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66 公司简称:聚合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剑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司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聚合顺 | 指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06月30日 |
聚合顺特种 | 指 | 全资子公司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聚合顺鲁化 | 指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聚合顺 | 指 |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德聚合顺 | 指 |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西聚合顺 | 指 | 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鲁南化工 | 指 |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
煤化供销 | 指 |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
永昌控股 | 指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大股东 |
永昌贸易 | 指 | 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大股东 |
宁波慧明十方道合投资中心 | 指 | 中兵慧明投资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宁波慧明十方道合投资中心 |
北京三联 | 指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尼龙6切片 | 指 | 又称为聚酰胺6切片,俗称锦纶6切片,CAS 编号是25038-54-4,分子式是-[NH(CH2)5CO]-n,通常呈白色颗粒状。尼龙6切片通常系己内酰胺聚合而成,可溶于苯酚和热的浓硫酸中,电绝缘性能优越,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自润滑性和耐溶剂性。 |
己内酰胺 | 指 | 分子式是C6H11NO,CAS编号是105-60-2,常温下外观为固体,熔点约为69°C,国内市场以液态己内酰胺为主,是重要有机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生成尼龙6切片,可进一步加工成锦纶纤维、工程塑料、塑料薄膜。 |
有光、全消光、半消光 | 指 | 采用在熔体中加入二氧化钛以消减纤维的光泽。如果在熔体中不加二氧化钛为有光纤维,加0.25%—0.35%为半消光纤维,大于1.5%为全消光纤维。 |
纤维级切片 | 指 | 一种尼龙6切片,具有高可纺性、高强度性、高染色性等特点,用于纺丝。于民用,可做内衣、袜子、衬衣、人造皮革等;于工业用,可做轮胎帘线、帆布线、降落伞、绝缘材料、渔网丝、安全带等。 |
工程塑料级切片 | 指 | 一种尼龙6切片,具有高强度性、高韧性、抗老化、高抗冲击性和耐磨性等特点,其制造而成的塑料可用于生产精密机器的齿轮、外壳、软管、耐油容器、电缆护套、纺织工业的设备零件等。 |
薄膜级切片 | 指 | 一种尼龙6切片,具有高双向拉伸性、高强度性和高透明性等特点。薄膜级切片可通过拉膜及吹膜工艺制成薄膜,用于食品包装、医用包装等。 |
聚合 | 指 | 单体小分子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相互连接成为链状大分子,从而得到一种新的材料的过程。 |
纺丝 | 指 | 制造化学纤维的生产过程,将高分子化合物原材料制成胶体溶液或熔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维的过程。 |
改性 | 指 | 在切片生产过程中通过添加改性剂,或其他功能性助剂等,以改变或提高切片或产品的某种特定性能的方法。 |
共聚 | 指 | 将两种或多种化合物在一定的条件下聚合成一种物质的反应。尼龙产品共聚是用多种单体进行缩聚制得的聚酰胺的过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聚合顺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ngzhou juheshun new materi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傅昌宝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姚双燕 | 李鑫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 | 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 |
电话 | 0571-82955559 | 0571-82955559 |
传真 | 0571-82955559 | 0571-82955559 |
电子信箱 | jhsdm@jhspa6.com | jhsdm@jhspa6.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228 |
公司网址 | www.jhspa6.com |
电子信箱 | jhsdm@jhspa6.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聚合顺 | 605166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贾川、许安平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赵晋、陆奇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376,850,458.34 | 2,461,520,843.09 | 37.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3,211,329.74 | 145,941,491.56 | -8.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2,116,071.84 | 143,712,652.75 | -8.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167,988.21 | 186,314,375.89 | -25.3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72,506,549.42 | 1,375,783,431.78 | 7.03 |
总资产 | 4,065,743,914.91 | 3,438,841,458.37 | 18.2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6 | -8.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6 | -8.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6 | -8.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4 | 11.77 | 减少2.5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6 | 11.59 | 减少2.4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16,404.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994,113.3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 6,301,049.28 |
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0,109.4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97,972.68 | |
合计 | 1,095,257.90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至开业以来主要从事尼龙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尼龙系重要的化学合成材料,聚酰胺6切片是由己内酰胺经过聚合反应生产而来,尼龙切片通常为白色柱形片状颗粒,是尼龙工业链接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的中间体。针对不同的应用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包含纤维级切片、工程塑料级切片、薄膜级切片三大类。
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研发特种尼龙(含共聚、高温尼龙、尼龙66等种类),不断丰富产品序列、加大研发投入、改进工艺配方,不断扩大应用领域和市场需求的覆盖程度。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年产40余万吨尼龙6切片,产品质量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美誉度。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
1、产业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鼓励行业发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2)044号”和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2)043号”分别都提出化纤工业是纺织产业链稳定发展和持续创新的核心支撑,是国际竞争优势产业,也是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产业用纺织品用于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是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纺织工业高端化的重要方向。根据2021年5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十四五”发展指南》,规划在“十四五”期间,我国化工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力争到2025年产业实现高端化和差异化,其中,重点发展、提升的八大系列化工新材料种类有:高端聚烯烃塑料、工程塑料及特种工程塑料、聚氨酯材料、氟硅材料、特种橡胶及弹性体、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功能性膜材料和电子化学品。工信部于2019年10月下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综上所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将对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2、尼龙6切片行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受益于原料己内酰胺国产供应的瓶颈被打破,原料自给率大幅提高以及下游领域的快速发展,尼龙6聚合生产技术取得长足进步,我国尼龙6行业快速发展,进口量呈明显下滑态势,常规化产品基本以自给自足为主。根据HIS Markit和中纤网统计,2010年我国尼龙6切片产量和表观消费量分别为111.7万吨和165.2万吨,2021年约为423万吨和 424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2.58%和8.62%,对外依存度大幅下降 。
3、上游己内酰胺现状
90年代初,中国石化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己内酰胺成套生产技术,打破了己内酰胺生产技术长期被国外少数公司垄断的局面,己内酰胺生产能力、产量也得到了快速增长。我国己内酰胺的产量由2012年的72万吨增长至2021年的37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9.9%。2019年中国己内酰胺产能占全球总产能达51%,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的己内酰胺生产和消费国。根据中国化纤工业协会数据,2016-2021年,我国己内酰胺表观消费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5%。2021年我国己内酰胺进口量为10.6万吨左右,国内己内酰胺对外依存度保持较低水平,由2016年11%下降到2021年的3%。 2020年国内产能为433万吨/年,2021年大幅增长至539万吨/年,增长率为24.48%。
4、下游应用领域
随着下游领域的不断拓展,我国尼龙6切片产量和销量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纺丝方面,随着我国人民的消费升级,尼龙6由于它的吸汗性强、透气性好,越来越受大众喜欢。工程塑料方面,我国汽车、电子电器、机械、高铁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尼龙6工程塑料的需求不断增长,尤其是对中高端、高性能的尼龙6工程塑料需求将趋于旺盛。薄膜领域方面,近几年中国的尼龙薄膜行业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疫情期间,冷冻食品包装膜的用量提升较快。预计未来在食品包装领域需求增长的驱动下,我国尼龙薄膜的产量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也将拉动上游尼龙6切片的需求增长。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生产设备和加工工艺优势
长久以来,国内尼龙6聚合产业存在低端产品市场竞争激烈,高端产品国内供给不足、主要依赖进口的情况。公司自成立起便定位于高端尼龙6切片市场,采用德国制造的尼龙6切片制造设备及技术,并与北京三联签订了配套聚合设备供货合同,建成了先进的生产设备体系,为公司业务的飞速发展奠定了硬件基础。与此同时,公司主要技术人员深入参与生产设备、关键环节的设计和实施,将工艺技术与生产设备有机结合,保证了公司在先进设备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司创新技术及加工工艺,实现高品质、高稳定、柔性化的生产设计。
除此之外,公司专门设立了技术研发中心,核心技术人员行业经验丰富、技术过硬,能够很好地掌握进口设备的生产加工工艺诀窍,实现以低运营成本完成较高标准的产品生产。
2、研发团队及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通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完善研发激励机制,不断加强研发体系建设。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毛新华先生在职业生涯中曾任中国化纤工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理事,曾承担并完成过多项国家、省级技术创新项目,主持开发了多项国内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整个研发团队拥有多年尼龙6聚合工艺研发和生产经验,为新产品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把技术创新摆在首要位置,在引进国外先进工程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聚合设备和产品试验、分析、检测设备,检测手段和设备齐全,为企业可持续创新提供了必要的检测基础。公司创新成果斐然,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35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
3、柔性化生产优势
公司从筹划启动开始,将柔性化因素贯穿工厂生产设计的各个环节:筹划投产阶段,主创人员深入参与生产体系设计,将柔性化生产理念贯穿其中,保证生产设备兼容性和过渡空间;生产过程中,通过信息化系统、精益生产、智能排产等实现了生产过程模块化、自动化、各部门(工序)连接的无缝化,为公司根据市场波动和未来发展定位而在不同产品之间切换奠定了基础。柔
性化生产一方面可以帮助公司实现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生产,通过实现产品多品种快速切换生产,在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应变能力,另一方面,柔性化生产线有利于公司在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时候,相比于竞争对手以更小的门槛以及更低的成本实现新产线的建立和产能的调整。
4、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以高端产品起家,在国内高端市场对进口依赖程度较高时,制定了进口替代发展战略,依靠产品在质量、稳定性等多方面的优势,在多家下游知名客户中成功替代了台湾等地的进口产品,帮助公司快速站稳了脚跟,并奠定了品牌美誉度和行业影响力。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对产品的改良研发,依托于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公司成功研发了多个高端、差别化尼龙型号,行业认可度较高。目前,公司产品涉及尼龙纤维级、工程塑料级、薄膜级等多个系列,公司所开发一系列产品在经客户试用之后,得到很高的评价,产品的性能、稳定性等特点均得到了客户的认可,这也是公司能在报告期内业绩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公司进行差别化竞争战略的有利保障。
5、营销和客户资源优势
与行业内其他产业链较长的企业相比,公司专注于尼龙聚合一个环节,所有产品均流入市场,因此建立自主的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体系尤为重要。
公司自设立以来,建立自己的营销体系,公司产品的定位与多家主流客户相契合,并与之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在此过程中,随着行业的整体向好,行业各环节产能扩张,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实现了与客户的共同成长。截至目前,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市场营销体系和客户管理制度,公司营销网络以华东为中心,辐射华北和华南地区,同时,公司积极重视国际市场布局,已建立国际销售部,产品远销欧洲、南美洲、大洋洲、东亚等地区。
6、管理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了一批专业、务实肯干的技术、管理人才,同时又引进一批行业优秀的技术、管理人才。公司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聚合行业多年且保持稳定,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管理经验,同时也对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有效把握行业方向,抓住市场机会,取得优良的经营业绩。
7、规模与品牌优势
随着国家智能制造、新能源、绿色环保等战略的逐步推进,国家通过节能减排、限制高能耗等行业标准,不断引导行业向技术、品牌、产品附加值等高水平、良性竞争态势发展。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的趋势及目前在行业所处的地位,保持可持续发展,扩大产能、拓展公司的产品线,满足市场对高性能、差别化产品和特种尼龙产品的需要,形成规模化优势。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产能40余万吨,为缓解供货压力,有委托外加工产品,此外,将推进新项目建设,未来几年,随着产能增加,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规模化优势凸显,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在疫情反复及外部环境复杂形势下,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的发展方式,积极推进新投项目建设,研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在全力拓展市场的同时,着重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提升管理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7,685.05万元,同比增长37.19%;利润总额15,735.09万元,同比减少9.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321.13万元,同比减少8.72%。
2022年1-6月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1. 积极推进IPO募投项目和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公司董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材料扩建项目”已完成全部投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研发的尼龙66、尼龙66与尼龙6共聚产品,已投放市场,并在市场上获得顾客认可。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预计2022年四季度试生产。
2.坚持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通过引进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和行业专家,购买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同时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细化ISO管理体系,加强其执行力度,同时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生产流程,结合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的运用,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整个公司的生产运营效率。
3、扩大产能,满足市场的发展需求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及产品品种更新速度加快,行业需求呈现增长趋势,公司抓住机遇,通过租赁与外协加工的方式,实现了生产规模的快速发展,但仍然存在产能不足的情况,因此推进扩建项目建设,包括聚合顺鲁化一期“年产18万吨聚酰胺6切片项目”、聚合顺本部“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一期)”、山东聚合顺“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一期)”。公司未来几年产能增加,会形成更大的规模优势,可以满足市场与客户的各种需求,也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4.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开拓发展新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加强营销网络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获取市场信息,判断市场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做到信息共享,提升协调效率。公司在深耕原有产品的基础上,拓展、延伸尼龙6切片制造领域,开拓特种尼龙新产品,满足更多客户的需求。公司通过提供优质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了公司品牌形象和价值。公司以现有的营销渠道为依托,通过加强销售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升公司的市场营销水平。
5.安全生产和环保节能工作(节能降耗)。
更高安全环保水平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企业在发展中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公司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节能工作,加强对环保安全设施的改进和优化,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意识。公司加大环保、节能设施的投入,降低碳排放,改善了生产环境。
