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11 公司简称:北方稀土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章智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彬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20,497,140.78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7,354,517.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2,049,714.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411,860,465.4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4,838,958,109.74元,资本公积金11,459,705.56元。
2022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14,561,193.14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7%。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4,224,396,916.60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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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经营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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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3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8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0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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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北方稀土 | 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包钢/包钢(集团)公司 | 指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股份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包钢财务公司 | 指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矿业 | 指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冶金轧辊公司 | 指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包钢西创 | 指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铁捷物流 | 指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铁花文化公司 | 指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节能环保公司 | 指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冶炼分公司 | 指 |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 |
华美公司 | 指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磁材公司 | 指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华星稀土 | 指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和发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淄博灵芝 | 指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飞达稀土 | 指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科日稀土 | 指 |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甘肃稀土 | 指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稀土院 | 指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贮氢公司 | 指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电池公司 | 指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国贸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天骄清美 | 指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瑞鑫公司 | 指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京瑞公司 | 指 |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宁波展昊 | 指 |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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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宝博为 | 指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希捷环保 | 指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天彩 | 指 | 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 |
信丰新利 | 指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全南科技 | 指 | 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
聚峰稀土 | 指 | 包头市聚峰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中山天骄 | 指 |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金蒙稀土 | 指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红天宇公司 | 指 |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
灵芝化工 | 指 | 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新稀捷 | 指 | 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 |
稀宝方元 | 指 | 内蒙古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五原润泽 | 指 | 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绿源公司 | 指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中加特 | 指 | 青岛中加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稀交所 | 指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 |
厦门钨业 | 指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航泰达 | 指 |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五矿金通 | 指 | 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嘉轩 | 指 | 江苏嘉轩智能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方嘉轩 | 指 |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
齐鲁石化 | 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昆鹿实业 | 指 | 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正信投资 | 指 | 包头正信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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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北方稀土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Northern Rare Earth (Group) High-Tech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NR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章智强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王占成 |
联系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电话 | 0472-2207525 0472-2207799 |
传真 | 0472-2207788 |
电子信箱 | cnrezqb@126.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 历史变更情况 | 1997年,公司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公司将注册地址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 邮政编码 | 014030 |
公司网址 | www.reht.com |
电子信箱 | cnrezqb@126.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 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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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北方稀土 | 600111 | 报告期未变更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国涛、孙涛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37,260,035,781.21 | 30,408,396,179.14 | 22.53 | 21,903,053,134.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83,647,410.40 | 5,130,043,122.04 | 16.64 | 912,293,239.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202,632,510.85 | 4,966,873,529.50 | 24.88 | 912,194,725.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0,861,897.91 | 3,793,560,639.52 | 24.97 | 639,526,022.28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830,683,418.25 | 15,348,231,856.94 | 29.21 | 11,194,980,569.94 |
总资产 | 36,645,246,206.77 | 34,707,756,656.64 | 5.58 | 26,883,450,80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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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552 | 1.4191 | 16.64 | 0.25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552 | 1.4191 | 16.64 | 0.25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169 | 1.3739 | 24.88 | 0.25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02 | 37.28 | 减少3.26个百分点 | 9.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26 | 36.10 | 减少0.84个百分点 | 9.0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9,809,681,824.76 | 10,319,126,824.85 | 7,869,259,349.39 | 9,261,967,78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58,126,010.11 | 1,568,926,492.39 | 1,504,291,186.03 | 1,352,303,721.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70,812,360.76 | 1,386,202,953.12 | 1,597,268,271.97 | 1,548,348,925.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7,681,787.30 | 2,859,909,630.85 | 383,332,108.35 | -420,061,62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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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4,747,535.68 | 32,919,404.65 | -72,093,809.5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6,679,414.57 | 166,534,557.21 | 154,057,117.82 |
处置子公司 | -154,596,654.01 | ||
债务重组损益 | -1,854,642.4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9,980,997.2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8,882,471.00 | 1,995,174.38 | 1,572,707.76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070,528.84 | 3,971,146.2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573,238.52 | -7,403,405.02 | -60,243,672.2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631,751.07 | -62,536,987.66 | 12,296,219.04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191,951.14 | 22,975,194.99 | -4,170,632.0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0,787,179.36 | 69,316,099.57 | 39,660,680.56 |
合计 | -218,985,100.45 | 163,169,592.54 | 98,514.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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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4,002,407.00 | 505,119,936.00 | -228,882,471.00 | -228,882,471.00 |
合计 | 734,002,407.00 | 505,119,936.00 | -228,882,471.00 | -228,882,471.00 |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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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国内经济受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出现新的下行压力,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在国家常态化管控及稀土大集团的引领带动下,我国稀土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和规范治理水平持续改善,行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制定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行动方案,高站位高标准擘画发展蓝图,解难题、攻难关、闯新路、开新局,在稳产保供、管理提升、产业链延伸、创新发展、节能环保、深化改革等方面谋篇布局、聚力攻坚、勇毅前行。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2.60亿元,同比增长22.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4亿元,同比增长16.64%,经营业绩再创佳绩,业绩表现稳居行业首位,取得历史性突破,巩固提升了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公司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回顾一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
(一)产品产量再攀新高,营销运作创新实施
冶炼分离板块协调有序组产排产,按期推动新项目投产,全年生产冶炼分离产品14.08万吨,同比增长26.05%;生产稀土金属2.43万吨,同比增长16.41%。功能材料及应用板块加大市场开拓,全年生产稀土功能材料6.74万吨,同比增长2.99%,其中,磁性材料3.8万吨,同比增长23.82%。各板块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稀土原料及功能材料产品产量再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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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镧铈产品营销,优化营销模式,促销售、去库存,提高镧铈产品市占率。创新镨钕产品营销模式,增强市场话语权,扩大长协业务范围,形成销售新机制,巩固提升镨钕产品市占率;实施“原料销售+废料回收”闭环营销新模式;转变赊销惯例,实施“零账期”销售,防范经营风险。发挥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平台作用,实现产品应上尽上、阳光销售,全年交易额突破115.69亿元,同比增长158.36%。
(二)重点项目有序推进,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筹划实施。子公司甘肃稀土、淄博灵芝等升级改造项目竣工投产,低温焙烧项目动工建设。信丰新利龙南分公司废料回收项目投产,金蒙稀土废料回收项目完成产能置换,“一南一北”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格局初步构建。磁性、抛光及催化材料企业改(扩)建、技改升级项目有序推进,夯实稀土功能材料产业的发展根基。与中国原子能、厦门钨业、盛和资源、亚太科技等开展务实合作。与包头市财政局及中国风投等筹划设立稀土产业基金,助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数智化项目加快实施,主体网络、视频会议、集控中心、系统支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完成部署。首次引入成熟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企业集团信息化体系,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生产管控系统投入使用,实现对经营管理关键环节数智化集中管控。生产现场自动化改造和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加快实施,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
(三)科研创新成果丰硕,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研发投入强度进一步加大。科研攻关形成更加先进、稳定的冶炼分离工艺,稀土磁材、储氢、抛光、发光、催化、合金等领域研发取得突破,科研成果转化取得较好成效。标准制定和专利申请力度加大,制(修)订并发布各类标准80项,获授权专利75项,行业技术引领力不断增强。推进白云鄂博资源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与兰州大学、长沙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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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院联合共建形成创新联合体。牵头组建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为争创国家级中心奠定良好基础。健全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标准、专利管理等管理制度。创新科研体制机制,依托下属稀土研究院“科改示范行动”,优化创新资源,推行“揭榜挂帅”,探索多元激励,试点推行PVC助剂项目科研团队股权激励,稀土断热剂产业化项目收益分红等激励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四)专业管理重点突破,管理创效固本强基
深入推进对标一流,加强规章制度管理,增强制度时效性。坚持以内部对标为抓手,深化“四降两提”,稀土精矿焙烧效率、金属电解料比、功能材料生产单耗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优化提升,同口径同价格的加工成本降幅达3.02%;加强物料运输衔接,单位物流成本同比降低6.5%;深入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动态优化组织机构,严格控制用工总量,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人事费用率分别较目标值降低0.55、0.74个百分点,管理提质增效能力不断增强。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成立安全管理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人员配置;全覆盖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督查考核,加强问题整改,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以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为试点推进智慧安全项目,为打造“本质安全工厂”开展有益探索。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有序。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成投运焦炉煤气锅炉烟气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扎实做好环保设施运维,保持冶炼分离废水“零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废渣合规处置。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对在包11家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测,开展废水管网摸排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实内部环保督查,夯实环保基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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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8家单位完成体系认证。高耗能设备淘汰率达到100%,节约用电成本。加强能源管控,7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强度同比降低9%。大力推进低碳项目建设,减少源头排放、推动余能回用,自治区内分、子公司碳排放总量同比降低19.12%。公司顺利通过国家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验收,获评包头市“能(水)效对标”领跑企业、节能先进单位;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天骄清美获评自治区级“绿色供应链”示范单位,成为行业低碳发展标杆。
加强风险管理,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法律事务管理,强化合同、诉讼及授权管理和重大事项推进中的法律论证,公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国企改革纵深推进,活力效率涌现释放
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完成系列公司治理制度制修订,重点落实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会六项职权;规范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覆盖实现党建与公司治理条款规范入章;完善子公司“三会一层”,董事会应建尽建完成率100%。合规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以优异的分红水平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丰厚回报榜单”,依托良好的治理和管理能力获评“上市公司卓越管理团队奖”。
以磁材板块为试点实施专业化整合,打造行业最大磁材合金生产制造企业。完成子公司全南晶环重整,保持南方中重稀土资源布局。完成12家“两非两资”企业处置,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主责主业更加聚焦、产业结构更加清晰。
深入开展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任职协议和契约化协议。稳步推进法人单位自主用工管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岗位合同”管理。积极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探索中长期激励,在部分子公司探索试点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系统构建“三引进一培养”工作机制,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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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人才引进和本土人才培养取得突破,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稀土行业整体运行情况。报告期,随着新能源汽车、永磁电机、风力发电等下游产业快速发展,稀土产品需求整体向好,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主要稀土企业加快扩能强链补链步伐,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发展。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持续优化稀土等原材料工业发展环境,强化创新引领作用,推动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开启绿色升级、能效提升新阶段,主要稀土企业加快稀土磁性材料等稀土新材料产业布局和产能提升,加大稀土永磁材料、稀土永磁电机推广应用力度,为稀土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拓展新空间。发改委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引导外资向符合稀土新材料要求的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领域投资。工信部约谈重点稀土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健全稀土产品定价机制,保供稳价,稳定市场运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稀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开展环保督查,加强稀土行业环保整治力度。优化稀土总量控制指标管理机制,科学调控稀土资源开采规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市场准入。行业主要稀土企业战略合作多点推进,专业化整合步伐加快,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发改委下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进一步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负担,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发展活力。随着法制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稀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健全完善,行业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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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稀土企业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经营质量显著提升,行业高质量运行态势持续巩固增强。行业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其他内容。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类,属于稀土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小类。报告期,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业务
公司坚持“做大做精稀土原料,做优做强稀土功能材料,做专做特终端应用产品”的发展思路,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11个大类、100余种、上千个规格。公司产品主要分为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其中,公司稀土原料产品包括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是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及新材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等,公司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如镍氢动力电池、稀土永磁高效节能电机等。
主要产品一览表
类别及名称 | 应用领域 | |
原料类 | 氧化镧 | 制造特种合金、精密光学玻璃、高折射光学纤维板、制造陶瓷电容器 |
氧化铈 | 稀土催化材料、稀土着色剂、稀土热稳定剂、稀土磁性材料 | |
碳酸镧铈 | 稀土抛光材料 | |
氧化镨钕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 | |
材料类 | 磁性材料 | 驱动电机、伺服电机、微特电机,钐钴永磁为神州系列飞船导航设备元器件 |
储氢材料 | 镍氢电池、氢能储运、蓄热与热泵、静态压缩机等 | |
抛光材料 | 液晶基板、导电玻璃、光学玻璃、玻壳、镜片、电脑光盘、芯片、光掩膜、装饰玻璃、饰品等领域的抛光 | |
催化材料 | 汽车尾气净化、工业废气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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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做大做精稀土原料基地,依靠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掌控的白云鄂博稀土资源优势,采购其控股子公司包钢股份生产的稀土精矿,按照国家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或者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和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氯化物、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将部分稀土氧化物加工成稀土金属。公司子公司加工回收的稀土废料,生产稀土产品。公司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同时发挥下属国贸公司以稀土贸易为核心的多元贸易业务增收创效。
为提高稀土产品附加值,促进稀土元素平衡高值利用,推动稀土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发展,做优做强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公司发挥稀土资源优势,以资本为纽带,通过独资设立、合资组建、并购重组等
应用 产品 | 永磁电机 | 风电、新能源汽车、电子通信、高端医疗 |
镍氢动力电池 | 动力电源、混动汽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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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发展磁性材料、抛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产业,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发展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所属稀土功能材料企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通过采购加工稀土原料类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各自产业领域内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同时,公司结合资源特点及产业布局,做专做特稀土终端应用产品,现拥有储氢材料—镍氢动力电池、磁性材料—稀土永磁电机的稀土终端应用布局。公司以下属稀土院为核心,发挥各类科研平台的人才、技术和创新优势,为产业运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巩固提升科研优势。公司通过坚持在原料保障、生产衔接、成本管控、营销运作、科研支撑、管理协同、对标升级、资本运营、文化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等环节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协同运营、综合施策,增强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性和增值创效能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产线优化、工艺革新、品质提升,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动能。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资源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稀土矿——白云鄂博矿的独家开采权。控股股东以公司为平台发展稀土产业,开发利用稀土资源,将其资源优势转化为上市公司的产业发展优势,奠定了公司发展基础。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包钢股份向公司供应稀土精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原料保障。近年来,在国家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中,公司获得的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标分配量分别占据年度指标总量的50%以上,且轻稀土年度增量指标向公司集中配给,持续稳定的指标获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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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增强着公司资源优势和产业竞争力,凸显了公司行业地位和发展潜能。
(二)全产业链与规模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形成以稀土资源为基础、冶炼分离为核心、新材料领域建设为重点、终端应用为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并依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构筑了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公司拥有下属分工明确、各具优势和特色的直属、控股、参股企业,资产规模和产业版图优化稳固,重点产业领域资源投入强度不断加大,产业结构与规模持续优化提升,成为全球最大的稀土企业集团和稀土产业基地,是我国稀土大集团之一,在我国稀土行业有着重要影响力。
(三)科研与技术优势
通过开发利用白云鄂博稀土资源,公司建立了层次分明、特长突出、契合公司发展需求的科研工作体系,并由此积累储备了公司雄厚的稀土科研、技术、人才等软硬件资源。公司下属的稀土院是全球最大的稀土专业科研院所,该院及依托该院组建的各类国家、自治区级重点技术中心、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院士工作站等科研创新平台,在国内外稀土基础前沿领域、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检测分析、情报收集与应用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和协同科研竞争力。公司各子企业建立的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于公司基层生产与市场一线需要,是公司科技研发与技术创新的载体。以稀土研究院为核心、子公司研发平台为补充的协同科研体系,巩固和增强着公司科研与技术优势。
(四)政策和区位优势
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对稀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公司作为稀土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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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家稀土总量控制指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环保治理与绿色低碳发展、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备受国家关注和扶持。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出台政策统筹规划、全方位多层次支持稀土全产业链特别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引导稀土产业向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发展,加快重点产业领域扩能提势,同时大力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赋予了公司政策优势。
公司住所地包头市依托白云鄂博丰富的矿产资源,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形成一批涉及领域广阔、有一定竞争能力的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应用产品企业,先后在稀土选矿、冶炼、分离、新材料及应用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稀土研发、生产、加工和应用基地。随着内蒙古自治区提出建设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国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以及包头市全力打造“世界稀土之都”,稀土产业集聚和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国内外知名稀土企业纷纷投资建厂,不断扩能提产优化布局,产业集群效应和规模优势明显,成为国内外稀土中高端项目的重要基地。公司所处包头国家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稀土产业“硅谷”、唯一以“稀土”命名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内稀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特别是在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围绕稀土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支持下,稀土新材料及下游应用企业数量显著增多,产值规模日渐提升,产业配套衔接日趋紧密,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地域环境和外部发展条件,区位优势明显。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60亿元,同比增长22.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4亿元,同比增长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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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7,260,035,781.21 | 30,408,396,179.14 | 22.53 |
营业成本 | 26,905,410,895.95 | 21,943,707,175.37 | 22.61 |
销售费用 | 73,434,278.34 | 75,885,214.52 | -3.23 |
管理费用 | 1,047,339,108.23 | 993,324,250.62 | 5.44 |
财务费用 | 210,022,530.46 | 391,844,362.88 | -46.40 |
研发费用 | 254,845,439.61 | 160,858,211.32 | 58.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0,861,897.91 | 3,793,560,639.52 | 24.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5,372,852.27 | -1,859,119,760.43 | -77.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83,341,407.69 | 243,119,373.0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主要稀土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及销量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主要稀土产品销量增加导致销售成本增加以及消耗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升高。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薪酬类支出同比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薪酬类支出、修理费用、咨询费用等同比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利息支出同比减少,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同比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股权类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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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支出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有息债务同比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0.90亿元,同比增长23.38%;公司主营业务成本267.80亿元,同比增加23.34%。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工业 | 26,882,171,074.42 | 16,902,043,435.89 | 37.13 | 33.00 | 32.77 | 增加0.11个百分点 |
商业 | 9,089,387,558.28 | 9,245,189,984.50 | -1.71 | 1.24 | 7.76 | 减少6.16个百分点 |
环保板块 | 1,118,513,611.96 | 632,394,931.75 | 43.46 | 28.43 | 57.40 | 减少10.4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稀土原料产品 | 13,844,949,226.48 | 9,593,504,006.63 | 30.71 | 23.24 | 38.69 | 减少7.72个百分点 |
稀土功能材料 | 11,844,730,634.20 | 6,212,020,795.57 | 47.55 | 60.10 | 43.50 | 增加6.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36,026,566,418.82 | 25,966,644,742.71 | 27.92 | 22.21 | 22.09 | 增加0.07个百分点 |
国外 | 1,063,505,825.84 | 812,983,609.43 | 23.56 | 83.11 | 83.24 | 减少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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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线上 | 11,568,679,550.11 | 8,359,895,436.23 | 27.74 | 158.36 | 153.24 | 增加1.46个百分点 |
线下 | 25,521,392,694.54 | 18,419,732,915.92 | 27.83 | -0.24 | 0.05 | 减少0.2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表内所示工业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销售稀土产品、功能材料、应用产品及其他产品;商业指贸易业务;环保板块指节能环保公司的主营业务。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稀土氧化物 | 吨 | 12,822.22 | 23,721.62 | 50,209.33 | 1.17 | -43.66 | -17.84 |
稀土盐类 | 吨 | 103,686.18 | 66,633.06 | 76,194.11 | 32.67 | -10.18 | 94.67 |
稀土金属 | 吨 | 24,291.60 | 23,835.54 | 2,277.13 | 16.41 | 16.61 | 25.04 |
产销量情况说明:
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为折氧化物数量,稀土金属为实物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要产品产销数据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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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 | 对方 当事人 | 合同 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稀土精矿 | 包钢股份 | 95.00 | 94.10 | 94.10 | 0 | 是 | 不适用 |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 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工业 | 原料 | 13,077,962,773.44 | 77.37 | 9,960,384,648.80 | 78.23 | 31.30 |
材料与动力 | 2,485,467,103.13 | 14.71 | 1,126,607,612.66 | 8.85 | 120.62 | |
人工成本 | 677,935,200.62 | 4.01 | 880,361,147.96 | 6.92 | -22.99 | |
制造费用 | 660,678,358.70 | 3.91 | 763,198,068.18 | 6.00 | -13.43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 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稀土原料产品 | 原料 | 6,721,624,083.90 | 70.06 | 5,088,174,690.54 | 73.56 | 32.10 |
材料与动力 | 1,971,535,028.26 | 20.56 | 640,423,501.71 | 9.26 | 207.85 | |
人工成本 | 522,076,281.78 | 5.44 | 712,076,281.78 | 10.29 | -26.68 | |
制造费用 | 378,268,612.69 | 3.94 | 476,319,278.82 | 6.89 | -20.59 | |
稀土功能材料 | 原料 | 5,398,062,854.72 | 86.90 | 3,545,917,306.33 | 81.91 | 52.23 |
材料与动力 | 438,942,769.52 | 7.06 | 418,973,954.51 | 9.68 | 4.77 | |
人工成本 | 119,098,059.51 | 1.92 | 115,640,163.84 | 2.67 | 2.99 | |
制造费用 | 255,917,111.82 | 4.12 | 248,486,808.78 | 5.74 | 2.9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较上年减少五家,增加二家。剔除合并报表的单位有:
① 科日稀土被子公司华星稀土吸收合并,原主体注销,剔除合并报表范围;
② 公司持有的子公司中山天骄全部股权出售,剔除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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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公司持有的子公司稀宝方元全部股权出售,剔除合并报表范围;
④ 江苏新稀捷清算后注销,剔除合并报表范围;
⑤ 希捷环保破产清算,已移交管理人控制,剔除合并报表范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
① 出资收购稀交所部分股权,持有其44.56%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能够实施有效控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② 与江苏嘉轩合资成立北方嘉轩,持有其60%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能够实施有效控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05,930.2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6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39,976.1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6.2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832,702.4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78%。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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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税金及附加 | 255,625,107.30 | 224,510,687.07 | 13.86 | 报告期,公司增值税附加税和印花税同比增加。 |
研发费用 | 254,845,439.61 | 160,858,211.32 | 58.43 |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
财务费用 | 210,022,530.46 | 391,844,362.88 | -46.40 | 报告期,公司利息支出同比减少,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同比增加。 |
其他收益 | 216,679,414.57 | 166,534,557.21 | 30.11 | 报告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
