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17 公司简称:金冠电气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公司负责人樊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娜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0).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1).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1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0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公司、本公司、母公司、上市公司、金冠电气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上市公司、金冠电气 | 指 |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 指 | 樊崇先生 |
金冠智能
金冠智能 | 指 | 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子公司 |
北京金冠
北京金冠 | 指 | 北京金冠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子公司 |
智能充电
智能充电 | 指 | 南阳金冠智能充电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孙公司 |
锦冠集团
锦冠集团 | 指 | 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万崇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
中睿博远
中睿博远 | 指 | 深圳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鼎汇通
鼎汇通 | 指 | 深圳市鼎汇通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北京鑫冠
北京鑫冠 | 指 | 北京鑫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南通光控
南通光控 | 指 | 南通光控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南阳先进制造
南阳先进制造 | 指 | 南阳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中创信
中创信 | 指 | 河南中创信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德瑞恒通
德瑞恒通 | 指 | 河南德瑞恒通高端装备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苗佳投资
苗佳投资 | 指 | 上海苗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南通光冠智合
南通光冠智合 | 指 | 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精技电子
精技电子 | 指 | 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融泰六合
融泰六合 | 指 | 深圳融泰六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河南高创
河南高创 | 指 | 河南高创裕宛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高压交流
特高压交流 | 指 | 电力系统中交流1000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 |
特高压直流
特高压直流 | 指 | 电力系统中直流±800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 |
配网、配电网
配网、配电网 | 指 | 从输电网或地区发电厂接受电能,通过配电设施就地分配或按电压逐级分配给各类用户的电力网 |
架空输电线路
架空输电线路 | 指 | 架设于地面上,利用绝缘子和空气绝缘的电力线路 |
额定电压
额定电压 | 指 | 用以规定电气设备额定工作条件的电压一次设备 |
一次设备
一次设备 | 指 | 直接用于生产和使用电能,比控制回路(二次设备)电压高的电气设备 |
二次设备
二次设备 | 指 | 对电力系统内一次设备进行监察、测量、控制、保护和调节的辅助设备 |
开闭所
开闭所 | 指 | 将高压电力分别向周围的用电单位供电的电力设施 |
配电终端
配电终端 | 指 | 安装在10kV及以上配电网的各种远方监测、控制单元的总称,主要包括馈线终端、站所终端、配电变压器终端等 |
站所终端
站所终端 | 指 | 安装在配电网馈线回路的开关站、配电室、环网柜、箱式变电站等处,具有遥信、遥测、遥控和馈线自动化功能的配电自动化终 |
端避雷器
避雷器 | 指 | 如无特殊说明,均指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
绝缘子
绝缘子 | 指 | 一般由固体绝缘材料制成,安装在不同点位的导体之间或导体与接地构件之间,是同时起到电气绝缘和机械支撑作用的器件 |
过电压
过电压 | 指 | 超过规定限值的电压 |
残压
残压 | 指 | 避雷器或电涌保护器流过放电电流时两端的电压峰值 |
柔性直流
柔性直流 | 指 | 柔性直流输电,是新一代直流输电技术 |
灭弧
灭弧 | 指 | 熄灭电弧 |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 | 指 | 完成一种新的避雷器或电涌保护器设计开发时所做的试验,以确定代表性的性能,并证明符合有关标准 |
CQC认证
CQC认证 | 指 | 中国质量认证 |
TüV认证
TüV认证 | 指 | 德国专为元器件产品定制的一个安全认证标志 |
电化学储能系统
电化学储能系统 | 指 | 以电化学电池为储能载体,通过储能变流器进行可循环电能存储、释放的系统 |
储能变流器
储能变流器 | 指 | 连接电池系统与电网(和/或负荷),实现功率双向变换的装置 |
能量管理系统
能量管理系统 | 指 | 一种计算机系统,包括提供电池系统管理和PCS控制的软硬件平台,以及保证储能系统内配电、用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应用软件 |
V/kV
V/kV | 指 | 伏/千伏 |
ms
ms | 指 | 毫秒 |
us
us | 指 | 微秒 |
mm
mm | 指 | 毫米 |
SF6
SF6 | 指 | 六氟化硫气体 |
N2
N2 | 指 | 氮气 |
GIS
GIS | 指 | Gas Insulated Switchgear,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
C-GIS
C-GIS | 指 | 箱式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
GB
GB | 指 | 含有强制性条文及推荐性条文的国家标准,当全文强制时不含有推荐性条文 |
J
J | 指 | 是能量和做功的国际单位 |
ERP
ERP | 指 | 是一种主要面向制造行业进行物质资源、资金资源和信息资源集成一体化管理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
OA
OA | 指 | 将现代化办公和计算机技术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办公方式 |
MES
MES | 指 | 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
PLM
PLM | 指 |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
SRM
SRM | 指 | 供应商管理平台系统 |
CRM
CRM | 指 | 客户信息收集、管理、分析和利用的信息系统 |
ESOP
ESOP | 指 | 电子化标准作业程序 |
IQC
IQC | 指 | 来料质量控制 |
PQC
PQC | 指 | 制程质量控制 |
QMS
QMS | 指 | 质量管理体系 |
IED
IED | 指 | 智能电子设备 |
EMS | 指 | 能源管理系统 |
PCS
PCS | 指 | 储能双向变流器 |
SEMS
SEMS | 指 | 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一体化云平台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金冠电气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nguan Electric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樊崇 |
公司注册地址 | 河南省内乡县工业园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大成桥东 |
公司办公地址 |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73000 |
公司网址 | www.nyjinguan.com |
电子信箱 | jgdq@nyjinguan.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贾娜 | / |
联系地址 |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信臣路88号 | / |
电话 | 0377-63199188 | / |
传真 | 0377-61635555 |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nyjinguan.com | /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金冠电气 | 688517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241,031,131.30 | 223,863,947.85 | 7.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741,217.60 | 26,087,851.88 | -12.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502,070.94 | 24,167,903.14 | -15.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12,165.60 | -57,755,563.01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78,129,331.50 | 712,553,971.18 | -4.83 |
总资产
总资产 | 1,074,461,232.27 | 1,056,568,246.85 | 1.6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6 | -34.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6 | -34.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24 | -37.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8 | 5.66 | 减少2.4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7 | 5.25 | 减少2.3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39 | 6.04 | 减少0.6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4.12万元,较上年度下降12.83%。受国内疫情影响,公司特高压避雷器产品供货、安装、验收受到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较高的特高压避雷器产品收入占避雷器产品整体收入17.34%,较同期下降5.37个百分点;同时受氧化锌等原材料涨价的因素,公司避雷器产品综合毛利率有所下滑,较去年同期下降
3.11个百分点,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及综合毛利率下降,影响整体毛利额约400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
34.62%、34.62%、37.5%,主要系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量较同期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4,574.3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 250,000.00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50,966.8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8,804.1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5,198.6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合计
合计 | 2,239,146.66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C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6新能源产业”之“6.5智能电网产业”之“6.5.1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长期服务于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主要为用户提供交、直流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智能配电网系列产品。目前核心产品有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高低压开关柜、充气柜、一二次融合环网柜(箱)、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等。其中避雷器产品生产历史悠久,在国家电网集中规模招标中35kV-750kV电压等级市场的累计中标台数位居前列。客户涵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铁路集团、中国中车、国家电投、国家能源等大型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自主创新,通过多年积累,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河南省特高压输变电保护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超特高压试验室,是全国绝缘子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电力行业过电压与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主持和参与了十多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子避雷器分会副理事长单位。
公司特高压交直流避雷器广泛应用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先后参与了1000kV“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皖电东送1000kV交流特高压工程、浙北-福州1000kV交流特高压工程、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1000kV“榆横-潍坊”高抗震特高压工程、±200kV浙江舟山五端柔性直流输电科技示范工程、采用双极接线的±320kV厦门柔性直流科技示范工程、向家坝-上海±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锦屏-苏南±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溪洛渡-浙江金华±
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哈密-郑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灵州-绍兴±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酒泉-湘潭±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上海庙-临沂±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昌吉-古泉±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500kV张北柔性直流电网试验示范工程、±800kV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混合直流输电示范工程、青海-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陕北-湖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雅中-江西±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白鹤滩-江苏±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白鹤滩-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南昌~长沙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南阳~荆门~长沙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荆门~武汉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内蒙古±800kV扎鲁特换流站、葛南直流换流站设备改造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
公司传承先进的电阻片研发工艺,拓展压敏电阻相关产品;同时,基于多年的智能配电设备与系统研发基础,在电力电子变流设备与系统产品研发、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研发项目下,开展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以及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一体化云平台、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光储充检放”智能充电站、智能微网“光储充直柔”一体化解决方案等项目的研发工作。
目前,压敏电阻产品直径覆盖7-25mm,电压覆盖18V-1800V,通流密度达200J/cm?,已实现电力行业仪器仪表市场与农牧行业高端自动化装备市场的小批量销售。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有480kW分体式直流桩、240kW分体式直流桩、160kW一体式直流桩等,服务于“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电化学储能系统包括电化学储能电池系统和变流升压系统,核心设备有集中式储能变流器、模块式储能变流器、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等,在新能源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场景开展储能系统建设与示范应用。
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一体化云平台(简称SEMS),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光储充检放”智能充电站、智能微网“光储充直柔”一体化解决方案,与智能电网、储能、充电桩紧密结合,是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主要内容,市场潜力巨大。公司不断取得产品资质,加大研发力度,上马自动化生产线,服务新能源客户。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均为专有配方或专利技术,并已全面应用在公司产品中,实现了成果的有效转化。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专利 | 专利号 | 技术来源 | 核心技术特点 及优势 | 竞争优势及其 先进性 | 应用 产品 | |
1 | 配方 | 特高压交 | 专有 | 无 | 自主 | 特点:通过对配方中的不同元素进行调 | 1、满足1000kV交流特高压避雷器技术规范要求:以 | 交流全系列避 |
类 | 流避雷器用电阻片配方及制造工艺 | 技术 | 研发 | 整,实现各添加元素的均匀混合,降低晶粒电阻率,提高电阻片内部微观结构的均匀性。 优势:目前国内行业内仅有少数厂家具备研发生产能力,电阻片主要参数水平略有差别,整体水平处于行业领先。 | Y20W-828/1620型号为例,方波通流容量大(四柱并联9090A)、残压低,1/5μs、20kA下陡波冲击残压1761kV(标准要求值≤1782kV),8/20μs、20kA下雷电冲击残压1605KV(标准要求值≤1620kV),30/80μs、2kA下操作冲击残压1405KV(标准要求值≤1460kV); 2、使用该电阻片生产的样机通过国家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的型式试验,并于2009年通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的技术鉴定。 | 雷器 | ||
2 | 配方类 | 高梯度电阻片配方及制造工艺 | 专有技术 | 无 | 自主研发 | 特点:特高压避雷器用电阻片配方的基础上,引入新的成份,研制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梯度电阻片配方及制造工艺,具有高梯度特点。 优势:实现了110kV罐式避雷器三相共罐、220kV-750kV罐式避雷器单柱单罐、1000kV罐式避雷器单柱单罐(4柱并联芯体代替原12柱螺旋上升芯体)小型化的目的。 | 1、满足GIS用罐式避雷器技术要求:以Y20WF-444/1106型号为例,方波通流容量大(单柱2500A)、残压低,1/5μs、20kA下陡波冲击残压1181kV(标准要求值≤1238kV,8/20μs、20kA下雷电冲击残压1085kV(标准要求值≤1106kV),30/80μs 、2kA下操作冲击残压867kV(标准要求值≤907kV); 2、使用该电阻片生产的样机通过国家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的型式试验,并于2009年通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的技术鉴定。 | 应用于GIS及线路型避雷器 |
3 | 配方类 | 硅橡胶配方及注射成型工艺 | 专有技术 | 无 | 自主研发 | 特点:研发出混炼硅橡胶原料配方、混合工艺以及复合外套高温硫化工艺。 优势:复合外套耐气候老化特性突出,形成国内先进的专有硅橡胶技术。 | 1、满足500kV交流避雷器技术规范要求:以YH20CX-396/1050型号为例,方波通流容量大(1200A)、残压低,1/10μs、20kA下陡波冲击残压1032kV(标准要求值≤1172),8/20μs、20kA下雷电冲击残压983kV(标准要求值≤1050kV),40/100μs 、2kA下操作冲击残压816kV(标准要求值≤822kV); 2、使用该配方生产的复合外套避雷器通过国家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的型式试验,并于2009年通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的技术鉴定。 | 应用于500kV及以下复合外套避雷器 |
4 | 配方类 | 直流避雷器用电阻片配方及制造工艺 | 发明专利 | ZL201110226386.4 | 自主研发 | 特点:通过对配方中的不同元素进行调整,老化性能良好。 优势:目前国内行业内仅有少数厂家具备研发生产能力,电阻片主要参数水平略有差别,整体水平处于行业领先。 | 1、满足直流避雷器技术规范要求:以YH20WDB-969/1621型号为例,能量吸收能力大(整支22.2MJ)、残压低,1/3μs、20kA下陡波冲击残压1647kV(标准要求值≤1751kV),8/20μs、20kA下雷电冲击残压1599kV(标准要求值≤1621V),30/60μs、1kA下操作冲击残压1359kV(标准要求值≤1371kV); 2、使用该电阻片生产的样机通过国家能源局科技装备司组织的鉴定。 | 应用于直流全系列避雷器 |
5 | 避雷器设计试验类 | 多柱并联避雷器电阻片柱分流特性设计技术 | 三项发明专利 | ZL201110431160.8 ZL201110431166.5 ZL201110431167.X | 自主研发 | 特点:采用“全伏安曲线匹配配组方法”挑选电阻片,然后利用“排列法”、“对调法”、 “范围法”和“归一法”四种方法,配置和计算电流分流不均匀系数。 优势:保证各柱的伏安特性一致,直流1mA参考电压和残压一致,控制不均匀系数。可有效测量多柱电阻片柱的电流分布不均匀系数。目前国内行业内具备大容量多柱产品研制生产能力的厂家只有4家,多柱电阻片配组方法均有不同,金冠技术为独有,水平居行业领先。 | 对于多柱并联避雷器产品的电阻片挑选,配组、测试形成专利技术,保证各电阻片柱伏安特性、保护水平、直流参考电压一致,从而保证多柱并联产品电流分布不均匀系数最小,标准值要求小于1.1,公司多柱并联产品电阻片柱之间的电流不均匀系数控制在1.03之内。 | 应用于多柱并联避雷器 |
6 | 线路型避雷器底座设计技术 | 一项发明专利和两项实用新型 | ZL201610528342.X ZL201920643693.4 ZL201320173946.9 | 自主研发 | 特点:研究出一种可调整的柔性连接结构,上下段之间设置柔性连接件或伸缩弹簧,下端设置支撑弹簧,限制避雷器的风摆幅度,可以保证避雷器长期运行安全性。 优势:专有技术,产品运行稳定,技术可靠性高。 | 对于超特高压的输电线路,塔身高度高,在风压力的作用下,输电线路会产生微风振动,传统的线路型避雷器和杆塔采用硬连接的方式,从而带动避雷器产生振动,长期情况下易造成法兰与环氧管之间松动,影响产品的密封性能和可靠性。采用柔性连接可大大降低振动对避雷器性能的影响,提高产品的运行可靠性。 | 应用于超特高压线路型避雷器 | |
7 | 电阻片专用装备及工艺类 | 混合研磨工艺 | 专有技术 | 无 | 自主研发 | 特点:采用胶体磨和高速搅拌磨相结合的多级混料工艺,改变原来小批次不连续的混料工艺,实现大批量连续混料工艺,使料浆材料混合更均匀,原液罐采用立体搅拌工艺,造粒设备可连续生产,造粒料的质量大大提升。 优势:提高浆料均匀性。 | 该核心技术应用于所有配方体系电阻片,提高电阻片性能,以D5电阻片为例,2ms方波由600A提高到800A,以D4为例,电阻片大电流冲击由65kA提高到100kA。 | 应用于全系列规格电阻片 |
8 | 窑炉温控系统 | 专有技术 | 无 | 自主研发 | 特点:采用DCS系统控制窑炉温度,实时监控窑炉温度,当设定温度与实际温度相差超过10℃时,会进行报警。实时记录窑炉温度。 优势:更有利于监控窑炉温度,进行窑炉温度数据记录。 | 1、实现自动监控、预警、记录功能; 2、提高电阻片一致性,批次电阻片直流1mA参考电压波动范围控制在±0.3kV(原电压波动范围±0.5kV),泄漏电流波动范围控制在±5μA(原泄漏电流波动范围±8μA)。 | 应用于全系列规格电阻片 | |
9 | 开关柜结构设计 | 五项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920139640.9 ZL201920139839.1 ZL201921354511.8 ZL202020678164.0 ZL201921362670.2 | 自主研发 | 特点:优化设计开关设备内部结构与布局,改善设备内部电场分布情况、泄压通道,或通风系统等。 优势:提高产品绝缘性能,使产品运行可靠性提高,运行更加稳定。 | 1、采用三维立体仿真技术、电场与温度场分析技术,改良开关设备内部元器件结构,选用管型母线,最大限度地降低电场分布,提高产品绝缘与局放性能; 2、环网柜产品在以上技术手段优化后,可在零表压工况下,正常运行,开关断口雷电冲击电压可满足110kV,局放低于10pC; 3、开关柜产品温升性能好,局放可低于20pC。 | 开关柜产品、环网柜(箱)产品 | |
10 | 环网柜机构设计 | 四项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1723438.2ZL202020687994.XZL202020676401.XZL202020041080.6 | 自主研制 | 特点:自主研发环网柜产品操作机构和连锁装置。根据小型化柜体自行设计断路器、负荷开关、接地开关等机构;连锁机构的熔断器隔离挡板在接地分合情况下能够快速止脱。优势:机构小型化设计,产品简单、稳定、可靠。 | 1、操作机构和连锁装置采用单簧夹板式设计,结构简单、零件少、体积小、重量轻、高度模块化;2、隔离机构和负荷开关机构主体通用,互换性强;3、机构与开关本体协同设计,提升整体设备的传动性能,机械特性好。 | 环网柜(箱)产品 | |
11 | 一二次融合配电 终端智能化 | 5项 软件著作权 | 2021SR0117746 2021SR0117645 2021SR0671697 2021SR0671571 2021SR0670140 | 自主研制 | 特点:兼容一二次融合、三遥、二遥动作型需求,精度高、宽范围采样,采用暂态算法识别小电流接地故障,深化就地型馈线自动化应用。 优势:产品统一软硬件平台、一致性好,抗干扰强,维护软件提供定制参数、装置配置,以及转发点表配置功能,维护方便。 | 1、一二次融合环网柜,可通过站所终端实现各个间隔的就地馈线自动化保护功能; 2、柱上开关一二次深入融合设备采用内置电子式传感器,实时监测相电压信号,优化小电流接地故障算法,使小电流接地故障识别准确率更高。 | 开关柜产品、环网柜(箱)产品、柱上开关产品 |
