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半年度报告
天首3NEEQ : 400151
天首3NEEQ : 400151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8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5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 23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25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8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9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邱士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倩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是 √否 |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审计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
天池钼业股权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 公司2017年以新设立的100%控股合伙企业吉林天首以现金9.53亿元购买天成矿业持有的天池钼业75%股权(2020年天池钼业增资,吉林天首持有其股份变更为 52.1291%)。2020年10月15日及2021年1月15日,天成矿业诉本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收购其75%股权剩余转让款约2.8亿元及相应利息,并冻结了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增资后的52.1291%股权。2022年6月案件审理完毕,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公司及吉林天首需支付上述284,355,518.76元及利息。执行程序中,现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黑山钼业与吉林天首在2022年3月15日签订《借款合同》,吉林天首向大黑山钼业借款人民币3.9亿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由于公司退市触发提前到期条款,大黑山钼业要求吉林天首归还3.9亿元借款,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吉林天首持有的天池钼业52.12907%的股权。该诉讼一审已判决,吉林天首已上诉。 吉林天首为上述两个案件的债务人,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的52.1291%股权已被债权人冻结和轮候冻结,存在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 |
渤海信托贷款到期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 渤海信托贷款的本金8600万元及相应利息已于2022年7月24日到期,虽然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士杰先生以个人房产作为抵押物,但渤海信托若司法处置抵押财产所得款项能否覆盖公司上述贷款本息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相关财产或银行账户被冻结等风险,存在可能导致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 |
天池钼业季德钼矿项目无法按时投产的风险 | 天池钼业季德钼矿处于项目建设中,后续建设资金仍有缺口,且受吉林天首相关诉讼影响,存在工程不能按照计划完成的风险。 |
持续经营风险 | 公司持续多年扣非净利润为负,未弥补亏损较高,若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的股权被司法强制执行或天池钼业季德钼矿无法按计划投产,公司持续经营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内蒙古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证监局 |
本公司、天首发展、内蒙发展、四海股份、时代科技、民族商场 | 指 |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法定代表人 | 指 | 邱士杰 |
舒兰天首实业 | 指 | 舒兰市天首实业有限公司 |
舒兰天首研究所 | 指 | 舒兰天首稀有金属研究所 |
合慧伟业 | 指 |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
浙江众禾 | 指 | 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 |
天首资本 | 指 | 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舒兰天首企业合伙 | 指 | 舒兰天首企业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吉林天首、天首投资 | 指 | 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包头天首 | 指 | 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凯信腾龙 | 指 |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山西天首 | 指 | 山西天首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海氨纶 | 指 |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
敕勒川中心 | 指 | 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敕勒川伟业 | 指 | 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
凯信实业 | 指 | 共青城凯信实业有限公司 |
西藏天首 | 指 | 西藏天首工贸有限公司 |
天昱人和 | 指 | 天昱人和(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天首国际 | 指 | 天首(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天池钼业 | 指 | 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
天首财富 | 指 | 北京天首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天成矿业 | 指 | 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 |
天池矿业 | 指 | 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六通矿业 | 指 | 吉林六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金钼股份 | 指 |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亚东投资 | 指 |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兖州中材 | 指 | 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 |
万众炜业 | 指 | 内蒙古万众炜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渤海信托 | 指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华光实业 | 指 | 陕西华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大黑山钼业 | 指 | 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建有色 | 指 | 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
中行渭南分行 | 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Inner Mongolia TianShou Technology and development CO. Ltd. |
TSD | |
证券简称 | 天首3 |
证券代码 | 400151 |
法定代表人 | 邱士杰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姜琴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阳MEN写字中心A座1102 |
电话 | 010-57143995 |
传真 | 010-57143995 |
电子邮箱 | SD000611@163.com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阳MEN写字中心A座1102 |
邮政编码 | 100020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董秘办 |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 退市板块 |
成立时间 | 1996年9月27日 |
挂牌时间 | 2022年8月29日 |
分层情况 | 两网及退市公司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
主要业务 |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纺织业务、租赁业务和贸易业务。纺织业务主要为涤纶布的生产和氨纶丝的销售。2017年,公司收购天池钼业75%股权,公司向钼矿采选行业转型,持续推动小城季德钼矿项目的建设,但目前该项目尚未完工投产,未产生收入。2020年底,公司将与纺织品生产相关产业全部转让完毕,主营业务继续向钼矿产业转型。 2021年度,公司在山西省太原市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键合材料生产项目,键合材料生产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8%以上。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高纯贵金属蒸发材料、键合金丝、键合铜丝、合金键合线等键合材料。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321,822,022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做市商数量 | 0 |
控股股东 | 无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无实际控制人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000114123543N | 否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楼正翔国际广场B6号楼 | 否 |
注册资本(元) | 321,822,022 | 是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中信华南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中信华南 |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46,881,395.66 | 5,055,607.52 | 827.31% |
毛利率% | -0.87% | 2.39%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68,851.03 | -20,110,232.06 | 29.54%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190,014.41 | -14,724,006.25 | -3.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4.05% | -0.02%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4.06% | -0.01%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440 | -0.0595 | -26.04%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2,713,232,034.07 | 2,583,446,005.06 | 5.02% |
负债总计 | 1,679,339,221.95 | 1,530,843,555.85 | 9.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2,432,146.40 | 356,600,997.43 | -3.9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1.0640 | 1.0556 | -0.80%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4.67% | 43.92%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61.89% | 56.81% | - |
流动比率 | 7.06% | 8.72% | - |
利息保障倍数 | -0.44 | -0.29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7,454.08 | 19,143,813.32 | -87.74%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6.34% | 0.18% | - |
存货周转率 | 2.53% | 0.72% | -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5.02% | 0.04%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65.47% | -0.32%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3.84% | 0.16% | - |
(五)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1、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旗下季德钼矿仍在积极推进矿山建设的进度、争取早日投产。
2、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天首是生产电子产品用材料的生产商,主要生产高纯贵金属蒸发材料、键合金丝、键合铜丝、合金键合线等键合材料,为集成电路生产厂商、半导体分立器件生产厂商、LED光源器件生产厂商等客户提供多种规格的键合材料。山西天首通过直销模式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键合材料销售。2022年上半年,山西天首实现营业收入约4629.37万元,占公司总收入的98.75%。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是否有更新
□有更新 √无更新
(二) 经营情况回顾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72,001,972.73 | 2.65% | 45,868,540.55 | 1.78% | 56.97% |
应收账款 | 7,701,363.48 | 0.28% | 7,078,056.52 | 0.27% | 8.81% |
预付款项 | 7,408,156.61 | 0.27% | 9,783,410.18 | 0.38% | -24.28% |
其他应收款 | 2,454,935.18 | 0.09% | 870,814.55 | 0.03% | 181.91% |
存货 | 2,433,551.99 | 0.09% | 6,921,597.50 | 0.27% | -64.84% |
其他流动资产 | 20,673,197.80 | 0.76% | 22,142,823.24 | 0.86% | -6.64% |
固定资产净额 | 30,465,330.83 | 1.12% | 31,132,849.44 | 1.21% | -2.14% |
在建工程 | 806,769,488.13 | 29.73% | 713,268,305.55 | 27.61% | 13.11% |
使用权资产 | 7,028,139.51 | 0.26% | 9,378,595.33 | 0.36% | -25.06% |
无形资产 | 1,081,018,032.53 | 39.84% | 1,086,126,097.79 | 42.04% | -0.47% |
长期待摊费 | 154,136,551.80 | 5.68% | 144,449,210.43 | 5.59% | 6.71% |
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391,761.86 | 1.16% | 31,354,323.19 | 1.21% | 0.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9,749,551.62 | 18.05% | 475,071,380.79 | 18.39% | 3.09% |
短期借款 | - | 0.00% | 100,000,000.00 | 3.87% | -100.00% |
应付账款 | 174,958,156.56 | 6.45% | 319,001,644.01 | 12.35% | -45.15% |
预收款项 | 701,528.70 | 0.03% | - | 0.00% | - |
☆合同负债 | 88,495.58 | 0.00% | 2,180,211.51 | 0.08% | -95.94% |
应付职工薪酬 | 4,472,823.26 | 0.16% | 6,676,024.65 | 0.26% | -33.00% |
应交税费 | 186,123.20 | 0.01% | 1,687,502.75 | 0.07% | -88.97% |
其他应付款 | 1,329,180,103.49 | 48.99% | 930,468,889.58 | 36.02% | 42.8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6,312,572.12 | 3.18% | 88,096,116.89 | 3.41% | -2.02% |
其他流动负债 | 11,504.42 | 0.00% | 283,427.49 | 0.01% | -95.94% |
租赁负债 | 5,607,025.42 | 0.21% | 6,645,965.93 | 0.26% | -15.63% |
长期应付款 | 49,321,630.64 | 1.82% | 47,383,599.25 | 1.83% | 4.09% |
预计负债 | 28,499,258.56 | 1.05% | 28,420,173.79 | 1.10% | 0.28% |
资产总计 | 2,713,232,034.07 | - | 2,583,446,005.06 | - | 5.02%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应付账款:本期末相比上年末减少45.15%,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部分矿山建设工程款,导致应付账款减少;
2、其他应付款:本期末相比上年末增加42.85%,主要系报告期新增非金融机构借款,导致其他应付款增加。
2、 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46,881,395.66 | 100.00% | 5,055,607.52 | 100.00% | 827.31% |
营业成本 | 47,290,536.22 | 100.87% | 4,934,834.46 | 97.61% | 858.30% |
销售费用 | 15,989.23 | 0.03% | |||
管理费用 | 11,611,089.83 | 24.77% | 13,831,720.3 | 273.59% | -16.05% |
财务费用 | 6,543,448.4 | 13.96% | 6,855,998.71 | 135.61% | -4.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7,454.08 | - | 19,143,813.32 | - | -87.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866,428.47 | - | -74,784,972.42 | - | 254.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933,333.33 | - | -1,457,500.00 | - | -19,512.24%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增加827.3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山西天首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858.3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山西天首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收到增值税留底税额返还减少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矿山建设投资增加所致。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吉林天首新增对外借款所致。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营业外收入 | 21,163.38 |
营业外支出 | 0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1,163.38 |
所得税影响数 | 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1,163.38 |
四、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 | 公 | 主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名称 | 司类型 | 要业务 | |||||
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IT业 | 10,000,000.00 | 205,293,153.33 | -1,223,555.30 | 0 | -4,230.71 |
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IT业 | 10,000,000.00 | 9,692,632.54 | 7,850,130.00 | 0 | -647.11 |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投资管理、咨询 | 60,000,000.00 | 203,108,837.76 | 39,548,150.90 | 0 | -1,535,420.85 |
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销售化工产品、投资管理、咨询 | 10,000,000.00 | 15,183,828.13 | -1,944,610.81 | 0 | -257.92 |
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子公司 | 投资管理 | 500,000,000.00 | 1,328,907,580.52 | 474,195,957.15 | 0 | 3,141.77 |
天首(天津) | 子公司 | 贸易 | 10,000,000.00 | 5,050,482.99 | -4,427.01 | 0 | 168.61 |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西藏天首工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钾肥贸易 | 9,000,000.00 | 13,404,383.14 | 892,939.46 | 0 | -63,674.26 |