6.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保障和改善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让员工体面劳动,安心工作;做好人文关怀和团建活动,充分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党组织与工会的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加强企业凝聚力。
7. “聚合转债”成功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4亿元可转债发行工作,“聚合转债”成功发行,并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资金压力得到有效缓解,更优化了财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376,850,458.34 | 2,461,520,843.09 | 37.19 |
营业成本 | 3,157,872,105.97 | 2,210,306,422.30 | 42.87 |
销售费用 | 5,134,260.41 | 4,016,774.76 | 27.82 |
管理费用 | 15,330,970.07 | 15,036,157.04 | 1.96 |
财务费用 | -30,394,984.25 | -4,938,311.6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61,485,141.71 | 55,519,092.92 | 10.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167,988.21 | 186,314,375.89 | -25.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407,879.07 | -165,882,001.7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112,972.15 | -31,231,799.8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系本公司销量增加及价格上涨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系本公司销量增加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销量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上期无明显变化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增长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与上期无明显变化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5,168,253.79 | 0.15 | -100.00 | 系本期部分美金锁汇汇率变动所致 |
应收账款 | 284,371,958.78 | 6.99 | 147,209,465.77 | 4.28 | 93.18 | 系本期有国外信用证支撑的应收账款增长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11,705,206.25 | 5.21 | 144,077,271.98 | 4.19 | 46.94 | 系本期票据收款增加 |
预付账款 | 157,344,217.71 | 3.87 | 228,471,513.12 | 6.64 | -31.13 | 主要系预付的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5,318,011.49 | 0.87 | 24,433,072.03 | 0.71 | 44.55 | 系本期应收出口退税增长所致 |
在建工程 | 325,070,632.04 | 8.00 | 230,413,974.01 | 6.70 | 41.08 | 主要系子公司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25,038.68 | 0.01 | 715,085.10 | 0.02 | -54.55 | 系本期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
无形资产 | 98,365,424.19 | 2.42 | 47,446,073.73 | 1.38 | 107.32 | 主要系本期母 |
公司新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932,847.15 | 0.20 | 5,822,194.35 | 0.17 | 36.25 | 主要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542,170.43 | 0.16 | 0.00 | 0.00 | 100.00 | 系本期部分美金锁汇汇率变动所致 |
应付账款 | 101,890,184.28 | 2.51 | 60,138,936.40 | 1.75 | 69.42 | 主要系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57,023,918.08 | 1.40 | 142,615,852.67 | 4.15 | -60.02 | 主要系预收货款减少 |
应交税费 | 8,227,087.04 | 0.20 | 3,667,846.06 | 0.11 | 124.30 | 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0,133,898.99 | 0.50 | 10,071,037.14 | 0.29 | 99.92 | 主要系外销运费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5,548,739.43 | 0.14 | 16,908,184.94 | 0.49 | -67.18 | 主要系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债券 | 171,054,191.91 | 4.21 | 0.00 | 0.00 | 100.00 | 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债券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0.00 | 775,238.07 | 0.02 | -100.00 | 系本期部分美金锁汇汇率变动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15,827,078.72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质押定期存单、未到期定期存单应收利息 |
应收款项融资 | 11,042,633.76 | 票据池质押 |
合 计 | 1,226,869,712.48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人民币成立子公司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并于当月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聚合顺特种 | 销售尼龙6、特种尼龙 | 杭州 | 贸易类 | 100 | 设立 |
常德聚合顺 | 生产销售尼龙6 | 常德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山西聚合顺 | 生产销售尼龙6 | 长治 | 贸易类 | 100 | 设立 |
2.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聚合顺鲁化 | 生产销售尼龙6 | 滕州 | 制造业 | 51 | 设立 |
山东聚合顺 | 生产销售尼龙66等 | 淄博 | 制造业 | 70 | 设立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尼龙6切片行业,属于化工领域,具有行业周期性波动的特点。该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行业产能,二是原材料己内酰胺的价格。因此,尼龙6切片行业的景气度取决于上述两因素的叠加情况:低产能、原材料低价格,行业景气度相对较高;高产能、原材料高价格,行业景气度相对较低。若未来行业周期波动导致景气度下降,则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速,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导致公司利润同比减少。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注重新产品的开发及生产工艺的改进,在规模、管理、技术、信誉和品牌、区位资源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优势,竞争力不断加强。未来,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的功能特性上持续创新,保持产品较高的质量及良好的市场口碑,或者行业整体产能大幅增加,供过于求形成恶性竞争,则难以保持销售的稳步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甚至导致业绩同比下降的风险。
3.环保政策、能源耗用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公司经营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固废处理、公众健康安全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有关环保部门的检查。公司已按照先进的环保理念投资建设了较为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同时亦在生产工艺及流程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技术和方法。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但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在生产流程中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
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另外,随着国家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环保投入将进一步增加,环保成本相应增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当前法律法规及公司能耗水平,公司目前主营的尼龙6切片生产项目能耗情况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但随着我国政府节能减排政策等产业政策及环境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强,相关节能、减排标准可能会发生变化。届时,若公司主营的生产项目不符合节能、减排标准,可能会面临被要求整改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正建设扩产新建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差别化比率,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巩固其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已对扩产项目做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进行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且针对新增产能的消化制定了营销管理、人才建设和市场拓展等一系列措施,认为项目切实可行、投资回报良好,并已为该等项目的实施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基于历史、当前和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发生,遇到诸如国家宏观政策、市场、技术、财务变化等原因导致各项目所依赖的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进度将可能出现拖延或项目不能完全实施。同时,若未来宏观及地区经济形势等发生较大变化,相关项目的经济效益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新冠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自新冠疫情在各国相继发生后,全世界各个行业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虽然公司属于连续生产模式,但受制于隔离、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还是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截至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如果后期国内疫情发生不利变化或国外疫情继续蔓延,将不利于公司正常采购及销售,继而给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6.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定的外销收入,主要采用美元结算,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产品外销收入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产生一定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 | 2022年1月25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01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 |
临时股东大会 | 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18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4月19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 16项会议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姚双燕 | 财务总监 | 聘任 |
陈树峰 | 财务总监 | 解任 |
郑安东 | 董事 | 解任 |
傅永宾 | 董事 | 选举 |
李晓光 | 监事会主席 | 解任 |
沈红燕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沈晓伟 | 监事 | 解任 |
王子溢 | 监事 | 解任 |
罗小虎 | 监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2年3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组成了由傅昌宝先生、毛新华先生、傅永宾先生、姚双燕女士、陈勇先生、俞婷婷女士、杜淼女士的第三届董事会,组成了由沈红燕女士、王子溢先生、沈琴女士的第三届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陈树峰(财务总监)任期届满解任,由董事会秘书姚双燕女士兼任财务总监。
王子溢先生在报告期内辞去监事一职,补选罗小虎先生为公司新监事,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并补选新任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及
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5)。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及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致力推进清洁生产,提高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质量,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各类规程,强化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司于2021年3月被杭州生态环境局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常德聚合顺于2022年4月被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其他子公司未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常德聚合顺排污信息如下:
(1)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规律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部情况 | 排放 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纳管排放总量t/a | 超排放情况 |
聚 合 顺 | COD | 连续 | 1 | 厂区 北侧 | 5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2.227 | 42 | 无 |
氨氮 | 35 mg/l | 0.044 | 2.94 | 无 | |||||
SO2 | 连续 | 2 | 生产装置区 | 50 mg/ m3 | 现有锅炉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01/T250-2018 GB13271-2014 | 0.061 | 0.211 | 无 | |
氮氧化物 | 150 mg/ m3 | 0.774 | 9.87 | ||||||
非甲烷 总烃 | 连续 | 2 | 生产装置区 | 60 mg/ m3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0.160 | 4.62 | 无 |
(2)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规律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部情况 | 排放 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纳管排放总量t/a | 超排放情况 |
常德 聚 合 顺 | COD | 连续 | 1 | 厂区 西侧 | 4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0.567T | 4 | 无 |
氨氮 | 25 mg/l | 0.2266T | 1.3 | 无 | |||||
SO2 | 连续 | 2 | 生产装置区 | 50 mg/ m3 | 现有锅炉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01/T250-2018 GB13271-2014 | 0 | 2.2 | 无 | |
氮氧化物 | 150 mg/ m3 | 1.21T | 11.8 | ||||||
非甲烷 总烃 | 连续 | 5 | 生产装置区 | 120 mg/ m3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 | / | 无 |
(GB37822-2019)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常德聚合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针对污水、废气的处理,专门安装并实施了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固体废物设置了专门的堆场,并委托有资质企业进行安全处置,满足环保相关要求。
(1)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公司专门建设了污水处理站,用以处理公司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设计处理能力250T/d。采用的处理方式为UASB厌氧、沉淀、缺氧、活性污泥、缺氧、接触氧化、沉淀、出水等流程,使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处理:公司按照废气排放要求安装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排放装置:聚合装置废气由封闭管路经水喷淋处理(或水封)后至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恶臭废气经一级氧化+一级液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厌氧池沼气全部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锅炉内燃烧;锅炉使用低氮燃烧器符合国家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2)常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常德聚合顺建设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00T/d。采用的处理方式为调节池提升泵,加药装置,气浮装置,一级水解池,二级水解池,一级氧化池,二级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泵,混合池,出水等流程,使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处理:常德聚合顺按照废气排放要求安装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排放装置:聚合装置废气由封闭管路经水喷淋处理(或水封)后至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使用低氮燃烧器符合国家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设项目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且进行备案和三同时验收。上述厂区均持有国家平台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且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至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在污染物排放口安装了在线检测设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各指标不同监测频次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及时、完整、准确地按上级环保部门规定发布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节能减排精神,坚持实施蒸汽余热四效循环使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广泛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合作。