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24
2023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栾娜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323.20万元,同比增长27.51%;利润总额
197.99万元,同比下降86.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47.36万元,同比下降78.96%。公司积极推广新技术服务,增加产品销售种类,营业收入有所增长;但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形势波动,国内经济及各行业发展存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影响,炼化行业存在开工率不足或停产的情况,竞争激烈,催化剂销售单价及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单价降低,同时又受部分主要原材料、能源涨价,以及本报告期股权激励成本确认的影响,使得公司利润较同期有较大程度下滑。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部分,阐述了公司的主营业务;“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核心竞争力分析”部分,阐述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分析;“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
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文本。
五、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惠城环保 | 指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 |
中德证券、保荐机构 | 指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九江惠城 | 指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惠城欣隆 | 指 | 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
北海惠城 | 指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东粤 | 指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巴州惠疆 | 指 |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山东惠亚 | 指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石化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
FCC | 指 | Fluid Catalytic Cracking,即流化催化裂化,是炼油过程重油轻质化的一种重要反应形式 |
分子筛 | 指 | 一种人工合成的具有筛选分子作用的水合硅铝酸盐(泡沸石)或天然沸石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惠城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779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惠城环保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Qingdao Huiche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瀚 | ||
注册地址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57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660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57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66000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hcpect.com | ||
电子信箱 | stock@hcpect.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史惠芳 | 茹凡 |
联系地址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 |
电话 | 0532-58657701 | 0532-58657701 |
传真 | 0532-58657729 | 0532-58657729 |
电子信箱 | stock@hcpect.com | stock@hcpect.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许培梅、顾欣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 毛传武、陈超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363,231,960.27 | 284,862,176.85 | 27.51% | 323,859,660.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73,554.56 | 11,754,160.00 | -78.96% | 27,015,193.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030,829.47 | 4,665,070.98 | -272.15% | 19,687,705.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5,866,351.66 | -125,298,811.40 | 31.47% | 39,113,881.2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2 | -83.33% | 0.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1 | -81.82% | 0.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3% | 1.70% | -1.37% | 4.1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559,505,091.68 | 1,611,113,628.78 | 58.87% | 962,485,059.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62,162,366.84 | 727,204,337.13 | 4.81% | 665,960,368.2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363,231,960.27 | 284,862,176.85 | 累计扣除金额为5,862,175.25元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5,862,175.25 | 6,838,121.22 | 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租赁、物业及餐饮 |
费服务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357,369,785.02 | 278,024,055.63 | 累计扣除金额为5,862,175.25元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106,320,267 |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0233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1,331,924.55 | 92,731,104.96 | 97,858,455.36 | 121,310,475.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83,792.05 | 759,811.22 | -4,985,457.56 | 12,182,992.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391,083.68 | -1,851,305.22 | -8,081,305.45 | 9,292,864.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60,812.94 | -39,700,079.67 | -16,971,045.06 | 5,965,586.0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580.90 | -195,883.33 | -253,410.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98,405.53 | 4,916,108.43 | 10,706,643.45 | 主要是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包括绿色制造补助资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补贴、创业领军人才奖励、上市公司再融资补助、双千计划项目资助金等。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81,721.99 | 3,203,459.26 | 1,793,098.67 |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3,114.1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4,465.00 | 129,307.00 | -3,596,753.0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9,078.19 | 67,710.96 | 62,579.9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875.14 | 1,154,727.49 | 1,384,669.9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92.44 | |||
合计 | 10,504,384.03 | 7,089,089.02 | 7,327,488.2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当下,全球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增长放缓,形势依旧错综复杂。面对如此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前前后后出台一系列的稳定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防范经济风险的政策,使得经济运行始终保持在一个相对比较平稳的状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2023年将是我国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发展的重要一年。我国的环保行业,已经开始从污染治理,到资源利用,再到节能减排,再到“双碳”,再到更多的绿色、低碳的产品与技术服务,都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公司经过10多年的沉淀发展,基于自主创新能力优势,不断实现“三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创新突破,合理制定阶段性战略规划,成为“三废”处理及循环再利用行业的领先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始终坚持废催化剂资源循环再利用的技术处置路线,同时为炼油企业提供FCC催化剂(新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等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在今后10~20年甚至更长时间,石油依然是最重要的能源提供者,而催化裂化工艺作为重质油轻质化过程之一,在汽油和柴油等轻质产品的生产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炼厂获取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因此保证了催化裂化催化剂在未来的需求依然保持低速稳定增长。催化剂、分子筛、助剂等产品市场前景广阔,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公司现有催化剂产能4万吨/年,未来公司的重点还是在稳定原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国有客户;在现有产品分类上积极拓展分子筛、助剂产品的销售。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催化剂、助剂和分子筛市场,目前已经在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印尼、印度、阿联酋、科威特、伊朗、中国台湾等市场开展了实质性的商业活动。
危险废物的主要来源是各种工业生产,这些工业危废会对土壤、空气和水源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进而危及人类健康,且造成的危害具有长期性、灾难性以及潜伏性的特点。工业危废的污染防治是当前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公司针对工业危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包括固体废催化剂资源化技术、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工业废硫酸化学链循环利用技术、含盐(硫酸钠)污水再利用技术等,研发成果显赫。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采用了高硫石油焦制氢气的技术路线,其建设的高硫石油焦制氢装置是全国首套装置,我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为广东石化提供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服务。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承建的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置项目已开工运行。该项目的成功运行实现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的工业化应用,将增厚公司处理处置服务收入、利润。该技术引领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的前沿,将会为有需求的炼化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模式。
公司自主研发的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是一种新型清洁烟气脱硝技术,该技术在中低温条件下采用非氨基还原工艺进行烟气脱硝,同时可高效去除烟气中的三氧化硫,彻底解决了传统脱硝技术氨逃逸带来的一系列污染、蓝烟拖尾等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已为多家炼化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方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逐步将公司的环保治理业务延伸至多行业以及与人类息息相关的生活领域,以降低对环境的负影响,形成可持续的生态模式,由于塑料污染问题逐渐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带来极大危害。国家有关部门连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力度。2023年3月16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生态环境部固体司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联络员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成效,研究部署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会议强调,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治理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健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统计评价制度,完善治理成效跟踪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科学稳妥推进源头减量替代,进一步巩固废塑料回收利用和清理处置成效,着力解决农膜、外卖、快递等重点领域问题。同时强调要深度参与全球塑料污染治理。公司在研的混合废塑料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技术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该技术的实现将大幅减少前端石化原料生产塑料及后端塑料焚烧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真正实现了低值
资源的高值绿色循环。同时公司也已规划布局低值废塑料回收体系,主要针对再生纸厂的废塑料、棉田废旧地膜、以及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保行业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未来,环保行业的前景将会更加广阔,因为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另外,政府也在积极推动环保行业的发展,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政策和法规,以鼓励企业发展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公司将抓住政策机遇,利用自身积累的客户资源和技术优势,在稳固提升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以新工艺、新技术、新项目开拓新兴业务市场,提升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稳健成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原料一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18.60% | 否 | 21,276.90 | 18,560.75 |
原料二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11.34% | 否 | 5,370.08 | 5,622.24 |
原料三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10.20% | 否 | 18,045.49 | 17,751.73 |
原料四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9.65% | 否 | 882.64 | 876.67 |
原料五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8.77% | 否 | 1,851.47 | 1,799.17 |
原料六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6.57% | 否 | 1,628.85 | 1,616.37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在“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叠加能耗双控限产政策的实施,铝行业产能受到限制,供需紧张,助推铝相关原料价格提高;同时因环保因素的影响,环保投入成本增加,运输成本的增长,纯碱及煤炭等上游产品价格上涨;拟薄水铝石市场供应能力萎缩,产能受限,供需矛盾突出。以上原因推动了原料一、原料二、原料四、原料五等原材料价格的提升,故本报告期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有所上涨。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无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一种化工催化剂的生产设备及其生产方法、一种新型催化裂化催化剂载体及其制备方法、一种新型脱硫吸附剂及其制备方法等专利技术 |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以自我技术的积累和实现支撑企业的持续发展。公司重视研发实验室和中试研发平台的建设,在稳定的业务中开展科研立项,提升催化剂、助剂、分子筛等产品性能改进、产品升级。同时更注重未来新增业务的技术积累,在现有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拓展应用环节与领域,以应对工业"三废"种类增多及状况复杂化的现状。 |
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一种利用废催化剂制备硫酸铝的方法、一种硫酸铝处理过程中的除镍螯合剂的再生方法、一种烷基化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硫酸的处理方法、一种有机络合钒渣中钒的回收与有机沉淀剂再利用方法、一种炉渣焙烧装置等专利技术 | 公司针对石油化工行业产生的“三废”开展针对性的技术研发工作,以汇集后集中处理或依厂而建的方式等将石油化工产生“三废”进行资源循环化处理,实现产品再生,元素的分离、富集、高值化,最终实现无废填埋、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34850吨/年 | 101.93% | 20000吨/年 | 装置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 |
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28480吨/年 | 91.68% | 230000吨/年 | 装置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山东省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广东省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园 | 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 □不适用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拟薄水铝石技术改造项目”于2022年7月13日取得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九环评字(2022)57号)。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主体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限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鲁危证99号 | 2019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5日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70200783724899J001V | 2022年12月26日至2027年12月25日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青环西新危临37021108号 | 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 | 排污许可证 | 91370200783724899J002V | 2022年3月28日至2027年3月27日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60429MA35NR2Y7P001U | 2022年9月30日至2027年9月29日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赣环危废证字118号 | 2022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445244MA55Q2HT3U001V | 2022年7月25日至2027年7月24日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445224220930 | 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29日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聚焦成熟产品和服务,市场空间广阔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经营,公司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开拓中,积聚了稳定的客户群体。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树立了公司的品牌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与国有炼油企业的合作推进以及中国大陆以外市场的开拓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同时也调整多元化产品布局,拓展了分子筛、助剂等产品市场,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在今后10~20年甚至更长时间,石油依然是最重要的能源提供者,而催化裂化工艺作为重质油轻质化过程之一,在汽油和柴油等轻质产品的生产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炼厂获取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因此保证了催化裂化催化剂在未来的需求依然保持低速稳定增长。催化剂、分子筛、助剂等产品市场前景广阔,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公司新增产能将支撑加强国外市场开拓。
(二)深耕多元化产品、多领域技术研发
公司聚集了一批高技术人才,深耕技术为产业化与市场需求服务,公司不仅在稳定的业务中开展科研立项,提升催化剂、助剂、分子筛等产品性能改进、产品升级。同时更多聚焦绿色低碳环保治理技术,主要核心技术包括固体废催化剂资源化技术、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混合废塑料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技术、工业废硫酸化学链循环利用技术、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含盐(硫酸钠)污水再利用技术等,研发成果显赫。目前拥有34例授权专利,其中发明授权23例,实用新型11例。随着行业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环保监管形势的趋严,技术优势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成为各环保企业开拓业务市场、抢占市场份额的根基。拥有核心技术及持续创新研发能力是民营环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行业发展趋势利于业务布局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保行业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未来,环保行业的前景将会更加广阔,因为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另外,政府也在积极推动环保行业的发展,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政策和法规,以鼓励企业发展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公司不仅稳定了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和资源化产品销售,公司在九江子公司、客户现场多处搭建中试实验平台,在加强基础技术研究的同时,以期更快更好地进行市场信息和技术研究的对接、推动技术能力的成果转化。子公司承建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已于2022年年底投入运行,本项目为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项目。公司开展的其他技术研究符合国家环保产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不仅仅是量,更看重的是质。工业废硫酸化学链循环利用技术、工业烟气无触媒除酸脱销技术、混合废塑料裂解制化工原料等技术都将是公司布局的新增业务。
(四)高效管理及人才培养建设优势
公司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特别是对研发、技术人才的培养,近年来,公司不断引进各类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为员工提供了多元化的发展平台,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以保持公司经营团队稳定,为公司的稳定经营提供坚实的基础。为促进公司管理的规范与高效,公司积极尝试探索各种管理模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制定各项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力争保障公司的健康稳步发展及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集团化管理机制,从战略文化、研发、财务、人力资源等各职能板块加强对子公司经营的实时指导,同时进一步调整优化了子公司管理团队,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逐步提升子公司的规范运营水平,防范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波动给国内经济及各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对公司业务开拓、盈利能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上下积极应对各项困难与挑战,聚焦成熟产品服务市场拓展,布局新项目、新技术产业落地,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与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323.20万元,同比增长27.51%;利润总额197.99万元,同比下降86.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47.36万元,同比下降78.96%。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广新技术服务,增加产品销售种类,营业收入有所增长;但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形势波动,国内经济及各行业发展存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影响,炼化行业存在开工率不足或停产的情况,竞争激烈,催化剂销售单价及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单价降低,同时又受部分主要原材料、能源涨价,以及本报告期股权激励成本确认的影响,使得公司利润较同期有较大程度下滑。
(一)稳定成熟业务,布局国内重点客户及国际市场
近两年受宏观政治经济形势影响,催化剂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对公司销售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由于国企客户采购政策的调整,也使得公司销售市场开拓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在此情况下,公司上下积极应对,调整销售策略,稳固原有客户的情况下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新开拓了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神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重点加强了中国大陆外市场的开拓和发货,其中中国台湾、美国、日本、俄罗斯都已获得供货订单并实现发货。
(二)推进新技术、新项目落地,增厚经营规模
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是公司自主创新的解决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循环利用的绿色环保治理技术。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由于其炼制原油的特性,采用了高硫石油焦制氢气的技术路线,其建设的高硫石油焦制氢装置是全国首套装置,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承建的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置项目为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环保装置,也为国内首套装置,该项目已于报告期内年底投入运行。公司自主研发的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是一种新型清洁烟气脱硝技术,该技术在中低温条件下采用非氨基还原工艺进行烟气脱硝,同时
可高效去除烟气中的三氧化硫,彻底解决了传统脱硝技术氨逃逸带来的一系列污染、蓝烟拖尾等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已为多家炼化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方案。2022年在前三季度累计亏损970余万的情况下,在第四季度实现扭亏为盈,也扭转了连续三年营业收入的下降的趋势。公司在建的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规划将于2023年相继投产。
(三)持续研发投入,加速新技术产业化布局
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向废物要资源”的发展路线。通过团队的不懈努力,自主创新,攻克难关,掌握并转化了多项革新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涵盖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再利用、工业烟气治理、废水达标排放及再利用、垃圾集中分类处置及废塑料的循环再利用等领域。广东东粤承建的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置项目的开工运行实现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的工业化应用。该技术引领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的前沿,将会为有需求的炼化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模式奠定了基础。公司在研的混合废塑料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技术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该技术的实现将大幅减少前端石化原料生产塑料及后端塑料焚烧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真正实现了低值资源的高值绿色循环。同时公司也已规划布局低值废塑料回收体系,主要针对再生纸厂的废塑料、棉田废旧地膜、以及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这些技术都将是公司布局的新增业务,未来将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实施向大股东发行股票,储备新业务发展资金,彰显企业发展信心
2022年11月,公司取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批文,可为公司募集资金3.16亿元。资金到位后,可有效调配资源,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公司价值预期管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完全和完整,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激发人才活力
为了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激发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的活力,提升团队凝聚力,以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2022年,公司启动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5万股,涉及激励对象共计65人。
(六)惠城环保集团更名完成,管理架构匹配业务发展
随着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展,业务区域范围的扩大,在江西九江、广东揭阳、新疆尉犁等地都设有子公司,公司业务也不仅仅是催化剂的销售、废催化剂的处理处理,各公司业务涉及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理处置、废塑料裂解制化工原料项目原料回收预处理等业务。2022年6月完成集团公司更名,调整组织架构。立足集团优势,实现集团战略引领与传导;围绕干部管理、专业化队伍培养、体系化建设、投融资决策、经营计划分解、资金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及合规经营等,进行协调指导,实现专业化管理升级;根据不同分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发展阶段、管理成熟度以及经营规模,进行分层式的管理,把好经营风险关,兼顾管控与效率。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63,231,960.27 | 100% | 284,862,176.85 | 100% | 27.51% |
分行业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357,872,945.99 | 98.52% | 278,024,055.63 | 97.60% | 28.72% |
服务业 | 5,359,014.28 | 1.48% | 6,838,121.22 | 2.40% | -21.63% |
分产品 |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243,637,810.68 | 67.07% | 230,081,496.69 | 80.77% | 5.89%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39,383,138.96 | 10.84% | 29,784,858.73 | 10.46% | 32.23% |
三废治理业务 | 21,603,291.25 | 5.95% | 252,544.41 | 0.09% | 8,454.25% |
其他产品 | 53,248,705.10 | 14.66% | 17,905,155.80 | 6.29% | 197.39% |
其他业务 | 5,359,014.28 | 1.48% | 6,838,121.22 | 2.40% | -21.63% |
分地区 | |||||
山东省内 | 165,384,732.79 | 45.53% | 221,241,679.72 | 77.67% | -25.25% |
山东省外 | 164,118,325.37 | 45.18% | 54,616,495.57 | 19.17% | 200.49% |
境外 | 33,728,902.11 | 9.29% | 9,004,001.56 | 3.16% | 274.6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363,231,960.27 | 100.00% | 284,862,176.85 | 100.00% | 27.51%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357,872,945.99 | 281,248,768.68 | 21.41% | 28.72% | 40.16% | -6.41% |
分产品 |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243,637,810.68 | 213,535,148.69 | 12.36% | 5.89% | 24.99% | -13.39%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39,383,138.96 | 22,750,535.07 | 42.23% | 32.23% | 12.25% | 10.28% |
三废治理业务 | 21,603,291.25 | 7,577,496.78 | 64.92% | 8,454.25% | 5,926.71% | 14.71% |
其他产品 | 53,248,705.10 | 37,385,588.14 | 29.79% | 197.39% | 296.50% | -17.55% |
分地区 | ||||||
山东省内 | 165,384,732.79 | 145,113,016.18 | 12.26% | -25.25% | -9.50% | -15.27% |
山东省外 | 164,118,325.37 | 118,265,757.50 | 27.94% | 200.49% | 201.34% | -0.20% |
境外 | 33,728,902.11 | 21,591,579.05 | 35.98% | 274.60% | 365.12% | -12.4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278,024,055.63 | 200,668,553.84 | 27.82% | -12.77% | -11.68% | -0.89% |
分产品 |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230,081,496.69 | 170,845,356.63 | 25.75% | -13.60% | -15.19% | 1.39%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29,784,858.73 | 20,268,591.82 | 31.95% | -22.31% | 11.14% | -20.48% |
其他产品 | 17,905,155.80 | 9,428,873.46 | 47.34% | 27.18% | 25.26% | 0.81% |
三废治理业务 | 252,544.41 | 125,731.92 | 50.21% | |||
分地区 | ||||||
山东省内 | 221,241,679.72 | 160,337,539.79 | 27.53% | -10.04% | -5.48% | -3.49% |
山东省外 | 54,616,495.57 | 39,246,966.70 | 28.14% | -8.62% | -22.10% | 12.43% |
境外 | 9,004,001.56 | 4,642,153.53 | 48.44% | -50.41% | -55.80% | 6.29% |
变更口径的理由
2021年度公司有205.92吨废催化剂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实现处置收入25.25万元,因业务尚未全面开展,且金额较小,因此未单独分类。
2022年度随着公司在废气、废旧农膜、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方面业务的开展,共实现收入2160.33万元,新设“三废治理业务”产品分类,为统一口径,将去年25.25万元的一般工业固废收入进行调整,计入“三废治理业务”收入分类中,因此发生口径变更。
公司经营模式及主要产品的分类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为石油化工行业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并将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循环再利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始终坚持废催化剂资源循环再利用的技术处置路线,同时为炼油企业提供FCC催化剂(新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等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在现有产品分类上积极拓展分子筛、助剂产品的销售。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为广东石化提供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服务;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也已为多家炼化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方案。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分为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三废治理业务和其他产品。其中公司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主要包括FCC催化剂(新剂)系列产品、复活催化剂系列产品、再生平衡剂、硅铝粉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主要是对炼油企业产生的废催化剂无害化处理及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服务;三废治理业务主要是对废气、废旧农膜、一般工业固废等治理收入;其他产品包括催化裂化功能性助剂以及分子筛产品。
产品名称 | 产量(吨) | 销量(吨)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35,523.5 | 36,850.42 | 243,637,810.68元 | 报告期下半年平均价格比上半年平均价格有所增长。 | 下半年比上半年价格回升,主要是由于高价格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销量比重有所增加所致。 |
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26,109.21 | 26,109.21 | 39,383,138.96元 | 报告期下半年比上半年价格增长较多。 | 报告期末新建项目进入试生产期,部分产能释放,危废处置价格较高。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是 □否
境外业务名称 | 开展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境外业务的影响 | 公司的应对措施 |
分子筛 助剂销售 |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372.89万元,营业成本2159.16万元,营业毛利1213.73万元。 | 无 | 无 |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销售量 | 吨 | 36,850.42 | 33,613.77 | 9.63% |
生产量 | 吨 | 35,523.50 | 36,287.66 | -2.11% | |
库存量 | 吨 | 6,482.79 | 7,476.71 | -13.29% | |
外购量 | 吨 | 333 | 386.36 | -13.8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是否正常履行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石油焦制氢灰渣、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 71,851.81 | 1,999.46 | 1,999.46 | 69,852.35 | 1,341.25 | 1,341.25 | 按账期能够及时收回。 | 是 | 否 | 否 | 不适用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原材料 | 102,354,596.18 | 47.93% | 92,194,707.96 | 53.96% | 11.02%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能耗及动力 | 63,556,562.18 | 29.76% | 40,146,881.46 | 23.50% | 58.31%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人工 | 13,303,766.17 | 6.23% | 9,759,997.08 | 5.71% | 36.31%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制造费用 | 28,750,636.50 | 13.46% | 23,451,114.62 | 13.73% | 22.60%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运费 | 5,569,587.66 | 2.61% | 5,292,655.51 | 3.10% | 5.23%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小计 | 213,535,148.69 | 100.00% | 170,845,356.63 | 100.00% | 24.99%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原材料 | 2,548,713.09 | 11.20% | 2,533,216.13 | 12.50% | 0.61%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能耗及动力 | 2,924,234.99 | 12.85% | 1,758,605.11 | 8.68% | 66.28%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人工 | 1,560,260.79 | 6.86% | 2,200,051.48 | 10.85% | -29.08%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制造费用 | 3,937,647.32 | 17.31% | 4,848,647.51 | 23.92% | -18.79%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运费 | 11,779,678.88 | 51.78% | 8,928,071.60 | 44.05% | 31.94%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小计 | 22,750,535.07 | 100.00% | 20,268,591.83 | 100.00% | 12.25% |
说明
1、本报告期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营业成本同比增加24.99%,主要是由于本期销量增加,导致相应的生产成本增加。其中能耗增加58.31%,主要是由于蒸汽及天然气价格上涨所致;运费增加5.23%,主要是本报告期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外贸业务部分采用FOB模式结算,运费由客户承担所致。
2、本报告期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2.25%,主要是处置量增加,导致相应的生产成本增加。其中能耗增加66.28%,主要是处置量增加,同时蒸汽价格上涨,导致能耗成本增加;人工成本减少29.08%,主要是人员优化,配置减少,导致危废人工总成本减少所致。制造费用成本减少18.79%,主要是本报告期部分生产设备折旧计提完毕,折旧减少,相应的制造费用总额减少所致;运费成本增加31.94%,主要是运费价格有所上升,同时本报告期省外运输增加,运费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期本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60%。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的业务、产品或服务情况如下:
1、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是公司自主创新的解决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循环利用的绿色环保治理技术。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由于其炼制原油的特性,采用了高硫石油焦制氢气的技术路线,其建设的高硫石油焦制氢装置是全国首套装置,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承建的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置项目为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环保装置,也为国内首套装置,该项目已于2022年年底投入运行,预计2023年可为公司增加6亿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费收入。
2、公司自主研发的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是一种新型清洁烟气脱硝技术,该技术在中低温条件下采用非氨基还原工艺进行烟气脱硝,同时可高效去除烟气中的三氧化硫,彻底解决了传统脱硝技术氨逃逸带来的一系列污染、蓝烟拖尾等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已为多家炼化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方案。2023年公司将继续加大该项目的推广,增加客户数量,增厚三废治理业务收入。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56,664,322.9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3.1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48,002,439.11 | 13.22% |
2 | 客户二 | 31,936,454.05 | 8.79% |
3 | 客户三 | 29,279,435.47 | 8.06% |
4 | 客户四 | 24,320,388.22 | 6.70% |
5 | 客户五 | 23,125,606.12 | 6.37% |
合计 | -- | 156,664,322.97 | 43.1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83,943,636.3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5.5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24,719,847.98 | 10.45% |
2 | 供应商二 | 18,599,343.94 | 7.87% |
3 | 供应商三 | 14,974,481.43 | 6.33% |
4 | 供应商四 | 13,821,082.83 | 5.85% |
5 | 供应商五 | 11,828,880.16 | 5.00% |
合计 | -- | 83,943,636.34 | 35.5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3,386,183.21 | 11,647,463.63 | 14.93% | 主要是开拓市场费用增加。 |
管理费用 | 44,570,609.02 | 36,095,491.96 | 23.48% | 主要是股权激励费用及职工薪酬增加。 |
财务费用 | -26,501.96 | 2,532,290.12 | -101.05% | 主要是汇兑收益增加。 |
研发费用 | 15,956,600.61 | 17,119,583.39 | -6.79%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氯化法处置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 | 开发干法处置固体废弃物的方法和工艺 | 已完成实验室小试,正在中试验证 | 开发一套干法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工艺,形成工艺报告 |
可以拓展公司“三废”处置模式,拓宽公司处理固废的种类,提升粗品的纯度,使其高值化,提升总收益。
逆向气固接触冷态模拟试验系统装置搭建 | 开发一套逆流接触反应冷模试验平台,从冷态流场的角度研究逆流接触流化装置,最终为热态逆流反应装置设计提供数据支撑。 | 目前,已完成逆流接触反应冷模试验平台的搭建、安装、调试,并进行了实验和数据测定。 | 搭建一套逆流接触反应冷模试验平台,并测定热模设计数据。 | 储备逆流接触反应相关技术,有助于推进热模的建设。 |
低硅铝比ZSM-5分子筛的合成与表征研究 | 制备出硅铝比在25-35之间的ZSM-5分子筛样品,并且结晶度达到92%以上;制备出不同晶貌的ZSM-5样品。 | 考察了不同硅铝比ZSM-5分子筛的合成 考察了不同厂家ZSM-5分子筛作为晶种合成ZSM-5分子筛 考察了模板剂合成ZSM-5分子筛 | 制备出结晶度≥92,硅铝比范围25-35,晶貌不同的ZSM-5样品 | 该项目采用无模板晶种法合成 ZSM-5分子筛具有环境污染低、能源消耗少、原料来源广且价格低廉、成本低以及产品无需焙烧处理等优点,为公司未来提供了一个合成ZSM-5分子筛的技术方法,为ZSM-5分子筛的制备找到了新的发展方向。 |
废塑料制油新工艺开发 | 开发废塑料制油的新工艺,实现废塑料的回收利用。 | 目前,已完成废塑料制油工艺的进料,反应器,脱氯等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并完成整体工艺设计。 | 开发废塑料制油的新工艺,实现废塑料的回收利用。 | 开发的废塑料制油新工艺,能够实现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有助于公司拓展相关业务。 |
利用硅粉、气化渣制备建筑材料的研究 | 开发固废做建材的工艺 | 已完成多种固废制备建材的实验,并完成了报告 | 已完成整体工艺报告 | 为公司处置固废或是危废后得到的固废寻求了一种高值化的工艺路线,为全流程资源化处置“三废”提供依据。 |
催化裂化催化剂抗铁污染研究 | 探究不同铁含量的铁污染剂在不同老化条件下对FCC催化剂性能影响;改善催化剂的金属耐受性,开发高抗铁FCC催化剂。 | 在实验室制备了不同铁含量的无机、有机铁铁污染催化剂,对老化条件、老化活性进行了大量摸索考察实验,并进行了多组ACE评价;对改善催化剂抗铁性能进行了探究 | 改善催化剂的金属耐受性,优选出高抗铁FCC催化剂。 | 积累抗铁污染FCC催化剂技术,强化催化剂的应用效果,未来满足金属耐受性更强的催化剂市场需求。 FCC 催化剂由分子筛、基质、粘结剂组成,后续在开发思路上可以对这 3 种材料进行优化。具有一定 理论指导意义 |
分子筛的合成与表征 | 在流化催化裂化(FCC)催化剂中加入少量改性分子筛,可以提高FCC催化剂的水热稳定性和抗积炭性能,对掺炼渣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外如果在FCC催化剂中加入分子筛,还可以明显提高裂化产物的选择性,能在保证轻油收率的同时,提高汽油产品的异构烷烃含量和辛烷值,改善油品的质量。 | 1.在实验室合成结晶度90以上,硅铝比20左右的b分子筛; 2.探究了原料配比、晶化温度、晶化时间等因素对b分子筛的性能影响; | 制备出硅铝比在16-25之间,结晶度>90的β分子筛;利用母液制备的硅胶制备β分子筛。 | 为公司储备β分子筛制备的相关知识,为未来公司进行β分子筛量产奠定坚实基础。 |
低硅铝比小晶粒13X分子筛的合成 | 制备出结晶度较高,硅铝比在2.0~2.2之间,CO2吸附性能和吸水性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样品 | 项目前期在实验室进行了大量的摸索实验,对低硅铝比13X分子筛的制备有了一定的认识。 产品在车间多次进行试生产,成功制备出满足客户指标的产品,并进行 | 制备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低硅铝比小晶粒13X分子筛,并在车间生产。对低硅铝比小晶粒13X分子筛进行改性研究。 | 制备出满足客户需求的13X分子筛,积累了X型分子筛的认识,存在潜在客户需求,后续带来经济效益。 |
产品提供。 | ||||
硫酸钠废水资源化利用生产硫酸钙晶须技术探究 | 考察制备硫酸钙晶须的实验条件,制备出符合国标的无水硫酸钙晶须 | 已完成各种实验条件的考察,目前正在准备进行晶须中试 | 制备出形貌均匀,符合国标的无水晶须产品 | 在揭阳项目二期中进行工业化生产,为揭阳项目的发展减少污水排放并增加经济效益。 |
还原萃取法选择性回收酸性沉钒滤液中的镍 | 采用选择性萃取方法实现沉钒滤液中镍的回收 | 已完成实验室小试,并完成实验室全流程中试 | 实现镍的回收,沉钒滤液镍浓度低于30ppm,萃取剂有效循环 | 实现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中镍的资源化及高值化,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新的生长点。 |
