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半年度报告
明瑞3NEEQ:400078
明瑞3NEEQ:400078
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7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3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 15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18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0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94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控股股东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是 √否 |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审计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详细情况
姓名 | 职务 | 董事会或监事会投票情况 | 异议理由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长富瑞华集团目前已被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2020)辽0203破1-4民事裁定书),半年报已发给长富瑞华集团破产管理人,截至本半年报披露日,公司尚未获取长富瑞华集团破产管理人的确认。 |
2、 列示未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
林大光,未说明理由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ST大控、退市大控、公司、明瑞3 | 指 | 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长富瑞华、大股东 | 指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再资源 | 指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天津大通 | 指 |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
福美贵金属 | 指 | 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恒弘科技 | 指 | 深圳市恒弘科技有限公司 |
大显高木 | 指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大显光电 | 指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Hunan Prosperous and Harmonious Holdings Co., Ltd |
证券简称 | 明瑞3 |
证券代码 | 400078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琴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汪佳佳 |
联系地址 |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江永集中区工业大道007 号 |
电话 | 0411-65919278 |
传真 | 0411-65919278 |
电子邮箱 | |
公司网址 |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江永集中区工业大道 007 号 |
邮政编码 | 425400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1993年8月17日 |
挂牌时间 | 2020年6月19日 |
分层情况 | 两网及退市公司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批发业-其他批发业-其他未例明批发业-(小类) |
主要业务 | 大宗商品贸易和电子贸易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大宗商品贸易和电子贸易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1,464,328,399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做市商数量 | 0 |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为(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代威),一致行动人为(代威)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241296770R | 否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工业集中区工业大道007号 | 是 |
注册资本(元) | 1,464,328,399 | 否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太平洋证券 |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 楼 |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2022年8月30日 | |||
会计师事务所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姓名1) | (姓名2) | (姓名3) | (姓名4) |
年 | 年 | 年 | 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23,660,382.78 | 30,219,465.17 | -21.70% |
毛利率% | 7.48% | 2.34%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177,846.25 | -32,455,978.59 | 5.31%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4,133,547.72 | -32,406,027.57 | 5.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30% | 1.46%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1.30% | 1.45%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2 | -0.02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318,137,435.57 | 314,230,760.91 | 1.24% |
负债总计 | 2,957,203,877.65 | 2,918,332,820.11 | 1.3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47,903,580.01 | -2,613,725,733.76 | 1.31%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1.81 | -1.78 | 1.3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39.83% | 138.05%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929.54% | 928.72% | - |
流动比率 | 50.17% | 52.75% | - |
利息保障倍数 | 0.78 | 0.74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3,713.38 | -4,499,451.11 | -86.58%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0.89 | 0.91 | - |
存货周转率 | 0.90 | 1.18 | -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1.24% | -30.41%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21.70% | -91.75%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05% | -67.56% | - |
(五)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二、 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多种金属矿业投资、开发及技术咨询;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制造、销售;精密微型轴加工、机械制造、采料加工、精密测量、精密设备修理;移动电话、移动通信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模具制造、手机背光源和电子产品贸易。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积极推进高木模具及光电器件原有业务的市场开发和资源整合,加大对电商业务开展的投入,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结构,同时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及专业人士,继续拓展新的盈利能力较强的可持续发展业务,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是否有更新
□有更新 √无更新
(二) 经营情况回顾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1,736,339.07 | 0.55% | 2,384,875.21 | 0.76% | -28.09% |
应收账款 | 23,228,721.90 | 7.30% | 29,909,533.34 | 9.52% | -23.29% |
预付账款 | 6,682,929.74 | 2.10% | 2,450,880.88 | 0.78% | 169.33% |
其他应收款 | 243,198,636.52 | 76.44% | 241,603,495.74 | 76.89% | -0.58% |
存货 | 29,345,837.70 | 9.22% | 22,959,001.70 | 7.31% | 26.25% |
其他流动资产 | 326,348.65 | 0.10% | 771,452.06 | 0.25% | -58.22% |
固定资产 | 11,059,558.34 | 3.48% | 11,609,370.54 | 3.69% | -5.91% |
无形资产 | 1,067,509.80 | 0.34% | 1,205,564.16 | 0.38% | -12.54% |
长期待摊费用 | 91,553.85 | 0.03% | 128,258.22 | 0.04% | -29.49% |
短期借款 | 265,954,347.63 | 83.60% | 265,954,347.63 | 84.64% | -1.23% |
应付票据 | 5,046,428.83 | 1.59% | 5,549,431.21 | 1.77% | -10.18% |
应付账款 | 102,927,409.37 | 32.35% | 93,411,688.09 | 29.73% | 8.83% |
预收款项 | 11,212,743.11 | 3.52% | 6,827,417.50 | 2.17% | 62.21% |
应付职工薪酬 | 3,405,715.18 | 1.07% | 3,430,206.41 | 1.09% | -1.93% |
应交税费 | 4,454,306.46 | 1.40% | 4,808,929.77 | 1.53% | -8.51% |
应付利息 | 157,063,783.90 | 49.37% | 132,953,579.13 | 42.31% | 16.68% |
其他应付款 | 216,798,189.76 | 68.15% | 190,946,062.19 | 60.77% | 12.14% |
预计负债 | 2,347,404,737.31 | 737.86% | 2,347,404,737.31 | 747.03% | -1.23%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
购买原料及支付员工补偿所致。
2、预付账款:
付款模式改变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
处置流动资产所致。
4、存货:
购买原材料增加所致。
5、预收账款款:
部分客户收款模式改变所致。
2、 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23,660,382.78 | 100.00% | 30,219,465.17 | 100.00% | 0.00% |
营业成本 | 21,888,566.61 | 92.51% | 29,511,666.69 | 97.66% | -5.27% |
税金及附加 | 53,757.13 | 0.23% | 21,724.96 | 0.07% | 216.04% |
销售费用 | 733,744.98 | 3.10% | 744,651.87 | 2.46% | 25.85% |
管理费用 | 2,907,772.91 | 12.29% | 4,704,279.25 | 15.57% | -21.05% |
研发费用 | - | - | - | - | - |
财务费用 | 24,137,405.51 | 102.02% | 22,305,042.69 | 73.81% | 38.21% |
资产减值损失 | |||||
信用减值损失 | -8,859,875.73 | -37.45% | -7,245,871.21 | -23.98% | 56.17% |
其他收益 | 655.74 | 0.00% | 437.4 | 0.00% | 91.48% |
营业利润 | -34,920,084.35 | -147.59% | -34,313,334.10 | -113.55% | 29.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3,713.38 | - | -4,499,451.11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29.48 | - | -74,902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 | - | -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
下属公司海全和光电器件业务大幅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
业务量减少所致。
3、销售费用:
业务量减少造成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
支付员工工资和费用减少所致。
5、财务费用:
所欠银行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
账龄增加计提所致。
7、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减少、费用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9、净利润:
业务量减少、费用增加所致。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44,298.53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44,298.53 |
所得税影响数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4,298.53 |
四、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大连大 显高木 模具有 限公司 | 子公司 | 模具生 产 | 27,900,000 | 60,164,785.08 | 27,465,896.57 | 23,647,108.44 | -1,514,158.87 |
大连大 显光电 器件有 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器件 生产 | 33,109,420 | 1,332,823.26 | -2,680,971.30 | 13,274.34 | -332,307.48 |
大连福 美贵金 属贸易 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大宗商 品贸易 | 600,000,000 | 135,853,929.50 | -1,149,671,141.11 | 0 | -932.08 |
沈阳建业 | 子公 | 投资 | 45,000,000 | 2,436,184.02 | 2,216,063.12 | 0 | -38,633.38 |
股份有 限公司 | 司 | ||||||
深圳海 全实业 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电子产 品贸易 | 35,000,000 | 253,010,215.28 | -60,671,629.75 | 0 | 0 |
(二)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企业社会责任
(一) 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 √是 □否 | 四.二.(二)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三)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四)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五)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四.二.(六)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四.二.(七)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 √是 □否 | 四.二.(八)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金额超过挂牌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
□是√否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报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 1,043,210,956.44 | 808,913,757.07 |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772,210,956.44 | 564,925,726.44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 772,210,956.44 | 564,925,726.44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 1,043,210,956.44 | 808,913,757.07 |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违规担保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大连博仁担保有限公司与瑞达模塑、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过程中,案涉其他被告依约向姚黎(原博仁案)支付10万元/月,抵偿本金共计60万元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单位:元
占用主体 | 占用性质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单日最高占用余额 | 是否履行审议程序 |
天津大 通铜业 有限公司 | 其他 | 1,745,862,854.53 | 0 | 0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合计 | -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 |
发生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美贵金属”)于 2016 年与天津大通铜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铜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签订了《电解铜买卖合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福美贵金属预付大通铜业货款余额 17.46 亿元,账龄已超过三年,该合同一致未实际履 行,预付款项也未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公司已于 2018 年将上述预付款项 17.46 亿元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关联方组合,并于 2019 年底对该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无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五)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长期股权投资 | 非流动资产 | 冻结 | 39,894,831.11 | 12.69% | 司法冻结 |
