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做出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将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一、 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除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 对子公司担保的主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仍在履行的对全资子公司重庆秦安铸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2,000万元,为2020年与光大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担保,期限为3年,担保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5%,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三、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对外担保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了充分揭示,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少立、孟凡臣、张永冀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