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52 公司简称:中恒集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基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475,107,147股,公司回购专户证券账户剩余股份6,373,443股。经测算,在不考虑自2023年1月1日及之后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下,公司2022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4,687,337.04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产生经营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中恒集团 | 指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广投集团 | 指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制药公司、梧州制药 | 指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双钱实业、双钱公司 | 指 | 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
莱美药业 | 指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恒医药 | 指 | 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 |
田七家化 | 指 |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
中恒置业 | 指 | 广西中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恒中药材 | 指 |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恒创新 | 指 | 广西中恒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
中恒医药集团 | 指 | 广西中恒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南宁中投 | 指 |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
中恒医疗 | 指 | 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我国、国内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恒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XI WUZHOU ZHONGHENG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ONGHENG GROU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莫宏胜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祥勇 | 王坤世 |
联系地址 | 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 | 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 |
电话 | 0774-3939022 | 0774-3939022 |
传真 | 0774-3939053 | 0774-3939053 |
电子信箱 | zh600252@126.com | zh600252@126.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第1幢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08年12月2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13)。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43000 |
公司网址
公司网址 | www.wz-zhongheng.com |
电子信箱 | zhongheng@wz-zh.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4楼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恒集团 | 600252 | 梧州中恒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利泽秀、林建毅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713,769,838.72 | 3,161,843,646.17 | -14.17 | 3,676,393,702.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025,459.61 | 306,918,694.92 | -74.25 | 562,819,966.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391,356.31 | 76,912,852.50 | -92.99 | 446,469,753.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090,446.75 | -76,736,671.04 | 不适用 | 656,615,884.56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517,705,852.17 | 6,623,273,879.52 | -1.59 | 6,849,546,946.55 |
总资产 | 11,751,848,863.82 | 11,889,723,464.97 | -1.16 | 11,974,613,830.6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31 | 0.0896 | -74.22 | 0.1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31 | 0.0896 | -74.22 | 0.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6 | 0.0225 | -92.89 | 0.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 | 4.60 | 减少3.41个百分点 | 8.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8 | 1.15 | 减少1.07个百分点 | 6.7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92.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92.89%主要原因系:受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有所下降,以及本期收入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74.25%、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74.22%主要原因系:除上述原因以外,本期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政府补助较上期增加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40,505,143.11 | 549,172,399.96 | 700,487,274.79 | 823,605,020.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822,618.97 | 22,606,317.53 | 37,370,863.73 | -66,774,340.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5,436,654.60 | 1,961,412.68 | 3,047,670.21 | -75,054,381.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021,780.87 | -4,045,185.75 | 70,832,633.08 | -181,856,113.2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48,440.85 | 135,241,955.99 | 31,674,451.6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203,948.67 | 84,532,200.75 | 111,888,650.6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5,379,328.47 | 50,000,000.00 | 45,000,000.0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5,416,606.30 | 3,624,949.35 | 9,575,137.5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126,239.00 | 467,416.76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56,224.25 | 55,019,900.12 | -26,627,659.9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941,762.70 | 812,768.68 | 5,668,717.7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372,403.03 | 51,385,937.57 | 21,790,100.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8,656,279.51 | 49,966,233.90 | 39,506,400.50 | |
合计 | 73,634,103.30 | 230,005,842.42 | 116,350,213.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国海证劵股份有限公司 | 645,201,235.59 | 522,754,285.77 | -122,446,949.82 | |
Oramed Pharmaceuticais Inc | 63,401,732.22 | 58,345,430.45 | -5,056,301.77 | |
国海证券卓越 3188\31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799,815,103.78 | 620,026,400.54 | -179,788,703.24 | 20,211,296.76 |
“龙城理财”鑫盈C款S2001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 158,344,771.50 | -158,344,771.50 | 6,614,131.50 | |
申万宏源恒选1号资产管理计划 | 30,380,722.15 | 30,380,722.15 | 380,722.15 | |
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45,678,048.11 | 52,868,400.00 | 7,190,351.89 | 7,190,351.89 |
合计 | 1,712,440,891.20 | 1,284,375,238.91 | -428,065,652.29 | 34,396,502.30 |
1.国海证劵股份有限公司、Oramed Pharmaceuticais Inc公司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
2.国海证券卓越3188\31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20,211,296.76元,其中16,049,038.22元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162,258.54元为期末部分赎回时确认的投资收益;
3.“龙城理财”鑫盈C款S2001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6,614,131.50元,其中9,453,709.50元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839,578.00元为期末全部赎回时确认的投资收益。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国家相继发布多项纲领性政策文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不断深化,进一步加速我国医药行业格局的转变,对医药行业的发展影响重大,医药行业面临新的调整与机遇。过去一年,面对国家医改政策的深远影响,中恒集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住基本盘、培育增长点、聚焦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思路,持续紧盯高质量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的根本要求,聚焦年度目标奋力前进,认真优化并执行中恒集团健康产业“十四五”发展既定目标,立足自身的资源与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面对行业政策的调整、经济下行的压力,公司聚焦问题导向、发展方向及改革要求,全力以赴应对市场挑战、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内部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在困难局势下积极探索公司转型发展的新目标、新方向、新路径。通过优化顶层设计,改革组织机构,树立以销售为龙头、投资为引领、研发为支撑的发展思路,实施了一系列变革创新举措,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销售情况
1.聚焦核心药品销售,提升品牌影响力,拓宽市场渠道积极应对集采政策影响。
公司拥有覆盖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销售流通渠道,OTC和控销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品牌优势明显。公司围绕核心品牌在健康领域拓展,进行品牌力的价值延伸,通过加大产品多层次终端市场的开发力度,加速学术营销转型,聚焦核心专家平台搭建,加快开拓空白市场,扩大客户覆盖面等营销策略,降低因宏观政策及外部环境因素对产品销售的影响。医药营销实施路径在原则上执行“事业部制、战区协同”的基本思路,通过顶层设计,实施营销变革,通过建立“大区带省区”的作战部署,全方位下沉终端、深耕区域市场。
2.加大全渠道融合经营,推动业务规模发展,赋能老字号品牌发展健康食品规模。
公司推进特医特膳、药食同源项目,致力于打造“食疗滋养文化”和龟苓膏制作技艺的保护传承工作,不断顺应市场消费需求。通过线上精细化用户运营,布局扩张新兴渠道,在社交电商渠道上,持续深耕运营,利用平台流量红利提升店铺转化率;线下加大区域布局密度,提升市场占有率。
3.推进日化新品开发进程,全面布局日化领域,提速振兴民族品牌。
公司以高颜值、大众化、专业化为方向,逐步形成田七品牌口腔护理、家居洗化两大核心产品系列,大力发展“田七娃娃”婴童护理产品系列,借助新媒体、新电商渠道合作扩大市场影响力,提升销售量。
(二)生产情况
公司持续深入强化国际标准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完成并通过ISO三体系年度监督审核认证。公司总体产品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质量持续稳定,下属各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中恒集团被评为2022年度广西质量提升示范企业,梧州制药“多角度技术提升推动中药注射剂产品良性发展的经验”和双钱实业“实施数字化车间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的经验”成功入选2022年度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并通过“自治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ISO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审。
(三)研发情况
2022年,公司新增“广西药物提纯与冻干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与外部单位共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与药食同源产品工程研究中心”,子公司中恒创新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为加大科研创新力度,做优产业链条,助推公司科技创新,中恒集团与多家科研院所开展广泛合作。公司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共建的“三七研究中心”对血栓通注射剂进行二次开发升级,完善现有上市大品种的标准化研究和中药大品种培育,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共建研发中心,完成医疗器械项目研发工作,推进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2个(20mg和40mg两种规格的艾司奥美拉
唑镁肠溶胶囊《药品注册证书》)、《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2个(30g/件醋酸特利加压素、艾司奥美拉唑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3个(50mg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5ml:0.25g和5ml:0.5g两种规格氨甲环酸注射液、40mg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四)资本运营情况
为壮大产业优势,公司聚焦医药产业投资,全面加强项目战略合作,公司在报告期内持有多只基金。其中,广发信德基金所投项目联影医疗、华大智造、海创药业、立方制药等四家企业在2022年实现上市,投资增值显著;中恒同德基金所投项目武汉友芝友生物已启动H股上市程序。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医药工业发展状况
2022年,中国医药制造业发展增速大幅下降。截至12月,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速为-3.4%。具体来看,2022年1-2月,中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在去年高基数的背景下仍保持12.9%的高速增长。进入二、三季度,全国经济下行、需求萎缩,对医药产业研发、生产及产品进出口等造成较大冲击,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进入负增长,并呈持续下降态势。第四季度,伴随国内经济形势逐步向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速下降趋势放缓。
(二)行业发展现状
2022年,医药板块主要的扰动因素在于经济下行、外部市场环境、国际冲突、能源危机等因素的变化,对企业个体的冲击也比较明显。估值上,医药板块整体已经进入历史十年的底部水平。但产业向上的确定性并没有发生改变,供、需、支付三方的政策具备延续性,部分措施趋向纠偏从而更加合理化。供应上,主要表现在集采对仿制药尾部企业的淘汰已经充分体现,创新药在2022年经历了一波去伪存真、大浪淘沙。需求上,主要是深度老龄化带来求医用药刚需,随着经济的逐步恢复,最终会释放以及消费医疗的持续升级,行业巨大的总量增长并没有停滞,结构性的变化和改善并没有倒退。支付上,主要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深入,医保的总收入仍在增长。
(三)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医药的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在当前社会存量财富巨大、中国经济仍然维持稳健增长的宏观背景下,国民对健康的追求不会停止,且随着国内药政和医保改革大框架基本搭建完成,中国医药产业破旧立新、继往开来,逐步从扭曲的仿制模式向真正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模式转型,期间蕴藏着丰富多元的结构性机会和长期可持续的总量增长。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中恒集团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位居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华民族医药百强,具备领域优势和产品优势。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以医药制造、健康消费为主线,深化拓展医药研发、中药资源、日化美妆、医药流通业务等板块。公司医药制造业在行业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忠诚度,现已形成完整的医药产业链经营模式,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为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得到市场认可,报告期内荣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单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广西工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凉粉草原料深加工之古法龟苓膏出口生产基地”、“广西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等称号;复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香港认证中心“优质正印”;荣登“2021年度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第19名,“2021中成药企业TOP100排行榜”第23名,中恒集团、梧州制药入选“2021年度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在“中华老字号”榜单中分别以品牌价值位列第10位、第12位。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十四五”以来,中恒集团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医疗医药健康领域的传承与创新为责任,以提升人类生命质量体验为发展使命,提升人们生活品质,传承健康文化,提倡医养结合,造福社会大众。中恒集团以医药制造为核心主导产业,旗下控股8家重要子企业。其中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4家、上市公司1家(重庆莱美药业,股票代码:300006),业务涵盖医药制造、健康消费、医药研发、中药资源、日化美妆、医药流通等领域。
1.医药制造
(1)梧州制药主要从事中成药生产制造业务。梧州制药走过近百年历程,已经发展成为一家现代医药生产企业,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华南区大型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梧州制药资源丰富、优势突出,拥有14大类剂型217个品种308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成药181个、化学药制剂118个、原料药9个)。其中,独家生产品种23个,106个《中国药典》收载品种。梧州制药主要产品有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炎见宁片、安宫牛黄丸、蛇胆川贝液、荧光素钠注射液等,产品治疗范围囊括了心脑血管、神经内科、内分泌、骨科、眼科、妇科、儿科、呼吸、泌尿系统 等领域。其中,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是梧州制药的核心医药品种,中华跌打丸为梧州制药原研生产,国家发明专利产品、国家药典品种。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等4个产品被评为高新技术产品。梧州研发实力雄厚,拥有有效专利125件,其中发明专利98件,实用新型专利13件,外观设计专利为14件。梧州制药还拥有“中华”“晨钟”和“中恒”等商标。中成药产品专属商标“中华”品牌获得国家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荣誉称号,梧州制药也是现今我国医药领域唯一一个获准使用“中华”命名商标的企业。
(2)莱美药业成立于1999年,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300006,系首批创业板28家公司之一,为重庆首家登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莱美药业连续多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研项目,2019年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荣获“中国成立70周年医药产业优秀企业光荣榜--标杆企业”,2021年被重庆市经信委评为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2022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莱美药业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莱美药业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莱美药业主要产品为化药,涵盖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抗感染类等。莱美药业重点品种纳米炭混悬注射液(卡纳琳),首家获得CFDA批准的淋巴示踪剂,卡纳琳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其他各科用药优秀产品品牌”、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19-2021年)”、获得“2021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等多项荣誉称号。该产品具有良好的淋巴趋向性,达到淋巴示踪的目的;还可作为药物载体,将药物载入淋巴系统,达到淋巴靶向治疗的目的。
此外,莱美药业主要产品还包括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氨甲环酸注射液、氨甲环酸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纳洛酮、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艾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莱美舒)、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等。
2.健康消费
双钱实业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生产企业,致力于龟苓膏制作技艺的保护传承工作,在全国首创了“双钱”牌易拉罐装龟苓膏和塑料碗装龟苓膏,成为龟苓膏产品工业化的先驱,成功培育了梧州龟苓膏中的正宗品牌——“双钱”牌。双钱实业不断扩充产品类型,罐装龟苓膏系列、碗装龟苓膏系列、乐吸吸系列、龟苓膏粉系列、风味龟苓宝饮料、粥系列产品等共计130多种品种规格,并在2022年深挖健康食品潜力,接连推出多款乐吸吸荔枝龟苓膏和冰冰粉膏系列、植物果冻,以及红豆罐头、绿豆罐头、白砂糖。“双钱”牌龟苓膏连续荣获“广西名牌产品”称号;“双钱牌”商标连续多年被评为“广西著名商标”称号。2007年,被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2010年,获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银奖;2011年,荣获第一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金奖;同年,双钱商标荣获“中华老字号”称号。双钱实业获得2017年中国质量诚信企业、2018年被授予第三届梧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等殊荣、2019年荣获梧州市旅游行业协会2018年度先进会员单位、2020年荣获自治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021年被评为2020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被认定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龟苓膏配制技艺》的保护单位。报告期内,双钱实业荣获“2022年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企业”“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养单位”“梧州市知识产权先进单位”“香港优质‘正’印认证”等荣誉称号,并顺利通过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
3.医药研发
中恒创新作为中恒集团研发平台,负责新产品研发和技术、产品提升工作,管理和建设技术研发平台。近年来,中恒创新聚焦医药大健康领域,根据中恒集团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重点围绕广西医药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的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等方面,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与研发,主要研究方向有中药创新药和三七系列产品开发(三七产业链的深度开发),以及化学药(包括创新药和高端仿制药)、健康食品和日化用品的开发等。自成立以来,中恒创新不断加强企业资质和能力建设,积极构建科研创新平台,注重知识产权保护。2021年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获批为广西新型研发机构,2022年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共建的“三七研究中心”、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共建的创新中心等多个产学研平台;共申请专利26件,其中发明专利19件。
4.中药资源
中恒集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倡导“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要求,以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生产新技术与中药材种植相结合,投资打造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基于三七和“桂十味”等广西特色药材资源开发中医基础的特色组方的健康食品和日化功能性产品;围绕健康滋补,膳食养生市场深耕健康食品领域,扎实推进特医特膳功能食品、功效饮品的开发;依托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展种苗“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布局制药企业大宗常用、药食同源类、桂十味等核心中药材品种。
5.日化美妆
田七家化是一家以口腔护理为主的多元化的日化企业,也是上市公司将制药技术应用于日化美妆行业的重要开拓者之一。田七家化旗下拥有“田七”“田七娃娃”“纯棉时代”等品牌。田七家化以三七总皂苷提取技术及口味回甘与养龈护龈相结合为品牌定位,推出覆盖口腔护理(成人及儿童)、衣物护理、家居护理系列产品,完成包括漱口水、口喷、洗衣液、洗衣凝珠、电动牙刷、冲牙器、电动牙膏等产品的上市,全面激活“田七”“田七娃娃”“轻松管家”“纯棉时代”等品牌,进行家族式联合营销,适时推动市场首发上市,扩大田七品牌的国内国际影响力。
6.医药流通板块
中恒医药以广东、广西区域为核心进行市场布局,开展深度分销及终端配送。中恒医药控股的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是广西医药动员中心依托单位,列入自治区“军民融合”医药企业行列,以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批发、物流配送、零售连锁以及第三终端为核心业务,与国内众多知名药械厂商、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与广西区内大部分二、三甲综合医院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广西区内14个地级市建立了较好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公司将强基拓新,采用双轮驱动模式,医院和大零售双市场运营驱动业务发展,通过渠道自控下临床推广精细化运营、线上线下融合B2C精准营销、自控渠道直配终端B2B平台营销等三大营销创新。公司在医院端市场主要围绕定级医院脑卒中循证依据、百家标杆三甲医院、千家区县标杆医院工程项目进行建设。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一是根据公司的年度采购计划,以市场调查为基础,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积极引进优质供应商,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名单里筛选并确定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对采购合同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的跟踪、监督,从供应商确认订单、发货、到货、检验、入库以及使用情况等,实现全过程管理,保障原辅料供货质量和价格优势。二是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以及可追溯体系,采取自投自产以及“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进行扩大生产规模,由种植基地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产品回收;同时根据公司战略收储进行采购,针对大宗中药材投料需要,进行充分市场调查,抓住产地收储的契机,适量收储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三是采用战略采购模式,锁定半年至全年用量,克服国家大宗贸易价格居高不下的因素影响,结构性持续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订生产计划,月度召开产、供、销协调会,由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走势预测编制下月的销售计划,再由生产、采购部门结合产品库存情况确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各生产车间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并据此安排生产。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生产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过程管理,质管部则对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保证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公司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结合渠道分销的销售模式。医药板块主要销售模式有直营推广模式、代理销售模式等。公司根据不同产品,采用省级代理、区域代理、指定区域
代理以及与大型商业公司合作的方式,销往医院及各级销售终端。另外,为顺应医药行业政策改革的趋势,公司加大对重点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开发院外OTC终端市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对终端市场的掌控力,深入有序开展市场拓展活动,不断提升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一是通过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建立专业学术形象,稳定销售团队,积极参与集中带量采购,不断维持和扩展注射用血栓通(冻干)市场占有率。二是通过转换普药营销思路,不断升级产品包装及增加品规,拓宽OTC营销渠道,开启便民药房推广模式,通过“院外+院内”双引擎销售模式推动销售。公司通过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强强联手合作拓展市场,重点普药产品销量显著增长。莱美药业重点产品凭借多年来的临床应用基础和在其他适应症领域的拓展,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后续公司将集中核心资源围绕战略发展规划,以心脑血管、抗肿瘤、消化道、抗感染、骨科等细分领域为基础,积极引进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动营销升级和技术升级,进一步做精做强,促进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三是健康消费和日化美妆方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产品销售,线上通过自主直播、与头部主播、明星主播合作开展带货销售、线上平台发布产品信息等形式;线下通过堆头陈列、店内特价、买赠促销等进行店内引流,积极开发专业团购客户,有效促进销售业绩增长。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品牌优势
中恒集团以医药医疗健康领域的传承与创新为责任,以提升人类生命质量体验为发展使命,提升人们生活品质,传承健康文化,提倡医养结合,造福社会大众。中恒集团为中国医药制造业百强企业,是中国天然药物的创新开拓者、中药现代化的领导企业之一,在中药领域拥有较高的声誉。中恒集团将创新的工作理念融入到品牌建设中,因产品质量上乘、作用显著,企业诚信经营,“中华”“双钱”“田七”“晨钟”“卡纳琳”“莱美舒”等品牌在市场上有较大的信誉认知度及公信力。公司多个产品在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年度峰会连续荣获“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中国化学制药行业消化系统类优秀产品品牌”、“中国化学制药行业血液及造血系统类优秀产品品牌”、“中国化学制药行业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和矿物质、营养补充类优秀产品品牌”、“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其他各科用药优秀产品品牌”、“中国化学制药行业环保、绿色制药特设奖”等多项大奖。
(二)产品优势
1.梧州制药资源丰富、优势突出,拥有14大类剂型217个品种,308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国家专利产品7个,收载于2020年版《中国药典》品种106个。梧州制药拥有有效专利125件,其中发明专利98件,实用新型专利13件,外观设计专利为14件。注射用血栓通、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等4个产品被评为高新技术产品。
2.莱美药业重点产品纳米炭混悬注射液(卡纳琳)是首家获得CFDA批准的淋巴示踪剂,卡纳琳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其他各科用药优秀产品品牌”,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19-2021年)”“2021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等多项荣誉称号,该产品具有良好的淋巴趋向性,达到淋巴示踪的目的;还可作为药物载体,将药物载入淋巴系统,达到淋巴靶向治疗的目的。
3.双钱实业拥有包括原味龟苓膏、红豆龟苓膏、秋梨琵琶膏、龟苓宝饮料、丰衣粥食系列产品等共计130多种品种规格,获得了发明专利9项,外观专利8个、实用新型专利1个、境内商标85个、软著5个。
4.田七家化以三七总皂苷提取技术及口味回甘与养龈护龈相结合为品牌定位,已推出各类牙膏、漱口水、口喷、洗衣液、洗衣凝珠、沐浴露、洗发水、洗洁精、电动牙刷、冲牙器、电动牙膏等各系列产品。
(三)研发优势
公司着力打造和提升中恒集团整体研发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依托内外部资源和人才队伍的强力支撑,先后创建了多个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研究(研发)中心,在原有的国家三七产品深度开发与资源利用重点研究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广西药物提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
三七深加工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创新研发平台基础上,还与北京大学、暨南大学、四川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多家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深度紧密的合作关系。为提高中药研发实力,中恒集团和上海中医药大学成功共建“三七研究中心”,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
梧州制药的技术中心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认定,成为梧州唯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公司成立了科学技术协会,是梧州市首家自治区级企业科协;2022年新增“广西药物提纯与冻干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并与外部单位共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与药食同源产品工程研究中心”;梧州制药、双钱实业获年度梧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技术升级研究及产业化》项目成果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莱美药业建立了多层次的科研创新体系,从短期、中期、长期三个维度来构建后续核心产品品种。短中期内,莱美药业主要借助投资平台积极引进优质项目及创新技术,通过战略合作及股权投资等方式筛选符合其发展需要的潜力产品和技术。莱美药业技术中心将继续开展新药仿创科研工作,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优势细分领域产品开发工作,进一步丰富细分领域产品组合,提升在该领域的产品竞争力。中长期内,莱美药业将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路径,重点推进子公司瀛瑞医药开发的卡纳琳后续升级产品,如纳米炭铁等;并加强康德赛自主研发如细胞免疫疗法或其他个性化创新医疗技术等产品。
(四)技术质量优势
中恒集团持续深入强化国际标准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完成并通过ISO三体系年度监督审核认证,重视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探索,建立了充裕的人才队伍,拥有国家三七产品深度开发与资源利用重点研究室等创新平台,能满足开发中成药和化学药等各类新药以及产品质量提升项目研究的需要。旗下企业产品质量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特别是中药有效成分提纯工艺、中药提取物超低温冷冻干燥技术的掌握更是居于全国领先地位,获得自治区级及市级科技进步奖、梧州市第四届市长质量奖、2021年“广西优秀质量管理单位”称号,“2021年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称号。公司大力推行质量管理经验交流活动,其中2项典型经验分别获评为2020年、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在质量控制改善方面,旗下企业多项质量技术改进在全国QC小组成果发表交流活动中获奖。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先进的检验设备和实验室管理系统,能为产品质量保驾护航。双钱实业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分别通过了HACCP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并一直致力于国家级非遗传承项目梧州龟苓膏配制技艺的传承和保护。全国首创的易拉罐龟苓膏和塑料碗龟苓膏更是分别荣获“广西新产品百花奖”、“广西科技新产品奖”。2022年度获得“广西质量提升示范企业”,梧州制药“多角度技术提升推动中药注射剂产品良性发展的经验”、双钱实业“实施数字化车间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的经验”成功入选2022年度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
(五)营销优势
在医疗健康产业上,中恒集团已实现覆盖医药制造、健康消费、医药研发、中药资源、日化美妆、医药流通等全产业链联动布局。公司拥有覆盖全国三十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药品销售流通渠道、OTC和控销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品牌优势明显。医药营销实施路径在原则上执行“事业部制、战区协同”的基本思路,通过顶层设计,实施营销变革,通过建立“大区带省区”的作战部署,全方位下沉终端、深耕区域市场,守基本盘,攻增量盘。而快消品营销则通过策展、备展营造枕戈待旦的品牌公关氛围,协同开展品牌展示、产品展销,重点推进大品牌大品种营销网络规划、销售终端拓展及营销队伍建设。通过对自有的多个药品专业化营销团队与分区域合作的药品、快消品流通销售客户,形成省会辐射周边城市的销售渠道和终端网络。
(六)人才优势
中恒集团秉承人才作为企业的第一资源,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理念,通过整合猎头机构、咨询公司、政府平台、行业协会、互联网、新媒体及内部竞聘等招聘渠道,搭建一支具有前瞻性、全球视野、先进经营理念且经验丰富的高素质、高业务能力核心管理人才队伍;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监控组织架构运行效率及职能发挥成效,持续优化职能及权责分配机制;通过落实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经理层市场化改革工作,切实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程序、所属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和授放权清单,探索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
人用人的有机结合,坚持创新激活选人用人机制,着力引才育才用才励才,搭建起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开展内外结合的人才培养交流工作,进一步激发干部和人才队伍活力;规范任职资格标准,完善人力资源制度及流程,促进人才管理精细化;不断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助力公司战略目标达成及营造绩效导向文化。同时,制定中恒集团培训体系方案,开展特色主题培训活动,通过加强定制化的培训及借助网络平台,引导员工持续、自发学习,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和氛围,助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4亿元,利润总额0.64亿元,净利润0.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9.1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17.52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713,769,838.72 | 3,161,843,646.17 | -14.17 |
营业成本 | 1,100,829,836.87 | 810,817,377.43 | 35.77 |
税金及附加 | 46,802,236.09 | 64,751,824.29 | -27.72 |
销售费用 | 1,125,736,663.42 | 1,623,589,068.76 | -30.66 |
管理费用 | 324,200,798.42 | 371,890,274.52 | -12.82 |
财务费用 | -58,449,738.72 | -49,182,727.59 | -18.84 |
研发费用 | 134,855,572.26 | 197,662,219.86 | -31.77 |
其他收益 | 87,203,948.67 | 84,532,200.75 | 3.16 |
投资收益 | 44,359,765.05 | 154,967,361.64 | -71.3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3,073,821.76 | 3,624,949.35 | 812.39 |
信用减值损失 | -44,916,594.87 | -54,743,293.42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17,307,138.38 | -245,461,921.47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 | 1,196,247.85 | 92,693,834.37 | -98.71 |
营业外收入 | 52,570,348.32 | 95,733,959.65 | -45.09 |
营业外支出 | 32,168,015.72 | 42,194,832.61 | -23.76 |
所得税费用 | 51,417,178.91 | 58,301,577.96 | -11.81 |
少数股东损益 | -66,635,785.46 | -133,752,405.72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090,446.75 | -76,736,671.0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323,916.45 | 165,947,804.10 | 52.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032,194.54 | -279,499,685.29 | 不适用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流通药品销量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减少线下市场拓展业务,相关费用相应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较上年减少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莱美药业去年同期处置子公司取得收益及部分投资的分红下降、广西利穗不纳入合并范围确认投资损失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公允价值较上期增加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低于上期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处置肇庆基地,而本期无此类业务发生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上期收到吉首市法院判决执行回款,本期无此业务所致。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莱美药业亏损额较上期同比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等因素影响,本期公司核心产品现销收入下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医疗保障基地
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借款增加及偿还债务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7.14亿元,营业成本11.01亿元,对主营业务具体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 | 2,341,118,911.15 | 811,543,557.53 | 65.34 | -18.17 | 36.91 | 减少13.94个百分点 |
食品 | 188,448,847.40 | 131,893,190.58 | 30.01 | -5.63 | 2.58 | 减少5.6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业务 | ||||||
心脑血管领域用药 | 915,750,081.53 | 122,015,127.86 | 86.68 | -37.75 | 3.32 | 减少5.29个百分点 |
妇产科领域用药 | 5,267,528.25 | 2,774,335.29 | 47.33 | -14.90 | 44.11 | 减少21.57个百分点 |
骨骼肌肉领域用药 | 101,684,836.03 | 31,433,330.70 | 69.09 | 20.31 | -5.25 | 增加8.34个百分点 |
其他普药系列 | 66,099,627.46 | 56,215,124.00 | 14.95 | -8.92 | -29.71 | 增加25.15个百分点 |
特色专科类 | 637,279,233.71 | 100,549,301.13 | 84.22 | -27.13 | -39.41 | 增加3.20个百分点 |
大输液类 | -100.00 | -100.00 | ||||
抗感染类 | 113,098,999.76 | 47,928,393.96 | 57.62 | 7.78 | 30.28 | 减少7.32个百分点 |
中成药及饮片类 | -100.00 | -100.00 | ||||
其他品种 | 18,226,281.01 | 17,744,892.68 | 2.64 | -13.59 | -25.86 | 增加16.11个百分点 |
药品销售服务 | 18,861,119.96 | 不适用 | 100.00 | -23.69 | ||
医药流通类 | 464,851,203.44 | 432,883,051.91 | 6.88 | 245.11 | 286.07 | 减少9.88个百分点 |
食品业务 | ||||||
龟苓膏系列 | 171,245,490.32 | 108,228,136.57 | 36.80 | 2.48 | 9.75 | 减少4.19个百分点 |
龟苓宝系列 | 1,709,524.98 | 1,265,389.12 | 25.98 | -20.42 | -5.99 | 减少11.36个百分点 |
其他食品系列 | 15,493,832.10 | 22,399,664.89 | -44.57 | -49.10 | -21.72 | 减少50.5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业务 | ||||||
华南地区 | 617,733,314.49 | 442,756,342.39 | 28.33 | 76.23 | 286.29 | 减少38.97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531,598,854.44 | 67,368,414.74 | 87.33 | -30.73 | -21.69 | 减少1.46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华中地区 | 349,810,217.87 | 93,288,548.93 | 73.33 | -15.27 | -13.20 | 减少0.64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219,559,969.12 | 48,295,769.54 | 78.00 | -44.56 | -31.09 | 减少4.30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221,981,078.98 | 43,513,141.65 | 80.40 | -28.84 | -12.66 | 减少3.63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304,739,484.12 | 89,349,038.50 | 70.68 | -11.54 | 17.46 | 减少7.24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94,483,832.19 | 25,809,440.79 | 72.68 | -65.95 | -70.76 | 增加4.48个百分点 |
国外(境外) | 1,212,159.94 | 1,162,860.99 | 4.07 | 281.89 | 202.05 | 增加25.36个百分点 |
食品业务 | ||||||
华南地区 | 172,557,234.84 | 120,342,067.67 | 30.26 | -3.55 | 5.15 | 减少5.77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8,944,509.15 | 6,326,404.90 | 29.27 | -36.51 | -40.36 | 增加4.56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2,937,200.55 | 2,420,528.70 | 17.59 | 16.80 | 53.92 | 减少19.87个百分点 |
国外(境外) | 4,009,902.86 | 2,804,189.31 | 30.07 | -3.87 | 44.21 | 减少23.3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业务 | ||||||
经销 | 2,321,796,942.77 | 797,472,187.15 | 65.65 | -18.54 | 36.39 | 减少13.84个百分点 |
其他(网上销售等) | 19,321,968.38 | 14,071,370.38 | 27.17 | 79.04 | 74.88 | 增加1.73个百分点 |
食品业务 | ||||||
经销 | 168,264,472.42 | 118,410,946.97 | 29.63 | -6.76 | 0.18 | 减少4.87个百分点 |
其他(网上销售等) | 20,184,374.98 | 13,482,243.61 | 33.20 | 4.95 | 29.95 | 减少12.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分产品医药板块方面:受新医保政策、重点监控目录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制药产品销售市场受限,血栓通系列产品受影响明显,其销售单价及销量的减少导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而营业成本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全面使用天然气代替燃煤作为辅助动力,受市场结算价格上涨影响使燃料辅助成本上涨,单位成本比上期有所增加,且其上涨的幅度大于销量下降的幅度从而导致心脑血管领域用药营业成本同比上升。本期无中成药及饮片、大输液类业务,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及其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的战略规划,2021年处置四川禾正、莱美金鼠,湖南康源实施整体承包经营所致;医药流通类同比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度通过商业洽谈加大引进国家、广西GPO品种,积极参加多个采购项目投标,提高医院开户成功率,医药流通方面销量较上期有较大增长。
分产品食品板块方面:2022年度经济下行,消费购买力下降以及同行竞品低价冲击,加上今年新增社区团购业务,营销模式调整,部分大宗商品停止销售等导致本年度产品销售结构上发生变化,其他食品系列营收同比有所下降。为了应对市场上价格变化,公司本年度也采取多项薄利多销的降价促销策略,与上年同期相比毛利率有所下降。
分地区医药板块方面:受新医保政策、重点监控目录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各区域销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境外地区主要销售普药,未受到政策影响。
分地区食品板块方面:华东地区2022年销售不景气以及公司产品销售结构调整,白砂糖等商品销量出现下降,华中地区2022年为了开拓市场,在经济还未完全复苏的情况下,为增加龟苓膏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采取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年度销售的产品当中占1/3的是毛利较低的产品,而同时期大宗物资涨价导致成本上升,总体上营收的增长小于成本费用的增长,导致毛利较去年同期比较呈下降趋势。2022年海外部业务较去年同期相比销售有所回落,各项成本费用上升较快,使毛利同比下降。
按销售模式的医药板块方面:莱美药业依托院内外多年渠道的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拓展线上渠道,莱美聚德电商平台本期销售较上期增幅较大。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 万盒 | 493.72 | 512.16 | 148.97 | -31.80 | -15.35 | -9.63 |
中华跌打丸 | 万盒 | 967.73 | 995.80 | 4.82 | 20.99 | 9.29 | -83.71 |
蛇胆川贝液 | 万盒 | 180.70 | 181.38 | 12.56 | -17.81 | -16.10 | -5.14 |
血栓通注射液 | 万盒 | 28.79 | 31.90 | 5.19 | -28.95 | -25.35 | -39.65 |
荧光素钠注射液 | 万盒 | 1.57 | 2.51 | 0.36 | -62.71 | -13.75 | -75.51 |
妇炎净胶囊 | 万盒 | 49.88 | 40.38 | 24.41 | 24.42 | 8.32 | 63.50 |
安宫牛黄丸 | 万盒 | 10.52 | 8.91 | 1.35 | 91.62 | 20.57 | 不适用 |
莱美药业核心肠胃药 | 万盒 | 255.05 | 269.88 | 25.85 | 4.00 | -11.76 | 108.47 |
莱美药业核心抗肿瘤药 | 万盒 | 26.68 | 20.09 | 9.71 | 7.93 | -19.28 | 208.25 |
龟苓膏 | 万件 | 250.74 | 248.02 | 4.41 | 16.73 | 14.31 | 175.63 |
龟苓宝 | 万件 | 8.15 | 6.38 | 3.06 | 41.25 | 26.34 | 139.06 |
产销量情况说明
制药板块:
生产量方面:受政策影响血栓通系列产品生产量受影响明显。中华跌打丸、安宫牛黄丸、妇炎净胶囊因本年末经济逐步向好,市场需求增加,生产量有所上升。
销售量方面:受政府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影响,影响销售量,同类产品竞争加剧,临床终端重点科室以及基层医疗机构产品使用受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注射用血栓通销量下降;跌打丸渠道销售情况较好,销量增加;全国各地物流停运导致蛇胆川贝液、血栓通注射液、荧光素钠注射液等产品销量下降;妇炎净胶囊、安宫牛黄丸销量增长得益于公司的促销活动拉动。
库存量方面:受春节和物流停运影响,客商已在春节前完成备货,库存量较去年减少,安宫牛黄丸由于上期原材料短缺,期末无库存。
食品板块:
生产量及销量方面:2022年公司采取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促销活动多、力度大,社区团碗装龟苓膏销量上涨,所以龟苓膏系列产品在2022年的生产量和销售量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涨;2022年公司推出新品,受到广大客户的欢迎,因此生产量和销售量较去年同期比得到一定比例的提升。
库存量方面:龟苓膏产品和龟苓宝产品的库存量较2021年相比呈上升趋势。2022年期末库存量同比上升较快的原因是2023年春节日期较往年提前,2022年末公司计划在2023年全力推进新春期间的产品销售,公司将更加严谨地根据销售计划来进行生产部署,及时了解市场趋势、客户需求,拟定详尽的销售计划,以一套标准化、合理化的生产管理系统来结合营销计划进行生产活动,确保产销平衡的同时,能够及时消化仓库库存。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直接材料 | 23,022.18 | 28.37 | 31,953.53 | 53.91 | -27.95 | ||
直接人工 | 4,417.48 | 5.44 | 4,376.23 | 7.38 | 0.94 | ||
制造费用 | 7,130.65 | 8.79 | 6,681.04 | 11.27 | 6.73 | ||
医药 | 燃料动力 | 2,348.28 | 2.89 | 2,360.24 | 3.98 | -0.51 | |
药品流通 | 44,235.76 | 54.51 | 13,902.52 | 23.45 | 218.19 | 公司本期药品流通业务大幅增加所致 | |
合计 | 81,154.35 | 100.00 | 59,273.56 | 100.00 | 36.91 | ||
直接材料 | 8,580.38 | 65.05 | 8,686.92 | 67.57 | -1.23 | ||
直接人工 | 2,541.83 | 19.27 | 2,345.71 | 18.24 | 8.36 | ||
食品 | 制造费用 | 1,571.66 | 11.92 | 1,303.17 | 10.14 | 20.60 | |
加工费 | 495.45 | 3.76 | 521.27 | 4.05 | -4.95 | ||
合计 | 13,189.32 | 100.00 | 12,857.07 | 100.00 | 2.5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因按产品难以划分成本构成,不适用分产品成本构成分析表。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30日,公司与鑫金牛投资、金牛兴业创投、海晟财富、德富投资共同签署了《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份额转让协议》”)。鑫金牛投资、金牛兴业创投将各自持有的广西利穗份额及对应的权益分别转让给海晟财富和德富投资。同日,广西利穗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重庆古藏及广投医健入伙厦门利穗。海晟财富、德富投资、中恒集团、重庆古藏、广投医健签署了新的《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海晟财富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出资400万元,德富投资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1)认缴出资 34,014万元,中恒集团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LP2)认缴出资15,000万元,重庆古藏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3)认缴出资1,665万元,广投医健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4)认缴出资100万元。鉴于自《合伙协议》生效并实施后,公司在广西利穗中由原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调整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分配的收益优先于广投医健、重庆古藏两位劣后级合伙人,不作为享受最终可变回报的一方,同时,海晟财富接替鑫金牛投资成为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不能参与广西利穗的相关活动,无法单方面运用对广西利穗的权利而影响将获取的收益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3号第二章的相关规定,公司无法控制广西利穗,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519.3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3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152.2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1.0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34,855,572.2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21,514,335.28 |
研发投入合计 | 156,369,907.5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7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3.76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2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6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59 |
本科 | 298 |
专科 | 51 |
高中及以下 | 1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4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8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7 |
60岁及以上 | 3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090,446.75 | -76,736,671.0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323,916.45 | 165,947,804.10 | 52.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032,194.54 | -279,499,685.29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莱美药业上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处置四川禾正、莱美金鼠、莱美健康及联营企业成都美康医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形成投资收益,本期无此业务发生导致本期投资收益同比下降。
2.2022年5月30日,公司与鑫金牛投资、金牛兴业创投、海晟财富、德富投资共同签署了《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同日,广西利穗(原名:厦门利穗)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重庆古藏及广投医健入伙厦门利穗。海晟财富、德富投资、中恒集团、重庆古藏、广投医健签署了新的《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根据约定:自《合伙协议》生效并实施后,公司在广西利穗中由原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调整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广西利穗不再纳入中恒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丧失控制权日广西利穗各合伙人实际出资金额,公司在广西利穗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37.5%下降为29.31%。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条规定,委托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持有广西利穗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报告号为“重康评报字(2022)第276号)”的资产评估报告,同时按照评估结果对该剩余股权进行重新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确认了-974.74万元投资收益。
3.公司于2022年收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联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西广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卓越3188/3199号单一资产的分红较2021年减少,导致2022年利润同比减少。
4.上期肇庆中恒制药及肇庆中恒双钱将位于广东肇庆高新区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交由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该事项对上期形成88,449,827.45元处置收益,而本期无此业务发生导致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下降。
5.上期子公司梧州制药依据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的(2017)湘3101刑初203号《刑事判决书》及湘西中院二审作出的(2017)湘31刑终201号《刑事裁定书》,请求吉首市人民法院将案件执行回款发回给梧州制药,梧州制药已于2021年4月收到执行回款,该事项增加上期利润94,601,332.50 元,而本期无此业务发生。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0,407,122.69 | 5.53 | 1,374,804,764.25 | 11.56 | -52.69 | 主要系本期公司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以及广西利穗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上期计入合并报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从本期报告中剔除所致。 |
