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21 公司简称: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邹艳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灵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2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0,240.00万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宝地矿业 | 指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国资委 | 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自然资源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新矿集团、新矿投资集团 | 指 |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宝地投资 | 指 |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金源矿冶 | 指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润华投资 | 指 |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海益投资 | 指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润石投资 | 指 | 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 |
中健博仁 | 指 | 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金投资管 | 指 |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凯迪投资 | 指 |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基金 | 指 |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
嘉兴宝地 | 指 | 嘉兴宝地蕴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兴宝润 | 指 | 嘉兴宝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兴宝益 | 指 | 嘉兴宝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兴甄铭 | 指 | 嘉兴甄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涌峰 | 指 |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天华公司 | 指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宝山公司 | 指 | 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鄯善宝地 | 指 | 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伊吾宝山 | 指 | 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华兴矿业 | 指 | 新疆华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华健投资 | 指 | 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宝顺新兴 | 指 | 新疆宝顺新兴供应链有限公司 |
哈西亚图 | 指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 |
和静备战 | 指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察汉乌苏、察汉乌苏铁矿 | 指 | 新疆和静县察汉乌苏铁矿 |
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 | 指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哈西亚图C11磁异常铁多金属矿 |
长泉山 | 指 | 新疆吐鲁番市长泉山磁铁矿 |
松湖铁矿 | 指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尼勒克县松湖铁矿 |
宝山铁矿 | 指 | 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县宝山铁矿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宝地矿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njiang Baodi Mining Co., 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邹艳平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略 | 贾智慧 |
联系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
电话 | 0991-4856288 | 0991-4850667 |
传真 | 0991-4850667 | 0991-4850667 |
电子信箱 | XJBDKY@outlook.com | XJBDKY@outlook.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
公司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830000 |
电子信箱 | XJBDKY@outlook.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n)、《证券时报》(www.stcn.com)、《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宝地矿业 | 601121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7号楼11层1101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叶华、程纯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陈国飞、罗敬轩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3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760,609,304.37 | 918,283,911.52 | -17.17 | 687,520,018.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0,111,485.94 | 249,498,103.98 | -19.79 | 154,707,266.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8,236,277.39 | 271,709,704.05 | -27.04 | 105,336,063.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222,738.69 | 294,353,534.39 | 53.63 | 39,663,967.73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27,448,347.61 | 1,897,458,644.35 | 12.12 | 1,649,062,505.88 |
总资产 | 4,757,879,195.88 | 3,264,310,193.54 | 45.75 | 2,494,731,577.2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42 | -21.43 | 0.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42 | -21.43 | 0.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45 | -24.44 | 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98 | 14.07 | 减少4.09个百分点 | 8.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89 | 15.32 | 减少5.43个百分点 | 5.9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53.65%,主要系2021年期末应收票据于2022年到期承兑,同时本年销售采用票据结算的比例减少,银行存款结算的比例增加。
2.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45.75%,主要因本年度取得察汉乌苏铁矿采矿权证,支付的采矿权出让收益90,151.29万元确认无形资产、收购哈西亚图项目股权按公允价值确认无形资产54,171.72万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季度数据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202,901,191.08 | 258,126,655.15 | 211,829,247.85 | 87,752,21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723,687.83 | 88,713,965.33 | 63,026,175.71 | 10,647,657.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7,434,373.57 | 89,241,366.25 | 63,766,369.17 | 7,794,168.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248,820.99 | 69,484,632.20 | 122,743,003.42 | -4,253,717.9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48,582.79 | 处置广汇汇鑫股权取得的收益 | 8,347,404.96 | 83,653,563.42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98,051.58 | 天华矿业收到尼勒克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拨付的“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854,380.57 | 1,486,768.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13,132.87 | -2,105,441.47 | -569,775.91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5,112.95 | 776,851.77 | -711,796.0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151,593.83 | 与公司发展战略无关的财务性投资收益 | -26,642,367.47 | -13,705,901.1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5,979.47 | 1,519,073.93 | 22,061,086.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4,167.40 | 1,923,354.50 | -1,279,431.58 | |
合计 | 1,875,208.55 | -22,211,600.07 | 49,371,203.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公司经营班子团结一心,带领全体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克服经济下行、需求萎靡影响,围绕公司“3+1”重点工作,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积极作为,生产经营稳步推进、依法合规治企能力持续提升,各项工作成果丰硕。
(一)加快推进“资源控制”攻坚战,控制资源总量大幅增加。聚焦公司主责主业,梳理历年资源量、矿权变化情况,开展矿产项目筛选研究。完成松湖铁矿采矿权证变更延续,成功获取察汉乌苏铁矿采矿权,收购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13%股权。2022年新增资源量2.12亿吨,公司并表范围内采矿权保有资源量2.53亿吨,近期可供开发资源实现跨越式增长。持续推进项目论证研究,为公司长久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持续打好“达标扩产”攻坚战,矿山、选厂产能不断提升。松湖铁矿顺利完成采矿权证延续,1号矿体建设进展顺利,2360m以上工程建设如期推进,完成L2矿体2650m以上井巷基建工程;哈西亚图矿山实现当年收购当年开工建设;引进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推进察汉乌苏铁矿加快开发建设;实施宝山公司铁精粉提质降杂项目,通过淘洗机技改实现全铁品位提高、总尾磁性铁进一步下降。推进现有矿山改扩建、新建项目,为公司达标扩产奠定基础。
(三)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矿业科技打开新局面。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围绕逐步实现科技自立,组建组实公司科创中心,实施了松湖铁矿回贫指标优化、先进采掘设备引进和使用、铁精粉提质降杂等12个科创项目,一批“卡脖子”难题攻关实现突破,科技支撑发展成效显著。注重整体技术储备,鼓励全员创新,全年申请受理专利15个,已完成授权并获得专利证书6个,
不断积蓄科技厚度。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积极申报自治区科技厅“厅厅联动”项目,联合成都理工大学、新疆大学、地矿局第一水文地质大队申请《西天山阿吾拉勒铁矿带防灾减灾、绿色可循环再生矿山建设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进展顺利,“产、学、研、用”创新体系不断丰富完善。启动数字矿山建设,引进数字矿山软件,开展操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通过技术赋能逐步向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目标迈进。
(四)精打细算控成本,为公司节本降耗、创收增效保驾护航。坚持从源头控成本,天华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矿山机械化装备提高施工效率,改进松散围岩支护方式,加强放矿管理等手段,矿山回采率大幅提升,贫化率指标明显降低。成立成本控制小组,严格预算管理,对基层单位预算偏差进行预警提醒。坚持在管理环节降成本,严把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关,优选物资供应商,提升物资供应质量,为生产一线提供有力保障。完善资金、生产等相关台账及报表,坚持月度成本分析,强化全过程数据管控。注重日常管控降成本,加大设备物资回收复用力度。
(五)强化合规管理,依法治企能力不断提升。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国资管理要求,扎实推进合规管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完善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完成公司高管持股相关工作。聚焦主业扎实开展对标一流管理提升和瘦身健体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参股企业资产处置方案,回笼投资资金3.78亿元。落实党委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前置程序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党委会预审及会前合规审查制度。
(六)毫不松懈抓好总体安全工作,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压实主体责任,公司将安全控制指标逐级进行分解,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与公司分管领导、所属各单位和职能部室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持续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规定计提了安全生产费用,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公司各层级严格按照“有培训必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的要求,制定、实施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合格率100%;开展应急救援演练37次,隐患整改率99.7%;公司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全面巩固并充分应用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强化“科技兴安 科技强安”,以科技促发展,严密管控矿山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天华公司矿山主扇风机全流程远程控制改造顺利完成,实现主扇风机远程操控,大大降低了作业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的频率,提高了安全性;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宏观环境分析
铁矿石几乎全部用于钢铁生产,钢铁的需求是铁矿石需求的主要驱动力。钢铁的需求主要是由建筑、机械和汽车推动的,而这些产业的增长则与宏观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铁矿石作为高炉炼铁的原料,其行业发展必将受到钢铁行业所处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钢铁行业市场的活跃程度会直接影响铁矿石的供需要求。
近年来,中国钢铁行业经过了“去产能”的阵痛期,市场活力已逐渐恢复,在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智能制造、降本增效、深化改革等方面都有所成效,正在积极建立新的发展格局。
2.铁矿石供应分析
中国有着丰富的铁矿资源,但是高品位矿床很少,铁矿石原矿采出后选矿加工成本较高。中国每年大量进口铁矿石,对进口铁矿石已形成高度依赖,是全球铁矿石第一大进口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超过80%。我国铁矿石生产多集中于北方,沿海钢厂更倾向于进口铁矿,只是在进口矿价较高时会选择采购国产铁矿。内陆钢厂由于离港口较远,难以再负担陆上运费,多数会选择采购国产铁矿石。从2014年开始,铁矿石价格持续下跌,加之环保政策限制以及钢材产能过剩原因,国产原矿产量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2018年之后,随着钢材市场的逐步恢复,国产铁矿石产量也随之增加。受冬奥会、环保限产、矿山事故等非市场因素影响,2022年国产铁矿石产量较2021年下降1.33%,为9.68亿吨。2013-2022国产铁矿石原矿产量如下图所示(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铁矿石需求分析
中国的钢铁产量在1996年超过1亿吨,成为世界第一钢产国,2016年粗钢产量8.04亿吨,占全球产量的50%,2020年粗钢产量突破10亿吨,达到10.53亿吨,占全球产量的56%,折算对于铁矿石的需求约为14.83亿吨。2021年国家开始限制粗钢产量,2021年的粗钢产量同比下降
3.00%,为10.33亿吨,2022年继续下降,为10.13亿吨。
钢铁行业的迅猛发展,也使得中国成为全球铁矿石第一消费大国。2013-2022中国粗钢与生铁产量变化见下图(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经过加速工业化的发展,目前中国已逐步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设在未来10年内或将进入冷静阶段,对钢材的需求大规模增加的可能性较小。
4、2022年度铁矿石价格分析
2022年铁矿石市场整体呈现前高后低态势,价格重心明显下移;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有:国际局势及全球经济低迷扰动、钢厂利润明显回落、钢材需求不及预期、国内钢厂效益下降,市场情绪明显波动等。
上半年在国家监管不断加严及年初俄乌冲突升级以及欧美对俄实施进一步制裁影响,加之我国政策面为稳定经济发展不断刺激的大背景下,基本面相对向好,矿价在一季度至二季度前期维持高位波动运行,围绕在150美元左右,3-4月份价格一度更是高达160美元。进入年中期基本面支撑力度有所减弱,矿价呈现快速回落态势,7月份低位更是跌破100美元下方。到了国庆假期期间现货表现尚好,黑色品种有不同程度的小幅上涨。节后黑色市场出现了明显回落,市场逐步阴跌,10月下旬以后价格重心加速下跌,价格重心在横盘震荡过程中整体方向出现超出市场预期的向下移动,10月下旬掉期主力跌破80美元,62%价格最低跌至79美元附近,均为年内新低,
价格逐步寻底。2022年第四季度,由于重大经济政策利好落地,房地产和基建等行业的稳步复苏,海外美联储加息放缓;叠加钢厂铁矿库存处于低位、冬储补库的基本面预期,铁矿价格企稳回升。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始终围绕铁矿石开采、加工、销售进行投资建设和发展,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铁矿石原矿经选矿后所生产的铁精粉。公司业务主要在新疆地区,矿产资源主要分布于新疆地区的伊犁、哈密、巴州、青海等地区,面向主要客户包括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钢铁企业。公司目前拥有松湖铁矿、宝山铁矿、察汉乌苏铁矿、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4处矿区,其中,松湖铁矿、宝山铁矿为正常开采矿区,察汉乌苏铁矿、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系公司新获取矿区,已分别进入建设筹备和开工建设阶段。目前在新疆地区已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属于当地生产规模较大的铁矿石产品供应商。新疆全力推进“八大产业集群”建设,推进矿业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积极延伸下游精深加工产业链,着力构建以初加工为基础、精深加工为主导的绿色矿业产业体系,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公司将以打造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矿业企业为目标,紧跟行业发展形势,积极推动业务发展,持续蓄积高质量发展势能。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长期专注于铁矿石开采、加工及销售,拥有集勘探、开采、选矿、销售、运输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拥有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1)铁矿石品位及储量优势
国内铁矿石原矿品位普遍较低,根据《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 2022》,2021年我国铁矿石资源地质平均品位为34.50%。
根据经伊犁州自然资源局审查的《新疆尼勒克县松湖铁矿2022年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天华矿业松湖铁矿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3,887.23万吨,铁矿石平均品位为44.62%;根据经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的《新疆伊吾县宝山铁矿2022年资源储量年度报告》,公司下属伊吾宝山铁矿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81.51万吨,铁矿石平均品位为44.74%;根据经新疆自然资源厅评审的《新疆和静县察汉乌苏铁矿勘探报告(2018年)》公司下属和静县察汉乌苏铁矿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17525.70万吨,铁矿石平均品位为43.19%;三者的平均品位均高于国家平均标准,使得公司铁矿石原矿在选矿过程中有效利用率更高且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除上述矿山外,公司通过股权竞拍取得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采矿权探矿权,已进入开工建设阶段,公司铁矿保有储量超过2.53亿吨。未来,在上述储备矿山完成开采设计并正式投产后,公司铁矿石开采规模将进一步增加。
(2)区域位置优势
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随着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等方面建设的深入推进,新疆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新疆铁矿资源主要分布在阿尔泰成矿带、东西天山成矿带及西昆仑成矿带,分布较广且偏远,铁矿石运输距离长,运输成本较高。公司拥有并正在运营的宝山铁矿、松湖铁矿及即将建设的察汗乌苏铁矿地处新疆铁矿资源丰富地区,周边钢铁企业众多,所生产铁精粉产品可直接供应至下游钢企客户,相对于铁矿石进口贸易公司的产品具有显著的运输成本优势。在区域铁矿石采选业务方面,受益于多年的经营累积,公司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未来,公司能充分依托新疆区位优势、开放优势、政策优势,充分释放资源潜能,为推动新疆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3)管理优势
公司系新疆矿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多年的从业经历,在铁矿石的采选、销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的管理团队深刻了解国内及新疆铁矿石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能够把握市场机遇,制定有利的经营策略,准确识别并有效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治理结构,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优秀的管理团队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4)资源储备优势
公司目前已取得采矿权或已取得探矿权的储备项目中,松湖铁矿、察汉乌苏铁矿所处西天山阿吾拉勒铁矿矿集区,是国土资源部首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整装勘查区之一(国土资源部公告2011年第10号)。该等矿区作为保障国家铁矿资源安全供应的核心区域,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等方面会得到重点支持和保障。此外,在松湖铁矿二期项目、察汉乌苏项目、长泉山项目、哈西亚图项目陆续建成达产后,铁矿石原矿开采以及铁精粉产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的提升一方面将对公司业绩增长起到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亦将提升公司在西北区域铁矿采选企业中的行业地位和品牌知名度。
(5)股东优势
公司目前已形成国有控股、民营参股的稳定股权结构,新矿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矿集团是新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重点支持的国有独资企业,以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地质服务、矿业投资等为主营业务,拥有多种优势矿产资源,致力于打造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战略中的骨干企业、千亿集团。能在矿业建设、矿业开发、合规管理、技术提升等方面给予有效支持。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2年生产铁精粉97.15万吨,完成预算108.72%,较上年下降7.55%;销售铁精粉
100.73万吨,完成预算95.30%,较上年上升13.46%。全年实现净利润22,670.53万元,完成预算90.6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011.15万元,每股净收益0.33元。累计上缴各项税费12,455.21万元,资产总额475,787.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279.41万元,非流动资产337,508.51万元),负债总额231,086.8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45,855.54万元,非流动负债85,231.27万元),资产负债率48.57%。所有者权益244,701.12万元,归母所有者权益212,744.83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60,609,304.37 | 918,283,911.52 | -17.17 |
营业成本 | 471,819,095.74 | 447,409,136.82 | 5.46 |
销售费用 | 2,453,041.90 | 2,445,622.52 | 0.30 |
管理费用 | 94,519,930.02 | 81,826,994.56 | 15.51 |
财务费用 | 5,380,418.02 | 9,036,498.44 | -40.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222,738.69 | 294,353,534.39 | 53.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017,522.54 | -294,592,350.8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147,788.37 | 201,980,825.87 | 102.57 |
投资收益 | 106,378,219.90 | 26,359,860.39 | 303.5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76,060.93万元,较2021年下降15,767.46 万元,降幅为17.17%。主要因钢材需求不及预期,铁矿石市场整体呈现前高后低态势,价格重心下移。2022年铁精粉平均售价719.89元/吨,较2021年平均售价972.74元/吨减少252.85元/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公司财务费用发生额较2021年度减少3,656,080.42元,减少
比例40.4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货币资金保有量增加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1年的应收票据于2022年到期收回,同时客户2022年采用票据结算的比例减少,银行存款结算的比例增加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转让和田广汇汇鑫投资股权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收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健投资的增资款 23,770.77 万元。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公司投资收益发生额较2021年增加80,018,359.51元,增加
303.5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合营企业和静备战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铁矿采选 | 727,046,473.99 | 443,684,206.75 | 38.97 | -17.12 | 8.05 | 减少14.2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铁精粉 | 725,146,795.70 | 442,819,898.33 | 38.93 | -16.04 | 10.45 | 减少14.65个百分点 |
贸易业务 | 1,899,678.29 | 864,308.42 | 54.5 | -86.06 | -91.13 | 增加25.9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疆内 | 691,725,357.96 | 424,325,722.09 | 38.66 | -10.62 | 18.83 | 减少15.20个百分点 |
疆外 | 35,321,116.03 | 19,358,484.66 | 45.19 | -65.83 | -63.86 | 减少 |
2.97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727,046,473.99 | 443,684,206.75 | 38.97 | -17.12 | 8.05 | 减少14.2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疆内销售,只有在市场供应紧张时,甘肃地区如兰鑫钢铁或部分贸易商客户会采购铁精粉产品运往疆外。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产品的质量优势和区域优势,铁精粉产品销售主要采取客户直销的销售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矿区周围的大型钢铁企业以及部分铁精粉产品贸易商。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铁精粉 | 万吨 | 97.15 | 100.73 | 18.54 | -7.21 | 13.46 | -14.56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铁矿采选 | 主营业务成本 | 443,684,206.75 | 100.00 | 410,647,201.72 | 100.00 | 8.0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铁精粉 | 主营业务成本 | 442,819,898.33 | 99.81 | 400,907,383.13 | 97.63 | 10.45 | |
贸易业 | 主营业 | 864,308.42 | 0.19 | 9,739,818.59 | 2.37 | -91.13 |
务 | 务成本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增加1户,为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22年7月与青海鼎世地矿有限公司、青海常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取得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6,197.9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7.0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1,798.1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8.4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金额(元) | 上期同期金额(元) | 增减额(元) | 增减率(%) |
销售费用 | 2,453,041.90 | 2,445,622.52 | 7,419.38 | 0.30 |
管理费用 | 94,519,930.02 | 81,826,994.56 | 12,692,935.46 | 15.51 |
研发费用 | 0.00 | 0.00 | 0.00 | 0.00 |
财务费用 | 5,380,418.02 | 9,036,498.44 | -3,656,080.42 | -40.46 |
公司整体财务费用较上年下降40.4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货币资金保有量增加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同期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222,738.69 | 294,353,534.39 | 157,869,204.30 | 53.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017,522.54 | -294,592,350.87 | 74,574,828.3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147,788.37 | 201,980,825.87 | 207,166,962.50 | 102.57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3.63%,主要系 2021 年的应收票据于 2022 年到期收回及客户 2022 年采用票据结算的比例减少,银行存款结算的比例增加导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01.75 万元,主要系本年转让和田广汇汇鑫投资股权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2.57%,主要原因是收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健投资的增资款 23,770.77 万元。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公司2022年净利润不匹配的差异说明: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45,222.27万元,净利润为22,670.52万元,不匹配的原因为公司2021年收到的承兑汇票在本年到期承兑,同时本年销售以银行存款结算的比例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投资收益发生额较2021年增加80,018,359.51元,增加303.5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合营企业和静备战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028,119,908.80 | 21.61 | 372,841,212.48 | 11.42 | 175.75 | (1) |
应收票据 | 69,653,201.23 | 1.46 | 372,106,902.73 | 11.40 | -81.28 | (2) |
应收账款 | 30,737,536.03 | 0.65 | 22,320,576.87 | 0.68 | 37.71 | (3) |
预付款项 | 7,902,672.56 | 0.17 | 4,027,820.36 | 0.12 | 96.20 | (4) |
存货 | 105,390,676.35 | 2.22 | 183,549,548.47 | 5.62 | -42.58 | (5) |
长期股权投资 | 532,220,810.32 | 11.19 | 779,442,261.05 | 23.88 | -31.72 | (6) |
在建工程 | 104,864,838.25 | 2.20 | 72,178,735.34 | 2.21 | 45.28 | (7) |
无形资产 | 2,353,451,485.43 | 49.46 | 263,390,575.66 | 8.07 | 793.52 | (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649,980.34 | 0.71 | 691,678,154.21 | 21.19 | -95.14 | (9) |
短期借款 | - | 0.00 | 154,328,104.16 | 4.73 | -100.00 | (10) |
应付票据 | 14,752,800.61 | 0.31 | 43,520,954.17 | 1.33 | -66.10 | (11) |
应付账款 | 852,335,836.72 | 17.91 | 303,617,111.36 | 9.30 | 180.73 | (12) |
应交税费 | 4,417,895.71 | 0.09 | 1,907,848.09 | 0.06 | 131.56 | (13) |
其他应付款 | 178,034,933.08 | 3.74 | 77,347,216.33 | 2.37 | 130.18 | (14)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363,911,889.30 | 7.65 | 60,423,865.66 | 1.85 | 502.27 | (15) |
其他流动负债 | 22,174,559.25 | 0.47 | 120,710,102.90 | 3.70 | -81.63 | (16) |
长期借款 | 260,912,774.88 | 5.48 | 190,000,000.00 | 5.82 | 37.32 | (17) |
长期应付款 | 541,429,040.00 | 11.38 | 250,000,000.00 | 7.66 | 116.57 | (18)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较上年增长175.7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以及收到联营公司股权转让款、子公司少数股东投资款、合营公司股利,同时支付哈西亚图、葱岭公司投资款综合影响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减少81.28%,主要为上期票据本期到期承兑且本年以票据回款的货款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较上年增加37.71%,主要原因为公司12月销售增加,货款账期尚未到期所致;
(4)预付款项较上年增加96.20%,主要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西亚图年末预付矿山工程设计费用所致;
(5)存货较上年减少42.58%,主要原因为本期铁精粉销量增加库存减少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减少31.72%,主要处置联营企业股权所致;
(7)在建工程较上年增加45.28%,主要为松湖铁矿矿山改扩建基建项目增加;
(8)无形资产较上年增加793.52%,主要为察汉乌苏铁矿取得采矿权证确认无形资产采矿权出让收益90,151.29万元及收购哈西亚图股权取得其无形资产(采矿权、地质成果和矿业权收益)54,171.72万元导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减少95.14%,主要为察汉乌苏探矿权65,328.53万元转入无形资产;
(10)短期借款较上年减少100.00%,主要因已贴现未到期的不能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以及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1)应付票据较上年减少66.10%,主要因本年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较少,且上期票据本年全部到期支付所致;
(12)应付账款较上年增加180.73%,主要为子公司华健投资增加察汉乌苏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导致应付款增加;
(13)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131.56%,主要原因为2022年12月销售额较上年增加对应的资源税增加及子公司天华矿业应交水土保持费增加所致。
(14)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增加130.18%,主要为本年收到的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待结清算款8,928.80万元;
(15)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增长502.27%,主要原因为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减少81.63%,主要原因为期初已背书转让票据在本年到期,且本年收取并背书转让非6+9票据金额较少;
(17)长期借款较上年增加37.32%,主要为本年公司增加并购项目贷款21,000.00万元、子公司增加长期借款及上期期末长期借款因还款时间短于1年,重新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综合影响所致;