投资收益 | -148,809,827.05 | 643,331.90 | 不适用 | 报告期,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损失同比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28,882,471.00 | -65,877,675.55 | 247.44 | 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公允价值降低。 |
信用减值损失 | 30,842,519.88 | 20,061,291.71 | 53.74 | 报告期,公司应收款项大幅减少,冲减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 | -913,590,280.36 | -69,430,291.43 | 1,215.84 | 报告期,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加。 |
资产处置收益 | -17,976,490.68 | 36,622,264.19 | 不适用 |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处置资产产生的损失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17,966,575.86 | 7,952,619.10 | 125.92 | 报告期,公司处置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同比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32,164,382.34 | 19,058,941.99 | 68.76 | 报告期,公司资产报废损失同比增加。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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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54,845,439.6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54,845,439.6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6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84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8.7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1 |
硕士研究生 | 302 |
本科 | 296 |
专科 | 118 |
高中及以下 | 9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8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9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5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10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0,861,897.91 | 3,793,560,639.52 | 24.97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5,372,852.27 | -1,859,119,760.43 | -77.66 |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类投资支出同比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83,341,407.69 | 243,119,373.06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到期有息债务同比增加。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447,793,075.05 | 12.14 | 6,492,828,406.67 | 18.71 | -31.50 | 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5,119,936.00 | 1.38 | 734,002,407.00 | 2.11 | -31.18 |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公允价值降低。 |
应收票据 | 1,058,983,568.74 | 2.89 | 326,400,139.21 | 0.94 | 224.44 | 报告期末,公司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 |
应收账款 | 2,192,386,138.05 | 5.98 | 3,840,758,619.23 | 11.07 | -42.92 | 报告期末,公司账期内应收货款比年初减少。 |
应收款项融资 | 3,112,533,213.32 | 8.49 | 4,148,933,021.93 | 11.95 | -24.98 | 报告期末,公司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比年初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192,466,253.82 | 0.53 | 34,558,273.53 | 0.10 | 456.93 | 报告期末,公司将子公司剔除合并报表范围,对其应收款项在合并报表列示。 |
存货 | 14,505,304,399.84 | 39.58 | 10,324,534,763.67 | 29.75 | 40.49 | 报告期末,公司库存产成品成本比年初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651,653,798.69 | 1.78 | 255,597,480.96 | 0.74 | 154.95 | 报告期末,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比年初增加。 |
在建工程 | 1,299,647,629.26 | 3.55 | 306,706,382.60 | 0.88 | 323.74 | 报告期末,公司环保板块在建工程项目比年初增加。 |
商誉 | 31,749,056.28 | 0.09 | 20,812,897.62 | 0.06 | 52.55 |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股权形成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610,321,467.12 | 1.67 | 306,362,259.29 | 0.88 | 99.22 |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增加,槽体物料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9,223,061.44 | 0.63 | 166,930,750.47 | 0.48 | 37.32 |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工程款比年初增加。 |
应交税费 | 404,621,893.26 | 1.10 | 750,265,849.16 | 2.16 | -46.07 |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企业所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得税、应交增值税比年初减少。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67,512,447.67 | 7.83 | 4,070,040,077.69 | 11.73 | -29.55 | 报告期内,公司按期兑付了公司债的本金及利息。 |
其他流动负债 | 931,437,669.63 | 2.54 | 196,874,045.33 | 0.57 | 373.11 | 报告期末,公司已背书转让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比年初增加。 |
长期借款 | 608,580,416.63 | 1.66 | 2,400,725,945.41 | 6.92 | -74.65 | 报告期末,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示。 |
应付债券 | 1,205,485,150.68 | 3.29 | 2,540,014,575.34 | 7.32 | -52.54 | 报告期末,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示。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及分配情况
报告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下达了2022年两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与上年相比,2022年度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中,矿产品指标由16.8万吨增至21万吨,增加4.2万吨(均为轻稀土),增幅25%,中重稀土未变;公司获得分配量141650吨,占轻稀土指标总量的
74.22%,占矿产品总量的67.45%。冶炼分离指标由16.2万吨增至20.2万吨,增幅 24.69%,其中,公司获得分配量128934吨,占冶炼分离指标总量的63.83%。
2022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及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 稀土集团 | 矿产品 (折稀土氧化物,吨) | 冶炼分离产品 (折稀土氧化物,吨) | |
岩矿型 稀土(轻) | 离子型稀土 (以中重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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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49,200 | 13,010 | 58,499 |
2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1,650 | 128,934 | |
3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3,440 | 3,963 | |
4 |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700 | 10,604 | |
其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3,610 | |||
小 计 | 190,850 | 19,150 | 202,000 | |
总 计 | 210,000 | 202,000 |
2.主要稀土产品价格走势
报告期,受国际地缘政治博弈、国内经济增长乏力及市场供需关系等内外部因素影响,稀土市场价格波动明显,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总体呈先扬后抑走势。镧铈类产品市场整体延续弱势,供过于求矛盾突出,产品价格上半年维持弱稳,下半年持续下行;镨钕类及镝铽等中重稀土产品价格整体先扬后抑,震荡下行,波动幅度较大,受市场活跃度增强、废料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产品价格于第四季度企稳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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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来源于亚洲金属网、瑞道金属网、我的钢铁、百川资讯、英国金属网五家网站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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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国主要稀土氧化物平均价格对比
单位:元/公斤
注:稀土价格指数走势图及2022年我国主要稀土氧化物平均价格对比来源于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产品名 | 纯度 | 2022年均价 | 2021年均价 | 同比变动 |
氧化镧
氧化镧 | ≥99% | 7.92 | 10.00 | -20.8% |
氧化铈
氧化铈 | ≥99% | 9.02 | 10.00 | -9.8% |
氧化镨
氧化镨 | ≥99% | 851.99 | 599.13 | 42.2% |
氧化钕
氧化钕 | ≥99% | 891.00 | 631.93 | 41.0% |
金属钕
金属钕 | ≥99% | 1099.37 | 780.32 | 40.9% |
氧化钐
氧化钐 | ≥99.9% | 23.35 | 15.18 | 53.8% |
氧化铕
氧化铕 | ≥99.99% | 198.00 | 204.24 | -3.1% |
氧化钆
氧化钆 | ≥99% | 458.96 | 260.08 | 76.5% |
钆 铁
钆 铁 | ≥99% Gd75%±2% | 442.06 | 258.60 | 70.9% |
氧化铽
氧化铽 | ≥99.9% | 13711.49 | 8736.36 | 56.9% |
金属铽
金属铽 | ≥99% | 17324.76 | 11068.70 | 56.5% |
氧化镝
氧化镝 | ≥99% | 2546.85 | 2650.50 | -3.9% |
镝 铁
镝 铁 | ≥99% Dy80% | 2539.50 | 2628.38 | -3.4% |
氧化钬
氧化钬 | ≥99.5% | 1178.34 | 905.14 | 30.2% |
钬 铁
钬 铁 | ≥99% Ho80% | 1194.80 | 918.95 | 30.0% |
氧化铒
氧化铒 | ≥99% | 326.21 | 228.63 | 42.7% |
氧化镱
氧化镱 | ≥99.99% | 100.05 | 102.00 | -1.9% |
氧化镥
氧化镥 | ≥99.9% | 5437.35 | 5073.50 | 7.2% |
氧化钇
氧化钇 | ≥99.999% | 76.21 | 41.58 | 83.3% |
氧化镨钕
氧化镨钕 | ≥99% Nd2O375% | 825.70 | 596.00 | 38.5% |
镨钕金属
镨钕金属 | ≥99% Nd75% | 1009.96 | 734.71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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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稀土行业上市公司运行情况
根据“中国稀土”网站发布的“CRE指数”,随着国内经济复苏、下游需求拉动及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国内稀土上市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和资本市场表现好于上年同期。但下半年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等影响,稀土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资本市场表现低于上年同期。
4.稀土产品进出口情况
根据中国海关发布数据,报告期,我国共进口稀土矿、稀土氧化物、稀土合金及金属、稀土功能材料12.42万吨,较2021年增加2.34%,金额
18.17亿美元,较2021年增加19.91%。其中,从美国、缅甸、越南、马来西亚等国进口稀土原料及未列明的稀土氧化物9.10万吨,金额7.85亿美元,数量和金额占比分别为73.27%和43.20%,较2021年明显下降。
报告期,我国共出口稀土原料及相关产品11.29万吨,较2021年增长
4.63%,出口总金额约56.88亿美元,较2021年增长50.76%。其中,稀土化合物出口3.96万吨,金额6.48亿美元;稀土金属与合金出口1.19万吨,金额4.78亿美元;磁性材料出口6.14万吨,金额45.6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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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如有)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各种有色金属产品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产品或品种类型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稀土氧化物 | 1,938,664,267.66 | 1,341,599,701.28 | 30.80 | -3.74 | 8.25 |
稀土盐类 | 414,596,749.77 | 286,459,712.36 | 30.91 | -6.73 | 5.16 |
稀土金属 | 11,491,688,209.05 | 7,965,444,592.99 | 30.69 | 30.95 | 47.37 |
磁性材料 | 11,213,393,065.22 | 5,686,513,044.05 | 49.29 | 70.53 | 54.18 |
抛光材料 | 416,223,015.63 | 327,992,574.25 | 21.20 | -18.04 | -4.43 |
储氢材料 | 215,114,553.35 | 197,515,177.28 | 8.18 | -31.68 | -33.65 |
应用产品 | 41,880,436.56 | 38,203,937.98 | 8.78 | -54.36 | -53.10 |
4.公司报告期内各地区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东部地区 | 19,909,100,580.29 | 53.43 | 29.97 |
中部地区 | 5,341,448,000.48 | 14.34 | -8.54 |
西部地区 | 10,911,787,006.92 | 29.29 | 26.42 |
东北地区 | 34,194,367.68 | 0.09 | -9.04 |
境内小计 | 36,196,529,955.37 | 97.15 | 21.35 |
亚洲 | 914,908,915.60 | 2.46 | 112.51 |
美洲 | 64,712,887.21 | 0.17 | 77.59 |
欧洲 | 83,884,023.03 | 0.23 | -26.27 |
境外小计 | 1,063,505,825.84 | 2.85 | 83.11 |
合计 | 37,260,035,781.21 | 100.00 | 2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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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股权投资额为人民币13,893万元,同比减少221,657.09万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 方式 | 投资 金额 | 持股 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 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 (如有)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稀土、稀土制品及其它商品交易服务 | 否 | 收购 | 10,923 | 44.56%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国储物资调节中心、厦门钨业等 | 长期 | 完成 收购 | - | -2,184.88 | 是 | 2022.11.9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合计 | / | / | / | 10,923 | / | / | / | / | / | / | / | - | -2,184.88 | / | /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预计 总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 | 本年度完成投资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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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 | 9,758.06 | 2,894.98 | 2,657.90 | 公司 自有资金 | 已完成主体设备基础及相关公辅类单体建、构筑物施工,主体低温焙烧窑窑体安装就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期末数 |
股票 | 734,002,407.00 | -228,882,471.00 | -294,760,146.55 | 0 | 0 | 0 | 505,119,936.00 |
合计 | 734,002,407.00 | -228,882,471.00 | -294,760,146.55 | 0 | 0 | 0 | 505,119,936.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600010 | 包钢股份 | 799,880,082.55 | 自有资金 | 734,002,407.00 | -228,882,471.00 | -294,760,146.55 | 0 | 0 | 4,998,582.70 | 505,119,936.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合计 | / | / | 799,880,082.55 | / | 734,002,407.00 | -228,882,471.00 | -294,760,146.55 | 0 | 0 | 4,998,582.70 | 505,119,936.00 | /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完成对子公司节能环保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航泰达和五矿金通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摘牌,成为节能环保公司股东。改革完成后,公司在节能环保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41%,中航泰达在节能环保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4%,五矿金通在节能环保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包钢股份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持有节能环保公司5%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关于全资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进展公告》。报告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调整要求,有力有序清理退出低效无效资产,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链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管控投资风险,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稀宝博为、希捷环保、包钢天彩实际情况,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稀宝博为、希捷环保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公司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包钢天彩全部65%股权,实现投资退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包钢天彩股权已签署《股权交易合同》,正在办理工商信息变更;稀宝博为、希捷环保清算工作尚在推进中。
报告期,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全部18,000,158股回购股份注销。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633,066,000股变更为3,615,065,84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33,066,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615,065,842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11月11日、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2年度 | 1,156,162,605.97 | 729,273,829.43 | 3,481,143,285.08 | 121,789,017.59 | 96,042,086.55 |
华美公司注册资本13,252万元人民币,为北方稀土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拥有年产1.8万吨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毛利增加。
2.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2年度 | 2,477,453,762.00 | 843,443,591.81 | 2,450,699,581.11 | 236,581,255.44 | 210,293,006.98 |
淄博灵芝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36.0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拥有年产2.5万吨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2万吨抛光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产品单位成本同比升高,毛利减少。
3.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2年度 | 888,895,619.15 | 537,577,683.97 | 2,418,896,391.65 | 42,408,130.59 | 43,133,597.89 |
和发公司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51%。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的生产;拥有年产1.8万吨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毛利增加,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
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2年度 | 4,419,462,588.35 | 3,136,407,361.19 | 9,385,950,321.21 | 59,509,592.87 | 58,870,477.87 |
甘肃稀土注册资本49,982.08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48.26%。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及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经营;拥有年产4.5万吨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4000吨稀土金属、2000吨永磁材料、3000吨抛光材料和1000吨贮氢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同比增加,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
5.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2年度 | 408,547,362.08 | 277,624,580.14 | 189,779,895.58 | 25,057,425.25 | 22,102,128.11 |
天骄清美注册资本934.51万美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6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稀土抛光粉、抛光液、抛光膏、稀土及其化合物应用类产品;拥有年产7000吨抛光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同比减少,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毛利减少。
6.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2年度 | 4,219,591,898.93 | 1,721,141,176.81 | 11,170,177,520.69 | 525,744,738.88 | 425,167,677.91 |
磁材公司注册资本179,994.71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持有其66.90%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磁性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拥有年产7万吨磁性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公司对磁材板块进行
了整合重组。整合重组后,该公司为运营主体,公司所属宁波展昊、安徽永磁、北京三吉利三家磁性材料企业成为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规模及产能规模相应增加。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同比增加,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毛利增加。
7.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2年度 | 797,507,302.11 | 386,378,937.91 | 3,076,046,571.35 | 142,813,164.30 | 142,496,674.89 |
信丰新利注册资本3,846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48%。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及废料回收的生产、经营;拥有年产3500吨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8000吨废料回收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同比增加,产品单位成本同比上涨,毛利减少。
8.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2年度 | 2,538,331,257.09 | 1,309,899,661.40 | 9,883,010,811.01 | -291,450,614.08 | -220,964,986.23 |
国贸公司注册资本14.70亿元人民币,北方稀土直接持有其55%的股权,合计持有其63.31%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与销售。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转为亏损,主要原因是该公司外购用于补充资源的稀土产品出现减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2年度 | 2,783,925,586.68 | 1,484,418,256.41 | 1,239,992,668.64 | 394,013,037.10 | 330,634,596.96 |
节能环保公司注册资本84,585.126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41%。该公司主营业务为节能、环境、环保相关的工程、技术、检测、服务,废弃物的治理处理及园林绿化工程等。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运维服务业务收入增加;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
减少,主要原因是废渣处理业务毛利减少。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行业格局报告期,我国稀土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稀土产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生产经营秩序持续改善,产业进一步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随着中国稀土集团成立运营,我国稀土行业新一轮整合加速推进,产业发展进入由北方稀土、中国稀土、厦门钨业、广东稀土四大稀土集团为主导,以北方轻稀土和南方中重稀土为地域资源分布的集约发展新阶段和新格局,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地区政治因素扰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产品价格波动等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稀土大集团以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己任,胸怀国之大者,妥善处理竞争与合作、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远等关系,在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的原料保障、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畅通方面发挥“顶梁柱”“压舱石”作用,为产业链下游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引领行业沿着稀土资源战略支撑作用有效发挥、资源利用绿色低碳、市场竞争公平有序的良性轨道健康、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在全球稀土消费增长的驱动下,各主要稀土资源国稀土产能逐步恢复,
稀土资源开发逐渐加快,全球稀土资源探矿工作增多,国外主要稀土生产企业产能有所扩大、增减不一,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美国、澳大利亚、缅甸等国为代表的全球稀土多元供应格局已经形成,国外产能布局和释放对我国稀土市场供给格局形成一定冲击,但我国在稀土冶炼分离、稀土功能材料领域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且作为全球最大的稀土生产国,具有明显的品质和成本优势。随着我国稀土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和优化调整,以及下游需求的进一步释放,未来我国长期引领全球稀土供给和需求格局不会改变。
——行业发展趋势稀土元素以其特殊的结构、磁光电等物理化学特性被广泛应用,成为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略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经济长期保持增长,经济的韧性、潜力、活力不断显现,需求和消费将进一步释放。“十四五规划”“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双碳”“双控”和扩大内需等国家战略的实施,稀土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稀土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应用价值和战略地位更加凸显,市场需求保持增长态势,市场活力和潜力不断释放。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政策的出台,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迎来爆发式增长,稀土材料节能环保优势进一步发挥,稀土永磁电机等将成为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器件,将成为稀土永磁材料消费的增长引擎。随着全球经济复苏,3C等领域的消费将逐步恢复,稀土在风、光、电、联合储能等领域的发展稳步推进,抛光、储氢等稀土新材料需求有望增加,稀土
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期。
近年来,随着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稀土产业整体已进入由低成本资源和要素投入驱动,向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创新驱动价值增长模式转变的发展轨道。稀土产业下游新材料及应用产业未来发展,将既面临先进国家在技术、人才、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竞争压力以及东南亚国家新兴稀土产业力量的追赶,又将迎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动能转换带来的发展机遇。随着稀土材料性能的不断提升和稀土前沿材料的研发突破,稀土在新能源汽车、永磁电机、工业机器人、国防科工装备、节能环保、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等新材料、新能源、新业态领域的蓬勃发展和广泛应用,将带动稀土产品需求稳步增长,推动稀土产业创新驱动与技术进步。稀土行业长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和发展趋势,是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强化创新引领作用,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大力发展稀土新材料及终端应用产品,提升稀土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领域的技术水平,形成合理开发、有序生产、高效利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稀土行业新格局。
为推动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内容涵盖战略价值、科技创新、绿色可持续、产业链延伸和资源转化增值等多个方面。国家将加强稀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管理,提升产业链价值创造能力。完善行业法治监管体系和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产品交易和贸易流通等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牵引拉动,严格市场准入,整治恶性竞争,提高高质量有效供给,刺激下游消费需求释放。健全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强化创新在产业链延伸中的核心作用。优化稀土总量控制指标管理机制,调控总量,进一步发挥稀土大集团主导行业发展作用,维护市场秩序,落实国
家稀土发展战略,稳定市场运行。改善营商环境,实施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负担,提升经营活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加强国内稀土矿山资源勘查,鼓励稀土资源节约和综合再利用,加快研发绿色开采和冶炼分离技术,加强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技术开发和产业优化,推进稀土产业绿色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的持续扩大和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稀土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将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为愿景,以“发展壮大我国稀土产业链,构建高质量稀土生态圈”为使命,将“产业报国、稀土强国”的家国情怀作为矢志不渝的坚守和追求,成为国家大战略大布局的践行者、行业新模式新业态的带动者、产业新技术新领域的引领者、绿色发展的示范者、社会责任的担当者、职工权益的保护者,努力做到国家需要、社会认可、行业尊重、员工信赖,真正成为推动我国稀土产业进步的先锋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模范。为早日实现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愿景,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稀土产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意见》,对照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标准,坚持对标一流,优化产业结构,拓宽价值边界,加快专业化整合,突出产业化经营,强化技术创新,提升品牌价值,完善公司治理,促进产业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发展。不断强化稀
土资源规模领先优势,坚持做大做精稀土原料产业。拓展稀土功能材料供给能力,做优做强磁性、抛光、储氢、催化、合金等稀土功能材料产业,打造全国最大的稀土功能材料基地。着力延伸产业链,做专做特稀土终端应用产业。持续巩固提升公司全产业链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扩大收入和利润贡献率。保持和扩大发展优势,补足发展短板,以改革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在资源战略、生产组织、成本管控、营销贸易、管理创新、科技创新、节能环保、资本运作、项目建设、质量提升、品牌维护、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引导产业向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发展,不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建设步伐。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启动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专项行动的首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及稀土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牢记使命、解放思想、改革攻坚、稳中快进,齐心协力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为推动我国稀土行业高质量发展、构建高质量稀土生态圈和服务国家稀土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23年主要工作目标(本目标仅为计划目标,最终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生产经营目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6.6亿元,利润总额64亿元。在此基础上,保持员工劳动报酬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浮动。
安全环保目标:全年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工亡事故(含相关
方企业)为零,千人负伤率≤1.00‰。各单位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排污单位各项污染物排放量低于许可排放量,各单位工业固废、危废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辐射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科技创新目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4%。申报承担国家级项目不少于1项,自治区级不少于2项,盟市级项目不少于3项。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2项。其他管理指标:全年项目开工率不低于80%,投资完成率不低于60%。“一利五率”“四降两提”等重点攻关指标较上一年度取得明显进步,力争全部达行业领先水平。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科学稳妥组产排产,争先打样提产创效
冶炼分离板块要挖潜力促协同,科学组产,优化工序衔接,推动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达产达效,充分释放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实行差异化发展。金属板块要充分释放产能,提高智能制造水平,丰富产品品类,创造引领需求。废料回收板块要依托磁材和金属产业优势,打通渠道释放产能,提高资源二次利用水平。磁性材料板块要发挥整合重组效能,深度融合协同,提升磁材合金产量及高端产品占比。抛光材料板块要优化产线布局,增强发展优势,加大产品研发,提高中高端产品产量。储氢材料板块要加强内部协同及对标提升,提高产能利用率。催化材料和合金材料板块要全面落实精益管理理念,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协同做好提产降本增效。终端应用板块要聚焦市场需求和前沿领域,推动产品和技术创新,通过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式布局一批创效能力强的适销新品,扩大产销规模。推动永磁电机产线竣工达产,努力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龙头产品。
2.协同优化营销贸易,争先打样创收增利
拓展外部资源补充渠道,提升国际资源掌控力。完善镨钕产品与废料资源联动循环模式,推进镨钕产品集中统一管控,保证多渠道高质量镨钕供应,提高镨钕产品国内市占率,提升出口份额;拓展镧铈产品应用及国内外客户群,配套差异化营销策略,巩固提升市占率;加强中重稀土产品产销衔接,提升产品市场影响力;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坚持以销定产、以产促销,加大优质客户开发,提升产销率和市占率;力争永磁电机等终端应用产品推广取得突破。健全完善营销体系,建立市场信息情报机制,拓展信息获取渠道,为营销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建立营销数据采集信息化平台,增强营销策划能力,建立健全营销管理体系。建立集团原料采购协同机制,稳定产品价格,降低采购成本。优化营销服务,提高客户忠诚度和满意度。结合公司战略有选择地开展贸易业务,深化贸易合作,优化贸易模式,加强贸易风险防控。
3.加快项目建设与合资合作,争先打样推动产业升级
加快绿色冶炼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早日投产见效。推动甘肃稀土及飞达稀土新建项目按期投产。扣网推进磁材、抛光、催化、废料回收企业基建技改及产能提升项目,扩大产能规模。加快设备自动化改造、信息化系统搭建、智能工厂建设等数智化项目建设,提升数智化生产和管理水平。
拓展合资合作深度广度,寻求资源合作新突破,优化与产业链企业合作模式,巩固提升资源优势。加强与磁材等领域优质企业合作,着力推进强链补链,扩大终端应用产业规模和价值创造力,提升产业链竞争优势。通过内外部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增强资本运作新优势。
4.强化安全环保节能管理,争先打样推进平安绿色发展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督查考核力度,推进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
查治理全覆盖,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探索安全数智化管控,推进安全管理智慧平台和智慧安全工厂建设,提升安全规范管理水平。
健全完善环保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污染防治监督考核,做好环保设施精细化管理,确保环保设施高效运行。推动环保项目建设,提升减污治污能力,确保各项污染物低于排放标准。通过加大环保培训、加强环保信息化建设、借力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提升环保管理水平。提升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能源信息化检测系统,推行能耗预算管理,逐步实现“以能定产、以产控能”。严格落实能源管理重点基础工作,加快高效能设备应用,拓展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借助专业力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研究,力争在稀土生产清洁能源替代等领域形成一批行业示范引领型成果。完成公司全产业链碳核算系统开发和全生命周期评价,力争牵头稀土领域“双碳”标准制定。
5.聚力科研创新驱动发展,争先打样重塑科研优势
发布公司“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优化整合科研资源,构建“产学研用销”一体化科研体系。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各类产品系列化、规格化、标准化。增强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专利信息库、标准数据库,启动科研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实现科研项目、人才、成果全流程上线管理。
提升科研平台自主协同创新能力和重大科研任务承接能力。发挥好白云鄂博全国重点实验室作用,围绕稀土、铌、萤石等资源高效开发高值利用布局科研项目。发挥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作用,申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力争在稀土永磁材料、稀土晶体材料、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等关键领域取得突破。高质量建设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用好院士等专家团队科研力量,促进产学研深度对接,聚智聚力解决各环节技术瓶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科研支撑。
研究部署科技前沿战略性、实用性、储备性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强度。坚持科研顺应规划、面向现场、服务产业提档升级,深入实施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充分借助内外部科研资源,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科研成果产出率和转化率。
6.强化专业管理创新驱动,争先打样向管理要效益
强化对标与成本管理。深化横纵向对标提升,深化“四降两提”,狠抓降本增效。加强精益管理和成本网格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制造成本、物流成本、财务成本、人工成本指标,同时系统优化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现金比率指标,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质量。
强化规划及项目管理。结合公司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行动方案,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借助商业计划书完善规划执行落实体系。优化项目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全周期管理与考核,加强项目风险管控,为项目推进提供保障。
强化投资与股权管理。围绕公司战略规划,筹划优质投资项目。推进稀土产业基金设立,借助基金优势提高产业链投资运营质量。完善股权管理制度,保证投资收益。巩固“两非两资”企业处置成果,消灭经营性亏损企业,提升公司运营质量。
强化财务及资金管理。提升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及资本结构,保障现金流合理充裕。加强重大项目资金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强化合规与风险管理。健全完善法务、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推进法务、风险、合规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提高依法治企水平。加强授权管理,确保规范行权。增强全员风控意识,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
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文化与品牌管理。结合公司愿景和发展实际,打造多元一体的企业文化,加强企业文化宣贯,助推文化落地,形成高度认同。加强品牌管理,培养品牌战略思维,找准品牌发展定位,加强下游产业品牌培育,依托产业链完善品牌链。
强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合规做好信息披露,优化信批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树立和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7.深化国企改革促发展,争先打样释放活力动力
实施治理体系完善及授放权改革专项行动。聚焦决策效能提升,加强子企业公司治理,推动子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和董事会职权落实。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加强授放权管理,优化子企业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制度,进一步增强子企业发展动力。
实施总部职能重塑及组织架构优化调整专项行动。聚焦公司总部战略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监管、风险管控、党建引领中心作用发挥,优化总部职能,重塑组织机构,打造一流总部。推进专业化整合,启动冶炼分离板块事业部构建,完成储氢板块股权整合,深化抛光板块业务协同,缩小管理跨度,厘清权责边界,打造科学高效一流管控架构。
实施营销平台搭设及营销模式创新专项行动。成立营销中心,统筹采购、仓储、销售营销业务。发挥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作用,增强行业影响力、公信力和话语权,加强营销协同,优化稀土行业价格形成机制,营造阳光、规范、公平的市场化交易环境。
实施科研分工调整及科研机制改革专项行动。厘清技术中心、稀土院及各企业科技创新职能,增强创新合力。筹划第二阶段“科改示范行动”,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完善科研项目绩效考核与评价
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运用激励措施提升科研成果转化质效。实施三项制度改革及激励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探索推进管理岗位与干部层级体系改革,构建符合公司实际的“双轨制”干部管理体系。推进委派人员管理模式改革,激励委派人员作用发挥。合理调整用工模式,加强系统管理。持续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优化薪酬管理模式,体现绩效导向。加强员工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及引进培养提升专项行动。制定人才工作三年规划,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工作提档升级。聚焦外部人才引进,实施各层面各领域人才引进专项计划。聚焦内部人才培养,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交流,实施人才学历、能力、素质提升专项行动。聚焦队伍自身建设,实施管理人才赋能、技术人才振兴、技能人才锻造、青年人才储备等专项工程。聚焦服务保障提升,建立健全对接联动、政策支持、培训提升、服务保障、激励评价等专项机制,全方位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与活力。
