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28 公司简称:世茂能源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爱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32,000,000 .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2022年度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世茂能源、公司、本公司、本企业 | 指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姚北热电 | 指 | 宁波众茂姚北热电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世茂投资 | 指 |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世茂铜业 | 指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 |
甬羿光伏 | 指 | 宁波甬羿光伏有限公司 |
金通融租 | 指 |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余姚环卫 | 指 | 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原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初 | 指 | 2022年1月1日 |
上年期末 | 指 | 2021年12月31日 |
报告期内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世茂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gbo Shimao Ener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IMAO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立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吴建刚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
电话 | 0574-62087887 |
传真 | 0574-62102909 |
电子信箱 | wujiangang@shimaoenergy.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475 |
公司网址 | http://www.shimaoenergy.com |
电子信箱 | shimaoenergy@shimaoenergy.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世茂能源 | 605028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00,788,120.02 | 183,664,647.62 | 9.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5,673,968.53 | 83,363,148.98 | 1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1,176,751.76 | 81,508,243.54 | 11.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582,434.14 | 85,481,194.47 | 15.3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80,962,313.21 | 1,033,288,982.62 | 4.61 |
总资产 | 1,207,160,497.04 | 1,152,309,586.97 | 4.7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0 | 0.69 | -13.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0 | 0.69 | -13.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68 | -16.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98 | 17.47 | 减少8.4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6 | 17.08 | 减少8.5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73,182.95 | 本期政府奖励补贴131,247.95元,政府补助递延摊销1,241,935.00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873,214.05 | 理财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 -23,008.80 |
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7,455.0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93,626.4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497,216.77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情况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世茂能源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通过焚烧处置将生活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热电联产”(分类编码:D4412)。
1、全国电力行业及绿色电力发展情况
2020年9月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开启了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新征程。我国二氧化碳排放体量大,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仅有30年时间,任务艰巨复杂。其中,能源电力的低碳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主战场。目前,我国能源燃烧占全部二氧化碳排放的88%左右,电力行业排放占约41%,电力行业不仅要加快行业自身的低碳转型,还要助力工业、建筑、交通等终端用电部门实现更高的电气化水平。落实“双碳”目标,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重中之重。2021年11月,《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两份纲领性文件发布,要求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2025年、2030年、2060年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20%、25%、80%。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多次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的相关要求。在电力供给侧,全面
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在电力消费侧,研究构建推动“双碳”的市场化机制,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在大力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的政策激励下,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历史性突破10亿千瓦,水电、风电装机均超3亿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 该意见将“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单列于“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项下,指出应引导有需求的用户直接购买绿色电力,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该意见强调了绿电交易在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地位以及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市场价值,也为绿电交易市场赋予了“碳中和”时代的特殊意义,为绿电交易市场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2022年1月18日,为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发改就业〔2022〕107号)。方案指出,要引导用户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并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单列,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且明确提出了建立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这一方案的公布给予了绿电交易市场新的活力,即绿电中长期交易合同与对高耗能企业使用绿电的刚性约束将一定程度地保证我国绿电交易市场规模;而一旦允许用户通过购买绿电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将进一步有效刺激用户参与绿电交易市场的积极性。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2年1-6月全国发电量稳步提高,绿色清洁能源发电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6月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合计约11.35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重提高到46.50%。2022年1-6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0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第二产业用电量27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第三产业用电量69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1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
2、热电联产行业发展情况
热电联产指利用锅炉产生的蒸汽对外供热,同时在供热过程中利用汽轮发电机产生电能的生产方式,是热能与电能的联合高效生产。热电联产企业主要焚烧原材料为燃煤,此外还包括燃气等其他化石能源。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国家鼓励对工业、生活废弃物如垃圾、污泥、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进行综合循环利用。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依托当地热负荷,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建制镇提供民用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我国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中长期目标,在全球都在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氛围下,近期能源的合理利用被多次写入国家相关政策
当中。热电联产作为一种仍在大力推进的清洁能源发电、供热方式,同样受到国家重视。 202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称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在园区发展方面,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 2025 年底前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同时,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因此,我国正不断鼓励热电联产行业向集中化、绿色化发展,以更高效地利用能源,并减少污染。
3、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发展情况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应环境保护和能源利用的双重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供热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青睐和垃圾处理的首选方式。
(1)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形式。其中填埋和堆肥是中国长期以来最主要的两类处理方式,虽然处理成本和技术难度相对较低,但不能很好的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并会带来一定污染,垃圾再利用的比例很低,资源浪费严重。相较于卫生填埋、堆肥等处理方式,垃圾焚烧具有处理效率高、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垃圾经焚烧处理后仅产生少量的炉渣和飞灰,其中炉渣经过处理后还可用于制砖等其他用途,此外,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用于发电或供热,将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因此,垃圾焚烧是目前较为实用,发展前景较大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2)垃圾焚烧处理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城市人口逐年增加,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对垃圾的处理需求将持续旺盛。在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垃圾收运体系日趋完善,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高。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以焚烧处理为主,根据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随着政府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建设,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行业的未来发展空间较大。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4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 70 万吨/日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
利用率达到 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 65%左右”。
4、推动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经过多年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已经成为较为成熟的产业,大部分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一般采用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的模式。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发布《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热电联产发展,鼓励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生物质发电补贴也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动垃圾发电企业向热电联产方向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双碳”目标、产业转型等多种因素制约的条件下,给公司周边客户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因素。面对外部复杂多变的不利情况,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环保成本加大,原料之一煤的价格高位波动,公司在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合理调度生产,积极开拓新客户,依托中意(宁波)生态园的不断发展,努力实现业绩稳步增长。
1、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经营模式,在优先保证园区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锅炉产汽量及汽轮机配置,蒸汽进入汽轮机推动其进行发电并排出蒸汽用于供热。公司的供热价格采取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规定。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原材料包括燃煤和生活垃圾,燃煤由公司自行采购,生活垃圾则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运输提供,无需采购。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动力煤。公司运行管理部和物资采购部每月初根据燃煤库存情况预估当月采购数量,并由物资采购部安排采购。物资采购部向长期良好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价格参考秦皇岛港动力煤市场价格作为依据,通过对供应商报价的对比,最终确定供应商。燃煤到货后由技术研发部的综合分析室进行抽样化验,检验成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入库。公司所需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充分,采购量保持稳定。公司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基础上维持合理库存,以满足生产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生产方式。公司24小时不间断生产蒸汽,并根据客户实时用热需求安排实时蒸汽的产量,并在供热过程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并上网。如锅炉生产的蒸汽量大于下游客户的蒸汽需求量时,则通过抽凝机组发电来消化冗余蒸汽。公司的实时供汽量根据热用户的蒸汽需求量的变化而变化,该过程主要通过安装在供热管道的流量计、温度压力变送器的实时参数来对锅炉的投料量、负荷进行调节控制。
(3)销售模式
a、蒸汽销售
公司所生产的蒸汽以直销的模式供给客户,工业蒸汽以吨计量,按月结算,公司每月以客户端热计量表上的客户蒸汽使用量及当月汽价制作确认表,待客户签字确认后,以上述金额作为收入确认依据。蒸汽销售采用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公司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供热销售价格,具体供热销售价格标准及确定办法如下:供热销售价格=煤热联动价格+脱硫脱硝热价+其他。公司每月将编制完成的《蒸汽价格调整通知单》发送给用热客户,以通知本月汽价变动情况。新增用热客户向公司提出用热申请,双方经协商后签订供热协议,明确供热参数如用汽量、蒸汽压力和温度等要素。公司根据新增客户的预计用汽需求情况,收取一定金额的开口费,并负责安装铺设供热主干管路到热用户厂区,由用热客户承担其厂区内的管线建设。b、电力销售根据公司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公司所生产的电全部并入宁波电网,销售给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实现上网后再由国家电网销售到电力终端用户。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发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并按实际上网电量予以并网结算。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世茂能源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主要采用“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生产方式。公司24小时不间断生产蒸汽,并根据客户实时用热需求安排实时蒸汽的产量,并在供热过程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并上网。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主要由于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明显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从而保持了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度生产,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四)市场地位