总计 | - | - | 39,894,831.11 | 12.69%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被冻结资产均为被司法冻结,如果公司相应到期借款继续无法偿还,公司被质押、抵押的资产将会被处置,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 调查处罚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调查及处罚的事项。
(七) 失信情况
公司因金融借款、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及票据追索纠纷被相关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同时,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17 年 7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部分中小投资者据此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由于部分案件败诉后,公司因流动性不足的原因,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故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列。
(八) 破产重整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收到债权人的破产申请,但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944,328,399 | 64.49% | 0 | 944,328,399 | 64.49%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 | - | -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520,000,000 | 35.51% | 520,000,000 | 35.51%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520,000,000 | 35.51% | 520,000,000 | 35.51% | ||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 | - | -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总股本 | 1,464,328,399 | - | 1,464,328,399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4,243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520,000,000 | 0 | 520,000,000 | 35.5112% | 520,000,000 | 0 | 400,000, 000 | 520,000,000 |
2 | 杨健 | 12,387,239 | - | 12,387,239 | 0.8459% | - | 12,387,239 | - | - |
3 | 赵睿 | 8,490,360 | - | 8,490,360 | 0.5798% | - | 8,490,360 | - | - |
4 | 叶葳 | 8,008,931 | - | 8,008,931 | 0.5469% | - | 8,008,931 | - | - |
5 | 徐莉蓉 | 6,588,100 | - | 6,588,100 | 0.4499% | - | 6,588,100 | - | - |
6 | 吉玥 | 6,534,000 | - | 6,534,000 | 0.4462% | - | 6,534,000 | - | - |
7 | 许晓彤 | 6,170,000 | - | 6,170,000 | 0.4214% | - | 6,170,000 | - | - |
8 | 段海兵 | 5,980,339 | - | 5,980,339 | 0.4084% | - | 5,980,339 | - | - |
9 | 贺振扬 | 4,901,200 | - | 4,901,200 | 0.3347% | - | 4,901,200 | - | - |
10 | 朱宏军 | 4,414,500 | - | 4,414,500 | 0.3015% | - | 4,414,500 | - | - |
合计 | 583,474,669 | - | 583,474,669 | 39.8459% | 520,000,000 | 63,474,669 | 400,000, | 520,000,000 |
000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上述所有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发行次数 | 募集金额 |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 |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变更用途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变更用途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2014 年 非公开 发行 | 1,363,898,824.18 | 0 | 否 | 0 | 不适用 | |
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王小琴 | 董事长、董事 | 女 | 1989年9月 | 2020年12月7日 | 2023年12月7日 |
林大光 | 董事 | 男 | 1978年1月 | 2019年6月21日 | 2023年12月7日 |
王暨苹 | 董事 | 男 | 1965年4月 | 2019年6月27日 | 2024年6月27日 |
张中贺 | 独立董事 | 女 | 1982年10月 | 2020年2月28日 | 2024年2月28日 |
刘克冬 | 独立董事 | 男 | 1959年1月 | 2020年9月25日 | 2023年9月25日 |
丛旭日 | 监事长 | 男 | 1962年1月 | 2018年7月28日 | 2024年7月28日 |
迟家盛 | 监事 | 男 | 1982年1月 | 2019年7月24日 | 2024年7月24日 |
杜健 | 监事 | 男 | 1976年1月 | 2018年7月28日 | 2024年7月28日 |
汪佳佳 | 董事会秘书 | 女 | 1984年6月 | 2020年8月18日 | 2023年8月17日 |
董事会人数: | 5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是由股东会提名推荐。
(二) 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行政人员 | 6 | 4 |
生产人员 | 196 | 150 |
销售人员 | 6 | 3 |
技术人员 | 27 | 18 |
财务人员 | 7 | 5 |
员工总计 | 242 | 180 |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否 |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36,339.07 | 2,384,875.2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00,000.00 | 1,000,000 | |
应收账款 | 23,228,721.90 | 29,909,533.3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 | ||
预付款项 | 6,682,929.74 | 2,450,880.8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43,198,636.52 | 241,603,495.7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9,345,837.70 | 22,959,001.7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6,348.65 | 771,452.06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5,918,813.58 | 301,179,238.9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11,059,558.34 | 11,609,370.5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67,509.80 | 1,205,564.1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1,553.85 | 128,258.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329.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218,621.99 | 13,051,521.98 | |
资产总计 | 318,137,435.57 | 314,230,760.9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5,954,347.63 | 265,954,347.6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46,428.83 | 5,549,431.21 | |
应付账款 | 102,927,409.37 | 93,411,688.09 | |
预收款项 | 11,212,743.11 | 6,827,417.50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05,715.18 | 3,430,206.41 | |
应交税费 | 4,454,306.46 | 4,808,929.77 | |
其他应付款 | 216,798,189.76 | 190,946,062.19 | |
其中:应付利息 | 157,063,783.90 | 132,953,579.13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09,799,140.34 | 570,928,082.8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347,404,737.31 | 2,347,404,737.3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47,404,737.31 | 2,347,404,737.31 | |
负债合计 | 2,957,203,877.65 | 2,918,332,820.11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64,328,399 | 1,464,328,399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11,599,017.44 | 1,011,599,017.4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5,472,292.19 | 115,472,292.1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239,303,288.64 | -5,205,125,442.3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47,903,580.01 | -2,613,725,733.76 | |
少数股东权益 | 8,837,137.93 | 9,623,674.5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39,066,442.08 | -2,604,102,059.2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18,137,435.57 | 314,230,760.91 |
法定代表人:王小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琴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752.09 | 10,492.8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40,161.51 | 9,085,162.88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1,391,005,188.12 | 1,390,983,654.27 |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2,870.20 | 284,546.8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91,749,971.92 | 1,400,363,856.8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44,492,941.86 | 644,492,941.8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323.3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4,492,941.86 | 644,601,265.21 | |
资产总计 | 2,036,242,913.78 | 2,044,965,122.0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5,954,347.63 | 265,954,347.6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685,119.30 | 17,685,119.30 | |
预收款项 | 811,365.27 | 811,365.27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97,689.28 | 2,775,594.39 | |
应交税费 | 2,070,950.07 | 2,070,950.07 | |
其他应付款 | 210,645,919.15 | 186,311,948.05 | |
其中:应付利息 | 157,063,783.90 | 132,953,579.13 |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9,965,390.70 | 475,609,324.7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347,404,737.31 | 2,347,404,737.3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47,404,737.31 | 2,347,404,737.31 | |
负债合计 | 2,847,370,128.01 | 2,823,014,062.02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64,328,399 | 1,464,328,399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99,420,679.99 | 999,420,679.9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5,472,292.19 | 115,472,292.1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390,348,585.41 | -3,357,270,311.1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1,127,214.23 | -778,048,940.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36,242,913.78 | 2,044,965,122.01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23,660,382.78 | 30,219,465.17 | |
其中:营业收入 | 23,660,382.78 | 30,219,465.17 |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9,721,247.14 | 57,287,365.46 | |
其中:营业成本 | 21,888,566.61 | 29,511,666.69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3,757.13 | 21,724.96 | |
销售费用 | 733,744.98 | 744,651.87 | |
管理费用 | 2,907,772.91 | 4,704,279.25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4,137,405.51 | 22,305,042.6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110,204.77 | 22,121,114.57 | |
利息收入 | 406.22 | 64,759.27 | |
加:其他收益 | 655.74 | 437.4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859,875.73 | -7,245,871.2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4,920,084.35 | -34,313,334.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9,4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44,298.53 | 89,448.9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964,382.88 | -34,263,383.0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964,382.88 | -34,263,383.08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964,382.88 | -34,263,383.0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6,536.63 | -1,807,404.49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177,846.25 | -32,455,978.5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964,382.88 | -34,263,383.0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177,846.25 | -32,455,978.5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86,536.63 | -1,807,404.4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法定代表人:王小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琴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18,940.87 | 464,378.83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4,111,643.83 | 22,065,998.6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110,204.77 | 22,121,114.57 | |
利息收入 | 166.44 | 61,362.42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747,689.52 | -6,747,888.7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078,274.22 | -29,278,266.2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078,274.22 | -29,278,266.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078,274.22 | -29,278,266.2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078,274.22 | -29,278,266.2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3,078,274.22 | -29,278,266.2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453,646.93 | 14,501,626.9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03,453.68 | 607,684.4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9,951.15 | 700,2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067,051.76 | 15,809,605.3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370,047.13 | 9,780,379.9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184,822.35 | 9,483,040.7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1,413.02 | 252,895.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7,308.68 | 792,740.4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70,765.14 | 20,309,056.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3,713.38 | -4,499,451.1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796.5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96.5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826 | 74,90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826 | 74,90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29.48 | -74,90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507.52 | -155,226.4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8,250.38 | -4,729,579.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4,589.45 | 9,561,454.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36,339.07 | 4,831,875.39 |