本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价格风险
当前我国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际局势动荡,发展不确定不稳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我国经济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受宏观经济运行、稀土市场供需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波动加剧,价格下跌风险加大。
对策:公司将加强市场预判研判,紧抓市场有利时机,创新营销模式,调整营销策略,提高产品质量,积极拓展市场,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在
保持和扩大镨钕类产品营销力度基础上,努力扩大镧铈类产品营销,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将发挥稀土大集团作用,保供稳价,稳定市场运行,综合施策努力克服不利因素,降低产品价格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2.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受公司生产所需稀土精矿、化工材料等原辅材料价格上涨,能源、物流等成本上升,人工成本增加、环保投入加大、地缘政治扰动增加不稳定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公司成本压力增加,加之稀土产品价格存在下跌风险,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公司盈利能力下降风险增加。对策:公司将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深化“四降两提”工程,做好科学组产、降本增效、安全环保、管理提升、改革创新,坚持对标一流改进工艺、技术、管理等要素指标,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强产业链高质量运营管理,提高产业链特别是下游产业价值创造能力,努力消化不利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确保风险可控。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证监会、上交所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健全完善内控体系,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责权分明,各司其职、高效运作、科学决策,决策质量、执行效率和有效监督不断提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务实、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自身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证监会及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规则集中修订以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法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机制和效能,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在建立公司规范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关键少数”公司治理履职尽责意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司治理良好生态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对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提供了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和机制保障。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依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由律师做现场见证,平等对待所有股东,注重加强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沟通交流,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保持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权利;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上做到了分开与独立,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发展得到了控股股东的有力支持。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包钢(集团)公司和嘉鑫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为社会公众股东。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5项议题。
2.党委与党委会:公司设党委书记1名,设专、兼职党委副书记;设党委委员若干名;设有专门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公司党委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涉及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经党委会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后,由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在决策中体现党委的主张。
报告期,公司党委共召开38次会议,研究讨论263项事项,充分发挥了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3.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现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按照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参加业务培训,审慎决策。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委员会发挥自身作用,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性,履行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召开16次会议,审议通过83项议题。董事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修订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提案管理办法等系列治理制度,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完成部分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董事会成员专业结构合理,人员构成多元化。
4.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监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查公司财务资料、定期报告等事项,对定期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并签署确认意见;监督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发表监督检查意见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召开16次会议,审议通过68项议题。监事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根据监事会主席调整,完成新任监事会主席选举。
5.总经理与经理层: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带领经理层按照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等规定开展日常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报告期,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21次,审议议题201项,制定经理层成员选聘办法及薪酬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了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能作用。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项、临时公告109项,向上交所提交披露及报备文件185项。公司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制度执行与监督,完善信息
传递及披露机制,披露信息未出现补充、更正等情形,未出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况,保持了良好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7.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坚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完善制度,做好信息披露、接听来电、接待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召开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做好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接待投资者调研;提高“上证e互动”等平台沟通质量,定期报告后召开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6.09亿元(含税),依托良好的分红水平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丰厚回报榜单”。通过扎实开展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了公司市场形象。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及公司保密制度等规定,严格管控未公开涉密信息,将内幕信息编制、传递、报送等阶段的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并进行事前提醒,切实将相关制度要求落实到位,加强风险管控。
报告期,公司认真做好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情况,保持了良好的内幕信息管理水平。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一)资产: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和清晰。
(二)人员: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和完整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
(三)财务: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开设有独立的账户,依法单独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四)机构: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机构设置程序和机构职能独立。
(五)业务: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自主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独立于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 5月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站www.sse.com.cn | 2022年 5月7日 | 1.《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2022年度投资计划》; 8.《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2年 |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暨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执行及2022年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20.《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1.《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7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站www.sse.com.cn | 2022年 7月16日 | 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未通过《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11月1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站www.sse.com.cn | 2022年 11月11日 | 通过《关于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通过《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及年度预计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12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站www.sse.com.cn | 2022年 12月29日 | 《关于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增加采购量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会议提案、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重大事项的议题,对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并披露。常年法律顾问为各次股东大会做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召集的各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延期或者取消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年初 持股数 | 年末 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章智强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1-12-23 | 2024-07-02 | 0 | 是 | ||||
汪辉文 | 副董事长 | 男 | 61 | 2006-05-27 | 2024-07-02 | 7.00 | 是 | ||||
邢立广 | 董事 | 男 | 54 | 2018-03-16 | 2024-07-02 | 9,200 | 9,200 | 0 | 是 | ||
瞿业栋 | 董事 | 男 | 47 | 2021-05-07 | 2024-07-02 | 222.37 | 否 | ||||
总经理 | 2021-01-28 | 2024-07-02 | |||||||||
李雪峰 | 董事 | 男 | 47 | 2022-05-06 | 2024-07-02 | 0 | 是 | ||||
白华裔 | 董事 | 男 | 51 | 2021-07-02 | 2024-07-02 | 153.88 | 否 | ||||
张日辉 | 董事(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2 | 2014-12-29 | 2022-04-11 | 19,700 | 19,700 | 140.62 | 否 | ||
王占成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55 | 2016-09-06 | 2024-07-02 | 20,000 | 20,000 | 150.51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22-09-28 | 2024-07-02 | |||||||||
余英武 | 董事(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1 | 2021-07-02 | 2022-08-16 | 10,000 | 10,000 | 150.67 | 否 | ||
董事会秘书(报告期内离任) | 2018-05-29 | 2022-08-16 | |||||||||
张丽华 | 董事 | 女 | 44 | 2018-03-16 | 2024-07-02 | 7.00 | 是 | ||||
苍大强 |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73 | 2016-05-18 | 2022-05-18 | 3.79 | 否 | ||||
祝社民 | 独立董事 | 女 | 66 | 2018-03-16 | 2024-03-16 | 7.00 | 否 | ||||
王晓铁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18-03-16 | 2024-03-16 | 7.00 | 否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周 华 | 独立董事(报告期后离任) | 男 | 46 | 2019-09-09 | 2023-03-30 | 7.00 | 否 | ||||
杜 颖 | 独立董事 | 女 | 50 | 2021-05-07 | 2024-07-02 | 7.00 | 否 | ||||
李星国 |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选举) | 男 | 65 | 2022-07-15 | 2024-07-02 | 3.21 | 否 | ||||
戴 璐 | 独立董事(报告期后选举) | 女 | 44 | 2023-03-30 | 2024-07-02 | 0 | 否 | ||||
郝润宝 | 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8 | 2018-03-16 | 2022-04-11 | 0 | 是 | ||||
张卫江 | 监事(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1 | 2020-05-18 | 2022-04-11 | 0 | 是 | ||||
苏德鑫 | 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内选举,报告期后离任) | 男 | 44 | 2022-05-06 | 2023-01-05 | 0 | 是 | ||||
周远平 | 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后选举) | 男 | 49 | 2023-03-30 | 2024-07-02 | 100 | 100 | 0 | 是 | ||
张大勇 | 监事 | 男 | 42 | 2020-05-18 | 2024-07-02 | 0 | 是 | ||||
吕文璟 | 监事 | 男 | 52 | 2021-07-02 | 2024-07-02 | 0 | 是 | ||||
刘 宓 | 监事 | 女 | 43 | 2022-05-06 | 2024-07-02 | 0 | 是 | ||||
张 华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0 | 2020-05-07 | 2024-07-02 | 60.23 | 否 | ||||
孟志军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8 | 2020-05-07 | 2024-07-02 | 87.82 | 否 | ||||
张世宇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7 | 2020-05-07 | 2024-07-02 | 33.69 | 否 | ||||
刘 义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03-02-26 | 2024-07-02 | 90,012 | 90,012 | 166.96 | 否 | ||
韩培信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1-07-02 | 2024-07-02 | 88.23 | 否 | ||||
郝忠平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0-03-24 | 2024-07-02 | 166.48 | 否 | ||||
赵治华 | 总工程师(报告期内聘任) | 男 | 54 | 2022-04-14 | 2024-07-02 | 23,760 | 23,760 | 83.33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72,772 | 172,772 | / | / | 1,553.79 | / |
注:董事张日辉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余英武先生,总工程师赵治华先生报告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数为其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得报酬,非全年数。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章智强 | 1965年3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2002年8月至2005年3月任包钢办公厅副主任兼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2005年3月至2016年8月历任包钢选矿厂党委书记,包钢矿业公司总经理、董事;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历任包钢办公室主任兼机关工委书记,包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处长兼机关工委书记;2018年2月至2020年6月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处长、机关工委书记(期间曾兼任总法律顾问);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处长、机关党委书记;2021年12月起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北方稀土董事长、党委书记。 |
汪辉文 | 1961年12月出生,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历任Nivalis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国投信托部总经理。现任嘉鑫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北方稀土副董事长。 |
邢立广 | 1968年2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包钢初轧厂生产计划员,包钢进出口公司业务主管,包钢薄板厂生产部部长、副厂长,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资产管理部部长;2016年6月至2022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2022年3月起任包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部长。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弘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瞿业栋 | 1975年1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2004年3月至2007年7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科长、副部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17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甘肃稀土集 |
团公司财务部部长;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2月至2021年1月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任北方稀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5月至今任北方稀土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包头稀土研究院董事长。 | |
李雪峰 | 1975年10月出生,1998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中共党员,会计师。2011年以来,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业务主办,资产管理部合资合作管理处业务主办、资产经营处业务主管,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业务主管、副部长;2021年3月起任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部长;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
白华裔 | 1971年7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4年8月至2011年6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事部)综合管理处业务主管、副处长;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5S”管理推进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12月至2018年8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事部)副部长兼干部管理处处长;2018年8月至2020年2月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巴润分公司党委委员、书记;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任包钢矿业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任北方稀土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兼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管理中心主任;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北方稀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兼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管理中心主任;2021年7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兼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管理中心主任。现同时兼任包钢(集团)公司职工监事,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 |
王占成 | 1967年7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2年以来,历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主办、主管、副处长、处长(期间曾任包钢计划财务部驻焦化厂财务科科长),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6年8月至2022年9月,任北方稀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曾兼任北方稀土计划财务部部长);2022年9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监事会主席。 |
张丽华 | 1978年10月出生,研究生毕业。现任嘉鑫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博厚拓普环保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工业大麻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董事。 |
祝社民 | 1956年10月出生,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评审专家。长期从事大气污染治理、稀土脱硝催化剂材料研究应用与开发。1992年至1998年,先后为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日本金沢大学及西班牙罗维拉威尔吉利大学访问学者。2008年至2011年,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材料学院党委书记;2011年至2013年兼任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环境新材料团队负责人,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 |
王晓铁 | 1954年12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79年至2010年,历任包头稀土研究院湿法冶金研究室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包钢稀土三厂总工程师,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包钢稀土(北方稀土前身)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0年至2012年在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筹备组工作;2012年至2017年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7年至今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同时兼任《稀土》编委会委员、《稀土信息》编委会副主任。 |
杜 颖 | 1972年12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教授。2000年7月至2008年5月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2013年10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华商标协会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方稀土、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李星国 | 1957年9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苏南研究院氢能课题组组长、日本广岛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颗粒学会荣誉理事、中国稀土学会理事、中国粉末冶金学会理事、机械工程学会粉末冶金分会副主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评审专家、中国自然科学基金第十三、十四届专家组评审委员。研究方向为氢气制备储存和氢能利用、稀土金属、功能材料。现兼任北方稀土、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戴 璐 | 1978年12月出生,2008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毕业。2015年8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主要从事管理会计、公司治理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并担任博士 |
生导师。现兼任北方稀土、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
周远平 | 1973年4月出生,1993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审计师。2005年3月至2016年8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财务审计一科副科长,包钢(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审计部)纪检监察审计三组副科级纪检员、审计五组副科级纪检员,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一室主管、审计三室主任,包钢(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三组副组长;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委员、常委、审计部部长;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市场营销部)部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常委、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2022年6月起兼任包钢(集团)公司监事会召集人;2023年3月起兼任北方稀土监事会主席。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弘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张大勇 | 1980年6月出生,2004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15年2月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前身)证券部副部长;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任北方稀土证券部副部长;2016年8月至2019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19年3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
吕文璟 | 1970年12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0年2月至2006年6月历任包钢炼钢厂技术科副科长、 |
第一连铸车间副主任、第二连铸车间主任、第一连铸车间主任、制钢二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2006年6月至2019年3月历任包钢三峰稀土有限公司副经理(主持行政工作),包钢(集团)公司建设部工程指挥,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派驻第二监事会专职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安全环保部、质监站)副部长(副站长)兼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监事。 | |
刘 宓 | 1979年9月出生,2001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8年8月以来,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业务主办、业务主管,计划财务部税政处副处长,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计划财务部会计组主管;2017年6月起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副处职);2022年5月起兼任北方稀土监事。现同时兼任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监事,包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张 华 | 1982年10月出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13年3月以来,历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前身)集团管理部主办、主管,北方稀土组织(人事)部主管,北方稀土党委工作部(工会)主管,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综合管理(财务)部部长。现任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2020年5月起兼任北方稀土职工监事。 |
孟志军 | 1984年1月出生,2007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9年4月,历任包头稀土研究院企业管理部销售经理,后勤保障中心副主任兼销售经理,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任包头稀土研究院综合部(工会)部长;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任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经理、工会代主席;2021年6月起任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工会主席。2020年5月起兼任北方稀土职工监事。 |
张世宇 | 1985年7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士,中共党员,政工师。2010年11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综合部(工会)部长、工会代副主席,综合部(工会)部长、工会副主席;2019年1月起任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综合部(工会)副部长、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2020年5月起兼任北方稀土职工监事。 |
刘 义 | 1968年5月出生,1988年10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3年2月至今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现同时兼任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学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副理事长。 |
韩培信 | 1968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中共党员,经济师。1990年10月至2017年6月,历任包钢绿化有限公司团总支书记,机械队副队长,生产科副科长、科长,副经理、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包钢绿化有限公司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2月,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包钢绿化有限公司经理,包钢(集团)公司节能环保中心(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副主任;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包钢绿化有限公司经理,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包钢(集团)公司节能环保中心副主任,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包钢绿化有限公司经理,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兼任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包 |
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6月起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 |
郝忠平 | 1968年11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98年10月至2005年7月历任包钢炼铁厂四高炉车间副主任,一高炉车间副主任,三高炉车间副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2005年7月至2016年10月历任包钢炼铁厂生产科科长、生产部部长、总工程师、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厂长兼党委书记;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稀土钢炼铁厂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稀土钢板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历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钢炼铁厂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焦化厂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厂长;2018年3月至2022年5月任北方稀土永磁电机事业部筹备组组长(曾兼任规划发展部部长);2020年3月至今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 |
赵治华 | 1968年3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2002年以来,历任包钢稀土技术中心副主任,包钢稀土冶炼厂总工程师,冶炼厂行政负责人、总工程师,冶炼厂副厂长、总工程师;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北方稀土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部长;期间,曾先后兼任北方稀土监事、职工监事。2022年4月起任北方稀土总工程师,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生产技术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自治区稀土学会理事长。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章智强 | 包钢(集团)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2018年2月 | |
郝润宝 | 包钢(集团)公司 | 副总会计师 | 2014年1月 | 2022年3月 |
监事会召集人 | 2019年3月 | 2022年3月 | ||
邢立广 | 包钢(集团)公司 | 副总会计师 | 2022年3月 | |
计划财务部部长 | 2016年6月 | |||
李雪峰 | 包钢(集团)公司 | 集团管理部部长 | 2021年3月 | |
白华裔 | 包钢(集团)公司 | 职工监事 | 2022年4月 | |
王占成 | 包钢(集团)公司 | 职工监事 | 2017年1月 | 2022年4月 |
张卫江 | 包钢(集团)公司 | 纪委常委、审计部部长 | 2018年3月 | 2021年9月 |
职工监事 | 2019年3月 | 2022年4月 | ||
苏德鑫 | 包钢(集团)公司 | 审计部部长 | 2022年3月 | 2022年12月 |
周远平 | 包钢(集团)公司 | 纪委常委、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 | 2020年6月 | |
监事会召集人 | 2022年6月 | |||
张大勇 | 包钢(集团)公司 | 法律事务部部长 | 2019年3月 | |
吕文璟 | 包钢(集团)公司 | 战略发展部(安全环保部、质监站)副部长 | 2019年3月 | |
刘 宓 | 包钢(集团)公司 | 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 2017年6月 | |
汪辉文 | 嘉鑫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5年7月 | |
张丽华 | 嘉鑫有限公司 | 总法律顾问 | 2008年7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其主要工作经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依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给予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每人每年津贴7万元人民币(含税)。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相应的考核指标、工作量和历年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年度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制定标准并审议批准。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报酬,根据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签署的《经营管理团队经营业绩责任书》及公司绩效薪酬制度考核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均已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获得的税前报酬合计为1553.79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日辉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苍大强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职届满六年 |
郝润宝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张卫江 | 监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余英武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工作调整 |
李雪峰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李星国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周 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戴 璐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苏德鑫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苏德鑫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监事会选举 |
苏德鑫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刘 宓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赵治华 | 总工程师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周远平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周远平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监事会选举 |
报告期内,因工作调整,张日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郝润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张卫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苍大强先生因任独立董事届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任赵治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李雪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选举苏德鑫先生、刘宓女士为公司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监事苏德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星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因工作调整,余英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聘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占成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因工作调整,苏德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周华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戴璐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周远平先生为公司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选举监事周远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八届八次 | 2022年 1月7日 | 1.《关于投资建设包钢稀土展览馆(包头稀土博物馆)展陈更新项目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暨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执行及2022年度预计的议案》。 |
八届九次 | 2022年 2月21日 | 1.《2022年度科研(技术)工作计划》; 2.《2022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 4.《关于增加及追认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下半年日常销售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开展处置工作的议案》。 |
八届十次 | 2022年 3月28日 | 1.《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1.《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启动解散清算的议案》; 12.《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
八届十一次 | 2022年 4月14日 | 1.《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9.《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10.《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19.《关于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20.《关于修改公司<贷款统借统还管理办法>的议案》; 21.《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启动解散清算的议案》; 22.《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3.《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2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报废处置资产的议案》; 25.《关于控股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26.《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八届十二次 | 2022年 4月27日 | 《北方稀土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八届十三次 | 2022年 5月6日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八届十四次 | 2022年 6月2日 |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资产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3.《关于制定实施<北方稀土经营管理团队2022年度及任期(2021-2023)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
八届十五次 | 2022年 6月29日 | 1.《关于设立安全管理部(环保管理部)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办法>的议案》; 3.《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筹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制定公司<债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决策事项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议案》; 11.《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届十六次 | 2022年 8月10日 |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水浸工序固液分离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的议案》; 3.《关于追加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4.《关于调整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基地及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5.《关于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八届十七次 | 2022年 8月25日 | 1.《北方稀土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
八届十八次 | 2022年 9月28日 |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
八届十九次 | 2022年 10月20日 | 1.《北方稀土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八届二十次 | 2022年 10月25日 | 1.《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及年度预计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2.《关于公司所属磁性材料企业整合重组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届二十一次 | 2022年 11月11日 |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解散清算的议案》。 |