应收票据 | 6,214,553.15 | 0.05 | 37,203,696.01 | 0.31 | -83.30 | 主要系本期票据业务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836,153,269.26 | 7.11 | 570,082,048.05 | 4.79 | 46.67 | 主要是公司增加赊销业务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5,254,756.31 | 0.13 | 22,767,507.05 | 0.19 | -33.00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部分银行承兑票据已到期承兑或背书转让所致。 |
预付款项 | 136,105,668.79 | 1.16 | 64,249,673.17 | 0.54 | 111.84 | 主要系本期预付款业务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1,068,334.53 | 0.18 | 33,095,275.86 | 0.28 | -36.34 | 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321,950,945.29 | 2.74 | 133,878,299.95 | 1.13 | 140.48 | 主要系本期广西利穗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改按权益法核算及莱美药业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123,160,845.68 | 1.05 | 284,424,748.03 | 2.39 | -56.70 | 主要系本期广西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梧州基地(一期)建设完工转固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256,690.82 | 0.58 | 29,019,756.56 | 0.24 | 135.21 | 主要系莱美药业本期预付购买及建设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2,894,659.73 | 0.02 | 94,551.60 | - | 2,961.46 | 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增加票据业务所致。 |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 57,032,563.50 | 0.49 | 86,599,689.76 | 0.73 | 34.14 | 主要系本期预收款业务下降所致。 |
应交税费 | 72,725,772.17 | 0.62 | 50,690,888.45 | 0.43 | 43.47 | 主要系本期公司享受缓缴税款等政策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6,113,212.70 | 1.41 | 74,371,455.88 | 0.63 | 123.36 | 主要系本期公司部分长期借款1年内到期重分类至此项目所致。 |
长期借款 | 633,514,331.83 | 5.39 | 184,426,448.76 | 1.55 | 243.51 | 主要系本期公司融资规模增加及医疗本年在建工程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0 | 0 | 24,653,150.85 | 0.21 | -100.00 | 主要系本期莱美药业本报告期偿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475,599.56 | 0.40 | 74,464,873.96 | 0.63 | -37.59 | 主要系本期国海证券权益变动及资管计划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6,100,457.99 | 0.14 | 2,761,903.68 | 0.02 | 482.95 | 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项账龄超过1年重分类至此项目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74,729,673.7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3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4,281,871.26 | 借款担保保证金、诉讼冻结 |
固定资产 | 145,340,093.74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2,025,480.98 |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
投资性房地产 | 1,449,427.76 | 银行借款抵押 |
项 目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莱美药业持有莱美隆宇的股权权益价值 | 369,825,311.53 | 银行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20,103,122.30 |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
合计 | 643,025,307.57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医药行业细分,医药工业可划分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医药工业等领域。中恒集团所处细分行业为中成药制造业及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医保资金面临收支压力,而国内商保尚未崛起,支付力量存在青黄不接情况,医保控费仍为医药行业政策的主旋律。国家药品带量采购未来将延伸到中成药和生物类似药,集采品种量增价跌趋势明显。中恒集团面临着“强龙头、补链条、扩产品、拓业务、谋发展”的内延外伸的需求,公司将以政策为推手,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成为医药健康资源的整合者,实现中恒集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1.《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
对公司的影响: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及时总结转化疾病应急审评工作经验,加快创新药品的审评速度。
应对措施:中恒集团充分运用国家对中药发展的绿色快速通道,把握机遇,紧跟国家政策,加快推进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等领域,助推中医药行业发展。
2.《“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和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发展中医药布局提供了政策指引。指引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
应对措施:中恒集团将响应规划提出的发展方向,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推动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3.《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指明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构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人才培养体系,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要加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挖掘。要看得见、留得住、用得上新时代中医药人才。
应对措施:加强“校企联系”。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和人尽其才的激励机制。
4.《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2022年第1号)》是由湖北省牵头,联合30余个省市组成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代表联盟地区相关医药机构开展中成药及相关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药品进入联合集采后,药品利润将有所降低,但同时销量却会大幅增加。
应对措施:梳理本公司生产线产能情况,及时淘汰老旧设备,对性价比较高的产业链进行技术改造,保证药品质量的同时降低单品成本,增加利润空间。
5.《“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涵盖了基本原则、具体目标、五大任务及四项保障等多方面,提出“十四五”期间医药工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增速保持 8%以上,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提升到5%左右,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 10%以上,到2025年创新产品新增销售额占全行业营收增量的比重进一步增加;产品创新、技术突破以及国际化发展全面提速。《规划》中提出发挥中药标准全球引领作用,在国际化发展中,推动中成药“走出去”取得突破。
对公司的影响:《规划》的实施将给医药市场提供一个健康优良的环境,整体利好医药行业。应对措施:中恒集团将响应规划提出的发展方向,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推动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6.《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促进药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对公司的影响:促使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的把控。应对措施:中恒集团将继续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7.《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发展互联网医疗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利好公司经营发展。应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布局新业务。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出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等举措,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发展机遇。应对措施:公司将顺应政策导向,加强中药基础研发,加速开展已有产品二次开发,提高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加大临床研究投入,为后续产品切入市场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9.《“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形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全覆盖。
对公司的影响:《规划》指出了未来中国健康发展将与互联网深度挂钩,为公司未来的投资方向提供了指引。
应对措施:紧跟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大势调整投资方向。
10. 《关于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的通知》将国家短缺药品目录品种、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目录品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等品种和生产企业实施动态调整,不断提升药品生产供应保障能力。
对公司的影响:规范化、精细化公司药品生产。
应对措施:根据国家要求,及时配合报送公司属国家短缺药品目录品种药品的生产状况。
11.《“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到“中医药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特色优势发挥还不充分,中西医互补协作格局尚未形成。”
对公司的影响:启示公司应当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疾病经验做法,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应对措施:加强中西药的联合发展,对公司极具竞争力的中药制剂加大推广力度。
12.《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未来投资方向提供指引。
应对措施:关注国家对养老政策的变动方向,及时布局养老康养产业,抓住政策风口和时代机遇开展投资活动。
1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我公司生产药品安宫牛黄丸成为推荐用药
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药品销售助力,扩大影响力。
应对措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抓住政策红利期和官方背书扩大营销效能。
14.《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对于坚持中西医并重、打造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
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应对措施:公司将顺应政策导向,加强中药基础研发,加速开展已有产品二次开发,提高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加大临床研究投入,为后续产品切入市场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中药 | 心脑血管用药 | 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 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制剂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瘀血阻络,中风偏瘫,胸痹心痛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症。 | 是 | 否 | 2006-2026年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 | 骨骼肌肉用药 | 中华跌打丸 | 中药复方制剂 | 消肿止痛,舒筋活络,止血生肌,活血祛瘀,用于挫伤筋骨,新旧淤痛,创伤出血,风湿瘀痛。 | 是 | 否 | 2005-2025年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 | 呼吸系统用药 | 蛇胆川贝液 | 改变已上市中药剂型的 |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 | 否 | 否 | 无专利 | 否 | 是 | 是 | 是 |
制剂
制剂 | 风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嗽不爽或久咳不止。 | ||||||||||
中药 | 心脑血管用药 | 血栓通注射液 | 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制剂 | 活血祛瘀;扩张血管,改善血液循环。用于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脑血管病后遗症,内眼病,眼前房出血等。 | 是 | 否 | 2006-2026年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药 | 诊断用药 | 荧光素钠注射液 | 一致性评价药物 | 诊断用药。供诊断眼角膜损伤、溃疡和异物,眼底血管造影和循环时间测定。也用于术中显示胆囊和胆管,以及结核性脑膜炎的辅助诊断 等。 | 是 | 否 | 无专利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药 | 淋巴示踪剂 | 纳米碳混悬注射液(卡纳琳) | 原化学药品第4+5类 | 用于胃癌区域引流淋巴结的示踪 | 是 | 否 | 2002-2022年 | 否 | 否 | 否 | 是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
注射用血栓通(冻干)(包含品规100mg/支*10/盒、150mg/支*10/盒、250mg/支*10/盒) (采购量:支) | 8.62-19.49元/瓶 | 12,251,690.00 |
血栓通注射液(包含品规5ml:175mg/支*5/盒、2ml:70mg/支*10/盒)(采购量:支) | 2.56-4.73元/支 | 160,000.00 |
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2ml:0.15g)(采购量:支) | 1.44元/瓶 | 2,240,000.00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莱美药业生产销售的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中选“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公司生产、销售的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以及血栓通注射液为2021年在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中中标的药品,其他药品在报告期内未在国家级、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中标。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心脑血管领域用药 | 915,750,081.53 | 122,015,127.86 | 86.68 | -37.75 | 3.32 | 减少5.29个百分点 | 详见情况说明 |
妇产科领域用药 | 5,267,528.25 | 2,774,335.29 | 47.33 | -14.90 | 44.11 | 减少21.57个百分点 | 详见情况说明 |
骨骼肌肉领域用药 | 101,684,836.03 | 31,433,330.70 | 69.09 | 20.31 | -5.25 | 增加8.34个百分点 | 详见情况说明 |
其他普药系列 | 66,099,627.46 | 56,215,124.00 | 14.95 | -8.92 | -29.71 | 增加25.15个百分点 | 详见情况说明 |
特色专科类 | 637,279,233.71 | 100,549,301.13 | 84.22 | -27.13 | -39.41 | 增加3.20个百分点 | - |
抗感染类 | 113,098,999.76 | 47,928,393.96 | 57.62 | 7.78 | 30.28 | 减少7.32个百分点 | - |
其他品种 | 18,226,281.01 | 17,744,892.68 | 2.64 | -13.59 | -25.86 | 增加16.11个百分点 | -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可比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简称 | 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中恒集团(2022年) | 心脑血管领域用药 | 91,575.01 | 12,201.51 | 86.68 |
中恒集团(2021年) | 心脑血管领域用药 | 147,111.07 | 11,809.91 | 91.97 |
昆药集团(600422.SH)(2022年) | 心脑血管治疗领域 | 182,862.17 | 35,991.08 | 80.32 |
珍宝岛(603567.SH)(2021年) | 心脑血管疾病药物 | 123,744.22 | 13,438.91 | 89.14 |
龙津药业(002750.SZ)(2021年) | 中药冻干粉针剂 | 21,238.29 | 2,559.41 | 87.95 |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对接自治区内外重点高校、业内头部企业,构建学术交流平台、技术研究平台,助力公司提升研发实力及效率。目前已协同多个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研究(研发)中心,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三七产品深度开发及资源利用重点研究室、广西药物提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广西药物提纯与冻干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共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与药食同源产品工程研究中心”等重点创新研发平台,推动公司实现从源头创新到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的快速转换。莱美药业建立了多层次的科研创新体系,从短期、中期、长期三个维度来构建公司后续核心品种。短中期内,公司积极引进优质项目及创新技术,通过战略合作、股权投资、权益引进等方式筛选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潜力产品和技术。公司技术中心继续开展新药仿创科研工作,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优势细分领域产品开发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司细分领域产品组合,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竞争力。中长期内,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路径,重点推进子公司瀛瑞医药开发的卡纳琳后续升级产品,如纳米炭铁等;并加强康德赛自主研发细胞免疫疗法和其他个性化创新医疗技术等产品。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注射用血栓通对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降低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发生率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 | 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 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制剂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瘀血阻络,中风偏瘫,胸痹心痛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症。 | 是 | 否 | 上市后研究 |
中华跌打丸二次开发 | 中华跌打丸 | 中药复方制剂 | 消肿止痛,舒筋活络,止血生肌,活血祛瘀。用于挫伤筋骨,新旧瘀痛,创伤出血,风湿瘀痛。 | 是 | 否 | 质量标准、毒理学和安全性研究等临床前药学研究阶段 |
中药经典名方的药学研究及非临床安全性评价 | —— | 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 | 根据经典名方处方、制法申请的免临床研究的新药 | 是 | 否 | 药学研究阶段 |
荧光素钠注射液(一致性评价) | 荧光素钠原料药;荧光素钠注射液。 | 一致性评价 | 适用于诊断性眼底和虹膜血管的荧光素血管造影检查。 | 是 | 否 | 药学研究阶段 |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开发 |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 | 化药4类 | 降血糖 | 是 | 否 | 在研 |
医疗器械产品开发 | 二类医疗器械 | 二类 | 血糖测量 | 否 | 否 | 在研 |
奥美拉唑镁原料 | 奥美拉唑镁原料 | 化药4类 | 质子泵抑制药 | 是 | 否 | 申报中 |
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 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 化药4类 | 质子泵抑制药 | 是 | 否 | 申报中 |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 化药4类 | 质子泵抑制药 | 是 | 否 | 在研 |
注射用特利加压素 | 注射用特利加压素 | 化药4类 | 缩血管药 | 是 | 否 | 申报中 |
紫杉醇注射液 | 紫杉醇注射液 |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 | 抗肿瘤药物 | 是 | 否 | 申报中 |
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 | 盐酸雷莫司琼注射液 |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 | 止吐药 | 是 | 否 | 申报中 |
替米沙坦片
替米沙坦片 | 替米沙坦片 |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 | 抗高血压药 | 是 | 否 | 申报中 |
阿奇霉素颗粒剂 | 阿奇霉素颗粒剂 | 化药4类 | 抗菌药 | 是 | 否 | 在研 |
尼可地尔原料药 | 尼可地尔原料药 | 化药4类 | 心血管系统类药物 | 是 | 否 | 申报中 |
注射用尼可地尔 | 注射用尼可地尔 | 化药3类 | 心血管系统类药物 | 是 | 否 | 在研 |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 化药4类 | 阿片类受体拮抗药 | 是 | 否 | 申报中 |
注射用吗替麦考酚酯 | 注射用吗替麦考酚酯 |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 | 免疫抑制剂 | 是 | 否 | 在研 |
氨甲环酸氯化钠注射液 | 氨甲环酸氯化钠注射液 |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 | 抗出血药 | 是 | 否 | 在研 |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 | 肠外营养药 | 是 | 否 | 在研 |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 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 | 抗菌药 | 是 | 否 | 在研 |
尼莫地平注射液 | 尼莫地平注射液 | 化药4类 | 神经系统类药物 | 是 | 否 | 在研 |
酮咯酸氨丁三醇原料药 | 酮咯酸氨丁三醇原料药 | 化药4类 | 非甾体抗炎药 | 是 | 否 | 在研 |
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 | 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 | 化药4类 | 非甾体抗炎药 | 是 | 否 | 在研 |
纳米炭铁 | 纳米炭铁 | 化药2类 | 抗肿瘤药物 | 否 | 否 | 在研 |
果胶阿霉素项目 | 果胶阿霉素项目 | 化药1类 | 抗肿瘤药物 | 否 | 否 | 在研 |
个体化肿瘤疫苗项目(卵巢癌) | 个体化肿瘤疫苗项目(卵巢癌) | 治疗用生物制品I类 | 抗肿瘤药物(卵巢癌) | 否 | 否 | 在研 |
抗肝纤维化(肝硬化)巨噬细胞开发 | 抗肝纤维化(肝硬化)巨噬细胞开发 | 治疗用生物制品I类 | 中晚期肝硬化 | 否 | 否 | 在研 |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2月,莱美药业产品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规格:40mg)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国药准字 H20203329),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2.2022年5月,莱美药业控股子公司四川瀛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纳米炭铁混悬注射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并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注册分类:化学药品2类。
3.2022年8月,莱美药业产品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规格:20mg和40mg)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国药准字 H20223570和国药准字H20223571),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莱美药业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艾司奥美拉唑镁原料药《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4.2022年8月,莱美药业产品氨甲环酸注射液(规格:5ml:0.25g 和 5ml:0.5g)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国药准字 H20056600和国药准字 H20056601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5.2022年9月,莱美药业产品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规格:50mg)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国药准字 H20059418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6.2022年9月,莱美药业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醋酸特利加压素(规格:30g/件)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9.无形资产”之“(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珍宝岛(603567.SH)(2021年) | 14,649.13 | 3.55 | 2.08 | 62.30 |
益佰制药(600594.SH)(2021年) | 13,607.47 | 4.07 | 3.82 | 0.00 |
上海凯宝(300039.SZ)(2021年) | 7,931.96 | 7.21 | 2.60 | 0.00 |
丽珠集团(000513.SH)(2021年) | 152,325.57 | 12.63 | 10.64 | 24.79 |
昆药集团(600422.SH)(2022年) | 12,174.15 | 1.47 | 2.37 | 44.69 |
康缘药业(600557.SH)(2022年) | 62,117.07 | 14.28 | 12.59 | 2.49 |
红日药业(300026.SZ)(2021年)
红日药业(300026.SZ)(2021年) | 29,212.44 | 3.81 | 3.67 | 30.39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41,716.83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76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2.40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13.76 |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度研发投入共计1.5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42%;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比例为13.76%,较上年同期增加5.5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路径,推动优势细分领域战略品种的开发进程。莱美药业技术中心继续开展新药仿创研发工作,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及公司战略,重点推进艾司奥美拉唑镁原料及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注射用特利加压素等品种的开发进度,在2022年研发投入资本化部分同比增长
21.04%,而制药板块上期委外研发的医学市场项目在报告期不再投入,费用化投入同比减少31.77%,上述原因导致本期资本化比重高于上期。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注射用血栓通对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降低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发生率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 | 543.79 | 543.79 | 0 | 0.2004 | 355.59 | 委外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
中华跌打丸二次开发 | 3.82 | 3.82 | 0 | 0.0014 | -97.32 | 人工费用、折旧费用及材料费用减少所致 |
中药经典名方的药学研究及非临床安全性评价 | 469.53 | 469.53 | 0 | 0.1730 | -5.06 | — |
荧光素钠注射液(一致性评价项目) | 81.53 | 81.53 | 0 | 0.0300 | -63.85 | 委外费用及人工费用减少所致 |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开发 | 86.70 | 86.70 | 0 | 0.0319 | -61.52 | 主要系委外研发转自主研发所致 |
医疗器械产品开发 | 453.98 | 453.98 | 0 | 0.1673 | -21.37 | |
莱美药业研发项目一至二十二 | 5,982.75 | 4,340.01 | 1,642.74 | 2.2046 | 9.30 | 项目所处研发阶段不同,导致研发投入不同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不同的产品、主要的流通渠道和业务方式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有直营推广模式、代理销售模式等。直营推广模式:
制定的市场由公司自建销售队伍进行市场推广,通过商业公司配送至医药和零售终端。代理销售模式:公司根据不同产品,采用省级代理、区域代理、指定区域代理,通过商业公司配送至医院和零售终端。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市场推广费 | 964,206,390.97 | 85.65 |
会务费 | 7,071,580.93 | 0.63 |
职工薪酬 | 106,465,217.90 | 9.46 |
差旅费 | 23,708,834.41 | 2.11 |
业务费 | 4,006,290.06 | 0.36 |
办公费 | 3,188,583.35 | 0.28 |
租赁费 | 197,457.48 | 0.02 |
交通费 | 158,030.37 | 0.01 |
样品及破损损耗 | 2,403,598.86 | 0.2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 | 2,984,725.82 | 0.27 |
保险费 | 46,661.56 | 0.00 |
折旧费 | 3,890,129.66 | 0.35 |
修理费 | 21,569.84 | 0.00 |
汽车费用 | 90,593.42 | 0.01 |
市场开发维护费 | 672,586.93 | 0.06 |
无形资产摊销 | 52,094.83 | 0.00 |
仓储保管费 | 441,683.30 | 0.04 |
其他 | 6,130,633.73 | 0.54 |
合计
合计 | 1,125,736,663.42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珍宝岛(603567.SH)(2021年) | 64,455.75 | 15.62 |
益佰制药(600594.SH)(2021年) | 161,239.19 | 48.18 |
上海凯宝(300039.SZ)(2021年) | 59,446.14 | 54.01 |
丽珠集团(000513.SH)(2021年) | 388,387.45 | 32.19 |
昆药集团(600422.SH)(2022年) | 243,256.82 | 29.37 |
康缘药业(600557.SH)(2022年) | 186,783.21 | 42.93 |
红日药业(300026.SZ)(2021年) | 261,605.67 | 34.11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112,573.67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41.48 |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整合薪酬优化、广告宣传、学术营销方面取得成效,2022年销售费用总额为112,573.67万元,2021年销售费用总额为162,358.91万元,费用同比下降30.66%。报告期销售费用大幅下降,支出处于以上同行业可比企业平均水平。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营销管理,优化销售渠道,结合以前年度市场调研成果,强化企业产品推广的核心竞争力,对销售团队建设以及管理模式方面实现变革。一是面对现阶段行业竞争环境,调动员工工作主动性不断优化企业薪酬体系,通过优化竞争和激励措施,提升营销人员创新意识和能力。二是紧跟行业市场规范与政策导向,加强临床循证医学营销推广,通过制定产品医学策略,寻找市场痛点及产品价值点;通过临床循证实验的设计及运作,对产品市场准入进行战略制定与规划,为精准营销打下夯实基础。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为25.00万元。上年同期为25,000.00万元,本期对外股权投资总额较上期减少24975.00万元,同比下降99.90%。2022年,公司围绕主业,积极寻求适合投资的优质标的。通过与各大券商、投资平台进行沟通交流,拓展投资机遇,完成优质标的的收集与筛选,报告期内无发生重大对外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广西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梧州基地(一期):一期工程建设用地规模118446.6m?,截至报告期末,项目总投入为33,555.01万元,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一期已竣工验收,现已正式启用,公司将积极推进仓储盘活计划,多维度开展资产盘活模式,引进国内先进仓储物流企业、医疗器械企业落户基地;积极进军医疗器械产业,长期布局创新型医疗器械自主研发生产。
(2)中恒医药智造谷: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开发建设中恒医药智造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南宁中恒投资开发建设中恒医药智造谷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43,236.66万元,规划总建筑面积138,415.60㎡。本次投资项目预计需要34个月的建设期和4.65年的投资回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拟投资开发建设中恒医药智造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一期招商工作正在展开。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708,602,967.81 | 10,656,576.87 | - | - | - | - | 581,099,716.22 | |
其他 | 1,003,837,923.39 | 33,073,821.76 | 18,179,203.15 | - | 30,000,000.00 | -363,636,222.46 | - | 703,275,522.69 |
合计 | 1,712,440,891.20 | 33,073,821.76 | 28,835,780.02 | - | 30,000,000.00 | -363,636,222.46 | 1,284,375,238.9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000750 | 国海证券 | 539,655,639.35 | 自有资金 | 645,201,235.59 | -16,901,353.58 | 0 | 0 | 0 | 522,754,285.7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ORMP | Oramed | 30,787,500.00 | 自有资金 | 63,401,732.22 | 27,557,930.45 | 0 | 0 | 0 | 58,345,430.4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 | / | 570,443,139.35 | / | 708,602,967.81 | 10,656,576.87 | 0 | 0 | 0 | 581,099,716.22 | /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持有多支基金,分别为广发信德基金、同德基金、国海中恒基金、广西利穗基金、力合中恒基金、常州莱美青枫、广州赛富健康、南宁汇友兴曜、重庆比邻星、中国医药生物基金Ⅰ期。报告期内基金情况如下:
(1)广发信德基金:总规模为87,500万元,公司出资20,000.00万元,占广发信德总规模的22.86%。报告期内,广发信德基金积极对外投资,目前在投项目14个,已基本完成约定的投资规模,现正处于退出阶段。截至报告期末,广发信德基金已有4个项目投资项目实现上市,收益显著。
(2)同德基金: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19,6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98%,公司目前已对基金实缴出资15,484万元。该基金目前投资项目3个,暂未退出和进行新增投资。
(3)国海中恒基金:总规模为10,000万元,中恒集团实缴4,000万元,持股比例40%。2022年该基金投资项目有序推进中。
(4)广西利穗基金:注册资本为51,179.00万元,公司2021年已对其完成认购出资15,00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厦门金牛兴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各自持有的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利穗”)份额分别转让给广西广投海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广西德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另外,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庆古藏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入伙厦门利穗。2022年8月,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广西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力合中恒基金:出于公司业务发展考虑,报告期内公司未对该基金缴付出资。
(6)常州莱美青枫:基金认缴总规模10亿元,莱美药业认缴2.99亿元。截至2022年末,基金投资项目实缴出资2.53亿元,已投3个项目,退出2个项目,目前在投项目1个。
(7)广州赛富健康:基金认缴总规模12.51亿元,莱美药业认缴6.00亿元。截至2022年末,基金投资项目实缴出资1.32亿元,目前在投项目2个。
(8)南宁汇友兴曜:是专项投资于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基金认缴总规模1.13亿元,莱美药业认缴0.30亿元,已完成实缴并向武汉友芝友完成出资,进入退出期。2022年,基金投资的该公司已开始申报IPO之路。
(9)重庆比邻星,基金认缴总规模2.40亿元,莱美药业认缴1.00亿元。截至2022年末,基金投资项目实缴出资1.30亿元。目前基金已完成9个项目的投资,后续将继续寻找优质标的,完成约定的投资规模。
(10)中国医药生物基金Ⅰ期,基金认缴总规模5100万美元,莱美药业认缴5000万美元。截至2022年末,基金投资项目实缴出资12,75.85万美元,已投2个海外项目,其中一个项目因临床试验失败已完成清算,剩余1个项目在投。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投资公司名称 | 取得方式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梧州制药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生产经营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兼营,进出口业务 | 99.9963 | 53,857.86 | 449,880.71 | 253,277.94 | 22,593.48 |
莱美药业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大容量注射剂、小 容 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含激素类)、胶囊剂 | 25.46 | 105,591.12 | 305,498.46 | 218,496.40 | -7,628.61 |
双钱实业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食品生产和销售 | 100.00 | 20,000.00 | 39,670.10 | 32,828.75 | 116.84 |
田七家化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日化产品生产和销售 | 55.4426 | 14,500.00 | 18,260.80 | 11,460.00 | -1,809.49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新发展阶段对医药产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求医药产业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居民健康消费升级,要求医药产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全方位健康产品和医护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为传统医药产业转向服务型医药企业指明了方向,通过打造线上互联网诊疗平台和线下区域性布局的医护服务,通过大数据打造覆盖全健康领域的医护服务,形成“随时随行”的健康管理服务。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和全产业链发展迫不及待。中医药发祥于中华大地,是中华文明瑰宝,是5000多年文明的结晶,作为中华民族原创的医学科学,从宏观、系统、整体角度揭示人的健康和
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在全民健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愈发迫切。人民逐渐进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时代,更加注重化解健康风险和疾病的早期预防,通过有效的健康管理减少或者延缓疾病逐渐增加的趋势,让自身在生命周期中获得更好的生活质量。当前,亚健康已成为现代人健康的隐形杀手,想要摆脱亚健康状态,更需要的是健康管理和预防保健指导,因此,围绕全生命周期提供全产业链服务,通过中医药预防、医疗仪器监测、互联网服务等方式,开拓健康管理咨询、实现精准筛查、个性化管理是传统医药产业转向更高价值链延伸的必经之路。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中恒集团将坚持聚焦主业、加快主线发展,选准健康赛道、消费场景,聚焦广西“千亿健康产业”、“健康中国”战略及中医药发展战略机遇,努力成为中国医疗健康产品百亿产值企业,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目标。至2025年末,力争进入全国医药工业50强、中药上市企业前10强。为加速传统医药企业转型,中恒集团着眼于高质量布局生物医药领域,2020年通过直接持有股份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形式控制莱美药业,释放高效政策,注入优质资源,助力莱美更快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创新发展,进一步打造以中医药为核心,涵盖化药、生物药、原料药及诊断试剂等为辅的医药全产业链,围绕消费者全生命周期,提供全方位健康产品和医护服务的产业集群联合体,成为医药头部企业。
随着医药行业的发展,中恒集团发展面临重要挑战与战略机遇。“十四五”是中恒集团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五年,把握中国医药产业发展的脉搏,要聚焦中医药主业,拓展医药商业,延伸互联网医疗产业,形成全产业链;围绕全生命周期形成全科室医药配套治疗,辅助特医特膳、保健食品形成健康预防,通过大数据医疗健康管理服务;最终形成掌控医院终端资源,辐射社区周边专科服务,渗透家庭健康管理的全方位服务,延伸大健康产业,并逐步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成为医药健康的先行者,中药制剂的开拓者,互联网健康的探索者。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规划,为中恒集团健康产业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发展遵循。
(一)主要思路
聚焦做精中医药主业,跨越发展大健康产业,以讲好中恒故事、彰扬中恒品牌、提升中恒市值为核心,实现产业运营资本运作双融合,创新驱动内涵增长双促进,并购、财投、研发、科改、治理、营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股价市值、营收利润、品牌影响,着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快速度、更具内涵的发展。
(二)发展定位
坚持聚焦医药工业、健康消费两大主业,深化拓展医药研发、中药资源、日化美妆、医药流通业务等支撑板块,坚定推进专业化、数字化、市场化建设,持续构建以对标先进为基准的管理体系、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营销体系、创新创效为目标的研发体系、资本增值为引领的投资体系、成本领先为重点的生产体系,努力成为中国医疗健康产品超百亿产值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至2025年末,力争进入全国医药工业50强、中药上市企业前10强。
(三)发展目标
通过双轮驱动产业发展,2023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科技资本赋能。以“内部攻关”和“外部借脑”为主要抓手,对内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形成项目带头人机制,强化市场引导,促进公司合理布局研发管线。立足公司优势资源,面向全国市场,紧盯新靶点、新机制,开展药物研发布局;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推进研发与临床需求相适应,突出新药作用特点和效果;加大对现有大品种和独家品种的开发力度,孵化培育新的拳头产
品;加大市场前景较好的现有产品的二次开发力度,优化工艺、增加新适应症和新用途;建立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和转化效率。对外加强借助外脑,携手中医药领域的技术权威和研发专家领衔合作,提升联合研发新动能。
2.资本科技化引领。中恒集团目前存续基金的投资方向覆盖创新药研发、大健康行业等领域。公司后续基金管理将不再局限于投出去,同时要兼顾募进来,由以前的LP方逐步向GP转变,充分发挥所投基金的作用,紧跟国家政策布局,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借势将公司的投资项目实现快速孵化成长。
注: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及市场的风险
目前2022年国家新版医保目录已调整完成,主要调整放宽了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以及说明书适应症发生变化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这一举措对医药企业的市场规划布局和生产经营具有正向影响。
近年来,医药行业变革迅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国家医改政策频出、带量采购、两票制、药品生产工艺核查、化药注册分类改革制度、药品管理法修订、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及药品标准和国家监管等政策影响,对企业产品的生产、研发、流通等各环节要求大幅度提升。目前国家新版医保目录已调整完成,主要调整放宽了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以及说明书适应症发生变化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这一举措对医药企业的市场规划布局和生产经营具有正向影响。但考虑到医药行业整体政策的进一步收紧,使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仍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医药行业政策变化情况,顺应国家医改政策调整方向,制定符合市场的销售方案;针对国家新版医保目录调整完成,落实制定经营策略,提出明确的销售方案与推广思路,建立与竞争对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改变传统营销模式,带动终端销售增长;推动产品质量再评价,加强药品源头检测、识别、评估和控制,严控产品质量,从医学策略、医学工具、医学项目等多方面给予产品多方位多维度的学术支持;持续优化营销网络布局和架构,扩大销售流通渠道,通过提升效率,提供更多的优质优价、高临床价值的产品,降低医改过程中的政策风险。
2.药品降价的风险
药品降价主要原因包括政策性降价和市场竞争所致的降价。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深入,药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的新阶段。目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主要以挂网招标模式统一各省的药品采购平台,以此控制药品价格,形成了以低价药品为主导、药品价格总体下降的趋势,主要带来的风险是产品的销量、价格及利润的达不到原有预期,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湖北作为19省联盟集采第一家落地执行的省份,血栓通在集采执行后的销售工作极为重要。目前,北京、山东区域中成药集采陆续开展,对于医药企业而言,不仅面临集采的推进,且受药材价格上涨、质量要求趋严的影响,主要带来的风险是产品的销量、价格及利润的达不到原有预期,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应对措施:公司将重点跟进各省集采执行情况,做好价格调整、库存核对以及发货供货工作,维护产品价格体系稳定;持续跟进和了解集采中的淘汰机制、评分机制等关键信息,针对19省集中带量采购的省份,保持紧密沟通,做好政策规则解读,应对充分。要求各省区跟进本省的医药政策信息变化,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变化趋势,了解竞品信息及相关资信;按照政策导向突出产品优势,加强产品学术研究和推广,完善临床路径,改进产品生产工艺,控制各项成本,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销售竞争力,扩大核心产品终端覆盖面,合理控制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3.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集中在心脑血管等疾病治疗领域,其中血栓通、中华跌打丸、蛇胆川贝液、安宫牛黄丸等产品对公司的业绩贡献较大。
应对措施:一是公司将强化并购工作,逐步化解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锁定制药主业相关领域,寻找、开发优质并购项目,选择战略协同性高的项目开展并购,努力把制药产业做精做深,丰富公司产品;二是通过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拓展相结合,公司将强化创新发展,引进新产品和技术,深入挖掘现有品种的发展潜力及新药品的研发,集中优势资源提高研发效率;三是加大力
度推广初具规模的现有品种,提高产品知名度,对现有品种进行有机补充,培育相应的后备品种,形成产品梯队;四是积极探索外部业务,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拓宽业务板块。
4.技术开发和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将技术开发作为核心竞争力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开展大量的实验研究,但科研技术开发具有不确定因素,不排除因技术难度大、技术更新迭代快、政策要求改变、投入畸高、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造成项目停滞或终止的风险,从而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同时,虽然公司始终将质量安全放在头等位置,但产品质量问题是生产企业的固有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会密切关注行业变化,主动适应医药行业发展趋势,也会继续完善创新体系的建设,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投入,科学立项,有效开发,确保重点研究项目按要求推进、按计划上市,尽可能降低技术开发风险。同时加强原料及产品质量监控,通过控制原材料采购、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生产工艺技术、配置精密检验设备,培养优秀质量管理人员等措施,持续加强质量管理。
5.服务客户的风险
为加强产品推广和市场开发,规范产品渠道管理,近年公司来选用了国内主流医药流通单位作为部分产品的全国独家配送商进行市场渠道覆盖及市场推广。虽然此举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渠道价格,减少了物流配送成本,但削弱了公司自营销售队伍对市场渠道的掌控,可能会对产品持续发展造成风险。为了更好地进行专业性推广,公司逐渐地扩大自营团队规模,此举将增加人员成本和管理成本。
应对措施:公司将优化业务部门,充实人员,加强考核,力争确保各级人员的销售贡献;对市场进行综合分析,搭建理想的渠道配送体系;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渠道客户的评估,降低运营风险与资金风险;强化自营销售队伍与配送商队伍共同对产品及市场开发,与渠道客户建立战略合作理念,强调合作共赢思想,协助企业完成资金回笼、市场开发、价格维护等工作;优化渠道,以最低的渠道客户数量完成市场覆盖,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与经营风险。
6.重大项目投资风险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管理虽然遵循《中恒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但不排除由于各方谈判不成功而导致项目拖延或失败,或由于监管审批等原因出现重大不可抗力或项目发生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项目终止的风险,也不排除内部因对于战略投资目标执行情况未能有效监控和客观评价,未能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进行战略调整,可能导致既定的战略投资规划不能有效指导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战略投资规划方向的正确性;外部因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周期、汇率波动、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导致投资项目实施不及预期或失败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重大投资决策体系,对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发展趋势;对标的对象进行完备的尽职调查,基于研究和调查结果做出对公司最有利的决策判断,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管控投资实施过程中的沉默成本和时间成本;培育战略合作理念,强调合作共赢思想,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保障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保持与监管部门密切沟通,及时反馈;跟踪内外部环境变化,做好项目实施进度控制。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13次、监事会9次,相关会议的程序及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优势,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全年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87份。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上证e互动、电话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了良性互动。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现内控工作全覆盖,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类风险。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广投集团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9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10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中恒集团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中恒集团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中恒集团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中恒集团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7.《中恒集团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27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中恒集团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上海 |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0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0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1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1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提名韦毅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12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2月13日 | 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续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莫宏胜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男 | 48 | 2021年11月15日 | 0 | 1,000,000 | 1,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50.10 | 是 | |
倪依东 |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1 | 2022年8月1日 | 0 | 1,000,000 | 1,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45.20 | 否 | |
李林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 男 | 44 | 2022年10月17日 | 0 | 800,000 | 8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0.31 | 否 | |
李文 | 董事 | 男 | 42 | 2022年11月14日 | 3.23 | 是 | |||||
王海润 | 董事 | 男 | 34 | 2022年11月14日 | 0 | 是 | |||||
徐诗玥 | 董事 | 女 | 36 | 2022年11月14日 | 0 | 是 | |||||
李中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0年1月13日 | 12 | 否 | |||||
王洪亮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0年1月13日 | 12 | 否 | |||||
李俊华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19年7月29日 | 12 | 否 | |||||
刘明亮 | 监事会主席 | 男 | 71 | 2013年10月10日 | 98.04 | 否 | |||||
韦毅兰 | 监事 | 女 | 39 | 2022年11月14日 | 0 | 是 |
李毅
李毅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2 | 2021年6月10日 | 53.94 | 否 | |||||
陈明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13年10月10日 | 283,200 | 1,083,200 | 8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09.88 | 否 | |
彭伟民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13年10月10日 | 278,100 | 1,078,100 | 8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12.98 | 否 | |
肖淋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2年10月18日 | 0 | 800,000 | 8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5.60 | 否 | |
易万伟 | 财务负责人 | 男 | 39 | 2019年12月27日 | 0 | 800,000 | 8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13.26 | 否 | |
王祥勇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2 | 2022年9月29日 | 0 | 800,000 | 8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9.92 | 否 | |
梁建生 | 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离任) | 男 | 40 | 2019年7月9日 | 2022年9月8日 | 0 | 800,000 | 8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89.16 | 否 |
林益飞 | 董事(离任) | 男 | 38 | 2020年1月13日 | 2022年10月17日 | 0 | 是 | ||||
江亚东 | 董事(离任) | 男 | 38 | 2020年1月13日 | 2022年10月17日 | 0 | 是 | ||||
施仲波 | 监事(离任) | 男 | 49 | 2021年7月5日 | 2022年10月17日 | 0 | 是 | ||||
蒋神州 | 总经理(离任) | 男 | 46 | 2018年4月25日 | 2022年1月16日 | 0.23 | 否 | ||||
钟敏 | 常务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45 | 2021年4月28日 | 2023年1月12日 | 0 | 800,000 | 8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93.8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561,300 | 8,961,300 | 8,400,000 | / | 851.73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莫宏胜 | 男,1974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政工师、工程师。曾任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项目投资部经理,广投集团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安环与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安环与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安环与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产融投”协同发展办公室主任)、协同部总经理。现任中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倪依东
倪依东 | 男,1971年4月出生,医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四环制药驻广州业务员;南新制药广州区副经理;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制剂一车间见习、产品开发部副部长、市场拓展部项目经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策划部副部长、部长;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州享药户联优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恒医药总经理。现任中恒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梧州制药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恒医药董事长。 |
李林 | 男,1978年8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南宁华好信息有限公司市场调研员;广西投资集团汇元锰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行政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广西投资集团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经营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广投集团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组织人事业务经理、组织人事资深经理;广西广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广西广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副总经理;广投集团纪检监察部副主任。现任中恒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
李文 | 男,1980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广投集团资产管理部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广西广投邮银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广西国富融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投集团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广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中恒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中恒集团董事;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王海润 | 男,1988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A证。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审计一部高级审计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审计二部项目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现深圳分公司)机构业务部项目经理兼广西分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广西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业务经理、投资业务部高级投资经理;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投资中心副总经理;中恒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兼南宁中恒同德基金投委会委员、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投资运营部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主任;防城港广投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广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恒集团董事;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副总经理;莱美药业董事。 |
