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50 公司简称:江中药业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违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6.5元(含税),公司目前尚难以预计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实际有权参与股数”),因此暂无法确定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若以2022年年末公司总股本629,581,958股,扣除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已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3,000股后的股本总额,即629,548,958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6.5元(含税),共计派发40,920.68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8.65%。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同时,公司于2022年12月完成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分派,分派金额共计31,479.10万元;若按此计算,则2022年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72,399.78万元,占2022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21.46%。
如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分析了公司面临的一般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情况讨论与分析”。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刘为权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3日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江西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集团、本公司、公司、江中药业 | 指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江中、控股股东 | 指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华润、中国华润 | 指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 | 指 |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控股 | 指 |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
江中医贸 | 指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朴卡 | 指 | 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 |
江中杞浓 | 指 | 江西江中杞浓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桑海制药 | 指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济生制药 | 指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斯制药 | 指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江中济海 | 指 | 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中电商 | 指 | 上海江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昌润医药 | 指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高科 | 指 | 北京江中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罗亭基地 | 指 | 公司植物有效成分提取及保健食品生产基地 |
提取及保健食品生产项目 | 指 | 植物有效成分提取及保健食品生产项目 |
中医药科创城 | 指 | 中医药科创城现代化生产基地 |
研发大楼 | 指 | 江中药谷科研中心大楼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事务所 | 指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OTC | 指 | 非处方药,即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 |
GMP | 指 | 全称(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中文含义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按照GMP要求保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
ISO | 指 | 英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的缩写,是国际标准化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织。公司主要实施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等管理标准,用于提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等管理水准。 |
HACCP | 指 | 英文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缩写,表示危害分析的临界控制点。确保食品在消费的生产、加工、制造、准备和食用等过程中的安全,在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方面是一种科学、合理和系统的方法。通过对食品加工过程的每一步进行监视和控制,从而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 |
EHSQ | 指 | 环境、健康、安全与质量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中多处数值为保留2位小数,且存在不同章节采用不同单位(万元或元)统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江中药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 ZHONG PHARMACEUTIC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ZY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为权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田永静 | 汤洋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
电话 | 0791-88169323 | 0791-88169323 |
传真 | 0791-88164004 | 0791-88164004 |
电子信箱 | jzyy@crjz.com | jzyy@crjz.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96 |
公司网址 | www.jzjt.com |
电子信箱 | jzyy@crjz.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投资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中药业 | 600750 | 东风药业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签字会计师 姓名 | 杨景璐、唐晓军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3,811,641,510.59 | 2,873,974,462.18 | 32.63 | 2,441,451,789.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6,058,708.67 | 505,687,248.49 | 17.87 | 473,739,388.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6,520,866.82 | 424,156,470.17 | 19.42 | 444,526,688.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5,989,416.27 | 917,037,660.75 | 10.79 | 752,501,253.68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890,966,277.28 | 4,003,034,097.91 | -2.80 | 3,876,867,968.11 |
总资产 | 6,243,659,088.84 | 5,997,600,248.38 | 4.10 | 4,923,573,835.0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 | 0.80 | 17.50 | 0.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4 | 0.80 | 17.50 | 0.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67 | 19.40 | 0.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53 | 12.52 | 增加2.01个百分点 | 12.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5 | 10.50 | 增加1.85个百分点 | 12.0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账户的库存股及不满足股权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期初630,000,000股减少至期末629,581,958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内,各比较期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调整后股数重新计算。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930,726,704.79 | 970,147,848.27 | 973,492,830.29 | 937,274,127.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3,697,243.65 | 208,594,148.50 | 112,645,005.35 | 91,122,31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73,430,614.36 | 183,361,116.08 | 93,205,288.58 | 56,523,847.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59,417.10 | 498,444,447.53 | -23,962,013.26 | 561,066,399.1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81,622.02 | 902,093.88 | -208,324.9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487,730.24 | 47,816,994.44 | 47,927,972.0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0,772,989.33 | 54,238,082.68 | -7,762,264.54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32,144.19 | 436,619.0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74,090.50 | -2,847,190.51 | 5,463,990.5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19,491.72 | 660,983.03 | 310,684.4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094,074.94 | 16,034,321.87 | 9,115,245.4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204,007.02 | 3,238,007.52 | 7,840,730.91 |
合计 | 89,537,841.85 | 81,530,778.32 | 29,212,700.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27,687,516.93 | 1,372,845,436.08 | -354,842,080.85 | 37,858,862.48 |
应收款项融资 | 485,336,260.78 | 463,573,175.53 | -21,763,085.25 | -2,867,510.9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9,260,873.15 | 138,500,000.00 | 19,239,126.85 | 19,239,126.85 |
合计 | 2,332,284,650.86 | 1,974,918,611.61 | -357,366,039.25 | 54,230,478.35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完善治理管控体系,在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中迈出坚实一步。2022年,公司管理层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为导向,紧密围绕战略规划,强化品牌势能,丰富产品梯队,加强研发布局,加快数字化转型,深化精益制造,重塑组织内功,推动内生发展不断优化,并购整合初显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12亿元,同比增长32.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96亿元,同比增长17.87%。
(一)坚持战略引领,蓄力发展势能
公司围绕“做强OTC、发展大健康、布局处方药”的业务重心,将“内生增长、外延并购”双轮驱动的发展路径走深、走实,“家中常备药的践行者”的战略定位已日渐清晰。
1、非处方药业务:多品类构建产品梯队,多渠道强化品牌认知
非处方药业务主要包括“脾胃、肠道、咽喉咳喘、补益”四大核心品类。报告期内,本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6.18亿元,同比增长21.31%,核心产品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多维元素片、复方草珊瑚含片等均实现同比增长。
(1)巩固胃肠品类优势,夯实胃肠日常用药专家与领导者地位。在品类布局方面,脾胃品类持续构建护城河,围绕10亿级单品健胃消食片,培育健儿消食口服液、健脾颗粒,补充雷贝拉唑钠等胃病治疗类品种,从大单品延伸为脾胃品类集群;肠道品类聚焦日常调理,提出“养菌”差异化特性,打造收入规模超4.5亿元的乳酸菌素片,结合子公司海斯制药收入规模4.4亿元的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贝飞达),构建“养菌+补菌”的肠道组合,为患者胃肠健康提供更多治养结合的健康解决方案。
在品牌建设方面,持续构建“江中”“利活”胃肠领域双品牌。对于成熟的“江中”品牌,通过重点市场“网络+电视+电梯+电台”媒介组合投放,提升品牌传播声量,巩固消费者心智与粘性;同时,跨界联名高势能餐饮品牌,开展大学生群体品牌共创活动,持续推动品牌年轻化。对于年轻的“利活”品牌,围绕“养出自己的有益菌,调理好肠道”的价值主张,联合权威平台和
专家,强化专业背书;通过“电视+网络+电梯”组合投放,与新媒体传播相结合,不断拓展新人群、新场景,持续提升消费者认知,导流线上终端,打通营销闭环。
(2)打造第二增长品类,开辟咽喉咳喘和补益品类新增长曲线。在咽喉咳喘领域,围绕消费粘性强、收入规模过亿元的复方草珊瑚含片,持续开展教师等原点人群的公关营销,增强渠道合作推广;同时发挥“江中”品牌优势,围绕基层重点市场,做强子公司济生制药的复方鲜竹沥液等特色咽喉咳喘单品,报告期内两个主要单品收入规模合计约2.3亿元。在补益领域,子公司桑海制药的多维元素片持续融合发展,通过品牌赋能、渠道覆盖、线上新零售推广等举措,收入规模约2.3亿元,市场占有率、推荐率均有所提升,并获得中国药店“2021-2022中国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奖,被认定为“江西名牌产品”。
2、大健康及其他:传统业务探索升级,新业务加快布局
大健康业务主要包括康复营养的初元系列产品、高端滋补的参灵草系列产品、胃肠健康系列产品等。报告期内,本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09亿元,同比增长66.99%,康复营养、高端滋补、胃肠健康三大品类均有新发展。
“初元”品牌坚持“术后康复营养”的品牌定位,推出多款功能蛋白粉,进一步扩大品类规模,线下聚焦核心市场、线上开拓重点平台,加快线上转型和新媒体推广,推动线上平台有效承接,实现线上业务占比的提升,整体收入保持平稳。“参灵草”品牌坚持“可以喝的冬虫夏草”定位,聚焦神舟载人航天、吴晓波《走进标杆工厂》活动等热点事件,聚力打造标杆市场,带动全国市场布局,同步探索新模式,逐步提升参灵草的品牌和渠道影响力,收入增速约30%。胃肠健康系列借势公司品牌成熟的消费者认知,响应年轻消费人群习惯,持续深耕益生菌、膳食营养等品类,积极挖掘新品类机会;夯实传统电商合作,开拓抖音、快手等新平台,强化消费者互动,实现业务较快增长。
3、处方药业务:成熟产品创新价值,并购产品稳固优势
处方药业务主要包括江中牌蚓激酶肠溶胶囊及桑海制药、济生制药、海斯制药的处方药产品等,覆盖胃肠、心脑血管、妇科、肾科、呼吸等领域。报告期内,得益于海斯制药的整合融入,本板块实现营业收入7.45亿元,同比增长64.40%。
江中牌蚓激酶肠溶胶囊(博洛克)在持续推进临床再评价研究,提升基层覆盖质量,积极应对地方集采,探索新业务模式,全年收入基本持平。持续推动桑海制药、济生制药渠道资源整合,寻找八珍益母胶囊、黄芪生脉饮、排石颗粒等优势产品的新增长点。海斯制药积极参与和应对国家和省级集采,贝飞达、雷贝拉唑钠肠溶片等产品在广东联盟集采中标,并积极培育麻醉类潜力产品;同时,主动融入公司管理体系,通过精益化管理持续改善经营质量,实现净利润的快速增长。
(二)强化创新驱动,激活发展动能
1、研发投入持续加大,转化能力稳步提升
公司作为第二批“科改示范企业”,始终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使命,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强度与高层次人才引进,积聚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转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研”加“引进”相结合的研发模式,进一步夯实胃肠领域研发布局;在新产品孵化、老产品优化、核心技术等领域取得阶段性进展,完成1项仿制药引进,获得4个老产品补充批件,2个特医产品通过现场核查;持续推进活菌药物及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与澳门大学、香港浸会大学、暨南大学等一流的科研机构合作共建共生研发组织项目。
知识产权及商标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7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6项,新增注册商标263项。
2、精益生产日益深入,智能制造赋能未来
公司围绕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五大新发展理念,持续倡导践行“制造文明”,强化EHSQ体系管理,积极推进精益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并购子公司提质增效,降低EHSQ风险,不断夯实生产管理基础。报告期内,公司高质量推进中医药科创城项目建设,以“节能降耗、提质增效”为目标,注重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致力打造一个“智能、绿色、经济”的“园区式”
工厂,项目已完成主体封顶并通过药品生产静态认证检查,预计2023年底前正式投产。报告期内,公司获评第十一届中华环境优秀奖(企业环保类),“中药提取智能化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获评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3、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经营管理提质升级
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持续深化数字技术与公司经营的融合发展,数字化转型进程走深向实。报告期内,推进财务共享体系落地,持续提升网络安全水平;利用大数据赋能营销,提升渠道管控能力;推动营销数字化转型,初步形成产品开发、营销推广、用户运营、需求分析的闭环,赋能新产品开发和精准布局,提升营销效率;优化产能布局,助力制造产能统筹优化,落实十四五碳排放战略规划,推进节能技术改造。2022年,公司获评江西省工业数据安全第一名。
(三)推动组织变革,保障发展效能
公司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中药谷时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嘱托,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构建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明确组织变革方向,强化总部专业和服务能力,分类授权,构建以业务为核心的事业部组织模式;按照适才适岗,能者上、平者调、庸者下的原则,通过落实“起立坐下”举措,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和有序退出,为“十四五”战略规划顺利落地,奠定坚实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四)优化价值传递,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兼顾,以“优化披露、健全机制、强化沟通”为抓手,努力塑造更加生动、积极、透明的企业形象,切实保障股东权益。优化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展现形式,主动完善ESG信息披露,展示更加多维立体的企业形象;持续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具箱,积极开展多渠道投资者沟通,传递更加通俗易懂的经营信息;重视投资者回报,坚持高比例现金分红,重组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占期间归母净利润比例达50%,与股东充分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A级评价。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发展现状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救灾防护、军需战备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属于医药制造业--中药细分行业。
2022年,受地缘政治恶化、药品集采常态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医药制造业经营整体承压,生产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滑。在“三医联动”的改革背景下,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基药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等工作持续推进,提质降价的主基调仍未发生改变。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9,111.4亿元,同比下降1.6%;营业成本16,984.6亿元,同比增长7.8%;利润总额4,288.7亿元,同比下降31.8%。
中药细分行业发展形势好于医药制造业。自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专职部委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密集出台多项利好政策法规,引领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国家加大中医药振兴发展支持力度,推进落地中医药传承创新相关的政策支持,如国家卫健委印发《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计划建立完善女性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拟做优做强中医妇科、儿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将对中医药循证评价等展开重点攻关;《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在《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中,还将通过三医协同来推进“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全方位推动中医药行业快速发展,中医药大健康将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和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具备“简便廉验”的突出优点;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诊疗和服务的关注度与认可度不断提升,对中医药全周期全链条服务的需求也将日益旺盛。工信部全国医药工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中药工业营收达3407亿元,同比增长7.7%,高于医药工业5.9个百分点;同期中药工业利润总额404.5亿元,同比增长6.8%。
(二)行业周期性特点
长期来看,行业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但具体的药品品种受适应症的高发季节等特殊情况的影响,相应的药品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江中”“初元”两个驰名商标和“杨济生”“桑海”两个江西省著名商标。据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发布的2022年《中国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江中”品牌价值322.58亿元,位于医药行业第6位。
江中牌健胃消食片荣获2022大健康产业年度产品奖、2021-2022年度医药零售市场畅销品牌;江中利活牌乳酸菌素片荣获西鼎会2021-2022年度医药零售市场畅销品牌、西湖论坛“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和大健康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属于医药制造业。
1、非处方药
主要产品有公司本部的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复方草珊瑚含片等,控股子公司的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贝飞达)、多维元素片(21)、牛黄蛇胆川贝液、风寒感冒颗粒、复方鲜竹沥液、复方瓜子金颗粒、氨咖黄敏口服溶液、夏桑菊颗粒、川贝枇杷胶囊等。
2、处方药
主要产品有公司本部的蚓激酶肠溶胶囊、痔康片、舒胸颗粒等,控股子公司的中药类产品八珍益母胶囊、肾宝胶囊、排石颗粒、黄芪生脉饮、珍菊降压片、双橘颗粒等,及化药类产品雷贝拉唑钠肠溶片、注射用伏立康唑、注射用盐酸溴已新、盐酸氯普鲁卡因等。
3、大健康产品及其他
主要包括初元、参灵草及胃肠健康产品。初元主要为营养饮品,其中初元复合肽营养饮品主要成分是肽,是由不同小分子活性蛋白搭配研制的产品;参灵草主要成分为西洋参、灵芝、冬虫夏草(或虫草菌粉);胃肠领域主要为益生菌系列产品;胖大海菊花乌梅桔红糖(原名:亮嗓)、古优氨基葡萄糖钙片等产品也属于特色品种。其他中包含酒类及医疗物资批发业务等。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本部生产所需原材料由公司采购部统一集中向国内外厂商或经销商采购,根据各生产基地的需求量、结合原材料采购策略、采购周期下达采购订单;主要子公司桑海、济生、海斯等所需原材料由各子公司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完成寻源、招标、合同签订、订单下达等采购相关工作。部分公用物料实行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一般采用招标采购、询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竞价采购等五种方式。
2、生产模式
秉承质量、安全、环保第一,推行精益生产为核心的高效制造。公司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柔性生产、精益制造及智能制造。生产安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产品销售特性及安全库存,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月度、日生产计划。公司持续推进EHSQ管理体系及精益管理体系建设,以EHSQ、GMP、ISO等管理体系为基础,搭建公司产品生产、质量管控、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模式;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进行全过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公司非处方药业务销售终端主要为药店和基层医疗终端;处方药销售终端主要为等级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及药店终端,以代理销售为主;大健康产品的线下销售终端主要为大型商场、超市及卖场。非处方药、大健康产品销售主要采取经、分销商覆盖的方式,公司主要负责
产品的广告及宣传投入,并参与终端推广及经、分销商维护等。线上电商渠道主要布局于天猫、京东、饿了么等平台,销售模式分为B2B、B2C、020模式。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90亿元,增幅17.87%。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以遵循传统中医药理论为使命,依靠先进的制造工艺技术,本着追求极致的精神,将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与现代的科研技术平台相结合,以科技创新和严格的全产业链质量管控,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制造出人民群众家中常备、包中常备的呵护健康好产品。
1、品牌优势:公司遵循传统中医药理论,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打造了10亿级健胃消食片、5亿级的乳酸菌素片以及深入老中青三代国人心智的草珊瑚含片,并以此不断巩固胃肠领域护城河,打造咽喉、补益等品类梯队的品牌地位。公司拥有“江中”“初元”“杨济生”“桑海”等驰名商标,2022年“江中”品牌价值为322.58亿元,位居医药行业第六。中康开思数据显示,江中牌健胃消食片在药店零售额位居消化不良品类第一名,利活牌乳酸菌素片药店零售额位居肠道微生态制剂品类第一名,多维元素片(21)药店零售额位居多维元素类第5名。
2、智能制造优势:公司以“制造文明”为核心,坚持精益生产和智能制造,持续强化节能减排,有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中医药行业节能标准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公司先后获得“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中华环境优秀奖”“香港优越环保管理金奖”,以及国家工信部“中药提取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国家级“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
3、研发创新优势:公司入选“科改示范企业”,围绕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依托4个国家级科研平台、6个省级研发平台,持续发挥国家级平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深化改革、集聚人才、加速转化、强化激励,形成研发管线高质量发展合力。
4、渠道终端优势:公司多年深耕在非处方药、保健品领域,形成成熟的渠道覆盖和终端管理能力,拥有一批高素质的营销团队,千人规模的非处方药销售队伍,覆盖20万家终端药店,与3000家商业紧密合作,渗透50余万家药房及20万家基层医疗终端。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12亿元,同比增长32.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96亿元,同比增长17.8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811,641,510.59 | 2,873,974,462.18 | 32.63 |
营业成本 | 1,340,013,344.68 | 1,024,854,453.88 | 30.75 |
销售费用 | 1,481,258,310.20 | 1,031,461,936.28 | 43.61 |
管理费用 | 205,288,447.99 | 165,028,797.58 | 24.40 |
财务费用 | -27,311,863.04 | -22,420,791.5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99,970,632.00 | 87,824,629.21 | 13.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5,989,416.27 | 917,037,660.75 | 10.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424,960.44 | -1,236,569,774.7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3,698,708.91 | -349,482,955.42 | 不适用 |
投资收益 | 4,369,784.18 | -2,363,576.99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13,835,234.40 | -8,040,691.66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7,318,216.23 | 2,166,861.57 | 237.73 |
营业外支出 | 2,444,125.73 | 5,014,052.08 | -51.2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9月并购海斯制药,2022年前三季度并表范围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9月并购海斯制药,2022年前三季度并表范围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9月并购海斯制药,2022年前三季度并表范围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到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处理无法支付的款项金额增加所致。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赔偿罚款支出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64.93%,较上年同期增加0.52个百分点。其中医药工业毛利率64.87%,酒类毛利率为88.34%。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工业 | 3,761,895,785.69 | 1,321,671,930.56 | 64.87 | 32.08 | 30.27 | 增加0.49个百分点 |
酒类 | 9,931,895.18 | 1,158,097.91 | 88.34 | 24.24 | -41.83 | 增加13.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非处方药 | 2,617,708,302.19 | 792,980,089.70 | 69.71 | 21.31 | 11.55 | 增加2.65个百分点 |
处方药 | 744,757,156.29 | 246,238,020.87 | 66.94 | 64.40 | 39.69 | 增加5.85个百分点 |
大健康产品及其他 | 409,362,222.39 | 283,611,917.90 | 30.72 | 66.99 | 119.22 | 减少16.5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 | 845,145,694.23 | 336,672,830.97 | 60.16 | 42.41 | 59.07 | 减少4.17个百分点 |
华东 | 1,132,396,983.15 | 386,834,488.33 | 65.84 | 35.82 | 21.02 | 增加4.18个百分点 |
华南 | 928,436,627.42 | 293,409,815.55 | 68.40 | 25.05 | 19.14 | 增加1.57个百分点 |
华西 | 865,848,376.07 | 305,912,893.62 | 64.67 | 26.13 | 28.03 | 减少0.5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系公司主要单品收入增长,且2022年前三季度新增海斯制药并表所致。
②报告期内,“大健康产品及其他”中“其他”主要为酒类业务及新增的海斯制药医疗物资批发业务,由于批发业务毛利率较低、本部产品收入结构变化,导致“大健康产品及其他”毛利率下降。
③报告期内,分地区收入增长系各品类营业收入均有所提升,分地区毛利率变化主要系销售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剔除新并购子公司海斯制药因素影响,收入和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工业 | 2,833,246,572.26 | 1,090,634,171.70 | 61.51 | 8.46 | 14.34 | 减少1.98个百分点 |
酒类 | 9,931,895.18 | 1,158,097.91 | 88.34 | 24.24 | -41.83 | 增加13.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非处方药 | 2,178,943,230.26 | 749,791,940.61 | 65.59 | 7.22 | 10.25 | 减少0.95个百分点 |
处方药 | 357,162,946.33 | 157,135,085.53 | 56.00 | 2.63 | 4.43 | 减少0.76个百分点 |
大健康产品及其他 | 307,072,290.85 | 184,865,243.47 | 39.80 | 28.02 | 47.54 | 减少7.9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 | 589,443,257.89 | 201,658,305.50 | 65.79 | 9.20 | 1.88 | 增加2.46个百分点 |
华东 | 830,861,630.68 | 357,230,532.19 | 57.00 | 9.22 | 18.76 | 减少3.45个百分点 |
华南 | 755,867,275.16 | 280,661,495.29 | 62.87 | 11.11 | 21.92 | 减少3.29个百分点 |
华西 | 667,006,303.72 | 252,241,936.63 | 62.18 | 4.32 | 11.16 | 减少2.33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健胃消食片 | 万盒 | 14,686 | 14,356 | 2,389 | -9.11 | -7.78 | 15.96 |
乳酸菌素片 | 万盒 | 6,181 | 6,114 | 681 | -0.71 | 2.46 | 4.95 |
多维元素片 | 万盒 | 1,524 | 1,500 | 69 | 10.77 | 4.95 | 53.83 |
复方草珊瑚含片 | 万盒 | 2,681 | 2,968 | 100 | -5.50 | 14.39 | -74.16 |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 | 万盒 | 1,831 | 1,636 | 3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5.42 |
产销量情况说明:
①健胃消食片产销量下降主要系产品规格结构变化,普通装(32片)规格产量占比减少,特供装(64片/72片)规格产量占比增加。如按片数计算销售量降幅约1%。
②为保证产品的市场供应,公司合理增加健胃消食片、多维元素片、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库存量;
③复方草珊瑚含片由于市场需求增加,库存量下降;
④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为公司2021年9月新并购子公司海斯制药产品,上年同期数据为2021年10-12月数据。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医药行业 | 直接材料 | 849,003,548.15 | 64.24 | 628,737,220.97 | 62.65 | 35.03 |
生产费用和其他 | 472,668,382.42 | 35.76 | 385,787,500.29 | 37.35 | 22.52 | |
合计 | 1,321,671,930.57 | 100.00 | 1,014,524,721.26 | 100.00 | 30.2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重要中药材品种及供求情况
【健胃消食片(助消化领域)】
1、太子参:主产地贵州、福建、河北。公司近些年在全国大力推广种植较成功,产区已非常广泛,包括贵州、福建、河北、安徽、山东、江西、湖北等。2022年太子参采购成本稳定,2023
年种植面积同2022年比相差不大,预计2023年产新量将与2022年持平。2022年下半年主产区贵州持续高温干旱,对太子参种苗有影响,种植成本有所增加,公司已提前布局,维护2023年太子参采购成本稳定。后续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力求稳定价格,减少囤货炒作,提升农户种植积极性,控制好企业成本。
2、山药(怀山药):药、食两用品种,主产地河北、河南、山东。受2021年自然灾害及环保趋严的双重影响,山药减产和涨价明显,2022年山药成本增幅较大。同时,受价格上涨刺激,2022年山药种植面积有所增加,山药价格不具备高位运行的基础。公司已在合适时机锁定价格,预计2023年山药的采购成本同比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3、山楂:药食两用品种,持续多年低价运行。2022年受气候干旱的影响,产量严重下滑,叠加山楂食品加工厂需求增加,供求矛盾导致2022年下半年山楂的价格涨幅较大。公司已采取山楂控价举措,预计2023年山楂价格波动对公司总采购成本影响不大。
4、炒麦芽:药食两用品种。炒麦芽系大麦发芽、炒制而成。大麦属粮食作物,价格受国家宏观调控。受俄、乌战争的影响,部分国家粮食出口减少,大麦进口价格随之上涨。2023年公司炒麦芽价格已锁定,预计较2022年有小幅上涨。
【草珊瑚含片(咽喉)】
肿节风:俗称草珊瑚,主要为野生。因肿节风药材不在通关目录清单,暂时不能通关,货源从中越边境进口难度加大,原主要采购越南草珊瑚逐步转移到广西等产地。目前福建、江西、贵州等地已扩大种植范围,国内市场供求关系趋于稳定,后续公司将对肿节风不同产区的含量进行对比,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价格波动影响。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江中杞浓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度注销,注销日为2022年9月15日。故自2022年9月15日起,公司不再将江西江中杞浓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度注销,注销日为2022年12月29日。故自2022年12月29日起,公司不再将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本集团所属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桑济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成立。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和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70,957.1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4.8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2,534.4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91%。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839,990,188.27 | 22.04 |
2 | 客户2 | 328,096,778.15 | 8.61 |
3 | 客户3 | 225,344,823.03 | 5.91 |
4 | 客户4 | 205,908,035.08 | 5.40 |
5 | 客户5 | 110,231,816.91 | 2.89 |
合计 | 1,709,571,641.44 | 44.85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7,507.4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4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66,520,000.00 | 5.42 |
2 | 供应商2 | 63,819,364.52 | 5.20 |
3 | 供应商3 | 58,300,412.01 | 4.75 |
4 | 供应商4 | 49,801,274.50 | 4.06 |
5 | 供应商5 | 36,633,465.88 | 2.98 |
合计 | 275,074,516.91 | 22.41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66,520,000.00 | 5.42 |
2 | 供应商4 | 49,801,274.50 | 4.06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总额为175,921万元,较上年同期126,189万元增加49,732万元,增幅
39.41%。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为148,126万元,较上年同期103,146万元增加44,980万元,增幅
43.61%。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35.89%上升为38.86%。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总额为20,529万元,较上年同期16,503万元增加4,026万元,增幅
24.40%。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5.74%下降为5.39%。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总额为9,997万元,较上年同期8,782万元增长1,215万元,增幅13.83%;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3.06%下降为2.62%。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2,731万元,较上年同期-2,242万元减少489万元,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093.7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5,751.46 |
