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05 公司简称: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二○二三年二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强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10元(含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2,956,0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022,2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222,718.88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本年报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有关内容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可能会受到外界环境和实际经营变化的影响,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章节中所列的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上证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恒顺醋业 | 指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恒顺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天衡 | 指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镇江国控 | 指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恒达包装 | 指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恒顺 | 指 |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
欣鑫香港 | 指 |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
恒顺酒业 | 指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恒润调味品 | 指 | 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恒顺商场 | 指 |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 |
国金小贷 | 指 | 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重庆调味品 | 指 | 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原名称:江苏恒顺醋业云阳调味品有限公司) |
黑龙江恒顺 | 指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金龙酿造 | 指 | 齐齐哈尔市金龙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
国顺基金 | 指 | 镇江国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恒顺商城 | 指 | 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 |
恒顺食品 | 指 | 江苏恒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江苏恒睿数据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恒顺米业 | 指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祥兴商贸 | 指 | 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 |
恒华彩印 | 指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恒顺醋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Hengshun Vinegar-Industr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engshun Vinega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杭祝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0608834062C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魏陈云 | 李雪芳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
电话 | 0511-85307708 | 0511-85307798 |
传真 | 0511-84566603 | 0511-84566603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hengshun.cn | zhengquan@hengshun.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2年1月25日由原“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变更为“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实际地址没有发生变动。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2028 |
公司网址 | www.zjhengshun.com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hengshun.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恒顺醋业 | 600305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0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汤加全、常怡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139,020,033.23 | 1,893,347,829.74 | 12.98 | 2,023,826,420.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7,994,123.97 | 118,917,448.51 | 16.04 | 315,253,524.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2,402,071.51 | 108,233,327.49 | 13.09 | 284,893,981.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722,121.18 | 322,696,099.40 | -40.59 | 363,230,530.56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95,062,669.30 | 2,170,553,447.16 | 1.13 | 2,398,558,790.14 |
总资产 | 2,967,704,800.83 | 3,211,501,542.61 | -7.59 | 3,238,866,902.7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90 | 0.1191 | 16.71 | 0.31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90 | 0.1191 | 16.71 | 0.31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33 | 0.1084 | 13.75 | 0.28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4 | 5.13 | 增加1.21个百分点 | 13.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2 | 4.67 | 增加0.95个百分点 | 12.2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0.59%,主要系本期采购支出增长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72,026,087.63 | 611,206,137.33 | 498,434,258.93 | 457,353,549.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241,371.23 | 50,667,285.23 | 26,534,228.80 | -16,448,76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0,124,187.23 | 46,427,485.87 | 23,000,858.89 | -17,150,460.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317,217.80 | 175,082,325.91 | -22,183,088.15 | 81,140,101.2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03,738.50 | 4,635,420.57 | -1,124,081.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50,620.15 | 11,280,301.50 | 8,691,749.2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563,758.93 | 1,019,102.2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385,681.93 | 20,784,689.56 | 24,177,586.01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602,454.00 | -19,599,400.00 | -898,361.2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3,099.09 | -2,890,782.31 | 4,934,807.3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5,050.60 | 增值税减免 | 92,933.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40,288.67 | 2,102,260.17 | 5,271,562.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4,081.86 | -139,910.80 | 1,262,630.64 | |
合计 | 15,592,052.46 | 10,684,121.02 | 30,359,543.1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2,682,503.01 | 352,351,054.83 | -190,331,448.18 | 13,560,404.0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871,100.00 | -14,871,1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392,178,900.00 | 374,139,746.00 | -18,039,154.00 | -1,094,654.00 |
合计 | 963,421,503.01 | 740,179,800.83 | -223,241,702.18 | 12,465,750.08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2022的三年,是疫情持续爆发的三年,是公司经受考验的三年,是行业内卷严峻的三年。公司全体员工不放弃、不懈怠、不松劲,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增长,主要质态指标得到了明显改善,为企业长远发展由“虚胖型增长到肌肉型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报表)21.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亿元,同比增长16.04%。其中,主营调味品实现收入20.3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5%,较上年同期增长10.05%;主营调味品实现净利润1.22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8.7%,同比增长13.09%。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公司将聚力打造“一业多品”的产业格局,聚焦调味品主业,围绕“醋、酒、酱”产品战略,实施“大单品、大产线、大渠道、大协同”策略,带动生产等供应链各环节协同效能提升。公司着力推动了以下重点工作:
营销变革方面
一是全国化布局进程加快。非主力战区销售增长趋势较快,沪苏南、宁镇、苏北主力市场同比增长超全国平均水平;二是经销商量质同步提升。拓展经销商净增94家,不断优化了经销商结构(报告期内新增364家,优化减少270家);三是渠道拓展成效显著。重点聚焦O2O渠道发力;商超、传统电商及社区团购实现较高增长。全年全品类扩网9.8万家终端;四是品牌曝光率大幅提升。综合品牌价值达到85.78亿元,位居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榜单前列。全年广告投放江苏卫视黄金广告插口,节目累计覆盖人数超10亿次,全年新媒体热度大大提升。
产品创新方面
产品战略委员会实体化、常态化运作。一是大力推进产品梳理整合。决议淘汰低销额、低毛利、竞争力弱等老旧产品。不断提升“大单品”策略,销售占比明显提升。二是复合调味料增长达到预期。其中,红烧肉料包、酸汤肥牛料包销售实现高速增长。三是规划新品上线。6大系列新品已于第46届恒顺酱醋文化节发布上市。
降本增效方面
加快六大管理中心建设。2022年阳光采招信息平台正式启动、“人力资源中心”、“财务共享中心”挂牌成立,持续推进采招中心、供应链中心打造。以销售带动供应链协同。通过聚焦大单品,对产品品类、酸度、瓶型等梳理整合,带动生产等供应链各环节协同效能提升,从而培育大产线、打造大渠道、促进大协同。推进降本增效项目制管理。重点围绕全年采招,细化生产、供应链、后勤和成员企业四大板块,持续将资产利用率、设备利用率、人事费率、物料损耗率、市场投诉率等作为降本增效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项目建设方面
修订了《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当前6个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其中,醋业本部香醋扩产续建工程主体框架已完工;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一菜一包”生产线部分已试投产;智能立体库项目旧库拆除已完成,新库土建执行招标流程后开始办理施工许可证;黄酒料酒扩建
项目空瓶仓库主体已完成,其他施工推进中;恒顺重庆子公司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已超计划完成办公楼、车间及工程用房主体建筑建造;恒顺徐州万通子公司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立体库已完工投入使用,其他施工推进中;恒顺山西子公司酿造食醋扩产项目进入土建施工阶段。“瘦身强体”方面围绕产业强市“一号战略”,正本清源聚主业。一是剥离非主营业务,清理低效、无效和僵尸类资产;二是完成了涉及主要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收购工作;三是继续清理低效、无效非生产性资产。社会责任方面始终秉承“恒顺众生”的经营理念,公司积极践行“源于社会、感恩社会”的优良传统,对内关心关怀职工,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对外主动担负起社会责任,回报社会。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中国企业慈善公益500强” “江苏省文明单位”“镇江市文明单位”称号。
(1)热心公益事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充分发挥“恒顺众生爱心团”党员志愿服务带动效应,积极参加“万企联万村文明帮扶” “慈善一日捐”“百善酱油百善醋认捐”等社会帮扶行动和“献爱心”活动。
(2)传播“醋都”文化。近年来,公司累计投资1000多万元,对中国镇江醋文化博物馆进行改造,全新升级了“厂史馆”“醋坊”“酱园”“酒海”“三酉堂”等场馆,增设了“酿制醋大师”“酿酒大师”“制酱大师”三大工作室,突显其独特的文化视角和功能,成为展示“中国醋都”文化的重要窗口。
(3)举办恒顺酱醋文化节。首次,把酱醋文化节拓展到全国33座城市,结合慈善公益活动,以新闻发布的形式传播“全国人民打酱油,团团圆圆过大年”的年俗文化。
(4)加强环境保护。公司一方面积极推进热电联产蒸汽使用,有效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创造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加大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力度,在分布式光伏电站一期2.12MW的使用基础上,积极推进本部二期1.5MW和徐州恒顺分公司1.6MW项目。公司2022年获得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评选的“2022年度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称号”。
循环经济利用方面,公司通过引入专业化的团队,利用世界领先高效固液分离工艺,致力于醋糟副产物的综合资源化开发利用,重点开发了反刍动物饲料、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基质、液体菌肥等系列农资产品,服务于广大种植、养殖行业,既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又创造了社会综合效益。
公司在诚信对待消费者、合作方,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进一步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对员工社会责任的培训教育,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全球疫情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调味品行业也面临消费需求收缩、成本上涨等压力和挑战。但调味品企业顺应市场的变化,积极探索企业发展新模式,在产品研发方面不断推陈出新, 在产品销售方面快速适应渠道变化,获得了稳定的发展。行业继续呈现出“整体发展平稳,大企业引领,各细分领域与各品牌之间出现一定的差异和分化”的发展态势。2021 年100强企业(100 家)数据统计,生产总量为1830.6万吨,同比增长率为 6.8%;销售收入为1317.1亿元,同比增长率为11.2%。2021年调味品著名品牌企业100强企业统计分析显示:调味品行业总产量保持正向增长,生产产量与销售收入均有提高。统计的12个分支产业,除火锅调料、酱腌菜、调味料酒产业产量下滑之外,其余产业产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其中增速较快的产业依次为鸡精(粉)、复合调味料、味精等分支产业。
2021 年度食醋企业(32 家)生产总量为157.5万吨,同比增长率为3.1%。公司产量为34.5万吨(中国调味品协会口径)。6家企业出现负增长。
2021 年度复合调味料企业(39 家)生产总量为89.9万吨,同比增长率为 17.8%。
2021 年度调味料酒企业(18 家)生产总量37.3万吨,同比增长率为-0.4%。公司产量7.8万吨,位列调味料酒产量前三位。(以上为中国调味品协会著名品牌企业100强统计分析)
1、食醋产业升级空间巨大
(1)食醋企业通过产业链整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现阶段的食醋企业,正在进行产业的整合和转型升级。众多公司正与全国科研院所合作,实现企业自身技术的创新升级。
随着国家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现有食醋企业对智能制造更加重视。尤其是人工智能应用,更为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食醋企业未来会将更加注重数据的价值,不断进行自我创新,自我变革和自我进化。如我公司的智能制造项目入围了全国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该项目通过产业链、供应链和智能装备间的互联互通和态势感知,提升食品安全全程保障和精益化生产能力。
(2)新的企业纷纷进入食醋产业,带动整个行业创新
食醋产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使得众多企业跨品类甚至跨行业进入到食醋行业。他们结合自身优势,顺应消费渠道、消费市场和消费群体的变化趋势,为行业带来了新的产品和营销理念,为行业的创新注入了新鲜血液。
2、食醋企业积极开拓多元化经营理念
食醋除了调味功能外,本身也是一种保健食品,有一定的保健功能。历代文献古籍里面都对食醋的保健功能作用进行记载。保健醋就是未来食醋多元化的一个重要方向。食醋多元化发展还可以向饮料和休闲食品拓展。
3、食醋产品向高端、高品质方向发展
食醋产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在不断升级,向高端发展。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很多的高端醋产品。除了产品本身更加强调健康外,在包装上也做了重大改变。提升了食醋的档次和价格,被广泛应用于高端消费和礼品市场。目前国内食醋类为主的复合调味料仅占复合调味料产品总数的5%左右,但随着餐饮市场的变化,食醋行业应该更加重视开发复合调味料,在口味、使用方式和营养功能等方面适应消费变化的新趋势。
4、食醋品牌宣传渠道和手段更趋多样
品牌宣传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传播的渠道更加立体化、多元化,网络大V、网红以及短视频等渠道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在传播内容上,未来会更加注重文化的传播和精神文明的宣传,通过文化的导入传播企业的品牌,建立消费者的认知。
5、线上线下融合促进全渠道发展
未来线下渠道和线上渠道在不断融合,界限越来越模糊。新零售模式会成为未来增长最快的渠道模式。新零售不但有线上渠道的流量入口,又有线下渠道的快速配送。同时利用积累的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对客户的购买价值进行分析,并进行针对性的宣传。同时,场景消费、体验式消费也会成为趋势。
食醋行业从竞争格局来看食醋集中度有较大提升空间。食醋行业目前仍然高度分散,小作坊大量存在,根据2021年中国调味品协会《中国调味品著名品牌企业100强》2021年度食醋企业(32家)生产总量为157.5万吨,同比增长率为3.1%。我公司产量为34.5万吨(中国调味品协会口径)。产量10万吨以上的食醋企业仅有3家,占总数32家的9%,食醋企业稳健增长,头部集中度较低,国内集中度提升空间较大。扩张中的老牌醋企,具有品牌沉淀和粘性客户群,先发优势较强,但随着有着健全销售网络的其他企业加入,潜在品牌竞争或加大,龙头企业挑战与机遇并存。
随着消费升级趋势确立,当消费者逐渐选择更健康、口味更丰富的高端产品时,也倾向选择知名度高、有品质保障的大厂商的产品,消费升级从一定程度上会倒逼小企业退出行业,淘汰部分低端和小作坊产能。基于此,预计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来源:中国调味品协会)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始于1840年清道光年间,是中国四大名醋之一——镇江香醋的代表,恒顺品牌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食醋产业领导品牌”。经历180余年发展,恒顺已成为目前中国最大的制醋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同时为全国同行业首家上市公司(2001年上市),主导食醋产品连续20多年销量全国领先,食醋年产量超30万吨(中国调味品协会口径),广销101个国
家和地区,恒顺品牌稳居中国食醋品牌排行榜榜首(2022年中国品牌力指数),恒顺醋产品多次蝉联国际金奖、国家质量金奖等,成为欧盟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名牌产品。
在引领中国醋业发展的基础上,恒顺借力资本,进一步聚焦主业,围绕“做深醋、做高酒、做宽酱”的产品战略,健全复合调味料全品类体系,在现有产品基础上丰富产品矩阵。同时注重销售渠道建设和研发科技创新,利用营销中心下设战区面向全国化布局,大力拓展线上业务。恒顺目前拥有6000多平方米的研究实验场所和中试基地,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其“固态分层发酵技艺”已被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恒顺曾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建国70年中国调味品产业社会卓越贡献企业”、“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中国调味品行业领军企业”、“国际文化交流基地”、“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食品工业科技竞争力卓越企业”、“全国食品工业质量竞争力卓越企业”、“中国慈善公益500强企业”、“江苏省小巨人企业”、“改革开放40年·江苏高质量发展榜样企业”等称号,荣获“亚洲名优品牌奖”、“中国专利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荣誉,被推选为中国调味品协会会长单位、中国食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公司主持的“固态酿造食醋关键技术与智能化装备创制”获得中国职工技术协会职工技术成果一等奖。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29件,其中发明专利14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获得授权专利33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获准商标注册25件。成功立项国家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江苏省国际技术合作研究项目、镇江市重点研发计划、镇江市国际技术合作研究项目等项目。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随着社会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各种营销创新模式层出不穷,紧靠传统的销售模式很难适应市场的变化,找到营销的本质、抓住核心才能适应如今多变的市场环境,因此在营销中最重要的“人货场”三个环节作了优化,让三者能够形成更有效的串联。
为进一步巩固2022年取得的市场基础建设的成果并在2023年能继续以领先行业增长水平的速度发展,年初对销售组织架构做了进一步优化,全国调整为2个大区、10个战区,使得管理颗粒度更加精细,提升了人员管理效率。
在对消费者需求满足上,从单纯地出售商品升级为能通过产品给用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带来额外的增值服务,因此通过对各级用户需求的发掘,推出了“零添加”系列产品、“国潮系列”产品、“轻”系列产品等。这也是从品牌方思维向用户思维转变。
除了在传统的零售批发渠道持续发力外,在电商、新零售板块进一步发力,使各级用户能够在更全面的场景中和我们的产品发生交互,逐步构建全场景的营销模式。
进一步加强总部对营销资源的统筹规划管理,加强在渠道资源投入、品类资源投入上的准确性,保证资源在使用上的精细化和效率化。
不断优化各种流程制度,在关键环节上制定标准SOP,赋能战区/片区能更加高效迅捷的完成事务性工作,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产品深耕和渠道深耕上。
2、生产模式
公司建立了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及供应链体系,围绕“以销定产,产销协同”的模式组织生产,推进提升销售计划的准确性,逐步实现产销同步,内控半成品与产成品合理库存,降低库存成本。公司通过工艺装备升级,快速推进企业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进程。通过向生产基地全面推进SAP系统运用和数据分析,快速实现生产系统的标准化和成本管控的精细化。在生产组织中,持续开展精益生产管理,强化生产过程成本管控,将生产成本中心下移到班组到产线,推进全员全过程生产成本管理。2022年公司持续推进生产智能化及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和生产效率,全面推进公司生产过程数字化深化转型。公司利用镇江独特的地理种植优势在镇江市周边建立了4500亩香陈醋专用糯米种植基地,并在江苏省建成了万余亩的食醋专用粮种植基地。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种植和定向采购模式,通过对GAP体系的认证推广,重点放在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管理上,从源头上消灭了原材料的质量安全风险。通过产品生产过程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建立起了一整套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强化制造过程、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了恒顺产品品质的稳定。
3、采购模式
公司遵循上市公司内控制度,根据年度采招工作实施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重新修订了“采购管理办法”,同时便于“采购管理办法”的顺利落地,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及科学规范的流程,并将流程在SAP系统及OA系统中固定。
同时,公司采招委员会及其日常工作机构——采购(招标)办公室实施日常采购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公司所有的采购业务以公开招标为主其它采购方式为辅的方式开展,采购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采购风险并成功实现了降本增效。2022年实际招标次数较上一年上升1.5倍。另外,公司还规范了供应商准入、退出机制,科学量化了供应商评估体系,保证了供应商资源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公司还通过专业化供应商培养机制的实施,承担起公司应有的社会责任;通过采购资金科学合理化的运用,有效降低了应付账款的风险以及采购综合成本。
4、生产工艺流程
(1)食醋(香醋、陈醋)
公司主营产品香醋、陈醋采用传统的固态分层发酵工艺,精选江南优质糯米为主要原料,历经制酒、制醅、淋醋三大过程、大小40多道工序,约180天以上时间的贮存,独具“酸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味鲜,愈存愈醇”的特色。目前,该工艺已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保护名录。公司坚持全产业链质量标准化管控,在每个生产环节都需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后才可进入下一生产流程中,确保产品安全,质量稳定。
食醋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验收→制酒发酵→制醅发酵→封醅→淋醋→煎醋→储存→产品包装→入库
(2)料酒
恒顺料酒以传统黄酒为基础加入萃取的香辛料调配而成。公司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双边酿造工艺,精选江南优质大米为原料,无浸泡,直接蒸煮。麦曲生产采用全自动圆盘制曲工艺,糖化率高。制酒的前、后酵全部采用大罐发酵法,成品酒也采用大罐储存。公司最为核心的技术是采取鲜姜鲜葱为原料,通过先进淬取设备获得原汁原味的复合型调味液,定量添加,确保料酒的风味稳定。料酒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验收→蒸饭→加曲拌料→大罐发酵→压榨→澄清→煎酒→储存→调配→产品包装→入库
5、品牌策略
2023年将继续贯彻与执行“做深醋、做高酒、做宽酱”的产品战略。在醋品类产品传播上,继续聚焦“吃好醋,选恒顺”的品牌定位,围绕“金优零添加”系列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大单品打造。通过全国渠道进场铺市、样板陈列打造、梯媒广告投放,分别从产品见面率、终端特陈化、媒介曝光度三大方面对产品上市提供有力支撑,将“零添加”的健康卖点与“恒顺”品牌高度绑定,击穿消费者心智,提升品牌形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恒顺醋业龙头地位。复合调味料品类依旧是企业增量的重中之重,2022年恒顺复调品类取得了不俗的成绩,2023年还将持续推出轻火锅系列、小龙虾系列、冷泡汁等产品。以复调产品作为与年轻消费者沟通的媒介,通过场景化、互动性的营销方式进行传播,拉近沟通距离,促进品牌年轻化。
在媒介传播方面,继续延续与江苏卫视的战略合作关系。“非诚勿扰”栏目使用金优零添加作为冠名,同时栏目中插、剧场广告等丰富的广告呈现,保证食醋传播基本面。同时定制综艺“食遇人间”将围绕美食与情感两大话题,结合复调类产品进行栏目植入,以社会正能量话题主人公为故事主线,讲述平凡人的不平凡故事,打造综艺爆款。
“金优零添加”系列产品将以电梯媒体为主要传播阵地。电梯媒体能够全面覆盖产品主流消费人群,场景广告高触达、低干扰、高频次的特点是打造产品爆款的必选媒介。计划选择全国重点市场进行样板打造,通过上市初期高频曝光、上市中期精准投放、电商节点平台引流等促使提升新品见面率,赋能销售。
双星代言计划落地实施,利用明星话题和粉丝流量,赋能产品曝光。代言人形象将出现在电商页面、生动化物料、终端陈列等多方面,一方面能够为产品进行流量背书,另一方面利用粉丝经济进行销售促成。已经确认孟非为第一位代言人,拥有国民月老美称,另外将选择一位具有种草属性的当红小花,有效利用其在社交媒体的话语权围绕年轻产品进行种草和曝光,迅速提升产品曝光度。
新品传播和节点营销除了常规的社媒达人种草的玩法外,将创新利用当下流行的露营、脱口秀等户外互动形式,搭建线上线下传播的生态。让受众既能看到,也能体验到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发酵事件反哺线上的二传,形成流量的循环和流向。
自媒体矩阵运营精耕细作,恒顺自媒体已经涵盖了小红书、抖音、公众号、视频号等主流平台,累计粉丝超20万。2023年除了常规的种草发布外,将围绕粉丝进行核心用户的积累,乐于分享的死忠粉们将成为恒顺的发言人,最先尝鲜到恒顺的产品,同时利用其平台分享进行基础内容的铺设。媒体传播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单一的传播媒介再难满足品牌和产品传播的需求。面对消费选择多样化的市场态势,我们也将积极迎合媒体环境变化,利用更生态的传播方式,更新潮的传播玩法,将恒顺品牌力的提升和品牌形象的年轻化作为长久目标去奋斗。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中华老字号”企业,始创于1840年清道光年间,作为“四大名醋”之首镇江香醋的代表,是唯一的食醋上市企业,形成了以行业地位明显、品牌知名度高、渠道广泛、非物质传统工艺与现代化创新结合的技术优势、质量优等诸多竞争优势。公司食醋产品的产销量长期位居全国第一,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食醋生产企业;
(一)品牌价值巨大,消费升级潜力高。公司的品牌具有很高的消费者心智夺取程度,是消费品行业最大的持续性竞争优势。另外食醋类特别是恒顺香醋及相关产品(醋饮,醋胶囊等)作为健康食品,未来消费空间巨大,按照日本的人均可比研究,国内的醋及其产品的人均消费量至少还有3倍以上的提升空间。
(二)独特酿造的技艺,造就独具的产品特性。国务院 2006 年将镇江恒顺香醋酿制技艺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是江苏省食品制造业中唯一入选的传统手工技艺。恒顺香醋选用优质糯米为原料,采用固态分层发酵的传统技艺,历经制酒、制醅、淋醋三大工艺过程40多道工序精制而成,独具“酸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味鲜,愈存愈醇”的特色。独特的酿造技艺,使得醋类产品拥有极强的盈利能力,高端产品毛利率在50%以上,使得其具备了大部分调味品没有的投资价值。
(三)产品质量安全始终引领行业,质量管控体系优于同类企业。通过食品链可追溯管理,公司建立了一整套从农田到餐桌的管理体系。严格的管控使公司质量安全处于行业领导地位,消除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食醋本身具有较高酸度,不易变质,恒顺醋的酸度更是高于整体醋类产品,具有非常强的食品安全壁垒。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报表)21.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亿元,同比增长13.09%。其中,主营调味品实现收入20.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5%;综合毛利率34.04%,同比下降2.92个百分点。醋系列实现收入12.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3%,醋系列毛利率41.54%,同比下降2.43个百分点。
酒系列实现收入3.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0%,酒系列毛利率28.01%,同比下降4.82个百分点;酱系列实现收入2.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48%,酱系列毛利率16.02%,同比增加0.40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139,020,033.23 | 1,893,347,829.74 | 12.98 |
营业成本 | 1,403,865,254.17 | 1,181,902,596.64 | 18.78 |
销售费用 | 346,926,358.73 | 343,642,212.70 | 0.96 |
管理费用 | 115,719,484.00 | 125,188,299.90 | -7.56 |
财务费用 | 3,346,652.30 | 5,667,757.16 | -40.95 |
研发费用 | 83,252,318.91 | 78,542,778.59 | 6.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722,121.18 | 322,696,099.40 | -40.5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847,066.97 | 106,853,285.04 | 11.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517,094.68 | -319,802,590.80 | 14.1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数增长12.98%,主要系调味品产品结构调整,销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8.78%,主要系调味品销售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增加0.96%,主要系营销投入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减少7.56%,主要系部分子公司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及技术服务费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减少40.95%,主要系利息支出下降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00%,主要系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40.59%,主要系本期采购支出增长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11.22%,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14.16%,主要系上年同期回购股份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恒顺品牌于2022年中国品牌力指数食醋品牌排行榜荣膺榜首,且复合调味料品牌影响力指数榜单首跻身前十。由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颁布的品牌价值恒顺再创新高,品牌价值达85.78亿元。
2022年恒顺品牌传播以“恒顺香醋 纯酿造”为主题,贯彻与执行“做深醋、做高酒、做宽酱”的产品战略。从江苏卫视战略合作、新东方烹饪战略合作、节点营销、新产品社媒传播等方面结合,利用场景化、多形式进行品牌传播和消费者触达。
延续与加深江苏卫视战略合作关系。分别赞助江苏卫视春节晚会和元宵晚会,成为王牌IP“非诚勿扰”冠名品牌,利用多矩阵与多形式的卫视资源,保障收视率的同时融合品牌理念深度植入。晚黄金剧场中插广告,重复曝光、重复洗脑、重复触达,资源投放累计覆盖人数超10亿次。
2022年持续与新东方烹饪达成战略合作,将恒顺产品使用场景引入新东方标准化教案,从学习阶段就进行品牌和产品教育,日后形成学员深刻的肌肉技艺,从而实现强化餐饮渠道渗透。
为实现“恒顺”品牌和产品的年轻化,加大新媒体投放力度,围绕重点节点和新产品上市进行了社媒投放,线上线下联动、达人种草、直播带货等多种形式丰富传播路径,同时构建与年轻消费者沟通的渠道。自媒体矩阵粉丝量累计超20万,矩阵体量初步形成。
在产品发展上,坚持“醋、酒、酱”主导品类深度发展。在醋品类上,继续树立食醋龙头品牌形象,高端引领,中端增量是未来发展的重点。稳固香醋品类市场占比,丰富其他食醋品类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以打造过亿单品销售为目标,实现单品在品类中的明星作用。同时创新开发多应用场景单品,利用创新卖点触达消费者需求。在酱的品类上,重点将复合调味料作为产品新趋势的战略发展高度,并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消费场景,找准目标人群。2022年复调品类销售为销售增量带来了丰富的血液,川调料包、新式火锅汤包等多样化的产品,满足不同食客差异化需求,类定制化的产品开发理念为复调品类高速增长提供保障。
在渠道建设上,探索挖掘新消费场景,加强与年轻消费群体的链接,整合新零售渠道资源,快速占领新渠道阵地。
在终端网点的建设上,持续推进品牌终端落地项目,重点打造生动化形象终端投放近万家复合调味料展示货架,夯实终端建设基础工作,提升品牌、产品曝光率。
(2)订单分析
2022年营销中心销售订单22.30亿元,2021年营销中心销售订单19.89亿元,同比增长12.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调味品 | 2,031,615,552.76 | 1,340,053,782.89 | 34.04 | 10.05 | 15.15 | 减少2.9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醋系列 | 1,283,931,265.81 | 750,550,024.91 | 41.54 | 6.03 | 10.63 | 减少2.43 |
个百分点 | |||||||
酒系列 | 356,946,648.89 | 256,971,631.38 | 28.01 | 11.30 | 19.30 | 减少4.82个百分点 | |
酱系列 | 256,261,923.63 | 215,206,719.77 | 16.02 | 44.48 | 43.80 | 增加0.40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华东大区 | 1,059,276,853.36 | 651,987,852.49 | 38.45 | 9.74 | 14.81 | 减少 2.72个百分点 | |
华南大区 | 339,199,850.26 | 239,730,128.82 | 29.32 | 15.42 | 20.76 | 减少 3.12个百分点 | |
华中大区 | 337,877,781.63 | 233,953,554.01 | 30.76 | 8.52 | 13.54 | 减少 3.06个百分点 | |