(18)长期应付款较上年增加116.57%,主要为天华矿业、哈西亚图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7,478,191.53 | 票据保证金、环境治理保证金 |
合计 | 17,478,191.53 |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因开具承兑汇票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598,414.13元的货币资金使用受到限制,因缴存环境治理保证金人民币6,879,777.40元的货币资金使用受到限制。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新疆铁矿采选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公司未来将继续以铁矿石采选为主业,同时择机进行其他矿产资源的布局和开发。完善公司管理,提高矿山开采和选矿效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拓市场销售渠道。针对拥有的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按照效益优先原则,加快现有矿山建设,同时积极探寻新的资源,努力把本公司建设成为行业内优秀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
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实业)签订《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13%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转让葱岭实业持有的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13%股权。2022年7月26日,葱岭能源完成工商变更,完成股权交割;
2022年7月18日,公司与青海鼎世地矿有限公司、青海常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收购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价款合计金额为35,000.00万元,于7月27日支付完毕,8月10日哈西亚图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取得控制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 | 铁矿采选 | 是 | 收购 | 350,000,000.00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 | - | 已完成 | - | -440,037.46 | 否 | - | -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铁矿采选 | 是 | 收购 | 92,040,000.00 | 13%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 | - | 已完成 | - | 237,268.30 | 否 | - | - |
合计 | / | / | / | 442,040,000.00 | / | / | / | / | / | / | / | -202,769.16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湖铁矿150万吨/年地下开采改扩建项目,建设期自2020年10月至2027年10月,一期建设第1-3年,二期工程第7年建设新尾矿库。预计总投入6.78亿元,本年度投入资金0.72亿元,截止2022年已完成投资2.94亿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和田广汇汇鑫投资19.23%股权。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要求,国资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构建功能明确、主业突出、分布合理、运转高效的国有资本新布局。和田广汇汇鑫投资为宝地矿业非主业投资,为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加快剥离非主业投资,宝地矿业经与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报新疆国资委批复同意,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所持和田广汇汇鑫投资19.23%的股权。该股权转让已签订合同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价格以经国资委评审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37,882.75万元为准。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此次股权出售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取得处置收益214.86万元,占利润总额0.84%。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总额 | 净利润 | |
直接 | 间接 | ||||||||
鄯善宝地 | 全资子公司 | 选矿生产 | 100 | 15,000.00 | 27,913.24 | 22,185.03 | 34,059.00 | 2,634.80 | |
伊吾宝山 | 全资子公司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100 | 5,000.00 | 21,836.53 | 12,391.31 | 20,199.83 | 3,645.22 | |
华兴矿业 | 全资子公司 | 投资、服务业 | 100 | 20,000.00 | 22,097.93 | 22,096.21 | 0.35 | 3.87 | |
华健投资 | 控股子公司 | 投资、服务业 | 51 | 39,215.69 | 167,087.29 | 41,786.00 | -1,378.71 | ||
天华矿业 | 控股子公司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68 | 20,000.00 | 74,818.38 | 30,306.47 | 38,863.43 | 8,260.20 | |
宝顺新兴 | 控股子公司 | 道路运输 | 51 | 5,000.00 | 4,641.78 | 3,692.48 | 7,967.56 | 499.66 | |
哈西 | 全资子公司 | 原矿开 | 100 | 3,489.39 | 34,920.70 | 14,478.79 | -44 |
亚图 | 采、选矿生产 |
华健公司为加快察汉乌苏铁矿项目建设、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积极探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华健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紫金矿业集团按评估值以23,770.58万元取得华健公司49%的股权,增资后华健公司注册资本为39,215.6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100%下降至51%,增资款中的溢价金额4,554.89万元计入华健公司的资本公积。2022年公司所属子公司鄯善宝地实现营业收入总额34,059.0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4,036.42万元,包括销售伊吾宝山铁精粉实现收入20,220.04万元,销售自产铁精粉实现收入13,626.41万元、销售贸易铁精粉实现收入64.75万元、销售其他贸易产品实现净额手续费收入
125.22万元;2022年鄯善宝地实现净利润2,634.80万元,较上年净利润9,575.35万元下降
72.48%,2022年期初外购矿石不足且当年外购矿石量较少,导致鄯善宝地铁精粉产量较上年40.44万吨减少27.78万吨,结算量较上年减少20.9万吨,另外本年结算单价较上年下降195.51元/吨,鉴于以上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使收入下降,净利润下降。
2022年公司所属子公司天华矿业实现营业收入总额38,863.4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8573.94万元,为自产铁精粉销售收入;净利润8,260.20万元,较上年同期7,850.46万元,上升5.22%。
2022年公司所属子公司伊吾宝山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0,199.8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851.03万元,为自产铁精粉销售收入;净利润3,645.22万元,较上年8,616.29万元,下降幅度57.69%,主要因本年结算单价较上年下降294.87元/吨所致。
2. 本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总额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企业 | 工业企业 | 50 | 21,000.00 | 108,818.74 | 53,928.67 | 65,854.12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工业企业 | 13 | 25,000.00 | 49,123.04 | 25,534.53 | 25,817.35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工业企业 | 19.23 | 86,000.00 | 90,728.83 | 87,938.00 | 0.00 |
2022年公司所属重要的合营企业备战矿业,实现净利润21,319.62万元,宝地矿业按公允价值确认投资收益10,627.65万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9,869.66万元,宝地矿业按公允价值确认投资收益5,000.13万元,备战矿业本年较上年净利润增加116%,主要因备战矿业本年铁精粉销量较上年增加222.69%,同时受本年铁精粉结算单价较上年下降279.05元/吨的双重影响,使净利润较上年上涨幅度较大。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及铁精粉销售,是钢铁产业的原材料供应行业,钢铁企业是本行业产品的主要用户。中国铁矿石资源虽然储量较大,但铁矿资源总体品位较低,矿石加工费用较高,国产铁矿石的供应量难以满足国内钢铁生产所需。中国每年大量进口铁矿石,对进口铁矿石已形成高度依赖,是全球铁矿石第一大进口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超过80%。
1. 行业格局
铁矿石作为高炉炼铁的原料,行业发展受到钢铁行业所处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钢铁行业市场的活跃程度会直接影响铁矿石的供需要求。近年来,中国钢铁行业经过了“去产能”的阵痛期,市场活力已逐渐恢复,在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智能制造、降本增效、深化改革等方面都有所成效,正在积极建立新的发展格局。
“十四五”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将是钢铁行业发展的主线。上一轮去产能,污染大、质量严重不合格、技术落后的产能都已淘汰。2022年1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了旨在加强资源保障的“基石计划”,“基石计划”旨在于用10年至15年时间,切实改变我国铁资源来源构成,从根本上补足钢铁产业链资源短板,“基石计划”的推进有望为国内矿增量带来一定的资金、政策支持。党的二十大以来,为了促进铁矿石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推动行业加速转型升级,从中央到地方均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为铁矿石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保障。工信部《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推进国内重点在产矿山资源接续建设工作,支持一批竞争力强的国内矿山企业开展规模化、集约化开发;自然资源部称将继续强化基础地质工作,将铁矿列为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主攻矿种,将优化铁矿开发格局,稳定铁矿供应能力,并推进铁矿资源综合利用,合理开发利用铁矿共伴共生资源,减少固废排放,推进铁矿石行业绿色高效发展;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我国重要矿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的重大举措,对于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全国政府工作报告突出强调”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
随着行业形势好转,地方政府也从财政补贴、税费优惠、金融支持、行业引导、行政许可支持等方面给予政策鼓励,引导相关企业转型发展,同时推动相关领域技术研发,推动铁矿石开采行业提质增效。另外,受益于国家采取的宽松积极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特别是“两新一重”建设,为中国钢材市场创造了非常好的发展空间,中国仍将保持对于铁矿石的高需求。
2.行业趋势
经过加速工业化的发展,目前中国已逐步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设在未来10年内或将进入冷静阶段,对钢材的需求大规模增加的可能性较小。预计中国粗钢产量或在2020年-2030年见顶,年粗钢产量将在8.8-10亿吨的平台区持续震荡,预计未来,中国对铁矿石的需求大约在12.1亿吨-13.8亿吨。
在全球碳平衡管理和中国能耗双控的时代背景下,全球对高品位的优质铁矿需求量会不断增加,中国对高品位进口矿的依赖会不断加大,全球高低品位进口矿价差逐渐扩大。未来铁矿石四巨头和西芒杜项目的优质资源高品位的铁矿石将逐渐取代高成本低品位的铁矿石,致使未来铁矿石价格承压;但2019年-2022年这波铁矿石上扬行情,充分反映了铁矿石定价的金融属性对未来铁矿石价格的支撑作用。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地处新疆,受制于交通条件的影响,客户绝大部分为新疆本地的钢铁企业,而新疆区域钢厂由于离港口较远,多数会选择采购国产铁矿石。目前国内刺激经济发展占据主导位置,多项宏观政策扶持逐步落地,财政政策持续加码,房地产、汽车等呈回暖迹象,随着新疆区域重大投资项目的逐步落地,项目建设需求量加大。2023年,新疆自治区实施重点项目400个,总投资2.7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0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的陆续落地将形成对钢铁的持续需求。
公司将在政策支持下寻找优质矿产,并在公司现有各大矿山基础上加强勘探开发。未来几年,公司铁矿石销售渠道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区域内市场占有率会随着产能的释放进一步提升,随着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投产,公司也将积极开发青海区域市场。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企兴疆、实业报国”的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资源、采选、人才、管理、产业延伸”五轮驱动,打造生态铁矿产业一体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平衡的大格局,提高投资者和员工的获得感,打造国内一流“绿色、智慧、安全”的矿业集团。
1.巩固提升铁矿石采选主业优势。加大现有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公司禀赋的资源优势,努力通过探矿增储、节本降耗、新技术应用等手段提升资源储量和生产效率。同时,立足新疆铁矿西天山阿吾拉勒铁矿成矿带、西昆仑塔什库尔干铁矿成矿带等区域,通过资源整合、矿权竞拍等方式积极提升扩展铁矿业务规模,打造疆内黑色金属产业集群,提升新疆及周边省市铁矿资源自给率和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2.择机布局多产业单元。充分发挥现有产业基础,研究实施黑色金属矿产产业链强链补链工程,择机进行其他矿产资源的布局和开发,发展多元化产业,打造双轮或多轮产业,优化产业的经济收益结构,构建相互支撑、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加快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通过提升深加工水平,推动上下游产业链供给链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逐步形成集矿产品开采、矿产品原料供应、矿产品综合开发利用为一体的、较为完整的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链。
4.推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的研发与应用。积极打造智能设计与生产管理软件系统为平台,引进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采矿装备为核心,推进国内外先进的高效采矿设备、凿岩设备、节能电机、自动化检测设备等应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专业公司等合作,研究提出具有较强可推广性和可复制性的企业智能矿山建设标准。将区内铁矿山打造成安全、协同、共享、高效的智慧矿山,实现矿山开采经济和效益最大化。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乘着公司登陆资本市场上市发行之势,围绕“一大战略——资源+资本战略、三项行动——矿业集群提升行动、科技创新提升行动、合规管理提升行动”总体思路,开启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征程。2023计划完成调运矿量210.5万吨,铁精粉产量97.81万吨,铁精粉销售量119.85万吨。
1.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固根铸魂引领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领会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以“党建+攻坚任务+先锋岗、突击队”模式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现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党建与业务发展高度契合,激活企业高质量发展“红色引擎”。
2.坚持稳中求进,确保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充分把握上市发行重大契机,提高公司资本运作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融资基础。严格做好信息披露,全面提升企业价值与公众形象。加强公司经营层培训力度,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全面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3.夯实资源基础,加快构建资源控制新格局。始终将实施资源控制战略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进一步提高优质资源控制程度,真正成为新疆铁矿采选业“领头羊”。另一方面做优矿种,在做大做强黑色金属采选业基础上,以规避同业竞争为导向,研究其它与铁矿行业周期变化具有互补性的矿产品,实施多矿种产业协同发展,打造公司业绩“稳定器”。
4.集聚发展动能,努力做强做大主业。强化产业提升工作领导,统筹推进公司产业提升工作。加大松湖铁矿改扩建工作力度,建设矿山智慧安全管控平台,布局选矿厂自动化建设,提高矿山选厂综合管理效率。加快哈西亚图、察汉乌苏采选尾工程及公辅设施建设,确保各项工程按计划完成。充分发挥公司铁矿资源优势,延伸企业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产业升级,为加快构建绿色矿业产业集群夯实基础。
5.坚持科技赋能,强化创新驱动引领发展。加快推进公司智能矿山建设步伐,充以绿色、安全、高效为目标,完善公司“产、学、研、用”科技创新体系,深化和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公司在矿山灾害预警及治理、井巷支护关键技术及材料、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等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制定公司智能矿山、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公司智能矿山建设,积极培养采选人才、提升技术储备。加强选矿试验研究,为矿山建设及产品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6.聚焦规范管理,持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不断优化内控流程,提高业财融合水平。加强成本管控,以降低采矿成本为重点,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持续优化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人才梯队及后备人才库,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和动力。加强法治化建设和合法合规性审核力度,持续规范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发挥好监理作用,做好对哈西亚图、察汉乌苏等重点新建项目和重大改扩建项目进度质量的监督指导,切实打造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7.统筹发展与安全环保,促进高质量协同发展。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团结发动员工打造矿山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坚持科学降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8.坚持不懈抓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意识。围绕“一大战略、三项行动”,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能推则推、随意变通、铺张浪费等问题。发挥监督合力,持续开展重点工作效能监察和工作督办督察,确保公司各项部署要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全面落实。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经济周期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铁矿石产品作为冶炼钢铁的重要原料,其生产销售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下游钢铁行业的影响。若钢铁行业整体不景气,铁矿石产品的需求将会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钢铁行业是顺周期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紧密相关。建筑业、机械制造业、汽车船舶制造业等行业的景气程度,亦对钢铁产品的需求量有着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到铁矿石产品的需求量。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容易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二)铁矿石价格波动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铁矿石供需关系、海运价格的影响,近年来铁矿石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铁矿石产品,铁矿石产品价格的波动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直接相关,如果铁矿石产品受供需关系、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导致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则可能会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行业竞争风险
铁矿石行业的竞争较为激烈。国际方面,淡水河谷(Companhia Vale do Rio Doce )、力拓(Rio Tinto Group)、必和必拓(BHP Billiton Ltd. -Broken Hill Proprietary Billiton Ltd.)等大型矿业公司在世界铁矿石贸易中拥有较高份额,对于铁矿石的定价具有较大影响力;国内方
面,铁矿石生产企业主要有大型钢铁企业的自有矿山开采、地方重点国企的独立矿山开采以及地方民营铁矿采选企业等三类。国内生产企业数量较多,分布较广,产品差异较小。与国际大型矿业公司相比,公司无论是在资源储量、品质,还是在资金实力、生产技术上都有较大差距,由于我国铁矿石来源仍较为依赖海外进口,因此,在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中,公司经营状况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四)产业政策相关风险
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基于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及下游行业发展的推动。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矿产开发的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导致公司控制的矿产资源无法及时获得采矿权或矿业权证到期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将会给公司的业务带来一定的影响。国家先后出台的环保税、资源税、矿业权出让收益政策,将造成加大公司成本,降低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未来如发生对钢铁行业进行产业政策调控,可能会对铁矿石行业发展带来较大影响。此外,因铁矿石行业属于资源型行业,国家对铁矿石的生产实施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标准的提高亦有可能会对公司扩大再生产或对外扩张带来限制。
(五)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地处新疆,受制于交通条件的影响,客户绝大部分为新疆本地的钢铁企业,客户相对集中。未来随着公司采选规模继续扩大,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发优质客户,但基于铁精粉作为钢铁企业大宗生产原材料以及新疆钢企市场的特点,未来公司客户仍可能较为集中。若部分客户生产经营出现较大波动,或重点客户本身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减少对公司铁矿石产品的购买,且公司未来无法找到其他可替代的销售渠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铁矿石原材料供给的风险
短期内,公司仍可依托松湖铁矿、宝山铁矿以及鄯善选矿厂的存量矿石保证公司持续经营,且公司已新获取察汉乌苏项目、哈西亚图项目采矿权证,另有长泉山磁铁矿项目正在办理采矿权证。未来,若公司无法通过外购铁矿石、或新申请采矿权证未获批从而无法开发利用新矿山等方式补充矿石来源,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安全生产相关风险
铁矿石开采(尤其是地下开采)作业环境复杂,采矿过程中存在采场(巷道)局部冒顶片帮、爆破、透水等主要危险因素,尾矿堆放过程中也可能发生渗漏、垮塌等事故。
公司的原矿开采采用对外承包的方式,与公司合作的工程公司都拥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也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监督体系,但不能完全排除安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环境保护相关风险
公司在铁矿石采选过程中会产生影响环境的污染物,如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并可能对地表植被产生破坏。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的环保政策,可能会使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并导致公司环境治理成本上升。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组织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严格分开,符合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要求。
公司设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权力,保证了公司规范运行。其中,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合规管理(原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均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各自的职能。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组织实施各项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为推动公司合规体系建设,防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在实际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对涉及党的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业务运营等在内的多项制度进行梳理更新,编制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切实提升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综合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对增加自身知识储备、提升履职能力的提升起到了促进作用。
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2.《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总金额 |
的议案》。 |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4-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4.《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6.《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10.《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11.《关于参与哈西亚图股权公开竞价的议案》12.《关于缴纳松湖铁矿采 |
矿权出让收益的议案》13.《关于缴纳察汉乌苏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议案》。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增加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开展采选尾工程建设的议案》2.《关于更新公司部分制度并编制公司制度汇编的议案》3.《关于核定董事、监事、高管2022年年薪的议案》4.《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邹艳平 | 董事长 | 男 | 43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48.53 | 否 | |
陈贵民 | 董事 | 男 | 54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11.80 | 是 | |
胡建明 | 董事 | 男 | 58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0 | 是 | |
刘斌 | 董事 | 男 | 50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0 | 是 | |
刘芳玲 | 董事 | 女 | 53 | 2021年8月15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0 | 是 | |
秦虎 | 董事 | 男 | 59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0 | 是 | |
周毅 | 董事 | 男 | 40 | 2021年8月15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0 | 否 | |
宋岩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5 | 否 | |
史秀志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5 | 否 | |
邓旭春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5 | 否 | |
王庆明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1年8月15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0 | 否 |
郝志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3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37.93 | 否 | |
卫阳 | 监事 | 男 | 39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0 | 是 | |
周弋 | 监事 | 男 | 52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0 | 是 | |
史华 | 监事 | 女 | 45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0 | 是 | |
潘肖尧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7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24.75 | 否 | |
高伟 | 总经理 | 男 | 56 | 2021年7月31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46.56 | 否 | |
张丕洪 | 副总经理 | 男 | 41 | 2022年6月28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29.10 | 否 | |
赵颀炜 | 副总经理 | 男 | 41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38.43 | 否 | |
陈韬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38.74 | 否 | |
王灵 | 财务总监 | 女 | 51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37.93 | 否 | |
王略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2 | 2020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37.94 | 否 | |
郭勇明 | 原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20年10月30日 | 2022年6月28日 | 0 | 0 | 0 | 27.38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 | 394.0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邹艳平 | 历任鄯善县众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办公室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党委委员、副大队长,党委副书记、大队长(期间2018年至2019年在新疆自治区驻墨玉县南疆脱贫攻坚阔依其乡萨达克村任第一书记)。现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陈贵民 | 历任新疆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党委委员、书记、副大队长;新疆地矿局第六、第十地质大队党委书记、副大队长;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胡建明 | 历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现任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董事。 |
刘斌 | 历任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总工办及经营管理部党支部书记、经营管理部主任。现任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刘芳玲 | 现任新疆汇中怡富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秦虎 | 现任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周毅 | 历任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产业部高级主管(主持工作);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高级主管(主持工作)。现任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新投环球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
宋岩 | 现任新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出资人;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新疆华西分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史秀志 | 现任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新疆大学天山学者讲座教授;国家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中国爆破协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力学学会第九届工程爆破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爆破学会副理事长。 |
邓旭春 | 现任新疆创正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辰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吐鲁番鑫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泽泰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乌鲁木齐路锦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天下粮仓餐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咸雍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市横琴新区辰合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吐鲁番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王庆明 | 历任新疆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2015年4月,退休。现任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郝志新 | 历任新疆地矿局政治部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三级调研员;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
卫阳 | 历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新疆天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宝鑫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周弋 | 历任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财务部副主任、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财务资产部主任。现任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财务资产管理科科长;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史华 | 现任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新疆汇中怡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疆联源矿产资源勘查有限公司董事;新疆怡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怡盛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潘肖尧 | 现任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事务部主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高伟 | 历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新疆金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张丕洪 | 历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现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赵颀炜 | 历任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陈韬 | 历任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
王灵 | 现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嘉兴甄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王略 | 历任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岗位帮助工作。现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郭勇明(已离任) | 历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疆天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郭勇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2年,其1月至6月在本公司领取薪酬27.38万元,7月起在关联方领取薪酬。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贵民 |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年8月 | |
刘斌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21年3月 | 2024年3月 |
秦虎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1年6月 | |
