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79 公司简称:安通控股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楼建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晓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河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安通控股 | 指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安通物流 | 指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安盛船务 | 指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安通集速拼 | 指 | 泉州安通集速拼有限公司 |
安通华南 | 指 | 安通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
安通多式联运 | 指 | 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
招航物流 | 指 | 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联航运 | 指 | 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中航信托 | 指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东南冷链 | 指 | 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 |
泉州中院 | 指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丰泽法院 | 指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重整计划》 | 指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
TEU | 指 | 英文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的缩写,是以尺寸为长20英尺(约合5.69米)*宽8英尺(约合2.13米)*高8英尺6英寸(约合2.18米)的集装箱为国际计量单位,也称国际标准箱单位。通常用来表示船舶装载集装箱的能力,也是集装箱和港口吞吐量的重要统计、换算单位 |
计费箱量 | 指 | 集装箱物流服务提供商向客户收取运费的集装箱运输数量 |
吞吐量 | 指 | 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该指标可 反映港口规模及能力 |
载重吨 | 指 | 根据载重线标记规定,船舶所能装载的最大限度重量,即达到设计吃水时,船舶的载重量吨位 |
多式联运 | 指 | 依托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提供全程一体化组织的货物运输服务。主要包括公铁联运、公水联运、铁水联运、公铁水联运等模式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
月31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安通控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ntong Holding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ntong Holding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楼建强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荣兴 | 黄志军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 |
电话 | 0595-28092211 | 0595-28092211 |
传真 | 0595-28092211 | 0595-28092211 |
电子信箱 | antong@renjian.cn | antong@renjian.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2000 |
公司网址 | www.antongmt.com |
电子信箱 | antong@renjian.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安通控股 | 600179 | *ST安通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 11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朝铖、黄丽莹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7,794,183,361.83 | 4,834,709,156.41 | 61.21 | 4,996,618,908.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66,340,088.70 | 1,293,181,680.93 | 36.59 | -4,509,514,749.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35,776,038.12 | -664,459,167.84 | 346.18 | -3,904,207,515.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8,747,503.77 | -525,491,120.71 | 560.28 | 199,482,780.36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764,120,964.84 | 6,025,066,398.08 | 28.86 | -1,116,986,715.50 |
总资产 | 11,232,300,516.76 | 8,770,606,073.45 | 28.07 | 7,811,724,731.5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47 | 0.8162 | -50.42 | -2.846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47 | 0.8162 | -50.42 | -2.84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48 | -0.4194 | 189.37 | -2.46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61 | -275.38 | 增加300.99个百分点 | -397.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72 | 141.50 | 减少117.78个百分点 | -344.4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86,743,638.32 | 1,831,804,255.83 | 1,916,790,413.91 | 2,758,845,053.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760,761.66 | 270,042,836.21 | 421,391,948.19 | 1,031,144,542.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928,164.05 | 218,257,324.99 | 371,175,399.82 | 1,026,415,149.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611,588.37 | 678,756,987.62 | 458,294,875.01 | 1,071,084,052.7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441,055.23 |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 -14,294,273.36 | -80,532,438.66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7,033,607.58 | 主要系收到政府补贴所致。 | 236,629,260.06 | 136,207,435.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5,131,490.3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018,224.19 | 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 3,116,424.93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
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891,045.04 | 2,050,474,758.15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90,632,710.77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678,587,9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654,134.63 | 主要系对金融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计提的投资收益。 | -179,834,116.7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69,736.60 | -22,680,741.24 | -7,008,947.0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096,010.23 | 23,738,745.36 | 516,875.0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99,006.85 | |||
合计 | 130,564,050.58 | 1,957,640,848.77 | -605,307,234.42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衍生金融负债 | 787,062,633.58 | 739,576,500.38 | -47,486,133.20 | -95,067,289.7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1,384,667.54 | 2,021,384,667.54 | 46,413,155.11 | |
合计 | 787,062,633.58 | 2,760,961,167.92 | 1,973,898,534.34 | -48,654,134.63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重整成功、涅槃重生后的发展元年。2021年,公司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制度流程优化完善、薪酬绩效体系改革等一系列管理举措,同时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员工的凝聚力持续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下,按照年初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协同作战,全心全意谋发展。一方面,在充分利用多式联运的网络优势和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物流网络布局,公司以打造内贸精品航线为抓手,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化“门-门”全程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同时,加强行业协同,努力促成内贸集装箱行业良好的竞合关系,促进公司和行业整体服务效率和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抓住新形势下外贸航运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通过合作方式积极布局外贸市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得到了较大的提升。现就公司2021年度主要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公司完成计费箱量261.94万TEU,同比上升了13.11%;集装箱吞吐量1,311.15万TEU,同比上升了10.88%;实现营业收入77.94亿元,同比上升61.21%,其中海运业务营业收入
66.36亿元,铁路业务营业收入1.89亿元,公路业务营业收入9.69亿元;利润总额17.76亿元,同比上涨47.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6亿元,同比上涨36.59%。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2.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77.64亿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1年初以来,一方面受新冠疫苗上市接种步伐的加快,欧美等主要国家采取的管控措施有所放松,全球经济进入复苏通道。随着全球各主要经济体经济的稳步复苏的影响,带来了全球集运市场需求总体大幅上涨。另一方面因国内防控疫情优势,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印度疫情再度爆发并波及越南等国家,全球生活及抗疫物资需求订单流向中国,国内国际制造业订单较为充足,导致适箱货源高涨,推动了运价的进一步上涨,2021年集运市场的整体行情火热,航运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一)集装箱物流市场需求持续向好
图1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同花顺iFinD图2
来源:交通运输部、同花顺iFinD集装箱水路运输具备减少货损货差、保证运输质量、提高装卸效率、降低货物运输费用等优点,沿海煤炭、粮食“散改集”需求总体较为旺盛。2021年全国港口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155.45亿吨,同比增长6.8%;外贸货物吞吐量46.97亿吨,同比增长4.5%;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83亿TEU,同比增长7.0%。2016年至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年复合增长率5.61%,集装箱吞吐量年复合增长率为5.34%。总体来看,集装箱物流近年来需求增长态势持续向好。此外,2021年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促进了生
产与消费的升级,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同比明显回升,进一步带动了运输需求的增加。同时,国外疫情反复带来国内企业订单的增长,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出口同比大幅增长,导致了国内航运企业将部分集装箱及船舶转投外贸航线,而国外的主要港口因受疫情影响出现了港口拥堵、班期延误、集装箱运输卸载需要排队、空箱回流较慢等问题,进一步对内贸运力及箱源市场造成冲击,导致供需不平衡实际有效运力远远不足。随着市场对舱位需求不断推高,供需严重失衡导致的单边市场格局有望持续。
(二)市场运力增速下滑,总供给紧张
在国际市场方面,据克拉克森统计2021年全球船队运力供给维持低速增长。2021年全球船队运力增长2.9%至22亿载重吨,低于近10年来的平均增速4.1%。运力变化方面,去年交付量和拆船量整体均相对稳定。2021年全球船舶交付量总计8,600万载重吨,小幅下滑3%。2021年全球拆船量小幅下滑2%至2,430万载重吨,拆船价格受到钢材价格暴涨的推动,增长近40%。
图3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
国内市场方面,由于2018年是内贸集运市场运力交付的高峰期,大量船舶订单已于2018年集中交付,并且受交通运输部提升二手船进口要求的影响,进口船舶也于2018年集中进口,加之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国内航运企业对运力的投放相对谨慎,直至2020年下半年在经历了全球航运市场持续高涨的热潮后,船公司的造船意愿强烈,2021年新船订单量大幅增长,而新船大部分将于2022-2023年才能陆续交付,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沿海省际集装箱运输船舶(700TEU以上,不含多用途船)载箱量78.80万TEU,运力同比下降1.15%,内贸运力投放大幅放缓,为近五年最低增速。同时,受国际集运市场运价高涨的影响,内贸集运船东将
大量运力转移至外贸市场,给内贸集运市场带来强烈的虹吸效应,导致2021年行业运力供给更加紧张。
(三)政策助力内贸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持续发展
我国高度重视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业发展,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等部门从多个政策方面推动多式联运发展。2015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交运发〔2015〕107号),提出要强化多式联运基础设施衔接、探索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等任务;2017年1月,交通运输部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6〕232号),指出要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积极培育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程责任的企业开展多式联运经营;2017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国家级物流枢纽和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以降低物流成本;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年10月9日国务院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指出要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2018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大力发展多式联运。2020年2月3日,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20〕18号),指出建设现代化海运船队,支持企业协同发展,加快补齐航运服务业短板,完善海运业制度体系;2022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国铁路和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 政策的密集出台,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增强,多式联运需求不断显现,有利于促进内贸集装箱物流企业提高各种运输方式的组合效率,进一步实现企业的降本增效。
(四)行业运价稳步上升,企业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图4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图5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2021年受新冠疫苗上市接种步伐的加快,欧美等主要国家采取的管控措施有所放松,全球经济进入复苏通道,全球贸易运输需求持续上升。又由于北美港口拥堵、导致班期延误、集装箱设备周转不畅等原因导致集装箱运输市场“一箱难求”,外贸运价持续上涨。2021年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整体呈现快速上涨趋势,年内持续高位运行,不断刷新历史新高。截至2021年12月31日,CCFI达到3,344.24点,较年初增长101.63%,增长水平创历史新高。2021年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平均运价较2020年大幅增长,全年CCFI均值达到2,615.54点,同比增长
167.77%,均值及增速水平均创历史新高。
同时,在外贸高景气以及全球供应链受阻的影响下,大量国内运力转移至国际市场,并且因疫情防控因素,无法及时回归内贸运输市场,使得中国内贸集运市场供需矛盾加大,加之油价、船员、船舶租金等成本的上涨,内贸集运市场运价也出现了整体大幅上涨,航运公司整体盈利质量得到大幅提升。2021年泛亚内贸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整体呈现波段上涨趋势,根据PDCI显示,2021年,泛亚内贸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均值约为1,468.64点,同比上涨21.96%,运价指数亦创历史新高。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市场需求为中心,以集装箱航运物流为核心,通过整合水路、公路、铁路等运输资源,以数字智能科技驱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绿色、经济、高效、安全的集装箱全程物流解决方案的综合物流服务商。目前,公司旗下拥有全国5A级物流企业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国内水路运输龙头企业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两家主要的全资子公司。多年来,公司在执行贯彻多式联运战略中持续深耕水路运输服务,依托覆盖沿海沿江的物流优势,积极拓展铁路与公路网络,公司以综合物流信息化平台为支撑,通过加速拓展并对接货运铁路及周边物流场站相关资源,不断向内陆延伸,现已在公、铁、海的运输体系中形成网络化竞争优势,物流产品的多样化、时效性和覆盖半径得到大幅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1、海运板块
内贸业务方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内贸业务方面公司在全国设立海运网点94个,涉及业务口岸130个,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在国内83个主要港口位列前三。目前,公司主营国内航线干线31条,国内航线基本覆盖国内主要干线港口。在国家“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引领下,在交通运输部关于物流业降本增效的政策指导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内贸集装箱航运服务品质,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水路运输要求,2021年年初,公司与具有央企背景的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及国内领先的民营船公司大连信风海运有限公司开展内贸航线的融舱合作,并推出全新的内贸合作航线产品“FAX 1”,为广大客户提供了覆盖更广、班期更密、交货更快、效率更优的航线产品。
外贸业务方面:
公司通过与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布局外贸业务。中联航运是一家以航运物流为主业并多元化发展的综合性企业,主要从事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台湾海峡两岸集装箱班轮直航运输、沿海及长江内贸内支线集装箱运输和租船业务等。在外贸航线运营上有着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与中联航运的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外贸航线上已投入14艘集装箱船舶,总运力达66.86万载重吨,
主要用于经营中国-美西航线、中国-欧洲航线。目前,公司与中联航运的外贸航线项目运作情况良好,后续,公司将根据合作需要,合理规划运力投入,预计将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
2、公路板块
公司累计与全国近2,000家集卡运输供应商深度合作,依托广泛覆盖的密集网点,实现公路运输的“点对点”高效传递与中转服务,满足客户对于“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需求。“干支一体”模式下,码头、船舶、铁路、集卡多方资源有效整合,实现了“一次承接,一票到底”,省去客户每个环节对接的繁复工作,真正帮助客户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运输效率。
3、铁路板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立铁路网点10个,包过昆明、吉林、通辽、成都、包头等,铁路直发业务线超214条,海铁线路352条,涉及业务铁路站点748个,铁路服务覆盖32个省级行政区266个城市。公司与铁路部门、铁路场站协议合作,嫁接铁路场站周边资源并通过“铁路+公路”扩大服务半径,激发客户潜在物流需求。同时,高效链接铁路与港口单位,合力为客户提供铁路集装箱下水多式联运新模式,实现“一次托运、一个运单、一次投保、一箱到底、一票到门”。以铁路箱为载体全程运输模式的应用,可以有效缓解了内贸市场集装箱箱源紧张的局面,提升了海铁运输用箱标准度与匹配度,切实降低了客户的综合物流成本。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优势
公司拥有强大的控股股东优势,其股东资本实力雄厚,品牌影响广泛,客户资源丰富。公司的股东招航物流为公司第一大有表决权的股东,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招航物流的合伙人由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交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组成,是央企与地方国企的强强联合,招航物流作为产业投资人投资公司,将大力促进公司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强有力的股东背景将为公司的业务经营提供更高水平的管理支撑,并可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公司目前的业务经营情况,整合、优化公司现有经营业务,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整体业务实力。
2、财务结构优势
随着公司市场逐步恢复,经营效益显著提升带来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的持续增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6.09亿元,资产负债率30.75%,公司现金流状态良好,资金实力强,资产负债率低,财务结构稳健,偿债能力高。同时,公司在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上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声誉,能够从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财务质量持续改善,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较强的后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提供保障。
3、成本合理化优势
作为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公司可实现不同客户共同运输、共同仓储、共同配送,创造平台效应;随着客户与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张,平台效应将带来服务提升和成本下降的规模化优势。目前,公司拥有众多客户源,保证了稳定的货源供给,还加强了同行业内主要企业开展内贸航线的融舱合作,为广大客户提供了覆盖更广、班期更密、交货更快、效率更优的航线产品,并与各国内主要港口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能够有效降低船舶在港时间,节约油耗,降低运营成本。同时,利用高效的多式联运网络布局,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也进一步降低了物流成本。
4、物流网络优势
公司根据客户的集装箱运输需求,建立了广阔的多式物流网络,目前已建成“覆盖沿海、沿江,纵深内陆”的业务网络布局形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全国设立七大片区,设立海运网点94个,涉及业务口岸130个,设立铁路网点10个,涉及业务铁路站点748个,海铁线路超352条,铁路服务覆盖32个省级行政区266个城市。基于完备的多式联运物流网络与丰富的装备资源,现已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物流网络资源。
5、营运优势
(1)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
集装箱内贸物流运输服务受天气变化、港口班轮管制、港口货物吞吐量等客观因素影响,船期准点率普遍不高。公司凭借多年经营内贸集装箱物流的经验和高效的多式联运布局,坚持科学调度、多方联动,近几年公司班轮运输准点率平稳保持在业内较高水平。此外,公司多年来注重内部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技能提升,并建立了与业务运营相匹配的管理制度,加强各物流环节的管控与协调,有效保障了货物的安全,降低了公司整体经营风险,也保障了投资者利益。
(2)创新的物流服务模式
公司适时把握互联网发展潮流,搭建了综合物流信息化平台,对产业上下游进行高效整合,通过与港口码头、合作客户、供应商以及金融机构等物流相关参与方共享信息,提升与各方的业务协同指数,提高了整体物流效率。同时,客户可通过互联网平台轻松进行运价查询、网上订舱、支付结算、货物跟踪等服务,体验更优质的、更便捷的服务模式和沟通方式,在物流的各个环节实现了可视、可控,运用创新的物流服务模式,大大降低业务经营风险。
6、运力优势
(1)运力规模效应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管理的在航船舶共有82艘,总运力达212.66万载重吨,其中在航的自有船舶50艘,总运力为165.45万载重吨,公司自有船舶的运力占公司总运力比重的77.80%。根据Alphaliner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全球集装箱船舶企业中综合运力排名第21位,位居国内内贸集装箱物流企业前三甲。
(2)梯队式的船舶结构,最优船舶配置
安通控股旗下船舶以梯队式进行打造,以满足不同港口及不同客戶对货运的差异化需求,并有利于控制公司成本。按载重吨计,公司运营的船舶共分为5个梯队,载重吨分别为:5,000吨-10,000吨、10,000吨-20,000吨、20,000吨-30,000吨、30,000吨-50,000吨、50,000吨以上。合理的船舶梯队分布以及贴合内贸物流运输特点的船型设计,使公司可以灵活根据承运货物量、货运航线等因素调配合理船舶资源;并且扩大航线覆盖区域向内陆支线航道地区延伸,迎合市场多元化需求;同时也能尽量规避单一航线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冲击。
(3)节能化设计下的新型集装箱运输船舶
公司秉承“节能环保”经营管理理念,投入匹配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节能减排的新型绿色内贸集装箱船舶,在降低船舶油料消耗的同时,提高了船舶营运效益。目前,多艘船舶通过了中国船级社绿色船型评估,并获得EEDI设计能效附加标志入级证书。在国家对船舶运输企业淘汰老旧船舶的政策背景下,公司也在不断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及运营成本控制等因素,合理规划运输船舶设备更新,推动船队结构向“高效低耗、低排放、低污染”方向转型。
7、专业、高效、与时俱进的服务能力
公司定制开发了集“集装箱管理系统、船舶管理系统、财务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及电子交易平台”为一体的信息系统管理集成平台以适应现代化物流企业的发展需求,在公司内部流程控制、客户服务、货物交易、物流监管、增值服务等各环节均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在内部管理高效运行同时,还保证了与其他船公司、港口、码头以及客户群体之间的业务协同,提供从运输需求到库存计划,从订单下达到仓储营运,从干线调拨到末端配送,从线下运营到线上协同的全供应链可视化服务。
8、品牌优势
公司旗下目前拥有多家控股子公司,其中,安通物流是全国5A级物流企业和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安盛船务是国内水路运输龙头企业,在行业内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基于良好的品牌效应,公司能有力地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带动服务价值的提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的总资产为112.32亿元,较2020年的87.71亿元增加了28.07%;实现营业收入
77.94亿元,较2020年的48.35亿元增加了61.21%;营业成本为55.18亿元,较2020年的50.88亿元增加了8.45%;实现利润总额17.76亿元,较2020年的12.05亿元增长了47.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6亿元,较2020年的12.93亿元增长了36.5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794,183,361.83 | 4,834,709,156.41 | 61.21 |
营业成本 | 5,518,140,173.29 | 5,088,180,717.96 | 8.45 |
销售费用 | 32,539,446.29 | 9,279,765.12 | 250.65 |
管理费用 | 501,363,470.17 | 295,768,226.77 | 69.51 |
财务费用 | 59,078,775.95 | 214,100,979.46 | -72.41 |
研发费用 | 9,098,843.64 | -1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8,747,503.77 | -525,491,120.71 | 560.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11,398,540.39 | 1,327,487,874.48 | -304.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5,723,739.69 | 2,071,910,369.04 | -150.9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运营环境改善,业务量增加,经营效率提高以及外贸相关业务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运力和业务量增加,致营业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利润完成情况较好,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及发放和计提的绩效奖金,使得职工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利润完成情况较好,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及发放和计提的绩效奖金,使得职工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司法重整后借款利息费用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无研发项目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运营环境改善,业务量增加,经营效率提高以及外贸相关业务收入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支出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收到公司重整战略投资款及本期偿还债务资金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1.23%,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8.48%,具体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物流服务 | 7,792,711,785.02 | 5,517,381,054.49 | 29.20 | 61.23 | 8.48 | 增加34.4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内贸相关物流业务收 | 6,582,441,078.69 | 36.19 |
入 | ||||||
外贸相关物流业务收入 | 1,210,270,706.33 | 100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物流服务 | 综合物流服务 | 5,517,381,054.49 | 89.86 | 5,085,918,253.15 | 90.31 | 8.4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91,423.7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4.5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4,131.9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1.6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32,539,446.29 | 9,279,765.12 | 250.65 | 主要系公司利润完成情况较好,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及发放和计提的绩效奖金,使得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501,363,470.17 | 295,768,226.77 | 69.51 | 主要系公司利润完成情况较好,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及发放和计提的绩效奖金,使得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9,098,843.64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无研发项目投入所致。 | |
财务费用 | 59,078,775.95 | 214,100,979.46 | -72.41 | 主要系本期司法重整后借款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
硕士研究生 | |
本科 | 8 |
专科 | 4 |
高中及以下 | 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
60岁及以上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15,065,384.66 | 5,824,776,817.09 | 34.17 | 主要系运营环境改善,业务量增加,经营效率提高以及外贸相关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8,747,503.77 | -525,491,120.71 | 560.28 | 主要系运营环境改善,业务量增加,经营效率提高以及外贸相关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84,651,342.33 | 1,754,389,251.40 | 155.62 | 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理财产品本金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96,049,882.72 | 426,901,376.92 | 1585.65 | 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支出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11,398,540.39 | 1,327,487,874.48 | -304.25 | 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支出现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000.00 | 3,973,408,642.13 | -99.99 | 主要系上期收到重整投资款所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6,073,739.69 | 1,901,498,273.09 | -44.46 | 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资金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5,723,739.69 | 2,071,910,369.04 | -150.95 | 主要系上期收到公司重整投资款及本期偿还债务资金减少所致。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53,507.51 | -88,067.36 | 2345.30 | 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50,528,283.82 | 2,873,819,055.45 | -146.99 | 主要系上期收到重整投资款及本期投资理财产品的现金增加所致。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08,065,892.77 | 2,958,594,176.59 | -45.65 | 主要系上期收到重整投资款及本期投资理财产品的现金增加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608,938,381.54 | 14.32 | 2,959,184,706.02 | 33.74 | -45.63 | 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致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1,384,667.54 | 18.00 | -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840,409,042.20 | 7.48 | 328,745,899.84 | 3.75 | 155.64 | 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4,284,793.13 | 0.05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兑现所致。 |
预付款项 | 22,186,641.36 | 0.20 | 16,305,771.63 | 0.19 | 36.07 | 主要系本期预付码头款项增加所致。 |
持有待售资产 | 24,632,699.61 | 0.22 | 4,867,256.64 | 0.06 | 406.09 | 主要系本期期末持有待售资产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4,009,176.80 | 0.57 | 8,000,000.00 | 0.09 | 700.11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所致。 |
流动资产合计 | 4,864,707,312.84 | 43.31 | 3,572,285,632.61 | 40.73 | 36.18 | 主要系业务量增加致应收款项增加以及用于理财资金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2,608,217,849.46 | 23.22 | 4,391,304,296.99 | 50.07 | -40.60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970,331,919.21 | 26.44 | -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及部分经营租赁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8,200,890.33 | 0.70 | 23,561,392.11 | 0.27 | 231.90 | 主要系本期新增船舶坞修摊销费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7,467,080.28 | 1.49 | 109,109,862.88 | 1.24 | 53.48 | 主要系本期提取业绩激励基金所致。 |
短期借款 | - | - | 31,825,400.00 | 0.36 | -100.00 | 主要系本期结清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862,440.00 | 0.01 | -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850,645,622.84 | 7.57 | 576,251,095.50 | 6.57 | 47.62 | 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2,466,782.86 | 0.02 | - | - | 100.00 | 要系本期预收老旧集装箱处置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69,318,735.89 | 0.62 | 35,780,333.13 | 0.41 | 93.73 | 主要系本期预收物流服务业务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47,194,247.32 | 2.20 | 41,890,367.11 | 0.48 | 490.10 | 主要系本期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及绩效奖金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16,144,829.12 | 1.03 | 37,386,676.24 | 0.43 | 210.66 | 主要系本期业务增加效益较好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5,086,484.34 | 0.05 | 814,397.27 | 0.01 | 524.57 | 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金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636,467,291.32 | 5.67 | -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及部分经营租赁确认为租赁负债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 | - | 367,555,594.14 | 4.19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应付租赁款确认为租赁负债所致。 |
预计负债 | 1,295,463.14 | 0.01 | -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未决诉讼计提负债所致。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54,780,918.00 | 7.61 | 601,178,722.72 | 6.85 | 42.18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部分经营租赁确认为租赁负债所致。 |
股本 | 6,462,868,710.98 | 57.54 | 4,662,868,710.98 | 53.16 | 38.60 | 主要系母公司增加对核心子公司的投资形成反向购买所致。 |
库存股 | 2,443,647,291.29 | 21.76 | 643,647,291.29 | 7.34 | 279.66 | 主要系母公司增加对核心子公司的投资形成反向购买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243,559.75 | 0.003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注销境外公司所致。 |
专项储备 | - | - | 1,945,852.88 | 0.02 | -100.00 | 主要系本期使用安全生产费所致。 |
盈余公积 | 278,178,936.19 | 2.48 | 201,963,316.90 | 2.3 | 37.74 | 主要系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382,721,093.88 | 3.41 | -1,307,403,375.53 | -14.91 | 129.27 | 主要系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62,44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0,048.77 | 诉讼/财产保全 |
在建工程 | 72,053,753.00 | 诉讼/优先权 |
固定资产-集装箱 | 44,353,330.36 | 抵押 |
无形资产 | 77,346,679.73 | 抵押、担保、诉讼/财产保全 |
使用权资产-集装箱 | 59,963,678.38 | 融资租赁抵押担保 |
使用权资产-船舶 | 2,116,959,135.88 | 融资租赁抵押担保 |
合计 | 2,371,549,066.12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说明。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为281,2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1,280万元,同比增长100%。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公司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主要业务范围 | 在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80,000 |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 100%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机务、海务管理、船舶检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 100% |
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机务、海务管理、船舶管理服务、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代理 | 100% |
海南迅联航运有限公司 | 980 |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 | 49% |