八届二十二次 | 2022年 12月12日 | 1.《关于公司部分所属单位报废处置资产的议案》; 2.《关于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牵头组建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的议案》; 3.《关于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增加采购量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届二十三次 | 2022年 12月29日 | 《关于拟就项目建设向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开发专项资金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章智强 | 否 | 16 | 16 | 15 | 0 | 0 | 否 | 4 |
汪辉文 | 否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0 |
邢立广 | 否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1 |
瞿业栋 | 否 | 16 | 16 | 15 | 0 | 0 | 否 | 2 |
李雪峰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1 |
白华裔 | 否 | 16 | 16 | 15 | 0 | 0 | 否 | 4 |
张日辉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王占成 | 否 | 16 | 16 | 15 | 0 | 0 | 否 | 4 |
余英武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张丽华 | 否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0 |
苍大强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0 |
祝社民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0 |
王晓铁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0 |
周 华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0 |
杜 颖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0 |
李星国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 姓名 | 董事提出异议的有关事项内容 | 异议的内容 | 是否被采纳 | 备注 |
王晓铁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资产的议案》 | 王晓铁认为信丰新利收购资产后,该项目的合规性、工艺技术先进性、废料来源、经营效果等评估结果不清楚,需作可行性研究并评审。 | 是 | -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资产的议案》。其中,独立董事王晓铁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弃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战略委员会 | 章智强(主任委员)、汪辉文、邢立广、瞿业栋、李雪峰、白华裔、祝社民、王晓铁 |
审计委员会 | 戴 璐(主任委员)、邢立广、王占成、王晓铁、李星国 |
提名委员会 | 王晓铁(主任委员)、章智强、瞿业栋、祝社民、杜 颖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杜 颖(主任委员)、邢立广、张丽华、李星国、戴 璐 |
报告期内,因工作调整,张日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补选董事李雪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苍大强先生因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李星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杜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周华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戴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戴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1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2年1月4日 | 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暨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执行及2022年度预计的议案》。 | 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1月10日 | 与年审机构沟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阅未经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对年报审计提出要求。 | 对年报审计提出要求;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
2022年1月21日 | 听取公司审计部2021年度审计总结并审阅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 要求审计部充分合理利用内外审计资源,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保 |
证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和投资收益。 | ||
2022年2月14日 | 审议《关于增加及追认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下半年日常销售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3月31日 | 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建议》《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对日常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处置预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4月13日 | 与独立董事、管理层沟通,审阅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总结年审工作。 | 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4月22日 | 审议《北方稀土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6月22日 | 审议《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议案》。 | 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8月18日 | 审议《北方稀土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10月14日 | 审议《北方稀土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意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10月21日 | 审议《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及年度预计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 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12月6日 | 审议《关于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增加采购量的议案》。 | 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12月23日 | 审议《关于拟就项目建设向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开发专项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向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开发专项资金事宜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2年3月31日 | 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建议》《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建议》。 | 建议将补选李雪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聘任赵治华先生为总工程师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2年6月22日 | 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建议》。 | 建议将补选李星国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2年9月21日 | 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建议将聘任王占成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2年4月5日 | 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 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与统计工作,在年报中准确披露相关数据。 |
2022年5月27日 |
审议《关于制定实施<北方稀土经营管理团队2022年度及任期(2021-2023)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2年2月14日 | 审议《2022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 同意公司2022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2年8月4日 | 审议《关于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同意公司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2年10月17日 | 审议《关于公司所属磁性材料企业整合重组的议案》。 | 同意公司所属磁性材料企业整合重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2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23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65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166 |
销售人员 | 151 |
技术人员 | 1,090 |
财务人员 | 171 |
行政人员 | 1,081 |
合计 | 9,65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541 |
本科 | 1,741 |
专科 | 2,047 |
高中及以下 | 5,330 |
合计 | 9,659 |
(二)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执行以岗位效益工资制为主,辅以岗位薪酬制、年薪制等工资制度,同时在上述三种制度基础上,全面构建市场化薪酬激励体系,积极推进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市场化选聘成熟人才协议薪酬制等差异化、多元化薪酬激励机制,稳步推进超额利润分享、员工持股等工作机制落实,充分发挥薪酬激励效应。
(三)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以及推进公司战略目标落地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精准策划、统筹实施、分类推进,不断提升培训效果,努力开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为加快推进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进程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1.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一是抓好示范引领培训,重点针对厂处职干部和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结合深入开展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专项行动,着眼高端培育和战略储备,以请进来和走出去、集中学和专项学为主要方式,由公司统一举办2-3期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示范培训班,不断强化高层管理人员全局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创新思维;二是抓好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针对环节干部(科职干部),结合持续开展对标一流企业专项行动,着眼拓宽视野和开拓思路,以交流互动学习、对标专项培训为主要方式,由公司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协同举办6-8期环节经营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持续提升环节管理人员善改进、强管理、化风险、破难题的能力素质;三是抓好知识更新培训,重点针对各层面基层管理人员,结合深入实施全员素质提升工程,着眼素养提升和效率改进,以重点文件政策解读、重点工作流程问答为主要方式,由公司各单位牵头举办基层管理人员知识更新专题培训班,重点强化基层管理人员工作视野、业务水平、履职能力和执行能力。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一是抓好技术领军人才示范培训,重点针对首席技术专家、技术专家等技术领军人才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着眼思维扩展和引领提升,充分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稀土功能材料国家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和浙江大学、兰州大学等合作平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针对国内外前沿技术、先进方法以及重点攻关项目等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培训,拓宽创新思路、拓展专业视野;二是抓好前沿技术专项培训,重点针对专业技术序列人员、科研人员,着眼技术领先和成果应用,由公司首席技术专家、技术专家、专职高级工程师等组成讲师团,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方面在公司内部定期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和讲座,促进知识更新、提升专业化水平;三是抓好技术交流与对标挖潜培训,重点针对岗位技术人员和一
线科研人员,着眼创新能力提升和解决生产一线技术难题,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到同行业先进企业对标学习,邀请国家、行业及高等院校或先进企业知名专家学者来公司开展专题技术讲座、学术研讨、对标交流,以学习互促和对标改进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3.操作人员培训
一是抓好高技能领军人才示范培训,重点针对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操作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着眼履职能力提升和引领作用发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针对操作技能领域先进操作方法和工作经验等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培训,提升技能素养及专业水平;二是抓好技能传承培训,依托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作室等,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师带徒的方式,围绕自主改善和技能素养提升等内容开展专项培训,促进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操作水平;三是抓好班组长培训,针对基层一线工段(班组)长,围绕提升组织力、执行力、技能水平、职业素养等内容,举办专题轮训班,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全面提升工段(班组)长队伍整体素质;四是抓好岗位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单位、车间两级组织在技能人才培训方面的作用,强化操作人员岗位技能、操作规程等专项培训,提高员工岗位适应能力,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按月支付劳务费用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678.70万元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调整,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公司实现的年度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并且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拟进行重大投资或有重大现金支出,母公司现金流不充裕等。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独立董事还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7日登记的总股本3,633,066,000股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000,158股后的3,615,065,842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8,704,299.69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36%。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了《北方稀土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年6月28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公司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7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614,561,193.14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983,647,410.40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0.27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614,561,193.14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0.27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理层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团队签订《经营管理团队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会以经审计后的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以契约化指标完成情况兑现创效激励,按照分管工作范围、主要职责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向经营管理团队发放年薪。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等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优化体系设计的合理性,增强体系执行的有效性。报告期,公司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新增47项、修订40项、废止41项,将制度汇编下发至分、子公司,提高公司集团化管控水平;开展内控评价并出具自评报告,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内控体系设计合理、执行有效。
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按照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及自评手册等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特点、产业布局及业务拓展情况,不断规范和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子公司管理,促进规范运作,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按照公司内控制度规定对现有及新增子公司实施有效管控,子公司协同运作不断提升公司集团化运营质量和效率。报告期公司新增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相关内容。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于2021年完成了公司治理自查,就存在的问题完成了整改。公司通过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改革措施有机结合,全面梳理公司及子公司治理情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将做好公司治理、提升治理效能与日常经营管理相融合,积极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公司治理理念和生态,以持续健全完善的集团化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在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学习借鉴优秀公司案例及对标提升等基础上,将常态化做好公司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治理短板,推进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加快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构建与世界一流企业相适应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提升现代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引领示范作用,以良好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将公司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保驾护航。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70,270.7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中,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有:
冶炼分公司(水、大气、土壤)、华美公司(水、大气、土壤、其它)、和发公司(水、大气、土壤)、聚峰稀土(大气、土壤、其它)、金蒙稀土(大气、土壤、其它)、红天宇公司(大气、土壤、其它)、华星稀土(大气)、瑞鑫公司(大气)、京瑞公司(大气)、五原润泽(水、大气)、淄博灵芝(水、大气)、灵芝化工(水、大气、其它)、信丰新利(水)、全南科技(水、土壤)、甘肃稀土(水、大气、土壤、其它)、绿源公司(大气、土壤)。其中,全南科技实施重整,未投产,无排污数据。绿源公司排放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公示。
(1)废水排放情况
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和发公司、五原润泽不断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已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工业废水全部回收再利用。其他企业工业废水通过自有环保设施处理后均达标排放,主要排放数据如下,其它内容详见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淄博灵芝外排废水排放口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对应排放口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l)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氨氮 | DW001 | 总排口 | 直接排放 | 0.664 | 齐鲁石化《污水排放服务合同》 | 2 | 达标 | 0.1949 | 0.56 |
COD | DW001 | 总排口 | 直接排放 | 20.7 | 40 | 达标 | 6.748 | 10.78 | |
pH值 | DW001 | 总排口 | 直接排放 | 7.42 | 6~9 | 达标 | / | / | |
氟化物 (以F-计) | DW001 | 总排口 | 直接排放 | 0.566 | 1.5 | 达标 | / | / | |
总氮(以N计) | DW001 | 总排口 | 直接排放 | 10.6 | 15 | 达标 | / | / | |
总磷(以P计) | DW001 | 总排口 | 直接排放 | 0.121 | 0.4 | 达标 | / | / | |
总有机碳 | DW001 | 总排口 | 直接排放 | 10.475 | 15 | 达标 | / | / | |
总汞 | DW001 | 总排口 | 直接排放 | 0.34625ug/l | 0.001 | 达标 | /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DW001 | 总排口 | 直接排放 | 9.1125 |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 | 20 | 达标 | / | / |
悬浮物 | DW001 | 总排口 | 直接排放 | 11.25 | 20 | 达标 | / | / | |
总锌 | DW001 | 总排口 | 直接排放 | 0.0136364 | 1 | 达标 | / | / |
灵芝化工废水由齐鲁石化供排水厂接收,属间接排放,由齐鲁石化供排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齐鲁石化供排水接收标准。灵芝化工废水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标准 名称 | 标准限值(mg/l)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氨氮 | DW002 | 间歇式 | 3.54 | 齐鲁石化《污水处理服务合同》30550012-20-QT0899-0024 | 10 | 达标 | 0.717 | 2.57 |
COD | DW002 | 间歇式 | 57.0 | 500 | 达标 | 9.326 | 25.71 | |
pH值 | DW002 | 间歇式 | 7.8 | 6-9 | 达标 | / | / | |
氟化物(以F-计) | DW002 | 间歇式 | 0.64 | 1.5 | 达标 | / | / | |
总氮(以N计) | DW002 | 间歇式 | 31.9 | 60 | 达标 | / | / | |
总磷(以P计) | DW002 | 间歇式 | 0.13 | 4 | 达标 | / | / | |
总有机碳 | DW002 | 间歇式 | 0.19 | 30 | 达标 | / | / | |
总汞 | DW002 | 间歇式 | 0.00015 | 0.001 | 达标 | / | / | |
悬浮物 | DW002 | 间歇式 | ND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 | 100 | 达标 | / | / |
甘肃稀土外排废水排放口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l)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氨氮 | DW005 | 直接排放 | 4.37 | 《稀土工业污 | 15 | 达标 | 3.47 | 21.72 |
COD | DW005 | 直接排放 | 42.63 | 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70 | 达标 | 21 | 100.99 |
pH值 | DW005 | 直接排放 | 7.06 | 6~9 | 达标 | / | / | |
氟化物(以F-计) | DW005 | 直接排放 | 2.71 | 8 | 达标 | / | / | |
总氮(以N计) | DW005 | 直接排放 | 7.39 | 30 | 达标 | / | / | |
总磷(以P计) | DW005 | 直接排放 | 0.68 | 1 | 达标 | / | / | |
总锌 | DW005 | 直接排放 | 0.009 | 1 | 达标 | / | / |
信丰新利外排废水排放口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l)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氨氮 | DW002 | 直接排放 | 3.45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15 | 达标 | 1.401 | 7.36 |
COD | DW002 | 直接排放 | 38.56 | 70 | 达标 | 7.540 | 21.96 | |
pH值 | DW002 | 直接排放 | 7.93 | 6~9 | 达标 | / | / | |
氟化物(以F计) | DW002 | 直接排放 | 2.08 | 8 | 达标 | / | / | |
总氮(以N计) | DW002 | 直接排放 | 15.5 | 30 | 达标 | / | / | |
总磷(以P计) | DW002 | 直接排放 | 0.63 | 1 | 达标 | / | / | |
悬浮物 | DW002 | 直接排放 | 29 | 50 | 达标 | / | / | |
石油类 | DW002 | 直接排放 | 1.10 | 4 | 达标 | / | / | |
总锌 | DW002 | 直接排放 | ND | 1 | 达标 | / | / |
(2)废气排放情况
废气方面,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的要求,对于焙烧窑和单台出力10吨/小时及以上,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以上锅炉的排放口核定排放总量,燃气锅炉只核定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单位建有废气处理设施均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按要求达标排放。主要废气监测数据如下,其它内容详见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冶炼分公司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 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二氧化硫 | DA009 | 锅炉排口 | 有组织 | 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50 | 达标 | / | / |
氮氧化物 | DA009 | 锅炉排口 | 有组织 | 147 | 200 | 达标 | 30.26 | 64.24 | |
颗粒物 | DA009 | 锅炉排口 | 有组织 | 4.7 | 20 | 达标 | / | / |
华美公司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二氧化硫 | DA001 | 焙烧尾气 排放口 | 有组织 | 74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1-2011)修改单 | 100 | 达标 | 8.52 | 22.4 |
氮氧化物 | DA001 | 有组织 | 78 | 100 | 达标 | 23.75 | 62.55 | ||
颗粒物 | DA001 | 有组织 | 8.1 | 10 | 达标 | 5.38 | 9.5 | ||
氟化物 | DA001 | 有组织 | 0.182 | 7 | 达标 | / | / | ||
硫酸雾 | DA001 | 有组织 | 7.073 | 35 | 达标 | / | / | ||
二氧化硫 | DA010 | 锅炉排口1 | 有组织 | 4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50 | 达标 | / | / |
氮氧化物 | DA010 | 有组织 | 190 | 200 | 达标 | 2.15 | 12.99 | ||
颗粒物 | DA010 | 有组织 | 4.57 | 20 | 达标 | / | / | ||
二氧化硫 | DA012 | 锅炉排口2 | 有组织 | 9 | 50 | 达标 | / | / | |
氮氧化物 | DA012 | 有组织 | 66 | 200 | 达标 | 3.43 | 21.65 | ||
颗粒物 | DA012 | 有组织 | 2.45 | 20 | 达标 | / | / | ||
二氧化硫 | DA013 | 锅炉排口3 | 有组织 | 4 | 50 | 达标 | / | / | |
氮氧化物 | DA013 | 有组织 | 137 | 200 | 达标 | 7.38 | 43.3 | ||
颗粒物 | DA013 | 有组织 | 4.11 | 20 | 达标 | / | / |
和发公司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二氧化硫 | DA008 | 锅炉排口1 | 有组织 | 1.5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50 | 达标 | / | / |
氮氧化物 | DA008 | 有组织 | 22 | 200 | 达标 | 0.48 | 2.966 | ||
颗粒物 | DA008 | 有组织 | 3.2 | 20 | 达标 | / | / | ||
二氧化硫 | DA009 | 锅炉排口2 | 有组织 | 1.5 | 50 | 达标 | / | / | |
氮氧化物 | DA009 | 有组织 | 22 | 200 | 达标 | 0.557 | 2.966 | ||
颗粒物 | DA009 | 有组织 | 3.5 | 20 | 达标 | / | / | ||
二氧化硫 | DA010 | 锅炉排口3 | 有组织 | 0 | 50 | 达标 | / | / | |
氮氧化物 | DA010 | 有组织 | 0 | 200 | 达标 | 0 | 2.966 | ||
颗粒物 | DA010 | 有组织 | 0 | 20 | 达标 | / | / |
聚峰稀土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颗粒物 | DA001 | 锅炉 | 直接排放 | 6.6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GB13271-2014) | 50 | 达标 | 0.743 | 6.92 |
二氧化硫 | DA001 | 直接排放 | 50.66 | 300 | 达标 | 8.568 | 20.13 | ||
氮氧化物 | DA001 | 直接排放 | 118.13 | 300 | 达标 | 6.217 | 10.06 |
颗粒物 | DA002 | 焙烧窑 | 直接排放 | 6.6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修改单 | 10 | 达标 | 0.417 | 6.75 |
二氧化硫 | DA002 | 直接排放 | 32.76 | 100 | 达标 | 2.688 | 55.08 | ||
氮氧化物 | DA002 | 直接排放 | 62.43 | 100 | 达标 | 5.351 | 21.67 | ||
氟化物 | DA002 | 直接排放 | 2.2 | 7 | 达标 | / | / | ||
硫酸雾 | DA002 | 直接排放 | 16.3 | 35 | 达标 | / | / |
金蒙稀土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二氧化硫 | DA001 | 焙烧窑排口 | 有组织 | 56.076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1-2011)修改单 | 100 | 达标 | 4.2336 | 25.6659 |
氮氧化物 | DA001 | 有组织 | 40.279 | 100 | 达标 | 2.9367 | 17.1106 | ||
颗粒物 | DA001 | 有组织 | 2.084 | 10 | 达标 | 0.3404 | 3.4221 | ||
硫酸雾 | DA001 | 有组织 | 1.28 | 35 | 达标 | / | / | ||
氟化物 | DA001 | 有组织 | 0.23 | 7 | 达标 | / | / |
红天宇公司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颗粒物 | DA001 | 焙烧烟气排口 | 有组织 | 3.106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1-2011)修改单 | 10 | 达标 | 0.773 | 2.5 |
二氧化硫 | DA001 | 有组织 | 19.25 | 100 | 达标 | 3.256 | 25 | ||
氮氧化物 | DA001 | 有组织 | 34.261 | 100 | 达标 | 8.206 | 25 | ||
硫酸雾 | DA001 | 有组织 | 12.33 | 35 | 达标 | / | / | ||
氟化物 | DA001 | 有组织 | 0.48 | 7 | 达标 | / | / |
华星稀土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氟化物 | DA004 | 电解废气3#排放口 | 有组织 | 0.71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1-2011)修改单 | 5 | 达标 | / | / |
颗粒物 | DA004 | 电解废气3#排放口 | 有组织 | 5.6 | 10 | 达标 | / | / | |
氟化物 | DA001 | 电解废气2#排放口 | 有组织 | 1.58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1-2011)修改单 | 5 | 达标 | / | / |
颗粒物 | DA001 | 电解废气2#排放口 | 有组织 | 2.1 | 10 | 达标 | / | / |
瑞鑫公司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颗粒物 | DA001 | 有组织 | 3.0 | 10 | 达标 | / | / |
氟化物 | DA001 | 三车间熔炼废气排放口1# | 有组织 | 1.35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1-2011)修改单 | 5 | 达标 | / | / |
颗粒物 | DA002 | 三车间电解槽熔炼废气排放口2# | 有组织 | 3.3 | 10 | 达标 | / | / | |
氟化物 | DA002 | 有组织 | 0.26 | 5 | 达标 | / | / | ||
颗粒物 | DA003 | 四车间电解炉熔炼废气排放口 | 有组织 | 4.0 | 10 | 达标 | / | / | |
氟化物 | DA003 | 有组织 | 0.99 | 5 | 达标 | / | / | ||
颗粒物 | DA004 | 四车间电解炉熔炼废气排放口 | 有组织 | 6.2 | 10 | 达标 | / | / | |
氟化物 | DA004 | 有组织 | 0.39 | 5 | 达标 | / | / | ||
颗粒物 | DA005 | 二车间电解槽熔炼废气排放口 | 有组织 | 3.4 | 10 | 达标 | / | / | |
氟化物 | DA005 | 有组织 | 0.22 | 5 | 达标 | / | / |
京瑞公司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 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颗粒物 | DA002 | 西侧隧道窑排气筒 | 有组织 | 4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1-2011)修改单 | 10 | 达标 | / | / |
二氧化硫 | DA002 | 西侧隧道窑排气筒 | 有组织 | 2.3 | 100 | 达标 | / | / | |
氮氧化物 | DA002 | 西侧隧道窑排气筒 | 有组织 | 5.5 | 100 | 达标 | / | / | |
颗粒物 | DA003 | 东侧隧道窑排气筒 | 有组织 | 2.7 | 10 | 达标 | / | / | |
二氧化硫 | DA003 | 东侧隧道窑排气筒 | 有组织 | 15 | 100 | 达标 | / | / | |
氮氧化物 | DA003 | 东侧隧道窑排气筒 | 有组织 | 3 | 100 | 达标 | / | / | |
氯化氢 | DA004 | 南侧沉淀排气筒 | 有组织 | 7.5 | 50 | 达标 | / | / | |
氯化氢 | DA005 | 7侧沉淀排气筒 | 有组织 | 7 | 50 | 达标 | / | / |
五原润泽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二氧化硫 | DA002 | 焙烧窑排口 | 有组织 | 64.5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300 | 达标 | 12.44 | 112.5 |
氮氧化物 | DA002 | 焙烧窑排口 | 有组织 | 93 | 200 | 达标 | 25.53 | 75 | |
颗粒物 | DA002 | 焙烧窑排口 | 有组织 | 13.5 | 40 | 达标 | 4.60 | 15 | |
氟化物 | DA002 | 焙烧窑排口 | 有组织 | 2.04 | 7 | 达标 | / | / | |
硫酸雾 | DA002 | 焙烧窑排口 | 有组织 | 24.8 | 35 | 达标 | / | / |
淄博灵芝辊道窑排放口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对应排放口名称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二氧化硫 | DA003 | 金山辊道窑排气筒 | 1.096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 50 | 达标 | / | / |
氮氧化物 | DA003 | 金山辊道窑排气筒 | 16.954 | 放标准》(DB37/2376-2019) | 100 | 达标 | / | / |
颗粒物 | DA003 | 金山辊道窑排气筒 | 0.417 | 10 | 达标 | / | / | |
二氧化硫 | DA001 | 王朱辊道窑排气筒 | 1.838 | 50 | 达标 | / | / | |
氮氧化物 | DA001 | 王朱辊道窑排气筒 | 14.439 | 100 | 达标 | / | / | |
颗粒物 | DA001 | 王朱辊道窑排气筒 | 1.505 | 10 | 达标 | / | / |
淄博灵芝萃取工序排放口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对应排放口名称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二氧化硫 | DA003 | 金山辊道窑排气筒 | 1.096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50 | 达标 | / | / |
氮氧化物 | DA003 | 金山辊道窑排气筒 | 16.954 | 100 | 达标 | / | / | |
颗粒物 | DA003 | 金山辊道窑排气筒 | 0.417 | 10 | 达标 | / | / | |
二氧化硫 | DA001 | 王朱辊道窑排气筒 | 1.838 | 50 | 达标 | / | / | |
氮氧化物 | DA001 | 王朱辊道窑排气筒 | 14.439 | 100 | 达标 | / | / | |
颗粒物 | DA001 | 王朱辊道窑排气筒 | 1.505 | 10 | 达标 | / | / |
淄博灵芝沉淀排放口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对应排放口名称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氯化氢 | DA005 | 南沉淀排气筒 | 10.52 |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50 | 达标 | / | / |
颗粒物 | DA005 | 南沉淀排气筒 | 2.53 | 10 | 达标 | / | / | |
氯化氢 | DA004 | 北沉淀排气筒 | 8.48 | 50 | 达标 | / | / | |
颗粒物 | DA004 | 北沉淀排气筒 | 1.80 | 10 | 达标 | / | / |
灵芝化工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对应排放口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二氧化硫 | DA001 | 1#回转炉排放口 | 有组织 | 4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 50 | 达标 | 0.04499 | 0.832 |
颗粒物 | 2.7 | 10 | 达标 | 0.02553 | 4.738 | ||||
氮氧化物 | 56 | 100 | 达标 | 0.56324 | 4.406 | ||||
氟化物 | 0.68 | 7 | 达标 | / | / | ||||
硫化氢 | DA002 | 氯化稀土一车间2#排放口 | 0.000461 | 0.9 | 达标 | / | / | ||
臭气浓度 | 977 | 6000 | 达标 | / | / | ||||
氨 | 2.15 | 14 | 达标 | / | / | ||||
氯气 | DA005 | 氯化稀土二车间5#排放口 | 有组织 | 2.2 | 20 | 达标 | / | / | |
氨 | 2.33 | 14 | 达标 | / | / |
氯化氢 | 9.5 | 准》GB26451-20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40 | 达标 | / | / | |||
硫化氢 | DA006 | 氯化稀土二车间6#排放口 | 有组织 | 0.0016 | 20 | 达标 | / | / | |
氨 | 2.18 | 14 | 达标 | / | / | ||||
氯化氢 | 8.2 | 40 | 达标 | / | / |
信丰新利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二氧化硫 | DA005 | 钕铁硼预烧车间排放口 | 有组织 | 5.64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300 | 达标 | 0.7916 | 17.78 |
氮氧化物 | DA005 | 有组织 | 25.14 | 160 | 达标 | 1.0681 | 5.76 | ||
烟尘 | DA005 | 有组织 | 2.38 | 50 | 达标 | 0.1779 | 4.78 |
甘肃稀土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对应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标准名称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 情况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硫酸雾 | DA021 | 焙烧尾气排口 | 有组织 | 20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35 | 达标 | / | / |
氮氧化物 | DA021 | 焙烧尾气排口 | 有组织 | 10 | 200 | 达标 | 2.74 | 87.87 | |
颗粒物 | DA021 | 焙烧尾气排口 | 有组织 | 15.2 | 40 | 达标 | 2.82 | 16.974 | |
二氧化硫 | DA021 | 焙烧尾气排口 | 有组织 | 97 | 300 | 达标 | 18.29 | 127.304 | |
氟化物 | DA021 | 焙烧尾气排口 | 有组织 | 0.77 | 7 | 达标 | / | / | |
颗粒物 | DA001 | 锅炉废气排口 | 有组织 | 17.48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标准 | 80 | 达标 | 10.02 | 132.5 |
二氧化硫 | DA001 | 锅炉废气排口 | 有组织 | 295.37 | 400 | 达标 | 169.0 | 530.12 | |
氮氧化物 | DA001 | 锅炉废气排口 | 有组织 | 260.96 | 400 | 达标 | 142.24 | 662.6 |
(3)土壤检测情况
土壤方面,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和发公司、聚峰稀土、红天宇公司、金蒙稀土、甘肃稀土被属地环保部门列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报告期,聚峰稀土、红天宇公司、金蒙稀土、甘肃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完成土壤检测。检测数据如下:
序号 | 检测因子 | 聚峰稀土检测结果(mg/kg) | 和发公司检测结果 | 红天宇公司检测结果(mg/kg) | 金蒙稀土检测结果(mg/kg) | 甘肃稀土检测结果(mg/kg) | 华美公司检测结果(mg/kg) | 冶炼分公司检测结果(mg/kg) | 执行标准 | 达标情况 |
1 | 镉 | ND | 0.29 | 0.21 | 0.01 | 0.05 | 0.16 | 0.11 | 65 | 达标 |
2 | 汞 | 0.0538 | 0.19 | 0.061 | 0.002 | 0.043 | 0.050 | 0.024 | 38 | 达标 |
3 | 砷 | 4.76 | 12.7 | 0.5 | 0.01 | 9.7 | 9.72 | 7.28 | 60 | 达标 | |
4 | 铅 | 53.48 | 19 | 34 | 10 | 27 | 38 | 32 | 800 | 达标 | |
5 | 铜 | 61.01 | 10.7 | 38 | 1 | 21 | 20 | 18 | 18000 | 达标 | |
6 | 镍 | 40.28 | 20 | 28 | 3 | / | 22 | 24 | 900 | 达标 | |
7 | 锌 | 138.41 | 33 | 19 | / | / | 85 | 67 | / | 达标 | |
备注 | 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
(4)放射性
报告期,各单位做好辐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监测,没有辐射安全事故发生。甘肃稀土公示网址:http://www.gsre.com;灵芝化工公示网址:
http://222.134.12.94:8405/Login.aspx;其它企业公示网址:
http://106.74.0.139:5380/PollutionMonitor/publish.action。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各单位的“三废”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与主体设施的产污量相匹配,能够对产生的污染物全部进行处理。
公司部分企业新建了污染防治设施,冶炼分公司建成锅炉脱硫脱硝项目建设,已投入运行;华星稀土建成一套两级除尘+三级喷淋装置,2022年6月完成环保验收,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灵芝化工建成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废水治理升级改造项目,有效提升了环保设施的稳定性;甘肃稀土建设11000吨/年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废气处理系统投入运行,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处置库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和施工图设计,有序推进中。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单位“三同时”手续齐全,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各单位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报告期,聚峰稀土完成硫酸稀土转型氯化稀土一期项目的环评报批
(包环管字[2022]49号);甘肃稀土11000吨/年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附属之碳酸氢镁制备及循环利用项目获得批复(靖环审【2022】4号),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获得批复(甘环审发【2022】42号);瑞鑫公司编制完成 “电解法生产稀土金属装备及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获批(包开环审字【2023】2号)。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和发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重新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150223—2022—030—M;甘肃稀土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重新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620400-2022-009-H;620400-2022-009-01。
其他重点排污单位的应急预案在有效期内,按照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程序开展了盐酸泄漏、天然气泄漏等多种情景下的应急演练。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单位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企业污染物的产生及处理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等内容,按方案对外排污染物进行监测。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受罚单位 | 处罚原因 | 处罚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1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 2 | 包环罚 〔2022〕7号 |
2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未按规定及时提交 | 1.5 | 包环罚150207〔2022〕010号 |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受罚单位 | 处罚原因 | 处罚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1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氨氮浓度超标0.21倍。 | 17.7067 | 包环罚(2022)8号 |
