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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A股代码:601868公司A股简称:中国能建公司H股代码:3996公司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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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长 | 宋海良 | 公务原因 | 马明伟 |
董事 | 孙洪水 | 公务原因 | 马明伟 |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亚贤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1,691,163,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人民币10.51亿元,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参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之年度业绩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对本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及实务提出异议。
除特别指明外,本报告所用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本报告以中文及英文文本编制,若中英文文本在语义上存在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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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董事长致辞 ...... 11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 ...... 13
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 ...... 39
第六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61
第七节重要事项 ...... 65
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5
第九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十节债券相关情况 ...... 94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4.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公布2022年度业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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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本集团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中国能建集团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电规总院公司 | 指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财务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易普力 | 指 | 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电建二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建设二公司 |
北京电建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南岭民爆 | 指 |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2096) |
水泥公司 | 指 | 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
生态环保公司 | 指 | 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由水务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重组整合 |
水务公司 | 指 | 中国葛洲坝集团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能建基金公司 | 指 | 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内遂高速 | 指 | 葛洲坝集团四川内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董事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监事会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监事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同比 | 指 | 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 |
上交所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
标准守则 | 指 |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企业管治守则》 | 指 |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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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 | 指 |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倡议,重点为实现各国主要是欧亚各国之间的连通及合作,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即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及海上“丝绸之路” |
兆瓦 | 指 | 一种电力计量单位,相等于1,000,000瓦特,或1兆瓦相等于1,000千瓦 |
PPP | 指 |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
光伏 | 指 | 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技术 |
EPC | 指 | 承包安排的常见形式,即承包商受项目业主的委托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项目工作,或任何上述的组合(无论是通过承包商本身的人员或分包部份或所有项目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负责 |
BOT | 指 | 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该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于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 |
"1466"战略 | 指 | 行业领先、世界一流的“一个战略愿景”;在践行国家战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美好生活上实现“四个走在前列”;打造一流的能源一体化方案解决商、一流的工程总承包商、一流的基础设施投资商、一流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商、一流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一流的建材、工业产品和装备提供商“六个一流”;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发展、加快高质量发展、深化系统改革、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组织能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六个重大突破” |
《若干意见》 | 指 | 公司《关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快高质量发展、深化系统改革和加强科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能建股发〔2020〕110号) |
“两金” | 指 | 应收账款和存货 |
“三新”能建 | 指 | 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 |
“十二个到位” | 指 | 安全认识到位、风险识别与管控到位、制度体系建设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刚性培训到位、资源配置到位、安全管理组织与能力到位、动态监督检查到位、奖惩机制落实到位、应急管理与应急处置到位、经验教训的总结、吸取、分享到位、安全文化建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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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本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是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股份代号:
03996.HK),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68.SH)。
本公司是一家为中国乃至全球能源电力、基础设施等行业提供系统性、一体化、全周期、一揽子发展方案和服务的综合性特大型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建、房地产(新型城镇化)、建材(水泥、沙石骨料等)、民爆、装备制造、资本(金融)等领域,具有集规划咨询、评估评审、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及管理、运行维护和投资运营、技术服务、装备制造、建筑材料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公司连续9年进入世界500强,在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国际工程设计公司225强、全球承包商250强和国际承包商250强排名中位居前列,在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0多个境外分支机构,业务遍布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本公司依靠领先的技术水平和卓越的创新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引领行业发展。截至2022年底,公司拥有4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国家级和63个省级研究机构、120家高新技术企业;取得国家科技进步奖48项,重大科技成果2500余项,有效专利11372项,制定和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300余项。公司作为能源电力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先后承建了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三代核电等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铸造了乌东德、白鹤滩、华龙一号等一批享誉全球的大国重器,在大规模风光储输工程、特高压多端混合直流工程、高海拔输变电工程、124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等领域创造了卓著业绩,并在海外打造了一批具有能建特色的中国坝、中国电、中国网、中国城、中国路、中国桥,将先进成熟的中国技术、中国装备、中国质量、中国管理、中国运营服务源源不断地呈现给世界人民。
本公司秉承“行业领先、世界一流”的战略愿景,致力于在践行国家战略上走在前列、在推动能源革命上走在前列、在加快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在建设美好生活上走在前列,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能源一体化方案解决商、一流的工程总承包商、一流的基础设施投资商、一流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商、一流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一流的建材、工业产品和装备提供商,致力于在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发展、加快高质量发展、深化系统改革、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组织能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进能源网、交通网、数字网、水网、生态网、产业网、文化网“七网”深度融合,全力打造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能建平台,系统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能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持续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多更大价值。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国能建 |
公司的英文名称 | ChinaEnergyEngineeringCorporationLimited |
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 | CHENERGYE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宋海良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联席公司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秦天明 | 秦天明、梁瑞冰 | / |
联系地址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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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10-59098818 | 010-59098818 | / |
传真 | / | / | / |
电子信箱 | zgnj3996@ceec.net.cn | zgnj3996@ceec.net.cn | /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1-24层01-2706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22 |
公司香港办公地址 |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
公司网址 | www.ceec.net.cn |
电子信箱 | zgnj3996@ceec.net.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能建 | 601868.SH | / |
H股 | 香港联交所 | 中国能源建设 | 3996.HK | / |
六、其他相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 | 执行董事 | 宋海良、孙洪水、马明伟 |
非执行董事 | 李树雷、刘学诗、司欣波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
公司监事会 | 监事 | 和建生、吴道专(职工代表监事)、阚震(职工代表监事)、毛凤福、吕世森 |
战略委员会 | 委员 | 宋海良(主任)、孙洪水、李树雷、司欣波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 | 宋海良(主任)、赵立新、程念高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 | 程念高(主任)、刘学诗、魏伟峰 |
审计委员会 | 委员 | 赵立新(主任)、李树雷、魏伟峰 |
监督委员会 | 委员 | 赵立新(主任)、李树雷、魏伟峰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金敬玉、汪文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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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学孔、党仪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9月28日-2023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骆毅平、黄涛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9月28日-2023年12月31日 | |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中国法律) | 名称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 | |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香港法律) | 名称 |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27楼 | |
公司A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 |
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名称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366,393,301 | 322,318,565 | 13.67 | 270,327,6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09,343 | 6,504,102 | 20.07 | 4,670,5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06,785 | 5,071,829 | 12.52 | 3,683,4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34,299 | 8,844,178 | -10.29 | 6,490,100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1,893,661 | 94,198,680 | 8.17 | 68,416,918 |
总资产 | 664,351,125 | 528,862,588 | 25.62 | 476,05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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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9 | -5.26 | 0.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9 | -5.26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4 | -7.14 | 0.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46 | 8.55 | 下降0.09 | 7.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9 | 6.55 | 下降0.46 | 6.1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计算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利息人民币
3.18亿元。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1,275,956 | 87,010,978 | 83,495,450 | 124,610,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60,166 | 1,833,388 | 1,384,277 | 3,631,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37,498 | 914,589 | 1,075,697 | 2,879,0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01,677 | 508,716 | -4,760,808 | 26,488,06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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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81,687 | 1,027,612 | 654,84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31,096 | 901,198 | 727,97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2,561 | 56,899 | 50,829 |
债务重组损益 | 19,490 | 28,896 | 41,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17 | 2,309 | 572,737 |
预计诉讼 | -134,271 | -1,399,800 | -414,56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93 | 302,188 | -43,709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21,726 | 366,248 | 362,32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289 | 879,219 | -239,705 |
合计 | 2,102,558 | 1,432,273 | 987,0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20,714 | 3,080,541 | 59,827 | 81,16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89,523 | 2,185,285 | -204,23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647,103 | 8,699,355 | 1,052,252 | -9,780 |
应收款项融资 | 2,315,441 | 849,501 | -1,465,940 | |
合计 | 15,372,781 | 14,814,682 | -558,109 | 71,387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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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日月其迈,时盛岁新,我们乘着浩荡东风再次开启新的航程。回首2022,我们真诚携手、笃定前行,书写了逐梦新时代的精彩答卷。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对各位股东一年来给予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过去的一年,面对多目标叠加、多难交织,我们始终坚持以《若干意见》和“1466”战略为统领,积极融入绿色低碳经济、数字智慧经济、共享融合经济“三大经济形态”,主动拥抱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发展、融合发展“三大发展趋势”,聚焦全电力、全交通、全城市、全水、全生态、全数字“六全领域”,能源网、交通网、数字网、水网、生态网、产业网、文化网“七网融合”,全力推进十二大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总体呈现出全面奋进、全面拓展、全面向好、全面蓄能的崭新局面。
一年来,我们有力展现了践行“三要”要求的使命担当。我们落实“经济要稳住”步伐坚实,全年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0.2%、13.7%、4.8%、8.4%,新签合同额首次突破万亿大关。公司承建的白鹤滩水电站等一批“国之重器”投产投运,尽展了工程铁军的硬核风采。落实“疫情要防住”精准科学,最大程度保护了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发展要安全”底线稳固,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基座进一步筑牢。
一年来,我们奋力书写了建设“三新”能建的精彩华章。我们牢固树立“三新”理念,系统开展能建画像,凝聚起了再造高质量发展新能建的强大合力。全面提升“三新”品牌,牵头成立“三新联盟”、储能创新联盟、供应链联盟、海外新能源投资联盟,积极通过博鳌论坛等高端平台,系统发出“三新”能建声音,全力打造能建新形象。加速推进“三新”发展,全年新能源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82.2%,获取风光新能源开发指标超过前五年总和,一批战略性、示范性、引领性项目迅速落地,“三新”能建动力更加澎湃。
一年来,我们全面打好了“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战。我们持续优化公司治理,董事会应建尽建,治理主体权责明晰,制度建设成果丰硕,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扎实推进适应性组织建设,统筹开展重组整合类、新设平台类企业改革,实现改革质量效率“双提升”。狠抓三项制度改革,实现了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100%全覆盖,刚性兑现奖惩,优化干部培养,广揽各类英才,企业活力竞相迸发。深入实施“3+2”激励机制,岗位分红、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等落地见效,全体员工干事创业激情空前高涨。
一年来,我们巩固拓展了推进“三大变革”的良好态势。我们的动力变革更加强劲,在“30·60”系统解决方案、新型电力系统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成果,“数字能建”实现了里程碑式的进展。质量变革成效明显,人才强企新战略蓝图绘就、路径清晰,所属子公司易普力成功实现分拆上市,“两控两降一治一快”、综合治理成果扎实。效率变革加速提升,制定建筑央企首份供应链规划,编制发布项目管理手册及内部成本定额,投资项目管控有力有效,基础“334”工程走深走实,企业科学管理水平跃升新台阶。
昨天的努力成就今天的发展,今天的奋进铸就明天的辉煌。面对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2023年,我们将坚持思想引领、保持战略定力、聚焦核心任务、突出能力建设,将不断超越过去、超越自己、超越荣誉、超越成绩,全面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与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崭新局面!
新的一年,我们将持续筑牢战略支点,加速跃升新台阶。全力加速“新能源”扩增量、提质量,锚定新能源“第一发展引擎、第一利润大户”定位,全面提升绝对量和贡献度。全力推动“新基建”深拓展、快突破,系统研究“七网”深度融合,着力攻坚“交能融合”,全面推进“三新”联盟融合升级。全力强化“新产业”明方向、补短板,多管齐下、全面推进传统煤电清洁化改造、城市综合开发、生态环保、绿色建材与装配式建筑等业务升级。
新的一年,我们将持续提升发展质效,全力推进稳增长。始终坚持高目标导向,聚焦有收入的合同、有利润的收入、有现金流的利润,有效拓展更大增量,实现更多“真金白银”。加强资本赋能,奋力打好产融结合组合拳,打好资产盘活主动仗,算好发展与化债平衡账,让资金保障更加坚实。加强“头部支撑”,坚定不移壮大基础性、支柱性骨干企业、头部企业,推动创造更多更大价值。
新的一年,我们将持续深化改革攻坚,有效增强动力源。进一步增强改革适应性,加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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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管控”型总部建设,开展新设平台成效分析,加快实施新一轮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穿透性,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穿透到底、形成闭环。进一步增强改革实效性,对已完成的重点任务动态复盘,打造一批“立得住”的改革标杆、一批有“含金量”的单项冠军,全面推进“人才高地”“创新高地”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增强改革针对性,更加精准有效做好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大文章。
新的一年,我们将持续锤炼过硬本领,不断提升竞争力。大力提升战略牵引能力、系统经营能力、基础管理能力、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能力、资本运作能力、项目履约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干部人才队伍综合能力、风险防控能力,以自身过硬能力的确定性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在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加速演进中,掌握主动、厚植优势,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天地!
百舸争流,千帆竞发,新征程充满着光荣和梦想,我们将勇立潮头,不息求索,守正创新,续写精彩,努力向社会、股东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宋海良董事长中国?北京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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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是公司改革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资委工作要求,大力践行《若干意见》和“1466”战略,聚焦“保持稳定增长、加强科学管理”两大中心任务,全面强“三力”抓“三效”,承压前行、迎难而上、奋勇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重点任务,公司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发展态势。全年完成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0,490.9亿元,同比增长20.2%;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663.9亿元,同比增长
13.7%;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36.8亿元,同比增长4.8%;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4.1亿元,同比增长8.4%;实现归母净利润人民币78.1亿元,同比增长20.1%。公司综合实力、影响力和品牌价值大幅提高,以公司为核心资产的能建集团,在《财富》世界500强排名位列第269位,较上年跃升32位。公司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排名位列第2位,ENR全球工程承包商250强排名位列第11位,ENR国际工程承包商250强排名位列第17位,ENR国际工程设计公司位列第16位,分别较上年上升1位、2位、4位、11位。
(一)市场营销成效显著。
一是创新模式价值凸显。坚持高端一体化营销策略,全年策划实施40余次高端营销活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余份。创新“七网”融合、“五个一体化”等开发模式,聚焦“能源+”“城市+”“数字+”等重点领域,成功获取甘肃酒泉新能源基地、福建平潭海上风电、甘肃庆阳大数据产业园、山东济南片区开发等一批重大项目。二是国内市场多点突破。充分发挥六大区域总部统筹引领作用,全面调动各级企业积极性、主动性,以国家重大产业和区域发展战略为导向,持续深耕重点省份,广东、四川、湖北、河北、安徽5省全年新签合同额突破人民币500亿元,17个省份新签合同额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签约大省数量同比大幅增长。全年国内新签合同额人民币8,093亿元,同比增长23.5%。三是海外市场再攀新高。大力实施国际业务优先优质协同发展战略,系统优化海外六大区域市场布局,统筹开展重点国别、业务、投资、项目“四大策划”,成功签约埃及光伏、墨西哥天然气电站等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综新”项目。全年海外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397.9亿元,同比增幅位于“走出去”中央企业前列,其中,公司“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650.3亿元,同比增长39.9%,占海外合同额约68.8%。
(二)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
一是做强做优做大新能源业务。公司凭借在电力工程领域的规划设计牵引、工程总承包固有优势,将新能源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绿色低碳业务作为优先发展产业,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新能源工程建设业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3,550.1亿元,同比增长83.9%,其中境内新签合同额2,771.8亿元,同比增长89.8%,境外新签合同额778.4亿元,同比增长65.5%;营业收入人民币830.3亿元,同比增长25.7%。二是积极抢占新能源资源。公司积极延伸产业链,大力推进“投建营”一体化,加大市场开发和资源投入力度,2022年公司获取风光新能源开发指标1,624万千瓦,同比增长39.8%,累计获得风光新能源开发指标3,013万千瓦,投资建设的广西崇左一体化能源基地一期、湖北宜城中分散式风电、广东汕尾海上风电等项目相继并网发电。三是积极推动“能源+”融合发展。公司充分发挥产业多元化优势,大力推进新能源与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成效显著。编制了《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报告2022》,推动成立中国公路学会交通能源融合发展工作委员会,依托山东枣庄至菏泽段高速公路,建设国内首个高速公路全路域光储充一体化交能融合示范项目;公司充分发挥提供“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核心优势,全部介入“东数西算”工程八大节点,投资建设的甘肃庆阳枢纽节点的“东数西算”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零碳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将成为低碳、环保、节能型数能融合项目的典范。公司大力推动建能融合技术发展,积极打造绿色建筑的“超强大脑”综合能源智慧管理系统,实现绿色建筑供能用能智慧管理,广泛应用于雄安新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等建能融合示范项目。
(三)科技研发重点突破。
一是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取得一批成果,研制的世界电压等级最高、开断容量最大的535kV混合式直流断路器,为北京低碳绿色冬奥会提供了保障;大开口槽式集热器、电站自然通风直接空冷系统等2项重大装备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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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主编的世界首部塔式太阳能光热电站IEC国际标准发布。二是加快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新技术示范项目顺利推进,其中湖北应城、山东泰安等一批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开工,安徽绩溪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基本具备投产条件,研发的高安全、长寿命储能专用电池方案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完成首单交付,产业前景广阔。公司大力推动氢能业务发展,投资的大连长兴岛风光氢储农一体化示范项目正在筹备开工,掌握1000Nm
/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备技术,建设国内首座8MW级大型碱性电解水制氢机组稳暂态特性试验检测平台。三是支撑保障能力实现重塑再造。全力打造产业孵化新引擎,高规格组建“三新”联盟、储能创新联盟、供应链联盟等合作平台,建立公司专家体系,成立高级技术咨询委员会。2022年,公司获得省部级和行业科学技术奖230项;获专利授权2,100项,其中发明专利350项;编制并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0余项。
(四)改革创新持续发力。一是改革三年行动圆满完成。公司积极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系统性变革、整体性重构,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开创性和里程碑式的重要改革成果,各项改革任务圆满收官,荣获国资委专项考核A级。二是系统改革与试点持续深化。认真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全面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各决策主体议事清单,建立健全董事会授权事项汇报机制、专委会运行机制;持续深化适应性组织建设,动态优化总部机构与职能;抓实试点专项,2家企业入选混改试点名录,5家企业入选科改示范企业扩围名单。三是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度转换。穿透式开展企业年度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刚性落实考核结果;全面深化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考核未达标、不合格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刚性退出。制定“3+2”中长期激励机制工作方案,加强市场化用工改革,在中央企业首创“四库一平台”,推动各类人才充分共享、有序流动。
(五)产业资本融合发展。一是完成子企业分拆上市。通过上市公司南岭民爆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所属易普力公司68.36%的股份,实现分拆易普力公司重组上市。易普力公司成功分拆上市,为“能建民爆”保持民爆行业龙头地位、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央地合作、国内资本市场分拆重组上市提供了新样板。二是迅速启动A股市场首次再融资工作。公司紧密跟踪、研判监管政策,抢抓证监会放开涉房企业融资的政策机遇,制定再融资方案,率先启动再融资工作。再融资方案的实施,将对公司保持稳健的财务结构,加大新能源投资力度,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大直接融资创新力度。成功发行内遂高速公路类REITs,为行业提供了基础设施领域资产盘活与公募REITs有效衔接的典型实践经验。成功发行低碳转型、科技创新、一带一路等各类创新品种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共计185.1亿元,多次创同类型首单纪录和同时期利率最低纪录。
(六)管理质效稳步提升。一是管理基础不断夯实。公司深入实施基础“334”工程、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系统开展制度与流程优化再造,有效促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建成公司数据中台,全面支撑业财一体化融合,全年共开展51个信息化项目建设,上线集团级信息系统32个,管理数字化水平快速提升。二是提质增效不断加力。制定增收节支工作方案,一盘棋推进各项举措。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增长7.01%,三项费用占收比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开展全口径存量贷款压降,平均利率下降超30个基点。三是项目与供应链管理不断完善。承建的白鹤滩水电站、卡塔尔超大型战略蓄水池、土耳其胡努特鲁电站等项目顺利投产投运;荣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21项,2个非电投建营一体化项目首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在央企率先编制发布供应链发展规划,联合发起成立中国建筑业供应链合作发展联盟,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供应链管理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四是风险管控不断优化。着力加强纠纷案件治理,推进以案促管,实现案件数量和案值首次“双下降”。全力建设法治能建,深入开展三项法律审核、合规管理强化年行动、内控制度流程优化、境外项目隐患排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大风控体系持续夯实。五是安全防线不断巩固。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大幅下降。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电力行业
1.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2022年,国内新能源产业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开发建设提速,第一批大型风电基地已全部开工,第二批、第三批基地项目陆续推进;装机规模快速增长,风电、光伏已成为国内新增装机和新增发电量的主体,全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1.25亿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6%,新增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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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量占全国新增发电量的55%以上;开发建设成本不断下降,风电、光伏发电已全面进入平价无补贴、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行业和省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新型储能实施方案等政策陆续出台,为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是新能源发展的坚定先行者和推动者,执行勘察设计任务、施工任务的新能源项目累计装机容量分别超过2亿千瓦、1亿千瓦。
2.传统能源
2022年,国内传统能源发展总体平稳。核电建设迎来高质量发展时期,10台核电机组获得核准,全年完成投资人民币677亿元,同比增长25.7%;水电行业稳步发展,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2,387万千瓦,同比增长1.6%,抽水蓄能开发建设提速,抽水蓄能装机容量同比增长约25.8%;电网工程建设平稳推进,全年完成投资人民币5,012亿元,同比增长2.0%。
公司是传统能源电力建设的国家队、排头兵和主力军,在火电建设领域代表着世界最高水平,在水电工程领域施工市场份额超过30%(大型水电超过50%),承担了国内已投运核电90%以上常规岛勘察设计、66%以上常规岛工程建设和几乎所有大型清洁能源输电通道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
(二)水利、环境行业
1.水利
2022年,国内聚焦联网、补网、强链,全面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一批防洪骨干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南水北调后续工程中线引江补汉工程等47项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首次迈上人民币万亿元台阶,同比增长44%。
公司具有丰富的水利建设经验和高等级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水利施工技术等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2.生态环保
2022年,国内以降碳为重点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正式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开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攻坚行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财政部安排中央生态环境资金621亿元,同比增长8.6%。
公司将生态环保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持续开展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抢抓生态环保市场。
(三)交通运输业
2022年,国内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扩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铁路建设保持较高水平,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109亿元,投产新线4100公里,其中高铁2082公里;农村路网建设和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全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5万公里;高速公路建设提速,新改扩建高速公路8000公里以上,《国家公路网规划》发布;城市轨道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年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路1085.17公里,在运里程突破1万公里。
公司是交通运输尤其是公路领域的生力军,累计承包建设或投资建设各等级公路项目40余条,总里程达3000多公里,打造了多项行业精品典范工程。
(四)建筑业
2022年,国内建筑业在房地产市场下行、需求端收缩的冲击下,实现全年总产值人民币31.2万亿元,同比增长6.5%,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6亿平方米,同比下降0.7%。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部署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装配式建筑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国内新建绿色建筑占比已超90%,建筑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
公司作为中央大型建筑企业之一,具有建筑设计、施工、投资、运营一体化综合实力。
(五)制造业
1.水泥
2022年,受房地产市场下行等超预期因素冲击,全国水泥需求下跌,全年水泥产量21.18亿吨,同比下降10.8%左右。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对于水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公司具有水泥、商砼、砂石骨料、物流配送、技术咨询、研发制造等完整产业链条,拥有全国最大的特种水泥生产基地,特种水泥生产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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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爆2022年,民爆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仍保持增长态势。民爆生产企业完成生产总值、销售总值分别同比增长13.5%、11.9%。
公司具备混装炸药一体化服务和自主研发能力,市场覆盖范围、盈利水平、一体化服务能力位居行业前列。
3.装备制造
2022年,国内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步伐加快,国内首台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F级50兆瓦重型燃气轮机、全球单机容量最大海上风电机组等正式下线。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6%。
公司常年深耕电力行业,在能源电力装备制造领域取得了一批国内乃至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
公司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主要包括能源及基础设施领域规划研究、咨询、评估、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行业标准规范编制等业务。公司致力于“行业领先、世界一流”的能源一体化方案解决商,在能源电力勘察设计技术上处于引领地位;在能源电力领域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研究,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三代核电常规岛、清洁燃煤发电、特高压交直流和GIL综合管廊输变电、柔性交直流输电、海上风电、太阳能热发电等勘察设计技术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公司不断拓展提升跨行业综合设计能力,积极进军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建等非电业务,强化设计咨询牵引作用,以全过程、高品质的设计咨询服务模式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2022年,公司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为人民币143.1亿元,同比增长20.1%。
(二)工程建设业务
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主要包括境内外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传统能源、城市建设、综合交通和其他工程建设业务。2022年,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9,910.1亿元,同比增长
23.7%。其中:
1.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公司将新能源开发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积极抢占新能源市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综合智慧能源工程业务。境内签订广东阳江青洲五海上风电场项目、重庆市九龙坡区光伏能源区域能耗综合平衡一体化示范项目、山西朔州右玉县4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等一批新能源项目。境外签订了越南天富海上风电项目、哈萨克斯坦杰特苏州水光储一体化项目、南非150MW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等一批新能源项目。加快氢能业务布局,签订了内蒙古鄂尔多斯纳日松40万千瓦光伏制氢示范项目、河北承德滦平天宏200兆瓦农光制氢乡村振兴项目等一批代表项目。2022年,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工程建设业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3,550.1亿元,同比增长83.9%,占比达33.8%,较上年提升11.7个百分点。
2.传统能源
公司充分发挥总部统筹协调、规划引领、市场布局优势,在火电、水电、核电、输变电等传统市场取得较好成绩。境内签订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青海海南州共和(多隆)39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浙江三澳核电厂一期工程、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电力通道一期工程等一批大型传统能源项目。境外签订罗马尼亚克卢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站、刚果(布)穆哈拉水电站及配套输变电项目等一批传统能源代表项目。2022年,传统能源工程建设业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492.5亿元,同比增长23.9%,占比达23.8%。
3.城市建设
公司积极参与城市综合开发、新型城镇化、产业园区开发,开拓市政、房屋建筑市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战略性、一体化、重特大项目集团化营销,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加大投融资牵引力度,城市建设领域增长迅速,签订河北京南创新科技新城综合开发项目、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海南海口市江东新区安置房三标段项目、四川彭州保信航空航天科技谷等一批城市建设项目。境外成功签订阿联酋阿布扎比AlFalah区域及AlRaha岛房建项目、斯里兰卡南亚东盟国际经贸文化服务中心、马来西亚海事局行政综合体等一批城市建设项目。2022年,城市建设业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121.6亿元,同比增长23.1%。
4.综合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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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统筹多方资源,精心组织、科学策划,成功签订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舒城至金寨项目、广台高速公路开平至台山段项目、重庆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创新提出并积极推动交能融合的能建方案,聚焦公路行业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的发展需求,提出能源、设施、信息、产业等四个维度的融合。开展高速公路交能融合试点,形成具有能建特色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核心技术。
(三)工业制造业务
公司工业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建材、民用爆破及装备制造等业务。公司坚持绿色发展,大力推进工业节能减排,致力于建设一流的绿色建材、工业产品及装备提供商。
1.建材
公司建材业务全面实施“环保、相关、高端”战略,具有研发制造、新型建材、环境工程、砂石骨料、商砼服务、物流配送、技术咨询等完整产业链条,所属水泥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的60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全国首批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试点示范企业,曾荣获“中国绿色发展优秀示范企业”称号。2022年,水泥产量2,359.4万吨,同比下降7.3%;熟料产量2,024.6万吨,同比下降1.9%;商品混凝土产销157.2万方,同比增长11.1%;砂石骨料产量407万吨,同比下降1.8%。
2.民用爆破
公司民用爆破业务具有集民爆物品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矿山开采施工总承包完整产业链于一体的强大实力,在大型水利水电、核电、火电等国家重点能源工程,港口码头、机场等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工程和大型矿山开采等工程项目持续推广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在工艺技术、装备技术、爆破技术、施工管理、经营模式等方面为用户提供系统化、个性化服务具有领先优势,拥有引领行业的现场混装炸药一体化应用技术。公司设立民爆研究院,建有国内首条工业炸药科研试验平台,围绕混装炸药、电子雷管、智能爆破、绿色矿山构筑核心技术集群。抢抓机遇推进民爆业务重组,发展规模保持行业领先。2022年,公司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民爆产业清洁低碳化发展,行业地位持续巩固,完成营业收入人民币55.6亿元,同比增长2.66%,工业炸药销量37.85万吨,同比增长1.26%。
3.装备制造
公司装备制造业务聚焦“中国制造2025”战略,强化与国际知名同行企业对接,紧跟战略新兴产业,依托全产业链技术背景,以高端专业产品制造与专有技术研发为方向,培育高端专业产品设计研发、系统集成和加工制造能力,抢占和布局新产业新领域,实现转型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拥有一批具有一定技术及市场优势的电站铺机和电网传统产品。2022年,公司进一步加大装备制造协同一体化优势,内部协同达到35.1亿元,同比增长225.6%,扣除内部协同金额后,装备制造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09.1亿元,同比下降12.7%。
(四)投资运营业务
公司投资运营业务主要包括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水务、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地产(新型城镇化)、资本与金融服务等业务,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能源一体化方案解决商、一流的基础设施投资商、一流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
1.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公司紧紧围绕“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大了在新能源投资业务的市场开发和资源投入力度,大力推进“投建营”一体化,做优做强新能源产业板块,2022年,获取新能源投资指标1624万千瓦,新增并网风光新能源控股装机容量238.8万千瓦。截至2022年末,新能源累计并网498.7万千瓦,其中:风电174.2万千瓦、太阳能302.1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22.4万千瓦。
2.传统能源
公司充分发挥电力建设全产业链优势,大力推进抽水蓄能业务发展,连获湖北蕲春等4个国家“十四五”规划项目投资开发权,总装机容量790万千瓦,截至2022年末,传统能源业务控股装机203.73万千瓦,其中:火电125.47万千瓦,水电78.26万千瓦。
3.环保水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聚焦供水、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等业务领域,掌握了污水深度处理、水环境修复、智慧水务等一批关键技术,具备提供生态环境治理综合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能力,负责运营国内十多个省市自治区70余座水厂,水处理设计规模77,072.68万吨/年,水处理量58,450.48万吨/年。
4.综合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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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综合交通业务按照“投建营”一体化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服务区域经济为主体,以加油站业务为核心,创新经营模式,打造新的增长点,促进路衍经济和主营业务有效融合。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兴建的陕西宁石高速公路、广西田西高速公路先后建成通车;强化资本运作,盘活内遂高速公路资产,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出表型高速公路基础设施类REITs,发行规模创上交所之最,助力高速公路投资循环和高质量发展。报告期末高速公路控股运营里程1129.8公里。
5.房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坚持高品质定位和差异化发展,锁定绿色、健康、科技住宅细分市场,推进拿地模式创新,将城市更新作为主攻方向,借力集团资源,成功拓展片区开发、一二级联动、棚改等业务,落地广州南沙金融岛、山东烟台、昆明五华、长沙天心以及雄安等大型综合项目,打开城市综合开发运营新局面;积极践行城市综合一体化发展工作思路,加大协同力度,不断创新内部合作和商业模式,通过与区域总部融合、公司子企业总部落地、集团产业导入、投资拉动市场协同等方式,获取山东济南、北京朝阳、安徽芜湖等项目,发挥了公司全产业链优势,实现了商业模式创新。
6.资本与金融服务
资本与金融服务业务包括财务公司及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等业务,为公司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服务主业、丰富融资手段、加强资本运作,节约融资成本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期内持续深化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成功发行各类创新品种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人民币185.1亿元。
(五)其他业务
本公司其他业务包括软件与信息化服务、物流贸易、租赁和商务服务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软件与信息化服务是支撑公司科技发展和全面数字化转型的主要载体,为公司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物流贸易业务经营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公司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务,聚焦主业,持续推进业务模式转型,保持了平稳发展。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突出的新能源一体化发展能力
公司在新能源业务领域具有集规划咨询、评估评审、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及管理、运行维护和投资运营、技术服务、装备制造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形成了强大的全生命周期投建营一体化发展能力。公司所属企业遍布中国各省市区,长期服务于国家和地方能源电力行业主管机构,与地方政府、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金融机构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区域一体化能源规划话语权和政府影响力,掌握新能源产业政策第一手资料和项目开发先机,形成了密集的市场开发网络体系。公司依托中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在新能源电力接入和消纳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和能力,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两个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二)领先的科技研发和创新水平
公司进一步完善以技术中心为统领,“统分结合、有统有分”的创新平台体系,新组建了压缩空气研究院、智慧交通研究院、核电常规岛研究院、能源与建筑工程检测研究院、绿色先进材料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参与建设的国家建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中心获得科技部批复;牵头成立了“中国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联盟”和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联盟”。组织开展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制定《中国能建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国家级研发平台、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部署了54项攻关任务,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三)突出的工程实力和工程业绩
公司在境内中国电力规划咨询和火力发电、核电常规岛、骨干电网等行业勘察设计市场占有率均超过70%,享有较高的行业引领地位和话语权,在能源电力工程全生命周期,尤其是在新能源、水利水电、核电、燃煤发电及特高压输电线路等建设领域均具有丰富的工程业绩。公司通过开展EPC、EPC+F、参股拉动总承包、PPP、BOT、投建营一体化等新商业模式,大力拓展工程总承包市场,非电基础设施领域的总承包业务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司自成立以来,共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48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7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5项、中国优秀工程勘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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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金质奖5项、中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10项、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金钥匙奖4项。
(四)卓越的技术水平和人才队伍公司聚焦“30˙60”战略目标,围绕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智慧建造、传统电力等方向打造“能建”方案,在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光热发电核心技术、柔性交直流输电、清洁燃煤高效发电、特高压交直流、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三代核电常规岛、GIL综合管廊输变电等技术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在新型储能技术、CCUS技术、高空风能技术、核电常规岛设计和安装技术、地热能利用技术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汇聚了能源电力领域代表世界和国内先进水平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专家及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众多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中国核工业勘测设计大师。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022年,本集团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0490.9亿元,同比增长20.2%;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663.9亿元,同比增长13.7%;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36.8亿元,同比增长4.8%;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4.1亿元,同比增长8.4%。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66,393,301 | 322,318,565 | 13.67 |
营业成本 | 320,891,131 | 279,909,972 | 14.64 |
销售费用 | 1,687,317 | 1,667,424 | 1.19 |
管理费用 | 13,721,805 | 12,746,643 | 7.65 |
财务费用 | 4,615,842 | 3,672,626 | 25.68 |
研发费用 | 10,441,637 | 8,789,472 | 18.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34,299 | 8,844,178 | -10.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25,772 | -18,653,107 | -162.8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24,231 | 12,323,840 | 324.5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3.93亿元,同比增长13.67%。主要是公司积极践行双碳战略,新能源承包业务快速发展,以及强化投资引领,PPP等投资业务带动综合交通等非电业务发展。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本公司发生营业成本3,208.91亿元,同比增长14.64%。增长原因为业务发展规模扩大。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当期业务发展规模扩大,融资需求增加。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3.93亿元,同比增长13.67%,实现营业成本3,208.91亿元,同比增长14.64%。
收入确认方法等敬请参阅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所附财务报表“附注五、38收入”相关内容。
/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地区模式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 | 17,462,464 | 10,214,126 | 41.51 | 18.29 | 7.04 | 上升6.15个百分点 |
其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 3,266,700 | 2,334,992 | 28.52 | 81.89 | 99.00 | 下降6.15个百分点 |
工程建设业务 | 302,055,621 | 278,942,929 | 7.65 | 14.45 | 15.51 | 下降0.84个百分点 |
其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 83,030,054 | 78,616,302 | 5.32 | 18.91 | 17.90 | 上升0.81个百分点 |
工业制造 | 27,512,426 | 22,642,968 | 17.70 | -2.61 | 5.05 | 下降6.00个百分点 |
其中:建材 | 8,517,910 | 6,645,292 | 21.98 | -16.13 | 4.82 | 下降15.59个百分点 |
民爆 | 5,562,372 | 4,260,625 | 23.40 | 2.66 | 3.83 | 下降0.86个百分点 |
投资运营业务 | 33,595,353 | 25,085,091 | 25.33 | 23.25 | 26.22 | 下降1.76个百分点 |
其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 2,341,093 | 1,222,797 | 47.77 | 86.92 | 124.06 | 下降8.66个百分点 |
生态环保 | 190,572 | 122,242 | 35.86 | -86.38 | -91.46 | 上升38.14个百分点 |
综合交通 | 2,013,321 | 913,522 | 54.63 | 7.97 | 67.83 | 下降16.18个百分点 |
房地产(新型城镇化) | 20,067,853 | 16,195,854 | 19.29 | 29.14 | 22.58 | 下降1.04个百分点 |
其他业务 | 8,249,539 | 6,067,370 | 26.45 | 29.82 | 19.70 | 上升6.22个百分点 |
分部间抵消 | -22,482,101 | -22,061,353 | 1.87 | 23.36 | 25.17 | 下降1.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319,614,035 | 278,961,575 | 12.72 | 15.77 | 17.58 | 下降1.34个百分点 |
境外 | 46,779,266 | 41,929,556 | 10.37 | 1.14 | -1.72 | 上升2.61个百分点 |
注:由于本集团业务的特殊性,本集团主要业务分行业情况按板块进行分析。
/
主要业务分板块情况说明:
①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对国内外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项目及电网项目提供勘测设计服务,对电力产业政策以及电力项目测试、评估及监理服务提供广泛的咨询服务。2022年,公司不断拓展提升跨行业综合设计能力,积极进军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建等非电业务,强化设计咨询牵引作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4.62亿元,同比增长
18.29%,毛利率为41.51%,同比增长6.15个百分点,传统能源项目增长稳定,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②工程建设业务工程建设业务主要包括境内外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传统能源、城市建设、综合交通和其他工程建设业务。2022年公司积极开拓新能源市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综合智慧能源工程业务,新能源总承包业务收入有明显增加。工程建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20.56亿元,同比增长
14.45%;毛利率为7.65%,同比略有下降。
③工业制造业务工业制造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设计、制造及销售用于电力产业各领域的装备,主要包括电站辅机设备、电网设备、钢结构及节能环保设备;以及来自生产及销售民用爆破及水泥产品。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5.12亿元,同比下降2.61%,毛利率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主要是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及需求不足影响,水泥价格下降,加之煤炭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水泥业务盈利空间收窄。
④投资运营业务投资运营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综合交通项目投资运营业务、房地产(新型城镇化)投资开发业务和金融服务等业务。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5.95亿元,同比增长23.25%。毛利率同比下降1.7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新能源项目补贴减少,新投运项目平价上网;二是综合交通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有所下降。
⑤其他业务其他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软件与信息化服务、物流贸易、租赁和商务服务等业务。2022年,该业务收入人民币82.50亿元,同比增长29.82%;毛利率26.45%。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 | 人工及分包费及其他费用 | 10,214,126 | 3.18 | 9,542,609 | 3.41 | 7.04 | 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导致本年成本增加 |
工程建设业务 | 人工及分包费、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 | 278,942,929 | 86.93 | 241,495,726 | 86.28 | 15.51 | 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导致本年成本增加 |
工业制造业务 | 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 | 22,642,968 | 7.06 | 21,553,727 | 7.70 | 5.05 | 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导致本年成本增加 |
投资运营业务其他业务 | 人工费及其他费用 | 25,085,091 | 7.82 | 19,873,639 | 7.10 | 26.22 | 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导致本年成本增加 |
其他 | 人工及分包费、机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 | 6,067,370 | 1.89 | 5,068,964 | 1.81 | 19.70 | 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导致本年成本增加 |
抵消 | -22,061,353 | -6.88 | -17,624,693 | -6.30 | 25.17 | ||
合计 | 320,891,131 | 100.00 | 279,909,972 | 100.00 | 14.6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报告期,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75.31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5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47.33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1.29%。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4.4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4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2022年,本公司发生销售费用人民币16.87亿元,同比增长1.19%;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扩大,相关销售服务增加所致。
2022年,本公司发生管理费用人民币137.22亿元,同比增长7.65%;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扩大,相关办公费、差旅费增长。
2022年,本公司发生财务费用人民币46.16亿元,同比增长25.68%;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扩大,融资需求增加。
2022年,本公司发生研发费用人民币104.42亿元,同比增长18.80%;主要由于公司持续推进科研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441,63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12,134 |
