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336 公司简称: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及行业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2022年度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1年度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被纳入《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153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集采名单,2022年3月公司核心产品益赛普以127元/支价格作为拟备选产品中标,价格降幅为60%,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不排除未来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调的可能。同时,2022年上半年疫情反复影响慢病患者就诊,类风关领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益赛普的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鉴于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不断深化及对未来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研发项目前期投入增大,在研项目随其研发阶段所需而研发投入增多,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产生较大量的研发费用,如研发费用大于商业化产品产生的利润,将导致公司亏损。
2、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另外,考虑到药物研发风险以及未来产品上市面临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有效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经验、规模化生产优势或终端销售覆盖能力,则可能导致在研产品无法在同靶点产品中抢先获批上市,相关产品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成长性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创新药研发,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地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郑利荣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三生国健 | 指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三生制药 | 指 | 3SBio Inc.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1530.HK |
富健药业 | 指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Full Gain Pharmaceutical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
兰生国健/兴生药业 | 指 | 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三生 | 指 |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晟国医药 | 指 |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昊颔 | 指 | 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浦东领驭 | 指 |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浦东田羽 | 指 |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Grand Path | 指 | 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
上海翃熵 | 指 |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香港达佳 | 指 |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Achieve Well International (HongKong)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
抗体中心 | 指 | 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中健抗体 | 指 | 中健抗体有限公司 |
苏州国健 | 指 |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
丹生医药 | 指 | 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德生生物 | 指 |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Numab | 指 | Numab Therapeutics, AG |
康派尼恩 | 指 | 上海康派尼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鹰瞳 | 指 | 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启光德健 | 指 | 启光德健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Verseau | 指 | Verseau Therapeutics, Inc |
Numab | 指 | Numab Therapeutics AG,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抗体 | 指 | 机体的免疫系统在抗原刺激下,由B淋巴细胞分化成的浆细胞所产生的、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应的免疫球蛋白 |
单克隆抗体/单抗 | 指 | 由单一B细胞克隆产生的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表位的抗体 |
双特异性抗体/双抗 | 指 | 拥有两种特异性抗原结合位点,可以同时与靶细胞和功能细胞(一般为T细胞)相互作用,进而增强对靶细胞的杀伤作用 |
生物类似药 | 指 | 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获准注册的原研药(参照药)具有相似性的治疗用生物制品。生物类似药候选药物的氨基酸序列原则上应与原研药(参照药)相同。生物类似药通常不被认为是其原研药的仿制药,因为两种产品相似,但是可能不完全相同。生物类似药和对照药物之间需要在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达到严格的监管要求 |
自身免疫性疾病 | 指 | 由人体对正常存在于自身体内的物质和组织的异常免疫反应引起的疾病 |
类风湿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指 | 类风湿关节炎或类风湿性关节炎(Rheumatoid Arthritis,RA),是一种病因尚未明了的慢性全身性炎症性疾病,以慢性、 |
对称性、多滑膜关节炎和关节外病变为主要临床表现,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 | ||
强直性脊柱炎 | 指 | 强直性脊柱炎(Ankylosing Spondylitis,AS)是一种慢性进行性疾病,主要侵犯骶髂关节、脊柱骨突、脊柱旁软组织及外周关节,可伴发关节外表现,严重者可发生脊柱畸形和关节强直。它属于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是一种与脊柱炎相关的关节炎 |
银屑病 | 指 | 银屑病(Psoriasis)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皮肤病,典型皮损为鳞屑性红斑 |
靶点 | 指 | 即药物治疗针对的目标分子,通常在疾病的病理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药物通过抑制或激活该目标分子的生物活性产生临床药效 |
TNF-α | 指 | Tumor Necrosis Factor-α,指肿瘤坏死因子-α,是主要由巨噬细胞和单核细胞产生的一种促炎细胞因子,属于引起急相反应的众多细胞因子中的一员,主要作用是调节免疫细胞的功能 |
HER2 | 指 | Human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2,指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是重要的乳腺癌及胃癌预后判断因子 |
CD20 | 指 | 指表达于除浆细胞(分泌免疫球蛋白的B细胞)外的发育分化各阶段的B细胞的表面,通过调节跨膜钙离子流动直接对B细胞起作用,在B细胞增殖和分化中起重要的调节作用 |
EGFR | 指 |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指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常表达在表皮细胞上 |
PD-1 | 指 | Programmed Cell Death Protein1,指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 |
VEGF | 指 | 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指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一种高度特异性的促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具有促进血管通透性增加、细胞外基质变性、血管内皮细胞迁移、增殖和血管形成等作用 |
IL-17 | 指 | Interleukin-17,指白细胞介素17,是由辅助性T细胞17分泌的一种促炎细胞因子 |
IL-5 | 指 | Interleukin-5,指白细胞介素5,在协调和促进以酸性粒细胞为基础的炎性过程起着关键的作用 |
IL-4R | 指 | Interleukin-4 Receptor,指白介素4受体,是辅助型T细胞2型的多效性细胞因子 |
IND | 指 |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
NDA | 指 |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上市申请 |
PK | 指 | Pharmacokinetics(即药物代谢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时间的关系 |
PD | 指 | Pharmacodynamics(即药物效应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作用效应强度的关系 |
PASI | 指 | 银屑病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psoriasis area and severity index) |
PGA | 指 | 银屑病静态临床医生整体评估 |
EASI | 指 | 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Eczema Area and Severity Index, EASI) |
IGA | 指 | 调查者整体评估 |
IL-1β | 指 | Interleukin-1β,指白介素1β因子,是由单核细胞、内皮细胞、成纤维细胞和其他类型细胞在应答感染时产生的细胞因子之一 |
CHO细胞 | 指 | Chinese Hamster Ovary Cell,指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是一种来源于中国仓鼠卵巢的上皮细胞株,常用于生物和医学研究以及治疗性蛋白的商业化生产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
范》 | ||
CD25 | 指 | 白细胞介素-2(IL-2)受体的α链又称为CD25,是调节T细胞表面特征性标记分子 |
IL-13 | 指 | T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不含糖基,能诱导CD23的表达,生殖细胞系信使RNA的合成以及B细胞中IgG和IgE的转换,也可调节单核细胞及B细胞的功能 |
IL-4 | 指 | 由活化的T淋巴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导致B细胞的增殖和分化,刺激B细胞合成免疫球蛋白IgE;影响自然杀伤细胞(NK细胞)的应答,以及淋巴因子激活的杀伤性细胞(LAK细胞)对白介素-2的应答;增强巨噬细胞杀伤肿瘤的活性 |
PSGL-1 | 指 | PSGL-1(p-选择素糖蛋白配体-1)是一种粘附分子,参与组织损伤或炎症引起的免疫细胞转移 |
VSIG-4 | 指 | VSIG-4是一种B7家族I类受体,在肿瘤相关巨噬细胞及树突状细胞上高表达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生国健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nshine Guojian Pharmaceutical(Shanghai)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unshine Guojian Pharmaceutic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LOU JING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203 |
公司网址 | https://www.3s-guojian.com/ |
电子信箱 | ir@3s-guojian.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彦丽 | 张凤展 |
联系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电话 | 021-80297676 | 021-80297676 |
传真 | 021-80297676 | 021-80297676 |
电子信箱 | ir@3s-guojian.com | ir@3s-guojian.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三生国健 | 688336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40,598,466.82 | 478,724,674.65 | -28.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89,365.95 | 22,423,120.44 | -132.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058,399.49 | 6,953,866.90 | -517.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578,905.71 | -171,832,696.17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546,872,536.82 | 4,541,562,204.33 | 0.12 |
总资产 | 4,923,034,223.55 | 4,888,832,110.27 | 0.7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4 | -1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4 | -12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1 | -6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6 | 0.50 | 减少0.6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 -0.64 | 0.15 | 减少0.79个百分点 |
资产收益率(%)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3.43 | 45.88 | 减少2.4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8.85%,主要由于疫情反复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核心产品益赛普销量相比上年同期降幅较大,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19万元,主要受营业收入及运营费用下
降的共同影响。
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体现为净流入1.1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相比上年同期增加导致。
4、 报告期,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相比上年同期转为亏损,主要由于期内净利润亏损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8,551.32 | 第十节 附注七、7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463,996.03 | 第十节 附注七、6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809,306.87 | 第十节 附注七、7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96,869.34 | 第十节 附注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72,076.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86,772.08 | |
合计 | 21,869,033.54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从事生物医药行业中的生物制品业务。
1、人口老龄化是驱动中国医药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年满65岁以上人口由2016年1.5亿人(占总人口的10.8%)增加至2020年的1.9亿人(占总人口的13.5%),高于世界平均水平9.3%,中国老龄化趋势加速、预期寿命延长及常见慢性疾病将进一步推动对相关药物的需求。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共同影响下,中国医药市场保持着较高的增速,2017-2021年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为2.7%,2021年达到1.6万亿人民币。随着国家加速推进药品附条件上市和优先审评审批等制度,以及不断扩大的医保支持力度,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计,到2025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1万亿人民币,2021年至2025年复合增长率6.7%,预计到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2.7万亿人民币。
2、国内抗体药物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中国的抗体类药物种类较少,覆盖率低,其市场潜力巨大,随着符合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的单抗药物种类的增多以及免疫治疗产品的引入,中国的单抗药物市场将进一步扩大。2020年,中国单克隆抗体市场规模为411亿元人民币,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计,到2025年,该市场将增长到1,945亿元人民币,2020年到202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36.5%。
3、中国自身免疫生物药品市场未来市场空间巨大,短期市场竞争有加剧趋势
2020年全球销售额TOP100药品中自身免疫及炎症药物位列第2位,合计约940亿美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测,全球自身免疫疾病市场中,生物药的市场份额将由2020年的68.7%增加至2030年的80.8%。中国市场患者总人数庞大,类风湿性关节炎人数约600万人,强直性脊柱炎患者约400万人,银屑病患者约660万人,仅这三种自免常见病种的患者人群数量约1,660万人。过去制约中国自身免疫疾病生物制剂快速发展的因素已经逐步被打破,首先,从根本上解决了价格支付问题,医生和患者的治疗意愿大幅提升。其次,在政策上鼓励风湿科建设,在风湿科医生数量持续扩展的同时现有风湿科医生观念也正在建立。随着国家政策的推进,无论从药物可及性还是从风湿科建设的速度上,都可以看到中国自身免疫生物药市场开始步入快速增长期。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随着未来更多TNF-α抑制剂在研产品的上市并纳入医保、药品的可及性与依从性的提高,中国自身免疫疾病生物药市场预期将由2020年的6亿美元增加至2030年170亿美元,其中生物药的市场份额预计将由2020年的23.8%增加至2030年的69.1%。在自身免疫性生物药品市场快速增长的同时,也能够看到由于该治疗领域上市药品的增加,市场竞争有加剧的趋势。
4、抗肿瘤领域蓬勃发展,向高价值创新转变
在癌症病患人数走高、审评审批提速、医保对接加码、注册制改革等多方因素助推下,我国新型抗肿瘤药物无论是从企业在研管线布局还是已上市新药市场表现方面,均展现出蓬勃向上的动力。同时,由于国内药企开展新药研发的时间较短,研发的思路与能力尚不成熟,产生了一部分临床价值有限的“仿创新药”,导致产品尚未上市已然面临扎堆竞争的情况。2021年11月发布的《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提高了对创新药申报临床的门槛以及对临床设计的要求,同一个适应症同一类靶点机制的产品,只有进度排名靠前的才有机会成功获批上市。一方面为更优质的药物节约了宝贵的临床资源,加速新靶点新机制以及疗效更优产品的上市;另一方面避免了同类产品的恶性竞争,将逐渐为整个创新药行业带来更健康的商业环境。长期看我国的监管和支付政策都将向着支持生物医药创新的方向发展。另外,医保谈判加速创新药物放量的同时也为潜在在研产品设定了价格天花板,从而对企业的综合实力提出更高要求。
(二)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三生国健是中国第一批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同时具备自主研发、产业化及商业化的综合能力。公司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为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公司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
创造生活”的理念,致力于成为一家惠及中国、面向全球的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公司,实现“让创新抗体药触手可及”的企业使命。公司作为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拥有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公司技术能力覆盖抗体药物研发全流程。公司前瞻性构建了创新型抗体药物的多个技术平台,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中试工艺开发、质量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体系化创新能力。
2、主要产品
(1)益赛普
公司主要收入与利润来源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打产品“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商品名“益赛普”)的境内外销售。益赛普可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银屑病,是中国首个上市的全人源抗体类药物,是中国风湿病领域第一个上市的肿瘤坏死因子(TNF-α)抑制剂,填补了国内企业在全人源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的空白,上市以来累计惠及强直性脊柱炎及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数十万人。根据IQVIA数据,按销售额计算,2022年上半年益赛普在国内TNF-α抑制剂市场的份额约为28.2%。
(2)健尼哌
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抗CD2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商品名“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已于2019年6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并于2019年10月开始上市销售。该产品可用于预防肾移植引起的急性排斥反应,可与常规免疫抑制方案联用,能显著提高移植器官存活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
随着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国家对于捐助器官的教育普及和大力推广,人们对于死亡后捐献器官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同时肾移植手术技术和预防移植后排斥反应的药物越来越发达。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但健尼哌作为新上市产品、上市时间较短,未来需临床医生在大样本患者群中探索用药经验。
(3)赛普汀
赛普汀?(伊尼妥单抗)是中国第一个获批上市的Fc段修饰,生产工艺优化的创新抗HER2单抗,与化疗药物联合,已被证明可以延缓 HER2 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病情进展,并带来生存获益。作为国家“十二五”生物制药重大专项项目,赛普汀?于2020年6月获得 NMPA 批准上市。2020年12月底,赛普汀?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伊尼妥单抗在《CSCO 乳腺癌诊疗指南(2022版)》中被列为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抗HER2治疗的I级推荐用药,肯定了伊尼妥单抗与曲妥珠单抗在转移性乳腺癌中的同等治疗地位,成为晚期乳腺癌全程抗HER2治疗的基础药物。
(三)主要经营模式
作为国内先进的创新型抗体药物平台,公司主营业务为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产品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平台涵盖从基础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到新药注册上市的药物开发全过程,主要系根据抗体药物行业的国内外发展动向及趋势,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对行业热点领域产品进行创新性研究开发。公司对研发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度,其最高决策机构为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并具体由项目管理及对外合作部辅助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进行日常的项目化管理工作。通过内部市场信息沟通会、学术研究、与相关领域专家交流、临床走访等主要方式,公司首先对药物靶点作用机制与疾病发病机理进行相关性研究,通过早期研发的药物分子发现、成药性评估、临床治疗优势、市场发展前景等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估,再由核心技术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及批准。对于通过审核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由项目管理及对外合作部牵头,与包括早期研究、工艺开发、质量研究、药理毒理和药代研究、临床研究和产业化在内的各技术平台的技术骨干组成项目核心团队,进一步制定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完成项目的实施、验收与总结。
2、采购模式
公司下设采购部,负责采购各类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物资、工程类的采购,其中物资类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所需的原辅料、试剂、耗材、包装物等。公司结合GMP管理要求制定了包括采购管理、采购标准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对采购业务流程、供应商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整体而言,从采购管理模式看,公司采购部门直接负责物资类和工程类的采购工作,由需求部门负责服务类的采购工作,同时由采购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从技术运用看,公司采用订货点模式,即通过计算合理储备量、供货周期、检验周期等来确定补货点并结合当月生产需求编制预算,再通过执行预算进行订货和补货;从采购实践看,公司综合运用比价和招标的采购模式,即当预估采购额超过一定额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包括供求关系、需求时间、综合成本等)进行比价或招标。
3、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生产基地位于上海总部,配有生产、物流仓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程与设备维护等部门,其中生产部门负责上市及在研产品的生产和生产技术支持等职责;质量部门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主要负责公司生产相关的产品检验和质量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符合GMP管理规范的生产质量体系,并已制定了产品与生产管理、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以及产品批审核和放行、偏差处理标准、成品发运管理及成品冷库等标准操作规范。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根据不同产品、剂型、规格列出各生产车间全年生产的批次总数、总产量及分月度的产量等内容,按照生产计划及生产管理流程进行临床样品及商业化药物的生产。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流程,可覆盖产品生命周期的产品开发、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产品退市四个阶段,并建立相应的规程对生产计划与指令、生产执行、生产操作、过程控制、产品返工、产品检验、产品包装、产品入库、产品放行、产品发运等环节进行规范。
4、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少量亦销往国外市场。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两种模式:在国内市场,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在国外市场,采用代理销售模式。
在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通过自营销售团队负责药品的学术推广,定期为临床医生及其他医疗专家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及座谈会,并为临床医生提供药品的药理药效、用途、正确使用方法等临床用药指导以及最新临床研究相关理论与成果等,同时持续收集药品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的一线反馈,进一步推动临床上的合理用药。经过多年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已构建了遍及全国的销售网络,形成了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销售体系,2022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覆盖超过3,6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超过1,700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经验及渠道的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持续发展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的上市奠定了基础。
在国外市场,公司产品以代理销售模式为主。随着产品在海外的推广,公司设立专人负责海外的拓展策略制定和推广交流工作,负责联系和筛选代理商、注册以及配合海外药监部门的审计、上市后产品的学术支持等工作。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自身免疫疾病领域
