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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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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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证券代码:300379证券简称:东方通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6人,代表股份116,256,6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3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05,363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15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5,551,328股,占公司总股数的25.081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360,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09,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9%;反对2,1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3,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41%;反对2,1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09,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9%;反对1,28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8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3,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41%;反对1,28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22%;弃权8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3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丽女士、罗聪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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