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1 公司简称:国药股份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平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鑫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8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0,021,344.4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此项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和电子版,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药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控北京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国控华鸿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控天星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控康辰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国瑞药业、国瑞 | 指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物流 | 指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空港 | 指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国药健坤 | 指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前景 | 指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科技 | 指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控盛原、兰州盛原 | 指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特医 | 指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新特药房、新特药房 | 指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青药集团 | 指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
宜昌人福 | 指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
泊云利民 | 指 | 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
国药集团 | 指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 | 指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药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National Medicines Corporation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NOPHARM(CNCM 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姜修昌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罗丽春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
电话 | 010-67271828 | |
传真 | 010-67271828 | |
电子信箱 | Luolichun1@sinopharm.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住所从“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77 |
公司网址 | www.cncm.com.cn |
电子信箱 | gygfzqb@sinopharm.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药股份 | 600511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景璐、罗杨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45,498,583,764.24 | 46,468,602,844.57 | -2.09 | 40,378,608,107.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64,057,559.33 | 1,754,084,218.80 | 11.97 | 1,382,688,436.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10,981,633.08 | 1,691,583,326.79 | 12.97 | 1,304,675,588.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5,123,454.99 | 1,957,451,032.00 | 22.36 | 1,301,671,104.04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214,807,659.39 | 12,779,969,993.44 | 11.23 | 11,443,638,059.13 |
总资产 | 29,609,041,999.59 | 28,010,057,725.04 | 5.71 | 25,439,973,009.6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6031 | 2.3248 | 11.97 | 1.83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6031 | 2.3248 | 11.97 | 1.83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5328 | 2.2420 | 12.97 | 1.72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5 | 14.57 | 增加0.08个百分点 | 12.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25 | 14.05 | 增加0.20个百分点 | 11.9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1,060,099,734.74 | 10,946,390,318.29 | 12,536,039,900.56 | 10,956,053,810.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3,846,882.93 | 488,400,001.94 | 569,383,299.45 | 532,427,375.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68,421,388.97 | 486,868,748.53 | 567,209,132.89 | 488,482,362.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9,048,043.82 | 1,343,987,865.22 | -232,596,995.91 | 2,592,780,629.5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82,183.61 | -71,253.62 | 71,990.0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471,107.29 | 97,262,101.53 | 121,852,983.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36,974.1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37,552.14 | -2,468,170.83 | 4,127,751.6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277,445.56 | 20,887,280.08 | 27,526,799.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999,341.07 | 11,334,504.99 | 20,513,077.92 | |
合计 | 53,075,926.25 | 62,500,892.01 | 78,012,848.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400,000.00 | -11,400,000.00 | 1,236,974.12 | |
应收款项融资 | 7,638,070,156.88 | 6,767,269,414.15 | -870,800,742.73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400,000.00 | -11,4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6,946,025.18 | 35,568,965.47 | -1,377,059.71 | 469,009.1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6,481,181.38 | 130,481,181.38 | 24,000,000.00 | |
合计 | 7,804,297,363.44 | 6,933,319,561.00 | -870,977,802.44 | 1,705,983.25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年。2022年,随着第六、七批集采品种陆续落地执行,医药流通行业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公司紧紧围绕“十四五”战略规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稳固存量业务、守住发展基本面的同时,积极拓展新领域、新业务、新产品,持续创新服务及模式,表现出较好的发展韧性,整体经营向好发展。
(一)2022年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以“药械流通”为主业,以北京区域医疗机构直销为核心、涵盖全国药品分销、医药零售、医药工业、口腔学术服务、医药物流等多个业务板块。
2022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4.99亿元,同比下降2.09%;利润总额26.88亿元,同比增长9.9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9.64亿,同比增加 11.97%。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调整优化业务、品种结构,麻药、口腔及营销业务比重进一步提升,带动公司毛利率有所提升。同时公司不断挖掘内部潜力,加大货款回笼,压缩库存占用,强化资金集中管理,努力降低财务费用。全面开展提质增效工作,公司运营质量不断提升。
(二)2022年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 巩固传统板块优势
(1)北京区域医疗直销
北京区域医疗直销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向北京区域医疗机构、单体和连锁药店终端的药械配送、物流服务、营销服务等其他供应链增值服务。目前公司100%覆盖北京地区
一、二、三级医院,基层医疗覆盖超过4700家,在北京地区医药直销业务规模连续多年居于首位。
2022年,面对地区带量采购新批次执行和国谈品种降价常态化的不利因素,公司统筹业务资源,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通过持续跟进带量采购、国谈实施动态,争取更多配送权,持续加强社区医疗直销投入力度,稳固和拓展社区市场份额,逐步推进由单纯药品销售模式向提供医药解决方案模式的转型。
(2)全国医药分销
公司全国分销业务包括普通药品分销和麻精药品分销:
?普通药品分销业务是以批发为主、数据为辅,分销业务网络覆盖30多个省市自治区,覆盖零售终端超过8万家门店,涵盖全国500强连锁和众多单体药店,其中直接渠道覆盖超3万家门店。
2022年,全国普通药品分销业务因持续受到国家集采、渠道扁平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整体销售规模受到影响。公司通过加强与各区域商业客户合作,积极对接DTP药房,保障患者院外用药,持续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紧抓重点厂家直供项目,拓展高毛利品种业务,稳固普药分销业务渠道。
?麻精药品分销业务是以调拨为主、学术为辅,目前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600多家二级分销商,公司是全国三家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全国性批发企业之一,始终保持着领先的市场份额。
2022年,在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下,公司麻精类业务逆势前行。报告期内,公司保持对全国麻醉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全覆盖,同时继续提升对麻药客户的专业化学术服务水平,提升客户的麻药管理能力和医院的麻药合理应用水平,积极推进麻药“落基层”项目,保障人民群众用药。
(3)工业板块
公司工业板块主要有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以及国药特医。国瑞药业是一家以生产化学制药为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绿色工厂。国药特医主要专注于中国特医食品市场,同时致力于特殊医学食品全产业链布局。
2022年,国瑞药业持续加大研发新药投入、夯实人才基础、强化与MAH的合作、拓展产品渠道和市场,并着力进行无水乙醇、盐酸纳布啡等市场布局,进一步优化了产品结构。
2、 特色业态创新发展
(1)医药物流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物流是中国第一家第三方专业医药物流公司,公司以“纵深发展、科技赋能物流”为理念,致力于打造“以北京市为中心,辐射全国、纵深发展”的医药物流服务模式。
目前整体仓储总面积约5.37万平方米,既是自有药械流通业务的坚实保障,也是第三方专业的医药物流服务平台。
2022年,国药物流根据公司总体部署,积极构建覆盖首都、辐射津冀的多仓生态物流枢纽,亦庄库、顺义物流中心、京西物流中心三仓布局正式形成,同时顺利完成与国控天星在药品和器械两方面的物流一体化推动落地工作;在此基础上,国药物流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工作,2022年完成软著5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国药物流累计持有软件著作权26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发明专利2项,并正式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证。
(2)器械业务
公司结合自身资源和优势进一步通过信息化、规范化提升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能力,整合生产企业和各级供应商资源,积极扩充新品种新业务,扩大项目规模和覆盖医院。
2022年,公司器械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控股子公司国控华鸿持续扩大SPD项目经验和优势;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持续推进北京多家医院的耗材集中配送业务。
(3)口腔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前景已建立专业口腔产品营销队伍,目前已涵盖口腔无痛产品线、牙周黏膜产品线、感控产品线、正畸美白产品线等。 2022年,国药前景坚定不移落实药品学术推广,下沉医护学术指导市场,融合发展无痛、牙周、感控及美白正畸四条产品线。同时积极引入新品,丰富公司营销产品广度深度。
(4)零售业务
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药房开始正式营业。报告期,新特药房共引进8个DTP相关药品、1种个人监护医疗器械,成为普惠宝指定合作药店。
(三)加强风险防控,提升管理水平
1、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
2022年,公司数字化转型工作稳步推进。
报告期,公司研究并确立数字化转型工作机构,积极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工作,筹备公司数字化转型蓝图。公司定期组织数字化转型工作会,持续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
2、推进一体化工作,增强协同效能。2022年,公司发挥协同效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等手段,持续提高重点工作一体化运作水平,提升管理效能。
3、合规管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工作。2022年,公司对财务重点指标加强管控,持续推进提质增效专项工作,加强精细化管理,降低相关风险。
公司持续加强法律合规管理,不断完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和合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法律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打造良好合规文化。
4、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干部管理。公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提高政治站位,规范管理流程,夯实人才基础,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积蓄力量。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2年,医药政策持续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方协同发展,不断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逐步构建优质高效分级诊疗体系。其中,医保政策以带量采购、医保目录修订和支付方式改革为重点,医药政策偏重创新药和中医药的向好发展,同时兼顾药品质量监督监管,医疗政策以公立医院、县级医疗机构的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
总体来看,医药流通行业规范化、集中化的程度逐步提高,传统配送业务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行业竞争压力不断强化,促使行业内规模企业向以优化供应链服务为核心的新型商业模式转型,逐步从传统的药品分销商向高质量、全方位的医疗供应链服务商转型,通过为全产业链提供专业化及标准化服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与价值。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以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导,在稳定四大主业基础上积极发展六大特色业务领域,涵盖直销、分销、麻药、工业、口腔、专业零售、营销服务、物流等多业务板块。
1、四大主业务板块
医药直销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包括医疗、单体和连锁药店终端销售。医药直销以配送为主,创新服务和电商为辅,公司在北京地区医疗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位居首位。
医药分销业务以普药批发为主,数据服务为辅,业务网络覆盖30多个省市自治区;麻药业务以调拨为主学术服务为辅,业务网络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
公司麻精药品分销持续保持增长态势,麻精分销渠道保持着龙头地位,在行业中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在提升区域批发企业麻药管理能力、提升医疗麻药合理应用水平等方面发挥着良好地推动和促进作用。医药工业方面,公司不断加强新药研发投入力度,关注人才队伍建设及储备,推进新产品上市和营销推广,2022年新增药品注册证书9个,新增通过化药一致性评价的品规7个。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主营业务收入受集采政策和品种模式转换等影响,同比略有下滑,但通过加大成本费用管控、开展提质增效等工作,净利润实现了同比增长4.5%。
2、六大特色业务领域
物流业务方面,公司物流业务以自有配送服务为主,第三方物流服务为辅,在满足自有配送服务需求基础上,持续拓展第三方物流服务;专业零售业务方面,以DTP为主,2022年成功引入8个DTP产品,并获得了医保定点药房和普惠宝指定合作药店资质,实现了千万销售为新药店拓展打下良好地基础;营销服务业务方面,2022年公司实现营销服务项目29个,营销销售收入增长8%;口腔业务方面,以营销服务为主,2022年新增多个产品及合作项目实现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前景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54%;公司还积极推进诊断试剂和医疗服务等其他特色业务发展,持续探索和挖掘业务新增长点和新发展动力,为公司未来可持续良性及高质量发展做好准备。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麻精药品业务是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业务。在全国三家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全国性批发企业中,公司一直保持着领先的市场份额,公司在行业中有着较好的信誉和声誉,在推动行业整体发展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公司多年来坚持秉承着积极传递关爱癌痛患者的“无痛化”用药理念,在改善临床用药观念、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增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药品等方面,履行着行业领军的使命和责任。公司麻精药品业务覆盖31 个省政级区域,辐射50000 余家全国麻精医疗客户。公司与重点供应商开展合作项目,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疼痛治疗和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
公司已经实现北京地区等级医院的100%覆盖,并覆盖超过4700家的基层医疗机构。其中,公司在二、三级医院的销售连续多年居于区域首位,具有强大的北京地区医疗终端覆盖及服务能力。公司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不断提升供应链价值,并为终端医疗机构改善诊疗服务能力提供支持。公司与全部重点供应商有多个合作项目,为临床治疗及时得到最新产品提供帮助。为北京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提供“互联网送药到家”等服务,开展慢病管理,提升患者用药安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是一家以生产化学制药为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绿色工厂,具有全流程管理的研发和成熟的专业化生产能力。2022年无水乙醇、盐酸纳布啡等新品成功上市,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公司血液制品业务,在北京地区及全国医药市场的一级商中保持明显优势。公司分销的血液制品产品齐全、市场份额占比较高、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公司血液制品已经覆盖北京地区所有
二、三级医院。
公司进口保税业务,依托公司口岸优势,成为了国药控股在北方区域的进口保税分销服务平台。公司借助母公司国药控股的全国最大药品分销专业网络,协助进口供应商实现对经销商的精准覆盖,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公司零售直销业务已经覆盖全国500强连锁和众多单体药店,直接渠道覆盖超3万多家门店,渠道延伸可覆盖22万余家终端药店。公司持续加强与零售连锁的深度合作,打造零售服务新模式,共同构建零售交易平台,从而缩短医药流通环节,实现数据、信息和购销的统一,助力品牌制药企业深入零售终端,实现区域精准营销。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国药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54.99亿元,同比下降2.09%;利润总额26.88亿元,同比上升9.94%;净利润21.29亿,同比上升10.3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64亿元,同比上升11.97%;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19.11亿元,同比上升12.97%,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达到23.95亿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296.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2.15亿元,每股净资产18.84元,净资产收益率(加权)14.6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5,498,583,764.24 | 46,468,602,844.57 | -2.09 |
营业成本 | 41,676,318,101.72 | 42,837,500,361.15 | -2.71 |
销售费用 | 956,496,372.86 | 940,478,645.52 | 1.70 |
管理费用 | 435,617,123.71 | 415,859,854.18 | 4.75 |
财务费用 | -28,839,892.16 | -18,341,665.3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66,995,551.77 | 55,751,727.25 | 20.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5,123,454.99 | 1,957,451,032.00 | 22.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318,947.70 | -122,991,471.6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572,792.33 | -745,962,105.69 | 不适用 |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品销售 | 46,303,919,036.99 | 42,807,008,175.06 | 7.55 | -1.61 | -2.25 | 增加0.60个百分点 |
产品销售 | 1,356,101,910.06 | 1,041,727,263.18 | 23.18 | -9.61 | -7.60 | 减少1.67个百分点 |
仓储物流 | 299,922,126.27 | 214,322,951.25 | 28.54 | 8.76 | 18.31 | 减少5.77个百分点 |
减:内部抵消数 | -2,524,310,158.38 | -2,406,579,397.77 | ||||
合计 | 45,435,632,914.94 | 41,656,478,991.72 | 8.32 | -2.17 | -2.73 | 增加0.5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品销售 | 46,303,919,036.99 | 42,807,008,175.06 | 7.55 | -1.61 | -2.25 | 增加0.60个百分点 |
产品销售 | 1,356,101,910.06 | 1,041,727,263.18 | 23.18 | -9.61 | -7.60 | 减少1.67个百分点 |
仓储物流 | 299,922,126.27 | 214,322,951.25 | 28.54 | 8.76 | 18.31 | 减少5.77个百分点 |
减:内部抵消数 | -2,524,310,158.38 | -2,406,579,397.77 | ||||
合计 | 45,435,632,914.94 | 41,656,478,991.72 | 8.32 | -2.17 | -2.73 | 增加0.5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北京地区 | 43,948,396,243.07 | 40,497,506,063.33 | 7.85 | -1.91 | -2.59 | 增加0.64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1,487,236,671.87 | 1,158,972,928.39 | 22.07 | -9.13 | -7.25 | 减少1.58个百分点 |
合计 | 45,435,632,914.94 | 41,656,478,991.72 | 8.32 | -2.17 | -2.73 | 增加0.5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模式 | 29,324,007,608.22 | 27,317,335,237.74 | 6.84 | -11.22 | -12.37 | 增加1.21个百分点 |
分销模式 | 16,979,911,428.77 | 15,489,672,937.32 | 8.78 | 21.01 | 22.72 | 减少1.27个百分点 |
工业模式 | 1,356,101,910.06 | 1,041,727,263.18 | 23.18 | -9.61 | -7.60 | 减少1.67个百分点 |
其他模式 | 299,922,126.27 | 214,322,951.25 | 28.54 | 8.76 | 18.31 | 减少5.77个百分点 |
减:内部抵消数 | -2,524,310,158.38 | -2,406,579,397.77 | ||||
合计 | 45,435,632,914.94 | 41,656,478,991.72 | 8.32 | -2.17 | -2.73 | 增加0.5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主要业务分行业主要为:
1、商品销售,即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和子公司国控北京、国控华鸿、国控天星、国控康辰、国药前景、国药健坤、国药空港(一部分)、兰州盛原和国药新特药房,属于医药商业业态,为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产品销售,即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和国药特医,主要为医药工业业态;
3、仓储物流,即控股子公司国药物流和国药空港(一部分),主要为医药专业第三方物流业态。
主要业务分地区情况为:
1、北京地区,即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和在京子公司;
2、其他地区,主要指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兰州盛原和国药特医。
主要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为:
1、直销模式,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直销业务模式;
2、分销模式,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分销业务模式;
3、工业模式,主要包括药品工业产品的销售模式;
4、其他模式,主要包括医药专业第三方物流业务模式。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商品销售 | 商品销售 | 42,807,008,175.06 | 102.76 | 43,794,536,520.90 | 102.26 | -2.25 | |
产品销售 | 产品销售 | 1,041,727,263.18 | 2.50 | 1,127,409,657.07 | 2.63 | -7.60 | |
仓储物流 | 仓储物流 | 214,322,951.25 | 0.51 | 181,147,285.21 | 0.42 | 18.31 | |
减:内部抵消数 | 减:内部抵消数 | -2,406,579,397.77 | -5.78 | -2,278,097,722.45 | -5.32 | ||
合计 | 合计 | 41,656,478,991.72 | 100.00 | 42,824,995,740.73 | 100.00 | -2.73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商品销售 | 商品销售 | 42,807,008,175.06 | 102.76 | 43,794,536,520.90 | 102.26 | -2.25 | |
产品销售 | 产品销售 | 1,041,727,263.18 | 2.50 | 1,127,409,657.07 | 2.63 | -7.60 | |
仓储物流 | 仓储物流 | 214,322,951.25 | 0.51 | 181,147,285.21 | 0.42 | 18.31 | |
减:内部抵消数 | 减:内部抵消数 | -2,406,579,397.77 | -5.78 | -2,278,097,722.45 | -5.32 | ||
合计 | 合计 | 41,656,478,991.72 | 100.00 | 42,824,995,740.73 | 100.00 | -2.7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58,20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0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92,09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9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16,92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3.51%。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956,496,372.86 | 940,478,645.52 | 1.70 |
管理费用 | 435,617,123.71 | 415,859,854.18 | 4.75 |
研发费用 | 66,995,551.77 | 55,751,727.25 | 20.17 |
财务费用 | -28,839,892.16 | -18,341,665.38 | 不适用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66,995,551.7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31,869,184.80 |
研发投入合计 | 98,864,736.5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2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32.24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6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1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13 |
本科 | 100 |
专科 | 45 |
高中及以下 | 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5,123,454.99 | 1,957,451,032.00 | 22.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318,947.70 | -122,991,471.6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572,792.33 | -745,962,105.69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400,000.00 | 0.04 | -100.00 | 本公司自持以部分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于本年到期所致 | ||
预付款项 | 195,919,107.40 | 0.66 | 50,267,005.27 | 0.18 | 289.76 | 本年受带量采购影响,导致预付形式的采购备货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89,693,221.30 | 1.32 | 276,555,341.51 | 0.99 | 40.91 | 本年应收政府补助款及应收返利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4,521,491.82 | 0.05 | 33,718,023.55 | 0.12 | -56.93 | 本年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36,212,585.30 | 0.12 | 57,090,280.62 | 0.20 | -36.57 | 本公司之子公司国瑞药业“退城进园”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 | 252,059,083.36 | 0.85 | 428,826,890.43 | 1.53 | -41.22 | 本年质押借款及信用借款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2,544,854,739.29 | 8.59 | 1,751,066,535.92 | 6.25 | 45.33 | 本年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76,898,182.35 | 0.60 | 43,676,159.25 | 0.16 | 305.02 | 本期客户预付款方式结算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020,486.14 | 0.01 | 635,773.83 | 0.01 | 60.51 | 本期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 | 2022年 | 2021年 |
其他货币资金 | 63,017,508.40 | 74,535,558.53 |
应收款项融资 | 74,249,859.18 | |
合计 | 63,017,508.40 | 148,785,417.71 |
其中:
其他货币资金 | 2022年 | 2021年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2,785,758.40 | 70,422,039.78 |
保理利息保证金 | 3,778,618.75 | |
保函保证金 | 231,750.00 | 334,900.00 |
合计: | 63,017,508.40 | 74,535,558.53 |
本集团并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3个月至1年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医药行业受种叠加因素影响,总体发展呈现放缓趋势。根据北京统计局数据显示,限额以上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截至9月末收入下降1.40%,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982元,同比下降7.1%。2022年随着深化医改持续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方协同发展效果逐步显现。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民医保、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制度等政策频出。其中,医保政策以目录调整、支付改革、带量采购、平台建设为主,医保方面将持续实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药政策以鼓励创新、调整基药、加强监管、传承中药为主,并将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医疗政策以推动分级诊疗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为主,并将继续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医学中心建设,完善医联体管理,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养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构建分级诊疗格局。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临2021-031)。公司作为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6000万元投资认购该基金。2022年9月国药股份按协议约定支付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投资基金第二笔投资款2400万元。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4,000,000.00 | 18,000,000.00 | 33.33%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36,245,025.18 | -1,013,059.71 | 35,231,965.47 | |||||
私募基金 | 106,481,181.38 | 24,000,000.00 | 130,481,181.38 | |||||
合计 | 142,726,206.56 | -1,013,059.71 | 24,000,000.00 | 165,713,146.85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600513 | 联环药业 | 3,500,000.00 | 自筹 | 36,946,025.18 | -1,377,059.71 | 469,009.13 | 35,568,965.4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 | / | 3,500,000.00 | / | 36,946,025.18 | -1,377,059.71 | 469,009.13 | 35,568,965.47 | /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1.5亿元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产业基金已于2018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人民币1.05亿元。2020年5月13日,根据《投资分红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3,600.63万元,分配额转实缴出资约人民币1,735.31万元,取得现金分红约人民币1,735.31万元。2021年1月7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224.80万元,取得现金分红242.61万元。
本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共青城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创新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创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认购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本公司于2021年8月缴付首期出资额人民币1,800万元,于2022年9月缴付第二期出资额人民币2,4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人民币4,200万元。产业创新基金已于2021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
由于本公司从基金的投资中所获得的现金流量既包括投资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也包括处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不满足该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本公司将对产业基金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权益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2022年营业收入 | 同比(%) | 2022年净利润 | 同比(%) | 营业范围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100.00 | 65,240.00 | 619,721.36 | 280,645.85 | 1,242,461.81 | -1.77 | 30,132.44 | 0.14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60.00 | 35,000.00 | 302,129.70 | 128,665.37 | 529,664.97 | -5.70 | 10,018.66 | -29.74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51.00 | 10,000.00 | 327,299.80 | 69,636.15 | 523,466.80 | -5.97 | 11,603.32 | 13.24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13,000.00 | 167,292.74 | 81,175.73 | 282,440.40 | -6.03 | 12,033.97 | 3.54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61.06 | 48,301.67 | 194,347.35 | 119,747.82 | 135,345.46 | -10.08 | 6,688.26 | 4.51 | 新药、成药制造等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6.30 | 9,062.00 | 50,029.86 | 29,079.52 | 25,610.19 | 9.23 | 2,471.59 | -31.51 | 仓储服务等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14,528.71 | 8,728.83 | 12,335.90 | -4.77 | 1,544.49 | 8.68 | 仓储及代理进出口等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7,440.66 | 22,493.11 | 12,608.80 | 67,156.25 | 30.63 | 982.90 | 34.95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1.00 | 2,000.00 | 16,633.74 | 13,925.04 | 14,605.15 | 13.54 | 5,729.83 | 13.73 | 销售医疗器械(Ⅲ类)等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2,000.00 | 10,152.21 | 2,500.12 | 9,930.35 | -45.10 | 155.97 | -47.18 | 销售医疗器械等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 | 70.00 | 2,000.00 | 10,728.01 | 3,428.42 | 13,120.95 | -3.82 | 470.74 | -16.22 | 药品销售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51.00 | 2,000.00 | 2,774.73 | 1,724.80 | 878.39 | 12,150.91 | 23.70 | 不适用 | 特殊用途医学配方食品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1,435.01 | 849.89 | 1,143.42 | 635,133.33 | -150.77 | -22,602.99 | 药品零售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08 | 13,956.28 | 31,448.98 | 26,043.93 | 9,568.53 | 0.99 | 1,121.34 | -5.42 | 麻精药原料药的生产、经营等;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29,352.70 | 1,045,083.62 | 680,572.96 | 700,995.31 | 15.43 | 207,801.36 | 11.73 | 药品生产、销售;代理进出口等 |
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增强,人民对医疗保健健康需求将持续提升,伴随着医疗服务能力的逐渐恢复,医药行业势必将从低谷转向回升态势。
医改政策持续深入,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趋向呈现几方面特点:一是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持续提升,龙头企业持续加速纵向一体化发展。二是处方外流、药店分级,加速专业药房发展。随着医改推进,药品零加成和医药分开政策推动,医院有动力推动处方外流,零售药店以DTP药房(Direct to Patient)、智慧药房、慢病药房、中(国)医馆等为代表的专业药店将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三是医药物流提升服务,推进供应链协同发展。四是医药电商与线下融合持续快速增长。五是品类结构持续优化,随着带量采购持续推进,药品降价幅度趋向稳定,2022版基本药物目录实施,以及中药饮片相关政策实施,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的份额将有所提升。
总之,医药流通行业规范化、集中化的程度逐步提高,传统配送业务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行业竞争压力不断增加,促使行业内规模企业向以优化供应链服务为核心的新型商业模式转型,逐步从传统的药品分销商向高质量、全方位的医疗供应链服务商转型,通过为全产业链提供专业化及标准化服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与价值。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国药集团、国药控股“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引,积极落实和完善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以做强做优做大做精促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主业、补短板、求突破、防风险,积极科技赋能,推进数字化及数字化转型,努力实现中高速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公司以助力健康中国、服务美好生活为使命,构建特色+医药健康生态和资源整合的平台,努力成为中国特色医药产业的领航者为愿景,以一大核心、四大主业、六大特色领域,打造千百十亿级产业集群为目标。一大核心是药械流通服务;四大主业是直销、分销、麻药、工业恒强发展;六大特色是布局特色领域,即口腔业务、专业零售、诊断试剂、物流服务、营销服务和医疗服务,逐渐布局医药健康产业价值链高附加值环节,进军大健康领域各相关细分行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国药集团和国药控股战略发展总思路为方向,结合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把握政策和市场机遇,积极推进区域一体化建设。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同时加强创新、研发及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强化风险防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新品引进、创新服务,促分销业务稳步增长。二是创新服务及模式稳固市场份额,推进基层医疗业务快速增长。三是推进麻精业务特色服务,创新业务模式,稳固竞争优势。四是加强科研和新品开发,促进工业快速发展。五是加强口腔业务渠道及产品拓展,提升业务规模。六是加快专业零售业务增长,促进网络和规模拓展。七是推进诊断试剂业务增长,拓展市场领域,促转型发展。八是优化物流资源,推进科技创新及现代化物流发展。九是完善营销体系建设,促营销业务拓展。十是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合规经营,强化风险防控。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对政策关注、理解和机会把握不到位将导致较大风险。随着带量采购的进一步推进,药品流通环节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改革持续成为医改重心,医保控费大趋势让医药产业中下游持续承压,控费政策的影响逐步从药品扩展至医疗器械。带量采购持续扩围扩面,涉及产品的价格进一步下调。目前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涵盖了仿制药、高值耗材、生物制品、中成药等,药品、器械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高值耗材带量采购的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存量器械业务增速和利润空间。随着医药改革深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政策一旦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收益产生较大影响。
2、市场风险
市场主要竞争者或新进者削弱了公司的相对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越来越大。
3、应收账款风险
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队医疗改革、分级诊疗逐步实施等影响下,医疗终端货款回笼周期延长,从而增加了公司的资金成本和资金压力。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逐步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明晰、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协调沟通,修订完善内控相关制度,梳理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质量、运营效率。同时,不断加强内幕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管理流程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强化和完善对所属公司的管理,使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今后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要求,强化落实、健全评价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强化监管,努力推动治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公司能够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
能够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除了在资产关系上是投资和被投资的关系外,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实体。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公司在报告期内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10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在报告期内顺利完成了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占三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当选的监事能够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包括公司治理信息、股东权益信息等,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的各种信息。
7、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整套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了与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在考核中实施。 8、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一直积极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要求,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公司作为医药商业企业,经营的药品直接向国内外供应商或分销商采购,销售直接面向医疗机构和药品经销企业,因其地域性和品种特性,与控股股东不可避免存在关联交易。针对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保护股东利益,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
为“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公司:
一方面,针对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采取年初预测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法,根据市场价格,制定全年相关关联交易计划,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发布公告,并根据时间进度监测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趋势,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彻底解决国药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2011年3月,国药集团进一步承诺将以国药控股作为医药商业运营最终唯一平台,积极推动其内部与国药股份的业务和资产整合工作,争取5年内在条件成熟时尽快全面解决与国药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更加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
为履行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和控股股东国药控股积极筹划涉及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10)。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发布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交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于2017年6月8日发布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的相关公告。
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自承诺出具日起五年内,将推动国药控股、国药股份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择机将国瑞药业注入现代制药、将国瑞药业出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调整国瑞药业产品结构等方式予以处置。
9、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专门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全面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直支持和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控股股东还专门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研究、发起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及时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保证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日常工作中,公司严谨细致,督促相关知情人员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保密承诺函》,做好定期报告等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原则,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完全做到了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报告期,公司重大决策由公司独立作出和实施,没有发生控股股东越过股东大会干预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7日 | www.see.com.cn | 2022年4月8日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9月8日 | www.see.com.cn | 2022年9月9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姜修昌 | 董事长 | 男 | 58 | 2018-01-04 | 2025-04-07 | 是 | |||||
刘勇 | 董事 | 男 | 53 | 2018-01-04 | 2025-04-07 | 是 | |||||
李晓娟 | 董事 | 女 | 47 | 2022-04-07 | 2025-04-07 | 是 | |||||
文德镛 | 董事 | 男 | 52 | 2019-05-09 | 2025-04-07 | 是 | |||||
蒋昕 | 董事、党委书记 | 女 | 52 | 2022-04-07 2021-03-01 | 2025-04-07 | 221.25 | 否 | ||||
田国涛 | 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男 | 52 | 2022-04-07 2022-04 2022-5-31 | 2025-04-07 2022-12-31 | 164.6877 | 否 | ||||
余兴喜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2022-04-07 | 2025-04-07 | 13.3336 | 否 | ||||
史录文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2-04-07 | 2025-04-07 | 13.3336 | 否 | ||||
陈明宇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2-04-07 | 2025-04-07 | 13.3336 | 否 | ||||
刘燊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2-04-07 | 2025-04-07 | 13.3336 | 否 | ||||
刘静云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6 | 2018-01-04 | 2025-04-07 | 是 | |||||
卢凯 | 监事 | 男 | 40 | 2022-04-07 | 2025-04-07 | 是 |
杨春雨 | 职工监事 | 男 | 44 | 2022-04-18 | 2025-04-07 | 42.8333 | 否 | ||||
魏平孝 | 财务总监 | 男 | 59 | 2021-10-01 | 2022-12-31 | 125.4375 | 否 | ||||
邵伟 | 副总经理 | 男 | 59 | 2020-01-01 | 2022-12-31 | 183.13 | 否 | ||||
叶彤 | 副总经理 | 女 | 52 | 2020-01-01 | 2022-12-31 | 195.75 | 否 | ||||
肖卓远 | 副总经理 | 女 | 45 | 2020-01-01 | 2022-12-31 | 170.5 | 否 | ||||
唐磊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0-01-01 | 2022-12-31 | 158 | 否 | ||||
刘暾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男 | 46 | 2021-05-01 | 122.33 | 否 | |||||
罗丽春 |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 女 | 41 | 2020-08-14 2022-05-31 | 2022-12-31 2025-04-07 | 102 | 否 | ||||
连万勇 | 董事(离任) | 男 | 52 | 2018-01-04 | 2022-09-24 | 是 | |||||
周旭东 | 董事(离任) | 男 | 53 | 2020-11-6 | 2022-04-07 | 否 | |||||
张连起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9 | 2018-01-04 | 2022-04-07 | 6.6668 | 否 | ||||
任鹏 | 独立董事(离 | 男 | 56 | 2018-01-04 | 2022-04-07 | 6.6668 | 否 |
任) | |||||||||||
盛雷鸣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2 | 2018-01-04 | 2022-04-07 | 6.6668 | 否 | ||||
刘凤珍 | 独立董事(离任) | 女 | 74 | 2018-01-04 | 2022-04-07 | 6.6668 | 否 | ||||
吴玲 | 监事(离任) | 女 | 47 | 2018-08-20 | 2022-04-07 | 是 | |||||
周笑雅 | 职工监事(离任) | 女 | 38 | 2019-8-16 | 2022-4-18 | 14.2667 | 否 | ||||
吴杰 | 副总经理(离任) | 女 | 55 | 2020-01-01 | 2022-6-30 | 160.44 | 否 | ||||
金仁力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5 | 2020-01-01 | 2022-07-05 | 139.5625 | 否 | ||||