公司是余姚地区唯一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中心,余姚各街道、乡镇的生活垃圾除厨余垃圾中进行生化或堆肥处理的部分、可回收垃圾中进行资源再利用的部分及有害垃圾外,均由公司负责焚烧处理。同时,公司不断扩展公司的固废处理经营业务范围,已取得污泥焚烧处理项目备案,并中标中意宁波生态园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负责处理填埋场的垃圾。通过上述努力,公司作为当地主要固废处理中心的地位得以巩固。考虑到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属于邻避项目,周围公众接受程度不高,选址困难,且在筹建时即考虑了建设规模与当地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匹配程度,并为未来生活垃圾的增长预留了改扩建空间,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在一个地区投资建设后,缺少再筹建第二个的动力和垃圾来源,因此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具有显著的先发优势,公司作为余姚地区唯一的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和主要固废处理中心,区域独占地位具有可持续性。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1、区位优势
公司位于余姚市滨海新城,作为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根据2018 年5 月公布的浙江省大湾区建设战略,包括中意宁波生态园在内的宁波前湾新区是浙江湾区经济的重要布局。中意宁波生态园是浙江省唯一、全国仅有的8个国际合作生态产业园之一。中意宁波生态园总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及新材料产业基地、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等功能区块。公司作为该区域唯一的热源点,随着园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园区内企业的不断增多,公司集中供热未来发展潜力较大。
2、先发优势
公司于2009年完成一期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并开始扩建二期垃圾焚烧项目,于2011年完成建设投产,成为国内较早进入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垃圾焚烧项目投产后,余姚各街道、乡镇的生活垃圾除厨余垃圾中进行生化或堆肥处理的部分、可回收垃圾中进行资源再利用的部分及有害垃圾外,均由公司负责焚烧处理。一般情况下,一旦在一个县市区已经建立了垃圾焚烧项目,后续其他企业将难以进入该地区。这主要是由于两方面原因:(1)一个地区的生活垃圾数量虽然每年有所增加,但基本稳定,垃圾焚烧处理企业的建设规模往往与该地区的生活垃圾数量相匹配;(2)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属于邻避项目,一旦当地已有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新项目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在余姚地区具备固废处理的先发优势,也为公司发展成为余姚地区的静脉产业园创造了优良条件。
3、管理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长期服务于公司,在十余年的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公司获得“垃圾焚烧厂无害化等级评定A级”,并多次被评为 “环保良好企业”。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构建5S 现场管理体系,并建立了完善、高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且严格地运用在企业运行的各个方面,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目前,公司已上线管控一体化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生产经营的全程数字化管理。
4、技术优势
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为主导,建立了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并培养了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公司目前拥有3项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在环保和节能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公司成立至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及具备较为完备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公司曾荣获“宁波节能先进单位”、“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等称号,并通过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等审核。此外,公司积极与同行业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本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双碳”目标、产业转型等多
种因素制约的条件下,给公司周边客户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因素。面对机遇和挑战,在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把“抓好安全生产、保证客户供热”作为年内总体目标,全力以赴保障安全生产运行,全面有序推进经营管理,紧抓安全环保生产,合理调度生产,加快项目及技术设备改造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引进多元化人才,积极开拓新客户,依托中意(宁波)生态园的不断发展,努力实现业绩稳步增长。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得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2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0,078.81 万元,同比增长 9.32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7,025.42万元、同比增长7.38%;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9,567.4万元,同比增幅 14.77 %;报告期末总资产规模 120,716.0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08,096.2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主要由于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明显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从而保持了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度生产,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二)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工作情况
1、结合5S现场检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在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管理要求,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一是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执行安全例会制度,制定月计划,汇报月度安全工作;加大安全员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完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手册》的编制。二是安全管理教育更加扎实。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多项不同内容和主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2022年度安全培训及考试,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对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开展项目进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等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的施工和操作安全。组织员工进行了防疫演练、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消防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处置事故的能力。坚决杜绝各类违章违规作业,全面落实生产责任制。三是安全责任落实更加高效。对公司内工作环境进行5S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曝光、整改、考核力度,以大力实施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工作,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危险源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章违规作业,及时整治查处的一般隐患及采取措施有效管控较大风险,闭环台账建档管理。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得到了较好社会效益。
2、精细化管理保障生产高效运行
报告期内生产部门严格监控生产中的各个环节,严谨记录生产中的各项数据,在生产中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细致化和数据化,使生产中的各个组织单元精确、高效、协同和持续运行,做到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等。上半年生产部门通过完成3#机煤价变化带负荷经济性测算工作,形成经济效益表,实时切换执行经济运行方式;配合完成渗滤液站沼气入炉流量计安装、流量统计工作;实现一、二烟道自动切换功能等技术改进工作
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同时,通过完成每天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班前班后会制度,落实班前巡检,垃圾入库量及质量的跟踪协调,垃圾燃烧变化的跟踪,设备缺陷的处理跟踪等把精细化管理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为公司降本增效。
3、加强技术研发确保设备持续运行
公司坚持把技改项目建设作为保增长、增效益的重要手段,强化项目管理、优化协调服务、推动技改实施,加强重点技改项目的跟踪检查。2022年上半年公司研发部共完成16项技改,如3#炉旧捞渣机改造,3#、6#炉蒸汽吹灰改造等。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以达到资源充分合理地利用。另外公司积极投入新项目的研发,让创新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2022年上半年度新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截止6月30日,公司拥有3项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2022年上半年,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626.81万元,同比增长10.45%。
4、不断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还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规范化有助于增强员工的主动性和认识上的统一性。今年上半年,公司引入了新的绩效管理体系,提升了人力资源的管理决策能力,促进了员工的职业发展,企业的管理职能显著加强。另外,2022年上半年公司完善了多项管理制度,如《年度目标管理制度》、《人力资源作业指导书》、《绩效考核制度》、《廉政管理制度》、《制度流程与文件管理办法》等,保障公司运作的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5、抓紧推进各个项目有序开展
三期募投项目是公司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克服困难,根据计划积极高效有序推进三期募投项目建设。第一、综合配套的化水站、综合水泵房两个单体已经完工,室内外管沟建设完成,并进行了防腐处理,已经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下半年建设完成投入使用;第二、高温高压发电机组土建工程开始建设,完成主体设备及辅机招议标定标、合同与技术协议的审核与会签工作,锅炉本体渣坑及支柱至0.00米层施工结束,B-C除氧跨0米至4.2米二楼平台支撑架施工,主控楼8米平台、1#汽机基础施工至-1.5米,安装公司已定标,计划7月20日开始接锅炉钢架。 第三、配套热网管线及其他辅助工程抓紧建设中,及时满足客户用汽要求。
在积极抓紧推进募投项目同时,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已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甬环建〔2022〕20号,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公司正在设备采购及工程建设准备。
6、面对疫情不利因素积极开拓新客户
公司肩负了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小曹娥电镀园区用户的供热重任,根据客户需求先后完成了相关管线改造工程,网管线工程部分改迁进一步向外延伸,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面对国内
外疫情的不利因素,周边客户生产销售受到一定不利影响,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上半年新增热用户5家,并已正常供汽2家。服务是部门的永恒主题,优化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热网管道的巡查和保养力度,确保管道、仪表无故障,各供热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7、引进人才提升员工素质
在企业的发展中,人才的重要性越来越得到管理层的普遍认同,2022年上半年,公司针对人才现状,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建立管培生培养计划。上半年引进专业性管理人才和高技术人才各1人,专科(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增加26人,同比增长14%。公司建立了多层次、多方面的员工培训机制,特种(设备)作业员工外培训考证、运行部门组织的一线员工操作技能的培训,参与生产运行新进的员工定期组织理论考试和现场的实操考试等,让新员工能够快速融入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中,让老员工能够保持与时俱进,与公司同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00,788,120.02 | 183,664,647.62 | 9.32 |
营业成本 | 69,701,124.13 | 66,005,091.59 | 5.60 |
销售费用 | 224,406.00 | 285,753.00 | -21.47 |
管理费用 | 24,844,438.40 | 22,691,581.25 | 9.49 |
财务费用 | -3,794,383.40 | -212,902.72 | 1,682.21 |
研发费用 | 6,268,128.32 | 5,675,122.58 | 10.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582,434.14 | 85,481,194.47 | 15.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771,579.37 | -1,020,940.75 | 6,346.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69,011.02 | -11,018,798.07 | 354.4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煤价比上年同期上涨因素,煤热联动价格导致供热价格上升,营业收入比上年有所上升。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销售招待费用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内现金流充裕,从而银行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建设,固产投资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发放分红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 | 情况说明 |
总资产的比例(%) | 总资产的比例(%) | 年期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516,596,014.65 | 42.79 | 400,941,012.16 | 34.79 | 28.85 | 系期末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000,000.00 | 9.11 | 240,000,000.00 | 20.83 | -54.17 | 系期末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
应收款项 | 90,533,445.72 | 7.50 | 81,901,944.16 | 7.11 | 10.5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26,598.68 | 0.09 | 5,220,114.47 | 0.45 | -78.42 | 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及转让所致 |
预付账款 | 26,350,235.99 | 2.18 | 21,636,840.08 | 1.88 | 21.78 | 系物资采购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814,539.79 | 0.23 | 1,469,830.15 | 0.13 | 91.49 | 系支付建设项目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10,357,380.58 | 0.86 | 7,148,356.84 | 0.62 | 44.89 | 系原材料库存增加及价格上涨所致 |
合同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77,747.90 | 0.29 | 876,609.42 | 0.08 | 296.73 | 系项目建设开始增值税进项留抵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应收款 | 2,160,000.00 | 0.18 | 2,160,000.00 | 0.19 | 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032,676.04 | 1.00 | 3,821,475.84 | 0.33 | 214.87 | 系增加投资额所致 |
固定资产 | 303,306,372.91 | 25.13 | 308,406,733.36 | 26.76 | -1.65 | |
在建工程 | 39,416,425.35 | 3.27 | 18,069,663.51 | 1.57 | 118.14 | 系募投项目建设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2,181,511.82 | 1.01 | 13,079,261.82 | 1.14 | -6.86 | |
无形资产 | 41,837,278.15 | 3.47 | 30,090,851.28 | 2.61 | 39.04 | 系项目建设新购土地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9,336.98 | 0.10 | 2,243,855.92 | 0.19 | -44.32 | 系冲回固定资产减值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720,932.48 | 2.79 | 15,243,037.96 | 1.32 | 121.22 | 系募投项目未到货预付款项所致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8,500,000.00 | 0.70 | 6,130,000.00 | 0.53 | 38.66 | 系支付项目设备款等所致 |
应付账款 | 27,419,027.00 | 2.27 | 24,367,310.49 | 2.11 | 12.52 | |
合同负债 | 32,236,734.99 | 2.67 | 28,405,319.63 | 2.47 | 13.49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34,772.58 | 0.29 | 5,216,493.58 | 0.45 | -32.24 | 系支付奖金所致 |
应交税金 | 12,042,889.63 | 1.00 | 12,368,306.47 | 1.07 | -2.63 | |
其他应付款 | 1,822,659.57 | 0.15 | 1,619,622.00 | 0.14 | 12.5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31,647.52 | 0.33 | 3,830,878.64 | 0.33 | 2.63 | |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1,016,062.80 | 0.08 | 3,007,482.11 | 0.26 | -66.22 | 系本期支付了两期租赁投资额 |