自身免疫及炎症总体患者规模巨大,存在巨大的未被满足的的临床需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炎伴鼻息肉、痛风等是国内最常见的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其中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炎伴鼻息肉、痛风等患者数均超过千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这三种疾病的的患者数超过1,600万人。
尤其是在患者支付门槛降低后,用药患者数大幅增长,行业迅速扩容,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领域正在迎来新时代。以TNF-α类生物制品为例,根据IQVIA的数据测算,在2019-2020年支
付门槛降低之后,使用生物药的患者数2021年度同比增长约80%,带动整体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2%。
另外,随着新产品的不断上市以及覆盖适应症的不断拓宽,我们预计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领域生物制剂将进入高速增长期。
益赛普是中国首个上市的全人源抗体类药物,是中国风湿病领域第一个上市的肿瘤坏死因子(TNF-α)抑制剂,填补了国内企业在全人源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的空白。益赛普的国内市场份额自2006年以来一直占据优势地位。伴随着市场快速扩容的同时是竞争对手的日益增多,益赛普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2022年上半年益赛普在TNF-α类药品的市场份额为28.2%。
当前我国已上市的自身免疫疾病领域主要TNF-α单抗产品有十余种,同时还有较多的生物类似药处于研发阶段。随着未来同类上市产品数量的进一步增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另外,未来公司产品及同类竞品或将面临集中采购的风险。因此,未来益赛普产品的价格存在进一步降低的可能,具体的降价幅度及进程需要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及政策情况调整。
2、抗HER2单克隆抗体领域
随着乳腺癌用药的加速上市,更多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可及性提高,抗HER2单抗药物市场未来将快速发展。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中国抗HER2单抗药物市场预计在2023年达到约94亿元的市场规模,2018年至2023年的复合年增长率约23.9%,并由2023年起以约5.3%的复合年增长率继续增长至2030年的约136亿元。
截至目前,中国一共有4款已上市的抗HER2单抗,分别是罗氏的曲妥珠单抗(赫赛汀?)、罗氏的帕妥珠单抗(帕捷特?)、三生国健的伊尼妥单抗(赛普汀)和复宏汉霖的曲妥珠单抗(汉曲优)。未来2-3年后将有多种来自于其他制药公司针对HER2阳性乳腺癌的药物进入市场。公司的伊尼妥单抗(赛普汀)于2020年6月获批上市,并于2020年底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3月正式执行。上市以来,赛普汀被纳入多项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在2022版乳腺癌诊疗指南中被列为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抗HER2治疗的I级推荐用药,肯定了伊尼妥单抗与曲妥珠单抗在转移性乳腺癌中的同等治疗地位,成为晚期乳腺癌全程抗HER2治疗的基础药物。赛普汀作为新药上市,虽然相对生物类似而言导入期相对长一些,需要给医生和患者建立新的观念;但未来在医院准入、集采层面具有相对优势。
3、中国肾移植术后排斥反应生物药情况
随着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国家对于捐助器官的教育普及和大力推广,人们对于死亡后捐献器官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同时肾移植手术技术和预防移植后排斥反应的药物越来越发达。
国内目前已有6款上市生物药用于肾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其中5款药物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
健尼哌作为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但健尼哌作为新上市产品、上市时间较短,未来需临床医生在大样本患者群中探索用药经验。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围绕抗体药物的重点疾病领域进行研究与开发。公司前瞻性构建了创新型抗体药物的多个技术平台,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中试工艺开发、质量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体系化创新能力。以药物临床价值与市场需求为导向,公司搭建了自主研发体系与研发团队,专注于抗体药物的研发,通过建立多学科交叉、多技术协同、多设备集成的多个创新性研究技术平台,推动多个抗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点疾病领域抗体药物的产业化进程。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杂交瘤技术平台、抗体及蛋白工程综合平台、原液的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制剂开发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关键生产原材料技术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
目前,公司拥有16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肿瘤、自身免疫性及眼科等疾病领域的在研抗体药物,其中大部分在研药物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部分在研药物为中美双报。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的搭建,于2015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由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权合计65项。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研发、生产、销售、质量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积极推动抗体药物储备产品的产业化与临床应用,形成多梯队、高临床价值与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结构,为包括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患者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07年 | 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等疾病的抗体融合蛋白药物 | 二等奖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11年 | 新型重组肠激酶的研制及在生物制药中的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1年 | 生物战剂和自然疫源性疾病控防抗体筛选制备关键技术的建立及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2022上半年度新增专利申请29项,获得专利5项,累计有效申请数量(已扣除专利到期的数量)达到203项,累计获得专利65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9 | 5 | 199 | 61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4 | 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29 | 5 | 203 | 65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46,555,826.85 | 213,877,150.65 | -31.4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1,370,017.54 | 5,754,441.07 | -76.19 |
研发投入合计 | 147,925,844.39 | 219,631,591.72 | -32.6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3.43 | 45.88 | 减少2.4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93 | 2.62 | 减少1.6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投入相比上年同期下降7,170.57万元,降幅32.65%;一方面是公司优化研发资金使用效率,更聚焦自免领域的研发投入,其他领域支出相应减少;另一方面是2022年受疫情封控影响,部分实验室研发活动未如期开展,导致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降幅较大。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301S) | 105,000,000.00 | 5,661,580.31 | 108,175,336.22 | 报产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 |
2 | 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304R) | 289,100,000.00 | 1,208,532.48 | 152,209,928.38 | 临床I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金淋巴瘤 |
3 | 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1A) | 374,900,000.00 | -128,603.32 | 190,530,334.39 | 临床I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新生血管(湿性)年龄相关黄斑变性、糖尿病性黄斑水肿、视网膜静脉阻塞、继发于近视的脉络膜新生血管
4 | 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2) | 479,100,000.00 | 2,405,163.62 | 160,700,733.84 | 临床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转移性结直肠癌 |
5 | 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8) | 162,100,000.00 | 13,799,498.98 | 83,328,825.69 | 临床I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 |
6 | 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9A) | 370,330,000.00 | 10,592,791.17 | 122,314,620.51 | 临床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外先进 | 实体瘤 |
7 | 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 | 166,300,000.00 | 2,444,498.09 | 51,809,199.00 | 临床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 |
8 | 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 | 384,090,000.00 | 5,368,006.50 | 72,345,916.22 | 临床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外先进 | 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 |
9 | 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12) | 274,000,000.00 | 3,006,717.85 | 36,727,659.01 | 临床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乳腺癌 |
10 | 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 | 150,000,000.00 | 8,910,526.45 | 67,346,579.45 | 临床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周期性发热综合征、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 |
11 | 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705) | 170,000,000.00 | 4,453,623.23 | 40,893,806.15 | 临床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转移性乳腺癌、胃癌 |
12 | 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706) | 190,000,000.00 | 3,281,378.31 | 30,225,787.86 | 临床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实体瘤 |
合计 | / | 3,114,920,000.00 | 61,003,713.67 | 1,116,608,726.72 | / | / | / | / |
1. 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此处仅列示目前进入临床的在研项目的情况 。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目前已开展适应症的预计合计投入,其中302新辅项目由于涉及联合用药,不做单独预计。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3.601A项目本期投入金额为-128,603.32元,主要是与CRO供应商终止合作,项目结算后对方退款所致。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21 | 35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7.16 | 26.53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100.59 | 4,201.5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2.77 | 11.84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24 | 7.48 |
硕士研究生 | 116 | 36.14 |
本科 | 115 | 35.83 |
专科 | 50 | 15.58 |
高中及以下 | 16 | 4.98 |
合计 | 321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3 | 41.4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5 | 45.1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5 | 10.9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8 | 2.49 |
合计 | 321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覆盖全流程的抗体药物平台
公司经过了20年的持续研发,形成了覆盖抗体药物发现、开发、注册、临床、生产、商业化全流程的抗体药物平台,其中包括杂交瘤技术平台、抗体及蛋白工程综合平台、原液的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制剂开发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关键生产原材料技术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公司拥有独立进行从靶点验证开始到产品商业化的全周期抗体研发能力。公司拥有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累计获得8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4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3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1项国家自主创新与高技术产业化专项、1项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1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
目前,公司拥有16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肿瘤、自身免疫性及眼科等疾病领域的在研抗体药物,其中大部分在研药物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部分在研药物为中美双报。
2、满足国际标准、国内领先的产业化基地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欧盟及中国的质量管理要求。公司拥有丰富的抗体产业化规模的生产经验,自2005年第一个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益赛普上市至今,公司已积
累了17年的抗体生产经验,生产核心团队稳定。同时,公司也是一家拥有三款已上市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的国内药企,具备不同类型抗体的商业化生产能力。
公司在上海拥有已建成生物反应器合计规模超40,000升的抗体药物商业化生产基地,公司生产线实现全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有效保障全生产过程数据传输的及时性以及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同时,公司根据自身在研产品的申报进展,正在苏州筹建一个新的抗体药物产业化基地,进一步扩充现有产能,以满足在研产品未来的商业化生产需求。
3、拥有覆盖国内的商业化能力,具备进军全球的潜力
公司拥有由400余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覆盖超过3,6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超过1,700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渠道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增长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的上市奠定了基础。
4、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专业管理团队,主要团队成员平均拥有超过20年的制药行业经验,拥有涵盖包括新药发现、开发、生产、营销等整个药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专业技能。
公司董事长LOU JING先生系三生制药联合创始人,拥有20余年生物制药领域的专业经验,牵头研发了包括特比澳在内的多款国家一类新药。在其带领下三生制药已经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全球知名的生物制药集团。其具有统揽全局的战略性思维和国际化视野,前瞻性地制定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整体运营管理方案。公司总经理肖卫红先生拥有多年丰富的商务资源与运营管理经验,在其带领下,公司产品销售团队进一步壮大,国内营销网络的覆盖能力不断增强。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增强,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反复,上海等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相继因新冠疫情的规模性爆发而受到严重影响。据统计,2022年1-6月中国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减少0.6%,利润总额累计同比减少27.6%。面对疫情给公司整体运营带来的考验,公司积极采取多项防疫措施,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努力减少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059.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9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32.06%。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聚焦自身免疫性疾病及炎症领域,快速推进临床进展
三生国健一直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聚焦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及炎症领域,突出创新和差异化,开发新药、好药。在自身免疫性疾病及炎症领域公司已经布局6个产品,覆盖风湿、皮肤病、呼吸系统三大领域。
面对疫情所带来的的不利影响,公司灵活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应对,临床开发顺利推进;同时,公司对研发项目进行定期评估优化,着力提升研发投入资金效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共计
1.48亿元,较去年同期降低32.65%,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为43.4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累计获得临床批件4件,分别为:302H新辅、613(急性痛风性关节炎)、707(双特异抗体)、617(PSGL-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研发管线中共有16个产品,其中国内涉及18个研发项目,包括:
2个临床前研发项目:621(IL-33)慢性阻塞性肺病、620(VSIG-4)实体瘤;
2个申报IND项目:608(IL-17A)中轴型脊柱关节炎、611(IL-4Rα)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
4个临床I期项目: 612(HER2)乳腺癌、705(双抗)实体瘤、706(双抗)实体瘤、617(PSGL-1)实体瘤;
6个临床II期项目:610(IL-5)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611(IL-4Rα)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613(IL-1β)急性痛风性关节炎、602(EGFR)转移性结直肠癌、609A(PD-1)实体瘤、302H(HER2)乳腺癌新辅;
3个临床III期项目:608(IL-17A)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304R(CD20)、601A(VEGF)BRVO;
1个申报NDA项目:301S(益赛普水针)。
公司处于临床阶段产品主要开发的适应症及研发进展如下: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要进入临床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自身免疫性疾病及炎症领域
(1)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301S”)301S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益赛普新剂型品种,预计将成为国内药企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产品中的首个预充式剂型。特点:疗效和安全性已得到临床验证,同时可以方便患者带回家中自己注射或在社区医疗单位注射,有利于扩大患者覆盖,使更多患者提高药物使用的依从性、延长用药周期。2022年上半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根据CDE发补要求完成标准品桥接实验和其它准备工作。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预计 2022年第4季度能获批上市。
(2)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08”)
60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瞄准IL-17A靶点的药物,针对斑块状银屑病,已被列入国家48个急需用药目录,国内企业尚无此类药物上市,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特点:608与诺华制药的司库奇尤单抗(Secukinumab,即Cosentyx)和美国礼来公司的Ixekizumab(即Taltz)为相同靶点的同类药物,但为全新的氨基酸序列,在体外和体内动物模型中显示出和同靶点抗体Cosentyx和Taltz相当的生物活性。
在中重度银屑病患者中开展的II期临床研究12周研究结果提示:608各剂量组在PASI 75、PASI 90、PASI 100、PASI 75+sPGA 0/1,以及PASI 90+sPGA 0/1各项指标均显著优效于安慰剂组;同时与同靶点相比,各项疗效指标显著优于司库奇尤单抗临床上披露的疗效数据;安全性良好,未见非预期的不良事件发生,整体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已上市的司库奇尤单抗和依奇珠单抗等类似。
2022年上半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1) 完成II期12周核心数据分析,并完成中重度银屑病患者III期临床研究方案设计;
2) 完成了中轴性脊柱炎(SPA)患者的II/III期临床研究的IND提交。
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1) 启动中重度银屑病患者III期临床研究的受试者入组;
2) 获得中轴性脊柱炎(SPA)患者的II/III期CDE的临床试验批件,并且启动受试者的入组。
(3)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
IL-5是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的成熟靶点,针对18岁及以上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目前尚无相同靶点抗体药物在国内上市。
特点:①610项目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目前尚无相同靶点抗体药物在国内上市,有望在第一梯队上市;②610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制剂稳定,在各项毒理学研究中均未发现明显的毒性反应,安全性好;③除重度嗜酸粒细胞哮喘以外,610项目的潜在适应症还包括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症、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嗜酸性食管炎等,未来可择机启动增加适应症程序,覆盖更多患者;④与已在美国和欧盟上市的葛兰素史克的Mepolizumab(即Nucala?)和梯瓦制药的Reslizumab(即Cinqaero?)在体外细胞水平和动物模型体内活性的表现相当,且对心血管、神经和呼吸系统安全性良好;⑤临床方面: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半衰期长(平均半衰期长达20-23d),PK特征与美泊利单抗比较类似。 在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患者中获得的临床研究数据盲态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610在每4周给药一次,患者在嗜酸性粒细胞方面看到明显的下降,肺功能(FEV1)、ACQ评分(哮喘控制问卷评分)和SGRQ评分(圣乔治问卷评分)等较基线有明显的改善,且在低剂量组30mg组均可观察上述疗效指标的改善,整个研究中心尚未观察到哮喘急性发作的事件发生;整体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
2022年上半年度达成重要里程碑:完成Ib期入组及II期临床研究的组长单位立项和伦理会议。
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启动II期临床研究入组。
(4)抗白介素4受体alpha(IL-4Rα)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药物(“611”)611产品是三生国健自主研发设计、筛选并人源化的抗IL-4Rα单克隆抗体,具有全新的氨基酸序列。611能够通过特异性的结合IL-4Rα,阻断IL-4和IL-13的信号传导达到缓解特应性皮炎等疾病的作用。
特点:①针对中到重度特应性皮炎及哮喘的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对抗原靶点的亲和力较高。②在体外细胞实验中显示出和已上市同靶点抗体Dupixent(dupilumab,Regeneron/Sanofi)相当的生物活性。
对中重度特应性皮炎的患者Ib期临床研究数据进行盲态下初步分析结果显示:疗效方面,EASI-50、EASI-75、EASI-90、IGA 0或1分、AD受累BSA(体表面积)、NRS(瘙痒)较基线改变方面均可见明显的改善;安全性和耐受性均良好,未见预期的不良事件。
2022年上半年度达成重要里程碑:
1) 完成在美国健康受试者的Ia期临床研究的临床研究报告;
2) 完成在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Ib期临床研究入组及II期临床研究的研究者方案
讨论和组长单位的立项;
3) 完成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患者的II/III期适应性设计研究的IND申请。
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1) 启动在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入组;
2) 获得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患者II/III期适应性设计的IND批件,且启动II/III期研究的入组。
(5)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
特点:①613是一个全新的抗IL-1β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与目前已上市的同靶点产品Canakinumab和Gevokizumab具有完全不同的结合表位。②目前国内尚无自主针对IL-1β的单克隆抗体上市,考虑到我国人口基数大及在肿瘤、心血管等中的潜在应用,此类药物需求量巨大。因此,新型的、自主研发的、针对IL-1β的单克隆抗体,是目前临床中未被满足的迫切需求。
已完成的在中国健康患者的Ib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613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PK特征半衰期长(约27~28d),暴露量与剂量呈近似线性关系。
2022年上半年度达成重要里程碑:
1) 获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患者Ib/II期的临床研究的IND批件;
2) 完成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患者Ib/II期研究的首例入组。
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完成Ib期入组并启动II期临床研究。
(6)抗IL-33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621”)
特点:621是一个全新的抗IL-33单克隆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目前国内尚无自主针对IL-33的单克隆抗体上市。621能够特异性作用于IL-33,从而阻断信号传导,抑制下游反应的产生。IL-33的功能与黏膜紧密相关。IL-33作为炎症反应的启动子可以激活巨噬细胞、自然杀伤细胞、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等免疫细胞,并刺激支气管和肺泡上皮细胞、血管内皮细胞产生IL-5、IL-13、IL-6 和IL-8 等细胞因子,起到放大炎症反应的作用。可见,621的作用机制与目标适应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COPD) 的病理机制非常匹配。
COPD适应症在国内存在较大的患者基数,因患者通常病情复杂,治疗需求高,需要给临床带去更多的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
