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ORIENTAL YUHONG WATERPROOF TECHNOLOGY CO., LTD.
2022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71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二〇二三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卫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玮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但仍然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谨慎投资:行业政策风险、下游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技术失密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6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7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8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8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9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东方雨虹 | 指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防水卷材 | 指 | 以沥青或合成高分子材料为基料,通过挤出或压延制成的薄片状可卷曲成卷状的柔性防水材料,包括沥青基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 |
防水涂料 | 指 | 一种无定形材料,常温下呈流体、半流体状态,现场刷涂、刮涂或喷涂在防水基层表面,经溶剂挥发、水分蒸发、组分间化学反应可固结成一定厚度的防水涂层的材料 |
房屋建筑 | 指 |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东方雨虹 | 股票代码 | 002271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方雨虹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 ORIENTAL YUHONG WATERPROOF TECHNOLOGY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ORIENTAL YUHONG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卫国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沙岭段甲2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1309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1111 | ||
公司网址 | www.yuhong.com.cn | ||
电子信箱 | stocks@yuhong.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蓓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 | |
电话 | 010-59031997 | |
传真 | 无 | |
电子信箱 | stocks@yuhong.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2551540H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梁轶男、罗祥强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李吉喆、谢晶欣 | 2021年4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31,213,835,246.24 | 31,934,201,004.74 | -2.26% | 21,730,373,038.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20,297,575.39 | 4,204,699,487.90 | -49.57% | 3,388,870,065.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802,763,332.92 | 3,867,427,213.50 | -53.39% | 3,091,374,862.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4,012,763.96 | 4,114,675,325.17 | -84.11% | 3,951,695,455.5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5 | 1.74 | -51.15% | 1.5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1.70 | -50.59% | 1.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7% | 19.92% | -11.95% | 27.37%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元) | 50,555,779,624.44 | 49,733,226,928.38 | 1.65% | 27,846,648,780.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807,182,612.69 | 26,294,395,090.54 | 1.95% | 14,614,377,078.75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308,586,697.46 | 8,998,126,812.65 | 8,071,951,673.22 | 7,835,170,062.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7,225,196.33 | 649,171,842.92 | 688,423,552.82 | 465,476,983.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6,641,007.89 | 593,748,628.29 | 631,735,694.77 | 280,638,001.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84,387,562.47 | -2,195,980,813.23 | -982,216,995.18 | 8,616,598,134.8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481,123.86 | 28,055.70 | -28,517,049.8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9,082,123.34 | 411,722,314.00 | 189,723,776.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1,624,501.55 | 76,262,193.63 | ||
债务重组损益 | -12,849,851.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 18,235,762.55 | -41,069,746.89 | 208,586,301.71 |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71,630.2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259,853.63 | 1,924,833.12 | -19,792,207.2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828,803.74 | 101,284,776.75 | 52,500,123.1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79,850.21 | 10,310,598.41 | 5,495.16 | |
合计 | 317,534,242.47 | 337,272,274.40 | 297,495,202.6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非金属建材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概述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超预期因素挑战,国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经济逐步回稳向好,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东方雨虹以笃定信心、挺膺担当的奋斗姿态,以脚踏实地、稳扎稳打的实干精神,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发展,在“去伪存真、刚骨安身、上下同欲、自我革新”的总战略引领下,恪守《东方雨虹基本法》的核心理念和原则,直面市场不确定性,凝心聚力、同舟共济、砥砺前行。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稳健发展的战略定位,将风险管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稳健经营、锐意创新及技术领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奉行长期主义、持续艰苦奋斗,以优质的产品及专业的系统服务为基础,为客户提供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建筑建材系统服务,持续打造成为卓越的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并致力于成为全球建筑建材行业最有价值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聚焦建筑防水行业,向民用建材、建筑涂料、特种砂浆、建筑粉料、节能保温、建筑修缮等领域延伸,利用依托于防水主业所积累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的协同性及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快速发展非防水业务,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建筑建材系统解决方案。此外,公司积极布局非织造布、特种薄膜、VAE乳液、VAEP 胶粉等上游产业,提升公司供应链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构筑公司更深、更宽的护城河。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C端优先战略:其中民建集团聚焦防水防潮系统和铺贴美缝系统的双主业发展战略,持续引领防水涂料、防水卷材行业新发展,在稳固防水基本盘的同时,加速提升瓷砖胶、美缝剂双品类市场占有率,孵化培育腻子粉、加固剂等墙辅材料及胶类、管业等新品类,更好满足消费者对美好健康人居环境的追求,为每一位消费者造就一个安心之家,2022年,民建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0.78亿元,同比增长58%;德爱威建筑涂料零售业务始终秉持德国品牌调性及产品品质体验,以产品为核心结合德式涂装工艺
进行系统化推广,发挥德国产品在色彩和功能上的优势,打造“护墙如护肤”的产品理念以及2088色彩体系,成为目前国内市场既具有百年涂料背景又契合年轻消费者需求的涂料品牌;建筑修缮集团雨虹到家服务围绕家庭修缮市场形成渗漏维修、暖通修缮、空气修缮、墙面修缮、空间优化、智能改造等多元化服务模式及一站式解决方案,真正从解决客户痛点的角度出发,通过流程专业化、服务标准化为消费者带来全屋、全修、全新、全心的体验,为百姓安居乐业护航。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不移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通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的应用,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效率、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贯彻落实精益生产管理、研发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依托强大的研发团队和完备的建筑建材产业体系,围绕实施绿色节能、低碳环保、技术积累、创新提效、智能制造等方面全力搭建高质量科研创新体系,形成以“基础研究、技术攻克、成果转化、产业融合”为一体的全周期创新生态链,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1522件(其中发明425件,实用新型942件,外观设计155件),国外有效专利12件。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卧牛山节能板块秉承绿色低碳环保可持续的理念,持续探索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提高建筑安全性能、推动绿色建筑行业发展,积极投身碳减排碳中和工作,丰富和完善低碳领域的系统应用,全力打造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的企业定位。其中卧牛山近零能耗EPC服务体系已经形成,2022年近零能耗系统申请专用材料专利6项,发表论文2篇,为进一步丰富产品线、拓展产品适用领域、减少碳排放夯实基础。在国家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背景下,以卧牛山保温装饰一体板和卧牛山装配式内装系统为代表的一系列产品和系统投放市场,同时通过以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到施工的一站式、全周期服务,在提升项目建设装配化程度的同时,为客户带来更加丰富多彩的装饰效果。同时,卧牛山旗下上海炀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岩棉、玻璃棉生产技术,通过提供高品质的节能保温材料、工业建筑节能保温及声环境改善的系统解决方案,积极参与到工商业等各类建筑节能建设中。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专业化的系统培训,依托课赛证体系搭建人才孵化基地,旨在提升标准化施工服务技能及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技术工人,为行业打造具备工匠精神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资源库,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东方雨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兴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兴办职业教育”的号召,在全国快速布局30余个分校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及考试,并拥有建筑建材行业“防水工”、“瓷砖镶贴工”、“油漆工”等19个相关工种的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2013-2022年连续10年主办“雨虹杯?匠人心”全国建筑防水职业技能大赛,连续2年承办全国装配式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各类国家二类竞赛、行业竞赛等各级职业技能赛事,培养选拔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推力。报告期内,公司与全国12所职业技能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成立“东方雨虹大师工作室”,为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实训实践平台和高质量就业机会,为社会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公司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战略,通过各领域流程优化和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提升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降低成本,打造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公司一体化营销平台全面上线,实现了工程营销LTC从线索到回款的端到端业务流程拉通;结算绩效项目群已完成蓝图设计,预计上线后将解决客户对账、合伙人结算、业务员考核及奖金提成等环节的痛点,提升结算效率;MRP完成23家工厂的推广应用,自动转化率达到87%;APS完成25家工厂的分单和排产推广,自动分单率到达90%,自动排产率达到70%;仓储和物流数字化体系重构陆续完成试点建设;制定了《东方雨虹智能工厂总体规划》,明确雨虹智能工厂在生产线及厂区物流自动化、生产执行数字化、工艺流程精益化,以及设备互联及智能分析、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并制定了标杆工厂的建设规划;MES在唐山工厂成功上线,成为行业首个实现生产制造全过程可视化、数字化、成本精细化核算的标杆;财务、人力、风控、IT四个服务共享平台在全公司应用,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效率;雨虹工匠平台全面推广,现有劳工队伍超7000支,劳务人员超28万人;雨虹到家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实现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并与部分互联网平台及物业服务平台打通,形成多网联动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全国500余家社区服务站与终端用户(业主)的有效连接,用户体验全面升级。
(二)公司经营情况
1、宏观经济与行业指标。2022年,国内经济总量与人均水平持续提高,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经济运行总体稳定。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10207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5698元,比上年增长3.0%。2022年,工业“压舱石”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01644亿元,比上年增长3.4%,规模以
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6%,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其中制造业增长3.0%。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1.5%,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中,制造业64150亿元,下降
13.4%。全年建筑业增加值83383亿元,比上年增长5.5%。
投资规模继续扩大,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38亿元,比上年增长
5.1%。民间固定资产投资310145亿元,比上年增长0.9%。基础设施投资明显提速,比上年增长9.4%。社会领域投资增长10.9%,实现较快增长。2022年,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项目投资比上年增长12.3%,增速比上年提高5.4个百分点,拉动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6.2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从投资先行指标看,2022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比上年增长20.2%,投资到位资金(不含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1.8%,为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95亿元,比上年下降10.0%。全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34万套,基本建成181万套,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265万套(间)。全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25万个,涉及居民876万户。
2022年,防水行业面临机遇与挑战。受大宗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下游需求疲软等因素叠加,防水行业面临挑战。但同时,《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已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该通用规范明确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从防水道数及材料厚度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行业提质增量,此外,随着基础设施投资、城市更新等政策拉动,防水行业也将迎来诸多机遇。
2、相关行业政策变动情况及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国家及各地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针对防水行业从绿色发展、节能环保、城市建设、乡村振兴、职业教育、标准提升等方面加以规范。
(1)绿色发展
国家及各地先后发布推广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政策。安徽省发布《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要求全省绿色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竣工面积占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70%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比例达到25%以上,竣工面积占新竣工建筑比例达到21%以上;山东省发布《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城市群绿色发展、绿色低碳城市、绿色能源发展、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方面进行规定;重庆市发布《重庆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要求力争到2025年末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全市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将超过70%;杭州市发布《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
见》,对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提出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不少于2亿平方米,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不少于65%。上述政策对于建筑建材企业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探索通过自身科研创新、工艺改进、智能生产、绿色施工等方面的实践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升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2)节能环保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部门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明确,围绕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和美丽宜居乡村的重大需求,聚焦“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任务,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技术研究等9个方面进行规定;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
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助力智能光伏工业、智能光伏交通、智能光伏建筑、智能光伏农业、智能光伏乡村、智能光伏电站、智能光伏通信、智能光伏创新应用等各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优化光伏产业发展环境;北京市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力争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150万平方米、完成750万平方米非节能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
随着“双碳”相关政策出台,建筑建材行业中能耗产出效益高、环保标杆企业将从中受益,相反,亦将加速出清生产工艺落后、节能环保不达标企业;另一方面光伏及节能低碳等政策的出台或将扩大与之相关的产业链相关产品及系统服务等体系的市场空间,对与光伏耐久性相匹配的防水材料品质也将提出更高要求。
(3)城市建设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
发展重点任务》,提出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其中对推进城镇化建设、推进城市更新、加强住房供应保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等内容做了规定;中央宣传部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提出青年发展型城市的理念内涵,到2035年,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成为各地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品质的自觉行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提出把牢底线要求,坚决把民生工程做成群众满意工程,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衡量标准。此外,北京、重庆、江苏、青岛等地分别出台城市更新、城市建设相关制度、布局相关项目,从基础设施及市政设施建设、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优化城市空间等方面加以规定,为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4)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要求推动绿色建材产品品种增加,产品品质提升,树立绿色建材品牌影响力,推广新型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5)职业教育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万名“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培育乡村建设工匠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万名“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带动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
(6)标准提升
报告期,《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正式发布,并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通用规范》从明确和提升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入手,从工程防水类别和使用环境类别两个维度重新定义防水等级,通过加强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提高防水材料耐久性要求、增加防水道数和材料厚度,满足工程
防水设计工作年限要求,全面提升防水工程质量,从而为降低建筑渗漏率打下良好的基础,而高品质防水材料的需求量亦将得以进一步提升, 带来整体行业的提质增量。
针对国家及地方一系列与建筑建材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发布,公司认真组织学习,从政策研究、产品研发、工艺改进、生产销售、标准化施工及施工工人培训、环保措施等全流程、各领域深入探索并持续改进,充分发挥并扩大公司在品牌、产品研发、产品品质、产品品类、成本优势、市场营销网络、应用技术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将公司优质产品及专业系统服务应用于更多场景,走进千家万户。
3、市场竞争状况。公司属于建筑材料行业之细分领域——防水建筑材料行业。防水建筑材料是现代建筑必不可少的功能性建筑材料,随着城市的不断建设发展,防水建筑材料应用领域广泛、行业空间较大、景气度较高。
目前,国内建筑防水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较为分散、竞争不够规范,“大行业、小企业”依旧是行业发展标签。防水生产企业众多,除少部分企业整体水平较高外,大多数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及生产工艺落后,市场充斥假冒伪劣、非标产品,落后产能过剩,行业竞争不规范,行业环保问题突出。近年来,随着质量监督、打假质检、环保督查、安全生产、绿色节能等监管及产业政策对防水行业的逐渐规范,以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下游客户对防水产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大型防水企业的竞争力逐步增强,防水制造行业市场集中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并逐步向龙头企业聚拢。
公司在研发实力、产品综合竞争力、工艺装备、应用技术、销售模式、专业的系统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均居同行业前列,行业地位突出。
4、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1)周期性。防水建筑材料行业是建筑材料领域中的基础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2)季节性。防水建筑材料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在我国北方,一般每年一季度由于天气寒冷等原因,是建筑防水材料销售和工程施工的淡季;而在我国南方,建筑防水材料的季节性主要表现为在雨季施工量减少。(3)区域性。防水建筑材料的经济运输半径约为500公里,因此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行业内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较多企业局限于生产所在地区域从事防水材料的销售,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的区域性特征。故此行业内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占有率,就更需要在全国布局生产基地,积极开展跨区域业务。
公司在华北、华东、东北、华中、华南、西北、西南等地区均已建立生产物流研发基地,产能分布广泛合理,确保公司产品以较低的仓储、物流成本辐射全国市场,实现全国
范围内协同生产发货,在满足客户多元化产品的需求和全国性的供货要求方面具备了其他竞争对手不可比拟的竞争优势。
5、主要产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沥青、SBS改性剂、聚酯胎基、乳液、聚醚、TDI、MDI、TPO树脂等材料,供应充足稳定。其中,沥青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报告期,以沥青为代表的部分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对公司整体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拥有成熟完备的原材料采购体系,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利用规模经营优势与上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确保公司能长期稳定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得主要原材料,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采购部门通过精准把握市场动向,合理安排重点物资的采购时间和计划,各部门高效协作,通过技术进步、主要原材料的集采优势、提升议价能力、规模效益等举措有效控制成本,公司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行业市场等情况适当采取淡季采购和择机采购等策略以降低采购成本;此外,为保障公司部分关键性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原材料成本,公司产业链已向上游部分原材料非织造布、功能性薄膜、VAE乳液、VAEP胶粉进行延伸,以提升公司采购环节抗风险能力,扩大公司成本优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致力于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防水工程施工业务领域,目前已形成以主营防水业务为核心,民用建材、建筑涂料、特种砂浆、建筑粉料、节能保温、建筑修缮、非织造布、特种薄膜等多元业务为延伸的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
公司已将优质的产品及专业的系统服务广泛应用于房屋建筑、高速铁路、地铁及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和城市道桥、机场和水利设施、综合管廊等众多领域,包括毛主席纪念堂、人民大会堂、国家会议中心、鸟巢、水立方、中国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中国标志性建筑和港珠澳大桥、京张铁路、京沪高铁、京津城际、北京地铁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始终以“为国家、为社会、为客户、为员工、为股东”为宗旨,以“产业报国、服务利民”为指导思想,以“为人类为社会创造持久安全的环境”为使命,在聚焦建筑防水行业的同时,还涉及民用建材、建筑装饰涂料、特种砂浆、建筑粉料、节能保温、建筑修缮、非织造布、特种薄膜等多领域,旗下设有东方雨虹(工程业务)、风行(防水)、雨虹防水(民用建材)、德爱威(建筑涂料)、华砂(特种砂浆)、洛迪1813(硅藻泥)、
壁安(建筑粉料)、卧牛山节能(节能保温)、孚达科技(节能保温)、炀和(节能保温)、东方雨虹建筑修缮(建筑修缮)、天鼎丰(非织造布)、金丝楠(特种薄膜)、虹石科技(精细与专业化学品)、中科建通(地层改良及工程修复)、职业技能培训、东方雨虹瓦屋面系统(建筑瓦屋面系统)等品牌和业务板块。
1、工程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深化省区一体化经营,推动“弱总部、强腰部、壮大底部”的组织构架变革,挖掘优势资源、全面提质增效,打破渠道壁垒、持续渠道下沉、升级渠道政策、打造渠道领先优势,各区域一体化公司通过聚焦本地市场、属地专营,充分整合当地客户及市场渠道资源,加强所属区域市场覆盖率与渗透率,不断消除空白市场与薄弱市场,直销及工程渠道深度融合、协同作战,更好地服务于市场和客户,提升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合伙人优先,持续赋能合伙人发展,不断总结并推广工程渠道领域“合伙人机制”的成功经验,全面升级合伙人机制,依托产品力、品牌及资源等综合优势,发展认同公司文化和发展理念的合伙人,通过完善市场管理、信用管理,培育合伙人的业务拓展能力、技术能力及服务能力等方式加大对合伙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与开拓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积极拓展及延展客户资源的深度与广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新兴基建、工矿仓储物流领域、保障性住房及城市更新等非房地产领域的销售和推广力度;升级市场管控手段,通过加强内部销售管控和产品追溯手段,不断改善市场秩序。
2、零售业务。报告期,以民建集团、建筑涂料零售(或称“德爱威涂料零售”)为代表的C端零售业务厚积薄发、稳扎稳打,报告期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1)民建集团
报告期内,民建集团始终聚焦防水防潮系统和铺贴美缝系统的双主业发展战略,全力培育防水涂料、卷材维修类、瓷砖铺贴类、美缝类、腻子粉及加固剂等墙辅类材料、胶类以及管业等产品线,持续引领防水涂料、防水卷材行业新发展,在稳固防水基本盘的同时,加速提升瓷砖胶、美缝剂双品类市场占有率,孵化培育腻子粉、加固剂等墙辅材料及胶类、管业等新品类,更好满足消费者对美好健康人居环境的追求,为每一位消费者造就一个安心之家,提升居住品质、守护万千家庭,现已成为广受消费者青睐的建材家居品牌。2022年,民建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0.78亿元,同比增长58%。
1)品牌发展:着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全域辐射覆盖,打造品牌声量。以人群圈层拓展赋能增长为策略,夯实专业人士与设计师圈层传播的同时,线下着力从门店数量提升、
产品陈列优化、户外广告投放等加大终端消费的拉力动作入手,不断渗透线下市场。线上平台广布局,覆盖范围包含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知乎、小红书等媒体平台,持续加大高权重媒体的多点渗透。线上线下结合,从用户心智认知入手,构建立体化的品牌认知,扩大品牌影响力。2)渠道发展:稳增长、重质量,持续渠道深耕。重点关注薄弱市场,加大全国城市覆盖率,扶持专业客户做大做强;持续增拓销售网点的同时,注重渠道经营质量,通过网点分级、强化拜访等举措,稳固传统强势渠道,保障渠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强化渠道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业务人员销售网络的线上管理,打造实时高效+便捷检核的业务工作模式。截止报告期末,民建集团通过灭空白、拓品类、强分销等关键举措,成绩显著,发展经销商数量已突破4000家,分销网点16余万家,分销门头近4万家。同时,继续加强与装饰公司、工装公司的合作力度,实现品牌强强联合,目前已与万余家装饰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专卖店渠道,重运营。全国专卖店围绕高端化、多样化、专业化进行店面体验升级,其中消费者体验店开设于红星美凯龙等家居卖场,消费体验高端化;全国专卖店搭建统一的零售管理平台,严格的零售价核查机制,金牌导购培训上岗,门店管理专业化;布局多品类多档位的产品体系,配套防水、铺贴、美缝和维修服务,消费选择多样化。电商渠道快速发展,服务C端、赋能渠道。与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多家电商平台持续深入合作,并与专卖店合力打造完善的线上线下店铺销售矩阵。充分运用线上信息高效传播的优势,提供更清晰的产品展示,更高效的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此外,公司已在线上平台开通防水施工、美缝施工、室内刷新等多项服务项目,持续优化线上线下互通状态,深入落实新零售模式,为渠道充分赋能。3)会员运营:民建集团长期致力于专业人士端的会员运营,完善以“虹哥汇”为核心的会员运营体系,精准锁定工长等专业人士,构建“公司-经销商-专卖店-会员”综合运营体系架构。会员对于产品购买、学习培训以及创业的需求,都可以通过“虹哥汇”会员平台实现。“虹哥汇”会员权益丰富,包含等级权益、积分福利、会员日福利等,会员深度绑定全国专卖店,并享有专卖店专属会员服务。截至报告期末,“虹哥汇”会员数量已突破200万人。4)产品发展:聚焦建筑建材产品,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双重角度寻求可持续的增长之路。报告期,民建集团始终围绕健康环保和节能减耗打造产品力,助力国家碳达峰战
略决策,推出清味系列防水涂料、抗菌全系列家装产品、金属屋面防水卷材、可外露沥青涂料、多倍防霉收边胶、双重防护管等系列产品。环保认证及相应等级不断加码,多产品在陆续取得中国环境认证(十环)、法国A+认证、德国EC1plus认证、CIAA抗菌认证的基础上,增加了绿色产品认证、绿色建材认证。
5)服务布局:民建集团加快服务体系布局,以专卖店为载体结合现场服务管理系统向终端业主提供“雨虹防水维修服务”、“雨虹美缝服务”、“雨虹防水施工服务”等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品牌在终端消费者心中的影响力,切实解决终端消费者的实际需求。
(2)建筑涂料零售
德爱威建筑涂料零售业务始终秉持德国品牌调性及产品品质体验,以产品为核心结合德式涂装工艺进行系统化推广,发挥德国产品在色彩和功能上的优势,打造“护墙如护肤”的产品理念以及2088色彩体系,成为目前国内市场既具有百年涂料背景又契合年轻消费者需求的涂料品牌。
1)通过产品品类开拓、爆品打造、德式涂装赋能等方式实现加盟逾1600家经销商合伙人,终端销售网点达到18000家。
2)以爆品为突破口带动整体产品销售增长,形成产品运营和销售的梯级体系,逐步形成产品场景销售护城河。
3)在色彩体系加持下,与约200个头部家装公司及区域4000多个家装公司开展合作,并在全国重点市场建立了1400余家专卖店,通过前述合作实现品牌宣传推广及产品引流。
4)在会员推广方面,深入探索互联网互动新方式,赋能新零售。于行业内率先启动“万象崛起”的会员推广创新方案,建立会员客户画像,锁定专业人士,并逐步沉淀专业会员百万名,结合多种营销方式增加会员的粘性,带动会员复购。
3、新兴业务。报告期内,以建筑修缮、砂粉科技、虹昇新能源为代表的业务板块深耕细作、蓄势发力。
(1)报告期内,建筑修缮集团践行“助建筑百年无忧,护百姓安居乐业”的发展战略,深度布局“2G、2B、2C”建筑修缮服务市场,逐步推行“百城千店万站亿客”计划,显示出了长期发展优势、产品线优势、技术服务优势、市场优势“四大优势”,同时深度融入“解决问题,满足需求”的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积极探索“智能化、数字化、流程化”移动互联服务模式,助门店实现“服务找人”的突破,增强门店的主动获客能力,用精益化管理促进门店利润增长,协同保险公司搭建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其
中,雨虹到家服务建设双品牌+强渠道运维模式,构建聚焦于房屋修缮类的“防水修缮、墙面修缮、空气修缮、暖通修缮、门窗定制、空间优化、智能改造、装配卫浴”等一站式服务。作为公司布局家装家居板块的重要战略之一,雨虹到家服务与京东集团旗下京东居家等业务板块就线下门店及商品供应链合作、到家业务、服务商品化等方面深度合作,共建家装建材、建筑修缮行业“线上+线下”全渠道、“商品+供应链+履约服务”一体化的生态圈,实现建筑修缮领域的品牌赋能和渠道赋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方雨虹建筑修缮集团在全国已布局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500余家门店。
(2)报告期内,砂粉科技集团始终秉持“让客户省心、放心、安心”的经营理念,携旗下华砂、壁安两大品牌,以多元渠道布局为基石,专注特种砂浆、建筑粉料等绿色建材领域,并向上延伸发展砂石骨料、精品砂等上游原料,力求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砂粉科技集团现有“瓷砖铺贴体系、墙面涂装体系、保温粘结体系、地面找平体系、基础修建体系”等5大产品体系、28类系统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对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同时已打造全国性的生产基地布局,并以工厂为原点,建立“研产供销服”一体化公司,力争实现全国范围内300公里供应半径24小时使命必达。
(3)报告期内,公司旗下虹昇(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立足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积累的研发成果、领先技术、产品体系、系统服务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整合公司光伏相关业务及光伏行业产业链相关产品,致力于成为持久安全的新能源系统营造商,业务领域包括光伏工程EPC+F及运维服务、风力发电、储能系统、光储充一体化服务及综合能源配套服务。旗下“虹昇”分布式光伏屋面系统已形成涵盖研发、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等各环节的全周期多维产业链条,能够高效应对工商业厂房光伏屋面建设需要,并已成功应用于汽车厂房、数据中心等众多项目及公司自有新建和既有生产研发物流基地的光伏工程中。报告期内,公司自研光伏胶膜成功试产,标志着公司光伏产业链向上游进一步延展。公司积极与光伏上下游企业开展合作,其中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携手打造的雨虹晶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开启全面布局“光伏+防水”市场;与中国电力进行战略合作,探索新能源开发、建筑防水光伏和节能等业务合作;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通过优势资源互补,在光伏领域开展合作。2022年7月,虹昇(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获评2022年度“北极星杯”综合能源服务优秀案例企业。未来,虹昇(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继续依托公司积累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的协同性、良好的品
牌影响力及系统服务能力,快速发展风光储等综合能源领域相关业务,以科技赋能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产品的用途和使用群体的不同,针对现有市场特点及未来市场拓展方向建立了直销模式与渠道模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市场营销渠道网络进行产品销售及提供系统服务:
直销模式为公司直接对产品最终使用客户进行开发、实现销售及服务,公司先后与多家优质房地产公司、企业集团签订了战略性合作协议或长期供货协议,同时,在工业建筑、能源建设、铁路、公路、轨道交通、隧道及地下工程、民生工程等专业细分市场通过与客户直接接触增强了信任,在材料供应及系统服务方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直销模式对提升公司行业知名度,保持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重要保障。渠道模式为公司通过经销商等渠道合作伙伴对产品最终使用客户进行开发、实现销售及服务,渠道模式分为工程渠道和零售渠道,公司已经签约多家经销商,建立了布局合理、风险可控、经济高效、富有活力的经销商网络系统,通过不断加强经销商的系统培训和服务工作,使经销商网络逐步发展成为公司拓展全国市场的重要销售渠道。
目前,公司已形成了直销模式与工程渠道经销商模式相结合的多维度工程市场营销网络,以及以零售渠道经销商模式为核心的民用建材市场营销网络。
1、工程市场由北方区、华东区、华南区三大片区及专注于铁路、公路、轨道交通、工业建筑、能源建设、地下工程领域等专业细分市场的专项领域公司、事业部负责销售。其中,北方区、华东区、华南区下辖各省区一体化经营公司及各集采事业部,集采事业部聚焦服务于全国性大型战略合作客户,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长期供货协议,积极提升与集采客户的合作深度及业务合作领域;各区域一体化公司负责公司产品在本地工程市场的销售及服务,通过聚焦本地市场、属地专营、渠道持续下沉,充分整合当地客户及市场渠道资源、加强所属区域市场覆盖及渗透,各销售渠道及业务条线协同作战,提升当地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利用依托于防水主业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的协同性,发展建筑涂料、砂浆粉料、保温节能等业务,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建筑建材系统解决方案。
2、零售渠道经销商,分别由公司下属民建集团、建筑涂料零售业务板块及修缮集团雨虹到家服务板块负责管理,通过建立家装公司、建材超市、建材市场、社区服务站经销商及电商多位一体的复合营销网络服务于普通大众消费者家庭装修市场。
(三)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属于建筑材料行业之细分领域——防水建筑材料行业。防水建筑材料是现代建筑必不可少的功能性建筑材料,随着城市的不断建设发展,防水建筑材料应用领域广泛、行业空间较大、景气度较高。
目前,国内建筑防水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较为分散、竞争不够规范,“大行业、小企业”依旧是行业发展标签。防水生产企业众多,除少部分企业整体水平较高外,大多数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及生产工艺落后,市场充斥假冒伪劣、非标产品,落后产能过剩,行业竞争不规范,行业环保问题突出。近年来,随着质量监督、打假质检、环保督查、安全生产、绿色节能等监管及产业政策对防水行业的逐渐规范,以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下游客户对防水产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大型防水企业的竞争力逐步增强,防水制造行业市场集中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并逐步向龙头企业聚拢。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建筑和民用、商用建筑等提供高品质、完备的建筑建材系统解决方案,致力于解决防水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建筑渗漏率居高不下以及随之带来的建筑安全隐患这一行业顽疾。二十余年来在建材行业的深刻沉淀,公司完成了企业的转型升级,在研发实力、产品综合竞争力、工艺装备、应用技术、销售模式、专业的系统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均居同行业前列,成为中国具有竞争性和成长性的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地位突出。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围绕“成为全球建筑建材行业最有价值企业”愿景,坚持以专注锻造品质,以品质塑造未来,持续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建筑和民用、商用建筑提供高品质、完备的建筑建材系统解决方案,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业内的领先地位,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公司是国内建筑防水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其品牌优势源自对产品质量的敬畏之心,对“守正道,成匠道”的执着坚守。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担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等项目的防水工程,取得了优良经营业绩,得到广泛认可,培育了公司品牌,形成强大的品牌优势。目前“东方雨虹”品牌已经成为中国建筑防水行业公认的优质品牌,并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和认可。此外,公司旗下品牌还涉及“雨虹防水”、“德爱威”、“建筑修缮”、“卧牛山节能”、“华砂”、“壁安”、“天鼎丰”、“金丝楠”、“虹石科技”等,均在各自板块及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其品牌影响力日趋突显。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上榜“2022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2022全球建筑材料上市公司综合实力排行榜TOP100”、“福布斯2022全球企业2000强”、“2022福布斯中国可持续发展工业企业TOP50评选”、“2022年《财富》中国500强”、“2022胡润中国500强”;荣获第13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奖”、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及“中国上市公司年度卓越管理团队”、第四届新财富“最佳上市公司”、“2022福布斯中国年度最具可持续发展力雇主”、“第十七届人民企业社会责任奖绿色发展奖”等荣誉,公司亦获评“工程防水影响力品牌”、“防水卷材影响力品牌”、“高分子防水卷材影响力品牌”及“聚氨酯防水材料创新解决方案”称号。公司旗下东方雨虹民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获评“家装防水影响力品牌”、“防水涂料影响力品牌”、“瓷砖胶影响力品牌”、“美缝剂创新品牌”、“腻子粉影响力品牌”、“2022年度中国家居冠军榜行业领军品牌”、“2022消费者信赖家居品牌”,荣获“CIAA建设?先进企业奖”及“抗菌产业?领导力企业”、“2022中国家居消费趋势研究辅材行业典型样本企业”、“2022中国家居行业价值100公司”及“中国品质家居万里行”助推行动“质造典范 口碑之星”等称号。公司旗下德爱威(中国)有限公司荣获“新型低碳科技产品奖”、“外墙涂料影响力品牌”等称号,并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消费者质量信誉保障产品”、“全国涂料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等荣誉。
2、产品研发优势。公司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批建设特种功能防水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公司秉持“以创新推动技术,以技术成就品质”的信念,研发体系日益完备,形成了产品研发、应用技术、生产工艺装备和工程施工技术四大研发中心。为使科技研发与国际并轨,公司在美国费城春屋创新园(Spring House Innovation Park)成立“东方雨虹防水涂料全球卓越研究中心”,实验室面积达1,800平方米,研发力量和科研能力均处于美国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公司与万华化学成立“防水材料”联合实验室,共同推进新材料、新技术及解决方案的突破与应用,形成从技术研发到产品落地的高效双向循环。
公司亦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增强国际前沿技术实力,以充分发挥产品研发优势,提升全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HWR101高耐水超柔防水涂料”分别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印度专利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此外,公司将环保、高效、智能发展融入到研发、
生产、施工等环节,积极探索“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施工、绿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太空堡系列产品”、“雨虹桃花源防排蓄水系统”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其中“TKB-210太空堡耐候自粘沥青防水卷材”具备优异的节能性,能够降低夏季室内制冷能耗,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助力绿色宜居建设;公司“DMSC硅烷改性聚醚防水涂料”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该项目成果符合绿色低碳发展方向,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获评中国防水协会2022年度“建筑防水行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及2022年度北京建材行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入选住建部“2022年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防水专项)”;公司高性能多材多层高分子卷材(HDPE)研发团队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公司亦凭借在科技创新的研发投入与成果转化能力,上榜“2022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家榜单”、“2022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榜单”。
公司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技术人才,建立首席科学家机制,打造国际化研发团队,目前拥有7位工程院院士、7位国际知名科学家、25位技术带头人。
3、产能布局优势。公司在华北、华东、东北、华中、华南、西北、西南等地区均已建立生产物流研发基地,产能分布广泛合理,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生产制造的深度融合,实现生产制造的智能化、自动化,建设智能制造工厂,通过智能生产线、智能仓储、智能监管等全过程智能管控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及仓储运营效率,以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确保公司产品以较低的仓储、物流成本辐射全国市场,实现全国范围内协同生产发货,在满足客户多元化产品的需求和全国性的供货要求方面具备了其他竞争对手不可比拟的竞争优势。此外,公司推行车间智能排产(APS),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解决防水材料以及各种建材产品销售需求端与后端供应连接的诸多问题,对平衡生产计划、降低生产风险、提高排程精准度和生产效率、提升企业整体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4、成本优势。公司主要生产线系从国外引进与设计,性能稳定、效率高、能耗低、产品成品率高,在亚太地区属于领先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公司产品的生产规模、生产线布局处于行业较高水平,这使得公司的主要产品与竞争对手相比形成较大的规模优势,规模化生产也带来了管理成本和费用的下降;通过利用规模经营优势与上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确保公司能长期稳定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得主要原材料,进一步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同时,公司全国性的产能布局亦会带来产品运输等销售成本的下降。公司不断探索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精益生产制造,提高生
产线的使用效率,增加产品的性能稳定,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公司首条自主研发的有胎无胎多功能组合型卷材生产线的试机成功,标志着公司卷材生产工艺装备技术与水平的提升。此外,为保障公司部分关键性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原材料采购成本,公司产业链已向上游部分原材料非织造布、功能性薄膜、VAE乳液、VAEP胶粉进行延伸,以提升公司采购环节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构筑及加深行业护城河,扩大公司成本优势。
5、多层次的市场营销网络优势。公司针对现有市场特点及未来市场拓展方向建立了直销模式与渠道模式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市场营销渠道网络,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直销模式为公司通过下属公司、事业部直接对产品最终使用客户进行开发、实现销售和服务。报告期,公司加大非房地产业务开拓,在高铁、轨道、工业建筑、文教卫等各类非房产地领域升级产品体系及营销模式,同时,公司先后与多家大型企业集团签订了战略性合作协议或长期供货协议,通过直接接触客户增强了信任,在材料供应和系统服务方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这对提升公司行业知名度,保持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重要保障。渠道模式为公司通过经销商等渠道合作伙伴对产品最终使用客户进行开发、实现销售和服务。渠道销售分为工程渠道和零售渠道,公司已经签约多家经销商,建立了布局合理、风险可控、经济高效、富有活力的经销商网络系统,通过不断加强经销商的系统培训和服务工作,使经销商网络逐步发展成为公司拓展全国市场的一条重要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合伙人优先,持续赋能合伙人发展,以北方区、华东区、华南区三大片区下辖的各省级一体化公司为主要载体全面落实一体化经营,各区域一体化公司聚焦本地市场,整合及优化直销及工程渠道营销网络,通过属地经营、渠道持续下沉,加强所属区域市场覆盖率与渗透率,不断消除空白市场与薄弱市场,进而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利用依托于防水主业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的协同性,发展建筑涂料、砂浆粉料、保温节能等业务,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建筑建材系统解决方案;零售渠道形成以民用建材市场为核心的营销网络,通过建立家装公司、建材超市、建材市场、社区服务站经销商及电商多位一体的复合营销网络服务于普通大众消费者家庭装修市场。
6、产品品类优势。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建筑防水材料、建筑装饰涂料、特种砂浆、建筑粉料、建筑节能材料、非织造布、特种薄膜等,产品体系日趋完善。其中,建筑防水材料共有200余细分品种,2000多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公司也在持续加强科研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扩大产品品类,所生产的防水材料基本覆盖了国内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的多数重要品种,是国内建筑防水材料行业生产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品种较为齐全的
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车间试产成功,标志着公司特种薄膜业务板块向光伏材料领域的正式延伸;公司收购湖北兴发凌志新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向以有机硅密封胶为代表的细分产品领域进行横向拓展及纵向延伸,拓宽了公司产品矩阵。公司产品在建筑建材领域的应用范围广泛,能够满足不同地域、不同形式、不同部位的建筑服务需求,这为公司承揽各类建筑建材业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依托产品品类优势,公司不断升级建筑服务体系,提供建筑建材系统集成服务,覆盖工程从规则、设计、选材、供材、施工到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7、应用技术及系统服务优势。公司应用技术研究中心作为行业内首家应用技术研究机构,依托公司雄厚的科研人才和资源,面向建筑市场需求,重点研究应用技术,积极探索工程应用技术领域的创新驱动,研制并推出“EDEE宜顶工业化装配式屋面系统”、“SAFABLE赛堡地下工程防水防护系统”、“虹护砼PCG改性树酯耐腐蚀防水层系统”、“白熊涂卷复合防水系统”、“壁护(BH)”防水系统、“COMESIM室内防水防潮系统”、“雨虹桃花源防排蓄水系统”等,以更完备的系统解决方案为公司的产品及服务持续赋能,打造成为行业卓越的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此外,公司于行业内首创集施工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培训专业化、施工安全化为一体的“标准化施工管理体系”,涵盖流程、工法、图集、工具、施工管理等各个方面,并通过岗前培训、施工安排部署、样板示范、标准化施工装备、现场管理、安全为先、工程实时追踪形成了标准化全链条服务,使公司在施工服务领域始终保持优势地位。同时,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自主研发Hotter-Man智能型自动摊铺卷材机车及自主知识产权的200米超长卷材施工车等机械化施工装备,系统解决日益增长的防水系统施工装备及部品需求,机械化施工的推行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大幅提升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公司亦积极投身参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合作模式之中,探索行之有效的建筑防水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创办培训学校、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举办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培养施工专业人才、不断提升生产和施工队伍作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度公司业务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13,835,246.24元,受下游需求疲软影
响,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26%,但民建集团通过持续提升消费者品牌认知、深耕经销渠道网络、加强会员运营、丰富产品矩阵、完善服务体系,报告期实现了逆势增长,完成营业收入60.78亿元,同比增长58%。
(2)营业成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成本23,171,493,352.7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45%。主要系报告期沥青等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导致营业成本有所上升。
(3)费用: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2,657,678,372.4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84%,主要系职工薪酬、广宣费和咨询费等增加所致;管理费用1,794,863,621.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14%,主要系职工薪酬、咨询费等增加所致;研发费用556,315,937.1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54%,无重大变化; 财务费用245,230,820.3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7%,无重大变化。
(4)现金流: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4,012,763.9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4.11%,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9,280,402.4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9.53%,主要原因系上期公司收到定向增发资金所致。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1,213,835,246.24 | 100% | 31,934,201,004.74 | 100% | -2.26% |
分行业 | |||||
防水材料销售 | 23,981,409,986.69 | 76.83% | 25,487,428,733.30 | 79.81% | -5.91% |
防水工程施工 | 4,402,742,952.41 | 14.11% | 4,027,953,998.13 | 12.61% | 9.30% |
其他收入 | 1,970,762,210.92 | 6.31% | 1,395,618,006.92 | 4.37% | 41.21% |
材料销售 | 858,920,096.22 | 2.75% | 1,023,200,266.39 | 3.20% | -16.06% |
分产品 | |||||
防水卷材 | 12,476,873,122.13 | 39.97% | 15,667,009,345.97 | 49.06% | -20.36% |
防水涂料 | 11,504,536,864.56 | 36.86% | 9,820,419,387.33 | 30.75% | 17.15% |
防水施工 | 4,402,742,952.41 | 14.11% | 4,027,953,998.13 | 12.61% | 9.30% |
其他收入 | 1,970,762,210.9 | 6.31% | 1,395,618,006.9 | 4.37% | 41.21% |
2 | 2 | ||||
材料销售 | 858,920,096.22 | 2.75% | 1,023,200,266.39 | 3.20% | -16.06% |
分地区 | |||||
中国境内 | 30,747,830,216.05 | 98.51% | 31,575,776,776.58 | 98.88% | -2.62% |
香港及澳门 | 9,784,828.86 | 0.03% | 2,240,919.72 | 0.01% | 336.64% |
其他国家或地区 | 456,220,201.33 | 1.46% | 356,183,308.44 | 1.12% | 28.09% |
分销售模式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防水材料销售 | 23,981,409,986.69 | 17,371,924,111.40 | 27.56% | -5.91% | 0.59% | -4.68% |
防水工程施工 | 4,402,742,952.41 | 3,367,126,141.11 | 23.52% | 9.30% | 16.71% | -4.85% |
分产品 | ||||||
防水卷材 | 12,476,873,122.13 | 9,322,539,406.94 | 25.28% | -20.36% | -13.70% | -5.77% |
防水涂料 | 11,504,536,864.56 | 8,049,384,704.46 | 30.03% | 17.15% | 24.44% | -4.10% |
防水施工 | 4,402,742,952.41 | 3,367,126,141.11 | 23.52% | 9.30% | 16.71% | -4.85% |
分地区 | ||||||
中国境内 | 30,747,830,216.05 | 22,820,943,795.79 | 25.78% | -2.62% | 4.06% | -4.77%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销售量 | 平米 | 1,942,176,132.34 | 1,525,921,194.46 | 27.28% |
生产量 | 平米 | 1,968,203,662.77 | 1,533,267,697.74 | 28.37% | |
库存量 | 平米 | 44,383,764.53 | 18,356,234.10 | 141.79%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防水材料销售 | 直接材料 | 15,504,002,904.64 | 89.25% | 15,355,412,255.38 | 88.91% | 0.97% |
防水材料销售 | 直接人工 | 288,286,465.00 | 1.66% | 307,185,613.68 | 1.78% | -6.15% |
防水材料销售 | 燃料动力 | 182,064,207.49 | 1.05% | 182,918,613.24 | 1.06% | -0.47% |
防水材料销售 | 制造费用 | 503,592,925.68 | 2.90% | 544,933,576.89 | 3.16% | -7.59% |
防水材料销售 | 运费 | 893,977,608.59 | 5.15% | 879,653,006.22 | 5.09% | 1.63% |
防水工程施工 | 材料成本 | 898,820,737.47 | 26.69% | 770,237,950.40 | 26.70% | 16.69% |
防水工程施工 | 人工成本 | 2,000,665,308.81 | 59.42% | 1,714,455,711.40 | 59.43% | 16.69% |
防水工程施工 | 机械费费用 | 286,758,704.78 | 8.52% | 245,735,804.51 | 8.52% | 16.69% |
防水工程施工 | 间接费用 | 136,567,587.10 | 4.06% | 117,030,609.10 | 4.06% | 16.69% |
防水工程施工 | 运费 | 44,313,802.94 | 1.32% | 37,534,759.10 | 1.30% | 18.06% |
其他收入 | 材料成本 | 1,369,182,340.32 | 81.52% | 931,935,951.90 | 81.81% | 46.92% |
其他收入 | 人工成本 | 133,669,877.35 | 7.96% | 90,982,596.49 | 7.99% | 46.92% |
其他收入 | 间接费用 | 121,326,121.97 | 7.22% | 82,580,801.43 | 7.25% | 46.92% |
其他收入 | 运费 | 55,469,016.78 | 3.30% | 33,642,692.87 | 2.95% | 64.88% |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 22,418,697,608.92 | 21,294,239,942.61 | 5.28%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卷材销售 | 直接材料 | 8,287,222,734.45 | 88.89% | 9,561,724,845.89 | 88.52% | -13.33% |
卷材销售 | 直接人工 | 155,912,972.69 | 1.67% | 187,684,707.49 | 1.74% | -16.93% |
卷材销售 | 燃料动力 | 130,857,265.86 | 1.40% | 143,285,214.15 | 1.33% | -8.67% |
卷材销售 | 制造费用 | 283,434,282.38 | 3.04% | 368,447,693.54 | 3.41% | -23.07% |
卷材销售 | 运费 | 465,112,151.56 | 4.99% | 540,718,799.60 | 5.01% | -13.98% |
涂料销售 | 直接材料 | 7,216,780,170.19 | 89.66% | 5,793,687,409.50 | 89.57% | 24.56% |
涂料销售 | 直接人工 | 132,373,492.31 | 1.64% | 119,500,906.19 | 1.85% | 10.77% |
涂料销售 | 燃料动力 | 51,206,941.63 | 0.64% | 39,633,399.08 | 0.61% | 29.20% |
涂料销售 | 制造费用 | 220,158,643.30 | 2.74% | 176,485,883.35 | 2.73% | 24.75% |
涂料销售 | 运费 | 428,865,457.03 | 5.33% | 338,934,206.62 | 5.24% | 26.53% |
防水工程施工 | 材料成本 | 898,820,737.47 | 26.69% | 770,237,950.40 | 26.70% | 16.69% |
防水工程施工 | 人工成本 | 2,000,665,308.81 | 59.42% | 1,714,455,711.40 | 59.43% | 16.69% |
防水工程施工 | 机械费费用 | 286,758,704.78 | 8.52% | 245,735,804.51 | 8.52% | 16.69% |
防水工程施工 | 间接费用 | 136,567,587.10 | 4.06% | 117,030,609.10 | 4.06% | 16.69% |
防水工程施工 | 运费 | 44,313,802.94 | 1.32% | 37,534,759.10 | 1.30% | 18.06% |
其他收入 | 材料成本 | 1,369,182,340.32 | 81.52% | 931,935,951.90 | 81.81% | 46.92% |
其他收入 | 人工成本 | 133,669,877.35 | 7.96% | 90,982,596.49 | 7.99% | 46.92% |
其他收入 | 间接费用 | 121,326,121.97 | 7.22% | 82,580,801.43 | 7.25% | 46.92% |
其他收入 | 运费 | 55,469,016.78 | 3.30% | 33,642,692.87 | 2.95% | 64.88%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年新设子公司:虹跃云公司、管业科技公司、郴州建材公司、武汉公司、扬州新型材料公司、虹嘉公司、福建建材公司、徐州虹途公司、南宁防水材料公司、福州公司、天津公司、沧州公司、湖北建材公司、耕读之家公司、徐州新材料公司、海安海润公司。本年注销或处置子公司:唐山炀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东方雨虹修缮工程有限公司。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691,072,150.6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6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710,132,520.16 | 2.28% |
2 | 客户二 | 638,514,411.60 | 2.05% |
3 | 客户三 | 539,282,018.90 | 1.73% |
4 | 客户四 | 435,730,334.74 | 1.40% |
5 | 客户五 | 367,412,865.28 | 1.18% |
合计 | -- | 2,691,072,150.69 | 8.6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018,795,289.75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9.6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1,114,726,017.16 | 5.45% |
2 | 供应商二 | 836,252,265.35 | 4.09% |
3 | 供应商三 | 815,049,504.62 | 3.99% |
4 | 供应商四 | 636,538,318.63 | 3.11% |
5 | 供应商五 | 616,229,183.98 | 3.02% |
合计 | -- | 4,018,795,289.75 | 19.66%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657,678,372.46 | 2,217,737,772.40 | 19.84% | 主要是职工薪酬、广宣费和咨询费等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1,794,863,621.04 | 1,644,554,796.11 | 9.14% | 主要是职工薪酬、咨询费等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245,230,820.30 | 231,844,146.98 | 5.77% | 无重大变化 |
研发费用 | 556,315,937.11 | 559,308,937.59 | -0.54% | 无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 |
的影响 | ||||
建筑围护结构用自粘聚合物沥青隔汽膜材料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本项目通过对“建筑围护结构用自粘聚合物沥青隔汽膜材料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中包括结构和组成设计、工业化生产工艺和工程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出满足建筑围护结构用隔汽产品,其中包括产品一(高延伸自粘聚合物沥青隔汽膜)、产品二(高强自粘聚合物沥青隔汽膜);通过工业化关键工序工艺条件和设备的研究,实现规模化生产;通过产品工程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形成自粘聚合物沥青隔汽膜材料系统施工方法、产品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达到产品规模化推广和工程应用,实现产业化,满足市场需求。 | 项目已完成并获得国际先进水平鉴定。 | 本项目突破现有改性技术和成型工艺壁垒,开发出符合建筑围护结构用隔汽产品,其中包括产品一(高延伸自粘聚合物沥青隔汽膜)、产品二(高强自粘聚合物沥青隔汽膜),实现年产1000万㎡产能以上的规模化生产,产品质量稳定,制备过程低碳环保。通过工程应用研究,形成多种围护系统及施工技术规程并进行工程示范应用。 | 随着国内双碳政策及建筑节能相关政策的实施与落地,本项目产品可以满足建筑工程对“建筑围护”材料的系统化需求,充分保障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功能和耐久性,助力我国节能建筑、低能耗建筑技术发展。 |
压铺式节能保温防水集成屋面系统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 | 本项目通过低碳装配式屋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包括:系统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研究及应用,系统关键应用性能评价,开发出一种混凝土基层低碳装配式屋面系统以及施工工艺,提出关键应用性能的评价方法,通过工程应用,形成施工技术规程。该装配式屋面系统具有较高的防水、排水、保温和抗风压的能力,有较高的可靠性和耐久性,有较高施工和维修效率等特点。 | 项目已完成并获得国内领先水平鉴定。 | 开发一种适用于混凝土屋面的低碳装配式屋面系统,并形成施工技术规程: (1)开发一种适用于混凝土屋面的低碳装配式屋面系统; (2)开发一种装配式施工技术,并形成施工技术规程; (3)与传统屋面施工相比,单位面积实现能耗降低50%,施工效率提升10%,工期缩短10天。 | 本项目开发的混凝土低碳装配式屋面系统能够实现整体装配化施工,低碳节能。随着“双碳”政策的落地,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制定建筑物迈向更低碳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政策,屋面系统工程也势必向更低碳、更安全耐久、更容易施工和维修等方向发展。该混凝土基层低碳装配式屋面系统的开发,符合国家政策和国际屋面系统发展趋势,也符合社会对防水行业的期许。通过对该装配式屋面系统的推广,能够促进行业屋面系统质量整体提升,推动防水行业对屋面系统装配化施工的研究进展,引领屋面系统向装配化和低碳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该系统施工效率高,施工质量稳定,系统结构安全耐久,维修便 |
捷,在整个系统生命周期内降低了成本,能给企业和业主同时带来经济效益。 | ||||
符合德国蓝天使认证的超高环保内墙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 本项目在“德爱威低释放涂料技术平台”基础上,按照蓝天使认证的要求,与优质的上游企业联合开发专属的符合蓝天使认证要求的核心原材料,通过对配方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究,开发出一款符合德国蓝天使认证的超高环保内墙涂料,产品不含防腐剂、溶剂、增塑剂和有害挥发物,且物理性能优异,符合国标面漆优等品技术要求。通过此项目的研发,并实现产品规模化生产,使公司产品能引领涂料行业超高环保涂料市场发展。 | 项目已完成并进入市场推广,获得德国蓝天使环保认证。 | 本项目开发的产品,满足GB/T 9756-2018《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中面漆优等品技术要求,GB 185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规定的有害物质都未检出,通过德国蓝天使环保认证;定制生产工艺,并实现生产规模化。 | 德国蓝天使认证是世界公认最为严格的环保认证,其权威性在世界范围广泛认可。同时,2021年3月正式发布的《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强调了绿色环保涂料发展的方向。本项目研究的德国蓝天使认证的超高环保产品,可使公司抢占“环保先机”,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公司在行业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
德爱威低释放涂料 | 本项目在“德爱威低释放涂料技术平台”基础上,优选符合认证要求的超高环保原材料,以及配方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究,开发出多个系列的低释放涂料产品。所开发的低释放涂料产品,做到高环保性的同时,具有优异的综合性能,为消费者提供环保和高性能的涂料产品,极大地满足消费者对功能化与环保涂料的需求,更符合水性涂料无溶剂化和环保无公害化的发展方向。 | 项目已完成并获得国际领先水平鉴定。 | 开发出具有抗病毒性能(童年小象系列产品)、耐污渍性能(荷叶漆、轻呼吸系列产品)、抗菌防霉性能(星粹系列产品)等产品,且产品符合在涂刷24h后,可满足GB 50325-2020标准中I类民用建筑产品环保要求,满足法国VOC标签A+等级和GB 185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环保与性能要求。 | 2021年3月正式发布的《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强调绿色环保涂料发展方向。在政策驱动和消费者环保理念不断深入的影响下,市场对环保型内墙涂料需求不断提升。低释放涂料系列产品可有效提升德爱威内墙净味乳胶漆的产品品质,为今后内墙乳胶漆的发展起到引领作用。 |
背水面防潮防霉涂料及其应用研究 | 针对建筑物背水面易渗漏和滋生霉菌等问题,开发出一款由水性环氧树脂及固化剂为基础组成,辅助以精制填料和多种环保功能助剂制备的高档型背水面特种防水涂料。本项目通过特殊增韧配方设计实现产品具有超强粘结力及一定柔韧性,兼具净味环保等特点,符合 | 项目已完成示范工程应用。 | 本项目将突破“原材料组成设计与配方关键技术”、“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和“工程应用关键技术”,开发出一款高档型背水面特种环氧防水涂料,使产品实现“刚柔并存”的复合性能,且满足净味环保的绿色产品标准,建成年产3000吨的环保型背水面防潮 | 本项目开发的背水面防潮防霉涂料产品,可以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抢占高性能产品品类制高点,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将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公司作为建筑防水行业的龙头企业,承担推进国家“双碳”工作的社会责任,通过对建筑物背水面防潮防霉领 |
绿色低碳政策要求;同时,通过工业化关键工序工艺条件和设备的研究,实现规模化生产;并通过产品工程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形成一套具有高耐久性的复合防水施工工艺和整套的产品标准以及施工工程技术规范,达到产品规模化推广和工程应用,实现产业化,满足市场需求。 | 防霉涂料生产线。形成整套生产工艺规程和产品规模化生产。完成一套高耐久性的复合防水施工工艺的开发和整套产品标准以及施工工程技术规范,进行示范工程应用。 | 域的深入研究,为建筑存量市场的翻新和维修服务做好产品供应,解决防潮防霉难题,践行可持续发展路径。 | ||
零氨净味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研究 | 本项目基于市场绿色建材和人居环保的健康发展要求,研究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中,开发出可满足绿色环保、健康人居的防水涂料产品。该产品由绿色聚合物乳液为主要液料,低碳水泥为主要粉料组成,配方中复合特殊的功能助剂,优异的粉料适配表现,实现产品在施工使用过程中,无味绿色的应用场景,增加空间使用人员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工厂具有高自动化程度的生产设备和产品生产线,实现材料加工包装全过程的低碳环保优势。所开发的产品将实现绿色环保、防水抗渗、施工便捷等的性能特点。 | 项目已完成示范工程应用。 | 本项目将突破零氨、低VOC释放体系聚合物乳液在水泥基防水涂料中的技术研究难题,开发出符合绿色环保,低碳发展要求的一系列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产品。通过特殊助剂和配方设计,可使该类产品具有优异的施工体验、防水功能和基层粘结强度等特点,适用于室内卫生间、厨房等部位。通过示范工程应用,开发更好的施工应用技术,形成系统化施工规程,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 当前,建筑建材行业已逐步走在绿色环保的发展前沿。公司作为建筑建材行业具有影响力的企业,不断突破现有技术,引领行业发展,秉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本项目开发的零氨、低VOC释放体系聚合物乳液水泥防水涂料产品,将引领行业内绿色低碳防水涂料的发展和应用,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打造新型防水涂料产品。该类材料应用于室内环境,具有无味环保、防水功能优异、施工便捷等特点,性能多面生长,满足室内装饰装修的健康发展要求。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505 | 489 | 3.27%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4.01% | 3.59% | 0.4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315 | 323 | -2.48% |
硕士 | 154 | 141 | 9.22% |
博士 | 36 | 25 | 44.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207 | 192 | 7.81% |
30~40岁 | 242 | 242 | 0.00% |
40岁以上 | 56 | 55 | 1.82%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56,315,937.11 | 559,308,937.59 | -0.5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8% | 1.75% | 0.0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865,456,463.45 | 37,086,187,179.07 | -5.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211,443,699.49 | 32,971,511,853.90 | 3.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012,763.96 | 4,114,675,325.17 | -84.1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66,800,677.83 | 2,380,840,858.38 | -0.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95,446,591.35 | 8,031,505,801.21 | -11.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28,645,913.52 | -5,650,664,942.83 | 16.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70,536,681.64 | 16,692,738,343.48 | -41.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99,817,084.05 | 5,893,529,013.22 | 83.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9,280,402.41 | 10,799,209,330.26 | -109.5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17,810,225.40 | 9,286,668,490.46 | -155.1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现金流: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4,012,763.9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4.11%,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9,280,402.4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9.53%,主要原因系上期公司收到定向增发资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0,539,216,758.55 | 20.85% | 16,446,312,489.03 | 33.07% | -12.22%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应收账款 | 10,878,566,767.30 | 21.52% | 8,763,963,165.22 | 17.62% | 3.90%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 | 3,039,361,835.80 | 6.01% | 2,702,376,203.00 | 5.43% | 0.58%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存货 | 1,574,778,289.08 | 3.11% | 1,420,549,742.15 | 2.86% | 0.25%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 | 199,982,208.47 | 0.40% | 186,649,408.85 | 0.38% | 0.02%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8,563,291,329.36 | 16.94% | 5,609,589,822.50 | 11.28% | 5.66% | 主要是本期新增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2,049,330,481.21 | 4.05% | 2,093,952,434.15 | 4.21% | -0.16%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使用权资产 | 169,202,828.43 | 0.33% | 212,355,669.03 | 0.43% | -0.10%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短期借款 | 6,254,330,925.83 | 12.37% | 6,127,832,938.06 | 12.32% | 0.05%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 | 3,323,551,390.16 | 6.57% | 3,223,515,117.36 | 6.48% | 0.09%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长期借款 | 543,920,486.11 | 1.08% | 1,103,746,152.78 | 2.22% | -1.14%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租赁负债 | 150,551,421.42 | 0.30% | 184,437,112.58 | 0.37% | -0.07%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 | 105,020,961.43 | 502,067,770.00 | 607,088,731.43 |
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19,727,363.78 | -5,545,596.76 | 20,000,000.00 | 149,000,000.00 | 285,181,767.02 | |||
金融资产小计 | 524,748,325.21 | 0.00 | -5,545,596.76 | 0.00 | 522,067,770.00 | 0.00 | 149,000,000.00 | 892,270,498.4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2,957,032.81 | -6,868,836.98 | 13,500,000.00 | 62,588,195.83 | ||||
上述合计 | 607,705,358.02 | -6,868,836.98 | -5,545,596.76 | 0.00 | 522,067,770.00 | 13,500,000.00 | 149,000,000.00 | 954,858,694.28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98,709,221.28 | 保证金及诉讼冻结款项 |
应收账款 | 382,677,049.42 | 银行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314,256,400.00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 计 | 1,495,642,670.70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017,183,801.82 | 601,673,506.89 | 69.06%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非金属建材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佛山建投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防水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销售 | 新设 | 7,350,000.00 | 49.00% | 自有资金 | 佛山建发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长期 | 建筑材料、塑料制品、机械租赁/销售 | 完成 | 74,997.22 | 74,997.22 | 否 | ||
晶澳雨虹新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 | 新设 | 1,505,362.32 | 35.00% | 自有资金 | 晶澳太阳能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长期 | 供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 完成 | 275.47 | 275.47 | 否 | ||
大连德泰 | 新材料技 | 新设 | 980,000. | 49.00% | 自有资金 | 大连德泰 | 长期 | 建筑材 | 完成 | -54,8 | -54,8 | 否 |
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术研发、防水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服务、咨询、货物进出口 | 00 | 控股有限公司 | 料、防腐材料、防水材料 | 45.83 | 45.83 | ||||||||
海南发控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销售、装饰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 新设 | 980,000.00 | 49.00% | 自有资金 | 海南海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长期 |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技术推广 | 完成 | -79,123.30 | -79,123.30 | 否 | ||
湘西虹工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知识产权服务、策划、服务、咨询、视频制作 | 新设 | 196,000.00 | 49.00% | 自有资金 | 北京昌盛华泰投资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长期 | 咨询、服务、策划 | 完成 | 1,132,488.04 | 1,132,488.04 | 否 | ||
眉山东方雨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服务、咨询 | 新设 | 490,000.00 | 49.00% | 自有资金 | 眉山环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长期 |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 完成 | 11,724.57 | 11,724.57 | 否 | ||
肇庆虹汇科技 | 技术服务、 | 新设 | 525,000.00 | 35.00% | 自有资金 | 信阳市汇通实 | 长期 | 建筑材料、 | 完成 | -141,192. | -141,192. | 否 |
有限公司 | 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隔热隔音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销售 | 业有限公司 | 装饰材料、隔音隔热材料 | 33 | 33 | |||||||||
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 | 贸易、防水材料销售、投资、咨询、培训 | 增资 | 287,4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防水材料 | 完成 | 7,658,326.24 | 7,658,326.24 | 否 | ||
东方雨虹砂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施工承包、工程设计、货物技术进出口、服务、咨询、五金交电、非金 | 增资 | 8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非金属矿石、矿产品、机械设备 | 完成 | -34,617,362.31 | -34,617,362.31 | 否 |
属矿石、矿产品 | ||||||||||||||
贵州东方雨虹建材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咨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 增资 | 6,897,449.10 | 85.00% | 自有资金 | 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长期 | 建筑材料、防腐材料 | 完成 | -414,142.75 | -414,142.75 | 否 | ||
东方雨虹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智能装备研发销售、工程系统构配件研发销售 | 新设 | 54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智能装备、工程系统构配件 | 完成 | -1,826,192.91 | -1,826,192.91 | 否 | ||
雄安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研发、推广、销售、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服务 | 新设 | 36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建筑材料、工程施工服务 | 完成 | -485,317.33 | -485,317.33 | 否 | ||
海南聚匠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 | 增资 | 24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技术交流、技术咨询 | 完成 | 1,131,217.91 | 1,131,217.91 | 否 |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