法定代表人:王小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琴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467.44 | 303,151.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467.44 | 303,151.1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2,284.73 | 278,559.1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8.65 | 438.6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484.77 | 32,692.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3,208.15 | 311,690.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9.29 | -8,539.6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59.29 | -8,539.6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92.80 | 10,860.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52.09 | 2,320.89 |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 □是 √否 | |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 □是 √否 | |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 □是 √否 | |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 □是 √否 | |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 □是 √否 | |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 □是 √否 | |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 □是 √否 | |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 □是 √否 | |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 □是 √否 | |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 □是 √否 | |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 □是 √否 | |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 □是 √否 |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否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大连显像管厂,始建于1975年,1993年8月经大连市体改委批准,大连显像管厂改制成为定向募集公司,并更名为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A种股票“大显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定向募集公司转变为社会公众公司。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12月26日经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月2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简称由“大显股份”变更为“大连控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6月1日经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告(公司股票摘牌)【2019】073号》,本公司被决定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于2019年12月6日届满,于2019年12月12日被予以摘牌。
2021年6月1日,公司从大连市甘井子区迁入湖南省永州市,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小琴;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工业集中区工业大道006号,公司总部办公地址为:大连保税区仓储加工区 IC-33 号。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批发业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多种金属矿业投资、开发及技术咨询;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制造、销售;精密微型轴加工、机械制造、采料加工、精密测量、精密设备修理;移动电话、移动通信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6月28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55.00% | 55.00%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70.00% | 70.00% |
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上海昶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上海昶御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深圳海全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公司 | 三级 | 95.00% | 95.00% |
深圳市恒弘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深圳租电欣意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公司 | 三级 | 51.00% | 51.00%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85.56% | 85.56% |
上海起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公司 | 三级 | 98.00% | 98.00% |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无。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1亿元,截止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14亿元。公司有到期债务未偿还,且存在较多的司法诉讼。本公司正在积极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破产重整等多种形式,助力公司完成各项重组工作,最终实现本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的分类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汇率。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
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
(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
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 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十一) 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无风险组合 | 不计提坏账 |
组合二 | 账龄分析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账龄 | 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30 |
4-5年 | 60 |
5年以上 | 100 |
(十二) 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
6.金融工具减值。
(十三)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无风险组合 | 不计提坏账 |
组合二 | 账龄分析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账龄 | 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30 |
4-5年 | 60 |
5年以上 | 100 |
(十四)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五) 持有待售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十六) 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
6.金融工具减值。
(十七)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关联方组合 | 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组合二 | 账龄分析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账龄 | 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30 |
4-5年 | 60 |
5年以上 | 100 |
(十八)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九)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15—30 | 5 | 3.17—6.33 |
通用设备 | 12 | 5 | 7.92 |
专用及电子设备 | 5 | 5 | 19 |
起重及运输设备 | 6 | 5 | 15.83 |
变电配电设备 | 18 | 5 | 5.28 |
其他设备 | 8 | 5 | 11.88 |
(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二十)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十一)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十二)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二十三)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四) 长期待摊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二十五) 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二十六)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七)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三、(三十三)“租赁”。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二十八)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九) 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2020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为塑料品及模具销售收入、电子产品销售收入等,遵循如下原则进行确认:
塑料品及模具销售收入、电子产品销售收入分客户、按业务模式进行确认,对于境内销售,公司在将产品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或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
客户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境外销售,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国际贸易条款,将出口产品按照合同或订单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装运后,或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确认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塑料品及模具、电子产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具体判断依据为:对于境内销售,公司在将产品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或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客户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境外销售,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国际贸易条款,将出口产品按照合同或订单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装运后,或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确认收入。
(三十) 合同成本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
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十一)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
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三十三) 租赁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三、(十七)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无租赁相关业务,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 具体税率情况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和出口退税免抵税额的7%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和出口退税免抵税额的3%计缴。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和出口退税免抵税额的2%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15% |
纳税主体名称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25% |
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25% |
上海昶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5% |
上海昶御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海全实业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恒弘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租电欣意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 |
上海起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 |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期初余额均为2021年1月1日)
(一)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62,633.32 | 248,898.31 |
银行存款 | 1,573,705.75 | 2,135,976.90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合计 | 1,736,339.07 | 2,384,875.2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二)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400,000.00 | 1,000,000.00 |
合计 | 1,400,000.00 | 1,000,000.00 |
(三)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1,625,804.37 | 9,452,972.86 |
1-2年 | - | |
2-3年 | 14,703,551.94 | |
3-4年 | 16,751,918.43 | 881,663.35 |
4-5年 | 405,554.62 | 21,373,008.08 |
5年以上 | 39,331,627.94 | 19,529,717.54 |
小计 | 68,114,905.36 | 65,940,913.77 |
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减:坏账准备 | 44,886,183.46 | 36,031,380.43 |
合计 | 23,228,721.90 | 29,909,533.34 |
2.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68,114,905.36 | 100 | 44,886,183.46 | 100 | |
其中:账龄组合 | 68,114,905.36 | 100 | 44,886,183.46 | 100 | |
关联方组合 | |||||
合计 | 68,114,905.36 | 100 | 44,886,183.46 | 100 | 23,228,721.90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65,940,913.77 | 100.00 | 36,031,380.43 | 54.64 | 29,909,533.34 |
其中:账龄组合 | 65,940,913.77 | 100.00 | 36,031,380.43 | 54.64 | 29,909,533.34 |
关联方组合 | |||||
合计 | 65,940,913.77 | 100.00 | 36,031,380.43 | 54.64 | 29,909,533.34 |
3. 本期无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情况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6,031,380.431 | 8,854,803.03 | 44,886,183.46 | |||
其中:账龄组合 | 36,031,380.431 | 8,854,803.03 | 44,886,183.46 | |||
合计 | 36,031,380.431 | 8,854,803.03 | 44,886,183.46 |
(四)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系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342,602.88 | - |
合计 | 8,342,602.88 | - |
(五)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682,929.74 | 100.00 | 2,450,880.88 | 100.00 |
1至2年 | - | - | ||
