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3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温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二)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
公司年度报告中部分涉及对于未来经营计划或经营工作安排的描述,相关计划或安排的落实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于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在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 公司治理…………………………………………………………………22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39第六节 重要事项…………………………………………………………………41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8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65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66第十节 财务报告…………………………………………………………………67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办公室。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志平
2023年3月17日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仁智股份 | 指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文意需要亦包括其所有子公司 |
平达新材料 | 指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陈泽虹 |
仁智石化 | 指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衡都 | 指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仁智新材料 | 指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仁迅实业 | 指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三台农商行 | 指 | 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瀚澧 | 指 |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章程、章程 | 指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仁智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629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仁智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jiang Renzhi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RZGF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温志平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336室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25025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16年9月29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四川省绵阳市滨河北路东段116号”变更为“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180号旭日小区1幢108室”;2022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180号旭日小区1幢108室”变更为“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336室”。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1008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00 | ||
公司网址 | www.chinarenzhi.com | ||
电子信箱 | ofc_board@renzhi.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晶 | 祝思颖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1008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1008 |
电话 | 0755-8320 0949 | 0755-8320 0949 |
传真 | 0755-8320 3875 | 0755-8320 3875 |
电子信箱 | ofc_board@renzhi.cn | ofc_board@renzhi.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007939595288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1、公司原控股股东为钱忠良,2015年12月7日股东钱忠良、雷斌、卜文海、王海滨、张曹、贾云刚等6人将其合计持有的60,308,12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权转让于2016年4月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西藏瀚澧于2016年11月30日与公司股东汪建军等12位自然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汪建军等12位自然人股东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仁智股份21,078,893股股份转让给西藏瀚澧,本次转让已于2017年1月20日完成,此时西藏瀚澧共持有公司股份81,387,01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76%,变为公司控股股东; 2、2019年12月13日,西藏瀚澧、金环与平达新材料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西藏瀚澧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1,387,01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76%)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平达新材料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81,387,013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76%,平达新材料正式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协议约定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2年; 3、2021年12月12日,西藏瀚澧、金环与平达新材料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表决权委托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委托的表决权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64%)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栋1002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小磊、孙忠英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0层中天国富证券 | 常江、于子洋 | 2022年10月2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168,531,710.19 | 125,991,249.43 | 33.76% | 107,969,65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065,434.50 | -26,405,509.98 | 153.27% | -14,690,174.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4,492,809.20 | -25,343,543.33 | -75.56% | -20,177,100.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0,008,150.10 | -41,799,202.39 | -139.26% | -20,488,520.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4 | -0.064 | 153.13% | -0.0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4 | -0.064 | 153.13% | -0.0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24% | -126.94% | 205.18% | -34.18%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元) | 238,160,795.12 | 362,019,982.23 | -34.21% | 379,635,69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6,271,882.61 | 7,831,834.85 | 363.13% | 33,771,381.5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68,531,710.19 | 125,991,249.43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570,661.32 | 2,744,094.56 | 主要系销售材料收入、出租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67,961,048.87 | 123,247,154.87 | 主营业务收入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4,019,344.98 | 39,372,643.28 | 63,938,438.21 | 41,201,283.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91,100.09 | -3,531,872.46 | 28,375,738.34 | -5,487,33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09,235.13 | -6,031,825.96 | -16,355,151.58 | -17,696,596.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36,001.61 | -9,688,548.71 | -61,175,495.87 | -13,508,103.9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24,046.06 | 468,681.86 | 5,039,463.38 | 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股权资产处置损益、使用权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8,786.54 | 57,608.98 | 350,50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57,301,401.30 | 4,219,546.10 | 杭州九当和解损益、投资者债权转让损益、中经通达债权债务抵消损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179,808.42 | 主要影响详见附注十五、1、债务重组之(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28,320.19 | -3,207,914.64 | -848,494.39 | 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涉诉案件预计负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506,461.98 | -2,599,888.95 | 2,967,631.08 | 主要系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介费用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21,016.45 | 2,022,174.01 | ||
合计 | 58,558,243.70 | -1,061,966.65 | 5,486,926.0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从事的新材料业务为改性塑料行业,其行业的发展情况:
高分子改性材料是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我国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是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经过多年的快速经济发展,产量和市场企业规模都呈现上升趋势。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统计,2021年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改性塑料产量达2,650万吨,同比增长17.78%,改性化率达24.0%,市场规模达到2,935亿元。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2年改性塑料市场规模达到4,152亿元。尽管国内塑料工业发展迅速,但我国塑料应用的规模仍然很小。我国工程塑料进行改性化率(即改性塑料产品产量占塑料总产量的比例)稳步发展增长。全球塑料的改性率接近50%,我国塑料的改性率从2011年的16.3%上升到2020年的21.7%。与全球水平相比,我国塑料的改性率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此外,高分子改性材料作为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2021年,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发布《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重点发展应用于5G、汽车轻量化、动力电池、3D打印等的专业化、陶瓷化、耐老化、多功能改性阻燃塑料,属于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新型产业之一。
2、公司所从事的油田技术服务业务属于油气田技术服务行业,其行业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多次下发指导意见强调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性,及推动国内油气稳储增产、大力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等工作要求。受到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宏观经济增速、能源需求增速及国际油价波动等因素影响,油田公司勘探开发规模存在周期性波动,导致油气田技术服务行业市场需求及业务规模相应地周期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油田技术服务的技术研发、方案设计、服务提供及油田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石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如下:
1、新材料业务
子公司仁智新材料从事材料改性生产业务近二十年,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涵盖辐照交联光缆料、辐照交联布电线料等改性材料、高端工程改性材料、高性能管道功能母料等改性高分子材料的研究、生产及销售,年产能3万吨以上,在国内形成全域覆盖的销售网络和渠道。产品主要应用于家装、可移动穿戴设备、新能源汽车、塑料管道等多个领域。
市场方面,新材料专注为根据客户所需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以提供差异化服务的优势占据市场,主要模式为“以销定产”。由于改性塑料产品应用广泛、性能多样化,不同客户对其外观、性能等方面侧重不同,直销模式下公司可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快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新产品服务;公司直接客户一般为下游终端产品制造商或其上游的加工厂商。新材料子公司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依照客户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经过在新材料领域多年持续研发与经营管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和流程,获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2、油田环保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油气田废水处理、渣泥预处理及池体清理、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化生产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环保隐患治理、噪音治理等环保业务。公司从事环保业务近二十年,有很强的技术沉淀,也积累了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各项环保手续及运营资质皆齐全。
3、井下作业业务
公司井下作业相关业务有四大板块,即钻井工程技术服务、井下技术服务、增产技术服务、井下工具及完井技术服务,具体包括钻井技术服务、钻井液技术服务、连续油管技术、修井技术、试油(气)技术、气井提高采收率技术、油井提高采收率技术、酸化压裂技术、套管完井技术、祼眼完井技术以及特色工具产品。
4、管具检维修业务
公司新疆项目部从事钻具、工具检维修及现场探伤业务十余年,业务涵盖钻修井管具、工具检测探伤、钻具耐磨带敷焊、管、工具螺纹修复加工、钻具校直、高压管汇现场探伤等业务。业务主要为钻修井及完井提供技术服务,为管具、工具服役提供安全保障。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油田技术服务领域,公司已成为具有钻井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环保治理技术服务等多方位覆盖的综合性油服公司。在新材料领域,随着公司研发投入的逐步加大,公司在改性塑料的研发与应用方面逐步形成强大竞争优势。
(1)服务经验优势
公司具有十余年的钻井技术服务经验,积累了坚实的施工及服务经验。公司以较为丰富的先期现场服务经验为基础,积极将这些宝贵的现场实践经验与理论相结合,通过与国内外的同行业交流,积累了更加丰富的页岩气井勘探开发服务的技术。
(2)一体化、一站式服务模式优势
公司是钻井领域具备研究开发、设计、生产、服务一体化能力的优势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少有的能够提供钻井材料、现场流体服务、固控服务、环保治理一站式服务的钻井技术服务提供商,为客户提供了便捷、省心及个性化的良好服务体验。
(3)核心技术及研发优势
公司以所服务区域的技术需求为技术研发动力,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为技术储备方向,在熟练掌握并运用行业通用技术基础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在钻井技术服务、油田环保技术服务、防腐工程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等领域形成了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特色技术群。同时,公司作为改性塑料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产品设计研发投入,引进行业优秀人才,建立培养了一支从研发、设计、制造到检测的高素质高水平技术团队。
(4)卓越的产品质量优势
仁智新材料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荣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多项权威认证证书,得到了行业协会的认可。建立了完善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和流程,从先进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应用到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在组织层展开并细化落实,实现产品生产线的全流程实时化管控,涵盖研发、设计、采购、制造到交付等所有环节,从而确保产品质量,打造优质的公司口碑。
(5)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经营模式,致力于依照产品用途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经过多年在新材料领域持续研发与经营管理,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在各行业均积累了大量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16,853.17万元,同比增长33.76%;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6,796.1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67.09万元,同比增长159.00%;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6.54万元,同比增长153.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49.28万元,同比下降75.56%。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68,531,710.19 | 100% | 125,991,249.43 | 100% | 33.76% |
分行业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76,437,495.74 | 45.35% | 60,943,118.08 | 48.37% | 25.42%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90,416,853.75 | 53.65% | 62,304,036.79 | 49.45% | 45.12% |
新能源 | 1,106,699.38 | 0.66% | 0.00 | 0.00% | 100.00% |
其他 | 570,661.32 | 0.34% | 2,744,094.56 | 2.18% | -79.20% |
分产品 | |||||
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 | 90,416,853.75 | 53.65% | 62,304,036.79 | 49.45% | 45.12% |
油气田技术服务 | 56,039,040.69 | 33.25% | 51,273,306.72 | 40.70% | 9.29% |
钻井工程服务 | 20,398,455.05 | 12.10% | 9,669,811.36 | 7.67% | 110.95% |
光伏EPC工程 | 1,106,699.38 | 0.66% | 0.00 | 0.00% | 100.00% |
其他 | 570,661.32 | 0.34% | 2,744,094.56 | 2.18% | -79.20% |
分地区 | |||||
西南地区 | 58,721,693.54 | 34.84% | 46,800,927.51 | 37.15% | 25.47% |
其他地区 | 109,810,016.65 | 65.16% | 79,190,321.92 | 62.85% | 38.67%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68,531,710.19 | 100.00% | 125,991,249.43 | 100.00% | 33.76%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90,416,853.75 | 91,913,053.80 | -1.65% | 45.12% | 51.38% | -4.20%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76,437,495.74 | 68,112,580.76 | 10.89% | 25.42% | 31.10% | -3.86% |
分产品 | ||||||
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 | 90,416,853.75 | 91,913,053.80 | -1.65% | 45.12% | 51.38% | -4.20% |
油气田技术服务 | 56,039,040.69 | 49,290,133.33 | 12.04% | 9.29% | 15.51% | -4.73% |
钻井工程服务 | 20,398,455.05 | 18,822,447.43 | 7.73% | 110.95% | 102.76% | 3.73% |
分地区 | ||||||
西南地区 | 58,721,693.54 | 58,826,136.77 | -0.18% | 25.47% | 29.56% | -3.16% |
其他地区 | 109,810,016.65 | 102,498,398.40 | 6.66% | 38.67% | 49.40% | -6.71%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68,531,710.19 | 161,324,535.17 | 4.28% | 33.76% | 41.50% | -5.2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销售量 | 吨 | 12,906.32 | 11,962.31 | 7.89% |
生产量 | 吨 | 12,990.54 | 12,632.39 | 2.84% | |
库存量 | 吨 | 385.35 | 350.65 | 9.9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主营业务成本 | 91,913,053.80 | 56.97% | 60,715,921.67 | 53.25% | 51.38%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68,112,580.76 | 42.22% | 51,953,939.58 | 45.57% | 31.10% |
新能源 | 主营业务成本 | 889,934.90 | 0.55% | 0.00 | 0.00% | 100.00% |
其他 | 其他业务成本 | 408,965.71 | 0.25% | 1,342,037.25 | 1.18% | -69.53%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 | 主营业务成本 | 91,913,053.80 | 56.97% | 60,715,921.67 | 53.25% | 51.38% |
油气田技术服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49,290,133.33 | 30.55% | 42,670,920.73 | 37.43% | 15.51% |
钻井工程服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18,822,447.43 | 11.67% | 9,283,018.85 | 8.14% | 102.76% |
光伏EPC工程 | 主营业务成本 | 889,934.90 | 0.55% | 0.00 | 0.00% | 100.00% |
其他 | 其他业务成本 | 408,965.71 | 0.25% | 1,342,037.25 | 1.18% | -69.53%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包括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第十节中的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3,994,314.7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7.9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单位一 | 24,935,129.58 | 14.80% |
2 | 单位二 | 10,965,096.00 | 6.51% |
3 | 单位三 | 9,947,635.25 | 5.90% |
4 | 单位四 | 9,709,453.90 | 5.76% |
5 | 单位五 | 8,437,000.00 | 5.01% |
合计 | -- | 63,994,314.73 | 37.9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7,082,172.4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2.9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单位一 | 10,960,000.00 | 6.77% |
2 | 单位二 | 7,658,757.39 | 4.73% |
3 | 单位三 | 6,769,932.84 | 4.18% |
4 | 单位四 | 5,942,350.00 | 3.67% |
5 | 单位五 | 5,751,132.24 | 3.55% |
合计 | -- | 37,082,172.47 | 22.9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370,968.72 | 2,899,168.17 | 154.24% |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销售部门及人员开支、市场维护及拓展投入的增加 |
管理费用 | 37,791,727.33 | 27,177,008.49 | 39.06% | 主要系本期股权激励费用摊销所致 |
财务费用 | 2,246,732.69 | 4,773,753.54 | -52.94% | 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本金,相关的财务费用减少 |
研发费用 | 1,867,420.88 | 1,670,284.21 | 11.80%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高性能玻纤复合材料 | 以玻纤改性增强PE/PP,提供一种高强度复合材料,具备高强度、耐候、耐油、低比重等特性,替代尼龙或金属材料使用,实现轻量化和低成本化。 | 试销 | 增加产值 | 增加主营收入 |
辐照交联低烟无卤阻燃护套料 | 以无卤改性聚烯烃树脂及弹性体为主要原料,加入环保阻燃剂、交联剂、热稳定剂、抑烟剂等助剂,经混炼、挤出造粒而成。具有优异的加工性能、物理机械性能、阻燃性能。应用于辐照交联性电缆护套。 | 试销 | 增加产值 | 增加主营收入 |
高性能PE/PP合金管道材料 | 本项目是利用较为成熟的PE改性技术,结合管道材料需要,用PP作为增强材料,进行共混改性,提供一种低比重要求,并具备良好强度和韧性的管道材料。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为配比、相容性、加工工艺等。 | 试销 | 拟实现 产值增加 | 增加主营收入 |
改性PET合金材料 | 通过对PET实施共混改性,在保持材料刚性基础上显著提高PET的韧性,用于高强度管道生产,并具有相对低廉的成本。 | 拓展阶段 | 产值增加 | 增加主营收入、产品结构调整 |
改性PC/ABS合金材料 | 阻燃PC/ABS合金材料综合两者优良性能,具有优异的机械力学性能、表面硬度高、耐候、耐低温、阻燃等级达到Vo,可根据需要制备各色结构件、装饰件等。 | 正常销售 | 拟实现产值增加 | 增加主营收入、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例。 |
电缆料 | 以聚烯烃、EVA等为基料,加入阻燃剂、抗氧剂、交联剂等助剂经塑化混炼造粒而成。耐温等级为105℃、125℃、150℃,可着色,具有挤出电缆表面光滑、机械性能优良、电性能好、耐老化性能好的特点。应用于UL安规线、建筑线、仪器仪表线、汽车线、电机引接线等。 | 正常销售 | 拟实现 产值增加 | 增加主营收入、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例 |
高性能管道专用料 | PE改性材料,针对部分客户替代原有管道母料,用于国标管生产,一次成型加工。 | 正常销售 | 拟实现 产值增加 | 增加主营收入、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例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2 | 15 | -20.0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9.23% | 12.30% | -3.0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8 | 9 | -11.11% |
硕士 | 2 | 2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0 | 0 | 0.00% |
30-40岁 | 8 | 12 | -33.33%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867,420.88 | 1,670,284.21 | 11.8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1% | 1.33% | -0.2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773,600.88 | 134,489,642.71 | 6.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781,750.98 | 176,288,845.10 | 38.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08,150.10 | -41,799,202.39 | -139.2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321,309.10 | 60,533,510.00 | -2.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8,910.84 | 108,274.00 | 92.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112,398.26 | 60,425,236.00 | -2.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424,000.00 | 5,107,181.08 | 848.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486,677.82 | 23,501,452.19 | 80.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37,322.18 | -18,394,271.11 | 132.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958,429.66 | 231,762.50 | -15,183.7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9.2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项较多综合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2.28%,主要系收到股权转让款及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涉诉案件调解协议归还本金等综合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183.73%,主要系本期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项、偿还银行借款以及收到股权激励认购款等综合原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以及本期因诉讼案件和解及债权债务抵消形成的收益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534,520.80 | 17.2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损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不适用 | |
资产减值 | -3,163,789.21 | -21.57% | 计提资产减值 | 否 |
营业外收入 | 57,306,695.20 | 390.62% | 杭州九当案件和解收益;投资者债权转让损益;中经通达债权债务抵消损益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845,493.71 | 12.58% | 计提未决诉讼的利息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3,114,972.96 | 21.23% | 中经通达债权债务抵消冲回坏账及计提坏账综合影响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7,487,586.84 | 28.34% | 102,979,730.81 | 28.45% | -0.11% | |
应收账款 | 88,390,752.90 | 37.11% | 68,470,399.02 | 18.91% | 18.20% |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应收账款也相应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463,468.34 | 0.19% | 624,631.15 | 0.17% | 0.02% | |
存货 | 7,408,885.93 | 3.11% | 9,503,181.73 | 2.63% | 0.48%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122,932,847.87 | 33.96% | -33.96% | 主要系本期终止确认股权投资所致 | |
固定资产 | 16,710,146.25 | 7.02% | 20,445,388.03 | 5.65% | 1.37% | |
在建工程 | 0.00% | 0.00% | 0.00% | |||
使用权资产 | 5,654,565.99 | 2.37% | 4,533,347.52 | 1.25% | 1.12%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 | 0.84% | 40,975,181.08 | 11.32% | -10.48% | 主要系本期偿还了借款本金所致 |
合同负债 | 781,171.04 | 0.33% | 530.97 | 0.00% | 0.33%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
租赁负债 | 2,421,937.96 | 1.02% | 1,960,494.66 | 0.54% | 0.48% | |
预计负债 | 0.00 | 0.00% | 11,872,499.85 | 3.28% | -3.28% | 主要系本期杭州九当和解,冲减预计负债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0 | 2,520,000.00 | 3,520,000.00 | |||||
上述合计 | 1,000,000.00 | 2,520,000.00 | 3,520,00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汇票重分类至本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1,101,325.14 | 被法院查封 |
无形资产 | 2,269,638.92 | 被法院查封 |
合计 | 3,370,964.06 |
公司持有的位于安县迎新乡月锋村五组的工业用地(安县国用(2016)第01128号),面积66,666.70平米;因公司未按照约定期限开发利用该土地,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安州区分局2018年11月9日给公司下发了《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安州区分局关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情况的函(绵国土资安分函[2018]261号)》函件,认为公司未按照约定期限开发利用上述用地,导致存在国有土地未开发利用而闲置的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偿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上述土地因窦晴雪等金票通平台投资者作为原告诉中经公司、盈时公司、仁智股份等合同纠纷案件被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查封,至今尚未被实际执行。公司已于2018年将该土地使用权全额转销,结转计入营业外支出。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灿 | 三台农商行6.76%股权 | 2022年06月09日 | 11,555 | -154.95 | 改善企业财务状况、资金结构,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 -11.02% | 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 | 是 | 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构成的关联关系 | 是 | 按计划实施 | 2022年10月2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及《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石油装备设计、制造、销售;石油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0,000 | 173,181,031.63 | 76,698,970.05 | 76,437,495.75 | -5,323,517.13 | -4,864,373.54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新材料生产、销售 | 20,000,000 | 70,986,350.70 | 7,579,231.42 | 81,985,236.67 | -11,742,053.60 | -11,727,550.75 |
