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05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雪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文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
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自2019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 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 公司治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 重要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节 财务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2021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公司、本公司、台海核电 | 指 |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 | 指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烟台台海核电 | 指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德阳台海 | 指 | 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 |
德阳万达 | 指 | 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烟台台海材料 | 指 | 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台海智能装备 | 指 | 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中喜、审计机构 | 指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股东大会 | 指 |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本年度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本报告、年报 | 指 | 2021年年度报告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台海核电 | 股票代码 | 002366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台海核电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Taihai Manoir Nuclear Equipment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THN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雪欣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62046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64003 | ||
公司网址 | 无 | ||
电子信箱 | zq@ytthm.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马明 | 张炳旭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 |
电话 | 0535-3725997 | 0535-3725577 |
传真 | 0535-3725997 | 0535-3725577 |
电子信箱 | maming@ytthm.com | zq@ytthm.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4002879650447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2015年10月20日公司主营业务由“生产销售制冷压缩机、冷冻冷藏设备、冷气工程、环试设备、家用电器及其它机电设备,开展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凭对外贸易备案文书内容经营);生产销售纯净水(凭许可证经营)”变更为“能源装备制造;专用机械及成套设备、金属制品的设计、制造以及技术服务,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国际、国内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商品按规定执行);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15年7月24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罗志中变更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王雪欣。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韩秋科、马国林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408,295,820.55 | 440,057,718.13 | -7.22% | 509,758,441.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37,791,855.79 | -1,496,329,216.08 | 44.01% | -642,531,52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11,380,969.53 | -1,342,386,549.91 | 39.56% | -648,428,966.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8,297,414.72 | 63,642,941.86 | 7.31% | 272,035,699.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1.73 | 43.93% | -0.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1.73 | 43.93% | -0.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8.79% | -95.47% | -113.32% | -24.17%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元) | 5,012,602,049.83 | 5,727,904,259.61 | -12.49% | 6,635,506,830.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262,984.71 | 819,779,505.21 | -102.11% | 2,314,967,084.23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408,295,820.55 | 440,057,718.13 | 扣除项目主要为材料销售、出租固定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24,886,836.68 | 21,715,355.72 | 扣除项目主要为材料销售、出租固定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383,408,983.87 | 418,342,362.41 | 0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10,366,384.89 | 78,824,756.16 | 104,352,464.46 | 114,752,215.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880,656.77 | -99,398,173.08 | -19,936,294.03 | -674,576,731.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7,618,901.15 | -97,665,386.17 | -23,271,327.77 | -642,825,354.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237,991.23 | -51,858,340.39 | 18,736,472.79 | 60,181,291.0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89,551.70 | -1,212,009.10 | -238,093.6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13,567.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59,504.59 | 5,166,177.87 | 20,315,298.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3,775.87 | |||
债务重组损益 | 194,058.52 | 3,314,833.2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653,040.5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885,503.25 | -162,227,011.66 | -21,177,799.7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0.00 | 1,663,756.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10,605.58 | -921,567.62 | 2,004,813.87 | |
合计 | -26,410,886.26 | -153,942,666.17 | 5,897,442.4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主要是核电装备制造行业,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开局之年,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建成华龙一号、国和一号、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积极有序推进沿海三代核电建设,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根据公开资料,山东省2020年编制的全省核能中长期发展规划显示,未来10年到15年,山东省将积极推进先进三代及以上核电技术应用,重点推进沿海核电项目建设,核电装机规模将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形成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局面;依托核电项目建设,全力培育一批核能特色产业集群;同步加快核电主管道、海水循环泵叶轮、核安全壳、核岛制冷设备等自主装备制造,推进核能海水淡化、核能制氢、质子医疗等核能综合利用发展。
公司历经十年多的奋斗历程,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核电装备材料研发和生产制造体系,在核岛主管道设备、核后处理装备这一细分市场,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公司所拥有的高端核级材料制造技术和工艺在国内乃至国外处于先进行列,始终是核岛装备材料研制的先行者。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核心业务
1、本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装备机械制造业务,为核电、能源、电力、石化、冶金等行业及国防提供重大技术装备、高新部件和技术服务。
2、主要产品及用途
2.1核电主管道
核电主管道是核岛里五大主设备之一,是台海核电主要产品。无论AP1000、AP1400或“华龙一号”核电技术,所采用的主管道材料都是高端奥氏体钢,其锻件大型化和制造难度是前所未有的,目前台海核电已经供货10余套,正处在生产制造有5套。
主管道连接核岛内各种容器的承压件,是核蒸汽供应系统输出堆芯热能的“主动脉”,既是将核反应堆产生的热量输送到蒸汽发生器的核心通道,又是保证核燃料组件得到充分冷却、防止核放射性物质泄漏的压力边界,直接关系着核电站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2.2核电主泵泵壳
在核电站各系统中均有各种类型泵在运行。核岛一回路系统中,用于驱动冷却剂在RCP(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系统内循环流动的泵称为主泵,主泵连续不断地把堆芯中产生的热量传递给蒸汽发生器二次侧(二回路)给水。
主泵位于核岛心脏部位,用来将热水泵入蒸发器转换热能,是核电运转控制水循环的关键,属于核电站的一级设备,每个蒸汽发生器有一个主泵。三代核电核岛主设备中主泵是最晚国产化设备,最关键部件主泵泵壳制造技术一直受国外控制,现在通过台海核电引进消化吸收,已经实现了国产化,截止目前已经供货12件主泵泵壳。
2.3堆芯筒体锻件和堆芯支撑板锻件
堆芯筒体锻件和堆芯支撑板锻件是核电站不锈钢大型锻件,其质量控制是满足核安全设计和核安全的要求关键所在。堆芯筒体又称吊篮和堆芯支撑板是堆内构件核心关键组件,对反应堆功能实现核安全运行起着重要作用。堆芯筒体锻件和堆芯支撑板锻件台海核电正处在科研验证取证阶段。
2.4 海上浮动式核电装备
海上浮动式核电装备包括反应堆压力容器、蒸发器、稳压器、主管道、堆内构件及主泵部件等。压力容器是一回路的主要设备之一它的主要作用是装有由核燃料元件等组成的放射性活性区,裂变反应就在活性区内进行,并使高温高压的冷却剂保持在一个密封的克体内;蒸发器位于一回路和二回路之间,它将反应堆产生的热量传递给蒸发器的二次侧,产生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稳压器的基本功能是建立并维持一回路系统压力,避免冷却剂在反应堆内发生容积沸腾;主管道位于核岛一回
路系统,是连接核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和主泵等关键部件的大型厚壁承压管道,是核蒸汽供应系统输出堆芯热能的“主动脉”。既是将核反应堆产生的热量输送到蒸汽发生器的核心通道,又是保证核燃料组件得到充分冷却、防止核放射性物质泄漏的压力边界,直接关系着核电站的安全和可靠运行。海上浮动式核电项目可实现城市供电、供水(淡水)、供热等功能,是城市实现“新旧能源转变”关键设施,是城市向清洁、高效、低耗发展的支撑。
2.5 石化装备产品
台海核电生产制造石化装备的高压容器、高温合金炉管,是石油化工行业裂解炉、制氢炉的关键部件。
2.6 其他行业用高端材料
主要包括火电、水电、油气等行业的流体机械用泵、阀铸件;汽轮机相关铸件(高低压隔板套、汽机缸体、轴承体等);火电、水电、船舶等相关转子、轴类锻件等产品。
3、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在手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采购原材料并组织生产。
3.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物资采购部专门负责物资的集中采购订货、实施供应等工作。采购的物资主要是生铁、废钢、钢材、合金等原材料以及燃气、电等能源。公司建有先进的网络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物资的收、发、存全部纳入物流信息系统管理,所有采购过程全部实行电子化操作,保证物资采购的快捷、高效、严密和统一。本公司建有动态、统一的合格供方管理网络系统,公司内部实现资源共享;取消代理制,实行国内物资材料厂家直供。
公司实行了全新的采购模式——网络电子商务价格采集,通过互联网络平台有针对性的发布采购信息,促使供应商动态竞价,通过网上传递、收集各类有价物资信息,运用快捷、高效、严谨、务实的现代化采购管理模式,在经济、公正、效率的前提下,以最低的价格采购到质量、性能最适合的物资产品。本公司的采购方式主要有:邀请式招标采购、电子询比价采购、议价核价采购。
3.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以非标产品系列较多,产品特点是定制性,即不同的用户对同一类产品的用料、参数、性能要求均不同。因此,本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按企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的订货计划,按在手合同制定年度生产计划。
3.3销售模式
(1)销售渠道
公司产品均为定制大型设备和铸锻件,一般以参与招标的方式进行销售,通过投标获得订单。在国内市场,本公司的销售渠道主要是以自身销售为主,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在产品经营定货方面,采取了分片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配置了针对国际贸易、核电领域、石化装备等等专业的市场销售订货管理,开展公司对外的市场营销工作。对于海外市场,本公司在销售渠道上主要与国际知名公司进行合作共同开发国际市场,同时也采用国外代理为公司进行海外的市场开发和产品宣传。
(2)定价模式
公司的投标价格基本随着市场的波动而调整,同时充分考虑了“台海”品牌和产品的技术含量、市场竞争力以及企业对产品的需求。另外,在制定价格时,通常适时分析和掌握原材料等市场的变化趋势,对于已经在制产品中的原材料、机电配套件等选择合适的采购时机,尽量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造成影响。
(3)销售商的控制方法
公司产品的销售主要是依靠自身的销售体系完成。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快和扩大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力度,在国际市场上采取了代理制。代理商经本公司对其资格考核并认可后,负责公司海外市场的开发和宣传、项目信息搜集、协调等,但合同仍由本公司签订,代理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收取佣金。对代理商的管理工作由本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市场营销部通过项目的操作过程对代理商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定期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不断调整代理商队伍,力争达到代理成本效益最优化。
(二)对报告期内业绩主要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新增市场订单和生产不达预期,总体产能利用率较低。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拥有材料先进制造技术
核电设备制造是装备制造业中的高端领域,核级材料和铸锻件生产所需的技术和工艺也处于行业高端。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引进、自主研发、创新,已逐步形成了涵盖冶炼、精炼、铸造、锻造、热处理、机械加工、焊接、检验等关键技术为一体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技术体系和工艺路线。突出表现在掌握100吨级大型不锈钢电渣钢锭冶炼工艺、核电奥氏体钢主泵泵壳整体铸造技术、四代快堆主泵奥氏体材料制造技术、四代快堆蒸发器管板锻件材料制造技术、超级双相钢大型海水循环泵叶轮铸造技术、海工装备大型支撑节点制造技术、超高压容器制造技术、火电超超临界汽轮机转子材料制造技术等一系列高端材料制造技术。
公司已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具有专业优势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集团建立了长期、稳定、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开展持续频繁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产学研合作与创新,从而保持和提升公司在核电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面的竞争优势。
2、拥有核心装备制造技术
公司业绩在报告期内驱动影响因素最大是企业产品在结构上发生变化,公司通过几年的技术积累和创新以及实施国外引进先进技术策略,掌握了最为先进装备核心制造技术,实现了从单一材料研发生产向高端装备制造的转变。主要核心装备制造技术表现一是二代半核电主管道全流程制造技术;二是三代主管道全流程制造技术,涵盖目前华龙一号、AP1000、CAP1400等所有国内主流技术路线;三是小型堆核岛主设备关键装备制造技术,可实现压力容器、稳压器、蒸发器和主管道等的模块化制造;四是通过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完全掌握了乏燃料储运容器制造技术及核废后处理系统装备制造技术。
公司借鉴国际先进理念,通过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已经形成了装备制造的科研、生产、制造等完整研发体系,先进装备核心制造技术将助推中国核电高端装备强势发展,为实现“一带一路”、核电“走出去”国家战略,做充分的准备。
3、拥有装备制造许可
我国对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活动施行严格的许可证管理制度,凡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中规定的核级产品制造的单位应当申请领取制造许可证。申请领取许可证的企业须具备严格规范的核质保体系,可靠的生产能力和优良的供货业绩,经国家核安全局进行严格的文件审查、现场模拟件制作审查和专家评审会评定等审核环节后方可获得制造许可。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范要求建立核质保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了二代主管道生产所需的全部制造许可。2013年8月,公司取得了三代主管道及泵阀铸件的制造许可。2016年3月,取得相关堆型铸造主泵泵壳生产资质。在石油设备制造资质认证方面,公司于2015年1月获得API Q1认证证书。2009年7月、2012年7月、2015年7月获得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2016年4月获得TUV颁发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2012年1月、2015年1月获得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GB/T24001、GB/T28001体系证书。公司建立了符合HAF003核质量保证体系、IAEA 50-C/SG-Q核质量保证体系、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API Q1美国石油行业质量管理体系、ASME锅炉规范和压力容器规范核质量保证体系、ASME VIII-1锅炉规范和压力容器规范的质量控制体系、中国船级社质量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一系列资质证书的取得和质量体系的建立,为公司顺利开拓国内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在国际市场资质认证方面,2013年1月获得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颁发的ASME U钢印,2013年2月获得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颁发的ASMENPT钢印及NS证书;2016年5月获得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复审颁发的ASME U钢印, 2016年7月获得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复审颁发的ASME NPT钢印及NS证书。上述资质优势有助于公司在所从事的领域建立较高的进入门槛,保持、巩固和提升现有的优势市场地位。此外,公司已取得特种产品制造所需的相关质量体系证书及制造许可证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核电领域及特种产品领域的竞争能力。
4、拥有完善的质量体系
公司于2007年3月建立并有效实施完整的核质量保证体系,公司的核质保体系是按照核安全法律、法规、《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其导则、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公司自建立核质保体系以来,就严格按照核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核电“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的理念及公司《核质保大纲》要求进行核级产品的制造,有效的运行核质保体系,并针对制造范围取得了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许可。
自2008年取得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以来,公司严格遵循核安全法规和核质保体系要求,并且不断根据国内各核电设备制造商出现的问题反思制造过程中出现的经验教训,因此在近些年的核电产品制造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且得到了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及业主相关方的好评。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新增市场订单和生产不达预期,总体产能利用率较低。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29.58万元,同比下降7.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79.19万元,同比增长44.01%。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08,295,820.55 | 100% | 440,057,718.13 | 100% | -7.22% |
分行业 | |||||
核电行业 | 112,345,794.49 | 27.52% | 105,601,086.80 | 24.00% | 6.39% |
其他专用设备行业 | 271,063,189.38 | 66.39% | 312,741,275.61 | 71.07% | -13.33% |
其他 | 24,886,836.68 | 6.10% | 21,715,355.72 | 4.93% | 14.60% |
分产品 | |||||
反应堆一回路主管道 | 78,830,237.80 | 19.31% | 28,040,886.54 | 6.37% | 181.13% |
其他核电设备 | 33,515,556.69 | 8.21% | 77,560,200.26 | 17.63% | -56.79% |
石化装备产品 | 143,393,158.20 | 35.12% | 193,774,503.36 | 44.03% | -26.00% |
锻造产品 | 127,670,031.18 | 31.27% | 118,966,772.25 | 27.03% | 7.32% |
其他业务收入 | 24,886,836.68 | 6.10% | 21,715,355.72 | 4.93% | 14.60% |
分地区 | |||||
国内地区 | 408,295,820.55 | 100.00% | 435,371,156.61 | 98.94% | -6.22% |
国外地区 | 0.00 | 0.00% | 4,686,561.52 | 1.06% | -100.00% |
分销售模式 | |||||
订单销售 | 408,295,820.55 | 100.00% | 440,057,718.13 | 100.00% | -7.22%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核电行业 | 112,345,794.49 | 121,719,977.45 | -8.34% | 6.39% | -24.12% | 43.56% |
其他专用设备行业 | 271,063,189.38 | 316,088,483.68 | -16.61% | -13.33% | 5.69% | -20.98% |
分产品 | ||||||
反应堆一回路主管道 | 78,830,237.80 | 91,143,907.64 | -15.62% | 181.13% | 161.56% | 8.65% |
石化装备产品 | 143,393,158.20 | 133,260,837.64 | 7.07% | -26.00% | -25.91% | -0.11% |
锻造产品 | 127,670,031.18 | 182,827,646.04 | -43.20% | 7.32% | 31.34% | -26.19% |
分地区 | ||||||
国内地区 | 408,295,820.55 | 448,352,296.43 | -9.81% | -6.22% | -1.90% | -4.83%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核电行业产品 | 销售量 | 元 | 112,345,794.49 | 105,601,086.8 | 6.39% |
生产量 | 元 | 112,345,794.49 | 105,601,086.8 | 6.39% | |
库存量 | 元 | ||||
其他专用设备行业产品 | 销售量 | 元 | 271,063,189.38 | 312,741,275.61 | -13.33% |
生产量 | 元 | 271,063,189.38 | 312,741,275.61 | -13.33% | |
库存量 | 元 | ||||
其他 | 销售量 | 元 | 24,886,836.68 | 21,715,355.72 | 14.60% |
生产量 | 元 | 24,886,836.68 | 21,715,355.72 | 14.60% | |
库存量 | 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本期及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帐款回款情况 |
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 | 台海集团 | 580,000 | 175,915.8 | 0 | 404,084.2 | 否 | 台海集团破产重整,项目暂停 | 175,915.8 | 60,781.61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与台海集团签订了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采购合同,主要为中核烟台浮动核能示范工程项目提供设备(该项目简称“浮动堆项目”),合同总金额约为58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确认收入17.60亿元,累计回收货款6.08亿元,形成的合同资产为11.32亿元,应收账款为1.24亿元。该项目为烟台市政府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项目,该项目因尚未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目前合同暂缓执行。截至2021年底公司该项应收账款累计计提减值0.58 亿元,该合同资产计累计提减值 5.48亿元,其中2021年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0.20亿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2.09亿元。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核电行业 | 材料成本 | 63,352,179.49 | 14.13% | 78,449,578.50 | 15.67% | -19.24% |
核电行业 | 能源动力 | 12,688,369.99 | 2.83% | 18,218,907.69 | 3.64% | -30.36% |
核电行业 | 人工工资 | 9,191,222.08 | 2.05% | 16,694,178.61 | 3.33% | -44.94% |
核电行业 | 制造费用 | 35,187,984.24 | 7.85% | 75,523,810.17 | 15.08% | -53.41% |
核电行业 | 外协加工 | 1,300,221.66 | 0.29% | 1,522,966.27 | 0.30% | -14.63% |
核电行业 | 合计 | 121,719,977.45 | 27.15% | 190,409,441.24 | 38.02% | -36.07% |
其他专用设备行业 | 材料成本 | 157,371,656.05 | 35.10% | 154,373,852.65 | 30.83% | 1.94% |
其他专用设备行业 | 能源动力 | 21,745,086.38 | 4.85% | 22,599,985.73 | 4.51% | -3.78% |
其他专用设备行业 | 人工工资 | 17,934,091.86 | 4.00% | 26,670,257.42 | 5.33% | -32.76% |
其他专用设备行业 | 制造费用 | 117,871,933.43 | 26.29% | 93,556,495.56 | 18.68% | 25.99% |
其他专用设备行业 | 外协加工 | 1,165,715.97 | 0.26% | 1,870,374.49 | 0.37% | -37.67% |
其他专用设备行业 | 合计 | 316,088,483.68 | 70.50% | 299,070,965.85 | 59.72% | 5.69% |
其他行业 | 费用合计 | 10,543,835.30 | 2.35% | 11,310,816.07 | 2.26% | -6.78% |
其他行业 | 合计 | 10,543,835.30 | 2.35% | 11,310,816.07 | 2.26% | -6.78% |
营业成本总计 | 营业成本总计 | 448,352,296.43 | 100.00% | 500,791,223.16 | 100.00%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35,000,747.4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7.5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8.85%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A | 140,792,889.20 | 34.48% |
2 | 客户B | 54,809,435.09 | 13.42% |
3 | 客户C | 12,511,242.31 | 3.06% |
4 | 客户D | 17,819,707.98 | 4.36% |
5 | 客户E | 9,067,472.89 | 2.22% |
合计 | -- | 235,000,747.47 | 57.5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18,939,454.5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4.5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A | 42,201,155.99 | 15.81% |
2 | 供应商B | 28,485,829.24 | 10.67% |
3 | 供应商C | 18,059,398.31 | 6.77% |
4 | 供应商D | 15,563,346.13 | 5.83% |
5 | 供应商E | 14,629,724.89 | 5.48% |
合计 | -- | 118,939,454.56 | 44.56%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998,445.74 | 4,221,272.63 | 18.41% | |
管理费用 | 41,008,942.90 | 53,776,429.95 | -23.74% | |
财务费用 | 67,500,335.00 | 209,243,164.58 | -67.74% | 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借款利息减少 |
研发费用 | 24,255,690.22 | 69,578,812.47 | -65.14% | 本期研发投入减少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8,880,894.33 | 434,591,751.40 | 5.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0,583,479.61 | 370,948,809.54 | 5.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97,414.72 | 63,642,941.86 | 7.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721,076.94 | 26,755,341.58 | 108.2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451,214.62 | 102,164,107.72 | -42.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0,137.68 | -75,408,766.1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8,833,602.79 | -1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599,928.02 | 603,205,199.28 | -94.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599,928.02 | -4,371,596.49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930,445.73 | -16,137,420.7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87,823,432.84 | 1.75% | 72,655,875.02 | 1.27% | 0.48% | |
应收账款 | 487,062,957.06 | 9.72% | 803,129,117.16 | 14.02% | -4.30% | |
合同资产 | 930,372,271.69 | 18.56% | 1,156,503,607.83 | 20.19% | -1.63% | |
存货 | 541,591,394.95 | 10.80% | 541,491,741.90 | 9.45% | 1.35%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7,082,206.15 | 3.73% | 171,777,538.57 | 3.00% | 0.73% | |
固定资产 | 1,509,884,527.71 | 30.12% | 1,677,742,746.82 | 29.29% | 0.83% | |
在建工程 | 497,162,360.47 | 9.92% | 542,620,831.86 | 9.47% | 0.45% | |
使用权资产 | 35,873,912.03 | 0.72% | 40,867,945.26 | 0.71% | 0.01% |
短期借款 | 1,340,508,795.35 | 26.74% | 1,352,305,426.53 | 23.61% | 3.13% | |
合同负债 | 38,982,751.45 | 0.78% | 47,596,586.46 | 0.83% | -0.05%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179,798,444.44 | 3.14% | -3.14% | |
租赁负债 | 32,242,792.48 | 0.64% | 38,056,228.75 | 0.71% | -0.07%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4,434,369.62 | 履约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银行存款司法冻结;存放过渡户 |
固定资产 | 238,987,564.74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 83,970,086.64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计 | 367,392,021.00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主营业务基本聚焦于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产业,在“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积极有序推进沿海三代核电建设的背景下,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产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期、拥有更广阔的市场应用空间。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发展战略,以此为契机,结合公司自身资源条件、能力禀赋以及区域核电产业布局,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储备及技术优势,持续推动产品多元化发展,提高应对风险能力,逐步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下年度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将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及核电政策发展新趋势,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断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深耕细作专业市场,努力提升经营绩效,确保公司稳健持续经营。
1、公司将密切关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相关各方,按照法院等单位的要求及时补充相关材料,依法开展破产重整程序,同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加强沟通协商,积极参与主要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公司将继续加强沟通相关各方,协调推进子公司破产重整进程,积极争取有利于公司的重整方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设备有序安全运行,严控生产各环节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提升产品质量;继续巩固原有区域市场优势地位,增加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可和粘性,结合市场区域分布特点和产品未来市场需求,继续拓展新的区域市场,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持续研发投入,为公司开拓新客户、新市场,夯实老客户、老市场,提供技术支撑。
4、继续全面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活动,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在保证业务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决压缩非经营性支出。
5、稳定核心管理、技术团队,保持员工稳定,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为公司正常运营需求及后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其他风险警示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自2019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 条第
(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公司被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目前法院尚未裁定受理本次破产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措施: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按照法院等部门要求及时提交书面材料,同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
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措施:公司正加强沟通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子公司破产重整,协助指导子公司在现有基础上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国内企业制造能力的不断提升和生产企业数量的增加,产能过剩等问题凸显,市场饱和度进一步加大,企业之间竞争将更为激烈,表现在产品竞争互相压价,冲击着企业成本线。另外,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加剧,使我国装备制造业面临更为严峻局面,不稳定不确定性较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不确定性,给企业带来业绩下滑压力同时,也带来效益锐减的压力,企业面临生存风险。措施:在企业内部挖潜,锻炼内功,加强成本管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精益管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6、行业政策变化
核电装备制造企业的资源一般按照核电装备需求配置,企业的管理体系、人员安排、技术积累等均为核电装备制造准备。企业的产品市场完全靠核电厂机组建设提供。而核电机组建设受国家能源战略投资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用电需求的影响,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恶化,国家核电建设投资政策发生改变,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会受到市场萎缩的影响。措施:开拓多元化产品和业务,扩大企业市场生存空间,向小型堆、核废处理装备以及风电、石化、海工装备市场业务深入拓展。
7、债务逾期、诉讼事项
公司目前诉讼案件较多,累计金额较大,公司存在因诉讼仲裁面临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拍卖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措施: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妥善解决诉讼事项,保持公司平稳运行。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能够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邀请律师进行现场鉴证。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实行“五分开”,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有效监督。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公平的机会获得公司相关信息。同时,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股东的来访和咨询。
6、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不断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实行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能力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自主经营,业务结构完整。
