉花瓣宛若流动的白云落入梅西湖畔,延伸出“秋风万里芙蓉国”的无限想象。
近年来随着智慧路灯需求量的增大,公司在智慧路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已研发设计并制造出多款智慧路灯并在道路、公园、绿道、广场等处广泛应用。公司主要智慧路灯等产品如下:
流光智慧路灯 | 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城市主干道、支路及公园广场 | 此灯由流畅的曲直线交织而成,把城市的华丽和现代科技完美结合,极具城市现代感; 侧面曲线灯条与穿梭的弯曲马路呼交相呼应,顶部灯光点缀宛如城市万家灯火的缩影。 | |
雅典娜智慧路灯 | 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小区、厂区、广场、公园 | 路灯造型能够达到涉及与功能的契合,体现时尚现代感和工艺品质感; 可应用于智慧路灯功能的内嵌式集成安装,如检测功能、城市广播、移动网络覆盖、监控、LED展示屏、充电插口、一键报警等。 |
双子智慧路灯 | 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小区、广场、厂区、公园 | 设计理念:包容、开放。能够实现视频监控、信息发布、智能照明、一键报警、手机充电、智慧垃圾桶等功能。 | |
城市之光智慧路灯 | 主要应用于城市主干道、支路及公园广场 | 此灯以掀开的窗帘、窗户为设计元素,蕴含通向未来的意义配以LED光源节能环保,并实现监控、充电、照明之类的功能。 | |
皎月智慧路灯 | 主要用于小区、厂区、广场、公园 | 此灯的设计沿用该系列现代与未来的风格,融入传统的美好意向和智慧路灯的功能组件,提供照明的同时,也为道路照明增添活力氛围。 | |
智多星智慧路灯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支路及公园广场 | 用简约现代的手法进行设计,以绿色为点缀,体现节能减排的设计理念。在满足功能性的前提下,将空间、功能进行合理精致的组合。 | |
智慧树智慧路灯 | 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城市主干道、支路及公园广场 | 以银杏树为设计原型,满足广场等场景的多项照明需求,将空间、功能进行合理组合。 |
第三代玉兰灯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快速道、标志性景观等场所 | 观造型更加大气、更有质感;灯留有足够的空间和位置加载并展现地域文化; 功能涵盖面了基站、摄像头、应急广播、环境监测、显示屏、充电桩等,能根据智慧城市建设的需求定制组件加载方案。 |
(2)传统路灯照明产品
公司传统照明产品以道路照明产品为主,同时包括少量景观庭院灯、景观照明产品。传统路灯照明产品中,以文化定制产品为主,主要包括玉兰灯、芙蓉中华灯、银杏灯等。近年来,随着公司制造能力及文化定制照明产品的客户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生产工艺更为复杂的文化定制类产品的产销量在传统路灯照明产品中的占比逐渐增加。
传统照明及文化定制照明产品主要产品如下:
名称 | 产品图 | 适用环境 | 设计创意 |
寒梅傲雪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公路、街区等场所 | 设计以抽象化的梅花构成灯具主体,大面积的装饰光源形成绚丽的景观照明效果,突显出梅花高洁、坚强、谦虚的品格。 | |
兰韵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公路、街区等场所 | 设计以兰花为设计元素,用仿生的设计体现兰花韵味。底座采用石纹漆,整体体现高贵典雅。 | |
听竹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公路、街区等场所 | 以常青植物竹为设计元素,时尚高雅。 | |
金菊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公路、街区等场所 | 以拥有顽强生命力的菊花作为设计元素,展现高风亮节的菊花。 | |
芙蓉中华灯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慢车道、景区道路、庭院、广场等场所 | 中华灯是一款极具中国特色的灯具,公司在保留传统中华灯神韵的基础上,加入了新的元素,不仅强化了照明效果,对主光源进行了调整,还对外观进行了改良,以保证灯具更加适合现代审美的需要。 |
现代银杏灯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公路、街区等场所 | 将银杏枝叶的形态作为元素,整体造型优美、独特,结构精致巧妙,既满足了道路照明的需求,又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城市景观。 | |
玉叶灯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公路、街区等场所 | 以花的外轮廓艺术造型而成,光源采用向下照射方式,满足视觉艺术外观和现代审美理念。 | |
月季灯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公路、街区等场所 | 灯体造型简单大方,顶部提取月季花元素,造型优美。 | |
流光溢彩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公路、街区等场所 | 灯型设计以简洁流畅的线条为设计元素,结合现代简洁的设计手法,提取流畅的线条,灯臂如展翅翱翔的翅膀,寓意城市蓬勃发展。 | |
雨露花语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公路、街区等场所 | 设计以花卉为元素,该灯外观造型线条简练流畅,栀子花形态栩栩如生。 | |
桂冠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公路、街区等场所 | 灯型以月桂和花环为创作元素,以桂冠之姿,喻人杰地灵,整体造型简约大气。 | |
鱼凫之歌 | 主要用于城市主干道、迎宾大道、公路、街区等场所 | 以三星堆文化及鱼凫古城为设计元素,将中华源远流长的文化历史与现代元素交相呼应,展现出一座城市文化自信的内涵。 |
(3)软件平台产品
公司软件产品包括多功能智慧路灯管理平台、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智慧园区绿道运营管理平台。公司智慧路灯运营管理云平台以智慧路灯为载体,结合物联网技术,实现了集路灯照明、视频监控、LED屏、一键报警、城市广播、环境监测等系统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各系统之间可协同工作、联动指挥,能有效提高管理部门工作效率。
智慧路灯大数据智慧驾舱,与前端智慧设备实时联动7*24小时AI监控,华体科技助力2022北京冬奥会(崇礼赛区)指挥中心应急决策
智慧路灯运营管理云平台支持诸多功能子系统,主要包括:基础服务、资产管理、照明管理、信息推送、环境监测、远程广播、井盖监测、视频监控、一键报警、供电能耗、自助充电、多维联动、运维管理、运营管理等。
华体科技RIM道路信息模型平台产品
2、工程项目安装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体智城主要提供城市照明工程项目安装服务(包括灯具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项目、景观照明工程安装业务)。华体智城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甲级设计资质,在道路照明工程和景观照明工程领域聚集了行业优秀的管理和设计人才,在照明工程安装市场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
随着公司知名度及品牌美誉度的提高,近年来华体智城业务逐渐走向省外,在云南、陕西等全国多地有成功的项目经验。公司的项目主要包括成都市蜀都大道照明工程、温江光华大道及城区主干道照明工程、都江堰高速公路出口玉兰灯安装工程、丽江市古城区智慧路灯EPC项目、成都双流世警会夜景照明提升工程等。
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项目
3、管理维护及其他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及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
(1)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业务
公司的城市照明运行管理维护业务的具体模式为:公司与市政管理局、路灯管理处等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签订合同,为其提供路灯、电缆及控制设施的巡查、维护维修服务,并根据客户要求提供调整路灯亮灯方式及亮灯时间等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EMC)
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具体模式为:公司与用能方签订协议;由公司提供节能照明产品(还可能包括与之配套的智能照明控制产品),对用能方的全部或部分现有照明灯具进行改造或为用能方新建照明设施,并负责改造后或新建后照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用能方在工程完工后一定时期内(一般为5-15年),将每年节省的电费和维护费支出按一定比例支付给公司;合同期间,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所有权无偿转移至用能方。
(3)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
近年来,国家倡导生态、幸福的生活追求,推广普及智慧城市概念,为城市提供生态修复、智能智慧的人居环境逐渐形成市场需求,公司利用多年智慧路灯行业积累的优势,搭载各种新技术的场景运用,为城市建设智能的道路基础设施,为生态公园城市、新型智慧城市提供服务。
以成都智慧绿道项目为例,该项目系在成都市已建成的锦城绿道基础上实施智慧建设,将锦城绿道打造成一个完整的公园城市智慧体系。该项目以公司研发生产的智慧路灯(智慧物联网杆)为组成部分,集成其他软件、硬件设备,通过打造智能物联网与大数据中心,构建智慧绿道综合服务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从而在锦城绿道中实现各类便民服务及绿道管理的智慧化应用,实现
诸如公共安全监控、信息发布、智能停车、智慧充电等多样化的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
由于成都智慧绿道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工程的参与方需要具备专业施工、智慧物联网杆、数据中心、机房、网络交换设备、光纤传输布线、监控设备等硬件提供、应用软件和平台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营等能力,单一供应商无法具备全部供应能力。因此,公司凭借在智慧路灯领域的产品优势以及在四川成都的区位优势,与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等企业组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联合体,于2019年6月中标成都智慧绿道项目,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深了公司与腾讯云等智慧城市生态圈企业的合作,提升了公司在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领域的系统集成能力。
(二) 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同时探索了通过政府专项债方式解决智慧灯杆建设资金来源,政府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成立混改合资公司,共同建设运营智慧灯杆,既解决好智慧灯杆的公益属性,又充分发挥智慧灯杆的运营属性,探索了一条政府、平台公司、社会资本方共赢的智慧灯杆投资建设运营模式。
报告期末,公司共有9家与政府平台合作的合资公司。
(三)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或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下设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智慧城市事业部、智慧城市新场景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专注于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及城市照明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实施,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多专业领域多层次技术人才队伍,在国内智慧路灯企业中,是少有的同时具备了多功能杆体研发,软件研发、硬件研发、系统集成等综合的研发和技术能力,在智慧路灯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和能力。公司建设有接光学测试、热测试、环境试验、可靠性试验、智能控制测试等专业实验室,2020年还新增设了智慧城市新场景测试等专业实验室;与此同时,公司上榜2020年四川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名单。
在产学研方面,公司和电子科技大学成立《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与四川音乐学院、四川大学合作开展文化定制路灯工业设计合作。通过与国内多家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在行业内逐渐形成了综合性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2021年,公司在保持照明领域技术优势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投入研发了第二代多功能智慧灯杆、多功能智慧灯杆运营管理软件平台、智慧灯杆边缘计算网关、AI盒子、人工智能算法、华核100(物联网边缘计算网关)、智能计量终端、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系统开发。
1、2021年,为解决智慧路灯建设后的运营管理问题,公司以智慧路灯为载体,研发打造了智慧路灯运营管理平台v4.0:“路灯宝”。在原来v3.0平台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迭代和升级,平台结合部署在智慧灯杆侧的智慧灯杆边缘计算网关,实现了智慧灯杆上加载的各种设备的边缘计算、协议转化、设备联动、能源计量、数据加密等功能。平台实现了RIM三维可视化道路信息建模、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城市级物联网联动平台、扁平化设备运维管理,全方位服务运营保障五大功能,尤其是RIM和运营功能是重大的功能升级,以此构建的智慧灯杆运营特色功能深受平台公司、运营公司的认可。
2、近年,智慧灯杆技术逐步发展到以人工智能、边缘计算为着力点的智慧城市新场景应用。公司围绕智慧城市新场景应用加大投入了边缘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公司通过与电子科技大学开展《智慧城市联合试验室》,重点投入人工智能、图像识别、机器视觉、边缘计算等技术领域,研发完成了应用于边缘计算的AI盒子、城市路侧停车算法、城市智慧停车一体化云平台,智慧灯杆机器人系统等。AI盒子,城市路侧停车算法、城市智慧停车一体化平台等产品都已成功应用在多个智慧路灯项目中,在5G多功能智慧灯杆集成人工智能视频停车矩阵用于实时抓拍车牌,边缘计算实时上报道路路侧车位占有状态及其停车位周边景况;停车大数据依靠人工智能分析停车位使用情况、收费信息数据等,通过小程序或APP、交通诱导屏向驾乘人员提供实时车位查询、引导,实现路侧停车位的智慧管理,一定程度缓解停车难问题,实现无人值守、无感支付,从而实现减少社会交通隐患、提高公共通行效率、优化提升停车资源、助力群众幸福指数、降低停车经营成本、防止停车收入流失、提高泊位周转效率、助力运营科学决策等社会及商业价值。智能计量终端解决了挂载设备的电能统计、用电分析、故障保护和远程启停管理等功能。华核100边缘计算网关可以接入海量传感设备,实现智慧灯杆的全智能化管理和物联设备数据传输和联动功能,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保证了公司在智慧灯杆运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2021年,公司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管理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判,确定「安易充」建设,需采取自上而下的统一规模化建设模式,全面建立以充电站、换电站、微储能、分布式光伏为一体的多功能城市能源站网络,在城市道路、广场、商业街、小区、写字楼等区域展开落地实施,可以达到为城市降本增效,为用户升级体验的目的。「安易充」可通过监测充电时长、电流、电压、功率、温度、继电器状态来防范充电事故发生,还可以对充电线路的负荷、线损、线路电压、充电环境(烟雾报警器)进行监测并和系统联动,实现过充保护、过流保护、联动保护、短路保护、温度保护、过压保护等功能。同时,为高效实现消防管控,公司采用了多功能喷雾防护系统,可以在检测到火情的及时实施灭火、降温、除烟。
4、2021年,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自研的金属柔性无损成型技术成功用于智慧路灯上,形成自带滑槽的特钢杆,并通过轻量化结构设计降低灯杆材料成本、减少流水线工人数量及焊接次数、缩短生产周期,使生产质量实现全线自动化无损探伤检测,该技术使智慧路灯在特殊艺术定制的前提下可展现新工艺的强大优势,赋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开启智慧多功能杆体的智能制造时代。
(二)领先的设计优势
城市照明文化定制产品需要将最能代表地域文化和人文环境的元素恰当地运用在工业化的照明产品之中,文化定制产品鲜明的地域性特征决定了其很难在其他地域原样复制,为此,公司在行业内创新性的提出了“通用产品个性定制”的理念,即:设计时,在文化定制产品的特殊部位预留空间,用于加载不同的文化内容,再进行局部设计改造,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地域客户对当地文化的需要。公司在设计这些产品的时候,既充分考虑产品的通用造型,又要考虑不同地域的定制需要。公司在城市文化照明产品的独特设计使公司在文化定制的道路上走在了行业前列,并已形成品牌优势,成为行业中文化定制的领军者。依托公司多年文化定制照明的技术及经验沉淀,从文化定制照明产品逐步发展为智慧灯杆,是公司传统文化定制产品朝数字化、多功能化、
信息化的重大升级。在智慧灯杆领域,依托柔性特钢制造系统公司设计的智慧灯杆产品,即兼顾文化定制的特点,又充分实现智慧灯杆的功能性,达成艺术加科技的完美结合。在多功能智慧路灯设计和工艺技术上积极探索和创新,引入多功能钢质杆体的制造技术——柔性特钢生产技术,该技术的应用能极大提高多功能智慧杆件的生产制造效率和品质,满足更灵活的设计需求和机械强度需求,将引领多功能智慧灯杆的新一轮设计制造方向。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和服务经验的积累,创造性满足了客户需要,并积极扩展延伸公司产品线。在智慧经济时代背景下,国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浪潮中,公司开创性的提出“城市空间全要素新型基础设施”的概念,在城市公共设施的设计和制造中引入“万物互联”、“公共艺术”的概念,通过技术与艺术的结合,设计出一系列城市道路、园区等空间全要素的物联网城市家具产品,包括综合杆设施、各类杆箱设施、杆上设备及城市家具等。公司在深圳、雄安新区、青岛、石家庄等地设有工业设计分支机构,提升设计服务的响应速度和本土化水平。设计端不断探索新型融合基础设施,“能源补给站”、“太阳花”景观光伏路灯等“新物种”,作为双碳大目标背景下,设计上积极探索创新的重要成果,融合了AI视频识别技术的“新物种”,将助力绿色能源消费提升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三)人才优势
为强化创新驱动,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提高了在聚焦业务领域人才布局与队伍结构管理的战略性,在人才来源途经方面,进一步主动出击,在江浙沪、深圳、京津冀等城市设立办公室,并以此为基础搭建人才引进平台,将目前当前分散的对外技术交流、对外技术合作,与人才引进相互联动;持续完善行业专家顾问团队的建设,致力于行业领先技术的应用,以取得更多的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在人才培养方面,通过“新人训练营”、“青年人才选拔培养”、“鹰系列--雏鹰计划、飞鹰计划、雄鹰计划”等核心人才培养机制,搭建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团队”的工作架构,构建“自上而下、层层联动”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充足的研发技术人才队伍形成的技术能力将持续为公司在新的业务领导提供新的竞争力。
(四)合作开发优势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自身的研发实力不断壮大,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合作,开发实现城市照明领域的更大突破。公司一方面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利用自身技术实力和研发优势,根据市场、行业发展趋势进行自主开发,另一方面坚持走产、学、研联合开发的技术创新之路,利用大中专院校等高层次的科研力量、先进的试验设施、丰富的信息资源等优势,以深入合作、共同开发方式共建技术创新平台,扩大企业技术创新效应,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并通过开发新材料、推出新工艺、创造新技术,达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公司与西南交通大学、川音美院、电子科大等多个高校结成产学研合作伙伴关系,与四川音乐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合作开展文化定制路灯工业设计合作。公司和电子科技大学成立的《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重点开展智慧路灯的新场景应用开发,重点投入人工智能、图像识别、机器视觉、AIOT等技术领域,研发城市智慧停车系统,智慧城管图像识别系统等。正是利用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在文化定制路灯、城市照明新型LED灯具、智慧路灯软硬件技术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技术提升,为公司城市照明加智慧城市运营一体化服务模式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五)产业链优势
公司现拥有一套包括前期咨询、方案创作、照明设计、技术支持、产品研发制造、工程项目安装、路灯管理维护、合同能源管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高质量、个性化技术服务链,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过程的城市照明及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2021年1月,公司与联想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通过智慧灯杆前端数据采集,物联网,边缘计算,结合联想在服务器,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的能力,提供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依托在智慧灯杆行业的优势进一步和智慧城市生态圈融合发展。
2022年,华体科技将积极围绕9大合资公司、区域渠道、示范项目、升级改造项目等市场目标,为客户提供覆盖智慧道路、智慧交通、智慧园区、智慧绿道、智慧停车、智慧充电、智慧水务、扬尘治理、城市新能源驿站等综合场景解决方案。
(六)区位及营销优势
公司地处西南,区位优势明显,能够实时掌握西部市场动态、建立科学合理的营销网络,在西部城市照明领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制定了规范的市场开发制度和管理流程,根据业务区域范围及市场特点制定了不同的市场策略及推广方式。公司通过培养技术型营销团队将市场特点和产品本身的技术优势紧密结合以此来赢得更大的市场。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全国多地设立合资公司,同时在多地积极参股运营智慧路灯项目,为公司可持续盈利奠定基础。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90,076,276.46 | 702,362,857.54 | -15.99% |
营业成本 | 455,578,867.83 | 521,392,097.88 | -12.62% |
销售费用 | 37,317,039.68 | 29,240,316.45 | 27.62% |
管理费用 | 41,122,971.58 | 35,881,678.93 | 14.61% |
财务费用 | -1,002,328.88 | 8,370,722.09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9,395,959.99 | 29,011,651.27 | 1.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23,397.27 | -92,221,119.6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242,002.73 | -38,555,314.8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548,687.96 | 176,345,666.6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绿道项目收入较去年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及差旅费等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社保较去年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绿道项目收到利息收入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保持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持续增加对外投资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研发制造业务
城市照明产品研发制造业务系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2021年,城市照明产品研发制造业务销售收入为47,511.36万元,比上年增长24.29 %,成本35,483.57万元,比上年增长27.31 %,毛利率25.32%。其中传统路灯、智慧路灯的收入分别为14,369.51万元、31,159.88万元,成本分别为11,140.21万元、22,646.4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2.47%、27.32%。公司不断加大智慧路灯业务的拓展,2021年智慧路灯销售24,084套,实现收入31,159.88万元(2018年智慧路灯销售2293套,实现收入4719.59万元;2019年智慧路灯销售8999套,实现收入9544.04万元;2020年智慧路灯销售15,303套,实现收入18,753.14万元)。随着公司技术、人才、服务等实力的不断增强,品牌认可度持续提高,产品研发设计能力不断增强,未来公司照明产品研发制造业务将保持相对稳定增长。
2、工程项目安装业务
2021年,工程项目安装业务收入为2,043.69万元,比上年增长-16.36 %,成本3,539.75万元,比上年增长51.02 %,毛利率-73.20%。2021年,前期已完工项目在本期审减或预期审减金额较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报告期内完成审计或预期审减金额较大的项目,在获取可靠证据后,冲减当期收入,故造成工程项目安装业务整体毛利为负。同时,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反复的影响,多地照明工程项目无法持续正常开展现场施工,项目建设处于时断时续状态,公司工程项目的承接、实施、交付、验收等相关工作进度均受到了疫情的影响。
3、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业务
运行管理维护业务及其他主要包括方案规划设计、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及成都生态智慧绿道业务,报告期内,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业务收入为8,485.28万元,比上年增长-70.68 %,成本6,264.80万元,比上年增长-71.18 %,毛利率26.17%。其中方案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维护、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及成都生态智慧绿道业务的收入分别为-24.12 万元、672.03万元、526.44万元及7,310.93万元,成本分别为1.12万元、282.91万元、331.24万元及5,649.5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7.90%、37.08%及22.72%。2021年,公司成都生态智慧绿道业务进度放缓,实现营业收入7,310.93万元。
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2021年公司四川省外收入24,874.41万元,占比42.86%;四川省内收入33,165.92万元,占比57.14%。随着公司技术服务水平、品牌的不断提升,以及照明产品的不断丰富,公司也在不断加大拓展四川省外地区的业务。目前,公司已在全国各地建立了20个营销网点,随着省外营销中心的不断设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业务能力的持续提升和企业品牌效应的逐步扩大,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在国内其他地区的业务规模。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城市照明 | 580,403,311.11 | 452,881,117.92 | 21.97 | -16.63 | -12.83 | 减少3.4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产品研发制造 | 475,113,637.44 | 354,835,654.64 | 25.32 | 24.29 | 27.31 | 减少1.77个百分点 |
工程项目安装 | 20,436,862.49 | 35,397,458.61 | -73.20 | -16.36 | 51.02 | 减少77.27个百分点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84,852,811.18 | 62,648,004.67 | 26.17 | -70.68 | -71.18 | 增加1.2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四川省内 | 331,659,198.81 | 267,699,683.24 | 19.28 | -30.45 | -26.73 | 减少4.10个百分点 |
四川省外 | 248,744,112.30 | 185,181,434.68 | 25.55 | 13.44 | 20.10 | 减少4.1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接销售 | 580,403,311.11 | 452,881,117.92 | 21.97 | -16.63 | -12.83 | 减少3.4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产品研发制造 | 套 | 52,816 | 52,389 | 7,645 | 1.40 | 6.36 | 5.92 |
产销量情况说明公司道路照明产品系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生产,公司销售模式为以销定产,产品随着客户需求、规格、原材料价格、制造工艺等因素的不同,故产品的销售单价差异较大,销售单价的范围从1000元/套到50000元/套不等。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张家口崇礼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 | 张家口易彩照明有限公司 | 185,709,000 | 26,614,920 | 26,614,920 | 0 | 否 | 该合同由公司、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中标,其中公司中标货物(智慧灯杆)采购金额4806万元,因政府道路建设规划调整最终执行 26,614,920元 |
智慧路灯采购 | 眉山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318,124,952.58 | 12,805,401.96 | 12,805,401.96 | 288,781,226.48 | 是 | 无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城市照明 | 材料 | 366,193,027.37 | 80.86 | 293,643,672.46 | 56.52 | 24.68 | |
城市照明 | 人工、劳务 | 46,629,394.97 | 10.30 | 40,355,032.79 | 7.77 | 43.33 | |
城市照明 | 费用 | 29,356,199.56 | 6.48 | 21,065,943.83 | 4.05 | 39.35 | |
城市照明 | 软件 | 6,282,515.36 | 1.39 | 157,798,013.99 | 30.37 | -96.02 | |
城市照明 | 其他 | 4,419,980.65 | 0.98 | 6,664,726.31 | 1.28 | -33.6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产品研发制造 | 直接材料 | 264,787,074.06 | 58.47 | 214,089,500.32 | 41.21 | 23.68 | |
产品研发制造 | 直接人工 | 32,804,476.56 | 7.24 | 24,308,742.38 | 4.68 | 34.95 | |
产品研发制造 | 制造费用 | 26,723,716.58 | 5.90 | 18,587,504.50 | 3.58 | 43.77 | |
产品研发制造 | 外协镀锌费 | 29,890,131.49 | 6.60 | 21,486,178.11 | 4.14 | 39.11 | |
产品研发制造 | 其他 | 630,255.94 | 0.14 | 246,386.38 | 0.05 | 155.80 | |
工程项目安装 | 材料 | 23,293,199.72 | 5.14 | 9,372,092.00 | 1.80 | 148.54 | |
工程项目安装 | 劳务费 | 10,619,474.81 | 2.34 | 13,155,602.13 | 2.53 | -19.28 | |
工程项目安装 | 项目费用 | 1,345,539.04 | 0.30 | 850,749.01 | 0.16 | 58.16 | |
工程项目安装 | 其他 | 139,245.04 | 0.03 | 60,532.78 | 0.01 | 130.03 |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管理维护及其他材料 | 48,222,622.10 | 10.65 | 48,695,902.04 | 9.37 | -0.97 |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管理维护及其他人工 | 3,205,443.60 | 0.71 | 2,890,688.28 | 0.56 | 10.89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管理维护及其他费用 | 1,286,943.94 | 0.28 | 1,627,690.32 | 0.31 | -20.93 |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其他 | 338,063.12 | 0.07 | 268,518.84 | 0.05 | 25.90 |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EMC业务成本 | 3,312,416.55 | 0.73 | 6,089,288.31 | 1.17 | -45.60 | |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 软件 | 6,282,515.36 | 1.39 | 157,798,013.99 | 30.37 | -96.0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运维管理维护及其他中包含绿道系统集成项目业务成本以及原方案规划设计成本。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6,700.7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7.8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4,302.3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17 %。
单位: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第一大客户 | 73,109,348.75 |
第二大客户 | 29,343,726.10 |
第三大客户 | 27,322,033.06 |
第四大客户 | 23,553,026.18 |
第五大客户 | 13,679,646.02 |
合计 | 167,007,780.11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134.8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4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第一大供应商 | 42,890,842.76 |
第二大供应商 | 25,308,650.14 |
第三大供应商 | 21,455,534.40 |
第四大供应商 | 18,139,433.87 |
第五大供应商 | 13,554,158.28 |
合计 | 121,348,619.45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37,317,039.68 | 29,240,316.45 | 27.62% | 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及差旅费等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41,122,971.58 | 35,881,678.93 | 14.61% | 主要系职工社保较去年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002,328.88 | 8,370,722.09 | 不适用 | 主要系收到绿道项目利息收入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9,395,959.9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29,395,959.9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9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1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5.9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4 |
本科 | 89 |
专科 | 115 |