12 | 箱壳密封技术 | 六项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920139641.3 ZL201921355200.3 ZL201420292979.X ZL201420292982.1 ZL202020687020.1 ZL202020676437.8 | 自主研制 | 特点:优化设计开关柜、环网柜、柱上开关产品密封方案;提高开关柜密封水平,采用重要部位双密封结构,柱上开关具备气压监测功能。优势:30年免维护,密封性能好,漏气率极低。 | 1、采用合理的壳体密封设计和制造技术,从结构设计上充分考虑密封的合理性,重要部位采用双重密封结构,从而保证产品的整体密封性,产品通过人工污秽、凝露、外壳防护、淋雨、高低温、湿热等试验; 2、开关设有低气压报警装置,低压时,操作机构可自动机械闭锁,环网柜、柱上开关等充气产品可实现年泄漏率低于0.01%,有效保障开关内绝缘性能; 3、环保气体绝缘共箱式柱上真空断路器机构与开关本体全密封、全绝缘。 | 开关柜产品、环网柜(箱)产品、柱上开关产品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单项冠军产品 | 2019 |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22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5项,被许可使用专利1项。在2022年1-6月期间,公司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3项,授权5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 | 0 | 0 | 25 | 9 |
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 3 | 5 | 138 | 122 |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 | 1 |
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5 | 15 |
其他
其他 | 0 | 0 | 1 | 1 |
合计
合计 | 3 | 5 | 180 | 148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98.62 | 1,353.21 | -4.0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研发投入合计 | 1,298.62 | 1,353.21 | -4.0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39 | 6.04 | 减少0.6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雷电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 430.00 | 62.74 | 212.74 | 完成氧化锌电阻片制备生产线的自动化改造,实现生产工序或部分生产工序自动化。完成±11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避雷器主要技术参数确定、结构设计、样机试制、型式试验,进行此电压等级和结构首次抗震试验。待挂网试运行。 | 该项目开展±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避雷器的研究,将会对直流输电线路避雷器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进行规范,为特高压工程装备的选用提供依据。 | 该项目成果的推广,将填补我国±11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避雷器研究的空白,为±11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避雷器在工程中的可靠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对±11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避雷器的结构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提高±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避雷器的运行稳定性,最终提高运行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 保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
2 | 玻璃釉及电阻片新工艺研发 | 53.00 | 5.09 | 51.00 | 自动化生产线已建立,开始批量试制。 | 规模化应用玻璃釉,实现电阻片通流能力的整体提升。 | 提高电阻片高温老化性能和侧面绝缘性,解决釉层耐温低、老化快、绝缘性差的难题。 | 可满足全系列避雷器的使用,提升避雷器的保护性能。 |
3 | 特殊环形电阻片研发 | 30.00 | 5.45 | 27.46 | 通过小样试验,验证不同高阻层对性能的影响。 | 通过调整侧面及内环高阻层体系,研制出性能满足要求的电阻片,大电流冲击65kA,方波400A,梯度(220-235)V/mm。 | 满足配网标准化避雷器的参数要求。 | 应用于10kV支柱避雷器,提升结构稳定性。 |
4 | D48电阻片研发 | 55.00 | 7.40 | 40.84 | 更换新配方验证,代替D52、60电阻片,目前进入小试阶段。 | 代替D52、60电阻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电阻片方波1000A以上,满足新型避雷器开发需求。 | 减少直径,提升通流能力,解决新型避雷器无法小型化及能量耐受不足的难题。 | 应用于110kV新结构避雷器,降低避雷器体积的同时提升保护性能 |
5 | D42电阻片方波提升、大电流提升 | 18.00 | 1.31 | 33.72 | 更换新配方验证,目前进入小试阶段。 | 提升D42电阻片高幅值雷电冲击能力,大电流100kA,方波600A | 提升D42电阻片方波及大电流冲击耐受,满足重负载配网产品技术需求。 | 应用于重负载配网产品。 |
6 | 电阻片配方基础研究 | 70.00 | 5.10 | 69.47 | 高梯度、直流、交流更换新配方验证,目前进入小试阶段。 | 研制出高性能的电阻片配方,功耗低,能量耐受高,冲击能力强 | 解决现有配方能量密度低的瓶颈问题。 | 应用于全系列产品,整体提升产品性能,应用前景广阔。 |
7 | 新结构高压避雷器研发 | 960.00 | 140.09 | 954.87 | 完成D32、D35、D42、D52电阻片性能试验,10kV 5kA标准化复合外套避雷器型式试验完成,35kV 5kA/10kA复合外套避雷器型式试验进行中,110kV/220kV线路带间隙复合外套避雷器项目无进展。10kV-220kV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按新国标型式试验进行中。 | 跟踪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对标准化避雷器要求,研制满足要求的过电压保护设备。 | 国内先进 | 配网电站、110kV、220kV架空输电线路、变电站过电压防护。 |
8 | 并联间隙避雷器研发 | 30.00 | 12.40 | 12.40 | 完成110kV并联间隙避雷器试验验证、产品结构设计、产品生产。 | 与典型的电站型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比较,其能量耐受能力提升50%以上,在标称放电电流下残压低25%~40%。实现工程应用。 | 一方面,提升能量耐受能力,可以提高自身在连续雷击过程雷电侵入波下的安全运行水平。另一方面,降低残压水平,可以使得被保护设备获得更高的安全裕度。 | 可用作线路侧开关断口在连续雷击严苛工况下的保护外,也可作为变压器绕组的过电压防护。 |
9 | 500kV交流可控避雷器研发 | 70.00 | 72.94 | 72.94 | 完成500kV交流可控避雷器产品结构设计、样机试制,并取得中国电科院的性能试验报告,产品已投入工程运行,下一步完善整套型式试验。 | 完成交流可控避雷器产品研制,完成第三方试验,实现工程应用。 | 紧跟特高压新产品新设备的研究,在满足可靠性的条件下,可深度抑制过电压,显著提高工程经济性,实现故障穿越,疏解受端交流系统短路故障时系统中的盈余功率,避免设备损坏、健全换流器闭锁等衍生故障 | 保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
10 | 环保气体绝缘GIS用罐式避雷器 | 50.00 | 17.53 | 17.53 | 收集环保气体绝缘相关规范、研究成果、国电电网公司混合气体GIS应用规划,混气设备、混气检测设备供应商及设备性能,结构绝缘性能仿真,试品物料准备。 | 跟踪国家电网公司对混气GIS要求,研制满足要求的环保过电压保护设备。 | 采用SF6:N2=3:7比例混合绝缘气体作为绝缘介质,绝缘性能满足要求。 | 应用于110kV、220kV罐式避雷器 |
11 | 环保气体绝缘CGIS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产品研发 | 150.00 | 118.20 | 118.20 | 已完成12kV环保气体绝缘CGIS产品设计已完成,生产样机,并通过西高所型式试验。正在研制40.5kV环保气体充气柜产品。 | 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型式试验验证。 | 采用计算机控制保护、电力系统信号传感、高压负荷绝缘、气体密封等新技术,使产品具有高可靠、免维护、小型化、环保型等特点。 | 10kV、35kV变电站、开闭所、配电房。 |
12 | 国网标准化柱上开关成套设备产品研发 | 100.00 | 28.19 | 28.19 | 已设计完成12kV支柱式真空断路器产品,并生产试验样机,准备开展专业检测验证。 | 通过中国电科院和武汉真型试验。 | 能够不依赖主站和通信,通过接地故障检测技术和级差保护技术,适用于多分支多联络配电网架,实现线路故障选择性保护,短路和单相接地故障就地自动隔离,不影响非故障区域供电,具备双向电量采集功能,能够大大提高配网的自动 | 10kV架空线路柱上开关 |
化、智能化。 | ||||||||
13 | 国网标准化环网柜成套设备产品研发 | 200.00 | 223.36 | 223.36 | 已设计完成12kV环保气体标准化环网柜,配套分散式DTU的试验样机已通过中国电科院专家验厂,且在河高所通过型式试验认证,准备样机开展专业检测认证。 | 通过中国电科院和漯河真型试验。 | 将一次本体设备(环网柜)、高精度传感器与二次终端设备融合,在测量、采集、保护、控制等传统功能的基础上,能够解决一二次设备接口不匹配、设备兼容性、扩展性、互换性差等问题。 | 10kV电缆线路环网箱 |
14 | 标准化高低压开关设备产品研发 | 250.00 | 175.49 | 175.49 | 已设计完成12kV标准化高压开关柜,通过中国电科院专检验厂,准备开展型式试验认证。 | 通过中国电科院验厂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检验。 | 基于模块化、系列化、统一化设计理念,提出覆盖不同绝缘和安装方式,不同电压和电流等级的开关柜设备研发思路,同时,该产品具有统一结构形式和接口形式要求;实现开关设备安装、运维标准化,提升设备可靠性。 | 10kV、35kV变电站、开闭所、配电房。 |
15 | 电力电子变流设备与系统产品研发 | 200.00 | 159.00 | 159.00 | 集中式储能变流器。 模块式储能变流器。 储能式充电桩。 大功率直流快速充电堆。 光伏逆变器。 已设计完成电化学储能系统,开发630kW集中式储能变流器和200kW簇控模块式储能变流器,正在开展3560kW户外变流升压一体装置。设计完成480kW分体式充电堆,开展其他型号充电桩产品设计。开展 | 电力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型式试验验证。 | 变流器同时交直流可以双向输出额定功率,可实现输出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控制连续可调和具备离网运行功能。控制功能具备虚拟同步机功能(实现动态调频调压功能), 黑启动, AGC 功能,可根据交流电网状况实现自动并离网切换功能。 | 储能电站、电动汽车充电桩、光伏电站等。 |
20kW光伏逆变器及汇流并网箱产品设计。 | ||||||||
16 | 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研发 | 200.00 | 184.41 | 184.41 | 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智能微网光储充直柔一体化解决方案。 光储充检放一体化智能充电站解决方案。智慧能源管理一体化云平台。 已开展储能系统能源管理系统软硬件设计,并在储能项目中应用。开展增量配网园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平台,可以实现对园区内交直流设备、新能源设备进行监控管理,为客户提供云平台查看设备信息。 | 实现储能电站能源管理,控制PCS进行充放电控制;实现增量配网园区配网设备集控功能,可以实现调度和远动功能,为用户提供云平台。 | 储能变流器及电池构成的储能系统工作于稳压模式,负责稳定直流母线电压;光伏逆变器运行于MPPT模式;离网UPS运行于VF模式,为机房提供交流电压;DC/AC并网变流器工作于并网模式,在满足对电网支撑功能的同时接受微网控制器功率指令调度,实现直流母线功率平衡;APF自动维持交流母线电能质量。 | 设备、企业、园区、县域的智慧能源管理平台 |
17 | 避雷器在线监测产品研发 | 100.00 | 23.58 | 23.58 | 已设计完成站用避雷器规约转换装置的软硬件设计,生产的IED样机通过型式试验。正在进行智能录波型在线监测装置的研发。 | 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型式试验验证,在增量配网园区进行挂网试运行。 | 具备避雷器泄漏电流、雷电电流、温度、动作次数、动作波形的感知和采集,对电流波形进行分析,运行参数可视化、智能诊断、提供运维策略。 | 变电站避雷器监控系统,线路避雷器监控系统。 |
18 | 高能型压敏电阻研发 | 150.00 | 56.34 | 63.04 | 完成CQC、TüV、国网认证,稳定生产。 | 8/20us极限冲击耐受、2ms方波冲击、10/1000us耐受能力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工作温度范围广,耐湿热能力国内领先,产品运行稳定、可靠。 | 自主研发配方,通流能量大,工作温度范围宽,耐湿热水平优异。过压脉冲响应快(纳秒级)、漏电流小(微安级)、电阻温度系数小,设备采用日本厂家技术,自动化程度高。 | 产品主要实现电路的过电压防护,广泛应用于电表、充电桩、逆变器、仪表、监测器、工控产品等电力行 |
业和新能源行业。 | ||||||||
合计 | / | 3,116.00 | 1,298.62 | 2,468.24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53 | 4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1 | 10.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681,241.41 | 2,407,227.9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50,589.46 | 54,709.73 |
教育程度学历构成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 8 | 15.09 |
本科
本科 | 37 | 69.82 |
专科
专科 | 8 | 15.09 |
合计
合计 | 53 | 100 |
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年龄区间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25
≤25 | 6 | 11.32 |
25-35
25-35 | 36 | 67.92 |
35-45
35-45 | 7 | 13.21 |
45-55
45-55 | 4 | 7.55 |
合计
合计 | 53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金冠电气多年来紧跟中国电力建设步伐和国内外行业技术的发展,积极参与1000kV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试验示范工程扩建工程建设,全面掌握了1000kV特高压交流避雷器的关键技术;积极探索特高压直流输电技术和柔性直流输电技术,通过不断技术创新和工程实践,全面掌握了直流系统用避雷器的设计和制造技术;通过在特高压交直流避雷器研发、制造和工程实践中的积累和优势,有力地带动了常规电压等级产品的升级换代,形成了交直流、全电压等级、多系列避雷器产品体系,已成为避雷器行业的知名企业。
1.在特高压避雷器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特高压避雷器产品由于电压等级较高,在绝缘水平、残压水平、电压分布控制、抗弯和抗震性能等机械性能等方面要求更高,对避雷器生产厂家的技术水平、研发试验能力、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都提出了比常规电压等级避雷器产品更高的要求。由于技术门槛和生产门槛较高,目前国内仅有少数行业企业具备生产和中标特高压避雷器产品的能力。
目前,国内具备1000kV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供货能力的企业主要包括金冠电气、西电西避、平高东芝(廊坊)、抚顺电瓷等少数企业,具备直流特高压避雷器供货能力的企业主要包括金冠电气、西电西避、平高东芝(廊坊)等少数企业。金冠电气属于国内避雷器行业中四家能提供特高压交流及特高压直流避雷器产品的行业企业之一。
2.金冠电气避雷器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份额较高
根据中能国研(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发布的《电力行业关键设备供需统计分析报告2022》(国网集中招标篇),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相比,金冠电气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公司的避雷器产品近年来在国网集中招标中市场份额较高。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03.11万元,较同期增长7.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4.12万元,较同期降低12.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50.21万元,较同期降低15.17%。
(二)报告期内重要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公司在避雷器及电阻片研发方面,取得了5项专利;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复评;世界首套特高压可控避雷器(可控自恢复消能装置)在内蒙古±800kV扎鲁特换流站工程成功投运,与广东电科院合作的带并联间隙大容量低残压避雷器完成第三方试验、实现产品交付;雷击闪络限压器投入工程应用;±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雷电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环保气体绝缘GIS用罐式避雷器开始进行型式试验;与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电科院合作进行高海拔、低残压避雷器试验研究;与南方电网公司科研院合作开展数字化避雷器试验研究;与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熔断型EM避雷器试验研究。
压敏电阻产品完成CQC、TUV认证,取得国网计量中心检测报告,实现批量生产。目前,压敏电阻产品直径覆盖7-25mm,电压覆盖18V-1800V,通流密度达200J/cm?,已实现电力行业仪器仪表市场与农牧行业高端自动化装备市场的小批量销售。
公司基于多年的智能配电设备与系统研发基础,在电力电子变流设备与系统产品研发、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研发项目下,延伸开展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一体化云平台、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光储充检放”智能充电站、智能微网“光储充直柔”一体化解决方案等项目的研发工作。
①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方面,开展了交流和直流充电桩的研发工作。核心产品有交流充电桩、直流一体式充电桩、直流分体式充电桩等。公司充电桩产品采用统一的软硬件平台,兼容新老国标,可以匹配多种车型,具有充电速度快、电能转换效率高、待机功耗低、安全可靠等特点。产品通过了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验证,部分型号的充电桩已大量投入使用。 另外,公司还开展了矩阵结构充电桩(一机双枪、一拖多枪)、大功率液冷充电终端、V2G充电桩等产品的研发工作。通过建设充电站运营管理平台,实现了充电站的运营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以及充电桩设备监控等功能。 ②在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方面,开展了储能双向变流器(Power Conversion System,简称PCS)、能源管理系统(Energy Management System,简称EMS)与电化学储能系统等产品研发工作。 公司在取得了1000V/630kW集中式PCS资质的基础上,开展了1500V/200kW簇控式PCS产品研发,簇控PCS响应速度更快,与每一簇电池组直接连接,电池簇之间不采用并联拓扑结构,因此不会产生环流,从而提高电池使用寿命,方便电池系统维护。 EMS可以对储能系统与变流升压系统进行远程监控,系统具有削峰填谷、调频调压、经济性分析、稳定性分析、效率分析、电池一致性分析等高级应用,同时涵盖了储能电站的运行监视与控制,电能量计量,WEB信息发布和云接口等功能。 另外,储能电池系统采用全氟己酮簇控消防方案,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精准感知,快速定向灭弧,可有效抑制电池复燃。 ③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一体化云平台(简称SEMS),通过采集变电站设备、配网线路与开关设备、光伏电站、储能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等多类型数据,实现多种能源数据交互和数据共享,可对系统和设备进行实时监控、运维、经济运行分析等。 ④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加快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如电化学储能系统使用的PCS、光伏逆变器)和物联网通信设备(如IED通信管理机、物联网智能断路器)的研发和生产进度,将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与新型储能进行高度融合,向客户提供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源、网、荷、储互动运行。 ⑤“光储充检放”智能充电站,“光储充检放”是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电桩、电池检测、V2G技术的简称。加快大功率直流充电桩、储能式充电桩、V2G充电桩、电池检测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为客户提供具备多种功能的智能化充电站。 ⑥智能微网“光储充直柔”一体化解决方案。“光储充直柔”是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电桩、直流配电和柔性交互技术的简称。在工业园区、建筑楼宇等场景中,交流母线和直流母线通过交直流配电柜、并离网变流器、双向隔离储能变流器、光伏逆变器等电力电子装置与光伏设备、储能系统、充电桩、可调用负荷连接,通过微网控制器实现功率的柔性控制、能量的互动融合和灵活调配功能。
2. 市场开拓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避雷器产品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一是在上半年招标的特高压项目福州-厦门特高压交流1000kV输变电工程招标采购中,中标最大标包;二是在国家电网输变电设备三次的变电设备和一次的35-220kV设备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满额中标;三是在南方电网公司主网一次设备和线路材料第一批框架招标中,站用型和线路型避雷器均实现满额中标;四是在国网省网市场,在湖南、西藏、上海、浙江等省份的批次物资招标采购中,避雷器连续实现中标。公司推出的带并联间隙大容量低残压避雷器、雷击闪络限压器等高端避雷器产品,已实现销售,稳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份额。 在上半年,公司智能配电网产品中标类别涵盖广泛,涉及主网及配网的主要设备,一是在国家电网输变电设备三次的变电设备招标采购中,开关柜产品连续2次中标;二是在国网省网市场,连续在江苏、辽宁、青海、安徽等省份取得中标,产品包括:一二次融合环网箱(环网柜)、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配电箱等。公司电化学储能系统及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产品均已实现生产、销售。
3.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
公司承办了全国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避标委〔2022〕7号会议,讨论、修改、完善了GB/T 32520《交流1kV以上架空输电和配电线路用带外串联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EGLA)》标准工作组征求意见稿;参与起草的行业标准DL/T 2470-2021《10kV台架变压器防雷技术导则》2022年6月开始实施;参与修订的行业标准DL/T 815《交流输电线路用复合外套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国家标准GB/T 28547《交流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选择和使用导则》正在进行中。
4.提高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程度
2022年是公司的“自动化信息化年”,公司以自动化持续改造、信息化2.0提升为主要抓手,持续加大投入,助力企业数智化转型升级。 上半年,避雷器核心部件电阻片以及避雷器生产已全面进行自动化布局,逐步由点到面,由单个工序到整个车间进行实施。目前电阻片车间自动化改造已实现原材料传送自动化、制浆造粒自动化、压片自动化、玻璃釉喷涂自动化、清洗自动化。避雷器车间已实现复合避雷器装配自动化及避雷器检测自动化。随着自动化的实施,一是实现产品自动识别抓取,过程参数自动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人为干预,产品一致性好,产品质量和参数稳定性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提高了生产和检验效率,减少劳动力成本;三是对MES的实施形成了有效支撑,加快了信息化的进程。 上半年启动实施MES项目,以人员数字化、产品数字化、工艺数字化为目标。已形成36个工作站,36个ESOP,2588个IQC数据单元、225个PQC数据单元。一是上线QMS管理系统:DQC(设计质量检验)、IQC(来料质量控制)、IPQC(过程质量控制)、FQC(成品质量检验)、MQC(制程品检)实现线上化,为TQC(全面质量管理)打下信息化基础,固化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机制。二是计划以工艺过程主线,实现ESOP与生产工艺控制相结合,生产过程中实现线上自检专检与互检管控;三是正在同步上线生产“一条线”管理报表,逐步实现销售、技术评审、采购、排产、发货、签收等业务线上全过程管理,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时呈现完整、准确的生产过程
信息便于决策。 公司信息化已实现OA、CRM、PLM、SRM、ERP、MES等系统的有效集成,后续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不断迭代,打造一个扎实、可靠、全面、可行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风险
公司所处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产品的应用需求受两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电力公司工程项目进度的影响。工程项目从申报、审批、招投标到工程施工、设备供货、调试安装需经过较长时间。通常,电网公司和电气成套设备供应商每年从第一季度陆续展开各批次物资招标,实际设备供货及验收则相对滞后,行业内企业的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行业经营的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业内各家公司对高级技术人才、专业服务人员和新技术研发团队的需求也日益迫切。本公司地处中原地区,地理位置较北京、上海、苏州、厦门等电力设备企业集聚的城市相比,对高端人才的吸引能力有限。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职业发展、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提供 具备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则可能造成技术人才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从而直接影响公司今后的发展。
2.技术研发失败风险
