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10 公司简称:诺德股份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耀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0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诺德股份、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邦民、邦民控股、控股股东 | 指 | 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长春中科 | 指 | 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 |
弘源新材 | 指 | 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邦民新材 | 指 | 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 |
西藏诺德 | 指 | 西藏诺德科技有限公司 |
青海电子 | 指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百嘉达 | 指 | 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青海诺德 | 指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惠州电子 | 指 |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联鑫 | 指 | 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
湖州上辐 | 指 | 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德集团 | 指 | 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德锂电 | 指 | 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德铜箔 | 指 | 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德铜材 | 指 | 湖北诺德铜材有限公司 |
江西诺德 | 指 | 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 |
深圳诺德新材料 | 指 | 深圳市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诺德租赁 | 指 | 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浙江悦邦 | 指 | 浙江悦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中科香港 | 指 | 中科英华(香港)商贸有限公司 |
新加坡诺德 | 指 | NUODE RESOURCES PTE. LTD. |
宁德时代、CATL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LG化学 | 指 | 隶属于LG集团,LG Chem. Ltd.,韩国LG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总部设在韩国的世界500强跨国公司) |
松下 | 指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总部设在日本的世界500强跨国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国轩高科 | 指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亿纬锂能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力神 | 指 |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中创新航 | 指 | 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铜业 | 指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开发展基金 | 指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股东大会 | 指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电解铜箔、锂电铜箔 | 指 | 即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一种阴质性电解材料,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原材料;在锂离子电池领域,电解铜箔用作锂离子电池负极的载体和集流体,是锂离子电池最基本的原材料 |
锂离子电池、锂电池 | 指 |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它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Li+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
动力锂电池 | 指 | 主要是指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锂离子电池,为新能源汽车等大型电动设备提供动力用的专业大型锂电池,具有体积大、容量高、强度高、抗冲击性强及技术要求较高的特点 |
动力锂电铜箔 | 指 | 应用于动力锂电池生产的锂电铜箔 |
集流体 | 指 | 汇集电流的结构或部件,在锂离子电池上主要指的是金属箔 |
电解液 | 指 | 化学电池、电解电容等使用的介质(有一定的腐蚀性),为他们的正常工作提供离子 |
阴极辊 | 指 | 在电解制造铜箔时做为辊筒式阴极,使铜离子沉积在它的表面而成为电解铜 |
PCB/印制电路板 | 指 | 英文全称“Printed Circuit Board”,缩写“PCB”,是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 |
GWh | 指 | 电功的单位,KWh是度,1GWh=1,000,000KWh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诺德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UODE INVESTME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UOD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立志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寒朵 | 程楚楚 | 关月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 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 | 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 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 |
电话 | 0755-88911333 | 0755-88911333 | 0431-85161088 |
传真 | 0431-85161071 | 0431-85161071 | 0431-85161071 |
电子信箱 | IR@ndgf.net | IR@ndgf.net | IR@ndgf.net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00 |
公司网址 | www.ndgf.net |
电子信箱 | IR@ndgf.net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诺德股份 | 600110 | 中科英华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9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常江、陈华伟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12月4日-2023年12月31日 |
注: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和《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经过上述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常江先生和陈华伟先生。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052,913,326.33 | 2,007,742,029.78 | 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3,118,666.11 | 201,483,753.41 | 0.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0,383,962.69 | 189,621,211.47 | -4.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961,760.63 | 17,103,316.49 | 1,308.8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257,100,566.76 | 3,840,087,904.20 | 62.94 |
总资产 | 11,818,695,896.07 | 8,705,351,412.00 | 35.7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51 | 0.1442 | -13.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49 | 0.1442 | -13.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11 | 0.1357 | -18.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2 | 5.74 | 减少2.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0 | 5.40 | 减少2.1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03.2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62,524.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723,673.43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59,762.2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81,337.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88,691.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2,734,703.42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概况
铜箔是现代电子行业必不可少的基础材料,按生产工艺的不同分为压延铜箔和电解铜箔两类。根据应用领域及产品规格不同,电解铜箔可分为锂电铜箔、电子电路铜箔。锂电铜箔处于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上游,与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铝箔以及其它材料(如导电剂、包装材料等)一起组成锂离子电池的电芯,再将电芯、BMS(电池管理系统)与配件Pack封装后组成完整锂离子电池包,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3C数码产品、储能应用
等下游领域,锂电铜箔的主要原材料为纯铜和硫酸等,对应更上游的矿开采与冶炼行业。电子电路铜箔位于PCB产业链的上游,与电子级玻纤布、专用木浆纸、合成树脂及其他材料(如粘合剂、功能填料等)等原材料经制备形成覆铜板,再经过一系列其他复杂工艺形成印制电路板PCB,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汽车电子和工业控制设备产品中。与锂电铜箔一样,电子电路铜箔的主要原材料也是纯铜和硫酸等,对应更上游的矿开采与冶炼行业。
随着锂离子电池的推广应用及下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呈现出广阔的市场前景。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锂离子电池将加速实现对铅酸电池、镍铬电池的替代。随着锂离子电池需求快速增长,市场对电池性能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作为锂离子电池的重要组成材料,铜箔性能对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有较大影响。根据中国2022年电解铜箔行业市场调研分析报告分析,锂离子电池产业是新能源、电动汽车、新材料三大产业中的交叉产业,是国家现阶段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已出台多项政策鼓励锂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产业发展,如《“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等。在政策引导及市场需求带动下,中国锂电池产业发展迅猛,目前已成为全球锂电池出货量最大的国家。我国目前的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领域从简易、低功率逐步向高技术含量、大功率方向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因其优良的特性以及政策引导而成为目前发展较快亦较受重视的发展方向之一,市场规模将逐步提升。公司主要从事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锂电池生产制造,少部分用于消费类电池和储能电池,在国内动力锂电铜箔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稳居国内市场领先水平,是国内主要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商,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之“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行业编码为C32;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行业分类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根据IEA(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国际能源署)预测全球锂电池出货情况来看,可持续发展方案下的全球电动汽车份额在2030年将提升至13.4%。预计随着全球各国政策驱动、行业技术进步、配套设施改善以及市场认可度提高,新能源汽车销量将长期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2022年电解铜箔行业市场调研分析报告分析,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3C数码领域持续稳定增长以及万亿级储能市场快速起量,带动全球锂电池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受益于锂电新能源市场快速增长以及PCB下游应用市场稳步增长,全球电解铜箔未来将呈现中快速增长态势。
受新冠疫情影响,为减缓补贴退坡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冲击,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随着补贴政策退坡的延缓以及疫情得到逐步控制,未来销量有望持续向好。
2.同行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和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一科技”)。以下信息均来自于可比公司公开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基本情况 |
1 | 嘉元科技 | 证券代码:688388 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 |
2 | 超华科技 | 证券代码:002288 主要从事高精度电子铜箔、各类覆铜板等电子基材和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3 | 铜冠铜箔 | 证券代码:301217 主要从事各类高精度电子铜箔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主要产品按应用领 域分类包括 PCB 铜箔和锂电池铜箔。 |
4 | 中一科技 | 证券代码:301150 从事各类单、双面光高性能电解铜箔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3.公司所处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产业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及主管部门
电解铜箔行业目前主要由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管理。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CEMIA)、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CCFA)、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IAPS)、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等。
①行业主管部门
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②自律性组织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是从事电子材料的生产、研制、开发、经营、应用、教学的单位及其他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合组成的全国性的行业社会团体,主要职责为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国外技术和贸易考察以及举办展览会和组织会议等服务活动;协助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和引进新技术,资金以及成果转让等活动;组织人才培训、提高企业素质;协助政府部委有关部门工作等。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由全国铜箔行业的铜箔生产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代理商、科研院所以及设计、信息机构等单位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为维护会员和行业共同利益、推动产业进步发展、促进行业的信息技术交流、开展国际同行间的广泛合作等。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其主要职责为向政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单位传达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落实;开展对电池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组织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执行,协助政府规范市场行为;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等。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是隶属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业务主管领导、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由PCB等原辅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部分电子装连和电子制造服务的企业以及相关的科研院校组成,其主要职责为:发动广大企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参与海关用语和单耗的制订;编辑出版印制电路信息报刊和专业书籍;主办行业相关展览会、信息/技术论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各类讲座;进行行业调查及每年公布“中国电子电路百强企业排行榜”;发布每年度产业发展报告等。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时间 | 发布主体 | 名称 | 主要内容 |
2011年 | 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 将“锂电池用高性能、低轮廓电子铜箔”纳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
2011年 |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电池)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 推动动力型锂电池的产业化,提高动力型锂离子的安全性、使用寿命,提高我国锂电池在笔记本电脑领域的市场份额 |
2012年 | 国务院 | 《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 电子铜箔列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重点之一 |
2012年 | 国务院 | 《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十二五”专项规划》 | 将“覆铜板材料及电子铜箔”列入作为发展重点的新型元器件材料之中 |
2014年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有色金属行业高新技术产品推荐目录(2013)》 | 将电解铜箔纳入高新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具体归入类别为“铜及铜合金高新技术产品”,性能指标为“用电解法生产的卷状或片状铜箔,纯度≥99.8%,厚度≤18微米” |
2015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5年)》 | 将高比能量金属锂体系电池技术、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及设备技术确定为优先发展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 |
2015年 | 国务院 | 《中国制造2025》 | 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
时间 | 发布主体 | 名称 | 主要内容 |
2016年 | 国务院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目标包括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到2020年,实现整体技术水平保持与国际同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并提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企业和关键材料龙头企业,到2020年,动力电池技术水平与国际水平同步,产能规模保持全球领先。 |
2017年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 |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对补贴政策作出相应调整,提高了准入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等 |
2017年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2018年前保障高品质动力电池供应;大力推进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2020年实现大规模应用。到2020年,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超过30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成本降至1元/瓦时以下,使用环境达-30℃到55℃,可具备3C充电能力。到2025年,新体系动力电池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单体比能量达500瓦时/公斤。 |
2018年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 |
2018年 | 科技部 |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将有色金属材料技术中的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制备加工技术作为重点发展方向。 |
2019年 | 发改委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各地区部分应大力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积极发展绿色智能家电,加快推进5G手机商业应用,加强人工智能、生物信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手机上的融合应用。 |
2019年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一致性。 |
2019年 | 工信部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
2019年 | 国家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将锂电池、新型结构(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等动力电池、储能用锂电池和新型大容 |
时间 | 发布主体 | 名称 | 主要内容 |
量密封铅蓄电池、超级电池和超级电容器列为鼓励发展的轻工产品 | |||
2020年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
2020年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进一步明确了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要求。明确了不同类型、不同领域车辆产品的补贴标准,为补贴政策精准执行提供依据。 |
2021年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
2021年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 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
2021年 | 工信部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版)》 | 将极薄铜箔列为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将锂电池超薄型高性能电解铜箔列为新型能源材料。 |
2022年 | 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 | 《关于开展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 联合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
2022年 | 商务部等17部门 | 《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为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 |
4.行业供求发展趋势
(1)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前景广阔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下,动力锂电池也蓬勃发展,产销量快速提升。由于锂电池在能量密度、充放电性能、环境友好等方面的优势,已成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力,并且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动力来源。根据中汽协数据,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54.5万辆、352.1万辆,同比增长分别为159.5%、157.5%,根据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新能源汽车市场将持续保持需求旺盛,与之配套的动力电池市场及产业链也呈现高景气的态势,后续销量仍有望保持增长。
从渗透率来看,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将达到20%左右。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1年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累计154.5GWh,同比增长142.8%,未来具有增量市场空间。新能源汽车市场成长期上升趋势,成长空间广阔,预计将继续带动锂电池行业以及锂电铜箔行业快速发展。
(2)锂电铜箔行业高端铜箔产品需求旺盛
受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续航需求增加、高能量密度电池享受更高补贴等因素影响,锂离子电池向轻薄化、高能量密度发展趋势明显。动力锂离子电池对性能要求的进一步提升,推动铜箔企业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指标及生产能力满足下游企业的升级需求,从而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目前锂电铜箔的主要生产基地为中国、韩国和日本,其中中国是全球锂电铜箔出货量最大的地区。我国锂电铜箔以6微米、8微米为主,为了提高电池能量密度,除厚度外,抗拉强度、延伸率、耐热性和耐腐蚀性等也是锂电铜箔的重要技术指标,6微米极薄及更薄的铜箔成为国内主流锂电铜箔生产企业布局的重心,目前4微米、4.5微米等更薄的锂电铜箔产品已在宁德时代、中创新航等动力锂电池头部生产企业中开展应用。此外,新型3C数码市场如无人机、可穿戴设备等近年来发展迅速,对高端锂离子电池的需求增多,也带动了高端锂电铜箔需求增长。
(3)下游印制电路板行业发展也将提升高端铜箔需求
目前全球生产铜箔的主要国家包括中国、日本、韩国等,但是在高端的电解铜箔方面,生产技术、设备制造技术以及市场份额均被日本所垄断。中低档电解铜箔产品在印制电路板行业的同质化竞争同样日趋激烈,由于5G、物联网、汽车电子、工业智能化等迅速的发展,对电子电路铜箔的品质、高性能、特殊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逐步向以高密度互连技术为主体的“密、薄、平”方向发展,对于高档高性能铜箔如高频高速电路用铜箔、IC封装载板极薄铜箔、大功率及大电流电路用厚铜箔等需求明显增加。
5.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投资规模及运营资金壁垒
锂电铜箔的技术含量高,对生产工艺与设备的要求严格。国内新进厂商需具备自行设计、加工锂电铜箔生产的关键设备的能力。同时,锂电铜箔设备投入规模要求高,且具有较强的规模经济特点,在投资建厂时的关键设备购置、基础建设投入方面需要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此外,锂电铜箔行业以金属铜产品为最重要的基础原材料,金属铜产品属于大宗商品,对采购方的资金实力也要求较高。因此,锂电铜箔行业的投资规模和运营资金规模要求成为了新进入者所面临的壁垒之一。
(2)技术要求高
锂电铜箔属于技术层次较高的铜加工材料,其生产技术是一种以经验积累为主的制造技术,需要通过长期的生产实践摸索、总结与创新才能获得,如复合添加剂的制备技术、生箔技术、后处理技术等,均难以通过简单复制被新进生产厂商所掌握。锂电铜箔不但要具有耐热性、抗氧化性,而且要求表面无针孔、皱纹,与层压板要有较高的抗剥强度,没有处理微粒迁移等基板污染现象外,其对设备内部结构精密度要求也高,同时对环境要求也高,如温度、湿度、洁净度要求均较高,湿润的空气容易与酸蒸汽结合成酸雾,而只要一点灰尘或酸雾落到铜箔上就会形成凸点或凹的酸雾点,皆会影响产品品质。以上这些因素都构成了进入锂电铜箔行业较高的技术壁垒。
(3)专业人才的紧缺
积累上述技术和经验需要专业的人才,但目前国内很少高等院校培养此类专业人才,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是由企业在生产活动中通过长时间的生产实践进行培养。因此,专业技术人才也是进入锂电铜箔行业的另一重要壁垒。
(4)销售渠道和品牌建设
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行业中容易开拓或者含金量高的销售渠道已经被先进入企业占领,下游锂电池头部企业筛选供应商要求严格,且一旦确定了合格供应商后不再随意更换,新进入者想要获取优质客户就必须支付更大的开拓成本,特别是很多铜箔厂商与下游优质客户之间建立了稳固的战略伙伴关系。此外,优秀的品牌建设非一日之功,锂电铜箔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均经历多年发展才赢得了市场的认可与肯定。因此,销售渠道和品牌建设是新进入者面临的壁垒之一。
(二)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生产制造。同时,公司报告期内还从事电线电缆及附件业务与物资贸易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锂电铜箔主业,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电解铜箔产品包括4-6微米极薄锂电铜箔、8-10微米超薄锂电铜箔、9-70微米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105-500微米超厚电解铜箔等。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序号 | 名称 | 示例图片 | 产品简介与应用 |
1 | 锂电池用电解铜箔 | 名义厚度4微米-10微米的双面光锂电铜箔。双面光锂电铜箔具有双面结构对称、金属密度接近铜理论密度、表面轮廓度极低、较高的延伸率与抗拉强度等特性,与负极材料接触面积大,可明显降低负极集流体与负极材料之间的接触电阻,提高锂离子电池的体积容量与结构的对称性,具有良好的耐冷热膨胀性能,可明显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主要应用于汽车动力电池、3C锂电池等行业。 | |
2 | 印制电路板用电解铜箔 | 名义厚度9微米至70微米的标准轮廓高温延展性铜箔,具有优异的常温储存性能、高温抗氧化性能、优良的高温延伸性能,适用于各类树脂体系的双面、多层印制线路板。 | |
3 | 超厚电解铜箔 | 名义厚度105微米-500微米的甚低轮廓度高温延展性超厚电解铜箔,产品为片状,不但具有等轴细晶、低轮廓、高强度、高延伸率的优良物理特性,同时具有高剥离强度、无铜粉转移、圆形清晰的PCB制造性能,适用 |
于电力、汽车等大功率电路用“大电流PCB”的制造。
(三)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高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锂电池材料开发业务,以“集中化管控、专业化经营、精细化管理”为经营理念,即公司总部建立统购统销制度及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控和资源配置;所属企业开展产品生产、技术革新和成本控制,专注品质提升、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加强管理提升,着力推行专业化经营和信息化管理,实现经营目标。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1)采购管理体系
公司设立了全资孙公司百嘉达,并对电解铜箔业务建立了统购统销制度。百嘉达作为公司的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对公司电解铜箔业务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等统一采购。百嘉达在铜箔生产基地设驻当地采购部门,负责实施当地生产部门具体的采购。
公司生产经营用主要原材料有:铜、硫酸等。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对于铜材等主要原材料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原材料供应框架合同,力求建立较为稳定的采购渠道以保证原材料的及时、充足供应。框架合同签订后,再依据生产部门的具体采购需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2)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公司每月由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需求计划,并在当月将下月的采购计划上传到物资采购系统,对于生产部门的临时采购,可编制月份物资临时采购计划。百嘉达的采购管理部负责对生产部门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并组织采购。
根据公司制定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对于一定额度以内单次原材料采购,百嘉达采购管理部授权驻生产公司当地的采购部门自行采购;对于超出额度范围的单次采购,由百嘉达采购管理部执行统一采购。
公司制定了健全的采购价格管理制度,采取协议定价采购、询价采购、公开市场采购等方式,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对于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人员对采购订单涉及的物资,应当从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三家及以上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将询价、议价结果与历史采购价格进行比较,并编制《物资采购商务评定表》报生产部门负责人、采购管理部负责人等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采购。
(3)供应商管理
公司按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中《物资供应商管理权责表》,对原材料的供应商进行管理。百嘉达的采购管理部建立了物资供应商资格评审制度,由采购管理部对供应商的技术、质量、信誉等情况进行审查及现场考察,编制《供应商资质评定表》上报公司分管采购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的供应商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进入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公司对供应商实行考核分级制度,考核项目包括质量、交期、服务、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不再向其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的铜箔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客户需求下达订单后连续性生产。公司铜箔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电解液制备、生箔制造、表面处理、分切包装以及相关的检测控制等工序。具体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1)电解液制备工序
硫酸铜电解液制备是电解铜箔生产的第一道工序,主要是将淬火处理后的铜料(铜线、铜米等)投入溶铜罐中,与稀硫酸溶液进行反应成为硫酸铜溶液,再经一系列的过滤净化、温度调整、电解液成份调整等步骤,制备出纯度很高、成份合格的硫酸铜电解液,以满足连续电沉积铜箔的生产需要。
硫酸、铜线等 | ||||||||||||||||||||||||||
原材料检验 | ||||||||||||||||||||||||||
蒸汽加热 | ||||||||||||||||||||||||||
空气 纯水 | ||||||||||||||||||||||||||
达标废 气排放 | ||||||||||||||||||||||||||
硫酸雾 | 洗水 | |||||||||||||||||||||||||
溶铜 | ||||||||||||||||||||||||||
酸气洗涤塔 | ||||||||||||||||||||||||||
硫酸雾 | ||||||||||||||||||||||||||
废品 | 生箔制造 | 酸洗废水 | ||||||||||||||||||||||||
生箔废水 | ||||||||||||||||||||||||||
污水处理 | 达标排放 | |||||||||||||||||||||||||
纯水 | ||||||||||||||||||||||||||
表处配液 | 防氧化处理 | 废水 | ||||||||||||||||||||||||
产品分切检验 | ||||||||||||||||||||||||||
包装 | ||||||||||||||||||||||||||
成品铜箔 | ||||||||||||||||||||||||||
(2)生箔制造工序
生箔制造过程是一个电解过程,一般采用表面涂钛的、由专用钛金属制作的辊筒作为阴极辊,以表面涂铱、钽混合物的钛材料辊筒为阳极,在阴阳极之间加入硫酸铜电解液,利用专有的低电压、大电流电子技术,通过电化学反应,使电解槽内的电解液铜离子生成箔状铜单质,阴极辊上便有金属铜析出。其电子反应式如下:
Cu2++2e-
→Cu
通过这一电解反应过程,铜离子附着到连续转动的高性能的钛质阴极辊上,生成铜结晶粒子。随着阴极辊的不断转动,铜不断地在辊面上析出,而不断地将析出的金属铜从辊面上剥离,再经过水洗、烘干,缠绕成卷,这就形成了生箔。通过调节电解工艺参数及配方、阴极辊转速、电流等,即可生产出不同厚度的铜箔。
通过电解生成的铜箔在空气中很容易氧化,不能满足下游客户的要求,故在生箔机后端设置有防氧化装置,对生成的铜箔进行防氧化处理,以满足下游生产需要。
(3)分切、检验、包装工序
生箔制造工序后进入分切工序,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对铜箔进行最后加工,由专用分切机进行裁剪分切,质检合格后包装、出厂。
3.销售模式
(1)销售管理体系
公司设立了百嘉达,并对电解铜箔业务建立了统购统销制度,由百嘉达作为公司的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对于子公司生产的铜箔产品,均由子公司销售给百嘉达,再由百嘉达统一对外销售,部分客户验厂后指定销售方的除外。
公司铜箔产品主要采取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公司锂电铜箔的主要客户群体为知名动力电池企业,公司与宁德时代(CATL)、比亚迪、中创新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孚能科技、LG化学、松下、ATL、SKI等国内外主要动力电池企业合作关系持续稳定,不断夯实锂电铜箔领域的市场地位。
(2)定价模式及信用政策
公司的铜箔产品定价模式采取行业内通行的定价方法,即“铜价+加工费”的模式,当月销售价格组成中的“铜价”取电解铜的上月的每日市场价格的算术平均数;价格组成中的“加工费”,对于不同规格、不同质量等级的铜箔产品制定不同的加工费标准。一般来说,电解铜箔的产品厚度越薄,技术要求也越高,对应的加工费用也越高。百嘉达每月会根据上月铜价的波动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对产品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货款资金回笼期限,主要根据与客户的合作年限、客户行业口碑及实际履约情况等,对于不同客户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主要包括月结30天和月结60天。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产能规模优势
近年来,公司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及锂电池产业蓬勃发展的机遇,集中资源和精力发展主营业务,逐步加强主业投入和布局,优化产业结构。
公司以锂电铜箔为主的生产基地坐落于青海省西宁市、广东省惠州市,是国内行业领先的铜箔生产企业之一,其中青海铜箔基地定位于充分发挥地处“一带一路”的区位优势,在新能源产业链中积极抢抓机遇,继续发挥电费低廉、上下游产业连通的的优势。报告期内,青海铜箔基地在产产能3.5万吨/年,在建产能1.5万吨/年产能初步开始批量试产,满产后总产能将达到5万吨/年;惠州铜箔基地定位于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地理位置优势,整合公司人员、产品、技术、市场、营销和服务等方面的资源,进一步推进公司国内外市场业务发展,报告期内,惠州铜箔基地在产产能0.8万吨/年,在建1.2万吨/年逐步开始批量试产,满产后总产能将达到2万吨/年。
报告期内,公司在湖北省黄石市投资建设诺德10万吨铜箔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建设5万吨高端锂电铜箔及5G高频高速电路板用标准铜箔(考虑兼具柔性切换产能)、10万吨铜基材料生产线,预计于2023年6月前投产;二期将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及时开工建设。在江西省贵溪市投资建设年产能10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基地,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建设5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线,预计于2023年投产2万吨,2024年投产3万吨,合计产能达到5万吨;二期项目预计于2025年开始建设,建成后合计产能10万吨。未来几年,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进行稳步扩建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二)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长期致力于新能源新材料的科技创新。为了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及种类的需求及电解铜箔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的行业特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将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努力创造高品质、高附加值的电解铜箔。