2、人员方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独立负责公司员工的聘任、考核和奖惩,并已按照国家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支付工资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3、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采购和销售系统,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支配或干预公司资产的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控股股东的职能部门与公司职能部门各自独立运作,不存在从属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依照法定程序参与公司决策,未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5、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税务登记,独立依法纳税。控股股东未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或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0.30% | 2021年02月22日 | 2021年02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1.21% | 2021年06月17日 | 2021年06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0.31% | 2021年12月09日 | 2021年1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王雪欣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5 | 2015年09月18日 | 2021年12月06日 | 1,403,932 | 0 | 1,403,932 | 0 | 0 | 司法拍卖 |
王雪桂 | 董事 | 现任 | 男 | 49 | 2015年09月18日 | 2021年12月06日 | ||||||
赵博鸿 | 董事 | 现任 | 男 | 56 | 2015年09月18日 | 2021年12月06日 | ||||||
孙录友 | 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18年12月06日 | 2021年12月06日 | ||||||
牛立军 | 董事 | 离任 | 男 | 52 | 2018年12月06日 | 2021年12月06日 | ||||||
隋文斌 | 董事 | 离任 | 男 | 38 | 2018年12月06日 | 2021年12月06日 | ||||||
俞鹂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9 | 2015年09月18日 | 2021年12月06日 | ||||||
曲选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2 | 2018年12月06日 | 2021年12月06日 | ||||||
叶金贤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8 | 2018年12月06日 | 2021年12月06日 | ||||||
殷钢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59 | 2018年12月06日 | 2021年12月06日 | ||||||
刘瑛琦 | 监事 | 现任 | 男 | 42 | 2020年05月29日 | 2021年12月06日 |
张翔 | 监事 | 离任 | 男 | 43 | 2018年12月06日 | 2021年12月06日 | 87,100 | 0 | 0 | 0 | 87,100 | |
马明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39 | 2017年08月21日 | 2021年12月06日 | ||||||
孙军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男 | 43 | 2018年12月06日 | 2021年12月06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1,491,032 | 0 | 1,403,932 | 0 | 87,1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牛立军先生、隋文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因张翔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牛立军 | 董事 | 离任 | 2021年02月04日 | 个人原因 |
隋文斌 | 董事 | 离任 | 2021年02月04日 | 个人原因 |
张翔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1年01月28日 | 个人原因,张翔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任职经历
王雪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烟台市冶金局部门经理,烟台市台海实业有限公司(烟台市台海实业有限公司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前身,其后更名为烟台市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今名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雪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就职于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万华集团有限公司。现任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博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鞍钢钢
绳有限责任公司车间主任,厂长,董事长,鞍钢-贝卡尔特轮胎帘线(重庆)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索道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钢协线材制品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冶金统计学会金属制品分会会长。现任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录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市龙潭区国家税务局副科长、科长,龙潭区商务局副局长、局长,吉林市国家税务局东关分局副局长,永吉县国家税务局局长,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吉林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局长,吉林市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牛立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百富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任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牛立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隋文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就职于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隋文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俞鹂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3年7月起参加工作,曾在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曾任鑫宏轻金属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鑫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财务部主任,北京中加博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利信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曲选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金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大亚湾核电站HCCM建设集团中方总经理,珠海市荷包岛核电筹建处主任,2013年退休。现任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任职经历
殷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芝罘区支行、烟台市分行,烟台市三友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泽众房地产有限公司。现任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瑛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法国吉富迪士贸易公司。现任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美国美会软件上海开发中心,曾任成都川化机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质保工程师,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部长、生产部部长、质保部部长、企管部部长、科技发展部部长、核设备厂副厂长、 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特种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工代表监事、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张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张翔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3、高管任职经历
孙录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市龙潭区国家税务局副科长、科长,龙潭区商务局副局长、局长,吉林市国家税务局东关分局副局长,永吉县国家税务局局长,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吉林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局长,吉林市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马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现任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烟台
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在读在职研究生。曾任烟台喜旺集团主管会计、审计主管,烟台荏原机械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青岛青禾人造草坪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雪欣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赵博鸿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否 | ||
王雪桂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殷钢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雪欣 | 烟台市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
王雪欣 | 中核台海烟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王雪欣 | 蓝天台海核能工程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雪欣 | 上海昱烟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雪欣 | 烟台玛努尔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王雪欣 | 烟台台海五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雪欣 | 烟台众创能源装备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王雪桂 | 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雪桂 | 烟台市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雪桂 | 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 | 监事 | |||
王雪桂 | 上海昱烟实业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王雪桂 | 烟台玛努尔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雪桂 | 烟台圣联百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
赵博鸿 | 上海台海沣实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赵博鸿 | 中核台海清洁能源(山东)有限公司 | 董事 | |||
赵博鸿 | 蓝天台海核能工程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 董事 | |||
赵博鸿 | 台海阿特金斯(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赵博鸿 | 烟台台海核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赵博鸿 | 上海核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赵博鸿 | 安泰核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赵博鸿 | 麦赛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
赵博鸿 | 核海国际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
赵博鸿 | 烟台玛努尔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 经理 | |||
俞鹂 |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俞鹂 |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 董事 | |||
俞鹂 | 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
俞鹂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曲选辉 | 北京科技大学 | 教授、博导 | |||
曲选辉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曲选辉 | 湖南金天铝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曲选辉 | 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殷钢 | 烟台市台海安防有限公司 | 董事 | |||
殷钢 | 烟台台海杜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殷钢 | 蓝天台海核能工程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 监事 | |||
刘瑛琦 | 烟台驰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
刘瑛琦 | 烟台市玛努尔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
马明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马明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职工监事 | |||
马明 | 烟台市玛努尔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
马明 | 中能核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
马明 | 烟台市硕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
马明 | 烟台市硕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
孙军 | 烟台市玛努尔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 监事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及董事、监事津贴发放标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董事、监事津贴按标准发放。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雪欣 | 董事长 | 男 | 55 | 现任 | 100.79 | 否 |
王雪桂 | 董事 | 男 | 49 | 现任 | 是 | |
赵博鸿 | 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是 | |
孙录友 | 董事、总经理 | 男 | 60 | 现任 | 60.07 | 否 |
牛立军 | 董事 | 男 | 52 | 离任 | 否 | |
隋文斌 | 董事 | 男 | 38 | 离任 | 否 | |
俞鹂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现任 | 12 | 否 |
曲选辉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现任 | 12 | 否 |
叶金贤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现任 | 12 | 否 |
殷钢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现任 | 是 | |
张翔 | 监事 | 男 | 43 | 离任 | 否 | |
刘瑛琦 | 监事 | 男 | 42 | 现任 | 是 | |
马明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39 | 现任 | 60.75 | 否 |
孙军 | 财务负责人 | 男 | 43 | 现任 | 60.48 | 否 |
合计 | -- | -- | -- | -- | 318.09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02月04日 | 2021年02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03月09日 | 2021年03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04月29日 | 2021年04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08月25日 | 2021年08月27日 |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0月25日 | 2021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11月22日 | 2021年11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雪欣 | 6 | 4 | 2 | 0 | 0 | 否 | 3 |
王雪桂 | 6 | 4 | 2 | 0 | 0 | 否 | 3 |
赵博鸿 | 6 | 4 | 2 | 0 | 0 | 否 | 3 |
孙录友 | 6 | 4 | 2 | 0 | 0 | 否 | 3 |
俞鹂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曲选辉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叶金贤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王雪欣、曲选辉、叶金贤 | 1 | 2021年04月29日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未来发展 |
及面对的风险等进行了讨论。 | |||||||
审计委员会 | 俞鹂、叶金贤 | 5 | 2021年02月04日 | 审计委员会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审计部负责人进行了审议。 | |||
2021年04月29日 | 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 ||||||
2021年08月25日 | 审计委员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议。 | ||||||
2021年10月25日 | 审计委员会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 | ||||||
2021年11月22日 | 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议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25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13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13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852 |
销售人员 | 32 |
技术人员 | 84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154 |
合计 | 1,13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23 |
本科 | 153 |
专科 | 220 |
专科及以下 | 739 |
合计 | 1,135 |
2、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不同进行了分类,总体分为管理、技术、支持保障、操作四个序列。并且考虑到要使公司和员工达到双赢的目的,所以在调整工资的同时,也设计了绩效考核体系。每个序列员工的绩效考核与本部门当月产量或工作情况挂钩,由部门根据二次分配办法,结合员工当月表现进行二次分配。
3、培训计划
公司培训分为初始培训与持续培训。通过初始培训的开展,保证每名新入职员工及转岗员工在上岗前充分学习公司文化、 核安全管理理念、岗位必备的安全、质量知识及相应技能;通过持续培训的开展,提升每名员工的技能及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及各部门培训需求,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通过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了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缺陷发生的时间 | 缺陷的具体描述 | 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 | 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 | 整改时间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效果 |
2020年08月03日 |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 无 | 针对公司未及时披露对子公司担保进展事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2021年11月17日 | 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 已整改 |
案,公司以此在授权的担保金额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 与财务部及各子公司相关部门对担保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并于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及余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及余额情况的公告(补充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80),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施及余额情况进行公告。同时严格要求各子公司及相关业务部门后续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担保等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确保信息披露准确及时完整。 | |||||
2021年04月30日 | 公司未在以往定期报告“重大担保”部分披露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 无 | 公司未在以往定期报告“重大担保”部分披露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系工作人员对定期报告中“重大担保”部分理解错误。对此,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内审部及相关部门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2022年04月29日 | 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 已整改 |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培训,全面细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深入理解各项条款规定,为定期报告编制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重大担保”部分中完整披露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今后公司还将积极组织相关法规培训,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继续加强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 ||
2020年10月08日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台海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因所涉及的项目状态发生变化,合同履行出现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未及时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
无 | 关于公司与台海集团所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合同进展,公司在2021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2021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 | 2021年07月20日 | 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 已整改 |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2)、2022年2月18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中,对上述重大合同所涉项目进展及因此产生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情况进行了披露。目前台海集团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破产重整进程及合同履行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 100.00% |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①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③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定量标准 |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2%的错报认定为重大缺陷,对金额在资产总额1%至2%之间的错报认定为重要缺陷,对金额在资产总额1%以下的错报认定为一般错报。 |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超过公司资产总额2%的认定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公司资产总额1%至2%之间的认定为重要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资产总额1%以下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3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台海核电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是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 | 在进行金属件喷漆作业时,厂房未密闭,未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 罚款贰万元 | 无 | 整改措施已落实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1)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机构间互相独立、互相制衡、权责明确,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各项股东大会提案,确保所有股东享有的股东地位及股东权利,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充分考虑债权人的诉求,真诚与相关方沟通,并根据债权人的实际需要,给予积极配合。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 ,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公司大力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利职能的履行, 积极落实职代会各项提案,与工会、职工代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同时完善对涉及员工基本权益的各项制度的征求意见、公示、审批等流程。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满意度,通过优质产品生产、及时交付及销售流程优化,提高客户满意度。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的社会责任。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持续改善作业环境,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有效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 公司认真践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严格环境管理,保证环保设备设施有效运行,开展清洁生产,降低资源能源消耗,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废水、废气进行有效综合治理。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活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王雪欣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限售股解禁 |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限售期满后,前一年度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整体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可以解禁。 | 2015年07月15日 | 36个月 | 正在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王雪欣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 | 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 避免和消除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 | 2014年12月05日 | 持续 | 正在履行 |
王雪欣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泉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 2014年12月05日 | 持续 | 正在履行 |
韵金属有限公司 | ||||||
王雪欣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 2015年07月15日 | 持续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持续经营事项在本期的变化
上期审计报告中披露“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重大事项所述,由于公司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公司被多个债权人起诉,公司的主要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及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计划通过破产重整化解公司的债务问题,目前破产重整尚在进行中”
截至目前烟台台海核电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10月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由于公司尚未完成破产重整必要的前置审批程序,是否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应收账款事项在本期变化情况
1、上期审计报告中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台海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为1.24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11.3亿元。由于目前合同暂缓执行以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等原因,该款项的回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对该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测算,计提资产减值为3.77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台海集团仍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合同处于暂缓执行状态,公司对该应收款项的减值金额进行了测算,累计计提资产减值 6.06亿元,其中本期计提资产减值2.29亿元。
2、上期审计报告中披露“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其应收账款余额为1.06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0.50亿元,2019年度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已计提资产减值0.82亿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0.03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方戈壁”项目正在试生产,预期项目验收合格后有可能回款,“丝绸之路”项目目前尚无进展。由于国际上对有关国家的制裁尚未解除,收回资金的渠道尚未打通。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及整改措施
董事会认为中喜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尽快解决。
1、公司将密切关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相关各方,按照法院等单位的要求及时补充相关材料,依法开展破产重整程序,同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加强沟通协商,积极参与主要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公司将继续加强沟通相关各方,协调推进子公司破产重整进程,积极争取有利于公司的重整方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设备有序安全运行,严控生产各环节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提升产品质量;继续巩固原有区域市场优势地位,增加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可和粘性,结合市场区域分布特点和产品未来市场需求,继续拓展新的区域市场,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持续研发投入,为公司开拓新客户、新市场,夯实老客户、老市场,提供技术支撑。
4、继续全面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活动,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在保证业务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决压缩非经营性支出。
5、稳定核心管理、技术团队,保持员工稳定,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为公司正常运营需求及后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与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沟通及认真审查后,我们认可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的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是客观的,且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说明和拟采取的整改措施,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该事项,落实具体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中喜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全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9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韩秋科、马国林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年、2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被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收到法院下达的《通知书》,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2022年1月26日/2022年3月1日披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008)、2022年3月31日披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年4月30日披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进程公告》(2022-0)。截至报告披露日,法院尚未裁定受理本次破产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 35,600 | 否 | 判决 | (2019)鲁01民 | 截至财务报告 |
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初3160号民事判决书、(2019)鲁01执2253号执行裁定书、(2020)鲁01执12号执行通知书 | 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法院民事判决书执行付款 | |||||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5,890.01 | 否 | 调解 | (2019)沪74民初2438号民事调解书、(2020)沪74执607号执行裁定书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 ||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10,800.01 | 否 | 调解 | (2019)沪74民初2436号民事调解书、(2021)沪74执34号执行裁定书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租赁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8,896.96 | 否 | 调解 | (2019)沪0115民初47686号/47687号/47685号民事调解书、(2019)津03民初37号民事调解书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还款 |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3,210.48 | 否 | 调解 | (2018)沪0115民初67067/67068号民事调解书、(2019)沪0115执6920/6921号执行裁定书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售后回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还款 |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6,921.81 | 否 | 判决 | (2020)京02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2021)京02执327号执行裁定书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售后回租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还款 |
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29,890 | 否 | 一审判决后,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不服原判决,提出上诉,目前二审尚未作出判决 | (2020)鲁06民初447号民事判决书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恒丰银行本金及利息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17,696.06 | 否 | 判决 | (2019)包路诚证执字第239号执行证书、(2020)鲁06执98号执行裁定书 | 相关债权已转让至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徽商银行本金及利息 | ||
中国建设银行烟台莱山支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18,230.83 | 否 | 判决 | (2020)鲁06民初485/486号民事判决书、(2021)鲁06执386/268号执行裁定书 | 相关债权已转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本金及利息 | ||
中信银行烟台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9,994.29 | 否 | 判决 | (2020)鲁06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烟台银行本金及利息 | ||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支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10,229 | 否 | 判决 | (2020)鲁06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烟台银行本金及利息 |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台海核电保证合同纠纷 | 10,000 | 否 | 判决 | (2021)鲁06民初6号/7号 | 相关债权已转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台海核电未支付本金及 |