安通(山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300 | 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 | 1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安盛船务及安盛船务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安盛的资本实力,提升市场开拓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孙公司增资,具体为安通控股向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增资8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增资100,000万元;安盛船务向其全资子公司海南安盛增资1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相关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如下:
增资主体 | 被增资的子公司 | 增资完成前 | 增资金额(万元) | 增资完成后 |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55,000 | 100% | 80,000 | 135,000 | 100%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45,000 | 100% | 100,000 | 145,000 | 100%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100,000 | 103,000 | 100%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重大的非股权投资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到2021年8月20日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2021年1-8月投入金额 | 截至2021年8月20日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集装箱 | 不超过48,000 | 0 | 47,999.15 | 已完成 | 是 |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 | 不超过7,000 | 0 | 4,040.66 | 已完成 | - |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 | 不超过15,000 | 0 | 2,305.12 | 备注 | 备注 |
合计 | 64,364.73 | 54,344.93 | — | — |
备注:募投项目之“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项目,为确保该项目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以放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并将该项目完成的期限延长至2018年8月31日。因设计方案的论证及工程建设的手续繁杂,至2018年6月东南冷链才获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南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支付给工程施工方的金额为12,060.40万元,其中涉及股东资金占用的款项为10,070.40万元,资金占用款项已于2020年12月18日前已归还至安通物流募集资金账户。
2019年12月18日,泉州中院依法裁定安通控股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进入重整,并指定安通物流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0年9月2日,经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同意,安通物流管理人依法将安通物流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东南冷链100%股权和部分应收债权打包整体公开处置。经过四轮拍卖,上述标的物于2020年10月23日被深圳前海航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格为310,963,495.57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在东南冷链投建的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同东南冷链的100%股权一并被转让。该项目转让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2,375.52万元(其中,包含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10,070.40万元)。因东南冷链100%股权将被拍卖,同时,因东南冷链
母公司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处于冻结状态,为了避免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损失,公司将东南冷链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656,505.75元转入公司全资孙公司安通多式联运开立的银行账户,截至2021年3月31日,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解除冻结,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综上,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东南冷链已被司法拍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199.7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小计 | 2,021,384,667.54 | |
其中:理财产品 | 1,006,279,078.50 | |
结构性存款 | 1,015,105,589.04 | |
合计 | 2,021,384,667.54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直接 | 间接 | ||||||||
安通物流 | 100% | 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服务 | 135,000 | 741,315.35 | 286,644.66 | 752,508.80 | 182,273.39 | 184,144.75 | |
安盛船务 | 100% | 船舶运营管理 | 145,000 | 527,378.48 | 95,131.25 | 140,729.41 | 1,693.12 | 1,040.63 |
注:上述主体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数据取自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①多式联运受政策支持,将持续快速发展
2017年1月,交通运输部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的通知》,指出要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组织开展水陆滚装多式联运试点示范,积极推广江海中转联运、江海直达运输模式,积极培育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程责任的企业开展多式联运经营,引导企业建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的服务方式;2017年5月,交通运输部印发《深入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2017-2020年)》,提出要积极发展以港口为枢纽的联运业务,建立实施集装箱铁水联运统计制度,深化铁水联运示范范围和内容,持续提升铁水联运比重;力争实现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平均每年同比增长10%以上;2017年7月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国家级物流枢纽和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以降低物流成本。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年10月9日国务院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指出要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2018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大力发展多式联运;2020年2月3日,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20〕18号),指出建设现代化海运船队,支持企业协同发展,加快补齐航运服务业短板,完善海运业制度体系;2022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国铁路和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多项利好政策显示了我国对发展多式联运的重视,而水路集装箱运输作为多式联运的重要环节,也将成为未来物流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我国的地理情况决定了内贸集装箱运输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而公路、铁路运输分别在内陆短、中长距离运输方面占有绝对优势。国内水路集运要往综合物流方向发展,则需要积极引入多式联运的组织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票到底、全程服务的“门到门”运输服务。然而,尽管近年来我国物流行业在多式联运方面不断发力,但整体而言当前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以铁水联运为例,目前中国集装箱铁水联运比例不足5%,发达国家则一般超过30%),存在协同衔接不顺畅、市场环境不完善、法规标准不适应、先进技术应用滞后等问题。而多式联运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可以降低物流总费用约0.9个百分点,对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具有明显作用,因而鼓励发展
多式联运也成为我国十三五规划中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效益、降低整体物流成本的重要着力点,接轨多式联运将成为我国物流行业企业的共同发展目标和努力方向。
②集装化率不断提高,集装箱大型化、特种化
在物流运输中,集装化有利于简化货物包装,保障运输安全,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工具、仓库和货位的装载和使用效率,同时运输手续简便,换装迅速,有利于开展多式联运,便于开展门到门运输。虽然近年来我国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物流现代化的需要,当前我国内贸运输货物的集装化率仍然偏低,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未来加快发展内贸集装箱运输对改善运输结构、促进物流业现代化、满足经贸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在集装箱发展过程中,过去的小型集装箱已逐渐被20英尺、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所代替,甚至45英尺的集装箱也投入到国内水路集装箱运输中来,大型集装箱的使用可以降低单位TEU的运输成本,有助于航运企业改善经营成本结构、提升利润空间。此外,货源结构从普通货物向轻泡物、高值物甚至高危物等特殊货物的延伸,促使集装箱种类呈现多元化、特种化,陆续出现了冷藏集装箱、危险货物集装箱、侧开门箱、汽车箱、罐体箱等特种集装箱。一方面,由于特种集装箱突破了重量设计的概念,能灵活满足不同货物的运输需求,有利于物流公司拓展经营范围、提升专业物流服务能力、延伸服务链条;另一方面,适箱货源的不断丰富也将有力推动散货运输转向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的大型化、特种化是当前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③行业信息化建设不断加速,传统集运向电商转变
智慧交通理念将加速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发展的趋势。2017年1月,交通运输部印发《推进智慧交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将推动智能化港口建设、推动智能化运输装备升级改造作为重点任务,提出要实现港口企业与船公司、铁路、公路等企业实现无缝连接,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设协调联动的智能调度等运用管理系统,实现对场站、车辆、人员等运输资源的动态监测、优化配置、精准调度和协同运转,提高交通运输企业运营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在此背景下,集装箱物流企业也需积极引进船舶管理系统、集装箱管理系统、贸易系统、电子交易平台等信息系统,进而实现信息实时化、管理现代化、服务精细化。
同时,过去由于内贸集装箱船较小,传统集运商只需掌握数个大客户的货源即可维持内贸航线运营。随着内贸集装箱船大型化速度加快,原有的大客户货源已不足维持航线运营。在“互联网+”时代,传统航运商正逐渐向航运电商转变,通过自行开发电商平台或者使用货代公司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向客户提供包括在线订舱、在线核对提单、在线支付等功能在内的一站式集装箱运输服务。
④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2021年,全球班轮公司运力集中度继续提升。根据Alphaliner的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球前十大班轮公司运力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84.1%,较2020年底的83.9%提高了0.2个百分点;前二十大班轮公司的市场运力份额更是达到91.0%。
全球主要班轮公司运力排名情况
资料来源:Alphaliner,数据截至2021年12月底。
国内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通控股分列大陆集装箱运输公司运力排名榜前三位及全球集装箱运输公司运力排名榜第4位、第18位、第21位。其中,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通控股等专注内贸业务的企业于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的运力优势愈发明显,3家公司内贸集装箱运力占市场比例超80%。总体来看,以海上航运为代表的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集中度较高。
⑤内贸集装箱物流企业资本运作频繁
在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领先企业中,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启动并于2017年7月完成增资扩股及员工持股方案,引入复星系战略投资人,同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引入员工持股,成功实施混合所有制和员工持股试点改革。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于2020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安通控股于2016年实现重组上市,2020年因债务危机完成司法重整并引入招商港口和中航信托为主导的产业投资人。总体来看,内贸集装箱物流企业借助多种资本运作手段,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激励机制、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交通强国”的图景振奋人心,纲要中有21处提到物流,为现代物流发展和创新指明了方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公司把握重整成功与行业积极向好的机遇,未来公司将多方携手,协同合作伙伴开展融舱合作,共拓精品航线,合力为客户提供绿色、经济、高效、安全的集装箱全程物流解决方案,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圈的共建共享、互惠互通,促进行业高质量有序发展。
结合公司现状,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推进战略的实施:
(1)优化综合物流信息化平台,推进数字化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利用云技术、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综合物流信息化平台,与全覆盖式的物流网络有机结合,使得“线上平台”与“线下网络”高效对接、相互呼应,真正实现业务一体化运作,实现“天网”与“地网”的“天地融合”。目前,公司的综合物流信息化平台系统包括财商平台、价格发布、船务管理、集装箱管理、客户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平台、集卡平台、司机平台、客服管理,分析管理平台等,平台之间实现一体化管控,实现一个数据中心,多业务发展的模式,同时已实现对整个物流环节的实时监控。
(2)夯实多式联运服务基础,升级运输模式,塑造多式联运品牌
进一步联通港口与内陆铁路、公路等的“血管”,强化中间衔接、畅通联运线路,让“血液”畅流,然后形成稳定、高效、标准化的多式联运“通道产品”,再辅之以多维度的信息互联,从而为客户提供全程不脱节、不断链、可以自由组合的高品质多式联运服务。未来公司还将着力打造“水路+公路+铁路+多式联运基地”的一站式服务网络生态和升级融仓合作,物流产品的多样化、时效性和覆盖半径将得到大幅提升,公司将巩固多式联运服务基础优势、补齐短板,通过跨运输方式形成全要素的物流链,跨服务领域形成高柔性供应链,率先打响全国多式联运品牌的口号。
(3)开辟后方市场,延伸航运产业链
集装箱物流链是一个拥有众多主体与衍生服务的行业,重整后公司将紧紧围绕所在的产业链条,充分利用自身需求量与行业影响力优势,以及重整投资人在修造船箱方面的优势,广泛开发后方市场,如轮胎贸易、加油服务、船舶与集装箱的修造维护服务等。通过延伸航运产业链不断提升服务附加值和客户粘度。
(4)延伸供应链金融,打造“物、贸、融”供应链生态圈
基于成熟稳定的多式联运与“仓、运、配”优势产品,公司将充分利用重整投资人中航信托的资金实力,进一步延伸链条服务,为航运链条上的主体以及广大客户定制化供应链解决方案,打造“物流、贸易与供应链金融”一条龙的省心便捷服务,如在全程物流服务基础上,叠加形式贸易、在箱在库质押融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以物流为基础保障,以贸易为纽带,以供应链金融为增值点,实现公司向一体化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搭建以公司为核心主体的供应链服务生态圈。
(5)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创新
公司未来将更加注重“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不断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式增长,转变为质量效率型集约式增长。通过调整组织架构、人才引进培养、创新管理模式、降低运营成本、完善风控流程等,增强公司的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以及强化抗风险能力。创新是企业文化建设的灵魂,是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公司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创新,以“不一样安通”的理念文化为核心,对企业制度进行创新,一方面是对企业内部员工的激励导向制度的创新,比如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晋升制度、福利制度、培训制度;另一方面对业务流程和制度的创新。打造符合公司特性的专属企业文化,通过企业文化培养团队的忧患意识、服务意识、成长意识,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向深层次发展和提升。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安通抢抓新机遇、实现新发展,努力提升的赶超之年。2022年我们面对可能更加严峻的外部环境以及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董事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们要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面优服务、稳增长、深改革、防风险、提素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聚焦主业,加快多式联运布局,2022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10%,进一步恢复公司的整体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为完成上述经营计划,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深耕主业,构建“双循环”推动新发展
2020年5月,中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下将促进国内生产与消费的升级,带动运输需求增加。公司将紧抓行业积极向好的机遇,积极融入到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中,充分发挥集装箱物流供应链的支撑作用,向内、外市场共同发力推动公司新发展。一方面,公司将继续聚焦航运与多式联运主业,进一步优化航线布局,完善综合物流网络。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抓住新形势下外贸航运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继续推进同国际班轮公司的战略合作,以航线联营模式,积极布局美西、欧洲、东南亚等国际集装箱运输航线,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加强“双协同”沟通,强化资源共享、共赢
未来公司将加强“双协同”沟通机制,打造横纵一体化,强化链条上下游协同,深化合作,强化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更好地服务客户、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解决内贸集装箱航运存在的安全赤字、发展赤字、信任赤字问题,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
(1)横向一体化
加强同业沟通,推进行业自律。积极寻求与其他航线公司的合作,通过共舱融舱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资源利用率与彼此竞争力,避免无序竞争与低效投入,造成运力资源的重复配置浪费,共同推动内贸行业良性竞争与健康发展。2021年,公司与泛亚航运、信风海运内贸合作航线产品“FAX 1”通过市场考验,提升了内贸航运物流的运输效率和服务能力。为了进一步畅通内贸航运通道,提升内贸航运服务品质,2022年公司将升级内贸精品航线,推出产品“FAX 2”,共同打造覆盖面更广“点对点”精品航线服务产品,致力于全面提升广大客户对内贸集装箱航运高品质精准的服务体验。同时,公司将通过同业间的合作与竞争,寻找并正视差距,向头部企业看齐,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2)纵向一体化
2022年公司将深入推进产业链条上下游协同,深化战略合作,提升价值,共同构建共赢的有序生态圈。一方面,加强港航协同,强化资源共享。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与港口及港口所在地政府的友好联动,深化港航双方的资源共享与战略合作,同时,充分依托招商港口一流的港口资源,加强战略协同,进一步打通南北航运通道,扩大港口综合服务生态圈。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供应商管理,提升准入门槛,建立动态考评机制,形成系统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以保证服务质量,规避公司合作风险。
3、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新动能
人才是安通的根本,2022年公司将继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市场化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人才引进,储备干部培养与内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能力,从而提升各部门的综合管理能力,培养出一支管理能力强,市场开拓与服务能力强及团队合作意识好的业务队伍。同时,公司还将继续完善员工薪酬与绩效体系和员工业绩激励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并重,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使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持续动能。
4、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0年爆发的新冠疫情,给航运物流企业带来了很多困扰,人、船、货之间如何做好合理协作,如何节省时间,降低经营成本等,这些因素进一步加速了航运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的转型需求。2022年,公司将加快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管理,提升公司的整体营运绩效,促进公司的服务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积极的改变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业务和经营管理需求,从而在未来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5、牢树底线意识,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2022年公司将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工作,不断强化员工的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牢牢守住合法合规运营的底线。通过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全过程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投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有效维护公司利益。不断优化内控制度建设,发挥内部审计的监察职能,强化对业务开展的效益审计和对内部管理的合规性审计。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跟踪机制,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和规避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集装箱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业务,通过整合水路、公路、铁路等运输资源,以数字智能科技驱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绿色、经济、高效、安全的集装箱全程物流解决方案。虽然多式联运对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均具有积极意义,且现阶段受到国家层面的多项政策顶力支持,但我国多式联运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等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仍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业务布局和战略发展,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集装箱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业务,集装箱物流行业运输需求及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的相关性较强。全球经济发展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物流企业的经营状况存在较为显著的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阶段时,下游企业的物流需求较为旺盛,集装箱物流需求也因此比较活跃;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下游企业物流需求也会下降,导致集装箱物流需求的下降。因此,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会间接影响到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情况。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属于物流行业的细分行业。受益于“一带一路”政策、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规划的出台,国内市场物流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多品种、多批次货物运输需求持续增加,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发展迅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目前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竞争较为激烈、行业集中度较高,大型国企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与之相比,这类竞争对手拥有较大的运力、更多的物流资源和更大的业务规模。同时,公司还面临行业内其它民营企业的激烈竞争,各地客户面临较多的选择,可能对公司的目标客户群形成一定分流。因此,如果公司未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与竞争对手展开有效的竞争,则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行业地位、市场份额可能下降。
4、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的集装箱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业务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每年第一季度是公司业务收入的淡季,受春节等假期因素影响,集装箱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业务的需求在此期间内较小。每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是公司业务收入的稳定期;第四季度为公司的业务旺季,特别是11、12月,客户对集装箱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业务的需求较大。因而收入的季节性导致公司可能存在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5、集装箱物流运输安全风险
集装箱物流运输系以集装箱为载体,通过海上运输工具(船舶等)、内河运输工具(驳船等)或陆上运输工具(铁路、集装箱卡车等)等对集装箱进行运输。集装箱和船舶是公司的主要营运
资产。集装箱或船舶在上述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因遭遇暴风雨或台风等意外因素而造成集装箱损坏或灭失、集装箱装载的货物受损或灭失、船舶损坏甚至沉没的风险。虽然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对集装箱、货物、船舶均购买了相应保险并对保险责任范围进行了较大的扩展,但该等风险仍可能给公司的日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6、经营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业务,公司的经营成本主要包过码头费用、燃油费用、船租、箱租、拖车费、船员工资等,如其中任何一项因非公司可以控制的原因出现大幅增加,如码头费用提高、燃油价格提高、租船成本提高、船员单位人工成本提高等,都将致使公司经营成本提升,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相互独立、相互监督的治理机制。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享有充分行使表决权、平等地位,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截至本报告日,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监事。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组成人员3人,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监督,以此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质量,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时地发布各类临时公告,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此外,在日常工作中,公司通过邮件或现场培训等方式,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强化员工对信息披露工作事项的意识和理解,从而提高公司对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
5、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一向注重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以专线电话、专线传真、董秘邮箱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全体股东、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就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作充分交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后续公司将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板块建设,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力求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6、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及黑龙江证监局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对内幕信息进行规范管理,杜绝内幕交易发生。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3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7月1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1)。 |
2021年第一次 | 2021年10月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10月 | 本次会议共审议 |
临时股东大会 | 11日 | 12日 | 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6)。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维 | 董事长 | 男 | 53 | 2022年1月28日 | 2022年9月24日 | 0 | 是 | ||||
姚江涛 | 董事 | 男 | 59 | 2020年10月12日 | 2022年9月24日 | 0 | 是 | ||||
赵明阳 | 董事 | 男 | 52 | 2020年10月12日 | 2022年9月24日 | 0 | 是 | ||||
魏颖晖 | 董事 | 男 | 51 | 2020年10月12日 | 2022年9月24日 | 0 | 是 | ||||
洪冬青 | 董事 | 男 | 46 | 2021年10月11日 | 2022年9月24日 | 0 | 是 | ||||
楼建强 | 职工董事、总裁 | 男 | 55 | 2022年1月6日 | 2022年9月24日 | 0 | 是 | ||||
储雪俭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19年9月25日 | 2022年9月24日 | 19.50 | 否 | ||||
邵立新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19年9月25日 | 2022年9月24日 | 19.50 | 否 | ||||
刘清亮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2年1月28日 | 2022年9月24日 | 0 | 否 | ||||
郭清凉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19年9月25日 | 2022年9月24日 | 9.90 | 否 | ||||
林国新 | 监事 | 男 | 47 | 2019年9月25日 | 2022年9月24日 | 39.36 | 否 |
卢金勇 | 监事 | 男 | 56 | 2019年9月25日 | 2022年9月24日 | 18.45 | 否 | ||||
袁济忠 | 副总裁 | 男 | 60 | 2021年4月16日 | 2022年9月24日 | 225.85 | 否 | ||||
艾晓锋 | 财务总监 | 男 | 40 | 2021年4月16日 | 2022年9月24日 | 89.65 | 是 | ||||
郭朝阳 | 副总裁 | 男 | 47 | 2019年9月25日 | 2022年9月24日 | 191.63 | 否 | ||||
张承水 | 副总裁 | 男 | 39 | 2019年9月25日 | 2022年9月24日 | 192.20 | 否 | ||||
荣兴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男 | 41 | 2019年9月25日 | 2022年9月24日 | 192.05 | 否 | ||||
李河彬 | 副总裁 | 男 | 42 | 2021年4月16日 | 2022年9月24日 | 130.14 | 否 | ||||
郑少平 | 董事长 | 男 | 59 | 2020年10月12日 | 2021年8月12日 | 0 | 是 | ||||
张志越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19年9月25日 | 2021年5月7日 | 9.00 | 否 | ||||
王经文 | 总裁 | 男 | 50 | 2019年9月25日 | 2022年1月6日 | 404.64 | 否 | ||||
余河 | 财务总监 | 男 | 50 | 2020年4月3日 | 2021年4月16日 | 71.62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1,613.49 | / |
注:根据《安通控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及五险一金管理办法》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司员工执行目标年薪制,年薪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另外设员工津贴补助。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绩效奖金为浮动部分,绩效奖金与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直接挂钩,同时董监高结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薪酬方案》的规定及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工作;津贴主要是职称津贴、话费补贴、值班津贴等,公司独立董事仅在公司领取津贴。
姓名 | 报告期内实际获得税前报酬(万元) | ||
岗位工资 | 绩效奖金 | 津贴 |
王维 | 0.00 | 0.00 | 0.00 |
姚江涛 | 0.00 | 0.00 | 0.00 |
赵明阳 | 0.00 | 0.00 | 0.00 |
魏颖晖 | 0.00 | 0.00 | 0.00 |
洪冬青 | 0.00 | 0.00 | 0.00 |
楼建强 | 0.00 | 0.00 | 0.00 |
储雪俭 | 0.00 | 0.00 | 19.50 |
邵立新 | 0.00 | 0.00 | 19.50 |
刘清亮 | 0.00 | 0.00 | 0.00 |
郭清凉 | 4.31 | 0.99 | 4.60 |
林国新 | 19.07 | 15.17 | 5.12 |
卢金勇 | 15.61 | 0.00 | 2.84 |
袁济忠 | 63.75 | 160.85 | 1.25 |
艾晓锋 | 38.00 | 38.67 | 12.98 |
郭朝阳 | 58.59 | 130.96 | 2.08 |
张承水 | 58.59 | 131.54 | 2.07 |
荣兴 | 58.59 | 131.91 | 1.55 |
李河彬 | 40.38 | 88.49 | 1.27 |
郑少平 | 0.00 | 0.00 | 0.00 |
张志越 | 0.00 | 0.00 | 9.00 |
王经文 | 92.50 | 310.08 | 2.06 |
余河 | 20.59 | 50.43 | 0.60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维 | 现任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公司总经理,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28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董事长。 |
姚江涛 | 现任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历任农行江西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南信托党委书记、总裁、江南证券总经理、董事长;中航信托总经理;中航资本董事长等职务。2020年10月12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董事。 |
赵明阳 | 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事业部总经理。历任营口港机械公司办公室主任;营口港物业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营口港股份三公司 |
副书记、工会主席;营口港第二港务公司生产副总、工会主席;中国营口外轮代理公司总经理;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业务部部长;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口港务集团集装箱业务部部长;辽港集团集装箱事业部副总经理。2020年10月12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董事。 | |
魏颖晖 | 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信托业务。历任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10月12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董事。 |
洪冬青 | 现任职于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泉州市纪委,担任组织部部长,泉州市政府办公室,担任党组成员、副主任,市效能办副主任,泉州市政府办公室担任党组成员、副主任,市效能办副主任(正处级),泉州市政府办公室,担任党组成员、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市效能办主任(2017年2月--2020年1月援疆任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企业党委书记)。2021年10月11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董事。 |
楼建强 | 最近五年内任职于江西鑫润航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鑫润航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4月3日担任安通控股副董事长;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担任安通控股董事长;2022年1月6号至今担任安通控股总裁;2022年1月28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职工董事。 |
储雪俭 | 现任上海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兼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物流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畜牧业协会物流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物流学会副会长等职务;2016年8月10日至今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邵立新 | 最近五年内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于2019年9月25日起担任安通控股独立董事。 |
刘清亮 | 现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南山区人大代表。历任招商局集团审计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部长、法律合规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等职;于2022年1月28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独立董事。 |
郭清凉 | 最近五年内担任安通物流东南片区船务部经理,于2019年9月25日起担任安通控股监事会主席。 |
林国新 | 最近五年内任职于安通物流担任船务部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安通控股担任航运中心总监;2018年7月至今担任安通物流华南片区总经理;于2019年9月25日起担任安通控股监事。 |
卢金勇 | 最近五年担任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监事;于2016年8月至今担任安通控股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袁济忠 | 历任广州海运局海轮船员、三副、二副、大副、船长,中海集团运输管理部安监处主任科员、副处长,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于2021年4月16号至今担任安通控股副总裁。 |
艾晓锋 | 最近五年内任职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上海长航国际海运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于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3月27日担任安通控股财务总监,兼任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于2021年4月16号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财务总监。 |
郭朝阳 | 最近五年内担任安盛船务副总经理,高级顾问,2018年至今先后担任安通控股航运中心总监、航运采购部总经理,于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担任安通控股董事、副总经理;于2020年9月24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副总裁。 |
张承水 | 最近五年内任职于安通物流,担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10月至今担任安通物流副总经理,于2019年9月25日起担任安通控股副总裁。 |
荣兴 | 历任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仁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至今担任安通控股副总经理,于2019年9月25日起担任安通控股董事会秘书。 |
李河彬 | 历任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办主任、石湖办主任、渤海湾片区经理、总经理助理。2013年9月至今任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2021年4月16号至今担任安通控股副总裁。 |
郑少平 | 历任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赤湾港集装箱公司总经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南山集团副总经理,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执行董事等职务。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任安通控股董事长。于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8月12号任安通控股董事长,于2021年8月12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总顾问。 |
王经文 | 最近五年内担任安通物流总经理,于2016年8月10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担任安通控股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担任安通控股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月6日担任安通控股总经理;2019年11月29日至2022年4月22日担任安通控股党委书记。 |
张志越 | 最近五年内担任北京市则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2019年9月25日起至2021年5月7日担任安通控股独立董事。 |