铜箔厚度的划分标准是按照行业规定标准确定的,如今,铜箔厚度的轻薄化是锂电池材料发展的趋势之一,极薄铜箔生产难度较大,于2018年才开始在国内真正规模化应用,目前能够生产极薄铜箔的企业数量较少,公司凭借雄厚的研发实力和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已研发出多种新型极薄电解铜箔产品。公司研发的6微米锂电铜箔经过多年发展已成长为行业主流产品,在公司6微米铜箔产品持续放量的同时,公司又再次创新研发并量产4.5微米和4微米极薄型锂电铜箔,目前4.5微米和4微米极薄型锂电铜箔已量产并逐步提升产品占比。公司在拥有多年技术积累的
同时又具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可采用柔性生产模式,能够快速有效地转换产品类型,实现多品种批量稳定生产供货。“满则虑嗛,平则虑险,安则虑危”,打铁还需自身硬,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成立了诺德新能源材料研究院,研究院是公司吸纳聚集行业顶尖科技人才的优质窗口,是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人才建设的重要工作,研究院也将着眼技术优化升级,攻克铜箔产业前沿和共性的关键技术。公司未来主要的研发方向包括:更薄的高抗拉和高延伸率锂电铜箔、微孔铜箔以及5G高频高速电子电路用的标准铜箔、以及以高分子材料为载体的复合铜箔等。极薄型锂电铜箔的稳定批量生产,需要通过长期技术研发投入和生产实践积累以及不断总结与创新才能获得,如复合添加剂的制备技术、生箔技术和后处理技术等,均难以通过简单复制被新进生产厂商所快速掌握。公司拥有制液、生箔为一体的独立设备系统,用于开发复合添加剂的制备技术,进行工程放大试验,并拥有多种先进设备技术以及设计、加工组装,可以满足客户的弹性需求。公司拥有专门的添加剂配制室,完备的添加剂配制器材及控制系统,并由有十余年工作经验的技术员工负责配制添加剂。公司的电解液过滤器技术、复合添加剂的制备技术、生箔技术、后处理技术以及原材料及产品的测试技术等均属于国内领先的铜箔生产技术。
(三)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的铜箔产品主要为锂电铜箔,基于在锂电铜箔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积极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进行产品结构的果断调整,加大了6微米铜箔的生产,同时实现小于6微米铜箔的技术升级和产品应用。公司在产能规模、高端产品、人才技术和市场客户积累等方面处于国内动力锂电铜箔领域领先地位,业内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公司在国内市场上,与宁德时代(CATL)、ATL、比亚迪、中创新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和孚能科技等客户保持稳定合作;在国际市场上,公司批量稳定的供货给LG化学、松下、SKI及海外大型车企等海外客户,公司将不断夯实现有的客户结构、做好核心客户服务,并同时拓展锂电铜箔领域的新布局。
(四)企业文化与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以“致力成为全球锂电铜箔领导者”为使命,追求“精益求精、尽善尽美”的运营理念。公司的管理团队由锂电铜箔行业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组成,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成熟的市场营销机制,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近几年,公司所获荣誉涵盖业内权威机构颁发的重要奖项。2020年,公司被高工产业研究院授予“年度好产品奖——其他材料类·金球奖”“年度创新技术奖——其他材料类·水晶球奖”以及“中国锂电产业五十强企业”等荣誉,此外还获得了2020年中国锂电电动车行业金鼎奖、2020年度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价值500强、2021年起点电动网金鼎奖等奖项、2021年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工作突出贡献奖、第四届(2021年)中国电子材料行业电子铜箔专业前十企业、第四届(2021年)中国电子材料行业综合排序前五十企业,2022年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中国动力电池供应链十强,2022年
广东省电池协会先进材料企业和先进科技创新单位,同时,公司也是中国电子材料协会电子铜箔分会第三届理事长单位、深圳市智能化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全球疫情反弹,地缘政治变化剧烈,俄乌战争爆发,地缘政治升温,全球通胀多变,全球央行加息潮此起彼伏,美国流动性收紧,货币和大宗商品大幅波动。国内疫情出现反复,多点散发、局部规模性爆发,短期造成物流受阻、行业停产、供应链不畅和需求下降等问题,但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开始逐步恢复。报告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4%,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6%,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快6.2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仍保持较快增长。虽然今年春季疫情在全国多地反弹,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冲击,二季度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但是5月份以来,东部沿海地区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物流也在恢复畅通,企业复工复产稳步推进,企业生产复苏趋势不变。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3.0%,较前值扩大2.6个百分点。
面对疫情挑战和外部环境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推进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年度发展战略。公司持续关注国内外市场动态,在完成既有订单的生产交付基础上,不断扩充公司的产能、拓展海外新客户,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行业影响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一)契合国家战略,聚焦优质赛道。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异军突起给了中国汽车产业链更多的市场机会,目前已经成为拉动中国汽车出口增长的重要领域,同时也为锂电铜箔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2021年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版)》,将小于并等于6微米的极薄铜箔列为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将超薄型高性能电解铜箔列为新型能源材料。同时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高性能铜箔材料列入鼓励类产业。2020年工信部发布《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规划》,着力推动关键环节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和关键材料技术的突破。目前,随着国家政策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性能以及市场目标方向的明确,动力锂电池厂商对小于并等于6微米的高端锂电铜箔的需求将进一步放大。
新能源汽车赛道除了给中国自主品牌车企及产业链提供了弯道超车的机遇外,有望将新能源产业链转向长期的持续高成长驱动行业。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还依赖于锂电池产业技术的升级换代,旨在提高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来提高续航能力、降低制造成本。因此,锂电铜箔产品的厚度对锂电池实现前述目标具有重要影响,公司作为行业内占据优质赛道的供给端,将做好充分的准备利用和迎接新能源、新材料对铜箔的“供需错配期”需求。
(二)推动技术升级、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作为国内动力锂电铜箔行业的领先企业,主要产品锂电铜箔应用于锂离子电池产品,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数码、储能系统等终端产品,其中新能源汽车为当前规模最大的应用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受新能源汽车产业驱动,公司生产的锂电铜箔旨在不断满足动力锂电池提升能量密度和轻量化等技术目标。报告期内,公司铜箔的生产线技术改造不断升级,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货能力和精准的行业定位,积累了优质的客户群,建立了长期、稳定、共赢的合作关系。公司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市场开拓能力极强的营销团队,充分发挥了企业在规模生产、工艺水平、技术创新、产品质量、产品齐全等方面的优势。随着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强化和升级,产品结构方面的调整和优化,产能规模方面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客户结构也持续向高端聚拢。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将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技术创新,快速响应和满足客户需求,不断增强客户黏性,扩大公司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及竞争优势。海外市场方面,已完成铜箔批量导入并成功进入部分海外优质客户的铜箔供应链,成为全球新能源材料产业链中锂电铜箔的“中国力量”。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快脚步,力争导入更多海内外优质客户,加速融入全球新能源产业链。
(三)募集资金助力公司扩产扩能。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和锂电池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下游市场对高端锂电铜箔需求进一步的增大,公司在解决产能切换损耗大、相应的资金增加等众多需求的同时,始终持续高质量发展主营业务。2020年初,公司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启动了非公开发行“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并于2020年6月28日在青海奠基;2021年6月,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变更项目实施地为“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公告临2022-072《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上述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满足下游锂电池产业对高端锂电铜箔产品的需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优化了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了一定的财务风险,缓解了公司未来新增银行贷款的部分资金需求,提升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强化经营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公司持续优化“集中化管控、专业化经营、精细化管理”的经营模式,建立健全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规章制度,对内部工作制度及流程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全面提升精细化水平的管理,用制度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系统制度建设和内控体系建设,加大制度的宣导和执行力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规范运作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化在企业运营管理中的作用,在不断推进经营与生产过程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的同时,致力于建立高效、协同、可复制的流程化组织。目前,公司已全面启用OA协同办公操作系统,积极引入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MES管理系统等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进一步推动了流程化组织的搭建,助推公司日常工作及重点项目的开展。公司始终把风险控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管理体系、风险教育、合规经营、业务管控等方面强化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风险管理妥当,未出现风险事件。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我国社会的绿色发展和市场的多元需求,将加速促进新能源技术的多样性发展。公司在实行精细化管理的同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努力实现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为了贯彻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控制方案,对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以及环保设施运行建立了考核机制。公司按照生产作业洁净度的要求,不断提升和优化环境指标,加快推进节能升级步伐,切实维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持续推进“国家绿色工厂”标准在公司全范围内实施,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公司全年各项污染物排放均处于受控状态,污染物排放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监督性监测全部达标。
安全生产工作是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素之一,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手册》,确定了公司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确保公司管理层、各个部门和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作为上市公司,公司在加快自身经营发展的同时,始终不忘回报社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企业自主防疫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常态化防疫机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好工作责任,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疫意识,将疫情防控的工作落实到每个员工,取得公司零确诊、零感染的好成绩。
全面防疫的同时,公司积极支持国家财政税收和地方经济建设,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税务部门的各项工作,为增加地方财务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诺千金,德行天下”一语承载着诺德人的美好传统。公司在专注高新技术研发、助力新能源行业创新发展的同时,始终关注慈善事业发展,坚持传递公益正能量,争当公益领域先行者,多年来持续开展了众多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公益活动。在此基础上,2022年5月23日,公司成立深圳市诺德公益基金会。一衣带水,共克时艰。报告期内,面对粤北地区特大暴雨,广东清远英德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公司迅速筹集帐篷、食品、饮用水等物资,赶赴洪灾一线,为抗洪救援略尽绵薄之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052,913,326.33 | 2,007,742,029.78 | 2.25 |
营业成本 | 1,570,160,979.65 | 1,520,110,978.35 | 3.29 |
销售费用 | 14,005,071.65 | 19,556,326.56 | -28.39 |
管理费用 | 67,360,479.00 | 81,882,706.05 | -17.74 |
财务费用 | 76,951,030.69 | 107,546,316.16 | -28.45 |
研发费用 | 92,336,217.30 | 54,058,822.10 | 70.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961,760.63 | 17,103,316.49 | 1,308.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3,219,202.41 | -310,667,692.24 | -26.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8,809,919.74 | -354,129,115.57 | 783.0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产品销售数量及售价增加等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产品销售数量及成本增加等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职工薪酬、保险费、业务招待费等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股份支付费用、中介咨询费等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费用减少等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货款及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等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铜箔工程项目支出增加等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087,103,753.25 | 34.58 | 1,793,634,187.06 | 20.60 | 127.87 | 主要系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回货款等所致。 |
衍生金融资产 | 35,712,945.00 | 0.30 | 100.00 | 主要系公司本期套期工具增加所致。 | ||
应收票据 | 1,553,376.89 | 0.01 | 5,080,781.08 | 0.06 | -69.43 | 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回款票据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18,650,838.89 | 0.16 | 203,216,485.31 | 2.33 | -90.82 | 主要系公司本期结算前期预付的货款等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5,220,603.70 | 0.47 | 31,047,214.94 | 0.36 | 77.86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保证金等所致。 |
存货 | 795,505,492.69 | 6.73 | 479,908,372.01 | 5.51 | 65.76 | 主要系公司销量增加备货量增加等所致。 |
合同资产 | 1,777,845.91 | 0.02 | 3,012,246.22 | 0.03 | -40.98 | 主要系公司应收质保金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731,066,489.26 | 6.19 | 423,476,232.66 | 4.86 | 72.63 | 主要系公司孙公司 |
惠州电子新建铜箔工程项目、孙公司青海诺德新建铜箔项目增加投入等所致。 | ||||||
开发支出 | 17,481,191.94 | 0.15 | 8,553,484.09 | 0.10 | 104.38 | 主要系公司本期铜箔研发项目增加研发投入等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3,125,173.60 | 0.53 | 591,337,922.57 | 6.79 | -89.33 | 主要系公司本期预付的设备已到货结算等所致。 |
衍生金融负债 | 22,800.00 | -100.00 | 主要系公司上期套期工具产生的损失,本期产生收益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40,634.75 | 0.04 | 16,830,995.82 | 0.19 | -68.86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职工薪酬增加等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45,519,686.52 | 1.23 | 26,276,433.30 | 0.30 | 453.80 | 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付股利增加等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9,631,402.13 | 4.23 | 332,666,771.06 | 3.82 | 50.19 | 主要系公司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等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6,206,239.88 | 0.31 | 4,362,503.61 | 0.05 | 729.94 | 主要系公司本期待转销项税增加等所致。 |
递延收益 | 98,922,606.86 | 0.84 | 71,344,751.44 | 0.82 | 38.65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助,确认递延收益增 |
加所致。 | ||||||
资本公积 | 3,860,058,816.87 | 32.66 | 1,875,792,437.67 | 21.55 | 105.78 | 主要系公司本期非公开溢价发行股票等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21,603,260.34 | -0.18 | -8,958,893.28 | -0.10 | -141.14 | 主要系公司本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及孙公司百嘉达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减少等所致。 |
专项储备 | 4,052,650.43 | 0.03 | 2,200,175.73 | 0.03 | 84.20 | 主要系公司本期生产企业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7,354,499.65 | 保证金、司法冻结款 |
应收票据 | ||
投资性房地产 | 31,087,778.31 | 抵押 |
固定资产 | 1,541,637,618.12 | 抵押 |
无形资产 | 46,101,787.02 | 抵押 |
合计 | 2,156,181,683.1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①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的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诺德与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森投资”)、苏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投资”)于2022年7月7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签订《西藏诺德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5%股份购买事宜协议书》,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森股份”或“标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新能源智能装备制造商,是国内锂电铜箔设备领域头部企业,专注于为电解铜箔企业提供一站式规划设计方案、全厂机电智能装备、软硬件系统及自动化装备定制服务;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先后在中国和日本建立研发中心,实现电解铜箔高精密设备的国产化替代,打破了进口设备对国内高端电解铜箔市场的垄断。西藏诺德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是国内锂电铜箔生产的龙头企业,经多年的技术研发与市场积累,公司形成了以锂离子电池基础材料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发展格局,公司现有锂电铜箔产能7万吨,新增建设锂电铜箔产能20万吨。因全球锂电铜箔生产的有效产能严重不足,且市场增量空间仍在扩大,各大铜箔厂商均加大扩产力度,而铜箔生产设备供给则成为制约铜箔产能释放的决定性因素,目前国外设备厂商已排产至2026年,国产厂商也已排至2024年,“有场地无设备”已经成为国内外铜箔产业需要解决的“燃眉之急”。本协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协议交易标的指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拟出售的其所持有标的公司5%的股份计1,040万股流通股股份,其中道森投资拟出售937万股,科创投资拟出售103万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西藏诺德交易标的股份的单价按标的公司2022年7月6日当日收盘价的90%计算为23.96元/股,本次标的股份的交易对价款为249,184,000元,其中,乙方应向道森投资支付交易对价款224,505,200元,应向科创投资支付交易对价款24,678,800元。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公告临2022-109《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已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交易,目前交易各方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① 打造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产业中心的事项
2018年12月28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联合竞买土地使用权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9日公告临2018-092《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联合竞买土地使用权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公告》;2019年12月25日,公司与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科产业运营”)、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迪科”)、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
望电气”)三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竞得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宗地编号为B405-026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8日公告临2019-067《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合竞得深圳市地块的公告》;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福科产业运营、天源迪科、禾望电气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详见公司2020年1月16日公告临2020-002《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合竞得深圳市地块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2020年5月25日,公司与福科产业运营、天源迪科、禾望电气成立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禾天诺”),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万禾天诺系“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运营管理平台,将打造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产业中心。2021年,公司与福科产业、禾望电气、天源迪科就《合作开发协议》内容达成进一步共识,各方拟与合资公司万禾天诺签署《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公告临2021-106《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合竞得土地及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7月30日公告临2022-11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该项目目前处于工程建设阶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建设进程,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关于投资建设湖北省黄石市10万吨铜箔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的事项公司为顺应新能源电池材料市场的快速发展,匹配客户迅速增长的规模,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发挥产业规模化效应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黄石经开区”)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投资建设诺德10万吨铜箔材料新生产基地,公司为唯一出资方,公司享有项目所有权益。该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顺应了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响应了市场的急切需求,结合了当地的原材料优势和周边市场辐射以及企业自身产品优势,促进企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7日、4月29日和6月28日披露的公告临2022-010《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10万吨铜箔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临2022-07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进展公告》及临2022-099《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报告期内,双方按照约定积极推进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③关于投资建设贵溪市年产能10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的事项根据业务布局需要,公司在国家东南部地区及国家铜冶炼基地投资建设年产能10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基地,可以结合地理位置优势及上下游优势给客户配套供应产品。此战略规划符合
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的宏观产业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降低公司产品成本,强化公司产业竞争力,提升公司收益水平。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效增长,公司市场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长期收益影响将视后续具体业务的实际推进而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3日和6月15日披露的公告临2022-080《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贵溪市年产能10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和临2022-09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贵溪鑫锋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暨投资建设贵溪市超薄锂电铜箔项目进展公告》。报告期内,双方按照约定积极推进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相关环节。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④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详见公司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临时公告《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 总资产(人民币万元) | 净资产(人民币万元) | 营业收入(人民币万元) | 净利润(人民币万元) |
1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各种电解铜箔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的开发 | 444,754.19 | 1,060,751.84 | 525,158.58 | 233,328.39 | 20,944.49 |
2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 | 孙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各种电解铜箔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的开发 | 172,000.00 | 326,084.59 | 174,409.75 | 57,533.18 | 5,995.49 |
限公司 | |||||||||
3 |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电解铜箔、成套电解铜箔设备生产、销售 | 120,000.00 | 239,136.17 | 127,823.71 | 51,736.01 | 4,739.04 |
4 | 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 80,000.00 | 282,174.07 | 88,340.12 | 280,653.08 | 5,058.37 |
5 | 中科英华(香港)商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热缩材料、铜箔及附件及其领域的四技服务 | 33,493.30万港币 | 35,583.73 | 35,304.71 | 3,838.65 | -3,237.49 |
6 | 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 | 18,758.30 | 32,529.21 | 17,787.11 | 13,296.10 | -1,278.29 |
7 | 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压电缆附件 | 16,000.00 | 9,321.80 | 7,858.38 | 1,060.86 | -546.53 |
8 | 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各种辐照电线电缆、光伏电缆生产销售,电线电缆辐照加工 | 10,000.00 | 19,867.32 | 7,560.84 | 15,193.41 | 273.72 |
9 | 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 | 孙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 | 100,000.00 | 103,006.37 | 99,978.49 | -21.51 |
司 | 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 ||||||||
10 | 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融资租赁业务和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 59,622.00 | 121,796.04 | 105,624.68 | 1,217.31 | -0.37 |
11 | 天富期货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 15,000.00 | 62,708.80 | 7,920.01 | 9,372.22 | 170.08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锂电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铜箔作为动力电池的核心部件之一,与下游的动力锂电池产业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易受国家产业政策、补贴政策、准入政策技术要求等各类政策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有所调整,未来若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税收、车辆通行等方面的政策作进一步调整,导致动力锂电池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减慢,将对上游的动力锂电铜箔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锂电铜箔作为动力锂电池的核心部件之一,也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同时现有锂电铜箔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为锂电铜箔行业的领先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和规模优势,但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管理风险
目前,锂电池产业的蓬勃发展带来了对锂电铜箔巨大市场需求,未来锂电铜箔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经营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等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公司规模将不断扩大,如短期内公司管理水平跟不上业务发展速度,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电解铜箔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硫酸等,其中铜材是公司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铜材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公司所从事的铜箔行业属资金密集型产业,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若铜价持续上涨可能导致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随之上升,将导致公司经营现金流紧张。
5.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电解铜箔行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其技术含量高,对生产工艺与设备的要求严格,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特点,其产能建设投入大,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量也非常大。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导致利息支出较高,持续的高资产负债率限制了公司外部间接融资的空间,提高了公司的融资成本,财务费用的较大支出降低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公司将加强精细化管理,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有步骤的降低负债率和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并通过资本市场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直接融资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公司财务风险抵御能力。
6.技术风险
公司是国内铜箔领域的领先企业,通过紧跟行业技术发展动态,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加强同国内外科研机构和同行业先进企业的技术合作,持续进行产品和技术的创新研发,公司构建了相对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形成了行业领先的产品和技术体系。但由于行业技术进步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层次日益提高,公司尚存在部分技术研发缓慢,不能紧跟市场发展的节奏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或导致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下降的风险。
7.汇率风险
汇率波动及外汇政策的变动将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
8.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目前全球疫情反复,全球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与波动性加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因疫情出现反复,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将有可能对公司2022年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9.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
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监督体系,但难以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暴雨、泥石流、地震等,可能会对生产线造成危害。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同样存在发生意外事故、技术问题、机械故障或损坏等的可能;这些技术问题、机械故障或损坏均可能导致本公司的业务运作中断,造成经营成本增加,或人员伤亡。此外,近年来新的法规不断出现,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从事的有色金属行业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废料处理、公众健康安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环境法律和法规,如果公司未能达到监管要求,可能需要支付罚金或采取整改措施,公司存在一定的环保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02-14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 sse.com.cn) | 2022-02-15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投资建设锂电铜箔及铜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03-07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 sse.com.cn) | 2022-03-08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诺德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03-3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 sse.com.cn) | 2022-03-31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拟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中科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05-1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 sse.com.cn) | 2022-05-11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方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事项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9、《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短期融资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青海电子、惠州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诺德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诺德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05-3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 sse.com.cn) | 2022-05-31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投资建设贵溪市年产能10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陈立志 | 董事长 | 选举 |
