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个人或关联方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在2022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32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7.27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05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对额度预计范围内的担保对象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司(以下简称“湖南博世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年。近日,湖南博世科与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0753934)。根据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要求,公司需为本次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审批范围内。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本次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3年12月24日 | 注册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 |
注册资本 | 31,008.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汤桂腾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占比100.00% |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水污染治理、供水工程承包、施工等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以及环境设计咨询等业务 |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年末/2021年度 (经审计) | 2022年6月末/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121,764.22 | 127,221.33 | |
净资产 | 26,815.74 | 27,323.87 | |
负债总额 | 94,939.08 | 99,897.46 | |
营业收入 | 21,609.86 | 16,763.52 | |
利润总额 | -7,889.58 | 191.13 | |
净利润 | -6,557.01 | 498.74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单位:元) | 截至2022年6月末,湖南博世科涉诉金额约为4,500.81万元。 |
2、《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主合同:为北京银行长沙分行与主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0753934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3)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合同的生效: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以加盖公章的文件认可的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提供担保总余额分别为383,432.20万元、252,781.86万元,分别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40.67%、92.74%,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53934_001)。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