余河 | 最近五年任安通物流高级顾问,2019年8月13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担任安通控股财务总监;于2020年4月3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担任安通控股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姚江涛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7/1 | - |
魏颖晖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 - |
楼建强 | 一润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维 | 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2月 | 2022年3月 |
王维 | 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
王维 | 汕头市海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0月 | 2022年4月 |
洪冬青 | 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2月 | - |
洪冬青 | 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2月 | - |
姚江涛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7月 | - |
姚江涛 |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1年2月 | - |
姚江涛 |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2月 | - |
姚江涛 | 诺客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 |
姚江涛 | 绿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6年11月 | - |
姚江涛 | 浙江华航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6月 | - |
姚江涛 |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年8月 | - |
姚江涛 |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8年12月 | - |
赵明阳 | 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 |
赵明阳 | 齐齐哈尔营港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2月 | - |
赵明阳 |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 | 董事 | 2017年1月 | - |
有限公司 | ||||
赵明阳 | 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3月 | - |
赵明阳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5年10月 | - |
赵明阳 | 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0月 | - |
赵明阳 | 中国营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5月 | 2021年3月 |
赵明阳 | 营口红运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1月 | - |
赵明阳 | 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 | 2020年11月 |
魏颖晖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 - |
魏颖晖 | 宁波航鑫进出口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1月 | 2020年12月 |
魏颖晖 |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5月 | - |
魏颖晖 | 长安新生(深圳)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2月 | - |
魏颖晖 | 鑫一润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
楼建强 | 深圳市永鑫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伙人 | 2021年8月 | - |
楼建强 | 江西鑫润航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1月 | - |
楼建强 | 一润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 |
楼建强 | 江西中航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5月 | - |
楼建强 | 上海航圳商贸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0年10月 | - |
楼建强 | 福建鑫润航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0月 | - |
楼建强 | 天津鑫润航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6月 | - |
楼建强 | 浙江鑫润航达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4月 | - |
楼建强 | 中航思嘉菲尔(深圳)服饰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5月 | - |
楼建强 | 中航品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月 | - |
楼建强 | 鑫一润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
楼建强 | 唐山鑫润航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7月 | 2021年2月 |
楼建强 | 鹰潭鑫润航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4月 | 2021年4月 |
楼建强 | 宁波航鑫进出口有限 | 董事 | 2016年11月 | 2020年12月 |
公司 | ||||
楼建强 | 鹰潭铜产业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2月 | - |
楼建强 | 深圳航悦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7月 | - |
楼建强 | 山东联航通服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8月 | - |
楼建强 | 江西中禾润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月 | - |
楼建强 | 航鑫环嘉(大连)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5月 | - |
楼建强 | 上海鑫润盛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6月 | - |
楼建强 | 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
储雪俭 | 上海大学 | 系副主任、物流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 1984年7月 | - |
储雪俭 | 上海司顿物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1999年12月 | |
储雪俭 | 上海储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6月 | |
张志越 | 北京市则度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 | - |
邵立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2007年11月 | - |
郑少平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8年12月 | 2021年8月 |
郑少平 |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年2月 | 2021年8月 |
郑少平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5月 | 2021年8月 |
郑少平 | 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4月 | 2021年12月 |
郑少平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4月 | 2021年8月 |
郑少平 |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6年3月 | 2021年1月 |
郑少平 | 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0月 | - |
郑少平 | 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0月 | 2021年10月 |
郑少平 | 深圳市招商前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8月 | - |
郑少平 | 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6年3月 | 2021年1月 |
郑少平 | 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3月 | 2021年3月 |
郑少平 | 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9月 | - |
郑少平 | 海南迅联航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7月 | - |
林国新 | 泉州厦泉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2年8月 | - |
艾晓锋 | 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9年9月 | - |
王经文 | 海南迅联航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确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依据公司管理制度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报酬参照同行业或地区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设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津贴;公司其余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奖金以及公司的津贴,岗位工资任期期间每月固定发放,绩效奖金按照考核结果年度发放;监事以其所在岗位领取薪酬,公司另设监事津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613.49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郑少平 | 董事长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张志越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王经文 | 总裁 | 解聘 | 公司安排 |
余河 | 财务总监 | 离任 | 工作安排 |
王维 | 董事长 | 选举 | 增补董事 |
洪冬青 | 董事 | 选举 | 增补董事 |
刘清亮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增补独立董事 |
楼建强 | 总裁、董事 | 聘任 | 选举职工董事 |
袁济忠 | 副总裁 | 聘任 | 工作安排 |
艾晓锋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工作安排 |
李河彬 | 副总裁 | 聘任 | 工作安排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28号,关于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郭东泽、郭东圣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如下: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郭东泽,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郭东圣(代行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总监李良海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郭东泽、郭东圣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颜联源,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王经文,时任董事崔建霖、郭文圣,时任独立董事包季鸣、储雪俭、赵雪媛予以通报批评。
2、2020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安通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郭东泽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罚款60万元;
三、对郭东圣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罚款60万元;
四、对李良海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王经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市场禁入决定:
一、对郭东泽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对郭东圣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李良海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月22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02)。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4月16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15)。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4月23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1-029)。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1年6月18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37)。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1年8月20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5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47)。 |
第七届董事会 | 2021年9月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 |
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4日 | 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52)。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2月14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64)。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郑少平 | 否 | 4 | 4 | 3 | 0 | 0 | 否 | 1 |
姚江涛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赵明阳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魏颖晖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储雪俭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张志越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邵立新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洪冬青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邵立新,委员:魏颖晖、储雪俭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张志越(已辞职);郑少平(已辞职)、储雪俭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储雪俭,委员:邵立新、赵明阳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委员:郑少平(已辞职),委员:姚江涛、赵明阳、魏颖晖、储 |
雪俭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16日 |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0年审计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审计部工作总结报告》。 | 审议通过 | |
2021年4月23日 | 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总结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审议通过 | |
2021年8月16日 | 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1年10月25日 | 审议《公司2021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 | |
2021年12月10日 | 审议《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购买二手集装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16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1年9月18日 | 审议《关于补选洪冬青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由于郑少平先生、张志越先生已辞去提名委员会职务,根据《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因此本次提名委员会未能形成委员会决议。经委员会委员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洪冬青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同意直接将公司《关于补选洪冬青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16日 | 审议《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1年6月16日 | 审议《关于制定<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1年12月30日 | 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绩效奖金发放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16日 |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 审议通过 | |
2021年12月10日 | 审议《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2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03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财务人员 | 92 |
行政人员 | 116 |
管理人员 | 148 |
业务人员 | 677 |
合计 | 1,03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以上 | 15 |
本科 | 422 |
大专 | 512 |
大专以下 | 84 |
合计 | 1,033 |
注:以上统计的公司员工情况,不包含公司通过社会招聘及劳务外包等途径引进的船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自管船员合计388人,通过劳务外包引进的船员合计637人。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和经营管理理念,结合市场薪酬水平通过岗位价值评估,公司提供了具有竞争性、公平性的薪酬体系以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给员工的价值分配,有经济类回报和非经济类回报两大类;经济类回报包括工资和福利等,非经济类回报包 括工作环境、技能提升、发展机会、成就感等。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公司一直很注重员工的培训,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实际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公司目前的培训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订,使培训制度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以此为基础,搭建培训体系,并不断完善培训体系,使培训制度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员工培训、HR公众号、信息化软件使用技巧、企业文化、内训师建设、管理能力提升等各个方面。公司以内部培训为主,外部培训作为补充手段的原则不断针对各类员工有针对性的培训,从而提高员工岗位技能、业务能力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人民币1.11亿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在征集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64,482,452.60元,截止到 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43,349,881.38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未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 | √是 □否 |
护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为了切实促进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和战略目标达成,保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的薪酬机制和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使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吸引、激励和稳定关键管理和核心技术人才,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8日和2021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议案》。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公司的绩效管理紧密相连。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全年的战略目标向每位高管人员下达当年的目标任务并将其分解到每个季度,并由高管签定相应经营责任书。年终,高管人员对本人全年的目标完成情况先自评后,由公司人事绩效小组进行统筹后,交公司总裁核定,得出年终考核分数,再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薪酬方案》的规定及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组织、实施对高管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严格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管理体系,并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优化,提高了公司决策效率,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有利的保障,有效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发展。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1家。公司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并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子公司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独立经营、自主管理。
同时,各子公司严格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公司报告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件信息。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日期 | 被处罚单位 | 船名 | 作出处罚单位 | 案号 | 事由 | 罚金 |
1 | 2021.3.4 | 安通物流 | 安和6 | 南京海事局 | 海事罚字[2021]060101023811 | 公司"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 。 | 11,000 |
2 | 2021.4.9 | 海南安盛 | 长荣6 | 吴淞海事局 | 海事罚字[2021]010100078411 | 2021年3月30日至3月31日期间共产生1.26立方的生活污水,排放至舷外。 | 30,000 |
3 | 2021.6.7 | 安盛船务 | 安盛28 | 钦州海事局 | 海事罚字[2021]100403006511 | 安盛28号轮在排放压载水的过程中发生溢油事故,事故造成约 | 40,000 |
0.01立方米重油排放入海。 | |||||||
4 | 2021.10.12 | 安盛船务 | 安盛19 | 泉州海事局 | 海事罚字[2021]0804030062 | 2021年10月3日至2021年10月11日间的食品废弃物由船上船员在基线12海里外自行排放入海。 | 11,000 |
5 | 2021.12.16 | 安盛船务 | 仁建珠海 | 吴淞海事局 | 海事罚字[2021]010100184411 | 仁建珠海轮于2019年12月26日在渤海湾排放了0.05立方米的食品垃圾入海。 | 35,000 |
导致上述行政处罚原因是由于部分船员对于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度不到位导致被处罚。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同时,公司后续将继续严把船员聘用关,做好船员培训工作,提升船员队伍素质,提高船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国内内贸航运的龙头企业之一,一直注重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大力倡导绿色航运理念,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制定了《船舶防污染操作须知》,对船舶油料供受作业、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期间以及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废气排放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防止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公司合作车队在尾气排放等方面亦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现有的船龄大的船舶,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实施新老船舶的更新换代,同时,公司也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加强和国内顶尖的船舶研究所和相关研究机构的科技合作,开展技术改造,不断推行各项节能降耗的举措,打造一批高性能、经济适用、低能耗的绿色环保型船舶,有效地减少了运营成本,提高公司船队的整体运营效益和环境保护的责任。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发展源于社会。多年来,公司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不忘回报社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为共建和谐社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2021年,安通控股及其旗下的子公司、孙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了1000多个就业岗位,为地方政府创造税收超1.71亿元。公司亦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与腾讯公益合作积极参与“融爱彩虹之家”项目,捐资在三明将乐建立希望小学、出资捐助三明、南平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2012年起在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设立专项奖学金,设立员工父母爱心基金已连续发放10年。公司还积极打造党工团志愿者服务团队,成为“穿越古城 探寻千年”徒步活动的全程急救护航者;参与“最美绿道、你我守护”公益活动,沿山线绿道践行城市文明与环保理念;帮扶白血病职工开展爱心献血接力倡议,至今捐献血小板已达31个治疗量,向社会捐献全血8800ml;着力打造“六一关爱儿童志愿公益行动”“重阳走访慰问养老院”等企业文化公益项目。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招航物流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与安通控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将依法避免与安通控股之间发生同业竞争行为;2、本企业作为安通控股的控股股东期间,若本企业及获得从事与安通控股相同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企业应将该等机会让于安通控股,只有在安通控股放弃该等商业机会后,本公司才会进行投资;就本函而言,从事是指任何直接或者通过控股实体间接经营业务的情形,但不包括不获有控股地位的少数股权投资。”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招航物流 | “本次安通控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通控股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敦促本公司提名的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安通控股涉及和本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次安通控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对于由于各种合理原因而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安通控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其他 | 招航物流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本次重整完成后,本企业及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身份影响安通控股的独立性,将继续按照A股上市公司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法定义务,保持安通控股在资产、机构、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二、如因本企业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安通控股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郭东泽、郭东圣、王强、纪世贤、卢天赠 | 1、业绩承诺郭东泽、郭东圣、王强、纪世贤和卢天赠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实现的标的公司备考合并净利润(标的公司备考合并净利润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标的公司备考合并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820万元、40,690万元、47,370万元。2、补偿安排(1)补偿原则若拟购买资产于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相应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下限,则业绩承诺方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按照业绩承诺方各自持有的拟购买资产的权益比例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业绩承诺方各自持有的拟购买资产的权益比例的计算方式为:[(该方持有安通物流的股权比例x经评估的安通物流全部股权的交易价格)+(该方持有安盛船务的股权比例x经评估的安盛船务全部股权的交易价格)]÷(经评估的安通物流全部股权的交易价格+经评估的安盛船务全部股权的交易价格)。若标的公司于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数超出该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该部分超出利润可用于弥 | 承诺时间:2016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承诺期限: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是 | 否 | 1、2018年度,在运价基本持平的情况下,船用燃油成本大幅上升,导致了公司利润不及预期。 2、2018年度,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按照公司应收款项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5,653.88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影响2018年经营性税后利润4,240.41万元。 | 1、截至目前,郭东泽及郭东圣已通过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解决了应补偿的业绩承诺;2、截至目前,王强已完成了业绩补偿中现金补偿的义务,并已和公司协商将尽快办理剩余股份补偿的过户及注销手续,但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 |
补利润承诺期内此后年度标的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数额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额时的差额。各方一致同意:《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项下业绩承诺方的累计补偿股份总数,应以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新增股份总数为上限。业绩承诺方在对上市公司进行上述补偿时,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计算,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2)专项审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在利润承诺期内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购买资产实现的业绩指标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业绩承诺方承诺净利润数与拟购买资产实际实现净利润数的差额,并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该差额。(3)业绩补偿于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任一年度内,若拟购买资产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由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可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补足。(a)业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总数–截至当年年末已补偿的股份数“截至当年年末”系指自2016年1月1日起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或2018年12月31日;“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系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下限之和。如果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中 | 到中登公司现场办理剩余待补偿股份的回购过户手续; 3、截至目前,纪世贤已完成了业绩补偿中应补偿的业绩承诺;4、公司已同卢天赠在北京仲裁委签订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卢天赠将分3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履行完应履行的业绩补偿金额,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卢天赠35万元业绩补偿款,剩余未补偿的金额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强制执 |
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业绩承诺方应将其于股份补偿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返还予上市公司;返还金额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年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返还期限为当年关于标的公司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60日内。返还金额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业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若根据上述公式(a)计算得出的业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中存在不足1股的情形,不足一股的部分若大于0.5,则按1股计算;若小于或等于0.5,则忽略不计。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补偿完成日的期间内,若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补偿股份数量亦应据此作相应调整,具体计算公式为:业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业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中的任一年度,若依据上述公式(a)确定的业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为正数,则业绩承诺方应以该等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上市公司在《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20个工作日内协助业绩承诺方通知证券登记机构将业绩承诺方持有的等额数量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单独锁定,并应在随后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事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宜后,上市公司将以1.00元的总价格定向回购业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以下简称“回购注销方案”)。在业绩承诺方需以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提 | 行程序来维护公司的利益。公司后续也将继续加快推进业绩补偿的进程,如补偿义务人仍无法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等手段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
资产价值的比例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股份。另行补偿股份的计算公式为:(利润承诺期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每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方届时已补偿股份总数在上述公式中,“利润承诺期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利润承诺期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并扣除自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所得净额;在计算“业绩承诺方届时已补偿股份总数”时,如之前存在业绩承诺方以现金进行补偿的情形,则应将已补偿的现金折算为股份数,计算公式为:已补偿现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每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方就标的资产减值进行补偿时,应首先采取股份补偿的方式;若业绩承诺方中某一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实施股份补偿,就不足部分,应由相关补偿义务方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郭东泽、郭东圣 | 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1.本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直接及间接持股安通控股全部股份(以下简称“弃权股份”)对应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名权、提案权及表决权等股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安通控股股东大会,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在内的股东提议或议案及其他议案,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弃权权利”),亦不会委托第三方行使前述弃权权利,仅保留该等股份对应的分红权、收益权与最终处 | 承诺时间:2020年11月30日公,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置权。如因司法处置、质押式回购业务平仓或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减少的,就本人剩余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人将继续遵守上述承诺安排。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的安通控股股份或由于安通控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安通控股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弃权承诺安排。2.本人并确保本人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1)不会以所持有的安通控股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安通控股的实际控制权;(2)不会以委托、征集股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安通控股的实际控制权。若本人向其关联方转让上述安通控股股份的,本人应当确保受让人亦做出本承诺函项下的同等承诺。本承诺自出具日至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安通控股任何股份之日止持续有效。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给安通控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郭东泽、郭东圣、王强、纪世贤、卢天赠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备考合并净利润(备考合并净利润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备考合并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820.00万元、40,690.00万元、47,370.0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通控股关于2018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2016年至2018年累计盈利预测数尚未实现,截至2018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与截至2018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为4,854.38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郭东泽及郭东圣已通过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解决了应补偿的业绩承诺款;王强已完成了业绩补偿中现金补偿的义务,并已和公司协商将尽快办理剩余股份补偿的过户及注销手续,但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到中登公司现场办理剩余待补偿股份的回购过户手续;纪世贤已完成了业绩补偿中应补偿的业绩承诺;公司已同卢天赠在北京仲裁委签订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卢天赠将分3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履行完应履行的业绩补偿金额,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卢天赠35万元业绩补偿款,剩余未补偿的金额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程序来维护公司的利益;后续公司将及时跟进业绩承诺人的业绩补偿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船舶、 集装箱预计净残值按预计废钢价确定,根据目前钢铁市场价格调整,将固定资产中集装箱、集装箱运输船舶残值废钢价调整为420.26美金/轻吨,折算汇率6.5249(2020年12月31日央行中间牌价),对本集团船舶及集装箱预计净残值作相应调整。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1年船舶及集装箱折旧费将减少2,182.54万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将因此增加 2,182.5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一)收入成本调整
受新冠疫情及公司陷入破产重整影响,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对账结算进度滞后,导致预估收入和成本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应当调减2019年营业收入53,113,387.51元,调增2019年营业成本15,551,001.71元。
(二)债权申报差异调整
2019年12月19日,泉州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子公司安盛船务、安通物流的重整申请,案件号分别为(2019)闽05破申91号和(2019)闽05破申87号,安盛船务和安通物流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债权申报时点为2019年12月18日,2020年度在重整实施过程中,债权人对两家子公司债权进行了申报,债权人申报及确认金额与公司账载的债务存在差异,应当调增2019年末应付账款,涉及金额73,292,269.01元。
(三)财务担保合同预期信用损失列报调整
公司2019年针对违规担保事项,预计了相应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涉及金额678,587,900.00元,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属于财务担保合同范畴,针对财务担保合同计提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应当列示为信用减值损失。