许松青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选举 |
李 钢 | 董事 | 选举 |
孙志芳 | 董事 | 选举 |
蔡明星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陈友春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肖晓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赵周南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陈家雄 | 监事 | 选举 |
陈柯旭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王寒朵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王丽雯 | 财务总监 | 聘任 |
陈郁弼 | 常务副总经理 | 聘任 |
周启伦 | 副总经理 | 聘任 |
王为钢 | 董事 | 离任 |
李鹏程 | 董事 | 离任 |
郭新梅 | 独立董事 | 离任 |
郭丽影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苏合中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第十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了董事长、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监事会主席、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换届工作已完成。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9)、《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2)及《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0)。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2-014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2-015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2-048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2-054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2-055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2-060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2-085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2-095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2-102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2-10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孙公司青海诺德及孙公司惠州电子为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单位。排污主要废水和废气,排放完全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的要求标准。有关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 | 排放 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 标准 | 年排放 总量/吨 | 排放浓度(毫克/标立方米) | 核定的总量(吨/年) |
工业废水 | 间歇性排放 | 达标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125491 | \ | \ |
COD | 间歇性排放 | 达标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 5.175 | 41.78 | 19 |
氨氮 | 间歇性排放 | 达标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 0.543 | 4.2 | 3.3 |
废气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2047.24万标立方 | \ | \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0.372 | 1.5 | 3.1 |
GB13271-2001燃气锅炉Ⅱ时段排放标准 |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燃气锅炉Ⅱ时段排放标准 | 4.528 | 87.56 | 25 |
烟(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燃气锅炉Ⅱ时段排放标准 | 0.397 | 3.657 | \ |
噪声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Ⅳ类标准 | \ | 昼间55.425dB,夜间47.74dB | 昼间65dB,夜间55dB |
(青海电子)
项目 | 排放 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 标准 | 年排放总量/吨 | 排放浓度(毫克/标立方米) | 核定的总量(吨/年) |
工业废水 | 间歇性排放 | 达标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38387 | \ | \ |
COD | 间歇性排放 | 达标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二中的限值要求 | 0.568 | 14.33 | 49.37 |
氨氮 | 间歇性排放 | 达标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二中的限值要求 | 0.085 | 2.14 | 0.29 |
废气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3.56万标立方 | \ | \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二中的限值要求 | 0.048 | 1.5 | \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二中的限值要求 | 2.121 | 81.11 | 6.032 |
烟(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二中的限值要求 | 0.223 | 2.93 | \ |
噪声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 -2008 | \ | 昼间56.475DB,夜间49.525DB | 昼间65DB,夜间55DB |
(青海诺德)
项目 | 排放 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 标准 | 2022年1-6月份排放总量/吨 | 排放浓度(毫克/升) | 核定的总量(吨/年) |
工业废水 | 间歇性排放 | 达标排放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 13641 | \ | \ |
COD | 间歇性排放 | 达标排放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 0.143829 | 13.430359 | 1.3505 |
氨氮 | 间歇性排放 | 达标排放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 0.003968 | 0.156156 | 0.015 |
总磷 | 间歇性排放 | 达标排放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 0.000175 | 0.053249 | \ |
废气(硫酸雾)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0.3007t | \ | \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 | \ | \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 | \ | \ |
噪声 | 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昼间60dB, 夜间53dB | \ |
(惠州电子)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孙公司青海诺德及孙公司惠州电子的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的处置能力与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生产经营期间,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孙公司青海诺德及孙公司惠州电子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审批,在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验收批复、排污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孙公司青海诺德及孙公司惠州电子依据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环境状况,编制了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局备案,并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培训和专项演练,确保公司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应对、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孙公司青海诺德及孙公司惠州电子根据排污许可证副本的要求,确保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废水、废气等全面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孙公司青海诺德及孙公司惠州电子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缴纳了环保税,未发生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和环境污染事件。报告期内,公司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每月在《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调度管理系统企业版》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公司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节能减排、造福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持续推进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建设工作。
公司境内生产运营项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与项目运作过程中,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悉心保护当地动植物群落的栖息环境,并承诺持续改善运营地及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守护生物多样性。
公司要求所有建设项目、运营生产单位须结合减缓层级顺序针对生物多样性风险制定积极的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与高效的防控措施,同时按需结合必要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手段,努力维护公司运营地周边社区的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在国内核心生产基地,开展了生物多样性专项风险评估工作,对潜在风险进行了前置性警示,配合公司积极的污染物防治政策
与对当地植物群落及土壤的合理利用,严控生产单位对周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持续保护所在地区域生态环境。中国境内、境外生产、销售及运营的项目,公司均遵从业务所在国及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全球变暖问题需要全世界各国联合一同面对,碳中和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中国的减排路径相对陡峭,道阻且长,中国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作为有社会责任的新能源行业上市公司,公司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公司生产基地均通过普及技术手段与节能产品降低设备运行所需要的电力。同时在厂区设计工业自动化解决方案,员工宿舍及生活区域普及变频家电。在公司新建的生产基地中,采用轻质建筑材料,减少水泥、砖的使用量,从而减少建筑砖烧制过程中的碳排放和运输中的排放与能耗。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淘汰高耗能设备,控制高耗能产能,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及工艺等一系列措施,减少了企业的煤炭、电力等消耗;公司坚持不断地向员工宣传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通过全员的共同努力,实现了低碳节能,降低碳排放,绿色工厂的可持续性发展目标。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认购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 | 认购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一、邦民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声 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自诺德股份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告日前六个月至本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所持诺德股份股票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自出具本声明承诺函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诺德股份股票的计划。” 二、陈立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 声明承诺函》 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自诺德股份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至本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所持诺德股份股票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自出具本声明承诺函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诺德股份股票的计划。” | |||||||
其他 | 本公司 | 1、本次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括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本公司 | 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接受相关监管措施;若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邦民控股、实际控制人陈立志先生作出以下承诺: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本公司/本人将继续保证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和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33,973,725.33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846,536,269.72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846,536,269.7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1.4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717,985,986.34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717,985,986.34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6月7日、2021年7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52、临2021-068公告)2021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74公告)
2021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78公告)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就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反馈并按照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84公告)
2021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92公告)
2021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94公告)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30公告)
(二)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达成和解事宜
2017年4月26日,经公司、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广地”)、刘国辉三方的多次沟通和协商,就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事,三方已经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020公告),已由第三方公司以持有的股权为成都广地的还款提供担保。
公司与成都广地债权债务到期后,公司在要求出质人履行担保义务时,发现质押权项下厚地稀土的主要资产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给第三人德昌凌辉矿业有限公司。公司得知深圳道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后。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其采取诉讼措施。公司始终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尽力做好前述债权的催收。
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与成都广地双方同意解除关于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协议。成都广地向公司退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5亿元,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1.28亿元,合计人民币5.78亿元,刘国辉对成都广地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鉴于成都广地经营困难,债务过多,短期内无力偿还欠款,公司同意按七七折减免债务,即成都广地按人民币4.45亿元清偿债务,但成都广地必须三年内全额付清,若成都广地未能在三年内付清人民币4.45亿元,债务减免取消,成都广地需按人民币5.78亿元向公司清偿债务。经三方共同确认,上述三年期自2017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止。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安排,已由第三方公司以持有的股权为成都广地的还款提供担保。按照和解协议,“若成都广地未能在三年内付清人民币4.45亿元,债务减免取消,成都广地需按人民币5.78亿元向公司清偿债务”。公司已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董事会,对前述金额5.78亿元在2015年度进行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与成都广地及实际控制人刘国辉多次沟通,签署了编号为20170419号《和解协议》,公司2017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涉及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021公告),并于2017年5月31日撤回了仲裁。
《和解协议》生效后,公司按约定需将持有的厚地稀土股权,全部退回至成都广地名下,鉴于当时成都广地已与深圳道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厚地稀土股权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根据成都广地的要求,将持有的厚地稀土股权过户到深圳道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并于2017年4月27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4月27日,深圳道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受让的厚地稀土99%股权为债务人成都广地履行《和解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编号:20170427-01)并在德昌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质押登记,股权质押登记编号为513424201704270002号。
截止《和解协议》到期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款项,出质人(即深圳道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未履行质押担保义务。鉴于债务人成都广地债务缠身无法履行到期债务,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另一债务人刘国辉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无向公司偿还5.78亿元债务的能力。因此,出质人持有的厚地稀土(即第三人(一))99%股权,是公司实现5.78亿债权的主要希望和来源。公司与成都广地债权债务到期后,公司在要求出质人履行担保义务时,发现质押权项下厚地稀土的主要资产在公司不知清的情况下转让给第三人(二)德昌凌辉矿业有限公司。公司得知深圳道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后。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其采取诉讼措施,2020年7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
粤03民初3347号,法院已受理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51公告)。公司始终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尽力做好前述债权的催收。截至2021年12月,成都广地一直处于债务缠身的状态,无法履行到期债务,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刘国辉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成都广地约存在18宗诉讼尚未了结。为保护公司利益,尽快回收该笔应收债权,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整体转让厚地稀土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等应收债权(下称“应收债权”)。拍卖价格按账面价值和经评估后的评估值孰高者为准,市场价值分析报告已于2021年12月18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95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103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拍卖人于2021年12月21日在《四川经济日报》发布了拍卖公告,共接到3个咨询电话,截至报名日止,共有1人报名,并按照规定提交了相关资料和保证金,并与拍卖人签订了《竞买合同》,成为竞买人。2021年12月28日,竞买人最终以7000万人民币的拍卖价格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德昌凌辉矿业有限公司),并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01公告)。买受人依据《竞买合同》相关约定已向公司汇入包括竞买保证金在内的竞拍款合计3200万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04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剩余3800万人民币拍卖价款。公司积极与买受人沟通后了解到,买受人当前资金周转紧张,剩余拍卖价款3800万元尚在筹集中,因此,公司与买受人双方协商一致后,买受人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并请求延期支付剩余款项。买受人的全资子公司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买受人应向公司支付的剩余拍卖价款3800万元及其在上述《承诺函》承诺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担保书》,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买受人承诺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四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11公告)。
(三)关于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相关事宜
2019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60公告),公司详细披露了控股子公司西藏诺德、诺德租赁与沃特玛、坚瑞沃能的基本情况、具体债权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9-070),公司披露了对破产重整进展、重整计划主要情况、公司应对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8年度对与沃特玛及坚瑞沃能的应收账款计提了部分坏账准备。诺德租赁通过售后回租方式持有电动大巴车租赁物的权证,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通过该项委托租赁业务公司开展加强了对坚瑞沃能及其关联方应收债权的保全措施。鉴于沃特玛及坚瑞沃能宣告破产重整,2019
年度,公司与沃特玛相关的应收款项扣除保证金和破产重整的相关方承诺的12%偿付率后,已全额计提了减值损失,公司2019年利润因此受到相应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积极努力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60、临2019-070公告)。2022年6月14日,公司收到沃特玛管理人的《债权审查通知书》,认定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2022年6月16日,向沃特玛管理人提交了《债权审核结果异议书》。2022年7月1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的复核结果,确认本金为60,954,302.42元,利息或滞纳金为8,570,061.4元,其他债权金额为1,219,086.05元,债权总额:70,743,449.87元。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4,086,957 | 5.30 | +340,000,000 | -74,086,957 | +265,913,043 | 340,000,000 | 19.5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4,086,957 | 5.30 | +340,000,000 | -74,086,957 | +265,913,043 | 340,000,000 | 19.5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4,086,957 | 5.30 | +340,000,000 | -74,086,957 | +265,913,043 | 340,000,000 | 19.5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323,181,658 | 94.7 | +80,621,369 | +80,621,369 | 1,403,803,027 | 80.5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323,181,658 | 94.7 | +80,621,369 | +80,621,369 | 1,403,803,027 | 80.5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97,268,615 | 100 | +340,000,000 | +6,534,412 | +346,534,412 | 1,743,803,027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3月,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限售股份34,000万股;
2、2022年6月,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认购部分解限售引起限售股份减少74,086,957股、无限售流通股新增74,086,957股;
3、2022年5-6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新增无限售流通股6,534,412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74,086,957 | 74,086,957 | 40,000,000 | 40,000,000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18个月 | 2022年6月 6日解除限售74,086,957股,2023年9月8日解除限售40,000,000股 |
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0 | 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18个月 | 2023年9月8日 |
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 | 0 | 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18个月 | 2023年9月8日 |
合计 | 74,086,957 | 74,086,957 | 340,000,000 | 340,000,00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3,87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18,194,731 | 12.51 | 40,000,000 | 质押 | 98,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8.60 | 150,000,000 | 质押 | 114,7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8.60 | 150,000,000 | 质押 | 15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2,318,901 | 25,265,248 | 1.45 | 0 | 未知 | 0 | 其他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4,475 | 14,000,000 | 0.80 | 0 | 未知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756,700 | 9,902,250 | 0.57 | 0 | 未知 | 0 | 其他 |
银华基金-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银华基金-诚通金控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6,355,073 | 8,355,073 | 0.48 | 0 | 未知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00,000 | 8,200,000 | 0.47 | 0 | 未知 | 0 | 其他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329,100 | 8,146,700 | 0.47 | 0 | 未知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12,100 | 7,134,411 | 0.41 | 0 | 未知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178,194,7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194,731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25,265,2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65,248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9,902,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02,250 |
银华基金-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银华基金-诚通金控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355,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8,355,07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00,000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8,14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46,7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134,411 | 人民币普通股 | 7,134,41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生态环境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4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44,1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862,136 | 人民币普通股 | 6,862,136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均为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23-09-08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18个月 |
2 | 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023-09-08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18个月 |
3 | 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023-09-08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18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均为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孙志芳 | 董事 | 0 | 288,640 | 288,640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
李鹏程(离任) | 董事 | 100,000 | 388,640 | 288,640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
陈郁弼 | 高管 | 169,600 | 792,040 | 622,440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
王寒朵 | 高管 | 0 | 288,640 | 288,640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
王丽雯 | 高管 | 85,000 | 517,960 | 432,960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
周启伦 | 高管 | 0 | 595,360 | 595,360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
苏合中(离任) | 高管 | 85,200 | 373,840 | 288,640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孙志芳 | 董事 | 721,600 | 0 | 288,640 | 288,640 | 432,960 |
李鹏程(离任) | 董事 | 721,600 | 0 | 288,640 | 288,640 | 432,960 |
陈郁弼 | 高管 | 1,556,100 | 0 | 622,440 | 622,440 | 933,660 |
王寒朵 | 高管 | 721,600 | 278,400 | 288,640 | 288,640 | 711,360 |
王丽雯 | 高管 | 1,082,400 | 0 | 432,960 | 432,960 | 649,440 |
周启伦 | 高管 | 1,488,400 | 0 | 595,360 | 595,360 | 893,040 |
苏合中(离任) | 高管 | 721,600 | 0 | 288,640 | 288,640 | 432,960 |
合计 | / | 7,013,300 | 278,400 | 2,805,320 | 2,805,320 | 4,486,380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087,103,753.25 | 1,793,634,187.0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35,712,945.00 | |
应收票据 | 七、4 | 1,553,376.89 | 5,080,781.08 |
应收账款 | 七、5 | 1,851,788,475.56 | 1,542,855,595.1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66,263,813.15 | 238,272,605.42 |
预付款项 | 七、7 | 18,650,838.89 | 203,216,485.3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5,220,603.70 | 31,047,214.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795,505,492.69 | 479,908,372.01 |
合同资产 | 七、10 | 1,777,845.91 | 3,012,246.2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8,183,465.29 | 62,002,998.22 |
流动资产合计 | 7,191,760,610.33 | 4,359,030,485.3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985,703.95 | 1,928,606.64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67,402,113.27 | 666,349,247.8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31,087,778.31 | 31,532,406.09 |
固定资产 | 七、21 | 2,763,856,713.22 | 2,298,777,717.57 |
在建工程 | 七、22 | 731,066,489.26 | 423,476,232.6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139,862.80 | 10,077,984.31 |
无形资产 | 七、26 | 309,392,290.14 | 286,722,097.76 |
开发支出 | 七、27 | 17,481,191.94 | 8,553,484.09 |
商誉 | 七、28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316,862.49 | 2,205,131.9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1,081,106.76 | 25,360,095.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63,125,173.60 | 591,337,922.5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26,935,285.74 | 4,346,320,926.61 | |
资产总计 | 11,818,695,896.07 | 8,705,351,412.0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567,823,265.03 | 2,066,451,031.7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22,800.00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72,000,743.10 | 886,819,282.70 |
应付账款 | 七、36 | 264,659,311.34 | 291,859,086.1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936,461.79 | 5,315,894.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240,634.75 | 16,830,995.82 |
应交税费 | 七、40 | 38,389,586.39 | 45,245,879.7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45,519,686.52 | 26,276,433.3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04,186,703.39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99,631,402.13 | 332,666,771.0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6,206,239.88 | 4,362,503.61 |
