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及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优秀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机构订阅及服务业务收入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上述指标为公司核心财务指标及收入构成指标。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办公软件和服务提供商,主要从事WPS Office办公软件产品及服务的设计研发及销售推广。营业收入是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营业收入同时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营业收入增长率反映了公司成长能力和行业竞争力提升。订阅制商业模式能极大提升客户粘性、收入的确定性,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将机构订阅及服务业务收入作为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是要求公司通过完善产品体系、提升服务体验、拓宽生态渠道等举措持续提升WPS Office系列产品在各级用户的渗透,并积极推动国内机构客户从传统的独立端办公向云和协作办公转化。随着用户的云化程度逐渐加深,使国内机构订阅及服务业务保持稳定增长,为公司后续推广数字办公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平台打下良好基础。根据行业特点及自身情况,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上述营业收入及机构订阅及服务业务收入指标。公司所设定的考核目标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未达标,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10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马一德】 【方爱之】 【王宇骅】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