研发投入合计 | 14,845.2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38.74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3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98 |
本科 | 116 |
专科 | 18 |
高中及以下 | 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9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9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7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14,845.2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89%;其中母公司研发投入9,182.74万元,占母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61%。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科技人员的数量为23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5.9%;其中,母公司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科技人员的数量为212人,占母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15.15%。在报告期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人数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现金流情况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的说明。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1,371,319,046.98 | 21.96 | 1,046,084,852.69 | 17.44 | 31.09 |
预付款项 | 70,589,938.88 | 1.13 | 51,474,732.05 | 0.86 | 37.14 |
其他应收款 | 19,076,257.49 | 0.31 | 48,051,870.64 | 0.80 | -60.30 |
在建工程 | 445,674,123.09 | 7.14 | 190,770,806.43 | 3.18 | 133.62 |
使用权资产 | 2,731,214.47 | 0.04 | 4,367,419.92 | 0.07 | -37.46 |
应交税费 | 73,921,914.32 | 1.18 | 48,910,395.35 | 0.82 | 51.14 |
其他流动负债 | 42,136,410.27 | 0.67 | 0.00 | 0.00 | 不适用 |
租赁负债 | 1,175,853.16 | 0.02 | 2,790,648.14 | 0.05 | -57.86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年末余额137,13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2,523万元,增幅31.09%,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回款及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年末余额7,05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912万元,增幅37.14%,主要系本年末预付材料费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1,90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898万元,降幅60.30%,主要系收回部分款项,以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4、在建工程年末余额44,56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5,490万元,增幅133.62%,主要系公司中医药科创城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5、使用权资产年末余额27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64万元,降幅37.46%,主要系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6、应交税费年末余额7,39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501万元,增幅51.14%,主要系本年销售收入增加,应交增值税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年末余额4,214万元,较上年增加4,214万元,主要系计提预收货款中待转销项税所致。
8、租赁负债年末余额11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61万元,降幅57.86%,主要系支付长期租赁租金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医改深化推进的一年。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等情况,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医药领域政策频繁落地:通过全面推进集采常态化、制度化,让患者受益;通过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医疗服务收费等,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通过推进分级诊疗和优质资源下沉等,将医改推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新阶段。这一年,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全方位扶持中医药发展,中医药市场发展潜力凸显。但伴随集采的常态化、制度化逐步向中成药领域延伸,中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医药经济或将迎来反弹,但因全球经济衰退、创新药高水平重复、仿制药集采降价趋势不变三个因素影响,行业发展同样面临挑战。
相关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①中药:中医药政策支持和消费潜力释放带来更大发展红利
国家层面:中医药一直是国家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的事业,2022年3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对支持中医药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的战略性安排。《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将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和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随着居民中医药文化素养提高,加之中医药健康产品逐渐丰富、创新,中医药零售市场或将释放出更大的消费潜力。
江西省层面:中医药产业是江西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N个千亿级产业之一,江西省先后出台各项政策文件,大力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2020年,江西省率先出台了医保助力中医药强省16条举措;2022年,进一步出台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20条举措,助力江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条举措”支持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支持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纳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等。同时,大力提升中药工业发展水平,持续推进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江西南城“建昌帮”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打造百亿级中药产业集群。
②非处方药(OTC):市场需求旺盛,同时OTC院外竞争加剧
老百姓对于增强免疫力有了深刻认识和更大需求,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从当前的治已病,向未来的治未病转型,也就是未病防治、既病防变将会是未来医药行业的趋势,治疗属性弱、日常疾病预防属性强的OTC产品需求将扩大。同时,随着医改持续深入,院内药品市场不断流出到院外,为院外药品零售市场带来更多客流,院外OTC市场份额也将不断提升,但也把更多的主营院内药品市场的企业注意力引向院外市场,加剧了院外市场竞争。
③大健康产品:自我保健意识增加,日常保健需求进一步得到释放
随着大众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和国家经济发展,老百姓的消费需求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消费,我国保健品市场需求也在快速升温。同时,在经济水平和生活环境的改善下,人们对健康意识逐步增强,对保健品的功能需求也有所增多。在现在健康经济的蓬勃发展下,人们对保
健品在“肠道健康”“营养科学”“特殊膳食”等各细分领域的需求也快速增长。在经济发展、消费者消费习惯改变等多重利好因素的拉动下,我国保健品市场将进入规模加速攀升的“黄金时期”。
④“互联网+医疗”:大规模市场普及,与线下医疗资源形成良好互补
互联网医疗成为一些地方防止线下医疗资源挤兑、医院人群过度聚集的优先级;同时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互联网医疗可以说已完成了一次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用户教育和市场普及,其在“第二战场”的出色表现,让人们见识到了互联网医疗能够在关键时刻发挥出的资源支撑作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加之近年来大众生活习惯的改变,远程问诊、线上购药等需求急剧增加,网售处方药、在线问诊及线上接通医保等在新的环境下规范发展。
行业政策变化及影响:
医改全面加速推进,带量采购常态化、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常态化等加速行业洗牌,药品降价压力持续升高,企业不得不进行经营模式的变革与创新以应对挑战。同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迎来多重政策利好,也为中医药发展带来重大发展机遇,并带动中医相关服务、中药及相关衍生健康产品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分析:
①集中带量采购
2022年1月,国务院会议决定,以慢性病、常见病未重点,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1月,广东发布《广东联盟双氯芬酸钠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11个联盟地区参与药品集采保量,对276个产品进行带量采购;2月,上海联采办启动第七批国采,涉及208个品规药品;第八批国采开始报量。中成药集采也已在山东等省开展,预计2023年,在中成药国采、中药饮片区域集采上,规则的制定、集采成熟度等会有所突破。
影响:纳入集采的品种降价显著,但同时产品也获得了销量保证,对药企的销售模式产生深远影响。对于企业而言,适应政策导向优化销售模式、控制成本、用产品管线对冲单品降价风险、多元化经营或是可行路径。
②发布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将实现全国统一
2023年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2967种。
影响:公司产品乳酸菌素片、复方草珊瑚含片、黄芪生脉饮、双橘颗粒、舒胸颗粒已从地方增补医保目录中退出,但因市场对以上药品需求充足,目前对公司影响不大。
③《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2022年3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为打造融预防、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从中药药品转化、优化评审、研究适合中医的评价体系、药材的质量提升、饮片炮制、中医医疗服务等多角度全方位推动中医药发展,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获得前所未有的支持,这将引导中医药产业创新“蝶变”。
影响:中医药行业将建立覆盖广、药品品质较优、中医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的中医药防治体系,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增强;将建立适应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和中药真实世界研究证据体系,推动中药企业创新升级;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等将获得推动和发展;加强开展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验方、有效成分或组分等的中药新药研发。
④《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部署7方面任务,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应对人口老龄化。核心相关:
医药: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质量和疗效评价体系、提升中医循证能力、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快古代经典名方研发等。
医疗:提升县域医疗水平,加速推进分级诊疗,鼓励建设互联网医院;发展妇幼健康服务和医疗、职业健康保护,提升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水平等。
医保:增加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医、险定点合作,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等。
影响:以基层为重点,中医药融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各环节;利好经典名方、中药创新药、符合国家(省)标准的中药饮片,将是相关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将全方位推动中医药行业快速发展,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目标11.5万亿,中医药大健康迎来发展机遇。
⑤《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具疗效确切且具有临床应用优势的新组方中药复方制剂、首家增加功能主治的中成药、首家增加儿童用药人群等优质药品,提供多项保护支持。
影响:获得一级、二级保护的中成药,有5~10年的市场独占期,国家支持优质优价,并且与医保衔接,获得目录调整、医保价格和支付等优先支持的政策,同时联动基药,支持纳入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
⑥基药目录调整
2021年国家卫健委发布《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提出新增儿童药品目录后,2022年发布《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及动态调整基药目录,新上市、疗效较已上市药品有明显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纳入,但不接受企业申报。
影响:基药目录扩容,各级医院(千亿市场)和基层市场格局将重塑;基药或成为公立医疗主要用药范畴,基药准入未来将是药企的重点工作;非基药品种面临被淘汰替换的风险。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中药 | 消化 系统 | 健胃消食片 | 中药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 | 否 | 否 | 1、一种健胃消食片的鉴别方法 | 否 | 否 | 是 | 否 |
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2005.04.26-2025.04.26 2、一种健胃消食口腔崩解片及制备方法2007.08.02-2027.08.02 3、中药材陈皮水提物的指纹图谱测定方法2005.12.30-2025.12.30 4、健胃消食片的质量控制方法2004.05.26-2024.05.26 5、一种健胃消食组合物在促进肠吻合口愈合中的用途2014.12.31-2034.12.31 | ||||||||||
生物 制品 | 消化 系统 |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 | 生物制品 | 肠道菌群失调引起的急慢性腹泻、便秘,也可用于治疗中型急性腹泻,慢性腹泻及消化不良、腹胀。 | 否 | 否 | 无 | 否 | 是 | 是 | 否 |
化学 制剂 | 消化系统 | 乳酸菌素片 | 化药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否 | 否 | 无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 制剂 | 维生素类药 | 多维元素片 | 化药 |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与矿物质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 否 | 否 | 无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 | 咽喉 | 复方草珊瑚含片 | 中药 | 疏风清热,消肿止痛,清利咽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喉痹,症见咽喉肿痛、 声哑失音;急性咽喉炎见上述证候者。 | 否 | 否 | 1、一种复方草珊瑚含片的含量测定方法2009.02.02-2029.02.02 2、一种大型平面双圆台磨角形中药片的薄膜包衣方法2011.02.14-2031.02.14 3、草珊瑚的膜技术分离精制方法2005.03.15-2025.03.15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18个产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3个产品纳入国家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医保目录”)。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海斯制药因新获盐酸奥洛他定片的药品注册批件,新增1个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晋城海斯盐酸奥洛他定片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受2023年全面统一实行国家医保目录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退出省级医保目录。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盒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24粒) | 22.29-25.90元/盒 | 461.85 |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36粒) | 33.43-35.21元/盒 | 1,149.90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海斯制药的主要产品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中标福建省及广东联盟集采。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消化系统 | 215,664 | 56,251 | 73.92 | 30.94 | 20.04 | 增加2.37个百分点 |
上呼吸道类 | 40,651 | 17,313 | 57.41 | 19.28 | 23.49 | 减少1.45个百分点 |
心脑血管类 | 15,624 | 7,566 | 51.58 | 3.95 | 3.90 | 增加0.03个百分点 |
妇科类 | 7,405 | 969 | 86.91 | 8.41 | -0.28 | 增加1.13个百分点 |
泌尿系统 | 6,777 | 3,903 | 42.41 | 8.13 | 13.00 | 减少2.48个百分点 |
其他 | 90,069 | 46,165 | 48.75 | 55.57 | 59.94 | 减少1.40个百分点 |
医药工业合计 | 376,190 | 132,167 | 64.87 | 32.08 | 30.28 | 增加0.49个百分点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类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系新增医疗物资批发业务,由于医疗物资批发业务毛利率较低,其他类毛利率下降。
2、毛利率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营业收入(万元) | 医药工业毛利率(%) | 整体毛利率(%) |
000538 | 云南白药 | 3,637,391.90 | 63.98 | 27.15 |
600085 | 同仁堂 | 1,460,310.07 | 48.13 | 47.62 |
000999 | 华润三九 | 1,531,999.36 | 61.58 | 59.72 |
600572 | 康恩贝 | 615,086.06 | 65.48 | 64.40 |
002737 | 葵花药业 | 446,089.99 | 59.37 | 59.27 |
600351 | 亚宝药业 | 276,396.25 | 69.93 | 61.03 |
注:由于年报披露时间原因,上述六家同行业公司数据均取自其2021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毛利率为 64.87%,整体毛利率为64.93%,处于同行业中等水平。各企业毛利率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各企业产品结构不同,不同类型产品毛利率差距较大。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布局、适配高层次人才、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以“科改示范行动”为抓手,推动和深化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改革,驱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走深走实。围绕中医药、活菌药物、大健康创新产品等重点研发领域,深挖现有产品批件潜能,深入开展固体制剂成型技术、矫味与感官评价等企业核心技术研究,对参灵草、蚓激酶肠溶胶囊、益生菌和功能肽等重点产品,进行功效及临床再评价研究。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款特医产品现场核查;获得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一等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二等奖等6项社会科技奖项;同时,公司完成重大专项和科技平台建设,“智能制造流程工业数字孪生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项目获江西省2022年03专项及5G项目支持,参与组建的“国家中药先进制造与现代中药产业创新中心”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中医经典名方产品开发 [汤1] [2] | MFJZ | 中药、天然 药物 3 类 | 肝肾阴虚;阴血不足;急性感染;急慢性胃肠炎;中阳不足之 痰饮等。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蚓激酶肠溶胶囊 药效学研究 | 蚓激酶肠溶胶囊 | 化学药品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使过高的纤维蛋白源和血小板凝集率降低,改善症状并防止病情发展。 | 是 | 否 | 上市后再评价 |
参灵草临床研究 | 参灵草口服液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上市后再评价 |
特医营养食品开发 | QTE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申报 |
益生菌产品开发及评价 | 利活益生菌固体饮料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上市后再评价 |
初元复合营养品系列产品开发 | 初元复合营养饮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上市后再评价 |
治疗IBS、IBD用途的益生菌新药联合开发项目 | 益生菌活菌新药 | 生物制品1 类 | 治疗 IBS(肠易激综合征)、IBD(炎症性肠病)。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抗老年痴呆候选新药IMMJNU-018临床前研究 | ADIM | 中药1.2类 | 用于早、中期帕金森综合征的治疗。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盐酸奥洛他定片BE试验研究 | 盐酸奥洛他定片 | 化学药品4类 | 适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湿疹、皮炎、痒疹、皮肤瘙痒症、寻常性银屑病、渗出性多形红斑)。 | 是 | 否 | 取得药品注册证书 |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斯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奥洛他定片(5mg)《药品注册证书》,批准该药品生产。盐酸奥洛他定片(5mg)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2S00487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晋城海斯盐酸奥洛他定片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九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29.无形资产” 。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云南白药 | 33,135.97 | 0.91 | 0.86 | 0.00 |
同仁堂 | 31,972.57 | 2.19 | 1.92 | 0.00 |
华润三九 | 63,127.62 | 4.12 | 4.02 | 14.55 |
康恩贝 | 21,636.87 | 3.52 | 2.93 | 8.74 |
葵花药业 | 13,206.52 | 2.96 | 3.36 | 0.00 |
亚宝药业 | 20,806.51 | 7.53 | 7.02 | 25.02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30,647.68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9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3.30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38.74 |
注:由于年报披露时间原因,上述六家同行业公司研发投入数据均取自其2021年年报;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六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术平均数;净资产取所有者权益(下同)。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3.89%,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3.30%,处于同行业中等水平。公司2022年入选“科改示范企业”扩围名单,研发投入金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的通知》进行分类统计,其中:费用化研发投入是指报告期为实施研发活动发生的、可在当期直接作为费用计入成本的支出,包括人员劳务费和其他日常性支出;资本化投入是指报告期为实施研发活动而进行固定资产建造、购置、改扩建以及大修理等的支出,包括土地与建筑物支出、仪器与设备支出、资本化的计算机软件支出、专利和专有技术支出等。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 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中医经典名方产品开发 | 363.36 | 363.36 | 0.00 | 0.10 | -52.21 |
蚓激酶肠溶胶囊 药效学研究 | 97.38 | 97.38 | 0.00 | 0.03 | -61.00 |
参灵草临床研究 | 99.67 | 99.67 | 0.00 | 0.03 | -85.40 |
特医营养食品开发 | 284.95 | 284.95 | 0.00 | 0.07 | -63.22 |
益生菌产品开发及评价 | 149.69 | 149.69 | 0.00 | 0.04 | -88.65 |
初元复合营养品系列产品开发 | 160.11 | 160.11 | 0.00 | 0.04 | -82.19 |
治疗IBS、IBD用途的益生菌新药联合开发 | 853.29 | 853.29 | 0.00 | 0.22 | 12.43 |
抗老年痴呆候选新药IMMJNU-018临床前研究 | 1,354.18 | 1,354.18 | 0.00 | 0.36 | 不适用 |
伏立康唑片药学一致性研究 | 50.25 | 50.25 | 0.00 | 0.01 | 517.70 |
盐酸奥洛他定片BE试验研究 | 99.13 | 99.13 | 0.00 | 0.03 | 1,243.32 |
注:各研发项目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受研发项目的阶段性研究及周期影响,同时本报告期内开展了新的研发项目所致。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经、分销覆盖、垂直连锁直营、客户代理制、电商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已构建完成覆盖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台湾省以外的21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的渠道精控体系。
①经分销商覆盖:公司自有销售队伍综合考虑区域内医药商业企业的渠道资源、业务团队、市场地位等因素,筛选确定合格的经分销商,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在其经营范围内,公司配合经销商通过市场宣传、开拓分销商、走访终端、学术推广等方式进行分销商、终端的开发和维护。经分销商覆盖模式下,公司可利用经销商的渠道资源和分销商配送优势,实现产品的快速销售和市场覆盖,同时公司负责产品广告以及宣传投入,并且自建销售团队积极参与直营连锁,并配合连锁通过市场宣传、节假日促销、消费者互动等方式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
②重点连锁直营:公司非处方药业务综合考虑全国范围内重点连锁药店的品牌影响力、营销能力、门店分布等因素,筛选确定合格的连锁药店进行深度合作。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直营连锁,并配合连锁通过市场宣传、节假日促销、消费者互动等方式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
③客户代理制:公司处方药控股子公司桑海制药、济生制药销售模式主要采取代理制。控股子公司海斯制药部分品种销售采取包销合作,通过全国独家代理方式进行销售。
④电商销售:公司药品类主要布局于天猫、京东、饿了么等线上平台,销售模式为B2B、B2C、020模式,依托电子商务、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域的优势,通过线上运营直接触达用户进行药品信息及广告展示,同步完成销售成交,线下自主物流配送,形成数据智能化营销生态闭环。健康品类主要布局于天猫、京东、抖音等平台,销售模式为B2B、B2C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已构建完成覆盖全国除西藏省、台湾省以外的 21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的渠道精控体系。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营销开支 | 806,498,191.99 | 54.45 |
广告宣传促销费 | 362,316,854.08 | 24.46 |
薪酬福利 | 309,039,752.17 | 20.86 |
折旧及摊销 | 3,403,511.96 | 0.23 |
合计 | 1,481,258,310.20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云南白药 | 389,621.67 | 10.71 |
同仁堂 | 274,839.38 | 18.82 |
华润三九 | 502,130.65 | 32.78 |
康恩贝 | 240,699.06 | 39.13 |
葵花药业 | 117,549.84 | 26.35 |
亚宝药业 | 104,331.10 | 37.75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148,125.83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86 |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为148,126万元,较上年同期103,146万元增加44,980万元,增幅43.61%。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
35.89%上升为38.86%。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9月并购海斯制药,2022年前三季度并表范围增加所致。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会计科目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5 | 119,260,873.15 | 19,239,126.85 | 138,5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32,496,990.95 | -3,036,616.23 | 29,460,374.72 | 长期股权投资 |
北京正旦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5.71 | 4,745,260.81 | 2,234,201.93 | 6,979,462.74 | 长期股权投资 |
北京江中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2,260,281.45 | -2,260,281.45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合计 | - | 158,763,406.36 | 16,176,431.10 | 174,939,837.46 | - |
注1: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13,850.0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923.91 万元,系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增加所致。注2: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3,643.9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06.27万元,降幅7.75%,主要系本期处置北京高科所致。具体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7.长期股权投资”、“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公司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江西省长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汽车”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将本公司自有资金1,350万元贷款给长荣汽车,贷款期限3年,年利率
5.70%。上述事项由长荣汽车法人代表陈敬福对贷款合同提供保证;以陈敬福、韩钦旺、刘勇所持江西畅翔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委托贷款剩余675万元本金逾期未收回。江中药业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起诉长荣汽车、中华联合保险与合同相关担保人,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一审法院于2021年11月12日开庭审理,2022 年 1 月 20 日法院下达判决,支持江中药业大部分诉讼请求,未支持江中药业要求中华联合保险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江中药业及被告方长荣汽车、陈敬福等均提出上诉,二审已于2022年8月19日开庭审理,并于2022年9月13日下达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目前案件正在执行阶段,已采取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账户措施,对查封后剩余金额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已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继续追究中华联合保险的保证保险责任。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27,687,516.93 | 37,858,862.48 | 3,011,000,000.00 | 3,403,700,943.33 | 1,372,845,436.08 |
应收款项融资 | 485,336,260.78 | -21,763,085.25 | 463,573,175.5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9,260,873.15 | 19,239,126.85 | 138,500,000.00 | |||||
合计 | 2,332,284,650.86 | 57,097,989.33 | 3,011,000,000.00 | 3,403,700,943.33 | -21,763,085.25 | 1,974,918,611.6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江中医贸注册资本7,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9.71%的股权。经营范围为药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报告期末,资产总额55,232万元;净资产3,611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1,348万元;净利润413万元。
2、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海斯制药注册资本14,851.2131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末,资产总额916,44万元;净资产46,33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6,534万元,净利润6,201万元(上述财务信息未考虑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显示,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8,00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19.8%,其中65岁及以上占比14.9%,社会老龄化进程加速、医疗保健负担加重。随着居民健康意识的持续提升,国家更加关注健康事业并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的投入,从政策端鼓励创新研发和发展新技术,如“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进一步扩容,加速创新产品的医保覆盖比例;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医保支付进一步腾出空间;从政策层面持续助力创新化、规模化的医药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对于中医药产业而言,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健康消费升级及医药创新政策推动等因素驱动下,中医药行业将迎呈现新的发展格局。从三大终端来看:
公立医院终端,受集采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增速放缓。新医改背景下,带量采购常态化、三医联动改革深化,加速了处方药零售的发展和变革,高价值创新药、专利药、口服慢病长期用药、消费医疗属性强的药品或将加速流向院外市场。
零售药店终端,竞争格局将迎来重构。在处方外流趋势下,零售药店或更多依靠品牌、高毛利OTC产品打开利润空间,边缘品种将逐渐被替代。随着政策的完善,促使线上购药习惯形成,互联网终端或将成为零售购药主战场。同时,消费者“未病防治”“既病防变”的观念正在逐步形成,为中成药、保健品市场发展带来机遇。
基层医疗终端,市场前景依然可观。随着分级诊疗的推进及新一轮强基层政策的发布,助力基层医疗终端用药市场扩容,政策引导下的基层医疗终端将成为医药企业努力开拓和深化布局的市场。在基层医疗专科转型背景下,具备渠道可控、价格可控、有空间、学术强、独家/类独家等属性的专科产品或将更受青睐。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以中医药产业为核心,加大中医药大健康领域全产业链布局,致力成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引领者”,成为大众信赖与尊重的企业。围绕“做强OTC、发展大健康、布局处方药”三大业务重点,通过“内生发展、外延并购”双轮驱动,以“内涵增长、外延并购、创新研发、精益生产、智数赋能”五大核心举措,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再造一个江中”的目标。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是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关键之年。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双两位数增长。主要思路和举措如下:
注:上述计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对此保持风险意识。
1、业务发展:聚焦核心优势,坚持大品类、大单品发展之路
非处方药业务:持续构建“脾胃、肠道、咽喉咳喘、补益”四大品类,夯实“家中常备药的践行者”业务定位。脾胃品类,“媒介投放+公关传播+渠道推广”立体化打造,聚焦资源扩大过亿市场;餐饮品牌跨界联名,大学生共创内容及自传播,持续推动品牌年轻化。肠道品类,坚持“养菌”特性教育,协同主题宣传活动,拉升品牌势能;由城市市场逐步渗透县域市场,线上平台联动,提升市场份额。咽喉咳喘品类,多品规协同作战,巩固草珊瑚、复方鲜竹沥液等优势品种。补益品类,品牌、渠道统筹运营,线上线下推广升级,同步孵化潜力单品。
大健康产品及其他:夯实参灵草、初元存量,发力胃肠健康业务,推动渠道转型,探索新模式。参灵草业务,加速打造标杆市场,媒介投放、公关宣传、圈层营销相结合,逐步强化消费者认知,持续探索新发展模式。初元业务,推动包装品质升级,加速线上渠道布局,增强线上自用复购率。胃肠健康业务,进一步延伸“胃肠”心智认知,“胃”围绕泛消化、膳食营养补充等领域,丰富产品矩阵;“肠”主攻益生菌品类,升级差异化产品,为业务增长增添更多动能。
处方药业务:做强临床院线,做大标外市场。原有处方业务,将以“做强临床院线、临床带动院外、做大标外市场”为发展方向,打造特色产品“一品一策”模式,加强第三终端布局。海斯制药,将健全营销组织架构,提高市场管控能力,扩大中标市场,并培育可谱诺、伏立康唑片等潜力品种;挖掘生产潜能,保障大单品市场供应,积极推进金匠产业园建设。
外延并购:公司将基于战略及业务规划,聚焦全产业链布局,整合行业优质资源,积极推进项目合作;同时,提升投后整合能力,总结整合经验及模式,为并购企业赋能提供更多可借鉴的成功实践。
2、创新研发:巩固“科改示范”成果,丰富研发管线布局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推动新药研发、仿制药引进、大品种孵化、大健康产品的开发与评价。构建短、中、长期研发规划,短期加快大健康产品开发,围绕益生菌/后生元、药食同源、康复营养三大方向,实现更多产品上市;中期加快大品种二次开发,通过工艺改进、标准提升等方式,提升现有产品品质,同步以批文引进或仿制的方式,快速补充胃肠产品体系;长期布局胃肠领域中药新药,组建中药新药发现团队,构建中药新药发现新模式,也加快推进活菌药物研发。同时,与澳门大学、香港浸会大学、暨南大学等一流的科研机构合作共建共生研发组织项目,并就中药新药开发、中药大品种孵化开展研讨,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3、智能制造:推进精益生产,强化EHS风险防控
公司将继续持续深化精益制造,推进连续化升级改造、精益项目推广和采购效益提升;做好产能统筹,深挖产能潜能,推进基地间产能共享。强化EHS风险防控,推进质量管理提升,努力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零缺陷”。同时,推进中医药科创城项目智能制造系统建设,将其打造为智能化标杆工厂,完成搬迁整合。
4、组织建设:推动组织重塑,唤新人才驱动力
公司将围绕“引领、发展、服务、监管”的职责定位,提升岗位人员专业能力和子公司整合能力,清晰权责边界;深度优化治理流程,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做好各类人才的系统化培养,营造能上能下的组织氛围。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变动风险
随着我国医改进入深水区,医保控费措施全面推广,集采向纵深化发展,将使医药行业整体承压。医药产品是关系社会公众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医药行业是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2022年以来,严格全过程监管的趋势愈发明显,将加速行业优胜劣汰。
应对措施:密切关注行业政策走向,加强行业趋势研判,提高政策敏感性,根据政策变动和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稳增长、防风险能力。
2、原材料价格及供应风险
随着国内需求逐步复苏,叠加欧洲经济韧性好于预期,预计2023年大宗商品的供应和需求都会上升,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可能高位波动,输入性通胀压力仍然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但总体波动幅度较小。
应对举措:为合理控制成本,公司将继续采取全线监测、利用网络平台数据及合理分析、提前布局、策略储备、全面控制等策略,一方面加强市场价格监控及分析,提高生产预测准确性,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周期,做到统筹安排、资源优化;另一方面,在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前提下优化原材料成本结构,控制总采购成本。
3、集采未中标导致的销量下降风险
随着第七批、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陆续公布,控股子公司海斯制药的注射用盐酸溴己新、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伏立康唑未中标,将对销量产生较大影响。上述产品2022年收入合计约为19,146.26万元。