公司安装了太阳能光伏设备,利用厂区车间的屋顶,建设年发电量约115万千瓦时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可减少碳排放约1146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 | 附注1 | 2020-6-18至2023-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 | 附注2 | 2020-6-18至2023-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关联自然人股东 | 附注3 | 2020-6-18至2023-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4 | 2020-6-18至2021-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自然人、法人股东及机构股东 | 附注5 | 2020-6-18至2021-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6 | 2020-6-18至2023-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 | 附注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8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9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10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附注11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12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13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主要股东温 | 附注14 | 自本承诺出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及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 | 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附注1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与本人控制的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三方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附注2 :公司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与傅昌宝三方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4、除此之外,本公司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公司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附注3:关联自然人股东王维荣、金建玲、万泓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附注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且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附注5:其他自然人、法人股东及机构股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此之外,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附注6:关于稳定股份的承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关于稳定股份的承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公司股票出现当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立即启动本预案;(3)稳定股价预案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2、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为: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制定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不以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为目标。当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公司将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拟用于回购资金应为自筹资金,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1)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5%。②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5、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其本人上一年度自本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的1/3、不超过1/2。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公司上市后3年内拟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6、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就公司回购措施而言仅指如下第1、第2所述情形),则视为本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增持发行人股份将导致其和/或其一致行动人(依上市公司收购相关管理规则项下所界定)触发要约收购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申请情形或豁免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情形的。
7、相关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自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现金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由公司予以扣留,直至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稳定股价增持措施。附注7: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若发生经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义务。
1.公司的承诺:
公司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及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附注8: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的承诺:
公司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相关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及时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对造成公司未履行该等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其本人及其控制的永昌控股、永昌贸易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相关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及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将依法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如果因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4、如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相关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有)不得转让,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属于本人部分,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附注9: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傅昌宝的承诺:
“1、对于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与本人控制的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三方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本人承诺在减持时就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区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方面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致使本人持股比例低于5%的,则在减持后6个月内,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的减持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本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的承诺:
1、对于本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方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方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与傅昌宝三方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本方承诺在减持时就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区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方面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致使本方持股比例低于5%的,则在减持后6个月内,本方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的减持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本方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除此之外,本方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方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且仍为公司董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附注10: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公司目前并无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事项,此后如若适用,将按此承诺履行)
(六)聚合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并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承诺方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附注11: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聚合顺及其控股子公司(如有,以下统称为“聚合顺”)之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聚合顺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聚合顺之外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人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聚合顺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已具体《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方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聚合顺及其控股子公司(如有,以下统称为“聚合顺”)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聚合顺之外的其他企业,本方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方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方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聚合顺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如下:
(1)本方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方实际控制人傅昌宝控制的除本方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2)本方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方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关系密切的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目前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3)在未来本方实际控制人傅昌宝之兄傅昌焕及其控制的企业继续从事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期间,本方及本方控股子公司(如有)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傅昌焕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特别的,在傅昌焕及其控制的企业未来继续从事锦纶丝生产业务期间,本方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锦纶丝生产业务。
(4)对本方控股子公司(如有),本方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方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方相同的义务。
附注12: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出具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人/本公司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如有,下同)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对发行人的控制地位,谋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3)本人/本公司承诺将切实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法签署协议,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
(4)杜绝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非法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违规向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如本人/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所承诺之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承担对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如有,下同)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承诺不会谋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3)本人承诺将切实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法签署协议,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利益。
(4)杜绝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非法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违规向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承诺之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承担对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附注1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涉及可转债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附注14:公司的主要股东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及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本承诺涉及可转债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20日,监事王子溢父母证券账户将2022年4月7日获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聚合转债”合计34,380张全部卖出,可转换公司债券配售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交易发生后王子溢本人向公司出具了说明并致歉,同时其父母主动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所得共计6,255,211.97元全数上交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王子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王子溢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已向浙江省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王子溢先生表示接受浙江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以后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28日和2022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7)。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施的关联交易进展如下: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 己内酰胺 | 4,581,850.00 | 65,679,480.53 |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 己内酰胺 | 297,038,090.00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05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05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05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7.5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05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05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和2022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所属4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其中为特种材料提供的担保不超过5.5亿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89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 0 | 60,216,050 | 19.08 | 60,216,050 | 质押 | 19,77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 | 0 | 44,300,838 | 14.04 | 44,300,838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傅昌宝 | 0 | 15,000,000 | 4.75 | 15,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14,925,541 | 4.73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兵慧明投资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珠海慧明十方道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23,000 | 4,521,218 | 1.4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00 | 4,468,800 | 1.42 | 0 | 无 | 0 | 其他 |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4,460,232 | 4,460,232 | 1.41 | 0 | 无 | 0 | 其他 | |
张兵 | — | 4,000,000 | 1.2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金建玲 | 25,300 | 3,925,300 | 1.24 | 3,9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启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78,077 | 3,692,777 | 1.17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925,5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25,541 | |||||
中兵慧明投资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珠海慧明十方道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521,218 | 人民币普通股 | 4,521,21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6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8,800 |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4,460,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0,232 | |||||
张兵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启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92,777 | 人民币普通股 | 3,692,77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5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7,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62,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2,792 |