朱霖 | 副总经理(离任)、董事会秘书(离任) | 女 | 40 | 2020-09-07 2018-02-06 | 2022-01-06 2022-01-06 | 68.7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1,948.9393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姜修昌 | 2010年5月至2021年3月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6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目前亦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目前亦兼任国药控股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2011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刘勇 | 2009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担任国药控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2018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目前担任国药产投董事并兼任国药控股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2010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中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兼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李晓娟 | 2001年4月至2005年2月历任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及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部副部长;2005年2月至2010年8月历任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审计监察办公室主任、审计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21年3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主任、审计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16年1月至2021年3月担任国药控股监事;2021年3月起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财务总监;目前亦兼任国药控股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文德镛 | 现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CEO)。曾任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公司总经理、重庆药友制药副总裁、总裁;2016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复星医药副总裁、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复星医药高级副总裁;2022年1月至4月任复星医药联席总裁;2022年4月至5月任复星医药总裁;2017年9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董事;目前担任国药产投董事及国药一致监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蒋昕 | 2008年1月至2009年11月担任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2011年11月至2016年3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公司监事;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主任;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品牌管理部主任;2018年7月至2021年2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品牌管理部主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2021年3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目前亦兼任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田国涛 | 2004年7月至2008年7月担任卫生部北京医院药学部药品供应室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2008年7月至2021年8月历任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作);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余兴喜 | 2010年10月至2018年4月担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现为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整体上市的A+H上市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财务部长、投资部经理及下属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职,参与或主持IPO、定向增发、并购、境内外可转债、A+H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境外上市等多项资本运作。对财务会计、投融资、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等有 |
深入的研究,是2020年10月31日成立的“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成员之一。从2017年8月起在《新理财》杂志(月刊)开设“喜闻余见”专栏,并经常为《董事会》杂志等媒体撰稿。2018年至今担任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兼任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等职务。2022年2月起担任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代码300662)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2066)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史录文 | 1987年至2006年,历任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后勤部主任、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北京卫生局局长助理;曾任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评估专家、卫生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2000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2000年4月至今,任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2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药物政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儿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医学会罕见病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中药协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健康医疗大数据药物与器械专业委员会主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代医院管理能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药事管理分委会副主任委员。2016年12月至今,弘和仁爱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港股)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陈明宇 | 1995年9月至2017年7月先后担任德勤、安永、毕马威企业咨询公司的税务合伙人及多家大型中资企业全球财税及并购业务服务主管合伙人;陈明宇先生现任德与安(北京)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清华大学客座教授,长信文化传媒集团(新加坡上市公司 代码XJB)独立董事、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码300436)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刘燊 | 1999年7月至2018年6月,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新富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0959)独立董事、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贵州国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3057)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刘静云 | 2003年11月起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资金与信用管理部副部长、资金与信用管理部部长、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资金部部长,现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负责国药控股审计相关工作,目前亦兼任国药控股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监事等职位。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卢凯 | 2010年7月至2020年7月在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任风险与运营管理部专员、主管、副部长、部长等职务,2020年7月至今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与运营管理部副部长。目前兼任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杨春雨 | 曾就职于北京圣安堂医药有限公司、北京伊力诺依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晋商联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叮当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6年3月加入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岗位为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魏平孝 | 2004年11月至2008年12月担任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20年6月担任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担任国药控 |
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等职位。 | |
邵伟 | 2009年3月至2010年5月担任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 |
叶彤 | 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终端业务部总监;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 |
肖卓远 | 2011年6月至2013年11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兼任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监兼任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采购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等职位。 |
唐磊 | 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麻特药品部总监;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麻药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 |
刘暾 | 2008年10月至2020年7月在政府机关工作;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担任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21年5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罗丽春 | 2011年1月至2020年8月历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合规部部长;2020年8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合规部部长,列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序列;2022年1月至5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2年5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等职位。 |
连万勇(已离任) | 2008年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的投资管理部主任,2018年1月至2022年9月国药控股副总裁。2018年1月至2022年9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周旭东(已离任) | 2015年5月至2019年3月担任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11月至2022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张连起(已离任) | 2001年至2020年11月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20年11月至今在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15年1月至2022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任鹏(已离任) | 2001年3月至2014年6月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监助理;2001年3月至2003年2月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从事发行审核工作,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小组负责人;2011年8月至2013年8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委员;2014年7月至今担任国金证券总裁助理。2015年1月至2022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盛雷鸣(已离任) | 2008年12月至2016年12月担任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以及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职,曾任第九届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2015年1月至2022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刘凤珍(已离任) | 2000年10月至2008年11月兼任江苏省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秘书长;2003年7月至2009年1月担任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副主任(国家药品GMP检查员);2009年1月退休。2015年1月至2022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吴玲(已离任) | 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长,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2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周笑雅(已离任) | 曾就职于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2016年1月加入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先后任职岗位为文秘主管、高级文秘主管、纪检室副主任;现任纪检室(党委巡察办)主任。2019年8月至2022年4月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吴杰(已离任) | 2008年1月至2014年6月历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与公共关系部、国际合作与公共事务部部长、副部长;2014年7月至2022年6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金仁力(已离任) | 2004年12月至2018年3月历任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1月起至2018年3月兼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2年2月担任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朱霖(已离任) | 2011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1年3月至2016年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2月至2022年1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列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序列;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6日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担任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勇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总裁 | 2017年11月 | |
姜修昌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3年7月 | |
李晓娟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1年3月1日 | |
文德镛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 | |
刘静云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中心总经理 | 2022年10月17日 | |
卢凯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与运营管理部副部长 | 2020年7月 | |
连万勇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8年1月 | 2022年9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蒋昕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1年10月5日 | |
蒋昕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
田国涛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0月25日 | |
田国涛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2月28日 | |
田国涛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
田国涛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1年10月25日 | |
田国涛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5日 | |
魏平孝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25日 | |
魏平孝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5日 | |
魏平孝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17日 | |
魏平孝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25日 | 2022年3月14日 |
魏平孝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5日 | 2022年8月22日 |
魏平孝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22日 | |
魏平孝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
魏平孝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
魏平孝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0月5日 | |
邵伟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2年11月15日 | |
邵伟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4月10日 | |
邵伟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1日 | |
邵伟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1年1月13日 | |
邵伟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31日 | 2022年3月14日 |
邵伟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2年3月14日 | |
叶彤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11日 | |
叶彤 | 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月6日 | |
叶彤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7年4月21日 | |
叶彤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1日 | |
叶彤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3月30日 | |
金仁力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4月8日 | |
金仁力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8日 | |
金仁力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2018年4月8日 | |
金仁力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1年1月15日 | |
金仁力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9日 | |
金仁力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1月15日 | |
金仁力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29日 | |
肖卓远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8日 | |
肖卓远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 | 执行董事 | 2015年5月13 |
贸易有限公司 | 日 | |||
肖卓远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
肖卓远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12日 | |
唐磊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3月30日 | |
唐磊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15日 | |
唐磊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15日 | |
唐磊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执行董事 | 2021年6月7日 | |
唐磊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3月16日 | |
唐磊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9月14日 | |
罗丽春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2年3月22日 | |
罗丽春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24日 | |
罗丽春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月15日 | |
罗丽春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月15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有关决议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年初下达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确定考核指标并按其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应付报酬支付完全按照相关依据执行并与披露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948.9393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晓娟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蒋昕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田国涛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余兴喜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史录文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陈明宇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刘燊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卢凯 | 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 |
杨春雨 | 职工监事 | 选举 | 选举 |
田国涛 | 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罗丽春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聘任 |
连万勇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周旭东 | 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张连起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任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盛雷鸣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刘凤珍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吴玲 | 监事 | 离任 | 监事会换届 |
周笑雅 | 职工监事 | 离任 | 更换 |
吴杰 | 副总经理 | 离任 | 退休 |
金仁力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朱霖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2/1/6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2/3/16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4/19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5/31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8/23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10/21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12/30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姜修昌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2 |
刘勇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2 |
李晓娟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1 |
文德镛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2 |
蒋昕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1 |
田国涛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1 |
余兴喜 | 是 | 5 | 5 | 1 | 0 | 0 | 否 | 1 |
史录文 | 是 | 5 | 5 | 1 | 0 | 0 | 否 | 1 |
陈明宇 | 是 | 5 | 5 | 1 | 0 | 0 | 否 | 1 |
刘燊 | 是 | 5 | 5 | 1 | 0 | 0 | 否 | 1 |
连万勇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周旭东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张连起 | 是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任鹏 | 是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盛雷鸣 | 是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刘凤珍 | 是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余兴喜、陈明宇、刘燊、姜修昌、李晓娟 |
提名委员会 | 史录文、陈明宇、刘燊、姜修昌、刘勇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燊、余兴喜、史录文、蒋昕 |
战略委员会 | 姜修昌、余兴喜、史录文、刘勇、文德镛、田国涛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16日 | 听取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和管理建议书,对年报审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同时听取内控工作相关情况报告。 | 审议通过 | \ |
2022年 | 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2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2022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审议通过 | \ |
3月16日 | 发放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1年内控审计报告和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2年4月19日 | 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2年5月31日 | 审议《国药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国控华鸿拟向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2年8月23日 | 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2年10月21日 | 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2年12月30日 | 审议《国药股份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16日 |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2年5月31日 | 1、《国药股份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国药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4).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5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53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08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3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34 |
销售人员 | 716 |
技术人员 | 179 |
职能人员 | 820 |
采购人员 | 163 |
物流人员 | 394 |
辅助人员 | 50 |
其他人员 | 324 |
合计 | 3,08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87 |
本科 | 1,462 |
大专 | 899 |
中专 | 244 |
高中及以下 | 288 |
合计 | 3,08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现状和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框架,按照“具有市场竞争力,体现人才价值,发挥激励作用”的原则,规范国药股份薪酬管理工作。以激励性薪酬分配制度为核心,建立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的薪酬体系,努力实现员工在薪酬分配上的“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业绩与收入一致”的目标,将个人收益和国药股份效益有效结合,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保健作用,促进国药股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培训实践锻炼与知识学习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内容学习与精神领会相结合等,充分体现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2022年,按年度培训计划共开展培训项目55次,其中,质量法律法规类培训18次、基础通用类培训21次、继续教育类4次、其他培训12次。参训人次为11673人次,培训总学时为59401学时,员工培训覆盖率为100%。国药股份全级次开放国药云学网络学习账号,以在线平台为抓手,积极开展14项一体化培训,覆盖党建、质量、信息、安保等多条线。针对员工不同层级,匹配专项“燎原计划”学习地图开展学习,不断促进团队建设、增进企业文化融合、提升组织管理能力。公司持续增强对各类职称及执业药师、医师、技师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利用国药云学执业药师及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相关课程,鼓励员工持续学习与提升。
继续积极推动人才“四个一”工程,促进培养工作更贴近后备人才成长需求。与各级公司统筹协同,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好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全力推动以知识积累和实践历练为主要载体的双轮驱动后备人才培养机制。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按照标准工时制执行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048,320.39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如下: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28,152,098.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此次分红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6月2日,本次分红事宜已全部执行完毕。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药股份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64,057,559.33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故不再计提),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964,057,559.33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的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8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0,021,344.4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此项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590,021,344.44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64,057,559.33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04%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90,021,344.44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04%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优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子公司运营正常、运行良好,未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我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认为我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8.3232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2022年因新建原料车间(二)项目,重新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于当年8月17日取得证书,其有效期自2022年8月17日至2027年8月16日止。主要有废水、废气、危险废弃物。废水:国瑞药业废水总排口已于2014年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申请封堵,故排污许可证主要对废气排放做出管理规定。危险废弃物:统一收集存转移至危险废物库,由第三方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合规处理。废气:共七个排放口,分别为锅炉房锅炉废气排口,原料车间废气排口、制剂废气排口、老污水站废气排口、危废库废气排口、原料车间(二)废气排口、新污水站废气排口。依照排污许可证的环境管理要求,国瑞药业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依照自行监测方案实施定期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填报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和共享平台。排放口如下: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DA001 | 锅炉废气排口 | 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DA002 | 原料药车间废气排口 | 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二氧化硫 |
DA003 | 制剂废气排口 | 颗粒物 |
DA004 | 污水站废气排口 | 氨、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 |
DA005 | 危废库废气排口 | 非甲烷总烃 |
DA006 | 原料车间(二)废气排口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氨气)、苯系物、二氯甲烷、甲醇、丙酮、乙酸乙酯 |
DA007 | 新污水站废气排口 | 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氨(氨气)、硫化氢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防治污染设施共有7处,全部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设置,并定时进行维修维护,其中燃气锅炉只是作为备用,每年基本不用,蒸汽采用开发区市政管道蒸汽,只是在市政蒸汽管路检修或故障时,才启动锅炉,并于2020年对锅炉进行了低氮改造,特别是原料车间的VOCs在线监测系统采用第三方进行维护运行。
1、原料车间废气采用冷凝回流+活性炭吸附处理,VOCs在线监测系统,达标排放;
2、粉碎机采用布袋除尘装置;
3、老污水站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光氧催化处理;
4、危废库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光氧催化处理;
5、原料车间(二)废气处理设施设置2套子系统分别处理高浓度废气和低浓度废气,高浓度废气经高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排入低浓度处理子系统中“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气口;低浓度废气经低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中“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后,与高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尾气混合后,再接入低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6、新污水站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低温等离子处理;
以上防治污染设施运行良好。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条例,严格落实环评管理、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复[2011]63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淮环验[2014]14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复[2015]39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冻干三线《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药品生产智能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开表批[2018]9号);药品生产智能化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冻干一、二线生产线自动化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开表批[2018]8号);冻干一、二线生产线自动化改造《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他喷他多原料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复[2019]15号);2020年12月26日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040072334670XN001P;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国瑞药业奥硝唑注射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复【2021】13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原料车间(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开环复[2021]30号)。2022年8月17日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040072334670XN001P;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国瑞药业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复【2022】14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于2021年已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新编制,重点在加强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规范和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和善后工作机制,对企业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瑞药业已制定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号:340402-2021-019-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已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例行自行监测方案
I、监测对象
主要是废水、废气、噪声
II、监测项目、范围、时间和频率
i.废水该项目排放废水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见表1。
表1废水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后期雨水排放口(DW001) | pH、CODcr、NH3-N |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每次连续监测1天,1次/天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ii.废气该项目排放废气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检测频率见表2。
表2废气监测方案
废气种类 |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有组织 废气 | 锅炉废气排放口 DA001 | 颗粒物、SO2、林格曼黑度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NOx、 | 每月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原料药废气排放口(DA002) | 氯化氢、二氧化硫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 | 采用VOCs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时时在线监测 | |||
制剂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 | 每季度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老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4) | 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每月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危废库废气排放口(DA005) | 非甲烷总烃 | 每季度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原料车间(二)废气排放口(DA006)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 | 每月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氯化氢、硫酸雾、氨(氨气)、苯系物、二氯甲烷、甲醇、丙酮、乙酸乙酯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新污水站废 | 挥发性有机物、非 | 每月监测一次。非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 |
气排放口(DA007) | 甲烷总烃 | 连续采样至少4个。 | 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无组织 废气 | 厂界 | 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氯化氢、苯系物 | 半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iii.噪声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见表3。
表3噪声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四周厂界 | 等效连续A声级 | 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1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2022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产品设计、原料选择、工艺改革、技术进步和生产管理等环节着手,最大限度的将原材料和能源转化为产品,减少资源的浪费,并使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及其环境影响最小化,有效地促进工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有效的控制环境污染。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405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通过对制冷机组进行智能控制策略、使用新型节能泵与LED灯等增加“四新技术”的使用量)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是。详见公司2023年3月23日披露的《国药股份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692.24 | 捐赠以资金为主,物资为辅。 |
其中:资金(万元) | 1,646.50 | 不适用 |
物资折款(万元) | 45.74 | 不适用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0 | 无 |
其中:资金(万元) | 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药前景、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共购买吉林省靖宇县扶贫农产品542份,共计约10万元。 2022年初,扎赉特旗新林镇新风村部分村民农副产品出现滞销困难。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主动联系当地村委会,购买当地榛子、木耳、蘑菇等农副产品,金额共计约7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3 | 2022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对扎赉特旗新林镇新风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办公设施设备捐赠,捐赠物资有办公电脑、大型打印机、中型打印机等,物资折款共计约3万元。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国药股份完成本次重组后,本公司不会经营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与国药股份在北京地区医药分销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从事与国药股份相同或类似的全国麻精特药一级分销业务、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国药股份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股份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股份,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股份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股份或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国药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3、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2)国药股份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2016年9月23日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国药股份完成本次重组后,本公司不会经营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与国药股份在北京地区医药分销 | 2016年9月23 | 是 | 是 |
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从事与国药股份相同或类似的全国麻精特药一级分销业务、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国药股份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股份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股份,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股份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股份或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国药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3、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2)国药股份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日 | ||||||
解决关联交易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国药股份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国药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与国药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时,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国药股份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国药股份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药股份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 | 2016年7月20日 | 是 | 是 |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国药股份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国药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与国药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时,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国药股份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国药股份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药股份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16年7月20日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自承诺出具日起五年内,将推动国药控股、国药股份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择机将国瑞药业注入现代制药、将国瑞药业出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调整国瑞药业产品结构等方式予以处置。 | 2018年8月30日,5年 | 是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景璐、罗杨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杨景璐(2年)、罗杨(2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75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现有失诚信的事件。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在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4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将涉关联交易的数额、关联方情况、定价依据和政策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进行了审议,并对此进行了单独公告。公司一直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认真执行关联交易相关政策规定。经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采购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64.18亿元,未超过预计的87.15亿元;公司2022 | 详见2022年3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07】 和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18】 |
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额为50.10亿元,未超过预计的67.86亿元。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根据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4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包括并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总额度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内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本次内部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此次 | 详见2022年3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09】和2022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
内部借款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议公告》【临2022-018】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90,000.00 | 0.25%-1.90% | 50,273.30 | 1,299,279.91 | 1,265,604.70 | 83,948.51 |
合计 | / | / | / | 50,273.30 | 1,299,279.91 | 1,265,604.70 | 83,948.51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3.70% | 5,000.00 | 5,000.00 | |||
合计 | / | / | / | 5,000.00 | 5,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集团授信 | 200,000.00 | 179,150.61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集团授信 | 80,000.00 | 857.64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应收票据贴现 | 14,000.62 | 14,000.62 |
国药集团财务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 | 保函 | 4,200.00 | 4,200.00 |
有限公司 | 集团控制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57.14 | 2021/4/1 | 2024/3/31 | 57.14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 | 甘肃恒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3.80 | 2021/10/10 | 2022/10/9 | 3.80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3.67 | 2022/1/1 | 2022/12/31 | 3.67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费 | 租赁费用确定依据 | 租赁费用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344.91 | 2022/1/1 | 2022/12/31 | 344.91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1,249.71 | 2022/1/1 | 2022/12/31 | 1,249.71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京讯递科技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仓库用房 | 8,687.30 | 2019/7/1 | 2024/6/30 | 8,687.30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北京育米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用房 | 81.26 | 2022/2/15 | 2025/12/31 | 81.26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仓库用房 | 970.69 | 2019/5/1 | 2022/9/30 | 970.69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鑫景通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2,314.72 | 2020/5/1 | 2025/4/30 | 2,314.72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北京鑫景通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153.69 | 2022/1/1 | 2025/4/30 | 153.69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北京鑫景通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188.74 | 2022/6/21 | 2025/4/30 | 188.74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226.29 | 2022/1/1 | 2022/12/31 | 226.29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39.94 | 2022/1/1 | 2022/12/31 | 39.94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295.70 | 2022/1/1 | 2022/12/31 | 295.70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5.36 | 2022/1/1 | 2022/12/31 | 5.36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14,57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62,486,957.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62,486,957.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3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5,16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0,187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412,841,745 | 54.72 | 201,156,574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0 | 9,976,189 | 1.32 | 0 | 未知 | 未知 |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0 | 7,336,039 | 0.97 | 0 | 未知 | 未知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539,422 | 3,675,334 | 0.49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69,800 | 2,912,130 | 0.39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医药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2,751,255 | 0.36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0 | 2,589,589 | 0.34 | 0 | 未知 | 未知 | ||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基金(美国) | 0 | 2,495,007 | 0.33 | 0 | 未知 | 未知 | ||
南方基金-国新央企新发展格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基金-央企稳健收益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765,509 | 2,436,209 | 0.32 | 0 | 未知 | 未知 | ||