高中及以下 | 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2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智慧路灯运营管理平台V4.0、柔性无损成型特钢杆、“视泊车”停车管理系统V3.0、AI小助手、智慧园区绿道运营管理平台V2.0等软件、硬件重点项目开展研发,相关研发成果已实际运用到公司产品中,如能使智慧路灯具有超强搭载力的柔性无损成型特钢杆,将更好助力智慧道路车辆自动驾驶、无人公交等车路协同功能的实现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有专利 537 项,其中发明专利 18项,实用新型98项,外观设计421项,商标29项,软件著作权 45项,其中,授权专利41件(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外观设计专利项件),申请新专利109项。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23,397.27 | -92,221,119.67 | 不适用 | 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242,002.73 | -38,555,314.89 | 不适用 | 主要系持续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548,687.96 | 176,345,666.67 | 不适用 | 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计提金额 |
信用减值损失 | -107,371,082.61 |
资产减值损失 | -10,058,510.20 |
合计 | -117,429,592.81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117,429,592.81元,相应减少了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7,429,592.81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4.22%。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0.00 | 1.41 | 不适用 | 主要系期末持有的结构性存款。 | ||
应收票据 | 521,574.00 | 0.04 | 33,108,213.13 | 2.10 | -98.42 | 主要系在手票据减少以及对恒大商票全额计提减值所致。 |
预付款项 | 4,733,073.27 | 0.33 | 3,627,428.41 | 0.23 | 30.48 | 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680,975.96 | 1.74 | 47,925,846.04 | 3.04 | -48.50 | 主要系绿道项目提前偿还2022年将到期货款以及对凯里项目、丽江项目计提的减值准备。 |
长期股权投资 | 35,386,392.20 | 2.50 | 21,658,694.04 | 1.37 | 63.38 | 主要系追加参股公司投资款及当期损益调整变动所致。 |
在建工程 | 417,013.16 | 0.03 | 不适用 | 主要系增加德阳临时厂房项目投建所致。 | ||
无形资产 | 83,362,179.62 | 5.89 | 45,856,760.09 | 2.91 | 81.79 | 主要系特许经营权及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146,409.14 | 4.11 | 29,516,321.53 | 1.87 | 97.00 | 主要系坏账准备及华体智城可抵扣亏损的增加。 |
其他非流 | 144,576,836.38 | 10.21 | 265,968,568.04 | 16.85 | -45.64 | 主要系绿道项目 |
动资产 | 本期结算增加,未结算减少所致。 | |||||
短期借款 | 52,883,030.62 | 3.35 | -100.00 | 主要系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 ||
应付票据 | 71,510,325.98 | 5.05 | 54,703,311.64 | 3.47 | 30.72 | 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票据增加。 |
预收款项 | 2,031,775.03 | 0.14 | 3,672,025.56 | 0.23 | -44.67 | 主要系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30,660,275.87 | 2.17 | 20,161,589.42 | 1.28 | 52.07 | 主要系绿道项目增值税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671,702.05 | 1.39 | 200,000.00 | 0.01 | 9,735.85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3,149,606.25 | 0.93 | 19,333,081.15 | 1.23 | -31.98 | 主要系增值税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 1.41 | 79,400,000.00 | 5.03 | -74.81 | 主要系偿还长期借款以及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递延收益 | 500,000.00 | 0.04 | 不适用 | 主要系尚未达到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2,533,104.46 | 票据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691,864.01 | 诉讼冻结资金 |
固定资产 | 50,009,343.98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8,458,438.72 | 借款抵押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三、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情况”详细分析。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公司股权投资总额21,860,000元,较上年同期相比,新增对外股权投资150万元。被投资单位:1、成都景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54,000,000元,本公司认缴投资总额占该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39.26%。该合伙企业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成都阿尔刚雷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456,850元,本公司认缴投资总额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0.25%,该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五金交电、连接器、电子产品、日用家电、照明灯具;电子技术的开发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原名成都市华体灯具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5月27日完成更名的工商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其经营范围为: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灯具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机电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机电安装设计、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公路交通工程设计、施工;电子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332,475,081.80元,净资产177,800,620.80 元,营业收入30,322,419.85元,净利润-46,161,043.84 元。
2、四川华体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其经营范围为:智能控制系统、环保设备、自动化设备、电力载波模块、新型节能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物联网系统服务;以及其他无需许可或者和审批的合法项目。(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及批准文件经营)。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7,571,729.36 元,净资产6,855,232.99 元,营业收入2,385,707.56元,净利润230,855.97 元。
3、成都慧城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其经营范围为:研发电力设备;物联网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电源设备设计、技术服务;照明产品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369,448.03元,净资产-1,365,070.44元,营业收入1,783,610.73元,净利润236,474.84 元。
4、成都华体空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为90%,其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工程;市政工程;户外工程施工及安装;广告业(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空港智慧成立于2019年1月29日,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72,210,167.75 元,净资产58,058,427.71 元,营业收入43,097,442.32元,净利润-474,645.92元。
5、四川华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为35%,华体智城出资比例为14%,其经营范围为:承接各类市政工程;户外设施安装建设工程;智慧城市云平台及云软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交通软件、旅行软件、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开发与销售;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环保及防灾报警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信号自动控制系统、安全交通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电能节能管理系统、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及终端应用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咨询、转让、服务;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施工;智慧路灯设计、规划、生产安装、改造(生产项目另择场地经营)、销售智慧路灯等照明设备及相关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华鑫智慧成立于2019年6月19日,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3,634,023.02元,净资产20,070,562.77元,营业收入13,819,813.27元,净利润209,712.59元。
6、河北雄安华体物联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为75%,其经营范围为:物联网技术服务;城市家具设计、销售、安装;智能仿生与超材料制造(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制造环节除外);智能照明管理系统研发及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通讯杆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机械设备设计、研发及销售;设计研发半导体(LED)及半导体(LED)灯具;文化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雄安华体成立于2020年4月1日,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494,408.13元,净资产494,408.13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273.41元。
7、眉山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为30%,其经营范围为: 计算机硬件研发与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交通软件、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开发及运营销售;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号自动控制系统、安全交通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电力节能管理系统设备及终端应用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及销售;钢制电杆、通讯杆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护;机械设备设计、研发;智慧路灯研发、设计、规划、生产、销售、安装、改造、维护;新能源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生产半导体(LED)及半导体(LED)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城市运营服务;智慧城市云平台及云软件服务;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照明景观设计、施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施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设计、施工;智慧城市项目设计、开发、建设、运营与管理;智慧城市规划、设计;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及维护;照明规划设计、照明管理咨询;物联网设备的运营及技术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桩开发、建设、运营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眉山环天成立于2020年4月24日,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618,197,851.41元,净资产67,405,668.89元,营业收入173,598,497.63元,净利润13,361,194.04元。
8、深圳华体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其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智慧城市技术、产品的研发、销售和服务;互联网、物联网应用的研究、开发与销售;城市智能照明家具规划设计、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数据库管理;城市照
明智能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销售及运行维护;照明灯具的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的项目实:城市智能照明家具制造;城市公共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照明灯具的制造。华体物联成立于2020年6月22日,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3,235,252.45元,净资产640,195.96元,营业收入6,633,987.56元,净利润53,489.92元。
9、中智城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5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30.07%,其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智慧城市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智能化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消防设备、电力设备、安防产品、监控设备、节能产品、网络设备的销售与安装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19,574,805.62元,净资产14,315,897.15元,营业收入17,511,448.53元,净利润1,722,702.25元。10、安徽国信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5%,其经营范围为: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施工总承包;承接各类市政工程;户外设施安装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的代理、发布及信息咨询;停车场服务;照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通用电子产品、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不锈钢制品、钢制电杆、通讯杆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半导体及半导体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智慧路灯设计、规划、施工、改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暂未实际注资。
11、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10,893,081.23元,净资产10,079,569.30元,营业收入6,877.88元,净利润-1,100,430.70元。
12、重庆华体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65%,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灯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3,485,242.98元,净资产-26,989.92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6,989.92元。
13、西昌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24%,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照明器具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池制造;互联网安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广告设计、代理;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充电桩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灯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18,002,241.83元,净资产18,002,185.78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185.78元。
14、济南华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出资比例为66%,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大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发行;基础电信业务;代理记账;网络文化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948,734.52元,净资产0元,营业收入 0元,净利润 0元。
15、河南科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出资比例为40%,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报告期末暂无财务数据
16、德阳华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出资比例为40%,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电气设备修理;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1,016,874.36 元,净资产1,016,324.45元,营业收入59,405.94元,净利润16,255.53元。
17、河北城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出资比例为39%,其经营范围为: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15,049,993.00元,净资产273,918.95元,营业收入13,274,336.28元,净利润273,918.95元。
18、四川新投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出资比例为30%,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市政设施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报告期末暂无财务数据。
19、安徽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出资比例为20%,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照明器具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共享自行车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于2022年3月13日设立,截止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城市照明方案设计中更加注重城市文化特征的体现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照明已不再是简单的照亮物体的过程,优秀的城市照明方案必须能够通过照明将艺术技术与城市文化特征融为一体,以照明作为艺术表现手段,用绚丽的光色变化将城市景观映衬于夜色中,使城市特色在夜晚得以重塑和再现,表现出白天无法表现的魅力。城市照明更加需要能够贯穿历史,体现时代文化特征且具有较高审美价值的照明设计方案。促进科技与艺术的结合,利用自然与人文因素来再现城市特色,将在越来越多的城市照明方案中得到体现。
(2)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城市照明中得到更多运用,作为智慧城市的切入口,智慧路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照明设施大幅增长。城市照明路灯数量巨大且快速增长,使城市照明管理难度也不断增加。如何充分利用地理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等高科技手段解决城市照明管理中存在的矛盾也就成为当前城市照明管理维护领域一个重要的课题。
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催生了照明与数字化、智能化交叉融合的产物——智慧照明。智慧照明是跨界融合的复杂系统,跨领域整合照明、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大幅度提升照明系统功能,除了实现按需照明,还通过与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等的互联互通,创造照明的附加应用价值,带来更多的商业模式和价值增长点。智慧路灯、智能家
居照明、智慧照明系统解决方案、智慧照明在智慧城市中的应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慧照明等广受关注。
目前,以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为基础,融合了物联网技术的动态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已开始进入城市照明领域。智能照明管理系统可将整个城市的路灯信息(包括灯杆、灯具、电缆等信息)进行录入统计,采取灵活智能的控制方式,根据道路行人和车流量的变化,在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和保证社会治安需求的前提下,通过自动降低照明亮度或采用隔一亮一、隔二亮一、双臂灯单侧亮灯等自由组合的路灯控制方式,实现城市照明节能降耗。
另一方面,通过在智慧路灯及智慧物联网杆搭载LED显示屏、视频监控、环境监测、一键报警、城市广播及通讯基站等功能,并通过终端收集数据将信息传输到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平台进行控制、管理和联动,实现智慧城市服务新场景,助力智慧城市的建设。
智慧城市集合了数字、智能、绿色、流量和共享经济特征,具有广阔发展前景。通过智慧城市建设,构建集智慧城市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智慧城市软件平台、智慧设备创新研发、生产制造、智慧城市运营、工程安装维护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拉动新一代通信芯片、NB-IOT等物联网核心通讯技术芯片和模组、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新能源充电桩、智能储能模块、智能监控摄像头及安防系统、智慧照明控制系统、智慧停车系统、WIFI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应急报警系统、网络音箱系统等相关智慧设备产业,实现数据和流量收集共享、智能管控、低碳节能,不仅是城市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和城市现代化管理的需要,而且也是培育城市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升经济发展质效的需要。
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智慧路灯市场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3)公私合营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成为城市照明建设运营新模式
一直以来,降低城市照明能耗、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都是我国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的重点。城市照明工程中的公私合营模式,是指政府将照明管理维护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城市照明工程中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指允许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用未来的节能收益实施城市照明工程,以降低当前的运行成本。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在城市照明工程中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并印发的《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指出“鼓励开展节能诊断、咨询评价、产品推广、宣传培训等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服务新机制”。2010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指出“城市照明可以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选择专业性能源管理公司管理城市照明设施”。
在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一些城市的城市照明工程中已开始逐步采用公私合营模式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随着上述经营模式的优点被更多的认识,上述模式将在城市照明行业将得到更广泛应用,成为我国实现城市绿色照明的重要手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随着智慧城市及智慧路灯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积极优化经营战略,在落实“新时代、新征程、新战略”的同时,对未来发展进行了布局:
1、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板块的发展,以智慧路灯为入口,加大研发投入并持续创新,加强与国内外优秀智慧城市生态圈合作企业及研究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边缘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供如智慧照明、智慧停车、智慧交通、智慧道路、车路协同、智慧园区等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
2、公司未来将继续依托品牌优势及技术优势,加大智慧路灯产品的生产销售,同时,公司将以智慧路灯的产品+运营为牵引,持续探索通过与地方国有企业实施混改,以推动实现短期产品销售收益及长期运营收益相结合的新模式。
3、公司将全面落实品牌建设与资本运作相结合的战略,以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为导向,通过全面提升生产规模、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市场开拓力度以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及研发计划
研发和创新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公司未来持续增长的核心推动力。近年来,公司持续深耕智慧路灯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产品制造、方案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已积累丰富的产品研发和创新经验,组建了一支稳定、专业的研发队伍。公司下设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智慧城市事业部、智慧城市新场景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专注于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及城市照明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实施,以照明产品工业设计、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为方向,加强智慧城市系统解决方案、电子和控制设备等方面的应用研究,继续大力投入多功能智慧灯杆、多功能智慧灯杆运营管理软件平台、智慧灯杆边缘计算网关、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系统开发,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未来三年将充分发挥技术及人才等优势,加大在智慧路灯和智慧城市相关产品的研发投入,加强与国内外优秀智慧城市生态圈合作企业及研究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深化与人工智能、通信、物联网、大数据等领域的融合,进一步引进高层次人才,同时完善公司产品创新和技术研发的奖励机制,打造更强、更有竞争和创新力的研发团队,以创新驱动公司高效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
2、人才战略与人员扩充计划
员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着力培养一支由中高级专业人才组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队伍,在业内树立起人才优势。对此,公司将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具体而言,公司将不断引进人才并积极调整人才结构,重点招聘和任用专业设计及技术人才和经营人才,充实公司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以及管理等部门的人力资源配备;通过内部轮岗培训和定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岗位人才,提高员工综合技能和专业技能;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3、产能扩充计划
公司的智慧路灯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近年来,随着市场规模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升,公司现有场地及生产能力均难以满足不断提升的智慧路灯市场需求,限制了公司进一步发展,因此亟待引入新一代的智能化、自动化智慧路灯生产线,以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提升产品品质、优化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下游市场客户需求。因此,公司通过建设“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现有产能规模,助力公司抢占未来发展先机,进一步提升公司智慧路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并以智慧路灯为入口,进入新一代通讯基站建设、智慧停车运营、智慧监控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及城市大数据采集等新应场景业务,使之成为公司进军新行业的尝试。
4、市场开发与业务拓展计划
公司将继续面向其他省市的照明行业市场,推广应用智慧路灯及城市文化照明等产品,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规模,目前,公司在全国各地已设置多个营销网点;同时,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已经制定了规范的市场开发制度和管理流程,根据业务区域范围及市场特点制定了不同的市场策略及推广方式,公司还通过培养技术型营销团队将市场特点和产品本身的技术优势紧密结合以此来赢得更大的市场,从而将公司建设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声誉及影响力的企业。
5、品牌建设计划
在城市照明特别是智慧路灯领域,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是竞争力的重要环节。公司将以“华体”品牌为旗帜,充分展示品牌形象,实施系统化的品牌战略,稳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对此,公司将进一步树立现代品牌战略意识,重视品牌工作,充分利用媒体传播拉动品牌知名度的提升;积极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司与产品良好的品牌形象;有针对性的利用多种形式充分展示品牌形象,使“华体”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市场认可度、客户忠诚度得以全面提升;公司将在市场开发过程中,辅以有计划、有节奏的广告投入,强化品牌宣传力度。
6、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计划
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公司实行制度化管理和有效激励的保证。公司将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实施管理提升工程,以岗位规范化和业务流程标准化为重点,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目
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按岗位、技能、业绩、效益决定薪酬的分配制度和多元化的员工价值评价体系。
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
(1)发挥董事会决策中心作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由董事会提出或决定并监督实施;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日常运作,并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董事会内部将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公司各项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2)发挥经理层管理中心作用。公司经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实施公司的经营管理计划和投资方案,建立职能清晰、信息畅通、机制灵活、运作高效的经营管理系统;提高总经理工作班子的整体运作水平;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7、资金筹措使用计划