姚忠升 | 2,89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8,5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5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3,7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与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傅昌宝控制100%企业,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傅昌宝为一致行动人;金建玲系傅昌宝配偶的姐姐,姚忠升系傅昌宝姐姐的儿子。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 60,216,050 | 2023.6.18 | 0 | 首发限售三年 |
2 | 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 | 44,300,838 | 2023.6.18 | 0 | 首发限售三年 |
3 | 傅昌宝 | 15,000,000 | 2023.6.18 | 0 | 首发限售三年 |
4 | 金建玲 | 3,900,000 | 2023.6.18 | 0 | 首发限售三年 |
5 | 万泓 | 3,175,000 | 2023.6.18 | 0 | 首发限售三年 |
6 | 王维荣 | 1,380,000 | 2023.6.18 | 0 | 首发限售三年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与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傅昌宝100%控制企业,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傅昌宝为一致行动人;金建玲、万泓、王维荣系傅昌宝亲属,金建玲、王维荣系夫妻。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傅昌宝 | 董事 | 15,000,000 | 150,000,00 | 0 | 不适用 |
毛新华 | 董事 | 2,000,000 | 2,000,000 | 0 | 不适用 |
傅永宾 | 董事 | 19,100 | 69,100 | 50,000 | 二级市场买入 |
姚双燕 | 董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陈勇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俞婷婷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杜淼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沈红燕 | 监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沈琴 | 监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罗小虎 | 监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郑安东 | 董事 | 980,000 | 980,000 | 0 | 不适用 |
陈树峰 | 高管 | 750,000 | 750,000 | 0 | 不适用 |
李晓光 | 监事 | 420,000 | 420,000 | 0 | 不适用 |
沈晓伟 | 监事 | 318,750 | 318,750 | 0 | 不适用 |
王子溢 | 监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注:傅永宾先生2022年4月通过选举成为新一届董事,报告期内增持的5万股为任职前持有。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债券 代码 | 债券 简称 | 发行 日期 | 到期 日期 | 发行 价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数量 | 上市日期 | 转股起止 日期 |
111003 | 聚合 转债 | 2022年03月07日 | 2028年03月06日 | 100元/张 | 第一年0.4% 第二年0.6% 第三年1.0% 第四年1.5% 第五年2.5% 第六年3.0% | 204万张 | 2022年04月19日 | 2022年09月12日至2028年03月06日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7号)核准,2022年3月7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0号文同意,公司20,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合转债”,债券代码“111003”。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聚合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11,230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 38,900,000 | 19.07 |
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 | 28,618,000 | 14.03 |
傅昌宝 | 9,690,000 | 4.75 |
饶震宇 | 2,944,000 | 1.44 |
陈纬梁 | 1,710,000 | 0.84 |
张卓英 | 1,401,000 | 0.69 |
毛新华 | 1,292,000 | 0.63 |
郭建平 | 1,150,000 | 0.56 |
肖立娟 | 713,000 | 0.35 |
余娟 | 700,000 | 0.34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聚合转债 | 204,000,000 | — | — | — | 204,000,00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聚合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 |
累计转股数(股) | —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 |
尚未转股额(元) | —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 |
注:“聚合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9月12日至2028年3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截至报告期末,“聚合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聚合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 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 调整说明 | |
2022年05月17日 | 14.42元/股 | 2022年05月11日 |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因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调整转股价格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14.42元/股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1、公司负债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期初资产总额34.39亿元,负债总额18.67亿元,资产负债率54.30%。截至本报告期末,资产总额40.66亿元,负债总额23.97亿元,资产负债率58.96%。
2、资信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出具了《2022年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3、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未来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公司偿债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872,996,516.19 | 1,500,916,200.7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68,253.7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284,371,958.78 | 147,209,465.77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11,705,206.25 | 144,077,271.98 |
预付款项 | 七、7 | 157,344,217.71 | 228,471,513.1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5,318,011.49 | 24,433,072.0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30,270,367.50 | 438,866,736.3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16,081,534.38 | 120,238,124.16 |
流动资产合计 | 3,108,087,812.30 | 2,609,380,637.9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25,962,160.55 | 545,063,493.28 |
在建工程 | 七、22 | 325,070,632.04 | 230,413,974.0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25,038.68 | 715,085.10 |
无形资产 | 七、26 | 98,365,424.19 | 47,446,073.7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7,932,847.15 | 5,822,194.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57,656,102.61 | 829,460,820.47 | |
资产总计 | 4,065,743,914.91 | 3,438,841,458.3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6,542,170.43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994,105,000.00 | 1,599,115,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1,890,184.28 | 60,138,936.4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7,023,918.08 | 142,615,852.6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693,900.97 | 6,248,629.65 |
应交税费 | 七、40 | 8,227,087.04 | 3,667,846.0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0,133,898.99 | 10,071,037.14 |
其中:应付利息 | 257,095.90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47,889.47 | 726,354.6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548,739.43 | 16,908,184.94 |
流动负债合计 | 2,199,912,788.69 | 1,839,491,841.4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七、46 | 171,054,191.9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5,992,427.29 | 27,105,047.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775,238.0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7,046,619.20 | 27,880,285.17 |
负债合计 | 2,396,959,407.89 | 1,867,372,126.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315,547,000.00 | 315,547,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28,230,477.6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02,734,978.66 | 502,734,978.6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3,569,576.66 | 63,569,576.6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62,424,516.47 | 493,931,876.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72,506,549.42 | 1,375,783,431.7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6,277,957.60 | 195,685,899.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68,784,507.02 | 1,571,469,331.7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65,743,914.91 | 3,438,841,458.37 |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39,481,836.40 | 1,084,076,224.1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68,253.7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880,296,036.20 | 181,474,822.77 |
应收款项融资 | 79,094,432.61 | 39,163,605.76 | |
预付款项 | 128,394,446.35 | 103,149,049.4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1,307,311.42 | 107,797,432.6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11,480,692.48 | 248,076,586.2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0,445,457.59 | 100,589,218.8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30,500,213.05 | 1,869,495,193.5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42,300,000.00 | 261,1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15,800,242.21 | 536,073,010.17 | |
在建工程 | 25,572,379.68 | 17,055,340.5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8,524,824.19 | 27,402,673.7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010,906.43 | 4,784,603.7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68,208,352.51 | 846,415,628.26 | |
资产总计 | 3,698,708,565.56 | 2,715,910,821.8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542,170.43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27,800,000.00 | 1,229,5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07,370,003.37 | 48,034,902.6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1,401,386.28 | 26,331,867.17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22,705.33 | 5,230,391.84 | |
应交税费 | 1,972,848.59 | 2,196,532.43 | |
其他应付款 | 606,623,576.61 | 5,180,039.6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917,810.29 | 1,833,110.30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77,150,500.90 | 1,318,306,844.0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71,054,191.9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5,992,427.29 | 27,105,047.1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5,238.0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7,046,619.20 | 27,880,285.17 | |
负债合计 | 2,274,197,120.10 | 1,346,187,129.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15,547,000.00 | 315,547,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28,230,477.6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02,734,978.66 | 502,734,978.6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3,569,576.66 | 63,569,576.66 | |
未分配利润 | 514,429,412.51 | 487,872,137.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24,511,445.46 | 1,369,723,692.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698,708,565.56 | 2,715,910,821.85 |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剑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376,850,458.34 | 2,461,520,843.0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376,850,458.34 | 2,461,520,843.0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214,786,781.90 | 2,283,276,495.5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157,872,105.97 | 2,210,306,422.3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359,287.99 | 3,336,360.18 |
销售费用 | 七、63 | 5,134,260.41 | 4,016,774.76 |
管理费用 | 七、64 | 15,330,970.07 | 15,036,157.04 |
研发费用 | 七、65 | 61,485,141.71 | 55,519,092.92 |
财务费用 | 七、66 | -30,394,984.25 | -4,938,311.66 |
其中:利息费用 | 3,624,710.55 | 14,078.17 | |
利息收入 | -25,094,839.36 | -6,867,058.6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416,404.06 | 1,593,266.4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七、68 | 3,583,727.56 | 335,562.50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1,710,424.2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303,495.10 | -6,221,389.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58,275.1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1,049,888.74 | 173,393,512.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301,052.59 | 756,42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31 | 63,072.7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7,350,938.02 | 174,086,859.2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3,547,550.64 | 27,927,291.5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803,387.38 | 146,159,567.6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803,387.38 | 146,159,567.6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211,329.74 | 145,941,491.5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2,057.64 | 218,076.1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3,803,387.38 | 146,159,567.6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3,211,329.74 | 145,941,491.5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92,057.64 | 218,076.1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傅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剑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813,270,675.40 | 1,872,855,001.97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646,971,271.94 | 1,631,948,524.02 |
税金及附加 | 4,566,640.00 | 2,959,769.41 | |
销售费用 | 4,302,912.21 | 3,515,881.56 | |
管理费用 | 10,418,293.42 | 11,848,266.59 | |
研发费用 | 60,548,110.31 | 55,271,577.38 | |
财务费用 | -16,154,908.08 | -2,365,796.27 | |
其中:利息费用 | 3,624,620.55 | 14,078.17 | |