应对措施:涉及国家集采未中标产品注射用盐酸溴己新、注射用伏立康唑,将结合市场需求,拓展销售渠道,寻找新的市场空间。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推进法人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设,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
水平,加强诚信建设及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践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治理体系,贯彻落实《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依法落实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和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6项主要职权,制定并修订完善《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负债管理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14项制度,切实增强董事会的整体功能,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召开,行使章程规定的决策、监督职能;董事、监事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信息披露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高管人员的选聘、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登记、披露、报备等工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间接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对保持江中药业生产经营独立性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在实际控制人的牵头组织下,公司与华润三九基于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已对《要约收购报告书》中的同业竞争业务进行充分协商,解决措施已初步达成共识,将在承诺期限内确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公告。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间接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对解决江中药业同业竞争所作承诺。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3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7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7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3、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1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1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6、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为权 | 董事 | 男 | 51 | 2009/09/18 | 2024/12/03 | 219,000 | 219,000 | 0 | 0 | 是 | |
董事长 | 2022/06/28 | 2024/12/03 | |||||||||
唐娜 (新任) | 董事 | 女 | 47 | 2022/11/17 | 2024/12/03 | 0 | 0 | 0 | 0 | 是 | |
何行真 | 董事 | 男 | 59 | 2018/12/20 | 2024/12/03 | 0 | 0 | 0 | 0 | 是 | |
徐永前 | 董事 | 男 | 50 | 2017/10/19 | 2024/12/03 | 209,000 | 209,000 | 0 | 0 | 是 | |
邢健 | 董事 | 男 | 46 | 2020/05/20 | 2024/12/03 | 213,000 | 213,000 | 0 | 0 | 是 | |
胡凤祥 (新任) | 董事 | 男 | 52 | 2022/07/15 | 2024/12/03 | 183,000 | 183,000 | 0 | 0 | 是 | |
卢小青 (离任) | 董事 | 女 | 54 | 2008/07/11 | 2022/05/14 | 274,000 | 0 | -274,000 | 组织调动 | 0 | 是 |
董事长 | 2018/03/28 | ||||||||||
谈英 (离任) | 董事 | 男 | 61 | 2021/12/03 | 2022/08/29 | 0 | 0 | 0 | 0 | 是 | |
洪连进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8/12/20 | 2024/12/03 | 0 | 0 | 0 | 8 | 否 | |
汪志刚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18/12/20 | 2024/12/03 | 0 | 0 | 0 | 8 | 否 | |
章卫东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1/01/28 | 2024/12/03 | 0 | 0 | 0 | 8 | 否 | |
罗文华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21/12/03 | 2024/12/03 | 0 | 0 | 0 | 52.69 | 否 | |
曾庆梅 (新任) | 监事 | 女 | 34 | 2022/11/17 | 2024/12/03 | 0 | 0 | 0 | 4.06 | 否 | |
朱明辉 (新任) | 职工监事 | 男 | 38 | 2022/10/24 | 2024/12/03 | 0 | 0 | 0 | 6.08 | 否 | |
汪健 | 监事 | 男 | 59 | 2021/12/03 | 2022/11/17 | 0 | 0 | 0 | 36.04 | 否 |
(离任) | |||||||||||
程海林 (离任) | 职工监事 | 男 | 60 | 2021/01/27 | 2022/10/24 | 0 | 0 | 0 | 38.09 | 否 | |
肖文斌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21/01/12 | 2022/03/23 | 96,300 | 96,300 | 0 | 149.03 | 否 | |
总经理 | 2022/03/23 | 2024/12/03 | |||||||||
刘文君 | 副总经理 | 男 | 37 | 2021/01/12 | 2024/12/03 | 71,000 | 71,000 | 0 | 56.88 | 否 | |
李小俊 | 财务总监 | 男 | 41 | 2020/03/19 | 2024/12/03 | 71,000 | 71,000 | 0 | 60.27 | 否 | |
田永静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1 | 2015/05/19 | 2024/12/03 | 71,000 | 71,000 | 0 | 66.8 | 否 | |
蔡新平 (离任) | 总经理 | 男 | 58 | 2018/12/20 | 2022/03/17 | 71,000 | 71,000 | 0 | 31.3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478,300 | 1,204,300 | -274,000 | / | 525.2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为权 | 曾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江中药业财务负责人,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华润江中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
唐娜 | 曾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监。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润江中监事;本公司董事。 |
何行真 | 曾任江中制药厂厂长、东风药业总经理、江中药业总经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华润江中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 |
徐永前 |
曾任江中药业副总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华润江中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邢健 | 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华润片仔癀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润网络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首席财务官。现任华润江中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 |
胡凤祥 | 曾任赛科药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北京医药集团工会副主席、纪检监察部主任,华润医药党务监察副总监、审计合规部高级总监、华润紫竹党委书记、总经理,华润医药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部总经理。现任华润江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本公司董事。 |
卢小青 | 已离任。 |
谈英 | 已离任。 |
洪连进 | 曾任劲霸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大汇丰商学院特约讲师、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外聘讲师。现任品牌战略定位独立咨询专家、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客座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
汪志刚 | 曾任景德镇陶瓷学院(现景德镇陶瓷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
师、首席教授、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兼职律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第二届江西省法律顾问团成员,法治江西智库第一届专家委员会专家。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 |
章卫东 | 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江西省“赣鄱英才555”人选,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学名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分会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委员等;兼任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
罗文华 | 曾任江中药业质量总监、生产总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药谷制造基地总经理、华润江中采购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曾庆梅 | 曾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审计部审计助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和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监事。 |
朱明辉 | 曾任江中药业OEM部外派技术员、制造部审核分析经理、采购部中药材采购经理、战略管理部运营分析组专业总监。现任本公司采购部采购总监、职工监事。 |
汪健 | 已离任。 |
程海林 | 已离任。 |
肖文斌 | 曾任江中药业销售省经理、销售总监、市场总监、销售副总经理、江中药业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OTC业务部总经理。 |
刘文君 | 曾任江中药业研发部部长助理、研发部功效评价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研发部总经理。 |
李小俊 | 曾任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预算经理,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田永静 | 曾任中江地产会计、江中药业证券事务代表;连续五届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称号,入选新财富董秘名人堂。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
蔡新平 | 已离任。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指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为权 | 华润江中 | 党委副书记 | 2021年12月31日 | 至今 |
董事 | 2022年2月10日 | 至今 | ||
总经理 | 2021年12月31日 | 至今 | ||
唐娜 | 华润医药 | 副总裁 | 2014年3月1日 | 至今 |
华润江中 | 监事 | 2019年2月18日 | 至今 | |
何行真 | 华润江中 | 党委副书记 | 2019年3月8日 | 至今 |
徐永前 | 华润江中 | 党委委员 | 2019年3月8日 | 至今 |
副总经理 | 2019年3月8日 | 至今 | ||
邢健 | 华润江中 | 党委委员 | 2019年8月7日 | 至今 |
财务总监 | ||||
胡凤祥 | 华润江中 | 纪委书记 | 2021年1月14日 | 至今 |
卢小青 (离任) | 华润江中 | 党委书记 | 2019年8月7日 | 2022年5月14日 |
董事 | 2019年2月22日 | |||
董事长 | 2021年10月26日 | |||
谈英 (离任) | 华润江中 | 专职外部董事 | 2021年9月10日 | 2022年9月16日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为权 | 江西江中医药商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6月9日 | 至今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7月22日 | 至今 | |
江西江中九昌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7月22日 | 至今 | |
唐娜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6月18日 | 至今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6月18日 | 至今 |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7月12日 | 至今 | |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2月27日 | 至今 | |
何行真 | 江西江中安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5月11日 | 至今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2月28日 | 至今 | |
江西江中九昌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22日 | 至今 | |
邢健 | 江西江中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7月6日 | 至今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2月28日 | 至今 | |
江西江中安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5月11日 | 至今 | |
汪志刚 | 江西财经大学 | 教授 | 2014年7月1日 | 至今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6日 | 至今 | |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29日 | 至今 |
江西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3月25日 | 至今 |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24日 | 至今 | |
章卫东 | 江西财经大学 | 教授 | 1995年10月1日 | 至今 |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14日 | 至今 | |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月15日 | 至今 | |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2月3日 | 至今 | |
李小俊 |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7日 | 至今 |
田永静 |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7日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高管实行年薪制度,以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导向,年终结合业绩合同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最终确定其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根据考评结果按时支付完毕。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25.2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为权 | 董事长 | 选举 | 选举 |
唐娜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胡凤祥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卢小青 | 董事长 | 离任 | 离任 |
谈英 | 董事 | 离任 | 离任 |
曾庆梅 | 监事 | 选举 | 选举 |
朱明辉 | 职工监事 | 选举 | 选举 |
汪健 | 监事 | 离任 | 离任 |
程海林 | 职工监事 | 离任 | 离任 |
肖文斌 | 总经理 | 选举 | 聘任 |
蔡新平 | 总经理 | 离任 | 离任 |
说明:
1、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肖文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2、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推选刘为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期届满止;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增补胡凤祥先生为公司董事,后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3、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增补唐娜女士为公司董事,后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4、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增补曾庆梅女士为公司监事,后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止。
5、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明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3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 3、公司202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公司2022年商业计划 5、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联合开发“抗老年痴呆候选新药项目”的议案 1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6、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7、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8、2021年度江中药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注销江西江中杞浓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并成立清算小组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
11、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5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6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经理层2022年度业绩合同的议案 9、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10、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8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转让青海银行2.05%股权的议案 3、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4、关于制定《江中药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10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制定《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制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议案 10、关于控股子公司济生制药设立资产处置公司的议案 11、关于调增中医药科创城现代化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12、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13、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江中济海申请财政贴息贷款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11月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12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修订《江中药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为权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唐娜 (新任)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何行真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徐永前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邢健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胡凤祥 (新任) | 否 | 4 | 4 | 3 | 0 | 0 | 否 | 1 |
洪进连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汪志刚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章卫东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卢小青 (离任)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谈英 (离任)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章卫东、汪志刚、邢健 |
提名委员会 | 洪连进、汪志刚、刘为权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汪志刚、章卫东、何行真 |
战略委员会 | 刘为权、徐永前、洪连进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六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2年1月14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事务所对审计计划、会计及审计事项、内控工作汇报等事项进行说明 2、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公司2021年经营总结和2022年工作展望 |
2022年3月2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初步审计) 2、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
2022年3月22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定稿) 2、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
2022年4月14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2年8月8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3、公司2022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2022年10月17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2年3月23日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2022年6月22日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22年9月29日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2年3月17日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2、2021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执行及披露情况 |
2022年4月11日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2年6月22日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22年10月14日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经理层2021年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
2022年10月26日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5).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2年3月22日 |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1年战略执行成果汇报与2022年战略展望 |
2022年12月26日 |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江中药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9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61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01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3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224 |
销售人员 | 1,437 |
技术人员 | 853 |
财务人员 | 107 |
行政人员 | 397 |
合计 | 4,01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170 |
大学本科 | 1,039 |
大专 | 1,039 |
中专及以下 | 1,770 |
合计 | 4,01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政策以中长期发展战略为依据,对标行业薪酬水平,建立薪酬水平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构建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将企业的效益增长作为工资总额增长的首要条件,科学选取体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公司持续引导子公司将劳动生产效率作为工资水平的决定因素,树立与同行业业绩与薪酬“双对标”思想,落实“业绩—人工成本效率—薪酬水平”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落实“四个重塑”和人才发展大会要求,公司统筹规划人才梯队建设,夯实人才发展体系。根据战略及业务需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优秀人才、博士及高职称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内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搭建“干部读享会”平台持续推进干部领导力提升,实施“铸匠”计划有效培养精益人才,开办“精研班”加大科技人才专项培养。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22632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5851238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坚持实施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让股东充分享受公司发展的红利。自1999年重组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分派现金分红约27.92亿元(合并计算回购股份金额),占期间归母净利润合计数(2000年-2022年前三季度)比例达50%。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1.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23,997,801.7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96,058,708.67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21.4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723,997,801.7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21.46 |
说明:
1、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6.5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完成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分派,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元(含税)。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就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现金股利处理方式、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2-014号公告 |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4月25日为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51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7.6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鉴证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并出具了《国浩(上海)关于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2022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2-020号公告 |
2022年5月30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的登记。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2-031、2022-032号公告 |
2022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为提升同行业企业业绩对标的合理性及可比性,公司对“解除限售考核同行业公司的选取”进行了修订,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2-060、2022-061号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年初,公司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商业计划制定年度业绩合同,对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了业绩考核周期、经理层关键业绩指标及其目标值、个人重点工作指标等考核内容。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江中药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优化现行年度考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差异化考核机制,突出业绩导向。
2022年,公司依据根据年度考核方案要求,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并结合考核结果进行了管理人员薪酬兑付。同时,公司制定了《江中药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对经理层成员实行薪酬双对标调整机制,结合业绩与薪酬对标结果及时合理调节薪酬水平,并实行任期激励,根据任期内业绩考核结果进行激励兑现。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以完善基本管理制度为基础,从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出发,在财务、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产品服务等方面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管理安全、财务报告准确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促进完善公司内控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管理要求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建立起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经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规范。
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和细则,在经济业务的处理中设定明确的标准体系,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重点控制,建立了严格具体的管理及披露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控股子公司海斯制药的融合协同,在强化做好海斯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推进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贝飞达)、雷贝拉唑钠肠溶片等特色产品与公司的渠道协
同;此外,利用公司在战略、管理、文化、市场、研发等领域的理念和资源,不断提升海斯制药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营质量。未来,随着海斯制药在战略、组织、渠道、研发等方面的融合加速,费用管控力度的加强,海斯制药的经营质量有望继续提升。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83.5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根据江西省《2022年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汇总名单》,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桑海制药、济生制药被列为2022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根据《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晋市环办【2022】69号),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厂区)列入了晋城市2022年水、大气类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王台厂区)列入了晋城市2022年水类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022年,公司荣获第十一届中华环境优秀奖,是继2019年荣获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荣誉后,取得的生态环保领域另一项国家级荣誉,充分彰显了公司肩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与担当;公司“中药企业能源智能化分析诊断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通过国家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考核验收;《中药提取智能化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①江中药业
江中药业设有两座综合型污水处理站,分别负责处理江中药谷基地(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招贤路1号)和罗亭基地(地址: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罗亭村南安公路北侧)两个厂区的全部生产、生活废水。
废水 | 厂区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限值(mg/L) | 排放浓度(mg/L) | 2022年度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江中药谷 | 化学需 | 220 | 19.19 | 2.3322 |
罗亭基地 | 氧量 | 500 | 50.28 | 8.8978 | 取消核定总量 | |
江中药谷 | 氨氮 | 25 | 0.31 | 0.0372 | ||
罗亭基地 | 40 | 1.49 | 0.2628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 1064—2019),江中药业属于中成药类制药行业,2020 年6月9日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360000158307408H001U)无总量控制许可要求。 | ||||||
执行标准:江中药谷基地与罗亭基地氨氮、化学需氧量分别执行湾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及罗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2个废水总排口,均为纳管排放。 | ||||||
废水总排口分布:江中药谷废水总排口位于江中药谷东北角,罗亭基地废水总排口位于罗亭基地西北角 | ||||||
锅炉废气 | 厂区及排放口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排放浓度(mg/m3) | 2022年度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江中药谷1#排口 | 二氧化硫 | 100 | ND | 0.0504 | 取消核定总量 | |
江中药谷2#排口 | ND | |||||
罗亭基地排放口 | 50 | ND | 0.0624 | |||
罗亭基地1#喷雾干燥塔排烟 | 50 | ND | ||||
罗亭基地2#喷雾干燥塔排烟 | ND | |||||
江中药谷1#排口 | 氮氧化物 | 400 | 119.8 | 5.2570 | ||
江中药谷2#排口 | 200 | 92.6 | ||||
罗亭基地排放口 | 200 | 80.5 | 6.5130 | |||
罗亭基地1#喷雾干燥塔排烟 | 60.6 | |||||
罗亭基地2#喷雾干燥塔排烟 | 43.4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 1064—2019),江中药业属于中成药类制药行业,2020年6月9日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360000158307408H001U)无总量控制许可要求。 | ||||||
执行标准:江中药谷基地8吨锅炉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燃气锅炉标准,3/4吨锅炉与罗亭基地均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2014年7月1日以后新建锅炉需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 ||||||
排放方式:天然气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5米烟囱高空直接排放。 |
②桑海制药
桑海制药内建有污水处理站,所有生产和生活废水集中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放口名称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口。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桑海分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废水 | 厂区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限值(mg/L) | 排放浓度(mg/L) | 2022年度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
污水处理站处理出口 | 化学需 氧量 | 350 | 54.95 | 1.8230 | 取消核定总量 | |||||
氨氮 | 28 | 0.97 | 0.0325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 1064—2019),桑海制药属于中成药类制药行业,2020年6月22日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12715826169X1001Q)无排放总量限制。 | ||||||||||
执行标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昌北分局 昌北涵[2019]18号{关于对四家制药厂污水排放标准备案的函},其他污染物标准值依据《中药类制药工业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096-2008表2标准)。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 个废水总排口,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桑海分公司处理。 | ||||||||||
废水总排口分布:位于厂区西侧 | ||||||||||
锅炉废气 | 厂区及排放口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限值(mg/m3) | 排放浓度(mg/m3) | 2022年度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
燃气锅炉废气排口1# | 二氧化硫 | 50 | 3 | 0.0329 | 取消核定总量 | |||||
氮氧化物 | 200 | 90.97 | 0.9980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 1064—2019),桑海制药属于中成药类制药行业,2020年6月22日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12715826169X1001Q)无排放总量限制。 | ||||||||||
执行标准: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 | ||||||||||
排放方式:天然气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5 米烟囱高空直接排放。 |
③济生制药
济生制药内建有污水处理站,所有生产和生活废水集中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放口名称为污水排放口。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桑海分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废水 | 厂区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限值(mg/L) | 排放浓度(mg/L) | 2022年度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化学需 氧量 | 350 | 120 | 8.7500 | 取消核定总量 |
污水处理站处理出口 | 氨氮 | 30 | 1.2 | 0.1052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 1064—2019),济生制药属于中成药类制药行业,2020年6月1日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127158261497H001Q)无排放总量限制。 | |||||||||
执行标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昌北分局 昌北涵[2019]18号{关于对四家制药厂污水排放标准备案的函},其他污染物标准值依据《中药类制药工业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096-2008表2标准)。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总排口,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桑海分公司处理。 | |||||||||