利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3,304 | 否 | 判决 | (2020)鲁0602民初6813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光大银行本金及利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6,000 | 否 | 判决 | (2020)鲁06民初481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兴业银行本金及利息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4,030.47 | 否 | 判决 | (2020)鲁01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2021)鲁01执436号执行裁定书 | 相关债权已转让济南财金枫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本金及利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烟台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3,940 | 否 | 判决 | (2021)鲁06民初100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交通银行本金及利息 |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专利权纠纷 | 5,000 | 否 | 判决 | (2017)川01民初2193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2167号 | 驳回国机重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上诉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5,000 | 否 | 判决 | (2020)鲁06民初480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台海核电未支付兴业银行本金及利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15,000 | 否 | 判决 | (2020)鲁06民初482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台海核电未支付兴业银行本金及利息 |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台海核电保证合同纠纷 | 20,950.78 | 否 | 判决 | (2021)鲁 06 民初 40 号/41号/42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台海核电未支付交通银行本金及利 |
息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13,500 | 否 | 判决 | (2020)闽01民初2609号民事判决书、(2021)闽01执175号执行裁定书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台海核电未支付厦门银行本金及利息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台海核电借款合同纠纷 | 8,350 | 否 | 判决 | (2020)闽01民初2184号民事判决书、(2022)闽01执181号执行裁定书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台海核电未支付渤海银行本金及利息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德阳台海借款合同纠纷 | 4,396.98 | 否 | 公证债权文书 | (2019)川06执117号 | 签订和解协议 | ||
工商银行德阳分行诉德阳台海借款合同纠纷 | 3,125.15 | 否 | 判决 | (2021)川0603民初7230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德阳台海未支付工商银行本金及利息 | ||
工商银行绵竹分行诉德阳万达借款合同纠纷 | 745 | 否 | 调解 | 签订和解协议 | 签订和解协议 | ||
烟台市莱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台海核电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 236.62 | 否 | 申请执行 | (2021)鲁0613行审5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台海核电未履行缴纳义务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保险合同纠纷 | 1,173.08 | 否 | 民事调解 | (2020)鲁0613民初732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 | ||
烟台市莱山区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施工合同纠纷 | 217.51 | 否 | 民事调解 | (2019)鲁0613民初2737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 | ||
青岛凯捷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施工合同纠纷 | 813.65 | 否 | 民事调解 | (2020)鲁0613民初837号 | 民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 | ||
烟台智源自动化工 | 213.74 | 否 | 民事调解 | 无 | 截至财务报告 |
程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施工、买卖合同纠纷 | 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 | ||||||
山东海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施工合同纠纷 | 139.67 | 否 | 败诉 | (2019)鲁0613民初2204号 | 败诉,冻结与标的金额相同的银行存款 | ||
烟台嘉德汽车铸造材料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买卖合同纠纷 | 379.31 | 否 | 败诉 | (2020)鲁0613执1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 | ||
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买卖合同纠纷 | 396.5 | 否 | 民事调解 | (2020)鲁0613民初766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 | ||
烟台市安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烟台台海核电买卖合同纠纷 | 122.84 | 否 | 民事调解 | (2020)鲁0613民初1671号 |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 | ||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铸锻分公司诉德阳台海买卖合同纠纷 | 165.79 | 否 | 判决 | (2020)甘0190民初903号 | 签订和解协议 | ||
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公司诉德阳万达合同纠纷 | 1,324.76 | 否 | 审理中 | 无 | 无 | ||
天津滨海新区建川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德阳万达施工分包合同纠纷 | 299.94 | 否 | 达成执行和解,正在分期支付 | 无 | 无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雪欣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目前仍未解除。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6年04月30日 | 50,000 | 2016年10月25日 | 14,607.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6年04月30日 | 50,000 | 2016年12月29日 | 5,233.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7年04月18日 | 200,000 | 2017年04月25日 | 31,370.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7年04月18日 | 200,000 | 2017年07月24日 | 29,641.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7年04月18日 | 200,000 | 2017年08月24日 | 2,157.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7年04月18日 | 200,000 | 2017年08月24日 | 1,412.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7年04月18日 | 200,000 | 2017年11月20日 | 22,569.9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8年04月28日 | 400,000 | 2018年09月20日 | 4,503.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8年04月28日 | 400,000 | 2018年12月17日 | 21,730.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8年04月28日 | 400,000 | 2019年02月22日 | 3,978.5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9年04月26日 | 350,000 | 2019年04月29日 | 5,226.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9年04月26日 | 350,000 | 2019年04月29日 | 6,174.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9年04月26日 | 350,000 | 2019年06月18日 | 10,650.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9年04月26日 | 350,000 | 2019年12月27日 | 1,938.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 | 2019年04 | 350,000 | 2020年01 | 10,465.97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主合同债 | 否 | 否 |
核电 | 月26日 | 月17日 | 保证 |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9年04月26日 | 350,000 | 2020年04月23日 | 101.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 | 2020年04月29日 | 250,000 | 2020年08月05日 | 10,177.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德阳台海 | 2019年04月26日 | 60,000 | 2019年10月28日 | 3,125.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德阳台海另一股东将其持有德阳台海30%股权质押给台海核电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德阳台海 | 2018年04月28日 | 60,000 | 2018年09月30日 | 3,896.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德阳台海另一股东将其持有德阳台海30%股权质押给台海核电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德阳万达 | 2019年04月26日 | 20,000 | 2019年05月23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德阳万达另一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德阳万达29.49%股权质押给台海核电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德阳万达 | 2019年04月26日 | 20,000 | 2019年06月28日 | 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德阳万达另一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 | 否 | 否 |
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德阳万达29.49%股权质押给台海核电 |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90,291.82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德阳台海 | 2014年12月02日 | 925.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
烟台台海核电 | 2020年08月11日 | 14,607.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90,291.82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023.11%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因公司借款业务系多方担保业务,上述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业务已经涵盖在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中,故金额不再重复累计计算。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2020年11月11日,台海集团债权人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烟台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申请台海集团破产重整,2020年11月30日,烟台中院裁定受理,由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管辖,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台海集团按照破产重整程序开展工作。相关进展情况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2021年3月13日、2021年5月25日、2021年9月11日、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部分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2021-023/045/061/082)。截至报告披露日,台海集团的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破产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变动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程,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2020年11月2日,烟台台海核电债权人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烟台台海核电进入破产重整,2020年11月19日,烟台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烟台台海核电按照破产重整程序开展工作。相关进展情况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0日、2021年3月8日,13日、2021年5月24日、2021年9月11日、2021年12月3日、2022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继续营业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078/084、2021-024/044/060/081、2022-007)。截至报告披露日,烟台台海核电的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破产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程,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3,906,119 | 30.44% | -1,382,157 | -1,382,157 | 262,523,962 | 30.2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63,906,119 | 30.44% | -1,382,157 | -1,382,157 | 262,523,962 | 30.2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62,436,862 | 30.27% | 0 | 0 | 262,436,862 | 30.2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69,257 | 0.17% | -1,382,157 | -1,382,157 | 87,100 | 0.01%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3,151,231 | 69.56% | 1,382,157 | 1,382,157 | 604,533,388 | 69.7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03,151,231 | 69.56% | 1,382,157 | 1,382,157 | 604,533,388 | 69.7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867,057,350 | 100.00% | 0 | 0 | 867,057,35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雪欣 | 1,403,932 | 0 | 1,403,932 | 0 | 高管锁定股 |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关于王雪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
张翔 | 65,325 | 21,775 | 0 | 87,100 | 高管锁定股 | 依证监会、深交所规定执行 |
合计 | 1,469,257 | 21,775 | 1,403,932 | 87,1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5,70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3,46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27% | 262,436,862 | 262,436,862 | 冻结 | 262,436,862 | ||||||||
王德成 | 境内自然人 | 0.95% | 8,218,8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82% | 7,078,135 | |||||||||||
罗志中 | 境内自然人 | 0.80% | 6,960,002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0% | 6,060,006 | |||||||||||
支绍环 | 境内自然人 | 0.62% | 5,370,000 | |||||||||||
上海复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复熙混合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8% | 5,013,885 | |||||||||||
林志强 | 境内自然人 | 0.52% | 4,500,000 | |||||||||||
徐双全 | 境内自然人 | 0.51% | 4,391,677 | |||||||||||
陈颖 | 境内自然人 | 0.29% | 2,551,8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王德成 | 8,21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18,8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078,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7,078,135 |
罗志中 | 6,960,002 | 人民币普通股 | 6,960,00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060,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6,060,006 |
支绍环 | 5,3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70,000 |
上海复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复熙混合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013,88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3,885 |
林志强 | 4,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0 |
徐双全 | 4,391,677 | 人民币普通股 | 4,391,677 |
陈颖 | 2,55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1,800 |
包涌 | 2,35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0,9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王雪欣 | 2001年04月02日 | 913706137275582672 | 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五金交电、仪 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炉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应用,冶金铸造工业技术的研究、开发;经济信息咨 询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不含消费储值及类似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姓名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雪欣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 | 股东类别 | 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 | 具体用途 | 偿还期限 | 还款资金来源 | 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 |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
台海集团 | 控股股东 | 253,618 | 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用于偿还自身及下属公司金融机构借款、为其他公司担保等 | 台海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上述债权方已根据融资合同申报了债权。上述债权将根据台海集团破产重整方案进行一并清偿。破产后企业资产由管理人进行管理,重大资产处置需经全体债权人会议通过,台海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目前不存在处置风险,但公司的控制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将受台海集团的破产重整以及其他情况影响。 |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喜财审2022S01064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韩秋科、马国林 |
审计报告正文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台海核电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由于存在大量逾期债务,2020年度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破产
重整,2021年度公司也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重大事项所述,由于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公司的主要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及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2020年度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截至目前烟台台海核电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10月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由于公司尚未完成破产重整必要的前置审批程序,是否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经连续三年亏损,存在市场订单无法承接的风险,如不能实施破产重整公司存在退市风险。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台海核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在附注中披露了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措施,财务报告对这一事项并未作出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
(二) 部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计提缺乏充分的证据。
1、应收控股股东台海集团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及财务报表附注六、8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台海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为1.24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11.3亿元。由于目前合同暂缓执行以及台海集团
破产重整等原因,该款项的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该款项的减值金额进行了测算,累计计提资产减值为6.06亿元,其中本年对该款项计提减值金额为2.29亿元。因无法对公司减值计提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对此事项出具保留意见。
2、应收境外项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及财务报表附注六、8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应收账款余额为1.1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0.5亿元,截至本年度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减值0.6亿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0.25亿元,本年度公司未对该事项形成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我们无法对该事项的减值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保留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台海核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 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包括核电、军品及石化等设备。其中对于公司承接的大型核电设备合同,公司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以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由于合同预计总成本涉及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同时由于行业特点存在合同执行中无法按照约定执行的情况,收入的确认需要运用综合分析和判断,故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检查并复核重大合同及关键条款、确认收入适用时点法还是时段法。
(3)选取合同样本,检查与实际成本相关的合同、发票、材料收发单、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实际成本是否真实发生,同时检查项目的预算编制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5)对公司已确认的收入项目检查有关合同、发运单、验收单、发票等有关资料,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6)对来自于关联方的收入执行关联方核查程序,确定交易的商业实质及价格的公允性。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8)检查公司对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列报与披露是否适当。
四、 其他信息
台海核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台海核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台海核电、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台海核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合并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台海核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台海核电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台海核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年4月28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7,823,432.84 | 72,655,875.02 |
结算备付金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986,864.06 | 10,330,094.42 |
应收账款 | 487,062,957.06 | 803,129,117.16 |
应收款项融资 | 3,146,460.76 | 5,069,457.62 |
预付款项 | 77,993,684.16 | 39,293,482.5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8,510,361.79 | 54,926,766.2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41,591,394.95 | 541,491,741.90 |
合同资产 | 930,372,271.69 | 1,156,503,607.8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7,003,179.65 | 280,965,571.44 |
流动资产合计 | 2,441,490,606.96 | 2,964,365,714.1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443,776.28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7,082,206.15 | 171,777,538.5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00,000.00 | 2,5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09,884,527.71 | 1,677,742,746.82 |
在建工程 | 497,162,360.47 | 542,620,831.8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5,873,912.03 |
无形资产 | 160,948,379.91 | 173,238,905.0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58,600.92 | 2,062,054.3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6,601,455.68 | 191,152,692.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71,111,442.87 | 2,763,538,545.49 |
资产总计 | 5,012,602,049.83 | 5,727,904,259.6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40,508,795.35 | 1,352,305,426.5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2,392,462.54 | 185,340,385.4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8,982,751.45 | 47,596,586.4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6,137,689.37 | 145,645,972.82 |
应交税费 | 359,381,114.16 | 387,952,281.62 |
其他应付款 | 1,025,900,496.27 | 875,794,768.76 |
其中:应付利息 | 203,935,936.42 | 161,955,285.18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08,756,515.03 | 1,330,504,964.91 |
其他流动负债 | 15,075,129.70 | 14,225,938.14 |
流动负债合计 | 4,727,134,953.87 | 4,339,366,324.70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0.00 | 179,798,444.4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2,242,792.48 | |
长期应付款 | 76,561,264.5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2,148,092.14 | 30,702,597.00 |
递延收益 | 128,936,112.10 | 128,414,957.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3,326,996.72 | 415,477,263.24 |
负债合计 | 4,900,461,950.59 | 4,754,843,587.9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53,556,828.00 | 253,556,82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40,477,303.30 | 740,477,303.3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1,597.46 | -22,084.12 |
专项储备 | 8,859,891.69 | 8,101,012.48 |
盈余公积 | 211,879,937.60 | 211,879,937.6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232,005,347.84 | -394,213,492.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262,984.71 | 819,779,505.21 |
少数股东权益 | 129,403,083.95 | 153,281,166.4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2,140,099.24 | 973,060,671.6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012,602,049.83 | 5,727,904,259.61 |
法定代表人:王雪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文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3,975.55 | 1,931,768.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75,000.00 | 975,000.00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28,600.00 | 3,627,206.37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533,262,970.67 | 537,796,589.96 |
其中:应收利息 | 78,363,246.14 | 78,363,246.14 |
应收股利 | 38,879,462.62 | 38,879,462.62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7,090,546.22 | 544,330,564.6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3,652.90 | 121,057.0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7,163.3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57,940,887.65 | 3,658,075,455.18 |
资产总计 | 4,195,031,433.87 | 4,202,406,019.8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1,733,400.22 | 334,741,245.2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938,303.9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7,353,426.20 | 9,589,855.50 |
应交税费 | 6,494,231.78 | 6,032,651.88 |
其他应付款 | 68,406,642.24 | 26,320,527.91 |
其中:应付利息 | 57,036,421.15 | 20,811,433.71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3,499,960.00 | 83,5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00,425,964.41 | 460,184,280.5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500,425,964.41 | 460,184,280.5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67,057,350.00 | 867,057,35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27,145,944.75 | 2,927,145,944.7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99,597,825.29 | -51,981,555.5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94,605,469.46 | 3,742,221,739.2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195,031,433.87 | 4,202,406,019.8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08,295,820.55 | 440,057,718.13 |
其中:营业收入 | 408,295,820.55 | 440,057,718.1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94,369,218.50 | 849,860,416.03 |
其中:营业成本 | 448,352,296.43 | 500,791,223.1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8,253,508.21 | 12,249,513.24 |
销售费用 | 4,998,445.74 | 4,221,272.63 |
管理费用 | 41,008,942.90 | 53,776,429.95 |
研发费用 | 24,255,690.22 | 69,578,812.47 |
财务费用 | 67,500,335.00 | 209,243,164.58 |
其中:利息费用 | 68,550,555.90 | 207,288,227.53 |
利息收入 | 644,758.64 | 637,813.80 |
加:其他收益 | 4,353,563.11 | 7,959,151.2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45,903.82 | -939,063.4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5,980,322.03 | -88,959,218.4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0,715,490.31 | -872,524,591.9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26,017.79 | 6,255,142.9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33,687,568.79 | -1,358,011,277.50 |
加:营业外收入 | 931,426.16 | 600,346.62 |
减:营业外支出 | 30,980,463.32 | 163,517,507.5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63,736,605.95 | -1,520,928,438.40 |
减:所得税费用 | -1,855,284.39 | -74,322.6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1,881,321.56 | -1,520,854,115.8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7,791,855.79 | -1,496,329,216.08 |
2.少数股东损益 | -24,089,465.77 | -24,524,899.7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590.49 | 628,805.0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513.34 | 481,764.52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513.34 | 481,764.5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9,513.34 | 481,764.52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77.15 | 147,040.4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61,894,912.05 | -1,520,225,310.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37,801,369.13 | -1,495,847,451.5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093,542.92 | -24,377,859.23 |
八、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97 | -1.7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97 | -1.7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雪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文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639,867.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2,600,269.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396.00 | 10,225.00 |
销售费用 | 762.53 | 41,665.10 |
管理费用 | 9,916,206.78 | 11,644,806.91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6,233,424.32 | 4,416,056.95 |
其中:利息费用 | 36,225,287.44 | 28,261,282.92 |
利息收入 | 2,601.12 | 23,849,146.90 |