2022年上半年度重要里程碑:IND批次生产已经完成。
2022年下半年重要里程碑:完成GLP药代毒理实验和药效实验。
2、抗肿瘤领域
(1)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304R”)
304R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非霍奇金淋巴瘤治疗的抗体药物,是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特异结合人B淋巴细胞表面CD20抗原并介导B细胞溶解的嵌合单克隆抗体产品,也是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以及上海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特点:疗效和安全性已得到I期、II期、III期临床的验证。2022年上半年度达成重要里程碑:非霍奇金淋巴瘤III期结果数据整理。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非霍奇金淋巴瘤III期结果数据整理。
(2)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2”)
602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的抗体药物。抗EGFR单克隆抗体通过结合EGFR蛋白的胞内域或胞外域,抑制信号的传导,从而组织细胞的繁殖和生存,最终导致细胞凋亡。本项目是上海市科技支撑项目。
特点:采用了更加成熟的CHO细胞表达系统,可以降低免疫原性、减少病毒污染,从而使药品质量更加可控。
2022年上半年度达成重要里程碑:与CDE沟通III期临床方案。
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与CDE沟通III期临床方案。
(3)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9A”)
609A为中美双报抗PD-1人源化单抗产品,已在美国与中国同期开展临床I期试验。
特点:609A与已上市的两种进口药物(即百时美施贵宝的欧狄沃?与默沙东的可瑞达?)针对相同的靶点,但具有不同的氨基酸序列,在人源化PD1小鼠模型显示出比同靶点抗体Keytruda和Opdivo更强的肿瘤活性。体内外比对研究结果表示,609A项目在包括生物活性、药效、药代等各方面也与两种进口药物均具有相似性;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609A项目的分子结构明确,产品稳定性良好,药物活性、动物药物代谢动力学(PK)/药物效应动力学(PD)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外同类药物;工艺简单易行,批次间参数高度一致,细胞生长快速、后期活率高,抗体表达水平高,能低成本地实现药物的产业化;未来将设计出不同的联合用药方案,与自身其它抗肿瘤药物联合使用、共同开展临床试验,进一步增加抗肿瘤产品系列的综合竞争力。
2022年上半年度达成重要里程碑: 软组织肉瘤UPS-II期完成首例患者入组;完成中国I期临床研究报告。
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UPS-II期持续入组;完成美国I 期临床研究报告。
(4)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2”)
新型抗HER2抗体612针对乳腺癌治疗,拥有全新的蛋白序列,与已上市的抗体相比,具有不同的抗原结合表位。实验结果显示612有新的抗肿瘤作用机理,在多个体内肿瘤模型中和赛普汀(Inetetamab,伊尼妥单抗,三生国健)以及赫赛汀(Herceptin,曲妥珠单抗,罗氏)联合应用时均显示出显著的协同抗肿瘤活性。
2022年上半年度达成重要里程碑:完成临床I期启动前准备工作。
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启动临床I期。
(5)双特异性抗体(“705”)
联合免疫治疗和肿瘤靶向治疗,理论上两者互相影响,具有协同效应。705是利用经典的Y-trap的形式,即单抗对称链接两个scFv, 构建并筛选出来的。理化性质比较稳定,能够通过传统的单抗生产工艺一步生产出来,不需二次组装。产量较高,且活性保持完好。适用于后期大规模生产,降低双抗成本。
2022年上半年度达成重要里程碑:完成临床I期首例患者入组。
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持续患者入组。
(6)双特异性抗体(“706”)
联合两个免疫靶点治疗,706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双抗平台开发的双特异性抗体,可有效避免双抗的错配。可恢复T细胞对肿瘤细胞识别和杀伤;推动抗癌免疫反应更好地发挥疗效,该项目为中美双报项目。
2022年上半年度达成重要里程碑:完成临床I期启动前准备工作。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启动临床I期。
(7)PSGL-1 (“617”)
617是肿瘤相关巨噬细胞检查点调节剂,是一种新型的国际首创的肿瘤免疫疗法。它能够调节巨噬细胞上的PSGL-1,起到对巨噬细胞“重编程”的作用,从而诱导肿瘤微环境的激活、募集幼稚免疫细胞、激活T细胞,发挥抗肿瘤的作用。目前已上市的肿瘤免疫疗法仅对10-15%的癌症患者有效。而肿瘤相关巨噬细胞浸润在75%以上的肿瘤中,约占肿瘤间质免疫细胞总数的50%以上,因此本品有潜在的可能性提高抗肿瘤药效。临床前研究表明与现有的肿瘤免疫疗法相比,本品在肿瘤(PD-1抗体有或无应答)中的炎症反应更强,而且与现有肿瘤免疫疗法联用时,抗肿瘤的活性有可能进一步提高。2022年上半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取得IND批件。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完成临床I期启动前准备工作。
3、眼科领域
(1)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1A”)
601A是公司自主研发,采用DNA重组技术在CHO细胞中高效表达的重组IgG1κ型单克隆抗体,由鼠源抗人VEGF抗体的互补决定区和人免疫球蛋白IgG1κ框架构成。此外,本项目也是上海市科技支撑项目。
特点:601A的潜在的优势是眼科相关治疗领域的全面覆盖。BRVO(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是常见的眼底疾病,常导致黄斑水肿、眼底出血等导致视力下降。在这个细分患者群竞品数量较少,未来市场空间较大。决定优先开展601A在BRVO的III期临床试验。
2022年上半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1) AMD -I/II期、DME-I/II期的临床研究报告均已完成签字归档;
2) BRVO-III期临床试验方案获得CDE批准,牵头单位获得伦理批件。
2022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1)BRVO-III期临床试验受试者入组;
2)CRVO-II期及pmCNV 受试者完成随访。
(二)努力降低疫情对益赛普产品销售的负面影响
2022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出现反复以及各地管控措施的升级,对于以门诊处方为主的慢病治疗药物益赛普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益赛普所在的类风湿、强直疾病领域市场竞争加剧,对益赛普的产品销售构成较大压力。报告期内,益赛普国内销售收入同比减少46%。
针对益赛普当前所面临的不利形势,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一、通过开展上市后临床研究以及学术推广,积极宣传慢病长治观念,以突出益赛普在疗效及安全性方面的优势。二、通过焕新策略,以争取更多的新患者。2022年3月益赛普?注射套装焕新上市,益赛普注射套装的推出大大提升了患者用药的便利性,将有助于患者提高依从性,帮助更多患者形成规范用药习惯;三、通过乡村振兴项目进行渠道下沉,覆盖人口基数较大的地市和县级市场,并提高人员产出效率。
2021年度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被纳入《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153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集采名单,2022年3月公司核心产品益赛普以127元/支价格作为拟备选产品中标,预计将在2022年下半年正式实施。自身免疫疾病生物药产品集采虽然同样面临产品降价,但自免生物药产品在国内渗透率低,降低支付门槛有利于药物渗透率的快速提升,从而带动整个自免生物药市场的快速扩容。以TNF-α类生物制品为例,根据IQVIA的数据测算,在2019-2020年支付门槛降低之后,使用生物药的患者数2021年度同比增长约80%,带动整体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2%。
(三)全力推进医院覆盖,积极推进一线用药,赛普汀持续放量
公司在加快医院覆盖的同时积极推进赛普汀在抗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的一线治疗地位,取得积极成果。报告期内,赛普汀的销售收入同比增加112%。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全力推进准入,增加医院覆盖,截止报告期,赛普汀医院终端覆盖数量超过1000家,较2021年底新增400多家。
2、聚焦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抢占一线用药地位。赛普汀上市后,通过全面开展上市后研究,持续更新循证证据,强化与传递赛普汀晚期前线用药观念。截止目前,赛普汀已开展20多项上市后研究,通过真实世界研究、医学前瞻临床研究,打造伊尼妥单抗在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前线使用的新的循证医学证据链。在2022年美国ASCO年会公布的研究摘要中,一项由中国抗癌协会“HER2靶点中国科学研究基金”资助的课题,河南省肿瘤医院闫敏教授发起的单臂、开放、多中心、探索性研究结果显示:伊尼妥单抗联合免疫药物等在经曲妥珠单抗及TKIs药物治疗失败的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3个月PFS率为75%,ORR为30%,且安全可控。2022年4月HOPES研究一线亚组数据的发表,推动赛普汀进入CSCO-BC指南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一线治疗选择用药。伊尼妥单抗在2022版《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中被列为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抗HER2治疗的I级推荐用药,肯定了伊尼妥单抗与曲妥珠单抗在转移性乳腺癌中的同等治疗地位,成为晚期乳腺癌全程抗HER2治疗的基础药物。
(四)全面升级CDMO业务
为实现多维增长,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全面升级CDMO业务,将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独立的CDMO运营平台。作为三生国健独立的CDMO业务载体,晟国医药拥有卓越的生物药研发和生产技术平台,具备大规模原液、制剂开发生产经验,自主知识产权的培养基和填料,可服务产品包括:单抗、双抗、多抗、融合蛋白、中和抗体、重组蛋白、多肽、核酸药物等,可为客户提供涵盖抗体工程、稳定细胞系建立、工艺开发、制剂配方开发、质量研究、中试生产和灌装、注册申报等,从DNA到IND再到NDA的全流程一站式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创高效、高质量、个性化的精准服务,成为全球制药企业可信赖的合作伙伴。2022年上半年,晟国医药CDMO业务开展的重心主要集中在5个层面:客户关系建立、品牌预热、内部体系/文化搭建、实际接单业务拓展和项目运营。经过半年的良好运营,晟国医药的CDMO平台正在被客户逐渐认可和熟知。2022年6月,晟国医药上海张江基地凭借抗体药物研发平台和200L-5000L的产业化能力,助力客户顺利提交新药上市申请,从而充分地展现了晟国医药CDMO的高度专业性和强大的平台综合实力。
(五)加强国际合作,自有产品License-out实现突破
2022年1月,公司的对外合作业务已取得重要进展,公司将研发品种609A(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用于肿瘤免疫联合疗法syncrovax?的全球权益授权给美国Syncromune公司,公司已收到首付款,并将有望收取里程碑付款及其他激励。2022年6月,公司与成都西岭源药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岭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许可合作协议,将赛普汀?(伊尼妥单抗)抗体序列用于抗体偶联药物(ADC)开发和商业化的全球权益授权给科岭源,公司将有望获得包括首付款、研发里程碑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以及未来产品上市后的销售分成。
(六)公司高度重视ESG,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理念
公司高度重视ESG,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理念,将 ESG 管理聚焦于四大领域,包括成为:健康产业的长期开拓者、抗体药的可靠提供者、社会共享价值创造者、绿色力量的行动者。构建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闭环管理体系。公司在最新一期商道融绿ESG评级中获评B+,排名所有A股公司的前12.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另外,考虑到药物研发风险以及未来产品上市面临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有效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经验、规模化生产优势或终端销售覆盖能力,则可能导致在研产品无法在同靶点产品中抢先获批上市,相关产品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的成长性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创新药研发,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①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公司充分发挥在新药研发的经验,及时掌握先进科技知识,保证项目决策过程的科学化,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②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进度控制体系。在研发项目进行过程中及时跟踪,把握研发过程中的重大节点,控制风险;③建立有效的人员激励机制。
(二)市场竞争加剧,产品进入集采,导致产品价格降低、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益赛普在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市场面临多方面的竞争,同时也面临集采的风险。截至目前,获批上市的TNF-α抑制剂药物已经超过10个,而且在研产品的竞争也较为激烈。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不断改进,或者无法投入更多的财务、人力资源进行销售、营销,将导致益赛普市场份额与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针对性地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①从供给侧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风湿免疫科建设与发展的指导要求,深化辅助我国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以扩大终端用药需求面,加大对新增风湿免疫科医院的覆盖合作,继续通过专业的学术教育改善中国风湿病人的治疗方式及整体治疗用药观念,促进整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②从渠道方面,加速推进渠道下沉战略的落地实施,加大基层医疗市场的开发力度,促进基层市场医疗水平与医疗意识的提高,为基层医疗市场患者提供与其支付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渗透率;③从需求侧方面,开展实施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反馈数据分析,围绕不同终端点展开精细化的需求管理与定制化的销售策略,提升药品可及性,帮助患者建立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提升实际用药疗程。同时,不排除未来启用下调价格的策略;④从产品优势方面,充分发挥公司多年在生产工艺、质量保证及销售覆盖方面的优势积累,能够更好地保障产品质量、控制产品成本,并持续扩大市场影响力。同时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整体产品管线较为丰富并具备较好的潜在商业价值。未来还将通过自主研发及对外合作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丰富自身的产品管线。
(三)抗HER-2阳性生物药领域竞争加剧,产品降价的风险
截至目前,中国一共有4款已上市的抗HER2单抗以及超过10款临床在研竞品。若公司未来无法在销售推广与覆盖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抢占曲妥珠单抗等已有用于HER2过度表达的转移性乳腺癌的生物药产品市场份额,则赛普汀的商业化表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另外,随着曲妥珠单抗生物类药上市产品的增多,曲妥珠单抗面临集采降价的风险,从而对赛普汀构成价格压力,因此赛普汀不排除将面临进一步降价的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经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执行力强的营销团队负责赛普汀的销售。在市场部等各部门的协同支持下,逐步加大赛普汀在临床应用方面的学术推广,满足相关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推进对全国各地医院的销售覆盖。另外,公司开展多项临床试验,以不断拓展赛普汀的适应症。
(四)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员工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招募及稳定科研、临床、生产、销售及市场推广人员对公司的成功亦至关重要。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其他关键岗位员工的流失可能对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并对公司业务战略的持续成功实施造成损害。公司在被三生制药收购后的人员整合过程中,包括研发人员等关键岗位员工存在被淘汰或离职的情况。若相关人员继续流失,或公司无法维持该等关键岗位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则公司可能无法在人才的激烈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充分尊重每位员工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为员工创造和谐、温馨、宽松、积极的工作氛围,努力构建双赢的劳动关系。为持续鼓励公司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公司除了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管理方案外,还实施了人才留任奖励、员工持股计划、项目专项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一整套创新的人才管理制度,不仅能够全方位、高效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发展潜能和创新思维活力,同时可以兼顾科研人员的岗位需求及个人发展需求,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成长与发展。
(五)技术迭代风险
生命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领域革命性的重大技术发现,有可能促使疗效和安全性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诞生,若上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实现技术升级和药品迭代,将对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物造成重大冲击。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领域日新月异,若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核心产品产生重大冲击。
风险应对措施:立足创新,探索全新靶点,在生物基础研究、药物形式、生物标志物、临床设计等多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创新从实验室到临床的快速转化。
(六)行业政策以及药品招标风险
医药行业一直受到国家的强监管,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行业政策不断调整,国内医药行业政策频出,包括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辅助用药目录等。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来适应医药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国家医药行业政策调整动向,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
(七)纠纷诉讼的风险
公司所处生物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受到国家严格监管,产业链长,涉及诸多第三方服务方,且公司业务中含有CDMO业务,因此公司在对外提供服务或接受第三方服务时可能会涉及法律诉讼、仲裁等,均有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及声誉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包括抗辩费用、败诉风险及或有赔偿义务等。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05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85%;归母净利润亏损
718.94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亏损2,905.8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92,303.42万元,较年初上升0.7%;净资产454,687.25万元,较年初略有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57.89万元,经营现金流入额增加。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40,598,466.82 | 478,724,674.65 | -28.85 |
营业成本 | 87,352,646.53 | 100,005,784.92 | -12.65 |
销售费用 | 117,888,624.86 | 153,462,677.61 | -23.18 |
管理费用 | 44,774,226.00 | 52,246,310.84 | -14.30 |
财务费用 | -15,200,580.27 | -11,565,312.32 | / |
研发费用 | 146,555,826.85 | 213,877,150.65 | -31.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578,905.71 | -171,832,696.17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016,754.31 | -74,047,833.4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97,520.00 | - | /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金额为34,059.85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28.85%,主要由于疫情反复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核心产品益赛普销量相比上年同期降幅较大,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12.65%,主要由于益赛普销量下降导致成本总额下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销售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557.41万元,降幅23.18%,由于销量下降,销售费用相应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管理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减少747.21万元,降幅14.30%,由于上半年上海疫情封控影响,管理费用相应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下降6,732.13万元,降幅31.48%;一方面公司更聚焦自免领域的研发投入,其他领域支出相应减少;另一方面,2022年受疫情封控影响,部分实验室研发活动未如期开展,导致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降幅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金额增加,主要由于期内销售回款额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投资活动主要为购买设备及新建工程项目支出、购买/赎回理财产品支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上半年新增短期借款5,000万元;本公司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次归属574,380股,收到货币资金229.75万元。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3,709,066.15 | 27.50 | 752,045,312.25 | 15.38 | 80.00 |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56,813,632.56 | 3.19 | 253,220,956.40 | 5.18 | -38.07 | 主要由于 |
报告期内收入减少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7,742,253.03 | 0.16 | 11,506,271.27 | 0.24 | -32.71 |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收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导致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1.02 | 0.00 | 0.00 | 100.00 |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新增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29,858,176.09 | 0.61 | 3,251,667.46 | 0.07 | 818.24 |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3,123,075.54 | 0.06 | 8,389,112.09 | 0.17 | -62.77 |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收入下降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因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07,058,953.68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05,381,776.46元)。详见第十节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 当期变动 | 附注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3,709,066.15 | 752,045,312.25 | 601,663,753.90 | 第十节七、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325,770.86 | 17,267,540.44 | -3,941,769.58 | 第十节七、18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中健抗体 | 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 | 100.00 | 港币196,591,262元 | 19,177.93 | 17,218.62 | -535.39 |
苏州国健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 | 100.00 | 人民币940,000,000元 | 127,759.39 | 78,402.49 | 414.39 |
晟国医药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 | 100.00 | 人民币 224,428,188元 | 76,912.84 | 19,797.49 | -593.17 |
抗体中心 | 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 | 61.54 | 人民币260,000,000元 | 45,683.90 | -2,226.97 | -1,537.36 |
丹生医药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 | 100.00 | 人民币229,500,000元 | 575.54 | -367.59 | -361.6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月28日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 2022年1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Grand Joint签署《CDMO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25日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 2022年3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13日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 2022年6月14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ZHU ZHENPING |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刘彦丽 | 非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原非独立董事、核心技术人员ZHU ZHENPING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等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刘彦丽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彦丽女士担任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两名,分别为黄浩旻和翁志兵。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ZHUZHENPING离职,其余人员没有变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确定2022年2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42.71万股限制性股票。 | 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
2022年4月2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拟对符合归属条件的120人进行归属,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1,750股。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
2022年4月28日,由于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71,000 股。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