武汉东方雨虹科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与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技术交流、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 新设 | 225,000,000.00 | 90.00% | 自有资金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长期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防腐材料、保温材料、 | 完成 | 961,207.67 | 961,207.67 | 否 | ||
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与销售、技术交流、技术服务 | 增资 | 139,199,990.4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专用化学产品 | 完成 | -24,942,942.78 | -24,942,942.78 | 否 | ||
南宁东方雨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 | 新设 | 50,1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建筑防水卷材、保温材料、水泥制 | 完成 | -324,104.88 | -324,104.88 | 否 |
销售与制造、保温材料销售与制造、水泥制品制造与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与制造 | 品、隔热隔音材料 | |||||||||||||
广西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与制造、涂料销售与制造、保温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 | 新设 | 5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建筑防水卷材、涂料、保温材料、塑料制品售、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制造 | 完成 | 4,257,559.13 | 4,257,559.13 | 否 | ||
虹嘉工业涂料有限公司 | 涂料制造与销售、包装材料 | 新设 | 5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涂料、机械设备、包装 | 完成 | -2,513,027.63 | -2,513,027.63 | 否 |
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交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材料 | |||||||||||||
郴州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与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设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研发与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水泥制品制造与销售 | 新设 | 35,01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水泥制品、隔热隔音材料 | 完成 | 337,617.51 | 337,617.51 | 否 | ||
福州东方雨虹建筑 | 建筑材料销售、 | 新设 | 27,000,000.00 | 90.00% | 自有资金 | 福州市产业投资集 | 长期 | 建筑材料、建筑 | 完成 | -103,166.16 | -103,166.16 | 否 |
材料有限公司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涂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团有限公司 | 防水卷材产品、新型建筑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生物基材料、 | |||||||||||
湖北雨虹兴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 收购 | 28,800,000.00 | 60.00% | 自有资金 |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成都凌志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长期 | 专用化学产品、建筑材料、合成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 | 完成 | 0.00 | 0.00 | 否 | ||
东方雨虹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合成材料制造、气体、 | 新设 | 10,3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合成材料、气体、液体 | 完成 | 0.00 | 0.00 | 否 |
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与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与销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
分离及纯净设备、普通阀门和旋塞、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 | ||||||||||||||
扬州东方雨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隔热隔音材料制造、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机械设备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新设 | 6,63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防水卷材产品、隔热隔音材料、保温材料、防腐材料、机械设备 | 完成 | -151,145.47 | -151,145.47 | 否 | ||
金丝楠膜(上海)科技 | 销售建筑材料、防腐 | 新设 | 3,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建筑材料、防腐材 | 完成 | -5,205,602.19 | -5,205,602.19 | 否 |
有限公司 | 材料、橡胶制品、纸制品、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料、橡胶制品、纸制 | ||||||||||||
虹昇(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光伏设备及元器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 新设 | 2,73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承包 | 完成 | -921,817.98 | -921,817.98 | 否 | ||
贵州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涂料销售、水泥销售、咨询 | 新设 | 1,5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保温材料、涂料、水泥 | 完成 | -5,317,560.01 | -5,317,560.01 | 否 | ||
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销售防腐材料销售防腐材料 | 新设 | 45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防腐材料、涂料 | 完成 | -1,723,845.13 | -1,723,845.13 | 否 |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
合计 | -- | -- | 1,017,183,801.82 | -- | -- | -- | -- | -- | -- | -63,255,975.23 | -63,255,975.23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 | 非公开发行 | 800,000 | 96,283.56 | 538,214.89 | 0 | 0 | 0.00% | 3,840.99 | 募集项目 | 0 |
合计 | -- | 800,000 | 96,283.56 | 538,214.89 | 0 | 0 | 0.00% | 3,840.99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6,283.5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38,214.89万元,募投资金置换前期投入89,512.12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257,253.8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38,214.8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57,253.8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840.9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648.4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840.99万 |
元,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1,497.13万元,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310.29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高分子防水卷材建设项目 | 否 | 6,567.57 | 6,567.57 | 346.17 | 6,143.3 | 93.54% | 2021年12月31日 | 2,562.28 | 是 | 否 |
年产2,7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5万吨沥青涂料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 否 | 9,028.92 | 9,028.92 | 932.69 | 4,008.17 | 44.39% | 2021年12月31日 | 3,534.38 | 是 | 否 |
年产2万吨新型节能保温密封材料项目 | 否 | 16,307.56 | 16,307.56 | 793.23 | 10,165.81 | 62.34% | 2022年07月01日 | 574.48 | 是 | 否 |
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花都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16,521.61 | 116,521.61 | 12,586.92 | 44,346.03 | 38.06% | 2023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 否 | 30,815.87 | 30,815.87 | 7,128.79 | 28,931.21 | 93.88% | 2021年12月31日 | 1,784.23 | 是 | 否 |
项目 | ||||||||||
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 | 否 | 32,449.89 | 32,449.89 | 4,555.91 | 10,265.7 | 31.64%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45,686.33 | 45,686.33 | 11,148.21 | 23,369.01 | 51.15% | 2023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27,066.52 | 27,066.52 | 934.78 | 5,809.93 | 21.47% | 2022年07月0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4,619.98 | 14,619.98 | 1,761.87 | 12,619.99 | 86.32% | 2022年03月31日 | 1,341.02 | 是 | 否 |
年产13.5万吨功能薄膜项目 | 否 | 104,317.09 | 104,317.09 | 21,511.29 | 46,323.18 | 44.41% | 2022年07月01日 | 1,979.58 | 是 | 否 |
东方雨虹新材料装备研发总部基地项目 | 否 | 28,342.42 | 28,342.42 | 6,242.98 | 24,597.13 | 86.79% | 2021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年产15万吨非织造布项目 | 否 | 128,276.24 | 128,276.24 | 28,340.72 | 82,635.43 | 64.42% | 2022年12月31日 | 3,056.23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40,000 | 240,000 | 0 | 239,000 | 99.58%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800,000 | 800,000 | 96,283.56 | 538,214.89 | -- | -- | 14,832.2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0 | 0 | 0 | 0 | 0 | 0.00% | 0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补充流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 | 0 | 0 | 0 | -- | -- | 0 | -- | -- |
合计 | -- | 800,000 | 800,000 | 96,283.56 | 538,214.89 | -- | -- | 14,832.2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1、年产2,7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5万吨沥青涂料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该募投项目已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实现预计效益,但因工程竣工结算耗时延长导致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延迟支付,同时公司从材料采购、工艺改进、技术升级、部分设备自主开发从而实现设备升级等方面实现降本增效,因此该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未能使用完毕。 2、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该募投项目系公司结合2020年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近几年,外部宏观及市场环境较该项目确定时发生诸多变化,公司业务战略也随之调整,产能布局持续优化,同时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战略规划、业务政策以及防水建筑材料及砂浆的经济运输半径、物流成本、库存规模、人员储备等因素,现有及已陆续拓展的产能布局能够覆盖目前华东地区市场需求,因此,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秉承公司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同时结合地区市场发展情况、公司未来的产能布局规划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南通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即终止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年产13.5万吨功能薄膜项目:该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7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实现预计效益。但因工程竣工结算耗时延长导致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延迟支付,同时公司从材料采购、工艺改进、技术升级、部分设备自主开发从而实现设备升级等方面实现降本增效,因此该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未能使用完毕。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不适用 |
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 | 子公司 | 防水防腐材料,保 | 160,000,000.00 | 7,910,934,784.64 | 1,705,065,611.32 | 5,888,475,002.87 | 229,071,366.52 | 201,486,426.09 |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温材料开发制造销售施工 | |||||||
东方雨虹民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销售建筑材料 | 400,000,000.00 | 2,371,548,712.30 | 690,735,755.57 | 6,078,343,470.16 | 156,556,770.25 | 135,710,011.42 |
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防水材料的生产销售 | 100,020,000.00 | 2,685,169,623.91 | 1,721,005,556.61 | 1,439,635,774.38 | 135,820,222.88 | 119,232,047.87 |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防水施工 | 300,000,000.00 | 1,726,415,676.87 | 645,905,527.51 | 1,712,789,643.40 | 47,643,122.12 | 57,936,848.87 |
天鼎丰控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深加工、销售及服务 | 500,000,000.00 | 3,193,930,442.82 | 957,777,617.88 | 2,864,489,189.49 | 49,695,843.34 | 34,678,524.2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天津虹跃云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东方雨虹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郴州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武汉东方雨虹科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扬州东方雨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虹嘉工业涂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虹途控股(徐州)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南宁东方雨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天津东方雨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沧州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湖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北京耕读之家投资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徐州东方雨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海安海润置业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唐山炀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合肥东方雨虹修缮工程有限公司 | 注销 | 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雨虹民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天鼎丰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201486426.09元、 57936848.87元、 135710011.42元、119232047.87元、34678524.23元。报告期内取得子公司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1、报告期行业基本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超预期因素等多重风险挑战,国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经济保持增长,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报告期,行业下游需求疲软,且以沥青为代表的部分大宗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的双重压力下,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业收入和利润的提升,但同时,随着《通用规范》落地、房地产政策趋暖、基础设施投资拉动及城市更新政策不断落实,防水行业未来也将迎来诸多机遇。
2、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1)行业技术标准提升,带动行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了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工程防水类别、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和工程防水等级,要求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满足耐久性要求,防水材料的耐久性应与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相适应,并围绕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从材料工程要求、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等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此外,山东、北京等地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陆续制定了《山东省建筑防水工程技术导则》、《住宅工程防水施工和渗漏防治指南》等地方标准。依托于行业技术标准的提升,建筑建材行业或将迎来提质增量的新发展阶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所列条目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大类,第一批共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22项,其中,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被列为禁止使用。水泥砂浆容易开裂,最终导致瓷砖脱落,该项工艺被禁止使用是防范化解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及建筑居住品质的关键之一。未来,以新材料、新工艺为导向的绿色环保建筑建材产品将迎来发展机遇。公司致力于引领行业发展,一方面推动研发超柔大板瓷砖胶、无尘瓷砖胶等多种绿色环保产品,其中无
尘瓷砖胶在解决瓷砖空鼓问题的同时,从根源上降低粉尘污染,号召创建“无尘”施工环境,持续关注工人施工环境和健康;另一方面率先推行标准化施工工艺,引导瓷砖薄贴法施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已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要求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原则,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该项规范将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公司旗下卧牛山节能板块集保温材料生产、系统解决方案、建筑能源管理、保温及装饰施工、产品研发能力于一身,全力打造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的企业定位。虹昇新能源板块整合公司光伏相关业务及光伏行业产业链相关产品,致力于成为持久安全的新能源系统营造商,业务领域包括光伏工程EPC+F及运维服务、风力发电、储能系统、光储充一体化服务及综合能源配套服务,持续为实现“碳中和”贡献力量。
(2)增强行业质量竞争力,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此外,《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还要求,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倡导选用绿色建材。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实施缺陷建材响应处理和质量追溯。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2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针对119种产品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其中“建筑防水卷材”列属抽查计划第三大类第一小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均被纳入监管范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行,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等进行的检测。
一系列监管政策出台体现了国家对建筑材料质量、系统服务质量的严格要求,以及对整治建筑渗漏问题、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的决心,能够带动建筑建材行业不断转型升级,通过创新赋能、产品更新迭代、系统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以满足绿色建材及低碳环保的要求,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推动行业产品升级、工程品质升级以及行业质量升级,最终让老百姓满意、消费者受益。随着国家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督力度不断加强,产品标准不断提升,产品体系不断完善,企业作为质量提升推广的主体,建筑建材行业竞争格局将由“量”逐步转向“质”。公司经过20余年的发展,自成立以来始终承诺不生产一平米假冒非标产品,做到“同质价最优,同价质最优”,同时践行“质量为先”的发展理念,定期组织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以维度丰富、形式多样的内容深化产品服务质量理念、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定期组织实施“飞行检查”等主题活动,对项目进行全过程案例质量管控。公司将持续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凭借高质量的产品、高品质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和方向,打开高质量发展新空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包括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环境基础设施、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等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建材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推广,重点任务包括转换用能结构、加快技术创新、推进绿色制造等内容。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国家和地方对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的重视,倒逼建筑建材企业采取加大环保设施投入、提高研发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环保装备水平、改进生产工艺、降低产品能耗等措施。未来我国建筑建材行业将更加规范,实现从粗放建造向绿色集约建造的转型,高能低效的“散乱污”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受挤压,落后产品和产能将被逐步淘汰,过度竞争、无序竞争的情况将逐渐减少,行业将向绿色、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公司以产业政策及市场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深化并持续推进能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始终践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和谐统一,围绕“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施工、绿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持续开展绿色环保、节能减排行动,以期成为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行业内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动力的意识在不断增强,通过技术交流、工艺改进、生产管理水平提升、推行精益生产和精细化管理、探索经营方式及商业模式转变等创新驱动,建筑材料的品种不断丰富,品质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也已由房屋建筑领域为主扩大到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道桥、地铁及城市轨道、机场和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建筑建设等领域,以及近年来国家提出的以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等为内容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城市更新以及“双碳”背景下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相关政策的出台及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建材行业将迎来更多机遇,行业的发展机遇和方向亦将推动优秀建筑建材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公司通过二十余年来在建筑建材行业的深刻沉淀,在研发实力、生产工艺、产业布局、销售模式、标准化施工、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二)公司发展战略
1、业务发展
立足中国庞大市场,面向全球发展机遇,围绕客户需求持续创新和升级产品及服务,强化防水主业核心竞争力,通过深度区域一体化经营公司实现直销和渠道的有效融合,整合优势资源,加强市场覆盖,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不断升级合伙人机制,全力以赴发展合伙人,逐步做大做强工程市场;积极拓展民用建材领域,大力发展零售业务;依托防水主业所形成的核心资源与能力,培育及打造建筑涂料、建筑修缮、砂粉科技、虹昇新能源等新型业务板块;推进走出去工作,发展海外市场,逐步成为全球领先的建筑建材系统服务提供商,并致力于成为全球建筑建材行业最有价值企业。
2、风险控制
形成全方位风控体系,以切实提高经营质量为根本,控制各项业务运作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提升风险管控意识,实现科学管理。重视风险的事前控制、持续过程管控及问责机制,打造更加专业化的风控团队。加强项目穿透管理、合同升级管理、合同履约的跟踪管控,强化应收账款政策制定及过程管控,不断完善应收账款管控体系,升级市场管控手段。通过加强内部销售管控和产品追溯手段,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及品牌权益,确保公司安全运营并切实保障公司的根本利益。
3、品牌发展
基于“只有一个东方雨虹”的愿景,重塑品牌认知、优化品牌体验、实现品牌引领,形成以品牌为导向的、特色鲜明的系统服务,在客户心中形成稳固的品牌认知、品牌声誉
及品牌形象,实现从“业务铸就品牌”向“品牌引领业务”的转型,全面提升品牌价值,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品牌。
4、生产经营
安全与质量至上,坚持成本领先,完善精益生产体系,多举措实施降本增效,实现生产管理智能化、标准化和绿色化;优化产能布局,提升供应链运营效率,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辐射范围;推进生产运营信息化,打造智慧工厂,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撑。
5、技术研发
加大研发投入,全力开展研发工作,使研发真正成为公司发展的引擎。建设高效的研发平台和开放的合作机制,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持续不断地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提升现有产品性能质量、完善产品品种规格,满足公司防水及新业务领域的市场需求。以产品创新为龙头带动生产工艺、装备和应用技术、施工技术的全面创新,打造一流的产品质量及系统服务。
6、人力资源
贯彻“精英治雨虹”的理念,将“共创、共享”作为人力资源工作的核心指针,聚焦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不断优化部门组织架构、员工队伍结构,逐步向精干、高效、精英型人才经营模式发展,满足公司发展和经营用人需要。
7、财务管控
细化预算管理,降低成本费用;夯实会计核算,做好决策支持;实现资金集中,完善资产管理;将财务管理深入到价值链各个环节,推进财务管理与业务流程相结合,持续优化财务共享中心体系,实现财务工作全面数字化。
8、数字化转型
通过数字化手段,对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各个领域进行流程再造,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降低管理风险;建立公司的数据资产和大数据分析体系,挖掘数据价值;推动智能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升生产效率,打造公司数字化核心竞争力。
9、收购兼并
在保持现有生产经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布局与规划,择机开展行业收购兼并工作,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
(三)经营计划
1、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重构营销竞争优势,全面完成经营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踏实做好客户服务工作;把清单化管理作为各级销售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重大项目实施全品类全覆盖,全过程动态管理,建立实时动态的项目数据库,提升项目覆盖率、成功率;加大非房业务开拓,在高铁、轨道、工业建筑、文教卫等各类非房领域升级产品体系及营销模式,提升市场占有率;继续升级和优化房地产市场营销工作,向央企、国企地产及优质民营地产龙头倾斜;推进对落后产品的淘汰、禁限工作,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严查和打击,净化市场,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强化新产品推广工作,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2)坚持合伙人优先,赋能合伙人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发展合伙人,充分保护合伙人项目优先操作权,不与合伙人争业务、抢市场,持续赋能合伙人,培育合伙人的经营能力、业务拓展能力、施工服务能力。
(3)坚持民建优先,实现民建大提速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民用建材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构建以防水防潮系统、瓷砖铺贴美缝系统为核心的双主业,以及密封胶、墙面辅材为补充的多品类产品线共同发展的格局。坚持发展合伙人,坚持对家装行业设计师、专业工人、工长的持续性培训,在品牌力、产品力、渠道力、专卖店服务能力上全面提升、提效;坚决落实以客户为中心,提升产品供应链的响应和服务能力。
(4)加强供应链管理和施工服务,做大做强涂料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改革工程涂料经营管理模式,华东、华南、北方设立涂料事业部,全权负责所在区域的涂料业务和施工服务,同时,德爱威公司集中力量做好供应链管理、研发和市场工作,降本增效,提升竞争力;德爱威工厂实行精益生产,提升产能利用率及仓储运输管理能力。
(5)夯实质量和服务基础,快速推进砂粉发展
报告期内,砂粉科技集团强化研发、生产工艺技术保障及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夯实砂粉业务发展的基础;本着客户至上原则,切实落实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和管理,保证工程项目质量。
(6)渠道精耕与模式创新并举,助力修缮板块业绩增长
报告期内,修缮板块继续推进百城千店万站落地,完成新客户开发;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注浆领域等新型业务;长期培育C端市场,通过“雨虹到家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打
造“互联网+居住空间改善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全国物业渠道和到家服务生态数字化升级,创造长期价值的C端服务事业。
(7)建立技术管理优势,高质量发展新领域
报告期内,保温各公司围绕“双碳”政策,拓展一体化板、被动房、装配式干式地暖市场,形成核心竞争优势,提升产品及服务赢利能力;中科建通公司深入技术研究,广泛与外部合作,形成技术核心优势,工程管理精细化,加强成本管控,降本增效;宁夏设计院围绕城市更新、绿色建筑等国家战略,加大技术储备及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及服务水平,同时与其他板块充分联动,扩大市场份额;瓦屋面公司加大创新力度,扩大主力产品的竞争优势,打造职业化团队。
(8)坚持精英治雨虹,持续提升企业人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升级“平台+创客”;坚持精英治雨虹,引进优秀的业务、研发等人才,坚决及时淘汰三低人员;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坚持一把手管人力资源,持续提升人效。
(9)全面升级风险管控,切实提升经营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升级风险管控措施:贯彻红线管控清单,对履行质量差的项目限期整改;识别客户信用风险,实时监测客户履约情况,及时止损;严格执行收款工作清单管理,对逾期款零容忍;持续贯彻诉讼工作清单,确保合理胜诉率;形成信控、合同、应收、收款、诉讼的联动、闭环管理,有效提升经营质量、优化现金流、化解呆死账危机。
(10)持续创新,扩大技术及成本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平台,加强自主创新和外部合作,对核心技术卡脖子的单一原材料立项开发研究,研发人员面向市场、深入客户,加快新产品推出速度,支持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采购、技术、工艺装备、工厂及物流等多部门联动,通过择机采购、优化工艺、精益生产、自营物流等措施实现整体降本;全面落地全链条的“双碳”产品升级,加速差异化产品创新;通过升级自营物流、提升发货计划的准确率、优化订单分配缩短运距、调整运费考核方式等,降低运费。
(11)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工程服务竞争力
报告期内,各工程公司在施工业务现有标准化基础上升级为“标准化+机械化+可视化”;工程资源中心和雨虹学院联动,继续推动工人的施工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工人技能水平,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12)持续进行数字化转型,夯实管理基础提升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投入,在2021年数字化建设基础上,2022年重点对零售数字化平台、物流平台、研发PLM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以及MES系统的全面推广,基本实现核心业务全领域数字化覆盖、全业务环节流程拉通、数据资产及分析体系建立。同时,加速推进智能工厂的建设,打造一批东方雨虹智能化标杆工厂并以此逐步推广,涵盖精益生产、生产管理智能化、厂区物流仓储智能化、工业设备互联、能源管理数字化、安环管理信息化以及工业IT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2、2023年经营计划
基于对宏观经济及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的分析,根据公司发展战略,2023年,公司以“不论寒暑,上坡加速,野蛮进化,挑战不可能”作为工作主题,全年经营计划为:
(1)全力以赴发展合伙人,实现共创、共享、共赢
落实“平台+创客”经营管理模式,升级合伙人制度、全力发展各类合伙人,合伙人渠道销售将成为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坚持合伙人优先,赋能合伙人发展,持续培育合伙人的经营管理能力、业务拓展能力、施工服务能力,抓实抓细各项“合伙制”工作,实现共创、共享、共赢。
(2)坚持风控优先,完善信用管控,切实提升经营质量
实行清单管控,形成信控、合同、应收、收款、诉讼的联动及闭环管理;升级授信政策+项目穿透管理,坚决执行到期应收款零容忍管控+应收款总额度管控,实时监测项目的履行情况,持续改善现金流,确保资金安全性;升级合同管理,加强过程管控,升级收款工作,全面打造一支持续作战的专业化收款团队。
(3)坚持技术创新引领,持续构建核心竞争优势
加大研发投入,完善跨公司合作、校企合作、与供应商合作等研发模式,强化核心原材料、产品系统、应用技术、智能施工等开发,持续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完善防水材料及系统的耐久性研究;提升研发效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支持公司特别是C端及海外业务发展;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平台,通过自主创新和外部合作,扩大卡脖子核心技术及上游材料研究。
(4)坚持民建优先,实现市场全面领先
抓住民用建材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以防水防潮系统、铺贴美缝系统及新品类(墙辅、胶类、管业等)为核心,加强对渠道培育与支持,渠道建设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提升品牌覆盖率,同时通过产品、系统、导购、会员、服务五个方面打造专卖店零售力。
(5)重构工建防水领先优势
全力发展合伙人,打造渠道领先优势,通过发展合伙人、发展非房业务、提升新产品占比等举措,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升级产品策略,提升赢利能力,聚焦防水主业、发展专精特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升级渠道政策,精耕细作,搭建服务于合伙人的支持平台,赋能合伙人发展;坚持结果导向,强化市场工作,规范市场秩序,打造一支真正为业务、为合伙人赋能的能打硬仗的市场队伍。
(6)实施并升级经营模式,促进砂粉科技集团发展
实施并升级砂粉工厂“研产供销服”一体化经营,进一步强化优化属地一体化经营;坚持成本领先,优化生产布局,通过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设备和工艺打造成本领先优势,形成产品成本竞争优势;进一步强化供应链管理。
(7)推进走出去工作,发展海外市场
立足东南亚、聚焦深耕中东市场,积极探索海外市场的发展路径,加大海外出口力度。在部分国家设立海外办事处、分公司,实现本地化经营;在重点国家地区完善本地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策略;推进布局海外仓储、海外投资并购、海外建厂战略;继续推进国际化、专业化、本地化人才策略,实现海外工程、贸易、零售等多元化商业模式经营。
(8)制造集团加速技术突破,持续扩大成本领先优势
通过提升择机采购专业性、联动供应商、拓宽对标维度、合理布局前进仓、推广自营物流、完善信息化管理、加强精益管控等措施实现降本;通过深化自动化操作、推动标准化产线并提速、内部精益生产人才培训和认证等方式开展精益改善活动,提升人效;加速产品升级迭代,聚焦定制化、区域化、差异化产品创新,提升产品的环保性能、提高使用年限、拓展应用领域。
(9)坚持精英治雨虹,持续提升企业人效
持续升级“平台+创客”,坚持精英治雨虹,建立红线管控机制,持续进行人才升级,坚决及时淘汰三低人员;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坚持一把手管人力资源,持续提升人效。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划文件,以规范和指导建筑建材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对低碳节能、绿色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国家颁布和采用了更高的环保标准,国家相关节能环保产业约束政策对公司所处行业的环保压力倍增,国家在税收等政策上也在进行不断的调整,政策法律的变革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持续组织管理层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国家新发布的政策制度进行实时解读,对政策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由此产生的战略调整及经营方向的变化要在公司内进行及时宣贯和响应。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响应国家政策,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将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环境的理念与公司战略、生产经营、科技创新等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赋能环保技术研发及应用,打造绿色建筑建材体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需求,全力为构筑和谐人居贡献一份力量。
2、下游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波动风险
房地产行业作为公司建筑建材产品销售、施工等系统服务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贡献了一定份额。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经历了多轮降杠杆、去库存、资金收紧等政策调控,中央与地方进一步明确住房的居住定位,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使得房地产业正在经历结构性改变。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未来,公司可能存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及行业景气度影响,导致经营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规避房地产行业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研发、生产、技术、系统服务水平等优势进一步拓展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新兴基建及工矿仓储物流等非房地产领域的业务范围,升级产品体系及营销模式,提升公司在非房地产领域的市场占有率;积极拓展民用建材领域,大力发展零售业务;不断加强与大型企业集团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提升合作深度及合作范围;发力存量市场,借助旧改、城市更新等政策东风大力发展建筑修缮业务;依托现有TPO等产品及分布式光伏屋面系统,整合光伏相关业务及光伏行业产业链相关产品,立足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积累的研发成果、领先技术、产品体系、系统服务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探索并培育风光储等综合能源领
域新的业务增长点;以创新为驱动,积极探索建筑装饰涂料、特种砂浆、建筑粉料、建筑节能保温、建筑修缮、非织造布、特种薄膜等多领域协同发展,为公司创造新的价值点。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沥青、SBS改性剂、聚酯胎基、乳液、聚醚、TDI、MDI、TPO树脂等,其中石油化工产品占较大比重,受国际原油价格变化以及石油化工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也较大。全球原油价格出现波动时,会导致与其相关的石油化工产品价格出现一定的波动。因此,若上述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目前已拥有成熟完备的原材料采购体系,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行业市场等情况适当采取淡季采购和择机采购等策略以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利用规模经营优势与上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确保公司能长期稳定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得主要原材料,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采购部门通过精准把握市场动向,合理安排重点物资的采购时间和计划,各部门高效协作,通过技术进步、主要原材料的集采优势、提升议价能力、规模效益等举措有效控制成本;此外,公司拥有在亚太地区处于领先水平的先进生产设备,且公司产品的生产规模、生产线布局处于行业较高水平,规模化生产也带来了管理成本和费用的下降;公司亦在不断探索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精益生产制造,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进而提升生产线的使用效率、增加产品的性能稳定、降低能耗,从而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为保障公司部分关键性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原材料成本,公司产业链已向上游部分原材料非织造布、功能性薄膜、VAE乳液、VAEP胶粉进行延伸,以提升公司采购环节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构筑及加深行业护城河。
4、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整个行业仍处于“大行业、小企业”的格局,市场集中度较低。随着行业转型升级加速,企业利用社会资本意识增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快等特点不断显现,竞争对手成长迅速,在部分区域性市场与公司开展竞争。此外,由于国内防水行业较大的市场空间,部分欧美大型建材企业与国内非防水领域企业纷纷进入防水市场,公司在市场拓展、产品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保持上具有一定的风险。
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公司将在技术创新、产品优化升级、绿色环保、市场开拓等方面继续发挥优势,不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同时,通过合理布局投资建设生产、研发项目,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综合利用公司在研发、制造、产品、应用技术、施工、工程技
术咨询等优势,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未来,产业监管政策收紧及行业规范标准提升将加速淘汰非标产品及落后工艺、技术,随着下游消费需求升级,公司亦将继续发挥在技术水平、研发实力、产品综合竞争力、品牌、质量、全国性产能布局和多层次市场营销渠道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引导行业逐步趋于规范化、集中化,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
5、技术失密风险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作为聚焦建筑防水行业,并向民用建材、建筑涂料、特种砂浆、建筑粉料、节能保温、建筑修缮、非织造布、特种薄膜等上下游领域延伸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以来重视新产品的研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发了众多新领域应用产品及技术储备产品,掌握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的生产工艺和施工应用技术。随着国内建筑建材行业的发展及竞争加剧,未来存在重要技术人员流失及新技术、新产品失密、知识产权侵权的潜在风险。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及相应的管理措施,防止技术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外泄,同时公司积极实施激励措施,激发技术和管理团队的创造力,调动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增强技术和管理团队的凝聚力。近年来,公司主要的技术团队和人员保持稳定,技术队伍不断壮大。
6、应收账款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全国布局战略的实施,市场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客户数量持续增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逐年上升,应收账款随之攀升,未来存在因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可能。
为应对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公司始终坚持风险控制优先,实施“对到期应收账款实行零容忍”,出台相应的应收账款管控策略,强力推行应收款全员全过程管理,充分调动全员收款积极性。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控中心评估客户履约能力,制定履约评价体系对客户进行分级,针对不同等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的收款政策;对合同评审、工程签证和回款情况等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随时跟进所有客户每个具体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通过处理合同风险、应收账款控制管理、债权凭证管理、要求提供资产担保、非诉及诉讼方式的应收账款催收等多种措施完善应收账款管理机制,防范应收账款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4月22日 | 全景网( https://rs.p5w.net/html/131724.shtml) | 其他 | 其他 | 通过“全景网”网站以网络远程方式参与公司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投资者 | 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管理和监督、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规范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的经营管理均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要求执行。
1、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修订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运行,具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商品期货管理制度》。
目前公司主要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商品期货管理制度》等。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公司规范运行提供了良好保证。
2、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股东行为,公司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于报告期内届满,公司依法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选举程序、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履行工作职责,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并完善了议事规则,各委员会分工明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于报告期内届满,公司依法完成了监事会换届工作。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选举程序、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按规定出席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5、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行为,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上均保持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
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自主经营能力。
6、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的合法权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充分、有效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实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将环保、高效、智能的发展理念融入到科技研发、生产制造、施工运营、系统服务等各个环节之中,并力求打造一条降碳减排、提质增效的“绿色供应链”。此外,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企业自身业务领域作为公益支持的重点领域,从教育支持、环境保护、文化促进、社会关爱等方面回馈社会。积极倡导并身体力行参加公益慈善事业,全力为构筑和谐人居贡献力量,积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融入企业的战略发展中,持续开展帮扶行动,同时立足公司所处行业实际,以新产品和新技术赋能乡村振兴建设。
8、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上市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制定及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传递的程序,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做出明确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获得公司相关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网上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互动易问答、接听投资者热线等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认真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实现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经营管理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综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
今后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工作,建立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为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夯实基础。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资产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厂房、土地、设备以及商标、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均合法拥有所有权及使用权。
公司对其资产具备完整、合法的财产权属并实际占有,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没有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方面
公司建有独立完整的人事聘用、任免、档案及薪酬管理制度,并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除公司以外的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合法程序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3、财务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公司拥有一套完整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和体系;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执行的税率均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批准的有关优惠政策确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财务决策、占用公司资金及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4、机构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依法建立了有效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机构设立的情况,具有独立与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业务经营体系。
5、业务方面
公司目前已成为以主营防水业务为核心,民用建材、建筑涂料、砂浆粉料、节能保温、建筑修缮、非织造布、特种薄膜等多元业务为延伸的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销售、技术研发、财务核算、劳动人事、原料采购、生产施工、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系统、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开展自主经营能力。
公司的业务不依赖控股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6.95% | 2022年05月16日 | 2022年05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1、《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4、《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7、《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 |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0、《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2、《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15、《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16、《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7、《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8、《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9、《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20、《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1、《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1.92% | 2022年09月16日 | 2022年09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4、《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李卫国 | 董事、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8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569,452,837 | 1,880,050 | 0 | 0 | 571,332,887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
许利民 | 董事、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7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82,269,250 | 0 | 10,000,000 | 0 | 72,269,250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向锦明 | 董事 | 现任 | 男 | 59 | 2022年09 | 2025年09 | 23,169,323 | 0 | 1,000,000 | 0 | 22,169,323 | 大宗交易 |
月16日 | 月15日 | 方式减持 | ||||||||||
张志萍 | 董事、总裁 | 现任 | 女 | 52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1,256,963 | 0 | 270,000 | 0 | 986,963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张颖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女 | 52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1,407,725 | 0 | 320,000 | 0 | 1,087,725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张洪涛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男 | 46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1,076,589 | 0 | 268,000 | 0 | 808,589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杨浩成 | 董事 | 现任 | 男 | 50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1,732,788 | 0 | 430,000 | 0 | 1,302,788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王晓霞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女 | 47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270,622 | 0 | 0 | 0 | 270,622 | - |
蔡昭昀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8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
黄庆林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7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
陈光进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8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
朱冬青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8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132,304 | 0 | 0 | 0 | 132,304 | - |
瞿培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66 | 2019年07月29日 | 2022年09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
陈桂福 | 职工监事 | 离任 | 男 | 46 | 2019年07月29日 | 2022年09月16日 | 5,100 | 0 | 0 | 0 | 5,100 | - |
陈桂福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男 | 46 | 2019年07月30日 | 2022年09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静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37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1,000 | 0 | 0 | 0 | 1,000 | - |
邹梦兰 | 监事 | 现任 | 女 | 28 | 2022年09 | 2025年09 | 0 | 0 | 0 | 0 | 0 | - |
月16日 | 月15日 | |||||||||||
闫佳蕾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39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300 | 0 | 0 | 0 | 300 | - |
王文萍 | 副总裁 | 现任 | 女 | 50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937,483 | 0 | 100,000 | 0 | 837,483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徐玮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43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822,644 | 20,000 | 0 | 0 | 842,644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
张蓓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43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9月15日 | 227,500 | 10,000 | 0 | 0 | 237,500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
合计 | -- | -- | -- | -- | -- | -- | 682,762,428 | 1,910,050 | 12,388,000 | 0 | 672,284,478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瞿培华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9月16日 |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依法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2022年9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瞿培华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 |
朱冬青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9月16日 |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依法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2022年9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朱冬青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
陈桂福 | 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9月16日 |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依法完成了监事会换届工作。2022年9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陈桂福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 |
王静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2年09月16日 | 2022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监 |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静女士担任监事会主席。 | ||||
闫佳蕾 | 职工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9月16日 |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依法完成了监事会换届工作。2022年9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闫佳蕾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董事12名,分别为李卫国、许利民、向锦明、张志萍、张颖、张洪涛、杨浩成、王晓霞、蔡昭昀、陈光进、黄庆林、朱冬青,其中蔡昭昀、陈光进、黄庆林、朱冬青为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简历如下:
李卫国先生,1965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农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进入长沙县职业中专任教;1992年进入湖南省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3年至1995年在湖南省统计局工作;1995年创办长沙长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199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主要创始人,现兼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凯尔汉湘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长阳京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3年7月被评为北京十佳进京创业青年,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012年被评为中关村十大年度人物,2017年11月被评为最受尊敬企业家,荣登2019、2020中国百佳CEO榜单,现为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
许利民先生,1966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为公司主要创始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2002年至2009年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担任北京星乐映画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向锦明先生,1964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至1998年在湖南制药厂工作,先后任组织干部科干事、企管处副处长、供销公司副总经理兼进出口部经理,曾获“长沙市自营进出口创汇企业优秀经理”称号;1998年至2001年任湖南东方雨虹防腐保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进入公司,历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
张志萍女士,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至2001年历任北京奥克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团委书记。2001年至2006年历任北京卡莱尔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厅经理、技术推广科负责人。2006年8月进入公司,历任经销商管理部大区经理、部门经理、公司副总裁等,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工程建材集团总裁。
张颖女士,1971年出生,华东理工大学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至2008年就职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2009年10月进入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常务副总裁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洪涛先生,1977年出生,天津大学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至2004年就职于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分公司。2004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工程建材集团北方区执行董事。
杨浩成先生,1973年出生,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工民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工程建材集团华南区执行董事。
王晓霞女士,1976年出生,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至2009年任北京市京开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风险监管部部门经理、法务中心常务副主任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风险管控中心总监。
蔡昭昀女士,1965年出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至1994年任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助理工程师,1994年至2001年任中国京冶建设工程承包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至2004年任北京京冶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2004年至2013年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院副总建筑师,2014年至2020年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院总建筑师、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兼任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专家委员
会委员、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工业建筑分会常务理事、中国钢结构协会特邀常务理事等职务。黄庆林先生,1966年出生,瑞士维多利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国际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至2000年任湖南省审计厅主任科员、副处长;2000年至2011年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审计师、总经理、主任会计师等;2012年至2013年任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总裁;现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兼任北京市国资委外部董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光进先生,1965年出生,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至1999年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0年至今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授、博士生导师。
朱冬青先生,1955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至2015年历任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曾更名中国化学建筑材料公司、中建材防水材料公司)助理工程师、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年起历任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理事长;1999年至2002年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兼任住建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防水》杂志编委会主任,全国建筑防水材料分标委员会主任,美国屋面工程协会国际委员;曾担任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长、兼任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简历及任职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分别为王静、邹梦兰、闫佳蕾。其中闫佳蕾为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简历如下:
王静女士,1986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年进入公司任证券部证券事务主管,现任证券部经理。
邹梦兰女士,199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2017年进入公司任资金管理部出纳,现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融资主管。
闫佳蕾女士,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3年进入公司任资产管理员,现任公司资产管理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任职情况
张志萍女士,参见“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部分。
张颖女士,参见“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部分。
张洪涛先生,参见“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部分。
王晓霞女士,参见“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部分。
王文萍女士,1973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山东三角集团技术岗、党政管理岗、营销管理岗,公司分销部副经理、国际贸易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人力资源总监、信息化总监等,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公司砂粉科技集团总裁。
徐玮女士,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蓓女士,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北京亚太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博生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卫国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2年12月01日 | 2025年01月17日 | 是 |
李卫国 | 深圳凯尔汉湘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09月27日 | 否 | |
李卫国 | 北京长阳京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04月10日 | 否 |
李卫国 |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 会长 | 2015年12月14日 | 2025年12月06日 | 否 |
李卫国 |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副会长 | 2020年10月23日 | 2025年10月22日 | 否 |
许利民 | 北京星乐映画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07月19日 | 否 | |
张颖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5月10日 | 2023年07月27日 | 否 |
蔡昭昀 |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首席专家 | 2018年12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 |
蔡昭昀 | 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专家委员会 | 委员 | 2011年03月01日 | 否 | |
蔡昭昀 |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 | 委员 | 2012年12月06日 | 否 | |
蔡昭昀 |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专家委员会 | 副主任委员 | 2018年05月30日 | 2026年09月30日 | 否 |
蔡昭昀 | 中国建筑学会工业建筑分会 | 常务理事 | 2013年08月01日 | 否 | |
蔡昭昀 | 中国钢结构协会 | 特邀常务理事 | 2019年10月01日 | 2023年10月01日 | 否 |
朱冬青 |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 秘书长 | 2015年12月07日 | 是 | |
朱冬青 |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8月03日 | 2023年12月28日 | 是 |
黄庆林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执行合伙人 | 2013年11月01日 | 是 | |
黄庆林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首席合伙人 | 2021年12月09日 | 是 | |
黄庆林 | 北京市国资委 | 外部董事 | 2015年03月01日 | 是 | |
黄庆林 |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 理事 | 2011年07月30日 | 否 | |
黄庆林 | 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1月22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董事及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位标准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年,每年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其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各自履行的职责和年终考评情况综合确定。
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实际支付情况详见下表。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卫国 | 董事长 | 男 | 58 | 现任 | 85 | 是 |
许利民 | 副董事长 | 男 | 57 | 现任 | 54 | 否 |
向锦明 | 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210 | 否 |
张志萍 | 董事、总裁 | 女 | 52 | 现任 | 260 | 否 |
张颖 | 董事、副总裁 | 女 | 52 | 现任 | 200 | 否 |
张洪涛 | 董事、副总裁 | 男 | 46 | 现任 | 170 | 否 |
杨浩成 | 董事 | 男 | 50 | 现任 | 170 | 否 |
王晓霞 | 董事、副总裁 | 女 | 47 | 现任 | 120 | 否 |
蔡昭昀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现任 | 10 | 否 |
瞿培华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离任 | 7.08 | 否 |
陈光进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现任 | 10 | 否 |
黄庆林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现任 | 10 | 否 |
朱冬青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现任 | 2.92 | 否 |
陈桂福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6 | 离任 | 41.08 | 否 |
王静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7 | 现任 | 50.88 | 否 |
邹梦兰 | 监事 | 女 | 28 | 现任 | 18 | 否 |
闫佳蕾 | 职工监事 | 女 | 39 | 现任 | 4.71 | 否 |
王文萍 | 副总裁 | 女 | 50 | 现任 | 150 | 否 |
徐玮 | 财务总监 | 女 | 43 | 现任 | 95 | 否 |
张蓓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女 | 43 | 现任 | 95 | 否 |
合计 | -- | -- | -- | -- | 1,763.67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1月26日 | 2022年01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2022年04月11日 | 2022年04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1、《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1年总裁工作报告》;3、《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4、《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7、《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8、《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11、《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2、《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13、《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4、《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5、《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1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1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2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1、《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3、《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24、《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5、《关于修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26、《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27、《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8、《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2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30、《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31、《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2022年04月27日 | 2022年04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3、《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4、《关于在湖南省郴州市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2022年05月05日 | 2022年05月06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变更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 | 2022年05月 | 2022年05月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 |
五十次会议 | 10日 | 11日 | 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 2022年05月23日 | 2022年05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2、《关于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 2022年06月17日 | 2022年06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 2022年08月15日 | 2022年08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8月22日 | 2022年08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3、《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08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8月29日 | 2022年08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4、《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6、《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7、《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8、《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09月16日 | 2022年09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2022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12月29日 | 2022年12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李卫国 | 15 | 9 | 6 | 0 | 0 | 否 | 2 |
许利民 | 15 | 15 | 0 | 0 | 0 | 否 | 1 |
向锦明 | 15 | 15 | 0 | 0 | 0 | 否 | 2 |
张志萍 | 15 | 13 | 2 | 0 | 0 | 否 | 2 |
张颖 | 15 | 15 | 0 | 0 | 0 | 否 | 2 |
张洪涛 | 15 | 13 | 2 | 0 | 0 | 否 | 2 |
杨浩成 | 15 | 9 | 6 | 0 | 0 | 否 | 0 |
王晓霞 | 15 | 15 | 0 | 0 | 0 | 否 | 2 |
蔡昭昀 | 15 | 13 | 2 | 0 | 0 | 否 | 1 |
瞿培华 | 11 | 5 | 6 | 0 | 0 | 否 | 0 |
陈光进 | 15 | 12 | 3 | 0 | 0 | 否 | 0 |
黄庆林 | 15 | 12 | 3 | 0 | 0 | 否 | 1 |
朱冬青 | 4 | 3 | 1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恪于职守,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及规范运作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并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使公司保持高质量稳健发展态势。其中,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派、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均出具了公允、中肯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和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李卫国、瞿培华、许利民 | 6 | 2022年01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李卫国、瞿培华、许利民 | 6 | 2022年04月01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战略委员会 | 李卫国、瞿培华、许利民 | 6 | 2022年04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在湖南省郴州市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战略委员会 | 李卫国、瞿培华、许利民 | 6 | 2022年04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变更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战略委员会 | 李卫国、瞿培华、许利民 | 6 | 2022年05月05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战略委员会 | 李卫国、瞿培华、许利 | 6 | 2022年05月16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在河南省南阳市南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民 | 日 | 召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李卫国、朱冬青、许利民 | 1 | 2022年10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黄庆林、蔡昭昀、许利民 | 8 | 2022年01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黄庆林、蔡昭昀、许利民 | 8 | 2022年04月01日 | 审议通过了:1、《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2、《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3、《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5、《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6、《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7、《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1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计委 | 黄庆林、蔡 | 8 | 2022年 | 审议通过了:1、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员会 | 昭昀、许利民 | 04月20日 |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黄庆林、蔡昭昀、许利民 | 8 | 2022年08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黄庆林、蔡昭昀、许利民 | 8 | 2022年08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黄庆林、蔡昭昀、许利民 | 8 | 2022年09月09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黄庆林、蔡昭昀、许利民 | 8 | 2022年10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所有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黄庆林、蔡昭昀、许利民 | 8 | 2022年12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庆林、陈光进、李卫国 | 7 | 2022年04月01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2、《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3、《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庆林、陈光进、李卫国 | 7 | 2022年04月20日 | 审议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1年度业绩考核报告》。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庆林、陈光进、李卫国 | 7 | 2022年05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庆林、陈光进、李卫国 | 7 | 2022年06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庆林、陈光进、李卫国 | 7 | 2022年08月08日 | 审议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1年度业绩考核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庆林、陈光进、李卫国 | 7 | 2022年08月11日 | 审议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2021年度业绩考核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庆林、陈光进、李卫国 | 7 | 2022年08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2、《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4、《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提名委员会 | 陈光进、蔡昭昀、许利 | 2 | 2022年08月22 | 审议通过了: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民 | 日 | 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陈光进、蔡昭昀、许利民 | 2 | 2022年09月09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872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718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2,590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2,59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224 |