递延收益 | 18,259,714.47 | 1.51 | 15,226,420.12 | 1.32 | 19.9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7,434,034.33 | 1.44 | 18,848,768.31 | 1.64 | -7.51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受限资产情况为:1、货币资金9,501,739.04元,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501,739.04元和保函保证金1,000,000.00元;2、固定资产12,181,511.82元,用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抵押。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为推动公司参股公司甬羿光伏业务开拓,保障未来可持续发展,本着“优势互补、务实合作、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前湾发展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同步增资甬羿光伏新增的注册资本金4,600 万元。本次增资后,甬羿光伏注册资本金由2,200万元变更为 6,800 万元,公司按18%股权比例向其新增注册资金人民币 828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向甬羿光伏认缴的注册资本金为1,224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三期募投项目:
三期募投项目是公司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克服困难,根据计划积极高效有序推进三期募投项目建设。第一、综合配套的化水站、综合水泵房两个单体已经完工,室内外管沟建设完成,并进行了防腐处理,已经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下半年建设完成投入使用;第二、高温高压发电机组土建工程开始建设,完成主体设备及辅机招议标定标、合同与技术协议的审核与会签工作,锅炉本体渣坑及支柱至0.00米层施工结束,B-C除氧跨0米至4.2米二楼平台支撑架施工,主控楼8米平台、1#汽机基础施工至-1.5米,安装公司已定标,计划7月20日开始接锅炉钢架; 第三、配套热网管线及其他辅助工程抓紧建设中,及时满足客户用汽要求。
(2)炉排炉改扩建项目: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理要求,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甬环建〔2022〕20号,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内容详见公司《世茂能源关于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目前炉排炉改扩建项目已签订设计合同、炉排炉与余热锅炉设备采购合同,项目正积极推进中。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代码 | 金额(万元) | 收益类型 | 增值收率 益率(年化)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广发银行余姚支行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物华添宝”W款2022年第7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看涨阶梯结构)(机构版) | WHTBCB01001 | 4,000.00 | 保本浮动型 | 1.30%或3.15%或3.20% | 2022/6/24 | 2022/9/22 | |
中信银行余姚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9553期 | C22VX0114 | 7,000.00 | 保本浮动型 | 1.6%-2.95%-3.35% | 2022/5/9 | 2022/8/8 | |
合计 | 11,000.00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参股子公司 | 主要业务 | 注册 资本 | 公司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 | 6,800 | 18% | 12,079.82 | 6,684.82 | 201.02 | -38.2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投资者在对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价值判断时,应特别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一)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
1、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3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公司目前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价为0.65元/度;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电力、热力产品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公司垃圾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3、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提高生活垃圾焚烧补贴标准的复函》(余政办函〔2017〕133号)文件,政府向公司支付生活垃圾焚烧补贴,单价为60元/吨。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5月11日出具的《关于调整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的复函》(余政办函[2020]54号),以及余姚环卫与世茂能源于2020年6月24日签署的《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生活垃圾焚烧补贴改名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标准由60元/吨调整为64元/吨。
未来如果相应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如政府降低或取消垃圾发电价格补贴、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则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二)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相关业务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几年来,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运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受到环保处罚。
然而,燃煤和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含有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物质若处置不善或未达标排放,可能对环境造成二
次污染,因此相关生产过程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这会导致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收政策风险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公司垃圾焚烧炉生产所用原料为生活垃圾,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电力、热力产品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公司垃圾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若未来该项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出现变化,则发行人可能无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从而导致公司的盈利水平受到较为明显的影响。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宁波市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5号),公司于2020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有效期三年(2020年至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10087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未来,如果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或者国家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生活垃圾供应的风险
生活垃圾是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之一,生活垃圾的供应量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处理的生活垃圾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运送至公司,其供应量主要受到余姚地区的垃圾收运体系和人口数量及生活习惯的影响。现阶段,公司是余姚地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供应量稳定增长,但不能排除随着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行、余姚地区居民人口数量或生活习惯的变化,导致生活垃圾供应量下降,使得公司生产成本上升,影响经营业绩。
同时,虽然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的选址艰难,是典型的“邻避”项目,但不能完全排除政府投资新建其他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司的生活垃圾来源被分流,影响经营业绩。
(二)业务地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从事热电联产行业,其中热力业务主要面向工业用户供应所生产的蒸汽,下游客户需求强度与余姚经济的活跃程度紧密相关。报告期内,公司是中意宁波生态园以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供热的唯一热源点,中意宁波生态园还处于发展起步状态,随着园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规划中的前湾新区的建设,公司业务覆盖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将不断增多,未来能源需求也将不断增加,为公司能源供应业务的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此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区域集中在宁波余姚地区,该地区经济发达,人民生活水平较高,政府对环保的要求较高,为公司业务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如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前湾新区的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将给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业绩的持续增长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余姚经济波动将对电力、热力行业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当余姚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工业生产活跃,蒸汽需求增长;当余姚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工业生产放缓,蒸汽需求下降。目前,余姚整体经济水平稳定增长,若未来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蒸汽供需形势变化,政策、销售价格及燃料价格走势等发生不利变化,则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热电联产企业安全生产体现在设备连续、安全、可靠的运行。如果因自然灾害及运行、维护不当发生事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主要是指热水锅炉运行时的风险,高温热水锅炉在运行中,如果出现违章操作、安全附件失灵等特殊情况,可能出现超压、超温、汽化、爆管等事故,如处理不当会引起锅炉爆炸。高温热水锅炉在密闭状态下运行,当压力超过设备承受压力时,可能会造成事故。
因此,安全生产管理一直是公司日常运行的工作重点,公司认真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公司各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了追责制度,建立了全员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并且通过了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采用具有高安全标准的设备,并对锅炉压力、温度、管道设施压力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对危险源建立了巡视排查制度,同时对锅炉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重大供热安全责任事故,未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处罚。尽管公司在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但一旦出现未严格执行的情况,仍然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运营造成较大的损失。
三、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及人才不足的风险
公司已经培养和积累了一批具有管理经验的核心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但是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资产规模、人员规模、管理机构都将迅速扩大,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对技术和管理人才需求较高,使公司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大为增加,未来伴随行业竞争加剧,同时受个人职业规划、工作环境、家庭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流失的可能,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内部人才储备、外部人才引进未能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同步,在市场人才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可能对公司新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面对不利因素,公司及时调整、完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积极引进人才,努力降低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时实施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主要投资于“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包括厂房建设及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等一系列系统性工作,项目的整体实施会受到施工进度、
工程质量、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诸多关键环节的影响,募投项目存在不能按时实施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募投项目投产后,将明显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经过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讨论及审议通过,但募投项目投资是基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及对未来市场需求趋势的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还要受未来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仅为预测性信息,请投资者特别注意上述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1/7 |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披露(编号:2022-002)公告 | 2022/1/8 | 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关于选举李立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李春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王小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关于选举郝玉贵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吴引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李雅君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谢吴威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4/1 |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披露(编号:2022-023)公告 | 2022/4/2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0、听取《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世茂能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年1月7日下午在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立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 人,代表股份114,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所有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世茂能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1日下午在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立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108,07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所有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李象高 | 董事 | 离任 |
李春华 | 董事 | 选举 |
王小平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小平先生因年龄及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32,000,000 .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涉及的污染物主要由废气、废水、固废。燃煤炉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废水主要是脱硫废水,固废主要是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垃圾炉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氯化氢、一氧化碳、重金属以及二噁英,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固废主要是飞灰、炉渣、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另外公用系统废水还有化学水处理废水、生活废水;全厂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硫化氢、氨气、粉尘和臭气浓度。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燃煤炉已建设废气治理工艺为:SN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
脱硫废水治理工艺为: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氧化,煤灰、煤渣和脱硫石膏为一般固废,均外卖综合利用。
垃圾炉已建设的废气治理工艺:(3#炉)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6#炉)SNCR脱硝+P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4#炉)SNCR脱硝+P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
渗滤液治理工艺:厌氧+生化+超滤+纳滤+反渗透。
飞灰治理工艺:螯合稳定化,炉渣为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煤炉与垃圾炉的废布袋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公用系统的化学水处理废水治理工艺为:酸碱中和。