二 、前期会计差错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19年末资产总额影响金额-44,847,833.38元,对负债合计影响金额90,509,616.19元,对股东权益合计和净利润影响金额-135,357,449.57元;同时对2020年半年度资产总额影响金额-44,847,833.38元,对负债合计影响金额90,509,616.19元,对股东权益合计影响金额-135,357,449.5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9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安华物流有限公司、郭东泽及其配偶林亚查、安通控股等 | 泉州安华物流有限公司、郭东泽及其配偶林亚查、安通控股等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10,988.36 | 否 | 已结案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通控股签订《保证合同》应属无效,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权要求安通控股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最高院提起上诉。(2020) | 公司已完成债权清偿 |
最高法民终4号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即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权要求安通控股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及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等 |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及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等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2,055.24 | 否 | 已结案 | (2020)渝民终186号案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9)渝05民初1084号案件的一审判决。 | 公司已完成债权清偿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及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等 |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及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等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2,055.24 | 否 | 已结案 | (2020)渝民终184号案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9)渝05民初1085号案件的一审判决。 | 公司已完成债权清偿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及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等 |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及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等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2,054.74 | 否 | 已结案 | (2020)渝民终187号案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9)渝05民初1086号案件的一审判决。 | 公司已完成债权清偿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及安通 |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及安通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997.62 | 否 | 已结案 | (2020)渝05民终859号号案件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2019)渝0103民初13790号案件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安通 | 公司已完成债权清偿 |
物流、安盛船务等 | 物流、安盛船务等 | 物流享有借款本金及违约金的债权;对安盛船务享有本判决第二项债务范围内的保证债权;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确定的上述第三项债务范围之内向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及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等 |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及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等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950.42 | 否 | 已结案 | (2019)渝0103民初13794号案件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上述公司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2020)渝05民终6481号案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 公司已完成债权清偿 |
宁波鼎亮皓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仁建投资有限公司、安通控股、郭东泽 | 上海仁建投资有限公司、安通控股、郭东泽 | 仲裁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8,608.50 | 否 | 终局裁决 | (2019)沪仲案字第1727号案件上海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宁波鼎亮皓轩股权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伙)与安通控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宁波鼎亮皓轩股权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伙)有权要求安通控股公司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安通控股管理人已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的法院程序。 | 公司已完成债权清偿 |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 | 安通物流、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 安通物流、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 | 4,585.29 | 否 | 已结案 | (2019)皖01民初1207号案件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安通 | 公司已完成债权清偿 |
公司 | 同纠纷 | 控股和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上述公司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通物流不服该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皖民终1157号案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撤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01民初1207号民事判决;二、确认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享有债权数额为43,362,950元(包括租金41,294,998元、违约金1,902,952元、律师费120,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用45,000元);三、一审案件受理费270,825元、保全费5,000元,由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郭东泽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70,225元,由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 |||||||
上海欣岩投资管理有公司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1,525.99 | 否 | 一审判决 | (2019)沪0120民初10456号案件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欣岩投资管理有公司与安通控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上海欣岩投资管理有公司有权要求安通控股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2020)沪01民终10689号案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19)沪 | 待清偿 |
0120民初10456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项判决;二、撤销上市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19)沪0120民初1045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判决;三、控股股对债务人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在一审判决第一、第二项判决项下不能清偿的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安通控股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 |||||||||
上海富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润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通物流、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 长城润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通物流、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3,775.07 | 否 | 一审判决 | (2019)沪0115民初60135号案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通控股、安通物流无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需共同负担本案受理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合计4.41万元。上海富汇不服本判决,向上海金融法院上诉。(2021)沪74民终825号案件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如下:一、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民初60135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2019)沪0115民初60136号案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通控股无须承担担保责任,安通物流应在债务人长城润恒继续清偿的债务在最高债权限额3,762.21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安通物流不服该判决,已向上海金融法院。(2021)沪74民终826号案件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如下:一、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民 | 待清偿 |
初60136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 | |||||||||
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安通控股、安通物流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安通控股、安通物流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65.42 | 否 | 原告已撤诉 | 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已撤回对安通控股和安通物流的起诉。 | 公司已完成债权清偿 |
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安通控股、安通物流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安通控股、安通物流 | 民事裁定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3,059.43 | 否 | 终审裁定 | (2019)闽05民初1243号案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驳回原告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不服该驳回起诉裁定已提起上诉。(2021)闽民终124号案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 | 已完成部分债权清偿 |
刘某某 | 郭东泽、周鸿辉、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郭东泽、周鸿辉、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1,020.28 | 否 | 已结案 | (2020)闽05民初1748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安通控股对郭东泽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2020)闽民终1656号案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1,411元,由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按一审判决执行。 | 公司已完成债权清偿 |
杨某某 | 郭东泽、郭东圣、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郭东泽、郭东圣、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759.82 | 否 | 已结案 | (2019)闽0503民初10477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某某与安通控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无效,杨某某无权要求安通控股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杨某某因不服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 | 公司已完成债权清偿 |
院对(2019)闽0503民初10477号案件的一审判决,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诉。(2020)闽05民终3300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9)闽0503民初10477号民事判决第一、第二、第三项判决,改判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郭东泽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所判决债务的二分之一向杨某某承担赔偿责任。 |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安通控股、安盛船务、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等 | 安通控股、安盛船务、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等 | 民事裁定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10,166.67 | 否 | 一审裁定 | (2019)京03民初412号之四号案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公司的起诉。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公司不服该裁定已提起上诉,二审已开庭。(2021)京民终670号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一、撤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3民初412号之四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重审一审已开庭,待下裁决。 | 待清偿 |
江苏福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郭东泽、安盛船务 | 郭东泽、安盛船务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3,521.68 | 否 | 一审判决 | (2020)苏12民初150号案件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安盛船务对郭东泽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盛船务经管理人同意,已提起上诉。(2020)苏民终804号案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16,800元, | 待清偿 |
由安盛船务公司负担。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安盛船务、石狮市明祥织造发展有限公司等 | 安盛船务、石狮市明祥织造发展有限公司等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904.68 | 否 | 一审判决 | (2021)闽05民初2091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安盛船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安盛船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公司已现金清偿50万元,剩余债权将以股份清偿 |
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仁建集团、郭东泽及安通控股 | 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仁建集团、郭东泽及安通控股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226.16 | 否 | 一审判决 | (2020)沪0109民初11594号案件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通控股对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至三项所判决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二审已开庭,待下判决。 (2020)沪0109民初11594号案件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通控股对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至三项所判决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 (2021)沪74民终1549号案件上海金融法院终审判决:一、维持一审法院民事判决第三项;二、撤销一审法院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三、原审被告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待清偿 |
保理融资款本金4,282,139.31元;四、原审被告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4,282,139.3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3%的标准,自2019年9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五、原审被告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郭东泽对原审被告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上诉人安通控股对原审被告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判决债务的二分之一向被上诉人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七、驳回被上诉人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其余一审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由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通控股、郭东泽共同负担49,242.7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公告费3,由安通控股负担41,237.59元。 | |||||||||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仁建集团、郭 | 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仁建集团、郭 | 民事诉讼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2,139.84 | 否 | 未开庭 | (2021)闽0503民初5558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安盛船务、安通物流享有21,250,357.68元破产债权(其中本金 | 待清偿 |
东泽及安通控股 | 东泽及安通控股 | 19,550,695.87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699,661.81元)案件受理费148,051.7元,由安盛船务、安通物流负担,应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交。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回复中公司对未在定期报告也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的日常性经营诉讼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2020年9月11日,泉州中院作出(2020)闽05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通控股重整,2020年11月4日,泉州中院裁定批准安通控股重整计划,并终止安通控股重整程序。根据《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因诉讼、仲裁已由法院判决确认的应由公司及子公司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承担的责任的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进行清偿。同时对于尚处于诉讼过程中或尚需债权人向管理人补充提供证据材料的,针对该部分债权,《重整计划》已按照最大合理口径预留了相应数量的股票,提存至指定账户,后续根据该等诉讼仲裁结果以及债权人补充提供的证据情况,由管理人对债权进行审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后,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6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20、2021-041和2021-066。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上述议案中涉及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物流辅助业务及租赁业务 | 市场价 | 14,161.22 | 14,438.19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物流辅助业务及租赁业务 | 市场价 | 21,432.39 | 13,534.11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物流辅助业务及租赁业务 | 市场价 | 1,220.22 | 1,145.47 |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物流辅助业务 | 市场价 | 2,025.31 | 5,419.06 |
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物流辅助业务及租赁业务 | 市场价 | 1,377.74 | 0.84 |
辽宁新丝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物流辅助业务及租赁业务 | 市场价 | 683.29 | 30.51 |
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 物流辅助业务 | 市场价 | 13.38 | 108.39 |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物流辅助业务 | 市场价 | 612.92 | 687.13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所需支付的船舶租金 | 市场价 | 1,964.90 | -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二手集装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向天津东疆易通租赁有限公司购置部分箱龄短且箱况良好的二手集装箱合计3,055台,合计购箱价款不高于73,140,043.00元
(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67。
截至2021年12月21日,公司已完成与天津东疆易通租赁有限公司3,055台二手集装箱的交割过户手续。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泉州安华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7/3/1 | 2017/3/1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100,000,000 | 否 | 否 | 其他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郭东泽 | 20,000,000 | 2017/3/7 | 2017/3/7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20,000,000 | 否 | 是 | 参股股东 |
安通控股、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39,299,998 | 2017/6/16 | 2017/6/16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39,299,998 | 否 | 否 | 其他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 | 29,700,000 | 2017/8/26 | 2017/8/26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是 | 29,700,000 | 否 | 否 | 其他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上海仁建投资有限公司、郭东泽 | 59,304,000 | 2017/8/28 | 2017/8/28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59,304,000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16,844,917.81 | 2017/9/28 | 2017/9/28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是 | 16,844,917.81 | 否 | 否 | 其他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安 | 全资子公司 |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 | 80,000,000 | 2018/1/25 | 2018/1/25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80,000,000 | 否 | 否 | 其他 |
通 ( 唐山海港) 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 | ||||||||||||||
安通控股、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8/3/28 | 2018/3/28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是 | 100,000,000 | 否 | 否 | 其他 |
安通控股、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 | 29,580,000 | 2018/7/30 | 2018/7/30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是 | 29,580,000 | 否 | 否 | 其他 |
安通控股、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长城润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4,062,033.17 | 2018/10/8 | 2018/10/8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是 | 14,062,033.17 | 否 | 是 | 股东的子公司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郭东泽 | 15,000,000 | 2019/3/11 | 2019/3/11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15,000,000 | 否 | 是 | 参股股东 |
安盛船务 | 全资子公司 | 郭东泽 | 62,000,000.00 | 2018/8/1 | 2018/8/1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是 | 62,000,000.00 | 否 | 是 | 参股股东 |
安通控股、安通物流、安通(唐山)多式联运、安通(泉州)多式联运、安盛船务、海南安盛、海南安云区 | 公司本部 | 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11/28 | 2018/11/28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100,000,000.00 | 否 | 是 | 股东的子公司 |
块链、安通供应链 | |||||||||||||||
安通物流、安盛船务 | 全资子公司 | 泉州仁建安通集装箱有限公司 | 19,550,695.87 | 2018/11/28 | 2018/11/28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是 | 19,550,695.87 | 否 | 是 | 股东的子公司 |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郭东泽 | 30,000,000.00 | 2018/6/15 | 2018/6/15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30,000,000.00 | 否 | 是 | 参股股东 |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郭东圣 | 40,000,000.00 | 2018/4/19 | 2018/4/19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40,000,000.00 | 否 | 是 | 参股股东 |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郭东泽 | 20,000,000.00 | 2018/8/27 | 2018/8/27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20,000,000.00 | 否 | 是 | 参股股东 |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郭东泽 | 60,000,000.00 | 2018/7/2 | 2018/7/2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60,000,000.00 | 否 | 是 | 参股股东 |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4,400,802.74 | 2018/10/29 | 2018/10/29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是 | 4,400,802.74 | 否 | 是 | 股东的子公司 | |
安盛船务 | 全资子公司 | 石狮市明祥织造发展有限公司 | 8,950,000.00 | 2018/6/26 | 2018/6/26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是 | 8,950,000.00 | 否 | 否 | 其他 |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郭东泽、郭东圣 | 323,000,000.00 | 2018/10/7 | 2018/10/7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323,000,000.00 | 否 | 是 | 参股股东 | |
安通控股 | 公司本部 | 郭东泽、郭东圣 | 307,000,000.00 | 2018/10/7 | 2018/10/7 | 全部债务还清为止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是 | 307,000,000.00 | 否 | 是 | 参股股东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85,088,449.59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67,406,845.25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41,406,845.25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1,426,495,294.84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34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285,088,449.59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36,000,00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821,088,449.59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1、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全部为公司为子公司因银行授信、融资和借款等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担保。2、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部份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债务尚未清偿,主要是因剩余部分的违规担保,多数处于诉讼过程中或尚需债权人向管理人补充提供证据材料,针对该部分债权,《重整计划》已按照最大合理口径预留了相应数量的股票,提存至指定账户,后续根据该等违规担保的诉讼结果以及债权人补充提供的证据情况,由管理人对债权进行审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后,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违规担保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已消除。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闲置自有资金 | 482,000 | 101,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自有资金 | 159,000 | 100,000 | 0 |
注:上述委托理财总体情况发生额和未到期余额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金额(不含利息)。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3,53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47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2,142,858 | 11.05 | 无 | 其他 | |||
郭东泽 | -51,800,000.00 | 471,517,933 | 10.80 | 471,517,933 | 冻结 | 471,517,933 | 境内自然人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239,088,346.00 | 387,973,916 | 8.89 | 无 | 其他 | ||
郭东圣 | 276,022,551 | 6.32 | 276,022,551 | 冻结 | 276,022,551 | 境内自然人 | |
一润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4.58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北京东富华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33,333,334 | 3.06 | 无 | 其他 | |||
深圳市博资创新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博资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3,333,334 | 3.06 | 无 | 其他 |
深圳市招平协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4,171,293 | 2.85 | 无 | 其他 | ||||||
深圳前海航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6,666,667 | 2.67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环生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0 | 2.29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2,142,858 | 人民币普通股 | 482,142,858 |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387,973,916 | 人民币普通股 | 387,973,916 | |||||||
一润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0 | |||||||
北京东富华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33,333,33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333,334 | |||||||
深圳市博资创新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博资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3,333,33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333,334 | |||||||
深圳市招平协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4,171,2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171,293 | |||||||
深圳前海航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6,666,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666,667 | |||||||
宁波环生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0 |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保投-信达壹号专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1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0 | |||||||
北京宏图昌历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82,908,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82,908,988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2020年11月30日郭东泽、郭东圣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郭东泽、郭东圣承诺放弃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所有股份的表决权。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股东郭东泽先生和股东郭东圣先生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郭东泽 | 402,331,708 | - | - | |
2 | 郭东圣 | 276,022,551 | - | - | |
3 | 郭东泽 | 69,186,225 | - | - | |
4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713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1,800,000 | 2022年2月24日 | 51,800,000.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东郭东泽先生和股东郭东圣先生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
注:2017年3月9日,郭东泽实施股票质押业务4,700万股,2018年5月31日除权后为6,580万股,质权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713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质押的6,580万股股份,其中5,180万股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首封,处置权已移交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2019)沪01执1227号以物抵债《裁定书》,将5,180万股股份作价人民币20,420万元交付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厦门信托-汇金1713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抵偿债务,2021年8月10日,该次股份司法划转已于中登公司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同时,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公告了《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厦门信托-汇金1713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申请解除5,180万股股份限售,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24日。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郭东圣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60,263,335股股票,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17.42%,根据郭东泽、郭东圣出具的《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截止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直接及间接持股安通控股全部股份对应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名权、提案权及表决权等股权权利,亦不会委托第三方行使前述弃权权利”此外,“本人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不会以所持有的安通控股的实际控制权,也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者共同谋求安通控股的实际控制权”。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航物流)持有公司11.05%的股份,成为除郭东泽、郭东圣之外的第一大股东。同时,考虑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东圣先生承诺放弃表决权后,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3,604,022,716股,其中招航物流有表决权股数为482,142,858股,占有表决权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3.38%,为安通控股的第一大有表决权股东。招航物流的股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交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泉州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赤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姚江涛、赵明阳以及魏颖晖为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姚江涛现任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赵明阳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事业部总经理;魏颖晖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洪冬青为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洪冬青现任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交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母公司)董事长;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分别选举王维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王维现任招航物流管理委员会主席。由此可知,目前公司九名董事中合计五名均与招航物流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招航物流成为安通控股的控股股东。
同时,因招航物流本身无实际控制人,针对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的行使亦不受某一方单独控制,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通控股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通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物流服务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4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安通控股2021年确认营业收入金额7,794,183,361.83元,其中主要为物流服务收入,金额7,792,711,785.02元。
安通控股的物流服务收入在船舶航次运行结束,并将货物卸载取得确认后进行确认。物流服务业务形成的收入取决于能否恰当地评估各运输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运费标准、运行航线及收入的确认条件,安通控股的物流服务依赖于业务系统及财务系统的控制。物流服务收入特点导致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较高,以及涉及复杂的信息系统和系统控制流程,同时本年新增外贸相关物流业务收入,因此我们将物流服务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物流服务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与安通控股物流服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同时内部信息技术专家对信息系统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