天昱人和(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咨询管理 | 9,700,000.00 | 1.04 | -65,515.82 | 0 | |
山西天首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销售 | 8,000,000.00 | 25,016,352.78 | 4,866,501.03 | 46,293,688.69 | -2,001,285.21 |
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钼矿开采 | 467,589,438.00 | 2,503,604,015.32 | 1,396,753,490.37 | 587,706.97 | -8,231,289.29 |
天首能源科技(中卫)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销售 | 50,000,000.00 | 650,702.19 | -103,472.78 | 0 | -99,733.85 |
(二)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13日,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议案》,公司通过指定的下属企业天首投资以现金购买天成矿业持有的天池钼业75%股权和天池矿业对天池钼业享有的3.42亿元债权。本次交易总金额为129,547.45万元,公司拟新设立企业吉林天首的GP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凯信腾龙,出资100万元,LP为本公司,出资49,900万元。吉林天首已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设立,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凯信腾龙已经缴纳认缴出资份额,天成矿业持有的天池钼业75%的股权已过户至吉林天首名下。2020年3月9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放弃相关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与金钼股份、亚东投资共同签订《增资协议》,金钼股份、亚东投资共同以现金50,000万元认购天池钼业新增注册资本14258.9438万元,天池钼业注册资本将由32,500万元增加至46,758.9438万元,此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天池钼业股权结构为:天首投资持股52.1291%,金钼股份持股18.2697%,六通矿业持股17.3764%,亚东投资持股12.1978%,本公司仍为天池钼业实际控制人。
八、 企业社会责任
(一) 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 √是 □否 | 四.二.(二)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四.二.(三)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四)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四.二.(五)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六)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七)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原告 /申请人 | 被告 /被申请人 | 案由 | 是否结案 | 涉及 金额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案件进展或执行情况 | 临时公告 披露时间 |
投资者梁佳、喻海冰、王祥 | 天首发展 | 虚假陈述 | 否 | 4,281,500 | 否 | 审理阶段,尚未判决 | 2020年7月23日 |
性质
性质 | 累计金额 | 合计 |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 |
作为原告/申请人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 |||
诉讼或仲裁 | 0 | 1,737,429,880.77 | 1,737,429,880.77 | 507.38% |
来、郑国强、吴畏、夏春云、桂睿宏、吴克宇、繆海燕、史济萌、许丽月、彭福星、许长青、姚新顺、赵汝勇、国振、陈湘儒、王人怀、张强、吴明琪、谢兵华、林邢雷、杨卫共23人 | |||||||
天成矿业 | 天首发展、吉林天首 | 剩余股权转让款逾期未支付纠纷 | 否 | 284,355,500 | 是 | 判决已生效,执行中 | 2022年6月17日 |
大黑山钼业 | 吉林天首 | 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390,000,000 | 是 | 一审已判决,吉林天首已上诉 | 2022年6月7日 |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首发展、吉林天首、天池钼业 | 洽谈中的股权转让终止引起的纠纷 | 否 | 964,388,400 | 否 | 审理中,尚未判决 | 2022年5月26日 |
李君 | 天池钼业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否 | 3,644,388.52 | 是 | 判决已生效。 | 2022年4月30日 |
陕建有色 | 天池钼业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逾期利息纠纷 | 否 | 4,760,092.25 | 否 | 审理中,尚未判决 | 2022年4月30日 |
渤海信托 | 天首发展 | 信托贷款纠纷 | 否 | 86,000,000.00 | 否 | 执行中 | 2022年6月2日 |
总计 | - | - | - | 1,737,429,880.77 | - | - | -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无资金支付上述已经判决生效或将判定公司需支付的款项,吉林天首、公司或天池钼业能否按期履行法院判决的给付义务以及公司能否按期承担连带责任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的相关资产(包括吉林天首持有的天池钼业的股权)存在被依法拍卖、变卖的可能,可能影响公司经营。
(二) 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金额超过挂牌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
√是 □否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 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 担保余额 | 担保期间 | 责任类型 | 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 |
起始 | 终止 | |||||||
1 | 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90,000,000 | 0 | 390,000,000 | 2022年4月17日 | 2024年4月16日 | 连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2 | 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84,355,500 | 0 | 284,355,500 | 2017年7月13日 | 2023年4月30日 | 连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总计 | - | 674,355,500 | 0 | 674,355,500 | - | - | - | - |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报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 674,355,500.00 | 674,355,500.00 |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0 | 0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 0 | 0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 157,409,093.94 | 157,409,093.94 |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违规担保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未履行。
(三) 对外提供借款情况
报告期内对外提供借款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债务人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债务人是否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借款期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是否履行审议程序 | 是否存在抵质押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天池钼业 | 控股子公司 | 否 | 2022年4月17日 | 2022年7月14日 | 0 | 390,000,000 | 0 | 390,000,000 | 9.5%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是 |
总计 | - | - | - | - | 0 | 390,000,000 | 0 | 390,000,000 | - | - | - |
对外提供借款原因、归还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100%控制子公司吉林天首向大黑山钼业申请借款3.9亿元,吉林天首将所借资金再借给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资金实际用于天池钼业季德钼矿建设。因触发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条款,2022年7月14日,吉林天首通知天池钼业贷款提前到期且天池钼业已回复收到通知,目前款项尚未归还。由于天池钼业季德钼矿尚未建成投产,吉林天首存在无法收回借款的可能。
(四)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五) 股份回购情况
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6,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7元/股。公司已与9名激励对象签订《股票回购协议书》,激励对象同意将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 63,520,000.0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承诺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若2022年6月30日到期不能支付股权回购款,每逾期一日,按尚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207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2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相应回购款项计入公司债务,尚未支付。
(六)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临时公告索引 | 承诺主体 | 承诺类型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履行情况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其他承诺(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15年8月31日 | 2021年8月20日 | 变更或豁免 |
临2013-15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其他承诺(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13年5月6日 | 2021年8月20日 | 变更或豁免 |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董监高 | 其他承诺((一)关于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二)无减持计划承诺。) | 2017年6月26日 | - | 正在履行中 |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其他承诺(对重大资产收购事项中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17年6月26日 | - | 变更或豁免 |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同业竞争承诺 | 2017年6月26日 | 2021年8月20日 | 变更或豁免 |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其他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维护公司的独立性,保证公 | 2017年6月26日 | 2021年8月20日 | 变更或豁免 |
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 |||||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其他承诺(重大资产收购事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诉讼等情形的承诺) | 2017年6月26日 | 2021年8月20日 | 变更或豁免 |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重组交易方 | 其他承诺(重大资产收购交易对方天成矿业就交易标的资产—天池钼业股权的权属的承诺。) | 2017年6月26日 | - | 正在履行中 |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重组交易方 | 其他承诺(重大资产收购交易对方天池矿业就交易标的资产—对天池钼业的债权的权属的承诺。) | 2017年6月26日 | 2022年3月22日 | 变更或豁免 |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重组交易方 | 其他承诺(重大资产收购交易对方天成矿业就矿体估算储量与实际储量差异的承诺) | 2017年6月26日 | - | 正在履行中 |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重组交易方 | 其他承诺(重大资产重组中,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与上市公司 | 2017年6月26日 | - | 正在履行中 |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交易对方及其董监高诚信情况的承诺。)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公司 | 其他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8年9月28日 | 2022年6月14日 | 变更或豁免 |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其他 | 其他承诺(9名被激励对象,其中董监高4人、核心员工5人,承诺信息不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遵守限制期限承诺) | 2018年9月28日 | 2022年6月14日 | 变更或豁免 |
2022-45 | 公司 | 其他承诺(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22年4月16日 | 2022年5月16日 | 已履行完毕 |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无。
(七)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 | 发生原因 |
类型 | 比例% | ||||
吉林天首持有的天池钼业52.1291%股权 | 长期股权投资 | 冻结 | 243,750,000.00 | 8.98% | 因股权转让款支付逾期诉讼和借款合同纠纷,吉林天首持有的天池钼业52.1291%股权被冻结和轮候冻结。 |
凯信腾龙持有的山西天首70%的股权 | 长期股权投资 | 质押 | 5,600,000.00 | 0.21% | 因子公司山西天首对外借款,凯信腾龙以其持有的山西天首全部股权质押担保。 |
天池钼业季德钼矿在建的选矿厂、尾矿库、采选设备、土地使用权及公用设施等 | 在建工程、土地、设备等 | 抵押 | 729,028,474.66 | 26.87% | 吉林天首向天池钼业提供借款3.9亿元,天池钼业将部分自有资产做抵押担保。 |
吉林天首100%的合伙份额 | 长期股权投资 | 质押 | 500,000,000.00 | 18.43% | 大黑山钼业向吉林天首提供3.9亿元借款,公司及凯信腾龙分别将持有吉林天首的98%、2%的合伙企业份额质押担保给大黑山钼业。 |
总计 | - | - | 1,478,378,474.66 | 54.49%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抵质押和冻结目前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但由于相关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上述资产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届时会影响到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319,415,317 | 94.55% | 0 | 319,415,317 | 99.25%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18,406,705 | 5.45% | -16,000,000 | 2,406,705 | 0.75%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11,000,000 | 3.26% | -11,000,000 | 0 | 0% | |
核心员工 | 5,000,000 | 1.48% | -5,000,000 | 0 | 0% | |
总股本 | 337,822,022 | - | -16,000,000 | 321,822,022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9,784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2021年4月28日、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达成予以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条件予以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条件予以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6月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减资的议案》及《关于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6,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207002号《验资报告》,公司总股本由337,822,022股变为321,822,022股。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北京神马咨询有限公司 | - | 15,041,260 | 15,041,260 | 4.6738% | 0 | 15,041,260 | 0 | 0 |
2 | 周仁瑀 | 12,665,833 | 1,362,183 | 14,028,016 | 4.3589% | 0 | 14,028,016 | 0 | 0 |
3 | 北京坤燚科技有限公司 | - | 13,898,129 | 13,898,129 | 4.3186% | 0 | 13,898,129 | 0 | 0 |
4 | 北京瑞濠商贸有限公司 | - | 13,177,768 | 13,177,768 | 4.0947% | 0 | 13,177,768 | 0 | 0 |
5 | 蔡莉萍 | 649,800 | 12,015,169 | 12,664,969 | 3.9354% | 0 | 12,664,969 | 0 | 0 |
6 | 张祥林 | 9,004,700 | -1,235,300 | 7,769,400 | 2.4142% | 0 | 7,769,400 | 0 | 0 |
7 | 改宏业 | 5,064,085 | -63,000 | 5,001,085 | 1.5540% | 0 | 5,001,085 | 0 | 0 |
8 | 肖睿涵 | - | 4,500,000 | 4,500,000 | 1.3983% | 0 | 4,500,000 | 0 | 0 |
9 | 肖宏 | - | 4,500,000 | 4,500,000 | 1.3983% | 0 | 4,500,000 | 0 | 0 |
10 | 张戈 | 3,450,100 | 904,200 | 4,354,300 | 1.3530% | 0 | 4,354,300 | 0 | 0 |
合计 | 30,834,518 | - | 94,934,927 | 29.5% | 0 | 94,934,927 | 0 | 0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 |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邱士杰 | 董事长 | 男 | 1976年7月 | 2021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8日 |
陈锋利 | 董事、总经理 | 男 | 1969年3月 | 2021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8日 |
胡国栋 | 董事 | 男 | 1983年2月 | 2021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8日 |
李晓斌 | 董事 | 男 | 1967年9月 | 2021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8日 |
宫鹤谦 | 董事 | 男 | 1961年1月 | 2021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8日 |
张 先 | 董事 | 男 | 1986年12月 | 2022年4月7日 | 2024年4月18日 |
赵向阳 | 独立董事 | 男 | 1969年4月 | 2021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8日 |
单承恒 | 独立董事 | 男 | 1960年7月 | 2022年4月7日 | 2024年4月18日 |
孙 健 | 独立董事 | 男 | 1977年8月 | 2022年4月7日 | 2024年4月18日 |
石建军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69年4月 | 2021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8日 |