研发投入合计 | 10,453,77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12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1,42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35 |
硕士研究生 | 6,531 |
本科 | 14,560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398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81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59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592 |
60岁及以上 | 35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2年,公司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研发投入比达到2.85%,同比增长17.83%。公司开展的第一批29项“双碳”领域“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完成年度节点目标,围绕“30˙60”系统解决方案、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交能建能融合、智慧能源等领域取得一批成果。其中,在“30˙60”系统解决方案方面,形成能源、建筑、交通、钢铁、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路径;在氢能方面,完成30Nm3/h碱性电解槽样机研制及试验平台搭建,为公司开发大型电解槽装备打好了基础;在新型储能方面,提出“中国能建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系统解决方案”,推动公司压缩空气储能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交能建能融合方面,研究形成机场、港口、公路等场景的交能融合整体解决方案,枣荷高速和黄花机场交能融合示范项目开工。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增长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34,299 | 8,844,178 | -10.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25,772 | -18,653,107 | -162.8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24,231 | 12,323,840 | 324.58 |
√适用□不适用
2022年,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79.34亿元,同比少流入9.10亿元。2022年,本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490.26亿元,同比多流出303.73亿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对外投资和购建资产的增加。
2022年,本公司融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净额为523.24亿元,同比多流入400.00亿元。主要是由于随着业务发展,融资需求增加。
6.资本与支出
本集团过往的资本支出主要产生自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例如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权)开支。下表载列于所示年度本集团的资本支出的组成部分: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2021年 | |
固定资产 | 3,094,854 | 3,481,266 |
/
在建工程 | 14,323,348 | 7,374,728 |
无形资产 | 6,042,628 | 8,809,479 |
合计 | 23,460,830 | 19,665,473 |
7.资金与财务政策
本公司预计将以多种来源共同为其管理资本及其他资本需求提供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融资及按合理的市场利率进行外部融资,本集团继续致力于提高权益及资产回报,同时维持审慎的资金及财务政策。
8.重大其他支出
本公司2022年度无超过净利润25%的重大其他支出。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3,103,842 | 11.00 | 58,299,098 | 11.02 | 25.39 | 业务发展,经营积累 |
应收账款 | 73,010,470 | 10.99 | 56,955,906 | 10.77 | 28.19 | 业务规模扩大 |
合同资产 | 89,402,926 | 13.46 | 64,953,377 | 12.28 | 37.64 | 业务规模扩大 |
固定资产 | 42,934,534 | 6.46 | 39,586,551 | 7.49 | 8.46 | 新能源基建增加 |
应付账款 | 166,095,040 | 25.00 | 124,576,834 | 23.56 | 33.33 | 业务规模扩大 |
长期借款 | 132,123,527 | 19.89 | 84,618,293 | 16.00 | 56.14 | 满足投资需求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102,902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等 |
应收票据 | 5,673,270 | 贷款质押 |
应收账款 | 5,268,108 | 贷款质押 |
存货 | 14,153,234 | 贷款抵押/诉讼查封 |
固定资产 | 1,279,319 | 贷款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7,916,135 | 贷款质押 |
无形资产 | 30,698,771 | 贷款抵押/质押 |
合计 | 74,091,739 |
4.债项及或有负债
(1)债项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负债总额人民币4,968.65亿元,资产总额人民币6,643.5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4.79%,较上年增加3.10个百分点。本公司的债项总额人民币1,863.40亿元。下表列示于所示日期本公司的银行借款、其他借款和公司债券的详情: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2021年 | |
长期 | ||
银行借款 | ||
无抵押 | 80,776,230 | 47,212,515 |
有抵押 | 51,347,297 | 37,261,696 |
其他借款 | ||
有抵押 | 144,082 | |
公司债券(注) | 9,800,000 | 11,292,484 |
小计 | 141,923,527 | 95,910,777 |
短期 | ||
银行借款 | ||
无抵押 | 24,090,139 | 14,359,918 |
有抵押 | 1,459,443 | 1,412,333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无抵押 | 3,191,860 | 2,921,494 |
/
公司债券(注) | 3,413,346 | 1,957,05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无抵押 | 9,806,384 | 1,919,745 |
有抵押 | 2,455,131 | 1,697,915 |
小计 | 44,416,303 | 24,268,461 |
合计 | 186,339,830 | 120,179,238 |
注: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为无抵押中期票据及公司债。
5.资本负债率
期末资本负债率为111.26%,较年初上涨了30.99个百分点。资本负债率指期末计息债务除以总权益的比率。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为建筑业,公司就行业指引要求的经营信息分析如下:
1.公司资质取得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持有14项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6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3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3项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0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1项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45项(总承包92项,专业承包153项)各类工程施工承包一级资质,涵盖水利水电、电力、建筑、市政、公路、港口与航道、矿山、机电、地基基础、桥梁、隧道、钢结构、环保等领域。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金融许可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多种资质。
2.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9 | 3 | 380 | 0 | 37 | 429 |
总金额 | 96,064.44 | 145,053.83 | 1,127,327.12 | 0 | 205,613.37 | 1,574,058.76 |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417 | 1,273,654.46 |
境外 | 12 | 300,404.30 |
其中: | ||
亚洲 | 12 | 300,404.30 |
总计 | 429 | 1,574,058.7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202 | 219 | 2,479 | 0 | 202 | 3,102 |
总金额 | 11,048,586.51 | 23,750,310.60 | 84,231,756.97 | 0.00 | 8,416,941.17 | 127,447,595.25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2,738 | 87,698,521.78 |
境外 | 364 | 39,749,073.48 |
其中: | ||
亚洲 | 227 | 24,021,647.77 |
欧洲 | 12 | 2,278,989.30 |
非洲 | 93 | 7,483,643.37 |
美洲 | 29 | 5,911,497.44 |
大洋洲 | 3 | 53,295.60 |
总计 | 3,102 | 127,447,595.25 |
4.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30,657个,金额人民币104,908,571.18万元。
6.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人民币181,729,598.67万元。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人民币88,252,509.41万元,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人民币93,477,686.26万元。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近三年项目营收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按细分行业汇总披露近3年工程项目营业收入
单位:千元
项目 | 2022年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2021年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2020年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传统能源 | 127,104,489 | 42.08 | 112,775,654 | 42.73 | 95,343,548 | 44.96 |
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 83,030,054 | 27.49 | 69,828,004 | 26.46 | 49,135,842 | 23.17 |
房屋建筑 | 28,806,491 | 9.54 | 21,180,678 | 8.03 | 11,094,516 | 5.23 |
基建工程 | 35,377,587 | 11.71 | 28,285,543 | 10.72 | 31,415,242 | 14.81 |
生态环保 | 5,264,603 | 1.74 | 4,877,133 | 1.85 | 3,773,864 | 1.78 |
其他 | 22,472,397 | 7.44 | 26,972,919 | 10.22 | 21,303,146 | 10.05 |
注: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生态环保均属于专项工程类。
(2)按细分行业汇总披露近3年工程项目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 2022年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2021年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2020年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传统能源 | 119,425,677 | 42.81 | 102,560,463 | 42.47 | 87,682,891 | 45.33 |
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 78,616,302 | 28.18 | 66,680,602 | 27.61 | 46,672,026 | 24.13 |
房屋建筑 | 25,334,511 | 9.08 | 19,119,296 | 7.92 | 9,846,564 | 5.09 |
基建工程 | 29,179,187 | 10.46 | 24,078,525 | 9.97 | 27,159,111 | 14.04 |
生态环保 | 4,731,580 | 1.70 | 4,361,016 | 1.81 | 3,333,737 | 1.72 |
其他 | 21,655,672 | 7.76 | 24,695,825 | 10.23 | 18,749,210 | 9.69 |
8.融资安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安排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公司发展以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资金需求,融资具体情况可参见本章资产、负债情况分析章节中的有关债务情况。
9.公司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公司依据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公司质量工作执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
/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公司强化QHSE系统治理,启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着力规范QHSE管理,助推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提升。
公司质量强企稳步推进,全面推行首件样板制、举牌验收制,以过程质量保证实体质量。强化铸精创优,投建营一体化的非电项目创优取得突破,全年荣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21项。质量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实现质量零事故的目标。
10.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围绕适应性组织建设,优化升级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制度体系,修订《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事件管理办法》《QHSE奖惩办法》《应急管理办法》。公司现有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工程项目过程安全管理办法》《应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履职督察实施办法》《承(分)包安全管理办法》《QHSE教育培训管理办法》《QHSE奖惩办法》《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事件管理办法》《所属企业QHSE考核评分细则》。
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学习宣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围绕“十二个到位”刚性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和“五个必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2022年,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22年,公司对外投资额完成人民币650亿元,其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业务完成投资人民币153亿元,房地产开发业务投资完成人民币198亿元,片区综合开发业务投资完成人民币107亿元,综合交通业务完成投资人民币88亿元。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2年度并无超过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股权投资项目。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2年度并无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非股权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列表如下。
经营性房地产项目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公司持股比例 | 完成比例 | 备注 |
(平方米) | (平方米) | ||||||
1 | 北京中国府 | 北京 | 104,578 | 347,037 | 100% | 82.28% | |
2 | 北京紫郡兰园 | 北京 | 74,773 | 241,764 | 100% | 100% | |
3 | 苏州紫珺兰园 | 苏州 | 74,775 | 263,160 | 22% | 91.10% | 非并表项目 |
4 | 南京中国府 | 南京 | 26,380 | 114,033 | 100% | 98.43% |
/
5 | 南京紫郡蘭园 | 南京 | 143,744 | 559,642 | 35.70% | 77.72% | |
6 | 南京G30项目 | 南京 | 42,783 | 232,925 | 33.90% | 92.93% | 非并表项目 |
7 | 南京G49项目 | 南京 | 43,708 | 173,306 | 100% | 91.61% | |
8 | 杭州景粼天著 | 杭州 | 42,907 | 141,691 | 34% | 99.2% | 非并表项目 |
9 | 杭州中国府 | 杭州 | 56,755 | 229,319 | 70% | 96.86% | |
10 | 武汉国际广场南区 | 武汉 | 42,570 | 364,000 | 50% | 85.36% | 非并表项目 |
11 | 武汉琨瑜府 | 武汉 | 107,544 | 779,370 | 40% | 89.28% | 非并表项目 |
12 | 重庆国博城 | 重庆 | 618,622 | 1,615,764 | 49% | 95.02% | 非并表项目 |
13 | 重庆欧麓花园城 | 重庆 | 813,401 | 2,073,763 | 49% | 79.78% | 非并表项目 |
14 | 广州南沙项目 | 广州 | 342,754 | 1,048,426 | 61.82% | 52.55% | |
15 | 海南海棠福湾 | 三亚 | 374,200 | 298,617 | 100% | 90.13% | |
16 | 雄安昝岗枢纽片区1号地 | 雄安 | 294,420 | 841,073 | 100% | 22.59% | |
17 | 南京G70项目 | 南京 | 42,308 | 165,800 | 100% | 78.19% | |
18 | 苏州知丘别墅 | 苏州 | 38,557 | 63,300 | 100% | 94.44% | |
19 | 合肥中国府三期 | 合肥 | 26,200 | 65,100 | 100% | 85.92% | |
20 | 重庆御湖蘭园 | 重庆 | 120,800 | 353,200 | 100% | 78.12% | |
21 | 武汉江悦蘭园 | 武汉 | 47,300 | 204,500 | 30% | 82.59% | 非并表项目 |
22 | 株洲葛宁悦东方 | 株洲 | 75,417 | 248,684 | 45% | 54.72% | 非并表项目 |
23 | 巢湖紫郡府 | 巢湖 | 61,600 | 146,200 | 100% | 61.60% | |
24 | 万宁项目 | 万宁 | 12,500 | 38,800 | 40% | 30.95% | 非并表项目 |
25 | 南沙2021NJY-10地块 | 广州 | 13,304 | 85,104 | 100% | 73.32% | |
26 | 南京江悦蘭园 | 南京 | 25,237 | 54,908 | 100% | 74.96% | |
27 | 重庆空港项目 | 重庆 | 99,908 | 207,789 | 45% | 41.35% | 非并表项目 |
28 | 济南历城唐冶项目 | 济南 | 100,194 | 297,651 | 70% | 51.89% | |
29 | 成都侯家项目 | 成都 | 37,400 | 106,600 | 100% | 54.47% | |
30 | 武汉银博项目 | 武汉 | 33,300 | 104,900 | 60% | 57.42% | |
31 | 北京化实化研项目 | 北京 | 12,500 | 63,100 | 100% | 56.57% | |
32 | 南京中国府二期 | 南京 | 40,500 | 153,500 | 100% | 35.45% | |
33 | 北京京玥蘭园 | 北京 | 24,602 | 91,479 | 97% | 62.22% | |
34 | 昆明普吉路项目 | 昆明 | 62,043 | 306,600 | 100% | 29.89% | |
35 | 杭州瞰奥府 | 杭州 | 36,051 | 103,000 | 100% | 71.20% |
/
36 | 芜湖项目 | 芜湖 | 201,246 | 524,503 | 27% | 12.85% | |
37 | 北清橡树湾 | 北京 | 50,073 | 210,300 | 45% | 74.04% | 非并表项目 |
38 | 济南白马项目 | 济南 | 71,064 | 240,650 | 40% | 16.77%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20,714 | -37,799 | 665,398 | -533,685 | -34,087 | 3,080,54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89,523 | 153,376 | 40,424 | -84,761 | -313,277 | 2,185,28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647,103 | 61,895 | 2,045,527 | -1,055,170 | 8,699,3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15,441 | -1,465,940 | 849,501 | |||||
合计 | 15,372,781 | 24,096 | 153,376 | 2,751,349 | -1,673,616 | -1,813,304 | 14,814,68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公司所属子公司葛洲坝集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9.80亿元的价格将其子公司葛洲坝集团四川内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竞价的方式转让给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招商-葛洲坝内遂高速长江经济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交易为公司所属子企业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招商-葛洲坝内遂高速长江经济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必要步骤。通过本次产品发行,公司实现了现金流入,缩短了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回报周期,提高了基础设施项目的资产周转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运营管
/
理能力,并未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产生影响。该事项已于2022年6月24日按照公司预定计划完成,项目发行后实现当期利润总额人民币10.01亿元,占公司2022年年末净利润的
7.32%,另收回资本金投资和股东借款约人民币27亿元,每年降低财务成本近人民币3,000万元。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资产金额 | 所有者权益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及咨询、工程建设、民用爆破、水泥销售及房地产开发 | 人民币3,315,308,700元 | 360,050,431 | 95,058,816 | 1,735,88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人民币2,097,370,200元 | 122,960,145 | 36,400,803 | 4,156,574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 | 人民币1,053,300,000元 | 17,493,123 | 3,731,475 | 602,76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 | 人民币1,000,000,000元 | 14,234,418 | 3,360,984 | 490,194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 | 人民币1,000,000,000元 | 6,861,680 | 2,978,300 | 425,041 |
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 | 装备制造 | 人民币3,883,722,739.67元 | 19,846,282 | 3,669,426 | 141,296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人民币5,000,000,000元 | 44,011,220 | 3,997,759 | -1,348,080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人民币5,000,000,000元 | 58,195,667 | 9,311,879 | 482,28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人民币5,000,000,000元 | 31,101,779 | 5,968,934 | -42,851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人民币2,500,000,000元 | 20,235,036 | 3,263,962 | 116,318 |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葛洲坝(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津市滨海新区 | 天津市滨海新区 | 资本投资服务 | 20% | 投资设立 |
中信信托·稳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资本投资服务 | 25% | 投资设立 |
(九)五年综合损益表摘要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
勘测设计及咨询 | 17,462 | 14,762 | 14,202 | 13,154 | 12,216 |
工程建设 | 302,056 | 263,920 | 212,066 | 185,425 | 163,295 |
工业制造 | 27,512 | 28,249 | 24,254 | 23,711 | 21,820 |
投资运营 | 33,595 | 27,258 | 26,995 | 28,525 | 30,845 |
其他业务 | 8,250 | 6,355 | 5,806 | 7,183 | 7,553 |
分部间抵消及调整 | -22,482 | -18,225 | -12,996 | -10,707 | -11,695 |
合计 | 366,393 | 322,319 | 270,328 | 247,291 | 224,034 |
毛利 | 45,502 | 42,409 | 36,727 | 32,337 | 29,763 |
除税前利润 | 13,675 | 13,050 | 12,040 | 13,308 | 11,677 |
净利润 | 10,407 | 9,598 | 8,637 | 9,600 | 8,552 |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 7,809 | 6,504 | 4,671 | 5,079 | 4,571 |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 0.18 | 0.19 | 0.15 | 0.17 | 0.15 |
(十)五年综合财务状况表摘要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流动资产 | 378,753 | 309,936 | 288,151 | 263,459 | 257,035 |
非流动资产 | 285,598 | 218,927 | 187,901 | 158,212 | 132,351 |
资产总额 | 664,351 | 528,863 | 476,052 | 421,670 | 389,386 |
流动负债 | 341,558 | 270,522 | 253,102 | 224,937 | 226,313 |
非流动负债 | 155,307 | 108,607 | 85,021 | 83,443 | 67,909 |
/
负债总额 | 496,865 | 379,129 | 338,123 | 308,380 | 294,222 |
权益总额 | 167,486 | 149,734 | 137,929 | 113,290 | 95,164 |
权益及负债总额 | 664,351 | 528,863 | 476,052 | 421,670 | 389,386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展望2023年,随着海外经济衰退风险逐渐加大,国内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生效,中国经济将从“外循环”转向依赖“内循环”,并呈现进一步复苏态势。根据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增长5%左右。公司将抓牢国民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机遇期,坚持高目标导向,持续深耕主责主业,加快培育新产业,不断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1.电力行业“十四五”期间,中国将持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强风电太阳能开发建设,统筹水电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根据《2023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3年中国风电、太阳能、水电装机规模将分别达到4.3亿千瓦、4.9亿千瓦、4.2亿千瓦左右,在运核电规模达到5,846万千瓦。中国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特高压有望迎来投资建设高峰,储能市场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预计2023年电网投资将超过人民币5,20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根据《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预测,2026年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规模将达到48.5GW,2022—2026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53.3%。
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把新能源作为最优先发展产业,大力推进新能源投建营一体化发展,全力拓展新能源工程业务,大力发展储能等新兴业务,加速推进能源融合发展。公司将持续巩固传统能源电力领域优势,聚焦优化发展、一体化发展方向,进一步延伸、拓展和加强全产业链。
2.水利、环境行业
“十四五”期间,中国水利建设前景广阔,水利投资主要聚焦防洪减灾、供水保障工程、水生态修复、智慧水利四个大方向。根据《关于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中国将建成一批重大引调水和重点水源工程,新增供水能力290亿立方米,大中型灌区灌排骨干工程体系逐步完善。根据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中国将加快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加快建设国家水网,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积极推进黄河古贤水利枢纽、甘肃白龙江引水工程等一批重大工程开工建设。
公司将充分发挥工程建设优势,聚焦国家防洪安全、重大战略补短板工程,跟进支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十四五”期间,中国生态环保产业将迎来新机遇,水污染防治领域聚焦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大气污染防治领域聚焦超低排放改造和非电烟气治理改造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未来将持续推进“无废城市”的建设工作。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纲要(2021-2030年)》,到2025年生态环保产业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根据预测,至2027年末中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规模有望突破人民币44,000亿元。
公司将大力补齐生态环保领域技术和资质等短板,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做好重点项目开发。
3.交通运输业
“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公路投资建设仍有空间,铁路投资规模预计维持高水平。根据《“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分别新增高速铁路营业里程、高速公路建成里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1.2万公里、2.9万公里、3,400公里。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高速公路规划净增里程约
/
2.6万公里。2023年,中国将高质量推进川藏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投产新线3,000公里以上,其中高铁2,500公里。
公司将积极开拓公路业务、参与铁路和机场投资建设,以公司联合发布的《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报告2022》为指引,推动交通与能源绿色融合发展。
4.建筑业
“十四五”期间,中国建筑业将逐步走向存量时代,增速总体放缓。后续随着城镇化率逐步提升至2035年的75%和2050年的80%,建筑业仍然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绿色化、智能化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主线,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将引领行业发展。根据《“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中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展望2023年,国家经济将出现反弹,建筑业面临的宏观环境及下游需求有望继续改善。
公司将积极践行区域发展战略,把握城镇化发展机遇,聚焦细分潜力市场和重要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大力开拓建筑市场。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十四五”时期是公司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的窗口期,业务转型与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培育行业竞争力、提升行业影响力、塑造行业引领力的关键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公司主动把握时代发展潮流,科学制定了面向未来发展的总纲《若干意见》和“1466”战略。公司将紧密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30?60”系统解决方案“一个中心”和储能、氢能“两个基本点”,积极融入共享融合经济、绿色低碳经济、数字智慧经济“三大经济形态”,主动顺应并拥抱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发展、融合发展“三大发展趋势”,全力打造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平台,聚焦能源、交通、数字、水利、生态、产业、文化“七网”深度融合,坚定实施“1466”战略,即秉承行业领先、世界一流,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愿景,力争在践行国家战略、能源革命、高质量发展及建设美好生活上走在前列,努力打造一流的能源一体化方案解决商、一流的工程总承包商、一流的基础设施投资商、一流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商、一流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一流的建材、工业产品和装备提供商,在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加快高质量发展、深化系统改革、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组织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5年,再造一个高质量发展的新能建。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公司新签合同额计划人民币11,500亿元,营业收入计划人民币3,780亿元,投资计划人民币1,342亿元。
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投资风险
随着公司投资业务不断拓展,投资范围不断扩大,投资行为可能面临着进入不熟悉领域而导致的决策风险;PPP业务面临项目周期长、地方政府支付能力等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效益偏离预期的风险;房地产业务受周期性调整、市场分化、购房信心等因素影响,新增投资决策难度加大,原有项目去化存在压力。公司将强化投资管理,科学测算和控制PPP项目规模,严把PPP项目入口关,加强与政府协调沟通,保证投资安全;深化房地产市场研究分析,准确研判行业、区域市场发展趋势,转变投资思路,确保获取优质项目,加强销售管理,降低项目去化风险。
2.国际化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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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债务高企、通胀维持高位、大国博弈、地缘政治冲突和逆全球化持续,且供应链、产业链重塑,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全球经济复苏缓慢,需求端市场持续紧缩。部分国家或地区投融资、财税等政策变化大,市场开发难度增大,项目实施可能受阻、成本增加,履约风险加大。公司将不断建立健全国际业务风控合规体系,持续开展重点国别市场的风险研判和监控预警;强化项目前端筛选,切实做好投资并购、工程总包等各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收益测算;强化项目履约阶段风险防控,确保重大项目稳步推进、规范履约;持续完善社会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措施,保障境外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
3.债务风险
个别所属企业受项目商业模式变化等因素影响,通过结构化融资、投资拉动业务比例上升,导致投融资规模和带息负债规模增大;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项目成本投入增加,履约周期延长,项目创现能力不足。公司将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布局融资安排;强化流动性管理,做好到期债务处置,策划债务压降或置换,完善催收管理、投资项目回款机制,多措并举解决资金需求;夯实项目经营管理,分级分类制定“两金”压控目标,大力压减“两金”规模,激发内生创效能力;优化项目商业模式,提升原生创现能力。
4.工程项目管理风险
个别项目中标质量不高,对分包商准入把关不严,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分包履约管控不到位,可能导致工程项目违约和项目亏损。同时,项目组织策划不到位,现场管控不力,可能导致施工成本增加、项目亏损、业主投诉、行政刑事处罚等问题。公司将全面践行项目管理新体系,加快构建“四库一平台”项目管理支撑保障体系;刚性落实分包管理新要求,降低项目分包履约风险;持续优化项目监管新机制,推动项目“全过程、全要素、全层级、全成本”监管要求落地,推动项目高效履约和创利创效。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其他披露事项
(一)业务审视
关于本公司于2022年度业绩及从事的业务情况、对于未来的发展及展望、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客户及供货商的关系载于本节,并对本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
关于本公司于2022年度员工情况、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例,详情载于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
关于本公司股息分派及政策,详情载于本报告“第七节重要事项”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关于本公司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情况载于本报告“环境和社会责任”。本公司环境政策、社会责任及其表现的进一步详情将载于本公司2022年度报告同日刊发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
关于本公司于2022年度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情况及其他需披露事项,详情载于本报告“第七节重要事项”。
(二)未来投资计划
公司将秉持“价值投资、全生命周期投资、理性投资、高质量投资”的理念,重点布局新能源(含氢能、储能)、综合交通、城市综合开发三大产业板块,加快向价值投资、产业投资、全链条投资转变。全面融入绿色低碳经济、数字智慧经济、共享融合经济,以系统打造“三新”能建为核心支撑,高质量、高效益巩固扩大能源电力、建材、民爆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发展优势,以“能源电力+”融合发展模式拓展提升公司投资业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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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后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1月2日、2022年8月1日和2022年9月14日公告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易普力重组上市事项。根据本次分拆重组上市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南岭民爆公告的上市公告书,南岭民爆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易普力68.36%的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南岭民爆及易普力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实现分拆易普力重组上市。2022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27次会议,对南岭民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审核并获得无条件通过。南岭民爆于2023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并于2023年1月30日公告实施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23年2月3日。目前,南岭民爆已成为易普力的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南岭民爆
47.90%股份,为南岭民爆控股股东,中国能建为南岭民爆的间接控股股东。待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南岭民爆将按照核准批复的规定在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其股票并募集配套资金,并办理其新增股份的登记及上市手续。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及时发布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承董事会命
宋海良董事长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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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在A+H两地上市后,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等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本公司已实施内控控制以确保符合该等法律法规。截至报告期末,据公司知悉,不存在任何董事认为对本公司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刑事或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规则等企业治理制度,构建了更加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公司强化所属企业法人治理建设,完善《直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管理办法》和《直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评价办法》,配齐建强董事会组成人员,实现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占多数,规范了所属企业董事会运行机制。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内部治理架构,明确了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公司重大问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的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清晰,信息沟通充分。报告期内,各内部治理机构独立运行且富有效率,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一)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
2.向董事会提出查询。股东如欲向董事会作出有关本公司的查询,可以通过电邮,电邮地址:
zgnj3996@ceec.net.cn。
3.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议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议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议案内容。
(二)董事会与管理层
公司采纳定期和临时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惯例,每年至少举行四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度举行一次。所有定期董事会会议提前不少于十四天发出通知;临时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一般会做出合理通知。临时董事会会议议程及董事会文件会于每次会议前最少五天寄发至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议程及会议文件会于每次会议前最少三天寄发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确保董事有充足时间审阅会议文件。
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职位由不同人士担任,董事会与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职权划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1.董事会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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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抵押、债务融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关连交易,下同)等事项,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除外;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及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及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管理层公司设总经理1名,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1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及《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及时向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资产运作和盈亏情况等重要信息,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三)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1.宗旨
为达致可持续的均衡发展,本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达到战略目标、提升企业管治水平、提高董事会效率、降低管控风险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多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
2.可计量目标
公司董事会人选将按一系列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董事会组成(包括性别、年龄)在本公司每年的年报内披露。公司董事会暂无女性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本公司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委任至少一名女性董事。
3.监察及汇报
本公司的提名委员会将每年检讨董事会在多元化层面的组成,并监察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执行。
(四)董事提名政策及程序
依据《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制定公司提名董事的政策,当中列载新委任董事的甄选准则及提名程序。
甄选准则:
(1)对董事会的组成及成员多元化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候选人的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地区、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任期等;
(2)候选人投入充足的时间且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的承诺;
(3)候选人的独立性;
(4)候选人因获选而引发潜在或实际的利益冲突;
(5)对于拟续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考虑其已服务的年限;
/
(6)候选人按既定格式提交所需个人资料和同意书,同意被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且同意就其参选非执行董事或与此有关的事情在任何文件或相关网站公开披露其个人资料;
(7)提名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候选人提供额外资料及文件;
(8)就董事的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程序:
(1)提名委员会依据提名政策之甄选准则,物色及挑选候选人;
(2)如若必要,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开展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访谈、背景调查等;
(3)提名委员会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名候选人事项,并形成决议;
(4)提名委员会建议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讨论提名候选人事项,并形成决议;
(5)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委任董事。
监督及检讨: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负责监察本提名政策的执行,并在适当的时候重新审核本提名政策,讨论任何需要做出的修订,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五)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确认企业管治应属董事的共同责任,企业管治职能包括:
(1)制定及检讨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3)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4)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
(
)检讨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合法拥有与从事其主营业务所需的相关设备、房产、资质、许可和知识产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该等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不存在以资产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产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制度和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在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除公司总经理孙洪水先生同时在中国能建集团担任总经理职位外,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孙洪水先生将主要精力用于公司,勤勉尽职履责,并优先履行公司的相关职责。前述兼职情况未对公司的人员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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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独立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人员。公司依法独立设立银行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独立办理税务登记并独立纳税。公司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机构独立公司已依法建立了独立、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经营管理职能机构,各机构独立行使职权。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公司拥有从事主营业务独立的管理、市场开发、质量环保、安全监察等业务经营相关部门,拥有独立进行业务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中国能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存在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如下:
1.山西电建二公司
山西电建二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房屋建筑的总承包业务等,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重合。山西电建二公司已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于2019年12月向其属地法院正式递交了依法破产申请,破产程序在进行中。由于山西电建二公司已未实际开展经营,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2.北京电建
中国能建集团通过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北京电建100%股权。北京电建从事电力、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重合。为避免来自中国能建集团的潜在竞争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及北京电建已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北京电建的基本业务定位为经营和维持现有业务;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除继续履行现有业务合同外,北京电建(并促使其下属企业)不会从事任何涉及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从事竞争业务的合同或协议,参与项目投标等。在托管期间内,中国能建集团委托葛洲坝集团对北京电建行使若干管理权利或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经营计划的制订和监督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制订和督促实施、投标项目的决策和实施、重大借款、重大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决策和实施等。
综上所述,鉴于中国能建集团已将北京电建委托公司下属企业管理,公司通过葛洲坝集团对北京电建现有业务行使管理职能,北京电建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目前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况。为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于2022年启动了对北京电建并入公司可行性的研究工作,计划于2023年启动并完成北京电建并入公司工作,彻底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 2022年6月29日/2022年6月28日 | 详见《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临2022-026)/《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举行的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派发末期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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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9月3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 2022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 | 详见《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临2022-042)/《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举行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在任董、监、高人员简历1董事会
1.1执行董事宋海良先生,1965年7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管理学博士,于2020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同时兼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先生于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设计二室副主任、主任,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320)董事长,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800;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1800)总经理助理、装备制造海洋重工事业部总经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洪水先生,1962年1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工学学士和管理学学士,于2020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先生于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水电六局局长,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水电股份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669)副董事长、总经理。
马明伟先生,1964年6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历史学学士,管理学硕士,于2019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历任中国工运学院副处级干部,全国总工会助理调研员,中组部干部五局副处级调研员,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处级干部、二处副处长、调研员、一处(人才处)处长、三处处长、四处处长,国务院国资委机关纪委副书记,国务院国资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国务院国资委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1.2非执行董事
李树雷先生,196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于2021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李先生历任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电投集团西北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黄河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水电与新能源部总经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学诗先生,1965年7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于2017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刘先生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财政部企业司评估一处处长、制度处处长、副司长级干部,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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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欣波先生,1967年12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于2017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司先生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产重组保全局资产重组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稽核评价局稽核四处、稽核三处、审计业务管理处处长,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副行长。
1.3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立新先生,195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于2020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副总设计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生产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程念高先生,1956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于2020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历任电力工业部规划计划司水电处处长,国家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经营部主任,电力工业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与投资部副主任,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国水电水利及新能源发电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国家电力公司综合计划与投融资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魏伟峰先生,1962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于2021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监督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集团行政总裁。魏博士现为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会员服务小组委员会主席。曾担任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现称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长(2014-2015)、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委员会专业服务业工作小组非官守成员(2013-2018)、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及考试评议会委员会成员(2013-2018)及中国财政部第一批会计咨询专家(2016-2021)。魏博士是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原称为: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资深会员、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会员及特许仲裁人学会会员。魏博士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香港理工大学企业融资硕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州安德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英国华瑞汉普顿大学法律学士学位。魏博士现为以下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3998)、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1238)及首创钜大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1329)。魏博士亦为SPIEnergyCo.,Ltd.(纳斯达克:
SPI)的独立董事。魏博士于2014年9月至2020年1月、2010年7月至2020年5月、2010年9月至2020年10月、2015年11月至2021年5月、2017年11月至2022年2月、2008年12月至2022年5月及2016年1月至2022年9月分别担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健合(H&H)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1年7月至2020年4月担任LDKSolarCo.,Limited「LDK」的独立董事。2监事会
和建生先生,1964年2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经济法学硕士,于1983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和先生于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五公司质安处副处长、处长、三峡建设公司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五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总工程师。
吴道专先生,1965年12月出生,正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于1986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审计中心)总经理。吴先生于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科科长、合同管理科科长、生产经营部副部长、生产经营部部长,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拉西瓦水电站工程施工项目部副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主任、施工事业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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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企业管理部主任。阚震先生,1963年9月出生,正高级经济师,于1983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群团办公室、机关党委、国企党建研究院)主任。阚先生于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工业三产业局局长助理、办公室主任,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工作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
毛凤福先生,1964年4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工程硕士,于1987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公司专职派出董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兼任公司专职派出监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毛先生于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总经办副主任、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厂长、厂长,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修造事业部主任,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吕世森先生,1968年11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工商管理硕士,于1989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吕先生于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技术经济中心副主任、主任,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主任,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3高级管理人员
孙洪水先生,1962年1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工学学士和管理学学士,于2020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先生于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水电六局局长,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水电股份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669)副董事长、总经理。
吴春利先生,1963年3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工学学士,于1985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吴先生于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院长助理兼人事处处长、副院长,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
周厚贵先生,1962年11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于1982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周先生于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葛洲坝工程局三峡指挥部总工程师,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葛洲坝集团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葛洲坝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中国能建集团工程研究院院长。
吴云先生,1964年8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工学学士,于1986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吴先生于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规划研究部主任、总经理助理、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首席信息官,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首席信息官。
陈晓华先生,1974年8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项目管理硕士。于1996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历任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丽娜女士,1970年8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于2021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历任中建一局财务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中建一局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常委,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主任)。
秦天明先生,1967年2月出生,正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于1990年7月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秘书科科长、副主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A股持股数 | 年末A股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宋海良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男 | 57 | 2020年10月27日 | 2024年2月4日 | 141.57 | 否 | ||||
孙洪水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 男 | 60 | 2020年6月30日 | 2024年2月4日 | 147.35 | 否 | ||||
总经理 | 2020年5月26日 | 2024年2月4日 | |||||||||
马明伟 | 执行董事 | 男 | 58 | 2020年6月30日 | 2024年2月4日 | 153.25 | 否 | ||||
李树雷 | 非执行董事 | 男 | 58 | 2021年2月5日 | 2024年2月4日 | 0.00 | 否 | ||||
刘学诗 | 非执行董事 | 男 | 57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 | 0.00 | 否 | ||||
司欣波 | 非执行董事 | 男 | 55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 | 0.00 | 否 | ||||
赵立新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8 | 2020年6月30日 | 2024年2月4日 | 8.00 | 否 | ||||