流动负债合计 | 4,435,407,330.93 | 3,675,850,678.1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801,503,304.06 | 834,134,304.06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975,833.67 | 6,890,343.78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20,786,253.79 | 277,043,430.3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98,922,606.86 | 71,344,751.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26,187,998.38 | 1,189,412,829.63 |
负债合计 | 5,561,595,329.31 | 4,865,263,507.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743,803,027.00 | 1,397,268,61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60,058,816.87 | 1,875,792,437.67 |
减:库存股 | 七、56 | 1,928,199.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1,603,260.34 | -8,958,893.28 |
专项储备 | 七、58 | 4,052,650.43 | 2,200,175.73 |
盈余公积 | 七、59 | 103,449,723.82 | 103,449,723.8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69,267,807.98 | 470,335,845.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57,100,566.76 | 3,840,087,904.2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57,100,566.76 | 3,840,087,904.2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818,695,896.07 | 8,705,351,412.00 |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耀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0,148,993.20 | 107,341,451.1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41,434,854.11 | 140,350,429.55 |
应收款项融资 | 50,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122,874,006.69 | 71,480,887.4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090,230,001.91 | 1,107,476,145.4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7,306,782.1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84,512.7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15,372,368.61 | 1,426,648,913.5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126,769,677.77 | 4,089,588,696.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91,428,255.60 | 92,753,339.52 | |
固定资产 | 11,853,985.47 | 12,063,300.30 | |
在建工程 | 24,755,112.20 | 24,755,112.2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48,404.64 | 551,882.68 | |
无形资产 | 60,394,655.37 | 61,709,279.0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15,650,091.05 | 4,281,421,610.51 | |
资产总计 | 7,831,022,459.66 | 5,708,070,524.0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421,388.89 | 260,413,111.1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64,000,000.00 | 374,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5,988,286.90 | 222,944,966.59 | |
应付职工薪酬 | 60,364.35 | 56,197.68 | |
应交税费 | 7,047.02 | 443,528.93 | |
其他应付款 | 857,885,255.75 | 917,075,157.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04,186,703.39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0,672.72 | 80,274,136.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378,477.30 | 28,982,845.6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77,951,492.93 | 1,884,189,943.8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80,619.97 | 388,592.2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572,842.15 | 4,683,794.0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53,462.12 | 5,072,386.34 | |
负债合计 | 1,782,804,955.05 | 1,889,262,330.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43,803,027.00 | 1,397,268,61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40,353,950.77 | 1,856,087,571.57 | |
减:库存股 | 1,928,199.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3,449,723.82 | 103,449,723.82 | |
未分配利润 | 362,539,002.02 | 462,002,283.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048,217,504.61 | 3,818,808,193.9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831,022,459.66 | 5,708,070,524.09 |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耀军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52,913,326.33 | 2,007,742,029.7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052,913,326.33 | 2,007,742,029.7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34,045,578.14 | 1,795,186,933.5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570,160,979.65 | 1,520,110,978.3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231,799.85 | 12,031,784.34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005,071.65 | 19,556,326.56 |
管理费用 | 七、64 | 67,360,479.00 | 81,882,706.05 |
研发费用 | 七、65 | 92,336,217.30 | 54,058,822.10 |
财务费用 | 七、66 | 76,951,030.69 | 107,546,316.16 |
其中:利息费用 | 77,216,516.86 | 108,007,430.13 | |
利息收入 | 6,222,307.94 | 5,883,695.3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158,653.28 | 9,225,923.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689,181.10 | 7,704,130.8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52,865.38 | 5,954,233.6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697,520.00 | 1,175,24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506,344.10 | -5,622,622.9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398,827.97 | -1,969,199.8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6,502.27 | 3,856.7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9,534,432.77 | 223,072,424.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3,883,548.63 | 3,829,359.7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063,016.26 | 822,848.3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8,354,965.14 | 226,078,935.3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5,236,299.03 | 24,595,181.9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3,118,666.11 | 201,483,753.4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3,118,666.11 | 201,483,753.4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3,118,666.11 | 201,483,753.4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644,367.06 | -11,592,624.87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644,367.06 | -11,592,624.8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644,367.06 | -11,592,624.8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21,160,387.50 | -9,833,500.00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516,020.44 | -1,759,124.87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90,474,299.05 | 189,891,128.5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0,474,299.05 | 189,891,128.5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51 | 0.144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49 | 0.144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陈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耀军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587,062,483.37 | 953,126,964.6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577,686,804.79 | 936,804,914.14 |
税金及附加 | 1,817,030.48 | 1,579,163.56 | |
销售费用 | 340,816.02 | 148,745.34 | |
管理费用 | 3,396,308.41 | 6,013,583.39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7,154,318.94 | 10,468,801.70 | |
其中:利息费用 | 8,205,522.72 | 12,852,869.66 | |
利息收入 | 1,732,823.84 | 2,482,480.57 | |
加:其他收益 | 115,592.45 | 112,356.9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947,347.99 | 5,852,691.1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47,347.99 | 5,852,691.1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64.32 | 3,529,015.1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71,419.15 | 7,605,819.7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000,000.07 | 3,225,077.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05,159.0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23,421.90 | 10,830,897.30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23,421.90 | 10,830,897.3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23,421.90 | 10,830,897.3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723,421.90 | 10,830,897.3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耀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63,938,465.19 | 3,763,081,049.1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9,009,454.69 | 8,885,548.6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6,961,527.80 | 128,519,130.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59,909,447.68 | 3,900,485,728.3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287,967,554.93 | 3,582,350,700.1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6,421,367.26 | 108,269,071.7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5,279,831.98 | 60,294,037.2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9,278,932.88 | 132,468,602.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18,947,687.05 | 3,883,382,411.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961,760.63 | 17,103,316.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214,02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5,050.3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7,300.00 | 102,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9,775,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8,344,379.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406,370.33 | 138,221,379.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7,479,237.78 | 230,544,692.2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145,254.96 | 1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80.00 | 118,344,379.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0,625,572.74 | 448,889,072.0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3,219,202.41 | -310,667,692.2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22,534,810.6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84,990,178.80 | 1,125,959,967.7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1,653,946.09 | 272,867,373.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39,178,935.49 | 1,398,827,340.8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66,656,474.07 | 1,473,258,621.8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0,259,842.90 | 82,353,484.3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73,452,698.78 | 197,344,350.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20,369,015.75 | 1,752,956,456.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8,809,919.74 | -354,129,115.5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44,343.93 | -277,308.6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69,296,821.89 | -647,970,800.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76,505,795.68 | 1,572,131,325.3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45,802,617.57 | 924,160,525.33 |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耀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65,735,133.46 | 1,472,404,863.6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225,077.3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99,531,003.68 | 4,286,090,262.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65,266,137.14 | 5,761,720,203.2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52,681,863.40 | 1,023,756,692.2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9,883.73 | 536,457.0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05,915.58 | 1,579,163.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41,179,745.84 | 4,781,228,312.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97,437,408.55 | 5,807,100,625.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171,271.41 | -45,380,422.2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775,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306,782.1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306,782.10 | 59,775,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20,209.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26,395,684.18 | 38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6,396,764.18 | 381,720,209.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9,089,982.08 | -321,945,209.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22,534,810.6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2,277,740.28 | 192,133,736.1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585,250.00 | 132,160,440.3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55,397,800.88 | 324,294,176.5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0 | 317,03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239,186.11 | 6,107,558.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95,404.02 | 19,57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1,434,590.13 | 323,157,128.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3,963,210.75 | 1,137,048.5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72.62 | -264.9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703,329.88 | -366,188,847.6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06,016.65 | 381,089,998.7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809,346.53 | 14,901,151.09 |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耀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7,268,615.00 | 1,875,792,437.67 | -8,958,893.28 | 2,200,175.73 | 103,449,723.82 | 470,335,845.26 | 3,840,087,904.20 | 3,840,087,904.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7,268,615.00 | 1,875,792,437.67 | -8,958,893.28 | 2,200,175.73 | 103,449,723.82 | 470,335,845.26 | 3,840,087,904.20 | 3,840,087,904.2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6,534,412.00 | 1,984,266,379.20 | 1,928,199.00 | -12,644,367.06 | 1,852,474.70 | 98,931,962.72 | 2,417,012,662.56 | 2,417,012,662.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644,367.06 | 203,118,666.11 | 190,474,299.05 | 190,474,299.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6,534,412.00 | 1,984,266,379.20 | 1,928,199.00 | 2,328,872,592.20 | 2,328,872,592.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0,000,000.00 | 1,931,628,301.88 | 1,928,199.00 | 2,269,700,102.88 | 2,269,700,102.8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534,412.00 | 42,800,398.60 | 49,334,810.60 | 49,334,810.60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837,948.86 | 9,837,948.86 | 9,837,948.86 | ||||||||||||
4.其他 | -270.14 | -270.14 | -270.14 | ||||||||||||
(三)利润分配 | -104,186,703.39 | -104,186,703.39 | -104,186,703.3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4,186,703.39 | -104,186,703.39 | -104,186,703.3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852,474.70 | 1,852,474.70 | 1,852,474.70 | ||||||||||||
1.本期提取 | 4,477,923.06 | 4,477,923.06 | 4,477,923.06 | ||||||||||||
2.本期使用 | 2,625,448.36 | 2,625,448.36 | 2,625,448.3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43,803,027.00 | 3,860,058,816.87 | 1,928,199.00 | -21,603,260.34 | 4,052,650.43 | 103,449,723.82 | 569,267,807.98 | 6,257,100,566.76 | 6,257,100,566.76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7,268,615.00 | 1,850,818,859.23 | -4,636,520.60 | 72,287,004.18 | 96,413,979.02 | 3,412,151,936.83 | 3,412,151,936.8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7,268,615.00 | 1,850,818,859.23 | -4,636,520.60 | 72,287,004.18 | 96,413,979.02 | 3,412,151,936.83 | 3,412,151,936.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255,239.92 | -11,592,624.87 | 1,745,142.58 | 201,483,753.41 | 201,891,511.04 | 201,891,511.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592,624.87 | 201,483,753.41 | 189,891,128.54 | 189,891,128.5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255,239.92 | 10,255,239.92 | 10,255,239.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255,239.92 | 10,255,239.92 | 10,255,239.9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 |
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745,142.58 | 1,745,142.58 | 1,745,142.58 | ||||||||||||
1.本期提取 | 3,005,100.6 | 3,005,100.6 | 3,005,100.6 | ||||||||||||
2.本期使用 | 1,259,958.02 | 1,259,958.02 | 1,259,958.02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7,268,615.00 | 1,861,074,099.15 | -16,229,145.47 | 1,745,142.58 | 72,287,004.18 | 297,897,732.43 | 3,614,043,447.87 | 3,614,043,447.87 |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耀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7,268,615.00 | 1,856,087,571.57 | 103,449,723.82 | 462,002,283.51 | 3,818,808,193.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7,268,615.00 | 1,856,087,571.57 | 103,449,723.82 | 462,002,283.51 | 3,818,808,193.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6,534,412.00 | 1,984,266,379.20 | 1,928,199.00 | -99,463,281.49 | 2,229,409,310.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23,421.90 | 4,723,421.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6,534,412.00 | 1,984,266,379.20 | 1,928,199.00 | 2,328,872,592.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0,000,000.00 | 1,931,628,301.88 | 1,928,199.00 | 2,269,700,102.88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534,412.00 | 42,800,398.60 | 49,334,810.6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837,948.86 | 9,837,948.86 | |||||||||
4.其他 | -270.14 | -270.14 | |||||||||
(三)利润分配 | -104,186,703.39 | -104,186,703.3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4,186,703.39 | -104,186,703.3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43,803,027.00 | 3,840,353,950.77 | 1,928,199.00 | 103,449,723.82 | 362,539,002.02 | 6,048,217,504.61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7,268,615.00 | 1,831,113,993.13 | 72,287,004.18 | 181,537,806.80 | 3,482,207,419.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7,268,615.00 | 1,831,113,993.13 | 72,287,004.18 | 181,537,806.80 | 3,482,207,419.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32,756.36 | 10,830,897.30 | 13,363,653.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30,897.30 | 10,830,897.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32,756.36 | 2,532,756.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32,756.36 | 2,532,756.3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7,268,615.00 | 1,833,646,749.49 | 72,287,004.18 | 192,368,704.10 | 3,495,571,072.77 |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耀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12月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3)第76号文批准,由长春应化所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2006年7月,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101124012433E,法定代表人:陈立志。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立志。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及其他相关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铜箔及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所属行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2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 | 100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 | 100 |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 | 100 |
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嘉达”)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 | 100 |
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 | 100 |
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铜箔”) | 全资孙公司 | 3 | 100 | 100 |
湖北诺德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铜材”) | 全资孙公司 | 3 | 100 | 100 |
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锂电”) | 全资孙公司 | 3 | 100 | 100 |
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诺德”) | 控股子公司 | 1 | 58 | 58 |
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鑫”)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 | 100 |
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上辐”)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 | 100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中科”)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 | 100 |
中科寰核长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寰核”) | 控股孙公司 | 2 | 65 | 65 |
中科英华(香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科”)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 | 100 |
青海志青电解铜箔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志青”)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 | 100 |
博罗县榕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盛联合”) | 全资孙公司 | 3 | 100 | 100 |
西藏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诺德”)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 | 100 |
浙江悦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悦邦”)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 | 100 |
松原市金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金海”)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 | 100 |
NUODE RESOURCES PTE. LTD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 | 100 |
深圳市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诺德新材料”)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 | 100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5户,其中: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新设 |
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湖北诺德铜材有限公司 | 新设 |
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 | 新设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2. 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
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
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
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
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6. 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票据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存在兑付风险的银行承兑票据 | 历史上存在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较高,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弱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出票人的信用评级不高,存在一定的信用损失风险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信用风险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账龄组合 | 信用风险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信用风险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 信用风险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1.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2.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 | 信用风险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 | 信用风险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10 | 4.75-2.2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 | 8-15 | 5-10 | 11.88-6.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10 | 19.00-9.00 |
工具仪表 | 年限平均法 | 5-12 | 5-10 | 19.00-7.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8 | 5-10 | 23.75-11.25 |
本公司之子公司青海电子及孙公司惠州电子、青海诺德与铜箔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与铜箔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生箔机系统、生箔机和后处理机制液系统、起重系统、表面处理机系统、后加工系统、锅炉房设备、纯水制作及污水处理系统、抽送风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后加工系统、空调系统和供电系统,以机器设备的预计生产总量为总工作量,以实际的产量为工作量计提折旧。其他与铜箔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固定资产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B.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C.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D.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0-50 | 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孰低原则 |
计算机软件 | 10 |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专利权 | 10-20 |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非专利技术 | 10 |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商标权 | 5-10 |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
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 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 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 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 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商品销售收入