刘苑生 | 监事 | 男 | 1962年12月 | 2021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8日 |
刘丽媛 | 职工监事 | 女 | 1986年5月 | 2021年4月13日 | 2024年4月18日 |
姜 琴 | 副总经理、董秘 | 女 | 1967年12月 | 2021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8日 |
李秀华 | 财务总监 | 女 | 1974年11月 | 2022年3月22日 | 2024年4月18日 |
胡 燕 | 独立董事 | 男 | 1962年2月 | 2021年4月19日 | 2022年4月7日 |
张伟华 | 独立董事 | 女 | 1984年7月 | 2021年4月19日 | 2022年4月7日 |
董事会人数: | 9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无。
(二) 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胡 燕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无 | 个人原因辞职 |
张伟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无 | 个人原因辞职 |
张先 | 无 | 新任 | 董事 | 股东大会聘任 |
单承恒 | 无 | 新任 | 独立董事 | 股东大会聘任 |
孙 健 | 无 | 新任 | 独立董事 | 股东大会聘任 |
姜琴 | 董秘 | 新任 | 副总经理、董秘 | 董事会聘任 |
李秀华 | 无 | 新任 | 财务总监 | 董事会聘任 |
(三)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项目组组长、矿业管理处处长等职;于2022年4月7日兼任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孙健,生于1977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律硕士、英国利物浦大学金融管理硕士。2006年1月至2010年7月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0年7月至2021年6月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2022年4月7日兼任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姜琴,生于1967年,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统计师,2004年11月至2012年7月在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等职,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至今任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5、李秀华,生于1974年,北京工商大学,财务管理师(ACCA)、总会计师(CFO)。2000年3月至2005年8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导师助理兼会计;2005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北京中青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22年1月任北京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3月22日任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生产人员 | 26 | 25 |
销售人员 | 4 | 2 |
技术人员 | 17 | 19 |
财务人员 | 11 | 12 |
行政人员 | 19 | 21 |
员工总计 | 77 | 79 |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人数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人数 |
核心员工 | 5 | 0 | 1 | 4 |
核心员工的变动情况:
财务人员乔铸报告期内已离职。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否 |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六、1 | 72,001,972.73 | 45,868,540.5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六、2 | 7,701,363.48 | 7,078,056.5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六、3 | 7,408,156.61 | 9,783,410.1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4 | 2,454,935.18 | 870,814.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六、5 | 2,433,551.99 | 6,921,597.5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六、6 | 20,673,197.80 | 22,142,823.24 |
流动资产合计 | 112,673,177.79 | 92,665,242.5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六、7 | 30,465,330.83 | 31,132,849.44 |
在建工程 | 六、8 | 806,769,488.13 | 713,268,305.5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六、9 | 7,028,139.51 | 9,378,595.33 |
无形资产 | 六、10 | 1,081,018,032.53 | 1,086,126,097.7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六、11 | 154,136,551.80 | 144,449,210.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六、12 | 31,391,761.86 | 31,354,323.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六、13 | 489,749,551.62 | 475,071,380.7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00,558,856.28 | 2,490,780,762.52 | |
资产总计 | 2,713,232,034.07 | 2,583,446,005.0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六、14 | 10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六、15 | 174,958,156.56 | 319,001,644.01 |
预收款项 | 六、16 | 701,528.70 | |
合同负债 | 六、17 | 88,495.58 | 2,180,211.5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六、18 | 4,472,823.26 | 6,676,024.65 |
应交税费 | 六、19 | 186,123.20 | 1,687,502.75 |
其他应付款 | 六、20 | 1,329,180,103.49 | 930,468,889.58 |
其中:应付利息 | 100,051,060.72 | 95,112,791.76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六、21 | 86,312,572.12 | 88,096,116.89 |
其他流动负债 | 六、22 | 11,504.42 | 283,427.49 |
流动负债合计 | 1,595,911,307.33 | 1,448,393,816.8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六、23 | 5,607,025.42 | 6,645,965.93 |
长期应付款 | 六、24 | 49,321,630.64 | 47,383,599.2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六、25 | 28,499,258.56 | 28,420,173.79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六、26 | 83,427,914.62 | 82,449,738.97 |
负债合计 | 1,679,339,221.95 | 1,530,843,555.85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六、27 | 321,822,022.00 | 337,822,02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六、28 | 510,191,662.04 | 557,711,662.04 |
减:库存股 | 63,520,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六、29 | -489,581,537.64 | -475,412,686.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2,432,146.40 | 356,600,997.43 | |
少数股东权益 | 691,460,665.72 | 696,001,451.7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33,892,812.12 | 1,052,602,449.2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13,232,034.07 | 2,583,446,005.06 |
法定代表人:邱士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倩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946.64 | 79,071.1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6,640.00 | 66,284.00 | |
其他应收款 | 十六、1 | 301,806,454.58 | 306,296,505.12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77,938.48 | 2,233,069.3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3,714,979.70 | 308,674,929.5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六、2 | 509,000,000.00 | 509,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3,484.19 | 92,972.9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9,073,484.19 | 509,092,972.92 | |
资产总计 | 812,788,463.89 | 817,767,902.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9,575.27 | 1,400,094.31 | |
应交税费 | -399,593.03 | 637,732.57 | |
其他应付款 | 277,040,508.38 | 268,158,764.06 | |
其中:应付利息 | 13,481,458.33 | 2,597,358.33 |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6,000,000.00 | 86,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3,080,490.62 | 356,196,590.9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363,080,490.62 | 356,196,590.94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21,822,022.00 | 337,822,02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78,308,274.06 | 511,865,609.71 | |
减:库存股 | 63,520,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50,422,322.79 | -324,596,320.2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49,707,973.27 | 461,571,311.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2,788,463.89 | 817,767,902.44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46,881,395.66 | 5,055,607.52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30 | 46,881,395.66 | 5,055,607.52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5,534,158.18 | 25,657,198.10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30 | 47,290,536.22 | 4,934,834.4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六、31 | 73,094.50 | 34,644.63 |
销售费用 | 六、32 | 15,989.23 | |
管理费用 | 六、33 | 11,611,089.83 | 13,831,720.30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六、34 | 6,543,448.40 | 6,855,998.71 |
其中:利息费用 | 六、34 | 5,745,216.75 | 5,462,446.84 |
利息收入 | 六、34 | 182,274.74 | 546,744.17 |
加:其他收益 | 六、35 | 60,111.94 | 9,633.7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36 | -184,199.86 | 1,433,776.1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776,850.44 | -19,158,180.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六、37 | 21,163.38 | 3,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六、38 | 5,398,859.5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755,687.06 | -24,554,040.23 | |
减:所得税费用 | 六、39 | -46,049.97 | 11,597.6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09,637.09 | -24,565,637.89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09,637.09 | -24,565,637.8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40,786.06 | -4,455,405.83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 | -14,168,851.03 | -20,110,232.06 |
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709,637.09 | -24,565,637.8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168,851.03 | -20,110,232.0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40,786.06 | -4,455,405.8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40 | -0.059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40 | -0.0595 |
法定代表人:邱士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倩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600.00 | ||
销售费用 | 1,099.92 | ||
管理费用 | 1,875,425.45 | 3,589,573.90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0,885,814.88 | 5,778,328.8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884,100.00 | 5,441,619.44 |
利息收入 | 139.72 | 55.80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454.5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762,940.25 | -9,406,357.32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762,940.25 | -9,406,357.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762,940.25 | -9,406,357.3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762,940.25 | -9,406,357.3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762,940.25 | -9,406,357.3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844,737.04 | 61,948,564.7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827,382.71 | 16,732,030.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169,614.09 | 21,858,181.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841,733.84 | 100,538,776.7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854,510.00 | 58,224,689.5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940,085.10 | 4,688,853.6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2,553.55 | 1,137,694.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417,131.11 | 17,343,726.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494,279.76 | 81,394,963.4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六、40、(1) | 2,347,454.08 | 19,143,813.3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4,866,428.47 | 74,784,972.4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4,866,428.47 | 74,784,972.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866,428.47 | -74,784,972.4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9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000,000.00 | 2,4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066,666.67 | 2,857,5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066,666.67 | 3,857,5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933,333.33 | -1,457,5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六、40、(1) | 20,414,358.94 | -57,098,659.1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721,613.79 | 109,566,593.1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六、40、(2) | 69,135,972.73 | 52,467,934.03 |