2至3年 | - | - | ||
3年以上 | - | - | ||
合计 | 6,682,929.74 | 2,450,880.88 | 100.00 |
(六)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243,198,636.52 | 241,603,495.74 |
合计 | 243,198,636.52 | 241,603,495.74 |
1. 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30,233.57 | 60,449.98 |
1-2年 | 62,046,033.32 | |
2-3年 | 62,046,033.32 | 232,124,876.34 |
3-4年 | 232,124,876.34 | - |
4-5年 | 11,843.00 |
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年以上 | 1,823,579,330.89 | 1,822,037,058.00 |
小计 | 2,117,880,474.12 | 2,116,280,260.64 |
减:坏账准备 | 1,874,681,837.60 | 1,874,676,764.90 |
合计 | 243,198,636.52 | 241,603,495.74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73,666.57 | 20,447.52 |
备用金 | 11,917.00 | 42,500.08 |
预付转入 | 1,402,611,188.80 | 1,402,611,188.80 |
暂付 | 351,151,604.39 | 351,204,823.44 |
其他 | 364,032,097.36 | 362,401,300.80 |
小计 | 2,117,880,474.12 | 2,116,280,260.64 |
减:坏账准备 | 1,874,681,837.60 | 1,874,676,764.90 |
合计 | 243,198,636.52 | 241,603,495.74 |
1.3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756,346,854.53 | 82.99 | 1,756,346,854.53 | 1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361,533,619.59 | 17.01 | 118,334,983.07 | 32.73% | 243,198,636.52 |
其中:账龄组合 | 361,533,619.59 | 17.01 | 118,334,983.07 | 32.73% | 243,198,636.52 |
无风险组合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2,117,880,474.12 | 100 | 1,874,681,837.60 | 88.52% | 243,198,636.52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756,346,854.53 | 82.99 | 1,756,346,854.53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359,933,406.11 | 17.01 | 118,329,910.37 | 32.88 | 241,603,495.74 |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账龄组合 | 359,933,406.11 | 17.01 | 118,329,910.37 | 32.88 | 241,603,495.74 |
无风险组合 | - | - | - | - |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合计 | 2,116,280,260.64 | 100.00 | 1,874,676,764.90 | 88.58 | 241,603,495.74 |
1.4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100.00 | 无法收回 |
中达普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10,484,000.00 | 10,484,000.00 | 100.00 | 该公司已注销 |
合计 | 1,756,346,854.53 | 1,756,346,854.53 | 100.00 |
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美贵金属”)于2016年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铜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签订了《电解铜买卖合同》。截止2019年12月31日,福美贵金属预付大通铜业货款余额
17.46亿元,账龄已超过三年,该合同一未实际履行,预付款项也未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于2018年12月25日下发了《关于对ST大控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1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美贵金属对大通铜业的预付款项17.46亿元为关联方非经营占用。《决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要求本公司改正上述行为,如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切实可行的预付账款收回计划,尽快收回向大通铜业支付的预付款项。本公司已于2018年将上述预付款项17.46亿元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关联方组合,截止2018年12月31日贵公司对其未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决议,考虑大通铜业已经没有经营,资不抵债、诉讼缠身且严重拖欠职工工资、社保和银行贷款及供应商货款,已完全无能力履行偿还贵公司款项,因此董事会决议全额计提坏账。
(七)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68,692.74 | 568,692.74 | |
在产品 | 28,705,157.06 | 28,705,157.06 | |
库存商品 | 0.00 | ||
低值易耗品 | 71,987.90 | - | 71,987.90 |
合计 | 29,345,837.70 | 29,345,837.70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40,008.75 | 998,910.87 | 541,097.88 |
在产品 | 22,903,557.35 | 557,641.43 | 22,345,915.92 |
库存商品 | 693,305.85 | 693,305.85 | 0.00 |
低值易耗品 | 71,987.90 | - | 71,987.90 |
合计 | 25,208,859.85 | 2,249,858.15 | 22,959,001.70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98,910.87 | 998,910.87 | ||||
在产品 | 557,641.43 | 557,641.43 | ||||
库存商品 | 693,305.85 | 693,305.85 | ||||
合计 | 2,249,858.15 | 2,249,858.15 |
本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确认的依据是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八)其他流动资产
1. 其他流动资产分项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税金 | 326,348.65 | 771,452.06 |
其他 | ||
合计 | 326,348.65 | 771,452.06 |
(九)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期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一、联营企业 | ||||||
远中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9,894,831.11 | - | - | - | - | |
合计 | 39,894,831.11 | - | - | - | -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远中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
合计 | - | -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十)固定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059,558.34 | 11,609,370.5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1,059,558.34 | 11,609,370.54 |
1.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及电子设备 | 起重及运输设备 | 变电配电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2,396,876.52 | 52,220,741.79 | 11,054,500.76 | 662,762.59 | 156,038.44 | 3,332,371.98 | 69,823,292.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9,934.51 | 34,070.80 | 54,005.31 | |||
(1)购置 | - | 19,934.51 | 34,070.80 | 54,005.3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067,025.75 | 248,029.00 | 248,029.00 | |||
(1)处置 | - | 4,067,025.75 | 248,029.00 | 248,029.00 | |||
(2)其他减少 | - | ||||||
4、期末余额 | 2,396,876.52 | 52,240,676.30 | 11,088,571.56 | 414,733.59 | 156,038.44 | 3,332,371.98 | 69,629,268.39 |
二、累计折旧 | - | ||||||
1、期初余额 | 1,451,990.72 | 42,408,142.50 | 10,310,473.66 | 577,431.46 | 141,162.06 | 3,324,721.14 | 58,213,921.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7,087.48 | 26,522.52 | 14,876.38 | 518,486.38 | |||
(1)计提 | 477,087.48 | 26,522.52 | 14,876.38 | 518,486.3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2,697.87 | 162,697.87 | |||||
(1)处置 | 162,697.87 | 162697.87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451,990.72 | 42,885,229.98 | 10,336,996.18 | 414,733.59 | 156,038.44 | 3,324,721.14 | 58,569,710.05 |
三、减值准备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44,885.80 | 9,355,446.32 | 751,575.38 | 0.00 | 0.00 | 7,650.84 | 11,059,558.34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4,885.80 | 9,812,599.29 | 744,027.10 | 85,331.13 | 0.00 | 14,876.38 | 11,609,370.54 |
(十一)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软件 | 专有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38,990.25 | 5,381,110.00 | 10,720,100.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1)购置 |
项目
项目 | 软件 | 专有技术 | 合计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338,990.25 | 5,381,110.00 | 10,720,100.25 |
二、累计摊销 | 0.00 | ||
1、期初余额 | 4,136,759.05 | 5,377,777.04 | 9,514,536.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4,721.40 | 3,332.96 | 138,054.36 |
(1)计提 | 134,721.40 | 3,332.96 | 138,054.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
4、期末余额 | 4,271,480.45 | 5,381,110.00 | |
三、减值准备 | 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67,509.80 | 0 | 1,067,509.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02,231.20 | 3,332.96 | 1,205,564.16 |
(十二)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905,907.27 | - | - | - |
合计 | 15,905,907.27 | - | - | - |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905,907.27 | - | - | - |
合计 | 15,905,907.27 | - | - | - |
2007年,公司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了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85.56%的股权,抵偿的债务超过按比例获得的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15,905,907.27元,确认为与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商誉。
由于判断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业绩难以改善,其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公司已对该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数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28,258.22 | - | 36,704.37 | - | 91,553.85 |
厂房装修、租赁摊销 | - | - | - | ||
合计 | 128,258.22 | - | 36,704.37 | - | 91,553.85 |
(十四)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清理长期资产—土地使用权 | - | - |
待清理长期资产—房屋建筑物 | - | - |
待清理长期资产—机器设备 | - | - |
法院扣划执行款 | - | |
法院冻结受限货币资金 | 0 | 108,329.06 |
合计 | 0 | 108,329.06 |
1.2015年4月20日,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大显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收储补偿协议》,协议收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上述三家公司所属地权。该地块位于甘井子区后革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212,350.90平方米,其中本公司的所属土地面积为114,399.20平方米。协议约定总收储补偿金额为6.8亿元,各公司向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交付收储宗地(净地)并办结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后,收储中心支付收储补偿费用。
鉴于上述土地收储改造事项,大连长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波物流”)有意参与该项目后续改造开发,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与大显集团及长波物流签署了《房地产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拥有的位于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后革村面积为 114,399.2 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大显集团拥有的位于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后革村面积为 97,951.7 平方米工业用地的土地收储收益权以6.8亿元转让给长波物流,(转让价格的最终确定以政府评估收储标准为准)。该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2月5日审议批准。
2017年,公司人员已经全部从该地块搬出,机器设备由于后续经营的安排,不拟进行搬迁,留在原厂房。公司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由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待拆迁完毕后进行清理。
2019年11月18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2019)辽02执恢589号、590号):本公司名下位于甘井子区革镇堡后革村甘国用(2010)字第40003号土地及位于甘井子区革镇堡后革村后革街411号2处房屋[(甘股份)2013801423号、(甘股份)2013801441号]以流拍价14,496.33万元抵偿(2015)辽民二终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本金8,000.00万元,申请执行人大连润德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放弃该判决书项下剩余债权;抵偿(2015)辽民二终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本金6,496.33万元。财产所有权自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大连润德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转移。
2. 2018年9月25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少白与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案做出(2018)辽02执异840号执行裁定,将公司在渤海银行开设的账户中的银行存款8400万元及利息扣划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银行账户。同日,渤海银行出具回执,已扣划。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辽02执恢394号》裁决,向张少白发放了执行款8670.2万元。
(十五)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5,954,473.60 | 19,999,874.03 |
抵押借款 | 19,999,874.03 | 15,954,473.60 |
保证借款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合计 | 265,954,347.63 | 265,954,347.6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借款:该笔借款是由4000万银行承兑汇票于2019年2月27日到期未还清,剩余部分应付票据重分类所致。本公司以 2000 万银行存款作为票据保证金,且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代威提供保证担保,取得4000万额度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中2000万票据保证金已用于还款。抵押借款: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保证借款: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代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265,954,347.63 元,其中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贷款单位 | 借款期末金额 | 借款期限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沙建支行 | 110,000,000.00 | 2017.12.29—2018.11.30 | 8.70% | 576天 | 13.05% |