一方面,公司所处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装备工业,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国防事业以及人民生活电气化提供所需的各种各样的电气设备的重任,对制造企业技术要求较高;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向着智能化、环保化、小型化、定制化方向发展,企业需要根据上述行业发展方向在新产品研发、重大技术改造方面表现出较高的创新性。若未来公司技术研发失败,将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例较高。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上升,如果出现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将会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运营资金压力,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03.11万元,较同期增长7.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4.12万元,较同期降低12.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50.21万元,较同期降低15.1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241,031,131.30 | 223,863,947.85 | 7.67 |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 | 173,544,248.96 | 152,872,356.64 | 13.52 |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 10,290,274.38 | 9,396,695.88 | 9.51 |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 15,985,310.08 | 17,498,885.70 | -8.65 |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 | -1,076,858.66 | 813,323.9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 12,986,219.67 | 13,532,059.77 | -4.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12,165.60 | -57,755,563.01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058,972.17 | -8,838,936.0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535,232.28 | 219,534,563.27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利息收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采购付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理财投入及募投项目建设支付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同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及本期分配现金红利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 总资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 305,443,016.70 | 28.43 | 372,889,678.10 | 35.29 | -18.09 | 主要系报告期分配现金红利所致 |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 | 465,871,334.23 | 43.36 | 443,415,534.63 | 41.97 | 5.06 |
存货
存货 | 84,758,014.84 | 7.89 | 84,405,230.28 | 7.99 | 0.42 |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30,445,119.83 | 2.83 | 712,095.69 | 0.07 | 4,175.43 | 主要系投资《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合同》理财产品3000万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71,380,480.77 | 6.64 | 72,123,982.70 | 6.83 | -1.03 |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 24,132,989.53 | 2.25 | 4,654,585.56 | 0.44 | 418.48 | 主要系待安装调试设备及在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852,034.05 | 0.73 | 2,313,772.38 | 0.22 | 239.36 | 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款金额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2.79 | 本期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 | 73,246,461.52 | 6.82 | 46,128,984.30 | 4.37 | 58.79 | 主要系未到期票据结算采购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 9,176,260.71 | 0.85 | 5,906,210.46 | 0.56 | 55.37 | 主要系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 | 3,142,471.40 | 0.29 | 6,028,037.28 | 0.57 | -47.87 |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期末年度奖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000,000.00 | 2.84 | -100.00 | 上年末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2.79 | 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715,678.6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500,000.00 | 已质押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 | 4,301,826.24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理财产品 |
其他流动资产 | 30,000,000.00 | 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理财产品 |
合计 | 99,517,504.91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 | 100% |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等 | 10,000.00 | 28,590.52 | 7,331.62 | 700.62 |
北京金冠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制造电池等 | 1,000.00 | 58.46 | 53.46 | -128.78 |
南阳金冠智能充电有限公司 | 100% |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制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等 | 500.00 | 2,702.94 | 489.49 | 253.86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 届次 | 召开 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 5月 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2-028 | 2022年 5月 7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未有否决提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马英林 | 董事 | 选举 |
吴希慧 | 董事 | 选举 |
李铮 | 董事 | 离任 |
李斌 | 董事 | 离任 |
张永耀 | 监事 | 选举 |
李园园 | 监事 | 选举 |
艾三 | 监事 | 离任 |
陈迎宾 | 监事 | 离任 |
贾娜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孙升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2022年4月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李铮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李铮先生由于工作需要提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李铮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2022年4月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李斌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2022 年05月0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马英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选举吴希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2022年4月监事会收到监事艾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艾三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艾三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永耀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2年4月监事会收到监事陈迎宾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陈迎宾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陈迎宾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迎宾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任监事选举产生前,陈迎宾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李园园女士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3.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2年1月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孙升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升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2年1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贾娜女士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消耗的能源主要是电力,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包括水的使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公司已建立相关环保及污染物管理方面的内部制度,将废弃物管理程序、水污染控制程序、大气污染控制程序等纳入公司的标准操作程序。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对于自身无处理能力的污染物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绿色环保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建立环境责任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了废弃物管理、节能降耗管理控制等程序;引进防治污染设备,目前已有5台废气治理设施,3台颗粒物治理设施;设置专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通过低碳办公和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节能降耗,积极提倡绿色办公。对空调机组、灯管、变频电机等原有设施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同时通过合理设置空调温度、电子设备随用随开或设置节能模式、在办公场所屋顶安装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并配置公司储能系统等方式开展节能降耗,优化能源供应方式,促进节能减排。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 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樊崇 | 详见注解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股东锦冠集团 | 详见注解2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中睿博远、鼎汇通、南通光控 | 详见注解3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南阳先进制造、中创信、德瑞恒通、苗佳投资、南通光冠智合、精技电子、融泰六合、何耀彬、张威、符建业、赵志军、谢清喜、马涛、冯冰、王伟航 | 详见注解4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北京鑫冠、河南高创 | 详见注解5 | 详见注解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解6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注解7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樊崇、股东中睿博远 | 详见注解8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锦冠集团、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解9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解10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 详见注解11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 详见注解12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 详见注解13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申报律师、评估机构 | 详见注解14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 详见注解15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详见注解16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 详见注解17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实际控制人樊崇 | 详见注解18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解19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 详见注解20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 详见注解21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 详见注解22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解23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解24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樊崇 | 详见注解25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其他 | 发行前全体股东 | 详见注解26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解1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注解2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金冠电气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承担金冠电气、金冠电气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金冠电气所有。
注解3
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所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企业将承担金冠电气、金冠电气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金冠电气股票的收益将归金冠电气所有。
注解4
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公司/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企业所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本人/公司/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公司/企业将承担金冠电气、金冠电气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金冠电气股票的收益将归金冠电气所有。注解5自本企业认购金冠电气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金冠电气、金冠电气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金冠电气股票的收益将归金冠电气所有。
注解6
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且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解7
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自本人从金冠电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本人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所持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注解8作为金冠电气的实际控制人,樊崇同意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下称“持股锁定期”)不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金冠电气上市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包括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转让其通过中睿博远间接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1)在持股锁定期内转让樊崇持有的中睿博远的合伙份额,或从中睿博远退伙;
(2)在持股锁定期内要求中睿博远或其普通合伙人转让樊崇通过中睿博远间接持有的金冠电气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3)在持股锁定期内不从中睿博远收取任何属于中睿博远因转让金冠电气股份而取得的股份转让所得性质的利润分配。
中睿博远作为樊崇间接持有金冠电气股份的合伙企业平台,承诺在持股锁定期内不协助樊崇直接或间接转让其通过中睿博远间接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经取得的股份,包括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协助樊崇在持股锁定期内转让樊崇间接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1)在持股锁定期内,为樊崇办理合伙份额转让或退伙手续;
(2)在持股锁定期内,将樊崇通过中睿博远间接持有的金冠电气的股份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进行管理,或由公司进行回购;
(3)在持股锁定期内,就中睿博远因转让金冠电气股份所得的收入向樊崇进行利润分配。
注解9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公司股票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立即启动本预案第一阶段措施。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立即依次
启动本预案第二、第三、第四阶段措施。
2、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本预案具体包括四个阶段的稳定股价措施,分别是:第一阶段,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启动投资者交流和沟通方案;第二阶段,公司回购股票;第三阶段,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第四阶段,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具体措施见附件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十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预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稳定股价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完毕前,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稳定股价预案可以终止。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下:
(1)第一阶段,董事会启动投资者交流与沟通方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原因。董事会应以定性或定量的方式区别分析资本市场的系统性原因、行业周期的系统性原因、公司业绩波动的影响等不同因素的作用。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提出专项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已制定经营战略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司未来经营战略是否符合行业市场的未来趋势;公司经营战略及资本战略是否需要修订及如何修订等。
3)公司董事会应以专项公告或召开投资者交流沟通会的方式,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当前经营业绩情况、未来经营战略、未来业绩预测或趋势说明、公司的投资价值及公司为稳定股价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等。
(2)第二阶段,公司回购股票
1)启动条件:在本预案有效期内,若本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以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性,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2)回购资金或股票数量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①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20%且不低于1,000万元,同时不能高于公司当年净利润的100%;②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两项要求达到一项即可)。
3)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即可终止回购股份措施:
①满足回购资金或股票数量要求中1)、2)两项之一;
②本次回购股份措施开始实施后,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4)回购程序:
①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价符合股价稳定预案的启动条件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之内实施完毕;
②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在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后5个交易日内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5)回购价格及方式
回购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6)公司违反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承诺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①公司将就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
②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相当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的货币资金,以用于公司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
(3)第三阶段,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未在3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审议程序,或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或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然触发稳定预案的启动条件。
2)增持资金或股票数量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①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用以增持的资金合计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且不超过100%;
②单一会计年度合计增持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
3)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即可终止增持股份措施:
①达到增持资金要求或股票数量要求中①②两项之一;
②本次增持股份措施开始实施后,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④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增持程序: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触发启动条件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公司控股股东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在2个月之内实施完毕(如遇法定事项或不可抗力事项,则相应顺延)。