废水总排口分布:位于公司西北角。 | |||||||||
锅炉废气 | 厂区及排放口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限值(mg/m3) | 排放浓度(mg/m3) | 2022年度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
燃气锅炉废气排口1# | 二氧化硫 | 50 | 2.19 | 0.0450 | 取消核定总量 | ||||
氮氧化物 | 200 | 80 | 1.6500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 1064—2019),济生制药属于中成药类制药行业, 2020年6月1日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127158261497H001Q)无排放总量限制。 | |||||||||
执行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 |||||||||
排放方式:天然气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5 米烟囱高空直接排放。 |
④海斯制药
废水 | 厂区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L) | 排放浓度(mg/L) | 2022 年度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
王台厂区 | 化学需 氧量 | 500 | 62.87 | 3.4258 | 4.003 | ||
王台厂区 | 氨氮 | 45 | 2.76 | 0.1750 | 0.456 | ||
废水排污许可信息: 海斯制药王台厂区:依据《排污单位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HJ1063-2019)、《排污单位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剂制造》(HJ1062-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通用工序》(HJ1120-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HJ1028-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海斯制药王台厂区以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为主,2021年8月23日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140500111208832X002Q),化学需氧量、氨氮核定总量。 | |||||||
执行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总排口,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物业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 |||||||
废水排放口:王台厂区南侧。(原料厂区生产废水不外排) | |||||||
锅炉废气 | 厂区及排放口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排放浓度(mg/m3) | 2022年度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王台厂区 1#锅炉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35 | ND | 0 | 取消核定总量 | |||||
王台厂区 2#锅炉排放口 | 35 | ND | ||||||||
原料厂区 锅炉废气排放口 | 35 | ND | 0 | |||||||
王台厂区 1#锅炉排放口 | 氮氧化物 | 50 | 27 | 0.3780 | ||||||
王台厂区 2#锅炉排放口 | 50 | 21 | ||||||||
原料厂区 锅炉废气排放口 | 50 | 28 | 0.0130 | |||||||
核定排放总量:依据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140500111208832X002Q)、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140500111208832X001P)、《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无排放总量限制。 | ||||||||||
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1929-2019)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共有3个排放口(王台厂区2个、原料厂区1个),王台厂区经15米、原料厂区经9米锅炉烟囱直接排放。 | ||||||||||
工艺有机废气 | 厂区及排放口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排放浓度(mg/m3) | 2022年度排放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
原料厂区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60 | 3.39 | 0.3960 | 未核定排放总量 | |||||
原料厂区低浓度有机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60 | 26.69 | |||||||
排污许可信息: 依据《排污单位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HJ858.1-2017),2020年11月12日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140500111208832X001P),无排放总量限制。 | ||||||||||
执行标准:《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中排放限值。 |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共有2个排放口,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方面
江中药谷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共有两套,一套2003年投产运行,日处理1500吨/天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工艺为 “PH调节+水解酸化+厌氧处理+好氧处理+二次沉淀+生物”滤池。另一套2016年投产运行,日处理1500吨/天,使用物化和生化相结合,以生化工艺为主导的工艺流程,对废水进行处理,经过分离、沉淀、调节、生化等工艺单元,将无机污染物与固体分离,有机污染物转换成CO
、H
O和剩余污泥,使污水得到净化。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洗+生物分解”工艺处理,处理能力10000m
/h,进一步净化污水废气并达标排放。罗亭基地厂区,设有一座综合型污水处理厂,负责处理厂区生产、生活废水,设计处理能力合计为800吨/日,采用“生化处理”工艺。使用物化和生化相结合,以生化工艺为主导的工艺流程,对废水进行处理,经过分离、沉淀、调节、生化等工艺单元,将无机污染物与固体分离,
有机污染物转换成CO
、H
O和剩余污泥,使污水得到净化。污水站所使用的处理气味治理设施采用“高级氧化水解+除湿过滤+光分解工艺”,处理能力20000m
/h,使得在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带气味废气被分解。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为落实环保合规性,公司各污水总排放口规范化建设了环保在线监测站房,配备在总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对化学需氧量、氨氮、PH、流量、水温等监测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按政策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互联网专网接入及视频监控安装,将监测数据由运维公司直接传送实时上传至省平台及国发平台。2022年江中药业湾里制造基地在主要污染物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正常,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经检测均符合且优于国家或当地环保排放要求。
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江中药谷污水处理系统1 | 2003年 | 物化+生化处理工艺 | 1500t/d | 正常 |
江中药谷污水处理系统2 | 2016年 | 物化+生化处理工艺 | 1500t/d | 正常 |
罗亭基地污水处理系统 | 2018年 | 生化处理工艺 | 800t/d | 正常 |
罗亭基地污水处理气味治理设施 | 2018年 | 高级氧化水解+除湿过滤+光分解 | 20000m3/h | 正常 |
药谷污水处理废气处理设施 | 2021年 | 水洗+生物处理 | 10000m3/h | 正常 |
桑海制药厂内建有污水处理站,所有生产和生活废水集中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主要工艺为EGSB厌氧+好氧生物工艺方式处理,排放口名称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口。在总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数据直接传送至环保主管部门监控平台。
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污水处理站 | 2011年 | EGSB厌氧+好氧生物工艺 | 200t/d | 正常 |
济生制药内建有污水处理站,所有生产和生活废水集中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主要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厌沉+好氧+混凝沉淀工艺方式处理,排放口名称为污水排放口。在总排放口安装有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数据由运维公司直接传送至环保主管部门监控平台。
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污水处理站 | 2019年 | 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厌沉+好氧+混凝沉淀 | 500t/d | 正常 |
海斯制药现有2个厂区,分别是王台厂区和原料厂区。
王台厂区有6个生产车间,分别为生物制剂车间、水针车间、制水车间、综合制剂车间、冻干粉针车间,智能化冻干粉针车间,主要废水来源于生产废水、清场废水、发酵废水、锅炉废水,集中排放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经调节、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后纳管外排,进入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物业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原料药厂区主要废水来源于生产废水、清场废水,锅炉废水,收集至污水池经中和,调节,双效蒸发后回用,不外排。
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综合污水 处理站 | 2019年 | 改进增强型生物处理技术 | 200t/d | 正常 |
污水处理站 | 2014年 | 中和,调节,双效蒸发 | 5t/d | 正常 |
(2)废气方面
1、江中药业所有生产基地均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检测,江中药谷及罗亭基地厂区SO
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排放标准。2022年江中药业未被列入南昌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公司在南昌市限燃区率先淘汰燃煤锅炉,使用天然气锅炉,锅炉废气执行低于《锅炉大气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烟气完全符合排放标准,SO
几乎为零。经过多年实践摸索,针对中药片剂备料、制粒、压片、包衣的工艺粉尘采用了“源头减量+无尘输送+干湿式叠加”的江中除尘法,解决了工艺粉尘处理难题;末端工艺粉尘处理采用过滤袋式除尘基础上再增加水幕除尘柜深度除尘,使废气二次净化,除尘效率超90%;每天安排专人对工艺设备除尘进行维护保全,保障设施的良好运行,通过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全面清洁生产。
对药谷基地制剂楼实验室废气处理设备的改造,落实制剂楼实验室VOCs废气处置,已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同时实施污水除臭设施改造,实现臭气有组织排放,提升环保绩效,通过对药谷污水站的集水井、格栅机、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等产生臭气异味的设施进行加盖封闭,再用管道汇集至处理设施处理,最后通过引风机及15米的排气筒排入大气。通过此次污水除臭改造,实现污水站臭气无组织排放提升为有组织排放,消除厌氧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确保污水站臭气排放符合国家《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排放要求。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江中绿色发展,为社会做出应有的环保责任担当。
2、桑海制药、济生制药自2019年起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委托第三方每月定期对锅炉烟气排放进行检测,2022年第三方检测的SO
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标。2022年,桑海制药、济生制药未列入江西省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3、海斯制药采用燃气锅炉,2019年进行了低氮改造,执行山西省地方标准,未安装在线监测,由第三方定期监测。原料药生产过程中工艺废气、无组织低浓度废气分别收集治理,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排放标准执行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标准,其中工艺废气采用水喷淋、等离子、光催化、碳吸附治理工艺,无组织低浓度废气采用水喷淋、光催化治理工艺,第三方检测排放浓度均达标。2022年,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厂区)列入了晋城市2022年大气类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国家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已取得环境保护相关行政许可,2022年新增工程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审批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文号 | 验收批复时间文号 |
1 | 智能冻干粉针车间改建项目 | 晋城市环 境保护局 | 2018年4月17日 晋市环审[2018]33号 | 2022年1月11日 2022-0500(25)-004 |
2 | 质量部包材检测技改项目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2020年11月26日 泽行环审[2020]06号 | 2022年4月22日 2022-0525-005 |
3 | 制水车间改扩建工程项目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2020年11月26日 泽行环审[2020]007号 | 2022年5月17日 2022-0525-007 |
4 | 原料药车间技改工程项目 |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2022年3月18日 泽行环审[2022]006号 | 项目正在建设中,暂未验收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江中药业于2018年12月1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对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2022年3月1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并进行了备案,备案号3601052022-C0006。
桑海制药于2021年11月2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要求每三年对原有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并于2022年9月26日,在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备案编号:361201-2022-004-L。
济生制药于2021年10月20日评审通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7月20日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批准,备案编号:361201-2022-002-L。
海斯制药王台厂区于2020年12月16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备案,备案编号:1405252020038M;原料厂区于2020年12月16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备案,备案编号:1405252020134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省、市、区政府主管环保部门要求,江中药业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根据省、市、区政府主管环保部门要求,桑海制药、济生制药公司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接收环保主管部门监督,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根据省、市、区政府主管环保部门要求,海斯制药公司王台厂区综合污水排放口COD、氨氮、PH、流量实行在线监测,每月进行一次手工比对,数据同步上传省、市、区监测平台;其他污染物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2022年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始终按照相关监管要求严格环境管理,秉承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动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工作。坚守“保护环境、造福后代”原则,坚持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江中药业始终秉承“天人合一,自然如是”的道家思想,主要生产基地江中药谷最大限度保留了原有的地形、地貌。其中,建设用地约占15%,其余85%都保留了原生态山林与湖泊。药谷内的动植物得到严格保护,药谷生产基地污水处理站采取中水回用工艺,实现污水净化中水回用于景观湖补水,真正做到将自然生态环境和工业生产完美融合。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水里有鱼、水面有鹬、草丛有兔、林中有獐、空中有鹭,上百种野生动植物在此绘就了生动的画卷。
公司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融合绿色生态文明理念。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提高清洁能源的占比,助力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及低碳日期间,公司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将低碳环保理念植入人心;积极开展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节能减排,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634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自2017年,江中药业实施江中药谷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5MW),持续稳定并网发电;2022年江中药业实施江中药谷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909MW,二期项目于2022年12月18日实现并网发电。报告期内,光伏项目共计发电163.9万千瓦时。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源头低碳、过程控碳、末端去碳”原则,持续推进“十四五”碳排放战略规划落地, 制定 并落实《江中药业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强化用能管理、优化能源使用结构、加强碳排放控制,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规划和使用,新建成湾里制造基地药谷厂区2个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装机容量合计1.909 MWp。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19.13%,其中湾里制造基地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3.0%,桑海制药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16.8%,济生制药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4.3%,海斯制药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19.0%;湾里制造基地光伏发电共计163.9万千瓦时,减少碳排放量约1,634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22年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08.08 | 用于井冈山希望小镇、莲花县良坊镇白渡村乡村振兴帮扶及其他社会援助 |
其中:资金(万元) | 145 | / |
物资折款(万元) | 63.08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责任源于使命的理念,努力积极践行社会公益事业并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坚持企业发展与公益责任齐头并进,围绕“战略布局公益,公益反哺战略”相互浸润,在服务百姓健康方面彰显央企担当。公司从提高百姓消化系统保健知识和能力等基础工作入手,开展健康消化系统中国行公益活动,为亿万人享受健康快乐生活做贡献;对口帮扶振兴乡村和建设
希望小镇,通过党建引领、产业带动增强“造血”功能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健康乡村培训医生公益活动,助力提升乡村医生水平和卫生状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向井冈山希望小镇、乡村振兴结对帮扶白渡村等多地捐赠口罩、消毒湿巾等物资。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51.98 | |
其中:资金(万元) | 145 | 用于在莲花县良坊镇白渡村开展党建、产业帮扶及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
物资折款(万元) | 6.98 | 捐赠给井冈山希望小镇、莲花县良坊镇白渡村物资 |
惠及人数(人) | 1,478 | 莲花县良坊镇白渡村户籍人数861人井冈山华润希望小镇户籍人数617人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帮扶、乡村建设、民生保障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动力。一方面,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定点帮扶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良坊镇白渡村,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乡村振兴;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华润集团对希望小镇的探索与实践,选派专职人员至井冈山华润希望小镇开展驻地帮扶。报告期内,公司共投入151.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筑牢党建堡垒
坚持“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理念,全面强化白渡村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 “领头羊”作用,通过党课、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基层党员学习教育,助力村级后备干部和党员培养,持续推进农村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不断强化思想武装。
2、助力产业振兴
在定点帮扶村,合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通过深度调研和科学规划,确定 “一长两短”的产业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灵芝、辣椒和雷竹种植产业,通过“基地+合作社+脱贫户”的运营模式,“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发展壮大村集体收益的同时,带动村民的家门口就业。在华润希望小镇,通过深度调研和政府座谈,了解发展现状和群众述求,为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升级文旅产业奠定基础。
3、巩固发展成果
公司不断强化村民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等便民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加大农特产品采购帮扶力度,帮助村集体销售特色农副产品;二是为白渡村留守儿童打造“童心港湾”、设立图书角等,为留守儿童传递爱心与温情;三是为白渡村挖掘深水井及购置饮用水制备设备,解决村民饮水健康问题;四是协调江西省中医院专家为近百名老人进行爱心“义诊”,关注村民身体健康。
下一步工作计划与打算:
2023年,公司将继续全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工作队和华润小镇镇长将持续在建强党组织、提升居住质量、夯实产业基础、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倾注心力,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迈向新台阶,切实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华润、华润医药控股(承诺内容中“本公司”)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江中药业本部及江中药业于2019年1月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部分医药产品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资产转让、一方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解决上述华润三九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江中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 2、除上述需要解决的同业竞争外,在本公司控制江中药业期间,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再发生与江中药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江中药业主要产品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江中药业,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江中药业或其控股企业,但与江中药业的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若江中药业决定不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或者在收到本公司的通知后30日内未就是否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通知本公司,则应视为江中药业已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自行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并自行从事、经营该等新业务。若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上述业务与江中药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江中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上述业务的,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解决。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江中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江中药业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为:2019年 2月26日;第 1 项为期五年。 | 是 | 是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华润、华润医药控股 (承诺内容“本公司”) | 1、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江中药业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江中药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江中药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中药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江中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江中药业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为:2019年 2月26 日;对江中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 否 | 是 |
其他 | 中国华润、华润医药控股(承诺内容中“本公司”) | 为了保持江中药业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护江中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华润医药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承诺如下:本公司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江中药业保持分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江中药业规范运作程序、干预江中药业经营决策、损害江中药业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江中药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江中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江中药业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为:2019年 2月26日;对江中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润江中 | 为避免同业竞争 ,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华润江中”)于2010年6月出具《不竞争承诺函》。 | 华润江中实质性保持对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 否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26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景璐、唐晓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3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江中药业关于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江中药业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194,100 | 137,6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进行理财投资,单笔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权限进行理财投资。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委托贷款 | 自有资金 | 675 | 0 | 675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三节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五)投资状况分析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按照统一比例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34,000 | 0.91 | +148,000 | +148,000 | 5,882,000 | 0.93 |
1、其他内资持股 | 5,734,000 | 0.91 | +148,000 | +148,000 | 5,882,000 | 0.93 |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 5,734,000 | 0.91 | +148,000 | +148,000 | 5,882,000 | 0.93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24,266,000 | 99.09 | -566,042 | -566,042 | 623,699,958 | 99.07 |
1、人民币普通股 | 624,266,000 | 99.09 | -566,042 | -566,042 | 623,699,958 | 99.07 |
三、股份总数 | 630,000,000 | 100.00 | -418,042 | -418,042 | 629,581,958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10,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51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减少510,000股。2022年5月,公司向1名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其已获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8,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88,000股。2022年7月,公司向1名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其已获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4,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74,000股。2022年9月,公司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剩余库存股56,042股,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56,042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 5,734,000 | 362,000 | 0 | 5,372,000 | 股权激励 | 注1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 | 0 | 0 | 510,000 | 510,000 | 股权激励 | 注2 |
合计 | 5,734,000 | 362,000 | 510,000 | 5,882,000 | / | / |
注1:报告期内,公司向2名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其已获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2,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62,000股。
注2:2022年5月30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10,000股,激励对象自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内为限售期。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一、股份变动情况”之“1、股份变动情况表”和“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4,77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0,577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271,071,486 | 43.0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15,551,120 | 2.4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411,180 | 12,146,964 | 1.93 | 0 | 无 | 0 | 其他 |
刘少鸾 | 3,408,975 | 9,640,000 | 1.53 | 0 | 无 | 0 | 未知 |
太平洋资管-农业银行-卓越财富股息价值股票型产品 | 3,411,011 | 3,411,011 | 0.54 | 0 | 无 | 0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内需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0,270 | 3,393,420 | 0.54 | 0 | 无 | 0 | 未知 | |
罗军 | 920,000 | 3,100,000 | 0.49 | 0 | 无 | 0 | 未知 | |
广州市通灵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572,195 | 2,572,195 | 0.41 | 0 | 无 | 0 | 未知 | |
张兴 | 2,400,076 | 2,400,076 | 0.38 | 0 | 无 | 0 | 未知 | |
刘长清 | 2,355,390 | 2,355,390 | 0.37 | 0 | 无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1,071,4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071,486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551,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51,12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146,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46,964 | |||||
刘少鸾 | 9,6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40,000 | |||||
太平洋资管-农业银行-卓越财富股息价值股票型产品 | 3,411,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3,411,01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内需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93,4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3,420 | |||||
罗军 | 3,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00,000 | |||||
广州市通灵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572,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2,195 | |||||
张兴 | 2,400,07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76 | |||||
刘长清 | 2,355,3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5,39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控股股东华润江中与上述其他九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形。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 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刘为权 | 219,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2 | 邢健 | 213,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3 | 徐永前 | 209,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4 | 胡凤祥 | 183,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5 | 刘立新 | 175,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6 | 吴霞 | 175,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7 | 罗小荣 | 175,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8 | 肖文斌 | 93,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9 | 王家清 | 93,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9 | 周斌水 | 93,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9 | 王敏 | 93,000 | 详见附注 | - | 详见附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
注:
1、上述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可上市交易时间和限售条件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相关内容。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为权 |
成立日期 | 1998年6月2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中药材的采购;中成药的生产(不涉及国家保密配方);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祥明 |
成立日期 | 1986年12月3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房地产投资;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投资;银行、信托、保险、基金等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半导体应用、生物工程、节能环保等高科技产业项目投资、研发;医院投资、医院管理;组织子企业开展医疗器械、药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53.40%股份、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51.91%股份、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62.94%股份、华润置地有限公司59.55%股份、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68.72%股份、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61.46%股份、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2.99%股份、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9.99%股份、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32%股份、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36.58%股份、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3.06%股份、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66.58%股份、华润万象生活有限公司73.72%股份、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28%、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67%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545255_A01号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收入确认 | |
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811,641,510.59元,主要为药品销售收入。 由于销售收入对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我们将销售收入确认为合并财务报表的关键审计事项。 有关销售收入的会计政策及估计和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和附注七、61。 |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销售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 (2)获取主要的销售合同,检查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复核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销售收入与上年相比的变动情况,询问销售部门人员及管理层,调查异常变动情况; (4)执行销售收入细节测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包括销售合同、发票、经购货方签字的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执行销售收入截止性测试,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收入交易样本,核对出库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销售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取得并复核贵集团提供的销售返利计算表,抽取样本检查计算的准确性,评估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7)检查期后是否发生重大销售退回或销售返利,询问并了解该事项的原因及归属期间; |