西部大区 | 169,500,406.80 | 122,540,776.02 | 27.70 | 8.13 | 13.13 | 减少 3.19个百分点 | |
华北大区 | 125,760,660.71 | 91,841,471.55 | 26.97 | 5.77 | 10.66 | 减少 3.23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经销模式 | 1,858,098,712.34 | 1,226,439,707.71 | 33.99 | 11.45 | 18.05 | 减少3.69个百分点 | |
直销模式 | 129,824,141.60 | 78,996,740.16 | 39.15 | -7.35 | -16.66 | 增加6.80个百分点 | |
外贸模式 | 43,692,698.82 | 34,617,335.02 | 20.77 | 12.41 | 15.07 | 减少1.83个百分点 |
(1).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醋系列 | 吨 | 209,390.61 | 206,704.04 | 15,295.55 | 14.74 | 17.77 | 21.31 |
酒系列 | 吨 | 88,794.45 | 90,865.46 | 4,117.20 | 13.82 | 22.12 | -33.47 |
酱系列 | 吨 | 34,143.10 | 33,498.75 | 2,390.20 | 8.45 | 9.68 | 36.91 |
(2).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 | 情况 说明 |
例(%) | |||||||
调味品 | 直接材料 | 946,258,908.67 | 70.61 | 806,291,922.57 | 69.28 | 17.36 | |
直接人工 | 102,898,623.48 | 7.68 | 95,272,416.37 | 8.19 | 8.00 | ||
制造费用 | 196,767,659.46 | 14.68 | 178,234,107.58 | 15.32 | 10.40 | ||
运输费用 | 94,128,591.28 | 7.02 | 83,960,398.72 | 7.21 | 12.1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醋系列 | 直接材料 | 498,463,785.80 | 66.41 | 474,413,689.25 | 69.92 | 5.07 | |
直接人工 | 68,346,136.72 | 9.11 | 52,886,258.27 | 7.80 | 29.23 | ||
制造费用 | 124,253,138.34 | 16.55 | 97,092,813.23 | 14.31 | 27.97 | ||
运输费用 | 59,486,964.05 | 7.93 | 54,070,305.21 | 7.97 | 10.02 | ||
酒系列 | 直接材料 | 190,207,035.19 | 74.02 | 162,625,347.95 | 75.50 | 16.96 | |
直接人工 | 14,017,279.93 | 5.45 | 9,264,899.40 | 4.30 | 51.29 | ||
制造费用 | 36,209,302.87 | 14.09 | 28,929,025.73 | 13.43 | 25.17 | ||
运输费用 | 16,538,013.39 | 6.44 | 14,584,943.59 | 6.77 | 13.39 | ||
酱系列 | 直接材料 | 175,413,653.08 | 81.51 | 122,952,337.86 | 82.16 | 42.67 | |
直接人工 | 10,453,698.63 | 4.86 | 6,731,269.14 | 4.50 | 55.30 | ||
制造费用 | 17,466,268.43 | 8.12 | 11,902,622.10 | 7.95 | 46.74 | ||
运输费用 | 11,873,099.63 | 5.52 | 8,068,594.32 | 5.39 | 47.15 |
(4).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2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0户,本期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减少3户。
①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 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368,800.00 | 72.00% | 转让 | 2022年1月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股份过户手续完成 | 2,841,941.51 |
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 | 1,644,600.00 | 100.00% | 转让 | 2022年11月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股份过户手续完成 | 1,939,404.40 |
注: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72%股权转让给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个人程祥柏。
②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2年6月,公司投资设立江苏恒顺复合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实际运营。
2022年7月,公司投资设立江苏百花酒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实际运营。
2022年8月,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于当月注销。
(5).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0,889.8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7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客户 | 8,229.64 | 3.85 |
2 | 第二名客户 | 5,126.39 | 2.40 |
3 | 第三名客户 | 3,017.14 | 1.41 |
4 | 第四名客户 | 2,280.79 | 1.07 |
5 | 南京德翠食品有限公司 | 2,235.87 | 1.05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8,635.1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9.2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9,509.4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75%。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019.71 | 11.36 |
2 | 第二名客户 | 9,859.01 | 7.46 |
3 | 第三名客户 | 4,880.06 | 3.69 |
4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4,489.78 | 3.40 |
5 | 湖北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4,386.59 | 3.32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期间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增减% |
销售费用 | 346,926,358.73 | 343,642,212.70 | 0.96 |
管理费用 | 115,719,484.00 | 125,188,299.90 | -7.56 |
财务费用 | 3,346,652.30 | 5,667,757.16 | -40.95 |
销售费用率% | 16.22 | 18.15 | 下降1.93个百分点 |
管理费用率% | 5.41 | 6.61 | 下降1.20个百分点 |
财务费用率% | 0.16 | 0.30 | 下降0.14个百分点 |
2022年度财务费用比2021年度减少40.95%,主要系利息支出下降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83,252,318.9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83,252,318.9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4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8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29 |
本科 | 55 |
专科 | 62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0 |
60岁及以上 | 1 |
(3).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增减(%)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835,460.64 | 33,453.20 | 23322.1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228,325.88 | 83,859,295.96 | -37.7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854,568.08 | 37,050,995.35 | -38.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078,872.70 | 4,197,298.78 | 354.5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5,848,874.68 | 142,039,425.37 | 44.9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9,000,000.00 | 451,000,000.00 | -91.3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708,062.84 | -1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9,020,000.00 | 413,408,000.00 | -66.3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5,937,081.68 | 164,857,510.25 | -35.7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800,013.00 | 211,245,143.39 | -61.7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幅度大,主要系收到的出口退税及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37.72%,主要系收到的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项减少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8.32%,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减少及上年同期收到债券收益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354,55%,主要系长期资产转让收回资金增加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4.92%,主要系支付的工程项目款增加所致;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91.35%,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融资性质资金所致;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66.37%,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5.74%,主要系支付的股利减少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1.75%,主要系上年同期回购股份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2,351,054.83 | 11.87 | 542,682,503.01 | 16.90 | -35.07 | |
预付款项 | 10,534,393.83 | 0.35 | 7,478,928.16 | 0.23 | 40.85 | |
其他应收款 | 3,589,354.69 | 0.12 | 6,262,990.56 | 0.20 | -42.6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871,100.00 | 0.46 | -100.00 |
在建工程 | 188,405,927.45 | 6.35 | 67,980,786.21 | 2.12 | 177.15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78,552.91 | 0.07 | 820,494.19 | 0.03 | 141.1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181,537.55 | 1.22 | 16,425,731.81 | 0.51 | 120.27 | |
短期借款 | 29,043,764.96 | 0.98 | 90,098,325.91 | 2.81 | -67.76 | |
预收款项 | 135,825.90 | 0.00 | 559,911.13 | 0.02 | -75.74 | |
合同负债 | 118,246,870.17 | 3.98 | 172,980,645.58 | 5.39 | -31.6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675,008.84 | 0.53 | 4,498,141.38 | 0.14 | 248.48 | |
长期借款 | 105,160,466.81 | 3.27 | -100.00 | |||
长期应付款 | 26,269,746.16 | 0.89 | 741,424.00 | 0.02 | 3,443.15 | |
递延收益 | 40,153,923.72 | 1.35 | 29,327,290.84 | 0.91 | 36.92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29,565.00 | -0.04 | -100.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30,899,044.70 | 1.04 | 78,295,567.55 | 2.44 | -60.5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减少35.07%,主要系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同比增加40.85%,主要系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同比减少42.69%,主要系期末恒顺米业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及经营性往来款减少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同比减少100%,主要系国金小贷公司转让所致;
(5)在建工程同比增加177.15%,主要系本期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同比增加141.14%,主要系房屋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120.27%,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同比减少67.76%,主要系期末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9)预收款项同比减少75,74%,主要系期末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10)合同负债同比减少31.64%,主要系期末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增加248.48%,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2)长期借款同比减少100%,主要系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13)长期应付款同比大幅度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资产收购补偿款所致;
(14)递延收益同比增加36.92%,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5)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减少100%,主要系国金小贷公司转让所致;
(16)少数股东权益同比减少60.54%,主要系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受限制的原因 |
货币资金 | 5,211,075.25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090,150.73 | 借款抵押物 |
无形资产 | 654,425.52 | 借款抵押物 |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餐饮市场是调味品销售的重要场景。尤其是堂食对于调味品的推动作用至关重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疫情爆发之初的2020年,餐饮行业总收入骤降15.40%,从2019年的46721亿元跌到2020年的39527亿元。2021年,餐饮总收入为46895亿元,同比上涨18.64%。2022年疫情的多地散发形势,再次对餐饮业造成不利影响。2022年1月至10月,餐饮总收入为35348亿元,同比下降5%。
2021年中国调味品著名品牌企业100强数据显示:入围的百强企业总销售额为1317亿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1.94%;入围的百强企业总产量为1831万吨,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3.19%,销售额和产量整体保持消费产业的稳健性特征,但产能扩张节奏有所放缓。
2022年,17家调味品上市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合计为747.29亿元,净利润合计123.64亿元。营业收入正增长的有14家,占17家上市公司的82.4%;净利润正增长的有10家,占17家上市公司的58.8%。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促消费将是2023年扩大内需的重点。随着各项具体政策措施的落地,消费市场疲软的现状有望得到根本扭转。最坏的时候即将过去,调味品生产和市场前景可期。
近几年,原材料成本上涨一直是制约企业效益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自2022年下半年起,一些转机开始出现:大宗商品价格近期开始出现一些回调,原油在内的大宗商品价格,已经回到了俄乌冲突爆发之前的水平。而小麦、玉米和大豆等主要粮食价格也集体从高点下跌了近30%的幅度,尽管可能是由于需求端的疲软和投机资金回撤等中短期因素导致,但对于缓解成本上涨和通货膨胀,依然是中短期利好。
以往,PPI和CPI的剪刀差,主要是由上游原材料涨价驱动的,在国内需求恢复偏弱的情况下,中下游行业转移成本能力依然较弱,导致上游原材料上涨对中下游利润的挤占作用较强。2022年10月份,PPI同比增速由正转负,这是自2021年1月以来首次同比增速落入负值区间。有专家表示,10 月“CPI-PPI”剪刀差持续走阔指向企业利润改善或正向下游传导。考虑到基数效应影响,“CPI-PPI”剪刀差在年内将趋于收敛,但中下游企业利润改善趋势有望持续。此外,调味品企业经过建立稳定采购渠道,适当增加原料库存,进行资本对冲等方式,增强了化解成本上涨的能力。
可以预期,以原材料为主的成本上涨对于行业的负面影响将逐渐减弱。
调味品市场发展韧性依然强劲,根据中国调味品协会2022年百强数据显示,百强企业销售额和产量同比增速连续4年保持正增长。但市场内部竞争激烈,集中化提升仍然继续。其中食用油、蚝油、味精等细分品类市场集中度较高,酱油、鸡精/粉、调味料酒、火锅调料、腐乳等细分品类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复合调味料、食醋、酱类集中度相对较低,差异化创新空间仍然存在。
消费市场的逐步回暖和供给市场产能的集中投放之间的错位必然会对现有企业经营产生巨大冲击,未来几年,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会不断增加。(信息来源于中国调味品协会)
食品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产品分项分 | ||||||
产品分项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醋系列 | 1,283,931,265.81 | 750,550,024.91 | 41.54 | 6.03 | 10.63 | 减少2.42个百分点 |
酒系列 | 356,946,648.89 | 256,971,631.38 | 28.01 | 11.30 | 19.30 | 减少4.82个百分点 |
酱系列 | 256,261,923.63 | 215,206,719.77 | 16.02 | 44.48 | 43.80 | 增加0.40 个百分点 |
小计 | 1,897,139,838.33 | 1,222,728,376.06 | 35.55 | 11.01 | 17.17 | 减少3.39 个百分点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模式 | 1,858,098,712.34 | 1,226,439,707.71 | 33.99 | 11.45 | 18.05 | 减少3.69个百分点 |
直销模式 | 129,824,141.60 | 78,996,740.16 | 39.15 | -7.35 | -16.66 | 增加6.8个百分点 |
外贸模式 | 43,692,698.82 | 34,617,335.02 | 20.77 | 12.41 | 15.07 | 减少1.83个百分点 |
小计 | 2,031,615,552.76 | 1,340,053,782.89 | 34.04 | 10.05 | 15.15 | 减少2.92个百分点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部分 | ||||||
地区分部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大区 | 1,059,276,853.36 | 651,987,852.49 | 38.45 | 9.74 | 14.81 | 减少2.72个百分点 |
华南大区 | 339,199,850.26 | 239,730,128.82 | 29.32 | 15.42 | 20.76 | 减少3.12个百分点 |
华中大区 | 337,877,781.63 | 233,953,554.01 | 30.76 | 8.52 | 13.54 | 减少3.06个百分点 |
西部大区 | 169,500,406.80 | 122,540,776.02 | 27.70 | 8.13 | 13.13 | 减少3.19个百分点 |
华北大区 | 125,760,660.71 | 91,841,471.55 | 26.97 | 5.77 | 10.66 | 减少3.23个百分点 |
合计 | 2,031,615,552.76 | 1,340,053,782.89 | 34.04 | 10.05 | 15.15 | 减少2.92个百分点 |
2 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
线上销售 | 281,213,097.35 | 13.84 | 50.16 | 185,024,765.49 | 10.02 | 58.59 |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适应公司新渠道、新产品的布局,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公司完成了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所持有的
27.75%股权、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所持有的17.48%股权、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所持有的15%股权、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所持有的16.82%股权等股权收购;为支持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向黑龙江恒顺增资2,49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推进中。2022年8月,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于当月注销。
报告期内,为利于公司进一步加速聚焦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9%股权,转让价格为1,487.11万元;公司向程祥柏转让了所持有的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价格为164.46万元。2022年6月,公司投资设立江苏恒顺复合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际运营。2022年7月,公司投资设立江苏百花酒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际运营。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571,242,603.01 | 13,560,404.08 | 530,000,000.00 | 734,871,100.00 | 366,040,054.83 | |||
其中 :1、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2,682,503.01 | 13,560,404.08 | 530,000,000.00 | 720,000,000.00 | 352,351,054.83 | |||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871,100.00 | 14,871,100.00 |
合计 | 571,242,603.01 | 13,560,404.08 | 530,000,000.00 | 734,871,100.00 | 366,040,054.83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8,408.12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商城”)51%股权出售给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恒顺集团以现金支付价款。上述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恒顺商城49%股权。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正在进行再融资事项即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股权出售未能彻底解决房地产业务的剥离,不符合再融资有关涉房事项的规定。为了满足公司再融资的需要,经与恒顺集团协商,同意公司将恒顺商城股权出售事项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恒顺商城出售资产,即恒顺商城将全部存货(开发产品)及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以7,707.52万元(不含税)的价格出售给恒顺集团,恒顺集团以现金支付价款。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截止报告期末,恒顺商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完成。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镇江恒顺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5日,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 食品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 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恒顺酒业总资产22,557.01万元,净资产 13,257.12 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9,427.52万元,营业利润2,136.31万元,净利润1,652.35万元。
2、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9日,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45.37%,为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联营企业。经营范围为: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印刷品、礼品、横(条)幅、展牌、样本画册、展场布置广告;代理国内同类广告及影视、播、报纸广告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排版、制版、印
刷装订;纸包装物品、纸箱的制造;印刷器材及零配件、纸张的销售、数码照相扩印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恒顺彩印总资产46,038.40万元,净资产 12,654.9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195.95万元,营业利润-4,152.02万元,净利润-4,122.46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食醋行业从竞争格局来看食醋集中度有较大提升空间。食醋行业目前仍然高度分散,小作坊大量存在,根据2021年中国调味品协会《中国调味品著名品牌企业100强》2021年度食醋企业(32家)生产总量为157.5万吨,同比增长率为3.1%。我公司产量为34.5万吨(中国调味品协会口径)。产量10万吨以上的食醋企业仅有3家,占总数32家的9%,食醋企业稳健增长,头部集中度较低,国内集中度提升空间较大。扩张中的老牌醋企,具有品牌沉淀和粘性客户群,先发优势较强,但随着有着健全销售网络的其他企业加入,潜在品牌竞争或加大,龙头企业挑战与机遇并存。
随着消费升级趋势确立,当消费者逐渐选择更健康、口味更丰富的高端产品时,也倾向选择知名度高、有品质保障的大厂商的产品,消费升级从一定程度上会倒逼小企业退出行业,淘汰部分低端和小作坊产能。基于此,预计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来源:中国调味品协会)
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陆续印发了食品及食品安全行业的政策,内容涉及食品安全、规范食品企业、发展绿色食品等方面,不断规范我国食品行业,复合调味品作为我国重要的辅助食品,也将在我国政策的引导下向好发展。
另外,相较于美、日、韩等国家,我国复合调味品行业起步较晚,行业尚处于早期阶段,渗透率相对较低。具体来看,2020年美国、日本、韩国复合调味品渗透率分别为73%、66%和59%,而我国渗透率仅为26%。由此可见,我国渗透率增长空间巨大。
相较于普通家庭消费,餐饮及食品加工等领域会更多使用滋味丰富、独特的复合调味品来吸引消费者。由于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下可用于烹饪时间减少导致,消费者愈发青睐外出就餐或是订购外卖,这使得我国外卖餐饮及预制菜等行业市场快速增长,而随着近年来外卖餐饮及预制菜等行业的兴起,进一步促进了对复合调味品的需求,推动我国复合调味品行业持续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十四五期间紧紧围绕“醋、酒、
酱”产品战略,着力打造“一业多品”的产业格局,实现醋业到味业的跨越,使百年恒顺成为调味品行业的标杆型企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将以2023年为变革元年,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时应对行业发展新格局,从五个方面深化变革,以实际行动谱写“新恒顺、向未来”。
1、以认知之新向未来。公司把聚焦调味品主业、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放在公司的战略高度,要实现由“虚胖型增长向肌肉型增长”的转变,加快“恒顺醋业”向“恒顺味业”跨越;
2、以产品之新向未来。产品战略是最头部的战略决策,董事会将围绕实施“醋、酒、酱”产品战略,继续向“0零加、便捷化、年轻化”方向打造恒顺产品家族,形成“一业多品”的产业格局,提升产品价值。
3、以管理之新向未来。以SAP管理系统为抓手,推进数字化转型深化工作,提升各业务板块间的关联性,加快“人、财、物、产、供、销”实现集团化管控、一体化运营、集约化管理、信息化驱动的发展路径、努力成为敏捷型、智慧型的现代化管理企业。
4、以考核之新向未来。公司对7家子公司、6大车间设定指标,强化考核,对预算目标逐项分解细化,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评先评优实行强挂钩。
5、以作风之新向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三会”建设,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国企改革,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独特政治优势,致力打造一流国企。
公司董事会将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实现“恒顺味道、全球共享”的愿景,以“新恒顺、向未来”的崭新姿态,为展现中国式现代化镇江图景贡献力量。
2023年公司力争实现:主营调味品业务销售不低于两位数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实现20%增长以上的年度经营总目标。(该经营目标受未来经营环境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调味品行业的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关系到食品安全。国家已经颁布了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调味品行业渠道快速整合,格局调整,以及消费者行为模式改变等,为调味品生产企业带来诸多挑战。产品、降本、技术、资本、人力等多方面升级已经成为企业必须直面的课题,公司面临着各种的风险。
1、原辅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的主要酿造原料是糯米,若受全球宏观形势影响,其价格有所波动,势必影响毛利率,是公司面临盈利水平的重要风险。
2、品牌被侵害的风险:公司的恒顺品牌在调味品行业内拥有超强的信誉和广泛的知名度,是
镇江香醋的代表,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的保护,但是近年来还是有部分小公司试图对恒顺的商标、商号进行仿制。公司品牌若被侵害,可能导致消费者信赖度降低,使公司面临订单减少、市场销售计划受阻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业绩水平。
3、食品安全控制风险: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加深以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已成为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的重中之重。国家及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用以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历次的国家级市场抽检中,产品质量均符合要求。尽管如此,如果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因为其他原因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但会产生赔偿风险,还可能影响公司的信誉和公司产品的销售,因此,公司存在由于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出现失误而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以上潜在的风险公司高度重视,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已认真研究落实应对预案,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监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1、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同时还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会议记录完整,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
2、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3、董事及董事会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的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公司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人数超过董事会总人数1/2 的标准。报告期内,他们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4、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职责清晰,全体监事能够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积极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并能认真履行职责,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有效防止了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交易的发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能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6、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积极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微信、邮箱等多个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信、来访,以即时解答、信件复函、邮件回复等方式进行答复。公司还在公司网站中设置了投资者关系专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订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专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和临时公告披露期间,对未公开信息,公司证券部都会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组织填写《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能保证独立性、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1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2年6月14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1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2年11月19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镇江兆和皇冠假日酒店召开。参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69,064,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7.2402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47,624,8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5.08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439,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1592 %。(公司总股本1,002,956,032股,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0,022,224股不享有表决权,有表决权股份总额为992,933,808股)。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杭祝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7、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0、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11、关于制定《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12、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3、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1月1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镇江富力喜来登酒店召开。参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4,806,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6.8114 %。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48,201,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5.13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604,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6722%。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杭祝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关于修改《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杭祝鸿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殷军 | 副董事长 | 男 | 48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王召祥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44.84 | 否 |
董茂云 | 董事 | 男 | 59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8 | 否 |
