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武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一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建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和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本报告“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山西路桥 | 指 |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山西省国资委 | 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山西国运 | 指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山西交控、交控集团 | 指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高速集团 | 指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路桥集团 | 指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榆和高速、榆和公司 | 指 |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平榆高速、平榆公司 | 指 | 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中天运 | 指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德证券 | 指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山西路桥 | 股票代码 | 000755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山西三维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山西路桥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ANXI ROAD & BRIDGE CO.,LTD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武艺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王玉 |
联系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17号环能科技大厦12层 |
电话 | 0351-7773587 |
传真 | 0351-7773591 |
电子信箱 | sxlq000755@163.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1,467,310,196元。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1)。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772,338,826.74 | 428,217,811.16 | 798,889,814.07 | -3.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6,708,357.55 | 105,772,964.82 | 238,678,647.01 | -0.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35,854,839.60 | 108,570,227.20 | 108,570,227.20 | 117.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93,149,911.38 | 266,420,620.65 | 619,511,112.76 | -4.2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13 | 0.2254 | 0.1799 | -10.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13 | 0.2254 | 0.1799 | -10.3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1% | 8.69% | 7.14% | -1.5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3,219,199,688.36 | 13,438,620,155.08 | 13,438,620,155.08 | -1.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339,320,216.10 | 4,102,611,858.55 | 4,102,611,858.55 | 5.77%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4,786.2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5,328.9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908.74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4,505.98 |
合计 | 853,517.9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代扣代缴个税返还手续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公司拥有平遥到和顺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按照政府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获得经营收益,通行费收入是公司收入的核心来源。公司旗下运营的高速公路资产收费里程共计162.254公里,主要系下属全资子公司:(1)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的榆和高速,其中,山西省榆社至左权段高速公路收费里程40.52公里,山西省左权至和顺段高速公路收费里程为38.668公里;(2)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平榆高速,山西省平遥至榆社段收费里程为83.066公里。
平榆高速西起汾平高速,东接和榆高速,沿途经过平遥、介休、祁县、武乡、榆社等五个县市,榆和高速与平榆高速公路终点相接,沿线经过榆社、左权、和顺三个县,两条高速公路是我省汾阳至河北邢台高速公路重要组成部分。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发展空间。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虽然高速公路建设速度有所放缓,但随着交通科技、智慧交通的迅速发展,管理理念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
2.资本运作。公司作为山西省交通系统内唯一一家高速公路资产上市平台,可通过实施资本运营,有效整合山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资产,以“上市公司+”战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路产资源。公司所属榆和高速、平榆高速均为山西省“三纵十二横十二环”高速公路网的第八横东营-吕梁高速公路山西段(国家高速编号:G2516)重要组成部分,两段高速首尾相连,途经平遥、介休、祁县、武乡、榆社、左权、和顺等七个县市,所连接地区经济发展潜力较大,辐射区域自然资源、文物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可以充分发挥高速公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优势,开展“高速公路+”模式,增加营业收入。
4.管理运营。公司运营管理、资本运营等方面吸纳和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科学的管理体系也保证了公司的高效运作,下属高速公路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培育了成熟的收费、养护、路政、治超和安全应急管理等专业化队伍。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772,338,826.74 | 798,889,814.07 | -3.32% | |
营业成本 | 295,576,188.35 | 294,665,959.88 | 0.31% | |
管理费用 | 14,359,463.97 | 11,063,234.52 | 29.79% | 人员职级及工资结构调整 |
财务费用 | 152,068,083.02 | 211,203,954.39 | -28.00% | 子公司贷款利率下调 |
所得税费用 | 72,487,052.59 | 37,561,877.93 | 92.98% | 公司所属平榆高速和榆和高速(二期)所得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影响。 |
研发投入 | 87,500.00 | 100% | 公司所属榆和高速进行“智能化EPS管理系统”研发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3,149,911.38 | 619,511,112.76 | -4.2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83,944.85 | -6,991,625.90 | -15.8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989,460.54 | -400,958,653.51 | 33.18% | 报告期内归还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款2亿元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276,505.99 | 211,560,833.35 | -74.82% | 报告期内归还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款2亿元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72,338,826.74 | 100% | 798,889,814.07 | 100% | -3.32% |
分行业 | |||||
高速公路收费行业 | 772,338,826.74 | 100.00% | 798,889,814.07 | 100.00% | -3.32% |
分产品 | |||||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收入 | 767,348,837.49 | 99.35% | 789,322,316.95 | 98.80% | -2.78% |
高速公路其他收入 | 4,989,989.25 | 0.65% | 9,567,497.12 | 1.20% | -47.84% |
分地区 | |||||
国内 | 772,338,826.74 | 100.00% | 798,889,814.07 | 100.00% | -3.32%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高速公路收费行业 | 772,338,826.74 | 295,576,188.35 | 61.73% | -3.32% | 0.31% | -1.39% |
分产品 | ||||||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收入 | 767,348,837.49 | 291,915,342.58 | 61.96% | -2.78% | 0.78% | -1.35% |
分地区 | ||||||
国内 | 772,338,826.74 | 295,576,188.35 | 61.73% | -3.32% | 0.31% | -1.3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受限金额为500.00元,本公司子公司平榆公司车辆使用ETC引起银行账户冻结ETC保证金500.00元。
(2)本公司报告期内拥有的无形资产除软件、土地使用权外均为因设立质押而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资产,2022年6月30日受限资产净值为12,174,454,655.13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816,300,647.55 | 6.18% | 763,024,141.56 | 5.68% | 0.50% | |
应收账款 | 109,586,525.53 | 0.83% | 128,698,739.87 | 0.96% | -0.13% | |
存货 | 821,327.82 | 0.01% | 1,044,446.66 | 0.01% | 0.00% | |
固定资产 | 44,194,096.87 | 0.33% | 47,535,075.78 | 0.35% | -0.02% | |
在建工程 | 19,442,162.60 | 0.15% | 16,702,734.60 | 0.12% | 0.03% | |
合同负债 | 133,937.44 | 0.00% | 307,569.08 | 0.00% | 0.00% | |
长期借款 | 7,255,270,000.00 | 54.88% | 7,362,770,000.00 | 54.79% | 0.09% | |
无形资产 | 12,190,733,157.13 | 92.22% | 12,439,214,882.60 | 92.56% | -0.34% | |
应付账款 | 265,083,041.25 | 2.01% | 310,016,393.68 | 2.31% | -0.30% | |
其他应付款 | 785,868,689.07 | 5.94% | 1,016,903,816.49 | 7.57% | -1.63% | 报告期内归还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款2亿元 |
长期应付款 | 169,378,372.01 | 1.28% | 210,808,628.48 | 1.57% | -0.29% |
根据榆和公司2016年9月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编号:TPSH〈2016〉ZL041,期限9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TPSH〈2016〉ZL041-ZY01),本公司将榆和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的收费权及其基于收费权等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顺位质押给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榆和公司2017年2月15日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北银金租[2017]回字0017号,期限6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17]回字0017号-质01号),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项目榆社至左权段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顺位质押给该金融机构。
根据榆和公司2021年5月2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1410202101100001183,期限16年),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榆和公司2021年5月2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1410202101100001184,期限24年),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平榆公司2021年4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应收质字第2021应收质004号),为确保2021年4月20日双方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编号:公固贷字第2021固贷002号)的履行,本公司将依法持有的山西省汾阳至邢台高速平遥至榆社段的全部收费权和收益权作为质押物出质。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非公开 | 48,005.74 | 4,830.92 | 48,125.05 | 不适用 | |||||
合计 | -- | 48,005.74 | 4,830.92 | 48,125.05 | 0 | 0 | 0.00% | 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0,057,413元,扣除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用合计19,800,574.00元(含增值税),募集资实际到账460,256,839.00元,扣除发行登记费用140,779.30元及印花税118,779.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9,997,280.7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12,881,221.00元,取得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073,379.71元,余额48,189,439.41元。2022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48,309,176.51元,取得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19,737.1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偿还借款 | 否 | 40,000 | 40,000 | 4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999.73 | 5,999.73 | 4,830.92 | 6,119.04 | 101.99%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5,999.73 | 45,999.73 | 4,830.92 | 46,119.0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45,999.73 | 45,999.73 | 4,830.92 | 46,119.04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2年6月21日销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 不适用 |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山西路桥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高速公路运营 | 1,350,000,000.00 | 7,466,015,227.03 | 1,548,458,499.53 | 382,679,538.91 | 134,789,578.78 | 108,171,898.96 |
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高速公路运营 | 2,018,000,000.00 | 5,774,640,350.32 | 2,290,134,871.06 | 393,374,696.63 | 182,931,513.53 | 137,387,473.6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所属榆和高速主动作为:一是深挖企业货运需求,组织开展营销活动,与14家企业签订了大客户协议,提升引流增收能力。二是强化内外联动,深化“一降三快”、恶劣天气保畅共建行动,缩短事故处置及封路时长;积极推行“管养一体化”,强化主动养护与预防性养护,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提升路况指标,最大限度保证通行效率。三是聚焦“六新”要求,开展高压水车自动喷洒装置改造和乳化沥青存贮装置创新工作,与科研院校合作开发“智能化EPS管理系统”、“隧道人通荧光灯智能控制”项目,目前进行调试阶段。四是全面推进“提质量、降成本、增效益”活动,通过降低财务成本、自主研制消防卷帘门联动照明控制系统、道路养护作业推行“九个自己干”、动态调控隧道耗能设备等节约各项成本费用。五是开展了闲置机械设备和用地用房盘活工作,启动了隧道照明设施LED节能改造项目,新建了4处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出租4个充电桩位,2座LNG加气站建设工程全部完工;还通过出租
闲置车辆、处置废旧物资、实现全省首单高速公路广告租赁业务,新的业务利润增长点开拓显成效。榆和公司2022年上半年路域经济增收约200万余元。
平榆高速聚焦主责主业:一是积极推广宣传差异化收费和ETC优惠政策、全面开展联网收费稽核、持续完善收费站标准化建设、做好站区安全与机电设备巡检等工作,实现引流增量。二是通过完善服务区基础功能、推进LNG加气站和充电站建设、开展光伏发电装置建设及空气能改造项目,大力推动服务区提档升级。三是从养护工程、安全施工、路域环境等方面着手,注重集约化作业,强化“单元化”“网格式”养护管理和新技术应用,全力提升路况水平。四是强化机电维护和通信检查,完成通信系统改造、隧道监控升级改造等机电专项工程,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五是强化预算管理,持续降低贷款利率,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应用,坚持向管理要效益。六是紧抓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面临的风险
(1)宏观及区域经济变动的风险:在我国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同时,宏观经济仍存在很多难以预料的风险和挑战,政府“十四五”规划已经对未来经济发展方向做出了调整,经济由高速发展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由于高速公路的运输量与宏观及区域经济活跃度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周期的发展变化及区域经济的活跃程度会导致经济活动对运输能力需求的变化,即会导致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总量的变化,如果宏观及地区经济增速放缓,通行费收入可能出现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国家近年来颁布的产业政策对于高速公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主要的文件有 《关于进一步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印发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等。如果国家有关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则可能对高速公路行业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和收入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3)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高速公路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地震、山体滑坡、强降水、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导致公司通行费收入减少、维修养护成本增加和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等负面影响。尤其需要关注的是近年来气候变化明显,极端天气出现频次增高,这不仅对公司经营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对公路资产的安全产生了较大的威胁。
(4)疫情影响:目前新冠疫情并未完全消失,随着季节的变化以及国际、城际人口流动随时可能小规模爆发,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仍然是防控疫情的重要手段。如未来出现局部区域的疫情反复,将对公司的业绩构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应对措施:
(1)加强政策学习与解读。加强与山西省政府、山西省交通厅等政府部门和上级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政策学习与解读,在第一时间领悟政策要点、把握政策方向。根据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确保企业始终处于顺应经济发展潮流、紧跟政策引导方向,积极利用有利的经济、政策条件谋取新发展,增加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2)提升公路服务质量。紧扣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树立新的经营理念,变“以管理为中心”为“以服务为中心”,变“等车上路”为“引车上路”,提高各收费站的通行速度,提升服务区的整体服务质量,给用户满意的行车体验;加强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加大预防性养护力度,树立全寿命周期养护成本理念,在养护方式上实现从“应急养护”向“周期养护”转变,力促费收增长。
(3)推进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围绕服务提升、效率提升、节能降耗等主题,全面开展工法、课题、标准、QC等科技创新活动;大力推广符合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的绿色养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引进智慧交通管理系统、智能预警系统等智慧交通管理系统,为公司路产进行全面的提质升级,增强在高速公路行业的竞争力。
(4)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针对可能遭受极端自然灾害的路段,定期进行路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做好维修、养护和其他防护措施;同时做好紧急事件处理预案,争取将可能出现的不可抗风险降低至最小,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公司高速公路资产安全。
(5)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以“防疫情、保安全、促生产”为主线,从风险防范、日常防控、联防联控三方面着手,不间断开展疫情输入防范排查,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管控,协同开展防控检疫站各项工作,全力做好防疫知识宣传、车辆疏导、防控物资和鲜活农产品保畅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9.01% | 2022年05月18日 | 2022年05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7)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武艺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李武军 | 副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李武军 | 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周世俊 | 副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吕静伟 | 职工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郭聪林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孟杰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姚小民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肖勇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安燕晨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黄国良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李文胜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李军军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康淑琴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李剑平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孟迎春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吴永帅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8日 | |