加:其他收益 | 177,913.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70.92 | 281,603.9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6,116,362.55 | -15,653,236.54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99,907.22 | 929,418.1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616,269.77 | -16,582,654.72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616,269.77 | -16,582,654.7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7,616,269.77 | -16,582,654.72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0,950,723.89 | 366,414,282.9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52,039.3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378,131.13 | 68,177,468.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8,880,894.33 | 434,591,751.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5,990,376.18 | 221,644,480.8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643,394.47 | 69,407,629.0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63,527.84 | 3,321,318.1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886,181.12 | 76,575,381.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0,583,479.61 | 370,948,809.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97,414.72 | 63,642,941.8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157,008.2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721,076.94 | 9,598,333.3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721,076.94 | 26,755,341.5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064,859.75 | 48,366,957.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6,354.87 | 53,797,15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451,214.62 | 102,164,107.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0,137.68 | -75,408,766.1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1,473,602.7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36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8,833,602.7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125,537.55 | 530,447,105.1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474,390.47 | 31,770,191.7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987,902.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599,928.02 | 603,205,199.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599,928.02 | -4,371,596.4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36,903.29 |
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930,445.73 | -16,137,420.7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58,617.49 | 26,353,802.7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389,063.22 | 10,216,381.98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83,049.7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807.32 | 586,839.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6,857.03 | 586,839.5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103,361.59 | 2,607,794.5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29,293.39 | 2,217,300.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32,654.98 | 4,825,094.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25,797.95 | -4,238,255.0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489,383.89 | 17,157,008.2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89,383.89 | 17,157,008.2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50,000.00 | 657,15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0,000.00 | 657,15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39,383.89 | 16,499,858.2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 | 200,000,005.0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00 | 10,444,246.1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0.00 | 210,444,251.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00 | -10,444,251.1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86,754.06 | 1,817,352.0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1,768.30 | 114,416.3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5,014.24 | 1,931,768.3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3,556,828.00 | 740,477,303.30 | -22,084.12 | 8,101,012.48 | 211,879,937.60 | -394,213,492.05 | 819,779,505.21 | 153,281,166.46 | 973,060,671.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
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3,556,828.00 | 740,477,303.30 | -22,084.12 | 8,101,012.48 | 211,879,937.60 | -394,213,492.05 | 819,779,505.21 | 153,281,166.46 | 973,060,671.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513.34 | 758,879.20 | -837,791,855.79 | -837,042,489.93 | -23,878,082.50 | -860,920,572.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13.34 | -837,791,855.79 | -837,801,369.13 | -24,093,542.92 | -861,894,912.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58,879.20 | 758,879.20 | 215,460.42 | 974,339.62 | |||||||||||
1.本期提取 | 2,736,462.45 | 2,736,462.45 | 524,521.30 | 3,260,983.75 | |||||||||||
2.本期使用 | -1,977,583.25 | -1,977,583.25 | -309,060.88 | -2,286,644.1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3,556,828.00 | 740,477,303.30 | -31,597.46 | 8,859,891.68 | 211,879,937.60 | -1,232,005,347.84 | -17,262,984.72 | 129,403,083.96 | 112,140,099.2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3,556,828.00 | 740,477,303.30 | -503,848.64 | 7,441,139.94 | 211,879,937.60 | 1,102,115,724.03 | 2,314,967,084.23 | 177,660,628.05 | 2,492,627,712.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3,556,82 | 740,477,303. | -503,848.64 | 7,441,139.94 | 211,879,937. | 1,102,115,72 | 2,314,967,08 | 177,660,628.05 | 2,492,627,712. |
8.00 | 30 | 60 | 4.03 | 4.23 | 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1,764.52 | 659,872.54 | -1,496,329,216.08 | -1,495,187,579.02 | -24,379,461.59 | -1,519,567,040.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1,764.52 | -1,496,329,216.08 | -1,495,847,451.56 | -24,377,859.23 | -1,520,225,310.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59,872.54 | 659,872.54 | -1,602.36 | 658,270.18 | |||||||||||
1.本期提取 | 2,742,959.78 | 2,742,959.78 | 425,658.82 | 3,168,618.60 | |||||||||||
2.本期使用 | -2,083,087.24 | -2,083,087.24 | -427,261.18 | -2,510,348.4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3,556,828.00 | 740,477,303.30 | -22,084.12 | 8,101,012.48 | 211,879,937.60 | -394,213,492.05 | 819,779,505.21 | 153,281,166.46 | 973,060,671.6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67,057,350.00 | 2,927,145,944.75 | -51,981,555.52 | 3,742,221,739.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67,057,350.00 | 2,927,145,944.75 | -51,981,555.52 | 3,742,221,739.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47,616,269.77 | -47,616,269.77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616,269.77 | -47,616,269.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67,057,350.00 | 2,927,145,944.75 | -99,597,825.29 | 3,694,605,469.4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67,057,350.00 | 2,927,145,944.75 | -35,398,900.80 | 3,758,804,393.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67,057,350.00 | 2,927,145,944.75 | -35,398,900.80 | 3,758,804,393.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582,654.72 | -16,582,654.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582,654.72 | -16,582,654.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67,057,350.00 | 2,927,145,944.75 | -51,981,555.52 | 3,742,221,739.2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海核电,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前身为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甫股份)。2015年8月,丹甫股份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除38,003.61万元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烟台台海核电100%股份(以下简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同时以向烟台台海核电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超过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然后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3亿元。重组完成后丹甫股份变更为现在的公司名称,公司现注册地址为四川省青神
县黑龙镇,总部地址为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黑龙镇建川社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67,057,350.00元。本公司经营范围:能源装备制造;专用机械及成套设备、金属制品的设计、制造以及技术服务,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国际、国内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商品按规定执行);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台海)、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万达)、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材料)、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1、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
(1)运营资金
受疫情和国际形势影响,市场不达预期,民用业务较上年度有所减少,核电业务因公司资信能力下降,导致未有新中标的核电主设备及相关订单。同时销售合同应收账款回款周期长。加上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授信额度有限,导致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虽然账面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营运资金为正,但资产周转率低、变现能力差,导致公司难以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支撑企业正常运营。
(2)逾期债务
公司存在逾期金融机构借款及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金融机构已提起相关诉讼。公司存在欠发职工薪酬、拖欠税款及拖欠供应商货款的情况。
(3)核心子公司破产重整
核心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于2020年11月19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因破产重整和逾期诉讼等问题,公司存在市场订单无法承接的问题。
(4)公司破产重组
2021年10月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由于公司尚未完成破产重整必要的前置审批程序,是否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连续2年均为亏损。
2、2022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应对措施
上述影响因素虽然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迹象,截止目前尚能维持日常生产运营。关键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较为稳定,不存在大量职工离职无人代替现象。主营产品市场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规划,市场前景看好,同时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化解暂时债务问题:
(1)逾期借款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借款机构积极协商,待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并经法院通过后,公司将化解次风险:
2020年11月19日,公司核心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随后烟台台海核电申请了自主经营并通过莱山区法院批准,管理人在逐步解封相关资产和账户,随着银行账户的解封和销售回款的回笼,公司产品的生产进度和交货期有了较好保证,目前公司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封。
加强与各债权银行的有效沟通,探讨债转股等多种方式的破产重整方案,根本化解债务风险问题。随着破产重整的顺利推进,公司将能够有效化解当前债务问题。
(2)针对欠薪欠税等问题公司相关解决措施如下:
针对公司存在欠薪欠税的情况,2021年公司对工资进行全额发放,为避免薪酬、税费滞后支付对生产经营造成进一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考虑以下解决措施:
加强员工思想工作,传达公司未来前景,稳定员工情绪;
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对工资进行全额发放;
(3)通过灵活安排排产计划、优化生产工艺等方式缓解因人员减少给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4)积极开拓其他产品市场,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加快公司的资金回笼。增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对国企、央企等主要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由市发改委牵头,由莱山区政府及公司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催收;对其他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或电话催收,对长期拒不支付的客户,公司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努力加快公司资金回笼。
(5)在烟台市政府的扶持和积极推进下,成立政府专班,积极推进公司国有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破产重整审计、评估相关工作。目前投资者已签署框架协议,正在进行尽调。公司的破产事宜已经烟台市政府上报山东省政府,待批复后将尽快完成破产重整。
(6)拓宽市场订单,采取联合体等多种合作方式,为公司订单的签订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加强与相关行业的优势企业合作,注重中高端民用铸、锻件市场的开发。利用公司前期累积的研发成果,拓展军工市场。
(7)公司通过改革管理模式,使组织架构更加扁平、高效,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得以有效执行,提高资产周转和使用效率;优化现有人员结构,确保劳动用工效率最大化的原则,合理高效配置优秀人力资源。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
(1)我们所采取的措施是经过充分的讨论、征求各业务部门、破产管理人意见基础上制定的,有的已实施,效果显著,如:生产订单有序的进行安排、员工工资正常发放、销售回款资金已安全回收,破产重整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2)通过以上评估和分析,我们预计上述影响持续经营的迹象虽不能完全消除,但是预计在此后的12月内不会进一步恶化,公司至少能按照目前状况运营,因此,公司按照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等,详见本部分以下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 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消事项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4)本期及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5)鉴于本公司向台海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烟台台海核电全部股权的重大重组事项已于2015年7月实施完成,本财务报表具体编制方法为:
1)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根据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相关规定,烟台台海核电原股东台海集团等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并取得本公司控制权,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持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和负债,本次交易行为已构成反向购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按照反向购买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编制。
2)因本公司将除38,003.61万元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出了本公司,公司按照反向购买不构成业务的相关规定编制本合并报表,即烟台台海核电的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其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本公司保留的相关资产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
3)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反映的是烟台台海核电账面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
4)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以烟台台海核电购买日前的实收资本以及按《企业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新增实收资本之和。但是,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反映的是合并后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即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数量和种类),包括本公司为购买烟台台海核电全部股权而发行的权益。
5)母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均为本公司(法律上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两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①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应收票据
本集团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的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年末应收票据的减值准备按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减值方法计提。
12、应收账款
本集团对于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额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3)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4)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6)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7)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10)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11)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13)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4)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绝大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背书转让,并基于本集团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本集团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中列示。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通常为交易价格,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区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依据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确定的,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一项利得或损失。
(2)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其他方式确定的,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该因素应当仅限于市场参与者对该金融工具定价时将予考虑的因素,包括时间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减值利得或损失和汇兑损益之外,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
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3)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列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劳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 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
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5% | 2.38-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30年 | 5% | 3.17-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6、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本集团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
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31、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5、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6、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本集团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本集团清偿预计负债所需全部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际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本公司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购买方在确认接收后享有自行销售和使用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40、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
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报表项目长期应付款列示。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持有待售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
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
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 | 于2020年12月31日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 于2021年1月1日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 | 40,867,945.26 | 40,867,945.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30,504,964.91 | 2,811,716.51 | 1,333,316,681.42 |
租赁负债 | 40,867,945.26 | 40,867,945.26 |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说明: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报表期初数据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 |
本集团本年度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655,875.02 | 72,655,875.0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330,094.42 | 10,330,094.42 | |
应收账款 | 803,129,117.16 | 803,129,117.16 | |
应收款项融资 | 5,069,457.62 | 5,069,457.62 | |
预付款项 | 39,293,482.50 | 39,293,482.5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4,926,766.23 | 54,926,766.2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41,491,741.90 | 541,491,741.90 | |
合同资产 | 1,156,503,607.83 | 1,156,503,607.8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0,965,571.44 | 280,965,571.4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64,365,714.12 | 2,964,365,714.1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443,776.28 | 2,443,776.28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1,777,538.57 | 171,777,538.5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77,742,746.82 | 1,677,742,746.82 | |
在建工程 | 542,620,831.86 | 542,620,831.8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0,867,945.26 | 40,867,945.26 | |
无形资产 | 173,238,905.00 | 173,238,905.0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62,054.38 | 2,062,054.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1,152,692.58 | 191,152,692.5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63,538,545.49 | 2,763,538,545.49 | |
资产总计 | 5,727,904,259.61 | 5,727,904,259.6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52,305,426.53 | 1,352,305,426.5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5,340,385.46 | 185,340,385.46 | |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 47,596,586.46 | 47,596,586.4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5,645,972.82 | 145,645,972.82 | |
应交税费 | 387,952,281.62 | 387,952,281.62 | |
其他应付款 | 875,794,768.76 | 875,794,768.76 | |
其中:应付利息 | 161,955,285.18 | 161,955,285.18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30,504,964.91 | 1,333,316,681.42 | 2,811,716.51 |
其他流动负债 | 14,225,938.14 | 14,225,938.14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39,366,324.70 | 4,339,366,324.7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79,798,444.44 | 179,798,444.4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8,056,228.75 | 38,056,228.75 | |
长期应付款 | 76,561,264.56 | 76,561,264.5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0,702,597.00 | 30,702,597.00 | |
递延收益 | 128,414,957.24 | 128,414,957.2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5,477,263.24 | 41,547,726.24 | |
负债合计 | 4,754,843,587.94 | 4,754,843,587.94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53,556,828.00 | 253,556,82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40,477,303.30 | 740,477,303.3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2,084.12 | -22,084.12 | |
专项储备 | 8,101,012.48 | 8,101,012.48 | |
盈余公积 | 211,879,937.60 | 211,879,937.6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94,213,492.05 | -394,213,492.0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9,779,505.21 | 819,779,505.2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3,281,166.46 | 153,281,166.4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73,060,671.67 | 973,060,671.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727,904,259.61 | 5,727,904,259.61 |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31,768.30 | 1,931,768.3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75,000.00 | 975,000.00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27,206.37 | 3,627,206.37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537,796,589.96 | 537,796,589.96 | |
其中:应收利息 | 78,363,246.14 | 78,363,246.14 | |
应收股利 | 38,879,462.62 | 38,879,462.62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544,330,564.63 | 544,330,564.6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1,057.08 | 121,057.08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7,163.35 | 87,163.3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58,075,455.18 | 3,658,075,455.18 | |
资产总计 | 4,202,406,019.81 | 4,202,406,019.8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4,741,245.29 | 334,741,245.2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9,589,855.50 | 9,589,855.50 | |
应交税费 | 6,032,651.88 | 6,032,651.88 | |
其他应付款 | 26,320,527.91 | 26,320,527.91 |
其中:应付利息 | 20,811,433.71 | 20,811,433.71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3,500,000.00 | 83,5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0,184,280.58 | 460,184,280.5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460,184,280.58 | 460,184,280.58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67,057,350.00 | 867,057,35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27,145,944.75 | 2,927,145,944.7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51,981,555.52 | -51,981,555.5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42,221,739.23 | 3,742,221,739.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202,406,019.81 | 4,202,406,019.81 |
调整情况说明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25%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15% |
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 | 15% |
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5% |
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于2019年11月28日取得了更新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7002612,有效期三年。烟台台海核电在2021年度继续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相关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德阳台海属于鼓励类产业企业,符合所得税优惠条件,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已对其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事项进行受理。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7,586.41 | 71,984.48 |
银行存款 | 44,486,313.25 | 29,635,768.31 |
其他货币资金 | 43,309,533.18 | 42,948,122.23 |
合计 | 87,823,432.84 | 72,655,875.02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44,434,369.62 |
其他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7,986,864.06 | 10,330,094.42 |
合计 | 7,986,864.06 | 10,330,094.42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7,011,864.06 | |
合计 | 7,011,864.06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12,293,443.36 | 76.84% | 437,427,789.19 | 53.85% | 374,865,654.17 | 269,481,442.93 | 25.30% | 108,998,449.68 | 40.45% | 160,482,993.25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 | 812,293,443.36 | 76.84% | 437,427,789.19 | 53.85% | 374,865,654.17 | 266,940,574.41 | 25.06% | 108,518,449.68 | 40.65% | 158,422,124.73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2,540,868.52 | 0.24% | 480,000.00 | 18.89% | 2,060,868.5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4,825,417.57 | 23.16% | 132,628,114.68 | 54.17% | 112,197,302.89 | 795,865,571.35 | 74.70% | 153,219,447.44 | 19.25% | 642,646,123.91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4,825,417.57 | 23.16% | 132,628,114.68 | 54.17% | 112,197,302.89 | 795,865,571.35 | 74.70% | 153,219,447.44 | 19.25% | 642,646,123.91 |
合计 | 1,057,118,860.93 | 100.00% | 570,055,903.87 | 53.93% | 487,062,957.06 | 1,065,347,014.28 | 100.00% | 262,217,897.12 | 24.61% | 803,129,117.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518,965,802.09 | 289,624,180.42 | 55.81% | 该企业破产重整,清偿存在风险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124,026,922.83 | 57,721,772.73 | 46.54% | 该企业破产重整,清偿存在风险 |
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 27,429,462.57 | 27,429,462.57 | 100.00% | 该项目处于项目暂停状态 |
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6,433,907.40 | 6,433,907.40 | 100.00% | 项目暂停 |
二重集团(德阳)精衡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405,757.05 | 405,757.05 | 100.00% | 对方停产 |
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106,409,064.80 | 53,204,532.40 | 50.00% | 项目暂停 |
云南天高镍业有限公司 | 2,133,660.00 | 2,133,660.00 | 100.00% | 企业破产清算 |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 | 319,516.62 | 319,516.62 | 100.00% | 涉诉,存在回款风险 |
东莞市煜田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5,000.00 | 155,000.00 | 100.00% | 涉诉,存在回款风险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6,014,350.00 | |||
合计 | 812,293,443.36 | 437,427,789.19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9,970,408.10 | 4,089,925.35 | 5.85% |
1-2年 | 32,433,482.71 | 5,440,723.81 | 16.78% |
2-3年 | 13,792,849.08 | 3,689,623.97 | 26.75% |
3年以上 | 128,628,677.68 | 119,407,841.55 | 92.83% |
