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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一轨:2022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7

公司代码:688485 公司简称:九州一轨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关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明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78 元(含税)。截至 2023年 3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150,292,06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07,325.5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2%。公司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转增。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8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6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九州一轨、公司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十四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北京市科委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国环保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京投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原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轨交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国奥时代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劳保所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曾用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展腾投资惠州展腾新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万胜投资广州万胜友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汇力投资西安汇力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力投资广州同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海贝金海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鹏汇投资新余市鹏汇风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城建投资北京城建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石仲盈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九州一轨
公司的外文名称BEIJING JIUZHOUYIGUI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JIUZHOUYIGUI TEC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曹卫东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广茂路3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71
公司网址http://www.jiuzhouyigui.com/
电子信箱jiuzhouyigui@bjjzyg.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璟琳林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电话010-63550155010-83682662
传真010-63514340010-63514340
电子信箱jiuzhouyigui@bjjzyg.comjiuzhouyigui@bjjzyg.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九州一轨688485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6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郭俊艳、曹智春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尹百宽、赵培兵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3年1月18日到2026年12月31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394,270,264.27392,343,540.720.49343,329,90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91,418.9767,696,236.53-5.4761,485,285.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211,871.1964,583,394.55-5.2259,611,521.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7,644.4543,275,443.63-105.5961,464,017.19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3,813,640.09699,822,221.129.14638,426,228.59
总资产1,076,715,986.93971,251,834.3110.86847,723,180.34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0.60-5.00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70.60-5.00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0.57-5.26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410.13减少1.39个百分点1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69.66减少1.3个百分点11.3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686.22减少0.54个百分点6.17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2021年分别下降5.00%、5.00%、5.26%,主要系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下降5.22%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4,569.31万元的主要原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1,940,379.7824,070,480.04179,397,860.20168,861,544.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10,311.97-11,090,999.7139,573,958.6142,618,77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636,497.06-11,770,019.0538,887,195.5741,731,191.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739,434.58-37,356,075.81-26,581,952.09102,259,818.0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2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7,683.3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1,650,515.441,566,008.531,386,268.18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498,572.462,063,224.10818,967.8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8132,934.39-807.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83,815.60
减:所得税影响额481,044.91549,325.04330,664.2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2,779,547.783,112,841.981,873,764.0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应收款项融资42,027,518.4853,743,844.9311,716,326.45
合计42,027,518.4853,743,844.9311,716,326.45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围绕“致力于成为声音解构者”的战略布局,秉承“解析声音密码,构建美好生活”的使命愿景,公司在对主营业务结构进行优化的同时,积极培育打磨公司新的业务成长曲线。报告期内,公司在以轨道交通减振降噪为代表的传统噪声治理业务取得良好业绩的基础上,TOD上盖开发和工业与民用建筑减振降噪防控、城轨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等新业务发展迅猛,为公司下一阶段发展提供了强劲动能。

(一)充分发掘减振降噪需求,夯实“声音解构者”定位

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正式实施,不仅完善了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为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提供了根本的法治保障,而且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指明了方向;同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印发《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行动纲要(2021-2030年)》,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了路线图和施工图。

为紧握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等政策红利,紧密对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新基建”发展战略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在持续拓展轨道交通减振降噪等优势业务的同时,积极倡导以营造健康声环境为目的的TOD上盖噪声振动专项精准防治一体化服务,全业态推进依托声纹识别、在线监测、故障诊断等技术手段的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新模式。

1、在轨道交通减振降噪方面,公司借助在该领域科研与工程实践中已经形成的先发优势,加速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公司钢弹簧浮置板的市场中标率稳居行业前列,业务范围覆盖全国的同时,

实现徐州市场100%的市场占有率和广州市场66%的市场占有率;钢弹簧浮置道床隔振器及相关产品已通过检测并发至中国台湾信义线东延工程。

此外,公司踔厉拓展高速钢弹簧噪声与振动控制市场,打造适合120-200km/h高速钢弹簧浮置减振轨道系统暨在首次打造的钢弹簧浮置减振轨道高速行车试验平台完成120~160km/h逐级提速多种车型实车试验(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小企业优秀技术成果转化培育项目ZH202201050020),获得行业协会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的高度评价;期间高速钢弹簧浮置板产品在成都时速140km/h城轨线路实现落地应用。

2、在TOD上盖噪声振动专项精准防治一体化服务方面,公司践行“声学早期介入”、“一级开发与二级开发整合”等科学理念,承接包括广州地铁13号线官湖车辆段、北京地铁3号线东坝车辆段、温州市域铁路S2线汀田车辆段等TOD综合治理项目,实现公司在TOD综合治理业务上的全面突破。同时,深入挖掘工业与民用建筑减振降噪防控与抗震安全的综合需求,依托振震双控技术理念新签厦门新机场建筑隔振器项目;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相关楼宇的建筑振震双控项目方案验证、设计配合、专家咨询、计算分析等大量工作;参与《北京歌舞剧院振动控制专项评审报告》《济南机场改扩建工程轨道交通下穿的振动影响专项分析》《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设计方案》的专业评审。

3、在城轨智慧运维与病害综合治理方面,公司紧抓智慧轨道交通建设机遇,先行投入,以多年积累的监测数据和轨道运维技术为基础,开展了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综合技术开发、装备研制和专业化维保业务。公司地铁轨道智慧运维系统V2.0产品定型,具备面向全国地铁线路推广应用的能力,目前已在郑州地铁、绍兴地铁、兰州地铁、杭州地铁、北京地铁等5个城市8条城轨线路开展工作;自主研发的“城轨噪声振动智能化监测系统”已成功在北京地铁19号线、兰州地铁1号线等线路实现落地运用。此外,公司承接杭绍线等城轨线路的运维工作,开创性地完成了智慧运维样板线的建设,具备了地铁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服务能力和城轨设施设备运维“状态承包”实力。

(二)坚持自主研发,巩固声学环保行业领先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并受益于自主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升级为引领的业务发展思路,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针对市场需求和结果导向的自主创新研发,不断增强技术饱和度,加快全序列产品布局,总的研发投入为22,411,090.9元,占总营业收入5.68%。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技术申请31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获得专利授权11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8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108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88项。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形成了涉及关键材料、结构设计、工艺优化、设备开发、智慧系统等完善的研发和产品体系,如完善高等级减振降噪产

品序列的高等级减振扣件和道床调频吸振装置;满足车辆段上盖开发减振需要的车辆段轨道用聚氨酯道砟垫;为实现工务业务全覆盖,在地铁轨道智慧运维系统V2.0基础上,完成的地铁桥梁、隧道基础数据管理信息系统;为实现产业全覆盖,研发的应用于轨道车辆转向架的一系弹簧组,及建筑类全系列聚氨酯减振垫等。此外,公司“城市轨道交通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第十一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突出贡献项目奖;“高速钢弹簧浮置减振轨道系统”成果获得第十七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资质证书;“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和“预制板振动与噪声全自动化处理服务”获北京市科委等5部门颁发的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轨道交通钢轨调频阻尼技术” 入选中国环保协会颁布的《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

(三)强化数控加工,智能化生产模式引领行业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扩充数控加工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智能自动化生产模式,以推动生产制造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快交货周期发展。2022年,公司建立了数控加工车间,引入国内顶级数控激光切割机等高精尖设备,大幅度提升闭环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了综合制造成本;其次,公司对既有的自动化生产线进行了升级改造,在保证生产安全零事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动化加工能力,合理调配生产模式,降低了人工工时成本、提升了产能。同时,为实现智能排产、精准生产、产品定制等智能化柔性生产管理方式,公司引进MES+ERP全自动化的大数据生产管理系统,实现全体生产人员数据化操作模式。

(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打造高素质人才梯队

企业重视高水平团队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支业务扎实、工作高效、富有活力的专业团队。始终贯彻企业人才梯队培养方针,努力抓好新晋干部培养“战略工程”,从管理意识宣贯到管理能力落地跟踪,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培养体系,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骨干力量。不断强化组织的核心及引领作用,部门设置及人员配置坚持以满足业务需求为目标,形成了科学合理的人员管理体系。同时积极鼓励在职人员考取职称及提升学历,截至2022年末,公司共有176名员工,其中教授级高工1人、正高级工程师1人、正高级会计师1人、高级职称20人、中级职称25人、初级职称11人;博士4人(其中博士后3人),硕士32人,专业涵盖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环境工程、地震工程与防护工程、工程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机电一体化等多个专业,逐步形成了一支跨专业、高水平、多元融合的技术队伍。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使员工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一方面加强智能化生产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不断加强轨道运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新业务板块的建设力度。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2022年,公司依托新版《噪声法》实施的划时代发展机遇、围绕“声音解构者”的创新思路,打造了“一核三新”的业务布局。“一核”即为深耕减振降噪技术的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振动污染防治业务,“三新”包括: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声环境、提升TOD上盖土地商业价值的TOD上盖噪声与振动专项精准防治一体化服务模式;运用“声音解析”手段、在线监测技术的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业务;以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实现全产业覆盖、延展公司减振降噪技术底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减振降噪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面向城市轨道交通及市域(郊)铁路的减振降噪、TOD上盖开发噪声振动综合控制、工业和民用建筑减振降噪等领域提供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等系列化产品和服务;同时开展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的研究、开发与专业化服务。

2、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产品研发充分贯彻“分频段、分速度、分场景”的噪声与振动控制理念,针对不同频段、速度、场景开发相应的专业化产品,以保证治理效果。公司提供的产品主要包括:

1、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 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特殊等级(液体阻尼)和高等级(固体阻尼)的轨道减振降噪工程。按照适用速度可分为应用于地铁、轻轨(车速不超过100km/h)的中低速制式浮置板隔振器和应用于市域(郊)铁路(最高车速100-200km/h)的高速制式浮置板隔振器。

2、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区别于现浇浮置减振道床,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在施工现场之外的工厂预先生产混凝土轨道板,整板运抵项目现场后,采用铺板机快速铺设,开启了“环保、绿色、高效、低碳”建造高质量、高效率、高性能的隔振轨道工程模式,大幅度提升了轨道工程预制装

配化率,提高了隔振轨道的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不仅节约了劳动力成本、而且减少了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获得中环协环境技术进步一等奖。

3、其他产品:公司除用于轨道交通传统的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产品外,还有覆盖中高等级及不用场景的全序列产品。包括用于高等级减振措施的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新研发的高等级减振扣件和道床调频吸振装置;用于建筑和各类设备减振降噪的聚氨酯减振垫、大荷载阻尼弹簧隔振器;用于在空气声传播途径上阻隔噪声的直立式、半封闭式和全封闭式声屏障等;用于轨道车辆转向架的一系弹簧组等。

产品图例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用于轨道交通高等级减振措施,主要利用高分子材料的阻尼特性,通过垫层变形提供弹性,能够有效降低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与噪声,改善沿线环境质量。技术特点如下: (1)材料性能:采用耐老化的高性能天然橡胶材料制造而成,经高温、低温、浸水、冻融等工况检验,性能稳定;(2)结构设计:连续拱形锥台设计,优化结构应力分布,提高结构整体稳定性,满足钢轨挠曲变形要求;(3)减振效果:减振效果可达10dB以上;(4)适用范围:产品实现系列化,满足各类道床形式、不同轴重、不同速度、复杂工程条件和特殊环境;(5)供货施工:定制化卷材/片材供货,拼接安装便捷,施工程序简化。
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产品安装于钢轨轨腰,用于调整原轨道系统的动力特性,改变轮轨谐振频率、大幅提高钢轨振动衰减率,进而减振降噪并减缓波磨发展,有效防治钢轨波磨,延长钢轨打磨周期。技术特点如下:(1)高效性:提高钢轨振动衰减率,降低钢轨振动响应;可降低钢轨振动7dB以上,降低轨旁7.5m附近噪声声压级3-7dB(A);(2)宽谱性:在150-5000Hz频率范围内实现减振降噪效果;(3)调频性: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定制特定主频产品;(4)安全性和实用性:安装方便快捷,不影响轨道原基础设施的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
声屏障主要用于阻断噪声的传播途径,保护敏感建筑,从结构上可分为直立声屏障、半封闭声屏障和全封闭声屏障;从功能上可以分为声波干涉型、金属吸声型和透明的隔声窗型。技术特点如下:(1)声波干涉与无规扩散;(2)结构创新、外形美观、结构简单、防雨性能优,NRC≥0.75。
大荷载阻尼弹簧隔振器主要用于建筑物、桥梁、电厂、机场等建筑隔振和空调机组、锻锤、破碎机、压力机、发动机、汽轮发电机组等动力机器及设备的主动隔振,也可用于光刻设备、三坐标测量仪、精密车床、天平等精密仪器及设备的高精度被动隔振以及高速冲床等特殊隔振需求。技术特点如下:由上、下支承结构、多组圆柱螺旋压缩弹簧及粘滞性阻尼器构成,具有承载力大、阻尼适配范围宽、固有频率低、隔振效果好、性能稳定和使用寿命长的特点。
高等级减振扣件高性能减振扣件是一款适用于城市轨道正线新建及改造工程的高等级减振扣件,其可有效控制环境振动及二次结构噪声,同时保持钢轨横向稳定性,且结构简单、适配性强,有利于快速施工、维护。技术特点如下:(1)高效减振:减振效果≥8dB;(2)横向稳定:轨头动态横移量≤1mm,300万次疲劳后轨距扩大量≤2.5mm;(3)适配性强:紧固零部件通用,结构高度低,接口参数可定制,适用≤120km/h地铁正线;(4)快速施工:预组装施工,方便快捷,分体式设计,易拆卸更换。
减振轨道调频减振装置产品安装于减振轨道表面,基于调谐质量阻尼器原理,通过改变原轨道结构的动力性能,实现在原有结构基础上减振性能提升的目标。技术特点如下: (1)不改变原有轨道结构,施工安全便捷; (2)设备对行车安全和日常运营没有影响,安全系数高; (3)便于运维人员日常通行。 (4)预估减振效果可达到3~5dB.
聚氨酯减振垫要用于建筑的基础整体隔振,有效隔离来自各个方向振源的振动,保证整栋建筑物的振动和声学特性,也可用于各类设备减振降噪。技术特点如下:(1)系列化聚氨酯减振垫可满足不同的承载要求;(2)低吸水率;(3)低压缩永久变形率;(4)防潮解、霉变;(5)耐油、化学腐蚀;(6)优异的力学性能;(7)良好的耐久性。
一系弹簧组一系弹簧组是安装于轨道车辆转向架轴箱与构架之间的一系悬挂。每个轴箱上有两个一系弹簧组,主要起缓和振动冲击的作用。技术特点如下:(1)复合性:钢弹簧与橡胶堆复合于一体,提升一系悬挂装置的综合性能;(2)低磨耗性:设计特殊结构,降低产品磨耗;(3)节约空间:产品结构集约化设计,可有效减小占用空间。