① 对于国内销售的产品,当商品发出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时,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
② 对于国外销售的产品,以产品发运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该商品办理完毕出口清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
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元的租赁。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28及34。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2. 套期会计
本公司按照套期关系,将套期保值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
(1)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2)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3)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2)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3)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则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3)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①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②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2)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3)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② 对于不属于前一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 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本公司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对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2)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3)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4)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在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套期关系再平衡,然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终止套期会计可能会影响套期关系的整体或其中一部分,在仅影响其中一部分时,剩余未受影响的部分仍适用套期会计。
(6)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
当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用衍生工具管理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信用风险敞口时,可以在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未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并同时作出书面记录,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主体(如借款人或贷款承诺持有人)与信用衍生工具涉及的主体相一致;
2)金融工具的偿付级次与根据信用衍生工具条款须交付的工具的偿付级次相一致。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财会〔2021〕35 号)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分别计入“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3%、5%、6%、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额和经审核批准的免抵增值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额和经审核批准的免抵增值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额和经审核批准的免抵增值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15%、16.5%、17%、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青海电子、青海诺德、惠州电子、江苏联鑫、长春中科 | 15% |
NUODE RESOURCES PTE.LTD. | 17% |
香港中科 | 16.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之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年复审再次通过,证书编号为GR202163000078,有效期三年,2021年至2023年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2、本公司之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0352,有效期三年,2020年至2022年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3、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2021年11月03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2001723,有效期三年,2021年至2023年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4、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科英华(香港)商贸有限公司,因注册于香港,执行16.5%的利得税税率。
5、本公司之孙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63000080,有效期三年,2021年至2023年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6、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科技术有限公司自2019年9月2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22000506,有效期三年,2021年到期,今年开始高企复审,复审通过后继续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11,957.91 | 122,641.32 |
银行存款 | 3,523,907,377.73 | 1,248,766,383.89 |
其他货币资金 | 559,137,781.58 | 542,334,774.11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3,946,636.03 | 2,410,387.74 |
合计 | 4,087,103,753.25 | 1,793,634,187.0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91,273,501.98 | 5,110,325.39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票据保证金 | 523,222,816.49 | 503,240,418.96 |
保函保证金 | 1,706,970.20 | 293,363.60 |
定期存款质押 | 1,220,000.00 | |
司法冻结 | 9,374,733.07 | 10,022,622.70 |
信用证保证金 | ||
贷款保证金 | 1,229,979.89 | 1,228,116.54 |
其他 | 600,000.00 | |
合计 | 537,354,499.65 | 514,784,521.8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套期工具 | 35,712,945.00 | |
合计 | 35,712,945.00 |
其他说明:
无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553,376.89 | 5,080,781.08 |
合计 | 1,553,376.89 | 5,080,781.0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79,956,567.03 | 205,0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679,956,567.03 | 205,00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843,610,615.47 |
1年以内小计 | 1,843,610,615.47 |
1至2年 | 11,787,888.09 |
2至3年 | 4,980,005.1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499,350.66 |
4年以上 | 68,207,853.28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934,085,712.6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0,895,672.74 | 4.18 | 79,623,139.46 | 98.43 | 1,272,533.28 | 80,417,890.05 | 4.96 | 76,674,402.09 | 95.34 | 3,743,487.9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53,190,039.86 | 95.82 | 2,674,097.58 | 0.14 | 1,850,515,942.28 | 1,541,027,832.60 | 95.04 | 1,915,725.43 | 0.12 | 1,539,112,107.17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53,190,039.86 | 95.82 | 2,674,097.58 | 0.14 | 1,850,515,942.28 | 1,541,027,832.60 | 95.04 | 1,915,725.43 | 0.12 | 1,539,112,107.17 |
合计 | 1,934,085,712.60 | / | 82,297,237.04 | / | 1,851,788,475.56 | 1,621,445,722.65 | / | 78,590,127.52 | / | 1,542,855,595.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A公司 | 1,381,257.00 | 1,381,257.00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B公司 | 990,504.42 | 990,504.42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C公司 | 294,600.03 | 294,600.03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D公司 | 865,631.19 | 432,815.60 | 50 | 预期无法收回 |
E公司 | 1,319,631.41 | 1,319,631.41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F公司 | 445,789.45 | 222,894.73 | 50 | 预期无法收回 |
G公司 | 1,233,645.95 | 616,822.98 | 50 | 预期无法收回 |
H公司 | 4,372,015.94 | 4,372,015.94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I公司 | 4,112,355.51 | 4,112,355.51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J公司 | 260,436.04 | 260,436.04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K公司 | 127,339.16 | 127,339.16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L公司 | 2,817,308.65 | 2,817,308.65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M公司 | 1,135,260.00 | 1,135,260.00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N公司 | 558,471.37 | 558,471.37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O公司 | 29,005.80 | 29,005.80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P公司 | 60,952,420.82 | 60,952,420.82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80,895,672.74 | 79,623,139.46 | 98.43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820,319,112.56 | ||
7个月至1年 | 22,425,871.72 | 1,121,293.58 | 5.00 |
1-2年 | 9,267,775.19 | 926,777.53 | 10.00 |
2-3年 | 580,551.29 | 174,165.39 | 30.00 |
3—4年 | 85,074.00 | 42,537.00 | 50.00 |
4年以上 | 511,655.10 | 409,324.08 | 80.00 |
合计 | 1,853,190,039.86 | 2,674,097.58 | 0.1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76,674,402.09 | 4,979,121.99 | 12,294.90 | 2,018,089.72 | 79,623,139.46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915,725.43 | 1,080,030.72 | 321,658.57 | 2,674,097.58 | ||
其中:账龄组合 | 1,915,725.43 | 1,080,030.72 | 321,658.57 | 2,674,097.58 | ||
合计 | 78,590,127.52 | 6,059,152.71 | 333,953.47 | 2,018,089.72 | 82,297,237.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018,089.7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Q公司 | 货款 | 2,054,989.00 | 债务重组后无法收回 | 管理层批准 | 否 |
R公司 | 货款 | -36,899.28 | 收回货款 | ||
合计 | / | 2,018,089.72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14,440,591.54 | 5.92 | |
第二名 | 103,682,693.26 | 5.36 | |
第三名 | 101,727,676.20 | 5.26 | |
第四名 | 60,952,420.82 | 3.15 | |
第五名 | 49,595,707.92 | 2.56 | |
合计 | 430,399,089.74 | 22.2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66,263,813.15 | 238,272,605.42 |
合计 | 266,263,813.15 | 238,272,605.4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系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626,988.89 | 99.87 | 203,091,480.98 | 99.94 |
1至2年 | 23,850.00 | 0.13 | 125,004.33 | 0.06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8,650,838.89 | 100.00 | 203,216,485.3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3,461,505.58 | 18.56 |
第二名 | 2,920,603.42 | 15.66 |
第三名 | 2,335,997.45 | 12.52 |
第四名 | 1,409,401.41 | 7.56 |
第五名 | 990,946.58 | 5.31 |
合计 | 11,118,454.44 | 59.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5,220,603.70 | 31,047,214.94 |
合计 | 55,220,603.70 | 31,047,214.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54,454,501.63 |
1年以内小计 | 54,454,501.63 |
1至2年 | 280,291.60 |
2至3年 | 73,874.0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508,500.00 |
4年以上 | 668,474,199.09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30,791,366.39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4,752,384.99 | 36,354,265.12 |
备用金 | 669,277.94 | 182,017.43 |
单位往来 | 123,067,637.32 | 90,012,658.84 |
股权款及利息 | 577,978,521.25 | 577,978,521.25 |
股权转让款 | ||
代扣社保 | 527,585.91 | 423,787.76 |
其他 | 3,795,958.98 | 1,915,448.37 |
合计 | 730,791,366.39 | 706,866,698.77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508,464.21 | 674,311,019.62 | 675,819,483.8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2,010.91 | 112,010.91 | ||
本期转回 | 337,780.72 | 337,780.7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22,951.33 | 22,951.33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259,743.07 | 674,311,019.62 | 675,570,762.6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674,311,019.62 | 674,311,019.62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508,464.21 | 112,010.91 | 337,780.72 | 22,951.33 | 1,259,743.07 | |
合计 | 675,819,483.83 | 112,010.91 | 337,780.72 | 22,951.33 | 675,570,762.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S公司 | 334,058.10 | 现款 |
合计 | 334,058.10 | / |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2,951.33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股权款及利息 | 577,978,521.25 | 4年以上 | 79.09 | 577,978,521.25 |
第二名 | 单位往来 | 68,648,228.92 | 4年以上 | 9.39 | 68,648,228.92 |
第三名 | 期货保证金 | 20,056,160.00 | 6个月以内 | 2.74 | |
第四名 | 单位往来 | 18,800,000.00 | 4年以上 | 2.57 | 18,800,000.00 |
第五名 | 保证金 | 15,000,000.00 | 6个月以内 | 2.05 | |
合计 | 700,482,910.17 | 95.84 | 665,426,750.17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3,060,460.85 | 447,398.98 | 82,613,061.87 | 60,245,516.69 | 442,524.78 | 59,802,991.91 |
在产品 | 323,146,997.94 | 323,146,997.94 | 207,192,845.91 | 207,192,845.91 | ||
库存商品 | 241,106,745.28 | 3,535,208.07 | 237,571,537.21 | 141,307,772.21 | 4,925,597.70 | 136,382,174.51 |
周转材料 | 47,329,011.66 | 334,664.61 | 46,994,347.05 | 30,224,902.56 | 387,590.80 | 29,837,311.76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半成品 | 43,454,318.24 | 2,030,754.20 | 41,423,564.04 | 32,313,665.68 | 2,030,754.20 | 30,282,911.48 |
发出商品 | 63,755,984.58 | 63,755,984.58 | 16,075,104.75 | 16,075,104.75 | ||
委托加工材料 | 335,031.69 | 335,031.69 | ||||
合计 | 801,853,518.55 | 6,348,025.86 | 795,505,492.69 | 487,694,839.49 | 7,786,467.48 | 479,908,372.0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42,524.78 | 4,874.20 | 447,398.98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925,597.70 | 2,485,140.68 | 3,875,530.31 | 3,535,208.07 | ||
周转材料 | 387,590.80 | 52,926.19 | 334,664.61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半成品 | 2,030,754.20 | 2,030,754.20 | ||||
发出商品 |
委托加工材料 | ||||||
合计 | 7,786,467.48 | 2,490,014.88 | 3,928,456.5 | 6,348,025.8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2,566,392.68 | 788,546.77 | 1,777,845.91 | 3,793,878.32 | 781,632.10 | 3,012,246.22 |
合计 | 2,566,392.68 | 788,546.77 | 1,777,845.91 | 3,793,878.32 | 781,632.10 | 3,012,246.2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76,938,167.37 | 58,650,716.51 |
保险保费 | 1,245,283.02 | 754,717.00 |
预缴所得税 | 14.90 | 2,597,564.71 |
合计 | 78,183,465.29 | 62,002,998.22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90,875,147.67 | 88,889,443.72 | 1,985,703.95 | 90,818,050.36 | 88,889,443.72 | 1,928,606.64 | 5.722%-28.336%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5,427,056.79 | 5,112,760.74 | 314,296.05 | 5,484,154.10 | 5,112,760.74 | 371,393.36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90,875,147.67 | 88,889,443.72 | 1,985,703.95 | 90,818,050.36 | 88,889,443.72 | 1,928,606.64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88,889,443.72 | 88,889,443.72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88,889,443.72 | 88,889,443.7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天富期货有限公司 | 36,038,585.41 | 435,656.99 | 36,474,242.40 | ||||||||
北京中科英华电动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31,056,495.92 | 535,131.90 | 31,591,627.82 | ||||||||
吉林京源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428,097.92 | 1,428,097.92 | |||||||||
青海万晟丰铜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232,612.81 | 105,710.40 | 150,338,323.21 | ||||||||
北京诺德高技术有限公司 | 1,688,793.15 | -193.01 | 1,688,600.14 | ||||||||
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45,903,231.60 | -1,526.18 | 445,901,705.42 | ||||||||
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431.08 | -21,914.72 | -20,483.64 | ||||||||
小计 | 666,349,247.89 | 1,052,865.38 | 667,402,113.27 | ||||||||
合计 | 666,349,247.89 | 1,052,865.38 | 667,402,113.27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445,494.49 | 37,445,494.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7,445,494.49 | 37,445,494.4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913,088.40 | 5,913,088.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4,627.78 | 444,627.78 | ||
(1)计提或摊销 | 444,627.78 | 444,627.7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357,716.18 | 6,357,716.1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087,778.31 | 31,087,778.3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532,406.09 | 31,532,406.0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2,892,242.19 | 申请审批中,未办妥产权证书 |
合计 | 2,892,242.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31,087,778.31元,详见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763,856,713.22 | 2,298,777,717.5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763,856,713.22 | 2,298,777,717.57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工具仪表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14,244,168.23 | 2,552,795,905.36 | 7,917,155.29 | 31,360,549.22 | 14,191,621.20 | 3,520,509,399.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747,521.04 | 425,554,052.25 | 779,959.23 | 12,907,819.88 | 4,163,071.91 | 552,152,424.31 |
(1)购置 | 7,989,917.80 | 32,980,854.90 | 744,959.23 | 3,770,220.18 | 389,602.36 | 45,875,554.47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0,757,603.24 | 392,573,197.35 | 35,000.00 | 9,137,599.70 | 3,773,469.55 | 506,276,869.84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5,871.56 | 7,065,551.21 | 200,000.00 | 50,543.01 | 188,460.30 | 7,950,426.08 |
(1)处置或报废 | 445,871.56 | 199,844.42 | 200,000.00 | 50,543.01 | 188,460.30 | 1,084,719.29 |
(2)转入在建工程 | 6,865,706.79 | 6,865,706.79 | ||||
(3)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022,545,817.71 | 2,971,284,406.40 | 8,497,114.52 | 44,217,826.09 | 18,166,232.81 | 4,064,711,397.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5,593,351.26 | 870,426,643.26 | 5,602,058.14 | 16,114,267.40 | 9,426,332.38 | 1,107,162,652.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62,448.25 | 68,314,691.21 | 719,591.90 | 2,610,512.55 | 961,345.13 | 85,868,589.04 |
(1)计提 | 13,262,448.25 | 68,314,691.21 | 719,591.90 | 2,610,512.55 | 961,345.13 | 85,868,589.04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6,510.69 | 6,293,468.90 | 190,000.00 | 30,022.22 | 157,975.75 | 6,737,977.56 |
(1)处置或报废 | 66,510.69 | 152,314.44 | 190,000.00 | 30,022.22 | 157,975.75 | 596,823.10 |
(2)转入在建工程 | 6,141,154.46 | 6,141,154.46 | ||||
4.期末余额 | 218,789,288.82 | 932,447,865.57 | 6,131,650.04 | 18,694,757.73 | 10,229,701.76 | 1,186,293,263.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14,569,029.29 | 114,569,029.2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08.90 | 7,608.90 | ||||
(1)处置或报废 | 7,608.90 | 7,608.90 |
4.期末余额 | 114,561,420.39 | 114,561,420.3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3,756,528.89 | 1,924,275,120.44 | 2,365,464.48 | 25,523,068.36 | 7,936,531.05 | 2,763,856,713.22 |
2.期初账面价值 | 708,650,816.97 | 1,567,800,232.81 | 2,315,097.15 | 15,246,281.82 | 4,765,288.82 | 2,298,777,717.5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诺德股份 | 103,117,940.51 | 尚在办理中 |
房屋及建筑物-惠州电子 | 13,840,389.34 | 尚在办理中 |
合计 | 116,958,329.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2年 年 6 月 月 30 日用于抵押或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541,637,618.12元,详见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31,066,489.26 | 423,476,232.6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31,066,489.26 | 423,476,232.6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731,066,489.26 | 731,066,489.26 | 423,476,232.66 | 423,476,232.66 | ||
合计 | 731,066,489.26 | 731,066,489.26 | 423,476,232.66 | 423,476,232.6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4万吨动力电池用电解铜箔项目 | 2,797,950,000.00 | 186,513,860.84 | 473,153,770.23 | 659,667,631.07 | 47.92 | 47.92% | 24,628,121.76 | 814,500.00 | 6.00 | 自筹、借款及募集资金 |
惠州年产1.2万吨动力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 1,025,677,600.00 | 204,573,654.76 | 337,689,560.12 | 503,796,285.95 | 38,466,928.93 | 93.00 | 93.00% | 11,844,827.02 | 9,325,526.17 | 2.09 | 自筹、借款及募集资金 | |
办公大楼(深圳) | 205,843,750.00 | 24,755,112.20 | 24,755,112.20 | 32.29 | 32.29% | 自筹 | ||||||
上胶机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 | 9,520,508.96 | 4,849,261.17 | 785,508.55 | 5,634,769.72 | 59.19 | 59.19% | 自筹 | |||||
生箔机防尘罩 | 9,026,548.70 | 2,123,893.72 | 2,123,893.72 | 76.47 | 76.47% | 自筹 | ||||||
其他 | 3,341,392.36 | 660,449.97 | 2,238,287.54 | 2,480,583.89 | 418,153.62 | 86.75 | 86.75% | 自筹 |
合计 | 4,051,359,800.02 | 423,476,232.66 | 813,867,126.44 | 506,276,869.84 | 731,066,489.26 | / | / | 36,472,948.78 | 10,140,026.17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039,952.67 | 14,039,952.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6,687.74 | -266,687.74 |
重分类 | ||
租赁 | -266,687.74 | -266,687.7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租赁到期 | ||
4.期末余额 | 13,773,264.93 | 13,773,264.9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961,968.36 | 3,961,968.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71,433.77 | 1,671,433.77 |
(1)计提 | 1,671,433.77 | 1,671,433.77 |
重分类 | ||
租赁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租赁到期 | ||
4.期末余额 | 5,633,402.13 | 5,633,402.1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139,862.80 | 8,139,862.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077,984.31 | 10,077,984.31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0,585,918.81 | 209,248,609.77 | 153,726,672.86 | 11,224,207.49 | 514,785,408.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617,130.00 | 39,617,130.00 | |||
(1)购置 | 39,617,130.00 | 39,617,13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原因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原因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80,203,048.81 | 209,248,609.77 | 153,726,672.86 | 11,224,207.49 | 554,402,538.9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1,041,169.09 | 60,466,653.32 | 118,840,523.20 | 4,743,349.94 | 205,091,695.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77,387.09 | 8,216,056.98 | 6,254,289.06 | 599,204.49 | 16,946,937.62 |
(1)计提 | 1,877,387.09 | 8,216,056.98 | 6,254,289.06 | 599,204.49 | 16,946,937.62 |
(2)其他原因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原因减少 | |||||
4.期末余额 | 22,918,556.18 | 68,682,710.30 | 125,094,812.26 | 5,342,554.43 | 222,038,633.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626,469.14 | 2,345,146.48 | 22,971,615.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原因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原因减少 | |||||
4.期末余额 | 20,626,469.14 | 2,345,146.48 | 22,971,615.6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7,284,492.63 | 119,939,430.33 | 26,286,714.12 | 5,881,653.06 | 309,392,290.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9,544,749.72 | 128,155,487.31 | 32,541,003.18 | 6,480,857.55 | 286,722,097.7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65.46%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6 月 30 日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6,101,787.02元,详见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铜箔研发项目 | 8,553,484.09 | 97,882,300.43 | 88,954,592.58 | 17,481,191.94 | |||
电缆研发项目 | 3,501,030.66 | 3,501,030.66 | |||||
合计 | 8,553,484.09 | 101,383,331.09 | 92,455,623.24 | 17,481,191.94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 46,949,458.99 | 46,949,458.99 | ||||
合计 | 46,949,458.99 | 46,949,458.9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计提 | 处置 | ||||
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 46,949,458.99 | 46,949,458.99 | ||||
合计 | 46,949,458.99 | 46,949,458.9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服务费 | 768,354.00 | 288,514.00 | 479,840.00 | ||
装修费 | 1,436,777.98 | 1,008,381.42 | 428,396.56 | ||
其他 | 2,214,434.44 | 805,808.51 | 1,408,625.93 | ||
合计 | 2,205,131.98 | 2,214,434.44 | 2,102,703.93 | 2,316,862.49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870,618.31 | 280,592.75 | 4,333,275.77 | 918,863.76 |
可抵扣亏损 | ||||
坏账准备 | 21,845,603.72 | 4,467,060.52 | 18,775,290.29 | 3,747,485.24 |
存货跌价准备 | 2,094,496.39 | 314,174.46 | 3,879,048.34 | 581,857.25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20,048,197.66 | 3,007,229.65 | 20,048,197.66 | 3,007,229.65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81,760,092.02 | 12,264,013.81 | 81,760,092.06 | 12,264,013.82 |
股份支付 | 21,751,958.74 | 3,688,873.07 | 24,973,578.33 | 4,834,945.33 |
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 28,236,650.00 | 7,059,162.50 | 22,800.00 | 5,700.00 |
合计 | 177,607,616.84 | 31,081,106.76 | 153,792,282.45 | 25,360,095.0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65,753,299.87 | 776,055,727.64 |
可抵扣亏损 | 308,446,080.38 | 363,379,662.24 |
合计 | 1,174,199,380.25 | 1,139,435,389.8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101,661,875.70 | ||
2022年 | 58,552,289.64 | 58,552,289.64 | |
2023年 | 75,085,180.16 | 75,085,180.16 | |
2024年 | 67,981,348.37 | 68,025,475.83 | |
2025年 | 48,473,309.37 | 52,047,482.22 | |
2026年 | 60,626.95 | 76,770.49 | |
2027年 | 7,253,347.90 | 7,010,288.18 | |
2028年 | |||
2029年 | |||
2030年 | 31,449,507.16 | 34,753.10 | |
2031年 | 1,316,886.72 | 885,546.92 | |
2032年 | 18,273,584.11 | ||
合计 | 308,446,080.38 | 363,379,662.2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63,125,173.60 | 63,125,173.60 | 591,337,922.57 | 591,337,922.57 | ||
合计 | 63,125,173.60 | 63,125,173.60 | 591,337,922.57 | 591,337,922.57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保证、质押借款 | 30,201,300.00 | 71,804,894.00 |