罗素清 | 40,190 | 2,144,027 | 0.28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11,685,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685,171 |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976,189 | 人民币普通股 | 9,976,189 |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7,336,039 | 人民币普通股 | 7,336,03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675,33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75,334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912,1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12,13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医药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51,25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1,255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2,589,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9,589 | |||||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基金(美国) | 2,495,007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5,007 | |||||
南方基金-国新央企新发展格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基金-央企稳健收益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436,20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6,209 | |||||
罗素清 | 2,144,02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4,027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以上前十大股东中,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余股东本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1,156,574 | 2010年8月23日 |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006年8月23日)的12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此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 10%。控股股东所持有的201,156,574股已于2010年到期可解除限售,但因控股股东暂时没有出售股权的计划,故暂未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以上股东中,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于清明 |
成立日期 | 2003年1月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及资产重组,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 |
围相适应)、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Ⅲ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物流配送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化妆品、文体用品的销售及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持有国药一致24000.00万股,持股比例56.06%;持有现代制药1906.84万股,持股比例1.63%。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敬桢 |
成立日期 | 1987-03-26 |
主要经营业务 | 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药(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5月12日);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医药实业投资及咨询服务;举办医疗器械的展览展销;提供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756068_A01号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商誉减值 | |
于2022年12月31日,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4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管理层至少须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管理层分析,每个被收购的子公司构成唯一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因此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被分配至相对应的子公司以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由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测试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例如对资产组预计未来可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估计,该等估计受到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商誉所在资产组之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该事项对于我们的审计而言是重要的。 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商誉减值的相关披露包含于附注三、17.资产减值、附注三、3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及附注五、19.商誉。 |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 (1)针对商誉减值,我们执行了内控穿行测试,并对识别的关键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 (2)评估管理层采用的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测试中使用的预测数据及关键假设,特别是复核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未来销售增长率、预计毛利率、相关费用等参数以及折现率; (3)评估各资产组对预计期销售收入以及经营成果的预测,并与其历史经营成果以及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等进行比较; (4)邀请内部评估专家团队复核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使用的方法及关键假设,特别是折现率及稳定期增长率; (5)对减值测试所使用的关键假设执行敏感性测试和分析; (6)复核管理层对商誉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
关键审计事项(续):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续): |
应收账款减值 | |
于2022年12月31日,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含应收款项融资中的应收账款,不含应收票据)的账面原值人民币116.83亿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人民币1.85亿元。管理层根据应收账款的构成、近年来不同类型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实际坏账发生情况以及有关交易对手信誉的信息等,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针对每个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管理层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及其他前瞻性信息的估计,分别估计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于各个不同的风险等级分别制定不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据此计提坏账准备。同时,管理层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尤其是长账龄或超过信用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以识别额外的违约或减值迹象,并判 |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 (1)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我们执行了内控流程穿行测试,并对识别的关键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2)复核并评价管理层用以估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足性,包括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划分、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以及在估计时使用的历史实际坏账信息及其他前瞻性信息。我们获取了各公司应收账款历史实际坏账率,并与管理层讨论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等前瞻性信息; |
断是否需要计提额外的坏账准备。对于应收账款不同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的划分、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估计等,都涉及重大的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存在较大的估计不确定性。并且,各种参数的设定需要基于较为复杂的历史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其他前瞻性信息的估计。因此,该事项对于我们的审计而言是重要的,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应收账款减值的相关披露为附注三、8.金融工具,附注三、3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及附注五、4.应收账款,附注五、5.应收款项融资。
(3)与管理层讨论、评估存在违约、
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相关披
露。
四、其他信息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6)就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景璐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罗 杨
中国 北京 2023年3月22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8,896,165,359.89 | 7,304,451,695.0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1,4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7,755,669.74 | 42,460,790.04 |
应收账款 | 七,5 | 5,745,371,313.23 | 5,711,764,028.3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6,767,269,414.15 | 7,638,070,156.88 |
预付款项 | 七,7 | 195,919,107.40 | 50,267,005.2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89,693,221.30 | 276,555,341.5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107,617.5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717,422,347.41 | 3,514,975,059.0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4,521,491.82 | 33,718,023.55 |
流动资产合计 | 25,764,117,924.94 | 24,583,662,099.6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456,762,312.60 | 1,221,854,038.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5,568,965.47 | 36,946,025.1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30,481,181.38 | 106,481,181.38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86,226.22 | 324,508.38 |
固定资产 | 七,21 | 564,124,100.95 | 527,267,241.88 |
在建工程 | 七,22 | 36,212,585.30 | 57,090,280.6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57,569,933.63 | 260,705,519.13 |
无形资产 | 七,26 | 262,916,337.77 | 258,653,582.31 |
开发支出 | 七,27 | 67,994,834.24 | 67,556,499.33 |
商誉 | 七,28 | 203,770,428.49 | 203,770,428.4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8,193,928.72 | 22,048,068.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24,374,969.40 | 115,942,540.7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686,668,270.48 | 547,755,710.7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44,924,074.65 | 3,426,395,625.35 | |
资产总计 | 29,609,041,999.59 | 28,010,057,725.0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52,059,083.36 | 428,826,890.4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544,854,739.29 | 1,751,066,535.92 |
应付账款 | 七,36 | 7,371,804,493.20 | 8,306,743,755.0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76,898,182.35 | 43,676,159.2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60,136,015.27 | 169,158,418.47 |
应交税费 | 七,40 | 235,384,845.19 | 210,020,269.5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916,934,068.02 | 1,741,566,842.25 |
其中:应付利息 | 七,41 | 59,309,902.26 | 52,318,089.15 |
应付股利 | 七,41 | 22,734,291.67 | 6,751,809.01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80,498,141.12 | 87,213,847.9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020,486.14 | 635,773.83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39,590,053.94 | 12,738,908,492.7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82,571,758.23 | 197,290,737.39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449,000.00 | 539,000.00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6,352,867.22 | 42,660,036.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3,470,876.03 | 35,388,957.5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747,137,426.55 | 639,804,341.7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9,981,928.03 | 915,683,073.12 |
负债合计 | 13,749,571,981.97 | 13,654,591,565.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54,502,998.00 | 754,502,99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348,952,642.79 | 2,348,952,642.7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4,042,031.75 | 24,909,826.5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07,455,648.44 | 607,475,648.4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479,854,338.41 | 9,044,128,877.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214,807,659.39 | 12,779,969,993.4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44,662,358.23 | 1,575,496,165.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859,470,017.62 | 14,355,466,159.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609,041,999.59 | 28,010,057,725.04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平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810,300,469.21 | 6,048,155,048.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4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538,513.27 | 2,702,747.2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971,358,989.36 | 4,061,758,314.78 |
应收款项融资 | 941,833,286.54 | 1,161,859,511.47 | |
预付款项 | 1,253,362.70 | 793,972.8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430,001,174.70 | 1,294,897,762.3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0,223,275.69 | ||
存货 | 1,679,791,504.39 | 1,312,275,174.6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71,316.62 | 14,673,588.7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845,848,616.79 | 13,908,516,120.1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168,986,286.80 | 4,978,733,596.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568,965.47 | 36,806,025.1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0,481,181.38 | 106,481,181.38 | |
投资性房地产 | 3,135,149.37 | 3,273,276.69 | |
固定资产 | 7,755,124.23 | 9,402,527.1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805,537.31 | 69,071,023.69 | |
无形资产 | 1,195,581.66 | 1,537,176.5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871,224.15 | 11,244,605.9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1,616,621.18 | 63,036,827.0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9,475,680.89 | 512,949,352.1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86,891,352.44 | 5,792,535,592.40 | |
资产总计 | 21,932,739,969.23 | 19,701,051,712.5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15,367,030.40 | 289,680,702.90 | |
应付账款 | 2,890,558,718.84 | 2,956,768,488.0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556,615.89 | 5,368,688.18 | |
应付职工薪酬 | 76,143,057.88 | 78,796,466.76 | |
应交税费 | 128,324,539.08 | 121,601,105.47 | |
其他应付款 | 5,157,767,876.30 | 4,679,733,596.8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677,561.99 | 31,947,204.61 | |
其他流动负债 | 939,955.17 | 635,773.83 | |
流动负债合计 | 9,300,335,355.55 | 8,164,532,026.6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3,802,765.52 | 55,011,732.92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35,516,526.64 | 628,183,026.6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9,319,292.16 | 683,194,759.56 | |
负债合计 | 10,069,654,647.71 | 8,847,726,786.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4,502,998.00 | 754,502,99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95,822,739.84 | 3,995,822,739.8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042,031.75 | 24,969,826.53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07,475,648.44 | 607,475,648.44 | |
未分配利润 | 6,481,241,903.49 | 5,470,553,713.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863,085,321.52 | 10,853,324,926.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932,739,969.23 | 19,701,051,712.59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平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5,498,583,764.24 | 46,468,602,844.5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5,498,583,764.24 | 46,468,602,844.5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3,218,513,491.13 | 44,351,267,485.2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1,676,318,101.72 | 42,837,500,361.1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11,926,233.23 | 120,018,562.51 |
销售费用 | 七,63 | 956,496,372.86 | 940,478,645.52 |
管理费用 | 七,64 | 435,617,123.71 | 415,859,854.18 |
研发费用 | 七,65 | 66,995,551.77 | 55,751,727.25 |
财务费用 | 七,66 | -28,839,892.16 | -18,341,665.38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26,876,924.65 | 43,710,091.64 |
利息收入 | 七,66 | 70,801,581.06 | 70,735,587.15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50,486,995.48 | 97,262,101.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91,622,095.34 | 283,350,954.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380,800,307.75 | 380,221,776.8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七,68 | -90,884,195.66 | -99,702,147.33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3,797,691.56 | -33,014,546.6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140,404.95 | -17,588,460.7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682,183.61 | -71,253.6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94,923,451.03 | 2,447,274,153.9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1,206,211.51 | 4,099,593.3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8,243,763.65 | 6,567,764.1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87,885,898.89 | 2,444,805,983.0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59,180,529.20 | 516,303,407.1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8,705,369.69 | 1,928,502,575.9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8,705,369.69 | 1,928,502,575.9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64,057,559.33 | 1,754,084,218.8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647,810.36 | 174,418,357.1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67,794.78 | -2,775,635.5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67,794.78 | -2,775,635.5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67,794.78 | -2,775,635.5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67,794.78 | -2,775,635.5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127,637,574.91 | 1,925,726,940.3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62,989,764.55 | 1,751,308,583.2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4,647,810.36 | 174,418,357.1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6031 | 2.324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6031 | 2.324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平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9,446,025,455.83 | 19,201,791,200.3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7,838,724,907.00 | 17,791,777,898.46 |
税金及附加 | 48,429,559.11 | 55,231,802.63 | |
销售费用 | 249,428,394.12 | 260,014,395.63 | |
管理费用 | 156,890,325.74 | 161,769,303.44 | |
研发费用 | 910,619.48 | 489,954.18 | |
财务费用 | -9,585,997.29 | -5,436,532.3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985,783.85 | 37,334,851.84 | |
利息收入 | 49,660,884.88 | 47,597,562.26 | |
加:其他收益 | 97,966,086.78 | 48,987,987.4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610,033,856.71 | 743,582,022.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0,800,307.75 | 380,221,776.8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507,560.26 | 318,764.94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721,510.43 | -13,691,718.4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27,003.02 | 5,656,827.7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35,254.50 | -4,018.1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60,014,332.21 | 1,722,475,479.88 | |
加:营业外收入 | 5,788,920.49 | 471,286.1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608,485.36 | 1,425,213.9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63,194,767.34 | 1,721,521,552.06 | |
减:所得税费用 | 324,354,478.80 | 254,377,724.9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38,840,288.54 | 1,467,143,827.1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38,840,288.54 | 1,467,143,827.1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27,794.78 | -2,549,885.5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27,794.78 | -2,549,885.5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27,794.78 | -2,549,885.5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37,912,493.76 | 1,464,593,941.52 |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平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674,237,143.40 | 49,850,891,657.3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422,481.58 | 742,121.6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58,523,787.99 | 525,154,612.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944,183,412.97 | 50,376,788,391.0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572,548,602.61 | 45,325,731,067.2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04,904,489.31 | 733,094,800.6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61,685,325.09 | 1,300,987,941.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七,78(2) | 809,921,540.97 | 1,059,523,549.98 |
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549,059,957.98 | 48,419,337,359.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5,123,454.99 | 1,957,451,032.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400,000.00 | 2,248,081.3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37,751.80 | 2,863,200.4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20,301.16 | 782,666.5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658,052.96 | 5,893,948.2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9,776,615.63 | 95,065,419.9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0 | 18,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200,385.03 | 15,82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8,977,000.66 | 128,885,419.9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318,947.70 | -122,991,471.6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5,607,270.98 | 793,183,223.6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343,204,333.49 | 288,093,131.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8,811,604.47 | 1,081,276,354.9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9,857,130.16 | 864,554,515.6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91,455,242.77 | 780,613,590.7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9,499,135.25 | 142,845,736.8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117,072,023.87 | 182,070,354.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8,384,396.80 | 1,827,238,460.6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572,792.33 | -745,962,105.6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03,231,714.96 | 1,088,497,454.6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29,916,136.53 | 6,141,418,681.9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33,147,851.49 | 7,229,916,136.53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平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141,833,178.03 | 20,209,275,949.9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160,338.25 | 161,200,201.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31,993,516.28 | 20,370,476,151.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636,359,025.45 | 18,530,098,566.0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7,005,163.19 | 223,484,775.0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75,735,658.99 | 608,894,756.9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424,263.30 | 272,459,900.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777,524,110.93 | 19,634,937,998.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4,469,405.35 | 735,538,153.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400,000.00 | 2,248,081.3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8,657,219.65 | 363,073,357.1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14,990.00 | 9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87,245.18 | 744,758.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3,559,454.83 | 366,067,097.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46,460.19 | 2,089,474.2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0 | 18,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46,460.19 | 30,089,474.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512,994.64 | 335,977,622.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73,988,890.18 | 11,898,385,242.4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573,988,890.18 | 12,298,385,242.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6,018,065.81 | 450,037,081.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97,807,803.21 | 10,760,470,753.8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53,825,869.02 | 12,010,507,834.8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163,021.16 | 287,877,407.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62,145,421.15 | 1,359,393,183.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48,155,048.06 | 4,688,761,864.4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10,300,469.21 | 6,048,155,048.06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平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4,909,826.53 | 607,475,648.44 | 9,044,128,877.68 | 12,779,969,993.44 | 1,575,496,165.78 | 14,355,466,159.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4,909,826.53 | 607,475,648.44 | 9,044,128,877.68 | 12,779,969,993.44 | 1,575,496,165.78 | 14,355,466,159.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67,794.78 | -20,000.00 | 1,435,725,460.73 | 1,434,837,665.95 | 69,166,192.45 | 1,504,003,858.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7,794.78 | 1,964,057,559.33 | 1,962,989,764.55 | 164,647,810.36 | 2,127,637,574.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28,152,098.60 | -528,152,098.60 | -95,481,617.91 | -623,633,716.5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28,152,098.60 | -528,152,098.60 | -95,481,617.91 | -623,633,716.5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0,000.00 | -20,000.00 | -180,000.00 | 0.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00,000.00 | -20,000.00 | -180,000.00 | 0.00 | 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4,042,031.75 | 607,455,648.44 | 10,479,854,338.41 | 14,214,807,659.39 | 1,644,662,358.23 | 15,859,470,017.62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7,685,462.12 | 607,475,648.44 | 7,705,021,307.78 | 11,443,638,059.13 | 1,650,385,486.71 | 13,094,023,545.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 |
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7,685,462.12 | 607,475,648.44 | 7,705,021,307.78 | 11,443,638,059.13 | 1,650,385,486.71 | 13,094,023,545.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75,635.59 | 1,339,107,569.90 | 1,336,331,934.31 | -74,889,320.93 | 1,261,442,613.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75,635.59 | 1,754,084,218.80 | 1,751,308,583.21 | 174,418,357.18 | 1,925,726,940.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4,976,648.90 | -414,976,648.90 | -249,307,678.11 | -664,284,327.0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4,976,648.90 | -414,976,648.90 | -249,307,678.11 | -664,284,327.0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4,909,826.53 | 607,475,648.44 | 9,044,128,877.68 | 12,779,969,993.44 | 1,575,496,165.78 | 14,355,466,159.22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平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4,969,826.53 | 607,475,648.44 | 5,470,553,713.55 | 10,853,324,926.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4,969,826.53 | 607,475,648.44 | 5,470,553,713.55 | 10,853,324,926.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27,794.78 | 1,010,688,189.94 | 1,009,760,395.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27,794.78 | 1,538,840,288.54 | 1,537,912,493.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28,152,098.60 | -528,152,098.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28,152,098.60 | -528,152,098.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4,042,031.75 | 607,475,648.44 | 6,481,241,903.49 | 11,863,085,321.52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7,519,712.12 | 607,475,648.44 | 4,418,386,535.34 | 9,803,707,633.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7,519,712.12 | 607,475,648.44 | 4,418,386,535.34 | 9,803,707,633.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49,885.59 | 1,052,167,178.21 | 1,049,617,292.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49,885.59 | 1,467,143,827.11 | 1,464,593,941.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4,976,648.90 | -414,976,648.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4,976,648.90 | -414,976,648.9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4,969,826.53 | 607,475,648.44 | 5,470,553,713.55 | 10,853,324,926.36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平孝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1999]945号)批准,由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于2017年更名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广州南方医疗器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天津启宇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北京仁康医疗器材经营部于1999年12月21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本公司于2002年11月12日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了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02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为人民币1.33 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根据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3 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股向全体股东转增约1.064亿股普通股股份,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2.394亿元。另外,根据本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394 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5股同时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共送转2.394亿股,之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788亿元。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612号文件批复,国药集团于2006年6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故国药控股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国药集团成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国药控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4,445,565股购买同一控制下企业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控北京”)96%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国控华鸿”)51%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控天星”)51%股权和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控康辰”)51%股权,向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畅新易达”)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86,320股购买其持有的国控北京4%股权和国控华鸿9%股权,向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辰药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36,361股购买其持有的国控康辰49%股权;同时,本公司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管”)等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65,452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217,601.99元。于2017年6月5日,本公司已完成上述交易新增股份的发行和登记手续。本公司新增人民币普通股共计288,133,698股,变更后的股本为766,933,698元。变更后的股本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报告编号为XYZH/2017BJA60549的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后,国药控股持有本公司55.43%的股权,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2018年4月26日,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由于国控天星2017年未能实现盈利预测承诺,根据本公司与国药控股、畅新易达、康辰药业于2016年7月20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于2016年9月23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16年12月1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的约定(以上统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元回购国药控股由于国控天星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2,529,307股,并于2018年11月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注销。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766,933,698元变更为764,404,391元,国药控股持有本公司55.29%的股权,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2019年4月23日,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由于国控天星和国控北京2018年未能实现盈利预测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元从国药控股回购由于国控天星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6,766,198股,分别以人民币1元从国药控股和畅新易达回购由于国控北京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3,009,787股和125,408股,并于2019年9月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注销。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764,404,391元变更为754,502,998元,国药控股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比例变更为54.72%,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药品分销、药品生产、药品物流业务等。本公司具体的许可经营项目主要包括:批发中成药和饮片及中药材、化学药制剂及原料药、抗生素、生物制品及生化药品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含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蟾酥粉、注射用三氧化二砷),麻黄素原料药(小包装);组织药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及III类);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品和医疗器械之互联网及信息服务(信息服务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及化妆品、日用百货、汽车、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卫生用品等销售;会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与前述业务相关咨询服务和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等。
本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2日决议批准。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审计报告附注六。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人民币万元)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5,240.00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48,302.00 | 61.06% | 投资设立 | |
国控华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35,000.00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康辰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3,000.00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天星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00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物流 | 北京 | 北京 | 仓储物流 | 9,062.00 | 56.30% | 投资设立 | |
国药空港 | 北京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健坤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7,440.66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前景 | 北京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2,000.00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北京医疗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00.00 | 50.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特医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2,000.00 | 51.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新特药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零售 | 1,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2,000.00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供应链管理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2,000.00 | 60.00% | 投资设立 | |
慧鑫清源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2,000.00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
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时,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
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
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
的混合工具。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客户划分为集团内关联方(指本集团之最终母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关联方)、医院客户、其他经销商三类,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披露参见审计报告附注八、3。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附注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附注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同附注10。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附注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经生产过程形成的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采购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的成本为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前述进货费用金额较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产成品和商品按类别计提。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是指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审计报告附注三、8。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投资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
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0年 | 3%-5% | 2.38%-4.85%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3%-10% | 2.25%-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3年 | 3%-10% | 6.92%-32.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3%-10% | 9.00%-32.33%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3%-10% | 18.00%-32.33%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
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
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釆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1)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
(2) 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于期限内平均摊销;非专利技术按预计受益期限于期限内平
均摊销;
(3) 药品生产许可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5年平均摊销;
(4) 营销网络按预计有效年限10或20年平均摊销;
(5) 软件使用权按照预计有效使用年限5年或10年平均摊销。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研究药品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药品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 | 相关药品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 ||
(2) | 管理层已批准相关药品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 ||
(3) |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相关药品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 ||
(4) |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相关药品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 ||
(5) | 相关药品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