徐诗玥 | 女,1986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广投集团财务管理部总部核算经理、集团融资业务经理、集团资金计划管理经理,兼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广西广投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派任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广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石化(茂名)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西广投银海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兼甘肃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监事;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恒集团董事;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财务总监。 |
李中军 | 男,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药物化学博士,北京大学药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恒集团独立董事。曾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社会兼职情况:担任四个学会及两个工业协会药物及糖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药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为Chinese Chemical Letter、中国药物化学杂志、中国药学(英)等杂志编委。主要从事糖化学、糖化学生物学及创新药物研究。 |
王洪亮 | 男,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恒集团独立董事。兼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独立董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李俊华 | 男,1976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硕士,200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祥浩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曾在国内大型的 |
税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执业,在财务审计、税务咨询及筹划、涉税鉴证、公司法律顾问方面拥有20年以上的丰富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提供财务审计、涉税鉴定、税务咨询及筹划、财税法律顾问服务。现任中恒集团独立董事;广西昱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西昱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
税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执业,在财务审计、税务咨询及筹划、涉税鉴证、公司法律顾问方面拥有20年以上的丰富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提供财务审计、涉税鉴定、税务咨询及筹划、财税法律顾问服务。现任中恒集团独立董事;广西昱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西昱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刘明亮 | 男,1951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广东省外贸物资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泉运输有限公司(中外合作)董事副总经理,广东黄埔城酒家(中外合资)董事副总经理,广东天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万能纸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监事,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恒集团监事会主席;广州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
韦毅兰 | 女,198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联通柳州公司财务部会计;祥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员;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广西投资集团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广西广投康旅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南宁广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中恒集团监事;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
李毅 | 男,1970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经检总队副总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机场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其间挂任广西机场集团审计法规部第二部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机场分局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处(经济检查局)处长(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规划协调处负责人;双钱实业副总经理;中恒医疗总经理;中恒集团资本运营部项目工作组副组长、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副部长,南宁中投党支部书记。现任中恒集团职工代表监事、工会副主席;田七家化党支部书记。 |
陈明 | 男,1967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执业药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广西民族医药协会副会长,中国毒理学会中药与天然药物毒理专委会委员,世界中联中药分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广西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梧州制药市场开发科副科长,梧州制药营销公司副经理、经理,梧州制药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恒集团董事;中恒创新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中恒医疗执行董事;田七家化董事长。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中恒创新执行董事。 |
彭伟民 | 男,1968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助理经济师。曾任梧州市塑胶厂厂长;梧州市万秀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梧州市万秀区科委主任;中恒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南宁中投总经理;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恒医药董事长、总经理;梧州制药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恒医疗执行董事;中恒医药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南宁中投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中恒置业执行董事。 |
肖淋 | 男,197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医学学士。曾任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市场主管、市场经理、销售部副部长、市场部部长、销售部部长、营销副总监、总监等职务;广州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广东力恩普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心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中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广州心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恒集团副总经理;梧州制药副董事长;中恒医药党委书记、总经理;中恒医药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
易万伟 | 男,1983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广投集团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业务经理,广投集团委派财务经理(委派至广西中石油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广投集团委派财务经理(委派至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总 |
会计师;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广西桂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投集团委派财务总监(委派至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双钱实业党委书记;中恒医药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恒集团财务负责人。
会计师;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广西桂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投集团委派财务总监(委派至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双钱实业党委书记;中恒医药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恒集团财务负责人。 | |
王祥勇 | 男,1970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广西农垦职业大学教师;广西区审计厅科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宁特派办上市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上市处主任科员、机构处副处长、机构处处长、稽查处处长、法制处处长等职务;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董事长助理;中恒集团董事长助理。现任中恒集团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田七家化董事长。 |
梁建生(离任) | 男,1982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高级政工师。曾任广投集团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党务业务经理;挂任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广投集团党群工作部副总经理(工会办公室副主任);广投集团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广投集团直属党委委员;中恒中药材董事长;中恒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
林益飞(离任) | 男,198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中投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项目经理、业务一部副经理;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投集团安环与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广投集团法人治理部/安环风控部副总经理;中恒集团董事。 |
江亚东(离任) | 男,1984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生学历,政工师、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共党员。曾任广投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助理,广投集团团委书记;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主任、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主任;广投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副部长;中恒集团董事。 |
施仲波(离任) | 男,1973年8月出生,在职研究生班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招标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广西电力工程建设公司会计主管、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西神州环保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投集团审计监察部一般审计业务经理、广投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委派经理、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投集团委派二级平台专职董事、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恒集团监事。 |
蒋神州(离任) | 男,1976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曾任广西钦保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拓展部副部长、通用通勤部副部长;广西欢宝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双钱实业执行董事、总经理;中恒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梧州制药董事长;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恒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 |
钟敏(离任) | 男,1978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任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管理员、业务主办;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专责;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电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中电投北部湾(广西)热电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计划发展主管;广投集团经营管理部企业管理经理;广投集团安环与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广投集团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中恒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中恒中药材董事长。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林益飞(离任)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 | ||
江亚东(离任)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区直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办公室副总经理/副部长/副主任 | ||
施仲波(离任)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审计总监/直属企业监事会主席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莫宏胜 | 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李文 | 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
王海润 | 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诗玥 | 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
韦毅兰 | 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 ||
李中军 | 北京大学药学院 | 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 ||
王洪亮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李俊华 | 广西昱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广西昱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刘明亮 | 广州中恒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
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职务津贴按月平均支付。董事、监事职务津贴从董事会聘任时点的下一个月开始发放,发放时间不满一年的,按其任职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计算其津贴数额;因违法违规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因不履行职务及严重失职而被公司免 |
除职务的董事、监事,自处罚或免除职务之日起其职务津贴不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高管人员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公司根据评价结果一次性发放高管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公司董事、监事在本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其年度薪酬以其担任职务年度薪酬高限为准,不予累加,并依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领取董事、监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其年度薪酬以其担任职务年度薪酬高限为准,不予累加。公司在发放职务津贴和薪酬时,按照国家有关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除职务的董事、监事,自处罚或免除职务之日起其职务津贴不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高管人员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公司根据评价结果一次性发放高管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公司董事、监事在本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其年度薪酬以其担任职务年度薪酬高限为准,不予累加,并依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领取董事、监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其年度薪酬以其担任职务年度薪酬高限为准,不予累加。公司在发放职务津贴和薪酬时,按照国家有关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参照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薪酬体系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根据相关规定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51.73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蒋神州 | 总经理 | 离任 | 蒋神州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蒋神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
倪依东 | 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聘任倪依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
梁建生 | 董事 | 离任 | 梁建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梁建生先生仍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
王祥勇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聘任王祥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林益飞 | 董事 | 离任 | 因工作调整,林益飞先生、江亚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施仲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江亚东 | 董事 | 离任 | |
施仲波 | 监事 | 离任 | |
倪依东 | 董事 | 选举 |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倪依东先生、李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
李林 | 董事 | 选举 | |
肖淋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聘任肖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李文 | 董事 | 选举 | 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文先生、王海润先生、徐诗玥女士为公司董事;选举韦毅兰女士为公司监事。 |
王海润 | 董事 | 选举 | |
徐诗玥 | 董事 | 选举 | |
韦毅兰 | 监事 | 选举 | |
钟敏 | 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钟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钟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调整集团组织架构、职能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2年3月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开发建设中恒医药智造谷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2年4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中恒集团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中恒集团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4.《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5.《中恒集团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6.《中恒集团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中恒集团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8.《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0.《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1.《中恒集团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12.《中恒集团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3.《中恒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4.《中恒集团关于“十四五”战略规划的议案》;15.《中恒集团关于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6.《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17.《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18.《中恒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2年4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2年4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2年5月9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企业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5.《中恒集团关于修订<中恒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6.《中恒集团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7.《中恒集团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8.《中恒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2年7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修订<中恒集团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梧州制药拟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5.《中恒集团关于聘 |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6.《中恒集团关于择机召开2022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6.《中恒集团关于择机召开2022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2年8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中恒集团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择机召开2022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2年9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核定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0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5.《中恒集团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6.《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7.《中恒集团关于修改<中恒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中恒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2022年11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续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2022年12月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莫宏胜 | 否 | 13 | 13 | 10 | 0 | 0 | 否 | 4 |
倪依东 | 否 | 4 | 3 | 3 | 1 | 0 | 否 | 2 |
李林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1 |
李文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1 |
王海润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徐诗玥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李中军 | 是 | 13 | 13 | 13 | 0 | 0 | 否 | 4 |
王洪亮 | 是 | 13 | 13 | 13 | 0 | 0 | 否 | 3 |
李俊华 | 是 | 13 | 13 | 10 | 0 | 0 | 否 | 5 |
梁建生(离任)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林益飞(离任)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1 |
江亚东(离任)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李俊华;委员:莫宏胜、李中军、王洪亮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王洪亮;委员:莫宏胜、李中军、李俊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李中军;委员:王洪亮、李俊华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委员:莫宏胜;委员:李中军、李俊华 |
风控合规委员会 | 主任委员:王洪亮;委员:李中军、李俊华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15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3.《中恒集团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中恒集团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8.《中恒集团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9.《中恒集团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0.《中恒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1.《中恒集团关于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2.《中恒集团关于对原董事长、总经理开展离任审计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4月24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4月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9日
29日 | 通过:《中恒集团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2年5月9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7月29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梧州制药拟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8月26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10月28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中恒集团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11月25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5月9日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7月29日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8月26日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9月29日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10月18日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10月28日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27日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主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5月9日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企业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于制定<中恒集团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于制定<中恒集团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022年7月29日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修订<中恒集团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9月29日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核定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10月28日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27日 |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调整集团组织架构、职能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3月7日 |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开发建设中恒医药智造谷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4月15日 |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十四五”战略规划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5月9日 |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企业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修订<中恒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11月25日 |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续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6).报告期内风控合规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15日 | 第九届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2022年5月9日 | 第九届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企业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2.《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5.《中恒集团关于修订<中恒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的议案》;4.《中恒集团关于制定<中恒集团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5.《中恒集团关于修订<中恒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7).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26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35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389 |
销售人员 | 622 |
技术人员 | 576 |
财务人员 | 152 |
行政人员 | 616 |
合计 | 3,35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以上 | 139 |
本科 | 1,106 |
大专 | 762 |
大专以下 | 1,348 |
合计 | 3,35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结合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建立与企业效益、个人工作业绩表现挂钩的员工薪酬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高度重视培训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在覆盖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开展精细化分层、分类培训,形成学习圈子,逐步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培养具有上市公司特点、具备时代竞争力的干部人才队伍。
一是人才的培养和开发紧紧围绕公司的转型升级战略来开展,既要挖掘、培养专业型的高精尖人才,也要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的实际,建立健全起中恒集团的人才培养发展体系,并实施运行起来,在制度建设等方面形成良好的机制。
二是统筹做好各业务板块、各领域人才的培训工作,构建“总部抓总、各企业协同发力”的集团化培训体系。共举办了人效提升月、全员营销月、党建引领月等10个系列特色的主题培训活
动,培训重点课程将集中在党史教育、党风廉政、医药行业政策趋势、资本运作、营销管理、战略管理、安全环保、财税管理、合规管理、领导力思维、企业文化等方面,各部门、各板块的业务线条培训按全年培训详细计划开展。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针对不同主题举办中恒集团名师讲堂,开阔员工视野,展示中恒集团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良好形象,打造企业特色培训品牌。三是逐步建立明确的职位管理体系、职业发展通道、核心胜任力模型,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和员工的职业成长,最大限度地将员工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高度关联,把企业进步与个人价值的提升高度融合。四是有效整理、整合、评估各类培训资源,为培训的组织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利用数字培训中心、广西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培训平台丰富的学习资源和便捷的优势,形成线上线下齐发力的培训模式,为员工在职业生涯发展的每个阶段提供相应的培训。
五是在执行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关键少数,开展分类、分层培训,贯彻落实公司《“十四五”时期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高层管理人员着重抓好经营管理的能力、履职水平提升;青年骨干人才的培养,引导实践与理论并重的理念,为管理队伍储备力量;专业技术人员则培养成为高技能人才,持续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支撑支持。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0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恒集团《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具体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确定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所占比例一般应不低于20%。
(5)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6)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原则上,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应至少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二者中较小数额的 1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特殊情况”是指:
①公司当年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
②公司当年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③公司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
④审计机构不能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⑤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者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⑥公司拟回购股份的。
⑦公司存在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阶段确定股票股利与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详细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向公司提出利润分配政策或回报规划的相关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或回报规划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2)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且公司未发生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采取现金方式分红或拟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公司董事会应就此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2/3以上(含)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1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4,687,337.04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9,025,459.61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3.89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4,687,337.04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3.89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3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250人调整为218人;首次授予数量由4,308.00万股调整为3,637.50万股。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2年1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8名激励对象授予3,63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6元/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6)、《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7)。 |
2022年2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情况如下:授予日为2022年1月27日;授予数量3,637.50万股;授予人数218人;授予价格1.76元/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9)。 |
2022年7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计通过了《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修订<中恒集团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发展的需要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同时对修订后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对《中恒集团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作相应修订。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44)《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45)。 |
2022年10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团转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 |
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22〕170号),广西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22〕170号),广西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广西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59)。 |
2022年10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恒集团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60)。 |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7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过程中,存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6.00万股。因此,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共有39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715.00万股。由此,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由41人调整为39人,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21.00万股调整为715.00万股。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65)《中恒集团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84)。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莫宏胜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0 | 1,000,000 | 1.42 | 0 | 1,000,000 | 1,000,000 | 2,630,000.00 |
倪依东 |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0 | 1,000,000 | 1.42 | 0 | 1,000,000 | 1,000,000 | 2,630,000.00 |
李林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 0 | 800,000 | 1.76 | 0 | 800,000 | 800,000 | 2,104,000.00 |
陈明
陈明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0 | 800,000 | 1.76 | 0 | 800,000 | 800,000 | 2,104,000.00 |
彭伟民 | 副总经理 | 0 | 800,000 | 1.76 | 0 | 800,000 | 800,000 | 2,104,000.00 |
肖淋 | 副总经理 | 0 | 800,000 | 1.42 | 0 | 800,000 | 800,000 | 2,104,000.00 |
易万伟 |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 0 | 800,000 | 1.76 | 0 | 800,000 | 800,000 | 2,104,000.00 |
王祥勇 |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 0 | 800,000 | 1.42 | 0 | 800,000 | 800,000 | 2,104,000.00 |
梁建生(离任) | 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 0 | 800,000 | 1.76 | 0 | 800,000 | 800,000 | 2,104,000.00 |
钟敏(离任) | 常务副总经理 | 0 | 800,000 | 1.76 | 0 | 800,000 | 800,000 | 2,104,000.00 |
合计 | / | 0 | 8,400,000 | / | 0 | 8,400,000 | 8,400,000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状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奖金的分配方案。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中恒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80.23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莱美隆宇 | 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总铜,总锌,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苯胺类,硝基苯类,二氯甲烷 | COD | 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1 | 厂界 | 206.9mg/L | 500mg/L | 9.173t | 283.20t | 无 |
莱美隆宇 | 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总铜,总锌,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苯胺类,硝基苯类,二氯甲烷 | 氨氮 | 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1 | 厂界 | 5.64mg/L | 45mg/L | 0.250t | 25.48t | 无 |
莱美隆宇 | 挥发性有机物,氨(氨气),氯化氢,甲醇,臭气浓度,硫化氢,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 | VOCs | 集中处理后15米排放 | 7 | 各车间楼顶;污水站 | 8.18mg/L | 100mg/Nm? | 0.490t | 29.46t | 无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莱美隆宇建设并运行有1套500m?/d污水处理系统,运用铁碳物理还原+ABR生化处理工艺,去除效率达95%;7套尾气处理装置,运用碱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废气污染物去除率达90%。废水废气均实现全年100%达标排放。环保设施设备全年正常运行并建立运行维护台账,同时根据相关制度,莱美隆宇于2022年5月、12月份对各尾气治理设施进行活性炭更换和污水沉淀池清洗置换。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莱美隆宇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2021年7月6日,有效期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局”)14号文要求,莱美隆宇于2022年3月将《2022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表》报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将《2022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报生态环境局;2022年5月将《2022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脚本》报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组织演练并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为加强莱美隆宇环境监测,掌握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莱美隆宇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除污水在线监测外,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重庆中涵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制定莱美隆宇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并在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布。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1. 莱美隆宇已于2022年5月委托博易恒信(重庆)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22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延期至2023年3月完成,并已向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报备;
2. 莱美隆宇于5月份完成2022年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工作,评定结果为“环保良好企业”;
3. 莱美隆宇已完成2022年LADR检测并报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4. 莱美隆宇已完成2022年地下水及土壤检测方案及报告并报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和网上公开。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年组织节能减排活动宣传,开展节能减排实施奖励机制,制定节能减排目标考核,提升全员节能减排意识。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8,621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将燃煤锅炉拆除更换为燃气锅炉,更换后碳排放比燃煤锅炉可减少约8,621吨/年。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对外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对外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709.02 | |
其中:资金(万元) | 3540.12 | 藤县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投资 |
物资折款(万元) | 168.9 | 农产品消费扶贫,帮扶村捐赠 |
惠及人数(人) | 3000多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消费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中恒集团围绕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加速打造藤县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园区3000亩核心示范基地,开展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六堡茶”育苗,逐步提升基地景观环境,积极推动产业深入融合发展。前往定点帮扶村藤县和平镇木依村先后开展“共圆乡村振兴梦 走好共同富裕路”“情系木依 助困助学”主题活动,捐赠办公设备、助学金等价值1.5万元。建立持续性的消费帮扶机制,2022年以来各级工会开展消费帮扶采购农产品,总计达167.4万元,企业食堂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金额32.91万元。选送作品《中恒青年-青春榜样故事》,荣获广投集团“乡村振兴正当时·魅力广投人”微视频大赛二等奖。
2022年,中恒集团继续壮大“四季青”志愿服务队,统筹实现二级企业志愿服务队伍全覆盖,组织职工先后参与疾病防控、建设生态茶园、爱心助残、创建文明城、民族团结进步等志愿服务活动共30余场次。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恒 集团 | 公司将遵循《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与莱美药业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自莱美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 2020年03月06日,36个月 | 是 | 是 | 无 | 无 |
公司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国海证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等有关约定,自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认购的股票。 | 2021年01月29日,60个月 | 是 | 是 | 无 | 无 |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中恒集团 | 为保障莱美药业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就避免与莱美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与莱美药业本部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部分医药产品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承诺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权益变动后五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资产转让、一方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予以解决。2、除上述需要解决的同业竞争外,在公司控制莱美药业期间,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再发生与莱美药业主 | 2020年01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无 | 无 |
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莱美药业主要产品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公司将书面通知莱美药业,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莱美药业或其控股企业,但与莱美药业的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若莱美药业决定不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或者在收到公司的通知后30日内未就是否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通知公司,则应视为莱美药业已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自行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并自行从事、经营该等新业务。若监管机构认为公司或公司的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上述业务与莱美药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莱美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上述业务的,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解决。4、上述承诺于公司对莱美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莱美药业造成损失,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莱美药业主要产品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公司将书面通知莱美药业,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莱美药业或其控股企业,但与莱美药业的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若莱美药业决定不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或者在收到公司的通知后30日内未就是否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通知公司,则应视为莱美药业已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自行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并自行从事、经营该等新业务。若监管机构认为公司或公司的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上述业务与莱美药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莱美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上述业务的,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解决。4、上述承诺于公司对莱美药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莱美药业造成损失,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为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避免收购人及收购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广西投资集团、中恒集团、广投金控承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国海证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国海证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同时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国海证券及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 | 2018年12月19日,长期 | 否 | 是 | 无 | 无 | ||
关于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 中恒集团 | 1、公司将尽量减少公司及其关联方与莱美药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业务来往或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及其关联方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莱美药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所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莱美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0年01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无 | 无 |
3、上述承诺于公司对莱美药业拥有控股权期间持续有效。
如因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所做承诺而给莱美药业造成损失,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上述承诺于公司对莱美药业拥有控股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所做承诺而给莱美药业造成损失,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国海证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广西投资集团、中恒集团、广投金控承诺:1.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国海证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业务来往或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海证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所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国海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8年12月19日,长期 | 否 | 是 | 无 | 无 | ||
关于保持独立性承诺 | 中恒集团 | 中恒集团承诺保证莱美药业资产独立完整、保证莱美药业的财务独立、保证莱美药业机构独立、保证莱美药业业务独立、保证莱美药业人员独立。 | 2020年01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无 | 无 |