公司将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经营业绩、稳定而持续的发展来回报广大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保持持续融资功能。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合理运用从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服务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1)公司将以规范的运作、科学的管理、持续的增长、合理的回报给投资者以持久的信心,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持续融资的能力。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和资本市场状况在适当时机实施再融资。(2)公司将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设计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相结合的融资方案,选择灵活的融资方式,积极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有效控制资金成本,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取得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和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城市照明行业,其需求受基础建设投资,尤其是道路施工及城市建设投资的影响较为明显,而上述因素受到宏观经济发展以及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不利变化或国家政策因素致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尤其是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智慧城市等领域增速放缓,城市照明行业市场需求增速将随之放缓或下降,这将对公司城市照明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公司业绩可能出现波动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城市照明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公司虽然拥有多年的研发经验、技术积累、稳定的客户资源,以及在文化定制照明及智慧路灯产品领域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但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把握智慧路灯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的发展机遇,进而继续保持技术研发、产品品质、客户资源、生产规模等方面的优势,不能扩大城市智慧路灯行业高端市场份额,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重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板材、管材、LED光源及配件、外协加工件、电器及灯头、线缆等,其中板材和管材为最主要的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研发制造业务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大。公司城市照明产品主要是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生产,公司采取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产品销售价格与主要原材料价格具有一定的联动性。但如果未来重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而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不能及时同步调整,公司可能会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盈利的稳定性。
4、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市政工程行业具有投资金额大、周期长、审计结算慢的特征,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集中在3 年以内。
公司客户主要是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机关,此类客户大都资信良好,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但是仍然存在部分应收款项不能按期足额收回的情况,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对应收款项进行有效管控,或者因客户出现信用风险、支付困难、项目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或其他原因导致现金流紧张,将会使公司面临收款期延长增加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5、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2020年初以来,随着新冠疫情爆发,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取得了良好的防控效果。2022年初,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目前,尽管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整体向好,但全球疫情及防控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而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公司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1、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
2、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募集资金使用、选举独立董事、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等事项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同时,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3、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工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4、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战略、商务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有关决策提出异议。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董事会成员选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核,对公司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促进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由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确保所有股东平等享有公司信息的知情权。
7、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内幕交易防控意识和水平,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信息保密、档案管理及知情人登记工作。
8、投资者关系与利益相关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 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与服务流程,通过设立咨询热线、上证E互动、电子信箱、接待投资者来访等多种形式积极接待各类投资者,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月15日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05) | 2021年1月16日 | 本次共会议审议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20日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7) | 2021年5月21日 | 本次共会议审议15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8日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47) | 2021年6月9日 | 本次共会议审议4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7日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73) | 2021年9月8日 | 本次共会议审议8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梁熹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40 | 2012年7月3日 | 2024年6月8日 | 24,274,943 | 24,274,943 | 0 | - | 54.26 | 否 |
梁钰祥 | 董事 | 男 | 68 | 2012年7月3日 | 2024年6月8日 | 19,889,236 | 19,449,236 | -440,000 | 减持 | 0 | 否 |
张辉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 | 男 | 42 | 2012年7月3日 | 2024年6月8日 | 1,451,666 | 1,545,866 | 94,200 | 增持、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54.26 | 否 |
汪小宇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1 | 2012年7月3日 | 2024年6月8日 | 1,129,946 | 1,087,946 | -42,000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54.26 | 否 |
刘毅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17年8月10日 | 2024年6月8日 | 105,000 | 63,000 | -42,000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54.08 | 否 |
毕巍 | 董事 | 男 | 51 | 2020年11月24日 | 2024年6月8日 | 0 | 0 | 0 | - | 0 | 否 |
孙卫平 | 独立董事 | 男 | 70 | 2018年6月29日 | 2021年6月8日 | 0 | 0 | 0 | - | 2.50 | 否 |
于波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1年6月8日 | 2024年6月8日 | 0 | 0 | 0 | - | 3.00 | 否 |
毛道维 | 独立董事 | 男 | 72 | 2021年6月8日 | 2024年6月8日 | 0 | 0 | 0 | - | 3.00 | 否 |
何丹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21年6月8日 | 2024年6月8日 | 0 | 0 | 0 | - | 3.00 | 否 |
曹麒麟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5年3月28日 | 2021年6月8日 | 0 | 0 | 0 | - | 2.50 | 否 |
杨永忠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15年3月28日 | 2021年6月8日 | 0 | 0 | 0 | - | 2.50 | 否 |
任世驰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5年3月28日 | 2021年6月8日 | 0 | 0 | 0 | - | 2.50 | 否 |
吴国强 | 监事 | 男 | 67 | 2015年3月28日 | 2024年6月8日 | 0 | 0 | 0 | - | 3.1 | 否 |
王华 | 监事 | 男 | 56 | 2012年7月3日 | 2024年6月8日 | 0 | 0 | 0 | - | 9.43 | 否 |
迟慧丽 | 监事 | 女 | 37 | 2020年5月21日 | 2024年6月8日 | 0 | 0 | 0 | - | 15.64 | 否 |
杨雄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17年8月10日 | 2024年6月8日 | 39,480 | 18,480 | -2,1000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30.98 | 否 |
蓝振中 | 财务总监 | 男 | 44 | 2020年12月29日 | 2024年6月8日 | 16,800 | 0 | -16,800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33.07 | 否 |
李代雄 | 副总经理 | 男 | 61 | 2017年8月10日 | 2021年1月19日 | 313,600 | 196,000 | -117,600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30.16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47,220,671 | 46,635,471 | -585,200 | / | 358.24 | / |
2021年8月16日,公司回购注销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所设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5,700股。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梁熹 | 曾任华体灯业生产部经理、营销中心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梁钰祥 | 曾在云南耿马勐撒农场、成都工农服装厂(后更名为工艺灯具厂)工作,曾任华体灯业董事长、董事,目前任华体照明董事。 |
张辉 | 曾任西安英特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华体灯业财务部经理,现任华体照明董事、副总经理、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 |
汪小宇 | 曾任成都信维职业培训学校教师,华体灯业设计主管、项目总监,华彩设计总经理,现任华体照明董事、副总经理。 |
刘毅 | 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研究所所长、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智慧城市事业部总监。 |
毕巍 | 曾经任职 IBM GTS大中华区首席架构师,现任职于联想集团高级总监、联想企业科技集团方案事业部总经理、联想中国区首席架构师,负责中国区企业级业务战略规划、技术能力建设和企业级解决方案业务管理等职责及公司董事。 |
于波 | 2015年至今任中华国际产权与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亚泛华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北京绿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北京赢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冷股份(300540)及华体科技独立董事。 |
何丹 | 2014 年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系教授。现任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体科技独立董事。 |
毛道维 | 曾担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并自 2004 年起担任公司金融博士生导师,现任博骏教育(01758.HK)、华神科技(000790)、帝欧家居(002798)及华体科技独立董事。 |
孙卫平 | 曾任职于成都市路灯管理处、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1年6月8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
曹麒麟 | 1997年至今任教于四川大学商学院,现任四川峨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8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杨永忠 | 曾任内江电业局高级工程师、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经贸系教授、系主任,现任教于四川大学商学院并兼任四川大学创意管理研究所所长,2021年6月8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
任世驰 | 曾任教于四川工业学院管理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曾在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四川德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商投产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8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
吴国强 | 曾任云南建设兵团工人、成都团结电机厂副厂长、成都机床电四厂第一经营部经理、成都体育电子塑料厂厂长、华体灯业任机械结构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王华 | 曾任华体灯业采购员、总务主管,现任公司总务主管、职工监事。 |
迟慧丽 |
曾任长春一汽大众技术开发部科长秘书兼德语翻译、Sellery Tools Pte Ltd行政助理,现任公司总裁秘书、监事。
杨雄 | 曾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法律主管、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行政人事总监。 |
蓝振中 | 2012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李代雄 | 曾任四川省人民政府中教事务局干部、成都市蓝叶洗衣公司副总、四川华诚实业公司副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设计总监,于2021年1月19日辞任公司副总经理。 |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1年6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梁熹 | 成都华体之家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8-10 | - |
梁熹 | 成都恒创新星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2-27 | - |
张辉 | 西昌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4-23 | - |
张辉 | 安徽国信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6-22 | - |
张辉 | 安徽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3-17 | - |
张辉 | 河北城树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1-18 | - |
张辉 | 四川新投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1-22 | - |
张辉 | 济南华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0-14 | - |
张辉 | 河南科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1-16 | - |
张辉 | 德阳华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1-05 | - |
梁钰祥 | 成都华体之家投资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7-8-10 | - |
毕巍 | 联想(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架构师、方案中心总经理 | - | - |
杨永忠 | 四川大学商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0-1-1 | - |
曹麒麟 | 四川峨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6-1 | - |
曹麒麟 |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6-12 | 2022-6-11 |
曹麒麟 |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0-20 | - |
曹麒麟 | 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5-28 | - |
任世驰 | 西南财经大学 | 教授、研究生导师、财务系主任 | 2011-8-1 | - |
任世驰 |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2-15 | - |
任世驰 | 四川德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8-2 | - |
任世驰 |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8-3 | - |
任世驰 | 四川省商投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8-16 | - |
刘毅 | 河北城树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1-18 | - |
刘毅 | 河南科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1-16 | - |
刘毅 | 中智城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7-7 | - |
杨雄 | 安徽国信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6-22 | - |
蓝振中 | 济南华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0-14 | - |
迟慧丽 | 安徽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3-17 | - |
迟慧丽 | 河北城树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1-18 | - |
迟慧丽 | 四川新投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1-22 | - |
迟慧丽 | 济南华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0-14 | - |
于波 | 北京绿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21-8-10 | - |
于波 | 东亚泛华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3-11-29 | - |
于波 | 北京赢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12-12 | - |
于波 |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12-28 | - |
毛道维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5-22 | - |
毛道维 | 博骏教育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毛道维 |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8-3 | - |
何丹 | 西南财经大学 | 会计学院院长助理、硕士生导师、财务系教授 | - | - |
何丹 |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管薪酬由董事会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同行业管理层薪资平均水平、公司相关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业绩、个人绩效考核和履职情况等指标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按年度发放领取津贴,部分董事、监事未在公司领取报酬,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支付,年终根据公司业绩和绩效却确定最终金额,详见本节“(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58.24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代雄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孙卫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杨永忠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曹麒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任世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于波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何丹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毛道维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刘毅 | 董事、副总经理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1年3月10日 | 《关于同意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转让四川华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 | 2021年4月 | 《关于公司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 |
三十五次会议 | 20日 | 协议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1年4月26日 |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1年5月10日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1年5月20日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6月8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6月24日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增加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8月11日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19日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9月24日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11月17日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12月27日 |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梁熹 | 否 | 13 | 13 | 1 | 0 | 0 | 否 | 3 |
梁钰祥 | 否 | 13 | 13 | 1 | 0 | 0 | 否 | 3 |
张辉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汪小宇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刘毅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1 |
毕巍 | 否 | 13 | 13 | 13 | 0 | 0 | 否 | 0 |
毛道维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1 |
于波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0 |
何丹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1 |
孙卫平 | 是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曹麒麟 | 是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杨永忠 | 是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任世驰 | 是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3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何丹、于波、张辉 |
提名委员会 | 何丹、毛道维、梁钰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于波、何丹、梁熹 |
战略委员会 | 梁熹、于波、毛道维 |
(2).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6日 | 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2021年8月19日 | 审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2021年10月28日 | 审议:《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2021年12月31日 | 《公司内审字21-001——21-004号报告》 | 审议通过会议议题 | 无 |
(3).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5月20日 | 审议:1、提名梁熹先生、梁钰祥先生、张辉先生、汪小宇先生、刘毅先生、毕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于波先生、毛道维先生、何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审议通过会议议题 | 无 |
(4).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6日 | 审议:1、新型智慧城市综合方案提供商 以智慧路灯为入口,加大科研投入,持续创新,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前沿课题合作,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边缘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供如智慧停车、智慧交通、智慧道路、车路协同、智慧园区等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 2、产品+运营 以智慧路灯的产品+运营为牵引,探索出一套与 | 审议通过会议议题 | 无 |
地方国有企业实施混改,确保实现短期产品销售收益及长期运营收益相结合的新战略模式。
(5).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6日 |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 | 审议通过会议议题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6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2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77 |
销售人员 | 83 |
技术人员 | 215 |
财务人员 | 14 |
行政人员 | 93 |
管理人员 | 46 |
合计 | 82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140 |
大专 | 153 |
大专及以下 | 535 |
合计 | 82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员工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浮动奖励等构成。在各部门单独的基础管理制度中也明确了因部门特性所需要的个性化激励方式.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培训计划主要有管理干部团队和基础执行层培训、新员工入职和单项培训(销售体系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焊工培训),方式内训和外训均有,侧重加强了管理干部和跨部门协同单项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和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明确了分红标准和比例,充分考虑和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和2019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进一步明确及完善公司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原则和决策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的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0.8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17.29%。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于6月8日实施完毕。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参考往年现金分红标准、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留存收益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稳扎稳打实现收入的逐步上升,带来良好的效益,更好的保护股东权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1月14日,公司发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
2021年2月5日,公司发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公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公告》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发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发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负责指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研究审查其薪酬政策及方案,进一步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探讨多种形式的薪酬激励方式及薪酬与业绩挂钩的体制,并逐步建立起员工职员规划制
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业内及本地的薪酬竞争力,建立起适应公司及行业快速发展、保证员工个人与企业协同成长的薪酬管理制度。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工程,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变化需要不断总结、完善、创新,使内部控制形成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良性循环。随着监管要求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公司将适时予以补充、完善,进一步实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公司将不断制订、更新培训计划,安排并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我检查,是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一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指导下属子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二是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资产;同时,母公司监督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公有3名任职满6年,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从2018年6月——2021年6月,公司 拟在2021年4月年报披露以后进行董事会换届,对应的整改:公司已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聘请毛道维、何丹、于波任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换届选举事项已于2021年6月8日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中未发现突出存在问题,公司于报告期内持续对照自查清单目录,从长期性和持续性角度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治理能力,并不断强化公司治理的内生动力。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职工权益的保护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所在地地方政府相关法规,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了薪酬福利体系,从未拖欠职工工资。公司一贯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除了持续引入外部技能技术人才外,内部建立良好的人才晋升通道,不断强化内部培训提升员工职业素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源动力。同时,不断完善职工之家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娱乐活动,和职工技能培训;公司针对职工生产所需长年聘请专业顾问,开设有针对性地技能培训班;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安全生产知识、职工心理疏导、女职工权益保护培训,持续改善员工宿舍居住环境,不断为员工创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2、党建
公司党支部自成立以来,党支部班子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两新”基层党组织的要求,从抓支部党组织建设入手,做好“三会两课”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党员再教育工作,壮大组织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锐意进取,以企业发展大局为主线,让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3、工会建设