5)回购价格及方式回购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6)控股股东违反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①如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②公司将扣留本会计年度及下一个会计年度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第四阶段,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1)启动条件: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公司和控股股东未在规定时间内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或公司和控股股东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然触发稳定预案的启动条件。
2)增持的前提、资金要求和价格: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上述人员本年度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且不高于100%。增持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即可终止增持股份措施:
①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达到增持资金要求;
②此次增持股份措施开始实施后,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④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增持程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触发启动条件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在2个月之内实施完毕(如遇法定事项或不可抗力事项,则相应顺延)。
5)违反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①如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则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②公司将扣留本会计年度及下一个会计年度对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分红或薪酬,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实施上述措施,根据相关规定、指引要求及时进行公告。
注解10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公司
公司将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2.实际控制人樊崇、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相关监管部门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本公司/
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公司/本人违反或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承诺函出具后,若相关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或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注解11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
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并严格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2.实际控制人樊崇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本人承诺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董事会根据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时,表示同意并投赞成票,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3.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董事会根据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时,表示同意并投赞成票,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注解12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被认定欺诈发行时,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对前述购回义务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购回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购回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2.实际控制人樊崇
金冠电气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金冠电气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金冠电气被认定欺诈发行时,本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将配合金冠电气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金冠电气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对前述购回义务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购回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购回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3.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金冠电气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金冠电气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金冠电气被认定欺诈发行时,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金冠电气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金冠电气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对前述购回义务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购回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购回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注解13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一)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回购工作。
2、控股股东股份购回的启动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购回公司股份条件触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
②控股股东应在作出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
(三)约束措施
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
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控股股东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
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股份购回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注解14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
本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实际控制人樊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促成公司在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5个工作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控股股东锦冠集团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促成公司在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
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5个工作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5.各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的承诺
本公司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偿投资者损失。
(2)申报会计师的承诺
因本所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3)申报律师的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中国境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律师,本所及本所律师与发行人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及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聘用协议
所约束。本承诺函所述本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及相关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有效的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
(4)评估机构的承诺
本公司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解15关于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声明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 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有实质性竞争的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3. 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可能导致本公司/本人违反前款承诺的,则本公司/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或采取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避免同业竞争;
4. 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不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其他经营实体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5. 本公司/本人保证,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所作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如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
注解16
1.实际控制人
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本人不利用自身对金冠电气的控制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金冠电气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本人(包括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金冠电气的控制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本人(包括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与金冠电气
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本人承诺杜绝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本人(包括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金冠电气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金冠电气违规向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本人(包括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人承诺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本人(包括直系亲属) 控制的企业不与金冠电气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金冠电气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
(1)督促金冠电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金冠电气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金冠电气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与金冠电气或其下属企业依法签订协议,并督促金冠电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上述承诺真实有效,本人愿承担由承诺不实或违反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在本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2.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本公司不利用自身对金冠电气的控股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金冠电气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金冠电气的控股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金冠电气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本公司承诺杜绝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金冠电气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金冠电气违规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与金冠电气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金冠电气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
(1)督促金冠电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金冠电气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金冠电气及
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与金冠电气或其下属企业依法签订协议,并督促金冠电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上述承诺真实有效,本公司愿承担由承诺不实或违反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在本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3.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金冠电气的关系及影响,谋求金冠电气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金冠电气的关系及影响,谋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金冠电气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本企业承诺杜绝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金冠电气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金冠电气违规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与金冠电气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金冠电气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
(1)督促金冠电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金冠电气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金冠电气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与金冠电气或其下属企业依法签订协议,并督促金冠电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上述承诺真实有效,本合伙企业愿承担由承诺不实或违反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在本企业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注解17
关联交易承诺
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与金冠电气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不存在通过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指定的其他主体名下或本人/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代金冠电气及其子公司收付款或承担费用或进行其他资金往来的情况。
本人/本公司保证不利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地位,要求公司或者协助公司通过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指定的其他主体名下或本人/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收付款或承担费用或进行其他资金往来。
对于公司因曾经存在的使用个人卡支付费用或收付款项、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况等内部控制不规范事项而可能受到的任何行政处罚或经济损失,本人/本公司承诺将承担全部费用、罚金和经济损失,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本人/本公司将尽量避免、减少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本人(包括直系亲属) 控制/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金冠电气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并承诺杜绝资金拆借行为。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如果金冠电气及其子公司因与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本人(包括直系亲属)控制/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相互借款行为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本人/本公司愿意对其因受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
注解18
关于房屋产权瑕疵的承诺函
若金冠电气及其附属公司因持有或租赁的房屋未取得或未提供权属证书或其他产权瑕疵而无法继续使用、必须搬迁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由此给金冠电气及其附属公司造成的停工、搬迁、装修等方面的损失。
注解19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金冠电气及其子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要求金冠电气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2.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或变相占用金冠电气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要求金冠电气违法违规为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3.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将按照金冠电气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金冠电气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个人违规占用金冠电气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
金冠电气利益。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不占用金冠电气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维护金冠电气的独立性,不损害金冠电气及金冠电气其他股东的利益。前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本承诺人作为金冠电气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金冠电气、金冠电气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注解20关于历史出资瑕疵补足和对权益情况无异议的承诺和说明若金冠电气因出资瑕疵遭受任何损失(包括被给予行政罚款或因出资问题引起的民事纠纷赔偿和其他间接损失等),本公司/本人对金冠电气遭受的损失承担无条件、连带赔偿责任注解21关于公司社保公积金的承诺若公司或其控制的分支机构/子公司被劳动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或公司及其控制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员工本人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因其未能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劳动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行政处罚的,则对于由此所造成的公司或其控制的分支机构/子公司之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全额承担,保证公司或其控制的分支机构/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同时,本公司亦将促使公司或其控制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全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建立社会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注解2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税务事项的相关承诺若金冠电气因历史上税务违法违规被主管税务给予行政处罚或因实际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资格被追缴税收优惠而遭受任何损失的,由本人/本公司予以全额补足金冠电气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注解23关于股东适格性的承诺公司现有股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的资格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
内务条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或《公司章程》约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
注解24金冠电气关于聘请第三方的承诺函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依法聘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资产评估机构,公司与上述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前述依法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外,金冠电气存在以下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的行为:聘请深圳深投研顾问有限公司担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单位,聘请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河南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聘请河南君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专项审计机构,公司与上述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前述依法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外,金冠电气存在以下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的行为:聘请深圳深投研顾问有限公司担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单位,聘请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河南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聘请河南君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专项审计机构,聘请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历史遗留事项专项评估机构,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历 史权益价值的追溯估值机构,聘请深圳市万全智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财经公关顾问。公司与上述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注解25金冠电气实际控制人关于商标的承诺函在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一年内,将本人实际控制的仍存续的使用“金冠”作为字号的关联企业注销,或促使该等企业修改字号,不再使用“金冠”作为字号;在本人完成上述企业的注销或更名前,若发生因使用“金冠”作为字号产生了误导公众的不良后果,给金冠电气及其附属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促使该等企业依法赔偿金冠电气及其附属子公司的损失,且本人就该等企业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未经金冠电气书面同意,本人实际控制的除金冠电气及其附属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和新设的其他企业均不再使用与“金冠”相同或相似的字号。