2022年6月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归属人数共计116人,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4,380股。 | 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污染源类别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手工监测频次 |
废气 | DA001 | 污水站北侧排放口 | 臭气浓度 | 1次/半年 |
氨(氨气) | 1次/半年 | |||
硫化氢 | 1次/半年 | |||
非甲烷总烃 | 1次/半年 | |||
DA002 | 科研楼EF-2506(抗排异) | 氯化氢 | 1次/年 | |
DA003 | 生产楼细胞B区排放口(A/B细胞培养区生产废气) | 氯化氢 | 1次/年 | |
DA004 | 锅炉排放口1# | 烟气黑度 | 1次/年 | |
氮氧化物 | 1次/月 | |||
二氧化硫 | 1次/年 | |||
颗粒物 | 1次/年 | |||
DA005 | 锅炉排放口2# | 烟气黑度 | 1次/年 | |
氮氧化物 | 1次/月 | |||
二氧化硫 | 1次/年 | |||
颗粒物 | 1次/年 | |||
DA006 | 锅炉排放口3# | 烟气黑度 | 1次/年 | |
氮氧化物 | 1次/月 | |||
二氧化硫 | 1次/年 | |||
颗粒物 | 1次/年 | |||
DA007 | 生产楼EF-7532-1(C/D细胞培养区生产废气) | 氯化氢 | 1次/年 | |
苯酚 | 1次/年 | |||
乙酸 | 1次/年 |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1次/年 | |||
颗粒物 | 1次/半年 | |||
非甲烷总烃 | 1次/半年 | |||
磷酸雾 | 1次/年 | |||
DA008 | 氯化氢 | 1次/年 |
生产楼EF-7542(C/D细胞培养区生产废气) | 苯酚 | 1次/年 |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1次/年 | |||
颗粒物 | 1次/半年 | |||
非甲烷总烃 | 1次/半年 | |||
废水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pH值 | 1次/6小时 |
色度 | 1次/半年 | |||
溶解性总固体 | 1次/年 | |||
悬浮物 | 1次/季 | |||
急性毒性 | 1次/半年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次/季 | |||
化学需氧量 | 1次/6小时 | |||
总有机碳 | 1次/半年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次/年 | |||
总氮(以N计) | 1次/季 | |||
氨氮(NH3-N) | 1次/6小时 | |||
总磷(以P计) | 1次/季 | |||
硫化物 | 1次/年 | |||
石油类 | 1次/季 | |||
动植物油 | 1次/半年 | |||
挥发酚 | 1次/季 | |||
乙腈 | 1次/季 | |||
流量 | 流量计 | |||
总余氯(以Cl计) | 1次/季 | |||
粪大肠菌群数/(MPN/L) | 1次/季 | |||
废气 | 厂界 | 臭气浓度 | 1次/半年 | |
氨(氨气) | 1次/半年 | |||
氯化氢 | 1次/半年 | |||
硫化氢 | 1次/半年 | |||
酚类 | 1次/半年 | |||
颗粒物 | 1次/半年 | |||
非甲烷总烃 | 1次/半年 | |||
厂区内 | 非甲烷总烃 | 1次/半年 | ||
废水 | DW002 | 雨水排放口 | 化学需氧量 | 1次/季 |
DW003 | 雨水排放口2 | 化学需氧量 | 1次/季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证排污,环保设施保持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取得行政许可,按证排污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19日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完成,备案编号:02-310115-2021-016-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年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开展阶段成果:
2022上半年,配合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及各地卫健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定点救治医院开展培训和义诊活动107场,培训8,859人,筛查1,009人,救治1,831人;项目启动至今累计开展培训和义诊活动509场,培训16,970人 ,筛查11,742人,救治7,515人。项目组下步重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实施强直健康乡村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政策衔接。推动落实《关于继续深入实施强直性脊柱炎健康扶贫工程的函》的意见,面向全国农村深入实施项目。
二是完善监测帮扶机制。推进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强直患者纳入监测范围,及早救治帮扶,将返贫致贫风险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推进救治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患者筛查救治和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村医初步摸排工作,促进早发现、早救治、早帮扶。协助新增定点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四是召开项目组工作会。召开项目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下半年重点工作。
五是回访救治患者。回访前期救治患者,了解治疗情况,整理救治案例,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六是加大筹款力度。完成公益短视频摄制,通过抖音公益募集资金,引导公众关爱强直患者,加大对强直患者的帮扶力度。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OU JING | 备注1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LOU JING的配偶:LILY XING | 备注2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
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
备注3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 | 备注4 | 自上海昊颔取得公司股票之日(2019年6月25日)起36个月;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永富、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 | 备注5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8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股的监事:孙成娟、陆蓓 | 备注6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黄浩旻、翁志兵 | 备注7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 | 备注8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9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富健药业、LOU JING | 备注10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LOU JING、ZHU ZHENPING、ZHANG JI、陈永富、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 | 备注11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LOU JING | 备注12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LOU JING、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3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公司 | 备注14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全体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15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LOU JING、兴生药业 | 备注16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7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备注18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LOU J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2:LILY X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3: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4:(1)上海昊颔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①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承诺人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2019 年 6 月 25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2)浦东领驭就所持股份的锁定事项承诺如下:①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5: 持股的董事陈永富及高级管理人员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①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②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③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④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⑤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
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6:孙成娟、陆蓓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7:黄浩旻、翁志兵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25%。(2)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8: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就持有股份及减持意向声明并承诺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诺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减持股份的价格: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发行
人老股的 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25%。如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则承诺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承诺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承诺人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 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新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备注9:公司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发行人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该承诺内容与公司发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聘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则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公司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若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
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发行人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发行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发行人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发行人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发行人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1)发行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上述承诺为发行人真实意思表示,发行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0: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 LOUJING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批准,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承诺人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承诺人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30%。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若发行人未采取承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
价措施并实施完毕。(2)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承诺人确认,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1:非独立董事 LOU JING、ZHU ZHENPING、ZHANG JI、陈永富,高级管理人员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履行上述股价稳定措施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承诺人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方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则承诺人应采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承诺人应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承诺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承诺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承诺人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年度内承诺人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承诺人在担任承诺人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承诺人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承诺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1)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承诺人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股东分红,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承诺人确认,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2:(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3:一、公司为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成为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生物制药企业。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研发、销售团队优势,在更加市场化、透明化的竞争环境中,在保持现有优势市场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先以自有资金开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产出的时间间隔,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提升,以回报投资者。(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考核,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优秀行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以确保管理层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公司章程(草案)》,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等,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二、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及实际控制人 LOU JING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2)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承诺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三、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14:公司就利润分配承诺如下: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5:一、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实际控制人 LOU JING及其配偶 LILY XING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全体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
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承诺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以承诺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16:一、实际控制人LOU JING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三生国健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及时督促兰生国健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如兰生国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赔偿,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六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所控制的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二、兴生药业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发行人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承诺人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备注17: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备注18: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1年7月,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三生国健与其合作事项提起仲裁申请并已被受理。 | 公告编号:2021-042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1-6月执行金额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沈阳三生 | 71.00 | 6.00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2,394.00 |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丹生医药 | 3,177.00 | |
小计 | 5,642.00 | 6.00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德生生物 | 3,504.00 | 480.00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沈阳三生 | 176.00 | |
小计 | 3,680.00 | 480.00 | |
向关联方出租不动产 | 沈阳三生 | 500.00 | 223.87 |
小计 | 500.00 | 223.87 | |
合计 | 9,822.00 | 709.87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特定靶点的双特异性抗体的药物研发引入外部融资方,同意公司与Grand Joint及相关主体签署《A序列优先股购买协议》《股东协议》《修订并重述公司组织大纲》及相关配套协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 | 1,736,483,781.56 | 1,634,428,187.64 | 3,182,759,600.00 | 1,634,428,187.64 | 515,985,595.93 | 31.57 | 19,147,888.06 | 1.17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 | 否 | 首发 | 1,306,777,700.00 | 650,000,000.00 | 16,509,928.62 | 2.54 | 2024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期,暂未实现收益 | |||||||||||||
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 | 否 | 首发 | 467,683,000.00 | 200,000,000.00 | 80,747,017.55 | 40.37 | 按项目研发临床进展确定 | 否 | 是 | 不适用 | 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 | 否 | 首发 | 439,172,000.00 | 150,000,000.00 | 70,195,072.52 | 46.80 | 按项目研发临床进展确定 | 否 | 是 | 不适用 | 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首发 | 429,615,900.00 | 124,428,187.64 | 23,915,795.03 | 19.22 | 项目一期预定于2022年完成 | 否 | 是 | 不适用 | 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首发 | 229,511,000.00 | 200,000,000.00 | 202,336,643.48 | 101.17 | 2022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首发 | 310,000,000.00 | 310,000,000.00 | 122,281,138.73 | 39.45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3,182,759,600.00 | 1,634,428,187.64 | 515,985,595.93 | 31.57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420,000,000.00元,其中: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软件园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华锦绣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00.00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44,989,435 | 88.44 | 574,380 | -18,976,964 | -18,402,584 | 526,586,851 | 85.3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738,569 | 0.28 | 229,600 | 229,600 | 1,968,169 | 0.3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86,162,299 | 46.44 | 574,380 | -19,206,564 | -18,632,184 | 267,530,115 | 43.3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86,162,299 | 46.44 | -19,206,564 | -19,206,564 | 266,955,735 | 43.2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74,380 | 574,380 | 574,380 | 0.09 | |||||
4、外资持股 | 257,088,567 | 41.72 | 257,088,567 | 41.68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57,088,567 | 41.72 | 257,088,567 | 41.68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1,221,978 | 11.56 | 18,976,964 | 18,976,964 | 90,198,942 | 14.6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1,221,978 | 11.56 | 18,976,964 | 18,976,964 | 90,198,942 | 14.6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16,211,413 | 100 | 574,380 | 574,380 | 616,785,793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本次归属人数共计116人,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4,38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932%。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616,211,413股增至616,785,793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限售股股份于2022年6月27日起上市流通,对应股票数量为19,206,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4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9,206,564 | 19,206,564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6月27日 |
2021年股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份 | 0 | 0 | 574,380 | 574,380 | 股权激励 | 2022年12月7日 |
合计 | 19,206,564 | 19,206,564 | 574,380 | 574,38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39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 | 0 | 221,518,988 | 35.92 | 221,518,988 | 221,518,988 | 无 | 境外法人 |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 0 | 212,658,228 | 34.48 | 212,658,228 | 212,658,228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0 | 39,614,607 | 6.42 | 39,614,607 | 39,614,607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0 | 25,160,657 | 4.08 | 25,160,657 | 25,160,657 | 无 | 境外法人 | |||
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0 | 19,206,564 | 3.11 | 0 | 0 | 无 | 其他 | |||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11,339,405 | 1.84 | 0 | 0 | 无 | 其他 | |||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10,965,428 | 1.78 | 10,965,428 | 10,965,428 | 无 | 其他 | |||
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 | 0 | 10,408,922 | 1.69 | 10,408,922 | 10,408,922 | 无 | 境外法人 | |||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0 | 3,717,472 | 0.60 | 3,717,472 | 3,717,472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29,600 | 1,968,169 | 0.32 | 1,968,169 | 2,129,169 | 无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9,206,5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06,564 | |||||||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1,339,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39,405 | |||||||
甘晓娟 | 736,552 | 人民币普通股 | 736,552 | |||||||
张静杰 | 571,642 | 人民币普通股 | 571,642 | |||||||
陈文兵 | 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00 | |||||||
王海燕 | 434,455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455 | |||||||
陆峰 | 376,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376,357 | |||||||