全厂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艺:垃圾仓以及进垃圾仓通道密闭处理,入口设置风幕,锅炉一、二次风机吸风口设置在垃圾仓中,使垃圾仓形成负压,防止臭气外溢,灰库、石灰仓等设置仓顶除尘器。
以上所有防治污染设施全部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环评批复文 | 审批时 | 验收文号 | 验收时间 |
号 | 间 | ||||
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热电工程 | 新增75 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配套1台12 MW抽凝式汽轮机+1台15 MW发电机,以及配套的热力系统、电气仪表系统等。 | 浙环建[2004]86号 | 2004.5 | 余环验[2009]105号 | 2009.6 |
余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 | 新建3×500 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1×6 MW背压式汽轮机组+1×12 MW抽凝式汽轮机组”、“1×6 MW+1×15 MW”发电机组 | 浙环建[2009]98号 | 2009.9 | 浙环竣验[2014]98号 | 2014.12 |
余姚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由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及管理) | 在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设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100 t/d。渗滤液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纳管标准后,再由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余环建[2013]146号 | 2013.6 | 余环验[2014]77号 | 2014.11 |
2×75 t/h循环流化床锅炉SNCR脱硝工程建设项目 | 75 t/h循环流化床锅炉SNCR脱硝系统2套,设计脱硝效率67% | 余环建[2014]069号 | 2014.3 | 余环验[2014]89号 | 2014.11 |
炉排炉改造项目 | 将现有3台500 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拆除、原址改为3台500 t/d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配套新建3套尾气处理系统 | 甬环建 [2017]2号 | 2017.1 | 自主验收 | 2020.11 |
三期扩建工程 | 3台130 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其中1台130 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备用)+1台15 MW高温高压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5 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分步淘汰现有的2台75 t/h的燃煤锅炉 | 甬环建[2019]32号 | 2019.11 | / | / |
日处理400吨污泥干化处置项目 | 新增四套100t/d的污泥干化系统用于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将污泥含水率从80%降至40%,再送入锅炉中焚烧。 | 余环建[2021]82号 | 2021.3 | / | / |
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 | 新增一台500t/d的路牌是垃圾焚烧炉和一台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处理系统并配套建设一座垃圾坑和一根100米高烟囱 | 甬环建[2021]82号 | 2022.5 | / | /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环保要求,因炉排炉改造后,全厂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发生了变更,企业需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因此公司委托了第三方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并结合当时公司的基本情况,就环境风险辨识、应急能力评估、应急组织、应急物资、应急相应及措施方面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于2022年4月8日通过了专家评审,2022年5月9日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方案主要是燃煤炉和垃圾炉在废气、废水、固废以及全厂无组织方面,在没有在线监测实时监测情况下需委托第三方定期进行检测,主要检测指标如下:
1、燃煤炉废气: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垃圾炉废气: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
2、生产与生活废水:PH、溶解性总固体、COD、SS、氨氮、TP、石油类、流量;脱硫废水:总汞、总铬、总砷、总铅;渗滤液处理废水:PH、色度、SS、BOD、COD、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TN、氨氮、TP;
雨水排放口:COD、氨氮。
3、飞灰:含水率、钡、铜、铍、总铬、镍、镉、铅、锌、硒、汞、砷、六价铬、二噁英。
4、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噪声
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在环保部门指定的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保护生态、履行环境责任,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增加了PNCR脱硝设备,小苏打干法脱酸设备,减少了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渗滤液处理系统增加了纳滤和反渗透,处理后的浓水和反渗透产水均回用,达到零排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公司控股股东世茂投资 | 1、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企业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竞争主体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3、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有权随时要求本承诺方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本承诺方给予发行人对该等股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将确保有关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4、本承诺方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将立 | 承诺方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即通知发行人,本承诺方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方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发行人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承诺方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函在本承诺方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解决同业竞争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由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管地位,损害发行人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 | 承诺方作为发行人董监高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 | 1、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发行人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发行人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2、对于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3、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规定,并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发行人利益的,发行人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 承诺方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世茂投资、股东世茂铜业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发行人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发行人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2、对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3、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规定,并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发行人利益的,发行人的损失由本企业承担。 | 承诺方在本企业构成发行人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发行人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3、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管地位,损害发行人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 | 承诺方作为发行人董监高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 |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世茂投资、股东世茂铜业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世茂能源 | 世茂能源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数作相应调整。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控股股东世茂投 | 世茂能源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世茂能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承诺方将启动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同时,本承诺方将积极促成世茂能源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方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世茂能源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员 |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李春华、李思铭、世茂投资 | 未来持续看好世茂能源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存在减持部分公司股票的可能性,如减持,其减持计划如下:(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及其之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及其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份;且其及其之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世茂能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有送股、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情形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其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通过世茂能源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但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且,如其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5)其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其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6)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世茂能源股票的,其违规减持所得归世茂能源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支付给世茂能源,则世茂能源有权以应付其现金分红予以抵扣。 | 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世茂铜业 | 未来持续看好世茂能源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 | 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提下,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存在减持部分公司股票的可能性,如减持,其减持计划如下:(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总数的25%;且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世茂能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有送股、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情形的,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其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通过世茂能源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但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且,如其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5)其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其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6)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世茂能源股票的,其违规减持所得归世茂能源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支付给世茂能源,则世茂能源有权以应付其现金分红予以抵扣。 | 24个月内 | ||||||
其他 | 世茂能源 | (1)如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董事长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消除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导致原承诺无法履行),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止,公司暂缓发放董事会全体成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员在上述期间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2)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履行后止,公司暂缓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放其在上述期间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3)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履行后止,公司暂缓向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在上述期间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4)公司上市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5)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以同意继续履行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首发上市过程中所作仍然有效的相关承诺作为新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 | |||||||
其他 |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世茂投资 | (1)如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向公司提出消除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导致原承诺无法履行),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2)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止,同意公司暂缓发放其在上述期间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并代为保管,作为其履行承诺的保证。(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如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其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向公司提出消除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导致原承诺无法履行),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2)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止,同意公司暂缓发放其在上述期间获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并代为保管,作为其履行承诺的保证。(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 |||||||
其他 |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世茂投资 | 如因公司欠缴少缴员工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公司被相关人员或有权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对公司进行处罚的,本企业/本人将无条件地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款项及相关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供热 | 市场 | 308.14 | 5,373,992.13 | 3.73 | 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 | 310.41 | 协议价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租入 | 仓库 | 合同价 | 198,165.14 | 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 | 协议价 | |||
合计 | / | / | 5,572,157.27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00万元。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 关 | 关联 | 关联 | 关联交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 | 占同类交 | 关联交 | 市场 | 交易价格与 |
易方 | 联关系 | 交易类型 | 交易内容 | 易定价原则 | 价格 | 金额 | 易金额的比例 (%) | 易结算方式 | 价格 | 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原材料 | 采购价 | 2,787.61 | 46,385.84 | 100 | 电汇 | 2,787.61 | / |
