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00 公司简称: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蓉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财务总监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有公司董事长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年报全文 | |
报告期内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上海环境 | 指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城投 | 指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长江环保公司 | 指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三峡资本 | 指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PPP | 指 | 公私合营模式。指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 |
BOT | 指 | 建设-运营-移交。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并获得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经营模式。 |
TOT | 指 | 移交-运营-移交。指政府将建设好的项目有偿转让给企业,在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许可其运营并获得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经营模式。 |
EPC | 指 | 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EHS | 指 | 环境、健康、安全。EHS管理体系是环境管理体系(EMS)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两体系的整合。 |
“2+4” | 指 | “2”指在“十三五”期间公司的两大主要业务领域,即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4”指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等新兴业务领域。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上海环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ENVIRONMENT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ANGHAI ENVIRONME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瑟澜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董政兵 | 刘抒悦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电话 | 021-68907088 | 021-68907088 |
传真 | 021-62623121 | 021-62623121 |
电子信箱 | shhj@shenvir.com | shhj@shenvir.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6月,为满足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525号5、6楼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120 |
公司网址 | www.sh601200.com |
电子信箱 | shhj@shenvir.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上海环境 | 601200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潘健慧、吴博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6,285,515,349.01 | 7,197,612,382.88 | 7,101,902,323.19 | -12.67 | 4,511,754,40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9,542,987.89 | 712,639,551.45 | 686,511,397.32 | -27.10 | 625,409,940.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2,098,887.25 | 700,725,682.45 | 674,597,528.32 | -29.77 | 618,471,59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5,317,806.43 | 622,909,704.89 | 572,753,938.72 | 186.61 | 1,044,188,557.44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270,684,255.67 | 9,869,026,604.16 | 9,842,898,450.03 | 4.07 | 9,251,908,656.08 |
总资产 | 29,000,726,628.63 | 29,314,200,741.57 | 29,277,095,652.78 | -1.07 | 27,057,450,816.7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311 | 0.63523 | 0.61194 | -27.10 | 0.643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311 | 0.63523 | 0.61194 | -27.10 | 0.643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865 | 0.62461 | 0.60132 | -29.77 | 0.636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6 | 7.45 | 7.20 | 减少2.29个百分点 | 8.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9 | 7.33 | 7.07 | 减少2.44个百分点 | 8.1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36,199,893.31 | 1,242,801,971.27 | 1,576,787,035.66 | 2,229,726,448.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9,595,419.63 | 128,141,942.53 | 176,444,779.35 | 65,360,846.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6,748,320.98 | 123,300,002.93 | 160,207,754.06 | 61,842,809.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453,794.30 | 189,414,549.38 | 419,247,005.87 | 1,084,202,456.8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25,154.08 | -656,259.75 | -597,519.8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14,198,207.8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395,672.23 | 11,776,002.29 | 10,138,354.3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905,365.7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486,792.45 | 1,784,826.99 | 1,737,924.4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31,058.93 | 2,480,635.31 | -865,554.3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10,639.04 | 3,057,327.22 | 2,006,114.1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731,837.70 | 1,319,374.41 | 1,468,741.01 |
合计 | 27,444,100.64 | 11,913,869.00 | 6,938,349.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995,233.10 | 10,270,824.53 | 8,275,591.43 | 0.00 |
合计 | 1,995,233.10 | 10,270,824.53 | 8,275,591.43 | 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运营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7个,共计入厂垃圾1,398.07万吨,同比增长
10.42%(含委托运营的老港一期、二期),垃圾焚烧上网电量493,289.96万度,同比增长18.57%,增幅较大系金华、晋中、奉贤二期和新昌焚烧项目等投运所致;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垃圾填埋量18.63万吨。运营垃圾中转站6个,共计中转垃圾125.93万吨,同比上升9.86%;运营污水处理厂4座,共计处理污水44,408.60万吨,日均处理量为121.67万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运营危废(医废)焚烧项目(含委托运营)5个,收运量22.30万吨,焚烧量14.01万吨,收运和焚烧量较大系疫情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所致。
(二)在建项目
报告期内:
1、生活垃圾:
(1)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2022年1月全厂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2)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2022年9月取得施工许可证;
2、固废资源化:
(1)兰陵县大仲村镇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2022年8月取得施工许可证;
(2)松江区湿垃圾处理设施扩建工程2022年11月取得施工许可证;
3、危废医废:
(1)上海天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2022年12月取得施工许可证。
(三)拓展项目
报告期内:
生活垃圾:新增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总投资约为
3.14亿元。
污水处理:新增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约为5.23亿元,本项目分三个子项目:(1)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处理规模4万m
/d;(2)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万m
/d;(3)南充市高坪区阙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000m
/d。固废资源化:新增兰陵县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一期项目,即大仲村镇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总投资约为7,990.69万元,年处理农牧固废11万吨,生产有机肥4.4万吨/年。该项目是公司在固废资源化、农田修复领域的先遣尝试,也是当地政府重点支持项目之一。环境修复:累计完成60余项区域性场地调查和评估类项目以及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其中,工程项目方面,沪内市场成功签署两项大体量修复项目,在水环境治理领域实现进一步突破,为加
速向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转型增添了新动能;沪外华东区域在施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项目顺利通过新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助力地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咨询项目方面,成为青浦区未来3年的土壤地下水调查项目入围供应商,为上海“五大新城”发展提供土地环境安全利用保障。
技术服务:新签技术服务类合同191项。其中,园区及环卫专业规划15个、第三方监管项目10个、咨询设计等166项。新增项目遍及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川渝城市群等16个省(市、自治区),为上海环境全面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科技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进步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等奖项。
1、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
高质量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模式与智慧环卫关键装备》、《城镇易腐有机固废生物转化与二次污染控制技术》、《存余垃圾无害化处置与二次污染防治技术及装备》、《城镇及工业有机固废高效热解技术及大型化装备》等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22年底完成上述项目及课题验收准备工作。
高质量持续推进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固废科创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完成烟气短流程高效净化工艺等中试线和松江湿垃圾资源化工程示范线建设工作,提升了上海固废行业创新支撑水平和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能力。
2、污水污泥治理
以“绿色低碳、降本增效”为目标指标指引,持续探索降低处理能耗的可行性。主要集中在光伏+水务应用、污泥脱水制药系统优化、除磷药剂投加系统升级、数创赋能等方面,实现污水处理绿色供能、污泥脱水节能降耗、除磷药剂精准调控、生产运营安全达标的目的。为进一步降低污泥脱水药剂成本和粉尘环境安全隐患,开展污泥脱水制药系统优化研究,已建立1套自动化、低碳化、集合化污泥脱水制药装置,与2021年相比,PAM药剂使用量减少了12.81%,同时降低了粉尘环境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
3、危废医废处理
持续推进国家科技部重大专项《固废焚烧残余物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项目研究,已完成小试条件医废炉渣、危废炉渣、飞灰等物料配伍研究,同时开展生活垃圾飞灰水洗熔融实验,二氧化硅添加量需>30%,可形成熔融玻璃体;完成灰渣熔融线调试消缺,开展连续生产试验,单吨炉渣熔融电耗约800-1000kwh/t,玻璃体玻璃相、酸溶失率、浸出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推进市生态环境局项目《本市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研究》,构建适配源头分类的收运管理机制,拓展开发多元化处理处置能力,打通一般工业固废协同焚烧途径,形成一般工业固废分级分类综合管理体系。推进市科委课题《危险废物智能管控系统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与示范》,实现对危险废物从源头到末端处置全流程跟踪管理,并建立从收集-转运-末端处置全流程,为城市安全运行和健康保障提供重大科技支撑。
4、环境修复
针对片区性场地修复,开展修复处置终端研究,耦合5G+大数据智慧化管理平台,将土壤运输和修复终端各环节的处理区域数字集成化,旨在建立修复过程的全程监管体系;针对现有异位土壤淋洗技术,开展洗脱方案研究及设备研制,突破现有淋洗设备的分级极限和搅拌强度极限,
形成新一代撬装式异位淋洗设备和综合性重金属污染土壤淋洗方案,以更低的淋洗成本更高淋洗效率为后续重金属土壤修复市场提供更强的竞争力;针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增强了技术集成设计能力,研究成果将为实际修复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5、技术标准
1月,上海环境作为主编单位发布《垃圾焚烧电厂烟气高分子脱硝工艺系统技术规范》。5月,上海环境正式发布《方舱拆除物收运处置技术标准》,系国内首个关于方舱关舱后全流程处置的技术标准。在此基础上,6月底正式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方舱拆除物收运处置技术要求》(DB31/T1354-2022),为上海方舱医院拆除、消杀和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依据,促进方舱医院“退役”后循环利用、安全处置,为上海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提供了技术支撑。12月,上海环境作为参编单位发布《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系统化协同服务“排行榜”评价要求》与《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低碳运营服务“排行榜”评价要求》两项团体标准,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制定垃圾焚烧低碳化和系统化的评价标准,促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高质量发展,从而实现从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推进减污降碳协调增效目标,从而达到生产价值链、服务利润链、环境价值链的系统融合和绩效最大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生活垃圾
(1)宏观政策
时间 | 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22/4/22 | 《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 | 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 | 到2023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基本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初步建成。到2025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基础更加扎实,核算方法更加科学,技术手段更加先进,数据质量全面提高,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数据支持。 |
2022/5/25 | 《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 财政部 | 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
2022/5/25 | 《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 | (1)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的重点领域,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2)盘活方式包括REITs、PPP、产权规范交易、国有资本投资、兼并重组等;(3)给予配套政策支持,如对应财税政策和资金支持等。 |
2022/6/10 | 《减污降碳协同 | 生态环境 |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 |
增效实施方案》 | 部等七部门 | 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 |
2022/6/24 | 《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 | 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九部门 | 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 |
2022/9/1 |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 | 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
2022/10/31 | 《上海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六部门 | 到2025年,碳中和相关领域创新体系逐步形成,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突破100项低碳关键核心技术,建成10个重大示范项目与工程,建设10个碳中和相关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和5个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助力产业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支撑主要耗能产品和主要行业能效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到2030年,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明显增强,低碳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形成规模,前期部署的前沿和颠覆性技术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和应用示范,为碳中和战略推进提供技术储备和路径指引,高质量支撑我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我市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引领国际先进水平,支撑我市碳中和目标高质量实现,为国家碳中和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
2022/11/14 | 《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人民银行 | 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
2022/12/6 | 《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 |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推动形成与县 |
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乡建设部 | 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在全面开展摸底评估、分类施策谋划项目、提升收集转运能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拓展余热利用途径、创新建设运营模式、积极推进小型焚烧试点、规范建设填埋设施等方面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 | |
2022/12/14 |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动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全面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建设促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生态环保设施。 |
2022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指引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发力,固废领域呈现出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发展格局。“无废城市”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双碳目标”建设方案和实施路径愈发清晰,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成为趋势,污染防治攻坚战依然是环保行业发展的主基调和硬磐石,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也成为落实循环经济方案的重要抓手,固废行业从高速发展走向了高质量发展转型阶段。在此背景下,公司一方面对外紧跟市场、积极争取新项目,对内持续提升投产项目稳定运行,打造行业示范标杆;另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新《固废法》,以“无废城市”和“双碳”政策要求为导向,提升环保管理能级,在提质增量上不断努力。
(2)行业特征
生活垃圾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宏观经济的起伏波动不会形成较大影响且生活垃圾产量和项目运营一般不受季节影响,不同地区的垃圾处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随着“无废城市”的建设和推进,尤其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和沿海地区,因土地资源紧缺和产业导向的指引,生活垃圾焚烧能最大限度实现固废废弃物的填埋减量,焚烧已成为主要处理方式。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无废城市”、“双碳”以及循环经济政策指引下,县级地区的小型焚烧设施也逐步落地,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推动形成与县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总体来看,生活垃圾行业呈现五个延伸趋势,即从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延伸,从城市向县镇延伸,从一期向二三期延伸,从单一项目向产业园区延伸,从垃圾处理向固废协同处理延伸。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产业链如下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获得垃圾处理费。
随着《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推进,未来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2、市政污水
(1)宏观政策
时间 | 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22/1/21 | 《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增效行动方案((2021-2025年))》 |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上海市水务局、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明确到2024年完成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增效任务;,到2025年底完成提标增效任务,实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90%等工作目标。 |
2022/3/3 | 《上海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 | 到2025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风险实现有效管控,进一步保障市民“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约束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约束性),地下水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预期性)。 |
2022/4/18 | 《“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 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到2025年,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力争提前一年完成) |
2022/6/23 |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 到2025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入河湖污染物大幅削减,滨湖湿地带逐步恢复,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流 |
城市生活垃圾垃圾收集垃圾运输
垃圾处理项目投资运营设备及材料
供应
工程设计及
建设
电、炉渣等附属产品交易
城市监管部门、咨询服务机构
市政环卫部门
等六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 | 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优化,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湖泊富营养化程度和蓝藻水华暴发强度得到基本控制。到2035年,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入太湖污染负荷与太湖水环境容量之间的动态平衡,流域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率先实现流域水环境治理现代化,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 ||
2022/8/5 | 《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 生态环境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等十二部门 | 通过攻坚,黄河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有效控制,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黄河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21.58%,水土保持率达到67.74%,退化天然林修复1050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136万公顷,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1.9%,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上中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0%,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
2022/8/31 | 《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 |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七部门 | 到2025年年底,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干流水质保持Ⅱ类,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长江经济带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基本可控;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提升。 |
2022/9/19 | 《“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安全方面,创新人与自然耦合生态系统演变机制、生态产品开发与价值实现模式、流域/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构建理论及技术体系,研究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恢复与治理、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地上—地下与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修复、流域控制性水库群联合生态调度、生态安全监管与风险管控、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入侵防控等技术,支撑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建成3~4个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典型示范区,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重点任务中关于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领域包括城镇水生态修复及雨污资源化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技术、饮用水绿色净化与韧性系统构建技术、地表— |
地下统筹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智慧化管控技术、水生态完整性保护修复技术。 | |||
2022/9/22 | 《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 | “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规范污泥处理方式: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焚烧、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除焚烧处理方式外,严禁将不符合泥质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污泥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混合处理。“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鼓励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厌氧消化或好氧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用于国土绿化、园林建设、废弃矿场以及非农用的盐碱地和沙化地。” |
2022/10/12 | 《上海市长江口—杭州湾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九部门 | 聚焦近岸海域污染突出问题,确定7大目标指标,明确11项重点任务,落实安排57项重点工程措施。到2025年,上海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由2020年的10%提高到18%,重要滨海湿地和自然岸线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明显提升,陆海统筹、协同一体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杭州湾金山段美丽海湾基本建成。 |
2022/10/24 | 《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 | 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乡村振兴局 | 通过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按要求全面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水质巡检全覆盖,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管护水平不断完善。到2025年底,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 |
2022/10/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 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乡村振兴局 | 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聚焦解决农村供水水质问题,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和卫生监督,加快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确保供水水质安全。明确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按要求全面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水质巡检全覆盖,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管护水平不断完善。到2025年底,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 |
2022/12/12 | 《关于深入推进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构 |
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 | 建高效、可持续的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完成,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
随着国内城镇化发展战略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镇污水处理以及基础管网设施建设成为城镇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随着中国进入生态文明新时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给水环境治理带来了新的发展要求。“十四五”以来,政府逐步加强对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领域的治理力度,不断出台系列补短板政策。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地表—地下统筹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智慧化管控、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重点发力。国家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标准要求越来越严,排放标准越趋严格,人民对水环境改善的感知也逐步成为衡量污水排放的重要依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污水资源化利用已成为城镇污水治理行业发展的重要需求,高质量升级迫在眉睫。污泥处置方面,在“十四五”环境治理要求持续升级和市政污泥行业监管趋势的日益严格背景下,国家陆续出台了规划、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2022年出台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等政策,旨在进一步明晰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推进资源化利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优势,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现有市政污水、市政污泥项目的运营管理效率,致力拓增园区式发展。同时,公司将抓住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黄河大保护等发展机遇,深入发掘污水、污泥、水环境治理等潜在市场机遇。
(2)行业特征
市政污水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如果细分行业的投资决策、招投标、支付账款等流程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安排,则会使水处理行业表现出某些季节性特征。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废水零排放成为重大发展趋势,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支持,预计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污水处理行业客户可分为工业和市政两类,我国工业重心偏向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的需求也较大;市政行业对水处理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人口聚集区的污水处理需求较大。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产业链如下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污水处理需求日益增长,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200)成立于2004年,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主要业务
公司“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业务为“2+4”,即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4个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面向“十四五”,上海环境明确了从“2+4”演化升级到“环境治理+”的战略愿景,确定了“规划咨询、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的发展定位。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8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共1个,位于上海。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6个,均位于上海。
2、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共5个,另有受托运营项目3个,分布在上海、成都等地。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PPP、TOT等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模式是PPP模式的一种,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期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主提供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递交标书。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投资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环节具有显著优势。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
2、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环节阶段涉及大规模资金投入,除了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外,还需完成环保方面的审批,主要包括向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申报试运营并获得通过、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并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盈利模式
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部分填埋项目另有沼气发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最强的社会责任感
公司始终关注客户、百姓等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以环保教育、科普基地和示范标杆为项目目标,接受公众和社区的直接监督;作为国内首个采用湿法烟气处理工艺的企业,烟气实际排放数据远远严格于欧盟2000标准;公司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中国固废行业最具社会责任企业”、上海市首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称号,同时运营多座被国家住建部评定等级为AAA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保企业。
(二)领先的专业能力
公司拥有国内首个建设千吨级、进口炉排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目前世界规模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9000吨/日);掌握各种烟气处理工艺,工程业绩覆盖干法、半干法、湿法和各种组合工艺;国内首个使用“半干法/干法”先进组合烟气净化工艺、也是国内首个使用更为先进的“干法/湿法”烟气净化组合工艺的企业;熟悉各种主流炉排技术,单台炉业绩覆盖250吨/日、400吨/日、500吨/日、600吨/日、750吨/日,平均单厂规模位居国内前列。
(三)一流的技术平台
承担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废处置与资源化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等行业管理职能;拥有4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个博士后工作站。
承担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国家水专项等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近百项。截至报告期末,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咨询类奖项百余项,其中:
国家级奖励46项,省部级奖项107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71项,其中发明专利52项;拥有软件著作权61项;编制并发布标准90项,其中主编标准37项。
(四)权威的专家团队
拥有住建部、科技部、环保部专家,以及行业领军人才等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权威专家;拥有专业的技术、建设、运营团队,其中,上海市科委专家25人,绿化市容行业领军人才5人,正高级工程师20人,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600余名;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焚烧厂运行及检修人员超过1000名。
(五)先进的管理体系
公司吸收消化北美固废行业引领企业——WheelabratorTechnologiesInc.最成熟的管理体系,管理标准与国际接轨;构建远程实时监控中心,采用美国OSIsoft公司的PISystem数据基础架构,从多个数据源采集、分析、可视化大量高保真时间序列数据,实现了运营智能化。实时掌握各厂运行情况,并提供远程诊断和后台支持保障;开发了针对垃圾焚烧厂智能化运行、检修、维护平台,该平台采用美国IBM公司的Maximo系统,通过自主研发适合垃圾焚烧行业管理需求,实现运行流程明确化、检修周期智能化、检修方法规范化、检修成果智能化的运行检修一体化管理平台。
(六)强大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有,是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00亿元,信用等级AAA;拥有一批覆盖金融、财务、法律、环保、PPP政策等方面的专家顾问团队。
(七)丰富的业绩经验