为紧扣时代脉搏、牢牢抓住智慧地铁建设新纪元的发展机遇,公司以基于“声纹解析、声音解构”的技术手段提供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服务。该项业务以保障城轨运行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运营效益、确保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基础,依托“一个系统,两项智能”(一套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一个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决策算法池、一套智能化检测装备和生产管理装备)的技术路线,打造智慧基础设施运维体系,实现多维感知、实时分析、科学决策和精准维修的运维标准,形成“前方生产、后方分析”+“检修分离”的城轨基础设施运维新模式。

公司产品和服务图谱如下: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作为减振降噪综合服务商,报告期内,主要面向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或施工方提供减振降噪相关产品和综合治理服务,并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获得业务机会。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技术路线,专注于减振降噪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核心零部件生产、成套装配和工程服务。公司采取“两头在内、中间在外”的业务模式,“两头在内”是指将公司业务实施过程中最为核心的设计环节(包括减振降噪整体方案设计、弹簧参数和产品配方设计、服务于各个工程具体区段的结构设计)和产品关键生产环节以及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产品成套装配在公司内部自主完成;“中间在外”指公司将部分低附加值、工艺简单的非关键生产环节交由外部委外加工。该业务模式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于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驱动公司长远发展。

2、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自主研发策略,打造不断循环修正的 “需求目标-理论-仿真-实验-测试-验证-理论修正”技术路线。

1)公司技术创新主要围绕基于声音解构的“噪声和振动控制”展开,针对影响因素众多、多学科交叉等问题,公司打造包含高素质、多学科的专业科研人才队伍,在大量实测数据的基础上对“车辆-轨道-传递路径-敏感点”体系振动特性进行研究,构建具有高准确性的仿真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产品运行效果分析,来优化技术研发方向和产品设计思路。2)公司建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立项、整体需求、市场定位、重大技术方案、研发进度、市场导入等环节进行把握和最终决策,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确定产品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确定产品研发策略,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决策、监督、检查,对产品成本投入、综合绩效进行评估和决策。3)公司研发注重市场调研,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模式开展信息跟踪,研发需求来自于客户和一线员工等各方面的市场反馈。公司要求营销、交付、售前、售后等各个岗位的员工提供研发新产品或是原有产品的改进建议,并参与数据的收集和产品的测试工作。公司一贯重视自主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对提出专利创意的员工实施奖励,及时将项目的技术成果转化为专利和系列化。

3、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采,并保留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物资种类较多,主要包括钢材、铝材、钢弹簧、各种配件和工程辅助材料等。由于减振降噪治理方案需要根据场景进行个性化设计,因此公司物资采购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例如钢弹簧是公司根据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整体性能要求,分系列、分用途研发,形成相应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设计图纸和工艺图纸,由专业的厂商定制化生产、供货。其他需个性化定制的产品,如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等,涉及运输半径,公司提供相关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和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在项目所在地一定距离内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定制生产,公司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要求发货到项目现场。工程配件等标准化产品,公司根据需要直接向供应商采购。

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相对稳定。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下设采购部,负责物资采购和成本控制工作。公司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价格、信用、付款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建立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定期对进入供应商名录的合格供应商供货情况进行评审,对其阶段性的供货质量、供货周期、价格、服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的才可以进入下期供货,不合格的将从名录中删除,并终止其供货资格。

公司采购部根据需求部门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按照《采购管理办法》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比价等方式确定供货厂家。原则上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针对单一来源采购,采购部门应就技术、市场、服务、价格等方面予以充分说明,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物资采购到货后,质量管理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后由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工程配件等通用产品,公司会根据未来的销售预测进行一定的备货。公司财务部根据入库清单做采购入账,并根据采购合同支付价款。

4、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高端现代制造业基地建有生产、实验、测试、交付综合产业基地,基地内建有大型工程试验平台,打造了隔振器静态、动态和抗疲劳性能一体化测试实验室、轨道隔振性能测试平台和噪声测试平台等,购置了大量振动噪声测试仪器和力学及声学软件。公司依靠引进的MES+ERP全自动化的大数据生产管理系统实现智能排产、精准生产、产品定制等智能化柔性生产管理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并保留安全库存”的生产方式。为了保证供货周期、更快地响应客户需求,针对通用性程度较高的公司自研隔振器产品,公司根据已签约项目的施工计划、结合销售管理部对新增签约项目的销售预测,参照库存情况、生产情况等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适当的备库生产。

报告期内,出于生产成本、环境管理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公司存在对产品非核心部件或非核心生产环节委外加工的情况。公司的主要产品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的核心零部件为阻尼弹簧隔振器,阻尼弹簧隔振器采用“核心环节自主生产,非核心环节辅以委外加工”的生产模式。

阻尼弹簧隔振器主要包括内套筒、外套筒两部分,内套筒系阻尼弹簧隔振器的性能的关键所在。内套筒由公司自主生产,外套筒以自主生产、委托加工或是定制化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以自主生产为主。内套筒的原材料为弹簧、阻尼剂等,弹簧、阻尼剂均采用定制化采购方式获取,公司向供应商提供弹簧的设计图纸、工艺参数、性能指标等,以及阻尼剂的配方及生产工艺、性能指标等,由供应商生产完毕后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协厂商进行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为了保证外协产品的质量,公司制定了《委托加工管理制度》,对外协厂商进行管理,以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周期达到公司要求。

5、销售模式

为第一时间抓取市场信息,公司在国内建立了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北京总部设立销售管理部,广州、郑州设立子公司,全国主要省会城市建立营销网络。公司业务与各城市重大基建项目相关,一般需要通过招投标环节或是竞争性谈判等市场竞争方式取得。另外,对于产品追加、备品备件、运维服务等业务,公司也采取与客户直接进行商务谈判方式取得,该类业务合同金额、占比均较小。公司业务按照项目制管理,项目定价均按照一单一议,以项目形式对外

报价,定价依据受多方面的影响,主要包括客户项目的难易程度、供应商对特定部件或模块的报价、公司在相关地域的品牌影响力、具体项目的竞争激烈程度等。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国家绿色环保战略及配套法律法规陆续发布、实施,在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水平的同时不断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力度,为噪声与振动防控产业带来更广阔的市场机遇。

1、环境噪声投诉居高不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面临巨大压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随着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越来越低,噪声污染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同时,噪声和振动对身体健康从听力损伤、睡眠障碍、神级系统和心理健康等几个方面的危害引发社会关注。2021年,全国噪声投诉举报量持续居高,“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位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计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约401万件。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噪声污染评估和治理工程也再次成为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的热点。

2、环境噪声治理与防治,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声环境质量,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力度。2022年6月,《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出台进一步健全了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修订的又一部重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

《噪声污染防治法》从调整适用范围、明确政府责任、加强源头防控、强化分类施策、完善法律责任等多个维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质量,将为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法治依据。

与此同时,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提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的明确要求;GB55016-202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作为强制标准,对室内包括热湿环境、光环境、声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等进行了明确的底线性控制要求,明确规定了来自建筑物外部噪声限值和建筑内部噪声限值,较现行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收紧了2-7dB(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

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等攻坚任务。

行业基本特点:

1、城轨减振措施铺设量逐步提升、市域(郊)铁路减振降噪防控需求增大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公布的《2022年中国内地城轨交通线路概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累计有55个城市投运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超过一万公里,共包含9种制式,其中地铁8012.85公里,占比77.85%。2023 年内,预计将有28 个城市可能开通总计56条线路,预计新增开通运营里程达 914.40 公里,新增车站566个,其中地铁线路54条,占比达到 96.43%,仍是2023年将要开通的最主要城市轨道交通制式。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内地已运营市域(郊)铁路线路39条,共计运营里程超过2115.89公里;共有城际铁路线路15条,共计运营里程超过1292.73公里。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环境振动影响的研究现况》中提到“为满足城市环境对交通振动控制的需要,在地铁线路上大量采用不同等级的轨道减振措施(分中等、高等和特殊等级三种),且采取减振措施的铺轨里程不断上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减振措施占全线比例大多在40%以上,个别线路超过50%,最近开始建设的北京地铁16号线,仅特殊等的减振措施用量就占全线总长40%以上”。 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的快速发展、居民环保意识的逐步加强和新版《噪声法》的正式实施,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市场前景广阔。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明确提出“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等要求,市域(郊)铁路建设将掀起新一轮高潮。同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适用范围从城市扩展到农村范围,市域郊铁路的噪声

与振动防控要求首次在立法中体现。而市域(郊)铁路的大规模建设和高速化发展,必将带动市域(郊)铁路的噪声与振动治理市场的大发展。

2、为营造健康宜居的良好声环境,TOD上盖开发采用噪声与振动专项精准治理模式成为共识与趋势。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单位《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16号)要求加大市域(郊)铁路沿线和站点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强度,积极推广地下空间开发、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综合开发等节约用地的技术和模式,打造站城融合综合体,TOD上盖模式已经成为助推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TOD上盖开发具有“轨道交通+居民/商业楼宇”双重性,其振动与噪声控制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居民声环境品质和上盖物业的商业价值,对TOD上盖开发进行噪声与振动的专项精准治理已经成为业内的共识与趋势。

3、利用多元化监测手段、声纹解析技术,开启智慧运维新时代

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是公司基于“声纹解析、在线监测”这一行业前沿技术领域,推出的适应后运维时代的新业务。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线路和铁路机车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设施正常运行,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城轨运营和设施维保社会化、市场化模式逐步形成,结合“智慧城轨建设”这一发展目标,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将成为后运维时代维保主要方式。

主要技术门槛:

噪声与振动控制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重要保障环节,由于涉及列车运行安全和减振降噪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使用,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企业需要具备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高度负责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针对产品的技术原理、材料性能、结构安全、仿真模拟、减振效果进行多维度的反复论证。同时,匹配保证列车运行安全和减振降噪效果的既往项目运行案例,才能获得业主单位和市场的认可。因此,新进入本行业的企业在短期内很难实现技术和工程案例的突破。

TOD上盖开发的减振降噪业务是一项精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到对盖下的轨道、盖上的建筑以及各层级中涉及到的建筑设备的振动噪声实现一个整体的精准控制。为提供TOD上盖开发噪声与振动专项精准防治服务,完成全过程精准化的振动噪声防控,企业需要提供一个全过程一体化综合管控的干预式服务,配备包括轨道结构、建筑结构、机电设备、材料学等专业人才队伍,具备轨道、建筑、设备减振降噪产品体系以及丰富的项目经验,技术门槛和行业壁垒较高。

城市轨道交通的智慧运维和病害治理需要掌握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术,对技术人员的技能和能力有较高的要求,主要涉及多源异构数据的整合和处理、智能算法、高效稳定的大数据分析平台、多领域专业知识、可视化技术等多方面。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经过十余年发展,在轨道交通特殊等级减振降噪领域,打破了外资公司阻尼钢弹簧隔振产品的技术壁垒和市场垄断,实现了相关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创新和国产化落地应用,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前列。同时,在TOD上盖开发中因地制宜开创减振降噪精准防控,在城轨基础设施领域首创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公司创新业务思路和技术路线,正在引领行业发展。

(1)公司技术在行业内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公司自设立以来,2次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和1次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技术进步一等奖”;入选国家级、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参与5项行业标准的制定;产品所用技术多次被环保部列入“先进污染防治技术”、被工信部和科技部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予以推广支持。

(2)公司招投标质量效率稳步提升,中标率稳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了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大部分公开招投标项目和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投标工作,市场中标率稳居行业前列,较往年稳步提升。2022年,公司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按照中标项目的个数统计的中标率为39.39%,较2021年同比上浮10.03%;按照中标项目里程统计的中标率为35.31%,较2021年同比上浮7.05%。

公司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按照中标项目的个数和中标项目里程数统计的中标率,分别为

30.00%和55.32%,稳居行业前列。但较2021年中标率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市场拓展策略,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目标。

(3)公司强势拓展全国市场,市场覆盖率超30%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减振降噪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根据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2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数据速报》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55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290条,公司的产品已经应用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杭州、郑州、成都、西安、深圳、青岛等32个城市的125条线路的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市场覆盖率超过30%,稳居行业前列。

(4)公司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引领行业发展

公司的TOD上盖噪声与振动精准防治、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等业务是公司现有产品在新场景下的集成和创新运用,相关业务的拓展依托于公司在减振降噪领域拥有的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其中,区别于通过PPP项目获得地铁维保合同的商业模式,公司作为民营

混合所有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架构得到行业的认可,很多公司开始以形成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智能化监测装备+维保生产队伍为目标,进行技术开发和资源整合。1)针对智慧运维,公司开发的地铁轨道智慧运维系统,已在多个城市推广应用,该项技术产品受到客户好评。2)针对病害治理,公司培养了一支由专家团队、工程师团队和维修生产人员组成的专业维保队伍,具备了基础设施运维“状态承包”实力,形成了系统化、全流程的服务模式,推动病害治理的科学化、精准化和长效化发展。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打造智慧化的城市轨道交通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建设交通强国的新征程,而“站城一体化”大趋势下智慧城轨建设是交通强国建设的战略突破口,是城轨交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贯彻交通强国战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迎来了智慧地铁建设新时代,将信息化、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智慧化技术应用到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使其建设与运营管理更加高效,在提高其运营、维护、安全和服务水平的同时降低成本;而智能化巡检和综合监控技术的应用是当前行业安全保障智能化、智慧化的主要体现。公司研发的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及其配套的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决策算法池和智能化检测装备,构成了智慧基础设施运维体系,以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实现运维管理信息化;通过智能设备研制和集成应用,以及数据标准制定和接口技术开发,全面实现检测智能化;通过基于大数据的维修决策模型库的开发、数据综合应用,实现了关键设施全生命周期运维的维修决策智慧化。随着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运营线路数量的快速增加,其运营方面的经济压力也在不断增大,智能化、智慧化及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

2、营造绿色健康的城市声学环境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噪声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声环境、声景观作为绿色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而绿色、宜居、和谐的交通声环境和建筑声环境则是健康声环境的重点。为了贯彻《环境保护法》和《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正在制定、修订、强化一系列声环境质量标准与噪声振动排放标准,将对减少环境噪声振动污染、提升环境品质产生深远影响。