周毅 |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战略投资部副部长 | 2020年12月 | |
卫阳 |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0年10月 | |
卫阳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2月 | 2024年2月 |
史华 |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董事 | 2013年8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邹艳平 | 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9月 | 2025年9月 |
邹艳平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 | 2024年10月 |
胡建明 |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年8月 | 2023年9月 |
胡建明 | 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8月 | |
胡建明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8月 | |
刘芳玲 | 新疆汇中怡富投资有限公司 | 运营总监 | 2018年6月 | |
周毅 |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战略投资部副部长 | 2020年12月 | |
周毅 | 新疆新投环球基金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18年1月 | |
宋岩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2016年10月 | |
宋岩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3月 | |
宋岩 |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1月 |
宋岩 |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2月 | |
宋岩 | 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2月 | |
宋岩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2月 | |
史秀志 | 中南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1年9月 | |
邓旭春 | 新疆创正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1996年7月 | |
邓旭春 | 上海辰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2年6月 | |
邓旭春 | 吐鲁番鑫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9月 | |
邓旭春 | 上海泽泰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5月 | |
邓旭春 | 乌鲁木齐路锦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 | 董事兼总经理 | 2017年7月 | |
邓旭春 | 上海天下粮仓餐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1年4月 | |
邓旭春 | 上海咸雍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7月 | |
邓旭春 | 珠海市横琴新区辰合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2年6月 | |
邓旭春 | 吐鲁番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2年12月 | |
王庆明 |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
史华 | 新疆汇中怡富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6月 | |
史华 | 新疆联源矿产资源勘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
史华 | 新疆怡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 | |
史华 | 新疆怡盛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8年2月 | |
卫阳 | 新疆天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2024年3月 |
卫阳 | 新疆宝鑫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6月 | 2025年6月 |
周弋 | 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 | 财务资产管理科科长 | 2020年6月 | |
潘肖尧 | 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综合事务部主任 | 2017年9月 | |
高伟 | 新疆金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
赵颀炜 | 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5月 | |
赵颀炜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 | 董事 | 2022年7月 | 2025年7月 |
司 | ||||
赵颀炜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2024年9月 |
陈韬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8年3月 | |
陈韬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 | 2024年10月 |
张丕洪 | 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9月 | 2025年9月 |
王灵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3年9月 | 2024年10月 |
王灵 | 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2年9月 | 2025年9月 |
王灵 | 嘉兴甄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6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年度薪酬报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薪酬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的年度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他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按月预发基薪,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后,结算年度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支付情况符合相关考核办法的规定。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394.09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丕洪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调整 |
郭勇明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2-15 | 会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2.《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3.《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3-27 | 会议通过如下议案:1.《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4.《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6.《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捐款预算的议案》;10.《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11.《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13.《关于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14.《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议案》;15.《关于确认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相关事宜的议案》;16.《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 | 2022-4-2 | 会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参与哈西亚图股权公开竞价的议案》;2.《关于缴纳松湖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议案》;3.《关于缴纳察汉乌苏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议案》;4.《关于修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 | 2022-6-28 | 会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公司股权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 | 2022-8-19 | 会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确认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2.《关于增加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开展采选尾工程建设的议案》;3.《关于更新公司部分制度并编制公司制度汇编的议案》;4.《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022年年薪的议案》;5.《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6.《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邹艳平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陈贵民 | 否 | 5 | 4 | 1 | 0 | 0 | 否 | 3 |
胡建明 | 否 | 5 | 4 | 1 | 0 | 0 | 否 | 3 |
刘斌 | 否 | 5 | 4 | 1 | 1 | 0 | 否 | 3 |
刘芳玲 | 否 | 5 | 4 | 1 | 0 | 0 | 否 | 3 |
秦虎 | 否 | 5 | 3 | 2 | 0 | 0 | 否 | 3 |
周毅 | 否 | 5 | 4 | 1 | 0 | 0 | 否 | 3 |
宋岩 | 是 | 5 | 4 | 1 | 0 | 0 | 否 | 3 |
史秀志 | 是 | 5 | 1 | 4 | 0 | 0 | 否 | 3 |
邓旭春 | 是 | 5 | 1 | 4 | 0 | 0 | 否 | 3 |
王庆民 | 是 | 5 | 4 | 1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提名委员会 | 史秀志(主任委员)、邓旭春、邹艳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邓旭春(主任委员)、邹艳平、宋岩 |
战略委员会 | 邹艳平(主任委员)、史秀志、陈贵民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 宋岩(主任委员)、邹艳平、王庆明 |
注: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审计委员会调整设立为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并相应调整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委员分别为宋岩(主任委员)、邓旭春、陈贵
民,不再设立审计委员会。
(2).报告期内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2-14 |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 同意审议的会议内容并同意将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3-26 | 1.《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4.《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捐款预算的议案》;7.《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8.《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10.《关于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11.《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议案》;12.《关于确认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价格的议案》 | 1.同意审议的会议内容并同意将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2.公司经营层应当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提高制度的适用性,以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并提高制度执行力,健全机制。 | 无 |
2022-4-1 | 1.《关于缴纳松湖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议案》;2.《关于缴纳察汉乌苏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议案》 | 同意审议的会议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8-18 | 1.《关于确认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2.《关于增加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开展采选尾工程建设的议案》;3.《关于更新公司部分制度并编制公司制度汇编的议案》; | 同意审议的会议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6-27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副总经理提名,提名张丕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8-18 | 《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022年年薪的议案》 | 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022年年薪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2-14 | 《关于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 同意华健公司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增资扩股并履行相关程序,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4-1 | 《关于参与哈西亚图股权公开竞价的议案》 | 同意公司根据自治区国资委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参与青海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开竞价,履行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6-27 |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公司股权的议案》 | 同意由公司协商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8-18 | 《关于增加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同意审议的会议内容并同意将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0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4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销售人员 | 298 |
技术研发人员 | 46 |
行政管理人员 | 76 |
后勤保障人员 | 98 |
财务人员 | 29 |
合计 | 54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62 |
大专学历 | 102 |
中专学历 | 47 |
高中及以下 | 236 |
合计 | 54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在2021年薪酬绩效优化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下发《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总额管理制度(试行)》,坚持“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这一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增减联动指标,核定了各子公司2022年度薪酬总额;加强子公司薪酬总额及绩效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不断完善工资发放监控机制。新的工资总额确定方式的落地,形成了正向激励作用,激发了全体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为有效提高员工队伍综合素质,为全面完成2022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人才保障,按照“着眼长远考虑、科学谋划、统筹设计”、“紧贴工作实际、专业特色、重点领域”、“结合岗位类别,精选课程,多形式培训”等工作原则,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地质、测量、采矿、选矿、安全及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根据长远发展要求,开展了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解读及前沿技术在公司的应用等方面培训;为提升中层干部素质,开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专题神培训班。公司还在新员工入职培训、继续教育、工人技能等级培训、成人学历教育及各类资格考试培训方面持续发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5,824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67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无特殊情况,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262,005,950.09元,本年实现净利润87,856,321.44元,提取盈余公积8,785,632.14 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1,076,639.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本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28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总股本800,0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10,240.00万元人民币(含税),约占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28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02,400,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0,111,485.94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1.17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02,400,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1.17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022年年薪的议案》确定薪酬总额,建立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薪酬由基本薪酬、激励薪酬两部分构成。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质量和价值,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在2022年度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开展全系统排查工作,针对规章制度立改废情况、外部法律法规及其他监管要求变化情况,全面梳理、优化内控流程,修订发布《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系统搭建合规管理专项制度体系,在基本管理、员工行为、岗位职责等方面制定发布合规管理制度,全员签署合规承诺书,进一步夯实公司合规管理基础。公司编制并披露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承担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通过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目标经营责任制,及时跟踪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环保安全、知识产权等重大事项,公司各部门对子公司的相应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支持及监督。公司对子公司通过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人事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实行管理控制和考核监督,保证子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高整体经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各子公司业务运转正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行。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913.71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强化管理,确保监管到位。
公司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抓住重点,齐抓共管,有效施策,强化管理,使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各项内容和指标落到实处。从源头上规范,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对新、改、扩建的项目要求其先过环保审批关;在建设的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防治环境污染,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创建经济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
2.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公司《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不断强化环保检查力度,巩固以车间班组、部门、公司三级环保排查治理网络,对已发现的不符合项坚决进行治理,做到了早发现、早解决,持续做好生产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3.持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绿色矿山的创建工作,以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基本要求,统筹矿山发展的资源、环境和社会等多方面效益,实现矿山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4.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员工环保意识
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公司广泛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制作环保宣传展板,向全体员工发放家庭环保小常识以及环保宣传手册,强化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5.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公司积极开展各项突发环境事件演练,通过演练评估,总结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高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5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设备升级改造:更换电机设备及配套变频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4.69 | 捐赠项目16项,涉及地区帮扶、消费帮扶、教育帮扶等。 |
其中:资金(万元) | 8.06 | 捐赠项目3项,涉及地区帮扶、教育帮扶等。 |
物资折款(万元) | 26.63 | 捐赠项目6项,涉及地区帮扶、消费帮扶、教育帮扶等。 |
惠及人数(人) | 133 | 地区帮扶涉及4个地区。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0.24 | 捐赠项目5项,主要为地区帮扶等。 |
其中:资金(万元) | 14.53 | 捐赠项目2项,主要为地区帮扶等。 |
物资折款(万元) | 35.71 | 捐赠项目3项,主要为地区帮扶等。 |
惠及人数(人) | 110 | 地区帮扶涉及2个地区。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地区帮扶 | 慰问访惠聚工作队、向和田地区墨玉县三个对口帮扶村捐赠修建标准化厕所物资、向墨玉县阔依其乡夏普克村捐赠办公家具及餐厨设施等项目。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说明一 | 股份限售 | 详见说明一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详见说明二 | 避免同业竞争 | 详见说明二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说明三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详见说明三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说明四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详见说明四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说明五 | 稳定股价的承诺 | 详见说明五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说明六 | 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详见说明六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说明七 |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 | 详见说明七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说明八 | 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详见说明八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的情形,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前述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若相关监管机构对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单位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应锁定期进一步承诺。”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前述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若相关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应锁定期进一步承诺。”
(三)本公司股东金源矿冶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金源矿冶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前述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若相关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应锁定期进一步承诺。”
(四)本公司股东润华投资、海益投资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润华投资、海益投资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目前持有的宝地矿业的股份为本公司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宝地矿业的情形;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出资人中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出资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所持宝地矿业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上市前股份。
3、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的时期内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本公司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上述承诺均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5、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公司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6、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公司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宝地矿业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五)本公司股东润石投资、中健博仁、金投资管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润石投资、中健博仁、金投资管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目前持有的宝地矿业的股份为本公司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宝地矿业的情形;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出资人中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出资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所持宝地矿业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司取得宝地矿业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上市前股份。
3、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的时期内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本公司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上述承诺均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5、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公司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6、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公司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宝地矿业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六)本公司股东凯迪投资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凯迪投资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目前持有的宝地矿业的股份为本公司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宝地矿业的情形;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出资人中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出资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所持宝地矿业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司取得宝地矿业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上市前股份。
3、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的时期内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本公司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公司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5、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公司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宝地矿业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七)本公司股东国有基金、宁波涌峰、嘉兴宝地、嘉兴宝润、嘉兴宝益、嘉兴甄铭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国有基金、宁波涌峰、嘉兴宝地、嘉兴宝润、嘉兴宝益、嘉兴甄铭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宝地矿业的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宝地矿业的情形;本企业的直接或间接出资人中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出资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宝地矿业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本企业承诺自本企业取得宝地矿业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上市前股份。
3、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的时期内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上述承诺均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5、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6、本企业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宝地矿业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
(八)股东徐思涵、姚学林、李直杰、赵秋香的承诺
股东徐思涵、姚学林、李直杰、赵秋香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人目前持有的宝地矿业的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宝地矿业的情形;本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宝地矿业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本人与宝地矿业的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未寻求与其他股东一致行动的安排。
2、本人承诺自本人取得宝地矿业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上市前股份。
3、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的时期内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5、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宝地矿业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说明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于2021年11月6日出具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新疆国资委承诺如下:
“1、本单位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行政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其本身并无任何生产经营行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单位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从事或者参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者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单位如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单位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转让予发行人,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如发行人认定本单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支持他人从事或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本单位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单位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发行人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5、如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单位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单位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6、在本单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
(二)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间接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于2022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新矿投资集团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地矿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对任何与宝地矿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
2、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宝地矿业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宝地矿业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地矿业,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转让予宝地矿业,以确保宝地矿业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宝地矿业认定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宝地矿业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宝地矿业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宝地矿业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宝地矿业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如违反上述承诺,宝地矿业及宝地矿业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宝地矿业及宝地矿业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宝地矿业所有。
5、在本公司为宝地矿业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
(三)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控股股东宝地投资于2021年11月6日出具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宝地投资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地矿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对任何与宝地矿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控制。