2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未能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不能对已销售的物料可追溯、可查询,且未采取防治物料污染环境的措施。 | 10 | 包环罚150203﹝2022﹞5号 |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公司各子公司均建有环保设施,对各自企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或资源化回用。报告期,在包头地区子公司实现了工业废水资源化回收,无外排;区外子公司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各子公司废气排放浓度低于相应排放标准。各子公司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合法、合规处置。
(2)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各子公司将环保设施纳入日常管理,与主体设备统一安排检修,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同步检修。各子公司建立环
保设施运行台账,如实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各单位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与主体设备的排污量相匹配,能够满足正常情况下污染物处置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方面,天骄清美二车间正在开展干燥除尘除雾净化项目,磁材公司完成含油废气治理项目,项目运行后,环保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报告期,公司各单位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宁波展昊年产12500吨速凝甩带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慈环建[2021]227号)建成,已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贮氢合金生产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包开环审字(2021)59号)完成建设,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北京三吉利包头分公司完成8000吨钕铁硼速凝薄带项目一期建设(包开环审字(2022)2号),开展了一期工程的自主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及时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对各单位的环境风险进行识别,对应急处置流程及各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划分。公司分、子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公司预案相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应急管理体系。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断强化环保监管力度,压实环保责任制。一是与各分、子公司签订环保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二是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对各分、子公司进行检查,推动企业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环保管理水平;三是对开展环保项目建设的单位,落实工期和责任人,及时跟踪项目进展,确保项目扣网实施。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69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通过实施余热利用、高耗能设备淘汰等项目,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建设、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积极推进“双碳”工作,开展了“碳达峰、碳中和”培训两期,组织与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规划项目。起草首个稀土行业碳核算行业标准《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已通过稀标委立项。各单位积极开展节能技改项目,推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实现节能降碳。具体如下:
一是持续夯实“双碳”基础工作,开展双碳专业讲座,不断提升公司各层级“双碳”意识;扎实做好“双碳”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完善、细化碳排放统计台账,逐步建立公司碳排放管理体系;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取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公司管理人员已取得碳排放管理师、碳交易师证书。
二是大力实施节能项目,从源头减少碳排放总量。公司主要用能单位积极开展回转窑烧嘴系统改造、煤改气工程、高效电解设备替换等低碳项
目,大力实施台车窑余热利用、氯化铵工艺水余热利用等余热利用项目,起到了较好地节能降碳作用。三是持续推进高耗能设备淘汰工作,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报告期公司所属在包头地区企业全年淘汰高耗能落后电机954台,高耗能变压器9台,高耗能设备淘汰率100%。
四是积极建设、使用分布式风光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打造多能互补的能源结构。冶炼分公司厂房屋面及停车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2022年11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审批,预计2023年6月建设完成。
公司所属天骄清美、冶炼分公司获批自治区级“绿色供应链”称号,甘肃稀土的稀土氧化物获得甘肃省第三批绿色设计产品称号,宁波展昊获得2022年慈溪市三星级绿色工厂称号。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总投入(万元) | 127.25 |
其中:资金(万元) | 110.00 |
物资折款(万元) | 16.25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表内金额主要是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向红十字会、福利院等捐赠现金及物资。公司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北方稀土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总投入(万元) | 426.88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物资折款(万元) | 104.48 |
惠及人数(人)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表内金额是公司为解决属地旗县区及近郊蔬菜滞销问题,集中购买各类蔬菜,采购扶贫肉类。公司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北方稀土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解决同业竞争 | 包钢 集团 | 2021年,公司收购了包钢(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节能环保产业公司全部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收购时,包钢(集团)公司作出如下承诺:节能环保公司股权变更至公司名下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除公司及公司下属企业外,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任何与节能环保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经营与节能环保存在相同、相似产品、经营范围的公司和业务。 | 承诺时间:2021年7月2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履行中 | 履行中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88(不含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国涛、孙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张国涛(4年)、孙涛(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0(不含税) |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暨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执行及2022年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增加采购量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上述决议及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22年12月起新增《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表
交易类别 | 交易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 (不含税) | 交易金额 (元,含税)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结算方式 |
采购原料 | 包钢股份 | 稀土精矿 | 协议价 | 29765.42元/吨(折50%均价) | 9,409,537,487.09 | 100.00 | 现金或票据结算 |
购销商品 | 包钢股份 | 精煤 | 市场价 | 1663.66元/吨 | 457,198,580.47 | 100.00 | |
包钢股份 | 捕收剂 | 7886元/吨 | 6,292,807.98 | 100.00 | |||
包钢股份、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 | 废钢 | 2598.67-3703.46元/吨 | 750,941,541.45 | 100.00 |
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 | 合金 | 10779.15元/吨 | 168,008,700.75 | 100.00 | ||
包钢冶金轧辊公司 | 加工费 | 384.35元/吨 | 7,919,259.63 | 100.00 | ||
金融服务 | 包钢财务公司 | 存款 | - | 2,956,946,486.62 | 75.61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劳务(服务) | 包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 租赁、能源动力、安防服务及设备、计量服务、检验服务、咨询服务等 | - | 35,364,471.46 | - | |
包钢股份及其子公司 | 材料、尾渣、安防服务及设备、能源动力、氧气、检测服务等 | 协议价或者市场价格 | - | 184,889,827.50 | - | |
包钢矿业及其子公司 | 工程、材料等 | 市场价 | - | 3,698,007.00 | - | |
包钢西创及其子公司 | 工程、设备备件、劳保材料、福利、安装服务、租赁、综合服务、设计服务、可研服务、维检服务、网络服务、化检验服务等 | - | 189,991,435.30 | - | ||
铁花文化公司及其子公司 | 租赁服务、福利、培训服务、综合服务等 | - | 2,626,327.41 | - | ||
铁捷物流及其子公司 | 基建材料、运输、物流服务等 | - | 181,132,270.19 | -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服务) | 包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 劳务、综合服务、运输、工程服务等 | - | 78,107,502.88 | - | |
包钢股份及其子公司 | 废钢、电池等,提供环评服务、监测服务、劳务、综合服务、运输服务、工程服务等 | - | 782,103,829.15 | - | ||
包钢矿业及其子公司 | 综合服务、环评服务等 | - | 228,220.71 | - | ||
包钢西创及其子公司 | 废钢、工程、综合服务、运输服务等 | - | 29,511,141.34 | - | ||
铁花文化公司及其子公司 | 医疗设备等 | - | 421,600.19 | - | ||
铁捷物流及其子公司 | 废钢、工程、综合服务等 | - | 1,337,995.55 | -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包钢(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 | 50,654,871.20 | -38,815,385.35 | 11,839,485.85 | 37,526,100.00 | -29,602,135.01 | 7,923,964.99 |
包钢股份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337,762,204.95 | 110,239,612.76 | 448,001,817.71 | 20,459,014.06 | 78,371,858.58 | 98,830,872.64 |
包钢矿业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17,485,537.77 | -17,485,537.77 | - | - | 70,853.20 | 70,853.20 |
包钢西创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1,256,112.38 | 12,662,179.22 | 13,918,291.60 | 35,354,085.87 | 51,344,552.81 | 86,698,638.68 |
铁花文化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1,414.00 | 474,010.29 | 475,424.29 | 31,086.68 | 871,812.92 | 902,899.60 |
铁捷物流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12,887,385.55 | 149,020.43 | 13,036,405.98 | 16,637,359.18 | -6,733,861.29 | 9,903,497.89 |
合计 | 420,047,525.85 | 67,223,899.58 | 487,271,425.43 | 110,007,645.79 | 94,323,081.21 | 204,330,727.00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主要是公司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需要,于报告期与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开展业务往来交易所形成的关联债权债务。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不适用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包钢财务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6,500,000,000.00 | 0.525%-1.725% | 3,630,253,948.10 | 34,401,695,115.33 | 35,075,002,576.81 | 2,956,946,486.62 |
合计 | / | / | / | 3,630,253,948.10 | 34,401,695,115.33 | 35,075,002,576.81 | 2,956,946,486.62 |
2.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包钢财务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1,050,000,000.00 | 4.25% | 22,000,000.00 | - | 22,000,000.00 | - |
合计 | / | / | / | 22,000,000.00 | - | 22,000,000.00 | -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包钢财务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授信业务 | 1,050,000,000.00 | -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10,439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9,992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9,99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5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7,6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7,6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1.截至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为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除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除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为进一步做精做强公司磁性材料产业,提高稀土产品就地转
化率,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统筹提升资源、资本配置效率和科研实力,推进实施专业化整合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增强磁性材料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市场占有率、抗风险能力和资产运营效率,打造优势更集中、实力更强的大型磁性材料企业,为公司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提供有力支撑,公司按照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公司磁性材料产业发展现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所属磁性材料企业进行了整合重组。本次整合重组涉及的公司所属磁性材料企业包括四家,分别是包钢磁材、宁波展昊、北京三吉利、安徽永磁。根据四家磁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安徽永磁、宁波展昊、北京三吉利三家公司全体股东以所持三家公司的全部股权作价,对包钢磁材进行增资。整合重组完成后,包钢磁材为运营主体,宁波展昊、安徽永磁、北京三吉利三家磁性材料企业成为包钢磁材全资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本项整合重组已完成,包钢磁材名称变更为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公司所属磁性材料企业整合重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报告期,为巩固提升公司稀土冶炼分离工艺、技术装备、产品质量,推动公司稀土原料端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产业升级,公司拟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新征约1600亩土地,实施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因新征土地涉及土地征拆及地上物补偿等事宜,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鉴于包头市昆都仑区财政局控股子公司昆鹿实业是包头市昆都仑区唯一拥有土地一级开发资质的企业,且其资金较为紧张,公司拟与昆鹿实业签署《土地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为其提供4.5亿元人民币用于改造项目建设土地征拆等事宜,资金专项用于改造项目新征土地的一级开发。资金利息以每笔资金支付之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执行直至昆鹿实业偿还完毕。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昆鹿实业以公司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凭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公司2亿元专项资金及相应利息;剩余2.5亿元及相应利息以公司改造项目正式投产运行日(公司书面通知昆鹿实业的投产时间)起,昆鹿实业分三年偿还公司,每年的偿还期限最迟不晚于当年12月31日。包头市财政局全资子公司正信投资为昆鹿实业提供担保,将与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拟就项目建设向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开发专项资金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与昆鹿实业及正信投资签署相关协议,已向昆鹿实业提供资金4.42亿元。 报告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
调整要求,加快“两非两资”剥离处置,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链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全南晶环开展处置工作。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重组、破产清算方案确认等全南晶环处置工作的具体事务。处置期间,公司根据管理人的建议并结合全南晶环实际及处置工作推进情况,对全南晶环的处置方式由破产清算改为破产重整推进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全南晶环已完成重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全南晶环处置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先后于2022年2月22日、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开展处置工作的公告》《北方稀土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处置实施进展的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633,066,000 | 100 | -18,000,158 | -18,000,158 | 3,615,065,842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633,066,000 | 100 | -18,000,158 | -18,000,158 | 3,615,065,842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633,066,000 | 100 | -18,000,158 | -18,000,158 | 3,615,065,842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经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后,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注销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全部18,000,158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633,066,000股变更为3,615,065,842股。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75,25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69,43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859,800 | 1,331,700,569 | 36.84 | 0 | 质押 | 297,000,000 | 国有法人 |
嘉鑫有限公司 | -22,970,000 | 180,309,020 | 4.99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064,830 | 78,205,046 | 2.16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18,977,792 | 18,977,792 | 0.52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230,445 | 18,230,445 | 0.50 | 0 | 无 | 0 | 其他 |
翟烨 | -6,637,740 | 13,668,958 | 0.3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002,600 | 8,586,592 | 0.24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61,400 | 8,287,381 | 0.23 | 0 | 无 | 0 | 其他 |
夏世勇 | 460,000 | 6,728,000 | 0.1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00,000 | 6,400,000 | 0.18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31,700,5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1,700,569 | ||||||||
嘉鑫有限公司 | 180,309,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309,02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8,205,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78,205,046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18,977,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77,792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230,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30,445 | ||||||||
翟烨 | 13,668,9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68,95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586,592 | 人民币普通股 | 8,586,592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287,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8,287,381 | ||||||||
夏世勇 | 6,72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28,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十名股东中,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包钢(集团)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孟繁英 |
成立日期 | 1998年6月3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冶金、旅游业行业的投资;承包境外冶金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矿石、石灰石采选;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水泥生产(仅分支机构);钢铁产品、稀土产品、白灰产品销售;群众文化活动;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除外)、普通货运;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无损检测;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售电业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包钢(集团)公司合计持有A股上市公司包钢股份55.60%股权。其中,公司作为包钢(集团)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包钢股份0.58%股权,包钢(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包钢股份55.02%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 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北方01 | 163230 | 2020年3月9日 | 2020年3月10日 | 2023年3月10日 | 5.00 | 3.27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公司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交易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向债权登记日(2022年3月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20北方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的利息共计1,635万元。 |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3层 | - | 王喆琳 | 010-56839480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 - | 王文燕 | 010-8567969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 (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5.00 | 5.00 | 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期间,公司按照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完成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及摘牌。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北方稀土MTN001 | 102000186 | 2020年2月25日 | 2020年2月27日 | 2023年2月27日 | 5.00 | 3.5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三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交易。 | 否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北方稀土MTN002 | 102001380 | 2020年7月15日 | 2020年7月17日 | 2023年7月17日 | 3.00 | 4.4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否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1北稀高科MTN001 | 102103040 | 2021年11月17日 | 2021年11月19日 | 2024年11月19日 | 12.00 | 3.88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于2022年2月27日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体“20北方稀土MTN0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1年2月27日至2022年2月26日期间的利息共计1,750万元。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于2022年7月17日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体“20北方稀土MTN0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间的利息共计1,320万元。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体“21北方高科MTN001”债 |
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期间的利息共计4,656万元。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大厦15层 | - | 付秋男 | 010-59886666-103317 |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A幢3层 | - | 陈光辉 | 0472-715535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凯恒中心B、E座2层 | - | 王 森 | 010-65608411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 - | 王文燕 | 010-8567969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5.00 | 5.00 | 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3.00 | 3.00 | 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2.00 | 12.00 | 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期间,公司完成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及摘牌。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202,632,510.85 | 4,966,873,529.50 | 24.88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稀土产品销量增加、销售价格上涨,净利润同比增加。 |
流动比率 | 2.91 | 2.66 | 9.40 |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比年初增加,流动资产增加;公司融资规模降低,流动负债减少。 |
速动比率 | 1.36 | 1.63 | -16.56 |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存货增加,速动资产减少;公司融资规模降低,流动负债减少。 |
资产负债率(%) | 31.69 | 44.61 | 下降12.92个百分点 |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比年初增加,资产总额增加;公司融资规模降低,负债总额减少。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71 | 0.49 | 44.90 |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同比增加,负债总额同比减少。 |
利息保障倍数 | 21.51 | 16.20 | 32.78 |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前利润同比增加,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5.47 | 12.94 | 19.55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2.92 | 17.36 | 32.03 |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同比增加,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报告期内,公司偿还贷款率100%。 |
利息偿付率(%) | 130.65 | 98.45 | 上升32.20个百分点 | 报告期内,公司按期兑付了公司债的本金及利息。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致同审字(2023)第230A012908号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方稀土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方稀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的收入会计政策和附注六、
61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披露。
1、事项描述
北方稀土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726,003.58万元,由于收入是北方稀土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故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带来的收入舞弊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应对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用;
(3)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及出库记录中选取样本,核对与之相关的发票、销售合同及出库单,并结合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交易额的函证,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对重大销售收入的确认进行延伸检查;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及出库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销售收入的变动进行分析性复核,就主要客户构成、销售价格变动、毛利率波动与历史数据、公开市场信息、同行业数据进行比对,识别异常的客户与交易,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5的存货会计政策和附注六、
9的存货披露。
1、事项描述
北方稀土公司主要从事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和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稀土原料产品(包括稀土精矿、碳酸稀土、稀土氧化物等)和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等)。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北方稀土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532,850.72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2,320.28万元,账面净值1,450,530.44万元。
存货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按生产出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管理层在确定预计售价时需综合考虑历史售价以及未来市场变化趋势作出重大判断。由于该项目涉及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所执行的主要审计应对程序包括:
(1)评估并测试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及年末确定存货估计售价相关的内部控制;
(2)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3)取得公司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4)对于能够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独立查询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并将其与估计售价进行比较,对于无法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选取样本,将产品估计售价与2022年12月31日前后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
(5)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照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通过选取样本,比较当年同类原材料、在产品至完工时仍需发生的成本,对管理层估计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
(三)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其披露的完整性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披露。
1、事项描述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北方稀土公司存在与关联方之间涉及不同交易类别且金额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由于关联方数量较多、涉及的关联方交易种类多样,且关联方交易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其披露的完整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其披露的完整性所执行的主要审计应对程序包括:
(1)评估并测试了公司识别和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内部控制,例如管理层定期复核关联方清单、定期执行关联方对账并对差异进行跟进等;
(2)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将其与财务系统中导出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以及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复核重大的销售、购买和其他合同,以识别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
(3)核对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明细与财务记录的一致性,抽样检查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的对账结果,并函证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
(4)复核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审议程序,了解关联股东是否回避表决,确认关联交易是否经过恰当的授权批准,判断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5)检查重大的关联销售、购买和其他交易合同,分析合同条款,检查关联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定价政策是否公允;
(6)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等信息。
四、其他信息
北方稀土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北方稀土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方稀土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方稀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方稀土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方稀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方稀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方稀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北方稀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张国涛 孙 涛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447,793,075.05 | 6,492,828,406.6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05,119,936.00 | 734,002,407.00 |
应收票据 | 七、4 | 1,058,983,568.74 | 326,400,139.21 |
应收账款 | 七、5 | 2,192,386,138.05 | 3,840,758,619.2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112,533,213.32 | 4,148,933,021.93 |
预付款项 | 七、7 | 478,454,286.71 | 552,547,573.62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92,466,253.82 | 34,558,273.5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七、8 | 11,350,292.88 | 890,731.00 |
存货 | 七、9 | 14,505,304,399.84 | 10,324,534,763.6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0,905,988.87 | 22,806,630.32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51,653,798.69 | 255,597,480.96 |
流动资产合计 | 27,165,600,659.09 | 26,732,967,316.14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30,500,994.62 | 54,503,384.81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82,156,689.69 | 278,230,028.6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160,359,583.18 | 1,209,657,297.8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85,223,458.30 | 77,820,225.66 |
固定资产 | 七、21 | 4,430,823,484.08 | 4,170,391,457.25 |
在建工程 | 七、22 | 1,299,647,629.26 | 306,706,382.6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1,555,547.54 | 25,772,774.74 |
无形资产 | 七、26 | 582,810,422.85 | 789,049,385.05 |
开发支出 | 七、27 | ||
商誉 | 七、28 | 31,749,056.28 | 20,812,897.6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610,321,467.12 | 306,362,259.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715,274,153.32 | 568,552,496.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29,223,061.44 | 166,930,750.4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79,645,547.68 | 7,974,789,340.50 | |
资产总计 | 36,645,246,206.77 | 34,707,756,656.64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七、32 | 1,416,641,477.81 | 1,579,762,029.1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13,436,037.06 | 708,257,846.63 |
应付账款 | 七、36 | 2,231,731,751.24 | 1,814,517,520.8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62,253,314.11 | 321,936,655.94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71,375,118.36 | 170,904,984.43 |
应交税费 | 七、40 | 404,621,893.26 | 750,265,849.1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21,460,485.23 | 428,992,047.8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64,599,102.94 | 83,632,213.0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867,512,447.67 | 4,070,040,077.6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931,437,669.63 | 196,874,045.33 |
流动负债合计 | 9,320,470,194.37 | 10,041,551,057.0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608,580,416.63 | 2,400,725,945.41 |
应付债券 | 七、46 | 1,205,485,150.68 | 2,540,014,575.34 |
租赁负债 | 七、47 | 4,041,506.79 | 13,875,529.33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4,414,257.29 | 17,273,847.6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7,990,669.12 | 20,620,000.00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49,890,906.25 | 348,963,647.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79,901,977.61 | 84,658,465.8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2,615,151.97 | 16,415,652.9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92,920,036.34 | 5,442,547,663.88 | |
负债合计 | 11,613,390,230.71 | 15,484,098,720.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3,615,065,842.00 | 3,633,066,000.00 |
资本公积 | 七、55 | 133,440,707.51 | 101,091,641.91 |
减:库存股 | 七、56 | - | 188,009,096.18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25,541,291.56 | 154,674,999.54 |
专项储备 | 七、58 | 109,543,077.07 | 75,720,389.09 |
盈余公积 | 七、59 | 2,348,463,401.75 | 1,966,422,625.85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3,498,629,098.36 | 9,605,265,296.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830,683,418.25 | 15,348,231,856.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5,201,172,557.81 | 3,875,426,078.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031,855,976.06 | 19,223,657,935.6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6,645,246,206.77 | 34,707,756,656.64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729,064,393.57 | 4,781,370,418.1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5,119,936.00 | 734,002,407.00 | |
应收票据 | 110,266,117.94 | 153,952,316.9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009,442,946.61 | 3,983,208,887.55 |
应收款项融资 | 2,127,467,436.31 | 2,888,965,790.29 | |
预付款项 | 9,321,541.69 | 5,978,685.2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265,302,194.33 | 947,696,487.2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21,077,987.04 | 75,524,400.00 | |
存货 | 13,351,662,702.65 | 9,035,153,434.8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1,109,069.67 | 19,680.6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388,756,338.77 | 22,530,348,107.8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389,968,269.92 | 6,033,480,930.1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33,550,715.45 | 745,402,890.1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90,470,435.26 | 701,436,553.56 | |
在建工程 | 81,630,962.20 | 16,241,517.4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301,958.74 | 18,603,917.50 | |