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公司之一,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固废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始终处于行业第一梯队的领先地位;深耕上海,拥有上海约80%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市场份额;拓展全国,在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太原、洛阳、蒙城、奉化、晋中等地建成多个示范性标杆项目。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86亿元,同调整后上年比减少1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亿元,同调整后上年比减少27.1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0.0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71亿元,资产负债率58.5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285,515,349.01 | 7,197,612,382.88 | -12.67 |
营业成本 | 4,623,718,787.22 | 5,480,129,882.42 | -15.63 |
销售费用 | 4,371,880.10 | 7,479,546.19 | -41.55 |
管理费用 | 402,206,008.79 | 330,282,765.13 | 21.78 |
财务费用 | 390,480,498.16 | 315,568,829.12 | 23.74 |
研发费用 | 101,684,614.51 | 113,813,419.85 | -10.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5,317,806.43 | 622,909,704.89 | 186.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8,859,883.41 | -1,950,384,806.8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3,093,772.58 | 1,365,542,047.26 | -137.57 |
信用减值损失 | -45,415,538.43 | -3,126,493.86 | 不适用 |
投资收益 | 1,715,612.06 | 49,626,851.75 | -96.54 |
资产处置收益 | -2,346,712.72 | -576,406.93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2,901,828.72 | 4,684,580.40 | -38.0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91,210万元,主要系本年建造服务收入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85,641万元,主要系本年建造服务成本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310.77万元,主要系本年市场项目当期减少销售费用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7,192万元,主要系本年随新项目转运营,人员增加导致人工成本同比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7,491万元,主要系本年新项目转运营后利息支出费用化导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1,213万元,主要系本年下属单位研发项目支出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116,241万元,主要系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净流出同比减少88,152万元,主要系PPP项目建设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187,864万元,主要系本年对外融资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4,229万元,主要系本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4,791万元,主要系本年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损失同比增加177万元,系本年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营业外收支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178万元,主要系本年无法支付的款项等转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以下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等的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保服务 | 398,582.49 | 262,538.37 | 34.13 | -21.53 | -31.34 | 增加9.41个百分点 |
水的生产与供应 | 52,915.37 | 24,337.17 | 54.01 | -13.28 | -9.12 | 减少2.11个百分点 |
承包及设计规划 | 132,224.14 | 114,136.49 | 13.68 | 21.35 | 18.76 | 增加1.88个百分点 |
合计 | 583,722.00 | 401,012.03 | 31.30 | -13.89 | -20.63 | 增加5.8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比 |
(%) | 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 |||
固体废弃物处理 | 398,582.49 | 262,538.37 | 34.13 | -21.53 | -31.34 | 增加9.41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 | 52,915.37 | 24,337.17 | 54.01 | -13.28 | -9.12 | 减少2.11个百分点 |
承包及设计规划 | 132,224.14 | 114,136.49 | 13.68 | 21.35 | 18.76 | 增加1.88个百分点 |
合计 | 583,722.00 | 401,012.03 | 31.30 | -13.89 | -20.63 | 增加5.8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上海市 | 408,950.23 | 333,211.48 | 18.52 | -11.09 | -18.69 | 增加7.62个百分点 |
山东省 | 34,612.47 | 23,448.25 | 32.25 | -24.95 | -30.18 | 增加5.08个百分点 |
江苏省 | 19,522.01 | 10,640.67 | 45.49 | -3.80 | -13.74 | 增加6.28个百分点 |
福建省 | 32,214.64 | 19,323.14 | 40.02 | 4.32 | 5.20 | 减少0.50个百分点 |
四川省 | 37,372.80 | 23,768.39 | 36.40 | -22.32 | -4.61 | 减少11.81个百分点 |
浙江省 | 49,654.80 | 25,524.48 | 48.60 | -25.72 | 54.70 | 减少26.72个百分点 |
山西省 | 25,247.02 | 14,459.26 | 42.73 | 2.51 | -21.40 | 增加17.42个百分点 |
河南省 | 14,384.21 | 7,265.58 | 49.49 | -7.09 | -21.21 | 增加9.05个百分点 |
安徽省 | 6,146.64 | 4,330.15 | 29.55 | -6.23 | -3.79 | 减少1.79个百分点 |
合计 | 628,104.83 | 461,971.41 | 26.45 | -12.62 | -15.64 | 增加2.6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今年因PPP在建项目的减少,“环保服务”、“水的生产与供应”行业以及“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处理”产品的建造收入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环保服务 | 折旧及摊销 | 53,633.02 | 11.60 | 41,113.30 | 7.50 | 30.45 | |
水的生产及供应 | 折旧及摊销 | 3,200.48 | 0.69 | 3,946.67 | 0.72 | -18.91 | |
承包及设计规划 | 外购设备及劳务 | 113,627.47 | 24.57 | 55,687.87 | 10.16 | 104.04 | |
合计 | 170,460.97 | 36.87 | 100,747.84 | 18.38 | 69.2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固体废弃物 | 折旧及摊销 | 53,633.02 | 11.60 | 41,113.30 | 7.50 | 30.45 | |
污水处理 | 折旧及摊销 | 3,200.48 | 0.69 | 3,946.67 | 0.72 | -18.91 | |
承包及设计规划 | 外购设备及劳务 | 113,627.47 | 24.57 | 55,687.87 | 10.16 | 104.04 | |
合计 | 170,460.97 | 36.87 | 100,747.84 | 18.38 | 69.2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公司“承包及设计规划”行业本年主要对外成本-外购设备及劳务较去年同期上升,是由于本年建设合同业务较去年有所增加所致。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环境能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工商注销,至此我公司减少一家全资子公司。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43,898.8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4.7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65,342.3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6.31%。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2,588.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6.5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2,915.0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28%。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费用类科目财务数据及变化说明参见本节“(一)主营业务分析/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1,684,614.5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592,460.41 |
研发投入合计 | 102,277,074.9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6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58 |
(2).研发人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3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3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4 |
硕士研究生 | 153 |
本科 | 215 |
专科 | 57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4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6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0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5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现金流科目财务数据及变化说明参见本节“(一)主营业务分析/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7,538,126.26 | 0.03 | 0.00 | 0.00 | 不适用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270,824.53 | 0.04 | 1,995,233.10 | 0.01 | 414.77 | |
预付款项 | 63,228,379.92 | 0.22 | 97,255,284.94 | 0.33 | -34.99 | |
其他应收款 | 264,442,292.22 | 0.91 | 103,733,848.66 | 0.35 | 154.92 | |
存货 | 275,654,948.28 | 0.95 | 173,088,368.25 | 0.59 | 59.2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75,660,967.27 | 0.95 | 206,686,825.18 | 0.71 | 33.37 | |
长期股权投资 | 81,157,058.65 | 0.28 | 154,403,846.90 | 0.53 | -47.44 |
投资性房地产 | 94,466,844.57 | 0.33 | 0.00 | 0.00 | 不适用 | |
使用权资产 | 24,434,832.73 | 0.08 | 37,030,760.38 | 0.13 | -34.01 | |
开发支出 | 1,993,224.79 | 0.01 | 1,400,764.38 | 0.00 | 42.30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9,753,678.84 | 0.38 | 68,008,746.76 | 0.23 | 61.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309,367.31 | 0.17 | 22,792,188.69 | 0.08 | 116.3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591,800.00 | 0.13 | 689,307,537.60 | 2.35 | -94.69 | |
短期借款 | 974,481,250.00 | 3.36 | 684,000,000.00 | 2.33 | 42.47 | |
合同负债 | 332,060,768.37 | 1.15 | 484,656,975.35 | 1.65 | -31.49 | |
应交税费 | 58,371,432.25 | 0.20 | 99,048,523.69 | 0.34 | -41.07 | |
其他应付款 | 231,075,623.54 | 0.80 | 47,902,448.70 | 0.16 | 382.39 | |
其他流动负债 | 658,524,042.93 | 2.27 | 1,871,628,538.73 | 6.38 | -64.82 | |
租赁负债 | 11,777,282.86 | 0.04 | 24,868,724.91 | 0.08 | -52.64 | |
预计负债 | 635,132,188.27 | 2.19 | 440,363,421.78 | 1.50 | 44.23 |
其他说明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754万元,主要系本年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所致;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828万元,主要系本年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减少3,403万元,主要系本年工程设备到货结转相关预付款项所致;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16,071万元,主要系本年代垫款项增加所致;存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10,257万元,主要系本年合同履约成本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6,897万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减少7,325万元,主要系本年收到联营企业分红所致;投资性房地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9,447万元,主要系本年公司本部的自有房产拟对外出租所致;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减少1,260万元,主要系本年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开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59万元,主要系下属公司发生研发支出所致;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4,174万元,主要系本年发生房屋装修费所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2,652万元,主要系本年计提预计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减少65,272万元,主要系本年PPP项目建设完成结转至长期应收款所致;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29,048万元,主要系本年增加短期金融借款所致;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减少15,260万元,主要本年收入实现结转合同负债所致;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减少4,068万元,主要系本年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18,317万元,主要系本年计提应付股利所致;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减少121,310万元,主要系本年兑付短期融资券所致;租赁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减少1,309万元,主要系本年支付租赁款所致;预计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年末增加19,477万元,主要系本年下属PPP项目公司转运营后预提大修费用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一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固体废弃物处理
(1). 项目运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地点 | 固废 类型 | 总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时间 | 项目状态 | 特许经营期限 | 垃圾处置费标准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 上海市松江区 | 垃圾焚烧发电 | 21.07亿元 | 2,000吨/日 | 112.8 | 2016.4 | 完工 | 30年 | 257.87(236.61)元/吨 |
注: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垃圾处理范围为上海市松江区的生活垃圾和青浦区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分别为257.87元/吨和236.61元/吨。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地点 | 固废 类型 | 总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时间 | 项目状态 | 特许经营期限 | 垃圾处置费标准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上海市松江区 | 垃圾焚烧发电 | 10.6亿元 | 1,500吨/日 | 115.4 | 2021.5 | 完工 | 与一期特许经营截止日期同 | 257.87(236.61)元/吨 |
注: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垃圾处理范围为上海市松江区的生活垃圾和青浦区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分别为257.87元/吨和236.61元/吨。
(2). 发电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发电效率 | 发电量 | 上网电价 | 补贴政策 | 特许经营期限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 98% | 2.8582亿度 | 0.65元/度 | 注 | 30年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98% | 3.2985亿度 | 0.65元/度 | 注 | 与一期特许经营截止日期同 |
注:上网电价补贴政策说明,0.65元/度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
(3). 设备情况
序号 | 项目 公司 | 主要技术/工艺 | 设备 取得 情况 | 设备折旧 或摊销金额 分别占项目总 | ||
焚烧 设备 | 发电 设备 | 烟气净化工艺 |
配置 | 配置 | 成本的比例 | ||||
1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一期) | 4×500t/d(往复式机械炉排炉) | 2×20MW汽轮发电机组 | SNCR(炉内喷尿素水)+干法(消石灰)+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湿法(氢氧化钠)+烟气再加热 | 外购 | (见注) |
注:设备折旧或摊销金额分别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不适用,公司对BOT项目按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模式核算投资建设形成的资产。
序号 | 项目 公司 | 主要技术/工艺 | 设备 取得 情况 | 设备折旧 或摊销金额 分别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 | ||
焚烧 设备 配置 | 发电 设备 配置 | 烟气净化工艺 | ||||
1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二期) | 2×750t/d(往复式机械炉排炉) | 1×60MW汽轮发电机组 | SNCR+半干法石灰浆喷射+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碳喷射+袋式除尘器+GGH1+湿式洗涤塔+GGH2+SGH+SCR的工艺路线 | 外购 | (见注) |
注:设备折旧或摊销金额分别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不适用,公司对BOT项目按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模式核算投资建设形成的资产。
(4). 主要资质情况
序号 | 权利人 | 经营资质种类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构 | 终止日期 |
1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A231003578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24.12.15 |
2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 沪自然规乙字22310014 |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 2027.09.21 |
3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 甲102021010469 |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 2025.1.20 |
4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31562479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委员会 | 2027.2.17 |
5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环境服务认证证书 | CCAEPI-ES-SS-2022-080 |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 2025.6.28 |
6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 TS1831A75-2027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7.2.23 |
7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31617664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24.09.11 |
8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5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4.08.15 |
9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证第0000139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4.08.15 |
10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0000045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5.07.29 |
11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2012]433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4.11.29 |
12 | 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6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5.03.15 |
13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25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4.12.31 |
14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证 | 青生处特许字[2019]001号 |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 | 2024.01.20 |
15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 | SZGY垃圾处理631118090001 |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09.27 |
16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沪环保许防[2020]1153号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2025.09.29 |
(5). 主要技术和工艺
①生活垃圾焚烧
公司所属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城市生活垃圾由专业转运站通过陆路或水路运送至厂区,由厂内储运系统接收、输送及存放,经放置脱水后进入焚烧系统;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加热余热锅炉产生蒸汽,带动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产生的烟气通过处理系统净化达到国家标准后通过烟囱排放;产生的炉渣排出后予以再利用(如制砖);产生的飞灰经过收集、稳定后统一交由第三方填埋处理。各生产过程均通过自动控制系统操作与监控。
垃圾焚烧发电全过程由《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范,在焚烧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同时适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这三个标准。其中:在烟气排放方面,多个项目分别适用欧盟1992年烟气排放标准和欧盟2000年烟气排放标准;在渗滤液方面,实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等地方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国家标准;在噪声方面,厂内各类地点实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中的各类地点噪声标准,厂界实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标准。
②生活垃圾填埋
公司所属各垃圾填埋场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城市生活垃圾由专业车辆运送至厂区,垃圾通过性质检查后过磅运送至指定的单元作业点卸下。垃圾卸车后经推土机摊平、挖掘机整平,分层压实到需要高度,每天作业结束前经过灭蝇除臭处理后用薄膜覆盖垃圾防止臭气散发并实现雨污分流。填埋单元向四周存在一定的坡度,利用坡度收集渗滤液,在最低处运用泵将渗滤液通过管道抽到污水处理处;同时填埋气(沼气含量高)通过管道运送至发电厂进行发电。
填埋场垃圾填埋全过程由《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范,在设计、施工阶段同时适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
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2009)。
③生活垃圾中转
公司所属各垃圾中转站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将小区生活垃圾收集后陆运至厂区,经第三方提供的地磅称重接收后进入作业区;垃圾车在卸料大厅通过设置在卸料泊位的漏斗将垃圾卸入集装箱,并利用压实机对垃圾进行压实,确保集装箱装载量达标;压实封箱后,由转运车运输至垃圾处理处置场(厂)。
(6). 市场占有情况
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为39,150吨/日。根据E20的统计数据,公司在全国垃圾焚烧市场的占有率排名前十。公司在沪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约占上海市总处置能力的80%。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缴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本公司持股100%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本公司持股100%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00 | 本公司持股100% |
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1,598.14 | 本公司持股40% |
南平武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6,500.00 | 5,394.55 | 本公司持股99.90% |
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本公司持股60%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本公司持股51%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 | 40,000.00 | 本公司持股1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投资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报告期对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 | 废弃物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 | 99.55% | 44,000 | 375,114.68 | 123,338.42 | 15,492.86 | 15,422.44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艺咨询,污水处理设备保养维修,水处理混凝剂生产,污水处理专用机械及工具,机电产品,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化轻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木材,仪器仪表。 | 51.69%(注) | 82,000 | 266,582.23 | 144,612.90 | 19,963.78 | 10,319.28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设计咨询、技术服务、市政环境工程总承包;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及市容景观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市容环境卫生检监测。 | 100% | 1,000 | 189,804.75 | 46,154.30 | 5,075.04 | 5,075.04 |
注:报告期,公司对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25.11%,通过子公司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6.58%,表决权比例51.69%。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在发达国家一般都经历卫生填埋、垃圾焚烧、资源回收利用三个阶段,并已形成“源头避免-资源利用-末端处置”的源消减管理战略。目前,焚烧发电在发达国家已经广泛应用并成为主流方式,焚烧设施开始趋向于集约化和规模化,二次污染控制部分投资不断上升,领先企业纷纷通过并购强化设计研发能力、延伸业务产业链、抢占市场份额并进入细分领域。目前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已经达到140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超过90万吨/日,焚烧占比超60%,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已全面进入焚烧阶段且处于行业成熟期,综合化、规模化、专业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随着垃圾分类的逐步推广和新技术的应用,未来将逐步向资源化方向发展。从市场空间来看,“十四五”期间,垃圾焚烧仍是固废行业核心,生活垃圾处置需求仍存增长空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战场向县级地区转移。我国东部大部分县级地区都已独立建设或共建共享生活垃圾焚烧厂,中部地区多数县或者县级市也已建成或在建焚烧设施,但中西部地区焚烧处理率仍较低。据统计,2022年全国共开标了65个垃圾焚烧项目,新增垃圾焚烧处理产能39750吨/日,50%的开标项目规模在400-600吨/日之间。环保企业逐步从增量到增效发展,提升精细化运营管理水平。领先企业基本为全产业链模式,通过全产业链、多元化模式拓展市场,生态资源化园区模式也成为热点。公司在焚烧发电行业有着较强的技术先发优势(国内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和烟气控制技术)、一流的技术平台(上海环境院)、丰富的业绩经验(国内第一梯队)、良好的品牌信誉(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稳定的专家团队、领先的运营能力(同时运营多座AAA级焚烧的专业环保企业)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多次被评为“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但公司市场份额有待进一步提高。未来公司将重点关注小吨位焚烧、热解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布局园区化项目,并不断提高焚烧发电效率。
2、污水处理
目前,我国污水处理行业仍处于成长阶段,市场集中度偏低,具有明显的地域垄断性,较受资本推动和行政因素影响。随着我国污水处理能力及处理量持续增长,国内污水处理行业市场规模呈现出稳步增长趋势,相关数据表明,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市场总规模超过1,400亿元。伴随着国家政策污水处理标准不断提高,粗放式废水处理方案已经难以适应新环保政策下的废水零排放需求。
2022年11月,在中国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牵头下,《“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发布,以应对“十四五”期间中国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的挑战,加快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业内企业在膜材料与膜应用技术的研发、石墨烯等特殊吸附性材料在污水处理领域的研发应用、工业污水资源化、地表和地下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完整性保护修复技术等领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持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助力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循环利用工程建设。除此之外,国家各部委针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提出了系列行动方案指导意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未来,拥有核心技术的专业运营公司相比单纯投资型企业,将获得更明显的市场优势。《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对污水资源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加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部署,未来污水行业在减污降碳道路上将迎来革命性变化。公司具有超大型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和提标改造经验,工艺改造、工艺技术、运营管理等能力较强(运营竹园一厂市政污水BOT项目近20年),团队经验丰富。在“十四五”规划布局下,公司也在探索在污水处置设施上布局光伏发电,推动污水领域的碳减排工作,并逐步向工业废水、水生态环境修复等领域拓展,不断提升市场份额。
3、危废医废
国外危废行业发展大多经历产业爆发-竞争萧条-并购整合等发展历程,并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危废处置管理体系,危废行业逐渐形成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特点。在医废行业,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健康以及环境要求的不断增加,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医疗废物行业从粗放到精细发展。
危废行业是指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为主体而形成的一个固废细分领域,包含填埋、焚烧和资源化利用,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方法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而实现资源化回收利用和终端处置来盈利的行业。危废行业是一个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引导、对环保相关政策高度敏感的行业。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危废监管、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危废管理持续加码,市场逐渐趋于理性,处置能力的优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将是“十四五”期间危废行业发展的重点。除此之外,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违法行为多发的转运环节提出严格的管理规定。从危废处理行业的发展史来看,环保法规越健全、环境标准和环境执法越严格,危废处理行业也就越发达;危废行业具有政策、周期、市场、技术等多方面的属性,价格受供需关系影响较大。
公司管理的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内唯一一家集填埋、焚烧、综合利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型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处置能力最强、资源利用效率最高、技术工艺水平最先进的危废医废处置静脉产业示范基地;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危废综合处理年度标杆”、“中国危险废弃物领域专业化运营服务年度标杆企业”等称号,危废焚烧及填埋处置设施的稳定运营能力处于领先地位,但市场份额有待进一步提高。未来,在政策引导下,公司将进一步储备多类型危废资源化处置技术,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加快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应用,提升公司的医废、危废管理水平,在运营管理能力和技术突破创新上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4、土壤修复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正处于成长期。2022国家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宏观政策层面上对土壤污染修复行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已出台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及技术导则、资金支持方法,与此同时,全国多个省市也提出了土壤修复的发展目标,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形成完善的环境保护体系。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长期对土壤进行污水灌溉等,造成土壤受到严重污染。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降低土壤污染带来的一系列危害,财政部对土壤污染防治也制定了专项资金预算,如今不少曾被污染的土壤正在逐渐得以恢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已有所成效。目前,在一系列连续性政策的推动下,土壤修复行业竞争也渐趋激烈。土壤修复行业对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具有核心技术的环保公司有一定竞争优势。
近年来,生态修复行业逐步从单一土壤修复延伸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生态修复,市场也逐步转型为“生态修复+”模式,更加强调企业自我造血能力,利用生态修复带来的环境变化、生态产品和土地价值实现经济收益。公司以上海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已形成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深度稳定化、固化处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应用于实际工程中。随着“生态修复+”模式的开发,公司也在不断转型业务开拓模式,储备核心技术,以更快的速度响应市场需求,加快市场布局。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60余项区域性场地调查和评估类项目以及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其中,工程项目方面,沪内市场成功签署两项大体量修复项目,在水环境治理领域实现进一步突破,为加速向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转型增添了新动能;沪外华东区域在施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项目顺利通过新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助力地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咨询项目方面,成为青浦区未来3年的土壤地下水调查项目入围供应商,为上海“五大新城”发展提供土地环境安全利用保障;成功拓展苏州市监理服务业务,将积极推动工业园区与公司形成良性互动的协同发展格局。
5、市政污泥
国外发达国家的污泥处理大多经历了卫生填埋、干化焚烧、好氧堆肥、厌氧消化、土地利用等阶段。目前,干化焚烧或成为主流技术,尤其在日本、瑞士等土地资源紧缺型国家已成为主体。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破解污泥处置难点,实现无害化推进资源化”,对于污泥处理处置要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了《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明晰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推进资源化利用。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要达90%以上,同时补充了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更高目标。然而污泥处理、处置一直是污水处理的短板,也是业内讨论和实践探索的重点,未来国内污泥也将实施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有序推进污泥焚烧处理路径。对比行业竞争对手,公司在污泥协同焚烧、干化焚烧处理方面有较强的技术和人才储备,拥有松江、奉贤、金山三个协同焚烧项目和青浦污泥项目,示范效应显著。此外,可跟随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进行同步布点、协同处置,先发优势加大;随着公司独立焚烧业绩的突破,污泥处置市场份额有待进一步提高。
6、固废资源化
(1)有机垃圾
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建立与垃圾分类匹配的运输网络、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意味着垃圾分类城市必须投建产能,明确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乃大势所趋;明确2025年全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明确县级以上城市建立垃圾收费制度,完善使用者付费体系,收费将进一步改善商业模式。
随着垃圾分类全面推行和“无废城市”的建设推进,有机垃圾处置市场快速扩大。受政策利好影响,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进入有机垃圾处理行业的企业层出不穷,非法和/或不完全合规合法运营的小型企业数量较多,加上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仍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行业内尚没有出现寡头垄断格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但从2022年市场动态来看,厨余垃圾集中处理需求释放不及预期,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需求释放平稳。在环保督查压力下,应急需求激增,在应急长期化、应急分散化影响下,分散化处理商业模式边际改善,带动分散式需求持续释放。公司目前已拥有松江区和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2项工程业绩。未来,公司将加速资源化技术培育,在厨余垃圾资源化技术上,探索农牧固废、畜禽粪便等有机垃圾协同处置与资源化利用路径。除
此之外,针对不同城市和地域,探索适用于不同处置规模的技术工艺,提升处置产能,推进餐厨/湿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处理规模。同时,在“无废园区”发展趋势下,也将进一步探索产业链一体化,打通末端资源化路径,提高设施运营效率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快资源化新技术的储备和推广。
