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3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原激励对象李云卿先生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00,000股,其中473,000股限制性股票因李云卿个人债务原因于2020年3月被司法划转至非关联第三方,剩余17,527,000股已于2020年8月31日完成注销。近日,公司收到前述非关联第三方《关于实施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申请》,因其债权已得到清偿,故向公司申请实施注销该等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