无形资产 | 97,889,168.78 | 98,981,217.2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081,464.15 | 38,303,712.1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4,526,576.92 | 127,514,737.6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7,538,538.14 | 116,424,711.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19,958,089.56 | 7,896,390,187.33 | |
资产总计 | 29,608,714,428.33 | 30,426,738,295.21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686,302,625.03 | 1,392,599,794.4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42,607.67 | 166,600,000.00 | |
应付账款 | 733,029,582.05 | 1,111,256,528.4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2,892,269.72 | 60,195,628.39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883,146.25 | 54,067,199.79 | |
应交税费 | 182,623,647.90 | 530,722,578.36 | |
其他应付款 | 2,274,175,874.91 | 1,096,006,829.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07,873,924.18 | 4,059,122,046.9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3,300,536.80 | 161,777,325.26 | |
流动负债合计 | 6,955,724,214.51 | 8,632,347,931.1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8,200,000.00 | 1,993,236,332.94 | |
应付债券 | 1,205,485,150.68 | 2,540,014,575.34 | |
租赁负债 | 9,746,246.7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7,990,669.12 | 20,62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7,993,518.69 | 84,861,811.4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759,330.62 | 27,504,444.6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24,428,669.11 | 4,675,983,411.08 | |
负债合计 | 8,580,152,883.62 | 13,308,331,342.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15,065,842.00 | 3,633,066,000.00 | |
资本公积 | 11,459,705.56 | 181,468,643.74 | |
减:库存股 | - | 188,009,096.18 | |
其他综合收益 | 39,484,456.04 | 108,265,522.03 | |
专项储备 | 9,727,593.41 | 9,939,294.05 | |
盈余公积 | 2,513,865,837.96 | 1,961,816,123.88 | |
未分配利润 | 14,838,958,109.74 | 11,411,860,465.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028,561,544.71 | 17,118,406,952.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608,714,428.33 | 30,426,738,295.21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37,260,035,781.21 | 30,408,396,179.14 |
其中:营业收入 | 37,260,035,781.21 | 30,408,396,179.14 | |
二、营业总成本 | 28,746,677,359.89 | 23,790,129,901.7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6,905,410,895.95 | 21,943,707,175.37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55,625,107.30 | 224,510,687.07 |
销售费用 | 七、63 | 73,434,278.34 | 75,885,214.52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47,339,108.23 | 993,324,250.62 |
研发费用 | 七、65 | 254,845,439.61 | 160,858,211.32 |
财务费用 | 七、66 | 210,022,530.46 | 391,844,362.88 |
其中:利息费用 | 349,885,035.27 | 440,593,228.69 | |
利息收入 | 92,010,509.08 | 65,024,134.4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16,679,414.57 | 166,534,557.2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48,809,827.05 | 643,331.9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76,953.93 | -9,077,731.96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28,882,471.00 | -65,877,675.5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0,842,519.88 | 20,061,291.7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13,590,280.36 | -69,430,291.4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7,976,490.68 | 36,622,264.1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51,621,286.68 | 6,706,819,755.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7,966,575.86 | 7,952,619.1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2,164,382.34 | 19,058,941.9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37,423,480.20 | 6,695,713,432.5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79,551,982.29 | 1,085,781,865.0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57,871,497.91 | 5,609,931,567.4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57,871,497.91 | 5,609,931,567.4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83,647,410.40 | 5,130,043,122.0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4,224,087.51 | 479,888,445.3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2,077,257.36 | 236,831,787.23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176,938.86 | 222,024,829.5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176,938.86 | 222,024,829.53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2,176,938.86 | 222,024,829.53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900,318.50 | 14,806,957.70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419,948,755.27 | 5,846,763,354.6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25,824,349.26 | 5,352,067,951.5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4,124,406.01 | 494,695,403.0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552 | 1.419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552 | 1.4191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9,382,101,721.29 | 19,785,402,353.6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1,648,428,395.69 | 13,304,020,116.20 |
税金及附加 | 118,875,782.06 | 110,046,285.46 | |
销售费用 | 10,176,099.75 | 10,182,401.29 | |
管理费用 | 289,412,070.86 | 279,219,843.23 | |
研发费用 | 176,670,725.01 | 76,123,615.36 | |
财务费用 | 208,742,543.15 | 314,837,084.22 | |
其中:利息费用 | 323,773,778.09 | 419,060,037.86 | |
利息收入 | 93,858,642.62 | 114,131,030.64 | |
加:其他收益 | 17,021,833.28 | 6,162,032.4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10,543,144.69 | 93,423,860.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63,125.94 | -5,967,656.42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8,882,471.00 | -65,877,675.5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0,806,043.33 | -394,522,184.2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88,309,699.21 | -120,780,357.4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4,832.01 | 104,928.9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01,479,787.87 | 5,209,483,612.45 | |
加:营业外收入 | 2,876,208.04 | 1,510,764.8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097,988.44 | 8,651,195.4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93,258,007.47 | 5,202,343,181.80 | |
减:所得税费用 | 872,760,866.69 | 765,243,505.3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20,497,140.78 | 4,437,099,676.4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20,497,140.78 | 4,437,099,676.4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86,909.25 | 202,586,989.9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86,909.25 | 202,586,989.98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686,909.25 | 202,586,989.9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524,184,050.03 | 4,639,686,666.4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006,327,763.88 | 26,980,221,652.0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4,755,895.53 | 66,473,751.7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76,469,842.64 | 413,407,167.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27,553,502.05 | 27,460,102,570.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508,489,601.44 | 19,920,699,230.0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43,345,403.55 | 1,425,324,097.3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13,585,524.48 | 2,033,844,857.0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21,271,074.67 | 286,673,746.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086,691,604.14 | 23,666,541,931.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0,861,897.91 | 3,793,560,639.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84,837,861.15 | 281,825,758.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852,549.75 | 15,037,057.0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989,146.91 | 45,529,734.3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894,760.4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3,563,986.09 | 1,103,003,486.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5,138,304.30 | 1,445,396,036.3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14,821,156.57 | 328,834,183.1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5,690,000.00 | 970,884,831.0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961,156,782.5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43,64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0,511,156.57 | 3,304,515,796.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5,372,852.27 | -1,859,119,760.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2,895,215.41 | 60,945,028.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2,895,215.41 | 60,945,028.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01,849,118.36 | 2,642,544,111.78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27,081,287.10 | 401,462,620.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51,825,620.87 | 4,304,951,760.6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013,383,085.00 | 2,770,739,493.9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83,481,180.18 | 687,805,599.2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35,196,983.54 | 41,474,657.8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38,302,763.38 | 603,287,294.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35,167,028.56 | 4,061,832,387.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83,341,407.69 | 243,119,373.0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127,695.64 | -6,054,877.0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13,724,666.41 | 2,171,505,375.1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29,352,227.08 | 3,857,846,851.9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15,627,560.67 | 6,029,352,227.08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283,967,117.30 | 8,138,440,236.8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680.6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139,504.38 | 172,271,711.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503,126,302.28 | 8,310,711,948.0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629,252,153.36 | 4,518,686,946.7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7,699,498.01 | 320,226,315.2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07,866,428.90 | 1,197,264,982.0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283,474.71 | 184,138,825.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19,101,554.98 | 6,220,317,069.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4,024,747.30 | 2,090,394,878.1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9,280,085.77 | 281,825,758.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8,430,397.27 | 24,026,183.5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391.8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3,621,534.4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1,363,409.41 | 305,851,941.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483,821.01 | 4,805,072.7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1,441,314.72 | 966,000,159.69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33,509,565.5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3,925,135.73 | 2,104,314,798.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7,438,273.68 | -1,798,462,856.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83,950,000.02 | 1,998,6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87,306,032.43 | 3,502,506,289.3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71,256,032.45 | 6,701,106,289.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565,000,000.00 | 2,294,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09,644,715.56 | 634,708,515.5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31,549,456.57 | 2,369,087,289.0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306,194,172.13 | 5,297,795,804.5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34,938,139.68 | 1,403,310,484.7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457,916.79 | -2,341,794.1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61,017,201.91 | 1,692,900,712.2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59,710,416.17 | 3,066,809,703.9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98,693,214.26 | 4,759,710,416.17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101,091,641.91 | 188,009,096.18 | 154,674,999.54 | 75,720,389.09 | 1,966,422,625.85 | 9,605,265,296.73 | 3,875,426,078.74 | 19,223,657,935.6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33,066,000.00 | 101,091,641.91 | 188,009,096.18 | 154,674,999.54 | 75,720,389.09 | 1,966,422,625.85 | 9,605,265,296.73 | 3,875,426,078.74 | 19,223,657,935.6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000,158.00 | 32,349,065.60 | -188,009,096.18 | -29,133,707.98 | 33,822,687.98 | 382,040,775.90 | 3,893,363,801.63 | 1,325,746,479.07 | 5,808,198,040.3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176,938.86 | 5,983,647,410.40 | 394,124,406.01 | 6,419,948,755.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349,065.60 | 947,298,794.55 | 979,647,860.1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6,486,743.78 | 521,204,716.37 | 567,691,460.1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137,678.18 | 426,094,078.18 | 411,956,400.00 | ||||||
(三)利润分配 | 552,049,714.08 | -2,160,754,013.77 | -44,428,742.15 | -1,653,133,041.84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1.提取盈余公积 | 552,049,714.08 | -552,049,714.0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08,704,299.69 | -195,982,885.54 | -1,804,687,185.23 | ||||||
4.其他 | 151,554,143.39 | 151,554,143.39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8,000,158.00 | -188,009,096.18 | -71,310,646.84 | -170,008,938.18 | 70,470,405.00 | -840,241.84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71,310,646.84 | 71,310,646.84 | |||||||
6.其他 | -18,000,158.00 | -188,009,096.18 | -170,008,938.18 | -840,241.84 | -840,241.84 | ||||
(五)专项储备 | 33,822,687.98 | 28,752,020.66 | 62,574,708.64 | ||||||
1.本期提取 | 88,241,126.97 | 55,019,199.68 | 143,260,326.65 | ||||||
2.本期使用 | -54,418,438.99 | -26,267,179.02 | -80,685,618.0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15,065,842.00 | 133,440,707.51 | 125,541,291.56 | 109,543,077.07 | 2,348,463,401.75 | 13,498,629,098.36 | 5,201,172,557.81 | 25,031,855,976.06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2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213,571,433.85 | 188,009,096.18 | 113,739,251.46 | 63,315,772.86 | 1,522,712,658.21 | 5,068,190,888.72 | 3,368,346,222.08 | 13,794,933,131.0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25,705,882.66 | 42,687,778.36 | 768,393,661.02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33,066,000.00 | 939,277,316.51 | 188,009,096.18 | 113,739,251.46 | 63,315,772.86 | 1,522,712,658.21 | 5,110,878,667.08 | 3,368,346,222.08 | 14,563,326,792.0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38,185,674.60 | 40,935,748.08 | 12,404,616.23 | 443,709,967.64 | 4,494,386,629.65 | 507,079,856.66 | 4,660,331,143.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2,024,829.53 | 5,130,043,122.04 | 494,695,403.08 | 5,846,763,354.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96,825.40 | 138,809,118.93 | 143,505,944.3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196,825.40 | 138,809,118.93 | 142,005,944.3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443,709,967.64 | -816,745,573.84 | -139,465,866.88 | -512,501,473.08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1.提取盈余公积 | 443,709,967.64 | -443,709,967.6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3,054,608.94 | -139,465,866.88 | -392,520,475.82 | ||||||
4.其他 | -119,980,997.26 | -119,980,997.26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81,089,081.45 | 181,089,081.45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81,089,081.45 | 181,089,081.45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2,404,616.23 | 13,041,201.53 | 25,445,817.76 | ||||||
1.本期提取 | 50,604,336.71 | 22,398,010.35 | 73,002,347.06 | ||||||
2.本期使用 | -38,199,720.48 | -9,356,808.82 | -47,556,529.30 | ||||||
(六)其他 | -842,882,500.00 | -842,882,5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101,091,641.91 | 188,009,096.18 | 154,674,999.54 | 75,720,389.09 | 1,966,422,625.85 | 9,605,265,296.73 | 3,875,426,078.74 | 19,223,657,935.68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181,468,643.74 | 188,009,096.18 | 108,265,522.03 | 9,939,294.05 | 1,961,816,123.88 | 11,411,860,465.44 | 17,118,406,952.9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33,066,000.00 | 181,468,643.74 | 188,009,096.18 | 108,265,522.03 | 9,939,294.05 | 1,961,816,123.88 | 11,411,860,465.44 | 17,118,406,952.9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000,158.00 | -170,008,938.18 | -188,009,096.18 | -68,781,065.99 | -211,700.64 | 552,049,714.08 | 3,427,097,644.30 | 3,910,154,591.7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86,909.25 | 5,520,497,140.78 | 5,524,184,050.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552,049,714.08 | -2,160,754,013.77 | -1,608,704,299.69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2,049,714.08 | -552,049,714.0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08,704,299.69 | -1,608,704,299.6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8,000,158.00 | -170,008,938.18 | -188,009,096.18 | -72,467,975.24 | - | - | 67,354,517.29 | -5,113,457.95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72,467,975.24 | 72,467,975.24 | ||||||
6.其他 | -18,000,158.00 | -170,008,938.18 | -188,009,096.18 | -5,113,457.95 | -5,113,457.95 | |||
(五)专项储备 | -211,700.64 | -211,700.64 | ||||||
1.本期提取 | 13,315,385.01 | 13,315,385.01 | ||||||
2.本期使用 | -13,527,085.65 | -13,527,085.6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15,065,842.00 | 11,459,705.56 | 39,484,456.04 | 9,727,593.41 | 2,513,865,837.96 | 14,838,958,109.74 | 21,028,561,544.71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2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242,620,989.73 | 188,009,096.18 | 86,767,613.50 | 13,581,532.38 | 1,518,106,156.24 | 7,490,436,284.12 | 12,796,569,479.7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33,066,000.00 | 242,620,989.73 | 188,009,096.18 | 86,767,613.50 | 13,581,532.38 | 1,518,106,156.24 | 7,490,436,284.12 | 12,796,569,479.7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152,345.99 | 21,497,908.53 | -3,642,238.33 | 443,709,967.64 | 3,921,424,181.32 | 4,321,837,473.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2,586,989.98 | 4,437,099,676.45 | 4,639,686,666.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1,152,345.99 | -61,152,345.9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1,152,345.99 | -61,152,345.99 | ||||||
(三)利润分配 | 443,709,967.64 | -696,764,576.58 | -253,054,608.9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43,709,967.64 | -443,709,967.6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3,054,608.94 | -253,054,608.94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81,089,081.45 | 181,089,081.45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81,089,081.45 | 181,089,081.45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642,238.33 | -3,642,238.33 | ||||||
1.本期提取 | 10,178,113.06 | 10,178,113.06 | ||||||
2.本期使用 | -13,820,351.39 | -13,820,351.3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181,468,643.74 | 188,009,096.18 | 108,265,522.03 | 9,939,294.05 | 1,961,816,123.88 | 11,411,860,465.44 | 17,118,406,952.96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是以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包头钢铁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所属稀土三厂及选矿厂稀选车间为基础,联合其他发起人以募集方式,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1997)第1号文批准,改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1997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原总股本为260,350,000股,经1998年5月22日召开的1997年股东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按10:1的比例派送红股26,035,000股,用资本公积按10:3的比例转增股本78,105,00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364,490,000股。本公司于1999年10月6日召开1999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6号文核准每10股配3股,向国有法人股配售5,584,000股,其余放弃,社会法人股全部放弃,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33,600,000股,公司股本增至403,674,000股。
2006年3月23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内国资产权字(2006)68号《关于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批复,经2006年3月29日股东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该方案,其内容如下: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4,659.20万股公司的股票作为对价向集团流通股股东送股以获得上市流通权,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的股份对价。上述送股对价于2006年4月13日实施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2008年4月23日,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派送红股201,837,000股,用资本公积按10:5的比例转增股本201,837,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807,348,000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5月16日。
2011年4月27日,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7,348,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派送红股403,674,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211,022,000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13日。
2012年4月18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集团总股本1,211,022,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10:10的比例派送红股1,211,022,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2,422,044,000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5月7日。
2015年4月24日,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422,044,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派送红股1,211,022,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3,633,066,000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5月12日。
2015年5月29日,本公司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3,633,066,000.00元。
2022年11月11日,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18,000,158股回购股份,本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615,065,842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日期为2022年12月27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3,615,065,842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集团管理部、证券部、设备工程部、规划发展部、市场营销部等部门,拥有31家子公司,17家孙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章智强。
公司住所及总部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本公司属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主要业务为: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稀土技术转让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1家,孙公司共17家,各家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1。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较上期减少4家公司,详见附注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3、附注五、29、和附注五、38。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45。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了近年应收账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冶炼分离总量增长率等)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信息。
?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与应收票据相同。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账龄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不同细分款项组合间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款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通过平均迁徙率减值矩阵的方法计算各年迁徙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等方式确定。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本公司参考了近年其他应收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国家外债总量增长率)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信息。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等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9.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为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
本公司在账龄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通过平均迁徙率减值矩阵的方法计算各年迁徙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等方式确定。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
? 长期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本公司参考了近年长期应收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冶炼分离总量增长率等)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信息。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长期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50 | 2 | |
房屋及建筑物 | 8--45 | 3 | 12.13--2.16 |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0。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
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45 | 3 | 12.13--2.16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5 | 3 | 19.40--3.88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5 | 3 | 12.13--6.4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2 | 3 | 19.40--8.08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24.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5.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2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专利权 | 5--10年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10--15年 | 直线法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本公司根据项目开发管理的流程,将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与项目立项申请阶段作为研究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团队会详细论证该项目在技术上可行性、商业上有用性,论证完成通过后,形成书面的立项报告,并经相关部门逐级审评通过后开始资本化。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三、10(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具体方法
本公司内销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并取得客户验收手续或在质量异议期过后,客户已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
本公司外销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商品发出到港口,取得海关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营业外支出。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其他说明: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采用解释第15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采用解释第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15 |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15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 15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15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15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 15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21〕40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本公司的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满足《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中的相关要求,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20]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且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本公司、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②孙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34004213,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③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466,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④孙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115000339,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⑤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144014775,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⑥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36001274,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⑦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162000020,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⑧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37005070,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⑨孙公司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012000238,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⑩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015000153,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113,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115000295,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孙公司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050,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 - |
银行存款 | 3,910,616,660.17 | 6,029,352,227.08 |
其他货币资金 | 537,176,414.88 | 463,476,179.59 |
合计 | 4,447,793,075.05 | 6,492,828,406.6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2,956,946,486.62 | 3,630,253,948.10 |