合计 | / | / | 46,385.84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库存原材料的临时周转交易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从关联方世茂铜业处购买一块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厂房用于新建干煤棚及输煤生产线配套燃煤炉机组,关联交易金额为1,660.11万元。此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公司已于2022年 6 月 22日完成上述土地及房产的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世茂能源参股公司甬羿光伏为推动业务开拓,保障未来可持续发展,新增注册资本金 4,600万元,由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步增资。本次增资后,甬羿光伏注册资本金由2,200万元变更为 6,800万元,公司按18%股权比例向其新增注册资金人民币 828万元,此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履行出资义务。 |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30日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世茂能源 | 3#多级液压机械式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及烟气净化系统 | 1,890 | 2018-08-21 | 2023-09-10 | 否 | 其他 |
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与金通租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签订甬金通租赁(2018)回字08号《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3号炉排炉之炉排及其烟气净化处理系统转让给金通租赁公司,再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使用,合同约定起租日为2018年9月13日,租赁期限5年,名义本金18,000,000.00元,租赁总额20,570,160.00元,到期时名义货价1,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有应付融资租赁款5,143,540.00元,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2,160,000.00元。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51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 | 96,000,000 | 60.00 | 96,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12,000,000 | 7.50 | 12,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李春华 | 0 | 6,000,000 | 3.75 | 6,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思铭 | 0 | 6,000,000 | 3.75 | 6,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许敏 | 462,600 | 0.2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忠义 | 250,000 | 0.1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妙 | 200,000 | 0.1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杨夏萍 | 130,000 | 171,000 | 0.1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帆 | 0 | 146,900 | 0.0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杨玉柱 | -4,400 | 145,600 | 0.0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许敏 | 46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2,600 | |||||
张忠义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 |
陈妙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杨夏萍 | 17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000 |
张帆 | 14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900 |
杨玉柱 | 14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600 |
黄德坤 | 14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300 |
潘佳林 | 13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000 |
杨效军 | 1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 |
陈志如 | 1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注1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6,000,000 | 首发上市 | ||
2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 | 首发上市 | ||
3 | 李春华 | 6,000,000 | 首发上市 | ||
4 | 李思铭 | 6,000,000 | 首发上市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注1 |
注1:公司的股东为:世茂投资、世茂铜业、李春华、李思铭,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如下:1、世茂投资100%的股权由李立峰、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等五人共同持有,其中李立峰持有33.33%股权,李象高持有26.67%股权,周巧娟持有20.00%股权,李春华持有10.00%股权,郑建红持有10.00%股权。李立峰与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与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即世茂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
2、世茂铜业100%的股权由李象高、李立峰、世茂投资、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共同持有,其中李象高持有33.04%股权,李立峰持有29.46%股权,世茂投资持有10.71%股权,周巧娟持有
8.93%股权,李春华持有8.93%股权,郑建红持有8.93%股权。即世茂铜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
3、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春华为李立峰之胞妹,李象高、周巧娟夫妻的成年子女。
4、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夫妻的成年子女。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6名自然人合计控制公司75.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人中:李立峰和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和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的女儿,上述6人为一致行动人,已于2019年1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16,596,014.65 | 400,941,012.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90,533,445.72 | 81,901,944.1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126,598.68 | 5,220,114.47 |
预付款项 | 七、7 | 26,350,235.99 | 21,636,840.08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814,539.79 | 1,469,830.15 |
其中:应收利息 | 1,288,600.00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七、9 | 10,357,380.58 | 7,148,356.8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477,747.90 | 876,609.42 |
流动资产合计 | 761,255,963.31 | 759,194,707.2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2,160,000.00 | 2,16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2,032,676.04 | 3,821,475.8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03,306,372.91 | 308,406,733.36 |
在建工程 | 七、22 | 39,416,425.35 | 18,069,663.5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181,511.82 | 13,079,261.82 |
无形资产 | 七、26 | 41,837,278.15 | 30,090,851.2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249,336.98 | 2,243,855.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3,720,932.48 | 15,243,037.9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5,904,533.73 | 393,114,879.69 | |
资产总计 | 1,207,160,497.04 | 1,152,309,586.9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500,000.00 | 6,13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27,419,027.00 | 24,367,310.4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2,236,734.99 | 28,405,319.63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534,772.58 | 5,216,493.5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042,889.63 | 12,368,306.4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822,659.57 | 1,619,622.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931,647.52 | 3,830,878.64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9,487,731.29 | 81,937,930.8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8 | 1,016,062.80 | 3,007,482.1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8,259,714.47 | 15,226,420.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7,434,034.33 | 18,848,768.3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709,811.60 | 37,082,670.54 | |
负债合计 | 126,197,542.89 | 119,020,601.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41,608,162.91 | 541,608,162.9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0,735,479.11 | 41,168,082.26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28,619,312.13 | 290,512,740.4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80,962,954.15 | 1,033,288,985.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07,160,497.04 | 1,152,309,586.97 |
公司负责人:李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爱华
利润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七、61 | 200,788,120.02 | 183,664,647.62 |
减:营业成本 | 七、61 | 69,701,124.13 | 66,005,091.59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128,179.23 | 2,433,878.56 |
销售费用 | 七、63 | 224,406.00 | 285,753.00 |
管理费用 | 七、64 | 24,844,438.40 | 22,691,581.25 |
研发费用 | 七、65 | 6,268,128.32 | 5,675,122.58 |
财务费用 | 七、66 | -3,794,383.40 | -212,902.72 |
其中:利息费用 | 166,365.57 | 345,562.57 | |
利息收入 | -3,973,982.61 | -566,240.45 | |
加:其他收益 | 10,448,930.05 | 12,993,661.6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73,214.0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694,495.08 | -1,228,020.5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4,043,876.36 | 98,551,764.4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841.20 | 11,95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30,850.00 | 1,115,763.2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4,020,867.56 | 97,447,951.2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8,346,899.03 | 14,084,802.2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673,968.53 | 83,363,148.9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673,968.53 | 83,363,148.9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5,673,968.53 | 83,363,148.9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0 | 0.6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0 | 0.69 |
公司负责人:李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爱华
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1,579,382.54 | 180,445,745.5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589,089.65 | 9,714,705.3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919,872.74 | 6,271,751.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4,088,344.93 | 196,432,201.8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0,468,826.75 | 72,986,723.2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807,465.12 | 12,344,953.4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346,352.17 | 19,876,151.5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883,266.75 | 5,743,179.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505,910.79 | 110,951,007.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582,434.14 | 85,481,194.4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942,013.8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3,942,013.8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1,890,434.482 | 1,020,940.7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18,28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0,170,434.48 | 1,020,940.7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771,579.37 | -1,020,940.7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784.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84.2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9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8,025,779.22 | 61,782.0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57,016.00 | 2,057,016.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082,795.22 | 11,018,798.0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69,011.02 | -11,018,798.0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2,285,002.49 | 73,441,455.6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4,809,273.12 | 47,490,929.0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7,094,275.61 | 120,932,384.65 |
公司负责人:李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爱华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541,608,162.91 | 41,168,082.26 | 290,512,740.45 | 1,033,288,985.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541,608,162.91 | 41,168,082.26 | 290,512,740.45 | 1,033,288,985.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567,396.85 | 38,106,571.68 | 47,673,968.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673,968.53 | 95,673,968.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567,396.85 | -57,567,396.85 | -4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567,396.85 | -9,567,396.8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541,608,162.91 | 50,735,479.11 | 328,619,312.13 | 1,080,962,954.15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79,158,162.91 | 23,625,441.64 | 212,628,974.83 | 435,412,579.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79,158,162.91 | 23,625,441.64 | 212,628,974.83 | 435,412,579.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336,314.90 | 75,026,834.08 | 83,363,148.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363,148.98 | 83,363,148.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336,314.90 | -8,336,314.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336,314.90 | -8,336,314.9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79,158,162.91 | 31,961,756.54 | 287,655,808.91 | 518,775,728.36 |