为了保证本次无偿划转股权后国海证券的独立性,维护国海证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广西投资集团、中恒集团、广投金控承诺保证国海证券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人员独立。 | 2018年12月19日,长期 | 否 | 是 | 无 | 无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5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利泽秀、林建毅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5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中恒集团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因2012年度转让全资子公司钦州北部湾房地产公司股权的事项,公司被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于2015年12月8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梧州中院”)提起诉讼。 2016年1月21日,公司收到梧州中院《应诉通知书》。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要求公司承担其在股权转让过程支付的各项损失费用以及违约金、逾期付款的利息总计132,686,967.23元。梧州中院于2016年3月8日开庭审理后签发【(2016)桂04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驳回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05234.8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10234.84元,由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共同负担。 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对梧州中院一审判决不服,于2016年5月提起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审理后于2016年12月6日作出(2016)桂民终235号民事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梧州中院重审。 2018年5月11日梧州中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并判决如下:1.驳回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的诉讼请求;2.驳回第三人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提起诉讼的本诉案件受理费705,234.8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10,234.84元,全部由原告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负担。本案第三人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案件受理费683,846元,全部由第三人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梧州中院重审做出判决后,对方均不服,又上诉至广西高院,2019年4月22日广西高院开庭审理并签发(2019)桂民终3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赔偿18743063.12元(赔偿上诉人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损失18059217.12元,一审案件受理费34192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41923元)。 2020年6月初,公司收到梧州中院签发的(2020)桂04执67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后,随即向梧州中院递交的《执行异议申请书》《中止执行申请书》被梧州中院的(2020)桂04执异2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此后公司就(2020)桂04执异24号《执行裁定书》向广西高院提交的复议申请被广西高院《执行裁定书》(2020)桂执复168号驳回。前述申请执行异议的同时,公司向最高院申请再审获得立案,案号(2020)最高法民申4632号。 2020年10月12日,梧州中院根据(2020)桂04执67号执行裁定书,已将18766506.12元划拨至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 2020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就本案召开听证会。2021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46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 | 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1月26日、4月27日,2019年1月3日,2020年3月18日、6月3日、6月20日、9月3日、9月15日、9月26日,2021年2月8日,2022年1月15日、8月27日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钦州北部湾房地产公司诉讼案件重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及相关诉讼进展公告,以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判决的执行。2022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桂民终320号民事判决;(二)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桂04民初4号民事判决。一审案件受理费683,846元由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83,846元由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期间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负担。再审期间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705,234.84 元,由一审法院予以退回。关仕杰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05,234.84元、苏凯林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3,636.53元,由二审法院予以退回。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向梧州中院提交了执行回转申请书,现案件正在执行中。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目前公司已于2022年5月27日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6月1日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需审议和表决的方案意见送达管理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上午召开,债权人会议最终选定了广西振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市政公司重整投资人,并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执行。2022年9月12日收到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拨付第一笔债务清偿款200,000元。最终执行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对净利润的影响数额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判决的执行。2022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桂民终320号民事判决;(二)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桂04民初4号民事判决。一审案件受理费683,846元由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83,846元由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期间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负担。再审期间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关仕杰、苏凯林、甘伟忠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705,234.84 元,由一审法院予以退回。关仕杰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05,234.84元、苏凯林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3,636.53元,由二审法院予以退回。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向梧州中院提交了执行回转申请书,现案件正在执行中。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目前公司已于2022年5月27日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6月1日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需审议和表决的方案意见送达管理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上午召开,债权人会议最终选定了广西振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市政公司重整投资人,并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执行。2022年9月12日收到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拨付第一笔债务清偿款200,000元。最终执行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对净利润的影响数额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
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公司将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作为被告在梧州中院提起诉讼。梧州中院于2018年6月5日开庭审理并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应共同向原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款本金35,722,532.18元及利息;2.被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应共同向原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40,000元;3.驳回原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对方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即向梧州中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梧州中院于2018年10月16日受理公司的的执行申请,并着手对被执行人资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019年1月17日,被执行人向梧州中院申请中止本案执行。梧州中院经审查,于2019年3月1日,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执行。 恢复执行后于2021年9月7日执行回款132.432624万元。2022年8月18日,法院送达《拍卖通知书》,定于9月20日上午第一次拍卖被执行人的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黑龙江麻美工业大麻种植有限公司70%的股权,起拍价为11万元,拍卖结果为流拍。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案正在执行阶段,最终执行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对净利润的影响数额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9月26日,2022年8月27日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索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等欠款起诉案件的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起诉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等欠款案件判决生效的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与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就独家销售代理权事项产生较大争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莱美医药就协议纠纷一案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7日出具了立案受理通知书。被告海悦药业于2020年6月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莱美医药本诉的协议纠纷案件提起了反诉。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诉和反诉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并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判决。判决如下:1.解除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 |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10月23日、11月17日、11月24日,2022年8月27日、9月29日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 |
订的《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2.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权转让金3,750万元;3.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赔偿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得利益损失3,750万元;
4.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5.
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本诉受理费29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承担;反诉受理费411,110.5元(实际预交822,221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5万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返还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411,110.5元。莱美医药因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在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预缴上诉费通知书》后,于2021年11月15日已缴纳上诉费,上诉请求为:1.请求依法撤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 2.请求依法改判海悦药业全额返还上诉人销售权转让金5,000万元,同时改判海悦药业赔偿上诉人20,434,568.34元;3.请求依法改判驳回海悦药业全部反诉请求;4.请求判令海悦药业承担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本次诉讼案件二审于2022年7月20日开庭审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作出(2021)吉民终8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维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即:解除莱美医药和海悦药业的《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海悦药业返还莱美医药销售权转让金3,750万元;驳回莱美医药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海悦药业其他反诉请求。
②变更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上诉人莱美医药赔偿被上诉人海悦药业损失1,650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93,972.84元,由莱美医药负担193,972.84 元,海悦药业负担200,0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对方已主动履行相关义务。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订的《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2.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权转让金3,750万元;3.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赔偿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得利益损失3,750万元;4.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本诉受理费29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承担;反诉受理费411,110.5元(实际预交822,221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5万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返还被告(反诉原告)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411,110.5元。 莱美医药因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在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预缴上诉费通知书》后,于2021年11月15日已缴纳上诉费,上诉请求为:1.请求依法撤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 2.请求依法改判海悦药业全额返还上诉人销售权转让金5,000万元,同时改判海悦药业赔偿上诉人20,434,568.34元;3.请求依法改判驳回海悦药业全部反诉请求;4.请求判令海悦药业承担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本次诉讼案件二审于2022年7月20日开庭审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作出(2021)吉民终8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维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即:解除莱美医药和海悦药业的《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海悦药业返还莱美医药销售权转让金3,750万元;驳回莱美医药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海悦药业其他反诉请求。②变更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上诉人莱美医药赔偿被上诉人海悦药业损失1,650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93,972.84元,由莱美医药负担193,972.84 元,海悦药业负担200,0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对方已主动履行相关义务。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海悦药业于2022年1月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莱美药业全资子公司莱美医药将出售赠品的销售款51,457,500.00 元支付给长春海悦。公司于2022年2月收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寄出的(2022)吉0193民初85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公司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金开支行的银行存款因《民事裁定书》被冻结51,457,500.00元。该案已于2022年11月23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尚未审理完毕。截止本报告日,第二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判决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 | 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8月27日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为充分利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梧州制药厂房建筑物屋顶,缓解涨幅用电压力,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梧州制药与方元电力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将厂区建筑物屋顶及部分车棚用于光伏项目建设,由方元电力负责进行厂区节能减排及用电耗能技术改进。按电网同期同时段售电价7.9折优惠,约定服务期为25年。本项目所需资金均由方元电力负责承担,另包括:后续的运营、维护及屋顶修缮及维护;建筑物的承重检测;停车棚的使用重建及合同届满后项目设施拆除工作均由方元电力负责。经测算,光伏年均发电约599.50万度,按优惠电价0.5187元(该价格随市场涨幅)计算,预计缴纳光伏电费310万元/年,协议服务期25年内预计产生光伏电费为7750万元。签订光伏发电协议后,则优先使用方元电力的光伏发电,光伏发电量不足时,再使用其他电厂发电量进行补充。公司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方元电力为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79.28%的股份。因此,方元电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梧州制药拟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46)。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9)。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别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按同期同类市场交易价格 | 9,398,988.01 | 0.3463% | 银汇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按同期同类市场交易价格 | 2,469,280.54 | 0.2081% | 银汇 |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存入存款(金融业务) | 按同期同类市场交易价格 | 2022年度一般存款结算账户日均存款余额7.18亿元 | 9.96% | 不适用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期初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并予以公告,截止报告期,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已超出预计范围,主要原因一是母公司广西投资集团公司向公司购买了415.18万元的医疗物资,比上年同期2.16万元相比增加了413.02万元,二是田七家化逐渐恢复生产,产能高于上年,关联企业采购数量较上年有明显增长,向关联人北海市鑫源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电力本期无发生额,主要原因是:根据行业惯例及公司业务需要,不再与其直接发生采购交易。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无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公司与厦门金牛兴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牛兴业创投”)签订了《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0元对价受让金牛兴业创投持有的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利穗”)份额中的不超过37.5%成为劣后级LP,再与金牛兴业创投和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牛投资”)签订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分别增加对厦门利穗的认缴出资金额,最终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其中,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不超过37.5%,认缴出资额不超过15,000万元;鑫金牛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不超过1%,认缴出资额不超过400万元;金牛兴业创投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不超过61.5%,认缴出资额不超过24,600万元。最终以厦门利穗协助邱宇解决债务问题,合伙企业优先参与邱宇债权的承拍。 根据公司与金牛兴业创投和鑫金牛投资签订的《合伙协议补充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厦门利穗与广投资管于2021年12月6日签订了《债权收益转 | 详见公司司于2021年8月25日、8月27日、2022年4月18日、4月22日、6月1日在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临2021-6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认购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补充 |
让合同》,广投资管将邱宇债权收益权转让至厦门利穗。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鑫金牛投资及金牛兴业创投拟将其各自持有的厦门利穗份额分别转让给广西广投海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晟财富”)及广投资管新设的合伙企业。另外,广投医健及重庆古藏拟入伙厦门利穗。厦门利穗变更合伙人后的出资情况如下:广投资管新设合伙企业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1)出资不超过3.50亿元;中恒集团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LP2)出资1.50亿元;重庆古藏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3)出资0.1665亿元;广投医健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4)出资0.01亿元;海晟财富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0.04亿元。
2022年5月30日,公司与鑫金牛投资、金牛兴业创投、海晟财富、广西德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富投资”,德富投资为广西广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的合伙企业)共同签署了《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份额转让协议》”)。鑫金牛投资、金牛兴业创投将各自持有的厦门利穗份额及对应的权益分别转让给海晟财富和德富投资。同日,厦门利穗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重庆古藏品牌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古藏”)及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医健”)入伙厦门利穗。海晟财富、德富投资、中恒集团、重庆古藏、广投医健签署了新的《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海晟财富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出资400万元,德富投资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1)认缴出资34,014万元,中恒集团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LP2)认缴出资15,000万元,重庆古藏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3)认缴出资1,665万元,广投医健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4)认缴出资100万元。鉴于公司在厦门利穗中由原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调整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自《合伙协议》生效并实施后,公司将不再对厦门利穗进行合并报表企业管理。
让合同》,广投资管将邱宇债权收益权转让至厦门利穗。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鑫金牛投资及金牛兴业创投拟将其各自持有的厦门利穗份额分别转让给广西广投海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晟财富”)及广投资管新设的合伙企业。另外,广投医健及重庆古藏拟入伙厦门利穗。厦门利穗变更合伙人后的出资情况如下:广投资管新设合伙企业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1)出资不超过3.50亿元;中恒集团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LP2)出资1.50亿元;重庆古藏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3)出资0.1665亿元;广投医健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4)出资0.01亿元;海晟财富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0.04亿元。 2022年5月30日,公司与鑫金牛投资、金牛兴业创投、海晟财富、广西德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富投资”,德富投资为广西广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的合伙企业)共同签署了《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份额转让协议》”)。鑫金牛投资、金牛兴业创投将各自持有的厦门利穗份额及对应的权益分别转让给海晟财富和德富投资。同日,厦门利穗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重庆古藏品牌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古藏”)及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医健”)入伙厦门利穗。海晟财富、德富投资、中恒集团、重庆古藏、广投医健签署了新的《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海晟财富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出资400万元,德富投资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1)认缴出资34,014万元,中恒集团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LP2)认缴出资15,000万元,重庆古藏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3)认缴出资1,665万元,广投医健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4)认缴出资100万元。鉴于公司在厦门利穗中由原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调整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自《合伙协议》生效并实施后,公司将不再对厦门利穗进行合并报表企业管理。 |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6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2-2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2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35)。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9日、7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投资资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在委托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2019年9月,公司投资了国海证券卓越319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亿元、投资国海证券卓越31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亿元,合计8亿元,两只资管计划产品于2022年12月17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投资资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41)。鉴于公司资金较为充裕,在正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外,较大部分资金用于银行协定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加强闲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公司拟续作两只资管计划产品。公司和国海证券的控股股东均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国海证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投资国海证券资管计划,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5日、12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续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续作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76)。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宁基地粉针剂车间 | 143,489,197.35 | 2019年4月3日 | 2029年4月2日 | 8,567,863.30 | 租赁协议 | 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 否 | |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宁基地2#、3#仓库 | 84,399,945.06 | 2019年10月1日 | 2024年9月30日 | 9,092,055.93 | 租赁协议 | 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 否 |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宁基地B#、C#宿舍 | 23,089,227.54 | 2019年3月20日 | 2022年8月31日 | 1,577,256.81 | 租赁协议 | 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 否 |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购买中恒集团房地产项目与桂林银行发生借贷关系的全部债务人 | 101,000.00 | 2022-12-1 | 2023-1-2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705,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01,00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2,999,7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44,516,4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44,617,4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2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券商产品 | 自有闲置资金 | 3,000.00 | 63,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非保本收益型 | 40,000.00 | 2019-9-17 | 2023-12-15 | 自有闲置资金 | 5.15% | 4,700.00 | 15,00.00 | 是 | 是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非保本收益型 | 40,000.00 | 2019-9-17 | 2023-12-15 | 自有闲置资金 | 4.63% | 4,800.00 | 5,000.00 | 是 | 是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非保本收益型 | 3,000.00 | 2022-5-11 | 2023-5-11 | 自有闲置资金 | 2.09% | 是 | 是 | ||||||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非保本收益型 | 15,000.00 | 2020-12-4 | 2022-12-2 | 自有闲置资金 | 4.79% | 1,495.89 | 15,0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525,000 | 43,525,000 | 43,525,000 | 1.2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3,525,000 | 43,525,000 | 43,525,000 | 1.2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3,525,000 | 43,525,000 | 43,525,000 | 1.2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475,107,147 | 100.00 | -43,525,000 | -43,525,000 | 3,431,582,147 | 98.7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475,107,147 | 100.00 | -43,525,000 | -43,525,000 | 3,431,582,147 | 98.7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475,107,147 | 100.00 | 3,475,107,147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2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3,637.50万股;2022年12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715.0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过户登记确认书》。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18名激励对象 | 0 | 0 | 36,375,000 | 36,375,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详见说明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39名激励对象 | 0 | 0 | 7,150,000 | 7,15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详见说明 |
合计 | 0 | 0 | 43,525,000 | 43,525,000 | / | / |
说明:
1.首次授予:公司已于2022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内为限售期。
2.预留部分授予: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内为限售期。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2,37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1,025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963,596,802 | 27.73 | 0 | 质押 | 297,794,118 | 国有法人 | |
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 | -600,000 | 69,409,162 | 2.00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49,780,800 | 1.43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钟振鑫 | 0 | 30,881,600 | 0.89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0 | 25,335,000 | 0.73 | 0 | 无 | 其他 |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0 | 25,335,000 | 0.73 | 0 | 无 | 其他 |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0 | 25,335,000 | 0.73 | 0 | 无 | 其他 | ||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3,332,752 | 22,002,248 | 0.63 | 0 | 无 | 其他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3,568,600 | 21,766,400 | 0.63 | 0 | 无 | 其他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2,429,300 | 20,849,800 | 0.60 | 0 | 无 | 其他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4,602,800 | 20,732,200 | 0.60 | 0 | 无 | 其他 |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7,233,900 | 18,101,100 | 0.52 | 0 | 无 | 其他 | ||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7,629,900 | 17,705,100 | 0.51 | 0 | 无 | 其他 | ||
陆晓民 | 1,900,000 | 13,400,000 | 0.39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63,596,802 | 人民币普通股 | 963,596,802 | |||||
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 | 69,409,162 | 人民币普通股 | 69,409,162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9,78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780,800 | |||||
钟振鑫 | 30,88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81,600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25,3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35,000 |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25,3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35,000 |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25,3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35,000 |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22,002,2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2,248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21,76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66,400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20,84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49,800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20,73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32,200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8,10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01,100 |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7,70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05,100 |
陆晓民 | 13,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73,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及放弃表决权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周炼 |
成立日期 | 1996年03月0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能源、矿业、金融业、文化旅游、房地产业、肥料行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制造业的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投集团持有中恒集团27.73%的股份,还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为:1.间接持有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10)50.99%股份;2.直接及间接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33.11%股份;3.直接及间接持有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36)22.34%股份;4.直接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57)0.006%股份;5.直接持有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05)0.007%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秦如培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永证审字(2023)第110007号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恒集团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恒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应对 |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 (四十五),2022年度中恒集团合并营业收入2,713,769,838.72元,比2021年度3,161,843,646.17元减少448,073,807.45元,降幅14.17%,收入确认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由于收入为中恒集团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 (四十五),2022年度中恒集团合并营业收入 2,713,769,838.72元,比2021年度3,161,843,646.17元减少448,073,807.45 元,降幅14.17%,收入确认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由于收入为中恒集团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对与营业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中恒集团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 结合中恒集团各业务板块类型及各商品种类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销售收入及毛利变动的合理性,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针对销售收入真实性的检查,我们实施了具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送货单、签收记录、发票、领用清单等;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5.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执行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收入截止性测试,核对收入确认相关单据时间节点,以确认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等。 |
(二)商誉及商誉减值测试 |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恒集团合并报表中商誉列报金额为320,004,109.06元,中恒集团于2022年末对相应的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111,007,390.14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恒管理层应将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并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因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需依赖管理层的判断,减值评估涉及确定折现率、未来期间销售增长率、毛利率等评估参数,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过程复杂,且商誉减值计提金额较大,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其所基于的假设,受到预期未来市场和经济环境的影响而有可能改变,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企业合并相关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有关合并协议和合并双方的董事会决议等文件、资料,结合企业合并的审计,判断合并是否属于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了解企业合并的目的;检查商誉增加是否真实,如果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判断购买日的确定是否正确。 3.获取企业合并的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结合企业合并的审计,分析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合理性,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 获取或编制商誉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商誉减值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5.复核商誉的计算是否准确。 6.检查管理层是否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7.检查划分的资产组是否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是否都属于经营性资产、负债。 8.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
9.了解资产组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
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
10.分析管理层对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和
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检查相关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11.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
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12.复核外部估值专家对资产组的估值方法
及出具的评估报告。
13. 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商誉所属资产组可
收回金额的计算表;
14. 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
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
15.考虑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的减值以及
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9.了解资产组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
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
10.分析管理层对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和
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检查相关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11.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
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12.复核外部估值专家对资产组的估值方法
及出具的评估报告。
13. 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商誉所属资产组可
收回金额的计算表;
14. 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
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
15.考虑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的减值以及
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其他信息
中恒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恒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恒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恒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恒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
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恒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恒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恒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
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利泽秀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建毅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49,889,659.07 | 3,084,930,212.1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0,407,122.69 | 1,374,804,764.2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214,553.15 | 37,203,696.01 | |
应收账款 | 836,153,269.26 | 570,082,048.0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254,756.31 | 22,767,507.05 | |
预付款项 | 136,105,668.79 | 64,249,673.17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91,224,009.77 | 1,113,926,776.94 | |
其中:应收利息 | 650,339.72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89,839,512.64 | 658,169,320.6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21,068,334.53 | 33,095,275.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6,796,156,886.21 | 6,959,229,274.1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21,950,945.29 | 133,878,299.9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81,099,716.22 | 708,602,967.8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21,458,192.34 | 831,647,668.79 | |
投资性房地产 | 267,072,954.77 | 283,373,773.14 | |
固定资产 | 1,652,205,632.72 | 1,497,515,806.23 | |
在建工程 | 123,160,845.68 | 284,424,748.0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852,425.34 | 121,590.72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704,371.91 | 26,379,798.95 | |
无形资产 | 523,576,350.37 | 469,549,509.00 | |
开发支出 | 56,051,508.39 | 59,396,137.39 | |
商誉 | 320,004,109.06 | 431,011,499.20 | |
长期待摊费用 | 48,098,073.12 | 47,743,128.4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9,200,161.58 | 127,829,506.6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256,690.82 | 29,019,756.5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55,691,977.61 | 4,930,494,190.85 | |
资产总计 | 11,751,848,863.82 | 11,889,723,464.9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48,649,499.00 | 1,277,806,466.2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894,659.73 | 94,551.60 | |
应付账款 | 428,332,198.77 | 525,291,861.63 | |
预收款项 | 3,329,237.52 | 3,393,370.75 | |
合同负债 | 57,032,563.50 | 86,599,689.7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62,682,086.71 | 77,809,213.49 | |
应交税费 | 72,725,772.17 | 50,690,888.45 | |
其他应付款 | 619,515,088.28 | 598,388,548.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9,494,932.13 | ||
应付股利 | 2,428,605.45 | 7,274,604.4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6,113,212.70 | 74,371,455.8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629,778.21 | 14,356,762.70 |
流动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合计 | 2,576,904,096.59 | 2,708,802,809.2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33,514,331.83 | 184,426,448.7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391,937.34 | 19,658,998.16 | |
长期应付款 | 24,653,150.8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3,084,126.76 | 185,154,044.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475,599.56 | 74,464,873.9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6,100,457.99 | 2,761,903.6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85,566,453.48 | 491,119,419.78 | |
负债合计 | 3,462,470,550.07 | 3,199,922,228.9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475,107,147.00 | 3,475,107,14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940,418.01 | 74,644,688.54 | |
减:库存股 | 96,484,675.62 | 150,209,002.73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747,359.02 | 106,880,268.8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37,939,995.89 | 736,764,499.6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65,455,607.87 | 2,380,086,278.2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517,705,852.17 | 6,623,273,879.5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71,672,461.58 | 2,066,527,356.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289,378,313.75 | 8,689,801,235.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751,848,863.82 | 11,889,723,464.97 |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基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21,929,020.07 | 573,350,911.8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1,897,069.51 | 758,405,030.59 |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699,799.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36,575.00 | 239,346.69 | |
其他应收款 | 574,759,184.98 | 241,303,619.3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0,927,523.76 | 151,353,631.4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348,303.83 | 3,366,031.8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06,997,677.15 | 1,729,718,370.7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00,655,639.61 | 3,352,656,595.3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22,754,285.77 | 645,201,235.5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0,701,692.51 | 373,202,511.05 | |
投资性房地产 | 27,970,306.29 | 28,682,224.29 | |
固定资产 | 8,595,574.03 | 9,383,622.25 | |
在建工程 | 23,185.85 | 23,185.8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6,252.04 | 68,019.8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385,876.39 | 4,385,876.3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369,352.12 | 9,152,759.3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38,532,164.61 | 4,422,756,030.01 | |
资产总计 | 6,345,529,841.76 | 6,152,474,400.7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185,255.80 | 3,118,329.05 | |
预收款项 | 2,812,146.52 | 2,881,156.54 | |
合同负债 | 239,951.00 | 1,868,937.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348,368.84 | 10,827,131.13 | |
应交税费 | 211,358.86 | 1,062,897.05 | |
其他应付款 | 133,829,153.78 | 41,988,070.4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53,405.45 | 1,338,780.45 |
持有待售负债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000,000.00 | 12,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0,626,234.80 | 73,746,521.2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57,000,000.00 | 104,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24,267.37 | 28,487,656.7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1,224,267.37 | 132,487,656.70 | |
负债合计 | 571,850,502.17 | 206,234,177.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475,107,147.00 | 3,475,107,14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280,394.35 | 88,004,721.46 | |
减:库存股 | 96,484,675.62 | 150,209,002.73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676,015.16 | 79,159,197.1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37,939,995.89 | 736,764,499.61 | |
未分配利润 | 1,635,512,493.13 | 1,717,413,660.3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773,679,339.59 | 5,946,240,222.8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345,529,841.76 | 6,152,474,400.75 |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基敢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713,769,838.72 | 3,161,843,646.17 | |
其中:营业收入 | 2,713,769,838.72 | 3,161,843,646.17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73,975,368.34 | 3,019,528,037.27 | |
其中:营业成本 | 1,100,829,836.87 | 810,817,377.43 | |
利息支出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6,802,236.09 | 64,751,824.29 | |
销售费用 | 1,125,736,663.42 | 1,623,589,068.76 | |
管理费用 | 324,200,798.42 | 371,890,274.52 | |
研发费用 | 134,855,572.26 | 197,662,219.86 | |
财务费用 | -58,449,738.72 | -49,182,727.59 | |
其中:利息费用 | 81,911,893.78 | 61,907,938.89 | |
利息收入 | 136,123,273.75 | 112,802,131.65 | |
加:其他收益 | 87,203,948.67 | 84,532,200.7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359,765.05 | 154,967,361.6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73,285.38 | 3,853,622.8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073,821.76 | 3,624,949.3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916,594.87 | -54,743,293.4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7,307,138.38 | -245,461,921.4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96,247.85 | 92,693,834.3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3,404,520.46 | 177,928,740.12 | |
加:营业外收入 | 52,570,348.32 | 95,733,959.65 | |
减:营业外支出 | 32,168,015.72 | 42,194,832.6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806,853.06 | 231,467,867.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51,417,178.91 | 58,301,577.9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89,674.15 | 173,166,289.2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89,674.15 | 173,217,644.8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355.64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025,459.61 | 306,918,694.9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635,785.46 | -133,752,405.7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6,133,068.85 | -168,524,911.8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6,132,909.83 | -168,526,299.9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6,132,909.83 | -168,526,299.9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6,132,909.83 | -168,526,299.9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9.02 | 1,388.08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3,743,394.70 | 4,641,377.3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107,450.22 | 138,392,394.9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6,635,944.48 | -133,751,017.6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31 | 0.089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31 | 0.089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基敢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859,289.58 | 21,545,288.19 | |