穆霄峰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尚海波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杨文斌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刘一红 | 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王玉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袁清茂 | 董事长 | 离任 | 2022年01月09日 | |
刘安民 | 职工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高在文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王春雨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郜勇刚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王鹏飞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5月18日 |
丰裕军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郝立勇 | 职工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郭继和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白志刚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5月18日 | |
吉喜 | 董事会秘书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5月18日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 - | - | - | - | -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在高速公路运营方面,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环保有关规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遵循“属地管理”、“一岗双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环保设施和资源,控制和消除沿线污染,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所属榆和公司生活污水均使用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完成达标后,用于浇沿线树木或排放至蒸发池自然蒸发;在高速公路沿线离村庄较近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减少高速公路环境噪声对附近村民的影响。所属平榆公司于2019年完成各站区污水升级改造,生活污水系统处理后水质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标准,并存入站区内蒸发池用于站区浇洒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现所有设备均运行正常。2022年上半年,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属榆和公司:于2008年9月4日取得《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省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晋环函〔2008〕670号);于2011年10月28日取得《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康家楼(省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晋环函〔2011〕2331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5月20日以晋环函〔2015〕524号文件批复通过了榆社至左权段竣工环保验收,左权至和顺段于2018年3月22日在晋中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备案(备案编2018-0700-003)。
公司所属平榆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取得《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竹湖服务区北区、南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榆环函[2020]77号、榆环函[2020]78号);于2020年3月2日取得《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平遥南服务区北区、南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平生环函[2020]12号、平生环函[2020]13号);于2020年4月14日取得《取水许可证》,编号:(晋平)字[2020]第00008号,有效期限:自2020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15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榆和高速公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于2017年10月19日在晋中市环境保护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140700-2017-026-M)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委托山西寰源润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榆和公司运营期环境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生活污水、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等各相关方利益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持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特种作业人员取证管理,切实维护道路畅通安全。二是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辖服务区、收费站等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的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三是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七座以下小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继续实行,积极响应政府政策,依法合规提供优惠减免,圆满完成各项保安全保畅任务。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承诺不停车中心将按照以下流程结算相关款项:(1)自2021年6月1日起,对于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榆公司”)及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和公司”)经营的平榆高速、榆和高速下属收费站以ETC方式收取的通行费(ETC划前收入)不再由不停车中心支付本公司。(2)自2021年6月1日起,平榆高速、榆和高速经核算后应收的ETC通行费和MTC收费“收入划差”,不停车中心将于收到结算中心出具的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划拨通知单后直接支付给结算中心,将不会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账户,具体流程如下:不停车中心在收到结算中心每旬出具的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划拨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平榆高速、榆和高速经核算后应收的ETC通行费和MTC收费“收入划差”支付至结算中心,并于上缴当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平榆公司、榆和公司和上市公司。如不停车中心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结算中心支付平榆高速、榆和高速经核算后应收的ETC通行费和MTC收费“收入划差”,将按照该旬平榆高速、榆和高速经核算后应收的ETC通行费和MTC | 2021年06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收费“收入划差”金额的万分之五/日的利率向平榆公司、榆和公司支付利息,但因跨省资金结算延期、ETC结算系统发生故障等不停车中心不可控因素导致未按期支付的除外。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未来不会以任何形式归集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高速公路通行费在内的资金。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不存在被本公司占用的情形,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针对平榆公司、榆和公司所运营的高速公路的通行费以及其他和高速公路运营相关的应收款项,本公司特别承诺不会占用上述款项。如发生相关资金占用的,本公司将在首次发生资金占用的30天内,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3倍给予平榆公司、榆和公司赔偿。上述赔偿措施履行后,如再次发生资金占用的,继续类比上述承诺执行。 | 2021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不存在被本公司占用的情形,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特别是不会以任何形式占用平榆公司、榆和公司所运营的高速公路的通行费以及其他和高速公路运营相关的应收款项。如发生相关资金占用的,本公司将在发生资金占用之日起30日内返还占用资金,并根据实际占用天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倍承担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赔偿责任。 |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如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在质押协议中明确约定,用质押的股份将优先用于本次交易项下的业绩补偿。本公司承诺:在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减持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 | 2020年12月09日 | 业绩承诺期内 | 正常履行中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平榆公司截至目前,存在1项尚未了结的涉诉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案号为(2020)豫民再144号。本公司作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和平榆公司的控股股东,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如果前述案件案涉纠纷的最终司法裁判结果及其执行给平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在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足额补偿平榆公司。 | 2020年11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在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重组前持有和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但本公司持有和控制的该等股份在上市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2、如本公司对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21年08月25日 | 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 | 2021年08月27日 | 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 正常履行中 |
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减持、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在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本公司不减持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亦不会质押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票。5、如本公司对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6、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起36个月内 |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根据上市公司与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567.60万 | 2021年08月25日 | 36个月 | 2021年平榆公司实现净利润210,007,856.54元,完成业绩承诺。 |
元、14,989.76万元及16,058.97万元。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关联方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 2020年11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真实、合法地持有拟出售资产,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2、拟出售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等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司法查封、冻结、拍卖或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禁止转让等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转移或者过户给上市公司也不存在任何法律障 | 2020年11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碍。3、拟出售资产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影响本次重组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4、本次重组完成前,本公司承诺拟出售资产的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承诺不就拟出售资产设置新的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益以及非法转移、隐匿拟出售资产的行为。本承诺函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1.关于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榆公司位于榆社县河峪乡鱼头村,面积约为1.2392公顷(18.588亩)的平榆高速附属设施用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相关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承诺将确保平榆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就上述土地办理权属证书。2. 关于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平榆高速的房屋建筑物等高速公路设施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本公司保证将确保平榆公司在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办理不动产证书政策明确之日起三年内就平榆高速房屋建筑物办理权属证书。3.损失赔偿。无论平榆公司及平榆高速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高速公路设施及相关路产是否办理了权属证书,平榆公司均有权在平榆高速收费期限内使用。如平榆公司及平榆高速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高速公路设施及相关路产,因任何原因导致平榆公司遭受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额外支出、利益受损、无法继续使用等实际损失,本公司将在相关损失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足额 | 2020年11月24日 | 长期 | 平榆公司位于榆社县河峪乡鱼头村,面积约为1.2392公顷(18.588亩)的平榆高速附属设施用地于2021年11月8日办理完成权属证书。 |
补偿平榆公司。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不存在合署办公的情形。三、保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持上市公司业务独 | 2020年11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不正当干预;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情况,给上市公司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以使上市公司恢复到产生损失之前的状态。3、如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来从事的业务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一步要求受让上述业务,则在同等条件下 | 2020年11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本公司应将上述业务优先转让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4、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3、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承诺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承诺人承诺严格履行本承诺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0年11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0年11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2、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3、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11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山西交通控股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 | 2020年11月24日 | 2021年10月18日 | 本次重组已完成,该承诺履行 |
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目前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者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完毕。 | |||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03号)外,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2、本公司未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3、除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0号)及2018年6月因环保事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及公开谴责外,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4、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 2020年11月24日 | 2021年10月18日 | 本次重组已完成,该承诺履行完毕。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2、本公司未因 | 2020年11月24日 | 2021年10月18日 | 本次重组已完成,该承诺履行完毕。 |
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3、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4、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在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重组前持有和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但本公司持有和控制的该等股份在上市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2、如本公司对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20年11月24日 | 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为保障业绩承诺补偿(如适用)的可实现性,业绩承诺期内,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 | 2020年11月24日 | 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该等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条款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榆和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预测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320.80万元、17,765.21万元和20,203.58万元。若拟置入资产交割日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则补偿期限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18年内完成拟置入资产的交割,则上述业绩承诺期间向后顺延一年。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置入资产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榆和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任一年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路桥集团按照《业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在利润补偿期满时,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拟置入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拟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累积已补偿金额,则路桥集团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 2018年01月01日 | 36个月 | 2019年4月17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路桥集团应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19,015,965.05元。为及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路桥集团应付上市公司的盈利补偿金额,以上市公司应向路桥集团支付的应付未付现金对价中抵扣;2019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盈利补偿暨债务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5月31日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暨债务抵销协议》,公司控股股东路桥集团对榆和公司2018年度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履行完毕。2019年榆和公司实现扣非后净利润185,527,916.88元,完成业绩承诺。面对2020年新冠肺炎的不可抗力影响,在充分评估疫情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影响情况下,经公司与路桥集团协商,将业绩承诺期由 |
“2020年度”调整为“2021年度”。2021年榆和公司实现扣非后净利润250,306,057.48元,完成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期满,公司通过执行减值测试工作,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得到以下结论: “榆和公司股权期末未发生减值,补偿义务主体不需要进行减值补偿”。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 |||||