氯化法处置废SCR剂产品精制技术研究 | 开发一种氯化物精制技术 | 实验室完成了小试实验 | 得到符合工业产品标准的氯化物产品 | 为公司积累技术数据。 |
硫酸钙晶须改性技术探究 | 考察无水硫酸钙晶须的改性条件,生产出性能优良的改性晶须,扩大晶须的应用范围 | 已完成实验条件的考察并完成改性晶须的放大实验,确定改性条件。 | 系统考察改性条件,制备出改性效果良好的改性晶须。 | 在无水晶须工业化生产后,通过改性,扩大晶须的使用范围,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
ZSM-5分子筛改性及其应用研究 | 随着汽柴油需求的不断放缓,而丙烯需求仍保持高位增长,催化裂化装置在多产丙烯方面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也必将对ZSM-5分子筛催化剂增产丙烯性能和水热稳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采用改性手段增强ZSM-5分子筛水热稳定性变得日益迫切。 | 1.制备了P、Zn等不同元素不同含量改性ZSM-5分子筛; 2.制备了不同孔结构的ZSM-5分子筛; 3.将改性后的ZSM-5分子筛制备成丙烯助剂进行了评价。 | 制备改性ZSM-5分子筛 | 沸石分子筛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技术之一。用改性ZSM-5作催化剂,提高了辛烷值,实现了燃料绿色化;对稀土改性、过渡金属改性、碱性金属改性分子筛的性能有了更深的理论研究,为未来公司进行ZSM-5分子筛量产奠定坚实基础 |
催化裂化辛烷值助剂HRM的开发与应用研究 | 通过筛选不同厂家、不同硅铝比的ZSM-5,通过分子筛改性、选择合适的基质可以调节助剂的活性(增加烯烃异构化活性、降低裂化活性)和稳定性,降低汽油产率损失,实现少增加液化气同时增加汽油辛烷值的目的,以便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 | 1.完成了筛选收集不同厂家、不同硅铝比以及不同晶粒尺寸的ZSM-5分子筛。 2.制备出了辛烷值助剂,并挑选合适的原料油以及评价条件,完成了进行评价。 | 在现有丙烯助剂的基础上,不影响液化气产率或者少量减少液化气,来达到增加汽油辛烷值的目的。 | 预计该产品可形成销售,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
丙烯助剂PREX的开发与应用研究 | 通过筛选不同厂家、不同晶粒尺寸的ZSM-5,选择合适的基质,优化制备路线。制备出一种液化气产率能够与国外厂家助剂一致的水平。 | 实验室完成了前期的实验摸索,液化气产率能够达到与国外公司助剂一样的水平,计划后期在车间进行试生产 | 液化气产率达到与国外G公司助剂相当水平 | 预计该产品可形成销售,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
镁基水滑石材料的开发与应用研究 | 针对国外客户E公司提纯的要求,筛选不同纯度、品级的原材料进行实验,制备出超低硅含量的类水滑石材料,提供样品,构建下一步的合作。 | 1.实验室确定类水滑石的合成路线,考察配比、晶化温度、晶化时间、pH对类水滑石合成的影响。 2.筛选不同纯度、品级的原材料进行实 | 制备出样品中Si≤0.05%的类水滑石样品,满足客户需求。 | 已经形成销售,并且对方还有订单需求,为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
验,制备出超低硅含量的类水滑石材料,为客户提供所需样品 | ||||
分子筛碱改性的研究 | 使用无机碱、有机碱处理对分子筛进行分子筛碱改性,找到适宜的分子筛改性条件,提高分子筛的催化或者吸附性能。 | 使用碱对分子筛进行改性处理,考察了碱处理条件对分子筛结构和性能的影响。分子筛的碱处理改性方法增加了对沸石后处理过程操作的灵活性和可控性。选用合适的碱处理条件,然后使用碱处理后的分子筛制备催化剂,其产物分布也有一定改善。 | 摸索出分子筛碱处理改性的改性条件(如碱浓度范围、碱处理温度、时间等);考察碱处理改性后的分子筛对催化性能的影响。 | 通过碱对ZSM-5分子筛进行脱硅处理可以在分子筛中产生介孔甚至大孔结构,提高介孔的容碳能力,改善分子筛的反应稳定性,从而提升其裂化、异构化、烷基化和芳构化等催化性能,降低汽油中的烯烃含量。碱改性处理技术在汽油改质、气体吸附、废水处理、环境净化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对公未来发展提供新的技术储备。 |
公司常规催化剂品种对几种代表性客户原料油的裂化性能考察研究 | 我们的主要客户是地方炼厂,不同的炼厂之间原料油的差异也比较大,生产的油品或者化工原料也不尽相同。由此,为了满足客户的生产需求,对于我们催化剂生产企业来讲我们要“一厂一策”,满足客户的用剂需求,所以我们想将我们的催化剂产品用不同原料油在不同反应条件下进行性能评价,并总结出产物分布规律。 | 选取了五家客户原料油,并用AIC-300和AIC-308以及添加不同比例的助剂进行了性能测试,对比分析了产物分布变化。 | 对公司常规催化剂品种对几种代表性客户原料油的裂化性能考察;整理分析评价数据,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写规律性研究报告。 | 在客户配方筛选方面,可以根据客户原料油性质以及客户的用剂需求可以比较快速的筛选出较合适的催化剂配方产品。 |
POX渣沉钒滤液中铁的去除方法研究 | 研究不同去除铁的方法,降低铁对系统的影响 | 目前针对不同组成的料液,已经采用类针铁矿法和赤铁矿法进行了除铁的验证 | 实现溶液中铁的去除率在90%以上 | 降低铁对整个系统的影响,使得得到的钒与镍的品级更高,增加公司产品种类。 |
POX渣酸溶滤液中铝资源化再利用研究 | 确定POX渣酸溶滤液中Al与Fe、Ca 、V、Ni元素以及SO42-有效分离的工艺条件;明确含Al元素溶液中低浓度V的去除方法。 | 在沉铝镍过程实现铝与硫酸根的分离,并将金属离子全沉淀;新增沉铁过程提高铝镍渣中镍品级;探索氯化钡除低浓度钒酸根的新工艺方向,可将偏铝酸钠中钒浓度降低至1ppm | 根据原料中金属含量的变化,结合现场装置情况,对工艺进行及时调整和优化处理方案。达到金属沉淀物回收、浆液高效分离、滤液达到排放标准的目的。 | 回收POX渣酸溶滤液中的铝,减少一般固废总量,为公司节省一部分处置费用,并制备成相应的铝产品。 |
大孔拟薄水铝石制备技术与研究 | 研究出具有铝收率高、铝产品纯度高的POX渣酸溶滤液制备氢氧化铝产品的工艺方法。 | 实验室已制备出孔容大于0.9ml/g的样品,需要继续探索,并优化工艺条件 | 完成中试试验,打通中试制备流程提交中试试验总结及工艺包 | 增加拟薄水铝石产品种类,利用已有装置,提高竞争力。 |
超细拟薄水铝石的制备方法研究 | 研发出高效、经济的拟薄水铝石制备方法,探索拟薄水铝石制备工艺及控制条件 | 研发硝酸法制备胶溶指数大于95%的拟薄水铝石产品。根据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对合 | 稳定产出适合催化剂厂现场装置使用产品;尝试用CO2、HCl、H2SO4等制备 | 探索拟薄水铝石制备过程工艺条件对拟薄水铝石性质影响,为水铝石产品研发积累 |
成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并在九江生产装置顺利完成试产,相比之前产品粒度有所增加,但胶溶指数提高。样品寄给厂家进行相关评价,得到厂家认可,与原厂样品性能基本一致 。 | 出可以替代或部分替代硝酸法的产品,可降低超细拟薄水铝石生产成本,增加产品种类。 | 实验数据与经验,为研发新的水铝石产品提供数据支持。 | ||
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工业化应用研究 | 将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进行工业化应用。 | 1、非氨基还原剂配方确认; 2、SNAR加剂系统设计已完成; 3、SNAR加剂系统已完成组装; 4、SNAR加剂系统已在客户现场安装完成并进行了工业试用。 | 完成SNAR工业试用后将要进行工业化应用。 | SNAR技术工业化应用后可以给公司带来系统设备和还原剂的经济收益。 |
生活垃圾机械分选回收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研究 | 基于公司固废处理板块拓展、塑料裂解项目原料需求等整体发展,依托原有生活垃圾机械分选技术经验积累,通过整合创新,对核心分选设备创新研发,并进行关键分选技术和核心设备中试实验。 | 中试实验装置已完成,运行过程中不断积累实验数据,改进装置。 | 实验在单一综合分选设备中的塑料分选技术要求,包括分选效率,分选物纯度等;基于分选技术要求,研发核心分选设备。 | 项目中试完成并形成可行性方案,可对外进行推广应用,如直接对外销售成套设备和工艺方案,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43 | 126 | 13.4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0.20% | 21.47% | -1.27%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65 | 62 | 4.84% |
硕士 | 20 | 23 | -13.04% |
专科 | 56 | 37 | 51.35% |
博士 | 2 | 4 | -5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0 | 46 | 8.70% |
30~40岁 | 76 | 68 | 11.76% |
40岁以上 | 17 | 12 | 41.67%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6,478,107.70 | 19,943,634.72 | 20,409,716.7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4% | 7.00% | 6.30%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2,267,795.27 | 3,998,843.52 | 5,540,724.06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13.76% | 20.05% | 27.15%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91.68% | 34.02% | 20.51%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2022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54%,比2021年下降2.46%,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增长导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是根据每年研发项目开展及进度情况而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4,589,551.37 | 198,840,702.44 | 48.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0,455,903.03 | 324,139,513.84 | 17.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866,351.66 | -125,298,811.40 | 31.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3,418,748.32 | 448,218,459.26 | -63.5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2,337,281.76 | 819,207,655.48 | -0.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8,918,533.44 | -370,989,196.22 | -74.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5,137,520.19 | 628,758,720.00 | 34.4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230,213.70 | 66,988,595.72 | 203.3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907,306.49 | 561,770,124.28 | 14.2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109,761.19 | 65,500,930.85 | -240.6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同比增减 | 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866,351.66 | -125,298,811.40 | 31.47% | 本期收入增加,回收货款增加;本期为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期货款回收的银行承兑汇票未纳入现金流量表中;二是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导致现金流占用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8,918,533.44 | -370,989,196.22 | -74.92% | 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支出增加。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109,761.19 | 65,500,930.85 | -240.62% | 主要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本期货款回收的银行承兑汇票未纳入现金流量表中;二是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导致现金流占用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436,504.66 | -22.05% | 主要是对参股公司的投资损失。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812,092.00 | 91.52% |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54,514.75 | 12.85% | 主要是违约赔偿及罚没利得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70,049.75 | 3.54% | 主要是对外捐赠支出。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7,862,489.48 | -397.11% | 主要是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 否 |
其他收益 | 9,042,174.63 | 456.69% | 主要是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43,580.90 | 2.20% | 主要是设备报废处置损失。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35,587,729.01 | 5.30% | 224,447,726.86 | 13.93% | -8.63% | 主要是去年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170,945,984.62 | 6.68% | 100,586,302.88 | 6.24% | 0.44% | 主要是新开拓客户,款项尚未收回所致。 |
存货 | 106,841,320.35 | 4.17% | 85,087,653.20 | 5.28% | -1.11% | |
投资性房地产 | 26,821,101.96 | 1.05% | 32,274,415.12 | 2.00% | -0.95% |
长期股权投资 | 28,427,299.81 | 1.11% | 29,581,311.29 | 1.84% | -0.73% | |
固定资产 | 494,194,237.57 | 19.31% | 318,215,118.83 | 19.75% | -0.44% | 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1,258,857,544.88 | 49.18% | 505,049,969.81 | 31.35% | 17.83% | 主要是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58,183,624.66 | 6.18% | 55,061,833.33 | 3.42% | 2.76% | 主要是由于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1,313,109.01 | 0.44% | 132,704.94 | 0.01% | 0.43% | 主要是子公司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677,235,486.23 | 26.46% | 242,000,000.00 | 15.02% | 11.44% | 主要是为新建项目增加的固定资产贷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12,092.00 | 0.07% | 30,000,000.00 | 1.86% | -1.79% | 主要是上期购买理财产品本期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票据 | 39,312,648.24 | 1.54% | 0.00 | 0.00% | 1.54% | 主要是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承兑银行信用等级较低,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还原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190,000.00 | 0.09% | 1,380,222.98 | 0.09% | 0.00% | 主要是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7,085,416.45 | 0.28% | 3,470,668.72 | 0.22% | 0.06% | 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1,262,150.61 | 0.83% | 20,629,028.45 | 1.28% | -0.45% | |
其他流动资产 | 82,303,216.87 | 3.22% | 31,359,384.38 | 1.95% | 1.27% | 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4,800,000.00 | 0.19% | 17,000,000.00 | 1.06% | -0.87% | 主要是本期融资租赁到期,保证金收回所致。 |
无形资产 | 110,690,494.63 | 4.32% | 112,300,599.42 | 6.97% | -2.65% | |
商誉 | 1,746,589.64 | 0.07% | 1,746,589.64 | 0.11% | -0.0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77,394.53 | 0.26% | 3,916,730.26 | 0.24% | 0.02% | 主要是由于计提坏账准备及股权激励费用确认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845,362.16 | 2.34% | 94,067,906.94 | 5.84% | -3.50% | 主要是支付的在建项目预付账款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76,911,077.90 | 3.00% | 70,956,548.52 | 4.40% | -1.40% | |
应付账款 | 94,067,076.77 | 3.68% | 73,866,304.74 | 4.58% | -0.90% | |
应付职工薪酬 | 7,654,156.81 | 0.30% | 8,118,761.76 | 0.50% | -0.20% | |
应交税费 | 4,351,495.21 | 0.17% | 1,115,807.64 | 0.07% | 0.10% | |
其他应付款 | 280,697,163.76 | 10.97% | 100,563,862.03 | 6.24% | 4.73% | 主要是项目建设应支付工程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731,350.93 | 4.44% | 24,750,059.02 | 1.54% | 2.90% | 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9,443,776.93 | 1.93% | 4,643,403.37 | 0.29% | 1.64% | 主要是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承兑银 |
行信用等级较低,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还原所致。 | ||||||
应付债券 | 240,521,554.32 | 9.40% | 259,994,185.25 | 16.14% | -6.74% | |
长期应付款 | 51,479,262.05 | 2.01% | 9,960,349.94 | 0.62% | 1.39% | 主要是本期新增融资租赁所致。 |
递延收益 | 29,683,146.31 | 1.16% | 32,745,471.11 | 2.03% | -0.87% | |
股本 | 102,420,937.00 | 4.00% | 100,000,000.00 | 6.21% | -2.21% | |
其他权益工具 | 51,678,326.10 | 2.02% | 59,337,243.75 | 3.68% | -1.66% | |
资本公积 | 442,033,404.06 | 17.27% | 400,081,995.44 | 24.83% | -7.56% | |
未分配利润 | 138,786,734.11 | 5.42% | 141,313,387.00 | 8.77% | -3.35%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2,081,721.99 | 133,000,000.00 | 163,269,629.99 | 1,812,092.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30,000,000.00 | 2,081,721.99 | 133,000,000.00 | 163,269,629.99 | 1,812,092.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0,222.98 | 125,032,000.50 | 124,222,223.48 | 2,190,000.00 | ||||
上述合计 | 31,380,222.98 | 2,081,721.99 | 258,032,000.50 | 287,491,853.47 | 4,002,092.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4,244,852.39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借款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34,878,984.24 | 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在建工程 | 110,590,415.66 | 售后回租资产 |
固定资产 | 8,470,303.77 | 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33,056,252.11 | 建行抵押贷款 |
合计 | 211,240,808.17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12,337,281.76 | 819,207,655.48 | -0.8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 | 自建 | 是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 104,600,968.57 | 479,002,639.27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98.00% | 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3亿元 | 3,596,991.15 | 处于试运行阶段,产能尚未释放 | 2020年10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87 |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 726,722,646.07 | 782,488,969.29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98.00% | 投产后预计实现年产值7亿元 | 13,412,501.04 | 处于试运行阶段,产能尚未释放 | 2021年03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19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 91,582,502.57 | 114,298,207.4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92.00% | 投产后预计实现年产值7000万元 | 0.00 | 处于试运行阶段,尚未正式投产 | 2020年10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92 |
合计 | -- | -- | -- | 922,906,117.21 | 1,375,789,815.96 | -- | -- | 0.00 | 17,009,492.19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9年 | 公开发行 | 29,821.23 | 2,917.77 | 17,760.74 | 0 | 15,184.95 | 50.92% | 12,504.77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其中,11000万元暂时 | 0 |
补充流动资金,1504.7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2021年 | 发行可转债 | 31,221.58 | 5,400.08 | 22,144.04 | 0 | 0 | 0.00% | 9,139.0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其中,8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9.0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61,042.81 | 8,317.85 | 39,904.78 | 0 | 15,184.95 | 24.88% | 21,643.81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760.74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500万元;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支付项目建设款9,900.15万元;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支付项目设备款3360.5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理财收入332.75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11.5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504.7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144.04万元,用于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900万元。购买理财收入49.37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2.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239.0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一、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是 | 15,184.95 | 15,184.95 | 2,874.17 | 3,360.59 | 22.13% | 2022年09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二、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否 | 10,136.28 | 10,136.28 | 43.6 | 9,900.15 | 97.67% | 2019年03月31日 | -17.75 | -2,998.73 | 否 | 否 |
三、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4,500 | 4,500 | 4,5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四、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 | 否 | 31,221.58 | 31,221.58 | 5,400.08 | 22,144.04 | 70.93% | 2022年08月31日 | 91.95 | 91.95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1,042.81 | 61,042.81 | 8,317.85 | 39,904.78 | -- | -- | 74.2 | -2,906.7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61,042.81 | 61,042.81 | 8,317.85 | 39,904.78 | -- | -- | 74.2 | -2,906.78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1)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①截止到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9,900.15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3,716.08万元,前期投入自有资金6,184.07万元,已完成置换,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②报告期内亏损17.75万元,经营业绩大为好转,主要是对现有工艺进行优化改造,开发新产品,取得较好收益,亏损同比大幅减少。 (2)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累计投入3,360.59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主要是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款及设备款尚未支付导致。 (3)“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建成时间分别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8月31日,目前两个项目现已完成建设,正处于试运行阶段。 | ||||||||||
项目可 | 无 |
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同时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102,577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1)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184.07万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67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2019年8月1日置换4,000万元,8月2日置换2,184.07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19-016号)。 (2)截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673.65 万,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36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公告2021-072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1)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年4月30日和2021年2月25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出7,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3月30日收回4,000.00万元,2021年4月7日收回5,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022号) (2)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4月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4月1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直接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2021年7月22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 (3)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2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0,000.00万元,2021年8月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700.00万元;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5,0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26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25,3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
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8,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9月23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0月25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参见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15,184.95 | 2,874.17 | 3,360.59 | 22.13% | 2022年09月3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5,184.95 | 2,874.17 | 3,360.59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3万吨/年 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同时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102,577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该区域。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3日经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同上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变化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广东东粤 | 子公司 | 危废回收处置利用 | 246,760,000.00 | 922,847,943.24 | 237,484,790.75 | 13,412,501.04 | 7,676,300.84 | 6,082,410.78 |
九江惠城 | 子公司 | 危废回收处置利用 | 157,000,000.00 | 169,649,024.10 | 118,298,699.60 | 24,680,231.38 | -226,414.78 | -177,549.72 |
巴州惠疆 | 子公司 | 废旧农膜回收,塑料制品销售、制造 | 50,000,000.00 | 16,430,283.71 | 4,421,310.70 | 503,160.97 | 432,155.81 | 421,310.70 |
山东惠亚 | 参股公司 | 环保科技技术开发、催化剂再生及资源化利用 | 86,020,300.00 | 131,921,159.84 | 78,341,214.30 | 725,049.55 | -2,012,381.82 | -1,995,005.2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0.31万元,净利润42.13万元。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广东东粤,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是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的环保装置,为国内首套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装置,该装置于2022年12月投入运行,新增处理处置服务费及资源化产品销售收入,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341.25万元,净利润
608.24万元。
2、九江惠城,主要从事危废回收处置及资源化产品生产业务,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2468.02万元,净利润-17.75万元。公司建设的“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于2019年3月具备生产条件,进行了转固。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大为好转,主要是对现有工艺进行优化改造,开发新产品,取得较好收益,亏损同比大幅减少。
3、巴州惠疆为本报告期新设成立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塑料制品销售、制造,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0.31万元,净利润42.13万元。
4、山东惠亚,主要从事环保科技技术开发,是一家专业从事环保科技技术开发、催化剂再生及资源化利用的高技术企业。公司目前已建设两期项目,一期项目为催化剂资源化及高端水处理剂项目,二期项目为非氨基除酸脱硝还原剂项目。一期“催化剂资源化及高端水处理剂项目”于2022年12月投入试运行,主要产品为亚氯酸钠,硫酸氢钠及硫酸钠。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72.50万元,净利润-199.50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展望及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二十大召开后的首个年头,也是对经济和社会秩序进行重新构建的重要一年,与此同时,也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发展的重要一年。既有机遇,也有挑战。2023年也将是公司蓄势进发的一年,深入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科学谋划年度和远期发展目标,围绕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新业务布局、人才建设、管理效益等方面开展工作,实现破局。
1、适时调整产品销售策略,拓宽多元化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作为公司成熟的催化剂及废催化剂处理处置业务板块,2022年国企客户的合作推进工作、国外市场的开拓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对公司未来业务的释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更有力的抢占市场,制定并执行统一有利的销售策略,同时调整多元化产品布局,拓展催化剂、分子筛、助剂等产品市场。加强与国际客户的交流,更多的开展实质性的商业活动,取得订单并发货,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做强自主科技创新能力
在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中,对2023年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展开了安排,并着重指出了要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这给产业带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会。宏观方向对生态保护从观念上提倡“整体保护”、“系统治理”、“统筹发展”;在具体措施上,从“向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增强生态多样性”、“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提出
了新的发展思路。“双碳”战略对环境保护产业的重要性在于,在双碳目标被提出来之后,各个行业都有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而环境保护又是距离双碳最近的领域,它的内涵和发展前景都有了一个新的提升。对此公司要始终重视研发创新工作,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将坚持研发为生产和发展服务,一是以主要业务板块的工艺优化为主要研发方向,二是不断推动公司技术服务创新及优化,提高研发经济回报率,增强核心技术的持续领先性和不可替代性。公司在研的混合废塑料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技术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该技术的实现将大幅减少前端石化原料生产塑料及后端塑料焚烧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真正实现了低值资源的高值绿色循环。公司应全力做好该技术产业化落地及布局。
3、做好公司顶层架构设计,支持新业务布局
公司规划的30000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以及子公司承建的石油焦制氢灰渣及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循环利用项目相继开工,项目累计投资较大,同时增加公司原有产能。对此公司将全面统筹规划,做好项目投入运行管理工作和产能消化工作,早日实现项目收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随着新技术研发进度到工业化落地的进度,公司要设立不同的项目公司支持新业务布局,主要是废塑料裂解制化工原料项目、以及原料收集及预处理配套项目。在新疆区域成立了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致力打造领先的农膜生产→残膜回收→膜渣分离→废塑料裂解制化工原材料的“白色污染”治理循环产业链并在全疆推广。同时和有需求的垃圾中转站合作建设垃圾分选项目,规划布局低值废塑料回收体系。
4、做好运营管理,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能力
企业运营管理,重点做好安全、环保、质量、成本、进度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重视产品及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管理体系要求落实责任,做到全员、全面抓质量,重视质量。做优成本管控,提升利润空间。强化内控体系建设,调度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持续加强集团财务部对各子公司财务的条线管理能力和业务融合能力,强化对项目经营数据的全面跟踪分析,为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加强风险预警,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5、筹划再融资,加强价值管理,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规划做好再融资工作,有效调配资源,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公司价值预期管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完全和完整,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6、培养综合性人才,重视项目管理和成果
管理团队这种能力的提升对于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金融管理指在对公司的利润空间进行极度压缩的同时,也对公司的成本控制提出了新的挑战,这种挑战主要是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能力的考验。在大型环境保护公司中,提升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是非常必要的。专业的环保技术服务需要的是一个项目的管理和成果,需要一个有组织、有系统的团队来完成它。以上是一个环境保护企业的关键竞争力,特别是对于已经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而言。公司要始终重视人才培养及保留工作,积极拓展用人渠道,不断引进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公司将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开展人才梯队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年轻管理人员选拔、培养、跟踪机制,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挖掘公司员工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为公司长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由于新增产能不断释放叠加成品油消费增速放缓,炼油行业产能过剩,行业竞争加剧。受经济形式影响,下游客户产能的收缩以及国企客户采购政策的调整,给公司业务拓展带来了一定压力。加之国际贸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市场开拓受限,给公司经营带来了风险。为更有力的抢占市场,制定并执行统一有利的销售策略,同时调整多元化产品布局,拓展催化剂、分子筛、助剂等产品市场。加强与国际客户的交流,更多的开展实质性的商业活动,取得订单并发货,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新建项目低于预期风险
公司规划的30000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以及子公司承建的石油焦制氢灰渣及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循环利用项目相继开工,项目累计投资较大,且对公司原有产能的增加,若出现其他不利因素导致项目效果不及预期,将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全面统筹规划,做好项目投入运行的稳定,同时公司将不断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全面发挥自身团队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资源优势,积极消化所建项目新增产能,早日实现项目收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行业政策推进不达预期或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保行业是受政策驱动影响比较大的行业,有关行业政策法规的出台及执法
力度等直接影响着环保市场的实际需求。近年来,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环保法规,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扶持的政策性措施,为环保行业带来发展机遇,但也同样存在着有关政策推进落地不达预期或者变化的风险。为此,公司将及时抓住机遇,大力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同时,公司也将加大自主研发的工业废硫酸化学链循环利用技术、工业烟气无触媒除酸脱销技术、废塑料裂解制化工原料项目、以及原料收集及预处理配套项目落地,提升公司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4、主要材料成本及价格上升的风险
受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能耗双控、限电政策等多重复杂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明显,使得公司产品成本面临上升的风险。未来化工原材料价格变动的不确定性,仍将会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一定的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完善采购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公司也将采取多项措施,借助数字化平台,实现公司产供销的精细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经营管理水平,防范上述风险。
5、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规模有所增加,同时账龄有所增长,虽然公司的大部分客户都具有良好的信用,如果未来发生无法及时收回的情况,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和坏账损失的风险。为规避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大回款工作力度尤其是账龄较长客户的回款工作,不断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规避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带来的风险。
6、公司多地发展,管理分散及人力资源无法匹配的风险
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全国多地布局业务,子公司的增多,在资源整合、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和资本运作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健全的公司运营体系,能满足目前的经营规模和发展需要,并且在管理、技术开发等方面储备了数量较多的人才,但是如果使用不当,无法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不能优胜劣汰,不能及时补充,将影响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发展动力,会给公司带来管理风险。公司会强化内控体系建设,调度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持续加强集团财务部对各子公司财务的条线管理能力和业务融合能力,强化对项目经营数据的全面跟踪分析,为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加强风险预警,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5月13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其他 | 其他 | 投资者 | 青岛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业绩集体说明会 | 详见2022年5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1) |
2022年11月03日 | “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 其他 | 其他 | 投资者 | 2022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 详见2022年11月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2) |
2022年11月30日 | 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6楼 | 实地调研 | 机构 | 申万菱信基金 路辛之 国联证券 柴沁虎 源峰基金 陈元君 | 详见2022年12月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3) | 详见2022年12月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3) |
2022年12月09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上海歌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阮辽远 上海歌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张超 上海歌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应晓立 浙江菲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程浩 杭州柏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马波 | 详见2022年12月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4) | 详见2022年12月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4) |
2022年12月19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信资管、中信银行资管、长乐汇资本、兴全基金、同犇投资、天虫资本、华汯资管、人保资产、前海联合基金、谦石投资、平安基金、农银汇理、津投资本、健顺投资、嘉合基金、汇添富基金、华夏财富创新投资、华泰资产、红溢投资、红土创新、合众资产、国盛证券、富荣基金、富安达基金、澄明资产、宝盈基金、国泰基金、财通证券 | 详见2022年12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5) | 详见2022年12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5)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股东大会,所有股东不管持股多少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重要事项均最终由股东大会表决,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张新功先生,报告期内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作为控股股东,张新功先生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拥有独立完整的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有7名董事,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下设战略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及成员能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运作并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参加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企业绩效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资产与业务,具备面向市场独立及自主的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不存在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进行产品销售或原材料(或服务)采购的情况。公司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生产经营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在业务上完全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2、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任免符合法定程序,董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不存在股东越权
任命的情形。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的员工,并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签署了劳动合同,制定了有关劳动、人事、薪酬制度。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于关联企业。
3、资产独立方面
公司具备独立的招投标、采购、建设、运营等系统,合法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土地、办公场所、配套设备以及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资产完整。
4、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并制定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职能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5、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计划财务部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的情形,公司财务独立。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3.10% | 2022年05月20日 | 2022年05月2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40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1.41% | 2022年07月04日 | 2022年07月0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
m.cn)公告编号:2022-056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8.24% | 2022年08月18日 | 2022年08月1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69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5.93% | 2022年12月29日 | 2022年12月2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103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叶红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49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张新功 | 董事 | 现任 | 男 | 53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17,060,250 | 0 | 0 | 0 | 17,060,250 | |