(2)了解销售模式和流程,核对业务合同的关键条款,评估安通控股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选取业务订单样本执行细节测试,核对订舱单、航次记录、码头装卸记录、签收记录、银行单据等相关资料;
(4)选取样本对客户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和本期发生额进行函证;
(5)对物流服务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包括与行业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的对比分析;
(6)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航线运行轨迹、到港离港时间、停靠港口等信息,与实际业务运营信息核对;
(7)前往外贸航线合作方现场走访及访谈,了解外贸航线业务信息;
(8)选取业务订单样本执行截止性测试,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物流服务收入核对至航次记录、签收记录,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物流服务收入确认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安通控股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安通控股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安通控股管理层负责评估安通控股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安通控股、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安通控股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安通控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止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安通控股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安通控股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608,938,381.54 | 2,959,184,706.0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021,384,667.5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840,409,042.20 | 328,745,899.8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4,284,793.13 | |
预付款项 | 七、7 | 22,186,641.36 | 16,305,771.6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3,961,669.41 | 17,570,269.4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62,404,414.46 | 62,140,560.8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24,632,699.61 | 4,867,256.6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64,009,176.80 | 8,0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06,780,619.92 | 171,186,375.10 |
流动资产合计 | 4,864,707,312.84 | 3,572,285,632.6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0,387,516.10 | 15,864,292.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30,092,732.51 | 30,851,851.31 |
固定资产 | 七、21 | 2,608,217,849.46 | 4,391,304,296.99 |
在建工程 | 七、22 | 72,053,753.00 | 79,506,441.6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970,331,919.21 | |
无形资产 | 七、26 | 89,662,546.54 | 112,901,869.5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8,200,890.33 | 23,561,392.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67,467,080.28 | 109,109,862.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31,178,916.49 | 435,220,433.8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67,593,203.92 | 5,198,320,440.84 | |
资产总计 | 11,232,300,516.76 | 8,770,606,073.4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1,825,4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739,576,500.38 | 787,062,633.58 |
应付票据 | 七、35 | 862,440.00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50,645,622.84 | 576,251,095.50 |
预收款项 | 七、37 | 2,466,782.86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9,318,735.89 | 35,780,333.1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47,194,247.32 | 41,890,367.11 |
应交税费 | 七、40 | 116,144,829.12 | 37,386,676.2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09,697,247.76 | 121,909,265.8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57,775,578.79 | 497,747,955.7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086,484.34 | 814,397.27 |
流动负债合计 | 2,598,768,469.30 | 2,130,668,124.3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636,467,291.32 | |
长期应付款 | 367,555,594.1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295,463.14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91,962,365.64 | 206,316,690.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5,055,797.90 | 27,306,437.7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54,780,918.00 | 601,178,722.72 | |
负债合计 | 3,453,549,387.30 | 2,731,846,847.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462,868,710.98 | 4,662,868,710.98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083,999,515.08 | 3,109,582,743.89 |
减:库存股 | 七、56 | 2,443,647,291.29 | 643,647,291.29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43,559.75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945,852.8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78,178,936.19 | 201,963,316.9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82,721,093.88 | -1,307,403,375.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764,120,964.84 | 6,025,066,398.0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630,164.62 | 13,692,828.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778,751,129.46 | 6,038,759,226.3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232,300,516.76 | 8,770,606,073.45 |
公司负责人:楼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60,082.04 | 1,681,210.2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37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834,805,836.17 | 5,772,868,539.3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159,931.03 | 4,939,918.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41,228,219.24 | 5,779,489,668.5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131,223,516.10 | 326,700,292.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26,611.83 | 89,155.85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1,278.8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31,621,406.75 | 326,789,448.46 | |
资产总计 | 5,972,849,625.99 | 6,106,279,116.9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5,624,278.9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422,118.16 | 755,652.92 | |
应交税费 | 5,561,059.99 | 1,171,206.08 | |
其他应付款 | 73,450,608.46 | 190,495,134.7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9,058,065.60 | 192,421,993.7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8.5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8.58 | ||
负债合计 | 149,058,184.18 | 192,421,993.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364,286,051.00 | 4,364,286,05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474,787,812.13 | 6,500,371,040.9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8,067,460.06 | 28,067,460.06 | |
未分配利润 | -5,043,349,881.38 | -4,978,867,428.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823,791,441.81 | 5,913,857,123.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972,849,625.99 | 6,106,279,116.99 |
公司负责人:楼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河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794,183,361.83 | 4,834,709,156.4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794,183,361.83 | 4,834,709,156.4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140,051,101.98 | 5,631,697,223.6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518,140,173.29 | 5,088,180,717.9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8,929,236.28 | 15,268,690.73 |
销售费用 | 七、63 | 32,539,446.29 | 9,279,765.12 |
管理费用 | 七、64 | 501,363,470.17 | 295,768,226.77 |
研发费用 | 七、65 | 9,098,843.64 | |
财务费用 | 七、66 | 59,078,775.95 | 214,100,979.46 |
其中:利息费用 | 111,956,080.37 | 243,491,732.68 | |
利息收入 | 32,129,813.31 | 5,526,780.6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57,268,963.69 | -576,915,816.3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580,268.77 | 2,866,364,170.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276,776.51 | -818,558.9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8,654,134.63 | -179,834,116.7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326,494.26 | -6,924,413.3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452,688.61 | -63,715,290.2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9,337,666.14 | -13,118,840.7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60,885,840.95 | 1,228,867,625.9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2,290,861.45 | 590,605.0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7,492,641.12 | 24,493,249.1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75,684,061.28 | 1,204,964,981.9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406,636.22 | -89,485,840.3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67,277,425.06 | 1,294,450,822.2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67,277,425.06 | 1,294,450,822.2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66,340,088.70 | 1,293,181,680.9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7,336.36 | 1,269,141.3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82,380.84 | -30,113.17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2,380.84 | -30,113.1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2,380.84 | -30,113.1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2,380.84 | -30,113.17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67,359,808.60 | 1,294,420,709.1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66,422,469.54 | 1,293,151,567.7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37,339.06 | 1,269,141.3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8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8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楼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河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53,046,805.82 | 47,940,251.10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212,097.54 | 1,160,131.95 | |
销售费用 | 384,107.28 | ||
管理费用 | 110,698,968.59 | 106,917,272.80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00,402.10 | 92,604,754.30 | |
其中:利息费用 | 93,720,505.87 | ||
利息收入 | 306,807.21 | 1,335,164.59 |
加:其他收益 | 23,205.11 | 162,804.6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276,776.51 | 397,688,664.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276,776.51 | -818,558.9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26,885.28 | 334,105,149.4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844,314.89 | 578,830,603.24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99.2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000.00 | 70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941,015.69 | 578,130,603.24 | |
减:所得税费用 | 541,436.9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482,452.60 | 578,130,603.2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482,452.60 | 578,130,603.2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4,482,452.60 | 578,130,603.2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楼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499,852,507.91 | 5,531,755,662.1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433,045.20 | 36,410,043.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7,779,831.55 | 256,611,111.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15,065,384.66 | 5,824,776,817.0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01,041,602.36 | 5,780,831,593.6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51,125,558.28 | 303,741,679.0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1,181,587.67 | 78,784,963.5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2,969,132.58 | 186,909,701.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96,317,880.89 | 6,350,267,937.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8,747,503.77 | -525,491,120.7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283,579.8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4,205,934.30 | 4,266,920.9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445,408.03 | 29,721,238.8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240,836.9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400,000,000.00 | 1,666,876,674.8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84,651,342.33 | 1,754,389,251.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33,696,459.78 | 88,493,251.8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800,000.00 | 2,1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552,553,422.94 | 336,308,125.1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96,049,882.72 | 426,901,376.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11,398,540.39 | 1,327,487,874.4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17,789,209.7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8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50,000.00 | 75,619,432.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000.00 | 3,973,408,642.1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825,400.00 | 1,587,556,134.1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113,529.1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24,248,339.69 | 253,828,609.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6,073,739.69 | 1,901,498,273.0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5,723,739.69 | 2,071,910,369.0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53,507.51 | -88,067.3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50,528,283.82 | 2,873,819,055.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58,594,176.59 | 84,775,121.1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08,065,892.77 | 2,958,594,176.59 |
公司负责人:楼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4,703,745.94 | 1,523,304,855.7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4,703,745.94 | 1,523,304,855.7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890,266.63 | 7,214,434.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76,898.08 | 964,455.3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7,115,571.51 | 4,733,314,287.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5,082,736.22 | 4,741,493,177.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9,621,009.72 | -3,218,188,321.5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3,579.8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109.6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8,689.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0,576.98 | 12,46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09,800,000.00 | 10,562,532.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0,130,576.98 | 10,574,992.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0,130,576.98 | -10,386,302.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17,789,209.7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0,000.00 | 12,146,439.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000.00 | 3,229,935,649.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0.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0,000.00 | 3,229,935,649.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9,567.26 | 1,361,024.9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19,649.30 | 58,624.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0,082.04 | 1,419,649.30 |
公司负责人:楼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662,868,710.98 | 3,109,582,743.89 | 643,647,291.29 | -243,559.75 | 1,945,852.88 | 201,963,316.90 | -1,307,403,375.53 | 6,025,066,398.08 | 13,692,828.26 | 6,038,759,226.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62,868,710.98 | 3,109,582,743.89 | 643,647,291.29 | -243,559.75 | 1,945,852.88 | 201,963,316.90 | -1,307,403,375.53 | 6,025,066,398.08 | 13,692,828.26 | 6,038,759,226.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00,000,000.00 | -25,583,228.81 | 1,800,000,000.00 | 243,559.75 | -1,945,852.88 | 76,215,619.29 | 1,690,124,469.41 | 1,739,054,566.76 | 937,336.36 | 1,739,991,903.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3,559.75 | 1,766,340,088.70 | 1,766,583,648.45 | 937,336.36 | 1,767,520,984.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00,000,000.00 | -25,583,228.81 | 1,800,000,000.00 | -25,583,228.81 | -25,583,228.81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800,000,000.00 | -25,583,228.81 | 1,800,000,000.00 | -25,583,228.81 | -25,583,228.81 | ||||||||||
(三)利润分配 | 76,215,619.29 | -76,215,619.2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6,215,619.29 | -76,215,619.2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 |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945,852.88 | -1,945,852.88 | -1,945,852.88 | ||||||||||||
1.本期提取 | 10,155,549.62 | 10,155,549.62 | 10,155,549.62 | ||||||||||||
2.本期使用 | 12,101,402.50 | 12,101,402.50 | 12,101,402.5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62,868,710.98 | 3,083,999,515.08 | 2,443,647,291.29 | 278,178,936.19 | 382,721,093.88 | 7,764,120,964.84 | 14,630,164.62 | 7,778,751,129.46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85,562,574.98 | 131,516,418.80 | 643,647,291.29 | -213,446.58 | 8,416,768.15 | 201,963,316.90 | -2,465,227,606.89 | -981,629,265.93 | 12,423,686.92 | -969,205,579.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35,357,449.57 | -135,357,449.57 | -135,357,449.57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 | 1,785,5 | 131,516, | 643,647, | -213,446 | 8,416,768 | 201,963,31 | -2,600,585,0 | -1,116,986, | 12,423,68 | -1,104,563, |
余额 | 62,574.98 | 418.80 | 291.29 | .58 | .15 | 6.90 | 56.46 | 715.5 | 6.92 | 028.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77,306,136.00 | 2,978,066,325.09 | -30,113.17 | -6,470,915.27 | 1,293,181,680.93 | 7,142,053,113.58 | 1,269,141.34 | 7,143,322,254.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113.17 | 1,293,181,680.93 | 1,293,151,567.76 | 1,269,141.34 | 1,294,420,709.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55,372,461.09 | 5,855,372,461.09 | 5,855,372,461.0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846,226,021.85 | 5,846,226,021.85 | 5,846,226,021.8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146,439.24 | 9,146,439.24 | 9,146,439.2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877,306,136.00 | -2,877,306,13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877,306,136.00 | -2,877,306,136.0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470,915.27 | -6,470,915.27 | -6,470,915.27 | ||||||||||||
1.本期提取 | 15,554,873.90 | 15,554,873.90 | 15,554,873.90 | ||||||||||||
2.本期使用 | 22,025,789.17 | 22,025,789.17 | 22,025,789.1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62,868,710.98 | 3,109,582,743.89 | 643,647,291.29 | -243,559.75 | 1,945,852.88 | 201,963,316.90 | -1,307,403,375.53 | 6,025,066,398.08 | 13,692,828.26 | 6,038,759,226.34 |
公司负责人:楼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364,286,051.00 | 6,500,371,040.94 | 28,067,460.06 | -4,978,867,428.78 | 5,913,857,123.2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64,286,051.00 | 6,500,371,040.94 | 28,067,460.06 | -4,978,867,428.78 | 5,913,857,123.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583,228.81 | -64,482,452.60 | -90,065,681.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482,452.60 | -64,482,452.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583,228.81 | -25,583,228.8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5,583,228.81 | -25,583,228.81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64,286,051.00 | 6,474,787,812.13 | 28,067,460.06 | -5,043,349,881.38 | 5,823,791,441.81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86,979,915.00 | 3,522,304,715.85 | 28,067,460.06 | -5,556,998,032.02 | -519,645,941.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86,979,915.00 | 3,522,304,715.85 | 28,067,460.06 | -5,556,998,032.02 | -519,645,941.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77,306,136.00 | 2,978,066,325.09 | 578,130,603.24 | 6,433,503,064.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8,130,603.24 | 578,130,603.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55,372,461.09 | 5,855,372,461.0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846,226,021.85 | 5,846,226,021.8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146,439.24 | 9,146,439.24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877,306,136.00 | -2,877,306,13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877,306,136.00 | -2,877,306,13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64,286,051.00 | 6,500,371,040.94 | 28,067,460.06 | -4,978,867,428.78 | 5,913,857,123.22 |
公司负责人:楼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系于1998年10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函(1998)57号文批准,由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241号和证监发字(1998)242号批准,公司于1998年9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3,000万股,其中法人股23,000万股,占总股本的69.70%;社会公众股1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0.30%。
根据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由资本公积定向转增6股股份,共计转增6,000万股,作为非流通股获取流通权的对价,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9,000万股。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2号文)的核准,由公司向郭东泽发行287,379,792股股份、向郭东圣发行197,158,965股股份、向王强发行69,085,139股股份、向纪世贤发行18,754,653股股份、向卢天赠发行3,331,23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34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75,709,77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5,709,779.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2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郭东泽和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418,732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6,418,732.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2,128,511.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名称由“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0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本方案实施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486,979,915.00元。
2020年12月公司执行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877,306,136股,以引进投资人及清偿债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486,979,915股增至4,364,286,051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4,364,286,051股,注册资本为4,364,286,051.00元。
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总部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2007028474177,法定代表人:楼建强。控股股东为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实际控制人。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物流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集装箱物流服务。
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船舶管理服务,物流配送、包装服务、咨询,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1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泉州安通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厦门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泉州安通集速拼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安通(山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安通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安通华北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安通西南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安通东北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泉州安通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四级 | 40.00 | 40.00 |
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泉州安盛国际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安通(泉州)多式联运基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汇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海南安云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3户其中: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 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动情况 |
安通(山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新设成立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动情况 |
安通(新加坡)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 本期注销 |
安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本期注销 |
上海建润通嘉物流有限公司 | 本期注销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四)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二)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二)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一)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其他方法确定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二)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其他方法确定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一)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二)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
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四)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六)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七)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六)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信用损失风险极低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由企业承兑,存在一定的逾期信用损失风险 | 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六)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应收账款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保理款组合 | 以商业保理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应收保理款贷款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按照客户的风险类型相应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特殊风险组合 | 以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等应收款项划分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六)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六)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的其他应收款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或者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特殊风险组合 | 以支付的融资租赁公司保证金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等应收款项划分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一)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二)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五)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六)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二)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六)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六)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二)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五)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48 | 0 | 2.08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船舶 | 年限平均法 | 25 | 预计废钢价 | 不适用 |