(2)建筑垃圾
2022年生态环境部明确了11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在“十四五”期间开展“无废城市”的建设,伴随着无废城市工作的推进,建筑垃圾成为持续支撑固废行业增长的细分领域之一,市场空间加速释放。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和文件,推动了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如《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建筑垃圾绿色低碳资源化利用条例》等,提出要按照绿色、低碳、循环的要求制定源头减量、源头分类、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要求、程序和激励机制,推进建筑垃圾绿色低碳资源化利用,以及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建设工作。同时也提出要大力发展建筑垃圾的分类与再生料处理技术、建筑废物资源化再生关键技术、新型再生建筑材料应用技术等,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相对较低,资源化产品出路有待进一步打通,未来亟需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由于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存在政策壁垒、区域壁垒和资金壁垒,尚未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行业龙头,市场集中度不高,且各家作业标准不一。公司已开展建筑垃圾不同处理工艺的技术适用性研究,通过调研测试掌握建筑垃圾产量和物料性质,拥有多个建筑垃圾前期咨询业绩,同时松江区和嘉定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已经完工,但公司市场份额也有待进一步突破。未来在双碳政策背景下,公司也将努力推动资源化产品的利用路径,把碳减排融入到建筑垃圾的处置工艺中。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从“2+4”演化升级到“环境治理+”战略格局。深耕上海本地市场,融入“五大新城”和“韧性城市”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大局,多管齐下推动成熟业务渗透、明星业务加速、新兴业务培育和未来业务储备,加快业务模式升级,拓展环保管家服务,提升非电收入份额,以“规划设计、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促进横向多元化、纵向一体化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是以“谋发展”为主方向,敢为先锋推动市场破局。寻求服务国家战略新路径,探索强强联手合作新模式,挖掘深耕区域市场新方法。
二是以“降成本”为主基调,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质效。加强集中采购管理,加强建设运营管理,加强流程再造管理。
三是以“育人才”为主引擎,精准发力提升人才竞争力。加强技术人才选育,加快年轻干部培养,提升人力资源效能。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影响。未来的产业政策或行业规划若出现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出现变化,如不能及时适应并调整经营策略,将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例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3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公司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20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公司投资运营的垃圾焚烧项目若不能及时纳入补贴清单,或超过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后不再享受补贴,则会对公司垃圾焚烧业务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目前享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2、经营风险
(1)BOT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BOT模式从事各项业务,此类业务一般均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因此未来公司能否顺利延续原有业务关系,通过地方政府的招标程序而获得并实施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每个BOT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而该等地方政府部门在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若未能顺利完成该等部门的审批程序,或受当地居民反对等因素影响,则新的BOT项目将难以实施,甚至不排除已发生部分投入但被迫中止的情形,从而可能对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另,BOT项目建设过程中超预算投资等因素亦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无法延续的风险
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一般为10-30年,BOT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限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的情况下,未来公司可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存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3)经营地域集中和区域扩张风险
未来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特征。不同的区域市场,公司面对的供应商、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单位有很大不同,如果公司经营的相关区域的政策环境出现波动,将影响公
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未来不断扩大项目区域,则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可能面临管理能力不能有效满足项目需求的管理风险。
(4)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
BOT项目的运营成本可能会出现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环保要求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为此,未来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也将不断增加,从而会增加运营成本。
二是人工耗材等运营成本上升:公司项目运营的主要成本为BOT项目的无形资产摊销,除此以外还包括石灰、活性炭等生产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等运营支出。若上述生产材料及人工成本出现上涨,则未来公司的运营成本也将增加。
由于BOT协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较长,运营期内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标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
3、环保风险
为确保垃圾焚烧发电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导致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未来公司的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与质量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会因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事故而造成项目破坏、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损失,以及由人员素质、材料质量、机械设备质量、施工方法和环境问题引起的问题,都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并遭受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甚至导致法律诉讼。这类事故一旦发生,便会发生事故处理费和各种补偿费,同时影响整体施工进度、延迟工期。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公司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忠实履行职务,更好地维护了公司权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具体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实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相关程序。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中小股东和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且均能充分行使权力。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设有9名董事席位,因原董事陆罡2022年12月辞任(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报告期末在任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全体董事均勤勉尽责,能够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4、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独立组织生产销售和经营规划,重大决策均按《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法做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情况,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获得公司披露的信息。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其中财务人员亦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保证了公司的人员独立。
(2)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况,保证了公司的财务独立。
(3)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保证了公司的机构独立。
(4)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上海城投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的业务独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3月,上海城投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获得政策允许、行业主管部门认可、上市公司股东批准及取得相关资产少数股东同意的前提下,按照符合市场惯例的合理估值水平,在2023年3月31日前将主营业务已实现盈利并有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污水、固废等环境类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2023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城投《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拟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上海环境集团 | 2022-6-30 | www.sse.com.cn | 2022-7-1 | 审议通过: |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瑟澜 | 董事长 | 男 | 50 | 2020/11/27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08.98 | 否 | ||||
高炜 | 董事、总裁 | 男 | 52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08.98 | 否 | ||||
陈明吉 | 董事 | 男 | 53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刘延平 | 董事 | 男 | 48 | 2022/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刘鑫宏 | 董事 | 男 | 40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张辰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0.00 | 否 | ||||
王蔚松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0.00 | 否 | ||||
王学江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0/6/30 | 第二届董 | 10.00 | 否 |
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
高超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8 | 2020/6/30 |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王婧 | 监事 | 女 | 52 | 2020/6/30 |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史良 | 职工监事 | 男 | 34 | 2022/7/29 |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4.35 | 否 | ||||
姚杰 | 副总裁 | 男 | 54 | 2020/11/27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82.62 | 否 | ||||
杨伯伟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61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86.65 | 否 | ||||
叶辉 | 副总裁 | 男 | 54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82.62 | 否 | ||||
邹庐泉 | 副总裁 | 男 | 49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78.60 | 否 | ||||
安淼 | 总工程师 | 男 | 49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76.60 | 否 | ||||
李传华 | 副总裁 | 男 | 43 | 2020/11/27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78.60 | 否 | ||||
董政兵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 74.57 | 否 |
届满之时 | |||||||||||
赵爱华 | 董事(离任) | 女 | 57 | 2020/6/30 | 2022/6/2 | 0 | |||||
陆罡 | 董事(离任) | 男 | 53 | 2022/6/30 | 2022/12/13 | 0 | |||||
姜海西 | 董事(离任) | 男 | 42 | 2020/6/30 | 2022/6/2 | 0 | |||||
杨佳慧 | 职工监事(离任) | 女 | 42 | 2020/6/30 | 2022/7/29 | 24.90 | |||||
合计 | / | / | / | / | / | / | 847.47 | / |
注:2022年6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赵爱华、姜海西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爱华、姜海西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增补陆罡、刘延平为上海环境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2年12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陆罡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陆罡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22年7月29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职工监事杨佳慧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佳慧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离开本公司,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一职;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史良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2022年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换届时止。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瑟澜 |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有限公司总工室副主任、主任,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项目计划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上海对口支援灾后重建都江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环境实业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 |
高炜 | 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杨树浦水厂副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 |
陈明吉 | 公司董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运管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等职。 |
刘延平 | 公司董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自来水公司生产技术部科员,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能源计量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等职。 |
刘鑫宏 | 公司董事,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师级投资副总监、市场投资中心主任。高级经济师。历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临时负责人、研究咨询部部门副总经理、研究咨询部部门总经理,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等职。 |
张辰 |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排水室工程师,给排水三室副主任、主任,院副总工程师兼技术质量处处长等职。 |
王蔚松 |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
王学江 | 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井冈山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澳大利亚土壤与食品安全联合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同济-伯克利(美国)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
高超 | 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历任上海针纺装饰工商联营公司财务部主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
王婧 | 公司监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高级业务主管。历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审计部高级业务主管、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高级业务主管等职。 |
史良 | 公司职工监事、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纪律检查室主任。经济师。历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物流营运分中心安全专员、团支部副书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业务主管,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纪律检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等职务。 |
姚杰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龙华污水处理厂副厂长,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设施管理部经理、生产运行调度中心支部书记兼副主任、生产运行管理部经理,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副总工,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兼任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城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 |
杨伯伟 |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汽轮机厂财务会计科职工,上海电气联合公司财务处职工,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处会计科科长、资产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国核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 |
叶辉 | 公司副总裁。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主任助理、项目管理部副经理、第一项目管理部副经理、经理,上海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前期部经理,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
邹庐泉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同济规划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设计员,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副总经理兼总工,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
安淼 | 公司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青岛市自来水公司技术员,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技术中心副主任,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环境工程建 |
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 |
李传华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EHS部经理,上海环境投资有限公司EHS部(生产运营部)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师(EHS)办公室副主任、安委办主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废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
董政兵 | 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济师。历任佛山机场包机办计划财务部经理(兼空军佛山场站助理员),上海市国资委预算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上海九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部党支部书记,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上海城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上海新江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本部党支部书记、安全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总经理(主任)等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明吉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运管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 / | / |
刘延平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 / | / |
刘鑫宏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师级投资副总监、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 / | / |
高超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 / | / |
王婧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中心高级业务主管 | / | / |
赵爱华 (离任)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原)副总工程师、科技信息部(总工程师办公室)总经理(主任) | / | / |
陆罡 (离任)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原)运管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 / | / |
姜海西 (离任)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原)项目管理部(重大办)副总经理(副主任) |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延平 |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刘延平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刘鑫宏 |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刘鑫宏 | 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 / |
刘鑫宏 |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 / |
刘鑫宏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张辰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总工程师 | / | / |
张辰 | 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 / |
王蔚松 | 上海财经大学 | 副教授 | / | / |
王蔚松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王蔚松 |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王蔚松 |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王蔚松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王学江 | 同济大学 | 教授 | / | / |
高超 | 上海城投环保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高超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高超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并提出分配预案,最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同行业报酬水平,结合本公司薪酬制度和年度经营业绩而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847.47万元(税前)。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847.47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陆罡 | 董事 | 选举 | / |
刘延平 | 董事 | 选举 | / |
史良 | 职工监事 | 选举 | / |
赵爱华 | 董事 | 离任 | / |
陆罡 | 董事 | 离任 | / |
姜海西 | 董事 | 离任 | / |
杨佳慧 | 职工监事 | 离任 | /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2/21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 3.关于审议《杨浦中转更新改造项目、江桥焚烧40%股权并购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3/24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9.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4.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4/29 | 审议通过: 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6/8 | 审议通过: 1.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兰陵百禾大仲村镇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8/11 | 审议通过: 1.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审议《奉贤一期焚烧项目融资优化方案》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8/26 | 审议通过: 1.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2/9/16 | 审议通过: 1.关于申请中期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2/10/28 | 审议通过: 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2/11/29 | 审议通过: 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2.关于审议《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瑟澜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1 |
高炜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1 |
陈明吉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1 |
刘延平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0 |
刘鑫宏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1 |
张辰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1 |
王蔚松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1 |
王学江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1 |
赵爱华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陆罡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0 |
姜海西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王蔚松、刘延平、王学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辰、高炜、刘鑫宏、王蔚松、王学江 |
战略委员会 | 王瑟澜、高炜、陈明吉、张辰、王学江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1/7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2/2/18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 审议通过 | / |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2/3/23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2/4/26 | 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2/8/24 | 1.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2.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2/10/26 | 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1/28 | 1.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4).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3/23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98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06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711 |
销售人员 | 106 |
技术人员 | 522 |
财务人员 | 138 |
行政人员 | 591 |
合计 | 3,06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82 |
大学本科 | 1,200 |
大学专科 | 993 |
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下 | 593 |
合计 | 3,06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以岗位责任、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薪酬政策,坚持将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联动。公司员工薪酬以岗位工资制为主,辅以绩效考核的激励奖金,所属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薪酬发放形式。公司建立了较稳定的福利保障体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根据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职工带薪年休假等制度。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三年培训方案,有效识别各培训项目的必要性,确定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培训项目内容、性质和特性等划分为不同层次和纵向归口管理部门,从而确定实施和管理主体,实现在公司层面的统筹和集约化安排。第一层次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对口条线的员工培训和知识更新,主要有财务条线的继续教育、EHS的环境、健康、安全培训、党务工会等专业条线统筹安排的各类培训;第二层次是各平台公司和项目公司根据业务和管理需要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主要包含技能培训、内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及各类审证等类别的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388,000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293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12,185,854.30元(含税),占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59%。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目前公司所处环保行业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趋势,公司计划实施积极主动的市场战略,为了抓住环保项目的投资机会,并确保原有项目持续稳定运营,本次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同时,为维护现有股东利益,继续保持与2021年度相同的每股分配金额,拟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比达到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1.59%,分红比例较往年有所提高。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1)。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岗位聘任及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实施考核的结果核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各子公司相关行业的年薪平均水平以及公司的现状,将公司经营者的年薪与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以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责任目标约束,不断提高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梳理内控管理相关制度,对资产保护、绩效考核、招标采购等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制度的修订和下发执行,明确了职责和完善业务管控审批流程,并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内容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切实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各项内控指引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建立覆盖各业务领域、部门、岗位和各级子公司的全面有效内控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以风险导向性原则,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子公司高风险领域流程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级子公司已按照公司管控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对发现的管理问题加强整改,不断促进公司优化内控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1,905.6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重要子公司有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运营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松江项目”)和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竹园一厂”)。松江项目的烟气净化、污水处理、飞灰稳定化、噪声防治等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保障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检测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检测结果项目公司名称: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N-2209155、PN-2209156、PN-2209157、PN-2209158、PN-2209159、PN-2209160
(1)松江一期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mg/m3) | 上海地标(DB31/768-2013) | 备注 | |
1 | 氮氧化物 | 1#炉 | 159 | 小时均值:250mg/Nm3 日均值:200mg/Nm3 | 达标 |
2#炉 | 156 | ||||
3#炉 | 144 | ||||
4#炉 | 148 | ||||
2 | 氯化氢 | 1#炉 | 2.2 | 小时均值:50mg/Nm3 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2#炉 | 4.4 | ||||
3#炉 | 3.4 | ||||
4#炉 | 2.4 | ||||
3 | 二氧化硫 | 1#炉 | 8 | 小时均值:100mg/Nm3 日均值:50mg/Nm3 | 达标 |
2#炉 | 8 | ||||
3#炉 | 5 | ||||
4#炉 | ND | ||||
4 | 烟尘 | 1#炉 | 2.2 | 小时均值:10mg/Nm3 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2#炉 | 2.1 | ||||
3#炉 | 1.8 | ||||
4#炉 | 1.3 |
注:ND 为未检出
(2)松江二期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mg/m3) | 上海地标(DB31/768-2013) | 备注 |
1 | 氮氧化物 | 5#炉 | 140 | 小时均值:250mg/Nm3 日均值:200mg/Nm3 | 达标 |
6#炉 | 143 | ||||
2 | 氯化氢 | 5#炉 | 2.1 | 小时均值:50mg/Nm3 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6#炉 | 4.2 | ||||
3 | 二氧化硫 | 5#炉 | ND | 小时均值:100mg/Nm3 日均值:50mg/Nm3 | 达标 |
6#炉 | 6 | ||||
4 | 烟尘 | 5#炉 | ND | 小时均值:10mg/Nm3 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6#炉 | ND |
注:ND 为未检出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情况(松江一期、二期)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实际排放总量(吨) | 超标排放情况 |
1 | 氮氧化物 | 6 | 连续排放 | 经度121°6′ 纬度31°5′ | 679.9 | 无 |
2 | 氯化氢 | 16.76 | 无 | |||
3 | 二氧化硫 | 43.42 | 无 | |||
4 | 烟尘 | 7.17 | 无 |
公司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包括CODcr、BOD
、NH
-N、TP、SS等,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竹园一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BOD5 SS CODcr NH3-N TP TN | 连续排放 | 1 | 经度121° 36′ 26.89 纬度31° 21′ 2.56″ | BOD5:0.721 SS:5 CODcr:11 NH3-N:0.335 TP:0.122 TN:7.46 |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92.76 2030.25 4466.55 136.03 49.54 3029.14 | - - 20075 2505.80 200.75 6022.50 | 无 |
注:1、核定的排放总量参照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执行(证书编号:
913101157416038297001U有效期限2022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投入运行以来,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管理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项目的烟气净化、臭气控制、污水处理、噪声防治、飞灰稳定化等污染物防治污染设施均按照环保“三同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的要求同步运行,烟气排放全面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145)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标准;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达回用水标准后回用;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输至
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的相关要求后在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噪声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防治污染设施全面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了良好的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效能。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各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无重大故障及缺陷。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法的有关要求,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均按有关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建设项目投运前均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完成备案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具有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结合《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和国家排放标准,对各排污单位管辖的污染源进行监测工作,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上海区域的部分单位受疫情影响,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全年计划中予以统筹落实。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670,0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减少药剂使用、开展光伏发电技术、参与CCUS技术研发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开展标准引领