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材料生产、销售 | 5,000,000 | 47,285,077.96 | 960,788.98 | 10,892,845.39 | 554,497.43 | 539,441.10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石油化工产品销售、新材料生产销售 | 5,000,000 | 74,538,212.40 | 32,192,444.06 | 0.00 | -16,430,310.05 | -14,533,295.90 |
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 | 10,000,000 | 5,105,949.93 | 4,086,208.13 | 0.00 | 4,080,236.18 | 3,060,494.38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机电设备、电线电缆、橡塑制品等货物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200,000,000 | 273,305.70 | -637,244.80 | 0.00 | -1,249,293.75 | 5,719,513.5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新增 | 本报告期未产生重大影响 |
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本报告期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2023年经营计划
2022年,在国内外经济大环境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公司全体员工在管理层的领导下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应对各项不利因素所造成的影响,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核心员工股权激励得以实施,公司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逐步卸下了背负已久的沉重历史包袱,公司整体经营实现扭亏为盈,并且在产品及业务方面探寻新的发展方向。2023年任重道远,公司将增强风险防控、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在新材料业务方面持续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在油田技术服务方面坚持原有传统能源工程稳健发展,同时依托多年来的工程技术开发、设计、服务经验,探索新能源光伏EPC工程的发展机遇,积极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生产经营方面:
加强异地项目井下项目、新疆管具项目的人员管理及提高投产效益,对原有生产经营模式进行调整完善,实现效益最大化;加强环保作业项目的业务拓展,重点关注中短周期业务,缩短投资回报周期;加强新材料项目的研发投入,集中向电线电缆等附加值高的产品方向进行研发、生产、销售,逐步降低低毛利、低附加值的产品生产销售占比,优化整体投产结构,提高项目盈利。
2、安全环保方面:
紧抓安全环保不放松,加强生产技术人员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环保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生产安全及环境治理得到有效管控。
3、财务方面:
进一步加强资金的计划和统筹管理,适时推动和建立多种融资渠道,统筹子公司融资,发挥资金的最大效力和集中整体优势,有效提高资金效率和运营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关注重点拓展项目管理,在关键指标、成本、资金、风险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关注管理。强化各项目部内部控制管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工作的衔接,为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发展动力,提供必要的保障。适时提升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建设,打通资产存货模块信息孤岛,实现公司财报流程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升级,助力公司降本增效。
4、人力资源方面:
提高人才引进及强化人才储备,同时加强内部人员管理,不断完善相关人员规章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重视内部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及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公司整体人员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2023年是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也是国家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一年,公司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者关系,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观和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同时,响应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政策号召,发挥“四千”精神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助力。公司全体员工信心满满,团结一致,共同迎接挑战、克服困难,为提高公司整体业绩、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共同努力,望新的一年公司再上新台阶!
(二)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
1、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近年来,受市场行情、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原有油田服务业务不断缩减,经营业绩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目前整体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弱。公司拟在存量的新材料业务基础上,积极在环保高性能再生材料、复合材料等新材料领域进行布局,并不断向产业高端、高附加值的产品方向延伸,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公司业务发展受制于市场竞争环境、新客户开拓、人才团队引进、核心竞争力培养等多方面因素,若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不能满足业务拓展的需求,可能会导致公司业务发展不达预期,将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上市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2019年12月,平达新材料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西藏瀚澧持有的上市公司19.76%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并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2021年12月12日,平达新材料与西藏瀚澧、金环女士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表决权委托期限修改至2023年11月30日。目前西藏瀚澧持有的上市公司18.64%(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原19.76%股份稀释为18.64%)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未来不排除被司法处置的可能,同时也存在被平达新材料以外的其他方取得的可能。因此上市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4月08日 | 约调研“仁智股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 其他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4月8日披露的《002629仁智股份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20220408》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规范运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除此之外,公司也一直在借鉴其他更优秀的国内外上市公司,不断学习,使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解答股东疑虑、倾听股东诉求和合理化建议。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目前,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有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财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合理,董事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涉及专门委员会讨论事项均形成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有效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和监管动态,在履行职责方面勤勉尽责。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产生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全体监事能够从保护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行使监察、督促职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有效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下设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绩效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基本年薪加年度绩效考核的政策,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和业绩考核规定获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设立证券事务部并配备了相应人员,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指定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同时,为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公司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予以追究责任。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在保持稳健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积极发展和保持与公司利益相关者的良好关系,充分尊重银行、供应商、员工和顾客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活动中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七)关于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审部是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了专职审计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内控的制度和执行、各项费用的使用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股东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动作的情形。
(二)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三)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管理系统。产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均由本公司拥有,产权界定清晰,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方面:公司组织机构体系较完善,各职能机构与控股股东职能机构分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未受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干预。
(五)财务方面: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了充足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2.79% | 2022年01月20日 | 2022年01月21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0.13% | 2022年04月11日 | 2022年04月12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9.83% | 2022年05月23日 | 2022年05月24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9.86% | 2022年06月13日 | 2022年06月14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27% | 2022年06月24日 | 2022年06月25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9.96% | 2022年07月25日 | 2022年07月26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56% | 2022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27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温志平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1 | 2020年01月06日 | 2026年01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梁昭亮 | 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42 | 2020年01月06日 | 2026年01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陈泽虹 | 董事 | 现任 | 女 | 36 | 2020年01月06日 | 2026年01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陈曦 | 董事、总裁 | 现任 | 男 | 45 | 2019年12月05日 | 2026年01月12日 | 0 | 4,000,000 | 0 | 0 | 4,000,000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吴申军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4 | 2022年07月25日 | 2026年01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周立雄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7 | 2020年09月15日 | 2026年01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尹玉刚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34 | 2023年01月13日 | 2026年01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王佳齐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0 | 2020年01月06日 | 2026年01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谭诗敏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女 | 30 | 2022年05月19日 | 2026年01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吴倩妹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女 | 30 | 2023年01月13日 | 2026年01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黄勇 | 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8 | 2019年12月05 | 2026年01月 | 0 | 3,600,000 | 0 | 0 | 3,600,000 | 公司2022 |
日 | 12日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
王晶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46 | 2019年12月05日 | 2026年01月12日 | 0 | 3,600,000 | 0 | 0 | 3,600,000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李波 | 董事 | 离任 | 男 | 47 | 2020年01月06日 | 2023年0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傅冠强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6 | 2020年01月06日 | 2022年07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李薇薇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女 | 60 | 2020年01月06日 | 2023年0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胡光辉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男 | 55 | 2020年01月06日 | 2023年0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刘瑜斌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男 | 35 | 2020年01月06日 | 2022年05月19日 | 0 | 2,600,000 | 0 | 0 | 2,600,000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13,800,000 | 0 | 0 | 13,80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陈曦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1月13日 | 被选举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尹玉刚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1月13日 | 被选举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吴倩妹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01月13日 | 被选举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李波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1月13日 |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离任 |
李薇薇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1月13日 |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离任 |
胡光辉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1月13日 | 第六届监事会届满离任 |
吴申军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7月25日 | 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
傅冠强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7月25日 | 因个人原因辞任 |
谭诗敏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19日 | 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刘瑜斌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2年05月19日 | 因个人原因辞任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现任董事简历:
温志平先生:1971年8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市满家福百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登喜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市金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登喜路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粤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广东中科电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梁昭亮先生:198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深圳市美日辉煌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营运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
陈泽虹女士:1986年8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市树旗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深圳市树旗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仁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总经理、公司董事。
陈曦先生:1977年12月生,本科学历,具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银行广东省江门分行副行长,江门市三七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Kyen Resources Pte. Ltd.董事,HAPOINDUSTRIAL LIMITE区域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吴申军先生:1968年6月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中博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安越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埃森哲中国税务总监、重庆南方教育集团财务总监、安永华明北京转让定价经理、普华永道北京税务经理、毕马威上海税务部经理、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科长。现任深圳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赛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周立雄先生:1975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书记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首批主审法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现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尹玉刚先生:1988年2月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2、现任监事简历:
王佳齐先生:1983年5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长江商学院招生主任、深圳育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智汇蓝海互联网品牌孵化基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本未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本未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创星汇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本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景德镇驾趣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
谭诗敏女士:1992年10月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佛山市弘伟盛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专员。现任公司行政主管、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吴倩妹女士:1992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Bond West Consultants公司HR、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HR。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主管。
3、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曦先生:1977年12月生,本科学历,具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银行广东省江门分行副行长,江门市三七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Kyen Resources Pte. Ltd.董事,HAPOINDUSTRIAL LIMITE区域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黄勇先生:1974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总监、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深圳达飞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晶女士:1976年11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领享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融资部执行总经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执行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泽虹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2月10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温志平 | 深圳粤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席 | 2014年11月05日 | 是 | |
温志平 | 广东中科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3月16日 | 否 | |
梁昭亮 | 深圳市美日辉煌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营运总经理 | 2010年05月06日 | 是 | |
陈泽虹 | 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总经理 | 2019年12月03日 | 否 | |
吴申军 | 深圳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总经理 | 2022年09月30日 | 否 | |
吴申军 | 深圳赛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总经理 | 2022年07月27日 | 否 | |
吴申军 |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7月18日 | 是 | |
周立雄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律师 | 2019年01月02日 | 是 | |
尹玉刚 | 西南财经大学 | 副教授 | 2017年09月01日 | 是 | |
王佳齐 | 深圳市智汇蓝海互联网品牌孵化基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总经理 | 2016年07月27日 | 是 | |
王佳齐 | 深圳本未传媒有限公司 | 总经理、 执行董事 | 2017年12月12日 | 是 | |
王佳齐 | 深圳本未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09月30日 | 否 | |
王佳齐 | 成都创星汇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2月07日 | 否 | |
王佳齐 | 深圳市本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09月08日 | 否 | |
王佳齐 | 景德镇驾趣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8月02日 | 否 | |
吴倩妹 | 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2月26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泽虹、董事长温志平、总经理陈曦、财务总监黄勇、董事会秘书王晶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报酬和支付方法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和支付方法由董事会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公司以行业薪酬水平、地区发展状况、整体生活水平、岗位职责要求等作为依据,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参考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计划按月发放。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温志平 | 董事长 | 男 | 51 | 现任 | 7.2 | 是 |
梁昭亮 | 副董事长 | 男 | 42 | 现任 | 7.2 | 否 |
陈泽虹 | 董事 | 女 | 36 | 现任 | 7.2 | 是 |
陈曦 | 董事、总裁 | 男 | 45 | 现任 | 61.13 | 否 |
吴申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3.14 | 否 |
周立雄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现任 | 7.2 | 否 |
王佳齐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0 | 现任 | 7.2 | 是 |
谭诗敏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0 | 现任 | 8.98 | 否 |
黄勇 | 财务总监 | 男 | 48 | 现任 | 51.13 | 否 |
王晶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女 | 46 | 现任 | 57.13 | 否 |
李波 | 董事 | 男 | 47 | 离任 | 7.2 | 否 |
傅冠强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离任 | 4.09 | 是 |
李薇薇 | 独立董事 | 女 | 60 | 离任 | 7.2 | 否 |
胡光辉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5 | 离任 | 7.2 | 否 |
刘瑜斌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5 | 离任 | 43.13 | 否 |
合计 | -- | -- | -- | -- | 286.33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02月28日 | 2022年03月01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3月18日 | 2022年03月21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
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4月27日 | 2022年04月28日 | 审议《2022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4月29日 | 2022年05月06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2年05月26日 | 2022年05月27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2年05月30日 | 2022年05月31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2年06月07日 | 2022年06月08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2年06月08日 | 2022年06月09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2年06月24日 | 2022年06月25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2年07月08日 | 2022年07月09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2年08月29日 | 2022年08月30日 | 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7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9月07日 | 2022年09月08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10日 | 2022年10月11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2年10月24日 | 2022年10月25日 | 审议《2022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9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2年11月28日 | 2022年11月29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2年12月21日 | 2022年12月22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温志平 | 16 | 0 | 16 | 0 | 0 | 否 | 3 |
梁昭亮 | 16 | 0 | 16 | 0 | 0 | 否 | 0 |
陈泽虹 | 16 | 0 | 16 | 0 | 0 | 否 | 6 |
李波 | 16 | 0 | 16 | 0 | 0 | 否 | 0 |
吴申军 | 6 | 0 | 6 | 0 | 0 | 否 | 2 |
傅冠强 | 10 | 0 | 10 | 0 | 0 | 否 | 1 |
李薇薇 | 16 | 0 | 16 | 0 | 0 | 否 | 3 |
周立雄 | 16 | 0 | 16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出具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同时独立董事在自身专业领域对公司日常经营及重大项目决策方面提出了宝贵建议。全体董事在公司的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5 | 2022年03月18日 | 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度审计部工作总结》《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年度内控自 | 无 | 无 | 无 |
我评价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2022年04月27日 | 审议《2021年第四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等 | 无 | 无 | 无 | |||
2022年05月26日 | 审议《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
2022年08月22日 | 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
2022年10月10日 | 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等 | 无 | 无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 2 | 2022年07月07日 | 提名吴申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无 | 无 | 无 |
2022年12月19日 | 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无 | 无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 5 | 2022年03月16日 | 审议《2021年董监高人员薪酬支付情况》 | 无 | 无 | 无 |
2022年05月25日 | 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无 | 无 | 无 | |||
2022年06月08日 | 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 无 | 无 | 无 | |||
2022年06月23日 | 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方式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
2022年12月19日 | 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30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3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3 |
销售人员 | 8 |
技术人员 | 17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29 |
合计 | 13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3 |
硕士 | 6 |
本科 | 36 |
大专 | 25 |
中专/高中及以下 | 60 |
合计 | 130 |
2、薪酬政策
(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任务指标,秉承公平性和激励性的原则,不断完善薪酬分配体系。
(2)考虑岗位价值的市场差异性,适度向核心关键岗位人才倾斜。
(3)公司定期做市场薪酬调查,结合当年度薪酬政策,修改并完善《薪酬管理办法》同时参考员工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薪酬调整。