(8)询问管理层并查询主要经销商的公开信息,以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销售费用 | |
2022年度,销售费用为人民币1,481,258,310.20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8.86%。 由于销售费用对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我们将销售费用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有关销售费用的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七、63。 |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销售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将销售费用及各明细项目发生金额与上年进行比较,分析变动的合理性;计算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并与上年数据及同行业数据进行对比,询问销售部门人员及管理层,调查异常变动情况; (3)执行销售费用细节测试,检查与销售费用相关包括合同、发票、预算审批、广告播放监测报告和会议现场照片等支持性文件,评价销售费用的真实性; (4)分析薪酬福利变动原因,获取并检查员工名册、工资薪酬计算表和薪酬发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 (5)执行期后程序,查看本年预提大额销售费用在次年实际支付情况;检查合同等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销售费用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询问管理层并查询主要广告商和服务供应商的公开信息,以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四、其他信息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景璐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晓军 | |
中国 北京 | 2023年3月23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71,319,046.98 | 1,046,084,852.6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372,845,436.08 | 1,727,687,516.9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319,225,995.65 | 308,207,532.37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463,573,175.53 | 485,336,260.78 |
预付款项 | 七、7 | 70,589,938.88 | 51,474,732.0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9,076,257.49 | 48,051,870.6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82,224,949.49 | 377,993,120.4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3,220,512.65 | 19,643,267.43 |
流动资产合计 | 4,022,075,312.75 | 4,064,479,153.3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6,439,837.46 | 39,502,533.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38,500,000.00 | 119,260,873.15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71,640,605.10 | 1,025,288,964.50 |
在建工程 | 七、22 | 445,674,123.09 | 190,770,806.4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731,214.47 | 4,367,419.92 |
无形资产 | 七、26 | 379,069,735.82 | 395,545,607.8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41,741,918.10 | 41,741,918.10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319,834.78 | 2,772,521.8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44,448,382.54 | 44,899,375.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59,018,124.73 | 68,971,074.1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21,583,776.09 | 1,933,121,095.06 | |
资产总计 | 6,243,659,088.84 | 5,997,600,248.3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4,464,271.92 | 42,625,727.58 |
应付账款 | 七、36 | 181,816,430.56 | 163,094,814.5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48,603,213.84 | 299,947,105.9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61,520,113.33 | 134,716,889.12 |
应交税费 | 七、40 | 73,921,914.32 | 48,910,395.3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793,217,850.94 | 625,563,238.1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62,626.8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989,048.31 | 1,702,220.0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2,136,410.2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57,669,253.49 | 1,316,560,390.7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175,853.16 | 2,790,648.1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7,845,490.37 | 73,044,702.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1,591,114.61 | 22,715,898.9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612,458.14 | 98,551,249.81 | |
负债合计 | 1,748,281,711.63 | 1,415,111,640.5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29,581,958.00 | 63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55 | 412,351,044.22 | 407,818,466.57 |
减:库存股 | 七、56 | 31,501,625.60 | 43,279,812.35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56,393,488.23 | 356,393,488.2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524,141,412.43 | 2,652,101,955.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90,966,277.28 | 4,003,034,097.91 | |
少数股东权益 | 604,411,099.93 | 579,454,509.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95,377,377.21 | 4,582,488,607.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243,659,088.84 | 5,997,600,248.38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70,383,866.32 | 1,039,063,029.4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72,845,436.08 | 1,727,687,516.9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92,592,329.77 | 32,404,163.13 |
应收款项融资 | 381,632,781.44 | 390,805,067.41 | |
预付款项 | 25,193,146.11 | 23,441,920.5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827,306.00 | 9,136,189.8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67,600,563.32 | 165,896,313.3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9,067.9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13,075,429.04 | 3,389,043,268.6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826,410,301.20 | 844,173,166.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8,500,000.00 | 119,260,873.15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829,195,565.22 | 838,510,379.97 | |
在建工程 | 2,084,455.0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28,256.16 | 449,103.82 | |
无形资产 | 283,905,356.76 | 294,554,790.3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4,570.30 | 433,824.9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833,199.98 | 10,927,562.1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143,943.40 | 30,484,427.1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05,731,193.02 | 2,140,878,582.85 | |
资产总计 | 5,518,806,622.06 | 5,529,921,851.4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8,414,965.46 | 42,625,727.58 | |
应付账款 | 53,341,781.75 | 19,262,091.5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7,690.62 | 111,568,448.07 | |
应付职工薪酬 | 51,105,222.54 | 48,979,217.44 | |
应交税费 | 32,258,545.86 | 13,879,384.63 | |
其他应付款 | 1,330,324,031.57 | 1,120,327,170.5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62,626.8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7,342.12 | 189,571.44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99.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15,783,179.70 | 1,356,831,611.2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4,134.54 | 261,063.6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5,936,739.79 | 52,249,168.6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010,874.33 | 52,510,232.28 | |
负债合计 | 1,563,794,054.03 | 1,409,341,843.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29,581,958.00 | 63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1,944,076.02 | 407,411,498.37 | |
减:库存股 | 31,501,625.60 | 43,279,812.3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6,393,488.23 | 356,393,488.23 | |
未分配利润 | 2,588,594,671.38 | 2,770,054,833.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55,012,568.03 | 4,120,580,007.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518,806,622.06 | 5,529,921,851.49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811,641,510.59 | 2,873,974,462.1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811,641,510.59 | 2,873,974,462.1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158,702,087.63 | 2,339,196,707.3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340,013,344.68 | 1,024,854,453.8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9,483,215.80 | 52,447,681.88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81,258,310.20 | 1,031,461,936.28 |
管理费用 | 七、64 | 205,288,447.99 | 165,028,797.58 |
研发费用 | 七、65 | 99,970,632.00 | 87,824,629.21 |
财务费用 | 七、66 | -27,311,863.04 | -22,420,791.50 |
其中:利息费用 | 4,379,542.63 | 3,461,942.07 | |
利息收入 | 32,341,343.33 | 26,296,347.5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5,807,221.96 | 48,477,977.4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369,784.18 | -2,363,576.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21,163.22 | -3,020,721.1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57,097,989.33 | 53,613,082.6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835,234.40 | -8,040,691.6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12,499.71 | -1,379,881.7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34,325.38 | 902,093.8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6,132,358.94 | 625,986,758.5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318,216.23 | 2,166,861.5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444,125.73 | 5,014,052.0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51,006,449.44 | 623,139,568.0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6,795,093.74 | 92,190,441.1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4,211,355.70 | 530,949,126.8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4,211,355.70 | 530,949,126.8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6,058,708.67 | 505,687,248.4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152,647.03 | 25,261,878.3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44,211,355.70 | 530,949,126.8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96,058,708.67 | 505,687,248.4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8,152,647.03 | 25,261,878.3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 | 0.8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4 | 0.80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637,053,265.84 | 1,521,289,393.2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76,302,688.19 | 608,102,285.25 |
税金及附加 | 34,468,543.75 | 34,410,095.81 | |
销售费用 | 224,446,275.86 | 240,104,667.74 | |
管理费用 | 100,008,126.95 | 94,932,740.35 | |
研发费用 | 80,733,609.56 | 73,882,302.94 | |
财务费用 | -7,842,044.24 | -3,196,188.9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3,696,461.13 | 21,481,508.20 | |
利息收入 | 31,933,765.61 | 24,885,398.84 | |
加:其他收益 | 35,514,738.45 | 37,207,475.5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8,624,902.43 | 3,807,787.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21,163.22 | -3,020,721.1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097,989.33 | 53,530,561.3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480,303.50 | -268,269.1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213.38 | 837,349.5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4,539,179.10 | 568,168,395.0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94,260.87 | 1,329,873.4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20,227.52 | 1,897,853.3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24,413,212.45 | 567,600,415.11 | |
减:所得税费用 | 81,854,123.06 | 80,014,009.8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2,559,089.39 | 487,586,405.2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2,559,089.39 | 487,586,405.2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42,559,089.39 | 487,586,405.2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19,020,493.76 | 3,326,065,930.3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841,898.8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1,022,092.73 | 67,255,967.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14,884,485.34 | 3,393,321,897.5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5,467,141.56 | 669,891,812.7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2,739,004.54 | 525,919,243.4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3,359,977.47 | 392,173,545.9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37,328,945.50 | 888,299,634.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98,895,069.07 | 2,476,284,236.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5,989,416.27 | 917,037,660.7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31,224,744.92 | 3,888,6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146,097.37 | 60,984,455.1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2,349.68 | 1,244,813.6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7,891,745.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85,423,191.97 | 4,148,721,014.4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5,640,667.05 | 188,490,789.1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60,357,564.48 | 5,196,8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5,998,231.53 | 5,385,290,789.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424,960.44 | -1,236,569,774.7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86,200.00 | 37,959,08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886,200.00 | 37,959,08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33,099,638.55 | 313,367,366.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485,270.36 | 74,074,669.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7,584,908.91 | 387,442,035.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3,698,708.91 | -349,482,955.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1,715,667.80 | -669,015,069.4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8,608,498.85 | 857,623,568.2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0,324,166.65 | 188,608,498.85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00,146,230.66 | 1,889,588,534.0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320,228.72 | 50,055,467.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78,466,459.38 | 1,939,644,001.0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2,308,617.40 | 401,597,879.0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0,349,235.67 | 187,218,627.4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5,034,143.39 | 245,542,892.6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2,597,085.95 | 267,206,285.6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0,289,082.41 | 1,101,565,684.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8,177,376.97 | 838,078,316.2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31,224,744.92 | 3,845,6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9,956,624.12 | 66,826,922.9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132.05 | 1,047,110.2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454,867.3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09,645,368.43 | 3,913,474,033.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749,498.33 | 53,609,561.6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60,357,564.48 | 5,196,8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0,234,338.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20,107,062.81 | 5,470,643,899.6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9,538,305.62 | -1,557,169,866.4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86,200.00 | 37,959,08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4,311,881.85 | 447,089,906.0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8,198,081.85 | 485,048,986.0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25,284,876.50 | 307,438,730.7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6,577.60 | 73,614,907.4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8,111,454.10 | 381,053,638.1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9,913,372.25 | 103,995,347.8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7,802,310.34 | -615,096,202.3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1,586,675.65 | 796,682,877.9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9,388,985.99 | 181,586,675.65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30,000,000.00 | 407,818,466.57 | 43,279,812.35 | 356,393,488.23 | 2,652,101,955.46 | 4,003,034,097.91 | 579,454,509.93 | 4,582,488,607.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0,000,000.00 | 407,818,466.57 | 43,279,812.35 | 356,393,488.23 | 2,652,101,955.46 | 4,003,034,097.91 | 579,454,509.93 | 4,582,488,607.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8,042.00 | 4,532,577.65 | -11,778,186.75 | -127,960,543.03 | -112,067,820.63 | 24,956,590.00 | -87,111,230.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96,058,708.67 | 596,058,708.67 | 48,152,647.03 | 644,211,355.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8,042.00 | 4,532,577.65 | -11,778,186.75 | 15,892,722.40 | 15,892,722.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18,042.00 | -2,550,482.84 | -2,968,524.84 | -2,968,524.8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661,157.41 | 10,661,157.41 | 10,661,157.41 | ||||||||||||
4.其他 | -3,578,096.92 | -11,778,186.75 | 8,200,089.83 | 8,200,089.83 | |||||||||||
(三)利润分配 | -724,019,251.70 | -724,019,251.70 | -23,196,057.03 | -747,215,308.7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24,019,251.70 | -724,019,251.70 | -23,196,057.03 | -747,215,308.7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29,581,958.00 | 412,351,044.22 | 31,501,625.60 | 356,393,488.23 | 2,524,141,412.43 | 3,890,966,277.28 | 604,411,099.93 | 4,495,377,377.21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30,000,000.00 | 435,358,415.36 | 307,634,847.70 | 2,503,874,705.05 | 3,876,867,968.11 | 374,431,871.63 | 4,251,299,839.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0,000,000.00 | 435,358,415.36 | 307,634,847.70 | 2,503,874,705.05 | 3,876,867,968.11 | 374,431,871.63 | 4,251,299,839.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539,948.79 | 43,279,812.35 | 48,758,640.53 | 148,227,250.41 | 126,166,129.80 | 205,022,638.30 | 331,188,768.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5,687,248.49 | 505,687,248.49 | 25,261,878.37 | 530,949,126.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539,948.79 | 43,279,812.35 | -70,819,761.14 | 185,689,395.18 | 114,869,634.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90,335.93 | 1,190,335.93 | 1,190,335.93 | ||||||||||||
4.其他 | -28,730,284.72 | 43,279,812.35 | -72,010,097.07 | 185,689,395.18 | 113,679,298.11 | ||||||||||
(三)利润分配 | 48,758,640.53 | -357,459,998.08 | -308,701,357.55 | -5,928,635.25 | -314,629,992.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758,640.53 | -48,758,640.5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8,701,357.55 | -308,701,357.55 | -5,928,635.25 | -314,629,992.80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0,000,000.00 | 407,818,466.57 | 43,279,812.35 | 356,393,488.23 | 2,652,101,955.46 | 4,003,034,097.91 | 579,454,509.93 | 4,582,488,607.84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30,000,000.00 | 407,411,498.37 | 43,279,812.35 | 356,393,488.23 | 2,770,054,833.69 | 4,120,580,007.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0,000,000.00 | 407,411,498.37 | 43,279,812.35 | 356,393,488.23 | 2,770,054,833.69 | 4,120,580,007.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8,042.00 | 4,532,577.65 | -11,778,186.75 | -181,460,162.31 | -165,567,439.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2,559,089.39 | 542,559,089.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8,042.00 | 4,532,577.65 | -11,778,186.75 | 15,892,722.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18,042.00 | -2,550,482.84 | -2,968,524.8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661,157.41 | 10,661,157.41 | |||||||||
4.其他 | -3,578,096.92 | -11,778,186.75 | 8,200,089.83 | ||||||||
(三)利润分配 | -724,019,251.70 | -724,019,251.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24,019,251.70 | -724,019,251.7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29,581,958.00 | 411,944,076.02 | 31,501,625.60 | 356,393,488.23 | 2,588,594,671.38 | 3,955,012,568.0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其他综合收益 | 储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30,000,000.00 | 434,951,447.16 | 307,634,847.70 | 2,639,928,426.50 | 4,012,514,721.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0,000,000.00 | 434,951,447.16 | 307,634,847.70 | 2,639,928,426.50 | 4,012,514,721.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539,948.79 | 43,279,812.35 | 48,758,640.53 | 130,126,407.19 | 108,065,286.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7,586,405.27 | 487,586,405.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539,948.79 | 43,279,812.35 | -70,819,761.1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90,335.93 | 1,190,335.93 | |||||||||
4.其他 | -28,730,284.72 | 43,279,812.35 | -72,010,097.07 | ||||||||
(三)利润分配 | 48,758,640.53 | -357,459,998.08 | -308,701,357.5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758,640.53 | -48,758,640.5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8,701,357.55 | -308,701,357.5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0,000,000.00 | 407,411,498.37 | 43,279,812.35 | 356,393,488.23 | 2,770,054,833.69 | 4,120,580,007.94 |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199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药品及保健品的生产与销售,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的生产和销售;糖类、巧克力和糖果、饮料等普通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卫生湿巾等卫生用品的生产和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除外);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国际贸易;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集团的母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母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时,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3。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10.金融工具”之“金融工具减值”。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10.金融工具”之“金融工具减值”。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10.金融工具”之“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10.金融工具”之“金融工具减值”。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存货按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10.金融工具”之“金融工具减值”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
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5年 | 0-5% | 2.11-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年 | 0-5% | 6.33-10.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年 | 0-5% | 9.50-25.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0-5% | 19.00-33.33% |
化工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0-5% | 9.50-20.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年 | 0-5% | 6.33-20.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
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软件使用权 | 5年 |
非专利技术 | 10年 |
专利权 | 10年 |
商标权 | 10年 |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还参加了企业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预计负债确认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验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
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见附注五、28和附注五、34。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除股份支付之外,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2)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3)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七、28。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确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涉及销售折扣或销售退回的可变对价
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历史数据、当前销售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折扣率或退货率等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折扣率或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折扣率或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折扣率或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折扣率或退货率确定会计处理。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
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根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估计为判断基础确认跌价准备。当存在迹象表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需要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本集团将调整估计改变期间的存货账面价值,同时将其差异确认在估计改变期间的利润表中。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以过去性质及功能相似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可使用年限为基础,按照历史经验进行估计。如果该些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本集团将提高折旧、淘汰闲置或技术性陈旧的该些固定资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13%、9%、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13%、9%、6% |