林瀚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4 | 2019年07月24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薛龙 | 董事 | 现任 | 男 | 47 | 2021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杨朝合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9 | 2021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王爱东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21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周灿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38 | 2021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李宏宽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50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马丽丽 | 监事 | 现任 | 女 | 43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郭昆 | 监事 | 现任 | 女 | 46 | 2020年05月20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史惠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42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盛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51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谭映临 | 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52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李恩泉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0 | 2019年07月24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7,060,250 | 0 | 0 | 0 | 17,060,25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张新功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叶红女士为公
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林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离任和解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张新功 | 董事长 | 离任 | 2022年04月22日 | 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
张新功 | 总经理 | 解聘 | 2022年04月22日 | 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
叶红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2年04月22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叶红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22年4月22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林瀚 | 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4月22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聘任林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22年4月22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基本情况如下:
(1)叶红女士,女,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中国石化长盛公司工程师;2009年至2013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质检部部长,2013年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张新功先生,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厂培训中心(现更名为湖南石化高等技术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科副科长,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青岛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11年至今任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至今任九江青岛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2015年曾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2015年至2022年4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2020年4月、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18日至今任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3)林瀚先生,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管。2013年8月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长,2015年至2019年7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9年7月至2022年4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4)薛龙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7年6月,供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历任银行卡中心主任科员、副处长等职务;2010年5月至今供职于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同时,薛龙先生还担任北京燕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三头六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Alliance Force Limited的董事;上海生生医药冷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天洑软件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吉呗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惠城环保董事。
(5)杨朝合先生,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从事化学工程与技术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化学工程学院院长。现任中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油气加工新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化工学会理事、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炼制分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颗粒学会理事、山东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王爱东先生,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81年毕业留校任教,现任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博士、教授,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致公党石油大学支部主委,曾任东营市河口区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东省政协委员、黄岛区政协委员。2021年9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周灿先生,男,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2年5月,就职中石化胜利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从事采油工艺设计工作;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就职中石化胜利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从事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工作;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山东诚功(黄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6月至今任山东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主任。2021年9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基本情况如下:
(1)李宏宽先生,男,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青岛压花玻璃有限公司财务部课长,青岛鑫龙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青岛金海滨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副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监事;2020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马丽丽女士,女,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省实验中学教师;2010年至2018年任济南茶文坊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0年12月任威海福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郭昆女士,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负责中油吉林化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2019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工程审计专员;2020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基本情况如下:
(1)林瀚(简历见上述董事介绍)
(2)叶红(简历见上述董事介绍)
(3)史惠芳,女,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澳东化工有限公司主管,青岛理查斯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8年至2013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2014年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至2022年5月任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青岛海发环保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4)盛波,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公司第二化肥厂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2012年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谭映临,女,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生产部部长;2011年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李恩泉,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化工总厂催化剂厂班长、中国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工艺主任、吉林京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嘉孚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至2019年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19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新功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1年06月16日 | 否 | |
谭映临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06月16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叶红 | 青岛西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08月05日 | 否 | |
张新功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01月09日 | 否 | |
张新功 | 广东东粤环保科 | 法定代表人、执 | 2020年12月18 | 否 |
技有限公司 | 行董事、总经理 | 日 | |||
张新功 | 青岛西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9年08月05日 | 否 | |
薛龙 |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1年04月01日 | 是 | |
薛龙 | 震坤行工业超市(上海)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4月04日 | 2022年06月29日 | 否 |
薛龙 | 北京燕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8月22日 | 否 | |
薛龙 | 广东三头六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2月21日 | 否 | |
薛龙 | 上海生生医药冷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
薛龙 | ALLIANCE FORCE LIMITED | 监事 | 2021年5月17日 | 否 | |
薛龙 | 南京天洑软件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5月25日 | 否 | |
薛龙 | 苏州吉呗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8日 | 否 | |
杨朝合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教授 | 1987年06月16日 | 是 | |
杨朝合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0年09月10日 | 否 | |
王爱东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教授 | 1985年07月01日 | 是 | |
王爱东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10日 | 是 | |
王爱东 | 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3月16日 | 是 | |
周灿 | 山东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21年06月11日 | 是 | |
李宏宽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08月22日 | 否 | |
李宏宽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4月28日 | 否 | |
马丽丽 | 山东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二中心副总经理 | 2012年07月01日 | 是 | |
马丽丽 | 威海福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12月01日 | 是 | |
马丽丽 | 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1月29日 | 否 | |
史惠芳 | 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10月11日 | 2022年05月11日 | 否 |
史惠芳 | 青岛海发环保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3月23日 | 否 | |
李恩泉 | 青岛西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8月05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并考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薪酬、年终奖构成。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与公司年度业绩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办法发放年终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根据2022年5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规定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2022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叶红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女 | 49 | 现任 | 77.73 | 否 |
张新功 | 董事 | 男 | 53 | 现任 | 71.43 | 否 |
林瀚 | 董事、总经理 | 男 | 34 | 现任 | 87.17 | 否 |
薛龙 | 董事 | 男 | 47 | 现任 | 0 | 是 |
杨朝合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6 | 否 |
王爱东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6 | 是 |
周灿 | 独立董事 | 男 | 38 | 现任 | 6 | 是 |
李宏宽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0 | 现任 | 28.19 | 否 |
马丽丽 | 监事 | 女 | 43 | 现任 | 0 | 是 |
郭昆 | 监事 | 女 | 46 | 现任 | 7 | 否 |
史惠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42 | 现任 | 85.06 | 否 |
盛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51 | 现任 | 79.96 | 否 |
谭映临 | 副总经理 | 女 | 52 | 现任 | 81.23 | 否 |
李恩泉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现任 | 83.87 | 否 |
合计 | -- | -- | -- | -- | 619.64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04月18日 | 2022年04月1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04月22日 | 2022年04月2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2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04月27日 | 2022年04月2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06月13日 | 2022年06月1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4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07月26日 | 2022年07月2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5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08月26日 | 2022年08月2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70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10月24日 | 2022年10月2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80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2022年10月2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8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2月12日 | 2022年12月13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97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叶红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张新功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林瀚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薛龙 | 9 | 6 | 3 | 0 | 0 | 否 | 4 |
杨朝合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王爱东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周灿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公司非独立董事履行董事义务,为公司战略发展、业务经营、对外投资等事项建言献策,为公司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独立董事在各自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王爱东、周灿、叶红 | 7 | 2022年04月1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
认购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04月21日 | 1、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的议案》 | |||
2022年04月26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022年07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 |
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08月25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10月23日 |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10月26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杨朝合、王爱东、张新功 | 1 | 2022年04月21日 |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周灿、王爱东、林瀚 | 2 | 2022年04月21日 | 1、审议《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周灿、王爱东、林瀚 | 2 | 2022年06月13日 | 1、审议《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审议《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 | 张新功、薛龙、杨朝合、王爱东 | 2 | 2022年04月1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 | 张新功、薛龙、杨朝合、王爱东 | 2 | 2022年10月23日 |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
(修订稿)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92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16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708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70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97 |
销售人员 | 29 |
技术人员 | 143 |
财务人员 | 20 |
行政人员 | 119 |
合计 | 70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37 |
本科 | 209 |
专科 | 308 |
其他 | 154 |
合计 | 708 |
2、薪酬政策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并考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薪酬、年终奖构成。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与公司年度业绩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办法发放年终奖。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薪酬政策: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由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按月发放。公司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3、培训计划
(1)公司员工培训:由企业管理部总负责公司员工培训,每年12月份,公司企业管理部向各部门下发下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并据此拟定《公司级年度计划》和《部门级年度培训计划》,由公司和各部门按年度计划内容实施培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除需按照公司企业管理部的培训计划执行外,还需参加由公司证券事务部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或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安排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75,665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4,900,354.56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1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1日。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 |
可分配利润(元) | 138,786,734.11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 |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研发项目、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 | 报告期新 | 报告期内 | 报告期内 | 报告期内 | 期末持有 | 报告期末 | 期初持有 | 本期已解 | 报告期新 | 限制性股 | 期末持有 |
股票期权数量 |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可行权股数 | 已行权股数 | 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股票期权数量 | 市价(元/股) | 限制性股票数量 | 锁股份数量 |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限制性股票数量 | ||
叶红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000 | 6.62 | 0 | ||
林瀚 | 董事、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000 | 6.62 | 0 | ||
史惠芳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000 | 6.62 | 0 | ||
盛波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000 | 6.62 | 0 | ||
谭映临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000 | 6.62 | 0 | ||
李恩泉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000 | 6.62 | 0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0 | 0 | 720,000 | -- | 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薪酬、年终奖构成。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与公司年度业绩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办法发放年终奖。另外,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促进了高管团队与公司发展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性激励机制,能够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开展各项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规范运作,保证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实现了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2)企业对已公布财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 | 公司如有以下情形,一般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混乱; |
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4)公司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情形则按影响程度,认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 重要缺陷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 一般缺陷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50万元(含)以上 重要缺陷 5万(含)--50万元 一般缺陷 5万元以下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惠城环保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治理专项自查。经自查,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与之配套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
着公司发展和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需继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等,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科学决策,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法律法规 及产业政策 | 发布 时间 | 发布单位 | 相关主要内容 |
1、危险废物治理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 |||
《环境保护法》 | 1989年发布,2014年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对我国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职责、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义务、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纲要性规定,是我国第一部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法律。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1995年发布, 2020年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是我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第一部专项法律。 |
《循环经济促进法》 | 2008年发布,2018年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国家鼓励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的资源化利用。 |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 2011年 | 国务院 | 将环境保护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要求不断加大解决环境问题的力度,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2004年发布,2016年修订 | 国务院 | 在境内从事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废经营许可证。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2008年发布,2021年修订 | 原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 | 详细规定了50个大类、上千种细分种类的危险废物名录,为危险废物管理划清范围。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16年 | 国务院 | 要求: 1、“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推进城市矿山开发利用,做好工业固废等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规范发展再制造。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 3、“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区域、有色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 | 2017年 | 原环保部 | 其中要求:“修订危险废物贮存、填埋、焚烧等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重点行业管理,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制定焚烧飞灰、制药菌渣、废催化剂、化工残渣、医疗废物等典型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技术规范”。 |
法律法规 及产业政策 | 发布 时间 | 发布单位 | 相关主要内容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7年 | 国务院 | 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快对现有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年 | 国务院 | 要求: 1、“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发展再制造产业”; 2、“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弃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 3、“全面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堆存,提升危险废弃物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 |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 2003年 | 发改委、原环保总局等五部委 | 所有产生并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应按规定缴纳危险废物处置费。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促进危险废物处置模式转变,逐步实现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重要措施。 |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2013年发布,2016年修订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明确了污染环境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惩治力度,其中要求“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明确了“1、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对于危废的合理处置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
《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 | 2019年 | 生态 环境部 | 鼓励危废源头减量和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危废处理能力,有效解决危废处理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 2019年 | 发改委等7个部门 | 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危险废物处置处理”、“危险废物运输”、“工业固体废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等列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大行业发展支持力度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19年 | 发改委 | 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再生资源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行业确定为我国经济发展鼓励类行业 |
2、石油化工行业 | |||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 2006年 | 国务院 | 加快相关技术在材料与产品开发设计、加工制造、销售服务及回收利用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形成高效、节能、环保和可循环的新型制造工艺; |
法律法规 及产业政策 | 发布 时间 | 发布单位 | 相关主要内容 |
优先发展主题:高纯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及催化、分离材料。 | |||
《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 | 2006年 | 国务院 | 强化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开发、推广低成本清洁燃料生产等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清洁生产集成技术自主开发能力。 开发炼油用“三剂”新产品和新技术,强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安全处置。加快高含酸、高含硫等特质原油加工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进程。 |
《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 2009年 | 国务院 | 扶持骨干企业、重点企业的产品种类,以及扶持高端替代产品的种类,提出了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开展炼油企业油品质量升级改扩建等,同时对环境与生态保护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 2011年 | 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 | 优先发展“油品加工技术及设备”:加氢裂化催化剂和相关技术,劣质原油和渣油加氢技术,催化裂化原料预加氢技术,煤液化油加氢提质技术,合成油加氢改质技术,特种油品的加氢技术,电脱盐、常减压蒸馏等一次加工技术,催化裂化、焦化、重整、异构化、烷基化、S-Zorb等二次加工技术,油品精制技术,润滑油加氢技术,生产超清洁汽柴油的油品加氢技术,油浆、石油焦的加工利用技术。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2017年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将高端催化稀土功能材料列为关键战略材料。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19年 | 发改委 | 将“14、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安全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 |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22年 | 工信部、发改委等六部门 | 1、“推进催化材料、过程强化、高分子材料结构表征及加工应用技术与装备等共性技术创新”; 2、“加快突破新型催化、绿色合成、功能-结构一体化高分子材料制造、“绿氢”规模化应用等关键技术”; 3、“提升废催化剂、废酸、废盐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推进(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吨/年FCC催化剂项目于2009年2月取得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环评批复(青环黄岛审[2009] 45号),分别于2010年3月、2011年11月通过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竣工环保验收(青环黄验[2011] 242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FCC复活催化剂项目于2011年3月取得了青岛市环保局环评批复(青环审[2011]30号),2013年9月通过了青岛市环保局的验收(青环验[2013]80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FCC复活催化剂生产线废酸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于2015年3月12日取得青岛市环保局环评批复(青环审[2015]9号),2019年5月完成验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于2016年6月10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环评批复(青环黄审[2016]127号),2021年5月完成验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FCC复活催化剂生产线污水升级回用改造项目于2017年11月28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环评批复(青环黄审[2017]373号),2021年5月完成验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吨/年FCC催化剂生产线节能环保改造项目于2019年12月9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环评批复(青环西新审[2019]383号),2021年5月完成验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于2020年8月3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环评批复(青环西新审[2020]305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3万t/a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于2020年9月15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环评批复(青环西新审[2020]359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厂区)于2019年10月开始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领,并于2019年12月26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200783724899J001V),许可证有效期三年至2022年12月25日;现已于2022年10月11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延续,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至2027年12月25日。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于2022年1月开始对4万吨项目排污许可证进行申领,并于2022年3月28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200783724899J002V),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3月27日;2022年9月完成董家口3万吨项目排污许可证申领,2022年12月完成4万吨项目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3月27日。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利项目于2017年9月取得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赣环评字2017(55)号),于2019年7月通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批复函(赣环环评函(2019)24号)。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于2020年9月取得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赣环评字2020(98)号),项目正在建设中。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拟薄水铝石技术改造项目于2022年7月13日取得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九环评字(2022)57号),项目正在建设中。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领,并于2019年9月30日取得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60429MA35NR2Y7P001U),许可证有效期三年至2022年09月29日;2022年9月九江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了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排污许可证延续申领,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至2027年9月29日。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于2021年9月16日取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揭市环审【2021】30号)。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领,并与2022年7月25日通过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5244MA55Q2HT3U001V,许可证有效期5年。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对危废经营许可证进行申领,并于2022年9月30日取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废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445224220930,许可证有效期1年。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4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4.66mg/m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1.02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2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6.17mg/m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1.01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 | 废气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2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24.42mg/m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 5.16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有限公司 | 放标准》(DB37/2376-2019) |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氯化氢 | 连续排放 | 3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3.68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71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氨 | 连续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7.58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86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30.17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68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SS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32.67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75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 |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 | 废水 | COD | 连续排 | 1 | 污水处 | 均值 | 《流域 | 4.74t/a | 未核定 | 无 |
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放 | 理站 | 25.77mg/L |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 | 总量 |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SS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5.75mg/L |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 | 1.69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1.09mg/L |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 | 0.23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固体废物 | 离子交换再生污泥 | 委托处置,排放量为0 | - | - | - | - | 2.8595 t/a | -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固体废物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委托处置,排放量为0 | - | - | - | - | 0.26t/a | -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1、公司淮河路厂区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废弃物,排放及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含盐废水达到山东省地方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 3416.5-2018)要求后排放至高盐水管道排海。其他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其中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氯化氢、氨的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要求。
(3)废弃物: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离子交换再生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弃物,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公司董家口厂区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废弃物,排放及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浓度限值,通过管道输送至青岛董家口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道处排海。
(2)废气: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氯化氢的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废弃物: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铝粒清洗底泥、污水处理站污泥、过滤机废滤布、实验试剂废包装、实验废液、生产原料废包装、设备检修废物等,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3、广东东粤
广东东粤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废弃物,排放及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外排监测池,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广东石化工程进水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广东石化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外排监测池。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水场排水经处理后排入广东石化工程含油含盐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用作循环补充水,回用率为73.6%,其余26.4%排入广东石化工程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统一排海。
(2)废气:本项目的工程废气主要来自脱碳氧化炉烟气、钒铁及铝镍工序的粉尘、制酸等,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NOx、颗粒物等。本项目采用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清洁燃料、废气处理等三方面环保措施,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排放。
(3)废弃物: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布袋、实验室废包装、实验废液、废润滑油,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揭阳东江国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淮河路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1年3月28日修订及评审完毕,2021年4月14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备案完毕,备案编号:370211-2021-5009-M;2022年11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并于2022年12月1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备案完毕,备案编号:370211-2022-0489-M。