尹正国 | 董事 | 男 | 50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8 | 否 |
徐经长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8 | 否 |
毛健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8 | 否 |
史丽萍 | 独立董事 | 女 | 62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8 | 否 |
陈月娥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2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顾其荣 | 监事 | 男 | 71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19.79 | 否 |
赵和云 | 监事 | 男 | 60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17.83 | 否 |
杨永忠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33.61 | 否 |
高云海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21-11-2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22.01 | 否 |
季嵘鹏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1-11-2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22.03 | 否 |
束锋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1-11-2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22.43 | 否 |
魏陈云 | 董秘 | 男 | 44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33.66 | 否 |
刘欣 | 财务总监 | 女 | 51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33.65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289.85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杭祝鸿 | 男,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 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扬中县委办秘书、综合科副科长、科长、副主任,扬中市委研究室副主任,镇江市委办公室综合一处副处长、市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镇江市政 |
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政府研究室主任、党组书记,镇江市委副秘书长,农工办主任,镇江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党组书记。 | |
殷军 | 男,1974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丹阳团市委副书记、书记,丹阳市陵口镇镇长、党委副书记、书记,丹阳市新桥镇党委书记,丹阳市丹北镇党委副书记,镇江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其间在江苏证监局挂职一年)。 |
王召祥 | 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质管部经理、采供部经理、企管部经理,公司品控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董茂云 | 男, 1963年生, 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院理论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复旦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其间曾挂职上海市杨浦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
尹正国 | 男, 1972年生, 硕士,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正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曾任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力士品牌经理;卡夫食品有限公司纳贝斯克高级品牌经理;柯达(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市场总监、大中华区市场总监和北亚区市场总监;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裁;英威达服饰事业部中国大陆和香港市场业务总监及全球市场委员会成员;汉堡王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首席营销官。 |
徐经长 | 男,196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会计名家、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紫光股份、三六零安全科技等公司的独立董事。 |
毛健 | 男,1970年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传统酿造食品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以第一发明人荣获2017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现任古越龙山独立董事。 |
史丽萍 | 女,1960年生,教授博导,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省政府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商贸流通专家组成员,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专家组成员。曾任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危机科学与技术研究会理事会副会长,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协常委(11届、12届、13届),哈尔滨工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察员,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副教授、教授博导。 |
陈月娥 | 女,1970年生,本科。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1989年3月入伍,南京军区福州军医学校毕业,曾任职于南昌陆军指挥学院、南京军区联勤部及镇江359医院等部队,先后担任过排长、勤务连长、党办秘书和正营职政治协理员等职务。2002年12月转业至镇江市纪 |
委工作,历任镇江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副主任、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 |
顾其荣 | 男,1951年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扬中县人民检察院助检员、检察员、副科长、副检察长、检察长、党组书记;扬中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扬中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副院长、调研员;曾任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江苏唯悦律师事务所、江苏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宏达新材、新泉股份、泛沃股份的独立董事。 |
赵和云 | 男,1962年生,大专学历、高级技师、省首席技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985年参加工作,毕业于江苏淮阴食品专科学校,历任江苏省丹阳酒厂副厂长工会主席、丹阳市里庄镇科技副镇长、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黄酒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 |
杨永忠 | 男,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林业部镇江林机厂团委副书记、副科长,镇江团市委学少部副部长,市团校常务副校长,镇江市外贸集团组织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镇江南泰对外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总经理助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高云海 | 男,1966年生,大专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镇江市豆制品厂厂长,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援建新疆兵团四师,任兵团伊力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兼营销总监。 |
季嵘鹏 | 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镇江恒顺酱醋厂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镇江恒顺商场副总经理,公司罐装车间主任、新品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长、公司总助兼任山西恒顺老陈醋公司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执行董事、镇江恒欣科技公司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现场项目总指挥。 |
束锋 | 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公司保障部经理、采供部经理、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
魏陈云 | 男,1978年生,硕士研究生,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科员,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企管部部长、证券事务部部长。 |
刘欣 | 女,1971年生,本科,中级会计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上海光明乳业郑州公司财务经理,阿雷蒙紧固件(镇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杭祝鸿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19年12月 | |
殷军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2021年3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董茂云 | 宁波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2012年12月 | |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2018年3月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03年8月 |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
尹正国 | 上海正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创始人,品牌营销商业战略 | 2014年 | |
徐经长 |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 副教授、教授、主任 | 1997年7月 |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5月 |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1月 | 2022年11月 | |
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6年8月 | ||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5月 | ||
毛健 | 江南大学 | 教授 | 1993年7月 |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7月 | ||
史丽萍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5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当地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当地的工资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的。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镇江市当地同类企业薪资水平。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报告披露的收入情况为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实际报酬。 |
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289.85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3月4日 |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8.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1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拟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3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22日 | 审议通过: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7、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0、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1、关于制定《公司套保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12、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13、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14、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5月2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7、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8月19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10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5、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关于 |
修改《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8、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9、关于修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10、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11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部分内容变更及对其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12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杭祝鸿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殷军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1 |
王召祥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董茂云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尹正国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徐经长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毛健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史丽萍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徐经长(主任)、毛健、史丽萍、殷军、王召祥 |
提名委员会 | 史丽萍(主任)、徐经长、毛健、杭祝鸿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毛健(主任)、徐经长、史丽萍、董茂云、尹正国 |
战略委员会 | 杭祝鸿(主任)、殷军、王召祥、徐经长、毛健、史丽萍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01-16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1、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相关事项;2、事务所对审计安排、审计重点等做说明;3、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并发表审阅意见:(1)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出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 |
2022-03-15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第二次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再一次认真审阅了经审计出具初步意见后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审阅意见如下:1、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提出的初步意见,与公司送审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基本一致。该年报编制的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所反映的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3、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
2022-03-26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计委员会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事宜及审阅《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阅意见:1、《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制的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审议;2、《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的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 |
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在经营管理主要方面的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2-04-21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如下议题:1.审阅《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并发表意见;2.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及评价,建议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3.审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如下书面意见:一、审议通过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的审阅意见》;二、审议通过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及评价》,建议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三、审议通过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2-05-19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如下议题:1.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如下书面意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上述调整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对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2-08-15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 |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如下书面意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03-26 |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审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执行及披 | 审议通过:1、审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执行及披露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1)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以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导向,实行薪金收入与绩效考核 |
露情况;2、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 | 相挂钩,最终确定的薪酬;(2)2021年年报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实际情况。2、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 | ||
2022-12-28 |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激励基金分配范畴的议案。 | 根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合理使用业绩激励基金,以激发广大员工干事创业激情、奖励先进,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审议,同意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使用范畴为:2022年度评优评先奖励、2022年度资金荣誉争取奖励和各部门、车间及外派干部等人员2022年终奖励(2022年终奖励范畴详见清单),同意将《2022年激励基金分配范畴的议案》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
(4).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04-11 |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基于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提升资金效率,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上述理财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3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5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18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77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213 |
销售人员 | 334 |
技术人员 | 262 |
财务人员 | 37 |
行政人员 | 341 |
合计 | 2,18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57 |
本科 | 421 |
大专 | 564 |
大专以下 | 1,145 |
合计 | 2,18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薪酬管理原则
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了宽带薪酬模式的晋升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体系,充分体现岗位价值和绩效导向(收入向一线员工、销售、研发、高技能人才和有特殊贡献人员倾斜)。
2.工资、奖金
员工工资、福利、补贴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为因素确定。实行车间计件工资、生产保障人员工资与生产挂钩、科室人员岗位绩效奖金与销售、综合效益挂钩以及销售人员工资与销售业绩挂钩等岗效工资、契约工资相结合的薪酬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3.薪酬的代扣
个人薪酬所得税、五险一金的个人应负担部分、其他代扣(工会费),从薪酬中直接代扣代缴。
4.薪酬支付
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收入的部门,财务人员根据主管领导审批的工资表发放。薪酬支付采用月薪制,发放日为每月12日,若适逢节假日,则提前发放。所有员工的薪酬一律直接汇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培养懂经营、会管理、具备现代科学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在坚持针对性、系统性、多样性、实用性、前瞻性五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专业知识、专业经验、行为驱动力、价值观等方面的培训,对体系审核要求、新员工能力素质、储备管理人才、中高层管理能力提升、业务技能提升五大方面组织开展了内训、外训以及外部考察学习相结合的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江苏证监局组织的各种培训及考核。 2.公司分批举办各类管理人员专场培训班,通过内训和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总结,提高各类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同时,通过专项培训,初步打造出一支适应公司发展的内训师队伍。
3.公司“精益生产”专项培训稳步推进,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现场管理水平。
4.公司制定“管培生”培养计划。通过对专项招聘人才的系统化培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后备新鲜血液。
5.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文明礼仪,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的整体职业素养。
6.开发多样化学习方式,充分利用碎片时间,结合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制定在线学习计划,全面提高各层次员工素质,从而助力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7.根据市场需求,强化生产、销售队伍的综合素质建设,并对新产品技术研发加强专业性培训。同时,由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部门工作安排制定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工作。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62,825天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66,412,893.07元 |
注: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162,825天是按劳务外包每个人的工作天数累加计算。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文件精神,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的优先顺序,并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2、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分红标准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公司现金分红的方案依法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利润分配方案出具了独立意见。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决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报告期内,于2022年6月24日发布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02,956,0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022,224股,即以992,933,8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286,314.61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30日;除权(息)日为2022年7月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7月1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7月份实施完毕。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
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1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09,222,718.88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7,994,123.97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9.15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09,222,718.88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9.15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激励和引入人才,实施公司人才战略,增加了业绩激励基金的主要用途:用于人才“引育留用”相关奖励、福利补贴及为人才“引育留用”而购置、租赁资产或相关费用报销,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差旅费、资产购置或租赁费用等。
2.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以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导向,实行薪金收入与绩效考核相挂钩,最终确定的薪酬。
3.2022年年报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实际情况。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行不断的梳理和完善,对内控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制约,不断完善新业务的操作规程和流程,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同时加强考核,以考核促提高,以提高促发展,从制度、会计、审计、安全等多方面,形成相互融通相互制约机制,全面提高制度执行力。为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以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设置企业管理部,加强对企业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主任的内部考核和监督,增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订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设置企业管理部和投资发展部,通过规范子公司的“三会”运作、派驻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调度、人员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和考核监督,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内控审计部配合公司纪检部门开展了对下属主要子公司巡视工作,通过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证监会部署,公司组织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整、合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发展,内部、外部环境不断的发生变化,公司在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或加强的方面,公司积极开展多项举措,包括:组织多场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其工作的规范性和自律意识;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及业务开展需要,梳理制定配套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积极征询、听取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各委员在人才选拔、财务审计、薪酬考核、战略发展上的专业职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三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5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弃物。
(2)特征污染物的名称:COD、氨氮、总磷、悬浮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2022年全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一座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南,公司废水经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镇江市水业总公司丹徒污水处理厂。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自建1个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东北角,排放方式为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徐州核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 | 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因子 | 排放方式 | 排放标准限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t) | 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总量(t) | 有无超标 | 排放执行标准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 | ≤500 | 37.750 | 15.997 | 209.69 | 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氨氮 | ≤45 | 2.612 | 1.107 | 11.86 | 无 | ||||
总磷 | ≤8 | 2.963 | 1.255 | 1.9 | 无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 | ≤300 | 223 | 12.03 | 69.12 | 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氨氮 | ≤24 | 2.81 | 0.147 | 4.15 | 无 |
2)废气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供热采用天然气锅炉,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废气直接排放;污水处理站厌氧发酵配套沼气锅炉,沼气经脱硫塔进锅炉燃烧,废气直接排放。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采取集中供热,使用徐州金山桥热电厂热蒸汽。
单位 | 污染物 种类 | 主要污染因子 | 排放方式 | 排放标准限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 (t) | 排放执行 标准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锅炉 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1 | 颗粒物 | 直排 | ≤20 | ND | 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 |
氮氧 化物 | ≤150 | 37.792 | 1.797 | ||||
二氧 化硫 | ≤50 | ND | 0 | ||||
天然气锅炉 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3 | 颗粒物 | 直排 | ≤20 | ND | 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 | |
氮氧 化物 | ≤150 | 97.909 | 0.535 | ||||
二氧 化硫 | ≤50 | ND | 0 | ||||
天然气锅炉 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4 | 颗粒物 | 直排 | ≤20 | ND | 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 | |
氮氧 化物 | ≤150 | 94.556 | 1.072 | ||||
二氧 化硫 | ≤50 | ND | 0 | ||||
天然气锅炉 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5 | 氮氧化物 | 直排 | ≤150 | 42.364 | 0.381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 | |
二氧化硫 | ≤50 | ND | 0 |
颗粒物 | ≤20 | ND | 0 | |||
沼气 锅炉 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2 | 颗粒物 | 直排 | ≤20 | ND | 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 |
氮氧 化物 | ≤150 | 48.25 | 2.151 | |||
二氧 化硫 | ≤50 | 3 | 0.134 |
3)危险废弃物处理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废弃物为试剂废液、废柴油机油、油墨清洗废液、废硒鼓、废墨盒、废油墨桶、试剂包装瓶、废包装桶、废蓄电池,网上申报后交付有资质单位处理。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的危险废弃物为废药剂、检测废液,网上申报后交由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单位 | 污染物种类 | 名称 | 处置利用单位 | 2022年度入库量(t) | 2021年度结余量(t) | 处置利用转移(t) | 贮存量(t) | 年度计划处置利用量(t) | 有无超标 | 排放执行标准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危废 | 试剂废液 | 中环信(扬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1.815 | 1.413 | 2.42 | 0.808 | 6.256 | 无 | 固体废物无害化委托处置合同 |
废机油、柴油 | 0.271 | 0.182 | 0.303 | 0.149 | 1.042 | 无 | ||||
油墨清洗废液 | 0.056 | 0.023 | 0 | 0.079 | 0.223 | 无 | ||||
废硒鼓、废墨盒、废油墨桶 | 0 | 0.027 | 0.027 | 0 | 0.527 | 无 | ||||
试剂包装瓶 | 0.154 | 0.108 | 0.207 | 0.055 | 0.608 | 无 | ||||
废弃包装桶 | 镇江新明达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2.08 | 0 | 2.08 | 0 | 5 | 无 | |||
废蓄电池 | 江苏常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136 | 0 | 6.136 | 0 | 7 | 无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危废 | 检测废液、废药剂 | 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 0.184 | 0 | 0 | 0 | 0.5 | 无 | 固体废物无害化委托处置合同 |