注解26
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权属纠纷的声明
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持有的上述股份股权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抵押或者其他设定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不存在被司法及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处置等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纠纷;本企业/本人自持有金冠电气股份以来,一直具备担任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持有投资权益的情形(如公务员、军人、党政领导干部和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等不得在企业任职的人员,国有企业领导人的配偶子女投资要求的限制);本企业/本人用于投资金冠电气的资金为本企业/本人合法来源的资金,不存在利用非法来源资金投资的情形,金冠电气未向本企业/本人提供借款、担保等形式的财务资助;截至金冠电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之日,本企业/本人与金冠电气其他股东之间无任何对赌协议,也不存在其他特殊安排;本企业及本企业穿透后的权益人(穿透至最终自然人或国有出资部门或上市公司)未通过三类股东(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间接持有金冠电气的股份。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1、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3、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 |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
联交易预计议案》; 4、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在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二)之 5“关联交易情况”。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发行股票 | 262,350,452.16 | 195,796,010.55 | 425,630,000.00 | 195,796,000.00 | 26,798,761.38 | 13.69 | 16,483,488.38 | 8.42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金冠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首次发行股票 | 345,270,000.00 | 158,829,200.00 | 14,688,049.57 | 9.25 | 2023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首次发行股票 | 80,360,000.00 | 36,966,800.00 | 12,110,711.81 | 32.76 | 2023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2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协定存款方式管理募集资金,取得利息收入147.29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3,017,652 | 75.69 | 0 | 0 | 0 | -47,838,111 | -47,838,111 | 55,179,541 | 40.54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935,764 | 0.69 | 0 | 0 | 0 | 51,600 | 51,600 | 987,364 | 0.73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2,081,888 | 75 | 0 | 0 | 0 | -47,889,711 | -47,889,711 | 54,192,177 | 39.82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0,988,091 | 66.85 | 0 | 0 | 0 | -36,795,914 | -36,795,914 | 54,192,177 | 39.82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093,797 | 8.15 | 0 | 0 | 0 | -11,093,797 | -11,093,797 | 0 | 0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3,091,532 | 24.31 | 0 | 0 | 0 | 47,838,111 | 47,838,111 | 80,929,643 | 59.46 |
1、人民币普通股 | 33,091,532 | 24.31 | 0 | 0 | 0 | 47,838,111 | 47,838,111 | 80,929,643 | 59.46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136,109,184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36,109,184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701,364股,因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其于本报告期初持有公司股份935,764股,其本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987,364股。
(2)2022年6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共涉及18名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7,889,71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5.1846%。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睿博远
中睿博远 | 12,192,199 | 12,192,199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鼎汇通
鼎汇通 | 11,543,154 | 11,543,154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南通光控
南通光控 | 6,827,847 | 6,827,847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符建业
符建业 | 3,204,149 | 3,204,149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张威
张威 | 2,349,710 | 2,349,71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何耀彬
何耀彬 | 1,922,490 | 1,922,49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赵志军
赵志军 | 1,922,490 | 1,922,49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南阳先进制造
南阳先进制造 | 1,521,439 | 1,521,439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精技电子
精技电子 | 1,249,128 | 1,249,128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德瑞恒通
德瑞恒通 | 1,026,971 | 1,026,971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中创信
中创信 | 1,026,971 | 1,026,971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苗佳投资
苗佳投资 | 971,591 | 971,591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谢清喜
谢清喜 | 658,554 | 658,554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马涛
马涛 | 640,830 | 640,83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融泰六合
融泰六合 | 297,822 | 297,822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冯冰
冯冰 | 205,394 | 205,394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王伟航
王伟航 | 190,180 | 190,18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南通光冠智合
南通光冠智合 | 138,792 | 138,792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6/20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935,764 | 0 | 51,600 | 987,364 | 首发限售 | 2023/6/18 |
合计
合计 | 48,825,475 | 47,889,711 | 51,600 | 987,364 | / | / |
备注: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配股份为1,701,364股,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4个月,报告期末该限售股中714,000股出借,主要系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其于本报告期初持有公司股份935,764股,其本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987,364股。
二、股东情况
(三)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11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四)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930,000 | 53,040,289 | 38.97 | 51,110,28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12,192,199 | 8.96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市鼎汇通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鼎汇通实业有限公司 | 0 | 11,543,154 | 8.48 | 0 | 0 | 质押 | 11,543,15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通光控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光控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827,847 | 5.02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符建业
符建业 | -20,200 | 3,183,949 | 2.34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威
张威 | 0 | 2,349,710 | 1.73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北京鑫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鑫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2,081,888 | 1.53 | 2,081,88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赵志军
赵志军 | 0 | 1,922,490 | 1.4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南阳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有限合伙)
南阳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有限合伙) | 0 | 1,521,439 | 1.12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何耀彬 | -485,000 | 1,437,490 | 1.0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中睿博远
中睿博远 | 12,192,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92,199 |
鼎汇通
鼎汇通 | 11,543,1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43,154 |
南通光控
南通光控 | 6,827,847 | 人民币普通股 | 6,827,847 |
符建业
符建业 | 3,183,949 | 人民币普通股 | 3,183,949 |
张威
张威 | 2,349,71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9,710 |
锦冠集团
锦冠集团 | 1,9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0,000 |
赵志军
赵志军 | 1,922,4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2,490 |
南阳先进制造
南阳先进制造 | 1,521,4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1,439 |
何耀彬
何耀彬 | 1,437,4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7,490 |
精技电子
精技电子 | 1,249,1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9,128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南通光控的普通合伙人上海光控浦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精技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光控精技有限公司(3302.HK) 2、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锦冠集团 | 51,110,289 | 2024-06-18 | 1,930,00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北京鑫冠 | 2,081,888 | 2022-12-24 | 0 | 自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即2019年12月24日)起 36 个月 |
3 | 河南高创 | 1,000,000 | 2022-12-24 | 0 | 自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即2019年12月24日)起 36 个月 |
4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987,364 | 2023-6-18 | 0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五)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六)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一) 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安排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变动情况
1.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变动、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他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5,443,016.70 | 372,889,678.1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0,558,421.68 | 29,002,519.56 | |
应收账款 | 404,548,712.79 | 408,625,647.74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764,199.76 | 5,787,367.33 | |
预付款项 | 7,442,164.68 | 8,355,622.1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539,368.18 | 4,637,587.3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4,758,014.84 | 84,405,230.2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445,119.83 | 712,095.69 | |
流动资产合计 | 908,499,018.46 | 914,415,748.1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1,380,480.77 | 72,123,982.70 | |
在建工程 | 24,132,989.53 | 4,654,585.5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5,068,354.02 | 56,059,964.5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28,355.44 | 7,000,193.4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852,034.05 | 2,313,772.3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5,962,213.81 | 142,152,498.67 | |
资产总计 | 1,074,461,232.27 | 1,056,568,246.8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3,246,461.52 | 46,128,984.30 | |
应付账款 | 211,490,430.37 | 227,276,604.8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176,260.71 | 5,906,210.4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42,471.40 | 6,028,037.28 | |
应交税费 | 15,067,518.60 | 13,629,830.26 | |
其他应付款 | 2,681,257.21 | 2,339,940.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9,333,482.12 | 10,323,942.9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4,137,881.93 | 341,633,550.8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194,018.84 | 2,380,724.8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194,018.84 | 2,380,724.86 |
负债合计 | 396,331,900.77 | 344,014,275.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6,109,184.00 | 136,109,18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4,882,551.77 | 334,882,551.7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710,850.59 | 22,710,850.5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84,426,745.14 | 218,851,384.8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78,129,331.50 | 712,553,971.1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78,129,331.50 | 712,553,971.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74,461,232.27 | 1,056,568,246.85 |
公司负责人:樊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8,786,655.96 | 362,414,657.7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251,242.47 | 8,082,527.29 | |
应收账款 | 228,286,476.18 | 204,003,679.57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14,101.00 | 2,408,285.33 | |
预付款项 | 3,805,552.93 | 2,123,005.22 | |
其他应收款 | 94,519,196.76 | 99,884,934.9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8,315,301.62 | 54,053,453.7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000,000.00 | 41,7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729,078,526.92 | 733,012,243.9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25,385,236.46 | 24,385,236.4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5,571,810.02 | 67,078,701.72 | |
在建工程 | 24,059,461.53 | 4,654,585.5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4,192,662.22 | 55,131,536.9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10,989.29 | 4,559,410.3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415,986.53 | 1,935,500.8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1,536,146.05 | 157,744,971.80 | |
资产总计 | 910,614,672.97 | 890,757,215.7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7,085,203.51 | 53,246,104.30 | |
应付账款 | 114,001,017.41 | 117,211,425.4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804,087.41 | 5,055,106.59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91,235.55 | 4,828,538.95 | |
应交税费 | 6,657,514.10 | 5,458,074.16 | |
其他应付款 | 2,755,101.20 | 1,973,335.1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07,944.48 | 2,203,664.48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2,702,103.66 | 219,976,249.1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194,018.84 | 2,380,724.8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194,018.84 | 2,380,724.86 | |
负债合计 | 284,896,122.50 | 222,356,973.9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6,109,184.00 | 136,109,18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4,882,551.77 | 334,882,551.7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710,850.59 | 22,710,850.59 | |
未分配利润 | 132,015,964.11 | 174,697,655.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5,718,550.47 | 668,400,241.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10,614,672.97 | 890,757,215.70 |
公司负责人:樊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娜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41,031,131.30 | 223,863,947.85 | |
其中:营业收入 | 241,031,131.30 | 223,863,947.8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3,607,523.06 | 195,918,546.70 | |
其中:营业成本 | 173,544,248.96 | 152,872,356.64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878,328.63 | 1,805,224.81 | |
销售费用 | 10,290,274.38 | 9,396,695.88 | |
管理费用 | 15,985,310.08 | 17,498,885.70 | |
研发费用 | 12,986,219.67 | 13,532,059.77 | |
财务费用 | -1,076,858.66 | 813,323.90 | |
其中:利息费用 | 529,000.00 | 717,888.89 | |
利息收入 | -1,938,228.16 | 337,108.09 | |
加:其他收益 | 1,354,574.30 | 1,685,006.9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0,966.88 | 711,972.9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
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96,645.60 | -161,844.6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20,546.04 | -1,391,372.3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409.7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061,957.78 | 28,728,754.30 | |
加:营业外收入 | 407,014.22 | 72,467.89 | |