积极参与《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废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等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不断扩大行业影响力。其中《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于2022年6月正式发布。
2、编制双碳规划
完成《上海环境双碳规划与行动方案》,摸清家底,制定目标,梳理出两大抓手、六项举措、三十六“技”双碳行动路线以及示范案例。在新形势、新时代背景下,对外展现上海环境低碳影响力,提升企业社会形象和品牌地位,同时促进公司碳资产管理的能力建设。
3、打造低碳园区
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充分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年初入选联合国环境署《循环经济培训手册》。10月,作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典型案例,被纳入《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上海自愿评估报告·2022》,并在世界城市日官微发布,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网、腾讯网、东方财富网等主流媒体也进行了详细报道。
天马园区内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入选上海市2022年度(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成为上海城投系统内首家获此殊荣的湿垃圾处理单位。作为行业中的绿色先进典型,项目自建厂之初,就引入绿色发展理念,并把该理念贯穿于前期规划、工艺选择、设备选型、能效管理等方面。
4、建设服务能力
上海环境积极拓展双碳咨询新业务,为当地政府、园区提供专业低碳咨询,提升咨询设计附加值。承接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转运和处理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研究》、《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近期发展指标体系和实施路径研究》、《临港全民植树造林低碳政策研究》等咨询业务。其中,《上海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转运和处理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研究》已于2022年10月正式完成验收。
5、低碳数字化管理
上海环境自主开发的“固废碳管家”数字化平台正式上线发布。平台汇聚了固废处理全链条和全流程碳足迹数据集,构建了3套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可视化展示碳排放、碳足迹和碳资产管理,目前已在松江园区应用,已获2项软件著作权。
6、践行绿色金融
以绿色金融为契机,积极探索推进碳金融创新产品。2022年7月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指导与见证下,以松江焚烧一期项目已注册未签发的碳信用作为质物,完成国内首单基于碳交易协议的质押融资业务。在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切实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开创低碳发展新路径。
2022年3月共计发行2期绿色超短融:22上海环境SCP001(绿色)、22上海环境SCP002(绿色),发行金额各2亿元,期限分别为180天、270天,主承销商为浦发银行以及农业银行。2022年8月,发行绿色超短融22上海环境SCP004(绿色),发行金额2亿元,期限269天,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
7、推进节能技改
2022年,上海环境致力于持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大力推行绿色生产,在通过节能降耗技术实现能源高效利用的同时,积极提升发电效率和发展清洁能源。通过对一次风机、生化风机、给水泵、循环水泵等大功率设备采用变频器技术进行节电改造,实现全年节电量约373万度;通过对泵类设备升级及凝汽器增容改造,提高发电量约679万度;通过光伏发电实现约172万度的清洁能源供电。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上海城投承诺,将保证分立公司(即上海环境,下同)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上述承诺在上海城投作为分立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分立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分立公司进行赔偿。 | 2015-09-23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保证不通 | 2015-09-23 | 否 | 是 |
过关联交易损害分立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获得政策允许、行业主管部门认可、上市公司股东批准及取得相关资产少数股东同意的前提下,按照符合市场惯例的合理估值水平,在2023年3月31日前将主营业务已实现盈利并有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污水、固废等环境类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 2020-3-30 至 2023-3-31 | 是 | 是 |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上海城投承诺于减持上海环境股票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告知上海环境,并督促上海环境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上海环境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上海环境股份。如上海城投未履行该项承诺,将在上海环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上海环境其他 | 2017-03-31 | 否 | 是 |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其持的上海环境股票自其未履行该项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承诺函》:上海环境股票上市交易后,向上海环境董事会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以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海环境股份总数702,543,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不低于10股,共计转增不低于702,543,884股(每股面值为1元)。此次转增后,上海环境股份总数下限将增至1,405,087,768股,总股本下限将增至1,405,087,768元。上海城投承诺将尽力促成:上海城投及上海城投股东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以及上海城投向城投控股提名且获选的董事(或其授权代表)在上海环境相关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上就前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投赞成票。 | 2017-03-31 | 否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44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11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潘健慧、吴博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预计公司202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36,976万元,包括:1、预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174,499万元;2、预计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62,473万元;3、预计发生其他关联交易4万元。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于上述公告中列明的金额之和,超出金额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实际发生关联交易208,017.67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165,342.30万元,占预计金额的94.75%;
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42,671.53万元,占预计金额的68.30%;
③其他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3.84万元,占预计金额的96%。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生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关联交易额合计5,883万元。报告期实际发生相关租赁额1,443.37万元,物业管理费243.51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上海城投 | 同一母公 | 无上限 | 0.35%-1.61% | 303,711,752.99 | 10,711,643,734.46 | 10,608,064,838.07 | 407,290,649.38 |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司控制 | ||||||
合计 | / | / | / | 303,711,752.99 | 10,711,643,734.46 | 10,608,064,838.07 | 407,290,649.38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 | 25.00 | 1.75%-3.05% | 6.00 | 23.00 | 20.00 | 9.00 |
合计 | / | / | / | 6.00 | 23.00 | 20.00 | 9.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7,49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7,027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0 | 521,630,979 | 46.5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0 | 58,402,192 | 5.2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0 | 53,783,649 | 4.7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海舜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851,090 | 3,851,090 | 0.34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798,577 | 3,767,568 | 0.34 | 0 | 无 | 其他 | |||
韩涛 | 1,700,000 | 3,000,000 | 0.2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东临实业有限公司 | 2,790,000 | 2,790,000 | 0.25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 | 2,737,713 | 0.24 | 0 | 无 | 其他 | |||
傅刚 | 468,000 | 2,658,000 | 0.2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BARCLAYSBANKPLC | 2,139,570 | 2,263,736 | 0.2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521,630,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521,630,979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58,402,192 | 人民币普通股 | 58,402,192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53,783,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53,783,649 | ||||||
上海舜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851,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51,09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767,568 | 人民币普通股 | 3,767,568 | ||||||
韩涛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上海东临实业有限公司 | 2,7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0,000 | ||||||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737,7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7,713 | ||||||
傅刚 | 2,65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58,000 | ||||||
BARCLAYSBANKPLC | 2,263,7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3,736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蒋曙杰 |
成立日期 | 1992年7月2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投资、市场营销策划、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上海电气(601727)0.26%、国泰君安(601211)2.77%、上港公司(600018)4.19%、绿地控股(600606)20.55%、城投控股(600649)46.46%。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21上海环境MTN001(绿色) | 102101958.IB | 2021-9-23 | 2021-9-27 | 2024-9-27 | 3.00 | 3.1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 债券市场 | 无 | 不适用 | 否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 22上海环境SCP004(绿色) | 012283084 | 2022-8-30 | 2022-8-30 | 2023-5-26 | 2.00 | 1.74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银行间 债券市 | 无 | 不适用 | 否 |
年度第四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 | 场 |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 22上海环境SCP005 | 012284120.IB | 2022-11-29 | 2022-11-30 | 2023-3-3 | 2.00 | 2.13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银行间 债券市场 | 无 | 不适用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已于2022年9月27日支付利息,金额人民币0.093亿元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 已于2022年1月21日到期兑付,利息人民币0.1455亿元,本金人民币7亿元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十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 | 已于2022年3月13日到期兑付,利息人民币0.0396亿元,本金人民币2亿元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已于2022年5月24日到期兑付,利息人民币0.0775亿元,本金人民币6亿元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 | 已于2022年8月31日到期兑付,利息人民币0.022亿元,本金人民币2亿元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 | 已于2022年12月4日到期兑付,利息人民币0.0312亿元,本金人民币2亿元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期兑付,利息人民币0.1027亿元,本金人民币10亿元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无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3.00 | 3.00 | 0 | 正常 | 无 | 是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 | 2.00 | 2.00 | 0 | 正常 | 无 | 是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0 | 2.00 | 0 | 正常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2,098,887.25 | 700,725,682.45 | -29.77 | 本年因部分投产项目产能尚未充分释放所致。 |
流动比率 | 0.87 | 0.69 | 26.88 | 流动资产增加,流动负债减少。 |
速动比率 | 0.83 | 0.67 | 24.74 | 速动资产增加,流动负债减少。 |
资产负债率(%) | 58.50 | 59.43 | -1.55 | 基本持平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0 | 0.11 | -1.96 | 基本持平 |
利息保障倍数 | 2.83 | 3.52 | -19.64 | 带息负债规模增长引起利息费用增加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5.01 | 2.15 | 132.67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增加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40 | 4.87 | -9.77 | 带息负债规模增长引起利息费用增加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集团”)下属项目公司通过订立PPP项目合同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PPP项目合同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环境集团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国家行政部门。在确定该等业务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范的PPP项目合同时,管理层需要作出判断。同时,环境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中有关项目运营期间是否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条件的规定,分别确认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 PPP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集团根据预算成本和工期的估计对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及修正,根据项目周期、授予方的信用风险、无风险报酬率等综合考虑确定金融资产实际利率。 PPP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集团根据未来为维持服务能力而发生的更新支出和移交日前的恢复性大修义务,确认与PPP项目合同相关的预计负债;确认上述预计负债需要管理层运用较多的判断和估计,判断和估计的变化将可能导致预计负债金额的调整。 财务报表对PPP项目合同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8(金融工具)、16(无形资产)、3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8(合同资产)、11(长期应收款)、17(无形资产)、22(其他非流动资产)、36(预计负债)。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我们通过查看环境集团PPP项目合同的相关条款,评估了管理层对有关业务所作的判断。 我们通过获取环境集团PPP项目合同和PPP核算模型底稿,对于其中的基本信息和关键参数进行了复核,例如保底单价/收入、运营期限、实际利率、混合模式下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拆分、PPP项目合同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等。 此外,我们了解了环境集团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估计及复核的业务流程,执行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并通过复核环境集团按照专业报告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及相关的估计和判断,对未来支出义务进行了核查。 |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PPP项目合同的建造服务收入确认 | |
环境集团下属项目公司通过订立PPP项目合同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PPP项目合同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该等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处理。 于2022年12月31日,环境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确认建造服务收入人民币405,643,596.49元。建造服务收入参考同类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以成本加成法确定。 建造服务成本利润率的确定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管理层已委派外部评估机构协助估计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 财务报表对PPP项目合同的建造收入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22(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3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43(营业收入及成本)。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我们通过查看环境集团PPP项目合同的相关协议条款,评估了管理层对有关业务适用性所作的判断。 我们复核了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客观性。 我们利用安永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协助评价管理层估计建造服务成本利润率时的方法。 我们分析和复核管理层确认建造服务收入会计核算的适当性,对于建造服务收入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 | |
环境集团下属公司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所产生的收入按履约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履约进度的确定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包括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交付和服务范围、合同预计总成本、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合同总收入金额和合同风险的判断及估计。 财务报表对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22(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23(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24(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3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8(合同资产)、43(营业收入及成本)。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我们了解了环境集团管理层对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预计总成本预算编制、合同变更及预计总成本定期复核的业务流程,并执行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我们对比已竣工结算项目实际成本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评估了管理层就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预计总成本所作的判断及估计。 我们获取并复核了项目经理、分包商共同确认及第三方监理或业主评估的完工进度计算表。 我们对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完工进度和合同收入执行了重新计算程序。 |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商誉减值 | |
于2022年12月31日,环境集团商誉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9,526,016.83元,包括:2019年度收购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446,290.46元以及2018年度收购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4,079,726.37元。 为评估商誉的可收回金额,环境集团结合内外部信息,合理判断识别商誉减值迹象,出现特定减值迹象时,环境集团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评估其影响。同时,不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管理层对商誉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账面价值的评估涉及大量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尤其是对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使用的折现率的判断和估计。 财务报表对商誉减值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17(资产减值)、3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19(商誉)。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我们关注并复核环境集团对于商誉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及商誉所在资产组划分的合理性。 我们复核了管理层用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的假设和关键参数。 我们复核了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客观性。 我们利用安永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协助评价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假设。 我们分析和复核管理层确认商誉减值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对于商誉减值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公司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健慧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博 | |
中国北京 | 2023年3月23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223,087,675.63 | 1,053,693,362.0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7,538,126.26 | |
应收账款 | 七、5 | 2,437,317,576.14 | 2,411,097,919.7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0,270,824.53 | 1,995,233.10 |
预付款项 | 七、7 | 63,228,379.92 | 97,255,284.94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64,442,292.22 | 103,733,848.66 |
其中:应收利息 | 62,333.32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75,654,948.28 | 173,088,368.25 |
合同资产 | 七、10 | 532,572,268.12 | 741,449,724.0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75,660,967.27 | 206,686,825.18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28,678,714.45 | 931,240,662.06 |
流动资产合计 | 5,918,451,772.82 | 5,720,241,227.9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1,761,075,555.31 | 10,913,177,532.83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81,157,058.65 | 154,403,846.9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94,466,844.57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29,943,297.68 | 639,451,625.66 |
在建工程 | 七、22 | 102,239,881.24 | 89,567,028.80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4,434,832.73 | 37,030,760.38 |
无形资产 | 七、26 | 10,251,783,297.86 | 10,939,293,464.79 |
开发支出 | 七、27 | 1,993,224.79 | 1,400,764.38 |
商誉 | 七、28 | 39,526,016.83 | 39,526,016.83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09,753,678.84 | 68,008,746.7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49,309,367.31 | 22,792,188.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6,591,800.00 | 689,307,537.6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082,274,855.81 | 23,593,959,513.62 | |
资产总计 | 29,000,726,628.63 | 29,314,200,741.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974,481,250.00 | 684,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717,856,259.07 | 4,474,659,227.88 |
预收款项 | 七、37 | 400,000.00 | 410,000.00 |
合同负债 | 七、38 | 332,060,768.37 | 484,656,975.35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15,251,968.41 | 187,973,607.22 |
应交税费 | 七、40 | 58,371,432.25 | 99,048,523.6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31,075,623.54 | 47,902,448.70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10,620,931.59 | |
应付股利 | 182,123,958.96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04,819,990.79 | 479,693,551.8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658,524,042.93 | 1,871,628,538.73 |
流动负债合计 | 6,792,841,335.36 | 8,329,972,873.3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881,789,489.02 | 6,994,199,620.08 |
应付债券 | 七、46 | 299,625,443.71 | 301,865,008.4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1,777,282.86 | 24,868,724.91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72,500,000.00 | 65,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635,132,188.27 | 440,363,421.78 |
递延收益 | 七、51 | 979,405,307.56 | 1,007,007,348.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93,734,256.32 | 257,356,619.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173,963,967.74 | 9,090,660,743.29 | |
负债合计 | 16,966,805,303.10 | 17,420,633,616.6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21,858,543.00 | 1,121,858,54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099,064,946.89 | 4,104,764,428.9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29,705,620.77 | 312,989,395.7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720,055,145.01 | 4,329,414,236.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270,684,255.67 | 9,869,026,604.1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63,237,069.86 | 2,024,540,520.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033,921,325.53 | 11,893,567,124.9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000,726,628.63 | 29,314,200,741.57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0,218,092.98 | 291,851,090.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001,489.70 | 2,087,671.1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55,622.07 | 2,096,279.9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93,110,230.43 | 296,034,238.28 |
其中:应收利息 | 0.00 | 7,238,635.99 | |
应收股利 | 106,871,892.84 | 41,889,875.23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35,940,954.02 | 517,111,349.39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78,897,008.11 | 1,115,516,249.2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31,723,397.31 | 2,224,696,878.2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398,115,108.01 | 6,206,348,383.6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94,466,844.57 | ||
固定资产 | 4,005,514.77 | 102,203,230.77 | |
在建工程 | 645,505.47 | 645,505.47 | |
使用权资产 | 13,994,636.83 | 21,031,354.09 | |
无形资产 | 8,711,681.44 | 9,659,862.6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569,506.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388,156.55 | 1,192,615.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34,216,287.43 | 4,366,419,708.0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675,113,241.28 | 10,707,500,660.66 | |
资产总计 | 13,206,836,638.59 | 12,932,197,538.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74,481,250.00 | 684,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 8,151,301.64 | 2,007,170.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1,746.03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874,367.41 | 22,058,914.24 | |
应交税费 | 5,386,892.32 | 5,299,620.37 | |
其他应付款 | 2,452,453,193.00 | 1,906,943,144.86 | |
其中:应付利息 | 1,713,941.7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135,538.90 | 148,217,614.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1,651,905.09 | 1,518,031,794.72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36,166,194.39 | 4,286,558,258.1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80,463,598.32 | 407,945,691.19 | |
应付债券 | 299,625,443.71 | 301,865,008.4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741,842.80 | 14,158,217.26 | |
长期应付款 | 72,500,000.00 | 65,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822,700.00 | 2,129,9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61,153,584.83 | 791,098,816.85 | |
负债合计 | 5,297,319,779.22 | 5,077,657,075.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21,858,543.00 | 1,121,858,54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76,107,580.93 | 4,076,107,580.9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1,789,298.45 | 295,073,073.46 | |
未分配利润 | 2,399,761,436.99 | 2,361,501,266.4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909,516,859.37 | 7,854,540,463.8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206,836,638.59 | 12,932,197,538.86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285,515,349.01 | 7,197,612,382.8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285,515,349.01 | 7,197,612,382.88 |
二、营业总成本 | 5,575,029,194.21 | 6,298,187,690.3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623,718,787.22 | 5,480,129,882.42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2,567,405.43 | 50,913,247.60 |
销售费用 | 七、63 | 4,371,880.10 | 7,479,546.19 |
管理费用 | 七、64 | 402,206,008.79 | 330,282,765.13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1,684,614.51 | 113,813,419.85 |
财务费用 | 七、66 | 390,480,498.16 | 315,568,829.12 |
其中:利息费用 | 394,906,228.75 | 322,018,829.62 | |
利息收入 | 10,602,358.56 | 7,176,487.5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3,166,186.36 | 51,417,574.2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715,612.06 | 49,626,851.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28,819.61 | 47,842,024.7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5,415,538.43 | -3,126,493.8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346,712.72 | -576,406.9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27,605,702.07 | 996,766,217.7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588,904.12 | 6,120,660.6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687,075.40 | 1,436,080.2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30,507,530.79 | 1,001,450,798.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6,749,698.63 | 139,704,869.1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3,757,832.16 | 861,745,929.0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3,757,832.16 | 861,745,929.0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9,542,987.89 | 712,639,551.4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214,844.27 | 149,106,377.6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23,757,832.16 | 861,745,929.0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9,542,987.89 | 712,639,551.4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4,214,844.27 | 149,106,377.6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46311 | 0.63523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46311 | 0.6352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901,687.21 | 3,389,522.6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908,807.52 | 2,827,578.46 |
税金及附加 | 2,252,346.46 | 3,827,615.51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10,349,574.32 | 87,197,704.06 | |
研发费用 | 663,700.00 | 44,807.20 | |
财务费用 | 74,789,653.78 | 92,040,893.25 | |
其中:利息费用 | 76,272,256.26 | 93,743,978.41 | |
利息收入 | 2,981,241.11 | 2,919,915.04 | |