上海浦发行大连分行 | 120,000,000.00 | 2016.12.12—2018.11.23 | 8.70% | 583天 | 13.05% |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19,999,874.03 | 487天 | 0.05%(注) | ||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 | 15,954,473.60 | 2018.07.05—2019.07.04 | 8.352% | 360天 | 12.528% |
合计 | 265,954,347.63 |
注:丹东银行按日计息,0.05%/日。
(十六)应付票据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046,428.83 | 5,549,431.21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合计 | 5,046,428.73 | 5,549,431.21 |
(十七)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配件款项 | 100,122,685.39 | 81,864,070.11 |
应付加工、外协费用项 | 743,038.00 | 4,829,362.21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其他费用款项 | 1,292,860.32 | 6,169,721.00 |
其他 | 768,825.66 | 548,534.77 |
合计 | 102,927,409.37 | 93,411,688.0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天津大容铜业有限公司 | 6,210,000.00 | 诉讼 |
深圳市鑫凯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 45,872,950.00 | 因疫情原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未按付款周期进行付款 |
深圳市东泰友邦投资有限公司 | 14,826,544.87 | 因疫情原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未按付款周期进行付款 |
合计 | 66,909,494.87 |
(十八)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212,743.11 | 839,072.77 |
预收加工费 | 5,988,344.73 | |
合计 | 11,212,743.11 | 6,827,417.500 |
2.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十九)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427,206.41 | 1,511,572.69 | 1,533,063.92 | 3,405,715.1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3,000.00 | |||
合计 | 3,430,206.41 | 3,405,715.18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13,316.61 | 1,096,707.28 | 1,116,218.17 | 1,793,805.72 |
2、职工福利费 | 457.33 | 48,954.20 | 42,510.17 | 6,901.36 |
3、社会保险费 | - | 0.0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
工伤保险费 | - | |||
生育保险费 | - |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4、住房公积金 | 175,543.75 | 96,240.08 | 96,240.08 | 175,543.75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37,888.72 | 22,382.29 | 17,918.60 | 1,442,352.41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8、其他短期薪酬 | ||||
合计 | 3,427,206.41 | 3,405,715.18 |
(二十)应交税费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 |
企业所得税 | 2,083,357.34 | 2,437,979.70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0.95 | |
印花税 | 300,000.00 | 300,000.00 |
房产税 | 1,384,553.92 | 1,384,553.92 |
土地使用税 | 686,395.20 | 686,395.20 |
合计 | 4,454,306.46 | 4,808,929.77 |
(二十一)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57,063,783.90 | 132,953,579.13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 59,734,405.86 | 57,992,483.060 |
合计 | 216,798,189.76 | 190,946,062.19 |
1.应付利息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57,063,783.90 | 132,953,579.13 |
合计 | 157,063,783.90 | 132,953,579.13 |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往来款项 | 59,410,525.26 | 57,772,762.16 |
应付费用款项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 | 323,880.60 | 219,720.90 |
合计 | 59,734,405.86 | 57,398,802.1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京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4,855,600.00 | 历史遗留 |
大连瑞腾冲压有限公司 | 5,735,040.70 | 有其他业务往来 |
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改制历史遗留 |
深圳市金桥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51,192.00 | 借款 |
合计 | 26,641,832.70 |
(二十二)预计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347,404,737.31 | 2,346,804,737.31 | 诉讼 |
合计 | 2,347,404,737.31 | 2,346,804,737.31 |
1.诉讼明细
序号 | 权利人 | 可能承担的债务额 | 备注 |
自身债务诉讼 | |||
1 |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 2,751,894.94 | |
2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72,976.79 | |
3 | 大连弘益精密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127,850.50 | |
4 | 大连三星五洲化工有限公司 | 82,513.95 | |
5 | 大连鑫永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38,947.38 |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48,055,219.80 | |
7 | 张少白 | 53,292,971.04 | 注1 |
8 | 辽宁金菱律师事务所 | 1,505,525.84 | |
9 | 北杉化学(济南)有限公司 | 62,033.16 | |
10 | 大连三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91,528.27 | |
11 | 江苏龙江冶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5,909.38 | |
12 | 北京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 50,248.53 | |
13 |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 | 22,849,991.97 | 注2 |
14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193,928.28 | 注3 |
15 |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587,445.91 | 注4 |
对外担保涉诉 | |||
16 | 大连润德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6,008,120.76 | 注5 |
17 | 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 | 431,169,581.04 | 注6 |
序号
序号 | 权利人 | 可能承担的债务额 | 备注 |
18 | 赵洪龙 | 7,641,841.97 | 注7 |
19 | 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 | 226,600,266.06 | 注8 |
2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北路支行 | 39,878,249.04 | 注9 |
21 | 杨向东 | 25,747,540.04 | 注10 |
22 | 大连博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65,679,179.08 | 注11 |
23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45,000,000.00 | 注12 |
24 | 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 | 69,605,569.31 | 注13 |
2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119,437,860.55 | 注14 |
26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9,890,976.85 | 注15 |
27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47,664,202.80 | 注16 |
28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419,755,455.13 | 注17 |
29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 312,881,916.32 | 注18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30 | 2017年实际发生案件判决金额为: | 42,883,376.30 | 注19 |
31 | 2018年实际发生案件判决金额为: | 52,036,592.78 | |
32 | 2019年一审判决 | 112,357,180.92 | 注19 |
33 | 裁定撤诉案件可能在起诉 | 650,000.15 | |
34 |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件可能再起诉 | 2,018.00 | |
35 | 裁定驳回起诉案件再起诉 | 345,981.59 | |
36 | 二审改判 | 75,280.97 | |
37 | 2020年新收案件 | 2,371,940.11 | |
38 | 2018年撤诉案件可能在起诉未起诉仍可再起诉 | 681,305.84 | |
39 | 2018年驳回起诉可能在起诉未起诉仍可再起诉 | 4,355,369.82 | |
40 | 2018年投服征集诉讼待起诉未起诉 | 205,946.14 | |
合计 | 2,346,804,737.31 |
2. 重要预计事项的说明
注1:张少白与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案2013年11月,张少白与本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诉至上海仲裁委员会,案号为(2013)沪仲案字第1408号。经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本公司应向张少白赔偿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700万元、违约金人民币335万元、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703.50万元、仲裁费440,450元及违约金等。2017年7月,本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了撤销(2013)沪仲案字第1408号案所涉《股权转让协议》及《付款协议书》的仲裁申请,案号为(2017)沪仲案字第1351号。如案涉协议一旦被撤销,本公司即无需向张少白再行支付该两项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费、违约金等费用。2018年6月28日,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对本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均不予支持。
执行过程中法官于2018年7月24日恢复执行过程中作出(2016)辽02执恢42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扣划大连控股以福美名义在渤海银行开始账户中的8400万元及利息至大连中院执行账
户”。当时渤海银行在法院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回执)》中写明:“该笔存单账号为2001234255000855项下的存款本息我行享有优先受偿权,我行会向贵院对扣划款项提执行异议”。我公司当时对这个执行行为提了执行异议,但被驳回;后渤海银行向大连市中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大连市中院作出【(2018)辽02执异84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对大连控股以福美名义在渤海银行开设账户中8400万的执行”。支持了渤海银行的诉讼请求。张少白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大连市中院2019年9月27日作出了【(2018)辽02民初15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大连中院对大连控股以福美名义开立于渤海银行账户中8400万元的执行。渤海银行及大福公司对判决结果均不服,渤海银行与大连控股均对判决不服,均向法院提起上诉。现该执行异议案件二审已判决,均为维持一审判决。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辽02执恢394号》裁决,向张少白发放了执行款8670.2万元。
注2: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诉本公司、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司、梁军、代威、崔晶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9年9月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以下简称“长春农商行”)与本公司、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司、梁军、代威、崔晶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至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辽0291民初3359号。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本公司需向长春农商行偿还借款本金15954473.60元、利息(含罚息、复利,截至2019年8月21日合计657517.90元;自2019年8月2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借款年利率8.352%上浮50%计算)。(2)长春农商行对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在15954473.60元抵押限额内享有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3)案件受理费121473元、公告费2050元,由被告大福控股、被告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司、梁军、代威、崔晶莹连带承担。2021年6月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诉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辽02民终5033号。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1)本公司需向长春农商行偿还借款本金15954473.60元、利息(含罚息、复利(具体表述如下: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7月4日,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8.352%上浮50%计收罚息,以尚欠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8.352%上浮50%计收复利;自2019年7月4日起至实际偿清之日止,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8.352%上浮50%计收罚息)。(2)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对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西路19-1号1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西路19-3号1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西路19-4号1-3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西路19号2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西路19-2号1-5层五处房产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上述抵押物拍卖、变买价款在案涉2018年7月5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范围内有限受偿。(3)案件受理费121473元,由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司负担60736.50元,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负担60736.50元。
注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瑞达模塑、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
司、代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9年12月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银行”)与本公司、瑞达模塑、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代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9)辽02民初1918号。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大连银行借款本金1.1亿元及利息、罚息;(2)瑞达模塑、福美贵金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代威对判项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长富瑞华对本金、利息、罚息(截止到2020年3月16日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注4: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瑞达模塑、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代威票据承兑案2019年12月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银行”)与本公司、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瑞达模塑、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代威之间的票据承兑案诉至丹东市振兴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辽 0603 民初 846号。经丹东市振兴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偿还丹东银行垫付的承兑汇票款 19,999,874.03 元;(2)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偿还原告丹东银行垫付的承兑汇票款的罚息(罚息以 19,999,874.03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自2019 年2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 日内偿还原告丹东银行律师费115,996 元;(4)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瑞达模塑、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代威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确定的款项在人民币 3,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案件受理费158,476元,公告费 1,200元,合计159,676 元,由本公司公司负担。