公司董家口厂区4万吨项目于2022年3月9日签署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3月22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备案完毕,备案编号:370211-2022-08044-M;公司董家口厂区3万吨项目于2022年10月13日签署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10月17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备案完毕,备案编号:370211-2022-08024-M。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青环西新危临37021108号),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7日。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二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1年10月20日修订及评审完毕,2021年10月26日在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备案完毕,备案编号:360481-2021-011-M。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完成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取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回执,备案编号:445209-2022-0002-M。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2022年公司制定了年度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监测方案进行环境监测。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投入环保费用2,850.69万元,运行成本1,914.85万元;本报告期缴纳环保税4.67万元。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股东地位、平等的股东权利;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让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尊重员工,积极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增强公司凝聚力;致力于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帮助每一位员工实现自我价值,与企业共同成长。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努力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及更多的人文关怀。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相关利益者的沟通交流,实现与客户、员工、社会等相关利益者的互利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发展的首要前提,继续完善安全双体系的运行,强化环保工作的管控,开展不间断的HSE检查,形成精细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公司安全管理部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要求,结合公司运营管理现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运营管理程序。同时,建立安全生产应
急处理预案,结合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准备和应对的相关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事故演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张新功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在本人(或本人的配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本人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止 | 正常履行中,所持股份已于2022年5月23日解除限售。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该等股份。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单位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止 | 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吴聿;徐贵山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承诺自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惠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城环保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在本人担任惠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城环保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城环保股份。如本人在惠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城环保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城环保股份。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止 | 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张新功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持有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止 | 正常履行中 |
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②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单位持有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单位承诺如下:①持股份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②于对股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在锁定期满后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才可以转让公司股票。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后,首次减持公司股票或持有公司股票比例在5%以上(含5%)时,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并公告。④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转让价格参考当时市场价,并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全部股票。⑤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该次减持股份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止 | 履行完毕 |
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⑥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股份公司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单位持有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单位承诺如下:①持股份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②于对股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在锁定期满后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才可以转让公司股票。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后,首次减持公司股票或持有公司股票比例在5%以上(含5%)时,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并公告。④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转让价格参考当时市场价,并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全部股票。⑤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⑥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股份公司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止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为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公司在上市后3年内,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止 | 履行完毕 |
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具备分红条件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并在综合考虑公司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后,可以采用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基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程兆溪;道博嘉美有限公司;李宏宽;马丽丽;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谭映临;王俊峰;吴聿;徐贵山;叶红;张新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人(/本企业)已向惠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发行律师及发行会计师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与惠城环保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与惠城环保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3)在本人(/本企业)作为惠城环保控股股东(/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惠城环保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惠城环保《章程》、《关联交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其中程兆溪已退休。 |
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而且不损害惠城环保及其他股东的利益。(4)本人(/本企业)承诺不利用作为惠城环保股东的地位,损害惠城环保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程兆溪;李宏宽;马丽丽;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谭映临;王俊峰;吴聿;徐贵山;叶红;张新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第一条 在本人作为惠城环保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惠城环保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今后如果不再是惠城环保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该股权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第二条 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惠城环保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本人将及时告知惠城环保,并尽可能地协助惠城环保取得该商业机会。第三条 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惠城环保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一)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惠城环保的独立发展;(二)捏造、散布不利于惠城环保的消息,损害惠城环保的商誉;(三)利用对惠城环保的控股或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造成惠城环保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四)从惠城环保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第四条 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其中程兆溪已退休。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张新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保护上市公司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及工作指引,不发生占用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谭映临;王俊峰;吴聿;徐贵山;叶红;张新功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如果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3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需扣除转增股本和分红的影响,下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前一顺位主体在触发其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未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通知书(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或者虽送达增持通知书,但至增持通知书所载增持期限届满未实际增持的,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主体履行相应义务。本人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止 | 履行完毕 |
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本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单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应得公司现金分红累计金额的15%,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以增持的金额不高于自公司上市后应得公司现金分红累计金额的50%。如果本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持有本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人如未按照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规定提出以及实施股票增持计划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将暂停领取应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直至该暂停领取现金分红的金额累计达到自公司上市之日至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期间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累计金额的50%。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程兆溪;李宏宽;马丽丽;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谭映临;王俊峰;吴聿;徐贵山;叶红;张新功 | 其他承诺 |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7)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刘晨光;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孙燕芳;谭映临;王俊峰;吴聿;徐贵山;叶红;张金江;张新功 | 其他承诺 | (一)公司对本次首发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为填补本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发行人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发行人的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发行人将采取如下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利润的10%。此外,公司还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6、其他方式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2、不侵占公司利益;3、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程兆溪;李宏宽;刘晨光;马丽丽;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孙燕芳;谭映临;王俊峰;吴聿;徐贵山;叶红;张金江;张新功
其他承诺 | 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一)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本公司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但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的除外。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谭映临;王俊峰;吴聿;徐贵山;叶红;张新功 | 其他承诺 | (一)启动条件和程序公司上市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应当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规定发布相关公告。(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以下先后顺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中的至少一项措施)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单次增持股票金额不低于其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取得公司现金分红款(税后)总额的20%。2、公司董事(不含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票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薪酬(税后)总额的20%。3、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回购股票数量不低于回购时公司股本的1%,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三)预案停止条件1、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止 | 履行完毕 |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况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股价稳定的措施。公司自愿接受主管机关对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将要求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果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3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需扣除转增股本和分红的影响,下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前一顺位主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止 | 履行完毕 |
体在触发其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未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通知书(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或者虽送达增持通知书,但至增持通知书所载增持期限届满未实际增持的,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主体履行相应义务。本公司承诺: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应在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公司应于触发回购义务起3个月内以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张新功、李正、王俊峰、叶红、刘晨光、张金江、孙燕芳、谭映临、盛波、史惠芳、李恩 | 其他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 2020年06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泉、林瀚 | 活动;4、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张新功 | 其他承诺 |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0年06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2年06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叶红、林瀚、史惠芳、盛波、谭映临、李恩泉等65名激励对象 | 其他承诺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2年06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2022年8月31日设立,注册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公司持有巴州惠疆60%的股权,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塑料制品销售、制造。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许培梅、顾欣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许培梅3年,顾欣4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许培梅、顾欣 |
是否单独付费 | 否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许培梅、顾欣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 陈超、毛传武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未达到披露标准小额诉讼 | 1,204.08 | 否 | 和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
张新功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技术咨询;环保设备生产、销售;石油化工技术咨询 | 246,760,000元 | 92,284.79 | 23,748.48 | 608.24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 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装置已建设完成,投入运行。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张新功 | 17,275,175.28 | 2019/10/31 | 2024/10/30 | 否 |
张新功 | 22,673,667.60 | 2019/12/30 | 2024/12/29 | 否 |
张新功 | 99,000,000.00 | 2022/4/28 | 2025/4/27 | 否 |
张新功 | 370,000,000.00 | 2022/3/10 | 2030/3/9 | 否 |
张新功 | 10,433,522.00 | 2022/9/21 | 2025/8/29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2019年10月23日,公司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L190677002的《融资回租合同》,标的物为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设备一批,转让价格1,600.00万元,起租日为2019年10月31日,租赁期36个月。累计应支付的本息合计1,727.52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责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终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2、2019年10月23日,公司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L190677001的《融资回租合同》,标的物为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设备一批,转让价格2,100.00万元,起租日为2019年12月30日,租赁期36个月。累计应支付的本息合计2,267.37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责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终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3、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青岛华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QM201800501019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投资合同》,投资期限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8日,投资期为3日,投资金额8,500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投资的担保方式为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投资期限到期之日起三年,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4、2022年3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其配偶周慧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签订编号为HTC440790000ZGDB2022N00D、HTC440790000ZGDB2022N00E、HTC440790000ZGDB2022N00F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3.7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5、2022年9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其配偶周慧玲与广东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10020229914983602的贷款合同,为本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0.1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
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1)2020年9月18日,公司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标的物为公司自有的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设备一批,转让价格1,500.00万元,租赁期共36个月。
(2)2022年8月10日,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标的物为公司自有的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设备一批,转让价格6,000.00万元,租赁期共36个月。
(3)2022年10月24日,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标的物为公司自有的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设备一批,转让价格3,000.00万元,租赁期共24个月。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万元)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设备 | 1,500 | 2020年09月18日 | 2023年09月18日 | 29.37 | 合同约定租息 | 减少利润总额29.37万元 | 否 | 非关联方 |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设备 | 6,000 | 2022年08月10日 | 2025年08月10日 | 106.69 | 合同约定租息 | 减少利润总额106.69万元 | 否 | 非关联方 |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设备 | 3,000 | 2022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24日 | 26.26 | 合同约定租息 | 减少利润总额26.26万元 | 否 | 非关联方 |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27日 | 61,000 | 2022年03月18日 | 37,000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广东东粤的应收账款,公司持有广东东粤的股权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广东东粤环保 | 2022年07月27 | 61000 | 2022年09月22 | 5000 | 连带责任保 | 广东东粤的机 | 保证人提供保 | 否 | 否 |
科技有限公司 | 日 | 日 | 证、抵押 | 器设备 | 证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涉及所担保的债务分期的,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日,均以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准计算。以保证、抵押、质押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还清止的期间。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61,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42,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61,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2,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61,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42,00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61,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2,000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5.1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42,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3,891.88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42,000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广东东粤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申请额度为37,000万元的项目贷款,用于购置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器具或置换股东及他行对应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同类型贷款,贷款期限为96个月。由公司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以持有的广东东粤股权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广东东粤以应收账款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配偶周惠玲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和2022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8)。
广东东粤向广东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项目贷款,用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36个月。由公司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配偶周惠玲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广东东粤以其依法所有并有权处分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000 | 0 | 0 | 0 |
合计 | 3,000 | 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 7.2亿 | 2022年12月20日 | 不适用 | 成本加成 | 否 | 否 | 正在履行 | 2022年12月2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101)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可转换债券相关事项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11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2,420,937股,“惠城转债”余额为278,696,200.00元人民币(即2,786,962张)。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张新功发行不低于1,0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股票,并与张新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77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31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67号),并于2022年7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70号),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回复《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后续,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0月12日对《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意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由“不低于1,0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7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700万股(含本数)”;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低于11,7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16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8,204.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1,644.00万元(含本数)”。公司与张新功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号),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签署《石油焦制氢灰渣委托处置协议》。广东石化委托广东东粤处理处置其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产生的石油焦制氢灰渣及催化裂化废催化剂。该协议于2021年4月13日签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协议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根据广东东粤与广东石化签订的《石油焦制氢灰渣委托处置协议》以及相关文件,双方就合同项下危险废物处置事宜,协商一致,签署了《石油焦制氢灰渣委托处置年度执行合同(2022年-202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协议的进展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22-10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东粤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装置已完成项目中交并开始接收灰渣。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117,946 | 30.12% | -17,322,759 | -17,322,759 | 12,795,187 | 12.4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0,117,946 | 30.12% | -17,322,759 | -17,322,759 | 12,795,187 | 12.49%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0,828,500 | 10.83% | -10,828,500 | -10,828,50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9,289,446 | 19.29% | -6,494,259 | -6,494,259 | 12,795,187 | 12.4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882,054 | 69.88% | 19,743,696 | 19,743,696 | 89,625,750 | 87.5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9,882,054 | 69.88% | 19,743,696 | 19,743,696 | 89,625,750 | 87.5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0,000,000 | 100.00% | 2,420,937 | 2,420,937 | 102,420,93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23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888,750股,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2名: 张新功、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2.徐贵山先生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吴聿先生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徐贵山先生及吴聿先生均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内辞去上述职务,现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超过6个月,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29,196股。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董事张新功先生锁定12,795,187 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2022年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了2,420,937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确定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7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有所影响,具详体见本报告“第二节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新功 | 17,060,250 | 0 | 4,265,063 | 12,795,187 | 首发前限售股、高管限售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首发前限售股已于2022年5月23日解除限售 |
青岛惠城信德 | 10,828,500 | 0 | 10,828,50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5月23日 |
投资有限公司 | ||||||
吴聿 | 406,275 | 0 | 406,275 | 0 | 高管限售股 | 2022年3月17日 |
徐贵山 | 1,822,921 | 0 | 1,822,921 | 0 | 高管限售股 | 2022年3月17日 |
合计 | 30,117,946 | 0 | 17,322,759 | 12,795,18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123118)自 2022 年1月13 日进入转股期,报告期内,“惠城转债”累计转股2,420,937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44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32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张新功 | 境内自然人 | 16.66% | 17,060,250 | 0 | 12,795,187 | 4,265,063 | 质押 | 4,499,999 |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57% | 10,828,500 | 0 | 0 | 10,828,500 |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6.78% | 6,941,050 | -4,238,400 | 0 | 6,941,050 |
吕其英 | 境内自然人 | 2.02% | 2,071,734 | 2,071,734 | 0 | 2,071,734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润泽世家家族信托88号 | 其他 | 1.95% | 2,001,003 | 2,001,003 | 0 | 2,001,003 | ||
徐喆 | 境内自然人 | 1.30% | 1,330,000 | 1,113,300 | 0 | 1,330,000 | ||
杨岳峰 | 境内自然人 | 1.02% | 1,041,800 | 1,041,800 | 0 | 1,041,800 |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境外法人 | 0.93% | 949,800 | 949,800 | 0 | 949,800 | ||
冯美娟 | 境内自然人 | 0.88% | 900,000 | 900,000 | 0 | 900,000 | ||
叶芳 | 境内自然人 | 0.86% | 884,200 | 884,200 | 0 | 884,2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为张新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张新功和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10,82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8,500 |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6,941,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41,050 | |||||
吕其英 | 2,071,73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1,734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润泽世家家族信托88号 | 2,001,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1,003 | |||||
徐喆 | 1,3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0,000 |
杨岳峰 | 1,04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1,800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94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9,800 |
冯美娟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 |
叶芳 | 88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4,200 |
刘桂琴 | 87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6,6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公司股东吕其英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68,000股,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03,734股,合计持有2,071,734股。 公司股东杨岳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41,800股,合计持有1,041,800股。 公司股东刘桂琴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76,600股,合计持有876,6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新功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新功 | 本人 | 中国 | 否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张新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张新功 | 2011年06月16日 | 人民币1,700万元 |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17.11 元/股调整为 17.0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1)。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 (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惠城转债 |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7 年 7 月 6 日 | 3,200,000 | 320,000,000.00元 | 41,303,800.00 | 2,420,937 | 2.42% | 278,696,200.00 | 87.09% |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境外法人 | 239,796 | 23,979,600.00 | 8.60%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0,000 | 15,000,000.00 | 5.38%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0,000 | 10,000,000.00 | 3.59% |
4 | 刘桂琴 | 境内自然人 | 98,190 | 9,819,000.00 | 3.52% |
5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润泽世家家族信托88号 | 其他 | 94,540 | 9,454,000.00 | 3.39% |
6 | 蔡雪娇 | 境内自然人 | 63,190 | 6,319,000.00 | 2.27% |
7 | 新疆明德若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8,560 | 5,856,000.00 | 2.10% |
8 | 陈燕娜 | 境内自然人 | 57,600 | 5,760,000.00 | 2.07% |
9 | 吕其英 | 境内自然人 | 57,100 | 5,710,000.00 | 2.05% |
10 | 肖建英 | 境内自然人 | 54,010 | 5,401,000.00 | 1.94%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1、报告期末公司相关指标及同期对比变动情况,详见本章节“八、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内容。主要指标变化分析如下:
(1)流动比率从1.47降低至0.71,主要是由于项目建设持续投入,应付项目建设款增加,以及为项目建设新增借款,导致流动负债大幅增加所致。
(2)资产负债率由54.86%上升到70.14%,主要是由于项目建设持续投入,应付项目建设款增加,以及为项目建设新增借款,导致负债总额大幅增加所致。
(3)速动比率由1.21降低至0.58,主要是由于项目建设持续投入,应付项目建设款增加,以及为项目建设新增借款,导致流动负债大幅增加所致。
(4)扣非后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广新技术服务,增加产品销售种类,营业收入有所增长;但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形势波动,国内经济及各行业发展存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影响,炼化行业存在开工率不足或停产的情况,竞
争激烈,催化剂销售单价及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单价降低,同时又受部分主要原材料、能源涨价,以及本报告期股权激励成本确认的影响,使得公司利润较同期有较大程度下滑。
(5)利息保障倍数下降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增加主要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所致。
(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下降主要是由于利润总额减少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评级,出具编号为联合【2022】4907号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并维持“惠城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述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0.71 | 1.47 | -51.70% |
资产负债率 | 70.14% | 54.86% | 15.28% |
速动比率 | 0.58 | 1.21 | -52.07%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803.12 | 466.51 | -272.15%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4.48% | 10.26% | -5.78% |
利息保障倍数 | 0.16 | 1.02 | -84.31%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83 | -7.16 | 74.47%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08 | 3.32 | -67.44%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1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01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许培梅、顾欣 |
审计报告正文
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012号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惠城环保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惠城环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 |
关于应收账款减值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关于应收账款的披露详见附注五、(四)。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惠城环保合并口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9,560.96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2,466.37万元,账面价值为17,094.60万元。 惠城环保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和组合应收账款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单项计提且已发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惠城环保管理层基于已发生信用损失的客观证据,通过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单独确定信用损失。除单独确定信用损失之外的应收账款,管理层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采用账龄分析法和其他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后转回或实际发生损失的情况,判断惠城环保管理层对历史数据预期的准确性; 3、对于单项计提单独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所做评估的依据及假设的合理性; 4、对于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采用组合计提的方法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抽样检查组合分类重点是账龄分类的适当性,同时,结合历史发生的损失率和前瞻性信息,评价管理层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5、检查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二)收入确认 | |
关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二十五);关于收入的披露详见附注五、(四十)。 |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
2022年度,惠城环保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35,787.29万元,主要来源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收入、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以及三废治理业务收入等。 公司确认收入的一般原则为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原则为:对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产生的收入是在接收的危险废物处置完毕时点确认;对于销售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产生的收入是在公司收到客户签收的回执单时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对于三废治理业务产生的收入是在客户完成验收公司取得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惠城环保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以及与管理层访谈,对合同进行“五步法”分析,判断履约义务构成和控制权转移的时点,进而评估惠城环保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合收入准则的要求; 3、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单据,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4、结合业务类型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检查已确认收入的准确性;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及其他单证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
四、其他信息
惠城环保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惠城环保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惠城环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惠城环保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惠城环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惠城环保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惠城环保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培梅(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欣