加:其他收益 | 775,247.23 | 107,126.8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400,066,762.13 | 495,472,407.8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28,819.61 | 47,842,024.7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000,000.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2,779,614.49 | 313,030,458.90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00.00 | 138,882.99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2,782,614.49 | 313,169,341.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5,620,364.64 | 12,055,253.9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162,249.85 | 301,114,087.9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167,162,249.85 | 301,114,087.93 |
“-”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7,162,249.85 | 301,114,087.9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10,055,218.58 | 5,261,489,829.2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1,521,392.88 | 44,261,614.7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1,623,691.61 | 84,564,853.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13,200,303.07 | 5,390,316,297.4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33,999,595.29 | 3,571,792,526.0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02,079,582.87 | 695,431,930.8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2,399,526.16 | 295,254,254.8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9,403,792.32 | 204,927,880.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27,882,496.64 | 4,767,406,592.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5,317,806.43 | 622,909,704.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053,941.18 | 1,379,133.3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3,957.92 | 410,452.2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7,307,899.10 | 11,789,585.6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10,480,182.51 | 1,938,088,032.5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5,687,600.00 | 2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086,359.9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6,167,782.51 | 1,962,174,392.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8,859,883.41 | -1,950,384,806.8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553,840.00 | 28,286,16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553,840.00 | 28,286,16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790,313,472.25 | 5,500,677,103.83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00.00 | 6,7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14,367,312.25 | 12,228,963,263.8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406,194,975.30 | 10,359,808,882.9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3,931,778.44 | 498,637,771.1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016,905.28 | 67,389,489.5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7,334,331.09 | 4,974,562.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27,461,084.83 | 10,863,421,216.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3,093,772.58 | 1,365,542,047.2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0,664.06 | -22,968.9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3,454,814.50 | 38,043,976.3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6,206,318.11 | 978,162,341.8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219,661,132.61 | 1,016,206,318.11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3,715.80 | 2,388,033.0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55,792.00 | 26,445,588.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49,507.80 | 28,833,621.1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 98,000.00 |
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890,422.12 | 54,026,823.6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961,006.46 | 38,759,552.2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904,270.86 | 85,736,516.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853,699.44 | 178,522,892.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504,191.64 | -149,689,270.8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7,583,370.29 | 1,587,565,097.6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21,629,958.04 | 456,539,052.0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9,213,328.33 | 2,044,104,149.6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15,044.17 | 3,697,233.0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36,561,270.28 | 2,456,977,642.4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47,476,314.45 | 2,460,674,875.4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737,013.88 | -416,570,725.8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72,874,187.38 | 4,176,368,297.46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00.00 | 6,7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80,374,187.38 | 10,876,368,297.4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642,897,866.38 | 10,286,976,173.2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3,991,301.60 | 173,392,556.4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50,838.81 | 3,589,875.8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57,240,006.79 | 10,463,958,605.5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34,180.59 | 412,409,691.9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367,002.83 | -153,850,304.7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1,851,090.15 | 445,701,394.9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0,218,092.98 | 291,851,090.15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104,764,428.97 | 312,989,395.78 | 4,303,286,082.28 | 9,842,898,450.03 | 2,023,260,765.39 | 11,866,159,215.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6,128,154.13 | 26,128,154.13 | 1,279,755.36 | 27,407,909.4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104,764,428.97 | 312,989,395.78 | 4,329,414,236.41 | 9,869,026,604.16 | 2,024,540,520.75 | 11,893,567,124.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99,482.08 | 16,716,224.99 | 390,640,908.60 | 401,657,651.51 | -261,303,450.89 | 140,354,200.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9,542,987.89 | 519,542,987.89 | 104,214,844.27 | 623,757,832.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699,482.08 | -5,699,482.08 | -177,377,430.92 | -183,076,913.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822,987.00 | 16,822,987.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699,482.08 | -5,699,482.08 | -194,200,417.92 | -199,899,900.00 | ||||
(三)利润分配 | 16,716,224.99 | -128,902,079.29 | -112,185,854.30 | -188,140,864.24 | -300,326,718.5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716,224.99 | -16,716,224.9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188,140,864.24 | -300,326,718.5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3,018,367.03 | 23,018,367.03 | 1,859,110.85 | 24,877,477.88 | ||||
2.本期使用 | 23,018,367.03 | 23,018,367.03 | 1,859,110.85 | 24,877,477.8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99,064,946.89 | 0.00 | 329,705,620.77 | 4,720,055,145.01 | 10,270,684,255.67 | 1,763,237,069.86 | 12,033,921,325.5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104,764,428.97 | 282,877,986.99 | 3,742,407,697.12 | 9,251,908,656.08 | 1,853,363,011.86 | 11,105,271,667.9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104,764,428.97 | 282,877,986.99 | 3,742,407,697.12 | 9,251,908,656.08 | 1,853,363,011.86 | 11,105,271,667.9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111,408.79 | 587,006,539.29 | 617,117,948.08 | 171,177,508.89 | 788,295,456.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2,639,551.45 | 712,639,551.45 | 149,106,377.60 | 861,745,929.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517,060.00 | 34,517,06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9,686,160.00 | 29,686,16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830,900.00 | 4,830,900.00 | |||||
(三)利润分配 | 30,111,408.79 | -125,633,012.16 | -95,521,603.37 | -12,445,928.71 | -107,967,532.0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111,408.79 | -30,111,408.7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5,521,603.37 | -95,521,603.37 | -12,445,928.71 | -107,967,532.0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104,764,428.97 | 312,989,395.78 | 4,329,414,236.41 | 9,869,026,604.16 | 2,024,540,520.75 | 11,893,567,124.91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295,073,073.46 | 2,361,501,266.43 | 7,854,540,463.8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295,073,073.46 | 2,361,501,266.43 | 7,854,540,463.8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716,224.99 | 38,260,170.56 | 54,976,395.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7,162,249.85 | 167,162,249.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716,224.99 | -128,902,079.29 | -112,185,854.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716,224.99 | -16,716,224.9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311,789,298.45 | 2,399,761,436.99 | 7,909,516,859.37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264,961,664.67 | 2,186,020,190.66 | 7,648,947,979.2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264,961,664.67 | 2,186,020,190.66 | 7,648,947,979.2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111,408.79 | 175,481,075.77 | 205,592,484.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1,114,087.93 | 301,114,087.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111,408.79 | -125,633,012.16 | -95,521,603.3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111,408.79 | -30,111,408.7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5,521,603.37 | -95,521,603.37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295,073,073.46 | 2,361,501,266.43 | 7,854,540,463.82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于2004年6月28日成立,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资委”)作为单一股东进行出资。
2006年8月8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划转的函》(沪国资委事[2006]693号),同意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整体划转至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
2008年7月11日,上海城投作出股东决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
根据城投控股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城投控股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阳晨投资”)(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于合并实施后以存续方式实施分立(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同日,城投控股、阳晨投资与本公司签署《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就本次合并的相关安排予以明确约定。本次交易及其相关事项已取得城投控股和阳晨投资各自股东大会的批准及授权,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资委、商务部与中国证监会审核及同意。
于2016年12月23日,城投控股通过向阳晨投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阳晨投资。于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城投控股签署《资产划转协议书》获得阳晨投资的所有资产,并承继所有债权及债务,阳晨投资的业务由本公司继续开展。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本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自城投控股分立,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主体,本公司全部股权由城投控股于分立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城投。
于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及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2017年3月17日,上海环境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相关文件的议案》。
于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764269544Y的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2,543,884.00元,股本总数为702,543,884股。
于201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81号)同意本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上海环境”,股票代码为“601200”。
于2019年6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2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7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170,000,000.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4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环境转债”,债券代码“113028”。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的“环境转债”自2019年12月2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于2020年9月17日,本公司发行的“环境转债”累计共有人民币2,161,222,000.00元已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转股数为208,551,494股,2020年9月18日起,“环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尚未转股的人民币8,778,000.00元“环境转债”全部被冻结。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公司本次赎回“环境转债”数量为87,780张。本次“环境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21,858,54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21,858,543.00元。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本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除核电站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管理服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上海城投。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合并范围较上年度新增4家子公司-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南平武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漾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减少1家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环境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会计处理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公司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
(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
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关于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第十节-十。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归类为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列示于存货。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39.75年 | 5% | 2.39% |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为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除填埋库区及退役费用)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3%-5% | 2.38%-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3%-5% | 9.50%-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3%-5% | 9.50%-19.40% |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3%-5% | 9.50%-32.33% |
固定资产中填埋库区及退役费用的折旧采用工作量折旧法计提,按照固定资产使用期内完成工作量的比例计提折旧费。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其无形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土地使用权 30-50年
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
软件 2-15年
其他 5年
本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特许经营权
本公司通过订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在PPP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
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本公司将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的该类PPP项目资产列报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并在该PPP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至运营期及其延展期届满或特许经营权终止之日的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为研究环保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环保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环保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管理层已批准环保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已有前期市场调研的分析说明环保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环保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环保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支出,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
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建造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电力供应、联副产品销售和转让其他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垃圾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污泥干化服务、设计规划服务、运营服务及咨询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者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花费的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可变对价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价格调整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主要责任人/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合同授予方转让建造服务前是否拥有对建造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履行PPP项目合同的建造服务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合同授予方转让建造服务前能够控制建造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合同,是指本公司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
(1)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2)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PPP项目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
(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
(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PPP合同项下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于建设阶段,本公司按照上文建造合同的会计政策确定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则相应地确认建造服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建造合同收入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于运营阶段,本公司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PPP项目合同规定本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之前,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根据金融工具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2)PPP项目合同规定本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上文无形资产会计政策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于运营阶段,当提供劳务服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发生的日常维护或修理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合同规定本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中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部分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其业务性质,对于政府补助分别采取总额法和净额法进行核算。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第十节、五-28和五-3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3)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①判断
在应用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建造合同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建造合同的履约进度,具体而言,本公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本公司向客户转移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本公司认为,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价款以建造成本为基础确定,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能够如实反映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鉴于建造合同存续期间较长,可能跨越若干会计期间,本公司会随着建造合同的推进复核并修订预算,相应调整收入确认金额。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公司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公司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②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如果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估计售价低于目前采用的估计售价,或修订后的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高于目前采用的估计,本公司需对存货增加计提跌价准备。
如果实际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则本公司将于相应的会计期间将相关影响在合并利润表中予以确认。
PPP项目合同
本公司于PPP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预算成本和工期的估计对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及修正,根据项目周期、授予方的信用风险、无风险报酬率等综合考虑确定金融资产实际利率。本公司于PPP项目运营过程中根据未来为维持服务能力而发生的更新支出和移交日前的恢复性大修义务,确认与PPP项目相关的现时义务,确认预计负债。管理层在对上述大修义务进行估计时,涉及较多的判断,估计的变化将可能导致预计负债金额的调整。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商誉减值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第十节、五-30。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建造合同本公司根据建造工程个别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收益。管理层根据总预算成本中所涉实际成本估计建造工程完工百分比,亦估计有关合同收益。鉴于建造合同中所进行活动性质,进行活动之日及活动完成之日通常会归入不同的会计期间。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本公司会随着合同进程检查并修订预算(若实际合同收益小于预计或实际合同成本,则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中的合同收益及合同成本估计。
PPP项目合同建造服务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造服务收入,参考建造服务开工日期提供同类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以成本加成法估计,并按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公司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公司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税项
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多种税项。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要求,就“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问题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董事会审批 | 详见如下说明 |
其他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引起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2022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
年初余额 | 适用解释第15号 | 年初余额 | |||||||||
无形资产 | 10,900,390,173.93 | 38,903,290.86 | 10,939,293,464.79 | ||||||||
长期应收款 | 10,914,975,734.90 | (1,798,202.07 | ) | 10,913,177,532.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7,659,440.51 | 9,697,179.30 | 257,356,619.81 | ||||||||
未分配利润 | 4,303,286,082.28 | 26,128,154.13 | 4,329,414,236.41 | ||||||||
少数股东权益 | 2,023,260,765.39 | 1,279,755.36 | 2,024,540,520.75 |
合并利润表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
本年发生额 | 适用解释第15号 | 本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6,276,370,553.61 | 9,144,795.40 | 6,285,515,349.01 | ||||||||
营业成本 | 4,616,986,952.74 | 6,731,834.48 | 4,623,718,787.22 | ||||||||
所得税费用 | 106,225,984.82 | 523,713.81 | 106,749,698.63 | ||||||||
净利润 | 621,868,585.05 | 1,889,247.11 | 623,757,832.1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518,347,225.42 | 1,195,762.47 | 519,542,987.89 | ||||||||
少数股东损益 | 103,521,359.63 | 693,484.64 | 104,214,844.27 |
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
本年发生额 | 适用解释第15号 | 本年发生额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99,993,464.40 | 10,061,754.18 | 6,410,055,218.5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27,391,942.47 | 6,607,652.82 | 3,533,999,595.29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61,754.18 | (10,061,754.18 | )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017,087,835.33 | (6,607,652.82 | ) | 1,010,480,182.51 |
2021年
合并资产负债表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1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无影响。
合并利润表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
本年发生额 | 适用解释第15号 | 本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7,101,902,323.19 | 95,710,059.69 | 7,197,612,382.88 | ||||||||
营业成本 | 5,421,524,911.52 | 58,604,970.90 | 5,480,129,882.42 | ||||||||
所得税费用 | 130,007,689.83 | 9,697,179.30 | 139,704,869.13 | ||||||||
净利润 | 834,338,019.56 | 27,407,909.49 | 861,745,929.0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686,511,397.32 | 26,128,154.13 | 712,639,551.45 | ||||||||
少数股东损益 | 147,826,622.24 | 1,279,755.36 | 149,106,377.60 |
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
本年发生额 | 适用解释第15号 | 本年发生额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 5,158,525,104.99 | 102,964,724.24 | 5,261,489,829.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 3,518,983,567.96 | 52,808,958.07 | 3,571,792,526.03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 112,964,724.24 | (102,964,724.24 | ) | 10,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990,896,990.63 | (52,808,958.07 | ) | 1,938,088,032.56 |
公司本部2022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1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15 |
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纳税人从事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或污水处理劳务项目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根据上述文件,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从事污水处理的营业收入适用增值税免税;下属子公司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垃圾处理的营业收入,除青岛焚烧、南京焚烧、金华雅境适用增值税免税外,其他子公司缴纳的增值税按70%即征即退;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产生的上网发电收入缴纳的增值税按100%即征即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上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之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属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卫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和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自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自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于2022年度,本公司以下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 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1年度,即免征企业所得税:威海艾山环
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b) 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2年度,即免征企业所得税:成都威斯特
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宝林焚烧项目、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二期焚烧项目、上海
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二期焚烧项目、宁波奉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金华
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
公司、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项目、上海
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飞灰项目、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c) 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3年度,即免征企业所得税:漳州环境再
生能源有限公司、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南充
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d) 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4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威海环
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渗滤
液项目、晋中市环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e) 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5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昌县