对除存货、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还参加了企业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企业年金为本集团在职员工加入的一项由国药集团统一安排的由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退休计划,本集团根据员工在职期内每月薪资的一定比例向该计划下设立的基金按月固定供款,无论该基金是否有足够的资产向加入该计划的本集团员工就其当期或以往期间的服务支付福利,本集团供款后无进一步支付义务。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内退福利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适用离职后福利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但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等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对于本集团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集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相关商品,因此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
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
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
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
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详见五、28和五、3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包括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估计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经营租赁——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集团保留了这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几乎全部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合并范围——本集团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
本集团认为,即使仅拥有半数的表决权,本集团也控制了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医疗”)。这是因为本集团是北京医疗最大单一股东,持有50%的股份,北京医疗的其他50%股份分别由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百会通(天津)商贸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本集团在北京医疗的5个董事会席位中占3个,占董事会席位的60%,根据北京医疗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董事过半票数以上通过,本集团能主导北京医疗的经营决策,故本集团能对北京医疗实施控制。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的划分
本集团决定所持有的物业是否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并在进行判断的时候建立了相关标准。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包括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因此,本集团会考虑物业产生的现金流的方式是否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本集团持有的其他资产。有些物业的一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剩余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如果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能够单独出售或者出租,本集团对该部分单独核算。如果不能,则只有在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部分不重大时,该物业才会被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在决定辅助服务的重大程度是否足以使该物业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时,乃按个别物业基准单独作出判断。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
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七、28。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确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涉及销售折扣或销售退回的可变对价
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历史数据、当前销售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折扣率或退货率等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折扣率或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折扣率或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折扣率或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折扣率或退货率确定会计处理。
评估可变对价的限制
本集团对可变对价进行估计时,考虑能够合理获得的所有信息,包括历史信息、当前信息以及预测信息,在合理的数量范围内估计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以及概率。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本集团在评估与可变对价相关的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金额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转回金额的比重。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可变对价金额,包括重新评估对可变对价的估计是否受到限制,以反映报告期末存在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情况变化。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
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对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及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和减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以过去性质及功能相似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可使用年限为基础,按照历史经验进行估计。如果该些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本集团将提高折旧、淘汰闲置或技术性陈旧的该些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减值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方法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进行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时,将按税前折现率来折现,以反映当前市场的货币时间价值和该资产有关的特定风险。当计算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时,公允价值将根据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平交易原则交易所使用的价格。
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和减值
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是以对类似性质及功能的无形资产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础作出的。如果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公司将采取措施,加速该无形资产的摊销或淘汰已无价值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方法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进行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时,按税前折现率折现,以反映当前市场的货币时间价值和该资产有关的特定风险。如果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改变期间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相应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相应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本集团适用税率包括0%、3%、5%、6%、9%及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20% |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 本集团支付给雇员的薪金,由本集团按税法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 |
印花税 | 对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以及营业账簿等,依据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15%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20%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国瑞药业”)于2021年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4000750),有效期为3年(2021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子公司国药物流于2020年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11006522),有效期为3年(2020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国瑞药业、国药物流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国瑞药业及国药物流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并100%加计扣除。
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特医及新特药房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的规定,2022年度国药特医及新特药房,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除国瑞药业、国药物流及新特药房外,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并无税收优惠,2022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均为2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商品销售业务除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业务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生物制品、抗癌药名录上的抗癌品种和罕见药品业务按简易办法适用3%的征收率外,均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物流”)、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药空港”)及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药前景”)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现代服务业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租赁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国控北京的计生用品业务适用0%的增值税税率,不动产租赁业务适用一般计税9%的征收率。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1,303.36 | 49,796.32 |
银行存款 | 8,833,106,548.13 | 7,229,866,340.21 |
其他货币资金 | 63,017,508.40 | 74,535,558.53 |
合计 | 8,896,165,359.89 | 7,304,451,695.0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839,485,123.89 | 502,732,965.15 |
其他说明
注:其他货币资金包括:
其他货币资金 | 2022年 | 2021年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2,785,758.40 | 70,422,039.78 |
保理利息保证金 | 3,778,618.75 | |
保函保证金 | 231,750.00 | 334,900.00 |
合计: | 63,017,508.40 | 74,535,558.53 |
本集团并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3个月至1年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400,000.00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1,4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37,755,669.74 | 42,460,790.04 |
合计 | 37,755,669.74 | 42,460,790.0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584,163.58 | 100.00 | 1,828,493.84 | 4.62 | 37,755,669.74 | 42,758,042.84 | 100.00 | 297,252.80 | 0.70 | 42,460,790.04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584,163.58 | 100.00 | 1,828,493.84 | 4.62 | 37,755,669.74 | 42,758,042.84 | 100.00 | 297,252.80 | 0.70 | 42,460,790.04 |
合计 | 39,584,163.58 | / | 1,828,493.84 | / | 37,755,669.74 | 42,758,042.84 | / | 297,252.80 | / | 42,460,790.0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584,163.58 | 1,828,493.84 | 4.62 |
合计 | 39,584,163.58 | 1,828,493.84 | 4.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 | 297,252.80 | 1,828,493.84 | 297,252.80 | 1,828,493.84 | |
合计 | 297,252.80 | 1,828,493.84 | 297,252.80 | 1,828,493.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868,835,478.18 |
1年以内小计 | 5,868,835,478.18 |
1至2年 | 3,278,573.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872,114,051.1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969,503.46 | 0.41 | 9,076,659.77 | 37.87 | 14,892,843.69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969,503.46 | 0.41 | 9,076,659.77 | 37.87 | 14,892,843.6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72,114,051.18 | 100.00 | 126,742,737.95 | 2.16 | 5,745,371,313.23 | 5,815,447,401.24 | 99.59 | 118,576,216.62 | 2.04 | 5,696,871,184.6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72,114,051.18 | 100.00 | 126,742,737.95 | 2.16 | 5,745,371,313.23 | 5,815,447,401.24 | 99.59 | 118,576,216.62 | 2.04 | 5,696,871,184.62 |
合计 | 5,872,114,051.18 | / | 126,742,737.95 | / | 5,745,371,313.23 | 5,839,416,904.70 | / | 127,652,876.39 | / | 5,711,764,028.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868,835,478.18 | 126,433,154.07 | 2.15 |
1年至2年 | 3,278,573.00 | 309,583.88 | 9.44 |
合计 | 5,872,114,051.18 | 126,742,737.95 | 2.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客户划分为集团内关联方(指本集团之最终母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关联方)、医院客户、其他经销商三类,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076,659.77 | -9,076,659.77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帐准备 | 118,576,216.62 | 7,406,282.84 | 5,921,074.97 | 44,154.47 | 6,725,467.93 | 126,742,737.95 |
合计 | 127,652,876.39 | 7,406,282.84 | 5,921,074.97 | 44,154.47 | -2,351,191.84 | 126,742,737.95 |
2022年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7,406,282.84元(2021年:人民币30,031,866.41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5,921,074.97元(2021年:人民币3,337,856.88元),由于部分应收账款重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而转入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6,725,467.93元(2021年:人民币4,513,403.81元),由于应收账款重分类为其他应收款而转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9,076,659.77元(2021年:人民币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4,154.4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北京英智京西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货款 | 44,154.47 | 已破产,法院宣判无可执行财产 | 按公司规定应收账款核销程序 | 否 |
合计 | / | 44,154.47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 93,517,213.54 | 1.59 | 964,817.87 |
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87,611,429.25 | 1.49 | 4,380,571.46 |
北京朝阳中西医结合急诊抢救医院 | 84,513,024.07 | 1.44 | 1,775,840.14 |
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肿瘤医院 | 82,172,271.30 | 1.40 | 960,931.35 |
北京市朝阳区桓兴肿瘤医院 | 79,582,784.89 | 1.36 | 1,117,778.21 |
合计 | 427,396,723.05 | 7.28 | 9,199,939.03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5,810,532,422.43 | 6,421,397,014.79 |
应收票据 | 1,015,174,484.79 | 1,281,836,103.09 |
减:坏账准备 | -58,437,493.07 | -65,162,961.00 |
合计 | 6,767,269,414.15 | 7,638,070,156.88 |
注:本集团部分子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将部分应收账款通过办理保理或资产证券化进行出售,管理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将该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年,本集团因办理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与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终止确认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约人民币56.88亿元(2021年:约人民币54.17亿元),确认了约人民币0.98亿元利息及手续费(2021年:约人民币1.00亿元)计入投资收益。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取得借款的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74,249,859.18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2022年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10,532,422.43 | 100.00 | (58,437,493.07 | ) | 1.01 |
2021年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21,397,014.79 | 100.00 | (65,162,961.00 | ) | 1.01 |
于2021年12月31日,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2022年 | |||||||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 |||||||
1年以内 | 5,808,632,920.31 | 1.00 | (58,080,852.54 | ) | |||
1年至2年 | 1,066,050.54 | 10.00 | (106,605.05 | ) | |||
2年至3年 | 833,451.58 | 30.00 | (250,035.47 | ) | |||
5,810,532,422.43 | (58,437,493.07 | ) |
2021年 | |||||||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 | |||||||
1年以内 | 6,414,390,967.90 | 0.99 | (63,763,033.13 | ) | |||
1年至2年 | 3,509,430.97 | 10.00 | (350,943.10 | ) | |||
2年至3年 | 3,496,615.92 | 30.00 | (1,048,984.77 | ) | |||
6,421,397,014.79 | (65,162,961.00 | ) |
应收票据
2022年 | 2021年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5,174,484.79 | 1,281,836,103.09 |
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2022年 | 2021年 |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81,763,814.36 | 0.00 | 816,113,005.43 | 0.00 |
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9,480,754.47 | 93.16 | 42,967,511.11 | 85.48 |
1至2年 | 150,810.03 | 0.07 | 7,299,494.16 | 14.52 |
2至3年 | 6,287,542.90 | 6.76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95,919,107.40 | 100.00 | 50,267,005.2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13,903,944.93元(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14,765,086.16元),主要为预付货款,因业务尚未完结该款项尚未结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27,033,903.51 | 13.80 |
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5,237,654.80 | 7.78 |
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 11,907,403.26 | 6.08 |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9,162,539.61 | 4.68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7,627,596.37 | 3.89 |
合计 | 70,969,097.55 | 36.22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107,617.57 | |
其他应收款 | 384,585,603.73 | 276,555,341.51 |
合计 | 389,693,221.30 | 276,555,341.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107,617.57 | |
合计 | 5,107,617.57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8,000,652.21 |
1年以内小计 | 228,000,652.21 |
1至2年 | 44,711,469.15 |
2至3年 | 19,625.4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4,241,459.90 |
4至5年 | 14,326,012.13 |
5年以上 | 126,840,018.81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3,553,633.90 |
合计 | 384,585,603.7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甲流药品储备款项 | 126,840,018.81 | 126,840,018.81 |
应收碘补贴款 | 75,449,531.96 | 41,989,043.77 |
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 | 62,989,128.18 | 31,257,553.08 |
应收政府补助 | 52,020,000.00 | 0.00 |
保证金及备用金等 | 35,795,216.07 | 38,532,745.56 |
其他 | 75,045,342.61 | 54,444,724.06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3,553,633.90 | -16,508,743.77 |
合计 | 384,585,603.73 | 276,555,341.5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3,695,731.48 | 2,813,012.29 | 16,508,743.77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543,622.43 | 14,110,263.01 | 21,653,885.44 | |
本期转回 | 872,642.79 | 872,642.7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2,813,012.29 | 2,813,012.29 | ||
其他变动 | 9,076,659.77 | 9,076,659.77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0,366,711.12 | 23,186,922.78 | 43,553,633.9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21,653,885.44元(2021年:人民币6,697,069.16元),因应收账款重分类为其他应收款而转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9,076,659.77元(2021年: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872,642.79元(2021年:人民币89,020.50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 16,508,743.77 | 21,653,885.44 | 872,642.79 | 2,813,012.29 | 9,076,659.77 | 43,553,633.90 |
合计 | 16,508,743.77 | 21,653,885.44 | 872,642.79 | 2,813,012.29 | 9,076,659.77 | 43,553,633.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813,012.29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卓新亮 | 其他 | 2,813,012.29 | 无力偿还 | 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及董事会决议通过 | 否 |
合计 | / | 2,813,012.29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应收政府碘补贴款 | 政府补助 | 75,449,531.96 | 2年以内 | 17.62 | 4,576,326.29 |
应收政府财政奖励 | 政府补助 | 52,020,000.00 | 1年以内 | 12.15 | 956,500.00 |
应收本埠甲流储备款 | 甲流储备款 | 49,976,460.80 | 5年以上 | 11.67 |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返利 | 30,762,980.31 | 1年以内 | 7.19 | |
应收外埠甲流储备款 | 甲流储备款 | 22,216,508.00 | 5年以上 | 5.19 | |
合计 | / | 230,425,481.07 | / | 53.82 | 5,532,826.2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应收碘补贴(财政部) | 碘补贴 | 75,449,531.96 | 2年以内 | 2023年-2024年 |
应收政府财政奖励 | 政府补助 | 52,020,000.00 | 1年以内 | 2023年 |
其他说明无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3,411,153.55 | 854,119.08 | 72,557,034.47 | 60,528,861.47 | 522,193.00 | 60,006,668.4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508,491,019.98 | 28,732,358.84 | 3,479,758,661.14 | 3,333,629,262.70 | 24,153,306.19 | 3,309,475,956.5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在途物资(注) | 13,962,344.41 | 13,962,344.41 | 170,679.82 | 170,679.82 | ||
自制半成品 | 18,397,073.16 | 18,397,073.16 | 15,015,443.37 | 15,015,443.37 | ||
产成品 | 132,992,424.86 | 245,190.63 | 132,747,234.23 | 131,003,664.38 | 697,353.48 | 130,306,310.90 |
合计 | 3,747,254,015.96 | 29,831,668.55 | 3,717,422,347.41 | 3,540,347,911.74 | 25,372,852.67 | 3,514,975,059.07 |
注:本集团在途物资主要为年末尚未完成报关手续的外购进口药品及商品等。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22,193.00 | 331,926.08 | 854,119.08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4,153,306.19 | 5,427,185.79 | 848,133.14 | 28,732,358.8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产成品 | 697,353.48 | 452,162.85 | 245,190.63 | |||
合计 | 25,372,852.67 | 5,759,111.87 | 1,300,295.99 | 29,831,668.5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4、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5,247,288.22 | 22,080,523.55 |
预缴所得税 | 8,767,640.01 | |
其他 | 506,563.59 | 11,637,500.00 |
合计 | 14,521,491.82 | 33,718,023.55 |
其他说明无
15、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二、联营企业 | |||||||||||
青海制药 | 116,313,190.99 | 5,935,563.81 | 5,107,617.57 | 117,141,137.23 | |||||||
宜昌人福 | 1,105,540,847.61 | 419,520,327.76 | 185,440,000.00 | 1,339,621,175.37 | |||||||
小计 | 1,221,854,038.60 | 425,455,891.57 | 190,547,617.57 | 1,456,762,312.60 | |||||||
合计 | 1,221,854,038.60 | 425,455,891.57 | 190,547,617.57 | 1,456,762,312.60 |
其他说明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为对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制药”)、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人福”)的投资,该等投资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且不存在任何减值迹象。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关信息见审计报告附注七、2。
1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37,000.00 | 561,000.00 |
北京国控云药房有限公司 | 140,000.00 |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5,231,965.47 | 36,245,025.18 |
合计 | 35,568,965.47 | 36,946,025.18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考虑管理上述金融资产业务模式及其合同现金流特征,将上述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份额(注1) | 130,481,181.38 | 106,481,181.38 |
资产支持证券自持次级部分(注2) | 11,400,000.00 | |
减: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400,000.00 | |
合计 | 130,481,181.38 | 106,481,181.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1.5亿元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产业基金已于2018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人民币1.05亿元。2020年5月13日,根据《投资分红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3,600.63万元,分配额转实缴出资约人民币1,735.31万元,取得现金分红约人民币1,735.31万元。2021年1月7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224.80万元,取得现金分红242.61万元。
本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共青城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创新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创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认购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本公司于2021年8月缴付首期出资额人民币1,800万元,于2022年9月缴付第二期出资额人民币2,4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人民币4,200万元。产业创新基金已于2021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
由于本公司从基金的投资中所获得的现金流量既包括投资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也包括处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不满足该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本公司将对产业基金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注2:2020年,本公司以部分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认购部分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于2022年3月到期。
21、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73,943.64 | 3,473,943.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473,943.64 | 3,473,943.64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149,435.26 | 3,149,435.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282.16 | 38,282.16 | ||
(1)计提或摊销 | 38,282.16 | 38,282.1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187,717.42 | 3,187,717.4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6,226.22 | 286,226.2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4,508.38 | 324,508.3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以经营租赁方式对外出租。
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22、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64,124,100.95 | 527,267,241.8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64,124,100.95 | 527,267,241.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7,175,262.46 | 498,036,022.40 | 32,110,277.01 | 130,999,592.18 | 1,048,321,154.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315,761.20 | 33,499,200.44 | 716,398.39 | 25,152,120.36 | 105,683,480.39 |
(1)购置 | 25,081,068.42 | 716,398.39 | 19,860,739.95 | 45,658,206.7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6,315,761.20 | 8,418,132.02 | 5,291,380.41 | 60,025,273.6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70,231.79 | 11,890,111.24 | 3,570,370.20 | 17,730,713.23 |
(1)处置或报废 | 2,270,231.79 | 11,890,111.24 | 3,570,370.20 | 17,730,713.23 | |
4.期末余额 | 433,491,023.66 | 529,264,991.05 | 20,936,564.16 | 152,581,342.34 | 1,136,273,921.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9,093,340.50 | 320,142,794.67 | 21,456,942.03 | 90,360,834.97 | 521,053,912.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04,585.21 | 40,460,053.23 | 2,010,289.70 | 14,741,212.01 | 67,616,140.15 |
(1)计提 | 10,404,585.21 | 40,460,053.23 | 2,010,289.70 | 14,741,212.01 | 67,616,140.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5,007.02 | 10,857,050.89 | 3,448,174.15 | 16,520,232.06 | |
(1)处置或报废 | 2,215,007.02 | 10,857,050.89 | 3,448,174.15 | 16,520,232.06 | |
4.期末余额 | 99,497,925.71 | 358,387,840.88 | 12,610,180.84 | 101,653,872.83 | 572,149,820.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3,993,097.95 | 170,877,150.17 | 8,326,383.32 | 50,927,469.51 | 564,124,100.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8,081,921.96 | 177,893,227.73 | 10,653,334.98 | 40,638,757.21 | 527,267,241.8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国药物流的物流中心辅助用房 | 6,500,262.10 | 目前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物流的物流中心辅助用房,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500,262.1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6,762,212.98元),目前正在办理中。
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闲置的固定资产。
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3、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6,212,585.30 | 57,090,280.6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6,212,585.30 | 57,090,280.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退城进园扩建 | 56,667,351.42 | 56,667,351.42 | ||||
技改项目 | 1,083,362.83 | 1,083,362.83 | 422,929.20 | 422,929.20 | ||
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 | 35,129,222.47 | 35,129,222.47 | ||||
合计 | 36,212,585.30 | 36,212,585.30 | 57,090,280.62 | 57,090,280.6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退城进园扩建 | 330,960,000.00 | 56,667,351.42 | 3,035,267.35 | 59,702,618.77 | 72.00 | 自有资金 | ||||||
技改项目 | 422,929.20 | 1,083,362.83 | 322,654.86 | 100,274.34 | 1,083,362.83 | 自有资金 | ||||||
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 | 40,488,000.00 | 35,129,222.47 | 35,129,222.47 | 87.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71,448,000.00 | 57,090,280.62 | 39,247,852.65 | 60,025,273.63 | 100,274.34 | 36,212,585.3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无在建工程发生减值情况。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4、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9,281,204.36 | 429,281,204.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650,434.52 | 101,650,434.52 |
新增 | 101,650,434.52 | 101,650,434.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781,965.18 | 68,781,965.18 |
处置 | 68,781,965.18 | 68,781,965.18 |
4.期末余额 | 462,149,673.70 | 462,149,673.7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8,575,685.23 | 168,575,685.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753,909.35 | 85,753,909.35 |
(1)计提 | 85,753,909.35 | 85,753,909.35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749,854.51 | 49,749,854.51 |
(1)处置 | 49,749,854.51 | 49,749,854.51 |
4.期末余额 | 204,579,740.07 | 204,579,740.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7,569,933.63 | 257,569,933.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0,705,519.13 | 260,705,519.13 |
其他说明:
无
27、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药品生产许可权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与非专利技术 | 营销网络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970,000.00 | 57,884,411.80 | 62,819,344.92 | 56,184,432.22 | 322,895,491.96 | 510,753,680.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97,450.16 | 31,869,184.82 | 40,466,634.98 | |||||
(1)购置 | 8,597,450.16 | 8,597,450.16 | ||||||
(2)内部研发 | 31,869,184.82 | 31,869,184.8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970,000.00 | 57,884,411.80 | 71,416,795.08 | 88,053,617.04 | 322,895,491.96 | 551,220,315.8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970,000.00 | 10,722,231.75 | 22,023,059.62 | 27,045,145.59 | 181,339,661.63 | 252,100,098.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7,702.40 | 6,220,151.52 | 11,020,080.32 | 17,805,945.28 | 36,203,879.52 | |||
(1)计提 | 1,157,702.40 | 6,220,151.52 | 11,020,080.32 | 17,805,945.28 | 36,203,879.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970,000.00 | 11,879,934.15 | 28,243,211.14 | 38,065,225.91 | 199,145,606.91 | 288,303,978.1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6,004,477.65 | 43,173,583.94 | 49,988,391.13 | 123,749,885.05 | 262,916,337.7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162,180.05 | 40,796,285.30 | 29,139,286.63 | 141,555,830.33 | 258,653,582.3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2.16%(2021年12月31日:12.12%)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
28、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
余额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余额 | |||
药品生产许可权、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 | 67,106,499.33 | 32,348,019.73 | 31,869,184.82 | 40,500.00 | 67,544,834.24 | |||
营养配方食品技术 | 450,000.00 | 450,000.00 | ||||||
合计 | 67,556,499.33 | 32,348,019.73 | 31,869,184.82 | 40,500.00 | 67,994,834.24 |
其他说明无
29、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国控天星 | 143,834,542.19 | 143,834,542.19 | ||||
慧鑫清源 | 45,726,820.27 | 45,726,820.27 | ||||
国控华鸿 | 8,612,492.74 | 8,612,492.74 | ||||
国控盛原 | 3,144,478.90 | 3,144,478.90 | ||||
国药健坤 | 1,560,281.63 | 1,560,281.63 | ||||
国药前景 | 891,812.76 | 891,812.76 | ||||
合计 | 203,770,428.49 | 203,770,428.4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分配至相关子公司的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各子公司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所用的折现率为12.0%至15.0% (2021年:12.4%),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增长率设定为3.0%(2021年:3.0%)。
计算各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关键假设。以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毛利率 -确定基础是在历史经营成果的平均毛利率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基础上制定。折现率 - 所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药品经销行业特定风险的税后折现率。
分配至上述资产组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管理层经过上述商誉减值测试,判断于各资产负债表日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 22,048,068.58 | 3,982,560.21 | 7,836,700.07 | 18,193,928.72 | |
合计 | 22,048,068.58 | 3,982,560.21 | 7,836,700.07 | 18,193,928.72 |
其他说明:
无
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7,571,398.37 | 66,609,677.81 | 242,460,278.63 | 60,433,307.9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4,082,857.93 | 16,020,714.48 | 21,603,218.89 | 5,400,804.72 |
可抵扣亏损 | ||||
预提成本费用 | 105,527,415.40 | 26,381,853.85 | 136,144,074.81 | 34,036,018.70 |
应付未付职工薪酬 | 79,650,764.98 | 19,818,126.61 | 65,810,632.67 | 16,358,093.53 |
递延收益 | 52,186,200.60 | 7,702,998.45 | 42,660,036.38 | 6,399,005.46 |
未付职工教育经费 | 8,581,914.16 | 2,145,478.54 | 8,719,542.82 | 2,179,885.71 |
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 3,317,328.19 | 618,996.86 | 12,680,654.27 | 2,476,061.97 |
预计负债 | ||||
离职后福利 | 1,529,907.96 | 229,486.19 | 1,846,266.77 | 276,940.02 |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 5,120,498.40 | 1,280,124.60 | 12,405,781.16 | 3,101,445.29 |
其他 | 282,006.81 | 42,301.00 | 191,019.93 | 12,847.40 |
合计 | 587,850,292.80 | 140,849,758.39 | 544,521,506.33 | 130,674,410.7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23,749,885.13 | 30,937,471.26 | 141,555,830.22 | 35,388,957.56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
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1,144,361.95 | 7,786,090.49 | 32,381,421.68 | 8,095,355.42 |
固定资产折旧 | 74,773,483.26 | 11,216,022.49 | 44,243,430.94 | 6,636,514.64 |
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 24,323.12 | 6,080.78 | ||
合计 | 229,692,053.46 | 49,945,665.02 | 218,180,682.84 | 50,120,827.62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人民币412,785.26元(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1,370,988.27)。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474,788.99 | 124,374,969.40 | 14,731,870.06 | 115,942,540.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474,788.99 | 33,470,876.03 | 14,731,870.06 | 35,388,957.5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特储物资(注1) | 274,900,017.06 | 274,900,017.06 | 138,425,738.56 | 138,425,738.56 | ||
甲流药品储备物资(注2) | 408,200,000.00 | 408,200,000.00 | 408,200,000.00 | 408,200,000.00 | ||
预付购买设备款 | 3,568,253.42 | 3,568,253.42 | 1,129,972.21 | 1,129,972.21 | ||
合计 | 686,668,270.48 | 686,668,270.48 | 547,755,710.77 | 547,755,710.77 |
其他说明:
注1:特储物资是指根据国家要求,本集团所做的药品储备。
注2:甲流药品储备物资: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相关要求,本集团承担的2009年及2010年两个批次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储备物资。本年本集团根据审计署及《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范的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落实强化储备物资管理,将甲流药品储备在相关的其他应收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账款及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列示。
33、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4,249,859.18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52,059,083.36 | 354,577,031.25 |
合计 | 252,059,083.36 | 428,826,890.4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3.15%-3.30%(2021年12月31日:3.30%-4.35%)。
于2022年12月31日无质押借款(2021年质押借款人民币74,249,859.18元系以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为质押,取得借款)。
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无逾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544,854,739.29 | 1,751,066,535.92 |
合计 | 2,544,854,739.29 | 1,751,066,535.92 |
本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7、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7,371,804,493.20 | 8,306,743,755.09 |
合计 | 7,371,804,493.20 | 8,306,743,755.0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约为人民币184,787,147.53元(2021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83,991,143.01元),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应付货款。
38、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176,898,182.35 | 43,676,159.25 |
合计 | 176,898,182.35 | 43,676,159.2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年末余额系本集团的预收货款。在本集团收到客户提前支付的销售货款后,一般会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因此,将年末的预收货款余额分类至合同负债。
40、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8,800,584.17 | 699,627,148.36 | 708,621,260.52 | 159,806,472.0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05,834.30 | 81,823,806.05 | 81,827,097.09 | 202,543.26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152,000.00 | 2,272,553.04 | 2,297,553.04 | 127,000.00 |
合计 | 169,158,418.47 | 783,723,507.45 | 792,745,910.65 | 160,136,015.2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1,188,191.37 | 570,773,610.59 | 579,498,763.44 | 112,463,038.52 |
二、职工福利费 | 25,545,154.35 | 25,545,154.35 | ||
三、社会保险费 | 6,798.25 | 38,947,369.04 | 38,912,519.95 | 41,647.3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12.11 | 36,272,582.32 | 36,239,750.53 | 34,643.90 |
工伤保险费 | 526.70 | 1,385,765.25 | 1,384,843.27 | 1,448.68 |
生育保险费 | 4,459.44 | 1,289,021.47 | 1,287,926.15 | 5,554.76 |
四、住房公积金 | -370,163.00 | 45,939,491.08 | 45,907,671.00 | -338,342.9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7,346,857.55 | 5,203,000.07 | 5,527,128.55 | 47,022,729.0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628,900.00 | 13,218,523.23 | 13,230,023.23 | 617,400.00 |
合计 | 168,800,584.17 | 699,627,148.36 | 708,621,260.52 | 159,806,472.0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49,575.41 | 66,279,849.71 | 66,224,841.71 | 204,583.41 |
2、失业保险费 | 11,962.88 | 2,650,540.54 | 2,649,018.09 | 13,485.33 |
3、企业年金缴费 | 44,296.01 | 12,893,415.80 | 12,953,237.29 | -15,525.48 |
合计 | 205,834.30 | 81,823,806.05 | 81,827,097.09 | 202,543.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7,070,607.26 | 80,362,079.48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84,891,265.64 | 112,183,475.64 |
个人所得税 | 4,022,424.16 | 4,790,424.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617,206.00 | 4,734,690.26 |
其他 | 10,783,342.13 | 7,949,599.77 |
合计 | 235,384,845.19 | 210,020,269.51 |
其他说明:
无
42、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59,309,902.26 | 52,318,089.15 |
应付股利 | 22,734,291.67 | 6,751,809.01 |
其他应付款 | 1,834,889,874.09 | 1,682,496,944.09 |
合计 | 1,916,934,068.02 | 1,741,566,842.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保理利息 | 59,309,902.26 | 52,318,089.15 |
合计 | 59,309,902.26 | 52,318,089.15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应付股利-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9,849,277.70 | |
