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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泰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6

公告编号:2023-007证券代码:400097 证券简称:刚泰3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2日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400097刚泰32023年3月17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一楼会议室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二)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三)审议《关于签署资产抵债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刚泰珠宝(上海)有限公司的部分存货被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依据程序申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21年进行了查扣。现公司及子公司刚泰珠宝(上海)有限公司与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法院执行局法官的主持下,经多次协商,各方同意对查封的存货进行协议抵债,各方拟签署资产抵债协议。存货交易价格由法院执行局法官按规定程序确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经由双方确认。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刚泰珠宝(上海)有限公司的部分存货被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依据程序申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21年进行了查扣。现公司及子公司刚泰珠宝(上海)有限公司与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法院执行局法官的主持下,经多次协商,各方同意对查封的存货进行协议抵债,各方拟签署资产抵债协议。存货交易价格由法院执行局法官按规定程序确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经由双方确认。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机构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魏成臣021-58038000-8219;电子邮箱:

gangtaikonggu@163.com;联系地址: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369号。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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