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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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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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1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606,252股股票,故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总股数为212,210,900股。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4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5楼1501会议室。

8、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3名,代表公司股份111,317,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6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17名,代表公司股份8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公司股份111,262,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0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名,代表公司股份5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曹璋先生、冯旭先生、王淑娟女士、宁文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止。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书锦先生、林朝南先生、陈羽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同意刘书锦先生、林朝南先生、陈羽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止。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肖春花女士、宋青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止。

4、关于董事、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领取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后),津贴按半年度发放;公司监事领取监事津贴1万元/年(税后),津贴按年度发放。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直至股东大会对该事项作出新的审批。

5、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商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费用和2021年相同,为人民币10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33万元(含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光建律师、罗杰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1日

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序号审议议案股份类别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所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议案是否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曹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计111,317,432111,272,85899.9600%
其中:中小投资者81,30036,72645.1734%
1.02选举冯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计111,317,432111,272,84099.9599%
其中:中小投资者81,30036,70845.1513%
1.03选举王淑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计111,317,432111,272,83999.9599%
其中:中小投资者81,30036,70745.1501%
1.04选举宁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计111,317,432111,273,54399.9606%
其中:中小投资者81,30037,41146.0160%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书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计111,317,432111,273,54299.9606%
其中:中小投资者81,30037,41046.0148%
2.02选举林朝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计111,317,432111,273,53999.9606%
其中:中小投资者81,30037,40746.0111%
2.03选举陈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计111,317,432111,273,53899.9606%
其中:中小投资者81,30037,40646.0098%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肖春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计111,317,432111,273,53999.9606%
其中:中小投资者81,30037,40746.0111%
3.02选举宋青女士为公总计111,317,432111,273,53999.9606%
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中小投资者81,30037,40746.0111%
序号审议议案股份类别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同意反对弃权议案是否通过
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4关于董事、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总计111,317,432111,301,63299.9858%14,8000.0133%1,000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81,30065,50080.5658%14,80018.2042%1,0001.2300%
5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计111,317,432111,312,63299.9957%3,8000.0034%1,000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81,30076,50094.0959%3,8004.6740%1,0001.2300%

注:A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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