公司负责人:李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爱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宁波众茂姚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姚北热电有限公司),姚北热电有限公司系由宁波众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余姚市宏宇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徐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3年12月10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2811003835的营业执照。姚北热电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姚北热电有限公司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于2019年1月1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175627217X8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6,000万元,股份总数1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2,0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8月12日二届五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拆借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非关联方拆借组合 | ||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组合 | ||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组合 |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票据出票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
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1)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2) 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 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1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会计准则。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电力销售:公司根据每月输送至客户并经客户确认的电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2) 热力销售:公司根据每月输送至客户并经客户确认的蒸汽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蒸汽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环境保护税 | 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依据每污染当量适用税额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
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公司垃圾焚烧炉生产所用原料为生活垃圾,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电力、热力产品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公司垃圾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2. 企业所得税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宁波市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5号),2020年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度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7,687.42 | 20,626.02 |
银行存款 | 507,066,588.19 | 394,788,647.10 |
其他货币资金 | 9,501,739.04 | 6,131,739.04 |
合计 | 516,596,014.65 | 400,941,012.1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501,739.04元、保函保证金1,000,000.00使用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0,000,000.00 | 240,000,000.00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10,000,000.00 | 240,0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10,000,000.00 | 24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代码 | 金额(万元) | 收益类型 | 增值收率 益率(年化)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广发银行余姚支行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物华添宝”W款2022年第7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看涨阶梯结构)(机构版) | WHTBCB01001 | 4,000.00 | 保本浮动型 | 1.30%或3.15%或3.20% | 2022/6/24 | 2022/9/22 | |
中信银行余姚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9553期 | C22VX0114 | 7,000.00 | 保本浮动型 | 1.6%-2.95%-3.35% | 2022/5/9 | 2022/8/8 | |
合计 | 11,000.00 |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0,697,561.73 |
1至2年 | 16,809,783.63 |
2至3年 | 10,302,446.0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7,809,791.3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7,809,791.37 | 100 | 7,276,345.65 | 90,533,445.72 | 87,485,800.49 | 100 | 5,583,856.33 | 81,901,944.16 | ||
其中: | ||||||||||
1年以内 | 70,697,561.73 | 3,534,878.09 | 5 | 67,162,683.64 | 68,491,220.15 | 3,424,561.01 | 5 | 65,066,659.14 | ||
1-2年 | 16,809,783.63 | 1,680,978.36 | 10 | 15,128,805.27 | 16,396,207.47 | 1,639,620.75 | 10 | 14,756,586.72 | ||
2-3年 | 10,302,446.01 | 2,060,489.20 | 20 | 8,241,956.81 | 2,598,372.87 | 519,674.57 | 20 | 2,078,698.30 | ||
合计 | 97,809,791.37 | / | 7,276,345.65 | / | 90,533,445.72 | 87,485,800.49 | / | 5,583,856.33 | / | 81,901,944.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3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 70,697,561.73 | 3,534,878.09 | 5 |
1-2年 | 16,809,783.63 | 1,680,978.36 | 10 |
2-3年 | 10,302,446.01 | 2,060,489.20 | 20 |
合计 | 97,809,791.37 | 7,276,345.65 | 7.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应收账款账款账龄进行组合计提。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1年以内 | 3,424,561.01 | 110,317.08 | 3,534,878.09 | |||
1-2年 | 1,639,620.75 | 41,357.61 | 1,680,978.36 | |||
2-3年 | 519,674.57 | 1,540,814.63 | 2,060,489.20 | |||
合计 | 5,583,856.33 | 1,692,489.32 | 7,276,345.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浙江余姚市**有限公司 | 43,239,060.08 | 44.21 | 3,890,471.99 |
宁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369,549.62 | 16.73 | 818,477.48 |
余姚市**卫生管理中心 | 9,613,199.36 | 9.83 | 480,659.97 |
宁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33,250.00 | 2.90 | 141,662.50 |
余姚市**桩业有限公司 | 2,586,600.00 | 2.64 | 129,330.00 |
合计 | 74,641,659.06 | 76.31 | 5,460,601.94 |
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74,641,659.0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6.3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5,460,601.94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26,598.68 | 5,220,114.47 |
合计 | 1,126,598.68 | 5,220,114.4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540,660.01 | 13.44 | 9,081,268.04 | 41.97 |
1至2年 | 16,387,557.65 | 62.19 | 12,555,572.04 | 58.03 |
2至3年 | 6,422,018.33 | 24.37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6,350,235.99 | 100 | 21,636,840.08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未结算原因 |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未结算原因 |
宁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055,688.92 | 报告期内项目尚未验收完成 |
小 计 | 23,055,688.92 |
期末余额中1年以内246,112.94元,1-2年16,387,557.65元,2-3年6,422,018.33元。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宁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055,688.92 | 87.5 |
宁波市****余姚分局 | 1,406,890.97 | 5.34 |
河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872,850.00 | 3.31 |
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339,833.13 | 1.29 |
余姚市*****有限公司 | 43.560.00 | 0.17 |
合计 | 25,718,823.02 | 97.60 |
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前5名的预付款项合计数为25,718,823.02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7.6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288,600.00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25,939.79 | 1,469,830.15 |
合计 | 2,814,539.79 | 1,469,830.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288,600.00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1,288,600.0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65,199.78 |
1至2年 | 500,000.00 |
2至3年 | 1,03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795,199.78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530,000.00 | 1,536,000.00 |
应收暂付款 | 265,199.78 | 201,084.38 |
合计 | 1,795,199.78 | 1,737,084.38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0,054.23 | 50,000.00 | 207,200.00 | 267,254.23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205.76 | 3,205.76 | ||
本期转回 | 1,200.00 | 1,2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3,259.99 | 50,000.00 | 206,000.00 | 269,259.9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押金保证金 | 257,200.00 | 1,200.00 | 256,000.00 | |||
应收暂付款 | 10,054.23 | 3,205.76 | 13,259.99 | |||
合计 | 267,254.23 | 3,205.76 | 1,200.00 | 269,259.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宁波市****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 6,000.00 | 银行存款 |
合计 | 6,000.00 | / |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余姚市*****局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0 | 2-3年 | 55.70 | 200,000.00 |
余姚市****管理中心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0 | 1-2年 | 27.85 | 50,000.00 |
员工备用金 | 应收暂付款 | 73,312.00 | 1年以内 | 4.08 | 3,665.60 |
采购员备用金 | 应收暂付款 | 57,892.00 | 1年以内 | 3.22 | 2,894.6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57,420.43 | 1年以内 | 3.20 | 2,871.02 |
合计 | / | 1,688,624.43 | / | 94.05 | 259,431.22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357,380.58 | 10,357,380.58 | 7,148,356.84 | 7,148,356.8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0,357,380.58 | 10,357,380.58 | 7,148,356.8 | 7,148,356.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3,477,747.90 | 876,609.42 |
合计 | 3,477,747.90 | 876,609.42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融资租赁售后租回保证金 | 2,160,000.00 | 2,160,000.00 | 2,160,000.00 | 2,160,000.00 | |||
合计 | 2,160,000.00 | 2,160,000.00 | 2,160,000.00 | 2,160,000.00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甬羿光伏 | 3,821,475.84 | 8,280,000.00 | -68,799.80 | 12,032,676.04 | |||||||
小计 | 3,821,475.84 | 8,280,000.00 | -68,799.80 | 12,032,676.04 | |||||||
合计 | 3,821,475.84 | 8,280,000.00 | -68,799.80 | 12,032,676.04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03,306,372.91 | 308,406,733.3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03,306,372.91 | 308,406,733.36 |
其他说明: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2,901,058.37 | 434,952,153.11 | 3,454,324.13 | 2,251,657.86 | 613,559,193.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47,972.92 | 10,331,144.62 | 371,414.26 | 182,609.60 | 15,533,141.40 |
(1)购置 | 247,787.60 | 1,485,221.18 | 371,414.26 | 182,609.60 | 2,287,032.64 |
(2)在建工程转入 | 4,400,185.32 | 8,845,923.44 | 13,246,108.7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413,215.41 | 14,413,215.41 | |||
(1)处置或报废 | 14,413,215.41 | 14,413,215.41 | |||
4.期末余额 | 163,135,815.88 | 445,283,297.73 | 3,825,738.39 | 2,434,267.46 | 614,679,119.4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9,122,867.65 | 223,113,185.87 | 2,254,400.06 | 1,286,823.40 | 295,777,276.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04,592.87 | 15,408,863.65 | 142,462.24 | 122,126.45 | 19,478,045.21 |
(1)计提 | 3,804,592.87 | 15,408,863.65 | 142,462.24 | 122,126.45 | 19,478,045.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35,143.14 | 4,935,143.14 | |||
(1)处置或报废 | 4,935,143.14 | 4,935,143.14 | |||
4.期末余额 | 67,992,317.38 | 238,522,049.52 | 2,396,862.30 | 1,408,949.85 | 310,320,179.0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375,183.13 | 9,375,183.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22,615.63 | 8,322,615.63 | |||
(1)处置或报废 | 8,322,615.63 | 8,322,615.63 | |||
4.期末余额 | 1,052,567.50 | 1,052,567.5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4,090,931.00 | 206,761,248.21 | 1,428,876.09 | 1,025,317.61 | 303,306,372.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403,007.59 | 211,838,967.24 | 1,199,924.07 | 964,834.46 | 308,406,733.3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桥架碎煤楼 | 2,829,375.63 | 尚在办理中 |