(4)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工资制作、审批及发放流程,确保员工工资能能够按时、准确、无误发放。
3、培训计划
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公司每年末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制定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具体包括培训项目、培训组织机构、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经费;培训项目主要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行业资格证取换证培训、职工入职培训、财务培训等各个方面;培训形式主要有内培和外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16,928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5,028,480.04 |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拟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11人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2,47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他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9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4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5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年9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70万股,已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到解除限售的时限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陈曦 | 董事、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0 | 4,000,000 | 1.82 | 4,000,000 | ||
黄勇 | 财务总监 | 0 | 0 | 0 | 0 | 0 | 0 | 0 | 3,600,000 | 1.82 | 3,600,000 | ||
王晶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0 | 0 | 3,600,000 | 1.82 | 3,600,000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0 | 0 | 11,200,000 | -- | 11,2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激励对象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且2022年公司净资产为正。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且2023年公司净资产为正。 |
注:1、业绩考核指标计算方式如下: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净利润数-基期净利润)/|基期净利润数|*100%。上述的净利润数为经审计的当年的净利润扣除因2017年-2018年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造成的投资者索赔不确定因素影响以及扣除2018年商业汇票案件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的数据;2、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169号]及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为正,“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扣除相关影响因素后,已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如下:
评价等级 | S | A | B | C | D |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N) | 100% | 90% | 80% | 70% | 0% |
公司人事行政部于2023年3月15日依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完成了2022年度公司员工个人岗位绩效考核。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158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川仁智杰迈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 | 1、指派相关人员担任关键岗位;2、制定内部管理制度;3、从资金管理、印鉴管理等多方面加强日常经营管控 | 1、上市公司指派相关人员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及监事等岗位,不定期听取仁迅能源管理层的汇报,并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2、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及资金划拨,以及公章等相关印鉴,定期审核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 | 无 | 无 | 无 | 无 |
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指派相关人员担任关键岗位;2、制定内部管理制度;3、从资金管理、印鉴管理等多方面加强日常经营管控 | 1、上市公司指派相关人员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及监事等岗位,不定期听取合创能源管理层的汇报,并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2、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及资金划拨,以及公章等相关印鉴,定期审核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3月2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2、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技术服务不合格,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2)重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3)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5)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6)被识别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2、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1)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2)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3)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4)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资产总额的0.2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或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5%。 | 重大缺陷: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0.5%<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资产总额的0.25%<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一般缺陷: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或某一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仁智股份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3月20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倡导低碳环保的绿色办公方式,在日常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注重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公司规范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科学的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的规定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能够实现公司、股东、员工长期和谐发展。同时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并积极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公平性、公正性。
(2)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完善薪酬福利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不定期检查公司安全管理情况,把员工的健康安全放在生产管理工作的首位,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签署员工安全告知书,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设专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加强了风险岗位的职业健康管理流行疾病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重特大事故隐患跟踪监督整改档案和职业病风险岗位职工档案,定期对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对风险岗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定期组织风险岗位职工体检,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保障职工安全。
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根据公司发展需求,从外部引进多名各岗位高素质优秀人才,加速人才和企业的融合,促进人才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3)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① 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按照供应商评审制度,对供应商的品质、供货能力、管理水平、价格等进行详细的评审,为供应商创造合法、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遵循基本的市场法则,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对供应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严格保密。公司通过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对材料价格波动提前做出预判,共享需求信息,实施相应对策,与供应商实现互利共赢。
② 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认真贯彻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重点强化产品质量管理板块的品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通过强化产品研发,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品质风险;完善市场品质信息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更新优化品质检测分析方法、提升品质管控技术和手段的有效性;不断完善内部检验流程和标准、实现品质管理标准化。
公司重视客户投诉和资讯反馈,及时跟进、处理,并对客户反馈问题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分析结果不断改进,加强产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4)履行其他社会责任
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和商业道德,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规,诚信纳税。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各方等的利益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2022年5月,公司积极助力2022年浙江上市公司协会对口扶贫乡镇消费帮扶工作,向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金峰乡安上村购买特色农产品“安上三宝”,共同助力促进安上村集体经济消薄增收。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金环;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西藏瀚澧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环承诺:A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仁智油服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B本企业(本人)保证绝不利用对仁智油服及其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与仁智油服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C在本企业(本人)作为仁智油服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仁智油服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为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西藏瀚澧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环承诺:A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仁智油服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仁智油服及其中小股东利益。B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仁智油服《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仁智油服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 2015年12月07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益。C在本企业(本人)作为仁智油服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仁智油服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12月1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仁智股份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2、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仁智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与仁智股份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3、在本公司因股份表决权委托成为仁智股份第一大股东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仁智股份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9年12月1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于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仁智股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仁智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仁智股份《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仁智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本公司因股份表决权委托成为仁智股份第一大股东期间,本承诺函有 | 2019年12月1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仁智股份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陈泽虹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仁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除外)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仁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2、本承诺人并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仁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4、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向其业务与仁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5、本承诺人承诺不利用本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和对仁智股份的实际控制能力,损害仁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和仁智股份其他股东的权益;6、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仁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7、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21年11月01日 | 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陈泽虹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将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独立性,并将保持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本承诺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承诺人以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仁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除外)与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其他关 | 2021年11月01日 | 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联交易。2、本承诺人承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仁智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确保交易内容的合理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和仁智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仁智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承诺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仁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除外),本承诺人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己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5、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仁智股份及其下属企业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6、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陈泽虹 |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 | 承诺人作为仁智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 2021年11月01日 | 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日 | 已履行完毕 |
资产重组时所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陈泽 | 《股份转让协议》及其 | 在受让方严格遵守其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部承诺并妥 | 2021年11月01 | 至本次重大资产重 | 已履行完毕 |
作承诺 | 虹 | 补充协议相关承诺 | 善履行《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前提下,如发生因出让方原因(如司法拍卖等)导致标的股份无法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的情形,受让方有权根据出让方提供的出让方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详见附件二),向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主张无息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受让方承诺放弃向出让方主张解除本协议并要求退还所支付的股份转让款的权利;并且受让方保证不存在因标的股份再转让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出让方主张权利的情况 | 日 | 组实施完毕日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承诺 | 1、如杭州九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经公司、仁智股份、德清麦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终审判决判定仁智股份承担责任的,若上市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无法通过股份转让款、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足额资金履行法院判决的,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提供足额股东借款,以保障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标的股份的查封冻结措施。2、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仍未就该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的,若上市公司未能及时通过股份转让款、上市公司自有财产及第三方提供的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以替代担保的方式保障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标的股份的查封冻结措施,本承诺人将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以替换担保的方式保障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标的股份的查封冻结措施。3、为保障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承诺在相关股份转让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标的股份在2022年2月28日前无法过户登记至海华集团/董灿名下,本公司无条件向海华集团/董灿无息退还已支付的股份转让款。本公司的该承诺所涉及的相关退款上限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总对价即11,555.00万元,本公司具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若本次交易标的股份无法按期过户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本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确保足额向交易对方无息退还已支付 | 2021年11月01日 | 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日 | 已履行完毕 |
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亦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陈泽虹 | 重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承诺 | 本承诺人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的声明及承诺函》《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承诺函》《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的说明函》《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关于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关于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内幕交易的承诺函》及本承诺函。就本次交易,除上述相关承诺函外,本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其他交易对方和其他相关方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亦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2021年11月01日 | 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日 | 已履行完毕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 重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承诺 | 一、关于本公司还款或以其他方式替换担保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表如下:(一)关于“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仁智股份买卖合同纠纷案”,上市公司承诺在收到交易对方海华集团和董灿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的相关款项(股份转让总价款的51%,合计5893.05万元)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向债权人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还款,以保障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解除对标的股份的查封冻结措施。(二)关于杭州九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经公司、仁智股份、德清麦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以下简称“杭州九当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公司作出如下安排:1、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作出终审判决(1)如该终审判决判定仁智股份无需承担责任的,公司将在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积极督促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标的股份的查封冻结措施。(2)如该案件终审判决判定仁智股份承担 | 2021年11月01日 | 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日 | 已履行完毕 |
关方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亦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 | 承诺人作为仁智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 2021年11月01日 | 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日 | 已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 | 自承诺函出具日起至仁智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仁智股份的任何股票(包括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 2022年10月27日 | 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六个月内 | 正在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包括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小磊、孙忠英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 □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报告期的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财务顾问;报告期内,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荐人,期间共支付6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索引 |
原告杭州九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中经公司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仁智股份、德清麦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 | 9,677.08 | 是 | 双方已调解 | 双方已调解,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已按期依照调解协议的条款支付款项 | 2022年09月0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39、2019-096、2020-025、2020-083、2020-087;2022-080;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 |
原告仁智股份与被告上海苏克实业有限公司、罗成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2,574.37 | 否 | 一审已判决,已申请强制执行 |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取决于被告的履行判决情况 | 因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已执行终本 | 2022年03月2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37、2019-071、2020-011;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 |
原告上海衡都与被告浙江尚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2,510 | 否 | 一审已判决,已申请强制执行 |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取决于被告的履行判决情况 | 因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已终本 | 2022年03月2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17、2019-071、2020-015;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 |
注: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涉案总金额为4,131.76万元,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预计总负债为0万元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1、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2、未对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2年02月2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信息披露/监管信息公开/监管措施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 |
陈泽虹 | 实际控制人 | 1、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2、未对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2年02月2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信息披露/监管信息公开/监管措施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 |
温志平 | 董事 | 1、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2、未对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2年02月2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信息披露/监管信息公开/监管措施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 |
陈曦 | 高级管理人员 | 1、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2、未对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2年02月2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信息披露/监管信息公开/监管措施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 |
黄勇 | 高级管理人员 | 1、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2、未对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2年02月2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信息披露/监管信息公开/监管措施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 |
王晶 | 高级管理人员 | 1、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2、未对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2年02月2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信息披露/监管信息公开/监管措施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 |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前期委托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福资产”)为公司筹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划付给公司,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公司上述贷款余额31,200,000元已逾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公司于2019年11月收到掌福资产诉公司、西藏瀚澧等人的法律文书,于2020年6月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于2021年2月与掌福资产签订了《调解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9月3日、2021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关于公司诉讼案件上诉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暨签订〈调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2020-051、2020-074、2021-007)。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依照调解协议的条款支付完所有款项。
2、原大股东西藏瀚澧、原实际控制人金环女士因与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西藏瀚澧所持公司81,387,013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76%),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西藏瀚澧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23,548,70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93%。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2020年1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西藏瀚澧所持公司股份被新增轮候冻结,共计被冻结81,387,01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西藏瀚澧所持公司81,387,013股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6%。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收到西藏瀚澧向公司转发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2021)浙0302执4446号),对于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原因核实如下:本次轮候冻结系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境支行与被告之一西藏瀚澧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金额为337.5万元。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原大股东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西藏瀚澧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案件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执行裁定书。