销售人员 | 4,432 |
技术人员 | 2,537 |
财务人员 | 331 |
行政人员 | 2,066 |
合计 | 12,59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600 |
大学本科 | 5,357 |
大学专科及以下 | 6,633 |
合计 | 12,590 |
2、薪酬政策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各序列岗位工作特点,启动年度薪酬测算和调整工作。公司参考年度绩效结果、向核心岗位倾斜、结合国内人才市场供需情况、物价指数等信息全面推行宽带薪酬管理制度,针对每个岗位开展岗位价值评估,确定薪级标准,保障内部公平性。同时公司不定期开展薪酬调研工作,年度调薪参考外部薪酬情况,保障薪酬竞争性。
3、培训计划
公司致力于打造学习型组织,基于组织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成立商学院专注于组织和员工能力的持续发展,目前形成了内部及外采课程资源结合发展的培养模式。制定基于组织和人才发展相结合的培训计划,基于业务发展需要,着重关键岗位和关键人才培养,持续赋能于员工,从新员工到管理层,搭建了分层级分序列的六大培养体系;同时注重一线员工业务素质,通过校企合作及建立各地实操培训基地等方式,加大对产业工人培养及资质认证;公司亦与外部供应商不断优化线上学习平台,丰富培训手段,增加培训内容,促进员工和公司共同成长。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该指引自2022年1月5日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施行之日起废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在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行业环境、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2020-2022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规划重申了在综合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的发展战略、近期经营计划、行业环境、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种因素基础上,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相统一,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自主决策利润分配事项,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特别是建立并落实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形成促进现金分红的约束机制的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和比例。详情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严格执行前述规划期内的股东回报计划,积极做好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的总股本2,519,627,2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1,248,664股)后的总股本2,508,378,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2,513,589.30元(含税),并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490,597,435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49,059,743.5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49,059,743.50 |
可分配利润(元) | 1,676,608,970.8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0,297,575.3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8,463,242.1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0,846,324.21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071,505,642.26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752,513,589.3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6,608,970.85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本预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未来三年(2020 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表格中现金分红金额暂以截至报告期末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490,597,435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将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东方雨虹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该计划拟授予6,504.4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7.83%。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5,854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0.00%;预留650.4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0.00%。该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112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24元/股。
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16年7月1日公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经2016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激励计划拟授予6,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
7.82%。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6,414.1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8.68%;预留85.9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32%。修订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由1,112人调整为1,263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24元/股。
3、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6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63人调整为1,230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6,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414.1万股,预留85.9万股)调整为6,435.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349.6万股,预留85.9万股)。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16年8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期间,有3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行权资金筹集不足的原因共放弃37万股的行权。截至2016年9月29日,公司完成向1,197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312.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发行新股53,149,909股,其余9,976,091股以公司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作为限制性股票的部分股票来源),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将对公司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经测算,预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312.6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39,143.96万元,则2016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 | 摊销费用总计(万元) | 2016年 (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6,312.6
6,312.6 | 39,143.96 | 8,696.06 | 20,475.85 | 7,230.72 | 2,331.44 | 409.89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5、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2,686,8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6月1日实施完毕。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6年度现金分红于2017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息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24元/股调整为8.09元/股。
6、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务变更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1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7年7月12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6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摊销费用总计 (万元) | 2016年 (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38,406.05
38,406.05 | 8,532.13 | 20,089.86 | 7,094.42 | 2,287.49 | 402.17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7、2017年7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公司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17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9万股,占东方雨虹已发行股本总
额的0.0975%,授予价格为18.31元/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期间,有6名激励对象因行权资金筹集不足的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5万股。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4人,授予数量调整为85.4万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经测算,预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780.45万元,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780.45
780.45 | 232.22 | 358.59 | 133.78 | 46.35 | 9.51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8、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8年6月19日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881,863,2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9998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999907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6月20日实施完毕。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于2018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息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同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也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09元/股调整为4.6706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8.31元/股调整为10.6824元/股。
9、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015名激励对象办理2,317.0615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2,317.061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11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同时,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导致职务变更、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688.043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8年12月17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6年-2020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摊销费用总计 (万元) | 2016年 (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35,340.49
35,340.49 | 7,703.94 | 18,296.26 | 6,772.63 | 2,183.73 | 383.93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10、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6.999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8年12月17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689.60 | 205.19 | 316.84 | 118.21 | 40.95 | 8.41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1、2019年8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
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9名激励对象办理29.091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29.0913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9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2、2019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9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3,540,159股)后的总股本1,468,543,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6706元/股调整为4.3706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6824元/股调整为10.3824元/股。
13、2019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953名激励对象办理2,053.9642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2,053.964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9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同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决定对36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92.610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9年11月20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6年-2020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摊销费用总计 (万元) | 2016年 (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32,545.53
32,545.53 | 7,273.59 | 17,005.19 | 5,852.44 | 2,053.31 | 361.00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4、2019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24.628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9年11月20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550.94 | 160.96 | 251.67 | 97.57 | 33.80 | 6.94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5、2020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9名激励对象办理24.692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24.692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9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6、2020年9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897名激励对象办理2,073.116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2,073.1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9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7、2020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的总股本1,569,784,6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6月15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3706元/股调整为4.0706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3824元/股调整为10.0824元/股。
鉴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股本1,569,784,6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784,892,34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354,677,045股,此外,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10月22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0年半年度所转股份于2020年10月22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也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由4.0706元/股调整为2.7137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0824元/股调整为6.7216元/股。
18、2020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导致职务变更、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28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51.0646万股回购注销,并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6年-2020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摊销费用总计 (万元) | 2016年 (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31,687.93
31,687.93 | 7,180.90 | 16,727.12 | 5,574.36 | 1,860.13 | 345.41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9、2020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0.1912万股回购注销,并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550.13 | 160.77 | 251.26 | 97.35 | 33.80 | 6.94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0、2021年8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9名激励对象办理35.9546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35.954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9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1、2021年9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878名激励对象办理3,120.3024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3,120.302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9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2、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的总股本2,523,561,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0年度现金分红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7137元/股调整为2.4137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7216元/股调整为6.4216元/股。
23、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离职、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18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234.3959万股回购注销,并于2021年12月17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6年-2020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摊销费用总计 (万元) | 2016年 (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31,544.68
31,544.68 | 7,168.96 | 16,691.31 | 5,538.55 | 1,824.32 | 321.54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4、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合计1.2750万股回购注销,并于2021年12月17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546.41 | 160.20 | 250.02 | 96.11 | 33.14 | 6.94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5、2022年8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9名激励对象办理34.7434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根据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34.743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8月3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6、2022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的总股本2,519,627,2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1,248,664股)后的总股本2,508,378,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4216元/股调整为
6.1216元/股。
27、2022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合计2.4861万股回购注销,并于2022年11月22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17年 (万元) | 2018年 (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543.21
543.21 | 159.83 | 249.22 | 95.31 | 32.34 | 6.51 |
(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东方雨虹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
授予不超过3,296.6129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9,208.7952万股的2.21%。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8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77元/股。
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19年9月21日公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第五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与“考核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经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
4、2019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以2019年11月11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首次向2,189位激励对象授予3,296.6129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43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认购资金筹集不足的原因共放弃560.3601万股的认购,因此,公司完成向1,75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736.2528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发行新股382.2369万股,其余2,354.0159万股以公司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作为限制性股票的部分股票来源),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将对公司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经测算,预计本次授予激励对象2,736.2528万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35,329.47万元,则2019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 | 摊销费用总计(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736.25
2,736.25 | 35,329.47 | 2,504.55 | 17,198.58 | 8,967.31 | 4,751.49 | 1,907.55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的总股本1,569,784,6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6月15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77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
同时,鉴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股本1,569,784,6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784,892,34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354,677,045股,此外,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本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10月22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0年半年度所转股份于2020年10月22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也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47元/股调整为6.98元/股。
7、2020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导致职务变更的原因,董事会依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42.72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导致职务变更的原因,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42.72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1年1月4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9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 | 摊销费用总计(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641.10
2,641.10 | 34,100.93 | 2,417.46 | 16,600.52 | 8,655.48 | 4,586.26 | 1,841.21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9、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598名激励对象办理917.500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917.5007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2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0、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的总股本2,523,561,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0年度现金分红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
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98元/股调整为6.68元/股。
1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导致职务变更、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原因,董事会依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157.74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2、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导致职务变更、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原因,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57.74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2年1月14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9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 | 摊销费用总计(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535.94
2,535.94 | 32,743.13 | 2,345.19 | 16,069.57 | 8,168.60 | 4,395.25 | 1,764.53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3、2022年8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552名激励对象办理872.607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872.6077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9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4、2022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的总股本2,519,627,2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1,248,664股)后的总股本2,508,378,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68元/股调整为6.38元/股。
15、2022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原因,董事会依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28.340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6、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原因,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28.340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中有一名激励对象张伟目前持有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0.4500万股,本次应予以回购注销0.0750万股,张伟因个人原因,其所持有的全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6月22日被司法冻结,公司本次无法对其所持应被回购注销的
0.0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本次申请回购注销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为
128.2656万股。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9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 | 摊销费用总计(万元) | 2019年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450.43
2,450.43 | 31,639.05 | 2,230.47 | 15,312.20 | 7,978.35 | 4,365.46 | 1,752.57 |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200.45万份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4,773.7237万股的2.22%。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160人,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8.99元/股。
2、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4月5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
3、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共计24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24.9万份,董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6日,向4,136名激励对象授予5,175.55万份股票期权。
5、2021年5月14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5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放弃股票
期权共计58万份,因此公司实际向4,081名激励对象授予5,117.55万份股票期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公司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经测算,预计授予激励对象5,117.55万份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合计为65,888.46万元,则2021年-2025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数量 (万份) |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5,117.55
5,117.55 | 65,888.46 | 21,203.00 | 22,934.09 | 13,338.68 | 6,803.85 | 1,608.83 |
上述成本测算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股票期权未来未行权的情况;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6、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的总股本2,523,561,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完毕。由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发生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前,依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8.99元/份调整为48.69元/份。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3,29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12.5945万份,行权价格为48.69元/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3年4月25日,报告期内,期权行权数量为144,413份。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1,7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722.293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5月9日办理完成。则2021年-2025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数量 (万份) |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4,395.26
4,395.26 | 57,203.46 | 17,517.63 | 19,949.13 | 12,103.22 | 6,173.66 | 1,459.82 |
上述成本测算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股票期权未来未行权的情况;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8、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的总股本2,519,627,295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11,248,664股 ) 后 的 总 股 本2,508,378,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依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8.69元/份调整为48.39元/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李卫国 | 董事长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许利民 | 副董事长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向锦明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张志萍 | 董事、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张颖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副总裁 | |||||||||||||
张洪涛 | 董事、副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杨浩成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王晓霞 | 董事、副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蔡昭昀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黄庆林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陈光进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朱冬青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王静 | 监事会主席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邹梦兰 | 监事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闫佳蕾 | 监事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王文萍 | 副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徐玮 | 财务总监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0 | 0 | 0 | 0 | 0 |
张蓓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0 | 33.57 | 140,625 | 46,875 | 0 | 0 | 93,750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140,625 | 46,875 | 0 | -- | 93,750 |
备注(如有) | 2022年9月,公司完成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事宜,共计872.6077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9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中: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蓓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可解除限售共计4.687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截至报告期末,其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750万股。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严格依据国家劳动法、薪酬及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业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定;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承担董事会下达的指令。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直接挂钩,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终考评,制订薪酬实施方案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好的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于2013年、2016年、2019年、2021年分别开展了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及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报告期内完成了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手续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第四期解锁、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情况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第四节之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部分。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业务骨干员工 | 1,411 | 49,471,665 | 不适用 | 1.96% | 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融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 | 报告期末持股数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张志萍 | 董事、总裁 | 361,143 | 361,143 | 0.01% |
张颖 | 董事、副总裁 | 267,147 | 267,147 | 0.01% |
张洪涛 | 董事、副总裁 | 74,207 | 74,207 | 0.00% |
王晓霞 | 董事、副总裁 | 267,147 | 267,147 | 0.01% |
杨浩成 | 董事 | 361,143 | 361,143 | 0.01% |
陈桂福 | 监事会主席(已离任) | 143,468 | 143,468 | 0.01% |
王文萍 | 副总裁 | 361,143 | 361,143 | 0.01% |
徐玮 | 财务总监 | 222,622 | 222,622 | 0.01%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如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继续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确保相关处置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拟设立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参与对象共计1,611人,参与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融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成立资管/信托产品进行管理,以资管/信托产品的规模上限340,000万元及公司股票2021年3月26日的收盘价50.00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6,800万股,即不超过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之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90%。
(2)2021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增加融资途径、更加有效的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选择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由其成立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并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融资金额不超过170,000万元。上述临时提案已经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4)公司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管理。2021年4月14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富诚海富资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富诚海富通东方雨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自筹资金部分实际缴款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37,724.00万元,最终参与对象为1,411人。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7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对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等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5)截至2021年6月23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累计购买公司股票49,471,665股,占购买时公司总股本的1.9604%,成交总金额为2,759,755,519.81元,成交均价为55.7846元/股。其中通过二级市场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4,471,665股,占购买时公司总股本的1.3660%,成交总金额为1,952,905,519.81元,成交均价为56.6525元/股;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15,000,000股,占受让时公司总股本的0.5944%,成交总金额为806,850,000.00元,成交均价为53.7900元/股。上述已购买的股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
(6)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12月22日止,锁定期延长前,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锁定期延长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22日。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涉及对象1,411人,涉及股数49,471,66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635%,除前述锁定期延长事项外,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7)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2年12月22日届满,公司将持续关注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和意见,除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外,其他三个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总裁对董事会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转,各职能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内部审计部等对公司层面及重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估,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文档,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并完善了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风险控制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为主体的公司治理制度架构,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能够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8.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98.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②公司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③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发挥有效监督职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④企业财务报表已经或者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上述①②③造成结果不重大但重要,认定为重要缺陷。上述①②③造成结果既不重大也不重要,认定为一般缺陷。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影响重大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②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③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④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上述缺陷影响不重大但重要,认定为重要缺陷。上述缺陷影响既不重大也不重要,认定为一般缺陷。 |
定量标准 | 以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10%;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5%≤错报<税前利润的10%;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 |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10%;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5%≤错报<税前利润的10%;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1、废气项目:
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鼎丰公司”)燃气锅炉及兰炭锅炉有组织废气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氮氧化物<100mg/m?、二氧化硫<50mg/m?、颗粒物<10mg/m?);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7--2019)第七部分:其他行业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不超过40mg/m?);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不超过1.0mg/m?、非甲烷总烃不超过
4.0mg/m?)。
2、噪声项目:
天鼎丰公司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不超过60分贝、夜间不超过50分贝)。
3、废水项目:
天鼎丰公司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PH:6.5--9.5、BOD5不超过350mg/L、COD不超过500mg/L、氨氮不超过45 mg/L、悬浮物不超过400 mg/L)。
4、固体废物项目: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定。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依据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736号)、2020年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学纤维制造业》(HJ1102-2020)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标准,天鼎丰公司在基本生产设施、产品产量、产污环节、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
许可量、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各方面进行严格自查审核并定期检测。天鼎丰公司已于2020年7月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年12月份领取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因新建车间及工艺变更,天鼎丰公司于2022年3月申请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并于2022年7月取得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报告期内,天鼎丰公司委托山东巴瑞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经对比验收,锅炉在线监测设备合格。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 通过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 | 3 | 废气排放口位于锅炉车间烟气排放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9.2mg/m?;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3.2mg/m?;烟尘排放浓度4.6mg/m?,符合排放标准。 |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 二氧化硫7.45吨; 氮氧化物20.4吨; 烟尘1.67吨 | 二氧化硫25.92吨/年;氮氧化物48.6吨/年;烟尘5.53吨/年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报告期内,天鼎丰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及时对环保治污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其中车间废气密闭收集,并通过过滤棉及UV光氧灯管或活性炭处理;兰炭锅炉通过氨水脱硝、湿电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烟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临邑县青萍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合法处置,未产生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天鼎丰公司按照标准规范完成了《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向当地环保局备案,备案号为:371424-2022-025-L;完成《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分级响应措施》的编制并向当地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ZWR2022-122。
风险评估:天鼎丰公司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已在相关部位设置了自动控制阀等自控设施,并建立了严格的操作规程;涉及的大气(或水)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导热油等,均按规范要求储存和使用;储罐、管道的报警装置、消防设施、监控设备齐全;配备了所需应急物资;配备有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完整的环保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配备应急人员。因此,通过整改措施实施后,公司的环境风险属于可管控状态,企业环境风险可接受。预防措施:
1、加强应急准备,对天鼎丰公司的应急设备如监控探头、传输线路、监控器、防爆应急工具、液位计等定期(1次/月)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根据需要定期更新应急装备、设备。
2、对应急设施定期(1次/半年)进行检查和维护,保障设施完好。
3、严格检查运输车辆及人员的资质及合格证书,保证卸车安全。
4、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岗位职责和制度,并加强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实行考试合格上岗制度,防止人为事故的产生。
5、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要求所有应急人员必须熟知自己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及应采取的行动和措施,熟练掌握应急装备的使用方法,熟知自我防护和人员救护的基本知识等。
6、对危险物质、环境风险源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加强对生产装置、储存场所检查和管理,实时掌握所辖工作区内环境污染源的种类及发展情况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7、采用密封性、安全性可靠的产品,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8、严格按照消防要求设置消火栓、消防沙、二氧化碳灭火器及推车式泡沫(或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及更换,同时确保消防通道通畅。
9、环境应急资料库
1)建立环境风险物质及可能引发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化学物质的资料库,包括理化性质、存储数据、泄漏处理方法、急救处理、卫生标准及注意事项。
2)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包括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组的通信网络。与市、区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心保持联系,利于事故发生时及时咨询,以进行事故救援技术指导,分级储备救援物资。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天鼎丰公司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4次/年的频次定期依法依规开展废水、废气等的自行监测,通过监测,各指标符合排放限值。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天鼎丰公司加大对环保治污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环保治污设施所需的UV光氧灯管、活性炭、锅炉废气治理所需氨水、石灰等均有充足的备用量,确保环保设施设备的稳定运行。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税收要求,定期缴纳环保排污税,确保合法合规。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定不移地深化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探索绿色可持续发展路径,以自身产业布局及专业优势为依托,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各生产研发物流基地有序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储电项目、水循环、热循环等清洁能源的建设与应用,促进“低碳环保、提质降耗”的发展理念渗透至生产经营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助力推进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单位GDP能耗贡献“雨虹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屋顶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陆续在全国16个生产研发物流基地建设布局,一期工程采用公司自主创新推出的虹昇光伏屋面系统(由TPO单层屋面系统和虹昇轻量化支架组成),高效应对工业厂房光伏屋面建设需要,一期工程总装机容量计划约
54.7兆瓦,并网发电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5621万度,利用光伏发电量占比约35%,每年预计可减少燃烧标准煤约2.15万吨、CO2排放约5.36万吨、碳粉尘排放约1.4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约1.61吨(系数为1度电=0.4千克标准煤,0.997kgCO?)。此外,公司屋顶光伏电站项目二期工程于2022年2月正式启动,将陆续覆盖全国12个生产研发物流基地,真正实现以科技赋能绿色可持续发展。
公司自主创新推出的虹昇分布式光伏屋面系统已形成涵盖研发、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等各环节的全周期多维产业链条,能够高效应对工商业厂房光伏屋面建设需要,并已成功应用于汽车厂房、数据中心等众多项目及公司自有新建和既有生产研发物流基地的光伏工程中;公司新能源产业以光伏工程EPC+F为主方向,辅以光伏运维服务,提供“防水+光伏”系统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自研高性能光伏封装胶膜,向光伏材料领域延伸,含EVA、POE等多种材料,契合各类电池技术路线;公司积极与光伏上下游相关企业开展合作,其中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携手打造雨虹晶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推进光
伏组件销售、TPO光伏一体化、既有建筑光伏防水改造与修缮等领域的业务拓展。公司全面布局新能源市场,不断探索“双碳”战略下的企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研创新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自主研发的“瓷砖胶低碳技术”引入“矿物掺合料代替部分高耗能水泥”,可降低瓷砖胶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公司专利“瓷砖胶无尘技术”可有效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粉尘颗粒,同时保护施工工人肺部健康,改善施工环境。此外,公司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及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开发低碳节能型防水产品及系统,其中“太空堡冷屋面系统”以获得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防水产品为基础,通过发挥防水层节能性及系统耐候性等优势,实现降低夏季室内制冷能耗的效果,从而达到利用建筑的自身功能和特性降低建筑物能源消耗值的目的;“雨虹桃花源防排蓄水系统”通过零度找坡、防排一体等专业优势,实现防水、排水、雨水回收利用三重功能,绿色减碳、循环再生,打造低碳生态海绵城市。公司持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推动供应链环境责任,继续以“绿色生产、低碳环保”为管理方向,推进环境管理的日常化、系统化和标准化,使环境管理绩效进一步量化,具体评价环境影响;采用先进工艺减排,积极推进生产物流基地采用蓄热式焚烧炉(RTO)等先进污染物治理工艺和先进治理设施,排湿风机尾气余热回收、VOC废气收集处理、综合废水净化处理排放等节能减排项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运用,加大布局生产物流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储电项目等。公司始终坚持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秉承碳中和先行理念,勇于开创新模式,源头坚持绿色管理,生产现场秉承洁净绿色理念,施工现场通过标准化、智能化作业打造绿色服务,各类绿色科技成果助力打造绿色建筑,用实际行动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气候行动目标。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公司以绿色理念为引导打造雨虹绿色体系(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建立和完善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社会责任等的管理目标和考核机制。咸阳、濮阳、唐山、岳阳、青岛、徐州工厂在环境绩效分级评定中通过A级,新建工厂环保设施投
入亦将按A级标准实施;公司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标准、国际管理体系标准为依据,积极推动各工厂/生产研发物流基地的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能源管理等工作的开展,已陆续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及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部分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证书、国家绿色产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等产品认证证书及国际产品认证(美国FM认证、美国CRRC认证、欧盟CE认证、德国EC1认证等);此外,唐山、锦州、惠州、昆明、上海等工厂亦相继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称号。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非金属建材相关业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已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2023年4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历来以“为人类为社会创造持久安全的环境”为使命,持续为美好人居建设添砖加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领域,公司采用企业上下联动机制,全面推动相关规划和措施的贯彻落实,积极将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融入企业的战略发展中,在持续开展帮扶行动的同时,立足公司所处行业实际,将新产品和新技术融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建设之中。
实例1 送温暖,维修改善村部环境
在芜湖市工商联系统开展的送温暖帮扶活动中,公司积极响应,前往洪港镇青岗村走访慰问并现场捐款,专门用于村部环境维修改善,用实际行动诠释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实例2 参与党群连心桥爱心捐赠
在广州市花都区“10号工作室?党群连心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中,公司积极解民忧,为莲塘村利阿姨家爱心捐赠11.5万元医疗费用,以实际行动践行“真善美”的企业价值观,共创美好未来。
实例3 中秋爱心慰问活动
公司走进徐州新沂市倪墩村,积极参与当地慈善协会和开发区的村企联建活动,捐赠中秋爱心日常生活物资,慰问特困群体。实例4 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指导,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岳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22年全国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湖南站)活动中,公司携瓷砖胶、防水涂料、美缝剂等系列产品参展,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获授“全国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湖南站)参与企业”称号。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卫国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投资的除东方雨虹以外的其它控股子企业(以下称“其他子企业”)均未投资于任何与东方雨虹存在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东方雨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其他子企业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与东方雨虹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东方雨虹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 | 2008年01月0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与东方雨虹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东方雨虹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无论是由本人或本人其他子企业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东方雨虹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东方雨虹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本人或本人其他子企业如拟出售与东方雨虹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东方雨虹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保证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子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东方雨虹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东方雨虹或东方雨虹中除本人以外的其它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 2014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卫国、许利民、向锦明、刘斌(已离任)、张颖、张洪涛、杨浩成、张志萍、胡小媛(已离任)、羡永彪(已离任)、苏金其(已离任)、瞿培华(已离任)、王文萍、雷莉(已离任)、王新(已离 |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 | 2016年11月0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任)、徐玮、张蓓 | 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卫国、许利民、向锦明、张志萍、张颖、张洪涛、杨浩成、王晓霞、蔡昭昀、黄庆林、陈光进、瞿培华(已离任)、王文萍、徐玮、张蓓 |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 | 2020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作出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作出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0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公司全体董事李卫国、许利民、向锦明、张志萍、张颖、张洪涛、杨浩成、王晓霞、蔡昭昀、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 2021年11月08日 | 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7日 | 履行完毕 |
黄庆林、陈光进、瞿培华(已离任) |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 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相关承诺 |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 2022年08月24日 | 自2022年8月24日起六个月内及法定不减持期限内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采用解释第15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本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采用解释第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本年新设子公司:虹跃云公司、管业科技公司、郴州建材公司、武汉公司、扬州新型材料公司、虹嘉公司、福建建材公司、徐州虹途公司、南宁防水材料公司、福州公司、天津公司、沧州公司、湖北建材公司、耕读之家公司、徐州新材料公司、海安海润公司。本年注销或处置子公司:唐山炀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东方雨虹修缮工程有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3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梁轶男、罗祥强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梁轶男(4年)、罗祥强(1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上述业务报酬如上表所示合计为360万元。
2、公司因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已于2021年支付承销与保荐费300万元。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处于持续督导期间,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材料销售及工程施工 | 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 | 市场价格 | 4,325.81 | 0.14% | 7,500 | 否 | 银行电汇 | 4,325.81万元 | 2022年08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材料及成套设备 | 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 | 市场价格 | 59,329.58 | 2.56% | 70,000 | 否 | 银行电汇 | 59,329.58万元 | 2022年08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合计 | -- | -- | 63,655.39 | -- | 77,5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预计公司及全资公司2021年度向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超过77,500万元,截至2022年度实际交易总金额为 63,655.39 万元(含税)。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杭州质优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17日 | 200 | 2020年12月17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0日 | 1,000 | 2021年11月1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
杭州质优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7日 | 200 | 2022年01月26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建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7日 | 1,000 | 2022年01月26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杭州昀朗建筑防水工程有限 | 2022年01月27日 | 800 | 2022年01月26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公司 | ||||||||||
浙江中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7日 | 1,000 | 2022年01月26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浙江合炬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7日 | 500 | 2022年01月26日 | 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7日 | 800 | 2022年01月26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杭州盖福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7日 | 500 | 2022年01月26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清龙建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250 | 2022年04月13日 | 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合创建设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250 | 2022年04月13日 | 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由由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250 | 2022年04月13日 | 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聚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100 | 2022年04月13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防保涂建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500 | 2022年04月13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美创系统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300 | 2022年04月13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雨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1,000 | 2022年04月1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同瑞程建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400 | 2022年04月14日 | 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拓天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1,000 | 2022年04月1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星 | 2022年 | 300 | 2022年 | 300 | 连带责 | 三年 | 否 | 否 |
耀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04月14日 | 04月14日 | 任保证 | |||||||
怀化市捷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300 | 2022年04月14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衡阳越大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4日 | 300 | 2022年04月14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四川虹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7日 | 100 | 2021年11月26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成都聚祥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14日 | 500 | 2022年12月13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深圳市华芝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400 | 2021年12月30日 | 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惠州市新庞达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200 | 2021年12月30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拓天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880 | 2021年12月30日 | 88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美创系统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290 | 2021年12月30日 | 29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合创建设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250 | 2021年12月30日 | 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清龙建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150 | 2021年12月29日 | 1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由由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150 | 2021年12月29日 | 1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湖北禹诺建筑防水工 | 2021年12月30日 | 1,000 | 2021年12月2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程有限公司 | ||||||||||
佰思特(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80 | 2021年12月29日 | 8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惠州民安防水保温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100 | 2021年12月29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惠州市善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60 | 2021年12月29日 | 6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东莞市鸿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450 | 2021年12月29日 | 4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珠海德尔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539.62 | 2022年04月01日 | 431.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978.7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999.9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浙江宏雅建筑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30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浙江元启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499.3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陕西秦今阳建 | 2022年04月02 | 1,000 | 2022年04月01 | 155.1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筑工程有限公司 | 日 | 日 | ||||||||
西安有巢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365.3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滨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999.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东营奥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36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东营市驰勇建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320.4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东营市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9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广东禹昊房屋修缮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9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菏泽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707.5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济宁安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焦作禹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兰陵厚博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1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临沂市飞亚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179.8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临沂市金淼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38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临沂文鹏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4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临沂中宝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8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曲阜科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1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厦门日日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799.8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山东杰西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114.0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山东金凯盛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7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山东惊合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87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山东森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44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山东省博兴县博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山东毅泰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343.7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寿光市恒淼经贸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潍坊鲁潍宏远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18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新泰市一新防水工程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978.4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
烟台高俊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1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枣庄东方宇洪建筑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630.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枣庄市润虹建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45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中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1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淄博锦鸿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1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57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新疆天禄和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76.9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滨州市惠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78.7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59.9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聊城市诚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17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临沂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90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临沂鑫达防水工程有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19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限公司 | ||||||||||