4)固废处理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固废主要为醋糟、污泥和生活垃圾,醋糟交由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处置,污泥交由国家能源谏壁发电厂和银顺环保有限公司、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酱油和食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酱渣、醋渣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酱渣、醋渣作为饲料出售给莱阳市团旺镇东盛饼粕购销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达2000m?,采取厌氧-好氧-化学混凝处理工艺,日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总排口加装COD在线监测、氨氮在线监测、PH在线监测,与国家监控考核平台、江苏省太湖流域监控平台、江苏省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许可证)、镇江市污染源监控平台均已联网,数据自动上传。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200m?,采取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公司自2017年纳入徐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以来,按照要求,于2017年6月在废水总排污口监控室加装COD在线自动分析仪,2019年元月份加装了氨氮在线分析仪,2020年10月加装PH值及温度自动测温仪,完成与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接收平台参数与数据联通。2021年11月在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站房、总棑口、接触氧化池治理设施三处安装监控摄像头,并联入江苏省污染物视频监控系统。2022年11月份按照环保局规范要求加装了水质智能自动采样器。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稳定,处理出废水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取得《关于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镇环审[2022]22号)。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重新填报(延续)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6月23日。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2021年取得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环评批复。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已取得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21112-2021-031-M。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已取得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320371-2022-006-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HJ1030.2-2019)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的自行监测管理要求,制定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审核。公司委托江苏博越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主要的污染物进行环境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规定标准。污水处理站24小时连续运行,COD、氨氮、PH在线检测数据和流量数据与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即时联网。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文件要求,为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确保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在废水总排污口监控室加装COD在线自动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流量计、PH值、温度自动测温仪,完成与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接收平台参数与数据联通。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委托了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公司主要的污染物进行了季度环境监测,全年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排污许可证的2022年度一、二、三、四季度执行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全年未发生任何突发的污染事件,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收到相关行政处罚。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完成排污许可证的2022年度1-12月份月报表及2022年四个季度执行报告,2022年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的要求,污染治理设施运转良好,向环境排放的废水的各项指标都能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符合相关处置要求,未发生任何突发的污染事件,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收到相关行政处罚。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4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得“2022年度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称号。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推进环保工作,进一步梳理炒色烟气深度治理项目,经烟气检测确定通过按时更换填料、加强日常清洗基本能满足合格排放要求。开展了污水站扩建项目,为解决恒顺醋业香醋续建工程、恒顺醋业10万吨复合调味品项目、恒顺酒业10万吨黄酒料酒产生废水治理问题以及预留今后发展需配套的污水处理能力提供保障。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持续推进环保工作,2022年元月份利用醋车间加热消毒后的废蒸汽对污水处理厌氧罐加热管道装置进行更新改造,2022年3月份又对污水处理水解池和接触氧化池增加保温设施,2022年7月份对厌氧罐,酸化罐及进水管道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污水处理系统可靠运行。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醋发酵节能技改和酱菜车间节能技改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推行醋发酵节能技改和酱菜车间节能技改,共计节省能源消耗
194.6tce;推行酱菜灌装线多处用水回用及其他工段设备技改,单位水耗较去年同期下降4.46m?水/吨菜,单位汽耗较去年同期下降0.1吨汽/吨油,节能减排的同时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26 | 详见具体说明 |
其中:资金(万元) | 61 | |
物资折款(万元) | 65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一家食品企业,在用心筑造食品安全防线的同时,在环保、公益事业、职工保护等方面承担社会责任。
1、积极响应号召支持外省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建设
公司及控股股东恒顺集团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支持外省老少边穷地区,运用先进的恒顺管理经验,带动当地工业和农业发展。先后在新疆、三峡库区、大别山老区六安投资建厂,在重庆、山西地区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投资,投资援建了三峡库区云阳调味品项目,支持当地的区域经济发展,树立了良好的恒顺企业形象。
2、支持教育和文化旅游发展
公司热心资助本地教育事业,大力支持镇江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发展,先后捐建了恒美“三之三”幼儿园、恒顺实验小学、江科大附中等学校,并每年设立专项教育基金,总投入金额
1.1亿元。
公司投资3000多万元建成的全球最大的中国镇江醋文化博物馆。博物馆以其独特的文化视角和功能,2022年入选国家工业遗产名录、获得中国华侨文化交流基地、江苏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等一系列的荣誉和称号。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始终秉承“恒顺众生”的经营理念,公司积极践行“源于社会、感恩社会”的优良传统,对内关心关怀职工,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对外主动担负起社会责任,回报社会,每年支助资金支持镇江慈善总会建设。由此,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中国企业慈善公益500强”“江苏省文明单位”“镇江市文明单位”称号。
(1)热心公益事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充分发挥“恒顺众生爱心团”党员志愿服务带动效应,积极参加“万企联万村文明帮扶” “慈善一日捐”“百善酱油百善醋认捐”等社会帮扶行动和“献爱心”活动。疫情期间,对上海、苏州等地保供;慰问市、区两级福利院、九久养老中心等福利院近6万元;提供“社会儿女一日餐服务每年近万元;与连云港灌南县潘老庄村、市周边15个村镇基地共建,每年带动3千余户农民致富。
(2)传播“醋都”文化。近年来,公司累计投资1000多万元,对中国镇江醋文化博物馆进行改造,全新升级了“厂史馆”“醋坊”“酱园”“酒海”“三酉堂”等场馆,增设了“酿制醋大师”“酿酒大师”“制酱大师”三大工作室,突显其独特的文化视角和功能,成为展示“中国醋都”文化的重要窗口。
(3)举办恒顺酱醋文化节。面对疫情防控压力,公司一方面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一方面运营现代互联网平台办展会,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动员基层党员先锋克难奋进,延续镇江人民热切期待的特有年俗。同时把酱醋文化节拓展到全江苏13个地级市,设置外地分会场,为全江苏人民过一个健康祥和年提供坚强保障,赢得了广大江苏人的点赞。
4、以人为本,厚植“三融三心三力”党建品牌化彰显国企担当
扎实推进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公司厚植“三融三心三力”党建品牌,强化党建与红色基因、生产经营、企业文化深度融合,大力弘扬恒顺众生核心价值,为“恒顺味道,全球共享”目标愿景提供坚强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凝聚基层党支部合理,初步构建品牌新体系。一是拓展内涵,形成了与“红色基因、生产经营、企业文化”相融合的品牌内涵,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引领公司积极社会责任担当。二是打造阵地,以“党旗镇红”“国资骄傲”主题引领,打造“三融三心三力”党建馆,为社会广大党员干部提供实境教育。三是丰富实践路径,组建81人“恒大哥、顺大嫂”团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切实为职工解难事办实事,开展“暖人心”谈心谈话行动、“解人难”大走访、“如人愿”微心愿三大行动,为集团汇聚强大凝聚力。
5、关心企业、关爱员工
积极响应“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建新功”号召,全面开展 “两在两同”见新功行动,形成“三提三争”特色。一是提升履职本领,争做担当有为好班子。围绕“一人一重点,领办解难题”工作要求,公司领导班子分别确立报告期“成员企业个人股东清退”、“剥离非主营业务,清理低效、无效和僵尸类资产”等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的实事难事,并全部完成。同时,从群众眼前的急事、身边的小事抓起,先后办结了“落实新进
人才相关待遇”“改善职工食堂就餐环境”等11件与职工息息相关的民生实事。二是提升实干本领,争做高质量发展强堡垒。领导基层党支部持续推进 “三亮”承诺做表率。亮入脑入心承诺、做理论学习表率,亮有位有为承诺、做改革发展表率,亮见行见效承诺、做实事落地表率,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百花酒新品推广等重点任务中担当作为,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心系公司人才干部培养,设立“百名恒顺红领”和“百名管培生”双百计划为“书记项目”,重视人才干部能力素养的提升。三是提升服务本领,争做“恒顺众生”好先锋。组织党员干部争做“助推发展”先锋,立足本职,做好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螺丝钉”。推进精益生产管理,通过合理技改,为企业降本增效约500万元;着眼技术创新,新获国家专利授权5件、申请国家专利16件、输出技术服务10余项。争做“兴企有为”先锋,在降本增效、现场管理、设备管理、生产安全等10个方面,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6、环境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环保管理,抓好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公司的发展倾注了社会各届的关心厚爱,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恒顺只有实现与社会、环境和谐统一,才能做到永续发展,实现基业长青,从而取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弘扬“恒顺众生”的企业文化,努力回报投资者、消费者、企业员工、供应商、经销商、社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在诚信对待消费者、合作方,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进一步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对员工社会责任的培训教育,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700 | |
其中:资金(万元) | 2,7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2,076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帮扶 | 产业帮扶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积极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公司党委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履行国企责任担当,以精准对接为切入点,以互联共赢为着力点,通过搭建村企共建联建平台,支持需求村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围绕“党建引领产业协作,助力乡村经济振兴”工作思路,高质量贯彻乡村振兴实施富民强村工作,一是巩固“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成果。确定指南村、东皇等7个村企联建项目,签订了党建、产业联建协议,共建糯稻种植基地1.5万亩,年产稻谷9000吨,收购价值2700余万元。二是实施富民强村行动。与扬中西来桥镇相关村签订协议进行深度合作,组建镇企联建党员先锋队,先后开展“礼赞丰收、富民强村”等特色农产品推广主题活动,全力推动强村富民行动落地见效。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
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①,自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②、③。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汤加全 常怡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年 5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5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市价 | 4,129.98 | 转账 |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市价 | 15,019.71 | 转账 |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购买商品 | 市价 | 4,489.78 | 转账 |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高管担任董事的联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市价 | 1,102.60 | 转账 | |
合计 | / | 24,742.07 |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价 | 494.92 | 转账 | |
合计 | / | 494.92 | / |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详见2022年4月24日、2022年5月24日和2022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发生金额约为26,500万元,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发生额约为2,000万元。
2022年1-12月份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实际发生额为24,866.14万元;2022年1-12月份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实际发生额为564.22万元;2022年1-12月份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实际发生额为86.65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7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顺集团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72%股权,转让价格为1,136.88万元。详见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2)。2022年1月,公司已收到股权收购款,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8.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8.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增强对控股子公司
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适应公司新渠道、新产品的布局,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公司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向关联方高云海收购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8.7%股权,收购金额539.4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恒顺新调76.6%股权。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8.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截止本报告期末,前述事项已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3)关于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8,408.12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51%股权出售给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恒顺集团以现金支付价款。上述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恒顺商城49%股权。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正在进行再融资事项即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股权出售未能彻底解决房地产业务的剥离,不符合再融资有关涉房事项的规定。为了满足公司再融资的需要,经与恒顺集团协商,同意公司将恒顺商城股权出售事项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恒顺商城出售资产,即恒顺商城将全部存货(开发产品)及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以7,707.52万元(不含税)的价格出售给恒顺集团,恒顺集团以现金支付价款。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截止报告期末,恒顺商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完成。
(4)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9%股权,转让价格为1,487.1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国金小贷股权。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15)。截止本报告期末,前述事项已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及对其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持有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51%股权。黑龙江恒顺股东齐齐哈尔市金龙酿造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镇江国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转让黑龙江恒顺49%股权,转让价格为2,450万元。基于目前黑龙江恒顺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放弃该部分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放弃上述优先受让权后,公司持有黑龙江恒顺的股权比例仍为51%,控股权
未发生变动。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部分内容变更及对其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金龙酿造拟向国顺基金转让黑龙江恒顺25%股权,转让价格604.25万元。公司同意放弃在同等条件下就黑龙江恒顺25%股权转让享有的优先受让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黑龙江恒顺51%股权,国顺基金持有黑龙江恒顺25%股权,金龙酿造持有黑龙江恒顺24%股权。同时为支持黑龙江恒顺业务发展,公司同意按出资比例与其他股东同比例以货币资金方式向黑龙江恒顺增资,增资金额为4,896万元,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持股51%,增资2,49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国顺基金持股25%,增资1,224万元;金龙酿造持股24%,增资1,17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黑龙江恒顺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9,896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部分内容变更及对其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 | 2019年4月12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项目考核 | 是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托管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经营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属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委托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置业”)进行运营,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之签订《委托经营管理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
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5年。委托经营管理报酬、投资收益及担保:为保证对于本公司投入的资产及现金安全,恒顺置业对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提供担保;公司授权管理层与恒顺置业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每年进行项目考核,考核内容包含经营收益的确定及激励报酬标准。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镇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2022-01-01 | 2022-12-31 | 8.22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承租 | 2021-10-01 | 2024-09-30 | 是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恒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2022-11-01 | 2025-12-31 | 是 | 母公司 |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江苏恒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2022-01-01 | 2022-10-31 | 是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38,000 | 3,000 | 0 |
券商产品 | 自有资金 | 83,000 | 32,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6,000 | 2021年2月4日 | 2022年3月8日 | 自有资金 | 3.6% | 235.53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8,000 | 2021年3月16日 | 2022年3月11日 | 自有资金 | 1.8%-3.8% | 299.84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5,000 | 2021年9月17日 | 2022年4月19日 | 自有资金 | 3.6% | 105.53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3,000 | 2021年9月17日 | 2022年3月17日 | 自有资金 | 1.0%-8.92% | 15.00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12,000 | 2021年9月30日 | 2022年3月30日 | 自有资金 | 2.0%-10.0% | 119.67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6,000 | 2021年9月30日 | 2022年3月30日 | 自有资金 | 1.4%-3.76% | 99.43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6,000 | 2021年11月5日 | 2022年5月10日 | 自有资金 | 1.9%-3.77% | 75.38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7,000 | 2021年11月5日 | 2022年5月5日 | 自有资金 | 2.0%-10.0% | 69.81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4,000 | 2021年12月17日 | 2022年12月16日 | 自有资金 | 2.0%-5.1% | 79.60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3,000 | 2021年12月17日 | 2022年12月15日 | 自有资金 | 2.0%-10.0% | 59.84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3,000 | 2021年12月17日 | 2022年12月21日 | 自有资金 | 3.4% | 103.40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5,000 | 2021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6日 | 自有资金 | 2.0%-3.8% | 182.59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4,000 | 2022年3月16日 | 2022年12月15日 | 自有资金 | 2.0%-4.61% | 60.00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4,000 | 2022年3月16日 | 2022年12月13日 | 自有资金 | 2.0%-8.0% | 83.77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国银行股份 | 银行理财 | 10,000 | 2022年3 | 2022年12 | 自有 | 1.50%或4.21% | 311.42 | 收回全部本金 | 是 | 否 |
有限公司 | 月17日 | 月12日 | 资金 | 和收益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10,000 | 2022年4月8日 | 2023年3月28日 | 自有资金 | 2.4%-10.4% | 是 | 否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5,000 | 2022年4月13日 | 2023年4月7日 | 自有资金 | 若实际持有时间=360天,产品到期收益率=1.5%+max(0,挂钩标的持有期间收益率*20%);若实际持有时间<360天,产品到期收益率=1.5%*实际持有时间/365+max(0,挂钩标的持有期间收益率*20%) | 是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4,000 | 2022年12月22日 | 2023年9月21日 | 自有资金 | 2.00%-4.88% | 是 | 否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5,000 | 2022年12月22日 | 2023年9月22日 | 自有资金 | 1.50%-4.30% | 是 | 否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3,000 | 2022年12月26日 | 2023年9月26日 | 自有资金 | 2.25%-4.75% | 是 | 否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产品 | 5,000 | 2022年12月28日 | 2023年8月28日 | 自有资金 | 0.90%-4.10%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3,000 | 2022年12月27日 | 2023年6月26日 | 自有资金 | 1.8%或3%或3.2% | 是 | 否 |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不超过130,000,000股(含130,000,000股)股份,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2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54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54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在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79,000万元(含本数),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9)、《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0)、《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2022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8)。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49),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为保证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计划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1月2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5)。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7,59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6,73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0 | 447,613,893 | 44.63 | 0 | 质押 | 85,760,000 | 国有法人 |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 | 18,500,000 | 18,500,000 | 1.84 | 0 | 未知 | 未知 | |||
UBS AG | 10,324,686 | 10,353,381 | 1.03 | 0 | 未知 | 未知 |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0 | 5,680,025 | 0.57 | 0 | 未知 | 未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86,000 | 4,286,000 | 0.43 | 0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4,086,108 | 3,526,114 | 0.35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62,904 | 3,420,641 | 0.34 | 0 | 未知 | 未知 | |||
刘彬 | 3,351,660 | 3,351,660 | 0.33 | 0 | 未知 | 未知 | |||
张藤 | 397,473 | 3,268,198 | 0.33 | 0 | 未知 | 未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226,040 | 3,226,040 | 0.32 | 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447,613,893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613,893 |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 | 18,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00,000 | ||||||
UBS AG | 10,353,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53,381 |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5,680,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5,680,02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8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86,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526,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26,114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20,641 | 人民币普通股 | 3,420,641 | ||||||
刘彬 | 3,351,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1,660 | ||||||
张藤 | 3,268,1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268,19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226,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26,04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10,022,224股,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10,022,224股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的相关情况。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余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杭祝鸿 |
成立日期 | 1988-08-27 |
主要经营业务 | 食醋、酱菜、酱油、酒类、调味品系列产品、食品及其他包装材料、醋胶囊、藏虫草胶囊及其相关保健食品、食用油脂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备案核定范围)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品机械产品、食醋机械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最终控制人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23)00093号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顺醋业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恒顺醋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恒顺醋业主要从事食醋、酱油、酱菜、复合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及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食醋、酱油、酱菜、复合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2022年度,恒顺醋业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09,456.08万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31所述,恒顺醋业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公司将商品发出给客户,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确认销售收入。由于收入是恒顺醋业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恒顺醋业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恒顺醋业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对恒顺醋业销售收入的影响,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2)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恒顺醋业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3)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对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 险及报酬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恒顺醋业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
(4)采用抽样方式对报告期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了以下程序:A、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B、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签收单及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5)对报告期记录的客户选取样本进行函证,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四、其他信息
恒顺醋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恒顺醋业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恒顺醋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恒顺醋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恒顺醋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恒顺醋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恒顺醋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恒顺醋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3)00093号)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汤加全