注5:俞陈、于量与本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二案 2014年5月16日,长富瑞华与陈玲玲、代威签署《投资协议书》,本公司为长富瑞华上述协议的履行提供了支票作为担保,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案件:(1)陈玲玲诉长富瑞华、代威、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太平洋电子”)投资合同纠纷;(2)俞陈与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3)于量与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与本公司相关的案件情况如下:
(1)俞陈与本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014年,俞陈与本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诉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5)大民三初字第86号。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需向俞陈支付支票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及利息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本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2)于量与本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014年,于量与本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诉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5)大民三初字第79号。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需向于量支付支票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及利息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随后,本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3)和解及债权转让
2016年12月28日,陈玲玲、俞陈、于量与长富瑞华、代威、大连太平洋电子、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书》;2018年4月23日,上述各方又签署了《补充协议》,如长富瑞华按约定条款履行,则俞陈、于量同意免除本公司的全额还款及担保责任。因长富瑞华未按《和解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俞陈、于量依据前述生效判决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俞陈、于量均将各自拥有的案涉债权转让予大连润德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9月24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恢复执行案件,并对本公司名下位于甘井子区革镇堡后革村土地及房屋在京东网拍平台进行拍卖,因无人竞买于2019年11月17日流拍。 2019年11月18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9)辽02执恢589、59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以上资产以流拍价格14496.33万元抵偿(2015)辽民二终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本金8000万元、申请执行人放弃该判决书项下剩余债权;抵偿(2015)辽民二终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本金6496.33万元。注6: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济南置业”)诉长富瑞华、大连大显电子、本公司、代威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案 2014年10月,恒大济南置业与长富瑞华、大连大显电子、本公司、代威就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4)鲁民一初字第38号。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各方达成协议如下:(1)如长富瑞华未在2016年11月16日前全额支付人民币140,811,326.00元,还款总金额增加1,000万元,即增至150,811,326.00元,上述金额须在2016年11月28日前支付;(2)如未能付清的,每逾期一日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3)公司需对长富瑞华对恒大地产集团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
注7:大连沙河口守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守盛小额贷款公司”)诉长富瑞华、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5年3月,守盛小额贷款公司与长富瑞华、本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15)沙民初字第1248号。经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长富瑞华需向守盛小额贷款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及利息15万元等,本公司对长富瑞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行终结,公司为被执行人之一,执行过程中,守盛小额贷款公司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赵洪龙。
注8: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诉中再资源、长富瑞华、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15年12月,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与中再资源、长富瑞华、本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5)四中民(商)初字第372号。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再资源需偿还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垫款本金人民币149,636,757.67及相应的利息、复利、律师费等,本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不服一审
判决,上诉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本公司就中再资源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的再审申请。
注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北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朝阳北路支行”)诉中再资源、长富瑞华、本公司、代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6年12月,北京银行朝阳北路支行与中再资源、长富瑞华、本公司、代威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15年朝民(商)初字第51625号。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再资源应向北京银行朝阳北路支行偿还本金17,325,330.44元、利息4,310,550.31元、律师费130,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等,本公司对上述偿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行终结,公司为被执行人之一,执行过程中,北京银行朝阳北路支行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案外人东方前海宣康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前海合伙),后上述债权又被东方前海合伙转让给了天津鼎晖天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鼎晖合伙企业)。2019年11月15日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天津鼎晖合伙企业。
执行过程中,因另案执行程序中拍卖了被执行人之一中再资源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一区的房产一套,天津鼎晖合伙企业以第二顺位债权人主体资格,受偿了336万元。
注10:杨向东诉长富瑞华、本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11月,杨向东与长富瑞华、本公司就民间借贷纠纷诉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4)大民一初字第208号。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如下:长富瑞华、本公司应于2015年5月15日前向杨向东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于2015年6月15日前向杨向东偿还还款本金2,000万元等。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行终结,公司为被执行人之一。执行过程中,本公司通过拍卖持有的深圳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向杨向东归还了借款本金合计13,961,930.00元,剩余本金为16,038,070.00元。
注11:大连博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仁投资”)诉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模塑”)、本公司、代威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12月,博仁投资与瑞达模塑、本公司、代威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4)大民一初字第230号。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如下:瑞达模塑、本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前向博仁投资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于2015年6月15日前向博仁投资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500万元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博仁投资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了案外人姚黎,现姚黎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法院在被执行人之一瑞达模塑账户中先后划扣1,427,945.45元。另自2019年3月起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之一瑞达模塑每月偿还博仁投资本金4万元,自2020年9月起变更为每月还10万抵顶本金。
注1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杭州分行”)诉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盛贸易”)、本公司、高贻财、郑楚玲信用证融资纠纷案
2017年4月,上海银行杭州分行与智盛贸易、本公司、高贻财、郑楚玲因信用证融资纠纷诉至浙江
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7)浙01民初412号。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需对智盛贸易对上海银行杭州分行的还款义务在最高限额4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判决后,本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准许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因本公司仅在最高限额4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4500万元。注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诉智盛贸易、本公司、福美贵金属、高贻财、郑楚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7年3月,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与智盛贸易、本公司、福美贵金属、高贻财、郑楚玲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7)浙01民初291号。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智盛贸易应向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2,307,509.48元、信用证垫付款49,524,599.26元及相应的利息、复利、律师费等,本公司及福美贵金属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9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执行通知书,执行号(2018)浙01执786号通知:(1)支付案款人民币65157132.54元,(2)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延迟履行金,(3)支付执行申请费132557元。2021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福美贵金属保证金账户内6700万元。2021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福美贵金属渤海银行账户8450387.00元。注14:浦发银行大连分行诉瑞达模塑、长富瑞华、本公司、福美贵金属、中再资源、东北军辉路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3月23日,浦发银行大连分行与瑞达模塑、长富瑞华、本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中再资源、东北军辉路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8)辽02民初250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判令瑞达模塑偿还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借款本金8000万元;(2)瑞达模塑偿还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利息;(3)判令长富瑞华、本公司、福美贵金属、中再资源、东北军辉路桥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如未按期履行计收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各被告承担。
注15:智盛贸易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争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争流贸易”)签署的《委托贷款协议》项下贷款逾期
2016年12月26日,智盛贸易与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争流贸易签署《委托贷款协议》,杭州争流贸易委托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向智盛贸易发放贷款,借款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自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6月26日,利率为10%/年,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每季度末月21日为付息日,委托贷款手续为0.2%/年。逾期还款的罚息利率为约定贷款利率上浮50%,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需按照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保证协议》。杭州争流贸易及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尚未就该项逾期贷款提起诉讼。
注16:东北军辉路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的《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逾期
2015年10月8日,东北军辉路桥与广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本公司为担保人,本公司为担保人。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人民币2,6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5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7日,利率以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7%,按月结息,每月20日为结息日,每月21日为付息日。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的,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50%。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广发银行沈阳分行尚未就逾期贷款提起诉讼。
2018年6月广发银行沈阳分行与长城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合同,长城资产合法取得债权人地位。因东北军辉路桥逾期未还款,长城资产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0年1月2日作出(2019)辽01民初68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东北军辉路桥给付长城资产本金25,935,975.63元及利息、逾期贷款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等;沈阳恒信融资、本公司、代威对各判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7: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诉长富瑞华、代威、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通铜业”)、大连太平洋电子、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矿业投资”)、福美贵金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11月,渤海银行大连分行与长富瑞华、代威、天津大通铜业、大连太平洋电子、西部矿业投资、福美贵金属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诉请法院:(1)判决长富瑞华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4.76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实现债权所需费用等;(2)判决代威、天津大通铜业、大连太平洋电子对长富瑞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决西部矿业对长富瑞华的上述债务承担抵押赔偿责任;(4)判决渤海银行大连分行对福美贵金属提供质押的存单剩余的8400万元金钱及利息享有优先受偿权;(5)对福美贵金属提供的保证金质押账户内金钱享有优先受偿权等。本案尚在审理当中。因本案借贷关系、担保关系清晰且违约情形明确,本公司最终败诉的可能性极大。