程念高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6 | 2020年6月30日 | 2024年2月4日 | 8.00 | 否 | ||||
魏伟峰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0 | 2021年2月5日 | 2024年2月4日 | 12.80 | 否 | ||||
和建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8 | 2021年2月5日 | 2024年2月4日 | 266,022 | 266,022 | 107.32 | 否 | ||
吴道专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7 | 2021年5月26日 | 2024年2月4日 | 103.3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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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震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9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 | 102.03 | 否 | ||||
毛凤福 | 监事 | 男 | 58 | 2021年2月5日 | 2024年2月4日 | 0.00 | 否 | ||||
吕世森 | 监事 | 男 | 54 | 2021年2月5日 | 2024年2月4日 | 0.00 | 否 | ||||
吴春利 | 副总经理 | 男 | 59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 | 161.30 | 否 | ||||
周厚贵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 | 161.29 | 否 | ||||
吴云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 | 163.00 | 否 | ||||
陈晓华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1年8月27日 | 2024年2月4日 | 443,370 | 443,370 | 88.54 | 否 | ||
李丽娜 | 总会计师 | 女 | 52 | 2021年11月26日 | 2024年2月4日 | 71.08 | 否 | ||||
秦天明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5 | 2021年8月27日 | 2024年2月4日 | 109.8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709,392 | 709,392 | / | 1,538.63 | /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报酬总额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前并包括公司为个人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
2..于2022年初,和建生、吴道专、陈晓华、秦天明分别持有公司H股股票264,000、214,000、230,000、214,000股,其中陈晓华于报告期内减持230,000股,其他人员报告期内持股情况无变化。
/
(三)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宋海良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8.26 | |
孙洪水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 | 2020.5.8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树雷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0年12月 | |
李树雷 |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1年1月 | |
刘学诗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总会计师 | 2015年7月 | |
司欣波 | 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5年8月 | |
赵立新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 | |
程念高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1年1月 | |
魏伟峰 | 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07年9月 | |
魏伟峰 |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08年6月 | |
魏伟峰 | 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08年12月 | 2022年5月 |
魏伟峰 | 首创钜大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3年12月 | |
魏伟峰 |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6年1月 | 2022年9月 |
魏伟峰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7年11月 | 2022年2月 |
魏伟峰 | SPIEnergyCo.,Ltd | 独立董事 | 2016年5月 | |
魏伟峰 | 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兼集团行政总裁 | 2011年5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报酬决策程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报酬提出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监事报酬决策程序: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提出计划,提交董事会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部门与员工绩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是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发放的税前报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人民币1538.63万元 |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月17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0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3月29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7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1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4月29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1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6月14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2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7月29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2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8月29-30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3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9月13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3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4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12月20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49) |
/
2022年,本公司共举行了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67项议案,听取了公司2021年董事会决议事项落实情况等5项汇报事项。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率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出席率 | ||
宋海良 | 否 | 10 | 4 | 5 | 1 | 0 | 否 | 90% | 1 | 50% |
孙洪水 | 否 | 10 | 4 | 5 | 1 | 0 | 否 | 90% | 2 | 100% |
马明伟 | 否 | 10 | 5 | 5 | 0 | 0 | 否 | 100% | 2 | 100% |
李树雷 | 否 | 10 | 5 | 5 | 0 | 0 | 否 | 100% | 2 | 100% |
刘学诗 | 否 | 10 | 3 | 5 | 2 | 0 | 否 | 80% | 2 | 100% |
司欣波 | 否 | 10 | 4 | 5 | 1 | 0 | 否 | 90% | 2 | 100% |
赵立新 | 是 | 10 | 5 | 5 | 0 | 0 | 否 | 100% | 2 | 100% |
程念高 | 是 | 10 | 5 | 5 | 0 | 0 | 否 | 100% | 2 | 100% |
魏伟峰 | 是 | 10 | 5 | 5 | 0 | 0 | 否 | 100% | 2 | 100% |
1.宋海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举行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举行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委托孙洪水先生代为出席。
2.孙洪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举行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委托宋海良先生代为出席。
3.刘学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举行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委托马明伟先生代为出席;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举行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委托司欣波先生代为出席。
4.司欣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举行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委托李树雷先生代为出席。
5.董事出席董事会出席率计算方式为董事亲自出席次数与通讯方式参会数量之和除以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出席率计算方式为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除以召开股东大会的次数。召开股东大会的次数请见股东大会情况简介一节。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定期为董事安排研讨会及培训,以不时为各董事提供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最新发展及变动的更新资料。本年董事培训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培训课程 | 课程时长 | 参加培训董事 |
1 | 2022年5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二期董监高管初任培训 | 8个学时 | 宋海良、孙洪水、马明伟、李树雷、刘学诗、司欣波、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2 | 2022年9月8日 | 北京市证监局上市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董监事培训 | 4个学时 | 孙洪水、马明伟、李树雷、刘学诗、司欣波、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3 | 2022年10月14日 | 北京市证监局上市公司2022年度第五期董监事培训 | 4个学时 | 宋海良、马明伟、李树雷、刘学诗、司欣波、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4 | 2022年12月29日 | 北京市证监局上市公司2022年度第九期董监事培训 | 4个学时 | 宋海良、孙洪水、程念高 |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战略委员会 | 宋海良(战略委员会主任、执行董事)、孙洪水(战略委员会委员、执行董事)、李树雷(战略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司欣波(战略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 |
提名委员会 | 宋海良(提名委员会主任、执行董事)、赵立新(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程念高(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程念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学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魏伟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 |
审计委员会 | 赵立新(审计委员会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树雷(审计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魏伟峰(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 |
监督委员会 | 赵立新(监督委员会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树雷(监督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魏伟峰(监督委员会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 |
(2).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9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 |
2022年8月29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投资方案的议案》 |
/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组织机构调整、重大业务重组方案、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就上述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宋海良先生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孙洪水先生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1次,委托出席1次;李树雷先生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司欣波先生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1次,委托出席1次。董事出席委员会会议出席率计算方式为该董事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除以应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
(3).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七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16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3月7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 听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汇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内部控制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 |
2022年3月28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等8个议案 | 听取《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投融资事项的汇报》《关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7项汇报 |
2022年4月28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2年8月29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中期审阅报告的汇报》 |
2022年10月25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022年12月22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2年年报和内控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度计划》 |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代表董事会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具体包括:管理外部审计机构、检查财务报表及报告、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审查关连/关联交易情况、负责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赵立新先生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李树雷先生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魏伟峰先生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董事出席委员会会议出席率计算方式为该董事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除以应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
/
(4).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规定向公司提出人才储备计划和建议、董事会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等,对公司董事会架构、人数、人员组成以及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公司将在委任女性董事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满足董事会在多元化层面要求。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订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及方法,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年定期审查董事会架构、人数、人员组成以及相关资质,检讨董事会在多元化层面的组成,并监察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审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向公司提出人才储备计划和建议;就董事会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
(5).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开展工作调研,优化企业薪酬分配机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就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并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查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研究公司的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6).报告期内监督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022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设置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监督指导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及国资委工作要求情况,督促公司强化对审计、国资监管、专项督查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监督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监督相关授权对象决策情况,听取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听取专项汇报和开展专项检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能。
(7).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以保护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5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4,52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14,78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16,67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技能人员 | 20,007 |
工程技术人员 | 40,190 |
管理人员 | 40,526 |
服务人员 | 3,314 |
其他人员 | 10,749 |
/
合计 | 114,78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372 |
硕士研究生 | 14,570 |
大学本科 | 48,979 |
大学专科 | 22,778 |
中专及以下 | 28,087 |
合计 | 114,786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男性员工与女性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为4:1。公司重视员工性别多元化,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尊重人才的个体差异,禁止招聘过程中针对性别、年龄、宗教、种族等方面的歧视。公司在招聘时将继续实施支持员工多元化的措施。(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全面构建科学合理、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薪酬管理制度体系,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以效益为导向,坚持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实现职工收入同步增长。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公司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员工基本工资制度,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其工作岗位及实际贡献挂钩,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重业绩、讲贡献,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同行业央企上市公司薪酬标准确定董事报酬,其中,公司董事长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薪酬标准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其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取薪标准。(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核心,以员工能力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内外部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分层分类业务培训工作,2022年度累计培训89万人次,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得到了普遍提升,为深入实施“4223”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同时,公司持续强化培训工作顶层设计和统一建设,一是印发公司《“十四五”培训发展规划》《大培训体系构建方案》《培训体系评估管理办法》,强化顶层设计;二是成立党校、人才发展院、华中培训中心、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强化专业人才培养;三是开展培训工作标准化课题研究,从培训方案策划、组织实施、培训评价全流程建立中国能建培训标准;四是积极上线推广“能建学习”网络平台、“人才能建”微信公众号,加大线上培训和宣传力度,适应新的环境变化。(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员工退休福利
本公司的员工退休福利详情见财务报表附注七、30。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股息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预期,并充分考虑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需要。
/
本公司的股息政策如下:本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税后利润时,应以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按国际或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较少者为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本公司分配股利的形式为现金或股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全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809,342,550.34元,扣除按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980,921,398.86元,支付永续债利息人民币317,929,691.33元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10,491,460.15元,对于此部分可供分配利润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人民币
2.52分(含税)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以现金方式共计分配人民币1,050,617,323.63元(含税),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4.02%。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按上述方案向股东派发本年度末期股息,惟须待股东于二零二二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后方可作实。本公司将适时公布二零二二年股东周年大会的召开日及为决定有权出席二零二二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名单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的时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二零二二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预计将于二零二二年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后两个月内予以派发。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业绩考评与薪酬分配,董事会秘书的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按照总部员工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2016年
月
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股东于2016年11月21日举行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及采纳本公司的一项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1.目的
激励计划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不断完善股东、经营层和执行层之间的利益均衡机制,形成股东、本公司及其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支持本公司战略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激励计划亦将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人员,促进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2.激励对象范围
激励对象将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并对本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国资委党委管理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激励计划须经过国资委批准。激励对象不含在限制性股份授予日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权的股东。激励对象根据本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办法的考核结果达到C级(称职或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成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i)未在本公司任职或不属于本公司的人员;
(ii)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或监事;
(iii)最近三年内被香港联交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iv)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v)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
(vi)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本公司规定的。
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由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监事会予以核实。
根据激励计划,董事会将选择激励对象,并确定将授予的限制性股份数量。本公司将委托代理机构在二级市场购买H股,激励对象支付授予价格。
3.授予股份数量上限
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份所涉及的最高股份数量总额,将不得超过激励计划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时本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即3,002,039,636.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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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激励对象可获得的最高股份上限
除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外,向任意一名激励对象授予或将授予的限制性股份数量总计不得超过激励计划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时本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
5.禁售期及解锁期
(a)禁售期
禁售期为自授出日期起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于禁售期内,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份将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b)解锁期
解锁期为自禁售期满之日起原则上不少于三年。
6.接纳激励性股份的时间
2016年11月21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542名获选激励对象授予287,500,000股限制性股份;2018年11月22日经董事会决议,481名激励对象8399.4万限制性股票满足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准予解锁;2019年11月21日,经董事会决议,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因未达到解锁条件,未予解锁。2020年6月30日,经董事会决议,因本公司2019年度未实现第三期解锁业绩考核条件,本公司按授予价格将激励计划参与者的第三期应解锁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退回委托管理机构。
7.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
董事会将确定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份的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为以下所列价格的较高者:
(i)H股于授予日在香港联交所所报的收盘价;及
(ii)H股于紧接授予日之前五个交易日在香港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盘价。8.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十年,自采纳日起计算,除非经董事会提议并获股东批准提前终止。除非另有规定,在激励计划终止前授予的限制性股份继续有效,并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锁。
9.公司购买限制性股份
所有已授予激励对象的未解锁或终止解锁的限制性股份,可由本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于解锁期到期后或限制性股份终止解锁日按照授予价格或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购回,且激励对象应放弃该部分股份所有相应的红利。
2016年11月21日(“授出日期”),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向542名获选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对本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授予287,500,000股限制性股份,占本公司于授出日期已发行股本约0.96%。国资委党委管理的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参与首次授予。授予价格为每股0.66港元,按照定价基准的60%确定。2018年11月22日经董事会决议,481名激励对象8,399.4万限制性股票满足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获准解锁;2019年11月21日,经董事会决议,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因未达到解锁条件,未获解锁。2020年6月30日,经董事会决议,因本公司2019年度未实现第三期解锁业绩考核条件,本公司按授予价格将479名激励计划参与者的8,716.2万股第三期应解锁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拨回委托管理机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激励计划,概无限制性股份获授出、失效或获注销,且概无激励计划下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份。
有关激励计划主要条款及授出激励股份的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0月6日的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7月27日、2016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16日、2019年11月21日以及2020年6月30日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激励计划授出的激励股份及变动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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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授人姓名及类别 | 授出日期 | 激励计划下获授限制性股份数量 | 解锁日期 | 授予价格 | 于2022年1月1日已授出但未解锁的股份数量 | 于报告期内授出 | 于报告期内失效╱被公司购回 | 于报告期内注销 | 于2022年12月31日已授出但未解锁的股份数量 |
雇员 | 2016年11月21日 | 287,500,000 | 注 | 每股0.66港元 | - | - | - | - | - |
合计 | - | 287,500,000 | - | - | - | - | - | - | - |
注:所有已授予限制性股份的禁售期为自授予日起计两年,首次授予的禁售期满次日后的三年为首次授予的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首次授予方案规定的解锁条件,限制性股份应分三期解锁:
解锁安排 | 解锁时间 | 解锁比例 |
第一个解锁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二个解锁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三个解锁期 |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4% |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要求和相关监管要求,构建法律、合规、内控与风险管理“四位一体”的大风控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完善各决策主体议事清单,建立健全董事会授权事项汇报机制、专委会运行机制,实现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全面提升企业治理效能。搭建以职能模块为基础、以管理事项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专项行动,围绕“简约、高效、好用、流程化、表单化”目标,系统开展制度与流程优化再造,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效促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系统负责,并有责任检讨该等制度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监督系统建设,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管理层设立内部控制、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设立相互独立的体系建设管理与评价部门。公司开展年度重大风险辨识、分析工作,从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评估重大风险,制定重大风险应对措施并严格落实,严防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监督评价,聚焦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管控环节和核心业务流程,以风险为导向、合规为基准,评价内部控制效率效果。
公司董事会已对2022年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系统进行了评估,检讨本公司财务报告制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程序的充足性及有效性,包括本公司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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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通过评估,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会亦阐明,该等制度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一)联席公司秘书
公司聘请达盟香港有限公司梁瑞冰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秦天明先生为梁瑞冰女士与本公司之间的主要内部联络人。秦天明先生及梁瑞冰女士均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29条的规定,于报告期内接受了不少于15小时的持续专业培训。(二)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持续、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须予披露及自愿披露的信息均进行了及时、有效、完整、合规地披露,进一步加大公司向资本市场的推介力度,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形象。公司高度重视内幕消息管理,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及内幕消息载体保密管理,认真做好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加强重大事项进程登记报备,审慎判断可能构成公司内幕消息的信息,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按规定须予披露的内幕消息,进一步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有关财务报告责任
公司董事确认就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承担有关责任,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有关法规及适用会计准则,并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适时予以刊登。本公司并无面临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业务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事件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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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者关系公司注重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和尽可能全面的资料,并力求通过有效渠道保持与股东、投资者的沟通,从而加强彼此的了解,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注重并直接参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等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旨在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公司信息。此外,公司设立了投资者关系归口部门,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和现场参观,并负责组织参加投资者年会、投资策略会和境内外路演。公司适时发布公司资讯,投资者可以通过A+H两地交易所指定网站和本公司网站(www.ceec.net.cn)取得有关本公司的最新发展、公告及新闻发布等。投资者同时可通过电话(+86(10)59098818)或邮件(zgnj3996@ceec.net.cn)联系本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上述相关措施,因此已有效实施本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相关政策。
(五)反贪污政策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坚决反对商业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等不正当商业行为。公司持续加强廉洁制度建设,依据本公司《“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对领导人员进行三项谈话的实施办法》《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实施办法》《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办法》等开展反贪污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防商业贿赂和商业腐败。
(六)章程及修订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版本于本报告日期持续有效。有关《公司章程》的修订详情可参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2-021)和日期为2022年6月18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以及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披露的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2022年6月28日的有关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日期为2022年5月26日的通函。(七)董事及监事遵守标准守则的守则条文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不低于标准守则的内部规定,以此作为公司董事、监事购买证券的行为守则。经向所有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确认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均于报告期已遵守标准守则内的所载规定准则。
(八)其他
本公司高度重视董事会建设,为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已制定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董事会9名成员中,非执行董事占6名,有利于董事会广泛接受多渠道信息。
2.董事构成多元化。董事均来自不同的单位和行业,从事过不同的职业,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见解和独特观点;
3.提供专业化培训。积极组织各位董事参加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支持董事提高专业技能。
4.安排董事业务考察。每年组织非执行董事对公司相关业务现场考察2次以上,支持董事对公司业务的全面了解。
本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有效实施了上述政策,以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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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71239.8154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通过强化环保“三同时”(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强化治污措施落实,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公司所属水泥公司的9家窑线水泥厂、生态环保公司的60家污水处理厂被属地省市生态环保部门列入了废气和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各排污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管理,切实履行了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2022年全年未发生环境事件,污染治理设施运转率100%,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所属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各级地方政府要求对排污信息进行披露,其中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保公司所属60家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口被纳入重要监控排放点,主要排放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在排污口设置自动COD分析仪、自动总氮分析仪、自动氨氮分析仪及自动总磷分析仪,所有分析仪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监测数据即时上传,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浓度限值和总量要求。水泥公司所属9家窑线单位的回转窑窑尾、窑头烟囱排放口被纳入重要监控排放点,并按要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制要求。2022年未发生污染物超标排放事件。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相关企业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并通过项目检查全面了解环保设备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水泥公司所属各厂均安装低氮分级燃烧+SNCR烟气脱硝系统、复合脱硫、袋式除尘器或电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并试点应用HSNCR脱硝治理技术,环保设施运转率100%。生态环保公司所属各污水处理厂均安装臭气收集运输与除臭设备、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消毒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浓缩池+带式脱水机等环保设备设施,并试点MBBR膜生物反应器污水处理工艺,污染物治理设备设施运行正常,运转率100%,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相关企业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合规管理,重点对环评文件编制、申报、审批、备案和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手续办理落实等工作进行督导,杜绝“未批先建”“报小建大”等问题发生。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批复等要求,并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相关企业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后对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总结和评估,形成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根据各部门职能调整、职责变化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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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各类污染物进行监测,水泥公司所属各重点排污单位制订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窑线的窑尾、窑头烟囱安装了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控。同时,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将环境监测信息在企业官网上进行公开。生态环保公司所属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规定制订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进出水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控,并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定期对水样、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出具环境监测报告,报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水泥公司、生态环保公司污染物排放和处置符合国家及属地环保管理要求。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各级地方政府要求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各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等信息通过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厂(站)电子荧屏公示污染物排放当量向社会公布。水泥公司、生态环保公司所属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要求,完成企业环境信息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控股的3家子公司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总金额人民币17.6万元。公司将加强对所属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管,确保环境相关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合规。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始终将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积极行动,不断创新实践,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经营方式。作为能源电力工程领域的国家队和排头兵、积极践行“30·60”战略目标和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引领者和重要参与者,公司在智库咨询、科技创新、工程服务、投资开发等领域,积极推动能源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作为建筑类企业,公司大力推进工程项目绿色建造施工水平评价,有效提升建筑施工企业节能环保管理水平,推动降本增效、保护环境。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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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033,905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将企业碳达峰行动融入行业、区域、国家碳达峰进程,做好全方位支撑、服务工作,将碳达峰目标贯穿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强化规划引领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电力绿色低碳转型、非电基础设施(建筑、交通等)绿色低碳发展、工业领域(民爆、水泥等)节能减排增效、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环保施工建造,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数字化智能化提升、国内外低碳合作,践行绿色低碳工作生活。
公司锚定打造“三新”能建平台,以“能源+”“数字+”“绿色低碳+”为切入点,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年新能源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82.2%,获取风光新能源开发指标超过前五年总和。坚持开发建设和自主开发双模式并举,投资建设的广西崇左一体化能源基地、湖北应城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甘肃兰州氢能产业园、山东枣荷交能融合等一批战略性、示范性、引领性项目有序落地。截至2022年底,公司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到85%,有效促进绿色低碳生产经营方式转变。
公司引导所属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节能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水泥业务板块能耗总量占比高、影响大的实际情况,督促该板块大力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实现水泥板块每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为105.85千克标准煤,接近水泥行业国际能耗先进水平(100千克标煤/吨)。公司在工程建设中践行绿色低碳,所属企业承建的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已累计发电量超89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2,683.3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7,369.2万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或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994.43 | |
其中:资金(万元) | 2,954.66 | 公司直接以资金形式进行公益捐赠、定点扶贫地区捐赠、救济性捐赠、防疫救灾捐赠共2,954.66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39.77 | 公司向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学校等地捐赠粮油、防疫物资、文教用品等共折款39.77万元。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赋能美丽中国、共建美好世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自主创新、奉献社会,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社会责任观,把牢“世界能源、中国能建”的组织使命和“行业领先、世界一流”的战略愿景,不断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制度,科学把握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相关因素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有效管理企业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推动企业发展和履行责任良性循环,努力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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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司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系列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认真践行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双碳”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系统打造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能建平台,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深化“改革三年行动”,加快推动动力、质量、效率“三大变革”,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切实维护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及客户等相关方的权益,广泛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与海内外社区关怀等社会责任工作,具体工作举措及成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501.18 | |
其中:资金(万元) | 1460.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41.18 | |
惠及人数(人) | 448,000 | 陕西镇巴县、广西西林县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助力建设乡村振兴示范镇等开展定点帮扶。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2年,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务院国资委领导下,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坚持“四个不摘”要求,着力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五大振兴”、助力示范村镇建设、持续加强消费帮扶,同时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加强在能源电力、基础设施等重大产业领域对帮扶县的投资帮扶力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展现了央企担当,贡献了能建之力,得到帮扶地政府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2022年,公司加大各类资金投入引进力度,投入无偿捐赠资金(含物资)共计人民币1,501.18万元,投资建设的田林至西林高速公路项目全年完成投资人民币89.27亿元,引进帮扶资金人民币1,450.4万元。产业振兴方面,公司因地制宜帮助帮扶县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组织实施产业帮扶项目9个,支持生产技术和设备现代化,推动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强招商引资加速资源聚集,持续帮助困难群众就业促增收。人才振兴方面,公司深挖内外部资源,不断拓宽培训面,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培训人数共计2,461人次,为帮扶县免费开通学习账号近200个。文化振兴方面,公司与镇巴县共建文化基地,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培养公共文化人才队伍,推动非遗文化保护为振兴“铸魂”。生态振兴方面,公司投入资金人民币500万元,重点开启兴隆镇人居环境整治系统工程,助力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和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示范村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组织振兴方面,公司通过与帮扶县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落实驻村第一书记治理责任、扶持村集体经济等形式,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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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注13) | 股份限售 | 中国能建集团、电规总院公司 | 注1 | 承诺时间:2020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2021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国新控股、诚通金控 | 注2 | 承诺时间:2020年10月23、22日承诺期限: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3 | 承诺时间:2021年3月19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4 | 承诺时间:2021年7月23日承诺期限:2021年7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
其他 | 中国能建集团、国新控股 | 注5 | 承诺时间:2021年3月19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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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中国能建集团、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管理人员 | 注6 | 承诺时间:2021年3月19日承诺期限:2021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 | 是 | 是 |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7 | 承诺时间:2021年3月19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8 | 承诺时间:2021年3月19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9 | 承诺时间:2021年3月19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10 | 承诺时间:2021年3月19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11 | 承诺时间:2021年7月2日及7月26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12 | 承诺时间:2021年7月2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中国能建集团 | 注14 | 承诺时间:2022年7月29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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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中国能建集团 | 注15 | 承诺时间:2022年7月29日承诺期限:2023年1月5日-长期 | 否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中国能建集团 | 注16 | 承诺时间:2022年7月29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注1:承诺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吸收合并前已发行的股份(对中国能建集团而言不含H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公司A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可以豁免遵守上述承诺:(1)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2)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注2:承诺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吸收合并前已发行的股份(对国新控股而言不含H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注3: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建、山西电建二公司、电规总院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此外,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外,下同)没有以任何形式于中国境内和境外从事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从事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发现任何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注4:承诺人已将北京电建委托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并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解决北京电建与中国能建的业务重合问题。注5: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国能建股份总数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如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不再具有公司控股股东或5%以上股东身份的,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的规定。如果承诺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承诺人不再具有中国能建控股股东或5%以上股东身份的,承诺人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第(1)、(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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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关于回购、增持等股份变动行为的规定,承诺人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注7:承诺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由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规定,承诺人将出具补充承诺。注8: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有关承诺。注9:承诺人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将促使其控制的除公司以外企业遵守上述承诺。注10:承诺人承诺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公司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制度、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公司资产全部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不发生干预公司资产管理以及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保证公司业务独立,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保证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保证公司独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机构不存在混同的情形。注11:承诺人保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公司资产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注12:如因吸收合并前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资产存在权属问题而受到实际损失的,或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因经营涉及瑕疵土地使用权、房产而产生费用支出、资产损失或赔偿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注13:上述承诺全文可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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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4:本公司承诺将维护南岭民爆的独立性,与南岭民爆之间保持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南岭民爆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南岭民爆经营决策、损害南岭民爆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注15:承诺人下属相关企业目前承接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或爆破作业相关业务与南岭民爆主营业务存在一定重合,承诺人承诺,未来将南岭民爆作为其实施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和爆破作业相关业务的唯一平台;对于其下属企业持有的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和辽源卓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将协调相关企业委托南岭民爆及/或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代为管理该等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并在自葛洲坝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南岭民爆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五年内,采取注销关停或将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和辽源卓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择机转让给南岭民爆及/或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或与承诺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方式彻底消除同业竞争。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或者南岭民爆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南岭民爆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承诺人将与南岭民爆积极协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南岭民爆;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解决措施,以避免与南岭民爆构成同业竞争;如果承诺人或其控制的企业发现任何与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书面通知南岭民爆,并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提供给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注16:承诺人承诺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和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与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依法签订协议,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南岭民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南岭民爆及南岭民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按照南岭民爆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关联方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承诺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南岭民爆的资金、利润,亦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南岭民爆的资金,不会要求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不会损害南岭民爆及南岭民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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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四)遵守OFAC承诺情况本公司海外风险管理委员会获专门指派监督将于受制裁国家或将与受OFAC、联合国及其他机构制裁的人士或实体进行之项目。本公司要求所属子公司按照《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国际业务。公司海外项目不涉及OFAC指引所指出的目标行为,本公司未接到美国任何相关机构的问询。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新增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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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其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800,000 | 11,608,236.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年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金敬玉、汪文锋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 | 1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6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6月8日,经公司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21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审计机构;其中,大华乃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决算审计的相关规定,就本公司向国资委报送财务数据提供审计服务。