山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 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 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 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 | 2018年06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行为或活动。2.本公司确定上市公司系本集团高速公路资产的唯一上市平台。3.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已持有的高速公路权益或未来取得的高速公路业务机会,如暂不适合上市公司实施的,本公司从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角度考虑,将代为培育相关业务;待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成熟后,将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4.如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情况,给上市公司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以使上市公司恢复到产生损失或者承担责任之前的状态。5.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 2018年06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 | 2018年06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定》第十三条的情形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山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三维华邦、路桥集团、交控集团、山西国投运营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或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情形 | 2018年06月05日 | 长期 | 长期 |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 | 2018年06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榆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本人为本次重组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并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路桥集团关于榆和高速(一期)竣工验收事项的声明和承诺:榆和高速(一期)至今尚未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本集团承诺,因榆和高速(一期)延迟完成竣工验收而导致榆和公司被相关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实际损失的,本集团将给予榆和公司及时、足额补偿。路桥集团关于榆和高速所占用土地和房屋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榆和公司所经营的高速公路所占用的土地未取得土地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针对上述情况,路桥集团承诺:将全力协助、促使并推动榆和公司完善土地、房产等资产的产权权属及登记工作;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榆和公司因该等土地、房产权属瑕疵问题而遭受额外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行政罚款、利益间接受损)、税费等办证费用,路桥集团将及时、足额地以现金方式补偿榆和公司因上述土地、房屋瑕疵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 2018年06月05日 | 长期 | 榆和高速(一期)已完成竣工验收;主要土地资产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18年4月17日央视财经频道报道了山西三维的环保问题,目前我公司及山西三维正在进行固体废弃物处置及清运工作。我公司承诺:处理此次环保问题产生的全部相关支出,由我公司承担。 | 2018年04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于 2018 年 12 月前将上市公司所有的化工业务置出上市公司,路桥集团将榆和高速置入上市公司,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 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 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上市 | 2017年11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目前并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上市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4、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为本次重组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2、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或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 | 2017年11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业务; (4)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 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交易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的承诺: 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 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相关债务清理事项的承诺函:本公司现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79%的股份(对应持股数量130,412,280股)。本公司拟受让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称“本次重组”)的置出资产,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特承诺如下:1、对于截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割日,三维华邦因受让有机分厂、丁二分厂和配套职能部门相关的主要资产、负债而产生的对山西三维的债务,承诺人将在本次资产出售交割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清偿该等债务或其他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因三维华邦对山西三维存在未清偿债务导致山西三维受到任何损失或支付任何费用的,承诺人同意对山西三维予以补偿。 3、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山西三维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7年11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 招商局公路网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单位同意自山西路桥本次发行 | 2021年10月20日 | 6个月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 |
资时所作承诺 | 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山西路桥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单位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2、本单位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单位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本单位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其在发行前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持有的140,779,300股股份于2022年4月20日解除限售。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洪洞广大物贸公司因山西三维化工公司未结清其煤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公司连带起诉,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3,152.09 | 否 | 一审已判决,原告洪洞广大物贸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已开庭,法院尚未判决。 | 法院根据原告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资金3,152.09万元。上述账户被冻结资金已解冻。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2,216.26万元,以该款为基数,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150%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0%计付至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 二审法院尚未判决。 | 2021年02月10日 |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 |
中山市新迪能源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与原山西三维因合同纠纷形成诉讼案件,双方经法院调 | 29.41 | 否 | 一审已判决 |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变更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 尚未收到执行通知书。 | 2021年09月30日 |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9) |
解由原山西三维分期支付其剩余货款。因原山西三维资金困难,个别款项未能按时支付,原山西三维付款完毕后,原告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返还因其违约被扣除29.41万元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 |||||||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崔站发将洛阳路桥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法院。 | 8,320.13 | 否 | 本案经一审、二审、再审、现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中。 | 一审:2018年3月20日,洛阳中院(2017)豫03民初1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洛阳路桥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4789.1688万元及利息、并返还履约原告保证金13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2.66万元,驳回崔站发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洛阳路桥二公司提起上诉。2019年5月18日,河南省高院(2018)豫民终869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由上诉人承担案件受理费28.78万元。再审:崔站发申请再审并增加新的诉讼请求624.2105万 | 本案经一审、二审、再审、现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判决:洛阳路桥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3297.72万元及利息;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在2723.4万元范围内对原告承担付款责任;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在574.31万元范围内对原告承担付款责任;洛阳路桥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原告130万元履约保证金;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机械租赁费67.59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平榆高速公司已向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元。2019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5724号民事裁定,令河南省高院再审本案。2020年11月2日,河南省高院(2020)豫民再1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本院(2018)豫民终869号民事判决及洛阳中院(2017)豫03民初184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洛阳中院重审。重审:洛阳中院正在审理中,案号(2020)豫03民343号,于2021年2月21日开庭。2022年2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造价鉴定结果的第一次庭审,尚未判决。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重审二审中。 | ||||||
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晋中市榆次水利建筑工程队将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的凿井工程款25.07万元及利息。 | 25.07 | 否 | 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 | 榆社县人民法院(2021)晋0721民初1285号一审判决:由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及利息,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山西二建集团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 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陕西神马特工机械有限公司将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虞正辉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工程款28.87万元及利息。 | 28.87 | 否 | 一审尚未开庭 | 一审尚未开庭 | 一审尚未开庭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刘洪峰与原山西三维因劳动纠纷将公司连带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补缴其养老保险1.32万元。 | 1.32 | 否 | 二审尚未开庭 | 洪洞县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刘洪峰的起诉。原告刘洪峰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洪洞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晋1024民初1761号民事裁定书,并指令洪洞县人民法院审理,二审尚未开庭。 | 二审尚未开庭 | 2022年01月28日 |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 |
新乡市顺通泵阀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设备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起诉。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其货款214.0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 214.06 | 否 | 二审已判决 | 洪洞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向原告支付货物价款214.06万元。本公司提起上诉,请求撤回一审判决。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公司已履行判决。 | 该案已完结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青岛欧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原山西三维提供节电设备及节能服务,双方产生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山西 | 424.32 | 否 | 二审尚未开庭 | 洪洞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青岛欧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临汾市中级 | 二审尚未开庭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节电收益424.32万元及利息,要求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 ||||||
江苏空间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工程款产生债务纠纷,将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起诉。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其工程款及利息101.49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 101.49 | 否 | 一审已判决 | 洪洞县人民法院判决: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90.42万元及利息。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 二审未开庭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临汾精益轴承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其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其货款63.69万元及逾期利息。 | 63.69 | 否 | 一审已判决,二审已上诉 | 洪洞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三维华邦公司支付原告相应货款及逾期利息,本公司不承担支付责任。三维华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 一审已判决,二审已上诉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其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本公司支付其货款4.58万元。 | 4.58 | 否 | 一审已判决 | 洪洞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一审已判决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山西英纳维森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其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 | 153.95 | 否 | 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 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 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货款153.95万元。 | |||||||
因原山西三维未按洪洞县人民法院(2018)晋1024民初661号民事调解书达成的调解协议向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时支付货款,上海凯泉泵业向洪洞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货款7.43万元 | 7.43 | 否 | 法院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7.43万元,该案件已履行完毕,公司存款账户已解冻。 | 法院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7.43万元,该案件已履行完毕,公司存款账户已解冻。 | 该案已完结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上海标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山西索想科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申请将本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 100 | 否 | 原告已撤诉 | 原告已撤诉 | 原告已撤诉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四川恒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因与原山西三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起诉。 | 389.36 | 否 | 一审已判决 | 洪洞县人民法院判决由公司支付原告工程价款389.36万元。 | 该案已完结。 | 2022年04月28日 | 2021年年度报告 |
陈月巧、王斌等17人向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 38.5 | 否 | 目前,17起诉讼案件中,4起一审调解结案;7起二审调解结案;6起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 | 根据洪洞县人民法院、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调解书,17起案件的赔偿全部由 | 三维华邦根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承担相应的赔付义务及案件受理费。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提起上诉。 | 三维华邦承担,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 ||||||
无锡泛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其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货款23.8万元及利息。 | 23.8 | 否 | 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 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 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在榆社县河峪乡北水村口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云竹湖服务区南北加油站项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 | 其他 | 榆社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规划,限期整改,并罚款114952.32元。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在榆社县河峪乡北水村口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云竹湖服务区南北加油站项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 | 其他 | 榆社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规划,限期整改,并罚款22990.46元。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已缴纳罚金并取得了云竹湖服务区南、北两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整改完成。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道路养护及维护、机电维护改造 | 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山西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工程预算定额为 | 市场价 | -17.68 | -6.27% | 5,053.96 | 否 | 现汇 | 市价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监理服务 | 市场价 | 0.98 | 100.00% | 232.34 | 否 | 现汇 | 市价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道路养护及维护、机电维护改造 | 市场价 | 32.31 | 11.46% | 3,711.49 | 否 | 现汇 | 市价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 |
司 | 依据,满足法定招标条件,招标确定价格;不满足法定条件,通过竞争性谈判或比选确定。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勘察设计服务 | 市场价 | 0 | 0.00% | 167.3 | 否 | 合同约定 | 市价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检测及咨询等服务 | 市场价 | 0 | 0.00% | 380.83 | 否 | 合同约定 | 市价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采购原材料及动力 |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 市场价 | 0 | 0.00% | 70.3 | 否 | 合同约定 | 市价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 |