公司定位“声音解构者”,努力促进声与健康的融合,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在报告期内持续创新减振降噪技术,丰富轨道交通特殊等级、高等级减振降噪产品,构建健康的交通声环境;创新TOD上盖振动噪声一体化防治模式,为TOD上盖居民区和商业区的减振降噪添砖加瓦;布局建筑减振降噪序列产品,助力营造绿色、低碳的建筑声环境。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序号技术名称主要用途技术特点及先进性在主营业务中的 运用
1阻尼弹簧浮置道床隔振系统技术用于轨道交通特殊等级、高等级减振措施钢弹簧浮置板轨道。固有频率低至5~10Hz,阻尼比在0.06-0.12之间可设计调整,力学性能稳定,具有三维刚度,永久变形小,隔振效率高。实现小体积大负载及500万次以上的疲劳寿命。在全国30多个城市100多条地铁线路中广泛使用。
2城市轨道交通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成套技术解决了传统现浇阻尼弹簧浮置板轨道存在的隔振降噪效果差、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严重及施工工艺复杂等难题,可以实现轨道道床装配式施工全面突破传统阻尼弹簧浮置板轨道技术,开拓了预制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理论与专项设计方法,首创了城市轨道交通“统一内置”预制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系统,提升了浮置隔振轨道系统的平顺性,保证了轨道系统高效的隔振性能≥16dB;开启了“环保、绿色、高效”建造高等级隔振轨道工程模式,大幅度提升了轨道工程装配化率,大幅度提高了隔振轨道的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改善了施工环境和节约了劳动力成本; 系统地建立了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振动预测、隔振设计、生产制造、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等成套技术服务体系。在北京、天津、广州、武汉、西安、郑州、深圳等多个城市地铁工程中应用。
3高速阻尼钢弹簧隔振器和减振道床技术用于开发适用速度在100~200km/h范围内的隔振器和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针对行车速度100~200km/h之间的场景; 抗疲劳性能:其关键部件隔振器经过500万次疲劳试验后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减振性能:减振效果可达10dB以上; 安全冗余设计:每套隔振器均具备水平限位隔振器失效指示器、应急限位装置、橡胶垫等多重保护措施,确保极端条件下的行车安全; 顶升便捷:安装过程简单快捷,采用专用顶工装,安全高效。主要用于市域(郊)铁路、都市快轨的噪声与振动控制业务,目前正在推广阶段。
4TOD上盖振动噪声专项精准控制技术应用于以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盖为主的上盖振动噪声控制项目。该技术涵盖高效精确预测技术、振动噪声综合控制技术、定制化振动噪声控制措施。在上盖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对轨道结构、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进行综合振动噪声精准控制。已经应用于北京、广州、温州、郑州等TOD上盖专项防治项目和专题研究。
5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技术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作为轨道交通高等级减振措施,能够有效降低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与噪声,改善沿线环境质量。采用耐老化的高性能天然橡胶材料制造而成,经高温、低温、浸水、冻融等工况检验,性能稳定。连续拱形锥台设计,优化结构应力分布,提高结构整体稳定性,满足钢轨挠曲变形要求。减振效果可达10dB以上。已经应用于北京等地铁正线以及车辆段振动控制工程。
6重型调频钢轨耗能技术通过动力吸振技术进行钢轨减振降噪、减缓波磨发展甚至消除钢轨波磨。是一种安装于钢轨轨腰的动力吸振系统,能够调整原轨道系统的动力特性,大幅提高钢轨振动衰减率。具备低起效频率,宽频减振降噪,主频可调节等特点。用于正线及车辆基地振动噪声控制项目,以及减振降噪改造项目和钢轨波磨病害治理项目。目前,在北京、郑州等城市地铁改造项目中应用。
7大荷载阻尼弹簧隔振技术民用建筑和锻锤、压力机、汽轮发电机组等大型动力机器设备的隔振。隔振系统固有频率低至2.5Hz;阻尼比在0.05~0.3之间,按需调整;单只隔振器最大承载300吨;疲劳寿命超过1000万次;隔振效果大于等于95%。已用于4,000kw大型舰船发动机试验间隔振,在TOD上盖建筑隔振中应用潜力巨大。
8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技术实现轨道运维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智慧化,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的运维效率与安全。

降低轨道运维成本,减少资金和人员投入,延长轨道寿命,提升轨道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经济效益10%以上。

已展开北京、郑州、绍兴等多个城市的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业务
9阻尼剂技术用于开发阻尼剂,阻尼剂与弹簧及隔振器阻尼结构结合之后提供阻尼力,满足系统阻尼并抑制弹簧共振。经配比后的粘滞性高分子材料成为优良阻尼剂:(1)不溶于水,不因吸潮改变粘度;(2)具有抗氧化性,在空气中长时间暴露不发生性能改变;(3)区别于传统阻尼,受温度变化影响较小,在-40℃至+80℃范围内不发生不可逆变化。用于开发的阻尼剂,作为隔振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隔振器一起销售。
10基于场景和大数据的仿真技术用于指导公司的产品研发和项目实施。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注重项目振动噪声数据的采集,储备了大量的实测噪声振动数据,形成了振动噪声数据库,为产品开发、项目实施提供数据支撑,为仿真模型和理论模型提供参考依据;公司基于大数据针对不同场景开发高精度的仿真计算模型。公司振动噪声数据库是多年数据的积累,用于指导公司开发针对性的新产品,为客户提供针对各种场景的高效的振动噪声治理方案。
11基于多元化解析的在线监测技术实时监控分析运营线路的轮轨振动、噪声、位移等变化情况,可解决噪声振动投诉纠纷,为运营安全和开发了信号“分布采集、实时处理、无线传输”于一体的智能数据一体机,可实时连续采集噪声、振动、位移等多类型物理量。采用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概率统计等方法对数系统已在多个城市的地铁线路中成功完成落地应用,即将在轨道交通领域全面推广应用。
环境噪声振动达标控制提供保障。据进行深度解析与重构,可精准预测城轨噪声振动特征数据的变化规律与发展趋势,评估轨道长期服役性能,实现轨道的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PHM,确保运营安全,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促进轨道工务向智慧化方向转变。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认定年度产品名称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技术申请31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获得专利授权11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8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108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88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1236520
实用新型专利18810988
外观设计专利1010
软件著作权112121
其他0000
合计3212196129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22,411,090.9024,412,397.25-8.20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22,411,090.9024,412,397.25-8.2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5.686.22减少0.5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城市轨道交通轨道智慧运维管理系统开发及示范应用7,676,7501,088,456.265,583,059.35研究完成提供软件产品“地铁轨道智慧运维管理系统”行业领先可在全国地铁公司推广实施,对市郊铁路、国家地铁、地方铁路有广泛的适用性
2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减振设计与评价研究5,000,0001,343,390.623,013,011.11研究阶段建立面向不同污染源与敏感点的减振轨道设计方法,梳理轨道减振性能评价指标与方法,参与编制相关标准。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轨道减振具有指导作用,提升我司在业界技术引领地位和话语权。行业领先标准发布后会作为安徽省轨道交通减振设计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也会被国内其他省市引用。
3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措施检测标准研究5,000,0001,955,508.815,469,952.81研究完成提升检测能力,获取CNAS认证行业先进具有专业的振动、噪声检测能力。结合公司振动、噪声治理方向,为公司的咨询、研发提供真实可靠的检测数据。
4城市轨道交通道床结构病害1,000,0001,269,439.721,713,549.85研究完成系统研发调试成功。具备自动采集、自动数据处理功行业领先契合新版《噪声法》对轨道运营单位的
整治与养护维修智能监测系统的研究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要求,即“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城市轨道交通轮轨噪声系统性研究1,800,0001,240,715.931,599,172.61研究完成综合研究不同轨道结构下城市轨道交通轮轨噪声的频率特性以及变化规律,并以此为基础对城市轨道交通车内噪声烦恼度进行评价,建立轮轨噪声与乘车舒适性的关联性,并初步探索车辆一系弹簧组的主要力学性能与结构声影响。行业领先车辆与轨道减振降噪产品设计制造相关领域
6建筑隔振用聚氨酯减振垫产品研发3,040,0001,276,991.561,474,022.61研究阶段开发出具有低吸水率、低压缩蠕变、抗霉变和减振性能优异的聚氨酯减振垫产品行业领先建筑物基础隔振
7城轨既有线不停运条件下减振改造综合技术研究3,200,0001,899,651.682,085,253.32研究阶段针对既有线线路及轨道结构特点,研究不停运条件下减振改造综合技术,研发高等级减振扣件及减振道床TMD吸振产品,结合减振降噪产品的特点,研究如何利用有限的窗口时间提高改造作业效率和施工质量,开发适合的快速更换安行业领先既有轨道线路减振改造,减振轨道性能提升
装维修技术。
8绍兴地铁轨道智慧运维体系建设与关键技术研究3,262,0001,501,911.431,570,196.87研究阶段(1)形成以云服务为基础,前方负责运维生产、后方提供数据管理和决策支持的轨道智慧运维管理新模式,且运维模式具备推广、拓展和复制能力。(2)通过开发和集成应用,实现杭绍线轨道检测自动化和检测管理智能化,包括轨道几何检测、线路巡检和钢轨探伤等;(3)通过布设NFC电子标签实现轨道设备信息化管理,通过手持终端和APP应用实现运维生产数字。行业领先(1)作为地铁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服务商,提供城轨设施设备运维“状态承包”;(2)可在全国地铁公司推广应用,对市郊铁路、国家地铁、地方铁路有广泛的适用性
9160km/h市域铁路钢弹簧浮置板轨道技术应用研究4,490,000971,797.92971,797.92研究阶段推动预制高速钢弹簧浮置板轨道科研成果在上海市域铁路嘉闵线的示范应用。行业领先高速钢弹簧浮置板缺少成功应用案例,当实现正线示范应用后有利于后期全国的市域项目环评/招标选用钢弹簧浮置板措施。
10车辆基地TOD上盖环境影响预测、控制及评价研2,600,0001,132,262.171,132,262.17研究完成密切结合广州TOD上盖开发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TOD上盖振动噪声预测体系,并形成行业领先TOD上盖、减振降噪相关领域
振动噪声控制措施效能评价体系,打造出TOD上盖开发精准化振动噪声控制成套技术,编制一整套适用于上盖开发振动噪声控制标准规范。已在广州地铁官湖车辆段减振降噪改造工程中实施验证。
11城市轨道交通橡胶浮置板产品研发2,000,0001,187,754.611,187,754.61研究阶段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应用需求,开发轨道结构高度较低的隧道容差性好、施工便捷的系列化橡胶弹簧浮置板产品行业领先城市轨道交通高等减振领域的新建及改造工程
12市域(郊)铁路减振垫系列产品研发1,900,000924,682.21924,682.21研究阶段通过对减振垫结构进行优化设计,开发适用于市域(郊)铁路的减振垫系列产品行业领先市域(郊)铁路用隔离式减振垫
13城轨车辆基地库外区聚氨酯道砟垫研发1,700,0001,479,849.41,479,849.4研究阶段根据市场需求研发适用于不同场景的聚氨酯轨道减振垫,实现产品自产,降低生产成本。行业领先车辆段碎石道床,正线整体道床
14北京地铁19号线减振轨道动态位移智能监测平台开发(北京市轨道运营土建线路专业运3,680,0002,004,696.982,004,696.98研究阶段开发减振轨道动态位移智能监测系统,分析研究轮轨磨耗、动态几何、静态几何和减振轨道动态位移数据之间的相互影响,为减振轨道安全、有效和维修养护管理提供重要支撑。行业领先地铁、轻轨、市域快轨、高铁等轨道交通新建项目及改造工程中
维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应用)
15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全过程管控与智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3,800,000144,567.57144,567.57研究阶段结合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条件,建立关键敏感区段的减振降噪智能监测及预警平台,实现对敏感地段轨道状态的研判和预警。针对运营线特点,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道床类减振轨道减振降噪性能提升技术的研究。行业领先城市轨道交通改造线路
16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振动智能化监测平台开发及应用20,00051,680.9051,680.90研究完成以轨道机构的无源特性为基础,研究开发振动噪声监测平台,实现对轨道状态实时智能化精准“体检”,为轨道工务运维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为解决老百姓的投诉提供科学依据。行业领先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或改造线路
17高速钢弹簧浮置减振轨道系统转化研究项目700,000235,639.58235,639.58研究阶段确保快线车致振动控制的针对性、合理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节约轨道交通建设成本,同时为民众提供安静、舒适、良好的环境,降低民众对轨道交通行业领先时速120-200km/h的市域(郊)铁路新建线或改造线
振动与噪声问题的投诉概率。
18城轨轨道状态实时智能监测与运维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4,400,0001,862,058.861,862,058.86研究阶段提供软硬件产品“轨道状态实时智能监测与运维管理系统”行业领先可在全国地铁公司推广实施,对市郊铁路、国家地铁、地方铁路有广泛的适用性
合计/55,268,75021,571,056.2132,503,208.73////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3835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21.5920.47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216.491,267.78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32.0136.22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4
硕士研究生19
本科15
专科0
高中及以下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11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19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5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2
60岁及以上1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具有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建立了一支高学历、跨学科、技术能力较强的研发团队,从基础材料、数字化工程、复杂工况等维度,用声纹识别等声音解析手段,开展兼顾深度和广度的研发创新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38名,占员工总数的21.59%,专业涵盖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等十余个专业。依托于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公司构建了基于大数据的数值仿真、分析、预测技术体系和平台,打造了轨道交通振动噪声控制实验室、CNAS实验检测中心和国内首个高速浮置板系统试验平台,重点突破了阻尼弹簧浮置板轨道关键技术、TOD上盖振动噪声精准化控制技术、轨道病害治理关键技术、轨道智慧运维管理系统技术和减振降噪产品定制化服务等关键技术。

(1)公司突破了城市轨道交通特殊等级减振领域的技术难点,创新“唧筒式阻尼结构”,成功打破了外资公司早期的技术垄断和专利壁垒,并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创新,实现增大阻尼、增强防水、增长使用寿命等多方位性能提升,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研制高速钢弹簧浮置板轨道技术与产品,实现钢弹簧浮置板速度升级的创新,满足市域(郊)铁路高速行车下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减振性能要求。

(2)开发了“统一内置”预制浮置隔振轨道技术,完成了轨道结构体系选型、隔振特性理论与试验研究、预制轨道板制作技术、环保快速精准施工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促进了城轨振动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获得2020年度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技术进步一等奖”。

(3)针对TOD上盖开发,提出了噪声与振动专项精准防治模式,由公司统一承接上盖振动与噪声专项防治项目,负责噪声与振动控制总体效果,营造健康声环境的同时提升TOD相关土地商业价值,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并在北京、广州、温州等地多个城轨和市域铁路车辆段成功应用。

