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坏账的议案》。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主要概况
公司拟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期挂账、催收无结果的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余额为6,553,512.06元,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553,512.06元,公司拟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3,448.21元,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3,448.21元,本期核销坏账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款项 性质 | 核销金额 (元) |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元) | 计提比例 | 核销原因 |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 | 货款 | 6,553,512.06 | 6,553,512.06 | 100.00% | 无法 收回 | 否 |
其他应收款 | 往来款 | 23,448.21 | 23,448.21 | 100.00% | 无法 收回 | 否 |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过长,已形成坏账损失,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但目前该部分款项仍然催收无果,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公司对追讨欠款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坏账核销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为6,576,960.27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上述坏账不影响公司本年或以前年度利润。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坏账核销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