法定代表人:邱士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倩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88,562.72 | 13,803,257.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88,562.72 | 13,803,257.0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00.00 | 61,512.0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05.00 | 1,200.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51,482.18 | 9,888,877.3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53,687.18 | 9,951,589.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124.46 | 3,851,667.7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57,5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57,5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57,5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124.46 | -5,832.3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071.10 | 10,677.4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46.64 | 4,845.15 |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 □是 √否 | |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 □是 √否 | |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 √是 □否 | 六、28 |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 □是 √否 | |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 □是 √否 | |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 □是 √否 | |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 □是 √否 | |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 □是 √否 | |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 □是 √否 | |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 □是 √否 | |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 □是 √否 | |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 √是 □否 | 六、25 |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呼体改字[1993]第1号文批准,由内蒙古民族商场(集团)总公司为唯一发起人,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0月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0万股。1997年5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内蒙古自治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证监[1997]054号文批准,用资本公积按10:8转增股本,转增后股本增至128,469,981股。1998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997期末股本128,469,98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股派送红股2股,派送后股本增至154,163,976股。1998年7月1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39号批复批准,以本公司派送后股本154,163,976股计算,每10股配2.5股配股后股本增至175,040,565股。1999年1月27日在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17,504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500001700124。1999年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1999]203号《关于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划转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的国家股82,755,131股划转给内蒙古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源控股公司”)。1999年11月10日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鑫源控股公司签定国家股划转协议。
2002年7月31日和2002年10月29日,鑫源控股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分别有偿转让给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时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集团”)。2003年1月27日,本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月24日,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时代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由时代集团受让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1,507,200股国有法人股。该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6年7月28日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75,481,522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5.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53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99,560,903股,占总股本比例45.9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16,994,499股,占总股本比例54.03%,股份总数216,555,402股。
时代集团承诺其原持有的非流通股51,247,931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通过交易所以挂牌交易的形式出售;同时,时代集团承诺承继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其从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的31,507,200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公司2007年10月19日获证监发行字[2007]369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截至2007年11月12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1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数为247,555,402股,公司已于2007年12月6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本公司将资本公积74,266,620.00元转增为股本,转增后股本为321,822,022.00元。
2008年12月8日时代集团公司与浙江众禾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时代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3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2%)转让给浙江众禾,双方于200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浙江众禾持有本公司3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9年5月18日,时代集团公司与浙江众禾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浙江众禾受让时代集团持有的1100万非流通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众禾持有本公司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4%,成为本公司一大股东。
2012年7月30日,本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股份”。
2013年5月16日浙江众禾与合慧伟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合慧伟业受让浙江众禾持有的4000万流通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合慧伟业持有四海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3%,成为四海股份第一大股东。浙江众禾持有四海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为第三大股东。
2014年10月15日,本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2 日,合慧伟业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和增加邱士杰为公司股东的决议;同时合慧伟业原股东马雅、赵伟与邱士杰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邱士杰以现金向合慧伟业增资 15,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合慧伟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邱士杰、马雅、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和12.50%的股权。本次变更后,邱士杰成为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合慧伟业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016年6月23日,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了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公司名称由“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7月11日,公司中文证券简称由“*ST蒙发”变更为“*ST天首”。
2016年9月5日,合慧伟业变更工商信息,已收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西城分局下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71703612A 的营业执照。合慧伟业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原股东结构为自然人股东邱士杰、马雅、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12.50%的股权,变更后的股东结构为:法人股东天首资本、自然人股东马雅、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12.50%的股权。邱士杰持有100%天首资本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邱士杰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了公司地址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
公司将住所地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楼正翔国际广场B6号楼”。2017年10月19日,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27.237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0.085%。
2018年1月19日,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1,23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0%。
2018年11月13日,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600万股。2019年7月18日,合慧伟业变更工商信息。合慧伟业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原股东结构为法人股东天首资本、自然人股东马雅、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12.50%的股权,变更后的股东结构为:法人股东舒兰天首企业合伙、自然人股东马雅、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12.50%的股权。舒兰天首企业合伙的合伙人为舒兰市天首实业、舒兰天首研究所。舒兰市天首实业、舒兰天首研究所均为邱士杰实际控制公司。
合慧伟业持有的本公司4000万股股权,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合慧伟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冻结。在执行过程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合慧伟业借款合同纠纷涉案债权相继转让给邯郸市邦文贸易有限公司、源利(北京)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舒兰天首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2月3日,广东省深圳中院出具(2020)粤执恢796号执行裁定书:变更舒兰天首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2021年6月8日,广东省深圳中院出具(2020)粤03执恢7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变价被执行人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000万股以清偿债务。
2021年8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服务专区股东名册显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均在 5%以下,公司现为无控股股东的状态。
2022年6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337,822,022股减少为321,822,02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7,822,022.00元变为321,822,022.00元。
2022年6月17日,吉林市千翔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翔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神马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咨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04,2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973%,持股比例超过5%。
由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337,822,022股减少为321,822,022股,导致千翔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神马咨询合计持股比例由4.8559%变更为
5.0973%,千翔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神马咨询无意控制公司。因此,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32,182.2022万元;总股本:32,182.2022万股。
公司现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楼正翔国际广场B6号楼,
总部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阳MEN写字中心A座1102室。经营范围: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设备销售;冶金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冶金炉料、矿产品、木材、沥青、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办公耗材、差别化纤维氨纶、中高档纺织面料批发零售及进出口(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对建筑业、商业的投资及管理;钢材加工;仓储(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房屋租赁。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原属纺织行业,以纺织品的生产经营为主业,2014 年经营范围新增了 IT 业务,IT 业务的各项经营活动尚未开展,2015 年调整经营战略转型至资本投资。2016 年公司处于转型期,尚未开展实质业务。2017 年公司实施重大重组计划,收购天池钼业向矿产业转型,天池钼业下属矿山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2020年公司开展钾肥贸易业务,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开展键合材料业务。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持续多年扣非净利润为负,未弥补亏损较高,若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的股权被司法强制执行或天池钼业季德钼矿无法按计划投产,公司持续经营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子公司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
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①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3(2)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
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
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0、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小,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对于商业承兑汇票,
参照“应收账款”预计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中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无论其金额是否重大,均单独评估其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计提方法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按照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
无风险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员工备用金、保证金、押金。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做出最佳估计 |
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账龄分析法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8.00 |
2-3年 | 1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计提方法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按照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
组合名称 | 计提方法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无风险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员工的备用金、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④预付款项等其他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其他周
转材料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12、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
(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13、合同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4、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5、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
中扣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①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③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④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⑤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
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①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6-25 | 3-5 | 6.06-3.88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2 | 3-5 | 19.40-8.08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 | 19.40-9.70 |
②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7、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财务软件等。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财务软件 | 3 | 最低摊销年限 |
采矿权 | 根据相关已探明矿产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 | |
土地使用权 | 24年6个月 | 矿山资源开采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
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0、勘探开发支出
勘探开发支出是指在地质勘查活动中进行详查和勘探所发生的支出,以矿区为核算对象。
本公司在详查和勘探过程中,钻探、坑探完成后,如果确定该活动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直接费用化;如果确定该活动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将其发生的勘探开发支出进行资本化。
如果未能确定该勘探活动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在勘查完成后一年内予以暂时资本化。一年后仍未能确定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勘探的资本化支出继续暂时资本化,否则计入当期损益:(1)该勘探已发现足够数量的储量,但要确定其是否属于探明经济可采储量,还需要实施进一步的勘探活动;(2)进一步的勘探活动已在实施中或已有明确计划并即将实施。