(4)创新智慧运维理念,推动行业轨道运维与病害治理水平的提高,先后突破了轨道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融合技术、轨道运维前端感知设备全面集成应用技术,开发了轨道运维决策模型库和轨道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轨道运维闭环管理和大数据应用,为全面实现轨道智慧运维奠定了基础。

2、智能化生产模式业界领先,开启智能制造时代

公司在北京市高端现代制造业基地建有集生产、实验、科研、交付为一体的综合产业基地,配有精密化数控加工车间和自动化生产线,实现了生产制造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快交货周期的发展战略。同时,公司采用MES+ERP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全流程、可追溯管理,

实现了智能排产、精准生产、产品定制等智能化柔性生产管理方式,为公司效能和质量控制提供了有效保障。

3、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优势,强化市场控制力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长,振动噪声影响范围大,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具备强劲技术实力、完备产品矩阵、丰富项目实践经验的企业具备明显的先发优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产品和业务已经覆盖全国30余个城市的100余条轨道交通线路,在确保减振降噪效果的同时经过了多年的安全运行考验。

10余年的大型项目经验积累,公司拥有了处理复杂环境条件下的减振降噪工程经验。通过项目数据的采集,公司形成了振动噪声大数据库,为仿真模型和理论模型提供参考依据,为产品研发、新项目实施提供数据支撑。此外,公司依托于新材料、新工艺的准确应用和对减振降噪效果负责的态度,为业主方提供全方位技术保障和产品服务,深得客户信赖。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由公司技术研发队伍开发并掌握,不依赖任何单一的核心技术人员,公司通过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等多种手段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严密的技术管理制度。但如果公司因核心技术相关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核心技术出现泄密的情形,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科研底蕴,稳定的科技人才队伍是公司产品和服务保持技术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随着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的持续发展,对高精尖技术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加剧。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福利等方面持续提供具备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将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研发实力及技术领先优势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技术革新风险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新材料、新技术不断地应用到轨道交通建设隔振降噪领域,公司需要不断地加大研发投入,拓宽研究领域,以满足行业对更高技术的需求。如果行业内竞争对手形成重大的技术突破或实现革新性技术研发,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可能将处于被动地位,公司未来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202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噪声与振动控制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促使公司现有竞争者仍不断加大投入的同时,行业新兴参与者增多,将导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保持技术创新提高服务水平、拓展下游市场、降低生产成本以适应行业竞争环境,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2、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城市轨道交通的施工方和业主方,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的施工方主要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大型国有工程企业下属各工程局,使得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通过参与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下属工程局或业主方独立组织的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得业务,若未来城市轨道交通的施工方和业主方在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作出不利于公司的选择,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业务、开发其他领域客户,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将出现大幅下滑的风险。

3、新业务开拓的风险

TOD上盖减振降噪综合治理及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业务,是公司经营的重要业务方向之一,该类业务在国内属于新兴业态,尚未有统一的业务模式和行业标准。与公司现有业务相比,TOD上盖业务及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业务在项目实施的复杂性、专业性和系统性更高,更加考验公司的综合项目服务能力。若公司技术能力、管理能力无法满足业务、客户的需求,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业务开拓失利,进而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逐步增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压力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的采购付款模式一般为款到发货,

弹簧等其他原材料的付款周期一般在3-6月,而销售回款周期较长,采购付款与销售回款存在时间差,导致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较大,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公司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发生恶化,可能引发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进一步加剧流动性风险。

2、毛利率下降风险

随着行业技术水平进步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等,未来如果公司不能保持产品的持续创新,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加强在新业务领域的市场开拓、新产品及新技术研发、工艺创新、公司内部信息系统管理及流程整合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降本增效,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持续。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轨道交通行业作为政府重点鼓励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尽管在可预见的较长时间内仍将获得良好发展,但行业整体受国家产业规划、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区域发展程度以及各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各级政府缩减轨道交通领域的投资规模或采用特殊等级或高等级减振降噪措施的里程减少,均可能导致公司在轨道交通减振降噪领域的市场空间出现饱和的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轨道交通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具有较高的关联性,使得产业链具有较强的自下而上的政策传导性,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导向波动,或政府缩减轨

道交通投资规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法规的实施与颁布,为国内噪声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及行动纲领,噪声防控技术和设备将逐渐进入系列化和配套化阶段,但后续实施力度和各地区的政策推进进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行业的发展以及公司业务的增长速度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在努力开拓传统市场的同时,致力于TOD上盖减振降噪综合治理及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业务的拓展,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427.03万元,实现净利润6,408.3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9.14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94,270,264.27392,343,540.720.49
营业成本232,354,137.44236,774,454.43-1.87
销售费用30,610,989.6632,806,880.53-6.69
管理费用24,924,413.6923,780,662.084.81
财务费用-106,760.3381,504.15-230.99
研发费用22,411,090.9024,412,397.25-8.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7,644.4543,275,443.63-105.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61,825.34-34,752,759.44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165,630.00-9,539,126.42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银行手续费较上期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期支付给联营企业的借款在本期归还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27.03万元,实现净利润6,408.3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9.14万元。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394,240,649.22232,354,137.4441.060.53-1.86增加1.4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营业成本比上年增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减(%)减(%)(%)
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180,941,769.7683,409,653.3153.907.05-4.03增加5.32个百分点
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155,629,931.83103,153,755.5833.7244.6755.83减少4.75个百分点
声屏障14,338,187.2412,249,209.1514.57-84.23-81.66减少11.97个百分点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11,208,924.057,464,626.5233.40-28.74-27.29减少1.33个百分点
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100.00-100.00减少29.75个百分点
其他32,121,836.3426,076,892.8818.82396.81432.95减少5.51个百分点
合计394,240,649.22232,354,137.4441.060.53-1.86增加1.4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华北地区245,300,770.72127,939,810.3647.846.88-8.95增加9.07个百分点
东北地区11,211,893.716,990,154.8837.65579.32580.14减少0.07个百分点
华南地区58,708,785.4445,255,989.5922.91284.20447.95减少23.04个百分点
华中地区15,375,278.859,041,001.6741.20-68.01-73.35减少11.77个百分点
华东地区35,353,574.6823,057,964.2934.78-52.81-41.91减少12.23个百分点
西北地区-100.00-100.00减少39.20个百分点
西南地区28,290,345.8220,069,216.6529.0676.93116.84减少13.06个百分点
合计394,240,649.22232,354,137.4441.060.53-1.86增加1.4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直销394,240,649.22232,354,137.4441.060.53-1.86增加1.4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按产品结构:

从产品结构来看,公司收入集中于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及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收入较去年增长44.67%,主要因北京、广州等采用预制式施工的城市在执行项目较多所致;声屏障收入较去年降低84.23%,主要因本年声屏障项目减少所致;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本年未产生收入,主要因项目施工延期所致;声屏障毛利率降低较多主要受到不同项目交付比例的影响。

2、按区域结构:

从区域结构看,公司收入集中于华北、华东、华南地区;受大连、广东项目影响,东北、华南地区本年收入增速较快;华北地区因业主直接招标的项目比例上升,导致毛利率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主营业务成本232,354,137.44100.00236,769,377.11100.00-1.86
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其他业务成本5,077.32-100.00
合计232,354,137.44100.00236,774,454.43100.00-1.87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钢弹簧浮主营业83,409,653.3135.9086,914,771.1236.71-4.03
置道床减振系统务成本
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主营业务成本103,153,755.5844.4066,196,766.4527.9655.83
声屏障主营业务成本12,249,209.155.2766,786,274.0628.21-81.66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主营业务成本7,464,626.523.2110,266,321.344.34-27.29
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主营业务成本1,712,342.430.72-100.00
其他主营业务成本26,076,892.8811.224,892,901.712.07432.95
其他其他业务成本5,077.32-100.00
合计/232,354,137.44100.00236,774,454.43100.00-1.87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9,032.8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9.0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5,384.5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9.02%。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第一名22,067.7255.97
2第二名15,384.5139.02
3第三名917.562.33
4第四名374.160.95
5第五名288.860.73
合计/39,032.8099.0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因为公司主要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业务,客户主要为各地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或施工方。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相对集中,以大型国有工程施工企业为主, 已经形成了以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和当地的大型工程建设公司为主的竞争格局,行业内整体的客户数量有限。因此,公司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的情况。受各项目具体施工周期影响,第一名客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22,067.7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5.97%。公司第二名客户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长期合作客户,受各项目具体施工周期的影响,2022年销售额15,384.5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39.02%,上升到第二名。

第一大客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带来的营业收入分散在其下属的各个工程局或其他子公司中,并不存在对单一主体的严重依赖。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061.3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2.7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供应商一3,572.7917.03
2供应商二2,719.8912.96
3供应商三1,871.568.92
4供应商四1,627.337.75
5供应商五1,269.766.05
合计/11,061.3252.71/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因定制化采购项目施工影响,第五名供应商无锡市青山铁路器材有限公司2022年采购额1,269.7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6.05%,占比上升,进入前五大;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相关内容详见第三节中“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相关内容详见第三节中“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14,500,000.001.3522,640,247.912.33-35.95报告期内以应收票据结算的金额降低所致
预付款项6,483,806.150.602,845,961.680.29127.82报告期末时点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1,873,885.231.105,128,301.880.53131.54发行费用和留抵增值税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58,906,413.395.4740,698,767.474.1944.74到期日期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质保金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61,249,111.955.69不适用报告期
内增加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应付票据29,524,857.822.7442,334,938.484.36-30.26部分货款采用短期借款方式支付、以应付票据结算的金额降低所致
合同负债3,002,946.920.2821,771,081.002.24-86.21报告期初预收货款在本期形成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7,673,444.060.7111,324,225.061.17-32.24报告期末应付年终奖降低所致
其他应付款881,749.840.081,680,372.660.17-47.53报告期末暂估报销款降低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347,662.350.032,822,741.560.29-87.68报告期初预收货款在本期形成收入、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租赁负债5,949,414.050.559,311,847.060.96-36.11本期支付了部分房租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336,511.53保函保证金
货币资金2,736,855.52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货币资金26.62共管账户
合计4,073,393.67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3,212,500.0031,537,500.00-89.81%

注:上表投资额均为对子公司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应收款项融资42,027,518.4811,716,326.4553,743,844.93
合计42,027,518.4811,716,326.4553,743,844.93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元)持股比例(%)总资产(元)净资产(元)净利润(元)
直接间接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减振降噪服务30,000,000.0070.0011.3397,809,250.2031,004,063.64510,440.54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随着我国交通强国的部署提速,城轨新基建的投入稳步提升,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构建便捷顺畅的城市(群)交通网,构筑多层级、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等发展目标逐步提出,叠加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思路和《新噪声法》等产业强制法规落地实施的政策效应,催生城市轨道交通、TOD上盖和建筑等领域的减振降噪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开发和运维业务的产业升级。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中的“(三)所处行业情况、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的内容。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减振降噪综合服务商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使命,始终秉持“以创新引领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美好声环境”的发展理念。面向未来,公司致力于成为“声音解构者”,围绕“一核三新”业务布局,在不断提升传统优势、全面完善各类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技术与产品的同时,深入解析声音密码:以声纹识别、在线监测、故障诊断等创新技术推进全业态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事故预警与健康管理;以“双碳”理念探索声学绿色应用以及声景观营造与声品质改善,努力促进声与健康的融合,实现声景、光景的协同创新,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未来,公司将围绕 “十四五”及“新基建”等国家战略,把握新噪声法时代新机遇,坚持技术引领的减振降噪综合服务商的定位,推动减振降噪新技术、新产品、新理念、新服务的创新和发展,持续加强研发、市场、生产、人才和资本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促进行业技术发展;在综合业务布局方面更加灵动、合理,实现对TOD上盖治理、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减振降噪业务的全产业链覆盖,将公司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减振降噪综合服务商、智慧运维服务商。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将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格局变化,坚持自主创新发展思路,不断研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巩固和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加快落实“成为国内一流的减振降噪综合服务商、智慧运维服务商”的发展目标和“声音解构者”的战略定位。