龙口鸿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杭州潇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天长市肖溪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15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荆门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 | 2022年04月01日 | 32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青岛恒昌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9日 | 300 | 2022年11月18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青岛烨桓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9日 | 700 | 2022年11月18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青岛博泓雨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9日 | 200 | 2022年11月18日 | 1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山东兴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9日 | 800 | 2022年11月18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7日 | 3,000 | 2022年12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14日 | 3,000 | 2022年12月13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14日 | 1,500 | 2021年09月14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14日 | 5,500 | 2022年12月13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赣州市润邦建材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7日 | 300 | 2021年11月26日 | 28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赣州永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7日 | 150 | 2021年11月26日 | 1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赣州佳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7日 | 100 | 2021年11月26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江西彩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5日 | 500 | 2021年12月25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赣州市金磊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7日 | 50 | 2021年11月26日 | 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海南妙手防水涂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6日 | 224 | 2021年12月16日 | 100.6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无锡市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2,000 | 2021年10月2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高远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500 | 2021年10月27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安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429.64 | 2021年10月27日 | 429.6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批量经销商 | 2022年12月06日 | 10,000 | 2022年12月05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邯郸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466.03 | 2021年02月01日 | 465.4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枣庄东方宇洪建筑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193.04 | 2021年02月01日 | 193.0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524.71 | 2021年02月01日 | 396.7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温州市百润防水工程有限公 | 2021年02月02日 | 195.46 | 2021年02月01日 | 108.5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司 | ||||||||||
深圳市华芝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227.58 | 2021年02月01日 | 196.5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安徽凌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720 | 2021年02月01日 | 680.7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北京易仕鸿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412 | 2021年02月01日 | 400.3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沧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688.4 | 2021年02月01日 | 591.9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福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103.71 | 2021年02月01日 | 103.7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1,000 | 2021年02月0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江苏雨晴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800 | 2021年02月01日 | 47.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1,000 | 2021年02月01日 | 999.0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平阴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100 | 2021年02月01日 | 74.9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930.35 | 2021年02月01日 | 930.3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陕西亨源工贸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573.7 | 2021年02月01日 | 480.5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陕西万科辉煌置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642 | 2021年02月01日 | 538.2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陕西中畅防排 | 2021年02月02 | 550 | 2021年02月01 | 447.0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水技术有限公司 | 日 | 日 | ||||||||
上海寓旻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48.15 | 2021年02月01日 | 48.1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乌鲁木齐阳诺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507.87 | 2021年02月01日 | 506.1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西安方衍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1,000 | 2021年02月01日 | 889.7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忻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500 | 2021年02月01日 | 499.9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延安虹雨工贸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560 | 2021年02月01日 | 494.9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683.44 | 2021年02月01日 | 683.3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中蓄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560 | 2021年02月01日 | 556.5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诚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402 | 2021年02月01日 | 352.7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新泰市一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717.56 | 2021年02月01日 | 351.7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河北中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1,000 | 2021年02月01日 | 748.3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龙口鸿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800 | 2021年02月01日 | 464.4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 | 2021年02月02日 | 1,000 | 2021年02月01日 | 992.9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限公司 | ||||||||||
商丘美庐建材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225 | 2021年02月01日 | 221.9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陕西秦易佰工贸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300 | 2021年02月01日 | 297.7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邢台雨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377.46 | 2021年02月01日 | 189.0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邢台德明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265.44 | 2021年02月01日 | 135.5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乌鲁木齐佳誉泰瑞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396 | 2021年02月01日 | 395.8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新疆天禄和贸易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362 | 2021年02月01日 | 168.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新疆万汇通投资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250.64 | 2021年02月01日 | 94.3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滨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2,000 | 2021年02月01日 | 932.2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杭州昀朗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500 | 2021年02月01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宁波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1,000 | 2021年02月01日 | 422.5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上海东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780.35 | 2021年02月01日 | 535.3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955.85 | 2021年02月01日 | 660.2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上海昱广材料 | 2021年02月02 | 300 | 2021年02月01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科技有限公司 | 日 | 日 | ||||||||
上海御与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336.7 | 2021年02月01日 | 324.7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1,000,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41,782.0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1,000,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72,124.38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12月11日 | 5,000 | 2021年12月11日 | 4,047.1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10,000 | 2021年10月27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08月31日 | 5,000 | 2021年08月31日 | 283.4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9月09日 | 10,000 | 2022年09月08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07月21日 | 36,000 | 2021年07月21日 | 13,933.6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9月09日 | 40,500 | 2022年09月08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 | 2022年09月09日 | 23,000 | 2022年09月08日 | 1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术有限责任公司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02月08日 | 13,000 | 2021年02月08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4日 | 16,800 | 2019年03月25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1月27日 | 6,300 | 2022年01月26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7月21日 | 5,000 | 2022年07月2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1月19日 | 10,000 | 2022年11月18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1月19日 | 11,000 | 2022年11月18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1日 | 2,000 | 2021年12月11日 | 416.9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0日 | 5,400 | 2021年11月20日 | 462.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7日 | 9,700 | 2022年01月26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荆门东方雨虹建筑材 | 2021年08月14日 | 20,000 | 2021年08月13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料有限公司 | ||||||||||
荆门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27日 | 35,000 | 2022年05月26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荆门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26日 | 3,500 | 2021年02月25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荆门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7日 | 8,800 | 2022年01月26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荆门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24日 | 24,000 | 2022年05月23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荆门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06日 | 2,000 | 2022年12月05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荆门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9日 | 20,000 | 2022年09月08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4日 | 11,000 | 2021年12月03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10,000 | 2021年10月26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9日 | 33,000 | 2022年09月08日 | 3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9日 | 5,000 | 2022年09月08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05日 | 10,000 | 2021年03月04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05日 | 21,000 | 2021年03月04日 | 5,16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15日 | 30,000 | 2022年01月14日 | 20,785.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15日 | 8,000 | 2022年01月14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24日 | 5,000 | 2022年05月23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15日 | 3,000 | 2022年01月14日 | 2,028.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06日 | 3,000 | 2022年12月05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03月28日 | 10,000 | 2019年12月01日 | 4,178.1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2日 | 8,000 | 2022年10月2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芜湖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24,000 | 2021年12月29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芜湖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5日 | 8,000 | 2021年12月24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芜湖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7日 | 13,000 | 2021年11月26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芜湖东方雨虹 | 2021年11月27 | 4,900 | 2021年11月26 | 4,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日 | 日 | ||||||||
芜湖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5,000 | 2021年10月26日 | 4,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芜湖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0年06月11日 | 13,000 | 2020年06月09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芜湖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16日 | 13,200 | 2022年06月15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芜湖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4日 | 6,000 | 2022年05月13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深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7,000 | 2021年12月29日 | 5,503.0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深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5日 | 3,000 | 2021年12月24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深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1日 | 10,000 | 2021年12月10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深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9日 | 5,000 | 2022年11月18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6月16日 | 8,500 | 2022年06月15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8,000 | 2022年04月0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唐山东方雨虹 | 2020年06月11 | 10,000 | 2020年06月11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日 | 日 | ||||||||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6月16日 | 30,000 | 2022年06月15日 | 1,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2月06日 | 5,000 | 2022年12月05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0日 | 10,000 | 2021年11月19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21日 | 8,800 | 2021年08月20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7月03日 | 22,000 | 2021年07月02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13日 | 7,500 | 2021年05月12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03日 | 10,000 | 2022年08月0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03月28日 | 10,500 | 2019年08月2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03日 | 33,000 | 2022年08月02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24日 | 13,500 | 2022年05月23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青岛东 | 2022年 | 10,000 | 2022年 | 连带责 | 三年 | 否 | 是 |
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07月21日 | 07月20日 | 任保证 |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20,000 | 2022年03月1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9日 | 8,000 | 2022年09月08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0日 | 31,945 | 2021年11月19日 | 23,330.2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6日 | 20,000 | 2022年05月1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04月22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19年03月28日 | 40,000 | 2020年03月11日 | 196.0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惠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0月22日 | 20,500 | 2022年10月21日 | 1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惠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02月02日 | 59,000 | 2021年02月01日 | 1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9日 | 7,000 | 2021年10月28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9日 | 12,000 | 2022年09月08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咸阳东 | 2022年 | 5,000 | 2022年 | 5,000 | 连带责 | 三年 | 否 | 是 |
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05月23日 | 05月23日 | 任保证 | |||||||
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4日 | 9,000 | 2022年05月13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7,000 | 2022年04月22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14日 | 13,500 | 2021年09月13日 | 18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24日 | 15,000 | 2021年06月23日 | 3,421.6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08日 | 20,000 | 2021年02月07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15日 | 16,500 | 2020年12月14日 | 35.5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9日 | 16,500 | 2022年11月18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广东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4日 | 6,000 | 2021年12月03日 | 8.6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广东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4,000 | 2022年04月22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4日 | 20,000 | 2022年05月13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锦州东方雨虹建筑材 | 2021年09月14日 | 13,500 | 2021年09月13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料有限责任公司 | ||||||||||
锦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10,000 | 2022年04月01日 | 4,66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锦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7月21日 | 3,000 | 2022年07月20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锦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4月02日 | 7,000 | 2022年04月0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21日 | 15,000 | 2022年07月20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16日 | 13,000 | 2022年06月15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14日 | 15,000 | 2021年08月13日 | 1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16日 | 10,000 | 2022年06月15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21日 | 10,000 | 2022年07月20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15日 | 8,000 | 2020年12月14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21日 | 5,200 | 2022年07月20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昆明风 | 2021年 | 10,000 | 2021年 | 3,860.8 | 连带责 | 三年 | 否 | 是 |
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08月14日 | 08月13日 | 任保证 | |||||||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16日 | 10,000 | 2022年06月15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2日 | 7,000 | 2022年10月21日 | 6,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9日 | 4,000 | 2022年11月18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9日 | 5,000 | 2022年11月18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广州孚达保温隔热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15日 | 3,900 | 2021年04月14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四川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9日 | 22,000 | 2022年09月08日 | 136.1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2019年03月28日 | 39,000 | 2020年03月25日 | 2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03日 | 10,000 | 2022年08月02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2019年03月28日 | 5,000 | 2020年03月02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是 | ||
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2日 | 6,000 | 2022年10月2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江西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03日 | 3,750 | 2022年08月02日 | 32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
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 | 2022年04月23日 | 17,000 | 2022年04月22日 | 4,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是 |
料有限公司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41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06,334.9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41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94,556.51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3,41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48,117.0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3,41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566,680.89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1.1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更大价值,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79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约为17,924,359股-35,848,718股,占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约为0.71%-1.42%,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亦就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自2021年11月10日起正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依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2022年5月23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的总股本2,519,627,2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1,248,664股)后的总股本2,508,378,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2年5月31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55.7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5.49元/股。
截至2022年11月7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共计27,86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最高成交价为4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1,229,72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既定方案,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计划于2022年8月24日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880,050股,占增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增持金额为5,040.8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均价为26.81元/股。截至2023年2月23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生产研发及总部基地项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生产研发及总部基地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湖南省岳阳市投资建设中南区域总部及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017年8月29日,公司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入区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中南区域总部及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南省岳阳市投资建设中南区域总部及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投资20亿元人民币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中南区域总部及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其中,东方雨虹中南区域总部项目拟投资10亿元,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拟投资10亿元。报告期内,中南区域总部项目已竣工;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投产。
2、安徽芜湖市投资建设绿色建材(芜湖)产业示范园项目
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芜湖市三山区投资建设新型节能保温密封材料制造项目(项目一期);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项目(项目二期);绿色民用建材、功能性填料制造项目(项目三期),该项目总建设周期预计48个月。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徽芜湖市三山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芜湖)产业示范园项目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芜湖市三山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该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芜湖市三山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芜湖)产业示范园项目。同月,该项目实施主体芜湖东方雨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报告期内,该项目一期、二期生产线已投产。
3、广州市花都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项目
2020年7月14日,公司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30亿元在广州市花都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湾区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及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中心项目,该项目预计建设周期36个月。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州市花都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广州市花都区分别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广东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孚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相关项目公司”),并以
相关项目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30亿元在广州市花都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湾区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及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中心项目。相关项目公司已于2020年成立,报告期内,东方雨虹大湾区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产;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中心项目已于2021年完成土地摘牌,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4、河北保定市徐水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2020年8月7日,公司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保定市徐水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该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开工之日起18个月。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北保定市徐水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保定市徐水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拟以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保定市徐水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同月,该项目实施主体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报告期内,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生产线已陆续投产。
5、海南洋浦投资建设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
2020年8月13日,公司与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海南洋浦投资建设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洋浦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拟以洋浦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同月,该项目实施主体洋浦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产。
6、江苏南通启东市投资建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江苏南通启东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启东投资建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水性)、特种砂浆、民用绿色建材、虹运物流仓储。本项目按照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推进。其中一期预计建设周期为开工之日起18个月。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南通启东市投资建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江苏南通启东市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拟以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亿元在江苏南通启东市投资建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同时结合地区市场发展情况和公司未来的产能布局规划,公司决定终止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重庆江津区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
2020年9月3日,公司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4亿元在重庆江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重庆江津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成渝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重庆江津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以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4亿元在重庆江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2020年9月,该项目实施主体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报告期内,重庆江津区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产。
8、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项目
2020年9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鼎丰控股有限公司与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约16亿元在常德西洞庭管理区工业园投资建设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各类工业无纺布(非织造布)、胎基布及相关原材料,生产基地建设18条聚酯胎基布生产线。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南省常德市投资建设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6亿元在常德西洞庭管理区工业园投资建设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项目。2020年9月,该项目实施主体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已成立。报告期内,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产。
9、长春市九台区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
2020年9月22日,公司与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8亿元在长春市九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周期为: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计划在2021年4月开工建设,当年实现投产,一期项目达产之后6个月内启动下一期项目建设,开工之后9个月实现投产。2020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吉林长春市九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长春市九台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以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8亿元在长春市九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2020年9月,该项目实施主体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报告期内,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已投产。10、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生产基地项目2020年12月18日,公司与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江西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防水材料生产车间、保温材料生产车间、综合生产车间和配套仓储、企业综合办公与研发大楼等,项目建设周期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2个月投产,18个月全部完成。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东方雨虹江西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南昌市新建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并以江西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亿元在南昌市新建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江西
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1月,该项目实施主体江西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报告期内,江西生产基地项目已投产。
11、济南市天桥区山东区域总部及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2020年12月21日,公司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就项目投资方案通过进一步讨论与细化,于2021年1月4日在原《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项目入园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9亿元在山东济南天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东区域总部项目及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其中区域总部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建设内容包含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投资8亿元,建设内容为新型建筑防水材料、节能保温密封材料、特种砂浆及绿色民用建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山东区域总部项目、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济南市天桥区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该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亿元建设东方雨虹山东区域总部项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济南市天桥区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该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8亿元在山东济南天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1月,公司山东区域总部项目及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山东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报告期内,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部分生产线陆续试生产,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12、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建设周期为各期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郑州市上街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1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2021年2月,该项目实施主体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报告期内,郑州市上街区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产。
13、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1月13日,公司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5亿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10万吨砂浆、保温节能材料、绿色民用建材、建筑粉料项目及配套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总建设周期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具体每期建设进度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3个月内实现开工,自开工之日起9个月实现项目投产。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该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5亿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3月,该项目实施主体太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报告期内,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已投产。
14、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2021年2月8日,公司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水性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周期计划自项目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一期投产,24个月左右全部投产。
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宿迁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东方雨虹”)作为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000万元,占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的70%;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占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的30%。2021年2月,该项目实施主体宿迁东方雨虹已成立。报告期内,宿迁市高新区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已投产。
15、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东方雨虹通辽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3月31日,公司与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投资建设东方雨虹通辽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分三期投资建设,一期计划投资6亿元,主要建设硅砂加工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和环保建筑涂料生产线,项目2021年6月份开工,2022年8月份投产;二期和三期项目分别投资6亿元、8亿元,建设内容在原有一、二期项目投资的生产规模基础上增加产能,计划2024年6月份完成投资。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通辽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通辽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亿元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投资建设东方雨虹通辽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5月,该项目实施主体通辽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已成立,现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能源消耗评价报告,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16、张家港市大新镇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5月27日,公司与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粉料等的产
品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周期为公司竞拍取得地块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个月内开始打桩建设,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张家港市大新镇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并以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亿元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7月,该项目实施主体已成立,报告期内,项目一期已完成带料试车调试成功。
17、湖南郴州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2021年6月7日,公司与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卷材、特种砂浆、装配式(加气材料)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项目各期计划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投产,竣工投产后1年内达产。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南省郴州市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湖南省郴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报告期内,该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现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18、江苏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2021年6月9日,公司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30亿元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特种砂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本项目自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开工10个月内首条生产线建成投产,24个月内全面建成。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镇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资10,000万元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并以镇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30亿元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6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2021年7月,该项目实施主体镇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报告期内,江苏镇江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19、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VAE乳液、VAEP胶粉项目
2021年7月10日,公司与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5亿元在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投资建设40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胶粘剂(VAE乳液)、10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可再分散性乳胶粉(VAEP胶粉)等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建设12万吨/年VAE乳液、5万吨/年VAEP胶粉项目,自具备施工条件后16个月内完成建设;二期拟建设28万吨/年VAE乳液、5万吨/年VAEP胶粉项目,最晚于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建设。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扬州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建设VAE乳液、VAEP胶粉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方雨虹”)在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设立子公司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石新材料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持有虹石新材料公司60%股权;香港东方雨虹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0万元,持有虹石新材料公司40%股权。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香港东方雨虹的资本实力、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有效支持香港东方雨虹业务开展,以便确保上述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8,821.20万元)对香港东方雨虹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香港东方雨虹的注册资本将由12,000万美元增至18,000万美元。同时,作为虹石新材料公司的参股股东,香港东方雨虹亦将于本次增资款项到账及办理完毕商务、外汇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程序后,按照VAE乳液、VAEP胶粉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的出资进度完成出资,进而有效推进VAE乳液、VAEP胶粉项目的建设进度。2021年7月,该项目实施主体虹石
(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成立,现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处于开工建设阶段。20、湖北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2022年1月19日,公司与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高分子防水卷材、水性防水涂料、精品砂、砂加气板材、特种砂浆、屋面瓦系统、高端石膏制品等绿色高端新材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和湖北区域销售、结算、会议、培训、研发等功能中心。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各期计划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建成并陆续投产。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亿元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本项目的实施效率,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实现以股权关系为纽带,本着各方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建筑领域的专业、技术、资源、管理等优势,在通过科学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公司拟变更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将以控股子公司武汉东方雨虹科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东方雨虹”)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以更好的建设和运营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武汉东方雨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2,500万元,持有武汉东方雨虹90%股权;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持有武汉东方雨虹1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土地已摘牌,并已陆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则许可证等,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21、河南南阳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粉料、建筑涂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拟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预计投资5亿元,二期项目预计投资5亿元,项目各期计划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0个月内首条生产线投产,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阳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并以南阳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南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报告期内,该项目实施主体南阳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土地已摘牌,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22、福建福州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
2022年1月14日,公司与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2亿元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在福州市闽清县成立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福建省的区域销售结算总部,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投资总额6亿元,二期投资总额6亿元,各期在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验收通过并陆续投产;区域总部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确定。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2亿元在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东
方雨虹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土地已摘牌,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四)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事项
1、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加深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双方在光伏新能源领域业务合作的实施效率,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实现以股权关系为纽带,双方友好合作、互利双赢的合作模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修缮技术有限公司拟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投资设立雨虹晶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实施主体之一。雨虹晶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东方雨虹建筑修缮技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持有雨虹晶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有雨虹晶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报告期内,雨虹晶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 2022年01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2年02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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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
份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 | 2022年08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2年10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2022年10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2022年11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2023年02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生产研发及总部基地项目 | 2022年0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2年01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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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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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2022年10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事项 | 2022年0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非金属建材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6,592,316 | 22.47% | 0 | 0 | 0 | -34,325,796 | -34,325,796 | 532,266,520 | 21.13%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566,592,316 | 22.47% | 0 | 0 | 0 | -34,325,796 | -34,325,796 | 532,266,520 | 21.13%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66,592,316 | 22.47% | 0 | 0 | 0 | -34,325,796 | -34,325,796 | 532,266,520 | 21.13%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54,612,387 | 77.53% | 144,413 | 0 | 0 | 31,440,871 | 31,585,284 | 1,986,197,671 | 78.87%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54,612,387 | 77.53% | 144,413 | 0 | 0 | 31,440,871 | 31,585,284 | 1,986,197,671 | 78.8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2,521,204,703 | 100.00% | 144,413 | 0 | 0 | -2,884,925 | -2,740,512 | 2,518,464,191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由于高管锁定股年度解锁及董事、监事任免等原因,导致股本结构发生变动。
2、报告期内,公司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的19名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的34.743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公司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的1,552名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872.6077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公司股本总额及结构因此发生变动。
3、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办理完成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57.7408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办理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0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30.7517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本总额及结构因此发生变动。
4、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增减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其中增持股份按照75%自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因此发生变动。
5、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4,413份,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对应增加公司股份数量为144,413股,公司股本总额及结构因此发生变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导致职务变更、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原因,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2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57.7408万股回购注销,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57.7408万股回购注销。
2、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3,29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自主行权手续,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912.5945万份,行权价格为
48.69元/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3年4月25日。2022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8.69元/份调整为48.39元/份。
3、2022年8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其中19名激励对象办理34.7434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
4、2022年8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其中1,552名激励对象办理872.607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5、2022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未完全达标,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合计2.4861万股回购注销。
6、2022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原因,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30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128.3406万股回购注销,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激励对象中有一名激励对象张伟持有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0.4500万股,本次应予以回购注销0.0750万股,张伟因个人原因,其所持有的全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6月22日被司法冻结,公司本次无法对其所持应被回购注销的0.0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本次将对30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28.2656万股回购注销。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1、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70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57.7408万股已于2022年1月14日完成回购过户及注销程序。
2、报告期内,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共计144,413份,对应增加144,413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并上市流通。
3、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4861万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07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28.2656万股,前述合计130.7517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1月22日完成回购过户及注销程序。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由期初的2,521,204,703股变更为期末的2,518,464,191股,对每股收益和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具有一定的反稀释作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卫国 | 442,239,628 | 1,410,037 | 15,150,000 | 428,499,665 | 高管锁定股。报告期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按照75%自动锁定共计增加1,410,037股高管锁定股。 | 2022年1月4日按高管股份相关管理规定,共计15,150,000股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 |
许利民 | 69,201,937 | 0 | 7,500,000 | 61,701,937 | 高管锁定股 | 2022年1月4日按高管股份相关管理规定,共计7,500,000股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 |
向锦明 | 17,376,992 | 0 | 0 | 17,376,992 | 高管锁定股 | - |
杨浩成 | 1,727,091 | 0 | 427,500 | 1,299,591 | 高管锁定股 | 2022年1月4日按高管股份相关管理规定,共计427,500股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 |
张颖 | 1,378,294 | 0 | 322,500 | 1,055,794 | 高管锁定股 | 2022年1月4日按高管股份相关管理规定,共计322,500股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 |
张志萍 | 1,017,722 | 0 | 75,000 | 942,722 | 高管锁定股 | 2022年1月4日按高管股份相关管理规定,共计75,000股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 |
张洪涛 | 1,062,441 | 0 | 255,000 | 807,441 | 高管锁定股 | 2022年1月4 |
日按高管股份相关管理规定,共计255,000股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 | ||||||
王文萍 | 778,112 | 0 | 75,000 | 703,112 | 高管锁定股 | 2022年1月4日按高管股份相关管理规定,共计75,000股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 |
徐玮 | 691,983 | 15,000 | 75,000 | 631,983 | 高管锁定股。报告期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按照75%自动锁定共计增加15,000股高管锁定股。 | 2022年1月4日按高管股份相关管理规定,共计75,000股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 |
王晓霞 | 269,716 | 0 | 66,750 | 202,966 | 高管锁定股 | 2022年1月4日按高管股份相关管理规定,共计66,750股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 |
其他限售股份 | 30,848,400 | 108,228 | 11,912,311 | 19,044,317 | 高管锁定股188,928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8,855,389股。报告期内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按照75%自动锁定共计增加7,500股高管锁定股。报告期内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申报新任董事、监事共计增加99,453股高管锁定股;报告期内监事会换届申报离任监事共计增加1,275股高管锁定股。 | 2022年1月4日按高管股份相关管理规定,共计750股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2022年8月31日及2022年9月8日,公司分别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共计9,073,511股解除限售,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张蓓女士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46,875股全部变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限售。2022年1月14日及 |
2022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回购注销完成部分已授予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2,884,925股回购注销。 | ||||||
合计 | 566,592,316 | 1,533,265 | 35,859,061 | 532,266,52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股票数量共计144,413份,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增加,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同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286.0064万股的回购注销(其中2022年1月14日回购注销157.7408万股,2022年11月22日回购注销128.2656股)。公司完成了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2.4861万股的回购注销。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由报告期初的2,521,204,703股变动至报告期末的2,518,464,191股。股票期权行权、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导致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其中,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增加;第二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锁、第三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导致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减少;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股权激励限售股减少。上述事项并未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9,57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7,38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卫国 | 境内自然人 | 22.69% | 571,332,887 | 1,880,050 | 428,499,665 | 142,833,222 | 质押 | 281,713,64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3.15% | 331,059,553 | 76,339,813 | 0 | 331,059,553 | ||
许利民 | 境内自然人 | 2.87% | 72,269,250 | -10,000,000 | 61,701,937 | 10,567,313 | ||
富诚海富资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富诚海富通东方雨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96% | 49,471,665 | 0 | 0 | 49,471,665 | ||
德弘美元基金管理公司-德弘美元基金二期 | 境外法人 | 1.83% | 45,969,375 | -7,227,141 | 0 | 45,969,37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8% | 39,713,020 | 2,518,073 | 0 | 39,713,020 |
建峖实业投资-Janchor Partners Pan-Asian Master Fund-RQFII | 境外法人 | 1.39% | 34,974,679 | 26,467,808 | 0 | 34,974,679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境外法人 | 0.99% | 24,826,563 | 10,067,764 | 0 | 24,826,563 | ||
阿布达比投资局 | 境外法人 | 0.94% | 23,682,220 | 13,370,068 | 0 | 23,682,220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92% | 23,238,456 | -27,696,980 | 0 | 23,238,456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富诚海富资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富诚海富通东方雨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7,86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1%。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31,059,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059,553 | |||||
李卫国 | 142,833,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833,222 | |||||
富诚海富资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富诚海富通东方雨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9,471,665 | 人民币普通股 | 49,471,665 | |||||
德弘美元基金管理公司-德弘美元基金二期 | 45,969,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45,969,37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713,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713,020 | |||||
建峖实业投资-Janchor Partners Pan-Asian Master Fund-RQFII | 34,974,679 | 人民币普通股 | 34,974,679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24,826,5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26,563 | |||||
阿布达比投资局 | 23,682,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682,220 | |||||
UBS AG | 23,238,45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38,45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000,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00,02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公司股东富诚海富资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富诚海富通东方雨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融资交易买入公司股票49,471,665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卫国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李卫国先生,1965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农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进入长沙县职业中专任教;1992年进入湖南省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3年至1995年在湖南省统计局工作;1995年创办长沙长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199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主要创始人,现兼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凯尔汉湘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长阳京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3年7月被评为北京十佳进京创业青年,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012年被评为中关村十大年度人物,2017年11月被评为最受尊敬企业家,荣登2019、2020中国百佳CEO榜单,现为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控股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588,李卫国先生持股比例为17.27%。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卫国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李卫国先生,1965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农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进入长沙县职业中专任教;1992年进入湖南省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3年至1995年在湖南省统计局工作;1995年创办长沙长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199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主要创始人,现兼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凯尔汉湘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长阳京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3年7月被评为北京十佳进京创业青年,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012年 |
被评为中关村十大年度人物,2017年11月被评为最受尊敬企业家,荣登2019、2020中国百佳CEO榜单,现为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控股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588,李卫国先生持股比例为17.27%。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1年11月09日 | 17,924,359股-35,848,718 | 0.71%-1.42% | 10亿元-20亿元 | 2021年11月8日-2022年11 | 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 27,866,756 |