3、报告期内,现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实际控制人陈泽虹女士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分别向交易对方海华集团及董灿先生出售持有的三台农商行26,324,627股、9,967,364股股份(转增前股份),交易对方将以现金方式受让,分别作价8,381.00万元、3,174.00万元,合计11,555.00万元。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三台农商行36,291,991股股份(转增前股份,占三台农商行总股本的6.76%);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三台农商行股份。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为2021年12月22日,标的股份已完成交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3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2022年10月21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完成了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受让方海华集团、董灿先生的股权转让总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该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过户登记。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 2021年07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交割完成的公告 | 2021年12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2022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 2022年05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2年06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 2022年10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5月06日 | 2,000 | 2022年05月24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否 | 否 |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2020年08月14日 | 1,000 | 2018年03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 是 | 否 |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3月21日 | 5,000 | 2020年05月28日 | 1,2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一年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7,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4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7,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7,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4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7,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5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平达新材料签署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2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0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4、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5、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7、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2日及2023年1月1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5日及2023年3月1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9、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仍在推进中。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冻结股权已全部解除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仁智新材料及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仁智杰迈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因原告杭州九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中经公司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仁智股份、德清麦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被九当公司申请冻结。2022年9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民终2827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本案各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本案审理终结。报告期内,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冻结股权已全部解除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2、公司、全资子公司仁迅实业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上海衡都于2022年11月28日与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根据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债权债务相互抵销,债权债务互相抵销后,各方之间基于原合同(《借款担保合同》《框架合同》及《债权转让协议》并称“原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355,217 | 16.35% | 24,700,000 | -2,025 | 24,697,975 | 92,053,192 | 21.0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7,355,217 | 16.35% | 24,700,000 | -2,025 | 24,697,975 | 92,053,192 | 21.0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7,347,567 | 16.35% | 67,347,567 | 15.4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650 | 0.00% | 24,700,000 | -2,025 | 24,697,975 | 24,705,625 | 5.6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4,592,783 | 83.65% | 2,025 | 2,025 | 344,594,808 | 78.9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44,592,783 | 83.65% | 2,025 | 2,025 | 344,594,808 | 78.9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11,948,000 | 100.00% | 24,700,000 | 24,700,000 | 436,648,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一)减少2,025股高管锁定股,为公司前董事朱少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锁定150股及前独立董事童国林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锁定1,875股;
(二)2022年9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24,7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拟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11人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2,47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他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9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4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5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9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70万股,已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到解除限售的时限要求。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 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朱少冬 | 150 | 0 | 150 | 0 | 离任董事持股锁定 | 2023.7.5全部解除限售 |
童国林 | 7,500 | 0 | 1,875 | 5,625 | 离任董事持股锁定 | 2023.7.5全部解除限售 |
陈曦 | 0 | 4,000,000 | 0 | 4,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详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予股票 | 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规定 | |||||
王晶 | 0 | 3,600,000 | 0 | 3,6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详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规定 |
黄勇 | 0 | 3,600,000 | 0 | 3,6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详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规定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0 | 13,500,000 | 0 | 13,5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详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
合计 | 7,650 | 24,700,000 | 2,025 | 24,705,62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限制性 股票 | 2022年06月24日 | 1.82 元/股 | 24,700,000股 | 2022年09月21日 | 24,700,000股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 2022年09月16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参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推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4,700,000股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公司总股本由411,948,000股变更至436,648,000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46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0,53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64% | 81,387,013 | - | 67,347,567 | 14,039,446 | 质押 | 81,387,013 |
冻结 | 81,387,013 | |||||||
金雷 | 境内自然人 | 1.40% | 6,112,000 | -1,268,000 | 6,112,000 | |||
陈曦 | 境内自然人 | 0.92%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
王晶 | 境内自然人 | 0.82% | 3,600,000 | 3,600,000 | 3,600,000 | |||
黄勇 | 境内自然人 | 0.82% | 3,600,000 | 3,600,000 | 3,600,000 | |||
姜斌 | 境内自然人 | 0.64% | 2,800,600 | 2,800,600 | 2,800,600 | |||
李向阳 | 境内自然人 | 0.60% | 2,600,000 | 2,300,000 | 2,500,000 | 100,000 | ||
刘瑜斌 | 境内自然人 | 0.60% | 2,600,000 | 2,600,000 | 2,600,000 | |||
涂新华 | 境内自然人 | 0.59% | 2,570,200 | 2,570,200 | 2,570,200 | |||
李凯迪 | 境内自然人 | 0.55% | 2,409,800 | 2,409,800 | 2,409,8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9年12月13日其将持有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9.76%股份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行使,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此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并与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2021年12月12日,平达新材料与西藏瀚澧、金环女士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表决权委托期限修改至2023年11月30日。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同上所述,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9年12月13日其将持有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9.76%股份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行使。2021年12月12日,平达新材料与西藏瀚澧、金环女士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表决权委托期限修改至2023年11月30日。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039,446 | 人民币 普通股 | 14,039,446 |
金雷 | 6,112,000 | 普通股 | 6,112,000 |
姜斌 | 2,800,6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2,800,600 |
涂新华 | 2,570,2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2,570,200 |
李凯迪 | 2,409,8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2,409,800 |
林玉华 | 2,118,5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2,118,500 |
杨鹰 | 2,085,8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2,085,800 |
黄鹏华 | 1,805,6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1,805,600 |
柴彩华 | 1,732,3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1,732,30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649,0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1,649,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9年12月13日其将持有公司当时总股本19.76%股份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行使,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此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并与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2021年12月12日,平达新材料与西藏瀚澧、金环女士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表决权委托期限修改至2023年11月30日。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陈泽虹 | 2019年12月10日 | 91440300MA5G04N835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新能源材料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泽虹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本公司董事、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股东类别 | 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 | 具体用途 | 偿还期限 | 还款资金来源 | 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 |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第一大股东 | 86,000 | 自身经营需求 | 9999年09月09日 | 自有资金 | 是 | 是 |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上会师报字(2023)第116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小磊、孙忠英 |
审计报告正文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智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仁智股份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仁智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 关键审计事项描述
仁智股份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6,853.17万元,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1、收入”,营业收入发生额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是仁智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且营业收入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销售合同、订单,了解主要合同、订单条款或条件,评估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恰当;
③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④实施收入的细节测试。对本年销售业务选取样本。对于新材料销售及石化产品销售类收入,检查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包括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收记录、销售发票、资金收款凭证等;对于钻井工程服务及油气田技术服务类收入,检查销售合同关键条款、销售发票、工程结算单、验收单、资金收款凭证等;对于设备租赁收入,检查设备租赁合同,重新计算当期租赁收入并与账面已记录收入核对,检查资金收款凭证等,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⑤抽样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检查销售回款及期后收款情况,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⑥对销售前十大客户进行走访,核查交易是否真实、公允,是否存在不当关联关系;
⑦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对于新材料销售及石化产品销售类收入,检查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收记录、销售发票;对于钻井工程服务及油气田技术服务类收入,检查销售合同关键条款、销售发票、工程结算单、验收单;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9、金融工具及11、应收账款及13、其他应收款”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应收账款及6、其他应收款”。2022年12月31日,仁智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原值为10,899.91万元,坏账准备为2,060.84万元;其他应收款原值34,906.46万元,对应计提坏账准备34,803.38万元。
仁智股份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应收款项可收回性需要管理层进行大量判断,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且影响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了解、评估并测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内部控制;
②复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③对于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作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④抽样对应收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⑤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仁智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仁智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仁智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仁智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仁智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仁智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仁智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仁智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杨小磊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忠英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7,487,586.84 | 102,979,730.8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1,192,972.34 | 699,940.00 |
应收账款 | 88,390,752.90 | 68,470,399.02 |
应收款项融资 | 3,520,000.00 | 1,000,000.00 |
预付款项 | 1,585,321.87 | 2,071,092.7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030,810.84 | 6,032,211.0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686,449.1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408,885.93 | 9,503,181.73 |
合同资产 | 463,468.34 | 624,631.1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45,947.55 | 10,619,320.86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125,746.61 | 202,000,507.3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2,932,847.8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710,146.25 | 20,445,388.03 |
在建工程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654,565.99 | 4,533,347.52 |
无形资产 | 4,805,785.72 | 4,969,860.6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3,984.85 | |
长期待摊费用 | 3,737,364.03 | 3,447,958.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13,201.67 | 3,690,071.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035,048.51 | 160,019,474.87 |
资产总计 | 238,160,795.12 | 362,019,982.2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 | 40,975,181.0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7,744,000.00 | 138,331,818.39 |
应付账款 | 63,066,801.53 | 55,693,323.13 |
预收款项 | 13,024,582.13 | |
合同负债 | 781,171.04 | 530.9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89,755.33 | 1,682,344.07 |
应交税费 | 2,456,927.41 | 1,741,244.55 |
其他应付款 | 73,170,805.70 | 87,142,419.54 |
其中:应付利息 | 2,229,859.72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28,612.63 | 2,756,260.59 |
其他流动负债 | 15,061,016.61 | 69.03 |
流动负债合计 | 198,999,090.25 | 341,347,773.4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2,421,937.96 | 1,960,494.6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872,499.85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21,937.96 | 13,832,994.51 |
负债合计 | 201,421,028.21 | 355,180,767.9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36,648,000.00 | 411,948,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9,726,870.00 | 88,604,870.00 |
减:库存股 | 44,954,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82,631.33 | |
专项储备 | 2,354,115.42 | 1,930,133.49 |
盈余公积 | 31,237,368.25 | 31,237,368.2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08,740,471.06 | -522,805,905.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271,882.61 | 7,831,834.85 |
少数股东权益 | 467,884.30 | -992,620.6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739,766.91 | 6,839,214.2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38,160,795.12 | 362,019,982.23 |
法定代表人:温志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27,751.52 | 853,376.3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4,475.00 | 984,825.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3,421.01 | 659,155.25 |
其他应收款 | 75,832,311.45 | 71,677,730.9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686,449.10 | |
存货 | 291,681.5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921.79 | 7,921.79 |
流动资产合计 | 76,565,880.77 | 74,474,690.81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5,903,506.25 | 210,152,419.9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960,809.55 | 2,212,996.81 |
固定资产 | 160,275.59 | 287,670.9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269,638.92 | 2,351,139.8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95.73 | 17,182.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09,152.98 | 3,098,417.5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3,307,679.02 | 218,119,827.30 |
资产总计 | 189,873,559.79 | 292,594,518.1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868,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7,744,000.00 | 138,331,818.39 |
应付账款 | 30,685.18 | 30,685.18 |
预收款项 | 13,024,582.13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8,887.29 | 244,192.79 |
应交税费 | 1,047,232.26 | 1,572,668.12 |
其他应付款 | 152,712,216.38 | 155,364,154.97 |
其中:应付利息 | 2,229,859.72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1,783,021.11 | 332,436,101.5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872,499.85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872,499.85 | |
负债合计 | 191,783,021.11 | 344,308,601.4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36,648,000.00 | 411,948,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9,612,870.00 | 88,490,870.00 |
减:库存股 | 44,954,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82,631.33 | |
专项储备 | 1,220,446.63 | 1,220,446.63 |
盈余公积 | 31,237,368.25 | 31,237,368.25 |
未分配利润 | -545,674,146.20 | -581,528,136.8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09,461.32 | -51,714,083.3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9,873,559.79 | 292,594,518.1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8,531,710.19 | 125,991,249.43 |
其中:营业收入 | 168,531,710.19 | 125,991,249.4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1,717,941.94 | 151,479,111.40 |
其中:营业成本 | 161,324,535.17 | 114,011,898.5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116,557.15 | 946,998.49 |
销售费用 | 7,370,968.72 | 2,899,168.17 |
管理费用 | 37,791,727.33 | 27,177,008.49 |
研发费用 | 1,867,420.88 | 1,670,284.21 |
财务费用 | 2,246,732.69 | 4,773,753.54 |
其中:利息费用 | 2,433,999.34 | 5,936,242.28 |
利息收入 | 240,629.22 | 1,558,201.31 |
加:其他收益 | 320,666.16 | 56,408.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34,520.8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14,972.96 | -803,415.2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63,789.21 | -111,754.6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0,474.74 | 695,876.8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790,335.78 | -25,650,746.00 |
加:营业外收入 | 57,306,695.20 | 4,985,531.10 |
减:营业外支出 | 1,845,493.71 | 4,199,894.6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670,865.71 | -24,865,109.50 |
减:所得税费用 | 614,926.30 | 1,535,668.3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055,939.41 | -26,400,777.8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055,939.41 | -26,400,777.8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065,434.50 | -26,405,509.98 |
2.少数股东损益 | -9,495.09 | 4,732.1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055,939.41 | -26,400,777.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065,434.50 | -26,405,509.9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495.09 | 4,732.1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34 | -0.06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34 | -0.06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温志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伟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23,318.03 | 3,499,518.76 |
减:营业成本 | 563,341.63 | 2,268,033.55 |
税金及附加 | 310,842.21 | 308,756.32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2,873,614.76 | 13,024,178.09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53,551.92 | 916,869.22 |
其中:利息费用 | 236,500.28 | 2,317,305.20 |
利息收入 | 2,156.55 | 1,405,260.88 |
加:其他收益 | 4,450.72 | 14,853.9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9,545.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32,064.01 | -593,675.5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5,268.2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691,062.76 | -12,911,871.74 |
加:营业外收入 | 48,428,187.62 | 441,748.81 |
减:营业外支出 | 1,793,869.66 | 3,971,416.6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943,255.20 | -16,441,539.62 |