合计 | -- | -- | 15.61 | -- | 9,616.22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预计202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合计为9,616.22万元,2022年1-6月实际发生15.61万元。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资金拆借 | 25,823.34 | 25,823.34 | ||||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债权债务剥离保证金 | 11,734.18 | 11,734.18 |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资金拆借 | 44,169.29 | 20,000 | 24,169.29 |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98,045,575 | 68.02% | -140,779,300 | -140,779,300 | 857,266,275 | 58.4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98,045,575 | 100.00% | -140,779,300 | -140,779,300 | 857,266,275 | 10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9,264,621 | 31.98% | 140,779,300 | 140,779,300 | 610,043,921 | 41.5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69,264,621 | 100.00% | 140,779,300 | 140,779,300 | 610,043,921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67,310,196 | 100.00% | 0 | 0 | 1,467,310,196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40,779,300 | 140,779,300 | 发行新股 | 2022年4月20日 |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57,266,275 | 857,266,275 | 发行新股 | 2024年8月27日 | ||
合计 | 998,045,575 | 140,779,300 | 0 | 857,266,27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83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8.42% | 857,266,275.00 | 857,266,275.00 |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59% | 140,779,300.00 | 140,779,300.00 |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89% | 130,412,280.00 | 130,412,280.00 | ||||
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5% | 12,416,539.00 | 12,416,539.00 |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4% | 12,268,400.00 | 12,268,400.00 | ||||
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1%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陈明辉 | 境内自然人 | 0.38% | 5,509,700.00 | 5,509,700.00 | ||||
宋常青 | 境内自然人 | 0.28% | 4,109,341.00 | 4,109,341.00 | ||||
霍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0.28% | 4,099,285.00 | 4,099,285.00 | ||||
徐开东 | 境内自然人 | 0.25% | 3,694,400.00 | 3,694,400.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前10名股东中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1)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40,779,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779,300.00 |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0,412,2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412,280.00 | |||||
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12,416,5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16,539.00 |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2,26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68,400.00 | |||||
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00 |
陈明辉 | 5,509,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9,700.00 |
宋常青 | 4,109,3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9,341.00 |
霍建平 | 4,099,2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99,285.00 |
徐开东 | 3,69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94,400.00 |
李颖 | 2,260,7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0,742.0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前10名股东中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16,300,647.55 | 763,024,141.5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9,586,525.53 | 128,698,739.8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707,896.99 | 4,037,239.0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355,212.70 | 907,084.1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21,327.82 | 1,044,446.6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31,601.25 | 5,563,484.89 |
流动资产合计 | 932,703,211.84 | 903,275,136.12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4,194,096.87 | 47,535,075.78 |
在建工程 | 19,442,162.60 | 16,702,734.6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190,733,157.13 | 12,439,214,882.6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27,059.92 | 3,892,325.9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286,496,476.52 | 12,535,345,018.96 |
资产总计 | 13,219,199,688.36 | 13,438,620,155.0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65,083,041.25 | 310,016,393.68 |
预收款项 | 2,923,294.77 | 779,364.38 |
合同负债 | 133,937.44 | 307,569.0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23,026.33 | 21,602,867.29 |
应交税费 | 57,903,557.35 | 57,962,074.45 |
其他应付款 | 785,868,689.07 | 1,016,903,816.49 |
其中:应付利息 | 22,907,142.04 | 24,818,039.00 |
应付股利 | 79,060,853.43 | 79,060,853.43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7,888,888.88 | 351,888,888.88 |
其他流动负债 | 13,246.56 | 30,418.92 |
流动负债合计 | 1,452,537,681.65 | 1,759,491,393.1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255,270,000.00 | 7,362,77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69,378,372.01 | 210,808,628.4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93,418.60 | 2,938,274.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427,341,790.61 | 7,576,516,903.36 |
负债合计 | 8,879,879,472.26 | 9,336,008,296.5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67,310,196.00 | 1,467,310,19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93,310,451.59 | 2,793,310,451.5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8,746,445.58 | 278,746,445.5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00,046,877.07 | -436,755,234.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339,320,216.10 | 4,102,611,858.55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339,320,216.10 | 4,102,611,858.5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219,199,688.36 | 13,438,620,155.08 |
法定代表人:武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一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建国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0,708,979.52 | 174,398,563.3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945,590,668.48 | 545,175,233.3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44,972,346.50 | 144,972,346.10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15,601.25 | 5,499,293.89 |
流动资产合计 | 1,128,215,249.25 | 725,073,090.6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714,119,102.23 | 3,714,119,102.2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70,982.88 | 346,207.92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07,413.15 | 222,228.3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14,797,498.26 | 3,714,687,538.50 |
资产总计 | 4,843,012,747.51 | 4,439,760,629.1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724,265.42 | 5,309,118.54 |
应交税费 | 8,728,980.04 | 8,754,189.48 |
其他应付款 | 585,843,554.31 | 613,010,539.8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99,296,799.77 | 627,073,847.8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8,870,000.00 | 28,87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870,000.00 | 28,870,000.00 |
负债合计 | 628,166,799.77 | 655,943,847.8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67,310,196.00 | 1,467,310,19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00,645,868.23 | 2,900,645,868.2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1,898,937.68 | 131,898,937.68 |
未分配利润 | -285,009,054.17 | -716,038,220.6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14,845,947.74 | 3,783,816,781.2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843,012,747.51 | 4,439,760,629.1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72,338,826.74 | 798,889,814.07 |
其中:营业收入 | 772,338,826.74 | 798,889,814.0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64,281,440.53 | 520,140,308.21 |
其中:营业成本 | 295,576,188.35 | 294,665,959.8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190,205.19 | 3,207,159.42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4,359,463.97 | 11,063,234.52 |
研发费用 | 87,500.00 | |
财务费用 | 152,068,083.02 | 211,203,954.39 |
其中:利息费用 | 156,373,914.73 | 216,534,375.66 |
利息收入 | 7,334,451.17 | 9,604,053.65 |
加:其他收益 | 812,695.02 | 345,383.2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8,870,081.23 | 279,094,889.09 |
加:营业外收入 | 325,332.89 | 293,177.94 |
减:营业外支出 | 3.98 | 3,147,542.0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9,195,410.14 | 276,240,524.94 |
减:所得税费用 | 72,487,052.59 | 37,561,877.9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6,708,357.55 | 238,678,647.0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6,708,357.55 | 238,678,647.0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6,708,357.55 | 238,678,647.01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6,708,357.55 | 238,678,647.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6,708,357.55 | 238,678,647.0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613 | 0.179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613 | 0.1799 |
法定代表人:武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一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建国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81,184.49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5,782,086.52 | 4,233,996.1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353,470.06 | 7,587,903.03 |
其中:利息费用 | 3,938,333.32 | 8,278,034.11 |
利息收入 | 590,382.12 | 696,842.14 |
加:其他收益 | 3,361.01 | 6,675.1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9,880,181.52 | 399,024,845.4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31,029,170.44 | 387,209,621.39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3.98 | 3,083,942.0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31,029,166.46 | 384,125,679.30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1,029,166.46 | 384,125,679.3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1,029,166.46 | 384,125,679.3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31,029,166.46 | 384,125,679.3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938 | 0.818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938 | 0.8186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4,893,916.77 | 855,329,488.5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42,181.2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83,365.09 | 13,753,371.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5,519,463.13 | 869,082,860.5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370,032.99 | 54,740,191.9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160,361.10 | 41,626,182.0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8,560,783.09 | 28,808,675.0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278,374.57 | 124,396,698.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2,369,551.75 | 249,571,747.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3,149,911.38 | 619,511,112.7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83,944.85 | 6,991,625.9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83,944.85 | 6,991,625.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83,944.85 | -6,991,625.9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636,9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36,9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5,944,444.44 | 8,826,350,646.3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8,045,016.10 | 211,508,007.1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3,989,460.54 | 9,037,858,653.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989,460.54 | -400,958,653.5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276,505.99 | 211,560,833.3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3,023,641.56 | 1,127,466,311.7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6,300,147.55 | 1,339,027,145.1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42,181.2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1,320.24 | 2,916,868.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13,501.51 | 2,916,868.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03,600.30 | 1,527,115.8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65.4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4,880,400.77 | 18,130,456.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185,266.47 | 19,657,571.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371,764.96 | -16,740,703.2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9,880,181.1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9,880,181.1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8,000.00 | 50,272.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000.00 | 50,272.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682,181.12 | -50,272.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310,416.16 | -16,790,975.2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4,398,563.36 | 41,728,321.8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0,708,979.52 | 24,937,346.5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67,310,196.00 | 2,793,310,451.59 | 278,746,445.58 | -436,755,234.62 | 4,102,611,858.55 | 4,102,611,858.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67,310,196.00 | 2,793,310,451.59 | 278,746,445.58 | -436,755,234.62 | 4,102,611,858.55 | 4,102,611,858.5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 236,708,357.55 | 236,708,357.55 | 236,708,357.55 |
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6,708,357.55 | 236,708,357.55 | 236,708,357.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 |
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 |
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67,310,196.00 | 2,793,310,451.59 | 278,746,445.58 | -200,046,877.07 | 4,339,320,216.10 | 4,339,320,216.10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9,264,621.00 | 3,316,358,745.89 | 278,746,445.58 | -842,786,612.88 | 3,221,583,199.59 | 3,221,583,199.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9,264,621.00 | 3,316,358,745.89 | 278,746,445.58 | -842,786,612.88 | 3,221,583,199.59 | 3,221,583,199.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238,678,647.01 | 238,678,647.01 | 238,678,647.01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8,678,647.01 | 238,678,647.01 | 238,678,647.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 |