减:营业成本 | 7,121,082.15 | 12,197,260.89 | |
税金及附加 | 1,104,764.87 | 1,238,743.41 | |
销售费用 | 27,035.25 | 2,564.94 | |
管理费用 | 56,703,817.92 | 73,593,173.37 | |
研发费用 | 1,941,747.60 |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 | -19,672,409.74 | -26,639,834.5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561,166.21 | 6,342,750.00 | |
利息收入 | 35,258,769.32 | 33,008,520.86 | |
加:其他收益 | 505,240.47 | 870,288.3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867,610.81 | 1,199,250,580.3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04,358.45 | 12,628,735.1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567,018.03 | -7,317,096.6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982.63 | 1,548,970.7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584.1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578,435.23 | 1,153,564,375.30 | |
加:营业外收入 | 5,278,951.60 | 33,368.82 | |
减:营业外支出 | 9,045,457.99 | 4,707,548.9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811,928.84 | 1,148,890,195.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48,348.20 | -367,584.7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60,277.04 | 1,149,257,779.9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60,277.04 | 1,149,257,779.9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1,835,212.35 | -206,040,540.5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1,835,212.35 | -206,040,540.5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1,835,212.35 | -206,040,540.5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9,474,935.31 | 943,217,239.3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基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30,114,544.35 | 3,729,012,751.9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832,997.59 | 9,750,753.9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6,089,921.80 | 969,868,936.6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66,037,463.74 | 4,708,632,442.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11,445,791.32 | 941,834,680.6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
金
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8,989,538.63 | 469,956,310.0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3,036,930.78 | 519,719,731.0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32,655,649.76 | 2,853,858,391.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36,127,910.49 | 4,785,369,113.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090,446.75 | -76,736,671.0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62,320,968.17 | 216,079,871.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2,171,604.64 | 87,478,836.2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068,834.59 | 245,061,714.4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8,296,694.6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7,581.74 | 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0,638,989.14 | 630,917,116.3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1,609,294.56 | 285,585,151.7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702,500.00 | 162,867,295.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78.13 | 16,516,865.5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7,315,072.69 | 464,969,312.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323,916.45 | 165,947,804.1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287,000.00 | 314,319,200.11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620,000.00 | 296,464,554.1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32,437,010.59 | 1,504,502,774.7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708,676.99 | 133,381,079.5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9,432,687.58 | 1,952,203,054.4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65,482,597.84 | 1,577,106,770.0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4,129,030.29 | 382,229,038.8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760,623.98 | 29,783,81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88,864.91 | 272,366,930.8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50,400,493.04 | 2,231,702,739.7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032,194.54 | -279,499,685.2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98,965.29 | -912,964.2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5,064,629.53 | -191,201,516.4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0,543,158.28 | 3,271,744,674.7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95,607,787.81 | 3,080,543,158.28 |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基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152,814.87 | 9,720,541.4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260,634.25 | 3,496,117.3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110,646.48 | 76,096,309.4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524,095.60 | 89,312,968.1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09,953.50 | 1,341,458.3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572,876.48 | 46,230,460.3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30,620.01 | 7,696,424.9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782,856.05 | 315,786,023.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796,306.04 | 371,054,367.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7,789.56 | -281,741,399.3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7,750,818.54 | 61,783,203.2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590,120.34 | 1,496,834,007.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250.79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000,000.00 | 26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4,390,189.67 | 1,818,617,211.1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1,417.97 | 1,313,937.7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8,250,000.00 | 1,250,132,818.18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7,000,000.00 | 62,705,501.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5,481,417.97 | 1,314,152,257.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91,228.30 | 504,464,953.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2,667,000.00 | 1,506,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2,667,000.00 | 1,506,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000,000.00 | 42,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7,173,875.39 | 300,910,700.8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51,577.62 | 205,672.6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725,453.01 | 343,116,373.5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941,546.99 | -341,610,373.5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8,578,108.25 | -118,886,818.9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3,350,911.82 | 692,237,730.7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1,929,020.07 | 573,350,911.82 |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基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475,107,147.00 | 74,644,688.54 | 150,209,002.73 | 106,880,268.85 | 736,764,499.61 | 2,380,086,278.25 | 6,623,273,879.52 | 2,066,527,356.46 | 8,689,801,235.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75,107,147.00 | 74,644,688.54 | 150,209,002.73 | 106,880,268.85 | 736,764,499.61 | 2,380,086,278.25 | 6,623,273,879.52 | 2,066,527,356.46 | 8,689,801,235.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704,270.53 | -53,724,327.11 | -96,132,909.83 | 1,175,496.28 | -14,630,670.38 | -105,568,027.35 | -294,854,894.88 | -400,422,922.23 |
(一)
综合收益总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6,132,909.83 | 79,025,459.61 | -17,107,450.22 | -66,635,944.48 | -83,743,394.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704,270.53 | -53,724,327.11 | 4,020,056.58 | -228,218,950.40 | -224,198,893.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945,836.77 | 26,945,836.7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3,724,327.11 | -53,724,327.11 | |||||||||||||
4.其他 | 4,020,056.58 | 4,020,056.58 | -255,164,787.17 | -251,144,730.59 | |||||||||||
(三)利润分配 | 1,175,496.28 | -93,656,129.99 | -92,480,633.71 | -92,480,633.7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75,496.28 | -1,175,496.2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2,480,633.71 | -92,480,633.71 | -92,480,633.71 |
4.其他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
其他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75,107,147.00 | 24,940,418.01 | 96,484,675.62 | 10,747,359.02 | 737,939,995.89 | 2,365,455,607.87 | 6,517,705,852.17 | 1,771,672,461.58 | 8,289,378,313.75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475,107,147.00 | 76,976,515.40 | 150,209,002.73 | 275,406,568.82 | 621,838,721.62 | 2,550,426,996.44 | 6,849,546,946.55 | 1,378,205,980.74 | 8,227,752,927.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75,107,147.00 | 76,976,515.40 | 150,209,002.73 | 275,406,568.82 | 621,838,721.62 | 2,550,426,996.44 | 6,849,546,946.55 | 1,378,205,980.74 | 8,227,752,927.29 | ||||||
三、本期增减 | -2,331,826.86 | -168,526,299.97 | 114,925,777.99 | -170,340,718.19 | -226,273,067.03 | 688,321,375.72 | 462,048,308.69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8,526,299.97 | 306,918,694.92 | 138,392,394.95 | -133,751,017.64 | 4,641,377.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31,826.86 | -2,331,826.86 | 754,347,709.08 | 752,015,882.2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31,826.86 | -2,331,826.86 | 386,727,316.91 | 384,395,490.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67,620,392.17 | 367,620,392.17 | |||||||||||||
(三)利润分配 | 114,925,777.99 | -409,493,728.83 | -294,567,950.84 | -41,000.00 | -294,608,950.8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4,925,777.99 | -114,925,777.99 | |||||||||||||
2.提取一般风 |
险准备
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4,567,950.84 | -294,567,950.84 | -41,000.00 | -294,608,950.8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 |
专项储备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7,765,684.28 | -67,765,684.28 | 67,765,684.2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75,107,147.00 | 74,644,688.54 | 150,209,002.73 | 106,880,268.85 | 736,764,499.61 | 2,380,086,278.25 | 6,623,273,879.52 | 2,066,527,356.46 | 8,689,801,235.98 |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基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475,107,147.00 | 88,004,721.46 | 150,209,002.73 | 79,159,197.19 | 736,764,499.61 | 1,717,413,660.30 | 5,946,240,222.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75,107,147.00 | 88,004,721.46 | 150,209,002.73 | 79,159,197.19 | 736,764,499.61 | 1,717,413,660.30 | 5,946,240,222.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724,327.11 | -53,724,327.11 | -91,835,212.35 | 1,175,496.28 | -81,901,167.17 | -172,560,883.24 |
(一)综合收
益总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1,835,212.35 | 12,360,277.04 | -79,474,935.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3,724,327.11 | -53,724,327.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3,724,327.11 | -53,724,327.1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3,724,327.11 | 53,724,327.1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75,496.28 | -94,261,444.21 | -93,085,947.9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75,496.28 | -1,175,496.2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085,947.93 | -93,085,947.9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75,107,147.00 | 34,280,394.35 | 96,484,675.62 | -12,676,015.16 | 737,939,995.89 | 1,635,512,493.13 | 5,773,679,339.59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475,107,147.00 | 88,004,721.46 | 150,209,002.73 | 285,199,737.76 | 621,838,721.62 | 977,649,609.20 | 5,297,590,934.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75,107,147.00 | 88,004,721.46 | 150,209,002.73 | 285,199,737.76 | 621,838,721.62 | 977,649,609.20 | 5,297,590,934.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6,040,540.57 | 114,925,777.99 | 739,764,051.10 | 648,649,288.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6,040,540.57 | 1,149,257,779.93 | 943,217,239.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4,925,777.99 | -409,493,728.83 | -294,567,950.8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4,925,777.99 | -114,925,777.9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4,567,950.84 | -294,567,950.8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
备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75,107,147.00 | 88,004,721.46 | 150,209,002.73 | 79,159,197.19 | 736,764,499.61 | 1,717,413,660.30 | 5,946,240,222.83 |
公司负责人:莫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万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基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发行上市及股本等基本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原名广西梧州中恒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第1幢。本公司系1993年4月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3]63号文件批准,由梧州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梧州市地产发展公司、梧州市建筑设计院作为发起人,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1993年7月28日,本公司经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9913602-7。1993年12月14日,本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3]158号文件批复,更名为广西梧州市中房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2月4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6]49号文件批复,更至现用名称,并于1997年1月2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2000年10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138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于10月27日,成功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500万股(1元/股)。2000年11月30日,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发行后,本公司股本为12,671.76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2,671.76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500001000943。
2010年5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669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00万股新股。2010年6月10日,本公司实际发行新增股份为1,200万股。
2014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1092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134,900股新股。2014年11月13日,本公司实际发行新增股份为66,621,521股。
2015年9月16日,本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1,158,369,049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红股13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共计送转股份2,316,738,098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475,107,147元,股本总额为3,475,107,147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4001982304689;股本情况详见附注。
(2)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第1幢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第1幢
(3)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项目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药品生产与销售、食品加工与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项目投资。
(4)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本公司母公司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详见附注。
(5)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经董事会于2023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四十一家,详见本附注,本附注中各子公司简称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简称 |
1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梧州制药 |
2 |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恒中药材 |
3 | 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 | 中恒医药 |
4 | 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 双钱实业 |
5 | 梧州双钱保健食品罐头有限公司 | 双钱保健 |
6 |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中恒投资 |
7 | 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 | 肇庆制药 |
8 | 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 肇庆双钱 |
9 | 南宁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 南宁双钱实业 |
10 | 广西双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双钱健康 |
11 | 广西中恒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 中恒创新医药 |
12 | 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中恒医疗科技 |
13 | 广西中恒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中恒医药集团 |
14 | 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 | 广投医药 |
15 | 广西中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恒置业 |
16 | 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恒同德 |
17 |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 田七家化 |
18 | 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 莱美医药 |
19 | 重庆莱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重庆医疗器械 |
序号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简称 |
20 | 湖南康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湖南医疗器械 |
21 | 重庆市莱美聚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莱美聚德 |
22 | 重庆市莱美臻宇医药有限公司 | 莱美臻宇 |
23 | 爱甲专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爱甲专线 |
24 | 成都武侯甲如爱诊所有限公司 | 成都甲如爱 |
25 | 成都天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天毅健康管理 |
26 | 成都武侯天毅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 天毅互联网医院 |
27 | 杭州甲如爱西医诊所有限公司 | 杭州甲如爱 |
28 | 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 莱美隆宇 |
29 | 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康源 |
30 | 北京药花飘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药花飘香 |
31 | 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金星药业 |
32 | 四川瀛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瀛瑞医药 |
33 | 西藏莱美德济医药有限公司 | 莱美德济 |
34 | 广州赛富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赛富健康 |
35 | 海南莱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海南医疗器械 |
36 | 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康德赛 |
37 | 常州莱美青枫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莱美青枫 |
38 | 北京蓝天共享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蓝天共享 |
39 | 莱美(香港)有限公司 | 莱美香港 |
40 | 重庆钨石知源生物医药知识产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钨石投资 |
41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莱美药业 |
(2)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新增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简称 | 备注 |
1 | 重庆市莱美臻宇医药有限公司 | 莱美臻宇 | 新设成立 |
2 | 成都天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天毅健康管理 | 新设成立 |
3 | 成都武侯天毅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 天毅互联网医院 | 新设成立 |
4 | 杭州甲如爱西医诊所有限公司 | 杭州甲如爱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本期减少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简称 | 报告时间 | 备注 |
1 | 蝴蝶管家(成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蝴蝶管家 | 2022年1-10月 | 注销 |
2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恒建筑 | 2022年1-12月 | 注销 |
3 | 文山云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文山云桂 | 2022年1-11月 | 注销 |
4 | 广西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西利穗 | 2022年1-5月 | 成本法转权益法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消;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量,涉及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确定企业合并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经复核后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编制时将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重要投资、往来、存货购销等内部交易及其未实现利润抵销后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本期收益。如果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合并前先按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调整子公司会计报表。
3.报告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一项由本公司作为一个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两类: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享有与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1.合营安排的认定
只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一项安排就可以被认定为合营安排,并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
2.重新评估
如果法律形式、合同条款等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变化,合营安排参与方应当对合营安排进行重新评估:一是评估原合营方是否仍对该安排拥有共同控制权;二是评估合营安排的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3.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1)共同经营中,合营方的会计处理
①一般会计处理原则
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是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是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是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是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是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可能将其自有资产用于共同经营,如果合营方保留了对这些资产的全部所有权或控制权,则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与合营方自有资产的会计处理并无差别。
合营方也可能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购买资产来投入共同经营,并共同承担共同经营的负债,此时,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在这些资产和负债中的利益份额。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来确认在相关固定资产中的利益份额,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来确认在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中的份额。
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合营方应确认按照上述原则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企业的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但合营方对于因其他股东未按约定向合营安排提供资金,按照我
国相关法律或相关合同约定等规定而承担连带责任的,从其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②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共同经营将相关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或相关资产消耗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共同经营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应当仅确认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利得或损失。交易表明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损失准则”)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③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合营方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不应当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该合营方应享有的部分。即此时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④合营方取得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的利益份额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取得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且该共同经营构成业务时,应当按照企业合并准则等相关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其他相关准则的规定不能与合营安排准则的规定相冲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合并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该共同经营是否构成业务。该处理原则不仅适用于收购现有的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也适用于与其他参与方一起设立共同经营,且由于有其他参与方注入既存业务,使共同经营设立时即构成业务。
(2)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比照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即,共同经营的参与方,不论其是否具有共同控制,只要能够享有共同经营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义务,对在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采用与合营方相同的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利益份额进行会计处理。
4.关于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中,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核算其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核算其对该合
营企业的投资;对该合营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核算其对该合营企业的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工具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
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参考标准:期末单项余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
组合4(保证金类组合) | 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员工借支款等其他应收款 |
(2)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组合) | 预计存续期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预计存续期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预计存续期 |
组合4(保证金类组合) | 预计存续期 |
(3)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85 | 0.72 |
1-2年(含2年) | 13.68 | 6.19 |
2-3年(含3年) | 35.12 | 54.50 |
3-4年(含4年) | 75.14 | 90.04 |
4-5年(含5年) | 10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组合3(关联方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组合4(保证金类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工程施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本公司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品种法,直接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开发间接费用按一定比例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相关开发产品成本。发出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期末存货的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办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6.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
(1)为转让、出租而开发的商品性土地:其费用支出单独构成土地的开发成本。
(2)为开发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开发的自用土地:其费用可分清负担对象的,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分不清负担对象或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先通过土地开发成本科目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按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
7.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1)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能分清并直接计入某个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不能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通过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科目进行归集,于开发完成后再按分配标准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
(2)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在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科目进行归集,不再按分配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
8.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的摊销方法。
(1)出租开发产品:出租房屋根据账面原值和摊销率,按季度计提摊销额。摊销额作为出租房屋经营期间的费用,计入当期经营成本。出租房屋摊销率按照公司同类结构房屋的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确定。
(2)周转房:周转房损耗价值的摊销采用平均年限摊销法,按使用期限计提每月摊销额。摊销额作为开发期间的费用,计入土地、房屋的开发成本。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务而收取合同价款,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企业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在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确认为应收账款或长期应收款。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在尚未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之前收取合同对价,与此同时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当本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且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处置组,自其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
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③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同时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1.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1)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15-50 | 3-5 | 6.47-1.90 |
房屋建筑物 | 15-40 | 3-5 | 6.47-2.38 |
(2)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中的“资产减值”。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
2.固定资产折旧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15-40 | 3-5 | 6.47-2.38 | |
机器设备 | 5-14 | 3-5 | 19.40-6.79 | |
运输工具 | 6-12 | 3-5 | 16.17-7.92 | |
其他设备 | 3-15 | 3-5 | 32.33-6.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指兴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按实际成本入账,其中包括直接建筑及安装成本,以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暂估结转为固定资产,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开始按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待工程竣工决算后,按竣工决算的金额调整原暂估金额,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构成的资产。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生物资产的确定标准
(1)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2)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生物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生物资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本公司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该资产在收获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2)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各类生物资产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后,确定折旧率。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生物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并且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入账。
1.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该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期内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需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分别为:
类别 | 摊销年限 |
土地使用权 | 15-50 |
软件 | 10 |
其他 | 2-20 |
本公司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期内摊销。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在尚未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之前收取合同对价,与此同时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当本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
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际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售后回租
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3%、5%、6%、9%、13% |
消费税 | 应税销售收入 | 10%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5%(税率20%,应纳所得额减按25%)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 | 2% |
土地增值税 |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应纳税增值额 | 30%-60% |
房产税 | 自用房产扣除30%的余值和出租房产租金收入 | 1.2%、12% |
利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6.50% |
注:除湖南医疗器械和湖南康源浏阳本部按5%的税率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其他纳税主体均按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 25% |
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 | 25% |
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 | 15% |
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 | 25% |
广西中恒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 25% |
广西中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 |
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适用 |
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 15% |
梧州双钱保健食品罐头有限公司 | 25% |
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 25% |
南宁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 25% |
广西双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5% |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 |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 25% |
广西中恒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5%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 |
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 15% |
重庆莱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税率20%,应纳所得额减按25%) |
湖南康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5% |
重庆市莱美聚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5%(税率20%,应纳所得额减按25%) |
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 | 15% |
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25% |
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 15% |
莱美(香港)有限公司 | 16.5%(利得税) |
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四川瀛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西藏莱美德济医药有限公司 | 15% |
常州莱美青枫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不适用 |
北京蓝天共享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5% |
爱甲专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5% |
成都武侯甲如爱诊所有限公司 | 25% |
北京药花飘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税率20%,应纳所得额减按25%) |
广州赛富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适用 |
重庆市莱美臻宇医药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甲如爱西医诊所有限公司 | 20% |
成都天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 |
成都武侯天毅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 20% |
先赞医疗器械(海南)有限公司 | 20% |
重庆钨石知源生物医药知识产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适用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双钱实业、梧州制药、梧州中恒医药、莱美药业、莱美医药、莱美隆宇和莱美德济符合规定, 2022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文件国科火字【2019】217号文,湖南康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3.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中恒置业享受该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在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中恒置业、中恒医药集团、中恒创新医药享受该政策。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461.90 | 4,867.46 |
银行存款 | 3,549,861,169.70 | 2,940,657,898.25 |
其他货币资金 | 24,027.47 | 144,267,446.40 |
合计 | 3,549,889,659.07 | 3,084,930,212.1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担保保证金 | 4,236,925.00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824,371.26 | |
冻结银行存款 | 51,457,500.00 | 150,128.83 |
合 计 | 54,281,871.26 | 4,387,053.83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0,407,122.69 | 1,374,804,764.25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 | 650,407,122.69 | 1,374,804,764.25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 650,407,122.69 | 1,374,804,764.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国海证券投资关联方国海证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在委托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总期限不超过39个月,其中投资期3个月,存续期36个月。2022年本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该资产管理计划总期限由39个月修改成51个月,到期日为2023年12月15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资产管理产品公允价值为 620,026,400.55元,其中本金为600,000,000.00元。
注2:根据本公司2022年4月总裁办公会议纪要,同意本公司投资申万宏源恒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围绕二级市场医疗、医药、大健康领域相关行业的优质公司进行投资。根据《申万宏源恒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资产管理计划委托期限为1年,到期后可展期,经管理人、投资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资管计划产品公允价值为30,380,722.14元,其中本金30,000,000.00元。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537,969.15 | 36,434,955.31 |
商业承兑票据 | 1,676,584.00 | 768,740.70 |
合计 | 6,214,553.15 | 37,203,696.0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9,211,267.43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9,211,267.43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48,769.15 | 100.00 | 34,216.00 | 0.55 | 6,214,553.15 | 37,226,655.31 | 100.00 | 22,959.30 | 0.06 | 37,203,696.01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10,800.00 | 27.38 | 34,216.00 | 2.00 | 1,676,584.00 | 791,700.00 | 2.13 | 22,959.30 | 2.90 | 768,740.70 |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4,537,969.15 | 72.62 | 4,537,969.15 | 36,434,955.31 | 97.87 | 36,434,955.31 | ||||
合计 | 6,248,769.15 | / | 34,216.00 | / | 6,214,553.15 | 37,226,655.31 | / | 22,959.30 | / | 37,203,696.0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22,959.30 | 34,216.00 | 22,959.30 | 34,216.00 | |
合计 | 22,959.30 | 34,216.00 | 22,959.30 | 34,216.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796,834,506.07 | |
1年以内小计 | 796,834,506.07 |
1至2年 | 48,243,342.68 |
2至3年 | 5,438,766.0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474,849.10 |
4至5年 | 3,490,533.18 |
5年以上 | 23,087,593.91 |
合计 | 881,569,590.9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980,728.93 | 0.91 | 6,917,128.93 | 86.67 | 1,063,600.00 | 8,055,480.57 | 1.30 | 8,055,480.57 | 100.00 | |
其中: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980,728.93 | 0.91 | 6,917,128.93 | 86.67 | 1,063,600.00 | 8,055,480.57 | 1.30 | 8,055,480.5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73,588,862.03 | 99.09 | 38,499,192.77 | 4.41 | 835,089,669.26 | 613,988,870.48 | 98.70 | 43,906,822.43 | 7.15 | 570,082,048.05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73,588,862.03 | 99.09 | 38,499,192.77 | 4.41 | 835,089,669.26 | 613,988,870.48 | 98.70 | 43,906,822.43 | 7.15 | 570,082,048.05 |
合计 | 881,569,590.96 | 100 | 45,416,321.70 | 5.15 | 836,153,269.26 | 622,044,351.05 | 100 | 51,962,303.00 | 8.35 | 570,082,048.0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98,220.00 | 98,220.00 | 100.00 | 预计不能收回 |
客户二 | 51,658.56 | 51,658.56 | 100.00 | 预计不能收回 |
客户三 | 3,237,036.10 | 3,237,036.10 | 100.00 | 预计不能收回 |
客户四 | 23,754.10 | 23,754.10 | 100.00 | 预计不能收回 |
客户五 | 3,001,474.00 | 3,001,474.00 | 100.00 | 预计不能收回 |
客户六 | 54,415.97 | 54,415.97 | 100.00 | 预计不能收回 |
客户七 | 1,329,500.00 | 265,900.00 | 20.00 | 判决书预测 |
客户八 | 184,670.20 | 184,670.20 | 100.00 | 预计不能收回 |
合计 | 7,980,728.93 | 6,917,128.93 | 86.6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796,815,444.17 | 6,802,983.78 | 0.85 |
1至2年 (含2年) | 47,128,234.38 | 6,445,606.75 | 13.68 |
2至3年 (含3年) | 5,058,766.02 | 1,776,774.25 | 35.12 |
3至4年 (含4年) | 4,474,849.10 | 3,362,259.63 | 75.14 |
4至5年 (含5年)
4至5年 (含5年) | 3,490,533.18 | 3,490,533.18 | 100.00 |
5年以上 | 16,621,035.18 | 16,621,035.18 | 100.00 |
合计 | 873,588,862.03 | 38,499,192.77 | 4.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1,962,303.00 | 682,646.66 | 5,639,706.12 | 1,588,921.84 | 45,416,321.70 | |
合计 | 51,962,303.00 | 682,646.66 | 5,639,706.12 | 1,588,921.84 | 45,416,321.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588,921.8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九 | 43,200,000.00 | 4.90 | |
客户十 | 41,679,991.90 | 4.73 | |
客户十一 | 39,198,560.55 | 4.45 | |
客户十二 | 30,016,800.00 | 3.40 | |
客户十三 | 28,590,299.15 | 3.24 | 9,586,124.92 |
合计 | 182,685,651.60 | 20.72 | 9,586,124.9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5,254,756.31 | 22,767,507.05 |
合计 | 15,254,756.31 | 22,767,507.0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698,419.83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5,698,419.83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1,052,091.45 | 96.29 | 57,121,564.97 | 88.91 |
1至2年 | 3,461,548.38 | 2.54 | 5,095,308.56 | 7.93 |
2至3年 | 1,204,080.57 | 0.88 | 957,880.18 | 1.49 |
3年以上 | 387,948.39 | 0.29 | 1,074,919.46 | 1.67 |
合计 | 136,105,668.79 | 100.00 | 64,249,673.17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13,574,034.08 | 9.97 |