公司工会活动丰富多彩,在建设完善本公司工会体系的同时,积极配合双流区总工会的各项工作,能切实的解决员工生活和工作上的具体问题,起到正面、积极的作用,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为公司软实力的不断积累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公司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母婴室被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授予市级“妈咪宝贝屋”称号。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在不断壮大自己的同时,不忘社会价值的创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自2007年开始,与红原县城关小学建立了二十年“企校共建”关系,冬去春来,已连续十四年为学校捐赠各类教学用品及衣物,极大地改善了学校教学设施和环境,为藏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5、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从未无故拖欠供应商费用,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作为城市照明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注重售前沟通、售后服务,同时严把生产质量关,做到了项目全程从消费者角度考虑,切实保护了客户利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熹、梁钰祥、王绍蓉 | 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熹、梁钰祥、王绍蓉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3、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人不遵守相关承诺,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人作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照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华体照明发生关联交易。 2、如与华体照明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配合办理审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华体照明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 | 其 | 李代雄、刘 | 依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 | 承诺时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
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他 | 毅、杨雄等31名激励对象 | 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 2018年1月18日,承诺期限:自被激励股票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 | 用 | |||
其他 | 李代雄等8名激励对象 | 依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 承诺时间:2019年7月8日,承诺期限:自被激励股票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梁熹、梁钰祥、王绍蓉 | 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将视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或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价格做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如本人减持行为为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 承诺时间:2017年1月5日,承诺期限: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梁熹、梁钰祥、向宗叔、张辉、李大明、汪小宇 | 在前述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承诺时间:2017年1月5日,承诺期限: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任职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 | 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 承诺时间:2017年1月5日,承诺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梁熹、梁钰祥、王绍蓉、向宗叔、张辉、李大明、汪小宇 | 格。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期限: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梁熹、梁钰祥、王绍蓉 | 自2020年6月22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即2020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述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华体科技股份(45,226,873股),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 2020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1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 15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续聘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发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河北城树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河北城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智慧路灯产品总金额约1,547万元。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5)。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前次预计金额 |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安徽国信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0 | 项目进度不及预期,延迟销售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中智城(苏州)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309.62 | 项目进度不及预期,延迟销售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0 | 项目进度不及预期,延迟销售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河北城树科技有限公司 | 1,547 | 1,367.96 | 不适用 |
合计 | 10,547 | 1,677.58 | ——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成都恒创新星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 购买商品 | 算法服务采购合同 | 综合比选 | 240,000 | 226,415.09 | 0.05 | 现金 | 480,000 |
恒创新星属于创业公司,研发投入成本低于同行业成熟公司,华体购买的是授权算法,不是算法的著作权。
合计 | / | / | 226,415.09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无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梁熹、梁钰祥、王绍蓉 | 208,800,000.00 | 2020-3-31 | - | 否 |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熹先生、梁钰祥先生、王绍蓉女士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股份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公告编号2019-058),构成关联担保,担保期限由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2020年3月31日)起至公司解除履行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担保责任时止。
2021年4月1日,公司发布《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实际控制人梁熹先生、梁钰祥先生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担保事项的规定,质押物市场价值下降,追加质押的情形,分别追加质押公司股份7,053,949股、1,500,000股。本次追加质押后,实际控制人梁熹先生、梁钰祥先生、王绍蓉女士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的股份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股数为21,997,040股。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44,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2,082,507.5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2,082,507.5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0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自有闲置资金 | 20,000,000 | 0 | 0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募集资金 | 80,000,0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70,000,000 | 2021-1-11 | 2021-4-14 | 募集资金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649期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2.95% | 526,150.69 | 526,150.69 | 已收回 | 是 | 是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50,000,000 | 2021-5-1 | 2021-5-31 | 募集资金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4045期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2.95% | 121,232.88 | 121,232.88 | 已收回 | 是 | 是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20,000,000 | 2021-5-17 | 2021-8-16 | 自有资金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4225期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2.95% | 147,095.89 | 147,095.89 | 已收回 | 是 | 是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50,000,000 | 2021-6-15 | 2021-7-15 | 募集资金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4621期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3% | 123,287.67 | 123,287.67 | 已收回 | 是 | 是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40,000,000 | 2021-7-26 | 2021-8-26 | 募集资金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5284期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3.05% | 103,616.44 | 103,616.44 | 已收回 | 是 | 是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20,000,000 | 2021-9-1 | 2021-9-30 | 自有资金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5828期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2.85% | 45,287.67 | 45,287.67 | 已收回 | 是 | 是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38,000,000 | 2021-9-13 | 2021-10.14 | 募集资金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026期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2.90% | 93,594.52 | 93,594.52 | 已收回 | 是 | 是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20,000,000 | 2021-10-1 | 2021-10-29 | 自有资金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279期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3% | 46,027.40 | 52,164.38 | 已收回 | 是 | 是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38,000,000 | 2021-10-25 | 2021-11-25 | 募集资金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698期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2.90% | 93,594.52 | 93,594.52 | 已收回 | 是 | 是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20,000,000 | 2021-12-09 | 2022-1-10 | 募集资金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7458期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2.85% | 49,972.60 | 49,972.60 | 已收回 | 是 | 是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张家口崇礼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 | 张家口易彩照明有限公司 | 185,709,000 | 26,614,920 | 26,614,920 | 0 | 否 | 该合同由公司、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中标,其中公司中标货物(智慧灯杆)采购金额4806万元,因政府道路建设规划调整最终执行 26,614,920元。 |
智慧路灯采购 | 眉山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318,124,952.58 | 12,805,401.96 | 12,805,401.96 | 288,781,226.48 | 是 | 无 |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23,000 | 0.93 | 0 | 0 | 0 | -882,000 | -882,000 | 441,000 | 0.31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23,000 | 0.93 | 0 | 0 | 0 | -882,000 | -882,000 | 441,000 | 0.31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23,000 | 0.93 | 0 | 0 | 0 | -882,000 | -882,000 | 441,000 | 0.31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1,570,158 | 99.07 | 0 | 0 | 0 | +1,586 | +1,586 | 141,571,744 | 99.69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1,570,158 | 99.07 | 0 | 0 | 0 | +1,586 | +1,586 | 141,571,744 | 99.69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142,893,158 | 100 | 0 | 0 | 0 | -880,414 | -880,414 | 142,012,744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初总股本142,893,158股,2020年公司两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对该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3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过户手续。2021年2月9日,上述6300股限制性股票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予以注销。至此,公司总股本减至142,886,858股;
2021年4月26,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5,7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8月16日,上述875,700股限制性股票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予以注销。至此,公司总股本减至142,011,216股;2020年10月9日,公司可转债(转债代码113574)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转股数1586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42,012,744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两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对该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3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手续于2021年2月9日完成,至此公司总股本减至142,886,858股;报告期内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5,7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注销手续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至此,公司总股本减至142,011,216股;;2020年10月9日,公司可转债(转债代码113574)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转股数1586股,总司总股本增至142,012,744股。至此,公司2021年度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发生变化, 2021年度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3872元和5.10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辉 | 84,000 | 42,000 | 0 | 42,000 | 股权激励计划未达成解锁条件,回购注销42,000股 | 2021年8月16日回购注销42,000股,其余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汪小宇 | 84,000 | 42,000 | 0 | 42,000 | 股权激励计划未达成解锁条件,回购注销42,000股 | 2021年8月16日回购注销42,000股,其余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李代雄 | 201,600 | 117,600 | 0 | 84,000 | 股权激励计划未达成解锁条件,回购注销117,600股 | 2021年8月16日回购注销117,600股,其余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刘毅 | 63,000 | 42,000 | 0 | 21,000 | 股权激励计划未达成解锁条件,回购注销42,000股 | 2021年8月16日回购注销42,000股,其余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曾仁刚 | 35,700 | 35,700 | 0 | 0 | 股权激励计划对象离职,回购注销35,700股 | 2021年8月16日回购注销 |
王铭宇等3人 | 504,000 | 252,000 | 0 | 252,000 | 股权激励计划未达成解锁条件,回购注销252,000股 | 2021年2月9日回购注销252,000股,其余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杨雄等24人 | 344,400 | 344,400 | 0 | 0 | 股权激励计划未达成解锁条件,回购注销 | 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孙焘 | 4,200 | 4,200 | 0 | 0 | 股权激励计划对象离职,回购注销 | 2021年2月9日回购注销 |
薛莲 | 2,100 | 2,100 | 0 | 0 | 股权激励计划对象离职,回购注销 | 2021年2月9日回购注销 |
合计 | 1,323,000 | 882,000 | 0 | 441,00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两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对该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3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手续于2021年2月9日完成,至此公司总股本减至142,886,858股;报告期内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5,7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注销手续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至此,公司总股本减至142,011,216股;;2020年10月9日,公司可转债(转债代码113574)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转股数1586股,总司总股本增至142,012,744股。报告期期初,资产总额为1,578,122,399.91 元,负债总额为790,402,323.26 元,负债率为50.08%。期末,资产总额为1,415,863,473.12元,负债总额为691,247,567.35元,负债率为48.82%。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76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43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梁熹 | 0 | 24,274,943 | 17.09 | 0 | 质押 | 10,020,924 | 境内自然人 | ||
梁钰祥 | -440,000 | 19,449,236 | 13.70 | 0 | 质押 | 8,066,116 | 境内自然人 | ||
王绍蓉 | -980,000 | 18,656,863 | 13.14 | 0 | 质押 | 11,892,662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0 | 7,136,920 | 5.03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绍兰 | -583,000 | 1,974,332 | 1.39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唐虹 | 2,500 | 1,796,732 | 1.27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王肇英 | -304,000 | 1,636,072 | 1.15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张辉 | 94,200 | 1,545,866 | 1.09 | 42,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张映浩 | 421,360 | 1,376,000 | 0.97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华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08,400 | 1,308,400 | 0.92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梁熹 | 24,274,9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74,943 | ||||||
梁钰祥 | 19,449,2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49,236 | ||||||
王绍蓉 | 18,656,8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56,863 | ||||||
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136,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36,920 | ||||||
王绍兰 | 1,974,3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4,332 | ||||||
唐虹 | 1,796,7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6,732 | ||||||
王肇英 | 1,636,0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6,072 | ||||||
张辉 | 1,503,866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3,866 | ||||||
张映浩 | 1,3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6,000 | ||||||
上海华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0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8,4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梁钰祥与梁熹为父子关系,梁钰祥与王绍蓉为夫妻关系,王绍蓉与梁熹为母子关系,王绍蓉和王绍兰、王肇英是姐妹关系,梁熹和唐虹是表兄妹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王铭宇 | 126,000 | 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0 | 股权激励 |
2 | 李代雄 | 84,000 | 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0 | 股权激励 |
3 | 宋大东 | 63,000 | 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0 | 股权激励 |
4 | 陆维维 | 63,000 | 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0 | 股权激励 |
5 | 张辉 | 42,000 | 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0 | 股权激励 |
6 | 汪小宇 | 42,000 | 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0 | 股权激励 |
7 | 刘毅 | 21,000 | 按激励计划要求进行分批 | 0 | 股权激励 |
8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是梁熹,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17.09%;梁钰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13.70%;王绍蓉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13.14%;梁钰祥与梁熹为父子关系,梁钰祥与王绍蓉为夫妻关系,王绍蓉与梁熹为母子关系。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梁熹、梁钰祥、王绍蓉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43.93%。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梁熹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姓名 | 梁钰祥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姓名 | 王绍蓉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华体转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华体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74”。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20,880万元,期限6年,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30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14,608.30万元。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6,191.90万元,放弃认购金额79.80万元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余额包销。2020年4月7日,保荐机构已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公司。2020年4月27日,华体转债(代码113574)上市。
根据有关规定和《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基本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7日,即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0月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3月30日)止。
(三)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47.72元/股,根据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送现金0.13元(含税),每股转增股本为0.4股。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体转债”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为33.99元/股。
(四)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20%、第六年2.70%。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不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梁熹先生、梁钰祥先生、王绍蓉女士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同时,梁熹先生、梁钰祥先生、王绍蓉女士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九)信用评级情况:主体信用级别评级为A+级,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评级为A+级。
(十)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华体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7,415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梁熹、梁钰祥、王绍蓉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墨砺2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0,660,000 | 5.11 |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16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588000 | 4.59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墨砺1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8,000,000 | 3.83 |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17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00,000 | 3.31 |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20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484,000 | 3.11 |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17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686,000 | 2.2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17,000 | 2.02 |
陈晓红 | 4,100,000 | 1.96 |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18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500,000 | 1.68 |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恒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426,000 | 1.64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华体转债 | 208,798,000 | 1,586 | 0 | 0 | 208,744,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华体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54,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1,586 |
累计转股数(股) | 1,644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115764 |
尚未转股额(元) | 208,744,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7318008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华体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0年7月8日 | 33.99 | 2020年7月2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 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华体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
2021年6月8日 | 33.91 | 2021年6月2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 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华体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33.91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XYZH/2022CDAA50071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体科技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体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的确认 | |
公司主要从事照明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安装,主营业务收入类型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及工程安装收入。对于合同履约义务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合同,公司按照完工进度确认销售收入,以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对于合同履约义务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合同,公司按照签收单、验收报告等确 | 针对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审阅产品销售合同、工程安 |