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9,264,621.00 | 3,316,358,745.89 | 278,746,445.58 | -604,107,965.87 | 3,460,261,846.60 | 3,460,261,846.6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67,310,196.00 | 2,900,645,868.23 | 131,898,937.68 | -716,038,220.63 | 3,783,816,781.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67,310,196.00 | 2,900,645,868.23 | 131,898,937.68 | -716,038,220.63 | 3,783,816,781.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1,029,166.46 | 431,029,166.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1,029,166.46 | 431,029,166.4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 | 1,467,310,196.00 | 2,900,645,868.23 | 131,898,937.68 | - | 4,214,845,947.74 |
余额 | 285,009,054.17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9,264,621.00 | 1,221,856,947.89 | 131,898,937.68 | -1,060,172,644.95 | 762,847,861.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9,264,621.00 | 1,221,856,947.89 | 131,898,937.68 | -1,060,172,644.95 | 762,847,861.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4,125,679.30 | 384,125,679.3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4,125,679.30 | 384,125,679.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9,264,621.00 | 1,221,856,947.89 | 131,898,937.68 | -676,046,965.65 | 1,146,973,540.9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6)19号文批准,由山西省纺织总会、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太原现代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利普公司五家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于1996年2月6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341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342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7年6月17日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转存”的方式发行股票,并于1997年6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1998年4月24日,本公司以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按10:2股送红股并转增2股,公司股本增至252,000,000股。
2000年3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149号文批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25,713,851股普通股。配股后,本公司股本增至277,713,851股。
2000年4月28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9]68号文件,存续企业山西维尼纶厂改制设立为国有独资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华邦”),并将山西省纺织总会所持有公司国家股146,911,396股全部无偿划拨给三维华邦。2000年7月完成股权划转手续,三维华邦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003年6月6日至6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52号文批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33,340,000股普通股。配股后,本公司股本增至311,053,851股。
2007年2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3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增至391,053,851股。
2008年6月20日,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股本391,053,851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股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78,210,770股,转增后股本增加至469,264,621股。
2008年9月18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本公司母公司三维华邦资产整体划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泉煤业集团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公司成为三维华邦的母公司,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2016年8月17日,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阳泉煤业集团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三维华邦100%股权。
2017年4月6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阳煤集团将所持有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路桥集团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17】181号),同意阳泉煤业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三维华邦100%股权转让给路桥集团。
2017年5月24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阳煤集团拟向路桥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晋国资产权函【2017】290号),阳泉煤业集团公司通过《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阳泉煤业集团公司将持有的三维华邦100%股权转让至路桥集团。路桥集团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2017年6月19日,三维华邦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17年8月,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路桥集团的股东变更为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0年4月30日名称变更为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具《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山西三维股份的批复》(晋国投运营函[2018]190号)原则同意将三维华邦持有的本公司130,412,280股(股比27.79%)无偿划转至路桥集团。本公司母公司变更为路桥集团。
2018年9月6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营业范围的意见》(晋国资改革函[2018]514号),同意将本公司名称变更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经营范围由“化工产品、化纤产品、销售和出口
贸易等”变更为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等”。2021年度山西路桥以非公开方式向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售股份由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认购。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8月2日核准了平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涉及购买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2021年8月17日,山西路桥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受理本公司向高速集团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857,266,275.00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326,530,896.00股。
2021年9月30日,山西路桥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受理本公司向招商公里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山西路桥的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140,779,300.00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467,310,196.00股。
本公司目前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55862W,法定代表人:武艺,注册地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经营范围: 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公路养护公程;救援、清障;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公路信息网络服务;汽车清洗;以自有资金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以自有资金对港口、公路、水路运输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1,467,310,196.00股,其中高速集团持有857,266,275.00股,持股比例58.42%,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40,779,300.00股,持股比例
9.59%,路桥集团持有130,412,280股,持股比例8.89%。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和公司”)以及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榆公司”)。
本公司三级子公司:山西榆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公司”)
本财务报表于2022年8月23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2022年1-6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并基于以下第五点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评价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疑虑因素或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无形资产摊销和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告-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无形资产、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合并日时点按照新增后的持股比例计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权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作为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增加的净资产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对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经确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冲减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但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2)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将拥有实质性控制权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以及可分割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确定为合营安排。参与方为共同控制的一方时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否则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非合营方。
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是否为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权利且承担相关负债义务,还是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划分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两种类型。
(1)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非合营方比照上述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
(2)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及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债券投资、除长期股权投资 ( 参见本附注(13)-长期股权投资) 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应付债券及股本等。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根据本附注(22)-收入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Ⅰ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Ⅱ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Ⅲ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的评价依据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Ⅳ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为:
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Ⅱ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Ⅲ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其公允价值与实际利率下账面价值形成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包括利息费用 ) 计入当期损益
2)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参见本附注金融资产减值)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指定
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3)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7)金融工具减值
1)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合同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Ⅰ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Ⅱ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关联方和其他组合 | 其他方法 |
ⅰ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款项 | 减值准备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0.00 | ||
1至2年 | 5.00 | ||
2至3年 | 10.00 | ||
3至4年 | 30.00 | ||
4至5年 | 5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ⅱ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关联方组合和其他组合 | 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属于此组合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Ⅲ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组合2 | 备用金 |
组合3 | 应收保证金、押金、代垫款、其他暂付款项 |
组合4 | 应收其他款项 |
Ⅳ除上述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本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指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指本公司通过比较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据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考虑的违约风险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如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违约风险的界定标准,与本公司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财务限制条款等其他定性指标。
Ⅴ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的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Ⅵ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8)金融资产的核销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核销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9)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
1)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及相关条件,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Ⅰ 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Ⅱ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公司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备规定特征的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
除上述之外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2)相关处理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上述(10)、1和(十)、3处理。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包含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成分,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含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差额部分,确认为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1)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3)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2、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确认标准: ①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计划需获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③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公司将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资产负债表日单独列报为流动资产中“持有待售资产”或与划分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负债列报在流动负债中“持有待售负债”。
13、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及所有者权益项目。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有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两个或多个合营方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股份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Ⅰ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Ⅱ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Ⅲ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Ⅳ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Ⅴ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1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一、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3 | 2.77%-4.85% |
其中:简易房 | 年限平均法 | 2 | 3 | 48.5% |
二、交通设备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3-8 | 3 | 12.13%-32.33% |
三、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3 | 19.40%-24.25% |
四、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3 | 12.13%-19.40% |
五、检测及实验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六、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 | 19.40%-32.33% |
七、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8 | 3 | 12.13%-32.33%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
1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1)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2)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3)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17、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1)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2)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确定。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8、“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本公司将开发阶段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计入内部研发项目资本化成本。
(3)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摊销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交通流量法摊销。具体方法为:
当会计年度(期间)实际车流量大于或等于该年度(期间)预测车流量时,按照会计年度(期间)的实际车流量与每标准车流量应摊销额计算特许经营权摊销额;当会计年度(期间)实际车流量小于该年度(期间)预测车流量时,按照预测车流量与每标准车流量应摊销额计算特许经营权摊销额。