合计 | 244,825,417.57 | 132,628,114.68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58,148,723.34 |
1至2年 | 254,981,646.78 |
2至3年 | 187,259,232.29 |
3年以上 | 356,729,258.52 |
3至4年 | 356,729,258.52 |
合计 | 1,057,118,860.93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62,217,897.12 | 311,562,301.07 | 3,724,294.32 | 570,055,903.87 | ||
合计 | 262,217,897.12 | 311,562,301.07 | 3,724,294.32 | 570,055,903.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易产生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3,146,460.76 | 5,069,457.62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3,146,460.76 | 5,069,457.6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1,378,962.62 | 78.70% | 26,732,381.21 | 68.04% |
1至2年 | 6,527,954.89 | 8.37% | 5,985,805.25 | 15.23% |
2至3年 | 4,008,766.03 | 5.14% | 3,037,363.52 | 7.73% |
3年以上 | 6,078,000.62 | 7.79% | 3,537,932.52 | 9.00% |
合计 | 77,993,684.16 | -- | 39,293,482.50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47,807,804.07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1.30%。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8,510,361.79 | 54,926,766.23 |
合计 | 28,510,361.79 | 54,926,766.23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及垫付款 | 20,755,240.00 | 49,040,533.41 |
保证金 | 12,217,736.37 | 12,200,236.37 |
备用金 | 2,474,136.12 | 2,380,431.87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35,447,112.49 | 63,621,201.65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649,353.09 | 5,045,082.33 | 8,694,435.4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363,594.42 | 1,363,594.42 | ||
本期转回 | 1,042,599.97 | 2,078,679.17 | 3,121,279.14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970,347.54 | 2,966,403.16 | 6,936,750.7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560,087.46 |
1至2年 | 11,568,518.65 |
2至3年 | 942,041.38 |
3年以上 | 11,376,465.00 |
3至4年 | 11,376,465.00 |
合计 | 35,447,112.49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694,435.42 | 1,363,594.42 | 3,121,279.14 | 6,936,750.70 | ||
合计 | 8,694,435.42 | 1,363,594.42 | 3,121,279.14 | 6,936,750.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0 | 1-2年 | 14.11% |
西马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预付及垫付款 | 4,923,793.70 | 1年以内 | 13.89% | 246,189.69 |
吉林大学 | 保证金 | 3,812,000.00 | 3-4年 | 10.75% | 1,906,000.00 |
闪平海 | 备用金 | 3,000,000.00 | 3-4年 | 8.46% | 1,500,000.00 |
伊朗东方戈壁钢铁公司 | 保证金 | 2,932,806.32 | 3-4年 | 8.27% | 1,466,403.16 |
合计 | -- | 19,668,600.02 | -- | 55.49% | 5,118,592.85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9,761,963.05 | 199,761,963.05 | 12,982,654.96 | 12,982,654.96 | ||
在产品 | 439,650,855.76 | 137,802,439.17 | 301,848,416.59 | 477,832,735.81 | 147,905,625.84 | 329,927,109.97 |
库存商品 | 2,766,080.61 | 2,766,080.61 | 2,544,613.70 | 2,544,613.70 | ||
发出商品 | 83,944,601.84 | 46,798,801.11 | 37,145,800.73 | 63,137,538.10 | 29,782,429.11 | 33,355,108.99 |
低值易耗品 | 69,133.97 | 69,133.97 | 162,682,254.28 | 162,682,254.28 | ||
合计 | 726,192,635.23 | 184,601,240.28 | 541,591,394.95 | 719,179,796.85 | 177,688,054.95 | 541,491,741.90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147,905,625.84 | 59,797,555.39 | 69,900,742.06 | 137,802,439.17 | ||
发出商品 | 29,782,429.11 | 39,483,913.01 | 22,467,541.01 | 46,798,801.11 | ||
合计 | 177,688,054.95 | 99,281,468.40 | 92,368,283.07 | 184,601,240.28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1,267,384,422.68 | 603,830,157.17 | 663,554,265.51 | 1,267,464,667.10 | 392,225,489.32 | 875,239,177.78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
其中:账龄组合 | 369,890,440.24 | 103,072,434.06 | 266,818,006.18 | 387,606,844.62 | 106,342,414.57 | 281,264,430.05 |
合计 | 1,637,274,862.92 | 706,902,591.23 | 930,372,271.69 | 1,655,071,511.72 | 498,567,903.89 | 1,156,503,607.83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211,604,667.85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
其中:账龄组合 | -3,203,980.51 | 66,000.00 |
合计 | 208,400,687.34 | 66,000.00 | --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3,829,016.21 | 667,966.07 |
时段法确认收入计提的销项税 | 273,107,986.58 | 280,231,428.51 |
代扣代缴税金 | 66,176.86 | 66,176.86 |
合计 | 277,003,179.65 | 280,965,571.44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2,543,776.28 | 100,000.00 | 2,443,776.28 | 6.00% | |||
合计 | 2,543,776.28 | 100,000.00 | 2,443,776.28 | --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71,778,529.41 | 17,850,571.40 | -2,173,999.77 | 187,455,101.04 |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990.84 | -371,904.05 | -372,894.89 | ||||||||
小计 | 171,777,538.57 | 17,850,571.40 | -2,545,903.82 | 187,082,206.15 | |||||||
合计 | 171,777,538.57 | 17,850,571.40 | -2,545,903.82 | 187,082,206.15 |
其他说明
注1: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子公司智能装备与青岛军民融合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以实物及货币资金出资190,567,173.38元,持股比例为41%。注2: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49%,截至审计报告日烟台台海核电未实际出资。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辉高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合计 | 2,500,000.00 | 2,500,00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辉高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基于权益投资目的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09,884,527.71 | 1,677,742,746.82 |
合计 | 1,509,884,527.71 | 1,677,742,746.82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6,728,392.63 | 2,043,331,191.60 | 10,682,797.12 | 13,725,081.56 | 3,114,467,462.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07,017.48 | 2,815,373.10 | 2,967,801.65 | 7,790,192.23 | |
(1)购置 | 1,806,820.24 | 2,967,801.65 | 4,774,621.8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07,017.48 | 1,008,552.86 | 3,015,570.3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823,441.91 | 12,823,441.91 | |||
(1)处置或报废 | 12,823,441.91 | 12,823,441.91 | |||
4.期末余额 | 1,048,735,410.11 | 2,033,323,122.79 | 13,650,598.77 | 13,725,081.56 | 3,109,434,213.2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1,867,677.01 | 882,456,567.09 | 9,086,689.90 | 12,170,071.73 | 1,075,581,005.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417,599.18 | 117,675,669.82 | 309,080.05 | 493,889.83 | 148,896,238.88 |
(1)计提 | 30,417,599.18 | 117,675,669.82 | 309,080.05 | 493,889.83 | 148,896,238.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82,925.86 | 5,682,925.86 | |||
(1)处置或报废 | 5,682,925.86 | 5,682,925.86 | |||
4.期末余额 | 202,285,276.19 | 994,449,311.05 | 9,395,769.95 | 12,663,961.56 | 1,218,794,318.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61,143,710.36 | 361,143,710.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518,710.85 | 579.50 | 92,366.06 | 19,611,656.41 | |
(1)计提 | 19,588,246.24 | 579.50 | 92,366.06 | 19,681,191.80 | |
(2)其他 | -69,535.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80,662,421.21 | 579.50 | 92,366.06 | 380,755,366.7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6,450,133.92 | 658,211,390.53 | 4,254,249.32 | 968,753.94 | 1,509,884,527.71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4,860,715.62 | 799,730,914.15 | 1,596,107.22 | 1,555,009.83 | 1,677,742,746.8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59,977,000.00 |
机器设备 | 4,034,141.48 |
合计 | 64,011,141.48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773,857,006.25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97,162,360.47 | 542,620,831.86 |
合计 | 497,162,360.47 | 542,620,831.86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 | 16,322,905.77 | 16,322,905.77 | 16,319,081.77 | 16,319,081.77 | ||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 | 8,664,438.22 | 207,296.45 | 8,457,141.77 | 8,664,438.22 | 8,664,438.22 | |
核电装备模块化制造项目 | 461,617,112.93 | 461,617,112.93 | 509,499,049.95 | 509,499,049.95 | ||
德阳基建类厂房 | 3,906,785.55 | 3,906,785.55 | 3,341,344.23 | 3,341,344.23 | ||
其他零星工程 | 6,886,277.22 | 27,862.77 | 6,858,414.45 | 4,796,917.69 | 4,796,917.69 | |
合计 | 497,397,519.69 | 235,159.22 | 497,162,360.47 | 542,620,831.86 | 542,620,831.8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 | 1,635,000,000.00 | 16,319,081.77 | 3,824.00 | 16,322,905.77 | 102.50% | 基本完工 | 金融机构贷款 | |||||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 | 441,300,000.00 | 8,664,438.22 | 207,296.45 | 8,457,141.77 | 82.67% | 基本完工 | 金融机构贷款 | |||||
核电装备模块化制造项目 | 920,338,595.40 | 509,499,049.95 | 19,663,662.98 | 67,545,600.00 | 461,617,112.93 | 14.64% | 在建中 | 30,808,560.44 | 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2,996,638,595.40 | 534,482,569.94 | 19,667,486.98 | 67,752,896.45 | 486,397,160.47 | -- | -- | 30,808,560.44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本年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235,159.22 元。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867,945.25 | 40,867,945.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0,867,945.25 | 40,867,945.25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94,033.22 | 4,994,033.22 | |
(1)计提 | 4,994,033.22 | 4,994,033.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994,033.22 | 4,994,033.2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873,912.03 | 35,873,912.0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867,945.25 | 40,867,945.25 |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0,930,353.37 | 33,757,313.77 | 1,469,548.35 | 216,157,215.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73,333.96 | 8,373,333.96 | ||||
(1)处置 | 8,373,333.96 | 8,373,333.96 | ||||
4.期末余额 | 172,557,019.41 | 33,757,313.77 | 1,469,548.35 | 207,783,881.5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194,410.50 | 11,451,170.23 | 1,272,729.76 | 42,918,310.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59,125.28 | 1,350,292.56 | 131,025.39 | 5,040,443.23 | ||
(1)计提 | 3,559,125.28 | 131,025.39 | 5,040,443.2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23,252.10 | 1,123,252.10 | ||||
(1)处置 | 1,123,252.10 | 1,123,252.10 | ||||
4.期末余额 | 32,630,283.68 | 12,801,462.79 | 1,403,755.15 | 46,835,501.6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9,926,735.73 | 20,955,850.98 | 65,793.20 | 160,948,379.9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0,735,942.87 | 22,306,143.54 | 196,818.59 | 173,238,905.0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年末未办理权证的为德阳台海土地使用权1,500,842.27元。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计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厂房地坪改造 | 2,062,054.38 | 513,495.13 | 1,516,948.59 | 1,058,600.92 | |
合计 | 2,062,054.38 | 513,495.13 | 1,516,948.59 | 1,058,600.92 |
其他说明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020,572,941.49 | 1,329,262,741.14 |
可抵扣亏损 | 771,920,255.82 | 1,059,663,519.38 |
合计 | 2,792,493,197.31 | 2,388,926,260.52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14,259,224.46 | ||
2022年 | 28,893,434.84 | 28,893,434.84 | |
2023年 | 42,608,072.65 | 42,608,072.65 | |
2024年 | 480,734,107.43 | 480,734,107.43 | |
2025年 | 493,168,680.00 | 493,168,680.00 | |
2026年 | 205,425,416.44 | ||
合计 | 1,250,829,711.36 | 1,059,663,519.38 | --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土地出让保证金及设备款 | 176,601,455.68 | 0.00 | 176,601,455.68 | 191,152,692.58 | 0.00 | 191,152,692.58 |
合计 | 176,601,455.68 | 176,601,455.68 | 191,152,692.58 | 191,152,692.58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6,300,000.00 | 7,450,000.00 |
保证借款 | 876,491,004.58 | 879,499,828.41 |
保证和质押借款 | 209,277,514.54 | 209,277,514.54 |
保证和抵押借款 | 248,440,276.23 | 256,078,083.58 |
合计 | 1,340,508,795.35 | 1,352,305,426.5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1,266,738,970.02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19,000,000.00 | 8.00% | 2019年12月19日 |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 | 2019年12月18日 |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 | 2019年12月18日 |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 | 2019年12月18日 |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 | 2019年12月17日 |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 | 2019年10月21日 |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 | 2019年08月21日 |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19,960,563.42 | 8.00% | 2019年06月21日 |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32,316,951.12 | 6.53% | 2019年07月20日 |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7,987,770.85 | 7.60% | 2020年09月11日 | |
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凤凰台支行 | 17,999,371.24 | 6.53% | 2020年09月10日 |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759,625.01 | 6.08% | 2021年02月03日 |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253,000.00 | 4.35% | 2020年12月26日 | |
交通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39,400,000.00 | 4.35% | 2021年05月28日 | |
中信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99,942,519.17 | 5.22% | 2020年06月17日 | |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 23,000,000.00 | 6.09% | 2020年04月15日 |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 25,000,000.00 | 6.09% | 2020年04月15日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0,000,000.00 | 6.80% | 2020年04月10日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4,600,000.00 | 6.80% | 2020年03月27日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15,400,000.00 | 6.80% | 2020年04月10日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0,415,318.09 | 6.80% | 2020年03月27日 | |
烟台银行国贸大厦支行 | 90,000,000.00 | 7.00% | 2021年01月19日 | |
天津银行烟台分行 | 50,000,000.00 | 5.50% | 2021年01月12日 | |
天津银行烟台分行 | 50,000,000.00 | 5.50% | 2021年01月12日 |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27,762,192.65 | 4.35% | 2019年12月29日 |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29,100,000.00 | 4.35% | 2019年12月29日 |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33,220,000.00 | 4.35% | 2019年12月29日 |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90,888,258.25 | 4.35% | 2019年12月29日 | |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 60,000,000.00 | 5.22% | 2021年05月20日 | |
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 | 131,733,400.22 | 7.09% | 2020年12月10日 | |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 200,000,000.00 | 5.22% | 2021年04月02日 | |
合计 | 1,266,738,970.02 | -- | -- | --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7,240,426.91 | 78,647,032.47 |
1年以上 | 115,152,035.63 | 106,693,352.99 |
合计 | 172,392,462.54 | 185,340,385.4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22,816,084.05 | 欠货款,双方未抵账 |
营口天力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4,394,952.21 | 公司资金紧张,货款未支付 |
中冶瑞木镍钴有限公司 | 11,197,925.68 | 公司资金紧张,货款未支付 |
中核台海烟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7,007,215.30 | 公司资金紧张,货款未支付 |
烟台嘉德汽车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 6,529,104.00 | 公司资金紧张,货款未支付 |
合计 | 61,945,281.24 | --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0,351,455.28 | 36,179,585.27 |
1年以上 | 8,631,296.17 | 11,417,001.19 |
合计 | 38,982,751.45 | 47,596,586.46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3,608,050.32 | 108,488,750.02 | 98,723,185.65 | 123,373,614.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2,037,922.50 | 13,158,569.65 | 2,432,417.47 | 42,764,074.68 |
三、辞退福利 | 9,000.00 | 9,000.00 | ||
合计 | 145,645,972.82 | 121,656,319.67 | 101,164,603.12 | 166,137,689.37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4,408,205.93 | 95,436,812.77 | 96,833,322.79 | 83,011,695.91 |
2、职工福利费 | 492,668.42 | 492,668.42 | ||
3、社会保险费 | 13,104,209.07 | 6,891,808.23 | 1,185,388.53 | 18,810,628.7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035,739.98 | 6,081,018.81 | 1,077,010.40 | 16,039,748.39 |
工伤保险费 | 1,450,472.03 | 810,789.42 | 108,378.13 | 2,152,883.32 |
生育保险费 | 617,997.06 | 617,997.06 | ||
4、住房公积金 | 15,534,061.45 | 5,608,237.60 | 21,142,299.05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61,573.87 | 59,223.00 | 211,805.91 | 408,990.96 |
合计 | 113,608,050.32 | 108,488,750.02 | 98,723,185.65 | 123,373,614.6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301,429.19 | 12,606,318.93 | 2,343,701.89 | 40,564,046.23 |
2、失业保险费 | 1,142,502.92 | 552,250.72 | 88,715.58 | 1,606,038.06 |
3、企业年金缴费 | 593,990.39 | 593,990.39 | ||
合计 | 32,037,922.50 | 13,158,569.65 | 2,432,417.47 | 42,764,074.68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69,232,972.89 | 305,973,293.21 |
企业所得税 | 25,048,376.63 | 26,903,661.02 |
个人所得税 | 7,178,120.66 | 5,283,500.0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026,465.73 | 10,149,025.89 |
房产税 | 27,426,979.53 | 22,519,522.71 |
土地使用税 | 11,819,063.55 | 8,546,036.01 |
教育费附加 | 4,307,917.85 | 4,360,443.6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814,924.92 | 2,849,942.11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660,441.62 | 660,441.62 |
印花税 | 865,850.78 | 706,415.36 |
合计 | 359,381,114.16 | 387,952,281.62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03,935,936.42 | 161,955,285.18 |
其他应付款 | 821,964,559.85 | 713,839,483.58 |
合计 | 1,025,900,496.27 | 875,794,768.76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25,261,752.08 | 90,600,819.50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68,710,268.22 | 61,490,549.56 |
关联方借款利息 | 8,469,391.12 | 8,469,391.12 |
其他 | 1,494,525.00 | 1,394,525.00 |
合计 | 203,935,936.42 | 161,955,285.18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31,339,659.99 | 资金紧张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4,527,729.72 | 资金紧张 |
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 13,105,979.68 | 资金紧张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1,844,115.37 | 资金紧张 |
交通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385,627.50 | 资金紧张 |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 4,244,129.93 | 资金紧张 |
青岛银行烟台分行 | 2,828,309.93 | 资金紧张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364,861.06 | 资金紧张 |
天津银行烟台分行 | 4,659,722.22 | 资金紧张 |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 1,334,214.29 | 资金紧张 |
烟台银行国贸大厦支行 | 3,751,687.82 | 资金紧张 |
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凤凰台支行 | 920,037.84 | 资金紧张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7,874,526.42 | 资金紧张 |
中信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6,811,036.06 | 资金紧张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21,794,225.00 | 资金紧张 |
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494,525.00 | 资金紧张 |
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 | 25,643,947.61 | 资金紧张 |
渤海银行福州分行 | 15,904,481.02 | 资金紧张 |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 15,487,992.52 | 资金紧张 |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东汽支行 | 382,020.91 | 资金紧张 |
合计 | 166,698,829.89 | --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关联方往来 | 79,353,661.70 | 60,110,254.24 |
购买设备 | 147,254,512.84 | 138,744,431.18 |
违约金 | 151,119,281.21 | 151,119,281.21 |
押金及保证金 | 3,455,578.56 | 5,277,395.06 |
应付费用款 | 41,668,304.81 | 50,686,940.94 |
滞纳金 | 78,941,202.36 | 53,868,296.45 |
关联方往来 | 319,105,510.95 | 252,532,953.05 |
其他 | 1,066,507.42 | 1,499,931.45 |
合计 | 821,964,559.85 | 713,839,483.5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85,141,943.50 | 资金紧张 |
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资金紧张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5,859,690.15 | 资金紧张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1,700,986.01 | 资金紧张 |
山东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烟台海源建筑) | 11,528,419.96 | 资金紧张 |
吉林昊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0,066,070.93 | 资金紧张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9,708,101.96 | 资金紧张 |
徽商银行北京分行 | 9,000,000.00 | 资金紧张 |
合计 | 173,005,212.51 | --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5,723,132.47 | 830,493,075.1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92,671,219.83 | 500,011,889.8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362,162.73 | 2,811,716.51 |
合计 | 1,608,756,515.03 | 1,333,316,681.42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7,011,864.06 | 9,034,694.42 |
待转销售税额 | 8,063,265.64 | 5,191,243.72 |
合计 | 15,075,129.70 | 14,225,938.1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 | --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64,071,700.10 | 564,071,700.10 |
抵押借款 | 382,399,960.00 | 382,400,000.00 |
保证借款 | 9,251,472.37 | 13,819,819.44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5,723,132.47 | -830,493,075.10 |
合计 | 0.00 | 179,798,444.4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注:年末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5.70%—6.20%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未付房屋租赁款 | 42,604,955.21 | 40,867,945.26 |
应付未付设备租赁款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362,162.73 | -2,811,716.51 |
合计 | 32,242,792.48 | 38,056,228.75 |
其他说明本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737,009.95元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76,561,264.56 | |
合计 | 76,561,264.56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 | 592,671,219.83 | 576,573,154.37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预计赔偿款 | 114,727.81 | 279,167.33 | 诉讼判决 |
亏损合同 | 12,033,364.33 | 30,423,429.67 | 合同总成本大于合同收入 |
合计 | 12,148,092.14 | 30,702,597.0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8,414,957.24 | 3,880,000.00 | 3,358,845.14 | 128,936,112.10 | |
合计 | 128,414,957.24 | 3,880,000.00 | 3,358,845.14 | 128,936,112.1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53,556,828.00 | 253,556,828.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40,477,303.30 | 740,477,303.30 | ||
合计 | 740,477,303.30 | 740,477,303.3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084.12 | -31,597.47 | -22,084.13 | -9,513.34 | -4,077.15 | -31,597.46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22,084.12 | -31,597.47 | -22,084.13 | -9,513.34 | -4,077.15 | -31,597.4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2,084.12 | -31,597.47 | -22,084.13 | -9,513.34 | -4,077.15 | -31,597.4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101,012.48 | 2,736,462.45 | 1,977,583.24 | 8,859,891.69 |
合计 | 8,101,012.48 | 2,736,462.45 | 1,977,583.24 | 8,859,891.6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1,879,937.60 | 211,879,937.60 | ||
合计 | 211,879,937.60 | 211,879,937.6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4,213,492.05 | 1,102,115,724.0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94,213,492.05 | 1,102,115,724.0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37,791,855.79 | -1,496,329,216.08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32,005,347.84 | -394,213,492.0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83,408,983.87 | 437,808,461.13 | 418,342,362.41 | 489,480,407.09 |
其他业务 | 24,886,836.68 | 10,543,835.30 | 21,715,355.72 | 11,310,816.07 |
合计 | 408,295,820.55 | 448,352,296.43 | 440,057,718.13 | 500,791,223.1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08,295,820.55 | 扣除项目主要为材料销售、出租固定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 440,057,718.13 | 扣除项目主要为材料销售、出租固定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24,886,836.68 | 扣除项目主要为材料销售、出租固定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 21,715,355.72 | 扣除项目主要为材料销售、出租固定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6.10%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 ——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 24,886,836.68 | 扣除项目主要为材料销售、出租固定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 21,715,355.72 | 扣除项目主要为材料销售、出租固定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4,886,836.68 | 扣除项目主要为材料销售、出租固定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 21,715,355.72 | 扣除项目主要为材料销售、出租固定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0 | 0.00 | 0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383,408,983.87 | 0 | 418,342,362.41 | 0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21,237,850.43元,其中,132,742,710.26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0,622.48 | 310,194.57 |