减:营业外支出 | 28,210.12 | 150,252.1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440,761.88 | 28,650,970.0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99,544.28 | 2,563,118.2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741,217.60 | 26,087,851.8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741,217.60 | 26,087,851.8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741,217.60 | 26,087,851.8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741,217.60 | 26,087,851.8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741,217.60 | 26,087,851.8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6 |
公司负责人:樊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娜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27,500,586.64 | 147,885,876.48 | |
减:营业成本 | 81,179,071.87 | 92,527,366.74 | |
税金及附加 | 1,799,870.98 | 1,571,113.67 | |
销售费用 | 7,492,875.22 | 8,093,241.71 | |
管理费用 | 12,918,197.64 | 14,828,510.49 | |
研发费用 | 7,299,067.60 | 5,911,564.75 | |
财务费用 | -1,080,676.87 | 835,412.14 | |
其中:利息费用 | 529,000.00 | ||
利息收入 | -1,927,720.41 | ||
加:其他收益 | 1,354,106.02 | 1,364,814.2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0,966.88 | 708,248.9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11,813.75 | 1,989,183.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06,047.30 | -1,391,249.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409.7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429,392.05 | 26,729,254.62 | |
加:营业外收入 | 406,784.22 | 31,294.59 |
减:营业外支出 | 28,210.12 | 150,252.0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807,966.15 | 26,610,297.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23,800.12 | 3,072,336.8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484,166.03 | 23,537,960.3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484,166.03 | 23,537,960.3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484,166.03 | 23,537,960.3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樊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3,366,609.14 | 179,887,375.8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4,735.21 | 20,236.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70,293.89 | 15,803,975.4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291,638.24 | 195,711,587.6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1,758,871.41 | 175,769,637.3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852,540.03 | 25,633,457.9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689,462.19 | 10,162,844.8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878,599.01 | 41,901,210.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5,179,472.64 | 253,467,150.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12,165.60 | -57,755,563.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67,400,000.00 | 502,031,45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54,107.23 | 735,046.6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8,054,107.23 | 502,886,496.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713,079.40 | 1,693,982.6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07,400,000.00 | 510,031,45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1,113,079.40 | 511,725,432.6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058,972.17 | -8,838,936.0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5,350,452.1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00 | 225,350,452.1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7,535,232.28 | 717,888.8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98,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535,232.28 | 5,815,888.8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535,232.28 | 219,534,563.2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2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6,482,038.85 | 152,940,063.9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8,209,376.88 | 120,489,131.8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1,727,338.03 | 273,429,195.77 |
公司负责人:樊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2,337,042.85 | 136,949,066.1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4,735.21 | 20,236.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38,223.26 | 11,207,456.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5,330,001.32 | 148,176,758.6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0,408,039.54 | 144,670,289.9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368,469.22 | 20,060,572.4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182,557.64 | 9,181,512.4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578,835.24 | 27,485,344.6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537,901.64 | 201,397,719.4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92,099.68 | -53,220,960.7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67,400,000.00 | 499,031,45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54,107.23 | 731,322.6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12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8,054,107.23 | 499,882,772.6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363,533.46 | 1,431,182.6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08,400,000.00 | 509,031,45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0,763,533.46 | 510,462,632.6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62,709,426.23 | -10,579,860.01 |
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0.00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225,350,452.1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00 | 225,350,452.1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7,535,232.28 | 717,888.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98,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535,232.28 | 5,815,888.8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535,232.28 | 219,534,563.2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2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452,558.83 | 155,733,742.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0,512,607.82 | 109,501,562.0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7,060,048.99 | 265,235,304.26 |
公司负责人:樊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娜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6,109,184.00 | 334,882,551.77 | 22,710,850.59 | 218,851,384.82 | 712,553,971.18 | 712,553,971.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6,109,184.00 | 334,882,551.77 | 22,710,850.59 | 218,851,384.82 | 712,553,971.18 | 712,553,971.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34,424,639.68 | -34,424,639.68 | -34,424,639.68 |
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741,217.60 | 22,741,217.60 | 22,741,217.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7,165,857.28 | -57,165,857.28 | -57,165,857.2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7,165,857.28 | -57,165,857.28 | -57,165,857.2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 |
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6,109,184.00 | 334,882,551.77 | 22,710,850.59 | 184,426,745.14 | 678,129,331.50 | 678,129,331.50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其他 | 专项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库存股 | 综合收益 | 储备 | 风险准备 | 东权益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081,888.00 | 173,113,837.22 | 17,239,488.32 | 155,175,540.21 | 447,610,753.75 | 447,610,753.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081,888.00 | 173,113,837.22 | 17,239,488.32 | 155,175,540.21 | 447,610,753.75 | 447,610,753.7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027,296.00 | 161,768,714.55 | 26,087,851.88 | 221,883,862.43 | 221,883,862.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087,851.88 | 26,087,851.88 | 26,087,851.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027,296.00 | 161,768,714.55 | 195,796,010.55 | 195,796,010.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027,296.00 | 161,768,714.55 | 195,796,010.55 | 195,796,010.5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 |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6,109,184.00 | 334,882,551.77 | 17,239,488.32 | 0.00 | 181,263,392.09 | 669,494,616.18 | 669,494,616.18 |
公司负责人:樊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娜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6,109,184.00 | 334,882,551.77 | 22,710,850.59 | 174,697,655.36 | 668,400,241.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6,109,184.00 | 334,882,551.77 | 22,710,850.59 | 174,697,655.36 | 668,400,241.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681,691.25 | -42,681,691.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484,166.03 | 14,484,166.0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7,165,857.28 | -57,165,857.2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7,165,857.28 | -57,165,857.2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6,109, | 334,882 | 22,710, | 132,015 | 625,718 |
184.00 | ,551.77 | 850.59 | ,964.11 | ,550.47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081,888.00 | 173,113,837.22 | 17,239,488.32 | 125,455,394.90 | 417,890,608.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081,888.00 | 173,113,837.22 | 17,239,488.32 | 125,455,394.90 | 417,890,608.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027,296.00 | 161,768,714.55 | 23,537,960.37 | 219,333,970.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537,960.37 | 23,537,960.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027,296.00 | 161,768,714.55 | 195,796,010.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027,296.00 | 161,768,714.55 | 195,796,010.5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6,109,184.00 | 334,882,551.77 | 17,239,488.32 | 148,993,355.27 | 637,224,579.36 |
公司负责人:樊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娜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有限),金冠有限由光大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和河南金冠王码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5年3月28日在南阳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113004000003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为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工业园区。
2018年6月26日经本公司创立大会决议通过,在金冠有限的基础上以201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南阳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注册号为91411300772173518D的营业执照。
2021年5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2.729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610.9184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10.9184万元。2021年6月18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高低压避雷器、高低压开关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避雷器、开关柜、环网柜等。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金冠智能、北京金冠、智能充电3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更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
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
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
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00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2-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商标权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① 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
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 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
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按时点确认收入
公司销售避雷器和智能配电网设备等产品以及提供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并取得客户签收的验收单后,依据收货验收单确认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技术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提供相关技术研究和产品测试等技术服务,根据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在技术服务期内,公司完成阶段性考核目标或提交最终技术成果后,在开出结算票据或已取得收款的依据时,确认对应的技术服务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按实际借款金额的参考格式一: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下表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 | 15 |
北京金冠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南阳金冠智能充电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年1月21日,金冠电气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认定河南省2020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21〕14号)”的文件,并于2020年12月4日取得编号为GR202041001384高新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因此,本公司2020年至2022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22年3月2日,金冠智能取得通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认定河南省2021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22]27号)的文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GR202141003118,金冠智能2021年至2023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公司子公司南阳金冠智能充电有限公司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含 100 万元)的部分,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51,727,338.03 | 328,209,376.88 |
其他货币资金 | 53,715,678.67 | 44,680,301.22 |
合计 | 305,443,016.70 | 372,889,678.1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系公司存入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00,000.00 | 5,787,659.20 |
商业承兑票据 | 39,058,421.68 | 23,214,860.36 |
合计 | 40,558,421.68 | 29,002,519.5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5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4,301,826.24 | |
合计 | 4,301,826.24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614,128.08 | 100 | 2,055,706.40 | 4.82 | 40,558,421.68 | 30,224,354.32 | 100.00 | 1,221,834.76 | 4.04 | 29,002,519.56 |
其中: | ||||||||||
1.银行承兑汇票 | 1,500,000.00 | 3.52 | 1,500,000.00 | 5,787,659.20 | 19.15 | 5,787,659.20 | ||||
2.商业承兑汇票 | 41,114,128.08 | 96.48 | 2,055,706.40 | 5.00 | 39,058,421.68 | 24,436,695.12 | 80.85 | 1,221,834.76 | 5.00 | 23,214,860.40 |
合计 | 42,614,128.08 | / | 2,055,706.40 | / | 40,558,421.68 | 30,224,354.32 | / | 1,221,834.76 | / | 29,002,519.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票据 | 41,114,128.08 | 2,055,706.40 | 5 |
合计 | 41,114,128.08 | 2,055,706.40 | 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票据 | 1,221,834.76 | 1,591,082.41 | 757,210.77 | 2,055,706.40 | |
合计 | 1,221,834.76 | 1,591,082.41 | 757,210.77 | 2,055,706.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46,518,735.37 |
1至2年 | 59,408,274.68 |
2至3年 | 24,002,920.17 |
3至4年 | 9,272,759.51 |
4至5年 | 2,636,166.97 |
5年以上 | 2,208,876.22 |
合计 | 444,047,732.9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24,651.88 | 0.28 | 1,224,651.88 | 100 | 0 | 1,474,651.88 | 0.33 | 1,474,651.88 | 100 |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项 | 1,224,651.88 | 0.28 | 1,224,651.88 | 100 | 0 | 1,474,651.88 | 0.33 | 1,474,651.88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2,823,081.04 | 99.72 | 38,274,368.25 | 8.64 | 404,548,712.79 | 444,653,669.30 | 99.67 | 36,028,021.56 | 8.1 | 408,625,647.74 |
其中: | ||||||||||