集装箱 | 年限平均法 | 15 | 预计废钢价 | 不适用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5 | 0-5% | 3.80%-20.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对于购置的二手船舶,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作为折旧计提年限。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一)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三)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①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剩余法定使用权 |
软件 | 5-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③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一)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二)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5年 | --- |
船舶坞修支出 | 按两次坞修间隔时间与30个月孰短摊销 | ---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一)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二)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三)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四)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物流服务
(2)外贸相关物流业务收入
(一)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物流服务
本公司对外提供物流辅助服务业务在船舶航次运行结束,并将货物卸载取得确认后进行会计计量。
(2)外贸相关物流业务收入
公司与合作方经营外贸航线业务,航线运营收入扣除相关运营成本的分成收益,在船舶往返航次运行结束后核对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二)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四)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一)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四)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得税权益。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节28和34。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售后租回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一)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第七届董事会2021第三次临时会议 | 见本节其他说明(一) |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见本节其他说明(二) |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见本节其他说明(三) |
其他说明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本公司已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本次新租赁准则执行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仅调整2021年期初数。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同时将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注1) | 2021年1月1日 |
固定资产 | 4,391,304,296.99 | -3,230,163,795.09 | 1,161,140,501.90 |
使用权资产 | 4,366,263,678.97 | 4,366,263,678.97 | |
资产合计 | 8,770,606,073.45 | 1,136,099,883.88 | 9,906,705,957.3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7,747,955.71 | 263,416,753.15 | 761,164,708.86 |
长期应付款 | 367,555,594.14 | -367,555,594.14 | - |
租赁负债 | 1,240,238,724.87 | 1,240,238,724.87 | |
负债合计 | 2,731,846,847.11 | 1,136,099,883.88 | 3,867,946,730.9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8,770,606,073.45 | 1,136,099,883.88 | 9,906,705,957.33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含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人民币2,001,403,433.73元、使用权资产人民币4,366,263,678.97元。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合同,本公司依据每个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的平均年折现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该等增量借款利率的平均值为5.85%。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解释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 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的业务,根据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调整公司船舶及集装箱预计净残值. 变更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船舶、 集装箱预计净残值按预计废钢价确定,根据目前钢铁市场价格调整,将固定资产中集装箱、集装箱运输船舶残值废钢价调整为420.26美金/轻吨,折算汇率6.5249(2020年12月31日央行中间牌价),对公司船舶及集装箱预计净残值作相应调整。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1年船舶及集装箱折旧费将减少2,182.54万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将因此增加2,182.54万元。 |
其他说明无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59,184,706.02 | 2,959,184,706.0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28,745,899.84 | 328,745,899.84 | |
应收款项融资 | 4,284,793.13 | 4,284,793.13 | |
预付款项 | 16,305,771.63 | 16,305,771.6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7,570,269.40 | 17,570,269.4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2,140,560.85 | 62,140,560.85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4,867,256.64 | 4,867,256.6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1,186,375.10 | 171,186,375.1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572,285,632.61 | 3,572,285,632.6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864,292.61 | 15,864,292.6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0,851,851.31 | 30,851,851.31 | |
固定资产 | 4,391,304,296.99 | 1,161,140,501.90 | -3,230,163,795.09 |
在建工程 | 79,506,441.61 | 79,506,441.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366,263,678.97 | 4,366,263,678.97 | |
无形资产 | 112,901,869.50 | 112,901,869.5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561,392.11 | 23,561,392.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9,109,862.88 | 109,109,862.8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5,220,433.83 | 435,220,433.8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98,320,440.84 | 6,334,420,324.72 | 1,136,099,883.88 |
资产总计 | 8,770,606,073.45 | 9,906,705,957.33 | 1,136,099,883.8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825,400.00 | 31,825,4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787,062,633.58 | 787,062,633.58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76,251,095.50 | 576,251,095.5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5,780,333.13 | 35,780,333.1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890,367.11 | 41,890,367.11 | |
应交税费 | 37,386,676.24 | 37,386,676.24 | |
其他应付款 | 121,909,265.85 | 121,909,265.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7,747,955.71 | 761,164,708.86 | 263,416,753.15 |
其他流动负债 | 814,397.27 | 814,397.2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30,668,124.39 | 2,394,084,877.54 | 263,416,753.1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40,238,724.87 | 1,240,238,724.87 | |
长期应付款 | 367,555,594.14 | -367,555,594.1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06,316,690.88 | 206,316,690.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306,437.70 | 27,306,437.7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01,178,722.72 | 1,473,861,853.45 | 872,683,130.73 |
负债合计 | 2,731,846,847.11 | 3,867,946,730.99 | 1,136,099,883.8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662,868,710.98 | 4,662,868,710.98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09,582,743.89 | 3,109,582,743.89 | |
减:库存股 | 643,647,291.29 | 643,647,291.29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3,559.75 | -243,559.75 | |
专项储备 | 1,945,852.88 | 1,945,852.88 | |
盈余公积 | 201,963,316.90 | 201,963,316.9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307,403,375.53 | -1,307,403,375.5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025,066,398.08 | 6,025,066,398.0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692,828.26 | 13,692,828.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038,759,226.34 | 6,038,759,226.3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770,606,073.45 | 9,906,705,957.33 | 1,136,099,883.88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本次新租赁准则执行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仅调整2021年期初数。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同时将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81,210.23 | 1,681,210.2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5,772,868,539.37 | 5,772,868,539.3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39,918.93 | 4,939,918.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5,779,489,668.53 | 5,779,489,668.5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26,700,292.61 | 326,700,292.6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9,155.85 | 89,155.85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6,789,448.46 | 326,789,448.46 | |
资产总计 | 6,106,279,116.99 | 6,106,279,116.99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755,652.92 | 755,652.92 | |
应交税费 | 1,171,206.08 | 1,171,206.08 | |
其他应付款 | 190,495,134.77 | 190,495,134.7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2,421,993.77 | 192,421,993.7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92,421,993.77 | 192,421,993.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364,286,051.00 | 4,364,286,05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500,371,040.94 | 6,500,371,040.9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8,067,460.06 | 28,067,460.06 | |
未分配利润 | -4,978,867,428.78 | -4,978,867,428.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913,857,123.22 | 5,913,857,123.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106,279,116.99 | 6,106,279,116.99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交通运输服务、销售商品及其他应税销售服务收入 | 13%、9%、6%、5%、3%、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起符合相关减免条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安通东北物流有限公司、安通(山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符合国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1,932.41 | 22,445.66 |
银行存款 | 1,608,054,009.13 | 2,959,110,108.87 |
其他货币资金 | 862,440.00 | 52,151.49 |
合计 | 1,608,938,381.54 | 2,959,184,706.0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615,877.51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62,440.00 | |
受冻结的银行存款 | 10,048.77 | 590,529.43 |
合计 | 872,488.77 | 590,529.43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21,384,667.54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006,279,078.50 | |
结构性存款 | 1,015,105,589.04 | |
合计 | 2,021,384,667.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个月以内 | 824,313,699.05 |
4-12个月 | 20,254,783.13 |
1年以内小计 | 844,568,482.18 |
1至2年 | 5,662,706.86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50,231,189.0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61,345.85 | 0.14 | 461,345.8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0,231,189.04 | 100.00 | 9,822,146.84 | 1.16 | 840,409,042.20 | 332,079,800.21 | 99.86 | 3,333,900.37 | 1.00 | 328,745,899.8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50,231,189.04 | 100.00 | 9,822,146.84 | 1.16 | 840,409,042.20 | 330,903,310.21 | 99.51 | 3,322,135.47 | 1.00 | 327,581,174.74 |
应收保理款组合 | 1,176,490.00 | 0.35 | 11,764.90 | 1 | 1,164,725.10 | |||||
合计 | 850,231,189.04 | / | 9,822,146.84 | / | 840,409,042.20 | 332,541,146.06 | / | 3,795,246.22 | / | 328,745,899.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个月以内 | 824,313,699.05 | 8,243,136.99 | 1.00 |
4-12个月 | 20,254,783.13 | 1,012,739.16 | 5.00 |
1-2年 | 5,662,706.86 | 566,270.69 | 10.00 |
合计 | 850,231,189.04 | 9,822,146.84 | 1.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61,345.85 | 461,345.85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333,900.37 | 9,085,108.07 | 2,522,546.16 | 74,315.44 | 9,822,146.84 | |
合计 | 3,795,246.22 | 9,085,108.07 | 2,522,546.16 | 535,661.29 | 9,822,146.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35,661.2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公司1 | 351,613,381.05 | 41.36 | 3,516,133.81 |
公司2 | 24,029,150.70 | 2.83 | 240,291.51 |
公司3 | 17,486,877.97 | 2.06 | 174,868.78 |
公司4 | 16,969,482.29 | 2.00 | 978,681.36 |
公司5 | 16,793,418.00 | 1.98 | 167,934.18 |
合计 | 426,892,310.01 | 50.23 | 5,077,909.64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284,793.13 | |
合计 | 4,284,793.13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无余额。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应收款项融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2,177,520.06 | 99.96 | 16,276,651.23 | 99.82 |
1至2年 | 9,121.30 | 0.04 | 29,120.40 | 0.18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2,186,641.36 | 100.00 | 16,305,771.6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公司本期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公司1 | 7,110,356.28 | 32.05 |
公司2 | 3,622,214.60 | 16.33 |
公司3 | 1,711,779.39 | 7.72 |
公司4 | 1,177,645.87 | 5.31 |
公司5 | 512,043.57 | 2.31 |
合计 | 14,134,039.71 | 63.72 |
其他说明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时间均为一年以内。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961,669.41 | 17,570,269.40 |
合计 | 13,961,669.41 | 17,570,269.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2,113,486.51 |
1至2年 | 2,468,464.65 |
2至3年 | 665,689.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400,028.00 |
4至5年 | 182,970.50 |
5年以上 | 2,862,499.39 |
合计 | 19,693,138.0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0,983,605.92 | 13,052,803.28 |
备用金 | 3,825,031.13 | 5,306,168.89 |
保险理赔 | 3,735,865.84 | 2,962,510.35 |
其他 | 1,148,635.16 | 1,868,817.67 |
合计 | 19,693,138.05 | 23,190,300.1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30,731.27 | 4,989,299.52 | 5,620,030.79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79,944.03 | 1,078,168.19 | 1,358,112.22 | |
本期转回 | 305,000.98 | 289,178.89 | 594,179.87 | |
本期转销 | 652,494.50 | 652,494.50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605,674.32 | 4,047,626.13 | 1,078,168.19 | 5,731,468.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5,620,030.79 | 1,358,112.22 | 594,179.87 | 652,494.50 | 5,731,468.64 | |
合计 | 5,620,030.79 | 1,358,112.22 | 594,179.87 | 652,494.50 | 5,731,468.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公司1 | 保险理赔 | 2,983,927.99 | 1年以内、1-2年 | 15.15 | 188,911.53 |
公司2 | 保证金 | 1,500,000.00 | 1年以内 | 7.62 | 75,000.00 |
公司3 | 保证金 | 1,117,308.00 | 1年以内、5年以上 | 5.67 | 1,100,865.40 |
公司4 | 其他 | 1,078,168.19 | 5年以上 | 5.47 | 1,078,168.19 |
公司5 | 保证金 | 1,000,000.00 | 3-4年、4-5年 | 5.08 | 515,000.00 |
合计 | / | 7,679,404.18 | / | 38.99 | 2,957,945.1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2,404,414.46 | 62,404,414.46 | 61,985,498.90 | 61,985,498.90 | ||
库存商品 | 155,061.95 | 155,061.95 | ||||
合计 | 62,404,414.46 | 62,404,414.46 | 62,140,560.85 | 62,140,560.8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船舶资产 | 19,867,912.00 | 19,867,912.00 | 45,905,040.00 | 275,430.24 | 2022年 | |
集装箱资产 | 4,764,787.61 | 4,764,787.61 | 8,188,050.00 | 396,024.18 | 2022年 | |
合计 | 24,632,699.61 | 24,632,699.61 | 54,093,090.00 | 671,454.42 |
其他说明:
无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64,009,176.80 | 8,000,000.00 |
合计 | 64,009,176.80 | 8,000,000.00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191,579,773.89 | 150,161,966.42 |
预缴税金 | 1,524,911.63 | 1,004,653.77 |
保险费 | 9,163,625.63 | 12,906,164.81 |
理财产品 | 2,080,985.62 | 3,816,420.19 |
其他 | 2,431,323.15 | 3,297,169.91 |
合计 | 206,780,619.92 | 171,186,375.10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安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864,292.61 | -5,276,776.51 | 10,587,516.10 | ||||||||
海南迅联航运有限公司 | 9,800,000.00 | 9,800,000.00 | |||||||||
小计 | 15,864,292.61 | 9,800,000.00 | -5,276,776.51 | 20,387,516.10 | |||||||
合计 | 15,864,292.61 | 9,800,000.00 | -5,276,776.51 | 20,387,516.10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432,984.87 | 36,432,984.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6,432,984.87 | 36,432,984.8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581,133.56 | 5,581,133.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9,118.80 | 759,118.80 | ||
(1)计提或摊销 | 759,118.80 | 759,118.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340,252.36 | 6,340,252.3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092,732.51 | 30,092,732.5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851,851.31 | 30,851,851.3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07,209,140.05 | 1,161,140,501.90 |
固定资产清理 | 1,008,709.41 | |
合计 | 2,608,217,849.46 | 1,161,140,501.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船舶 | 集装箱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08,117,383.31 | 503,728,201.68 | 22,005,622.47 | 21,511,759.59 | 32,993,683.71 | 1,888,356,650.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32,075,109.19 | 871,100,127.15 | 2,268,188.43 | 3,446,858.62 | 1,808,890,283.39 | |
(1)购置 | 506,545,559.83 | 85,838,663.15 | 2,268,188.43 | 3,446,858.62 | 598,099,270.0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融资租赁转自有资产 | 425,529,549.36 | 785,261,464.00 | 1,210,791,013.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7,106,671.85 | 34,067,186.15 | 5,052,641.66 | 4,060,070.66 | 130,286,570.32 | |
(1)处置或报废 | 23,390,549.23 | 5,052,641.66 | 4,060,070.66 | 32,503,261.55 | ||
(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87,106,671.85 | 10,676,636.92 | 97,783,308.77 | |||
4.期末余额 | 2,153,085,820.65 | 1,340,761,142.68 | 22,005,622.47 | 18,727,306.36 | 32,380,471.67 | 3,566,960,363.8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5,889,038.91 | 133,383,170.91 | 826,802.96 | 17,116,685.23 | 25,517,754.93 | 422,733,452.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229,210.61 | 193,474,895.06 | 823,783.32 | 1,765,786.88 | 4,008,134.17 | 263,301,810.04 |
(1)计提 | 38,358,890.62 | 48,665,589.88 | 823,783.32 | 1,765,786.88 | 4,008,134.17 | 93,622,184.87 |
(2)融资租赁转自有资产 | 24,870,319.99 | 144,809,305.18 | 169,679,625.1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626,746.24 | 8,566,627.41 | 4,781,357.41 | 3,378,470.94 | 36,353,202.00 | |
(1)处置或报废 | 5,975,804.73 | 4,781,357.41 | 3,378,470.94 | 14,135,633.08 |
(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19,626,746.24 | 2,590,822.68 | 22,217,568.92 | |||
4.期末余额 | 289,491,503.28 | 318,291,438.56 | 1,650,586.28 | 14,101,114.70 | 26,147,418.16 | 649,682,060.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58,422,436.55 | 46,060,259.37 | 304,482,695.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23,837.21 | 51,025,819.28 | 63,049,656.49 | |||
(1)计提 | ||||||
(2)融资租赁转自有资产 | 12,023,837.21 | 51,025,819.28 | 63,049,656.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612,013.61 | 9,851,176.00 | 57,463,189.61 | |||
(1)处置或报废 | 6,530,149.37 | 6,530,149.37 | ||||
(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47,612,013.61 | 3,321,026.63 | 50,933,040.24 | |||
4.期末余额 | 222,834,260.15 | 87,234,902.65 | 310,069,162.8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40,760,057.22 | 935,234,801.47 | 20,355,036.19 | 4,626,191.66 | 6,233,053.51 | 2,607,209,140.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3,805,907.85 | 324,284,771.40 | 21,178,819.51 | 4,395,074.36 | 7,475,928.78 | 1,161,140,501.9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集装箱 | 120,657,352.83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集装箱 | 1,008,709.41 | |
合计 | 1,008,709.41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2,053,753.00 | 79,506,441.6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2,053,753.00 | 79,506,441.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物流园项目 | 79,506,441.61 | 7,452,688.61 | 72,053,753.00 | 79,506,441.61 | 79,506,441.61 | |
合计 | 79,506,441.61 | 7,452,688.61 | 72,053,753.00 | 79,506,441.61 | 79,506,441.6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物流园项目 | 79,506,441.61 | 79,506,441.61 | 20% | 自筹 | ||||||||
合计 | 79,506,441.61 | 79,506,441.61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物流园项目 | 7,452,688.61 | 项目地块规划变更,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
合计 | 7,452,688.6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船舶 | 集装箱 | 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26,653,911.99 | 1,998,852,760.98 | 1,305,704.39 | 5,126,812,377.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7,872.40 | 177,596,079.23 | 1,269,500.58 | 179,253,452.21 |
租赁增加 | 387,872.40 | 177,596,079.23 | 1,269,500.58 | 179,253,452.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5,529,549.36 | 1,041,373,193.15 | 1,466,902,742.51 | |
融资租赁转自有 | 425,529,549.36 | 777,112,952.30 | 1,202,642,501.66 | |
租赁到期减少 | 98,030,396.03 | 98,030,396.03 | ||
租赁变更 | 166,229,844.82 | 166,229,844.82 | ||
4.期末余额 | 2,701,512,235.03 | 1,135,075,647.06 | 2,575,204.97 | 3,839,163,087.0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57,478,675.98 | 154,405,594.26 | 511,884,270.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628,640.09 | 306,467,386.39 | 716,953.11 | 375,812,979.59 |
(1)计提 | 68,628,640.09 | 306,467,386.39 | 716,953.11 | 375,812,979.5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870,319.99 | 179,610,533.65 | 204,480,853.64 | |
(1)处置 | 18,762,635.74 | 18,762,635.74 |
(2)融资租赁转自有减少 | 24,870,319.99 | 142,011,397.34 | 166,881,717.33 | |
(3)租赁到期减少 | 16,390,487.14 | 16,390,487.14 | ||
(4)租赁变更 | 2,446,013.43 | 2,446,013.43 | ||
4.期末余额 | 401,236,996.08 | 281,262,447.00 | 716,953.11 | 683,216,396.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95,339,940.28 | 53,324,487.87 | 248,664,428.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23,837.21 | 51,025,819.28 | 63,049,656.49 | |
(1)处置 | 2,510,009.08 | 2,510,009.08 | ||
(2)融资租赁转自有减少 | 12,023,837.21 | 48,515,810.20 | 60,539,647.41 | |
4.期末余额 | 183,316,103.07 | 2,298,668.59 | 185,614,771.6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16,959,135.88 | 851,514,531.47 | 1,858,251.86 | 2,970,331,919.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73,835,295.73 | 1,791,122,678.85 | 1,305,704.39 | 4,366,263,678.97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4,086,338.16 | 47,569,678.37 | 131,656,016.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743.34 | 132,743.34 | |
(1)购置 | 132,743.34 | 132,743.3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412,452.85 | 25,412,452.85 | |
(1)处置 | 25,270,943.42 | 25,270,943.42 | |
(2)其他原因减少 | 141,509.43 | 141,509.43 | |
4.期末余额 | 84,086,338.16 | 22,289,968.86 | 106,376,307.0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057,931.63 | 13,696,215.40 | 18,754,147.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81,726.80 | 4,618,970.05 | 6,300,696.85 |
(1)计提 | 1,681,726.80 | 4,618,970.05 | 6,300,696.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41,083.40 | 8,341,083.40 | |
(1)处置 | 8,341,083.40 | 8,341,083.40 | |
4.期末余额 | 6,739,658.43 | 9,974,102.05 | 16,713,760.4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346,679.73 | 12,315,866.81 | 89,662,546.5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9,028,406.53 | 33,873,462.97 | 112,901,869.5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土地使用权系编号为冀(2018)海港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305号、冀(2018)海港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306号、冀(2018)海港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309号的土地使用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77,346,679.73元。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坞修费 | 23,391,181.63 | 83,587,197.93 | 29,096,502.21 | 77,881,877.35 | |
装修费 | 170,210.48 | 89,008.92 | 81,201.56 | ||
其他 | 258,657.54 | 20,846.12 | 237,811.42 | ||
合计 | 23,561,392.11 | 83,845,855.47 | 29,206,357.25 | 78,200,890.33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50,167,104.62 | 107,712,193.40 | 436,439,451.48 | 109,109,862.8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可抵扣融资租赁利息 | 87,237,231.47 | 21,809,307.87 | ||
使用权资产折旧与租金差异 | 25,558,451.37 | 6,389,546.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818,313.40 | 31,556,033.01 | ||
合计 | 690,781,100.86 | 167,467,080.28 | 436,439,451.48 | 109,109,862.8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11,384,667.57 | 2,453,957.31 | ||
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及其他 | 90,408,877.31 | 22,601,840.59 | 109,225,690.55 | 27,306,437.70 |
合计 | 101,793,544.88 | 25,055,797.90 | 109,225,690.55 | 27,306,437.7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可抵扣亏损 | 260,544,418.20 | 2,192,961,229.11 |
资产减值准备 | 64,660,797.05 | 116,211,051.21 |
预计损失 | 900,987,203.01 | 947,284,837.92 |
应付职工薪酬 | 47,392,490.19 | |
可抵融资租赁利息 | 103,275,089.02 | |
合计 | 1,273,584,908.45 | 3,359,732,207.2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100,692.48 | ||
2022年 | 109,534.45 | 797,918.34 | |
2023年 | 830,052.58 | 25,153,460.21 | |
2024年 | 199,679,951.41 | 1,706,292,505.93 | |
2025年 | 41,597,771.67 | 460,616,652.15 | |
2026年 | 18,327,108.09 | ||
合计 | 260,544,418.20 | 2,192,961,229.1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售后回租形成的递延收益 | 207,052,916.49 | 207,052,916.49 | 228,856,593.21 | 228,856,593.21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24,126,000.00 | 124,126,000.00 | 206,363,840.62 | 206,363,840.62 | ||
合计 | 331,178,916.49 | 331,178,916.49 | 435,220,433.83 | 435,220,433.83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500,000.00 | |
信用借款 | ||
抵押+保证借款 | 31,325,400.00 | |
合计 | 31,825,4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自身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 739,576,500.38 | 787,062,633.58 |
合计 | 739,576,500.38 | 787,062,633.58 |
其他说明:
无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862,440.00 | |
合计 | 862,44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拖车费 | 253,939,401.88 | 183,239,914.41 |
船租款 | 152,171,098.75 | 63,910,516.90 |
码头费 | 144,725,111.95 | 82,840,135.71 |
租箱费 | 27,366,794.40 | 49,379,703.46 |
燃料款 | 97,061,994.16 | 92,465,412.23 |
船舶设备及材料款 | 72,431,773.74 | 16,715,627.04 |
劳务费 | 14,910,258.64 | 1,899,269.21 |
铁路费 | 13,106,810.20 | 11,316,321.10 |
工程款 | 38,733,616.88 | 38,926,649.50 |
其他 | 36,198,762.24 | 35,557,545.94 |
合计 | 850,645,622.84 | 576,251,095.5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建恒杰集团有限公司 | 38,562,472.30 | 进入诉讼阶段 |
合计 | 38,562,472.3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432,142.86 | |
预收集装箱处置款 | 2,034,640.00 | |
合计 | 2,466,782.8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物流服务业务款 | 32,972,158.62 | 9,048,858.63 |
未使用的客户消费积分 | 36,346,577.27 | 26,731,474.50 |