利息收入 | -14,814,025.77 | -4,208,276.28 | |
加:其他收益 | 2,730,319.81 | 1,593,266.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716,310.89 | 335,562.5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11,710,424.22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62,679.92 | -5,378,417.3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4,591,882.16 | 166,227,190.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6,271,052.59 | 756,42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3.31 | 63,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0,862,931.44 | 166,920,610.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9,586,966.55 | 25,281,258.4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275,964.89 | 141,639,352.4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275,964.89 | 141,639,352.4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1,275,964.89 | 141,639,352.4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11,887,094.75 | 1,424,159,559.4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842,888.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0,416,119.99 | 353,921,800.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32,146,103.32 | 1,778,081,359.9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68,608,505.42 | 989,866,437.1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493,578.43 | 22,786,048.5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354,576.68 | 17,575,580.0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4,521,454.58 | 561,538,918.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92,978,115.11 | 1,591,766,984.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167,988.21 | 186,314,375.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10,133.2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09,019.57 | 335,562.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282,800.7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701,953.50 | 335,562.5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3,026,471.57 | 52,467,564.2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083,361.00 | 68,7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6,109,832.57 | 166,217,564.2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407,879.07 | -165,882,001.7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7,640,000.00 | 17,675,01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640,000.00 | 17,675,01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675,01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4,461,593.83 | 30,439,347.0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5,434.02 | 792,452.8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527,027.85 | 48,906,809.8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112,972.15 | -31,231,799.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894,180.08 | -612,871.0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767,261.37 | -11,412,296.8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9,402,176.10 | 681,986,448.5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7,169,437.47 | 670,574,151.68 |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15,065,522.37 | 1,032,764,416.3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22,824,041.99 | 709,308,178.5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37,889,564.36 | 1,742,072,594.9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14,164,108.88 | 951,867,515.1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483,110.52 | 18,574,075.9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923,995.82 | 15,719,770.4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7,880,437.44 | 571,781,308.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41,451,652.66 | 1,557,942,670.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437,911.70 | 184,129,924.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10,133.2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09,019.57 | 335,562.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19,152.79 | 335,562.5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333,088.37 | 11,827,980.9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1,200,000.00 | 45,2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533,088.37 | 57,027,980.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113,935.58 | -56,692,418.4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7,640,000.00 | 17,675,01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640,000.00 | 17,675,01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675,01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4,461,593.83 | 30,439,347.0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5,434.02 | 792,452.8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527,027.85 | 48,906,809.8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132,112,972.15 | -31,231,799.87 |
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177,158.20 | -612,871.0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8,614,106.47 | 95,592,835.3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8,462,259.15 | 277,445,361.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7,076,365.62 | 373,038,196.47 |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剑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63,569,576.66 | 493,931,876.46 | 1,375,783,431.78 | 195,685,899.96 | 1,571,469,331.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63,569,576.66 | 493,931,876.46 | 1,375,783,431.78 | 195,685,899.96 | 1,571,469,331.74 | ||||||||
三、本期增减变 | 28,230,477.63 | 68,492,640.01 | 96,723,117.64 | 592,057.64 | 97,315,175.28 |
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3,211,329.74 | 133,211,329.74 | 592,057.64 | 133,803,387.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4,718,689.73 | -64,718,689.73 | -64,718,689.73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718,689.73 | -64,718,689.73 | -64,718,689.7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 |
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8,230,477.63 | 28,230,477.63 | 28,230,477.6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28,230,477.63 | 502,734,978.66 | 63,569,576.66 | 562,424,516.47 | 1,472,506,549.42 | 196,277,957.60 | 1,668,784,507.02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 | 其他 | 专项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股 | 综合收益 | 储备 | 风险准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308,378,549.47 | 1,166,894,561.68 | 195,901,510.00 | 1,362,796,071.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308,378,549.47 | 1,166,894,561.68 | 195,901,510.00 | 1,362,796,071.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4,386,791.56 | 114,386,791.56 | 218,076.10 | 114,604,867.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5,941,491.56 | 145,941,491.56 | 218,076.10 | 146,159,567.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422,765,341.03 | 1,281,281,353.24 | 196,119,586.10 | 1,477,400,939.34 |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剑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63,569,576.66 | 487,872,137.35 | 1,369,723,692.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63,569,576.66 | 487,872,137.35 | 1,369,723,692.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230,477.63 | 26,557,275.16 | 54,787,752.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1,275,964.89 | 91,275,964.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4,718,689.73 | -64,718,689.7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 | -64,718,689.73 | -64,718,689.73 |
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8,230,477.63 | 28,230,477.6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28,230,477.63 | 502,734,978.66 | 63,569,576.66 | 514,429,412.51 | 1,424,511,445.46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309,406,949.40 | 1,167,922,961.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309,406,949.40 | 1,167,922,961.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0,084,652.41 | 110,084,652.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1,639,352.41 | 141,639,352.41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419,491,601.81 | 1,278,007,614.02 |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剑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系由聚合顺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法定代表人为傅昌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79343187F。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号),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7888.7万股,于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止2022年0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1,554.7万元,总股本为31,55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尼龙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子公司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共5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和九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应收增值税退税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应收备用金等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注]系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票据出票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应收账款组合 | 以商业银行作为保证人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信用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注]系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4 | 5.00% | 19.00-6.79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00% | 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
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管理软件 | 5 |
排污权 | 1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营尼龙6切片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不同销售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具体如下:对于通过物流方式发运,物流公司在对方单位收到产品后验收并交回公司后确认收入;对方单位上门提货在验收提货并签收提货单后确认收入。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简称“解释 15 号”) | 董事会 | 合并:“固定资产”增加1,603,600.61元,“未分配利润”增加1,443,240.55元,“盈余公积”增加160,360.06元。 |
其他说明:
根据解释15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对于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解释15号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年初余额 | 试运行销售 | 年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543,459,892.67 | 1,603,600.61 | 545,063,493.28 |
未分配利润 | 492,488,635.91 | 1,443,240.55 | 493,931,876.46 |
盈余公积 | 63,409,216.60 | 160,360.06 | 63,569,576.66 |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2021年度发生额 | 试运行销售 | 2021年度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5,404,825,907.93 | 52,715,756.71 | 5,457,541,664.64 |
营业成本 | 4,991,390,572.16 | 51,112,156.10 | 5,042,502,728.26 |
净利润 | 238,624,359.45 | 1,603,600.61 | 240,227,960.0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8,839,969.49 | 1,603,600.61 | 240,443,570.1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公司货物销售收入按13%的税率计缴;公司2022年度货物销售收入按13%的税率计缴;公司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2022年度退税率为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或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或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32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取得编号为GR20193300363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2019-2021年度,2021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510.20 | 5,506.70 |
银行存款 | 656,428,563.38 | 539,396,669.40 |
其他货币资金 | 1,216,558,442.61 | 961,514,024.60 |
合计 | 1,872,996,516.19 | 1,500,916,200.7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保证金1,199,672,576.85元,已质押未到期定期存单应收利息16,885,865.76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衍生金融资产 | 5,168,253.79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168,253.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97,799,527.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97,799,527.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7,799,527.00 | 100.00 | 13,427,568.22 | 4.51 | 284,371,958.78 | 154,353,832.93 | 100.00 | 7,144,367.16 | 4.63 | 147,209,465.77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97,799,527.00 | 100.00 | 13,427,568.22 | 4.51 | 284,371,958.78 | 154,353,832.93 | 100.00 | 7,144,367.16 | 4.63 | 147,209,465.77 |