供应商二 | 9,403,725.22 | 6.91 |
供应商三
供应商三 | 8,551,520.00 | 6.28 |
供应商四 | 5,500,000.00 | 4.04 |
供应商五 | 4,728,473.20 | 3.47 |
合计 | 41,757,752.50 | 30.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650,339.72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91,224,009.77 | 1,113,276,437.22 |
合计 | 891,224,009.77 | 1,113,926,776.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企业间的借款 | 650,339.72 | |
合计 | 650,339.72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43,162,951.95 | |
1年以内小计 | 343,162,951.95 |
1至2年 | 605,200,115.97 |
2至3年 | 15,429,167.4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5,061,974.08 |
4至5年 | 19,152,188.86 |
5年以上 | 60,233,038.41 |
合计 | 1,078,239,436.7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0,867,666.68 | 11,483,198.52 |
备用金借支 | 2,772,856.75 | 1,476,945.89 |
代收代付款项 | 1,750,958.55 | 2,366,178.28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062,847,954.74 | 1,235,219,808.38 |
合计 | 1,078,239,436.72 | 1,250,546,131.0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0,593,935.12 | 60,641,489.73 | 56,034,269.00 | 137,269,693.85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650,601.11 | 7,650,601.11 | ||
--转入第三阶段 | -971,449.45 | - | 971,449.45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323,330.84 | 39,155,042.43 | 17,532,663.86 | 50,364,375.45 |
本期转回
本期转回 | 316,428.92 | 185,548.90 | - | 501,977.82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 116,664.53 | - | 116,664.53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332,124.80 | 107,144,919.84 | 74,538,382.31 | 187,015,426.9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16,664.53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四十四 | 土地款 | 513,467,995.68 | 1-2年 | 48.44 | |
客户四十五 | 借款 | 36,891,901.06 | 1-2年 | 3.48 | 36,891,901.06 |
客户四十六 | 政府补助款 | 34,559,185.19 | 1年以内 | 3.26 | |
客户四十七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26,998,329.27 | 0-2年 | 2.55 | |
客户四十八 | 股权转让相关款项 | 23,501,540.72 | 1-2年 | 2.22 | 17,178,681.45 |
合计 | / | 635,418,951.92 | / | 59.95 | 54,070,582.5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客户四十九 | 企业发展金 | 34,559,185.19 | 1年以内 | 预计收取时间:2023年,预计收取 |
金额:34,559,185.19,依据:《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1+N政策的实施意见》。
金额:34,559,185.19,依据:《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1+N政策的实施意见》。
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种 类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55,302,571.50 | 14.40 | 141,135,603.74 | 90.88 | 14,166,967.76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11,919,627.49 | 10.38 | 45,879,823.21 | 40.99 | 66,039,804.28 |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 811,017,237.73 | 75.22 | 811,017,237.73 | ||
合 计 | 1,078,239,436.72 | 100.00 | 187,015,426.95 | 17.34 | 891,224,009.77 |
(续)
种 类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4,566,367.48 | 2.76 | 34,566,367.48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37,923,564.23 | 75.00 | 102,703,326.37 | 10.95 | 835,220,237.86 |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 278,056,199.36 | 22.24 | 278,056,199.36 | ||
合 计 | 1,250,546,131.07 | 100.00 | 137,269,693.85 | 10.98 | 1,113,276,437.22 |
(1)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客户十四 | 36,891,901.06 | 36,891,901.06 | 1-2年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十五 | 23,501,540.72 | 17,178,681.45 | 1-2年 | 73.1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十六 | 16,419,817.36 | 16,419,817.36 | 4-5年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十七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债务人名称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客户十八 | 12,560,233.06 | 12,560,233.06 | 1-2年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十九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3-4年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十 | 10,000,000.00 | 4,000,000.00 | 2-3年 | 4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十一 | 8,981,927.75 | 8,981,927.75 | 3-4年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十二 | 7,672,818.07 | 7,672,818.07 | 3-4年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十三 | 3,200,000.00 | 3,200,0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十四 | 2,000,000.00 | 1,461,919.59 | 1-2年 | 73.1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十五 | 1,930,000.00 | 1,930,000.00 | 1-2年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十六 | 1,519,648.45 | 213,620.37 | 3-4年 | 14.06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十七 | 719,547.75 | 719,547.75 | 5年以上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十八 | 560,000.00 | 560,0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十九 | 545,550.14 | 545,550.14 | 5年以上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三十 | 391,284.64 | 391,284.64 | 3-4年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三十一 | 153,861.60 | 153,861.60 | 5年以上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三十二 | 89,740.00 | 89,740.00 | 1-2年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三十三 | 57,530.00 | 57,530.00 | 5年以上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三十四 | 49,875.00 | 49,875.00 | 5年以上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三十五 | 37,295.90 | 37,295.90 | 5年以上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三十六 | 10,000.00 | 10,0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三十七 | 10,000.00 | 10,000.00 | 1-2年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合 计 | 155,302,571.50 | 141,135,603.74 | —— | —— |
(3)组合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 | 48,235,136.22 | 349,172.89 | 0.72 |
1至2年(含2年) | 18,343,049.29 | 1,136,228.05 | 6.19 |
2至3年(含3年) | 1,556,397.29 | 848,186.10 | 54.50 |
3至4年(含4年) | 2,390,737.81 | 2,152,502.82 | 90.04 |
4至5年(含5年) | 2,340,663.36 | 2,340,663.36 | 100.00 |
5年以上 | 39,053,643.52 | 39,053,069.99 | 100.00 |
合 计 | 111,919,627.49 | 45,879,823.21 | 40.99 |
确定上述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三、(十一)。
5.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组合名称 | 期末账面余额 | 不计提的原因 |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513,467,995.68 | 足额抵押,无回收风险 |
莱美德济代理业务债权 | 250,290,066.50 | 无回收风险 |
拉萨经发局 | 34,559,185.19 | 无回收风险 |
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 | 期末账面余额 | 不计提的原因 |
湖南艾丁格尔科技有限公司 | 5,747,190.36 | 无回收风险 |
金鸡镇人民政府 | 1,440,000.00 | 无回收风险 |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 | 5,512,800.00 | 无回收风险 |
合计 | 811,017,237.73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73,762,995.71 | 14,552,765.49 | 259,210,230.22 | 334,456,357.28 | 30,518,557.54 | 303,937,799.74 |
在产品 | 18,015,393.52 | 862,764.24 | 17,152,629.28 | 20,171,809.10 | 709,220.00 | 19,462,589.10 |
库存商品 | 206,580,560.32 | 5,853,384.38 | 200,727,175.94 | 136,513,145.79 | 5,372,793.43 | 131,140,352.36 |
周转材料 | 41,759,703.35 | 137,793.86 | 41,621,909.49 | 39,848,127.85 | 137,912.78 | 39,710,215.07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14,665,391.60 | - | 14,665,391.60 | 6,242,376.49 | 6,242,376.49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23,071,448.01 | 282,005.62 | 22,789,442.39 | 4,417,121.84 | 282,005.62 | 4,135,116.22 |
开发成本 | 65,602,466.11 | - | 65,602,466.11 | 59,709,102.88 | 59,709,102.88 | |
委托加工物资 | 2,614,986.51 | - | 2,614,986.51 | 2,187,240.26 | 2,187,240.26 | |
开发产品 | 65,609,506.72 | 284,449.07 | 65,325,057.65 | 91,928,977.63 | 284,449.07 | 91,644,528.56 |
在途物资 | 128,423.45 | - | 128,423.45 | |||
委托代销商品 | 1,800.00 | 1,800.00 | ||||
合计 | 711,812,675.30 | 21,973,162.66 | 689,839,512.64 | 695,474,259.12 | 37,304,938.44 | 658,169,320.6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0,518,557.54 | 439,773.97 | 16,405,566.02 | 14,552,765.49 | ||
在产品 | 709,220.00 | 153,544.24 | 862,764.24 |
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 | 5,372,793.43 | 1,437,347.56 | 956,756.61 | 5,853,384.38 | ||
周转材料 | 137,912.78 | 118.92 | 137,793.86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282,005.62 | 282,005.62 | ||||
开发产品 | 284,449.07 | 284,449.07 | ||||
合计 | 37,304,938.44 | 2,030,665.77 | 17,362,441.55 | 21,973,162.6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已完工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恒祥豪苑 | 2011年 | 24,878,958.55 | 689,772.45 | 25,568,731.00 | ||
东山冲小区 | 2001年 | 179,611.89 | 179,611.89 | |||
恒祥花苑一期 | 2001年 | 186,962.58 | 186,962.58 | |||
恒祥花苑二期 | 2007年 | 4,004,086.46 | 4,004,086.46 | |||
步埠小区 | 1996年 | 284,449.07 | 284,449.07 | 284,449.07 | ||
旺甫豪苑 | 2014年 | 41,319,956.12 | 195124.94 | 6,129,415.34 | 35,385,665.72 | |
中恒建材项目1-6号楼 | 2014年 | 21,074,952.96 | 21,074,952.96 | |||
合计 | 91,928,977.63 | 884,897.39 | 27,204,368.30 | 65,609,506.72 | 284,449.07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 | 14,083,311.99 | 30,832,706.60 |
预缴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 6,984,273.82 | 2,245,518.7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6,301.88 | |
其他 | 748.72 | 748.68 |
合计 | 21,068,334.53 | 33,095,275.8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53,693.12 | 535,713.87 | 40,689,406.99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704,346.54 | -8,057.98 | 20,696,288.56 | 19,409,921.09 | |||||||
深圳天毅莱美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84,505.74 | 2,260.07 | 1,686,765.81 | ||||||||
湖南迈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249,446.91 | 1,071,515.45 | 6,320,962.36 | ||||||||
湖南慧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231,865.57 | 3,090,519.14 | 5,322,384.71 | ||||||||
重庆莱美上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5,461.33 | 28,758.78 | -106,702.55 | ||||||||
南宁汇友兴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394,890.12 | 4,634,720.73 | 39,029,610.85 | ||||||||
西藏健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78,866.76 | -78,866.76 |
广西阿格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阿格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8,655,144.95 | -3,856,311.58 | 44,798,833.37 | ||||||||
广西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644.58 | 139,478,118.74 | 139,546,763.32 | ||||||||
重庆比邻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0.00 | -617,635.57 | 39,382,364.43 | ||||||||
四川莱普欣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0 | 2,045.31 | 302,045.31 | ||||||||
西藏奥斯必秀医药有限公司 | 3,750,000.00 | -164,559.33 | 3,585,440.67 | ||||||||
小计 | 157,288,221.04 | 44,050,000.00 | 28,758.78 | 4,573,285.38 | 139,478,118.74 | 345,360,866.38 | 23,409,921.09 | ||||
合计 | 157,288,221.04 | 44,050,000.00 | 28,758.78 | 4,573,285.38 | 139,478,118.74 | 345,360,866.38 | 23,409,921.09 |
注:广西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期由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其他变动139,478,118.74元,其中150,000,000.00元为初始投资额,-9,747,263.38元为成本法转权益法产生的投资收益,-605,314.22元为本期留存收益变动,-169,303.66元为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追溯调整。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市公司股票 | ||
—国海证劵 | 522,754,285.77 | 645,201,235.59 |
—Oramed Pharmaceuticals Inc. | 58,345,430.45 | 63,401,732.22 |
合计 | 581,099,716.22 | 708,602,967.81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国海证劵 | 91,835,212.35 | -12,676,015.16 | 长期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Oramed Pharmaceuticals Inc. | 23,424,240.89 | 长期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海证劵 | ||
—成本 | 539,655,639.35 | 539,655,639.35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16,901,353.58 | 105,545,596.24 |
小计 | 522,754,285.77 | 645,201,235.59 |
Oramed Pharmaceuticals Inc. | ||
—成本 | 30,787,500.00 | 30,787,500.00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27,557,930.45 | 32,614,232.22 |
小计 | 58,345,430.45 | 63,401,732.22 |
合计 | 581,099,716.22 | 708,602,967.81 |
注1:本公司原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6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5%。2011年8月9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借壳广西桂林集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折股为40,002,706 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5.58%,限售期为36个月。
2012年5月9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716,780,629股为基数,向公司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持股数由40,002,706股变更为100,006,764股。
2013年5月21日,国海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董事会公告,同意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791,951,5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经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参与国海证劵上述配股计划,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2.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成功认购30,002,029股国海证券股票,本公司持股数由100,006,764股变更为130,008,793股。2014年11月28日,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5,000,000股,2014年12月5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1,300,000股,2014年12月8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180,000股,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持有国海证券股票73,528,793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
3.18%。
2015年4月8日,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5,310,000股,2015年4月22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820,000股,2015年05月22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100,000股,2015年05月25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490,000股,2015年05月26日,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990,000股,本公司尚持有国海证券股票51,818,793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
2.24%。
2016年5月24日,国海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51,818,793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2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持股数由51,818,793股变更为77,728,189股。2016年11月至12月期间累计购入38,201,005股,累计支付购买股票成本为290,000,739.2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持有国海证券股票115,929,194股。
2017年2月,本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827,167股,累计支付购买股票成本为32,901,324.37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持有国海证券股票120,756,361股。
2020年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本公司认购36,226,908.00股,每股认购价格3.2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56,983,269.00股,每股公允价值3.33元。
注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制药”)于2014年11月购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Oramed Pharmaceuticais Inc.新增发行股票696,37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537%,以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市场期末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2.03美元/股确定其公允价值。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
非上市公司股权 | ||
梧州市区农村合作信用社 | 6,000,000.00 | 6,000,000.00 |
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广发信德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179,951,692.51 | 192,702,511.05 |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750,000.00 | 500,000.00 |
Integra holdings ltd. | 20,893,800.00 | 19,127,100.00 |
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52,868,400.00 | 45,678,048.11 |
深圳市先赞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1,312,956.87 | 107,958,666.67 |
深圳市禾福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中国生物医药基金I期(有限合伙) | 22,327,945.66 | 22,327,945.66 |
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25,000,000.00 | 125,000,000.00 |
杭州方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海外项目一 | 29,940,102.30 | 29,940,102.30 |
海外项目二 | 33,198,500.00 | 33,198,500.00 |
海外项目三 | 39,838,100.00 | 39,838,100.00 |
海外项目四 | 19,376,695.00 | 19,376,695.00 |
债务工具投资 | ||
国海证券卓越3188/31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龙城理财”鑫盈C款S2001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 ||
合计 | 821,458,192.34 | 831,647,668.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梧州制药2015年2月完成对以色列Inovytec Meddical Solutions Ltd (以下简称“Inovytec公司”)的投资,投资总额折合人民币5,027,040元,占股4%,根据Inovytec公司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显示,Inovytec累计亏损6,279,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3,325,101元,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经梧州制药减值测试发现对Inovytec公司投资的可回收金额为负值,低于对Inovytec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根据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与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5,490,560.00元。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梧州制药根据取得的信息分析,其持有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为0元。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6,958,201.03 | 326,958,201.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045.87 | 55,045.87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55,045.87 | 55,045.8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27,013,246.90 | 327,013,246.9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2,312,857.90 | 42,312,857.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355,864.24 | 16,355,864.24 | ||
(1)计提或摊销 | 16,355,864.24 | 16,355,864.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8,668,722.14 | 58,668,722.14 |
三、减值准备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271,569.99 | 1,271,569.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271,569.99 | 1,271,569.9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7,072,954.77 | 267,072,954.7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3,373,773.14 | 283,373,773.1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粉针剂车间 | 127,457,975.55 | 办证资料未齐全 |
新兴二路65号制革厂门口铺面(95.2平方) | 91,509.96 | 十年前国企遗留下来,不具备办证条件 |
2#倒班楼 | 9,138,682.46 | 办证资料未齐全 |
四坊路4号地层(273.74平方) | 390,877.14 | 抵债所得,不具备办证条件 |
3#倒班楼 | 9,001,816.21 | 办证资料未齐全 |
市步埠路一级47-2号地至七层(796.70 平方) | 492,968.06 | 抵债所得,不具备办证条件 |
新兴二路65号后座制革厂山项宿舍(50平方) | 3,275.61 | 十年前国企遗留下来,不具备办证条件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52,205,632.72 | 1,495,859,696.48 |
固定资产清理 | 1,656,109.75 | |
合计 | 1,652,205,632.72 | 1,497,515,806.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16,565,428.55 | 1,234,057,495.45 | 33,565,035.97 | 130,478,169.63 | 2,914,666,129.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1,661,163.97 | 67,266,798.21 | 435,969.17 | 1,826,293.52 | 301,190,224.87 |
(1)购置
(1)购置 | 17,331,365.95 | 435,969.17 | 1,764,770.60 | 19,532,105.7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31,661,163.97 | 49,935,432.26 | 281,596,596.2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61,522.92 | 61,522.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0,985.10 | 8,130,885.65 | 1,328,897.00 | 692,556.99 | 10,443,324.74 |
(1)处置或报废 | 290,985.10 | 8,130,885.65 | 1,328,897.00 | 692,556.99 | 10,443,324.74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747,935,607.42 | 1,293,193,408.01 | 32,672,108.14 | 131,611,906.16 | 3,205,413,029.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6,542,959.50 | 799,975,721.18 | 26,681,598.84 | 89,619,605.71 | 1,292,819,885.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294,121.81 | 76,210,925.24 | 1,165,039.61 | 7,857,422.09 | 144,527,508.75 |
(1)计提 | 59,294,121.81 | 76,210,925.24 | 1,165,039.61 | 7,857,422.09 | 144,527,508.7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2,038.82 | 7,679,401.44 | 1,257,839.48 | 666,602.33 | 9,705,882.07 |
(1)处置或报废 | 102,038.82 | 7,679,401.44 | 1,257,839.48 | 666,602.33 | 9,705,882.07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435,735,042.49 | 868,507,244.98 | 26,588,798.97 | 96,810,425.47 | 1,427,641,511.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935,573.71 | 122,030,850.27 | 16,664.07 | 3,459.84 | 125,986,547.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0,216.73 | 239,263.83 | - | 1,182.23 | 420,662.79 |
(1)处置或报废 | 180,216.73 | 239,263.83 | - | 1,182.23 | 420,662.79 |
4.期末余额 | 3,755,356.98 | 121,791,586.44 | 16,664.07 | 2,277.61 | 125,565,885.1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08,445,207.95 | 302,894,576.59 | 6,066,645.10 | 34,799,203.08 | 1,652,205,632.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36,086,895.34 | 312,050,924.00 | 6,866,773.06 | 40,855,104.08 | 1,495,859,696.4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通用设备 | 4,738,377.95 | 4,193,549.72 | 544,828.23 | |
专用设备 | 133,535,653.31 | 114,064,546.49 | 19,471,106.82 | |
运输设备 | 1,061,811.34 | 974,624.09 | 87,187.25 | |
合计 | 139,335,842.60 | 119,232,720.30 | 20,103,122.30 |
上述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系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式融资合同形成,公司按照业务实质,未对上述固定资产入账原值重新计量,对融资形成的长期应付款按实际利率法计量。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湖南康源厂房及设施设备 | 405,262,327.69 | 209,505,420.21 | 92,773,506.38 | 102,983,401.10 |
合计 | 405,262,327.69 | 209,505,420.21 | 92,773,506.38 | 102,983,401.10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现代中药剂型综合车间(13#楼) | 111,522,276.01 | 目前已取得防雷证、目前粉针车间已取得消防证 |
1#倒班楼 | 12,654,703.84 | 办证资料未齐全 |
现代西药剂型综合车间(14#楼) | 37,179,501.59 | 办理中,目前已取得防雷证 |
产品展示中心 | 7,149,725.24 | 办证资料未齐全 |
药物提纯车间(19#楼) | 35,447,475.12 | 办理中,目前已取得消防证及防雷证 |
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楼 | 4,347,613.46 | 详见本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P2020压片机 | 1,656,109.75 | |
合计 | 1,656,109.75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3,160,845.68 | 284,424,748.0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23,160,845.68 | 284,424,748.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基建工程 | 124,373,153.37 | 1,212,307.69 | 123,160,845.68 | 285,637,055.72 | 1,212,307.69 | 284,424,748.03 |
合计 | 124,373,153.37 | 1,212,307.69 | 123,160,845.68 | 285,637,055.72 | 1,212,307.69 | 284,424,748.0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 | 650,055,600.00 | 50,458,026.61 | 3,790,442.50 | 986,781.75 | 55,045.87 | 53,206,641.49 | 99.78 | 97.78 | 自筹 | |||
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 300,011,200.00 | 16,320,268.13 | 6,091,051.65 | 22,411,319.78 | 49.08 | 49.08 | 自筹及募集资金 | |||||
南宁食品项目 | 350,018,100.00 | 7,185,561.16 | 7,185,561.16 | 40.60 | 40.60 | 自有资金 | ||||||
广西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梧州基地(一期) | 420,000,000.00 | 194,688,776.66 | 86,011,055.80 | 280,699,832.46 | 100.00 | 100.00 | 5,239,554.95 | 4,942,738.03 | 3.85 | 自筹 | ||
中恒医药智造谷项目 | 432,366,600.00 | 5,915,209.15 | 5,915,209.15 | 1.37 | 1.37 | 自筹 | ||||||
合计 | 2,152,451,500.00 | 268,652,632.56 | 101,807,759.10 | 281,686,614.21 | 55,045.87 | 88,718,731.58 | / | / | 5,239,554.95 | 4,942,738.03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种植业 | 畜牧养殖业 | 林业 | 水产业 | 合计 | ||||
未成熟生物资产 | 成熟生物资产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1,590.72 | 121,590.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0,834.62 | 730,834.62 | |||||||
(1)外购 | 730,834.62 | 730,834.62 | |||||||
(2)自行培育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852,425.34 | 852,425.34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 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52,425.34 | 852,425.3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1,590.72 | 121,590.72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548,372.08 | 377,519.80 | 6,423,076.53 | 33,348,968.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11,775.87 | 282,820.61 | 90,703.02 | 6,785,299.50 |
(1)租入 | 6,411,775.87 | 282,820.61 | 90,703.02 | 6,785,299.50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37,619.99 | 377,519.80 | 4,915,139.79 | |
(1)租赁到期 | ||||
(2)其他减少 | 4,537,619.99 | 377,519.80 | 4,915,139.79 | |
4.期末余额 | 28,422,527.96 | 282,820.61 | 6,513,779.55 | 35,219,128.1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587,068.80 | 44,044.00 | 338,056.66 | 6,969,169.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27,056.92 | 76,074.44 | 342,830.50 | 8,345,961.86 |
(1)计提 | 7,927,056.92 | 76,074.44 | 342,830.50 | 8,345,961.86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93,411.11 | 106,964.00 | 2,800,375.11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2,693,411.11 | 106,964.00 | 2,800,375.1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1,820,714.60 | 13,154.44 | 680,887.16 | 12,514,756.2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601,813.35 | 269,666.17 | 5,832,892.39 | 22,704,371.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961,303.28 | 333,475.80 | 6,085,019.87 | 26,379,798.95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351,774.48 | 405,087,029.11 | 138,074,870.71 | 88,760,034.05 | 55,963,052.85 | 16,645,282.62 | 724,882,043.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63,659.83 | 604,558.50 | 160,907.16 | 49,635,199.29 | 16,562.79 | 25,000,000.00 | 78,480,887.57 |
(1)购置 | 1,560,557.40 | 604,558.50 | 27,169,811.42 | 16,562.79 | 25,000,000.00 | 54,351,490.11 | |
(2)内部研发 | 1,503,102.43 | 160,907.16 | 22,465,387.87 | 24,129,397.4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415,434.31 | 405,691,587.61 | 138,235,777.87 | 138,395,233.34 | 55,979,615.64 | 41,645,282.62 | 803,362,931.3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928,661.02 | 76,867,105.50 | 59,641.35 | 36,218,954.19 | 25,831,764.11 | 12,115,974.49 | 159,022,100.66 |
2.本
期增加金额
2.本期增加金额 | 1,820,226.96 | 8,331,112.73 | 86,598.57 | 5,231,074.78 | 3,253,364.38 | 1,803,899.32 | 20,526,276.74 |
(1)计提 | 1,820,226.96 | 8,331,112.73 | 86,598.57 | 5,231,074.78 | 3,253,364.38 | 1,803,899.32 | 20,526,276.7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748,887.98 | 85,198,218.23 | 146,239.92 | 41,450,028.97 | 29,085,128.49 | 13,919,873.81 | 179,548,377.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15,357.38 | 8,591,976.81 | 71,635,716.96 | 15,666,556.09 | 826.92 | 96,310,434.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609.45 | 3,872,991.53 | 168.48 | 3,927,769.46 | |||
(1)计提 | 54,609.45 | 3,872,991.53 | 168.48 | 3,927,769.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69,966.82 | 8,591,976.81 | 75,508,708.49 | 15,666,556.09 | 995.4 | 100,238,203.6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196,579.51 | 311,901,392.57 | 62,580,829.46 | 81,278,648.28 | 26,893,491.75 | 27,725,408.81 | 523,576,350.3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007,756.08 | 319,627,946.80 | 66,379,512.40 | 36,874,523.77 | 30,130,461.82 | 4,529,308.13 | 469,549,509.0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4.6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药品开发支出 | 32,845,632.39 | 14,875,845.10 | 5,135,387.75 | 22,626,295.03 | 729,566.82 | 29,501,003.39 | ||
医疗技术开发支出 | 26,550,505.00 | 26,550,505.00 | ||||||
管理软件开发 | 1,503,102.43 | 1,503,102.43 | ||||||
合计 | 59,396,137.39 | 16,378,947.53 | 5,135,387.75 | 24,129,397.46 | 729,566.82 | 56,051,508.39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湖南康源资产组 | 126,247,278.80 | 126,247,278.80 | ||||
金星药业资产组 | 18,360,999.29 | 18,360,999.29 | ||||
莱美德济资产组 | 32,942,793.07 | 32,942,793.07 | ||||
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 | 496,044,209.16 | 496,044,209.16 | ||||
莱美医药资产组 | 31,280,611.16 | 31,280,611.16 | ||||
广投医药资产组 | 12,434,143.94 | 12,434,143.94 | ||||
田七家化资产组 | 2,956,604.23 | 2,956,604.23 | ||||
合计 | 720,266,639.65 | 720,266,639.65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湖南康源资产组 | 126,247,278.80 | 126,247,278.80 | ||||
成都金星资产组 | 18,360,999.29 | 18,360,999.29 | ||||
广投医药资产组 | 12,434,143.94 | 12,434,143.94 | ||||
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 | 100,932,107.26 | 111,007,390.14 | 211,939,497.40 | |||
莱美医药资产组 | 31,280,611.16 | 31,280,611.16 | ||||
合计 | 289,255,140.45 | 111,007,390.14 | 400,262,530.5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的商誉为对莱美德济资产组的商誉、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田七家化资产组的商誉。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减值测试方法
公司分别对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计算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2)测试过程及使用的关键参数
①在预测莱美德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时,公司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值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根据莱美德济的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率、公司历史经营经验及经营计划等,预计莱美德济未来五年现金流量(第五年以后采用稳定的现金流量),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莱美德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预计莱美德济未来现金流量时,公司根据莱美德济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其详细预测期的销售增长率区间为-0.88%至14.81%,后续稳定期销售收入持平。
预计莱美德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公司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折现率,税前折现率为12.10%。
②在预测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时,公司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值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根据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的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率、公司历史经营经验及经营计划等,预计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未来五年现金流量(第五年以后采用稳定的现金流量),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公司在对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商誉减值测试工作参考了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月24日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23)第44-1号》评估报告结果,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公司根据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其详细预测期的销售增长率区间12.06%-17.45%,后续稳定期销售收入持平。预计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公司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折现率,税前折现率为10.36%。
③在预测田七家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时,公司采参考了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月24日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23)第44-4号》评估报告结果,公司根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及田七家化申报的委估资产组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8,810.66万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测试,莱美德济、田七家化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均高于各自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本期无需计提减值准备。莱美药业本部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本期需计提减值准备111,007,390.14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0,168,422.33 | 5,276,963.70 | 2,543,883.57 | 48,543.69 | 12,852,958.77 |
个体化肿瘤项目净化系统 | 1,221,274.05 | 295,969.73 | 591,679.29 | 925,564.49 | |
经营开发部-广联达软件 | 50,312.78 | 50,312.78 | |||
藤县种植基地前期深耕开挖费用 | 268,466.94 | 55,377.36 | 24,983.40 | 298,860.90 | |
三车间混药器项目-洁净室改造工程 | 96,988.57 | 96,988.57 | |||
洁净室改造零星工程 | 14,142.28 | 14,142.28 | |||
CUD005抗肝纤维化(肝硬化)巨噬细胞开发项目 | 1,263,521.47 | 1,263,521.47 | |||
南宁展览厅装饰工程 | 15,040,000.00 | 1,086,222.28 | 13,953,777.72 | ||
中恒南宁医药产业基地项目1#车间机电安装工程 | 19,620,000.00 | 1,417,000.00 | - | 18,203,000.00 | |
其他 | 590,830.74 | 151,884.60 | 438,946.14 | ||
合计 | 47,743,128.42 | 6,219,141.53 | 5,815,653.14 | 48,543.69 | 48,098,073.12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5,707,950.46 | 577,612,193.17 | 91,496,115.41 | 673,348,666.4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364,401.63 | 35,762,677.57 | 4,101,526.09 | 27,420,028.55 |
可抵扣亏损 | 40,357,764.73 | 246,393,461.43 | 30,920,805.14 | 187,771,208.47 |
递延收益 | 1,930,304.15 | 12,868,694.36 | 1,274,286.72 | 8,495,244.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230,963.43 | 16,938,853.7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6,773.30 | 245,155.31 | ||
权益法核算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影响额 | 1,608,777.18 | 10,725,181.20 | ||
合计 | 149,200,161.58 | 900,301,061.45 | 127,829,506.66 | 897,280,303.5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4,907,754.80 | 143,866,998.77 | 41,085,082.43 | 168,815,870.28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133,689.57 | 27,557,930.45 | 31,278,533.87 | 138,159,828.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26,507.98 | 3,510,053.18 | 2,101,257.66 | 8,405,030.5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4,224,267.37 | 16,897,069.52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影响 | 1,328,631.41 | 8,857,542.73 | ||
权益法核算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影响额 | 1,354,748.43 | 9,031,656.16 | ||
合计 | 46,475,599.56 | 209,721,250.81 | 74,464,873.96 | 315,380,729.3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35,849,696.62 | 35,849,696.62 | 29,019,756.56 | 29,019,756.56 | ||
湖南康源承包应收移交使用流动资产 | 32,406,994.20 | 32,406,994.20 | ||||
合计 | 68,256,690.82 | 68,256,690.82 | 29,019,756.56 | 29,019,756.56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9,999,999.00 | 68,505,616.28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 | 3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32,500,000.00 | 1,099,300,850.00 |
信用借款 | 1,027,149,500.00 | 80,000,000.00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7,000,000.00 | |
抵押及质押借款 | 12,000,000.00 | |
合计 | 1,148,649,499.00 | 1,277,806,466.28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质押借款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质押物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 20,000,000.00 | 质押:专利号:02113731.5与ZL200610021687.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 29,999,999.00 | 质押:S-奥美拉唑固体分散体及含有该分散体的有机物(ZL200610021687.2) |
合 计 | 49,999,999.00 |
(2)抵押借款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抵押物 |
中国银行梧州分行 | 10,000,000.00 | 梧州市园区一路1 号第 2、6、8 幢 |
贷款单位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抵押物 |
交通银行梧州新湖支行 | 10,000,000.00 | 梧州市园区一路1 号第5幢以及厂房土地使用权 |
合 计 | 20,000,000.00 |
(3)保证借款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保证人 |
交通银行梧州分行 | 20,000,000.00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 10,000,000.00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2,500,000.00 | 李雅希、邱宇 |
合 计 | 32,500,000.00 |
(4)抵押及保证借款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抵押物、保证人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 | 5,000,000.00 | 抵押:玉马路工业用房;保证:莱美医药、莱美隆宇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2,000,000.00 | 保证:莱美医药、莱美隆宇、邱宇和李雅希;抵押:莱美药业南岸区月季路房产及土地 |
合 计 | 7,000,000.00 |
(5)抵押及质押借款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抵押物、质押物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000,000.00 | 抵押:莱美隆宇长寿区工业房产;质押:持有莱美隆宇全部股权 |
合 计 | 12,000,000.00 |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894,659.73 | 94,551.60 |
合计 | 2,894,659.73 | 94,551.6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1年以内(含1年) | 354,752,425.59 | 462,684,201.92 |
1年至2年(含2年) | 25,228,784.57 | 28,995,979.37 |
2年至3年(含3年) | 17,694,560.65 | 3,172,395.70 |
3年以上 | 30,656,427.96 | 30,439,284.64 |
合计 | 428,332,198.77 | 525,291,861.6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六 | 4,372,000.00 | 质保金 |
供应商七 | 3,750,489.83 | 质保金 |
供应商八 | 2,097,271.95 | 质保金 |
供应商九 | 1,199,400.00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十 | 1,189,300.00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十一 | 1,188,300.00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十二 | 1,187,200.00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十三 | 1,096,000.00 | 未到结算期 |
供应商十四 | 1,05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7,129,961.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17,091.00 | 108,392.15 |
1年至2年(含2年) | - | 2,881,156.54 |
2年至3年(含3年) | 2,812,146.52 | |
3年至4年(含4年) | ||
4年至5年(含5年) | ||
5年以上 | 403,822.06 | |
合计 | 3,329,237.52 | 3,393,370.7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李永霞(新兴村委聚宝新城北侧地块) | 2,812,146.52 | 未结算 |
合计 | 2,812,146.5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7,032,563.50 | 86,599,689.76 |
合计 | 57,032,563.50 | 86,599,689.7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7,690,883.48 | 411,591,518.84 | 426,748,654.26 | 62,533,748.0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6,524.73 | 42,297,884.45 | 42,216,070.53 | 148,338.65 |
三、辞退福利 | 51,805.28 | 1,846,165.01 | 1,897,970.29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五、其他 | 87.73 | 87.73 | ||
合计 | 77,809,213.49 | 455,735,656.03 | 470,862,782.81 | 62,682,086.7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5,448,186.30 | 339,006,339.38 | 354,258,691.72 | 60,195,833.96 |
二、职工福利费 | 156,800.46 | 17,342,811.23 | 17,396,229.17 | 103,382.52 |
三、社会保险费 | 622,980.87 | 23,277,779.04 | 23,555,844.71 | 344,915.2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16,611.04 | 21,196,227.17 | 21,662,128.51 | 50,709.70 |
工伤保险费 | 3,427.88 | 1,761,150.35 | 1,554,032.40 | 210,545.83 |
生育保险费 | 102,851.95 | 301,771.52 | 320,963.80 | 83,659.67 |
补充医疗保险 | 90.00 | 18,630.00 | 18,720.00 | - |
四、住房公积金 | 69,253.90 | 24,157,477.52 | 24,037,785.52 | 188,945.9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93,661.95 | 7,786,311.67 | 7,479,303.14 | 1,700,670.4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0,800.00 | 20,800.00 | ||
合计 | 77,690,883.48 | 411,591,518.84 | 426,748,654.26 | 62,533,748.0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5,432.63 | 40,384,915.98 | 40,346,526.47 | 103,822.14 |
2、失业保险费 | 1,092.10 | 1,139,742.71 | 1,096,318.30 | 44,516.51 |
3、企业年金缴费 | 773,225.76 | 773,225.76 | ||
合计 | 66,524.73 | 42,297,884.45 | 42,216,070.53 | 148,338.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149,363.44 | 28,541,080.43 |
消费税 | 20,219.23 | 53,833.06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0,977,394.14 | 13,750,905.14 |
个人所得税 | 454,373.48 | 962,787.3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34,956.05 | 2,083,462.09 |
房产税 | 457,289.11 | 37,472.90 |
土地使用税 | 147,951.24 | 0.06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 | 3,936,414.22 | 3,480,482.33 |