合计 | 69,318,735.89 | 35,780,333.1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1,490,356.11 | 665,000,027.08 | 459,846,590.87 | 246,643,792.3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341,674.59 | 9,171,539.61 | 170,134.98 | |
三、辞退福利 | 400,011.00 | 5,650,672.97 | 5,670,363.95 | 380,320.02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1,890,367.11 | 679,992,374.64 | 474,688,494.43 | 247,194,247.3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8,849,944.24 | 643,543,300.08 | 440,404,110.06 | 241,989,134.26 |
二、职工福利费 | 2,254,050.00 | 6,603,871.42 | 6,669,371.42 | 2,188,55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85,273.80 | 5,767,968.39 | 5,742,334.33 | 110,907.8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6,746.44 | 5,120,373.10 | 5,099,162.73 | 97,956.81 |
工伤保险费 | 281,159.81 | 278,519.51 | 2,640.30 | |
生育保险费 | 8,527.36 | 366,435.48 | 364,652.09 | 10,310.75 |
四、住房公积金 | 225,520.00 | 5,632,329.04 | 5,773,615.04 | 84,23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5,568.07 | 3,452,558.15 | 1,257,160.02 | 2,270,966.2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1,490,356.11 | 665,000,027.08 | 459,846,590.87 | 246,643,792.3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058,257.93 | 8,893,279.21 | 164,978.72 |
2、失业保险费 | 283,416.66 | 278,260.40 | 5,156.2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9,341,674.59 | 9,171,539.61 | 170,134.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3,508,027.73 | 12,131,350.2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0,894,656.47 | 23,201,751.18 |
个人所得税 | 13,936,219.52 | 1,232,062.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72,484.93 | 15,455.37 |
房产税 | 12,977.51 | |
土地使用税 | 37,793.88 | 37,506.60 |
教育费附加 | 2,675,401.38 | 11,171.40 |
印花税 | 1,507,267.70 | 756,314.33 |
其他 | 1,064.96 | |
合计 | 116,144,829.12 | 37,386,676.2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09,697,247.76 | 121,909,265.85 |
合计 | 109,697,247.76 | 121,909,265.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01,189,851.00 | 78,918,016.90 |
代收代付保险理赔款 | 4,450,946.89 | 5,819,771.98 |
往来款 | 2,272,012.94 | 1,697,418.32 |
预提费用 | 1,051,637.56 | 34,748,324.50 |
其他 | 732,799.37 | 725,734.15 |
合计 | 109,697,247.76 | 121,909,265.8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7,775,578.79 | 761,164,708.86 |
合计 | 457,775,578.79 | 761,164,708.86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金 | 5,086,484.34 | 814,397.27 |
合计 | 5,086,484.34 | 814,397.2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船舶 | 257,004,840.04 | 740,587,663.25 |
集装箱 | 835,573,510.03 | 1,259,510,066.09 |
房屋建筑物 | 1,664,520.04 | 1,305,704.3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7,775,578.79 | -761,164,708.86 |
合计 | 636,467,291.32 | 1,240,238,724.87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1,295,463.14 | 计提未决诉讼预计债务利息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1,295,463.1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34,120,000.00 | 34,120,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
售后回租形成的递延收益 | 172,196,690.88 | 14,354,325.24 | 157,842,365.64 | ||
合计 | 206,316,690.88 | 14,354,325.24 | 191,962,365.64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物流园区项目补贴 | 34,120,000.00 | 34,1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364,286,051 | 4,364,286,051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097,396,918.91 | 25,933,228.81 | 3,071,463,690.10 |
其他资本公积 | 12,185,824.98 | 350,000.00 | 12,535,824.98 | |
合计 | 3,109,582,743.89 | 350,000.00 | 25,933,228.81 | 3,083,999,515.0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年度公司收到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人业绩补偿35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350,000.00元。
2、公司执行经法院于2020年11月裁定的重整计划,本年以现金清偿违规担减少资本公积25,933,228.81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会计上子公司对母公司出资 | 643,647,291.29 | 1,800,000,000.00 | 2,443,647,291.29 | |
合计 | 643,647,291.29 | 1,800,000,000.00 | 2,443,647,291.2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2016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安通物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安通物流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43,647,291.29元,上述交易系会计上子公司收购会计上母公司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根据2021年12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增资8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安盛船务增资100,000万元,上述交易系会计上子公司收购会计上母公司股权。本次增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3,559.75 | 82,380.84 | -161,178.91 | 243,559.7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3,559.75 | 82,380.84 | -161,178.91 | 243,559.7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3,559.75 | 82,380.84 | -161,178.91 | 243,559.7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945,852.88 | 10,155,549.62 | 12,101,402.50 | |
合计 | 1,945,852.88 | 10,155,549.62 | 12,101,402.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规定计提和使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1,963,316.90 | 76,215,619.29 | 278,178,936.1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01,963,316.90 | 76,215,619.29 | 278,178,936.1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07,403,375.53 | -2,465,227,606.8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35,357,449.5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07,403,375.53 | -2,600,585,056.4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66,340,088.70 | 1,293,181,680.9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6,215,619.29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2,721,093.88 | -1,307,403,375.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792,711,785.02 | 5,517,381,054.49 | 4,833,248,309.72 | 5,085,918,253.15 |
其他业务 | 1,471,576.81 | 759,118.80 | 1,460,846.69 | 2,262,464.81 |
合计 | 7,794,183,361.83 | 5,518,140,173.29 | 4,834,709,156.41 | 5,088,180,717.9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物流服务 | 7,792,711,785.02 |
其他 | 1,471,576.8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贸相关物流业务收入 | 6,582,441,078.69 |
外贸相关物流业务收入 | 1,210,270,706.33 |
内贸其他业务收入 | 1,471,576.81 |
合计 | 7,794,183,361.8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311,196.36 | 2,647,004.16 |
教育费附加 | 4,209,971.07 | 1,184,112.9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71,729.41 | 15,736.52 |
土地使用税 | 3,896,406.93 | 4,058,881.60 |
车船使用税 | 3,899,166.01 | 3,712,750.69 |
印花税 | 4,634,119.07 | 2,793,190.65 |
地方教育费 | 2,806,647.43 | 850,035.10 |
堤围费 | 6,979.11 | |
合计 | 28,929,236.28 | 15,268,690.7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491,727.04 | 8,049,521.72 |
市场推广费 | 58,295.00 | |
差旅费 | 617,316.72 | 443,721.77 |
业务招待费 | 1,303,503.11 | 138,291.31 |
办公费 | 42,578.89 | 9,152.37 |
折旧及摊销 | 37,962.09 | 168,570.90 |
其他 | 46,358.44 | 412,212.05 |
合计 | 32,539,446.29 | 9,279,765.12 |
其他说明:
主要系公司调整薪酬结构、计提业绩激励基金,致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1,761,840.67 | 136,921,175.79 |
租赁费 | 10,630,211.37 | 19,193,603.05 |
办公费 | 7,262,261.64 | 2,790,037.07 |
中介服务及咨询费 | 10,647,319.70 | 103,242,900.58 |
折旧及摊销 | 12,199,540.13 | 11,964,233.61 |
业务招待费 | 2,683,501.02 | 1,537,223.08 |
差旅费 | 2,818,958.34 | 2,489,428.91 |
诉讼费 | 815,719.46 | 3,426,968.27 |
其他 | 12,544,117.84 | 14,202,656.41 |
合计 | 501,363,470.17 | 295,768,226.77 |
其他说明:
职工薪酬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调整薪酬结构、计提业绩激励基金,致职工薪酬增加所致;中介服务及咨询费减少主要系上期公司司法重整支付的管理人报酬费。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 4,556,926.33 | |
职工薪酬 | 3,038,735.56 | |
折旧费 | 1,503,181.75 | |
合计 | 9,098,843.6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11,956,080.37 | 243,491,732.68 |
减:利息收入 | 32,129,813.31 | 5,526,807.87 |
汇兑损益 | -17,666,659.26 | -24,857,068.84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448,454.16 | 993,123.49 |
现金折扣 | -3,529,286.01 | |
合计 | 59,078,775.95 | 214,100,979.46 |
其他说明:
主要系本期司法重整后借款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56,981,307.58 | 236,057,890.41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92,991.51 | 571,369.65 |
债务重组收益 | -813,545,076.38 | |
减免税款 | 194,664.60 | |
合计 | 157,268,963.69 | -576,915,816.32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业务发展补助 | 17,839,053.41 | 4,655,955.28 | 与收益相关 |
业务运营补助 | 129,745,865.49 | 112,965,511.82 | 与收益相关 |
发展专项资金 | 6,299,300.00 | 118,332,223.58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3,097,088.68 | 104,199.73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56,981,307.58 | 236,057,890.41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276,776.51 | -818,558.9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1,178.91 | 46,470.2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3,108,904.10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2,864,019,834.53 | |
其他投资收益 | 7,520.83 | |
理财产品收益 | 9,018,224.19 | |
合计 | 3,580,268.77 | 2,866,364,170.7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413,155.11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衍生金融负债 | -95,067,289.74 | -179,834,116.79 |
合计 | -48,654,134.63 | -179,834,116.79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562,561.91 | -13,007,117.5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63,932.35 | 6,082,704.1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7,326,494.26 | -6,924,413.3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63,715,290.21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7,452,688.61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7,452,688.61 | -63,715,290.2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745,789.86 | -13,118,840.79 |
使用权资产租赁变更 | 8,591,876.28 | |
合计 | 9,337,666.14 | -13,118,840.79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3,661,970.97 | 23,661,970.9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3,661,970.97 | 23,661,970.97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债务重组利得 | 14,891,045.04 | 14,891,045.04 | |
罚没利得 | 1,147,932.12 | 1,147,932.12 | |
盘盈利得 | 1,773.00 | 590,602.00 | 1,773.00 |
应付款项无法支付利得 | 2,062,152.40 | 2,062,152.40 | |
其他 | 525,987.92 | 3.05 | 525,987.92 |
合计 | 42,290,861.45 | 590,605.05 | 42,290,861.4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7,592,067.57 | 1,221,902.81 | 17,592,067.5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343,813.10 | 1,221,902.81 | 1,343,813.1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16,248,254.47 | 16,248,254.47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40,411.46 | 100,000.00 | 340,411.46 |
滞纳金 | 3,272,468.24 | ||
违约金及赔偿 | 9,172,209.91 | 18,896,684.82 | 9,172,209.91 |
盘亏损失 | 15,298.23 | 221,629.12 | 15,298.23 |
罚没支出 | 136,500.00 | 780,564.11 | 136,500.00 |
其他 | 236,153.95 | 236,153.95 | |
合计 | 27,492,641.12 | 24,493,249.10 | 27,492,641.1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9,014,493.42 | 22,764,011.0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0,607,857.20 | -112,249,851.34 |
合计 | 8,406,636.22 | -89,485,840.3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75,684,061.2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43,921,015.3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88,265.4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71,190.6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965,471.6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61,616,055.5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 21,776,748.68 |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8,406,636.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险理赔 | 50,810,709.27 | 1,228,675.68 |
保证金 | 60,539,602.14 | 5,516,871.64 |
单位往来 | 6,737,918.59 | 812,031.60 |
利息收入 | 32,129,813.31 | 5,526,807.87 |
政府补助 | 156,981,307.58 | 210,508,871.85 |
受冻结的银行存款 | 580,480.66 | 33,017,852.69 |
合计 | 307,779,831.55 | 256,611,111.3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72,829,714.02 | 130,066,983.31 |
往来款项 | 75,717,389.36 | 52,661,661.20 |
其他 | 34,422,029.20 | 4,181,057.06 |
合计 | 182,969,132.58 | 186,909,701.5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
资金拆借 | 1,308,724,669.24 |
不良资产包处置 | 358,152,005.6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款 | 4,400,000,000.00 | |
合计 | 4,400,000,000.00 | 1,666,876,674.84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款 | 6,410,000,000.00 | |
衍生金融工具 | 142,553,422.94 | |
保理投资款 | 1,140,000.00 | |
不良资产包处置 | 335,168,125.11 | |
合计 | 6,552,553,422.94 | 336,308,125.1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回租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3,290,992.73 |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20,182,000.00 | |
业绩补偿款 | 350,000.00 | 12,146,439.64 |
合计 | 350,000.00 | 75,619,432.37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租赁款 | 1,024,248,339.69 | 253,828,609.40 |
股份回购款 | 0.40 | |
合计 | 1,024,248,339.69 | 253,828,609.8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767,277,425.06 | 1,294,450,822.2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452,688.61 | 63,715,290.21 |
信用减值损失 | 7,326,494.26 | 6,924,413.3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4,381,303.67 | 195,801,933.5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75,812,979.59 | |
无形资产摊销 | 6,300,696.85 | 6,929,448.3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9,206,357.25 | 18,901,726.5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337,666.14 | 13,118,840.7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69,903.40 | 1,221,902.8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654,134.63 | 179,834,116.7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4,109,587.88 | 243,403,665.3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80,268.77 | -2,050,474,758.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357,217.40 | -109,109,862.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50,639.80 | -5,189,967.9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3,853.61 | 8,612,317.7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5,788,957.44 | 904,484,054.9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3,874,342.53 | -1,298,115,064.4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8,747,503.77 | -525,491,120.7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08,065,892.77 | 2,958,594,176.5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58,594,176.59 | 84,775,121.1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50,528,283.82 | 2,873,819,055.4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08,065,892.77 | 2,958,594,176.59 |
其中:库存现金 | 21,932.41 | 22,445.6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08,043,960.36 | 2,958,519,579.4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2,151.49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08,065,892.77 | 2,958,594,176.5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62,44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0,048.77 | 诉讼/财产保全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77,346,679.73 | 抵押、担保、诉讼/财产保全 |
在建工程 | 72,053,753.00 | 诉讼/优先权 |
固定资产-集装箱 | 44,353,330.36 | 抵押 |
使用权资产-集装箱 | 59,963,678.38 | 融资租赁抵押担保 |
使用权资产-船舶 | 2,116,959,135.88 | 融资租赁抵押担保 |
合计 | 2,371,549,066.12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34,685,088.13 | 6.3757 | 858,711,716.40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55,148,984.59 | 6.3757 | 351,613,381.05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438,113.35 | 6.3757 | 2,793,279.31 |
租赁负债 | |||
其中:美元 | 127,099,568.37 | 6.3757 | 810,348,718.03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70,000.00 | 6.3757 | 446,299.0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25日,公司位于台湾基隆市,以台币为记账本位币,本期未发生实质经营活动,已于2021年11月8日注销。安通(新加坡)物流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2日,公司位于新加坡,以新币为记账本位币,本期未发生实质经营活动,已于2021年9月6日注销。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56,981,307.58 | 156,981,307.58 | |
冲减财务费用的贷款贴息 | 52,300.00 | 52,3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上海建润通嘉物流有限公司、安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安通(新加坡)物流产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2月8日、2021年9月6日注销。
子公司安通(山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1MA94Q6XN3U,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B区 | 物流服务 | 100.00 | 反向收购 | |
泉州安通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集中登记地) | 物流服务 | 100.00 | 反向收购 | |
厦门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嵩屿街道嵩屿南二路99号1110-1111室 | 物流服务 | 100.00 | 反向收购 | |
泉州安通集速拼物流有限公司 | 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石湖港口大道东路3楼301室 | 物流服务 | 100.00 | 新设 | |
安通(山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开发区珠江路600号办公1908户) | 交通运输、仓储物流 | 100.00 | 新设 | |
安通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南沙三期码头办公楼2楼201室(仅限办公用途)(自主申报) | 仓储物流 | 100.00 | 新设 | |
安通华北物流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201-2 | 交通运输、仓储物流 | 100.00 | 新设 | |
安通西南物流有限公司 | 海口市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57号18楼 | 交通运输、仓储物流 | 100.00 | 新设 | |
安通东北物流有限公司 | 营口市 |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港四号门前华海国际大厦19层1901室 | 物流服务 | 100.00 | 新设 | |
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3楼309室 | 交通运输、仓储物流 | 100.00 | 新设 | |
泉州安通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4楼418室 | 物联网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 | |
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168号 | 货物运输 | 40.00 | 新设 | |
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 | 天津市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 | 仓储物流 | 100.00 | 新设 |
有限责任公司 | 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201-2 |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A区 | 水路运输 | 100.00 | 反向收购 | |
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海口市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57号海口港大厦18层 | 水路运输 | 100.00 | 新设 | |
泉州安盛国际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4楼407室 | 水路运输 | 100.00 | 新设 | |
安通(泉州)多式联运基地有限公司 | 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石湖港口大道东路2426(101)2楼201室 | 综合物流 | 100.00 | 新设 | |
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 | 唐山市 | 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前北街以北、港兴大街以南、海保路以东(经营地:港滨街以北、海河路以东) | 综合物流 | 100.00 | 新设 | |
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416室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00 | 新设 | |
汇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保付代理 | 100.00 | 收购 | |
海南安云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 | 海口市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57号海口港大厦18层 | 区块链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应用 | 100.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半数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经营团队均由本公司派出,本公司实质上控制了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所以本公司对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达到控制。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60% | 937,336.36 | 14,630,164.6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24,390,198.22 | 24,390,198.22 | 6,590.53 | 6,590.53 | 24,770,318.80 | 45,377,454.15 | 70,147,772.95 | 47,325,206.90 | 1,185.63 | 47,326,392.5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招商安通物流管 | 1,391,901.50 | 1,562,227.27 | 1,562,227.27 | -53,000,655.12 | 58,351,325.21 | 2,115,235.56 | 2,115,235.56 | 213,375,996.82 |
理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这些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为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相互抵消前的金额。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安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71号北楼207 | 供应链管理 | 30.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安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安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51,365,183.38 | 70,556,521.54 |
非流动资产 | 26,111,997.50 | 27,869,770.68 |
资产合计 | 77,477,180.88 | 98,426,292.22 |
流动负债 | 42,185,460.53 | 45,545,316.84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42,185,460.53 | 45,545,316.84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5,291,720.35 | 52,880,975.3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82,441,407.43 | 197,406,005.67 |
净利润 | -17,589,255.03 | -5,295,800.4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可转换债券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850,231,189.04 | 9,822,146.84 |
其他应收款 | 19,693,138.05 | 5,731,468.64 |
合计 | 869,924,327.09 | 15,553,615.48 |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1,384,667.54 | 2,021,384,667.5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21,384,667.54 | 2,021,384,667.5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021,384,667.54 | 2,021,384,667.54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021,384,667.54 | 2,021,384,667.5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739,576,500.38 | 739,576,500.3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739,576,500.38 | 739,576,500.38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739,576,500.38 | 739,576,500.38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739,576,500.38 | 739,576,500.3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24,632,699.61 | 24,632,699.61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4,632,699.61 | 24,632,699.61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负债,该权益工具存在可参考的市场报价,公司根据权益工具的市场报价计算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持有待售资产公允价值主要参照已经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量。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502室 |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 135,000.0001 | 11.05 | 13.3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郭东圣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60,263,335股股票,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17.42%,根据郭东泽、郭东圣出具的《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截止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直接及间接持股安通控股全部股份对应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名权、提案权及表决权等股权权利,亦不会委托第三方行使前述弃权权利”此外,“本人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不会以所持有的安通控股的实际控制权,也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者共同谋求安通控股的实际控制权”。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航物流)持有公司11.05%的股份,成为除郭东泽、郭东圣之外的第一大股东。同时,考虑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东圣先生承诺放弃表决权后,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3,604,022,716股,其中招航物流有表决权股数为482,142,858股,占有表决权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3.38%,为安通控股的第一大有表决权股东。招航物流的股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交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泉州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赤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姚江涛、赵明阳以及魏颖晖为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姚江涛现任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明阳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事业部总经理;魏颖晖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洪冬青为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洪冬青现任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交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母公司)董事长;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分别选举王维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王维现任招航物流管理委员会主
席。由此可知,目前公司九名董事中合计五名均与招航物流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招航物流成为安通控股的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实际控制人其他说明: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招航物流,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安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海南迅联航运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泉州仁建安通集装箱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仁建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上海仁建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仁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上海仁建实业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茂润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石狮市港湖船舶修配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嘉荟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仁建(重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长城润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建翼(厦门)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海南晟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石狮市利佳力服装织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其他 |
郭东泽 | 其他 |
郭东圣 | 其他 |
林亚查 | 其他 |
林丽森 | 其他 |
林聪明 | 其他 |
卢进治 | 其他 |
郭东荣 | 其他 |
汕头市海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 |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 |
诺客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绿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华航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天津东疆易通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 |
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其他 |
齐齐哈尔营港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 |
辽宁新丝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 |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其他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 |
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其他 |
中国营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营口红运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曹妃甸港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航鑫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长安新生(深圳)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鑫一润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其他 |