认收入。2021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59,007.63万元,因识别、判断合同履约义务在时段履行和时点履行及计算合同预计总成本涉及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同时收入确认存在固有风险,且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完整,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本次审计我们将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营业收入的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9。 | 装合同、收入确认依据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销售业务,检查销售合同、发票、销售出库单、物流记录及签收单等;对工程安装业务,检查工程安装业务招投标资料及合同、合同工程量清单、完工验收报告、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计算表、造价咨询机构或甲方认可的进度确认计量表、工程审计报告等; (4)选取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对其预估总成本的组成项目核对至采购合同等支持性文件,以此评估管理层做出此项会计估计的经验和能力;针对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检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的采购合同、劳务合同、发票等支持性文件,实地查看主要项目施工现场,获取甲方或造价咨询机构确认的进度确认计量表, 对工程进度及结算情况进行复核。 (5)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签收单、验收报告、进度确认计量表等及其他支持性文件,确认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
2、应收款项减值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71,108.10万元。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存在减值时,管理层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 | 针对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款项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复核管理层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 |
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管理层在考虑该等客户组账龄分析、发生减值损失的历史记录、客户回款能力及回款意愿等的基础上实施了组合减值评估。 由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款项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应收款项减值的的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8 | 性方面的判断及估计,包括管理层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取得或编制坏账准备计算表,对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并按照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方法重新计算坏帐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我们采用抽样的方法,选取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应收款项,独立测试了其可收回性。我们在评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时,检查了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等; (5)我们通过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回款情况和市场条件等因素,评估了管理层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适当; (6)选取高风险的应收债权,对其进行走访,了解对方财务状况、还款意愿及其他必要事项。 |
四、 其他信息
华体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体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体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体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华体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体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体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华体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六、1 | 244,532,423.20 | 288,455,910.3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六、2 | 2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六、3 | 521,574.00 | 33,108,213.13 |
应收账款 | 六、4 | 370,590,776.24 | 414,891,208.3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六、5 | 4,733,073.27 | 3,627,428.4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6 | 9,726,343.89 | 9,458,320.3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六、7 | 124,224,552.83 | 122,526,467.11 |
合同资产 | 六、8 | 49,160,787.36 | 59,904,135.0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六、9 | 24,680,975.96 | 47,925,846.04 |
其他流动资产 | 六、10 | 4,451,743.84 | 3,799,712.30 |
流动资产合计 | 852,622,250.59 | 983,697,241.1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六、11 | 121,550,079.41 | 119,036,625.57 |
长期股权投资 | 六、12 | 35,386,392.20 | 21,658,694.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六、13 | 21,860,000.00 | 20,36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六、14 | 97,930,568.52 | 92,028,189.53 |
在建工程 | 六、15 | 417,013.1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六、16 | 608,110.69 | |
无形资产 | 六、17 | 83,362,179.62 | 45,856,760.0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六、18 | 57,550,042.55 | 29,516,321.5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六、19 | 144,576,836.38 | 265,968,568.0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3,241,222.53 | 594,425,158.80 | |
资产总计 | 1,415,863,473.12 | 1,578,122,399.9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2,883,030.6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六、21 | 71,510,325.98 | 54,703,311.64 |
应付账款 | 六、22 | 276,578,686.31 | 297,945,201.24 |
预收款项 | 六、23 | 2,031,775.03 | 3,672,025.56 |
合同负债 | 六、24 | 24,701,499.25 | 28,654,562.4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六、25 | 13,623,934.91 | 14,361,393.83 |
应交税费 | 六、26 | 29,759,664.92 | 20,161,589.42 |
其他应付款 | 六、27 | 25,050,336.76 | 34,498,282.98 |
其中:应付利息 | 783,000.00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六、28 | 19,671,702.05 | 2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六、29 | 13,149,606.25 | 19,333,081.15 |
流动负债合计 | 476,077,531.46 | 526,412,478.9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六、30 | 20,000,000.00 | 79,400,000.00 |
应付债券 | 六、31 | 194,330,481.29 | 184,589,844.33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六、32 | 339,554.6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六、33 | 5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5,170,035.89 | 263,989,844.33 | |
负债合计 | 691,247,567.35 | 790,402,323.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六、34 | 142,012,744.00 | 142,886,85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六、35 | 22,485,951.74 | 22,491,983.6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六、36 | 188,137,368.00 | 197,976,106.40 |
减:库存股 | 六、37 | 6,619,410.00 | 17,561,369.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六、38 | 10,712,025.30 | 10,771,479.85 |
盈余公积 | 六、39 | 38,482,914.23 | 38,482,914.2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六、40 | 312,873,327.16 | 379,121,478.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08,084,920.43 | 774,169,451.4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530,985.34 | 13,550,625.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24,615,905.77 | 787,720,076.6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15,863,473.12 | 1,578,122,399.91 |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4,415,889.69 | 262,407,581.8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21,574.00 | 33,108,213.13 | |
应收账款 | 十六、1 | 272,940,269.20 | 226,777,613.3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200,768.33 | 3,355,826.93 | |
其他应收款 | 十六、2 | 16,998,986.52 | 14,321,331.6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5,384,373.48 | 86,181,931.4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873,210.68 | 17,680,878.83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615,335,071.90 | 643,833,377.2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96,687,226.35 | 55,784,479.13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六、3 | 229,744,675.18 | 182,236,977.0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1,860,000.00 | 20,36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1,423,674.73 | 80,465,008.1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0,183,633.42 | 20,665,789.0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05,800.75 | 9,044,227.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4,576,836.38 | 265,968,568.0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5,381,846.81 | 634,525,048.63 | |
资产总计 | 1,240,716,918.71 | 1,278,358,425.86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15,883,030.6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8,662,315.27 | 36,000,040.66 | |
应付账款 | 210,579,534.04 | 218,249,946.93 | |
预收款项 | 2,029,054.04 | 4,306,698.97 | |
合同负债 | 16,355,236.88 | 26,684,379.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890,449.31 | 12,076,119.31 | |
应交税费 | 20,709,503.53 | 12,316,296.62 | |
其他应付款 | 22,207,127.54 | 30,561,073.52 | |
其中:应付利息 | 783,000.00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400,000.00 | 2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639,682.62 | 19,060,560.32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4,472,903.23 | 375,338,145.9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9,4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94,330,481.29 | 184,589,844.3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4,830,481.29 | 233,989,844.33 | |
负债合计 | 579,303,384.52 | 609,327,990.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2,012,744.00 | 142,886,85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22,485,951.74 | 22,491,983.6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1,797,962.13 | 211,241,746.03 | |
减:库存股 | 6,619,410.00 | 17,561,369.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8,286,865.69 | 38,286,865.69 | |
未分配利润 | 253,449,420.63 | 271,684,351.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61,413,534.19 | 669,030,435.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40,716,918.71 | 1,278,358,425.86 |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渊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90,076,276.46 | 702,362,857.54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41 | 590,076,276.46 | 702,362,857.5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67,470,860.45 | 626,701,506.20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41 | 455,578,867.83 | 521,392,097.8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六、42 | 5,058,350.25 | 2,805,039.58 |
销售费用 | 六、43 | 37,317,039.68 | 29,240,316.45 |
管理费用 | 六、44 | 41,122,971.58 | 35,881,678.93 |
研发费用 | 六、45 | 29,395,959.99 | 29,011,651.27 |
财务费用 | 六、46 | -1,002,328.88 | 8,370,722.09 |
其中:利息费用 | 14,248,652.51 | 12,241,267.16 | |
利息收入 | 15,467,695.84 | 4,062,328.91 | |
加:其他收益 | 六、47 | 10,696,507.42 | 5,701,111.7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48 | 5,813,722.82 | 5,988,694.0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07,698.16 | 2,158,694.0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49 | -107,371,082.61 | -18,277,990.3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50 | -10,058,510.20 | -6,672,175.9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51 | 71,140.4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8,313,946.56 | 62,472,131.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六、52 | 4,733,078.97 | 7,440,424.87 |
减:营业外支出 | 六、53 | 484,321.30 | 1,740,394.8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065,188.89 | 68,172,161.23 |
减:所得税费用 | 六、54 | -19,455,674.23 | 1,620,271.6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609,514.66 | 66,551,889.6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609,514.66 | 66,551,889.6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817,200.20 | 66,104,067.8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7,685.54 | 447,821.7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4,609,514.66 | 66,551,889.6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4,817,200.20 | 66,104,067.8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7,685.54 | 447,821.7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4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4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渊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六、4 | 570,089,304.12 | 637,416,761.54 |
减:营业成本 | 十六、4 | 426,813,457.62 | 472,248,774.08 |
税金及附加 | 4,667,742.78 | 2,357,247.60 | |
销售费用 | 32,405,784.27 | 22,643,480.62 | |
管理费用 | 32,980,006.48 | 27,058,020.86 | |
研发费用 | 25,825,746.71 | 18,309,064.62 | |
财务费用 | -2,308,681.50 | 7,407,253.9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855,122.33 | 9,915,369.04 | |
利息收入 | 14,344,460.01 | 2,650,365.78 | |
加:其他收益 | 10,696,331.22 | 5,458,854.5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六、5 | 5,569,174.88 | 5,988,694.0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07,698.16 | 2,158,694.0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738,962.75 | -10,505,242.0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77,485.42 | -1,083,696.5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1,140.4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445,694.31 | 87,322,670.16 | |
加:营业外收入 | 3,658,502.74 | 7,411,091.52 | |
减:营业外支出 | 356,414.06 | 1,717,649.7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143,605.63 | 93,016,111.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3,339,626.04 | 9,399,841.4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03,979.59 | 83,616,270.5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03,979.59 | 83,616,270.5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803,979.59 | 83,616,270.5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83,413,669.92 | 527,546,150.6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六、55 | 31,063,422.42 | 18,106,849.56 |
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4,477,092.34 | 545,653,000.2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4,274,101.45 | 464,422,230.3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0,059,454.05 | 87,812,936.7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994,801.31 | 47,083,968.2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55 | 38,625,338.26 | 38,554,984.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4,953,695.07 | 637,874,119.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23,397.27 | -92,221,119.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8,184,700.00 | 39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06,024.66 | 3,829,999.9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098.00 | 101,659.5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9,529,822.66 | 393,931,659.5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051,825.39 | 22,986,974.3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6,720,000.00 | 409,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3,771,825.39 | 432,486,974.3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242,002.73 | -38,555,314.8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 | 4,9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 | 4,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000,000.00 | 295,323,030.6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5,300.00 | 1,740,3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995,300.00 | 301,963,330.6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5,598,579.96 | 104,542,613.7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489,850.59 | 19,372,893.5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55 | 11,455,557.41 | 1,702,156.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543,987.96 | 125,617,663.9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548,687.96 | 176,345,666.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267,293.42 | 45,569,232.1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1,574,748.15 | 226,005,516.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1,307,454.73 | 271,574,748.15 |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6,968,050.32 | 371,089,665.5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182,539.18 | 14,836,398.5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7,150,589.50 | 385,926,064.1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9,973,629.72 | 337,678,670.8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9,550,650.50 | 68,149,440.5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239,111.48 | 24,255,550.1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354,443.56 | 43,118,091.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8,117,835.26 | 473,201,752.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032,754.24 | -87,275,688.5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6,000,000.00 | 39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61,476.72 | 3,829,999.9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098.00 | 101,659.5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7,100,574.72 | 393,931,659.5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21,810.91 | 22,501,276.6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0,500,000.00 | 421,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7,721,810.91 | 443,501,276.6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621,236.19 | -49,569,617.1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8,323,030.6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3,3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416,330.6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598,579.96 | 20,2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707,846.91 | 16,704,888.8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05,099.13 | 1,702,156.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711,526.00 | 38,607,045.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11,526.00 | 180,809,285.0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300,007.95 | 43,963,979.3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1,557,562.95 | 207,593,583.6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3,257,555.00 | 251,557,562.95 |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2,886,858.00 | 22,491,983.68 | 197,976,106.40 | 17,561,369.00 | 10,771,479.85 | 38,482,914.23 | 379,121,478.32 | 774,169,451.48 | 13,550,625.17 | 787,720,076.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886,858.00 | 22,491,983.68 | 197,976,106.40 | 17,561,369.00 | 10,771,479.85 | 38,482,914.23 | 379,121,478.32 | 774,169,451.48 | 13,550,625.17 | 787,720,076.6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74,114.00 | -6,031.94 | -9,838,738.40 | -10,941,959.00 | -59,454.55 | -66,248,151.16 | -66,084,531.05 | 2,980,360.17 | -63,104,170.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817,200.20 | -54,817,200.20 | 207,685.54 | -54,609,514.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74,114.00 | -6,031.94 | -9,838,738.40 | -10,941,959.00 | 223,074.66 | 2,772,674.63 | 2,995,749.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75,700.00 | -9,958,347.00 | -10,834,047.00 | 2,772,674.63 | 2,772,674.6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586.00 | -6,031.94 | 53,983.23 | 49,537.29 | 49,537.29 | ||||||||||
3.股份支 | 53,600.00 | 53,600.00 | 53,600.00 |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2,025.37 | -107,912.00 | 119,937.37 | 119,937.37 | |||||||||||
(三)利润分配 | -11,430,950.96 | -11,430,950.96 | -11,430,950.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430,950.96 | -11,430,950.96 | -11,430,950.9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 |
他 | |||||||||||||||
(五)专项储备 | -59,454.55 | -59,454.55 | -59,454.55 | ||||||||||||
1.本期提取 | 639,599.10 | 639,599.10 | 639,599.10 | ||||||||||||
2.本期使用 | 699,053.65 | 699,053.65 | 699,053.6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012,744.00 | 22,485,951.74 | 188,137,368.00 | 6,619,410.00 | 10,712,025.30 | 38,482,914.23 | 312,873,327.16 | 708,084,920.43 | 16,530,985.34 | 724,615,905.77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2,070,000.00 | 236,687,502.98 | 32,216,765.00 | 10,363,407.57 | 30,121,287.18 | 333,587,407.75 | 680,612,840.48 | 8,202,803.41 | 688,815,643.89 | ||||||
加:会计政策 |
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1,060,274.78 | 1,060,274.78 | 1,060,274.78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070,000.00 | 236,687,502.98 | 32,216,765.00 | 10,363,407.57 | 30,121,287.18 | 334,647,682.53 | 681,673,115.26 | 8,202,803.41 | 689,875,918.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816,858.00 | 22,491,983.68 | -38,711,396.58 | -14,655,396.00 | 408,072.28 | 8,361,627.05 | 44,473,795.79 | 92,496,336.22 | 5,347,821.76 | 97,844,157.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104,067.84 | 66,104,067.84 | 447,821.76 | 66,551,889.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9,742.00 | 22,491,983.68 | 2,115,203.42 | -14,655,396.00 | 39,252,841.10 | 4,900,000.00 | 44,152,841.10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800.00 | -95,802.00 | -14,655,396.00 | 14,549,794.00 | 4,900,000.00 | 19,449,79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8.00 | 22,491,983.68 | 1,942.00 | 22,493,983.68 | 22,493,983.68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09,063.42 | 2,209,063.42 | 2,209,063.4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361,627.05 | -21,630,272.05 | -13,268,645.00 | -13,268,645.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361,627.05 | -8,361,627.0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268,645.00 | -13,268,645.00 | -13,268,645.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0,826,600.00 | -40,826,6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0,826,600.00 | -40,826,6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08,072.28 | 408,072.28 | 408,072.28 | ||||||||||||
