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工作(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成立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的议案,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委员会”)。
现将ESG委员会组成情况说明如下:
主任委员:谭会良
委 员:崔巍、鲍继聪、尹纪成、蔡绍宽(独立董事)
ESG委员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