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深圳市永鑫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江西鑫润航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一润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江西中航商贸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上海航圳商贸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福建鑫润航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天津鑫润航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浙江鑫润航达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中航思嘉菲尔(深圳)服饰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中航品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唐山鑫润航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鹰潭鑫润航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鹰潭铜产业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深圳航悦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山东联航通服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江西中禾润贸易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航鑫环嘉(大连)实业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上海鑫润盛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上海鑫润航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上海司顿物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储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其他 |
重庆泓信煜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天津泓信煜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北京市则度律师事务所 | 其他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其他 |
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 | 其他 |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其他 |
深圳市招商前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 其他 |
王维 | 其他 |
姚江涛 | 其他 |
赵明阳 | 其他 |
魏颖晖 | 其他 |
洪冬青 | 其他 |
楼建强 | 其他 |
储雪俭 | 其他 |
邵立新 | 其他 |
刘清亮 | 其他 |
郭清凉 | 其他 |
林国新 | 其他 |
卢金勇 | 其他 |
袁济忠 | 其他 |
艾晓锋 | 其他 |
郭朝阳 | 其他 |
张承水 | 其他 |
荣兴 | 其他 |
李河彬 | 其他 |
王经文 | 其他 |
余河 | 其他 |
张志越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仁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费 | 943,396.23 | |
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码头费 | 1,587,188.96 | 892,000.12 |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码头费 | 20,233,595.90 | 54,190,612.39 |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码头费 | 166,059.43 |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码头费 | 141,189,845.95 | 144,381,163.99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码头费 | 160,360,214.63 | 135,341,091.71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码头费 | 11,957,511.94 | 11,454,679.85 |
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驳船费 | 8,434.02 | |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码头费 | 5,587,707.14 | 1,287,340.18 |
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 码头费 | 133,775.46 | 1,083,878.79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 | 铁路运输 | 369,752.17 | |
辽宁新丝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综合物流 | 343,114.73 | |
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码头费 | 16,184,084.30 | |
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码头费 | 4,048,449.9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安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物流服务 | 10,208,725.08 | 13,685,987.91 |
辽宁东建商贸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998,256.88 | |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541,514.40 | 5,583,940.99 |
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689.81 |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物流服务 | 53,937,962.37 | |
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4,964,247.91 | |
辽宁新丝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5,816,973.80 | |
中国营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132,201.75 | |
曹妃甸港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843,981.65 | |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物流服务 | 19,493.0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辽宁新丝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集装箱 | 672,806.99 | 305,147.23 |
天津东疆易通租赁有限公司 | 集装箱 | 8,211,931.81 | |
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船舶 | 8,813,120.68 |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房屋 | 422,354.86 |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船舶 | 244,651.57 |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房屋 | 25,714.29 |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船舶 | 19,649,037.17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姚江涛先生任董事、高管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8,600.00 | 2017/9/25 |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第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的期间。 | 否 |
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8,600.00 | 2017/9/25 |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第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合 | 否 |
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的期间。 | ||||
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8,600.00 | 2017/9/18 |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第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的期间。 | 否 |
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7,800.00 | 2017/12/26 |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第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的期间。 | 否 |
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8/5/18 |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第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的期间。 | 否 |
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8/5/18 |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第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的期间。 | 否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6,800.00 | 2018/5/10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17,000.00 | 2018/1/2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34,740.68 | 2021/7/21 |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第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的期间。 | 否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12/29 | 为应收账款保理合同提供担保2,000万元,该担保在2022年3月15日前可循环使用。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 | 8,152.46 | 2018/12/28 | 主债务结清,办理解押手续后 | 否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11,000.00 | 2018/12/29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11,000.00 | 2018/12/29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4,300.00 | 2018/1/2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石狮市利佳利服装织造有限公司 | 8,700.00 | 2018/1/2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郭东圣、林丽森夫妇 | 30,000.00 | 2018/10/23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郭东泽、林亚查夫妇 | 30,000.00 | 2019/9/12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郭东泽、林亚查夫妇 | 1,009.85 | 2015/4/14 | 主债务结清,办理解押手续后 | 否 |
郭东泽、林亚查夫妇 | 197.30 | 2015/5/4 | 主债务结清,办理解押手续后 | 否 |
郭东泽、林亚查夫妇 | 13,000.00 | 2018/1/12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郭东圣、林丽森夫妇 | 13,000.00 | 2018/1/12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 | 2018/12/29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郭东圣 | 11,000.00 | 2018/12/29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郭东泽 | 11,000.00 | 2018/12/29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林丽森 | 11,000.00 | 2018/12/29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林亚查 | 11,000.00 | 2018/12/29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涉及的违规担保事项见附注十四、2、或有事项。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润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购买集装箱 | 12,345,132.74 | |
天津东疆易通租赁有限公司 | 购买集装箱 | 64,725,701.73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613.49 | 669.0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2,973,256.00 | 29,732.56 | ||
应收账款 |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147,600.00 | 1,476.00 | 12,824.00 | 128.24 |
应收账款 | 北京安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6,969,482.29 | 978,681.36 | 7,881,815.50 | 78,818.16 |
预付账款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 | 93,703.36 | |||
预付账款 | 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 14,669.04 | |||
预付账款 | 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121,240.57 | |||
预付账款 |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1,177,645.87 | |||
其他应收款 | 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500.00 | 1,000.00 | 300.00 |
其他应收款 |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50.00 | 1,000.00 | 50.00 |
其他应收款 | 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800,000.00 | 4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75,532.00 | 15,676.60 | 41,160.00 | 13,241.00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1,126,308.00 | 1,103,565.40 | 1,324,000.00 | 1,020,900.00 |
其他应收款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25,000.00 | 25,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1,215,500.00 | |
应付账款 | 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 357,918.19 | |
应付账款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2,172,999.25 | 471,812.12 |
应付账款 |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6,884,066.89 | 8,786,184.14 |
应付账款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 | 8,346,296.00 | 2,164,772.55 |
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应付账款 | 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78,820.69 | |
应付账款 | 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518,979.71 | |
应付账款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11,493,926.82 | 10,778,612.03 |
应付账款 | 上海仁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48,679.29 | |
应付账款 | 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7,935.39 | |
应付账款 | 辽宁新丝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72,605.23 | |
应付账款 | 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 571,998.43 | |
合同负债 | 辽宁新丝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46,511.93 | |
合同负债 | 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8,205.50 | |
合同负债 |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36,924.77 | |
租赁负债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107,620,233.39 | 127,269,270.56 |
租赁负债 | 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286,387.25 | |
其他应付款 | 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郭东圣 | 1,428.48 | |
其他应付款 | 袁济忠 | 3,457.60 | |
其他应付款 | 艾晓锋 | 30,340.06 | |
其他应付款 | 郭朝阳 | 1,618.00 | |
其他应付款 | 张承水 | 21,857.00 | |
其他应付款 | 王经文 | 43,111.8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郭东泽、郭东圣签署的《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直接及间接持有安通控股全部股份(以下简称“弃权股份”)对应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名权、提案权及表决权等股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安通控股股东大会,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在内的股东提议或议案及其他议案,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弃权权利”),亦不会委托第三方行使前述弃权权利,仅保留该等股份对应的分红权、收益权与最终处置权。如因司法处置、质押式回购业务平仓或等原因导致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减少的,就剩余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继续遵守上述承诺安排。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的安通控股股份或由于安通控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安通控股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弃权承诺安排。同时承诺:(1)不会以所持有的安通控股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安通控股的实际控制权;(2)不会以委托、征集股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安通控股的实际控制权。若向其关联方转让上述安通控股股份的,应当确保受让人亦做出承诺函项下的同等承诺。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一、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1)租赁租入及分期付款购买
①租赁租入及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船舶 | 2,701,512,235.03 | 401,236,996.08 | 183,316,103.07 | 2,116,959,135.88 |
集装箱 | 1,135,075,647.06 | 281,262,447.00 | 2,298,668.59 | 851,514,531.47 |
房屋建筑物 | 2,575,204.97 | 716,953.11 | 1,858,251.86 | |
合计 | 3,839,163,087.06 | 683,216,396.19 | 185,614,771.66 | 2,970,331,919.21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船舶 | 3,126,653,911.99 | 357,478,675.98 | 195,339,940.28 | 2,573,835,295.73 |
集装箱 | 1,998,852,760.98 | 154,405,594.26 | 53,324,487.87 | 1,791,122,678.85 |
房屋建筑物 | 1,305,704.39 | 1,305,704.39 | ||
合计 | 5,126,812,377.36 | 511,884,270.24 | 248,664,428.15 | 4,366,263,678.97 |
②以后年度最低租赁付款额及分期付款额情况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64,140,183.10 |
1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 | 711,210,889.99 |
5年以上 | 35,113,183.09 |
合计 | 1,310,464,256.18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多起诉讼,按诉讼类型分类,主要为委托建造船舶案件、园区在建工程合同纠纷。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标的额500万元以上,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或已经收到民事裁定书(诉前保全)的案件4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案号 | 法院 | 案由 | 原告 | 被告 | 被诉标的额 | 案件进展 |
1 | (2019)闽72民初263号 | 厦门海事法院 | 船舶建造纠纷 | 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54,245,076.67 | 一审程序中 |
2 | (2019)闽72民初329号 | 厦门海事法院 | 船舶建造纠纷 |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68,652,000.00 | 已反诉,二审程序中 |
3 | (2019)闽72民初330号 | 厦门海事法院 | 船舶建造纠纷 |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27,020,000.00 | 已反诉,二审程序中 |
4 | (2021)冀0225民初1244号 | 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 中建恒杰集团有限公司 | 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 | 46,058,637.02 | 一审已判决,已上诉 |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原告,标的额500万元以上案件5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案号 | 法院 | 案由 | 原告 | 被告 | 被诉标的额 | 案件进展 |
1 | (2021)闽72民初67号/(2021)闽72民初891号 | 厦门海事发院 |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 | 6,500,000.00 | 已起诉 |
2 | (2021)闽72民初69号/(2021)闽72民初906号 | 厦门海事发院 |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 | 6,500,000.00 | 已起诉 |
3 | (2021)闽72民初68号/(2021)闽72民初907号 | 厦门海事发院 |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 | 6,500,000.00 | 已起诉 |
4 | (2021)闽72民初65号/(2021)闽72民初891号 | 厦门海事发院 |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7,800,000.00 | 已起诉 |
5 | (2021)闽72民初66号/(2021)闽72民初895号 | 厦门海事发院 |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7,800,000.00 | 已起诉 |
(3)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报告日,公司发生的未履行相关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共计36笔,尚未完成清偿的违规担保9笔,金额合计285,088,449.59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担保发生时间 | 担保金额(元,不包含利息及其他)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名称 | 担保类型 | 清偿情况 |
1 | 2017/8/26 | 29,700,000.00 | 安通控股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欣岩投资管理有公司代(欣岩安盈二期私募投资基金) | 连带担保 | 否 |
2 | 2017/9/28 | 16,844,917.81 | 安通控股 | 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连带担保 | 否 |
3 | 2018/3/28 | 100,000,000.00 | 安通控股、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 有限公司 | 连带担保 | 否 |
4 | 2018/7/30 | 29,580,000.00 | 安通控股、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 | 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连带担保 | 已完成部分清偿 |
5 | 2018/10/8 | 14,062,033.17 | 安通控股、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长城润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富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连带担保 | 否 |
6 | 2018/8/1 | 62,000,000.00 | 安盛船务 | 郭东泽 | 江苏福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连带担保 | 否 |
7 | 2018/11/28 | 19,550,695.87 | 安通物流、安盛船务 | 泉州仁建安通集装箱有限公司 |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连带担保 | 否 |
8 | 2018/10/29 | 4,400,802.74 | 安通控股 | 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连带担保 | 否 |
9 | 2018/6/26 | 8,950,000.00 | 安盛船务 | 石狮市明祥织造发展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泉州分行 | 连带担保 | 已完成部分清偿 |
合计 | --- | 285,088,449.59 | --- | --- | --- | --- | --- |
针对以上违规担保所涉及的债权,公司在《重整计划》已按照最大合理口径预留了相应数量的股票,提存至指定账户,后续根据该等违规担保的诉讼结果以及债权人补充提供的证据情况,由管理人对债权进行审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后,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因原控股股东郭东泽的违规担保导致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诉讼金额(万元) | 受理法院/机构 | 涉诉时间 | 案件类型 | 案件情况 | 案件清偿情况 |
1 | 上海欣岩投资管理有公司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 1,525.99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19年6月20日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2019)沪0120民初10456号案件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欣岩投资管理有公司与安通控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上海欣岩投资管理有公司有权要求安通控股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 (2020)沪01民终10689号案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19)沪0120民初10456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项判决;二、撤销上市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19)沪0120民初1045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判决;三、控股股对债务人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在一审判决第一、第二项判决项下不能清偿的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安通控股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 待清偿 |
2 | 上海富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润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通物流、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 不超过3,775.07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19年7月19日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2019)沪0115民初60135号案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通控股、安通物流无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需共同负担本案受理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合计4.41万元。上海富汇不服本判决,向上海金融法院上诉。 (2021)沪74民终825号案件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如下:一、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民初60135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 (2019)沪0115民初60136号案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通控股无须承担担保责任,安通物流应在债务人长城润恒继续清偿的债务在最高债权限额3,762.21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安通物流不服该判决,已向上海金融法院。 (2021)沪74民终826号案件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如下:一、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民初60136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 | 待清偿 |
3 | 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安通控股、安 | 3,059.43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年8月30日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 | (2019)闽05民初1243号案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驳回原告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不服该驳回起诉裁定已提 | 已完成部分清偿 |
通物流 | 同纠纷 | 起上诉。 (2021)闽民终124号案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 | ||||||
4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安通控股、安盛船务、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等 | 10,166.67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19年10月22日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2019)京03民初412号之四号案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公司的起诉。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公司不服该裁定已提起上诉,二审已开庭。 (2021)京民终670号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一、撤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3民初412号之四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重审一审已开庭,待下裁决。 | 待清偿 |
5 | 江苏福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郭东泽、安盛船务 | 不超过3,521.68 (不含利息)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年7月22日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2020)苏12民初150号案件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安盛船务对郭东泽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盛船务经管理人同意,已提起上诉。 (2020)苏民终804号案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16800元,由安盛船务公司负担。 | 待清偿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安盛船务、石狮市明祥织造发展有限公司等 | 904.68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年12月10日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2021)闽05民初2091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安盛船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安盛船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公司已现金清偿50万元,剩余债权将以股份清偿 |
7 | 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仁建集团、郭东泽及安通控股 | 不超过226.16(不含利息)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2020年7月17日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通控股对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至三项所判决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 (2021)沪74民终1549号案件上海金融法院终审判决:一、维持一审法院民事判决第三项;二、撤销一审法院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三、原审被告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融资款本金4,282,139.31元;四、原审被告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4,282,139.3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3%的标准,自2019年9月20日 | 待清偿 |
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五、原审被告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郭东泽对原审被告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上诉人安通控股对原审被告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判决债务的二分之一向被上诉人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七、驳回被上诉人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其余一审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由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通控股、郭东泽共同负担49,242.7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公告费3,由安通控股负担41,237.59元。 | ||||||||
8 |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仁建集团、郭东泽及安通控股 | 2,139.84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2021年5月27日 | 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 (2021)闽0503民初5558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安盛船务、安通物流享有21,250,357.68元破产债权(其中本金19,550,695.87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699,661.81元) 案件受理费148,051.7元,由安盛船务、安通物流负担,应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交。 | 待清偿 |
截至报告日,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因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导致的涉及诉讼事项8宗,涉诉金额合计约人民币25,319.52万元,后续将根据违规担保的诉讼结果以及债权人补充提供的相关证据情况,由管理人对债权进行审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后,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除存在上述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事项说明。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834,805,836.17 | 5,772,868,539.37 |
合计 | 3,834,805,836.17 | 5,772,868,539.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6,523,535.39 |
1至2年 | 3,430,961,242.59 |
2至3年 | 145,706,09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2,741,611.58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835,932,479.5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资金往来 | 3,833,919,057.38 | 5,770,983,580.30 |
保证金 | 777,253.99 | 756,003.99 |
备用金 | 158,000.00 | |
其他 | 1,078,168.19 | 1,228,713.19 |
合计 | 3,835,932,479.56 | 5,772,968,297.4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8,713.61 | 1,044.50 | 99,758.11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4,700.20 | 1,078,630.69 | 1,123,330.89 | |
本期转回 | 96,445.61 | 96,445.61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46,968.20 | 1,044.50 | 1,078,630.69 | 1,126,643.3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99,758.11 | 1,123,330.89 | 96,445.61 | 1,126,643.39 | ||
合计 | 99,758.11 | 1,123,330.89 | 96,445.61 | 1,126,643.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公司1 | 合并范围内资金往来 | 1,514,142,769.38 | 1年以内、1-2年 | 39.47 | |
公司2 | 合并范围内资金往来 | 1,382,720,573.82 | 1年以内、1-2年 | 36.05 |
公司3 | 合并范围内资金往来 | 612,236,156.94 | 1年以内、1-2年 | 15.96 | |
公司4 | 合并范围内资金往来 | 248,890,402.97 | 2-3年、3-4年 | 6.49 | |
公司5 | 合并范围内资金往来 | 59,552,298.61 | 2-3年、3-4年 | 1.55 | |
合计 | / | 3,817,542,201.72 | / | 99.5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404,483,291.29 | 4,293,647,291.29 | 2,110,836,000.00 | 4,604,483,291.29 | 4,293,647,291.29 | 310,836,0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0,387,516.10 | 20,387,516.10 | 15,864,292.61 | 15,864,292.61 | ||
合计 | 6,424,870,807.39 | 4,293,647,291.29 | 2,131,223,516.10 | 4,620,347,583.90 | 4,293,647,291.29 | 326,700,292.6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3,493,647,291.29 | 800,000,000.00 | 4,293,647,291.29 | 3,493,647,291.29 |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1,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 | 121,516,000.00 | 121,516,000.00 | ||||
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安通(泉州)多式联运基地有限公司 | 89,170,000.00 | 89,170,000.00 | ||||
海南安云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
合计 | 4,604,483,291.29 | 1,800,000,000.00 | 6,404,483,291.29 | 4,293,647,291.2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安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864,292.61 | -5,276,776.51 | 10,587,516.10 | |||||||||
海南迅联航运有限公司 | 9,800,000.00 | 9,800,000.00 | ||||||||||
小计 | 15,864,292.61 | 9,800,000.00 | -5,276,776.51 | 20,387,516.10 | ||||||||
合计 | 15,864,292.61 | 9,800,000.00 | -5,276,776.51 | 20,387,516.10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53,046,805.82 | 47,940,251.10 | ||
合计 | 53,046,805.82 | 47,940,251.1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276,776.51 | -818,558.9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398,507,223.32 | |
合计 | -5,276,776.51 | 397,688,664.3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441,055.23 |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7,033,607.58 | 主要系收到政府补贴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018,224.19 | 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891,045.04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654,134.63 | 主要系对金融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计提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69,736.6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096,010.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30,564,050.5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61 | 0.4047 | 0.40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72 | 0.3748 | 0.374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维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