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11月25日制作(2018)辽民初17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长富瑞华偿还渤海银行本金4.76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代威、天津大通铜业、大连太平洋电子、对长富瑞华判项一、二、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西部矿业对长富瑞华判项一、二、三承担赔偿责任;福美贵金属在长富瑞华判项一、二、三债务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等。
注18: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诉长富瑞华、大连理海实业有限公司、大连海田贸易有限公司、大连福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威、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京中色再生金属研究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电解铜厂、本公司合同纠纷案
2013年9月29日案外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信达资产、长富瑞华签订《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原告以24000万元的价格受让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长富瑞华享有的不良债权人民币24000万元,并对该笔不良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同日信达资产与北京新纪元及被告代威分别签订了《债务重组保证合同》,债务重组后,债务人为长富瑞华,质押担保认为长富瑞华,保证人为北京新纪元及
代威。债务重组宽限期为24个月,重组宽限补偿金年率为12.5%。2013年11月20日,信达资产与长富瑞华签订《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变更协议》,确认债务重组宽限期变更为2013年9月30日至2015年9月29日。2014年12月29日,信达资产与长富瑞华签订《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变更协议-2》,将重组补偿金年率变更为13.5%。其他各被告先后为长富瑞华的债务进行担保。因长富瑞华至今未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其他各被告也没有履行各自的担保责任,故信达资产将上述被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信达资产将长富瑞华、大连理海实业有限公司、大连海田贸易有限公司、大连福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威、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京中色再生金属研究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电解铜厂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4月信达资产将大福控股申请追加为被告,对长富瑞华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8月17日制作(2018)辽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1)长富瑞华偿还信达资产重组债务24000万元;(2)长富瑞华向信达资产支付债务重组补偿金810万元;(3)长富瑞华向信达资产支付违约金1114.86万元;(4)大福控股对上述一、
二、三项及自2015年4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24810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计算的违约金(扣除已偿还的2001万元)中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长富瑞华、大连理海实业有限公司、大连海田贸易有限公司、大连福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威、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京中色再生金属研究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大福控股共同负担。注19:关于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1)2017年度至2018年度之间发生事项
本公司与中小投资者发生了多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已收到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已出二审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48起,二审审理中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332起,一审审理中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245起。已和解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173起,均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同时,一审裁定撤诉,以及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的案件存在再次起诉的可能,其中: 31起因中小投资者自行撤诉或未交诉讼费视为撤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起因中小投资者诉讼请求描述错误裁定驳回诉讼请求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72起因中小投资者本人未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公证件裁定驳回起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2)2019年度内发生事项
本公司与中小投资者发生了多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已收到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已收到一审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765起,二审改判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2起。
同时,一审裁定撤诉,以及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的案件存在再次起诉的可能,其中:裁定撤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8起;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起;裁定驳回起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起。
(3)2020年度内发生事项
本公司与中小投资者发生了多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已收到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已收到一审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44起。同时,一审裁定撤诉,以及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的案件存在再次起诉的可能,其中:裁定撤诉5起,起诉人撤回起诉1起。
截止到2020年7月24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已过诉讼时效。
经过案件统计,整理分析,并结合司法案例,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预计与该等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诉讼相关的损失为215,964,992.62元。
注20:上述可能承担的债务总额已包含因担保事项未及时偿付产生的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逾期利息。
(二十三)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64,328,399.00 | 1,464,328,399.00 |
(二十四)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 | 963,898,824.18 | 963,898,824.18 | ||
其他资本公积 | 47,700,193.26 | 47,700,193.26 | ||
合计 | 1,011,599,017.44 | 1,011,599,017.44 |
(二十五)盈余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5,472,292.19 | 115,472,292.19 | ||
合计 | 115,472,292.19 | 115,472,292.19 |
(二十六)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205,125,442.39 | -4,814,130,363.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205,125,442.39 | -4,814,130,363.3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177,846.25 | -390,995,079.0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加: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239,303,288.64 | -5,205,125,442.39 |
(二十七)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660,382.78 | 21,888,566.61 | 30,171,043.17 | 29,511,666.69 |
其他业务 | 655.74 | - | 48422.10 | - |
合计 | 23,661,038.52 | 21,888,566.61 | 30,219,465.27 | 29,511,666.69 |
(二十八)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358.33 | 67,105.32 |
教育费附加 | 13,439.28 | 33,824.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959.52 | 22,549.34 |
房产税 | 698.44 | |
车船使用税 | - | |
土地使用税 | 957.05 | |
印花税 | 15,208.00 | |
合计 | 53,757.13 | 140,342.15 |
(二十九)销售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金额 |
运输费 | - | |
仓储报关费 | - | |
职工薪酬 | 704,275.86 | 1,299,498.91 |
包装费 | - | |
差旅费 | 14,472.94 | |
业务招待费 | 25,284.04 | 51,223.85 |
其他 | 4,185.08 | 27,617.05 |
合计 | 733,744.98 | 1,392,812.75 |
(三十)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金额 |
职工薪酬 | 1,647,743.06 | 3,356,095.60 |
办公费 | 18,184.60 | 35,018.44 |
折旧费 | 60,994.40 | 50,805.62 |
中介机构费 | 57,977.65 | 262,469.65 |
差旅费 | 21,406.64 | 9,637.50 |
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金额 |
租赁费 | 30,432.29 | 182,593.74 |
业务招待费 | 4,500.00 | 27,466.65 |
摊销费用 | ||
物料消耗 | ||
运输费 | ||
修理费 | 7,787.61 | 8,436.93 |
其他 | 1,058,746.66 | 772,205.12 |
合计 | 2,907,772.91 | 4,704,729.25 |
(三十一)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4,327,287.14 | 20,350,895.26 |
减:利息收入 | 406.22 | 125,493.90 |
汇兑损益 | -194,270.11 | -36,490.14 |
手续费支出 | 4,794.70 | 44,718.60 |
合计 | 24,137,405.51 | 20,233,629.82 |
(三十二)其他收益
1. 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55.74 | 139,837.40 |
合计 | 655.74 | 139,837.40 |
(三十三)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8,859,875.73 | -7,245,871.21 |
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 |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 - | |
其他 | - | |
合计 | -8,859,875.73 | -7,245,871.21 |
(三十四)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债务重组利得 | |||
接受捐赠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
盘盈利得 | |||
违约赔偿收入 | |||
久悬未决收入 | |||
其他 | 139,400 | ||
合计 | 139,400 |
(三十五)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4,298.53 | 88,705.60 | 44,298.53 |
罚款支出 | |||
非常损失 | |||
预计诉讼案件损失 | 743.38 | ||
合计 | 44,298.53 | 89,448.98 | 44,298.53 |
(三十六)现金流量表附注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金额 |
利息收入 | 406.22 | 64,758.75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655.74 | |
收到的往来款项 | ||
票据保证金解付 | ||
冻结资金减少 | ||
其他 | 408,483.58 | 635,535.25 |
合计 | 40,9951.76 | 700,294.00 |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金额 |
费用性支出 | 982,675.88 | 252,895.27 |
支付票据保证金 | - | |
支付的经营性往来款项 | ||
法院扣划款 | ||
冻结资金增加 | ||
其他 | 214,632.80 | 539,845.18 |
合计 | 1,197,308.68 | 792,740.45 |
(三十七)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4,964,382.88 | -34,263,383.08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8,859,875.73 | 67,245,87.21 |
资产减值准备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22,421.23 | 633,373.71 |
无形资产摊销 | 138,054.36 | 130,059.9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1,553.85 | 85,355.4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8,705.6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137,405.51 | 22,305,042.6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86,836.00 | -769,034.6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4,807,090.30 | -8,611,899.7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8,382,732.21 | 6,807,441.17 |
其他 | 65,880.66 | -57,973,572.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1,669.45 | -4,499,451.1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36,339.07 | 4,831,875.3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384,875.21 | 9,561,454.9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8,536.14 | -4,729,579.58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36,339.07 | 2,384,875.21 |
其中:库存现金 | 162,633.32 | 248,898.3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73,705.75 | 2,135,976.9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36,339.07 | 2,384,875.2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三十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
货币资金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注)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法院冻结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323.35 | 5.71 | 法院冻结 |
合计 | 40,003,154.46 | 39,894,836.82 |
注:期末账面价值按照原值(计提减值前)金额统计。
(三十九)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746,365.47 | ||
其中:美元 | 10,002.09 | 6.7114 | 67,128.03 |
欧元 | 0.02 | 7.0084 | 0.14 |
日元 | 8,394,755.00 | 0.049136 | 412,484.68 |
应收账款 | 11,625,804.37 | ||
其中:美元 | 674,599.08 | 6.7114 | 4,527,504.27 |
日元 | 75,209,000.00 | 0.049136 | 3,695,469.42 |
其他应收款 | 118,583.57 | ||
其中:美元 | |||
应付账款 | 17,060,459.36 | ||
其中:美元 |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本年度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本年度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本公司本年度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制造业 | 55.00 | 设立 |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投资 | 85.5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恒弘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深圳海全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95.00 | 设立 | |