消费税 | 对销售的酒类按销售收入的10%计缴消费税。 | 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或1%计缴。 | 7%、1%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15%计缴。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 | 25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5 |
上海江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25 |
山西海斯欣达医药有限公司 | 25 |
江西赣江新区桑济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于2020年9月14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6000735),有效期为三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度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子公司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获得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于2022年12月12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1400058),有效期为三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度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00.00 | 300.00 |
银行存款 | 1,364,385,626.75 | 999,175,188.77 |
其他货币资金 | 6,933,120.23 | 46,909,363.92 |
合计 | 1,371,319,046.98 | 1,046,084,852.69 |
其他说明
注: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余额中包含银行定期存款,本息余额为人民币814,994,880.33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814,725,361.21元),该定期存款可以提前支取或随时转让。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000,000.0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42,750,992.63元),参见附注七、81。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2021年12月31日:无)。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七天到三个月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72,845,436.08 | 1,727,687,516.93 |
合计 | 1,372,845,436.08 | 1,727,687,516.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投资为境内银行机构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28,818,905.89 |
1年以内小计 | 328,818,905.89 |
1至2年 | 2,554,918.61 |
2至3年 | 513,962.51 |
3年以上 | 1,600,249.10 |
合计 | 333,488,036.1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936,916.67 | 4.78 | 2,200,776.36 | 13.81 | 13,736,140.31 | 7,920,842.70 | 2.44 | 7,920,842.7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7,551,119.44 | 95.22 | 12,061,264.10 | 3.80 | 305,489,855.34 | 316,624,074.66 | 97.56 | 16,337,384.99 | 5.16 | 300,286,689.67 |
合计 | 333,488,036.11 | / | 14,262,040.46 | / | 319,225,995.65 | 324,544,917.36 | / | 16,337,384.99 | / | 308,207,532.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和兴药业有限公司 | 2,200,776.36 | 2,200,776.3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7,381,157.26 | 0.00 | 0.00 | - |
江西江中九昌医药有限公司 | 74,851.20 | 0.00 | 0.00 | - |
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6,280,131.85 | 0.00 | 0.00 | - |
合计 | 15,936,916.67 | 2,200,776.36 | 13.8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2,881,989.22 | 9,386,459.79 | 3.00 |
1年至2年 | 2,554,918.61 | 817,573.95 | 32.00 |
2年至3年 | 513,962.51 | 256,981.26 | 50.00 |
3年至4年 | 610,280.88 | 610,280.88 | 100.00 |
4年至5年 | 11,511.85 | 11,511.85 | 100.00 |
5年以上 | 978,456.37 | 978,456.37 | 100.00 |
合计 | 317,551,119.44 | 12,061,264.10 | 3.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本期变动 | 16,337,384.99 | 1,500,854.20 | 351,990.09 | 3,224,208.64 | 14,262,040.46 | |
合计 | 16,337,384.99 | 1,500,854.20 | 351,990.09 | 3,224,208.64 | 14,262,040.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224,208.6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14,544,786.93 | 4.36 | 436,343.61 |
云南济生药业有限公司 | 13,209,675.21 | 3.96 | 396,290.26 |
江西南华(上药)医药有限公司 | 7,658,120.44 | 2.30 | 229,743.61 |
江西仁和中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7,455,783.36 | 2.24 | 223,673.50 |
新疆春宏医药有限公司 | 7,081,167.40 | 2.12 | 212,435.02 |
合计 | 49,949,533.34 | 14.98 | 1,498,486.0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63,573,175.53 | 485,336,260.78 |
合计 | 463,573,175.53 | 485,336,260.7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如下。
2022年 | 2021年 | |
银行承兑汇票 | 88,423,106.20 | |
减: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 ||
88,423,106.20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应收款项融资为人民88,423,106.20元(2021年12月31日:无),参见附注七、81。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如下: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
银行承兑汇票 | 261,311,695.53 | 325,408,337.50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2021年12月31日:无)。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0,361,951.12 | 99.67 | 49,382,802.42 | 95.94 |
1至2年 | 224,811.85 | 0.32 | 880,079.52 | 1.71 |
2至3年 | 149,329.20 | 0.29 | ||
3年以上 | 3,175.91 | 0.01 | 1,062,520.91 | 2.06 |
合计 | 70,589,938.88 | 100.00 | 51,474,732.05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江西江中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10,204,423.08 | 14.46 |
国药控股鑫烨(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7,020,000.00 | 9.94 |
南昌市新建区燃气有限公司 | 3,533,465.55 | 5.01 |
浙江吉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3,449,474.34 | 4.89 |
四川省中药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50,000.00 | 4.18 |
合计 | 27,157,362.97 | 38.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076,257.49 | 48,051,870.64 |
合计 | 19,076,257.49 | 48,051,870.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846,754.76 |
1年以内小计 | 7,846,754.76 |
1至2年 | 14,831,527.42 |
2至3年 | 8,457,972.13 |
3年以上 | 27,597,373.30 |
合计 | 58,733,627.61 |
(7).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51,552,591.24 | 74,000,454.81 |
保证金 | 4,216,431.04 | 2,777,876.09 |
备用金 | 1,864,595.75 | 3,918,248.21 |
代垫款 | 1,100,009.58 | 1,169,064.62 |
合计 | 58,733,627.61 | 81,865,643.73 |
(8).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7,211,155.76 | 16,602,617.33 | 33,813,773.09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248,162.04 | 6,726,130.55 | 19,974,292.59 | |
本期转回 | 1,419,115.80 | 5,868,806.50 | 7,287,922.30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3,042,773.26 | 3,800,000.00 | 6,842,773.26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5,997,428.74 | 13,659,941.38 | 39,657,370.1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本期变动 | 33,813,773.09 | 19,974,292.59 | 7,287,922.30 | 6,842,773.26 | 39,657,370.12 | |
合计 | 33,813,773.09 | 19,974,292.59 | 7,287,922.30 | 6,842,773.26 | 39,657,370.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842,773.2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8,644,389.81 | 注1 | 48.77 | 19,571,419.31 |
江西省长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750,000.00 | 1年-2年 | 11.49 | 6,726,130.55 |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 往来款 | 1,549,677.81 | 5年以上 | 2.64 | 1,549,677.81 |
北京路德公司 | 往来款 | 497,000.00 | 5年以上 | 0.85 | 497,000.00 |
南昌市第三医院 | 代垫款 | 207,795.00 | 1年以内 | 0.35 | 6,233.85 |
合计 | / | 37,648,862.62 | / | 64.10 | 28,350,461.52 |
注1:其中人民币5,500,000.00元账龄在1年至2年;人民币8,144,389.81元账龄在2年至3年;人民币15,000,000.00元账龄在3年以上。
(12).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4).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64,985,522.22 | 51,759,489.44 | 113,226,032.78 | 168,909,547.89 | 56,978,034.14 | 111,931,513.75 |
库存商品 | 190,359,632.69 | 2,327,031.13 | 188,032,601.56 | 151,918,758.11 | 3,552,936.19 | 148,365,821.92 |
周转材料 | 8,384,347.59 | 2,670,628.75 | 5,713,718.84 | 8,220,807.53 | 2,712,285.63 | 5,508,521.90 |
自制半成品 | 45,951,784.15 | 0.00 | 45,951,784.15 | 81,285,084.89 | 0.00 | 81,285,084.89 |
包装物 | 25,186,565.56 | 260,328.02 | 24,926,237.54 | 26,996,303.01 | 790,993.95 | 26,205,309.06 |
低值易耗品 | 4,393,075.30 | 18,500.68 | 4,374,574.62 | 4,715,369.59 | 18,500.68 | 4,696,868.91 |
合计 | 439,260,927.51 | 57,035,978.02 | 382,224,949.49 | 442,045,871.02 | 64,052,750.59 | 377,993,120.4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56,978,034.14 | 49,195.06 | 5,267,739.76 | 51,759,489.44 | ||
库存商品 | 3,552,936.19 | 380,699.91 | 1,606,604.97 | 2,327,031.13 | ||
周转材料 | 2,712,285.63 | 41,656.88 | 2,670,628.75 | |||
包装物 | 790,993.95 | 530,665.93 | 260,328.02 | |||
低值易耗品 | 18,500.68 | 18,500.68 | ||||
合计 | 64,052,750.59 | 429,894.97 | 7,446,667.54 | 57,035,978.0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7,513,528.78 | 15,761,851.36 |
预缴税金 | 5,706,983.87 | 3,881,416.07 |
合计 | 23,220,512.65 | 19,643,267.43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2,496,990.95 | -3,036,616.23 | 29,460,374.72 | |||||||||
北京江中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260,281.45 | -2,241,532.53 | -18,748.92 | |||||||||
北京正旦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745,260.81 | 2,234,201.93 | 6,979,462.74 | |||||||||
小计 | 39,502,533.21 | -2,241,532.53 | -821,163.22 | 36,439,837.46 | ||||||||
合计 | 39,502,533.21 | -2,241,532.53 | -821,163.22 | 36,439,837.46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12月31日: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8,500,000.00 | 119,260,873.15 |
合计 | 138,500,000.00 | 119,260,873.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71,640,605.10 | 1,025,288,964.5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71,640,605.10 | 1,025,288,964.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化工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59,084,010.86 | 656,266,559.52 | 22,840,182.70 | 88,778,044.26 | 28,776,139.82 | 106,112,112.04 | 1,961,857,049.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726,814.49 | 114,218,571.00 | 694,265.50 | 6,045,894.34 | 5,989,291.92 | 150,674,837.25 | |
(1)购置 | 58,553,766.36 | 694,265.50 | 5,930,407.62 | 5,886,441.98 | 71,064,881.4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3,726,814.49 | 55,664,804.64 | 115,486.72 | 102,849.94 | 79,609,955.7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28,231.81 | 1,341,606.02 | 2,836,714.36 | 155,545.65 | 264,088.77 | 9,926,186.61 | |
(1)处置或报废 | 5,328,231.81 | 1,341,606.02 | 2,836,714.36 | 155,545.65 | 264,088.77 | 9,926,186.61 | |
4.期末余额 | 1,082,810,825.35 | 765,156,898.71 | 22,192,842.18 | 91,987,224.24 | 28,620,594.17 | 111,837,315.19 | 2,102,605,699.8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0,224,690.48 | 423,469,728.27 | 18,527,023.67 | 54,499,118.78 | 22,010,202.16 | 77,837,321.34 | 936,568,084.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066,085.52 | 45,747,498.40 | 1,636,292.65 | 11,849,197.90 | 1,335,504.11 | 5,914,329.51 | 103,548,908.09 |
(1)计提 | 37,066,085.52 | 45,747,498.40 | 1,636,292.65 | 11,849,197.90 | 1,335,504.11 | 5,914,329.51 | 103,548,908.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36,716.67 | 1,276,214.59 | 2,494,717.06 | 147,768.35 | 196,481.38 | 9,151,898.05 | |
(1)处置或报废 | 5,036,716.67 | 1,276,214.59 | 2,494,717.06 | 147,768.35 | 196,481.38 | 9,151,898.05 | |
4.期末余额 | 377,290,776.00 | 464,180,510.00 | 18,887,101.73 | 63,853,599.62 | 23,197,937.92 | 83,555,169.47 | 1,030,965,094.7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5,520,049.35 | 300,976,388.71 | 3,305,740.45 | 28,133,624.62 | 5,422,656.25 | 28,282,145.72 | 1,071,640,605.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8,859,320.38 | 232,796,831.25 | 4,313,159.03 | 34,278,925.48 | 6,765,937.66 | 28,274,790.70 | 1,025,288,964.5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219,773,280.83 |
合计 | 219,773,280.83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植物有效成分提取及保健食品生产项目房产 | 109,678,853.00 | 正在办理中 |
新固体制剂车间等房屋及建筑物 | 80,885,747.13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190,564,600.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正在为账面价值总计人民币190,564,600.13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70,731,743.55元)的房屋申请产权证明及办理登记或过户手续。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用并使用上述房屋,并且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45,674,123.09 | 190,770,806.4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45,674,123.09 | 190,770,806.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江中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 410,446,762.49 | 410,446,762.49 | 105,232,231.11 | 105,232,231.11 | ||
智能化冻干粉针车间 | 0.00 | 0.00 | 49,023,631.62 | 49,023,631.62 | ||
城区北石店新型工业园区 | 31,693,253.28 | 31,693,253.28 | 31,791,794.13 | 31,791,794.13 | ||
原料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3,534,107.32 | 3,534,107.32 | 2,638,694.48 | 2,638,694.48 | ||
江中大厦部分区域改造(二三楼加办公区域) | 0.00 | 0.00 | 2,084,455.09 | 2,084,455.09 | ||
合计 | 445,674,123.09 | 445,674,123.09 | 190,770,806.43 | 190,770,806.4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江中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 566,000,000.00 | 105,232,231.11 | 326,161,286.03 | 20,946,754.65 | 410,446,762.49 | 76.22 | 76.22% | 自筹 | ||||
智能化冻干粉针车间 | 50,858,494.01 | 49,023,631.62 | 1,834,862.39 | 50,858,494.01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城区北石店新型工业园区 | 369,890,000.00 | 31,791,794.13 | 61,344.71 | 159,885.56 | 31,693,253.28 | 8.57 | 8.57% | 自筹 | ||||
原料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13,751,420.00 | 2,638,694.48 | 895,412.84 | 3,534,107.32 | 25.70 | 25.70% | 自筹 | |||||
江中大厦部分区域改造(二三楼 加办公区域) | 7,804,707.13 | 2,084,455.09 | 5,720,252.04 | 7,804,707.13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合计 | 1,008,304,621.14 | 190,770,806.43 | 334,673,158.01 | 79,609,955.79 | 159,885.56 | 445,674,123.09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895,685.93 | 4,895,685.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3,333.02 | 283,333.02 |
租赁增加 | 283,333.02 | 283,333.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179,018.95 | 5,179,018.9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28,266.01 | 528,266.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19,538.47 | 1,919,538.47 |
(1)计提 | 1,919,538.47 | 1,919,538.4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447,804.48 | 2,447,804.4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31,214.47 | 2,731,214.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67,419.92 | 4,367,419.92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5,500,386.39 | 10,344,700.00 | 31,077,550.00 | 6,393,161.13 | 94,198,600.00 | 637,514,397.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95,500,386.39 | 10,344,700.00 | 31,077,550.00 | 6,393,161.13 | 94,198,600.00 | 637,514,397.5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3,891,303.98 | 2,079,931.10 | 11,144,565.40 | 854,849.20 | 93,998,140.00 | 241,968,789.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14,498.22 | 798,009.76 | 2,835,263.77 | 904,340.27 | 23,760.00 | 16,475,872.02 |
(1)计提 | 11,914,498.22 | 798,009.76 | 2,835,263.77 | 904,340.27 | 23,760.00 | 16,475,872.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5,805,802.20 | 2,877,940.86 | 13,979,829.17 | 1,759,189.47 | 94,021,900.00 | 258,444,661.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9,694,584.19 | 7,466,759.14 | 17,097,720.83 | 4,633,971.66 | 176,700.00 | 379,069,735.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1,609,082.41 | 8,264,768.90 | 19,932,984.60 | 5,538,311.93 | 200,460.00 | 395,545,607.84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2021年12月31日:无)。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6,079,127.85 | 6,079,127.85 |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8,697,006.41 | 8,697,006.41 |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26,965,783.84 | 26,965,783.84 | ||||
合计 | 41,741,918.10 | 41,741,918.1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1年9月收购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形成商誉人民币26,965,783.84元。本集团于2019年1月收购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商誉人民币6,079,127.85元。
本集团于2019年1月收购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商誉人民币8,697,006.41元。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海斯制药资产组、桑海制药资产组、济生制药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海斯制药资产组现金流量预测适用的折现率为10.63%(2021年:10.47%),用于推断5年以后的海斯制药资产组现金流量的增长率均为3%(2021年:
3%)。桑海制药资产组和济生制药资产组现金流量预测适用的折现率为10.63%(2021年:
10.63%),用于推断5年以后的桑海制药资产组和济生制药资产组现金流量的增长率均为3%(2021年:3%)。
以下说明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做出的关键假设:
预算毛利率—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效率的提高及预计市场开发情况适当提高该平均毛利率。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折现率。
分配至桑海制药资产组、济生制药资产组和海斯制药资产组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7,712,954.58 | 9,902,564.55 | 53,146,731.75 | 11,913,122.4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8,367,935.28 | 9,591,983.82 | 26,613,011.00 | 6,653,252.74 |
可抵扣亏损 | 6,310,535.89 | 1,577,633.97 | ||
预提费用 | 58,888,328.44 | 14,722,082.11 | 56,307,845.52 | 14,076,961.38 |
递延收益 | 53,354,691.67 | 8,003,203.75 | 59,048,410.30 | 9,537,185.70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6,239,126.85 | 935,869.03 | ||
股权激励 | 11,448,969.27 | 2,228,548.31 | 1,072,008.14 | 205,350.60 |
合计 | 219,772,879.24 | 44,448,382.54 | 208,737,669.45 | 44,899,375.8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3,364,458.44 | 19,641,114.61 | 90,863,595.88 | 22,715,898.97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3,000,000.00 | 1,950,000.00 | ||
合计 | 86,364,458.44 | 21,591,114.61 | 90,863,595.88 | 22,715,898.9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3,864,146.22 | 67,345,998.40 |
可抵扣亏损 | 6,343,945.21 | 23,357,690.45 |
合计 | 60,208,091.43 | 90,703,688.8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2年 | 6,543,790.10 | |
2023年 | 2,974,188.05 | |
2024年 | 2,949,797.83 | 6,068,431.47 |
2025年 | 1,413,165.50 | 3,677,914.07 |
2026年 | 1,065,530.37 | 4,093,366.76 |
2027年 | 915,451.51 | |
合计 | 6,343,945.21 | 23,357,690.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认为未来不是很可能产生用于抵扣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以上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59,018,124.73 | 59,018,124.73 | 68,971,074.16 | 68,971,074.16 | ||
合计 | 59,018,124.73 | 59,018,124.73 | 68,971,074.16 | 68,971,074.16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4,464,271.92 | 42,625,727.58 |
合计 | 54,464,271.92 | 42,625,727.58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2021年12月31日: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70,727,167.04 | 155,694,231.29 |
1至2年 | 7,354,097.49 | 2,688,964.02 |
2至3年 | 1,837,916.48 | 391,686.80 |
3年以上 | 1,897,249.55 | 4,319,932.44 |
合计 | 181,816,430.56 | 163,094,814.55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45,541,139.34 | 297,149,660.16 |
1年以上 | 3,062,074.50 | 2,797,445.77 |
合计 | 348,603,213.84 | 299,947,105.9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通常情况下,当本公司收到客户提前支付的销售货款后,一般会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9,422,450.11 | 576,562,660.86 | 549,184,845.64 | 156,800,265.3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294,251.01 | 53,994,467.38 | 54,569,058.39 | 4,719,660.00 |
三、辞退福利 | 188.00 | 1,219,815.64 | 1,219,815.64 | 188.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34,716,889.12 | 631,776,943.88 | 604,973,719.67 | 161,520,113.3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7,715,734.04 | 483,932,384.17 | 457,029,386.15 | 144,618,732.06 |
二、职工福利费 | 21,128,445.35 | 21,128,445.35 | ||
三、社会保险费 | 4,343,839.74 | 23,553,512.92 | 23,954,173.38 | 3,943,179.2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866,958.09 | 21,868,871.12 | 21,968,404.58 | 3,767,424.63 |
工伤保险费 | 187,831.01 | 1,450,646.30 | 1,477,820.18 | 160,657.13 |
生育保险费 | 289,050.64 | 233,995.50 | 507,948.62 | 15,097.52 |
四、住房公积金 | 2,092,816.00 | 33,685,652.34 | 33,709,670.18 | 2,068,798.1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270,060.33 | 14,262,666.08 | 13,363,170.58 | 6,169,555.8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29,422,450.11 | 576,562,660.86 | 549,184,845.64 | 156,800,265.3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914,170.63 | 50,565,455.69 | 50,987,784.53 | 4,491,841.79 |
2、失业保险费 | 247,550.52 | 1,565,608.60 | 1,585,340.91 | 227,818.21 |
3、企业年金缴费 | 132,529.86 | 1,863,403.09 | 1,995,932.95 | |
合计 | 5,294,251.01 | 53,994,467.38 | 54,569,058.39 | 4,719,66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8,838,179.73 | 26,316,846.66 |
企业所得税 | 19,675,713.33 | 12,628,237.82 |
土地使用税 | 2,495,747.85 | 2,836,020.89 |
房产税 | 2,281,375.87 | 2,503,737.9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51,902.18 | 1,919,043.62 |
个人所得税 | 3,334,732.30 | 1,100,017.17 |
教育费附加 | 1,666,289.70 | 880,778.8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13,639.87 | 535,298.53 |
其他 | 864,333.49 | 190,413.92 |
合计 | 73,921,914.32 | 48,910,395.35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62,626.80 | |
其他应付款 | 793,217,850.94 | 624,300,611.37 |
合计 | 793,217,850.94 | 625,563,238.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权激励人员股利 | 1,262,626.80 | |
合计 | 1,262,626.80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付费用 | 673,411,289.14 | 522,834,948.27 |
应付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款 | 31,501,625.60 | 36,696,453.20 |
保证金 | 40,282,235.37 | 33,031,754.85 |
往来款 | 41,614,556.63 | 27,249,666.35 |
其他 | 6,408,144.20 | 4,487,788.70 |
合计 | 793,217,850.94 | 624,300,611.3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张软敏 | 15,903,386.84 | 尚未结清 |
荆丰伟 | 10,236,365.88 | 尚未结清 |
容志耀 | 10,094,065.15 | 尚未结清 |
邱先文 | 5,911,198.77 | 尚未结清 |
合计 | 42,145,016.6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989,048.31 | 1,702,220.03 |
合计 | 1,989,048.31 | 1,702,220.03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 42,136,410.27 | |
合计 | 42,136,410.2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3,164,901.47 | 4,492,868.1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989,048.31 | -1,702,220.03 |
合计 | 1,175,853.16 | 2,790,648.14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62,246,516.45 | 2,588,000.00 | 7,878,021.13 | 56,956,495.3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798,186.25 | 604,000.00 | 513,191.20 | 10,888,995.05 |
合计 | 73,044,702.70 | 3,192,000.00 | 8,391,212.33 | 67,845,490.37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科技专项资金 | 1,434,774.04 | 176,666.67 | 1,258,107.37 | 与资产相关 | |||
植物有效成分提取及保健食品项目产业扶持资金 | 29,022,000.00 | 4,837,000.00 | 24,18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提取智能制造新模式工业转型升级资金 | 6,958,875.00 | 899,500.00 | 6,059,375.00 | 与资产相关 | |||
江中药谷智能化生产项目升级改造扶持资金 | 120,000.00 | 120,000.00 | 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建投资新功能培育平台建设专项投资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383,333.33 | 200,000.00 | 1,18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保健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扶持资金 | 3,500,000.00 | 3,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型药用辅料壳聚糖工业化生产技术体系的构建与质量标准化研究资金 | 1,800,000.00 | 1,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药大品种-复方草珊瑚含片提取工艺优化项目资金 | 157,163.20 | 157,163.2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多元化中药生产能源管理平台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基建投资新功能培育平台建设专项投资资金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第二批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重点实验室补助 | 533,300.00 | 533,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研发课题经费-复方草珊瑚含片二次研究 | 980,000.00 | 4,000.00 | 98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补助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家级绿色工厂款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技术研究与开发补助 | 780,750.00 | 780,750.00 | 与收益相关 | ||||
锅炉煤改气补贴 | 225,000.00 | 60,000.00 | 16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全产业链 | 882,000.00 | 588,000.00 | 811,000.00 | 65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精油关键技术与中医香疗健康产品产业化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药在线检测技术与质量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款 | 200,000.00 | 12,900.00 | 187,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大品种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资金 | 796,973.05 | 6,028.00 | 790,945.05 | 与收益相关 | |||