2.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10年12月15日起,于内地注册成立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获准采用内地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及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获准采用内地审计准则向该等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有鉴于此,结合本公司已实现A+H股上市,从2021年财政年度开始,本公司每年只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不分境内外。自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开始,本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不会因统一采用及披露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而有重大影响。
3.2021年12月8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A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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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基于本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辞任本公司国际核数师,自2022年1月17日起生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无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宜,并未知悉任何有关国际核数师辞任之情况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
4.2022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A股与H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和其他定期报告的审阅服务,2022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67万元。
5.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度均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届满,公司聘请天健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第588章)20ZT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获认可的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未决诉讼的有关资料可见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七、34和十四、2。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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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中国能建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能建基金公司、电规总院公司为控股股东的附属公司,以上人士同时属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和《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同关连,下同)人士。湖北交投集团为公司重大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平安基金为中国能建集团的30%以上控权公司,仅属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联人士。
报告期内,本公司亦进行了会计准则项下的关联方交易统计,有关详情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其中与控股股东及同系子公司的交易统计中,包含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间的《香港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交易。除本章节所述的关联交易外,概无其他关联方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之关联交易。
除本章节所述的与前述关联人士的关联交易外,概无其他关联交易按《香港上市规则》和《上交所上市规则》要求需要披露,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披露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包括与中国能建集团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与中国能建集团物业租赁框架协议、与湖北交投集团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与中国能建集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与能建基金公司私募基金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公司财务公司增资扩股构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一次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与中国能建集团的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为改善本公司营运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及风险,使本公司更广泛地开展业务及全面掌握行业发展信息,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签订2021-2023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公告。按协议约定,2021-2023年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之间将在工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劳务服务、综合信息化服务、施工、安装等主业相关方面相互提供日常生产经营服务,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本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相关服务收费将参考国家、行业有关定额标准,以及独立第三方的相关取费情况。
2022年,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1.38亿元;本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1.77亿元。
2)租赁物业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为确保经营的顺畅并节省费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签订2021-2023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公告。按协议约定,2021-2023年本公司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租赁有关物业,每年租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相关租金定价应参考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市场价值,并结合历史租金情况,进行公平合理定价。
2022年,本公司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租赁物业的实际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71亿元。
3)与湖北交投集团的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为使本集团更广泛地开展业务及全面掌握行业发展信息,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湖北交投集团签订2021-2023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并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公告。按协议约定,2021-2023年,本集团将向湖北交投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及劳务服务,并出售相关商品,其中每年提供服务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每年出售商品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相关服务收费将参考国家、行业有关定额标准,以及独立第三方的相关取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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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本集团向湖北交投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金额总计为人民币0.54亿元,销售商品的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47亿元。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为推动所属公司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进一步发展,助力本公司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2022年8月29-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财务公司各股东作为增资方与财务公司签署《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因股东中包括关联人士中国能建集团与电规总院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已在上海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公告,其中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合计出资人民币14.06亿元。
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已按协议完成增资扩股事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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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为本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并为本公司提供议价能力,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0月27日公司附属财务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订立2021-2023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公告,该协议由2020年12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按协议约定,2021-2023年财务公司为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及授信等金融服务,其中,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授信每日结余最高上限为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授信服务之利率和费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及同期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考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及同期的贷款利率确定,且不逊于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本公司企业提供的相似授信服务利率及费率。
2022年,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授信每日结余最高为人民币39.57亿元;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为人民币3.25万元。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能建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 | 控股股东及同系子公司 | 10,000,000 | 0.455%-2.25% | 2,357,680 | 40,856,975 | 40,553,446 | 2,661,209 |
合计 | / | / | / | 2,357,680 | 40,856,975 | 40,553,446 | 2,661,209 |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发放金额 | 本期合计收回金额 | ||||||
能建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 | 控股股东及同系子公司 | 3,719,000 | 2.5%-4.28% | 2,853,900 | 8,121,588 | 7,256,488 | 3,719,000 |
合计 | / | / | / | 2,853,900 | 8,121,588 | 7,256,488 | 3,719,000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能建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 | 控股股东及同系子公司 | 其他授信业务 | 238,423 | 168,076 |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接受融资租赁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为满足融资需求、优化金融业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8月27日,本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2021-2023年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并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公告。按协议约定,2021-2023年,本公司每年可从融资租赁公司新增直租服务人民币12.5亿元,年度售后回租余额最高上限为人民币12.5亿元。租赁利率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融资租赁公司成本及其他独立第三方的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类似服务的成本综合确定。
2022年,本公司新增直租金额人民币3.38亿元,售后回租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98亿元。
2)接受私募基金认购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为优化金融业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实现投融资效益最大化,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10月17日,本公司与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能建平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订立私募基金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进行公告,该协议经2021年12月8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按协议约定,本公司将接受私募基金认购服务。2021-2023年公司每年认购基金份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50亿元、人民币180亿元及人民币200亿元。公司认购基金份额时并不支付认购费用,由私募基金在投资运营过程中,根据具体约定在运营中扣减管理费用,相关管理费用参考基金行业的收费范围且不高于独立第三方基金管理公司对相同项目收取的费用标准。
2022年,本公司认购金额份额为人民币2.63亿元。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确认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对公司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审核,并确认:
(1)该等交易属上市发行人的日常业务或在日常业务中订立;
(2)该等交易的条款属公平合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3)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并且符合上市发行人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审计师的确认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6章,董事会委聘公司审计师根据香港鉴证业务会计准则第3000号,并参照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第740号应用指引,汇报本集团持续关连交易。审计师针对持续关连交易出具了包含其调查结果的无保留意见函,审计师出具的函件复印件已由公司递交至香港联交所。
根据所进行的工作,本公司审计师已向董事会提供函件,确认就前述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而言:
(1)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审计师相信该等已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未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就本集团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审计师相信该等交易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按照本集团的定价政策进行;
(3)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审计师相信该等交易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根据有关该等交易的协议进行;
(4)就前述披露的每项持续关连交易的总金额而言,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审计师相信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的金额超逾本公司订立的全年上限。(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18-06-27 | 2018-06-27 | 2028-06-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联营公司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20,000,000.00 | 2013-06-07 | 2013-06-07 | 2043-06-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联营公司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9,600,000.00 | 2019-03-21 | 2019-03-21 | 2024-03-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联营公司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0,644,000.00 | 2020-03-10 | 2020-03-10 | 2023-02-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联营公司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6,400,000.00 | 2021-01-08 | 2021-01-08 | 2024-04-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联营公司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2-03-11 | 2022-03-11 | 2024-04-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联营公司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2,788,100,000.00 | 2021-3-31 | 2021-3-31 | 2055-3-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联营公司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阿根廷财政部 | 1,478,960,653.20 | 2015-01-28 | 2015-01-28 | 2030-01-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无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盐阜银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 94,000,000.00 | 2018-7-26 | 2018-7-26 | 2032-3-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联营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越南正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267,104.00 | 2022-3-31 | 2022-3-31 | 2037-3-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联营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隆化县金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68,765,058.33 | 2019-9-6 | 2019-9-6 | 2026-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无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 | 全资子公司 | 中电电气集团沙河光伏发电 | 77,800,000.00 | 2019-11-28 | 2019-11-28 | 2026-11-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无 |
/
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宁夏海鑫泰光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7,300,000.00 | 2019-12-18 | 2019-12-18 | 2026-12-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无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 12,600,000.00 | 2019-07-18 | 2019-07-18 | 2027-07-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合营公司 |
合计 | 5,088,436,815.53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571,669,507.66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5,088,436,815.53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837,636,645.67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1,321,275,661.59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6,409,712,477.1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5.7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9,279,602,147.41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9,279,602,147.41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88亿元,不包含公司因房地产业务为购房业主提供的按揭担保,公司为购房业主按揭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74亿元(系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抵押借款提供的担保,承购人以其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报告期内承购人未发生违约,提供该等担保为公司带来的相关风险较小)。 |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本集团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变动情况详见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附注七、17和七、18。
2.盈余公积、专项储备。本集团在年度内盈余公积、专项储备变动情况详见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3.未分配利润。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详见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4.捐款。本公司在2022年度对外捐赠共计人民币2,994.4万元。主要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公益性社会团体等组织,向定点扶贫地区、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救济和公共福利事业捐赠。
5.H股股东税项减免资料。
(1)个人投资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的规定,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其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根据相关税收协议及税收安排规定的相关股息税率一般为10%,为简化税收征管,在香港发行股票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息红利时,一般可按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申请事宜。对股息税率不属10%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①低于10%税率的协议国家居民,扣缴义务人可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待遇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对多扣缴税款予以退还;②高于10%低于20%税率的协议国家居民,扣缴义务人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按协议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申请审批事宜;③没有税收协议国家居民及其他情况,扣缴义务人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按20%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2006年8月21日就所得税签署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国税函[2006]884号),中国政府可就中国公司应付予香港居民的股利征税,但税额不得超过应付股利总额的10%,如香港居民持有中国公司至少25%的股权,则有关税额不得超过中国公司应付股利总额的5%。
(2)企业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获得的股利及红利与其所设机构、场所并无实际关联,则须就其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该预扣税可根据适用避免双重征税条约予以宽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并于2008年11月6日生效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利时,则须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该预扣税可根据适用避免双重征税条约予以宽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局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公司派付的股息缴税。
本公司股东依据上述规定缴纳相关税项或享受税项减免。
6.物业、厂房及设备。本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情况详载于本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七、17。
7.储备。公司在年度内的储备变动情况详载于本年报综合权益变动表内。
8.可分配储备。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可分配储备情况详载于本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二内。
9.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本公司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与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详情分别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九。
10.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确认。本公司每届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的规定发出的独立性确认函,本公司确认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有独立性。
/
11.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本公司董事及监事均未与本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除法定补偿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约。
12.董事及监事购入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与本公司附属同一控制股东的公司概无参与订立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监事或其未成年子女可取得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取利益之权利。
13.董事及监事所占合约权益。于报告期内,除服务合约外,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概无本公司董事、监事或其有关联的实体在本公司、其任何子公司、同系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所订立的任何对本公司而言属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享有重大权益。
14.重要合约。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于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任何重要合约,亦无就控股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而订立任何重要合约。
15.获准许的弥偿条文。本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A.1.8条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有效的保险,保险期限从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2日,投保金额为4000万美元。除此以外,于报告期内及在本报告获批准时,本公司并无有效获准许的弥偿条文(定义见香港法例第622D章《公司(董事报告)规例》)。
16.管理合约。于报告期内,并无订立或存在与本公司业务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有关的管理及/或行政合约(雇佣合约除外)。
17.董事于竞争业务之权益。除下文披露外,本公司董事及其联系人概无构成或可能构成于本公司竞争之业务中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权益。
董事姓名 | 本公司 | 中国能建集团 |
宋海良 | 执行董事、董事长 | 董事长 |
孙洪水 | 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 董事、总经理 |
18.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除本报告债券相关情况章节披露内容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19.股票挂钩协议。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概无签署任何股票挂钩产品协议,亦无参与股票挂钩理财产品认购安排。
20.公众持股。于本报告付印前的最后可行日期及根据已公开资料,本公司具有足够的公众持股量,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对公众持股量的最低要求。
21.董事、监事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及淡仓。除本公司监事和建生先生及吴道专先生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对本公司264,000股H股及214,000股H股享有权益,以及董事司欣波先生因其配偶持有本公司4,000股A股被视为于其中拥有权益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相关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份)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的规定需要通知本公司和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22.优先认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法律,本公司股东并无优先认股权。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亦无优先认购权。
23.符合《企业管治守则》。除本报告披露外,报告期内,公司已遵守了《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详情载列于本年报的企业管治报告一节。
/
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029,378,794 | 2,029,378,794 | / | 0 |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股东承诺 | 2022年9月28日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522,354,897 | 522,354,897 | / | 0 |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股东承诺 | 2022年9月28日 |
合计 | 2,551,733,691 | 2,551,733,691 | /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22中能建MTN001 | 2022/12/05 | 3.85 | 3,000,000,000.00 | 2022/12/08 | 3,000,000,000.00 | |
葛洲YK03 | 2022/11/24 | 3.18 | 3,000,000,000.00 | 2022/12/06 | 3,000,000,000.00 |
/
22葛洲Y5 | 2022/10/19 | 3.18 | 2,000,000,000.00 | 2022/11/01 | 2,000,000,000.00 | 2027/10/21 |
22中能建SCP002 | 2022/10/09 | 1.50 | 1,000,000,000.00 | 2022/10/11 | 1,000,000,000.00 | 2022/12/29 |
葛洲YK01 | 2022/09/19 | 2.70 | 1,800,000,000.00 | 2022/09/26 | 1,800,000,000.00 | |
葛洲YK02 | 2022/09/19 | 3.21 | 1,200,000,000.00 | 2022/09/26 | 1,200,000,000.00 | |
22葛洲Y3 | 2022/08/31 | 2.76 | 1,500,000,000.00 | 2022/09/09 | 1,500,000,000.00 | |
22葛洲Y4 | 2022/08/31 | 3.21 | 1,500,000,000.00 | 2022/09/09 | 1,500,000,000.00 | |
22能建01 | 2022/07/20 | 2.70 | 1,500,000,000.00 | 2022/07/29 | 1,500,000,000.00 | 2025/07/22 |
22中能建SCP001 | 2022/07/11 | 1.70 | 1,000,000,000.00 | 2022/07/13 | 1,000,000,000.00 | 2022/10/14 |
22葛洲Y2 | 2022/06/20 | 3.13 | 2,000,000,000.00 | 2022/06/27 | 2,000,000,000.00 | |
22葛洲Y1 | 2022/05/31 | 3.04 | 2,000,000,000.00 | 2022/06/10 | 2,000,000,000.00 |
其他衍生证券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其他衍生证券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63,28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63,18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 | 18,686,568,022 | 44.82 | 18,107,684,022 | 无 | 0 | 国有法人 |
HKSCCNOMINEESLIMITED | 14,000 | 7,804,335,651 | 18.72 | 0 | 未知 | 其他 |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0 | 2,663,082,794 | 6.3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613,374,538 | 1.4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9,454,472 | 483,415,894 | 1.16 | 0 | 无 | 0 | 其他 |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55,844,639 | 466,510,258 | 1.1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306,593,601 | 0.7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闫小虎 | 80,714,694 | 275,714,694 | 0.6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HUADIANFUXININTERNATIONALINVESTMENTCOMPANYLIMITED | 0 | 243,722,000 | 0.58 | 0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6,098,600 | 162,479,441 | 0.39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NOMINEESLIMITED | 7,804,335,651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7,804,335,651 |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663,082,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9,378,794 |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633,704,00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13,374,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374,538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78,884,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578,884,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83,415,894 | 人民币普通股 | 483,415,894 |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466,510,258 | 人民币普通股 | 466,510,258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6,593,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6,593,601 | |||||
闫小虎 | 275,714,6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714,694 | |||||
HUADIANFUXININTERNATIONALINVESTMENTCOMPANYLIMITED | 243,722,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43,722,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2,479,4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479,44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
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8,686,568,022股,其中A股18,107,684,022股,H股578,884,000股。
2.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并已扣除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4.公司股东闫小虎通过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持有275,714,694股。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期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 上市交易情况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限售条件 |
1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107,684,022 | 2024年9月28日 | 0 | 注 |
2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98,542,651 | 2024年9月28日 | 0 | 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电规总院公司为中国能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注:本公司吸收合并葛洲坝期间,中国能建集团和电规总院公司承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即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吸收合并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含H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拥有股份和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据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以下人士(非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已记录于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身份/权益性质 | 持有权益的股份数目* | 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百分比(%)(1) | 约占公司已发行A股的百分比(%)(1) | 约占公司已发行H股的百分比(%)*(1) |
中国能建集团(2) | A股 | 实益拥有人 | 18,107,684,022(L) | 43.43 | 55.84 | -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98,542,651(L) | 0.24 | 0.30 | - |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578,884,000(L) | 1.39 | - | 6.25 |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 | A股H股 | 实益拥有人 | 2,029,378,794(L) | 4.87 | 6.26 | -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633,704,000(L) | 1.52 | - | 6.84 | ||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3) | H股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633,704,000(L) | 1.52 | - | 6.84 |
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3)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633,704,000(L) | 1.52 | - | 6.84 |
ButtonwoodInvestmentHoldingCompanyLtd.(4) | H股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1,462,338,000(L) | 3.51 | - | 15.79 |
SilkRoadFundCo.,Ltd.(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4)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1,462,338,000(L) | 3.51 | - | 15.79 |
CentralHuijinInvestmentLtd.(5) | H股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961,300,000(L) | 2.31 | - | 10.38 |
ChinaConstructionBankCorporation(5) | H股 | 投资经理 | 961,300,000(L) | 2.31 | - | 10.38 |
StateGridCorporationofChina(6) | H股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974,892,000(L) | 2.34 | - | 10.53 |
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Co.,Ltd.(6) | H股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974,892,000(L) | 2.34 | - | 10.53 |
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6)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974,892,000(L) | 2.34 | - | 10.53 |
EFundManagementCo.,Ltd(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H股 | 投资经理 | 961,300,000(L) | 2.31 | - | 10.38 |
注:英文字母「L」指该等证券的好仓及英文字母「S」指该等证券的淡仓。
(1)根据于2022年12月31日已约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9,262,436,000股、本公司已发行A股32,428,727,636股及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41,691,163,636股计算。
(2)电规总院公司为中国能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拥有本公司98,542,651股A股权益,占本公司A股股本的0.30%。因此,电规总院公司所持有的A股拥有权益亦被视为中国能建集团持有权益。
(3)该等股份由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是中国华星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中国华星集团公司是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所持的股份亦被视为中国华星集团公司及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权益。
(4)该等股份由SilkRoadFundCo.,Ltd.(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拥有。而ButtonwoodInvestment
HoldingCompanyLtd.持有SilkRoadFundCo.,Ltd.(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65%权益。因此,SilkRoadFundCo.,Ltd.(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股份亦被视为ButtonwoodInvestmentHoldingCompanyLtd.持有权益。
(5)CentralHuijinInvestmentLtd.持有ChinaConstructionBankCorporation的57.31%权益。因此,
ChinaConstructionBankCorporation所持股份亦被视为CentralHuijinInvestmentLtd.持有权益。
(6)该等股份由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直接持有。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是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Co.,Ltd.全资子公司;而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Co.,Ltd.是StateGridCorporationofChina的全资子公司。因此,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所持股份亦被视为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Co.,Ltd.及StateGridCorporationofChina持有权益。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股股东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宋海良 |
成立日期 | 2011年9月2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项目规划、评审、咨询、评估、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开发、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十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能建Y1 | 163650 | 2020-6-18 | 2020-6-19 | —— | 10 | 3.50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2能建01 | 137535 | 2022-7-21 | 2022-7-22 | 2025-7-22 | 15 | 2.70 |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葛洲01 | 155129 | 2019-1-9 | 2019-1-9 | 2024-1-9 | 10 | 3.85 |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葛洲02 | 155223 | 2019-3-12 | 2019-3-13 | 2024-3-13 | 15 | 4.10 |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20葛洲Y1 | 175067 | 2020-8-27 | 2020-8-28 | —— | 10 | 3.99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品种二) | 20葛洲Y5 | 175335 | 2020-10-27 | 2020-10-28 | —— | 10 | 4.25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21葛洲Y1 | 175964 | 2021-4-7 | 2021-4-8 | —— | 30 | 3.80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21葛洲01 | 188082 | 2021-4-28 | 2021-4-29 | 2026-4-29 | 30 | 3.53 |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 | 21葛洲02 | 188109 | 2021-5-17 | 2021-5-18 | 2026-5-18 | 30 | 3.40 |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2葛洲Y1 | 185830 | 2022-6-1 | 2022-6-2 | —— | 20 | 3.04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 22葛洲Y2 | 185931 | 2022-6-21 | 2022-6-22 | —— | 20 | 3.13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22葛洲Y3 | 137782 | 2022-9-1 | 2022-9-2 | —— | 15 | 2.76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22葛洲Y4 | 137783 | 2022-9-1 | 2022-9-2 | —— | 15 | 3.21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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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葛洲YK01 | 137857 | 2022-9-20 | 2022-9-21 | —— | 18 | 2.70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葛洲YK02 | 137858 | 2022-9-20 | 2022-9-21 | —— | 12 | 3.21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 22葛洲Y5 | 137971 | 2022-10-20 | 2022-10-21 | —— | 20 | 3.18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 葛洲YK03 | 138614 | 2022-11-25 | 2022-11-28 | —— | 30 | 3.18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足额支付了19能建Y1自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19能建Y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因2022年6月19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0能建Y1自2021年6月19日至2022年6月18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0能建Y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因2022年1月9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19葛洲01自2021年1月9日至2022年1月8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19葛洲0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因2022年3月13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19葛洲02自2021年3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19葛洲02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因2022年4月24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19葛洲03自2021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3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19葛洲03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足额支付了19葛洲Y1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19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19葛洲Y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因2022年8月28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0葛洲Y1自2021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27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0葛洲Y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品种一)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因2022年10月15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0葛洲Y2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20葛洲Y2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品种一)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足额支付了20葛洲Y4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27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20葛洲Y4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品种二)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足额支付了20葛洲Y5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27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0葛洲Y5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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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足额支付了21葛洲Y1自2021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7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1葛洲Y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足额支付了21葛洲01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1葛洲0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足额支付了21葛洲02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1葛洲02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报告期内,22能建01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报告期内,22葛洲Y1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 报告期内,22葛洲Y2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报告期内,22葛洲Y3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报告期内,22葛洲Y4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 报告期内,22葛洲Y5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报告期内,葛洲YK01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报告期内,葛洲YK02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 报告期内,葛洲YK03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2月13日,公司选择不行使“19能建Y1”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将“19能建Y1”全额兑付,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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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5日,“19葛洲03”债券持有人对其持有的全部债券登记回售,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额注销并提前摘牌,注销本金共计15亿元。
2022年5月2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择不行使“19葛洲Y1”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将“19葛洲Y1”全额兑付,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50亿元。
2022年10月17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择不行使“20葛洲Y2”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将“20葛洲Y2”全额兑付,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30亿元。
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择不行使“20葛洲Y4”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将“20葛洲Y4”全额兑付,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20亿元。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金敬玉、汪文锋 | 汪文锋 | 010-62167760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 吴旭初、郭成专 | 李歆 | 010-85085000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许培梅、龙勇 | 许培梅、龙勇 | 010-56730090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丽泽SOHOB座20层 | 王克东、康莉莉 | 王克东 | 010-51423818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3-14层 | / | 蒋卫、杨菡 | 021-63501349 |
石浔、雷佳玥 | 13918597887 | |||
王力、蒋仲妮 | 021-63501349 |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7层 | / | 罗一 | 010-85679696 |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七层 | / | 陈金龙 | 1329998653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 / | 李雨龙、洪浩 | 010-86451098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 / | 于颖、郑云桥 | 010-88027168 |
李雪君、应剑雄、邱怡 | 010-57061507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 / | 杜涵 | 010-6083490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贸2座33楼 | / | 宋沐洋、王锴正 | 010-65051166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 / | 杨冬晨、蔡卓炯 | 020-66338888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 / | 胡正金、王方平 | 0755-22627723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6层 | / | 邱源、杨林岱 | 010-88013859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 / | 宋志文、傅飘然 | 027-6579970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5层 | / | 张展 | 010-58377874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B座6层 | / | 李珉瑄、丁文雅 | 18510958344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29层 | / | 柯方钰、赵宇 | 0755-8198309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楼 | / | 项俊夫、戴瑭昱 | 021-38677889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四层F408 | / | 齐曼 | 010-66413377 |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 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三角路水岸国际1号楼12楼 | / | 汪中斌 | 13871116260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介机构名称 | 变更原因 | 履行程序 | 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届满 |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无 |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10 | 1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15 | 15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 10 | 1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5 | 15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10 | 1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品种二) | 10 | 1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30 | 3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30 | 3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 | 30 | 3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 | 2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 20 | 2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15 | 15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15 | 15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18 | 18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12 | 12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 20 | 2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 30 | 3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有关约定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均符合公司预期。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现状 | 执行情况 | 是否发生变更 | 变更后情况 | 变更原因 | 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 | 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续债券均未设置担保 | 不涉及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在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续债券的偿债计划、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投资者保护机制,均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执行,未发生重大变化 | 正常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7.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成功发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能建01”),低碳转型绩效目标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共计不低于150万千瓦(目标值)”。经过公司聘请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估,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为52.27万千瓦,公司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低碳转型绩效目标。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年内成功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债券(债券简称“22葛洲Y3、22葛洲Y4、葛洲YK01、葛洲YK02”),低碳转型绩效目标为“2024年度葛洲坝集团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至104.00kgce/t”。经过公司聘请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葛洲坝集团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至105.82kgce/t,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低碳转型绩效目标。
/