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和填埋项目、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污泥干化项目;(f)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6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竹园污水”)分别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复审,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及上海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131004752号和GR202231007136号,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日分别为2024年12月和2025年11月。因此,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竹园污水于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公告[2022]28号《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竹园污水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本公司下属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
司、竹园污水、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和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公告[2022]28号《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竹园污水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本公司下属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竹园污水、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和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符合有关要求,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财税〔2021〕8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219,661,132.61 | 1,016,206,318.11 |
其他货币资金 | 3,426,543.02 | 37,487,043.95 |
合计 | 1,223,087,675.63 | 1,053,693,362.0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407,290,649.38 | 303,711,752.99 |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426,543.02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7,487,043.95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738,126.26 | |
商业承兑票据 | 1,800,000.00 | |
合计 | 7,538,126.2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63,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1,800,000.00 | |
合计 | 3,563,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68,275,755.85 |
1年以内小计 | 1,968,275,755.85 |
1至2年 | 257,632,924.59 |
2至3年 | 65,896,113.19 |
3年以上 | 165,884,133.85 |
合计 | 2,457,688,927.4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0,838.84 | 0.03 | 760,838.84 | 100 | 0.00 | 760,838.84 | 0.03 | 760,838.84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56,928,088.64 | 99.97 | 19,610,512.50 | 0.80 | 2,437,317,576.14 | 2,425,616,717.51 | 99.97 | 14,518,797.81 | 0.60 | 2,411,097,919.70 |
其中: | ||||||||||
组合一:关联企业、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政府机构及国网电力企业 | 1,981,710,213.80 | 80.63 | 1,981,710,213.80 | 2,179,037,851.00 | 89.81 | 2,179,037,851.00 | ||||
组合二:第三方企业 | 475,217,874.84 | 19.34 | 19,610,512.50 | 4.13 | 455,607,362.34 | 246,578,866.51 | 10.16 | 14,518,797.81 | 5.89 | 232,060,068.70 |
合计 | 2,457,688,927.48 | / | 20,371,351.34 | / | 2,437,317,576.14 | 2,426,377,556.35 | / | 15,279,636.65 | / | 2,411,097,919.7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漳州市铭创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 760,838.84 | 760,838.84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760,838.84 | 760,838.84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第三方企业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第三方企业 | 475,217,874.84 | 19,610,512.50 | 4.13 |
合计 | 475,217,874.84 | 19,610,512.50 | 4.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0,838.84 | 760,838.8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518,797.81 | 5,100,889.69 | 9,175.00 | 19,610,512.50 | ||
合计 | 15,279,636.65 | 5,100,889.69 | 9,175.00 | 20,371,351.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442,363,246.32 | 18.00 |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370,069,998.69 | 15.06 |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157,116,788.94 | 6.39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供电公司 | 70,828,866.12 | 2.88 |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 66,087,277.35 | 2.69 | |
合计 | 1,106,466,177.42 | 45.02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270,824.53 | 1,995,233.10 |
合计 | 10,270,824.53 | 1,995,233.1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背书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承兑银行汇票金额为6,122,433.74元。本公司认为与这些应收票据相关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转移,因此终止确认该部分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1,536,955.75 | 97.32 | 95,874,304.25 | 98.58 |
1至2年 | 592,622.27 | 0.94 | 1,222,304.63 | 1.26 |
2至3年 | 973,440.78 | 1.54 | 60,552.00 | 0.06 |
3年以上 | 125,361.12 | 0.20 | 98,124.06 | 0.10 |
合计 | 63,228,379.92 | 100.00 | 97,255,284.9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1,691,424.17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380,980.69元),主要为采购预付款,由于货物未收到,该款项尚未结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贝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529,168.13 | 15.07 |
上海崇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4,311,661.66 | 6.82 |
上海祥舜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842,785.80 | 6.08 |
上海华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473,628.32 | 3.91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 2,010,000.00 | 3.18 |
合计 | 22,167,243.91 | 35.0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62,333.32 |
应收股利 | 0.00 | |
其他应收款 | 264,442,292.22 | 103,671,515.34 |
合计 | 264,442,292.22 | 103,733,848.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委托贷款 | 0.00 | 62,333.32 |
合计 | 0.00 | 62,333.32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0,463,069.21 |
1年以内小计 | 220,463,069.21 |
1至2年 | 12,937,196.57 |
2至3年 | 10,688,157.37 |
3年以上 | 97,752,424.59 |
合计 | 341,840,847.7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 19,729,315.62 | 25,101,948.54 |
代垫款项 | 218,641,457.42 | 10,012,839.93 |
增值税退税 | 7,055,694.62 | 1,181,238.11 |
往来款 | 73,841,837.30 | 76,675,871.84 |
其他 | 22,572,542.78 | 27,774,348.70 |
合计 | 341,840,847.74 | 140,746,247.1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155,272.81 | 33,919,458.97 | 37,074,731.78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17,915.63 | 40,000,000.00 | 40,617,915.63 | |
本期转回 | 294,091.89 | 294,091.8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479,096.55 | 73,919,458.97 | 77,398,555.5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包括:应收上海振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项人民币40,000,000.00元(2021年:无)转至第三阶段,并相应导致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增加。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三阶段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 | 33,919,458.97 | 40,000,000.00 | 73,919,458.97 | |||
第一阶段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3,155,272.81 | 617,915.63 | 294,091.89 | 3,479,096.55 | ||
合计 | 37,074,731.78 | 40,617,915.63 | 294,091.89 | 77,398,555.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南充临江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垫款项 | 209,095,800.00 | 1年以内 | 61.17 | |
上海振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0,000,000.00 | 5年以上 | 11.70 | 40,000,000.00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970,503.27 | 5年以上 | 6.43 | 21,970,503.27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 | 老厂关停补偿 | 8,234,612.18 | 4年以上 | 2.41 | |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财政所 | 保证金 | 4,564,800.00 | 3年至4年 | 1.33 | |
合计 | / | 283,865,715.45 | / | 83.04 | 61,970,503.2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国税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普陀分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6,115,307.94 | 1年以内 | 依据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预计2023年可以收回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奉贤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940,386.68 | 1年以内 | 依据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预计2023年可以收回 |
合计 | 7,055,694.62 |
其他说明无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6,919,495.85 | 196,919,495.85 | 168,798,630.55 | 168,798,630.55 | ||
库存商品 | 1,355,850.21 | 1,355,850.21 | 1,678,523.16 | 1,678,523.16 | ||
周转材料 | ||||||
合同履约成本 | 77,379,602.22 | 77,379,602.22 | 2,611,214.54 | 2,611,214.54 | ||
合计 | 275,654,948.28 | 275,654,948.28 | 173,088,368.25 | 173,088,368.2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结转 | 年末余额 | |
工程项目 | 2,611,214.54 | 1,248,432,253.83 | 1,173,663,866.15 | 77,379,602.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咨询服务 | 38,389,613.25 | 38,389,613.25 | 11,191,813.44 | 11,191,813.44 | ||
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服务 | 471,033,619.68 | 471,033,619.68 | 719,572,075.86 | 719,572,075.86 | ||
PPP项目建造服务 | 8,029,287.93 | 8,029,287.93 | ||||
垃圾处理服务 | 23,149,035.19 | 23,149,035.19 | 2,656,546.77 | 2,656,546.77 | ||
合计 | 532,572,268.12 | 532,572,268.12 | 741,449,724.00 | 741,449,724.0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服务 | -248,538,456.18 | 已履约未结算工程项目减少 |
合计 | -248,538,456.18 | / |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服务、咨询服务、PPP项目建造服务、垃圾处理服务并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形成合同资产,该些合同资产在相关服务结算时形成无条件收款权,转入应收款项。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PPP项目应收款 | 275,660,967.27 | 206,686,825.18 |
合计 | 275,660,967.27 | 206,686,825.18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人民币211,557,433.63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72,562,979.92元)。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763,698,662.78 | 839,556,153.67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56,402,009.50 | 86,542,000.70 |
预缴其他税费 | 8,578,042.17 | 5,142,507.69 |
合计 | 828,678,714.45 | 931,240,662.06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PPP项目应收款 | 12,036,736,522.58 | 12,036,736,522.58 | 11,119,864,358.01 | 11,119,864,358.01 | 5.34%-10.6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75,660,967.27 | -275,660,967.27 | -206,686,825.18 | -206,686,825.18 | |||
合计 | 11,761,075,555.31 | 11,761,075,555.31 | 10,913,177,532.83 | 10,913,177,532.83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长期应收款为人民币9,713,183,969.9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9,824,182,547.23元)。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154,403,846.90 | 1,228,819.61 | -74,475,607.86 | 81,157,058.65 |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
小计 | 191,403,846.90 | 1,228,819.61 | -74,475,607.86 | 118,157,058.65 | 37,000,000.00 | ||||||
合计 | 191,403,846.90 | 1,228,819.61 | -74,475,607.86 | 118,157,058.65 | 37,000,000.00 |
其他说明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021年12月31日: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9,282,541.50 | 159,282,541.50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59,282,541.50 | 159,282,541.5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59,282,541.50 | 159,282,541.5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815,696.93 | 64,815,696.93 |
(1)计提或摊销 | 3,485,457.47 | 3,485,457.47 |
(2)固定资产转入 | 61,330,239.46 | 61,330,239.4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4,815,696.93 | 64,815,696.93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94,466,844.57 | 94,466,844.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0.00 | 0.0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29,284,377.63 | 639,451,625.66 |
固定资产清理 | 658,920.05 | |
合计 | 529,943,297.68 | 639,451,625.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 填埋库区及退役费用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3,396,051.03 | 429,136,576.20 | 16,133,057.68 | 35,318,468.92 | 129,986,066.07 | 943,970,219.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23,619.09 | 22,653,834.38 | 3,545,599.34 | 6,177,274.57 | 11,984,920.67 | 46,585,248.05 |
(1)购置 | 1,221,523.80 | 11,665,475.48 | 3,545,599.34 | 6,177,274.57 | 9,323,061.58 | 31,932,934.77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02,095.29 | 10,988,358.90 | 2,661,859.09 | 14,652,313.2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 | 159,282,541.50 | 1,674,380.91 | 110,000.00 | 3,541,927.63 | 0.00 | 164,608,850.04 |
额 | ||||||
(1)处置或报废 | 1,674,380.91 | 110,000.00 | 3,541,927.63 | 0.00 | 5,326,308.54 | |
(2)其他减少 | 159,282,541.50 | 159,282,541.50 | ||||
4.期末余额 | 176,337,128.62 | 450,116,029.67 | 19,568,657.02 | 37,953,815.86 | 141,970,986.74 | 825,946,617.9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7,220,641.97 | 148,762,827.44 | 10,160,836.31 | 23,149,078.15 | 15,225,210.37 | 304,518,594.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43,705.97 | 33,951,090.76 | 1,674,500.35 | 4,633,345.33 | 11,243,366.63 | 57,846,009.04 |
(1)计提 | 6,343,705.97 | 33,951,090.76 | 1,674,500.35 | 4,633,345.33 | 11,243,366.63 | 57,846,009.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330,239.46 | 960,735.12 | 104,500.00 | 3,306,888.42 | 65,702,363.00 | |
(1)处置或报废 | 960,735.12 | 104,500.00 | 3,306,888.42 | 4,372,123.54 | ||
(2)其他减少 | 61,330,239.46 | 61,330,239.46 | ||||
4.期末余额 | 52,234,108.48 | 181,753,183.08 | 11,730,836.66 | 24,475,535.06 | 26,468,577.00 | 296,662,240.28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103,020.14 | 268,362,846.59 | 7,837,820.36 | 13,478,280.80 | 115,502,409.74 | 529,284,377.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6,175,409.06 | 280,373,748.76 | 5,972,221.37 | 12,169,390.77 | 114,760,855.70 | 639,451,625.6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7,251,519.15 | 未取得土地权证 |
合计 | 7,251,519.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2,235,241.89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7,815,966.92元)。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462,328.07 | |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 196,591.98 | |
合计 | 658,920.05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2,239,881.24 | 89,567,028.80 |
合计 | 102,239,881.24 | 89,567,028.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嘉源环保危 | 765,486.48 | 765,486.48 | 7,899,898.90 | 7,899,898.90 |
废处置项目扩能工程 | ||||||
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 645,505.47 | 645,505.47 | 645,505.47 | 645,505.47 | ||
松江危废项目 | 98,973,232.37 | 98,973,232.37 | 80,849,613.65 | 80,849,613.65 | ||
南京供热工程项目 | 1,855,656.92 | 1,855,656.92 | ||||
其他 | 172,010.78 | 172,010.78 | ||||
合计 | 102,239,881.24 | 102,239,881.24 | 89,567,028.80 | 89,567,028.8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嘉源环保危废处置项目扩能工程 | 15,455,500.00 | 7,899,898.90 | 4,773,800.72 | 11,908,213.14 | 765,486.48 | 91.05 | 91.05 | 自有资金 | ||||
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 1,880,000.00 | 645,505.47 | 645,505.47 | 34.34 | 34.34 | 自有资金 | ||||||
松江危废项目 | 310,118,200.00 | 80,849,613.65 | 18,123,618.72 | 98,973,232.37 | 31.91 | 31.91 | 153,908.33 | 153,908.33 | 3.65 | 自有资金 | ||
嘉瀛环 | 22,273,940.19 | 2,744,100.14 | 2,744,100.14 | 100.00 | 100.00 | 1,171,763.91 | 自 |
保废物利用与处置项目 | 有资金 | |||||||||||
南京供热工程项目 | 3,999,200.00 | 1,855,656.92 | 1,855,656.92 | 46.40 | 46.40 | 自有资金 | ||||||
松江能源数据中心项目 | 5,093,097.52 | 5,093,097.52 | 5,093,097.52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辅助燃烧器改造项目 | 5,206,778.18 | 5,206,778.18 | 5,206,778.18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其他 | 4,416,308.19 | 172,010.78 | 2,033,000.03 | 2,205,010.81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68,443,024.08 | 89,567,028.80 | 39,830,052.23 | 14,652,313.28 | 12,504,886.51 | 102,239,881.24 | / | / | 1,325,672.24 | 153,908.33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493,908.52 | 40,493,908.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6,228.70 | 1,426,228.70 |
(1)增加 | 1,426,228.70 | 1,426,228.7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4,307.92 | 194,307.92 |
(1)处置 | 194,307.92 | 194,307.92 |
4.期末余额 | 41,725,829.30 | 41,725,829.3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63,148.14 | 3,463,148.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932,696.52 | 13,932,696.52 |
(1)计提 | 13,932,696.52 | 13,932,696.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4,848.09 | 104,848.09 |
(1)处置 | 104,848.09 | 104,848.09 |
4.期末余额 | 17,290,996.57 | 17,290,996.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434,832.73 | 24,434,832.7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030,760.38 | 37,030,760.38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特许经营权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453,793,406.89 | 56,934,754.06 | 26,740,893.37 | 27,577,133.76 | 13,565,046,188.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7,110,763.48 | 8,277,600.43 | 9,745,673.12 | 8,972,740.28 | 274,106,777.31 |
(1)购置 | 247,110,763.48 | 8,277,600.43 | 9,745,673.12 | 8,972,740.28 | 274,106,777.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6,005,329.38 | 456,005,329.38 | |||
(1)处置 | 32,250,894.56 | 32,250,894.56 | |||
(2)其他转出 | 423,754,434.82 | 423,754,434.82 | |||
4.期末余额 | 13,244,898,840.99 | 65,212,354.49 | 36,486,566.49 | 36,549,874.04 | 13,383,147,636.0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599,062,685.45 | 9,488,652.15 | 12,945,060.18 | 4,256,325.51 | 2,625,752,723.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9,468,150.36 | 1,424,662.36 | 3,869,576.85 | 1,806,243.09 | 516,568,632.66 |
(1)计提 | 509,468,150.36 | 1,424,662.36 | 3,869,576.85 | 1,806,243.09 | 516,568,632.6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57,017.80 | 10,957,017.80 | |||
(1)处置 | 6,358,005.35 | 6,358,005.35 | |||
(2)其他转出 | 4,599,012.45 | 4,599,012.45 | |||
4.期末余额 | 3,097,573,818.01 | 10,913,314.51 | 16,814,637.03 | 6,062,568.60 | 3,131,364,338.15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147,325,022.98 | 54,299,039.98 | 19,671,929.46 | 30,487,305.44 | 10,251,783,297.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854,730,721.44 | 47,446,101.91 | 13,795,833.19 | 23,320,808.25 | 10,939,293,464.7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转出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之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项目于2022年8月签订PPP项目协议,并于2021年10月转入商业运行;根据PPP项目协议,原暂按无形资产模式核算的投资额转为按金融资产模式核算。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中包含处于建设阶段的PPP项目资产为人民币118,997,705.22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91,480,902.88元)。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为人民币6,860,153,936.96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7,245,391,269.29元)。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碳排放资格认证支出 | 1,400,764.38 | 1,400,764.38 | ||||||
软件开发项目 | 592,460.41 | 592,460.41 | ||||||
合计 | 1,400,764.38 | 592,460.41 | 1,993,224.79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誉的事项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嘉源环保”) | 24,079,726.37 | 24,079,726.37 | ||||
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嘉瀛环保”) | 15,446,290.46 | 15,446,290.46 | ||||
合计 | 39,526,016.83 | 39,526,016.83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嘉源环保资产组嘉源环保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6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折现率是10.83%(2021年:12.40%),用于推断6年以后的嘉源环保资产组现金流量的增长率是0%(2021年:0%)。该增长率与该资产组所在行业的平均增长率基本一致。
嘉瀛环保资产组嘉瀛环保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折现率是10.90%(2021年:12.50%),用于推断5年以后的嘉瀛环保资产组组合现金流量的增长率0%(2021年:0%)。该增长率与该资产组组合所在行业的平均增长率基本一致。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楼装修费 | 1,206,007.59 | 24,620,103.45 | 8,960,702.21 | 16,865,408.83 |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54,757,572.79 | 39,555,462.93 | 13,543,752.12 | 80,769,283.60 | |
其他 | 12,045,166.38 | 6,901,942.24 | 6,828,122.21 | 12,118,986.41 | |
合计 | 68,008,746.76 | 71,077,508.62 | 29,332,576.54 | 109,753,678.84 |
其他说明:
无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8,125,682.82 | 14,878,810.30 | 22,490,264.75 | 4,096,806.21 |
可抵扣亏损 | 236,065,199.01 | 54,866,719.57 | 197,506,579.93 | 44,374,412.43 |
PPP项目调试期间利润 | 92,538,150.36 | 23,134,537.59 | 99,289,051.36 | 24,822,262.84 |
预计负债 | 608,389,489.79 | 145,719,559.66 | 523,997,520.84 | 125,192,794.93 |
暂时未支付费用 | 4,844,860.64 | 1,211,215.16 | 4,848,540.64 | 1,212,135.16 |
租赁事项 | 919,524.31 | 229,881.09 | ||
填埋场退役费用 | 1,427,149.32 | 356,787.33 | ||
合计 | 1,012,310,056.25 | 240,397,510.70 | 848,131,957.52 | 199,698,411.5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PPP项目资产 | 2,056,045,617.04 | 477,177,608.28 | 1,843,035,862.92 | 426,073,063.1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 | 30,517,240.60 | 7,629,310.15 | 32,093,701.52 | 8,023,425.38 |
其他 | 61,925.11 | 15,481.28 | 665,416.79 | 166,354.20 |
合计 | 2,086,624,782.75 | 484,822,399.71 | 1,875,794,981.23 | 434,262,842.6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1,088,143.39 | 49,309,367.31 | 176,906,222.88 | 22,792,188.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1,088,143.39 | 293,734,256.32 | 176,906,222.88 | 257,356,619.8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8,562,919.85 | 96,915,585.47 |
可抵扣亏损 | 319,560,075.41 | 198,377,692.76 |
合计 | 438,122,995.26 | 295,293,278.2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6,915,544.03 | ||
2023年 | 23,206,083.64 | 23,206,083.64 | |
2024年 | 14,264,483.95 | 16,576,839.39 | |
2025年 | 34,661,030.81 | 34,661,030.81 | |
2026年 | 97,328,675.80 | 117,018,194.89 | |
2027年 | 150,099,801.21 | ||
合计 | 319,560,075.41 | 198,377,692.7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未来不是很可能产生用于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以上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PPP项目合同资产 | 577,307,537.60 | 577,307,537.60 | ||||
委托贷款 | 112,000,000.00 | 112,000,000.00 | ||||
预付投资款 | 36,591,800.00 | 36,591,800.00 | ||||
合计 | 36,591,800.00 | 36,591,800.00 | 689,307,537.60 | 689,307,537.6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974,481,250.00 | 684,000,000.00 |
合计 | 974,481,250.00 | 684,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1.10%-1.75%(2021年12月31日:1.10%-3.05%)。其中,关联方委托贷款余额人民币974,481,250.0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684,000,000.00元)。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2,540,628,571.99 | 2,763,448,453.67 |
应付设备款 | 483,383,293.70 | 1,148,192,348.60 |
应付材料款 | 412,248,006.78 | 358,964,278.90 |
其他 | 281,596,386.60 | 204,054,146.71 |
合计 | 3,717,856,259.07 | 4,474,659,227.8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工程款、设备款 | 1,504,457,644.82 | 工程项目尚未结清的工程、设备款 |
合计 | 1,504,457,644.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 | 400,000.00 | 410,000.00 |
合计 | 400,000.00 | 410,000.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承包及规划设计预收款 | 280,356,833.55 | 412,312,759.70 |
垃圾处理预收款 | 44,861,293.64 | 64,102,406.59 |
其他 | 6,842,641.18 | 8,241,809.06 |
合计 | 332,060,768.37 | 484,656,975.3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工程承包及规划设计预收款 | -131,955,926.15 | 主要为2022年年末工程承包及规划设计在建项目减少所致 |
合计 | -131,955,926.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因预收工程承包及规划设计款以及预收垃圾处置款项而形成的合同负债将根据工程承包及设计服务及垃圾处置相关履约义务的履行结转为营业收入。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5,865,348.95 | 816,447,150.32 | 790,677,608.07 | 211,634,891.2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17,148.27 | 115,063,853.27 | 113,363,924.33 | 3,617,077.21 |
三、辞退福利 | 191,110.00 | 448,915.25 | 640,025.2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87,973,607.22 | 931,959,918.84 | 904,681,557.65 | 215,251,968.4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2,218,009.61 | 652,194,298.54 | 632,232,254.93 | 202,180,053.22 |
二、职工福利费 | 730,793.96 | 43,885,539.90 | 42,854,214.54 | 1,762,119.32 |
三、社会保险费 | 1,460,752.99 | 50,446,352.97 | 45,464,602.95 | 6,442,503.0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55,048.51 | 47,490,146.10 | 42,841,379.68 | 6,003,814.93 |
工伤保险费 | 42,356.53 | 1,798,630.19 | 1,751,732.28 | 89,254.44 |
生育保险费 | 63,347.95 | 1,157,576.68 | 871,490.99 | 349,433.64 |
四、住房公积金 | 641,432.00 | 41,370,889.33 | 41,940,312.33 | 72,009.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93,595.81 | 14,323,150.13 | 14,360,068.18 | 456,677.7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其他 | 320,764.58 | 14,226,919.45 | 13,826,155.14 | 721,528.89 |
合计 | 185,865,348.95 | 816,447,150.32 | 790,677,608.07 | 211,634,891.2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44,615.53 | 72,164,351.20 | 72,058,490.87 | 1,950,475.86 |
2、失业保险费 | 72,532.74 | 2,584,914.98 | 2,483,896.11 | 173,551.61 |
3、企业年金缴费 | 40,314,587.09 | 38,821,537.35 | 1,493,049.74 | |
合计 | 1,917,148.27 | 115,063,853.27 | 113,363,924.33 | 3,617,077.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104,834.01 | 7,597,694.82 |
企业所得税 | 25,682,969.01 | 70,045,141.70 |
个人所得税 | 4,567,801.80 | 4,095,339.9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8,603.97 | 454,101.65 |
教育费附加 | 316,148.59 | 336,731.64 |
房产税 | 14,146,985.69 | 12,943,722.13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392,038.09 | 2,360,257.99 |
环境保护税 | 32,253.19 | 127,303.70 |
其他 | 1,709,797.90 | 1,088,230.12 |
合计 | 58,371,432.25 | 99,048,523.6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0,620,931.59 | |