1、加快落实“一核三新”业务布局,降本增效实现新的业绩增长点

在业务布局上,公司将重点推进“一核三新”的协同发展,不断提升传统优势、全面完善各类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技术与产品,以保持轨道交通减振降噪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同时,深入解析声音密码,以声纹识别、在线监测、故障诊断等创新技术稳步推进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事故预警与健康管理;以声环境营造与声品质改善为出发点,推行TOD上盖、工业与民用建筑等领域减振降噪业务,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2、保持技术创新驱动力,加快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2023年,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增强产品迭代能力,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引入先进科研、测试、实验和生产设备,构建大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建立仿真实验室和场景实验室,重点开展趋于更高列车运营速度下的浮置板减振降噪成套技术系列产品、城市复杂交通综合环境下TOD上盖开发振动噪声防治系列产品、基于震振双控技术创新的民用建筑减隔振技术系列产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轨道振动噪声污染综合治理系列产品、浮置板轨道绿色环保技术系列产品等五大系列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并持续推动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助力公司深化主营业务发展,紧跟下游市场需求,大幅提升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3、健全国内营销网络,占领国内市场的同时继续扩大海外市场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营销网点管理经验,拥有成熟的营销服务网络运营体系及高层次的储备管理干部,可以有力地支持营销服务网络的拓展与维护,增强公司对销售渠道的控制力。2023年,公司将借助募投资金力量,在全国逐步增设八个地区的营销及服务网络,并配备专业的销售服务人员,以扩张公司的业务地理范围,提升公司的营销与服务能力,发掘新客户群体,为新增产能的消化、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奠定基础。同时,公司将依托国内成熟的技术体系、先进的产品序列和扎实的项目经验,大力拓展东南亚等海外市场。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自改制设立以来,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有效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公司治理架构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运作。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以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3/27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4/18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不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12/18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任宇航董事长47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0
曹卫东总经理、董事54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5,754,0155,754,0150不适用128.25
刘建红董事49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0
郑家响董事41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0
赖家俊董事34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0
魏志勇董事49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0
邵斌副总经理/总工程师622022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17日2,270,5012,270,5010不适用105.42
李秀清副总经理/财务总监532022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118
刘璟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62022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117.97
丁德云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422022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115.14
王军月监事会主席51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0
伍曙晖职工监事37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27.04
孙方遒职工监事36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45.93
陈轲独立董事50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8
韩映辉独立董事57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8
刘刚独立董事592022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000不适用8
合计/////8,024,5168,024,5160/681.75/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任宇航男,董事长,1975年10月生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就职于河南省第一火电建设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国库管理局(挂职),自2008年3月起历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项目经理、总经理秘书、资产管理部主任助理、融资计划部副经理、融资计划部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任对外合作办公室主任。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
曹卫东男,董事、总经理,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68 年4 月生,本科学历。1989 年7 月至今,曾先后就职于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兰齐力照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国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建红男,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3年2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就职于北京城建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地下铁道建设公司、北京京创投资有限公司、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门头沟投资管理分公司。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事业部总经理。
郑家响男,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1年11月生,硕士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2006年4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广州省邮电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福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总公司。现任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魏志勇魏志勇,男,董事,1973年2月生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历,研究员。2000年7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北京绿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赖家俊男,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8年1月生, 硕士学位。2011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专员、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及股权投资部负责人。现任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合伙人。
邵斌男,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9 月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 年8 月至2020 年9 月,就职于劳保所,历任助理研究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邵斌先生自九州一轨成立时即加入公司任公司总工程师;2020 年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李秀清男,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11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正高级会计师。1993 年8 月至1999 年8 月,就职于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财务部出纳、会计、巴基斯坦项目部财务部部长、财务部主管会计、内部银行常务副行长;1999 年8 月至2000 年10 月,就职于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外埠工程部财务主管;2000 年10 月至2011 年7 月,就职于北京远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2011 年7 月至2015 年10 月,就职于北京博得交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 年10 月至2016 年3 月,就职于京投公司,任资本运营部外派高级管理储备人员;2016 年3 月至2017 年3 月,就职于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 年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璟琳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4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11 年8 月至2012 月2 月,就职于北京轨道交通路网管理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2 年3 月至2020 年6 月,就职于京投公司,历任融资计划部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长助理、副总经理;2020 年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丁德云男,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2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 年11 月至2011 年11 月,在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工作;2011 年12 月至2016 年6 月,就职于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院士专家工作室数值计算与仿真中心副主任;2016 年7 月至2018 年11 月,任九州一轨副总工程师;2018 年12 月至今,任九州一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伍曙晖女,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5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8 月至2015 年7 月,就职于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科技有限公司;2015 年7 月至2017 年8 月,就职于科诺伟业风能设备(北京)有限公司,任商务主管;2017 年8 月至2019 年12 月,历任公司商务助理、部门经理助理、监事;2019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部门经理助理。
孙方遒男,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2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7 月至今在九州一轨工作,现任公司监事、科研技术中心研创部经理。
陈轲男,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10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专业,教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 年1 月至2008 年11 月任北京工商大学副教授、审计处副处长;2008 年11 月至2020 年9 月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审计处处长;2020 年9 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2020 年7 月至今,兼任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校长。2021 年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军月女,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9月生,学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1997年5月任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会计,1997年5月-2001年7月,任北京京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7月-2006年3月任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4月-2008年3月任北京百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3月-2010年9月任北京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主管。
韩映辉女,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11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1989 年11 月至1995 年12 月,就职于哈
尔滨市经济协作委员会,任办公室主任;1996 年1 月至2000 年2 月,就职于北京京海集团,任副总经理;1999 年5 月至2020 年4 月,就职于北京市纪凯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主任;2020 年4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21 年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刚男,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10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注册设备工程师。1988 年12 月至1997 年6 月,就职于北京清华人工环境工程公司,任部门经理;1997 年6 月至2006 年9 月,就职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人工环境工程公司,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 年9 月至2008 年10 月,就职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办公室主任;2008 年10 月至2013 年6 月,就职于同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1 年2 月至2013 年3 月,就职于南通同方半导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 年11 月至2019 年11 月,就职于同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7 年5 月至2020 年3 月,就职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16 年6 月至2020 年12 月,就职于北京同方光电环境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8 年11 月至2021 年2 月,就职于山东同方鲁颖电子有限公司,任董事;2020 年3 月至今,就职于同方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任董事;2020 年4 月至今,就职于AmericanLightingINC,任董事;2010年6月至2022年11月,就职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与照明产业本部任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21 年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任宇航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
刘建红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
魏志勇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2015年1月至今
王军月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主管2022年1月至今
曹卫东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07月至今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邵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7.12至今
邵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物理学分会、环境声学分会和环境噪声防治专业委员会委员2017.12至今
邵斌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委员2001年至今
邵斌北京声学学会监事长2013年至今
邵斌北京环境物理研究会理事2020.7至今
邵斌北京市副中心工程技术质量专家组声学顾问2016年至今
邵斌科技部科技创新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2012年至今
邵斌期刊《噪声与振动控制》编委2017年至今
丁德云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12.162022.12.15
丁德云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12.9至今
丁德云徐州晟顺鸿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12.25至今
任宇航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发展总部总经2017年1月至今
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7年3月至今
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9年11月至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
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4年10月至今
北京京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2023年1月
北京基石慧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委会委员2020年8月至今
京投国际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5年6月至今
Eastern Creation III Investment Holdings Ltd.执行董事2014年11月2023年3月
黄山市市域旅游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
北京智慧城市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0月至今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
曹卫东北京海兰齐力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07-13至今
北京海兰齐力照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7-14至今
优尼拜尔贸易(太仓)有限公司监事2015-03-03至今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12-31至今
刘建红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
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
北京京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
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0月至今
北京京投兴通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1月至今
北京中轨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2024年3月
北京京投兴朝置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今
北京京投兴朝置地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2023年2月
郑家响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助理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赖嘉俊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合伙人2022-7-1至今
北京南博射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11-08至今
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5-28至今
广州嘉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08-27至今
越洋医药开发(广州)有限公司董事2021-12-01至今
广州远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08-30至今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12-30至今
陈轲北京工商大学教授2008年11月至今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院长2020年7月至今
韩映辉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
刘刚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光电环境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2022年11月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与照明产业本部常务副总2010年6月2022年11月
王军月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4月2023年3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建立了员工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并于2021 年1 月19 日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处理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相关薪酬事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陈轲、韩映辉、郑家响,独立董事占多数。2021 年1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经营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按年度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8 万元。公司不设监事津贴,职工监事按公司职务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组成。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其他监事,不领取津贴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组成。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的数据相符。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681.75
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66.49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1月4日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参控股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广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2月15日1. 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2月16日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2年3月5日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3月12日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3月28日1. 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的议案》8.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管绩效考核结果及2022年度高管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11.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12. 审议通过《关于追加<IPO审计服务框架协议>审计费用的议案》13. 审议通过《关于与国金证券签订承销协议的议案》。14. 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团队上市奖励的议案》1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4月23日1. 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3. 审议通过
《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4. 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5月15日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方案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配售协议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2年7月10日1. 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2年8月17日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年9月1日1.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经理办公会批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2年9月6日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科研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科研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2年9月12日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2年10月11日1. 审议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2年11月3日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外部科研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2年11月28日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编制施行<对外投资实施细则>的议案》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授权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临时许可额度并同步授权执行董事批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广州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12.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任宇航181818003
曹卫东181817003
刘建红181717103
魏志勇181717103
郑家响181818003
赖嘉俊181818003
刘刚181818003
韩映辉181818003
陈轲18181800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7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陈轲(主任委员)、韩映辉、曹卫东
提名委员会韩映辉(主任委员)、刘刚、赖嘉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轲(主任委员)、韩映辉、郑家响
战略委员会任宇航(主任委员)、曹卫东、刘建红、魏志勇、刘刚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1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2月13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21.《关于审议公司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月25日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2022年3月11日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4.《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子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5月12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5月30日1.《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8月14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9月4日1.《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10月1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10月31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11月24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12月17日1.《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授信的议案》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11月24日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3月11日

1.关于公司2021年

度高管绩效考核结果及2022年度高管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高管团队上市奖励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11月24日1.《关于公司编制施行<对外投资实施细则>的议案》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单位:人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6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6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7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9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研发人员38
管理及行政人员28
财务人员11
市场及销售人员28
工程技术人员32
生产人员39
合计17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4
硕士32
本科64
大专49
大专及以下27
合计176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兼顾内部与外部公平,更好地培养复合型人才,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与关键人才,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制定了《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并参照如下原则管理和核定:

1、薪酬管理原则

(1)内部公平原则: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薪酬在公司内部要准确地反映职工之间的相对劳动价值差别。

(2)外部竞争力原则:支付给职工的薪酬水平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可以吸引、留住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

(3)财务可支付原则:公司正常经营且具备可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支付给职工的薪酬水平 。

2、薪酬核定原则

(1)职位价值:通过公司对职位本身的要求来体现。

(2)职位匹配度:通过员工综合素质与职位的匹配来体现。

(3)业绩与贡献度:通过员工业绩与效能关联度来体现。

(4)责权利对等原则:通过员工利益与其所应承担责任、风险来体现。

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公司实行多元化与差异化相结合的薪酬结构,充分发挥责权利对等原则,高层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他人员依据岗位性质确定薪酬结构。薪酬结构均实行宽带薪酬,

由人力资源部参照《薪酬体系表》,并结合员工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等,按其面试结果进行确定。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培训体系分为三大方向,五个层级。针对不同职级员工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课程。培训内容覆盖管理能力提高,专业技能夯实和通用技能普及等。培训形式以外训公开课为主,辅助定制化直播互动课,同时组织企业内部先进经验分享,并定期举办技能大赛等。通过培训工作的线上线下联动发展,有效提高了员工的整体业务素养和创新能力,打造出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分红制度: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发放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

分红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78 元(含税)。截至 2023年 3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150,292,06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07,325.5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2%。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1.278
每10股转增数(股)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9,207,325.52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3,991,418.97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0.02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19,207,325.52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0.02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高管薪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体现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不断改善和提高工资分配上的公正与公平,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促进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效益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是根据人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效益薪酬根据董事会对经营层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决定。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特性、自身特点及以往的运营管理经验,公司制定了涵盖公司治理和人力资源、研发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建设较为健全、完善且能得到有效执行。

未来公司将结合宏观环境、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的变化,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以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实现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子公司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统筹负责下属子公司的人事管理,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同时子公司执行母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子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确保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以切实保护公司利益。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在扎实做好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的同时,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ESG管理工作,响应国家号召,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长期发展战略。公司高度重视环境能源管理,落实国家关于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改善办公环境,通过内部宣传倡导员工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努力建设智能制造工厂,减少生产运营产生的环境碳足迹,并在运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司致力于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体系,积极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完善公司各层级规章制度,以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为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供保障。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及时、准确地将公司信息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未来,公司也将不断改善、优化治理架构,将社会进步、环境改善、行业发展与自身成长紧密相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元)151,444.76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消耗的资源主要是电力和水,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公司根据环保法规标准的要求配备了相关的环保设施,使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控制,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过程中水、电等能源耗用较少,所用水、电均来自本地给水管网及电网,供应稳定,报告期内用电量为434010千瓦时,报告期内用水量为720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固废贮存设施,环保设施在项目竣工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并在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时进行排污染物监测。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已建立相应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及固废达标排放及合理处置,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污染。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不适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隔声减振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工序为机加工、焊接、浇注、成型、组装、检测和调试等,不存在重污染的情形。目前,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的主要环保处理措施如下:

1、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少量污染物的情形,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清洗废液等,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外运处理。

2、公司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料等固废统一收集委托专业单位处理。

3、公司车间建有通风系统,用于车间排风。

4、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消声、隔声装置,以减少噪音排放。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不适用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不适用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

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公司后续将通过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交流会等互动交流平台,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路径,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员工收入方面,公司遵照国家及公司的制度规定,按时足额的向员工发放工资;在保障和保险方面,为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并为全体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此外具有完善的工会福利及过节福利;在员工发展方面,非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每年定制员工培训计划,并跟踪实施结果。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5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3.125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1,271.519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11.28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秉持“诚信经营,专业效率,品质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积极建立与供应商、客户之前的良好、信任关系。公司为客户提供从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工程设计、检测评估、项目服务到运营维保的全过程服务,强化科技研发、智能制造、高效管理等能力,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保证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恪守商业信用,注重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调,针对供应商的资质、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价格、信用、付款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与供应商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专注于产品性能的提升、核心零部件的生产把控、成套装配和工程专业服务,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控制及售前、售后服务保障,以给予客户更好的服务感受,并为营造健康的交通声环境和建筑声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同时,公司深化数控和智能制造的发展理念,完善自动化生产线,产品质量和产品一致互换性在报告期内得到提升,产品合格率达到99.45%,进一步保障了产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现有党员10人,党员均来自公司管理、技术、生产一线等各个岗位。2022年依据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引领政治方向,严格要求党员要坚定地宣传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宣

传“党建促企建、企建拥党建”的理念,让每位党员成为一面旗帜,当党组织真正成为一个战斗堡垒。

2022年元旦发布“凝心聚力,共创辉煌——告全体同仁书”,开启了新一年的党建工作序曲。正值公司发展的关键期,为此向全体同仁发出号召: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二、发扬干部员工团结协作精神,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三、发展非党员同志加入党组织,凝心聚力、同舟共济。“告全体同仁书”以微信和宣传栏方式进行长期宣传,让所有党员时刻保持奋斗进取之心,以模范榜样以身作则示范,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开启伟大征程。

党的二十大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大会精神,不断学习与理解精神实质,并转化为实际行动,在企业业务工作中不断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贡献绵薄之力。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0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0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及相关规定,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做好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知识产权管理骨干,提升员工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实现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的突破。公司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尤其在核心技术的研发、专利布局等方面增加投入。2022年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同时,公司看中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完成《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账户和权限变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设,明确公司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总体要求,指导公司各项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在信息安全实施方面,利用网络层加固技术,通过威胁情报、安全大数据和协同联动等新技术的运用,极大消除传统防御盲区,有效防御并预防病毒、漏洞利用、恶意软件、僵尸网络等