(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2023年2月24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常怡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48,298,028.55 | 311,164,367.4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52,351,054.83 | 542,682,503.0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3 | 69,018,692.71 | 78,595,879.4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4 | 10,534,393.83 | 7,478,928.1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5 | 3,589,354.69 | 6,262,990.5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6 | 297,528,417.32 | 379,010,720.2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7 | 132,627,249.66 | 156,739,049.65 |
流动资产合计 | 1,213,947,191.59 | 1,481,934,438.5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8 | 101,130,800.23 | 121,746,157.3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9 | 14,871,1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0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1 | 374,139,746.00 | 392,178,900.00 |
固定资产 | 七、12 | 889,552,985.15 | 941,478,363.31 |
在建工程 | 七、13 | 188,405,927.45 | 67,980,786.2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14 | 7,393,053.57 | 9,069,971.72 |
无形资产 | 七、15 | 120,720,819.99 | 126,970,219.1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16 | 1,978,552.91 | 820,494.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17 | 20,565,186.39 | 24,336,380.3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18 | 36,181,537.55 | 16,425,731.8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53,757,609.24 | 1,729,567,104.07 | |
资产总计 | 2,967,704,800.83 | 3,211,501,542.6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19 | 29,043,764.96 | 90,098,325.9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20 | 237,718,064.22 | 243,356,898.12 |
预收款项 | 七、21 | 135,825.90 | 559,911.13 |
合同负债 | 七、22 | 118,246,870.17 | 172,980,645.5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23 | 19,858,755.71 | 21,643,281.56 |
应交税费 | 七、24 | 16,046,515.23 | 14,526,374.10 |
其他应付款 | 七、25 | 108,595,033.83 | 138,449,319.7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93,693.5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26 | 15,675,008.84 | 4,498,141.3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27 | 80,422,439.22 | 89,852,752.18 |
流动负债合计 | 625,742,278.08 | 775,965,649.7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28 | 105,160,466.81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29 | 4,052,838.75 | 5,162,278.00 |
长期应付款 | 七、30 | 26,269,746.16 | 741,424.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31 | 40,153,923.72 | 29,327,290.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17 | 45,524,300.12 | 46,295,418.5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6,000,808.75 | 186,686,878.17 | |
负债合计 | 741,743,086.83 | 962,652,527.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32 | 1,002,956,032.00 | 1,002,956,03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33 | 37,605,478.59 | 38,034,354.29 |
减:库存股 | 七、34 | 173,490,261.01 | 173,490,261.01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35 | -1,129,565.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36 | 214,397,172.30 | 203,662,548.6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37 | 1,113,594,247.42 | 1,100,520,338.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95,062,669.30 | 2,170,553,447.16 | |
少数股东权益 | 30,899,044.70 | 78,295,567.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25,961,714.00 | 2,248,849,014.7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67,704,800.83 | 3,211,501,542.61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72,867,975.82 | 261,553,255.7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2,351,054.83 | 542,682,503.0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67,552,479.44 | 75,378,817.5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3,597,586.00 | 25,699,978.9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2,708,100.61 | 14,635,186.57 |
其中:应收利息 | 4,290,106.00 | 4,486,697.11 | |
应收股利 | -0.00 | ||
存货 | 177,165,634.01 | 163,880,210.9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9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3,866,305.87 | 207,860,762.94 |
流动资产合计 | 1,250,109,136.58 | 1,486,690,715.7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25,174,752.16 | 478,877,239.2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871,1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05,612,123.86 | 647,147,158.85 | |
在建工程 | 67,718,052.28 | 36,684,807.0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799,451.97 | 6,270,251.81 | |
无形资产 | 61,320,599.70 | 65,919,662.5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075,077.96 | 13,123,240.0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429,730.86 | 35,948,971.2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39,818,788.79 | 1,312,531,430.74 | |
资产总计 | 2,589,927,925.37 | 2,799,222,146.4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5,347.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4,494,895.45 | 258,904,043.0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8,488,071.57 | 169,799,324.96 | |
应付职工薪酬 | 9,722,170.48 | 13,556,883.23 | |
应交税费 | 7,137,032.96 | 6,246,979.05 | |
其他应付款 | 75,616,016.56 | 111,259,676.2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11,743.19 | 2,387,504.20 | |
其他流动负债 | 76,225,664.05 | 85,972,588.06 | |
流动负债合计 | 513,195,594.26 | 653,132,345.9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83,333.3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506,907.54 | 4,018,650.6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6,848,778.83 | 24,440,805.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355,686.37 | 128,542,789.02 | |
负债合计 | 552,551,280.63 | 781,675,135.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2,956,032.00 | 1,002,956,03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173,490,261.01 | 173,490,261.0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29,565.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5,170,918.57 | 203,159,323.78 | |
未分配利润 | 992,739,955.18 | 986,051,481.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37,376,644.74 | 2,017,547,011.4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89,927,925.37 | 2,799,222,146.49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139,020,033.23 | 1,893,347,829.7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38 | 2,139,020,033.23 | 1,893,347,829.7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77,977,610.76 | 1,759,215,128.7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38 | 1,403,865,254.17 | 1,181,902,596.6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39 | 24,867,542.65 | 24,271,483.80 |
销售费用 | 七、40 | 346,926,358.73 | 343,642,212.70 |
管理费用 | 七、41 | 115,719,484.00 | 125,188,299.90 |
研发费用 | 七、42 | 83,252,318.91 | 78,542,778.59 |
财务费用 | 七、43 | 3,346,652.30 | 5,667,757.16 |
其中:利息费用 | 4,770,355.03 | 6,798,930.12 | |
利息收入 | 1,978,735.15 | 1,739,948.05 | |
加:其他收益 | 七、44 | 10,225,670.75 | 11,828,099.3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45 | -8,527,013.31 | -2,810,299.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615,357.08 | -12,372,484.8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46 | 12,957,950.08 | -1,230,434.8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47 | -185,818.38 | 219,718.4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48 | -899,580.09 | 1,817,833.4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49 | -11,077,264.41 | 2,266,273.6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3,536,367.11 | 146,223,891.2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50 | 1,872,536.96 | 2,182,240.5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51 | 1,767,257.87 | 5,247,298.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3,641,646.20 | 143,158,833.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52 | 34,165,937.54 | 24,826,776.6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9,475,708.66 | 118,332,056.5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9,475,708.66 | 118,332,056.5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7,994,123.97 | 118,917,448.5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18,415.31 | -585,392.0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9,565.0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9,565.0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9,565.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29,565.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9,475,708.66 | 117,202,491.5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7,994,123.97 | 117,787,883.5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518,415.31 | -585,392.0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90 | 0.119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90 | 0.119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994,379,141.23 | 1,775,391,605.0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408,673,576.03 | 1,190,515,714.28 |
税金及附加 | 16,199,733.67 | 14,810,182.93 | |
销售费用 | 327,053,049.15 | 318,226,038.17 | |
管理费用 | 73,530,096.79 | 75,656,467.14 | |
研发费用 | 66,194,079.50 | 62,484,050.61 | |
财务费用 | 572,191.53 | 1,618,830.1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38,770.56 | 2,813,893.98 | |
利息收入 | 1,789,259.04 | 1,488,282.04 | |
加:其他收益 | 8,146,335.23 | 7,604,564.3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1,399,732.42 | 24,535,711.9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615,357.08 | -12,372,484.8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560,404.08 | 18,368,965.1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41,293.65 | -7,898,351.4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500,00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25,632.45 | 4,559,907.5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9,095,960.19 | 149,751,119.29 | |
加:营业外收入 | 855,543.31 | 1,030,179.4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29,727.45 | 2,716,201.5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8,721,776.05 | 148,065,097.1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605,828.18 | 22,304,860.1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115,947.87 | 125,760,236.9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115,947.87 | 125,760,236.9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9,565.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9,565.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29,565.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0,115,947.87 | 124,630,671.9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08,484,293.19 | 2,268,553,558.8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835,460.64 | 33,453.2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3(1) | 52,228,325.88 | 83,859,295.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68,548,079.71 | 2,352,446,308.0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51,454,661.70 | 1,167,367,193.1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0,049,255.47 | 311,673,099.0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5,319,938.65 | 162,992,544.3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3(2) | 430,002,102.71 | 387,717,372.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76,825,958.53 | 2,029,750,208.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191,722,121.18 | 322,696,099.40 |
量净额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4,871,100.00 | 1,073,2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854,568.08 | 37,050,995.3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078,872.70 | 4,197,298.7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266,400.87 | 16,048,550.5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3(3) | 26,625,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4,695,941.65 | 1,130,496,844.6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5,848,874.68 | 142,039,425.3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30,000,000.00 | 881,602,09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3(4) | 2,044.2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5,848,874.68 | 1,023,643,559.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847,066.97 | 106,853,285.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24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24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9,000,000.00 | 45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3(5) | 18,708,062.8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240,000.00 | 469,708,062.8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9,020,000.00 | 413,408,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5,937,081.68 | 164,857,510.2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929,74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3(6) | 80,800,013.00 | 211,245,143.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5,757,094.68 | 789,510,653.6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517,094.68 | -319,802,590.8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530.15 | -25,563.8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025,563.32 | 109,721,229.8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54(3) | 307,061,389.98 | 197,340,160.1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54(3) | 343,086,953.30 | 307,061,389.98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7,919,726.04 | 2,159,046,083.7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74,041.94 | 31,575,238.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25,493,767.98 | 2,190,621,322.4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20,282,619.45 | 1,236,484,798.1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8,539,308.59 | 218,097,237.1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6,546,266.49 | 132,119,086.1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1,047,838.18 | 322,385,209.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86,416,032.71 | 1,909,086,330.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77,735.27 | 281,534,991.7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88,055,340.00 | 1,089,308,2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2,847,381.45 | 48,547,973.5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33,555.91 | 3,202,192.9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3,8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5,436,277.36 | 1,141,058,366.4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9,302,810.37 | 69,514,500.7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13,336,570.00 | 889,971,75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600,000.00 | 7,3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3,239,380.37 | 966,786,250.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196,896.99 | 174,272,115.7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5,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5,000,000.00 | 3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2,142,154.88 | 162,018,867.8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80,000.00 | 182,505,166.8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022,154.88 | 644,524,034.6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022,154.88 | -329,524,034.6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1 | -25,563.8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252,479.79 | 126,257,509.0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7,553,255.78 | 131,295,746.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8,805,735.57 | 257,553,255.78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38,034,354.29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203,662,548.66 | 1,100,520,338.22 | 2,170,553,447.16 | 78,295,567.55 | 2,248,849,014.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2,956,032.00 | 38,034,354.29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203,662,548.66 | 1,100,520,338.22 | 2,170,553,447.16 | 78,295,567.55 | 2,248,849,014.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8,875.70 | 1,129,565.00 | 10,734,623.64 | 13,073,909.20 | 24,509,222.14 | -47,396,522.85 | -22,887,300.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7,994,123.97 | 137,994,123.97 | -8,518,415.31 | 129,475,708.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8,875.70 | -1,276,971.15 | -11,492,740.37 | -13,198,587.22 | -36,948,367.54 | -50,146,954.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240,000.00 | 12,24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428,875.70 | -1,276,971.15 | -11,492,740.37 | -13,198,587.22 | -49,188,367.54 | -62,386,954.76 | |||||||||
(三)利润分配 | 12,011,594.79 | -112,297,909.40 | -100,286,314.61 | -1,929,740.00 | -102,216,054.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011,594.79 | -12,011,594.7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286,314.61 | -100,286,314.61 | -1,929,740.00 | -102,216,054.6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29,565.00 | -1,129,565.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129,565.00 | -1,129,565.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37,605,478.59 | 173,490,261.01 | 214,397,172.30 | 1,113,594,247.42 | 2,195,062,669.30 | 30,899,044.70 | 2,225,961,714.00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储备 | 风险准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51,223,222.75 | 191,086,524.96 | 1,150,047,713.13 | 2,395,313,492.84 | 93,855,023.58 | 2,489,168,516.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650,000.00 | 1,595,297.30 | 3,245,297.30 | 2,473,433.86 | 5,718,731.16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2,956,032.00 | 52,873,222.75 | 191,086,524.96 | 1,151,643,010.43 | 2,398,558,790.14 | 96,328,457.44 | 2,494,887,247.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838,868.46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12,576,023.70 | -51,122,672.21 | -228,005,342.98 | -18,032,889.89 | -246,038,232.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9,565.00 | 118,917,448.51 | 117,787,883.51 | -585,392.01 | 117,202,491.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838,868.46 | 173,490,261.01 | -188,329,129.47 | -17,447,497.88 | -205,776,627.3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535,620.88 | 11,535,620.8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838,868.46 | 173,490,261.01 | -188,329,129.47 | -28,983,118.76 | -217,312,248.23 | ||||||||||
(三)利润分配 | 12,576,023.70 | -170,040,120.72 | -157,464,097.02 | -157,464,097.0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76,023.70 | -12,576,023.7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7,464,097.02 | -157,464,097.02 | -157,464,097.02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38,034,354.29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203,662,548.66 | 1,100,520,338.22 | 2,170,553,447.16 | 78,295,567.55 | 2,248,849,014.71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203,159,323.78 | 986,051,481.71 | 2,017,547,011.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2,956,032.00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203,159,323.78 | 986,051,481.71 | 2,017,547,011.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9,565.00 | 12,011,594.79 | 6,688,473.47 | 19,829,633.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0,115,947.87 | 120,115,947.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011,594.79 | -112,297,909.40 | -100,286,314.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011,594.79 | -12,011,594.7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286,314.61 | -100,286,314.6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29,565.00 | -1,129,565.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129,565.00 | -1,129,565.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173,490,261.01 | 215,170,918.57 | 992,739,955.18 | 2,037,376,644.74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190,583,300.08 | 1,030,331,365.47 | 2,223,870,697.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2,956,032.00 | 190,583,300.08 | 1,030,331,365.47 | 2,223,870,697.5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12,576,023.70 | -44,279,883.76 | -206,323,686.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9,565.00 | 125,760,236.96 | 124,630,671.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3,490,261.01 | -173,490,261.0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73,490,261.01 | -173,490,261.01 | |||||||||