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本公司每3-5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特许经营期间内的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车流量的摊销额,以保证特许经营权在经营期限内全部摊销完毕。
对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时,以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期内预测标准总车流量与特许经营权入账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应摊销额。本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第三方独立机构出具的交通量预测报告中预测标准总车流量计算。
18、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长期资产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
(1)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长期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考虑销售协议价格,其次如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以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本公司在确定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①其现金流量分别根据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以及最终处置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测算,主要依据公司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预测期之后年份的合理增长率为基础进行最佳估计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历史经验数据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等确定。②其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日与预测期间相同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车位使用费、房屋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20、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制定章程或办法等,将是否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1)设定提存计划按照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本公司将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折合为离职时点的终值;之后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满足辞退福利义务时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参照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1、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2、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收入确认的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 (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本公司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收到山西省高速公路结算机构正式出具的应返还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划拨单时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为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贷款贴息、建设资金补贴款等。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Ⅰ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Ⅱ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Ⅲ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5、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租赁合同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3)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4)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固定资产 |
低价值租赁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Ⅰ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Ⅱ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Ⅲ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Ⅳ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Ⅰ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Ⅱ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Ⅲ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Ⅳ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按照本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5)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Ⅰ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Ⅱ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Ⅲ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Ⅳ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Ⅴ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租赁变更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租人应当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Ⅰ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Ⅱ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出租人应当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特别是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本公司采用车流量法进行摊销,其中对未来特许经营期内车流量的预测,属于重大会计估计,本公司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复核该重大会计估计的准确性。
2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采用简易计税办法、不动产租赁收入采用简易计税办法、其他收入按适用税率 | 3%、5%、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2% |
房产税 | 租赁收入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山西榆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榆和公司及平榆公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减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应纳增值税额。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条的相关规定,榆和公司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榆和高速(一期)项目所得从2017年1月1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4,344.63 | 12,925.56 |
银行存款 | 816,286,302.92 | 763,011,216.00 |
合计 | 816,300,647.55 | 763,024,141.56 |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500.00 | 500.00 |
其他说明因本公司车辆使用ETC引起银行账户冻结ETC保证金500.00元。
2、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9,736,525.53 | 100.00% | 150,000.00 | 0.14% | 109,586,525.53 | 128,848,739.87 | 100.00% | 150,000.00 | 0.12% | 128,698,739.87 |
其中: | ||||||||||
关联方和其他组合 | 109,189,838.51 | 99.50% | 0.00% | 109,189,838.51 | 127,075,005.67 | 98.62% | 0.00% | 127,075,005.67 | ||
账龄组合 | 546,687.02 | 0.50% | 150,000.00 | 27.44% | 396,687.02 | 1,773,734.20 | 1.38% | 150,000.00 | 8.46% | 1,623,734.20 |
合计 | 109,736,525.53 | 100.00% | 150,000.00 | 0.14% | 109,586,525.53 | 128,848,739.87 | 100.00% | 150,000.00 | 0.12% | 128,698,739.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0,000.0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和其他组合 | 109,189,838.51 | 0.00% | |
账龄组合 | 546,687.02 | 150,000.00 | 27.44% |
合计 | 109,736,525.53 | 150,000.00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9,189,838.51 |
1至2年 | 46,687.02 |
3年以上 | 500,000.00 |
3至4年 | 500,000.00 |
合计 | 109,736,525.53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0,000.00 | 15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 | 150,000.00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联网收费结算与会计核算中心 | 96,380,844.95 | 87.83% | |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12,855,680.58 | 11.71% | |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后勤服务中心 | 500,000.00 | 0.46% | 150,000.00 |
合计 | 109,736,525.53 | 100.00% |
3、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707,896.99 | 100.00% | 4,037,239.04 | 100.00% |
合计 | 2,707,896.99 | 4,037,239.04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公司 | 2,699,896.99 | 99.7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 | 8,000.00 | 0.30% |
合计 | 2,707,896.99 | 100.00% |
4、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55,212.70 | 907,084.10 |
合计 | 1,355,212.70 | 907,084.10 |
其他应收款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308,760.77 | 39,752.55 |
押金 | 214,000.00 | 214,000.00 |
收费站找零备用金 | 90,000.00 | 108,457.00 |
其他 | 905,539.92 | 707,962.54 |
合计 | 1,518,300.69 | 1,070,172.09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63,087.99 | 163,087.99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63,087.99 | 163,087.9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60,989.31 |
1至2年 | 39,302.28 |
2至3年 | 5,970.42 |
3年以上 | 312,038.68 |
3至4年 | 214,000.00 |
5年以上 | 98,038.68 |
合计 | 1,518,300.69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组合3: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应收保证金、押金、代垫款、其他暂付款项 | 95,438.68 | 95,438.68 | ||||
组合4: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其他款项 | 67,649.31 | 67,649.31 | ||||
合计 | 163,087.99 | 163,087.99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罗晓芳 | 押金 | 214,000.00 | 3-4年 | 14.09% | 64,200.00 |
中石化(山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代付款 | 142,919.78 | 1年以内 | 9.41% | |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路政宣传奖励费 | 83,446.70 | 1-2年、5年以上 | 5.50% | 67,632.34 |
刘永 | 备用金 | 65,000.00 | 1年以内 | 4.28% | |
代扣代缴保险 | 社保款 | 62,471.78 | 1年以内 | 4.11% | |
合计 | 567,838.26 | 37.40% | 131,832.34 |
5、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周转材料 | 821,327.82 | 821,327.82 | 1,044,446.66 | 1,044,446.66 | ||
合计 | 821,327.82 | 821,327.82 | 1,044,446.66 | 1,044,446.66 |
6、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费用 | 213,568.38 | 854,273.52 |
待抵扣进项税 | 1,518,032.87 | 4,509,211.37 |
预缴税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合计 | 1,931,601.25 | 5,563,484.89 |
7、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4,194,096.87 | 47,535,075.78 |
合计 | 44,194,096.87 | 47,535,075.78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574,245.52 | 29,164,836.15 | 8,628,803.93 | 1,844,930.90 | 1,809,485.70 | 12,469,136.34 | 72,491,438.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899.00 | -70,956.00 | 676,000.00 | 224,991.00 | 57,300.00 | 804,436.00 | |
(1)购置 | 676,000.00 | 224,991.00 | 57,300.00 | 958,291.0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核减) | -82,899.00 | -70,956.00 | -153,855.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8,491,346.52 | 29,093,880.15 | 9,304,803.93 | 1,844,930.90 | 2,034,476.70 | 12,526,436.34 | 73,295,874.5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55,753.50 | 10,751,775.66 | 4,941,541.00 | 772,421.21 | 1,087,575.98 | 5,947,295.41 | 24,956,362.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9,587.52 | 1,959,078.90 | 580,237.34 | 164,797.59 | 171,993.09 | 939,720.47 | 4,145,414.91 |
(1)计提 | 329,587.52 | 1,959,078.90 | 580,237.34 | 164,797.59 | 171,993.09 | 939,720.47 | 4,145,414.9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785,341.02 | 12,710,854.56 | 5,521,778.34 | 937,218.80 | 1,259,569.07 | 6,887,015.88 | 29,101,777.6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706,005.50 | 16,383,025.59 | 3,783,025.59 | 907,712.10 | 774,907.63 | 5,639,420.46 | 44,194,096.8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118,492.02 | 18,413,060.49 | 3,687,262.93 | 1,072,509.69 | 721,909.72 | 6,521,840.93 | 47,535,075.78 |
8、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9,442,162.60 | 16,702,734.60 |
合计 | 19,442,162.60 | 16,702,734.60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建设护栏等补充设计工程 | 1,760,917.00 | 1,760,917.00 | 1,751,154.00 | 1,751,154.00 | ||
G2516平榆高速所属服务区视频监控全覆盖系统及流量统计系统工程 | 457,368.70 | 457,368.70 | 457,368.70 | 457,368.70 | ||
G2516平榆高速视频云联网工程 | 1,453,911.00 | 1,453,911.00 | 1,453,911.00 | 1,453,911.00 | ||
平榆高速公路收费站监控由模拟摄像头升级为数字高清工程 | 1,993,003.00 | 1,993,003.00 | 1,993,003.00 | 1,993,003.00 | ||
平榆高速隧道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 1,885,492.00 | 1,885,492.00 | 1,885,492.00 | 1,885,492.00 | ||
平榆高速云竹湖收费站及云竹湖服务区变压器增容工程 | 558,617.00 | 558,617.00 | 558,617.00 | 558,617.00 | ||
G2516平榆高速公路隧道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 248,000.00 | 248,000.00 | 248,000.00 | 248,000.00 |
治超站点增加治超磅工程 | 406,345.00 | 406,345.00 | 406,345.00 | 406,345.00 | ||
高速公路通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 1,933,900.00 | 1,933,900.00 | 1,933,900.00 | 1,933,900.00 | ||
和顺服务区加气站 | 8,744,608.90 | 8,744,608.90 | 6,014,943.90 | 6,014,943.90 | ||
合计 | 19,442,162.60 | 19,442,162.60 | 16,702,734.60 | 16,702,734.6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建设护栏等补充设计工程 | 1,873,200.00 | 1,751,154.00 | 9,763.00 | 1,760,917.00 | 94.01% | 94.01% | 其他 | |||||
G2516平榆高速所属服务区视频监控全覆盖系统及流量统计系统工程 | 500,000.00 | 457,368.70 | 457,368.70 | 91.47% | 91.47% | 其他 | ||||||
G2516平榆高速视频云联网工程 | 1,540,000.00 | 1,453,911.00 | 1,453,911.00 | 94.41% | 94.41% | 其他 | ||||||
平榆高速公路收费站监控由模拟摄像头升级为数字高清工程 | 2,210,000.00 | 1,993,003.00 | 1,993,003.00 | 90.18% | 90.18% | 其他 | ||||||
平榆高速隧道监控 | 6,970,000.00 | 1,885,492.00 | 1,885,492.00 | 27.05% | 27.05% | 其他 |
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 ||||||||||||
平榆高速云竹湖收费站及云竹湖服务区变压器增容工程 | 600,000.00 | 558,617.00 | 558,617.00 | 93.10% | 93.10% | 其他 | ||||||
G2516平榆高速公路隧道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 15,300,000.00 | 248,000.00 | 248,000.00 | 1.62% | 1.62% | 其他 | ||||||
治超站点增加治超磅工程 | 550,000.00 | 406,345.00 | 406,345.00 | 73.88% | 73.88% | 其他 | ||||||
高速公路通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 3,695,800.00 | 1,933,900.00 | 1,933,900.00 | 52.33% | 52.33% | 其他 | ||||||
和顺服务区加气站 | 18,482,600.00 | 6,014,943.90 | 2,729,665.00 | 8,744,608.90 | 47.31% | 47.31% | 其他 | |||||
合计 | 51,721,600.00 | 16,702,734.60 | 2,739,428.00 | 19,442,162.60 |
9、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225,950.00 | 761,500.00 | 15,344,883,571.42 | 15,362,871,021.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225,950.00 | 761,500.00 | 15,344,883,571.42 | 15,362,871,021.4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13,270.33 | 235,186.81 | 2,922,307,681.68 | 2,923,656,138.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2,649.52 | 37,841.34 | 248,121,234.61 | 248,481,725.47 |
(1)计提 | 322,649.52 | 37,841.34 | 248,121,234.61 | 248,481,725.4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35,919.85 | 273,028.15 | 3,170,428,916.29 | 3,172,137,864.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790,030.15 | 488,471.85 | 12,174,454,655.13 | 12,190,733,157.1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112,679.67 | 526,313.19 | 12,422,575,889.74 | 12,439,214,882.60 |
其他说明本公司报告期内拥有的无形资产除软件、土地使用权外均为因设立质押而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资产,2022年6月30日受限资产净值为12,174,454,655.13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榆和公司2016年9月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编号:
TPSH〈2016〉ZL041,期限9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TPSH〈2016〉ZL041-ZY01),本公司将榆和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的收费权及其基于收费权等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顺位质押给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根据榆和公司2017年2月15日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北银金租[2017]回字0017号,期限6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17]回字0017号-质01
号),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项目榆社至左权段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顺位质押给该金融机构。