2、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宝地矿业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宝地矿业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地矿业,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转让予宝地矿业,以确保宝地矿业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宝地矿业认定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宝地矿业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宝地矿业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宝地矿业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宝地矿业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如违反上述承诺,宝地矿业及宝地矿业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宝地矿业及宝地矿业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宝地矿业所有。
5、在本公司为宝地矿业的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
说明三: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出具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间接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出具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将充分尊重宝地矿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宝地矿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宝地矿业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宝地矿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宝地矿业在经营活动中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宝地矿业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所规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作用,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宝地矿业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护宝地矿业其他股东和宝地矿业利益不受损害;
3、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地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形式损害宝地矿业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因违反本承诺函而给宝地矿业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地矿业及宝地矿业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宝地矿业将有权暂扣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企业未能及时赔偿宝地矿业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宝地矿业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说明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公司关于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及盈利水平。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及产业发展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3、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以提升发行人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效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提高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4、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根据公司制定的上市后《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强化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同时,公司还制订了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其他方式: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对填补摊薄即期回报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宝地矿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宝地矿业利益,切实履行对宝地矿业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宝地矿业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宝地矿业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宝地矿业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宝地矿业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摊薄即期回报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的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说明五: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本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宝地投资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宝地投资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宝地投资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宝地投资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宝地投资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宝地投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宝地投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公司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源矿冶、海益投资及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润华投资、润石投资、中健博仁,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为稳定发行人股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发行人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简称:“违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发行人有权按照应上交违规减持收益金额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企业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本人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在触发发行人稳定A股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发行人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A股股价的实施方案,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A股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A股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发行人稳定A股股价预案确定的稳定A股股价措施,本人增持发行人股票时,增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在发行人处取得年薪的2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3)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说明六: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本公司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本公司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提供赔偿保障。”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因本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三)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源矿冶、海益投资及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润华投资、润石投资、中健博仁,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因本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因本人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4、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承诺未实际履行30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30日内,自愿将上一年度从发行人处所领取的全部薪金作为前述承诺的履约担保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说明七: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因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为全体员工缴纳、未足额缴纳或未及时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对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予以追缴、补缴、收取滞纳金或处罚;或发生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员工因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其缴纳、未足额缴纳或未及时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要求补缴、追索相关费用、要求有权机关追究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行政责任或就此提起
诉讼、仲裁等情形,本公司承担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说明八: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单位将确保宝地投资、金源矿冶遵守其出具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宝地投资、金源矿冶违反该承诺,本单位将确保宝地投资、金源矿冶将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交由发行人;如果因宝地投资、金源矿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确保宝地投资、金源矿冶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承诺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本单位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宝地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控股股东地位。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本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自主决策减持计划,本公司保证在减持后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其他承诺
5.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1)本公司或者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规定的其他情形。
5.2 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交易所予以备案。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5.3 本公司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4 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公司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5.5 如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公司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本公司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 5.2 和 5.3 条承诺的要求。
5.6 本公司的股权如被质押,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告。
5.7 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6、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履行上述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三)发行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金源矿冶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本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自主决策减持计划,本公司保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其他承诺
5.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1)本公司或者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规定的其他情形。
5.2 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交易所予以备案。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5.3 本公司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4 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5.5 如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本公司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 5.2 和 5.3 条承诺的要求。
5.6 本公司的股权如被质押,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告。
5.7 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6、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履行上述承诺。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
2、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海益投资及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润华投资、润石投资、中健博仁,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自主决策减持计划,并且减持价格在保证本公司合理收益的前提下,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的经营状况确定。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其他承诺
5.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1)本公司或者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规定的其他情形。
5.2 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3 本公司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4 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5.5 如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本企业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 5.2 和 5.3 条承诺的要求。
5.6 本公司的股权如被质押,本公司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告。
5.7 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6、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 2022年度未提前执行对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余事项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程纯、叶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00 |
保荐人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按照保荐协议约定,公司辅导期保荐人报酬已在2021年度支付,本报告期未发生保荐费支出。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90,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90,00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9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8,21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报告期内增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28,200.00 | 47.00 | 28,200.00 | 无 | 国有法人 |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0 | 13,800.00 | 23.00 | 13,800.00 | 无 | 国有法人 |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0 | 6,000.00 | 10.00 | 6,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2,352.94 | 3.92 | 2,352.94 | 无 | 国有法人 | ||
徐思涵 | 0 | 2,072.65 | 3.45 | 2,072.65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0 | 1,570.94 | 2.62 | 1,570.94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 0 | 1,470.59 | 2.45 | 1,470.59 | 无 | 其他 | ||
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 | 0 | 1,000.00 | 1.67 | 1,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0 | 1,000.00 | 1.67 | 1,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840.00 | 1.40 | 840.0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新疆国资委持有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为新矿投资集团控股股东。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新疆国资委,故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同受新疆国资委控制;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胡承业,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周传有,周传有是胡承业的妹夫。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8,200.00 | 2026年3月1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2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13,800.00 | 2026年3月1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3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 | 2024年3月1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4 |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352.94 | 2024年6月23日 | 0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且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5 | 徐思涵 | 2,072.65 | 2024年4月27日 | 0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且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6 |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570.94 | 2024年3月1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7 |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 1,470.59 | 2024年6月23日 | 0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且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8 | 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年4月27日 | 0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且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9 | 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年4月27日 | 0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且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10 |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0.00 | 2024年7月8日 | 0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且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新疆国资委持有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为新矿投资集团控股股东。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新疆国资委,故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同受新疆国资委控制;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胡承业,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周传有,周传有是胡承业的妹夫。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冯蜀军 |
成立日期 | 2000年9月1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勘察;证券投资咨询;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基础地质勘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木材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间接控股股东情况-法人
名称 |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孙斌 |
成立日期 | 2021年7月2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通过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63,600,000 股,占总股本6.87%。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马小平 | 1996年10月21日 | 22906597-X | 50,000.00 | 矿产开采、选冶、加工及销售;矿业开发与投资;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及气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咨询),地球物理勘查技术咨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治理、测量等咨询服务;矿产开采、选冶技 |
术咨询及培训;地质实验测试(岩石矿物检测、鉴定)技术服务;工程钻探、坑探、凿井、浅井、样品采集等劳务服务;地质报告(图件)制绘、出版,地质相关技术咨询和培训;矿山设备、配件、材料及其他货物零售;普通货物运输、公路运输及其他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厂房(场地)租赁及其他资产租赁;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住宿服务。 |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秦虎 | 2011年6月3日 | 57621008-6 | 3,000.00 |
许可经营项目:
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情况说明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4月1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23]000541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程纯、叶华 |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3]000541号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地矿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宝地矿业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宝地矿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2年度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收入确认作为本年度关键审计事项
(1)事项描述
关键审计事项适用的会计年度:2022年度。
宝地矿业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
估计第38项”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61”。宝地矿业公司以矿业开发及矿产品加工为主要业务,如“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72,704.65万元,为宝地矿业公司合并利润的主要来源。为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收入的确认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
2.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对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有关的时点进行分析评估,进而评估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
3.对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等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分析营业收入变动的合理性;对销售价格的变动,对比分析是否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4. 对宝地矿业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进行分析,分析是否与销售政策及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5.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发票、出库磅单、双方确认的结算单等支持文件;
6. 对主要客户的交易金额及期末应收(预收)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7. 对宝地矿业公司收款流水进行检查,关注客户回款是否存在异常;
8.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确认完整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9.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判断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的收入确认是公允的。
(四)其他信息
宝地矿业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宝地矿业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宝地矿业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宝地矿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宝地矿业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宝地矿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宝地矿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宝地矿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宝地矿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程纯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华 |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28,119,908.80 | 372,841,212.4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69,653,201.23 | 372,106,902.73 |
应收账款 | 七、5 | 30,737,536.03 | 22,320,576.87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73,830,000.00 | 93,250,000.00 |
预付款项 | 七、7 | 7,902,672.56 | 4,027,820.3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768,408.16 | 1,898,705.2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05,390,676.35 | 183,549,548.47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5,391,669.32 | 56,524,803.58 |
流动资产合计 | 1,382,794,072.45 | 1,106,519,569.7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32,220,810.32 | 779,442,261.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08,929,161.21 | 300,748,091.62 |
在建工程 | 七、22 | 104,864,838.25 | 72,178,735.3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320,681.86 | 2,784,818.25 |
无形资产 | 七、26 | 2,353,451,485.43 | 263,390,575.6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565,629.15 | 2,309,070.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9,082,536.87 | 45,258,917.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3,649,980.34 | 691,678,154.2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75,085,123.43 | 2,157,790,623.78 | |
资产总计 | 4,757,879,195.88 | 3,264,310,193.5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54,328,104.1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4,752,800.61 | 43,520,954.17 |
应付账款 | 七、36 | 852,335,836.72 | 303,617,111.36 |
预收款项 | 七、37 | 501,917.81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27,964.23 | 355,560.7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2,097,571.79 | 29,647,709.36 |
应交税费 | 七、40 | 4,417,895.71 | 1,907,848.0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78,034,933.08 | 77,347,216.33 |
其中:应付利息 | 497,437.88 | 256,666.67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63,911,889.30 | 60,423,865.6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2,174,559.25 | 120,710,102.90 |
流动负债合计 | 1,458,555,368.50 | 791,858,472.7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60,912,774.88 | 19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954,334.01 | 2,408,717.99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541,429,040.00 | 250,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35,101,908.71 | 43,540,256.23 |
递延收益 | 七、51 | 9,899,195.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015,422.18 | 3,113,677.7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52,312,675.06 | 489,062,651.99 | |
负债合计 | 2,310,868,043.56 | 1,280,921,124.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44,123,703.55 | 713,454,597.0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1,698,307.22 | 12,489,196.38 |
盈余公积 | 七、59 | 100,379,876.48 | 91,594,244.3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71,246,460.36 | 479,920,606.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27,448,347.61 | 1,897,458,644.35 | |
少数股东权益 | 319,562,804.71 | 85,930,424.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47,011,152.32 | 1,983,389,068.8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757,879,195.88 | 3,264,310,193.54 |
公司负责人:邹艳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灵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5,774,597.37 | 232,195,890.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002,661.53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936,476.1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050,000.00 | ||
预付款项 | 489,065.24 | 448,721.7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81,274,469.31 | 359,456,863.66 |
其中:应收利息 | 15,833.34 | ||
应收股利 | 49,179,69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802,665.09 | 7,075,358.35 | |
流动资产合计 | 817,340,797.01 | 649,165,971.5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475,584,481.25 | 1,372,822,085.8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057,785.90 | 5,001,066.0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337.05 | 31,018.0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49,760.00 | 2,049,76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81,704,364.20 | 1,379,903,929.91 | |
资产总计 | 2,299,045,161.21 | 2,029,069,901.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0,088,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35.86 | 37,011,506.28 | |
应付账款 | 196,371.38 | 639,641.5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98,622.14 | 3,724,205.27 | |
应交税费 | 49,589.33 | 3,418.95 | |
其他应付款 | 155,656,840.23 | 66,416,048.59 |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0,001,758.94 | 187,882,820.6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0,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370,001,758.94 | 187,882,820.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87,586,886.40 | 887,586,886.4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0,379,876.48 | 91,594,244.34 | |
未分配利润 | 341,076,639.39 | 262,005,950.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29,043,402.27 | 1,841,187,080.8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99,045,161.21 | 2,029,069,901.43 |
公司负责人:邹艳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灵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760,609,304.37 | 918,283,911.52 |