上海昶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传媒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昶御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深圳租电欣意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51.00 | 设立 | |
上海起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贸易 | 98.00 | 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45.00 | -681,371.49 | 12,359,653.46 |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30.00 | -99,692.24 | -80,4291.39 |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49,332,301.45 | 10,832,483.63 | 60,164,785.08 | 32,698,888.51 | 32,698,888.51 |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856,268.87 | 476,554.39 | 1,332,823.26 | 4,013,794.56 | 4,013,794.56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37,219,451.79 | 11,469,207.66 | 48,688,659.45 | 19,708,604.01 | 19,708,604.01 |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1,131,920.55 | 526,659.61 | 1,658,580.16 | 4,007,243.98 | 4,007,243.9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金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金额 |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23,647,108.44 | -1,514,158.87 | -1,514,158.87 | -643,336.30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0 | -331,954.98 | -331,954.98 | -80,248.06 |
(续)
子公司名称 | 上年金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30,219,465.17 | -2,118,488.81 | -2,118,488.81 | -1,733,747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2,828,652.83 | -2,828,652.83 | -2,813,699.68 |
(二)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远中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融资租赁 | 22.50 | 权益法 |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上述金融工具产生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十、 公允价值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1.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代威。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四)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大连大显通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大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任法人的公司 |
深圳市新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深圳市新永湘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深圳瑞龙华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深圳市金桥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五) 关联方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50,811,326.00 | 2013年7月30日 | 生效裁判履行完毕日 | 否 |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制造业 | 11.7亿元 | 35.51 | 35.51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6,038,070.00 | 2012年7月12日 | 生效裁判履行完毕日 | 否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2014年4月9日 | 生效裁判履行完毕日 | 已执行完毕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12年12月17日 | 生效裁判履行完毕日 | 否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7,325,330.44 | 2014年8月28日 | 生效裁判履行完毕日 | 否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75,000,000.00 | 2015年9月22日 | 生效裁判履行完毕日 | 否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2014年5月16日 | 生效裁判履行完毕日 | 否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59,450,000.00 | 2015年3月5日 | 生效裁判履行完毕日 | 否 |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18年12月1日 | 2020年12月1日 | 否 |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代威 |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18年11月24日 | 2020年11月24日 | 否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2月28日 | 2021年2月28日 | 否 |
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 |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金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82,284.73 | 257,274.48 |
(六)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合计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代威 | 460,030.84 | 460,030.84 |
深圳瑞龙华置业有限公司 | 2,410,000.00 | 2,410,000.00 |
深圳市新永湘投资有限公司 | 474,600.00 | 474,600.00 |
深圳市金桥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51,192.00 | 2,066,697.00 |
合计 | 5,895,822.84 | 5,911,327.84 |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1.对外担保事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2015年10月8日 | 主债务履行完毕日 | 否 |
杭州智胜贸易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16年6月23日 | 主债务履行完毕日 | 否 |
杭州智胜贸易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6年12月26日 | 主债务履行完毕日 | 否 |
杭州智胜贸易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16年7月29日 | 主债务履行完毕日 | 否 |
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11年2月22日 | 主债务履行完毕日 | 否 |
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7年6月6日 | 主债务履行完毕日 | 否 |
2.未决诉讼
详见本附注六、注释(二十五)披露。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前期会计差错
无。
(二) 债务重组
无。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附注十四、(二)所述,本公司因为大连润德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导致本公司名下位于甘井子区革镇堡后革村甘国用(2010)字第40003号土地及位于甘井子区革镇堡后革村后革街411号2处房屋[(甘股份)2013801423号、(甘股份)2013801441号]被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所有权已被转移。本公司因上述连带担保责任产生的损失,可依法向上述约定之被担保人追偿。
2、公司工商登记之子公司上海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进展
本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发布了《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拟通过现金支付方式分别以52,612.67万元收购深圳市新宿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以27,827.18万元收购深圳邵商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本公司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
2018年6月7日本公司《收购资产进展公告》,公司近日接到通知,上海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
上海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是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8年6月11日本公司收到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前期与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地产合作纠纷事宜被山东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三年,自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冻结期间,未经法院许可,不得转让、变卖、质押等。
2018年12月13日本公司《关于终止收购资产事项的公告》,由于公司相关诉讼导致标的资产处于冻结状态,影响正常经营业务开展及供应链行业市场供需不稳定等原因造成业绩递延,无法如期完成《股权收购协议》相关利润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收购该标的资产无法实现收购目标,继续持有标的资产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本公司就上述事项与交易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签署了《解除协议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收购资产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截止2022年6月30日,因本公司相关诉讼,上海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仍处于冻结状态,本公司未确认对上海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 | |
1-2年 | 139,583.54 | |
2-3年 | 606,132.60 | |
3-4年 | 139,583.54 | 21,373,008.08 |
4-5年 | 606,132.60 | - |
5年以上 | 39,331,627.94 | 17,958,619.86 |
小计 | 40,077,344.08 | 40,077,344.08 |
减:坏账准备 | 39,737,182.57 | 30,992,181.20 |
合计 | 340,161.51 | 9,085,162.88 |
2.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0,077,344.08 | 100.00 | 39,737,182.57 | 99.15 | 340,161.51 |
其中:账龄组合 | 40,077,344.08 | 100.00 | 39,737,182.57 | 99.15 | 340,161.51 |
其中:关联方组合 | |||||
合计 | 40,077,344.08 | 100.00 | 39,737,182.57 | 99.15 | 340,161.51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0,077,344.08 | 100.00 | 30,992,181.20 | 77.33 | 9,085,162.88 |
其中:账龄组合 | 40,077,344.08 | 100.00 | 30,992,181.20 | 77.33 | 9,085,162.88 |
合计 | 40,077,344.08 | 100.00 | 30,992,181.20 | 77.33 | 9,085,162.88 |
3. 本期无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4.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 0.00 | |
1-2年 | 10% | ||
2-3年 | 20% | ||
3-4年 | 139,583.54 | 41,875.06 | 30% |
4-5年 | 606,132.60 | 363,679.56 | 60% |
5年以上 | 39,331,627.94 | 39,331,627.94 | 100% |
合计 | 40,077,344.08 | 39,737,182.56 | 99.15% |
(二)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91,005,188.12 | 1,390,983,654.27 |
合计 | 1,391,005,188.12 | 1,390,983,654.27 |
1. 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5,001.75 | |
1-2年 | 230,323.68 | |
2-3年 | 691,294.93 | |
3-4年 | 106,768,991.14 | |
4-5年 | 11,843.00 | |
5年以上 | 1,294,833,806.30 | |
小计 | 1,402,611,260.80 | |
减:坏账准备 | 11,627,606.53 | |
合计 | 1,390,983,654.27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及其他 | 14,026,354,82.80 | 1,402,611,188.80 |
押金 | 72.00 | |
合计 | 14,026,354,82.80 | 1,402,611,260.80 |
1.3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4,026,354,82.80 | 11,630,294.68 | 0.83 | 1,391,005,188.12 | |
其中:账龄组合 | 12,019,149.28 | 11,630,294.68 | 96.76 | 388,854.60 | |
关联方组合 | 1,390,616,339.52 | 1,390,616,339.52 | |||
合计 | 14,026,354,82.80 | 11,630,294.68 | 0.83 | 1,391,005,188.12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402,611,260.80 | 100.00 | 11,627,606.53 | 96.84 | 1,390,983,654.27 |
其中:账龄组合 | 12,007,297.28 | 0.86 | 11,627,606.53 | 96.84 | 379,690.75 |
关联方组合 | 1,390,603,963.52 | 99.14 | 1,390,603,963.52 | ||
合计 | 1,402,611,260.80 | 100.00 | 11,627,606.53 | 96.84 | 1,390,983,654.27 |
1.4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650.00 | 582.50 | 5.00% |
1-2年 | 4,011.00 | 401.10 | 10.00% |
2-3年 | 461,800.00 | 92,360.00 | 20.00% |
3-4年 | - | - | 0.00 |
4-5年 | 11,843.00 | 7,105.80 | 60.00% |
5年以上 | 11,529,845.28 | 11,529,845.28 | 100.00% |
合计 | 12,019,149.28 | 11,630,294.68 | 96.76% |
(三)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90,269,800.00 | 45,776,858.14 | 644,492,941.86 | 690,269,800.00 | 45,776,858.14 | 644,492,941.86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 |
合计 | 730,164,631.11 | 85,671,689.25 | 644,492,941.86 | 730,164,631.11 | 85,671,689.25 | 644,492,941.86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19,250,000.00 | 19,250,000.00 |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23,179,000.00 | 23,179,000.00 | ||||
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47,840,800.00 | 47,840,800.00 | - | 45,776,858.14 | ||
合计 | 690,269,800.00 | 690,269,800.00 | - | 45,776,858.14 |
3.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一、联营企业 | ||||||
远中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9,894,831.11 | |||||
合计 | 39,894,831.11 | - | - | - | -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远中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
合计 | - | -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十五、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项目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合计 | ||
所得税影响数 | - | |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 | ||
净利润 | -33,078,274.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3,078,274.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33,078,274.22 |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 | 每股收益 | |
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8 | 0.02 | 0.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8- | 0.02 | 0.02 |
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三)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江永集中区工业大道 007 号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