主流威胁由网络边界侵入;利用计算层加固技术,对安全威胁进行闭环防御,有效防御各种已知、未知安全威胁,大幅降低安全风险。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①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②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③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④若本人/本单位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人/本单位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本单位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2023年1月12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止。
股份限售曹卫东①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②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③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④若本人/本单位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人/本单位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本单位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此外,曹卫东出具声明,明确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已作出的限售承诺。2023年1月12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展腾投资①承诺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股份。 ②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承诺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2023年1月12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股份限售邵斌①承诺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股份。 ②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③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承诺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承诺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此外,邵斌出具声明,明确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已作出的限售承诺。2023年1月12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葛佩声①承诺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 ②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③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承诺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承诺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2023年1月12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万胜投资、汇力投资、金海贝、鹏汇投资、同力投资①自发行人完成本单位对于发行人增资扩股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如承诺人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全部责任。2023年1月12日;增资扩股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较晚者为准);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城建投资①自发行人完成承诺人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2021年5月31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如承诺人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全部责任。2023年1月12日;股权转让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2021年5月31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不适用不适用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
股份限售何宏①对于本人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增资扩股取得的发行人100,000股股份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7月31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其他股份,自发行人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如承诺人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全部责任。2023年1月12日;增资扩股取得的发行人100,000股股份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7月31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其他股东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承诺: 本单位/本人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2023年1月12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承诺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A.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单位认为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单位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B.本单位在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过前述股东上一年末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减持当年发行人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则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可供减持数量不可累积计算,当年度未减持的数量不可累积至下一年。 C.本单位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D.本单位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交2023年1月12日;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b.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c.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K.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如本单位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单位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其他曹卫东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A.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人认为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人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2023年1月12日;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H.本人股权被质押的,本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2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I.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b.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J.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b.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c.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K.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如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此外,曹卫东出具声明,明确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减持承诺。
其他展腾投资本单位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2023年1月12日;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⑦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单位依照《减持细则》披露减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单位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⑧本单位股权被质押的,本单位应当在该事实发生2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不减持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B、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⑩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B、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C、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若本单位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单位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其他邵斌①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董事、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③本人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④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并依照该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分1月12日;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⑥本人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 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B、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B、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C、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其他葛佩声①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2023年1月12日;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③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④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其他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发行人董事、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担任董事)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制定了《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具体如下: 1、本预案的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有效。 2、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3年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则公司、公司合计持股前51%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1月12日;上市后三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红予以扣留,直至承诺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承诺人未履行承诺,承诺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发行人董事承诺 发行人董事就稳定股价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②本人将根据《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③本人将无条件遵守《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4)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担任董事)承诺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担任董事)就稳定股价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②本人将无条件遵守《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其他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2023年1月12日;不适用不适用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其他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承诺 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和曹卫东均分别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则本单位/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单位/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为止。2023年1月12日;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2023年1月12日;不适用不适用
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具体内容参见“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的相关内容。 2、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承诺 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和曹卫东均分别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单位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则承诺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承诺人完全履行本承诺为止。
其他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 (1)增强现有业务板块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生产管理及销售模式,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客户,以提高业务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利润;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2023年1月12日;不适用不适用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分红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上市后三年内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公司上市后分红政策及上市后三年内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确保符合《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分红方案,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高效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2023年1月12日;上市后三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展腾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曹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奥时代、劳保所、展腾投资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九州一轨及其子公司,下同)在中国境内外从事的主营业务与九州一轨(含其子公司,下同)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 (2)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未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的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九州一轨从事的现有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主营业务;如果承诺人现在及未来获得与九州一轨产生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机会,将通知九州一轨并尽力促成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九州一轨; (3)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九州一轨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以及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持续有效的承诺,直至承诺人不再是九州一轨的股东为止; (5)若在该期间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将立即停止与九州一轨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九州一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2023年1月12日;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展腾投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曹卫东和展腾投资对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如下: 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九州一轨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九州一轨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九州一轨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九州一轨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2、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九州一轨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作为九州一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九州一轨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九州一轨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九州一轨董事2023年1月12日;不适用不适用
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其他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 合计持有发行人51%以上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和曹卫东均分别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在《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已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和关联关系外,本单位(本人)与九州一轨其他现有股东不存在任何上市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的协议或者约定,不存在虽未登记在本单位(本人)名下但可以实际支配的九州一轨股份表决权。 2、在九州一轨上市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九州一轨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九州一轨股份。 3、在九州一轨上市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本单位(本人)将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不与除《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已经披露的一致行动人外的任何其他九州一轨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通过投票权委托等其他方式谋求九州一轨的控制权。 4、在九州一轨上市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增加在九州一轨董事会提名的董事数量。2023年1月12日;上市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5、承诺人确认,自2018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一直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九州一轨《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经营管理和决策,不存在股东越权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况;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规范、治理有效。
其他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股权代持情形已解除,上述股权代持的行为不涉及任何形式的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的情形;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2023年1月12日;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的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2023年1月12日;不适用不适用
代、曹卫东、劳保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发行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④发行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职务降级等形式处罚;同时,发行人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 ⑤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投资者的权益;

⑤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

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50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3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郭俊艳、曹智春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3年、3年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51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024,999,34822.1785000国有法人
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012,398,07710.9991000其他
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08,472,0197.516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07,907,2187.0150000国有法人
惠州展腾新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212,8145.5118000其他
曹卫东05,754,0155.1047000境内自然人
李凡华04,518,4104.0086000境内自然人
广州万胜友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428,5713.9289000其他
西安汇力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380,9533.8866000其他
吴艳春03,953,6093.50750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4,999,348人民币普通股24,999,348
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2,398,077人民币普通股12,398,077
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8,472,019人民币普通股8,472,019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7,907,218人民币普通股7,907,218
惠州展腾新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12,814人民币普通股6,212,814
曹卫东5,754,015人民币普通股5,754,015
李凡华4,518,410人民币普通股4,518,410
广州万胜友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28,571人民币普通股4,428,571
西安汇力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80,953人民币普通股4,380,953
吴艳春3,953,609人民币普通股3,953,609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曹卫东为国奥时代的实际控制人,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单个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且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报告期内:(1)公司股东中无任何一方持有50%以上的股份;(2)无任何一方股东能够基于其所持的表决权股份或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席位单独决定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审议事项;(3)各股东方就公司事务均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任何一方股东均无法单独作出公司事项的决策;(4)无任何一方股东能够实际支配或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命等事项。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且前述情况在最近2年内未发生变化。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3〕6-175 号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九州一轨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九州一轨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和五(二)1。

九州一轨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和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的销售。2022年度九州一轨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9,427.03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九州一轨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九州一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营业收入以选取特定项目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客户验收单,以及银行回单、汇票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选取特定项目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年销售额及往来余额,并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

(6) 以选取特定项目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核对至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客户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件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八)5和五(一)3。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九州一轨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44,545.44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4,091.14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0,454.30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等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和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九州一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九州一轨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九州一轨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九州一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九州一轨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九州一轨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俊艳(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智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245,193,789.56225,617,193.1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14,500,000.0022,640,247.91
应收账款七、5404,543,056.52347,302,127.72
应收款项融资七、653,743,844.9342,027,518.48
预付款项七、76,483,806.152,845,961.6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8,138,941.448,706,627.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85,049,882.1187,194,422.71
合同资产七、108,844,456.197,961,783.8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1,873,885.235,128,301.88
流动资产合计838,371,662.13749,424,184.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9,231,635.6111,926,564.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96,197,341.9891,101,166.48
在建工程七、222,864,285.752,864,285.7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8,851,086.6312,386,176.69
无形资产七、2644,172,503.3745,220,336.71
开发支出
商誉七、284,365,897.304,365,897.30
长期待摊费用七、293,337,830.704,718,394.28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10,417,330.078,546,060.77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58,906,413.3940,698,767.47
非流动资产合计238,344,324.80221,827,650.01
资产总计1,076,715,986.93971,251,834.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61,249,111.9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529,524,857.8242,334,938.48
应付账款七、36161,760,969.76142,457,472.34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3,002,946.9221,771,08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7,673,444.0611,324,225.06
应交税费七、4015,184,016.7714,155,382.45
其他应付款七、41881,749.841,680,372.6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2,936,202.932,920,227.22
其他流动负债七、44347,662.352,822,741.56
流动负债合计282,560,962.4239,466,440.7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5,949,414.059,311,847.0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16,547,521.7416,965,315.06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302,066,346.8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4,563,282.6726,277,162.12
负债合计307,124,245.07265,743,602.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12,719,046.00112,719,04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445,466,323.82445,466,323.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36,831,971.0130,537,515.9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68,796,299.26111,099,33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63,813,640.09699,822,221.12
少数股东权益5,778,101.775,686,010.3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69,591,741.86705,508,231.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076,715,986.93971,251,834.31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20,574,779.45195,403,490.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4,500,000.0022,640,247.91
应收账款十七、1395,356,295.03344,639,909.03
应收款项融资53,743,844.9342,027,518.48
预付款项6,339,735.002,621,807.52
其他应收款十七、28,394,761.719,535,288.1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84,765,654.3487,074,426.83
合同资产8,677,162.577,961,783.8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9,616,037.745,128,301.88
流动资产合计801,968,270.77717,032,773.9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43,981,635.6143,676,564.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5,909,871.1490,746,266.19
在建工程2,864,285.752,864,285.7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6,806,982.409,926,200.08
无形资产44,172,503.3745,220,336.7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210,280.334,452,615.67
递延所得税资产9,292,721.918,402,017.98
其他非流动资产56,937,776.0739,804,016.73
非流动资产合计263,176,056.58245,092,303.67
资产总计1,065,144,327.35962,125,077.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1,249,111.95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9,524,857.8242,334,938.48
应付账款162,765,607.01145,091,462.1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775,777.1221,704,688.33
应付职工薪酬7,272,285.6410,747,313.49
应交税费13,668,953.6212,815,629.04
其他应付款555,239.521,232,268.4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65,252.022,254,452.63
其他流动负债345,398.202,821,609.48
流动负债合计280,422,482.90239,002,362.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4,541,961.977,535,937.5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6,547,521.7416,965,315.06
递延所得税负债2,066,346.8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3,155,830.5924,501,252.57
负债合计303,578,313.49263,503,614.6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12,719,046112,719,046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45,466,323.82445,466,323.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6,831,971.0130,537,515.92
未分配利润166,548,673.03109,898,577.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61,566,013.86698,621,462.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065,144,327.35962,125,077.61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94,270,264.27392,343,540.72
其中:营业收入七、61394,270,264.27392,343,540.7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13,745,937.70321,490,300.76
其中:营业成本七、61232,354,137.44236,774,454.4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3,552,066.343,634,402.32
销售费用七、6330,610,989.6632,806,880.53
管理费用七、6424,924,413.6923,780,662.08
研发费用七、6522,411,090.9024,412,397.25
财务费用七、66-106,760.3381,504.15
其中:利息费用1,046,850.28652,661.75
利息收入1,287,496.331,107,663.11
加:其他收益七、671,734,331.041,566,008.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1,025,474.602,798,083.4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524,047.06734,859.3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7,655,350.26-2,835,775.1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2,499,320.993,326,515.9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27,683.3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1,106,195.1475,708,072.70
加:营业外收入七、745.8136,307.04
减:营业外支出七、753,372.6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1,106,200.9575,741,007.09
减:所得税费用七、767,022,690.517,958,760.2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083,510.4467,782,246.8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083,510.4467,782,246.8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3,991,418.9767,696,236.5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92,091.4786,010.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4,083,510.4467,782,246.8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3,991,418.9767,696,236.5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2,091.4786,010.3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0.6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70.6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曹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381,614,743.18389,285,137.19
减:营业成本十七、4228,532,297.00236,712,718.13
税金及附加3,290,889.083,479,773.91
销售费用31,974,238.9733,656,614.68
管理费用20,783,046.6921,865,300.09
研发费用21,571,056.2124,412,397.25
财务费用252,236.1444,547.60
其中:利息费用944,457.06536,359.85
利息收入817,925.061,018,596.20
加:其他收益1,683,532.721,566,008.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1,025,474.602,798,083.4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十七、5-2,524,047.06734,859.3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108,143.90-2,396,403.6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111,634.053,373,608.1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9,649,259.2674,455,081.95
加:营业外收入5.8136,306.92
减:营业外支出3,372.6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9,649,265.0774,488,016.22
减:所得税费用6,704,714.187,992,537.8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944,550.8966,495,478.3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944,550.8966,495,478.3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62,944,550.8966,495,478.3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62,555,642.52270,390,227.0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633,981.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2,645,667.8242,467,438.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8,835,291.53312,857,665.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4,311,725.07132,426,243.2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2,192,432.7447,112,530.28
支付的各项税费37,105,149.1521,421,498.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7,643,629.0268,621,950.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1,252,935.98269,582,222.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2,417,644.4543,275,443.63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49,535.382,187,017.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70,000,00037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1,749,535.38372,187,017.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398,860.7227,925,256.87
投资支付的现金212,5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014,520.1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65,000,000.0037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6,611,360.72406,939,776.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61,825.34-34,752,759.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6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5,6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1,2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5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200,000.005,65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15,140.556,321,124.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7,519,229.456,874,002.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034,370.0015,195,126.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165,630.00-9,539,126.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886,160.21-1,016,442.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5,234,235.68206,250,677.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1,120,395.89205,234,235.68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9,317,079.18270,127,877.04
收到的税费返还3,633,981.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535,774.2041,828,371.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4,486,834.57311,956,248.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3,029,497.84132,288,166.4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966,941.3545,625,340.84
支付的各项税费31,716,847.7621,394,453.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6,708,504.5166,464,057.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9,421,791.46265,772,017.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65,043.1146,184,230.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49,535.382,187,017.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0,000,000.0037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1,749,535.38372,187,017.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360,743.7227,616,168.87
投资支付的现金3,212,50031,537,5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5,000,000.0037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9,573,243.72434,153,668.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23,708.34-61,966,651.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1,2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15,140.556,321,124.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845,341.346,726,600.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60,481.8915,047,724.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839,518.11-15,047,724.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1,080,852.88-30,830,145.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5,420,532.90206,250,677.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6,501,385.78175,420,532.90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2,719,046.00445,466,323.8230,537,515.92111,099,335.38699,822,221.125,686,010.30705,508,231.4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2,719,046.00445,466,323.8230,537,515.92111,099,335.38699,822,221.125,686,010.30705,508,231.4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6,294,455.0957,696,963.8863,991,418.9792,091.4764,083,510.44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63,991,418.9763,991,418.9792,091.4764,083,510.4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294,455.09-6,294,455.09
1.提取盈余公积6,294,455.09-6,294,455.0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
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2,719,046.00445,466,323.8236,831,971.01168,796,299.26763,813,640.095,778,101.77769,591,741.86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2,719,046.00445,466,323.8217,238,420.2463,002,438.53638,426,228.59638,426,228.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112,719,046.00445,466,323.8217,238,420.2463,002,438.53638,426,228.59638,426,228.59
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3,299,095.6848,096,896.8561,395,992.535,686,010.3067,082,002.83
(一)综合收益总额67,696,236.5367,696,236.5386,010.3067,782,246.8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600,000.005,6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600,000.005,6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3,299,095.68-19,599,339.68-6,300,244.00-6,300,244.00
1.提取盈余公13,299,095.68-13,299,095.6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300,244.00-6,300,244.00-6,300,244.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2,719,046445,466,323.8230,537,515.92111,099,335.38699,822,221.125,686,010.30705,508,231.42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2,719,046.00445,466,323.8230,537,515.92109,898,577.23698,621,462.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2,719,046445,466,323.8230,537,515.92109,898,577.23698,621,462.9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294,455.0956,650,095.862,944,550.89
(一)综合收益总额62,944,550.8962,944,550.8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294,455.09-6,294,455.09
1.提取盈余公积6,294,455.09-6,294,455.0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2,719,046.00445,466,323.8236,831,971.01166,548,673.03761,566,013.86
项目2021年度
实收资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所有者权
(或股本)优先股永续债其他收益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12,719,046.00445,466,323.8217,238,420.2463,002,438.53638,426,228.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2,719,046445,466,323.8217,238,420.2463,002,438.53638,426,228.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3,299,095.6846,896,138.7060,195,234.38
(一)综合收益总额66,495,478.3866,495,478.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3,299,095.68-19,599,339.68-6,300,244.00
1.提取盈余公积13,299,095.68-13,299,095.6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300,244.00-6,300,244.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2,719,046.00445,466,323.8230,537,515.92109,898,577.23698,621,462.97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北京九州一轨隔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有限公司),九州一轨有限公司系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北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邵斌、葛佩声、宁和、金志春和庄稼捷共同出资组建,于2010年7月23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宣武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1560444056L的营业执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11,271.9046万元,股份总数11,271.9046万股(每股面值1元),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50,292,062.00元,股份总数150,292,062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118,287,76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32,004,297股。公司股票已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主要业务为轨道交通减振降噪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工程设计、市场推广、测试咨询以及轨道运维管理工程技术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和测试与咨询服务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4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徐州晟顺鸿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4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