其中:营业收入 | 760,609,304.37 | 918,283,911.5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13,948,771.72 | 593,171,616.24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71,819,095.74 | 447,409,136.8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9,776,286.04 | 52,453,363.90 |
销售费用 | 七、63 | 2,453,041.90 | 2,445,622.52 |
管理费用 | 七、64 | 94,519,930.02 | 81,826,994.56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6 | 5,380,418.02 | 9,036,498.44 |
其中:利息费用 | 12,978,346.10 | 6,125,119.44 | |
利息收入 | 8,965,301.53 | 2,377,871.6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618,378.29 | 882,304.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06,378,219.90 | 26,359,860.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4,362,181.06 | 23,358,977.3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057,271.87 | 3,374,185.8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571,250.5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151,638.6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9,714,402.71 | 347,309,034.3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064,359.91 | 5,491,244.5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052,191.24 | 4,742,316.8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七、76 | 255,726,571.38 | 348,057,962.03 |
减:所得税费用 | 29,021,298.71 | 72,771,261.1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705,272.67 | 275,286,700.8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705,272.67 | 275,286,700.8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0,111,485.94 | 249,498,103.9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593,786.73 | 25,788,596.9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6,705,272.67 | 275,286,700.8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0,111,485.94 | 249,498,103.9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593,786.73 | 25,788,596.9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4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42 |
公司负责人:邹艳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灵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524,962.43 | 1,672,146.3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
税金及附加 | 494,163.71 | 121,346.50 |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26,743,547.62 | 19,218,052.83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8,123,559.91 | -5,953,254.8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65,000.00 | 2,060,222.22 | |
利息收入 | 6,123,800.72 | 1,567,223.20 | |
加:其他收益 | 85,434.73 | 24,483.0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6,494,610.00 | 245,762,840.5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4,346,027.21 | 23,366,868.1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52,929.66 | 4,361,194.5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8,443,785.40 | 238,434,520.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8,958.49 | 73,344.03 | |
减:营业外支出 | 616,422.45 | 852,640.4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7,856,321.44 | 237,655,223.61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856,321.44 | 237,655,223.6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856,321.44 | 237,655,223.6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7,856,321.44 | 237,655,223.6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邹艳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灵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53,007,162.46 | 945,448,928.4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470,579.50 | 1,468,368.6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2,909,960.28 | 34,921,171.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1,387,702.24 | 981,838,468.1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3,875,377.28 | 279,124,423.9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5,591,959.11 | 99,692,476.7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4,552,124.25 | 260,360,260.3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145,502.91 | 48,307,772.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9,164,963.55 | 687,484,933.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222,738.69 | 294,353,534.3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7,927,136.13 | 36,296,445.2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6,853,600.00 | 152,912,265.1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0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0,188,4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4,969,136.13 | 195,208,710.4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0,124,035.20 | 489,801,061.2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2,04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79,537,134.4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3,285,489.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4,986,658.67 | 489,801,061.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017,522.54 | -294,592,350.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7,707,700.00 | 14,7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7,707,700.00 | 14,7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1,267,774.88 | 31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95,372.22 | 46,272,886.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9,970,847.10 | 375,972,886.2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5,915,850.00 | 16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363,208.73 | 8,180,060.3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942,868.5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44,000.00 | 5,812,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823,058.73 | 173,992,060.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147,788.37 | 201,980,825.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1,353,004.52 | 201,742,009.3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9,288,712.75 | 167,546,703.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0,641,717.27 | 369,288,712.75 |
公司负责人:邹艳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灵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663,829.10 | 140,018,652.1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3,570.5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48,620.13 | 35,733,075.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812,449.23 | 176,025,297.9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011,170.42 | 64,939,344.5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139,037.55 | 11,058,246.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4,533.11 | 193,568.7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39,541.39 | 41,125,753.6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484,282.47 | 117,316,913.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71,833.24 | 58,708,384.6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7,927,136.1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7,031,781.66 | 316,938,674.4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188,4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5,147,317.79 | 316,938,674.4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5,245.96 | 2,507,833.8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2,040,000.00 | 210,3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80,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285,489.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5,730,734.96 | 212,807,833.8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416,582.83 | 104,130,840.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0,000,000.00 | 8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5,406,457.64 | 552,618,807.0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5,406,457.64 | 632,618,807.0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28,500.00 | 3,943,222.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544,000.00 | 405,812,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572,500.00 | 569,755,222.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833,957.64 | 62,863,584.8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3,578,707.23 | 225,702,810.1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2,195,890.14 | 6,493,080.0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5,774,597.37 | 232,195,890.14 |
公司负责人:邹艳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灵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00,000,000.00 | 713,454,597.07 | 12,489,196.38 | 91,594,244.34 | 479,920,606.56 | 1,897,458,644.35 | 85,930,424.46 | 1,983,389,068.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0 | 713,454,597.07 | 12,489,196.38 | 91,594,244.34 | 479,920,606.56 | 1,897,458,644.35 | 85,930,424.46 | 1,983,389,068.8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669,106.48 | -790,889.16 | 8,785,632.14 | 191,325,853.80 | 229,989,703.26 | 233,632,380.25 | 463,622,083.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0,111,485.94 | 200,111,485.94 | 26,593,786.73 | 226,705,272.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669,106.48 | 30,669,106.48 | 207,038,593.52 | 237,707,7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7,038,593.52 | 237,707,7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30,669,106.48 | 30,669,106.48 | |||||||||||||
(三)利润分配 | 8,785,632.14 | -8,785,632.1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785,632.14 | -8,785,632.1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90,889.16 | -790,889.16 | -790,889.16 | ||||||||||||
1.本期提取 | 13,003,046.58 | 13,003,046.58 | 4,977,729.60 | 17,980,776.18 | |||||||||||
2.本期使用 | -13,793,935.74 | -13,793,935.74 | -4,977,729.60 | -18,771,665.34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0,000,000.00 | 744,123,703.55 | 11,698,307.22 | 100,379,876.48 | 671,246,460.36 | 2,127,448,347.61 | 319,562,804.71 | 2,447,011,152.32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00,000,000.00 | 713,454,597.07 | 13,591,161.89 | 67,828,721.98 | 254,188,024.94 | 1,649,062,505.88 | 45,426,518.23 | 1,694,489,024.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0 | 713,454,597.07 | 13,591,161.89 | 67,828,721.98 | 254,188,024.94 | 1,649,062,505.88 | 45,426,518.23 | 1,694,489,024.1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01,965.51 | 23,765,522.36 | 225,732,581.62 | 248,396,138.47 | 40,503,906.23 | 288,900,044.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9,498,103.98 | 249,498,103.98 | 25,788,596.90 | 275,286,700.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715,309.33 | 14,715,309.3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700,000.00 | 14,7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309.33 | 15,309.33 | |||||||||||||
(三)利润分配 | 23,765,522.36 | -23,765,522.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765,522.36 | -23,765,522.36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01,965.51 | -1,101,965.51 | -1,101,965.51 | ||||||||||||
1.本期提取 | 9,897,780.09 | 9,897,780.09 | 3,505,014.96 | 13,402,795.05 | |||||||||||
2.本期使用 | -10,999,745.60 | -10,999,745.60 | -3,505,014.96 | -14,504,760.5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0,000,000.00 | 713,454,597.07 | 12,489,196.38 | 91,594,244.34 | 479,920,606.56 | 1,897,458,644.35 | 85,930,424.46 | 1,983,389,068.81 |
公司负责人:邹艳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灵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00,000,000.00 | 887,586,886.40 | 91,594,244.34 | 262,005,950.09 | 1,841,187,080.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0 | 887,586,886.40 | 91,594,244.34 | 262,005,950.09 | 1,841,187,080.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785,632.14 | 79,070,689.30 | 87,856,321.4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856,321.44 | 87,856,321.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785,632.14 | -8,785,632.1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785,632.14 | -8,785,632.1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0,000,000.00 | 887,586,886.40 | 100,379,876.48 | 341,076,639.39 | 1,929,043,402.27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00,000,000.00 | 887,586,886.40 | 67,828,721.98 | 48,116,248.84 | 1,603,531,857.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0 | 887,586,886.40 | 67,828,721.98 | 48,116,248.84 | 1,603,531,857.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765,522.36 | 213,889,701.25 | 237,655,223.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7,655,223.61 | 237,655,223.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765,522.36 | -23,765,522.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765,522.36 | -23,765,522.3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0,000,000.00 | 887,586,886.40 | 91,594,244.34 | 262,005,950.09 | 1,841,187,080.83 |
公司负责人:邹艳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灵
三、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新地发【2001】170号文件批准,于2001年11月14日由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共同出资设立,2013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21,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000731825217N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0,000.00万元,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岩石矿物测试;矿产开发及加工;房屋租赁;矿业投资;矿产品、钢材的销售。本公司属于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主要产品为铁精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简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鄯善宝地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伊吾宝山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新疆华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华兴矿业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华健投资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51.00 | 51.00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华矿业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68.00 | 68.00 |
新疆宝顺新兴供应链有限公司 | 宝顺新兴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51.00 | 51.00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 | 哈西亚图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注1) |
注1:2022年7月,公司通过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受让取得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哈西亚图公司注册资本3,489.39万元,公司股权占比100.00%。
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增加1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Ⅰ.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Ⅱ.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Ⅲ.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Ⅳ.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①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③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A.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B.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Ⅱ.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Ⅳ.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Ⅴ.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A.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B.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B.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
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Ⅱ.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C.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
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Ⅰ.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Ⅱ.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①、②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Ⅰ.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Ⅱ.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④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Ⅰ.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Ⅱ.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⑤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Ⅰ.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Ⅱ.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③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A.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B.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C.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D.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E.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Ⅱ.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Ⅲ.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Ⅳ.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为零 |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为非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组合 | 出票人为信用较高的非银行企业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的无风险交易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预期信用损失为零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周期一致,信用损失风险相同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10(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的无风险交易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预期信用损失为零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周期一致,信用损失风险相同 | 以账龄为基础预计信用损失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②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①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①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③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④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⑤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Ⅰ.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Ⅱ.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④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摊销法/产量法 | 5-50 | 0-5% | 1.90%-20.00% |
其中:井巷工程 | 产量法 | --- | --- | --- |
机器设备 | 直线摊销法 | 2-15 | 0-5% | 6.33%-50.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直线摊销法 | 2-10 | 0-5% | 9.50%-50.00% |
运输设备 | 直线摊销法 | 3-10 | 0-5% | 9.50%-33.33% |
固定资产弃置费用 | 产量法 | --- | --- | --- |
①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②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
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证 |
采矿权 | 产量法 | 预计可开采量 |
地质成果 | 产量法 | 预计可开采量 |
矿业权出让收益 | 产量法 | 预计可开采量 |
软件 | 2-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Ⅱ.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Ⅰ.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Ⅱ.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Ⅲ.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Ⅳ.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Ⅴ.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井巷开拓 | 产量法 | |
宝山矿体剥岩 | 产量法 | |
磨选车间耐磨材料 | 产量法 |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专业人士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Ⅰ.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Ⅱ.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Ⅲ.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商品销售方式确认收入具体原则如下:
Ⅰ.根据合同约定,以本公司检测结果为依据的销售,在本公司产品过磅并交付给客户后本公司确认收入;
Ⅱ.根据合同约定,以客户检测结果为依据的销售,双方都进行检测,本公司产品运到客户堆场后,如果双方对含水量、品位无异议,则按照市场定价,签署结算单,本公司收到结算单后确认收入;如果双方对含水量、品位有异议,则聘请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并签署结算单,本公司收到结算单后确认收入。
本公司运输业务确认收入的具体原则如下:
公司承运货物按运输的吨数和距离与客户进行结算,收到客户的结算单据(磅单)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七之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注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②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③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选择是否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
②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Ⅰ.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Ⅱ.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Ⅲ.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③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Ⅰ.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Ⅱ.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28)和(34)。
④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Ⅰ.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C.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D.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A.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B.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C.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Ⅱ.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A.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Ⅲ.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54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勘探开发支出
勘探开发支出是指在地质勘查活动中进行详查和勘探所发生的支出,以矿区为核算对象。本公司在详查和勘探过程中,钻探、坑探完成后,如果确定该活动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直接费用化;如果确定该活动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将其发生的勘探开发支出进行资本化。如果未能确定该勘探活动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在勘查完成后一年内予以暂时资本化。一年后仍未能确定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勘探的资本化支出继续暂时资本化,否则计入当期损益:①该勘探已发现足够数量的储量,但要确定其是否属于探明经济可采储量,还需要实施进一步的勘探活动;②进一步的勘探活动已在实施中或已有明确计划并即将实施。
(2)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
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根据财企〔2012〕16号文件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之规定;本公司按以下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
①露天矿山: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每吨5元;
②井下矿山: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每吨10元;
③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印发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办法“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同时废止。
本公司自公告发布之起,按照新办法执行提取安全生产费。
矿山生产:“第二节第十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矿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①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5元;
②尾矿库运行按当月入库尾矿量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其中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4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5元。”
运输服务:“第六节第二十四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
①普通货运业务1%。”
(3)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
弃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在确认后,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费用应当确认为财务费用;由于技术进步、法律要求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特定固定资产的履行弃置义务可能发生支出金额、预计弃置时点、折现率等变动而引起的预计负债变动,应按照以下原则调整该固定资产成本:
①对于预计负债的减少,以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限扣除固定资产成本。如果预计负债的减少额超过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超出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②对于预计负债的增加,增加该固定资产成本。
按照上述原则调整的固定资产,在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一旦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预计负债的所有后续变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损益。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15 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重大影响。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16 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 | 13% |
增值税 |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 9% |
资源税 | 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的销售额 | 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1%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伊吾宝山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3号)等文件规定,对符
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经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认定,减征30%资源税,并对资源税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填报。2018年10月经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后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5 |
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 |
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新疆华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新疆宝顺新兴供应链有限公司 | 15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伊吾宝山、天华矿业、哈西亚图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之(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铁、锰、铜、镍、铅、锌、钨(锡)、锑、稀有金属勘探、有序开采、精深加工、加工新技术开发及应用,废铁、废钢、废铜、废铝以及稀有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运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自2021年1月1日起,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宝顺新兴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之(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5.公路旅客运输,公路、铁路货物运输及多式联运”,自2021年1月1日起,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010,641,717.27 | 369,288,712.75 |
其他货币资金 | 17,478,191.53 | 3,552,499.73 |
合计 | 1,028,119,908.80 | 372,841,212.4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ETC保证金 | --- | 4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598,414.13 | 349,871.56 |
环境治理保证金 | 6,879,777.40 | 3,202,228.17 |
合计 | 17,478,191.53 | 3,552,499.73 |
货币资金说明:2022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55,278,696.32元,增加175.75%,主要原因为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1,691,410.80 | 302,656,741.20 |
商业承兑票据 | 17,961,790.43 | 69,450,161.53 |
合计 | 69,653,201.23 | 372,106,902.7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136,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2,136,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120,694.08 | 100.00 | 1,467,492.85 | 2.06 | 69,653,201.23 | 378,819,313.19 | 100.00 | 6,712,410.46 | 1.77 | 372,106,902.73 |
其中: | ||||||||||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52,213,546.26 | 73.42 | 522,135.46 | 1.00 | 51,691,410.80 | 305,713,880.00 | 80.70 | 3,057,138.80 | 1.00 | 302,656,741.20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8,907,147.82 | 26.58 | 945,357.39 | 5.00 | 17,961,790.43 | 73,105,433.19 | 19.30 | 3,655,271.66 | 5.00 | 69,450,161.53 |
合计 | 71,120,694.08 | 100.00 | 1,467,492.85 | 2.06 | 69,653,201.23 | 378,819,313.19 | 100.00 | 6,712,410.46 | 1.77 | 372,106,902.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52,213,546.26 | 522,135.46 | 1.00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8,907,147.82 | 945,357.39 | 5.00 |
合计 | 71,120,694.08 | 1,467,492.85 | 2.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6,712,410.46 | 945,357.39 | 6,190,275.00 | 1,467,492.85 | |
合计 | 6,712,410.46 | 945,357.39 | 6,190,275.00 | 1,467,492.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期末应收票据价值较2021年期末价值减少302,453,701.50元,减少81.28%,主要原因为上期票据本期到期承兑且本年以票据回款的货款减少所致。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2,355,301.10 |
1年以内小计 | 32,355,301.10 |
1至2年 | |
3至4年 | |
5年以上 | 9,827,797.52 |
合计 | 42,183,098.6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821,297.52 | 23.28 | 9,821,297.52 | 100.00 | 10,116,109.12 | 30.09 | 10,116,109.1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361,801.10 | 76.72 | 1,624,265.07 | 5.02 | 30,737,536.03 | 23,503,923.41 | 69.91 | 1,183,346.54 | 5.03 | 22,320,576.87 |
其中: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32,361,801.10 | 76.72 | 1,624,265.07 | 5.02 | 30,737,536.03 | 23,503,923.41 | 69.91 | 1,183,346.54 | 5.03 | 22,320,576.87 |
合计 | 42,183,098.62 | 100.00 | 11,445,562.59 | 27.13 | 30,737,536.03 | 33,620,032.53 | 100.00 | 11,299,455.66 | 33.61 | 22,320,576.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新疆金汇铸管有限公司(原鄯善金汇铸造有限公司) | 9,532,241.66 | 9,532,241.66 | 100.00 | 债务人债务重组,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金额较小明细汇总 | 289,055.86 | 289,055.86 | 100.00 | 账龄较长,债务人无法联系 |
合计 | 9,821,297.52 | 9,821,297.5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355,301.10 | 1,617,765.07 | 5.00 |
5年以上 | 6,500.00 | 6,500.00 | 100.00 |
合计 | 32,361,801.10 | 1,624,265.07 | 5.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0,116,109.12 | 294,811.60 | 9,821,297.52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183,346.54 | 440,918.53 | 1,624,265.07 | |||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 1,183,346.54 | 440,918.53 | 1,624,265.07 | |||
合计 | 11,299,455.66 | 440,918.53 | 294,811.60 | 11,445,562.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191,314.82 | 50.24 | 1,059,565.74 |
新疆金汇铸管有限公司(原鄯善金汇铸造有限公司) | 9,532,241.66 | 22.6 | 9,532,241.66 |
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6,523,909.32 | 15.47 | 326,195.47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74,408.48 | 4.92 | 103,720.42 |
陕西檀溪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385,270.30 | 3.28 | 69,263.52 |
合计 | 40,707,144.58 | 96.51 | 11,090,986.8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期末应收账款价值较2021年期末价值增加8,416,959.16元,增加37.71%,主要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鄯善宝地12月销售增加,销售应收款尚未到期所致。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73,830,000.00 | 93,250,000.00 |
合计 | 73,830,000.00 | 93,25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收到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由于期限较短,以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历史上也未发生信用损失,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812,526.08 | 98.86 | 3,720,320.86 | 92.37 |
1至2年 | 26,231.08 | 0.33 | 259,743.10 | 6.45 |
2至3年 | 16,159.00 | 0.20 | ||
3年以上 | 47,756.40 | 0.60 | 47,756.40 | 1.18 |
合计 | 7,902,672.56 | 100.00 | 4,027,820.3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68,000.00 | 38.82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 934,000.00 | 11.82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 693,459.52 | 8.78 |
哈密市保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81,870.02 | 7.36 |
新疆博裕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480,124.00 | 6.08 |
合计 | 5,757,453.54 | 72.86 |
其他说明
2022年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21年余额增加3,874,852.20元,增加96.20%,主要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西亚图期末预付矿山工程设计费用所致。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68,408.16 | 1,898,705.27 |
合计 | 1,768,408.16 | 1,898,705.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43,344.55 |
1年以内小计 | 1,543,344.55 |
1至2年 | 61,291.61 |
2至3年 | 347,181.27 |
3至4年 | 8,36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4,096,884.13 |
合计 | 6,057,061.56 |
(7).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2,807,646.72 | 2,423,003.34 |
押金及保证金 | 610,510.00 | 1,407,210.00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1,540,870.71 | 1,536,368.51 |
个人往来及其他 | 1,098,034.13 | 779,238.01 |
合计 | 6,057,061.56 | 6,145,819.86 |
(8).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713,178.97 | 533,935.62 | 4,247,114.59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6,375.51 | 145.79 | 46,521.30 | |
本期转回 | 4,982.49 | 4,982.4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754,571.99 | 534,081.41 | 4,288,653.4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533,935.62 | 145.79 | 534,081.41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713,178.97 | 46,375.51 | 4,982.49 | 3,754,571.99 | ||
合计 | 4,247,114.59 | 46,521.30 | 4,982.49 | 4,288,653.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1,207,965.20 | 5年以上 | 19.94 | 1,207,965.20 |
新疆盛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926,400.00 | 5年以上 | 15.29 | 926,400.00 |
乌鲁木齐博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470,343.00 | 5年以上 | 7.77 | 470,343.00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383,643.38 | 1年以内 | 6.33 | 19,182.17 |
鄯善中浩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305,400.62 | 5年以上 | 5.04 | 305,400.62 |
合计 | / | 3,293,752.20 | / | 54.38 | 2,929,290.99 |
(12).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4).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746,898.80 | 2,219,130.20 | 16,527,768.60 | 20,308,864.06 | 2,219,130.20 | 18,089,733.86 |
自制半成品 | 22,318,793.61 | 22,318,793.61 | 47,695,880.63 | 47,695,880.63 | ||
库存商品 | 66,174,600.76 | 66,174,600.76 | 117,763,933.98 | 117,763,933.98 | ||
发出商品 | 369,513.38 | 369,513.38 | ||||
合计 | 107,609,806.55 | 2,219,130.20 | 105,390,676.35 | 185,768,678.67 | 2,219,130.20 | 183,549,548.4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219,130.20 | 2,219,130.20 | ||||
合计 | 2,219,130.20 | 2,219,130.2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期末存货价值较2021年期末减少78,158,872.12元,减少42.58%,主要原因系本期铁精粉销量增加库存减少所致。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待认证进项税 | 46,990,171.67 | 46,869,760.99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7,489,684.10 | 2,858,825.04 |
大宗材料待摊费用 | 1,728,794.67 | 13,198.67 |
IPO中介费用 | 9,183,018.88 | 6,783,018.88 |
合计 | 65,391,669.32 | 56,524,803.58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被投资单位 | 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一、合营企业 |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21,123,044.06 | 106,276,506.59 | -66,853,600.00 | 260,545,950.65 | |||||||
小计 | 221,123,044.06 | 106,276,506.59 | -66,853,600.00 | 260,545,950.65 | |||||||
二、联营企业 |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6,662,895.60 | -5,405.94 | 6,657,489.66 |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134,906.67 |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1,474,031.66 | ||||||||||
新疆蒙西矿业有限公司 | 2,986,664.12 | 73,525.33 | 3,060,189.45 | ||||||||
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有限公司 | 378,843,733.19 | -376,678,953.34 | -2,164,779.85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166,551,891.34 | -91,078.45 | -71,087.22 | 166,389,725.67 | |||||||
新疆荣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274,032.74 | 16,153.85 | 3,290,186.59 |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92,040,000.00 | 237,268.30 | 92,277,268.30 |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新疆金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新疆怡盛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小计 | 558,319,216.99 | 92,040,000.00 | -376,770,031.79 | -1,914,325.53 | 271,674,859.67 | 1,608,938.33 | |||||
合计 | 779,442,261.05 | 92,040,000.00 | -376,770,031.79 | 104,362,181.06 | -66,853,600.00 | 532,220,810.32 | 1,608,938.33 |
其他说明
(1)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实业)签订《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13%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转让葱岭实业持有的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13%股权。2022年7月26日,葱岭能源完成工商变更,完成股权交割。
(2)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6日,公司与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有限公司19.23%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转让价格为378,827,536.13元,宝地矿业公司已取得广汇汇鑫预退投资款90,900,400.00元,视为代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剩余股权转让款287,927,136.13元于2022年11月收到。
(3)2022年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较2021年期末减少247,221,450.73元,减少31.72%,主要原因系本年度收购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13%股权,处置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有限公司
19.23%股权,及合营公司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法确认的本年投资收益及分配以前年度股利所致。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08,929,161.21 | 300,748,091.6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08,929,161.21 | 300,748,091.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弃置费用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17,885,069.64 | 172,257,240.09 | 9,887,967.64 | 19,701,934.08 | 37,279,135.82 | 1,057,011,347.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439,041.25 | 7,741,439.37 | 1,290,465.92 | 902,995.66 | 73,373,942.20 | |
(1)购置 | 2,585,944.85 | 5,675,996.09 | 1,290,465.92 | 847,779.00 | 10,400,185.8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0,853,096.40 | 2,065,443.28 | 62,918,539.6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5,216.66 | 55,216.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81,324,110.89 | 179,998,679.46 | 11,178,433.56 | 20,604,929.74 | 37,279,135.82 | 1,130,385,289.4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43,538,353.22 | 142,122,492.77 | 6,075,198.56 | 16,811,924.02 | 16,521,284.11 | 725,069,252.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687,980.20 | 5,996,919.64 | 760,010.22 | 1,092,925.44 | 655,037.11 | 65,192,872.61 |
(1)计提 | 56,687,980.20 | 5,996,919.64 | 760,010.22 | 1,037,708.78 | 655,037.11 | 65,137,655.95 |
32)企业合并增加 | 55,216.66 | 55,216.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600,226,333.42 | 148,119,412.41 | 6,835,208.78 | 17,904,849.46 | 17,176,321.22 | 790,262,125.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9,991,538.50 | 10,709,081.93 | 246,712.22 | 246,670.32 | 31,194,002.9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9,991,538.50 | 10,709,081.93 | 246,712.22 | 246,670.32 | 31,194,002.9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1,106,238.97 | 21,170,185.12 | 4,096,512.56 | 2,453,409.96 | 20,102,814.60 | 308,929,161.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4,355,177.92 | 19,425,665.39 | 3,566,056.86 | 2,643,339.74 | 20,757,851.71 | 300,748,091.6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80,433,731.24 | 65,380,571.35 | 15,053,159.89 | ||
机器设备 | 46,795,025.66 | 39,017,423.44 | 7,477,150.48 | 300,451.74 | |
运输设备 | 995,639.80 | 943,895.08 | 51,744.72 | ||
电子设备 | 2,970,638.04 | 2,836,414.81 | 124,501.21 | 9,722.02 | |
合计 | 131,195,034.74 | 108,178,304.68 | 22,706,556.30 | 310,173.76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698,158.17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698,158.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4,864,838.25 | 72,178,735.3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04,864,838.25 | 72,178,735.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松湖铁矿工程 | 102,341,776.00 | 102,341,776.00 | 72,178,735.34 | 72,178,735.34 | ||
百灵山1号井工程 | 3,060,842.58 | 3,060,842.58 | 3,060,842.58 | 3,060,842.58 | ||
其他零星工程 | 2,523,062.25 | 2,523,062.25 | ||||
合计 | 107,925,680.83 | 3,060,842.58 | 104,864,838.25 | 75,239,577.92 | 3,060,842.58 | 72,178,735.3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松湖铁矿矿山工程 | 67,117,395.74 | 84,160,502.53 | 59,468,324.50 | 91,809,573.77 | 自筹 | |||||||
合计 | 67,117,395.74 | 84,160,502.53 | 59,468,324.50 | 91,809,573.77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期末在建工程价值较期初增加32,686,102.91元,增加45.28%,主要原因系本年松湖铁矿矿山工程未完工的工程增加所致。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48,954.63 | 3,248,954.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248,954.63 | 3,248,954.6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64,136.38 | 464,136.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4,136.39 | 464,136.39 |
(1)计提 | 464,136.39 | 464,136.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28,272.77 | 928,272.7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20,681.86 | 2,320,681.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84,818.25 | 2,784,818.25 |
其他说明:
2022年年初,公司子公司鄯善宝地与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50万元(含税)。上述合同每年年初签订、期限一年,公司预计承租七年,预计剩余承租年限五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采矿权 | 地质成果 | 矿业权出让收益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5,113,345.93 | 6,315,584.22 | 47,649,660.99 | 219,551,495.00 | 1,598,807.26 | 330,228,893.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8,077,292.07 | 107,896,579.36 | 1,138,586,700.00 | 178,391.15 | 2,104,738,962.58 | |
(1)购置 | 20,000.00 | 8,025,188.46 | 901,512,900.00 | 178,391.15 | 909,736,479.61 | |
(2) 收购 | 204,772,012.87 | 99,871,390.90 | 237,073,800.00 | 541,717,203.77 |
股权形成资产 | ||||||
(3)勘探支出转入 | 653,285,279.20 | 653,285,279.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5,113,345.93 | 864,392,876.29 | 155,546,240.35 | 1,358,138,195.00 | 1,777,198.41 | 2,434,967,855.9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814,405.85 | 4,254,232.87 | 33,822,648.51 | 20,392,922.54 | 1,554,107.97 | 66,838,317.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0,676.92 | 631,820.09 | 4,004,587.27 | 8,897,599.37 | 33,369.16 | 14,678,052.81 |
(1)计提 | 1,110,676.92 | 631,820.09 | 4,004,587.27 | 8,897,599.37 | 33,369.16 | 14,678,052.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925,082.77 | 4,886,052.96 | 37,827,235.78 | 29,290,521.91 | 1,587,477.13 | 81,516,370.5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188,263.16 | 859,506,823.33 | 117,719,004.57 | 1,328,847,673.09 | 189,721.28 | 2,353,451,485.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298,940.08 | 2,061,351.35 | 13,827,012.48 | 199,158,572.46 | 44,699.29 | 263,390,575.6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期末无形资产价值较2021年期末增加2,090,060,909.77元,增加比例793.52%,主要原因为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华健投资2022年4月11日取得察汉乌苏铁矿的采矿权证,前期购买探矿权的支出65,328.53万元转入“无形资产-采矿权”,并按规定暂估相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90,151.29万元及本期收购哈西亚图股权增加54,171.72万元所致。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井巷开拓 | 905,063.97 | 653,604.71 | 251,459.26 | ||
宝山矿体剥岩 | 1,404,006.32 | 3,052,073.76 | 4,456,080.08 | ||
磨选车间耐磨材料 | 2,987,364.74 | 2,673,194.85 | 314,169.89 | ||
合计 | 2,309,070.29 | 6,039,438.50 | 7,782,879.64 | 565,629.15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689,962.65 | 4,479,047.08 | 23,460,495.87 | 5,393,979.59 |
预计负债 | 35,101,908.71 | 5,265,286.31 | 43,114,887.84 | 6,467,233.18 |
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 195,588,023.25 | 29,338,203.48 | 197,360,371.96 | 29,604,055.79 |
预提尚未支付矿业权出让收益 | 25,290,992.00 | 3,793,648.80 | ||
合计 | 250,379,894.61 | 39,082,536.87 | 289,226,747.67 | 45,258,917.3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 20,102,814.53 | 3,015,422.18 | 20,757,851.71 | 3,113,677.77 |
合计 | 20,102,814.53 | 3,015,422.18 | 20,757,851.71 | 3,113,677.7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4,043,102.87 | 43,276,953.33 |
可抵扣亏损 | 57,285,855.72 | 67,634,196.07 |
合计 | 61,328,958.59 | 110,911,149.4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38,356,336.24 | ||
2023年 | 15,182,742.12 | 15,182,742.12 | |
2024年 | 631,485.63 | 631,485.63 | |
2025年 | |||
2026年 | 13,463,632.08 | 13,463,632.08 | |
2027年 | 28,007,995.89 | ||
合计 | 57,285,855.72 | 67,634,196.0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6,132.90万元暂时性差异主要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华健投资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可抵扣亏损;子公司鄯善宝地固定资产相关的期末时间性差异超过未来预计应纳税总额的部分。本公司预计该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期间较长,未来能否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公司未就超过未来预计应纳税总额部分的时间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勘探支出 | 7,916,834.83 | 7,916,834.83 | 668,571,343.27 | 668,571,343.27 | ||
被注销矿权已缴纳尚未开采矿产资源储量对应的价款 | 22,352,096.84 | 22,352,096.84 | 22,352,096.84 | 22,352,096.84 | ||
非流动性质的预付款项等 | 3,381,048.67 | 3,381,048.67 | 754,714.10 | 754,714.10 | ||
合计 | 33,649,980.34 | 33,649,980.34 | 691,678,154.21 | 691,678,154.21 |
其他说明:
“被注销矿权已缴纳尚未开采矿产资源储量对应的价款”为根据采矿权出让合同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鄯善县梧桐沟一矿和新疆鄯善县百灵山铁矿因政策性因素关闭矿山,应退还的尚未动用的矿山剩余资源储量相对应的采矿权出让价款。
2022年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减少658,028,173.87元,减少95.14%,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华健投资在2022年4月11日取得“察汉乌苏铁矿”的采矿权证后,将对应的勘探支出65,328.53万元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15,000,000.00 | |
已贴现未到期的不能终止确认的票据 | 39,2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28,104.16 | |
合计 | 154,328,104.16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减少154,328,104.16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为归还短期借款及已贴现未到期的不能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109,062.66 | 38,223,473.18 |
商业承兑汇票 | 6,643,737.95 | 5,297,480.99 |
合计 | 14,752,800.61 | 43,520,954.17 |
2022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期初减少28,768,153.56元,减少比例66.10%,主要为宝地公司2021年开出的票据3,701.12万元在2022年全部到期支付所致。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335.86元,其原因为票据到期后客户未提示承兑导致。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矿费 | 2,991,843.63 | 22,500,421.97 |
应付运输费 | 9,027,770.23 | 10,925,909.16 |
应付原料款 | 15,446,217.43 | 10,356,762.01 |
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 | 761,269,800.00 | 219,756,177.00 |
应付其他款项 | 63,600,205.43 | 40,077,841.22 |
合计 | 852,335,836.72 | 303,617,111.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48,718,725.36元,增加180.73%,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华健投资本期确认“察汉乌苏铁矿”应付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增加所致。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501,917.81 | |
合计 | 501,917.8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27,964.23 | 355,560.71 |
合计 | 327,964.23 | 355,560.7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9,452,084.10 | 83,277,576.93 | 91,527,684.39 | 21,201,976.6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5,625.26 | 14,379,566.61 | 13,745,837.84 | 829,354.03 |
三、辞退福利 | 384,678.00 | 318,436.88 | 66,241.12 | |
合计 | 29,647,709.36 | 98,041,821.54 | 105,591,959.11 | 22,097,571.7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816,190.60 | 65,050,192.30 | 73,069,532.99 | 16,796,849.91 |