1.本期提取 | 601,773.39 | 601,773.39 | 601,773.39 | ||||||||||||
2.本期使用 | 193,701.11 | 193,701.11 | 193,701.1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886,858.00 | 22,491,983.68 | 197,976,106.40 | 17,561,369.00 | 10,771,479.85 | 38,482,914.23 | 379,121,478.32 | 774,169,451.48 | 13,550,625.17 | 787,720,076.65 |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2,886,858.00 | 22,491,983.68 | 211,241,746.03 | 17,561,369.00 | 38,286,865.69 | 271,684,351.18 | 669,030,435.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886,858.00 | 22,491,983.68 | 211,241,746.03 | 17,561,369.00 | 38,286,865.69 | 271,684,351.18 | 669,030,435.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74,114.00 | -6,031.94 | 556,216.10 | -10,941,959.00 | -18,234,930.55 | -7,616,901.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03,979.59 | -6,803,979.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74,114.00 | -6,031.94 | -9,850,763.77 | -10,941,959.00 | 211,049.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75,700.00 | -9,958,347.00 | -10,834,047.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586.00 | -6,031.94 | 53,983.23 | 49,537.2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3,600.00 | 53,600.00 | |||||||||
4.其他 | -107,912.00 | 107,912.00 | |||||||||
(三)利润分配 | -11,430,950.96 | -11,430,950.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11,430 | -11,430 |
配 | ,950.96 | ,950.9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0,406,979.87 | 10,406,979.8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012,744.00 | 22,485,951.74 | 211,797,962.13 | 6,619,410.00 | 38,286,865.69 | 253,449,420.63 | 661,413,534.19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2,070,000.00 | 249,953,142.61 | 32,216,765.00 | 29,925,238.64 | 208,638,077.92 | 558,369,694.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1,060,274.78 | 1,060,274.78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070,000.00 | 249,953,142.61 | 32,216,765.00 | 29,925,238.64 | 209,698,352.70 | 559,429,968.9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816,858.00 | 22,491,983.68 | -38,711,396.58 | -14,655,396.00 | 8,361,627.05 | 61,985,998.48 | 109,600,466.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616,270.53 | 83,616,270.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742.00 | 22,491,983.68 | 2,115,203.42 | -14,655,396.00 | 39,252,841.1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800.00 | -95,802.00 | -14,655,396.00 | 14,549,79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8.00 | 22,491,983.68 | 1,942.00 | 22,493,983.68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09,063.42 | 2,209,063.4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361,627.05 | -21,630,272.05 | -13,268,645.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361,627.05 | -8,361,627.0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268,645.00 | -13,268,645.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0,826,600.00 | - | -40,826,6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0,826,600.00 | -40,826,6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886,858.00 | 22,491,983.68 | 211,241,746.03 | 17,561,369.00 | 38,286,865.69 | 271,684,351.18 | 669,030,435.58 |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62260052M。注册资本:人民币14,288.69万元注册地址: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法定代表人:梁熹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期限:2004年5月21日至长期本公司前身系四川华体灯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1日成立。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2017年5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3号)核准以及招股说明书,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
经过历次股权变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142,012,744.00元,股本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梁熹 | 24,274,943.00 | 17.09 |
梁钰祥 | 19,449,236.00 | 13.70 |
王绍蓉 | 18,656,863.00 | 13.14 |
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136,920.00 | 5.03 |
王绍兰 | 1,974,332.00 | 1.39 |
唐虹 | 1,796,732.00 | 1.27 |
王肇英 | 1,636,072.00 | 1.15 |
张辉 | 1,545,866.00 | 1.09 |
张映浩 | 1,376,000.00 | 0.97 |
上海华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08,400.00 | 0.92 |
汪小宇 | 1,087,946.00 | 0.77 |
刘辉 | 1,054,912.00 | 0.74 |
田浩宇 | 1,000,000.00 | 0.70 |
陈思嘉 | 936,180.00 | 0.66 |
于振龙 | 911,040.00 | 0.64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向宗叔 | 906,542.00 | 0.64 |
邓少春 | 600,200.00 | 0.42 |
李大明 | 589,655.00 | 0.42 |
韩克勤 | 571,728.00 | 0.40 |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 | 55,199,177.00 | 38.87 |
合计 | 142,012,744.00 | 100.00 |
本集团属照明灯具制造及安装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灯具、通用电子产品、工艺品、不锈钢制品;钢制电杆、通讯杆设计、制造、销售、安装;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锻件加工;照明景观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与销售;新能源研发;灯具研发;机械设备设计、研发;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生产半导体(LED)及半导体(LED)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物联网智能照明管理系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集团主要产品包括照明产品研发制造、工程项目安装、运行管理维护、合同能源管理等。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智城”)、四川华体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节能”)、成都华体慧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城科技”)、四川华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智慧”)、成都华体空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智慧”)、成都华体空港智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管理”)、深圳华体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体物联”)、河北雄安华体物联网有限公司(简称“雄安华体”)、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重庆华体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体”)、济南华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华商”)11家公司。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
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本集团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准则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集团作为此类金融负债的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消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
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③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损失准备,无论该项目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上述项目外,对其他项目,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除此之外的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如果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集团将按照金融工具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其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其余在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除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本集团在组合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集团按照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①承兑人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②承兑人为商事主体的商业承兑汇票,参照本公司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额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等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2)应收账款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将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收账款视为重大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交易对象组合 | 以应收款的债务人系关联方为特征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交易对象组合 | 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在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应收款存在回款风险的情况下,不计提坏账准备。 |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可行,所以本集团按
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等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款项性质组合 | 以质押金或备用金款项性质为特征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款项性质组合 | 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在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应收款存在回款风险的情况下,不计提坏账准备。 |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12.应收账款相关内容描述。
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长期应收款损失准备,无论该项目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本集团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分类折旧年限、折旧率如下:
序号 | 类别 | 预计净残值率(%) | 折旧年限(年) | 年折旧率(%) |
1 | 房屋及建筑物 | 0-5 | 20-35 | 2.71-5.00 |
2 | 机器设备 | 0-5 | 3-10 | 9.50-33.33 |
3 | 运输设备 | 0-5 | 5-10 | 9.50-20.00 |
4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0-5 | 3-5 | 19.00-33.33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系本集团为合作方提供高效能节能照明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以节约电量和协议价格为依据分享节能收益,运营期满后将节能设施移交给合作方的业务模式。
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本集团在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在在建工程中核算;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结转至固定资产。
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不计残值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受益期限及使用寿命孰短计提折旧。合同期满后交由合作方经营的固定资产作为赠与处理。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下,本集团每月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节约电量和协议约定价格确认合同能源收入。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特许经营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以BOT(建造-运营-移交)方式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在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运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将特许经营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在从事经营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集团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期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不存在设定受益计划。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1)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集团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集团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 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是指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安装工程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合同能源管理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
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集团收入具体确认方法为:
1)销售商品收入:对客户自行提货的商品销售,在商品发出后或验收后确认收入的实现;对本集团负责送货的商品销售,在客户收货或验收后确认收入的实现。2)安装工程收入:属于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工程项目已实际安装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的实现。3)劳务收入:本集团的劳务收入主要为运行管理维护收入,对按一定时限提供的运行管理维护收入在每期末根据受益期确认当期的管护收入,并在服务终止期确认未确认的余额;单项验收的运行管理收入以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4)合同能源管理:按照协议约定分期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参见附注五“28.使用权资产”以及“34.租赁负债”。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集团为出租人
在(1)评估的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的基础上,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集团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集团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1)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
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后续计量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租金的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提供的激励措施
提供免租期的,本集团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集团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折旧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集团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的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3.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调整期初财务报表。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华体智城 | 25 |
华体节能 | 2.5 |
慧城科技 | 2.5 |
华鑫智慧 | 2.5 |
空港智慧 | 2.5 |
空港管理 | 25 |
华体物联 | 2.5 |
雄安华体 | 2.5 |
德阳华智 | 2.5 |
重庆华体 | 25 |
济南华商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所得税
1)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文件规定,对西部地区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2年6月14日,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确认成都红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批复》(川经信产业函〔2012〕759号),本公司灯具产品的生产销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中的鼓励类产业。经当地税务机构审核,本公司自2012年度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税务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0号),本公司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3)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公司及子公司德阳华智2021年度享受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100%的优惠政策,子公司华体智城、慧城科技2021年度享受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75%的优惠政策。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财税[2021]8号),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华体节能、慧城科技、华鑫智慧、空港智慧、华体物联、雄安华体、济南华商2021年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7,295.32 | 22,017.35 |
银行存款 | 221,982,023.42 | 273,210,570.96 |
其他货币资金 | 22,533,104.46 | 15,223,322.02 |
合计 | 244,532,423.20 | 288,455,910.3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注1:银行存款中因诉讼冻结受限资金金额为691,864.01元。注2: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票据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00,000.00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发行银行 | 理财产品名称 | 金额 | 期限及收益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C21M80101) | 20,000,000.00 | 32天,保本浮动收益 |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4,900.00 | 8,966,103.99 |
商业承兑票据 | 346,674.00 | 24,142,109.14 |
合计 | 521,574.00 | 33,108,213.1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298,6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1,425,270.00 | |
合计 | 4,298,600.00 | 1,425,27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879,659.80 | 94.27 | 8,879,659.80 | 10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 | 8,879,659.80 | 94.27 | 8,879,659.8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9,820.00 | 5.73 | 18,246.00 | 3.38 | 521,574.00 | 34,378,850.45 | 100.00 | 1,270,637.32 | 3.70 | 33,108,213.13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4,900.00 | 1.86 | 174,900.00 | 8,966,103.99 | 26.08 | 8,966,103.99 | ||||
商业承兑汇票 | 364,920.00 | 3.87 | 18,246.00 | 5.00 | 346,674.00 | 25,412,746.46 | 73.92 | 1,270,637.32 | 5.00 | 24,142,109.14 |
合计 | 9,419,479.80 | / | 8,897,905.80 | / | 521,574.00 | 34,378,850.45 | / | 1,270,637.32 | / | 33,108,213.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商业承兑汇票 | 8,879,659.80 | 8,879,659.80 | 100.00 | 恒大票据,全额计提 |
合计 | 8,879,659.80 | 8,879,659.8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4,9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364,920.00 | 18,246.00 | 5.00 |
合计 | 539,820.00 | 18,246.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1,270,637.32 | 7,627,268.48 | 8,897,905.80 | ||
合计 | 1,270,637.32 | 7,627,268.48 | 8,897,905.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
1年以内 | 238,185,171.38 |
1至2年 | 78,685,826.78 |
2至3年 | 116,442,594.58 |
3至4年 | 29,063,899.67 |
4至5年 | 38,758,419.50 |
5年以上 | 34,701,675.55 |
合计 | 535,837,587.4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1,178,483.39 | 15.15 | 45,339,049.55 | 55.85 | 35,839,433.84 |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81,178,483.39 | 15.15 | 45,339,049.55 | 55.85 | 35,839,433.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4,659,104.07 | 84.85 | 119,907,761.67 | 26.37 | 334,751,342.40 | 516,359,521.11 | 100.00 | 101,468,312.80 | 19.65 | 414,891,208.3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54,659,104.07 | 84.85 | 119,907,761.67 | 26.37 | 334,751,342.40 | 516,359,521.11 | 100.00 | 101,468,312.80 | 19.65 | 414,891,208.31 |
合计 | 535,837,587.46 | / | 165,246,811.22 | / | 370,590,776.24 | 516,359,521.11 | / | 101,468,312.80 | / | 414,891,208.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凯里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 43,714,567.23 | 34,668,555.68 | 79.31 |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
丽江市古城区天和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36,539,516.16 | 9,746,093.87 | 26.67 |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
烟台市业达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924,400.00 | 924,4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81,178,483.39 | 45,339,049.55 | 55.85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4,131,780.67 | 10,206,589.03 | 5.00 |
1-2年 | 55,826,728.24 | 5,582,672.82 | 10.00 |
2-3年 | 104,737,004.16 | 31,421,101.25 | 30.00 |
3-4年 | 20,712,697.81 | 10,356,348.91 | 50.00 |
4-5年 | 34,549,217.64 | 27,639,374.11 | 80.00 |
5年以上 | 34,701,675.55 | 34,701,675.55 | 100.00 |
合计 | 454,659,104.07 | 119,907,761.6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01,468,312.80 | 63,778,498.42 | 165,246,811.22 | |||
合计 | 101,468,312.80 | 63,778,498.42 | 165,246,811.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3,714,567.23 | 8.16 | 34,668,555.68 |
第二名 | 36,539,516.16 | 6.82 | 9,746,093.87 |
第三名 | 18,389,428.38 | 3.43 | 5,516,828.51 |
第四名 | 19,463,545.24 | 3.63 | 973,177.27 |
第五名 | 15,458,000.00 | 2.88 | 772,900.00 |
合计 | 133,565,057.01 | 24.93 | 51,677,555.33 |
其他说明
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937,950.42 | 83.20 | 3,035,353.55 | 83.67 |
1至2年 | 523,308.73 | 11.06 | 324,194.95 | 8.94 |
2至3年 | 3,934.21 | 0.08 | 44,172.94 | 1.22 |
3年以上 | 267,879.91 | 5.66 | 223,706.97 | 6.17 |
合计 | 4,733,073.27 | 100.00 | 3,627,428.4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886,792.46 | 39.86 |
第二名 | 561,151.85 | 11.86 |
第三名 | 535,175.00 | 11.31 |
第四名 | 500,000.00 | 10.56 |
第五名 | 200,000.00 | 4.23 |
合计 | 3,683,119.31 | 77.82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726,343.89 | 9,458,320.39 |
合计 | 9,726,343.89 | 9,458,320.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
1年以内 | 4,011,150.64 |
1至2年 | 3,646,629.21 |
2至3年 | 1,449,068.31 |
3至4年 | 106,006.80 |
4至5年 | 204,910.31 |
5年以上 | 896,029.09 |
合计 | 10,313,794.3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7,842,933.11 | 8,392,683.21 |
备用金 | 992,397.68 | 854,288.04 |
代垫款及其他往来 | 1,478,463.57 | 884,638.11 |
合计 | 10,313,794.36 | 10,131,609.3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82,235.97 | 391,053.00 | 673,288.97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891.48 | 48,470.02 | 86,361.50 | |
本期转回 | 172,200.00 | 172,200.00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20,127.45 | 267,323.02 | 587,450.4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673,288.97 | 86,361.50 | 172,200.00 | 587,450.47 | ||
合计 | 673,288.97 | 86,361.50 | 172,200.00 | 587,450.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眉山环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840,000.00 | 1-2年 | 17.84 | |
四川凯地里拉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1,182,032.56 | 1-2年 | 11.46 | |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保证金 | 875,189.76 | 2-3年 | 8.49 | |
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 | 保证金 | 490,000.00 | 1年以内 | 4.75 | |
成都市双流区路灯管理所 | 保证金 | 355,936.70 | 2-3年 | 3.45 | |
合计 | / | 4,743,159.02 | / | 45.9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1,162,597.31 | 1,567,389.83 | 19,595,207.48 | 20,256,078.70 | 1,372,020.07 | 18,884,058.63 |
在产品 | 13,357,074.67 | 13,357,074.67 | 27,221,640.59 | 27,221,640.59 | ||
库存商品 | 31,686,161.03 | 3,365,255.75 | 28,320,905.28 | 31,513,640.97 | 856,158.11 | 30,657,482.86 |
半成品 | 18,132,734.79 | 296,176.83 | 17,836,557.96 | 10,400,390.09 | 216,050.14 | 10,184,339.95 |
合同履约成本 | 45,114,807.44 | 45,114,807.44 | 35,578,945.08 | 35,578,945.08 | ||
