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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泰3:重大仲裁及其进展公告(补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1

证券代码:400097 证券简称:刚泰3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及其进展公告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年11月2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1年10月25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2023年2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2日1日作出的[2023]沪贸仲裁字第0080号裁决书。

2、2023年2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2日1日作出的[2023]沪贸仲裁字第0081号裁决书。

3、2023年2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2日1日作出的[2023]沪贸仲裁字第0084号裁决书。

4、2023年2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2日1日作出的[2023]沪贸仲裁字第0085号裁决书。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刘文亮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股东

2、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刘文辉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股东

3、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唐才国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股东

4、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周文毅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股东

5、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退市公司的关系:退市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刘文亮、刘文辉、唐才国、周文毅与被申请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被申请人”)签订的《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文辉、唐才国、陈振杰、刘文亮、周文毅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称“《资产购买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就案涉《资产购买协议》项下的争议申请仲裁。

一、申请人刘文亮请求和理由:

请求: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资产购买协议》项下第二笔未付交易价款合计184,000元;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仲裁裁决情况

偿协议》中申请人、陈振杰等六名乙方2016年度应补偿金额为4,346,700元[计算公式:2016年度应补偿金额=(3,300万-29,471,500)÷(3,300万+4,500万+6,000万)×17,000万-0=434.67万],对应应补偿股权比例为0.9449%[计算公式:2016年度应补偿股权比例=434.67万4÷4.6亿=0.9449%]。

2016年承诺期间申请人应补偿金额合计最多为4,346,700元,对应应补偿股权合计最多为0.9449%。

根据《补偿协议》第5.1.1条约定,被申请人应于当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十日内确定当年补偿金额。但2016年承诺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被申请人均未确定补偿金额,亦未配合申请人划转目标公司剩余股权,也未将《资产购买协议》项下第二笔交易价款合计1,840,000元支付给申请人。

1、申请人刘文亮与被申请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仲裁裁决:

(一)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资产购买协议》项下第二笔未付交易价款合计人民币184,000元;

(二)被申请人应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4,500元;

(三)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18,898元,由被申请人承担60%,即人民币11,338.80元,申请人自行承担40%,即人民币7,559.20元,鉴于申请人业已预缴全额仲裁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1,338.80元以补偿申请人的仲裁费;

(四)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第(一)、(二)、(三)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完毕。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申请人刘文辉与被申请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仲裁裁决:

(一)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资产购买协议》项下第二笔未付交易价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11,338.80元,申请人自行承担40%,即人民币7,559.20元,鉴于申请人业已预缴全额仲裁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1,338.80元以补偿申请人的仲裁费;

(四)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第(一)、(二)、(三)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完毕。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本次仲裁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仲裁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仲裁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上述案件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上述案件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2日1日作出的[2023]沪贸仲裁字第0080号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0081号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0084号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0085号裁决书。

公告编号:2023-002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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