(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3中能建MTN1 | 1382025 | 2013-1-17 | 2013-1-18 | 2023-1-18 | 30 | 5.37 |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否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1中能建MTN001 | 102102154 | 2021-10-25 | 2021-10-27 | - | 20 | 3.67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赎回日,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否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 | 21中能建GN001(碳中和) | 132100150 | 2021-11-16 | 2021-11-18 | - | 15 | 3.33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赎回日,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否 |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2中能建MTN001 | 102282647 | 2022-12-5 | 2022-12-7 | - | 30 | 3.85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赎回日,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足额支付了13中能建MTN1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17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13中能建MTN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足额支付了21中能建MTN001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6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1中能建MTN00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 |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足额支付了21中能建GN001(碳中和债)自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17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1中能建GN001(碳中和债)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足额支付了22中能建SCP001自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10月13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22中能建SCP00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足额支付了22中能建SCP002自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2月28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22中能建SCP002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报告期内,22中能建MTN001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因2022年12月18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19葛洲坝MTN001自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17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19葛洲坝MTN00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2月19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使“19葛洲坝MTN001”赎回权,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9葛洲坝MTN001”全部赎回,赎回金额共计人民币50亿元。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 / | 王冰山 | 010-85106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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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 | / | 张连明 | 0755-8927857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 / | 尤志意 | 010-6656608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 / | 李腾 | 010-6117091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 / | 袁善超 | 010-66635929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四层F408 | / | 齐曼 | 010-66413377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金敬玉、汪文锋 | 汪文锋 | 010-62167760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 吴旭初、郭成专 | 李歆 | 010-85085000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室 | 邹吉丰、刘军 | 张琼 | 010-88827468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许培梅、龙勇 | 许培梅、龙勇 | 010-56730090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1304室 | / | 张永杰 | 1860004866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介机构名称 | 变更原因 | 履行程序 | 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届满 |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无 |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30 | 3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 | 2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 | 15 | 15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30 | 3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有关约定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均符合公司预期。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现状 | 执行情况 | 是否发生变更 | 变更后情况 | 变更原因 | 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 | 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公司存续债券均未设置担保 | 不涉及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在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续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均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执行,未发生重大变化 | 正常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5,706,785 | 5,071,829 | 12.52 |
流动比率 | 1.11 | 1.15 | -3.48 |
速动比率 | 0.93 | 0.93 | 0.00 |
资产负债率(%) | 74.79 | 71.69 | 4.32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5 | 0.06 | -16.67 |
利息保障倍数 | 3.43 | 4.88 | -29.64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41 | 2.69 | -46.30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61 | 6.33 | -27.11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3〕1-53号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建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能建股份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能建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工程建设合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及七、50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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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建股份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与客户订立提供建造服务的合同。2022年度,能建股份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663.93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61.4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8.10%。
由于营业收入是能建股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能建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工程建设合同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工程建设合同收入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工程建设合同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工程建设合同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包括合同预计收入和合同预计成本编制、变更及按照履约进度计算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并复核工程建设合同清单,检查合同清单的完整性;
(3)获取并检查重大工程建设合同,了解主要合同关键条款,评估管理层对单项履约义务的识别及价值分摊、预计总收入的估计是否合理,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4)查看项目的成本预算编制基础,获取并检查重大项目成本预算单,评估管理层对于预计总成本的判断和估计是否合理,确保其按照项目实际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编制;
(5)审核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的预计总收入或预计总成本变更的原因,分析其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经过恰当的审批和确认;
(6)根据实际已发生的成本及预计总成本,重新计算项目完工百分比,验证以完工百分比为基础的工程建设合同收入计算的准确性;
(7)对重要工程建设合同的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检查完工进度与实际业主验工计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8)选取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对工程形象进行现场查看,询问工程管理部门,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评价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9)检查与工程建设项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工程建设合同、工程项目结算单、监理报告、发票等;
(10)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工程结算量;
/
(11)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成本实施截止测试,检查相关合同成本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12)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二十七)及五(一)4、五(一)7所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能建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774.89亿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44.78亿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30.10亿元,占2022年末资产总额的11.00%;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919.76亿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25.73亿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94.03亿元,占2022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46%。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评价能建股份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会计政策的制定依据和考量,检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历史迁徙的分析和评估过程,复核管理层对不同组合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查阅重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并对其应收账款实施独立函证程序,以评估应收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及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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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能建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A股年度报告和H股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在审计报告日前已获取A股年度报告,而H股年度报告预期将在审计报告日后提供给我们。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对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其他信息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能建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能建股份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能建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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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能建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能建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能建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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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金敬玉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汪文锋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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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3,103,842 | 58,299,09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080,541 | 3,020,714 |
衍生金融资产 | 574 | ||
应收票据 | 七、3 | 7,175,219 | 8,582,571 |
应收账款 | 七、4 | 73,010,470 | 56,955,90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5 | 849,501 | 2,315,441 |
预付款项 | 七、6 | 30,343,128 | 28,462,03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7 | 24,964,115 | 18,359,10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196,000 | ||
存货 | 七、8 | 61,381,160 | 58,609,378 |
合同资产 | 七、9 | 89,402,926 | 64,953,377 |
持有待售资产 | 164,25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0 | 2,254,962 | 971,540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1 | 10,990,943 | 9,241,827 |
流动资产合计 | 378,752,807 | 309,935,81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3,635,752 | 2,792,532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2 | 34,998,414 | 18,939,087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3 | 40,697,175 | 38,302,7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4 | 2,185,285 | 2,389,52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5 | 8,699,355 | 7,647,103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6 | 670,091 | 637,191 |
固定资产 | 七、17 | 42,934,534 | 39,586,551 |
在建工程 | 七、18 | 16,337,524 | 7,802,02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19 | 2,746,190 | 1,587,653 |
无形资产 | 七、20 | 67,804,984 | 68,110,054 |
开发支出 | 63,740 | 32,539 | |
商誉 | 七、21 | 2,198,256 | 2,161,575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2 | 1,021,735 | 608,24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3 | 2,549,900 | 2,397,84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24 | 59,055,383 | 25,932,10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5,598,318 | 218,926,771 | |
资产总计 | 664,351,125 | 528,862,58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25 | 25,549,582 | 15,772,25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26 | 14,947,381 | 12,422,080 |
应付账款 | 七、27 | 166,095,040 | 124,576,834 |
预收款项 | 七、28 | 29,813 | |
合同负债 | 七、29 | 60,441,844 | 61,251,49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3,191,860 | 2,921,494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0 | 3,256,431 | 2,123,066 |
应交税费 | 七、31 | 7,037,498 | 7,465,938 |
其他应付款 | 七、32 | 36,814,935 | 30,565,521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33 | 17,407,623 | 6,856,22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34 | 6,786,014 | 6,567,005 |
流动负债合计 | 341,558,021 | 270,521,90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35 | 132,123,527 | 84,618,293 |
应付债券 | 七、36 | 9,800,000 | 11,292,484 |
租赁负债 | 七、37 | 1,963,619 | 1,121,822 |
长期应付款 | 七、38 | 1,363,010 | 818,35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7,588,908 | 8,322,823 |
预计负债 | 七、40 | 73,874 | 68,403 |
递延收益 | 七、41 | 518,507 | 661,1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95,761 | 1,518,08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42 | 279,683 | 185,25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5,306,889 | 108,606,679 | |
负债合计 | 496,864,910 | 379,128,5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43 | 41,691,164 | 41,691,164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44 | 9,500,000 | 9,5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9,500,000 | 9,500,000 | |
资本公积 | 七、45 | 16,839,027 | 16,731,12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46 | 760,043 | -77,521 |
专项储备 | 七、47 | 904,579 | 648,786 |
/
盈余公积 | 七、48 | 7,544,573 | 5,563,65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49 | 24,654,275 | 20,141,4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1,893,661 | 94,198,680 | |
少数股东权益 | 65,592,554 | 55,535,3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7,486,215 | 149,734,0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64,351,125 | 528,862,588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75,225 | 2,065,29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5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1 | 4,069,202 | 3,742,159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86,000 | 3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8,631,384 | 6,107,45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2 | 91,062,042 | 86,461,9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000 | 13,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9,313 | 169,313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2,015 | 17,550 | |
在建工程 | 3,25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3,608 | 20,649 | |
开发支出 | 34,519 | 2,391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70 | 8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638 | 47,71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1,389,059 | 86,733,352 | |
资产总计 | 100,020,443 | 92,840,81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8,626 | ||
应付账款 | 4,44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881 | 24,241 | |
应交税费 | 2,258 | 2,040 | |
其他应付款 | 5,782,248 | 3,444,835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83,801 | 167,89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040,263 | 3,639,00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0,000 | 1,000,000 | |
应付债券 | 1,500,000 | 2,997,261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05,001 | 31,14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01 | 6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05,602 | 4,029,003 | |
负债合计 | 13,645,865 | 7,668,0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1,691,164 | 41,691,164 | |
其他权益工具 | 9,500,000 | 9,5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9,500,000 | 9,500,000 | |
资本公积 | 32,087,877 | 31,884,10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90,312 | 964,914 | |
未分配利润 | 1,905,225 | 1,132,62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6,374,578 | 85,172,8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0,020,443 | 92,840,810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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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66,393,301 | 322,318,56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50 | 366,393,301 | 322,318,56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53,060,810 | 308,222,99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50 | 320,891,131 | 279,909,97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51 | 1,703,078 | 1,436,858 |
销售费用 | 七、52 | 1,687,317 | 1,667,424 |
管理费用 | 七、53 | 13,721,805 | 12,746,643 |
研发费用 | 七、54 | 10,441,637 | 8,789,472 |
财务费用 | 七、55 | 4,615,842 | 3,672,626 |
其中:利息费用 | 5,618,003 | 3,362,582 | |
利息收入 | 612,092 | 336,451 | |
加:其他收益 | 七、56 | 1,154,114 | 1,043,85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7 | 997,075 | 471,8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42,101 | 101,04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66,658 | -150,782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83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8 | 71,387 | 8,13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59 | -1,039,361 | -993,37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60 | -1,483,090 | -858,81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1 | 716,681 | 809,89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749,297 | 14,575,66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62 | 323,815 | 331,85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63 | 398,101 | 1,857,13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13,675,011 | 13,050,383 |
/
号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64 | 3,268,455 | 3,452,83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06,556 | 9,597,54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06,556 | 9,597,54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09,343 | 6,504,10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97,213 | 3,093,44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33,879 | -130,72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7,927 | -68,23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637 | -23,895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182,816 | -45,670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4,179 | 21,77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59,290 | -44,33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59,290 | -44,33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5,952 | -62,490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340,435 | 9,466,82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587,270 | 6,435,87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53,165 | 3,030,95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18 | 0.19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18 | 0.19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3 | 118,861 | 132,31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3 | 7,189 | |
税金及附加 | 8,58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41,258 | 407,050 | |
研发费用 | 330 | 9,375 | |
财务费用 | 200,516 | 229,477 | |
其中:利息费用 | 233,441 | 271,818 | |
利息收入 | 41,586 | 43,361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4 | 2,782,365 | 2,033,57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0 | 10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43,353 | 1,519,9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638 | 3,705 | |
减:营业外支出 | 5,3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53,991 | 1,518,386 | |
减:所得税费用 | 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53,983 | 1,518,38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53,983 | 1,518,38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
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53,983 | 1,518,38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6,501,723 | 313,302,29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78,583 | 636,73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6 | 1,115,781 | 891,4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9,996,087 | 314,830,48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 285,826,809 | 259,555,145 |
/
金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206,437 | 27,544,66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855,930 | 10,729,24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6 | 7,172,612 | 8,157,2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2,061,788 | 305,986,3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34,299 | 8,844,17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56,035 | 10,447,13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1,559 | 1,186,36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3,180 | 950,97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60,726 | 878,60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6 | 3,363,927 | 5,091,13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55,427 | 18,554,20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982,714 | 14,042,98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827,261 | 19,188,395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8,959 | 522,89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6 | 4,172,265 | 3,453,0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081,199 | 37,207,31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25,772 | -18,653,10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164,482 | 22,658,379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164,482 | 19,158,37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0,992,956 | 62,323,72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6 | 1,853,239 | 3,266,2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1,010,677 | 88,248,40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7,279,007 | 44,852,35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10,478,823 | 9,152,228 |
/
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439,960 | 1,857,14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6 | 20,928,616 | 21,919,9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686,446 | 75,924,56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24,231 | 12,323,8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64,400 | -172,37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97,158 | 2,342,53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203,782 | 49,861,24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000,940 | 52,203,782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22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18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8,928 | 2,606,16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6,335 | 2,606,16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1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9,707 | 182,56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398 | 11,20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4,012 | 2,894,66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0,035 | 3,088,4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700 | -482,2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9,651 | 3,078,69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96,428 | 1,127,79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91,42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06,079 | 5,097,91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250 | 5,80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39,408 | 743,717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96,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55,658 | 749,52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9,579 | 4,348,39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 | 3,5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53,848 | 4,3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53,848 | 7,8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558,226 | 11,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05,119 | 1,332,21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63,355 | 12,332,2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0,493 | -4,532,2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1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90,074 | -666,08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65,299 | 2,731,38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5,225 | 2,065,299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16,731,128 | -77,521 | 648,786 | 5,563,652 | 20,141,471 | 94,198,680 | 55,535,320 | 149,734,0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16,731,128 | -77,521 | 648,786 | 5,563,652 | 20,141,471 | 94,198,680 | 55,535,320 | 149,734,0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7,899 | 837,564 | 255,793 | 1,980,921 | 4,512,804 | 7,694,981 | 10,057,234 | 17,752,2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7,927 | 7,809,343 | 8,587,270 | 2,753,164 | 11,340,4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7,899 | 107,899 | 9,692,698 | 9,800,59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7,899 | 107,899 | 9,692,698 | 9,800,597 | |||||||||||
(三)利润分配 | 1,980,921 | -3,236,902 | -1,255,981 | -2,449,819 | -3,705,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980,921 | -1,980,92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8,051 | -938,051 | -1,312,072 | -2,250,123 | |||||||||||
4.其他 | -317,930 | -317,930 | -1,137,747 | -1,455,677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9,637 | -59,63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59,637 | -59,637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55,793 | 255,793 | 61,191 | 316,984 | |||||||||||
1.本期提取 | 3,064,145 | 3,064,145 | 1,065,909 | 4,130,054 | |||||||||||
2.本期使用 | -2,808,352 | -2,808,352 | -1,004,718 | -3,813,07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16,839,027 | 760,043 | 904,579 | 7,544,573 | 24,654,275 | 101,893,661 | 65,592,554 | 167,486,215 |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0,020,396 | 9,500,000 | 8,106,266 | 123,789 | 557,757 | 4,461,490 | 15,647,219 | 68,416,917 | 69,511,939 | 137,928,8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20,396 | 9,500,000 | 8,106,266 | 123,789 | 557,757 | 4,461,490 | 15,647,219 | 68,416,917 | 69,511,939 | 137,928,8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670,768 | 8,624,862 | -201,310 | 91,029 | 1,102,162 | 4,494,252 | 25,781,763 | -13,976,619 | 11,805,14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230 | 6,504,102 | 6,435,872 | 3,030,952 | 9,466,8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670,768 | 8,624,862 | 20,295,630 | -13,917,453 | 6,378,1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693,033 | 6,693,03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2,386,071 | 12,386,07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670,768 | 8,624,862 | 20,295,630 | -32,996,557 | -12,700,927 | ||||||||
(三)利润分配 | 1,102,162 | -2,142,930 | -1,040,768 | -3,157,383 | -4,198,15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02,162 | -1,102,16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5,459 | -675,459 | -1,790,422 | -2,465,881 | |||||||||
4.其他 | -365,309 | -365,309 | -1,366,961 | -1,732,27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33,080 | 133,08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33,080 | 133,080 | |||||||||||
6.其他 | |||||||||||||
(五)专项 | 91,029 | 91,029 | 67,265 | 158,294 |
/
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836,150 | 2,836,150 | 1,120,319 | 3,956,469 | |||||||||||
2.本期使用 | -2,745,121 | -2,745,121 | -1,053,054 | -3,798,17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16,731,128 | -77,521 | 648,786 | 5,563,652 | 20,141,471 | 94,198,680 | 55,535,320 | 149,734,000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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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31,884,102 | 964,914 | 1,132,621 | 85,172,8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31,884,102 | 964,914 | 1,132,621 | 85,172,8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3,775 | 225,398 | 772,604 | 1,201,7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53,983 | 2,253,9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3,775 | 203,77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03,775 | 203,775 | |||||||||
(三)利润分配 | 225,398 | -1,481,379 | -1,255,98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5,398 | -225,39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8,051 | -938,051 | |||||||||
3.其他 | -317,930 | -317,93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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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32,087,877 | 1,190,312 | 1,905,225 | 86,374,578 |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0,020,396 | 9,500,000 | 11,457,815 | 808,210 | 811,706 | 52,598,1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20,396 | 9,500,000 | 11,457,815 | 808,210 | 811,706 | 52,598,1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670,768 | 20,426,287 | 156,704 | 320,915 | 32,574,6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18,386 | 1,518,3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670,768 | 20,426,287 | 32,097,0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670,768 | 20,426,287 | 32,097,055 | ||||||||
(三)利润分配 | 156,704 | -1,197,471 | -1,040,76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6,704 | -156,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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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5,458 | -675,458 | |||||||
3.其他 | -365,309 | -365,309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31,884,102 | 964,914 | 1,132,621 | 85,172,801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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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批准,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建集团)、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78398156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02,039.6364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41,691,163,636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4,222,500,963股,H股9,262,436,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8,206,226,673股。公司股票已分别于2015年12月29日和2021年9月2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基础建设行业。主要经营活动有工程建设、勘测设计及咨询、工业制造、投资运营业务、其他业务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3月30日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之说明。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除工程建设业务及房地产业务以外,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工程建设业务及房地产业务的营业周期从建设期、开发期至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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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紫荆国际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总体原则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公司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公司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公司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公司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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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处置子公司
本公司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参见附注五、6)。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5.结构化主体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判断主体的控制方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没有被作为设计主体架构时的决定性因素(例如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事务相关)的主体。主导该主体相关活动的依据是合同或相应安排。当本公司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公司需要判断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本公司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如果本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人时仅仅是代理人,则相关决策权主要为代表其他方(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者)行使,因此并不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如果本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人时被判断为主要代表其自身行使决策权,则是主要责任人,因而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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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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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i.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ii.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金融资产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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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中的应收BT/BOT项目款、应收工程进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和合同资产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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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公司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5.存货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计量。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项目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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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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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1)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2)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1)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3)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
/
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4)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2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40 | 5 | 2.38-11.8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22 | 5 | 4.32-23.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30 | 5 | 3.17-23.7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4-15 | 5 | 6.33-23.75 |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固定资产处置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24.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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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采矿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对于除采矿权及与公路收费权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证登记年限 |
专利、非专利技术及软件 | 2-10 |
采矿权 | 合同规定的年限 |
特许经营权 | 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年限 |
其他 | 10-50 |
其他主要包括品牌、客户关系、著作权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采矿权的摊销按已探明矿山储量按工作量法计提摊销。
与公路收费权相关的特许经营权按车流量计提摊销,自有关收费公路开始商业化营运之日起,按其预期可使用年限或剩余特许经营期限(以较短者为准),按使用单位基准(即实际交通流量与有关收费公路的预计交通总流量的比率,而预计交通总流量由管理层估计或经参考独立交通流量顾问编制的交通流量预测报告后得出)计提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
/
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对发行的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满足在潜在不利条件下,可以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在初始确认时方可确认为权益。该金融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
38.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本公司有五大业务板块,一是勘测设计与咨询,二是工程建设,三是工业制造,四是建设、运营及移交合同,五是房地产销售。依据该公司自身的经营模式和结算方式,各类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①勘测设计与咨询公司提供勘测设计与咨询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累计实际成本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②工程建设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③工业制造本公司销售工程设备和配套零部件、工程物资、水泥等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④建设、运营及移交合同
/
本公司以特许经营权项目(“PPP项目”)合作方式参与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会计处理:1)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3)政府方控制或管制本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及4)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等多项服务的,按照前文所述方式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本公司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本公司按照实际提供的服务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⑤房地产销售
本公司商品房销售业务的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办理完成向买方交付房产手续、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对本公司已通知买方在规定时
间内办理交房手续,而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交房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本公司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即确认收入。
⑥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
40.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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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
(1).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新增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6%,9%,13% |
/
土地增值税 | 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产生的增值额 | 30%-6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1%-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免税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2之说明。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7〕24号),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证书编号 | 实际税率 |
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GR202234000024 | 15% |
安徽津利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234004429 | 15% |
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GR202011003087 | 15% |
北京国电德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11007021 | 15% |
北京国电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GR202211007509 | 15% |
成都贝斯特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051003619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031005940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GR202012000603 | 15% |
天津蓝巢特种吊装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012000998 | 15% |
葛洲坝能源重工有限公司 | GR202111007563 | 15% |
广东科诺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144010719 | 15% |
广东天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GR202244014777 | 15% |
广东天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GR201944008216 | 15% |
广西桂能软件有限公司 | GR202045000787 | 15% |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GR202145001144 | 15% |
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033002839 | 15% |
湖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43002835 | 15% |
湖南科创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143001111 | 15% |
湖南科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GR202043001720 | 15% |
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 GR202132001643 | 15% |
/
南京电力金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032010075 | 15% |
南宁兴典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045000322 | 15% |
天津诚顺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 GR202112000463 | 15% |
天津诚信达金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012000784 | 15% |
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 | GR202012001015 | 15% |
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 | GR202132000015 | 15% |
镇江华东电力设备制造厂有限公司 | GR202032002539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222000201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11002437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251004504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 GR202111002246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42000713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034002327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21200557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21002351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044006231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145000670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GR202245000250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23001127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43001445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043002753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32001353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212001301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061001672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33007796 | 15% |
中能建地热有限公司 | GR202211005587 | 15% |
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GR202134004373 | 15% |
中能建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GR202112001082 | 15% |
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GR202061002079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011004046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142000795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151003802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061001899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42005270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53000082 | 15% |
/
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142000231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42001802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 | GR202151000417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142000756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GR202242008544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限公司 | GR202251101741 | 15% |
(2).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202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23号公告规定将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本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主要企业如下:
公司名称 | 实际税率 |
葛洲坝重庆大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5% |
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15% |
葛洲坝易普力广西威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5% |
葛洲坝易普力重庆力能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恩施市越峰云龙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5% |
宁夏天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 15% |
葛洲坝易普力四川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15% |
葛洲坝兴业包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四川省江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广西安科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15% |
广西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广西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 |
兰州开元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 |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15% |
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 |
红河县同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5% |
广西龙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 |
红河县广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5% |
广西力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5% |
新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15% |
安塞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大荔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共和中能建投青交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四川能建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5% |
盐池县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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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号)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512号)第八十八条相关规定,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的主要企业如下:
公司名称 | 优惠原因 | 开始年份 |
安塞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2年 |
大荔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大唐汝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19年 |
共和中能建投青交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2年 |
黑龙江省风云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0年 |
湖南蓝山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0年 |
湖南醴陵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0年 |
郎溪县盛世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0年 |