(三)利润分配 | 12,576,023.70 | -170,040,120.72 | -157,464,097.0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76,023.70 | -12,576,023.7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7,464,097.02 | -157,464,097.0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203,159,323.78 | 986,051,481.71 | 2,017,547,011.48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93年2月5日注册成立,现总部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根据1999年7月10日镇江恒顺酱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81号文批准,镇江恒顺酱醋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9年8月17日向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15万元。2001年1月5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18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于2001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股票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715万元,并于2001年1月15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10月30日,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人民币12,715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3年11月13日,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5,430万元。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2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4月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7号《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方式募集人民币普通股4,706.90万股,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0,136.9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5月22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5月20日, 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人民币30,136.90万元, 转增基准日期为2016年6月16日, 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0,273.8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7月8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8年5月18日,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人民币18,082.14万元, 转增基准日期为2018年6月14日,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8,355.94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3月19日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0年5月15日,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人民币21,939.6632万元, 转增基准日期为2020年6月3日,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295.6032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12月9日在镇江市行政审批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100608834062C,注册地址为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食醋、酱油、酱菜、复合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副食品、粮油制品、饮料、色酒、恒顺牌恒顺胶囊及相关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调味品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网上贸易代理;包装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食品机械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运输;房地产销售及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2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0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减少3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1“收入”的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10“金融工具”/12“应收款项”等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
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始计量。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前述会计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釆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不含应收款项)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票据,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等。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商业承兑汇票等。 |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25 | 25 |
3-4年 | 40 | 40 |
4-5年 | 65 | 65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2 应收款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开发产品、其他等。
(2)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附注五、12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①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②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总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收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五、6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 | 30-35 | 5% | 2.71%-3.17%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10 | 5% | 9.50% |
办公设备 | 直线法 | 8 | 5% | 11.88% |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2.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3.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①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类 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商标 | 10年 |
软件 | 5年 |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
寿命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②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③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5.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6.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
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7.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8.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30.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1.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基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
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2)具体原则
1)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①公司将商品发出给客户,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公司在开发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出租物业收入:按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有免租期的考虑免租期)与租金额,在相关租金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3)其他业务收入:按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3.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
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4.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5.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期
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承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已识别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及后续计量见附注五、23及附注五、28。
(5)出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6.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无 |
其他说明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
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①,自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②、③。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无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税计税销售额 | 13%、9%、5%、小规模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母公司适用15%;子公司适用15%、25%或小微企业税率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 | 5% |
房产税 | 租金收入或房产原值扣除30% | A、从价计征:1.2%;B、从租计征: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 | 15% |
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镇江润扬调味品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江苏恒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镇江恒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武汉市鑫恒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其他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①根据财税〔2019〕2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母公司本期适用该税收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文件《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度1-3月,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子公司镇江恒顺醋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条件。
(2)企业所得税:
①母公司:2021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码为GR202132000421,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度起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公司子公司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为设在西部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文件《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镇江润扬调味品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镇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武汉市鑫恒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均符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条件。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307.57 | 81,675.07 |
银行存款 | 343,002,675.13 | 306,979,714.91 |
其他货币资金 | 5,291,045.85 | 4,102,977.49 |
合计 | 348,298,028.55 | 311,164,367.4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5,211,075.25 | 4,102,977.49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除其他货币资金中保证金521.11万元外,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52,351,054.83 | 542,682,503.01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352,351,054.83 | 542,682,503.01 |
合计 | 352,351,054.83 | 542,682,50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67,442,321.25 |
1至2年 | 2,478,620.53 |
2至3年 | 3,547,745.16 |
3至4年 | 87,140.79 |
4至5年 | 13,244.90 |
5年以上 | 12,170,545.14 |
合计 | 85,739,617.7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84,016.23 | 8.96 | 7,684,016.23 | 100.00 | 7,684,016.23 | 8.08 | 7,684,016.2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055,601.54 | 91.04 | 9,036,908.83 | 11.58 | 69,018,692.71 | 87,399,766.15 | 91.92 | 8,803,886.71 | 10.07 | 78,595,879.4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8,055,601.54 | 91.04 | 9,036,908.83 | 11.58 | 69,018,692.71 | 87,399,766.15 | 91.92 | 8,803,886.71 | 10.07 | 78,595,879.44 |
合计 | 85,739,617.77 | / | 16,720,925.06 | / | 69,018,692.71 | 95,083,782.38 | / | 16,487,902.94 | / | 78,595,879.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镇江奥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684,016.23 | 7,684,016.2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684,016.23 | 7,684,016.2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78,055,601.54 | 9,036,908.83 | 11.58 |
合计 | 78,055,601.54 | 9,036,908.83 | 11.5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6,487,902.94 | 824,598.90 | -591,576.78 | 16,720,925.06 | ||
合计 | 16,487,902.94 | 824,598.90 | -591,576.78 | 16,720,925.06 |
注:其他变动系原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坏账准备转出。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6,786.28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79.1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1,411.12万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转移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的资产和负债。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939,751.76 | 84.86 | 6,901,049.00 | 92.27 |
1至2年 | 1,240,883.64 | 11.78 | 369,362.68 | 4.94 |
2至3年 | 281,135.44 | 2.67 | 49,104.28 | 0.66 |
3年以上 | 72,622.99 | 0.69 | 159,412.20 | 2.13 |
合计 | 10,534,393.83 | 100.00 | 7,478,928.16 | 100.00 |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631.33万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9.93%。
5、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589,354.69 | 6,262,990.56 |
合计 | 3,589,354.69 | 6,262,990.56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350,097.00 |
1至2年 | 1,660,757.63 |
2至3年 | 824,328.16 |
3至4年 | 319,347.64 |
4至5年 | 6,359.93 |
5年以上 | 2,677,644.77 |
合计 | 6,838,535.1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4,182,628.71 | 5,605,936.36 |
备用金 | 354,727.02 | 418,100.68 |
往来款及其他 | 2,301,179.40 | 4,235,993.67 |
合计 | 6,838,535.13 | 10,260,030.7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997,040.15 | 3,997,040.1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38,780.52 | -638,780.5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09,079.19 | -109,079.19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249,180.44 | 3,249,180.44 |
注:其他变动系原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坏账准备转出。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997,040.15 | -638,780.52 | -109,079.19 | 3,249,180.44 | ||
合计 | 3,997,040.15 | -638,780.52 | -109,079.19 | 3,249,180.44 |
注:其他变动系原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坏账准备转出。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押金 | 1,234,000.00 | 1-2年 | 41.00 | 1,693,400.00 |
1,570,000.00 | 5年以上 | ||||
镇江市醋业协会 | 往来款 | 640,000.00 | 2-3年 | 9.36 | 160,000.00 |
建华区人力 | 保证金、押金 | 178,614.46 | 3-4年 | 8.46 | 471,445.78 |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00,000.00 | 5年以上 |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货运中心 | 保证金、押金 | 240,000.00 | 1-2年 | 3.51 | 24,000.00 |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50,000.00 | 1年以内 | 0.73 | 2,500.00 |
合计 | / | 4,312,614.46 | 63.06 | 2,351,345.7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余额中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4,365,539.63 | 360,630.41 | 34,004,909.22 | 87,773,306.62 | 87,773,306.62 | |
包装物 | 27,146,949.14 | 27,146,949.14 | 31,698,809.81 | 31,698,809.81 | ||
周转材料 | 2,258,709.91 | 8,530.23 | 2,250,179.68 | 1,340,595.31 | 1,340,595.31 | |
在产品 | 118,811,476.24 | 232,534.06 | 118,578,942.18 | 96,654,025.66 | 96,654,025.66 | |
产成品 | 115,845,322.49 | 297,885.39 | 115,547,437.10 | 122,046,023.16 | 122,046,023.16 | |
开发产品 | 62,692,502.74 | 23,194,543.05 | 39,497,959.69 | |||
合计 | 298,427,997.41 | 899,580.09 | 297,528,417.32 | 402,205,263.30 | 23,194,543.05 | 379,010,720.25 |
开发产品明细情况: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数 |
恒美嘉园一期 | 2007.12.30 | 42,866,063.05 | - | 42,866,063.05 | - |
恒美山庄C地块 | 2009.12.31 | - | - | - | - |
恒美山庄E地块 | 2012.03.31 | 8,050,154.69 | - | 8,050,154.69 | - |
恒顺尚都 | 2010.12.31 | 1,092,722.42 | - | 1,092,722.42 | - |
恒美嘉园二期 | 2007.03.31 | 3,374,400.36 | - | 3,374,400.36 | - |
恒美嘉园三期 | 2011.04.30 | 7,309,162.22 | - | 7,309,162.22 | - |
合计 | 62,692,502.74 | - | 62,692,502.74 | -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开发产品 | 23,194,543.05 | 23,194,543.05 | ||||
原材料 | 360,630.41 | 360,630.41 | ||||
周转材料 | 8,530.23 | 8,530.23 | ||||
在产品 | 232,534.06 | 232,534.06 | ||||
产成品 | 297,885.39 | 297,885.39 | ||||
合计 | 23,194,543.05 | 899,580.09 | 23,194,543.05 | 899,580.09 |
7、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费用 | 24,877,923.80 | 614,751.89 |
银行定期存款 | 101,844,152.88 | 142,576,729.85 |
待抵扣税金 | 5,905,172.98 | 13,547,567.91 |
合计 | 132,627,249.66 | 156,739,049.65 |
8、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 40,308,024.17 | -1,620,175.77 | 38,687,848.40 |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76,118,901.14 | -18,703,581.69 | 57,415,319.45 |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319,232.00 | -291,599.62 | 5,027,632.38 |
小计 | 121,746,157.31 | -20,615,357.08 | 101,130,800.23 | ||||||||
合计 | 121,746,157.31 | -20,615,357.08 | 101,130,800.23 |
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4,871,100.00 | |
合计 | 14,871,1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328,900.00 | 1,328,900.00 | 基于权益投资目的 | 处置 |
1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合计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11、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392,178,900.00 | 392,178,900.00 |
二、本期变动 | -18,039,154.00 | -18,039,154.00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17,436,700.00 | 17,436,700.00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602,454.00 | 602,454.00 |
三、期末余额 | 374,139,746.00 | 374,139,746.0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转移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的资产和负债。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89,552,985.15 | 941,478,363.3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89,552,985.15 | 941,478,363.31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7,481,183.56 | 694,637,015.25 | 15,966,810.19 | 81,899,632.06 | 1,629,984,641.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765,753.50 | 21,418,774.37 | 137,717.71 | 1,045,838.88 | 47,368,084.46 |
(1)购置 | 1,918,088.88 | 10,678,005.64 | 137,717.71 | 1,045,838.88 | 13,779,651.11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847,664.62 | 10,740,768.73 | 33,588,433.3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746,206.64 | 9,193,979.93 | 684,497.51 | 749,976.95 | 39,374,661.03 |
(1)处置或报废 | 22,901,991.32 | 3,340,488.29 | 477,342.13 | 283,226.75 | 27,003,048.49 |
(2)转入在建工程 | 603,266.32 | 603,266.32 | |||
(3)企业合并减少 | 5,844,215.32 | 5,250,225.32 | 207,155.38 | 466,750.20 | 11,768,346.22 |
4.期末余额 | 833,500,730.42 | 706,861,809.69 | 15,420,030.39 | 82,195,493.99 | 1,637,978,064.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26,028,399.27 | 398,639,434.64 | 11,473,505.49 | 52,364,938.35 | 688,506,277.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151,381.81 | 49,144,027.61 | 1,333,370.83 | 2,041,841.38 | 78,670,621.63 |
(1)计提 | 26,151,381.81 | 49,144,027.61 | 1,333,370.83 | 2,041,841.38 | 78,670,621.63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085,655.68 | 3,670,070.86 | 555,882.41 | 440,211.09 | 18,751,820.04 |
(1)处置或报废 | 11,576,028.55 | 1,857,684.25 | 452,048.68 | 255,022.85 | 14,140,784.33 |
(2)转入在建工程 | 191,803.98 | 191,803.98 | |||
(3)企业合并减少 | 2,509,627.13 | 1,620,582.63 | 103,833.73 | 185,188.24 | 4,419,231.73 |
4.期末余额 | 238,094,125.40 | 444,113,391.39 | 12,250,993.91 | 53,966,568.64 | 748,425,079.3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5,606,004.90 | 262,549,018.42 | 3,169,036.48 | 28,228,925.35 | 889,552,985.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1,452,784.29 | 295,997,580.61 | 4,493,304.70 | 29,534,693.71 | 941,478,363.3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8,405,927.45 | 67,980,786.21 |
合计 | 188,405,927.45 | 67,980,786.21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188,405,927.45 | 188,405,927.45 | 67,980,786.21 | 67,980,786.21 | ||
合计 | 188,405,927.45 | 188,405,927.45 | 67,980,786.21 | 67,980,786.2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二期项目 | 171,880,000.00 | 22,175,133.91 | 27,854,911.00 | 50,030,044.91 | 31.11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62,037,000.00 | 1,799,167.31 | 865,776.97 | 366,349.20 | 2,298,595.08 | 4.70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173,420,000.00 | 5,699,592.51 | 31,348,438.44 | 37,048,030.95 | 23.53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徐州万通续建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302,963,200.00 | 13,840,564.02 | 17,727,998.24 | 21,601,762.79 | 9,966,799.47 | 11.71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145,160,000.00 | 303,296.70 | 7,166,706.31 | 7,470,003.01 | 5.26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云阳生产厂房 | 9,660,000.00 | 9,475,999.98 | 9,475,999.98 | 100.00 | 改造中 | 自筹资金 |
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 | 465,310,800.00 | 579,198.43 | 54,515,166.52 | 55,094,364.95 | 12.67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项目 | 238,440,000.00 | 8,092,624.82 | 8,092,624.82 | 3.83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其他零星工程 | 14,107,833.35 | 6,441,952.29 | 11,620,321.36 | 8,929,464.28 | ||||||||
合计 | 1,568,871,000.00 | 67,980,786.21 | 154,013,574.59 | 33,588,433.35 | 188,405,927.45 | / | / | / | / |
报告期内无利息资本化金额。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无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情况。
1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86,655.02 | 7,741,051.62 | 11,227,706.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79,986.72 | 1,979,986.72 | |
(1)租入 | 1,979,986.72 | 1,979,986.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84,260.14 | 1,184,260.14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1,146,407.23 | 1,146,407.23 | |
(3)其他 | 37,852.91 | 37,852.91 | |
4.期末余额 | 4,282,381.60 | 7,741,051.62 | 12,023,433.2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86,935.11 | 1,470,799.81 | 2,157,734.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5,534.18 | 1,470,799.84 | 2,536,334.02 |
(1)计提 | 1,065,534.18 | 1,470,799.84 | 2,536,334.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63,689.29 | 63,689.29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63,689.29 | 63,689.29 |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688,780.00 | 2,941,599.65 | 4,630,379.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93,601.60 | 4,799,451.97 | 7,393,053.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99,719.91 | 6,270,251.81 | 9,069,971.72 |
1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4,620,767.06 | 25,282,809.77 | 159,903,576.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3,443.39 | 313,443.39 | |
(1)购置 | 313,443.39 | 313,443.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4,440.00 | 5,000.00 | 159,440.00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154,440.00 | 5,000.00 | 159,440.00 |
4.期末余额 | 134,466,327.06 | 25,591,253.16 | 160,057,580.2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1,243,571.78 | 11,689,785.92 | 32,933,357.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49,196.66 | 3,604,993.47 | 6,454,190.13 |
(1)计提 | 2,849,196.66 | 3,604,993.47 | 6,454,190.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787.60 | 5,000.00 | 50,787.60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45,787.60 | 5,000.00 | 50,787.60 |
4.期末余额 | 24,046,980.84 | 15,289,779.39 | 39,336,760.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0,419,346.22 | 10,301,473.77 | 120,720,819.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3,377,195.28 | 13,593,023.85 | 126,970,219.1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16、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696,265.78 | 1,585,301.92 | 303,014.79 | 1,978,552.91 | |
其他 | 124,228.41 | 68,007.54 | 56,220.87 | ||
合计 | 820,494.19 | 1,585,301.92 | 371,022.33 | 56,220.87 | 1,978,552.91 |
其他说明:
其他减少系原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转出所致。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5,064,066.84 | 2,608,821.62 | 12,513,546.93 | 2,459,880.05 |
可抵扣亏损 | 15,510,914.30 | 1,933,742.08 | 9,318,842.62 | 1,462,569.64 |
坏帐准备 | 19,432,432.40 | 3,306,729.25 | 19,327,439.58 | 3,713,793.06 |
存货跌价准备 | 23,194,543.05 | 5,798,635.76 | ||
递延收益 | 39,805,484.72 | 6,105,921.97 | 27,529,481.43 | 4,230,168.02 |
业绩激励基金 | 32,900,000.00 | 4,935,000.00 | 32,900,000.00 | 4,935,000.00 |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9,500,000.00 | 1,425,000.00 | 9,500,000.00 | 1,425,000.00 |
租赁资产纳税差异 | 120,964.00 | 16,528.94 | 58,447.54 | 5,844.75 |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5,472,077.69 | 820,811.65 | 5,472,077.69 | 820,811.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28,900.00 | 199,335.00 | ||
合计 | 137,805,939.95 | 21,152,555.51 | 141,143,278.84 | 25,051,037.9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182,097,200.49 | 45,524,300.12 | 185,181,674.09 | 46,295,418.5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217,976.25 | 332,696.44 | 4,764,383.59 | 714,657.54 |
定期存款利息收益 | 1,631,666.63 | 244,749.99 | ||
固定资产纳税差异 | 66,151.28 | 9,922.69 | ||
合计 | 186,012,994.65 | 46,111,669.24 | 189,946,057.68 | 47,010,076.0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7,369.12 | 20,565,186.39 | -714,657.54 | 24,336,380.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7,369.12 | 45,524,300.12 | -714,657.54 | 46,295,418.5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785,692.19 | 2,958,130.94 |