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

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2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B.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C.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205%4.75%、19.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23.75%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50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10
软件3-1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①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和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等产品的销售收入。

公司以上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经客户收货、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②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① 企业合并;②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28.使用权资产、34.租赁负债。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详见其他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详见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5%、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1.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0
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15.00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5.00
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5.00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批准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11100245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31号)规定,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本年适用该政策。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与印花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和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定义,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免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与印花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241,120,395.89205,234,235.68
其他货币资金4,073,393.6720,382,957.44
合计245,193,789.56225,617,193.1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其他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保函保证金1,336,511.53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736,855.52元和共管账户(本公司应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在天津地区开立与地铁建设相关的资金账户,使用该账户资金需经双方审批同意)余额26.62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4,500,000.006,404,959.40
商业承兑票据16,235,288.51
合计14,500,000.0022,640,247.91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5,0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5,000,000.00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500,000.00100.00/14,500,000.0026,273,984.40100.003,633,736.4913.8322,640,247.91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14,500,000.00100.0014,500,000.006,404,959.4024.386,404,959.40
商业承兑汇票19,869,025.0075.623,633,736.4918.2916,235,288.51
合计14,500,000.00100.00/14,500,000.0026,273,984.40100.003,633,736.4913.8322,640,247.9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14,500,000.00
合计14,5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633,736.49-3,633,736.49
合计3,633,736.49-3,633,736.4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233,276,944.64
1年以内小计233,276,944.64
1至2年174,561,563.03
2至3年27,252,960.12
3至4年6,256,226.80
4至5年4,079,438.67
5年以上27,273.80
合计445,454,407.06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45,454,407.06100.0040,911,350.549.18404,543,056.52377,491,756.07100.0030,189,628.358.00347,302,127.72
其中:
账龄组合445,454,407.06100.0040,911,350.549.18404,543,056.52377,491,756.07100.0030,189,628.358.00347,302,127.72
合计445,454,407.06/40,911,350.54/404,543,056.52377,491,756.07/30,189,628.35/347,302,127.7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33,276,944.6411,585,664.054.97
1-2年174,561,563.0317,456,156.3010.00
2-3年27,252,960.125,450,592.0420.00
3-4年6,256,226.803,128,113.4150.00
4-5年4,079,438.673,263,550.9480.00
5年以上27,273.8027,273.80100.00
合计445,454,407.0640,911,350.549.18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189,628.3510,721,722.1940,911,350.54
合计30,189,628.3510,721,722.1940,911,350.5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52,811,035.9356.7519,337,570.68
第二名72,336,357.9816.244,745,465.39
第三名34,252,779.107.697,182,901.68
第四名32,182,162.957.223,218,216.30
第五名22,469,193.805.042,246,919.38
合计414,051,529.7692.9536,731,073.43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53,743,844.9342,027,518.48
合计53,743,844.9342,027,518.48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356,447.6698.042,845,961.68100.00
1至2年127,358.491.96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6,483,806.15100.002,845,961.68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1,544,418.2423.82
第二名1,537,829.0023.72
第三名1,193,149.7018.40
第四名307,547.164.74
第五名234,905.663.62
合计4,817,849.7674.31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8,138,941.448,706,627.00
合计8,138,941.448,706,627.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5,888,120.00
1年以内小计5,888,120.00
1至2年788,925.00
2至3年1,537,743.67
3至4年1,170,000.00
4至5年100,000.00
5年以上210,000.00
合计9,694,788.67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9,694,788.674,695,109.67
关联方款项5,000,000.00
合计9,694,788.679,695,109.67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327,028.30155,454.37506,000.00988,482.67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39,446.2539,446.25
--转入第三阶段-153,774.37153,774.37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6,823.9537,766.25522,774.36567,364.56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294,406.0078,892.501,182,548.731,555,847.2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账龄组合988,482.67567,364.561,555,847.23
合计988,482.67567,364.561,555,847.2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保证金3,521,354.50[注1]36.32594,758.40
第二名保证金2,380,000.001年以内24.55119,000.00
第三名保证金1,660,000.00[注2]17.12685,000.00
第四名保证金704,400.001年以内7.2735,220.00
第五名保证金650,000.001年以内6.7032,500.00
合计/8,915,754.50/91.961,466,478.40

[注1]其中1年以内余额1,220,000.00元,1-2年余额775,125.00元,2-3年余额1,206,229.50元,3-4年余额170,000.00元,4-5年余额100,000.00元,5年以上余额50,000.00元

[注2]其中1年以内余额500,000.00元,3-4年余额1,000,000.00元,5年以上余额160,000.00元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4,084,282.7514,084,282.7511,846,308.3011,846,308.30
在产品14,437,901.5114,437,901.5116,077,654.2416,077,654.24
库存商品30,058,068.7630,058,068.7642,101,143.5642,101,143.56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3,524,312.673,524,312.67
发出商品11,979,271.6311,979,271.639,168,796.329,168,796.32
委托加工物资10,966,044.7910,966,044.798,000,520.298,000,520.29
合计85,049,882.1185,049,882.1187,194,422.7187,194,422.71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10,776,953.821,932,497.638,844,456.199,450,344.461,488,560.667,961,783.80
合计10,776,953.821,932,497.638,844,456.199,450,344.461,488,560.667,961,783.8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443,936.97按账龄组合计提
合计443,936.97/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发行费用9,616,037.745,128,301.88
增值税留抵税额2,257,847.49
合计11,873,885.235,128,301.88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1,926,564.56-2,524,047.06-170,881.899,231,635.61
小计11,926,564.56-2,524,047.06-170,881.899,231,635.61
合计11,926,564.56-2,524,047.06-170,881.899,231,635.61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96,197,341.9891,101,166.48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96,197,341.9891,101,166.4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0,534,195.8331,083,020.572,532,132.097,314,221.84131,463,570.33
2.本期增加金额10,332,752.53126,326.604,445,294.1214,904,373.25
(1)购置10,220,855.15126,326.604,445,294.1214,792,475.87
(2)在建工程转入111,897.38111,897.3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6,722.2316,722.23
(1)处置或16,722.2316,722.23
报废
4.期末余额90,534,195.8341,399,050.872,658,458.6911,759,515.96146,351,221.3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2,678,876.6011,858,204.662,023,489.263,801,833.3340,362,403.85
2.本期增加金额4,595,036.883,139,506.91157,679.561,907,856.879,800,080.22
(1)计提4,595,036.883,139,506.91157,679.561,907,856.879,800,080.22
3.本期减少金额8,604.708,604.70
(1)处置或报废8,604.708,604.70
4.期末余额27,273,913.4814,989,106.872,181,168.825,709,690.2050,153,879.3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3,260,282.3526,409,944.00477,289.876,049,825.7696,197,341.98
2.期初账面价值67,855,319.2319,224,815.91508,642.833,512,388.5191,101,166.48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864,285.752,864,285.75
工程物资
合计2,864,285.752,864,285.7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地铁轨道隔振器生产项目-二期2,864,285.752,864,285.752,864,285.752,864,285.75
合计2,864,285.752,864,285.752,864,285.752,864,285.75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5,486,758.7715,486,758.77
2.本期增加金额713,233.12713,233.12
(1)租入713,233.12713,233.12
3.本期减少金额1,668,374.211,668,374.21
(1)处置1,668,374.211,668,374.21
4.期末余额14,531,617.6814,531,617.6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100,582.083,100,582.08
2.本期增加金额2,989,024.312,989,024.31
(1)计提2,989,024.312,989,024.31
3.本期减少金额409,075.34409,075.34
(1)处置409,075.34409,075.34
4.期末余额5,680,531.055,680,531.0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851,086.638,851,086.63
2.期初账面价值12,386,176.6912,386,176.69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5,021,300.005,917,737.2210,048,543.693,787,393.1364,774,974.04
2.本期增加金额1,698,413.611,698,413.61
(1)购置1,698,413.611,698,413.61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5,021,300.005,917,737.2210,048,543.695,485,806.7466,473,387.6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7,353,479.01394,515.8710,026,294.451,780,348.0019,554,637.33
2.本期增加金额900,426.00676,312.924,854.361,164,653.672,746,246.95
(1)计提900,426.00676,312.924,854.361,164,653.672,746,246.9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8,253,905.011,070,828.7910,031,148.812,945,001.6722,300,884.2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6,767,394.994,846,908.4317,394.882,540,805.0744,172,503.37
2.期初账面价值37,667,820.995,523,221.3522,249.242,007,045.1345,220,336.71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收购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4,365,897.304,365,897.30
合计4,365,897.304,365,897.30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存在于对应子公司的相关资产、负债中,且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商誉所在资产组的账面金额、确定方法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组账面金额确定方法
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4,365,897.30收购时点资产组公允价值持 续计量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陆创)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5年详细预测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折现使用的折现率为2023-2024年13.98%,2025年后14.66%(2022年14.66%)。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经预测显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1,336.86万元,大于河南陆创资产组账面价值733.84万元及商誉价值436.59万元之和1,170.43万元。本期河南陆创的商誉不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软件使用费155,096.02111,490.2043,605.82
厂区改造费4,297,519.651,197,003.032,327,848.173,166,674.51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265,778.61138,228.24127,550.37
合计4,718,394.281,197,003.032,577,566.613,337,830.70