教育费附加 | 38,838.21 | 132,940.54 |
房产税 | 4,795,932.22 | 8,197,612.33 |
土地使用税 | 3,062,327.54 | 3,101,973.67 |
车船使用税 | 4,270.20 | 12,538.50 |
印花税 | 235,625.42 | 405,626.6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5,892.14 | 88,627.02 |
合计 | 8,253,508.21 | 12,249,513.24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3,257,711.17 | 2,938,691.52 |
业务招待费 | 232,500.71 | 233,677.22 |
差旅费 | 349,966.06 | 306,314.56 |
办公费 | 7,741.40 | 6,803.87 |
汽车费 | 366,075.47 | 278,498.39 |
宣传费 | 4,500.00 | |
折旧费 | 2,113.79 | 62,113.04 |
其他 | 782,337.14 | 390,674.03 |
合计 | 4,998,445.74 | 4,221,272.63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024,621.42 | 20,084,368.74 |
折旧费 | 4,475,154.45 | 4,927,655.30 |
摊销费 | 3,646,288.63 | 3,833,526.43 |
差旅费 | 2,032,335.88 | 1,684,436.53 |
办公费 | 1,077,183.78 | 1,280,147.56 |
业务招待费 | 2,406,689.49 | 3,300,606.54 |
开办费 | 16.67 | |
诉讼费 | 223,055.00 | 4,447,291.50 |
其他 | 12,123,614.25 | 14,218,380.68 |
合计 | 41,008,942.90 | 53,776,429.95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12,785,472.30 | 21,477,312.26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123,262.11 | 1,390,826.08 |
差旅费 | 25,839.40 | 63,598.68 |
动力费 | 1,058,744.26 | 3,016,262.77 |
会议费 | 20,200.00 | |
模具工装费 | 37,168.14 | |
人工费 | 1,776,818.66 | 10,521,650.54 |
燃料费 | 370,287.49 | 1,657,061.46 |
间接费用 | 4,128,248.78 | 23,037,619.29 |
专家咨询费 | 37,100.00 | |
设计费服务费 | 2,669,811.33 | 5,813,222.82 |
其他直接费用 | 1,317,205.89 | 2,506,790.43 |
合计 | 24,255,690.22 | 69,578,812.47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68,550,555.90 | 207,288,227.53 |
减:利息收入 | 644,758.64 | 637,813.80 |
加:汇兑损失 | 590,972.54 | 1,689,064.37 |
其他支出 | 185,510.28 | 903,686.48 |
合计 | 67,500,335.00 | 209,243,164.58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3,358,845.14 | 2,677,090.64 |
620C超临界火电机组汽轮机用耐热不锈钢转子研制项目 | 370,000.00 | |
蓝色汇智双百人才 | 200,000.00 | |
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
稳岗补贴 | 1,647.96 | |
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奖补资金 | 150,000.00 | |
英才计划补贴 | 50,000.00 | |
债务重组收益 | 194,058.52 | 2,792,973.37 |
其他 | 230,659.45 | 287,439.27 |
合计 | 4,353,563.11 | 7,959,151.24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45,903.82 | -939,063.41 |
合计 | -2,545,903.82 | -939,063.41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57,684.72 | -1,337,155.04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0,000.00 | -100,0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7,838,006.75 | -87,522,063.41 |
合计 | -305,980,322.03 | -88,959,218.45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9,281,468.40 | -40,886,264.24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9,681,191.80 | -361,143,710.36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503,677.70 |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08,334,687.34 | -470,494,617.31 |
十三、其他 | -12,914,465.07 | |
合计 | -340,715,490.31 | -872,524,591.91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726,017.79 | 6,255,142.93 |
其中: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 -2,726,017.79 | 6,255,142.93 |
置收益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726,017.79 | 6,255,142.93 |
合计 | -2,726,017.79 | 6,255,142.93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521,859.86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
罚款收益 | 400.00 | 400.00 | |
其他 | 931,026.16 | 78,486.76 | 931,026.16 |
合计 | 931,426.16 | 600,346.62 | 931,426.1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63,533.91 | 1,255,460.43 | 1,163,533.9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63,533.91 | 1,255,460.43 | 1,163,533.9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非常损失 | |||
滞纳金 | 29,307,155.66 | 47,781,320.78 | 29,307,155.66 |
盘亏损失 | |||
罚款支出 | 72,920.00 | 4,530.00 | 72,920.00 |
赔偿支出 | 1,820,133.94 | ||
违约金 | 226,800.00 | 110,252,615.09 | 226,800.00 |
其他 | 210,053.75 | 2,403,447.28 | 210,053.75 |
合计 | 30,980,463.32 | 163,517,507.52 | 30,980,463.32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55,284.39 | -74,322.60 |
合计 | -1,855,284.39 | -74,322.6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63,736,605.9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5,934,151.4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5,887,129.1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854,767.6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002,886.1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4,208,885.88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2,874,801.70 |
所得税费用 | -1,855,284.39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4,456,068.55 | 6,786,574.92 |
利息收入 | 158,160.07 | 147,156.60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 | 25,520,955.00 | 2,458,180.24 |
代收代付等往来款 | 77,741,460.83 | 47,962,930.51 |
其他 | 8,501,486.68 | 10,822,626.14 |
合计 | 116,378,131.13 | 68,177,468.4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费用 | 11,545,703.65 | 17,839,222.45 |
手续费支出 | 74,210.57 | 71,576.43 |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及受限资金等 | 9,469,363.33 | 39,826,666.60 |
代收代付等往来款 | 64,424,900.08 | 16,471,644.76 |
其他 | 2,372,003.49 | 2,366,271.22 |
合计 | 87,886,181.12 | 76,575,381.4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 | 97,360,000.00 | |
合计 | 97,36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支付的保证金等 | 12,987,902.40 | |
借款 | 28,000,000.00 | |
合计 | 40,987,902.4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861,881,321.56 | -1,520,854,115.8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40,715,490.31 | 961,483,810.3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8,896,238.88 | 183,408,275.3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5,040,443.23 | 5,251,513.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16,948.59 | 722,886.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26,017.79 | -9,048,116.3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63,533.91 | 1,212,009.1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8,550,555.90 | 207,286,429.1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45,903.82 | 939,063.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972,897.97 | -43,292,687.8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906,635.47 | -237,982,748.9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8,836,251.62 | 514,516,623.42 |
其他 | 305,980,322.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97,414.72 | 63,642,941.8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21,360,000.00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3,389,063.22 | 10,216,381.9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458,617.49 | 26,353,802.7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930,445.73 | -16,137,420.7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3,389,063.22 | 10,458,617.49 |
其中:库存现金 | 27,586.41 | 71,984.4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3,361,476.81 | 10,144,397.5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389,063.22 | 10,458,617.49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4,434,369.62 | 履约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银行存款司法冻结;存放过渡户 |
固定资产 | 238,987,564.74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83,970,086.64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计 | 367,392,021.00 | --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87,728.49 | 6.3757 | 2,472,040.53 |
欧元 | 4,061.75 | 7.2197 | 29,324.62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582,550.02 | 6.3757 | 10,089,864.16 |
欧元 | 626,050.17 | 7.2197 | 4,519,894.41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山东烟台 | 山东烟台 | 制造业 | 100.00% | 反向购买 | |
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 | 四川德阳 | 四川德阳 | 制造业 | 70.00% | 反向购买 | |
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四川德阳 | 四川德阳 | 制造业 | 70.00% | 增资控股 | |
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烟台 | 山东烟台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新设 | |
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山东烟台 | 山东烟台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 | 30.00% | -16,723,059.57 | 100,458,428.43 | |
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30.00% | -7,192,860.85 | 29,118,200.8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德阳台海 | 16,729.49 | 40,927.16 | 57,656.65 | 21,208.07 | 2,962.43 | 24,170.51 | 20,517.81 | 43,158.44 | 63,676.25 | 22,658.42 | 2,017.42 | 24,675.84 |
德阳万达 | 12,823.04 | 7,673.09 | 20,496.13 | 7,474.72 | 3,315.34 | 10,790.06 | 15,929.00 | 5,582.30 | 21,511.29 | 9,417.99 | 9,417.99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德阳台海 | 4,855.41 | -5,574.35 | -5,574.35 | 884.16 | 11,190.81 | -3,025.60 | -3,025.60 | 1,341.72 |
德阳万达 | 5,161.19 | -2,397.62 | -2,397.62 | 876.63 | 3,820.89 | -5,149.37 | -5,149.37 | 332.60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和欧元有关。于2021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余额和欧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美元 | 387,728.49 | 1,443,552.24 |
货币资金–欧元
货币资金–欧元 | 4,061.75 | 32,595.54 |
应收账款–美元 | 4,349,792.63 | 4,357,266.23 |
应收账款–欧元 | 87,720.08 | 97,504.55 |
应付账款–美元
应付账款–美元 | 1,582,550.02 | 10,325,980.63 |
应付账款–欧元 | 626,050.17 | 5,024,052.61 |
其他应收款-美元 | 848,863.39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
本集团重视对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的研究。对于外汇风险,本公司重视对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的研究,保持与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的紧密合作,并在合同中安排有利的结算条款。同时在出口销售业务中,若发生人民币升值等本公司不可控制的风险时,本公司将通过调整销售政策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
2)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长短期借款以及售后回租租赁,金额合计为2,938,903,147.65元。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3)价格风险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产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1. 信用风险
于2021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854,301,252.29元。
1.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3,146,460.76 | 3,146,460.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 5,646,460.76 | 5,646,460.76 |
资产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30.2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雪欣。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1)企业集团的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人的亲属控制的公司 |
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烟台市台海安防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法国玛努尔工业集团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玛努尔布赞维尔简易股份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玛努尔皮特简易股份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台海玛努尔核原(上海)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烟台市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中核台海烟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烟台市台海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四川万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四川万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德阳台海的少数股东、子公司德阳万达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烟台市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7,260,234.76 | |||
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584,838.00 | |||
烟台市台海安防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341,754.37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760,300.45 | 20,560,487.39 | ||
中核台海烟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38,206.38 | |||
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9,734.51 |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293,390.10 | 8,530,142.03 |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51,530.16 |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20,754.71 |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33,939.83 | 17,699.12 | ||
合计 | 14,387,630.38 | 105,765,381.4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27,345.64 | -413,503.23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46,109,731.76 | 193,774,503.36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6,130,892.92 | 8,314,285.86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8,066,371.69 |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7,819,707.98 |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4,010,973.45 | |
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096,683.33 | |
烟台市台海安防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431,587.50 | |
合计 | 197,538,602.99 | 201,675,285.9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703,211.01 | 351,605.5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厂房 | 2,029,211.04 |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厂房 | 3,920,899.68 | 3,920,899.6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 | 217,300,223.41 | 2018年12月17日 | 2019年12月19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 | 45,032,451.69 | 2018年09月20日 | 2020年09月11日 | 否 |
台海集团 | 34,030,822.84 | 2019年09月11日 | 2022年09月10日 | 否 |
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台海核电、台海集团 | 313,701,518.30 | 2017年04月25日 | 2020年04月25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 | 39,785,627.50 | 2020年08月30日 | 2021年08月30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107,330,327.23 | 2019年06月18日 | 2020年06月17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 | 52,262,155.96 | 2019年04月29日 | 2020年04月15日 | 否 |
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82,780,179.15 | 2019年03月28日 | 2020年03月27日 | 否 |
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113,041,687.82 | 2019年01月29日 | 2020年01月29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104,659,722.22 | 2020年01月17日 | 2021年01月17日 | 否 |
台海集团 | 190,930,161.67 | 2018年12月30日 | 2019年12月29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61,745,714.29 | 2020年05月20日 | 2021年05月20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39,553,975.41 | 2017年08月24日 | 2020年06月30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智能装备、王雪欣、东旭 | 146,077,370.47 | 2016年10月25日 | 2021年08月21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 | 71,720,875.13 | 2016年12月29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否 |
高温合金 | 30,000,000.00 | 2019年12月27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 | 296,419,108.41 | 2017年07月24日 | 2022年07月26日 | 否 |
王雪欣 | 462,936,168.50 | 2017年06月27日 | 2020年07月17日 | 否 |
台海核电 | 225,699,372.50 | 2017年11月20日 | 2020年11月20日 | 否 |
台海核电 | 1,012,625.01 | 2020年04月23日 | 2021年02月03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 | 101,777,883.33 | 2020年08月05日 | 2023年08月05日 | 否 |
台海集团、烟台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 | 83,500,000.00 | 2017年08月16日 | 2020年08月14日 | 否 |
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200,000,000.00 | 2020年06月19日 | 2021年04月02日 | 否 |
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134,741,250.31 | 2019年12月19日 | 2020年12月10日 | 否 |
台海核电、陈勇 | 6,300,000.00 | 2020年05月12日 | 2021年04月15日 | 否 |
台海核电、陈勇、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辉高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0年05月11日 | 2021年05月10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陈勇 | 2,500,000.00 | 2019年11月01日 | 2020年10月29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陈勇 | 19,500,000.00 | 2019年11月01日 | 2020年10月14日 | 否 |
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台海核电、陈勇 | 9,251,472.37 | 2014年12月02日 | 2020年10月30日 | 否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陈勇、王雪欣 | 38,969,825.33 | 2018年09月30日 | 2019年01月26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3,180,976.00 | 4,864,739.90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124,026,922.83 | 57,721,772.73 | 124,026,922.83 | 37,375,018.09 |
应收账款 | 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12,992,215.28 | 6,496,107.64 | 12,992,215.28 | 3,248,053.82 |
应收账款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 | 518,965,802.09 | 289,624,180.42 | 465,879,125.28 | 60,351,268.35 |
金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玛努尔皮特简易股份有限公司 | 4,220,710.21 | 2,723,943.14 | 4,323,982.13 | 2,035,277.30 |
应收账款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6,014,350.00 | |||
应收账款 | 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375,428.00 | 108,874.12 | 375,428.00 | 69,078.75 |
应收账款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732,4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63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4,201,037.84 | 3,631,313.84 | 196,043.67 | |
应收账款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24,223,872.18 | 1,542,092.66 | 26,916,813.44 | 1,633,800.62 |
预付账款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1,972,480.36 | |||
合计 | 717,382,738.43 | 358,216,970.71 | 640,118,281.16 | 104,908,540.6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20,525,290.98 | 3,179,504.75 |
应付利息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8,469,391.12 | |
其他应付款 | 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11,428.00 | |
其他应付款 | 烟台市台海安防有限公司 | 2,111,515.78 | 2,776,515.78 |
应付账款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22,816,084.05 | 21,654,423.74 |
应付账款 | 法国玛努尔工业集团 | 473,244.44 | 473,244.44 |
其他应付款 | 台海核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王雪欣 | 3,795,765.07 | |
应付账款 | 中核台海烟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7,007,215.30 | 4,128,178.13 |
应付账款 | 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67,500.00 | 67,500.00 |
应付账款 | 四川万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 | 567,730.00 | 567,730.00 |
公司 | |||
应付账款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1,354,123.28 | 5,415,805.81 |
应付账款 | 烟台市台海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1,588,950.00 | 1,588,950.00 |
应付账款 | 烟台市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444,306.89 | 444,306.89 |
其他应付款 | 烟台市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2,856,302.06 | 2,000,000.00 |
合同负债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5,348,940.50 | 6,286,418.27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64,585,530.13 | 215,204,946.53 |
合同负债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4,653,630.09 | 4,579,823.01 |
应付账款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81,000.00 | |
合同负债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584,320.00 | |
合计 | 365,242,367.69 | 268,367,347.35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见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中诉讼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见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中诉讼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一)破产重整事项
1、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
由于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公司面临诸多诉讼、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况,2020年11月11日,台海集团债权人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烟台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申请台海集团破产重整,2020年11月30日,烟台中院裁定受理,由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管辖,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台海集团按照破产重整程序开展工作。2021年3月8日,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台海集团与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1年5月21日,台海集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表决事项》、《财产管理方案表决事项》,2021年9月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8日。
2、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2020年11月2日,烟台台海核电债权人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烟台台海核电进入破产重整,2020年11月19日,烟台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烟台台海核电按照破产重整程序开展工作。2021年3月8日,莱山区法院裁定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1年5月20日,烟台台海核电召开第一次债权人议,审议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表决事项》、《财产管理方案表决项》;2021年9月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8日。2022 年 2 月 16 日,法院裁定撤销法院(2020)鲁 0613 破 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关于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合有限公司合并重整部分。目前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合并重整。
3、本公司被破产重整事项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被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烟台中院下达的《通知书》,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司已根据要求向法院提报有关材料,截至公告披露日,法院尚未裁定受理本次破产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二)控股股东可能变更
截至报告披露日,台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2,436,8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27%。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58,810,400股,占合计持股比例的98.6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5%;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262,436,86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7%。
(三)诉讼事项
2. 融资租赁产生的重大诉讼
3. 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合同诉讼
2017年6月27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台海集团签订了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双方明确台海集团应收烟台台海核电债权金额为386,000,000.00元。同时,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管理”)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台海集团将上述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同时,台海集团、烟台台海核电、王雪欣分别与长城资产管理签订债务重组协议,长城资产管理对烟台台海核电所享有的主债权由债务重组本金386,000,000.00元、债务重组收益组成,重组收益仅对重组本金中的300,000,000.00元进行计息,对于重组本金中的86,000,000.00元未计息部分,在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按照本协议约定清偿完毕全部计息债权本息及承担完毕相应违约责任之日起30日内,长城资产管理无条件以0元的价格出售给台海集团。同时,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台海集团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2019年由于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偿还本金、利息,长城资产管理宣布还款期限提前到期,对烟台台海核电提起诉讼。2019年10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2019)鲁01民初31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自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长城资产管理重组债务剩余本金356,000,000.00元及利息4,534,875.00元(已计算至2019年8月6日),嗣后利息以本金356,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7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支付违约金1,303,943.50元(已计算至2019年8月6日),嗣后利息以本金356,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7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2019年12月19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1执225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履行义务。2020年1月7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1执12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履行义务。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法院民事判决书执行付款。长城资产管理已申报债权462,936,168.50元。
4. 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诉讼
2017年8月24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100,000,000.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提供保证担保,烟台台海核电提供抵押担保。2018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烟台台海核电将厂房作为新增租赁物。因烟台台海核电多次逾期未支付租金,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12月13日作出(2019)沪74民初2438号民事调解书:一、继续履行原合同,剩余租金58,900,100.00元,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日期和金额;二、本案诉讼费314,011.71元减半收取为157,005.86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公告费520.00元、保全担保费54,442.34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承担,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应于2020年1月10日前支付给原告中建投租赁;三、截至2019年11月30日,被告烟台台海核电欠付的逾期利息为2,517,548.25元,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给中建投租赁。2019年12月,双方根据民事调解书签订协议书,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时间和金额,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补充提供机器设备抵押担保。2020年6月24日,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时间和金额,原合同展期至2021年7月21日,同时签订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烟台台海核电向中建投租赁提供应收账款62,500,000.00元质押担保。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中建投租赁已申报债权56,642,048.25元。
5. 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诉讼