中国?上海 2023年4月18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5,587,729.01 | 224,447,726.8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12,092.00 | 3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9,312,648.24 | |
应收账款 | 170,945,984.62 | 100,586,302.88 |
应收款项融资 | 2,190,000.00 | 1,380,222.98 |
预付款项 | 7,085,416.45 | 3,470,668.7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1,262,150.61 | 20,629,028.4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6,841,320.35 | 85,087,653.2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2,303,216.87 | 31,359,384.38 |
流动资产合计 | 567,340,558.15 | 496,960,987.4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800,000.00 | 17,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28,427,299.81 | 29,581,311.2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6,821,101.96 | 32,274,415.12 |
固定资产 | 494,194,237.57 | 318,215,118.83 |
在建工程 | 1,258,857,544.88 | 505,049,969.8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0,690,494.63 | 112,300,599.4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746,589.64 | 1,746,589.64 |
长期待摊费用 | 104,508.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77,394.53 | 3,916,730.2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845,362.16 | 94,067,906.9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92,164,533.53 | 1,114,152,641.31 |
资产总计 | 2,559,505,091.68 | 1,611,113,628.7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8,183,624.66 | 55,061,833.3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6,911,077.90 | 70,956,548.52 |
应付账款 | 94,067,076.77 | 73,866,304.74 |
预收款项 | 25,789.82 | |
合同负债 | 11,313,109.01 | 132,704.9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654,156.81 | 8,118,761.76 |
应交税费 | 4,351,495.21 | 1,115,807.64 |
其他应付款 | 280,697,163.76 | 100,563,862.0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731,350.93 | 24,750,059.02 |
其他流动负债 | 49,443,776.93 | 4,643,403.37 |
流动负债合计 | 796,378,621.80 | 339,209,285.3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77,235,486.23 | 242,000,000.00 |
应付债券 | 240,521,554.32 | 259,994,185.2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51,479,262.05 | 9,960,349.9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9,683,146.31 | 32,745,471.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98,919,448.91 | 544,700,006.30 |
负债合计 | 1,795,298,070.71 | 883,909,291.6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2,420,937.00 | 1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51,678,326.10 | 59,337,243.7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42,033,404.06 | 400,081,995.4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850,182.99 | 78,928.3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392,782.58 | 26,392,782.5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38,786,734.11 | 141,313,387.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62,162,366.84 | 727,204,337.13 |
少数股东权益 | 2,044,654.1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64,207,020.97 | 727,204,337.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59,505,091.68 | 1,611,113,628.78 |
法定代表人:林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栾娜娜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996,088.07 | 210,853,314.7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12,092.00 | 3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3,834,776.20 | |
应收账款 | 177,279,499.97 | 96,887,293.94 |
应收款项融资 | 1,430,000.00 | 330,222.98 |
预付款项 | 5,207,819.62 | 1,571,719.65 |
其他应收款 | 217,312,171.83 | 32,381,197.9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2,913,211.43 | 76,702,655.9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268,266.85 | 20,864,788.63 |
流动资产合计 | 632,053,925.97 | 469,591,193.8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800,000.00 | 17,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464,429,458.61 | 422,329,629.1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1,731,747.50 | 60,273,315.59 |
固定资产 | 191,228,462.13 | 197,735,732.90 |
在建工程 | 634,519,602.41 | 426,105,597.4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3,758,760.26 | 73,857,973.3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85,866.60 | 3,916,730.2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59,107.66 | 260,022.7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28,813,005.17 | 1,201,479,001.44 |
资产总计 | 2,060,866,931.14 | 1,671,070,195.3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8,183,624.66 | 55,061,833.3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6,911,077.90 | 70,956,548.52 |
应付账款 | 87,265,858.72 | 67,972,158.6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53,261.25 | 5,730,671.90 |
应交税费 | 1,554,540.56 | 933,642.86 |
其他应付款 | 169,422,557.37 | 138,489,486.9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3,379,171.96 | 24,750,059.02 |
其他流动负债 | 32,038,513.59 | 5,187,253.27 |
流动负债合计 | 622,908,606.01 | 369,081,654.5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30,000,000.00 | 242,000,000.00 |
应付债券 | 240,521,554.32 | 259,994,185.2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51,479,262.05 | 9,960,349.9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260,038.99 | 29,248,483.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8,260,855.36 | 541,203,018.94 |
负债合计 | 1,271,169,461.37 | 910,284,673.4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2,420,937.00 | 1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51,678,326.10 | 59,337,243.7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42,337,786.15 | 399,950,421.9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0,030.45 | 70,030.45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392,782.58 | 26,392,782.58 |
未分配利润 | 166,797,607.49 | 175,035,043.2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89,697,469.77 | 760,785,521.8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60,866,931.14 | 1,671,070,195.3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63,231,960.27 | 284,862,176.85 |
其中:营业收入 | 363,231,960.27 | 284,862,176.8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64,035,360.64 | 275,813,129.23 |
其中:营业成本 | 284,970,352.72 | 204,226,660.0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178,117.04 | 4,191,640.11 |
销售费用 | 13,386,183.21 | 11,647,463.63 |
管理费用 | 44,570,609.02 | 36,095,491.96 |
研发费用 | 15,956,600.61 | 17,119,583.39 |
财务费用 | -26,501.96 | 2,532,290.12 |
其中:利息费用 | 5,625,852.25 | 3,620,695.74 |
利息收入 | 2,561,027.55 | 1,724,608.36 |
加:其他收益 | 9,042,174.63 | 5,748,870.1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6,504.66 | 2,653,197.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06,134.65 | -550,262.2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12,092.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862,489.48 | -2,870,187.7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5,411.1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580.90 | -195,883.3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95,453.02 | 14,089,632.58 |
加:营业外收入 | 254,514.75 | 233,444.22 |
减:营业外支出 | 70,049.75 | 104,137.2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79,918.02 | 14,218,939.58 |
减:所得税费用 | -710,211.87 | 2,464,779.5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90,129.89 | 11,754,160.0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90,129.89 | 11,754,160.0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73,554.56 | 11,754,160.00 |
2.少数股东损益 | 216,575.3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1,254.63 | 20,991.55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1,254.63 | 20,991.5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71,254.63 | 20,991.5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71,254.63 | 20,991.55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61,384.52 | 11,775,151.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244,809.19 | 11,775,151.5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6,575.3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 | 0.1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 | 0.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林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栾娜娜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22,404,168.97 | 267,454,071.90 |
减:营业成本 | 262,635,115.81 | 184,338,866.47 |
税金及附加 | 4,432,710.75 | 3,479,486.07 |
销售费用 | 13,962,107.78 | 14,771,910.99 |
管理费用 | 34,730,328.48 | 29,245,748.23 |
研发费用 | 14,332,470.20 | 15,365,832.46 |
财务费用 | -12,589.70 | 2,838,072.24 |
其中:利息费用 | 9,113,595.48 | 3,620,695.74 |
利息收入 | 5,971,611.94 | 1,616,334.01 |
加:其他收益 | 6,287,668.16 | 5,053,971.6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9,629.99 | 3,203,459.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12,092.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405,751.93 | -2,775,202.1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49.10 | -43,936.5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06,587.03 | 22,852,447.61 |
加:营业外收入 | 135,024.78 | 177,401.53 |
减:营业外支出 | 63,949.75 | 50,776.0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35,512.00 | 22,979,073.09 |
减:所得税费用 | -2,398,283.74 | 2,464,779.5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37,228.26 | 20,514,293.5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37,228.26 | 20,514,293.5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37,228.26 | 20,514,293.5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0,848,925.08 | 166,483,213.7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628,872.11 | 4,097,791.3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111,754.18 | 28,259,697.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4,589,551.37 | 198,840,702.4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6,496,332.45 | 171,781,632.2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6,046,542.69 | 66,847,808.6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952,574.43 | 12,696,971.9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960,453.46 | 72,813,101.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0,455,903.03 | 324,139,513.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866,351.66 | -125,298,811.4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8,748.32 | 3,203,459.2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3,000,000.00 | 44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3,418,748.32 | 448,218,459.2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8,293,928.76 | 329,207,655.4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043,353.00 | 47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2,337,281.76 | 819,207,655.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8,918,533.44 | -370,989,196.2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4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4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69,113,520.19 | 31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184,000.00 | 313,758,72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5,137,520.19 | 628,758,72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092,333.08 | 15,6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184,209.28 | 17,426,702.4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953,671.34 | 33,961,893.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230,213.70 | 66,988,595.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907,306.49 | 561,770,124.2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67,817.42 | 18,814.1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109,761.19 | 65,500,930.8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3,452,637.81 | 137,951,706.9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342,876.62 | 203,452,637.8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1,688,245.45 | 156,438,367.2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637,003.58 | 1,924,672.2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32,449.49 | 22,224,993.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2,957,698.52 | 180,588,032.9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4,152,023.04 | 155,353,219.7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8,776,397.96 | 52,190,208.5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301,416.26 | 11,594,312.6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364,908.23 | 52,335,558.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7,594,745.49 | 271,473,299.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637,046.97 | -90,885,266.3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8,748.32 | 3,203,459.2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3,269,450.04 | 585,964,727.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3,688,198.36 | 589,183,186.7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6,549,132.81 | 238,633,439.9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665,000.00 | 240,548,634.8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8,299,618.08 | 615,293,315.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5,513,750.89 | 1,094,475,390.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825,552.53 | -505,292,203.4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2,000,000.00 | 31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184,000.00 | 494,92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3,184,000.00 | 809,92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8,423,000.00 | 15,6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270,729.97 | 17,426,702.4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159,948.43 | 110,571,572.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853,678.40 | 143,598,275.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330,321.60 | 666,321,724.7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8,640.85 | -276,241.7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8,063,637.05 | 69,868,013.1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9,858,225.73 | 119,990,212.5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794,588.68 | 189,858,225.7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59,337,243.75 | 400,081,995.44 | 78,928.36 | 26,392,782.58 | 141,313,387.00 | 727,204,337.13 | 727,204,337.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59,337,243.75 | 400,081,995.44 | 78,928.36 | 26,392,782.58 | 141,313,387.00 | 727,204,337.13 | 727,204,337.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20,937.00 | -7,658,917.65 | 41,951,408.62 | 771,254.63 | -2,526,652.89 | 34,958,029.71 | 2,044,654.13 | 37,002,683.8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1,254.63 | 2,473,554.56 | 3,244,809.19 | 216,575.33 | 3,461,384.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20,937.00 | -7,658,917.65 | 41,951,408.62 | 36,713,427.97 | 1,828,078.80 | 38,541,506.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28,078.80 | 1,828,078.8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420,937.00 | -7,658,917.65 | 37,875,705.78 | 32,637,725.13 | 32,637,725.13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505,274.97 | 4,505,274.97 | 4,505,274.97 | ||||||||||||
4.其他 | -429,572.13 | -429,572.13 | -429,572.13 | ||||||||||||
(三)利润分配 | -5,000,207.45 | -5,000,207.45 | -5,000,207.4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 | -5,000,207.45 | -5,000,207.45 | -5,000,207.45 |
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 |
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420,937.00 | 51,678,326.10 | 442,033,404.06 | 850,182.99 | 26,392,782.58 | 138,786,734.11 | 762,162,366.84 | 2,044,654.13 | 764,207,020.9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399,950,421.90 | 0.00 | 57,936.81 | 0.00 | 24,341,353.23 | 0.00 | 141,610,656.35 | 665,960,368.29 | 665,960,368.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399,950,421.90 | 0.00 | 57,936.81 | 0.00 | 24,341,353.23 | 0.00 | 141,610,656.35 | 665,960,368.29 | 665,960,368.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59,337,243.75 | 131,573.54 | 20,991.55 | 2,051,429.35 | -297,269.35 | 61,243,968.84 | 61,243,968.84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991.55 | 11,754,160.00 | 11,775,151.55 | 11,775,151.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337,243.75 | 131,573.54 | 59,468,817.29 | 59,468,817.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9,337,243.75 | 59,337,243.75 | 59,337,243.7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0.00 | |||||||||||||
4.其他 | 131,573.54 | 131,573.54 | 131,573.54 | ||||||||||||
(三)利润分配 | 2,051,429.35 | -12,051,429.35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51,429.35 | -2,051,429.35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 | 0.00 | 0.00 |
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59,337,243.75 | 400,081,995.44 | 78,928.36 | 26,392,782.58 | 141,313,387.00 | 727,204,337.13 | 727,204,337.1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59,337,243.75 | 399,950,421.90 | 70,030.45 | 26,392,782.58 | 175,035,043.20 | 760,785,521.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59,337,243.75 | 399,950,421.90 | 70,030.45 | 26,392,782.58 | 175,035,043.20 | 760,785,521.88 | |||||
三、本期增减 | 2,420,937.00 | -7,658,917. | 42,387,364.25 | -8,237,435. | 28,911,947.89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 | 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37,228.26 | -3,237,228.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20,937.00 | -7,658,917.65 | 42,387,364.25 | 37,149,383.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420,937.00 | -7,658,917.65 | 37,875,705.78 | 32,637,725.13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511,658.47 | 4,511,658.4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000,207.45 | -5,000,207.4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 | -5,000,207.45 | -5,000,207.45 |
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420,937.00 | 51,678,326.10 | 442,337,786.15 | 70,030.45 | 26,392,782.58 | 166,797,607.49 | 789,697,469.7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2021年度 | ||||||||||||
项目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399,950,421.90 | 0.00 | 70,030.45 | 0.00 | 24,341,353.23 | 166,572,179.04 | 690,933,984.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399,950,421.90 | 0.00 | 70,030.45 | 0.00 | 24,341,353.23 | 166,572,179.04 | 690,933,984.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337,243.75 | 2,051,429.35 | 8,462,864.16 | 69,851,537.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514,293.51 | 20,514,293.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 59,337,243.75 | 59,337,243.75 |
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9,337,243.75 | 59,337,243.7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51,429.35 | -12,051,429.35 | -1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51,429.35 | -2,051,429.35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59,337,243.75 | 399,950,421.90 | 0.00 | 70,030.45 | 0.00 | 26,392,782.58 | 175,035,043.20 | 0.00 | 760,785,521.8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由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783724899J的营业执照。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和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号文件)核准,2019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
13.59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9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用、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股权登记等发行费用共计4,153.77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21.23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500万元,股本溢价27,321.2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5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股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股票简称为:惠城环保,股票代码:300779;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2,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2022年度,“惠城转债”因转股减少4,130.38万元人民币(即413,03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2,420,937股,增加公司股本242.0937万元,可转债转股后本公司股本为10,242.09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瀚。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57号。经营范围:石油化工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石油化工专业设备的安装、生产、销售;炼油催化剂(包括不限于FCC 催化剂、RFCC 催化剂,PFCC催化剂、裂解催化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增产丙烯助剂等炼油助剂、化工催化剂、助剂、沸石分子筛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固废、危废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及技术咨询服务(按照山东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淘汰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历史沿革
1、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7日,由张新功、周惠玲2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初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张新功出资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周惠玲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该出资业经山东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鲁光会青内验字(2006)第Q-131号验资报告。公司初始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70.00 | 70.00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周惠玲 | 30.00 | 30.00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100.00 | 100.00 |
2、2007年11月6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周惠玲将其持有的30万元股权转让给杜峰,转让价款30万元,同意增加杜峰、李晶、刘欣梅为公司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其中张新功出资252.00万元、杜峰出资38.00万元、李晶出资60.00万元、刘欣梅出资5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青岛康帮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康帮内验字(2007)第05-Y1170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股权结构:张新功出资322.00万元,占注册资本
64.40%;杜峰出资68.00万元,占注册资本13.60%;李晶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00%;刘欣梅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322.00 | 64.40 | 货币 | 自然人 |
2 | 杜峰 | 68.00 | 13.60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李晶 | 60.00 | 12.0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刘欣梅 | 50.00 | 10.00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500.00 | 100.00 |
3、2008年7月30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李文战、徐贵山,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张新功出资200.00万元、徐贵山出资200.00万元、李文战出资1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青岛嵩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2008)青嵩会内验字第335-C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张新功出资52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20%;徐贵山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李文战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杜峰出资6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80%;李晶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0%;刘欣梅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 | 股东 |
(万元) | (%) | 方式 | 性质 |
1 | 张新功 | 522.00 | 52.20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00.00 | 20.00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李文战 | 100.00 | 10.0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杜峰 | 68.00 | 6.80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李晶 | 60.00 | 6.00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欣梅 | 50.00 | 5.00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4、2010年8月19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李国赞,增加注册资本1,006.00万元,其中:张新功出资902.00万元、徐贵山出资80.00万元、李国赞出资24.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006.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山东润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2010)润德所验字3-073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6.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张新功出资1,4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99%;徐贵山出资2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96%;李文战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9%;杜峰出资68.00万,占注册资本的3.39%;李晶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9%;刘欣梅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9%;李国赞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0%。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70.99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13.96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李文战 | 100.00 | 4.99 | 货币 | 自然人 |
4 | 杜峰 | 68.00 | 3.39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李晶 | 60.00 | 2.99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欣梅 | 50.00 | 2.49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24.00 | 1.20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2,006.00 | 100.00 |
5、2010年9月13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王莉芸等23位自然人作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1,134.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3,140.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山东润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2010)润德所验字3-080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45.35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8.92 | 货币 | 自然人 |
3 | 王莉芸 | 208.00 | 6.62 | 货币 | 自然人 |
4 | 杜峰 | 193.00 | 6.15 | 货币 | 自然人 |
5 | 刘胜贵 | 124.00 | 3.95 | 货币 | 自然人 |
6 | 李文战 | 100.00 | 3.18 | 货币 | 自然人 |
7 | 孙中惠 | 93.00 | 2.96 | 货币 | 自然人 |
8 | 罗宇 | 85.00 | 2.71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周广涛 | 75.00 | 2.39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彭敏丹 | 65.00 | 2.07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李晶 | 60.00 | 1.91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刘欣梅 | 50.00 | 1.59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潘栋梁 | 50.00 | 1.59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何明 | 37.00 | 1.18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王秋桂 | 37.00 | 1.18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邵爱美 | 37.00 | 1.18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程文亭 | 31.00 | 0.99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孔繁俊 | 31.00 | 0.99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张崇波 | 24.00 | 0.76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李国赞 | 24.00 | 0.76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吴聿 | 16.00 | 0.51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孙颖涛 | 15.00 | 0.48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谢卫东 | 15.00 | 0.48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马丽华 | 12.00 | 0.38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黄慧 | 12.00 | 0.38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钟映梅 | 11.00 | 0.35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周明 | 11.00 | 0.35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杨学鹰 | 8.00 | 0.25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苏传金 | 6.00 | 0.19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吴荣华 | 6.00 | 0.19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3,140.00 | 100.00 |
6、2010年12月25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汪攸等10名自然人股东,同意增加对公司新增投资1,807.59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677.00万元,其余1,130.5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817.00万元,同意李文战将其持有的100.00万元公司股权转让给李国赞,转让价款107.00万元。
此次增资业经山东润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2010)润德所验字3-005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37.31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7.34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5.5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5.45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5.06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4.00 | 3.25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24.00 | 3.25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3.14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孙中惠 | 93.00 | 2.44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罗宇 | 85.00 | 2.23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周明 | 82.00 | 2.15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广涛 | 75.00 | 1.96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吕绪尧 | 75.00 | 1.96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彭敏丹 | 65.00 | 1.70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李晶 | 60.00 | 1.57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张鲁芹 | 56.00 | 1.47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刘欣梅 | 50.00 | 1.31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潘栋梁 | 50.00 | 1.31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吴聿 | 46.00 | 1.21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刘忠 | 38.00 | 1.00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何明 | 37.00 | 0.97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王秋桂 | 37.00 | 0.97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邵爱美 | 37.00 | 0.97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程文亭 | 31.00 | 0.81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孔繁俊 | 31.00 | 0.81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张崇波 | 24.00 | 0.63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黄慧 | 23.00 | 0.60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陈静淑 | 22.00 | 0.58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晁青 | 20.00 | 0.52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孙颖涛 | 15.00 | 0.39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谢卫东 | 15.00 | 0.39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马丽华 | 12.00 | 0.31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钟映梅 | 11.00 | 0.29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战玉富 | 10.00 | 0.26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杨学鹰 | 8.00 | 0.21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韩忠祥 | 7.00 | 0.18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刘树文 | 7.00 | 0.18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苏传金 | 6.00 | 0.16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吴荣华 | 6.00 | 0.16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3,817.00 | 100.00 |