二、职工福利费 | 3,734,547.00 | 3,734,547.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97,240.28 | 6,451,130.93 | 6,371,784.60 | 176,586.6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9,215.48 | 5,394,985.67 | 5,388,614.34 | 85,586.81 |
工伤保险费 | 18,024.80 | 1,056,145.26 | 983,170.26 | 90,999.80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6,647,538.00 | 6,647,538.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538,653.22 | 1,394,168.70 | 1,704,281.80 | 4,228,540.12 |
合计 | 29,452,084.10 | 83,277,576.93 | 91,527,684.39 | 21,201,976.6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9,692.41 | 9,597,565.82 | 8,983,041.98 | 804,216.25 |
2、失业保险费 | 5,932.85 | 299,561.13 | 280,356.20 | 25,137.78 |
3、企业年金缴费 | 4,482,439.66 | 4,482,439.66 | ||
合计 | 195,625.26 | 14,379,566.61 | 13,745,837.84 | 829,354.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企业年金为续期内缴费,计划名称:国寿永丰企业年金集合集合计划;计划受托人: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01,637.04 | |
资源税 | 1,447,896.85 | |
企业所得税 | 172,564.58 | 638,377.35 |
个人所得税 | 104,634.28 | 92,444.72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485,238.98 | 485,238.98 |
其他税费 | 2,005,923.98 | 691,787.04 |
合计 | 4,417,895.71 | 1,907,848.09 |
其他说明:
(1)其他税费主要为期末未缴水土保持费1,848,315.57元、印花税103,326.08元;
(2)2022年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期初增加2,510,047.62元,增加131.56%,主要原因为2022年12月销售额较上年增加对应的资源税增加及子公司天华矿业应交水土保持费增加所致。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497,437.88 | 256,666.67 |
其他应付款 | 177,537,495.20 | 77,090,549.66 |
合计 | 178,034,933.08 | 77,347,216.33 |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97,437.88 | 256,666.67 |
合计 | 497,437.88 | 256,666.67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52,265,310.93 | 64,194,790.68 |
押金及保证金 | 17,801,812.56 | 6,267,388.06 |
其他往来款 | 7,470,371.71 | 6,628,370.92 |
合计 | 177,537,495.20 | 77,090,549.6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58,783,000.00 | 关联方往来款 |
新疆昌茂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其他往来款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2,610,000.00 | 关联方往来款 |
浙江鑫旺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90,202.00 | 关联方往来款 |
合计 | 68,583,202.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2021年期末增加100,687,716.75元,增长130.18%,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待结清算款8,928.80万元所致。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40,355,000.00 | 10,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23,110,000.00 | 50,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46,889.30 | 423,865.66 |
合计 | 363,911,889.30 | 60,423,865.66 |
其他说明:
2022年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303,488,023.64元,增长502.27%,主要原因为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所致。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对应的负债 | 22,136,000.00 | 120,663,880.00 |
待转销项税额 | 38,559.25 | 46,222.90 |
合计 | 22,174,559.25 | 120,710,102.9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98,535,543.65元,减少81.63%,主要原因为上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大部分已到期,期末背书的未到期票据较少所致。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01,267,774.88 | 20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40,355,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260,912,774.88 | 190,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① 2021年10月9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华健投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HTZ650616244LDZJ2021N006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本金20,000.00万元, 用于支付探矿权费为项目前期贷款,借款期限2021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9日,按季支付利息,每12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前一个工作日的LPR利率加35个基点数上浮调整一次利率。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本金余额19,000.00万元,全部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②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22年借字第0702号《并购贷款合同》,借款本金21,000.00万元,用于公司支付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款或置换已支付的认购价款及相关费用。借款期限为60个月,每半年还款一次,每年归还贷款本金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偿还剩余贷款,允许提前还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本金余额21,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00.00万元;
③ 2022年10月5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华矿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22年信字第1001号《授信合同》”,贷款总额为壹亿元整,贷款期限24个月,自2022年起至2030年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本金余额7,582,84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780.00万元;
④ 2022年10月5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华矿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22年借字第1114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总额为肆亿零陆佰万元整,贷款期限96个月,自2022年起至2030年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借款本金余额2,543.94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55.50万元。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954,334.01 | 2,408,717.99 |
合计 | 1,954,334.01 | 2,408,717.99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01,973.00元。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41,429,040.00 | 250,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541,429,040.00 | 2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探矿权成本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 | 364,539,04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23,11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541,429,040.00 | 2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1.2021年5月28日,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以下简称“地质十一大队”)与华健投资签署新疆和静县察汉乌苏铁矿探矿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将该探矿权转让至华健投资;依据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经纬评报字(2021)第078号),
转让价格(含税)为人民币69,172.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未付金额为30,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
2.2022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天华矿业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天华矿业取得新疆尼勒克县松湖铁矿,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为25,049.9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未缴纳金额为17,688.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2,211.00万元;
3.2022年7月,公司收购哈西亚图公司100%股权,根据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通知书(青自然资矿费采字[2020]12号,2020年11月25日)哈西亚图公司计提采矿权出让收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未缴纳金额为18,765.9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100.00万元。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弃置费用 | 43,540,256.23 | 35,101,908.71 | 矿山弃置义务 |
合计 | 43,540,256.23 | 35,101,908.7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212,000.00 | 312,804.72 | 9,899,195.28 | 详见后附说明 | |
合计 | 10,212,000.00 | 312,804.72 | 9,899,195.2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外收入金额 | |||||||
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10,212,000.00 | 312,804.72 | 9,899,195.2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0,212,000.00 | 312,804.72 | 9,899,195.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1月,公司子公司天华矿业收到尼勒克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拨付的“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1,021.20万元。该专项资金用于松湖铁矿1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应设备折旧期限内进行摊销。本年度摊销312,804.72元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10,710,290.02 | 710,710,290.02 | ||
其他资本公积 | 2,744,307.05 | 30,669,106.48 | 33,413,413.53 | |
合计 | 713,454,597.07 | 30,669,106.48 | 744,123,703.5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本期增加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华健投资2022年9月少数股东增资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2,489,196.38 | 13,003,046.58 | 13,793,935.74 | 11,698,307.22 |
合计 | 12,489,196.38 | 13,003,046.58 | 13,793,935.74 | 11,698,307.2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财企〔2012〕16号文件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之规定;本公司按以下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
(1)露天矿山: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每吨5元;
(2)井下矿山: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每吨10元;
(3)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
1.5元。
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印发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办法“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同时废止。
本公司自公告发布之起,按照新办法执行提取安全生产费。
矿山生产:“第二节第十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矿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①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5元;
(2)尾矿库运行按当月入库尾矿量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其中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4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5元。”
运输服务:“第六节第二十四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
(1)普通货运业务1%。”
本年减少金额为公司依照前述规定,在本年实际支出款项。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1,594,244.34 | 8,785,632.14 | 100,379,876.48 | |
合计 | 91,594,244.34 | 8,785,632.14 | 100,379,876.4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的盈余公积为公司按相关法律规定,在本年度实际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9,920,606.56 | 254,188,024.9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79,920,606.56 | 254,188,024.9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0,111,485.94 | 249,498,103.9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785,632.14 | 23,765,522.3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71,246,460.36 | 479,920,606.5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27,046,473.99 | 443,684,206.75 | 877,256,834.95 | 410,647,201.72 |
其他业务 | 33,562,830.38 | 28,134,888.99 | 41,027,076.57 | 36,761,935.10 |
合计 | 760,609,304.37 | 471,819,095.74 | 918,283,911.52 | 447,409,136.8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自产铁精粉销售(总额法) | 贸易类铁精粉销售(总额法) | 贸易类手续费收入(净额法)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铁精粉 | 725,146,795.70 | 647,512.75 | 685,219.96 | 726,479,528.41 |
其他 | 566,945.58 | 566,945.5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疆内 | 690,444,969.54 | 647,512.75 | 632,875.67 | 691,725,357.96 |
疆外 | 34,701,826.16 | 619,289.87 | 35,321,116.03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725,146,795.70 | 647,512.75 | 1,252,165.54 | 727,046,473.99 |
合计 | 725,146,795.70 | 647,512.75 | 1,252,165.54 | 727,046,473.9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52,306.04 | 3,449,320.47 |
教育费附加 | 1,577,043.45 | 2,480,098.4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51,362.30 | 1,773,274.92 |
资源税 | 30,732,697.86 | 37,209,725.21 |
房产税 | 1,070,697.56 | 1,062,293.59 |
土地使用税 | 2,402,807.69 | 2,504,963.36 |
印花税 | 1,089,981.62 | 769,123.50 |
其他 | 99,389.52 | 3,204,564.43 |
合计 | 39,776,286.04 | 52,453,363.90 |
其他说明:
其他项目主要为耕地占用税、环保税及车船使用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99,245.76 | 2,296,923.36 |
其他 | 353,796.14 | 148,699.16 |
合计 | 2,453,041.90 | 2,445,622.52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0,098,852.24 | 52,423,276.84 |
办公费 | 1,177,518.23 | 1,128,927.90 |
差旅费 | 1,064,988.29 | 1,002,644.76 |
车辆费 | 1,296,661.41 | 1,273,562.16 |
固定资产折旧 | 6,388,727.64 | 5,752,224.05 |
无形资产摊销 | 1,144,046.08 | 928,388.93 |
中介机构费用 | 9,405,013.33 | 8,182,707.57 |
勘探支出 | 800,377.36 | |
矿业权出让收益 | 11,377,883.19 | 89,578.00 |
租赁物业、水电暖费 | 2,343,990.03 | 2,269,245.11 |
其他 | 10,222,249.58 | 7,976,061.88 |
合计 | 94,519,930.02 | 81,826,994.56 |
其他说明:
上述“其他”明细项目中,主要包含水土保持费、物料费、宣传费、党建经费、技术服务费等。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978,346.10 | 6,125,119.44 |
减:利息收入 | 8,965,301.53 | 2,377,871.63 |
资金占用费 | 213,132.87 | 2,105,441.47 |
银行手续费 | 67,947.76 | 147,797.38 |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及其他 | 1,086,292.82 | 3,036,011.78 |
合计 | 5,380,418.02 | 9,036,498.44 |
其他说明:
2022年度财务费用发生额较2021年度减少3,656,080.42元,减少比例40.4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货币资金保有量增加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12,804.72 | 210,6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85,246.86 | 643,780.57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0,326.71 | 27,924.04 |
合计 | 1,618,378.29 | 882,304.61 |
其他说明:
公司本年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天华公司取得“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公司年内取得的社保补贴款。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4,362,181.06 | 23,358,977.3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48,582.79 | 3,211,700.49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贴现产生的利息支出 | -132,543.95 | -210,817.49 |
合计 | 106,378,219.90 | 26,359,860.39 |
其他说明:
2022年度投资收益发生额较2021年增加80,018,359.51元,增加303.5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合营企业和静备战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926,968.47 | 1,401,214.9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2,817.22 | -340,656.9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2,513.82 | 2,313,627.9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5,057,271.87 | 3,374,185.8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51,466.56 | |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480,308.94 | |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1,639,475.02 | |
合计 | -13,571,250.52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151,638.68 | |
合计 | 5,151,638.68 |
其他说明:
2021年,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伊吾宝山与伊吾县民宝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新疆伊吾县灰西沟铁铜矿探矿权的《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新疆伊吾县灰西沟铁铜矿探矿权(勘探许可证编号:
T65420190602055271),转让价款6,000,000.00万元。伊吾宝山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151,638.68元。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赔偿收入 | 265,585.52 | 446,129.38 | 265,585.52 |
销售废品收入 | 319,902.65 | 2,587,813.25 | 319,902.65 |
往来清理收入 | 255,799.93 | 214,286.00 | 255,799.93 |
其他 | 223,071.81 | 2,243,015.90 | 223,071.81 |
合计 | 1,064,359.91 | 5,491,244.53 | 1,064,359.9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营业外收入全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57,843.34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57,843.34 | ||
赔偿、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22,500.00 | 22,500.00 | |
对外捐赠 | 754,046.45 | 1,211,733.82 | 754,046.45 |
停工损失 | 4,192,920.91 | 3,311,858.41 | |
其他 | 82,723.88 | 60,881.23 | 82,723.88 |
合计 | 5,052,191.24 | 4,742,316.80 | 859,270.33 |
其他说明:
1.上述营业外支出除停工损失外其余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2.2022年度停工损失主要是鄯善宝地已关闭选厂发生的费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943,173.81 | 63,188,085.9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078,124.90 | 9,583,175.21 |
合计 | 29,021,298.71 | 72,771,261.1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55,726,571.3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3,931,642.8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477,922.7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5,619,847.7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02,460.1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284,966.25 |
所得税费用 | 29,021,298.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8,965,301.53 | 2,377,871.63 |
政府补助 | 11,156,558.41 | 639,979.29 |
押金及保证金 | 14,749,700.00 | 19,170,491.82 |
其他及个人往来 | 8,038,400.34 | 12,732,828.32 |
合计 | 42,909,960.28 | 34,921,171.06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费用 | 12,786,645.33 | 19,156,551.74 |
押金及保证金 | 4,067,341.57 | 27,082,625.04 |
营业外支出 | 581,500.00 | 443,804.00 |
其他及个人往来 | 7,710,016.01 | 1,624,791.96 |
合计 | 25,145,502.91 | 48,307,772.74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广汇汇鑫预退款 | 90,900,400.00 | |
收到广汇锌业待结清算款 | 89,288,000.00 | |
合计 | 180,188,4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年度公司与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有限公司19.23%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转让价格为378,827,536.13元,公司年内已取得广汇汇鑫预退投资款90,900,400.00元,视为代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剩余股权转让款287,927,136.13元于2022年11月收到。参股公司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经2020年第三次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关于清算解散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的议案》,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清算程序尚未完成,收到待结清算款8,928.80万元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哈西亚图股权相关支出 | 72,060,000.00 | |
收购克州葱岭股权相关支出 | 1,225,489.00 | |
合计 | 73,285,489.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1.本年度公司与青海鼎世地矿有限公司、青海常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收购哈西亚图矿业100%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通过收购取得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本年度公司与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13%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转让葱岭实业持有的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13%股权。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票据贴现款 | 995,372.22 | |
收回精河天利借款本金及利息 | 5,367,886.26 | |
收到广汇锌业清算款 | 40,905,000.00 | |
合计 | 995,372.22 | 46,272,886.26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IPO中介费支出 | 2,544,000.00 | 5,812,000.00 |
合计 | 2,544,000.00 | 5,812,000.00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6,705,272.67 | 275,286,700.88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5,057,271.87 | -3,374,185.86 |
资产减值准备 | 13,571,250.52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5,137,655.95 | 79,872,342.7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64,136.39 | 464,136.38 |
无形资产摊销 | 14,678,052.81 | 17,161,444.6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782,879.64 | 20,639,181.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51,638.68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7,843.3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978,346.10 | 6,125,119.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378,219.90 | -26,359,860.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76,380.49 | 11,402,609.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8,255.59 | -1,819,433.9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8,158,872.12 | 27,563,807.5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4,769,459.12 | 121,880,005.0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3,094,569.24 | -243,065,788.0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222,738.69 | 294,353,534.3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10,641,717.27 | 369,288,712.7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69,288,712.75 | 167,546,703.3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1,353,004.52 | 201,742,009.3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80,000,000.00 |
其中:哈西亚图 | 280,0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62,865.53 |
其中:哈西亚图 | 462,865.53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哈西亚图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79,537,134.47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10,641,717.27 | 369,288,712.7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0,641,717.27 | 369,288,712.7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7,478,191.53 | 票据保证金、环境治理保证金 |
合计 | 17,478,191.53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备注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10,212,000.00 | 312,804.72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285,246.86 | 1,285,246.86 | |
合计 | 11,497,246.86 | 1,598,051.5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18日,公司与青海鼎世地矿有限公司、青海常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取得哈西亚图公司100%股权。根据集中度测试,该项收购不构成业务,因此公司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辩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鄯善宝地 | 吐鲁番市鄯善县 | 吐鲁番市鄯善县 | 选矿生产 | 100.00 | 设立 | |
伊吾宝山 | 哈密市伊吾县 | 哈密市伊吾县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100.00 | 收购 | |
华兴矿业 | 乌鲁木齐 | 乌鲁木齐 | 投资、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华健投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 投资、服务业 | 51.00 | 设立 | |
天华矿业 | 伊犁州尼勒克县 | 伊犁州尼勒克县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68.00 | 设立 | |
宝顺新兴 | 乌鲁木齐、哈密 | 乌鲁木齐 | 道路运输 | 51.00 | 设立 | |
哈西亚图 | 青海省格尔木 | 青海省格尔木 | 原矿开采、选矿生产 | 100.00 | 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天华矿业 | 32.00 | 26,432,627.05 | 96,980,697.29 | |
宝顺新兴 | 49.00 | 2,448,341.57 | 17,830,695.79 | |
华健投资 | 49.00 | -2,287,181.89 | 204,751,411.63 | |
合计 | 26,593,786.73 | 319,562,804.7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天华矿业 | 135,734,818.15 | 612,448,994.08 | 748,183,812.23 | 227,347,099.70 | 217,772,033.50 | 445,119,133.20 | 212,867,044.36 | 577,308,989.56 | 790,176,033.92 | 541,591,787.71 | 28,121,526.70 | 569,713,314.41 |
宝顺新兴 | 45,577,608.79 | 840,141.52 | 46,417,750.31 | 9,492,905.05 | 9,492,905.05 | 61,455,373.63 | 240,604.34 | 61,695,977.97 | 30,303,418.34 | 30,303,418.34 | ||
华健投资 | 115,694,243.46 | 1,555,178,687.52 | 1,670,872,930.98 | 1,003,012,907.24 | 250,000,000.00 | 1,253,012,907.2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天华矿业 | 388,634,293.67 | 82,601,959.52 | 82,601,959.52 | 162,582,871.19 | 285,223,607.53 | 78,504,850.03 | 78,504,850.03 | 47,021,638.41 |
宝顺新兴 | 79,675,648.34 | 4,996,615.45 | 4,996,615.45 | -4,154,570.15 | 53,567,018.83 | 1,392,559.63 | 1,392,559.63 | -20,920,701.28 |
华健投资 | -13,787,133.25 | -13,787,133.25 | -1,449,169.45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和静县 | 和静县 | 工业企业 | 50.00 | 权益法 |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精河县 | 精河县 | 工业企业 | 16.10 | 权益法 |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新源县 | 新源县 | 工业企业 | 29.00 | 权益法 |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新源县 | 新源县 | 工业企业 | 19.10 | 权益法 | |
新疆蒙西矿业有限公司 | 伊吾县 | 伊吾县 | 工业企业 | 49.00 | 权益法 | |
新疆金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且末县 | 且末县 | 工业企业 | 30.00 | 权益法 |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鄯善县 | 鄯善县 | 工业企业 | 20.00 | 权益法 | |
新疆荣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 | 乌鲁木齐 | 工业企业 | 43.00 | 权益法 | |
新疆怡盛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尼勒克县 | 尼勒克县 | 工业企业 | 19.00 | 权益法 |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和田地区 | 和田地区 | 工业企业 | 19.23 | 权益法 |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喀什市 | 喀什市 | 工业企业 | 13.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420,336,680.76 | 171,423,824.19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04,492,180.88 | 68,350,133.08 |
非流动资产 | 667,850,753.71 | 519,177,286.11 |
资产合计 | 1,088,187,434.47 | 690,601,110.30 |