中药配方颗粒智能化干法制粒技术开发研究资金 | 1,000,000.00 | -300,000.00 | 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江西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启动经费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药大品种绿色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究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科创城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泽州县教育局汇科技创新创业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年产3000万支知母总皂苷冻干粉针项目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应急专用药品保障动员中心补助 | 534,735.08 | 2,383.50 | 532,351.58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化冻干粉针车间改造项目 | 5,160,000.00 | 74,400.00 | 5,085,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 7,825,799.00 | 7,825,799.00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384,170.96 | 615,829.04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杞菊地黄丸的抗视疲劳健康产品的研究开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十佳高层次人才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73,044,702.70 | 3,192,000.00 | 8,091,212.33 | -300,000.00 | 67,845,490.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30,000,000.00 | -418,042.00 | -418,042.00 | 629,581,958.00 |
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通在外的普通股(A股)为623,699,958股,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5,734,000股,已回购尚未授予的普通股(A股)为566,042股。
根据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计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回购并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8,000股,回购价格每股人民币6.40元,股本人民币88,000.00元。
根据2022年5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回购并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4,000股,回购价格每股人民币6.40元,股本人民币274,000.00元。
根据2022年6月28日和2022年7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注销尚未授予的普通股(A股)56,042股,股本人民币56,042.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通在外的普通股(A股)为623,699,958股,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5,882,000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43,244,707.53 | 4,595,844.75 | 338,648,862.78 | |
其他资本公积 | 64,573,759.04 | 10,661,157.41 | 1,532,735.01 | 73,702,181.44 |
合计 | 407,818,466.57 | 10,661,157.41 | 6,128,579.76 | 412,351,044.2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减少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缴纳认股款、结转库存股成本、回购并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未授予的普通股(A股)所致(详见附注十三和附注七、53)。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43,279,812.35 | 3,886,200.00 | 15,664,386.75 | 31,501,625.60 |
合计 | 43,279,812.35 | 3,886,200.00 | 15,664,386.75 | 31,501,625.6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减少主要系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结转库存股成本、对激励对象分配现金股利、回购并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且未授予的普通股(A股)所致;库存股增加主要系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6,393,488.23 | 356,393,488.23 | ||
合计 | 356,393,488.23 | 356,393,488.2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52,101,955.46 | 2,503,874,705.0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52,101,955.46 | 2,503,874,705.0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96,058,708.67 | 505,687,248.4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8,758,640.5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24,019,251.70 | 308,701,357.55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24,141,412.43 | 2,652,101,955.46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771,827,680.87 | 1,322,830,028.47 | 2,856,090,279.83 | 1,016,515,616.20 |
其他业务 | 39,813,829.72 | 17,183,316.21 | 17,884,182.35 | 8,338,837.68 |
合计 | 3,811,641,510.59 | 1,340,013,344.68 | 2,873,974,462.18 | 1,024,854,453.8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758,953.37 | 16,615,869.19 |
教育费附加 | 8,506,730.00 | 7,153,104.50 |
房产税 | 9,542,689.36 | 10,133,887.14 |
土地使用税 | 11,701,756.60 | 11,453,749.5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671,153.33 | 4,768,735.66 |
其他 | 4,301,933.14 | 2,322,335.84 |
合计 | 59,483,215.80 | 52,447,681.88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销开支 | 806,498,191.99 | 404,506,787.34 |
广告宣传促销费 | 362,316,854.08 | 321,217,701.29 |
薪酬福利 | 309,039,752.17 | 304,298,958.57 |
折旧及摊销 | 3,403,511.96 | 1,438,489.08 |
合计 | 1,481,258,310.20 | 1,031,461,936.28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 | 133,102,093.33 | 96,533,601.30 |
行政开支 | 35,444,872.03 | 36,850,267.75 |
折旧及摊销 | 31,291,427.96 | 26,268,800.05 |
税金 | 551,124.81 | 27,926.19 |
其他 | 4,898,929.86 | 5,348,202.29 |
合计 | 205,288,447.99 | 165,028,797.58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产品设计费 | 22,792,754.25 | 11,547,750.81 |
职工薪酬 | 26,396,428.87 | 16,813,783.82 |
折旧及摊销 | 15,698,291.82 | 13,884,949.65 |
日常研发费用 | 26,428,560.66 | 32,682,430.45 |
材料费 | 8,654,596.40 | 12,895,714.48 |
合计 | 99,970,632.00 | 87,824,629.2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379,542.63 | 3,461,942.07 |
减:利息收入 | -32,341,343.33 | -26,296,347.56 |
其他 | 649,937.66 | 413,613.99 |
合计 | -27,311,863.04 | -22,420,791.50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19,491.72 | 660,983.03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45,487,730.24 | 47,816,994.44 |
合计 | 45,807,221.96 | 48,477,977.47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21,163.22 | -3,020,721.1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15,947.4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32,144.19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75,000.00 | 625,000.00 |
合计 | 4,369,784.18 | -2,363,576.99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858,862.48 | 45,613,082.68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239,126.85 | 8,000,000.00 |
合计 | 57,097,989.33 | 53,613,082.68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48,864.11 | -313,255.2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686,370.29 | 8,353,946.9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3,835,234.40 | 8,040,691.6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2,499.71 | -1,379,881.7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12,499.71 | -1,379,881.70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34,325.38 | 902,093.88 |
合计 | -134,325.38 | 902,093.88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经批准无需支付的款项 | 3,996,140.65 | 357,591.08 | 3,996,140.65 |
处罚收入 | 755,049.34 | 164,915.31 | 755,049.34 |
其他 | 2,567,026.24 | 1,644,355.18 | 2,567,026.24 |
合计 | 7,318,216.23 | 2,166,861.57 | 7,318,216.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620,824.87 | 1,138,465.04 | 1,620,824.87 |
赔偿罚款支出 | 354,714.62 | 1,402,115.28 | 354,714.62 |
其他 | 468,586.24 | 2,473,471.76 | 468,586.24 |
合计 | 2,444,125.73 | 5,014,052.08 | 2,444,125.73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7,468,884.75 | 98,373,851.9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73,791.01 | -6,183,410.83 |
合计 | 106,795,093.74 | 92,190,441.1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51,006,449.4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7,751,612.3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9,855,243.1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51,25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74,125.7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85,155.2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8,862.88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3,316,293.25 |
归属于联营企业的损益 | 123,174.48 |
加计扣除 | -13,724,605.34 |
其他 | 17,278.72 |
所得税费用 | 106,795,093.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0,379,009.63 | 58,612,304.41 |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 4,507,014.89 | 6,834,362.29 |
营业外收入 | 3,385,075.58 | 1,809,300.48 |
其他 | 42,750,992.63 | |
合计 | 91,022,092.73 | 67,255,967.18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性费用支出 | 1,331,328,945.50 | 845,548,641.97 |
票据保证金 | 6,000,000.00 | 42,750,992.63 |
合计 | 1,337,328,945.50 | 888,299,634.60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子公司 | 197,891,745.65 | |
合计 | 197,891,745.65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股份 | 73,272,723.87 | |
回购并注销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2,316,727.60 | |
租金 | 2,168,542.76 | 801,945.55 |
合计 | 4,485,270.36 | 74,074,669.42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44,211,355.70 | 530,949,126.8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2,499.71 | 1,379,881.70 |
信用减值损失 | 13,835,234.40 | 8,040,691.6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3,548,908.09 | 99,585,673.2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919,538.47 | 528,266.01 |
无形资产摊销 | 16,475,872.02 | 15,326,627.2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52,687.08 | 301,587.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4,325.38 | -902,093.8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097,989.33 | -53,613,082.6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6,322,296.79 | -18,307,452.8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69,784.18 | 2,363,576.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0,993.35 | 223,079.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24,784.36 | -6,406,490.2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44,328.77 | -23,625,721.3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396,388.15 | 159,501,669.9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0,049,639.94 | 200,501,985.71 |
其他 | 10,661,157.41 | 1,190,335.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5,989,416.27 | 917,037,660.7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50,324,166.65 | 188,608,498.8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8,608,498.85 | 857,623,568.2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1,715,667.80 | -669,015,069.4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300.00 | 300.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49,390,746.42 | 184,449,827.5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933,120.23 | 4,158,371.2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0,324,166.65 | 188,608,498.8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000,000.00 | 42,750,992.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000,000.00 | 应付票据承兑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88,423,106.20 | 应付票据承兑保证金 |
合计 | 94,423,106.20 | / |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000,000.0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42,750,992.63元)的银行存款用于应付票据承兑保证金。于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88,423,106.20元的应收款项融资用于应付票据承兑保证金(2021年12月31日: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植物有效成分提取及保健食品项目产业扶持资金 | 4,837,000.00 | 其他收益 | 4,837,000.00 |
中药提取智能制造新模式工业转型升级资金 | 899,500.00 | 其他收益 | 899,500.00 |
工业全产业链 | 811,000.00 | 其他收益 | 811,000.00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384,170.96 | 其他收益 | 384,170.96 |
中药配方颗粒智能化干法制粒技术开发研究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科技专项资金 | 176,666.67 | 其他收益 | 176,666.67 |
江中药谷智能化生产项目升级改造扶持资金 | 120,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0 |
智能化冻干粉针车间改造项目 | 74,400.00 | 其他收益 | 74,400.00 |
锅炉煤改气补贴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中药在线检测技术与质量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款 | 12,900.00 | 其他收益 | 12,900.00 |
应急专用药品保障动员中心补助 | 2,383.50 | 其他收益 | 2,383.50 |
2022第四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8,900,000.00 | 其他收益 | 8,900,000.00 |
税收减免 | 7,550,000.00 | 其他收益 | 7,550,000.00 |
2021年度研发补助资金 | 6,350,000.00 | 其他收益 | 6,350,000.00 |
收中医药科创城管委会财政奖励 | 3,725,850.00 | 其他收益 | 3,725,850.00 |
收到2021年科创城政策兑现奖励-企业所得税 | 2,567,631.00 | 其他收益 | 2,567,631.00 |
稳岗补贴 | 1,885,159.77 | 其他收益 | 1,885,159.77 |
污染污水治理返还补助 | 1,017,993.83 | 其他收益 | 1,017,993.83 |
2022年第二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625,100.00 | 其他收益 | 625,100.00 |
2022第一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520,000.00 | 其他收益 | 520,000.00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514,000.00 | 其他收益 | 514,000.00 |
双千计划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20年湾里教科体育局建中药制剂中试转共享服务平台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水电气补助 | 455,944.94 | 其他收益 | 455,944.94 |
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创新劵兑现 | 432,000.00 | 其他收益 | 432,000.00 |
收到中医药科创城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款项 | 326,638.43 | 其他收益 | 326,638.43 |
中药精油关键技术与中医香疗健康产品产业化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光伏发电补贴 | 271,962.94 | 其他收益 | 271,962.94 |
第三十条政策局级配套资金 | 262,150.00 | 其他收益 | 262,150.00 |
收科创城保障产业链物流安全稳定补贴 | 180,000.00 | 其他收益 | 180,000.00 |
中药大品种-复方草珊瑚含片提取工艺优化项目资金 | 157,163.20 | 其他收益 | 157,163.20 |
科技奖励金(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81,000.00 | 其他收益 | 81,000.00 |
收到科创城管理委员会扶持资金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南昌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22年职业健康示范企业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泽州县教育局汇科技创新创业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兑现“120条”涉工政策条款2020年度市级清算资金 | 34,700.00 | 其他收益 | 34,700.00 |
江西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上技术市场交易补助 | 27,737.00 | 其他收益 | 27,737.00 |
中医药科创城财政金融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设补助 | |||
赣江新区政务服务发22年企业残疾人超比例奖励补贴款 | 16,650.00 | 其他收益 | 16,650.00 |
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奖励款 | 16,500.00 | 其他收益 | 16,500.00 |
中药大品种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资金 | 6,028.00 | 其他收益 | 6,028.00 |
一次性留工补助 | 5,500.00 | 其他收益 | 5,500.00 |
合计 | 45,487,730.24 | 45,487,730.24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所属子公司江西江中杞浓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度注销,注销日为2022年9月15日。故自2022年9月15日起,本集团不再将江西江中杞浓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本集团所属子公司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度注销,注销日为2022年12月29日。故自2022年12月29日起,本集团不再将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本集团所属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桑济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成立。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和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南昌 | 药品销售 | 99.71 | 同一控制合并 | |
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酒类产品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上海江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药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西赣江新区桑济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南昌 | 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投资 | 51.00 | 投资设立 |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南昌 | 药品生产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南昌 | 药品生产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晋城 | 山西晋城 | 药品生产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山西海斯欣达医药有限公司 | 山西晋城 | 山西晋城 | 药品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2,681,716.28 | 15,794,220.95 | 195,118,613.66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7,286,838.67 | 7,401,836.08 | 190,079,058.42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49.00% | 29,280,369.99 | 220,863,363.0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 资产 | 非流动 资产 | 资产 合计 | 流动 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 合计 | 流动 资产 | 非流动 资产 | 资产 合计 | 流动 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 合计 | |
济生制药 | 31,705 | 58,331 | 90,036 | 48,730 | 1,487 | 50,217 | 34,041 | 19,340 | 53,381 | 9,896 | 989 | 10,885 |
桑海制药 | 49,360 | 7,889 | 57,249 | 17,197 | 646 | 17,843 | 28,736 | 18,995 | 47,731 | 10,190 | 767 | 10,957 |
海斯制药 | 78,706 | 17,422 | 96,128 | 48,975 | 2,043 | 51,018 | 69,090 | 17,891 | 86,981 | 45,769 | 2,114 | 47,88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济生制药 | 33,003 | 547 | 547 | 5,719 | 30,681 | 1,341 | 1,341 | -990 |
桑海制药 | 37,037 | 3,775 | 3,775 | 8,142 | 34,434 | 2,706 | 2,706 | -478 |
海斯制药 | 96,171 | 5,976 | 5,976 | 12,772 | 24,758 | 1,203 | 1,203 | 2,864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6,439,837.46 | 39,502,533.2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21,163.22 | -3,020,721.1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21,163.22 | -3,020,721.18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2年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准则要求 | |||
货币资金 | 1,371,319,046.98 | 1,371,319,046.98 | ||
应收账款 | 319,225,995.65 | 319,225,995.6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72,845,436.08 | 1,372,845,436.08 | ||
其他应收款 | 19,076,257.49 | 19,076,257.49 | ||
应收款项融资 | 463,573,175.53 | 463,573,175.5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8,500,000.00 | 138,500,000.00 | ||
1,511,345,436.08 | 1,709,621,300.12 | 463,573,175.53 | 3,684,539,911.73 |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 | ||
应付票据 | 54,464,271.92 | |
应付账款 | 181,816,430.56 | |
其他应付款 | 793,217,850.94 | |
1,029,498,553.42 |
2021年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准则要求 | |||
货币资金 | 1,046,084,852.69 | 1,046,084,852.69 | ||
应收账款 | 308,207,532.37 | 308,207,532.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27,687,516.93 | 1,727,687,516.93 | ||
其他应收款 | 48,051,870.64 | 48,051,870.64 | ||
应收款项融资 | 485,336,260.78 | 485,336,260.7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9,260,873.15 | 119,260,873.15 | ||
1,846,948,390.08 | 1,402,344,255.70 | 485,336,260.78 | 3,734,628,906.56 |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 | |||
应付票据 | 42,625,727.58 | ||
应付账款 | 163,094,814.55 | ||
其他应付款 | 625,563,238.17 | ||
831,283,780.30 |
2.金融资产转移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及贴现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1,311,695.53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25,408,337.5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6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包括本集团在内的汇票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22年,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及贴现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3.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即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坏账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客户群较为广泛,因此在本集团内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于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风险敞口信息参见附注七、
5、6和8。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2年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3年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81,816,430.56 | 181,816,430.56 | ||
应付票据 | 54,464,271.92 | 54,464,271.92 | ||
其他应付款 | 793,217,850.94 | 793,217,850.9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89,048.31 | 1,989,048.31 | ||
租赁负债 | 1,216,895.74 | 49,535.17 | 1,266,430.91 | |
1,031,487,601.73 | 1,216,895.74 | 49,535.17 | 1,032,754,032.64 |
2021年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3年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63,094,814.55 | 163,094,814.55 | ||
应付票据 | 42,625,727.58 | 42,625,727.58 | ||
其他应付款 | 625,563,238.17 | 625,563,238.1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02,220.03 | 1,702,220.03 | ||
租赁负债 | 1,969,767.49 | 864,375.40 | 2,834,142.89 | |
832,986,000.33 | 1,969,767.49 | 864,375.40 | 835,820,143.22 |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理财有关。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产生的影响。
2022年
利率变化 | 净收益/(损失) | 股东权益合计 | |
增加/(减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增加1% | 7,315,424.66 | 7,315,424.66 |
减少1% | -7,315,424.66 | -7,315,424.66 |
2021年
利率变化 | 净收益/(损失) | 股东权益合计 | |
增加/(减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增加1% | 11,719,432.88 | 11,719,432.88 |
减少1% | -11,719,432.88 | -11,719,432.88 |
4.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2年度和2021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2年 | 2021年 |
资产负债率 | 28.00% | 23.59%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72,845,436.08 | 1,372,845,436.0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372,845,436.08 | 1,372,845,436.08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8,500,000.00 | 138,500,000.00 | ||
1.权益工具投资 | 138,500,000.00 | 138,500,000.00 | ||
(七)应收款项融资 | 463,573,175.53 | 463,573,175.5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974,918,611.61 | 1,974,918,611.6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集团的财务部门由会计机构负责人领导,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会计机构负责人直接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估值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不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或利率假设,采用市场倍数法估计公允价值。本集团需要根据行业、规模、杠杆和战略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并就确定的每一可比上市公司计算恰当的市净率乘数。根据企业特定的事实和情况,考虑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流动性和规模差异等因素后进行调整。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对医药及其他行业的投资及控股管理 | 252,441,045.00 | 43.06 | 43.0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中间控制方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江西江中九昌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江西江中医药商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子公司 |
杭州江中食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子公司 |
江西江中九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子公司 |
山东江中长青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子公司 |
河南江中华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子公司 |
四川江中粤通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子公司 |
江苏江中亚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子公司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河北益生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河北医大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新特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惠州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国邦(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张家港百禾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扬州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泰安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德信行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广安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菏泽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东大(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青岛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荆州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随州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亳州中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北金马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圣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木棉花酒店(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珠海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中山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大庆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德州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济宁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桂林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海南裕康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大连)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宜昌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三门峡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南平)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南阳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三明)医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前海支行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3,237,967.74 | 11,238,006.27 |
华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1,495,477.97 | 5,792,451.44 |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47,912.15 | 181,158.41 |
华润圣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781,486.55 | 2,968,247.78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采购商品 | 911,899.12 | |
华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75,679.20 | 367,066.35 |
华润河北益生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7,831.86 |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9,292.04 |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2,300.89 | 144,991.15 |
木棉花酒店(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接受劳务 | 566,037.74 | |
合计 | 54,559,847.52 | 21,257,959.1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1,534,132.05 | 50,630,725.98 |
四川江中粤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5,813,735.63 | 47,919,547.47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6,368,843.27 | 33,125,074.34 |
江西江中九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8,682,215.57 | 27,462,029.79 |
华润河北益生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594,025.15 | 5,709,274.40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564,261.60 | 19,163,703.48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892,754.47 | 5,082,498.76 |