7、2011年6月20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由新增的法人股东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增加投资1,205.0999万元,其中446.3333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其余758.7666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263.3333万元。此次增资业经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明会内验字[2011]第043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33.4011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6.5676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4.9257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4.8788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4.5270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4.00 | 2.9085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24.00 | 2.9085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2.8147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孙中惠 | 93.00 | 2.1814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罗宇 | 85.00 | 1.9937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周明 | 82.00 | 1.9234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广涛 | 75.00 | 1.7592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吕绪尧 | 75.00 | 1.7592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彭敏丹 | 65.00 | 1.5246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李晶 | 60.00 | 1.4073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张鲁芹 | 56.00 | 1.3135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刘欣梅 | 50.00 | 1.1728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潘栋梁 | 50.00 | 1.1728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吴聿 | 46.00 | 1.0790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刘忠 | 38.00 | 0.8913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何明 | 37.00 | 0.8679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王秋桂 | 37.00 | 0.8679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邵爱美 | 37.00 | 0.8679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程文亭 | 31.00 | 0.7271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孔繁俊 | 31.00 | 0.7271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张崇波 | 24.00 | 0.5629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黄慧 | 23.00 | 0.5395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陈静淑 | 22.00 | 0.5160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晁青 | 20.00 | 0.4691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孙颖涛 | 15.00 | 0.3518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谢卫东 | 15.00 | 0.3518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马丽华 | 12.00 | 0.2815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钟映梅 | 11.00 | 0.2580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战玉富 | 10.00 | 0.2346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杨学鹰 | 8.00 | 0.1876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韩忠祥 | 7.00 | 0.1642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刘树文 | 7.00 | 0.1642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苏传金 | 6.00 | 0.1407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吴荣华 | 6.00 | 0.1407 | 货币 | 自然人 |
40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446.3333 | 10.4691 | 货币 | 法人 |
合计 | 4,263.3333 | 100.00 |
8、2011年7月18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张薇莉、李德杰,同意张薇莉向公司投资440.1360万元,其中120.0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320.136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同意李德杰向公司投
资293.4240万元,其中80.0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213.42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463.3333万元。此次增资业经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明会内验字[2011]第054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31.9044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6.2733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4.705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4.6602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4.3241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4.00 | 2.7782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24.00 | 2.7782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2.6886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张薇莉 | 120.00 | 2.6886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孙中惠 | 93.00 | 2.0836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罗宇 | 85.00 | 1.9044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明 | 82.00 | 1.8372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李德杰 | 80.00 | 1.7924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周广涛 | 75.00 | 1.6804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吕绪尧 | 75.00 | 1.6804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彭敏丹 | 65.00 | 1.4563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李晶 | 60.00 | 1.3443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张鲁芹 | 56.00 | 1.2547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刘欣梅 | 50.00 | 1.1202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潘栋梁 | 50.00 | 1.1202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吴聿 | 46.00 | 1.0306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刘忠 | 38.00 | 0.8514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何明 | 37.00 | 0.8290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王秋桂 | 37.00 | 0.8290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邵爱美 | 37.00 | 0.8290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程文亭 | 31.00 | 0.6945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孔繁俊 | 31.00 | 0.6945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张崇波 | 24.00 | 0.5377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黄慧 | 23.00 | 0.5153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陈静淑 | 22.00 | 0.4929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晁青 | 20.00 | 0.4481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孙颖涛 | 15.00 | 0.3361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谢卫东 | 15.00 | 0.3361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马丽华 | 12.00 | 0.2689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钟映梅 | 11.00 | 0.2465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战玉富 | 10.00 | 0.2240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杨学鹰 | 8.00 | 0.1792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韩忠祥 | 7.00 | 0.1568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刘树文 | 7.00 | 0.1568 | 货币 | 自然人 |
40 | 苏传金 | 6.00 | 0.1344 | 货币 | 自然人 |
41 | 吴荣华 | 6.00 | 0.1344 | 货币 | 自然人 |
4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446.3333 | 10.0000 | 货币 | 法人 |
合计 | 4,463.3333 | 100.00 |
9、2011年8月6日经股东会决议,并于2011年8月10日经青岛市黄岛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115.8333万元,由新股东道博嘉美有限公司以相当于4,092.6533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认缴,其中1,115.83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2,976.8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变更为5,579.1666万元。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8月30日和2011年8月31日出资639.9990万美元和1.0990万美元,分别按当日汇率折算人民币合计4,093.3486万元,其中1,115.83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2,977.51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业经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明会外验字[2011]第009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25.5235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5.0187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3.764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3.7282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3.4593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4.00 | 2.2226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24.00 | 2.2226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2.1509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张薇莉 | 120.00 | 2.1509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孙中惠 | 93.00 | 1.6669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罗宇 | 85.00 | 1.5235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明 | 82.00 | 1.4698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李德杰 | 80.00 | 1.4339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周广涛 | 75.00 | 1.3443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吕绪尧 | 75.00 | 1.3443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彭敏丹 | 65.00 | 1.1650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李晶 | 60.00 | 1.0754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张鲁芹 | 56.00 | 1.0037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刘欣梅 | 50.00 | 0.8962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潘栋梁 | 50.00 | 0.8962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吴聿 | 46.00 | 0.8245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刘忠 | 38.00 | 0.6811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何明 | 37.00 | 0.6632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王秋桂 | 37.00 | 0.6632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邵爱美 | 37.00 | 0.6632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程文亭 | 31.00 | 0.5556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孔繁俊 | 31.00 | 0.5556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张崇波 | 24.00 | 0.4302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黄慧 | 23.00 | 0.4122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陈静淑 | 22.00 | 0.3943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晁青 | 20.00 | 0.3585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孙颖涛 | 15.00 | 0.2689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谢卫东 | 15.00 | 0.2689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马丽华 | 12.00 | 0.2151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钟映梅 | 11.00 | 0.1972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战玉富 | 10.00 | 0.1792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杨学鹰 | 8.00 | 0.1434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韩忠祥 | 7.00 | 0.1255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刘树文 | 7.00 | 0.1255 | 货币 | 自然人 |
40 | 苏传金 | 6.00 | 0.1075 | 货币 | 自然人 |
41 | 吴荣华 | 6.00 | 0.1075 | 货币 | 自然人 |
4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446.3333 | 8.0000 | 货币 | 法人 |
43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115.8333 | 20.0000 | 货币 | 法人 |
合计 | 5,579.1666 | 100.00 |
10、2012年1月29日经董事会决议,于2012年2月1日经青岛市黄岛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复,同意新增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增加投资2,243.042万元,由山东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99.00万元,其中3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9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出资448.6085万元,其中84.1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64.441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95.4335万元,其中36.6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8.766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00万元。2012年2月7日,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出资71.0990万美元,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448.7484万元,其中
84.1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364.581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业经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明会外验字[2012]第003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23.7333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4.6667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3.500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3.4667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3.2167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4.00 | 2.0667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24.00 | 2.0667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2.0000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张薇莉 | 120.00 | 2.0000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孙中惠 | 93.00 | 1.5500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罗宇 | 85.00 | 1.4167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明 | 82.00 | 1.3667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李德杰 | 80.00 | 1.3333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周广涛 | 75.00 | 1.2500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吕绪尧 | 75.00 | 1.2500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彭敏丹 | 65.00 | 1.0833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李晶 | 60.00 | 1.0000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张鲁芹 | 56.00 | 0.9333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刘欣梅 | 50.00 | 0.8333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潘栋梁 | 50.00 | 0.8333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吴聿 | 46.00 | 0.7667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刘忠 | 38.00 | 0.6333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何明 | 37.00 | 0.6167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王秋桂 | 37.00 | 0.6167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邵爱美 | 37.00 | 0.6167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程文亭 | 31.00 | 0.5167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孔繁俊 | 31.00 | 0.5167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张崇波 | 24.00 | 0.4000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黄慧 | 23.00 | 0.3833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陈静淑 | 22.00 | 0.3667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晁青 | 20.00 | 0.3333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孙颖涛 | 15.00 | 0.2500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谢卫东 | 15.00 | 0.2500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马丽华 | 12.00 | 0.2000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钟映梅 | 11.00 | 0.1833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战玉富 | 10.00 | 0.1667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杨学鹰 | 8.00 | 0.1333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韩忠祥 | 7.00 | 0.1167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刘树文 | 7.00 | 0.1167 | 货币 | 自然人 |
40 | 苏传金 | 6.00 | 0.1000 | 货币 | 自然人 |
41 | 吴荣华 | 6.00 | 0.1000 | 货币 | 自然人 |
4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483.00 | 8.0500 | 货币 | 法人 |
43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200.00 | 20.0000 | 货币 | 法人 |
44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 | 5.0000 | 货币 | 法人 |
合计 | 6,000.00 | 100.00 |
11、2012年9月13日经董事会决议,并于2012年9月25日经青岛市黄岛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复,同意增加新股东并增加注册资本480.00万元,由李国赞出资56.00万元,其中8.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4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刘胜贵出资7.00万元,其中1.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6.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吕绪尧出资105.00万元,其中15.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何明出资14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王秋桂出资
161.00万元,其中23.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3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邵爱美出资273.00万元,其中39.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23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刘忠出资14.00万元,其中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孙颖涛出资14.00万元,其中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吴荣华出资10.50万元,其中1.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9.50万元,其中8.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51.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烟台鲁创恒富创业投资中心出资2,520.00万元,其中36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2,1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480.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明会外验字[2012]第012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21.9753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4.3210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3.2407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3.2099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2.9784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5.00 | 1.9290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32.00 | 2.0370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1.8519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张薇莉 | 120.00 | 1.8519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孙中惠 | 93.00 | 1.4352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罗宇 | 85.00 | 1.3117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明 | 82.00 | 1.2654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李德杰 | 80.00 | 1.2346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周广涛 | 75.00 | 1.1574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吕绪尧 | 90.00 | 1.3889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彭敏丹 | 65.00 | 1.0031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李晶 | 60.00 | 0.9259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张鲁芹 | 56.00 | 0.8642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刘欣梅 | 50.00 | 0.7716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潘栋梁 | 50.00 | 0.7716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吴聿 | 46.00 | 0.7099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刘忠 | 40.00 | 0.6173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何明 | 57.00 | 0.8796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王秋桂 | 60.00 | 0.9259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邵爱美 | 76.00 | 1.1728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程文亭 | 31.00 | 0.4784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孔繁俊 | 31.00 | 0.4784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张崇波 | 24.00 | 0.3704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黄慧 | 23.00 | 0.3549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陈静淑 | 22.00 | 0.3395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晁青 | 20.00 | 0.3086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孙颖涛 | 17.00 | 0.2623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谢卫东 | 15.00 | 0.2315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马丽华 | 12.00 | 0.1852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钟映梅 | 11.00 | 0.1698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战玉富 | 10.00 | 0.1543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杨学鹰 | 8.00 | 0.1235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韩忠祥 | 7.00 | 0.1080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刘树文 | 7.00 | 0.1080 | 货币 | 自然人 |
40 | 苏传金 | 6.00 | 0.0926 | 货币 | 自然人 |
41 | 吴荣华 | 7.50 | 0.1157 | 货币 | 自然人 |
4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491.50 | 7.5849 | 货币 | 法人 |
43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200.00 | 18.5185 | 货币 | 法人 |
44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 | 4.6296 | 货币 | 法人 |
45 | 烟台鲁创恒富创业投资中心 | 360.00 | 5.5556 | 货币 | 法人 |
合计 | 6,480.00 | 100.00 |
12、2013年3月29日经董事会决议,并于2013年4月7日经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复,同意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张新功。
13、2015年1月28日经临时董事会决议,同意王莉芸将其持有的208.00万元股权转让给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14、2015年3月31日经临时董事会决议,同意烟台鲁创恒富创业投资中心将其持有的3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青岛宜鸿久益投资企业;同意烟台鲁创恒富创业投资中心将其持有的60.00万元股权转让给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15、根据公司2015年8月24日董事会决议,以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将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根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万元。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全体发起人以变更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203,175,371.21元,作价人民币203,175,371.21元,其中人民币7,500.00万元折合股本,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人民币128,175,371.21元作为“资本公积”。此次股份变动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1850011号验资报告。股份变动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新功 | 17,060,250.00 | 22.7470 |
2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3,310,250.00 | 17.7470 |
3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8,790,750.00 | 11.7210 |
4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472,500.00 | 4.6300 |
5 | 青岛宜鸿久益投资企业 | 3,472,500.00 | 4.6300 |
6 | 徐贵山 | 3,240,750.00 | 4.3210 |
7 | 汪攸 | 2,430,750.00 | 3.2410 |
8 | 杜峰 | 2,232,750.00 | 2.9770 |
9 | 李国赞 | 1,527,750.00 | 2.0370 |
10 | 刘胜贵 | 1,446,750.00 | 1.9290 |
11 | 冯长娟 | 1,389,000.00 | 1.8520 |
12 | 张薇莉 | 1,389,000.00 | 1.8520 |
13 | 孙中惠 | 1,076,250.00 | 1.4350 |
14 | 吕绪尧 | 1,041,750.00 | 1.3890 |
15 | 罗宇 | 984,000.00 | 1.3120 |
16 | 周明 | 948,750.00 | 1.2650 |
17 | 李德杰 | 926,250.00 | 1.2350 |
18 | 邵爱美 | 879,750.00 | 1.1730 |
19 | 周广涛 | 867,750.00 | 1.1570 |
20 | 彭敏丹 | 752,250.00 | 1.0030 |
21 | 李晶 | 694,500.00 | 0.9260 |
22 | 王秋桂 | 694,500.00 | 0.9260 |
23 | 何明 | 660,000.00 | 0.8800 |
24 | 张鲁芹 | 648,000.00 | 0.8640 |
25 | 刘欣梅 | 579,000.00 | 0.7720 |
26 | 潘栋梁 | 579,000.00 | 0.7720 |
27 | 吴聿 | 532,500.00 | 0.7100 |
28 | 刘忠 | 462,750.00 | 0.6170 |
29 | 程文亭 | 358,500.00 | 0.4780 |
30 | 孔繁俊 | 358,500.00 | 0.4780 |
31 | 张崇波 | 277,500.00 | 0.3700 |
32 | 黄慧 | 266,250.00 | 0.3550 |
33 | 陈静淑 | 255,000.00 | 0.3400 |
34 | 晁青 | 231,750.00 | 0.3090 |
35 | 孙颖涛 | 196,500.00 | 0.2620 |
36 | 谢卫东 | 173,250.00 | 0.2310 |
37 | 马丽华 | 138,750.00 | 0.1850 |
38 | 钟映梅 | 127,500.00 | 0.1700 |
39 | 战玉富 | 115,500.00 | 0.1540 |
40 | 杨学鹰 | 92,250.00 | 0.1230 |
41 | 吴荣华 | 87,000.00 | 0.1160 |
42 | 韩忠祥 | 81,000.00 | 0.1080 |
43 | 刘树文 | 81,000.00 | 0.1080 |
44 | 苏传金 | 69,750.00 | 0.0930 |
合计
合计 | — | 75,000,000.00 | 100.00 |
16、2016年11月,公司股东潘栋梁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79,000.0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69,750.00股,持股比例12.4930%。2016年11月,公司股东张薇莉与岳廷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89,000.0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岳廷林,转让后岳廷林持有公司股份1,389,000.00股,持股比例1.8520%。 17、2017年2月,公司股东邵爱美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79,750.0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249,500.00股,持股比例13.6660%。
2017年2月,公司股东刘欣梅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79,000.0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828,500.00股,持股比例14.4380%。2017年2月,公司股东晁青与聂廷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1,750.0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聂廷彬,转让后聂廷彬持有公司股份231,750.00股,持股比例0.3090%。经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新功 | 17,060,250.00 | 22.7470 |
2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3,310,250.00 | 17.7470 |
3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10,828,500.00 | 14.4380 |
4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472,500.00 | 4.6300 |
5 | 青岛宜鸿久益投资企业 | 3,472,500.00 | 4.6300 |
6 | 徐贵山 | 3,240,750.00 | 4.3210 |
7 | 汪攸 | 2,430,750.00 | 3.2410 |
8 | 杜峰 | 2,232,750.00 | 2.9770 |
9 | 李国赞 | 1,527,750.00 | 2.0370 |
10 | 刘胜贵 | 1,446,750.00 | 1.9290 |
11 | 冯长娟 | 1,389,000.00 | 1.8520 |
12 | 岳廷林 | 1,389,000.00 | 1.8520 |
13 | 孙中惠 | 1,076,250.00 | 1.4350 |
14 | 吕绪尧 | 1,041,750.00 | 1.3890 |
15 | 罗宇 | 984,000.00 | 1.3120 |
16 | 周明 | 948,750.00 | 1.2650 |
17 | 李德杰 | 926,250.00 | 1.2350 |
18 | 周广涛 | 867,750.00 | 1.1570 |
19 | 彭敏丹 | 752,250.00 | 1.0030 |
20 | 李晶 | 694,500.00 | 0.9260 |
21 | 王秋桂 | 694,500.00 | 0.9260 |
22 | 何明 | 660,000.00 | 0.8800 |
23 | 张鲁芹 | 648,000.00 | 0.8640 |
24 | 吴聿 | 532,500.00 | 0.7100 |
25 | 刘忠 | 462,750.00 | 0.6170 |
26 | 程文亭 | 358,500.00 | 0.4780 |
27 | 孔繁俊 | 358,500.00 | 0.4780 |
28 | 张崇波 | 277,500.00 | 0.3700 |
29 | 黄慧 | 266,250.00 | 0.3550 |
30 | 陈静淑 | 255,000.00 | 0.3400 |
31 | 聂廷彬 | 231,750.00 | 0.3090 |
32 | 孙颖涛 | 196,500.00 | 0.2620 |
33 | 谢卫东 | 173,250.00 | 0.2310 |
34 | 马丽华 | 138,750.00 | 0.1850 |
35 | 钟映梅 | 127,500.00 | 0.1700 |
36 | 战玉富 | 115,500.00 | 0.1540 |
37 | 杨学鹰 | 92,250.00 | 0.1230 |
38 | 吴荣华 | 87,000.00 | 0.1160 |
39 | 韩忠祥 | 81,000.00 | 0.1080 |
40 | 刘树文 | 81,000.00 | 0.1080 |
41 | 苏传金 | 69,750.00 | 0.0930 |
合计
合计 | — | 75,000,000.00 | 100.00 |
18、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和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号文件)核准,2019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5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上述新增资本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新功 | 17,060,250.00 | 17.0603 |
2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3,310,250.00 | 13.3103 |
3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10,828,500.00 | 10.8285 |
4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472,500.00 | 3.4725 |
5 | 青岛宜鸿久益投资企业 | 3,472,500.00 | 3.4725 |
6 | 徐贵山 | 3,240,750.00 | 3.2408 |
7 | 汪攸 | 2,430,750.00 | 2.4308 |
8 | 杜峰 | 2,232,750.00 | 2.2328 |
9 | 李国赞 | 1,527,750.00 | 1.5278 |
10 | 刘胜贵 | 1,446,750.00 | 1.4468 |
11 | 冯长娟 | 1,389,000.00 | 1.3890 |
12 | 岳廷林 | 1,389,000.00 | 1.3890 |
13 | 孙中惠 | 1,076,250.00 | 1.0763 |
14 | 吕绪尧 | 1,041,750.00 | 1.0418 |
15 | 罗宇 | 984,000.00 | 0.9840 |
16 | 周明 | 948,750.00 | 0.9488 |
17 | 李德杰 | 926,250.00 | 0.9263 |
18 | 周广涛 | 867,750.00 | 0.8678 |
19 | 彭敏丹 | 752,250.00 | 0.7523 |
20 | 李晶 | 694,500.00 | 0.6945 |
21 | 王秋桂 | 694,500.00 | 0.6945 |
22 | 何明 | 660,000.00 | 0.6600 |
23 | 张鲁芹 | 648,000.00 | 0.6480 |
24 | 吴聿 | 532,500.00 | 0.5325 |
25 | 刘忠 | 462,750.00 | 0.4628 |
26 | 程文亭 | 358,500.00 | 0.3585 |
27 | 孔繁俊 | 358,500.00 | 0.3585 |
28 | 张崇波 | 277,500.00 | 0.2775 |
29 | 黄慧 | 266,250.00 | 0.2663 |
30 | 陈静淑 | 255,000.00 | 0.2550 |
31 | 聂廷彬 | 231,750.00 | 0.2318 |
32 | 孙颖涛 | 196,500.00 | 0.1965 |
33 | 谢卫东 | 173,250.00 | 0.1733 |
34 | 马丽华 | 138,750.00 | 0.1388 |
35 | 钟映梅 | 127,500.00 | 0.1275 |
36 | 战玉富 | 115,500.00 | 0.1155 |
37 | 杨学鹰 | 92,250.00 | 0.0923 |
38 | 吴荣华 | 87,000.00 | 0.0870 |
39 | 韩忠祥 | 81,000.00 | 0.0810 |
40 | 刘树文 | 81,000.00 | 0.0810 |
41 | 苏传金 | 69,750.00 | 0.0698 |
42 | 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 | 25,000,000.00 | 25.00 |
合计
合计 | — | 100,000,000.00 | 100.00 |
19、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2,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2022年度,“惠城转债”因转股减少4,130.38万元人民币(即413,03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2,420,937股,增加公司股本242.0937万元,可转债转股后本公司股本为10,242.09万元。经上述新增资本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新功 | 17,060,250.00 | 16.66 |
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10,828,500.00 | 10.57 |
3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6,941,050.00 | 6.78 |
4 | 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 | 25,000,000.00 | 65.99 |
合计 | — | 102,420,937.00 | 100 |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 4 月 18日批准报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西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9、)收入”、“五、(42、)租赁”。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子公司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
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22 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本公司金融资产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中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以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商业承兑汇票 | 以商业承兑汇票中承兑公司的信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组合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逾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股利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逾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应收其他款项
应收其他款项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其他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逾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其中:上述组合中账龄组合,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其他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1、应收票据
详见本附 “五、10 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
详见本附 “五、10 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附 “五、10 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 “五、10 金融工具”。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5.00 | 2.38-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 ||||
其中: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
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30、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20-50 | 年限平均法 | 0 | 权属证书记载年限 |
软件 | 5 | 年限平均法 | 0 | 预计使用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5 | 年限平均法 | 0 | 预计使用年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
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无
35、租赁负债
不适用
36、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不适用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确认准则为: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的收入确认
收到危险废物后,办理入库手续,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及其他流动负债,危险废物处置完毕后,冲减其他流动负债并确认收入。
(2)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及其他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
公司收到客户的发货通知,仓库办理发货手续,在收到购货方签收的回执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3)三废治理业务的收入确认
公司三废治理业务,在客户完成试运行验收公司取得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40、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以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本公司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如果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则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否则以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期试运行收入及成本情况详见附注七、
(六十一)。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00%、6.00% |
消费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0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面积 | 定额税率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 25.00%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青岛西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 | 免税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所得税:
(1)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首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2月14日,公司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223710005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公司按照应纳税所得额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子公司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注册地美国德克萨斯州,按照当地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0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6001757,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2日,有效期内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公司部分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收入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机电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93号),公司资源化利用产品中的催化剂(新剂)产品符合出口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自2018年9月15日开始执行。
(3)本公司子公司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3、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19〕5 号》,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现行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其他税种:
本公司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2,929.50 | 49,575.60 |
银行存款 | 111,269,947.12 | 203,403,062.21 |
其他货币资金 | 24,244,852.39 | 20,995,089.05 |
合计 | 135,587,729.01 | 224,447,726.8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3,758,651.78 | 1,805,974.79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24,244,852.39 | 20,995,089.05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3,201,499.39 | 20,349,460.17 |
保函保证金 | 645,628.88 | |
用于担保的保证金 | 1,043,353.00 | |
合计 | 24,244,852.39 | 20,995,089.05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12,092.00 | 30,000,000.00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
远期外汇合约 | 1,812,092.00 | |
其中: | ||
合计 | 1,812,092.00 | 30,000,000.00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9,312,648.24 | |
合计 | 39,312,648.24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8,567,653.20 | 34,878,984.24 |
合计 | 88,567,653.20 | 34,878,984.24 |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875,471.66 | 6.07% | 11,875,471.66 | 100.00% | 11,875,471.66 | 9.92% | 11,875,471.6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3,734,175.49 | 93.93% | 12,788,190.87 | 6.96% | 170,945,984.62 | 107,799,976.93 | 90.08% | 7,213,674.05 | 6.69% | 100,586,302.8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83,734,175.49 | 93.93% | 12,788,190.87 | 6.96% | 170,945,984.62 | 107,799,976.93 | 90.08% | 7,213,674.05 | 6.69% | 100,586,302.88 |
合计 | 195,609,647.15 | 100.00% | 24,663,662.53 | 12.61% | 170,945,984.62 | 119,675,448.59 | 100.00% | 19,089,145.71 | 15.95% | 100,586,302.8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875,471.6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天宏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11,192,189.50 | 11,192,189.50 | 100.00% | 债务人破产,预计账款无法收回 |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252,994.00 | 252,994.00 | 100.00% | 债务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青岛圣韩整形美容有限公司 | 250,288.16 | 250,288.16 | 100.00% | 债务人已注销,无法收回 |
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80,000.00 | 100.00% | 债务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合计 | 11,875,471.66 | 11,875,471.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788,190.8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3,579,790.89 | 8,178,989.55 | 5.00% |
1-2年 | 13,592,965.00 | 1,359,296.50 | 10.00% |
2-3年 | 4,543,179.13 | 1,362,953.74 | 30.00% |
3-4年 | 17,631.00 | 8,815.50 | 50.00% |
4-5年 | 612,369.47 | 489,895.58 | 80.00% |
5年以上 | 1,388,240.00 | 1,388,240.00 | 100.00% |
合计 | 183,734,175.49 | 12,788,190.8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账龄组合,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3,579,790.89 |
1至2年 | 13,592,965.00 |
2至3年 | 4,723,179.13 |
3年以上 | 13,713,712.13 |
3至4年 | 17,631.00 |
4至5年 | 1,115,651.63 |
5年以上 | 12,580,429.50 |
合计 | 195,609,647.15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7,213,674.05 | 5,574,516.82 | 12,788,190.87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875,471.66 | 11,875,471.66 | ||||
合计 | 19,089,145.71 | 5,574,516.82 | 24,663,662.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7,554,232.00 | 8.97% | 877,711.60 |
客户2 | 17,150,000.00 | 8.77% | 857,500.00 |
客户3 | 15,162,483.60 | 7.75% | 758,124.18 |
客户4 | 11,461,000.00 | 5.86% | 573,050.00 |
客户5 | 11,192,189.50 | 5.72% | 11,192,189.50 |
合计 | 72,519,905.10 | 37.07%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190,000.00 | 1,380,222.98 |
合计 | 2,190,000.00 | 1,380,222.9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应收票据 | 1,380,222.98 | 125,032,000.50 | 124,222,223.48 | 2,190,000.00 | |
合计 | 1,380,222.98 | 125,032,000.50 | 124,222,223.48 | 2,190,00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075,536.55 | 85.75% | 2,978,650.82 | 85.82% |
1至2年 | 725,098.94 | 10.23% | 320,240.41 | 9.23% |
2至3年 | 131,760.96 | 1.86% | 154,777.49 | 4.46% |
3年以上 | 153,020.00 | 2.16% | 17,000.00 | 0.49% |
合计 | 7,085,416.45 | 3,470,668.7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1,941,504.00 | 27.40 |
单位2 | 1,108,965.68 | 15.65 |
单位3 | 557,124.71 | 7.86 |
单位4 | 451,330.97 | 6.37 |
单位5 | 426,248.23 | 6.02 |
合计 | 4,485,173.59 | 63.30 |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1,262,150.61 | 20,629,028.45 |
合计 | 21,262,150.61 | 20,629,028.45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2,064,680.10 | 10,355,506.23 |
股权收购意向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设备款 | 630,000.00 | 665,274.08 |
其他 | 1,887,976.04 | 570,348.15 |
社保及公积金、个税 | 934,257.96 | 815,242.47 |
股权转让未回款 | 8,932.70 | 9,049.00 |
垫付工程审计费 | 189,332.05 | |
合计 | 25,525,846.80 | 22,604,751.98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460,723.53 | 515,000.00 | 1,975,723.5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本期计提 | 287,972.66 | 2,000,000.00 | 2,287,972.66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748,696.19 | 3,515,000.00 | 4,263,696.1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892,598.44 |
1至2年 | 9,301,769.58 |
2至3年 | 10,356,732.70 |
3年以上 | 974,746.08 |
3至4年 | 705,000.00 |
4至5年 | 29,740.00 |
5年以上 | 240,006.08 |
合计 | 25,525,846.80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1,460,723.53 | 287,972.66 | -1,000,000.00 | 748,696.19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15,000.00 | 2,000,000.00 | 1,000,000.00 | 3,515,000.00 | ||
合计 | 1,975,723.53 | 2,287,972.66 | 0.00 | 4,263,696.19 |
注:本期其他变动系本公司将原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对阳泉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本期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合同履约金 | 10,009,920.10 | 0-2年 | 39.21% | |
单位2 | 股权收购意向金 | 10,000,000.00 | 2-3年 | 39.18% | 3,000,000.00 |
单位3 | 设备款 | 495,000.00 | 3-4年 | 1.94% | 495,000.00 |
单位4 | 法律顾问费 | 471,698.11 | 1年以内 | 1.85% | 23,584.91 |
单位5 | 押金 | 300,000.00 | 2-3年 | 1.18% | 90,000.00 |
合计 | 21,276,618.21 | 83.36% | 3,608,584.91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7,135,745.84 | 27,135,745.84 | 21,293,099.63 | 21,293,099.63 | ||
在产品 | 56,353,240.24 | 56,353,240.24 | 54,603,563.57 | 54,603,563.57 | ||
库存商品 | 22,881,156.7 | 295,411.10 | 22,585,745.6 | 9,516,283.92 | 325,293.92 | 9,190,990.00 |
8 | 8 | |||||
委托加工物资 | 766,588.59 | 766,588.59 | ||||
合计 | 107,136,731.45 | 295,411.10 | 106,841,320.35 | 85,412,947.12 | 325,293.92 | 85,087,653.20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325,293.92 | 29,882.82 | 295,411.10 | |||
合计 | 325,293.92 | 29,882.82 | 295,411.1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82,266,145.58 | 31,359,384.38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37,071.29 | |
合计 | 82,303,216.87 | 31,359,384.38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4,800,000.00 | 4,800,000.00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
合计 | 4,800,000.00 | 4,800,000.00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 | 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值) | 的投资损益 | 调整 | 股利或利润 | 值)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9,581,311.29 | -706,134.65 | -447,876.83 | 28,427,299.81 | |||||||
小计 | 29,581,311.29 | -706,134.65 | -447,876.83 | 28,427,299.81 | |||||||
合计 | 29,581,311.29 | -706,134.65 | -447,876.83 | 28,427,299.81 |
其他说明:
1、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惠亚)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注册资本6,118.27万元。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海惠城)对山东惠亚承诺以货币认缴增资3,00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49.03%,并于2020年12月实缴出资1,500万元,2021年实缴出资1,5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惠亚的注册资本增加至8,602.03万元,北海惠城认缴出资额不变,出资比例为34.88%。
2、北海惠城累计实缴出资金额3,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出资额占山东惠亚实缴出资比例为35.40%。根据山东惠亚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以实缴出资比例计算,本期计算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706,134.65元。因其他股东增资导致北海惠城持有山东惠亚实缴出资比例被稀释仍按权益法核算产生其他权益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447,876.83元。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273,719.16 | 9,848,287.11 | 36,122,006.2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77,527.68 | 1,145,833.91 | 5,023,361.59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3,877,527.68 | 1,145,833.91 | 5,023,361.59 | |
4.期末余额 | 22,396,191.48 | 8,702,453.20 | 31,098,644.6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912,003.87 | 935,587.28 | 3,847,591.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1,845.03 | 322,545.15 | 1,344,390.18 | |
(1)计提或摊销 | 1,021,845.03 | 322,545.15 | 1,344,390.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0,947.50 | 353,491.11 | 914,438.61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560,947.50 | 353,491.11 | 914,438.61 | |
4.期末余额 | 3,372,901.40 | 904,641.32 | 4,277,542.7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023,290.08 | 7,797,811.88 | 26,821,101.9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361,715.29 | 8,912,699.83 | 32,274,415.12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93,960,566.60 | 318,120,259.79 |
固定资产清理 | 233,670.97 | 94,859.04 |
合计 | 494,194,237.57 | 318,215,118.83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交通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9,810,620.32 | 262,450,698.27 | 4,551,905.46 | 8,652,832.74 | 505,466,056.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274,350.19 | 158,341,830.30 | 1,386,453.40 | 458,357.77 | 258,460,991.66 |
(1)购置 | 629,315.10 | 352,602.73 | 458,357.77 | 1,440,275.6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94,396,822.51 | 157,712,515.20 | 1,033,850.67 | 253,143,188.3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877,527.68 | 3,877,527.6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36,869.15 | 56,895,812.16 | 99,756.26 | 226,414.02 | 64,858,851.59 |
(1)处置或报废 | 4,506,391.18 | 99,756.26 | 226,414.02 | 4,832,561.46 | |
—转入在建工程 | 7,636,869.15 | 52,389,420.98 | 60,026,290.13 | ||
4.期末余额 | 320,448,101.36 | 363,896,716.41 | 5,838,602.60 | 8,884,776.49 | 699,068,196.8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6,907,944.08 | 112,805,361.50 | 3,948,157.67 | 3,684,333.75 | 187,345,797.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85,062.08 | 25,618,018.77 | 618,994.49 | 1,240,074.57 | 37,462,149.91 |
(1)计提 | 9,424,114.58 | 25,618,018.77 | 618,994.49 | 1,240,074.57 | 36,901,202.41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560,947.50 | 560,947.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83,635.74 | 18,307,037.85 | 94,768.47 | 214,874.59 | 19,700,316.65 |
(1)处置或报废 | 2,152,917.59 | 94,768.47 | 214,874.59 | 2,462,560.65 | |
—转入在建工程 | 1,083,635.74 | 16,154,120.26 | 17,237,756.00 | ||
4.期末余额 | 75,809,370.42 | 120,116,342.42 | 4,472,383.69 | 4,709,533.73 | 205,107,630.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4,638,730.94 | 243,780,373.99 | 1,366,218.91 | 4,175,242.76 | 493,960,566.6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2,902,676.24 | 149,645,336.77 | 603,747.79 | 4,968,498.99 | 318,120,259.7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中试平台-服务中心 | 9,514,167.95 | 办理中 |
5号库房 | 8,006,973.02 | 办理中 |
1号厂房 | 3,406,888.52 | 办理中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233,670.97 | 94,859.04 |
合计 | 233,670.97 | 94,859.04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58,857,544.88 | 505,049,969.81 |
合计 | 1,258,857,544.88 | 505,049,969.81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 | 588,188,712.25 | 588,188,712.25 | 55,766,323.22 | 55,766,323.22 |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 | 478,146,216.29 | 478,146,216.29 | 374,401,670.70 | 374,401,670.70 |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114,298,207.40 | 114,298,207.40 | 22,715,704.83 | 22,715,704.83 | ||
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氯化装置 | 21,640,367.72 | 21,640,367.72 | 17,144,932.61 | 17,144,932.61 | ||
联盟石化烷基化废酸再生装置提浓改造实验项目 | 18,241,161.57 | 18,241,161.57 | 14,680,659.12 | 14,680,659.12 | ||
污水回用项目 | 9,165,371.26 | 9,165,371.26 | 8,788,691.34 | 8,788,691.34 | ||
3000吨薄水铝石项目 | 8,736,089.48 | 8,736,089.48 | 2,857,992.23 | 2,857,992.23 | ||
研发中心2楼展览厅 | 5,892,038.98 | 5,892,038.98 | 3,981,359.35 | 3,981,359.35 | ||
硫酸钠废水回收利用生产硫酸钙晶须项目 | 4,560,604.54 | 4,560,604.54 | 2,590,817.08 | 2,590,817.08 | ||
环保-HOT项目(技服) | 3,842,126.08 | 3,842,126.08 | 218,319.40 | 218,319.40 | ||
炼油催化剂资源化项目 | 3,023,484.60 | 3,023,484.60 | 1,089,349.56 | 1,089,349.56 |
生活垃圾机械分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中试线 | 2,269,861.41 | 2,269,861.41 | 13,004.27 | 13,004.27 | ||
中试平台项目 | 642,017.59 | 642,017.59 | ||||
瑞昌沿江生态保护工程技术研究院项目 | 194,391.92 | 194,391.92 | 172,095.80 | 172,095.80 | ||
低压蒸汽管线项目 | 16,893.79 | 16,893.79 | 16,893.79 | 16,893.79 | ||
厂区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350,863.73 | 350,863.73 | ||||
安全环保改造升级项目-1车间改造项目 | 215,137.90 | 215,137.90 | ||||
实验室改造 | 43,500.00 | 43,500.00 | ||||
厂区监控改造及车辆识别改造 | 2,654.88 | 2,654.88 | ||||
合计 | 1,258,857,544.88 | 1,258,857,544.88 | 505,049,969.81 | 505,049,969.8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 | 820,000,000.00 | 55,766,323.22 | 726,722,646.07 | 194,300,257.04 | 588,188,712.25 | 95.43% | 98.00% | 15,511,929.55 | 15,511,929.55 | 5.06%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 | 561,690,000.00 | 374,401,670.70 | 104,600,968.57 | 856,422.98 | 478,146,216.29 | 85.28% | 98.00% | 40,149,795.85 | 25,719,865.43 | 4.8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179,560,000.00 | 22,715,704.83 | 91,582,502.57 | 114,298,207.40 | 63.65% | 92.0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氯化装置 | 25,000,000.00 | 17,144,932.61 | 4,495,435.11 | 21,640,367.72 | 86.56% | 86.00% | 其他 | |||||
联盟石化烷基化废酸再生装置提浓改造实验项目 | 19,760,000.00 | 14,680,659.12 | 3,560,502.45 | 18,241,161.57 | 92.31% | 92.00% | 其他 | |||||
合计 | 1,606,010,000.00 | 484,709,290.48 | 930,962,054.77 | 195,156,680.02 | 1,220,514,665.23 | 55,661,725.40 | 41,231,794.98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120,731,597.65 | 1,029,919.51 | 9,539,567.58 | 131,301,084.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5,833.91 | 2,267,795.27 | 3,413,629.18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2,267,795.27 | 2,267,795.2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145,833.91 | 1,145,833.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1,877,431.56 | 1,029,919.51 | 11,807,362.85 | 134,714,713.9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913,885.21 | 796,810.22 | 1,289,789.89 | 19,000,485.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57,546.64 | 106,885.88 | 1,959,301.45 | 5,023,733.97 |
(1)计提 | 2,604,055.53 | 106,885.88 | 1,959,301.45 | 4,670,242.86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53,491.11 | 353,491.1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871,431.85 | 903,696.10 | 3,249,091.34 | 24,024,219.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2,005,999.71 | 126,223.41 | 8,558,271.51 | 110,690,494.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3,817,712.44 | 233,109.29 | 8,249,777.69 | 112,300,599.4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8.76%。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期初余额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 | 1,746,589.64 | 1,746,589.64 | ||||
合计 | 1,746,589.64 | 1,746,589.64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根据上述形成商誉的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与管理层近年对公司市场发展的开拓及预测假设,预测被投资单位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所在资产组账面价值,基于上述原因商誉未计提减值准备。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九江惠城环保综合楼三楼装修 | 111,983.02 | 7,474.67 | 104,508.35 | ||
合计 | 111,983.02 | 7,474.67 | 104,508.35 |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960,937.64 | 4,110,965.37 | 19,886,864.34 | 2,983,029.65 |
可抵扣亏损 | 5,486,279.71 | 822,941.96 | ||
固定资产差异 | 6,715,052.33 | 1,007,257.85 | 6,224,670.70 | 933,700.61 |
股份支付费用 | 4,309,648.97 | 736,229.35 | ||
合计 | 43,471,918.65 | 6,677,394.53 | 26,111,535.04 | 3,916,730.2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77,394.53 | 3,916,730.2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463,841.68 | 1,503,298.82 |
可抵扣亏损 | 29,625,123.85 | 35,245,898.33 |
合计 | 32,088,965.53 | 36,749,197.1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965,599.11 | ||
2023年 | 2,138,130.76 | ||
2024年 | 7,015,669.82 | 8,532,714.43 | |
2025年 | 14,238,463.72 | 14,238,463.72 | |
2026年 | 8,370,990.31 | 8,370,990.31 | |
合计 | 29,625,123.85 | 35,245,898.33 |
其他说明:
注:由于本公司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来能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与长期资产相关的预付款项 | 59,845,362.16 | 59,845,362.16 | 94,067,906.94 | 94,067,906.94 | ||
合计 | 59,845,362.16 | 59,845,362.16 | 94,067,906.94 | 94,067,906.94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58,183,624.66 | 55,061,833.33 |
合计 | 158,183,624.66 | 55,061,833.3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6,911,077.90 | 70,956,548.52 |
合计 | 76,911,077.90 | 70,956,548.5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1,530,904.61 | 64,788,012.53 |
1-2年 | 8,393,640.73 | 3,516,143.52 |
2-3年 | 2,369,204.56 | 4,160,388.94 |
3年以上 | 1,773,326.87 | 1,401,759.75 |
合计 | 94,067,076.77 | 73,866,304.7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2,252,000.00 | 暂未办理结算 |
单位2 | 1,075,943.05 | 暂未办理结算 |
单位3 | 400,000.00 | 暂未办理结算 |
单位4 | 389,972.96 | 暂未办理结算 |
单位5 | 324,100.00 | 暂未办理结算 |
合计 | 4,442,016.01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租 | 25,789.82 | |
合计 | 25,789.8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313,109.01 | 132,704.94 |
合计 | 11,313,109.01 | 132,704.94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118,761.76 | 77,950,435.28 | 78,415,040.23 | 7,654,156.8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600,532.24 | 7,600,532.24 | ||
合计 | 8,118,761.76 | 85,550,967.52 | 86,015,572.47 | 7,654,156.81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233,493.01 | 64,205,875.55 | 65,062,622.81 | 6,376,745.75 |
2、职工福利费 | 3,605,041.12 | 3,605,041.12 | ||
3、社会保险费 | 3,886,206.53 | 3,886,206.5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549,002.03 | 3,549,002.03 | ||
工伤保险费 | 306,159.00 | 306,159.00 | ||
生育保险费 | 19,635.50 | 19,635.50 | ||
其他 | 11,410.00 | 11,410.00 | ||
4、住房公积金 | 4,873,461.00 | 4,873,461.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78,280.92 | 1,379,851.08 | 987,598.77 | 1,170,533.23 |
8、党组织活动经费 | 106,987.83 | 110.00 | 106,877.83 | |
合计 | 8,118,761.76 | 77,950,435.28 | 78,415,040.23 | 7,654,156.8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300,438.50 | 7,300,438.50 | ||
2、失业保险费 | 300,093.74 | 300,093.74 | ||
合计 | 7,600,532.24 | 7,600,532.24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68,265.60 | |
企业所得税 | 2,072,956.18 | 261,673.70 |
个人所得税 | 1,083.94 | 16,803.1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5,603.78 | 66,703.09 |
房产税 | 774,197.36 | 403,821.91 |
教育费附加 | 61,228.73 | 47,645.07 |
土地使用税 | 204,065.13 | 227,298.04 |
印花税 | 47,705.40 | 22,461.18 |
美国工资税 | 528,061.68 | 62,700.29 |
环保税 | 8,327.41 | 6,701.25 |
合计 | 4,351,495.21 | 1,115,807.64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80,697,163.76 | 100,563,862.03 |
合计 | 280,697,163.76 | 100,563,862.03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构建长期资产款项 | 264,548,163.27 | 88,509,548.99 |
保证金 | 13,893,524.29 | 11,011,602.03 |
咨询及维修费等 | 1,642,375.35 | 566,692.24 |
员工报销款 | 607,600.85 | 470,518.77 |
押金 | 5,500.00 | 5,500.00 |
合计 | 280,697,163.76 | 100,563,862.0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9,888,008.85 | 工程未决算 |
单位2 | 9,811,912.94 | 工程未决算 |
单位3 | 8,584,293.58 | 工程未决算 |
单位4 | 4,472,999.65 | 工程未决算 |
单位5 | 2,124,204.46 | 工程未决算 |
合计 | 34,881,419.48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4,878,033.96 | 2,4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7,862,322.64 | 22,047,614.02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990,994.33 | 302,445.00 |
合计 | 113,731,350.93 | 24,750,059.02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处理危险废物形成负债 | 14,152,610.91 | 4,635,441.08 |
待转销项税额 | 412,181.78 | 7,962.29 |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 | 34,878,984.24 |
到期的应收票据 | ||
合计 | 49,443,776.93 | 4,643,403.3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38,679,998.19 | |
抵押借款 | 243,000,000.00 | 242,000,000.00 |
保证借款 | 8,555,488.04 | |
信用借款 | 87,000,000.00 | |
合计 | 677,235,486.23 | 242,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本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粤)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揭阳分行”)申请额度为 37,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用于购置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器具或置换股东及他行对应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同类型贷款,贷款期限为 96 个月。公司以持有的广东东粤股权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广东东粤以应收账款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配偶周惠玲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签订编号为HCHB-GDHT-20210001抵押借款合同,借款期间为2021年1月12日至2028年1月12日。抵押物为工业用地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156001号工业用地。
3、本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与广东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10020229914983602的保证借款合同,借款期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5年8月29日。广东东粤缴纳用款额度10%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同时由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配偶周惠玲为本次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40,521,554.32 | 259,994,185.25 |
合计 | 240,521,554.32 | 259,994,185.25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期转股 | 期末余额 |
惠城转债 | 320,000,000.00 | 2021/7/7 | 6年 | 320,000,000.00 | 259,994,185.25 | 1,056,204.11 | 12,108,890.09 | -32,637,725.13 | 240,521,554.32 | ||
合计 | —— | 320,000,000.00 | 259,994,185.25 | 1,056,204.11 | 12,108,890.09 | -32,637,725.13 | 240,521,554.32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本公司于 2021年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 32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本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123118。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第二年 0.7%、第三年 1.2%、第四年 1.8%、第五年 2.5%、第六年 3.0%。每年付息一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7月1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月1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7月6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1,479,262.05 | 9,960,349.94 |
合计 | 51,479,262.05 | 9,960,349.94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51,479,262.05 | 9,960,349.94 |
其中:未实现融资费用 | 6,709,703.14 | 2,413,582.76 |
合计 | 51,479,262.05 | 9,960,349.94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2,745,471.11 | 700,914.57 | 3,763,239.37 | 29,683,146.31 | 拨款形成 |
合计 | 32,745,471.11 | 700,914.57 | 3,763,239.37 | 29,683,146.31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中央扶持资金 | 21,066,069.92 | 2,177,209.44 | 18,888,860.48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奖返款 | 3,496,987.36 | 73,880.04 | 3,423,107.32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 | 2,636,687.50 | 426,608.33 | 2,210,079.17 | 与资产相关 | ||||
6000t/a FCC复活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637,416.48 | 173,000.00 | 1,464,416.48 | 与资产相关 | ||||
泰山领军人才工程经费 | 1,448,539.67 | 200,914.57 | 418,867.32 | 1,230,586.92 | 与收益相关 | |||
废塑料制低碳烯烃及油品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 600,000.00 | 500,000.00 | 1,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万吨FCC复活催化剂生产线废酸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 | 962,324.14 | 174,381.36 | 787,942.78 | 与资产相关 | ||||
垃圾焚烧飞灰零填 | 897,446.04 | 319,292.88 | 578,153.16 | 与收益相关 |
埋资源化项目补助资金 | ||||||||
合计 | 32,745,471.11 | 700,914.57 | 3,763,239.37 | 29,683,146.31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0,000,000.00 | 2,420,937.00 | 2,420,937.00 | 102,420,937.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2,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年度,“惠城转债”因转股减少4,130.38万元人民币(即413,03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2,420,937股,增加公司股本242.0937万元,可转债转股后本公司股本为10,242.09万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公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2,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123118”。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4)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1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债券 | 3,200,000.00 | 59,337,243.75 | 413,038.00 | 7,658,917.65 | 2,786,962.00 | 51,678,326.10 | ||
合计 | 3,200,000.00 | 59,337,243.75 | 413,038.00 | 7,658,917.65 | 2,786,962.00 | 51,678,326.10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本年度,“惠城转债”因转股减少4,130.38万元人民币(即413,03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2,420,937股,增加公司股本242.0937万元,可转债转股后本公司股本为10,242.09万元。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99,950,421.90 | 37,894,010.48 | 437,844,432.3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1,573.54 | 4,505,274.97 | 447,876.83 | 4,188,971.68 |
合计 | 400,081,995.44 | 42,399,285.45 | 447,876.83 | 442,033,404.0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期可转债转股增加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7,875,705.78元;
注2:本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本公司股比相应稀释,增加资本公积18,304.70元;
注3:本公司施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末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505,274.97元;
注4:本公司联营企业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其他股东增资,本公司持有股权相应稀释仍按权益法核算,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47,876.83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8,928.36 | 771,254.63 | 771,254.63 | 850,182.99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8,928.36 | 771,254.63 | 771,254.63 | 850,182.9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8,928.36 | 771,254.63 | 771,254.63 | 850,182.9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392,782.58 | 26,392,782.58 | ||
合计 | 26,392,782.58 | 26,392,782.5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1,313,387.00 | 141,610,656.3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1,313,387.00 | 141,610,656.3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73,554.56 | 11,754,160.0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051,429.35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 5,000,207.45 | 10,00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8,786,734.11 | 141,313,387.0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7,872,945.99 | 281,248,768.68 | 278,024,055.63 | 200,668,553.84 |
其他业务 | 5,359,014.28 | 3,721,584.04 | 6,838,121.22 | 3,558,106.18 |
合计 | 363,231,960.27 | 284,970,352.72 | 284,862,176.85 | 204,226,660.02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363,231,960.27 | 累计扣除金额为5,862,175.25元 | 284,862,176.85 | 累计扣除金额为6,838,121.22元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5,862,175.25 | 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租赁、物业及餐饮费服务收入 | 6,838,121.22 | 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租赁、物业及餐饮费服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61% | 2.40%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5,359,014.28 | 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租赁、物业及餐饮费服务收入 | 6,838,121.22 | 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租赁、物业及餐饮费服务收入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503,160.97 | 主要是本公司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开展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贸易业务产生的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5,862,175.25 | 累计扣除金额为5,862,175.25元 | 6,838,121.22 | 累计扣除金额为6,838,121.22元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0 | 0.00 | 0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357,369,785.02 | 累计扣除金额为5,862,175.25元 | 278,024,055.63 | 累计扣除金额为6,838,121.22元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243,637,810.68 | 243,637,810.68 |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39,383,138.96 | 39,383,138.96 | ||
三废治理业务 | 21,603,291.25 | 21,603,291.25 | ||
其他产品 | 53,248,705.10 | 53,248,705.10 | ||
其他业务 | 5,359,014.28 | 5,359,014.2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山东省内 | 165,384,732.79 | 165,384,732.79 | ||
山东省外 | 164,118,325.37 | 164,118,325.37 | ||
境外 | 33,728,902.11 | 33,728,902.1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363,231,960.27 | 363,231,960.27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一、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劳务
1、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公司危废处理处置业务属于提供劳务,通常根据公司的处置计划,分批次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由于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无法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应属于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2、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在每处理一批危险废物后一周内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甲方收到发票后10天之内进行付款。
3、企业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不适用
4、企业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无,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在接收客户的危险废物之后即取得了收取客户款项的权利,且预期无需要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5、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公司对接收客户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且不得私自转移、买卖,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如因处置不当造成的污染责任事故由公司负责。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4,152,610.91元,其中,14,152,610.91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9,795.08 | 261,071.71 |
教育费附加 | 111,390.68 | 140,966.62 |
房产税 | 3,426,567.46 | 2,467,616.63 |
土地使用税 | 932,786.53 | 1,049,548.13 |
车船使用税 | 17,226.52 | 13,665.76 |
印花税 | 284,853.88 | 131,023.6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4,260.43 | 74,591.91 |
环保税 | 46,352.12 | 53,155.66 |
残疾人保障金 | 24,884.34 | |
合计 | 5,178,117.04 | 4,191,640.11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招待费 | 4,441,228.38 | 3,475,901.89 |
职工薪酬 | 3,732,276.22 | 3,516,430.79 |
代理费 | 2,382,345.96 | 2,234,049.69 |
办公费 | 1,741,819.99 | 1,620,080.89 |
差旅费 | 666,380.78 | 573,913.46 |
股权激励费用 | 224,342.21 | |
维修检测费 | 163,396.97 | 127,631.26 |
中介机构费 | 19,359.87 | 53,168.54 |
其他 | 15,032.83 | 46,287.11 |
合计 | 13,386,183.21 | 11,647,463.63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3,018,429.93 | 19,400,522.11 |