应付股利-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9,849,277.70 | |
应付股利-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035,736.27 | |
应付股利-台湾久裕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44,085.47 | |
应付股利-安维世远东有限公司 | 1,431,318.33 |
应付股利-共青城金堤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76,405.21 | |
合计 | 22,734,291.67 | 6,751,809.0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应偿还应收账款保理款及资产证券化业务款(注2) | 917,061,043.07 | 582,640,312.70 |
暂收及代收款等 | 301,914,225.22 | 457,552,115.49 |
应付保证金 | 131,648,463.16 | 188,065,616.00 |
销售折扣 | 112,552,357.57 | 130,676,968.59 |
应付甲流储备款 | 110,423,262.80 | 110,423,262.80 |
应付销售费用 | 80,833,502.50 | 45,859,906.49 |
应付物流仓储运输费 | 44,038,107.91 | 25,851,137.54 |
预提费用 | 36,673,531.18 | 47,116,796.76 |
应付购建长期资产款 | 35,903,812.30 | 35,236,562.98 |
应付子公司的收购款 | 12,166,294.93 | 31,647,994.69 |
其他 | 51,675,273.45 | 27,426,270.05 |
合计 | 1,834,889,874.09 | 1,682,496,944.0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于2022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282,562,858.0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285,796,350.48元),主要为尚未最终结算的甲流药品储备款、工程款、保证金等,由于业务尚未完结,款项尚未结清。
注2: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的代收保理款及资产证券化业务款余额为本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于年末尚未划走的由本公司代收的保理款。
43、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0,498,141.12 | 75,813,847.95 |
继续涉入负债 | 11,400,000.00 | |
合计 | 80,498,141.12 | 87,213,847.95 |
其他说明:
无
45、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020,486.14 | 635,773.83 |
合计 | 1,020,486.14 | 635,773.8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7、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263,069,899.35 | 273,104,585.3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0,498,141.12 | -75,813,847.95 |
合计 | 182,571,758.23 | 197,290,737.39 |
其他说明:
无
49、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5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576,000.00 | 691,000.00 |
减: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 -127,000.00 | -152,000.00 |
合计 | 449,000.00 | 539,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部分职工已办理内退。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内退福利所采用的主要精算假设为:
2022年 | 2021年 | |||||
折现率 | 3.00% | 3.00% | ||||
工资增长率 | 6.00% | 6.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内退福利为:
2022年 | 2021年 | |||||
管理费用 | 194,600.29 | 90,825.56 | ||||
财务费用 | 17,000.00 | 26,000.00 | ||||
211,600.29 | 116,825.56 |
5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2、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2,660,036.38 | 13,883,563.05 | 10,190,732.21 | 46,352,867.2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0,296,263.27 | 140,296,263.27 | |||
合计 | 42,660,036.38 | 154,179,826.32 | 150,486,995.48 | 46,352,867.2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退城进园项目建设补助 | 22,961,922.25 | 1,738,269.04 | 21,223,653.21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专项固定资产购置补助 | 8,889,692.20 | 9,177,118.72 | 3,285,181.38 | 14,781,629.54 | 与资产相关 | ||
系列临床亟需药物注射剂研发 | 9,125,480.26 | 3,266,444.33 | 4,473,141.79 | 7,918,782.80 | 与资产相关 | ||
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 | 1,440,000.00 | 1,4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876,666.69 | 439,999.98 | 436,666.71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357,650.01 | 62,199.99 | 295,450.02 | 与资产相关 | |||
数字化车间奖补资金 | 234,375.01 | 62,499.99 | 171,875.02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补贴 | 139,899.97 | 67,800.03 | 72,099.94 | 与资产相关 | |||
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设备扶持资金 | 14,349.99 | 1,640.01 | 12,709.98 | 与资产相关 | |||
氨磷汀原料及注射剂临床前研究 | 60,000.00 | 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碘补贴 | 65,015,888.19 | 65,015,888.19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奖励 | 40,070,000.00 | 40,0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年度企业扶持金 | 13,172,773.95 | 13,172,773.95 | 与收益相关 | ||||
产业扶持奖励基金 | 11,950,000.00 | 11,9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一致性评价奖补 | 3,300,000.00 | 3,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项目 | 2,817,770.83 | 2,817,770.83 | 与收益相关 | ||||
税务补贴 | 1,416,818.03 | 1,416,818.03 | 与收益相关 | ||||
产业扶持资金 | 1,360,000.00 | 1,3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448,212.27 | 448,212.27 | 与收益相关 | ||||
平台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 440,000.00 | 4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新环境建设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经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强市建设政策 | 4,800.00 | 4,800.00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资金 | |||||||
合计 | 42,660,036.38 | 154,179,826.32 | 150,486,995.48 | 45,352,867.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特种储备资金(注1) | 259,113,356.34 | 151,780,271.58 |
甲流药品储备资金(注2) | 488,024,070.21 | 488,024,070.21 |
继续涉入负债 | 11,400,000.00 | |
减:重分类至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400,000.00 | |
合计 | 747,137,426.55 | 639,804,341.79 |
其他说明:
注1:特种储备资金和甲流药品储备资金为国家拔入的特种储备资金,专门用于药品储备的专项资金。
注2:甲流药品储备资金: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相关要求,本集团承担的2009年及2010年两个批次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储备物资。本年本集团根据审计署及《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范的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落实强化储备物资管理,将甲流药品储备在相关的其他应收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账款及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列示。
54、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4,502,998.00 | 754,502,998.00 |
其他说明:
无
5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050,944.46 | 14,050,944.4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020,607,211.68 | 1,020,607,211.68 | ||
配套募集资金 | 977,519,064.30 | 977,519,064.30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261,394,850.40 | 261,394,850.40 | ||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 | 4,710,104.78 | 4,710,104.78 | ||
子公司少数股东单方增资影响 | 62,244,859.52 | 62,244,859.52 | ||
专项搬迁补贴余款 | 3,698,761.47 | 3,698,761.47 | ||
其他 | 4,726,846.18 | 4,726,846.18 | ||
合计 | 2,348,952,642.79 | 2,348,952,642.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909,826.53 | -1,377,059.71 | -200,000.00 | -309,264.93 | -867,794.78 | 24,042,031.75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4,909,826.53 | -1,377,059.71 | -200,000.00 | -309,264.93 | -867,794.78 | 24,042,031.75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909,826.53 | -1,377,059.71 | -200,000.00 | -309,264.93 | -867,794.78 | 24,042,031.7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9、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60、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07,475,648.44 | 20,000.00 | 607,455,648.44 | |
任意盈余公积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07,475,648.44 | 20,000.00 | 607,455,648.4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61、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44,128,877.68 | 7,705,021,307.7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044,128,877.68 | 7,705,021,307.7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64,057,559.33 | 1,754,084,218.8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28,152,098.60 | 414,976,648.9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8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479,854,338.41 | 9,044,128,877.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5,435,632,914.94 | 41,656,478,991.72 | 46,442,342,938.49 | 42,824,995,740.73 |
其他业务 | 62,950,849.30 | 19,839,110.00 | 26,259,906.08 | 12,504,620.42 |
合计 | 45,498,583,764.24 | 41,676,318,101.72 | 46,468,602,844.57 | 42,837,500,361.1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 2021年 |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 | 45,497,947,223.76 | 46,467,587,348.00 | |||
租赁收入 | 636,540.48 | 1,015,496.57 | |||
45,498,583,764.24 | 46,468,602,844.57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2022年 | 2021年 | ||||
收入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商品销售 | 44,074,136,401.09 | 44,992,019,881.20 | |||
产品销售 | 1,345,350,945.06 | 1,436,944,745.58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仓储物流 | 16,145,568.79 | 13,378,311.71 | |||
其他服务收入 | 62,314,308.82 | 25,244,409.51 | |||
45,497,947,223.76 | 46,467,587,348.00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3、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6,753,499.46 | 49,112,061.03 |
教育费附加 | 33,422,662.74 | 35,106,584.95 |
资源税 |
房产税 | 3,736,005.91 | 3,598,693.52 |
土地使用税 | 1,445,050.68 | 1,445,170.99 |
车船使用税 | 81,124.75 | 87,062.40 |
印花税 | 26,487,889.69 | 30,668,989.62 |
合计 | 111,926,233.23 | 120,018,562.51 |
其他说明:
无
64、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62,426,136.61 | 362,123,580.67 |
技术服务费 | 234,614,879.06 | 142,097,808.27 |
市场开发费 | 175,487,449.16 | 246,213,316.12 |
物流仓储运输费 | 71,306,262.66 | 71,021,161.4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2,662,952.20 | 16,305,752.24 |
除使用权资产折旧外的折旧与摊销 | 27,855,803.32 | 29,364,713.23 |
办公业务费 | 27,153,489.23 | 27,191,748.37 |
差旅费 | 4,122,809.75 | 5,381,292.86 |
会议费 | 4,097,893.78 | 5,417,963.91 |
广告费 | 3,252,570.80 | 2,247,207.73 |
租赁费 | 362,672.07 | 600,814.18 |
其他 | 13,153,454.22 | 32,513,286.54 |
合计 | 956,496,372.86 | 940,478,645.52 |
其他说明:
无
65、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3,355,202.32 | 277,261,267.8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2,688,323.41 | 28,690,185.04 |
除使用权资产折旧外的折旧与摊销 | 27,672,780.55 | 25,788,355.87 |
租赁费 | 27,362,104.73 | 26,694,611.33 |
咨询费 | 14,804,248.03 | 16,618,932.83 |
办公及会议费 | 5,208,090.24 | 4,834,813.75 |
业务招待费 | 5,013,802.42 | 4,632,741.08 |
税金 | 932,417.73 | 841,241.05 |
差旅费 | 812,030.29 | 1,395,728.02 |
其他管理费用 | 27,768,123.99 | 29,101,977.41 |
合计 | 435,617,123.71 | 415,859,854.18 |
其他说明:
无
66、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7,597,403.33 | 21,160,651.28 |
除使用权资产外的折旧与摊销 | 16,677,043.91 | 20,787,125.13 |
材料费 | 10,888,861.36 | 11,307,174.27 |
技术开发费 | 5,862,344.33 | 1,565,935.1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72,381.40 | 272,381.41 |
其他 | 5,697,517.44 | 658,460.00 |
合计 | 66,995,551.77 | 55,751,727.25 |
其他说明:
无
67、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6,876,924.65 | 43,710,091.64 |
减:利息收入 | -70,801,581.06 | -70,735,587.15 |
现金折扣 | ||
汇兑损益 | 1,652,092.21 | -2,711,529.68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13,432,672.04 | 11,395,359.81 |
合计 | -28,839,892.16 | -18,341,665.38 |
其他说明:
无
68、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50,486,995.48 | 97,262,101.53 |
其他 | ||
合计 | 150,486,995.48 | 97,262,101.53 |
其他说明: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项目名称 | 2022年 | 2021年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碘补贴 | 65,015,888.19 | 18,423,416.05 | 与收益相关 |
财政奖励 | 40,070,000.00 | 30,3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年度企业扶持金 | 13,172,773.95 | 16,498,066.95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扶持奖励基金 | 11,950,000.00 | 19,0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系列临床亟需药物注射剂研发 | 4,473,141.79 | 与资产相关 | |
一致性评价奖补 | 3,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新专项固定资产购置补助 | 3,285,181.38 | 2,630,590.12 | 与资产相关 |
退城进园项目建设补助 | 1,738,269.04 | 1,738,269.04 | 与资产相关 |
税务补贴 | 1,416,818.03 | 1,118,156.49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扶持资金 | 1,3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448,212.27 | 668,801.71 | 与收益相关 |
平台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 440,000.00 | 917,977.87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439,999.98 | 439,999.98 | 与资产相关 |
创新环境建设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经费 | 1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补贴 | 67,800.03 | 67,800.03 | 与资产相关 |
数字化车间奖补资金 | 62,499.99 | 62,499.99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62,199.99 | 262,199.99 | 与资产相关 |
氨磷汀原料及注射剂临床前研究 | 60,000.00 | 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强市建设政策补助资金 | 4,800.00 | 4,800.00 | 与收益相关 |
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设备扶持资金 | 1,640.01 | 与资产相关 | |
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补助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版GMP改造项目 | 1,185,190.02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81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大专项-设备部分 | 57,186.08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促进奖励基金 | 30,089.32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项目 | 2,817,770.83 | 704,057.89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50,486,995.48 | 97,262,101.53 |
69、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0,800,307.75 | 380,221,776.89 |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26,100.57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682,681.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469,009.13 | 405,223.88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
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账款保理利息及资产证券化支出及手续费 | -98,329,902.64 | -99,702,147.33 |
合计 | 291,622,095.34 | 283,350,954.01 |
其他说明:
无
70、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531,241.04 | 287,511.5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85,207.87 | -26,694,009.5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0,781,242.65 | -6,608,048.6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3,797,691.56 | -33,014,546.6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140,404.95 | -10,122,868.7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7,465,592.00 | |
合计 | -5,140,404.95 | -17,588,460.70 |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为预付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74、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716,376.92 | 19,356.47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4,193.31 | -90,610.09 |
合计 | 1,682,183.61 | -71,253.62 |
其他说明:
无
75、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6,447,658.26 | 1,574,299.65 | 6,447,658.26 |
无需支付的子公司收购对价 | 4,282,743.30 | 4,282,743.30 | |
其他收入 | 475,809.95 | 2,525,293.66 | 475,809.95 |
合计 | 11,206,211.51 | 4,099,593.31 | 11,206,211.5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6,922,400.05 | 5,633,176.81 | 16,922,400.05 |
罚款支出 | 48,438.34 | 80,697.86 | 48,438.34 |
赔偿金 | |||
其他 | 1,272,925.26 | 853,889.47 | 1,272,925.26 |
合计 | 18,243,763.65 | 6,567,764.14 | 18,243,763.65 |
其他说明:
无
7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58,517,830.45 | 535,842,122.7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62,698.75 | -19,538,715.64 |
合计 | 559,180,529.20 | 516,303,407.1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87,885,898.8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71,971,474.7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443,549.3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07,221,194.6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961,088.1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12,785.26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6,251,852.06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 -5,248,222.81 |
所得税费用 | 559,180,529.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般存款利息收入 | 94,366,962.34 | 70,735,587.15 |
政府补助及搬迁补偿 | 37,143,938.13 | 75,965,816.58 |
暂收及代收款 | 24,389,013.46 | 264,142,733.73 |
其他 | 102,623,874.06 | 114,310,474.65 |
合计 | 258,523,787.99 | 525,154,612.1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开发、会议及第三方咨询费 | 435,015,002.05 | 407,532,196.67 |
物流仓储运输费 | 59,149,063.64 | 71,021,161.40 |
保证金押金 | 53,679,623.35 | 28,969,903.22 |
广告及办公业务费 | 53,117,065.09 | 44,324,474.84 |
租赁费 | 44,725,846.47 | 27,295,425.51 |
暂收及代付款项 | 29,587,311.05 | 185,079,606.57 |
研究开发费 | 27,630,883.00 | 54,740,677.25 |
其他 | 107,016,746.32 | 240,560,104.52 |
合计 | 809,921,540.97 | 1,059,523,549.9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年末代收保理业务净额 | 334,420,730.37 | 288,093,131.31 |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783,603.12 | |
合计 | 343,204,333.49 | 288,093,131.3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 | 107,072,023.87 | 61,251,210.82 |
偿还少数股东借款 | 10,000,000.00 | 11,100,000.00 |
支付的年末代收资产证券化业务净额 | 100,235,361.64 | |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483,781.78 | |
合计 | 117,072,023.87 | 182,070,354.2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8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128,705,369.69 | 1,928,502,575.9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140,404.95 | 17,588,460.70 |
信用减值损失 | 23,797,691.56 | 33,014,546.6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7,616,140.15 | 69,057,321.1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5,753,909.35 | 78,722,812.10 |
无形资产摊销 | 36,203,879.52 | 31,046,709.5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836,700.07 | 6,851,844.5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82,183.61 | 71,253.6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1,677.96 | 348,625.3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8,529,016.86 | 40,998,561.9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1,622,095.34 | -283,350,954.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32,428.70 | -15,340,726.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08,816.60 | -5,450,087.0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7,587,693.29 | -475,524,929.8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9,770,955.65 | -714,215,923.5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427,355.39 | 1,245,092,659.44 |
其他 | 38,282.16 | 38,282.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5,123,454.99 | 1,957,451,032.0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833,147,851.49 | 7,229,916,136.5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229,916,136.53 | 6,141,418,681.9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03,231,714.96 | 1,088,497,454.6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5,200,385.03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200,385.03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833,147,851.49 | 7,229,916,136.53 |
其中:库存现金 | 41,303.36 | 49,796.3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833,106,548.13 | 7,229,866,340.2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33,147,851.49 | 7,229,916,136.5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3,017,508.40 | 银行承兑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63,017,508.40 | / |
其他说明:
无
83、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1,233,438.84 | 7.4229 | 9,155,706.02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29,736.00 | 7.4229 | 220,727.36 |
日元 | 62,700,000.00 | 0.0524 | 3,285,480.0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4、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5、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碘补贴 | 65,015,888.19 | 其他收益 | 65,015,888.19 |
财政奖励 | 40,07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70,000.00 |
年度企业扶持金 | 13,172,773.95 | 其他收益 | 13,172,773.95 |
产业扶持奖励基金 | 11,950,000.00 | 其他收益 | 11,950,000.00 |
系列临床亟需药物注射剂研发 | 4,473,141.79 | 其他收益 | 4,473,141.79 |
一致性评价奖补 | 3,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300,000.00 |
创新专项固定资产购置补助 | 3,285,181.38 | 其他收益 | 3,285,181.38 |
退城进园项目建设补助 | 1,738,269.04 | 其他收益 | 1,738,269.04 |
税务补贴 | 1,416,818.03 | 其他收益 | 1,416,818.03 |
产业扶持资金 | 1,360,000.00 | 其他收益 | 1,360,000.00 |
稳岗补贴 | 448,212.27 | 其他收益 | 448,212.27 |
平台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 440,000.00 | 其他收益 | 440,000.00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439,999.98 | 其他收益 | 439,999.98 |
创新环境建设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经费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补贴 | 67,800.03 | 其他收益 | 67,800.03 |
数字化车间奖补资金 | 62,499.99 | 其他收益 | 62,499.99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62,199.99 | 其他收益 | 62,199.99 |
氨磷汀原料及注射剂临床前研究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强市建设政策补助资金 | 4,800.00 | 其他收益 | 4,800.00 |
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设备扶持资金 | 1,640.01 | 其他收益 | 1,640.01 |
其他项目 | 2,817,770.83 | 其他收益 | 2,817,770.8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6月2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注销其子公司烟台昊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经清算审计,截至2021年11月5日(清算截止日)烟台昊清的剩余资产(剩余资产总额2,026,284.44元,负债总额0.0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026,284.44元)已按规定全部分配给股东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注销完成后,烟台昊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61.06 | - | 投资设立 |
国控华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康辰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天星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物流 | 北京 | 北京 | 仓储物流 | 56.3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空港 | 北京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健坤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前景 | 北京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北京医疗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0.00 | 投资设立 |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7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供应链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 | 60.00 | 投资设立 |
慧鑫清源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特医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51.0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新特药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尽管本集团仅持有北京医疗50%股权,但根据审计报告附注三、31中的因素将其认定为子公司。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国控天星 | 49.00% | 50 | 40 | 350 |
国控华鸿 | 40.00% | 41 | 26 | 515 |
国瑞药业 | 38.94% | 26 | 7 | 46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国控天星 | 3,122 | 249 | 3,371 | 2,543 | 58 | 2,601 | 2,939 | 159 | 3,098 | 2,400 | 31 | 2,431 |
国控华鸿 | 2,917 | 104 | 3,021 | 1,725 | 10 | 1,735 | 3,146 | 106 | 3,252 | 1,972 | 29 | 2,001 |
国瑞药业 | 1,391 | 552 | 1,943 | 698 | 48 | 746 | 1,286 | 525 | 1,811 | 618 | 45 | 66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国控天星 | 5,235 | 104 | 104 | 185 | 5,567 | 98 | 98 | 138 |
国控华鸿 | 5,297 | 100 | 100 | 139 | 5,617 | 143 | 143 | 264 |
国瑞药业 | 1,353 | 67 | 67 | 159 | 1,505 | 64 | 64 | 160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宜昌人福 | 湖北宜昌 | 湖北宜昌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20.00 | 权益法 | |
青海制药 | 青海西宁 | 青海西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47.08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宜昌人福 | 宜昌人福 | 宜昌人福 | 宜昌人福 | |
流动资产 | 5,092 | 4,293 | ||
非流动资产 | 5,359 | 4,147 | ||
资产合计 | 10,451 | 8,440 | ||
流动负债 | 2,746 | 2,175 | ||
非流动负债 | 899 | 639 | ||
负债合计 | 3,645 | 2,814 | ||
少数股东权益 | 90 | 8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716 | 5,542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343 | 1,108 | ||
调整事项 | -62 | -16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2 | -16 | ||
--其他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281 | 1,092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7,010 | 6,073 | ||
净利润 | 2,078 | 1,860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2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80 | 1,860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85 | 157 |
青海制药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青海制药 | 青海制药 | 青海制药 | 青海制药 | |
流动资产 | 165 | 194 | ||
非流动资产 | 149 | 84 | ||
资产合计 | 314 | 278 | ||
流动负债 | 52 | 14 | ||
非流动负债 | 2 | 4 | ||
负债合计 | 54 | 1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 | 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60 | 259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2 | 122 | ||
调整事项 | -5 | -6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 | -6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7 | 116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96 | 95 | ||
净利润 | 11 | 11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 | 11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 |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2年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货币资金 | 8,896,165,359.89 | 8,896,165,359.89 | |||||||||||
应收票据 | 37,755,669.74 | 37,755,669.74 |
应收账款 | 5,745,371,313.23 | 5,745,371,313.23 | |||||||||||
应收款项融资 | 6,767,269,414.15 | 6,767,269,414.15 | |||||||||||
其他应收款 | 389,693,221.30 | 389,693,221.3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568,965.47 | 35,568,965.4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0,481,181.38 | 130,481,181.38 | |||||||||||
130,481,181.38 | 15,068,985,564.16 | 6,767,269,414.15 | 35,568,965.47 | 22,002,305,125.16 |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52,059,083.36 | 252,059,083.36 | ||||
应付账款 | 7,371,804,493.20 | 7,371,804,493.20 | ||||
应付票据 | 2,544,854,739.29 | 2,544,854,739.29 | ||||
其他应付款 | 1,804,381,710.45 | 1,804,381,710.45 | ||||
11,973,100,026.30 | 11,973,100,026.30 |
2021年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货币资金 | 7,304,451,695.06 | 7,304,451,695.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400,000.00 | 11,400,000.00 | ||||||||||
应收票据 | 42,460,790.04 | 42,460,790.04 | ||||||||||
应收账款 | 5,711,764,028.31 | 5,711,764,028.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7,638,070,156.88 | 7,638,070,156.88 | ||||||||||
其他应收款 | 276,555,341.51 | 276,555,341.51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400,000.00 | 11,4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6,946,025.18 | 36,946,025.1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6,481,181.38 | 106,481,181.38 | ||||||||||
129,281,181.38 | 13,335,231,854.92 | 7,638,070,156.88 | 36,946,025.18 | 21,139,529,218.36 |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28,826,890.43 | 428,826,890.43 | |||
应付账款 | 8,306,743,755.09 | 8,306,743,755.09 | |||
应付票据 | 1,751,066,535.92 | 1,751,066,535.92 | |||
其他应付款 | 1,610,889,873.66 | 1,610,889,873.66 | |||
12,097,527,055.10 | 12,097,527,055.10 |
2.金融资产转移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以及向银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81,763,814.36元(2021年12月31日: 816,113,005.43元)。于2022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22年,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3.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股权投资、借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公司管理层领导的工作组按照国资委、国药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实施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按照标准信用条款向客户销售商品,同时向某些主要客户购买其他商品。有关其应收款项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的披露如下表所示:
2022年 | 2021年 | |||||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 5,872,114,051.18 | 5,839,416,904.70 | ||||
减:坏账准备 | (126,742,737.95 | ) | (127,652,876.39 | ) | ||
应收款项融资原值余额 | 5,810,532,422.43 | 6,421,397,014.79 | ||||
减:坏账准备 | (58,437,493.07 | ) | (65,162,961.00 | ) | ||
账面价值 | 11,497,466,242.59 | 12,067,998,082.10 |
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应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坏账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客户群较为广泛,因此在本集团内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每年与客户进行核对,定期评估每笔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结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照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综合评估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 |
(2) |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 |
(3) | 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 |
(2)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3)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
(4)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
(5)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
(6)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1) |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 |
(2) |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 |
(3) |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根据专家判断的结果,每季度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通过进行回归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逾期应收款项(2021年12月31日:无)。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在1年内到期。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带息债务有关,主要是银行借款等计息款项。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导致本集团产生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借款的数量。如果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借款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并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固定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2.52亿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
4.29亿元),本年无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2021年12月31日:无)。
4.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资本结构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2年度和2021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
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列示如下:
2022年 | 2021年 | |||||
总负债 | 13,749,571,981.97 | 13,654,591,565.82 | ||||
总资产 | 29,609,041,999.59 | 28,010,057,725.04 | ||||
资产负债率 | 46.44% | 48.75%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231,965.47 | 337,000.00 | 35,568,965.47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6,767,269,414.15 | 6,767,269,414.15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0,481,181.38 | 130,481,181.3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5,231,965.47 | 6,767,606,414.15 | 130,481,181.38 | 6,933,319,561.00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本公司认购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共青城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对该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参考已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共青城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根据本公司所享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计算确定。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和2021年,本集团之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无公允价值层级之间的转变。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及2021年,本集团无租赁负债以及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工具之外的金融工具。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短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集团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会计机构负责人直接向财务总监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估值须经财务总监审核批准。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短期借款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22年12月31日,针对长短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市场可比公司模型估计公允价值。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药控股 | 上海 | 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及药品经销等 | 2,971,656,191.00 | 54.72 | 54.7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2年 | 2021年 |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国药控股 | 54.72% | 54.72% | 54.72% | 54.72%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61.06 | 投资设立 | |
国控华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康辰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天星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物流 | 北京 | 北京 | 仓储物流 | 56.30 | 投资设立 | |
国药空港 | 北京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健坤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前景 | 北京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北京医疗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0.00 | 投资设立 |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供应链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60.00 | 投资设立 | |
慧鑫清源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特医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51.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新特药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直接持股比例(%) |
青海制药 | 青海西宁 | 青海西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是 | 47.08 |
宜昌人福 | 湖北宜昌 | 湖北宜昌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是 | 20.00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原公司名: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辽宁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山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泰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泸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保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巴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巴中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滨海(寿光)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滨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朝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连鹏润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冶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邓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东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鄂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甘孜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公安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州花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河池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北江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南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怀化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吉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嘉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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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锦州九州隆达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九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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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凉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临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眉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牡丹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充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宁波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宁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齐齐哈尔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黔南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瑞康(文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吕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润禾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商丘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上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原公司名:国药控股健康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四川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随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铜陵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铜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图木舒克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乌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武汉恒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武汉江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武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舞钢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西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西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息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浠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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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重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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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株洲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沧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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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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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乐仁堂邢台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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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联瑞鑫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辽宁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器械抚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器械诊断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湖南国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医疗器械山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巴中市太极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工程(武汉)信息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国际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南充市太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瀛科隆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医药批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安徽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国药控股宜宾医药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南昌国药控股国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四川省宜宾五良医药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北京国控云药房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