股 | 月8日 | 权激励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应收账款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科创票据)优先级 | 22东方雨虹ABN001优先 | 082282001 | 2022年12月15日 | 2022年12月19日 | 2023年09月18日 | 475,000,000.00 | 4.30% | 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应收账款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科创票据)次级 | 22东方雨虹ABN001次 | 082282005 | 2022年12月15日 | 2022年12月19日 | 2023年09月18日 | 25,000,000.00 | - | -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认购本期资产支持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已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设置资产支持票据持有人会议机制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由主承销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不适用 |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应收账款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科创票据)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6层 | - | 汪潇逸 | 010-8830606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 - | 宁培伦 | 010-85768630 | |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外文大厦A座3层 | - | 葛凌 | 010-67413513 |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梁轶男、白晶 | 梁轶男 | 010-85665423 |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2层、23层 | - | 吴辉 | 0755-82816698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应收账款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科创票据)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0.0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第一期应收账款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科创票据)募集资金共5亿元人民币,拟全部用于支付公司“绿色建筑材料制造”类绿色产业项目2022年度产生的绿色建材原辅材料购置费用。募投项目为公司旗下子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3个生产项目,分别为“年产10万吨聚氨酯防水涂料项目”、“扩建年产20万吨建筑用
防水砂浆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年产4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期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用评级报告》,确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于2022年10月11日出具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应收账款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科创票据)信用评级报告》,确定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信用等级为AAAsf。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1.47 | 1.69 | -13.02% |
资产负债率 | 46.22% | 46.35% | -0.13% |
速动比率 | 1.26 | 1.49 | -15.44%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180,276.33 | 386,742.72 | -53.39%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5.47% | 25.35% | -9.88% |
利息保障倍数 | 14.15 | 36.38 | -61.11%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6.54 | 36.38 | -82.02%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8.26 | 40.54 | -54.96%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12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梁轶男 罗祥强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0442号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雨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雨虹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防水产品销售收入、工程施工服务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4及附注五、43。
1、事项描述
东方雨虹公司主要从事防水卷材、涂料产品销售、工程施工服务等,2022年度营业收入312.14亿元,其中防水产品销售收入239.81亿元,工程施工服务收入44.03亿元,合计占营业收入的90.93%。由于防水产品销售收入、工程施工服务收入金额重大且构成评价经营状况的关键业绩指标,故存在东方雨虹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带来的收入舞弊风险,因此我们将防水产品销售收入、工程施工服务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对于防水产品销售收入,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管理层对防水产品自销售订单审批至销售收入入账的销售流程中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询问管理层并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对与防水产品收入确认相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价防水产品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
(3)对东方雨虹公司信息系统进行一般控制测试和应用控制测试,信息系统应用控制测试主要涉及与销售业务相关的关键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通过对不同防水产品销售收入、销售价格、毛利率波动以及主要客户收入变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防水产品销售收入波动的合理性;
(5)采用抽样的方式检查与防水产品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出库单、货物签收单、物流单据、销售发票等,以确认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6)选取样本对防水产品销售收入实施函证程序;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防水产品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核对至销售出库单、货物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验证防水产品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对于工程施工服务收入,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管理层对工程施工收入及成本入账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其中包括与实际发生工程成本及合同预估总成本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工程施工收入成本计算表,将总金额核对至收入成本明细账,并检查计算表的准确性;
(3)针对工程施工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采用抽样的方法检查实际发生成本的合同、发票、货物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4)抽样检查已完工项目实际发生总成本,将其与项目预计合同总成本进行对比分析,评估预算成本的合理性;
(5)选取样本检查在建项目是否存在合同总成本超过总收入的情况,复核管理层计提合同预计损失的准确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实际发生成本核对至货物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验证实际成本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选取样本实地或视频盘点未完工项目,以评价账面未完工项目进度的合理性。
(二)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附注五、4及附注五、9。
1、事项描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方雨虹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余额合计151.15亿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合计13.91亿元。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管理层将相同信用风险特征的业务划入同一个组合,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涉及的关键假设包括历史信用损失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
由于管理层计算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中使用的关键假设涉及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评价并测试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组合的划分及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内部控制;
(2)对于按照单项金额评估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基于客户的财务状况、历史还款记录和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对于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资产,了解并评价该抵押物抵押担保情况及抵押物价值的公允性;
(3)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划分的组合及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4)比较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与实际发生坏账金额,评价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充分性;
(5)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三)货币资金的存在、权利和义务及披露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
1、事项描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方雨虹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05.3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20.93%。由于东方雨虹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重大且银行账户数量较多,货币资金的存在、权利和义务及披露对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货币资金的存在、权利和义务及披露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对于货币资金的存在、权利和义务及披露,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东方雨虹公司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亲自取得重要子公司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与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存在性、完整性;
(3)取得全部银行账户对账单及主要银行账户余额调节表,对全部银行账户(包括境外账户)实施函证;
(4)监盘库存现金,并将盘点结果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
(5)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担保、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6)获取重要银行账户全年银行流水双向核对,检查大额收付款交易;
(7)检查与货币资金相关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东方雨虹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方雨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方雨虹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雨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雨虹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雨虹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雨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雨虹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方雨虹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三年四 月十二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539,216,758.55 | 16,446,312,489.0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7,088,731.43 | 105,020,961.4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08,238,462.51 | 1,657,433,914.79 |
应收账款 | 10,878,566,767.30 | 8,763,963,165.22 |
应收款项融资 | 1,591,548,416.80 | 2,158,669,349.44 |
预付款项 | 844,966,767.95 | 1,096,947,619.1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144,045,524.14 | 878,347,478.2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384,843.3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574,778,289.08 | 1,420,549,742.15 |
合同资产 | 3,039,361,835.80 | 2,702,376,203.0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18,478,594.62 | 365,767,464.24 |
流动资产合计 | 32,346,290,148.18 | 35,595,388,386.6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1,650,0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9,982,208.47 | 186,649,408.8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5,181,767.02 | 419,727,363.7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2,588,195.83 | 82,957,032.81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563,291,329.36 | 5,609,589,822.50 |
在建工程 | 2,049,330,481.21 | 2,093,952,434.1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69,202,828.43 | 212,355,669.03 |
无形资产 | 2,191,235,059.64 | 1,653,573,125.2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50,279,890.81 | 140,908,154.17 |
长期待摊费用 | 72,932,831.46 | 35,051,400.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97,047,337.37 | 527,575,786.7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18,417,546.66 | 3,175,498,343.5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209,489,476.26 | 14,137,838,541.77 |
资产总计 | 50,555,779,624.44 | 49,733,226,928.3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254,330,925.83 | 6,127,832,938.0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88,252,536.00 | 2,325,289,092.00 |
应付账款 | 3,900,933,993.77 | 3,617,786,977.5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323,551,390.16 | 3,223,515,117.3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2,873,318.12 | 107,325,146.81 |
应交税费 | 627,685,861.18 | 1,088,629,996.67 |
其他应付款 | 6,186,392,139.52 | 4,118,236,605.4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9,800.00 | 521,174.95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8,359,075.32 | 127,584,877.84 |
其他流动负债 | 379,020,870.56 | 374,621,807.98 |
流动负债合计 | 21,961,400,110.46 | 21,110,822,559.6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43,920,486.11 | 1,103,746,152.78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0,551,421.42 | 184,437,112.58 |
长期应付款 | 54,020,000.00 | 61,281,226.9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446,059.05 | 40,282,368.16 |
递延收益 | 610,423,884.71 | 531,952,202.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32,512.91 | 17,044,180.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05,894,364.20 | 1,938,743,243.28 |
负债合计 | 23,367,294,474.66 | 23,049,565,802.9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518,464,191.00 | 2,521,204,70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721,493,283.54 | 10,794,548,998.53 |
减:库存股 | 1,121,608,787.15 | 344,130,962.30 |
其他综合收益 | 24,057,640.43 | 25,780,052.5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43,827,204.85 | 392,980,880.6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4,120,949,080.02 | 12,904,011,418.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807,182,612.69 | 26,294,395,090.54 |
少数股东权益 | 381,302,537.09 | 389,266,034.8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188,485,149.78 | 26,683,661,125.4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0,555,779,624.44 | 49,733,226,928.38 |
法定代表人:李卫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玮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玮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05,056,462.13 | 10,712,528,952.8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7,088,731.43 | 105,020,961.4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1,541,560.80 | 490,848,362.30 |
应收账款 | 3,092,903,601.87 | 3,737,511,331.97 |
应收款项融资 | 145,455,406.93 | 268,035,873.85 |
预付款项 | 158,074,071.45 | 540,572,772.02 |
其他应收款 | 11,336,618,020.32 | 5,472,329,763.80 |
其中:应收利息 | 111,633,577.71 | 61,729,885.41 |
应收股利 | 1,806,384,843.30 | |
存货 | 35,663,183.12 | 20,697,630.4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101,075,209.76 | 66,558,126.33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23,476,247.81 | 21,414,103,774.9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1,650,0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314,401,905.02 | 4,352,982,956.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62,468,192.09 | 415,095,029.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312,543.63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34,778,718.95 | 52,219,794.51 |
在建工程 | 92,529,005.60 | 106,834,277.1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0,196,060.78 | 76,145,003.94 |
无形资产 | 81,869,069.88 | 66,856,963.3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93,656.4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8,695,996.86 | 128,474,752.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98,681,084.64 | 1,849,313,926.6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155,113,690.31 | 7,068,235,247.18 |
资产总计 | 29,478,589,938.12 | 28,482,339,022.1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06,552,762.46 | 2,352,077,208.5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31,670,819.51 | 1,679,209,864.87 |
应付账款 | 859,127,430.42 | 1,468,622,410.8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24,161,364.78 | 476,956,067.30 |
应付职工薪酬 | 34,285,202.26 | 37,287,914.47 |
应交税费 | 28,253,583.27 | 153,352,410.65 |
其他应付款 | 9,567,085,596.59 | 7,033,862,582.5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9,800.00 | 39,800.00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3,685,164.37 | 5,949,539.67 |
其他流动负债 | 94,140,977.43 | 62,004,288.75 |
流动负债合计 | 14,548,962,901.09 | 13,269,322,287.6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10,667,000.00 | 599,628,097.2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9,377,868.44 | 72,497,315.80 |
长期应付款 | 54,020,000.00 | 55,48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212,437.54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32,512.91 | 11,232,869.3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1,809,818.89 | 738,838,282.33 |
负债合计 | 15,000,772,719.98 | 14,008,160,570.0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518,464,191.00 | 2,521,204,70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802,327,675.31 | 10,771,481,424.55 |
减:库存股 | 1,121,608,787.15 | 344,130,962.30 |
其他综合收益 | 58,197,963.28 | 61,136,764.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43,827,204.85 | 392,980,880.64 |
未分配利润 | 1,676,608,970.85 | 1,071,505,642.2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477,817,218.14 | 14,474,178,452.1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478,589,938.12 | 28,482,339,022.1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1,213,835,246.24 | 31,934,201,004.74 |
其中:营业收入 | 31,213,835,246.24 | 31,934,201,004.7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8,678,349,490.15 | 27,050,378,913.40 |
其中:营业成本 | 23,171,493,352.71 | 22,184,431,793.7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52,767,386.53 | 212,501,466.60 |
销售费用 | 2,657,678,372.46 | 2,217,737,772.40 |
管理费用 | 1,794,863,621.04 | 1,644,554,796.11 |
研发费用 | 556,315,937.11 | 559,308,937.59 |
财务费用 | 245,230,820.30 | 231,844,146.98 |
其中:利息费用 | 197,928,387.12 | 144,129,973.51 |
利息收入 | 71,272,385.61 | 121,597,101.63 |
加:其他收益 | 452,621,657.92 | 507,633,207.0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961,014.23 | 21,318,969.0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433,503.63 | 12,807,187.1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68,566.98 | -49,581,528.7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4,897,067.73 | -251,283,089.7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7,765,139.67 | -13,698,866.6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0,865.78 | 28,055.7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79,006,491.18 | 5,098,238,837.99 |
加:营业外收入 | 59,727,498.98 | 20,265,001.36 |
减:营业外支出 | 35,339,634.99 | 18,340,168.2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03,394,355.17 | 5,100,163,671.11 |
减:所得税费用 | 485,551,157.18 | 886,851,259.1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17,843,197.99 | 4,213,312,411.9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17,843,197.99 | 4,213,312,411.9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20,297,575.39 | 4,204,699,487.90 |
2.少数股东损益 | -2,454,377.40 | 8,612,924.0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22,412.10 | 12,932,413.75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22,412.10 | 12,932,413.7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816,276.30 | -8,254.99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816,276.30 | -8,254.99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93,864.20 | 12,940,668.7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093,864.20 | 12,940,668.74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116,120,785.89 | 4,226,244,825.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18,575,163.29 | 4,217,631,901.6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54,377.40 | 8,612,924.0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85 | 1.7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84 | 1.7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李卫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玮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玮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679,341,233.60 | 8,185,965,637.81 |
减:营业成本 | 4,878,886,253.41 | 7,050,958,103.91 |
税金及附加 | 13,127,420.01 | 13,145,218.47 |
销售费用 | 468,646,602.52 | 355,714,641.44 |
管理费用 | 516,238,511.73 | 406,940,845.48 |
研发费用 | 112,487,106.56 | 90,651,176.66 |
财务费用 | 60,521,515.00 | -10,321,635.26 |
其中:利息费用 | 110,942,483.94 | 81,925,021.95 |
利息收入 | 91,548,821.45 | 135,358,820.49 |
加:其他收益 | 25,779,894.75 | 11,759,282.8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25,479,477.99 | 18,398,093.2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256,208.54 | 13,023,880.7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12,273.63 | -43,178,288.0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4,730,398.27 | -133,255,540.6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68,716.1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1,628.3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37,560,180.72 | 132,600,834.57 |
加:营业外收入 | 4,179,077.39 | 1,695,862.36 |
减:营业外支出 | 371,272.56 | 4,807.0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41,367,985.55 | 134,291,889.86 |
减:所得税费用 | -167,095,256.55 | -32,965,463.1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08,463,242.10 | 167,257,353.0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08,463,242.10 | 167,257,353.0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38,800.72 | 675,411.7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38,800.72 | 675,411.77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938,800.72 | 675,411.77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05,524,441.38 | 167,932,764.8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2,619,284,986.49 | 35,558,864,457.3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079,554.06 | 30,249,348.4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2,091,922.90 | 1,497,073,373.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865,456,463.45 | 37,086,187,179.0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168,470,891.08 | 25,545,010,674.6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42,181,591.71 | 2,713,918,604.2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70,693,112.26 | 2,328,500,250.7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30,098,104.44 | 2,384,082,324.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211,443,699.49 | 32,971,511,853.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012,763.96 | 4,114,675,325.1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69,312,543.63 | 146,938,503.6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234,623.54 | 17,518,569.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865,780.25 | 121,592.1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2,387,730.41 | 2,216,262,193.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66,800,677.83 | 2,380,840,858.3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22,678,234.05 | 4,502,008,414.3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026,362.32 | 1,232,058,348.36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3,741,994.98 | 97,439,038.52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7,000,000.00 | 2,20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95,446,591.35 | 8,031,505,801.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28,645,913.52 | -5,650,664,942.8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88,000.66 | 7,996,199,962.5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873,367,935.98 | 8,271,367,142.9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0,180,745.00 | 425,171,238.0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70,536,681.64 | 16,692,738,343.4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961,075,338.40 | 4,289,542,039.0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62,568,616.79 | 892,650,039.6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6,173,128.86 | 711,336,934.5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99,817,084.05 | 5,893,529,013.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9,280,402.41 | 10,799,209,330.2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896,673.43 | 23,448,777.8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17,810,225.40 | 9,286,668,490.4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858,317,762.67 | 5,571,649,272.2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40,507,537.27 | 14,858,317,762.6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64,522,811.01 | 8,276,439,561.5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482,783.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1,407,685.50 | 2,175,056,577.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68,413,279.51 | 10,451,496,138.7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640,107,478.42 | 7,637,364,155.1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35,596,686.48 | 498,160,370.3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8,753,011.29 | 182,486,819.8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42,391,523.26 | 597,335,810.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06,848,699.45 | 8,915,347,155.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8,435,419.94 | 1,536,148,982.8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62,506,355.07 | 146,938,503.2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701,023.82 | 14,381,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1,862.15 | 121,592.1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1,206,793.36 | 1,658,669,052.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8,786,034.40 | 1,820,110,147.5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1,189,185.01 | 647,441,179.8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85,192,890.61 | 1,588,622,194.9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87,000,000.00 | 1,54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23,382,075.62 | 3,776,063,374.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4,596,041.22 | -1,955,953,227.1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88,000.66 | 7,996,199,962.5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572,219,762.46 | 3,847,349,185.4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0,000,000.00 | 152,968,317.0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69,207,763.12 | 11,996,517,465.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606,616,530.41 | 2,697,96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61,644,883.32 | 836,865,400.7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326,061.33 | 662,193,905.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68,587,475.06 | 4,197,019,306.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9,379,711.94 | 7,799,498,158.6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8,101.2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32,411,173.10 | 7,379,605,812.9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14,946,084.52 | 2,535,340,271.5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82,534,911.42 | 9,914,946,084.5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21,204,703.00 | 10,794,548,998.53 | 344,130,962.30 | 25,780,052.53 | 392,980,880.64 | 12,904,011,418.14 | 26,294,395,090.54 | 389,266,034.87 | 26,683,661,125.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21,204,703.00 | 10,794,548,998.53 | 344,130,962.30 | 25,780,052.53 | 392,980,880.64 | 12,904,011,418.14 | 26,294,395,090.54 | 389,266,034.87 | 26,683,661,125.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2,740,512.00 | -73,055,714.99 | 777,477,824.85 | -1,722,412.10 | 150,846,324.21 | 1,216,937,661.88 | 512,787,522.15 | -7,963,497.78 | 504,824,024.37 |
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22,412.10 | 2,120,297,575.39 | 2,118,575,163.29 | -2,495,661.67 | 2,116,079,501.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40,512.00 | -73,055,714.99 | 777,477,824.85 | -853,274,051.84 | -5,467,836.11 | -858,741,887.9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4,413.00 | 6,843,732.07 | 6,988,145.07 | 6,988,145.0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84,925.00 | -79,899,447.07 | -135,972,275.35 | 53,187,903.29 | 53,187,903.29 | ||||||||||
4.其他 | 913,450,100.20 | -913,450,100.20 | -5,467,836.11 | -918,917,936.31 | |||||||||||
(三)利润分配 | 150,846,324.21 | -903,359,913.51 | -752,513,589.30 | -752,513,589.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0,846,324.21 | -150,846,324.21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 |
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52,513,589.30 | -752,513,589.30 | -752,513,589.3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18,464,191.00 | 10,721,493,283.54 | 1,121,608,787.15 | 24,057,640.43 | 543,827,204.85 | 14,120,949,080.02 | 26,807,182,612.69 | 381,302,537.09 | 27,188,485,149.7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9,164,487.00 | 2,791,715,314.88 | 388,711,596.39 | 12,847,638.78 | 376,255,145.33 | 9,473,106,089.15 | 14,614,377,078.75 | 216,598,429.82 | 14,830,975,508.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164,487.00 | 2,791,715,314.88 | 388,711,596.39 | 12,847,638.78 | 376,255,145.33 | 9,473,106,089.15 | 14,614,377,078.7 | 216,598,429.82 | 14,830,975,508.5 |
5 | 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2,040,216.00 | 8,002,833,683.65 | -44,580,634.09 | 12,932,413.75 | 16,725,735.31 | 3,430,905,328.99 | 11,680,018,011.79 | 172,667,605.05 | 11,852,685,616.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932,413.75 | 4,204,699,487.90 | 4,217,631,901.65 | 8,612,924.04 | 4,226,244,825.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2,040,216.00 | 8,002,833,683.65 | -44,580,634.09 | 8,219,454,533.74 | 164,054,681.01 | 8,383,509,214.7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5,824,175.00 | 7,980,207,238.26 | 8,156,031,413.26 | 164,054,681.01 | 8,320,086,094.2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83,959.00 | 22,626,445.39 | -44,580,634.09 | 63,423,120.48 | 63,423,120.4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725,735.31 | -773,794,158.91 | -757,068,423.60 | -757,068,423.60 | |||||||||||
1.提取 | 16,725,7 | -16,7 |
盈余公积 | 35.31 | 25,735.3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57,068,423.60 | -757,068,423.60 | -757,068,423.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21,204,703.00 | 10,794,548,998.53 | 344,130,962.30 | 25,780,052.53 | 392,980,880.64 | 12,904,011,418.14 | 26,294,395,090.54 | 389,266,034.87 | 26,683,661,125.41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21,204,703.00 | 10,771,481,424.55 | 344,130,962.30 | 61,136,764.00 | 392,980,880.64 | 1,071,505,642.26 | 14,474,178,452.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 | 2,521 | 10,77 | 344,1 | 61,13 | 392,9 | 1,071 | 14,47 |
本年期初余额 | ,204,703.00 | 1,481,424.55 | 30,962.30 | 6,764.00 | 80,880.64 | ,505,642.26 | 4,178,452.1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40,512.00 | 30,846,250.76 | 777,477,824.85 | -2,938,800.72 | 150,846,324.21 | 605,103,328.59 | 3,638,765.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38,800.72 | 1,508,463,242.10 | 1,505,524,441.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40,512.00 | 30,846,250.76 | 777,477,824.85 | -749,372,086.0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4,413.00 | 6,843,732.07 | 6,988,145.0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5,972,275.35 | 135,972,275.35 | ||||||||||
4.其他 | -2,884,925.00 | 24,002,518.69 | 913,450,100.20 | -892,332,506.51 | ||||||||
(三)利润分配 | 150,846,324.21 | -903,359,913.51 | -752,513,589.30 | |||||||||
1.提 | 150,8 | - |
取盈余公积 | 46,324.21 | 150,846,324.2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52,513,589.30 | -752,513,589.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18,464,191.00 | 10,802,327,675.31 | 1,121,608,787.15 | 58,197,963.28 | 543,827,204.85 | 1,676,608,970.85 | 14,477,817,218.1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9,164,487.00 | 2,745,217,427.94 | 388,711,596.39 | 60,461,352.23 | 376,255,145.33 | 1,678,042,448.12 | 6,820,429,264.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164,487.00 | 2,745,217,427.94 | 388,711,596.39 | 60,461,352.23 | 376,255,145.33 | 1,678,042,448.12 | 6,820,429,264.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72,040,216.00 | 8,026,263,996.61 | -44,580,634.09 | 675,411.77 | 16,725,735.31 | -606,536,805.86 | 7,653,749,187.92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5,411.77 | 167,257,353.05 | 167,932,764.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2,040,216.00 | 8,026,263,996.61 | -44,580,634.09 | 8,242,884,846.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5,824,175.00 | 7,980,207,238.26 | 8,156,031,413.2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83,959.00 | 46,056,758.35 | -44,580,634.09 | 86,853,433.4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725,735.31 | -773,794,158.91 | -757,068,423.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725,735.31 | -16,725,735.3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57,068,423.60 | -757,068,423.60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 |
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21,204,703.00 | 10,771,481,424.55 | 344,130,962.30 | 61,136,764.00 | 392,980,880.64 | 1,071,505,642.26 | 14,474,178,452.1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30日,注册资本300万元,由李卫国、李兴国、陈丁松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2000年8月3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2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8年9月1日公开发行1,3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13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08年9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东方雨虹”,股票代码“002271”。经过历次的股权激励、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52,120.4703万股,注册资本为252,120.4703万元。根据本公司2021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93.4117万股回购注销,其中235.6709万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销手续,剩余157.7408万股注销手续于2022年完成。变更后总股本为251,962.7295万元。根据本公司2022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0.8267万股回购注销。其中有130.7517万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注销手续,有0.0750万股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变更后总股本为251,831.9778万元。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截至2022年12月31日,14.441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变更后总股本为251,846.4191万元。本公司于2022年9月21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551540H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时设置了包括审计监察中心、投资并购部、证券部、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风控中心、数字中心、品牌管理中心、行政服务部、技术中心、总工办、工程资源中心、雨虹学院等在内的各职能部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范围:制造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成套设备;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成套设备、橡胶类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信息技术服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制造橡胶类制品(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批准。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及115家子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 | 披露 | 简称 |
1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工程公司 |
2 | 中科建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科建通公司 |
3 | 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香港投资公司 |
4 | 斯达信(北京)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 斯达信公司 |
5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技术公司 |
6 | 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工程公司 |
7 | 深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工程公司 |
8 | 四川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工程公司 |
9 | 天津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工程公司 |
10 | 北京五洲图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五洲图圆公司 |
11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青岛公司 |
12 | 南京虹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南京虹山公司 |
13 |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公司 |
14 | 江苏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投资公司 |
15 | 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岳阳公司 |
16 |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公司 |
17 | 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咸阳公司 |
18 | 芜湖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芜湖公司 |
19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公司 |
20 | 锦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锦州公司 |
21 | 荆门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荆门公司 |
22 | 惠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惠州公司 |
23 |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昆明公司 |
24 | 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徐州卧牛山公司 |
序号 | 披露 | 简称 |
25 | 唐山炀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唐山炀和公司 |
26 | 东方雨虹民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民建公司 |
27 | 重庆东方雨虹砂浆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工厂 |
28 | 长沙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工厂 |
29 | 天鼎丰控股有限公司 | 天鼎丰控股公司 |
30 | 北京虹运基辅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虹运公司 |
31 | 泉州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注1] | 泉州砂粉公司 |
32 | 广西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广西建筑公司 |
33 | 许昌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许昌公司 |
34 | 浙江东方雨虹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科技公司 |
35 | 东方雨虹置业有限公司 | 西藏置业公司 |
36 | 东方雨虹建筑修缮技术有限公司 | 修缮公司 |
37 | 东方雨虹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智能装备公司 |
38 | 雄安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雄安公司 |
39 | 天津东方雨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新材料公司 |
40 | 上海雨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环境公司 |
41 | 北京顶之美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2] | 顶之美公司 |
42 | 广东东方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置业公司 |
43 | 庐山华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3] | 庐山华砂公司 |
44 | OrientalYuhong(America)Developments.Ltd | YuhongAmerica |
45 | 东方雨虹建材(广东)有限公司 | 广东建材公司 |
46 | 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天津虹致公司 |
47 | 卧牛山节能集团有限公司 | 卧牛山公司 |
48 | 上海泰维克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泰维克公司 |
49 | 北京市顺义区东方雨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雨虹学院 |
50 | 吉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雨虹公司 |
51 | 丰虹科技有限公司 | 丰虹科技公司 |
52 | 湛江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注4] | 湛江砂粉公司 |
53 | 北京东方雨虹防腐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防腐公司 |
54 | 孚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孚达节能公司 |
55 | 海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5] | 海南雨虹公司 |
56 | 广东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雨虹公司 |
序号 | 披露 | 简称 |
57 | 北京东方雨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6] | 虹运供应链公司 |
58 | 南通金丝楠膜材料有限公司 | 南通公司 |
59 | 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天津雨虹公司 |
60 | 江西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建筑公司 |
61 | 辽宁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建筑公司 |
62 | 重庆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7] | 重庆建筑公司 |
63 | 虹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虹毅公司 |
64 | 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虹石新材料公司 |
65 | 东方雨虹砂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砂粉公司 |
66 | 东方雨虹瓦屋面系统有限公司 | 瓦屋面公司 |
67 | 贵州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建材公司 |
68 | 丽水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丽水公司 |
69 | 浙江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公司 |
70 | 山东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公司 |
71 |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建筑公司 |
72 |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宁夏设计院公司 |
73 | 河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8] | 河南建材公司 |
74 | 上海虹颢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虹颢公司 |
75 | 东方雨虹(上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建材公司 |
76 | 虹途控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虹途公司 |
77 | 贵州东方雨虹建材有限公司 | 贵州公司 |
78 | 海南聚匠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聚匠公司 |
79 | 海南虹跃云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虹跃公司 |
80 | 金丝楠膜(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金丝楠膜公司 |
81 | 广西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建材公司 |
82 | 天津虹跃云科技有限公司 | 虹跃云公司 |
83 | 虹昇(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虹昇新能源公司 |
84 | 东方雨虹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管业科技公司 |
85 | 郴州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郴州建材公司 |
86 | 武汉东方雨虹科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武汉公司 |
87 | 扬州东方雨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扬州新型材料公司 |
88 | 虹嘉工业涂料有限公司 | 虹嘉公司 |
序号 | 披露 | 简称 |
89 | 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建材公司 |
90 | 虹途控股(徐州)有限责任公司 | 徐州虹途公司 |
91 | 南宁东方雨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南宁防水材料公司 |
92 | 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福州公司 |
93 | 湖北雨虹兴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兴发新材料公司 |
94 | 南昌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公司 |
95 | 湖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公司 |
96 | 黑龙江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建材公司 |
97 | 天津首和材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首和材库物联公司 |
98 | 天津东方雨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天津公司 |
99 | 常州东方雨虹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防水材料公司 |
100 | 沧州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沧州公司 |
101 | 湖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建材公司 |
102 | 上海雨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新材料公司 |
103 | 江苏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公司 |
104 | 海南东方雨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海南新材料公司 |
105 | 上海东方雨虹浦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虹浦新建材公司 |
106 | 新疆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公司 |
107 | 北京耕读之家投资有限公司 | 耕读之家公司 |
108 | 虹硕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虹硕商管公司 |
109 | 徐州东方雨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徐州新材料公司 |
110 | 泸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泸州公司 |
111 | 天津虹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虹德新材料公司 |
112 | 合肥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合肥公司 |
113 | 邯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邯郸公司 |
114 | 海安海润置业有限公司 | 海安海润公司 |
115 | 湖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湖北公司 |
注1、泉州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原为泉州东方雨虹砂浆有限责任公司注2、北京顶之美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为北京顶之美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3、庐山华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为庐山华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4、湛江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原为湛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5、海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原为海南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6、北京东方雨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为虹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7、重庆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原为重庆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注8、河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原为河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0、附注三、14、附注三、17、和附注三、2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随后按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的预计负债的损失准备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C、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合同资产组合2:质保金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2、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3、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9。
1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50 | 5 | 9.50-1.9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0-50 | 5 | 9.50-1.90 |
机器设备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5-10 | 5 | 19.00-9.50 |
其他 | 5-10 | 5 | 19.00-9.5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9。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9。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9。
18、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及其他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直线法 |
商标使用权及其他 | 3-15 | 直线法 |
软件 | 15 | 直线法 |
专利权 | 15 | 直线法 |
非专利技术 | 20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9。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19、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20、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租赁负债
23、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
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5、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三、10、
(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 防水产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销售卷材、涂料等商品的具体方法为:商品运送至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并在发运单签收时,即客户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②防水工程施工服务:
本公司在提供防水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按照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即履约进度乘以合同总收入确认收入。
③建筑设计服务:
本公司建筑设计业务将已提交并经客户验收的工作成果作为产出,即在公司提交成果并经客户书面认可时,按双方约定的产出值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8、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其他,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三、29。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5万元的租赁。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0、回购股份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1、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32、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将应收款项资产证券化(应收款项即“信托财产”),一般将这些资产出售给特定目的实体,然后再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权益以信用增级、次级债券或其他剩余权益(保留权益)的形式保留。保留权益在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内以公允价值入账。证券化的利得或损失取决于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与保留权益之间按它们于转让当日的相关公允价值进行分配。证券化的利得或损失记入当期损益。在应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政策时,本公司已考虑转移至另一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以及本公司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①当本公司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将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②当本公司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将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③如本公司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将考虑对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如果本公司并未保留控制权,本公司将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本公司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①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采用解释第15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本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采用解释第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1、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13、9、6、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1005375)。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北京工程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1005006)。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北京工程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3)上海技术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1002966)。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上海技术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4)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31009840)。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5)徐州卧牛山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0951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徐州卧牛山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6)卧牛山建筑节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4398)。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卧牛山建筑节能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7)民建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1003299)。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民建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8)岳阳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3000355)。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岳阳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9)唐山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3000050)。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唐山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10)咸阳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61002729)。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咸阳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11)芜湖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4002478)。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芜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12)杭州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3001635)。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13)青岛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获得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7102039)。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青岛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14)河南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1001409)。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河南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15)锦州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获得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21000199)。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锦州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16)荆门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200417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荆门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17)德爱威(中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33005787)。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德爱威(中国)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18)湖南德爱威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4300091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湖南德爱威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19)广州孚达保温隔热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44009419)。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孚达保温隔热材料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0)芜湖孚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34000789)。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等有关规定,芜湖孚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1)唐山孚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13001806)。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唐山孚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2)海南太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获得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6000270)。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海南太和科技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3)天鼎丰非织造布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700072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天鼎丰非织造布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4)天鼎丰聚丙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3700634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天鼎丰聚丙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5)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3400101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6)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13003476)。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7)惠州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013540)。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惠州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8)昆明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获得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53000646)。根据《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昆明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9)麻城阳光节能保温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2001800)。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麻城阳光节能保温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30)兴发新材料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200136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兴发新材料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3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4月2日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年第12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度,斯达信公司、江苏投资公司、重庆工厂、长沙工厂、智能装备公司、雄安公司、广东置业公司、泰维克公司、吉林雨虹公司、虹毅公司、砂粉公司、贵州建材公司、虹途公司、上海金丝楠膜公司、虹昇新能源公司、福建建材公司、徐州虹途公司、福州公司等公司适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248,492.06 | 5,660,968.00 |
银行存款 | 9,793,618,515.41 | 14,877,807,659.28 |
其他货币资金 | 743,349,751.08 | 1,562,843,861.75 |
合计 | 10,539,216,758.55 | 16,446,312,489.0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30,175,619.49 | 200,895,507.99 |
其他说明:
期末,本公司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798,709,221.28元,包括全部其他货币资金743,349,751.08元(其中,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交付的保证金451,691,429.59元、保函保证金
152,951,348.37元、信用证保证金77,273,196.88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0,848,848.33元、代管政府项目资金20,584,927.91元)以及诉讼冻结资金55,359,470.20元。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07,088,731.43 | 105,020,961.43 |
其中: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105,020,961.43 | 105,020,961.43 |
理财产品 | 502,067,770.00 | |
其中: | ||
合计 | 607,088,731.43 | 105,020,961.43 |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508,238,462.51 | 1,657,433,914.79 |
合计 | 508,238,462.51 | 1,657,433,914.79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39,293,343.16 | 26.64% | 3,927,413.63 | 2.82% | 135,365,929.53 | 190,555,361.54 | 11.30% | 13,385,046.54 | 7.02% | 177,170,315.00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9,293,343.16 | 26.64% | 3,927,413.63 | 2.82% | 135,365,929.53 | 190,555,361.54 | 11.30% | 13,385,046.54 | 7.02% | 177,170,31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83,613,717.05 | 73.36% | 10,741,184.07 | 2.80% | 372,872,532.98 | 1,495,215,757.38 | 88.70% | 14,952,157.59 | 1.00% | 1,480,263,599.79 |
其中: |
商业承兑汇票 | 383,613,717.05 | 73.36% | 10,741,184.07 | 2.80% | 372,872,532.98 | 1,495,215,757.38 | 88.70% | 14,952,157.59 | 1.00% | 1,480,263,599.79 |
合计 | 522,907,060.21 | 100.00% | 14,668,597.70 | 2.81% | 508,238,462.51 | 1,685,771,118.92 | 100.00% | 28,337,204.13 | 1.68% | 1,657,433,914.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927,413.6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26,794,273.99 | 3,550,239.68 | 2.80% | 抵押资产价值超过应收款项余额 |
客户2 | 9,061,618.11 | 253,725.32 | 2.80% | 抵押资产价值超过应收款项余额 |
客户3 | 3,337,451.06 | 93,448.63 | 2.80% | 抵债资产价值超过应收款项余额 |
客户4 | 100,000.00 | 30,000.00 | 30.00% | 由于客户经营不善出现债务危机,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合计 | 139,293,343.16 | 3,927,413.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741,184.0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83,613,717.05 | 10,741,184.07 | 2.80% |
合计 | 383,613,717.05 | 10,741,184.0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 | 28,337,204.13 | 0.00 | 13,668,606.43 | 0.00 | 0.00 | 14,668,597.70 |