折旧费 | 5,942,070.28 | 5,509,668.50 |
股权激励费用 | 3,905,742.76 | |
办公费 | 2,224,891.21 | 2,425,434.22 |
招待费 | 2,143,751.25 | 1,851,078.69 |
无形资产摊销 | 1,580,556.48 | 1,601,625.44 |
中介机构费 | 1,330,510.47 | 1,009,454.05 |
咨询费 | 769,161.26 | 526,147.09 |
差旅费 | 735,439.97 | 1,012,627.20 |
租赁及物业费 | 725,864.31 | 233,371.56 |
检验维修环保费 | 471,480.28 | 492,792.38 |
车辆使用费 | 272,611.98 | 353,545.12 |
通讯费 | 197,408.37 | 217,928.55 |
其他 | 1,252,690.47 | 1,461,297.05 |
合计 | 44,570,609.02 | 36,095,491.96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8,935,119.96 | 9,241,659.62 |
材料费用 | 2,063,992.71 | 2,149,015.80 |
折旧费用 | 1,480,678.06 | 2,811,597.25 |
其他费用 | 371,023.92 | 350,895.88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977,924.28 | 1,359,622.61 |
无形资产摊销 | 1,746,288.18 | 1,206,792.23 |
股权激励费用 | 381,573.50 | |
合计 | 15,956,600.61 | 17,119,583.39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5,625,852.25 | 3,620,695.74 |
减:利息收入 | 2,561,027.55 | 1,724,608.36 |
汇兑损益 | -3,610,218.22 | 330,100.69 |
手续费及其他 | 518,891.56 | 306,102.05 |
合计 | -26,501.96 | 2,532,290.12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003,096.44 | 5,681,159.15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410.18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9,078.19 | 65,300.78 |
合计 | 9,042,174.63 | 5,748,870.11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6,134.65 | -550,262.2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9,629.99 | 3,203,459.26 |
合计 | -436,504.66 | 2,653,197.01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12,092.00 | |
合计 | 1,812,092.00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87,972.66 | -1,086,922.9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574,516.82 | -1,783,264.80 |
合计 | -7,862,489.48 | -2,870,187.73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95,411.10 | |
合计 | -295,411.10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 43,580.90 | -195,883.33 |
合计 | 43,580.90 | -195,883.33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没利得 | 64,028.25 | 40,700.00 | 64,028.25 |
盘盈利得 | 7.01 | 3,534.46 | 7.01 |
其他 | 50,752.83 | 189,209.76 | 50,752.83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59,919.56 | 59,919.56 | |
减免税费 | 6,000.00 | 6,000.00 | |
违约赔偿收入 | 73,807.10 | 73,807.10 | |
合计 | 254,514.75 | 233,444.22 | 254,514.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60,000.00 | 103,000.00 | 60,000.00 |
滞纳金 | 100.00 | 1,137.22 | 100.00 |
赔偿或违约支出 | 3,000.00 | 3,000.00 | |
其他 | 6,949.75 | 6,949.75 | |
合计 | 70,049.75 | 104,137.22 | 70,049.75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50,452.40 | 2,662,383.4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60,664.27 | -197,603.90 |
合计 | -710,211.87 | 2,464,779.5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979,918.0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96,987.7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11,926.3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9,147.4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23,266.7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80,505.6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09,219.4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7,212.8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2,335,210.84 |
所得税费用 | -710,211.87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6,228,786.16 | 4,346,064.71 |
收到保证金及收到退回保证金 | 14,297,961.55 | 20,518,164.05 |
收到存款利息 | 2,561,027.55 | 1,724,608.36 |
供应商退款 | 703,935.49 | 1,285,763.0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9,078.19 | 65,300.78 |
职工归还备用金 | 603,866.22 | 200,496.51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1,677,099.02 | 119,299.91 |
合计 | 26,111,754.18 | 28,259,697.3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类费用 | 37,564,247.86 | 43,273,637.91 |
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8,012,876.00 | 28,753,564.51 |
员工借备用金 | 1,380,329.60 | 682,898.60 |
捐赠支出 | 3,000.00 | 103,000.00 |
合计 | 46,960,453.46 | 72,813,101.0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本金收回 | 163,000,000.00 | 445,000,000.00 |
合计 | 163,000,000.00 | 445,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本金 | 133,000,000.00 | 475,000,000.00 |
保证金 | 1,043,353.00 | |
合计 | 134,043,353.00 | 475,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入非金融机构借款 | 85,000,000.00 | |
售后回租取得的借款 | 89,184,000.00 | |
发行公司可转债 | 313,758,720.00 | |
合计 | 174,184,000.00 | 313,758,72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租回支付租金 | 31,553,671.34 | 32,418,946.81 |
可转债发行费 | 400,000.00 | 1,542,946.42 |
偿还非金融机构借款 | 85,000,000.00 | |
合计 | 116,953,671.34 | 33,961,893.2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690,129.89 | 11,754,160.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862,489.48 | 3,165,598.8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923,047.44 | 36,484,018.1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4,992,788.01 | 3,870,751.3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474.6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580.90 | 195,883.3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12,092.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858,034.83 | 3,620,695.7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6,504.66 | -2,653,197.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60,664.27 | -197,603.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723,784.33 | -22,802,038.0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3,791,391.08 | -21,358,927.7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5,494,691.94 | -137,378,152.1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866,351.66 | -125,298,811.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1,342,876.62 | 203,452,637.8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03,452,637.81 | 137,951,706.9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109,761.19 | 65,500,930.8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1,342,876.62 | 203,452,637.81 |
其中:库存现金 | 72,929.50 | 49,575.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1,269,947.12 | 203,403,062.2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342,876.62 | 203,452,637.81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4,244,852.39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借款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34,878,984.24 | 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固定资产 | 8,470,303.77 | 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33,056,252.11 | 建行抵押贷款 |
在建工程 | 110,590,415.66 | 售后回租资产 |
合计 | 211,240,808.17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5,744,134.58 | ||
其中:美元 | 3,696,425.07 | 6.9646 | 25,744,122.04 |
欧元 | 1.69 | 7.4229 | 12.54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6,087,785.21 | ||
其中:美元 | 874,104.07 | 6.9646 | 6,087,785.21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10,561,046.91 | ||
其中:美元 | 1,515,107.00 | 6.9646 | 10,552,114.21 |
港币 | 10,000.00 | 0.8933 | 8,932.70 |
应付职工薪酬 | 107,808.39 | ||
其中:美元 | 15,479.48 | 6.9646 | 107,808.39 |
应交税费 | 528,061.68 | ||
其中:美元 | 75,820.82 | 6.9646 | 528,061.68 |
其他应付款 | 10,211.57 | ||
其中:美元 | 1,466.21 | 6.9646 | 10,211.57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公司子公司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中央扶持资金 | 18,888,860.48 | 递延收益 | 2,177,209.44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 | 2,210,079.17 | 递延收益 | 426,608.33 |
年产2万吨FCC复活催化剂生产线废酸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 | 787,942.78 | 递延收益 | 174,381.36 |
摊销土地返还款 | 3,423,107.32 | 递延收益 | 73,880.04 |
6000t/a FCC复活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464,416.48 | 递延收益 | 173,000.00 |
政府补助资金(绿色制造)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补贴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即征即退退税额 | 1,569,741.63 | 其他收益 | 804,690.91 |
组织部本级人才奖励(江西省“双千计划”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上市公司再融资补助 | 627,500.00 | 其他收益 | 627,500.00 |
中国共产党瑞昌市委员会双千计划项目资助金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泰山领军人才工程经费 | 686,964.52 | 其他收益 | 418,867.32 |
垃圾焚烧飞灰零填埋资源化项目补助资金 | 638,585.76 | 其他收益 | 319,292.88 |
九江市中小企业政府补助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激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83,846.37 | 其他收益 | 83,846.37 |
稳岗补贴 | 64,068.81 | 其他收益 | 21,054.82 |
稳岗返还 | 19,034.97 | 其他收益 | 19,034.97 |
重点人员财政资金 | 12,350.00 | 其他收益 | 12,350.00 |
2019-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利)补助资金拨款 | 12,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 |
瑞昌科技局研发投入奖励 | 6,380.00 | 其他收益 | 6,380.00 |
2019-2020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知识产权(专利)补助资金拨款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这是文本内容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本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60%。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九江 | 九江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海 | 北海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青岛西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 | 青岛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 | 美国 | 美国 | 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揭阳 | 揭阳 | 制造业 | 99.21% | 设立 | |
巴州惠疆环保 | 新疆 | 新疆 | 制造业 | 60.00% | 设立 |
治理有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同意张新功先生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惠城”)增资 700 万元,本公司放弃优先出资权。上述事项完成后,九江惠城的注册资本将由 15,000 万元增为 15,7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占九江惠城股权的 95.541%,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出资 700 万元,占九江惠城股权的 4.459%,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 2022 年12月 31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尚未出资到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年度税后利润,由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因此,在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出资到位前,本公司仍按 100%比例享有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权益。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0.79% | 48,051.05 | 1,876,129.8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1,244,811.17 | 841,603,132.07 | 922,847,943.24 | 338,127,666.26 | 347,235,486.23 | 685,363,152.49 | 56,523,855.93 | 147,799,642.68 | 204,323,498.61 | 5,569,156.64 | 0.00 | 5,569,156.64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这是文本内容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412,501.04 | 6,082,410.78 | 6,082,410.78 | -12,270,178.75 | -1,245,658.03 | -1,245,658.03 | -16,471,219.66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粤”)将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4,676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公司及自然人张新功、王建锋、王淑霞、王兴敏、王琳以现金方式共同认购广东东粤新增注册资本合计4,676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资3,000万元,公司部分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截至期末按实缴资本计算,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至99.21%。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因少数股东增资,本公司股比相应稀释,本公司按原持股比例计算享有广东东粤净额资产份额与按增资后持股比例计算享有广东东粤账面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增加资本公积18,304.70元。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这是文本内容 | 这是文本内容 | 这是文本内容 | 这是文本内容 | 直接 | 间接 | 这是文本内容 |
山东惠亚环保 | 山东省东营市 | 山东省东营市 | 制造业 | 35.40% | 权益法核算 |
科技有限公司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7,026,337.78 | 26,195,689.38 |
非流动资产 | 114,894,822.06 | 58,360,749.25 |
资产合计 | 131,921,159.84 | 84,556,438.63 |
流动负债 | 12,375,215.23 | 2,032,126.12 |
非流动负债 | 41,204,730.31 | 4,965,277.80 |
负债合计 | 53,579,945.54 | 6,997,403.9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8,341,214.30 | 77,559,034.7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7,728,973.05 | 28,882,984.53 |
调整事项 | 698,326.76 | 698,326.76 |
--商誉 | 698,326.76 | 698,326.7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8,427,299.81 | 29,581,311.2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725,049.55 | |
净利润 | -1,995,005.22 | -1,319,257.3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95,005.22 | -1,319,257.3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注册资本6,118.27万元。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山东惠亚承诺以货币认缴增资300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49.0335%,并于2020年12月实缴出资1500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41.7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山东惠亚的注册资本增加至8602.03万元,北海惠城认缴出资不变,认缴持股比例降至34.8755%,北海惠城于2021年完成履行出资义务,占实缴出资比例35.40%。根据山东惠亚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商誉及投资收益以实缴出资比例计算确定。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资产负债表表外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履行财务担保所需支付的最大金额380,433,522.00元。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
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159,735,226.34 | 159,735,226.34 | ||||
应付票据 | 76,911,077.90 | 76,911,077.90 | ||||
应付账款 | 94,067,076.77 | 94,067,076.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7,654,156.81 | 7,654,156.81 | ||||
其他应付款 | 280,697,163.76 | 280,697,163.7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6,817,991.30 | 116,817,991.30 | ||||
长期借款 | 99,442,926.89 | 476,681,447.57 | 128,200,598.11 | 704,324,972.57 | ||
应付债券 | 2,647,613.90 | 4,180,443.00 | 289,565,351.80 | 296,393,408.70 | ||
长期应付款 | 31,922,505.94 | 19,556,756.11 | 51,479,262.05 | |||
合计 | 738,530,306.78 | 135,545,875.83 | 785,803,555.48 | 128,200,598.11 | 1,788,080,336.20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5,061,833.33 | 55,061,833.33 | ||||
应付票据 | 70,956,548.52 | 70,956,548.52 |
应付账款 | 73,866,304.74 | 73,866,304.74 | ||||
应付职工薪酬 | 8,118,761.76 | 8,118,761.76 | ||||
其他应付款 | 100,563,862.03 | 100,563,862.0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750,059.02 | 24,750,059.02 | ||||
长期借款 | 13,801,000.00 | 102,639,000.00 | 150,872,500.00 | 267,312,500.00 | ||
应付债券 | 1,600,000.00 | 2,240,000.00 | 17,600,000.00 | 329,600,000.00 | 351,04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9,960,349.94 | 9,960,349.94 | ||||
合计 | 334,917,369.40 | 16,041,000.00 | 130,199,349.94 | 480,472,500.00 | 961,630,219.34 |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2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320,904.96元(2021年12月31日:2,994,000.00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欧元 | 港币 | 合计 | 美元 | 欧元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25,744,122.04 | 12.54 | 25,744,134.58 | 7,769,621.01 | 7,769,621.01 | ||
应收账款 | 6,087,785.21 | 6,087,785.21 | |||||
其他应收款 | 10,552,114.21 | 8,932.70 | 10,561,046.91 | 9,376,901.39 | 9,376,901.3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7,808.39 | 107,808.39 | 83,139.13 | 83,139.13 |
应交税费 | 528,061.68 | 528,061.68 | |||||
其他应付款 | 10,211.57 | 10,211.57 | |||||
合计 | 43,030,103.10 | 12.54 | 8,932.70 | 43,039,048.34 | 17,229,661.53 | 17,229,661.53 |
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417,379.40元(2021年12月31日:172,296.61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有其他非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管理层认为这些投资活动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12,092.00 | 1,812,092.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12,092.00 | 1,812,092.00 | ||
远期外汇合约 | 1,812,092.00 | 1,812,092.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90,000.00 | 2,19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002,092.00 | 4,002,092.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持有意图为背书转让,且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等同于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远期外汇合约,远期外汇合约期末根据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报价调整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2,081,721.99 | 133,000,000.00 | 163,269,629.99 | 1,812,092.00 | 1,812,092.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2,081,721.99 | 133,000,000.00 | 163,269,629.99 | 1,812,092.00 | 1,812,092.00 | |||||
—理财产品和远期外汇合约 | 30,000,000.00 | 2,081,721.99 | 133,000,000.00 | 163,269,629.99 | 1,812,092.00 | 1,812,092.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0,222.98 | 125,032,000.50 | 124,222,223.48 | 2,190,000.00 | |||||||
合计 | 31,380,222.98 | 2,081,721.99 | 258,032,000.50 | 287,491,853.47 | 4,002,092.00 | 1,812,092.00 |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股东张新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60,250.00股,持股比例16.66%,通过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28,500.00股,持股比例10.57%,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88,750.00股,持股比例27.23%。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新功。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持股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
青岛惠城信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叶红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林瀚 | 董事,总经理 |
薛龙 | 董事 |
王爱东 | 独立董事 |
周灿 | 独立董事 |
杨朝合 | 独立董事 |
李宏宽 | 监事会主席 |
马丽丽 | 监事 |
郭昆 | 职工监事 |
盛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史惠芳 | 副总经理,董秘 |
谭映临 | 副总经理 |
李恩泉 | 副总经理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青岛惠城信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69,469.03 | 否 | 79,592.9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70,000,000.00 | 2022年03月01日 | 2030年12月31日 | 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433,522.00 | 2022年09月21日 | 2028年08月29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张新功 | 17,275,175.28 | 2019年10月31日 | 2024年10月30日 | 否 |
张新功 | 22,673,667.60 | 2019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29日 | 否 |
张新功 | 99,000,000.00 | 2022年04月28日 | 2025年04月27日 | 否 |
张新功、周慧玲 | 370,000,000.00 | 2022年03月01日 | 2030年12月31日 | 否 |
张新功、周慧玲 | 10,433,522.00 | 2022年09月21日 | 2028年08月29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粤”)将前次审议通过的项目贷款额度由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向银行(具体银行待定)申请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同时,公司将为前述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
2022年3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其配偶周慧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签订编号为HTC440790000ZGDB2022N00D、HTC440790000ZGDB2022N00E、HTC440790000ZGDB2022N00F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3.7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2022年9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其配偶周慧玲与广东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10020229914983602的抵押借款合同,为本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0.1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2、2019年10月23日,公司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L190677001的《融资回租合同》,标的物为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设备一批,转让价格2,100.00万元,起租日为2019年12月30日,租赁期36个月。累计应支付的本息合计2,267.37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责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终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3、2019年10月23日,公司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L190677002的《融资回租合同》,标的物为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设备一批,转让价格1,600.00万元,起租日为2019年10月31日,租赁期36个月。累计应支付的本息合计1,727.52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责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终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4、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青岛华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QM201800501019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投资合同》,投资期限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8日,投资期为3日,投资金额8,500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投资的担保方式为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投资期限到期之日起三年,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6,319,332.00 | 6,184,857.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青岛惠城信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451,330.97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511,658.47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其他说明: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公司股本总额100,004,149股的2.4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4,149股的2.0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5.42%;预留限制性股票3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4,149股的0.3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4.58%。
2、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
2022年度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2023年度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3.09元的50%,为每股6.55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3.23元的50%,为每股6.62元。公司最后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62元/股。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考核指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2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3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4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
注: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3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505,274.97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511,658.47 |
其他说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对首次授予的20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17.74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8.56%、29.34%、28.40%(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及以上存款基准利率)。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数量(万股) | 摊销总费用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1.00 | 1,406.74 | 451.17 | 630.02 | 252.20 | 73.35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00.00元。期限 6 年。本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 1231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7月1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月1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7月6日)止,即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7 年 7月 6 日。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可转换债券转股数3,668,776股,新增股本3,668,776元。 | 可转债转股3,668,776股,对应应付债券减少49,463,988.73元,其他权益工具减少11,606,587.39元,实收资本增加3,668,776.00元,资本公积增加57,398,018.84元。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无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质押或冻结数量 |
张新功 | 16.66% | 1706.025万股 | 1706.025万股 | 0 | 质押 | 449.9999万股 |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业务综合性高和内部组织结构统一,从技术和市场策略上,公司管理层不存在单独管理经营活动,不存在报告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拟调减发行股票数量。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由“不低于1,0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7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700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低于11,7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16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8,204.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1,644.00万元(含本数)”。2022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号),批复内容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625,183.50 | 5.81% | 11,625,183.50 | 100.00% | 11,625,183.50 | 10.07% | 11,625,183.5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8,395,744.33 | 94.19% | 11,116,244.36 | 5.90% | 177,279,499.97 | 103,775,257.26 | 89.93% | 6,887,963.32 | 6.64% | 96,887,293.9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59,638,871.57 | 79.81% | 11,116,244.36 | 6.96% | 148,522,627.21 | 103,110,313.48 | 89.35% | 6,887,963.32 | 6.68% | 96,222,350.16 |
关联方组合 | 28,756,872.76 | 14.38% | 28,756,872.76 | 664,943.78 | 0.58% | 664,943.78 | ||||
合计 | 200,020,927.83 | 100.00% | 22,741,427.86 | 11.37% | 177,279,499.97 | 115,400,440.76 | 100.00% | 18,513,146.82 | 16.04% | 96,887,293.9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625,183.5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天宏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11,192,189.50 | 11,192,189.50 | 100.00% | 债务人破产,预计账款无法收回 |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252,994.00 | 252,994.00 | 100.00% | 债务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80,000.00 | 100.00% | 债务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合计 | 11,625,183.50 | 11,625,183.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116,244.3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1,881,908.56 | 7,094,095.43 | 5.00% |
1-2年 | 12,892,094.53 | 1,289,209.45 | 10.00% |
2-3年 | 2,862,628.01 | 858,788.40 | 30.00% |
3-4年 | 17,631.00 | 8,815.50 | 50.00% |
4-5年 | 596,369.47 | 477,095.58 | 80.00% |
5年以上 | 1,388,240.00 | 1,388,240.00 | 100.00% |
合计 | 159,638,871.57 | 11,116,244.3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28,756,872.76 | ||
合计 | 28,756,872.7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9,973,837.54 |
1至2年 | 13,312,198.53 |
2至3年 | 3,199,346.41 |
3年以上 | 13,535,545.35 |
3至4年 | 17,631.00 |
4至5年 | 937,484.85 |
5年以上 | 12,580,429.50 |
合计 | 200,020,927.83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6887963.32 | 4228281.04 | 11116244.36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625183.50 | 11625183.50 | ||||
合计 | 18513146.82 | 4228281.04 | 22741427.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28,020,248.98 | 14.01% | |
客户2 | 17,554,232.00 | 8.78% | 877,711.60 |
客户3 | 17,150,000.00 | 8.57% | 857,500.00 |
客户4 | 15,162,483.60 | 7.58% | 758,124.18 |
客户4 | 11,461,000.00 | 5.73% | 573,050.00 |
合计 | 89,347,964.58 | 44.67%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17,312,171.83 | 32,381,197.92 |
合计 | 217,312,171.83 | 32,381,197.92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借款 | 198,484,118.32 | 17,592,561.15 |
租赁费 | 2,005,760.20 | 407,483.14 |
代子公司垫付工资 | 6,847,934.69 | 3,387,936.01 |
个人保险公积金 | 597,743.77 | 602,620.62 |
保证金 | 1,325,060.00 | 1,251,227.99 |
股权收购意向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设备款 | 135,000.00 | 135,000.00 |
差旅费 | 85,266.37 | 169,592.05 |
二期采购款 | 35,274.08 | 35,274.08 |
押金 | 320,500.00 | 500.00 |
股权转让未回款 | 8,932.70 | 9,049.00 |
其他 | 1,017,770.11 | 163,671.40 |
合计 | 220,863,360.24 | 33,754,915.44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353,717.52 | 20,000.00 | 1,373,717.52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本期计提 | 177,470.89 | 2,000,000.00 | 2,177,470.89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31,188.41 | 3,020,000.00 | 3,551,188.4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88,207,656.16 |
1至2年 | 12,307,844.33 |
2至3年 | 18,287,514.76 |
3年以上 | 2,060,344.99 |
3至4年 | 1,800,338.91 |
4至5年 | 20,000.00 |
5年以上 | 240,006.08 |
合计 | 220,863,360.24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1,353,717.52 | 177,470.89 | -1,000,000.00 | 531,188.41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00.00 | 2,000,000.00 | 1,000,000.00 | 3,020,000.00 | ||
合计 | 1,373,717.52 | 2,177,470.89 | 3,551,188.4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借款、代子公司垫付工资、差旅费 | 182,254,841.22 | 1年以内 | 82.52% | |
单位2 | 借款、代子公司垫付工资 | 17,328,158.45 | 0-3年 | 7.85% | |
单位3 | 股权收购意向金 | 10,000,000.00 | 2-3年 | 4.53% | 3,000,000.00 |
单位4 | 借款、代子公司垫付工资 | 3,658,600.14 | 0-2年 | 1.66% | |
单位5 | 借款、代子公司垫付工资、差旅费 | 2,175,719.57 | 2-4年 | 0.99% | |
合计 | 215,417,319.38 | 97.55% | 3,000,000.00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64,429,458.61 | 464,429,458.61 | 422,329,629.11 | 422,329,629.11 | ||
合计 | 464,429,458.61 | 464,429,458.61 | 422,329,629.11 | 422,329,629.11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009.50 | 150,202,009.50 | ||||
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89,782.00 | 10,089,782.00 |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 | 12,329,629.11 | 12,329,629.11 | |||||
青岛西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30,808,038.00 | 230,808,038.00 | ||||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合计 | 422,329,629.11 | 42,099,829.50 | 464,429,458.6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0,106,140.30 | 261,155,637.25 | 265,486,490.86 | 182,896,043.98 |
其他业务 | 2,298,028.67 | 1,479,478.56 | 1,967,581.04 | 1,442,822.49 |
合计 | 322,404,168.97 | 262,635,115.81 | 267,454,071.90 | 184,338,866.47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233,565,144.42 | 233,565,144.42 |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18,510,641.58 | 18,510,641.58 | ||
三废治理业务 | 15,082,430.97 | 15,082,430.97 | ||
其他产品 | 52,947,923.33 | 52,947,923.33 | ||
其他业务收入 | 2,298,028.67 | 2,298,028.6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省内 | 159,282,317.15 | 159,282,317.15 | ||
省外 | 130,699,136.75 | 130,699,136.75 | ||
境外 | 32,422,715.07 | 32,422,715.07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322,404,168.97 | 322,404,168.97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一、提供劳务
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公司危废处理处置业务属于提供劳务,通常根据公司的处置计划,分批次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由于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无法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应属于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在每处理一批危险废物后一周内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甲方收到发票后10天之内进行付款。企业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不适用。
企业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无,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在接收客户的危险废物之后即取得了收取客户款项的权利,且预期无需要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5. 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公司对接收客户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且不得私自转移、买卖,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如因处置不当造成的污染责任事故由公司负责。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437,401.39元,其中,12,437,401.39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69,629.99 | 3,203,459.26 |
合计 | 269,629.99 | 3,203,459.26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3,580.9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98,405.53 | 主要是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包括绿色制造补助资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补贴、创业领军人才奖励、上市公司再融资补助、双千计划项目资助金等。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81,721.99 |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4,465.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9,078.1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875.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992.44 | |
合计 | 10,504,384.0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3% | 0.02 | 0.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 | -0.08 | -0.0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