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于2022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毕晓平女士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富裕九洲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的日常运营,同意富裕九洲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裕九洲”)向齐齐哈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度4,9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授信,借款期限12个月。同时九洲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和担保期限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富裕九洲日常运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