其他说明: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49,205,400.427,807,170.2139,050,729.175,906,255.74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4,846.78727.02
递延收益16,547,521.742,482,128.2616,965,315.062,544,797.26
租赁差异757,762.05127,304.58573,580.1495,007.77
合计66,515,530.9910,417,330.0756,589,624.378,546,060.77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13,775,645.862,066,346.88
合计13,775,645.862,066,346.88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57,496,609.744,805,705.0252,690,904.7239,620,803.392,750,321.0036,870,482.39
同资产
预付长期资产款6,215,508.676,215,508.673,828,285.083,828,285.08
合计63,712,118.414,805,705.0258,906,413.3943,449,088.472,750,321.0040,698,767.47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61,249,111.95
合计61,249,111.95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信用借款余额包含借款本金6,120.00万元,利息49,111.95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2,156,302.74832,800.00
银行承兑汇票27,368,555.0841,502,138.48
合计29,524,857.8242,334,938.48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及外协款148,575,920.01130,076,403.14
应付费用10,902,596.6310,863,663.90
设备及工程款2,282,453.121,517,405.30
合计161,760,969.76142,457,472.3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格士纳材料(北京)有限公司2,843,338.26尚未结算
深圳希伦斯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34,217.05尚未结算
北京远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1,332,150.00质保金
合计5,209,705.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3,002,946.9221,771,081.00
合计3,002,946.9221,771,081.0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1,035,290.4144,185,477.3047,892,593.277,328,174.4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88,934.654,275,974.574,219,639.60345,269.62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1,324,225.0648,461,451.8752,112,232.877,673,444.06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733,614.6934,478,752.8038,227,623.076,984,744.42
二、职工福利费2,089,089.612,089,089.61
三、社会保险费178,613.922,601,730.692,566,905.40213,439.21
其中:医疗保险费171,609.492,483,981.232,450,521.79205,068.93
工伤保险费7,004.4396,803.6295,437.778,370.28
生育保险费20,945.8420,945.84
四、住房公积金3,111,043.003,111,043.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23,061.80826,349.53819,420.52129,990.81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1,078,511.671,078,511.67
合计11,035,290.4144,185,477.3047,892,593.277,328,174.44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80,178.724,142,632.244,088,004.40334,806.56
2、失业保险费8,755.93133,342.33131,635.2010,463.06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288,934.654,275,974.574,219,639.60345,269.6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6,679,237.157,125,747.59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7,416,683.085,926,198.08
个人所得税380,974.44266,780.23
城市维护建设税330,299.93390,576.07
教育费附加196,991.16221,552.42
地方教育附加131,327.43147,322.46
印花税48,503.5877,205.60
合计15,184,016.7714,155,382.45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881,749.841,680,372.66
合计881,749.841,680,372.6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报销款815,671.221,167,843.21
其他66,078.62512,529.45
合计881,749.841,680,372.66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936,202.932,920,227.22
合计2,936,202.932,920,227.22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额347,662.352,822,741.56
合计347,662.352,822,741.56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9,533,492.4213,417,667.83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647,875.441,185,593.55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936,202.932,920,227.22
合计5,949,414.059,311,847.06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项目建设投资补贴16,965,315.06837,793.3216,127,521.74补贴款
2021年科技计划专项资金800,000.00380,000.00420,000.00科技专项款
2021年房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0,000.00200,000.00科技专项款
优秀技术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专项经费188,679.25188,679.25科技专项款
金桥工程种子基金项目专项经费18,867.9218,867.92科技专项款
合计16,965,315.061,207,547.171,625,340.4916,547,521.7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建设投资补贴”系公司于2013年收到的地铁轨道隔振器生产项目的建设投资资金22,620,420.00元,用于购买土地、建造厂房、购买机器设备。对于该款项,公司在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的加权平均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结转至其他收益。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12,719,046.00112,719,046.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42,466,323.82442,466,323.82
其他资本公积3,000,000.003,000,000.00
合计445,466,323.82445,466,323.8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5,268,757.966,294,455.0921,563,213.05
任意盈余公积15,268,757.9615,268,757.96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30,537,515.926,294,455.0936,831,971.0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增加系根据公司章程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11,099,335.3863,002,438.5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11,099,335.3863,002,438.5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991,418.9767,696,236.5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94,455.096,649,547.8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6,649,547.84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6,300,244.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68,796,299.26111,099,335.3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94,240,649.22232,354,137.44392,149,645.72236,769,377.11
其他业务29,615.05193,895.005,077.32
合计394,270,264.27232,354,137.44392,343,540.72236,774,454.43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发生额合计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394,270,264.27394,270,264.27
合计394,270,264.27394,270,264.27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21,753,345.15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1,127,731.891,141,622.05
教育费附加652,749.23672,124.91
资源税
房产税1,133,025.341,048,926.47
土地使用税40,559.7440,559.74
地方教育附加435,166.15447,704.12
车船使用税9,020.409,224.00
印花税153,813.59274,241.03
合计3,552,066.343,634,402.32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4,766,187.9613,109,040.18
市场推广费4,396,988.039,989,367.22
差旅费3,424,972.092,896,192.80
产品检测费3,240,515.221,095,398.93
售后费用1,650,416.25276,554.88
劳务费696,885.0327,054.00
设计服务费467,601.55988,947.63
运杂费291,095.552,185,779.16
租赁折旧272,279.28577,287.27
房租及物业246,134.67542,809.88
其他1,157,914.031,118,448.58
合计30,610,989.6632,806,880.53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3,272,261.2612,324,264.26
折旧3,177,142.232,235,230.13
无形资产摊销1,596,835.731,278,371.00
会议费837,492.53516,698.48
咨询费670,871.301,386,644.23
劳务费656,372.23273,848.85
业务招待费617,133.60490,754.76
中介机构服务费560,522.072,147,461.17
软件使用费537,386.47198,593.92
广告宣传费431,119.22336,134.01
其他2,567,277.052,592,661.27
合计24,924,413.6923,780,662.08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2,164,894.2512,677,835.52
折旧费2,588,570.521,768,795.18
技术服务费2,020,159.182,816,981.99
耗材1,075,181.052,140,152.06
检测费837,199.86376,166.34
无形资产摊销824,590.68813,304.3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70,462.28515,491.58
房租及物业326,266.22283,435.84
专利费180,129.00247,683.14
差旅费173,935.67762,759.76
其他1,649,702.192,009,791.51
合计22,411,090.9024,412,397.25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1,046,850.28652,661.75
利息收入-1,287,496.33-1,107,663.11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133,885.72536,505.51
合计-106,760.3381,504.15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项目建设投资补贴837,793.32837,793.32
科技计划专项资金380,000.00643,213.59
科协中小企业优秀技术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专项经费188,679.25
科协金桥工程种子基金项目专项经费18,867.92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0,000.00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7,720.00
稳岗补贴11,454.9551,552.77
就业补贴4,000.00
留工补助2,000.00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48,994.3133,448.85
增值税加计抵减34,821.29
合计1,734,331.041,566,008.53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524,047.06734,859.3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440,343.962,063,224.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其他58,228.50
合计-1,025,474.602,798,083.42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633,736.492,900,986.68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721,722.19-7,226,093.9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67,364.561,489,332.12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7,655,350.26-2,835,775.19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2,499,320.993,326,515.98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2,499,320.993,326,515.98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27,683.38
合计27,683.38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其他5.817.045.81
罚没收入36,300.00
合计5.8136,307.045.8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其他3,372.65
合计3,372.65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6,827,612.937,903,134.28
递延所得税费用195,077.5855,625.98
合计7,022,690.517,958,760.26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71,106,200.9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0,665,930.1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5,740.9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9,967.42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378,607.0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405,489.7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究开发费用及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3,108,522.13
第四季度新购进设备加计扣除-1,317,218.78
所得税税率与未来税率的差-17,303.91
所得税费用7,022,690.5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投标、履约保证金、押金等往来款6,008,126.2712,785,664.00
保函、票据保证金23,939,878.4928,221,009.76
政府补助1,245,174.9551,552.77
利息收入1,287,496.331,107,663.11
其他164,991.78301,549.02
合计32,645,667.8242,467,438.6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费用28,845,908.5833,852,027.74
保函、票据保证金7,630,314.7225,949,823.03
投标、履约保证金、押金等往来款11,033,520.008,283,594.00
财务手续费133,885.72536,505.51
合计47,643,629.0268,621,950.2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理财产品赎回465,000,000.00370,000,000.00
关联方借款5,000,000.00
合计470,000,000.0037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理财产品支出465,000,000.00370,000,000.00
关联方借款5,000,000.00
合计465,000,000.00375,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联方拆入56,000.00
合计56,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发行费用4,106,000.003,528,000.00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3,413,229.453,346,002.42
合计7,519,229.456,874,002.4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64,083,510.4467,782,246.83
加:资产减值准备2,499,320.99-3,326,515.98
信用减值损失7,655,350.262,835,775.1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9,800,080.227,667,790.09
使用权资产摊销2,989,024.313,100,582.08
无形资产摊销2,746,246.952,446,665.9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577,566.611,915,293.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27,683.38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46,850.28652,661.7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25,474.60-2,798,083.4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71,269.3055,625.9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066,346.8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144,540.6015,782,298.5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3,317,635.94-96,412,059.3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5,835,367.9743,573,162.41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7,644.4543,275,443.6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41,120,395.89205,234,235.6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05,234,235.68206,250,677.9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886,160.21-1,016,442.23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41,120,395.89205,234,235.68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41,120,395.89205,234,235.6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1,120,395.89205,234,235.6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4,073,393.67保函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共管账户资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合计4,073,393.67/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科技计划专项资金380,000.00其他收益380,000.00
科协中小企业优秀技术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专项经费188,679.25其他收益188,679.25
科协金桥工程种子基金项目专项经费18,867.92其他收益18,867.92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7,720.00其他收益7,720.00
稳岗补贴11,454.95其他收益11,454.95
就业补贴4,000.00其他收益4,000.00
留工补助2,000.00其他收益2,000.00
项目建设投资补贴837,793.32其他收益837,793.32
科技计划专项资金420,000.00递延收益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海口海口投资100.00设立
徐州晟顺鸿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徐州投资37.78设立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减振降噪服务70.0011.33设立
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河南河南设计及服务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之子公司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投资公司)对徐州晟顺鸿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晟顺公司)持股37.78%,九州投资公司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享有可变回报;同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九州投资公司担任徐州晟顺公司的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且仅由九州投资公司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进行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技术服务40.00权益法核算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34,668,690.8544,289,680.50
非流动资产13,739,919.2412,525,474.99
资产合计48,408,610.0956,815,155.49
流动负债24,062,406.1926,998,744.07
非流动负债577,107.31
负债合计24,639,513.5026,998,744.07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3,769,096.5929,816,411.4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9,507,638.6411,926,564.56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76,003.03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9,231,635.6111,926,564.56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12,538,321.7624,976,260.16
净利润-5,620,110.111,837,148.31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5,620,110.111,837,148.31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170,881.89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附注。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92.95%(2021年12月31日:91.37%)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期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短期借款61,249,111.9561,249,111.9561,249,111.95
应付票据29,524,857.8229,524,857.8229,524,857.82
应付账款161,760,969.76161,760,969.76161,760,969.76
其他应付款881,749.84881,749.84881,749.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36,202.933,299,112.463,299,112.46
租赁负债5,949,414.056,234,379.966,234,379.96
小 计262,302,518.74262,950,394.18256,715,801.836,234,379.96

(续上表)

项 目上年年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应付票据42,334,938.4842,334,938.4842,334,938.48
应付账款142,457,472.34142,457,472.34142,457,472.34
其他应付款1,680,372.661,680,372.661,680,372.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20,227.223,438,348.683,438,348.68
租赁负债9,311,847.069,979,319.159,979,319.15
小 计198,704,857.76199,890,451.31189,911,132.169,979,319.15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六)应收款项融资53,743,844.9353,743,844.93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53,743,844.9353,743,844.93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均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1785%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1785%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1785%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1785%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任宇航担任董事的公司
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1785%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1785%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韩滨徐州晟顺公司之股东
张建军徐州晟顺公司之股东
高旭辉徐州晟顺公司之股东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93,459.65431,446.14
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3,183,362.83857,256.64
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521,773.59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622.64509.43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12,053.77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接受专利1,457,570.75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专利1,457,570.75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采购商品63,065.04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商品153,845,065.6881,704,522.77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06,603.77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36,047.17143,207.55
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出售商品382,327.43
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出售商品279,575.22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价格由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决定。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67,155.9661,651.382,513,157.192,513,157.23380,204.56515,479.85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房屋、地下停车位,计租建筑面积共计为1,620.96平方米,地下停车车位12个。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韩滨40,000.002021年5月12日2023年5月11日[注1]
张建军10,000.002021年5月14日2023年5月13日[注1]
高旭辉6,000.002021年5月19日2023年5月18日[注1]

[注1]2021年4月,徐州晟顺鸿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股东签订了《借款合同》,于2021年5月分别向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韩滨、张建军、高旭辉借入3.40万元、4.00万元、1.00万元和0.60万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出
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000,000.002021年9月9日2022年4月21日[注2]

[注2]2021年度,本公司收取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收入为60,345.90元;2022年4月21日,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前归还拆借款500.00万元,2022年九州一轨公司收取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收入为58,228.50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681.75749.15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2,336,357.984,745,465.3935,906,420.751,927,081.10
应收账款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12,960.901,296.09419,069.1020,953.46
应收账款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315,920.0015,796.00
预付款项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73,200.0073,860.00
预付款项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1,306.41
合同资产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849,044.801,327,202.25643,836.71198,686.70
其他非流动资产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339,697.99294,541.575,916,825.91746,559.46
其他非流动资产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12,960.90648.05
其他应收款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40,000.00200,000.0020,000.00
其他应收款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000,000.00250,000.0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431,446.14
应付账款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40,619.47857,256.64
其他应付款韩滨40,000.0040,000.00
其他应付款张建军10,000.0010,000.00
其他应付款高旭辉6,000.006,000.00
合同负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1,704,688.33
其他流动负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821,609.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2,265,252.022,254,452.63
租赁负债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4,541,961.977,535,937.51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未结清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保函保证金、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共计6,527.34万元。其中,保函保证金133.65万元(未结清保函4,211.42万元);流动资金贷款6,12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73.69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736.86万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81,218,665.96
重要的对外投资
重要的债务重组
自然灾害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说明:对财务状的影响数为增加的股本和资本公积,对经营成果无影响。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19,207,325.52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19,207,325.52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222,388,973.98
1年以内小计222,388,973.98
1至2年172,295,794.30
2至3年27,252,960.12
3至4年6,256,226.80
4至5年4,079,438.67
5年以上27,273.80
合计432,300,667.6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32,300,667.67100.0036,944,372.648.55395,356,295.03374,397,877.89100.0029,757,968.867.95344,639,909.03
其中:
账龄组合373,123,054.0286.3136,944,372.649.90336,178,681.38368,091,777.6998.3229,757,968.868.08338,333,808.83
关联方组合59,177,613.6513.6959,177,613.656,306,100.201.686,306,100.20
合计432,300,667.67/36,944,372.64/395,356,295.03374,397,877.89/29,757,968.86/344,639,909.0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年以内169,517,460.538,475,873.045.00
1-2年165,989,694.1016,598,969.4110.00
2-3年27,252,960.125,450,592.0420.00
3-4年6,256,226.803,128,113.4150.00
4-5年4,079,438.673,263,550.9480.00
5年以上27,273.8027,273.80100.00
合计373,123,054.0236,944,372.649.9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账龄组合29,757,968.867,186,403.7836,944,372.64
合计29,757,968.867,186,403.7836,944,372.6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184,612,277.2842.7015,503,803.45
第二名72,336,357.9816.734,745,465.39
第三名59,177,613.6513.69
第四名34,252,779.107.927,182,901.68
第五名32,182,162.957.443,218,216.30
合计382,561,190.9688.4830,650,386.82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8,394,761.719,535,288.15
合计8,394,761.719,535,288.1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6,156,940.27
1年以内小计6,156,940.27
1至2年756,325.00
2至3年1,537,743.67
3至4年1,170,000.00
4至5年100,000.00
5年以上210,000.00
合计9,931,008.94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9,335,388.674,540,868.67
关联方往来款项595,620.275,975,190.10
合计9,931,008.9410,516,058.77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319,316.25155,454.37506,000.00980,770.62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37,816.2537,816.25
--转入第三阶段-153,774.37153,774.37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3,434.0036,136.25522,774.36555,476.61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278,066.0075,632.501,182,548.731,536,247.2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账龄组合980,770.62555,476.611,536,247.23
合计980,770.62555,476.611,536,247.2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保证金3,501,354.50[注1]35.26592,758.40
第二名保证金2,380,000.001年以内23.97119,000.00
第三名保证金1,660,000.00[注2]16.72685,000.00
第四名保证金704,400.001年以内7.0935,220.00
第五名保证金650,000.001年以内6.5532,500.00
合计/8,895,754.50/89.591,464,478.40

[注1]其中1年以内余额1,220,000.00元,1-2年余额775,125.00元,2-3年余额1,206,229.50元,3-4年余额170,000.00元,4-5年余额100,000.00元,5年以上余额50,000.00元。[注2]其中1年以内余额500,000.00元,3-4年余额1,000,000.00元,5年以上余额160,000.00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4,750,000.0034,750,000.0031,750,000.0031,75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9,231,635.619,231,635.6111,926,564.5611,926,564.56
合计43,981,635.6143,981,635.6143,676,564.5643,676,564.5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3,500,000.003,500,000.00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1,000,000.0021,000,000.00
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7,250,000.003,000,000.0010,250,000.00
合计31,750,000.003,000,000.0034,75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1,926,564.56-2,524,047.06-170,881.899,231,635.61
小计11,926,564.56-2,524,047.06-170,881.899,231,635.61
合计11,926,564.56-2,524,047.06-170,881.899,231,635.61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81,585,128.13228,532,297.00389,091,242.19236,707,640.81
其他业务29,615.05193,895.005,077.32
合计381,614,743.18228,532,297.00389,285,137.19236,712,718.13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524,047.06734,859.3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440,343.962,063,224.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其他58,228.50
合计-1,025,474.602,798,083.42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7,683.3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50,515.4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498,572.4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8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83,815.60
减:所得税影响额481,044.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2,779,547.7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740.57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360.540.54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任宇航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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