2016年10月14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建投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200,000,000.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提供保证担保,烟台台海核电提供抵押担保。2018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烟台凯实赛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实赛福”)、烟台市玛努尔石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装备”)分别提供厂房作为新增租赁物。因烟台台海核
电多次逾期未支付租金,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12月13日作出(2019)沪74民初2436号民事调解书:一、继续履行原合同,剩余租金108,000,100.00元,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日期和金额;二、本案诉讼费542,976.00元减半收取为271,48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公告费520.00元、保全担保费100,235.24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凯实赛福、石化装备承担,于2020年1月10日前支付给原告中建投租赁;三、截至2019年11月30日,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凯实赛福、石化装备欠付的逾期利息为5,463,322.22元,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凯实赛福、石化装备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给中建投租赁。2019年12月,双方根据民事调解书签订协议书,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时间和金额,将租赁期限展期至2020年8月21日,补充提供机器设备抵押担保。2020年6月24日,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时间和金额,原合同展期至2021年7月21日,同时签订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抵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2020年12月31日,烟台台海核电根据已签订合同和民事调解书测算违约金6,100,322.22元。基于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建投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中建投租赁与烟台台海核电、智能装备、凯实赛福、石化装备于2020年签订补充协议,中建投租赁在烟台台海核电自协议签署7日内支付28,000,000.00元和智能装备提供保证担保后解除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在烟台台海核电另行支付12,000,000.00元后,解除智能装备提供的保证担保。2020年12月31日,烟台台海核电已支付28,000,000.00元,机器设备已解除抵押担保,尚未支付12,000,000.00元,智能装备的保证担保继续生效。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中建投租赁于2021年3月9日将智能装备诉讼至上海金融法院。中建投租赁于本案开庭前提出撤诉申请,上海金融法院已准许中建投租赁撤诉。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中建投租赁已申报债权89,435,322.22元。
6. 烟台台海核电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合同诉讼
2016年12月29日,烟台台海核电与远东国际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金额40,000,00.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隆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集团”)、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租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2019)沪0115民初47687号民事调解书:一、截至2019年6月28日,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应付原告远东国际款项合计人民币15,914,545.61元(其中包括剩余租金172,484,506.21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29,939.40元、留购款100.00元,扣除保证金2,000,000.00元);二、售后回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展期后应付未付租金为15,601,912.61元(已扣除保证金2,000,000.00元)、留购价款1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29,939.40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三、案件受理费111,991.00元,减半收取计55,995.5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合计60,995.50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负担,应于2019年7月6日直接支付给原告远东国际。烟台台海核电已于2019年7月支付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60,995.50元。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债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6日作出(2019)沪0115执19049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
2017年5月25日,烟台台海核电与远东国际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金额68,200,000.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隆华集团、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租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2019)沪0115民初47685号民事调解书:一、截至2019年6月28日,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应付原告远东国际款项合计人民币22,142,968.68元(其中包括剩余租金27,414,488.59元、逾期付款违约金928,380.09元、留购款100.00元,扣除保证金6,200,000.00元);二、售后回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展期后应付未付租金为21,377,843.90元(已扣除保证金6,200,000.00元)、留购价款1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928,380.09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
电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三、案件受理费153,331.00元,减半收取计76,665.5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合计81,665.50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负担,应于2019年7月6日直接支付给原告远东国际。烟台台海核电已于2019年7月支付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81,665.50元。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债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6日作出(2019)沪0115执19046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
2018年2月9日,烟台台海核电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金额83,333,333.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隆华集团、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2019)津03民初37号民事调解书:一、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应付未付款项合计71,151,064.22元(其中包括剩余租金77,969,887.94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514,409.28元、留购款100.00元,扣除保证金8,333,333.00元);二、售后回租赁合同继续履行,被告烟台台海核电按新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向原告远东宏信支付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2019年6月28日)及留购价款,以上共计71,675,966.93元(已扣除保证金8,333,333.00元);三、案件受理费390,400.00元,减半收取计195,20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合计200,200.00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负担,应于2019年7月6日直接支付给原告远东宏信。烟台台海核电已于2019年7月支付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200,200.00元。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债务,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3日作出(2019)津03执20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
基于以上四笔未履行完毕的融资租赁合同,烟台台海核电、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温合金”)与远东国际、远东宏信于2019年12月27日签订和解协议,四方一致确认:1、截至2019年12月20日,烟台台海核电应付远东国际及远东宏信(2019)沪0115民初47686号、(2019)沪0115民初47687号、(2019)沪0115民初47685号、(2019)津03民初37号共4份调解书项下应付未付款项合计88,969,620.13元(其中包含剩余租金84,195,543.55元,租金逾期违约金4,773,676.58元,留购价款400.00元);2、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时间和金额,原合同展期至2020年12月31日;3、高温合金在最高额度30,000,000.00元内提供保证责任;4、如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照展期后的支付计划付款,远东国际和远东宏信有权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并要求高温合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21年隆华集团有限公司代烟台台海核电分三笔向远东宏信共支付5,500,000.00元。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还款。远东国际已申报债权19,386,662.06元,远东宏信已申报债权52,332,080.07元。
7. 烟台台海核电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合同诉讼
2018年4月4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高温合金签订62,748,417.54元的债权确认协议,烟台台海核电取得对销售给高温合金产品的应收账款债权。2018年4月4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国际”)签订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将对高温合金的债权转让给平安国际,合同金额62,748,417.54元。同时,台海集团、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保理融资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9日作出(2018)沪0115民初67068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烟台台海核电确认截至2018年11月9日尚欠原告平安国际保理融资款人民币49,545,873.82元,截至2018年10月15日的违约金863,779.23元,继续履行原合同,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日期和金额;二、案件受理费289,529.00元,减半收取计144,764.5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合计149,764.50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高温合金、台海集团、王雪欣应于2018年12月25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平安国际。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债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5日作出(2019)沪0115执6921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
2017年,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台海”)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天津”)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租金总额12,497,832.03元。同时,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核电提供保证担保。因德阳台海未能按期支付租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9日作出(2018)沪0115民初82227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德阳台海确认截至2018年11月9日尚欠原告平安天津租金余额人民币4,397,120.78元,留购价100.00元,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日期和金额;二、案件受理费49,909.00元,减半收取计24,954.50元,由被告德阳台海、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共同承担,于2018年12月25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平安天津。德阳台海已支付案件受理费24,954.50元。
2017年,德阳台海与平安天津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租金总额67,033,826.32元。同时,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核电提供保证担保。因德阳台海未能按期支付租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9日作出(2018)沪0115民初67067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德阳台海确认截至2018年11月9日尚欠原告平安天津租金余额人民币34,858,928.55元,留购价100.00元,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日期和金额;二、案件受理费216,164.00元,减半收取计108,082.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合计113,082.00元,由被告德阳台海、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共同承担,于2018年12月25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平安天津。德阳台海已支付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113,082.00元。
2019年12月,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与平安国际签订执行和解还款计划,将烟台台海核电的保理合同与德阳台海的两笔售后回租合同项下扣除保证金并加留购价款后总余额29,733,187.88元,按照新的还款计划履行,由烟台台海核电代德阳台海支付予平安天津合同项下欠款。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照新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支付融资款,烟台台海核电于2020年4月与平安租赁签订新的执行和解还款计划:截至2020年4月10日,烟台台海核电的保理合同项下尚欠应付款20,829,655.12元,德阳台海的售后回租合同项下尚欠应付款11,275,061.33元,两合同另有保证金6,000,000.00元、3,371,428.57元,扣除保证金并加留购价款后本金部分总余额为22,733,187.88元。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售后回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还款。平安国际已申报债权21,575,693.41元,平安天津已申报债权17,978,282.00元。
8. 烟台台海核电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合同诉讼
2017年7月24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华夏租赁”)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300,000,000.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1月14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华夏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变更协议,调整原租赁合同项下租金支付方式,并将租赁物回购价款变更为5,000,000.00元。2019年12月30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华夏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变更协议,调整原租赁合同项下租金支付方式,并将租赁物回购价款变更为15,500,000元。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照变更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2020)京02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一、确认华夏租赁对烟台台海核电享有的债权为已到期租金和加速到期租金共计269,218,122.40元,留购价款15,500,000.00元及违约金;二、确认华夏租赁对台海集团享有的保证债权为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台海集团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华夏租赁在(2020)鲁0613破申4号案件破产程序中申报并被确认的债权份额,若在台海集团债务履行前,烟台台海核电破产程序已经终结,应扣除华夏租赁在破产程序中取得清偿的部分;三、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2020)鲁0613破申4号案件破产程序中申报并被确认的债权份额,若在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履行债务前,烟台台海核电破产程序已经终结,应扣除华夏租赁在破产程序中取得清偿的部分;四、确认华夏租赁就本判决第一项债权未全部受偿之前,合同编号为
HXZL-HZ-2017303《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华夏租赁。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售后回租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还款。华夏租赁已申报债权296,419,108.41元。
9. 金融机构借款产生的重大诉讼
10. 烟台台海核电与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的合同诉讼
2017年4月25日,烟台台海核电与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3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5日。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实工业”)分别与恒丰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4月24日,与恒丰银行签订贷款展期合同,将剩余未归还本金298,900,000.00元展期至2020年4月25日。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凯实工业分别与恒丰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本金及利息,恒丰银行将烟台台海核电诉讼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1月9日,烟台台海核电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递送达的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2021年7月7日烟台台海核电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民事判决书》【(2020)鲁06民初447号】,主要内容如下:1、被告烟台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返还原告恒丰银行借款本金2.989亿元及利息、罚息7,441,871.67元(计算至2020年9月7日),并支付自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1月18日按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2、被告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台海核电对被告烟台台海核电上述第一项付款业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被告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驳回原告恒丰银行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73,509.00元,保全申请费5,000.00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台海核电、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对以上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4日开庭审理,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法院未做出判决。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恒丰银行本金及利息。恒丰银行已申报债权总额为313,701,518.30元,其中本金298,900,000.00元,利息13,223,009.30元,其他费用1,578,509.00元。
1. 烟台台海核电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8年12月3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8,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7日至2019年12月19日。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分别与包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烟台台海核电与包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应收台海集团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期偿还借款,包商银行将烟台台海核电诉讼至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于2020年5月8日作出(2020)鲁06执98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截止2020年4月24日,本案未受偿债权数额为本金176,960,563.42元,截止2019年8月13日的利息及罚息2,552,479.85元,违约金8,848,028.17元,共计188,361,071.44元,以及从2019年8月14日起按合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50%计算给付至实际还清之日的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还应分别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17,696,056.34元。案件执行情况已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20年4月24日,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终结执行程序。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接管组,2020年4月30日于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以上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至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报债权总额为217,300,223.41元,其中本金176,960,563.42元,利息31,339,659.99元,违约金9,000,000.00元,。
1. 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国建设银行烟台莱山支行的合同诉讼
2018年12月29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国建设银行烟台莱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29,1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29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建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29,1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29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建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48,5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29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建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97,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29日。2016年8月9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建设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价值29,256.68万元的在建工程和土地对烟台台海核电180,000,000.00元借款额度内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16年8月15日,台海集团与建设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烟台台海核电270,000,000.00元借款额度内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7年1月1日,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烟台台海核电85,000,000.00元借款额度内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48,500,000.00元银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6日作出(2020)鲁06民初486号民事判决书:一、烟台台海核电偿还借款本金3322万元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1,649,064.79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9月17日),并自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1月18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利息计付利息(含复利和罚息);二、对烟台台海核电抵押的在建工程和土地拍卖、变卖或折价后的价款在最高限额180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台海集团在最高限额38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王雪欣、东旭在最高限额25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97,000,000.00元银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6日作出(2020)鲁06民初485号民事判决书:一、烟台台海核电偿还借款本金90,888,258.25元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4,726,104.69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9月17日),并自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1月18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利息计付利息(含复利和罚息);二、对烟台台海核电抵押的在建工程和土地拍卖、变卖或折价后的价款在最高限额180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三、台海集团在最高限额38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王雪欣、东旭在最高限额25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建设银行2021年2月已申报债权190,929,801.67元,其中:借款本金182,308,258.25元,利息7,874,526.42元,诉讼费737,017.00元,保全费10,000.00元。2021年1月21日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代还1,291,528.46元,通过银行询证业务落实,2021年11月16日建设银行已将债权转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暂未收到新的债权申报资料。
1. 烟台台海核电与中信银行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9年6月14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中信银行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19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17日。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分别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对烟台台海核电112,000,000.00元借款额度内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到期支付银行本金及利息,中信银行将烟台台海核电诉讼至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9日作出(2020)鲁06民初499号民事判决书:一、烟台台海核电偿还借款本金99,942,869.17元及利息、罚息5,981,469.02元(计算至2020年10月15日),并支付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18日按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二、台海集团、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分别在最高债权额11200万元债权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中信银行本金及利息。中信银行已申报债权107,330,327.23元,其中:借款本金99,942,869.17元,利息6,811,036.06元,诉讼保全费576,422.00元。
1. 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支行的合同诉讼
2020年1月16日,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支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90,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0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19日。同时,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分别与烟台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借款利息,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2020)鲁06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一、烟台台海核电十日内返还原告烟台银行借款本金9,000万元及利息1,974,045.07元(暂计至2020年8月21日),并自2020年8月22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利息,自2020年11月7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以合同约定利率1.3倍计付利息;二、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烟台银行本金及利息。烟台银行已申报债权94,099,724.64元,其中:借款本金90,000,000.00元,利息3,592,994.64元,其他费用506,730.00元。
1. 烟台台海核电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20年1月17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0年1月17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分别与天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烟台台海核电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多项违约情形,故天津银行根据约定要求烟台台海核电偿还所有本息,并由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承担担保责任。现因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烟台台海核电和台海集团破产重组,故将保证人即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诉至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6日作出(2021)鲁06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偿还原告天津银行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2,284,027.78元,并支付自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18日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支付原告天津银行律师费5,000.00元;三、上述给付义务履行中,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在清偿债务时,如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申报债权且未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给付义务后,取得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作为债权人的受偿权,可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在清偿责任范围内申报债权;如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给付原告天津银行的款项应扣除原告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的数额。同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6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偿还原告天津银行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22,840,27.78元,并支付自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18日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支付原告天津银行律师费5,000.00元;三、上述给付义务履行中,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在清偿债务时,如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申报债权且未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给付义务后,取得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作为债权人的受偿权,可向山东省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在清偿责任范围内申报债权;如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给付原告天津银行的款项应扣除原告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的数额。天津银行2021年1月已申报债权104,659,722.22元,其中:本金100,000,000.00元,利息4,659,722.22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天津银行本金及利息,通过银行询证函业务落实,天津银行已将债权转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1. 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9年9月11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18,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19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0日。同时,台海集团与光大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依约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台海集团亦未履行保证责任,光大银行将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诉讼至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30日作出(2020)鲁0602民初681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偿付原告光大银行借款本金18,000,000.00元,利息294,762.50元(暂计算至2020年6月23日),同时自2020年6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付利息、罚息、复利给原告;同时由被告台海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光大银行本金及利息。中国光大银行已申报债权18,990,822.84元,其中:本金18,000,000.00元,利息920,037.84元,其他费用70,785.00元。
1. 烟台台海核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20年5月20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6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同时,台海集团、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分别与兴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借款利息,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2020)鲁06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兴业银借款本金6000万元,支付利息、复利880,057.88元(暂计至2020年9月30日),并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及复利、自2020年11月14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仍按借款合同计付罚息、复利给原告;二、被告烟台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兴业银行律师费60,000.00元;三、被告台海集团、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兴业银行本金及利息。兴业银行已申报债权61,745,714.29元,其中:本金60,000,000.00元,利息1,334,214.29元,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411,500.00元。
1. 烟台台海核电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8年9月19日至20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5份借款合同,合同金额合计49,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10个月。同时,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王雪欣与北京银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烟台台海核电与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3笔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2019年9月3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北京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金额8,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1日。同时,台海集团、王雪欣分别与北京银行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0
日作出(2020)鲁01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一、烟台台海核电支付北京银行本金40,304,721.97元,罚息2,047,177.86元(罚息计至2020年4月10日),嗣后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另行计算;二、烟台台海核电支付北京银行律师代理费损失20万元;三、北京银行对烟台台海核电质押的应收账款优先受偿。四、台海集团、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台海集团、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有权向烟台台海核电追偿。2020年9月3日,北京银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分户协议,将对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及利息、费用等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9日,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财金枫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枫润”)签订债权转让分户协议,将对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及利息、费用等转让给济南枫润。