张亚瑞 | 31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000 |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287,1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149 | |||||||
俞素园 | 262,4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42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七名股东均受LOU JING实际控制;2、沈阳三生直接持有上海翃熵100%股权;上海翃熵直接持有兴生药业96.25%股权;3、沈阳三生直接持有浦东田羽23.50%的出资份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三生间接持有浦东田羽76.50%的出资份额,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浦东田羽100%出资份额。4、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 | 221,518,988 | 2024-1-21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2 |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 212,658,228 | 2024-1-21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3 |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39,614,607 | 2024-1-21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4 |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25,160,657 | 2024-1-21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5 |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0,965,428 | 2024-1-21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6 | 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 | 10,408,922 | 2024-1-21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7 |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717,472 | 2024-1-21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8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968,169 | 2022-7-22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七名股东均受LOU JING实际控制;2、沈阳三生直接持有上海翃熵100%股权;上海翃熵直接持有兴生药业96.25%股权;3、沈阳三生直接持有浦东田羽23.50%的出资份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三生间接持有浦东田羽76.50%的出资份额,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浦东田羽100%出资份额。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黄浩旻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10,230 | 10,230 | 股权激励实施 |
翁志兵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10,230 | 10,230 | 股权激励实施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黄浩旻 | 核心技术人员 | 34,100 | 0 | 10,230 | 10,230 | 23,870 |
翁志兵 | 核心技术人员 | 34,100 | 0 | 10,230 | 10,230 | 23,870 |
合计 | / | 68,200 | 0 | 20,460 | 20,460 | 47,740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130,314,301.23 | 1,613,776,656.5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353,709,066.15 | 752,045,312.2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737,469.09 | 3,752,553.38 |
应收账款 | 七、5 | 156,813,632.56 | 253,220,956.4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22,327,270.43 | 26,585,950.6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50,155.40 | 530,575.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31,387,996.36 | 210,140,200.2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742,253.03 | 11,506,271.27 |
流动资产合计 | 2,907,582,144.25 | 2,871,558,476.6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09,893,365.23 | 105,099,416.1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3,325,770.86 | 17,267,540.4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47,436,259.60 | 798,681,180.93 |
在建工程 | 七、22 | 593,860,403.72 | 572,469,404.7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02,253,747.97 | 196,546,891.03 |
开发支出 | 七、27 | 99,037,756.53 | 97,667,738.99 |
商誉 | 七、28 | 639,582.53 | 639,582.53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69,211,323.55 | 155,309,418.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79,793,869.31 | 73,592,460.5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15,452,079.30 | 2,017,273,633.62 | |
资产总计 | 4,923,034,223.55 | 4,888,832,110.2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0,000,000.00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6,680,253.30 | 16,265,477.4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9,858,176.09 | 3,251,667.4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6,827,022.25 | 44,751,665.20 |
应交税费 | 七、40 | 3,123,075.54 | 8,389,112.0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22,850,253.26 | 142,794,880.2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9,338,780.44 | 215,452,802.5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25,197,279.71 | 134,278,562.8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5,197,279.71 | 134,278,562.85 | |
负债合计 | 384,536,060.15 | 349,731,365.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16,785,793.00 | 616,211,41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308,720,152.85 | 2,301,274,042.2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2,850,903.27 | -17,330,111.0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75,675,506.39 | 275,675,506.3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358,541,987.85 | 1,365,731,353.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546,872,536.82 | 4,541,562,204.33 | |
少数股东权益 | -8,374,373.42 | -2,461,459.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538,498,163.40 | 4,539,100,744.8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923,034,223.55 | 4,888,832,110.27 |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16,276,650.29 | 369,210,878.4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1,729,376.16 | 240,800,108.3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737,469.09 | 3,752,553.38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63,810,773.95 | 259,004,779.3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2,188,005.35 | 25,911,634.3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28,663,928.05 | 1,194,438,622.0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13,838,282.15 | 195,130,091.9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41,244,485.04 | 2,288,248,667.7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360,101,719.91 | 1,360,139,378.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325,770.86 | 17,267,540.4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71,254,573.15 | 617,091,401.50 | |
在建工程 | 458,295,646.19 | 441,842,721.9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5,495,620.83 | 87,416,405.67 | |
开发支出 | 102,166,157.74 | 100,796,140.20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0,569,745.63 | 146,413,954.4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4,381,964.93 | 67,652,460.5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25,591,199.24 | 2,838,620,002.81 | |
资产总计 | 5,166,835,684.28 | 5,126,868,670.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4,571,627.02 | 13,356,261.9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935,856.68 | 3,251,667.46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280,546.17 | 39,557,922.05 | |
应交税费 | 2,872,352.85 | 7,851,775.22 | |
其他应付款 | 120,553,453.60 | 139,447,517.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2,213,836.32 | 203,465,144.0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115,557,935.00 | 121,105,772.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5,557,935.00 | 121,105,772.00 | |
负债合计 | 347,771,771.32 | 324,570,916.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16,785,793.00 | 616,211,41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91,901,050.30 | 2,284,454,939.6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673,094.77 | -2,322,590.63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5,675,506.39 | 275,675,506.39 | |
未分配利润 | 1,640,374,658.04 | 1,628,278,486.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19,063,912.96 | 4,802,297,754.4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166,835,684.28 | 5,126,868,670.52 |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40,598,466.82 | 478,724,674.6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40,598,466.82 | 478,724,674.6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84,335,448.93 | 509,713,273.5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7,352,646.53 | 100,005,784.9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964,704.96 | 1,686,661.8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17,888,624.86 | 153,462,677.61 |
管理费用 | 七、64 | 44,774,226.00 | 52,246,310.84 |
研发费用 | 七、65 | 146,555,826.85 | 213,877,150.65 |
财务费用 | 七、66 | -15,200,580.27 | -11,565,312.32 |
其中:利息费用 | - | - | |
利息收入 | 12,550,100.43 | 11,560,159.0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7,463,996.03 | 11,024,370.9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7,658.14 | 2,053,688.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7,658.14 | 2,053,688.0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3,809,306.87 | 12,295,908.5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077,197.32 | -2,300,494.9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188,964.43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48,551.32 | -509,145.6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916,050.42 | -8,424,271.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496,869.34 | 3,398,659.5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412,919.76 | -11,822,931.4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3,310,639.83 | -23,757,377.2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02,279.93 | 11,934,445.7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02,279.93 | 11,934,445.7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89,365.95 | 22,423,120.4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12,913.98 | -10,488,674.6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79,207.80 | 1,245,065.93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79,207.80 | 1,245,065.9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50,504.14 | 2,440,026.5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05,532.01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350,504.14 | 3,645,558.5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829,711.94 | -1,194,960.6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829,711.94 | -1,194,960.63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623,072.13 | 13,179,511.6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10,158.15 | 23,668,186.3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912,913.98 | -10,488,674.6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29,585,845.43 | 477,391,076.3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81,890,985.76 | 101,977,183.16 |
税金及附加 | 2,236,497.56 | 1,359,352.54 | |
销售费用 | 117,887,949.01 | 153,456,261.09 | |
管理费用 | 33,795,019.77 | 40,363,769.39 | |
研发费用 | 113,719,698.05 | 188,746,455.04 | |
财务费用 | -6,098,734.74 | -9,153,859.45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3,477,369.04 | 9,207,438.54 | |
加:其他收益 | 13,928,783.89 | 7,490,788.3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7,658.14 | 47,937.4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7,658.14 | 47,937.4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21,881.59 | 12,295,908.5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96,666.45 | -2,308,117.3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88,964.4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6,623.77 | -305,573.8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28,515.61 | 17,862,857.72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3,496,869.34 | 3,398,659.5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68,353.73 | 14,464,198.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564,525.74 | -23,795,044.3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96,172.01 | 38,259,242.4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96,172.01 | 38,259,242.4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50,504.14 | 3,645,558.5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50,504.14 | 3,645,558.5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350,504.14 | 3,645,558.5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745,667.87 | 41,904,801.0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2,297,997.74 | 314,543,556.8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179,560.28 | 358,189.2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182,769.34 | 12,677,041.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7,660,327.36 | 327,578,787.5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161,799.57 | 74,418,419.9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7,717,295.02 | 185,301,408.1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368,975.53 | 11,700,050.5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3,833,351.53 | 227,991,605.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7,081,421.65 | 499,411,483.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578,905.71 | -171,832,696.1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89,000,000.00 | 1,027,997,030.8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145,552.97 | 4,252,067.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1,200.00 | 9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02,226,752.97 | 1,032,347,098.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5,243,507.28 | 130,394,931.9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90,000,000.00 | 97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55,243,507.28 | 1,106,394,931.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016,754.31 | -74,047,833.4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97,52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297,52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97,52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986,590.85 | -458,987.3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485,153,737.75 | -246,339,516.9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07,801,331.68 | 1,770,267,324.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2,647,593.93 | 1,523,927,808.06 |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9,500,075.73 | 308,531,827.4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2,370,179.04 | 10,316,727.9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1,870,254.77 | 318,848,555.4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430,591.97 | 64,782,613.8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3,427,679.75 | 177,147,392.9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373,537.56 | 11,372,741.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2,930,804.31 | 232,245,108.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6,162,613.59 | 485,547,856.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5,707,641.18 | -166,699,301.2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0,000,000.00 | 1,027,997,030.8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92,613.75 | 4,252,067.6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1,200.00 | 9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4,873,813.75 | 1,032,347,098.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316,728.33 | 123,817,740.5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80,000,000.00 | 97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9,316,728.33 | 1,099,817,740.5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442,914.58 | -67,470,642.1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97,52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297,52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97,52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23,442.69 | 267,762.8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385,689.29 | -233,902,180.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3,784,716.26 | 903,759,816.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9,170,405.55 | 669,857,635.59 |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6,211,413.00 | 2,301,274,042.21 | -17,330,111.07 | 275,675,506.39 | 1,365,731,353.80 | 4,541,562,204.33 | -2,461,459.44 | 4,539,100,744.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211,413.00 | 2,301,274,042.21 | -17,330,111.07 | 275,675,506.39 | 1,365,731,353.80 | 4,541,562,204.33 | -2,461,459.44 | 4,539,100,744.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4,380.00 | 7,446,110.64 | 4,479,207.80 | -7,189,365.95 | 5,310,332.49 | -5,912,913.98 | -602,581.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79,207.80 | -7,189,365.95 | -2,710,158.15 | -5,912,913.98 | -8,623,072.1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4,380.00 | 7,446,110.64 | 8,020,490.64 | 8,020,490.6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74,380.00 | 1,723,140.00 | 2,297,520.00 | 2,297,52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722,970.64 | 5,722,970.64 | 5,722,970.6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785,793.00 | 2,308,720,152.85 | -12,850,903.27 | 275,675,506.39 | 1,358,541,987.85 | 4,546,872,536.82 | -8,374,373.42 | 4,538,498,163.40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6,211,413.00 | 2,273,260,010.96 | -9,684,097.43 | 275,675,506.39 | 1,347,672,842.24 | 4,503,135,675.16 | 17,293,161.23 | 4,520,428,836.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211,413.00 | 2,273,260,010.96 | -9,684,097.43 | 275,675,506.39 | 1,347,672,842.24 | 4,503,135,675.16 | 17,293,161.23 | 4,520,428,836.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090,534.34 | 1,245,065.93 | 22,423,120.44 | 44,758,720.71 | -10,488,674.69 | 34,270,046.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45,065.93 | 22,423,120.44 | 23,668,186.37 | -10,488,674.69 | 13,179,511.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090,534.34 | 21,090,534.34 | 21,090,534.3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80,457.19 | 4,480,457.19 | 4,480,457.19 | ||||||||||||