其他说明: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存放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额为2,956,946,486.62元。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上年年末余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40,716,141.34 | 458,426,175.59 |
信用证保证金 | 91,449,369.04 | - |
履约保证金 | 4.00 | 4.00 |
矿山安全生产保证金 | - | 50,000.00 |
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款项 | - | 5,000,000.00 |
合计 | 532,165,514.38 | 463,476,179.59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5,119,936.00 | 734,002,407.00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505,119,936.00 | 734,002,407.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505,119,936.00 | 734,002,407.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19,275,508.29 | 142,820,544.21 |
商业承兑票据 | 139,708,060.45 | 183,579,595.00 |
合计 | 1,058,983,568.74 | 326,400,139.2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560,740.76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合计 | 21,560,740.76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897,714,767.53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 | 897,714,767.53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44,517,956.61 | 4,809,896.16 | 3.33% |
合计 | 144,517,956.61 | 4,809,896.16 | 3.3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218,404.47 | 3,591,491.69 | 0 | 0 | 4,809,896.16 |
合计 | 1,218,404.47 | 3,591,491.69 | 0 | 0 | 4,809,896.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32,670,827.93 |
1年以内小计 | 2,132,670,827.93 |
1至2年 | 131,865,782.91 |
2至3年 | 29,116,644.55 |
3至4年 | 21,414,959.68 |
4至5年 | 18,354,450.09 |
5年以上 | 125,444,039.15 |
合计 | 2,458,866,704.3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7,586,945.40 | 6.00 | 147,586,945.40 | 100.00 | - | 110,138,050.56 | 2.65 | 110,138,050.56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 | 69,729,069.76 | 2.83 | 69,729,069.76 | 100.00 | - | 69,729,069.76 | 1.68 | 69,729,069.76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77,857,875.64 | 3.17 | 77,857,875.64 | 100.00 | - | 40,408,980.80 | 0.97 | 40,408,980.80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11,279,758.91 | 94.00 | 118,893,620.86 | 5.14 | 2,192,386,138.05 | 4,047,929,287.42 | 97.35 | 207,170,668.19 | 5.12 | 3,840,758,619.2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311,279,758.91 | 94.00 | 118,893,620.86 | 5.14 | 2,192,386,138.05 | 4,047,929,287.42 | 97.35 | 207,170,668.19 | 5.12 | 3,840,758,619.23 |
合计 | 2,458,866,704.31 | / | 266,480,566.26 | / | 2,192,386,138.05 | 4,158,067,337.98 | / | 317,308,718.75 | / | 3,840,758,619.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辽宁恒德磁业有限公司 | 69,729,069.76 | 69,729,069.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 | 77,857,875.64 | 77,857,875.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47,586,945.40 | 147,586,945.4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39,955,842.50 | 32,226,510.52 | 1.51 |
1至2年 | 92,092,176.21 | 24,993,283.85 | 27.14 |
2至3年 | 22,982,635.72 | 10,176,711.09 | 44.28 |
3至4年 | 13,343,300.89 | 9,063,196.09 | 67.92 |
4至5年 | 11,537,512.96 | 11,065,628.68 | 95.91 |
5年以上 | 31,368,290.63 | 31,368,290.63 | 100.00 |
合计 | 2,311,279,758.91 | 118,893,620.86 | 5.1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17,308,718.75 | 51,546,679.99 | 0 | 21,562,447.90 | 22,280,975.40 | 266,480,566.26 |
合计 | 317,308,718.75 | 51,546,679.99 | 0 | 21,562,447.90 | 22,280,975.40 | 266,480,566.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1,562,447.9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243,525,667.35 | 9.90 | 7,979,119.57 |
天津三环乐喜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0,829,602.21 | 5.32 | 2,040,941.79 |
京磁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8,112,062.45 | 4.40 | 1,686,548.17 |
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 | 87,980,846.40 | 3.58 | 1,372,501.20 |
宁波韵升磁体元件技术有限公司 | 86,885,957.47 | 3.53 | 1,355,420.94 |
合计 | 657,334,135.88 | 26.73 | 14,434,531.68 |
其他说明: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657,334,135.8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6.7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4,434,531.68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3,112,533,213.32 | 4,148,933,021.93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 | - |
合计 | 3,112,533,213.32 | 4,148,933,021.93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所属部分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该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末,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1)期末不存在本集团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2)期末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70,187,194.29 | - |
种 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 计 | 3,870,187,194.29 | - |
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74,602,970.83 | 99.19 | 548,914,254.66 | 99.34 |
1至2年 | 3,011,328.17 | 0.63 | 1,811,754.00 | 0.33 |
2至3年 | 666,783.63 | 0.14 | 426,876.96 | 0.08 |
3年以上 | 173,204.08 | 0.04 | 1,394,688.00 | 0.25 |
合计 | 478,454,286.71 | 100.00 | 552,547,573.6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元) |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 原因 |
江苏丰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711,472.00 | 0.15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重庆克劳斯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 551,500.00 | 0.12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江苏搏斯威化工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480,000.00 | 0.10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东营大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82,657.41 | 0.06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上海孟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177,636.00 | 0.04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合 计 | 2,203,265.41 | 0.46 |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淄博米若科经贸有限公司 | 129,024,000.00 | 26.97% |
盛和资源(海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2,831,001.70 | 15.22% |
宜春嘉煜辰贸易有限公司 | 30,011,208.82 | 6.27% |
龙南市建控稀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19,538,321.00 | 4.08% |
上犹东进稀土金属冶炼工贸有限公司 | 15,194,400.00 | 3.18% |
合计 | 266,598,931.52 | 55.72% |
其他说明: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66,598,931.52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5.72%。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11,350,292.88 | 890,731.00 |
其他应收款 | 181,115,960.94 | 33,667,542.53 |
合计 | 192,466,253.82 | 34,558,273.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稀(山东)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890,731.00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11,350,292.88 | |
合计 | 11,350,292.88 | 890,731.00 |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42,048,708.00 |
1年以内小计 | 142,048,708.00 |
1至2年 | 25,625,937.32 |
2至3年 | 18,983,409.58 |
3至4年 | 16,002,228.97 |
4至5年 | 27,485,964.19 |
5年以上 | 64,062,722.02 |
减:坏账准备 | -113,093,009.14 |
合计 | 181,115,960.94 |
(8).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和保证金 | 11,239,498.20 | 3,242,808.36 |
往来款 | 84,168,560.48 | 68,369,752.38 |
备用金和代垫款项 | 11,194,147.02 | 12,491,082.64 |
刘胜往来款 | 28,547,135.76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 | 159,059,628.62 | |
合计 | 294,208,970.08 | 84,103,643.38 |
(9).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4,804,930.51 | 35,631,170.34 | 50,436,100.8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4,804,930.51 | 35,631,170.34 | 50,436,100.85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500,000.00 | 500,00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25,725.81 | 8,263,806.01 | 6,838,080.2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564,484.17 | 564,484.17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8,865.80 | 56,364,446.46 | 56,383,312.26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2,333,586.33 | 100,759,422.81 | 113,093,009.1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0,436,100.85 | 6,838,080.20 | 564,484.17 | 56,383,312.26 | 113,093,009.14 | |
合计 | 50,436,100.85 | 6,838,080.20 | 564,484.17 | 56,383,312.26 | 113,093,009.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64,484.17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核销了债务人已注销的非关联交易产生的其他应收款564,484.17元。
(1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59,059,628.62 | 0—5年 | 54.06 | 27,814,530.70 |
刘胜 | 往来款 | 28,540,472.20 | 5年以上 | 9.70 | 28,540,472.20 |
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3,840,000.00 | 5年以上 | 8.10 | 23,840,000.00 |
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20,596,692.33 | 1—5年 | 7.00 | 15,690,216.01 |
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 | 往来款 | 9,875,254.00 | 1年以内 | 3.36 | 387,109.96 |
合计 | / | 241,912,047.15 | / | 82.22 | 96,272,328.87 |
(13).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17,407,403.87 | 5,871,654.28 | 1,511,535,749.59 | 1,403,298,659.22 | 19,152,906.45 | 1,384,145,752.77 |
在产品 | 822,726,820.79 | 775,755.89 | 821,951,064.90 | 379,863,771.80 | 5,044,953.32 | 374,818,818.48 |
库存商品 | 11,899,410,565.22 | 772,051,870.90 | 11,127,358,694.32 | 8,155,189,548.77 | 539,585,437.03 | 7,615,604,111.74 |
周转材料 | 5,570,529.49 | 5,570,529.49 | 5,860,647.32 | 5,860,647.32 | ||
委托加工物资 | 543,043,886.65 | 43,672,793.45 | 499,371,093.20 | 417,352,246.52 | 70,431.43 | 417,281,815.09 |
发出商品 | 26,976,498.10 | 830,693.12 | 26,145,804.98 | 19,563,051.23 | 794,915.50 | 18,768,135.73 |
自制半成品 | 513,371,463.36 | 513,371,463.36 | 528,114,667.42 | 20,059,184.88 | 508,055,482.54 | |
合计 | 15,328,507,167.48 | 823,202,767.64 | 14,505,304,399.84 | 10,909,242,592.28 | 584,707,828.61 | 10,324,534,763.6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9,152,906.45 | 934,297.36 | 6,906,178.03 | 7,309,371.50 | 5,871,654.28 | |
在产品 | 5,044,953.32 | 10,181.78 | 4,259,015.65 | 775,755.89 | ||
库存商品 | 539,585,437.03 | 745,543,278.50 | 511,872,259.92 | 1,204,584.71 | 772,051,870.90 | |
委托加工物资 | 70,431.43 | 43,602,362.02 | 43,672,793.45 | |||
发出商品 | 794,915.50 | 35,777.62 | 830,693.12 | |||
自制半成品 | 20,059,184.88 | 14,646,099.59 | 5,413,085.29 | |||
合计 | 584,707,828.61 | 790,115,715.50 | 533,434,719.32 | 18,186,057.15 | 823,202,767.6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0,905,988.87 | 22,806,630.32 |
合计 | 20,905,988.87 | 22,806,630.32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444,713,808.93 | 64,254,846.22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66,981,771.31 | 189,960,487.51 |
预缴所得税 | 102,408,218.45 | 590,442.23 |
中企云链、e信通 | 37,550,000.00 | 791,705.00 |
合计 | 651,653,798.69 | 255,597,480.96 |
其他说明:①待认证进项税期末余额为本集团及集团子公司、孙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待认证进项税。 ②增值税留抵税期末余额为本集团及集团子公司、孙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宝迈谱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稀土内蒙古平源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留抵税。 ③预缴所得税期末余额为本集团及集团子公司、孙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内蒙古平源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 ④中企云链、e信通期末余额为本集团子公司、孙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的中企云链金额。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103,781,387.46 | 38,877,431.80 | 64,903,955.66 | 123,070,489.00 | 28,602,843.58 | 94,467,645.42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3,496,972.17 | -13,496,972.17 | -17,157,630.29 | -17,157,630.29 |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6,619,455.93 | -15,713,467.06 | -20,905,988.87 | -32,058,800.00 | -9,252,169.68 | -22,806,630.32 | |
合计 | 53,664,959.36 | 23,163,964.74 | 30,500,994.62 | 73,854,058.71 | 19,350,673.90 | 54,503,384.81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6,055,754.58 | 2,547,089.00 | 28,602,843.58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6,055,754.58 | 2,547,089.00 | 28,602,843.58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668,839.76 | -394,251.54 | 10,274,588.2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6,724,594.34 | 2,152,837.46 | 38,877,431.8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 | 14,700,000.00 | -84,620.65 | 14,615,379.35 | |||||
北京汇稀智鼎咨询有限公司 | 1,451,021.22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48,082,291.09 | -5,618,416.92 | 11,350,292.88 | 31,113,581.29 | ||||
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21,622,193.60 | -108,489.54 | 21,513,704.06 |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202,924,138.55 | 3,691,655.61 | 206,615,794.16 |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5,601,405.40 | 3,896,825.43 | 1,200,000.00 | 8,298,230.83 | ||||
内蒙古联丰稀土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2,987,452.59 | |||||||
包头市赛文特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494,000.00 | 494,000.00 | 494,000.00 |
小计 | 278,230,028.64 | 15,194,000.00 | 1,776,953.93 | 12,550,292.88 | 494,000.00 | 282,156,689.69 | 4,932,473.81 | |
合计 | 278,230,028.64 | 15,194,000.00 | 1,776,953.93 | 12,550,292.88 | 494,000.00 | 282,156,689.69 | 4,932,473.81 |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8,395,537.45 | 167,852,760.46 |
内蒙古航天金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703,683.43 | 1,666,190.04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13,102,490.78 | |
国创新材(北京)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1,236,816.48 | 1,251,865.68 |
内蒙古包钢稀土林峰科技有限公司 | 3,697,123.24 | 3,696,001.74 |
北方稀土生一伦高科技有限公司 | ||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17,733,165.02 | |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48,517,554.85 | 446,571,649.30 |
烟台首钢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3,724,637.67 | 38,359,939.20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97,392,752.15 | 360,582,630.80 |
甘肃金城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11,430,685.52 | 10,105,338.32 |
山东钢研中铝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51,851,533.03 | 46,326,007.19 |
内蒙古众志粉体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63,493.36 | 863,493.36 |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45,766.00 | 1,545,766.00 |
合计 | 1,160,359,583.18 | 1,209,657,297.89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本集团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集团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项 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其他减少 | 转入原因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8,395,537.45 | |||||
内蒙古航天金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016.57 |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1,157,328.40 | -1,024,968.94 | 17,552,983.74 | 纳入合并范围 | ||
国创新材(北京)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113,183.52 | |||||
内蒙古包钢稀土林峰科技有限公司 | 302,876.76 | |||||
北方稀土生一伦高科技有限公司 | 42,715.09 | |||||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85,100,724.46 | 85,100,724.46 | 22,222,961.31 | 出售 | ||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1,482,444.35 |
项 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其他减少 | 转入原因 |
烟台首钢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1,970,982.50 | 58,424,637.67 |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25,284.00 | 86,392,752.15 | ||||
甘肃金城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5,029,785.52 | |||||
山东钢研中铝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4,901,733.03 | |||||
内蒙古众志粉体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136,506.64 | |||||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计 | 13,496,266.50 | 338,245,170.28 | 54,237,071.33 | 84,075,755.52 | 39,775,945.05 | -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4,776,266.09 | 24,245,847.68 | 109,022,113.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823,770.31 | 18,823,770.31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8,823,770.31 | 18,823,770.3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44,288.49 | 5,844,288.49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5,844,288.49 | 5,844,288.49 | |
4.期末余额 | 103,600,036.40 | 18,401,559.19 | 122,001,595.59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4,985,439.02 | 6,216,449.09 | 31,201,888.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24,821.97 | 249,582.61 | 6,574,404.58 |
(1)计提或摊销 | 2,792,875.38 | 249,582.61 | 3,042,457.99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531,946.59 | 3,531,946.5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98,155.40 | 998,155.40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998,155.40 | 998,155.40 | |
4.期末余额 | 31,310,260.99 | 5,467,876.30 | 36,778,137.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2,289,775.41 | 12,933,682.89 | 85,223,458.30 |
2.期初账面价值 | 59,790,827.07 | 18,029,398.59 | 77,820,225.6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423,983,902.72 | 4,161,716,144.39 |
固定资产清理 | 6,839,581.36 | 8,675,312.86 |
合计 | 4,430,823,484.08 | 4,170,391,457.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60,340,207.56 | 3,702,929,010.50 | 94,769,934.32 | 248,651,766.58 | 7,506,690,918.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1,367,559.36 | 726,297,126.66 | 12,032,367.45 | 44,814,374.29 | 1,004,511,427.76 |
(1)购置 | 25,927,198.65 | 237,877,145.02 | 9,628,503.43 | 26,357,585.91 | 299,790,433.01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5,987,739.33 | 423,136,299.02 | 1,589,947.15 | 550,713,985.5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69,452,621.38 | 65,283,682.62 | 2,403,864.02 | 16,866,841.23 | 154,007,009.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1,922,477.07 | 304,958,901.03 | 13,898,498.84 | 19,055,434.71 | 529,835,311.65 |
(1)处置或报废 | 43,718,127.00 | 190,927,111.74 | 10,505,664.72 | 1,369,861.81 | 246,520,765.27 |
(2)处置子公司 | 146,381,513.61 | 114,031,789.29 | 3,392,834.12 | 17,685,572.90 | 281,491,709.92 |
(3)转入投资性房 | 1,822,836.46 | 1,822,836.46 | |||
4.期末余额 | 3,489,785,289.85 | 4,124,267,236.13 | 92,903,802.93 | 274,410,706.16 | 7,981,367,035.0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08,015,246.48 | 1,885,279,921.02 | 69,392,118.46 | 178,430,542.65 | 3,141,117,828.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3,750,262.15 | 315,630,558.12 | 7,134,852.90 | 24,232,844.76 | 510,748,517.93 |
(1)计提 | 128,259,731.51 | 266,242,679.10 | 5,106,409.73 | 11,252,211.82 | 410,861,032.16 |
(2)企业合并增加 | 35,490,530.64 | 49,387,879.02 | 2,028,443.17 | 12,980,632.94 | 99,887,485.77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569,067.23 | 210,565,824.04 | 11,717,740.81 | 7,542,823.83 | 291,395,455.91 |
(1)处置或报废 | 16,494,833.12 | 146,732,745.61 | 8,914,149.88 | 994,898.54 | 173,136,627.15 |
(2)处置子公司 | 44,638,090.77 | 63,833,078.43 | 2,803,590.93 | 6,547,925.29 | 117,822,685.42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436,143.34 | 436,143.34 | |||
4.期末余额 | 1,110,196,441.40 | 1,990,344,655.10 | 64,809,230.55 | 195,120,563.58 | 3,360,470,890.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2,043,667.93 | 121,678,294.85 | 184,180.59 | 19,950,802.59 | 203,856,945.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99,664.43 | 928,217.94 | 240.00 | 83,606.25 | 4,811,728.62 |
(1)计提 | 219,765.97 | 219,765.97 | |||
(2)企业合并增加 | 3,799,664.43 | 708,451.97 | 240.00 | 83,606.25 | 4,591,962.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88,551.71 | 9,367,881.15 | 11,756,432.86 | ||
(1)处置或报废 | 2,388,551.71 | 9,367,881.15 | 11,756,432.86 | ||
(2)处置子公司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63,454,780.65 | 113,238,631.64 | 184,420.59 | 20,034,408.84 | 196,912,241.72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16,134,067.80 | 2,020,683,949.39 | 27,910,151.79 | 59,255,733.74 | 4,423,983,902.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90,281,293.15 | 1,695,970,794.63 | 25,193,635.27 | 50,270,421.34 | 4,161,716,144.39 |
说明:公司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和2022年12月20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八项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取得抵押借款11,6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八项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3,292,794.70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835,333,903.58 | 详见说明 |
说明:本集团及集团子公司、孙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稀土研究院、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房产尚未办妥产权证,相关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 6,839,581.36 | 8,675,312.86 |
合计 | 6,839,581.36 | 8,675,312.86 |
其他说明:无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99,647,629.26 | 306,706,382.6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299,647,629.26 | 306,706,382.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节能环保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EPC项目 | 288,959,835.40 | 288,959,835.40 | ||||
淄博高科新厂区建设工程 | 280,893,782.69 | 280,893,782.69 | 96,685,670.29 | 96,685,670.29 | ||
节能环保包钢股份炼铁厂烧结一部3#烧结机烟气提标改造工程 | 114,157,093.18 | 114,157,093.18 | 12,919.80 | 12,919.80 | ||
节能环保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一生处理项目 | 78,750,769.24 | 78,750,769.24 | 9,780.29 | 9,780.29 | ||
节能环保固阳矿240万吨/年球团脱硫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 | 59,836,316.15 | 59,836,316.15 | ||||
飞达5000吨稀土分离生产线整体搬迁改造升级项目 | 56,461,067.94 | 56,461,067.94 | 17,093,940.71 | 17,093,940.71 | ||
节能环保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二三生化升级改造及臭气处理项目 | 49,515,708.92 | 49,515,708.92 | 20,981.80 | 20,981.80 | ||
灵芝化工一车间工艺技改项目 | 44,116,552.88 | 44,116,552.88 | 2,130,811.11 | 2,130,811.11 | ||
甘肃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年产11000吨工程 | 30,977,051.16 | 30,977,051.16 | 70,768,993.73 | 70,768,993.73 | ||
稀土高科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 | 28,949,809.35 | 28,949,809.35 | 2,370,858.49 | 2,370,858.49 | ||
灵芝化工二车间工艺技改及其他 | 20,943,663.41 | 20,943,663.41 | 4,565,934.23 | 4,565,934.23 | ||
华美新建工序及工序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 18,372,147.36 | 18,372,147.36 | ||||
信丰分厂建设项目 | 16,847,970.97 | 16,847,970.97 | ||||
甘肃车间扩能改造升级项目 | 15,515,961.41 | 15,515,961.41 | 4,694,769.69 | 4,694,769.69 | ||
环保建设、VOC治理及危废库建设项目 | 14,221,809.13 | 14,221,809.13 | ||||
系统升级及自动化改造 | 13,663,769.20 | 13,663,769.20 | ||||
灵芝化工废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 | 13,042,304.37 | 13,042,304.37 | 476,249.39 | 476,249.39 | ||
清美抛光粉新增3000吨及重大专项 | 12,098,726.32 | 12,098,726.32 | 172,924.80 | 172,924.80 | ||
华美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 11,466,538.81 | 11,466,538.81 | ||||
包钢冶金渣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 10,234,390.98 | 10,234,390.98 | 1,446,145.83 | 1,446,145.83 |
废水处理及料液除杂项目 | 9,428,653.19 | 9,428,653.19 | ||||
安徽永磁炉体购进安装及改造工程 | 9,034,526.98 | 9,034,526.98 | 684,517.42 | 684,517.42 | ||
母公司稀土展览馆项目 | 8,357,531.73 | 8,357,531.73 | 141,509.43 | 141,509.43 | ||
甘肃冶炼伴放射性废渣处置项目及其他 | 8,143,628.84 | 8,143,628.84 | 4,478,329.13 | 4,478,329.13 | ||
展昊熔炉安装及改造工程 | 6,725,663.70 | 6,725,663.70 | 9,979,209.02 | 9,979,209.02 | ||
聚峰混合硫酸稀土溶液生产技改项目 | 6,499,416.72 | 6,499,416.72 | ||||
冶金渣新体系配套钢渣及三渣处理生产线项目 | 5,555,555.56 | 5,555,555.56 | 5,555,555.56 | 5,555,555.56 | ||
冶炼公司利用焦炉煤气替代天然气外网管线及配套工程 | 5,425,232.81 | 5,425,232.81 | 3,419,726.66 | 3,419,726.66 | ||
平源镁铝设备安装工程 | 4,952,262.82 | 4,952,262.82 | 1,938,053.10 | 1,938,053.10 | ||
河北华凯景县恒建钢结构加工厂工程 | 4,925,716.45 | 4,925,716.45 | 407,650.69 | 407,650.69 | ||
三吉利设备安装工程 | 4,651,995.56 | 4,651,995.56 | 1,389,631.52 | 1,389,631.52 | ||
稀土医疗产业基地公辅设施改造 | 4,637,185.29 | 4,637,185.29 | ||||
华美冶炼工业私有云、大数据中心项目 | 3,454,419.26 | 3,454,419.26 | 436,796.49 | 436,796.49 | ||
包钢冶金渣公司钢渣磁选加工线工艺改造项目 | 3,268,850.53 | 3,268,850.53 | ||||
甘肃生产线自动化控制项目 | 3,182,543.82 | 3,182,543.82 | 3,694,880.46 | 3,694,880.46 | ||
红天宇消防工程 | 2,186,255.40 | 2,186,255.40 | ||||
冶金渣钢渣区域无组织扬尘治理项目 | 2,141,910.59 | 2,141,910.59 | ||||
检修仓储管理系统 | 1,991,150.44 | 1,991,150.44 | ||||
华星金属提产二期工程 | 1,590,153.63 | 1,590,153.63 | 3,428,189.66 | 3,428,189.66 | ||
冶金渣中渣线环保封闭工程 | 1,526,447.52 | 1,526,447.52 | ||||
展昊7#8#厂房建设项目及其他 | 1,246,298.33 | 1,246,298.33 | ||||
冶金渣钢渣作业二部中控楼扩建项目 | 951,801.11 | 951,801.11 | ||||
和发新厂搬迁工程 | 943,946.01 | 943,946.01 | ||||
冶金渣其他工程 | 883,765.80 | 883,765.80 | ||||
北方稀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工程 | 660,377.36 | 660,377.36 | 330,188.68 | 330,188.68 | ||
和发稀土冶炼硫铵废水治理升级及房屋改造工程 | 542,201.83 | 542,201.83 | 12,042,556.44 | 12,042,556.44 | ||
节能环保动供总厂燃气轮机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384,498.01 | 384,498.01 | ||||
节能环保包钢庆华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 | 368,027.26 | 368,027.26 | ||||
绿源危废刚性填埋场、焚烧异地大修项目 | 283,018.86 | 283,018.86 |
和发天之娇2#原料棚工程及其他 | 259,751.96 | 259,751.96 | 4,167,241.28 | 4,167,241.28 | ||
节能环保包钢庆华水系统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 253,449.90 | 253,449.90 | ||||
绿源危废高压双电源工程(增加二路电源) | 243,773.58 | 243,773.58 | ||||
冶炼隧道窑车间(自动化作业)改造项目 | 197,738.53 | 197,738.53 | 6,275,956.60 | 6,275,956.60 | ||
节能环保包钢庆华生物脱酚系统臭气治理及污泥渣综合处理项目 | 178,968.75 | 178,968.75 | ||||
绿源危废新建危废暂存库项目 | 131,869.81 | 131,869.81 | ||||
三吉利综合楼扩建项目 | 130,593.49 | 130,593.49 | 130,593.49 | 130,593.49 | ||
华星检修工段隔间及其他 | 124,242.24 | 124,242.24 | ||||
节能环保其他工程 | 101,886.79 | 101,886.79 | ||||
节能环保稀土钢板材高炉热风炉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96,381.98 | 96,381.98 | ||||
冶金渣-钢渣二车间废钢切割区封闭项目 | 75,471.70 | 75,471.70 | 7,664,623.74 | 7,664,623.74 | ||
节能环保煤焦化工分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70,754.72 | 70,754.72 | ||||
京瑞草沉技改项目 | 47,231.86 | 47,231.86 | 181,134.69 | 181,134.69 | ||
华美希捷环保脱硫脱硝项目 | 7,093,636.67 | 7,093,636.67 | ||||
化肥厂房屋建造工程 | 4,901,882.14 | 4,901,882.14 | ||||
华美精矿冶炼新工艺项目 | 4,506,242.62 | 4,506,242.62 | ||||
华美广厦建安三车间回转窑区域屋面更换工程 | 2,825,438.53 | 2,825,438.53 | ||||
华美博莱达喷淋塔工程 | 1,909,848.38 | 1,909,848.38 | ||||
北方稀土人力资源信息系统项目产品销售与实施项目 | 1,847,029.55 | 1,847,029.55 | ||||
华美玻璃钢三分厂转型升级尾气回收治理系统项目 | 1,725,633.14 | 1,725,633.14 | ||||
华美冶金建筑研究院新建镧皂、镨钕皂、料液除锌工序项目 | 1,608,176.82 | 1,608,176.82 | ||||
冶金渣电磁双梁桥式起重机工程 | 1,449,000.00 | 1,449,000.00 | ||||
清美抛光粉回转窑尾气净化改造及气流粉碎项目 | 1,418,612.60 | 1,418,612.60 | ||||
华美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四车间料液中转改造项目 | 1,261,881.72 | 1,261,881.72 | ||||
信丰新利NFB原材料仓库工程 | 1,245,871.56 | 1,245,871.56 | ||||
华美景津环保全自动卧式隔膜压滤机项目 | 1,160,052.04 | 1,160,052.04 | ||||
稀土高科生产管控信息系统项目 | 580,973.45 | 580,973.45 | ||||
华美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449,436.44 | 449,436.44 | ||||
稀宝方元次氯酸生产线项目 | 280,000.02 | 280,000.02 |
绿化公司灰渣坝分拣大棚工程 | 201,190.91 | 201,190.91 | ||||
红天宇脱硫塔安装工程 | 2,441,392.59 | 2,441,392.59 | ||||
其他 | 20,546,478.72 | 93,120.00 | 20,453,358.72 | 8,689,908.25 | 8,689,908.25 | |
合计 | 1,305,426,898.31 | 5,779,269.05 | 1,299,647,629.26 | 312,392,531.65 | 5,686,149.05 | 306,706,382.6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节能环保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EPC项目 | 399,962,600.00 | 288,959,835.40 | 288,959,835.40 | 72.25 | 72.25 | 12,117,629.56 | 12,117,629.56 | 4.15 | 自筹 | ||
淄博高科新厂区建设工程 | 302,897,900.00 | 96,685,670.29 | 190,566,787.39 | 6,358,674.99 | 280,893,782.69 | 94.83 | 94.83 | 自筹 | |||
节能环保五烧1#烧结机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工程 | 149,962,300.00 | 8,765.85 | 161,729,689.70 | 161,738,455.55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节能环保炼铁厂烧结一部3#烧结机烟气提标改造工程 | 160,783,300.00 | 12,919.80 | 114,144,173.38 | 114,157,093.18 | 71.00 | 71.00 | 自筹 | ||||
节能环保煤焦化工分公司一生处理项目 | 155,920,000.00 | 9,780.29 | 78,740,988.95 | 78,750,769.24 | 50.51 | 50.51 | 自筹 | ||||
节能环保固阳矿240万吨/年球团脱硫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 | 119,866,300.00 | 59,836,316.15 | 59,836,316.15 | 49.92 | 49.92 | 自筹 | |||||
节能环保煤焦化工分公司二三生化升级改造及臭气处理项目 | 99,653,000.00 | 20,981.80 | 49,494,727.12 | 49,515,708.92 | 49.69 | 49.69 | 自筹 | ||||
甘肃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年产11000吨工程 | 248,560,000.00 | 70,768,993.73 | 73,809,817.15 | 113,601,759.72 | 30,977,051.16 | 58.17 | 100.00 | 自筹 | |||
灵芝化工一车间工艺技改项目 | 45,000,000.00 | 2,130,811.11 | 41,985,741.77 | 44,116,552.88 | 98.04 | 98.04 | 自筹 | ||||
飞达5000吨稀土分离生产线整体搬迁改造升级项目 | 189,139,500.00 | 17,093,940.71 | 39,367,127.23 | 56,461,067.94 | 29.85 | 29.85 | 自筹 | ||||
高科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 | 97,000,000.00 | 2,370,858.49 | 26,578,950.86 | 28,949,809.35 | 29.85 | 29.85 | 自筹 | ||||