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2.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 442,823,081.04 | 99.72 | 38,274,368.25 | 8.64 | 404,548,712.79 | 444,653,669.30 | 99.67 | 36,028,021.56 | 8.1 | 408,625,647.74 |
合计 | 444,047,732.92 | / | 39,499,020.13 | / | 404,548,712.79 | 446,128,321.18 | / | 37,502,673.44 | / | 408,625,647.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24,651.88 | 1,224,651.8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224,651.88 | 1,224,651.88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2.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 442,823,081.04 | 38,274,368.25 | 8.64 |
合计 | 442,823,081.04 | 38,274,368.25 | 8.6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74,651.88 | 250,000.00 | 1,224,651.8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028,021.56 | 2,246,346.69 | 38,274,368.25 | |||
合计 | 37,502,673.44 | 2,246,346.69 | 250,000.00 | 39,499,020.1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河南省豫电中原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 250,000.00 | 实物 |
合计 | 250,000.00 | /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194,146,587.33 | 43.72 | 15,025,194.65 |
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48,121,096.09 | 10.84 | 2,406,054.80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42,784,623.25 | 9.64 | 2,906,047.82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20,868,270.89 | 4.70 | 1,854,954.16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8,412,735.21 | 4.15 | 3,086,510.14 |
合计 | 324,333,312.77 | 73.05 | 25,278,761.5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0,764,199.76 | 5,787,367.33 |
合计 | 20,764,199.76 | 5,787,367.33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330,210.44 | 98.49 | 8,250,893.62 | 98.75 |
1至2年 | 105,566.49 | 1.42 | 98,950.37 | 1.18 |
2至3年 | 6,387.75 | 0.09 | 5,778.16 | 0.07 |
3年以上 | ||||
合计 | 7,442,164.68 | 100.00 | 8,355,622.1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2022年06月30日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辽宁煜盛成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6.12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966,696.00 | 12.99 |
浙江天本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411,623.44 | 5.53 |
郑州晟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62,300.89 | 3.52 |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17,847.88 | 2.93 |
合计 | 3,058,468.21 | 41.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4,539,368.18 | 4,637,587.33 |
合计 | 4,539,368.18 | 4,637,587.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553,535.41 |
1至2年 | 1,396,593.00 |
2至3年 | 717,265.79 |
3至4年 | 908,032.29 |
4至5年 | 188,856.00 |
5年以上 | 85,000.00 |
合计 | 5,849,282.4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007,463.45 | 4,621,665.68 |
员工个人借款 | 793,891.69 | 620,700.00 |
外部往来 | 844,430.87 | 604,595.12 |
关联往来 | 104,136.98 | 98,958.91 |
应收个人社保公积金 | 99,359.50 | 79,654.66 |
备用金 | ||
合计 | 5,849,282.49 | 6,025,574.3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36,776.87 | 44,014.38 | 1,207,195.79 | 1,387,987.04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69,829.65 | 69,829.65 | ||
--转入第三阶段 | -71,726.58 | 71,726.5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0,729.55 | 97,541.85 | -236,344.13 | -78,072.73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27,676.77 | 139,659.30 | 1,042,578.24 | 1,309,914.3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4,595.12 | 274,595.1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3,391.92 | 78,072.73 | 1,035,319.19 | |||
合计 | 1,387,987.04 | 78,072.73 | 1,309,914.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 | 3-4年 | 8.55 | 250,000.00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保证金 | 保证金 | 252,189.28 | 1年以内 | 4.31 | 12,609.46 |
保证金 | 198,836.05 | 2-3年 | 3.40 | 59,650.82 | |
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博创物资分公司 | 保证金 | 251,839.92 | 1年以内 | 4.31 | 12,592.00 |
中建担保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74,953.00 | 2-3年 | 6.41 | 112,485.90 |
北京中科凯思科技有限公司 | 外部往来 | 274,595.12 | 3-4年 | 4.69 | 274,595.12 |
合计 | / | 1,852,413.37 | / | 31.67 | 721,933.3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2,024,209.03 | 2,433,565.98 | 29,590,643.05 | 32,415,702.76 | 2,682,017.65 | 29,733,685.11 |
在产品 | 28,610,997.10 | 933,522.72 | 27,677,474.38 | 31,482,924.24 | 885,189.70 | 30,597,734.54 |
库存商品 | 26,043,179.40 | 3,398,765.45 | 22,644,413.95 | 22,029,036.22 | 2,842,914.11 | 19,186,122.1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4,845,483.46 | 4,845,483.46 | 4,887,688.52 | 4,887,688.52 | ||
合计 | 91,523,868.99 | 6,765,854.15 | 84,758,014.84 | 90,815,351.74 | 6,410,121.46 | 84,405,230.2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682,017.65 | 1,036,392.40 | 1,284,844.07 | 2,433,565.98 | ||
在产品 | 885,189.70 | 113,055.43 | 64,722.41 | 933,522.72 | ||
库存商品 | 2,842,914.11 | 1,471,098.22 | 915,246.88 | 3,398,765.4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合计 | 6,410,121.46 | 2,620,546.05 | 2,264,813.36 | 6,765,854.1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5,365.19 | |
预付租金 | 399,626.50 | |
待摊其他费用 | 445,119.83 | 307,104.00 |
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
合计 | 30,445,119.83 | 712,095.69 |
其他说明:
《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合同》理财产品3000万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1,380,480.77 | 72,123,982.7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1,380,480.77 | 72,123,982.70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8,296,035.71 | 51,880,707.30 | 6,565,802.07 | 14,575,475.52 | 141,318,020.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219.60 | 2,448,742.96 | 539,026.57 | 299,814.85 | 3,313,803.98 |
(1)购置 | 26,219.60 | 2,448,742.96 | 539,026.57 | 299,814.85 | 3,313,803.98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5,493.68 | 65,493.68 | |||
(1)处置或报废 | 65,493.68 | 65,493.68 | |||
4.期末余额 | 68,322,255.31 | 54,263,956.58 | 7,104,828.64 | 14,875,290.37 | 144,566,33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967,464.82 | 28,689,500.65 | 5,694,104.28 | 9,842,968.15 | 69,194,037.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79,789.61 | 2,169,354.51 | 198,233.46 | 506,653.65 | 4,054,031.23 |
(1)计提 | 1,179,789.61 | 2,169,354.51 | 198,233.46 | 506,653.65 | 4,054,031.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219 | 62,219 | |||
(1)处置或报废 | 62,219 | 62,219 | |||
4.期末余额 | 26,147,254.43 | 30,796,636.16 | 5,892,337.74 | 10,349,621.8 | 73,185,850.1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175,000.88 | 23,467,320.42 | 1,212,490.90 | 4,525,668.57 | 71,380,480.77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328,570.89 | 23,191,206.65 | 871,697.79 | 4,732,507.37 | 72,123,982.7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4,132,989.53 | 4,654,585.5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4,132,989.53 | 4,654,585.5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安装调试设备 | 10,492,682.17 | 10,492,682.17 | 4,116,082.29 | 4,116,082.29 | ||
金冠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 13,640,307.36 | 13,640,307.36 | 538,503.27 | 538,503.27 | ||
合计 | 24,132,989.53 | 24,132,989.53 | 4,654,585.56 | 4,654,585.5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五、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商标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179,838.53 | 3,570,000.00 | 4,981,279.45 | 66,731,117.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7,256.63 | 107,256.63 | ||
(1)购置 | 107,256.63 | 107,256.6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8,179,838.53 | 3,570,000.00 | 5,088,536.08 | 66,838,374.6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551,366.03 | 3,361,750.00 | 758,037.36 | 10,671,153.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5,577.54 | 178,500.00 | 314,789.66 | 1,098,867.20 |
(1)计提 | 605,577.54 | 178,500.00 | 314,789.66 | 1,098,867.2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156,943.57 | 3,540,250.00 | 1,072,827.02 | 11,770,020.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022,894.96 | 29,750.00 | 4,015,709.06 | 55,068,354.02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628,472.50 | 208,250.00 | 4,223,242.09 | 56,059,964.5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六、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765,854.15 | 1,014,878.12 | 6,410,121.46 | 961,518.2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准备 | 42,822,786.36 | 6,513,477.32 | 40,068,586.61 | 6,038,675.22 |
合计 | 49,588,640.51 | 7,528,355.44 | 46,478,708.07 | 7,000,193.4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1,854.48 | 43,908.63 |
可抵扣亏损 | 4,319,792.63 | 3,409,871.03 |
合计 | 4,361,647.11 | 3,453,779.6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310,072.25 | 310,072.25 | |
2025 | 1,377,294.62 | 1,377,294.62 | |
2026 | 1,722,504.16 | 1,722,504.16 | |
2027 | 909,921.60 | ||
合计 | 4,319,792.63 | 3,409,871.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的长期资产款 | 7,852,034.05 | 7,852,034.05 | 2,313,772.38 | 2,313,772.38 | ||
合计 | 7,852,034.05 | 7,852,034.05 | 2,313,772.38 | 2,313,772.3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3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3,182,719.11 | 14,946,922.71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63,742.41 | 31,182,061.59 |
合计 | 73,246,461.52 | 46,128,984.3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205,462,299.43 | 222,454,725.57 |
应付费用款 | 5,876,080.06 | 3,771,983.03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152,050.88 | 1,049,896.28 |
合计 | 211,490,430.37 | 227,276,604.8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605,405.64 | 信用期内 |
/ | ||
合计 | 1,605,405.6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9,176,260.71 | 5,906,210.46 |
合计 | 9,176,260.71 | 5,906,210.4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021,170.31 | 18,734,649.80 | 21,618,176.61 | 3,137,643.5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866.97 | 1,349,265.26 | 1,351,304.33 | 4,827.9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028,037.28 | 20,083,915.06 | 22,969,480.94 | 3,142,471.4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906,925.01 | 16,308,651.17 | 19,087,037.16 | 3,128,539.02 |
二、职工福利费 | 983,635.20 | 983,635.2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14,245.30 | 811,555.21 | 922,874.51 | 2,926.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4,162.06 | 740,976.66 | 852,271.24 | 2,867.48 |
工伤保险费 | 83.24 | 70,578.55 | 70,603.27 | 58.52 |
生育保险费 |
四、住房公积金 | 473,503.00 | 473,503.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7,305.22 | 151,126.74 | 6,178.48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021,170.31 | 18,734,649.80 | 21,618,176.61 | 3,137,643.5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658.88 | 1,293,701.44 | 1,295,678.72 | 4,681.60 |
2、失业保险费 | 208.09 | 55,563.82 | 55,625.61 | 146.3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866.97 | 1,349,265.26 | 1,351,304.33 | 4,827.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780,071.51 | 8,088,545.6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593,898.40 | 3,962,543.45 |
个人所得税 | 73,133.45 | 96,467.3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67,292.96 | 465,486.23 |
土地使用税 | 405,136.41 | 405,136.41 |
教育费附加 | 469,130.31 | 411,876.90 |
房产税 | 129,530.92 | 129,530.92 |
印花税 | 49,246.49 | 70,163.35 |
其他 | 78.15 | 80.00 |
合计 | 15,067,518.60 | 13,629,830.2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681,257.21 | 2,339,940.67 |
合计 | 2,681,257.21 | 2,339,940.67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31,323.00 | 243,129.07 |
应付费用款 | 2,629,654.21 | 2,072,946.22 |
往来款及其他 | 20,280.00 | 23,865.38 |
合计 | 2,681,257.21 | 2,339,940.6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3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192,913.89 | 767,807.36 |
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18,140,568.23 | 9,556,135.60 |
合计 | 19,333,482.12 | 10,323,942.9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3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380,724.86 | 186,706.02 | 2,194,018.84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2,380,724.86 | 186,706.02 | 2,194,018.8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环网柜生产专项基金 | 1,611,999.86 | 124,000.02 | 1,487,999.84 | 与资产相关 | |||
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 768,725.00 | 62,706.00 | 706,019.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6,109,184.00 | 136,109,184.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34,882,551.77 | 334,882,551.77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334,882,551.77 | 334,882,551.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2,710,850.59 | 22,710,850.5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合计 | 22,710,850.59 | 22,710,850.5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8,851,384.82 | 155,175,540.2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18,851,384.82 | 155,175,540.2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741,217.60 | 69,147,206.8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471,362.2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7,165,857.28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4,426,745.14 | 218,851,384.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0,780,660.69 | 173,535,293.05 | 222,029,072.88 | 152,390,792.04 |
其他业务 | 250,470.61 | 8,955.91 | 1,834,874.97 | 481,564.60 |
合计 | 241,031,131.30 | 173,544,248.96 | 223,863,947.85 | 152,872,356.6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3,523.70 | 847,076.32 |
教育费附加 | 299,959.90 | 99,862.3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59,061.84 | 259,061.84 |
土地使用税 | 810,272.82 | 512,946.26 |
车船使用税 | 420.00 | 1,020.00 |
印花税 | 94,935.94 | 85,098.04 |
环保税 | 154.43 | 160.00 |
合计 | 1,878,328.63 | 1,805,224.8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79,639.50 | 2,472,987.64 |
交通差旅费 | 562,772.19 | 1,780,390.20 |
投标费用 | 1,483,300.47 | 1,208,375.76 |
业务招待费 | 298,070.98 | 1,132,893.14 |
代理服务费 | 2,499,765.72 | 946,536.83 |
办公、会议费 | 96,346.57 | 138,865.50 |
售后服务费 | 2,632,509.81 | 1,497,873.31 |
其他费用 | 137,869.14 | 218,773.50 |
合计 | 10,290,274.38 | 9,396,695.8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135,312.33 | 9,404,530.21 |
折旧及摊销 | 2,152,462.49 | 2,105,015.67 |
中介服务费 | 1,391,122.65 | 298,187.48 |
办公及管理费 | 1,336,385.19 | 2,323,581.55 |
物业及维修费 | 466,982.33 | 431,803.01 |
业务招待费 | 1,065,551.19 | 1,420,689.26 |