抵押借款 | 51,580,000.00 | 44,880,000.00 |
保证借款 | 2,010,622,800.00 | 1,469,995,900.00 |
信用借款 | 3,506,635.00 | |
保证、抵押借款 | 265,000,000.00 | 275,000,000.00 |
票据贴现 | 205,000,000.00 | 199,000,000.00 |
未到期应计利息 | 5,419,165.03 | 2,263,602.77 |
合计 | 2,567,823,265.03 | 2,066,451,031.7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套期工具 | 22,800.00 | |
合计 | 22,800.00 |
其他说明:
无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772,000,743.10 | 886,819,282.70 |
信用证 | 100,000,000.00 | |
合计 | 872,000,743.10 | 886,819,282.7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56,480,622.57 | 272,082,656.27 |
1-2年(含2年) | 885,936.48 | 8,984,365.37 |
2-3年(含3年) | 4,415,763.46 | 9,854,819.52 |
3年以上 | 2,876,988.83 | 937,244.98 |
合计 | 264,659,311.34 | 291,859,086.1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A | 2,514,142.56 | 质保验收后付款 |
供应商B | 2,205,160.20 | 质保验收后付款 |
合计 | 4,719,302.7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936,461.79 | 5,315,894.05 |
合计 | 5,936,461.79 | 5,315,894.0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811,540.02 | 107,080,089.40 | 118,671,632.47 | 5,219,996.9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455.80 | 8,183,066.67 | 8,181,884.67 | 20,637.80 |
三、辞退福利 | 63,479.06 | 63,479.06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6,830,995.82 | 115,326,635.13 | 126,916,996.20 | 5,240,634.7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053,876.39 | 93,949,057.14 | 105,604,734.74 | 4,398,198.79 |
二、职工福利费 | 4,306,257.30 | 4,306,257.30 | ||
三、社会保险费 | -36,139.72 | 3,423,377.99 | 3,402,314.92 | -15,076.6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5,621.03 | 2,978,452.84 | 2,956,893.70 | -14,061.89 |
工伤保险费 | -1,705.19 | 168,593.98 | 169,164.05 | -2,275.26 |
生育保险费 | 1,186.50 | 276,331.17 | 276,257.17 | 1,260.50 |
四、住房公积金 | 5,137.00 | 3,820,196.82 | 3,819,856.82 | 5,47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88,666.35 | 1,581,200.15 | 1,538,468.69 | 831,397.8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6,811,540.02 | 107,080,089.40 | 118,671,632.47 | 5,219,996.9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862.60 | 7,965,344.88 | 7,964,196.88 | 20,010.60 |
2、失业保险费 | 593.20 | 217,721.79 | 217,687.79 | 627.2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9,455.80 | 8,183,066.67 | 8,181,884.67 | 20,637.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982,415.37 | 13,555,154.3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1,918,502.49 | 27,929,807.23 |
个人所得税 | 1,150,255.45 | 1,487,906.9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4,574.95 | 616,981.19 |
教育费附加 | 310,410.76 | 473,516.94 |
印花税 | 630,001.45 | 605,194.19 |
房产税 | 700,415.18 | 165,446.84 |
土地使用税 | 263,010.74 | 411,749.76 |
环保税 | ||
其他 | 122.33 | |
合计 | 38,389,586.39 | 45,245,879.7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04,186,703.39 | |
其他应付款 | 41,332,983.13 | 26,276,433.30 |
合计 | 145,519,686.52 | 26,276,433.30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04,186,703.39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04,186,703.39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978,152.38 | 5,271,630.48 |
往来款 | 21,768,312.35 | 12,544,304.87 |
预提费用 | 17,256,409.16 | 5,896,352.88 |
咨询服务费 | 29,824.90 | 2,200,000.00 |
代扣个人款项 | 300,284.34 | 235,425.79 |
其他 | 128,719.28 | |
合计 | 41,332,983.13 | 26,276,433.3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05,152,118.22 | 180,873,564.5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0,541,491.48 | 147,992,920.24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937,792.43 | 3,800,286.32 |
合计 | 499,631,402.13 | 332,666,771.06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6,206,239.88 | 2,025,812.33 |
已贴现未到期的商票 | 2,336,691.28 | |
合计 | 36,206,239.88 | 4,362,503.6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64,999,000.00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22,604,304.06 | 297,484,304.06 |
信用借款 | ||
质押、抵押、保证借款 | 213,900,000.00 | 242,2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270,000,000.00 | |
抵押、保证借款 | 24,450,000.00 | |
合计 | 801,503,304.06 | 834,134,304.0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9,380,902.76 | 11,384,567.8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67,276.66 | 693,937.7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937,792.43 | 3,800,286.32 |
合计 | 4,975,833.67 | 6,890,343.78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20,786,253.79 | 277,043,430.35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20,786,253.79 | 277,043,430.35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115,425,587.11 | 160,768,763.67 |
收到投资使用款(注1) | 10,000,000.00 | |
国开基金投资款(注2) | 105,360,666.68 | 106,274,666.68 |
合计 | 220,786,253.79 | 277,043,430.35 |
其他说明:
注1:系收到博罗县榕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0元的资金使用款,本期已偿还。注2:本公司及孙公司青海诺德于2016年3月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合同约定国开发展基金向青海诺德增资1.4亿元用于“青海诺德年产40,000吨动力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约定增资后国开发展基金持有青海诺德18.92%股权,诺德股份持有青海诺德81.08%股权,投资期限为10年。合同签订后国开发展基金按合同约定将1.4亿元投资款缴入青海诺德的银行账户,完成出资。合同约定国开发展基金投入资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每年国开发展基金从青海诺德取得的利润分配金额不到1.2%的部分由诺德股份补足,超过1.2%的部分留存用作青海诺德下一年分配。国开发展基金增资的1.4亿元,有权选择如下任一种方式实现投资回收:
方式一:回购选择权由诺德股份按确定的时间计划和对价全额回购,具体如下:2022年3月16日回购3500万元,2024年3月16日回购4,000万元,2025年3月16日回购3,500万元,2026年3月16日回购3,000万元。此次增资后,国开发展基金不向青海诺德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可能影响国开发展基金权益的“重大事件”应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方式二:减资退出由青海诺德按确定的时间计划以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收回国开发展基金对青海诺德的资本金,具体如下:2022年3月16日减资3,500万元,2024年3月16日减资4,000万元,2025年3月16日减资3,500万元,2026年3月16日减资3,000万元。同时合同约定:“诺德股份与青海诺德承诺并保证:青海诺德收到本次增资的投资款项后,青海诺德应在国家开发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并接受国开发展基金及国家开发银行的监管,且青海诺德和诺德股份已承诺在国开发展基金缴付增资款后90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确保该款项用于“年产40000吨动力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合同也同样注明:无论青海诺德和诺德股份是否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不影响国开发展基金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青海诺德和诺德股份向国开发展基金履行分红、补足投资收益、回购、减资等义务。根据上述合同主要条款约定,构成明股实债。2019年12月,诺德股份已与国开发展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500万元的价格收购国开基金持有的500万股权。
2022年3月,诺德股份以3,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国开基金持有的3,000万元股权。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1,344,751.44 | 30,850,000.00 | 3,272,144.58 | 98,922,606.86 | |
合计 | 71,344,751.44 | 30,850,000.00 | 3,272,144.58 | 98,922,606.8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EY20壳内核级电缆端接头研制 | 2,775,771.25 | 82,042.50 | 2,693,728.75 | 与资产相关 | |||
AP1000核电站用高档特种电缆附件 | 1,908,022.84 | 28,909.44 | 1,879,113.40 | 与资产相关 | |||
1万吨电解铜建 | 39,285.27 | 7,142.88 | 32,142.39 | 与资产 |
设发展补贴 | 相关 | ||||||
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补助 | 4,565,475.74 | 421,428.60 | 4,144,047.14 | 与资产相关 | |||
动力电池集流体超薄铜带生产技术及产业化 | 2,241,650.00 | 125,700.00 | 2,115,950.00 | 与资产相关 | |||
贷款贴息补助 | 1,077,095.29 | -198,607.14 | 878,488.15 | 与资产相关 | |||
化解产能过剩 | 2,125,000.10 | 107,142.84 | 2,017,857.26 | 与资产相关 | |||
电动汽车项目 | 495,833.09 | 85,000.02 | 410,833.07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型CCL | 366,666.88 | 49,999.98 | 316,666.90 | 与资产相关 | |||
超厚铜箔项目 | 970,237.91 | 250,000.02 | 720,237.89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5000吨锂电池铜箔 | 386,904.86 | 35,714.28 | 351,190.58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研发 | |||||||
扩大内需专项补贴 | 5,892,856.95 | 1,071,428.58 | 4,821,428.37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500吨环保型高性能覆铜板铜箔产业化 | 781,970.06 | 141,818.16 | 640,151.90 | 与资产相关 | |||
FPCB用电解铜箔研发及产业化科技经费 | 152,028.39 | 26,853.12 | 125,175.27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5000吨动力电池用电解铜箔改造项目 | 807,142.88 | 40,357.14 | 766,785.74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青海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 | 700,000.00 | 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18年工业转型升级项目 | 4,202,381.05 | 178,571.40 | 4,023,809.65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工业转 | 1,845,238.12 | 71,428.56 | 1,773,809.56 | 与资产 |
型升级专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 | 相关 | ||||||
18年科技创新项目 | 3,261,904.86 | 142,857.12 | 3,119,047.74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4万吨电解铜箔前期费用 | 1,630,952.43 | 71,428.56 | 1,559,523.87 | 与资产相关 | |||
二期项目设备购置补贴 | 31,560,000.00 | 30,750,000.00 | 62,3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双面光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技术开发及工艺研究 | 666,666.80 | 49,999.98 | 616,666.82 | 与资产相关 | |||
4.5微米普抗电解铜箔的研发及产业化 | 891,666.67 | 49,999.98 | 841,666.69 | 与资产相关 | |||
长白山人才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工 | 2,000,000.00 | 35714.28 | 1,964,285.72 | 与资 |
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电解铜箔改造项目) | 产相关 | ||||||
合计 | 71,344,751.44 | 30,850,000.00 | 3,073,537.44 | -198,607.14 | 98,922,606.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97,268,615.00 | 340,000,000.00 | 6,534,412.00 | 346,534,412.00 | 1,743,803,027.00 |
其他说明:
(1)2022年3月,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34,000万股;
(2)2022年5-6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新增6,534,412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49,763,374.20 | 1,974,428,430.34 | 3,824,191,804.54 | |
其他资本公积 | 26,029,063.47 | 9,837,948.86 | 35,867,012.33 | |
合计 | 1,875,792,437.67 | 1,984,266,379.20 | 3,860,058,816.8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的原因:(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溢价1,974,428,430.34元;
(2)确认股份支付薪酬增加其他资本公积9,837,948.86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928,199.00 | 1,928,199.00 | ||
合计 | 1,928,199.00 | 1,928,199.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 | 减:套期储备转入相关资产或负债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存收益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958,893.28 | -19,720,629.56 | -17,100.00 | -7,059,162.50 | -12,644,367.06 | -21,603,260.3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060,000.00 | 13,06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 |
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7,100.00 | -28,236,650.00 | -17,100.00 | -7,059,162.50 | -21,160,387.50 | -21,177,487.5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2,001,793.28 | 8,516,020.44 | 8,516,020.44 | -13,485,772.8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958,893.28 | -19,720,629.56 | -17,100.00 | -7,059,162.50 | -12,644,367.06 | -21,603,260.3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200,175.73 | 4,477,923.06 | 2,625,448.36 | 4,052,650.43 |
合计 | 2,200,175.73 | 4,477,923.06 | 2,625,448.36 | 4,052,650.4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3,037,661.50 | 103,037,661.50 | ||
任意盈余公积 | 412,062.32 | 412,062.32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03,449,723.82 | 103,449,723.8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0,335,845.26 | 96,413,979.0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70,335,845.26 | 96,413,979.0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3,118,666.11 | 405,084,585.8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1,162,719.6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4,186,703.39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69,267,807.98 | 470,335,845.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48,444,605.65 | 1,567,438,244.19 | 1,997,160,884.66 | 1,513,600,685.90 |
其他业务 | 4,468,720.68 | 2,722,735.46 | 10,581,145.12 | 6,510,292.45 |
合计 | 2,052,913,326.33 | 1,570,160,979.65 | 2,007,742,029.78 | 1,520,110,978.3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铜箔产品 | 电线电缆及附件 | 贸易产品 | 合计 |
商品类型 | 1,847,860,711.68 | 161,500,228.14 | 39,083,665.83 | 2,048,444,605.65 |
电子信息材料 | 1,847,860,711.68 | 1,847,860,711.68 | ||
电线电缆 | 161,500,228.14 | 161,500,228.14 | ||
贸易 | 39,083,665.83 | 39,083,665.8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847,860,711.68 | 161,500,228.14 | 39,083,665.83 | 2,048,444,605.65 |
国内 | 1,643,735,274.39 | 112,293,911.28 | 38,814,408.95 | 1,794,843,594.62 |
国外 | 204,125,437.29 | 49,206,316.86 | 269,256.88 | 253,601,011.0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847,860,711.68 | 161,500,228.14 | 39,083,665.83 | 2,048,444,605.65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847,860,711.68 | 161,500,228.14 | 39,083,665.83 | 2,048,444,605.65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847,860,711.68 | 161,500,228.14 | 39,083,665.83 | 2,048,444,605.65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59,654.94 | 2,675,890.28 |
教育费附加 | 1,694,687.27 | 2,045,234.4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721,940.04 | 3,329,823.96 |
土地使用税 | 863,844.60 | 826,344.60 |
车船使用税 | 5,283.60 | 4,023.60 |
印花税 | 6,105,539.08 | 2,592,518.36 |
环保税 | 22,740.55 | 55,093.94 |
其他 | 458,109.77 | 502,855.12 |
合计 | 13,231,799.85 | 12,031,784.3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杂费 | ||
工资性费用 | 7,836,170.07 | 11,473,115.80 |
业务招待费 | 1,955,948.77 | 3,183,994.56 |
保险费 | 814,120.32 | 2,037,906.44 |
差旅费 | 380,984.89 | 542,797.45 |
中介及咨询费 | 179,649.06 | 657,892.34 |
业务宣传费 | 291,134.66 | 157,133.60 |
办公费 | 126,892.62 | 118,628.13 |
车辆费 | 231,197.13 | 164,484.54 |
物料消耗 | 76,950.27 | 57,782.88 |
股份支付费用 | 1,202,657.70 | |
其他 | 909,366.16 | 1,162,590.82 |
合计 | 14,005,071.65 | 19,556,326.5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性费用 | 25,559,921.61 | 27,770,408.15 |
无形资产摊销 | 14,713,697.93 | 15,663,525.51 |
股份支付费用 | 4,201,973.48 | 10,255,239.92 |
中介咨询费 | 1,748,205.55 | 4,846,500.01 |
折旧费 | 4,403,814.23 | 6,319,467.33 |
租赁费 | 4,004,171.23 | 2,770,277.24 |
业务招待费 | 2,333,000.65 | 3,767,583.23 |
差旅费 | 521,566.30 | 1,123,866.62 |
办公费 | 933,329.45 | 1,216,297.72 |
装修费 | 1,008,381.42 | 1,008,381.42 |
会务培训费 | 23,622.04 | 138,235.84 |
修理费 | 512,786.71 | 391,486.46 |
物料消耗 | 492,033.11 | 409,206.82 |
保险费 | 219,310.33 | 213,702.33 |
车油费 | 346,909.59 | 265,710.56 |
其他 | 6,337,755.37 | 5,722,816.89 |
合计 | 67,360,479.00 | 81,882,706.0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消耗 | 50,199,264.37 | 27,672,752.63 |
维修改造 | 16,335,554.29 | 9,177,299.31 |
折旧和摊销 | 11,132,553.79 | 7,129,182.48 |
人工 | 13,365,266.31 | 8,605,859.89 |
服务费 | 14,662.09 | |
租赁费 | ||
其他 | 1,288,916.45 | 1,473,727.79 |
合计 | 92,336,217.30 | 54,058,822.1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7,216,516.86 | 108,007,430.13 |
减:利息收入 | 6,222,307.94 | 5,883,695.32 |
汇兑损益 | -451,080.74 | -105,476.30 |
其他 | 6,407,902.51 | 5,528,057.65 |
合计 | 76,951,030.69 | 107,546,316.1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042,524.13 | 9,163,201.54 |
个税返还 | 116,129.15 | 62,721.46 |
合计 | 11,158,653.28 | 9,225,923.00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52,865.38 | 5,954,233.6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4,657.5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674,073.43 | |
铜期权交易产生的收益 | 3,962,242.29 | 1,625,239.68 |
合计 | 5,689,181.10 | 7,704,130.8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97,520.00 | 1,175,24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697,520.00 | 1,175,24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697,520.00 | 1,175,24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737,113.91 | -9,123,475.8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0,769.81 | 3,415,681.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85,171.67 | |
合计 | -5,506,344.10 | -5,622,622.9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398,827.97 | -1,969,199.8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398,827.97 | -1,969,199.8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6,502.27 | 3,856.76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
合计 | 26,502.27 | 3,856.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004.50 | 2,004.5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004.50 | 2,004.5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0,000.00 | 35,474.26 | 20,000.00 |
其他 | 13,861,544.13 | 3,793,885.47 | 13,861,544.13 |
合计 | 13,883,548.63 | 3,829,359.73 | 13,883,548.6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000.00 | 35,474.26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0,000.00 | 35,474.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2,410.02 | 757,056.72 | 32,410.0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2,410.02 | 757,056.72 | 32,410.0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020,823.20 | 5,020,823.2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
罚款支出及滞纳金 | 9,783.04 | 31.88 | 9,783.04 |
其他 | 65,759.78 | ||
合计 | 5,063,016.26 | 822,848.38 | 5,063,016.26 |
其他说明:
2022年公司成立了深圳市诺德公益基金会(简称“诺德公益基金”),并于2022年4月7日向诺德公益基金捐赠500万元。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4,091,587.45 | 27,704,820.1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44,711.58 | -3,109,638.20 |
合计 | 35,236,299.03 | 24,595,181.9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38,354,965.1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9,588,741.2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564,171.5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71,953.3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106,635.6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36,166.1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60,836.8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87,221.79 |
本期纳税调减影响(研发加计扣除、残疾人工 资等) | -9,385,504.04 |
所得税费用 | 35,236,299.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22,590,938.51 | 81,943,259.93 |
备用金 | 414,095.18 | 697,857.52 |
利息收入 | 2,822,330.40 | 2,868,088.74 |
保证金 | 47,083,731.02 | 638,032.83 |
政府补助 | 38,868,988.72 | 37,558,797.71 |
其他 | 5,181,443.97 | 4,813,093.80 |
合计 | 216,961,527.80 | 128,519,130.5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16,671,195.88 | 21,825,334.60 |
备用金 | 1,651,619.58 | 1,543,819.56 |
保证金 | 72,761,436.94 | 2,531,180.00 |
往来款 | 13,418,140.93 | 100,718,656.25 |
其他 | 4,776,539.55 | 5,849,612.30 |
合计 | 109,278,932.88 | 132,468,602.7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货账户保证金 | 59,997,759.32 | |
套期工具与衍生工具投资 | 18,346,620.50 | |
合计 | 78,344,379.8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货账户保证金 | 76,439,084.00 | |
套期工具与衍生工具投资 | 41,905,295.82 | |
手续费 | 1,080.00 | |
合计 | 1,080.00 | 118,344,379.8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提取定期存单 | 9,044,236.11 | |
融资租赁 | ||
保证金 | 130,085,250.00 | 263,335,599.97 |
其他 | 1,568,696.09 | 487,537.00 |
合计 | 131,653,946.09 | 272,867,373.0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融资费 | 4,525,000.00 | 10,694,570.00 |
融资租赁 | 14,857,414.35 | 23,269,703.70 |
保证金 | 149,584,338.71 | 163,380,041.47 |
其他 | 4,485,945.72 | 35.00 |
合计 | 173,452,698.78 | 197,344,350.1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03,118,666.11 | 201,483,753.4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98,827.97 | 1,969,199.88 |
信用减值损失 | 5,506,344.10 | 5,622,622.9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6,313,216.82 | 86,794,331.9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71,433.77 | 1,989,052.80 |
无形资产摊销 | 16,946,937.62 | 15,829,038.1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102,703.93 | 1,346,317.9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502.27 | -3,856.7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983.16 | 757,056.7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97,520.00 | -1,175,24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782,465.28 | 92,818,930.8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89,181.10 | -7,704,130.8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21,011.71 | -3,214,762.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5,597,120.68 | -88,537,510.8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2,010,264.51 | -427,208,351.5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5,837,782.14 | 136,336,864.09 |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961,760.63 | 17,103,316.4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545,802,617.57 | 924,160,525.3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76,505,795.68 | 1,572,131,325.3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69,296,821.89 | -647,970,800.0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545,802,617.57 | 1,276,505,795.68 |
其中:库存现金 | 111,957.91 | 122,641.3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514,532,644.66 | 1,238,743,761.1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1,158,015.00 | 37,639,393.17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45,802,617.57 | 1,276,505,795.6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7,354,499.65 | 保证金、司法冻结款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541,637,618.12 | 抵押 |
无形资产 | 46,101,787.02 | 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31,087,778.31 | 抵押 |
合计 | 2,156,181,683.1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247,533.48 | 6.7114 | 21,795,496.19 |
欧元 | 116,134.20 | 7.0084 | 813,914.93 |
港币 | 1,091,748.12 | 0.8552 | 933,662.99 |
新加坡元 | 40,519.99 | 4.8170 | 195,184.79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9,783,527.71 | 6.7114 | 132,775,167.85 |
欧元 | 290.00 | 7.0084 | 2,032.44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14,000.00 | 0.8552 | 11,972.80 |
新加坡元 | 2,431.82 | 4.8170 | 11,714.08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2,030.00 | 6.7114 | 13,624.14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 |||
港币 | 14,000.00 | 0.8552 | 11,972.80 |
新加坡元 | 3,000.00 | 4.8170 | 14,451.00 |
短期借款 | |||
美元 | 6,500,000.00 | 6.7114 | 43,624,099.98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套期类别 | 套期工具 | 被套期风险 |
现金流量套期 | 上海期货交易所期限为1个月至3个月的铜期货合约 | 对以上月均价作价的销售订单进行原料采购的现金流量波动风险 |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铜箔产品销售,以上月铜均价作为原料销售价格,进入当月才进行原料采购,公司面临原料采购价格不确定、可能会高于原料销售价格的风险,公司使用铜商品期货合约来管理上述很可能发生的与原材料采购相关的价格变动风险。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30,850,000.00 | 递延收益 | 3,272,144.58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7,968,986.69 | 其他收益 | 7,968,986.69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 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青海电子 | 西宁市 | 西宁市 | 各种电解铜箔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的开发 | 100 | 设立 | |
青海诺德 | 西宁市 | 西宁市 | 各种电解铜箔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的开发 | 2.03 | 97.97 | 设立 |
惠州电子 | 博罗县 | 博罗县 | 电解铜箔、成套电解铜箔设备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百嘉达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国内贸易 | 100 | 设立 | |
江苏联鑫 | 昆山市 | 昆山市 | 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 | 100 | 企业合并 | |
湖州上辐 | 湖州市 | 湖州市 | 电线电缆、电缆母料、电缆附件的制造、加工、销售。 | 100 | 设立 | |
长春中科 | 长春市 | 长春市 | 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 | 100 | 企业合并 |
压电缆附件 | ||||||
香港中科 | 香港 | 香港 | 销售热缩材料、铜箔及附件及其领域的四技服务 | 100 | 设立 | |
青海志青 | 西宁市 | 西宁市 | 各种电解铜箔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的开发 | 100 | 设立 | |
榕盛联合 | 博罗县 | 博罗县 | 铜箔项目投资及咨询服务 | 100 | 设立 | |
西藏诺德 | 拉萨市 | 拉萨市 | 热缩、冷缩材料、电解铜箔、覆铜板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100 | 设立 | |
浙江悦邦 | 温州市 | 温州市 | 贸易业务 | 100 | 设立 | |