水利建设基金(防洪费) | 297,100.60 | 352,740.92 |
印花税 | 509,283.62 | 1,348,886.12 |
环保税 | 1,427.04 | 1,067.69 |
其他税费 | 40,000.00 | 78,170.36 |
合计 | 72,725,772.17 | 50,690,888.45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9,494,932.13 | |
应付股利 | 2,428,605.45 | 7,274,604.43 |
其他应付款 | 607,591,550.70 | 591,113,944.24 |
合计 | 619,515,088.28 | 598,388,548.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9,372,979.36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21,952.77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9,494,932.13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428,605.45 | 7,274,604.43 |
其中:中恒集团少数股东 | 2,253,405.45 | 1,338,780.45 |
康吉公司 | 175,200.00 | 175,200.00 |
莱美药业少数股东 | 5,760,623.98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2,428,605.45 | 7,274,604.43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46,675,129.41 | 149,134,336.14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付款项 | 460,916,421.29 | 441,979,608.10 |
合计 | 607,591,550.70 | 591,113,944.2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9,085,957.94 | 未结算 |
供应商二 | 7,455,000.00 | 购房款,手续未办妥暂不支付 |
供应商三 | 6,216,601.68 | 未结算 |
供应商四
供应商四 | 6,000,000.00 | 业务保证金 |
供应商五 | 4,874,317.19 | 未结算 |
供应商六 | 3,820,611.97 | 未结算 |
供应商七 | 3,777,500.00 | 未结算 |
合计 | 41,229,988.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4,104,665.67 | 17,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4,653,150.85 | 50,048,974.1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355,396.18 | 7,322,481.71 |
合计 | 166,113,212.70 | 74,371,455.88 |
其他说明: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21,604,665.67 | 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57,000,000.00 | 12,000,000.00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23,500,000.00 | |
抵押及质押借款 | 12,000,000.00 | |
合 计 | 134,104,665.67 | 17,000,000.00 |
(1)抵押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抵押物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 20,000,000.00 | 抵押:湖南康源浏阳工业房产 |
合 计 | 20,000,000.0 |
(2)保证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担保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 19,104,665.67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观音桥支行 | 2,500,000.00 | 保证:李雅希、邱宇 |
合 计 | 21,604,665.67 |
(3)抵押及保证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抵押物、保证人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 | 7,500,000.00 | 抵押:玉马路工业用房;保证:莱美医药、莱美隆宇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坪支行 | 16,000,000.00 | 保证:莱美医药、莱美隆宇、邱宇和李雅希;抵押:莱美药业南岸区月季路房产及土地 |
合 计 | 23,500,000.00 |
(4)抵押及质押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抵押物、质押物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 12,000,000.00 | 抵押:莱美隆宇长寿区工业房产;质押:持有莱美隆宇全部股权 |
合 计 | 12,000,000.00 |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供应商十五 | 24,653,150.85 | 33,835,532.93 |
供应商十六 | 16,213,441.24 | |
合 计 | 24,653,150.85 | 50,048,974.17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短期递延收益 | 7,515,758.96 | 7,515,758.96 |
待转销项税 | 8,114,019.25 | 6,841,003.74 |
合计 | 15,629,778.21 | 14,356,762.7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70,014,331.83 | 80,426,448.76 |
信用借款 | 357,000,000.00 | 104,000,000.00 |
抵押及质押借款 | 14,000,000.00 |
抵押及保证借款
抵押及保证借款 | 92,500,000.00 | |
合计 | 633,514,331.83 | 184,426,448.7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抵押及质押借款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质押物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 14,000,000.00 | 抵押物:莱美隆宇长寿区工业房产;质押:持有莱美隆宇全部股权 |
合 计 | 14,000,000.00 |
2.保证借款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保证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 127,514,331.83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观音桥支行 | 42,500,000.00 | 李雅希、邱宇 |
合 计 | 170,014,331.83 |
3.抵押及保证借款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抵押物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 | 92,500,000.00 | 抵押:玉马路工业用房;保证:莱美医药、莱美隆宇 |
合 计 | 92,5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土地租赁 | 6,269,917.72 | 6,339,851.40 |
房屋建筑物 | 11,871,078.70 | 14,311,613.59 |
运输设备 | 241,073.19 | 302,202.12 |
连锁部门店租赁 | 5,365,263.91 | 6,027,812.7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355,396.18 | 7,322,481.71 |
合计 | 16,391,937.34 | 19,658,998.16 |
其他说明:
注:2022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2,025,199.49 元 ,其中计入财务费用2,025,199.49 元。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售后租回融资租赁款 | 24,653,150.85 | |
合计 | 24,653,150.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85,154,044.37 | 906,150.00 | 12,976,067.61 | 173,084,126.76 | 政府补助按受益期进行摊销 |
合计 | 185,154,044.37 | 906,150.00 | 12,976,067.61 | 173,084,126.7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制药基建三期项目 | 2,733,000.00 | 2,733,000.00 | - | ||||
南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 117,650,461.33 | 4,639,528.93 | 113,010,932.40 | ||||
广西(国家级)应急医疗物资保障 | 6,900,000.00 | 900,000.00 | 6,000,000.00 | ||||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 42,930,000.00 | 42,930,000.00 | |||||
射用血栓通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与应用项目 | 2,450,000.00 | 350,000.00 | 2,100,000.00 |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国家级示范基地 | 229,244.80 | 229,244.80 | - | ||||
埃索美拉唑肠溶胶囊 | 337,500.00 | 150,000.00 | 187,500.00 | ||||
新制剂厂2012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 250,000.00 | 120,000.00 | 130,000.00 | ||||
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制剂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备 | 3,774,967.31 | 1,794,477.48 | 1,980,489.83 | ||||
氨磺必利及氨磺必利片产业化项目 | 109,090.60 | 52,363.68 | 56,726.92 | ||||
果胶阿霉素注射剂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146,700.69 | 60,630.12 | 86,070.57 | ||||
固体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 | 928,154.15 | 106,074.84 | 822,079.31 | ||||
燃气锅炉低 | 83,333.41 | 206,150.00 | 122,991.06 | 166,492.35 |
氮燃烧改造项目
氮燃烧改造项目 | |||||||
埃索美拉唑肠溶胶囊生产、质量控制自动化改造项目 | 270,000.13 | 39,999.96 | 230,000.17 | ||||
氨曲南产业化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 | ||||
垂直物流和全无菌对接先进技术 | 539,422.82 | 539,422.82 | - | ||||
2018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322,190.50 | 118,077.51 | 2,204,112.99 | ||||
2021年信息化专项资金 | 2,032,478.63 | 210,256.41 | 1,822,222.22 | ||||
浏阳市企业发展补助资 湘财企指[2016]77号 | 712,500.00 | 150,000.00 | 562,500.00 |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 | 129,166.67 | 50,000.00 | 79,166.67 | ||||
清洁生产项目 | 25,833.33 | 10,000.00 | 15,833.33 | ||||
个体化免疫治疗在晚期卵巢癌治疗中的关键技术及临床研究 | 300,000.00 | 300,000.00 | - | ||||
天府峨眉计划 | 700,000.00 | - | 700,000.00 | ||||
合计 | 185,154,044.37 | 906,150.00 | 12,976,067.61 | 173,084,126.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 16,100,457.99 | 2,761,903.68 |
合计 | 16,100,457.99 | 2,761,903.68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475,107,147.00 | 3,475,107,147.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7,461,207.60 | 7,203,732.72 | 56,908,003.25 | 7,756,937.07 |
其他资本公积 | 17,183,480.94 | 17,183,480.94 | ||
合计 | 74,644,688.54 | 7,203,732.72 | 56,908,003.25 | 24,940,418.01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权激励回购股 | 150,209,002.73 | 81,698,735.96 | 135,423,063.07 | 96,484,675.62 |
合计 | 150,209,002.73 | 81,698,735.96 | 135,423,063.07 | 96,484,675.62 |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 | 减:前期计入其他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6,880,268.85 | -127,503,251.59 | -31,370,182.74 | -96,132,909.83 | -159.02 | 10,747,359.02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6,880,268.85 | -127,503,251.59 | -31,370,182.74 | -96,132,909.83 | -159.02 | 10,747,359.02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
备
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6,880,268.85 | -127,503,251.59 | -31,370,182.74 | -96,132,909.83 | -159.02 | 10,747,359.0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注: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调整后)的议案》,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本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库存股本期增加为2022年公司授予两次限制性股票时确认的回购义务及部分受股权激励的员工离职而调整库存股的价值,本期减少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与回购库存股价格不同而调整的差异金额。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36,764,499.61 | 1,175,496.28 | 737,939,995.8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736,764,499.61 | 1,175,496.28 | 737,939,995.89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80,086,278.25 | 2,550,426,996.4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380,086,278.25 | 2,550,426,996.4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9,025,459.61 | 306,918,694.9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75,496.28 | 114,925,777.9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2,480,633.71 | 294,567,950.84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加:一揽子交易合并莱美药业调整数 | -67,765,684.28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65,455,607.87 | 2,380,086,278.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注1:2022年5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股利分配拟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预计为93,462,760.01元(含税)。其金额与应付普通股股利92,480,633.71元的差额为限制性股票的股利。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52,135,551.04 | 1,067,512,441.94 | 3,111,900,487.46 | 781,044,967.59 |
其他业务 | 61,634,287.68 | 33,317,394.93 | 49,943,158.71 | 29,772,409.84 |
合计 | 2,713,769,838.72 | 1,100,829,836.87 | 3,161,843,646.17 | 810,817,377.4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284,387.32 | 357,762.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387,537.95 | 22,739,417.12 |
教育费附加 | 10,265,854.34 | 16,248,364.8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5,341,395.65 | 16,214,254.97 |
土地使用税 | 4,164,083.78 | 5,359,977.16 |
车船使用税 | 40,082.98 | 70,650.26 |
印花税 | 2,033,111.57 | 3,147,620.85 |
水利建设基金 | 279,603.21 | 426,019.92 |
环保税 | 6,179.29 | 50,691.47 |
土地增值税 | 109,509.74 | |
其他 | 27,555.76 | |
合计 | 46,802,236.09 | 64,751,824.29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 | 964,206,390.97 | 1,442,193,439.32 |
会务费 | 7,071,580.93 | 3,179,109.66 |
职工薪酬 | 106,465,217.90 | 113,395,547.31 |
差旅费 | 23,708,834.41 | 34,055,364.89 |
业务费 | 4,006,290.06 | 4,250,035.53 |
办公费 | 3,188,583.35 | 1,861,718.53 |
租赁费 | 197,457.48 | 1,141,138.94 |
交通费 | 158,030.37 | 529,223.66 |
样品及破损损耗 | 2,403,598.86 | 2,428,793.9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 | 2,984,725.82 | 921,820.60 |
保险费 | 46,661.56 | 110,188.90 |
折旧费 | 3,890,129.66 | 2,629,148.93 |
修理费 | 21,569.84 | 1,239,361.63 |
汽车费用
汽车费用 | 90,593.42 | 151,182.41 |
市场开发维护费 | 672,586.93 | 1,233,888.82 |
无形资产摊销 | 52,094.83 | 4,152,711.91 |
仓储保管费 | 441,683.30 | 240,576.71 |
其他 | 6,130,633.73 | 9,875,817.05 |
合计 | 1,125,736,663.42 | 1,623,589,068.76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1,068,526.97 | 159,861,979.19 |
办公费 | 8,554,941.06 | 9,531,520.47 |
折旧 | 70,483,561.98 | 76,911,528.73 |
业务招待费 | 4,859,040.12 | 5,949,661.29 |
会员费 | 500,584.66 | 305,475.50 |
董事会费 | 378,493.11 | 426,161.32 |
差旅费 | 4,396,387.89 | 6,819,649.50 |
修理费 | 3,122,412.88 | 5,569,505.49 |
会议费 | 252,798.60 | 661,634.69 |
广告宣传费 | 4,558,693.00 | 7,913,396.42 |
保险费 | 440,884.89 | 438,567.85 |
劳动保护费 | 826,691.26 | |
租赁费 | 4,430,597.11 | 6,772,944.19 |
水电费 | 841,414.35 | 3,245,975.01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408,397.77 | 1,553,633.48 |
无形资产摊销 | 16,659,146.91 | 15,858,195.74 |
中介机构费用 | 16,142,596.46 | 24,069,373.88 |
上市年费 | 384,716.98 | 600,314.45 |
检验费 | 949,590.08 | 1,053,165.51 |
清洁绿化费 | 844,832.57 | 658,676.19 |
咨询顾问费 | 863,828.48 | 4,757,156.18 |
党建工作经费 | 495,577.77 | 698,727.07 |
安全生产费用 | 7,170,285.24 | 5,749,984.52 |
知识产权费 | 171,621.67 | 19,321.78 |
招聘费 | 118,998.22 | 256,761.19 |
诉讼费 | 200,672.34 | 23,389.26 |
物业管理费 | 6,432,808.17 | 895,160.8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53,572.30 | 65,551.20 |
技术使用费 | 1,583,454.20 | 4,940,684.04 |
外部劳务费 | 296,696.35 | 47,059.70 |
汽车费用 | 1,415,387.68 | 939,356.53 |
样品费 | 143,146.85 | 174,410.83 |
财产损溢 | 1,166,924.51 | 1,275,923.85 |
环保监测费 | 165,932.83 | 197,531.61 |
基金管理费 | 2,406,016.25 | 2,264,704.81 |
物料消耗及流动资产损失 | 1,711,906.84 | 1,075,923.85 |
股权激励 | 1,920,000.00 | 4,267,340.16 |
其他
其他 | 5,906,351.33 | 15,213,236.90 |
合计 | 324,200,798.42 | 371,890,274.52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直接费用 | 935,500.27 | |
职工薪酬 | 43,838,080.25 | 42,450,434.76 |
折旧费 | 9,302,453.56 | 9,419,893.20 |
材料费 | 17,428,615.75 | 18,852,688.61 |
检验费、试验费 | 1,601,032.52 | 2,182,366.68 |
其他 | 9,756,760.67 | 18,074,183.54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 | 15,406,941.02 | 46,817,095.18 |
技术服务费 | 35,307,813.85 | 59,566,277.9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02,854.81 | |
设计费 | 283,605.45 | |
无形资产摊销 | 275,519.56 | 15,674.52 |
合计 | 134,855,572.26 | 197,662,219.86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81,911,893.78 | 61,907,938.89 |
减:利息收入 | -136,123,273.75 | -112,802,131.65 |
汇兑净损失 | -4,708,836.65 | 1,276,051.21 |
手续费支出 | 543,710.34 | 433,229.67 |
其他 | -73,232.44 | 2,184.29 |
合计 | -58,449,738.72 | -49,182,727.59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86,726,034.65 | 84,071,017.2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 477,914.02 | 461,183.52 |
合计 | 87,203,948.67 | 84,532,200.75 |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分类情况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86,726,034.65 | 84,071,017.23 | 86,726,034.65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 477,914.02 | 461,183.52 | 477,914.02 |
合计 | 87,203,948.67 | 84,532,200.75 | 87,203,948.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制药二期、三期项目递延收益 | 2,733,000.00 | 2,733,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注射用血栓通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与应用项目 | 3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 24,027.85 | 459,9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6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 | 9,290,100.00 | 1,193,6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南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项目递延收益 | 4,639,528.93 | 3,532,758.96 | 与资产相关 |
中恒大旺生物基地项目递延收益 | 6,972,857.20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稳岗补贴 | 1,267,736.48 | 393,236.99 | 与收益相关 |
社保补贴 | 201,276.75 | 78,291.98 | 与收益相关 |
新制剂厂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 1,794,477.48 | 1,794,477.48 | 与资产相关 |
长寿氨曲南项目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垂直物流和全无菌对接先进技术 | 539,422.82 | 539,422.68 | 与收益相关 |
浏阳市企业发展补助资金湘财企指[2016]77号 | 150,000.00 | 1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埃索美拉唑肠溶胶囊 | 150,000.00 | 1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新制剂厂2012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 120,000.00 | 1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果胶阿霉素注射剂专项资金 | 60,630.12 | 60,630.12 | 与资产相关 |
氨磺必利及氨磺必利片产业化项目 | 52,363.68 | 52,363.68 | 与资产相关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清洁生产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国税返三代手续费 | 28,697.75 | 与收益相关 | |
埃索美拉唑肠溶胶囊生产、质量控制自动化改造项目(流化床) | 39,999.96 | 3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计提企业发展金 | 40,166,575.78 | 49,450,996.79 | 与收益相关 |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 122,991.06 | 3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金牛区用电企业电费补贴 | 24,198.62 | 与收益相关 | |
专利资助 | 240,000.00 | 711,310.00 | 与收益相关 |
岗位补贴款 | 276,523.50 | 与收益相关 | |
税金减免 | 1,181,755.42 | 216,148.28 | 与收益相关 |
固体车间智能化改造 | 106,074.84 | 59,345.84 | 与资产相关 |
浏阳市失业保险中心 | 210,983.65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策兑现金 | 151,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经开局2020年第二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1,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贴 | 78,389.74 | 85,132.13 | 与收益相关 |
跨境信贷融资补助资金 | 2,003,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减免税额 | 1,189,75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经济发展奖励补助资金 | 1,000,905.19 | 与收益相关 | |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冻干二次开发关键技术及产业应用专项资金经费 | 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产增产财政奖补资金 | 4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中小企业扶持第二批项)
2021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中小企业扶持第二批项)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减免税额 | 272,75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国家级示范基地 | 229,244.80 | 223,585.39 | 与收益相关 |
五指毛桃产业化基地建设及推广项目 | 326,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补助资金 | 187,910.00 | 与收益相关 | |
食品加工企业促销活动奖励金 | 165,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西博士后项目补助 | 8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纳米炭预灌封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 | 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8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18,077.51 | 39,359.16 | 与资产相关 |
2021年信息化专项资金 | 210,256.41 | 17,521.37 | 与资产相关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度专利资助(国外)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组织部人才经费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20年底研发准备金补助 | 69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专利补助 | 26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安置重点人群体享受2021年税收优惠 | 121,400.00 | 48,750.00 | 与收益相关 |
退回房产税 | 1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退回土地使用税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税收奖励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成都市金牛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促就业补贴 | 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金牛区工业企业奖补资金 | 109,644.05 | 与收益相关 | |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新驱动专项资金 | 322,897.00 | 与收益相关 | |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重大新产品补助 | 1,629,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平台补助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房租返还 | 25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发展局2021生物产业政策资金 | 6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专利补助(国内)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 | 105,475.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 | 3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奖励金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制造企业单项冠军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减免税额 | 62,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政府扶持资金 | 1,036,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政府补助--统计局入库奖励金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政府补助--安全生产奖励
政府补助--安全生产奖励 | 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政府补助(社保缴费补贴) | 7,473.94 | 与收益相关 | |
长寿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项目事前资金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 | 3,092,506.09 | 与收益相关 | |
用电补贴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4,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研发成本补助资金 | 1,116,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恒中药种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 34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特聘专家 | 237,499.99 | 与收益相关 | |
税收优惠 | 178,215.26 | 与收益相关 | |
收到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重点专项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生物产业发展局生物产业政策资金 | 3,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次性扩岗补助 | 4,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三七高质量研发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 2,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融资补贴奖励 | 4,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用工奖励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奖励 | 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一般企业稳岗返还 | 37,420.74 | 与收益相关 | |
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建设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联合培养资助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学技术奖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军民融合产业集聚和企事业单位奖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就业补贴 | 12,571.58 | 与收益相关 | |
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谐关系创建经费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规上企业奖励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规上工业投资项目统计工作专项补贴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西商标品牌补助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西工业龙头奖励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西第二批中药材示范基地补助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广西道地中药材两面针矮化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 11,604.94 | 与收益相关 | |
工业绿色发展示范节能技术改造 | 31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个体化免疫治疗在晚期卵巢癌治疗中的关键技术及临床研究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新区经济发展奖励补助金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减免税额 | 107,250.00 | 与收益相关 | |
房租补贴 | 583,555.16 | 与收益相关 | |
发展扶持奖补资金、税收奖补 | -6,064.33 | 与收益相关 |
出口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出口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37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纾困补贴 | 21,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参会补助资金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发展扶持奖补资金 | 2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新增上规工业企业奖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藤县六堡茶茶园项目奖补 | 30,615.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 | 13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三七高质量研发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财政科技经费资助 | 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广西老字号”一次性奖补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梧州市财政局提前淘汰桂D车奖励补贴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加快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新增贷款奖励 | 9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技术研究研发补助款 | 3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博览会展位补贴 | 与收益相关 |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39,981.65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543,069.5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86,726,034.65 | 84,071,017.23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73,285.38 | 3,235,761.6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034.65 | 43,971,870.9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9,000,000.00 | 21,224,042.28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22,680.54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 31,905,018.06 | 18,968,150.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投资收益 | 7,300,009.80 | 19,650,760.96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 -9,747,263.38 | |
其他 | -2,083,224.45 | |
合计 | 44,359,765.05 | 154,967,361.64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3,073,821.76 | 3,624,949.35 |
合计 | 33,073,821.76 | 3,624,949.35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1,256.70 | 39,666.5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957,059.46 | 923,366.2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9,862,397.63 | -55,706,326.2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44,916,594.87 | -54,743,293.42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371,978.78 | -28,692,631.7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85,332.32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3,927,769.46 | -71,736,004.00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11,007,390.14 | -144,646,862.36 |
十二、其他 | -1,091.00 | |
合计 | -117,307,138.38 | -245,461,921.4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入合计 | 1,196,247.85 | 92,693,834.3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722,731.72 | 87,251,362.12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022,240.25 | |
在建工程处置 | 2,420,232.00 | |
合计 | 1,196,247.85 | 92,693,834.37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6,337.61 | 125.97 | 16,337.6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6,337.61 | 125.97 | 16,337.61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3,775.20 | 3,000,000.00 |
违约金 | 65,666.36 | 17,374.03 | 65,666.36 |
经济赔付收入 | 191,683.14 | 95,413,605.38 | 191,683.14 |
其他 | 49,296,661.21 | 298,729.07 | 49,296,661.21 |
罚款净收入 | 350.00 | ||
合计 | 52,570,348.32 | 95,733,959.65 | 52,570,348.3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红霉素A1和B2地块建设扶持资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其他 | 3,775.20 | ||
合计 | 3,000,000.00 | 3,775.20 | 3,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68,077.72 | 1,565,551.56 | 268,077.7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68,077.72 | 1,565,551.56 | 268,077.7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572,055.56 | 4,696,493.95 | 3,572,055.56 |
滞纳金支出 | 918.23 | ||
违约金 | 452,831.97 | 691.22 | 452,831.97 |
罚款支出 | 7,647.14 | ||
其他 | 27,875,050.47 | 35,923,530.51 | 27,875,050.47 |
合计 | 32,168,015.72 | 42,194,832.61 | 32,168,015.72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9,407,265.38 | 97,455,387.1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990,086.47 | -39,153,809.23 |
合计 | 51,417,178.91 | 58,301,577.9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3,806,853.0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951,713.2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04,204.6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6,196,253.2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80,183.8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966,925.6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58,993.9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642,794.97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17,496,426.69 |
税率变动的影响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276,539.50 |
预计可抵扣亏损到期无法弥补影响额 | 3,805,907.42 |
视同销售 | 108,508.11 |
其他 | 3,153,015.60 |
所得税费用 | 51,417,178.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基本每股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79,025,459.61 | 306,918,694.92 |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3,425,208,704.00 | 3,425,208,704.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9 |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集团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的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 3,425,208,704.00 | 3,425,208,704.00 |
加:报告期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
加:期后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
加:报告期新发行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
减:报告期缩股减少普通股股数 | ||
减: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3,425,208,704.00 | 3,425,208,704.00 |
2.稀释每股收益
本集团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其中:公司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 119,743,132.15 | 94,536,799.71 |
政府补助 | 82,404,663.36 | 111,193,875.16 |
保证金、其他经营活动及其往来款 | 483,648,389.22 | 730,516,840.22 |
租金收入 | 10,293,737.07 | 33,621,421.59 |
合计 | 696,089,921.80 | 969,868,936.68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其中:期间费用支付的现金 | 1,197,682,078.51 | 1,685,535,474.06 |
保证金、其他经营活动及其往来款 | 534,973,571.25 | 1,168,322,917.88 |
合计 | 1,732,655,649.76 | 2,853,858,391.94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其中:非同一控制合并日被合并方持有的现金 | ||
收到其他投资 | 1,077,581.74 | 4,000,000.00 |
合计 | 1,077,581.74 | 4,000,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其中:工程项目及其他投资活动保证金 | 11,630,245.65 | |
中恒展厅改造工程 | 4,705,501.22 | |
合并前对莱美借款 | ||
其他 | 3,278.13 | 181,118.66 |
合计 | 3,278.13 | 16,516,865.53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其中:收回筹资活动的保证金 | 4,236,925.00 | 120,679,100.01 |
存款利息 | 11,646,290.59 | 12,641,784.01 |
收到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借款 | ||
合并前支付莱美投资保证金 | ||
其他 | 30,825,461.40 | 60,195.53 |
合计 | 46,708,676.99 | 133,381,079.55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其中:分配股利支付的手续费 | 64,527.62 | 205,672.68 |
归还关联方资金拆借 | 179,493,451.86 | |
银行保证金存款增加 | 49,386,750.00 | |
支付金融机构手续费等其他筹资费用 | 3,474,485.33 | 6,479,988.54 |
子公司归还少数股东投资款及借款 | 2,600,000.00 | 36,801,067.73 |
退回股权激励款 | 4,400,000.00 | |
其他 | 249,851.96 | |
合计 | 10,788,864.91 | 272,366,930.81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389,674.15 | 173,166,289.2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7,307,138.38 | 54,743,293.42 |
信用减值损失 | 44,916,594.87 | 245,461,921.4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0,883,372.99 | 163,494,400.7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345,961.86 | 6,969,169.45 |
无形资产摊销 | 20,526,276.74 | 20,245,118.7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815,653.14 | 3,972,992.7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2,731.72 | -92,693,834.3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1,740.11 | 1,565,551.5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073,821.76 | -3,624,949.3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1,911,893.78 | 61,907,938.8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359,765.05 | -154,967,361.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139,691.49 | -9,708,789.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44,430.10 | -22,824,614.7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338,416.18 | 23,556,002.6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44,576,101.08 | -466,623,060.5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8,898,075.87 | -81,376,739.86 |
其他 | -54,281,871.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090,446.75 | -76,736,671.0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495,607,787.81 | 3,080,543,158.2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080,543,158.28 | 3,271,744,674.7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5,064,629.53 | -191,201,516.47 |
注:其他-54,281,871.26元为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495,607,787.81 | 3,080,543,158.28 |
其中:库存现金 | 4,461.90 | 4,867.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495,579,298.44 | 2,940,657,898.2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4,027.47 | 139,880,392.57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95,607,787.81 | 3,080,543,158.2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4,281,871.26 | 4,387,053.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4,281,871.26 | 借款担保保证金、诉讼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45,340,093.74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2,025,480.98 |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
投资性房地产 | 1,449,427.76 | 银行借款抵押 |
母公司持有莱美隆宇的股权权益价值 | 369,825,311.53 | 银行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20,103,122.30 |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
合计 | 643,025,307.57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700,591.83 | 6.9646 | 32,737,741.86 |
欧元 | 0.10 | 7.4229 | 0.74 |
港币 | 97.76 | 0.89327 | 87.33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099.56 | 6.9646 | 7,658.00 |
欧元 | |||
港币 | 276,034.20 | 0.89327 | 246,573.07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欧元
欧元 | |||
港币 | |||
预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792.18 | 6.9646 | 5,517.22 |
欧元 | |||
港币 | 68,914.87 | 0.89327 | 61,559.59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86,726,034.65 | 其他收益 | 86,726,034.65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 477,914.02 | 其他收益 | 477,914.02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杭州甲如爱 | 2022年04月20日 | 40.00 | 股转转让 | 2022年04月20日 | 签订协议并经股东会审议 | 450,000.00 | 28,920.25 |
其他说明:
2022年4月,子公司爱甲专线与汪徐签订了关于杭州甲如爱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爱甲专线以0元价格受让汪徐认缴的40%股权,受让后爱甲专线持有杭州甲如爱的股权由50%增加至90%,从而取得了杭州甲如爱控制权。杭州甲如爱从成立至股权转让日自然人股东未实际出资,且杭州甲如爱未开展业务活动,所以取得控制权时合并成本、商誉均为0元。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蝴蝶管家 | 350,000.00 | 100% | 注销 | 2022年10月21日 | 工商注销 |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注销 | 2022年11月 | 工商注销 | ||||||||
文山云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315,382.23 | 100% | 注销 | 2022年12月 | 工商注销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莱美医药于2022年4月与上海赟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设立了莱美臻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认缴出资51%;莱美臻宇自2022年6月起发生业务及相关账目,公司从2022年6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子公司爱甲专线于2022年6月发起设立了天毅健康管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出资100%;天毅健康管理于2022年6月发起设立了天毅互联网医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出资100%;天毅健康管理和天毅互联网医院自2022年10月起发生业务及相关账目,公司从2022年10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2021年8月24日,公司与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牛投资”)、厦门金牛兴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兴业创投”)签署了《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一》,根据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广西利穗总规模由1万元变更为4亿元,公司作为劣后级认缴不超过37.5%,认缴出资额不超过1.5亿元;鑫金牛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0.04亿元,金牛兴业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46亿元,以上各合伙人均已实缴出资到位。
鑫金牛投资及金牛兴业创投拟将其各自持有的广西利穗份额分别转让给海晟财富及广投资管新设的合伙企业。另外,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医健”)及重庆古藏品牌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古藏”)拟入伙广西利穗。广西利穗变更合伙人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广投资管新设合伙企业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1)出资不超过3.50亿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交易时点确定);中恒集团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LP2)出资1.50亿元;重庆古藏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3)出资0.1665亿元;广投医健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4)出资0.01亿元;海晟财富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0.04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投医健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广投医健为中恒集团的关联法人,中恒集团与广投医健共同认购广西利穗的份额,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2年5月30日,公司与鑫金牛投资、金牛兴业创投、海晟财富、广西德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富投资”,德富投资为广西广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的合伙企业)共同签署了《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份额转让协议》”)。鑫金牛投资、金牛兴业创投将各自持有的广西利穗份额及对应的权益分别转让给海晟财富和德富投资。同日,广西利穗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重庆古藏及广投医健入伙厦门利穗。海晟财富、德富投资、中恒集团、重庆古藏、广投医健签署了新的《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海晟财富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出资400万元,德富投资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1)认缴出资34,014万元,中恒集团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LP2)认缴出资15,000万元,重庆古藏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3)认缴出资1,665万元,广投医健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4)认缴出资100万元。鉴于公司在厦门利穗中由原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调整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自《合伙协议》生效并实施后,公司将不再对厦门利穗进行合并报表企业管理,对其持有的股份由原来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梧州制药 | 梧州市 | 梧州市 | 制药 | 99.9963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中恒中药材 | 梧州市 | 梧州市 | 植物药种植 | 60 | 40 | 设立 |
中恒医药 | 梧州市 | 梧州市 | 药品销售流通 | 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双钱实业 | 梧州市 | 梧州市 | 食品生产 | 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双钱保健 | 梧州市 | 梧州市 | 食品生产 | 75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南宁中恒投资 | 南宁市 | 南宁市 | 投资、开发 | 100 | 设立 | |
肇庆制药 | 广东肇庆 | 广东肇庆 | 制药 | 100 | 设立 | |
肇庆双钱 | 广东肇庆 | 广东肇庆 | 实业投资 | 100 | 设立 | |
南宁双钱实业 | 南宁市 | 南宁市 | 食品的生产及销售 | 100 | 设立 | |
双钱健康 | 钦州市 | 钦州市 | 货物贸易 | 100 | 设立 | |
中恒创新医药 | 南宁市 | 南宁市 | 医药研究 | 100 | 设立 | |
中恒医疗科技 | 梧州市 | 梧州市 | 医疗生产 | 100 | 设立 | |
中恒医药集团 | 梧州市 | 梧州市 | 药品流通 | 100 | 设立 | |
广投医药 | 南宁市 | 南宁市 | 药品流通 | 65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中恒置业 | 梧州市 | 梧州市 | 地产开发 | 100 | 设立 | |
中恒同德 | 南宁市 | 南宁市 | 医药投资 | 98 | 设立 | |
田七家化 | 广西 | 梧州市 | 家化 | 55.4426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莱美药业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制药 | 23.43 | 2.03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莱美医药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医药流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重庆医疗器械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医疗器械 | 100.00 | 设立取得 | |
湖南医疗器械 | 湖南省 | 湖南浏阳 | 医疗器械 | 100.00 | 设立取得 | |
莱美聚德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医药流通 | 100.00 | 设立取得 | |
莱美臻宇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医药流通 | 51.00 | 设立取得 | |
爱甲专线 | 四川省 | 四川成都市 | 健康咨询 | 75.00 | 设立取得 |
成都甲如爱
成都甲如爱 | 四川省 | 四川成都市 | 医疗问诊 | 75.00 | 设立取得 | |
天毅健康管理 | 四川省 | 四川成都市 | 健康咨询 | 75.00 | 设立取得 | |
天毅互联网医院 | 四川省 | 四川成都市 | 医疗服务 | 75.00 | 设立取得 | |
杭州甲如爱 | 浙江省 | 浙江杭州市 | 医疗问诊 | 67.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莱美隆宇 | 重庆市 | 重庆长寿区 | 医药制造 | 100.00 | 设立取得 | |
湖南康源 | 湖南省 | 湖南浏阳 | 医药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药花飘香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医药推广 | 100.00 | 设立取得 | |
金星药业 | 四川省 | 成都金牛区 | 免疫制剂 | 86.2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瀛瑞医药 | 四川省 | 成都高新区 | 医药研究 | 61.00 | 设立取得 | |
莱美德济 | 拉萨、成都 | 拉萨市 | 医药流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赛富健康 | 广东省 | 广州市 | 投资业务 | 47.96 | 其他 | |
海南医疗器械 | 海南省 | 海南省 | 医疗器械 | 82.36 | 设立取得 | |
康德赛 | 四川省 | 成都高新区 | 医疗技术开发 | 35.69 | 设立取得 | |