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北京莱顿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注1)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北京星宜诊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2)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锦州奥鸿医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卓瑞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徐州万邦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少数股东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共青城金堤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北京康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深圳华药南方制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杜素敏 | 本公司之子公司之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
注1:于2022年度,本集团的关联方由于国药集团和国药控股的对外投资、业务收购以及投资处置等交易出现变动,对于本集团本年度新增的关联方,其与本集团2021年度的交易额和2021年12月31日的交易余额于上述可比期间予以列报。
注 2:本集团对于本年度减少的关联方,其与本集团 2022 年度的交易额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交易余额仍被列示于关联方信息中,以后年度不再列报。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3,196,726,369.11 | 2,840,150,668.59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155,789,027.12 | 1,156,851,276.79 |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74,185,327.20 | 203,359,275.00 |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72,305,015.28 | 371,444,619.03 |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28,375,936.31 | 226,121,039.34 |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38,626,094.74 | 154,851,653.28 |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8,197,009.65 | 101,855,709.07 |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3,931,195.47 | 70,001,851.31 | ||
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0,674,680.45 | 57,163,678.48 |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5,113,588.65 | 47,628,204.03 |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2,479,172.99 | 53,077,178.68 | ||
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1,710,779.61 | 38,149,667.77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5,470,535.02 | 55,304,128.83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9,863,720.83 | 38,345,379.35 |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6,933,793.58 | 29,631,252.47 |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3,327,758.23 |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979,484.26 | 26,706,107.06 |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5,542,838.72 | 27,878,693.61 |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5,406,145.53 | 8,827,686.35 |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868,268.46 | 22,335,440.85 |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1,617,871.70 | 48,611,115.05 |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1,248,835.20 | 20,704,347.60 |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0,139,618.01 | 13,163,857.09 |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8,295,498.36 | 3,570,895.24 |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625,429.73 | |||
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517,920.00 |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 | 采购货物 | 16,814,513.34 | 58,584,349.16 |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5,098,715.44 | 8,762,189.24 |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491,196.75 | 12,922,376.49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340,986.09 | 14,765,717.88 |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123,231.59 | 11,723,800.29 |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3,491,306.70 | 13,690,100.80 |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3,049,692.43 | 28,543,692.10 |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489,097.61 | 14,781,303.24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1,709,518.11 | 28,517,190.46 |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1,249,730.13 | 15,084,149.52 |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517,408.00 | 8,088,480.00 |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322,243.02 | 17,750,707.92 |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000,770.31 | 6,034,102.86 | ||
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545,887.60 |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6,527,036.95 | 6,173,056.42 |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134,110.42 | 6,953,341.17 |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922,424.20 | 643,858.41 |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703,640.67 | 4,929,220.75 |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446,476.02 | 3,525,960.88 |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421,150.16 | 9,384,993.00 |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684,833.36 | 6,541,512.94 |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521,320.85 | 4,092,681.24 |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4,238,748.00 | 4,496,003.20 |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097,102.76 | 18,853,125.01 |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852,625.87 | 6,489,387.44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832,948.24 | 1,955,621.30 |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661,570.75 | 22,305,273.17 |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3,039,992.01 | 4,485,868.47 |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039,892.54 | 7,615,352.74 |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739,921.64 | 905,600.27 |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480,270.25 | 95,320.36 |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91,254.86 | 965,043.05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85,841.93 | 32,565,238.69 |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971,198.72 |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836,857.21 | 2,161,986.69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99,909.89 |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799,115.00 | 2,808,384.90 |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44,119.04 | 25,815,549.28 |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11,101.86 | 3,682,527.55 |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536,991.24 | 1,940,851.78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74,997.74 | 38,554.58 |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16,798.67 | 9,236.28 |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338,041.32 | 1,351,137.88 |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120,477.66 | 1,608,394.12 | ||
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98,320.00 |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55,453.46 | 368,216.92 |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38,935.76 | 1,477,231.00 | ||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23,008.86 | |||
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24,186.57 |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33,666.59 | 1,169,189.53 |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32,803.55 |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64,499.12 | 1,627,168.70 |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63,113.46 | 140,156.48 |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59,290.58 | 392,580.26 |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533,822.40 | 667,278.00 |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25,576.10 |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采购货物 | 508,725.00 |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94,123.89 | 3,174,536.94 |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23,500.68 | 8,648,751.34 | ||
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63,493.81 |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42,424.87 | 669,713.75 |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13,573.98 |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7,238.94 |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65,914.17 | 704,117.03 |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58,543.65 | 805,412.04 |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24,785.85 | 81,796.45 | ||
国药联瑞鑫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9,644.58 | 93,230.45 |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03,077.48 | 705,967.48 |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98,424.78 | 275,203.54 |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97,299.79 | 4,741.24 | ||
国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2,672.57 |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59,671.51 |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3,362.83 |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4,874.66 | 4,594,803.79 |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5,896.81 |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4,652.21 | 968.23 |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8,345.11 | 20,466,030.98 | ||
国药控股鑫烨(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6,460.18 |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9,113.63 | 66,304.00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采购货物 | 36,318.58 |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3,090.27 | 91,649.75 | ||
国药集团泰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203.54 |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7,128.35 |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267.61 |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61.95 | 1,550.43 |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0.02 | 9,008,194.70 | ||
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951,600.00 | |||
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994,804.64 |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4,739,757.39 |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203,615.04 | |||
深圳华药南方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28,876.12 |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38,540.08 |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71,450.14 |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40,000.00 | |||
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58,312.86 |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9,125.66 |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2,920.53 |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2,836.67 |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0,346.00 | |||
北京莱顿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36,987.05 | |||
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939.75 | |||
国药控股广安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861.95 |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906.19 |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722.40 |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259.47 |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69.91 |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556.45 |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85.15 |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3.38 |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567,688.08 | 10,697,802.35 |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102,220.77 | 8,558,367.24 |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124,239.62 | 4,550,044.92 |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569,449.59 | 54,315,041.34 |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84,196.79 | 2,400,665.00 |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279,713.20 | 1,572,128.27 |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69,461.76 | 995,887.08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59,259.43 | 12,676,655.87 |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7,661.60 | 64,020.00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6,420.28 | 91,803.00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2,480.57 | 205,967.44 |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2,029.77 | 205,725.69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6,221.24 | |||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接受劳务 | 74,442.65 | |||
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接受劳务 | 74,442.65 | |||
《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6,603.77 | 146,603.77 | ||
国药国际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6,603.77 | 56,603.77 |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4,858.86 | 29,761.54 |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32,680.00 | 7,698.11 |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867.92 | 2,891,132.08 |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250.00 |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150.94 | 107,204.00 | ||
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000.00 | 185,400.00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8,655.62 | |||
国药集团安徽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8,470.00 | |||
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9,308.49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0,160.00 | |||
国药控股(山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778.7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8,928,831.32 | 179,233,996.09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1,225,792.76 | 199,227,497.60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0,610,821.62 | 198,419,782.11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2,651,055.45 | 172,119,416.96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4,321,889.15 | 231,338,272.37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8,967,831.21 | 164,986,800.12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3,880,990.13 | 165,856,416.68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1,510,162.88 | 160,596,210.90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9,783,259.04 | 174,868,624.78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9,015,977.59 | 138,469,429.27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0,358,389.17 | 106,281,051.26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3,322,818.27 | 119,794,278.97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5,696,489.32 | 107,742,888.20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8,257,858.18 | 72,595,154.03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705,475.69 | 76,877,277.13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9,019,477.44 | 75,396,177.46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620,148.69 | 73,810,679.48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005,388.60 | 76,313,577.93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289,161.50 | 54,072,754.40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5,897,660.33 | 57,528,174.35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340,553.80 | 54,399,031.73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271,904.91 | 53,909,581.25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651,757.79 | 59,595,028.68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541,777.83 | 44,557,983.04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260,710.96 | 40,022,133.02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707,122.01 | 55,926,257.31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706,017.06 | 37,668,097.92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销售货物 | 43,786,770.72 | 32,775,929.94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268,567.90 | 27,001,995.57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1,714,788.29 | 35,220,119.07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826,409.42 | 33,870,651.29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38,268,672.76 | 503,261.85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419,129.39 | 26,356,213.35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845,922.74 | 30,062,992.91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106,809.42 | 21,958,928.71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736,393.21 | 25,252,745.12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682,356.57 | 33,268,553.51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509,349.74 | 41,547,541.32 |
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34,717,934.46 | 40,954,061.69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30,767,723.95 | 35,935,399.87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325,502.21 | 32,326,773.75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021,085.05 | 28,168,960.79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580,160.18 | 27,375,546.97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321,485.92 | 25,297,423.12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634,742.37 | 18,657,867.09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339,209.17 | 28,623,784.48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164,589.70 | 23,035,405.70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635,740.77 | 24,016,106.64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254,822.46 | 36,650,154.88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205,085.72 | 25,869,940.71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900,987.44 | 23,083,166.14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675,709.53 | 23,596,265.06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566,452.10 | 10,140,716.10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441,222.46 | 21,274,373.84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010,635.60 | 18,294,971.76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911,019.93 | 19,628,390.12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302,482.07 | 18,253,736.04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815,881.52 | 21,291,709.56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518,374.06 | 23,304,207.24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销售货物 | 21,764,067.39 | 37,129,433.75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510,395.46 | 23,007,519.21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477,710.73 | 17,991,466.44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445,606.28 | 12,648,857.58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071,281.09 | 20,077,364.92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815,373.52 | 14,978,248.93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417,124.38 | 5,108,684.31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474,749.56 | 16,613,993.75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166,404.04 | 16,855,129.95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918,299.65 | 14,496,781.75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392,229.34 | 16,286,322.93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261,682.78 | 11,677,467.36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698,681.37 | 17,633,706.48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687,731.83 | 11,629,807.98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682,467.30 | 17,744,194.66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110,298.09 | 15,083,166.76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925,287.20 | 12,769,470.12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808,040.95 | 11,822,913.00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14,297,815.52 | 1,849,126.21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284,861.43 | 15,425,553.62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92,519.43 | 13,083,250.33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64,142.60 | 24,232,251.32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910,489.68 | 12,887,579.05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293,012.29 | 11,140,875.88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056,083.91 | 7,581,617.96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701,255.78 | 13,950,775.81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276,645.97 | 11,604,375.90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172,328.84 | 18,024,994.44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888,084.85 | 10,664,753.77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994,904.49 | 18,702,938.46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783,934.29 | 8,209,229.73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776,083.26 | 10,887,947.69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698,121.22 | 9,632,016.35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373,855.26 | 7,255,773.27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241,563.91 | 8,551,143.77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053,454.93 | 8,650,033.71 |
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916,808.32 | 10,312,579.50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573,717.08 | 10,726,534.62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501,845.79 | 9,354,374.65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497,870.29 | 17,669,715.00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478,854.07 | 3,680,897.87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336,357.47 | 12,429,909.16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104,881.74 | 8,774,789.77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94,970.13 | 8,391,921.88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250,354.90 | 9,002,428.96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153,079.63 | 7,679,132.82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90,772.26 | 4,974,928.66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20,068.27 | 2,922,640.81 |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44,785.01 | 13,543,193.58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793,428.67 | 6,817,520.99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554,499.49 | 7,055,399.49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502,882.64 | 6,703,386.93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42,915.05 | 5,836,032.20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65,672.55 | 6,930,272.65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652,492.59 | 6,501,756.88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566,833.29 | 6,877,211.50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06,991.36 | 5,547,500.16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12,664.38 | 7,719,712.74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42,803.55 | 8,479,752.27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090,254.70 | 7,254,259.59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81,207.80 | 5,949,327.24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10,462.59 | 3,581,360.06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436,775.72 | 7,792,298.39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378,842.25 | 8,607,518.35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300,694.26 | 5,495,095.53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58,643.80 | 6,168,142.41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46,559.81 | 1,635,645.85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68,564.83 | 4,951,765.45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03,129.93 | 9,951,277.15 |
国药控股滨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26,711.51 | 5,093,054.90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14,355.84 | 7,919,107.49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04,003.46 | 3,456,247.20 |
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82,722.71 | 6,743,084.62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41,592.04 | 5,515,083.68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37,110.89 | 12,365,401.65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36,869.32 | 6,261,199.33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克苏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76,884.99 | 1,297,529.19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11,508.11 | 3,802,190.70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123,101.32 | 3,762,228.60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3,814,513.34 | 8,655,935.25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50,073.82 | 15,744,194.51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05,423.33 | 5,276,115.95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64,272.63 | 4,817,584.72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09,590.11 | 3,069,824.29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11,743.13 | 3,006,897.33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52,991.16 | 3,555,955.76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26,331.00 | 3,741,521.16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03,355.69 | 3,930,362.96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95,807.64 | 2,649,893.24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06,624.77 | 3,462,262.04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02,830.25 | 4,008,236.67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49,165.32 | 1,375,459.12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39,355.75 | 442,111.86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21,363.43 | 2,539,571.85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41,746.41 | 3,058,124.52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73,398.67 | 6,095,077.90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05,637.97 | 3,415,578.51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00,791.73 | 1,737,398.52 |
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89,220.60 | 5,435,544.70 |
国药控股南充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28,776.69 | 1,567,163.01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28,150.35 | 2,285,433.94 |
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19,106.20 | 2,139,469.05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14,987.09 | 1,984,439.61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11,036.77 | 2,431,299.79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48,476.43 | 2,415,528.82 |
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59,795.36 | 2,623,269.28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28,793.49 | 2,204,322.63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2,325,379.64 | 1,397,047.80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66,591.19 | 2,120,017.74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25,028.85 | 851,385.12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04,292.31 | 2,232,544.79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98,681.85 | 2,671,550.26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98,526.00 | |
国药控股吉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74,786.90 | 2,094,028.25 |
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66,123.92 | 709,723.21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30,094.23 |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13,113.41 | 2,577,689.62 |
国药控股酉阳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94,518.46 | 1,062,085.44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16,534.88 |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93,288.50 | 2,133,960.32 |
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84,511.10 | 1,331,927.79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73,081.41 | 1,845,907.91 |
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71,345.32 | 6,957,187.62 |
太极集团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71,214.87 | 3,882,916.84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9,471.00 | 3,405,052.43 |
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3,256.67 | 1,960,681.30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82,911.45 | 2,345,936.00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16,210.32 | 1,659,643.84 |
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37,150.95 | 731,304.83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1,504,751.27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82,879.44 | 1,590,659.56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97,164.40 | 1,353,661.02 |
国药控股湖北江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21,338.09 | 804,955.77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65,174.32 | 1,221,200.47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30,600.03 | 1,176,923.18 |
国药控股信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97,295.55 | 1,591,371.70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93,982.32 | 844,884.96 |
国药控股铜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88,141.60 | 2,203,362.84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80,753.91 | 1,639,543.17 |
锦州奥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9,979.81 | 946,536.64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6,124.74 | 564,355.95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39,744.50 | 1,378,802.72 |
国药控股大连鹏润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20,123.91 | |
北京星宜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86,209.60 | 2,015,478.12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66,277.53 | 907,731.64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3,842.26 | 1,165,360.98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19,697.74 | 549,726.49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99,628.37 | 2,496,064.15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70,349.02 | 1,131,569.62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50,812.85 | 1,500,782.75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7,291.10 | 639,722.26 |
国药控股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6,966.39 | 316,969.91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3,570.49 | 573,060.31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4,368.16 | 972,754.03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4,261.21 | 1,099,707.66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1,895.59 | 985,802.33 |
国药控股铜陵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1,741.55 | 1,502,063.65 |
上海卓瑞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0,973.46 | |
国药控股东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9,316.81 |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0,029.78 | 526,924.59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63,102.46 | 999,793.69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58,874.36 | 1,489,902.93 |
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6,408.66 | 404,153.99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3,982.89 | 1,143,451.14 |
国药集团辽宁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0,619.50 |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4,288.70 | 724,543.34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2,634.36 | 7,028,212.85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8,973.48 | 590,861.04 |
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8,658.40 | 2,141,946.87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31,143.39 | 497,376.77 |
国药控股图木舒克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9,327.43 | 574,343.34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5,003.46 | 470,250.01 |
国药控股叶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4,516.83 | 277,550.46 |
中国医疗器械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1,709.07 |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9,774.04 | 2,041,887.56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4,284.95 | 601,787.59 |
国药控股大冶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5,185.31 | 527,185.83 |
国药控股广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3,306.24 | 735,745.14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8,637.17 | 487,433.62 |
巴中市太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1,699.16 | 453,153.95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0,393.55 | 1,152,003.47 |