合计 | 28,337,204.13 | 0.00 | 13,668,606.43 | 0.00 | 0.00 | 14,668,597.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172,256,182.91 |
合计 | 0.00 | 172,256,182.91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663,908,944.74 |
合计 | 663,908,944.74 |
其他说明:
4、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44,550,542.89 | 20.30% | 362,240,218.43 | 14.82% | 2,082,310,324.46 | 480,979,740.74 | 4.96% | 79,520,060.99 | 16.53% | 401,459,679.75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596,769,239.95 | 79.70% | 800,512,797.11 | 8.34% | 8,796,256,442.84 | 9,221,828,272.23 | 95.04% | 859,324,786.76 | 9.32% | 8,362,503,485.47 |
其中: | ||||||||||
应收其他客户 | 9,596,769,239.95 | 79.70% | 800,512,797.11 | 8.34% | 8,796,256,442.84 | 9,221,828,272.23 | 95.04% | 859,324,786.76 | 9.32% | 8,362,503,485.47 |
合计 | 12,041,319,782.84 | 100.00% | 1,162,753,015.54 | 9.66% | 10,878,566,767.30 | 9,702,808,012.97 | 100.00% | 938,844,847.75 | 9.68% | 8,763,963,165.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62,240,218.4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710,784,040.03 | 40,704,749.62 | 5.73% | 抵债资产价值超过应收余额,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
客户2 | 519,277,158.95 | 69,183,601.96 | 13.32% | 抵债资产价值超过应收余额,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
客户3 | 404,812,082.05 | 42,871,788.61 | 10.59% | 抵押资产价值超过应收余额,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
客户4 | 328,630,806.15 | 98,589,241.84 | 30.00% | 因客户经营不善出现债务危机,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5 | 65,911,629.88 | 52,729,303.91 | 80.00% | 由于客户经营不善出现债务危机,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6 | 57,887,699.92 | 2,455,154.51 | 4.24% | 抵债资产价值超过应收余额,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
客户7 | 51,155,460.18 | 5,573,414.28 | 10.90% | 抵债资产价值超过应收余额,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
客户8 | 32,655,959.05 | 9,796,787.71 | 30.00% | 由于客户经营不善因客户经营不善出现债务危机,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9 | 28,703,243.57 | 803,690.82 | 2.80% | 抵押资产价值超过应收余额,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
客户10 | 22,687,617.37 | 6,806,285.26 | 30.00% | 由于客户经营不善因客户经营不善出现债务危机,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11 | 9,248,882.87 | 4,624,441.44 | 50.00% | 由于客户经营不善因客户经营不善出现债务危机,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其他客户 | 212,795,962.87 | 28,101,758.47 | 13.21% | 单项测试后,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
合计 | 2,444,550,542.89 | 362,240,218.4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00,512,797.1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198,763,595.77 | 201,475,516.68 | 2.80% |
1至2年 | 1,707,126,659.80 | 208,781,590.49 | 12.23% |
2至3年 | 249,868,765.96 | 75,160,524.80 | 30.08% |
3至4年 | 178,942,463.09 | 90,079,635.92 | 50.34% |
4至5年 | 133,569,668.73 | 96,517,442.62 | 72.26% |
5年以上 | 128,498,086.60 | 128,498,086.60 | 100.00% |
合计 | 9,596,769,239.95 | 800,512,797.1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100,507,116.81 |
1至2年 | 2,996,259,940.99 |
2至3年 | 483,873,946.37 |
3年以上 | 460,678,778.67 |
3至4年 | 191,618,980.05 |
4至5年 | 138,338,034.13 |
5年以上 | 130,721,764.49 |
合计 | 12,041,319,782.84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非关联方客户 | 938,844,847.75 | 223,891,484.06 | 0.00 | 1,762,057.32 | 1,778,741.05 | 1,162,753,015.54 |
合计 | 938,844,847.75 | 223,891,484.06 | 0.00 | 1,762,057.32 | 1,778,741.05 | 1,162,753,015.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762,057.3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前五名合计 | 2,964,092,831.48 | 24.62% | 327,751,551.98 |
合计 | 2,964,092,831.48 | 24.62%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账款 | 保理 | 727,506,301.08 | -28,648,996.39 |
应收账款 | 资产证券化业务 | 527,347,603.19 | -26,367,380.16 |
合 计 | 1,254,853,904.27 | -55,016,376.55 |
期末,本公司将账面价值为382,677,049.42元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取得短期借款364,360,779.35元。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591,548,416.80 | 2,158,669,349.44 |
应收账款 | 0.00 | 0.00 |
合计 | 1,591,548,416.80 | 2,158,669,349.44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说明:本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该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末,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1)期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2)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1,589,542,051.47 | - |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99,684,860.11 | 94.64% | 1,074,167,590.96 | 97.92% |
1至2年 | 37,385,742.05 | 4.42% | 17,523,466.91 | 1.60% |
2至3年 | 5,136,088.17 | 0.61% | 3,697,667.51 | 0.34% |
3年以上 | 2,760,077.62 | 0.33% | 1,558,893.73 | 0.14% |
合计 | 844,966,767.95 | 1,096,947,619.11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说明:本公司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45,281,907.84元,主要为未到结算期的预付采购款。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545,412,488.25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4.55 %。
其他说明: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6,384,843.30 | |
其他应收款 | 2,137,660,680.84 | 878,347,478.20 |
合计 | 2,144,045,524.14 | 878,347,478.20 |
(1) 应收利息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财产品 | 6,384,843.30 | 0.00 |
合计 | 6,384,843.30 |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855,762,795.96 | 677,462,430.19 |
往来款 | 300,522,666.91 | 142,554,839.09 |
项目借款 | 128,226,108.39 | 114,171,288.57 |
备用金 | 51,688,082.69 | 50,266,210.61 |
其他 | 12,685,347.09 | 8,105,954.04 |
合计 | 2,348,885,001.04 | 992,560,722.50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81,560,721.53 | 30,000,000.00 | 2,652,522.77 | 114,213,244.30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806,780.80 | 7,806,780.80 | 0.00 | 0.00 |
——转入第三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转回第二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转回第一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期计提 | 19,804,803.84 | 78,278,938.91 | 0.00 | 98,083,742.75 |
本期转回 | 0.00 | 0.00 | 621,990.19 | 621,990.19 |
本期转销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期核销 | 458,100.00 | 0.00 | 0.00 | 458,100.00 |
其他变动 | 7,423.34 | 0.00 | 0.00 | 7,423.34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93,108,067.91 | 116,085,719.71 | 2,030,532.58 | 211,224,320.2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14,424,967.62 |
1至2年 | 280,496,199.31 |
2至3年 | 25,214,420.45 |
3年以上 | 128,749,413.66 |
3至4年 | 105,946,959.08 |
4至5年 | 6,752,354.01 |
5年以上 | 16,050,100.57 |
合计 | 2,348,885,001.04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14,213,244.30 | 98,083,742.75 | 621,990.19 | 458,100.00 | 7,423.34 | 211,224,320.20 |
合计 | 114,213,244.30 | 98,083,742.75 | 621,990.19 | 458,100.00 | 7,423.34 | 211,224,320.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458,1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保证金、押金 | 385,514,154.99 | 1年以内 | 16.41% | 13,015,707.75 |
客户2 | 保证金、押金 | 200,050,000.00 | 1年以内 | 8.52% | 6,001,500.00 |
客户3 | 保证金、押金 | 200,000,000.00 | 1年以内 | 8.51% | 6,000,000.00 |
客户4 | 保证金、押金 | 150,000,000.00 | 1-2年 | 6.39% | 75,000,000.00 |
客户5 | 保证金、押金 | 147,460,500.00 | 1年以内 | 6.28% | 4,423,815.00 |
合计 | 1,083,024,654.99 | 46.11% | 104,441,022.75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88,075,608.61 | 0.00 | 688,075,608.61 | 882,094,628.05 | 0.00 | 882,094,628.05 |
库存商品 | 790,381,344.35 | 3,590,094.98 | 786,791,249.37 | 481,618,881.40 | 2,570,674.43 | 479,048,206.97 |
低值易耗品 | 99,911,431.10 | 0.00 | 99,911,431.10 | 59,406,907.13 | 0.00 | 59,406,907.13 |
合计 | 1,578,368,384.06 | 3,590,094.98 | 1,574,778,289.08 | 1,423,120,416.58 | 2,570,674.43 | 1,420,549,742.15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0.00 | 0.00 | |||||||
库存商品 | 2,570,674.43 | 2,968,716.16 | 0.00 | 1,949,295.61 | 0.00 | 3,590,094.98 | |||
合计 | 2,570,674.43 | 2,968,716.16 | 0.00 | 1,949,295.61 | 0.00 | 3,590,094.98 | |||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剩余对价与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
库存商品 | 预计售价减去估计将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出售 |
9、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3,155,096,680.03 | 187,190,248.17 | 2,967,906,431.86 | 2,759,619,194.73 | 113,420,348.91 | 2,646,198,845.82 |
质保金 | 112,209,980.50 | 40,754,576.56 | 71,455,403.94 | 95,905,409.49 | 39,728,052.31 | 56,177,357.18 |
合计 | 3,267,306,660.53 | 227,944,824.73 | 3,039,361,835.80 | 2,855,524,604.22 | 153,148,401.22 | 2,702,376,203.00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73,769,899.26 | 0.00 | 0.00 | |
质保金 | 1,026,524.25 | 0.00 | 0.00 | |
合计 | 74,796,423.51 | —— |
其他说明: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526,025,543.30 | 346,465,859.61 |
预缴所得税 | 88,877,588.66 | 17,888,497.63 |
预缴其他税费 | 1,654,715.70 | 647,930.95 |
其他 | 1,920,746.96 | 765,176.05 |
合计 | 618,478,594.62 | 365,767,464.24 |
其他说明:
11、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债权投资 | 1,650,000,000.00 | 1,650,000,000.00 | ||||
合计 | 1,650,000,000.00 | 1,650,000,000.00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66,519,911.20 | 0.00 | 0.00 | 6,181,211.32 | 0.00 | 117,122.04 | -5,244,188.37 | 0.00 | 0.00 | 167,574,056.19 | 0.00 |
佛山建发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7,416,588.97 | 7,350,000.00 | 0.00 | 74,997.2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4,841,586.19 | 0.00 |
江苏东方雨虹修缮工程有限公司 | 3,309,260.34 | 0.00 | 0.00 | -560,384.3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748,875.98 | 0.00 |
上海越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037,746.53 | 0.00 | 0.00 | 148,909.3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186,655.91 | 0.00 |
广州绿金街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365,901.81 | 0.00 | 0.00 | -280,556.5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5,345.26 | 0.00 |
晶澳雨虹新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0.00 | 1,505,362.32 | 0.00 | 275.4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505,637.79 | 0.00 |
大连德泰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980,000.00 | 0.00 | -54,845.8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25,154.17 | 0.00 |
海南发控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980,000.00 | 0.00 | -79,123.3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00,876.70 | 0.00 |
湘西虹工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196,000.00 | 0.00 | 1,132,488.0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28,488.04 | 0.00 |
眉山东方雨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00 | 490,000.00 | 0.00 | 11,724.5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01,724.57 | 0.00 |
肇庆虹汇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525,000.00 | 0.00 | -141,192.3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83,807.67 | 0.00 |
小计 | 186,649,408.85 | 12,026,362.32 | 0.00 | 6,433,503.63 | 0.00 | 117,122.04 | -5,244,188.37 | 0.00 | 0.00 | 199,982,208.47 | 0.00 |
合计 | 186,649,408.85 | 12,026,362.32 | 0.00 | 6,433,503.63 | 0.00 | 117,122.04 | -5,244,188.37 | 0.00 | 0.00 | 199,982,208.47 | 0.00 |
其他说明:
1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285,181,767.02 | 419,727,363.78 |
合计 | 285,181,767.02 | 419,727,363.78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 | 0.00 | 70,216,752.75 | 0.00 | 0.00 |
司 | ||||||
洛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0.00 | 4,463,168.47 | 0.00 | ||
长春九庆房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0.00 | 1,748,560.66 | 0.00 | ||
江苏青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516,053.42 | 0.00 | ||
合 计 | 0.00 | 70,216,752.75 | 6,727,782.55 | 0.00 |
其他说明:
说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62,588,195.83 | 82,957,032.81 |
合计 | 62,588,195.83 | 82,957,032.81 |
其他说明:
15、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563,291,329.36 | 5,609,589,822.50 |
合计 | 8,563,291,329.36 | 5,609,589,822.50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86,713,671.82 | 3,371,697,204.98 | 77,748,944.46 | 288,260,209.18 | 7,524,420,030.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72,073,644.86 | 1,208,660,135.68 | 13,054,333.01 | 125,771,801.87 | 3,819,559,915.42 |
(1)购置 | 898,961,130.88 | 505,378,049.40 | 12,396,121.32 | 82,884,766.48 | 1,499,620,068.08 |
(2)在建工程转入 | 1,572,987,964.65 | 664,212,465.26 | 41,683,884.97 | 2,278,884,314.8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24,549.33 | 39,069,621.02 | 658,211.69 | 1,203,150.42 | 41,055,532.46 |
3.本期减少 | 25,264,383.45 | 198,214,439.88 | 10,572,729.58 | 25,843,871.37 | 259,895,424.28 |
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25,264,383.45 | 198,214,439.88 | 10,572,729.58 | 25,843,871.37 | 259,895,424.28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6,233,522,933.23 | 4,382,142,900.78 | 80,230,547.89 | 388,188,139.68 | 11,084,084,521.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27,065,590.80 | 1,081,561,857.38 | 38,118,803.14 | 166,658,777.60 | 1,913,405,028.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2,726,165.00 | 429,602,684.86 | 14,416,259.71 | 39,497,303.83 | 736,242,413.40 |
(1)计提 | 252,726,165.00 | 420,112,767.77 | 14,247,302.43 | 38,740,853.88 | 725,827,089.08 |
(2)其他增加 | 9,489,917.09 | 168,957.28 | 756,449.95 | 10,415,324.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505,489.74 | 79,400,911.40 | 8,034,118.66 | 18,338,909.32 | 130,279,429.12 |
(1)处置或报废 | 24,505,489.74 | 79,400,911.40 | 8,034,118.66 | 18,338,909.32 | 130,279,429.12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855,286,266.06 | 1,431,763,630.84 | 44,500,944.19 | 187,817,172.11 | 2,519,368,013.2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96,411.98 | 428,767.04 | 1,425,179.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996,411.98 | 428,767.04 | 1,425,179.0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77,240,255.19 | 2,949,950,502.90 | 35,729,603.70 | 200,370,967.57 | 8,563,291,329.3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58,651,669.04 | 2,289,706,580.56 | 39,630,141.32 | 121,601,431.58 | 5,609,589,822.5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40,618,251.65 | 正在办理 |
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06,226,274.36 | 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未办理产权产证书 |
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80,970,146.13 | 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未办理产权产证书 |
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46,650,813.75 | 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未办理产权产证书 |
湖南德爱威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41,040,133.85 | 待全部完工后统一办理 |
广州孚达保温隔热材料有限公司 | 36,713,126.97 | 正在办理 |
庐山华砂公司 | 36,092,928.15 | 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未办理产权产证书 |
杭州公司 | 23,821,477.90 | 待全部完工后统一办理 |
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1,399,935.09 | 正在办理 |
南通公司 | 20,928,813.71 | 正在办理 |
洋浦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631,416.53 |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未办理产权产证书 |
咸阳公司 | 20,456,749.17 | 正在办理 |
长沙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 | 19,482,599.38 | 正在办理 |
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7,366,497.12 | 正在办理 |
芜湖公司 | 12,188,779.13 | 正在办理 |
惠州公司 | 10,424,517.54 | 正在办理 |
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5,848,034.68 | 正在办理 |
荆门公司 | 5,765,799.35 | 正在办理 |
锦州公司 | 2,328,317.14 | 正在办理 |
北京工程公司 | 813,963,323.75 | 正在办理 |
合 计 | 1,482,917,935.35 |
其他说明:
16、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49,330,481.21 | 2,093,952,434.15 |
合计 | 2,049,330,481.21 | 2,093,952,434.15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5万吨非织造布项目 | 465,181,944.24 | 465,181,944.24 | 252,535,837.92 | 252,535,837.92 | ||
待安装设备 | 209,903,874.32 | 209,903,874.32 | 304,491,701.49 | 304,491,701.49 | ||
VAE乳液一期工程 | 197,095,239.76 | 197,095,239.76 | 7,141,341.30 | 7,141,341.30 | ||
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花都生产基地项目 | 173,277,310.91 | 173,277,310.91 | 162,936,845.55 | 162,936,845.55 | ||
年产13.5万吨功能薄膜项目 | 149,609,773.25 | 149,609,773.25 | 39,797,593.63 | 39,797,593.63 |
太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117,013,891.44 | 117,013,891.44 | 58,794,332.34 | 58,794,332.34 | ||
广州花都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中心项目 | 115,223,173.50 | 115,223,173.50 | 115,127,460.00 | 115,127,460.00 | ||
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102,318,768.77 | 102,318,768.77 | 83,412,012.44 | 83,412,012.44 | ||
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83,845,711.15 | 83,845,711.15 | 47,569,327.57 | 47,569,327.57 | ||
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 | 82,467,495.99 | 82,467,495.99 | 30,521,393.91 | 30,521,393.91 | ||
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 66,179,828.33 | 66,179,828.33 | 829,688.96 | 829,688.96 | ||
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65,884,836.37 | 65,884,836.37 | 48,512,347.59 | 48,512,347.59 |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D楼项目 | 49,658,894.72 | 49,658,894.72 | ||||
南昌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43,412,832.94 | 43,412,832.94 | 41,758,467.70 | 41,758,467.70 | ||
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31,876,431.03 | 31,876,431.03 | 66,714,602.76 | 66,714,602.76 | ||
年产100万吨特种砂浆,4万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 | 28,072,165.73 | 28,072,165.73 | 37,097,872.54 | 37,097,872.54 | ||
南昌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20,028,771.84 | 20,028,771.84 | ||||
莱西工厂卷材二车间 | 19,654,665.55 | 19,654,665.55 | 1,358,908.74 | 1,358,908.74 | ||
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12,069,996.42 | 12,069,996.42 | 124,738,212.74 | 124,738,212.74 | ||
花都孚达新工厂房屋建筑物工程 | 6,571,815.44 | 6,571,815.44 | 36,029,874.55 | 36,029,874.55 | ||
宿迁工厂改扩建项目 | 3,459,650.52 | 3,459,650.52 | 19,347,109.42 | 19,347,109.42 | ||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二厂二期项目 | 3,122,531.14 | 3,122,531.14 | 29,267,249.31 | 29,267,249.31 |
年产1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 | 1,608,203.16 | 1,608,203.16 | 28,454,661.83 | 28,454,661.83 | ||
荆门工厂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1,551,357.43 | 1,551,357.43 | ||||
DAW杭州生产基地项目 | 153,694.90 | 153,694.90 | 3,156,329.18 | 3,156,329.18 | ||
南宁东方雨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项目 | 87,622.36 | 87,622.36 |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 | 137,017,319.22 | 137,017,319.22 | ||||
南京江宁建筑科技项目科研楼 | 231,589,116.92 | 231,589,116.92 | ||||
滁州年产10万吨非织造布项目(一期) | 109,659,508.96 | 109,659,508.96 | ||||
庐山工厂通用砂浆车间及室外配套工程 | 515,884.18 | 515,884.18 | ||||
年产2万吨新型节能保温密封材料项目 | 10,759,864.29 | 10,759,864.29 | ||||
麻城阳光工厂项目 | 48,906.47 | 48,906.47 | ||||
惠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二、三期厂房项目 | 9,399,416.86 | 9,399,416.86 |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高分子防水卷材建设项目 | 4,232,882.93 | 4,232,882.93 |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涂料仓库项目 | 5,090,597.19 | 5,090,597.19 | ||||
新建XP车间及彩砂仓库 | 11,061,475.76 | 11,061,475.76 | ||||
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11,379,198.53 | 11,379,198.53 | ||||
咸阳工厂三期项目 | 23,605,091.37 | 23,605,091.37 | ||||
合计 | 2,049,330,481.21 | 2,049,330,481.21 | 2,093,952,434.15 | 2,093,952,434.1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转入 | 本期其他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 | 其中: | 本期利息 | 资金来源 |
金额 | 固定资产金额 | 减少金额 | 投入占预算比例 | 化累计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资本化率 | ||||||
年产15万吨非织造布项目 | 1,600,762,400.00 | 252,535,837.92 | 364,101,098.20 | 0.00 | 616,636,936.12 | 49.36% | 62 | 募股资金 | ||||
南京江宁建筑科技项目科研楼 | 400,000,000.00 | 231,589,116.92 | 110,417,025.37 | 342,006,142.29 | 0.00 | 86.39% | 100 | 其他 | ||||
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花都生产基地项目 | 1,365,459,500.00 | 162,936,845.55 | 201,243,057.20 | 190,902,591.84 | 173,277,310.91 | 33.96% | 45 | 募股资金 |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 | 800,000,000.00 | 137,017,319.22 | 76,017,012.15 | 213,034,331.37 | 0.00 | 99.98% | 100 | 募股资金 | ||||
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374,172,400.00 | 124,738,212.74 | 71,899,581.74 | 184,567,798.06 | 12,069,996.42 | 93.88% | 96 | 募股资金 | ||||
广州花都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中心项目 | 300,000,000.00 | 115,127,460.00 | 95,713.50 | 0.00 | 115,223,173.50 | 38.41% | 2 | 其他 | ||||
滁州年产10万吨非 | 712,944,000.00 | 109,659,508.96 | 237,659.50 | 109,897,168.46 | 0.00 | 90.41% | 100 | 其他 |
织造布项目(一期) | ||||||||||||
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546,157,100.00 | 83,412,012.44 | 149,981,997.09 | 131,075,240.76 | 102,318,768.77 | 78.61% | 85 | 募股资金 | ||||
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178,447,200.00 | 66,714,602.76 | 72,537,992.76 | 107,376,164.46 | 31,876,431.06 | 91.16% | 95 | 募股资金 | ||||
太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355,637,000.00 | 58,794,332.34 | 129,317,677.55 | 71,098,118.45 | 117,013,891.44 | 65.46% | 90 | 其他 | ||||
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154,210,000.00 | 48,512,347.59 | 71,706,224.68 | 54,333,735.90 | 65,884,836.37 | 43.00% | 40 | 其他 | ||||
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354,800,000.00 | 47,569,327.57 | 148,126,961.05 | 111,850,577.47 | 83,845,711.15 | 67.58% | 70 | 其他 |
南昌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56,450,000.00 | 41,758,467.70 | 21,879,703.90 | 20,225,338.66 | 43,412,832.94 | 98.02% | 98 | 其他 | ||||
年产13.5万吨功能薄膜项目 | 1,136,710,600.00 | 39,797,593.63 | 193,205,329.21 | 83,393,149.59 | 149,609,773.25 | 32.64% | 40 | 募股资金 | ||||
年产100万吨特种砂浆,4万吨水性防水材料项目 | 110,949,000.00 | 37,097,872.54 | 35,452,119.60 | 44,993,710.59 | 27,556,281.55 | 79.33% | 80 | 其他 | ||||
花都孚达新工厂房屋建筑物工程 | 65,000,000.00 | 36,029,874.55 | 14,405,568.34 | 43,863,627.45 | 6,571,815.44 | 77.59% | 95 | 其他 | ||||
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 | 393,276,300.00 | 30,521,393.91 | 94,895,866.57 | 42,949,764.49 | 82,467,495.99 | 41.49% | 45 | 募股资金 | ||||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二厂二期项目 | 97,756,239.87 | 29,267,249.31 | 60,878,260.71 | 87,022,978.88 | 3,122,531.14 | 95.00% | 90 | 其他 | ||||
年产1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 | 50,000,000.00 | 28,454,661.83 | 4,510,551.06 | 31,357,009.73 | 1,608,203.16 | 95.78% | 99 | 770,388.89 | 735,388.89 | 5.25% | 金融机构贷款 | |
咸阳 | 81,30 | 23,60 | 49,59 | 73,20 | 0.00 | 96.02 | 100 | 其他 |
工厂三期项目 | 7,500.00 | 5,091.37 | 5,474.66 | 0,566.03 | % | |||||||
宿迁工厂改扩建项目 | 107,600,000.00 | 19,347,109.42 | 28,922,378.22 | 44,809,837.12 | 3,459,650.52 | 65.00% | 80 | 其他 | ||||
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324,514,800.00 | 11,379,198.53 | 26,761,244.64 | 38,140,443.17 | 0.00 | 25.98% | 25.98 | 募股资金 | ||||
新建XP车间及彩砂仓库 | 50,000,000.00 | 11,061,475.76 | 0.00 | 11,061,475.76 | 78.46% | 100 | 其他 | |||||
年产2万吨新型节能保温密封材料项目 | 167,875,600.00 | 10,759,864.29 | 11,905,988.79 | 22,665,853.08 | 0.00 | 90.00% | 100 | 募股资金 | ||||
惠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二、三期厂房项目 | 9,500,000.00 | 9,399,416.86 | 1,244,642.02 | 10,644,058.88 | 0.00 | 99.00% | 100 | 其他 | ||||
VAE乳液一期工程 | 550,000,000.00 | 7,141,341.30 | 189,953,898.46 | 0.00 | 197,095,239.76 | 35.84% | 60 | 其他 |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涂料仓库项目 | 7,652,940.00 | 5,090,597.19 | 2,668,501.93 | 7,759,099.12 | 0.00 | 100.00% | 100 | 其他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高分子防水卷材建设项目 | 107,176,400.00 | 4,232,882.93 | 27,996,369.71 | 32,229,252.64 | 0.00 | 94.00% | 100 | 募股资金 | ||||
DAW杭州生产基地项目 | 289,120,780.00 | 3,156,329.18 | 294,334.14 | 3,296,968.42 | 153,694.90 | 88.54% | 99 | 其他 | ||||
莱西工厂卷材二车间 | 66,325,000.00 | 1,358,908.74 | 19,222,516.24 | 926,759.43 | 19,654,665.55 | 74.65% | 95 | 其他 | ||||
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 275,557,145.78 | 829,688.96 | 74,588,730.88 | 9,238,591.51 | 66,179,828.33 | 24.00% | 50 | 其他 | ||||
庐山工厂通用砂浆车间及室外配套工程 | 158,590,000.00 | 515,884.18 | 5,160,286.62 | 5,676,170.80 | 0.00 | 97.25% | 100 | 其他 | ||||
麻城阳光工厂项目 | 50,000,000.00 | 48,906.47 | 146,962.26 | 195,868.73 | 0.00 | 91.00% | 100 | 其他 | ||||
南昌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241,540,944.56 | 22,368,470.96 | 2,339,699.12 | 20,028,771.84 | 9.26% | 15 | 其他 | |||||
南宁东方雨虹 | 150,000,000.00 | 87,622.36 | 0.00 | 87,622.36 | 0.06% | 1 | 其他 |
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项目 | ||||||||||||
合计 | 11,689,492,850.21 | 1,789,460,732.66 | 2,281,826,822.07 | 2,121,070,616.50 | 0.00 | 1,950,216,938.23 | 770,388.89 | 735,388.89 | 5.25% |
17、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2,917,099.56 | 252,917,099.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428,061.21 | 26,428,061.21 |
(1)租入 | 26,428,061.21 | 26,428,061.21 |
(2)租赁负债调整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304,076.96 | 58,304,076.96 |
(1)转租赁为融资租赁 | ||
(2)转让或持有待售 | ||
(3)其他减少 | 58,304,076.96 | 58,304,076.96 |
4.期末余额 | 221,041,083.81 | 221,041,083.8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561,430.53 | 40,561,430.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635,850.64 | 38,635,850.64 |
(1)计提 | 38,635,850.64 | 38,635,850.64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359,025.79 | 27,359,025.79 |
(1)处置 | ||
(1)转租赁为融资租赁 | ||
(3)其他减少 | 27,359,025.79 | 27,359,025.79 |
4.期末余额 | 51,838,255.38 | 51,838,255.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转租赁为融资租赁 | ||
(3)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9,202,828.43 | 169,202,828.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2,355,669.03 | 212,355,669.03 |
其他说明:
18、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使用权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97,494,719.44 | 2,999,261.27 | 3,701,164.43 | 107,141,353.82 | 4,917,168.85 | 1,816,253,667.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3,203,384.40 | 1,491,351.18 | 21,381,832.67 | 28,377.34 | 586,104,945.59 | |
(1)购置 | 563,203,384.40 | 1,491,351.18 | 21,381,832.67 | 28,377.34 | 586,104,945.5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6,551.72 | 412,355.21 | 660,377.34 | 1,469,284.27 | ||
(1)处置 | 396,551.72 | 412,355.21 | 660,377.34 | 1,469,284.27 | ||
(2)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 ||||||
(3)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2,260,698,103.84 | 4,490,612.45 | 3,304,612.71 | 128,110,831.28 | 4,285,168.85 | 2,400,889,329.1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9,340,455.73 | 561,315.93 | 1,123,119.21 | 31,076,752.93 | 578,898.75 | 162,680,542.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453,340.00 | 100,750.46 | 434,512.88 | 5,995,775.94 | 276,944.96 | 47,261,324.24 |
(1)计提 | 40,453,340.00 | 100,750.46 | 434,512.88 | 5,995,775.94 | 276,944.96 | 47,261,324.24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904.21 | 142,986.58 | 69,706.51 | 287,597.30 | ||
(1)处置 | 74,904.21 | 142,986.58 | 69,706.51 | 287,597.30 |
(2)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 ||||||
(3)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69,793,795.73 | 662,066.39 | 1,482,727.88 | 36,929,542.29 | 786,137.20 | 209,654,269.4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90,904,308.11 | 3,828,546.06 | 1,821,884.83 | 91,181,288.99 | 3,499,031.65 | 2,191,235,059.6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68,154,263.71 | 2,437,945.34 | 2,578,045.22 | 76,064,600.89 | 4,338,270.10 | 1,653,573,125.2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贵州公司 | 20,050,000.00 | 正在办理 |
沈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35,251,710.00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19、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广州孚达公司 | 20,509,184.8 | 20,509,184.8 |
0 | 0 | |||||
昆明公司 | 13,469,206.10 | 13,469,206.10 | ||||
天津工程公司 | 6,815,807.91 | 6,815,807.91 | ||||
DAW ASIA LIMITED | 6,110,065.21 | 6,110,065.21 | ||||
麻城阳光公司 | 21,354,047.14 | 21,354,047.14 | ||||
宁夏设计院公司 | 72,649,843.01 | 72,649,843.01 | ||||
长沙砂粉公司 | 1,070,866.63 | 1,070,866.63 | ||||
兴发新材料公司 | 8,300,870.01 | 8,300,870.01 | ||||
合计 | 140,908,154.17 | 9,371,736.64 | 150,279,890.81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广州孚达公司、昆明公司、天津工程公司DAWASIALIMITED、麻城阳光公司、宁夏设计院公司、长沙砂粉公司、兴发新材料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基于本公司管理层批准的2023至2027年及之后稳定期的财务预算确定,采用此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为14.00%的折现率。自2027年12月31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公司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本公司本年度认定的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不需计提商誉减值。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20、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房屋装修费 | 13,467,598.03 | 40,574,426.33 | 5,265,411.34 | 0.00 | 48,776,613.02 |
厂区改造费 | 6,652,716.88 | 9,535,572.27 | 4,311,054.39 | 0.00 | 11,877,234.76 |
战略规划咨询费 | 607,157.09 | 0.00 | 607,157.09 | 0.00 | 0.00 |
其他 | 14,323,928.95 | 5,297,982.62 | 7,342,927.89 | 0.00 | 12,278,983.68 |
合计 | 35,051,400.95 | 55,407,981.22 | 17,526,550.71 | 0.00 | 72,932,831.46 |
其他说明: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12,095,241.72 | 280,946,605.69 | 1,023,786,535.53 | 167,935,866.09 |
可抵扣亏损 | 1,286,778,211.05 | 211,811,498.58 | 403,739,409.72 | 88,226,924.58 |
股权激励 | 545,054,525.14 | 91,922,250.22 | 1,278,923,384.49 | 191,838,507.67 |
递延收益 | 541,998,331.14 | 107,250,669.13 | 371,332,514.25 | 76,735,618.1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748,560.66 | 262,284.10 | 6,403,240.67 | 960,486.10 |
预计负债 | 27,591,707.97 | 4,854,029.65 | 12,522,561.05 | 1,878,384.15 |
合计 | 4,015,266,577.68 | 697,047,337.37 | 3,096,707,645.71 | 527,575,786.7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70,216,752.75 | 10,532,512.91 | 73,055,100.00 | 10,958,264.99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1,830,695.38 | 274,604.31 |
折旧费用的税会差异 | 0.00 | 0.00 | 36,279,387.30 | 5,811,310.76 |
合计 | 70,216,752.75 | 10,532,512.91 | 111,165,182.68 | 17,044,180.0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97,047,337.37 | 527,575,786.7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32,512.91 | 17,044,180.0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61,203,069.42 | 218,608,886.80 |
可抵扣亏损 | 1,169,781,744.34 | 739,605,246.88 |
合计 | 1,330,984,813.76 | 958,214,133.6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7,614,519.41 | ||
2023年 | 53,381,746.18 | 67,281,095.30 | |
2024年 | 131,224,598.44 | 251,083,092.53 | |
2025年 | 136,468,738.09 | 163,540,456.49 | |
2026年 | 210,768,762.98 | 240,086,083.15 | |
2027年 | 637,937,898.65 | ||
合计 | 1,169,781,744.34 | 739,605,246.88 |
其他说明: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投资款 | 1,000,000,000.00 | 0.00 | 1,000,000,000.00 | |||
预付购房款 | 1,287,682,553.81 | 0.00 | 1,287,682,553.81 | 1,309,744,467.14 | 0.00 | 1,309,744,467.14 |
预付工程款 | 243,176,040.47 | 0.00 | 243,176,040.47 | 398,490,920.51 | 0.00 | 398,490,920.51 |
预付土地出让金 | 11,480,010.40 | 0.00 | 11,480,010.40 | 81,468,947.97 | 0.00 | 81,468,947.97 |
预付设备款及其他 | 576,078,941.98 | 0.00 | 576,078,941.98 | 385,794,007.95 | 0.00 | 385,794,007.95 |
合计 | 2,118,417,546.66 | 0.00 | 2,118,417,546.66 | 3,175,498,343.57 | 0.00 | 3,175,498,343.57 |
其他说明:
23、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142,320,779.35 | 1,413,315,338.40 |
保证借款 | 2,390,802,934.10 | 3,686,830,000.00 |
信用借款 | 715,010,000.00 | 1,023,930,000.00 |
应计利息 | 6,197,212.38 | 3,757,599.66 |
合计 | 6,254,330,925.83 | 6,127,832,938.0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
(1)质押借款由以下部分组成:
A.本公司及天津工程公司、昆明公司、四川工程公司、深圳工程公司、广东工程公司、上海技术公司、北京工程公司、瓦屋面公司、天鼎丰控股公司、广东雨虹公司、东方雨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太和科技有限公司、德爱威(中国)有限公司、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孚达保温隔热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卧牛山建筑节能有限公司将应收账款质押取得银行借款36,436.08万元;B.天津虹致公司、天津新材料公司、广东雨虹公司及杭州公司将关联方开具的承兑汇票152,396.00万元及信用证125,400.00万元贴现,取得银行借款277,796.00万元;
(2)保证借款由以下部分组成:
A.天津虹致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融资函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等值5,000.00万美元)34,823.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23,330.29万元;B.本公司为孙公司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2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C.青岛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贵都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33,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D.本公司股东李卫国先生为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47,75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15,000.00万元;E.本公司为河南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濮城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1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15,000.00万元;F.本公司为上海技术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40,5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G.本公司为荆门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3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H.本公司为河南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13,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I.本公司股东李卫国先生为本公司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18,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
J.本公司为孙公司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1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K.本公司为唐山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3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L.本公司为咸阳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泉县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17,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8,000.00万元;M.本公司为徐州卧牛山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8,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8,000.00万元;N.本公司为荆门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8,8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8,000.00万元;O.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为本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融资函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34,823.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共计为7,500.00万元;P.本公司为咸阳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7,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7,000.00万元;Q.本公司为惠州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59,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7,000.00万元;R.本公司为咸阳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S.本公司为徐州卧牛山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T.本公司为上海技术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1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U.本公司为河南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人民路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5,2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
V.本公司为唐山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8,5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W.本公司为子公司徐州卧牛山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1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X.本公司为上海技术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西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Y.本公司股东李卫国先生为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四环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3,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3,000.00万元;Z.本公司为上海技术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2,000.00万元;AA.本公司为徐州卧牛山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3,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2,000.00万元;AB.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湖北雨虹兴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750.00万元。AC.湖北金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湖北雨虹兴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北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0万元。
(3)信用借款由以下部分组成:
A.本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财满街支行信用借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39,000.00万元;B.本公司取得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镇支行信用借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C.荆门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信用借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12,000.00万元;D.兴发新材料公司取得湖北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借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0万元;E.孙公司上海东方雨虹建筑修缮有限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信用借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余额为1.00万元。
24、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88,252,536.00 | 2,325,289,092.00 |
合计 | 588,252,536.00 | 2,325,289,092.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25、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3,094,047,752.21 | 2,863,675,202.50 |
工程设备款 | 530,894,790.74 | 511,251,064.23 |
运费 | 138,789,516.79 | 138,685,936.61 |
劳务费 | 117,703,464.53 | 75,227,119.32 |
其他 | 19,498,469.50 | 28,947,654.86 |
合计 | 3,900,933,993.77 | 3,617,786,977.52 |
26、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365,965,595.50 | 2,276,364,368.97 |
工程款 | 888,076,353.45 | 935,716,342.57 |
咨询费 | 69,509,441.21 | 11,434,405.82 |
合计 | 3,323,551,390.16 | 3,223,515,117.36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7、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5,309,653.11 | 2,985,656,804.14 | 2,974,163,955.11 | 116,802,502.1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015,493.70 | 158,010,663.62 | 153,955,341.34 | 6,070,815.98 |
合计 | 107,325,146.81 | 3,143,667,467.76 | 3,128,119,296.45 | 122,873,318.12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7,071,102.70 | 2,704,473,576.27 | 2,692,487,274.45 | 109,057,404.52 |
2、职工福利费 | 0.00 | 77,504,589.90 | 77,504,589.90 | 0.00 |
3、社会保险费 | 1,941,092.89 | 94,033,195.63 | 94,862,302.18 | 1,111,986.3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92,801.58 | 83,290,507.70 | 83,363,310.08 | 719,999.20 |
工伤保险费 | 409,968.28 | 7,688,520.51 | 7,829,718.43 | 268,770.36 |
生育保险费 | 738,323.03 | 3,054,167.42 | 3,669,273.67 | 123,216.78 |
4、住房公积金 | 4,203,443.32 | 90,900,617.73 | 90,480,784.44 | 4,623,276.61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094,014.20 | 18,744,824.61 | 18,829,004.14 | 2,009,834.67 |
合计 | 105,309,653.11 | 2,985,656,804.14 | 2,974,163,955.11 | 116,802,502.1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31,754.38 | 153,108,538.44 | 149,417,589.54 | 5,422,703.28 |
2、失业保险费 | 283,739.32 | 4,902,125.18 | 4,537,751.80 | 648,112.70 |
合计 | 2,015,493.70 | 158,010,663.62 | 153,955,341.34 | 6,070,815.98 |
其他说明:
28、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1,027,326.00 | 340,160,648.09 |
企业所得税 | 461,025,519.73 | 680,645,475.23 |
个人所得税 | 24,706,976.67 | 38,769,271.9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02,003.88 | 10,415,720.03 |
教育费附加 | 5,797,184.29 | 7,481,434.49 |
土地使用税 | 2,101,436.86 | 4,963,951.56 |
房产税 | 2,673,578.09 | 4,567,338.88 |
其他 | 2,451,835.66 | 1,626,156.46 |
合计 | 627,685,861.18 | 1,088,629,996.67 |
其他说明:
29、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39,800.00 | 521,174.95 |
其他应付款 | 6,186,352,339.52 | 4,117,715,430.50 |
合计 | 6,186,392,139.52 | 4,118,236,605.45 |
(1)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9,800.00 | 521,174.95 |
合计 | 39,800.00 | 521,174.9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2)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475,677,050.17 | 2,170,275,602.36 |
押金、保证金 | 1,733,951,778.90 | 905,688,842.76 |
应付项目款 | 741,855,424.73 | 552,673,468.18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20,297,413.72 | 256,269,689.08 |
股权收购款 | 49,838,195.40 | 146,165,195.40 |
代管政府项目资金 | 20,584,927.91 | 42,112,011.04 |
其他 | 44,147,548.69 | 44,530,621.68 |
合计 | 6,186,352,339.52 | 4,117,715,430.50 |
3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48,575,638.88 | 95,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976,803.07 | 1,46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806,633.37 | 31,124,877.84 |
合计 | 578,359,075.32 | 127,584,877.84 |
其他说明:
31、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379,020,870.56 | 374,621,807.98 |
0.00 |
合计 | 379,020,870.56 | 374,621,807.9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其他说明:
32、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0.00 | 314,000,000.00 |
保证借款 | 413,000,000.00 | 788,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30,000,000.00 | |
应计利息 | 920,486.11 | 1,746,152.78 |
合计 | 543,920,486.11 | 1,103,746,152.78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
(1)保证借款由以下部分组成:
A.本公司股东李卫国先生为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2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借款余额为18,000.00万元;B.本公司为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39,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借款余额为18,000.00万元,其中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0,000.00万元;C.本公司股东李卫国先生为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1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借款余额为9,800.00万元,其中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9,800.00万元;D.本公司为芜湖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芜湖三山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8,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借款余额为8,000.00万元;E.本公司为芜湖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山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24,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借款余额为4,300.00万元;
F.本公司为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借款余额为3,000.00万元。
(2)抵押借款由以下部分组成:
唐山公司和锦州公司分别以其自有房产进行抵押,其价值共31,425.64万元,并由本公司股东李卫国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取得中国进出口银行最高债务额度为3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借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0,000.00万元。
(3)信用借款由以下部分组成:
A.本公司与韩国产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取得信用借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借款余额为13,000.00万元;B.芜湖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三山支行取得信用借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其中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3、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经营租赁的租赁负债 | 150,551,421.42 | 184,437,112.58 |
合计 | 150,551,421.42 | 184,437,112.58 |
其他说明:
说明:2022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56.14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34、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4,020,000.00 | 61,281,226.92 |
合计 | 54,020,000.00 | 61,281,226.92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5,480,000.00 | 56,940,000.00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516,803.07 | 5,801,226.92 |
小计 | 56,996,803.07 | 62,741,226.92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2,976,803.07 | 1,460,000.00 |
合 计 | 54,020,000.00 | 61,281,226.92 |
其他说明:
35、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7,212,437.54 | ||
未决诉讼 | 19,736,914.09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29,233,621.51 | 20,545,454.07 | |
合计 | 36,446,059.05 | 40,282,368.1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36、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31,952,202.78 | 122,428,391.80 | 43,956,709.87 | 610,423,884.71 | 财政拨款 |
合计 | 531,952,202.78 | 122,428,391.80 | 43,956,709.87 | 610,423,884.7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厂房项目奖补资金 | 3,233,953.78 | 1,013,000.00 | 1,123,806.30 | 3,123,147.48 | 与资产相关 | |||
江津区生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17,868,704.55 | 4,000,000.00 | 1,080,506.77 | 20,788,197.78 | 与资产相关 | |||
新材料装备研发总部基地建设项目E楼倒班宿舍返还 | 4,952,480.00 | 1,580,000.00 | 110,966.01 | 6,421,513.99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资金 | 17,164,500.00 | 2,917,500.00 | 749,836.40 | 19,332,163.6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17,583,505.20 | 30,338,957.80 | 1,511,236.92 | 46,411,226.08 | 与资产相关 | |||
礼泉县工业园项目建设补偿资金 | 9,397,500.00 | 6,090,000.00 | 808,000.01 | 14,679,499.99 | 与资产相关 | |||
吕四经济 | 5,596,900 | 2,080,830 | 577,030.2 | 7,100,699 | 与资产相 |
开发区产业项目发展补贴 | .00 | .00 | 2 | .78 | 关 | |||
产业项目发展补贴 | 21,081,800.00 | 4,927,504.00 | 2,149,242.57 | 23,860,061.43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发展资金 | 9,600,000.00 | 1,920,000.00 | 7,6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花都生产基地项目补贴 | 7,620,600.00 | 285,772.50 | 7,334,827.50 | 与资产相关 | ||||
厂房建设补贴资金 | 1,020,000.00 | 12,750.00 | 1,007,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15,000,000.00 | 125,000.00 | 14,8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32,240,000.00 | 671,666.65 | 31,568,333.35 | 与资产相关 | ||||
项目建设补偿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制造业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环保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11,941,666.66 | 1,204,201.68 | 10,737,464.98 | 与资产相关 | ||||
厂房项目奖补资金 | 3,322,516.67 | 803,351.22 | 2,519,165.45 | 与资产相关 | ||||
西洞庭管理区基础设施补助 | 90,857,490.42 | 1,304,465.04 | 89,553,025.38 | 与资产相关 | ||||
奖励扶持资金 | 22,500,000.00 | 4,500,000.00 | 1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厂房项目奖补资金 | 733,333.22 | 219,999.85 | 513,333.37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28,758,333.33 | 2,900,000.04 | 25,858,333.29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投资发展基金奖励 | 39,767,741.41 | 3,217,978.00 | 36,549,763.41 | 与资产相关 | ||||
丰南研发生产基地奖励资金 | 94,017,600.00 | 5,223,200.04 | 88,794,399.96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创新平台补助 | 4,347,200.00 | 543,399.96 | 3,803,800.04 | 与资产相关 | ||||
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1,266,666.71 | 160,000.00 | 1,106,666.71 | 与资产相关 | ||||
XPS泡沫行业HCFCs淘汰项目 | 7,382,625.96 | 2,394,365.16 | 4,988,260.80 | 与资产相关 | ||||
濮阳市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扶持资金 | 44,240,383.08 | 2,668,507.92 | 41,571,875.16 | 与资产相关 |
三山区产业示范园项目扶持资金 | 24,604,167.00 | 574,097.24 | 24,030,069.76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 9,096,000.04 | 1,273,999.92 | 7,822,000.12 | 与资产相关 | ||||
天鼎丰非织造布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 18,047,680.00 | 1,127,979.96 | 16,919,700.04 | 与资产相关 | ||||
锅炉改造项目 | 510,516.18 | 139,231.56 | 371,284.62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项目基建资金 | 982,500.00 | 491,250.07 | 491,249.93 | 与资产相关 | ||||
防水涂料高性能改造资金 | 31,250.00 | 31,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化专项资金 | 1,972,727.31 | 381,818.18 | 1,590,909.13 | 与资产相关 | ||||
岳阳市云溪区基础设施补偿资金 | 3,507,607.93 | 798,224.64 | 2,709,383.29 | 与资产相关 | ||||
基础设施建设补偿资金 | 14,890,950.00 | 1,097,815.08 | 13,793,134.92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408,333.33 | 99,999.96 | 308,333.37 | 与资产相关 | ||||
唐山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3,240,000.00 | 540,000.00 | 2,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安徽省人民政府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扶持资金 | 2,316,000.00 | 386,000.04 | 1,92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补助项目 | 5,029,570.00 | 718,509.96 | 4,311,060.04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仓库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 1,300,000.00 | 31,250.00 | 1,268,75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说明: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五、62、政府补助。
37、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521,204,703.00 | 0.00 | 0.00 | 0.00 | -2,740,512.00 | -2,740,512.00 | 2,518,464,191.00 |
其他说明:
说明:
(1)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不能完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本年度本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884,925股进行注销。
(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2022年度有
14.441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增加144,413股。
38、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253,256,138.27 | 106,038,846.17 | 15,987,694.82 | 10,343,307,289.62 |
其他资本公积 | 541,292,860.26 | 87,824,518.62 | 250,931,384.96 | 378,185,993.92 |
合计 | 10,794,548,998.53 | 193,863,364.79 | 266,919,079.78 | 10,721,493,283.5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
(1)本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022年度有14.441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6,843,732.07元;
(2)本公司将已到解锁期限制性股票以前年度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待期内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累计摊销89,195,114.10元转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本公司本期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884,925股进行注销,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5,987,694.82元;
(4)本公司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待期内计入资本公积的摊销费用87,824,518.62元,其他资本公积减少为预计未来期间税前可抵扣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部分净减少额161,736,270.86元。
39、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344,130,962.30 | 913,450,100.20 | 135,972,275.35 | 1,121,608,787.15 |
合计 | 344,130,962.30 | 913,450,100.20 | 135,972,275.35 | 1,121,608,787.1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
(1)本公司库存股增加为本期从二级市场回购913,450,100.20元库存股,用于以后年度的股权激励。
(2)本公司库存股减少为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以及将激励对象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减少库存股135,972,275.35元。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库存股中,回购股份1,001,311,373.43元,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20,297,413.72元。
40、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255,911.40 | -5,504,312.49 | 0.00 | 0.00 | -688,036.19 | -4,816,276.30 | 0.00 | 24,439,635.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9,255,911.40 | -5,504,312.49 | 0.00 | 0.00 | -688,036.19 | -4,816,276.30 | 0.00 | 24,439,635.10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75,858.87 | 3,093,864.20 | 0.00 | 0.00 | 0.00 | 3,093,864.20 | 0.00 | -381,994.67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75,858.87 | 3,093,864.20 | 0.00 | 0.00 | 0.00 | 3,093,864.20 | 0.00 | -381,994.67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5,780,052.53 | -2,410,448.29 | 0.00 | 0.00 | -688,036.19 | -1,722,412.10 | 0.00 | 24,057,640.4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722,412.1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722,412.1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本期发生额为0.00元。
41、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92,980,880.64 | 150,846,324.21 | 543,827,204.85 | |
合计 | 392,980,880.64 | 150,846,324.21 | 543,827,204.8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2、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904,011,418.14 | 9,473,106,089.1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904,011,418.14 | 9,473,106,089.1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20,297,575.39 | 4,204,699,487.9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50,846,324.21 | 16,725,735.3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52,513,589.30 | 757,068,423.6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120,949,080.02 | 12,904,011,418.1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354,915,150.02 | 22,418,697,608.92 | 30,911,000,738.35 | 21,294,239,942.61 |
其他业务 | 858,920,096.22 | 752,795,743.79 | 1,023,200,266.39 | 890,191,851.11 |
合计 | 31,213,835,246.24 | 23,171,493,352.71 | 31,934,201,004.74 | 22,184,431,793.72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3)履约义务的说明
本公司销售卷材、涂料等产品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约的履约义务。
(4)与剩余履约义务有关的信息
本公司提供的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约的履约义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部分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合同、建筑设计服务合同尚在履行过程中,分摊至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与相应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合同、建筑设计服务合同的履约进度相关,并将于相应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合同、建筑设计服务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9,967,029,164.99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2)收入分解信息
主要产品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防水产品-卷材销售收入 | 12,476,873,122.13 |
防水产品-涂料销售收入 | 11,504,536,864.56 |
防水工程施工服务 | 4,402,742,952.41 |
其他收入 | 1,970,762,210.92 |
材料销售 | 858,920,096.22 |
合计 | 31,213,835,246.24 |
主要经营地区 | 本期发生额 |
中国境内 | 30,747,830,216.05 |
香港及澳门 | 9,784,828.86 |
其他国家或地区 | 456,220,201.33 |
合计 | 31,213,835,246.24 |
主营业务收入: | 本期发生额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25,845,804,803.21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4,509,110,346.81 |
其他业务收入 | 858,920,096.22 |