应付股利 | 182,123,958.96 | |
其他应付款 | 48,951,664.58 | 37,281,517.11 |
合计 | 231,075,623.54 | 47,902,448.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9,438,861.33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182,070.26 | |
合计 | 10,620,931.5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80,112,973.38 | |
应付股利-上海奉贤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10,985.58 | |
合计 | 182,123,958.9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9,802,290.91 | 26,442,654.39 |
代收代付款 | 8,799,563.72 | |
其他 | 20,349,809.95 | 10,838,862.72 |
合计 | 48,951,664.58 | 37,281,517.1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88,344,561.73 | 466,222,593.78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2,446,027.36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029,401.70 | 13,470,958.02 |
合计 | 604,819,990.79 | 479,693,551.8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401,511,805.89 | 1,517,842,762.90 |
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 | 92,011,582.03 | 126,448,501.13 |
待转销项税额 | 165,000,655.01 | 227,337,274.70 |
合计 | 658,524,042.93 | 1,871,628,538.7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100 | 2021/4/25 | 269天 | 700,000,000.00 | 713,447,760.70 | 1,081,643.82 | 18,705.07 | 714,548,109.59 |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100 | 2021/6/15 | 270天 | 200,000,000.00 | 202,901,611.20 | 1,042,630.12 | 20,690.19 | 203,964,931.51 |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100 | 2021/11/23 | 180天 | 600,000,000.00 | 601,493,391.00 | 6,158,794.52 | 100,143.25 | 607,752,328.77 |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100 | 2022/03/02 | 180天 | 200,000,000.00 | 199,944,943.40 | 2,199,452.05 | 55,056.60 | 202,199,452.05 |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100 | 2022/03/08 | 270天 | 200,000,000.00 | 199,966,415.09 | 3,121,643.84 | 33,584.91 | 203,121,643.84 |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100 | 2022/04/08 | 172天 | 1,000,000,000.00 | 999,803,857.44 | 10,272,876.71 | 196,142.56 | 1,010,272,876.71 |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100 | 2022/08/30 | 269天 | 200,000,000.00 | 199,966,467.51 | 1,182,246.57 | 11,277.36 | 201,159,991.44 |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100 | 2022/11/29 | 93天 | 200,000,000.00 | 199,968,056.60 | 373,479.45 | 10,278.40 | 200,351,814.45 | ||
合计 | / | / | / | 3,300,000,000.00 | 1,517,842,762.90 | 1,799,649,740.04 | 25,432,767.08 | 445,878.34 | 2,941,859,342.47 | 401,511,805.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9月1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342号),同意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有效期至2021年9月17日;于2021年10月2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433号),同意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为人民币4,500,000,000.00元,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7日。
2022年,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人民币1,800,000,000.00元(2021年:人民币6,400,000,000.00元),票面利率为1.74%-2.23%(2021年:2.23%-2.83%)。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770,267,668.20 | 5,156,544,625.99 |
抵押借款 | 774,475,105.63 | 761,412,961.68 |
保证借款 | 47,163,226.87 | 47,950,856.70 |
信用借款 | 1,878,228,050.05 | 1,494,513,769.4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88,344,561.73 | 466,222,593.78 |
合计 | 7,881,789,489.02 | 6,994,199,620.08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1.5%至5.39%(2021年12月31日:1.5%至5.39%)。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绿色中期票据 | 302,071,471.07 | 301,865,008.40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2,446,027.36 | |
合计 | 299,625,443.71 | 301,865,008.40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本期发放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绿色中期票据 | 100.00 | 2021/9/23 | 3年 | 300,000,000.00 | 301,865,008.40 | 9,299,999.97 | -9,300,000.00 | 206,462.70 | 302,071,471.07 | ||
合计 | / | / | / | 300,000,000.00 | 301,865,008.40 | 9,299,999.97 | -9,300,000.00 | 206,462.70 | 302,071,471.07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656号),同意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于2021年9月23日,本公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3,000,000张(“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票面年利率为3.1%,按年付息,到期还本。根据本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上述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于2021年9月28日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兑付日为2024年9月27日。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应付债券(2021年12月31日:无)。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应付款 | 25,806,684.56 | 38,339,682.9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029,401.70 | 13,470,958.02 |
合计 | 11,777,282.86 | 24,868,724.9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专项应付款 | 72,500,000.00 | 65,000,000.00 |
合计 | 72,500,000.00 | 65,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系上海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 | 65,000,000.00 | 7,500,000.00 | 72,500,000.00 | 系上海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 | |
合计 | 65,000,000.00 | 7,500,000.00 | 72,5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经营维修支出 | 64,506,600.00 | 64,506,600.00 | 经营维修支出,系本公司下属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进行运营管理,为使其所运营的设备保持一定的处理能力而预计将要发生的更新及大修费用。 |
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 | 9,323,061.58 | 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系本公司下属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根据《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92号)提取的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 | |
PPP项目后续支出 | 502,305,322.91 | 653,314,108.72 | PPP项目后续支出为本公司使所运营的PPP项目合同资产在运营期间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而预计将要发生的支出。 |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 | 126,448,501.13 | 92,011,582.03 | |
合计 | 440,363,421.78 | 635,132,188.2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8,934,303.39 | 4,008,156.30 | 7,250,953.48 | 25,691,506.21 | |
PPP项目财政专项扶持款 | 978,073,044.92 | 21,364,673.67 | 45,723,917.24 | 953,713,801.35 |
合计 | 1,007,007,348.31 | 25,372,829.97 | 52,974,870.72 | 979,405,307.5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科技专项资金 | 27,439,985.99 | 4,008,156.30 | -5,756,636.08 | 25,691,506.21 | 收益 | ||
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款 | 1,494,317.40 | 1,494,317.40 | 资产 | ||||
合计 | 28,934,303.39 | 4,008,156.30 | 1,494,317.40 | -5,756,636.08 | 25,691,506.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PPP项目财政专项扶持款为本公司下属PPP项目公司获得的政府对于PPP项目的财政扶持补贴。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21,858,543.00 | 1,121,858,543.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673,264,609.66 | 5,699,482.08 | 3,667,565,127.58 | |
其他资本公积 | 431,499,819.31 | 431,499,819.31 | ||
合计 | 4,104,764,428.97 | 5,699,482.08 | 4,099,064,946.8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溢价减少系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所支付对价超过被收购子公司净资产份额而调整资本公积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3,018,367.03 | 23,018,367.03 | ||
合计 | 23,018,367.03 | 23,018,367.0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系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对从事电力生产与供应业务的企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并依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2,989,395.78 | 16,716,224.99 | 329,705,620.77 | |
合计 | 312,989,395.78 | 16,716,224.99 | 329,705,620.7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303,286,082.28 | 3,742,407,697.1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6,128,154.13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329,414,236.41 | 3,742,407,697.1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19,542,987.89 | 712,639,551.4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716,224.99 | 30,111,408.79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2,185,854.30 | 95,521,603.37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20,055,145.01 | 4,329,414,236.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6,128,154.13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281,048,251.36 | 4,619,714,113.14 | 7,188,532,430.46 | 5,476,235,776.10 |
其他业务 | 4,467,097.65 | 4,004,674.08 | 9,079,952.42 | 3,894,106.32 |
合计 | 6,285,515,349.01 | 4,623,718,787.22 | 7,197,612,382.88 | 5,480,129,882.42 |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收入 | 5,558,482,497.81 | 6,583,915,514.54 |
租赁收入 | 158,730.17 | 1,171,508.07 |
利息收入(PPP项目) | 726,874,121.03 | 612,525,360.27 |
合计 | 6,285,515,349.01 | 7,197,612,382.8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固体废弃物处理 | 污水处理 | 承包及设计规划 | 环境服务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垃圾处理收入 | 1,000,391,117.87 | 1,000,391,117.87 | ||||
污水处理收入 | 557,102,372.65 | 557,102,372.65 | ||||
污泥干化收入 | 75,228,947.71 | 75,228,947.71 | ||||
电力供应收入 | 1,800,513,684.26 | 1,800,513,684.26 | ||||
设计规划服务收入 | 137,843,436.76 | 137,843,436.76 | ||||
EPC工程承包服务收入 | 1,070,493,203.36 | 1,070,493,203.36 | ||||
运营及咨询服务收入 | 449,014,801.70 | 449,014,801.70 | ||||
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 | 393,165,901.66 | 12,477,694.83 | 405,643,596.49 | |||
销售商品收入 | 51,501,674.99 | 51,501,674.99 | ||||
其他收入 | 10,749,662.02 | 10,749,662.0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3,245,572,378.78 | 644,809,015.19 | 1,208,336,640.12 | 449,014,801.70 | 10,749,662.02 | 5,558,482,497.8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852,015,359.25 | 11,380,509.09 | 10,749,662.02 | 1,874,145,530.36 | ||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 1,393,557,019.53 | 644,809,015.19 | 1,196,956,131.03 | 449,014,801.70 | 3,684,336,967.45 | |
合计 | 3,245,572,378.78 | 644,809,015.19 | 1,208,336,640.12 | 449,014,801.70 | 10,749,662.02 | 5,558,482,497.8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电力供应和其他商品销售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后90天内到期。
PPP项目建造服务在提供PPP项目建造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通常需要预付。
垃圾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及污泥干化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处理量结算。
EPC工程承包服务、设计规划服务、运营服务及咨询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通常需要预付。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120,223,073.55元,其中:
1,108,079,275.25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12,143,798.3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454,842.56 | 4,757,693.94 |
教育费附加 | 4,912,288.16 | 3,863,260.50 |
房产税 | 30,261,389.53 | 29,340,740.98 |
土地使用税 | 5,753,715.92 | 5,639,576.21 |
土地增值税 | 451,745.75 | |
印花税 | 3,382,922.14 | 3,855,101.57 |
环保税 | 234,622.73 | 1,683,982.40 |
其他 | 567,624.39 | 1,321,146.25 |
合计 | 52,567,405.43 | 50,913,247.6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23,548.37 | 6,499,520.65 |
差旅费 | 1,055,774.74 | 418,316.11 |
销售服务费 | 394,599.73 | 103,606.49 |
业务经费 | 836,130.56 | 348,355.39 |
其他 | 361,826.70 | 109,747.55 |
合计 | 4,371,880.10 | 7,479,546.1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2,848,903.91 | 247,196,871.66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16,598,274.05 | 18,262,717.34 |
物业管理费 | 9,209,916.47 | 7,904,215.37 |
劳务费 | 6,463,002.26 | 5,349,586.44 |
租赁费 | 6,304,477.56 | 5,045,387.20 |
差旅费 | 1,884,068.01 | 2,771,846.61 |
折旧费 | 33,030,578.52 | 14,570,252.29 |
办公费 | 16,080,161.94 | 9,961,651.41 |
其他 | 19,786,626.07 | 19,220,236.81 |
合计 | 402,206,008.79 | 330,282,765.1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38,422,756.27 | 52,087,939.43 |
设计试验费 | 18,145,355.58 | 26,488,931.16 |
直接投入费用 | 31,868,382.68 | 25,541,454.14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1,451,918.26 | |
其他相关费用 | 11,796,201.72 | 9,695,095.12 |
合计 | 101,684,614.51 | 113,813,419.8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97,362,429.01 | 375,498,882.54 |
减:利息收入 | -10,602,358.56 | -7,176,487.50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2,456,200.26 | -53,480,052.92 |
汇兑损益 | 4,419,703.02 | -1,227,574.01 |
其他 | 1,756,924.95 | 1,954,061.01 |
合计 | 390,480,498.16 | 315,568,829.12 |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无形资产或在建工程。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9,818,912.16 | 40,954,742.98 |
污泥运输费补贴 | 2,256,522.22 | 3,915,073.99 |
其他 | 21,090,751.98 | 6,547,757.28 |
合计 | 63,166,186.36 | 51,417,574.2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28,819.61 | 47,842,024.76 |
委托银行贷款利息 | 486,792.45 | 1,784,826.99 |
合计 | 1,715,612.06 | 49,626,851.7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091,714.69 | 3,528,038.9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0,323,823.74 | -401,545.08 |
合计 | 45,415,538.43 | 3,126,493.8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76,406.93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346,712.72 | |
合计 | -2,346,712.72 | -576,406.9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031,917.40 | 2,283,797.91 | 2,031,917.40 |
保险理赔收入 | 2,857.50 | 390,234.26 | 2,857.50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49,383.37 | 654,663.05 | 49,383.37 |
廉价购买利得 | 0.00 | 651,136.33 | 0.00 |
处置废旧物品收益 | 1,681,842.77 | 452,080.57 | 1,681,842.77 |
其他 | 822,903.08 | 1,688,748.53 | 822,903.08 |
合计 | 4,588,904.12 | 6,120,660.65 | 4,588,904.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财政补贴收入 | 1,494,317.40 | 1,499,599.92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补贴收入 | 537,600.00 | 784,197.99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合计 | 2,031,917.40 | 2,283,797.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79,943.71 | 79,852.82 | 279,943.7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9,852.82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非常支出 | 1,331,578.15 | 1,045,439.16 | 1,331,578.15 |
其他 | 75,553.54 | 310,788.27 | 75,553.54 |
合计 | 1,687,075.40 | 1,436,080.25 | 1,687,075.4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6,889,240.64 | 111,640,335.9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860,457.99 | 28,064,533.15 |
合计 | 106,749,698.63 | 139,704,869.1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30,507,530.7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2,626,882.7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9,971,296.8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84,612.4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594,583.2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434,287.9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 43,447,245.53 |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307,204.9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84,842.90 |
以前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调整 | -6,785,402.01 |
所得税费用 | 106,749,698.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22,089,340.20 | 14,374,350.02 |
受限货币资金解除限制 | 35,229,443.95 |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 10,602,358.56 | 7,176,487.50 |
留抵进项税退回 | 6,614,158.90 | |
收回保证金和押金 | 61,324,198.86 | 53,214,083.62 |
其他 | 2,378,350.04 | 3,185,773.41 |
合计 | 131,623,691.61 | 84,564,853.4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 111,643,153.68 | 102,235,661.80 |
支付的往来款 | 35,184,563.93 | 68,364,147.75 |
受限的货币资金 | 1,168,943.02 | 32,971,843.95 |
其他 | 1,407,131.69 | 1,356,227.43 |
合计 | 149,403,792.32 | 204,927,880.9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PPP项目投资扶持资金 | 10,000,000.00 |
合计 | 0.00 | 1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 | 7,500,000.00 | |
合计 | 7,5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超短融发行费用 | 837,361.72 | 2,127,993.59 |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 199,899,900.00 | |
支付的租赁费 | 16,597,069.37 | 2,846,568.95 |
合计 | 217,334,331.09 | 4,974,562.5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23,757,832.16 | 861,745,929.0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45,415,538.43 | 3,126,493.8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1,330,575.73 | 66,500,262.8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3,932,696.52 | 3,463,148.14 |
无形资产摊销 | 511,797,170.21 | 419,050,458.6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9,332,576.54 | 16,731,944.5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46,712.72 | 576,406.9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8,441.36 | 79,852.8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99,857,416.43 | 320,814,224.6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15,612.06 | -49,626,851.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517,178.62 | 8,540,841.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377,636.51 | 18,469,449.8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2,566,580.03 | 518,483,595.8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53,768,220.98 | -1,279,047,599.3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1,977,640.45 | -285,998,452.8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5,317,806.43 | 622,909,704.8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19,661,132.61 | 1,016,206,318.1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16,206,318.11 | 978,162,341.8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3,454,814.50 | 38,043,976.3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19,661,132.61 | 1,016,206,318.11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19,661,132.61 | 1,016,206,318.1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9,661,132.61 | 1,016,206,318.1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426,543.02 | 履约保证金等 |
固定资产 | 22,235,241.89 | 抵押 |
无形资产 | 6,860,153,936.96 | 质押和抵押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11,557,433.63 | 质押和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9,713,183,969.90 | 质押和抵押 |
合计 | 16,810,557,125.40 | / |
其他说明:
主要系本公司下属PPP项目公司为取得建设项目贷款,将特许经营权或收费权或土地使用权等质押或抵押给贷款人。项目公司按会计准则规定,将建造支出形成的资产确认为长期应收款或无形资产,以上资产在报告期末账面价值为16,810,557,125.40元,其中:
①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6,860,153,936.96元(2021年12月31日:7,245,391,269.29元);
②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9,713,183,969.90元(2021年12月31日:9,824,182,547.23元);
③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11,557,433.63元(2021年12月31日:172,562,979.92元);
④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2,235,241.89元(2021年12月31日:37,815,966.92元)。
⑤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3,426,543.02元(2021年12月31日:37,487,043.95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53,954.92 | 6.9646 | 1,072,234.44 |
其他应付款 |
其中:美元 | 683,819.78 | 6.9646 | 4,762,531.24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5,937,534.63 | 6.9646 | 41,352,553.6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834,315.42 | 6.9646 | 5,810,673.19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科技专项资金 | 25,691,506.21 | 递延收益 | 5,756,636.08 |
分布式功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款 | 0.00 | 递延收益 | 1,494,317.40 |
增值税返还 | 39,818,912.16 | 其他收益 | 39,818,912.16 |
污泥运输费补贴 | 2,256,522.22 | 其他收益 | 2,256,522.22 |
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14,643,662.57 | 其他收益 | 14,643,662.57 |
其他 | 5,764,374.31 | 其他收益 | 5,764,374.31 |
财政补贴收入 | 1,494,317.40 | 营业外收入 | 1,494,317.40 |
其他补贴收入 | 537,600.00 | 营业外收入 | 537,6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零对价从第三方山东省神农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购买日确定为2022年2月17日。因兰陵百禾相关资产不构成业务,本次交易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不构成业务的股权收购。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2月新设一家控股子公司南平武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90%;2022年8月新设一家控股子公司山西漾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90%;2022年10月新设一家控股子公司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2022年9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环境能源利用有限公司注销。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公司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青岛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99.5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威海市 | 威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太原市 | 固废处置 | 6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老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正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房地产 | 60 | 设立或投资 | |
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漳州市 | 漳州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洛阳市 | 洛阳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新昌县 | 新昌县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蒙城县 | 蒙城县 | 固废处置 | 90 | 设立或投资 | |
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威海市 | 威海市 | 固废处置 | 99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市 | 固废处置 | 68 | 设立或投资 | |
宁波奉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市 | 固废处置 | 68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污水处理 | 80 | 设立或投资 | |
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金华市 | 金华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污水处理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污水处理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投资咨询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8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工程建设 | 100 | 同一控制下 |
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环卫项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环卫项目 | 14.63 | 85.3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港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房地产 | 8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卫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绿色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污水处理 | 25.11 | 26.5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南充市 | 南充市 | 危废处置 | 4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危废处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福州市 | 商务服务 | 33 | 设立或投资 | |
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福州市 | 固废处置 | 51 | 2.94 | 设立或投资 |
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晋中市 | 固废处置 | 94.43 | 设立或投资 | |
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威海市 | 威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危废处置 | 51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不构成业务的股权收购 | |
晋中市环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晋中市 | 固废处置 | 63.8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兰陵县 | 兰陵县 | 危废处置 | 40 | 非同一控制下不构成业务的股权收购 | |
南平武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南平市 | 南平市 | 固废处置 | 99.90 | 设立或投资 | |
山西漾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阳泉市 | 阳泉市 | 固废处置 | 99.9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商务服务 | 60 | 设立或投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对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是其单一最大股东,同时由于与持有其25%股权的少数股东上海云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拥有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公司对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是其单一最大股东,同时由于与另三方持股67%的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拥有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若水(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更名为上海卫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6月收购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40%股权,收购后,我公司持有该子公司100%股权;2022年12月收购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少数股东18%股权,收购后,我公司持有该子公司51%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8.31% | 96,311,249.05 | 180,112,973.38 | 698,914,784.2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6,024.63 | 200,557.60 | 266,582.23 | 73,987.85 | 47,981.47 | 121,969.32 | 46,731.35 | 206,571.45 | 253,302.80 | 40,291.07 | 51,079.85 | 91,370.92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6,999.36 | 19,963.78 | 19,963.78 | 32,512.76 | 53,027.69 | 23,847.56 | 23,847.56 | 32,059.58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公司资产和清偿企业公司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环城再生”)的少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对价人民币198,000,000.00元收购环城再生少数股东持有的环城再生40%的股权,并于2022年6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并交割;至此,本公司持有环城再生股权增加至100.00%。该项交易导致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192,444,260.61元,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5,654,739.39元。
本公司与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环保”)的少数股东分别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对价人民币1,800,000.00元收购环境环保少数股东持有的环境环保18%的股权,并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并交割;至此,本公司持有环境环保股权增加至51.00%。该项交易导致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1,756,157.31元,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44,742.69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环保业务 | 4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05,999,997.34 | 402,931,796.26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205,999,997.34 | 402,931,796.26 |