4.其他 | 16,610,077.15 | 16,610,077.15 | 16,610,077.15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211,413.00 | 2,294,350,545.30 | -8,439,031.50 | 275,675,506.39 | 1,370,095,962.68 | 4,547,894,395.87 | 6,804,486.54 | 4,554,698,882.41 |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6,211,413.00 | 2,284,454,939.66 | -2,322,590.63 | 275,675,506.39 | 1,628,278,486.03 | 4,802,297,754.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211,413.00 | 2,284,454,939.66 | -2,322,590.63 | 275,675,506.39 | 1,628,278,486.03 | 4,802,297,754.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4,380.00 | 7,446,110.64 | -3,350,504.14 | 12,096,172.01 | 16,766,158.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50,504.14 | 12,096,172.01 | 8,745,667.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4,380.00 | 7,446,110.64 | 8,020,490.6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74,380.00 | 1,723,140.00 | 2,297,52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722,970.64 | 5,722,970.6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785,793.00 | 2,291,901,050.30 | -5,673,094.77 | 275,675,506.39 | 1,640,374,658.04 | 4,819,063,912.96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6,211,413.00 | 2,272,910,985.56 | 275,675,506.39 | 1,571,345,314.89 | 4,736,143,219.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211,413.00 | 2,272,910,985.56 | 275,675,506.39 | 1,571,345,314.89 | 4,736,143,219.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20,457.19 | 3,645,558.57 | 38,259,242.49 | 46,525,258.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45,558.57 | 38,259,242.49 | 41,904,801.06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20,457.19 | 4,620,457.1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80,457.19 | 4,480,457.19 | |||||||||
4.其他 | 140,000.00 | 14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211,413.00 | 2,277,531,442.75 | 3,645,558.57 | 275,675,506.39 | 1,609,604,557.38 | 4,782,668,478.09 |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上海中信国健药业有限公司,由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与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25日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于2010年3月21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经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554,590,271.00元。本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经更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35408592G的营业执照。
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616,785,793.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总股数为616,785,793.00股。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李冰路399号。法定代表人:LOU JING。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属于生物科技制药行业。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中西药业、生物试剂的研究、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及时开发和应用);生物工程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相关项目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2年8月24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6家子公司,子公司具体包括: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抗体中心”)、中健抗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健抗体”)、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健”)、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国医药”)、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生医药”)及Grand Joint Limited(以下简称“Grand Joint”)等。
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该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区分是否丧失控制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丧失控制权的,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损益;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该等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对于其他金融负债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集团按照简化方法直接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应收账款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具体信息可参见附注七、5应收账款。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集团按照通用方法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具体信息可参见附注七、8其他应收款。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及耗材、包装物、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及合同履约成本。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耗材和包装物釆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
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年 | 5%-10% | 3.6%-3.8% |
机器设备及仪表仪器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10% | 9.0%-19.0% |
工况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10% | 9.0%-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10% | 18.0%-19.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10% | 18.0%-31.7%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
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土地使用权 50年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5-20年软件 5年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阶段:本集团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上市前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本集团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上市前取得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等。本集团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且同时满足资本化五个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在具体判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公司取得I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批件(最后一期),在同时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五个条件情况下进行资本化。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全部费用化。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企业年金的缴费金额按照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情况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缴费比例。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参见附注十一。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采用恰当的定价模型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产出法/投入法,根据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花费的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附注五、28和附注五、3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
本集团发生形成无形资产的开发阶段费用,本集团认为,有证据表明本集团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集团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和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项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该无形资产;该等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本集团已经建立了使得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的内部控制和费用分类流程,因此应当将该等费用资本化。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及资本化开发支出,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七、27。
开发支出的金额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无形资产使用年限
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在考虑剩余价值后,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估计可使用年限,以判定无形资产的相关摊销费用。估计可使用年限是根据对同类性质及功能的无形资产过往的实际可使用年限并考虑市场状况来判定。若可使用年限比以前估计的短,管理层则会改变摊销期限并增加剩余摊销期限内年度摊销费用。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
集团对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对非上市公司的投资,确认其公允价值时,需采用估值技术并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值。该类投资由于没有活跃的市场报价,估值过程中使用的关键参数设计管理层的重大假设和估计。这些假设和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相关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重大变化。
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
股份支付费用按照采用二项式模型评估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层负责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在授予日,管理层对权益工具估值过程中使用的关键参数假设包括评估日权益价格、预期的波动率和无风险利率等。这些参数的变化可能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而对股份支付的费用产生重大影响。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收入 | 本公司自2015年1月4日起,获批根据财税(2014)5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选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技术服务按应税收入的6%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集团下属注册于中国大陆子公司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额所得额 | 25%、16.5%、1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中健抗体 | 16.5 |
苏州国健 | 25 |
晟国医药 | 25 |
抗体中心 | 15 |
丹生医药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证,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证书编号为GR202031005723,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20年度至2022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抗体中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证,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证书编号为GR202031007186,有效期为3年。抗体中心自2020年度至2022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0,000.00 | 30,000.00 |
银行存款 | 1,130,284,218.60 | 1,613,746,571.41 |
其他货币资金 | 82.63 | 85.12 |
合计 | 1,130,314,301.23 | 1,613,776,656.5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4,990,560.33 | 62,078,262.58 |
其他说明:
于2022年6月30日,银行存款余额中包含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未到付息期利息人民币607,753.62元(2021年12月31日:593,548.39元)。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因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07,058,953.68元(2021年12月31日:105,381,776.46元)。详见第十节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53,709,066.15 | 752,045,312.25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441,096,913.38 | 400,876,814.32 |
结构性存款 | 912,612,152.77 | 351,168,497.93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353,709,066.15 | 752,045,312.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737,469.09 | 3,752,553.38 |
合计 | 4,737,469.09 | 3,752,553.3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65,544,974.21 |
合计 | 165,544,974.2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711,400.00 | 4.05 | 6,711,400.00 | 100.00 | 6,375,700.00 | 2.49 | 6,375,700.00 | |||
其中: | ||||||||||
应收关联方 | 6,711,400.00 | 4.05 | 6,711,400.00 | 100.00 | 6,375,700.00 | 2.49 | 6,375,7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8,833,574.21 | 95.95 | 2,019,941.65 | 1.27 | 156,813,632.56 | 249,497,044.17 | 97.51 | 2,651,787.77 | 1.06 | 246,845,256.4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58,833,574.21 | 95.95 | 2,019,941.65 | 1.27 | 156,813,632.56 | 249,497,044.17 | 97.51 | 2,651,787.77 | 1.06 | 246,845,256.40 |
合计 | 165,544,974.21 | / | 8,731,341.65 | / | 156,813,632.56 | 255,872,744.17 | / | 2,651,787.77 | / | 253,220,956.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关联方 | 6,711,400.00 | 6,711,4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6,711,400.00 | 6,711,40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2个月以内 | 130,490,135.05 | 1,357,097.40 | 1.04 |
2个月至6个月 | 27,320,692.31 | 590,126.95 | 2.16 |
6个月至1年 | 1,022,746.85 | 72,717.30 | 7.11 |
合计 | 158,833,574.21 | 2,019,941.65 | 1.2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651,787.77 | 6,774,678.00 | 695,124.12 | 8,731,341.65 | ||
合计 | 2,651,787.77 | 6,774,678.00 | 695,124.12 | 8,731,341.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 年限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第一名 | 第三方 | 10,784,958.73 | 1年以内 | 6.51 | 183,057.16 |
第二名 | 第三方 | 9,378,906.96 | 6个月以内 | 5.67 | 161,416.11 |
第三名 | 第三方 | 7,483,695.50 | 2个月以内 | 4.52 | 77,830.43 |
第四名 | 第三方 | 5,778,112.65 | 2个月以内 | 3.49 | 60,092.37 |
第五名 | 第三方 | 5,012,545.00 | 2个月以内 | 3.03 | 52,130.47 |
合计 | 38,438,218.84 | 23.22 | 534,526.5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205,172.84 | 94.97 | 24,524,519.16 | 92.25 |
1至2年 | 1,021,348.36 | 4.57 | 2,002,845.72 | 7.53 |
2至3年 | 98,209.23 | 0.44 | 37,785.76 | 0.14 |
3年以上 | 2,540.00 | 0.01 | 20,800.00 | 0.08 |
合计 | 22,327,270.43 | 100.00 | 26,585,950.6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预付账款余额 | 年限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2,632,273.00 | 1年以内 | 11.79 |
第二名 | 1,688,684.86 | 2年以内 | 7.56 |
第三名 | 1,400,000.00 | 1年以内 | 6.27 |
第四名 | 1,220,116.00 | 1年以内 | 5.46 |
第五名 | 1,088,311.89 | 1年以内 | 4.87 |
合计 | 8,029,385.75 | 35.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50,155.40 | 530,575.94 |
合计 | 550,155.40 | 530,575.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24,565.04 |
1至2年 | 13,000.00 |
2至3年 | 22,289.00 |
3年以上 | 37,980.03 |
合计 | 597,834.07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2,000.00 | |
备用金 | 570,084.07 | 564,861.17 |
押金 | 15,750.00 | 15,750.00 |
合计 | 597,834.07 | 580,611.17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1,479.32 | 38,555.91 | 50,035.2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300.00 | 1,3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5,197.63 | 4,725.00 | 9,922.63 | |
本期转回 | 12,279.19 | 12,279.1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5,376.95 | 32,301.72 | 47,678.6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0,035.23 | 9,922.63 | 12,279.19 | 47,678.67 | ||
合计 | 50,035.23 | 9,922.63 | 12,279.19 | 47,678.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员工A | 备用金 | 140,000.00 | 1年以内 | 23.42 | 4,200.00 |
员工B | 备用金 | 130,000.00 | 1年以内 | 21.75 | 3,900.00 |
员工C | 备用金 | 100,000.00 | 1年以内 | 16.73 | 3,000.00 |
员工D | 备用金 | 40,000.00 | 1年以内 | 6.69 | 1,200.00 |
员工E | 备用金 | 30,000.00 | 1年以内 | 5.02 | 900.00 |
合计 | / | 440,000.00 | / | 73.60 | 13,200.00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2,363,198.23 | 2,363,198.23 | 513,533.49 | 513,533.49 | ||
原材料及耗材 | 99,878,920.71 | 3,328,451.80 | 96,550,468.91 | 92,642,270.86 | 92,642,270.86 | |
包装物 | 7,614,457.23 | 7,614,457.23 | 8,085,097.45 | 8,085,097.45 | ||
在产品 | 7,127,581.59 | 7,127,581.59 | 7,533,371.60 | 7,533,371.60 | ||
自制半成品 | 87,819,629.68 | 604,349.50 | 87,215,280.18 | 87,848,790.55 | 87,848,790.55 | |
产成品 | 30,773,173.35 | 256,163.13 | 30,517,010.22 | 13,517,136.29 | 13,517,136.29 | |
合计 | 235,576,960.79 | 4,188,964.43 | 231,387,996.36 | 210,140,200.24 | 210,140,200.2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自制半成品 | 604,349.50 | 604,349.50 | ||||
产成品 | 256,163.13 | 256,163.13 | ||||
原材料及耗材 | 3,328,451.80 | 3,328,451.80 | ||||
合计 | 4,188,964.43 | 4,188,964.43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7,742,253.03 | 11,506,271.27 |
合计 | 7,742,253.03 | 11,506,271.27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Numab Therapeutics AG | 105,061,757.97 | 4,831,607.26 | 109,893,365.23 | ||||||||
康派尼恩 | 37,658.14 | -37,658.14 | |||||||||
小计 | 105,099,416.11 | -37,658.14 | 4,831,607.26 | 109,893,365.23 | |||||||
合计 | 105,099,416.11 | -37,658.14 | 4,831,607.26 | 109,893,365.23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鹰瞳 | 3,325,770.86 | 7,267,540.44 |
启光德健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3,325,770.86 | 17,267,540.44 |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北京鹰瞳 | -6,674,229.14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 ||||
启光德健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47,436,259.60 | 798,681,180.9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47,436,259.60 | 798,681,180.93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及仪表仪器 | 工况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1,478,245.91 | 855,567,154.71 | 143,659,229.48 | 4,059,734.36 | 32,153,073.55 | 1,566,917,438.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4,210.00 | 1,470,714.61 | 1,131,576.09 | 1,023,933.99 | 3,362,014.69 | |
(1)购置 | 1,470,714.61 | 1,023,933.99 | 2,494,648.6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64,210.00 | 1,131,576.09 | 867,366.0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9,067.86 | 245,780.00 | 1,175,133.95 | 1,385,098.14 | 3,725,079.95 | |
(1)处置或报废 | 919,067.86 | 245,780.00 | 1,175,133.95 | 1,385,098.14 | 3,725,079.95 | |
4.期末余额 | 531,214,035.91 | 856,118,801.46 | 144,545,025.57 | 2,884,600.41 | 31,791,909.40 | 1,566,554,372.7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4,838,315.06 | 469,066,897.98 | 89,484,592.66 | 3,221,961.80 | 21,624,489.58 | 768,236,257.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56,304.08 | 37,136,048.16 | 3,331,803.18 | 121,341.45 | 1,335,538.23 | 54,181,035.10 |