合计 | 31,213,835,246.24 |
44、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6,607,790.28 | 71,515,992.64 |
教育费附加 | 67,759,232.97 | 55,761,561.95 |
房产税 | 28,362,068.94 | 17,997,442.29 |
土地使用税 | 23,146,735.42 | 26,287,913.11 |
印花税 | 40,015,672.23 | 35,040,444.28 |
其他 | 6,875,886.69 | 5,898,112.33 |
合计 | 252,767,386.53 | 212,501,466.60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四、税项。
45、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82,066,785.33 | 1,061,768,162.82 |
广告宣传费 | 411,856,535.09 | 376,068,536.67 |
促销费 | 270,710,430.49 | 255,637,395.54 |
咨询费 | 263,887,690.57 | 205,778,717.20 |
业务招待费 | 106,142,404.82 | 116,124,679.56 |
差旅费 | 71,522,636.60 | 80,458,514.63 |
物料消耗 | 34,137,064.81 | 40,596,099.72 |
折旧费 | 17,022,255.14 | 9,665,291.43 |
办公费 | 13,719,061.74 | 10,120,737.21 |
其他 | 86,613,507.87 | 61,519,637.62 |
合计 | 2,657,678,372.46 | 2,217,737,772.40 |
其他说明:
46、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39,371,456.61 | 961,469,859.96 |
折旧费 | 144,231,527.20 | 117,486,467.81 |
咨询费 | 100,864,491.02 | 44,563,508.14 |
股权激励 | 87,824,518.62 | 268,592,009.50 |
业务招待费 | 58,279,553.45 | 34,244,251.22 |
办公费 | 47,600,893.82 | 16,577,265.55 |
无形资产摊销 | 46,753,963.30 | 38,982,903.95 |
差旅费 | 29,693,118.93 | 48,268,490.14 |
房租及暖气费 | 24,216,439.39 | 36,921,173.71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16,130,445.22 | 5,374,119.59 |
检测费 | 10,724,251.81 | 7,701,150.94 |
小车费 | 6,923,437.59 | 7,729,005.97 |
招聘费 | 4,664,313.77 | 10,072,294.82 |
其他 | 77,585,210.31 | 46,572,294.81 |
合计 | 1,794,863,621.04 | 1,644,554,796.11 |
其他说明:
47、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5,598,896.05 | 175,070,680.63 |
材料费 | 214,119,199.27 | 319,935,769.44 |
折旧费 | 17,432,163.86 | 12,158,284.16 |
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 15,328,204.58 | 18,268,747.97 |
专利费 | 13,250,431.68 | 11,538,164.59 |
燃料动力费 | 4,775,624.48 | 6,095,478.70 |
办公费 | 4,413,702.67 | 3,878,113.88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1,498,947.61 | 2,066,717.35 |
其他 | 29,898,766.91 | 10,296,980.87 |
合计 | 556,315,937.11 | 559,308,937.59 |
其他说明:
48、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97,928,387.12 | 144,129,973.51 |
减:利息资本化 | 735,388.89 | 740,360.55 |
利息收入 | 71,272,385.61 | 121,597,101.63 |
汇兑损益 | 17,602,736.06 | -10,516,364.11 |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 | ||
手续费及其他 | 101,707,471.62 | 220,567,999.76 |
合计 | 245,230,820.30 | 231,844,146.98 |
其他说明:
49、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51,524,545.13 | 507,633,207.03 |
其他 | 1,097,112.79 | |
合计 | 452,621,657.92 | 507,633,207.03 |
5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433,503.63 | 12,807,187.1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3,492.5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384,843.3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4,381,000.00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849,851.00 | -9,006,787.50 |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8,267,479.21 | 3,137,569.37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535,499.59 | |
保理手续费 | -28,648,996.39 | |
合计 | -11,961,014.23 | 21,318,969.06 |
其他说明:
5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270.00 | -45,008,983.4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868,836.98 | -4,572,545.29 |
合计 | -4,868,566.98 | -49,581,528.76 |
其他说明:
52、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7,461,752.56 | -12,518,334.27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3,668,606.43 | -12,681,092.4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23,891,484.06 | -226,083,663.06 |
其他 | -7,212,437.54 | |
合计 | -314,897,067.73 | -251,283,089.78 |
其他说明:
5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968,716.16 | -37,770.72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74,796,423.51 | -13,661,095.88 |
合计 | -77,765,139.67 | -13,698,866.60 |
其他说明:
54、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390,865.78 | 28,055.70 |
55、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6,552,042.60 | 1,734,255.07 | 6,552,042.60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 6,552,042.60 | 1,734,255.07 | 6,552,042.60 |
盘盈利得 | |||
罚款及其他 | 53,175,456.38 | 18,530,746.29 | 53,175,456.38 |
合计 | 59,727,498.98 | 20,265,001.36 | 59,727,498.9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56、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166,660.30 | 1,478,517.99 | 2,166,660.30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2,424,032.24 | 10,386,681.23 | 22,424,032.24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22,424,032.24 | 10,386,681.23 | 22,424,032.24 |
罚款及滞纳金 | 2,735,251.37 | 2,047,687.43 | 2,735,251.37 |
非常损失 | 15,000.45 | 4,149,385.32 | 15,000.45 |
其他 | 7,998,690.63 | 277,896.27 | 7,998,690.63 |
合计 | 35,339,634.99 | 18,340,168.24 | 35,339,634.99 |
其他说明:
57、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66,742,156.51 | 1,089,649,458.2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1,190,999.33 | -202,798,199.04 |
合计 | 485,551,157.18 | 886,851,259.1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03,394,355.1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90,509,153.2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17,087,432.3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867,112.8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851,354.2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0,036,974.5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8,684,745.77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965,025.54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25,446,641.28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485,551,157.18 |
其他说明:
58、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59、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303,664,383.95 | 759,405,007.53 |
政府补助及奖励 | 507,013,785.79 | 673,802,711.46 |
罚款及其他 | 99,012,111.58 | 63,865,654.29 |
受限资金 | 312,401,641.58 | |
合计 | 2,222,091,922.90 | 1,497,073,373.2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825,077,479.55 | 1,646,109,267.87 |
往来款 | 1,167,476,643.42 | 632,607,539.01 |
诉讼赔偿款 | 19,736,914.09 | 1,298,544.61 |
罚款及滞纳金 | 2,735,251.37 | 2,047,687.43 |
捐赠支出 | 2,166,660.30 | 1,478,517.99 |
受限资金 | 83,364,381.50 | 44,049,367.43 |
代管资金及其他 | 29,540,774.21 | 56,491,399.87 |
合计 | 3,130,098,104.44 | 2,384,082,324.2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 | 1,107,000,000.00 | 2,140,000,000.00 |
利息收入 | 25,387,730.41 | 76,262,193.63 |
合计 | 1,132,387,730.41 | 2,216,262,193.6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 | 2,757,000,000.00 | 2,200,000,000.00 |
合计 | 2,757,000,000.00 | 2,20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保证金 | 530,000,000.00 | |
保理 | 360,180,745.00 | 425,171,238.01 |
合计 | 890,180,745.00 | 425,171,238.0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 | 938,102,354.13 | 102,193,905.67 |
贷款保证金 | 559,997,291.32 | |
租赁负债 | 38,070,774.73 | 49,145,737.53 |
合计 | 976,173,128.86 | 711,336,934.5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117,843,197.99 | 4,213,312,411.9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92,662,207.40 | 264,981,956.3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10,216,388.08 | 500,449,383.4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8,635,850.64 | 40,561,430.53 |
无形资产摊销 | 47,261,324.24 | 40,160,586.5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526,550.71 | 18,190,159.8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0,865.78 | -28,055.7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871,989.64 | 8,652,426.1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 4,868,566.98 | 49,581,528.76 |
“-”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0,148,173.14 | 56,611,055.2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961,014.23 | -21,318,969.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4,679,332.19 | -202,525,974.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511,667.14 | -272,224.2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4,849,531.36 | -217,870,045.4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70,007,987.26 | -5,731,213,925.3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13,404,894.05 | 4,826,811,571.49 |
其他 | 316,861,778.69 | 268,592,009.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012,763.96 | 4,114,675,325.1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740,507,537.27 | 14,858,317,762.6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858,317,762.67 | 5,571,649,272.2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17,810,225.40 | 9,286,668,490.4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0,610,000.00 |
其中: | |
长沙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 | 23,330,000.00 |
湖北雨虹兴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28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64,715,005.02 |
其中: | |
长沙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 | 23,390,825.74 |
湖北雨虹兴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 41,324,179.28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07,847,000.00 |
其中: | |
宁夏公司 | 107,847,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83,741,994.98 |
其他说明: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740,507,537.27 | 14,858,317,762.67 |
其中:库存现金 | 2,248,492.06 | 5,660,968.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738,259,045.21 | 14,852,656,794.67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40,507,537.27 | 14,858,317,762.67 |
其他说明:
6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98,709,221.28 | 保证金及诉讼冻结款项 |
固定资产 | 314,256,400.00 | 银行借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382,677,049.42 | 银行借款质押 |
合计 | 1,495,642,670.70 |
其他说明:
6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5,768,376.32 | 6.9646 | 109,820,433.72 |
欧元 | 6,835,780.95 | 7.4229 | 50,741,318.41 |
港币 | 1,752,898.32 | 0.8933 | 1,565,864.07 |
加元 | 21,549,922.08 | 5.1385 | 110,734,274.61 |
林吉特 | 12,103,830.24 | 1.5772 | 19,090,161.05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370,011.82 | 6.9646 | 2,576,984.32 |
欧元 | |||
港币 | |||
林吉特 | 3,582,161.39 | 1.5772 | 5,649,784.94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港币 | |||
合同负债 | |||
其中:美元 | 1,052,995.81 | 6.9646 | 7,333,694.62 |
欧元 | |||
港币 | 96,949.83 | 0.8933 | 86,605.28 |
日元 | 570.00 | 0.0524 | 29.87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港币 | 9,697.32 | 0.8933 | 8,662.62 |
林吉特 | 1,771,518.98 | 1.5772 | 2,794,039.74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1,810,756.37 | 6.9646 | 82,257,193.81 |
欧元 | 1,656,339.30 | 7.4229 | 12,294,840.99 |
林吉特 | 28,078,405.81 | 1.5772 | 44,285,261.64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54,772,394.72 | 6.9646 | 381,467,820.27 |
欧元 | 1,257.00 | 7.4229 | 9,330.59 |
林吉特 | 87,508.45 | 1.5772 | 138,018.33 |
其他说明:
63、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后续采用总额法计量
补助项目 | 种类 | 2021.12.31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2022.12.31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厂房项目奖补资金 | 财政拨款 | 3,233,953.78 | 1,013,000.00 | 1,123,806.30 | 3,123,147.4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江津区生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17,868,704.55 | 4,000,000.00 | 1,080,506.77 | 20,788,197.7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新材料装备研发总部基地建设项目E楼倒班宿舍返还 | 财政拨款 | 4,952,480.00 | 1,580,000.00 | 110,966.01 | 6,421,513.9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资金 | 财政拨款 | 17,164,500.00 | 2,917,500.00 | 749,836.40 | 19,332,163.6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17,583,505.20 | 30,338,957.80 | 1,511,236.92 | 46,411,226.0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礼泉县工业园项目建设补偿资金 | 财政拨款 | 9,397,500.00 | 6,090,000.00 | 808,000.01 | 14,679,499.9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吕四经济开发区产业项目发展补贴 | 财政拨款 | 5,596,900.00 | 2,080,830.00 | 577,030.22 | 7,100,699.7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项目发展补贴 | 财政拨款 | 21,081,800.00 | 4,927,504.00 | 2,149,242.57 | 23,860,061.4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固定资产发展资金 | 财政拨款 | - | 9,600,000.00 | 1,920,000.00 | 7,68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花都生产基地项目补贴 | 财政拨款 | - | 7,620,600.00 | 285,772.50 | 7,334,827.5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厂房建设补贴资金 | 财政拨款 | - | 1,020,000.00 | 12,750.00 | 1,007,25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 | 15,000,000.00 | 125,000.00 | 14,875,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 | 32,240,000.00 | 671,666.65 | 31,568,333.35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建设补偿金 | 财政拨款 | - | 3,000,000.00 | -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制造业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 | 1,000,000.00 | -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环保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11,941,666.66 | - | 1,204,201.68 | 10,737,464.9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厂房项目奖补资金 | 财政拨款 | 3,322,516.67 | - | 803,351.22 | 2,519,165.45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西洞庭管理区基础设施补助 | 财政拨款 | 90,857,490.42 | - | 1,304,465.04 | 89,553,025.3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奖励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22,500,000.00 | - | 4,500,000.00 | 18,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厂房项目奖补资金 | 财政拨款 | 733,333.22 | - | 219,999.85 | 513,333.3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28,758,333.33 | - | 2,900,000.04 | 25,858,333.2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固定资产投资发展基金奖励 | 财政拨款 | 39,767,741.41 | - | 3,217,978.00 | 36,549,763.41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丰南研发生产基地奖励资金 | 财政拨款 | 94,017,600.00 | - | 5,223,200.04 | 88,794,399.9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研发创新平台补助 | 财政拨款 | 4,347,200.00 | - | 543,399.96 | 3,803,800.0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1,266,666.71 | - | 160,000.00 | 1,106,666.71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XPS泡沫行业HCFCs淘汰项目 | 财政拨款 | 7,382,625.96 | - | 2,394,365.16 | 4,988,260.8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濮阳市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44,240,383.08 | - | 2,668,507.92 | 41,571,875.1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三山区产业示范园项目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24,604,167.00 | - | 574,097.24 | 24,030,069.7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 财政拨款 | 9,096,000.04 | - | 1,273,999.92 | 7,822,000.1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天鼎丰非织造布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 财政拨款 | 18,047,680.00 | - | 1,127,979.96 | 16,919,700.0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锅炉改造项目 | 财政拨款 | 510,516.18 | - | 139,231.56 | 371,284.6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项目基建资金 | 财政拨款 | 982,500.00 | - | 491,250.07 | 491,249.9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防水涂料高性能改造资金 | 财政拨款 | 31,250.00 | - | 31,250.00 | -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化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1,972,727.31 | - | 381,818.18 | 1,590,909.1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岳阳市云溪区基础设施补偿资金 | 财政拨款 | 3,507,607.93 | - | 798,224.64 | 2,709,383.2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基础设施建设补偿资金 | 财政拨款 | 14,890,950.00 | - | 1,097,815.08 | 13,793,134.9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408,333.33 | - | 99,999.96 | 308,333.3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唐山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3,240,000.00 | - | 540,000.00 | 2,7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安徽省人民政府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2,316,000.00 | - | 386,000.04 | 1,929,999.9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补助项目 | 财政拨款 | 5,029,570.00 | - | 718,509.96 | 4,311,060.0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仓库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 财政拨款 | 1,300,000.00 | - | 31,250.00 | 1,268,75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合 计 | —— | 531,952,202.78 | 122,428,391.80 | 43,956,709.87 | 610,423,884.71 | —— | —— |
(2)采用总额法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 种类 | 上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制造强省资金 | 财政拨款 | 4,400,000.00 | 1,0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奖补资金 | 财政拨款 | 6,467,900.00 | 4,561,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5,0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促进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16,364,091.84 | 32,299,540.29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政府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发展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20,760,000.00 | 20,76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财政奖补 | 财政拨款 | 4,246,875.00 | 2,584,186.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补助 | 财政拨款 | 10,675,597.64 | 8,916,357.1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望城街道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3,195,548.80 | 7,440,416.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返还金 | 财政拨款 | 4,523,940.63 | 9,488,254.06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支持奖励资金 | 财政拨款 | 3,650,000.00 | 4,536,843.5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绩效奖励 | 财政拨款 | 3,650,000.00 | 11,79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高质量贸易经营成长奖励 | 财政拨款 | 79,573,500.00 | 172,62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招商引资资金 | 财政拨款 | - | 1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科研项目补助资金 | 财政拨款 | - | 6,2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 | 财政拨款 | - | 2,276,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返还金 | 财政拨款 | - | 2,341,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落户支持及人才安置支持补贴 | 财政拨款 | - | 5,68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转型示范项目发展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 | 2,012,5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 | 财政拨款 | - | 2,46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高质量发展补贴资金 | 财政拨款 | - | 4,2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励资金 | 财政拨款 | - | 16,161,7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返还金 | 财政拨款 | - | 3,560,3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返还金 | 财政拨款 | - | 8,69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发展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 | 26,84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奖励金 | 财政拨款 | 2,869,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经营贡献奖励 | 财政拨款 | 5,727,6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奖励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4,5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6,0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扶持发展资金 | 财政拨款 | 16,632,27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总部经济政策奖励 | 财政拨款 | 10,87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政策奖励 | 财政拨款 | 5,824,285.32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落户奖励 | 财政拨款 | 12,0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落户奖励 | 财政拨款 | 12,0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扶持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2,3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落户奖励 | 财政拨款 | 12,0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发展扶持奖励金 | 财政拨款 | 35,23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扶持企业发展资金 | 财政拨款 | 124,77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四岗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扶持发展基金 | 财政拨款 | 2,082,548.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项目发展补贴 | 财政拨款 | 2,108,180.04 | 2,108,180.0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奖励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4,500,000.00 | 4,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2,900,000.04 | 2,900,000.0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丰南研发生产基地奖励资金 | 财政拨款 | 5,223,200.00 | 5,223,2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XPS泡沫行业HCFCs淘汰项目 | 财政拨款 | 2,394,365.28 | 2,394,365.2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固定资产投资发展基金奖励 | 财政拨款 | 3,217,977.94 | 3,217,977.9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濮阳市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2,668,507.92 | 2,668,507.9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 | 财政拨款 | 59,307,818.58 | 59,544,216.9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或收益相关 |
合 计 | —— | 507,633,207.03 | 451,524,545.13 | —— | ——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长沙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9日 | 23,330,000.00 | 69.70% | 现金 | 2022年01月29日 | 股权交割完成 | 76,080,818.36 | 3,326,273.11 |
兴发新材料公司 | 2022年11月18日 | 28,800,000.00 | 60.00% | 现金 | 2022年11月18日 | 股权交割完成 | 884,540.17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长沙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 | 兴发新材料公司 |
--现金 | 23,330,000.00 | 28,8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23,330,000.00 | 28,8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22,259,133.37 | 20,499,129.99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070,866.63 | 8,300,870.01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长沙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 | 兴发新材料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390,825.74 | 23,390,825.74 | 41,324,179.28 | 41,324,179.28 |
应收款项 | 7,796,326.62 | 7,796,326.62 | 41,906,894.70 | 41,906,894.70 |
存货 | 571,365.73 | 571,365.73 | 11,776,366.00 | 11,776,366.00 |
固定资产 | 4,750,847.54 | 4,750,847.54 | 25,889,528.07 | 25,889,528.07 |
无形资产 | ||||
在建工程 | 4,623,103.16 | 4,623,103.16 | 9,721,947.42 | 9,721,947.42 |
负债: | ||||
借款 | 17,500,000.00 | 17,500,000.00 | ||
应付款项 | 9,332,278.26 | 9,332,278.26 | 78,953,698.86 | 78,953,698.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31,800,190.53 | 31,800,190.53 | 34,165,216.65 | 34,165,216.6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9,541,057.16 | 9,541,057.16 | 13,666,086.66 | 13,666,086.66 |
取得的净资产 | 22,259,133.37 | 22,259,133.37 | 20,499,129.99 | 20,499,129.99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其他说明
本年新设子公司:虹跃云公司、管业科技公司、郴州建材公司、武汉公司、扬州新型材料公司、虹嘉公司、福建建材公司、徐州虹途公司、南宁防水材料公司、福州公司、天津公司、沧州公司、湖北建材公司、耕读之家公司、徐州新材料公司、海安海润公司。本年注销或处置子公司:唐山炀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东方雨虹修缮工程有限公司。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年新设子公司:虹跃云公司、管业科技公司、郴州建材公司、武汉公司、扬州新型材料公司、虹嘉公司、福建建材公司、徐州虹途公司、南宁防水材料公司、福州公司、天津公司、沧州公司、湖北建材公司、耕读之家公司、徐州新材料公司、海安海润公司。本年注销或处置子公司:唐山炀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东方雨虹修缮工程有限公司。
3、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工程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顺义区 | 建筑防水工程施工 | 100.00% | ① | |
中科建通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顺义区 | 技术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劳务分包 | 100.00% | ① | |
香港投资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防水材料销售、投资、咨询、培训 | 100.00% | ① | |
斯达信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顺义区 | 建筑防水材料检测和检测技术开发推广 | 100.00% | ① | |
上海技术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开发制造销售 | 99.69% | ① |
施工 | ||||||
广东工程公司 |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 | 防水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工程施工 | 100.00% | ① | |
深圳工程公司 | 广东省 | 广东省深圳市 | 防水补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材料开发和销售 | 100.00% | ① | |
四川工程公司 | 四川省 | 四川省成都市 | 建筑防水材料销售和工程施工 | 100.00% | ① | |
天津工程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建筑防水材料销售和工程施工 | 100.00% | ② | |
五洲图圆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顺义区 | 货物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咨询、仓储 | 100.00% | ② | |
青岛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青岛市 | 防水材料的生产销售 | 100.00% | ① | |
南京虹山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南京市 | 建筑工程施工,自有房屋销售、租赁,物业管理 | 100.00% | ① | |
河南公司 | 河南省 | 河南省濮阳市 | 防水材料的生产销售 | 100.00% | ① | |
江苏投资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昆山市 | 防水材料销售、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 | 100.00% | ① | |
岳阳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岳阳市 | 防水防腐保温、外加剂、建筑涂料、砂浆和建筑成套设备的生产销售 | 86.36% | 13.64% | ① |
唐山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唐山市 | 技术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防水施工、进出口业务 | 100.00% | ① | |
咸阳公司 | 陕西 | 陕西省礼泉县 | 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开发制造销售、防水施工 | 100.00% | ① | |
芜湖公司 | 安徽省 | 安徽省芜湖市 | 防水材料的生产销售 | 100.00% | ① | |
杭州公司 | 浙江省 | 浙江省杭州市 | 防水材料的生产销售和施工 | 100.00% | ① | |
锦州公司 | 辽宁省 | 辽宁省锦州市 | 防水卷材涂料的生产销售 | 100.00% | ① | |
荆门公司 | 湖北省 | 湖北省荆门市 | 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的技术服务和销售 | 100.00% | ① | |
惠州公司 | 广东省 | 广东省惠州市 | 防水防腐保温建筑环保材料、化工产 | 100.00% | ① |
品、建筑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 | ||||||
昆明公司 | 云南 | 云南省昆明市 | 防水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 | 100.00% | ② | |
徐州卧牛山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徐州市 | 防水防腐保温绝热等材料的生产销售施工 | 100.00% | ② | |
唐山炀和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唐山市 | 新材料、建筑材料、保温材料、防腐材料研发、销售 | 100.00% | ① | |
民建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大兴区 | 销售建筑材料、各类防水材料、建筑及工业涂料、砂浆材料装饰材料 | 100.00% | ① | |
重庆工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制造、销售:建筑材料 | 100.00% | ① | |
长沙工厂 | 湖南省 | 湖南省长沙市 | 生产砂浆干混砂浆、预拌砂浆、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防水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制造预拌砂浆、干混砂浆、建筑材料的销售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建筑材料的研究 | 100.00% | ① | |
天鼎丰控股公司 | 安徽省 | 安徽省滁州市 | 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 | 100.00% | ① | |
北京虹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 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 | 100.00% | ① | |
泉州砂粉公司 | 福建省 | 福建省泉州市 | 生产防水砂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100.00% | ① | |
广西建筑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 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 | 100.00% | ① |
材料 | ||||||
许昌公司 | 河南省 | 河南省许昌市 | 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开发制造销售、防水施工 | 100.00% | ① | |
浙江科技公司 | 浙江省 | 浙江省杭州市 | 环保材料、建筑材料,服务、批发零售 | 53.37% | ① | |
西藏置业公司 | 西藏 | 西藏拉萨市 | 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 | 100.00% | ① | |
修缮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苏州市 | 承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管道安装 | 94.00% | ① | |
智能装备公司 | 广东省 | 广东省深圳市 | 智能装备研发销售,工程系统构配件研发销售 | 100.00% | ① | |
雄安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雄安市 | 建筑材料的研发、销售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服务 | 100.00% | ① | |
天津新材料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 | 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开发制造销售、防水施工,技术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 100.00% | ① | |
上海环境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环境科技、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开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00.00% | ① | |
顶之美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 技术开发、经济贸易咨询、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 | 100.00% | ① | |
广东置业公司 |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 | 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 | 100.00% | ① | |
庐山华砂公司 | 江西省 | 江西省庐山市 | 建材批发、装饰材料、生产制造建筑材料、港口码头建设销售材料、咨询、服务 | 100.00% | ① | |
Yuhong America | America | Pennsylvania | Researching about Waterproof Materials | 100.00% | ① | |
广东建材公司 |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 | 销售湿拌砂 | 100.00% | ① |
浆、销售普通砂浆建材、装饰材料批、涂料批发及零售 | ||||||
天津虹致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滨海新区 | 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的销售 | 100.00% | ① | |
卧牛山公司 |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 | 保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建筑保温材料、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建筑成套设备的销售 | 83.72% | ① | |
泰维克公司 |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 | 建材、装饰材料销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相关服务 | 92.00% | ① | |
雨虹学院 | 北京市 | 北京市顺义区 | 业务培训 | 100.00% | ① | |
吉林雨虹公司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建筑材料批发绿色建筑材料的销售装饰装修材料批发(不含油漆)涂料批发 | 100.00% | ① | |
丰虹科技公司 | 海南省 | 海口市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开发,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 | 100.00% | ① | |
湛江砂粉公司 | 广东省 | 广东省湛江市 | 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 | 100.00% | ① | |
北京防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防腐材料、建 | 70.00% | ① |
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 | ||||||
孚达节能公司 |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 | 保温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海南雨虹公司 | 海南省 | 海南省海口市 | 防水建材及涂料销售、技术服务和咨询 | 100.00% | ① | |
广东雨虹公司 |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 | 防水建材及涂料生产和销售 | 100.00% | ① | |
虹运供应链公司 | 海南省 | 海南省海口市 | 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南通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南通市 | 货物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和销售,技术服务 | 100.00% | ① | |
天津雨虹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江西建筑公司 | 江西省 | 江西省南昌市 | 货物技术进出口,建筑防水防腐材料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辽宁建筑公司 | 辽宁省 | 辽宁省沈阳市 |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技术进出口,建筑防水防腐材料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重庆建筑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技术进出口,建筑防水防腐材料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虹毅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 | 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市场调查翻译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等 | 100.00% | ① | |
虹石新材料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仪征市 |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 60.00% | 40.00% | ① |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砂粉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 | 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非金属矿石、矿产品 | 100.00% | ① | |
瓦屋面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砖瓦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等 | 60.00% | ① | |
贵州建材公司 | 贵州省 | 贵州省贵阳 |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丽水公司 | 浙江省 | 浙江省丽水 | 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及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与销售 | 100.00% | ① | |
浙江公司 | 浙江省 | 浙江省杭州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与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山东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济南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与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青岛建筑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青岛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与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宁夏设计院公司 | 宁夏 | 宁夏银川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设计、公路专项设计、电力专项设 | 71.90% | ③ |
计、风景园林设计、城市规划工程勘查与测量、岩土工程施工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施工图审查工程承包及监理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 | ||||||
河南建材公司 | 河南省 | 河南省郑州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与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涂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上海虹颢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防水材料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 100.00% | ① | |
上海建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虹途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顺义 | 企业管理、技术开发 | 100.00% | ① | |
贵州公司 | 贵州省 | 贵州省贵阳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与销售、涂料制造建筑材料生产、防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等 | 85.00% | ① | |
海南聚匠公司 | 海南省 | 海南省澄迈县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100.00% | ① | |
海南虹跃公司 | 海南省 | 海南省澄迈县 | 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 100.00% | ① |
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等 | ||||||
上海金丝楠膜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新型膜材料、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防腐材料、橡胶制品、纸制品销售 | 100.00% | ① | |
广西建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虹跃云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100.00% | ① | |
虹昇新能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新能源技术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电力设施器材,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 | 100.00% | ① | |
管业科技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新材料技术研发,涂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 | 100.00% | ① | |
郴州建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郴州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涂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武汉公司 | 湖北省 | 湖北省武汉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 | 90.00% | ① |
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涂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 | ||||||
扬州新型材料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扬州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涂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虹嘉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涂料销售, | 100.00% | ① | |
福建建材公司 | 福建省 | 福建省福州市 | 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 | 100.00% | ① | |
徐州虹途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徐州市 | 检验检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 | 100.00% | ① | |
南宁防水材料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涂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福州公司 | 福建省 | 福建省福州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涂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 | 90.00% | ① |
兴发新材料公司 | 湖北省 | 湖北省宜昌市 | 密封胶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 60.00% | ③ | |
南昌公司 | 江西省 | 江西省南昌市 | 制造销售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成套设备, | 100.00% | ① | |
湖南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常德市 | 工程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 100.00% | ① | |
黑龙江建材公司 | 黑龙江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涂料制造,涂料销售, | 100.00% | ① | |
首和材库物联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绿色环保装饰装修材料技术研发 | 100.00% | ① | |
天津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 65.00% | ① | |
常州防水材料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常州市 | 防水建筑材料的生产、制造、销售, | 100.00% | ① | |
沧州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沧州市 |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涂料销售,防腐材料 | 52.00% | ① |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 | ||||||
湖北建材公司 | 湖北省 | 湖北省武汉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涂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 | 52.00% | ① | |
上海新材料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从事新材料、涂料、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设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100.00% | ① | |
江苏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南通市 | 防水建筑材料、隔热和隔音材料、其他建筑材料生产、销售 | 100.00% | ① | |
海南新材料公司 | 海南省 | 海南省儋州市 | 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100.00% | ① | |
虹浦新建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 | 100.00% | ① | |
新疆公司 | 新疆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涂料销售, | 100.00% | ① | |
耕读之家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 ① | |
虹硕商管公司 | 浙江省 | 浙江省杭州市 |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 | 100.00% | ① |
徐州新材料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徐州市 | 新材料技术研发,密封用填料制造,涂料制造,涂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密封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 51.00% | ① | |
泸州公司 | 四川省 | 四川省泸州市 | 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制造、销售,承接防水工程、防腐保温施工,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① | |
虹德新材料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100.00% | ① | |
合肥公司 | 安徽省 | 安徽省合肥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涂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 100.00% | ① | |
邯郸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邯郸市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防腐材料、涂料销售、保温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 51.00% | ① | |
海安海润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南通市 | 房地产开发经 | 51.00% | ① |
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 | |||
湖北公司 | 湖北省 | 湖北省襄阳市 |
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砂浆材料及其它相关建筑材料制造、销售,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100.00% | ①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取得方式:①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③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 | 0.31% | 624,607.92 | 4,956,312.8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东 | 7,149,144, | 761,790,44 | 7,910,934, | 6,205,401, | 467,788.80 | 6,205,869, | 6,153,104, | 674,775,49 | 6,827,880, | 5,393,018, | 3,935,112. | 5,396,953, |
方雨虹 防水技 术有限 责任公 司 | 343.65 | 0.99 | 784.64 | 384.52 | 173.32 | 858.90 | 0.10 | 348.97 | 461.10 | 00 | 573.10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东 方雨虹 防水技 术有限 责任公 司 | 5,888,475,002.87 | 201,486,426.09 | 201,486,426.09 | 62,221,176.03 | 7,353,950,969.70 | 94,088,205.78 | 94,088,205.78 | 91,988,919.37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省德阳市 | 四川省德阳市 | 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 | 4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183,744,344.52 | 390,014,836.29 |
非流动资产 | 231,283,108.04 | 244,013,340.69 |
资产合计 | 415,027,452.56 | 634,028,176.98 |
流动负债 | 190,965,190.09 | 403,535,980.80 |
非流动负债 | 101,681,250.00 | 110,287,500.00 |
负债合计 | 292,646,440.09 | 513,823,480.8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2,381,012.47 | 120,204,696.1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9,966,696.11 | 58,900,301.13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07,619,610.07 | 107,619,610.07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67,586,306.18 | 166,519,911.2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20,299,642.79 | 848,527,194.50 |
净利润 | 12,614,716.97 | 26,443,452.6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614,716.97 | 26,443,452.67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244,188.37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2,408,152.28 | 20,129,497.6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52,292.31 | -782,843.57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
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十二中披露。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24.62%(2021年:
19.33%);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46.11%(2021年:48.66%)。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1,046,568.21万元(2021年12月31日:1,095,507.01万元)。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53,921.68 | - | - | 1,053,921.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708.87 | - | - | 60,708.87 |
应收票据 | 50,823.85 | - | - | 50,823.85 |
应收账款 | 1,087,856.68 | - | - | 1,087,856.68 |
应收款项融资 | 159,154.84 | - | - | 159,154.84 |
其他应收款 | 213,766.07 | - | - | 213,766.07 |
合同资产 | 303,936.18 | - | - | 303,936.18 |
债权投资 | 165,000.00 | - | - | 16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103.99 | 28,414.19 | 28,518.1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258.82 | - | - | 6,258.82 |
资产合计 | 3,101,426.99 | 103.99 | 28,414.19 | 3,129,945.17 |
金融负债: |
短期借款 | 625,433.09 | - | - | 625,433.09 |
应付票据 | 58,825.25 | - | - | 58,825.25 |
应付账款 | 390,093.40 | - | - | 390,093.40 |
其他应付款 | 618,635.23 | - | - | 618,635.23 |
其他流动负债 | 37,902.09 | - | - | 37,902.09 |
长期借款 | 33,000.00 | 5,000.00 | 71,192.05 | 109,192.05 |
长期应付款 | 297.68 | 146.00 | 4,958.32 | 5,402.00 |
负债合计 | 1,764,186.74 | 5,146.00 | 76,150.37 | 1,845,483.11 |
上年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44,631.25 | - | - | 1,644,631.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02.10 | - | - | 10,502.10 |
应收票据 | 168,577.11 | - | - | 168,577.11 |
应收账款 | 874,595.86 | - | - | 874,595.86 |
应收款项融资 | 215,866.93 | - | - | 215,866.93 |
其他应收款 | 87,834.75 | - | - | 87,834.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9.17 | - | 41,773.57 | 41,972.74 |
资产合计 | 3,002,207.17 | - | 41,773.57 | 3,043,980.74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612,783.29 | - | - | 612,783.29 |
应付票据 | 232,528.91 | - | - | 232,528.91 |
应付账款 | 361,778.70 | - | - | 361,778.70 |
应付利息 | - | - | - | - |
应付股利 | 52.12 | - | - | 52.12 |
其他应付款 | 401,481.40 | - | 4,211.20 | 405,692.60 |
长期借款 | 9,500.00 | 77,474.62 | 32,900.00 | 119,874.62 |
长期应付款 | 146.00 | 146.00 | 5,836.12 | 6,128.12 |
负债合计 | 1,618,270.42 | 77,620.62 | 42,947.32 | 1,738,838.36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由于定期存款为短期存款,故银行存款的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524,277.38 | 243,724.53 |
其中:短期借款 | 524,277.38 | 243,724.53 |
长期借款 | - | -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1,053,921.68 | 1,644,631.25 |
其中:货币资金 | 1,053,921.68 | 1,644,631.25 |
金融负债 | 210,405.32 | 488,933.38 |
其中:短期借款 | 101,155.71 | 369,058.76 |
长期借款 | 109,249.61 | 119,874.62 |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加币、港币、英镑)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外币资产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币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外币负债 | 外币资产 |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美元 | 46,372.50 | - | 11,973.11 | 15,363.16 |
欧元 | 1,230.42 | 367.44 | 5,074.13 | 178.9 |
加元 | - | - | 11,073.43 | 9,468.31 |
港币 | - | - | 166.11 | 267.56 |
林吉特 | 4,442.33 | - | 2,753.40 | 391.93 |
日元 | - | - | - | - |
英镑 | - | - | - | 4.41 |
合 计 | 52,045.25 | 367.44 | 31,040.18 | 25,674.27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本年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的可能合理变动对本公司当期损益的税后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税后利润上升(下降)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美元汇率上升 | 5% | -1,719.97 | 5% | 652.94 |
美元汇率下降 | -5% | -598.66 | -5% | -652.94 |
欧元汇率上升 | 3% | 115.31 | 3% | -4.81 |
欧元汇率下降 | -3% | -115.31 | -3% | 4.81 |
加币汇率上升 | 4% | 442.94 | 4% | 321.92 |
加币汇率下降 | -4% | -442.94 | -4% | -321.92 |
港币汇率上升 | 5% | 8.31 | 5% | 11.37 |
港币汇率下降 | -5% | -8.31 | -5% | -11.37 |
林吉特汇率上升 | 4% | -67.56 | 4% | 13.33 |
林吉特汇率下降 | -4% | 67.56 | -4% | -13.33 |
英镑汇率上升 | 4% | - | 4% | 0.15 |
英镑汇率下降 | -4% | - | -4% | -0.15 |
日元汇率上升 | 3% | - | 3% | - |
日元汇率下降 | -3% | - | -3% | - |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6.22%(2021年12月31日:46.35%)。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7,088,731.43 | 607,088,731.4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 62,588,195.83 | 62,588,195.83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5,181,767.02 | 285,181,767.0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54,858,694.28 | 954,858,694.2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 | 母公司对本企业 |
的持股比例 | 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卫国,李兴国为李卫国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23.06%的股份。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2。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东方雨虹修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修缮) | 本公司联营公司 |
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建材) | 本公司联营公司 |
上海越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大建设) | 本公司联营公司 |
上海越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大节能) | 越大建设之子公司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许利民 | 持股3.26%,董事 |
向锦明 | 持股0.92%,董事 |
王锐 | 控股股东之配偶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时代公司) |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深圳凯尔汉湘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四川建材 | 产品采购 | 696,201,599.41 | 712,264,088.43 | ||
高能时代公司 | 材料采购及成套设备 | 593,295,830.56 | 419,369,975.82 | ||
越大建设 | 材料采购 | 2,006,095.81 | 888,395.74 | ||
越大节能 | 材料采购 | 22,448,656.5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四川建材 | 材料销售 | 431,453,223.17 | 759,346,139.50 |
高能时代公司 | 材料销售及工程施工 | 43,258,079.11 | 10,710,202.16 |
越大建设 | 材料销售 | 13,519,485.38 | 4,684,078.51 |
江苏修缮 | 材料销售 | 1,755,573.77 | 4,684,078.5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技术公司 | 5,000.00 | 2021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30日 | 否 |
上海技术公司 | 10,000.00 | 2021年10月27日 | 2024年10月26日 | 否 |
上海技术公司 | 5,000.00 | 2021年09月03日 | 2022年09月02日 | 是 |
上海技术公司 | 10,000.00 | 2022年08月12日 | 2023年08月11日 | 否 |
上海技术公司 | 40,500.00 | 2022年08月16日 | 2025年08月15日 | 否 |
上海技术公司 | 23,000.00 | 2022年07月14日 | 2024年05月23日 | 否 |
上海技术公司 | 13,000.00 | 2022年12月02日 | 2025年12月01日 | 否 |
上海技术公司 | 16,800.00 | 2019年03月25日 | 2024年03月24日 | 否 |
上海技术公司 | 6,300.00 | 2022年02月28日 | 2027年02月27日 | 否 |
上海技术公司 | 5,000.00 | 2022年07月22日 | 2025年07月21日 | 否 |
上海技术公司 | 10,000.00 | 2022年11月17日 | 2023年11月16日 | 否 |
上海技术公司 | 11,000.00 | 2022年11月19日 | 2025年11月18日 | 否 |
上海工程公司 | 2,000.00 | 2021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30日 | 否 |
上海工程公司 | 5,400.00 | 2021年11月20日 | 2024年11月19日 | 否 |
上海工程公司 | 9,700.00 | 2022年02月28日 | 2027年02月27日 | 否 |
荆门公司 | 20,000.00 | 2020年03月01日 | 2025年03月01日 | 否 |
荆门公司 | 35,000.00 | 2022年05月18日 | 2027年05月18日 | 否 |
荆门公司 | 3,500.00 | 2021年02月22日 | 2024年02月21日 | 否 |
荆门公司 | 8,800.00 | 2022年03月29日 | 2023年03月29日 | 否 |
荆门公司 | 24,000.00 | 2022年05月24日 | 2027年05月24日 | 否 |
荆门公司 | 2,000.00 | 2022年12月06日 | 2023年12月06日 | 否 |
荆门公司 | 20,000.00 | 2022年09月09日 | 2023年09月08日 | 否 |
杭州公司 | 11,000.00 | 2021年12月01日 | 2024年12月01日 | 否 |
杭州公司 | 10,000.00 | 2021年10月19日 | 2024年10月18日 | 否 |
杭州公司 | 33,000.00 | 2022年08月31日 | 2024年08月31日 | 否 |
杭州公司 | 5,000.00 | 2022年09月09日 | 2025年09月08日 | 否 |
杭州公司 | 10,000.00 | 2021年03月09日 | 2022年03月08日 | 是 |
杭州公司 | 21,000.00 | 2021年03月09日 | 2024年03月08日 | 否 |
杭州公司 | 30,000.00 | 2022年01月15日 | 2024年07月15日 | 否 |
徐州卧牛山公司 | 8,000.00 | 2022年05月13日 | 2023年05月12日 | 否 |
徐州卧牛山公司 | 5,000.00 | 2022年05月23日 | 2023年05月22日 | 否 |
徐州卧牛山公司 | 3,000.00 | 2022年11月18日 | 2023年11月18日 | 否 |
徐州卧牛山公司 | 10,000.00 | 2019年12月01日 | 2022年12月01日 | 否 |
徐州卧牛山公司 | 8,000.00 | 2022年10月22日 | 2024年10月21日 | 否 |
芜湖公司 | 24,000.00 | 2021年11月16日 | 2024年11月15日 | 否 |
芜湖公司 | 8,000.00 | 2021年12月30日 | 2023年06月29日 | 否 |
芜湖公司 | 13,000.00 | 2021年11月22日 | 2022年11月22日 | 是 |
芜湖公司 | 4,900.00 | 2021年11月26日 | 2022年11月26日 | 是 |
芜湖公司 | 5,000.00 | 2021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5日 | 否 |
芜湖公司 | 13,000.00 | 2020年06月09日 | 2023年06月09日 | 否 |
芜湖公司 | 13,200.00 | 2022年06月02日 | 2024年06月01日 | 否 |
芜湖公司 | 6,000.00 | 2022年05月14日 | 2022年09月23日 | 是 |
深圳工程公司 | 7,000.00 | 2022年01月19日 | 2025年01月18日 | 否 |
深圳工程公司 | 3,000.00 | 2021年12月24日 | 2024年12月23日 | 否 |
深圳工程公司 | 10,000.00 | 2021年11月08日 | 2022年06月30日 | 是 |
深圳工程公司 | 5,000.00 | 2022年11月19日 | 2023年11月19日 | 否 |
唐山公司 | 8,500.00 | 2022年05月08日 | 2023年05月08日 | 否 |
唐山公司 | 8,000.00 | 2022年03月31日 | 2023年03月30日 | 否 |
唐山公司 | 30,000.00 | 2022年06月16日 | 2025年06月15日 | 否 |
唐山公司 | 5,000.00 | 2022年11月16日 | 2025年11月15日 | 否 |
青岛公司 | 10,000.00 | 2021年11月18日 | 2024年11月17日 | 否 |
青岛公司 | 8,800.00 | 2021年08月20日 | 2024年08月20日 | 否 |
青岛公司 | 22,000.00 | 2021年04月2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否 |
青岛公司 | 7,500.00 | 2021年06月15日 | 2022年06月14日 | 是 |
青岛公司 | 10,000.00 | 2022年08月03日 | 2023年08月03日 | 否 |
青岛公司 | 10,500.00 | 2019年08月22日 | 2022年08月22日 | 是 |
青岛公司 | 33,000.00 | 2022年06月22日 | 2025年06月21日 | 否 |
青岛公司 | 13,500.00 | 2021年10月14日 | 2023年10月13日 | 否 |
青岛公司 | 10,000.00 | 2022年07月21日 | 2025年07月20日 | 否 |
青岛公司 | 20,000.00 | 2022年04月13日 | 2023年04月12日 | 否 |
青岛公司 | 8,000.00 | 2022年08月23日 | 2023年08月23日 | 否 |
天津虹致公司 | 34,823.00 | 2021年11月23日 | 2024年11月23日 | 否 |
岳阳公司 | 10,000.00 | 2022年04月08日 | 2024年04月07日 | 否 |
岳阳公司 | 80,000.00 | 2017年03月10日 | 2022年03月10日 | 是 |
惠州公司 | 20,500.00 | 2022年07月05日 | 2032年07月05日 | 否 |
惠州公司 | 15,000.00 | 2017年07月03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是 |
惠州公司 | 59,000.00 | 2021年02月01日 | 2026年02月01日 | 否 |
咸阳公司 | 7,000.00 | 2021年10月26日 | 2024年10月26日 | 否 |
咸阳公司 | 12,000.00 | 2022年09月09日 | 2023年05月30日 | 否 |
咸阳公司 | 5,000.00 | 2022年04月07日 | 2023年04月07日 | 否 |
咸阳公司 | 9,000.00 | 2022年04月21日 | 2023年04月20日 | 否 |
咸阳公司 | 17,000.00 | 2022年01月23日 | 2025年01月22日 | 否 |
广东工程公司 | 13,500.00 | 2021年08月11日 | 2024年08月10日 | 否 |
广东工程公司 | 15,000.00 | 2021年06月25日 | 2024年06月16日 | 否 |
广东工程公司 | 20,000.00 | 2021年01月13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是 |
广东工程公司 | 16,500.00 | 2022年12月14日 | 2027年12月13日 | 否 |
广东雨虹公司 | 6,000.00 | 2021年11月18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否 |
广东雨虹公司 | 24,000.00 | 2022年03月18日 | 2027年12月31日 | 否 |
广东建材公司 | 20,000.00 | 2022年05月06日 | 2024年04月02日 | 否 |
锦州公司 | 13,500.00 | 2021年07月27日 | 2024年07月26日 | 否 |
锦州公司 | 10,00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023年03月31日 | 否 |
锦州公司 | 3,000.00 | 2022年07月21日 | 2025年07月20日 | 否 |
锦州公司 | 7,000.00 | 2022年03月23日 | 2023年03月23日 | 否 |
河南公司 | 15,000.00 | 2022年07月30日 | 2023年06月27日 | 否 |
河南公司 | 13,000.00 | 2022年06月14日 | 2023年06月13日 | 否 |
河南公司 | 15,000.00 | 2021年08月06日 | 2023年08月06日 | 否 |
河南公司 | 10,000.00 | 2022年06月28日 | 2023年06月28日 | 否 |
河南公司 | 10,000.00 | 2021年02月22日 | 2024年02月22日 | 否 |
河南公司 | 8,000.00 | 2020年12月11日 | 2021年12月11日 | 是 |
河南公司 | 5,200.00 | 2022年07月15日 | 2024年06月15日 | 否 |
昆明公司 | 10,000.00 | 2021年08月30日 | 2024年08月29日 | 否 |
昆明公司 | 10,000.00 | 2022年06月07日 | 2023年06月10日 | 否 |
昆明公司 | 7,000.00 | 2022年09月27日 | 2023年09月09日 | 否 |
昆明公司 | 4,000.00 | 2022年11月19日 | 2025年11月18日 | 否 |
昆明公司 | 5,000.00 | 2022年08月09日 | 2023年08月09日 | 否 |
广州孚达公司 | 3,900.00 | 2021年03月29日 | 2023年03月28日 | 否 |
四川工程公司 | 22,000.00 | 2022年09月09日 | 2025年09月08日 | 否 |
滁州天鼎丰 | 10,000.00 | 2022年07月18日 | 2025年07月18日 | 否 |
滁州天鼎丰 | 5,000.00 | 2020年02月20日 | 2023年02月20日 | 否 |
滁州天鼎丰 | 6,000.00 | 2022年09月21日 | 2025年09月21日 | 否 |
江西雨虹公司 | 3,750.00 | 2022年08月03日 | 2025年08月02日 | 否 |
吉林雨虹公司 | 17,000.00 | 2022年04月15日 | 2023年04月07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李卫国 | 16,800.00 | 2019年03月25日 | 2024年03月24日 | 否 |
李卫国 | 13,000.00 | 2020年06月09日 | 2023年06月09日 | 否 |
李卫国 | 100,000.00 | 2021年12月29日 | 2022年12月28日 | 否 |
李卫国 | 160,000.00 | 2021年05月26日 | 2022年05月25日 | 否 |
李卫国 | 20,000.00 | 2020年01月22日 | 2021年01月22日 | 是 |
李卫国 | 36,600.00 | 2017年08月28日 | 2022年08月27日 | 否 |
李卫国 | 45,000.00 | 2022年07月06日 | 2023年01月25日 | 否 |
李卫国 | 20,000.00 | 2021年11月25日 | 2024年11月25日 | 否 |
李卫国 | 5,750.00 | 2020年07月28日 | 2027年08月02日 | 否 |
李卫国 | 10,000.00 | 2020年10月26日 | 2023年10月25日 | 否 |
李卫国 | 20,000.00 | 2021年06月10日 | 2024年06月06日 | 否 |
李卫国 | 3,000.00 | 2022年06月30日 | 2023年06月29日 | 否 |
李卫国 | 50,000.00 | 2020年11月10日 | 2022年04月30日 | 是 |
李卫国 | 35,000.00 | 2022年06月21日 | 2026年06月08日 | 否 |
李卫国 | 30,000.00 | 2021年06月25日 | 2023年06月25日 | 否 |
李卫国 | 30,000.00 | 2022年01月13日 | 2023年01月12日 | 否 |
李卫国、王锐 | 130,000.00 | 2021年08月30日 | 2023年08月30日 | 否 |
李卫国 | 30,000.00 | 2021年09月07日 | 2024年09月07日 | 否 |
李卫国 | 30,000.00 | 2021年09月08日 | 2022年09月07日 | 否 |
李卫国 | 20,000.00 | 2022年11月22日 | 2023年09月01日 | 否 |
李卫国 | 30,000.00 | 2022年11月22日 | 2025年11月21日 | 否 |
李卫国 | 40,000.00 | 2020年05月11日 | 2021年05月09日 | 是 |
李卫国 | 34,823.00 | 2021年11月23日 | 2026年11月23日 | 否 |
李卫国 | 30,000.00 | 2021年12月28日 | 2022年12月30日 | 是 |
李卫国 | 30,000.00 | 2021年03月12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否 |
李卫国 | 18,000.00 | 2021年03月09日 | 2026年03月09日 | 否 |
李卫国 | 47,750.00 | 2022年04月22日 | 2025年04月21日 | 否 |
李卫国 | 80,000.00 | 2020年11月27日 | 2023年02月23日 | 否 |
李卫国 | 100,000.00 | 2021年01月04日 | 2022年01月03日 | 是 |
李卫国 | 22,000.00 | 2021年09月10日 | 2022年07月19日 | 是 |
李卫国 | 30,000.00 | 2021年09月18日 | 2024年09月18日 | 否 |
李卫国 | 45,000.00 | 2021年06月08日 | 2026年06月08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3)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凯尔汉湘实业有限公司 | 资产转让 | 22,035,499.59 |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763.67 | 1,769.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四川建材 | 167,883,076.56 | 4,700,726.14 | 83,198,296.19 | 3,567,157.45 |
应收账款 | 高能时代公司 | 7,362,003.83 | 206,136.11 | 5,037,904.25 | 207,057.86 |
应收账款 | 越大建设 | 587,857.29 | 16,460.00 | 4,655,810.93 | 352,329.93 |
应收账款 | 江苏修缮 | 783.22 | 21.93 | 42,191.94 | 1,734.09 |
预付款项 | 高能时代公司 | 2,218,403.45 | 46,591,207.57 | ||
预付款项 | 四川建材 | 288,700.00 | 12,741,553.64 | ||
预付款项 | 越大建设 | 9,026,792.78 | 9,026,792.78 | ||
预付款项 | 越大节能 | 14,250,000.00 | 417,732.98 |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建材 | 1,334,845.39 | 66,742.27 | 2,076,423.29 | 103,821.16 |
其他应收款 | 越大建设 | 321,529.17 | 32,152.92 | 3,879,999.06 | 193,999.95 |
其他应收款 | 越大节能 | 289,942.99 | 28,994.30 | ||