莱美青枫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投资业务 | 29.90 | 其他 | |
蓝天共享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医药推广 | 80.00 | 其他 | |
莱美香港 | 香港 | 香港柴湾 | 投资业务 | 100.00 | 设立取得 | |
钨石投资 | 重庆市 | 重庆北部新区 | 投资业务 | 68.85 | 设立取得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2021年公司(乙方)与广西桂顺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44.55%股权托管协议》,协议约定:“自2021年4月至2027年12月31日甲方将持有田七家化的44.55%的股权委托给乙方管理,托管期间除股权转让、非为田七家化融资需求的股权股权质押、股东分红权等股东权益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事项仍由甲方自主决定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乙方,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但仍需以甲方的名义行使田七家化股东权利。”因此公司对田七家化公司拥有100%的表决权。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在2020年-2021年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及莱美药业非公开发行方式购买莱美药业股票247,426,064股,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3.43%,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德基金在二级市场购入莱美药业21,447,778股流通股,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03%,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莱美药业股票合计268,873,842股,占莱美总股本的25.46%,根据公司与邱宇先生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截至报告日,公司受托行使表决权的股票为128,700,000股,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12.19%,综上,公司在报告日对莱美药业的表决权比例为37.65%,由于莱美药业属于上市实体,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较高,且莱美药业的主要权力机构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公司占有5名,表明公司有现时能力主导莱美药业相关活动,成为莱美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应将莱美药业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莱美药业持有康德赛股权比例为35.69%,公司根据其设立目的、与自然人股东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及目前有主导其相关活动的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其他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莱美药业认缴莱美青枫出资额比例为29.90%,实缴出资额比例为99.49%;莱美药业认缴赛富健康出资额比例为47.96%,实缴出资额比例为100.00%;莱美青枫认缴蓝天共享出资额比例为80.00%,实缴出资比例为100.00%;赛富健康认缴海南医疗器械出资额比例为82.36%,实缴出资比例为100.00%;莱美医药认缴莱美臻宇出资比例为51%,实缴出资比例为0%;其余子公司持股比例与实缴出资比例一致。钨石投资未开展经营、未建立财务账套,钨石投资已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11月6日-2020年12月21日)并正在办理清算注销中,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根据实际情况未合并其财务报表。
莱美药业公司持有康德赛股权比例为35.69%,莱美药业根据其设立目的、与自然人股东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及目前有主导其相关活动的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037% | 8,359.59 | 164,432.74 |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4.54% | -49,160,242.16 | 1,649,125,437.8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梧州制药 | 2,675,340,699.72 | 1,823,466,443.06 | 4,498,807,142.78 | 1,653,779,999.41 | 312,247,696.72 | 1,966,027,696.13 | 2,842,913,696.52 | 1,775,439,773.30 | 4,618,353,469.82 | 2,046,237,814.18 | 260,973,193.40 | 2,307,211,007.58 |
莱美药业 | 1,745,481,711.96 | 1,309,502,862.21 | 3,054,984,574.17 | 701,139,850.22 | 168,880,715.22 | 870,020,565.44 | 1,726,995,266.10 | 1,199,778,667.66 | 2,926,773,933.76 | 666,803,069.01 | 47,844,148.05 | 714,647,217.0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梧州制药 | 1,154,668,708.18 | 225,934,840.91 | 221,636,984.41 | 67,586,870.75 | 1,654,497,916.24 | 495,713,677.25 | 533,229,305.93 | 158,323,595.12 |
莱美药业 | 884,586,776.10 | -76,286,148.74 | -76,286,148.74 | 57,133,949.52 | 1,225,224,188.67 | -105,937,254.94 | -105,937,254.94 | 108,281,302.47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康德赛增资事项
2022年7月,康德赛实施了增资扩股,由新股东北京宸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方信青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四川鸿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尹颖、蓝东、张巍、姚磊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持有康德赛股权比例由37.17%降低至35.69%;公司根据康德赛设立目的、与丁平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及目前有主导其相关活动的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公司仍对康德赛实施控制。
2)受让海南医疗器械少数股权并实施增资事项
2022年9月,赛富健康以0元受让深圳市先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先赞医疗器械(海南)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海南莱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3.9049%股权;受让后子公司赛富健康持有海南医疗器械的股权比例由43.9049%增加到87.8098%。
2022年11月,赛富健康与海南益尔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投资海南莱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850万元,由赛富健康认缴700万元,海南益尔药业有限公司认缴150万,增资后赛富健康持有的海南医疗器械股权比例由87.8098%降低至82.36%。
3)金星药业增资扩股事项
2022年11月,金星药业实施了增资扩股,由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和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缴付出资1,000万元;根据增资协议,该次增资后公司持有金星药业的股权比例由90%降低至86.22%。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梧州市 | 梧州市 | 40.00 | 权益法 | ||
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投资 | 40.00 | 权益法 | |
广西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宁市 | 南宁市 | 投资 | 29.31 | 权益法 | |
南宁汇友兴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宁市 | 南宁市 | 投资 | 26.55 | 权益法 | |
深圳天毅莱美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备注]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投资 | 15.46 | 权益法 | |
重庆钨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投资 | 50.00 | 权益法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市 | 宁波市 | 投资 | 49.99 | 权益法 | |
西藏健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西藏 | 西藏 | 医药销售 | 35.00 | 权益法 | |
湖南迈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浏阳市 | 浏阳市 | 医药流通 | 49.00 | 权益法 | |
湖南慧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浏阳市 | 浏阳市 | 医药流通 | 49.00 | 权益法 | |
广西阿格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 | 南宁市 | 医药开发 | 44.44 | 权益法 | |
重庆比邻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投资 | 41.67 | 权益法 | |
四川莱普欣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成都市 | 成都市 | 医药流通 | 30.00 | 权益法 | |
西藏奥斯必秀医药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 | 医药流通 | 25.00 | 权益法 |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深圳天毅莱美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设监事长一人,由莱美药业委派,对拟投资项目享有一票否决权,并有权决定该项目不提交投资与退出决策委员会审议,故公司对该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21,950,945.29 | 133,878,299.9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573,285.38 | 3,235,761.6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573,285.38 | 3,235,761.67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借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本公司还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比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
本公司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信用期通常为1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6个月,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贷期。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正是本公司可能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59.21%,本公司并未面临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五、(四)和附注
五、(七)的披露。
(二)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通过利用银行贷款及债务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以管理其流动性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期(万元) | 上期(万元) |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5% | 138.47 | 383.00 | 112.39 | 381.85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5% | -138.47 | -383.00 | -112.39 | -381.85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与固定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1,916,268,496.50元。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
本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美国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产生了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的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期(万元) | 上期(万元) |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增加5% | 2208.30 | 2,688.96 | ||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减少5% | -2208.30 | -2,688.96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注3:不考虑可能影响利润表的减值等因素。
(四)公允价值
详见本附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0,407,122.69 | 650,407,122.6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0,407,122.69 | 650,407,122.6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650,407,122.69 | 650,407,122.69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81,099,716.22 | 581,099,716.22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21,458,192.34 | 821,458,192.3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81,099,716.22 | 650,407,122.69 | 821,458,192.34 | 2,052,965,031.25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可观察输入值 |
国海证劵股份有限公司 | 522,754,285.7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国海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56,983,269.00股,在深圳证劵交易所收盘价格3.33元/股; |
Oramed Pharmaceuticais Inc. | 58,345,430.4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梧州制药持有Oramed Pharmaceuticais Inc.股票696,378股,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收盘价格12.03美元/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2年12月30日美元汇率6.9646。 |
合计 | 581,099,716.22 |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可观察输入值 |
国海证券卓越3188\31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620,026,400.55 | 根据资产管理人提供的资产估值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国海证券卓越3188\31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估值620,026,400.55元。 |
申万宏源恒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0,380,722.15 | 根据资产管理人提供的资产估值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申万宏源恒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估值30,380,722.15元。 |
合计 | 650,407,122.70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说明 |
梧州市区农村合作信用社 | 6,000,000.00 | |
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
广发信德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179,951,692.51 | |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750,000.00 | |
Integra holdings ltd. | 20,893,800.00 | |
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52,868,400.00 | |
深圳市先赞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1,312,956.87 | |
中国生物医药基金I期(有限合伙) | 22,327,945.66 | |
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25,000,000.00 | |
杭州方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海外项目一 | 29,940,102.30 | |
海外项目二 | 33,198,500.00 | |
海外项目三 | 39,838,100.00 | |
海外项目四 | 19,376,695.00 | |
合计 | 821,458,192.34 |
1.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Integra holdings ltd、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等公司为本公司权益性投资,该等投资为本公司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本公司持股比例较少,本公司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本公司以该等投资成本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报告期及上年度,公允价值各层级间无重大转移。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宁市 | 实业投资 | 2,300,000.00 | 27.73 | 27.7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229061H,注册资本2,300,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对能源、矿业、金融业、文化旅游、房地产业、肥料行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制造业的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国内贸易;进岀口贸易;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住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周炼。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广西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湖南慧盼 | 联营企业 |
四川莱普欣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湖南迈欧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集团投资400万元占总资本的40%。该公司已于2005年度停止经营,本集团已对投资额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广西广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邱宇 | 持有中恒集团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份 |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本企业子公司重要股东邱宇控制的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重庆莱美上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推广服务 | 2,600,000.00 | |||
四川莱普欣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采购推广服务 | 1,214,000.00 |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设备、技术服务等 | 2,469,280.5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湖南慧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95,951.29 |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9,398,988.01 | 842,394.2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重庆莱美上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4,285.72 | |
湖南迈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64,782.86 | 355,885.72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231,849.17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广西广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2-3-24 | 2022-5-7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湖南慧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400.00 | 20,400.00 | ||
其他应收款 |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36,891,901.06 | 32,978,257.23 | ||
应收账款 | 广西投资集团 | 1,209,172.76 |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小计 | 38,121,473.82 | 32,998,657.23 |
注:公司的子公司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甲方)与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投资协议》,2021年1月13日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协议将投资款3000万元汇入协议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截至2022年末投资款本息合计36,891,901.06 元,出于谨慎考虑,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投资款本息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17,710.69 | |
其他应付款 | 重庆莱美上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莱普欣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97,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80,000.00 | |
小计 | 477,000.00 | 417,710.69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3,525,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授予价格1.76元/股或1.42元/股,合同剩余期限为3年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2022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18名激励对象授予3,637.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为预留股份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2元/
股。本次实际共有39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715.00万股(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6.00万股)。因此,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由 41 人调整为39人,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21.00万股调整为715.00万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流通股市场价格减授予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业绩达标程度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莱美药业股份支付情况
1.莱美药业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56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560,00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与汪徐、西藏天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爱甲专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股权激励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协议”),公司以0元分两次将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的爱甲专线30%股权转让给由爱甲专线管理人员组建的西藏天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次,在协议生效后,同意实施15%股权激励;第二次,在爱甲专线“i甲专线”公众号关注量连续3个月超过100万人份且其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超过1,000万元时,实施15%股权激励。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出资4,500万元,首次激励完成,二次激励尚未达到条件。
2.莱美药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账面净资产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股权激励协议约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920,0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560,000.00 |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莱美药业与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海悦”)未决诉讼事项长春海悦于2022年1月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莱美药业、莱美医药将出售赠品的销售款51,457,500.00元支付给长春海悦。公司于2022年2月收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寄出的(2022)吉0193民初85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公司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金开支行的银行存款因《民事裁定书》被冻结51,457,500.00元。该案一审于2022年11月23日第一开庭,仅进行部分证据的质证,长春海悦当庭提交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诉讼请求增加变更为(1)请求确认莱美医药法人人格否认,莱美药业对莱美医药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要求莱美药业、莱美医药承担销售体验装的违约责任,赔偿原告违约损失51,457,50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一审审理程序尚未结束。公司认为该案所涉纠纷为长春海悦与莱美医药因履行《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过程中签订的《购销合同》产生纠纷,合同主体为海悦药业和莱美医药,莱美药业并非合同相对人;且莱美医药进行的所有交易均为具有商业实质的真实交易,无违规销售情况。所以本公司认为公司不存在或有损失。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4,687,337.0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4,687,337.04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本公司诉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事项本公司诉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公司已胜诉,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应共同向本公司支付欠款本金35,722,532.18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35,722,532.18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判决被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德坤应共同向原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40,000.00元。公司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10月16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并开始着手对前期查封的对方资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019年1月17日,被执行人鼎恒升药业公司以本案讼争债务的形成过程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本案执行,经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于2018年12月17日对许淑清个人涉嫌挪用资金一案决定立案侦查。2019年3月1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做出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该案执行,理由是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已对本案涉案事实进行刑事立案侦查,该案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本案的性质、效力和责任承担。恢复执行后于2021年9月7日执行回款132.432624万元。2022年8月18日,法院送达《拍卖通知书》,定于9月20日上午第一次拍卖被执行人的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黑龙江麻美工业大麻种植有限公司70%的股权,起拍价为11万元,拍卖结果为流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湖南康源承包经营
莱美药业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的议案》,同意莱美药业、全资子公司湖南康源与湖南艾丁格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丁格尔”)共同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由艾丁格尔对湖南康源实施整体承包经营,首次承包经营期限3年。承包期间,无论湖南康源盈亏,湖南康源每年从艾丁格尔净收取人民币1,200万元的承包费,且产生的盈亏均由艾丁格尔享有或承担。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艾丁格尔承包经营后新增的损益及资产负债。
(三)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应收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款事项
2021年9月9日,本公司子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广东肇庆高新区的两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交由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根据签订的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协议编号:2021第09002)约定,收储补偿价款为759,760,400.00元,其中补偿本公司748,922,500.00元,补偿款总金额具体包括:土地补偿款、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和地块范围内绿化、地下管网、消防、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及相关机器、办公设备等费用。
截至2022年12月,因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在支付30%首付款后,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余下70%补偿款总额531,832,280.00元及利息19,865,412.97元。2022年12月16日,本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与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并约定:
1.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乙方)、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丙方)与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甲方)三方同意将欠付款本金的付款期限予以延长。欠付款本金(531,832,280.00元,其中应付乙方524,245,750.00元,应付丙方7,586,530.00元)采取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未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及额度,按时足额支付(未支付或部分支付均视为未足额支付)的,应向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和肇庆中恒
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本补充协议项下约定还款期限的次日起计算实际迟延支付天数【期间】,以【531,832,280.00元-(减号)本补充协议项下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已经支付的本金】为基数【计算基数】,利率按照平均贷款利率计算,即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总额=计算基数×实际延迟天数×(平均贷款利率/360)。
3.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协调肇庆市高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配合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重新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完成《土地抵押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原件交本公司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保管。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在本条项下的义务是协调并促使完成抵押登记变更手续,实现抵押登记变更信息与主债权变更信息一致。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未能完全履行本条约定的义务,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参照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向本公司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按照本补充协议项下实际迟延办理天数【期间】,以【531,832,280.00元-(减号)本补充协议项下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已经支付的本金】为基数【计算基数】,利率按照平均贷款利率计算,即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总额=计算基数×实际延迟天数×(平均贷款利率/360)。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分部基本情况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集团,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的分类与内容如下:
(1)制药分部: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生产和销售;
(2)食品分部:主要业务为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3)房地产分部:主要业务为房地产的经营和开发;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是对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利息收入、财务费用、股利收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总部费用之外,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分部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性投资、应收股利、应利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和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分部负债不包括借款和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向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价格制定。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经营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 目 | 制药/医药报告分部 | 食品报告分部 | 房地产报告分部 | 家化分部 | 未分配金额 | 抵销 | 合计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对外营业收入 | 2,452,893,884.19 | 2,917,946,488.33 | 189,112,125.15 | 199,763,219.66 | 11,079,062.66 | 22,385,464.50 | 60,684,766.72 | 21,744,893.49 | 2,713,769,838.72 | 3,161,843,646.17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2,914,253.80 | 193,980,235.29 | 2,491,168.32 | 8,869,381.00 | 26,909,439.07 | 30,848,953.52 | 1,667,916.40 | 452,735.89 | 43,982,777.59 | 234,151,305.70 | ||||
销售费用 | 1,126,299,120.67 | 1,632,474,644.07 | 44,723,909.43 | 38,341,103.55 | 322,849.48 | 241,745.94 | 19,804,268.92 | 6,902,306.15 | 286.00 | 231.52 | 65,413,771.08 | 54370962.47 | 1,125,736,663.42 | 1,623,589,068.76 |
利息收入 | 90,265,836.23 | 71,098,184.05 | 8,768,376.19 | 6,797,037.98 | 741,330.97 | 934,361.35 | 128,823.35 | 39,009,126.60 | 36,134,755.48 | 3,409,829.12 | 2291030.56 | 135,374,840.87 | 112,802,131.65 | |
利息费用 | 67,870,831.46 | 56,642,948.82 | 398,098.86 | 628,417.85 | 584,852.78 | 15,561,166.21 | 6,342,760.00 | 3,409,829.12 | 2291030.56 | 80,420,267.41 | 61,907,948.89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78,653.54 | 3,699,929.70 | 604,358.45 | 153,693.12 | 4,483,011.99 | 3,853,622.82 | ||||||||
资产减值损失 | 2,371,978.78 | 29,079,055.11 | -114,935,159.60 | -216382866.4 | 117,307,138.38 | 245,461,921.47 | ||||||||
信用减值损失 | 40,081,289.79 | 23,084,147.08 | 956,643.88 | 229,859.85 | -39,000.00 | -228,000.00 | 3,917,661.20 | 31,657,286.49 | 44,916,594.87 | 54,743,293.42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151,936,759.46 | 152,114,216.30 | 12,546,226.33 | 8,024,298.05 | 865,623.18 | 256,482.59 | 9,887,262.43 | 7,755,916.51 | 795,833.54 | 720,350.21 | -19,626,578.01 | -18,841,248.62 | 195,658,282.95 | 187,712,512.28 |
利润总额(亏损) | 204,915,657.82 | 458,416,576.32 | 969,086.85 | 12,285,685.19 | 7,942,817.84 | 9,531,647.59 | -23,567,104.07 | -16,469,622.30 | -47,845,123.74 | 1,175,190,804.77 | 73,137,540.34 | 1,418,733,472.36 | 69,277,794.36 | 220,221,619.21 |
资产总额 | 8,306,809,216.01 | 7,786,980,350.80 | 396,701,029.22 | 399,233,492.29 | 247,280,691.80 | 240,253,626.25 | 182,607,998.32 | 178,377,273.35 | 6,292,349,271.51 | 6,574,479,786.62 | 3,668,428,401.74 | 3,287,517,839.89 | 11,757,319,805.12 | 11,891,806,689.42 |
负债总额 | 3,440,772,236.81 | 3,162,336,122.66 | 68,413,506.33 | 72,114,379.76 | 23,580,096.04 | 24,526,507.76 | 68,007,951.46 | 45,682,350.77 | 560,642,474.67 | 211,537,477.18 | 698,945,715.24 | 316,274,609.14 | 3,462,470,550.07 | 3,199,922,228.99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110,525,347.94 | -763,510,456.33 | -9,643,837.64 | -10,821,946.81 | -839,963.55 | 14,092,662.65 | -3,212,135.39 | 143,021,475.38 | -188,803,749.76 | -875,383,000.82 | 70,900,520.18 | -13,067,134.61 | -162,874,858.58 | -1,479,534,131.32 |
3.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1)每一类产品和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心脑血管疾病 | 915,750,081.53 | 1,471,110,736.66 |
其他普药系列 | 1,406,507,709.66 | 1,252,773,086.47 |
商品房及商铺 | 6,638,146.53 | 13,601,838.62 |
龟苓膏系列 | 171,245,490.32 | 167,101,869.58 |
其他 | 213,628,410.68 | 257,256,114.84 |
合计 | 2,713,769,838.72 | 3,161,843,646.17 |
(2)地理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大陆地区 | 2,708,547,775.92 | 3,157,354,760.63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5,222,062.80 | 4,488,885.54 |
合计 | 2,713,769,838.72 | 3,161,843,646.17 |
注: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3)主要客户信息
本公司的客户较为分散,不存在单个与本公司交易超过10%的客户。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说明
2019年1月,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9)黑02民初17号】。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恒升药业”)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原大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中恒集团无关)、中恒集团作为被告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鼎恒升药业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工程款及设备款63,802,835.00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9年8月6日和2019年10月31日开庭审理,2020年1月6日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2019)黑02民初17号],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如下:
①被告齐齐哈尔梧州中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赔偿款19,607,837.55元,并返还原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工程款4,883,313.35元;
②被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齐齐哈尔梧州中恒有限公司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③驳回原告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收到上述判决书后,已于2020年1月15日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0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其后,公司收到本案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齐齐哈尔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21年9月16日,公司收到齐齐哈尔中院发来的(2021)黑02民初82号《民事调解书》,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齐齐哈尔中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于七个工作日内向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支付4,000,000.00元,七个工作日内不履行适用罚则,给付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8,000,000.00元(因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原因除外);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之间再无任何经济纠纷,互不追究法律责任;本案诉讼费82,127.88元由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一并支付给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
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齐齐哈尔中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湖南康源承包经营
莱美药业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的议案》,同意莱美药业、全资子公司湖南康源与湖南艾丁格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丁格尔”)共同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由艾丁格尔对湖南康源实施整体承包经营,首次承包经营期限3年。承包期间,无论湖南康源盈亏,湖南康源每年从艾丁格尔净收取人民币1,200万元的承包费,且产生的盈亏均由艾丁格尔享有或承担。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艾丁格尔承包经营后新增的损益及资产负债。
(三)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应收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款事项2021年9月9日,本公司子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广东肇庆高新区的两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交由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根据签订的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协议编号:2021第09002)约定,收储补偿价款为759,760,400.00元,其中补偿本公司748,922,500.00元,补偿款总金额具体包括:土地补偿款、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和地块范围内绿化、地下管网、消防、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及相关机器、办公设备等费用。
截至2022年12月,因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在支付30%首付款后,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余下70%补偿款总额531,832,280.00元及利息19,865,412.97元。2022年12月16日,本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与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并约定:
1.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乙方)、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丙方)与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甲方)三方同意将欠付款本金的付款期限予以延长。欠付款本金(531,832,280.00元,其中应付乙方524,245,750.00元,应付丙方7,586,530.00元)采取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未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及额度,按时足额支付(未支付或部分支付均视为未足额支付)的,应向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本补充协议项下约定还款期限的次日起计算实际迟延支付天数【期间】,以【531,832,280.00元-(减号)本补充协议项下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已经支付的本金】为基数【计算基数】,利率按照平均贷款利率计算,即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总额=计算基数×实际延迟天数×(平均贷款利率/360)。
3.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协调肇庆市高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配合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重新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完成《土地抵押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并将抵押物
的他项权利证书原件交本公司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保管。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在本条项下的义务是协调并促使完成抵押登记变更手续,实现抵押登记变更信息与主债权变更信息一致。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未能完全履行本条约定的义务,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参照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向本公司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按照本补充协议项下实际迟延办理天数【期间】,以【531,832,280.00元-(减号)本补充协议项下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已经支付的本金】为基数【计算基数】,利率按照平均贷款利率计算,即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总额=计算基数×实际延迟天数×(平均贷款利率/360)。
(四)政府补助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五、(三十七)。
(2)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的本期发生额共计89,726,034.65元(上年发生额共计84,074,792.43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86,726,034.65元(上年发生额84,071,017.23元),详见附注五、(五十一);计入营业外收入3,000,000.00元(上年发生额3,775.20元),详见附注五、(五十七)。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的情况详见附注五、(三十四)。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方式 | 本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
计入其他收益 | 70,983,634.66 | 15,742,399.99 | 86,726,034.65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73,983,634.66 | 15,742,399.99 | 89,726,034.65 |
(续)
计入当期损益的方式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
计入其他收益 | 67,298,703.50 | 16,772,313.73 | 84,071,017.23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3,775.20 | 3,775.20 | |
合计 | 67,302,478.70 | 16,772,313.73 | 84,074,792.43 |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80,000.10 |
合计 | 180,000.1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0,000.10 | 100 | 180,000.10 | 100 | 1,918,799.10 | 100.00 | 219,000.10 | 11.41 | 1,699,799.00 | |
其中: | ||||||||||
合计 | 180,000.10 | / | 180,000.10 | / | 1,918,799.10 | / | 219,000.10 | / | 1,699,799.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19,000.10 | 39,000.00 | 180,000.10 | |||
合计 | 219,000.10 | 39,000.00 | 180,000.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74,759,184.98 | 241,303,619.33 |
合计 | 574,759,184.98 | 241,303,619.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427,356,174.62 | |
1年以内小计 | 427,356,174.62 |
1至2年 | 142,362,929.45 |
2至3年 | 5,352.0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318.49 |
4至5年 | 5,299.66 |
5年以上 | 41,135,716.30 |
合计 | 610,870,790.5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44,760.18 | 38,605.00 |
代收代付款项 | 326,779.41 | 282,565.15 |
对子公司应收款项 | 44,004,969.18 | 234,835,443.35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566,494,281.78 | 42,254,594.03 |
合计
合计 | 610,870,790.55 | 277,411,207.5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50,216.59 | 35,957,371.61 | 36,107,588.2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017.37 | 4,017.3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50,216.59 | 35,961,388.98 | 36,111,605.5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6,107,588.20 | 4,017.37 | 36,111,605.57 | |||
合计 | 36,107,588.20 | 4,017.37 | 36,111,605.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 | 借款 | 320,000,000.00 | 1年以内 | 52.38 |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收益款及代付款 | 126,328,200.00 | 1年以内/1-2年 | 20.68 | |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 借款 | 30,000,000.00 | 1年以内 | 4.91 | |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借款 | 37,000,000.00 | 1年以内 | 6.06 | |
客户五十 | 往来款 | 34,398,205.94 | 5年以上 | 5.63 | 34,398,205.94 |
合计 | / | 547,726,405.94 | / | 89.66 | 34,398,205.9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种 类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并范围内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48,396,853.78 | 89.77 | 548,396,853.78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2,473,936.77 | 10.23 | 36,111,605.57 | 57.80 | 26,362,331.20 |
合 计 | 610,870,790.55 | 100 | 36,111,605.57 | 5.91 | 574,759,184.98 |
(续)
种 类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并范围内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34,835,443.35 | 84.65 | 234,835,443.35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2,575,764.18 | 15.35 | 36,107,588.20 | 84.81 | 6,468,175.98 |
合 计 | 277,411,207.53 | 100.00 | 36,107,588.20 | 13.02 | 241,303619.33 |
组合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 | 20,257,548.57 | 4,017.37 | 0.02 |
1至2年(含2年) | 6,114,155.50 | 5,355.50 | 0.09 |
2至3年(含3年) | 5,352.03 | 5,352.03 | 100.00 |
3至4年(含4年) | 5,318.49 | 5,318.49 | 100.00 |
4至5年(含5年) | 5,299.66 | 5,299.66 | 100.00 |
5年以上 | 36,086,262.52 | 36,086,262.52 | 100.00 |
合 计 | 62,473,936.77 | 36,111,605.57 | 57.80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210,502,902.26 | 3,210,502,902.26 | 3,312,502,902.26 | 3,312,502,902.2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94,152,737.35 | 4,000,000.00 | 190,152,737.35 | 44,153,693.12 | 4,000,000.00 | 40,153,693.12 |
合计 | 3,404,655,639.61 | 4,000,000.00 | 3,400,655,639.61 | 3,356,656,595.38 | 4,000,000.00 | 3,352,656,595.3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84,537,584.32 | 1,384,537,584.32 |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36,000,000.00 | |||
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 | 2,829,035.03 | 2,829,035.03 | ||||
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 | 283,500,000.00 | 283,500,000.00 | ||||
广西中恒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 | 20,281,933.57 | 20,281,933.57 | ||||
广西中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47,165,975.11 | 1,147,165,975.11 | ||||
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4,840,000.00 | 154,840,000.00 | ||||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 83,348,374.23 | 83,348,374.23 | ||||
广西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合计 | 3,312,502,902.26 | 48,000,000.00 | 150,000,000.00 | 3,210,502,902.2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深圳市国海中恒医药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53,693.12 | 535,713.87 | 40,689,406.99 | ||||||||
广西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644.58 | 139,478,118.74 | 139,546,763.32 | ||||||||
小计 | 44,153,693.12 | 604,358.45 | 139,478,118.74 | 184,236,170.31 | 4,000,000.00 | ||||||
合计 | 44,153,693.12 | 604,358.45 | 139,478,118.74 | 184,236,170.31 | 4,000,000.00 |
其他说明:
广西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期由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其他变动139,478,118.74 元,其中150,000,000.00元为初始投资额,-9,747,263.38 元为成本法转权益法产生的投资收益, -605,314.22元为本期留存收益变动, -169,303.66 元为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追溯调整。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638,146.53 | 6,129,415.34 | 13,601,838.62 | 11,551,554.59 |
其他业务 | 3,221,143.05 | 991,666.81 | 7,943,449.57 | 645,706.30 |
合计 | 9,859,289.58 | 7,121,082.15 | 21,545,288.19 | 12,197,260.8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04,045,175.1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04,358.45 | 153,693.1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496,927.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9,000,000.00 | 58,100,000.00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768,837.95 | 5,616,792.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分红收入 | 5,494,414.41 | 18,837,992.28 |
合计 | 26,867,610.81 | 1,199,250,580.31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48,440.8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203,948.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5,379,328.47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5,416,606.3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56,224.2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941,762.7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372,403.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8,656,279.51 | |
合计 | 73,634,103.3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9 | 0.0231 | 0.02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8 | 0.0016 | 0.001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莫宏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