可抵扣亏损 | 56,880,249.11 | 44,728,977.45 |
合计 | 58,665,941.30 | 47,687,108.3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36,181,537.55 | 36,181,537.55 | 16,425,731.81 | 16,425,731.81 | ||
合计 | 36,181,537.55 | 36,181,537.55 | 16,425,731.81 | 16,425,731.81 |
19、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9,043,764.96 | 90,098,325.91 |
合计 | 29,043,764.96 | 90,098,325.91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短期借款的情况。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0、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237,718,064.22 | 243,356,898.12 |
合计 | 237,718,064.22 | 243,356,898.1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1、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 | 135,825.90 | 559,911.13 |
合计 | 135,825.90 | 559,911.13 |
2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品销售预收款 | 118,246,870.17 | 172,980,645.58 |
合计 | 118,246,870.17 | 172,980,645.58 |
23、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580,747.67 | 327,749,448.59 | 329,546,379.73 | 19,783,816.5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2,533.89 | 20,518,996.76 | 20,506,591.47 | 74,939.18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1,643,281.56 | 348,268,445.35 | 350,052,971.20 | 19,858,755.7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073,253.91 | 280,378,338.10 | 281,200,871.42 | 19,250,720.59 |
二、职工福利费 | 97,209.82 | 21,523,746.66 | 21,443,277.73 | 177,678.75 |
三、社会保险费 | 10,733.77 | 13,063,786.18 | 13,074,519.9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733.77 | 11,608,893.08 | 11,619,626.85 | |
工伤保险费 | 879,098.23 | 879,098.23 | ||
生育保险费 | 575,794.87 | 575,794.87 | ||
四、住房公积金 | 32,698.40 | 10,417,458.71 | 10,448,717.11 | 1,44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66,851.77 | 2,366,118.94 | 3,378,993.52 | 353,977.19 |
合计 | 21,580,747.67 | 327,749,448.59 | 329,546,379.73 | 19,783,816.5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9,604.44 | 19,935,220.96 | 19,919,886.22 | 74,939.18 |
2、失业保险费 | 2,929.45 | 583,775.80 | 586,705.25 | - |
合计 | 62,533.89 | 20,518,996.76 | 20,506,591.47 | 74,939.18 |
24、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401,167.03 | 1,003,594.84 |
企业所得税 | 8,594,113.23 | 9,495,438.18 |
个人所得税 | 35,289.51 | 33,876.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6,108.56 | 158,642.10 |
教育费附加 | 246,151.00 | 101,415.78 |
其他税费 | 4,433,685.90 | 3,733,407.05 |
合计 | 16,046,515.23 | 14,526,374.10 |
25、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93,693.53 | |
其他应付款 | 108,595,033.83 | 137,655,626.24 |
合计 | 108,595,033.83 | 138,449,319.77 |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793,693.53 | |
合计 | 793,693.53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36,549,863.95 | 37,703,818.44 |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29,761,985.81 | 27,702,940.03 |
往来款及其他 | 42,283,184.07 | 72,248,867.77 |
合计 | 108,595,033.83 | 137,655,626.2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主要为经营性资金往来和保证金。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104,342.37 | 2,022,044.4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70,666.47 | 2,476,096.89 |
合计 | 15,675,008.84 | 4,498,141.38 |
27、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促销费 | 21,576,492.94 | 26,619,606.72 |
运输费 | 7,352,499.38 | 5,707,210.65 |
审计咨询费 | 1,953,564.03 | 1,605,727.35 |
业绩激励基金 | 32,900,000.00 | 32,900,000.00 |
预收商品款税金 | 15,428,615.16 | 22,443,133.12 |
其他 | 1,211,267.71 | 577,074.34 |
合计 | 80,422,439.22 | 89,852,752.18 |
28、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5,096,342.37 | 7,099,177.97 |
信用借款 | 8,008,000.00 | 100,083,333.3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104,342.37 | -2,022,044.49 |
合计 | 105,160,466.81 |
29、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6,623,505.22 | 7,638,374.8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70,666.47 | -2,476,096.89 |
合计 | 4,052,838.75 | 5,162,278.00 |
30、 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专项应付款 | 26,269,746.16 | 741,424.00 |
合计 | 26,269,746.16 | 741,424.00 |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职工安置备付金 | 741,424.00 | 8,708.00 | 732,716.00 | 注1 | |
云阳资产收购补偿款 | 25,537,030.16 | 25,537,030.16 | 注2 | ||
合计 | 741,424.00 | 25,537,030.16 | 8,708.00 | 26,269,746.16 |
注1:子公司徐州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因位于徐州市大马路的原厂区土地被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其中尚未支付的职工安置备付金挂专项应付款。注2:子公司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与云阳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本期收到资产收购补偿款2,662.50万元(含税)。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3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9,327,290.84 | 18,330,000.00 | 7,503,367.12 | 40,153,923.72 | 政府项目拨款 |
合计 | 29,327,290.84 | 18,330,000.00 | 7,503,367.12 | 40,153,923.7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于协同益生菌发酵研发高活性成分醋粉功能食品 | 117,228.00 | 30,607.43 | 86,620.57 | 与收益相关 | |||
浓缩醋粉类黑金项目 | 341,177.00 | 33,391.68 | 307,785.32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复合益生菌的动植物双蛋白肽发酵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 139,200.00 | 14,400.00 | 124,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型调味酱项目研发补贴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镇江市对口援疆产业合作专项引导资金 | 412,766.20 | 64,327.20 | 348,439.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物联网的年产10万吨高端醋生产自动化及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提升项目 | 2,443,992.12 | 488,798.45 | 1,955,193.67 | 与资产相关 | |||
丹徒恒顺醋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000吨冷组装式冷库建设 | 5,052,165.51 | 842,027.62 | 4,210,137.89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物联网的镇江香醋固态分层发酵智能化装备研发 | 1,153,830.99 | 161,837.57 | 991,993.42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菌群功能调控的富含川芎嗪镇江香醋研发及产业化 | 2,050,000.00 | 410,000.00 | 1,6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端精品食醋绿色工艺生产线的翻新升级 | 917,647.15 | 131,092.44 | 786,554.71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微生物代谢调控技术开发富含苯乳酸的镇江香醋及其产业化 | 1,870,782.11 | 211,786.66 | 1,658,995.45 | 与收益相关 | |||
绿色化发展专项资金.研发 | 1,350,000.00 | 150,000.00 | 1,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研发 | 1,437,288.16 | 960,000.00 | 189,381.42 | 2,207,906.74 | 与资产相关 | ||
2020第二批市级工信专项资金(年产30000吨灌装生产线设备升级改造) | 777,350.40 | 87,179.49 | 690,170.91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研发(新品车间580mL生产线技改项目) | 944,469.22 | 104,941.03 | 839,528.19 | 与资产相关 | |||
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镇江市发酵调味品重点实验室 | 457,265.00 | 51,282.05 | 405,982.95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环保引导项目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恒顺炒色油烟废气收集处理\丹徒区高新园-恒顺15蒸吨小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 1,185,646.60 | 134,224.14 | 1,051,422.46 | 与资产相关 | |||
醋文化旅游区恒顺味道旅游提升 | 787,867.74 | 86,066.12 | 701,801.62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省高价值专利培 | 1,012,500.00 | 675,000.00 | 33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育计划项目 | |||||||
基于智慧供应链的酿造产业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项目 | 3,000,000.00 | 13,500,000.00 | 1,592,152.40 | 14,907,847.60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五万吨稻米加工升级改造 | 195,833.33 | 19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339,130.44 | 339,130.44 | 与资产相关 | ||||
稻米精加工设备改造 | 487,500.00 | 48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 362,579.44 | 362,579.44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491,071.43 | 53,571.43 | 43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江苏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 | 160,000.00 | 56,000.00 | 10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江苏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基于智慧酿造产业的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平台) | 2,910,000.00 | 387,544.92 | 2,522,455.08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度市工信类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800,000.00 | 162,711.86 | 637,288.14 | 与资产相关 |
32、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02,956,032.00 | 1,002,956,032.00 |
3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041,697.42 | 2,612,821.72 | 3,041,697.42 | 2,612,821.72 |
其他资本公积 | 34,992,656.87 | 34,992,656.87 | ||
合计 | 38,034,354.29 | 2,612,821.72 | 3,041,697.42 | 37,605,478.5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1-5月,公司收购子公司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16.82%少数股东的股权、收购子公司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17.48%少数股东的股权、收购子公司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27.75%少数股东的股权,投资成本大于少数股权对应的净资产的合计差额为15,811,408.94元,其中冲减资本公积3,041,697.42元,冲减盈余公积1,276,971.15元,冲减未分配利润11,492,740.37元。2022年6月,公司收购子公司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15%少数股东的股权,投资成本小于少数股权对应的净资产的差额2,612,821.72元增加资本公积。
3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回购 | 173,490,261.01 | 173,490,261.01 | ||
合计 | 173,490,261.01 | 173,490,261.01 |
3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9,565.00 | -1,129,565.00 | 1,129,565.00 | |||||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29,565.00 | -1,129,565.00 | 1,129,565.0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29,565.00 | -1,129,565.00 | 1,129,565.00 |
36、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3,662,548.66 | 12,011,594.79 | 1,276,971.15 | 214,397,172.30 |
合计 | 203,662,548.66 | 12,011,594.79 | 1,276,971.15 | 214,397,172.3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减少详见附注七、33。
37、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00,520,338.22 | 1,150,047,713.1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595,297.3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00,520,338.22 | 1,151,643,010.4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7,994,123.97 | 118,917,448.5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011,594.79 | 12,576,023.7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0,286,314.61 | 157,464,097.02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129,565.00 | |
其他[注] | 11,492,740.37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13,594,247.42 | 1,100,520,338.22 |
注:详见附注七、33。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94,560,783.38 | 1,380,571,571.21 | 1,864,449,805.42 | 1,176,767,721.20 |
其他业务 | 44,459,249.85 | 23,293,682.96 | 28,898,024.32 | 5,134,875.44 |
合计 | 2,139,020,033.23 | 1,403,865,254.17 | 1,893,347,829.74 | 1,181,902,596.6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调味品业务 | 2,031,615,552.76 |
其他商品及服务业务 | 107,404,480.47 |
合计 | 2,139,020,033.2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①公司将商品发出给客户,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公司在开发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出租物业收入:按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有免租期的考虑免租期)与租金额,在相关租金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3)其他业务收入:按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
39、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168,114.47 | 1,021,859.3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180,404.44 | 6,368,550.16 |
教育费附加 | 4,459,573.63 | 4,573,122.00 |
房产税 | 8,363,887.82 | 7,981,457.04 |
土地使用税 | 3,371,841.37 | 3,314,641.53 |
车船使用税 | 8,404.88 | 3,773.44 |
印花税 | 1,169,249.39 | 637,353.81 |
土地增值税 | 40,920.37 | 73,335.66 |
其他 | 105,146.28 | 297,390.78 |
合计 | 24,867,542.65 | 24,271,483.80 |
40、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费 | 3,286,257.38 | 4,234,056.85 |
广告费 | 80,034,895.87 | 65,199,337.65 |
人员费用 | 129,379,223.49 | 102,357,098.45 |
折旧费 | 1,716,999.87 | 2,195,774.29 |
促销费 | 118,222,043.13 | 153,161,610.55 |
差旅费 | 12,312,656.14 | 13,855,614.06 |
招待费 | 540,661.67 | 760,485.58 |
其他费用 | 1,433,621.18 | 1,878,235.27 |
合计 | 346,926,358.73 | 343,642,212.70 |
41、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费用 | 55,924,031.56 | 61,441,938.61 |
折旧费 | 12,960,455.98 | 13,304,238.28 |
办公费用等 | 10,724,997.00 | 10,843,216.75 |
技术服务费 | 6,133,374.00 | 12,251,286.59 |
修理费 | 6,594,510.41 | 4,319,805.54 |
审计、咨询费 | 6,665,840.02 | 5,759,117.85 |
汽车费用 | 2,705,325.07 | 3,528,181.42 |
长期资产摊销 | 6,353,577.02 | 5,409,799.82 |
业务招待费 | 924,413.30 | 1,150,769.75 |
其他费用 | 6,732,959.64 | 7,179,945.29 |
合计 | 115,719,484.00 | 125,188,299.90 |
42、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及燃料投入 | 48,839,522.99 | 49,286,951.04 |
职工薪酬 | 24,913,956.19 | 17,361,415.43 |
折旧摊销 | 4,937,124.16 | 4,769,821.17 |
其他投入 | 4,561,715.57 | 7,124,590.95 |
合计 | 83,252,318.91 | 78,542,778.59 |
43、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770,355.03 | 6,798,930.12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342,274.24 | 285,136.13 |
利息收入 | -1,978,735.15 | -1,739,948.05 |
汇兑损失 | 26,530.15 | 25,563.80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528,502.27 | 583,211.29 |
合计 | 3,346,652.30 | 5,667,757.16 |
44、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6,118,323.91 | 4,873,011.34 |
增值税退税 | 547,797.89 | |
增值税减免 | 205,050.60 | 815,516.95 |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奖补经费 | 762,264.49 | 300,000.00 |
稳岗补贴 | 348,900.00 | 359,308.11 |
商务发展资金 | 274,873.99 | |
科技项目奖励经费 | 168,000.00 | |
粮食收购补贴 | 210,800.00 | |
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博物馆发展资金 | 70,000.00 | |
2020年度四季度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527,000.00 | |
纳税贡献奖 | 450,000.00 | |
2021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 680,000.00 | |
丹徒区2019年补贴类创新劵-研发 | 500,000.00 |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培育资金 | 100,000.00 | |
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5,000.00 | |
一市一展补助 | 1,000,000.00 |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奖 | 100,000.00 | |
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505,100.00 | |
2020镇江市重大农业农村项目奖补 | 76,000.00 | |
中国共产党镇江市丹徒区委员会宣传部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 100,000.00 | |
2022年度第一批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90,000.00 | |
省商务厅一市一展(第45届酱醋节)补助经费 | 1,000,000.00 | |
川渝豆瓣酱智能化装备和现代生产工艺的开发与应用师范项目经费 | 150,000.00 | |
知识产权体系奖 | 67,224.00 |
2021年度第二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 | 270,000.00 | |
其他政府补助 | 532,807.75 | 346,791.11 |
合计 | 10,225,670.75 | 11,828,099.39 |
4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615,357.08 | -12,372,484.8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781,345.91 | 2,617,776.9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4,084,130.30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846,553.38 | 444,553.38 |
定期存款利息收益 | 1,635,166.63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825,277.85 | 2,415,724.42 |
合计 | -8,527,013.31 | -2,810,299.71 |
4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60,404.08 | 18,368,965.14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602,454.00 | -19,599,400.00 |
合计 | 12,957,950.08 | -1,230,434.86 |
47、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24,598.90 | -1,254,604.6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38,780.52 | 1,474,323.09 |
合计 | -185,818.38 | 219,718.46 |
4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99,580.09 | 1,817,833.41 |
合计 | -899,580.09 | 1,817,833.41 |
49、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1,077,264.41 | 2,266,273.62 |
合计 | -11,077,264.41 | 2,266,273.62 |
50、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872,536.96 | 2,182,240.51 | 1,872,536.96 |
合计 | 1,872,536.96 | 2,182,240.51 | 1,872,536.96 |
51、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820.00 | 207,275.83 | 7,820.0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820.00 | 207,275.83 | 7,820.00 |
捐赠支出 | 610,000.00 | 1,660,000.00 | 610,000.00 |
各项罚款违约支出 | 404,458.54 | 2,509,505.18 | 404,458.54 |
其他 | 744,979.33 | 870,517.64 | 744,979.33 |
合计 | 1,767,257.87 | 5,247,298.65 | 1,767,257.87 |
52、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1,365,196.94 | 31,760,915.5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00,740.60 | -6,934,138.89 |
合计 | 34,165,937.54 | 24,826,776.6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3,641,646.2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546,246.9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221,135.3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60,292.9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515,320.5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48,068.9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303,875.9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629,003.15 |
所得税费用 | 34,165,937.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978,735.15 | 1,739,948.05 |
房租及物业管理费 | 18,487,229.30 | 24,211,126.78 |
政府补助 | 22,262,296.24 | 21,316,668.10 |
收到的往来款项及其他 | 9,500,065.19 | 36,591,553.03 |
合计 | 52,228,325.88 | 83,859,295.96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各项费用 | 424,516,818.29 | 367,221,928.46 |
保证金、押金 | 2,886,089.38 | 1,885,375.00 |
支付的往来款项及其他 | 2,599,195.04 | 18,610,068.69 |
合计 | 430,002,102.71 | 387,717,372.15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云阳补偿款 | 26,625,000.00 | |
合计 | 26,625,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044.27 | |
合计 | 2,044.27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融资性质资金往来 | 13,708,062.84 | |
收融资租赁设备款 | 5,000,000.00 | |
合计 | 18,708,062.84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融资性质资金往来 | 15,620,100.00 |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 | 78,045,570.00 | 12,577,724.00 |
支付的租赁租金 | 2,754,443.00 | 3,230,516.58 |
股份回购款 | 173,505,166.81 | |
同一控制下合并股权收购款 | 6,311,636.00 | |
合计 | 80,800,013.00 | 211,245,143.39 |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9,475,708.66 | 118,332,056.5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99,580.09 | -1,817,833.41 |
信用减值损失 | 185,818.38 | 5,252,359.2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8,670,621.63 | 78,258,627.8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36,334.02 | 2,157,734.92 |
无形资产摊销 | 6,454,190.13 | 5,570,669.5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71,022.33 | 683,979.4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077,264.41 | -2,266,273.6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820.00 | 207,275.8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957,950.08 | 1,230,434.8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796,885.18 | 6,824,493.9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27,013.31 | -2,661,777.9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71,194.00 | -4,724,150.6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1,118.40 | -2,371,835.2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816,354.45 | -96,863,343.8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9,013.69 | 10,630,025.4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2,587,630.62 | 204,253,656.7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722,121.18 | 322,696,099.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43,086,953.30 | 307,061,389.9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07,061,389.98 | 197,340,160.1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025,563.32 | 109,721,229.84 |
(2).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3,184,240.00 |
其中: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539,640.00 |
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 | 1,644,6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917,839.13 |
其中: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1,917,839.13 |
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266,400.87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43,086,953.30 | 307,061,389.98 |
其中:库存现金 | 4,307.57 | 81,675.0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43,002,675.13 | 306,979,714.9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9,970.6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3,086,953.30 | 307,061,389.9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211,075.25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090,150.73 | 借款抵押物 |
无形资产 | 654,425.52 | 借款抵押物 |
合计 | 6,955,651.50 | / |
56、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247,996.42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526,657.4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8,014,299.82 | 其他收益/财务费用 | 6,523,962.6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没有退回的政府补助。
57、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4.08 | 6.9646 | 28.42 |
其中:美元 | 4.08 | 6.9646 | 28.42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无。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无。
3、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368,800.00 | 72.00 | 转让 | 2022年1月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股份过户手续完成 | 2,841,941.51 | ||||||
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 | 1,644,600.00 | 100.00 | 转让 | 2022年11月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股份过户手续完成 | 1,939,404.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72%股权转让给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个人程祥柏。
4、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公司投资设立江苏恒顺复合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实际运营。
2022年7月,公司投资设立江苏百花酒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实际运营。
2022年8月,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于当月注销。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76.84 | 设立 | |
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批发和零售业 | 94.00 | 设立 | |
武汉市鑫恒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设立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 山西 | 山西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95.65 | 设立 | |
镇江润扬调味品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批发和零售业 | 60.00 | 设立 | |
镇江恒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江苏恒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制造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 | 新疆 | 新疆 | 制造业 | 6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苏恒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设立 | |