流动负债 | 303,077,733.39 | 203,629,699.88 |
非流动负债 | 245,823,025.58 | 41,275,681.61 |
负债合计 | 548,900,758.97 | 244,905,381.4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39,286,675.50 | 445,695,728.8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69,643,337.75 | 222,847,864.4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9,097,387.10 | -1,724,820.35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60,545,950.65 | 221,123,044.06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58,541,196.39 | 308,878,139.74 |
财务费用 | -1,545,495.80 | -1,667,524.70 |
所得税费用 | 37,520,617.83 | 10,292,870.01 |
净利润 | 210,936,062.46 | 98,696,610.6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0,936,062.46 | 98,696,610.6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66,853,600.00 |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有限公司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907,288,256.55 | 313,274,593.31 | 286,258,509.28 | |
非流动资产 | 611,414,000.00 | 1,700,001,374.41 | ||
资产合计 | 907,288,256.55 | 924,688,593.31 | 1,986,259,883.69 | |
流动负债 | 27,908,219.36 | 44,938,893.11 | 16,279,922.15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27,908,219.36 | 44,938,893.11 | 16,279,922.1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79,380,037.19 | 879,749,700.20 | 1,969,979,961.54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69,104,781.15 | 169,175,867.35 | 378,827,146.60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715,055.48 | -2,623,976.01 | 16,586.59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66,389,725.67 | 166,551,891.34 | 378,843,733.19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369,668.35 | -5,516,963.71 | -133,803,580.19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69,668.35 | -5,516,963.71 | -133,803,580.19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5,285,134.00 | 12,923,592.4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9,277,654.94 | 148,973.1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277,654.94 | 148,973.12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新疆怡盛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855,761.27 | -33.81 | -8,855,912.22 |
新疆金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9,986,111.97 | 52,557.53 | -89,933,554.44 |
合计 | -98,841,873.24 | 52,523.72 | -98,789,466.66 |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
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71,120,694.08 | 1,467,492.85 |
应收账款 | 42,183,098.62 | 11,445,562.59 |
其他应收款 | 6,057,061.56 | 4,288,653.40 |
合计 | 119,360,854.26 | 17,201,708.84 |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18.31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5.04亿元。
(三) 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报告期内本公司未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各期末账面不存在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不存在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借款均为固定利率;本报告期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3.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市 | 矿产、旅游业、房地产投资 | 107,000.00 | 47.00 | 47.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 原受托监管方 |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乌鲁木齐市深圳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之控股公司 |
新疆宝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之控股公司 |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控股公司 |
新疆宝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之控股公司 |
新疆盛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参股公司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宝顺新兴少数股东 |
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宝地投资副总经理龙志宁担任董事的企业 |
阿勒泰震安工程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哈密大地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乌苏七星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宝地矿山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地矿局地球物理化学探矿大队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精河县天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华光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哈密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巴州新地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宝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 原受托监管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鄯善县红云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企业(2021年7月5日已注销)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企业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餐费、住宿费 | 5,374.53 |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费 | 943,396.22 | 943,396.22 |
哈密大地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 矿山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服务费 | 330,075.17 | 169,811.32 |
哈密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尾矿在线检测安装、样品化验费 | 903,949.84 | 35,732.08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 测量及化验费 | 104,664.15 | 193,887.74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 勘察费 | 52,830.19 | 1,545,094.30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 样品检验费 | 8,188.68 |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 样品检验费 | 7,632.00 | 7,882.08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 样品检验费 | 2,445.28 |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 勘察费 | 28,301.89 | 800,377.36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 坑道钻费用 | 409,207.13 | 915,755.65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 环境监测费用 | 401,169.81 | 7,735.85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 勘察费 | 3,055,454.74 | 83,286.99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 | 孜洛依北铁矿项目技术服务费 | 400,943.39 |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 样品检验费 | 5,179.25 | |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费 | 905,660.36 | |
阿勒泰震安工程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采矿、剥岩费 | 2,010,716.55 | |
乌苏七星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检测费、编制储量年报 | 249,056.60 | 123,584.9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 技术服务费 | 471,698.10 | |
新疆宝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住宿费 | 263,239.50 | 197,929.67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家具 | 91,078.45 | |
乌鲁木齐市深圳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费、物业费 | 489,870.53 | 340,604.64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运输费及装卸费 | 7,767,153.18 |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 | 暖气费 | 2,422.02 | 2,422.02 |
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费 | 4,943,577.25 | |
巴州新地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75,471.70 | |
新疆宝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福利费等 | 948,136.35 | 65,111.93 |
新疆宝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 制图费 | 3,773.58 |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办公用品及耗材 | 637.17 | 5,786.7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 样品检验费 | 28,301.89 | 59,830.19 |
新疆华光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 样品检验费 | 66,037.74 | |
新疆智安同创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8,443.40 | |
乌鲁木齐市义德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样品检验费 | 6,383.02 | |
合计 | 10,741,284.54 | 19,747,414.7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运费 | 19,808,883.17 |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 标书费 | 660.38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 标书费 | 1,132.08 |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 电费、标书费、住宿费等 | 1,249.06 | |
阿勒泰震安工程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4,253.29 | |
阿勒泰震安工程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标书费 | 283.02 | 943.40 |
阿勒泰震安工程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罚款收入 | 2,000.00 | |
新疆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 标书费 | 471.70 |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材料、罚款收入等 | 90,144.84 | |
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标书费 | 660.38 | |
乌苏七星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标书费 | 188.68 | |
哈密大地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 标书费、住宿费 | 849.06 | 188.68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 标书费 | 471.70 |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 标书费 | 471.70 | |
哈密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标书费 | 471.70 |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供电 | 19,416.75 | |
新疆宝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标书费 | 188.68 | |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标书费 | 283.02 |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标书费 | 188.68 | |
新疆地矿局地球物理化学探矿大队 | 标书费 | 188.68 | |
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88,679.25 | |
新疆华光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 标书费 | 188.68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 标书费 | 188.68 | |
合计 | 20,025,311.72 | 97,333.5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阿勒泰震安工程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6,725.39 |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5,917.41 | |
合计 | 32,642.8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 | 深圳城大厦地下13、11、36号车位 | 5,238.10 | 10,476.20 | 5,238.10 | 10,476.20 | ||||||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 | 深圳城大厦地下37、17号车位 | 10,476.19 | 10,476.20 | 10,476.19 | 10,476.20 | ||||||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 | 深圳城大厦17楼1-3,5-9房间等 | 369,740.05 | 368,378.10 | 369,740.05 | 368,378.10 |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地质大队院内小二楼 | 57,142.86 | 57,142.86 | 57,142.86 | 57,142.86 |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简易仓库及堆场、职工俱乐部、矿山招待所、门卫室等 | 476,190.48 | 476,190.48 | 476,190.48 | 476,190.48 |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室租赁费 | 44,036.66 | 3,669.73 | 44,036.66 | 3,669.73 |
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室租赁费 | 4,082.33 | 4,082.33 | ||||||||
合计 | 966,906.67 | 926,333.57 | 966,906.67 | 926,333.57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乌苏七星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股权 | 14,397,400.00 |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 探矿权 | 652,566,037.67 | |
合计 | 666,963,437.67 |
2021年5月28日,宝地矿业公司之子公司华兴矿业与乌苏七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华兴矿业持有的精河县天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转让价款1,439.74万元。2021年5月21日,新疆晟天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晟天勤评报字(2021)第0017号《精河县天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2021年5月28日,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以下简称“地质十一大队”)与华健投资签署新疆和静县察汉乌苏铁矿探矿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将该探矿权转让至华健投资;依据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经纬评报字(2021)第078号),转让价格(含税)为人民币69,172.00万元。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04.77 | 278.4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人员相互借调情形,主要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相互代垫的借调员工工资、社保及公积金,借调人员的人工成本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2022年不存在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人员相互借调情形。具体明细如下:
(1)借出人工费用
单位:元
借出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2,382.12 | |
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997.28 | |
合计 | 67,379.40 |
(2)借入人工费用
借入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鄯善县红云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680.13 | |
合计 | 2,680.13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 | ||
应收账款融资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1,897.82 | 1,518.26 | ||
应收账款 | 哈密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74,408.48 | 103,720.42 |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168,758.14 | 168,758.14 | 168,758.14 | 168,758.14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1,207,965.20 | 1,207,965.20 | 1,207,965.20 | 1,207,965.20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盛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26,400.00 | 926,400.00 | 926,400.00 | 926,400.00 |
其他应收款 | 乌鲁木齐市深圳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0.00 | 2,000.00 | 100.00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 | 107,880.00 | 32,364.00 | 107,880.00 | 10,788.00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 | 1,100.00 | 10,000.00 | 500.00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383,643.38 | 19,182.17 | ||
预付款项 | 哈密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83,750.00 | |||
预付款项 | 哈密大地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 | |||
预付款项 | 乌鲁木齐市深圳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82,096.60 | 28,155.03 | ||
预付款项 | 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 | 389,333.33 | |||
预付款项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1,628.14 | 41,577.99 | ||
预付款项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 934,000.00 | |||
合计 | 15,289,113.27 | 2,479,689.93 | 2,858,384.18 | 2,316,029.6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2,310,000.00 | 810,000.00 |
应付票据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 180,000.00 | |
应付票据 | 哈密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66,373.00 | 183,750.00 |
应付票据 | 新疆华光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 70,000.00 | |
应付票据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 1,900,000.00 |
应付账款 | 阿勒泰震安工程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1,207,358.60 | |
应付账款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 93,441.32 | 839,562.52 |
应付账款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 1,178,096.30 | |
应付账款 | 哈密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0,067.00 | 37,876.00 |
应付账款 | 哈密大地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 | |
应付账款 |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275,000.00 | |
应付账款 | 新疆宝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15,306.00 | |
长期应付款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 200,000,000.00 | 25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 100,000,000.00 | 50,000,000.00 |
租赁负债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1,954,334.01 | 2,408,717.9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446,889.30 | 423,865.66 |
其他应付款 | 阿勒泰震安工程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3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 7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2,610,000.00 | 2,6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148,071,000.00 | 58,783,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90,202.00 | 990,202.00 |
其他应付款 | 哈密大地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13,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哈密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 426,439.25 | 337,800.00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 10,000.00 | 518,738.68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 1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9,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 2,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乌苏七星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3,669.68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宝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33,050.00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新矿物资有限公司 | 84,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 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球物理化学探矿大队 | 5,000.00 | |
合计 | 462,215,176.46 | 369,243,562.85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16日,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经2020年第三次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关于清算解散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的议案》,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清算程序尚未完成。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02,4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02,400,000.00 |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28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止2023 年3 月31 日的总股本800,000,000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102,40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3 年2 月1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5号)。2023年3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21。
除存在上述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要变化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9—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说明。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①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②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本公司的业务主要为生产销售铁精粉,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38,395.91 | 100.00 | 101,919.79 | 5.00 | 1,936,476.12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2,038,395.91 | 100.00 | 101,919.79 | 5.00 | 1,936,476.12 | |||||
合计 | 2,038,395.91 | / | 101,919.79 | / | 1,936,476.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合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01,919.79 | 101,919.79 | ||||
合计 | 101,919.79 | 101,919.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5,833.34 | |
应收股利 | 49,179,690.00 | 159,357,871.66 |
其他应收款 | 32,078,945.97 | 200,098,992.00 |
合计 | 81,274,469.31 | 359,456,863.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子公司资金拆借利息 | 15,833.34 | |
合计 | 15,833.34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9,179,690.00 | 73,179,690.00 |
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6,178,181.66 | |
合计 | 49,179,690.00 | 159,357,871.66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01,715.76 |
1年以内小计 | 2,001,715.76 |
1至2年 | 20,002,000.00 |
2至3年 | 10,107,880.00 |
3至4年 | |
5年以上 | 1,618,723.34 |
合计 | 33,730,319.1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32,000,000.00 | 200,000,000.00 |
其他关联方往来款 | 1,488,603.34 | 1,484,603.34 |
押金、保证金及其他 | 241,715.76 | 244,000.00 |
合计 | 33,730,319.10 | 201,728,603.3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629,611.34 | 1,629,611.3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761.79 | 21,761.7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651,373.13 | 1,651,373.1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29,611.34 | 21,761.79 | 1,651,373.13 | |||
合计 | 1,629,611.34 | 21,761.79 | 1,651,373.1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30,000,000.00 | 1-2年、2-3年 | 88.94 |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000,000.00 | 1年以内 | 5.93 |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往来款 | 1,207,965.20 | 5年以上 | 3.58 | 1,207,965.20 |
尼勒克县国土资源局 | 押金及保证金 | 240,000.00 | 5年以上 | 0.71 | 240,000.00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往来款 | 168,758.14 | 5年以上 | 0.50 | 168,758.14 |
合计 | / | 33,616,723.34 | / | 99.66 | 1,616,723.3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46,653,857.52 | 946,653,857.52 | 596,653,857.52 | 596,653,857.5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30,539,562.06 | 1,608,938.33 | 528,930,623.73 | 777,777,166.64 | 1,608,938.33 | 776,168,228.31 |
合计 | 1,477,193,419.58 | 1,608,938.33 | 1,475,584,481.25 | 1,374,431,024.16 | 1,608,938.33 | 1,372,822,085.8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鄯善宝地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伊吾宝山 | 77,788,880.52 | 77,788,880.52 | ||||
华兴矿业 | 153,564,977.00 | 153,564,977.00 | ||||
华健投资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宝顺新兴 | 15,300,000.00 | 15,300,000.00 | ||||
哈西亚图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合计 | 596,653,857.52 | 350,000,000.00 | 946,653,857.5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21,123,044.06 | 106,276,506.59 | -66,853,600.00 | 260,545,950.65 | |||||||
小计 | 221,123,044.06 | 106,276,506.59 | -66,853,600.00 | 260,545,950.65 | |||||||
二、联营企业 |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6,662,895.60 | -5,405.94 | 6,657,489.66 |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134,906.67 |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1,474,031.66 |
新疆蒙西矿业有限公司 | 2,986,664.12 | 73,525.33 | 3,060,189.45 | ||||||||
新疆和田广汇汇鑫投资有限公司 | 378,843,733.19 | -376,678,953.34 | -2,164,779.85 |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166,551,891.34 | -91,078.45 | -71,087.22 | 166,389,725.67 |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92,040,000.00 | 237,268.30 | 92,277,268.30 |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新疆金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小计 | 555,045,184.25 | 92,040,000.00 | -376,770,031.79 | -1,930,479.38 | 268,384,673.08 | 1,608,938.33 | |||||
合计 | 776,168,228.31 | 92,040,000.00 | -376,770,031.79 | 104,346,027.21 | -66,853,600.00 | 528,930,623.73 | 1,608,938.33 |
其他说明:
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实业)签订《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13%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转让葱岭实业持有的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13%股权。2022年7月26日,葱岭能源完成工商变更,完成股权交割;
2022年7月18日,公司与青海鼎世地矿有限公司、青海常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收购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价款合计金额为35,000.00万元,于7月27日支付完毕,8月10日哈西亚图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取得控制权。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72,146.35 | |||
其他业务 | 524,962.43 | |||
合计 | 524,962.43 | 1,672,146.3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2,395,972.42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4,346,027.21 | 23,366,868.1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48,582.79 | |
合计 | 106,494,610.00 | 245,762,840.5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48,582.79 | 处置广汇汇鑫股权取得的收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98,051.58 | 天华矿业收到尼勒克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拨付的“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13,132.8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5,112.9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151,593.83 | 与公司发展战略无关的财务性投资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5,979.4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04,167.40 | |
合计 | 1,875,208.5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98 | 0.33 | 0.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89 | 0.34 | 0.3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邹艳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