21、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
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39个月 | |
采矿剥离费 | 根据总矿区设计平均剥采比进行摊销 |
2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
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4、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
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
具的取消处理。
26、 收入
本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钾肥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根据合同规定,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钾肥已经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本公司键合材料业务收入确认:根据合同规定,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键合材料已经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27、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
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②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③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9、租赁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6“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摊销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无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具体税率情况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 |
税种 | 具体税率情况 |
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5%计缴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从价计征税率1.2%,从租计征12% |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说明
除子公司西藏天首工贸有限公司使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外,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使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2年1月1日,“期末”指2022年6月30日;“本期”指2022年度1-6月,“上期”指2021年度1-6月。
1、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0.38 | 200.38 |
银行存款 | 69,135,772.35 | 43,002,340.17 |
其他货币资金 | 2,866,000.00 | 2,866,000.00 |
合 计 | 72,001,972.73 | 45,868,540.5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注: 其他货币资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存储的土地复垦保证金2,866,000.00元。该资金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使用。
2、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275,610.14 | 100.00 | 574,246.66 | 6.94 | 7,701,363.48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8,446,278.05 | 100.00 | 574,246.66 | 6.80 | 7,872,031.39 |
合 计 | 8,446,278.05 | 100.00 | 574,246.66 | 6.80 | 7,872,031.39 |
(续)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659,723.12 | 100.00 | 581,666.60 | 7.59 | 7,078,056.52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7,659,723.12 | 100.00 | 581,666.60 | 7.59 | 7,078,056.52 |
合 计 | 7,659,723.12 | 100.00 | 581,666.60 | 7.59 | 7,078,056.52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52,928.89 | 82,646.44 | 5.00 |
1-2年 | 8.00 | ||
2-3年 | 6,622,681.25 | 662,268.13 | 10.00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
合 计 | 8,275,610.14 | 744,914.57 | 7.59 |
(2)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1,652,928.89 |
1至2年 |
账 龄 | 期末余额 |
2至3年 | 6,622,681.25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 计 | 8,275,610.14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581,666.60 | 163,247.97 | 744,914.57 |
(4)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格尔木利尔颗粒钾肥有限公司 | 6,622,681.25 | 80.03 | 662,268.13 |
深圳市大柏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65,341.50 | 6.83 | 28,267.08 |
深圳市华锦富年科技有限公司 | 395,822.85 | 4.78 | 19,791.14 |
深圳市明致道科技有限公司 | 61,996.00 | 0.75 | 3,099.80 |
吉林天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7,512.81 | 0.33 | 1,375.64 |
合计 | 7,673,354.41 | 92.72 | 581,666.60 |
(6)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本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33,772.09 | 11.25 | 9,783,410.18 | 100.00 |
1至2年 | 6,574,384.52 | 88.75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 计 | 7,408,156.61 | 100.00 | 9,783,410.18 | 100.00 |
(2)本期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余额的比例(%) | ||||
海西地原钾肥有限公司 | 6,574,384.52 | 88.75 | 2021年度 | 未结算 |
国网吉林省电力舒兰市供电公司 | 289,566.33 | 3.91 | 2021年度 | 未结算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 | 67,390.73 | 0.91 | 2021年度 | 未到结算期 |
太平洋财产保险吉林中心支公司 | 30,508.07 | 0.41 | 2021年度 | 未结算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16,640.00 | 0.22 | 2022年度 | 未结算 |
合计 | 6,978,489.65 | 94.20 | -- | -- |
4、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454,935.18 | 870,814.55 |
合 计 | 2,454,935.18 | 870,814.55 |
①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披露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0,000.00 | |
单位往来款 | 2,242,796.14 | 616,879.35 |
个人借款 | 363,196.90 | 722,831.40 |
房租、物业费、押金 | 33,142.00 | 38,192.00 |
诉讼费 | 81,065.44 | |
运费 | 943.14 | |
合 计 | 2,639,135.04 | 1,469,911.33 |
②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4,640.44 | 594,456.34 | 599,096.78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951.89 | 20,951.8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4,640.44 | 615,408.23 | 620,048.67 |
③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1,921,480.45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33,528.10 |
4至5年 | 131,065.44 |
5年以上 | 553,061.05 |
合 计 | 2,639,135.04 |
④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599,096.78 | 20,951.89 | 620,048.67 |
⑤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大观信盛(深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1,500,000.00 | 1年以内 | 56.84 | |
杨道鹏 | 个人借款 | 250,000.00 | 5年以上 | 9.47 | 250,000.00 |
上海潘辉工贸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240,000.00 | 5年以上 | 9.09 | 240,000.00 |
舒兰市宏源煤矸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268,886.00 | 3-4年 | 10.19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舒兰市东晟热力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150,000.00 | 5年以上 | 5.68 | |
合 计 | -- | 2,408,886.00 | —— | 91.27 | 490,000.00 |
⑦本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⑧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⑨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5、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7,604.95 | 77,604.95 | |
在产品 | 1,248,761.24 | 1,248,761.24 | |
库存商品 | 1,087,014.21 | 1,087,014.21 | |
周转材料 | 20,171.59 | 20,171.59 | |
合 计 | 2,433,551.99 | 2,433,551.99 |
(续)
项 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718,805.41 | 3,718,805.41 | |
在产品 | 2,804,734.72 | 2,804,734.72 | |
库存商品 | 360,640.34 | 360,640.34 | |
周转材料 | 37,417.03 | 37,417.03 | |
合 计 | 6,921,597.50 | 6,921,597.50 |
(2)期末存货不存在存货跌价准备
6、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所得税预缴税额 | 907,938.48 | 907,938.48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8,756,447.02 | 20,226,072.46 |
附加税多缴金额 | 38,812.30 | 38,812.30 |
信托贷款保证金 | 970,000.00 | 970,000.00 |
合 计 | 20,673,197.80 | 22,142,823.24 |
其他流动资产说明:
(1)为准确地表述公司预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等,会计报表中重分类至其他流动
资产列示。
(2)公司2017年12月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97,000,000.00元,期限为2年,合同约定贷款保证为贷款金额的1%,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保证金970,000.00元;经三次展期,该信托贷款余额86,000,000.00元还款期限已延期至2022年7月24日;鉴于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本付息义务,贷款保证金将按原贷款合同约定冲抵本息。
7、固定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0,465,330.83 | 31,132,849.4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 30,465,330.83 | 31,132,849.44 |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 账面原值 | ||||||
1. 期初余额 | 13,493,054.13 | 16,152,875.19 | 4,667,531.67 | 1,015,986.45 | 324,058.61 | 35,653,506.05 |
2. 本期增加金额 | 973,377.96 | 25,910.29 | ||||
购置 | 973,377.96 | 25,910.29 | ||||
自建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或报废 | ||||||
其他减少 | ||||||
4. 期末余额 | 14,466,432.09 | 16,152,875.19 | 4,667,531.67 | 1,041,896.74 | 324,058.61 | 36,652,794.30 |
二. 累计折旧 | ||||||
1. 期初余额 | 1,104,267.04 | 1,007,803.94 | 1,384,911.22 | 571,208.63 | 253,815.78 | 4,322,006.61 |
2. 本期增加金额 | 269,626.57 | 979,366.61 | 254,163.92 | 141,052.22 | 22,597.54 | 1,666,806.86 |
本期计提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或报废 | ||||||
其他减少 | ||||||
4. 期末余额 | 1,373,893.61 | 1,987,170.55 | 1,639,075.14 | 712,260.85 | 276,413.32 | 5,988,813.47 |
三. 减值准备 | ||||||
1. 期初余额 | 198,650.00 | - | 198,650.00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本期计提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计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其他减少 | ||||||
4. 期末余额 | 198,650.00 | 0.00 | 198,650.00 | |||
四. 账面价值 | ||||||
1. 期末账面价值 | 13,092,538.48 | 14,165,704.64 | 2,829,806.53 | 329,635.89 | 47,645.29 | 30,465,330.83 |
2. 期初账面价值 | 12,388,787.09 | 15,145,071.25 | 3,083,970.45 | 444,777.82 | 70,242.83 | 31,132,849.44 |
②本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③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名称 | 原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锅炉房 | 992,660.55 | 待钼矿山建设完成后统一办理 |
炸药库 | 6,216,230.46 | 待钼矿山建设完成后统一办理 |
合计 | 7,208,891.01 | -- |
8、在建工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06,769,488.13 | 713,268,305.55 |
工程物资 | ||
合 计 | 806,769,488.13 | 713,268,305.55 |
(1)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情况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选矿工程 | 501,611,571.09 | 501,611,571.09 | 437,283,439.75 | 437,283,439.75 | ||
尾矿库工程 | 142,574,427.69 | 142,574,427.69 | 136,370,348.37 | 136,370,348.37 | ||
水源泵站工程 | 2,355,420.66 | 2,355,420.66 | 2,355,420.66 | 2,355,420.66 | ||
环保工程 | 34,284,944.65 | 34,284,944.65 | 34,227,058.57 | 34,227,058.57 | ||
公共设施工程 | 42,437,979.04 | 42,437,979.04 | 39,298,899.49 | 39,298,899.49 | ||
临时设施工程 | 11,394,206.47 | 11,394,206.47 | 11,394,206.47 | 11,394,206.47 | ||
钼矿项目待摊 | 72,110,938.53 | 72,110,938.53 | 52,338,932.24 | 52,338,932.24 | ||
合 计 | 806,769,488.13 | 806,769,488.13 | 713,268,305.55 | 713,268,305.55 |
在建工程说明:
在建工程项目均为天池钼业建设钼矿前期投入。目前天池钼业的季德钼矿矿山尚未建成投产。
2013年1月6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出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3]2号),批复的主要内容:1、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日处理钼矿石25000吨,年产825万吨钼矿石,产
品为钼精粉。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供电设施,供水设施、采场基建、矿仓、粗碎车间、主厂房、试化验室、尾矿库、尾矿输送系统、回水系统、总仓库、机汽修间、油库、锅炉房、办公楼、食堂等;购置主要生产设备1093台(套)。3、建设条件,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吉林省舒兰市小城镇季德屯南西3公里处。4、能源消耗:年总能量折合标准煤54,418.84吨(其中:电力23,368.76万千瓦时,原煤15,915吨,柴油10,995吨)。
小城季德钼矿项目总投资184,117.88万元,新增基建投资126,381.67万元。2020年1月6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调整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核准批复的通知》(吉发改产业[2020]11号),批复主要内容为:同意调整《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3〕2号)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进度,其他事项仍按原文件批复内容执行。项目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露天采场、选厂及选矿辅助设施区、采矿辅助设施及行政生活区、粗碎站及皮带廓、排土场、低品位矿石堆场、尾矿库、炸药库、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面积328.8428公顷(含已依法取得并已完成项目建设的243.442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二期建设露天采场、排土场、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面积126.1572公顷;三期建设露天采场、排土场、尾矿库等,用地面积120公顷;四期建设露天采场、排土场、尾矿库等,用地面积155公顷。
截至2022年6月30 日止,项目处于前期建设阶段。
9、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 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12,497.47 | 7,517,381.27 | 3,516,632.65 | 168,469.08 | 13,214,980.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3,108.00 | 1,423,108.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12,497.47 | 168,469.08 | 2,180,966.55 | ||
4.期末余额 | 8,940,489.27 | 3,516,632.65 | 12,457,121.92 | ||
二. 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91,318.95 | 3,087,587.59 | 334,080.12 | 23,398.48 | 3,836,385.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0,274.64 | 167,040.06 | 2,007,314.70 | ||
本期计提 | 1,840,274.64 | 167,040.06 | 2,007,314.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1,318.95 | 23,398.48 | 414,717.43 | ||