(1)计提 | 12,256,304.08 | 37,136,048.16 | 3,331,803.18 | 121,341.45 | 1,335,538.23 | 54,181,035.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773,768.17 | 221,202.00 | 1,057,620.55 | 1,246,588.31 | 3,299,179.03 | |
(1)处置或报废 | 773,768.17 | 221,202.00 | 1,057,620.55 | 1,246,588.31 | 3,299,179.03 | |
4.期末余额 | 197,094,619.14 | 505,429,177.97 | 92,595,193.84 | 2,285,682.70 | 21,713,439.50 | 819,118,113.15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4,119,416.77 | 350,689,623.49 | 51,949,831.73 | 598,917.71 | 10,078,469.90 | 747,436,259.60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6,639,930.85 | 386,500,256.73 | 54,174,636.82 | 837,772.56 | 10,528,583.97 | 798,681,180.9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李冰路399号的危化品仓库 | 479,024.70 | 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93,860,403.72 | 572,469,404.7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593,860,403.72 | 572,469,404.74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三万升规模抗体药物制备生产线 | 148,367,707.69 | 148,367,707.69 | 145,253,411.34 | 145,253,411.34 | ||
年产600万支新型蛋白质药物制剂生产线 | 28,372,158.33 | 28,372,158.33 | 28,372,158.33 | 28,372,158.33 |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抗体药物产业化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176,744.62 | 45,176,744.62 | 42,860,997.44 | 42,860,997.44 | ||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项目 | 90,801,532.58 | 90,801,532.58 | 87,415,489.96 | 87,415,489.96 | ||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 | 280,207,612.19 | 280,207,612.19 | 267,448,613.59 | 267,448,613.59 | ||
抗体污水改造工程 | 763,715.08 | 763,715.08 | ||||
301C+IV新工艺 | 934,648.31 | 934,648.31 | 355,019.00 | 355,019.00 | ||
合计 | 593,860,403.72 | 593,860,403.72 | 572,469,404.74 | 572,469,404.7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7,857,519.54 | 436,654,192.94 | 12,681,057.66 | 587,192,770.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00,000.00 | 13,500,000.00 | ||
(1)购置 | 13,500,000.00 | 13,500,0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7,857,519.54 | 450,154,192.94 | 12,681,057.66 | 600,692,770.1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9,793,266.78 | 350,206,107.00 | 10,646,505.33 | 390,645,879.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03,037.48 | 6,037,655.18 | 352,450.40 | 7,793,143.06 |
(1)计提 | 1,403,037.48 | 6,037,655.18 | 352,450.40 | 7,793,143.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196,304.26 | 356,243,762.18 | 10,998,955.73 | 398,439,022.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6,661,215.28 | 93,910,430.76 | 1,682,101.93 | 202,253,747.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8,064,252.76 | 86,448,085.94 | 2,034,552.33 | 196,546,891.0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24.08%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301S | 57,029,551.42 | 5,661,580.31 | 4,300,053.22 | 58,391,078.51 | ||
304R | 40,638,187.57 | 1,208,532.48 | 1,200,042.03 | 40,646,678.02 | ||
合计 | 97,667,738.99 | 6,870,112.79 | 5,500,095.25 | 99,037,756.53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抗体中心 | 639,582.53 | 639,582.53 | ||
合计 | 639,582.53 | 639,582.53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递延收益 | 115,557,935.00 | 17,333,690.25 | 121,105,772.00 | 18,165,865.80 |
无形资产 | 42,732,273.40 | 6,409,841.01 | 43,073,988.48 | 6,461,098.27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6,674,229.14 | 1,001,134.37 | 2,732,459.56 | 409,868.93 |
股份支付 | 124,620,495.50 | 18,693,074.33 | 118,897,524.86 | 17,834,628.73 |
其他应付款 | 25,782,420.75 | 3,867,363.11 | 21,880,590.11 | 3,282,088.52 |
资产减值准备 | 6,124,186.67 | 918,628.00 | 2,631,888.69 | 394,783.30 |
应付职工薪酬 | 3,197,311.30 | 479,596.70 | 3,113,220.57 | 466,983.09 |
可抵扣亏损 | 788,508,392.44 | 118,276,258.87 | 705,731,573.84 | 105,859,736.0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4,878,246.07 | 2,231,736.91 | 16,229,103.72 | 2,434,365.56 |
合计 | 1,128,075,490.27 | 169,211,323.55 | 1,035,396,121.83 | 155,309,418.2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3,696,577.14 | 81,947,635.08 |
可抵扣亏损 | 454,809,706.76 | 414,205,632.54 |
合计 | 538,506,283.90 | 496,153,267.6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3,570,196.81 | ||
2023年 | 2,803,673.82 | 2,803,673.82 | |
2024年 | 12,330,151.56 | 12,330,151.56 |
2025年 | 31,469,381.68 | 31,469,381.68 | |
2026年 | 47,347,709.69 | 45,210,187.56 | |
2027年 | 83,855,224.28 | 70,649,431.55 | |
2028年 | 39,816,906.74 | 39,816,906.74 | |
2029年 | 65,748,020.82 | 65,748,020.82 | |
2030年 | 62,914,132.75 | 62,914,132.75 | |
2031年 | 70,908,734.36 | 79,693,549.25 | |
2032年 | 37,615,771.07 | ||
合计 | 454,809,706.76 | 414,205,632.5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73,318,669.31 | 73,318,669.31 | 56,317,260.57 | 56,317,260.57 | ||
专有技术使用权许可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
土地定金 | 5,940,000.00 | 5,940,000.00 | 5,940,000.00 | 5,940,000.00 | ||
预付软件款 | 535,200.00 | 535,200.00 | 535,200.00 | 535,200.00 | ||
合计 | 79,793,869.31 | 79,793,869.31 | 73,592,460.57 | 73,592,460.57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6,680,253.30 | 16,265,477.49 |
合计 | 16,680,253.30 | 16,265,477.4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项 | 29,858,176.09 | 3,251,667.46 |
合计 | 29,858,176.09 | 3,251,667.46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6,598,836.87 | 145,557,191.17 | 151,294,047.44 | 30,861,980.6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152,828.33 | 15,525,533.05 | 17,713,319.73 | 5,965,041.65 |
三、辞退福利 | 1,254,624.55 | 1,254,624.5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4,751,665.20 | 162,337,348.77 | 170,261,991.72 | 36,827,022.25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014,511.25 | 124,618,881.29 | 130,591,525.37 | 16,041,867.17 |
二、职工福利费 | 3,070,502.53 | 3,070,502.53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27,533.34 | 8,591,019.87 | 8,554,191.95 | 2,164,361.2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87,172.23 | 8,370,457.91 | 8,333,584.81 | 2,024,045.33 |
工伤保险费 | 119,570.52 | 179,133.22 | 177,388.22 | 121,315.52 |
生育保险费 | 20,790.59 | 41,428.74 | 43,218.92 | 19,000.41 |
四、住房公积金 | 2,157,730.08 | 6,294,412.56 | 6,270,569.56 | 2,181,573.0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299,062.20 | 2,982,374.92 | 2,807,258.03 | 10,474,179.0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6,598,836.87 | 145,557,191.17 | 151,294,047.44 | 30,861,980.6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061,963.53 | 13,434,077.38 | 13,385,580.27 | 4,110,460.64 |
2、失业保险费 | 196,268.31 | 434,934.15 | 433,142.97 | 198,059.49 |
3、企业年金缴费 | 3,894,596.49 | 1,656,521.52 | 3,894,596.49 | 1,656,521.52 |
合计 | 8,152,828.33 | 15,525,533.05 | 17,713,319.73 | 5,965,041.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09,141.61 | 5,677,505.33 |
个人所得税 | 877,879.68 | 1,444,725.73 |
教育费附加 | 79,748.61 | 268,166.8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748.61 | 268,166.80 |
印花税 | 30,509.80 | 519,227.10 |
其他 | 146,047.23 | 211,320.33 |
合计 | 3,123,075.54 | 8,389,112.0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2,850,253.26 | 142,794,880.29 |
合计 | 122,850,253.26 | 142,794,880.29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及销售结算 | 70,209,550.57 | 60,633,392.70 |
应付设备款 | 38,983,167.16 | 57,975,872.46 |
应付服务费 | 5,546,657.35 | 15,596,699.04 |
转拨付款 | 3,323,220.00 | 3,323,220.00 |
其他 | 4,787,658.18 | 5,265,696.09 |
合计 | 122,850,253.26 | 142,794,880.2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8,534,457.85 | 8,517,946.14 | 120,016,511.71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744,105.00 | 563,337.00 | 5,180,768.00 | ||
合计 | 134,278,562.85 | 9,081,283.14 | 125,197,279.7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新型抗体大规模制剂生产线 | 30,400,000.00 | 2,850,000.00 | 27,5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抗肿瘤单克隆抗体产业化 | 44,000,000.00 | 44,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上海中信国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万升规模抗体药物制备生产线项目 | 25,962,500.00 | 2,077,000.00 | 23,885,500.00 | 与资产相关 |
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项目 | 5,003,560.00 | 2,499,600.00 | 2,503,96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抗体纯化介质和无血清培养基产业化 | 5,169,230.85 | 1,033,846.14 | 4,135,384.71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600万支新型蛋白质药物制剂生产线 | 9,900,000.00 | 9,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7,160,000.00 | 7,1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上海市中小锅炉提标改造支持资金 | 939,167.00 | 57,500.00 | 881,667.00 | 与资产相关 | |||
偶联(ADC)药物中试研发平台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抗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83,337.00 | 83,337.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临床研究 | 736,320.00 | 736,32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临床前研究 | 40,000.00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一种用于治疗糖尿病性黄斑水肿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I期临床试验 | 40,000.00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哮喘的I期临床研究 | 233,335.00 | 66,666.00 | 166,669.00 | 与收益相关 |
新型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临床前研究 | 233,335.00 | 66,666.00 | 166,669.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型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的II期临床研究 | 688,889.00 | 133,334.00 | 555,555.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II期临床研究 | 688,889.00 | 133,334.00 | 555,555.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34,278,562.85 | 9,081,283.14 | 125,197,279.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16,211,413.00 | 574,380.00 | 574,380.00 | 616,785,793.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17,812,583.05 | 1,723,140.00 | 2,119,535,723.0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3,461,459.16 | 5,722,970.64 | 189,184,429.80 | |
合计 | 2,301,274,042.21 | 7,446,110.64 | 2,308,720,152.8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资本溢价系本公司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4月8日第一批业绩条件达成,归属574,380股,确认资本溢价1,723,140元;注2:其他资本公积系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摊销导致,其中人民币5,722,970.64元计入资本公积。具体请参见附注十三、股份支付。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78,191.59 | -3,941,769.58 | -591,265.44 | -3,350,504.14 | -6,828,695.73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55,600.96 | -1,155,600.9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22,590.63 | -3,941,769.58 | -591,265.44 | -3,350,504.14 | -5,673,094.77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851,919.48 | 7,829,711.94 | 7,829,711.94 | -6,022,207.54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851,919.48 | 7,829,711.94 | 7,829,711.94 | -6,022,207.5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7,330,111.07 | 3,887,942.36 | -591,265.44 | 4,479,207.80 | -12,850,903.2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5,675,506.39 | 275,675,506.39 | ||
合计 | 275,675,506.39 | 275,675,506.3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65,731,353.80 | 1,347,672,842.2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65,731,353.80 | 1,347,672,842.2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189,365.95 | 18,058,511.5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58,541,987.85 | 1,365,731,353.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34,243,374.83 | 82,342,203.99 | 478,273,388.50 | 100,005,784.92 |
其他业务 | 6,355,091.99 | 5,010,442.54 | 451,286.15 | |
合计 | 340,598,466.82 | 87,352,646.53 | 478,724,674.65 | 100,005,784.92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经营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323,683,374.86 | 323,683,374.86 |
委托加工服务 | 10,559,999.97 | 10,559,999.97 |
销售原料 | 4,255,287.50 | 4,255,287.50 |
合计 | 338,498,662.33 | 338,498,662.3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中国大陆 | 329,387,286.59 | 329,387,286.59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9,111,375.74 | 9,111,375.74 |
合计 | 338,498,662.33 | 338,498,662.3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38,498,662.33 | 338,498,662.33 |
合计 | 338,498,662.33 | 338,498,662.3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产品销售以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并经签收后30至60天内到期,客户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可以延长信用期,延长后一般不超过180天。部分合同客户有权享受返利,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以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并经验收后30天内到期。
提供委托研发服务
以项目各里程碑完成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在达到里程碑条件时支付相应价款,合同价款通常在达到里程碑条件后15天-45天内到期。
研发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提供研发服务前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其余款项根据合同约定与对方结算,合同价款通常在结算时点后30天内到期。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9,858,176.09元,其中:
29,858,176.09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13,003.73 | 137,279.96 |
教育费附加 | 367,793.03 | 411,839.8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45,195.35 | 274,559.89 |
房产税 | 1,313,612.53 | 341,293.58 |
土地使用税 | 262,809.26 | 329,381.42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22,514.10 | 144,736.00 |
其他 | 39,776.96 | 47,571.13 |
合计 | 2,964,704.96 | 1,686,661.8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及营销费用 | 66,815,195.93 | 70,132,426.80 |
工资及福利费 | 44,600,054.02 | 71,197,174.08 |
办公及差旅费 | 4,525,184.30 | 10,286,321.83 |
折旧费 | 222,834.81 | 1,124,919.43 |
其他 | 1,725,355.80 | 721,835.47 |
合计 | 117,888,624.86 | 153,462,677.6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福利费 | 27,745,357.05 | 27,748,253.71 |
折旧及摊销支出 | 4,773,187.79 | 9,888,782.09 |
办公及修理费 | 3,639,481.86 | 2,861,775.06 |
咨询顾问费 | 2,561,948.03 | 3,523,712.71 |
水电燃气费 | 2,634,362.39 | 2,902,251.76 |
租赁费及物业安保费 | 2,361,467.77 | 1,756,313.76 |
会议招待费 | 170,755.74 | 752,427.36 |
交通差旅费 | 355,050.65 | 776,836.67 |
其他 | 532,614.72 | 2,035,957.72 |
合计 | 44,774,226.00 | 52,246,310.84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福利费 | 54,658,320.41 | 52,543,924.02 |
折旧摊销费 | 20,083,517.68 | 17,359,495.51 |
直接材料投入 | 9,975,569.38 | 30,507,253.31 |
临床试验费 | 38,634,023.94 | 75,150,401.81 |
水电燃气费 | 5,926,698.35 | 4,508,702.93 |
差旅会议费 | 1,340,378.73 | 3,068,077.31 |
咨询顾问费 | 715,257.28 | 2,635,722.85 |
修理维护费 | 704,806.56 | 822,473.34 |
知识产权及授权许可费 | 13,321,400.00 | 26,500,308.10 |
其他 | 1,195,854.52 | 780,791.47 |
合计 | 146,555,826.85 | 213,877,150.6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收入) | -12,550,100.43 | -11,560,159.01 |
汇兑损益 | -2,699,453.42 | -94,819.24 |
其他 | 48,973.58 | 89,665.93 |
合计 | -15,200,580.27 | -11,565,312.3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517,946.14 | 9,785,222.14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63,337.00 | 988,909.00 |
浦东新区安商育商财政扶持 | 7,660,000.00 | |
浦东新区质量奖 | 500,000.00 | |
扶贫捐赠税款减免 | 50,413.37 | 138,803.31 |
其他 | 172,299.52 | 111,436.50 |
合计 | 17,463,996.03 | 11,024,370.9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7,658.14 | 1,896,608.85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57,079.15 | |
合计 | -37,658.14 | 2,053,688.0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809,306.87 | 12,295,908.58 |
合计 | 13,809,306.87 | 12,295,908.58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079,553.88 | -2,305,006.2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56.56 | 4,511.33 |
合计 | -6,077,197.32 | -2,300,494.9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188,964.43 | |
合计 | -4,188,964.4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48,551.32 | -509,145.63 |
合计 | -148,551.32 | -509,145.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743,654.34 | 3,398,659.54 | 2,743,654.34 |
其他 | 753,215.00 | 753,215.00 | |
合计 | 3,496,869.34 | 3,398,659.54 | 3,496,869.3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287.5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310,639.83 | -23,762,664.71 |
合计 | -13,310,639.83 | -23,757,377.2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412,919.7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603,229.9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95,592.9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540,908.7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73,760.7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9,114,248.14 |
税率优惠的影响 | 12,060,144.8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836,431.02 |
所得税费用 | -13,310,639.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332,299.52 | 111,436.50 |
利息收入 | 12,536,018.43 | 12,172,467.41 |
其他 | 314,451.39 | 393,137.44 |
