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领导人员契约管理办法(试行)》、《企业负责人契约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相关约定,制定了《电子城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岗位聘任协议书》等相关协议文件,通过契约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采取与业绩紧密挂钩的考核激励和有效的制衡监督机制,实现了责权利高度统一,有助于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张一弛、伏军、宋建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