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申报证券账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电子”)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机电”)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1号)。
中航机电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188号)。根据该决定,中航机电股票将于2023年3月17日起终止上市并摘牌。为保证换股吸收合并事宜的顺利进行,中航机电提醒投资者做好如下工作:
请中航机电投资者详细阅读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刊登的《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跨市场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近日向中航机电股份原托管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发布通知,相关单位应根据通知的要求,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PROP邮箱查收并下载沪深证券账户自动建立对应关系结果文件。申报起始日(2023年3月20日)至申报截止时点(2023年3月31日15:00),各托管机构应及时通知投资者申报或确认沪市证券账户,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通知要求,收集并校验投资者申报的沪市证券账户,并在申报截止时点(2023年3月31日15:
00)前将投资者确认或申报的沪市证券账户报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截止日后,及时告知投资者最终的账户转换情况。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