2021年3月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1执436号执行通知书,责令烟台台海核电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内履行下列义务:(1)向济南枫润偿还借款本金32,316,951.12元,罚息2,047,177.86元(上述罚息计至2020年4月10日),嗣后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另行计算;(2)向济南枫润偿还借款本金7,987,770.85元及2020年4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是利息、罚息;(3)向济南枫润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向济南枫润支付律师代理费损失200,000元;(5)向法院缴纳案件执行费112,432元。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济南枫润本金及利息。济南枫润已申报债权45,032,451.69元,其中:本金40,304,721.97元,利息4,527,729.72元,律师费200,000.00元。
1. 烟台台海核电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20年8月28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39,4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5月28日。同时,台海集团、台海核电分别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已被烟台市来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违反《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到期事件”的情形,2021年1月26日交通银行将保证人台海核电诉讼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保证人台海核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4月烟台台海核电收到交通银行转送的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6民初100号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一、台海核电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交行对烟台台海核电借款本金39400000元、利息690320.83元(截止到2021年1月22日),合计40090320.83元,之后的利息、罚息继续按照《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台海核电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交通银行律师费15000元。案件受理费242327元由台海核电负担。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交通银行本金及利息。交通银行已申报债权39,785,627.50元,其中本金39,400,000.00元,利息385,627.50元。
1. 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6年12月20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同时,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烟台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12月27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将剩余未归还本金44,900,000.00元展期至2020年12月20日;同时,台海核电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11月17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将剩余未归还本金29,709,382.26元展期至2021年6月20日;同时,台海核电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烟台台海核电补充以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项下所有权益提供质押担保。
2017年11月7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7日;同时,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11月5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将剩余未归还本金99,798,444.44元展期至2022年5月7日;同时,台海核电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烟台台海核电补充以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签订的编号为NPIC-FZ-MPIPE-P1销售合同项下的全部预收、应收账款等债权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物资提供质押担保。2017年11月20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金额8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同时,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11月5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将剩余未归还本金80,000,000.00元展期至2022年5月20日;同时,台海核电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烟台台海核电补充以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签订的编号为NPIC-CJ-MPIPE-P1销售合同项下的全部预收、应收账款等债权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物资提供质押担保。
由于借款人烟台台海核电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青岛银行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保证人台海核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于2020年12月15日将保证人台海核电诉讼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台海核电收到案件号(2021)鲁 06 民初 40 号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借款本金 29,709,382.26 元及利息 2,828,309.93 元(自 2019 年 9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 2、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律师代理费 10,000 元; 3、上述给付义务履行中,被告台海核电在清偿债务时,如原告青岛银行烟 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在破产重整中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给付原告 青岛银行烟台分行的款项应扣除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的数额;如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未受到清偿, 则被告台海核电履行给付义务后,取得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作为债权人的受偿权,可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在清偿责任范围内申报债权。
2021年8月台海核电收到案件号案件号(2021)鲁 06 民初 41 号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借 款本金 80,000,000 元及利息 5,869,333.33 元(自 2019 年 9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 2、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律 师代理费 15,000 元。 3、上述给付义务履行中,被告台海核电在清偿债务时,如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在破产重整中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给付原告 青岛银行烟台分行的款项应扣除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 偿的数额;如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未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履行给付义务后,取得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作为债权人的受偿权,可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在清偿责任范围内申报债权。 2021年8月台海核电收到案件号(2021)鲁 06 民初 42 号判决书,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借款本金 99,798,444.11 元及利息 7,393,902.54 元(自 2019 年 9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 2、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律师代理费25,000 元。 3、上述给付义务履行中,被告台海核电在清偿债务时,如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在破产重整中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给付原告 青岛银行烟台分行的款项应扣除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的数额;如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未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履行给付义务后,取得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作为债权人的受偿权,可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在清偿责任范围内申报债权。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青岛银行本金及利息。青岛银行已申报债权
224,263,245.90元,其中本金208,071,700.10元,利息16,091,545.80元,律师费100,000.00元。
1. 台海核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20年6月19日,台海核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两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合计2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1年4月20日。同时,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分别与兴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台海核电未依约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台海集团亦未履行保证责任,兴业银行将台海核电、台海集团诉讼至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法院。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2020)鲁06民初480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兴业银行借款本金5000万元元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733,381.57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9月30日),并支付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付利息、自2020年11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合同计算的罚息、复利给原告;二、被告台海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王雪欣、东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兴业银行其他诉讼请求。如当事人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95,467.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共同负担。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作出(2020)鲁 06 民初 482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借款本金 150,000,000.00 万元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 2,200,144.70 元(利息暂计至 2020年 9 月 30 日),并支付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及复利、自 2020 年 11 月 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给原告; 2、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律师费 190,000 元; 3、被告烟台市台海置业有限公司、王雪欣、东旭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被告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台海核电上述第一、二项截至 2020 年11 月 27 日的付款业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驳回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欠银行本金200,000,000.00元,计提应付利息15,487,992.52元。
1. 台海核电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9年12月10日,台海核电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35,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0日。因台海核电未依约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王雪欣、东旭亦未履行担保义务,厦门银行将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诉讼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6日,台海核电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递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闽01民初2609号)被告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34,741,245.29元及利息;被告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偿付律师费30万元;被告王雪欣、东旭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756,436.00元,由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负担,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00元已由厦门银行缴纳,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厦门银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欠银行本金131,733,400.22元,计提应付利息25,643,947.61元。
1. 台海核电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7年8月11日,台海核电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同时,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分别与渤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8月13日,台海核电与渤海银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将未归还银行本金850,000,000.00元,展期至2020年8月14日。同时,台海集团、烟台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分别与渤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台海核电未能按时足额归还全部借款本息,2020年10月15日渤海银行将台海集团、烟台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诉讼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渤海银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烟台台海核电立即偿还本金83,500,000.00元、利息3,027,735.10元、罚息1,049,303.81元,台海集团、烟台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11月4日,台海核电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递送达的《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2021年12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偿还渤海银行福州分行借款本金 8,350 万元,并支付暂计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止的利息 3,027,735.1 元、罚息 1,017,068.02 元、复利 30,453.34 元,之后的利息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 约定计算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复利的计算基数为期内尚欠利息,不得包含逾期罚息); 2、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偿还渤海银行福州分行律师代理费 3 万元。 3、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 1、2 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计至 2020 年 11 月 28 日止),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4、烟台台海核电对本判决第 1、2 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计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止),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王雪欣、东旭对本判决第 1、2 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驳回渤海银行福州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欠银行本金83,499,960.00元,计提应付利息15,904,481.02元。
1. 德阳台海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8年9月26日,德阳台海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浙商成都)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编号(20400000)浙商银借字(2018)03109号,协议金额49,500,000.00元。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陈勇、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德阳万达以德府国用(2009)第010503号土地、德阳市房权证河东区字第0083490号)生产用房,台海核电以液压快锻机(12.5MN油压机)提供抵押担保。因2019年德阳台海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故浙商成都向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审请执行证书。2019年2月22日公证处下达(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337号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一、本金人民币49,500,000.00元;二、从2019年1月29日至还清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三、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币1,000.00元,律师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抵押物在被担保范围内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向债权人偿还。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川06执11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借款人及担保人:
一、立即履行(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337号执行证书所确定的义缴纳本案执行费116,901.00元。(2019)川06执117号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案外人烟台市财政局和被执行人台海核电均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冻结被执行人台海集团账户存30,000,000.00元提出异议,法院正在审查中。合议庭合议并依法约谈了浙商成都,于2019年9月2日,法院下达(2019)川06执117号之十七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2020年7月31日,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约定2020年9月30前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2020年11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2020年12月31前归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2021年3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2021年6月30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万元;2021年9月30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万元;2020年11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万元;2020年12月31前归还借款本金1,500.00万元;2021年3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
100.00万元;2021年6月30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万元;2021年9月30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万元;
2021年12月31前,德阳台海结清所欠的剩余借款本息。2021年度,实际偿还本金500.00万元,2021年末未偿还本金为38,969,825.33元。
1. 德阳台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4 年 11 月 21 日,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台海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60 个月;借款用途为项目建设;贷款利率 按照提款日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10%确定;如逾期还款, 在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之上加收 50%逾期利息”。行德阳分行自 2014 年 12 月 2 日 至 2016 年 3 月 19 日向德阳台海累计发放贷款 9,000.00万元。 2019 年 10月 30 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 台海、台海核电、陈勇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 21,619,819.44 元,展 59 期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2020 年 9 月 21 日,因德 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签订了《展 期协议》展期金额为 16,219,819.44 元,展期期限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日”。担保人同意就借款人上述借款展期继续按照其与工行德阳分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2018 年 1 月 15 日,工行德阳旌阳支行与德阳台海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利率按提款前一日 LPR 上浮 70.25 个基点(一个基点为
0.01%),如逾期还款,在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 50%逾期利息”。2018 年 2 月 1 日工行德阳分行发放 2,000.00 万元贷款。2019 年 1 月 5 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与德阳台海、台海核电、 陈勇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 2,000.00 万元,展期期限为 2019 年 2 月 1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 2019 年 11 月 1 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与德阳 台海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展期金额为1,96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 贷款用途为偿还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同日工行德阳分行发 放 1,960.00 万元贷款。2020 年 10月 11 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与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 1,960.00 万元,展期期限为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台海核电、陈勇 同意就借款人借款展期继续按照其与贷款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担保 责任。
2018 年 4 月 27 日,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台海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3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利率按提款前一日 LPR 上浮 47.5 个基点(一个基点为 0.01%),如逾期还款,在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 50%逾 期利息”。2018 年 5 月 2 日工行德阳分行发放 300.00 万元贷款。2019 年 5 月 31 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与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 300 万元元,展期期限为 2019 年 5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21 日”。 2019 年 11 月 1 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与德阳台海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展期金额为 26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 贷款用途为偿还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同日工行德阳分行发 放 260.00 万元贷款。2020 年 10 月 11 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 阳分行与与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签订《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 260.00 万元, 展期期限为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台海核电、陈勇同意就借款人借款展期继续按照其与贷款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针对前述项目贷款与流动贷款,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先后为德阳台海提供最高额抵押及最高额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 11 月 21 日,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台海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在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期间的主债权在最高额 8,908.90 万元的 最高余额内承担担保责任;抵押物为德阳台海名下位于德阳市区汾湖路南侧的在建工程工业房地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上述约定的抵押物,已办理了相关抵押登记。 2015 年 6 月 24 日,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台海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在 2014 年 11月 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期间的主债权在最高额 4,465.00 万元的最高 余额内承担担保责任;抵
押物为德阳台海名下位于德阳市区汾湖路南侧的在建工 程;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上述约定的抵 押物,已办理了相关抵押登记。 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0月 29 日,工行德阳分行分别与台海核电、 陈勇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 2019 年 10 月 21 日至2022 年 12 月 30 日期间 的主债权在最高额 4,50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 贷款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贷款到期后,德阳台海未按约定还本付息,保证人未按约履行担保责任,工行德阳分行将德阳台海及保证人台海核电、陈勇诉至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2022年2月公司收到德阳台海转来的(2021)川 0603 民初 7230 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定如下: 1、被告德阳台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工行德阳分行归还借款本金31,251,472.37 元,以及截止 2021 年 12 月 20 日的利息 963,220.75 元,并继续 支付之后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1)以 9,251,472.37 元本金为基数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展期协议》(编号: 0230500012-2020 年(展)字 0003 号、0006 号、0007 号、0013 号)约定的利率 上浮 50%进行计算;(2)以 19,500,000.00 元本金为基数从 2021 年 12 月 21 日 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展期协议》(编号:0230500012-2020 年 (展)字 0009 号)约定的利率上浮 50%进行计算;(3)以 2,500,000.00 元本金 为基数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展期协议》(编 号:0230500012-2020 年(展)字 00010 号)约定的利率上浮50%进行计算。若未 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计算中超过年息 24%的部分以年息 24%为限); 2、原告工行德阳分行对登记于被告德阳台海名下的位于德阳市区岷山路三 段 46 号核电设备扩能项目锻造分厂厂房 1-1 号在建工程工业房地产及国有土地 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德府国用(2013)第 11553 号、土地抵押登记证号: 德市国土他项(2014)第 00619 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号:德房建德阳市字第 D0031656 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 89,089,000.00 元的范围内享有优 先受偿权。 3、原告工行德阳分行对登记于被告德阳台海名下位于德阳市区岷山路三段 46 号核电设备扩能项目实验楼 4-1 号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号:
德房 建德阳市字第 D0038408 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 44,650,000.00 元的 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台海核电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在最高额 45,000,000.00 元 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清偿责任。 5、被告陈勇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在最高额 45,000,000.00 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清偿责任。
17. 德阳万达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支行合同诉讼
2020 年 5 月 12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绵竹支行”)与德阳万达签订编号为 023050003-2020 年(绵竹)字 00139 号《小企业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750 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 抵押担保,德阳万达自愿以位于河东区龙泉山南路三段 21 号营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德府国用(2012)第 00388 号;房屋产权证号德阳市房 权证河东区字地0147207 号)为工行绵竹支行借款合同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 时双方还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日,工行绵竹支行与陈勇签订了《保证合同》,陈勇自愿为担保方为德阳万达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后,工行绵竹支行按约对德阳万达完成支付借款义务。由于工行内部业务地域管辖范围原因,后续该笔业务转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负责管理。德阳万达偿还 5 万元借款后剩余借款 745 万元未能及时还款,为此,工行绵竹支行诉讼至绵竹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3日,德阳万达与工行绵竹支行重新签订和解协议。
3、保险、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产生的重大诉讼
被 告 | 原 告 | 诉讼事项 | 涉诉标的期末余额(元) | 诉讼结果 | 破产债权申报金额(元) | 期后情况 |
烟台台海核电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 保险合同 | 11,730,801.96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保险费 | 12,021,530.06 | |
烟台台海核电 | 烟台市莱山区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175,143.25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工程款 | 2,303,729.17 | |
烟台台海核电 | 青岛凯捷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8,136,527.00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工程款 | 8,950,179.70 |
烟台台海核电
烟台台海核电 | 烟台智源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买卖合同纠纷 | 2,137,399.40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工程款、货款 | 2,201,183.40 | |
烟台台海核电 | 山东海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396,706.58 | 败诉,冻结与标的金额相同的银行存款 | 1,396,706.58 | 注1 |
烟台台海核电 | 烟台嘉德汽车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3,793,114.52 | 败诉,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货款 | 6,529,104.50 | |
烟台台海核电 | 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3,965,000.00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货款 | 4,282,083.00 | |
烟台台海核电 | 烟台市安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228,445.77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货款 | 1,299,733.01 |
德阳万达
德阳万达 | 天津滨海新区建川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纠纷 | 2,999,376.51 | 达成执行和解,正在分期支付 | ||
德阳台海 |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铸锻分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657,943.34 | 达成执行和解,正在分期支付 | ||
合 计 | 39,220,458.33 | 38,984,249.42 |
注:1、山东海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5日将债权转移给山东杰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杰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1,396,706.58元。
4、其他诉讼
2021年3月2日,德阳万达收到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鄂0281民初1298号应诉通知书,已受理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公司(简称大冶特钢)与德阳万达合同纠纷案。原告大冶特钢,被告德阳万达,诉讼请求是根据双方2018年8月8日签订的《炼钢转炉系统安全、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商业合同》以德阳万达延期交货、逾期违约、质量不达标、返还未供货设备款及赊购货款等为由请求判令被告共计支付1,324.76万元及其他待鉴定后确定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目前案已进入司法鉴定阶段,原被告双方正在等待鉴定结果。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0.00 | 0.00 | ||||||||
其中: | ||||||||||
其中: |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8,363,246.14 | 78,363,246.14 |
应收股利 | 38,879,462.62 | 38,879,462.62 |
其他应收款 | 416,020,261.91 | 420,553,881.20 |
合计 | 533,262,970.67 | 537,796,589.96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拆借款利息 | 78,363,246.14 | 78,363,246.14 |
合计 | 78,363,246.14 | 78,363,246.14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子公司 | 38,879,462.62 | 38,879,462.62 |
合计 | 38,879,462.62 | 38,879,462.62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及垫付款 | 3,000.00 | |
保证金 | 16,736.37 | 19,236.37 |
备用金 | 42,500.00 | 107,256.20 |
政府补助 | ||
内部往来 | 415,966,543.73 | 420,430,735.90 |
合计 | 416,028,780.10 | 420,557,228.4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347.27 | 3,347.27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5,170.92 | 5,170.92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8,518.19 | 8,518.1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53,000.00 |
1至2年 | 14,922,042.02 |
2至3年 | 43,061,213.90 |
3年以上 | 356,292,524.18 |
3至4年 | 356,292,524.18 |
合计 | 416,028,780.1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347.27 | 5,170.92 | 8,518.19 | |||
合计 | 3,347.27 | 5,170.92 | 8,518.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15,966,543.73 | 4年以内 | 99.99% | |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6,736.37 | 3年以上 | 0.01% | 8,368.19 |
张炳旭 | 备用金 | 20,000.00 | 3年以上 | ||
曹文涛 | 备用金 | 20,000.00 | 2-3年 | ||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 预付及垫付款 | 3,000.00 | 1年以内 | ||
合计 | -- | 416,026,280.10 | -- | 100.00% | 8,368.19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
合计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
合计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39,867.00 | 2,600,269.00 | ||
合计 | 2,639,867.00 | 2,600,269.00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89,551.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59,504.59 | |
债务重组损益 | 194,058.5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885,503.2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010,605.58 | |
合计 | -26,410,886.2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8.79% | -0.97 | -0.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2.21% | -0.9358 | -0.935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