连云港和风风电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南宫市中能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沈阳瑞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沈阳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沈阳祥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沈阳鑫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盐池县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2年 |
永嘉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韶关电力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17年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太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0年 |
中能建(康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中能建(青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中能建汝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中能建投(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中能建投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2年 |
中能建投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抚远分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中能建投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桦川分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中能建投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集贤分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中能建投金龙山风电(南雄)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中能建投南雄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17年 |
中能建投松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2年 |
中能建投无为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1年 |
中能建投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2020年 |
/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根据财税财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8,744 | 40,231 |
银行存款 | 64,859,676 | 52,806,059 |
其他货币资金 | 8,175,422 | 5,452,808 |
合计 | 73,103,842 | 58,299,09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033,768 | 5,676,038 |
其他说明
1)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保函保证金存款等使用有限制的款项,参见附注七、6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本公司部分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受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外汇管制所限而不可自由兑换为外币或从这些国家或地区汇出。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上市基金产品投资 | 3,060,540 | 2,966,626 |
上市公司股票投资 | 20,000 | 54,088 |
合计 | 3,080,540 | 3,020,71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4,518,214 | 5,108,272 |
商业承兑票据 | 2,660,792 | 3,480,435 |
小计 | 7,179,006 | 8,588,707 |
减:坏账准备 | 3,787 | 6,136 |
合计 | 7,175,219 | 8,582,571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047 |
合计 | 15,047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92,114 | 3,754,259 |
商业承兑票据 | 1,881,284 | |
合计 | 2,292,114 | 5,635,543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3,924 |
合计 | 3,924 |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 |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36 | 2,687 | 5,036 | 3,787 |
合计 | 6,136 | 2,687 | 5,036 | 3,787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实际核销应收票据5,036千元。
2)本期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商业承兑汇票 | |||||
贵州省安龙县新宇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 | 968 | 对方无偿还能力 | 经二级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决策 | 否 |
羲和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 | 805 | 对方无偿还能力 | 经二级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决策 | 否 |
小计 | 1,77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8,766,098 |
1至2年(含2年) | 7,392,343 |
2至3年(含3年) | 4,254,224 |
3年以上 | 7,075,885 |
减:坏账准备 | 4,478,080 |
合计 | 73,010,47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7,488,550 | 100.00 | 4,478,080 | 5.78 | 73,010,470 | 60,942,105 | 100.00 | 3,986,199 | 6.54 | 56,955,906 |
合计 | 77,488,550 | 100.00 | 4,478,080 | 5.78 | 73,010,470 | 60,942,105 | 100.00 | 3,986,199 | 6.54 | 56,955,90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 | 其他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86,199 | 513,013 | 21,132 | 4,478,080 |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 | 其他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合计 | 3,986,199 | 513,013 | 21,132 | 4,478,0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1,13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襄阳市长丰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应收产品销售款 | 4,924 | 无偿还能力且无执行资产 | 经二级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决策 | 否 |
江苏锐科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应收产品销售款 | 4,159 | 对方无财产执行。 | 经二级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决策 | 否 |
襄阳兴远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 应收产品销售款 | 1,695 | 无偿还能力且无执行资产 | 经二级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决策 | 否 |
合计 | / | 10,778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4,249,968千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5.4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74,454千元(计提比例1.75%)。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9,040,348千元。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49,501 | 2,315,441 |
合计 | 849,501 | 2,315,44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4,020,390 | 79.16 | 20,119,948 | 70.69 |
1至2年 | 4,741,528 | 15.63 | 6,854,681 | 24.08 |
2至3年 | 676,694 | 2.23 | 586,761 | 2.06 |
3年以上 | 904,516 | 2.98 | 900,641 | 3.16 |
合计 | 30,343,128 | 100.00 | 28,462,03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未结算原因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686,868 | 预付施工工程款及原材料款,将随着施工进度结算 |
重庆胜天渝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398,285 | |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16,281 | |
小计 | 1,301,434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余额前5名的预付款项合计数为6,059,036千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19.9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18 | 22,030 |
应收股利 | 136,364 | 39,296 |
其他应收款 | 24,827,633 | 18,297,779 |
合计 | 24,964,115 | 18,359,10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西安回天血液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100,522 | |
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 | 10,793 | 10,793 |
云南和兴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8,966 | |
江苏盐阜银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 8,000 | |
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 | 4,015 | |
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700 | |
中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39 | |
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 | 774 |
/
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其他 | 4,068 | 16,490 |
小计 | 136,364 | 39,296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 | 10,793 | 1-2年 | 被投资公司流动资金紧张 | 否(考虑到后期经营的可持续性未计提减值) |
小计 | 10,79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2,704,353 |
1至2年 | 7,179,840 |
2至3年 | 6,457,529 |
3年以上 | 2,451,980 |
小计 | 28,793,702 |
减:坏账准备 | 3,966,069 |
合计 | 24,827,63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押金保证金 | 10,462,816 | 6,509,194 |
其他代垫款 | 12,173,603 | 8,562,559 |
拆借资金 | 3,253,109 | 3,875,368 |
应收代缴税金 | 543,474 | 354,751 |
/
款项性质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其他 | 2,360,700 | 2,350,611 |
小计 | 28,793,702 | 21,652,483 |
减:坏账准备 | 3,966,069 | 3,354,704 |
合计 | 24,827,633 | 18,297,77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398,473 | 1,956,231 | 3,354,70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398,473 | 1,956,231 | 3,354,704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17,510 | 212,356 | 729,866 | |
本期转回 | -56,908 | -56,90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61,593 | 61,593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797,482 | 2,168,587 | 3,966,06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湖北兴业钢铁炉料有限责任公司 | 8,937 | 现金收回 |
/
江西省丝源祥再生纤维有限公司 | 6,000 | 非现金收回(已签订和解协议,约定款项3分年内收回) |
百色百矿发电有限公司 | 4,870 | 现金收回 |
合计 | 19,807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实际核销其他应收款61,593千元。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广西玉海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29,700 | 已起诉,无可执行财产 | 经二级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 否 |
乌鲁木齐宝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押金 | 10,000 | 对方已破产 | 经二级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 否 |
小计 | 39,700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余额前5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数为6,547,134千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2.8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1,474,776千元(计提比例22.53%)。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途物资 | 36,990 | 36,990 | 31,441 | 31,441 | ||
原材料 | 4,037,427 | 203,392 | 3,834,035 | 4,590,587 | 150,197 | 4,440,390 |
在产品 | 1,623,000 | 122,585 | 1,500,415 | 1,692,035 | 86,764 | 1,605,271 |
库存商品 | 6,408,205 | 211,251 | 6,196,954 | 6,057,056 | 248,022 | 5,809,034 |
周转材料 | 290,969 | 6,962 | 284,007 | 280,890 | 6,593 | 274,297 |
开发成本 | 42,140,620 | 188,237 | 41,952,383 | 42,684,589 | 154,708 | 42,529,881 |
开发产品 | 7,576,376 | 7,576,376 | 3,919,064 | 3,919,064 | ||
合计 | 62,113,587 | 732,427 | 61,381,160 | 59,255,662 | 646,284 | 58,609,378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0,197 | 170,189 | 116,994 | 203,392 | ||
在产品 | 86,764 | 118,246 | 82,425 | 122,585 | ||
库存商品 | 248,022 | 10,407 | 47,178 | 211,251 | ||
周转材料 | 6,593 | 3,365 | 2,996 | 6,962 | ||
开发成本 | 154,708 | 184,837 | 151,308 | 188,237 | ||
合计 | 646,284 | 487,044 | 400,901 | 732,427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为人民币4,092,929千元。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葛洲坝环嘉公司拥有的部分存货存放于租赁的环嘉集团有限公司场地。2019年,由于环嘉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上述场地及存放物品(包括葛洲坝环嘉公司合法拥有并存放于上述场地账面价值为708,000千元的存货)被查封。本集团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3,000千元。
9、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91,976,019 | 2,573,093 | 89,402,926 | 66,470,832 | 1,517,455 | 64,953,377 |
合计 | 91,976,019 | 2,573,093 | 89,402,926 | 66,470,832 | 1,517,455 | 64,953,377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明细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517,455 | 1,123,725 | 5,963 | 62,124 | 2,573,093 | ||
合计 | 1,517,455 | 1,123,725 | 5,963 | 62,124 | 2,573,093 |
2)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91,976,019 | 2,573,093 | 2.80 |
小计 | 91,976,019 | 2,573,093 | 2.8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主要由本公司的工程建设业务产生。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提供工程承保、施工服务,并根据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公司的客户根据合同规定与本公司就工程承保、施工服务履约进度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信用期支付工程价款。本公司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已办理结算价款超过本公司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410,809 | 971,540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877,600 | |
小计 | 2,288,409 | |
减值准备 | 33,447 | |
合计 | 2,254,962 | 971,540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1、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9,519,986 | 7,633,728 |
预缴税金 | 1,386,896 | 1,341,295 |
同业存单 | 5,776 | 170,707 |
其他 | 78,285 | 96,097 |
合计 | 10,990,943 | 9,241,827 |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工程进度款 | 5,770,672 | 431,440 | 5,339,232 | 6,903,300 | 360,256 | 6,543,044 |
应收PPP项目款 | 29,071,359 | 29,071,359 | 11,638,271 | 11,638,271 | ||
其他 | 587,823 | 587,823 | 757,772 | 757,772 | ||
合计 | 35,429,854 | 431,440 | 34,998,414 | 19,299,343 | 360,256 | 18,939,08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 | 其他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2,906 | 62,90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0,256 | 81,813 | 68,965 | 4,570 | 368,534 | |||
合计 | 360,256 | 144,719 | 68,965 | 4,570 | 431,440 |
/
(3).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5).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合营企业 |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81,878 | 2,520,523 | 2,480,773 | 51,332 | -39,750 | 2,533,210 | ||||||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 1,570,912 | -23,414 | 16,200 | 1,531,298 |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71,322 | 803 | 1,172,125 |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971,754 | 185,029 | 3 | 1,156,786 |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52,857 | 1,740 | 854,597 | |||||||||
南沙国际金融岛(广州)有限公司 | 627,261 | 16,838 | 644,099 | |||||||||
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667,204 | -137,262 | 529,942 | |||||||||
乌鲁木齐葛洲坝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46,954 | 169,373 | 416,327 | |||||||||
广西钦州葛洲坝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30,658 | 230,658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中能建(凤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29,097 | -24,098 | 204,999 | |||||||||
荆州葛洲坝城北快速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732,010 | -1,732,010 | ||||||||||
其他 | 67,638 | 544 | 872,768 | 176,534 | -11,126 | 8,520 | 744,226 | 544 | ||||
小计 | 10,849,545 | 544 | 3,747,693 | 2,657,306 | -125,184 | 24,720 | -1,771,760 | 10,018,267 | 544 | |||
联营企业 | ||||||||||||
平安葛洲坝(深圳)高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95,789 | 431,043 | 3,126,832 |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271,852 | 77,000 | -55,760 | 2,293,092 |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40,000 | 574,554 | 2,114,554 |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公司 | 1,686,748 | 16,415 | 12,000 | 1,691,163 | ||||||||
广德铁建大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33,000 | 100,000 | 1,533,000 |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993,632 | -16,029 | 977,603 |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542,710 | 312,514 | 855,224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533,000 | 227,000 | 760,000 |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54,211 | -255,051 | 699,160 | |||||||||
重庆葛洲坝融创金裕置业有限公司 | 712,885 | -32,564 | 680,321 | |||||||||
泸禹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武汉)中心(有限合伙) | 595,000 | 80,200 | 675,200 |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08,280 | 166,680 | 674,960 | |||||||||
葛洲坝(唐山)丰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312,500 | 349,500 | 662,000 | |||||||||
贵州中能建南方建投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49,677 | 649,677 | ||||||||||
杭州龙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90,409 | 11,454 | 601,864 | |||||||||
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00,393 | 503,176 | 103,233 | 600,336 |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19,501 | -160,972 | 558,529 | |||||||||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8,074 | 421,332 | 529,406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贵州省六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19,700 | 344,900 | 464,600 |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95,655 | -135,931 | 459,724 | |||||||||
新疆葛洲坝乔巴特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366,370 | 90,360 | 456,730 | |||||||||
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有限 | 350,010 | 107,120 | 7,780 | 449,350 | ||||||||
百和六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4,552 | 205,327 | 439,879 |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371,900 | 371,900 | ||||||||||
北京津隆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 319,840 | 2,583 | 322,423 | |||||||||
重庆葛洲坝融创深达置业有限公司 | 378,827 | -81,550 | 297,277 | |||||||||
中葛(漯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8,235 | 288,235 | ||||||||||
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74,505 | 274,505 | ||||||||||
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71,959 | 93,249 | 265,208 | |||||||||
海口江东新居第叁置业有限公司 | 254,373 | 254,373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济商高速公路(济宁)有限公司 | 243,050 | 243,050 | ||||||||||
济商高速公路(菏泽)有限公司 | 214,533 | 214,533 | ||||||||||
葛洲坝保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325,000 | -3,325,000 | ||||||||||
其他 | 5,262,080 | 96,177 | 1,673,563 | 892,229 | 290,490 | 8,066 | 51,049 | 6,290,921 | 96,177 | |||
小计 | 27,549,922 | 96,177 | 8,025,846 | 1,003,242 | -416,914 | 8,066 | 63,049 | -3,325,000 | 30,775,629 | 96,177 | ||
合计 | 38,399,467 | 96,721 | 11,773,539 | 3,660,549 | -542,098 | 8,066 | 87,769 | -5,096,760 | 40,793,896 | 96,721 |
/
1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市公司股票投资 | 848,883 | 1,162,160 |
上市公司受限股票投资 | 29,756 | 27,584 |
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 | 1,306,646 | 1,199,779 |
合计 | 2,185,285 | 2,389,523 |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期末净额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上市公司股票投资: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764 | 724,236 | 520,292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不适用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855 | 50,284 | 34,129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不适用 |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 1,334 | 35,447 | 26,144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不适用 |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105 | 29,756 | 25,242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不适用 |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275 | 24,730 | 20,138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不适用 | |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072 | 10,391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不适用 |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6 | 178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不适用 |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150 | 1,713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不适用 | ||
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 | ||||||
D&C工程有限公司 | 17,668 | 4,273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不适用 | ||
云南和兴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4,147 | 102,379 | 64,641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不适用 |
/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期末净额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5 | 3,436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处置 | ||
其他 | 10,210 | 1,199,992 | 74,041 | -63,073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处置 |
合计 | 99,493 | 2,185,285 | 776,909 | -59,6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699,355 | 7,647,103 |
其中: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 | 4,967,171 | 5,631,632 |
基金及其他非权益类投资 | 3,732,184 | 2,015,471 |
合计 | 8,699,355 | 7,647,10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25,247 | 150,648 | 975,8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8,425 | 168,425 | |
(1)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47,266 | 147,266 | |
(2)其他 | 21,159 | 21,1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610 | 47,610 | |
(1)处置 | 6,672 | 6,672 | |
(2)其他转出 | 40,938 | 40,938 | |
4.期末余额 | 946,062 | 150,648 | 1,096,71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0,558 | 27,257 | 327,8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502 | 3,481 | 98,983 |
(1)计提或摊销 | 30,725 | 3,481 | 34,206 |
/
(2)固定资产转入 | 46,713 | 46,713 | |
(3)其他 | 18,064 | 18,06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009 | 13,009 | |
(1)处置 | 4,620 | 4,620 | |
(2)其他转出 | 8,389 | 8,389 | |
4.期末余额 | 383,051 | 30,738 | 413,78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597 | 5,292 | 10,8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41 | 1,941 | |
(1)计提 | 1,941 | 1,94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538 | 5,292 | 12,83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5,473 | 114,618 | 670,0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9,092 | 118,099 | 637,191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44 | 办证存在实质性障碍等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2,880,239 | 39,533,625 |
固定资产清理 | 54,295 | 52,926 |
合计 | 42,934,534 | 39,586,55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181,326 | 30,009,387 | 3,310,051 | 2,001,051 | 2,658,710 | 65,160,5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91,896 | 4,550,965 | 336,157 | 683,434 | 354,886 | 7,517,338 |
(1)购置 | 580,884 | 1,504,683 | 333,684 | 388,558 | 287,045 | 3,094,854 |
(2)在建工程转入 | 941,139 | 3,040,740 | 1,506 | 294,748 | 67,785 | 4,345,918 |
(3)企业合并增加 | 28,935 | 5,542 | 967 | 128 | 56 | 35,628 |
4)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 40,938 | 40,93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28,119 | 904,487 | 324,634 | 178,154 | 110,433 | 2,445,827 |
(1)处置或报废 | 521,806 | 600,700 | 301,874 | 168,798 | 103,246 | 1,696,424 |
2)出售子公司 | 255,722 | 255,270 | 12,483 | 8,270 | 1,803 | 533,548 |
3)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 147,266 | 147,266 | ||||
4)汇率变动影响 | 3,325 | 48,517 | 10,277 | 1,086 | 5,384 | 68,589 |
4.期末余额 | 27,845,103 | 33,655,865 | 3,321,574 | 2,506,331 | 2,903,163 | 70,232,03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121,258 | 12,681,733 | 2,195,957 | 1,244,858 | 1,258,580 | 25,502,3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3,833 | 1,429,636 | 269,563 | 476,535 | 228,642 | 3,318,209 |
(1)计提 | 905,438 | 1,428,043 | 269,304 | 476,479 | 228,627 | 3,307,891 |
2)收购子公司增加 | 6 | 1,593 | 259 | 56 | 15 | 1,929 |
3)由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8,389 | 8,3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9,221 | 612,173 | 273,537 | 119,456 | 96,585 | 1,590,972 |
(1)处置或报废 | 337,862 | 431,197 | 261,296 | 111,393 | 94,313 | 1,236,061 |
2)因出售子公司而减少 | 103,560 | 157,927 | 9,894 | 7,504 | 868 | 279,753 |
3)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 46,713 | 46,713 | ||||
4)汇率变动影响 | 1,086 | 23,049 | 2,347 | 559 | 1,404 | 28,445 |
4.期末余额 | 8,545,870 | 13,499,196 | 2,191,983 | 1,601,937 | 1,390,637 | 27,229,62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2,506 | 55,684 | 2,960 | 960 | 2,404 | 124,5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4 | 256 | 1,230 | |||
(1)计提 | 974 | 256 | 1,2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30 | 250 | 190 | 3,570 | ||
(1)处置或报废 | 3,130 | 250 | 190 | 3,570 | ||
4.期末余额 | 63,480 | 52,554 | 2,710 | 1,216 | 2,214 | 122,174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235,753 | 20,104,115 | 1,126,881 | 903,178 | 1,510,312 | 42,880,2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997,562 | 17,271,970 | 1,111,134 | 755,233 | 1,397,726 | 39,533,62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98,104 |
机器设备 | 3,459 |
小计 | 101,563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582,079 | 办证存在实质性障碍等 |
小计 | 582,0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房屋及建筑物 | 5,955 | 4,220 |
机器设备 | 7,696 | 7,004 |
运输工具 | 32,729 | 31,949 |
电子设备 | 7,289 | 5,049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626 | 4,704 |
小计 | 54,295 | 52,926 |
18、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6,336,423 | 7,770,379 |
工程物资 | 1,101 | 31,646 |
合计 | 16,337,524 | 7,802,02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广西贵港北1区域光伏项目一期 | 1,329,262 | 1,329,262 | ||||
甘州南滩30万千瓦光伏项项目 | 1,139,918 | 1,139,918 | ||||
沙河市500MW光伏项目 | 1,035,856 | 1,035,856 | 497,171 | 497,171 | ||
江州区板崇160MW光伏项目 | 698,470 | 698,470 | 6,887 | 6,887 | ||
南区域光伏项目一期 | 658,190 | 658,190 | 12,465 | 12,465 | ||
乌兹别克斯坦水泥项目 | 645,237 | 645,237 | ||||
大理州鹤庆县均华光伏电站(井东湾场址)项目 | 591,535 | 591,535 | 114,453 | 114,453 | ||
江南145MW光伏项目 | 570,487 | 570,487 |
/
绥化北林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564,089 | 564,089 | 460,650 | 460,650 | ||
中电工程吉林大安大岗子镇一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519,594 | 519,594 | 350,204 | 350,204 | ||
广东葫芦砂石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 452,122 | 452,122 | 105,589 | 105,589 | ||
宁明县板棍140MW光伏项目 | 436,074 | 436,074 | 5,660 | 5,660 | ||
扶绥县中原100MW光伏项目 | 419,563 | 419,563 | ||||
江州区渠姆100MW光伏项目 | 416,023 | 416,023 | 5,566 | 5,566 | ||
绥化安达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 389,767 | 389,767 | 107,111 | 107,111 | ||
昔阳100MW光伏发电项目 | 388,675 | 388,675 | ||||
岷江彭山尖子山航电枢纽工程 | 361,137 | 361,137 | ||||
宁明县峙书100MW光伏项目 | 350,721 | 350,721 | ||||
宁明县北江90MW光伏项目 | 315,288 | 315,288 | ||||
兴宁市永和100MW农光互补项目 | 291,275 | 291,275 | ||||
汝阳城关风电项目 | 284,805 | 284,805 | 714 | 714 | ||
中国能建阳泉平定二期100MW风电扩建项目 | 275,438 | 275,438 | ||||
中国能建池州市贵池区读山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259,133 | 259,133 | 214,608 | 214,608 | ||
武宁路办公大楼改扩建工程 | 250,763 | 250,763 | 119,892 | 119,892 | ||
宁明县那小65MW光伏项目 | 220,923 | 220,923 | 4,717 | 4,717 | ||
斯木塔斯水电站 | 215,950 | 215,950 | 213,322 | 213,322 | ||
宁明县寨安50MW光伏项目 | 207,876 | 207,876 | 4,717 | 4,717 | ||
巴基斯坦阿扎德帕坦水电项目 | 204,088 | 204,088 | 174,192 | 174,192 | ||
泾阳县日新农业园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198,671 | 198,671 | 165,915 | 165,915 |
/
中能建绿塬变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 185,184 | 185,184 | ||||
江州区六留65MW光伏项目 | 184,931 | 184,931 | 4,717 | 4,717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乌兰县东大滩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 | 172,083 | 172,083 | 164,918 | 164,918 | ||
哈密市伊州区十三间房5万千瓦风电项目 | 164,719 | 164,719 | ||||
葛洲坝第一工程舟山建筑工程项目 | 152,461 | 152,461 | ||||
英德九龙光伏项目 | 152,096 | 152,096 | ||||
广东台山青山咀100MWp渔业光伏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 151,525 | 151,525 | 98,919 | 98,919 | ||
阳江农光互补项目 | 147,262 | 147,262 | ||||
葛洲坝新疆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工程 | 124,395 | 124,395 | 120,086 | 120,086 | ||
板崇集中储能站项目 | 122,249 | 122,249 | ||||
天等县驮堪乡牛舍“牧光互补”40MW屋顶光伏项目 | 117,076 | 117,076 | ||||
中能建投朝阳白山150MW风电项目 | 111,545 | 111,545 | ||||
葛洲坝集团巴基斯坦区域调度管理中心 | 104,626 | 104,626 | 44,235 | 44,235 | ||
中国能建肇东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467,189 | 467,189 | ||||
安塞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5,482 | 375,482 | ||||
盐池120M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 335,977 | 335,977 | ||||
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12MW | 7,954 | 7,954 | 281,717 | 281,717 |
/
共和中能建青交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6,849 | 276,849 | ||||
综电工程宜城刘猴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 240,537 | 240,537 | ||||
中能建投清原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232,722 | 232,722 | ||||
中国能建松原前郭查干湖一期50MW生态风电项目 | 219,099 | 219,099 | ||||
综电工程宜城经开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179,176 | 179,176 | ||||
中国能建贵池区乌沙镇分散式风电项目 | 140,596 | 140,596 | ||||
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怀远分公司废钢产销 | 22,382 | 22,382 | 111,680 | 111,680 | ||
新关水泥灰岩矿建设项目 | 5,241 | 5,241 | 109,155 | 109,155 | ||
其他 | 790,401 | 70,637 | 719,764 | 1,874,129 | 70,637 | 1,803,492 |
合计 | 16,407,060 | 70,637 | 16,336,423 | 7,841,016 | 70,637 | 7,770,379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北1区域光伏项目一期 | 2,330,283 | 1,329,262 | 1,329,262 | 57.04 | 42.74 | 5,586 | 5,586 | 3.65 | 自有资金+贷款 | |||
甘州南滩30万千瓦光伏项项目 | 1,216,030 | 1,139,918 | 1,139,918 | 70.10 | 99.99 | 10,971 | 10,971 | 3.85 | 自有资金+贷款 | |||
沙河光伏项目 | 3,009,239 | 497,171 | 538,684 | 1,035,856 | 47.92 | 38.75 | 17,624 | 17,535 | 3.75 | 自有资金+贷款 | ||
江州区板崇160MW光伏项目 | 932,251 | 6,887 | 691,583 | 698,470 | 65.89 | 56.95 | 7,799 | 7,799 | 3.96 | 自有资金+贷款 | ||
南区域光伏项目一期 | 995,695 | 12,465 | 645,725 | 658,190 | 66.10 | 20.42 | 8,433 | 8,433 | 3.65 | 自有资金+贷款 | ||
乌兹别克斯坦水泥项目 | 2,307,470 | 645,237 | 645,237 | 27.96 | 27.96 | 自有资金 | ||||||
大理州鹤庆县均华光伏电站(井东湾场址)项目 | 749,583 | 114,453 | 477,082 | 591,535 | 78.90 | 78.90 | 10,925 | 10,925 | 4.00 | 自有资金+贷款 | ||
江南145MW光伏项目 | 956,789 | 570,487 | 570,487 | 60.00 | 59.40 | 1,041 | 1,041 | 3.55 | 自有资金+贷款 |
/
绥化北林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762,450 | 460,650 | 104,092 | 653 | 564,089 | 76.60 | 76.60 | 33,514 | 21,714 | 4.02 | 自有资金+贷款 | |
中电工程吉林大安大岗子镇一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690,260 | 350,204 | 169,390 | 519,594 | 98.36 | 98.36 | 17,864 | 14,854 | 3.90 | 自有资金+贷款 | ||
广东葫芦砂石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 1,278,000 | 105,589 | 346,533 | 452,122 | 38.02 | 38.02 | 19,488 | 19,488 | 3.45 | 自有资金+贷款 | ||
宁明县板棍140MW光伏项目 | 833,708 | 5,660 | 430,413 | 436,074 | 65.00 | 61.50 | 6,592 | 6,592 | 3.75 | 自有资金+贷款 | ||
扶绥县中原100MW光伏项目 | 594,914 | 419,563 | 419,563 | 70.53 | 87.90 | 3,238 | 3,238 | 3.75 | 自有资金+贷款 | |||
江州区渠姆100MW光伏项目 | 591,078 | 5,566 | 410,457 | 416,023 | 69.61 | 55.55 | 4,832 | 4,832 | 3.95 | 自有资金+贷款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9、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施工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使用权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65,016 | 70,868 | 340,890 | 4,364 | 2,481,1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5,340 | 269,413 | 1,286 | 254 | 1,686,2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1,690 | 57,661 | 760 | 388 | 310,499 |
4.期末余额 | 3,228,666 | 282,620 | 341,416 | 4,230 | 3,856,9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32,649 | 29,182 | 29,734 | 1,920 | 893,4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7,037 | 48,077 | 890 | 149 | 456,153 |
(1)计提 | 407,037 | 48,077 | 890 | 149 | 456,1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1,096 | 37,360 | 115 | 325 | 238,896 |
(1)处置 | 201,096 | 37,360 | 115 | 325 | 238,896 |
4.期末余额 | 1,038,590 | 39,899 | 30,509 | 1,744 | 1,110,7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90,076 | 242,721 | 310,907 | 2,486 | 2,746,1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32,367 | 41,686 | 311,156 | 2,444 | 1,587,653 |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非专利技术及软件 | 采矿权 | 特许经营权 | 其他 | 合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10,223,162 | 1,878,487 | 2,311,353 | 59,969,818 | 516,515 | 74,899,335 |
本期增加金额 | 482,510 | 151,333 | 130,618 | 6,312,021 | 180,110 | 7,256,592 |
1)购置 | 426,783 | 151,333 | 130,618 | 5,144,397 | 180,110 | 6,033,241 |
2)收购子公司 | 46,340 | 1,167,624 | 1,213,964 | |||
3)投资者投入 | 9,387 | 9,387 | ||||
本期减少金额 | 428,118 | 9,668 | 8,820 | 6,006,595 | 145,612 | 6,598,813 |
1)处置或报废 | 9,592 | 8,820 | 4,596 | 42,790 | 65,798 | |
2)处置子公司 | 162,977 | 9,149 | 6,001,999 | 6,174,125 | ||
3)出售 | 168,310 | 168,310 | ||||
4)其他 | 87,239 | 519 | 102,822 | 190,580 | ||
期末数 | 10,277,554 | 2,020,152 | 2,433,151 | 60,275,244 | 551,013 | 75,557,114 |
累计摊销 | ||||||
期初数 | 1,669,691 | 1,393,032 | 175,434 | 3,353,279 | 130,904 | 6,722,340 |
本期增加金额 | 254,838 | 145,760 | 71,604 | 1,494,554 | 33,067 | 1,999,823 |
1)计提 | 254,838 | 145,760 | 71,604 | 1,494,554 | 33,067 | 1,999,823 |
本期减少金额 | 67,987 | 5,117 | 8,820 | 879,215 | 75,836 | 1,036,975 |
1)处置 | 2,500 | 8,820 | 4,595 | 38,473 | 54,388 | |
2)出售子公司 | 27,027 | 4,694 | 874,620 | 906,341 | ||
3)出售 | 23,508 | 23,508 | ||||
4)其他 | 14,952 | 423 | 37,363 | 52,738 | ||
期末数 | 1,856,542 | 1,533,675 | 238,218 | 3,968,618 | 88,135 | 7,685,188 |
减值准备 | ||||||
期初数 | 65,791 | 1,150 | 66,941 | |||
本期增加金额 |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65,791 | 1,150 | 66,941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非专利技术及软件 | 采矿权 | 特许经营权 | 其他 | 合计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8,355,221 | 485,327 | 2,194,933 | 56,306,626 | 462,878 | 67,804,985 |
期初账面价值 | 8,487,680 | 484,305 | 2,135,919 | 56,616,539 | 385,611 | 68,110,054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21,427 | 办证存在实质性障碍等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
企业合并形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恒远水泥合资有限公司 | 69,127 | 69,127 | ||||
西班牙易安国际股份公司、盖飒工程技术股份公司 | 236,010 | 236,010 | ||||
广西柳州威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356,235 | 356,235 | ||||
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 | 97,989 | 97,989 | ||||
葛洲坝钟祥水泥有限公司 | 653,762 | 653,762 | ||||
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 | 150,536 | 150,536 | ||||
丹江口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81,082 | 81,082 | ||||
黄冈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40,447 | 40,447 | ||||
葛洲坝水务(滨州)有限公司 | 78,027 | 78,027 | ||||
葛洲坝水务(沁阳)有限公司 | 60,559 | 60,559 | ||||
葛洲坝水务(灵宝)有限公司 | 54,124 | 54,124 |
/
其他 | 354,027 | 33,238 | 320,789 | |||
合计 | 2,162,798 | 69,127 | 33,238 | 2,198,687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西安回天血液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1,224 | 1,224 | ||||
重庆力能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330 | 330 | ||||
澧县二化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101 | 101 | ||||
合计 | 1,224 | 431 | 1,224 | 431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41,800 | 7,802 | 5,281 | 129,610 | 14,711 |
保险费 | 185,934 | 1,024,469 | 685,451 | 504 | 524,448 |
其他 | 280,515 | 411,421 | 155,113 | 54,247 | 482,576 |
合计 | 608,249 | 1,443,692 | 845,845 | 184,361 | 1,021,735 |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051,096 | 387,980 | 1,059,787 | 199,60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416,334 | 838,747 | 3,396,200 | 849,050 |
可抵扣亏损 | 672,117 | 141,844 | 582,964 | 130,848 |
信用减值准备 | 3,904,966 | 674,281 | 4,595,496 | 775,805 |
应付职工薪酬 | 90,673 | 17,353 | 383,439 | 78,801 |
固定资产折旧 | 404 | 101 | 1,712 | 42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14,556 | 27,900 | 104,142 | 25,364 |
设定受益计划 | 1,447,441 | 259,608 | 1,013,803 | 153,3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 | 59,080 | 14,770 | 55,628 | 13,907 |
其他债权投资 | 1303 | 289 | -74,072 | -16,430 |
其他 | 1,013,221 | 209,290 | 1,067,268 | 210,911 |
小计 | 12,771,191 | 2,572,163 | 12,186,367 | 2,421,628 |
互抵金额 | 22,263 | 23,786 | ||
合计 | 12,771,191 | 2,549,900 | 12,186,367 | 2,397,842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39,444 | 39,712 | 298,425 | 49,494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62,226 | 193,509 | 1,243,376 | 180,25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78,511 | 135,843 | ||
固定资产折旧 | 3,824,292 | 954,692 | 4,148,348 | 1,037,087 |
其他 | 1,339,599 | 331,760 | 557,224 | 139,19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06,417 | 98,351 | ||
小计 | 6,771,978 | 1,618,024 | 7,125,884 | 1,541,871 |
互抵金额 | 22,263 | 23,786 | ||
合计 | 6,771,978 | 1,595,761 | 7,125,884 | 1,518,08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136,490 | 4,294,010 |
可抵扣亏损 | 14,876,229 | 16,177,614 |
/
合计 | 21,012,719 | 20,471,624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2年 | 1,665,816 | |
2023年 | 1,687,817 | 2,553,459 |
2024年 | 2,058,612 | 2,180,608 |
2025年 | 3,616,605 | 3,897,105 |
2026年 | 4,947,974 | 5,022,221 |
2027年 | 1,817,815 | 110,999 |
2028年 | 152,037 | 152,037 |
2029年 | 190,606 | 190,606 |
2030年 | 196,280 | 196,280 |
2031年 | 208,483 | 208,483 |
2032年 | ||
合计 | 14,876,229 | 16,177,61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企业所得税 | 318,266 | 318,266 | 203,335 | 203,335 | ||
待抵扣增值税 | 461,511 | 461,511 | 180,185 | 180,185 | ||
预付设备款项 | 958,705 | 958,705 | 546,267 | 546,267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949,333 | 949,333 | ||||
合同资产 | 57,605,629 | 534,824 | 57,070,805 | 24,665,592 | 379,265 | 24,286,327 |
-质量保证金 | 24,738,233 | 534,824 | 24,203,409 | 15,056,547 | 379,265 | 14,677,282 |
-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运营期PPP项目款 | 32,867,396 | 32,867,396 | 9,609,045 | 9,609,045 | ||
委托贷款 | 450,000 | 450,000 | ||||
其他 | 140,916 | 140,916 | 267,332 | 267,332 | ||
小计 | 60,434,360 | 534,824 | 59,899,536 | 26,312,711 | 379,265 | 25,933,446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877,600 | 33,447 | 844,153 | 1,345 | 1,345 | |
合计 | 59,556,760 | 501,377 | 59,055,383 | 26,311,366 | 379,265 | 25,932,101 |
25、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3,417,305 | 13,967,034 |
保证借款 | 672,834 | 392,884 |
抵押借款 | 176,710 | 25,000 |
质押借款 | 1,282,733 | 1,387,333 |
合计 | 25,549,582 | 15,772,251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6、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967,407 | 1,847,973 |
银行承兑汇票 | 12,723,860 | 10,574,107 |
信用证 | 256,114 | |
合计 | 14,947,381 | 12,422,080 |
27、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进度款 | 87,189,098 | 69,510,454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31,873,522 | 25,161,899 |
应付设备款 | 14,396,810 | 10,632,176 |
应付质保金 | 11,908,728 | 8,186,582 |
应付劳务费 | 4,605,686 | 3,838,386 |
应付工程设计咨询费 | 1,300,240 | 740,309 |
/
其他 | 14,820,956 | 6,507,028 |
合计 | 166,095,040 | 124,576,83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设备款 | 1,105,167 | 根据合同约定,未到支付节点 |
应付工程进度款 | 1,891,027 | 根据合同约定,未到支付节点 |
合计 | 2,996,1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29,813 | |
合计 | 29,81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建造合同已结算未完工款 | 22,059,457 | 17,542,676 |
预收售楼款 | 7,589,442 | 18,488,453 |
预收工程款 | 28,198,575 | 22,250,798 |
预收产品销售款 | 1,037,031 | 1,133,698 |
其他 | 1,557,339 | 1,835,867 |
合计 | 60,441,844 | 61,251,492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1,853,791 | 26,080,841 | 24,987,376 | 2,947,256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58,637 | 3,433,927 | 3,386,546 | 306,018 |
辞退福利 | 2,376 | 32,556 | 31,787 | 3,145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8,262 | 3,754 | 12,004 | 12 |
合计 | 2,123,066 | 29,551,078 | 28,417,713 | 3,256,431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08,688 | 19,288,808 | 18,317,352 | 1,580,144 |
二、职工福利费 | 378 | 1,235,474 | 1,235,852 | |
三、社会保险费 | 175,886 | 1,683,621 | 1,668,882 | 190,62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1,087 | 1,528,049 | 1,507,950 | 171,186 |
工伤保险费 | 17,463 | 120,235 | 126,250 | 11,448 |
生育保险费 | 7,336 | 35,337 | 34,682 | 7,991 |
四、住房公积金 | 323,427 | 1,718,086 | 1,699,729 | 341,78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95,643 | 603,983 | 502,535 | 697,091 |
六、其他 | 149,769 | 1,550,869 | 1,563,026 | 137,612 |
合计 | 1,853,791 | 26,080,841 | 24,987,376 | 2,947,25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1,097 | 2,431,275 | 2,407,213 | 195,159 |
2、失业保险费 | 17,381 | 93,058 | 86,496 | 23,943 |
3、企业年金缴费 | 70,159 | 909,594 | 892,837 | 86,916 |
合计 | 258,637 | 3,433,927 | 3,386,546 | 306,0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31、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535,527 | 4,128,215 |
企业所得税 | 1,912,678 | 1,916,613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347,491 | 296,48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691 | 66,784 |
/
土地增值税 | 748,652 | 653,800 |
房产税 | 50,049 | 52,617 |
土地使用税 | 53,074 | 60,018 |
教育费附加 | 47,234 | 48,852 |
其他 | 275,102 | 242,555 |
合计 | 7,037,498 | 7,465,938 |
32、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654,302 | 972,611 |
其他应付款 | 36,160,633 | 29,592,910 |
合计 | 36,814,935 | 30,565,5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普通股股利 | 654,302 | 972,611 |
小计 | 654,302 | 972,611 |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4,114,414 | 12,002,110 |
应付代收代垫款 | 9,072,445 | 4,589,694 |
拆借款 | 7,641,954 | 6,742,786 |
应付日常支出款项 | 1,062,551 | 1,468,938 |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款项(注) | 673,935 | 827,078 |
房地产销售诚意金 | 36,908 | 111,022 |
/
其他 | 3,558,426 | 3,851,282 |
合计 | 36,160,633 | 29,592,910 |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以下简称“三供一业”),要求对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能建集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实施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于2018年度,能建集团与本公司签订了委托本公司实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委托协议,委托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各公司所在地寻找合适的接收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并完成分离移交相关工作,发生相关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范围的分离移交资产相关费用由本公司代能建集团先行垫付,“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产生的超出相关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范围的分离移交资产相关费用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2018年,本公司受能建集团委托进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时,产生了对接收方和为本公司提供维修改造服务方的应付款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673,935千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261,515 | 3,617,66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60,850 | 936,338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413,346 | 1,957,056 |
其他 | 871,912 | 345,173 |
合计 | 17,407,623 | 6,856,228 |
3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012,410 | 405,640 |
预计负债 | 1,976,335 | 2,176,062 |
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3,689,183 | 3,869,483 |
其他 | 108,086 | 115,820 |
合计 | 6,786,014 | 6,567,00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预计负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注1) | 429,668 | 246,995 | 102,074 | 574,589 |
未决诉讼(注2) | 1,636,903 | 104,838 | 358,757 | 1,382,984 |
其他 | 109,491 | 90,729 | 18,762 | |
合计 | 2,176,062 | 351,833 | 551,560 | 1,976,335 |
注1: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本公司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执行亏损合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且预计损失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确认为预计负债。本期由于材料、人工价格上涨等因素,部分待执行的工程建设的总包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工程总成本超过合同总金额,形成亏损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待执行亏损合同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人民币574,589千元。