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批发和零售业 | 40.00 | 设立 | |
江苏恒顺复合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江苏百花酒业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公司对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享有表决权比例为60%。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股权比例(%) | 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
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本公司享有表决权比例为60%,实际控制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 | 49.00% | -6,451,656.95 | 17,685,976.89 |
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442.70 | 7,934.62 | 8,377.32 | 5,241.90 | 800.00 | 6,041.90 | 740.37 | 8,447.39 | 9,187.76 | 5,959.67 | 800.00 | 6,759.6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1,018.60 | -1,316.66 | -1,316.66 | -510.42 | 1,173.00 | -788.69 | -788.69 | 188.17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公司收购子公司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16.82%少数股东的股权,收购后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2年4月,公司收购子公司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17.48%少数股东的股权,收购后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2年5月,公司收购子公司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27.75%少数股东的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95.65%股权。
2022年6月,公司收购子公司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15%少数股东的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94%股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现金 | 10,455,820.00 | 29,346,900.00 | 16,914,000.00 | 3,115,05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0,455,820.00 | 29,346,900.00 | 16,914,000.00 | 3,115,05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4,972,062.44 | 21,004,079.43 | 14,929,169.19 | 5,727,871.72 |
差额 | 5,483,757.56 | 8,342,820.57 | 1,984,830.81 | -2,612,821.72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3,041,697.42 | 2,612,821.72 | ||
调整盈余公积 | -244,206.01 | -834,282.06 | -198,483.08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2,197,854.13 | -7,508,538.51 | -1,786,347.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28.63 | 权益法核算 |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45.37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150,721,055.25 | 51,759,716.07 | 223,761,869.37 | 62,496,551.43 |
非流动资产 | 77,714,266.20 | 408,624,285.66 | 82,701,348.92 | 432,585,831.65 |
资产合计 | 228,435,321.45 | 460,384,001.73 | 306,463,218.29 | 495,082,383.08 |
流动负债 | 93,304,869.49 | 186,118,385.57 | 165,545,592.10 | 174,290,006.75 |
非流动负债 | 147,716,532.07 | 128,160.00 | 153,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93,304,869.49 | 333,834,917.64 | 165,673,752.10 | 327,290,006.75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35,130,451.96 | 126,549,084.09 | 140,789,466.19 | 167,792,376.3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8,687,848.40 | 57,415,319.45 | 40,308,024.17 | 76,118,901.14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8,687,848.40 | 57,415,319.45 | 40,308,024.17 | 76,118,901.1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 |
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1,280,671.57 | 71,959,534.67 | 90,675,407.08 | 100,182,332.19 |
净利润 | -5,659,014.23 | -41,224,557.39 | -6,363,186.87 | -26,807,345.4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659,014.23 | -41,224,557.39 | -6,363,186.87 | -26,807,345.4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027,632.38 | 5,319,232.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91,599.62 | 1,611,788.2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91,599.62 | 1,611,788.22 |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权益投资,借款,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来自固定利率的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由于固定利率借款均为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允利率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的政策。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以浮动利率计息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的假设。对于浮动利率计息之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敏感性分析基于该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不会被要求偿付。此外,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0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范围。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增加/降低50个基点的情况下,本公司本期净利润将会减少/增加人民币1.35万元。该影响主要源于本公司所持有的以浮动利率计息之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率变化。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暂无该类风险情况。
2、信用风险
2022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应收款项、银行理财产品等。
本公司对银行存款、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信用风险的管理措施,是将大部分现金及银行存款存储在中国境内的国有银行及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或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管理措施主要有:1、本公司主要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资信状况优秀的客户进行交易;2、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3、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4、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5、持续关注客户财务及运营状况,对资信状况出现恶化迹象的客户计提特别坏账准备。
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信用风险是有限的。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9,043,764.96 | 29,043,764.96 | |
应付账款 | 237,718,064.22 | 237,718,064.22 | |
其他应付款 | 108,545,033.83 | 108,545,033.8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938,780.39 | 15,938,780.39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573,824.06 | 30,573,824.06 | |
租赁负债 | 4,310,947.97 | 4,310,947.97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6,040,054.83 | 366,040,054.8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66,040,054.83 | 366,040,054.8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352,351,054.83 | 352,351,054.83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
(3)理财产品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三)投资性房地产 | 374,139,746.00 | 374,139,746.00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74,139,746.00 | 374,139,746.00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40,179,800.83 | 740,179,800.83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司持有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作为公允价值,预期收益率为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系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系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持有的收入来源是租金收益的投资性房地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已基本全部出租,且主要为长期租赁合同。为合理反映租约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公司选择采用收益法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具体方法如下:收益法预计投资性房地产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合理价值。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 | 制造业 | 54,000.00 | 44.63 | 44.6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母公司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镇江恒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镇江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中味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其他 |
无锡至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 其他 |
高云海 | 其他 |
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 其他 |
镇江国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其他说明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恒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京中味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公司原董事卫祥云任其执行董事 |
无锡至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关联公司 |
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镇江国控董事田习高曾任其董事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 公司副总经理季嵘鹏控制的公司 |
高云海 | 公司副总经理 |
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国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一母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917.62 | 6,000.00 | 否 | 4,578.59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58 | 141.66 |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102.60 | 2,500.00 | 否 | 1,700.92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489.78 | 4,500.00 | 否 | 1,702.49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注1) | 采购商品 | 15,019.71 | 13,500.00 | 否 | |
镇江恒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8.41 | 69.17 | ||
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注2) | 采购商品 | 212.36 | |||
镇江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69 | 10.24 |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4.13 |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0.10 |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0.16 |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2.24 | |||
北京中味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15 | |||
无锡至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2.64 |
注1: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镇江国
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因而上述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公司预计与上述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计24000万元,实际与上述公司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23639.47万元。注2: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是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91 | 2,747.27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94.92 | 154.14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9 | 0.88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1.68 | 23.74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66 | 32.05 |
镇江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07 | 1.70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4 | 0.03 |
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03 | 0.75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37 | 0.16 |
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0.45 | 0.45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70 |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7.1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委托销售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委托镇江恒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代销房产事宜》的议案,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与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签订委托销售意向书,规定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委托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销售存量房。本期委托销售金额为86.65万元,本期结算累计代理费144.68万元。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8.22 | 8.2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10.21 | 10.21 | 0.79 | 0.14 | 27.86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17.38 | 17.38 |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0.58 | 18.15 |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2.82 | 88.6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出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19年4月12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项目考核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经营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属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委托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置业”)进行运营,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之签订《委托经营管理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5年。委托经营管理报酬、投资收益及担保:为保证对于本公司投入的资产及现金安全,恒顺置业对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提供担保;公司授权管理层与恒顺置业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每年进行项目考核,考核内容包含经营收益的确定及激励报酬标准。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注1] | 1,136.88 | |
高云海 | 收购新型调味品股权[注2] | 539.40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注3] | 1,487.11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恒顺商城资产[注4] | 7,707.52 |
注1:2022年1月,公司向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72.00%股权。注2:2022年5月,公司向高云海收购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8.70%股权。注3:2022年5月,公司向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9%股权。注4: 2022年6月,公司向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恒顺商城持有的全部存量存货(开发产品)及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转让价格为7,707.52万元(不含税)。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89.85 | 300.9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恒顺”)股东会决议,公司、镇江国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顺基金”)、齐齐哈尔市金龙酿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酿造”)与黑龙江恒顺签署的《增资协议》等文件,金龙酿造向国顺基金转让黑龙江恒顺 25%股权,同时黑龙江恒顺增资4,896万元,各股东按出资同比例增资,其中国顺基金增资 1,224 万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569,782.38 | 282,764.41 | ||
应收账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335,160.00 | 16,758.00 | ||
应收账款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12,798.00 | 639.90 | 10,000.00 | 500.00 |
应收账款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64,000.00 | 3,200.00 | ||
预付账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4,102.54 | 4,102.54 | ||
预付账款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7,854.16 | |||
其他应收款 | 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 | 5,000.00 | 20,000.00 | 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镇江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 27,149.96 | 1,357.50 | 23,574.96 | 1,178.7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3,530,344.66 | 2,884,856.32 |
应付账款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823,745.22 | 1,708,371.07 |
应付账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146,010.00 | 374,239.43 |
应付账款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479,328.10 | 628,313.85 |
应付账款 | 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 1,113,631.82 | |
应付账款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28,393,613.10 | |
应付股利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793,693.53 | |
预收账款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281.80 | 281.80 |
预收账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716.40 | 716.40 |
预收账款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918.25 | |
其他应付款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3,400.00 | 6,825.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1,1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39,491.43 |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397.83 | 2,397.83 |
其他应付款 |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 13,692,7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 4,521,100.00 |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09,222,718.8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2,956,0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022,22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9,222,718.8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未设置业务分部。
2、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核准批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64,807,795.92 |
1至2年 | 4,225,035.33 |
2至3年 | 2,900,966.70 |
3至4年 | 3,816.00 |
4至5年 | 12,934.00 |
5年以上 | 8,018,729.21 |
合计 | 79,969,277.1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84,016.23 | 9.61 | 7,684,016.23 | 100.00 | 7,684,016.23 | 8.79 | 7,684,016.2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2,285,260.93 | 90.39 | 4,732,781.49 | 6.55 | 67,552,479.44 | 79,776,628.59 | 91.21 | 4,397,811.03 | 5.51 | 75,378,817.5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2,285,260.93 | 90.39 | 4,732,781.49 | 6.55 | 67,552,479.44 | 79,776,628.59 | 91.21 | 4,397,811.03 | 5.51 | 75,378,817.56 |
合计 | 79,969,277.16 | / | 12,416,797.72 | / | 67,552,479.44 | 87,460,644.82 | / | 12,081,827.26 | / | 75,378,817.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镇江奥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684,016.23 | 7,684,016.2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684,016.23 | 7,684,016.2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72,285,260.93 | 4,732,781.49 | 6.55 |
合计 | 72,285,260.93 | 4,732,781.49 | 6.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2,081,827.26 | 334,970.46 | 12,416,797.72 | |||
合计 | 12,081,827.26 | 334,970.46 | 12,416,797.72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6,808.02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85.1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79.74万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4,290,106.00 | 4,486,697.11 |
其他应收款 | 8,417,994.61 | 10,148,489.46 |
合计 | 12,708,100.61 | 14,635,186.57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委托贷款 | 4,290,106.00 | 4,486,697.11 |
合计 | 4,290,106.00 | 4,486,697.11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4,048,715.38 |
1至2年 | 1,468,850.00 |
2至3年 | 644,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7,905,000.00 |
5年以上 | 1,586,793.31 |
合计 | 15,653,358.6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3,099,650.00 | 3,097,000.00 |
备用金 | 6,000.00 | 7,308.00 |
往来款及其他 | 12,547,708.69 | 13,573,222.35 |
合计 | 15,653,358.69 | 16,677,530.3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529,040.89 | 6,529,040.89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06,323.19 | 706,323.19 |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706,323.19 | 706,323.1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529,040.89 | 706,323.19 | 7,235,364.08 | |||
合计 | 6,529,040.89 | 706,323.19 | 7,235,364.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905,000.00 | 4-5年 | 50.50 | 5,138,250.00 |
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押金 | 1,200,000.00 | 1-2年 | 17.70 | 1,690,000.00 |
1,570,000.00 | 5年以上 |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331,970.92 | 1年以内 | 8.51 | 66,598.55 |
镇江市醋业协会 | 往来款 | 640,000.00 | 2-3年 | 4.09 | 160,000.00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货运中心 | 保证金 | 240,000.00 | 1-2年 | 1.53 | 24,000.00 |
合计 | / | 12,886,970.92 | 82.33 | 7,078,848.55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余额中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28,781,429.28 | 428,781,429.28 | 371,368,559.28 | 9,500,000.00 | 361,868,559.2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6,393,322.88 | 96,393,322.88 | 117,008,679.96 | 117,008,679.96 | ||
合计 | 525,174,752.16 | 525,174,752.16 | 488,377,239.24 | 9,500,000.00 | 478,877,239.2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41,586,190.11 | 41,586,190.11 | ||||
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 | 19,845,636.03 | 7,052,550.00 | 26,898,186.03 | |||
武汉市鑫恒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155,000.00 | 1,155,000.00 | ||||
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 | 2,462,500.00 | 2,462,500.00 | ||||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 32,169,800.00 | 32,169,800.00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32,752,900.00 | 32,752,900.00 | ||||
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 | 13,850,000.00 | 10,455,820.00 | 24,305,820.00 | |||
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13,466,042.88 | 17,205,000.00 | 30,671,042.88 |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24,878,873.35 | 29,346,900.00 | 54,225,773.35 |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47,400.00 | 2,147,400.00 | ||||
镇江润扬调味品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镇江恒顺醋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 | 9,500,000.00 | 9,500,000.00 | ||||
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 | 101,375,377.54 | 101,375,377.54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江苏恒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10,150,000.00 | 10,150,000.00 | ||||
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 | 12,421,467.17 | 12,421,467.17 | ||||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 | 27,207,372.20 | 27,207,372.20 | ||||
江苏恒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371,368,559.28 | 69,060,270.00 | 11,647,400.00 | 428,781,429.2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 40,308,024.17 | -1,620,175.77 | 38,687,848.40 |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71,381,423.79 | -18,703,581.69 | 52,677,842.10 |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319,232.00 | -291,599.62 | 5,027,632.38 | ||||||||
小计 | 117,008,679.96 | -20,615,357.08 | 96,393,322.88 | ||||||||
合计 | 117,008,679.96 | -20,615,357.08 | 96,393,322.88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73,399,538.00 | 1,392,601,691.69 | 1,761,435,071.08 | 1,180,362,603.14 |
其他业务 | 20,979,603.23 | 16,071,884.34 | 13,956,533.94 | 10,153,111.14 |
合计 | 1,994,379,141.23 | 1,408,673,576.03 | 1,775,391,605.02 | 1,190,515,714.28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109,96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615,357.08 | -12,372,484.8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4,989,361.03 | 17,663,993.5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4,084,130.30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846,553.38 | 444,553.38 |
定期存款利息收益 | 1,631,666.63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825,277.85 | 2,367,743.60 |
其他 | 10,612,270.61 | 12,347,775.92 |
合计 | 21,399,732.42 | 24,535,711.98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03,738.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50,620.1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385,681.93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602,454.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3,099.0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5,050.60 | 增值税减免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40,288.6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4,081.86 | |
合计 | 15,592,052.4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4 | 0.1390 | 0.13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2 | 0.1233 | 0.123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杭祝鸿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2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