4.期末余额 | 4,927,862.23 | 501,120.18 | 5,428,982.41 | ||
三. 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 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00 | 4,012,627.04 | 3,015,512.47 | 0.00 | 7,028,139.51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21,178.52 | 4,429,793.68 | 3,182,552.53 | 145,070.60 | 9,378,595.33 |
1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采矿权 | 软件 | 合计 |
一. 账面原值 | ||||
1. 期初余额 | 160,535,514.56 | 1,078,599,051.93 | 175,609.00 | 1,239,310,175.49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4. 期末余额 | 160,535,514.56 | 1,078,599,051.93 | 175,609.00 | 1,239,310,175.49 |
二. 累计摊销 | ||||
1. 期初余额 | 28,275,657.26 | 59,565.67 | 28,335,222.93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5,070,056.40 | 38,008.86 | 5,108,065.26 | |
本期计提 | 5,070,056.40 | 38,008.86 | 5,108,065.26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
4. 期末余额 | 33,345,713.66 | 0.00 | 97,574.53 | 33,443,288.19 |
三. 减值准备 | ||||
1. 期初余额 | 124,848,854.77 | 124,848,854.77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本期计提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4. 期末余额 | 124,848,854.77 | 124,848,854.77 | ||
四. 账面价值 | ||||
1. 期末账面价值 | 127,189,800.90 | 953,750,197.16 | 78,034.47 | 1,081,018,032.53 |
2. 期初账面价值 | 132,259,857.30 | 953,750,197.16 | 116,043.33 | 1,086,126,097.79 |
(2)采矿权摊销说明
为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舒兰季德钼矿采矿权按照开采量比率法进行采矿权的摊销,即采矿权当期摊销额=采矿权价款×(当期实际开采量÷可采储量)。本公司确定,自生产经营开始起摊销采矿权。本报告期尚未进行采矿权摊销。
11、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采矿剥离费 | 143,399,103.47 | 9,839,463.45 | 153,238,566.92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福利性房屋装修费 | 657,499.64 | 95,157.00 | 562,342.64 | ||
办公性房屋装修费 | 392,607.32 | 56,965.08 | 335,642.24 | ||
合计 | 144,449,210.43 | 9,839,463.45 | 152,122.08 | 0.00 | 154,136,551.80 |
注:对于天池钼业发生的采矿剥离费,为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舒兰季德钼矿采矿剥离费按照总矿区设计平均剥采比进行摊销,尚未进行摊销。
1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5,567,047.44 | 31,391,761.86 | 125,417,292.75 | 31,354,323.19 |
(2)本期无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3)本期无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79,413.38 | 1,379,413.38 |
可抵扣亏损 | 149,254,085.14 | 149,254,085.14 |
合 计 | 150,633,498.52 | 150,633,498.52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2022 | 33,638,208.48 | 33,638,208.48 | |
2023 | 29,091,819.65 | 29,091,819.65 | |
2024 | 4,729,205.75 | 4,729,205.75 | |
2025 | 36,539,485.45 | 36,539,485.45 | |
2026 | 32,192,303.48 | 32,192,303.48 | |
合 计 | 136,191,022.81 | 136,191,022.81 |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勘探开发项目支出 | 53,553,524.61 | 53,553,524.61 |
征地支出 | 364,609,159.01 | 357,304,327.27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67,100.99 | 367,100.99 |
预付设备款 | 35,757,888.65 | 28,384,549.56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土地复垦、水土流失资金 | 35,461,878.36 | 35,461,878.36 |
合 计 | 489,749,551.62 | 475,071,380.79 |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说明:
①天池钼业于2011年11月10日取得季德钼矿南部详査探矿权后,在2012年和2013年对探矿权所属区域范围内进行勘探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现有矿床进一步探矿、地质及地理测量、勘探性钻孔、取样、挖掘及与商业和技术可行性研究有关活动共计约3,443万元,其中勘察费用3,302万元、补偿费51万元、咨询机构服务费90万元。同时,公司在按评估值收购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75%股权时购买价格9.53亿元和按股权比例计算享有的净资产权益7.72亿元产生溢价约1.81亿元,但由于该项股权收购不构成业务,因此不确认商誉,支付股权价款扣除天池钼业重组交易基准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后的余额部分对应调增相关资产原值,其中调整增加“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开发项目支出”1,912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 “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开发项目支出”挂账合计5,355万元,公司的探矿勘查工作己经结束,正在申请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的相关手续。该探矿权证已到期,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吉林省舒兰市季德钼矿床南部矿段勘探(保留)探矿权保留申请,已取得更新后的探矿权证。
②天池钼业的季德钼矿用地559.5542公顷,其中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的土地面积
328.8428公顷,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的土地中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149.7753公顷,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179.0675公顷,期末账面价值140,146,343.62元;尚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的土地面积230.7114公顷,期末账面价值70,413,205.26元。
同时,公司在收购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75%股权时,支付股权价款扣除天池钼业重组交易基准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后的余额部分对应调增 “其他非流动资产-征地支出”约为13,881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其他非流动资产-征地支出”挂账合计36,460.92万元。
14、短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0 | |
合 计 | 100,000,000.00 |
2021年7月12日,天池钼业与华光实业、中行渭南分行签订《对公委托贷款合同》(2021年陕渭委贷字001号),办理委托贷款壹亿元,借款期限六个月。该借款以公司十五宗土地(采矿地,土地使用面积762,160.16平方米)及选矿厂进行担保。2022年4月22日,天池钼业与华光实业、 中行渭南分行签订《对公委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2022年陕渭委贷补字001号),并于当日按补充协议约定结清借款本息。
15、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3,803,419.02 | |
应付工程款、设备款 | 174,958,156.56 | 315,198,224.99 |
合 计 | 174,958,156.56 | 319,001,644.01 |
16、预收款项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项 | 701,528.70 | |
合 计 | 701,528.70 |
17、合同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钾肥预收款 | ||
预收副产矿石款 | 88,495.58 | 88,495.58 |
预收键合材料款 | 2,091,715.93 | |
合计 | 88,495.58 | 2,180,211.51 |
1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609,660.41 | 5,746,944.40 | 7,883,781.55 | 4,472,823.2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6,364.24 | 462,909.89 | 529,274.13 | 0.0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 6,676,024.65 | 6,209,854.29 | 8,413,055.68 | 4,472,823.26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411,379.49 | 4,825,853.37 | 6,781,660.24 | 4,455,572.62 |
2、职工福利费 | 209,788.75 | 209,788.75 | 0.00 | |
3、社会保险费 | 15,233.94 | 226,932.53 | 242,166.4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170.24 | 183,902.86 | 198,073.10 | |
工伤保险费 | 955.70 | 36,245.15 | 37,200.85 | |
生育保险费 | 108.00 | 6,784.52 | 6,892.52 | |
4、住房公积金 | 425,080.00 | 425,080.00 | 0.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3,046.98 | 59,289.75 | 225,086.09 | 17,250.6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 计 | 6,609,660.41 | 5,746,944.40 | 7,883,781.55 | 4,472,823.2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4,086.79 | 443,514.40 | 507,601.19 | |
2、失业保险费 | 2,277.45 | 19,395.49 | 21,672.94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 计 | 66,364.24 | 462,909.89 | 529,274.13 |
19、应交税费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个人所得税 | 63,981.10 | 591,559.3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220.78 | |
印花税 | 111,524.28 | 1,075,253.33 |
应交资源税 | 397.04 | 20,690.10 |
合 计 | 186,123.20 | 1,687,502.75 |
20、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00,051,060.72 | 95,112,791.76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29,129,042.77 | 835,356,097.82 |
合 计 | 1,329,180,103.49 | 930,468,889.58 |
(1)应付利息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利息 | ||
长期借款利息 | ||
非金融机构借款应付利息 | 100,051,060.72 | 95,112,791.76 |
合 计 | 100,051,060.72 | 95,112,791.76 |
(2)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 | 728,118,907.72 | 364,455,393.00 |
应付股权投资款 | 284,355,518.76 | 284,355,518.76 |
往来款 | 145,270,851.44 | 118,706,125.28 |
其他 | 71,383,764.85 | 67,839,060.78 |
合 计 | 1,229,129,042.77 | 835,356,097.82 |
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6,000,000.00 | 86,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59,665.85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2,572.12 | 936,451.04 |
合 计 | 86,312,572.12 | 88,096,116.89 |
22、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1,504.42 | 283,427.49 |
合计 | 11,504.42 | 283,427.49 |
23、租赁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604,208.90 | 8,458,635.5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84,611.36 | 876,218.53 |
小 计 | 5,919,597.54 | 7,582,416.9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2,572.12 | 936,451.04 |
合 计 | 5,607,025.42 | 6,645,965.93 |
24、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9,321,630.64 | 47,383,599.25 |
专项应付款 | ||
合 计 | 49,321,630.64 | 47,383,599.25 |
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土地复垦费 | 67,725,400.00 | 67,725,400.00 |
水土流失补偿费 | 1,214,750.00 | 1,214,750.0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9,618,519.36 | -20,396,884.90 |
小计 | 48,543,265.10 | 48,543,265.1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59,665.85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 计 | 49,321,630.64 | 47,383,599.25 |
25、预计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 | 5,929,400.00 | 5,929,400.00 | 注1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038,272.62 | -2,117,357.39 | 注1 |
应付股权转让款逾期占用利息 | 24,608,131.18 | 24,608,131.18 | 注2 |
合计 | 28,499,258.56 | 28,420,173.79 | —— |
预计负债说明:
注1.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为依据《吉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计提并按期向矿山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银行账户储蓄的与钼矿相关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由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存储证明。保证金的存储数额,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提出的治理恢复工程经费概算确定。
2017年11月1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及环境保护部颁发了“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文件。依据“矿山企业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基金”等规定内容,将以前年度计提及返还的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转为预计负债,按照专项基金管理的方式进行核算。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根据上述财建【2017】638号文件精神,下发《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国土资财发[2018]8号)。公司依据吉国土资财发[2018]8号文件,于前期将返还的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63,458,700.00转为预计负债,本期继续分摊未实现的融资费用作为预计负债的抵减项目。
2021年4月,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公司重编的《季德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验收,正式生效。根据新旧方案费用支出对比,公司调减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57,529,300.00元、未确认融资费用20,164,804.21元、现值37,364,495.79元。
注2.因公司收购天成矿业持有的天池钼业75%股权的股权转让款未全部支付完成,天成矿业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天成矿业要求公司连带给付股权转让款284,355,518.76元及利息。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 年10月15日受理此案,并于2021年11月18日宣判,判决公司连带给付天成矿业股权转让款 284,355,518.76元及利息。公司上诉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详见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2、或有事项
○2公司未如期支付钼业公司股权转让款诉讼案。
26、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报告期增减变动(+ 、-)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37,822,022.00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321,822,022.00 |
公司2022年5月根据2018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协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1,600.00万股,公司股本由337,822,022股变更为321,822,022股。
27、资本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89,327,172.50 | 189,327,172.50 | ||
其他资本公积 | 368,384,489.54 | 47,520,000.00 | 320,864,489.54 | |
合 计 | 557,711,662.04 | 47,520,000.00 | 510,191,662.04 |
28、库存股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实行股权激励回购 | 63,520,000.00 | 63,520,000.00 | ||
合计 | 63,520,000.00 | 63,520,000.00 |
注:因实行股权激励回购注销义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4.74%。
29、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本 期 | 上 年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5,412,686.61 | -450,506,140.0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75,412,686.61 | -450,506,140.0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68,851.03 | -24,906,546.5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9,581,537.64 | -475,412,686.61 |
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293,688.69 | 46,648,623.23 | 4,553,277.16 | 4,373,817.04 |
其他业务 | 587,706.97 | 641,912.99 | 502,330.36 | 561,017.42 |
合 计 | 46,881,395.66 | 47,290,536.22 | 5,055,607.52 | 4,934,834.46 |