流动负债 | 3,107,350.72 | 16,922,179.02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3,107,350.72 | 16,922,179.0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2,892,646.62 | 386,009,617.2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1,157,058.65 | 154,403,846.9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1,157,058.65 | 154,403,846.9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012,198.54 | 211,780,047.31 |
净利润 | 3,072,048.99 | 119,605,061.8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072,048.99 | 119,605,061.8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74,475,607.8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从事生活垃圾处置,本公司持股比例为40%,故采用权益法核算。于2020年6月30日,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在终止PPP项目合同之后清理债权债务并清算;于2022年12月31日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的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或合同资产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由于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由于本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准备后的金额。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的应收账款的18%(2021年12月31日:23.72%)和45.02%(2021年12月31日:57.12%)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或合同资产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3)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于2022年12月31日,已逾期超过30天的其他应收款,由于合同收款期限较长,被认为信用风险尚未显著增加,本公司依然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2、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超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19.47%(2021年:26.83%)的债务在不足1年内到期。
3、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本公司通过维持适当的固定利率债务与可变利率债务组合以管理利息成本。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634,326,935.34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6,249,496,221.96元)。
(2)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0,270,824.53 | 10,270,824.5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270,824.53 | 10,270,824.5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第二层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期限较短,面值与公允价值相近。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城投 | 上海市 | 城市建设投资等 | 5,000,000.00 | 46.50 | 46.5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 | |
上海城投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上海城投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朱家角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中心大厦商务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上海青浦再生建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工程施工总包和劳务服务 | 55,031,348.90 | 6936万元 | 否 | 40,159,525.86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 | 接受保安保 | 116,350,799.28 | 14186万元 | 否 | 97,627,020.80 |
务有限公司 | 洁和飞灰处置服务 |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接受飞灰检测费和处置服务 | 1,081,508.95 | 249万元 | 否 | 1,006,656.81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污泥运输服务 | 83,722,413.92 | 12822万元 | 否 | 3,230,818.60 |
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柴油等 | 43,797,312.06 | 5983万元 | 否 | 29,943,961.91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接受飞灰运输服务 | 13,289,656.07 | 1898万元 | 否 | 9,170,438.94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飞灰处置服务 | 13,671,789.86 | 2107万元 | 否 | 11,975,051.10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 9,970,090.88 | 999万元 | 否 | 7,968,454.79 |
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 接受环境监测服务 | 846,316.32 | 132万元 | 否 | 761,148.81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接受技术咨询服务 | 否 | 101,886.80 |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垃圾处置服务 | 88,177,157.52 | 13622万元 | 否 | 710,110.90 |
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接受工程监理服务 | 否 | 379,245.28 |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设计咨询服务 | 否 | 6,216,811.23 | ||
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 | 采购生产用水 | 2,232,384.13 | 382万元 | 否 | 3,235,984.91 |
上海中心大厦商务运营有限公司 | 接受会议服务 | 否 | 271,816.91 |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消防用水 | 否 | 19,593.93 | ||
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运输服务 | 693,222.39 | 109万元 | 否 | 980,493.73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接受技术服务 | 286,445.48 | 200万元 | 否 |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设备租赁服务 | 800万 | 否 | ||
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 | 房屋委托管理服务 | 240万 | 否 | ||
合计 | 429,150,445.76 | 60665万元 | 213,759,021.3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 498,210,870.02 | 622,843,986.09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运营管理和技术 | 414,972,943.03 | 383,239,415.40 |
咨询服务 |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提供EPC工程承包、受托管理服务及污泥处理等 | 405,961,026.65 | 122,902,994.37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受托管理服务 | 687,516.23 | 943,396.27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909,210.28 | 909,210.28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1,270,549.50 | 1,702,800.14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销售蒸汽 | 7,371,345.68 | 25,618,339.69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1,183,413.15 | 1,278,636.72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科研项目创新服务 | 13,644,660.03 | 10,673,959.77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提供危废处置服务 | 115,685.62 | 49,505.09 |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0.00 | 764,150.94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提供危废处置服务 | 223,345.65 | 15,962.27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提供受托管理服务 | 943,396.29 | 944,801.59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160,803,254.10 | 38,390.04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监测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142,676,402.22 | 101,962,943.90 |
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理服务 | 749,568.00 | 796,467.00 |
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设计服务 | 2,636,792.47 | 811,320.75 |
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 | 提供监测服务 | 0.00 | 66,981.13 |
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设计服务 | 234,905.66 | 94,339.62 |
上海朱家角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设计服务 | 0.00 | 1,292,184.91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监测监管服务 | 612,506.19 | 378,566.04 |
上海青浦再生建材有限公司 | 提供垃圾处理服务 | 879,560.00 |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设计服务 | 245,283.01 | |
合计 | 1,654,332,233.78 | 1,277,328,352.0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采购和接受/提供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按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条款和协议执行。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 | 股权托管 | 2019-9-24 | 2022-9-23 | 合同 | 1,375,032.46 |
公司 | 公司 |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0-06-16 | 2025-06-15 | 合同 | 943,396.29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房屋 | 0.00 | 557,928.5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 | 38,400.00 | 38,400.00 | 38,400.00 | 38,400.00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车位 | 14,948,954.09 | 2,129,103.89 | 1,032,532.61 | 208,121.13 | 1,426,228.70 | 40,299,600.6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的租金价格是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城投 | 47,163,226.87 | 2001-10-31 | 2031-01-2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2022-01-19 | 2022-04-13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2022-05-20 | 2022-11-20 | 2022-9-26提前全额归还。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2022-9-28 | 2023-06-28 | 2022-10-17提前还款1亿。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无 | ||||
注:本年拆入金额的年利率区间为1.75%-2.30%(2021年:年利率2.57%-3.05%)。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47.47 | 843.1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支出) | 1,168,383.38 | 1,445,399.97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支出) | 18,695,111.10 | 29,421,416.66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利息收入) | 3,512,709.68 | 1,918,587.34 |
合计 | 23,376,204.16 | 32,785,403.97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157,116,788.94 | 200,192,263.67 | ||
应收账款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956,334.76 | 2,956,334.74 | ||
应收账款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370,069,998.69 | 409,479,708.92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742,700.00 | 1,195,94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6,609,899.52 | 271,232.84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40,024.16 | 236,273.68 | ||
应收账款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69,602.00 | 197,168.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9,865,560.37 | 23,017,470.88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4,334,331.13 | 252,35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2,001,489.70 | 1,545,205.48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28,444.22 | 7,44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73,330.80 | 60,012.96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96,380.00 | 401,28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6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63,026,228.76 | 17,385,638.28 | ||
应收账款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065,051.72 | 2,065,051.72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46,189,477.40 | |||
应收账款 | 上海青浦再生建材有限公司 | 157,990.8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合同资产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0.00 | 3,894,525.47 | ||
合同资产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63,685,540.90 | 11,540,578.28 | ||
合同资产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0.00 | 38,390.04 | ||
合计 | 752,204,677.14 | 21,970,503.27 | 697,572,368.23 | 21,970,503.27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12,793,191.12 | 10,116,486.16 |
应付账款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4,211,022.72 | 32,460,454.28 |
应付账款 | 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 28,424,465.29 | 22,969,060.23 |
应付账款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4,975,995.46 | 4,218,640.68 |
应付账款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56,586,466.10 | 43,556,683.31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41,788,370.39 | 761,949.50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1,124,817.16 | 1,593,974.01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67,998,982.89 | 167,998,982.89 |
应付账款 | 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200.00 | 3,200.00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444,932.41 | |
应付账款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0.00 | 534,235.94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901.27 | |
应付账款 | 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973.78 |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16,307,961.22 |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 741,775.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298,696.22 |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0,453,446.07 | |
应付利息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46,688.85 | |
应付利息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500.00 | |
应付股利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80,112,973.38 |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37,424,747.01 | 42,846,199.54 |
合同负债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275,542.78 |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25,711,541.02 | |
合同负债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38,400.00 | |
合同负债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132,629,976.52 |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3,962,264.17 | 3,962,264.17 |
合同负债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872,707.12 | 2,872,707.12 |
合同负债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47,686.35 | 247,686.35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487,846.97 | |
合同负债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408,621.36 | |
合同负债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1,849.06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18,127.00 | 118,127.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 | 204,133.56 | 359,535.66 |
短期借款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900,481,250.00 | 600,000,000.00 |
短期借款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74,000,000.00 | 84,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62,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72,500,000.00 | 65,000,000.00 |
合计 | 1,704,500,069.21 | 1,291,421,169.8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诺 | 766,055,841.69 | 728,261,541.06 |
已签约但未拨备的投资承诺 | 457,902,300.00 | 184,360,000.00 |
合计 | 1,223,958,141.69 | 912,621,541.06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12,185,854.3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2月14日,本公司联营企业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于2023年2月26日,本公司新设子公司南充阳晨临江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有如下4个报告分部:
(1)固体废弃物处理板块,主要负责废弃物焚烧及发电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废弃物填埋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废弃物收集和中转;(2)环境服务板块,主要从事市容环境卫生相关技术开发、咨询;环卫项目管理和设备贸易;(3)污水处理板块,主要从事对城市污水处理环保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的咨询;(4)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板块,主要从事承包及设计规划。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固体废弃物处理板块 | 污水处理板块 | 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 | 环境服务板块 | 未分配部分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3,986,403,239.15 | 530,053,874.56 | 1,322,752,847.60 | 443,403,700.49 | 2,901,687.21 | 6,285,515,349.01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911,281.94 | 148,157,563.49 | 231,817,281.14 | 380,886,126.57 | |||
利息收入 | 5,420,035.11 | 127,259.17 | 1,561,398.75 | 512,424.42 | 2,981,241.11 | 10,602,358.56 | |
利息费用 | 544,394,317.64 | 26,380,660.91 | 136,082.56 | 1,537,436.94 | 76,272,256.26 | 253,814,525.56 | 394,906,228.75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28,819.61 | 1,228,819.61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094.10 | 5,425,632.53 | 40,000,000.00 | 45,415,538.43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538,500,053.55 | 33,413,965.71 | 13,262,048.26 | 10,228,335.72 | 20,988,615.76 | 616,393,019.00 | |
利润总额 | 409,333,068.04 | 240,686,264.05 | 59,318,575.25 | -2,952,029.47 | 172,782,614.49 | 148,660,961.57 | 730,507,530.79 |
所得税费用 | 65,809,269.82 | 36,021,944.47 | 73,644.72 | -775,525.02 | 5,620,364.64 | 106,749,698.63 | |
净利润 | 343,523,798.22 | 204,664,319.58 | 59,244,930.53 | -2,176,504.45 | 167,162,249.85 | 148,660,961.57 | 623,757,832.16 |
资产总额 | 24,880,784,595.85 | 3,004,203,414.90 | 2,369,791,473.96 | 785,977,996.50 | 13,206,836,638.59 | 15,246,867,491.17 | 29,000,726,628.63 |
负债总额 | 16,884,882,389.85 | 1,312,513,926.78 | 1,804,911,817.07 | 620,895,728.75 | 5,297,319,779.22 | 8,953,718,338.57 | 16,966,805,303.10 |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81,157,058.65 | 81,157,058.65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530,011,847.86 | -63,076,486.61 | -4,332,179.54 | -1,990,133.24 | -224,154,143.73 | 385,126,921.42 | -438,437,869.56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001,489.70 |
1年以内小计 | 3,001,489.7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001,489.7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 | 3,001,489.70 | 100 | 3,001,489.70 | 2,087,671.16 | 100 | 2,087,671.16 |
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组合一 | 3,001,489.70 | 100 | 3,001,489.70 | 2,087,671.16 | 100 | 2,087,671.16 | ||||
合计 | 3,001,489.70 | / | / | 3,001,489.70 | 2,087,671.16 | / | / | 2,087,671.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2,001,489.70 | 66.68 |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33.32 | |
合计 | 3,001,489.70 | 100.0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238,635.99 | |
应收股利 | 106,871,892.84 | 41,889,875.23 |
其他应收款 | 386,238,337.59 | 246,905,727.06 |
合计 | 493,110,230.43 | 296,034,238.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委托贷款 | 7,238,635.99 | |
合计 | 0.00 | 7,238,635.99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0.00 | 16,678,914.20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0.00 | 20,000,000.00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5,210,961.03 | 5,210,961.03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8,043,942.34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 | 93,616,989.47 |
展有限公司 | ||
合计 | 106,871,892.84 | 41,889,875.23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3,676,275.58 |
1年以内小计 | 293,676,275.58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37,489,109.24 |
合计 | 431,165,384.8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300,000.00 | 4,000,000.00 |
往来款 | 175,815,475.58 | 242,831,495.25 |
代垫款 | 209,095,800.00 | |
其他 | 27,062.01 | 74,231.81 |
合计 | 386,238,337.59 | 246,905,727.0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 | 4,927,047.23 | 4,927,047.23 |
额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4,927,047.23 | 44,927,047.2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4,927,047.23 | 40,000,000.00 | 44,927,047.23 | |||
合计 | 4,927,047.23 | 40,000,000.00 | 44,927,047.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南充临江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垫款 | 209,095,800.00 | 1年以内 | 48.50 | |
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有限公 | 往来款 | 63,780,344.68 | 1年以内、1年-2年内 | 14.79 |
司 | |||||
上海振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6,000,000.00 | 5年以上 | 12.99 | 40,000,000.00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2,625,000.00 | 5年以上 | 9.89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3,530,000.00 | 5年以上 | 7.78 | |
合计 | / | 405,031,144.68 | / | 93.95 | 40,000,0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307,184,976.77 | 6,307,184,976.77 | 6,042,171,464.17 | 6,042,171,464.1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0,930,131.24 | 90,930,131.24 | 164,176,919.49 | 164,176,919.49 | ||
合计 | 6,398,115,108.01 | 6,398,115,108.01 | 6,206,348,383.66 | 6,206,348,383.6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03,878,126.60 | 403,878,126.60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649,920,328.00 | 649,920,328.00 | ||||
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61,760,000.00 | 261,760,000.00 |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47,368,716.01 | 198,099,000.00 | 445,467,716.01 |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02,980,000.00 | 202,980,000.00 |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66,501,839.48 | 266,501,839.48 |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28,000,000.00 | 128,000,000.00 | ||||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13,100,000.00 | 213,100,000.00 | ||||
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72,250,000.00 | 172,250,000.00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91,067,167.24 | 91,067,167.24 | ||||
上海港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4,000,000.00 | 64,000,000.00 |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50,704,346.00 | 50,704,346.00 | ||||
上海老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3,200,197.44 | 43,200,197.44 |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5,737,513.69 | 1,500,000.00 | 107,237,513.69 | |||
奉化环境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 25,659,447.40 | 25,659,447.40 | 0.00 | |||
上海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5,330,457.57 | 25,330,457.57 |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152,668,765.30 | 152,668,765.30 | ||||
上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6,093,688.82 | 6,093,688.82 |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15,703,595.11 | 15,703,595.11 |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136,716.00 | 17,000,000.00 | 20,136,716.00 | |||
上海环境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1,606,062.84 | 1,606,062.84 | ||||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 | 165,820,000.00 | 165,820,000.00 |
公司 | ||||||
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36,720,000.00 | 36,720,000.00 | ||||
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0,870,000.00 | 30,870,000.00 | ||||
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4,957,440.00 | 104,957,440.00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78,811,597.70 | 178,811,597.70 | ||||
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84,780,000.00 | 84,780,000.00 | ||||
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38,600,000.00 | 138,600,000.00 | ||||
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57,200,000.00 | 157,200,000.00 | ||||
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0,800,000.00 | 130,800,000.00 | ||||
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 | 129,205,440.00 | 129,205,440.00 | ||||
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60,264,000.00 | 460,264,000.00 | ||||
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33,379,840.00 | 33,379,840.00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9,288,393.80 | 59,288,393.80 | ||||
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4,500,000.00 | 64,500,000.00 | ||||
上海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82,500,000.00 | 82,500,000.00 | ||||
上海环境集团嘉源环保有限公司 | 67,194,785.17 | 67,194,785.17 | ||||
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44,000,000.00 | 144,000,000.00 | ||||
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17,300,000.00 | 117,300,000.00 | ||||
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91,362,000.00 | 91,362,000.00 | ||||
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 | 6,831,000.00 | 6,831,000.00 | ||||
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91,280,000.00 | 91,280,000.00 | ||||
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1,840,000.00 | 91,840,000.00 |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3,300,000.00 | 1,800,900.00 | 5,100,900.00 |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103,200,000.00 | 6,000,000.00 | 109,200,000.00 | |||
晋中市环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9,500,000.00 | 9,500,000.00 | ||||
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6,392,560.00 | 6,392,560.00 |
南平武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53,880,500.00 | 53,880,500.00 | ||||
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合计 | 6,042,171,464.17 | 290,672,960.00 | 25,659,447.40 | 6,307,184,976.7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164,176,919.49 | 1,228,819.61 | -74,475,607.86 | 90,930,131.24 | |||||||
小计 | 164,176,919.49 | 1,228,819.61 | -74,475,607.86 | 90,930,131.24 | |||||||
合计 | 164,176,919.49 | 1,228,819.61 | -74,475,607.86 | 90,930,131.24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24,528.29 | 92,452.84 | ||
其他业务 | 2,477,158.92 | 2,816,354.68 | 3,389,522.66 | 2,827,578.46 |
合计 | 2,901,687.21 | 2,908,807.52 | 3,389,522.66 | 2,827,578.46 |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收入 | 2,742,957.04 | 2,831,594.13 |
租赁收入 | 158,730.17 | 557,928.53 |
合计 | 2,901,687.21 | 3,389,522.6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受托管理服务 | 2,742,957.04 | 2,742,957.0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2,742,957.04 | 2,742,957.0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 2,742,957.04 | 2,742,957.04 |
合计 | 2,742,957.04 | 2,742,957.0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1,242,044.24 | 204,579,094.3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28,819.61 | 47,842,024.76 |
委托贷款利息 | 253,094,101.02 | 243,051,288.7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498,202.74 | |
合计 | 400,066,762.13 | 495,472,407.8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25,154.0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14,198,207.8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395,672.23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486,792.4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31,058.9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10,639.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731,837.70 | |
合计 | 27,444,100.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16 | 0.46311 | 0.463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9 | 0.43865 | 0.4386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瑟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