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39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2022年5月23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复核受理通知书》((2022)第1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于2022年6月1日组织召开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复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2022]1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四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维持《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2022]399号)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本决定为终局决定。
特此公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