减:所得税费用 | 89,264.53 | 679,474.8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853,990.67 | -17,121,014.5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853,990.67 | -17,121,014.5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5,853,990.67 | -17,121,014.5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5,992,083.25 | 110,104,609.4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2,230.05 | 74,930.3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19,287.58 | 24,310,102.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773,600.88 | 134,489,642.7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7,407,692.09 | 132,709,908.9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755,616.05 | 14,659,090.0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90,684.31 | 7,726,799.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227,758.53 | 21,193,047.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781,750.98 | 176,288,845.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08,150.10 | -41,799,202.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86,449.1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360.00 | 1,603,01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6,619,500.00 | 58,930,5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321,309.10 | 60,533,51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4,925.99 | 108,274.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3,984.8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8,910.84 | 108,274.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112,398.26 | 60,425,236.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6,424,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7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5,107,181.0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424,000.00 | 5,107,181.0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868,000.00 | 12,332,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46,125.84 | 8,222,404.4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72,551.98 | 2,947,047.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486,677.82 | 23,501,452.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37,322.18 | -18,394,271.1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958,429.66 | 231,762.5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446,016.50 | 102,214,254.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487,586.84 | 102,446,016.5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3,971.52 | 226,784.5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4,930.3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609,806.74 | 102,456,435.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733,778.26 | 102,758,150.8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9,722,965.8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77,807.86 | 2,592,508.3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3,538.58 | 1,478,981.4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500,531.44 | 75,906,925.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451,877.88 | 149,701,381.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718,099.62 | -46,943,230.4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86,449.1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0.00 | 1,54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6,619,500.00 | 58,930,5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306,549.10 | 60,470,5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97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7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306,549.10 | 60,453,53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954,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954,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868,000.00 | 7,332,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66,360.00 | 5,903,415.6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34,360.00 | 13,235,415.6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19,640.00 | -13,235,415.6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089.48 | 274,883.9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9,662.04 | 44,778.0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7,751.52 | 319,662.0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1,948,000.00 | 88,604,870.00 | -3,082,631.33 | 1,930,133.49 | 31,237,368.25 | -522,805,905.56 | 7,831,834.85 | -992,620.61 | 6,839,214.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前期差错更正 | |||||||||||||||
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1,948,000.00 | 88,604,870.00 | -3,082,631.33 | 1,930,133.49 | 31,237,368.25 | -522,805,905.56 | 7,831,834.85 | -992,620.61 | 6,839,214.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700,000.00 | 31,122,000.00 | 44,954,000.00 | 3,082,631.33 | 423,981.93 | 14,065,434.50 | 28,440,047.76 | 1,460,504.91 | 29,900,552.67 | ||||||
(一)综合收益总 | 3,082,631.33 | 14,065,434.50 | 17,148,065.83 | -9,495.09 | 17,138,570.74 |
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700,000.00 | 31,122,000.00 | 44,954,000.00 | 10,868,000.00 | 1,470,000.00 | 12,338,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700,000.00 | 20,254,000.00 | 44,954,000.00 | 1,470,000.00 | 1,47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868,000.00 | 10,868,000.00 | 10,868,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 |
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23,981.93 | 423,981.93 | 423,981.93 | ||||||||||||
1.本期提取 | 686,956.73 | 686,956.73 | 686,956.73 | ||||||||||||
2. | 262, | 262, | 262, |
本期使用 | 974.80 | 974.80 | 974.8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6,648,000.00 | 119,726,870.00 | 44,954,000.00 | 2,354,115.42 | 31,237,368.25 | -508,740,471.06 | 36,271,882.61 | 467,884.30 | 36,739,766.9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1,948,000.00 | 88,604,870.00 | -3,082,631.33 | 1,464,170.20 | 31,237,368.25 | -496,400,395.58 | 33,771,381.54 | -997,352.77 | 32,774,028.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前期差错更正 | |||||||||||||||
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1,948,000.00 | 88,604,870.00 | -3,082,631.33 | 1,464,170.20 | 31,237,368.25 | -496,400,395.58 | 33,771,381.54 | -997,352.77 | 32,774,028.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465,963.29 | -26,405,509.98 | -25,939,546.69 | 4,732.16 | -25,934,814.53 |
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405,509.98 | -26,405,509.98 | 4,732.16 | -26,400,777.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 |
(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 | 465,963.29 | 465,963.29 | 465,963.29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89,917.20 | 589,917.20 | 589,917.20 | ||||||||||||
2.本期使用 | 123,953.91 | 123,953.91 | 123,953.9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1,948,000.00 | 88,604,870.00 | -3,082,631.33 | 1,930,133.49 | 31,237,368.25 | -522,805,905.56 | 7,831,834.85 | -992,620.61 | 6,839,214.2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1,948,000.00 | 88,490,870.00 | -3,082,631.33 | 1,220,446.63 | 31,237,368.25 | -581,528,136.87 | -51,714,083.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前期差错更正 | ||||||||||||
其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1,948,000.00 | 88,490,870.00 | -3,082,631.33 | 1,220,446.63 | 31,237,368.25 | -581,528,136.87 | -51,714,083.3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24,700,000.00 | 31,122,000.00 | 44,954,000.00 | 3,082,631.33 | 35,853,990.67 | 49,804,622.00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82,631.33 | 35,853,990.67 | 38,936,622.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700,000.00 | 31,122,000.00 | 44,954,000.00 | 10,868,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700,000.00 | 20,254,000.00 | 44,954,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868,000.00 | 10,868,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 |
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 |
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6,648,000.00 | 119,612,870.00 | 44,954,000.00 | 1,220,446.63 | 31,237,368.25 | -545,674,146.20 | -1,909,461.3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1,948,000.00 | 88,490,870.00 | -3,082,631.33 | 1,220,446.63 | 31,237,368.25 | -564,407,122.36 | -34,593,068.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1,948,000.00 | 88,490,870.00 | -3,082,631.33 | 1,220,446.63 | 31,237,368.25 | -564,407,122.36 | -34,593,068.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121,014.51 | -17,121,014.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121,014.51 | -17,121,014.51 | ||||||||||
(二)所 |
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1,948,000.00 | 88,490,870.00 | -3,082,631.33 | 1,220,446.63 | 31,237,368.25 | -581,528,136.87 | -51,714,083.3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注册资本、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2006年9月27日经四川省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7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61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33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简称“仁智油服”,股票代码“002629”。2016年11月4日起股票简称由“仁智油服”变更为“仁智股份”,公司证券代码“002629”保持不变。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3,664.80万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39595288;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336室;法定代表人温志平;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京地大厦1004B(门牌号1008)
(二)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服务业。 经营范围:钻井、完井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油气采输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技术服务,防腐、检测技术服务,油田化学品开发、生产、销售(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油田专用设备及工具的研发、生产、销售,新材料开发、生产、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电子科技、生物科技、能源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五金交电、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机电设备、电线电缆、橡塑制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初级食用农产品、汽车配件、珠宝首饰、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电子设备、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食品(凭许可证经营)、煤炭(无储存)、矿产品(除专控)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装饰工程的施工,商务信息资讯,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本公司母公司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泽虹女士。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2023年3月17日报出。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 | 2级 | 70.00% | 70.00%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2级 | 100.00% | 100.00%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四川仁智杰迈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级 | 60.00% | 60.00%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 | 2级 | 51.00% | 51.00% |
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的子公司 | 3级 | 51.00% | 51.00% |
本期合并主体增加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相关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公司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持续经营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系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公司作为购买方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的控制权,如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公司对外合并如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下列情况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在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公司对外合并如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①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②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应当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应当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1)该母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母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母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编制合并报表时,公司与被合并子公司采用的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在抵销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公司合并编制。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公司按照权益法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①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④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①、②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②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等,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③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②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账龄组合、关联方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④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9、金融工具”。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票据 | 按承兑单位信用等级 |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按承兑单位信用等级 |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1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9、金融工具”。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按照客户信用风险情况划分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2、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9、金融工具”。
1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9、金融工具”。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账龄组合 | 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4、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库存商品发出时亦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③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5、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9、金融工具”。
16、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①项减去第②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企业上述第①项减去第②项后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7、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①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①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③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④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⑤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8、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25年 | 3.00 | 3.88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9、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 | 3.00% | 3.8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00% | 9.70% |
生产用器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3.00% | 19.4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3.00% | 19.4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3.00% | 32.33%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1、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2、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使用权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3)使用权的后续计量
①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②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4)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受益年限 | 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孰低原则 |
专利权 | 17年 | 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孰低原则 |
软件 | 3年、5年 | 预计使用年限与法律规定孰低原则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会计政策之第24项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4、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5、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齐福污水处理站 | 2-10年 | |
轮台基地 | 5-10年 | |
大修理支出 | 1-10年 | |
其他项目 | 1-10年 |
26、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27、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28、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9、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0、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这里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授予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3)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1、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①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②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③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方法为: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签收后确认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1)本公司提供劳务收入主要是油气田技术服务,包括油田环保业务、钻井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等;当期完工的劳务项目,收入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确认在当期;当期未能完工的劳务项目,符合一段时间内履行的,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当期收入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并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2)公司光伏EPC工程业务主要系提供光伏电站总分包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2、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②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③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4、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租赁
适用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①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进行如下评估:
1)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2)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3)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拆和合并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③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本会计政策之第22项使用权资产。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本会计政策之第28项租赁负债。
3)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5)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根据新租赁准则应用指南的解释,一般按照资产全新40,000.00元作为是否为低价值的标准。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④作为出租人
1)租赁的分类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3> 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 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 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 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 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⑤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31项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3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详见说明 |
①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③公司自2022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④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⑤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7、其他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31、“收入”所述,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企业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与租赁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①租赁的识别
公司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
公司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公司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7)折旧和摊销
公司对使用权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预计负债
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情况下,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 25% |
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25%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5% |
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四川仁智杰迈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5% |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批准,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按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于2021年12月15日颁发的编号为GR20215100308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公司之子公司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15%税率)税收优惠政策(证书有效期三年)。
③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按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小型微利企业,对应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应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44.80 | |
银行存款 | 67,487,586.84 | 102,979,386.01 |
合计 | 67,487,586.84 | 102,979,730.81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0.00 | 533,714.31 |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5,808,990.07 | 137,44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5,383,982.27 | 562,500.00 |
合计 | 31,192,972.34 | 699,940.00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1,192,972.34 | 100.00% | 31,192,972.34 | 699,940.00 | 100.00% | 699,94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5,808,990.07 | 82.74% | 25,808,990.07 | 137,440.00 | 19.64% | 137,44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5,383,982.27 | 17.26% | 5,383,982.27 | 562,500.00 | 80.36% | 562,500.00 | ||||
合计 | 31,192,972.34 | 100.00% | 31,192,972.34 | 699,940.00 | 100.00% | 699,94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应收票据的客户均系到期付款,因此不存在重大违约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706,500.00 | 10,582,030.07 |
商业承兑票据 | 4,470,066.13 | |
合计 | 3,706,500.00 | 15,052,096.20 |
3、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031,222.10 | 16.54% | 18,031,222.10 | 100.00% | 0.00 | 17,746,347.32 | 20.19% | 17,746,347.32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967,909.14 | 83.46% | 2,577,156.24 | 2.83% | 88,390,752.90 | 70,132,300.93 | 79.81% | 1,661,901.91 | 2.37% | 68,470,399.02 |
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0,967,909.14 | 83.46% | 2,577,156.24 | 2.83% | 88,390,752.90 | 70,132,300.93 | 79.81% | 1,661,901.91 | 2.37% | 68,470,399.02 |
合计 | 108,999,131.24 | 100.00% | 20,608,378.34 | 18.91% | 88,390,752.90 | 87,878,648.25 | 100.00% | 19,408,249.23 | 22.09% | 68,470,399.0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031,222.1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15,910,852.10 | 15,910,852.1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客户无财产可执行 |
单位二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三 | 326,000.00 | 326,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四 | 261,900.00 | 261,9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五 | 215,400.00 | 215,4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六 | 209,000.00 | 209,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七 | 51,600.00 | 51,600.00 | 100.00% | 已破产,申请债权申报 |
单位八 | 11,470.00 | 11,47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九 | 45,000.00 | 45,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终本执行 |
合计 | 18,031,222.10 | 18,031,222.1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77,156.2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9,936,489.70 | 349,682.44 | 0.50% |