合计 | 297,799,527.00 | / | 13,427,568.22 | / | 284,371,958.78 | 154,353,832.93 | / | 7,144,367.16 | / | 147,209,465.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97,799,527.00 | 13,427,568.22 | 4.51 |
合计 | 297,799,527.00 | 13,427,568.22 | 4.5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68,845,304.69 | 13,427,568.22 | 5.00 |
小 计 | 268,845,304.69 | 13,427,568.22 | 5.00 |
B. 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国内客户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应收账款组合 | 28,954,222.31 | ||
小 计 | 28,954,222.31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44,367.16 | 6,670,984.56 | 387,783.50 | 13,427,568.22 | ||
合计 | 7,144,367.16 | 6,670,984.56 | 387,783.50 | 13,427,568.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2,940,506.23 | 11.06 | 1,647,025.31 |
客户二 | 29,212,654.40 | 9.81 | 1,460,632.72 |
客户三 | 28,954,222.31 | 9.72 | |
客户四 | 20,366,873.78 | 6.84 | 1,018,343.69 |
客户五 | 17,566,686.82 | 5.90 | 878,334.34 |
合计 | 129,040,943.54 | 43.33 | 5,004,336.0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11,705,206.25 | 144,077,271.98 |
合计 | 211,705,206.25 | 144,077,271.9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042,633.76 |
小 计 | 11,042,633.76 |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40,580,878.79 |
小 计 | 1,240,580,878.79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7,344,217.71 | 100.00 | 228,471,513.12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57,344,217.71 | 100.00 | 228,471,513.1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32,901,628.41 | 20.91 |
供应商二 | 27,937,736.44 | 17.76 |
供应商三 | 24,131,106.19 | 15.34 |
供应商四 | 16,475,397.67 | 10.47 |
供应商五 | 11,449,999.95 | 7.28 |
合计 | 112,895,868.66 | 71.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5,318,011.49 | 24,433,072.03 |
合计 | 35,318,011.49 | 24,433,072.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6,491,247.96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30,0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36,521,247.96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暂付款 | 22,129,266.00 | 22,129,266.00 |
应收增值税退税组合 | 13,026,518.63 | 2,527,165.94 |
押金保证金 | 422,016.00 | 144,000.00 |
其他 | 943,447.33 | 815,582.52 |
合计 | 36,521,247.96 | 25,616,014.46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152,942.43 | 30,000.00 | 1,182,942.4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343.22 | 20,343.22 | ||
本期转回 | 49.18 | 49.1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173,236.47 | 30,000.00 | 1,203,236.4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82,942.43 | 20,343.22 | 49.18 | 1,203,236.47 | ||
合计 | 1,182,942.43 | 20,343.22 | 49.18 | 1,203,236.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滕州市财政局 | 应收暂付款 | 22,129,266.00 | 1年以内 | 60.59 | 1,106,463.30 |
应收增值税退税 | 出口退税 | 13,026,518.63 | 1年以内 | 35.67 | |
发行费用 | 其他 | 650,943.39 | 1年以内 | 1.78 | 32,547.17 |
浙江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0.55 | 10,000.00 |
滕州市房地产开发事务中心 | 其他 | 132,230.00 | 1年以内 | 0.36 | 6,611.50 |
合计 | / | 36,138,958.02 | / | 98.95 | 1,155,621.97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4,099,904.63 | 84,099,904.63 | 191,951,597.77 | 191,951,597.77 | ||
在产品 | 32,460,998.80 | 32,460,998.80 | 35,245,124.62 | 35,245,124.62 | ||
库存商品 | 261,740,383.66 | 744,370.12 | 260,996,013.54 | 144,306,125.69 | 744,370.12 | 143,561,755.57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在途物资 | 2,148,700.88 | 2,148,700.88 | ||||
发出商品 | 50,140,192.44 | 50,140,192.44 | 40,904,743.51 | 40,904,743.51 | ||
委托加工物资 | 2,573,258.09 | 2,573,258.09 | 25,054,814.00 | 25,054,814.00 | ||
合计 | 431,014,737.62 | 744,370.12 | 430,270,367.50 | 439,611,106.47 | 744,370.12 | 438,866,736.3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744,370.12 | 744,370.1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744,370.12 | 744,370.1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当前工序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不适用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 | 72,307,686.54 | 70,283,520.0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773,847.84 | 4,954,604.09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45,000,000.00 |
合计 | 116,081,534.38 | 120,238,124.16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25,962,160.55 | 545,063,493.2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25,962,160.55 | 545,063,493.2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8,425,434.23 | 530,062,237.06 | 4,657,046.63 | 1,576,416.20 | 694,721,134.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0,345.25 | 61,519.53 | 775,309.75 | 121,480.01 | 1,968,654.54 |
(1)购置 | 697,629.43 | 61,519.53 | 775,309.75 | 121,480.01 | 1,655,938.72 |
(2)在建工程转入 | 312,715.82 | 312,715.8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59,435,779.48 | 530,123,756.59 | 5,432,356.38 | 1,697,896.21 | 696,689,788.6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745,699.29 | 124,563,019.66 | 3,402,031.70 | 946,890.19 | 149,657,640.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58,532.70 | 18,178,688.40 | 211,951.27 | 120,814.90 | 21,069,987.27 |
(1)计提 | 2,558,532.70 | 18,178,688.40 | 211,951.27 | 120,814.90 | 21,069,987.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3,304,231.99 | 142,741,708.06 | 3,613,982.97 | 1,067,705.09 | 170,727,628.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6,131,547.49 | 387,382,048.53 | 1,818,373.41 | 630,191.12 | 525,962,160.5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7,679,734.94 | 405,499,217.40 | 1,255,014.93 | 629,526.01 | 545,063,493.2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凤翔小镇D区16户商品房 | 8,315,290.68 | 待开发商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后,办理产权证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23,832,410.48 | 230,413,974.01 |
工程物资 | 1,238,221.56 | |
合计 | 325,070,632.04 | 230,413,974.0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 269,384,718.47 | 269,384,718.47 | 213,097,595.70 | 213,097,595.7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676,886.50 | 24,676,886.50 | 16,217,133.03 | 16,217,133.03 | ||
尼龙新材料项目 | 28,875,312.33 | 28,875,312.33 | ||||
零星工程 | 895,493.18 | 895,493.18 | 1,099,245.28 | 1,099,245.28 | ||
合计 | 323,832,410.48 | 323,832,410.48 | 230,413,974.01 | 230,413,974.0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新材料项目 | 55,819.15万元 | 213,097,595.70 | 56,287,122.77 | 269,384,718.47 | 48.26 | 48% | 自筹资金、募集资金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08.17万元 | 16,217,133.03 | 8,459,753.47 | 24,676,886.50 | 41.77 | 42% | 募集资金 | |||||
尼龙新材料项目 | 20,000.00万元 | 28,875,312.33 | 28,875,312.33 | 14.44 | 14% | 自筹资金 | ||||||
零星工程 | 1,099,245.28 | 57,285.64 | 261,037.74 | 895,493.2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81,727.32万元 | 230,413,974.01 | 93,679,474.21 | 261,037.74 | 323,832,410.48 | / | / | / | / |
[注]年产18万吨聚酰胺新材料项目预算数包含5,590.82万铺底流动资金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新材料项目 | 1,238,221.56 | 1,238,221.56 | ||||
合计 | 1,238,221.56 | 1,238,221.56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94,399.40 | 1,494,399.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494,399.40 | 1,494,399.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79,314.30 | 779,314.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0,046.42 | 390,046.42 |
(1)计提 | 390,046.42 | 390,046.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69,360.72 | 1,169,360.7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5,038.68 | 325,038.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5,085.10 | 715,085.10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1,133,170.00 | 1,526,505.20 | 52,659,675.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937,200.00 | 51,937,200.00 | ||
(1)购置 | 51,937,200.00 | 51,937,2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3,070,370.00 | 1,526,505.20 | 104,596,875.2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864,575.50 | 349,025.97 | 5,213,601.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4,141.70 | 73,707.84 | 1,017,849.54 | |
(1)计提 | 944,141.70 | 73,707.84 | 1,017,849.5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808,717.20 | 422,733.81 | 6,231,451.0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261,652.80 | 1,103,771.39 | 98,365,424.1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268,594.50 | 1,177,479.23 | 47,446,073.7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4,171,938.34 | 2,789,173.40 | 7,888,737.28 | 1,492,953.1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756,560.70 | 263,484.10 | 1,756,560.70 | 263,484.10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25,992,427.29 | 3,898,864.09 | 27,105,047.10 | 4,065,757.0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6,542,170.43 | 981,325.56 | ||
合计 | 48,463,096.76 | 7,932,847.15 | 36,750,345.08 | 5,822,194.3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168,253.79 | 775,238.07 | ||
合计 | 5,168,253.79 | 775,238.0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263,909.51 | 720,410.00 |
合计 | 263,909.51 | 720,410.0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 | 201,000.00 | ||
2026年 | 204,741.37 | 519,410.00 | |
2027年 | 59,168.14 | ||
合计 | 263,909.51 | 720,41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6,542,170.43 | 6,542,170.43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 | ||||
合计 | 6,542,170.43 | 6,542,170.43 |
其他说明:
无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994,105,000.00 | 1,599,115,000.00 |
合计 | 1,994,105,000.00 | 1,599,115,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94,491,646.23 | 54,750,481.71 |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7,398,538.05 | 5,388,454.69 |
合计 | 101,890,184.28 | 60,138,936.4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57,023,918.08 | 142,615,852.67 |
合计 | 57,023,918.08 | 142,615,852.6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086,787.03 | 26,917,454.32 | 27,490,047.54 | 5,514,193.8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1,842.62 | 1,788,112.19 | 1,770,247.65 | 179,707.16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248,629.65 | 28,705,566.51 | 29,260,295.19 | 5,693,900.9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835,394.90 | 22,825,443.77 | 23,414,051.84 | 5,246,786.83 |
二、职工福利费 | 25,953.39 | 2,230,184.82 | 2,230,703.99 | 25,434.22 |
三、社会保险费 | 116,706.18 | 1,086,797.98 | 1,069,651.60 | 133,852.5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0,499.44 | 980,829.32 | 976,548.94 | 114,779.82 |
工伤保险费 | 6,206.74 | 105,968.66 | 93,102.66 | 19,072.74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0,272.00 | 718,727.00 | 719,965.00 | 99,03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460.56 | 56,300.75 | 55,675.11 | 9,086.2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086,787.03 | 26,917,454.32 | 27,490,047.54 | 5,514,193.8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6,261.84 | 1,724,094.98 | 1,706,446.67 | 173,910.15 |
2、失业保险费 | 5,580.78 | 64,017.21 | 63,800.98 | 5,797.0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61,842.62 | 1,788,112.19 | 1,770,247.65 | 179,707.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91,094.98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5,328,149.11 | 1,172,807.52 |
个人所得税 | 96,585.36 | 283,279.9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625.47 | 244,669.66 |
房产税 | 748,148.87 | 1,460,811.67 |
印花税 | 198,987.70 | 186,199.75 |
教育费附加 | 1,553.78 | 104,858.43 |
土地使用税 | 222,912.00 | 99,444.00 |
地方教育附加 | 1,035.85 | 69,905.62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33,926.68 | 44,844.66 |
环保税 | 1,067.24 | 1,024.84 |
合计 | 8,227,087.04 | 3,667,846.0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57,095.90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9,876,803.09 | 10,071,037.14 |
合计 | 20,133,898.99 | 10,071,037.14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257,095.90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257,095.90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777,283.00 | 4,188,320.00 |