注2:未决诉讼本公司于经营过程中涉及与客户、分包商、供应商等之间的纠纷、诉讼或索赔,经咨询相关法律顾问并经管理层估计这些未决纠纷、诉讼或索赔的结果后,对于很有可能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纠纷、诉讼或索赔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提的相应预计负债余额共计人民币1,382,984千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葛洲坝环嘉共涉及57起法律诉讼,其中20起一审或二审判决败诉,葛洲坝环嘉已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35起一审尚未判决,仍在审理中,二审胜诉2起。本公司已基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和判决结果,并咨询相关法律顾问,对于很有可能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尚未审结的法律诉讼,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共计人民币1,278,147千元。
3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84,667,404 | 39,310,633 |
质押借款 | 34,111,321 | 30,017,636 |
抵押借款 | 19,691,107 | 9,086,057 |
保证借款 | 5,915,210 | 9,821,62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261,515 | 3,617,661 |
合计 | 132,123,527 | 84,618,29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
长期借款到期日分析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即期或1年以内 | 12,261,515 | 3,617,661 |
1-2年 | 31,370,907 | 13,976,417 |
2-5年 | 50,656,801 | 17,517,876 |
5年以上 | 50,095,819 | 53,124,000 |
小计 | 144,385,042 | 88,235,954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261,515 | 3,617,661 |
一年以上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2,123,527 | 84,618,293 |
3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合计 | 13,213,346 | 13,249,540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413,346 | 1,957,056 |
合计 | 9,800,000 | 11,292,484 |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19葛洲01 | 1,000,000 | 2019/1/9 | 5年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19葛洲02 | 1,500,000 | 2019/3/13 | 5年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19葛洲03 | 1,500,000 | 2019/4/24 | 3年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21葛洲坝01 | 3,000,000 | 2021/4/29 | 5年 | 3,000,000 | 2,795,223 | 4,777 | 2,800,000 | |||
21葛洲坝02 | 3,000,000 | 2021/5/18 | 5年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13中能建MTN1 | 3,000,000 | 2013/1/18 | 10年 | 3,000,000 | 2,997,261 | 21,389 | 18,650 | 3,000,000 | ||
22能建01 | 1,500,000 | 2022/7/22 | 3年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小计 | 14,500,000 | / | / | 14,500,000 | 12,792,484 | 1,500,000 | 26,166 | 1,518,650 | 12,800,000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债券期初应付利息余额人民币457,056千元,期末应付利息余额人民币413,346千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债券含息总额人民币13,213,346千元。
3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2,176,857 | 1,383,69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3,238 | 261,868 |
合计 | 1,963,619 | 1,121,822 |
3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009,134 | 641,190 |
专项应付款 | 353,876 | 177,160 |
合计 | 1,363,010 | 818,3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融资租赁款 | 66,380 | 136,382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2,617 | 33,063 |
其他 | 920,137 | 471,745 |
合计 | 1,009,134 | 641,190 |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专项拆迁补偿款 | 55,037 | 385,355 | 283,987 | 156,405 |
处僵治困 | 76,000 | 76,000 | ||
三供一业 | 34,892 | 304 | 3,404 | 31,792 |
其他 | 87,231 | 9,517 | 7,069 | 89,679 |
合计 | 177,160 | 471,176 | 294,460 | 353,876 |
3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 | 7,403,418 | 8,081,854 |
辞退福利 | 1,046,340 | 1,177,307 |
减: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 860,850 | 936,338 |
合计 | 7,588,908 | 8,322,823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9,259,161 | 9,909,587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341,900 | 274,949 |
1.当期服务成本 | ||
2.过去服务成本 | 103,910 | 18,141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4、利息净额 | 237,990 | 256,808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245,820 | 23,150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245,820 | 23,150 |
四、其他变动 | -905,483 | -948,525 |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2.已支付的福利 | -905,483 | -948,525 |
五、期末余额 | 8,449,758 | 9,259,161 |
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期初余额 | 259,581 | |
利息收入 | ||
本公司自中国能建集团收取的现金 | -259,581 | |
期末余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9,259,161 | 9,909,587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341,900 | 274,949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245,820 | 23,150 |
四、其他变动 | -905,483 | -948,525 |
五、期末余额 | 8,449,758 | 9,259,161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能建集团和本公司向于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提供补充离职后福利。此外,能建集团和本公司承诺根据所采纳的各种员工福利计划向符合相关政策的已解除劳动关系或提前退休的前员工、不在岗工伤员工以及已故员工遗属定期支付补贴福利(以下称设定受益计划)。
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文件,财政部拨付给能建集团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资金(以下简称920资金),用于补偿本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离职后福利支出,其中,人民币3,283,313千元被能建集团指定用于支付本公司的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员工福利,由能建集团逐年向本公司转付。自2012年至本公司改制上市之间,本公司将每年收到拨付的920资金作为政府补助核算;在本公司改制上市期间,于2014年8月及2015年7月,国资委先后批复《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重组中离退休和内退人员相关费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分配〔2014〕959号)及《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上市中补充计提离退休和内退人员相关费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分配〔2015〕690号),由920资金承担的内退职工费用、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9.51亿元,作为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抵减精算费用现值。能建集团已将上述920资金全部存入中国若干商业银行的指定账户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定期存款。上述与本公司有关的920资金确认为本公司应收能建集团款项,该应收款项对应定期存款部分产生的利息收入归本公司享有。该应收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收入被确认为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余额与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相抵后列示于资产负债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集团面临与该设定受益计划相关的利率风险、福利风险及平均医疗费用风险等精算风险:
利率风险: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现值参照国债利率作为折现率进行计算。因此,国债利率降低会导致计划负债金额增加。
福利风险: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现值按计划参与人未来福利水平计算。因此,如计划参与人的福利增加,相关负债亦会增加。
平均医疗费用风险: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现值按计划参与人未来平均医疗支出费用计算。因此,如计划参与人的未来平均医疗支出费用增加,相关负债亦会增加。
本集团在估算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时所采用的重大精算假设(以加权平均数列示)如下: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折现率 | 2.50%-2.75% | 2.50%-2.75% |
提前退休及不在岗工伤员工薪金及 | 4.50% | 4.50% |
补充福利通胀率 | 2.00% | 2.00% |
退休雇员、已故雇员家属及离休员工福利通胀率 | 5.50% | 5.50% |
在保持其他假设不变的情况下,下列假设合理的可能的变化将会导致本集团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折现率 | ? | |
上升0.25% | -174,150 | -195,720 |
下降0.25% | 181,270 | 203,910 |
补充福利比率 | ? | |
上升1.00% | 575,570 | 639,140 |
下降1.00% | -502,870 | -556,660 |
医疗成本趋势比率 | ? | |
上升1.00% | 150,820 | 179,670 |
下降1.00% | -128,720 | -152,720 |
虽然上述分析未能考虑设定受益计划下的完整的预计现金流量,但其依然提供了上述假设的敏感性的近似估计。
本年编制敏感度分析所使用的方法及假设并无变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16,962 | 6,579 | |
其他预计损失 | 6,048 | 23,208 | |
使用权资产的复原或移除成本 | 17,963 | 9,367 | |
弃置费用 | 27,430 | 34,720 | 主要是环保费用,弃置矿山的复原成本等。 |
合计 | 68,403 | 73,874 | / |
4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61,164 | 390,666 | 533,323 | 518,507 | 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661,164 | 390,666 | 533,323 | 518,507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920资金[注] | 170,980 | 364,775 | 438,043 | 97,712 | 与收益相关 |
詹庄子11号路土地累计摊销 | 62,900 | 1,424 | 61,476 | 与资产相关 | |
新建生产线土地出让金返还 | 46,176 | 2,328 | 43,84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肥高新区综合管廊一期PPP项目(管廊升级改造专项资金) | 35,837 | 1,068 | 34,769 | 与资产相关 |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3,424 | 1,952 | 21,472 | 与资产相关 | |
重大产业扶持基金 | 50,866 | 0 | 16,960 | 33,906 | 与资产相关 |
中央预算内基建补贴 | 31,816 | 0 | 4,717 | 27,099 | |
土地出让金返还 | 82,057 | 65,287 | 16,77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 | 157,108 | 25,891 | 1,544 | 181,455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小计 | 661,164 | 390,666 | 533,323 | 518,507 |
/
注:在本公司于香港上市之后,对于每年收到超出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部分920资金(参见注释五、(一)42),本公司继续按照能建集团制定的《920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将拨付的920资金补偿本公司支付的内退职工费用、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遗属遗孀(含老工伤、精简下放人员)费用,以及待(歇)岗职工费用和社会保险属地化费用,并按照政府补助的核算原则,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上述相关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境外公司应付税款 | 155,070 | 151,468 |
其他 | 124,613 | 33,787 |
合计 | 279,683 | 185,255 |
4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1,691,164 | 41,691,164 |
4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千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利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20-06-19 | 权益 | 3.50% | 0.10 | 10,000,000 | 1,000,000 | 3年后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
中国人寿-中国能建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 2020-12-29 | 权益 | 4.65% | 0.10 | 20,000,000 | 2,000,000 | 3年后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
2021年3+N年期永续中票(20亿) | 2021-10-27 | 权益 | 3.67% | 0.10 | 20,000,000 | 2,000,000 | 3年后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利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2021年3+N年期永续中票(15亿) | 2021-11-18 | 权益 | 3.33% | 0.10 | 15,000,000 | 1,500,000 | 3年后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2-12-5 | 权益 | 3.85% | 0.10 | 30,000,000 | 3,000,000 | 3年后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
合计 | ? | ? | ? | ? | 95,000,000 | 9,500,000 | ? |
主要条款:
上述本公司发行的资本工具在约定的初始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本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且没有次数的限制。只要不发生强制利息支付事件,本公司有权于各利息支付日选择将利息款项递延支付,没有递延时间以及递延次数的限制,且不会构成本公司违约。
若发生以下任何强制利息支付事件,本公司不得推迟支付即期利息以及所有递延利息:
-向股东宣派及支付股息;
-减少注册资本。
当任何强制支付利息的事件发生(视情况而定),本公司应当根据认购协议中的发行利率分发予具有这些资本工具的持有人。
根据上述资本工具相关合同的条款约定,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会相应调整重置。
本公司认为上述永续债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将发行总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权益,未来宣告派发利息则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731,128 | 116,355 | 8,456 | 16,839,027 |
合计 | 16,731,128 | 116,355 | 8,456 | 16,839,02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增加股本溢价116,343千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承销费减少股本溢价8,456千元,下属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增加股本溢价12千元。
/
46、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26,424 | 122,115 | -32,117 | 18,637 | 135,596 | -59,637 | 1,404,699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850,522 | 245,820 | 2,285 | 182,816 | 60,719 | 1,033,33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75,903 | -123,705 | -34,402 | -164,179 | 74,877 | -59,637 | 371,361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03,945 | 779,646 | 759,290 | 20,355 | -644,656 |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03,945 | 779,646 | 759,290 | 20,355 | -644,65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7,521 | 901,761 | -32,117 | 777,927 | 155,952 | -59,637 | 760,043 |
/
47、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48,786 | 3,224,708 | 2,968,915 | 904,579 |
合计 | 648,786 | 3,224,708 | 2,968,915 | 904,5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为本公司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月末按工程进度的
1.5%与3%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本期减少系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开支。
48、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563,652 | 1,980,921 | 7,544,573 | |
合计 | 5,563,652 | 1,980,921 | 7,544,573 |
49、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141,471 | 15,647,21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0,141,471 | 15,647,21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809,343 | 6,504,10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980,921 | 1,102,16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38,051 | 675,459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应付永续债利息 | 317,930 | 365,309 |
加:其他 | -59,637 | 133,08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654,275 | 20,141,471 |
其他说明
1)本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938,051千元;
2)上述普通股股利分配触发本公司永续债强制付息条件,本公司本年派发永续债利息人民币317,930千元。
/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将因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转入未分配利润-59,637千元。5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3,883,319 | 319,441,219 | 319,299,975 | 278,162,789 |
其他业务 | 2,509,982 | 1,449,912 | 3,018,590 | 1,747,183 |
合计 | 366,393,301 | 320,891,131 | 322,318,565 | 279,909,972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365,961,741 | 320,542,984 | 321,931,718 | 279,601,822 |
(2)收入分解信息
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勘测设计及咨询 | 17,277,945 | 10,085,385 | 14,737,671 | 9,518,170 |
工程建设 | 286,146,292 | 263,097,728 | 246,970,777 | 224,951,018 |
工业制造 | 26,633,003 | 21,827,475 | 28,017,500 | 21,341,645 |
投资运营 | 32,763,822 | 24,336,612 | 26,419,170 | 19,200,625 |
其他业务 | 3,140,679 | 1,195,784 | 5,786,600 | 4,590,364 |
小计 | 365,961,741 | 320,542,984 | 321,931,718 | 279,601,822 |
2)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9,841,535 | 51,074,577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316,120,206 | 270,857,141 |
小计 | 365,961,741 | 321,931,718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23,606,831千元。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提供的工程建设服务通常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部分工程建设业务尚在履行过程中,分摊至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与相应工程建设合同的履约进度相关,并将于相应工程建设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其他说明:
51、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增值税 | 517,782 | 369,91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3,715 | 237,262 |
印花税 | 231,473 | 168,080 |
房产税 | 209,763 | 221,971 |
教育费附加 | 184,773 | 180,842 |
土地使用税 | 96,731 | 103,820 |
资源税 | 42,289 | 30,905 |
车船使用税 | 3,947 | 4,918 |
其他 | 162,605 | 119,141 |
合计 | 1,703,078 | 1,436,858 |
52、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55,757 | 680,640 |
业务经费 | 342,882 | 371,457 |
包装费 | 100,542 | 97,055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79,097 | 58,471 |
差旅费 | 68,151 | 69,231 |
委托代销手续费 | 54,883 | 64,258 |
其他 | 386,005 | 326,312 |
合计 | 1,687,317 | 1,667,424 |
53、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923,691 | 7,906,902 |
折旧及摊销 | 1,545,615 | 1,655,701 |
专业机构服务费 | 492,692 | 598,718 |
办公及差旅费 | 1,447,141 | 1,339,000 |
租赁费 | 312,898 | 269,480 |
劳务费 | 205,577 | 147,977 |
其他 | 794,191 | 828,865 |
合计 | 13,721,805 | 12,746,643 |
54、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物料支出 | 4,544,991 | 4,088,507 |
人工费 | 4,711,298 | 3,736,310 |
委托研发费用 | 366,747 | 243,021 |
折旧及摊销 | 175,365 | 166,730 |
新产品设计费等 | 42,130 | 34,649 |
其他相关费用 | 601,106 | 520,255 |
合计 | 10,441,637 | 8,789,472 |
55、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679,470 | 5,019,436 |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 2,061,467 | 1,656,854 |
减:利息收入 | 612,092 | 336,451 |
汇兑净损失 | -799,129 | 182,640 |
其他 | 409,060 | 463,855 |
合计 | 4,615,842 | 3,672,62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对于用于构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产生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本公司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3.30%-6.50%。
56、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87,042 | 66,66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909,141 | 887,733 |
债务重组收益 | 6,422 | 28,896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894 | 16,168 |
其他 | 40,615 | 44,401 |
/
合计 | 1,154,114 | 1,043,858 |
其他说明: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920资金 | 438,043 | 451,697 |
税收类补助 | 129,160 | 53,195 |
稳岗补贴 | 43,279 | 25,178 |
研发创新类补助 | 17,448 | 81,113 |
搬迁拆迁补助 | 68,370 | 33,034 |
其他 | 399,883 | 310,176 |
合计 | 1,096,183 | 954,393 |
57、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42,101 | 101,04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75,033 | 254,39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16,786 | 114,418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17 | -5,5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04,629 | 94,030 |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2,561 | 56,89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 -166,658 | -150,782 |
其他 | 313,908 | 7,374 |
合计 | 997,075 | 471,875 |
5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167 | 7,810 |
衍生金融资产 | -9,780 | 329 |
合计 | 71,387 | 8,139 |
59、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79,954 | 548,87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69,760 | 391,059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74,169 | 6,589 |
发放贷款 | 13,224 | 40,718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254 | 6,136 |
合计 | 1,039,361 | 993,373 |
60、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984,134 | 310,586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494,445 | 388,178 |
三、其他长期资产损失 | 4,511 | 160,050 |
合计 | 1,483,090 | 858,814 |
61、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33,394 | 458,056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281,668 | 344,331 |
其他 | 1,619 | 7,510 |
合计 | 716,681 | 809,897 |
62、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65,370 | 150,803 |
违约赔偿收入及罚款利得 | 155,175 | 115,185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12,267 | 15,737 |
盘盈利得 | 2,215 | 2,821 |
其他 | 88,788 | 47,304 |
合计 | 323,815 | 331,8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3、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 134,271 | 1,399,800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171,608 | 203,019 |
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 | 22,294 | 36,682 |
对外捐赠 | 29,944 | 18,689 |
其他 | 39,984 | 198,946 |
合计 | 398,101 | 1,857,136 |
6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134,013 | 3,436,47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4,442 | 16,364 |
合计 | 3,268,455 | 3,452,83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3,675,01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418,75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62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71,80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69,06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5,34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60,620 |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 -551,030 |
其他 | 461,583 |
所得税费用 | 3,268,45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5、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46其他综合收益
/
66、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24,366 | 849,344 |
其他 | 291,415 | 42,116 |
合计 | 1,115,781 | 891,460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及代垫款 | 3,184,003 | 2,816,226 |
办公水电费 | 870,294 | 655,991 |
专业机构服务费 | 736,933 | 598,718 |
差旅交通费 | 414,663 | 436,491 |
委托研发费用 | 381,747 | 243,021 |
业务经费 | 342,882 | 348,071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171,608 | 203,019 |
三供一业 | 126,797 | 400,959 |
委托代销手续费 | 54,883 | 64,258 |
保险费 | 45,879 | 53,862 |
其他 | 842,923 | 2,336,640 |
合计 | 7,172,612 | 8,157,256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资金拆借款 | 2,585,797 | 4,536,064 |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650,159 | 94,654 |
已抵押存款 | 117,693 | 383,697 |
其他 | 10,278 | 76,721 |
合计 | 3,363,927 | 5,091,136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1,264,772 | |
支付资金拆借款 | 1,892,037 | 3,453,048 |
已抵押存款 | 95,679 | |
其他 | 919,777 | |
合计 | 4,172,265 | 3,453,048 |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关联方拆借款 | 1,482,870 | 3,266,298 |
其他 | 370,369 | |
合计 | 1,853,239 | 3,266,298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永续金融工具 | 18,000,000 | 16,180,000 |
偿还关联方资金拆借款 | 1,841,499 | 4,921,863 |
支付租赁租金 | 991,039 | 739,135 |
支付租赁利息费用 | 96,078 | 78,983 |
合计 | 20,928,616 | 21,919,981 |
6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406,556 | 9,597,54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522,450 | 1,852,18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318,209 | 2,862,83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56,153 | 449,333 |
无形资产摊销 | 1,999,823 | 1,348,18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45,991 | 197,64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16,681 | -809,89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75 | 20,94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1,387 | -8,13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615,842 | 3,672,62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7,075 | -471,8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766 | -124,5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676 | 152,829 |
/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71,782 | 3,238,93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7,937,329 | -31,906,41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121,012 | 18,772,0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34,299 | 8,844,17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64,000,940 | 52,203,782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52,203,782 | 49,861,24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97,158 | 2,342,53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98,968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98,959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196,854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36,128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60,726 |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4,000,940 | 52,203,782 |
其中:库存现金 | 68,744 | 40,23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3,932,196 | 52,163,551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000,940 | 52,203,78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102,902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等 |
应收票据 | 5,673,270 | 贷款质押 |
应收账款 | 5,268,108 | 贷款质押 |
存货 | 14,153,234 | 贷款抵押/诉讼查封 |
固定资产 | 1,279,319 | 贷款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7,916,135 | 贷款质押 |
无形资产 | 30,698,771 | 贷款抵押/质押 |
合计 | 74,091,739 | / |
69、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成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1,670,624 | ||
其中:美元 | 1,290,465 | 6.9646 | 8,987,570 |
欧元 | 110,891 | 7.4229 | 823,133 |
越南盾 | 1,871,453,333 | 0.0003 | 561,436 |
港币 | 242,949 | 0.8933 | 217,026 |
巴西雷亚尔 | 136,748 | 1.3257 | 181,286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357,462,500 | 0.0004 | 142,985 |
巴基斯坦卢比 | 4,476,221 | 0.0307 | 137,420 |
其他 | 619,768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成人民币余额 |
应收账款 | 119,905 | ||
其中:美元 | 14,718 | 6.9646 | 102,506 |
欧元 | 7.4229 | ||
越南盾 | 27,506,667 | 0.0003 | 8,252 |
港币 | 0.8933 | ||
巴西雷亚尔 | 3,616 | 1.3257 | 4,794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0.0004 | ||
巴基斯坦卢比 | 14,821 | 0.0307 | 455 |
其他 | 3,898 | ||
其他应收款 | 125,460 | ||
其中:美元 | 11,976 | 6.9646 | 83,409 |
欧元 | 641 | 7.4229 | 4,761 |
越南盾 | 0.0003 | ||
港币 | 0.8933 | ||
巴西雷亚尔 | 1.3257 |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0.0004 | ||
巴基斯坦卢比 | 0.0307 | ||
其他 | 37,290 | ||
其他流动资产 | 63,806 | ||
其中:美元 | 4,484 | 6.9646 | 31,232 |
欧元 | 7.4229 | ||
越南盾 | 0.0003 | ||
港币 | 0.8933 | ||
巴西雷亚尔 | 1.3257 |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0.0004 | ||
巴基斯坦卢比 | 1,061,042 | 0.0307 | 32,574 |
其他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04,615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成人民币余额 |
其中:美元 | 6.9646 | ||
欧元 | 7.4229 | ||
越南盾 | 0.0003 | ||
港币 | 0.8933 | ||
巴西雷亚尔 | 229,777 | 1.3257 | 304,615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0.0004 | ||
巴基斯坦卢比 | 0.0307 | ||
其他 | |||
长期应收款 | 4,729,146 | ||
其中:美元 | 6.9646 | ||
欧元 | 7.4229 | ||
越南盾 | 0.0003 | ||
港币 | 0.8933 | ||
巴西雷亚尔 | 3,567,282 | 1.3257 | 4,729,146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0.0004 | ||
巴基斯坦卢比 | 0.0307 | ||
其他 | |||
短期借款 | 139,292 | ||
其中:美元 | 20,000 | 6.9646 | 139,292 |
欧元 | 7.4229 | ||
越南盾 | 0.0003 | ||
港币 | 0.8933 | ||
巴西雷亚尔 | 1.3257 |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0.0004 | ||
巴基斯坦卢比 | 0.0307 | ||
其他 | |||
应付账款 | 595,228 | ||
其中:美元 | 49,252 | 6.9646 | 343,020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成人民币余额 |
欧元 | 698 | 7.4229 | 5,181 |
越南盾 | 0.0003 | ||
港币 | 0.8933 | ||
巴西雷亚尔 | 15,664 | 1.3257 | 20,766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0.0004 | ||
巴基斯坦卢比 | 1,282,182 | 0.0307 | 39,363 |
其他 | 186,898 | ||
其他应付款 | 849,367 | ||
其中:美元 | 16,888 | 6.9646 | 117,618 |
欧元 | 248 | 7.4229 | 1,841 |
越南盾 | 0.0003 | ||
港币 | 0.8933 | ||
巴西雷亚尔 | 512,316 | 1.3257 | 679,177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0.0004 | ||
巴基斯坦卢比 | 126,547 | 0.0307 | 3,885 |
其他 | 46,84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54,290 | ||
其中:美元 | 151,378 | 6.9646 | 1,054,290 |
欧元 | 7.4229 | ||
越南盾 | 0.0003 | ||
港币 | 0.8933 | ||
巴西雷亚尔 | 1.3257 |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0.0004 | ||
巴基斯坦卢比 | 0.0307 | ||
其他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8,995 | ||
其中:美元 | 6.9646 | ||
欧元 | 7.4229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成人民币余额 |
越南盾 | 0.0003 | ||
港币 | 0.8933 | ||
巴西雷亚尔 | 165,192 | 1.3257 | 218,995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0.0004 | ||
巴基斯坦卢比 | 0.0307 | ||
其他 | |||
长期借款 | 3,217,733 | ||
其中:美元 | 85,000 | 6.9646 | 591,991 |
欧元 | 7.4229 | ||
越南盾 | 0.0003 | ||
港币 | 0.8933 | ||
巴西雷亚尔 | 1,916,640 | 1.3257 | 2,540,890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0.0004 | ||
巴基斯坦卢比 | 0.0307 | ||
其他 | 84,852 |
3.政府补助
(1)明细情况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①总额法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摊销列报项目 | 说明 |
詹庄子11号路土地累计摊销 | 62,900 | 1,424 | 61,476 | 其他收益 | ||
新建生产线土地出让金返还 | 46,176 | 2,328 | 43,848 | 其他收益 | ||
合肥高新区综合管廊一期PPP项目(管廊升级改造专项资金) | 35,837 | 1,068 | 34,769 | 其他收益 |
/
项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摊销列报项目 | 说明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3,424 | 1,952 | 21,472 | 其他收益 | ||
重大产业扶持基金 | 50,866 | 0 | 16,960 | 33,906 | 其他收益 | |
中央预算内基建补贴 | 31,816 | 0 | 4,717 | 27,099 | 其他收益 | |
土地出让金返还 | 82,057 | 65,287 | 16,770 | 其他收益 | ||
其他 | 65,886 | 12,500 | 3,289 | 75,097 | 其他收益 | |
小计 | 398,962 | 12,500 | 97,025 | 314,437 |
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结转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结转列报项目 | 说明 |
920资金 | 170,980 | 364,775 | 438,043 | 97,712 | 其他收益 | |
其他 | 91,222 | 15,136 | 106,358 | 营业外收入 | ||
小计 | 262,202 | 379,911 | 438,043 | 204,070 |
3)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税收类补助 | 129,160 | 其他收益 | |
稳岗补贴 | 43,279 | 其他收益 | |
研发创新类补助 | 17,448 | 其他收益 | |
搬迁拆迁补助 | 68,370 | 其他收益 | |
其他 | 302,858 | 其他收益 | |
小计 | 561,115 |
(2)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96,183千元。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
恒远水泥合资有限公司 | 2022/1/6 | 171,827 | 95.00 | 收购 | 2022/1/6 | 实际控制日 | 534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恒远水泥合资有限公司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171,827 |
合并成本合计 | 171,827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02,7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69,127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恒远水泥合资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9 | 9 |
应收款项 | 158 | 158 |
预付款项 | 1 | 1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6,585 | 6,585 |
其他流动资产 | 593 | 593 |
在建工程 | 104,575 | 19,008 |
负债 | ||
借款 | 2,474 | 2,474 |
应付款项 | 1,226 | 1,226 |
/
项目 | 恒远水泥合资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应交税费 | 13 | 13 |
其他应付款 | 103 | 103 |
净资产 | 108,105 | 22,538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5,405 | 1,127 |
取得的净资产 | 102,700 | 21,411 |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69,910 | 53.00 | 出售 | 2022/1/5 | 控制权移交 | 43,887 | ||||||
葛洲坝兴业(上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46,359 | 100.00 | 出售 | 2022/5/25 | 控制权移交 | 393 | -1,109 | |||||
四川内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1,979,773 | 100.00 | 出售 | 2022/6/30 | 控制权移交 | 1,001,00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并范围增加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中能建氢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1/25 | 5,000,000 | 100 |
中能建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1/7 | 2,000,000 | 100 |
中能建华中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8/2 | 2,000,000 | 100 |
中能建西南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4/2 | 2,000,000 | 100 |
中能建投(平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6/1 | 775,500 | 50 |
中能建(上海)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1/20 | 1,000,000 | 100 |
中能建(合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12/31 | 210,500 | 97 |
安徽六安和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11/22 | 200,000 | 100 |
中能建广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2/24 | 200,000 | 100 |
崇左市江州区中能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2/15 | 188,390 | 100 |
天等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2/23 | 178,379 | 100 |
镇宁中能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3/2 | 150,000 | 100 |
葛洲坝易普力(重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3/7 | 134,488 | 100 |
中能建(敦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9/1 | 126,000 | 90 |
中能建远航贰号(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设立 | 2022/12/20 | 125,000 | 20 |
中能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1/31 | 101,000 | 100 |
汉中电顾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6/22 | 100,200 | 100 |
葛洲坝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7/4 | 100,000 | 100 |
济南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4/20 | 100,000 | 100 |
成都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2/1/7 | 100,000 | 100 |
合并范围减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
/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
葛洲坝(北京)实业有限公司 | 清算 | 2021/8/27 | ||
上海葛洲坝绿融置业有限公司 | 清算 | 2021/12/28 | ||
葛洲坝(长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清算 | 2021/4/8 | 420,617 | |
葛洲坝兴业安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清算 | 2022/7/6 | 17,954 | -226 |
上海华电源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2/12/15 | ||
天津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清算 | 2022/11/29 | 4,411 | -238 |
广西安科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注销 | 2022/12/20 | ||
浙江火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2/11/28 | 5,148 | 198 |
广州同诚建设有限公司 | 其他 | 2022/3/11 | ||
广西云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清算 | 2022/6/20 | 912 | |
西安回天血液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被动稀释 | 2022/9/5 | 1,982 | -73,001 |
乐昌市中电工程有限公司 | 清算 | 2022/7/1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湖北省 | 工程建设、民用爆破、水泥销售及房地产开发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勘测设计、工程承包 | 100.00 | 设立 | |
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装备制造 | 100.00 | 设立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市 | 中国天津市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100.00 | 设立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省 | 中国江苏省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100.00 | 设立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东省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100.00 | 设立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陕西省 | 中国陕西省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100.00 | 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湖北省 | 房地产开发投资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注1) | 中国江苏省 | 中国江苏省 | 基础设施投资运营 | 70.00 | 权益法核算 |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东省 | 房地产开发投资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东省 | 房地产开发投资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华葛能融(深圳)高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东省 | 基础设施投资运营 | 47.50 | 权益法核算 |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中国陕西省 | 中国陕西省 | 高速公路投资运营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中国陕西省 | 中国陕西省 | 高速公路投资运营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湖北省 | 房地产开发投资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广德铁建大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陕西省 | 中国陕西省 | 基础设施投资运营 | 24.13 | 权益法核算 |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房地产开发投资 | 45.00 | 权益法核算 |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新疆自治区 | 中国新疆自治区 | 电力运营 | 47.00 | 权益法核算 |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湖北省 | 高速公路投资运营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根据合营协议,该实体的董事会设有3名董事,其中1名由本公司任命,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其重大经营决策均需所有董事一致批准,本公司和对方股东共同控制该公司。因此作为合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2022年12月31日/本期数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流动资产 | 3,417,625 | 514,293 | 2,526,419 | 2,099,430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80,077 | 210,864 | 148,255 | 175,132 |
非流动资产 | 1,901,781 | 9,096,498 | 2,707 | 61 |
资产合计 | 5,319,406 | 9,610,791 | 2,529,126 | 2,099,491 |
流动负债 | 281,230 | 3,160,797 | 137,034 | 355,415 |
非流动负债 | 75,000 | 4,829,317 | ||
负债合计 | 356,230 | 7,990,114 | 137,034 | 355,4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963,176 | 1,620,677 | 2,392,092 | 1,744,07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481,588 | 1,134,473 | 1,172,125 | 854,597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533,210 | 1,156,786 | 1,172,125 | 854,597 |
营业收入 | 493,976 | 733 | 7,029 | 9,633 |
营业成本 | 365,093 | 604 | 4,967 | 5,226 |
净利润 | 103,245 | 5 | 1,863 | 3,552 |
2021年12月31日/上年同期数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流动资产 | 3,417,625 | 711,642 | 3,091,085 | 2,281,48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20,577 | 63,874 | 121,510 | |
非流动资产 | 1,901,781 | 7,213,102 | 165 | 81 |
资产合计 | 5,319,406 | 7,924,744 | 3,091,250 | 2,281,564 |
流动负债 | 281,230 | 2,413,093 | 700,797 | 541,040 |
非流动负债 | 75,000 | 4,123,600 | ||
负债合计 | 356,230 | 6,536,693 | 700,797 | 541,0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963,176 | 1,388,051 | 2,390,453 | 1,740,524 |
/
项目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481,588 | 971,636 | 1,171,322 | 852,857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481,878 | 971,636 | 1,171,322 | 852,857 |
营业收入 | 821,308 | 859 | 221,926 | 16,065 |
营业成本 | 723,405 | 687 | 146,287 | 729 |
净利润 | 51,042 | 134 | -9,450 | 7,151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12月31日/本期数
①第一部分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华葛能融(深圳)高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公司 |
流动资产 | 5,381,327 | 1,709,948 | 639,152 | 5,371,956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93,584 | 47,493 | 449,433 | |
非流动资产 | 22,202,871 | 26,791,213 | 117,211 | |
资产合计 | 5,381,327 | 23,912,819 | 27,430,365 | 5,489,167 |
流动负债 | 2 | 1,681,388 | 4,206,819 | 1,255,830 |
非流动负债 | 16,500,710 | 17,974,008 | 5,428 | |
负债合计 | 2 | 18,182,098 | 22,180,827 | 1,261,2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381,325 | 5,730,721 | 5,249,538 | 4,227,90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556,129 | 2,292,288 | 2,099,815 | 1,691,163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126,832 | 2,293,092 | 2,114,554 | 1,691,163 |
营业收入 | 9 | 328,996 | 234,419 |
/
项目 | 华葛能融(深圳)高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公司 |
营业成本 | 1,756 | 548,375 | 150,389 | |
净利润 | -1,747 | -139,400 | 39,946 |
②第二部分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广德铁建大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流动资产 | 5,086,137 | 662,744 | 1,290,644 | 3,194,800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00,391 | 75,755 | 117,978 | 6,308 |
非流动资产 | 19,236 | 3,369,893 | 5,903,799 | |
资产合计 | 5,105,373 | 4,032,637 | 7,194,443 | 3,194,800 |
流动负债 | 2,930,806 | 117,661 | 6,443 | |
非流动负债 | 2,116 | 670,000 | 5,690,000 | |
负债合计 | 2,932,922 | 787,661 | 5,696,44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172,451 | 3,244,976 | 1,498,000 | 2,451,37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977,603 | 1,525,139 | 734,020 | 591,516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977,603 | 855,224 | 760,000 | 1,533,000 |
营业收入 | 39,982 | 144,211 | ||
营业成本 | 31,053 | 11,776 | ||
净利润 | -47,440 | 132,435 |
(2)2021年12月31日/上年同期数
①第一部分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华葛能融(深圳)高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公司 |
流动资产 | 1,063 | 1,914,582 | 1,186,293 | 5,966,382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5,381,327 | 20,539,632 | 13,361,814 | 118,629 |
/
项目 | 华葛能融(深圳)高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公司 |
资产合计 | 5,382,390 | 22,454,214 | 14,548,107 | 6,085,011 |
流动负债 | 7 | 2,098,283 | 11,907 | 1,618,193 |
非流动负债 | 15,085,550 | 11,094,700 | 249,949 | |
负债合计 | 7 | 17,183,833 | 11,106,607 | 1,868,1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382,383 | 5,270,381 | 3,441,500 | 4,216,86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556,632 | 2,108,152 | 1,376,600 | 1,686,748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695,789 | 2,271,852 | 1,540,000 | 1,686,748 |
营业收入 | 12 | 115,963 | 5,560,435 | |
营业成本 | 308 | 318,894 | 3,216,369 | |
净利润 | -332 | -102,869 | 1,217,173 |
②第二部分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注1)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广德铁建大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流动资产 | 760,164 | 1,130,803 | 4,082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53,503 | 4,841 | ||
非流动资产 | 2,366,307 | 4,126,556 | 2,446,000 | |
资产合计 | 3,126,471 | 5,257,359 | 2,450,082 | |
流动负债 | 136,764 | 307,358 | - | |
非流动负债 | 470,000 | 3,860,000 | 1,292 | |
负债合计 | 606,764 | 4,167,358 | 1,29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519,707 | 1,090,001 | 2,448,790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84,262 | 534,100 | 590,893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909,080 | 533,000 | 1,433,000 | |
营业收入 | 111,237 | |||
营业成本 | 88,768 |
/
项目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注1)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广德铁建大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净利润 | 18,469 |
注1: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年度新成立公司,2021年度报表无数据。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基础信息本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了若干基金产品或合伙企业,这些基金公司或合伙企业为本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结构化主体投资规模合计约为人民币98,368,328千元,其中本公司认缴金额约为人民币37,816,090千元,本公司实缴金额约为人民币9,148,472千元,分别于长期股权投资联营合营企业、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核算。本公司各年末在该等结构化主体中的最大风险敞口为本公司截至各年末实缴的出资额。本公司不存在向该等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2.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本公司发行了若干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持有相关资产支持证券部分次级份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上述资产支持证券的次级份额为人民币210,000千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核算。本公司对部分上述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及固定收益承担流动性补足义务。由于本公司仅持有部分劣后级份额,且评估未来承担流动性补足的可能性低,因而未将该些专项计划及信托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财务报告中附注十二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于资产负债表日就上述财务担保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已在财务报告中附注十二披露。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
(1)货币资金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9.38%(2021年12月31日:7%)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根据本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同类别客户的损失模式各有不同。因此,以过往欠款状况为基础的减值准备进一步根据共同信用风险特性被区分为由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以及民营企业及其他,各类别客户有不同预期损失率。对于应收BOT项目款项,主要客户为政府的国家级、省级及地方政府代理机构,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这类客户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参考相关项目的市值,认为产生违约损失的金额有限。
有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五(一)10和五(一)16的相关披露。
(3)其他应收款及发放贷款对于本公司向联营公司及同系子公司借出的资金,本公司参考相关房地产项目及收费公路项目的估计市值,认为产生违约损失的金额有限。对于其他应收款项,本公司基于历史数据确定12个月及整个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并计量信用风险准备,并根据债务人的特定因素及对当前及预期的一般经济状况的评估进行调整。
(二)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监控并维持一定水平的现金余额以及管理层认为充足的未提取银行融资额度,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波动影响。管理层对银行借款及应付票据的使用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合同。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5,549,582 | 26,316,069 | 26,316,069 | |||
吸收存款 | 3,191,860 | 3,287,615 | 3,287,615 | |||
应付票据 | 14,947,381 | 14,947,381 | 14,947,381 | |||
应付账款 | 166,095,040 | 166,095,040 | 166,095,040 | |||
其他应付款 | 36,814,935 | 36,814,935 | 36,814,935 | |||
长期借款 | 143,201,694 | 163,485,695 | 11,731,550 | 33,628,367 | 57,117,927 | 61,007,851 |