1至2年 | 19,435,648.59 | 971,782.43 | 5.00% |
2至3年 | 425,099.35 | 85,019.87 | 2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170,671.50 | 1,170,671.50 | 100.00% |
合计 | 90,967,909.14 | 2,577,156.2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9,936,489.70 |
1至2年 | 19,435,648.59 |
2至3年 | 1,470,099.35 |
3年以上 | 18,156,893.60 |
4至5年 | 15,962,452.10 |
5年以上 | 2,194,441.50 |
合计 | 108,999,131.24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7,746,347.32 | 1,045,000.00 | 179,808.42 | 580,316.80 | 18,031,222.1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661,901.91 | 967,504.33 | 52,250.00 | 2,577,156.24 | ||
合计 | 19,408,249.23 | 2,012,504.33 | 232,058.42 | 580,316.80 | 20,608,378.34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80,316.80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20,147,506.59 | 18.48% | 703,748.37 |
单位二 | 15,910,852.10 | 14.60% | 15,910,852.10 |
单位三 | 12,152,833.70 | 11.15% | 186,215.17 |
单位四 | 10,466,151.13 | 9.60% | 57,235.76 |
单位五 | 10,346,538.38 | 9.49% | 51,732.69 |
合计 | 69,023,881.90 | 63.32% |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520,000.00 | 1,000,000.00 |
合计 | 3,520,000.00 | 1,0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管理应收票据时,经常性地将部分未到期的票据进行背书,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双重目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以背书转让的方式管理的应收票据为主,因此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66,899.87 | 92.53% | 1,909,162.85 | 92.18% |
1至2年 | 94,011.00 | 5.93% | 131,329.37 | 6.34% |
2至3年 | 24,411.00 | 1.54% | 28,800.55 | 1.39% |
3年以上 | 0.00 | 0.00% | 1,800.00 | 0.09% |
合计 | 1,585,321.87 | 2,071,092.77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总金额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单位一 | 621,365.90 | 39.19% | 2022年 | 货未提完 |
单位二 | 285,000.00 | 17.98% | 2022年 | 货未提完 |
单位三 | 164,000.00 | 10.34% | 2022年 | 意向协议诚意金 |
单位四 | 107,200.00 | 6.76% | 2022年 | 采购定金 |
单位五 | 70,766.44 | 4.46% | 2022年 | 电费暂付 |
合计 | 1,248,332.34 | 78.73%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686,449.10 | |
其他应收款 | 1,030,810.84 | 3,345,761.92 |
合计 | 1,030,810.84 | 6,032,211.02 |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2,686,449.10 |
合计 | 2,686,449.10 |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01,000.00 | 2,363,114.12 |
保证金 | 348,283,602.69 | 353,130,302.70 |
其他单位往来 | 679,973.40 | 843,514.44 |
合计 | 349,064,576.09 | 356,336,931.26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88,486.64 | 352,802,682.70 | 352,991,169.3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19,000.00 | 19,000.00 | ||
本期计提 | 186,324.99 | 186,324.99 | ||
本期转回 | 62,743.86 | 5,000,000.00 | 5,062,743.86 | |
本期转销 | 950.00 | 61,035.22 | 61,985.22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05,792.78 | 347,927,972.47 | 348,033,765.2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2022年公司与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债权债务抵消协议,本期转回坏账准备500万元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12,214.62 |
1至2年 | 455,512.00 |
2至3年 | 64,948.00 |
3年以上 | 348,031,901.47 |
3至4年 | 163,925.00 |
4至5年 | 261,242,972.47 |
5年以上 | 86,625,004.00 |
合计 | 349,064,576.09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352,802,682.70 | 186,324.99 | 5,000,000.00 | 61,035.22 | 347,927,972.47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88,486.64 | 81,743.86 | 950.00 | 105,792.78 | ||
合计 | 352,991,169.34 | 186,324.99 | 5,081,743.86 | 61,985.22 | 348,033,765.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债权债务抵消 |
合计 | 5,000,000.00 | —— |
2022年公司与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债权债务抵消协议,本期转回坏账准备500万元。详见本附注十
五、1、债务重组之(2)。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1,985.22 |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单位一 | 电费 | 61,035.21 | 经办人离职,现有人员无法联系 | 审批流程 | 否 |
单位二 | 押金 | 950.00 | 无法收回 | 审批流程 | 否 |
合计 | 61,985.21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保证金 | 183,100,000.00 | 4-5年及5年以上 | 52.45% | 183,100,000.00 |
单位二 | 保证金 | 61,000,000.00 | 4-5年 | 17.48% | 61,000,000.00 |
单位三 | 保证金 | 44,743,736.72 | 4-5年 | 12.82% | 44,743,736.72 |
单位四 | 保证金 | 40,000,000.00 | 4-5年及5年以上 | 11.46% | 40,000,000.00 |
单位五 | 保证金 | 8,658,945.97 | 4-5年 | 2.48% | 8,658,945.97 |
合计 | 337,502,682.69 | 96.69% | 337,502,682.69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417,699.81 | 2,601,808.12 | 3,815,891.69 | 7,301,788.32 | 109,987.83 | 7,191,800.49 |
在产品 | 29,793.00 | 29,793.00 | ||||
库存商品 | 1,815,879.45 | 274,099.49 | 1,541,779.96 | 1,972,035.66 | 1,649.65 | 1,970,386.01 |
周转材料 | 337,894.25 | 6,613.76 | 331,280.49 | 272,612.92 | 2,831.92 | 269,781.00 |
合同履约成本 | 1,222,934.95 | 1,222,934.95 | ||||
发出商品 | 491,397.66 | 491,397.66 | 41,421.23 | 41,421.23 | ||
委托加工物资 | 5,601.18 | 5,601.18 | ||||
合计 | 10,291,407.3 | 2,882,521.37 | 7,408,885.93 | 9,617,651.13 | 114,469.40 | 9,503,181.73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9,987.83 | 2,506,067.08 | 14,246.79 | 2,601,808.12 | ||
库存商品 | 1,649.65 | 272,449.84 | 274,099.49 | |||
周转材料 | 2,831.92 | 5,168.62 | 1,386.78 | 6,613.76 | ||
合计 | 114,469.40 | 2,783,685.54 | 15,633.57 | 2,882,521.37 |
8、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465,797.33 | 2,328.99 | 463,468.34 | 627,770.00 | 3,138.85 | 624,631.15 |
合计 | 465,797.33 | 2,328.99 | 463,468.34 | 627,770.00 | 3,138.85 | 624,631.15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138.85 | 3,138.8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809.86 | 809.86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328.99 | 2,328.99 |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质保金 | 0.00 | 809.86 | 0.00 | |
合计 | 0.00 | 809.86 | 0.00 | —— |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014,819.57 | 1,655,084.55 |
预缴税金 | 31,127.98 | 9,309.23 |
期末未终止确认票据 | 8,954,927.08 | |
合计 | 2,045,947.55 | 10,619,320.86 |
其他说明:
本期末未终止确认的票据已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智捷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 8,915,934.20 | 8,915,934.20 | |||||||||
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4,016,913.67 | 114,016,913.67 | |||||||||
小计 | 122,932,847.87 | 122,932,847.87 | |||||||||
合计 | 122,932,847.87 | 122,932,847.87 |
其他说明:
(1)四川智捷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说明
2007年10月29日,公司与彭州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彭州天然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智捷天然气35%的股权以1,5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彭州天然气,彭州天然气已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期间支付了1,300.00万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 2013年2月20日,彭州天然气与各股东签立《分立协议》,协议表明分立协议前由彭州天然气持有的其他应收款-仁智股份1300.00万元由成都易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易润”)承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就是否需要支付剩余股权转让尾款200.00万尚未与成都易润达成一致意见,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终止存在不确定性。 2022年6月13日,成都易润在关于《四川智捷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情况说明》中,明确:自彭州天然气派生成立后,成都易润承继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中原彭州天然气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支付200.00万元智捷天然气股权转让余款,同时,在可以过户时,双方按原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继续办理过户事宜。截至报告日,尚未完成股权过户。但公司持有的智捷天然气的股权事实上已完成股权转让,股权对应的权利义务均已由成都易润承接,双方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公司终止确认本项长期股权投资。
(2)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说明:
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向交易对方海华集团、董灿出售所持有的三台农商行26,324,627股、9,967,364股,股份分别作价8,381.00万元、3,174.00万元,合计11,555.00万元。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51%的股份转让价款,但由于股权冻结的情况,未能在2021年办妥股权过户手续。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收到剩余的49%股份转让款,并完成了资产接管确认。2022年9月7日,公司在与杭州九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九当公司”)、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经公司”)、德清麦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德清麦鼎合伙”)签订了《调解协议》后,解除了对三台农商行股份的冻结,并于2022年10月21日完成股权过户登记。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710,146.25 | 20,445,388.03 |
合计 | 16,710,146.25 | 20,445,388.03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生产用器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175,041.94 | 34,950,255.06 | 4,289,951.62 | 1,103,367.92 | 5,524,882.10 | 61,043,498.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469.02 | 34,210.66 | 815,362.28 | 969,041.96 | ||
(1)购置 | 119,469.02 | 34,210.66 | 815,362.28 | 969,041.9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9,921.22 | 164,850.74 | 1,303,047.85 | 1,797,819.81 | ||
(1)处置或报废 | 329,921.22 | 164,850.74 | 1,303,047.85 | 1,797,819.81 | ||
4.期末余额 | 15,175,041.94 | 34,739,802.86 | 4,289,951.62 | 972,727.84 | 5,037,196.53 | 60,214,720.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026,889.10 | 21,970,221.68 | 4,082,553.73 | 907,951.40 | 3,935,481.19 | 37,923,097.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2,188.18 | 2,450,655.13 | 22,066.29 | 92,231.55 | 553,721.33 | 3,720,862.48 |
(1)计提 | 602,188.18 | 2,450,655.13 | 22,066.29 | 92,231.55 | 553,721.33 | 3,720,862.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6,580.46 | 150,312.77 | 807,790.22 | 1,184,683.45 | ||
(1)处置或报废 | 226,580.46 | 150,312.77 | 807,790.22 | 1,184,683.45 | ||
4.期末余额 | 7,629,077.28 | 24,194,296.35 | 4,104,620.02 | 849,870.18 | 3,681,412.30 | 40,459,276.13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127,635.03 | 2,506,443.70 | 5,454.58 | 35,480.20 | 2,675,013.5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7,802.44 | 12,446.83 | 50,934.79 | 391,184.06 | ||
(1)计提 | 327,802.44 | 12,446.83 | 50,934.79 | 391,184.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835.15 | 2,031.38 | 8,032.63 | 20,899.16 | ||
(1)处置或报废 | 10,835.15 | 2,031.38 | 8,032.63 | 20,899.16 | ||
4.期末余额 | 127,635.03 | 2,823,410.99 | 15,870.03 | 78,382.36 | 3,045,298.4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18,329.63 | 7,722,095.52 | 185,331.60 | 106,987.63 | 1,277,401.87 | 16,710,146.25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20,517.81 | 10,473,589.68 | 207,397.89 | 189,961.94 | 1,553,920.71 | 20,445,388.0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34,017.09 | 32,996.58 | 1,020.51 | ||
合计 | 34,017.09 | 32,996.58 | 1,020.51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2,518,080.46 | 原始资料丢失,办证时间久 |
其他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位于绵阳市高新区路南工业区1-5栋厂房被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19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6日。轮候查封自2022年3月30日起三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101,325.14元。具体查封原因见“附注十四、1、或有事项(1)之①窦晴雪等投资人与中经公司、仁智股份及盈时公司合同纠纷”披露。
12、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64,147.03 | 4,340,553.60 | 7,904,700.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76,361.90 | 4,937,210.86 | 6,613,572.76 |
其中:租赁 | 1,676,361.90 | 4,937,210.86 | 6,613,572.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39,101.16 | 4,340,553.60 | 7,979,654.76 |
其中:租赁到期 | 4,340,553.60 | 4,340,553.60 | |
处置 | 3,639,101.16 | 3,639,101.16 | |
4.期末余额 | 1,601,407.77 | 4,937,210.86 | 6,538,618.63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891,036.76 | 2,480,316.35 | 3,371,353.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1,211.93 | 2,477,388.61 | 3,338,600.54 |
(1)计提 | 861,211.93 | 2,477,388.61 | 3,338,600.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85,347.41 | 4,340,553.60 | 5,825,901.01 |
(1)处置 | 1,485,347.41 | 1,485,347.41 | |
租赁到期 | 4,340,553.60 | 4,340,553.60 | |
4.期末余额 | 266,901.28 | 617,151.36 | 884,052.6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34,506.49 | 4,320,059.50 | 5,654,565.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73,110.27 | 1,860,237.25 | 4,533,347.52 |
13、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OA通讯平台系统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638,766.53 | 29,617.92 | 837,692.32 | 1,168,153.63 | 9,674,230.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638,766.53 | 29,617.92 | 837,692.32 | 1,168,153.63 | 9,674,230.4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91,260.39 | 7,263.46 | 837,692.32 | 1,164,339.95 | 4,700,556.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2,332.60 | 1,742.28 | 164,074.88 | |||
(1)计提 | 162,332.60 | 1,742.28 | 164,074.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853,592.99 | 9,005.74 | 837,692.32 | 1,164,339.95 | 4,864,631.0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813.68 | 3,813.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13.68 | 3,813.6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85,173.54 | 20,612.18 | 4,805,785.7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47,506.14 | 22,354.46 | 4,969,860.6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其他说明:
位于绵阳市高新区路南工业区土地使用权被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19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6日,轮候查封自2022年3月30日起,期限3年;无形资产受限账面价值为2,269,638.92元。查封情况详见“附注十
四、1、或有事项(1)之①窦晴雪等投资人与中经公司、仁智股份及盈时公司合同纠纷”披露。
14、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984.85 | 13,984.85 | ||||
合计 | 13,984.85 | 13,984.85 |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轮台基地 | 1,494,349.01 | 0.00 | 358,456.32 | 1,135,892.69 | |
齐福污水处理站 | 1,168,461.04 | 400,160.00 | 232,893.84 | 1,335,727.20 | |
大修理支出 | 750,000.00 | 1,000,000.00 | 555,555.54 | 1,194,444.46 | |
其他项目 | 35,148.91 | 125,674.77 | 89,524.00 | 71,299.68 | |
合计 | 3,447,958.96 | 1,525,834.77 | 1,236,429.70 | 3,737,364.03 |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337,320.15 | 650,598.03 | 6,261,362.50 | 1,445,810.29 |
信用减值损失 | 14,700,530.41 | 3,375,605.05 | 9,717,267.39 | 2,157,263.01 |
固定资产折旧 | 347,994.36 | 86,998.59 | 347,994.36 | 86,998.59 |
合计 | 19,385,844.92 | 4,113,201.67 | 16,326,624.25 | 3,690,071.89 |
(2)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13,201.67 | 3,690,071.89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1,596,642.30 | 1,259,316.26 |
信用减值损失 | 353,941,613.18 | 368,179,746.31 |
可抵扣亏损 | 128,206,571.90 | 328,336,436.36 |
合计 | 483,744,827.38 | 697,775,498.9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 | 32,874,988.16 | ||
2023 | 52,080,508.25 | 239,233,012.29 | |
2024 | 2,328,319.03 | 5,082,197.51 | |
2025 | 24,120,922.38 | 24,543,221.92 | |
2026 | 35,481,149.47 | 26,603,016.48 | |
2027 | 14,195,672.77 | ||
合计 | 128,206,571.90 | 328,336,436.36 |
17、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2,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2,000,000.00 | 23,868,000.00 |
不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5,107,181.08 | |
合计 | 2,000,000.00 | 40,975,181.0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2年5月31日,全资子公司—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邮政绵阳涪城支行签订小企业授信业务支用单,合同编号为:065100773820220531444068,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货物采购,借款期限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借款利率4.65%,按月还息,一次性还款,到期可以展期。公司与中国邮政绵阳涪城支行签订借款保证合同。
18、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7,744,000.00 | 138,331,818.39 |
合计 | 37,744,000.00 | 138,331,818.3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37,744,000.00元。
19、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7,548,675.28 | 18,276,053.46 |
应付工程服务款 | 44,812,464.59 | 24,963,391.90 |
应付设备款 | 8,222,469.91 | 8,191,584.03 |
应付运输费 | 1,933,826.10 | 1,862,996.34 |
应付其他费用 | 549,365.65 | 2,399,297.40 |
合计 | 63,066,801.53 | 55,693,323.1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5,366,004.67 | 未到合同约定的结算日期 |
单位二 | 2,513,720.00 | 未到合同约定的结算日期 |
单位三 | 2,016,000.00 | 未到合同约定的结算日期 |
单位四 | 1,926,886.78 | 未到合同约定的结算日期 |
单位五 | 1,361,011.74 | 未到合同约定的结算日期 |
单位六 | 500,000.00 | 联系不到对方 |
单位七 | 7,689,909.03 | 项目中止,联系不到对方 |
合计 | 21,373,532.22 |
20、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股权转让款 | 0.00 | 13,000,000.00 |
设备租赁款 | 0.00 | 24,582.13 |
合计 | 13,024,582.13 |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30.97 | 530.97 |
合同结算 | 780,640.07 | |
合计 | 781,171.04 | 530.97 |
22、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80,643.80 | 13,200,559.22 | 13,392,172.69 | 1,489,030.3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700.27 | 1,063,494.24 | 1,064,469.51 | 725.00 |
三、辞退福利 | 298,973.85 | 298,973.85 | ||
合计 | 1,682,344.07 | 14,563,027.31 | 14,755,616.05 | 1,489,755.33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89,598.09 | 11,044,536.14 | 11,106,227.22 | 827,907.01 |
2、职工福利费 | 958,592.70 | 958,592.70 | ||
3、社会保险费 | -5,185.04 | 549,355.39 | 543,525.43 | 644.9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077.21 | 489,816.95 | 483,133.00 | 606.74 |
工伤保险费 | 422.34 | 16,995.63 | 17,382.97 | 35.00 |
生育保险费 | 469.83 | 14,928.08 | 15,394.73 | 3.18 |
其他社会保险 | 27,614.73 | 27,614.73 | ||
4、住房公积金 | 455.00 | 465,169.42 | 465,624.42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95,775.75 | 182,905.57 | 318,202.92 | 660,478.40 |
合计 | 1,680,643.80 | 13,200,559.22 | 13,392,172.69 | 1,489,030.3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38.66 | 1,037,897.32 | 1,038,835.98 | 700.00 |
2、失业保险费 | 61.61 | 25,596.92 | 25,633.53 | 25.00 |
合计 | 1,700.27 | 1,063,494.24 | 1,064,469.51 | 725.00 |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54,769.80 | 835,245.70 |
企业所得税 | 1,091,876.71 | 57,070.88 |
个人所得税 | 89,895.07 | 166,895.1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98,965.89 | 395,016.15 |
教育费附加 | 170,793.04 | 169,389.2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5,999.10 | 115,063.24 |
其他 | 34,627.80 | 2,564.20 |
合计 | 2,456,927.41 | 1,741,244.55 |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229,859.72 | |
其他应付款 | 73,170,805.70 | 84,912,559.82 |
合计 | 73,170,805.70 | 87,142,419.54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229,859.72 | |
合计 | 2,229,859.72 |
(2)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50,000.00 | 350,000.00 |
往来款 | 70,080,762.94 | 79,884,115.21 |
代扣代缴 | 25,069.06 | 28,211.74 |
其他 | 3,014,973.70 | 4,650,232.87 |
合计 | 73,170,805.70 | 84,912,559.8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2,858,200.00 | 借款期限无约定、无借款利息 |
单位二 | 1,000,000.00 | 对方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
单位三 | 593,261.66 | 房屋租金欠款,计划五年还清,2021-2024每年还10万,其余2025年结清 |
单位四 | 500,000.00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财务顾问费及持续督导顾问费用,总额100万,2021.12已付50万 |
单位五 | 212,158.41 | |
合计 | 5,163,620.07 |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28,612.63 | 2,756,260.59 |
合计 | 3,228,612.63 | 2,756,260.59 |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8,920.41 | 69.03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5,052,096.20 | |
合计 | 15,061,016.61 | 69.03 |
其他说明:
本期末未终止确认的票据重分类至本科目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909,525.67 | 5,031,454.0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58,975.08 | -314,698.8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28,612.63 | -2,756,260.59 |
合计 | 2,421,937.96 | 1,960,494.66 |
28、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1,872,499.85 | 预计诉讼赔偿款 | |
合计 | 11,872,499.8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2022年9月7日,公司与九当公司、中经公司、德清麦鼎合伙签订了《调解协议》,本案审理终结,本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结转记入营业外收入。案件详情见“附注十五、1、债务重组之(1)九当公司诉德清麦鼎合伙、中经公司、仁智股份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期已和解”披露。
2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11,948,000.00 | 24,700,000.00 | 24,700,000.00 | 436,648,000.00 |
其他说明:
股本其他增加为本期股权激励增加所致,具体详见“附注十三、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披露。30、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8,490,870.00 | 20,254,000.00 | 108,744,870.00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4,000.00 | 10,868,000.00 | 10,982,000.00 | |
合计 | 88,604,870.00 | 31,122,000.00 | 0.00 | 119,726,87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为本期股权激励增加所致,具体详见“附注十三、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披露。
31、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4,954,000.00 | 44,954,000.00 | ||
合计 | 44,954,000.00 | 44,954,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增加为本期股权激励增加所致,具体详见“附注十三、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披露。
32、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82,631.33 | -3,082,631.33 | 3,082,631.3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82,631.33 | -3,082,631.33 | 3,082,631.3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082,631.33 | -3,082,631.33 | 3,082,631.3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3、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930,133.49 | 686,956.73 | 262,974.80 | 2,354,115.42 |
合计 | 1,930,133.49 | 686,956.73 | 262,974.80 | 2,354,115.4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所属从事钻井液技术服务、油田环保技术服务、修井、试油(气)、增产业务等,适用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根据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结合业务分部报表,按钻井液技术服务、油田环保技术服务、修井、试油(气)、增产技术服务等营业收入1%的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237,368.25 | 31,237,368.25 | ||