31、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98.68 | 2,451.83 |
教育费附加 | 1,156.57 | 1,050.78 |
地方教育附加 | 771.05 | 700.52 |
车船税 | 3,480.00 | 900.00 |
印花税 | 37,579.84 | 29,541.50 |
资源税 | 16,129.22 | |
其他 | 11,279.14 | |
合 计 | 73,094.50 | 34,644.63 |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32、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样品费 | 3,989.23 | |
场地租赁费 | 12,000.00 | |
合 计 | 15,989.23 |
33、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 | 11,611,089.83 | 13,831,720.30 |
合 计 | 11,611,089.83 | 13,831,720.30 |
34、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745,216.75 | 5,462,446.84 |
减:利息收入 | 182,274.74 | 546,744.17 |
其他 | 980,506.39 | 845,807.70 |
合 计 | 6,543,448.40 | 6,855,998.71 |
注:财务费用其他为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费、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35、其他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社保费返还 | |||
稳岗补贴 | |||
个税返还 | 9,633.77 | ||
其他 | 60,111.94 | 60,111.94 | |
合 计 | 60,111.94 | 9,633.77 | 60,111.94 |
36、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3,247.97 | 1,512,548.5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0,951.89 | -78,772.43 |
合 计 | -184,199.86 | 1,433,776.16 |
37、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21,163.38 | 3,000.00 | 21,163.38 |
合 计 | 21,163.38 | 3,000.00 | 21,163.38 |
38、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逾期支付款项利息、复利 | 5,398,859.58 | ||
合 计 | 5,398,859.58 |
3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6,049.97 | 11,597.66 |
合 计 | -46,049.97 | 11,597.66 |
40、现金流量表补充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709,637.09 | -24,565,637.8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33,776.16 | |
信用减值损失 | 184,199.86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66,806.86 | 338,463.6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67,040.06 | 55,680.02 |
无形资产摊销 | 5,108,065.26 | 4,701,858.0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2,122.08 | 150,796.2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543,448.40 | 6,855,998.7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438.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88,045.51 | -3,435,549.7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6,100.57 | 42,717,785.1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580,902.38 | -6,241,804.6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7,454.08 | 19,143,813.3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9,135,972.73 | 52,467,934.0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8,721,613.79 | 109,566,593.1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414,358.94 | -57,098,659.10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期余额 |
一、现金 | 69,135,972.73 | 52,467,934.03 |
其中:库存现金 | 200.38 | 55,333,934.0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9,135,772.35 | 177.3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5,333,756.65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135,972.73 | 52,467,934.0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4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866,000.00 | 保证金 |
长期股权投资 | 243,750,000.00 | 因股权转让款支付逾期诉讼,吉林天首持有的天池钼业52.13%股权被冻结。 |
长期股权投资 | 505,600,000.00 | 1)大黑山钼业向吉林天首提供3.9亿元借款,吉林天首的100%合伙企业份额质押担保给大黑山钼业;2)因子公司山西天首借款,凯信腾龙以其持有的山西天首全部股权质押担保。 |
固定资产 | 729,028,474.66 | 吉林天首向天池钼业提供借款3.9亿元,天池钼业将部分自有资产做抵押担保。 |
合 计 | 1,481,244,474.66 | -- |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期未发生其他原因的企业合并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九江市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创新园区内 | IT业 | 100 | 通过设立取得 | |
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包头市 |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 IT业 | 100 | 通过设立取得 | |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12、14号二层232室 | 投资管理、咨询 | 100 | 通过设立取得 | |
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广场B6号 | 销售化工产品、投资管理、咨询 | 100 | 通过设立取得 | |
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吉林市 | 舒兰市滨河大街1378号滨河小区28号楼4单元302 | 投资管理 | 100 | 通过设立取得 | |
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 吉林市 | 舒兰市经济开发区兴华街10号 | 钼矿开采 | 52.13 | 通过现金购买取得 | |
天首(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207-10 | 贸易 | 100 | 通过设立取得 | |
天昱人和(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98号J5栋2层2211 | 商务服务业 | 100 | 通过设立取得 | |
西藏天首工贸有限公司 | 青海省 | 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区A区3号办公楼420-3号 | 批发业 | 100 | 通过设立取得 | |
山西天首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彩虹街9号办公楼301-315室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70 | 通过设立取得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报告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报告期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 47.87 | 0 | ||
山西天首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 | 0 |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80,368,711.96 | 54,472,755.18 |
非流动资产 | 2,423,235,303.36 | 2,310,670,984.32 |
资产合计 | 2,503,604,015.32 | 2,365,143,739.5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负债 | 1,048,030,741.51 | 903,447,264.49 |
非流动负债 | 58,819,783.44 | 56,711,695.35 |
负债合计 | 1,106,850,524.95 | 960,158,959.84 |
营业收入 | 587,706.97 | 1,237,627.51 |
净利润 | -8,231,289.29 | -15,257,360.49 |
综合收益总额 | 0 | -15,257,360.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10,437,597.01 | -705,133.72 |
山西天首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15,991,617.85 | 19,729,692.87 |
非流动资产 | 9,024,734.93 | 11,657,451.66 |
资产合计 | 25,016,352.78 | 31,387,144.53 |
流动负债 | 20,149,851.75 | 23,378,876.78 |
非流动负债 | - | 1,129,912.44 |
负债合计 | 20,149,851.75 | 24,508,789.22 |
营业收入 | 46,293,688.69 | 125,079,667.94 |
净利润 | -2,001,285.21 | -1,121,644.69 |
综合收益总额 | - | -1,121,644.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9,820,956.92 | -5,248,387.67 |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3、重要的共同经营
本公司无重要的共同经营情况。
4、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无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情况。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3、 市场风险
① 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经营位于中国境内,所有业务活动以人民币结算,所有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无相关外汇风险。
②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信托及关联方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③ 价格风险
无。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灵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巨中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正润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融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天首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盈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聚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祥千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国巨宏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龙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辉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优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中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同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屹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资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知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岚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春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璀璨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匠心之轮网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国金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宝誉广告传媒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关联担保情况
①作为担保方
2021年9月15日,公司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以其持有的山西天首新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质押方式,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天首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天津东弘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022年4月,公司100%控股的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金额39000万元,该借款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吉林天首98%、2%的财产份额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且公司需要为该借款提供一般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兴丰财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吉林省龙兴集团奈奇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吉林六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 |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 |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 |
舒兰市天首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吉林天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舒兰天首稀有金属研究所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内蒙古天首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舒兰市天首钼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吉林天首钼加工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聚星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天首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天首创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天首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舒兰天首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舒兰天首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舒兰天首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天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内蒙古新兴产业发展并购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舒兰天首企业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②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邱士杰、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86,000,000.00 | 2019年12月24日 | 2022年7月24日 | 否 |
(3)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无。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
邱士杰 | 3,523,997.94 | 3,523,997.94 |
吉林六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6,855,000.00 | 6,855,000.00 |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9,069.84 | 169,069.84 |
合 计 | 10,548,067.78 | 10,548,067.78 |
7、关联方承诺
无。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1)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公司于2014年投资设立子公司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认缴但尚未支付的注册资本共计1000万元。
公司于2016年投资设立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认缴但尚未支付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投资设立天首(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认缴但尚未支付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投资设立天首(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认缴但尚未支付的注册资本9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投资设立子公司天昱人和(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认缴但尚未支付的注册资本970万元。
公司2021年投资天首能源科技(中卫)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于2051年9月30日前缴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认缴但尚未支付的注册资本950万元。
2、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
1姚新顺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2015年7月1日,公司发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2号)。姚新顺等投资者以上述事项造成投资损失,诉公司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向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2019年3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发出([2019]内01 民初104、87、89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通知书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自然人姚新顺、许丽月、许长青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该诉讼将于2019 年5 月20 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9年7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9]内01 民初