(3)根据榆和公司2021年5月2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410202101100001183,期限16年),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4)根据榆和公司2021年5月2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410202101100001184,期限24年),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5)根据平榆公司2021年4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应收质字第2021应收质004号),为确保2021年4月20日双方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编号:公固贷字第2021固贷002号)的履行,本公司将依法持有的山西省汾阳至邢台高速平遥至榆社段的全部收费权和收益权作为质押物出质。1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48,877.64 | 62,219.41 | 248,877.64 | 62,219.41 |
可抵扣亏损 | 373,397.98 | 9,334.95 | 373,397.98 | 9,334.95 |
特许经营权摊销差异 | 16,222,022.23 | 4,055,505.56 | 15,283,086.48 | 3,820,771.62 |
合计 | 16,844,297.85 | 4,127,059.92 | 15,905,362.10 | 3,892,325.98 |
(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3,533.58 | 83,533.58 |
可抵扣亏损 | 233,876,294.20 | 225,025,279.14 |
合计 | 233,959,827.78 | 225,108,812.72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73,647,126.01 | 73,647,126.01 | |
2023年 | 32,784,466.61 | 32,784,466.61 | |
2024年 | 28,085,192.54 | 28,085,192.54 | |
2025年 | 27,256,683.99 | 27,256,683.99 | |
2026年 | 63,251,809.99 | 63,251,809.99 | |
2027年 | 8,851,015.06 | ||
合计 | 233,876,294.20 | 225,025,279.14 |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合计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12、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路权款 | 241,072,100.00 | 241,072,100.00 |
工程款 | 19,775,275.30 | 59,511,697.01 |
监理费 | 1,474,962.86 | 2,755,394.76 |
材料款 | 723,662.32 | 4,027,656.14 |
设备款 | 2,037,040.77 | 2,649,545.77 |
合计 | 265,083,041.25 | 310,016,393.6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41,072,100.00 | 未到付款期 |
山西交通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 574,560.00 | 质保金 |
山西东山供水工程有限公司 | 480,000.00 | 保证金 |
合计 | 242,126,660.00 |
13、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款 | 2,923,294.77 | 779,364.38 |
合计 | 2,923,294.77 | 779,364.38 |
1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133,937.44 | 307,569.08 |
合计 | 133,937.44 | 307,569.08 |
15、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349,835.51 | 33,564,510.13 | 42,447,419.64 | 12,466,926.0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53,031.78 | 4,532,664.37 | 4,529,595.82 | 256,100.33 |
合计 | 21,602,867.29 | 38,097,174.50 | 46,977,015.46 | 12,723,026.33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959,335.42 | 24,468,777.46 | 32,985,946.69 | 9,442,166.19 |
2、职工福利费 | 2,414,720.92 | 2,414,720.92 | ||
3、社会保险费 | 72,174.71 | 2,060,315.79 | 2,059,262.41 | 73,228.0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3,982.70 | 1,922,973.43 | 1,922,214.15 | 64,741.98 |
工伤保险费 | 8,192.01 | 137,342.36 | 137,048.26 | 8,486.11 |
4、住房公积金 | 102,409.80 | 2,605,245.00 | 2,623,322.00 | 84,332.8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70,058.58 | 1,180,861.96 | 1,083,721.62 | 2,867,198.92 |
8、其他短期薪酬 | 445,857.00 | 834,589.00 | 1,280,446.00 | |
合计 | 21,349,835.51 | 33,564,510.13 | 42,447,419.64 | 12,466,926.0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46,357.09 | 3,540,200.00 | 3,537,260.48 | 249,296.61 |
2、失业保险费 | 6,674.69 | 144,592.37 | 144,463.34 | 6,803.72 |
3、企业年金缴费 | 847,872.00 | 847,872.00 | ||
合计 | 253,031.78 | 4,532,664.37 | 4,529,595.82 | 256,100.33 |
1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877,684.32 | 5,319,357.73 |
企业所得税 | 42,762,450.92 | 42,013,261.89 |
个人所得税 | 7,392.32 | 37,730.1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8,914.39 | 204,534.72 |
资源税 | 19,764.00 |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0,234.87 | 251,406.87 |
房产税 | 1,132,614.91 | 1,124,742.74 |
其他税费 | 8,724,265.62 | 8,991,276.32 |
合计 | 57,903,557.35 | 57,962,074.45 |
1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2,907,142.04 | 24,818,039.00 |
应付股利 | 79,060,853.43 | 79,060,853.43 |
其他应付款 | 683,900,693.60 | 913,024,924.06 |
合计 | 785,868,689.07 | 1,016,903,816.49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7,730,748.31 | 9,083,449.81 |
其他 | 15,176,393.73 | 15,734,589.19 |
合计 | 22,907,142.04 | 24,818,039.00 |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79,060,853.43 | 79,060,853.43 |
合计 | 79,060,853.43 | 79,060,853.43 |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金拆借款 | 499,926,268.95 | 699,926,268.95 |
代管资金 | 162,786,934.99 | 197,254,404.81 |
代收代扣的款项 | 1,276,602.63 | 919,339.57 |
往来款 | 4,305,454.00 | 4,299,454.00 |
保证金 | 12,413,308.41 | 9,238,519.59 |
应上缴通行费 | 390,124.64 | 328,024.64 |
其他 | 2,801,999.98 | 1,058,912.50 |
合计 | 683,900,693.60 | 913,024,924.0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376,490,697.91 | 保证金部分未到偿付时点、其余为往来款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1,692,889.73 | 资金紧张 |
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一期建设) | 24,460,125.81 | 代管资金 |
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二期建设) | 17,246,532.85 | 代管资金 |
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一期运营) | 7,122,411.64 | 代管资金 |
合计 | 667,012,657.94 |
1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9,000,000.00 | 163,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38,888,888.88 | 188,888,888.88 |
合计 | 327,888,888.88 | 351,888,888.88 |
1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3,246.56 | 30,418.92 |
合计 | 13,246.56 | 30,418.92 |
20、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226,400,000.00 | 7,333,900,000.00 |
信用借款 | 28,870,000.00 | 28,870,000.00 |
合计 | 7,255,270,000.00 | 7,362,77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类别及金额,参见本附注-无形资产;
(2)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3.73%-3.76%。
2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69,378,372.01 | 210,808,628.48 |
合计 | 169,378,372.01 | 210,808,628.48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169,378,372.01 | 210,808,628.48 |
2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938,274.88 | 244,856.28 | 2,693,418.60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补助资金 | |
合计 | 2,938,274.88 | 244,856.28 | 2,693,418.6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补助资金 | 2,938,274.88 | 244,856.28 | 2,693,418.60 | 与资产相关 |
2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67,310,196.00 | 1,467,310,196.00 |
2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793,310,451.59 | 2,793,310,451.59 | ||
合计 | 2,793,310,451.59 | 2,793,310,451.59 |
2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8,746,445.58 | 278,746,445.58 | ||
合计 | 278,746,445.58 | 278,746,445.58 |
2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36,755,234.62 | -842,786,612.8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36,755,234.62 | -842,786,612.8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6,708,357.55 | 238,678,647.0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0,046,877.07 | -604,107,965.87 |
2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67,348,837.49 | 291,915,342.58 | 789,322,316.95 | 289,653,786.28 |
其他业务 | 4,989,989.25 | 3,660,845.77 | 9,567,497.12 | 5,012,173.60 |
合计 | 772,338,826.74 | 295,576,188.35 | 798,889,814.07 | 294,665,959.88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平榆公司 | 榆和公司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通行费收入 | 385,128,532.15 | 382,220,305.34 | 767,348,837.49 |
服务区收入 | 4,527,670.77 | 284,184.03 | 4,811,854.80 |
其他收入 | 3,084.91 | 175,049.54 | 178,134.45 |
2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53,674.82 | 1,511,577.16 |
资源税 | 31,689.80 | 50,143.30 |
房产税 | 7,872.17 | 198,908.42 |
车船使用税 | 7,907.52 | 600.00 |
印花税 | 17,215.30 | 233,230.70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71,845.58 | 1,212,699.84 |
合计 | 2,190,205.19 | 3,207,159.42 |
29、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681,930.14 | 7,328,180.88 |
保险费 | 308,398.52 | |
折旧费 | 648,655.53 | 690,473.20 |
修理费 | ||
无形资产摊销 | 143,336.10 | 53,049.08 |
存货盘亏 | ||
业务招待费 | 11,146.43 | |
差旅费 | 31,887.28 | 86,449.21 |
办公费 | 579,320.62 | 206,193.23 |
会议费 | 4,980.00 | |
诉讼费 | 183,822.77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1,706,075.48 | 827,000.00 |
咨询费 | 125,660.38 | 75,000.00 |
技术转让费 | ||
董事会费 | 90,000.00 | 90,000.00 |
排污费 | ||
其他 | 1,352,598.44 | 1,198,541.20 |
合计 | 14,359,463.97 | 11,063,234.52 |
3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6,373,914.73 | 216,534,375.66 |
减:利息资本化 | ||
减:利息收入 | 7,334,451.17 | 9,604,053.65 |
承兑汇票贴息 | ||
汇兑损失 | ||
手续费及其他 | 3,028,619.46 | 4,273,632.38 |
合计 | 152,068,083.02 | 211,203,954.39 |
3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税返还 | 17,908.74 | 10,001.95 |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 166,000.00 | 90,525.00 |
省界收费站项目交通部补助 | 244,856.28 | 244,856.28 |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 | 383,930.00 | |
合计 | 812,695.02 | 345,383.23 |
3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路赔收入 | 14,385.62 | 105,873.04 | 14,385.62 |
废旧物资处置款 | 292,897.26 | 172,753.99 | 292,897.26 |
罚款收入 | 18,050.00 | 14,550.00 | 18,050.00 |
其他 | 0.01 | 0.91 | 0.01 |
合计 | 325,332.89 | 293,177.94 | 325,332.89 |
3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63,600.00 | ||
证券虚假陈述案股民诉讼未决诉讼 | 3,083,942.09 | ||
其他 | 3.98 | 3.98 | |
合计 | 3.98 | 3,147,542.09 | 3.98 |
34、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2,721,786.53 | 18,090,497.9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4,733.94 | 19,471,380.02 |
合计 | 72,487,052.59 | 37,561,877.9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09,195,410.1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7,298,852.5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621.5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110,429.4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1,851.7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14,156.16 |
所得税费用 | 72,487,052.59 |
35、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7,333,642.92 | 9,604,053.65 |
收到往来款 | 7,913,830.44 | 2,772,999.10 |
收到的路赔、补助款等 | 2,335,891.73 | 1,376,319.24 |
合计 | 17,583,365.09 | 13,753,371.99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往来款 | 34,590,603.49 | 119,448,756.10 |
付现费用 | 4,687,771.08 | 4,947,942.61 |
合计 | 39,278,374.57 | 124,396,698.71 |
3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6,708,357.55 | 238,678,647.0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145,414.91 | 3,916,800.8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248,481,725.47 | 249,302,506.9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9,388,102.70 | 220,789,941.3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4,733.94 | 18,977,591.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93,788.0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3,118.84 | -43,500.1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201,816.12 | 85,986,242.4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9,763,890.27 | -198,590,905.7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3,149,911.38 | 619,511,112.7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16,300,147.55 | 1,339,027,145.1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63,023,641.56 | 1,127,466,311.7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276,505.99 | 211,560,833.35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16,300,147.55 | 763,023,641.56 |
其中:库存现金 | 14,344.63 | 12,925.5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16,285,802.92 | 763,010,716.0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6,300,147.55 | 763,023,641.56 |
3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00.00 | ETC保证金 |
无形资产 | 12,174,454,655.13 | 金融机构贷款质押 |
合计 | 12,174,455,155.13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晋中市 | 太原市 | 公路管理与养护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中市 | 太原市 | 公路管理与养护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榆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中市 | 太原市 | 公路施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除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太原市 | 市政设施管理 | 6,417,000,000.00 | 58.42% | 58.4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交通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交研科学实验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交控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道合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晋宇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兴路交通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华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东山供水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交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高速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奥威路桥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路桥集团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诺信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省交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交科桥梁附件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交科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一期建设)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二期建设)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一期运营)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4、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费及维护费 | -176,780.00 | 32,910.00 |
山西兴路交通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监理费 | 9,763.00 | |
山西交控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机电维护费 | 84,000.00 | |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机电维护费与光伏发电费 | 239,104.0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 | ETC通行推广服务费 | 2,518.87 |
说明:与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本期发生额为负数的原因:本公司子公司平榆公司2020年暂估入账专项工程办理竣工结算,根据核减金额冲减本期发生额。
(2)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2016年9月 23日 | 2025年5月 15日 | 否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2017年2月 16日 | 2022年11月 16日 | 否 |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258,233,379.22 |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1,692,889.73 | |||