合计 | 31,237,368.25 | 31,237,368.2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22,805,905.56 | -496,400,395.5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22,805,905.56 | -496,400,395.5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065,434.50 | -26,405,509.98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08,740,471.06 | -522,805,905.5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7,961,048.87 | 160,915,569.46 | 123,247,154.87 | 112,669,861.25 |
其他业务 | 570,661.32 | 408,965.71 | 2,744,094.56 | 1,342,037.25 |
合计 | 168,531,710.19 | 161,324,535.17 | 125,991,249.43 | 114,011,898.50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68,531,710.19 | 无 | 125,991,249.43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570,661.32 | 主要系销售材料收入、出租收入 | 2,744,094.56 | 主要系销售材料收入、出租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34% | 2.18%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570,661.32 | 主要系销售材料收入、出租收入 | 2,744,094.56 | 主要系销售材料收入、出租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570,661.32 | 主要系销售材料收入、出租收入 | 2,744,094.56 | 主要系销售材料收入、出租收入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67,961,048.87 | 主营业务收入 | 123,247,154.87 | 主营业务收入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油气田技术服务 | 56,039,040.69 | 0.00 | 0.00 | 56,039,040.69 |
钻井工程服务 | 20,398,455.05 | 0.00 | 0.00 | 20,398,455.05 |
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 | 0.00 | 80,469,218.50 | 9,947,635.25 | 90,416,853.75 |
其他 | 0.01 | 391,211.94 | 1,286,148.75 | 1,677,360.7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西南地区 | 15,525,035.63 | 43,041,790.67 | 154,867.24 | 58,721,693.54 |
其他地区 | 60,912,460.12 | 37,818,639.77 | 11,078,916.76 | 109,810,016.65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76,437,495.75 | 80,860,430.44 | 11,233,784.00 | 168,531,710.19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5,390.30 | 177,095.81 |
教育费附加 | 125,343.76 | 82,615.23 |
房产税 | 64,613.56 | 65,264.17 |
土地使用税 | 385,028.80 | 385,028.80 |
车船使用税 | 13,431.30 | 11,726.40 |
印花税 | 169,024.71 | 170,191.2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3,562.53 | 55,076.81 |
其他税费 | 162.19 | |
合计 | 1,116,557.15 | 946,998.49 |
38、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29,406.66 | 662,343.94 |
服务费 | 24,198.12 | 943.40 |
差旅费 | 289,676.41 | 354,796.93 |
租赁费 | 21,000.00 | 0.00 |
业务招待费 | 6,333,160.34 | 1,751,695.61 |
办公费 | 42,177.73 | 128,241.29 |
其他费用 | 31,349.46 | 1,147.00 |
合计 | 7,370,968.72 | 2,899,168.17 |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987,209.91 | 10,972,494.67 |
股权激励 | 10,868,000.00 | |
折旧与摊销 | 1,630,857.73 | 877,234.58 |
中介服务费 | 9,561,445.03 | 9,753,684.80 |
长期待摊费用转入 | 358,456.32 | 358,456.32 |
差旅费 | 792,971.72 | 836,248.69 |
办公费 | 673,282.34 | 1,052,201.93 |
修理费 | 794,042.50 | 134,014.42 |
业务招待费 | 2,205,821.52 | 1,961,099.36 |
租赁费 | 50,349.83 | 1,207,790.05 |
其他 | 869,290.43 | 23,783.67 |
合计 | 37,791,727.33 | 27,177,008.49 |
40、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95,738.33 | 833,917.02 |
物料消耗 | 204,395.38 | 434,019.71 |
折旧及摊销 | 34,334.77 | 400,267.48 |
其他 | 532,952.40 | 2,080.00 |
合计 | 1,867,420.88 | 1,670,284.21 |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433,999.34 | 5,936,242.28 |
减:利息收入 | 240,629.22 | 1,558,201.31 |
汇兑损益 | 8.01 | |
其他 | 53,362.57 | 395,704.56 |
合计 | 2,246,732.69 | 4,773,753.54 |
42、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08,286.54 | 31,431.92 |
三代手续费返还 | 12,379.62 | 24,977.06 |
合计 | 320,666.16 | 56,408.98 |
43、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534,520.80 | |
合计 | 2,534,520.80 |
4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895,418.87 | -540,757.2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80,445.91 | -262,657.96 |
合计 | 3,114,972.96 | -803,415.22 |
4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773,415.01 | 140,577.20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91,184.06 | -249,192.96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809.86 | -3,138.85 |
合计 | -3,163,789.21 | -111,754.61 |
4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06,395.13 | 695,876.82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95,920.39 | |
合计 | -410,474.74 | 695,876.82 |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500.00 | 1,200.00 | 500.00 |
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 | 740,850.01 | ||
其他 | 1,913,293.90 | 4,243,481.09 | 1,913,293.90 |
债权债务抵消及和解收益 | 55,392,901.30 | 55,392,901.30 | |
合计 | 57,306,695.20 | 4,985,531.10 | 57,306,695.2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 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商务发展补助资金 | 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补助 | 否 | 否 | 1,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授权专利 补助 |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统计局 | 补助 | 否 | 否 | 5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1)其他中有190.85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仁迅实业与“金票理财”平台投资者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产生的损益:
子公司仁迅实业与“金票理财”平台20位投资者签署《债权转让协议》,20位债权人将债权按本金381.70万元的50%作为对价转让给仁迅实业,减免剩余50%债务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具体案件情况详见附注“十四、1、或有事项之①窦晴雪等投资人与中经公司、仁智股份及盈时公司合同纠纷”披露。
(2)债权债务抵消及和解收益包括以下①、②两项,合计利得5,539.29万元。 ①九当公司诉德清麦鼎合伙、中经公司、仁智股份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期已和解;和解形成收益4,342.39万元。详见“附注十五、1、债务重组之(1)九当公司诉德清麦鼎合伙、中经公司、仁智股份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期已和解之③和解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披露。 ②2022年11月28日,中经公司、仁智股份、上海衡都、仁迅实业四方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债权债务抵消收益1,196.90万元。详见“附注十五、1、债务重组之(2)中经公司、仁智股份、上海衡都、仁迅实业四方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之②债权债务抵消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披露。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诉讼赔偿损失 | 1,780,583.06 | 3,953,065.38 | 1,780,583.06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2,911.48 | 243,575.49 | 32,911.48 |
其他 | 31,999.17 | 3,253.73 | 31,999.17 |
合计 | 1,845,493.71 | 4,199,894.60 | 1,845,493.71 |
其他说明:
2019年9月23日,公司与九当公司(原告)的票据纠纷案由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5民初6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后移送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20年9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九当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款96,770,818.39元及利息(利息以96,770,818.39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至2019年8月19日止;并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清偿日止),案件受理费527,153.00元、保全费5,000.00元。2022年9月7日,公司与九当公司、中经公司、德清麦鼎合伙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分三期向九当公司支付6,700.00万元,九当公司不再就涉案票据向公司主张权利。2022年9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民终2827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本案各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本案审理终结。因此,本年度只计提了第1-2季度的利息1,780,583.06元。
49、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38,056.08 | 8,611.9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23,129.78 | 1,527,056.42 |
合计 | 614,926.30 | 1,535,668.3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670,865.7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667,716.4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49,703.9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0.0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939,736.9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913,930.7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06,365.91 |
其他 | -34,666.20 |
所得税费用 | 614,926.30 |
50、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七、32。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补贴收入 | 308,786.54 | 47,084.10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11,418.71 | 1,400.00 |
利息收入 | 240,629.22 | 153,855.12 |
收回保证金、押金 | 719,850.00 | 252,346.97 |
收其他往来款等 | 15,702,353.28 | 23,391,969.89 |
冻结款项收回 | 536,249.83 | 463,446.78 |
合计 | 17,519,287.58 | 24,310,102.86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12,810,256.44 | 19,921,801.64 |
支付保证金、押金 | 1,152,000.00 | 250,000.00 |
支付的往来款等 | 72,262,966.57 | 1,021,245.40 |
冻结款项新增 | 2,535.52 | |
合计 | 86,227,758.53 | 21,193,047.04 |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本金 | 3,172,551.98 | 2,947,047.78 |
合计 | 3,172,551.98 | 2,947,047.78 |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055,939.41 | -26,400,777.8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8,816.25 | 915,169.8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20,862.48 | 4,021,153.9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338,600.54 | 3,371,353.11 |
无形资产摊销 | 164,074.88 | 168,713.9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36,429.70 | 541,137.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0,474.74 | -695,876.8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780.68 | 227,194.9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33,999.34 | 5,936,242.2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34,520.8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3,129.78 | 1,527,056.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3,756.17 | -1,985,714.5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839,418.33 | -277,632,445.0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4,847,303.04 | 248,207,590.07 |
其他 | 10,868,0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08,150.10 | -41,799,202.3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7,487,586.84 | 102,446,016.5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2,446,016.50 | 102,214,254.0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958,429.66 | 231,762.5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5,000.00 |
其中: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015.15 |
其中: | |
其中: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3,984.85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7,487,586.84 | 102,446,016.50 |
其中:库存现金 | 344.8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7,487,586.84 | 102,445,671.7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487,586.84 | 102,446,016.50 |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1,101,325.14 | 详见注释11 |
无形资产 | 2,269,638.92 | 详见注释13 |
合计 | 3,370,964.06 |
其他说明:
公司持有的位于安县迎新乡月锋村五组的工业用地(安县国用(2016)第01128号),面积66,666.70平米;因公司未按照约定期限开发利用该土地,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安州区分局2018年11月9日给公司下发了《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安州区分局关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情况的函(绵国土资安分函[2018]261号)》函件,认为公司未按照约定期限开发利用上述宗地,导致存在国有土地未开发利用而闲置的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偿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上述土地因窦晴雪等金票通平台投资者作为原告诉中经公司、盈时公司、仁智股份等合同纠纷案件被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查封,至今尚未被实际执行。公司已于2018年将该土地使用权全额转销,结转计入营业外支出。
5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00,000.00 |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集中精力大抓工业24条措施》的通知绵委发[2021]11号 | 200,000.00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2,844.99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函(2022)61号) | 22,844.99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0,054.73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函(2022)61号) | 20,054.73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2,125.68 | 2017年残保金退回 | 22,125.68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3,020.86 | 2019年残保金退回 | 3,020.86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4,800.00 | 《关于印发仙海区稳经济增长激励措施的通知》(绵仙管委〔2022〕18号) | 24,800.00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8,250.00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8,250.00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610.48 | 企业招用高校生社保补贴 | 2,610.48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326.60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13号) | 1,326.60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653.20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13号) | 2,653.20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600.00 | 车船税退回 | 600.00 |
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 500.00 | 2019年度高新区支持企业发展奖励资金 | 500.00 |
合计 | 308,786.54 | 308,786.54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31日 | 15,000.00 | 100.00% | 购入 | 2022年10月31日 | 被购买方的生产经营决策权转移给购买方的日期 | 1,106,699.38 | 174,578.13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15,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5,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015.15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3,984.85 |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15.15 | 1,015.15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1,015.15 | 1,015.1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1,015.15 | 1,015.15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只有货币资金1015.15元,无其他资产及负债。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新设子公司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9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已实缴300.00万元。其中,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认缴510.00万元,实缴153.00万,持股比例为51.00%。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 | 绵阳 | 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 | 绵阳 | 石油装备设计、制造、销售;石油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 | 绵阳 | 新材料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绵阳 | 绵阳 | 钻井、完井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机电设备、电线电缆、橡塑制品等货物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吉尔吉斯斯坦 | 绵阳 | 钻井、完井技术服务 | 70.00% | 设立 | |
四川仁智杰迈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 | 绵阳 | 钻井、完井技术服务 | 60.00% | 设立 |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石油化工产品销售、新材料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 | 温州 | 温州 | 电子新材料的加工、研发 | 100.00% | 设立 | |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 | 51.00% | 设立 | |
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施工专业作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10,712.09 | -1,003,332.70 | |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 | 49.00% | 1,217.00 | 1,471,217.00 |
司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7,706,666.70 | 0.00 | 7,706,666.70 | 11,051,109.03 | 0.00 | 11,051,109.03 | 7,739,373.68 | 0.00 | 7,739,373.68 | 11,048,109.03 | 0.00 | 11,048,109.03 |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合并) | 5,334,179.60 | 15,490.97 | 5,349,670.57 | 2,347,186.89 | 0.00 | 2,347,186.8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35,706.98 | -35,706.98 | -32,706.98 | 0.00 | 15,773.87 | 15,773.87 | -4,388.68 |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合并) | 1,106,699.38 | 2,483.68 | 2,483.68 | 541,318.14 | 0.00 | 0.00 | 0.00 | 0.00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三台县 | 四川三台县 |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 6.76%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 |
四川智捷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 四川省彭州 | 四川省彭州 | 天然气精加工 | 35.00%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3、其他
本期已处置持有的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76%股权以及四川智捷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35%股权。详见“附注
七、10、长期股权投资”披露。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108,999,131.24 | 20,608,378.34 |
其他应收款 | 349,064,576.09 | 348,033,765.25 |
合计 | 458,063,707.33 | 368,642,143.59 |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汇率风险较低。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应收账款融资 | 3,520,000.00 | 3,520,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
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估值技术、输入值说明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以背书转让的方式管理的应收票据为主,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为票据的账面价值。
5、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西藏拉萨 | 投资 | 10,000万元 | 18.64% | 0.0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泽虹。 2019年12月13日,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瀚澧”)、金环女士与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新材料”)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西藏瀚澧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1,387,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6%)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平达新材料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81,387,0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76%,平达新材料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由陈泽虹出资设立的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系平达新材料的大股东,持股比例80%,陈泽虹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1年12月12日,平达新材料与西藏瀚澧、金环女士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表决权委托期限修改至2023年11月30日。 2022年9月21日,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完成之后总股本为436,648,000.00股,新增股本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为5.66%,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拥有表决权的比例发生变动。平达新材料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授予登记完成后股本总额的18.6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泽虹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2年11月,平达新材料股权结构发生变更,股东深圳赛威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退出,深圳市仁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原股东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对平达新材料持股比例变更为70%,股东温志平持股比例未发生变更,仍为20%。变更后,陈泽虹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
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 | 平达新材料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虹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 |
深圳市仁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鸿商科技持有31%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润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关联方 |
深圳市锦绣鸿发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关联方 |
深圳市壹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关联方 |
喀什博睿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股东富乐天能的关联方 |
四川富乐天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持有控股孙公司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30%股份 |
深圳市博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有控股孙公司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25%股份 |
深圳市英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持有控股孙公司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24%股份 |
深圳粤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担任董高的企业 |
湖南粤港模科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的儿子间接持股20.5%的企业 |
广东中科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担任董高的企业 |
广州佐诗库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总裁陈曦持股100%并担任董高的企业 |
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前独立董事傅冠强担任董高的企业 |
广东欧谱曼迪科技有限公司 | 前独立董事傅冠强曾任董高的企业 |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前独立董事傅冠强担任董高的企业 |
江西佳信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前独立董事傅冠强曾任董高的企业 |
深圳市兴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前独立董事傅冠强担任董高的企业 |
深圳市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李薇薇担任董高的企业 |
深圳市方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李薇薇担任董高的企业 |
中实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胡光辉担任董高的企业 |
华夏国际航空运输(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胡光辉担任董高的企业 |
中研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胡光辉担任董高的企业 |
新华生物医药(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胡光辉担任董高的企业 |
北京中科芯电子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胡光辉担任董高的企业 |
北斗芯电子(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胡光辉担任董高的企业 |
女神国际航空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胡光辉担任董高的企业 |
思达数字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胡光辉担任董高的企业 |
北斗未来高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胡光辉担任董高的企业 |
深圳市智汇蓝海互联网品牌孵化基地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王佳齐担任董高的企业 |
深圳本未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王佳齐担任董高的企业 |
深圳本未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王佳齐担任董高的企业 |
成都创星汇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王佳齐担任董高的企业 |
深圳市本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王佳齐担任董高的企业 |
浙江豪业商贸有限公司 | 陈昊旻控制的企业 |
西藏瀚澧投资有限公司 | 陈昊旻控制的企业 |
重庆瀚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原大股东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的企业 |
温州瓯海鸿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金环控制的企业 |
温州市鹿城区南浦金环五金店 | 金环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
温志平 | 董事长 |
梁昭亮 | 董事 |
陈泽虹 | 董事 |
陈曦 | 董事、总裁 |
吴申军 | 独立董事 |
周立雄 | 独立董事 |
傅冠强 | 前独立董事,于2022年7月25日辞任 |
李薇薇 | 独立董事,于2023年1月13日换届选举后离任 |
尹玉刚 | 独立董事 |
王佳齐 | 监事会主席 |
谭诗敏 | 职工代表监事 |
吴倩妹 | 职工代表监事 |
李波 | 前董事,于2023年1月13日换届选举后离任 |
胡光辉 | 监事会主席,于2023年1月13日换届选举后离任 |
刘瑜斌 | 前职工代表监事,于2022年5月21日辞任 |
王晶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黄勇 | 财务总监 |
金环 | 公司原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
陈昊旻 | 公司原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配偶 |
其他说明:
以上为公司主要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湖南粤港模科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449,115.03 |
(2)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年03月22日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 是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2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30日 | 否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000.00 | 2020年05月28日 | 2021年05月27日 | 是 |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四川富乐天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858,200.00 | 2018年05月31日 | 借款期限无约定、无借款利息。 | |