国药控股眉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9,185.86 |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7,019.50 | 662,957.55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拉尔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9,090.27 | 130,884.95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5,849.57 | 36,261.95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4,093.40 | 862,676.07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18,768.13 | 654,874.32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9,841.77 | 948,088.44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3,934.24 | 218,775.68 |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1,161.94 | 63,938.05 |
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6,987.64 | 277,433.65 |
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5,390.79 | 431,746.97 |
国药控股武汉江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7,893.84 | 124,247.80 |
国药控股四川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6,032.01 | 295,608.84 |
国药控股舞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8,782.32 | 482,909.76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8,566.35 | 220,850.44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7,847.88 | 477,839.83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0,362.83 | 1,481,510.48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医药批发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8,494.06 | 450,150.42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0,734.54 | 228,150.46 |
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9,322.57 | 157,725.66 |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3,185.84 | 142,031.86 |
国药集团山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0,575.22 | |
四川省宜宾五良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7,831.87 | 398,155.76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7,401.10 | 614,062.42 |
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5,801.50 | 724,531.31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4,705.85 | 350,301.62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0,350.30 | 260,797.40 |
国药器械诊断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4,373.80 |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7,600.07 | 319,745.12 |
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215,929.20 |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4,100.88 | 225,327.46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2,567.94 | 160,170.08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1,256.66 | 194,536.58 |
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7,689.51 | 133,777.80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6,494.16 | 294,741.24 |
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5,210.94 | 229,879.63 |
国药控股重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9,017.72 | 87,033.65 |
国药控股宜昌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5,620.69 | 114,053.11 |
湖南国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0,750.79 | |
国药控股广州花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0,603.18 | |
国药控股重庆渝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7,315.93 | 205,176.11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6,215.76 | 41,695.75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2,566.38 | 552,099.80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9,026.50 | 54,088.48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1,750.00 | 298,119.47 |
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7,817.69 | 283,532.72 |
国药控股息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1,198.58 | 113,398.92 |
国药控股株洲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4,292.18 | 63,579.55 |
国药控股西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877.72 | 185,362.48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035.03 | 84,552.21 |
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002.76 | 1,627,095.67 |
国药控股郑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8,913.26 | 120,817.68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5,789.03 | 1,614,669.05 |
国药控股鄂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6,513.27 | 636,460.17 |
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2,207.06 | 257,713.26 |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0,310.62 | 324,482.10 |
国药辽宁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9,642.78 | -14,337.61 |
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8,764.61 | 90,637.17 |
国药控股新特伊犁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8,247.08 | 294,741.24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9,284.96 | 210,684.02 |
国药控股巴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7,610.62 | 84,778.76 |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6,769.55 | 281,253.10 |
徐州万邦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076.11 | |
国药控股兴安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6,205.31 | |
国药控股甘孜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451.35 | 59,935.27 |
国药控股怀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876.11 | 537,610.60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557.52 | 451,999.98 |
国药控股商丘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165.32 | 220,583.38 |
国药控股浠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134.50 | 167,079.66 |
国药控股(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132.75 | 122,654.89 |
国药控股(湖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872.57 | 158,930.94 |
国药控股钰林重庆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752.22 | 174,762.64 |
南充市太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53,522.13 | 5,628.32 |
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920.35 | 337,847.82 |
国药控股黔南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633.64 | 12,831.86 |
国药控股枣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588.68 | 187,253.81 |
国药控股朝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384.07 | |
国药控股湖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326.22 | |
国药控股重庆市大足区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345.14 | 50,756.12 |
国药控股牡丹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637.17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398.23 |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273.63 | 68,145.84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123.86 | -93,824.79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644.40 | |
国药控股西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568.14 | 38,190.45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506.19 | 27,318.58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894.50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561.77 | 216,030.80 |
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469.03 | 766,560.47 |
国药控股湖南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088.50 | 156,743.37 |
国药控股邓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823.01 |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562.83 | 190,428.31 |
国药控股巴中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237.17 | |
国药控股(保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070.80 | 73,961.06 |
国药控股宁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973.45 | 18,884.96 |
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234.07 | 10,234.07 |
国药控股新疆阿勒泰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234.07 | |
国药控股九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194.69 | 825,842.48 |
国药控股湘潭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19.47 | |
国药控股凉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52.21 | 104,368.14 |
国药控股嘉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97.35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48.68 |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5.67 |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12,677.41 | 1,714,129.20 |
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00,934.81 | |
国药控股重庆国万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81,366.06 | |
国药控股武汉恒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4,123.89 |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442,477.88 | |
国药控股锦州九州隆达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41,079.64 |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6,893.20 | |
国药控股河池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3,755.76 | |
国药控股山西吕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5,168.14 |
国药控股滨海(寿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2,991.15 | |
国药控股山西润禾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4,247.79 | |
国药控股重庆南川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584.07 | |
国药乐仁堂邢台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88,672.56 | |
南昌国药控股国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4,089.52 | |
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5,787.61 | |
国药乐仁堂沧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886.73 | |
国药控股临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823.00 | |
国药控股宜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469.03 | |
北京国控云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298.56 | |
国药控股武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803.52 | |
国药控股瑞康(文山)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753.98 | |
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821.23 | |
国药控股公安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368.14 | |
国药控股舟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315.05 | |
国药控股阳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813.80 | |
国药控股齐齐哈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355.75 | |
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980.88 |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884.95 | |
国药控股宁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644.25 | |
国药控股上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539.82 |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97.35 |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844.25 |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743.36 | |
国药控股乌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212.38 | |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957.52 |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283.19 |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泸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033.63 | |
国药集团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31.86 | |
国药器械抚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92.04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6.87 |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63.11 | |
国药控股秀山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1,386.37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692,021.91 | 8,948,709.07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575,789.40 | 1,219,047.60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73,343.64 | 661,772.20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71,428.56 | 552,380.96 |
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14,059.51 |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30,911.93 | 1,431,355.71 |
国药控股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7,873.02 |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1,000.00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433.96 |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89.91 |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16,561.58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6,603.77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943.40 |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3,230.9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定价政策:
本公司从关联方购买以及销售给关联方货物的价格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向关联方支付以及从关联方收取的租金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71,428.56 | 552,380.9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9,302,714.25 | 17,803,983.38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989,214.89 | 12,018,547.38 | 717,644.17 | 1,411,407.09 |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3,604.00 | 52,554.8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国控北京向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入其办公用房,租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15,946,285.68元(2021年:人民币15,793,316.75元)。
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前景向天元物业租入其办公用房,租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人民币2,957,000.02元(2021年:人民币1,699,999.98元)。
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医疗向天元物业租入其办公用房,租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人民币399,428.55元(2021年:人民币310,666.65元)。
本公司之子公司国控天星向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租入其仓库,租期自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已于2021年9月30日终止合同,根据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人民币9,706,859.06 元(2021年:人民币13,429,954.47元)
本年度,本公司向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租入其办公用房,租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人民币53,604.00元(2021年:人民币52,554.86元)。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48.94 | 1,831.6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资金往来(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 | 关联交易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2021/2/25 | 2022/2/24 |
2021年 | 关联交易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450,000,000.00 | 2021/2/25-2021/5/31 | 2021/11/14-2022/2/24 |
应收账款保理 | 2022年 | 2021年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540,946,220.88 | 961,631,161.93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15,531,659.41 |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以无追索权方式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人民币1,540,946,220.88元(2021年:人民币1,177,162,821.34元)。
应收票据贴现:
本集团根据资金需求,将收到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至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贴现,贴现率根据贴现时金融市场利率确定。2022年度,贴现金额共计人民币140,006,186.29元(2021年度:人民币698,802,814.01元)。
其他资金拆借:
本年度,本集团子公司国药慧鑫与其少数股东共青城金堤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杜素敏签订借款协议,获取借款人民币1,500,000.00元,期限为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2月9日,不计息。此部分借款已于2022年2月共计偿还人民币1,500,000.00元。
2021年,本集团子公司国药慧鑫与其少数股东共青城金堤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杜素敏签订借款协议,获取借款人民币3,000,000.00元,期限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4日,不计息。此部分借款已于2021年12月共计偿还人民币3,000,000.00元。
(2) 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22年 | 2021年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利息收入 | 9,341,321.45 | 15,437,808.44 |
(3)利息支出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22年 | 2021年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保理利息支出、短期借款利息支出、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20,056,222.21 | 29,629,439.35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保理利息支出、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3,999,702.79 |
(4)短期借款(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2022年 | 2021年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注: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来自关联方财务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自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处获得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0.5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3.70%。)。
(5)应付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2022年 | 2021年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269,902.77 | 5,636,536.57 |
(6)其他非流动负债(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2022年 | 2021年 |
医药集团-特准储备金 | 259,113,356.34 | 151,813,826.58 |
医药集团-甲流储备金 | 488,024,070.21 | 488,024,070.21 |
注:上述款项系国药集团下拨给本集团的医药储备资金,该等款项不计息、无抵押、无固定偿还期限。
(7)存放关联方的货币资金(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2022年 | 2021年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839,485,123.89 | 502,732,965.15 |
2022年度,上述存款年利率为0.25%-1.90%(2021年度:0.35%-1.89%)。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2,049,116.21 | 28,929,698.0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18,880,569.42 | 41,077,048.5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17,574,497.92 | 18,089,040.8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17,410,485.10 | 26,937,176.4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17,205,757.35 | 15,316,778.4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4,683,037.87 | 15,625,221.6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14,220,928.47 | 20,967,330.3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7,800,787.34 | 6,115,577.6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7,376,334.73 | 4,279,393.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7,338,396.82 | 1,285,054.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6,935,321.21 | 1,589,339.8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6,908,804.10 | 6,547,779.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6,886,022.61 | 16,400,690.89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6,346,374.26 | 1,185,349.3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5,139,597.12 | 4,461,011.29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4,992,998.5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4,700,000.00 | 2,566,579.8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3,605,133.21 | 4,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13,896,378.17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3,583,815.33 | 543,603.2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3,502,072.60 | 3,186,551.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3,009,704.49 | 5,840,255.9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2,977,998.40 | 3,734,319.1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2,868,000.00 | 1,533,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2,611,214.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2,300,000.00 | 3,193,42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2,139,119.40 | 1,398,884.8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2,062,496.30 | 2,372,262.1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1,962,874.30 | 5,784,489.19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1,862,417.77 | 7,725,865.9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1,855,622.00 | 390,717.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1,745,364.00 | 3,099,818.5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1,738,000.00 | 1,479,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1,681,000.00 | 1,363,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451,973.67 | 5,601,578.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1,368,075.28 | 1,345,272.5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1,100,692.17 | 1,353,690.3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902,491.12 | 5,555,314.2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824,606.85 | 872,683.2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806,266.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799,928.2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792,832.60 | 79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666,582.2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606,621.23 | 2,057,179.2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434,489.80 | 9,170,935.8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400,000.00 | 1,1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162,424.06 | 377,159.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73,401.6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72,508.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50,000.00 | 1,170,155.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10,355.93 | 8,699,441.7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28,376,149.9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6,490,388.7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18,597,055.8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18,422,960.7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16,893,596.5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248,85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10,059,227.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9,456,868.3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8,162,571.3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6,877,568.0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6,667,585.6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6,665,172.8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6,452,734.5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5,593,608.5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5,251,984.9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4,71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4,477,820.1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4,268,553.0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3,409,626.3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3,4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2,925,03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2,620,187.19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2,1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1,802,483.2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1,435,518.3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1,38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833,881.2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827,968.2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6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362,593.1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310,5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265,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138,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110,4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69,865.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44,682,775.25 | 40,212,103.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35,903,944.34 | 30,611,368.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28,746,014.20 | 30,076,333.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21,852,746.58 | 24,921,605.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19,314,053.46 | 20,052,357.0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 | 17,308,584.00 | 201,964.00 |
公司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6,253,259.73 | 12,376,997.11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14,640,668.70 | 8,406,375.0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14,183,363.46 | 19,604,972.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13,842,443.94 | 16,827,243.4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12,499,282.03 | 2,400,288.2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12,151,054.04 | 25,579,245.0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11,501,226.86 | 18,885,390.4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11,277,192.22 | 285,701.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11,095,821.05 | 18,603,026.0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10,609,506.87 | 8,200,091.1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9,975,793.41 | 10,853,448.21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8,988,556.60 | 11,941,532.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7,560,051.53 | 6,769,906.5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7,061,275.69 | 6,370,785.2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6,770,917.35 | 4,519,251.3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6,488,081.60 | 4,816,060.45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6,328,238.12 | 2,756,847.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6,047,163.83 | 4,886,309.2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6,039,634.36 | 3,281,631.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6,030,227.32 | 17,018,051.8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5,534,858.69 | 7,599,621.21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5,417,329.90 | 4,695,147.51 | ||
应收账款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5,388,079.53 | 8,726,348.7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5,257,216.04 | 5,460,238.9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5,234,851.20 | 5,197,392.2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5,116,203.27 | 2,172,048.4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4,732,551.47 | 3,253,488.2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4,726,881.22 | 4,035,992.91 | ||
应收账款 | 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678,822.44 | 4,543,020.17 | ||
应收账款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4,585,698.41 | 6,600,871.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4,531,227.28 | 1,557,609.9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4,519,949.75 | 3,652,699.7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4,325,669.64 | 3,918,785.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4,187,149.90 | 3,214,440.5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4,159,338.26 | 2,720,783.62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4,138,451.73 | 3,895,708.92 | ||
应收账款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4,122,617.72 | 5,064,660.4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3,974,597.21 | 1,374,109.21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3,808,567.48 | 694,549.5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3,796,295.18 | 4,762,551.2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3,743,403.93 | 1,759,821.05 | ||
应收账款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3,733,514.5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3,675,229.26 | 4,165,865.1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3,532,059.82 | 3,404,419.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3,499,344.88 | 5,784,377.5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3,415,695.35 | 4,078,662.4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3,392,969.72 | 169,270.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3,365,975.95 | 4,414,387.5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3,293,185.65 | 1,870,723.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3,234,626.88 | 3,876,818.87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3,203,311.08 | 1,273,873.9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3,174,691.17 | 4,030,483.1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3,168,235.66 | 2,210,107.2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2,999,528.98 | 2,903,975.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2,977,311.56 | 546,387.90 | ||
应收账款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2,759,925.28 | 1,692,490.8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2,597,126.42 | 483,945.1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2,460,939.11 | 3,150,942.2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2,450,718.48 | 2,543,622.1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2,405,079.44 | 2,172,232.9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2,211,322.61 | 2,201,834.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2,198,653.30 | 1,651,929.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 | 2,146,432.88 | 3,272,903.3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2,099,549.56 | 1,151,061.2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2,092,364.10 | 3,472,627.3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2,076,833.40 | 2,928,808.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2,055,382.76 | 2,025,439.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2,036,427.06 | 1,641,379.20 |
应收账款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2,019,197.88 | 204,740.3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1,994,696.97 | 2,205,581.85 | ||
应收账款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12,300.38 | 3,769,881.7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1,842,712.70 | 1,633,853.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1,808,469.70 | 1,245,918.95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1,806,808.24 | 2,013,404.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1,770,054.17 | 1,668,101.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1,745,963.05 | 1,655,881.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1,713,926.63 | 4,883,990.7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1,710,036.92 | 455,140.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1,696,793.90 | 728,40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1,668,143.20 | 2,156,953.1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1,636,056.16 | 394,740.5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1,590,547.70 | 1,407,701.4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1,561,890.93 | 2,406,170.5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1,550,285.24 | 2,129,684.6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1,519,954.72 | 1,447,672.1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1,510,316.86 | 1,725,017.9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1,419,584.38 | 1,520,788.8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401,984.00 | 3,340,56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1,362,989.06 | 4,373,554.8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1,244,126.92 | 1,321,035.8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1,234,219.01 | 1,293,201.54 | ||
应收账款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1,121,062.42 | 2,076,723.4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1,118,666.78 | 550,644.9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1,078,044.64 | 814,820.5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1,052,525.52 | 1,511,390.40 | ||
应收账款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1,033,786.72 | |||
应收账款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012,588.18 | 1,217,001.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981,138.24 | 586,009.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959,721.11 | 972,466.6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948,723.55 | 838,229.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938,026.42 | 326,661.7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912,730.88 | 1,120,681.9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888,153.60 | 555,096.00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857,996.86 | 772,613.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810,449.30 | 797,344.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777,619.95 | 682,035.54 | ||
应收账款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771,591.60 | 2,739,247.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746,333.52 | 472,931.3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710,425.24 | 637,831.6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充医药有限公司 | 702,644.20 | 519,269.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700,086.92 | 1,592,216.8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695,241.60 | 213,564.50 | ||
应收账款 |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687,821.45 | 2,667,850.71 | ||
应收账款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680,455.52 | 342,880.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601,477.83 | 306,910.7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594,944.27 | 547,592.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592,162.60 | 360,387.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589,706.50 | 528,993.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561,975.99 | 511,455.5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536,267.20 | 1,264,131.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506,393.60 | 675,718.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504,927.70 | 225,298.55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469,928.14 | 301,327.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455,459.00 | 2,945,211.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441,112.55 | 504,707.59 | ||
应收账款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417,421.92 | 497,098.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安有限公司 | 395,269.77 | 274,573.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386,730.80 | 277,712.21 | ||
应收账款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22,503.00 | 454,131.16 | ||
应收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 | 311,015.31 | 606,937.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300,808.00 | 460,51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298,953.50 | 276,847.40 | ||
应收账款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98,141.88 | 327,750.6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 | 293,448.60 | 623,700.50 |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 | 283,882.95 | 793,176.88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279,823.44 | 770,842.24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277,548.00 | 166,528.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67,121.95 | 70,295.2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265,095.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 | 261,718.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酉阳县医药有限公司 | 257,227.20 | 526,088.50 | ||
应收账款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257,15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254,352.80 | 777,651.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243,6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235,870.20 | 249,783.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230,542.47 | 28,91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222,038.40 | 166,528.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221,598.00 | 1,241,378.6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鹏润有限公司 | 205,53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200,156.00 | 1,372,353.7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191,681.66 | 279,041.8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187,598.80 | 31,752.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178,222.68 | 482,115.9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175,710.00 | 128,85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171,051.93 | 152,569.6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169,879.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68,857.60 | 808,638.84 | ||