松原金海 | 松原市 | 松原市 | 石油技术开发与研究,物资贸易 | 100 | 企业合并 | |
NUODE RESOURCES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贸易业务 | 100 | 设立 | |
深圳诺德新材料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新材料技术开发 | 100 | 设立 | |
中科寰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技术研发、电线、电缆经营 | 65 | 设立 | |
湖北诺德集团 | 黄石市 | 黄石市 | 有色金属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 | 100 | 设立 |
湖北诺德铜箔 | 黄石市 | 黄石市 | 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 | 100 | 设立 | |
湖北诺德铜材 | 黄石市 | 黄石市 | 金属材料制造、销售;五金产品研发 | 100 | 设立 | |
湖北诺德锂电 | 黄石市 | 黄石市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研发、销售 | 100 | 设立 | |
江西诺德 | 贵溪市 | 贵溪市 | 有色金属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 | 58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天富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期货”) | 长春市 | 长春市 | 期货业务 | 25 | 权益法 | |
吉林京源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京源”) | 松原市 | 松原市 | 石油、天然气开采 | 50 | 权益法 | |
北京中科英华电动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研发”)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池材料业务 | 46 | 权益法 | |
青海万晟丰铜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万晟丰”) | 西宁市 | 西宁市 | 铜材的研发、制造 | 46 | 权益法 | |
北京诺德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诺德”)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新能源汽车 | 50 | 权益法 |
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天诺“)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管理咨询业务 | 20 | 权益法 | |
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租赁”)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融资租赁业务和租赁业务 | 41.46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天富期货 | 青海万晟丰 | 诺德租赁 | 天富期货 | 青海万晟丰 | 诺德租赁 | |
流动资产 | 594,952,096.63 | 327,069,779.42 | 1,388,136.56 | 534,794,632.05 | 310,523,435.57 | 2,952,802.68 |
非流动资产 | 32,135,943.62 | 1,216,572,218.67 | 33,788,927.49 | 261.07 | 1,460,879,621.02 | |
资产合计 | 627,088,040.25 | 327,069,779.42 | 1,217,960,355.23 | 568,583,559.54 | 310,523,696.64 | 1,463,832,423.70 |
流动负债 | 545,994,517.66 | 3,833.15 | 161,713,573.57 | 489,674,514.35 | 14,055.59 | 407,581,960.96 |
非流 | 1,893,391.80 | 1,409,706.34 |
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547,887,909.46 | 3,833.15 | 161,713,573.57 | 491,084,220.69 | 14,055.59 | 407,581,960.96 |
少数股东权益 | 739,089.55 | 780,925.5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8,461,041.24 | 327,065,946.27 | 1,056,246,781.66 | 76,718,413.29 | 310,509,641.05 | 1,056,250,462.7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9,615,260.31 | 150,450,335.28 | 437,919,915.68 | 19,179,603.32 | 142,834,434.88 | 437,921,441.8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 |
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6,474,242.40 | 150,338,323.21 | 440,454,957.20 | 36,038,585.41 | 150,232,612.81 | 445,903,231.6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93,722,203.37 | 133,326,514.69 | 12,173,053.64 | 112,440,395.79 | 285,740,016.59 | 37,226,723.85 |
净利润 | 1,700,791.94 | 229,805.22 | -3,681.08 | 1,845,701.63 | 562,936.12 | 51,293.4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00,791.94 | 229,805.22 | -3,681.08 | 1,845,701.63 | 562,936.12 | 51,293.4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4,687,842.24 | 34,174,818.0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053,370.59 | 1,511,729.9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53,370.59 | 1,511,729.99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
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二及附注十五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2年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1,553,376.89 | |
应收账款 | 1,934,085,712.60 | 82,297,237.04 |
其他应收款 | 730,791,366.39 | 675,570,762.69 |
合计 | 2,666,430,455.88 | 757,867,999.73 |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567,823,265.03 | 2,567,823,265.03 | ||
应付票据 | 872,000,743.10 | 872,000,743.10 | ||
应付账款 | 255,632,156.67 | 8,926,441.66 | 100,713.01 | 264,659,311.34 |
其他应付款 | 144,217,962.65 | 1,299,233.87 | 2,490.00 | 145,519,686.52 |
长期借款 | 635,309,000.00 | 166,194,304.06 | 801,503,304.06 | |
长期应付款 | 360,666.68 | 220,425,587.11 | 220,786,253.7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9,631,402.13 | 499,631,402.13 | ||
合计 | 4,339,666,196.26 | 865,960,262.64 | 166,297,507.07 | 5,371,923,965.97 |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的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见附注七、82。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
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66,263,813.15 | 266,263,813.1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66,263,813.15 | 266,263,813.15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民控股”) | 深圳 | 创业投资 | 180,000 | 12.51 | 12.5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立志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陈立志 | 董事长 |
许松青 | 总经理 |
陈郁弼 | 常务副总经理 |
周启伦 | 副总经理 |
王丽雯 | 财务总监 |
王寒朵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李钢 | 非独立董事 |
孙志芳 | 非独立董事 |
蔡明星 | 独立董事 |
陈友春 | 独立董事 |
肖晓兰 | 独立董事 |
赵周南 | 监事 |
陈家雄 | 监事 |
陈柯旭 | 职工监事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青海电子 | 100,000,000.00 | 2021.11.12 | 2022.11.11 | 否 |
青海电子 | 41,000,000.00 | 2021.10.09 | 2022.10.08 | 否 |
青海电子 | 40,000,000.00 | 2021.12.03 | 2022.12.02 | 否 |
青海电子 | 70,000,000.00 | 2021.12.10 | 2022.12.09 | 否 |
青海电子 | 39,000,000.00 | 2022.01.06 | 2023.01.05 | 否 |
青海电子 | 60,000,000.00 | 2022.01.11 | 2023.01.10 | 否 |
青海电子 | 100,000,000.00 | 2021.10.27 | 2022.10.27 | 否 |
青海电子 | 2,500,000.00 | 2021.03.17 | 2022.09.21 | 否 |
青海电子 | 2,500,000.00 | 2021.03.17 | 2022.12.21 | 否 |
青海电子 | 220,000,000.00 | 2021.03.17 | 2023.03.10 | 否 |
青海电子 | 20,000,000.00 | 2021.09.16 | 2022.09.15 | 否 |
青海电子 | 30,000,000.00 | 2021.10.11 | 2022.10.10 | 否 |
青海电子 | 1,246,975.54 | 2021.07.05 | 2022.07.05 | 否 |
青海电子 | 1,252,044.24 | 2021.07.05 | 2022.08.05 | 否 |
青海电子 | 1,257,133.56 | 2021.07.05 | 2022.09.05 | 否 |
青海电子 | 1,262,243.56 | 2021.07.05 | 2022.10.05 | 否 |
青海电子 | 1,267,374.33 | 2021.07.05 | 2022.11.05 | 否 |
青海电子 | 1,272,525.95 | 2021.07.05 | 2022.12.05 | 否 |
青海电子 | 1,277,698.52 | 2021.07.05 | 2023.01.05 | 否 |
青海电子 | 1,282,892.11 | 2021.07.05 | 2023.02.05 | 否 |
青海电子 | 1,288,106.81 | 2021.07.05 | 2023.03.05 | 否 |
青海电子 | 1,293,342.71 | 2021.07.05 | 2023.04.05 | 否 |
青海电子 | 1,298,599.89 | 2021.07.05 | 2023.05.05 | 否 |
青海电子 | 1,303,878.44 | 2021.07.05 | 2023.06.05 | 否 |
青海电子 | 1,309,178.45 | 2021.07.05 | 2023.07.05 | 否 |
青海电子 | 38,333,300.00 | 2021.12.20 | 2022.12.20 | 否 |
青海电子 | 38,333,300.00 | 2021.12.20 | 2023.06.20 | 否 |
青海电子 | 38,333,300.00 | 2021.12.20 | 2023.12.20 | 否 |
青海电子 | 38,333,300.00 | 2021.12.20 | 2024.06.20 | 否 |
青海电子 | 38,333,300.00 | 2021.12.20 | 2024.12.20 | 否 |
青海电子 | 13,925,209.93 | 2022.06.27 | 2022.09.26 | 否 |
青海电子 | 19,601,888.03 | 2022.06.27 | 2022.12.26 | 否 |
青海电子 | 20,020,068.75 | 2022.06.27 | 2023.03.26 | 否 |
青海电子 | 20,368,151.12 | 2022.06.27 | 2023.06.26 | 否 |
青海电子 | 20,778,454.98 | 2022.06.27 | 2023.09.26 | 否 |
青海电子 | 21,211,235.86 | 2022.06.27 | 2023.12.26 | 否 |
青海电子 | 21,633,878.72 | 2022.06.27 | 2024.03.26 | 否 |
青海电子 | 7,060,112.61 | 2022.06.27 | 2024.06.26 | 否 |
惠州电子 | 1,250,000.00 | 2021.03.17 | 2022.09.21 | 否 |
惠州电子 | 1,250,000.00 | 2021.03.17 | 2022.12.21 | 否 |
惠州电子 | 40,000,000.00 | 2021.03.17 | 2023.03.16 | 否 |
惠州电子 | 5,000,000.00 | 2020.03.31 | 2022.09.30 | 否 |
惠州电子 | 24,450,000.00 | 2020.03.31 | 2023.03.30 | 否 |
惠州电子 | 3,000,000.00 | 2020.06.19 | 2022.12.19 | 否 |
惠州电子 | 14,000,000.00 | 2020.06.19 | 2023.06.18 | 否 |
惠州电子 | 15,000,000.00 | 2021.08.27 | 2022.08.26 | 否 |
惠州电子 | 2,483,218.00 | 2022.01.26 | 2022.07.25 | 否 |
惠州电子 | 5,570,462.00 | 2022.01.26 | 2022.07.25 | 否 |
惠州电子 | 22,147,620.00 | 2022.03.29 | 2022.09.23 | 否 |
惠州电子 | 2,370,000.00 | 2021.08.13 | 2022.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2,370,000.00 | 2021.08.13 | 2023.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2,370,000.00 | 2021.08.13 | 2023.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2,370,000.00 | 2021.08.13 | 2024.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2,370,000.00 | 2021.08.13 | 2024.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5,320,000.00 | 2021.08.13 | 2025.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5,320,000.00 | 2021.08.13 | 2025.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5,320,000.00 | 2021.08.13 | 2026.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5,320,000.00 | 2021.08.13 | 2026.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5,910,000.00 | 2021.08.13 | 2027.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5,910,000.00 | 2021.08.13 | 2027.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5,910,000.00 | 2021.08.13 | 2028.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5,910,000.00 | 2021.08.13 | 2028.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5,910,000.00 | 2021.08.13 | 2029.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5,950,000.00 | 2021.08.13 | 2029.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3,980,000.00 | 2021.09.22 | 2022.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3,410,000.00 | 2021.09.22 | 2023.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3,410,000.00 | 2021.09.22 | 2023.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3,410,000.00 | 2021.09.22 | 2024.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6,370,000.00 | 2021.09.22 | 2024.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6,370,000.00 | 2021.09.22 | 2025.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6,370,000.00 | 2021.09.22 | 2025.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6,370,000.00 | 2021.09.22 | 2026.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6,000,000.00 | 2021.09.22 | 2026.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6,000,000.00 | 2021.09.22 | 2027.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6,000,000.00 | 2021.09.22 | 2027.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6,000,000.00 | 2021.09.22 | 2028.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6,000,000.00 | 2021.09.22 | 2028.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6,000,000.00 | 2021.09.22 | 2029.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6,474,100.00 | 2021.09.22 | 2029.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2,370,000.00 | 2021.11.29 | 2022.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2,370,000.00 | 2021.11.29 | 2023.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2,370,000.00 | 2021.11.29 | 2023.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2,370,000.00 | 2021.11.29 | 2024.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4,430,000.00 | 2021.11.29 | 2024.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4,430,000.00 | 2021.11.29 | 2025.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4,430,000.00 | 2021.11.29 | 2025.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4,430,000.00 | 2021.11.29 | 2026.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4,210,000.00 | 2021.11.29 | 2026.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4,210,000.00 | 2021.11.29 | 2027.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4,210,000.00 | 2021.11.29 | 2027.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4,210,000.00 | 2021.11.29 | 2028.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4,210,000.00 | 2021.11.29 | 2028.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4,210,000.00 | 2021.11.29 | 2029.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4,220,000.00 | 2021.11.29 | 2029.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680,000.00 | 2021.12.28 | 2022.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680,000.00 | 2021.12.28 | 2023.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680,000.00 | 2021.12.28 | 2023.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680,000.00 | 2021.12.28 | 2024.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70,000.00 | 2021.12.28 | 2024.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70,000.00 | 2021.12.28 | 2025.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70,000.00 | 2021.12.28 | 2025.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70,000.00 | 2021.12.28 | 2026.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10,000.00 | 2021.12.28 | 2026.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10,000.00 | 2021.12.28 | 2027.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10,000.00 | 2021.12.28 | 2027.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10,000.00 | 2021.12.28 | 2028.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10,000.00 | 2021.12.28 | 2028.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10,000.00 | 2021.12.28 | 2029.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10,204.06 | 2021.12.28 | 2029.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70,000.00 | 2022.01.13 | 2022.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70,000.00 | 2022.01.13 | 2023.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70,000.00 | 2022.01.13 | 2023.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70,000.00 | 2022.01.13 | 2024.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1,270,000.00 | 2022.01.13 | 2024.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2,850,000.00 | 2022.01.13 | 2025.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2,850,000.00 | 2022.01.13 | 2025.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2,850,000.00 | 2022.01.13 | 2026.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2,850,000.00 | 2022.01.13 | 2026.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3,160,000.00 | 2022.01.13 | 2027.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3,160,000.00 | 2022.01.13 | 2027.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3,160,000.00 | 2022.01.13 | 2028.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3,160,000.00 | 2022.01.13 | 2028.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3,160,000.00 | 2022.01.13 | 2029.02.12 | 否 |
惠州电子 | 3,110,000.00 | 2022.01.13 | 2029.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57,200,000.00 | 2022.02.20 | 2023.02.17 | 否 |
惠州电子 | 4,180,000.00 | 2022.02.25 | 2022.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4,180,000.00 | 2022.02.25 | 2023.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4,180,000.00 | 2022.02.25 | 2023.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4,180,000.00 | 2022.02.25 | 2024.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7,830,000.00 | 2022.02.25 | 2024.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7,830,000.00 | 2022.02.25 | 2025.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7,830,000.00 | 2022.02.25 | 2025.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7,830,000.00 | 2022.02.25 | 2026.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7,450,000.00 | 2022.02.25 | 2026.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7,450,000.00 | 2022.02.25 | 2027.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7,450,000.00 | 2022.02.25 | 2027.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7,450,000.00 | 2022.02.25 | 2028.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7,450,000.00 | 2022.02.25 | 2028.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7,450,000.00 | 2022.02.25 | 2029.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7,458,428.31 | 2022.02.25 | 2029.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2,920,000.00 | 2022.03.04 | 2022.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2,920,000.00 | 2022.03.04 | 2023.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2,920,000.00 | 2022.03.04 | 2023.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2,920,000.00 | 2022.03.04 | 2024.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5,470,000.00 | 2022.03.04 | 2024.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5,470,000.00 | 2022.03.04 | 2025.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5,470,000.00 | 2022.03.04 | 2025.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5,470,000.00 | 2022.03.04 | 2026.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5,200,000.00 | 2022.03.04 | 2026.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5,200,000.00 | 2022.03.04 | 2027.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5,200,000.00 | 2022.03.04 | 2027.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5,200,000.00 | 2022.03.04 | 2028.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5,200,000.00 | 2022.03.04 | 2028.12.12 | 否 |
惠州电子 | 5,200,000.00 | 2022.03.04 | 2029.05.12 | 否 |
惠州电子 | 5,221,571.69 | 2022.03.04 | 2029.08.12 | 否 |
惠州电子 | 20,000,000.00 | 2022.03.03 | 2022.09.03 | 否 |
惠州电子 | 100,000,000.00 | 2022.04.26 | 2023.04.25 | 否 |
惠州电子 | 30,000,000.00 | 2022.05.24 | 2023.05.24 | 否 |
惠州电子 | 13,422,800.00 | 2022.06.23 | 2023.05.17 | 否 |
江苏联鑫 | 50,000,000.00 | 2021.09.02 | 2022.09.01 | 否 |
江苏联鑫 | 25,000,000.00 | 2021.08.03 | 2022.08.02 | 否 |
江苏联鑫 | 3,730,819.60 | 2021.07.23 | 2022.07.22 | 否 |
江苏联鑫 | 6,000,000.00 | 2022.05.09 | 2022.08.09 | 否 |
江苏联鑫 | 1,320,000.00 | 2021.08.23 | 2022.08.23 | 否 |
江苏联鑫 | 2,563,257.50 | 2021.09.26 | 2022.09.22 | 否 |
江苏联鑫 | 1,386,666.00 | 2021.10.25 | 2022.10.22 | 否 |
江苏联鑫 | 10,000,000.00 | 2021.10.19 | 2022.10.18 | 否 |
江苏联鑫 | 10,000,000.00 | 2021.10.19 | 2022.10.18 | 否 |
百嘉达 | 30,000,000.00 | 2021.08.26 | 2022.08.26 | 否 |
百嘉达 | 150,000,000.00 | 2021.09.28 | 2022.09.28 | 否 |
百嘉达 | 50,000,000.00 | 2021.10.26 | 2022.10.26 | 否 |
百嘉达 | 40,000,000.00 | 2021.12.08 | 2022.12.08 | 否 |
百嘉达 | 30,000,000.00 | 2021.12.21 | 2022.12.21 | 否 |
百嘉达 | 10,000,000.00 | 2022.04.19 | 2023.04.19 | 否 |
百嘉达 | 10,000,000.00 | 2022.04.19 | 2023.04.19 | 否 |
百嘉达 | 10,000,000.00 | 2022.04.28 | 2023.04.27 | 否 |
百嘉达 | 10,000,000.00 | 2022.05.10 | 2023.05.10 | 否 |
百嘉达 | 10,000,000.00 | 2022.05.10 | 2023.05.10 | 否 |
百嘉达 | 35,000,000.00 | 2021.08.16 | 2022.08.16 | 否 |
百嘉达 | 30,000,000.00 | 2021.08.25 | 2022.08.25 | 否 |
百嘉达 | 150,000,000.00 | 2021.11.22 | 2022.11.22 | 否 |
百嘉达 | 75,000,000.00 | 2022.05.17 | 2023.03.22 | 否 |
百嘉达 | 100,000,000.00 | 2022.01.07 | 2023.01.07 | 否 |
百嘉达 | 70,000,000.00 | 2022.03.11 | 2023.03.10 | 否 |
百嘉达 | 100,000,000.00 | 2022.04.26 | 2023.04.25 | 否 |
百嘉达 | 100,000,000.00 | 2022.06.17 | 2023.06.16 | 否 |
青海诺德 | 40,000,000.00 | 2016.03.17 | 2024.03.16 | 否 |
青海诺德 | 35,000,000.00 | 2016.03.17 | 2025.03.16 | 否 |
青海诺德 | 30,000,000.00 | 2016.03.17 | 2026.03.16 | 否 |
青海诺德 | 26,400,000.00 | 2018.03.23 | 2022.11.20 | 否 |
青海诺德 | 28,300,000.00 | 2018.03.23 | 2023.05.20 | 否 |
青海诺德 | 28,300,000.00 | 2018.03.23 | 2023.11.20 | 否 |
青海诺德 | 29,300,000.00 | 2018.03.23 | 2024.05.20 | 否 |
青海诺德 | 29,300,000.00 | 2018.03.23 | 2024.11.20 | 否 |
青海诺德 | 31,300,000.00 | 2018.03.23 | 2025.05.20 | 否 |
青海诺德 | 31,300,000.00 | 2018.03.23 | 2025.11.20 | 否 |
青海诺德 | 31,300,000.00 | 2018.03.23 | 2026.05.20 | 否 |
青海诺德 | 17,500,000.00 | 2018.03.23 | 2026.11.20 | 否 |
青海诺德 | 15,600,000.00 | 2018.03.23 | 2027.03.28 | 否 |
青海诺德 | 20,000,000.00 | 2021.02.08 | 2026.02.08 | 否 |
青海诺德 | 4,000,000.00 | 2021.04.30 | 2026.02.08 | 否 |
青海诺德 | 3,000,000.00 | 2021.07.08 | 2026.02.08 | 否 |
青海诺德 | 80,000,000.00 | 2021.12.08 | 2022.12.08 | 否 |
青海诺德 | 400,000,000.00 | 2021.12.24 | 2022.12.23 | 否 |
青海诺德 | 100,000,000.00 | 2021.12.29 | 2022.12.28 | 否 |
青海诺德 | 50,000,000.00 | 2022.06.29 | 2023.06.29 | 否 |
青海诺德 | 50,000,000.00 | 2022.06.28 | 2023.06.27 | 否 |
湖州上辐 | 10,000,000.00 | 2022.04.21 | 2023.04.17 | 否 |
合计 | 4,073,836,641.27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邦民控股、陈立志、许松青 | 107,000,000.00 | 2021.07.09 | 2022.07.09 | 否 |
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邦民控股、陈立志、许松青 | 107,000,000.00 | 2021.07.13 | 2022.07.13 | 否 |
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邦民控股、陈立志、林惠玲 | 100,000,000.00 | 2021.10.13 | 2022.09.27 | 否 |
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邦民控股、陈立志、林惠玲 | 100,000,000.00 | 2022.05.16 | 2022.11.16 | 否 |
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邦民控股、陈立志、林惠玲 | 100,000,000.00 | 2021.11.12 | 2022.11.11 | 否 |
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陈立志 | 50,000,000.00 | 2022.05.25 | 2023.11.24 | 否 |
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陈立志 | 50,000,000.00 | 2022.06.20 | 2023.06.19 | 否 |
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邦民控股、陈立志、林惠玲 | 50,000,000.00 | 2022.05.31 | 2023.05.31 | 否 |
合计 | 664,000,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3,846,536,269.72元,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为600,000,000.00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01.08 | 384.6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在建工程) | 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24,755,112.20 | 24,755,112.2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50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6,534,412.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7.49元/股(受公司分红影响进行了调整),该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2021.2.24至2024.2.24;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10.56元/股(受公司分红影响进行了调整),该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2022.2.14至 2024.2.24。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 2022年 2 月 14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50.00 万份,并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授予日股票收盘价格,按照B-S Model模型计算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当根据最新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4,712,527.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9,837,948.86 |
其他说明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首次向员工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55 元/份,公司根据行权条件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规定,对股份支付费用在三年内分摊,经测算,本公司需在2022上半年年确认股份支付相关费用983.79万元,同时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983.79万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本公司之子公司青海电子以诺德租赁 66.4553%的股权为质押,由本公司、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志、林惠玲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获得吉林银行东盛支行贷款 2.9亿元,借款期限为 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截止 2022 年 6 月 30日已还款6,500 万元,贷款余额为 22,500 万元。
2、关于开展有色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项目涉及的有色金属铜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有色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设期货交易专项账户并交纳保证金,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期货领导小组和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
3、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民控股”)的通知,邦民控股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78.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1%)转入渤海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022 年 06 月 30 日,邦民控股持有公司 21,819.47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819.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74,380.30万股的10.2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14,841.47 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68.0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51%;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2,978.00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3.65%,占公司总股本的1.71%。