合计 | 129,453,375.24 | 5,228,822.41 | 124,224,552.83 | 124,970,695.43 | 2,444,228.32 | 122,526,467.1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372,020.07 | 571,454.38 | 376,084.62 | 1,567,389.83 | ||
半成品 | 216,050.14 | 212,903.01 | 132,776.32 | 296,176.83 | ||
库存商品 | 856,158.11 | 2,893,128.03 | 384,030.39 | 3,365,255.75 | ||
合计 | 2,444,228.32 | 3,677,485.42 | 892,891.33 | 5,228,822.4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
原材料 | 用于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因呆滞、报废等需出售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按该材料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计提跌价的原材料领用或实现销售 |
半成品及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因呆滞、报废等需出售的半成品其可变现净值按该材料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计提跌价的半成品及库存商品领用或实现销售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63,606,688.33 | 14,445,900.97 | 49,160,787.36 | 70,875,142.22 | 10,971,007.13 | 59,904,135.09 | |
合计 | 63,606,688.33 | 14,445,900.97 | 49,160,787.36 | 70,875,142.22 | 10,971,007.13 | 59,904,135.0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3,474,893.84 | |||
其中:账龄组合 | 3,474,893.84 | |||
合计 | 3,474,893.84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4,680,975.96 | 47,925,846.04 |
合计 | 24,680,975.96 | 47,925,846.04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4,143,226.33 | 3,248,947.35 |
预缴企业所得税费 | 308,517.51 | 550,764.95 |
合计 | 4,451,743.84 | 3,799,712.30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率区间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113,219,732.07 | 16,532,505.72 | 96,687,226.35 | 29,898,538.23 | 29,898,538.23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30,481,511.85 | 5,618,658.79 | 24,862,853.06 | 89,138,087.34 | 89,138,087.34 | ||
合计 | 143,701,243.92 | 22,151,164.51 | 121,550,079.41 | 119,036,625.57 | 119,036,625.57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151,164.51 | 22,151,164.5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2,151,164.51 | 22,151,164.5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由于部分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产生的应收款项出现了较长期限的逾期,该部分款项信用风险显著上升,本公司在考虑欠款方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情况下,将相关客户列报于不同报表项目的应收款项统一考虑信用风险,单独对其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 应收账款 | |
凯里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 20,846,306.36 | 9,052,231.87 | 43,714,567.23 |
丽江市古城区天和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1,065,164.82 | 25,197,883.45 | 36,539,516.16 |
合计 | 41,911,471.18 | 34,250,115.32 | 80,254,083.39 |
(续)
单位名称 | 减值准备 | |||
长期应收款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 应收账款 | 计提比例(%) | |
凯里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 16,532,505.72 | 7,179,021.19 | 34,668,555.68 | 79.31 |
丽江市古城区天和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5,618,658.79 | 6,720,968.51 | 9,746,093.87 | 26.67 |
合计 | 22,151,164.51 | 13,899,989.70 | 44,414,649.55 | 51.44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眉山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天智慧) | 16,232,542.46 | 3,989,158.21 | 20,221,700.67 | ||||||||
中智城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城) | 5,426,151.58 | 4,500,000.00 | 518,015.36 | 10,444,166.94 | |||||||
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华体) | 4,320,000.00 | 524.59 | 4,320,524.59 | ||||||||
德阳华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以下简称德阳华睿) | |||||||||||
小计 | 21,658,694.04 | 9,220,000.00 | 4,507,698.16 | 35,386,392.20 | |||||||
合计 | 21,658,694.04 | 9,220,000.00 | 4,507,698.16 | 35,386,392.20 |
其他说明注1:详见本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嘉兴景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360,000.00 | 20,360,000.00 |
成都阿尔刚雷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合计 | 21,860,000.00 | 20,36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7,930,568.52 | 92,028,189.5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7,930,568.52 | 92,028,189.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546,644.39 | 22,943,198.88 | 15,530,375.35 | 20,071,614.68 | 15,346,091.20 | 147,437,924.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614.68 | 15,387,119.57 | 1,763,494.52 | 1,604,170.55 | 18,892,399.32 | |
(1)购置 | 137,614.68 | 15,387,119.57 | 1,763,494.52 | 1,604,170.55 | 18,892,399.3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 | 249,735.70 | 8,500.00 | 608,883.21 | 1,065,171.50 | 1,932,290.41 |
额 | ||||||
(1)处置或报废 | 249,735.70 | 8,500.00 | 608,883.21 | 1,065,171.50 | 1,932,290.41 | |
4.期末余额 | 73,684,259.07 | 38,080,582.75 | 17,285,369.87 | 21,066,902.02 | 14,280,919.70 | 164,398,033.4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305,028.39 | 13,602,774.57 | 10,229,828.63 | 13,217,201.89 | 6,054,901.49 | 55,409,734.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61,876.57 | 1,991,985.95 | 2,015,891.35 | 1,360,017.46 | 1,619,015.21 | 10,048,786.54 |
(1)计提 | 3,061,876.57 | 1,991,985.95 | 2,015,891.35 | 1,360,017.46 | 1,619,015.21 | 10,048,786.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0,133.52 | 8,295.00 | 583,587.54 | 1,065,171.50 | 1,897,187.56 | |
(1)处置或报废 | 240,133.52 | 8,295.00 | 583,587.54 | 1,065,171.50 | 1,897,187.56 | |
4.期末余额 | 15,366,904.96 | 15,354,627.00 | 12,237,424.98 | 13,993,631.81 | 6,608,745.20 | 63,561,333.95 |
三、减值准备 | ||||||
1 |
.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06,130.94 | 2,906,130.94 | ||||
(1)计提 | 2,906,130.94 | 2,906,130.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906,130.94 | 2,906,130.9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317,354.11 | 22,725,955.75 | 5,047,944.89 | 4,167,139.27 | 7,672,174.50 | 97,930,568.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241,616.00 | 9,340,424.31 | 5,300,546.72 | 6,854,412.79 | 9,291,189.71 | 92,028,189.5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17,013.16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17,013.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德阳临时工厂厂房改造项目 | 417,013.16 | 417,013.16 | ||||
合计 | 417,013.16 | 417,013.1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4,888.43 | 654,888.43 |
租入 | 654,888.43 | 654,888.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654,888.43 | 654,888.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777.74 | 46,777.74 |
(1)计提 | 46,777.74 | 46,777.7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6,777.74 | 46,777.7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8,110.69 | 608,110.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275,449.01 | 2,927,964.36 | 27,256,250.25 | 52,459,663.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19,826.32 | 226,415.09 | 30,436,657.73 | 40,282,899.14 |
(1)购置 | 9,619,826.32 | 226,415.09 | 30,436,657.73 | 40,282,899.14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895,275.33 | 3,154,379.45 | 57,692,907.98 | 92,742,562.7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381,943.35 | 1,155,681.00 | 2,065,279.18 | 6,602,903.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5,066.94 | 273,503.75 | 2,068,908.92 | 2,777,479.61 |
(1)计提 | 435,066.94 | 273,503.75 | 2,068,908.92 | 2,777,479.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17,010.29 | 1,429,184.75 | 4,134,188.10 | 9,380,383.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078,265.04 | 1,725,194.70 | 53,558,719.88 | 83,362,179.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893,505.66 | 1,772,283.36 | 25,190,971.07 | 45,856,760.0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德阳土地使用权 | 9,619,826.32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233,046,557.42 | 44,342,794.55 | 116,640,672.78 | 23,288,865.7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88,056.46 | 373,888.72 | 1,682,750.91 | 252,412.64 |
可抵扣亏损 | 49,997,780.65 | 12,482,284.28 | 22,828,032.38 | 5,707,008.10 |
股份支付 | 1,840,500.00 | 276,075.00 | 1,786,900.00 | 268,035.00 |
政府补助 | 500,000.00 | 75,000.00 | ||
合计 | 287,872,894.53 | 57,550,042.55 | 142,938,356.07 | 29,516,321.5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7,618.60 | 186,801.76 |
可抵扣亏损 | 10,483,363.51 | 8,525,385.50 |
合计 | 10,800,982.11 | 8,712,187.2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723,416.73 | 723,416.73 | |
2023年 | 3,723,252.83 | 3,723,252.83 | |
2024年 | 1,901,583.71 | 2,196,177.91 | |
2025年 | 1,667,968.31 | 1,882,538.03 | |
2026年 | 2,467,141.93 | ||
合计 | 10,483,363.51 | 8,525,385.5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产 | 144,576,836.38 | 144,576,836.38 | 254,587,812.83 | 254,587,812.83 | ||
预付设备 | 11,380,755.21 | 11,380,755.21 | ||||
合计 | 144,576,836.38 | 144,576,836.38 | 265,968,568.04 | 265,968,568.04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4,484,450.66 | |
保证借款 | 38,398,579.96 | |
合计 | 52,883,030.6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1,510,325.98 | 54,703,311.64 |
合计 | 71,510,325.98 | 54,703,311.6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276,578,686.31 | 297,945,201.24 |
其中:1年以上 | 59,379,944.04 | 64,752,741.21 |
合计 | 276,578,686.31 | 297,945,201.2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10,485,782.64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二 | 6,739,562.31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三 | 2,539,556.03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四 | 2,317,937.0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2,082,837.9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 | 2,031,775.03 | 3,672,025.56 |
其中:1年以上 | 2,008,794.04 | 1,930,369.34 |
合计 | 2,031,775.03 | 3,672,025.5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24,701,499.25 | 28,654,562.49 |
合计 | 24,701,499.25 | 28,654,562.4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360,558.59 | 101,006,359.68 | 101,744,676.38 | 13,622,241.8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35.24 | 5,646,155.35 | 5,645,297.57 | 1,693.02 |
三、辞退福利 | 808,255.87 | 808,255.87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361,393.83 | 107,460,770.90 | 108,198,229.82 | 13,623,934.9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877,941.85 | 92,229,046.73 | 92,947,719.27 | 13,159,269.31 |
二、职工福利费 | 2,535,060.15 | 2,535,060.15 | ||
三、社会保险费 | 731.00 | 2,860,961.33 | 2,860,605.56 | 1,086.7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40.10 | 2,230,355.35 | 2,229,921.70 | 873.75 |
工伤保险费 | 243.96 | 147,493.24 | 147,716.56 | 20.64 |
生育保险费 | 46.94 | 277,927.59 | 277,844.49 | 130.04 |
大病保险 | 205,185.15 | 205,122.81 | 62.34 | |
四、住房公积金 | 1,300,597.00 | 1,298,173.00 | 2,42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81,885.74 | 1,801,131.58 | 1,823,555.51 | 459,461.8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非货币性福利 | 279,562.89 | 279,562.89 | ||
合计 | 14,360,558.59 | 101,006,359.68 | 101,744,676.38 | 13,622,241.8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82.40 | 5,436,445.03 | 5,435,703.43 | 1,524.00 |
2、失业保险费 | 52.84 | 209,710.32 | 209,594.14 | 169.0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835.24 | 5,646,155.35 | 5,645,297.57 | 1,693.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2,680,350.70 | 11,641,819.80 |
企业所得税 | 4,389,904.95 | 4,452,160.06 |
个人所得税 | 880,784.96 | 2,721,930.9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11,851.15 | 729,385.91 |
教育费附加 | 443,832.45 | 325,000.2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92,929.92 | 213,708.45 |
其他 | 60,010.79 | 77,584.07 |
合计 | 29,759,664.92 | 20,161,589.4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783,000.00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5,050,336.76 | 33,715,282.98 |
合计 | 25,050,336.76 | 34,498,282.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应付可转债利息 | 783,000.00 | |
合计 | 783,000.00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款 | 16,761,875.44 | 14,321,335.65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6,619,410.00 | 17,561,369.00 |
保证金及押金 | 573,785.50 | 452,776.70 |
购建资产款 | 108,669.75 | 310,547.30 |
代扣待付款项 | 4,612.13 | 2,957.53 |
其他 | 981,983.94 | 1,066,296.80 |
合计 | 25,050,336.76 | 33,715,282.9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6,619,410.00 | 尚未解锁 |
合计 | 6,619,41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400,000.00 | 2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71,702.05 | |
合计 | 19,671,702.05 | 2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增值税待转销项税 | 13,149,606.25 | 19,333,081.15 |
合计 | 13,149,606.25 | 19,333,081.1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 | 79,400,000.00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20,000,000.00 | 79,4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华体转债 | 193,234,281.29 | 184,589,844.33 |
华体转债应付利息 | 1,096,200.00 | |
合计 | 194,330,481.29 | 184,589,844.33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本期转股 | 期末 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00.00 | 2020-3-31 | 6年 | 208,800,000.00 | 184,589,844.33 | 1,357,185.00 | 8,693,974.25 | 49,537.29 | 193,234,281.29 | ||
合计 | / | / | / | 208,800,000.00 | 184,589,844.33 | 1,357,185.00 | 8,693,974.25 | 49,537.29 | 193,234,281.29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9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19年7月23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208,8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华体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7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债券到期日止,即2020年10月7日至2026年3月30日。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办公室租金 | 339,554.60 | |
合计 | 339,554.60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2021年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 | ||
合计 | 500,000.00 | 500,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1年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2,886,858.00 | 1,586.00 | -875,700.00 | -874,114.00 | 142,012,744.00 |
其他说明:
注1:发行新股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1,586.00元;注2:其他系限制性股票回购减少股本-875,700.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年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87,980.00 | 22,491,983.68 | 540.00 | 6,031.94 | 2,087,440.00 | 22,485,951.74 | ||
合计 | 2,087,980.00 | 22,491,983.68 | 540.00 | 6,031.94 | 2,087,440.00 | 22,485,951.74 |
注:本公司2020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和负债公允价值后,计入其他权益工具金额22,491,983.68元,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于2020年10月7日满6个月,顺延至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0月9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3月30日)止。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金额56,00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644.00股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96,189,206.40 | 66,008.60 | 9,958,347.00 | 186,296,868.00 |
其他资本公积 | 1,786,900.00 | 53,600.00 | 1,840,500.00 | |
合计 | 197,976,106.40 | 119,608.60 | 9,958,347.00 | 188,137,368.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股本溢价增加主要系限制性股票行权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部分处置子公司华鑫智慧股权所致,减少系限制性股票回购所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确认限制性股票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 | 17,561,369.00 | 10,941,959.00 | 6,619,410.00 | |
合计 | 17,561,369.00 | 10,941,959.00 | 6,619,41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0,771,479.85 | 639,599.10 | 699,053.65 | 10,712,025.30 |
合计 | 10,771,479.85 | 639,599.10 | 699,053.65 | 10,712,025.3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8,482,914.23 | 38,482,914.2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8,482,914.23 | 38,482,914.2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9,121,478.32 | 333,587,407.7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060,274.7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79,121,478.32 | 334,647,682.5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4,817,200.20 | 66,104,067.8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361,627.0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430,950.96 | 13,268,645.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2,873,327.16 | 379,121,478.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80,403,311.11 | 452,881,117.92 | 696,137,698.56 | 519,527,389.38 |
其他业务 | 9,672,965.35 | 2,697,749.91 | 6,225,158.98 | 1,864,708.50 |
合计 | 590,076,276.46 | 455,578,867.83 | 702,362,857.54 | 521,392,097.88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59,007.627646 | 70,236.28575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967.296535 | 622.51589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64 | / | 0.89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967.296535 | 622.515898 | 废品销售、房屋租赁及其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967.296535 | 622.515898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58,040.331111 | 69,613.769856 |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67,862.74 | 998,823.30 |
教育费附加 | 846,561.46 | 434,064.5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64,374.29 | 292,232.65 |
房产税 | 576,097.03 | 292,638.54 |
土地使用税 | 814,274.36 | 477,499.42 |
印花税 | 271,380.45 | 291,888.78 |
其他 | 17,799.92 | 17,892.39 |
合计 | 5,058,350.25 | 2,805,039.5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414,242.11 | 12,444,949.57 |
差旅费 | 3,868,447.97 | 2,988,203.35 |
售后服务费 | 2,436,124.35 | 1,333,972.91 |
业务招待费 | 4,673,211.74 | 3,466,365.09 |
办公费 | 3,318,419.72 | 2,323,115.21 |
汽车使用费 | 661,164.37 | 665,719.26 |
折旧费 | 830,596.65 | 815,868.65 |
广告宣传费 | 572,854.53 | 2,100,759.49 |
其他 | 1,541,978.24 | 3,101,362.92 |
合计 | 37,317,039.68 | 29,240,316.4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282,891.57 | 17,355,773.06 |
办公费 | 4,578,072.72 | 4,932,398.49 |
中介费用 | 3,054,960.86 | 2,606,534.97 |
差旅费 | 1,223,284.10 | 1,455,917.46 |
折旧费用 | 2,917,471.73 | 2,192,503.57 |
业务招待费 | 1,740,732.44 | 1,758,341.37 |
无形资产摊销 | 708,570.69 | 708,043.29 |
安全生产费 | 639,599.10 | 601,773.39 |
汽车使用费 | 490,769.34 | 788,908.57 |
股份支付费用 | 53,600.00 | 2,209,063.42 |
其他 | 1,433,019.03 | 1,272,421.34 |
合计 | 41,122,971.58 | 35,881,678.9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22,712,595.75 | 23,794,500.98 |
材料费用 | 2,865,114.57 | 2,917,141.46 |
其他费用 | 3,818,249.67 | 2,300,008.83 |
合计 | 29,395,959.99 | 29,011,651.2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4,248,652.51 | 12,241,267.16 |
减:利息收入 | 15,467,695.84 | 4,062,328.91 |
加:其他支出 | 216,714.45 | 191,783.84 |
合计 | -1,002,328.88 | 8,370,722.09 |
其他说明:
注1:本集团本年收到财政拨付借款贴息冲减借款利息支出395,300.00元。
注2:本年度利息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收到成都智慧绿道项目资金占用利息10,883,170.84元。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019年度电子信息高质量政策扶持资金 | 6,472,100.00 | 100,000.00 |
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 932,200.00 | |
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 900,000.00 | |
2021年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2021年成都市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480,000.00 | |
工业发展资金 | 300,000.00 | 2,100,000.00 |
2021年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专项资金 | 285,072.80 | |
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 273,000.00 | |
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经费 | 253,700.00 | |
重点产业研发支撑计划-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 | 162,200.00 |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 | 50,000.00 | |
职业健康体检补贴 | 17,150.00 | |
双流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稳岗补贴 | 241,662.00 | |
2019年总部企业发展资金 | 155,550.00 | |
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400,000.00 | |
信用评级补贴 | 117,900.00 | |
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 | 375,800.00 | |
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资金 | 1,850,000.00 | |
省级知识产权激励资金 | 100,000.00 | |
专项应付款转入的拆迁补偿款政府补助 | 235,202.98 | |
其他 | 71,084.62 | 24,996.72 |