应付债券 | 13,213,346 | 14,370,723 | 3,550,563 | 10,820,160 |
/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
租赁负债 | 2,195,031 | 2,527,833 | 658,855 | 106,336 | 818,448 | 944,194 |
长期应付款 | 1,363,010 | 1,517,575 | 591,817 | 271,942 | 87,058 | 566,758 |
小计 | 406,571,879 | 429,362,866 | 263,993,825 | 44,826,805 | 58,023,433 | 62,518,803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5,772,251 | 16,245,985 | 16,245,985 | |||
吸收存款 | 2,921,494 | 2,987,958 | 2,987,958 | |||
应付票据 | 12,422,080 | 12,422,080 | 12,422,080 | |||
应付账款 | 124,576,834 | 124,576,834 | 124,576,834 | |||
其他应付款 | 30,565,521 | 30,565,521 | 30,565,521 | |||
长期借款 | 88,235,954 | 99,286,099 | 3,876,434 | 16,151,188 | 25,555,380 | 53,703,097 |
应付债券 | 13,249,540 | 17,584,150 | 2,167,750 | 6,608,500 | 8,807,900 | |
租赁负债 | 1,383,690 | 2,140,260 | 330,795 | 362,807 | 528,271 | 918,387 |
长期应付款 | 818,350 | 818,350 | 563,267 | 16,495 | 105,826 | 132,762 |
小计 | 289,945,714 | 306,627,237 | 193,736,624 | 23,138,990 | 34,997,377 | 54,754,246 |
(三)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09,054,790千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
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于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及银行借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管理层管理并监控该风险,确保及时且有效地采取适当措施。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69之说明。本公司于12月31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 | 第二层次公允价 | 第三层次公允价 | 合计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 | 3,060,541 | 3,080,54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48,884 | 1,336,402 | 2,185,28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699,355 | 8,699,3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849,501 | 849,50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68,884 | 13,945,799 | 14,814,683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在活跃市场中交易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确定。当报价可实时和定期从证券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业内人士、定价服务者或监管机构获得,且该报价代表基于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的实际和常规市场交易报价时,该市场被视为活跃市场。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市场报价为现行买盘价。此等金融工具栏示在第一层级。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由财务经理领导的专门团队负责对持续和非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估值,该团队直接向财务总监汇报。该团队于每年中期和年末编制公允价值计量的变动分析的估值报告,并经财务总监审阅和批准。每年中期和年末,该团队均会与财务总监讨论估值流程和结果。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本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年末余额 | 对于年末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计入损益的当年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 ||||
计入损益(注)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注))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资产 | 14,156,533? | ? | ? | 24,096? | 153,376? | 2,751,349? | ? | -1,673,615? | -1,465,940? | 13,945,798? | 951,558?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66,626 | -37,799 | 665,398 | -533,685 | 3,060,540 | -37,79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27,363 | 153,376 | 40,424 | -84,761 | 1,336,402 | 不适用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647,103 | 61,895 | 2,045,527 | -1,055,169 | 8,699,355 | 989,357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15,441 | -1,465,940 | 849,501 | 不适用 | |||||||
合计 | 14,156,533 | 24,096 | 153,376 | 2,751,349 | -1,673,615 | -1,465,940 | 13,945,798 | 951,558 |
/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 | 工程建设 | 2,600,000 | 44.82 | 44.82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适用√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安庆中能建金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北京方兴葛洲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大唐宣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繁昌县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矿利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惠州)江南大道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
葛洲坝(泸州)长江六桥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唐山)丰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武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烟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水务(唐山)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东江门恒光二期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西八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西瑞东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贵州中能建南方建投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海南海控中能建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杭州龙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河南葛洲坝商都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南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江苏盐阜银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晋城市绿水源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盘州市宏财葛洲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陕西关环麟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陕西银河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上林卫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神华国华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渭南市东秦供水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西安紫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新疆葛洲坝乔巴特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能建(凤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能建合路建(凤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重庆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
重庆葛洲坝融创金裕置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重庆葛洲坝融创深达置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重庆市葛兴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安徽至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西钦州葛洲坝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黄龙中能建投绿能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西安回天血液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西双版纳天生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云南和兴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重庆市南川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建广环境葛洲坝水务(阳西)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南京悦欣装饰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三峡日清茅坪河生态治理(秭归)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上海玺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芜湖前湾集团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益阳益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越南正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张家界永利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巩义市科源御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北交投随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南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电力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康保县中民通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乌鲁木齐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能建(杭州临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能建(渑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能建(上海)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岭南(盐城亭湖)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公司 |
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公司 |
南沙国际金融岛(广州)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葛洲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能建宜昌葛洲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环嘉集团及相关供应商 | 其他关联方 |
能建股份下属各单位工会委员会 | 其他关联方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48,868 | 13,152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3,266 | 92,581 |
张家界永利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 18,171 | 11,628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869 | 1,099 |
广西八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11,062 | 62,922 |
益阳益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 7,748 | 8,294 |
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692 | |
其他 | 4,176 | 4,307 |
小计 | 146,852 | 193,98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733,391 | 8,004,269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766,105 | 1,971,754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2,500,013 | 1,851,296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323,588 | 1,522,348 |
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015,347 | 1,345,794 |
乌鲁木齐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665,839 | 1,718,680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1,560,479 | 1,000,922 |
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452,565 |
/
关联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广西钦州葛洲坝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202,015 | |
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186,579 |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71,193 | |
广东江门恒光二期新能源有限公司 | 878,911 |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46,191 | 3,877,289 |
湖北交投随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88,365 | |
巩义市科源御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713,769 | |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11,023 | |
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545,735 | |
贵州中能建南方建投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31,462 | |
康保县中民通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493,523 | |
新疆葛洲坝乔巴特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357,416 | 982,319 |
河南葛洲坝商都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 230,209 | |
重庆市葛兴建设有限公司 | 199,189 | 43,265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67,414 | 1,260,364 |
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57,409 | 351,432 |
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145,808 | 1,569,102 |
广西八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86,984 | 1,092 |
葛洲坝岭南(盐城亭湖)水治理有限公司 | 78,491 | 77,396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8,927 | 154,802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379 | 36,672 |
建广环境葛洲坝水务(阳西)有限公司 | 47,130 | 142,352 |
葛洲坝(唐山)丰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40,024 | 1,212,196 |
葛洲坝重庆市南川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32,046 | 20,071 |
三峡日清茅坪河生态治理(秭归)有限公司 | 27,441 | 91,396 |
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25,610 | 27,177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8,083 | 680,319 |
晋城市绿水源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1 | 128,258 |
/
关联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其他 | 2,756,175 | 3,907,460 |
小计 | 32,484,989 | 31,978,02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中能建(渑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车辆租赁 | 170 | |
贵州纳赫高速公路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4 | |
小计 | 170 | 104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葛洲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94,483 | 90,544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6,214 | 42,395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设备 | 75,653 | |||||||||
小计 | 170,697 | 208,59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2,788,100 | 2021/3/31 | 2055/3/30 | 否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33,644 | 2013/6/7至2022/3/11 | 2023/2/28至2043/6/7 | 否 |
江苏盐阜银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 94,000 | 2018/7/26 | 2032/3/21 | 否 |
越南正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267 | 2022/3/31 | 2037/3/31 | 否 |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 12,600 | 2019/7/18 | 2027/7/18 | 否 |
小计 | 3,445,611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拆入 |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63,710 | 2022/12/22 | 无固定到期日 |
芜湖前湾集团有限公司 | 221,970 | 2022/12/22 | 无固定到期日 |
南京悦欣装饰管理有限公司 | 50,816 | 2022/6/24 | 无固定到期日 |
北京方兴葛洲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952 | 2022/3/3 | 无固定到期日 |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22 | 2022/6/1 | 无固定到期日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拆出 |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1,528,000 | 2022/6/24 | 无固定到期日 |
重庆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68,260 | 2022/4/7 | 无固定到期日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156,921 | 2022/6/15 | 无固定到期日 |
/
司 | |||
葛洲坝(烟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640 | 2022/1/16 | 无固定到期日 |
湖南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992 | 2022/3/29 | 无固定到期日 |
上海玺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24 | 2022/9/30 | 无固定到期日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5,258 | 10,58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54,975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366 | 5,176 |
葛洲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16,801 | 25,761 |
重庆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036 | 1,890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328 | 14,917 |
湖南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313 | 10,336 |
中能建宜昌葛洲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517 | 7,478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359 | 2,982 |
葛洲坝(烟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858 | 3,145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3,869 | |
南沙国际金融岛(广州)有限公司 | 39,518 | |
小计 | 151,553 | 115,072 |
(2)利息支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关联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21,502 | 16,761 |
葛洲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498 | 13,349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485 | 21,797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7,560 | 7,482 |
其他 | 1,872 | 2,331 |
小计 | 60,917 | 61,72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444,947 | 43,348 | 23,850 | 422 | ||
应收账款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67,193 | 23,016 | 46,820 | 829 | ||
应收账款 | 广西钦州葛洲坝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63,555 | 19,907 | ||||
应收账款 |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08,419 | 15,253 | 284,480 | 5,035 | ||
应收账款 | 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363,777 | 10,913 | ||||
应收账款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53,455 | 10,604 | 484,649 | 8,578 | ||
应收账款 | 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43,205 | 10,296 | ||||
应收账款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264,465 | 7,934 | 147,340 | 2,608 | ||
应收账款 | 盘州市宏财葛洲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4,075 | 6,422 | 132,996 | 2,354 | ||
应收账款 | 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143,154 | 4,295 | 110,698 | 1,959 | ||
应收账款 | 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35,206 | 4,056 | 92,635 | 1,640 | ||
应收账款 | 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6,864 | 2,906 | 35,000 | 620 | ||
应收账款 | 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90,646 | 2,719 | 152,352 | 2,697 | ||
应收账款 | 渭南市东秦供水有限 | 80,113 | 2,403 | 100,113 | 1,772 |
/
公司 | |||||
应收账款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7,896 | 2,337 | 74,315 | 1,315 |
应收账款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1,911 | 2,157 | 690,769 | 12,227 |
应收账款 | 重庆市葛兴建设有限公司 | 70,155 | 2,105 | 200,326 | 3,546 |
应收账款 | 葛洲坝岭南(盐城亭湖)水治理有限公司 | 54,468 | 1,634 | 92,136 | 1,631 |
应收账款 | 葛洲坝(唐山)丰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52,458 | 1,574 | 485,720 | 8,597 |
应收账款 | 海南海控中能建工程有限公司 | 40,639 | 1,219 | 26,856 | 475 |
应收账款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38,261 | 1,148 | 49,489 | 876 |
应收账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37,542 | 1,126 | 24,678 | 437 |
应收账款 | 葛洲坝重庆市南川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29,872 | 896 | 19,854 | 351 |
应收账款 | 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27,379 | 821 | 27,879 | 493 |
应收账款 | 广西八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25,473 | 764 | 25,408 | 450 |
应收账款 | 大唐宣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7,194 | 258 | 17,508 | 310 |
应收账款 | 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6,065 | 482 | 107,205 | 1,898 |
应收账款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12,494 | 187 | 7,883 | 140 |
应收账款 | 建广环境葛洲坝水务(阳西)有限公司 | 11,900 | 357 | 43,949 | 778 |
应收账款 | 北京洛斯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404 | 156 | 4,542 | 80 |
应收账款 | 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 | 10,172 | 305 | 10,129 | 179 |
应收账款 | 神华国华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368 | 281 | 8,265 | 146 |
应收账款 | 广西河池宜州东林矿业有限公司 | 8,600 | 258 | 11,000 | 195 |
应收账款 | 淮北正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7,279 | 218 | 10,795 | 191 |
应收账款 |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742 | 172 | 43,530 | 770 |
应收账款 | 中能建南方建投(南雄)环保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4,659 | 140 | 15,759 | 279 |
/
应收账款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584 | 138 | 5,836 | 103 |
应收账款 | 汉江能建襄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16 | 120 | 7,777 | 138 |
应收账款 |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377 | 101 | 3,950 | 70 |
应收账款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203 | 66 | 4,002 | 71 |
应收账款 | 浙江天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05 | 60 | 3,605 | 64 |
应收账款 |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 1,047 | 31 | 2,024 | 36 |
应收账款 | 葛洲坝(武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569,854 | 10,086 | ||
应收账款 | 葛洲坝保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491,826 | 8,705 | ||
应收账款 | 葛洲坝水务(唐山)有限公司 | 275,532 | 4,877 | ||
应收账款 | 荆州葛洲坝城北快速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242,114 | 4,285 | ||
应收账款 | 其他 | 239,480 | 5,987 | 337,642 | 5,976 |
应收账款 | 小计 | 6,365,717 | 189,170 | 5,553,090 | 98,289 |
应收票据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3,216 | 20,316 | ||
应收票据 | 广西八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2,239 | 515 | ||
应收票据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25 | 43,415 | ||
应收票据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24,528 | |||
应收票据 |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634 | |||
应收票据 | 繁昌县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
应收票据 | 海南海控中能建工程有限公司 | 1,500 | |||
应收票据 | 陕西银河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500 | |||
应收票据 | 其他 | 525,915 | |||
应收票据 | 小计 | 6,480 | 1,336,323 | ||
预付款项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5,998 | 211,929 | ||
预付款项 | 小计 | 215,998 | 211,929 | ||
发放贷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 3,000,000 | 65,273 | 1,500,000 | 27,520 |
发放贷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59,000 | 11,475 | 448,900 | 11,223 |
发放贷款 | 中能建宜昌葛洲坝资产管理有限公 | 260,000 | 6,500 | 285,000 | 7,125 |
/
发放贷款 | 葛洲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620,000 | 15,500 | ||
发放贷款 | 小计 | 3,719,000 | 83,248 | 2,853,900 | 61,368 |
应收股利 | 西安回天血液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100,522 | |||
应收股利 | 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 | 10,793 | 10,793 | ||
应收股利 | 云南和兴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8,966 | |||
应收股利 | 江苏盐阜银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 8,000 | |||
应收股利 | 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 | 4,015 | |||
应收股利 | 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700 | |||
应收股利 | 中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39 | |||
应收股利 | 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 | 774 | |||
应收股利 | 广西瑞东投资有限公司 | 750 | 750 | 750 | 750 |
应收股利 | 其他 | 4,068 | 16,490 | ||
应收股利 | 小计 | 137,114 | 750 | 40,046 | 750 |
其他应收款 | 环嘉集团及相关供应商 | 1,474,776 | 1,474,776 | 1,474,776 | 1,474,776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515,288 | 514,488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508,983 | |||
其他应收款 | 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2,614 | 479,574 | ||
其他应收款 | 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435,201 | 126,405 | ||
其他应收款 | 盘州市宏财葛洲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64,627 | 22,971 | 364,627 | |
其他应收款 | 西安紫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41,750 | 321,579 | ||
其他应收款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6,875 | 109,954 | ||
其他应收款 | 葛矿利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0,474 | 1,084,244 | ||
其他应收款 | 重庆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0,015 | 175,466 | ||
其他应收款 | 湖南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24,071 | 266,079 | ||
其他应收款 | 重庆葛洲坝融创金裕置业有限公司 | 218,391 | 242,111 |
/
其他应收款 | 重庆葛洲坝融创深达置业有限公司 | 181,208 | 181,208 | ||
其他应收款 | 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 129,644 | 129,644 | 129,644 | 129,644 |
其他应收款 | 葛洲坝(烟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7,610 | 51,769 | - | |
其他应收款 | 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72,818 | 58,788 | ||
其他应收款 | 广西瑞东投资有限公司 | 66,924 | 66,924 | 66,924 | 66,924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6,701 | 30,728 |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5,742 | 33,668 | ||
其他应收款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5,577 | 70,097 | ||
其他应收款 | 贵阳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公司 | 33,664 | 33,664 |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0,053 | 25,674 | ||
其他应收款 | 商河县千医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5,633 | 9,837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155 | 28,855 | ||
其他应收款 | 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19,585 | 19,585 | ||
其他应收款 | 招远市城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6,160 | 17,816 |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11,024 | 6,529 | ||
其他应收款 | 渭南市东秦供水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宜昌夷陵日清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8,566 | 15,091 |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 | 224 | 1,245,211 | ||
其他应收款 | 小计 | 6,159,353 | 1,694,315 | 7,194,391 | 1,671,344 |
合同资产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344,751 | 20,171 | ||
合同资产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282,106 | 19,232 | 348,449 | 5,192 |
合同资产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31,165 | 15,467 | 56,082 | 836 |
合同资产 | 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26,303 | 15,395 | 844,507 | 12,583 |
合同资产 | 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66,477 | 14,497 | ||
合同资产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92,680 | 10,390 | 5,009 | 75 |
/
合同资产 | 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04,523 | 9,068 | ||
合同资产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80,601 | 8,709 | ||
合同资产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09,912 | 7,649 | 140,370 | 2,092 |
合同资产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高速 | 449,898 | 6,748 | ||
合同资产 | 葛洲坝(唐山)丰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298,181 | 4,473 | ||
合同资产 | 贵州中能建南方建投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95,032 | 4,425 | 223,505 | 3,330 |
合同资产 | 新疆葛洲坝乔巴特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253,574 | 3,804 | 181,016 | 2,697 |
合同资产 | 河南葛洲坝商都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 223,031 | 3,345 | ||
合同资产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211,851 | 3,178 | ||
合同资产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68,642 | 2,530 | ||
合同资产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168,473 | 2,527 | ||
合同资产 | 广东江门恒光二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9,867 | 2,398 | 82,550 | 1,230 |
合同资产 | 大唐宣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33,954 | 8,364 | 96,505 | 1,438 |
合同资产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2,843 | 193 | 589,543 | 8,784 |
合同资产 | 陕西关环麟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66,051 | 14,491 | 322,324 | 4,803 |
合同资产 | 其他 | 726,553 | 2,281 | 571,487 | 8,514 |
合同资产 | 小计 | 12,106,468 | 179,335 | 3,461,347 | 51,57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211,64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盘州市宏财葛洲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5,81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重庆市葛兴建设有限公司 | 51,57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5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其他 | 137,5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小计 | 476,571 | 550,000 |
/
长期应收款 | 湖南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电力有限公司 | 7,363 | |
长期应收款 | 小计 | 7,363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05,078 | 241,173 |
应付账款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149,296 | 11,740 |
应付账款 | 葛洲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6,177 | 3,927 |
应付账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678 | |
应付账款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668 | |
应付账款 | 安徽至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28 | |
应付账款 | 其他 | 2,878 | 26,197 |
应付账款 | 小计 | 567,107 | 296,333 |
应付票据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8,207 | |
应付票据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83 | 5,331 |
应付票据 | 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37,567 | 133,171 |
应付票据 | 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258 | 1,974 |
应付票据 | 小计 | 150,015 | 140,476 |
合同负债 | 葛洲坝(泸州)长江六桥投资有限公司 | 65,835 | |
合同负债 | 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0,762 | |
合同负债 | 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122 | 4,122 |
合同负债 | 中能建合路建(凤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55,155 | |
合同负债 | 中能建(凤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4,116 | |
合同负债 | 中能建(杭州临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1,488 | |
合同负债 | 安庆中能建金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4,357 | |
合同负债 | 海南海控中能建工程有限公司 | 8,795 | |
合同负债 | 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6,965 | |
合同负债 | 神华国华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964 | |
合同负债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5,747 | |
合同负债 | 其他 | 90,300 | 10,758 |
合同负债 | 小计 | 236,766 | 202,720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有限公司 | 1,276,446 | 1,632,446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63,710 | 1,163,710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31,207 | 931,207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95,558 | 895,558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91,318 | 85,713 |
其他应付款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74,402 | 251,034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龙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59,131 | 508,658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59,068 | 10,095 |
其他应付款 | 南沙国际金融岛(广州)有限公司 | 373,093 | 629,633 |
其他应付款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 | 481,071 |
/
司 | |||
其他应付款 | 平安葛洲坝(深圳)高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8,352 | 278,352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方兴葛洲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1,495 | 109,090 |
其他应付款 | 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147,801 | 20,262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葛洲坝鄄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35,024 | 472,481 |
其他应付款 |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8,168 | 116,746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57,230 | |
其他应付款 | 葛洲坝(唐山)丰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270,088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6,452 | 272,730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36,327 |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 | 137,944 | 503,349 |
其他应付款 | 小计 | 8,770,240 | 8,744,709 |
吸收存款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1,117,236 | 975,388 |
吸收存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35,504 | 904,510 |
吸收存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43,697 | 116,658 |
吸收存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1,543 | 285,620 |
吸收存款 | 中能建宜昌葛洲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9,384 | 93,747 |
吸收存款 | 黄龙中能建投绿能有限公司 | 57,726 | 910 |
吸收存款 | 葛洲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52,585 | 20,758 |
吸收存款 | 葛洲坝岭南(盐城亭湖)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34,965 | |
吸收存款 | 黄龙中电工程风电有限公司 | 27,922 | 1,277 |
吸收存款 | 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320 | 22,813 |
吸收存款 | 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940 | 10,413 |
吸收存款 | 能建股份下属各单位工会委员会 | 342,566 | 275,534 |
吸收存款 | 陕西关环麟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 | 2,238 |
吸收存款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8 | 190,000 |
吸收存款 | 其他 | 67,398 | 21,628 |
吸收存款 | 小计 | 3,191,860 | 2,921,494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同总金额 | 期末资本承诺余额 |
已签订的尚未(完全)履行的采购合同 | 1,204,448 | 219,979 |
小计 | 1,204,448 | 219,979 |
(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同总金额 | 未来应付/应收金额 |
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租入) | 7,731 | 2,594 |
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租出) | 2,063,536 | 386,757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之说明。
(2)公司及子公司为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单位 | 担保方式 | 担保种类 | 担保到期日 | 合同约定的担保金额 | 实际担保金额 |
宁夏海鑫泰光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其他担保 | 2026/12/18 | 25,000 | 17,300 |
隆化县金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其他担保 | 2026/9/6 | 104,429 | 68,765 |
中电电气集团沙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一般保证 | 其他担保 | 2026/11/28 | 100,800 | 77,800 |
阿根廷财政部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2030/1/28 | 1,478,961 | 1,478,961 |
小计 | 1,709,190 | 1,642,826 |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通过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岭民爆)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持有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68.36%股份,进而实现分拆易普力重组上市。目前,南岭民爆已成为易普力的控股股东;葛洲坝持有南岭民爆47.90%股份,为南岭民爆控股股东;公司为南岭民爆的间接控股股东。
2、2023年2月1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拟对中能建哈密“光(热)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绿电示范项目、甘肃庆阳“东数西算”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零碳大数据产业园示范项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湖北应城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乌兹别克斯坦巴什和赞克尔迪风电项目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拟发行8,338,232,727股筹集150亿元用于上述5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该非公开发行事项后续尚需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取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复,并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勘测设计及咨询服务、工程建设、工业制造、投资运营、其他业务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本公司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本公司的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
勘测设计及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国内外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建等项目的勘测设计、工程咨询和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国内外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建等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程施工和项目运维业务;
工业制造:主要包括建造材料、民用爆破,以及辅助机械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和其他电力行业相关装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业务;
投资运营:主要包括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项目投资运营业务、房地产(新型城镇化)投资开发业务和资本金融等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物流贸易、租赁和商务服务、软件和信息化服务和其他服务等业务。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为了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及向其配置资源,本公司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各分部的收入、费用及经营成果,这些信息的编制基础如下:
分部间转移交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按各分部的实际收入和费用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下述披露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的信息是本公司管理层在计量报告分部利润时运用了下列数据,或者未运用下列数据但定期提供给本公司管理层。
/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为了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及向其配置资源,本公司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各分部的收入、费用及经营成果,这些信息的编制基础如下:
分部间转移交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按各分部的实际收入和费用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下述披露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的信息是本公司管理层在计量报告分部利润时运用了下列数据,或者未运用下列数据但定期提供给本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勘测设计及咨询 | 工程建设 | 工业制造 | 投资运营 | 其他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未分配金额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17,277,945 | 286,146,292 | 26,633,003 | 32,763,822 | 3,572,239 | 366,393,301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84,519 | 15,909,329 | 879,423 | 831,531 | 4,677,299 | -22,482,101 | ||
分部外成本 | 10,085,385 | 263,097,728 | 21,827,475 | 24,336,612 | 1,543,931 | 320,891,131 | ||
分部间交易成本 | 128,741 | 15,845,201 | 815,493 | 748,479 | 4,523,439 | -22,061,353 | ||
其他收益 | 74,716 | 474,179 | 386,787 | 29,130 | 146,838 | 42,464 | 1,154,114 | |
销售费用 | 353,134 | 124,951 | 633,186 | 413,300 | 162,746 | 1,687,317 | ||
管理费用 | 2,295,093 | 6,116,200 | 1,699,239 | 1,776,966 | 1,930,284 | -95,977 | 13,721,805 | |
研发费用 | 2,328,228 | 7,135,625 | 745,888 | 86,363 | 145,533 | 10,441,637 | ||
税金及附加 | 167,689 | 545,811 | 206,214 | 695,395 | 87,969 | 1,703,078 | ||
分部利润 | 2,178,910 | 9,664,284 | 1,971,718 | 5,567,368 | 2,474 | -324,771 | 42,464 | 19,102,447 |
/
2021年度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勘测设计及咨询 | 工程建设 | 工业制造 | 投资运营 | 其他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未分配金额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14,737,671 | 246,970,777 | 28,017,500 | 26,419,170 | 6,173,447 | 322,318,565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4,439 | 16,949,155 | 231,889 | 838,319 | 181,308 | -18,225,110 | ||
分部外成本 | 9,518,170 | 224,951,018 | 21,341,645 | 19,200,625 | 4,898,514 | 279,909,972 | ||
分部间交易成本 | 24,439 | 16,544,708 | 212,082 | 673,014 | 170,450 | -17,624,693 | ||
其他收益 | 77,106 | 456,001 | 254,112 | 48,834 | 177,285 | 30,520 | 1,043,858 | |
销售费用 | 284,526 | 142,858 | 656,962 | 441,257 | 150,993 | -9,172 | 1,667,424 | |
管理费用 | 1,560,286 | 6,132,765 | 1,942,712 | 1,461,497 | 1,729,460 | -80,077 | 12,746,643 | |
研发费用 | 1,710,432 | 6,147,472 | 715,831 | 44,312 | 173,213 | -1,788 | 8,789,472 | |
税金及附加 | 151,278 | 427,933 | 252,202 | 537,952 | 67,493 | 1,436,858 | ||
营业利润 | 1,590,085 | 10,029,179 | 3,382,067 | 4,947,666 | -658,083 | -509,380 | 30,520 | 18,812,054 |
/
(3).地区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按不同地区列示的有关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下同)的信息见下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或购买产品的客户的所在地进行划分的。非流动资产是按照资产实物所在地(对于固定资产而言)或被分配到相关业务的所在地(对无形资产和商誉而言)或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国家或地区 | 对外交易收入总额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中国 | 319,614,035 | 276,065,344 |
其中:中国大陆 | 319,614,035 | 276,065,344 |
越南 | 5,651,543 | 11,565,479 |
巴基斯坦 | 6,139,235 | 6,659,597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1,250,487 | 3,286,190 |
安哥拉 | 3,801,738 | 2,583,186 |
印度尼西亚 | 3,233,066 | 2,328,026 |
孟加拉国 | 3,585,127 | 2,213,400 |
其他国家或地区 | 23,118,070 | 17,617,343 |
小计 | 46,779,266 | 46,253,221 |
合计 | 366,393,301 | 322,318,565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8,666 | 20,472 |
应收股利 | 2,343,321 | 1,572,206 |
其他应收款 | 1,707,215 | 2,149,481 |
合计 | 4,069,202 | 3,742,159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8,666 | 20,472 |
合计 | 18,666 | 20,472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932,320 | 619,808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 1,190,114 | 867,16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96,364 | 34,99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59,266 | 41,797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5,114 | 7,873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8,415 | |
中能建(海南)有限公司 | 1,728 | 524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44 | |
合计 | 2,343,321 | 1,572,206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 310,921 | 2-3年 | 未明确收取相应分红时间表且未催收 | 否,经营状况好,具有偿付能力 |
小计 | 310,921 |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79,070 |
1-2年 | 4,764 |
2-3年 | 9,118 |
3年以上 | 1,514,263 |
合计 | 1,707,21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代垫款 | 1,601,900 | 2,070,996 |
其他 | 105,315 | 78,485 |
合计 | 1,707,215 | 2,149,48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应收其他代垫款 | 1,370,867 | 4-5年 | 82.63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应收其他代垫款 | 1,536 | 一年以内 | 7.95 |
130,409 | 4-5年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应收其他代垫款 | 37,130 | 1年以内 | 2.24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 应收其他代垫款 | 20,870 | 1年以内 | 1.26 |
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 | 应收其他代垫款 | 6,486 | 1年以内 | 0.94 |
合计 | 1,567,298 | 95.02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1,039,773 | 91,039,773 | 86,439,648 | 86,439,64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2,269 | 22,269 | 22,269 | 22,269 | ||
合计 | 91,062,042 | 91,062,042 | 86,461,917 | 86,461,917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094,610 | 195,867 | 32,290,477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19,228,582 | 108,003 | 19,336,585 |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 5,783,292 | 5,783,292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332,041 | 19,447 | 5,351,488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894,859 | 39,149 | 3,934,008 | |
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 | 3,148,449 | 211,209 | 3,359,658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148,835 | 122,877 | 3,271,713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3,215,840 | 3,215,840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185,436 | 756,400 | 2,941,836 |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497,907 | 2,497,907 | ||
中能建领航壹号(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470,000 | 1,470,000 | ||
中能建领航伍号(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400,000 | 1,400,000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303,883 | 31,193 | 1,335,076 | |
中能建领航肆号(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10,000 | 1,310,000 | ||
中能建领航贰号(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20,000 | 920,000 | ||
中能建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6,000 | 537,893 | 893,893 | |
中能建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664,382 | 664,382 | ||
中能建领航叁号(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40,000 | 640,000 | ||
中能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18,000 | 100,000 | 118,000 | |
中能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部 | 101,000 | 101,000 | ||
中能建(开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6,856 | 76,856 | ||
中国能源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 231,954 | 230,691 | 1,263 |
/
中能建(海南)有限公司 | 45,000 | 45,000 | ||
中能建氢能源有限公司 | 31,500 | 31,500 | ||
中能建华中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 | 25,000 | ||
中能建西南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 | 25,000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55,736 | 55,736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80,000 | 380,000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274 | 274 | ||
合计 | 86,439,647 | 5,466,827 | 866,701 | 91,039,773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22,269 | 60 | 60 | 22,269 |
小计
小计 | 22,269 | 60 | 60 | 22,269 | |||
合计 | 22,269 | 60 | 60 | 22,269 |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221 | 7,189 | ||
其他业务 | 111,640 | 132,310 | ||
合计 | 118,861 | 7,189 | 132,310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40,176 | 1,983,66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0 | 10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41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39,713 | 49,809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782,365 | 2,033,573 |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81,68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31,096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2,561 |
债务重组损益 | 19,49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17 |
预计诉讼/担保损失 | -134,27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93 |
小计 | 2,928,573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21,72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2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合计 | 2,102,55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46 | 0.18 | 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9 | 0.13 | 0.1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宋海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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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