应付暂收款 | 6,483.00 | 8,434.60 |
尚未支付的经营费用 | 17,093,037.09 | 5,874,282.54 |
合计 | 19,876,803.09 | 10,071,037.1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47,889.47 | 726,354.60 |
合计 | 747,889.47 | 726,354.6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5,548,739.43 | 16,908,184.94 |
合计 | 5,548,739.43 | 16,908,184.9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71,054,191.91 | |
合计 | 171,054,191.91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00 | 2022年03月07日 | 6年 | 167,715,560.10 | 167,715,560.10 | 3,338,631.81 | 171,054,191.91 | |||
合计 | / | / | / | 167,715,560.10 | 167,715,560.10 | 3,338,631.81 | 171,054,191.91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证监许可〔2021〕3767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4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4,000,000.00元。2022年3月7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1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3月6日)止,即2022年9月12日至2028年3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63元,经调整后当前的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42元。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7,105,047.10 | 1,112,619.81 | 25,992,427.29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27,105,047.10 | 1,112,619.81 | 25,992,427.2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 | 本期计 | 本期计入其 | 其他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 |
新增补助金额 | 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他收益金额 | 变动 | 相关/与收益相关 | |||
进口设备补贴 | 45,489.22 | 2,903.57 | 42,585.65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219,259.96 | 11,746.07 | 207,513.89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1,408,425.00 | 70,421.25 | 1,338,003.75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1,719,119.31 | 78,141.79 | 1,640,977.53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补助 | 5,130,125.00 | 215,250.00 | 4,914,875.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第四批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 9,350,957.17 | 379,092.86 | 8,971,864.32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第四批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 9,231,671.44 | 355,064.28 | 8,876,607.16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27,105,047.10 | 1,112,619.81 | 25,992,427.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金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4之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15,547,000.00 | 315,547,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02,734,978.66 | 502,734,978.6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502,734,978.66 | 502,734,978.6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3,569,576.66 | 63,569,576.66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3,569,576.66 | 63,569,576.6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3,931,876.46 | 308,378,549.4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93,931,876.46 | 308,378,549.4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3,211,329.74 | 240,443,570.1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3,335,543.1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4,718,689.73 | 31,554,7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62,424,516.47 | 493,931,876.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372,869,763.19 | 3,154,384,323.95 | 2,355,267,568.06 | 2,104,834,749.51 |
其他业务 | 3,980,695.15 | 3,487,782.02 | 106,253,275.03 | 105,471,672.79 |
合计 | 3,376,850,458.34 | 3,157,872,105.97 | 2,461,520,843.09 | 2,210,306,422.3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23,513.32 | 1,504,361.84 |
教育费附加 | 781,505.71 | 644,726.5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765,891.92 | |
土地使用税 | 274,448.85 | |
车船使用税 | 6,780.00 | 4,860.00 |
印花税 | 973,390.55 | 573,422.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21,003.77 | 429,817.65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209,457.00 | 178,207.06 |
环保税 | 3,296.87 | 965.10 |
合计 | 5,359,287.99 | 3,336,360.1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387,375.58 | 1,406,109.61 |
业务招待费 | 1,115,003.88 | 1,241,374.63 |
仓储费 | 975,648.88 | |
差旅费 | 143,616.75 | 1,181,913.33 |
广告费 | 76,093.00 | |
其他 | 436,522.32 | 187,377.19 |
合计 | 5,134,260.41 | 4,016,774.7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405,480.66 | 5,496,511.66 |
中介服务费 | 796,620.53 | 2,509,589.36 |
办公费 | 416,088.23 | 517,195.36 |
业务招待费 | 4,236,217.81 | 3,354,177.08 |
折旧与摊销 | 1,818,696.62 | 1,130,807.44 |
差旅费 | 531,726.12 | 451,222.17 |
税金 | 29,937.05 | 8,239.64 |
其他 | 1,096,203.05 | 1,568,414.33 |
合计 | 15,330,970.07 | 15,036,157.04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149,174.90 | 4,543,602.20 |
材料领用 | 49,513,030.15 | 46,819,886.89 |
燃料及动力 | 3,550,285.28 | 2,658,861.79 |
折旧与摊销 | 835,704.85 | 832,147.14 |
其他 | 436,946.53 | 664,594.90 |
合计 | 61,485,141.71 | 55,519,092.9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624,710.55 | 14,078.17 |
利息收入 | -25,094,839.36 | -6,867,058.67 |
汇兑净损益 | -10,894,180.08 | 612,871.09 |
银行手续费和其他 | 1,969,324.64 | 1,301,797.75 |
合计 | -30,394,984.25 | -4,938,311.6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303,784.25 | 484,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12,619.81 | 1,109,266.44 |
合计 | 3,416,404.06 | 1,593,266.44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 | ||
远期售汇交割收益 | 961,500.00 | |
应收票据贴现收益 | -835,425.23 | |
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 3,457,652.79 | 335,562.50 |
合计 | 3,583,727.56 | 335,562.5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1,710,424.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1,710,424.22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283,201.06 | -6,192,773.1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0,294.04 | -28,616.2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6,303,495.10 | -6,221,389.3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0,000.00 | 750,000.00 | 30,000.00 |
其他 | 6,271,052.59 | 6,420.00 | 6,271,052.59 |
赔款收入 | |||
合计 | 6,301,052.59 | 756,420.00 | 6,301,052.5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杭州市市级凤凰行动上市补助资金 | 7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0,000.00 | 75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
罚款支出 | 33,000.00 | ||
滞纳金 | 3.31 | 72.79 | |
合计 | 3.31 | 63,072.7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6,433,441.51 | 30,214,155.7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85,890.87 | -2,286,864.20 |
合计 | 23,547,550.64 | 27,927,291.5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57,350,938.0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3,602,640.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648,800.6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63,039.9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090,847.0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01,987.6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8,917.1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4,378.54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52,207.11 |
公允价值变动 | -981,325.55 |
所得税费用 | 23,547,550.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票据保证金等 | 491,333,642.55 | 333,522,521.84 |
收到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 2,350,000.00 | |
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275,807.50 | 1,234,000.00 |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9,941,800.00 |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0,768,813.25 | 6,867,058.67 |
其他 | 6,037,856.69 | 6,420.00 |
合计 | 510,416,119.99 | 353,921,800.5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票据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 | 801,898,903.84 | 548,685,422.22 |
支付其他押金保证金 | 148,230.00 | |
付现的销售类费用 | 4,010,429.91 | 2,678,665.15 |
付现的管理类费用 | 5,105,627.09 | 9,728,962.17 |
付现的研发类费用 | 53,506,493.74 | |
其他 | 297,638.86 | |
合计 | 864,521,454.58 | 561,538,918.4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在建工程相关质保金 | 3,172,424.00 | |
定期存款到期收回(投资性定期存款) | 104,110,376.71 | |
合计 | 107,282,800.7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用于开具支付资产采购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 | 68,750,000.00 | |
返还工程施工单位方等在建工程相关质保金 | 4,083,361.00 | |
长期资产预付款 | 29,000,000.00 | |
合计 | 33,083,361.00 | 68,75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股份支付相关费用 | 1,065,434.02 | 377,358.48 |
发行可转债支付相关费用 | 415,094.34 | |
合计 | 1,065,434.02 | 792,452.8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3,803,387.38 | 146,159,567.6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58,275.12 | |
信用减值损失 | 6,303,495.10 | 6,221,389.3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069,987.27 | 18,648,389.7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90,046.42 | 606,691.81 |
无形资产摊销 | 1,017,849.54 | 384,311.0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710,424.2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248,024.66 | 626,949.2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83,727.56 | -335,562.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10,652.80 | -2,286,864.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5,238.0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596,368.85 | -174,027,732.2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56,439,886.19 | -436,471,951.9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26,433,958.71 | 626,230,912.7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167,988.21 | 186,314,375.8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57,169,437.47 | 670,574,151.6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39,402,176.10 | 681,986,448.5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767,261.37 | -11,412,296.8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57,169,437.47 | 539,402,176.10 |
其中:库存现金 | 9,510.20 | 5,506.7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56,428,563.38 | 539,396,669.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31,363.89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7,169,437.47 | 539,402,176.1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数为657,169,437.47元,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872,996,516.19元,差额系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99,672,576.85元和已质押未到期定期存单应收利息16,154,501.87元。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数为539,402,176.10元,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初数为1,500,916,200.70元,差额系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950,613,311.04元,为开具信用证存入保证金7,891,861.09元和已质押未到期定期存单应收利息3,008,852.47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15,827,078.72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质押定期存单、未到期定期存单应收利息 |
应收款项融资 | 11,042,633.76 | 票据池质押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226,869,712.48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1,202,390.65 | 6.4201 | 264,521,964.60 |
欧元 | 62,262.66 | 7.0084 | 436,361.62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7,975,056.70 | 6.7114 | 187,751,795.54 |
欧元 | 23.77 | 7.0084 | 166.59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预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6,030.08 | 6.7114 | 174,698.28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进口设备补贴 | 51,296.36 | 其他收益 | 2,903.57 |
2016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242,752.10 | 其他收益 | 11,746.07 |
2017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1,549,267.50 | 其他收益 | 70,421.25 |
2018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1,875,402.88 | 其他收益 | 78,141.79 |
固定资产补助 | 5,560,625.00 | 其他收益 | 215,250.00 |
2019年第四批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 10,109,142.88 | 其他收益 | 379,092.86 |
2019年第四批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 9,941,800.00 | 其他收益 | 355,064.28 |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 | 3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0 |
钱塘区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26,000.00 | 其他收益 | 26,000.00 |
