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

sz002189
2025-05-16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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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学: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1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2-063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智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14,041,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3.475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113,964,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46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76,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3.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

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14,008,805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3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8%;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4,008,805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3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80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8%;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亚楠、许晶迎;

3.结论意见: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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