合计 | 2,829,375.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9,416,425.35 | 18,069,663.5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9,416,425.35 | 18,069,663.5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三期扩建工程 | 35,674,660.67 | 35,674,660.67 | 12,330,820.38 | 12,330,820.38 | ||
4#、6#炉排炉改造 | 2,111,136.32 | 2,111,136.32 | 2,111,136.32 | 2,111,136.32 | ||
5#炉扩建工程 | 730,188.66 | 730,188.66 | 730,188.66 | 730,188.66 | ||
污水零直排工程 | 39,191.27 | 39,191.27 | 2,376,741.55 | 2,376,741.55 | ||
零星工程 | 861,248.43 | 861,248.43 | 520,776.60 | 520,776.60 | ||
合计 | 39,416,425.35 | 39,416,425.35 | 18,069,663.51 | 18,069,663.5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三期扩建工程 | 472,450,000.00 | 12,330,820.38 | 31,687,902.48 | 8,344,062.19 | 35,674,660.67 | 14.26 | 14.26 | 募投资金 |
4#、6#炉排炉改造 | 6,000,000.00 | 2,111,136.32 | 2,111,136.32 | 35.19 | 35.19 | 其他资金 | ||||||
5#炉扩建工程 | 178,940,000.00 | 730,188.66 | 730,188.66 | 0.41 | 0.41 | 其他资金 | ||||||
污水零直排工程 | 2,700,000.00 | 2,376,741.55 | 868,560.57 | 3,206,110.85 | 39,191.27 | 120.2 | 120.2 | 其他资金 | ||||
合计 | 660,090,000.00 | 17,548,886.91 | 32,556,463.05 | 11,550,173.04 | 38,555,176.92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820,738.18 | 5,820,738.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7,750.00 | 897,750.00 |
(1)计提 | 897,750.00 | 897,75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718,488.18 | 6,718,488.1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181,511.82 | 12,181,511.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079,261.82 | 13,079,261.82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716,777.50 | 821,238.94 | 35,538,016.4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13,627.26 | 12,213,627.26 | |||
(1)购置 | 12,213,627.26 | 12,213,627.2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6,930,404.76 | 821,238.94 | 47,751,643.7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235,011.52 | 212,153.64 | 5,447,165.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6,138.43 | 41,061.96 | 467,200.39 | ||
(1)计提 | 426,138.43 | 41,061.96 | 467,200.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661,149.95 | 253,215.60 | 5,914,365.5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269,254.81 | 568,023.34 | 41,837,278.1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481,765.98 | 609,085.30 | 30,090,851.2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
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52,567.50 | 157,885.13 | 9,375,183.13 | 1,406,277.4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7,276,345.65 | 1,091,451.85 | 5,583,856.33 | 837,578.45 |
合计 | 8,328,913.15 | 1,249,336.98 | 14,959,039.46 | 2,243,855.9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69,259.99 | 267,254.23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269,259.99 | 267,254.2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 | 账面价值 |
值准备 | 值准备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33,720,932.48 | 33,720,932.48 | 15,243,037.96 | 15,243,037.96 | ||
合计 | 33,720,932.48 | 33,720,932.48 | 15,243,037.96 | 15,243,037.96 |
其他说明: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8,500,000.00 | 6,130,000.00 |
合计 | 8,500,000.00 | 6,13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5,673,460.41 | 16,229,543.35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1,745,566.59 | 8,137,767.14 |
合计 | 27,419,027.00 | 24,367,310.4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应付账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客户款项 | 32,236,734.99 | 28,405,319.63 |
合计 | 32,236,734.99 | 28,405,319.6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216,493.58 | 10,414,577.05 | 12,096,298.05 | 3,534,772.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23,246.58 | 623,246.58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216,493.58 | 11,037,823.63 | 12,719,544.63 | 3,534,772.5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205,403.58 | 9,253,429.45 | 10,936,210.45 | 3,522,622.58 |
二、职工福利费 | 11,090.00 | 325,895.46 | 324,835.46 | 12,15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377,916.59 | 377,916.5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18,879.45 | 318,879.45 | ||
工伤保险费 | 33,618.52 | 33,618.52 | ||
生育保险费 | 25,418.62 | 25,418.62 | ||
四、住房公积金 | 229,814.00 | 229,814.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7,521.55 | 227,521.55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合计 | 5,216,493.58 | 10,414,577.05 | 12,096,298.05 | 3,534,772.5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02,906.73 | 602,906.73 | ||
2、失业保险费 | 20,339.85 | 20,339.8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23,246.58 | 623,246.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91,623.81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9,448,948.53 | 10,040,764.41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4,504.99 | 39,523.49 |
土地使用税 | 514,098.90 | 1,028,197.68 |
房产税 | 499,212.00 | 1,020,364.96 |
环境保护税 | 96,849.00 | 164,726.53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54,864.00 | 27,792.00 |
教育费附加 | 38,702.99 | 23,714.1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5,802.00 | 15,809.39 |
印花税 | 8,283.41 | 7,413.91 |
合计 | 12,042,889.63 | 12,368,306.4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822,659.57 | 1,619,622.00 |
合计 | 1,822,659.57 | 1,619,622.00 |
其他说明:
无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770,334.57 | 1,567,297.00 |
应付暂收款 | 52,325.00 | 52,325.00 |
合计 | 1,822,659.57 | 1,619,622.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931,647.52 | 3,830,878.64 |
合计 | 3,931,647.52 | 3,830,878.6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016,062.80 | 3,086,524.0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79,041.89 | |
合计 | 1,016,062.80 | 3,007,482.11 |
其他说明: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739,843.34 | 4,275,229.35 | 1,241,935.00 | 17,773,137.69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建资金补助及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 |
固定资产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486,576.78 | 486,576.78 | 固定资产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形成的价差。 | ||
合计 | 15,226,420.12 | 4,275,229.35 | 1,241,935.00 | 18,259,714.47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生活垃圾焚 | 4,300,000.00 | 600,000.00 | 3,700,000.00 | 与资产 |
烧发电项目基建资金 | 相关 | ||||||
工业投资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 7,248,496.67 | 463,495.00 | 6,785,001.67 | 与资产相关 | |||
宁波市2019年度第一批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 2,593,680.00 | 145,440.00 | 2,448,24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竣工项目财政贡献奖励 | 388,666.67 | 22,000.00 | 366,666.67 | ||||
2021年度第二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09,000.00 | 11,000.00 | 19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4,739,843.34 | 1,241,935.00 | 13,497,908.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开口费 | 17,434,034.33 | 18,848,768.31 |
合计 | 17,434,034.33 | 18,848,768.31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41,608,162.91 | 541,608,162.91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541,608,162.91 | 541,608,162.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1,168,082.26 | 9,567,396.85 | 50,735,479.1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1,168,082.26 | 9,567,396.85 | 50,735,479.1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本期增加数系本公司按2022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0,512,740.45 | 212,628,974.8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90,512,740.45 | 212,628,974.8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5,673,968.53 | 175,426,406.2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567,396.85 | 17,542,640.6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8,000,000.00 | 80,0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8,619,312.13 | 290,512,740.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0,254,229.01 | 69,561,997.53 | 158,552,314.93 | 65,123,772.73 |
其他业务 | 30,533,891.01 | 139,126.60 | 25,112,332.69 | 881,318.86 |
合计 | 200,788,120.02 | 69,701,124.13 | 183,664,647.62 | 66,005,091.5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84,644.33 | 524,302.70 |
教育费附加 | 290,786.58 | 314,611.6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93,857.74 | 218,557.9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476,000.22 | 496,767.76 |
土地使用税 | 514,098.84 | 514,098.84 |
车船使用税 | 3,923.52 | 3,683.32 |
印花税 | 44,868.00 | 40,033.20 |
环境保护税 | 120,000.00 | 321,823.20 |
合计 | 2,128,179.23 | 2,433,878.56 |
其他说明: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4,406.00 | 236,072.00 |
业务招待 | 49,681.00 | |
合计 | 224,406.00 | 285,753.00 |
其他说明: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修理费 | 11,784,428.92 | 11,617,312.59 |
职工薪酬 | 3,323,308.77 | 3,442,233.19 |
排污费 | 701,737.36 | 1,181,590.00 |
咨询服务费 | 1,336,041.22 | 2,091,828.02 |
折旧与摊销 | 1,050,293.10 | 986,920.52 |
办公费用 | 1,117,237.52 | 1,720,563.08 |
检测监测费 | 244,339.62 | 739,940.82 |
其他 | 5,287,051.87 | 911,193.03 |
合计 | 24,844,438.40 | 22,691,581.25 |
其他说明: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材料 | 2,736,711.70 | 2,445,829.63 |
职工薪酬 | 2,761,471.32 | 2,297,994.02 |
折旧及摊销 | 714,760.03 | 901,295.27 |
其他 | 55,185.27 | 30,003.66 |
合计 | 6,268,128.32 | 5,675,122.58 |
其他说明: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66,365.57 | 345,562.57 |
减:存款利息收入 | -3,973,982.61 | -566,240.45 |
手续费 | 13,233.64 | 7,775.16 |
合计 | -3,794,383.40 | -212,902.72 |
其他说明: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41,935.00 | 2,048,423.2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9,139,539.99 | 10,938,541.73 |
个税手续费 | 67,455.06 | 6,696.76 |
合计 | 10,448,930.05 | 12,993,661.69 |
其他说明:报告期主要增加的是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8,799.8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942,013.8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873,214.05 |
其他说明: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92,489.32 | -1,201,422.6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005.76 | -26,597.9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694,495.08 | -1,228,020.58 |
其他说明: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收入 | 3,200.00 | 1,800.00 | 3,200.00 |
其他 | 4,641.20 | 10,150.00 | 4,641.20 |
合计 | 7,841.20 | 11,950.00 | 7,841.2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30,000.00 | |
赔偿支出 | 1,115,763.26 | ||
罚款 | 850.00 | 850.00 | |
合计 | 30,850.00 | 1,115,763.26 | 30,850.00 |
其他说明: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352,380.09 | 14,269,005.3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94,518.94 | -184,203.09 |
合计 | 18,346,899.03 | 14,084,802.2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4,020,867.5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103,130.1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48,693.2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924.31 |
所得税费用 | 18,346,899.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72,153.01 | 265,423.20 |
利息收入 | 3,973,982.61 | 503,317.45 |
往来款及其他 | 8,773,737.12 | 5,503,010.38 |