其他应收款 | 高能时代公司 | 40,000.00 | 2,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修缮 | 23,500.00 | 1,175.0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四川建材 | 128,944,549.78 | |
应付账款 | 高能时代公司 | 180,311,683.06 | 22,509,521.74 |
应付账款 | 江苏修缮 | 1,001,459.03 | 35,839.01 |
应付账款 | 越大节能 | 446,558.79 | 930,874.54 |
合同负债 | 高能时代公司 | 26,135.50 | |
合同负债 | 越大建设 | 62,176.77 | |
合同负债 | 四川建材 | 7,171,768.78 | |
合同负债 | 江苏修缮 | 646,738.97 | 815,909.05 |
其他应付款 | 张洪涛 | 26,92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修缮 | 3,429,851.68 | 651,072.36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建材 | 2,549,896.70 | 5,591,936.92 |
其他应付款 | 越大建设 | 508,046.86 | 4,704.87 |
其他应付款 | 高能时代公司 | 343,522.63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越大节能 | 20,000.00 | 1,492,803.01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6,061,656.07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307,517.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第三期授予限制股票:行权价格为6.38元,合同剩余期限1年11个月
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价48.39,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0 |
其他说明:
第三期授予限制性股票
(1)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本公司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共1,752名,授予股份数量27,362,528股,其中23,540,159股来自本公司已回购的公司股票,剩余3,822,369股来自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2)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427,250股,按每股面值
1.00元进行回购注销。
(3)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577,408股,按每股面值
1.00元进行回购注销。
(4)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08,267股,按每股面值
1.00元进行回购注销。
第一期股票期权
(1)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本公司以2021年4月26日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4,136名激励对象授予5,175.5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8.99元/份。
(2)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并做出决议,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12.5945万份,722.2930万份不得行权,由本公司予以注销。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第二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该次授予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为: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东方雨虹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第三期授予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该次授予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为: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东方雨虹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第一期股票期权:在授予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该次授予情况的摘要。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为: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预计可以达到行权条件,被授予对象均可行权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期行权条件未达到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959,994,198.3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87,824,518.62 |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股份支付的修改情况 | 无 |
股份支付的终止情况 | 无 |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重要的承诺事项
(1)本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向1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824,17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62.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6,199,962.50元。根据本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高分子防水卷材建设项目 | 6,567.57 |
年产2,7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5万吨沥青涂料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 9,028.92 |
年产2万吨新型节能保温密封材料项目 | 16,307.56 |
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花都生产基地项目 | 116,521.61 |
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30,815.88 |
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 | 32,449.88 |
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45,686.33 |
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27,066.52 |
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 14,619.98 |
年产13.5万吨功能薄膜项目 | 104,317.09 |
东方雨虹新材料装备研发总部基地项目 | 28,342.42 |
年产15万吨非织造布项目 | 128,276.24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000.00 |
合 计 | 800,000.0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合计96,283.55万;补充流动资金257,253.8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840.9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648.4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840.99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专户存储利息1,497.13万元,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310.29万元。
(2)2022年1月,本公司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亿元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
(3)2022年3月,本公司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本公司拟投资6亿元在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南宁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4)2022年4月,本公司与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本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湖南省郴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4)2022年5月,本公司与辽宁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拟投资15亿元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在辽宁省大连市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本公司大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并以大连东方雨虹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5亿元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5)2022年5月,本公司与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阳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并以南阳东方雨虹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南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6)2022年10月,本公司与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2亿元在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因与惠州公司产生合同纠纷,向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惠州公司银行存款冻结金额3,489.1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开庭公告阶段。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的情况详见十、5(2);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10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游经销商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被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终止日 | |||
无锡市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被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终止日 | |||
南通高远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南通高远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 | 2022-12-28 | 2023-12-28 | 否 |
安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429.64 | 2022-12-16 | 2023-12-16 | 否 |
赣州市金磊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50.00 | 2022-03-15 | 2023-03-14 | 否 |
赣州永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 | 2022-12-14 | 2023-12-14 | 否 |
赣州市润邦建材有限公司 | 280.00 | 2022-12-16 | 2023-12-16 | 否 |
赣州佳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2022-12-19 | 2023-12-19 | 否 |
江西彩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2022-12-28 | 2023-12-27 | 否 |
惠州市新庞达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 | 2022-03-31 | 2023-03-29 | 否 |
深圳市华芝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 | 2022-10-31 | 2023-10-30 | 否 |
湖南拓天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80.00 | 2022-12-02 | 2023-12-01 | 否 |
湖南美创系统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 290.00 | 2022-12-07 | 2023-12-06 | 否 |
湖南合创建设有限公司 | 250.00 | 2022-12-07 | 2023-12-06 | 否 |
湖南由由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50.00 | 2022-12-09 | 2023-12-08 | 否 |
湖南清龙建材有限公司 | 150.00 | 2022-12-13 | 2023-12-12 | 否 |
东莞市鸿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450.00 | 2022-12-29 | 2023-06-28 | 否 |
湖北禹诺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12-29 | 2023-09-28 | 否 |
佰思特(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0.00 | 2022-12-29 | 2023-06-28 | 否 |
惠州民安防水保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2022-12-30 | 2023-02-27 | 否 |
惠州市善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0.00 | 2022-12-30 | 2023-02-27 | 否 |
浙江中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800.00 | 2022-09-20 | 2023-09-19 | 否 |
杭州昀朗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 | 2022-09-30 | 2023-09-27 | 否 |
建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 | 2022-03-29 | 2023-03-27 | 否 |
浙江合炬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 | 2022-11-18 | 2023-11-17 | 否 |
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 | 2022-11-24 | 2023-11-17 | 否 |
杭州盖福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 | 2022-12-12 | 2023-12-12 | 否 |
杭州质优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2022-03-30 | 2023-03-28 | 否 |
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12-17 | 2023-12-17 | 否 |
杭州质优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 | 2022-03-14 | 2023-03-14 | 否 |
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 | 2022-12-22 | 2023-08-22 | 否 |
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2-12-12 | 2023-12-12 | 否 |
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2-12-14 | 2023-12-14 | 否 |
湖南清龙建材有限公司 | 250.00 | 2022-04-18 | 2023-04-17 | 否 |
湖南合创建设有限公司 | 250.00 | 2022-04-18 | 2023-04-17 | 否 |
湖南由由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50.00 | 2022-04-18 | 2023-04-17 | 否 |
湖南聚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2022-04-19 | 2023-04-18 | 否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被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终止日 | |||
湖南防保涂建材有限公司 | 500.00 | 2022-04-19 | 2023-04-18 | 否 |
湖南美创系统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 | 2022-04-19 | 2023-04-18 | 否 |
湖南雨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04-21 | 2023-04-21 | 否 |
湖南同瑞程建材有限公司 | 400.00 | 2022-06-24 | 2023-06-24 | 否 |
湖南星耀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 | 2022-09-29 | 2023-09-29 | 否 |
湖南拓天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09-29 | 2023-09-29 | 否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7.28 | 2022-07-18 | 2023-07-17 | 否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63.92 | 2022-07-21 | 2023-07-20 | 否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380.01 | 2022-07-22 | 2023-07-21 | 否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12.09 | 2022-07-25 | 2023-07-24 | 否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42.63 | 2022-08-17 | 2023-08-16 | 否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0.15 | 2022-08-19 | 2023-08-18 | 否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52.68 | 2022-08-22 | 2023-08-21 | 否 |
珠海德尔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9.68 | 2022-08-03 | 2023-08-02 | 否 |
珠海德尔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2.13 | 2022-08-08 | 2023-08-07 | 否 |
珠海德尔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35.00 | 2022-08-12 | 2023-08-11 | 否 |
珠海德尔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42.00 | 2022-08-25 | 2023-08-24 | 否 |
珠海德尔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91.20 | 2022-09-13 | 2023-09-12 | 否 |
珠海德尔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 | 2022-11-18 | 2023-11-18 | 否 |
珠海德尔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81.20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陕西秦今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5.18 | 2022-09-28 | 2023-09-28 | 否 |
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661.32 | 2022-11-02 | 2023-11-02 | 否 |
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338.68 | 2022-12-14 | 2023-12-14 | 否 |
枣庄东方宇洪建筑有限公司 | 630.30 | 2022-12-07 | 2023-12-07 | 否 |
西安有巢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 199.25 | 2022-11-25 | 2023-11-25 | 否 |
西安有巢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 166.08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999.95 | 2022-12-02 | 2023-12-02 | 否 |
菏泽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564.48 | 2022-12-07 | 2023-12-07 | 否 |
菏泽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43.09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滨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999.30 | 2022-12-08 | 2023-12-08 | 否 |
厦门日日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799.87 | 2022-12-19 | 2023-12-19 | 否 |
新泰市一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978.46 | 2022-12-14 | 2023-12-14 | 否 |
东营奥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360.00 | 2022-12-13 | 2023-12-13 | 否 |
东营市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90.00 | 2022-12-14 | 2023-12-14 | 否 |
济宁安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600.00 | 2022-12-14 | 2023-12-14 | 否 |
枣庄市润虹建材有限公司 | 315.00 | 2022-12-16 | 2023-12-16 | 否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被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终止日 | |||
中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 210.00 | 2022-12-16 | 2023-12-16 | 否 |
焦作禹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 | 2022-12-19 | 2023-12-19 | 否 |
枣庄市润虹建材有限公司 | 140.00 | 2022-12-19 | 2023-12-19 | 否 |
山东惊合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876.00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山东省博兴县博晨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潍坊鲁潍宏远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80.00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淄博锦鸿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焦作禹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80.00 | 2022-12-23 | 2023-12-23 | 否 |
兰陵厚博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10.00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临沂市飞亚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179.88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临沂市金淼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384.00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临沂文鹏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246.00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临沂中宝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84.00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曲阜科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7.00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山东杰西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4.01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山东金凯盛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 277.00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山东森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10.00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山东毅泰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 343.77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寿光市恒淼经贸有限公司 | 350.00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烟台高俊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10.00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浙江宏雅建筑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01.00 | 2022-12-21 | 2023-12-21 | 否 |
浙江元启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19.98 | 2022-12-22 | 2023-12-22 | 否 |
广东禹昊房屋修缮有限公司 | 98.00 | 2022-12-23 | 2023-12-23 | 否 |
浙江元启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379.40 | 2022-12-23 | 2023-12-23 | 否 |
临沂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909.00 | 2022-12-23 | 2023-12-23 | 否 |
天长市肖溪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54.00 | 2022-12-26 | 2023-12-26 | 否 |
新疆天禄和贸易有限公司 | 76.96 | 2022-12-26 | 2023-12-26 | 否 |
山东森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5.00 | 2022-12-27 | 2023-12-27 | 否 |
东营市驰勇建材有限公司 | 320.44 | 2022-12-23 | 2023-12-23 | 否 |
杭州潇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 | 2022-12-23 | 2023-12-23 | 否 |
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12-23 | 2023-12-23 | 否 |
临沂鑫达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96.00 | 2022-12-23 | 2023-12-23 | 否 |
龙口鸿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00.00 | 2022-12-23 | 2023-12-23 | 否 |
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 259.94 | 2022-12-26 | 2023-12-26 | 否 |
滨州市惠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8.77 | 2022-12-26 | 2023-12-26 | 否 |
荆门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320.00 | 2022-12-27 | 2023-12-27 | 否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被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终止日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571.00 | 2022-12-27 | 2023-12-27 | 否 |
聊城市诚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70.00 | 2022-12-28 | 2023-12-28 | 否 |
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2-12-24 | 2023-06-24 | 否 |
平阴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74.96 | 2022-01-12 | 2023-01-10 | 否 |
江苏雨晴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47.50 | 2022-01-17 | 2023-01-15 | 否 |
西安方衍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889.78 | 2022-01-19 | 2023-01-17 | 否 |
西安方衍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1-26 | 2023-01-24 | 否 | |
西安方衍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06 | 2023-08-29 | 否 | |
西安方衍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20 | 2023-09-29 | 否 | |
西安方衍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20 | 2023-09-14 | 否 | |
西安方衍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20 | 2023-10-14 | 否 | |
西安方衍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15 | 2023-12-04 | 否 | |
西安方衍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15 | 2023-10-26 | 否 | |
西安方衍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15 | 2023-11-23 | 否 | |
西安方衍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6 | 2023-12-14 | 否 | |
福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03.71 | 2022-03-15 | 2023-03-13 | 否 |
上海寓旻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48.15 | 2022-03-15 | 2023-03-13 | 否 |
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396.78 | 2022-09-06 | 2023-03-14 | 否 |
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07 | 2023-03-14 | 否 | |
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4-15 | 2023-04-13 | 否 | |
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6 | 2023-06-29 | 否 | |
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6 | 2023-07-03 | 否 | |
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6 | 2023-08-01 | 否 | |
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6 | 2023-09-24 | 否 | |
乌鲁木齐阳诺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506.13 | 2022-05-23 | 2023-04-24 | 否 |
乌鲁木齐阳诺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5-25 | 2023-03-15 | 否 | |
乌鲁木齐阳诺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6-14 | 2023-04-21 | 否 | |
乌鲁木齐阳诺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6-19 | 2023-04-02 | 否 | |
乌鲁木齐阳诺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6-27 | 2023-05-23 | 否 | |
乌鲁木齐阳诺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6-28 | 2023-05-24 | 否 | |
乌鲁木齐阳诺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7-19 | 2023-06-19 | 否 | |
乌鲁木齐阳诺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08 | 2023-06-19 | 否 | |
乌鲁木齐阳诺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31 | 2023-06-26 | 否 | |
枣庄东方宇洪建筑有限公司 | 193.04 | 2022-03-31 | 2023-03-29 | 否 |
枣庄东方宇洪建筑有限公司 | 2022-04-15 | 2023-04-13 | 否 | |
北京易仕鸿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400.37 | 2022-09-23 | 2023-04-01 | 否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被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终止日 | |||
北京易仕鸿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23 | 2023-04-10 | 否 | |
北京易仕鸿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23 | 2023-05-26 | 否 | |
邯郸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465.48 | 2022-04-15 | 2023-04-13 | 否 |
深圳市华芝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196.53 | 2022-04-15 | 2023-04-13 | 否 |
温州市百润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08.59 | 2022-04-15 | 2023-04-13 | 否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930.33 | 2022-07-18 | 2023-04-16 | 否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7-20 | 2023-04-29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8-17 | 2023-05-04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19 | 2023-05-18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7-30 | 2023-06-02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8-04 | 2023-06-10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8-11 | 2023-06-26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8-24 | 2023-06-28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7-26 | 2023-07-18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07 | 2023-07-24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08 | 2023-07-27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05 | 2023-07-30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8-31 | 2023-08-05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14 | 2023-08-15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23 | 2023-08-21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28 | 2023-08-30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14 | 2023-09-06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10 | 2023-09-09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9-29 | 2023-09-17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17 | 2023-09-24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12 | 2023-09-29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24 | 2023-10-10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31 | 2023-10-14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22 | 2023-11-12 | 否 | |
陕西高端防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19 | 2023-11-20 | 否 | |
陕西亨源工贸有限公司 | 480.51 | 2022-10-09 | 2023-04-22 | 否 |
陕西亨源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0-09 | 2023-05-24 | 否 | |
陕西亨源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0-09 | 2023-06-17 | 否 | |
陕西亨源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0-09 | 2023-07-18 | 否 | |
陕西亨源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0-09 | 2023-08-24 | 否 | |
陕西亨源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2-17 | 2023-09-24 | 否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被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终止日 | |||
陕西亨源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2-15 | 2023-11-24 | 否 | |
新泰市一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351.76 | 2022-10-08 | 2023-04-25 | 否 |
新泰市一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08 | 2023-05-19 | 否 | |
新泰市一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08 | 2023-06-26 | 否 | |
新泰市一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20 | 2023-07-29 | 否 | |
陕西万科辉煌置业有限公司 | 538.22 | 2022-09-28 | 2023-04-28 | 否 |
陕西万科辉煌置业有限公司 | 2022-09-28 | 2023-06-26 | 否 | |
陕西万科辉煌置业有限公司 | 2022-09-28 | 2023-08-23 | 否 | |
陕西万科辉煌置业有限公司 | 2022-09-29 | 2023-09-07 | 否 | |
陕西万科辉煌置业有限公司 | 2022-11-07 | 2023-09-26 | 否 | |
陕西万科辉煌置业有限公司 | 2022-12-15 | 2023-11-24 | 否 |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诚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52.74 | 2022-10-09 | 2023-04-29 | 否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诚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2-10-25 | 2023-05-29 | 否 |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诚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2-09-26 | 2023-06-20 | 否 |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诚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2-09-17 | 2023-07-27 | 否 |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诚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2-09-15 | 2023-08-29 | 否 |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诚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2-12-15 | 2023-09-19 | 否 | |
河北中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48.39 | 2022-10-26 | 2023-04-30 | 否 |
河北中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28 | 2023-09-20 | 否 | |
龙口鸿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64.47 | 2022-10-28 | 2023-05-25 | 否 |
延安虹雨工贸有限公司 | 494.97 | 2022-10-29 | 2023-05-30 | 否 |
延安虹雨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0-30 | 2023-06-28 | 否 | |
延安虹雨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0-28 | 2023-07-23 | 否 | |
延安虹雨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0-29 | 2023-09-14 | 否 | |
延安虹雨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0-31 | 2023-09-27 | 否 | |
延安虹雨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0-30 | 2023-10-22 | 否 | |
陕西中畅防排水技术有限公司 | 447.03 | 2022-11-23 | 2023-06-18 | 否 |
陕西中畅防排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2-11-23 | 2023-07-25 | 否 | |
陕西中畅防排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2-11-23 | 2023-08-21 | 否 | |
陕西中畅防排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2-11-23 | 2023-09-24 | 否 | |
陕西中畅防排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2-11-23 | 2023-10-25 | 否 | |
陕西中畅防排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2-11-23 | 2023-11-12 | 否 |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660.29 | 2022-12-13 | 2023-06-20 | 否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15 | 2023-07-10 | 否 | |
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3 | 2023-12-06 | 否 | |
新疆万汇通投资有限公司 | 94.31 | 2022-12-23 | 2023-06-27 | 否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被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终止日 | |||
新疆天禄和贸易有限公司 | 168.60 | 2022-12-22 | 2023-06-28 | 否 |
新疆天禄和贸易有限公司 | 2022-12-23 | 2023-06-30 | 否 | |
滨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932.22 | 2022-12-22 | 2023-06-29 | 否 |
滨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3 | 2023-08-30 | 否 | |
沧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591.91 | 2022-12-27 | 2023-06-29 | 否 |
商丘美庐建材有限公司 | 221.91 | 2022-12-27 | 2023-06-29 | 否 |
商丘美庐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27 | 2023-07-02 | 否 | |
商丘美庐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27 | 2023-07-15 | 否 | |
商丘美庐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27 | 2023-07-15 | 否 | |
商丘美庐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27 | 2023-08-10 | 否 | |
商丘美庐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27 | 2023-08-24 | 否 | |
邢台德明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35.54 | 2022-12-27 | 2023-06-29 | 否 |
上海昱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2022-12-21 | 2023-07-06 | 否 |
上海昱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26 | 2023-11-15 | 否 | |
上海昱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22 | 2023-12-08 | 否 | |
上海御与实业有限公司 | 324.77 | 2022-12-12 | 2023-07-08 | 否 |
上海御与实业有限公司 | 2022-12-14 | 2023-10-08 | 否 | |
上海御与实业有限公司 | 2022-12-16 | 2023-10-20 | 否 | |
上海御与实业有限公司 | 2022-12-21 | 2023-12-01 | 否 | |
上海御与实业有限公司 | 2022-12-26 | 2023-12-18 | 否 | |
上海东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35.32 | 2022-12-21 | 2023-07-02 | 否 |
邢台雨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89.03 | 2023-01-04 | 2023-07-15 | 否 |
邢台雨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3-01-04 | 2023-07-23 | 否 | |
邢台雨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3-01-04 | 2023-07-29 | 否 | |
邢台雨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3-01-04 | 2023-08-03 | 否 | |
邢台雨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3-01-04 | 2023-08-12 | 否 | |
邢台雨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3-01-04 | 2023-09-10 | 否 | |
邢台雨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3-01-04 | 2023-10-29 | 否 | |
乌鲁木齐佳誉泰瑞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395.81 | 2022-12-23 | 2023-07-20 | 否 |
乌鲁木齐佳誉泰瑞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3 | 2023-08-11 | 否 | |
乌鲁木齐佳誉泰瑞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2 | 2023-08-20 | 否 | |
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683.31 | 2022-10-28 | 2023-07-24 | 否 |
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22-12-20 | 2023-12-14 | 否 | |
安徽凌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80.77 | 2022-12-13 | 2023-07-26 | 否 |
安徽凌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6 | 2023-11-22 | 否 | |
陕西秦易佰工贸有限公司 | 297.77 | 2022-12-21 | 2023-07-29 | 否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被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终止日 | |||
忻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499.91 | 2022-12-09 | 2023-07-29 | 否 |
忻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9 | 2023-08-04 | 否 | |
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11-15 | 2023-08-04 | 否 |
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14 | 2023-09-01 | 否 | |
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11 | 2023-10-16 | 否 | |
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11 | 2023-10-27 | 否 | |
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14 | 2023-11-08 | 否 | |
中蓄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556.56 | 2022-10-28 | 2023-09-05 | 否 |
中蓄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0-28 | 2023-08-05 | 否 | |
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92.95 | 2022-12-14 | 2023-08-24 | 否 |
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15 | 2023-09-24 | 否 | |
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10 | 2023-10-09 | 否 | |
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1 | 2023-12-14 | 否 | |
杭州昀朗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 | 2022-12-08 | 2023-09-24 | 否 |
宁波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22.51 | 2022-12-27 | 2023-09-24 | 否 |
宁波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26 | 2023-10-12 | 否 | |
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999.09 | 2022-12-20 | 2023-10-24 | 否 |
四川虹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2022-12-28 | 2023-12-28 | 否 |
成都聚祥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 | 2022-12-29 | 2023-12-29 | 否 |
海南妙手防水涂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0.64 | 2022-12-29 | 2023-09-14 | 否 |
青岛博泓雨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 | 2022-12-28 | 2023-12-28 | 否 |
青岛恒昌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2022-12-28 | 2023-12-28 | 否 |
山东兴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青岛烨桓达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700.00 | 2022-12-19 | 2023-12-19 | 否 |
衡阳越大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 | 2022-12-13 | 2023-12-13 | 否 |
怀化市捷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 | 2022-12-27 | 2023-12-27 | 否 |
合计 | 72,124.38 |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49,059,743.5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49,059,743.50 |
利润分配方案 |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
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2023年4月12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工程施工业务,未经营其他对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业务。本公司将生产和销售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工程施工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同时,由于本公司仅于一个地域内经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中国境内,其主要资产亦位于中国境内,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数据。本公司按产品/地区分类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五、42。
2、租赁费用补充信息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和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当期计入费用的情况如下: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 | 24,667,190.12 |
2、其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监高股份质押情况:
项 目 | 质押股份(股) | 股票市值(元) |
李卫国 | 281,713,640 | 9,457,126,895 |
(1)李卫国先生于2020年5月20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3,885,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0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因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10月22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额由1,569,784,697股增加至2,354,677,045股,李卫国先生本笔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13,885,000股相应调整为
20,827,500股。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4天,延长后的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继续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4天。
(2)李卫国先生于2020年5月20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3,675,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0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因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10月22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额由1,569,784,697股增加至2,354,677,045股,李卫国先生本笔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23,675,000股相应调整为35,512,500股。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4天,延长后的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继续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4天。
(3)李卫国先生于2021年2月3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0,254,31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4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1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4天,延长后的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继续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4天。
(4)李卫国先生于2021年4月6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7,739,94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1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同日,李卫国先生本笔质押部分解除1,848,110股,该笔质押剩余的股份由7,739,940股调整为5,891,830股。
(5)李卫国先生于2021年5月19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6,1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1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6)李卫国先生于2021年10月2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9,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7)李卫国先生于2021年10月2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8,65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8)李卫国先生于2021年10月2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0,69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9)李卫国先生于2021年11月2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5,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1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10)李卫国先生于2021年12月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6,35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1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11)李卫国先生于2021年12月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2,5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729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1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12)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2月1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2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徐钢武,上述质押于2022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13)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3月16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2,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4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14)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4月13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2,9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730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
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15)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4月13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7,2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730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16)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4月13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6,6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730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17)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5月19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79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18)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6月15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0,417,5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19)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6月15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5,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2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0)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8月24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75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22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1)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8月24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3,05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161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4天。
(22)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8月24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3,2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64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8
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23)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8月25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3,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63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24)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8月25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0,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5)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9月9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45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2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26)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9月23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2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4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27)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9月2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6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为期168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8)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3,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17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29)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423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
2022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0)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221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1)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11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65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32)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11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113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4天。
(33)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11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85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177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4)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13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5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547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5)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20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7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540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6)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20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8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540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
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7)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21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4,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38)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21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6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39)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24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6,8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5天。
(40)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25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07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99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李卫国先生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延长364天。
(41)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0月2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5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42)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2月12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48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10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43)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2月12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4,21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4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
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44)李卫国先生于2022年12月12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4,42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4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22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17,407,626.53 | 26.37% | 208,713,162.52 | 22.75% | 708,694,464.01 | 95,834,370.24 | 2.34% | 54,212,443.72 | 56.57% | 41,621,926.5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60,949,791.21 | 73.63% | 176,740,653.35 | 6.90% | 2,384,209,137.86 | 3,996,998,044.42 | 97.66% | 301,108,638.97 | 7.53% | 3,695,889,405.45 |
其中: | ||||||||||
应收其他客户 | 2,177,770,391.01 | 62.61% | 176,740,653.35 | 8.12% | 2,001,029,737.66 | 2,535,321,750.68 | 61.95% | 301,108,638.97 | 11.88% | 2,234,213,111.7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83,179,400.20 | 11.02% | 383,179,400.20 | 1,461,676,293.74 | 35.71% | 1,461,676,293.74 | ||||
合计 | 3,478,357,417.74 | 100.00% | 385,453,815.87 | 11.08% | 3,092,903,601.87 | 4,092,832,414.66 | 100.00% | 355,321,082.69 | 8.68% | 3,737,511,331.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8,713,162.5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387,635,929.78 | 40,830,889.43 | 10.53% | 单项测试后未见明显 |
减值迹象 | ||||
客户2 | 326,859,096.17 | 98,057,728.85 | 30.00% | 由于客户经营不善出现债务危机,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3 | 61,208,151.52 | 48,966,521.22 | 80.00% | 由于客户经营不善出现债务危机,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4 | 32,267,625.07 | 9,417,765.62 | 29.19% | 单项测试后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
客户5 | 31,381,271.67 | 1,304,245.55 | 4.16% | 单项测试后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
其他 | 78,055,552.32 | 10,136,011.85 | 12.99% | 由于客户经营不善出现债务危机,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合计 | 917,407,626.53 | 208,713,162.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6,740,653.3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42,619,365.76 | 45,993,342.33 | 2.80% |
1至2年 | 348,550,808.75 | 42,627,763.91 | 12.23% |
2至3年 | 84,670,979.31 | 25,469,030.58 | 30.08% |
3至4年 | 76,817,563.98 | 38,669,961.71 | 50.34% |
4至5年 | 4,077,571.69 | 2,946,453.30 | 72.26% |
5年以上 | 21,034,101.52 | 21,034,101.52 | 100.00% |
合计 | 2,177,770,391.01 | 176,740,653.3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81,232,884.97 |
1至2年 | 1,090,021,501.70 |
2至3年 | 296,382,299.89 |
3年以上 | 110,720,731.18 |
3至4年 | 82,831,522.44 |
4至5年 | 6,514,658.47 |
5年以上 | 21,374,550.27 |
合计 | 3,478,357,417.74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非关联方客户 | 355,321,082.69 | 30,138,455.62 | 5,722.44 | 385,453,815.87 | ||
合计 | 355,321,082.69 | 30,138,455.62 | 5,722.44 | 385,453,815.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722.4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前五名合计 | 1,583,372,120.68 | 45.52% | 186,332,812.04 |
合计 | 1,583,372,120.68 | 45.52%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账款 | 保理 | 263,786,891.54 | -9,953,708.00 |
应收账款 | 资产证券化业务 | 111,304,473.97 | -5,565,223.70 |
合计 | 375,091,365.51 | -15,518,931.7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11,633,577.71 | 61,729,885.41 |
应收股利 | 1,806,384,843.30 | |
其他应收款 | 9,418,599,599.31 | 5,410,599,878.39 |
合计 | 11,336,618,020.32 | 5,472,329,763.80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11,633,577.71 | 61,729,885.41 |
合计 | 111,633,577.71 | 61,729,885.41 |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806,384,843.30 | 0.00 |
合计 | 1,806,384,843.30 |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8,104,699,709.57 | 4,919,749,262.52 |
押金、保证金 | 1,300,365,744.40 | 472,629,397.56 |
往来款 | 133,198,233.21 | 36,328,990.31 |
备用金 | 7,173,095.60 | 2,361,783.53 |
合计 | 9,545,436,782.78 | 5,431,069,433.92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0,469,555.53 | 20,469,555.53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016,000.00 | 5,016,000.00 | ||
本期计提 | 32,202,716.19 | 74,164,911.75 | 106,367,627.94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7,656,271.72 | 79,180,911.75 | 126,837,183.4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740,203,954.05 |
1至2年 | 2,403,476,941.46 |
2至3年 | 741,173,824.51 |
3年以上 | 660,582,062.76 |
3至4年 | 477,614,315.55 |
4至5年 | 176,349,055.36 |
5年以上 | 6,618,691.85 |
合计 | 9,545,436,782.78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非关联方 | 20,469,555.53 | 106,367,627.94 | 126,837,183.47 | |||
合计 | 20,469,555.53 | 106,367,627.94 | 126,837,183.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往来款 | 1,175,280,044.82 | 4年以内 | 12.31% | |
客户2 | 往来款 | 1,160,080,166.73 | 3年以内 | 12.16% |
客户3 | 往来款 | 1,043,616,895.84 | 1年以内 | 10.93% | |
客户4 | 往来款 | 730,666,151.33 | 2年以内 | 7.65% | |
客户5 | 往来款 | 640,258,728.82 | 3年以内 | 6.71% | |
合计 | 4,749,901,987.54 | 49.76%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262,151,202.85 | 5,262,151,202.85 | 4,309,211,396.46 | 4,309,211,396.4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2,250,702.17 | 52,250,702.17 | 43,771,559.96 | 43,771,559.96 | ||
合计 | 5,314,401,905.02 | 5,314,401,905.02 | 4,352,982,956.42 | 4,352,982,956.42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香港投资公司 | 783,473,139.86 | 291,907,620.04 | 1,075,380,759.90 | ||||
上海技术公司 | 365,427,991.92 | 15,555,049.90 | 380,983,041.82 | ||||
宁夏设计院公司 | 215,694,000.00 | 215,694,000.00 | |||||
唐山公司 | 155,700,273.08 | 820,881.43 | 156,521,154.51 | ||||
锦州公司 | 155,424,382.27 | 573,769.68 | 155,998,151.95 | ||||
昆明公司 | 147,818,915.65 | 694,446.14 | 148,513,361.79 | ||||
卧牛山公司 | 128,560,629.66 | 1,889,925.15 | 130,450,554.81 | ||||
浙江科技公司 | 128,000,000.00 | 128,000,000.00 | |||||
天鼎丰控股公司 | 119,737,655.67 | 1,248,155.34 | 120,985,811.01 | ||||
民建公司 | 100,708,074.72 | 12,056,053.27 | 112,764,127.99 | ||||
广东工程公司 | 99,344,294.17 | 5,454,190.63 | 104,798,484.80 | ||||
惠州公司 | 104,388,558.54 | 330,837.19 | 104,719,395.73 | ||||
岳阳公司 | 103,157,594.93 | 842,470.56 | 104,000,065.49 | ||||
杭州公司 | 102,347,207.81 | 224,939.70 | 102,572,147.51 | ||||
广东雨虹公 | 100,729,20 | 16,882.36 | 100,746,08 |
司 | 2.22 | 4.58 | |||||
北京虹运公司 | 100,207,159.72 | 77,605.38 | 100,284,765.10 | ||||
孚达节能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砂粉公司 | 18,009,586.72 | 80,493,667.21 | 98,503,253.93 | ||||
徐州卧牛山公司 | 94,079,856.51 | 334,767.76 | 94,414,624.27 | ||||
北京工程公司 | 80,734,753.25 | 3,903,010.88 | 84,637,764.13 | ||||
咸阳公司 | 83,707,587.17 | 467,094.47 | 84,174,681.64 | ||||
南通公司 | 78,968,180.97 | 175,388.17 | 79,143,569.14 | ||||
深圳工程公司 | 69,178,760.39 | 2,122,076.90 | 71,300,837.29 | ||||
广东建材公司 | 65,903,311.16 | 3,870,034.28 | 69,773,345.44 | ||||
天津工程公司 | 62,471,352.39 | 1,260,730.56 | 63,732,082.95 | ||||
修缮公司 | 57,113,864.86 | 2,215,977.24 | 59,329,842.10 | ||||
河南公司 | 52,777,577.19 | 434,608.13 | 53,212,185.32 | ||||
荆门公司 | 52,639,106.95 | 469,922.36 | 53,109,029.31 | ||||
芜湖公司 | 52,639,373.81 | 438,581.99 | 53,077,955.80 | ||||
青岛公司 | 52,246,233.79 | 323,888.34 | 52,570,122.13 | ||||
中科建通公司 | 50,855,238.15 | 50,855,238.15 | |||||
四川工程公司 | 49,369,082.80 | 1,386,351.59 | 50,755,434.39 | ||||
江苏投资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南京虹山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海南雨虹公司 | 30,613,192.78 | 212,626.03 | 30,825,818.81 | ||||
瓦屋面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北京防腐公司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
贵州公司 | 10,493,250.00 | 6,897,449.10 | 17,390,699.10 | ||||
YuhongAmerica | 11,260,317.60 | 11,260,317.60 | |||||
泰维克公司 | 10,846,751.95 | 54,975.66 | 10,901,727.61 | ||||
顶之美公司 | 10,816,078.60 | 10,816,078.60 | |||||
天津虹致公司 | 10,497,183.33 | 170,731.85 | 10,667,915.18 | ||||
浙江公司 | 7,937,524.86 | 1,089,053.75 | 9,026,578.61 |
河南建材公司 | 6,090,495.83 | 1,347,568.75 | 7,438,064.58 | ||||
湛江砂粉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山东公司 | 4,462,220.42 | 1,460,893.80 | 5,923,114.22 | ||||
雨虹学院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辽宁建筑公司 | 1,673,850.56 | 587,184.39 | 2,261,034.95 | ||||
重庆建筑公司 | 1,961,221.11 | 194,925.22 | 2,156,146.33 | ||||
五洲图圆公司 | 1,522,312.51 | 1,522,312.51 | |||||
智能装备公司 | 484,623.04 | 675,282.06 | 1,159,905.10 | ||||
雄安公司 | 442,713.71 | 420,593.54 | 863,307.25 | ||||
天津雨虹公司 | 565,960.37 | 212,017.90 | 777,978.27 | ||||
泉州砂粉公司 | 428,624.56 | 91,171.34 | 519,795.90 | ||||
海南聚匠公司 | 260,000.00 | 240,000.00 | 500,000.00 | ||||
天津新材料公司 | 244,448.47 | -90,675.31 | 153,773.16 | ||||
重庆工厂 | 83,387.97 | 39,951.78 | 123,339.75 | ||||
斯达信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虹毅公司 | 41,431.94 | 41,431.94 | |||||
庐山华砂公司 | 100,582,860.52 | -100,582,860.52 | |||||
唐山炀和公司 | 19,390,000.00 | -19,390,000.00 | |||||
武汉公司 | 225,000,000.00 | 225,000,000.00 | |||||
虹石新材料公司 | 139,199,990.40 | 139,199,990.40 | |||||
南宁防水材料公司 | 50,100,000.00 | 50,100,000.00 | |||||
广西建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虹嘉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郴州建材公司 | 35,010,000.00 | 35,010,000.00 | |||||
兴发新材料公司 | 28,800,000.00 | 28,800,000.00 | |||||
福州公司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管业科技公司 | 10,300,000.00 | 10,300,000.00 | |||||
扬州新型材料公司 | 6,630,000.00 | 6,630,000.00 | |||||
上海金丝楠膜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虹昇新能源 | 2,730,000. | 2,730,000. |
公司 | 00 | 00 | |||||
贵州建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福建建材公司 | 450,000.00 | 450,000.00 | |||||
合计 | 4,309,211,396.46 | 952,939,806.39 | 5,262,151,202.8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建材 | 36,354,970.99 | 6,181,211.32 | 117,122.04 | -5,244,188.37 | 37,409,115.98 | ||||||
佛山建发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7,416,588.97 | 7,350,000.00 | 74,997.22 | 14,841,586.19 | |||||||
小计 | 43,771,559.96 | 7,350,000.00 | 6,256,208.54 | 117,122.04 | -5,244,188.37 | 52,250,702.17 | |||||
合计 | 43,771,559.96 | 7,350,000.00 | 6,256,208.54 | 117,122.04 | -5,244,188.37 | 52,250,702.17 |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403,586,227.87 | 4,743,074,585.96 | 7,847,599,787.87 | 6,915,916,180.06 |
其他业务 | 275,755,005.73 | 135,811,667.45 | 338,365,849.94 | 135,041,923.85 |
合计 | 5,679,341,233.60 | 4,878,886,253.41 | 8,185,965,637.81 | 7,050,958,103.91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销售卷材、涂料等商品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约的履约义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20,131,440.00 | 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256,208.54 | 13,023,880.7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637.54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384,843.30 | 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4,381,000.00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865,727.90 | -9,006,787.50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535,499.59 | 0.00 |
保理手续费 | -9,953,148.00 | 0.00 |
合计 | 1,825,479,477.99 | 18,398,093.28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481,123.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9,082,123.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1,624,501.55 | |
债务重组损益 | -12,849,851.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235,762.5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71,630.2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259,853.6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828,803.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179,850.21 | |
合计 | 317,534,242.4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97% | 0.85 | 0.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77% | 0.72 | 0.7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