合计 | 10,696,507.42 | 5,701,111.70 |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均与收益相关。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07,698.16 | 2,158,694.0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306,024.66 | 3,317,999.9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CS1] 期间的投资收益 | 512,000.00 | |
合计 | 5,813,722.82 | 5,988,694.0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627,268.48 | -1,270,637.3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3,778,498.42 | -16,850,357.8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5,838.50 | -156,995.2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22,151,164.51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3,899,989.70 | |
合计 | -107,371,082.61 | -18,277,990.3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677,485.42 | -1,083,696.5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906,130.94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3,474,893.84 | -5,588,479.32 |
合计 | -10,058,510.20 | -6,672,175.90 |
其他说明:
注:其他系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1,140.42 | |
其中: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1,140.42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1,140.42 | |
合计 | 71,140.42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9,833.58 | 29,833.58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4,000,000.00 | ||
赔款 | 3,623,929.77 | 3,271,628.88 | 3,623,929.77 |
其他 | 1,079,315.62 | 168,795.99 | 29,372.17 |
合计 | 4,733,078.97 | 7,440,424.87 | 3,683,135.5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工业发展资金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年度电子信息高质量政策扶持资金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赔款系收到的专利侵权赔款及质量赔款。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9,254.89 | 375,070.25 | 29,254.8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9,254.89 | 375,070.25 | 29,254.8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10,863.90 | 1,000,000.00 | 210,863.90 |
其他 | 244,202.51 | 365,324.61 | 244,202.51 |
合计 | 484,321.30 | 1,740,394.86 | 484,321.3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578,046.79 | 10,479,982.2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033,721.02 | -8,859,710.63 |
合计 | -19,455,674.23 | 1,620,271.6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4,065,188.8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109,778.3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536,058.1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3,332.3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76,154.7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670,172.2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697.2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24,913.84 |
视同销售 | 21,963.42 |
税收优惠加计扣除的影响 | -4,471,367.66 |
所得税费用 | -19,455,674.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4,576,878.01 | 2,829,069.30 |
政府补助 | 11,196,507.42 | 9,721,999.97 |
其他 | 5,290,036.99 | 5,555,780.29 |
合计 | 31,063,422.42 | 18,106,849.5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费 | 7,896,492.44 | 7,255,513.70 |
差旅费 | 5,091,732.07 | 4,444,120.81 |
研发费 | 3,818,249.67 | 2,300,008.83 |
业务招待费 | 6,413,944.18 | 5,224,706.46 |
中介费用 | 3,054,960.86 | 2,606,534.97 |
汇票保证金 | 7,306,585.23 | 2,003,684.96 |
汽车使用费 | 1,151,933.71 | 1,452,931.63 |
售后服务费 | 2,436,124.35 | 1,333,972.91 |
广告宣传费 | 572,854.53 | 2,100,759.49 |
往来款及其他 | 882,461.22 | 9,832,750.86 |
合计 | 38,625,338.26 | 38,554,984.6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贷款贴息 | 395,300.00 | 1,740,300.00 |
合计 | 395,300.00 | 1,740,3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可转债相关服务费 | 1,119,411.60 | |
可转债备付金 | 500,000.00 | |
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 11,405,099.13 | 82,745.15 |
融资手续费 | ||
使用权资产租金支付 | 50,458.28 | |
合计 | 11,455,557.41 | 1,702,156.7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4,609,514.66 | 66,551,889.60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058,510.20 | 6,672,175.90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7,371,082.61 | 18,277,990.37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048,786.54 | 9,744,101.51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6,777.74 | ||
无形资产摊销 | 2,777,479.61 | 2,566,322.47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1,140.42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8.69 | 375,070.2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248,652.51 | 12,241,267.16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13,722.82 | -5,988,694.0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033,721.02 | -8,859,710.6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82,679.81 | -50,575,802.26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466,314.64 | -315,008,662.1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07,589.58 | 169,236,936.85 | |
其他 | 53,600.00 | 2,617,135.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23,397.27 | -92,221,119.67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21,307,454.73 | 271,574,748.1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71,574,748.15 | 226,005,516.0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267,293.42 | 45,569,232.1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21,307,454.73 | 271,574,748.15 |
其中:库存现金 | 17,295.32 | 22,017.3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21,290,159.41 | 271,552,730.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1,307,454.73 | 271,574,748.1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2,533,104.46 | 票据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691,864.01 | 诉讼冻结资金 |
房屋建筑物 | 50,009,343.98 | 银行借款抵押 |
土地使用权 | 18,458,438.72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计 | 91,692,751.17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
与收益相关 | 395,300.00 | 财务费用 | 395,3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696,507.42 | 其他收益 | 10,696,507.4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纳入合并范围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新纳入合并 范围的原因 | 成立日期 | 持股 比例 (%) | 成立当期期末 净资产 | 成立日至期末 净利润 |
德阳华智 | 新设 | 2021-3-23 | 100.00 | 10,079,569.30 | -1,100,430.70 |
重庆华体 | 新设 | 2021-3-23 | 65.00 | -26,989.92 | -26,989.92 |
济南华商 | 新设 | 2021-10-14 | 66.00 | - | -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体智城 | 成都市 | 成都市双流县 | 安装 | 100.00 | 收购 | |
华体节能 | 成都市 | 成都市双流县 | 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慧城科技 | 成都市 | 成都市高新区 | 研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华鑫智慧 | 眉山市 | 眉山市仁寿县 | 销售 | 35.00 | 14.00 | 投资设立 |
空港智慧 | 成都市 | 成都市双流县 | 研发、销售 | 90.00 | 投资设立 | |
空港管理 | 成都市 | 成都市双流县 | 工程项目管理 | 90.00 | 投资设立 | |
华体物联 | 深圳市 | 深圳市福田区 | 智慧城市技术、产品的研发、销售和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雄安华体 | 保定市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 | 城市家具设计、销售、安装 | 75.00 | 投资设立 | |
德阳华智 | 德阳市 | 德阳市旌阳区 | 灯具制造、销售、软件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重庆华体 | 重庆市 | 重庆市九龙坡区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灯具制造、销售 | 65.00 | 投资设立 | |
济南华商 | 济南市 | 济南市商河县 | 智慧路灯及物联网城市家具销售 | 66.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持有华鑫智慧49.00%的股权表决权,根据华鑫智慧公司章程约定,华鑫智慧董事会成员5人,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鑫智慧董事会成员中3人由本公司委派,本公司仍对华鑫智慧保持控制。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华鑫智慧 | 51.00 | 118,972.31 | 10,235,987.01 |
空港智慧 | 10.00 | 99,228.05 | 5,805,842.7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华鑫智慧 | 23,257,248.70 | 366,774.32 | 23,624,023.02 | 3,553,460.25 | 3,553,460.25 | 25,166,779.20 | 170,693.66 | 25,337,472.86 | 5,476,622.68 | 5,476,622.68 | ||
空港智慧 | 8,313,847.87 | 63,896,319.88 | 72,210,167.75 | 14,151,740.04 | 14,151,740.04 | 11,395,310.09 | 25,190,971.07 | 36,586,281.16 | 653,207.53 | 653,207.5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华鑫智慧 | 13,819,813.27 | 209,712.59 | 209,712.59 | -7,124,108.55 | 21,119,408.95 | 1,574,500.65 | 1,574,500.65 | -4,957,373.44 |
空港智慧 | 43,097,442.32 | -474,645.92 | -474,645.92 | 1,086,737.85 | 22,720,809.62 | -908,244.38 | -908,244.38 | -4,595,028.02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25日,华体智城与仁寿县黑龙滩阳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华体智城将其持有的华鑫智慧11.00%的股权以2,184,700.00元价款转让给仁寿县黑龙滩阳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华体智城合计持有华鑫智慧股权49.00%。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华鑫智慧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2,184,7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184,7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172,674.63 |
差额 | 12,025.37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2,025.37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5,386,392.20 | 21,658,694.0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507,698.16 | 2,158,694.0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
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 信用风险
于2021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建立了客户信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客户信用额度、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除本集团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应收款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该部分应收款项余额936,434,534.98元,本集团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于报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前五名汇总金额445,153,852.55元,占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7.54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及减值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89,868,794.85元。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并作好资金安排。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梁钰祥先生、王绍蓉女士夫妇及其子梁
熹先生。
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 持股金额 | 持股比例(%) |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年末比例 | 年初比例 | |
梁熹 | 24,274,943.00 | 24,274,943.00 | 17.09 | 16.99 |
梁钰祥 | 19,449,236.00 | 19,889,236.00 | 13.70 | 13.92 |
王绍蓉 | 18,656,863.00 | 19,636,863.00 | 13.14 | 13.74 |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国信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华体”)注1 | 本公司持股5% |
成都恒创新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创新星”)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其他说明注1:安徽国信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22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恒创新星 | 采购商品 | 226,415.09 | 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环天智慧 | 销售商品 | 29,343,726.10 | 9,951,375.62 |
河北城树 | 销售商品 | 13,679,646.02 | 0 |
中智城 | 销售商品 | 3,096,152.22 | 0 |
国信华体 | 销售商品 | 204,00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39.24 | 312.9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河北城树 | 15,458,000.00 | 772,900.00 | ||
应收账款 | 环天智慧 | 4,280,212.15 | 214,010.61 | 15,886.32 | 794.32 |
应收账款 | 中智城 | 1,307,740.00 | 65,387.00 | ||
应收账款 | 国信华体 | 230,520.00 | 23,052.00 | 230,520.00 | 11,526.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恒创新星 | 226,415.09 | |
合同负债 | 环天智慧 | 5,365,597.59 | |
其他应付款 | 恒创新星 | 8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环天智慧 | 697,527.66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875,7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为242.20万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242.20万股,行权价格为24.25元/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日,授予对象行权期安排为: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后12个月内、27个月后的12个月内、39个月后的12个月内,对应的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公司2021年初发行在外的限制性激励股票131.67万股。2021年度回购不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7.57万股,截止年末发行在外的限制性激励股票44.10万股。其中27.30万股授予日为2019年6月,授予对象解锁时间为:至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12个月内、24个月后的12个月内、3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对应的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16.80万股授予日为2019年9月,授予对象解锁时间为:至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12个月内、24个月后的12个月内、3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对应的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
其他说明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公司2021年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9.31元/股回购注销已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53万股,其中因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情形所涉股份39.9万股,因离职情形所涉股份0.63万股。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公司2021年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15.01元/股回购注销已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04万股,其中因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情形所涉股份45.57万股,因离职情形所涉股份的回购注销数量为1.47万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照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基础模型(B-S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除已离职员工外,公司预计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离职的可能。因2021年经营业绩未完成导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无法达到,公司预计剩余股份共计44.10万股将于2022年全部回购,可行权的最佳估计数量为0.00万股;因2021年经营业绩未完成导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无法行权,共计96.88万股,2022年4月28日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计未来可行权的最佳估计数量为0.00万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0,615,063.4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3,600.0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年末,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及重大承诺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603,497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该次发行数量。截至本报告日,非公开发行工作尚在进行中。
2、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本公司与速易充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立共同出资设立安徽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体”),安徽华体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其中速易充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出资660万元,占注册资本66.00%;本公司出资340万元,占注册资本34.00%。安徽华体于2022年3月17日成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2MA8NTYRR64,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照明器具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激励计划并注销首次授予剩余第二期及第三期已授予但尚行权的145.32万份股票期权。
4、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年以内 | 202,896,255.54 |
1至2年 | 63,072,148.47 |
2至3年 | 39,094,273.8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875,859.66 |
4至5年 | 22,226,280.74 |
5年以上 | 22,597,304.01 |
合计 | 371,762,122.2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4,638,967.23 | 12.01 | 35,592,955.68 | 79.74 | 9,046,011.55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7,123,155.06 | 87.99 | 63,228,897.41 | 19.33 | 263,894,257.65 | 281,219,763.73 | 100.00 | 54,442,150.35 | 19.36 | 226,777,613.3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78,608,420.25 | 74.94 | 63,228,897.41 | 22.69 | 215,379,522.84 | 258,331,006.08 | 91.86 | 54,442,150.35 | 21.07 | 203,888,855.7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48,514,734.81 | 13.05 | 48,514,734.81 | 22,888,757.65 | 8.14 | 22,888,757.65 | ||||
合计 | 371,762,122.29 | / | 98,821,853.09 | / | 272,940,269.20 | 281,219,763.73 | / | 54,442,150.35 | / | 226,777,613.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凯里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 43,714,567.23 | 34,668,555.68 | 79.31 |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
烟台市业达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924,400.00 | 924,4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4,638,967.23 | 35,592,955.68 | 79.7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9,735,573.06 | 7,986,778.65 | 5.00 |
1-2年 | 39,496,201.05 | 3,949,620.11 | 10.00 |
2-3年 | 25,498,000.45 | 7,649,400.14 | 30.00 |
3-4年 | 13,264,262.80 | 6,632,131.40 | 50.00 |
4-5年 | 18,017,078.88 | 14,413,663.10 | 80.00 |
5年以上 | 22,597,304.01 | 22,597,304.01 | 100.00 |
合计 | 278,608,420.25 | 63,228,897.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4,442,150.35 | 44,379,702.74 | 98,821,853.09 | |||
合计 | 54,442,150.35 | 44,379,702.74 | 98,821,853.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3,714,567.23 | 11.76 | 34,668,555.68 |
第二名 | 33,775,526.53 | 9.09 | |
第三名 | 15,458,000.00 | 4.16 | 772,900.00 |
第四名 | 11,936,420.00 | 3.21 | 10,416,991.00 |
第五名 | 11,325,012.60 | 3.05 | 566,250.63 |
合计 | 116,209,526.36 | 31.26 | 46,424,697.31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6,998,986.52 | 14,321,331.68 |
合计 | 16,998,986.52 | 14,321,331.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年以内 | 14,797,496.94 |
1至2年 | 2,036,175.21 |
2至3年 | 44,341.8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8,506.80 |
4至5年 | 25,156.44 |
5年以上 | 438,706.07 |
合计 | 17,370,383.3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款 | 13,301,632.00 | 9,909,711.15 |
保证金及押金 | 2,745,890.99 | 3,638,060.98 |
备用金 | 355,269.07 | 486,218.87 |
代垫款及其他往来 | 967,591.25 | 638,272.85 |
合计 | 17,370,383.31 | 14,672,263.8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70,932.17 | 80,000.00 | 350,932.17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464.62 | 20,464.6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91,396.79 | 80,000.00 | 371,396.7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50,932.17 | 20,464.62 | 371,396.79 | |||
合计 | 350,932.17 | 20,464.62 | 371,396.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13,300,000.00 | 1年以内 | 76.57 | |
眉山环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840,000.00 | 1-2年 | 10.59 | |
山东晨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代垫款及其他往来 | 319,701.60 | 1年以内 | 1.84 | 15,985.08 |
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1.15 | |
双流县兴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15,700.00 | 5年以上 | 0.67 | |
合计 | / | 15,775,401.60 | / | 90.82 | 15,985.0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94,358,282.98 | 194,358,282.98 | 160,578,282.98 | 160,578,282.9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5,386,392.20 | 35,386,392.20 | 21,658,694.04 | 21,658,694.04 | ||
合计 | 229,744,675.18 | 229,744,675.18 | 182,236,977.02 | 182,236,977.0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华体智城 | 115,403,282.98 | 115,403,282.98 | ||||
华体节能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慧城科技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空港智慧 | 32,000,000.00 | 22,000,000.00 | 54,000,000.00 | |||
华鑫智慧 | 6,475,000.00 | 6,475,000.00 | ||||
华体物联 | 200,000.00 | 600,000.00 | 800,000.00 | |||
德阳华智 | 11,180,000.00 | 11,180,000.00 | ||||
合计 | 160,578,282.98 | 33,780,000.00 | 194,358,282.9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环天智慧 | 16,232,542.46 | 3,989,158.21 | 20,221,700.67 | ||||||||
中智城 | 5,426,151.58 | 4,500,000.00 | 518,015.36 | 10,444,166.94 | |||||||
恒基华体 | 4,320,000.00 | 524.59 | 4,320,524.59 | ||||||||
德阳华睿 | 400,000.00 | 400,000.00 | |||||||||
小计 | 21,658,694.04 | 9,220,000.00 | 4,507,698.16 | 35,386,392.20 | |||||||
合计 | 21,658,694.04 | 9,220,000.00 | 4,507,698.16 | 35,386,392.20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60,568,083.50 | 424,115,707.71 | 631,192,202.56 | 470,391,325.07 |
其他业务 | 9,521,220.62 | 2,697,749.91 | 6,224,558.98 | 1,857,449.01 |
合计 | 570,089,304.12 | 426,813,457.62 | 637,416,761.54 | 472,248,774.0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07,698.16 | 2,158,694.0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12,000.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061,476.72 | 3,317,999.99 |
合计 | 5,569,174.88 | 5,988,694.0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78.6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91,807.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89,213.7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20,378.98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63,709.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3,619.46 | |
合计 | 14,014,650.3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43 | -0.3872 | -0.38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33 | -0.4862 | -0.488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梁熹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