拆出 |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66,365.68 | 624,420.40 |
(5) 其他关联交易
提供资金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利息 | 8,278,034.11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山西交通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 574,560.00 | 1,482,161.00 |
应付账款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 | 4,883,894.15 | 19,309,825.60 |
应付账款 |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70,705.34 | 70,705.34 |
应付账款 | 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 103,170.92 | 331,211.76 |
应付账款 | 山西交研科学实验工程有限公司 | 64,029.35 | 64,029.35 |
应付账款 | 山西交控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520.00 | |
应付账款 | 山西道合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74,372.40 | 699,498.94 |
应付账款 | 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741.00 | 4,858.00 |
应付账款 | 山西晋宇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5,902.14 | |
应付账款 | 山西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 | 11,981.00 | |
应付账款 | 山西兴路交通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13,649.06 | 56,406.06 |
应付账款 | 山西华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896.20 | 5,896.20 |
应付账款 | 山西东山供水工程有限公司 | 480,000.00 | 480,000.00 |
应付账款 | 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 5,561.00 | 5,561.00 |
应付账款 | 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80,000.00 | |
应付账款 | 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112,643.80 | 305,874.85 |
应付账款 | 山西交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492,257.25 | 2,197,577.00 |
应付账款 | 山西高速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755,000.00 | 755,000.00 |
应付账款 | 山西奥威路桥实业有限公司 | 23,561.28 | |
应付账款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2,730.00 | 1,425,583.00 |
应付账款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41,072,100.00 | 241,072,100.00 |
应付账款 |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930,261.00 | |
应付账款 |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127,162.00 | |
应付账款 |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757,122.00 | 2,114,767.50 |
应付账款 |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1,041,441.00 | 1,041,441.00 |
应付账款 | 山西路桥集团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733,860.00 | |
应付账款 | 山西诺信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56,538.00 | 556,538.00 |
应付账款 | 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281,144.00 | 281,144.00 |
应付账款 |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979,778.00 | 2,579,778.00 |
应付账款 | 山西省交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2,886.00 | 183,431.00 |
应付账款 | 山西交科桥梁附件有限责任公司 | 34,966.00 | 70,346.60 |
应付账款 | 山西交控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520.00 | |
应付利息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349,249.55 | 13,349,249.55 |
应付股利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9,060,853.43 | 79,060,853.43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376,490,697.91 | 410,223,883.09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 | 116,481.46 | 116,481.46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 | 110,958.00 | 243,305.0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 139,036.92 | 139,036.92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交科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39,6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兴路交通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3,642.50 | 23,642.5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95,175.00 | 62,790.0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1,692,889.73 | 441,692,889.73 |
其他应付款 | 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一期建设) | 24,460,125.81 | 24,460,125.81 |
其他应付款 | 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二期建设) | 17,246,532.85 | 17,964,806.49 |
其他应付款 | 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一期运营) | 7,122,411.64 | 7,138,422.64 |
7、关联方承诺
承担诉讼或有损失事项的承诺本公司股东高速集团承诺,鉴于本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号:(2020)豫民再144号]纠纷正在诉讼中,如果案件的终审结果及其执行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高速集团将及时、足额补偿给本公司。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洪洞县广大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洪洞县广大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诉至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决:(1)判决被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22,162,650.00元;(2)判决被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7,092,048.00元(损失以22,162,6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29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暂计算至2019年7月22日,此后按此标准计算至货款全部清偿之日止);(3)判决被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2,266,265.00元;(4)判决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所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0年6月15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洪洞县广大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2,162,650.00元,以该款为基数,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150%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
后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0%计付至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洪洞县广大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已开庭,法院尚未判决。
2、崔站发
2019年9月5日,申请人崔站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请求判令本公司子公司平榆公司与其他各被申请人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路桥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承担拖欠工程款4,789.1688万元,其中平榆公司承担拖欠工程款4,450.0175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自2011年6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平榆公司与其他被申请人共同承担补偿承诺金2,604.8209万元(补偿承诺金16,661,380元,月息2%暂计至2017年11月10日,实际应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平榆公司与其他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讨要工程款产生的人工及差旅费
104.3490万元。
2019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5724号),指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前述崔站发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020年6月23日,平榆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0)豫民再144号]。
2020年11月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局《民事裁定书》((2020)豫民再144号),裁定如下:(1)撤销本院(2018)豫民终869号民事判决及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3民初184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1年1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2022年2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造价鉴定结果的第一次庭审。
2022年6月17日,洛阳中院重审(2020)豫03民343号民事判决书:判由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在27,234,031.44元范围内对原告崔站发承担付款责任。
截至本财务报表披露日,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中。
3、江苏空间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江苏空间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1)本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904,224.07元及利息损失110,715.95元(以本金904,224.07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2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与LPR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110,715.95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因实现诉请产生的费用由本公司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承担。
2022年6月24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晋1024民初1082号,判决本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江苏空间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04,224.07元及利息(利息以904,224.07元为基数,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自2019年2月2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与LPR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提起上诉。
截至本财务报表披露日,本公司已提起上诉。
4、青岛欧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青岛欧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1)本公司向青岛欧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节电收益人民币4,243,167.80元(其中供水1#泵、5#循环水4#、5#循环水5#按25,920.00小时计算节电收益,其余设备按19,800.00小时计算节电收益,最终以实际节电数为准);(2)本公司向青岛欧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节电收益人民币4,243,167.8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青岛欧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之日计至节电收益付清为止);
(3)请求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对第1、2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4)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本公司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2022年5月30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出具判决书((2022)晋1024民初699号),判决:
驳回原告青岛欧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354.94元,由原告青岛欧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
截至本财务报表披露日,二审尚未开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崔站发
2022年7月1日,平榆公司不服洛阳中院重审(2020)豫03民343号民事判决书,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财务报表披露日,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中。
2、山西英纳维森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1日,山西英纳维森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起诉至洪洞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539,453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截至本财务报表披露日,本案已开庭,尚未判决。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作为承租人
租赁费用补充信息: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和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当期计入费用的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 |
短期租赁 | 592,705.14 |
低价值租赁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合计 | 592,705.14 |
2、新乡市顺通泵阀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新乡市顺通泵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起诉至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1)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2,140,611.00元;(2)本案诉讼费由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2022年2月8日,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2)晋1024民初48号),判决:(1)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乡市顺通泵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140,611.00元;(2)驳回原告新乡市顺通泵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2年2月23日,本公司不服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2022年2月8日作出的(2022)晋1024民初48号民事判决,向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晋1024民初48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要求上诉人支付货款2,140,611.00元的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2年5月31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出具判决书((2022)晋10民终10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述,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925元,由上述人本公司承担。
截至本财务报表披露日,本公司已履行判决。
3、四川恒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10日,四川恒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起诉至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1)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价款3,893,627.22元;(2)本案诉讼费由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2022年3月25日,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晋1024民初628号,判决本公司向四川恒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3,893,627.22元;(2)案件受理费18,975.00元,由本公司承担。
截至本财务报表披露日,本公司已履行完毕判决。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344,972,346.50 | 144,972,346.10 |
其他应收款 | 600,618,321.98 | 400,202,887.25 |
合计 | 945,590,668.48 | 545,175,233.35 |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344,972,346.50 | 144,972,346.10 |
合计 | 344,972,346.50 | 144,972,346.1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
断依据 | ||||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19,193,578.04 | 1-2年 | 子公司按资金计划支付 | 否,榆和公司经营业绩稳步,不存在减值风险 |
合计 | 19,193,578.04 |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3,004.89 | 13,004.99 |
押金 | 214,000.00 | 214,000.00 |
其他 | 600,455,527.44 | 400,040,092.61 |
合计 | 600,682,532.33 | 400,267,097.60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4,210.35 | 64,210.3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64,210.35 | 64,210.3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00,466,007.61 |
1至2年 | 2,524.72 |
3年以上 | 214,000.00 |
3至4年 | 214,000.00 |
合计 | 600,682,532.33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组合3: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应收保证金、押金、代垫款、其他暂付款项 | 64,200.00 | 64,200.00 | ||||
组合4: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其他款项 | 10.35 | 10.35 | ||||
合计 | 64,210.35 | 64,210.35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00,298,055.56 | 1年以内 | 99.94% | |
罗晓芳 | 押金 | 214,000.00 | 3-4年 | 0.04% | 64,200.00 |
代扣代缴保险 | 社保款 | 55,807.26 | 1年以内 | 0.01% | |
上市公司协会 | 预交会费 | 50,000.00 | 1年以内 | 0.01% | |
山西省国防交通协会 | 预交会费 | 30,000.00 | 1年以内 | 0.00% | |
合计 | 600,647,862.82 | 100.00% | 64,20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714,119,102.23 | 3,714,119,102.23 | 3,714,119,102.23 | 3,714,119,102.23 | ||
合计 | 3,714,119,102.23 | 3,714,119,102.23 | 3,714,119,102.23 | 3,714,119,102.23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12,281,887.59 | 1,512,281,887.59 | |||||
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 | 2,201,837,214.64 | 2,201,837,214.64 |
责任公司 | |||||||
合计 | 3,714,119,102.23 | 3,714,119,102.23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1,184.49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281,184.49 | 0.00 | 0.00 | 0.00 |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山西路桥本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其他收入 | 281,184.49 | 281,184.49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39,880,181.52 | 399,024,845.41 |
合计 | 439,880,181.52 | 399,024,845.41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4,786.2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5,328.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908.7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4,505.98 | |
合计 | 853,517.9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代扣代缴个税返还手续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1% | 0.1613 | 0.16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59% | 0.1607 | 0.160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