合计 | 12,919,872.74 | 6,271,751.0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4,463,993.75 | 3,012,166.52 |
票据保证金 | 3,370,000.00 | 0 |
往来款及其他 | 3,049,273.00 | 2,731,012.60 |
合计 | 10,883,266.75 | 5,743,179.1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红利退余款 | 13,784.20 | |
合计 | 13,784.2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租赁租金 | 2,057,016.00 | 2,057,016.00 |
合计 | 2,057,016.00 | 2,057,016.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5,673,968.53 | 83,363,148.9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694,495.08 | 1,228,020.5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9,478,045.21 | 15,726,524.6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97,750.00 | 4,922,988.18 |
无形资产摊销 | 467,200.39 | 436,742.4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794,383.40 | 323,790.5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73,214.0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94,518.94 | -184,203.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09,023.74 | -3,514,046.7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590,443.70 | -34,053,291.4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254,754.08 | 17,231,520.3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582,434.14 | 85,481,194.4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07,094,275.61 | 120,932,384.6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94,809,273.12 | 47,490,929.0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2,285,002.49 | 73,441,455.6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07,094,275.61 | 394,809,273.12 |
其中:库存现金 | 27,687.42 | 14,218.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07,066,588.19 | 47,476,710.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7,094,275.61 | 394,809,273.1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时点 | 货币资金余额 | 现金及其等价物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2022年6月30日 | 516,596,014.65 | 507,094,275.61 | 9,501,739.04 | 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531,739.04元及开具保函1,000,000.00元。 |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531,739.04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2,181,511.82 | 用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抵押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21,713,250.86 | / |
其他说明:本公司将2018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向余姚市五星金属电镀有限公司供汽销售的收益权用于融资租赁担保。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
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退税 | 9,008,292.04 | 其他收益 | 9,008,292.04 |
所得税 | 26,550.00 | 其他收益 | 26,550.00 |
稳岗补贴 | 104,697.95 | 其他收益 | 104,697.95 |
个税手续费? | 67,455.06 | 其他收益 | 67,455.06 |
工业投资项目补助摊销 | 1,241,935.00 | 其他收益 | 1,241,935.00 |
合计 | 10,448,930.05 | 10,448,930.05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宁波甬羿光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余姚市 | 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28号 |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 18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宁波甬羿光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派一名董事。因此,本公司对宁波甬羿光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宁波甬羿光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甬羿光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62,562,850.92 | 8,560,586.18 |
非流动资产 | 58,235,322.31 | 21,413,205.57 |
资产合计 | 120,798,173.23 | 29,973,791.75 |
流动负债 | 7,149,972.99 | 2,293,370.43 |
非流动负债 | 46,800,000.00 | 6,450,000.00 |
负债合计 | 53,949,972.99 | 8,743,370.4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032,676.04 | 3,821,475.8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032,676.04 | 3,821,475.84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2,032,676.04 | 3,821,475.8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010,214.63 | 133,854.43 |
净利润 | -382,221.08 | -769,578.6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投资设立。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报告附注七(5)、七(6)、七(8)、及七(16)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76.31%(2021年12月31日:73.04%)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8,500,000.00 | 8,500,000.00 | 8,5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7,419,027.00 | 27,419,027.00 | 27,419,027.00 | ||
其他应付款 | 1,822,659.57 | 1,822,659.57 | 1,822,659.5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31,647.52 | 3,931,647.52 | 3,931,647.52 | ||
租赁负债 | 1,016,062.80 | 1,016,062.80 | 1,016,062.80 | ||
小 计 | 42,689,396.89 | 42,689,396.89 | 41,470,296.52 | 1,016,062.80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6,130,000.00 | 6,130,000.00 | 6,130,000.00 | ||
应付账款 | 24,367,310.49 | 24,367,310.49 | 24,367,310.49 | ||
其他应付款 | 1,619,622.00 | 1,619,622.00 | 1,619,622.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30,878.64 | 4,114,032.00 | 4,114,032.00 | ||
租赁负债 | 3,007,482.11 | 3,086,524.00 | 3,086,524.00 | ||
小 计 | 32,935,293.24 | 33,297,488.49 | 30,210,964.49 | 3,086,524.00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金额(2021年12月31日:无浮动利率借款),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126,598.68 | 1,126,598.6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0,000,000.00 | 1,126,598.68 | 111,126,598.6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浙江省余姚市 | 租赁和商务 | 10,200.00 | 60.00 | 60.0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李立峰及其家族成员李象高、周巧娟、郑建红、李春华和李思铭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75.00%的股份和表决权,各方已于2019年1月1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共同控制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因此李立峰及上述家族成员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立峰及上述家族成员。其他说明:股东世茂投资、世茂铜业的关联关系如下:1、世茂投资100%的股权由李立峰、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等五人共同持有,其中李立峰持有33.33%股权,李象高持有26.67%股权,周巧娟持有20.00%股权,李春华持有10.00%股权,郑建红持有10.00%股权。李立峰与郑建红为夫妻关
系;李象高与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即世茂投资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2、世茂铜业100%的股权由李象高、李立峰、世茂投资、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共同持有,其中李象高持有33.04%股权,李立峰持有29.46%股权,世茂投资持有10.71%股权,周巧娟持有8.93%股权,李春华持有8.93%股权,郑建红持有8.93%股权。即世茂铜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余姚市舜江电器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
余姚市华源有色金属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 |
余姚市永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其他 |
余姚市永成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其他 |
余姚市永兴废旧回收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世茂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微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宁波今山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世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甬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申民置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新疆晶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
盖州市申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其他 |
营口世茂物流仓储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浙江中科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余姚企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新疆天威钢结构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沁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世茂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恒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其他说明
公司的股东:1世茂投资(60%)、世茂铜业(7.5%)、李春华(3.75%)、李思铭(3.75),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如下:1、世茂投资100%的股权由李立峰、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等五人共同持有,其中李立峰持有33.33%股权,李象高持有26.67%股权,周巧娟持有20.00%股权,李春华持有10.00%股权,郑建红持有10.00%股权。李立峰与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与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即世茂投资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
2、世茂铜业100%的股权由李象高、李立峰、世茂投资、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共同持有,其中李象高持有33.04%股权,李立峰持有29.46%股权,世茂投资持有10.71%股权,周巧娟持有
8.93%股权,李春华持有8.93%股权,郑建红持有8.93%股权。即世茂铜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
3、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春华为李立峰之胞妹,李象高、周巧娟夫妻的成年子女。
4、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夫妻的成年子女。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6名自然人合计控制发行人100.0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人中:李立峰和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和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的女儿,上述6人为一致行动人,已于2019年1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供热 | 5,373,992.13 | 4,356,078.74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厂房租赁 | 0 | 810,638.5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厂房租赁 | 198,165.14 | 198,165.14 | 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15.36 | 2018/9/13 | 2023/9/1 | 否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李立峰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公司与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回租合同》,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李立峰为该合同项下全部租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有应付融资租赁本息5,143,540.00元,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2,160,000.00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 | 15,810,571.43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1.52 | 152.4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65,021.36 | 53,251.07 | 1,472,120.38 | 73,606.02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一) 融资租赁交易
1. 售后租回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账面原值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
累计折旧 | 5,820,738.18 | 897,750.00 | 6,718,488.18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13,079,261.82 | 897,750.00 | 12,181,511.82 |
2. 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114,032.00 |
1-2年(含2年) | 1,029,508.00 |
小 计 | 5,143,540.00 |
3. 售后租回合同重要条款
公司与金通租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签订甬金通租赁(2018)回字08号《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3号炉排炉之炉排及其烟气净化处理系统转让给金通租赁公司,再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使用,合同约定起租日为2018年9月13日,租赁期限5年,名义本金18,000,000.00元,租赁总额20,570,160.00元,到期时名义货价1,000.00元。
(二)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资额 |
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 | 47,245.00 | 47,245.00 | 5,935.65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合 计 | 50,245.00 | 50,245.00 | 8,935.65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2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73,182.95 | 本期政府奖励补贴131,247.95元,政府补助递延摊销1,241,935.00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 3,873,214.05 | 理财投资收益 |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008.80 | 慈善捐款、罚款赔款等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7,455.06 | 个税申报补贴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93,626.4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497,216.7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98 | 0.60 | 0.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56 | 0.57 | 0.5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立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1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