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电投能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本次董事会涉及的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事前核实,土地所有权归属方蒙东能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蒙东能源为公司的关联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夏鹏、韩放、陈天翔、陶杨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