华润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857,298.25 |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092,751.90 | 5,824,691.43 |
华润河北医大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534,528.48 | 1,969,450.65 |
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343,978.71 |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72,785.70 | 1,510,447.96 |
华润惠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20,150.53 | 1,462,930.88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483,603.62 | 810,616.58 |
江西江中医药商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4,321,048.66 |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164,542.25 | 627,205.63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43,274.50 |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79,544.87 |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304,786.70 | 1,138,353.32 |
华润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302,303.25 | 1,247,852.74 |
杭州江中食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82,453.09 | 4,706,616.66 |
华润珠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67,386.41 |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58,220.17 | 1,519,010.82 |
华润中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44,048.39 |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02,902.82 | 1,730,474.31 |
河南江中华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002,942.53 | 2,903,359.99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04,098.52 | 715,271.16 |
华润国邦(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11,181.78 | 1,628,877.86 |
江苏江中亚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630,249.58 | 1,851,053.14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66,383.61 |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60,775.20 | |
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37,681.38 | 1,228,630.08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29,274.93 | |
华润泰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28,435.42 | 676,562.17 |
华润大庆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27,915.16 | |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42,653.01 | 621,622.46 |
华润湖南新特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64,048.58 | |
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25,631.05 | |
华润菏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91,539.75 |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7,689.09 | |
华润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73,126.36 |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60,776.65 |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53,876.12 | 1,158,884.94 |
华润德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37,881.04 |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10,805.33 | 802,522.13 |
华润济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86,527.78 | |
华润桂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81,652.42 | |
华润海南裕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49,475.41 | |
华润(大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30,365.30 | |
华润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29,238.42 | |
华润宜昌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23,120.15 |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17,089.17 | 1,220,590.45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3,539.80 | |
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81,077.44 |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26,371.69 | 302,003.46 |
华润张家港百禾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00,246.07 | 420,391.29 |
华润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3,315.22 | 78,778.09 |
山东江中长青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2,287.79 | 60,743.35 |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49,279.95 | |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8,654.41 | |
华润南阳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8,035.40 | |
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 | 8,468,552.93 | 8,746,767.41 |
合计 | 361,905,400.72 | 239,782,532.9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是按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057,706.44 | 1,057,706.44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楼 | 713,394.48 | 713,394.48 |
江西江中九昌医药有限公司 | 仓库 | 395,311.92 | 220,183.49 |
江西江中医药商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楼 | 276,772.28 | 72,330.28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楼 | 185,284.40 | 350,256.88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31,346.33 | |
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43,782.11 | |
合计 | 2,803,597.96 | 2,413,871.57 |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是按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506,417.21 | 5,834,927.77 |
其中:股权激励费用 | 2,253,645.32 | 282,948.70 |
2022年,本集团发生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包括采用货币、实物形式和其它形式)总额为人民币7,506,417.21元(2021年:人民币5,834,927.77元)。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商标使用收入 | 2022年 | 2021年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82,790.91 | 81,604.99 |
合计 | 82,790.91 | 81,604.99 |
本公司与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许可其在其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中使用“江中”商标,使用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7,381,157.26 | 7,920,842.70 | ||
应收账款 | 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6,280,131.85 | |||
应收账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5,431,449.33 | 164,042.15 | 4,657,848.39 | 139,735.45 |
应收账款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4,971,678.50 | 149,150.36 | 4,896,696.10 | 146,900.88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1,987,393.02 | 59,621.79 | 967,916.87 | 29,037.51 |
应收账款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1,400,976.12 | 42,029.28 | 877,915.08 | 29,829.63 |
应收账款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1,224,060.00 | 36,721.80 | 314,038.00 | 9,421.14 |
应收账款 | 华润惠州医药有限公司 | 1,186,244.00 | 35,587.32 | 475,315.00 | 14,259.45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778,856.56 | 23,365.70 | 526,192.75 | 15,785.78 |
应收账款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778,600.00 | 23,358.00 | 582,866.00 | 17,485.98 |
应收账款 | 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762,840.00 | 22,885.20 | 334,495.00 | 10,034.85 |
应收账款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529,068.00 | 15,872.04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 478,764.00 | 14,362.92 | 552,480.00 | 16,574.40 |
应收账款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469,470.00 | 14,084.11 | 330,093.60 | 9,902.81 |
应收账款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445,290.00 | 13,358.70 | 894,018.00 | 26,820.54 |
应收账款 | 江苏江中亚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396,786.48 | 11,903.59 | 661,400.00 | 19,842.00 |
应收账款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391,583.70 | 11,747.51 | 228,079.55 | 6,842.39 |
应收账款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377,766.25 | 11,382.48 | 737,117.65 | 22,113.53 |
应收账款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 374,835.00 | 11,245.05 | 287,920.00 | 8,640.50 |
应收账款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344,820.00 | 10,344.60 | 426,180.00 | 12,785.40 |
应收账款 | 华润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321,930.00 | 9,657.90 | 325,020.00 | 9,750.60 |
应收账款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299,081.90 | 9,383.19 | 317,759.87 | 13,461.98 |
应收账款 | 江西江中九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87,233.30 | 8,617.00 | 401,852.10 | 12,055.56 |
应收账款 | 华润泰安医药有限公司 | 270,922.70 | 34,519.04 | 282,342.60 | 22,898.36 |
应收账款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259,100.00 | 7,773.00 | 155,460.00 | 4,663.80 |
应收账款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243,916.50 | 7,317.50 | 150,788.50 | 4,523.66 |
应收账款 | 华润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217,380.00 | 6,521.40 | 203,300.60 | 8,330.16 |
应收账款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203,482.00 | 6,104.46 | ||
应收账款 | 河南江中华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77,755.00 | 5,332.65 | 301,610.00 | 9,048.30 |
应收账款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177,535.00 | 5,326.05 | 204,018.00 | 6,120.54 |
应收账款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德信行分公司 | 174,922.86 | 5,247.69 | 178,315.30 | 5,349.46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新特药有限公司 | 135,405.00 | 4,062.15 | 297,891.00 | 8,936.73 |
应收账款 | 华润张家港百禾医药有限公司 | 84,811.19 | 2,544.34 | 98,070.00 | 2,942.10 |
应收账款 | 华润扬州医药有限公司 | 59,735.53 | 16,625.86 | 161,551.65 | 21,600.88 |
应收账款 | 华润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41,184.44 | 1,235.53 | 179,321.24 | 5,379.64 |
应收账款 | 华润东大(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 35,255.00 | 1,057.65 | 54,285.00 | 1,628.55 |
应收账款 | 华润国邦(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1,285,532.00 | 38,565.96 | ||
应收账款 | 华润(大连)医药有限公司 | 112,423.00 | 3,372.69 | 109,063.50 | 3,271.91 |
应收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1,580,785.70 | 45,327.11 | 1,503,895.80 | 46,282.74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4,385.00 | 4,031.55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87,758.36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江中九昌医药有限公司 | 6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圣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 | 1,200.00 | 8,000.00 | 240.00 |
其他应收款 | 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1,416.00 | 42.48 | ||
预付款项 | 华润圣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542,640.00 | |||
合计 | 41,508,828.55 | 856,361.84 | 31,889,491.85 | 761,063.17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4,445,720.35 | |
合同负债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1,861,366.87 | 7,080,953.21 |
合同负债 | 华润河北益生医药有限公司 | 1,852,935.92 | 1,650,848.00 |
合同负债 | 华润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1,771,102.66 | |
合同负债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1,575,411.50 | |
合同负债 | 华润河北医大医药有限公司 | 559,877.28 | |
合同负债 | 华润惠州医药有限公司 | 302,449.57 | 6.00 |
合同负债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286,888.45 | |
合同负债 | 华润大庆医药有限公司 | 262,920.35 | |
合同负债 | 华润珠海医药有限公司 | 194,924.27 | |
合同负债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192,336.28 | |
合同负债 | 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 | 168,743.36 |
合同负债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159,292.04 | |
合同负债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139,635.40 | |
合同负债 | 华润中山医药有限公司 | 132,063.72 | |
合同负债 | 华润湖北金马医药有限公司 | 103,034.97 | 116,308.00 |
合同负债 | 华润三门峡医药有限公司 | 93,203.88 | |
合同负债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77,50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54,00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44,50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菏泽医药有限公司 | 26,283.50 | 360,626.00 |
合同负债 | 华润济宁医药有限公司 | 22,501.88 | |
合同负债 | 华润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18,460.19 | 38,448.00 |
合同负债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 | 18,407.08 | |
合同负债 | 华润(南平)医药有限公司 | 12,54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11,052.60 | |
合同负债 | 华润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 9,656.81 | |
合同负债 |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8,40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荆州医药有限公司 | 6,371.68 | |
合同负债 | 江西江中九昌医药有限公司 | 5,12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4,213.15 | |
合同负债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4,160.04 | |
合同负债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 2,624.00 | 2,624.00 |
合同负债 |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 577.14 | 22,869.50 |
合同负债 |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 | 313.35 | 2,062.81 |
合同负债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189.81 | |
合同负债 | 四川江中粤通医药有限公司 | 5,096,566.67 | |
合同负债 | 江西江中九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040,384.67 | |
合同负债 | 华润河北医大医药有限公司 | 599,80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286,62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171,420.47 | |
合同负债 | 华润泰安医药有限公司 | 171,018.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157,224.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青岛医药有限公司 | 46,23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27,90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广安医药有限公司 | 20,30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20,08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 16,396.20 | |
合同负债 | 华润亳州中药有限公司 | 9,66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随州医药有限公司 | 8,538.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288.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253,276.46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196,371.94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131,193.47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1,650.00 | |
其他应付款 | 木棉花酒店(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566,037.74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4,783.07 |
应付账款 | 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3,209,676.03 | 5,490,898.95 |
应付账款 | 华润圣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542,640.00 | |
应付账款 |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287,971.18 | |
应付账款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225,000.00 | |
应付账款 | 华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181,135.73 | 18,792.00 |
应付账款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 | |
合计 | 21,467,692.91 | 23,080,683.29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存放在关联方的货币资金
2022年 | 2021年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前海支行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前海支行 | 90,720.08 | 53,202.18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172.28 | 741.09 |
180,090,892.36 | 180,053,943.27 |
2022年,上述存款年利率分别为4.10%、0.25%-0.3%和0.25%-0.3%(2021年:4.10%、0.3%和
0.3%)。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51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62,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6.62元/股;2年 7.62元/股;3年 |
其他说明根据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称“激励计划”),本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79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6.62元/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5.6万股。因此,2021年实际授予权益人数为87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3.4万股。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内为限售期,若达到该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在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
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依次可申请解锁股票上限为该期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1/3、1/3与1/3。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市价为人民币11.60元/股,故确定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98元/股。2021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8,555,320.00 元。根据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5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62元/股。
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市价为人民币12.35元/股,故确定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73元/股。2022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412,300.00元。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变动情况表:
2022年 | 2021年 | |
年初限制性股票份数 | 5,734,000.00 | |
本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份数 | 510,000.00 | 5,734,000.00 |
本年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份数 | ||
本年失效的限制性股票份数 | -362,000.00 | |
年末限制性股票份数 | 5,882,000.00 | 5,734,000.00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集团以权益工具授予日流通股单日收盘价格为基础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考核期业绩条件估计,并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1,851,493.34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0,661,157.41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于2022年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10,661,157.41元(2021年:人民币1,190,335.93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22年 | 2021年 |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
资本承诺 | 184,157,762.59 | 130,343,579.03 |
(1)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1年,形成经营租赁。根据租赁合同,每年需根据市场租金状况对租金进行调整。2022年本集团由于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2,814,148.42元(2021年:人民币2,995,539.68元),参见附注七、61。
经营租赁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损益列示如下:
2022年 | 2021年 | |
租赁收入 | 2,814,148.42 | 2,995,539.68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七、21。
(2)作为承租人
2022年 | 2021年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94,216.49 | 72,622.16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3,337,911.66 | 4,741,365.61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298,331.98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5,787,403.97 | 5,246,490.78 |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房屋及建筑物的租赁期通常为2-5年。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本集团不能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0,920.6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0,920.68 |
于2023年3月23日,本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09,206,822.70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上述股利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99%以上之收入源自医药工业产品的销售业务;本集团的内部结构简单,由管理层对其进行统一、集中管理;管理层定期评价本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故本集团只有一个分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产品和劳务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
2022年 | 2021年 |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3,808,827,362.17 | 2,870,978,922.50 |
租赁收入 | 2,814,148.42 | 2,995,539.68 |
3,811,641,510.59 | 2,873,974,462.18 |
地理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
2022年 | 2021年 | |
中国大陆 | 3,811,641,510.59 | 2,873,974,462.18 |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
2022年 | 2021年 | |
中国大陆 | 2,038,635,393.55 | 1,768,960,846.02 |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本集团不依赖于某个或某几个重要客户。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2,988,939.40 |
1年以内小计 | 92,988,939.4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92,988,939.4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9,768,618.69 | 85.78 | 79,768,618.69 | 22,380,104.71 | 68.41 | 22,380,104.7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220,320.71 | 14.22 | 396,609.63 | 3.00 | 12,823,711.08 | 10,334,080.85 | 31.59 | 310,022.43 | 3.00 | 10,024,058.42 |
合计 | 92,988,939.40 | / | 396,609.63 | / | 92,592,329.77 | 32,714,185.56 | / | 310,022.43 | / | 32,404,163.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220,320.71 | 396,609.63 | 3.00 |
合计 | 13,220,320.71 | 396,609.63 | 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本期变动 | 310,022.43 | 86,587.20 | 396,609.63 | |||
合计 | 310,022.43 | 86,587.20 | 396,609.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江中昌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7,381,157.26 | 7.94 | |
江西南华(上药)医药有限公司 | 6,311,694.00 | 6.79 | 189,350.82 |
江西江中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6,280,131.85 | 6.75 |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3,289,713.43 | 3.54 | 98,691.40 |
江西汇仁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1,679,446.80 | 1.81 | 50,383.40 |
合计 | 24,942,143.34 | 26.82 | 338,425.6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27,306.00 | 9,136,189.89 |
合计 | 2,827,306.00 | 9,136,189.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668,210.89 |
1年以内小计 | 2,668,210.89 |
1至2年 | 6,968,189.93 |
2至3年 | 46,533.62 |
3年以上 | 2,774,686.01 |
合计 | 12,457,620.4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0,876,153.56 | 15,933,547.30 |
代垫款 | 999,880.88 | 798,503.39 |
保证金 | 267,000.00 | 540,000.00 |
备用金 | 314,586.01 | 26,219.88 |
合计 | 12,457,620.45 | 17,298,270.5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812,402.87 | 5,349,677.81 | 8,162,080.68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726,130.55 | 6,726,130.55 | ||
本期转回 | 1,332,414.25 | 1,332,414.2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25,482.53 | 3,800,000.00 | 3,925,482.53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354,506.09 | 8,275,808.36 | 9,630,314.4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本期变动 | 8,162,080.68 | 6,726,130.55 | 1,332,414.25 | 3,925,482.53 | 9,630,314.45 |
合计 | 8,162,080.68 | 6,726,130.55 | 1,332,414.25 | 3,925,482.53 | 9,630,314.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西省长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750,000.00 | 1年至2年 | 54.18 | 6,726,130.55 |
南昌市土地备中心 | 往来款 | 1,549,677.81 | 4年至5年 | 12.44 | 1,549,677.81 |
南昌昕驰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61,415.80 | 1年以内 | 2.10 | 7,842.47 |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0,000.00 | 1年以内 | 1.61 | 6,000.00 |
南昌高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90,710.00 | 1年以内 | 1.53 | 17,284.5 |
合计 | / | 8,951,803.61 | / | 71.86 | 8,306,935.3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89,970,463.74 | 789,970,463.74 | 804,670,632.97 | 804,670,632.9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6,439,837.46 | 36,439,837.46 | 39,502,533.21 | 39,502,533.21 | ||
合计 | 826,410,301.20 | 826,410,301.20 | 844,173,166.18 | 844,173,166.18 |
于2022年年末及2021年年末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63,762,314.62 | 2,531,018.46 | 66,293,333.08 | |||
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 | 118,690,019.42 | 27,536.54 | 118,717,555.96 | |||
江中杞浓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6,850.56 | 20,006,850.56 |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13,127,312.37 | 777,535.94 | 213,904,848.31 |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63,738,320.78 | 968,260.60 | 164,706,581.38 |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220,234,338.00 | 359,374.89 | 220,593,712.89 | |||
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36,328.70 | -36,328.70 | ||||
上海江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75,148.52 | 679,283.60 | 5,754,432.12 | |||
合计 | 804,670,632.97 | 5,306,681.33 | 20,006,850.56 | 789,970,463.7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2,496,990.95 | -3,036,616.23 | 29,460,374.72 | ||||||||
北京江中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260,281.45 | -2,241,532.53 | -18,748.92 |
北京正旦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745,260.81 | 2,234,201.93 | 6,979,462.74 | ||||||||
小计 | 39,502,533.21 | -2,241,532.53 | -821,163.22 | 36,439,837.46 | |||||||
合计 | 39,502,533.21 | -2,241,532.53 | -821,163.22 | 36,439,837.46 |
其他说明:
于2022年年末及2021年年末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30,486,826.23 | 675,395,888.11 | 1,516,397,362.67 | 607,692,921.08 |
其他业务 | 6,566,439.61 | 906,800.08 | 4,892,030.59 | 409,364.17 |
合计 | 1,637,053,265.84 | 676,302,688.19 | 1,521,289,393.26 | 608,102,285.2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810,526.75 | 6,171,364.7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21,163.22 | -3,020,721.1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039,461.1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32,144.19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75,000.00 | 625,000.00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8,624,902.43 | 3,807,787.76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81,622.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487,730.2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0,772,989.3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74,090.5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19,491.7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094,074.9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204,007.02 |
合计 | 89,537,841.8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53 | 0.94 | 0.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35 | 0.80 | 0.8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为权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