4、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4 号)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340,000,000.00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8,2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6,571,698.1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1,628,301.88 元。2022 年 2 月 2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0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近日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5、关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 2022年 2 月 14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50.00 万份,并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起诉方的诉讼事项:
1、本公司之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存在买卖纠纷,沃特玛拖欠百嘉达货款逾期不付。2018年6月,西藏诺德与百嘉达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受让了百嘉达公司对沃特玛公司享有的60,954,302.42元应收货款债权,并于2018年6月25日向沃特玛公司发送了债权转让通知书。2019年10月,
西藏诺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沃特玛支付拖欠西藏诺德的货款60,952,420.82元及逾期利息。2019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宣告沃特玛破产。西藏诺德已对沃特玛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4月14日,参加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重整方案。2020年8月31日,收到深圳中院邮寄的《交纳诉讼费通知书》,鉴于沃特玛已破产,西藏诺德已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因此未再缴纳诉讼费,撤回起诉。2022年6月14日,收到沃特玛管理人的《债权审查通知书》,确认债权本金60954302.42元,利息仅为5740027.08元,认定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2022年6月16日,向沃特玛管理人提交了《债权审核结果异议书》,要求利息按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计30%-50%确认,同时按2%计算违约金。2022年7月19日,收到管理人的复核结果,确认本金为60,954,302.42元,利息或滞纳金为 8,570,061.4 元,其他债权金额为1,219,086.05 元,债权总额:70,743,449.87 元。
2、本公司之孙公司百嘉达与湖州南浔遨优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南浔”)存在买卖纠纷,湖州南浔拖欠百嘉达货款逾期不付。2020年4月3日,百嘉达收到前海法院的《执行立案通知书》,强制执行已立案。2020年5月6日,收到湖州南浔破产管理人邮寄的债权审报资料,并于2020年5月19日寄出债权审报资料。2021年2月5日,收到湖州南浔管理人邮寄的《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管理人审核确定的债权金额为2,617,191.75元,截止资产负债表日,等待破产财产的分配。
3、本公司之孙公司江苏联鑫与佛山市晶顿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晶顿”)、黄飞红、姜辉碧存在买卖合同纠纷。2018年8月18日,佛山晶顿因生产需要,向江苏联鑫购买覆铜板(CCL)、半固化片(PP)、铝基板(CAL)等材料,2018年9月3日,收到黄飞红签名的向江苏联鑫出具编号为201809001号《担保书》。佛山晶顿收货后,并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2019年8月5日,江苏联鑫与佛山晶顿、姜辉碧就逾期货款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三方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约定:1、确认截止2019年8月5日,佛山晶顿合计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7,170,231.29元;2、货款分五期偿还,至2019年12月31日全部付清;3、姜辉碧对前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佛山晶顿未按《还款协议》约定清偿货款,需向原告另行支付违约金25万元。因佛山晶顿未履行付款义务,江苏联鑫向昆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佛山晶顿向江苏联鑫支付货款558,471.3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暂计到2021年2月28日为人民币1,288,149.89元);请求法判令佛山晶顿向江苏联鑫支付违约金250,000.00元。2021年3月16日,昆山法院诉前联调立案,后因联调未果,2021年5月7日转为民事诉讼立案,并已缴纳诉讼费。2021年11月4日,开庭,被告均缺席。2022年2月15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基本支持了江苏联鑫的诉讼请求。2022年5月27日,收到法院的执行立案通知书,现尚在执行过程中。2022年7月25日,收到苏州中院的通知,黄飞红申请再审,称担保书非其本人签字,目前再审还在审查中。
4、本公司之孙公司百嘉达与中兴高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高能”)存在买卖纠纷,中兴高能因生产需要,多次向百嘉达采购铜箔,中兴高能收货后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2020年11月2日,百嘉达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
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5,460,162.7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应付货款金额为基数,自立案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上浮50%计算)。2020年11月23日,开庭审理,中兴高能认可拖欠货款的事实,双方确认起诉后退回21,966公斤铜箔,诉讼请求金额相应变更为3,434,897.51元。2020年12月30日,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调解,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分六期清偿。和解后已收到中兴高能部分货款,但后期未按民事调解书付款,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1)鄂0112执2190号。2021年9月22日,收到中兴高能重整的通知。2021年10月11日,百嘉达向中兴高能管理人寄送债权审报材料。2021年12月7日,收到法院裁定,因中兴高能已破产重整,法院终结本次执行。2022年2月8日,收到管理人的通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2月16日,百嘉达同意中兴高能的重整方案。2022年3月9日,收到中兴高能管理人的通知,重整方案获得通过。2022年4月25日,收到管理人的《债权确认函》,确认债权金额2,187,839.76元。 2022年6月24日,收到中兴高能的分配款674,073.43元。
5、本公司与重庆谦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谦喆”)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于2019年5月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本公司所支付的保证金600万元、退还已付的货款100万元并承担相应违约金。2020年10月09日,收到一审判决书(1)重庆谦喆于判决生效后退还保证金600万,并支付违约金(以600万为基数,自2019-9-21起参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利率1.5倍计至退还之日);(2)重庆谦喆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以3000万元为基数,从2018-11-26至2019-5-16日止)(3)中安建联对上述1、2项判决承担二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4)苏州驰茂对上述1、2项判决承担二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5)王中锋对1、2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李子彪对600万保证金退还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2020年11月9日,收到重庆谦喆、李子彪的上诉状,两位被告分别提起了上诉。2021年6月3日,进行了二审开庭。2021年6月7日,百嘉达向二审法院邮寄了4张商票的详细情况说明和补充代理意见。2021年11月29日,收到二审判决书,基本维持一审判决,撤销了违约金的判决条款。2022年3月3日,查询二审判决已生效。2022年3月29日,将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邮寄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2022年4月14日,法院已立案。2022年6月3日,经执行法官反馈,目前只冻结到李子彪名下2万多元,其他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没查到财产,对于房产线索的查封,目前还在委托外地法院的过程中。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案件尚在执行中。
6、本公司之孙公司江苏联鑫与铜陵市超远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精密”)存在买卖纠纷,铜陵精密拖欠江苏联鑫货款逾期不付。2019年7月,江苏联鑫向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铜陵精密支付欠款4,413,938.46元及相应利息。2019年8月15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铜陵精密已破产,移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19年8月27日,铜陵中院出具案件受理通知和缴费通知,鉴于被告已破产,因此撤回起诉,改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019年8月30日,债权申报材料已邮寄给铜陵超远的破产管理人。2019年9月12日,破产管理人已确认的债权为5,040,052.61元。2019年11月23日,收到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财产变价方案》。2020年9月2日,收到第三次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拟向非出实际出资的股东追缴。2022年6月30日,收到管理人发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表决通知,根据分配方案,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约为2.23%,江苏联鑫已对该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本公司之孙公司百嘉达与安徽天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时”)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安徽天时因生产需要,多次向百嘉达采购铜箔,安徽天时收货后,并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百嘉达多次催促支付货款,但安徽天时仍拒绝支付。
2020年11月,百嘉达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安徽天时支付拖欠的货款1,843,645.9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2021年3月18日,收到福田法院传票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2021年5月6日收到法院民事调解书,安徽天时按民事调解书偿还了部分款项后,拒绝支付剩余货款。2022年3月9日,百嘉达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网上立案申请。2022年5月12日,执行已立案,案号为(2022)粤0304执18994号。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案件尚在执行中。
8、本公司之孙公司百嘉达与江西星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星盈”)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江西星盈因生产需要,多次向百嘉达采购铜箔,江西星盈收货后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2020年11月,百嘉达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江西星盈支付拖欠的货款5,477,640.49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到2020年11月19日80,840.84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558,481.33元。2021年3月12日开庭,双方在法庭和解,2021年3月16日百嘉达收到民事调解书,但江西星盈未履行付款义务。2021年5月2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赣1104执字1419号。百嘉达了解到江西云济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西星盈签订了转让协议,江西星盈已将其名下的土地和房产用转让给云济公司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云济公司却未按协议约定将转让款约
4.5亿支付给江西星盈,2021年9月29日,公司向法院寄送了《申请书》,请求分配云济公司应付江西星盈的款项。2021年10月27日,收到执行裁定书,法院称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
鉴于当地法院不同意对江西星盈宣告破产,云济公司也拒不配合将应付转让款支付给星盈公司或向法院支付,为避免云济公司配合江西星盈转移资产,2022年7月14日,百嘉达公司提起了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请求判令江西云济公司直接向百嘉达支付江西星盈公司在(2021)赣1104民初744号《民事调解书》中应履行的货款4,112,355.51元,案件受理费25,355.00元,及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708,147.52元,上述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845,858.03元(暂计至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19日,已通过立案审查。2022年7月27日,缴纳诉讼费,2022年8月2日,收到已经立案的短信通知。
9、本公司之孙公司百嘉达与昆山聚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聚能)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昆山聚创向百嘉达采购铜箔,但拖欠货款,2021年8月百嘉达向法院提起诉讼。百嘉达请求判令昆山聚能付拖欠的货款823,000.00元,逾期付款损失(暂计到2021年8月10日为人民币17,158.69元)。后昆山聚创退还库存商品60多万元,因此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昆山聚创支付货款人民币233,060.44元。2022年1月7日,在昆山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2022年3月9日,
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基本支持了百嘉达的诉讼请求。2022年3月28日,收到法院寄来的《民事上诉状》,昆山聚创提起了上诉。2022年8月15日,二审网上开庭审理,现等待法院判决。10、本公司之孙公司百嘉达与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桑顿公司向百嘉达采购铜箔,但拖欠货款,2022年6月百嘉达向法院提起诉讼。百嘉达请求判令桑顿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865631.20元和逾期付款损失。2022年7月27日缴纳了诉讼费,2022年8月2日收到已经立案的短信通知,现等待开庭。
本公司作为被起诉方的诉讼事项:
1、重庆兄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兄弟”)系本公司之孙公司青海诺德年产4万吨电解铜箔项目的工程承包方,重庆兄弟将该项目承包后转包给邓小斌。由于重庆兄弟与邓小斌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9年9月,邓小斌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庆兄弟支付工程款 108,989,211.80 元及逾期利息,并要求青海诺德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给付责任。截止2022年6月30日,青海诺德不存在拖欠重庆兄弟已符合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工程价款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案正在委托鉴定中,案件处于中止审理状态。
2、润物控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号:(2021)吉07民初1号):1、请求判令诺德股份向正源石油支付30,091,462.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判令陈丹妮、陈立志、王丽雯、李鹏程、松原市金海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华悦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松原市正源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5月7日,收到松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材料,通知2021.6.29开庭。2021年5月13日,向法院邮寄了诺德股份的民事答辩状、主体资料和授权委托书。2021年6月29日,开庭审理。2021年7月30日,收到法院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网上开庭。2021年9月26日,收到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润物控股的诉讼请求。2021年12月2日,收到润物控股的上诉状。2022年3月11日,与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良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
2013 年 1 月 4 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收购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成都广地”)持有的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厚地稀土”)不低于 73.33%的股权,双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此后公司与成都广地签订了多份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公司向成都广地支付了 3.5 亿元定金和 1 亿元股权转让款,合计
4.5 亿元。鉴于成都广地未能按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后经公司与成都广地及其实际控制人刘国辉多次沟通,签署多稿补充协议,但成都广地始终未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公司与成都广地签署的最后一版《和解协议》,成都广地应向公司退还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资金占用费合计人民币 5.78 亿元,考虑到成都广地短期内无力偿还欠款,公司同意按七七折减免债务,即按人民币 4.45亿元清偿债务,但必须三年内全额付清(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4月 26日止),若成都广地未能在三年内付清人民币 4.45 亿元,债务减免取消,成都广地需按人民币 5.78 亿元向公司清偿债务。
成都广地一直处于债务缠身的状态,无法履行到期债务,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刘国辉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为保护公司利益,尽快回收该笔应收债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整体转让厚地稀土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等应收债权(下称“应收债权”)。拍卖价格按账面价值和经评估后的评估值孰高者为准。独立董事就本次拍卖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5)。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3)。
本次竞拍已按期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拍卖人于 2021 年 12 月21 日在《四川经济日报》发布了拍卖公告,共接到 3 个咨询电话,截至报名日止,共有 1 人报名,并按照规定提交了相关资料和保证金,并与拍卖人签订了《竞买合同》,成为竞买人。2021 年 12 月 28日,竞买人最终以 7000 万人民币的拍卖价格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德昌凌辉矿业有限公司),
并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1)。买受人依据《竞买合同》相关约定已向公司汇入包括竞买保证金在内的竞拍款合计 3200 万人民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拍卖转让应收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剩余 3800 万人民币拍卖价款。公司积极与买受人沟通后了解到,买受人当前资金周转紧张,剩余拍卖价款 3800 万元尚在筹集中,因此,公司与买受人双方协商一致后,买受人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以下事项并请求延期支付剩余款项。
(1)买受人将在 2022 年 2 月 15 日之前向公司足额付清剩余的拍卖价款 3,800万元;
(2)若上述时间内未能足额付清,买受人愿意向公司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剩余应付拍卖价款为基数,自竞拍成交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逾期超过 20 日,视为买受人悔拍,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拍卖债权的转让,并没收买受人已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3)若买受人违反本承诺函的内容,除承担上述承诺的逾期利息外,自愿承担公司因主张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公司有权向办公场所所在地(即深圳市福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买受人的全资子公司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买受人应向公司支付的剩余拍卖价款3800 万元及其在上述《承诺函》承诺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担保书》,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买受人承诺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四年。
2、诺德股份全资子公司西藏诺德收购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诺德与道森投资、科创投资于2022年7月7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签订《西藏诺德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5%股份购买事宜协议书》 (以下简称“本协议”),西藏诺德拟收购道森投资及科创投资持有的道森股份 5%的股份。
道森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新能源智能装备制造商,是国内锂电铜箔设备领域头部企业,专注于为电解铜箔企业提供一站式规划设计方案、全厂机电智能装备、软硬件系统及自动化装备定制服务;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先后在中国和日本建立研发中心,实现电解铜箔高精密设备的国产化替代,打破了进口设备对国内高端电解铜箔市场的垄断。 西藏诺德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是国内锂电铜箔生产的龙头企业,经多年的技术研发与市场积累,公司形成了以锂离子电池基础材料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发展格局,公司现有锂电铜箔产能7万吨,新增建设锂电铜 箔产能 20 万吨。 因全球锂电铜箔生产的有效产能严重不足,且市场增量空间仍在扩大,各 大铜箔厂商均加大扩产力度,而铜箔生产设备供给则成为制约铜箔产能释放的 决定性因素,目前国外设备厂商已排产至2026年,国产厂商也已排至2024年,“有场地无设备”已经成为国内外铜箔产业需要解决的“燃眉之急”。 本协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协议交易标的指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拟出售的其所持
有标的公司5%的股份计1,040万股流通股股份,其中道森投资拟出售937万股,科创投资拟出售103万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西藏诺德交易标的股份的单价按标的公司2022年7月6日当日收盘价的90%计算为23.96元/股,本次标的股份的交易对价款为249,184,000元,其中,乙方应向道森投资支付交易对价款224,505,200元,应向科创投资支付交易对价款24,678,800元。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公告临2022-109《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已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交易,目前交易各方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3、2022年7月7日公司成立了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晟世”),持股比例51%,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
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并于2022年8月9日成立诺德晟世全资子公司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4、2022年7月18日公司成立了全资孙公司深圳市诺德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
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国内贸易代理。
5、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对其全资子公司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锂电”)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投资者进行现金增资,并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合计增资金额为199,999万元,其中湖北诺德集团认缴124,999万元,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25,000万元,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5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诺德锂电的注册资本将由1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湖北诺德集团对其的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62.50%,湖北诺德锂电仍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6、期后抵押担保情况如下:
议案 | 担保事项描述 | 决议程序 |
《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 于2022 年7月8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 于2022 年7月8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议案 | 担保事项描述 | 决议程序 |
《关于公司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公司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3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及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 任担保。 | 于2022 年7月8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公司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及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 于2022 年7月8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40,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4,000万元,同时以青海电子自有土地及厂房作为抵押担保。 | 于2022 年7月8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诺德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 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40,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4,000万元。 | 于2022 年7月8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监事会同意公司基于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福田区梅林智能制造项目的资金需求,按照持股比例为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于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融资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3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 于2022年7月29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7、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议案 | 事项描述 | 决议程序 |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 价格的议案》 |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行权价格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 于 2022年7月8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 |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
1、截至审计报告日,诺德股份中国建设银行深圳蛇口支行账号44250100000400000159被冻结人民币9,360,520.89元,该账户受冻结的原因是股权收购方深圳市前海巨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巨淘”)支付给诺德股份的资金来源涉嫌违法。相关说明如下:
2017年9月,诺德股份将持有的壹佰金融40%股权以人民币2,000万元的转让对价款转让给前海巨淘; 2018 年2月24日,诺德股份收到前海巨淘委托上海术千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的2000
万元上述股权转让款。2018 年3 月7 日,诺德股份将所持壹佰金融的全部股权过户给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前海巨淘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并于2018年3月完成壹佰金融的股权交割等。
2019年4月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查封了诺德股份的中国建设银行深圳蛇口支行账号44250100000400000159(此账户为诺德股份一般账户,非基本账户)及冻结款项人民币9,374,733.07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余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仍未解除对账户的查封和冻结。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41,332,523.09 |
1年以内小计 | 141,332,523.09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年以上 | 511,655.1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41,844,178.1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1,844,178.19 | 100.00 | 409,324.08 | 0.29 | 141,434,854.11 | 140,759,753.63 | 100.00 | 409,324.08 | 0.29 | 140,350,429.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11,655.10 | 0.36 | 409,324.08 | 80.00 | 102,331.02 | 511,655.10 | 0.36 | 409,324.08 | 80.00 | 102,331.0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41,332,523.09 | 99.64 | 141,332,523.09 | 140,248,098.53 | 99.64 | 140,248,098.53 | ||||
合计 | 141,844,178.19 | / | 409,324.08 | / | 141,434,854.11 | 140,759,753.63 | / | 409,324.08 | / | 140,350,429.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1-2年 | |||
2-3年 | |||
3-4年 | |||
4年以上 | 511,655.1 | 409,324.08 | 80.00 |
合计 | 511,655.1 | 409,324.08 | 8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信用风险较低,不计提坏账。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09,324.08 | 409,324.08 | ||||
其中:账龄组合 | 409,324.08 | 409,324.08 | ||||
合计 | 409,324.08 | 409,324.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41,332,523.09 | 99.64 | |
第二名 | 511,655.10 | 0.36 | 409,324.08 |
合计 | 141,844,178.19 | 100.00 | 409,324.0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7,306,782.10 | |
其他应收款 | 1,090,230,001.91 | 1,060,169,363.38 |
合计 | 1,090,230,001.91 | 1,107,476,145.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47,306,782.10 | |
合计 | 47,306,782.1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030,130,644.72 |
1年以内小计 | 1,030,130,644.72 |
1至2年 | 1,173,337.48 |
2至3年 | 2,220,884.0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3,721,906.56 |
4年以上 | 666,809,772.61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764,056,545.44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98,853.47 | 7,071,146.00 |
备用金 | 15,095.33 | 6,403.59 |
单位往来 | 1,185,949,806.67 | 1,148,924,609.58 |
股权款及利息 | 577,978,521.25 | 577,978,521.25 |
股权转让款 | ||
代扣社保 | 14,268.72 | 13,662.17 |
合计 | 1,764,056,545.44 | 1,733,994,342.59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42,914.07 | 673,782,065.14 | 673,824,979.21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64.32 | 1,564.3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 | 44,478.39 | 673,782,065.14 | 673,826,543.53 |
余额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673,782,065.14 | 673,782,065.14 | ||||
按组合计提 | 42,914.07 | 1,564.32 | 44,478.39 | |||
合计 | 673,824,979.21 | 1,564.32 | 673,826,543.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股权款及利息 | 577,978,521.25 | 5年以上 | 32.76 | 577,978,521.25 |
第二名 | 单位往来 | 524,732,664.48 | 1年以内 | 29.75 | |
第三名 | 单位往来 | 459,604,747.57 | 1年以内 | 26.05 | |
第四名 | 单位往来 | 68,648,228.92 | 5年以上 | 3.89 | 68,648,228.92 |
第五名 | 单位往来 | 60,091,916.56 | 1年以内 | 3.41 | |
合计 | / | 1,691,056,078.78 | / | 95.86 | 646,626,750.17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634,791,607.05 | 5,634,791,607.05 | 3,598,557,974.01 | 3,598,557,974.0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91,978,070.72 | 491,978,070.72 | 491,030,722.73 | 491,030,722.73 | ||
合计 | 6,126,769,677.77 | 6,126,769,677.77 | 4,089,588,696.74 | 4,089,588,696.7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青海电子 | 3,091,194,434.83 | 1,792,331,920.63 | 4,883,526,355.46 | |||
青海诺德 | 9,008,809.30 | 31,552,047.30 | 40,560,856.60 | |||
惠州电子 | 3,881,248.51 | 1,618,684.21 | 5,499,932.72 | |||
百嘉达 | 10,889,085.80 | 4,260,792.50 | 15,149,878.30 | |||
湖州上辐 | 70,715,885.54 | 70,715,885.54 | ||||
长春中科 | 87,249,345.49 | 87,249,345.49 | ||||
香港中科 | 300,619,164.54 | 300,619,164.54 | ||||
西藏诺德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浙江悦邦 | 20,000,000.00 | 74,504.22 | 20,074,504.22 | |||
江苏联鑫 | 206,395,684.18 | 206,395,684.18 | ||||
合计 | 3,598,557,974.01 | 2,036,233,633.04 | 5,634,791,607.0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 期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单位 | 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天富期货 | 36,038,585.42 | 435,656.99 | 36,474,242.41 | ||||||||
北京电动车 | 14,586,699.14 | 535,131.90 | 15,121,831.04 | ||||||||
诺德租赁 | 440,404,007.09 | 50,393.19 | 440,454,400.28 | ||||||||
万禾天诺 | 1,431.08 | -73,834.09 | -72,403.01 | ||||||||
小计 | 491,030,722.73 | 947,347.99 | 491,978,070.72 | ||||||||
合计 | 491,030,722.73 | 947,347.99 | 491,978,070.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87,062,483.37 | 576,361,720.87 | 951,699,212.34 | 935,479,830.22 |
其他业务 | 1,325,083.92 | 1,427,752.31 | 1,325,083.92 | |
合计 | 587,062,483.37 | 577,686,804.79 | 953,126,964.65 | 936,804,914.1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47,347.99 | 5,852,691.1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947,347.99 | 5,852,691.1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03.2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62,524.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723,673.43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59,762.2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81,337.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88,691.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2,734,703.4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2 | 0.1251 | 0.12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0 | 0.1111 | 0.111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立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