285、287、288、290、291、292、293、294、296、297、298、308 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自然人梁佳、吴克宇、彭福星、史济萌、郑国强、缪海燕、王祥来、桂睿宏、喻海冰、夏春云、赵汝勇、吴畏等12人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该诉讼已于2019 年8月9 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针对上述案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2019年10月8日做出民事裁定: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该地点应认定为公司住所地。裁定:本案移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202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京03民初321号)、([2020]京03民初287号)、([2020]京03民初327号)、([2020]京03民初329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自然人姚新顺、许长青、许丽月等23人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经审查认为,因法院已受理包括本案原告姚新顺、许长青、许丽月在内的多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均系投资者个人基于同一虚假陈述事实而向本公司提起的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多个原告因同一虚假陈述事实对相同被告同时提起两个以上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合并为一个共同诉讼”,为便于案件审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上述多起案件均并入(2020)京03民初286号原告赵汝勇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报表日止,尚处于审理阶段,已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2公司未如期支付钼业公司股权转让款诉讼案因公司收购天成矿业持有的天池钼业75%股权的股权转让款未全部支付完成,天成矿业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 年10月15日受理此案。天成矿业申请了财产保全,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2020]吉02民初463号)和([2021]吉02民初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吉林天首持有的全部天池钼业股权。
事实与理由:2017年7月13日,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企业吉林天首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成矿业持有的天池钼业75%股权和天池矿业对天池钼业享有的3.42亿元债权。双方于2017年4月13日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7年6月22日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年4月28日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应于自标的公司75%股权质押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舒国用(2015)第 02830130 号)抵押解除后10日内,支付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中的70,000万元;自标的公司季德钼矿采矿权(证号:C1000002010023110056360)抵押解除后10日内,支付剩余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中的15,000万元;自天成矿业协助办理标的公司75%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3年内或吉林省舒兰市季德钼矿矿山投入开采后实际开采日处理矿石量达到25,000 吨后1年内(以发生日期当中的较早者为准),支付剩余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中的10,347.45万元。2020年10月15日及2021年1月15日,天成矿业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本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收购其75%股权剩余转让款约2.8亿元及相应利息,并冻结了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增资后的52.1291%股权。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8日做出([2020]吉02民初463号)及([2021]吉02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吉林天首向天成矿业支付284,355,581.76元股权转让款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吉林天首上诉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案号为([2022]吉民终89号)、([2022]吉民终100号)。2022年4月7日,天成矿业与案外人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天成矿业将其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吉民终89号)、([2022]吉民终100号)两个案件中对公司及吉林天首所有的主债权、担保权利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尚未清偿的股权转让款及全部利息以及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转让给大黑山钼业。标的债权已交割完毕,公司及吉林天首于2022年4月15日收到天成矿业送达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公司为了化解上述债务纠纷,经平等协商,就上述([2022]吉民终89号)、([2022]吉民终100号)两个案件与天成矿业分别签订《诉讼案件和解协议》。公司及吉林天首与天成矿业签订《诉讼案件和解协议》,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15日第十次会议和吉林天首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天成矿业、公司及吉林天首均自愿以调解方式解决
上述284,355,518.76元及利息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天首发展2022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大黑山钼业对吉林天首及天首发展履行义务的能力产生严重怀疑,故大黑山钼业授权天成矿业撤销和解协议,天成矿业不再与吉林天首、天首发展进行和解,天成矿业请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2022)吉民终89号、(2022)吉民终100号案件依法判决。
诉讼进展: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审理完毕,且公司前期已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吉民终89号、(2022)吉民终100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均维持了一审判决。
③吉林天首被诉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签订借款合同,大黑山钼业于2022年4月向吉林天首支付了全部借款人民币3.9亿元。由于天首发展退市触发提前到期条款,大黑山钼业向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吉林天首归还3.9亿元借款,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吉林天首持有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52.12907%的股权:
事实与理由:大黑山钼业、吉林天首于2022年3月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M-QHB-2022-002),约定吉林天首向大黑山钼业借款人民币39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借款期间按年利率8%计息,逾期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大黑山钼业按《借款合同》约定分别于 2022年4月20日和2022年4月28日将全部借款390,000,000.00元汇至吉林天首账户,已经完全履行了《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天首发展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天首发展股票上市。根据《借款合同》第3.2条、3.2.3条约定,天首发展发生被终止上市情形,大黑山钼业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另外,吉林天首已经违反《借款合同》9.2.1条、9.3条、9.3.2条、9.2.3条、9.4条、9.5条约定,构成根本违约。大黑山钼业于2022年5月28日行使合同解除权,通知吉林天首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吉林天首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但吉林天首明确表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如期还款。
诉讼请求:1、确认大黑山钼业与吉林天首于2022年3月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M-QHB-2022-002)于2022年5月29日解除;2、判令吉林天首偿还大黑山钼业借款本金390,000,000.00元、利息3,328,771.97元及逾期还款利息(以390,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清偿本息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3、判决吉林天首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实现担保物权所需费用及其他全部诉讼费用。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十一、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方担保情况”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未如期支付购买天池钼业股权转让款诉讼案期后进展
吉林天首上诉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吉民终89号、(2022)吉民终100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均已生效,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6日做出《执行裁定》(2022)吉02执183号、(2022)吉02执184号,被执行人均为吉林天首和本公司,执行标的分别为181,913,344.00元、104,038,672.00元。2022年7月19日,大黑山钼业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请求将(2022)吉02执183号、(2022)吉02执184号案件的执行申请人由天成矿业变更为大黑山钼业。公司、吉林天首已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2)吉02执异49号、(2022)吉02执异50号],变更申请人大黑山钼业为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吉民终89号、(2022)吉民终100号民事判决为执行依据的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2、吉林天首被诉借款合同纠纷案期后进展: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吉0221民初586号],具体判决如下:1、确认2022年3月大黑山钼业与吉林天首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JM-QHB-2022-002)于2022年6月1日解除;2、吉林天首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大黑山钼业借款本金390,000,000.00元、利息 3,328,771.97元,合计393,328,771.97元及逾期还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以390,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8日起至借款本息 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3、驳回大黑山钼业的其他诉讼请求。
3、公司到期未向渤海信托还本付息事项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8600万元信托贷款已于2022年7月24日到期,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08月01日立案执行。
4、出售西藏天首100%股权、注销天昱人和与天首国际事项
鉴于公司股票已退出深交所主板,公司决定对亏损企业、无实际经营及不再开展业务的子公司进行整合。2022年7月27日,经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出售子公司西藏天首100%股权、注销子公司天昱人和与天首国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5、天池钼业安全设施设计延期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已重新履行完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000万股股权,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合慧伟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冻结。
在执行过程中,邯郸市邦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邦文”)以其已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受让本案债权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其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交书面材料,确认其已将本案执行依据项下的债权转让给邯郸邦文,并已书面通知合慧伟业。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将本案申请执行人变更为邯郸邦文。2020年 3月17 日,邯郸邦文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以其就本案债权债务清偿问题正在与被执行人商谈和解方案为由,申请对合慧伟业持有的 4000万股天首发展股票暂不予处置,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10月10日,邯郸邦文将(2013)深中法商初字第101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全部转让给源利(北京)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5日,源利(北京)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再转让给舒兰天首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并向合慧伟业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合慧伟业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同意债权转让。
2021年2月3日,广东省深圳中院出具(2020)粤执恢796号执行裁定书:变更舒兰天首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2021年6月8日,广东省深圳中院出具(2020)粤03执恢7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变价被执行人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000万股以清偿债务。
2021年8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服务专区股东名册显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公司为无控股股东的状态、无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邱士杰在本期内仍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仍全面负责公司董事会运行和生产经营。
2022年6月17日,千翔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神马咨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04,2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973%,持股比例超过5%。
由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337,822,022股减少为321,822,022股,导致千翔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神马咨询合计持股比例由4.8559%变更为
5.0973%,千翔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神马咨询无意控制公司。因此,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2、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2022年度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控股子公司山西天首新材料有限公司键合材料项目,保持了上市公司经营业务的相对稳定;重要资产控股子公司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季德钼矿仍在建设中,尚未投产运营。而公司当前债务负担较重,且均已被债权方起诉甚至处于执行阶段,公司亟需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补充流动资金、解决债务纠纷。若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的股权被司法强制执行或天池钼业季德钼矿无法按计划投产,公司持续经营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01,806,454.58 | 306,296,505.12 |
合 计 | 301,806,454.58 | 306,296,505.12 |
(1)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披露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302,080,025.19 | 306,467,735.75 |
个人借款 | 58,719.66 | 46,802.20 |
房租\物业费押金 | 33,192.00 | |
诉讼费 | 81,065.44 | |
合 计 | 302,138,744.85 | 306,628,795.39 |
②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40.00 | 331,750.27 | 332,290.27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540.00 | 331,750.27 | 332,290.27 |
③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6,330,917.48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95,050,362.58 |
4至5年 | 41,226,818.32 |
5年以上 | 159,530,646.47 |
合 计 | 302,138,744.85 |
⑥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332,290.27 | 332,290.27 |
⑦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200,197,387.90 | 7年 | 66.33 | - |
吉林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子公司往来款 | 89,925,196.18 | 3年 | 29.80 | - |
西藏天首工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3,114,699.23 | 3年 | 1.03 | -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6,328,878.34 | 6年 | 2.10 | - |
包头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371,979.07 | 9年 | 0.12 | - |
合 计 | -- | 299,938,140.72 | - | 99.38 | - |
⑦本报告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⑧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⑨本报告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2、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9,000,000.00 | 509,000,000.00 | 509,000,000.00 | 509,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 计 | 509,000,000.00 | 509,000,000.00 | 509,000,000.00 | 509,000,000.00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报告期增加 | 报告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99,000,000.00 | 499,000,000.00 | ||||
北京天昱人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合 计 | 509,000,000.00 | 509,000,000.00 |
十七、补充资料
1、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4,480.05 | 凯信腾龙、西藏天首税费返还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683.33 | 天池钼业委托贷款罚息冲回 |
小 计 | 21,163.38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5% | -0.0440 | -0.0440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6% | -0.0441 | -0.0441 |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