应收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 | 159,682.00 | 1,672,354.7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158,409.30 | 271,381.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154,884.48 | 846,129.4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151,798.16 | 655,560.6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151,248.30 | 613,895.9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144,876.60 | 250,516.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136,663.30 | 104,095.50 | ||
应收账款 | 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34,428.40 | 451,878.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132,180.88 | 438,203.42 | ||
应收账款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 | 128,690.71 | 131,140.38 |
公司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118,558.50 | 227,91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118,175.76 | 346,689.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117,779.40 | 2,39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113,001.0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 | 111,019.20 | 111,019.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106,088.00 | 2,131,668.7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103,136.67 | 202,358.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 102,735.00 | 72,25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94,627.96 | 150,207.5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92,566.00 | 61,245.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89,600.00 | 205,832.76 | ||
应收账款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 85,742.40 | 912,615.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84,275.70 | |||
应收账款 | 北京星宜诊所有限公司 | 78,271.95 | 127,916.35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73,87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69,253.00 | 85,31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64,820.00 | 204,48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64,184.60 | 230,035.6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61,915.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60,684.92 | 44,78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56,040.00 | 1,432,38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54,372.54 | 34,918.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49,248.00 | 47,116.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49,24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45,67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 | 43,302.00 | 43,30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40,424.00 | 1,257,5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 | 39,885.00 | 64,121.00 | ||
应收账款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39,448.24 | 1,634,833.1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37,600.00 | 37,6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37,144.00 | 178,95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眉山医药有限公司 | 32,41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32,060.00 | 89,787.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31,470.00 | 243,403.00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29,020.00 | 121,466.26 | ||
应收账款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26,741.19 | 15,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川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25,928.00 | 68,160.00 | ||
应收账款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22,298.36 | 150,722.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 | 19,446.00 | 109,05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19,446.00 | 74,976.00 |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宜宾五良医药有限公司 | 19,44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 | 18,558.00 | 18,55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17,605.15 | 14,312.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 12,334.00 | 58,14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1,66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11,077.50 | 87,59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 | 9,024.95 | 11,63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株洲有限公司 | 7,434.50 | 37,172.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2,236.50 | 56,482.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1,085.70 | |||
应收账款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392.67 | 29,928.90 | ||
应收账款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 3,979,066.94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1,843,485.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897,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 | 340,8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 | 332,504.64 | |||
应收账款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95,224.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267,801.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234,447.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229,101.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204,456.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174,84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宜宾医药有限公司 | 129,50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特伊犁药业 | 111,019.20 |
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 | 102,240.00 | |||
应收账款 |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 | 96,509.40 | |||
应收账款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2,263.52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72,12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68,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51,31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41,08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23,908.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甘孜州医药有限公司 | 20,44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凉山医药有限公司 | 13,10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 | 12,37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2,803.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 | 892.80 | |||
预付款项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52,719,940.60 | 3,887,485.00 | ||
预付款项 | 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 12,022,318.65 | 516,509.72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404,000.00 | |||
预付款项 | 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74,010.00 | |||
预付款项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970,282.71 | 284,658.38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97,320.32 | |||
预付款项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4,889.91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45,000.00 | |||
预付款项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985.13 | |||
预付款项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4,981.15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4,317.90 | 4,317.90 | ||
预付款项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375.90 | 3,375.90 | ||
预付款项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1,908.03 | |||
预付款项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490.51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681.93 | 159,438.58 | ||
预付款项 | 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385,884.96 | |||
预付款项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58,672.99 | |||
预付款项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44,485.20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2,212.04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661.95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372.06 | |||
预付款项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117.70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233,126.66 | 909,282.72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46,698.81 | 1,536,512.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757,664,723.42 | 181,967,596.64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150,610,498.99 | 179,558,354.55 |
应付票据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9,149,920.00 | 102,198,600.00 |
应付票据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4,950,110.20 | 35,666,089.96 |
应付票据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30,747,000.00 | 43,200,000.00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18,657,360.00 | 615,124.80 |
应付票据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6,336,000.00 | 7,020,000.00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6,164,865.89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5,654,240.00 | |
应付票据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4,608,137.37 | 28,352,760.02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2,737,920.00 | 3,201,040.00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2,114,666.77 | 1,591,178.82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703,681.22 | 1,140,993.78 |
应付票据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49,464.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1,312,800.00 | 689,220.00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392,822.00 | 79,926.80 |
应付票据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03,806.07 | |
应付票据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124,936.55 | |
应付票据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8,464.00 | 2,737,803.30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13,806,720.00 | |
应付票据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3,485,854.73 | |
应付票据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2,908,71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1,897,386.00 | |
应付票据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42,659.55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452,000.00 | |
应付票据 | 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310,000.00 | |
应付票据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062,048.00 | |
应付票据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12,964.57 | |
应付票据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740,994.40 | |
应付票据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5,08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404,893.56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3,114.00 | |
应付账款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96,537,285.18 | 372,134,614.96 |
应付账款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9,695,780.26 | 35,615,578.51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36,524,888.26 | 108,562,887.96 |
应付账款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34,611,566.58 | 9,493,592.92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11,921,607.98 | 17,517,083.02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10,017,313.32 | 17,845,071.04 |
应付账款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9,226,634.60 | 8,149,601.23 |
应付账款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8,065,054.81 | 889,357.19 |
应付账款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7,975,702.21 | 9,515,358.49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7,202,789.31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413,002.29 | 6,640,511.88 |
应付账款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4,679,958.27 | 65,655,965.62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4,202,993.84 | 6,742,659.48 |
应付账款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3,626,987.50 | 1,750,857.46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315,181.99 | 5,667,729.17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 | 3,298,351.05 | 10,106,827.69 |
应付账款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149,511.84 | 531,810.0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2,862,810.70 | 1,692,388.5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2,856,665.99 | 2,732,416.16 |
应付账款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680,587.19 | 2,033,026.19 |
应付账款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2,618,366.72 | 3,043,185.91 |
应付账款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220,719.60 | 3,520,674.41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168,186.15 | 1,794,230.69 |
应付账款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84,576.07 | 1,317,156.68 |
应付账款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39,778.05 | 6,021,837.37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916,990.47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1,886,423.22 | 1,279,805.78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1,800,482.61 | 773,834.6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1,371,235.20 | 2,501,556.83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1,259,858.39 | 4,187,115.13 |
应付账款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1,234,995.01 | 4,087,218.97 |
应付账款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1,173,829.44 | 3,205,373.94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107,127.24 | 3,131,959.86 |
应付账款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919,376.11 | 10,312,117.71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860,332.80 | |
应付账款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742,518.12 | 892,857.97 |
应付账款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722,727.57 | 1,445,572.19 |
应付账款 | 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676,811.75 |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643,072.58 | 581,343.04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531,117.29 | 749,580.55 |
应付账款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 522,198.54 | 311,496.64 |
应付账款 | 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 | 410,748.00 | |
应付账款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67,406.82 | 374,243.47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25,192.10 | 571,082.81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296,846.23 | 1,099,648.27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295,118.04 | 212,676.5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241,589.49 | 420,580.00 |
应付账款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1,356.00 | 350,701.32 |
应付账款 | 国药联瑞鑫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3,147.56 | 55,353.60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201,858.13 | 238,861.15 |
应付账款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99,901.20 | 217,586.40 |
应付账款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184,408.00 | 84,819.97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180,510.00 | 188,229.82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76,481.89 | 1,119,951.65 |
应付账款 | 北京康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74,084.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器械有限公司 | 167,818.50 | |
应付账款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51,664.00 | 575,172.00 |
应付账款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15,539.83 | |
应付账款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88,408.85 | 69,798.83 |
应付账款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81,460.41 | 166,002.63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72,148.83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56,066.44 | 743,932.5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39,113.63 | |
应付账款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36,328.20 | 36,328.20 |
应付账款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35,044.25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27,128.35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24,693.81 | |
应付账款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16,140.97 | 958,474.48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13,589.38 | |
应付账款 | 北京莱顿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12,904.78 | 40,117.75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12,642.00 | |
应付账款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224.41 | 11,257.30 |
应付账款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10,472.40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9,249.00 | 46,260.55 |
应付账款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3,194.81 | 21,798.01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071.06 | 1,071.06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 | 809.62 | 809.62 |
应付账款 | 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70.13 | 470.13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9.69 | 2,171,377.1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74.34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0.14 | 33.52 |
应付账款 | 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 | 29,239,429.70 | |
应付账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9,772,219.29 | |
应付账款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8,603,185.85 |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930,836.25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732,999.05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727,560.0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278,800.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 | 274,763.66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220,806.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150,660.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113,078.04 | |
应付账款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5,680.16 |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20,288.89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16,920.00 |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2,553.2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6,986,940.00 | 38,246.4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2,524,03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794,88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729,144.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698,4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 | 455,04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426,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366,172.00 | 97,32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339,546.00 | 30,251.4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267,904.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249,6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232,8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227,12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174,657.60 | 817,938.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174,596.4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161,804.00 | 64,168.00 |
合同负债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135,9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辽宁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34,253.65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112,75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叶县有限公司 | 112,32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110,115.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106,08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随州有限公司 | 100,51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黔南州有限公司 | 94,27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90,000.00 | |
合同负债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 89,05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85,17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81,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80,89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79,2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73,5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重庆渝都医药有限公司 | 66,789.00 | 66,789.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66,789.00 | 6,468.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酉阳县医药有限公司 | 57,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56,97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56,16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48,976.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48,048.00 | |
合同负债 | 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 | 42,11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38,528.00 | |
合同负债 | 北京星宜诊所有限公司 | 34,735.95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33,756.02 | 0.02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29,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28,8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28,188.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27,624.00 | 38,644.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26,52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滨州有限公司 | 24,624.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22,98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20,611.60 | 3.6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20,24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20,16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枣阳有限公司 | 18,678.4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18,388.8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18,320.01 | 0.01 |
合同负债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9,100.51 | 9,100.51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9,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8,478.40 | 38.4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2,4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1,848.00 | 1,848.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115.04 | 115.04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齐齐哈尔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8.00 | 8.00 |
合同负债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1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 | 0.60 | 0.6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0.50 | 0.5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0.01 | 151,47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156,698.9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重庆国万医药有限公司 | 91,970.35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64,271.68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58,677.6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53,79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42,123.89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34,78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24,070.8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13,865.92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钰林重庆医药有限公司 | 10,938.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9,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7,852.7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郑州有限公司 | 6,841.5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西安有限公司 | 1,8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465.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32,670,450.69 | 150,677,415.16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6,932,887.94 | 18,878,368.77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3,073,925.80 | 3,080,835.05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1,460,155.80 | 1,388,133.34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66,013.96 | 679,078.41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519,350.00 | 519,350.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366,332.67 | 371,845.99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58,149.52 | 41,070.8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8,750.00 | 78,75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4,600.00 | 74,6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58,410.42 | |
其他应付款 | 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58,410.42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704,061.44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316,913.52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5,039.17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5,629.98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3,972.41 | |
其他应付款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242.42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22年 | 2021年 | |||||
投资承诺 | 24,000,000.00 | 42,000,000.0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590,021,344.44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或地区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集团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集团有如下报告分部,分别为:
-本集团有一个主要报告分部,即商业分部,由药品销售的经营分部组成。-本集团的其他报告分部由药品生产及物流分部组成。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分部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经营分部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本集团主要服务用户都在中国内地。在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中,其他地区收入在本集团收入中并不重大。由于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内地经营业务,因此本集团非流动性资产都在中国内地。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商业分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44,132,239,012.54 | 1,366,344,751.70 | 45,498,583,764.24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42,580.54 | 243,211,677.73 | -243,354,258.27 | |
利息收入 | 59,782,964.57 | 20,500,502.53 | -9,481,886.04 | 70,801,581.06 |
利息费用 | 21,667,235.54 | 5,505,810.26 | -296,121.15 | 26,876,924.65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0,800,307.75 | 380,800,307.75 | ||
资产减值损失 | 5,260,641.72 | -120,236.77 | 5,140,404.95 | |
信用减值损失 | 24,100,809.71 | -303,118.15 | 23,797,691.56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44,814,081.67 | 23,235,414.02 | 68,049,495.69 | |
利润总额 | 2,593,155,712.55 | 94,730,186.34 | 2,687,885,898.89 | |
所得税费用 | 556,048,895.44 | 3,131,633.76 | 559,180,529.20 | |
净利润 | 2,037,106,817.11 | 91,598,552.58 | 2,128,705,369.69 | |
资产总额 | 27,220,832,193.92 | 2,443,772,125.86 | -55,562,320.19 | 29,609,041,999.59 |
负债总额 | 12,849,635,540.11 | 955,498,762.05 | -55,562,320.19 | 13,749,571,981.97 |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456,762,312.60 | 1,456,762,312.60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93,119,791.17 | 90,500,384.13 | 183,620,175.3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1)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5个月到5年,形成经营租赁。2022年本集团由于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636,540.48元(2021年:1,015,496.57元)。主要的租出房屋及建筑物列示于投资性房地产,参见审计报告附注五、13。
经营租赁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损益列示如下:
2022年 | 2021年 | |||||
租赁收入 | 636,540.48 | 1,015,496.57 |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2022年 | 2021年 | |||||
1年以内(含1年) | 580,000.00 | 580,000.00 | ||||
1年至2年(含2年) | 600,000.00 | 580,00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600,000.00 | |||||
1,180,000.00 | 1,760,000.00 |
(2) 作为承租人
2022年 | 2021年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1,544,413.36 | 12,463,932.4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3,435,276.31 | 21,140,526.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509,606.63 | 80,311.08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26,928,042.33 | 91,748,409.06 |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20年。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本集团不能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
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本集团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2022年 | 2021年 | |||||
1年以内(含1年) | 10,351,800.00 |
比较数据若干比较数据已经过重述,以符合本年度之列报要求。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077,617,277.73 |
1年以内小计 | 4,077,617,277.73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077,617,277.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77,617,277.73 | 100.00 | 106,258,288.37 | 2.61 | 3,971,358,989.36 | 4,161,244,791.34 | 100.00 | 99,486,476.56 | 2.39 | 4,061,758,314.78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77,617,277.73 | 100.00 | 106,258,288.37 | 2.61 | 3,971,358,989.36 | 4,161,244,791.34 | 100.00 | 99,486,476.56 | 2.39 | 4,061,758,314.78 |
合计 | 4,077,617,277.73 | / | 106,258,288.37 | / | 3,971,358,989.36 | 4,161,244,791.34 | / | 99,486,476.56 | / | 4,061,758,314.7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077,617,277.73 | 106,258,288.37 | 2.61 |
合计 | 4,077,617,277.73 | 106,258,288.37 | 2.6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客户划分为集团内关联方(指本集团之最终母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关联方)、医院客户、其他经销商三类,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9,486,476.56 | 6,815,966.28 | 44,154.47 | 106,258,288.37 | ||
合计 | 99,486,476.56 | 6,815,966.28 | 44,154.47 | 106,258,288.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4,154.4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北京英智京西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货款 | 44,154.47 | 已破产,法院宣判无可执行财产 | 按公司规定应收账款核销程序 | 否 |
合计 | / | 44,154.47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 92,903,754.54 | 2.28 | 929,037.55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91,944,512.76 | 2.25 | |
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87,611,429.25 | 2.15 | 4,380,571.46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 61,479,920.11 | 1.51 | 614,799.20 |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 | 45,051,807.66 | 1.10 | 450,518.08 |
合计 | 378,991,424.32 | 9.29 | 6,374,926.29 |
其他说明
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人民币301,768,711.08元以无追索权方式与金融机构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确认利息及手续费合计人民币4,507,506.27元,计入投资收益。2021年无此类业务。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0,223,275.69 | |
其他应收款 | 1,399,777,899.01 | 1,294,897,762.39 |
合计 | 1,430,001,174.70 | 1,294,897,762.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5,115,658.12 |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107,617.57 |
合计 | 30,223,275.69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8,278,656.52 |
1年以内小计 | 148,278,656.52 |
1至2年 | 1,129,235,549.97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26,840,018.81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576,326.29 |
合计 | 1,399,777,899.0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 | 1,070,000,000.00 | 1,060,000,000.00 |
甲流药品储备款项 | 126,840,018.81 | 126,840,018.81 |
应收碘补贴款 | 75,449,531.96 | 41,989,043.77 |
应收关联方特准储备金 | 50,518,352.13 | 50,518,352.13 |
应收政府补助 | 32,890,000.00 | |
备用金及保证金 | 7,644,472.20 | 10,276,323.51 |
其他 | 41,011,850.20 | 8,723,700.11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576,326.29 | -3,449,675.94 |
合计 | 1,399,777,899.01 | 1,294,897,762.3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449,675.94 | 3,449,675.9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26,650.35 | 1,126,650.3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576,326.29 | 4,576,326.2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 | 3,449,675.94 | 1,126,650.35 | 4,576,326.29 | |||
合计 | 3,449,675.94 | 1,126,650.35 | 4,576,326.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控华鸿 | 现金池 | 300,000,000.00 | 1年以内 | 21.36 | |
国控天星 | 现金池 | 300,000,000.00 | 1年以内 | 21.36 | |
国控北京 | 现金池及应收特准储备金 | 250,518,352.13 | 1年以内 | 17.84 | |
国控康辰 | 现金池 | 250,000,000.00 | 1年以内 | 17.80 | |
应收政府碘补贴款 | 应收碘补贴 | 75,449,531.96 | 2年以内 | 5.37 | 3,277,733.57 |
合计 | / | 1,175,967,884.09 | / | 83.73 | 3,277,733.5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财政部 | 应收碘补贴 | 75,449,531.96 | 2年以内 | 2023年-2024年 |
其他说明无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770,375,405.68 | 3,770,375,405.68 | 3,770,375,405.68 | 3,770,375,405.6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398,610,881.12 | 1,398,610,881.12 | 1,208,358,190.94 | 1,208,358,190.94 | ||
合计 | 5,168,986,286.80 | 5,168,986,286.80 | 4,978,733,596.62 | 4,978,733,596.6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国瑞药业 | 324,998,837.96 | 324,998,837.96 | ||||
国药物流 | 52,545,200.00 | 52,545,200.00 | ||||
国药空港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国药健坤 | 44,247,400.00 | 44,247,400.00 | ||||
国药前景 | 6,754,661.89 | 6,754,661.89 | ||||
国控北京 | 1,478,443,122.87 | 1,478,443,122.87 | ||||
国控康辰 | 677,635,524.18 | 677,635,524.18 | ||||
国控华鸿 | 605,626,110.27 | 605,626,110.27 | ||||
国控天星 | 518,067,648.51 | 518,067,648.51 | ||||
北京医疗 | 10,180,900.00 | 10,180,900.00 | ||||
国控盛原 | 21,676,000.00 | 21,676,000.00 | ||||
国药特医 | 10,200,000.00 | 10,200,000.00 | ||||
国药新特药房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3,770,375,405.68 | 3,770,375,405.6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青海制药 | 116,313,190.99 | 5,935,563.81 | 5,107,617.57 | 117,141,137.23 | |||||||
宜昌人福 | 1,092,044,999.95 | 374,864,743.94 | 185,440,000.00 | 1,281,469,743.89 | |||||||
小计 | 1,208,358,190.94 | 380,800,307.75 | 190,547,617.57 | 1,398,610,881.12 | |||||||
合计 | 1,208,358,190.94 | 380,800,307.75 | 190,547,617.57 | 1,398,610,881.12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405,616,961.70 | 17,831,795,507.14 | 19,198,287,530.31 | 17,790,779,668.41 |
其他业务 | 40,408,494.13 | 6,929,399.86 | 3,503,669.99 | 998,230.05 |
合计 | 19,446,025,455.83 | 17,838,724,907.00 | 19,201,791,200.30 | 17,791,777,898.4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商品销售-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商品销售 | 19,405,616,961.70 | 19,405,616,961.70 |
其他 | 40,408,494.13 | 40,408,494.1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9,446,025,455.83 | 19,446,025,455.8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2,035,125.97 | 360,210,156.71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0,800,307.75 | 380,221,776.8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36,974.1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469,009.13 | 405,223.88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26,100.57 | |
保理利息支出及手续费 | -4,507,560.26 | 318,764.94 |
合计 | 610,033,856.71 | 743,582,022.99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82,183.6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471,107.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 1,236,974.12 |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37,552.1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277,445.5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999,341.07 | |
合计 | 53,075,926.2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65 | 2.6031 | 2.6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25 | 2.5328 | 2.532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姜修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