交通及差旅费 | 506,361.69 | 725,521.65 |
汽车费用 | 94,321.42 | 138,073.78 |
租赁费 | 296,156.63 | 159,485.49 |
其他费用 | 540,654.16 | 491,997.60 |
合计 | 15,985,310.08 | 17,498,885.7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用 | 2,080,041.90 | 2,816,214.97 |
试验费 | 7,096,969.80 | 7,022,812.52 |
职工薪酬 | 2,681,241.41 | 2,407,227.96 |
租赁费 | 338,422.14 | 275,659.50 |
折旧费 | 124,082.57 | 250,539.16 |
燃料及动力 | 12,038.77 | 12,856.17 |
专利申请费 | 59,203.01 | 50,374.70 |
测试工具购置费 | 391.20 | 194.43 |
其他费用 | 593,828.87 | 696,180.36 |
合计 | 12,986,219.67 | 13,532,059.7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29,000.00 | 717,888.89 |
利息收入 | -1,938,228.16 | -337,108.09 |
汇兑损益 | 0.00 | 0.98 |
手续费及其他 | 332,369.50 | 432,542.12 |
合计 | -1,076,858.66 | 813,323.90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较同期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利息收入所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86,706.02 | 186,706.0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67,400.00 | 1,473,100.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68.28 | 25,200.89 |
合计 | 1,354,574.30 | 1,685,006.9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250,000.00 | |
理财收益 | 650,966.88 | 711,972.90 |
合计 | 900,966.88 | 711,972.9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33,871.64 | 276,680.0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240,846.69 | -149,487.5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8,072.73 | -289,037.1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996,645.60 | -161,844.62 |
其他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末应收银行承兑票据余额较期初增加及应收账款期末账龄构成变化所致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620,546.04 | -1,391,372.3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620,546.04 | -1,391,372.3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60,409.70 | |
合计 | -60,409.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4,672.22 | 24,672.22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4,672.22 | 24,672.22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00,000.00 | 100,000.00 | |
罚款及违约金 | 255,524.30 | 44,168.00 | 255,524.30 |
其他 | 26,817.70 | 28,299.89 | 26,817.70 |
合计 | 407,014.22 | 72,467.89 | 407,014.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人社局诸葛英才补贴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2,961.16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8,210.12 | 50,000.00 | 28,210.12 |
违约金及滞纳金 | 22,304.68 | ||
其他 | 14,986.26 | ||
合计 | 28,210.12 | 150,252.10 | 28,210.1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27,706.28 | 2,653,497.4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28,162.00 | -90,379.26 |
合计 | 1,699,544.28 | 2,563,118.2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4,440,761.8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666,114.2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78,583.5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3,190.1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7,993.94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1,828,501.88 |
税收减免 | -697,835.76 |
所得税费用 | 1,699,544.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0,686,887.67 | 13,251,038.54 |
政府补助 | 1,100,000.00 | 1,473,100.00 |
利息收入 | 1,884,293.69 | 337,108.09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468.28 | 25,200.89 |
其他 | 2,198,644.25 | 717,527.90 |
合计 | 15,870,293.89 | 15,803,975.4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849,507.72 | 13,421,924.46 |
销售费用 | 11,515,926.85 | 9,954,203.49 |
管理及研发费用 | 14,586,154.39 | 17,546,329.36 |
手续费 | 465,218.23 | 436,968.44 |
其他 | 2,461,791.82 | 541,784.73 |
合计 | 33,878,599.01 | 41,901,210.4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741,217.60 | 26,087,851.8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620,546.04 | 1,391,372.34 |
信用减值损失 | 2,996,645.60 | 161,844.6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991,812.23 | 4,155,945.8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098,867.20 | 992,274.4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409.7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29,000.00 | 717,888.8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0,966.88 | -711,972.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8,162.00 | -291,935.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2,784.56 | -14,641,144.2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196,268.58 | -11,293,175.8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862,258.95 | -64,198,216.44 |
其他 | -186,706.0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12,165.60 | -57,755,563.0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1,727,338.03 | 273,429,195.7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28,209,376.88 | 120,489,131.8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6,482,038.85 | 152,940,063.9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1,727,338.03 | 328,209,376.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1,727,338.03 | 328,209,376.8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715,678.6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500,000.00 | 已质押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 | 4,301,826.24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理财产品 |
其他流动资产 | 30,000,000.00 | 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理财产品 |
合计 | 99,517,504.91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环网柜生产专项基金 | 1,487,999.84 | 其他收益 | 124,000.02 |
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 706,019.00 | 其他收益 | 62,706.00 |
2020年市级资本市场奖补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2021年市创新贴息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人社局诸葛英才补贴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合计 | 3,294,018.84 | 1,286,706.0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 | 南阳市内乡县 | 南阳市内乡县 | 制造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北京金冠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制造业 | 100 | 新设成立 | |
南阳金冠智能充电有限公司 | 南阳市唐河县 | 南阳市唐河县 | 制造业 | 100 | 新设成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73.05%(比较期按同一控制口径:73.57%);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31.67%(比较期:26.34%)。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 目 | 2022年0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73,246,461.52 | |||
应付账款 | 211,490,430.37 | |||
其他应付款 | 2,681,257.21 | |||
合计 | 317,418,149.10 | 30,000,000.00 |
(续上表)
项 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46,128,984.30 | |||
应付账款 | 227,264,285.98 | |||
其他应付款 | 1,940,257.46 | |||
合计 | 305,333,527.74 |
3.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主要经营活动以人民币计价。本公司期末并未持有任何外币资产,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并不重大。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止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以固定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利率上升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0,764,199.76 | 20,764,199.7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000,000.00 | 20,764,199.76 | 30,764,199.7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确认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南阳内乡县 | 技术服务 | 5,000 | 38.97 | 38.9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母公司原名为深圳万崇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河南锦冠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南阳市锦冠公交充电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河南锦冠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河南冠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并网箱/开关柜等 | 46,841,660.01 | 5,077,119.25 |
河南锦冠技术有限公司 | 箱变/充电桩 | 6,004,106.27 | |
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 | 充电桩 | 2,491,610.61 | |
河南锦冠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开关柜/变压器等 | 299,279.65 | 463,778.77 |
河南冠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开关柜 | 199,647.79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 | 土地 | 95,538.51 | 95,538.51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6.32 | 258.5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46,904,681.90 | 2,345,234.10 | 46,694,253.29 | 2,334,712.66 |
河南锦冠技术有限公司 | 5,621,338.06 | 281,066.90 | 11,162,945.13 | 558,147.26 | |
河南冠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6,936.44 | 12,846.82 | 9,340,175.66 | 467,008.78 | |
河南锦冠环保 | 959,477.75 | 47,973.89 | 1,226,209.36 | 61,310.47 |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 | 2,250,520.00 | 112,526.00 | 206,946.91 | 10,347.35 | |
小计 | 55,992,954.15 | 2,799,647.71 | 68,630,530.35 | 3,431,526.52 | |
其他应收款 | |||||
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 | 104,136.98 | 5,206.85 | 98,958.90 | 4,947.95 | |
合计 | 56,097,091.13 | 2,804,854.56 | 68,729,489.25 | 3,436,474.47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87,944,863.94 |
1至2年 | 34,348,448.37 |
2至3年 | 20,225,183.99 |
3至4年 | 8,441,669.11 |
4至5年 | 2,619,894.26 |
5年以上 | 2,208,876.22 |
合计 | 255,788,935.8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24,651.88 | 0.48 | 1,224,651.88 | 100.00 | 0.00 | 1,474,651.88 | 0.64 | 1,474,651.88 | 100.00 |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项 | 1,224,651.88 | 0.48 | 1,224,651.88 | 100 | 1,474,651.88 | 0.64 | 1,474,651.88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4,564,284.01 | 99.52 | 26,277,807.83 | 10.32 | 228,286,476.18 | 227,838,081.26 | 99.36 | 23,834,401.69 | 10.46 | 204,003,679.57 |
其中: | ||||||||||
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2.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 254,564,284.01 | 99.52 | 26,277,807.83 | 10.32 | 228,286,476.18 | 227,838,081.26 | 99.36 | 23,834,401.69 | 10.46 | 204,003,679.57 |
合计 | 255,788,935.89 | / | 27,502,459.71 | / | 228,286,476.18 | 229,312,733.14 | / | 25,309,053.57 | / | 204,003,679.5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24,651.88 | 1,224,651.8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224,651.88 | 1,224,651.88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小计 | 187,944,863.94 | 9,397,243.20 | 5.00 |
1-2年 | 34,348,448.37 | 3,434,844.84 | 10.00 |
2-3年 | 20,225,183.99 | 6,067,555.20 | 30.00 |
3-4年 | 8,389,885.01 | 4,194,942.51 | 50.00 |
4-5年 | 2,363,403.05 | 1,890,722.44 | 80.00 |
5年以上 | 1,292,499.65 | 1,292,499.65 | 100.00 |
合计 | 254,564,284.01 | 26,277,807.83 | 10.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74,651.88 | 250,000 | 1,224,651.8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834,401.69 | 2,443,406.14 | 26,277,807.83 | |||
合计 | 25,309,053.57 | 2,443,406.14 | 250,000 | 27,502,459.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50,0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河南省豫电中原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 货款 | 250,000.00 | 实物抵账 | ||
合计 | / | 250,000.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137,864,608.53 | 53.90 | 11,837,071.57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22,022,298.48 | 8.61 | 1,713,630.29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20,868,270.89 | 8.16 | 1,854,954.16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8,338,099.99 | 7.17 | 3,064,119.57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6,560,453.46 | 2.56 | 1,527,618.47 |
合计 | 205,653,731.35 | 80.40 | 19,997,394.0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4,519,196.76 | 99,884,934.99 |
合计 | 94,519,196.76 | 99,884,934.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2,953,712.34 |
1至2年 | 1,058,343.02 |
2至3年 | 501,986.02 |
3至4年 | 888,032.29 |
4至5年 | 188,856.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95,590,929.6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往来 | 91,295,626.25 | 96,639,397.53 |
保证金及押金 | 2,697,463.45 | 3,129,135.93 |
员工个人借款 | 793,891.69 | 620,700.00 |
外部往来 | 763,257.10 | 534,595.12 |
应收个人社保 | 40,691.18 | 98,958.91 |
备用金 | 31,360.92 | |
合计 | 95,590,929.67 | 101,054,148.4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81,262.18 | 18,814.38 | 1,069,136.86 | 1,169,213.42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2,917.15 | 52,917.15 | ||
--转入第三阶段 | -50,198.60 | 50,198.6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4,559.28 | 84,301.37 | -236,341.16 | -97,480.51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82,904.30 | 105,834.30 | 882,994.30 | 1,071,732.9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4,595.12 | 274,595.1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94,618.30 | 97,480.51 | 797,137.79 | |||
合计 | 1,169,213.42 | 97,480.51 | 1,071,732.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 | 90,772,181.49 | 1年以内 | 94.96 | |
南阳金冠智能充电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 | 503,164.76 | 1年以内 | 0.53 | |
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 | 3-4年 | 0.52 | 250,000 |
国网安徽省电 | 保证金 | 252,189.28 | 1年以内 | 0.26 | 12,609.464 |
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保证金 | 198,836.05 | 2-3年 | 0.21 | 59,650.815 |
中建担保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74,953.00 | 2-3年 | 0.39 | 112,485.90 |
合计 | / | 92,601,324.58 | / | 96.87 | 434,746.1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5,385,236.46 | 25,385,236.46 | 24,385,236.46 | 24,385,236.4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5,385,236.46 | 25,385,236.46 | 24,385,236.46 | 24,385,236.4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 | 19,385,236.46 | 19,385,236.46 | ||||
北京金冠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000,000.00 | 6,000,000.00 |
合计 | 24,385,236.46 | 1,000,000.00 | 25,385,236.4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7,395,250.52 | 81,170,115.96 | 146,461,991.26 | 92,067,826.09 |
其他业务 | 105,336.12 | 8,955.91 | 1,423,885.22 | 459,540.65 |
合计 | 127,500,586.64 | 81,179,071.87 | 147,885,876.48 | 92,527,366.7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50,966.88 | 708,248.9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250,000.00 | |
合计 | 900,966.88 | 708,248.96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4,574.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250,000.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50,966.8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8,804.1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5,198.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239,146.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8 | 0.17 | 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7 | 0.15 | 0.1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樊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