发明专利省级资助 | 2,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 |
2022年第一季度制造业企业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22年杭州市第一批外向型发展专项(外贸)项目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新制造业发展补助 | 1,439,700.00 | 其他收益 | 1,439,700.00 |
稳岗就业补贴 | 27,976.75 | 其他收益 | 27,976.75 |
滕州市财政局税费专项资金补助 | 608,107.50 | 其他收益 | 608,107.50 |
钱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合计 | 31,664,070.97 | 3,446,404.0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2.1.11 | 5,000.00 | 100.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杭州 | 贸易类 | 100 | - | 设立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滕州 | 滕州 | 制造业 | 51 | - | 设立 |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常德 | 常德 | 制造业 | 100 | - | 设立 |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 | 淄博 | 制造业 | 70 | - | 设立 |
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西长治 | 长治 | 贸易类 | 100 | -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49 | 609,808.08 | 196,357,130.45 | |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 | -17,750.44 | -79,172.8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聚合顺鲁化 | 108,828,571.08 | 299,464,044.31 | 408,292,615.39 | 7,563,777.73 | 7,563,777.73 | 288,061,676.33 | 241,306,410.68 | 529,368,087.01 | 129,883,755.64 | 129,883,755.64 | ||
山东聚合顺 | 31,688,780.02 | 28,875,312.33 | 60,564,092.35 | 29,028,001.86 | 29,028,001.86 | 134,220.89 | 261,037.74 | 395,258.6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聚合顺鲁化 | 1,244,506.29 | 1,244,506.29 | -1,323,935.41 | 480,296.38 | 480,296.38 | 2,632,151.13 | ||
山东聚合顺 | -59,168.14 | -59,168.14 | -1,751,942.22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
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报告七、4,七、5,七、6,七、7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43.33%(2021年12月31日:45.1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1,994,105,000.00 | 1,994,105,000.00 | 1,994,105,000.00 | ||
应付账款 | 214,938,167.80 | 214,938,167.80 | 213,276,481.14 | 1,395,125.05 | 266,561.61 |
其他应付款 | 20,133,898.99 | 20,133,898.99 | 19,271,717.59 | 605,085.5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47,889.47 | 747,889.47 | 747,889.47 | ||
小 计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1,599,115,000.00 | 1,599,115,000.00 | 1,599,115,000.00 | ||
应付账款 | 60,138,936.40 | 60,138,936.40 | 59,584,550.43 | 287,824.36 | 266,561.61 |
其他应付款 | 10,071,037.14 | 10,071,037.14 | 9,458,253.05 | 612,784.0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6,354.60 | 726,354.60 | 726,354.60 | ||
小 计 | 1,670,051,328.14 | 1,670,051,328.14 | 1,668,884,158.08 | 900,608.45 | 266,561.61 |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报告七、8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6,542,170.43 | 6,542,170.4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6,542,170.43 | 6,542,170.43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6,542,170.43 | 6,542,170.43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6,542,170.43 | 6,542,170.43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衍生金融负债 | 6,542,170.43 | 按银行报价估算确认 | 基于银行预计结算汇率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傅昌宝 | 实际控制人[注] |
金建平 | 傅昌宝之配偶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注] |
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注] |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参股股东 |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 与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 |
其他说明[注]傅昌宝直接持有本公司4.75%的股权;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9.08%的股权,傅昌宝持有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19.08%的股权;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04%的股权,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
55.50%的股权,傅昌宝持有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44.5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14.04%的股权;傅昌宝合计持有本公司37.87%的股权。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 己内酰胺 | 4,581,850.00 | 65,679,480.53 |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 己内酰胺 | 297,038,09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2022-07-01 | 2025-05-16 | 否 |
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5,000,000 | 2021-12-15 | 2026-12-15 | 否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共计为子公司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4.05亿元,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萧山支行(担保到期日2026年12月15日)、宁波银行大江东支行(担保到期日2022年11月30日)、上海银行萧山支行(担保到期日2023年7月24日)、浙商银行下沙支行(担保到期日2023年1月12日)、中信银行吴山支行(担保到期日2023年1月10)、杭州银行大江东支行(担保到期日2025年4月18日)办理担保业务。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傅昌宝 | 65,000,000.00 | 2022-03-15 | 2022-09-15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7 | 118.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 290,809.06 | 10,226,109.53 | ||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 53,220.17 | 672,273.7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存在出资义务的投资事项
根据公司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5,000.00万设立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应在2029年12月31日前认缴出资5,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缴纳出资款550.00万元,尚未出资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14,000.00万设立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认缴出资14,000.00万元,
占其注册资本的70.00%。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缴纳出资款3,180.00万元,尚未出资完毕。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尼龙6切片产品。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止财务报表报出日,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共计质押其持有的股份19,770,000股,占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6.54%,占公司总股本的6.27%。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2,835.29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总额5,908.17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总额11,895.02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已投入募集资金25,763.97万元、1,859.86万元、11,866.79万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本金余额为4,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48.61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9,594.6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19,598.52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79万元。
(二) 成立子公司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人民币成立全资子公司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山西长治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91140481MA7Y6WD54R的营业执照。
(三)分部信息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尼龙切片产品。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
(四) 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25之说明;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42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0,091,824.20 |
合 计 | 10,091,824.20 |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1,308,064.52 |
(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二)之说明。
(5) 租赁活动的性质
租赁资产类别 | 数量 | 租赁期 | 是否存在续租选择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53,715.69㎡ | 2020/12/1-2022/11/31 | 否 |
(五)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21年11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125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12月1日取得《关于核
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7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04,000,000.00元,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4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4,000,000.00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83号),截至2022年3月11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04,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6,360,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97,64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31065920013000744548的人民币账户内,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46,037.74元。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87,381,177.06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87,381,177.0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87,381,177.06 | 100.00 | 7,085,140.86 | 0.80 | 880,296,036.20 | 185,814,163.23 | 100.00 | 4,339,340.46 | 2.34 | 181,474,822.7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87,381,177.06 | 100.00 | 7,085,140.86 | 0.80 | 880,296,036.20 | 185,814,163.23 | 100.00 | 4,339,340.46 | 2.34 | 181,474,822.77 |
合计 | 887,381,177.06 | / | 7,085,140.86 | / | 880,296,036.20 | 185,814,163.23 | / | 4,339,340.46 | / | 181,474,822.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41,702,817.26 | 7,085,140.86 | 5.00 |
合并内应收款项组合 | 732,388,437.49 | ||
国内客户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应收账款组合 | 13,289,922.31 | ||
合计 | 887,381,177.06 | 7,085,140.86 | 0.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1,702,817.26 | 7,085,140.86 | 5.00 |
小 计 | 141,702,817.26 | 7,085,140.86 | 5.0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39,340.46 | 2,745,800.40 | 7,085,140.86 | |||
合计 | 4,339,340.46 | 2,745,800.40 | 7,085,140.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707,796,941.22 | 79.76 | |
客户二 | 24,591,496.27 | 2.77 | |
客户三 | 14,924,721.52 | 1.68 | 746,236.08 |
客户四 | 13,869,234.00 | 1.56 | 693,461.70 |
客户五 | 13,289,922.31 | 1.50 | |
合计 | 774,472,315.32 | 87.28 | 1,439,697.7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1,307,311.42 | 107,797,432.61 |
合计 | 91,307,311.42 | 107,797,432.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1,362,959.39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30,0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91,392,959.3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90,250,000.00 | 107,060,832.11 |
押金保证金 | 422,016.00 | 128,000.00 |
其 他 | 720,943.39 | 677,368.95 |
合计 | 91,392,959.39 | 107,866,201.0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8,768.45 | 30,000.00 | 68,768.4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879.52 | 16,879.5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55,647.97 | 30,000.00 | 85,647.9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768.45 | 16,879.52 | 85,647.97 | |||
合计 | 68,768.45 | 16,879.52 | 85,647.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0,250,000.00 | 1年以内 | 98.75 | |
发行费用 | 其他 | 650,943.39 | 1年以内 | 0.71 | 32,547.17 |
浙江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0.22 | 10,000.00 |
杭州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0,816.00 | 1年以内 | 0.06 | 2,540.80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结算专户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 | 1年以内 | 0.05 | 2,500.00 |
合计 | / | 91,201,759.39 | / | 99.79 | 47,587.97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2,300,000.00 | 342,300,000.00 | 261,100,000.00 | 261,1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42,300,000.00 | 342,300,000.00 | 261,100,000.00 | 261,1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4,000,000.00 | 204,000,000.00 | ||||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00 | 31,200,000.00 | 31,800,000.00 | |||
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261,100,000.00 | 81,200,000.00 | 342,3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55,658,013.27 | 1,492,394,569.45 | 1,757,068,629.00 | 1,517,616,433.36 |
其他业务 | 157,612,662.13 | 154,576,702.49 | 115,786,372.97 | 114,332,090.66 |
合计 | 1,813,270,675.40 | 1,646,971,271.94 | 1,872,855,001.97 | 1,631,948,524.0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远期售汇交割收益 | 961,500.00 | |
应收票据贴现收益 | -702,841.90 | |
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 3,457,652.79 | 335,562.50 |
合计 | 3,716,310.89 | 335,562.5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16,404.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994,113.3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01,049.2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0,109.4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97,972.68 | |
合计 | 1,095,257.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24 | 0.42 | 0.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16 | 0.42 | 0.4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傅昌宝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