合计 | 21,182,769.34 | 12,677,041.3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 | 73,072,854.62 | 97,553,579.66 |
管理及研发费用 | 76,123,069.79 | 129,694,164.85 |
捐赠支出 | 1,852,271.36 | 640,000.00 |
往来款 | 11,058,882.80 | 12,677.61 |
诉讼款冻结 | 1,677,510.16 | |
其他 | 48,762.80 | 91,183.03 |
合计 | 163,833,351.53 | 227,991,605.1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102,279.93 | 11,934,445.7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188,964.43 | |
信用减值损失 | 6,077,197.32 | 2,300,494.9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4,181,035.10 | 54,364,832.6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7,793,143.06 | 13,058,397.9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8,551.32 | 509,145.6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809,306.87 | -12,295,908.5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699,453.42 | 598,940.4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658.14 | -2,053,688.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310,639.83 | -23,762,664.7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436,760.55 | -134,806.6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5,962,215.40 | -160,603,381.6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906,894.04 | -49,454,830.05 |
递延收益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081,283.14 | -10,774,131.14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5,722,970.64 | 4,480,457.1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578,905.71 | -171,832,696.1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22,647,593.93 | 1,523,927,808.0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07,801,331.68 | 1,770,267,324.9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5,153,737.75 | -246,339,516.9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22,647,593.93 | 1,507,801,331.68 |
其中:库存现金 | 30,000.00 | 30,000.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22,617,593.93 | 1,507,771,331.68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2,647,593.93 | 1,507,801,331.6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7,052,547.16 | 开具信用证之保证金/因涉诉被对方申请司法保全冻结 |
货币资金 | 6,323.89 | 法人有效证件到期存在使用限制 |
货币资金 | 82.63 | 保证金账户使用限制 |
合计 | 107,058,953.68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5,613,237.83 | 6.7114 | 104,786,684.37 |
欧元 | 9,895.07 | 7.0084 | 69,348.61 |
港币 | 92,933.89 | 0.8552 | 79,477.06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790,050.00 | 6.7114 | 12,013,741.57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341,700.00 | 6.7114 | 2,293,285.38 |
合同负债 | |||
其中:美元 | 500,000.00 | 6.7114 | 3,355,7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其中:美元 | 59,946.30 | 6.7114 | 402,323.6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
中健抗体 | 香港 | 港币 |
境外经营实体确定记账本位币的原因是: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所需劳务、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的计价和结算;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为该货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浦东新区质量奖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浦东新区安商育商财政扶持 | 7,660,000.00 | 其他收益 | 7,660,000.00 |
其他 | 172,299.52 | 其他收益 | 172,299.52 |
合计 | 8,332,299.52 | 8,332,299.5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抗体中心 | 上海 | 上海 | 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 | 61.54 | 收购 |
中健抗体 | 香港 | 香港 | 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国健 | 苏州 | 苏州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晟国医药 | 上海 | 上海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丹生医药 | 上海 | 上海 | 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100.00 | 投资设立 | |
Grand Joint | 开曼 | 开曼 | 可从事开曼群岛《公司法》允许的业务 | 68.97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抗体中心 | 38.46 | -5,912,913.98 | -8,374,373.4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9,893,365.23 | 105,099,416.1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7,658.14 | 1,896,608.85 |
--其他综合收益 | -1,205,532.01 | |
--综合收益总额 | -37,658.14 | 691,076.84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分类
于2022年6月30日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准则要求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1,130,314,301.23 | 1,130,314,301.2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3,709,066.15 | 1,353,709,066.15 | ||
应收票据 | 4,737,469.09 | 4,737,469.09 | ||
应收账款 | 156,813,632.56 | 156,813,632.56 | ||
其他应收款 | 550,155.40 | 550,155.4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325,770.86 | 13,325,770.86 | ||
合并 | 1,353,709,066.15 | 1,292,415,558.28 | 13,325,770.86 | 2,659,450,395.29 |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16,680,253.30 |
其他应付款 | 52,640,702.69 |
合并 | 119,320,955.99 |
2、金融工具风险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和应
付账款等。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6.51%(2021年12月31日:5.34%)和23.22%(2021年12月31日:
20.75%)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3) 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迁徙率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信用风险显着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根据其结果,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集团按照简化方法直接对应收账款以及按照通用方法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应收账款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
信用风险敞口
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等级-风险矩阵参见附注
七、5.应收账款。
流动性风险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6,680,253.30 | 16,680,253.30 | ||
其他应付款 | 52,640,702.69 | 52,640,702.69 | ||
合计 | 119,320,955.99 | 119,320,955.99 |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截止2022年6月30日不存在以浮动利率结算的重大金融负债(2021年12月31日:
无),故管理层认为合理的利率变动不会对本集团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
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源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对应的货币性项目所致。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七、18)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集团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香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3、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资产负债率保持相对稳定。总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总负债 | 384,536,060.15 | 349,731,365.38 |
总资产 | 4,923,034,223.55 | 4,888,832,110.27 |
资产负债率 | 7.81% | 7.15%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3,709,066.15 | 1,353,709,066.1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53,709,066.15 | 1,353,709,066.15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1,353,709,066.15 | 1,353,709,066.15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25,770.86 | 10,000,000.00 | 13,325,770.86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325,770.86 | 1,363,709,066.15 | 1,367,034,837.0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续的第二层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为交易性金融遗产,评估公允价值时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未来现金流按照预期回报估算,以反映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
本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3,709,066.15 | 现金流量折现模型 | 未来现金流按照预期回报估算,以反映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可比交易价格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前最近交易价格 |
1,363,709,066.15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富健药业 | 香港 | 综合 | 35.92 | 35.9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注册在开曼群岛的3SBio Inc.(“三生制药”)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沈阳三生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 | 本公司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最终控股公司之关联企业 |
德生生物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Numab |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626.10 | 27,053.09 |
沈阳三生 | 采购商品 | 2,120.00 | |
Numab | 接受劳务 | 13,321,4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沈阳三生 | 提供劳务 | 56,603.77 | |
德生生物 | 出售商品 | 4,247,787.5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 | 房产 | 27,522.94 | 27,522.94 |
沈阳三生 | 房产 | 2,053,853.20 |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动产 | 10,619.47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26.11 | 480.4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Verseau | 6,711,400.00 | 6,711,400.00 | 6,375,7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12,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250.00 | |
应付账款 | 沈阳三生 | 2,120.00 | |
合同负债 | 德生生物 | 16,224,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5,458,338.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7,429,030.92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505,114.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三生国健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行权价为4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于上市流通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4个月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8.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1,621.1413万股的0.4513%,其中首次授予235.39万股,预留42.71万股。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9名,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67.06万股;确定2021年4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9名激励对象授予224.3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2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42.7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截至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票激励对象认购574,380 股普通股,确认股本574,380元及资本溢价1,723,140元(2021年12月31日:无)。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71,000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二项式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个人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数量为确定依据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1,612,827.29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722,970.64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资本承诺 | 103,179,878.06 | 131,902,848.83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于2015年12月,本公司与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生物”)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奥海生物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进行产品开发、注册及上市工作。因奥海生物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进行,故于2020年9月4日,本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奥海生物提交合作终止信函。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争议仲裁通知,奥海生物提出仲裁要求,要求裁决本公司赔偿及履行合作协议所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609.50万元,合作协议项下的可得利益损失人民币1.15亿元,以及本案其他费用。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仲裁程序仍在进行,仲裁庭暂无进一步意见。基于现有已知证据,仲裁庭裁决本公司败诉对奥海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故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未决诉讼事项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65,710,917.52 |
合计 | 165,710,917.5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167,566.57 | 10.36 | 17,167,566.57 | 18,064,704.36 | 6.91 | 18,064,704.36 | ||||
其中: | ||||||||||
应收子公司 | 17,167,566.57 | 10.36 | 17,167,566.57 | 18,064,704.36 | 6.91 | 18,064,704.3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8,543,350.95 | 89.64 | 1,900,143.57 | 1.28 | 146,643,207.33 | 243,529,803.40 | 93.09 | 2,589,728.46 | 1.06 | 240,940,074.94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48,543,350.95 | 89.64 | 1,900,143.57 | 1.28 | 146,643,207.33 | 243,529,803.40 | 93.09 | 2,589,728.46 | 1.06 | 240,940,074.94 |
合计 | 165,710,917.52 | / | 1,900,143.57 | / | 163,810,773.90 | 261,594,507.76 | / | 2,589,728.46 | / | 259,004,779.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健抗体 | 17,167,566.57 | 应收子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17,167,566.5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2个月以内 | 121,340,961.79 | 1,261,946.00 | 1.04 |
2个月至6个月 | 26,179,642.31 | 565,480.27 | 2.16 |
6个月至1年 | 1,022,746.85 | 72,717.30 | 7.11 |
合计 | 148,543,350.95 | 1,900,143.57 | 1.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589,728.46 | 689,584.89 | 1,900,143.57 | |||
合计 | 2,589,728.46 | 689,584.89 | 1,900,143.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 年限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第一名 | 关联方 | 17,167,566.57 | 1年以内 | 10.36 | 0.00 |
第二名 | 第三方 | 10,784,958.73 | 1年以内 | 6.51 | 183,057.16 |
第三名 | 第三方 | 9,378,906.96 | 6个月以内 | 5.66 | 161,416.11 |
第四名 | 第三方 | 7,483,695.50 | 2个月以内 | 4.52 | 77,830.43 |
第五名 | 第三方 | 5,778,112.65 | 2个月以内 | 3.49 | 60,092.37 |
合计 | 50,593,240.41 | 30.53 | 482,396.0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28,663,928.05 | 1,194,438,622.08 |
合计 | 928,663,928.05 | 1,194,438,622.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28,641,487.69 |
1至2年 | 13,000.00 |
2至3年 | 22,289.00 |
3年以上 | 22,230.03 |
合计 | 928,699,006.72 |
(8).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928,128,922.65 | 1,194,002,721.14 |
备用金 | 570,084.07 | 478,061.17 |
合计 | 928,699,006.72 | 1,194,480,782.31 |
(9).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1,479.32 | 30,680.91 | 42,160.2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300.00 | 1,3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197.63 | 5,197.63 | ||
本期转回 | 12,279.19 | 12,279.1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5,376.95 | 19,701.72 | 35,078.6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2,160.23 | 5,197.63 | 12,279.19 | 35,078.67 | ||
合计 | 42,160.23 | 5,197.63 | 12,279.19 | 35,078.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苏州国健 | 关联方往来款 | 489,797,390.66 | 1年以内 | 52.74 | |
晟国医药 | 关联方往来款 | 376,370,861.27 | 1年以内 | 40.53 | |
抗体中心 | 关联方往来款 | 52,755,480.99 | 1年以内 | 5.68 | |
丹生医药 | 关联方往来款 | 9,205,189.73 | 1年以内 | 0.99 | |
员工A | 备用金 | 140,000.00 | 1年以内 | 0.02 | 4,200.00 |
合计 | / | 928,268,922.65 | / | 99.95 | 4,20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60,101,719.91 | 1,360,101,719.91 | 1,360,101,719.91 | 1,360,101,719.9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7,658.14 | 37,658.14 | ||||
合计 | 1,360,101,719.91 | 1,360,101,719.91 | 1,360,139,378.05 | 1,360,139,378.0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抗体中心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中健抗体 | 175,673,532.27 | 175,673,532.27 | ||||
苏州国健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
晟国医药 | 224,428,187.64 | 224,428,187.64 | ||||
合计 | 1,360,101,719.91 | 1,360,101,719.9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康派尼恩 | 37,658.14 | -37,658.14 | |||||||||
小计 | 37,658.14 | -37,658.14 | |||||||||
合计 | 37,658.14 | -37,658.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7,524,492.23 | 80,882,999.62 | 477,391,076.32 | 101,977,183.16 |
其他业务 | 2,061,353.20 | 1,007,986.14 | ||
合计 | 329,585,845.43 | 81,890,985.76 | 477,391,076.32 | 101,977,183.1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经营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321,864,114.87 | 321,864,114.87 |
委托加工服务 | 5,660,377.36 | 5,660,377.36 |
销售原料 | 7,500.00 | 7,500.00 |
合计 | 327,531,992.23 | 327,531,992.2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320,247,685.36 | 320,247,685.36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7,284,306.87 | 7,284,306.87 |
合计 | 327,531,992.23 | 327,531,992.2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27,531,992.23 | 327,531,992.23 |
合计 | 327,531,992.23 | 327,531,992.2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产品销售以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并经签收后30至60天内到期,客户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可以延长信用期,延长后一般不超过180天。部分合同客户有权享受返利,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以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并经验收后30天内到期。
提供委托研发服务以项目各里程碑完成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在达到里程碑条件时支付相应价款,合同价款通常在达到里程碑条件后15天-45天内到期。
研发服务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提供研发服务前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其余款项根据合同约定与对方结算,合同价款通常在结算时点后30天内到期。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935,856.68元,其中:
12,935,856.68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7,658.14 | 47,937.41 |
合计 | -37,658.14 | 47,937.4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8,551.32 | 第十节 附注七、7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463,996.03 | 第十节 附注七、6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809,306.87 | 第十节 附注七、7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96,869.34 | 第十节 附注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72,076.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86,772.08 | |
合计 | 21,869,033.5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6 | -0.01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64 | -0.05 | -0.0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LOU JING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