拆出 |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791,368.17 | 2,873,900.00 |
注:本期发生额包含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492.8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湖南粤港模科实业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220,000.00 | 6,100.0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富乐天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858,200.00 | 2,858,200.00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智捷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4,70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6月24日为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4,700,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2元/股。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且2022年公司净资产为正。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且2023年公司净资产为正。 |
实际出资中,共计11名股权激励对象合计认购24,700,000.00股,认购价格为1.82元/股,认购款合计44,954,000.00
元,其中形成股本24,700,00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254,000.00元;公司在收到出资款的同时,确认库存股与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义务)44,954,000.00元。2022年9月21日,限制性股票上市。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行权条件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0,868,0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0,868,000.00 |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① 窦晴雪等投资人与中经公司、仁智股份及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时公司”)合同纠纷
1) 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
2018年,仁智公司开具10张共计5,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中经公司用于融资。中经公司通过盈时公司经营的“金票理财”互联网平台,向投资人发行定向融资产品,向不特定的公众融资并以上述10张总金额为5,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担保,最终融资人民币4,639.50万元。中经公司获得融资款后,以出借人的名义将其中的3,800万元直接支付给了盈时公司的100%的控股股东杭州为星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剩余839.50万元由中经公司占为己有。①借款到期后,因中经公司未按期还款,窦晴雪等93个投资者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中经公司支付借款本息;仁智公司、盈时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确认对仁智公司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有质押权。同时,93个投资者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南京建邺法院已下发民事保全裁定书(2019)苏0105民初1469,查封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路南工业区1幢、2幢、3幢、4幢1至2层、5幢的房产,查封期三年,期限从2019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6日。2019年06月14日因盈时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犯罪,南京建邺法院裁定驳回投资者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查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犯罪,投资者可另行提起诉讼。②93个投资者不服,向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12月2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南京建邺法院的裁定。该案材料已由建邺法院移送至建邺区公安分局,2022年4月获法院电话告知,南京市建邺区公安分局不予对盈时公司刑事立案。2021年12月,公司之子公司仁迅实业出面与投资者协商购买其拥有的债权,债权转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案件中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金额。转让价款为转让标的本金的50%。于2022年1月完成与其中的88位投资者达到和解,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支付债权转让款项;剩余郭维扬、张淮萍、谢敏、史磊、田静等5名“金票理财”平台投资者未进行债权转让。2022年2月,除谢敏外的前述4名“金票理财”平台投资者重新起诉。③截至2022年6月,除②所述的93位外,又新增24位通过盈时公司经营的“金票理财”互联网平台投资的个人投资者提起诉讼,并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南京建邺法院已下发财产保全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轮候查封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路南工业区1幢、2幢、3幢、4幢1至2层、5幢的房产(2022年3月30日,期限3年);其中有19名投资者已于2022年6月近期达成了和解,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并于2022年7月支付了债权转让款项。2022年8月11日,仁迅实业与投资人王珉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至此,以上共计20名“金票理财”平台投资者将对仁智股份、中经公司和盈时公司的债权追索权按照本金(381.7万元)50%的转让价格转让给仁迅实业,2022年确认营业外收入190.85万元。剩余王银芳、周强、高云飞、孙玲4名“金票理财”平台投资者尚未进行债权转让。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对上述未进行债权转让的8名“金票理财”平台投资者的起诉进行立案受理。 综上所述,公司已与108名“金票理财”平台投资者达成和解,涉及应付票据金额1,225.60万元;8名“金票理财”平台投资者诉讼涉及应付票据金额330.30万元;剩余应付票据金额3,444.10万元尚未涉及“金票理财”平台投资者的诉讼。
2) 诉讼请求
前述8位“金票理财”平台投资者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中经公司立即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优惠券收益、滞纳金(8位投资者要求赔偿的损失共计330.30万元),被告二仁智公司、被告三盈时公司与被告一向原告承担连带付款责任;(2)原告对被告二仁智公司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在诉讼请求第一项范围内享有票据质押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由三被告承担。
3) 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
2022年8月17日,上述合同纠纷一案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张淮萍和郭维扬2名投资者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苏0105民初3800号、(2022)苏0105民初3801号。
案号为(2022)苏0105民初3800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淮萍支付借款本金645,000元、合同期内利息30,473.33元及逾期利息(以64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5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2年2月20日的利息为214,283元)。二、被告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张淮萍的其他诉讼请求。”案号为(2022)苏0105民初3801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郭维扬支付借款本金282,000元、合同期内利息13,313.89元及逾期利息(以282,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5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2年2月20日的利息为93,687元)。二、被告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郭维扬的其他诉讼请求。”根据上述判决结果,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亦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2年11月27日,张淮萍提起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苏0105民初380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郭维扬在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郭维扬案件一审判决已生效。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分别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对剩余6名投资者诉讼的民事裁定书,因6名投资者均以其案件的审理须以另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申请中止诉讼,由此法院作出了中止诉讼的裁定。
② 靳轶伟等8名投资者与仁智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1) 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
靳轶伟、崔永红、靳志宏、杨彬、赵欣儒、周黎英、岳鹏、任宇蓉等8名投资者与仁智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因系前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公司存在虚构业务入账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开立商业承兑汇票、未按规定披露资金拆借等违规事项,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0号),投资者以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起诉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要求公司及相关方赔偿投资损失。 靳轶伟等8名投资者以仁智股份(被告一)、陈昊旻(被告二)、金环(被告三)、池清(被告四)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立案受理,案号分别为(2022)粤03民初1564号、(2022)粤03诉前调3189号、(2022)粤03诉前调3179号、(2022)粤03诉前调3180号、(2022)粤03诉前调3175号、(2022)粤03诉前调3185号,(2022)粤03诉前调10402号、(2022)粤03诉前调10403号。
2) 诉讼请求
前述8名投资者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公司赔偿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
375.78万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陈昊旻、金环、池清对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3) 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
2023年2月24日,靳轶伟诉讼案一审开庭,尚未判决,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其他人诉讼案尚未开庭审理。 4) 因本案尚未有判决,人民法院对于原告交易决策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是否存在交易因果关系、原告的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是否存在损失因果关系的认定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案的索赔人数、索赔金额以及公司最终应承担的赔付金额尚无法预估,对证券虚假陈述期间的投资者(包含尚未起诉的投资者)可能赔付的金额无法可靠计量,因此暂未计提预计负债。待法院判决后,将根据届时判决结果确定是否计提预计负债。综上,因本案尚未有实质性进展,对本年报表数据暂无影响。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债务重组
(1)九当公司诉德清麦鼎合伙、中经公司、仁智股份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期已和解。
①基本情况:
以前年度,公司相关人员为公司融资目的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给中经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合计14,677.08万元,其中5,000.00万元到期日为2018年10月19日,9,677.08万元到日期为2019年1月30日。公司2018年基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及谨慎性原则,以营业外支出列报商票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14,677.08万元。九当公司(原告)于2019年3月5日依法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德清麦鼎合伙(被告)、中经公司(被告)、仁智股份(被告),案件号(2019)浙05民初61号,要求被告德清麦鼎合伙、中经公司、仁智股份连带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款人民币96,770,818.39元及汇票利息299,856.97元。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仁智杰迈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以及联营企业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291,991.00股股权。该案件于2019年9月23日一审裁定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2020年9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1民初1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九当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款96,770,818.39元及利息(利息以96,770,818.39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至2019年8月19日止;并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清偿日止),案件受理费527,153.00元、保全费5,000.00元。本公司于2020年9月20日提起上诉。2021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民终282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②和解情况:
2022年9月7日,公司与九当公司、中经公司、德清麦鼎合伙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分三期向九当公司支付6,700.00万元,九当公司不再就涉案票据向公司主张权利。同时九当公司在收到第一期款项之日起2日内向人民法院寄送书面申请,申请解除因本案对公司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银行账户、股权等财产而采取的查封、冻结及其他所有财产查封措施)。2022年9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民终2827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本案各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本案审理终结。一审案件受理费527,153.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九当公司负担。
③和解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在和解前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诉讼计提了应付票据96,770,818.39元(为2018年以营业外支出列报商票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和预计负债13,653,082.91元(为计提的利息及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其中报告期期初累计计提11,872,499.85元,报告期计提1-2季度的利息1,780,583.06元)。本次和解,将应付票据与和解支付金额的差额29,770,818.39元及预计负债转回的金额13,653,082.91元记入营业外收入,合计43,423,901.3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协议向九当公司支付第一期款项4000.00万元及第二期款项1000.00万元,剩余1700.00万元将根据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冻结的银行账户、股权等财产已解除冻结。
(2) 中经公司、仁智股份、上海衡都、仁迅实业四方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① 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8日,中经公司、仁智股份、上海衡都、仁迅实业四方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各方互负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 中经公司基于《借款担保合同》对上海衡都享有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到期金钱债权。
2) 仁智股份基于《框架合同》对中经公司享有本金为人民币500万元的到期金钱债权。 3) 仁迅实业通过与债权转让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已经合法受让了17位债权转让人本金为500万元的债权。仁迅
实业受让的债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债权转让人对中经公司享有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各方一致同意,就协议各方约定相互抵销的债权,除基于原合同产生的债权本金外,各方就原合同项下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等相互免除,任一方均不得再向其他方主张上述权利。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9日在相关公众平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对本次重组事项公开披露。
② 债权债务抵消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债权债务抵消前,上海衡都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借款利息6,969,000.00元,本次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免除了借款利息,公司将已计提借款利息的免除记入营业外收入。 仁迅实业通过与债权转让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已经合法受让了17位债权转让人的债权本金为500.00万元的债权,此债权涉及到2018年公司向中经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相关情况详见“附注十三、2、(1)之①窦晴雪等投资人与中经公司、仁智股份及盈时公司合同纠纷”,公司2018年以营业外支出列报了商票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本次债权债务抵消减少了已计提的票据损失500.00万元,记入营业外收入。 仁智股份基于《框架合同》对中经公司享有本金为人民币500.00万元的到期金钱债权,公司已在2018年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债权债务抵消,公司转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00.00万元,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2、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
(1)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2)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仁智 | 石化 | 新材料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723,318.03 | 76,437,495.75 | 81,985,236.67 | 11,999,544.77 | -2,613,885.03 | 168,531,710.19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179,449.37 | 76,437,495.75 | 80,860,430.44 | 11,054,334.63 | 0.00 | 168,531,710.19 |
分部间交易 | 543,868.66 | 0.00 | 1,124,806.23 | 945,210.14 | - | 0.00 |
收入 | 2,613,885.03 | |||||
营业费用 | 14,001,350.52 | 77,982,296.69 | 93,188,955.77 | 29,178,604.32 | -2,633,265.36 | 211,717,941.94 |
信用减值损失 | 4,132,064.01 | -946,992.82 | 27,289.64 | -97,387.87 | 0.00 | 3,114,972.96 |
资产减值损失 | 0.00 | -2,340,015.84 | -823,773.37 | 0.00 | 0.00 | -3,163,789.21 |
利润总额 | 35,943,255.20 | -5,344,532.90 | -11,759,975.79 | -4,187,261.13 | 19,380.33 | 14,670,865.71 |
所得税费用 | 89,264.53 | -480,159.36 | -32,425.04 | 1,038,246.17 | 0.00 | 614,926.30 |
净利润 | 35,853,990.67 | -4,864,373.54 | -11,727,550.75 | -5,225,507.30 | 19,380.33 | 14,055,939.41 |
资产总额 | 189,873,559.79 | 173,181,031.63 | 70,986,350.70 | 163,148,052.40 | -359,028,199.40 | 238,160,795.12 |
负债总额 | 191,783,021.11 | 96,482,061.58 | 63,407,119.28 | 103,979,459.72 | -254,230,633.48 | 201,421,028.21 |
(3) 其他说明
其他包括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绵阳仁智天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和广东合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其他
1、原大股东败诉
2022年1月11日,公司公告因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西藏瀚澧、金环、陈昊旻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仁智股份原大股东西藏瀚澧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8)京民初13号),具体情况如下:
(1)西藏瀚澧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810,510,742.61元、期内利息16,951,222.22元、罚息[截至2018年2月17日(不含)为4,144,636.89元。自2018年2月17日(含)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810,510,742.6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3%计算]、复利[截至2018年2月17日(不含)为86,252.42元。自2018年2月17日(含)至期内利息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期内利息16,951,222.2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3%计算];
(2)西藏瀚澧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70万元、财产保全保险费1,564,740元; (3)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西藏瀚澧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代码:002629)67,347,567股限售流通股股票、14,039,446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享有质权,并对该股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1、2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金环、陈昊旻对本判决第1、2项确定的西藏瀚澧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金环、陈昊旻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西藏瀚澧追偿;
(5)驳回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执行裁定书。如若西藏瀚澧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未来发生被司法拍卖的情况,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排除会通过参与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672,722.10 | 94.23% | 17,672,722.10 | 100.00% | 0.00 | 16,684,322.10 | 89.24% | 16,684,322.10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81,200.00 | 5.77% | 976,725.00 | 90.34% | 104,475.00 | 2,011,200.00 | 10.76% | 1,026,375.00 | 51.03% | 984,825.0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81,200.00 | 5.77% | 976,725.00 | 90.34% | 104,475.00 | 2,011,200.00 | 10.76% | 1,026,375.00 | 51.03% | 984,825.00 |
合计 | 18,753,922.10 | 100.00% | 18,649,447.10 | 99.44% | 104,475.00 | 18,695,522.10 | 100.00% | 17,710,697.10 | 94.73% | 984,825.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7,672,722.1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15,910,852.10 | 15,910,852.1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客户无财产可执行 |
单位二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三 | 326,000.00 | 326,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四 | 215,400.00 | 215,4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五 | 209,000.00 | 209,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六 | 11,470.00 | 11,470.00 | 100.00% | 诉讼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合计 | 17,672,722.10 | 17,672,722.1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76,725.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05,000.00 | 525.00 | 0.50% |
1-2年 |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976,200.00 | 976,200.00 | 100.00% |
合计 | 1,081,200.00 | 976,725.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5,000.00 |
2至3年 | 1,000,000.00 |
3年以上 | 17,648,922.10 |
3至4年 | 0.00 |
4至5年 | 15,910,852.10 |
5年以上 | 1,738,070.00 |
合计 | 18,753,922.10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6,684,322.10 | 1,000,000.00 | 11,600.00 | 17,672,722.1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026,375.00 | 350.00 | 50,000.00 | 976,725.00 | ||
合计 | 17,710,697.10 | 1,000,350.00 | 61,600.00 | 18,649,447.10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5,910,852.10 | 84.84% | 15,910,852.10 |
单位二 | 1,000,000.00 | 5.33% | 1,000,000.00 |
单位三 | 495,000.00 | 2.64% | 495,000.00 |
单位四 | 326,000.00 | 1.74% | 326,000.00 |
单位五 | 301,200.00 | 1.61% | 301,200.00 |
合计 | 18,033,052.10 | 96.16%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686,449.10 | |
其他应收款 | 75,832,311.45 | 68,991,281.81 |
合计 | 75,832,311.45 | 71,677,730.91 |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86,449.10 | |
合计 | 2,686,449.10 |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51,221,682.69 | 156,321,682.70 |
其他单位往来 | 75,861,374.40 | 68,991,158.77 |
合计 | 227,083,057.09 | 225,312,841.47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18,876.96 | 156,202,682.70 | 156,321,559.6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70,814.01 | 5,000,000.00 | 5,070,814.01 | |
本期转销 | 0.01 | 0.01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8,062.95 | 151,202,682.69 | 151,250,745.6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8,884,944.40 |
1至2年 | 73,762.00 |
2至3年 | 36,886,664.00 |
3年以上 | 151,237,686.69 |
4至5年 | 126,212,682.69 |
5年以上 | 25,025,004.00 |
合计 | 227,083,057.09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56,202,682.70 | 0.00 | 5,000,000.00 | 0.01 | 0.00 | 151,202,682.69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18,876.96 | 0.00 | 70,814.01 | 0.00 | 0.00 | 48,062.95 |
合计 | 156,321,559.66 | 0.00 | 5,070,814.01 | 0.01 | 0.00 | 151,250,745.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债权债务抵消 |
合计 | 5,000,000.00 |
2022年公司与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债权债务抵消协议,本期转回坏账准备500万元。详见本附注十
五、1、债务重组之(2)。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0.01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保证金 | 79,000,000.00 | 4-5年及5年以上 | 34.79% | 79,000,000.00 |
单位二 | 保证金 | 44,743,736.72 | 4-5年 | 19.70% | 44,743,736.72 |
单位三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37,971,343.90 | 1年以内 | 16.72% | 0.00 |
单位四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36,830,036.00 | 2-3年 | 16.22% | 0.00 |
单位五 | 保证金 | 15,000,000.00 | 5年以上 | 6.61% | 15,000,000.00 |
合计 | 213,545,116.62 | 94.04% | 138,743,736.72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9,387,421.97 | 33,483,915.72 | 105,903,506.25 | 129,619,421.97 | 33,483,915.72 | 96,135,506.2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0.00 | 0.00 | 0.00 | 114,016,913.67 | 114,016,913.67 | |
合计 | 139,387,421. | 33,483,915.7 | 105,903,506. | 243,636,335. | 33,483,915.7 | 210,152,419. |
97 | 2 | 25 | 64 | 2 | 92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026,013.75 | 1,026,013.75 | 27,901,149.25 | ||||
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692,258.97 | 1,056,000.00 | 51,748,258.97 | ||||
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4,417,233.53 | 24,417,233.53 | 5,582,766.47 | ||||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1,056,000.00 | 21,056,000.00 | ||||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7,656,000.00 | 7,656,000.00 | |||||
合计 | 96,135,506.25 | 9,768,000.00 | 105,903,506.25 | 33,483,915.7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4,016,913.67 | 114,016,913.67 | 0.00 | 0.00 | |||||||
小计 | 114,016,913.67 | 114,016,913.67 | 0.00 | 0.00 | |||||||
合计 | 114,016,913.67 | 114,016,913.67 | 0.00 | 0.00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29,203.53 | 1,517,814.52 | ||
其他业务 | 723,318.03 | 563,341.63 | 1,970,315.23 | 750,219.03 |
合计 | 723,318.03 | 563,341.63 | 3,499,518.76 | 2,268,033.55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新材料及石化产品销售 | ||||
其他 | 698,735.90 | 24,582.13 | 723,318.0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西南地区 | 698,735.90 | 698,735.90 | ||
其他地区 | 24,582.13 | 24,582.13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698,735.90 | 24,582.13 | 723,318.0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49,545.00 | |
合计 | -1,549,545.00 |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24,046.06 | 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股权资产处置损益、使用权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8,786.54 | |
债务重组损益 | 57,301,401.30 | 杭州九当和解损益、投资者债权转让损益、中经通达债权债务抵消损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179,808.42 | 主要影响详见附注十五、1、债务重组之(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28,320.19 | 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涉诉案件预计负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506,461.98 | 主要系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介费用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21,016.45 | |
合计 | 58,558,243.7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8.24% | 0.034 | 0.0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7.51% | -0.108 | -0.10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