和发新厂搬迁工程 | 220,000,000.00 | 42,205,835.81 | 41,261,889.80 | 943,946.01 | 87.27 | 87.27 | 自筹 | ||||
华星金属提产二期工程 | 35,675,300.00 | 3,428,189.66 | 19,457,108.82 | 21,295,144.85 | 1,590,153.63 | 64.15 | 64.15 | 自筹 | |||
合计 | 2,224,420,200.00 | 192,530,911.73 | 1,186,877,099.73 | 344,255,924.91 | 1,035,152,086.55 | / | / | 12,117,629.56 | 12,117,629.56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879,376.52 | 573,310.08 | 37,452,686.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13,690.87 | 7,182,850.57 | 53,003.97 | 20,949,545.41 |
(1)租入 | 13,713,690.87 | 7,182,850.57 | 53,003.97 | 20,949,545.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0,593,067.39 | 7,756,160.65 | 53,003.97 | 58,402,232.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488,808.50 | 191,103.36 | 11,679,911.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588,810.66 | 6,524,957.98 | 53,003.97 | 25,166,772.61 |
(1)计提 | 18,588,810.66 | 6,524,957.98 | 53,003.97 | 25,166,772.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0,077,619.16 | 6,716,061.34 | 53,003.97 | 36,846,684.4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515,448.23 | 1,040,099.31 | 21,555,547.5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390,568.02 | 382,206.72 | 25,772,774.74 |
其他说明:无。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2,534,222.33 | 12,006,288.89 | 457,477,719.53 | 22,769,529.32 | 1,244,787,760.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916,896.83 | 694,339.62 | 23,330,233.24 | 47,941,469.69 | |
(1)购置 | 5,684,775.32 | 94,339.62 | 13,220,114.60 | 18,999,229.54 | |
(2)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 12,387,833.02 | 600,000.00 | 10,110,118.64 | 23,097,951.66 | |
(4)投资性房地产 | 5,844,288.49 | 5,844,288.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065,440.33 | 600,000.00 | 310,317.92 | 89,975,758.25 | |
(1)处置 | |||||
(2)处置子公司 | 72,064,506.48 | 600,000.00 | 310,317.92 | 72,974,824.40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7,000,933.85 | 17,000,933.85 | |||
4.期末余额 | 687,385,678.83 | 12,100,628.51 | 457,477,719.53 | 45,789,444.64 | 1,202,753,471.5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5,460,362.63 | 8,717,727.01 | 198,892,350.22 | 10,451,734.24 | 353,522,174.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261,108.47 | 624,500.06 | 17,218,329.60 | 14,343,592.39 | 54,447,530.52 |
(1)计提 | 15,386,091.17 | 39,500.06 | 17,218,329.60 | 4,233,473.75 | 36,877,394.58 |
(2)其他增加 | 998,155.40 | 998,155.4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876,861.90 | 585,000.00 | 10,110,118.64 | 16,571,980.5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521,708.08 | 560,000.00 | 310,317.92 | 14,392,026.00 | |
(1)处置 | |||||
(2)处置子公司 | 10,425,904.83 | 560,000.00 | 310,317.92 | 11,296,222.75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3,095,803.25 | 3,095,803.25 | |||
4.期末余额 | 144,199,763.02 | 8,782,227.07 | 216,110,679.82 | 24,485,008.71 | 393,577,678.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2,216,200.92 | 102,216,200.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149,169.12 | 124,149,169.12 | |||
(1)计提 | 124,149,169.12 | 124,149,169.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26,365,370.04 | 226,365,370.0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3,185,915.81 | 3,318,401.44 | 15,001,669.67 | 21,304,435.93 | 582,810,422.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7,073,859.70 | 3,288,561.88 | 156,369,168.39 | 12,317,795.08 | 789,049,385.0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73%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无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稀宝博为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70004号),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124,149,169.12元。
27、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项目研发 | 254,845,439.61 | 254,845,439.61 | ||||
合计 | 254,845,439.61 | 254,845,439.61 |
其他说明:无。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812,897.62 | 20,812,897.62 |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32,784,958.66 | 32,784,958.66 | |||
合计 | 20,812,897.62 | 32,784,958.66 | 53,597,856.28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21,848,800.00 | 21,848,800.00 | |||
合计 | 21,848,800.00 | 21,848,800.00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70001号),本公司计提商誉减值2,184.88万元。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合并范围变动影响 | 期末余额 |
槽体物料 | 295,073,026.22 | 318,320,937.43 | 28,140,505.87 | 14,920,782.53 | 600,174,240.31 |
瑞鑫公司试车材料 | 1,532,373.20 | 554,955.74 | 662,251.50 | 1,425,077.44 | |
包头市大青山区域采坑治理生态保护 | 2,777,492.24 | 1,068,365.26 | 1,709,126.98 | ||
节能环保及其子公司工程改良支出 | 5,833,834.68 | 674,026.88 | 2,968,915.16 | 3,538,946.40 | |
其他 | 1,145,532.95 | 3,648,939.15 | 1,320,396.11 | 3,474,075.99 | |
合计 | 306,362,259.29 | 323,198,859.20 | 34,160,433.90 | 14,920,782.53 | 610,321,467.12 |
其他说明:无。30、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29,480,066.09 | 204,612,940.54 | 801,256,275.45 | 133,388,428.9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682,918,482.10 | 412,866,224.43 | 2,575,465,825.92 | 394,044,600.99 |
可抵扣亏损 | ||||
安全生产费 | 2,426,342.65 | 363,951.40 | 3,511,715.48 | 526,757.32 |
应付职工薪酬 | 28,170,003.91 | 4,459,648.33 | 32,988,703.73 | 4,948,305.56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1,943,236.29 | 7,791,485.45 | 55,991,761.73 | 8,398,764.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55,070,146.53 | 59,291,521.98 | 65,877,675.53 | 9,881,651.33 |
递延收益 | 151,137,541.32 | 25,888,381.19 | 113,759,920.49 | 17,363,988.08 |
合计 | 4,401,145,818.89 | 715,274,153.32 | 3,648,851,878.33 | 568,552,496.4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1,644,999.16 | 42,768,131.48 | 257,425,920.57 | 40,315,932.31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抵扣 | 37,470,928.20 | 9,367,732.05 | 67,352,355.52 | 16,838,088.88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5,107,427.18 | 27,766,114.08 | 183,362,964.47 | 27,504,444.67 |
合计 | 404,223,354.54 | 79,901,977.61 | 508,141,240.56 | 84,658,465.8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778,785,705.31 | 816,986,622.10 |
资产减值准备 | 554,377,100.07 | 552,329,361.21 |
合计 | 1,333,162,805.38 | 1,369,315,983.3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91,915,465.47 | ||
2023年 | 120,499,398.85 | 169,857,979.14 | |
2024年 | 211,913,273.80 | 255,923,157.27 | |
2025年 | 134,796,766.37 | 135,434,649.52 | |
2026年 | 159,892,964.68 | 163,855,370.70 | |
2027年 | 151,683,301.61 | ||
合计 | 778,785,705.31 | 816,986,622.1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战略储备(稀土化合物) | 18,043,469.94 | 18,043,469.94 | 49,224,409.38 | 49,224,409.38 | ||
战略储备跌价准备 | -3,404,140.54 | -3,404,140.54 | -3,907,971.30 | -3,907,971.30 | ||
预付土地出让金 | 78,160,000.00 | 78,160,000.00 | 81,330,543.50 | 81,330,543.50 | ||
预付工程设备款及其他 | 136,423,732.04 | 136,423,732.04 | 40,283,768.89 | 40,283,768.89 | ||
合计 | 229,223,061.44 | 229,223,061.44 | 166,930,750.47 | 166,930,750.47 |
其他说明:战略储备(稀土化合物)为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10〕30号以及自治区发改委内发改工字〔2009〕2379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文件的批复,从2010年开始实施稀土资源战略储备。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80,100,000.00 | 62,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070,966,666.70 | 1,506,000,000.00 |
信用证融资 | 55,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11,600,000.00 | 10,000,000.00 |
应收票据贴现融资 | 197,583,006.40 | |
短期借款利息 | 1,391,804.71 | 1,762,029.15 |
合计 | 1,416,641,477.81 | 1,579,762,029.1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金融资产池中的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资产设立质押,为办理融资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取得保证借款100,000.00元。
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泰源紧固件有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保证借款80,000,000.00元。
③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和2022年12月20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八项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取得抵押借款11,6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八项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3,292,794.70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13,436,037.06 | 708,257,846.63 |
合计 | 513,436,037.06 | 708,257,846.6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675,012,433.37 | 1,500,056,211.60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307,437,068.21 | 177,410,028.87 |
应付劳务及其他 | 249,282,249.66 | 137,051,280.40 |
合计 | 2,231,731,751.24 | 1,814,517,520.8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 | 20,776,290.00 | 对方未催款 |
包头市宜茂诚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7,401,922.41 | 对方未催款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6,282,980.69 | 对方未催款 |
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89,232.72 | 对方未催款 |
包头市纪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3,627,341.83 | 对方未催款 |
合计 | 41,977,767.6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94,866,137.74 | 360,395,683.00 |
预收劳务款及其他 | 1,110,078.47 | 4,462,701.37 |
减: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 | 33,722,902.10 | 42,921,728.43 |
合计 | 262,253,314.11 | 321,936,655.9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项目 | 期末数 | 变动原因 |
包头市铭博贸易有限公司 | 4,172,440.17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绥芬河市东亿达贸易有限公司 | 2,248,077.71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国药集团内蒙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84,070.80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包头市鑫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14,672.57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临沂永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232,595.37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7,551,856.62 | - |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8,280,668.18 | 1,548,476,417.52 | 1,543,879,927.16 | 162,877,158.5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55,612.52 | 175,995,765.58 | 175,591,275.51 | 660,102.59 |
三、辞退福利 | 12,368,703.73 | 17,578,165.48 | 22,109,011.98 | 7,837,857.23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70,904,984.43 | 1,742,050,348.58 | 1,741,580,214.65 | 171,375,118.3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9,921,154.48 | 1,315,824,139.00 | 1,302,054,216.84 | 123,691,076.64 |
二、职工福利费 | 985,146.00 | 66,038,136.42 | 67,023,282.42 | |
三、社会保险费 | 154,021.01 | 76,512,332.28 | 76,562,493.22 | 103,860.0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5,021.27 | 64,965,287.38 | 65,014,793.47 | 95,515.18 |
工伤保险费 | 6,376.84 | 11,237,072.94 | 11,236,223.69 | 7,226.09 |
生育保险费 | 2,622.90 | 309,971.96 | 311,476.06 | 1,118.80 |
四、住房公积金 | 675,422.92 | 68,797,245.12 | 68,802,234.12 | 670,433.9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980,786.07 | 21,304,564.70 | 21,362,270.02 | 25,923,080.75 |
八、职工奖励及福利 | 20,564,137.70 | 8,075,430.54 | 12,488,707.16 | |
合计 | 158,280,668.18 | 1,548,476,417.52 | 1,543,879,927.16 | 162,877,158.5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7,230.48 | 155,227,016.48 | 154,802,521.96 | 641,725.00 |
2、失业保险费 | 38,382.04 | 5,367,281.86 | 5,387,286.31 | 18,377.59 |
3、企业年金缴费 | 15,401,467.24 | 15,401,467.24 | ||
合计 | 255,612.52 | 175,995,765.58 | 175,591,275.51 | 660,102.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45,999,865.59 | 332,542,273.86 |
企业所得税 | 103,453,662.16 | 370,873,953.96 |
个人所得税 | 12,043,886.56 | 4,066,997.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477,077.45 | 22,219,703.37 |
教育费附加 | 11,138,748.74 | 7,431,298.26 |
土地使用税 | 1,728,817.83 | 1,906,431.01 |
房产税 | 1,620,899.22 | 2,219,123.78 |
其他 | 14,158,935.71 | 9,006,067.03 |
合计 | 404,621,893.26 | 750,265,849.16 |
其他说明:无。
41、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64,599,102.94 | 83,632,213.03 |
其他应付款 | 456,861,382.29 | 345,359,834.85 |
合计 | 521,460,485.23 | 428,992,047.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应付股利-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 59,601,000.00 | 6,591,000.00 |
应付股利-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 4,998,102.94 | 4,908,063.03 |
应付股利-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 48,197,550.00 | |
应付股利-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 | 23,935,600.00 | |
合计 | 64,599,102.94 | 83,632,213.0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对方未催款。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往来款 | 93,618,364.35 | 241,847,410.20 |
课题款 | 3,503,000.00 | 17,941,094.85 |
押金及保证金 | 55,984,102.87 | 27,652,367.10 |
投资款 | 6,660,000.00 | 6,660,000.00 |
代收代付款项 | 11,192,062.11 | 6,067,348.68 |
股权转让款 | 8,000,000.00 | 8,000,000.00 |
土地租赁款 | 9,517,676.89 | 2,185,800.00 |
非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 | 265,131,782.03 | 34,058,500.00 |
其他 | 3,254,394.04 | 947,314.02 |
合计 | 456,861,382.29 | 345,359,834.8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526,000.00 | 债权人未催收 |
刘勇 | 25,024,828.77 | 债权人未催收 |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16,000,000.00 | 债权人未催收 |
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11,700,000.00 | 债权人未催收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9,550,028.58 | 债权人未催收 |
合计 | 92,800,857.3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63,897,756.65 | 367,785,547.3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334,146,712.33 | 3,690,041,505.19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6,430,971.04 | 456,639.7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037,007.65 | 11,756,385.40 |
合计 | 2,867,512,447.67 | 4,070,040,077.69 |
其他说明: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33,722,902.10 | 42,921,728.43 |
已背书转让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897,714,767.53 | 153,952,316.90 |
合计 | 931,437,669.63 | 196,874,045.3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415,012,342.77 | |
抵押借款 | 49,000,000 | |
信用借款 | 1,770,200,000.00 | 2,001,200,000.00 |
长期借款—利息 | 2,278,173.28 | 3,299,149.9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63,897,756.65 | -367,785,547.33 |
合计 | 608,580,416.63 | 2,400,725,945.4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有权处分的《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服务协议书》和《包钢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运营协议》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作质押,取得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质押借款300,000,000.00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800,000,000.00 | 4,088,686,294.00 |
中期票据 | 1,7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应付债券—利息 | 39,631,863.01 | 141,369,786.53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334,146,712.33 | 3,690,041,505.19 |
合计 | 1,205,485,150.68 | 2,540,014,575.34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17北方01 | 100.00 | 2017/3/20 | 5年 | 2,000,000,000.00 | 2,067,881,351.54 | 21,261,975.47 | 356,672.99 | 2,089,500,000.00 | ||
17北方02 | 100.00 | 2017/9/19 | 5年 | 1,600,000,000.00 | 1,622,160,153.65 | 58,802,813.34 | 957,033.01 | 1,681,920,000.00 | ||
20北方01 | 100.00 | 2020/3/10 | 3年 | 500,000,000.00 | 513,303,972.62 | 16,349,999.98 | 16,350,000.00 | 513,303,972.60 | ||
20北方稀土MTN001 | 100.00 | 2020/2/27 | 3年 | 500,000,000.00 | 514,567,351.59 | 17,699,771.70 | 17,500,000.00 | 514,767,123.29 | ||
20北方稀土MTN002 | 100.00 | 2020/7/17 | 3年 | 300,000,000.00 | 306,581,917.80 | 32,974,210.06 | 33,480,511.42 | 306,075,616.44 | ||
21北稀高科MTN001 | 100.00 | 2021/11/19 | 3年 | 1,200,000,000.00 | 1,205,561,333.33 | 40,922,484.02 | 40,998,666.67 | 1,205,485,150.68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690,041,505.19 | 1,334,146,712.33 | ||||||||
合计 | 6,100,000,000.00 | 2,540,014,575.34 | 188,011,254.57 | 1,313,706.00 | 3,879,749,178.09 | 1,205,485,150.68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8,266,721.75 | 27,638,548.83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88,207.31 | -2,006,634.1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037,007.65 | -11,756,385.40 |
合计 | 4,041,506.79 | 13,875,529.33 |
其他说明:2022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829,475.61元,计入财务费用-其他中。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414,257.29 | 2,273,847.68 |
专项应付款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合计 | 24,414,257.29 | 17,273,847.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头市财政局 | 2,146,029.66 | 2,730,487.45 |
融资租赁款 | 56,321,100.00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621,901.33 |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46,430,971.04 | 456,639.77 |
合计 | 9,414,257.29 | 2,273,847.68 |
其他说明:无。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补偿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稀土精矿湿法冶炼清洁生产项目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
其他说明: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25,828,526.35 | 32,988,703.73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7,837,857.23 | -12,368,703.73 |
合计 | 17,990,669.12 | 20,620,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58,716,692.27 | 65,142,055.20 | 51,451,886.31 | 272,406,861.16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90,246,955.05 | 29,580,296.66 | 42,343,206.62 | 77,484,045.09 | |
合计 | 348,963,647.32 | 94,722,351.86 | 93,795,092.93 | 349,890,906.25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已开票未确认收入 | 2,615,151.97 | 16,415,652.94 |
合计 | 2,615,151.97 | 16,415,652.94 |
其他说明:无。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633,066,000.00 | -18,000,158.00 | -18,000,158.00 | 3,615,065,842.00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11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18,000,158股回购股份。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资本公积 | 101,091,641.91 | 46,486,743.78 | 14,137,678.18 | 133,440,707.51 |
合计 | 101,091,641.91 | 46,486,743.78 | 14,137,678.18 | 133,440,707.5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①报告期内,本集团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本集团按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后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与增资及股权转让前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46,455,086.75元。
②报告期内,本集团子公司内蒙古稀宝迈普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支付补偿,本集团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31,657.03元,增加资本公积。
③报告期内,本集团子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本集团按照吸收合并后的新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与之前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4,206,987.21元。
④报告期内,本集团结合磁性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对所属磁性材料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根据四家磁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全体股东以所持三家公司的全部股权作价,对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本集团按照整合重组后的新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与之前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9,930,690.97元。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实行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 | 188,009,096.18 | - | 188,009,096.18 | - |
合计 | 188,009,096.18 | - | 188,009,096.18 | -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变动情况及原因。报告期内因按照回购股份注销时限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11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18,000,158股回购股份。因库存股注销而减少18,000,158.00元股本。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77。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5,720,389.09 | 88,241,126.97 | 54,418,438.99 | 109,543,077.07 |
合计 | 75,720,389.09 | 88,241,126.97 | 54,418,438.99 | 109,543,077.0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本期1-11月专项储备系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于2012年2月14日颁布的(2012)16号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本期12月专项储备系集团根据财政部和应急部于2022年11月21日颁布的财资(2022)136号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从事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交通运输等业务计提相应的安全生产费。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66,422,625.85 | 552,049,714.08 | 170,008,938.18 | 2,348,463,401.75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1,966,422,625.85 | 552,049,714.08 | 170,008,938.18 | 2,348,463,401.7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因库存股注销而减少盈余公积170,008,938.18元。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605,265,296.73 | 5,068,190,888.7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2,687,778.3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605,265,296.73 | 5,110,878,667.0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983,647,410.40 | 5,130,043,122.0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52,049,714.08 | 443,709,967.6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08,704,299.69 | 253,054,608.94 |
其他 | 840,241.84 | 119,980,997.26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71,310,646.84 | -181,089,081.4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498,629,098.36 | 9,605,265,296.7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7,090,072,244.66 | 26,779,628,352.14 | 30,061,067,957.06 | 21,711,473,329.25 |
其他业务 | 169,963,536.55 | 125,782,543.81 | 347,328,222.08 | 232,233,846.12 |
合计 | 37,260,035,781.21 | 26,905,410,895.95 | 30,408,396,179.14 | 21,943,707,175.3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环保税 | 1,488,184.59 | 1,616,315.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7,434,244.78 | 79,306,678.55 |
教育费附加 | 67,621,231.69 | 60,500,038.22 |
资源税 | 903,006.57 | 1,269,033.50 |
房产税 | 22,640,105.48 | 22,701,709.67 |
土地使用税 | 16,538,928.72 | 17,555,935.08 |
车船使用税 | 98,377.33 | 101,253.74 |
印花税 | 48,111,177.77 | 25,494,518.27 |
其他 | 10,789,850.37 | 15,965,204.51 |
合计 | 255,625,107.30 | 224,510,687.07 |
其他说明: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类支出 | 41,487,590.54 | 45,915,036.75 |
业务经费 | 10,086,722.53 | 9,884,637.06 |
差旅费 | 3,902,960.09 | 4,234,613.84 |
保险费 | 1,059,439.69 | 849,499.35 |
样品损耗及分析检测费 | 1,134,619.51 | 1,065,039.15 |
包装费 | 729,163.54 | 5,096,514.06 |
办公费 | 768,979.90 | 915,295.64 |
折旧费 | 370,678.17 | 464,992.21 |
仓储港杂费 | 13,768,919.38 | 7,083,548.54 |
其他 | 125,204.99 | 376,037.92 |
合计 | 73,434,278.34 | 75,885,214.52 |
其他说明: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类支出 | 627,102,900.10 | 591,403,138.28 |
停产损失 | 11,953,576.97 | 15,159,786.02 |
折旧及摊销 | 139,490,197.73 | 134,387,508.30 |
修理及保险费 | 116,813,274.85 | 105,827,712.77 |
办公费及业务招待费 | 17,616,700.22 | 22,889,190.43 |
租赁费 | 30,609,931.39 | 28,916,878.24 |
水电取暖费 | 15,736,264.56 | 12,077,711.40 |
聘请中介机构及咨询费 | 35,777,113.85 | 28,775,052.60 |
物料消耗及分析检测费 | 16,561,958.37 | 13,253,788.80 |
排污费及绿化费 | 13,331,333.92 | 11,514,171.26 |
其他费用支出 | 22,345,856.27 | 29,119,312.52 |
合计 | 1,047,339,108.23 | 993,324,250.62 |
其他说明: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64,633,598.05 | 29,296,743.00 |
材料费 | 109,195,017.03 | 103,830,306.56 |
折旧及摊销 | 6,808,995.01 | 7,946,768.22 |
技术合作费 | 54,976,724.15 | 10,915,987.25 |
测试化验费 | 12,096,997.79 | 4,366,954.47 |
会议咨询费 | 4,645,615.83 | 2,383,948.62 |
其他 | 2,488,491.75 | 2,117,503.20 |
合计 | 254,845,439.61 | 160,858,211.32 |
其他说明: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62,002,664.83 | 440,593,228.69 |
减:利息资本化 | -12,117,629.56 | |
利息收入 | -92,010,509.08 | 65,024,134.48 |
汇兑损益 | -52,223,024.40 | 6,644,957.54 |
手续费及其他 | 4,371,028.67 | 9,630,311.13 |
合计 | 210,022,530.46 | 391,844,362.88 |
其他说明: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方全南全南县行政审批局企业贡献奖 | 17,800.00 | |
安徽永磁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 1,210,000.00 | |
安徽永磁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先进企业奖励资金 | 50,000.00 | 20,000.00 |
安徽永磁政府失业金返还款 | 10,008.00 | 3,286.60 |
包钢磁材科技创新引导奖金 | 900,000.00 | |
包钢磁材稳岗补贴款 | 225,528.13 | |
包钢磁材钕铁硼产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474,576.00 | 474,576.00 |
包钢磁材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补助项目 | 450,000.00 | 450,000.00 |
磁材高新区一季度原料补贴款 | 9,040,000.00 | |
磁材稀土高新区财政局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20,000.00 | |
磁材草原英才奖 | 50,600.00 | |
电池公司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奖励款 | 23,000.00 | |
电池公司互联网“云惠券”补偿款 | 500,000.00 | |
电池公司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助 | 24,000.00 | |
电池公司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 30,000.00 | |
电池新结构高性能储氢合金产业开发及应用补助项目 | 389,345.00 | 362,036.93 |
电池铁路客车智能化镍氢蓄电池系统成果转化补助 | 732,092.14 | 1,347,907.86 |
甘肃高浓度氨氮废水深度处理项目 | 176,470.59 | |
甘肃能源管理平台(二期)自动化改造蒸汽管控系统项目 | 600,000.00 | |
甘肃白银市经济突出贡献企业奖励 | 2,000,000.00 | |
甘肃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 | 350,000.00 | |
甘肃外经贸发展资金 | 600,000.00 | |
留工补助 | 1,131,000.00 | |
甘肃靖远县科学技术局奖补资金 | 30,000.00 | |
甘肃稀土ERP/MES/DCS集成系统补助项目 | 1,420,000.00 | 1,420,000.00 |
甘肃稀土有限公司补助项目 | 3,334,451.96 | 1,644,656.86 |
甘肃智能工厂专项奖励资金 | 3,000,000.00 | |
甘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 125,000.00 | |
包头国贸高新区财务政局补助 | 10,000.00 | |
包头国贸高新区财政局拨款 | 180,000.00 | |
国贸商务局兑现限上企业奖励 | 200,000.00 | |
国贸政府补贴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专户 | 770,000.00 | 930,000.00 |
国贸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资金 | 120,000.00 | |
稳岗补贴 | 9,156,271.30 | 1,218,300.21 |
和发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 | 174,685.56 | |
和发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500,000.00 | |
和发转新型学徒补助资金 | 414,000.00 | |
和发天之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 | 35,800.00 | |
和发天之娇引进人才补贴 | 10,000.00 | |
和发天之娇春节慰补助 | 5,000.00 | |
和发进博会补贴资金 | 3,000.00 | |
和发政策性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 8,581,033.68 | |
和发九原区工信和科技局工业绿色示范款 | 500,000.00 | 500,000.00 |
和发校企合作培训 | 414,000.00 | |
和发混合碳酸稀土清洁生产并制备硫酸铵技术升级改造(草酸回) | 166,666.67 | 166,666.67 |
和发混合碳酸稀土清洁生产并制备硫酸铵技术 | 442,857.14 | 442,857.14 |
和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 65,200.00 | |
和发电力多边交易优惠减免电费 | 78,120.54 | |
华美九原区工信局绿色制造项目工程补助资金 | 419,226.03 | |
华美碳酸稀土GB/T1647920国家标准支出完成技术中心 | 400,000.00 | |
华美内蒙古重点产业发展专项标准奖励基金支出结转技术中心 | 833,768.83 | |
华美准入金补助 | 300.00 | |
华美废水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 | 3,550,000.00 | 3,550,000.00 |
华美硫酸体系转型废水循环利用项目 | 800,000.00 | 800,000.00 |
华美九原区集中付中心拨付煤改气工程补助项目 | 714,000.00 | 714,000.00 |
华美废酸回产业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项目 | 18,055.60 | |
华美稀土精矿硫酸焙烧尾气治理技术改进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华美度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3,890,000.00 | 3,890,000.00 |
华星包头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互联网补助 | 100,000.00 | |
华星财政局研发费用补贴、出口运费补贴款 | 84,000.00 | |
华星高性能稀土抛光粉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 115,500.04 | 77,000.01 |
华星原材料采购补贴款 | 782,980.02 | |
节能环保五烧1#烧结机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工程补助 | 562,500.00 | |
节能环保EPC补助 | 10,000.00 | |
节能环保环境科技普票免税 | 300.00 | |
节能环保绿化包头市医保局准入金补助 | 4,800.00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437,085.76 | 860,304.75 |
节能环保LCA研发项目 | 369,516.40 | |
节能环保钢轨生命周期研发项目 | 59,533.05 | |
节能环保大青山沙坑项目 | 2,490,000.00 | |
节能环保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 2,278,820.88 | 2,004,891.13 |
节能环保包头市失业保险中心补助 | 57,638.65 |
金蒙绿色工厂奖励 | 500,000.00 | |
金蒙包头财政奖励高企认定奖励款 | 100,000.00 | |
京瑞稳岗补贴款 | 190,311.52 | |
京瑞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 500,000.00 | |
京瑞公司包头昆区财政土地成本返还项目 | 92,880.01 | 92,880.01 |
科日昆区财政科技项目奖励 | 100,000.00 | |
科日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助(高纯硝酸铈新产品研发) | 200,000.00 | |
灵芝淄博高科临淄区社保局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34,472.22 | |
灵芝淄博高科山东科学技术厅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 980,000.00 | |
灵芝淄博高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动态检测设备维护费 | 2,400.00 | |
灵芝淄博市国税局退税项目 | 8,904,000.00 | 10,401,160.00 |
灵芝引进人才奖励资金 | 75,000.00 | |
母公司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 106,500.00 | |
母公司援企稳岗补贴 | 6,905,790.82 | |
母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 | 10,500.00 | |
母公司北方稀土标准能力建设奖励 | 101,392.96 | |
母公司冶炼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公共服务试点项目 | 118,352.44 | |
母公司冶炼鹿城英才徐宁 | 20,000.00 | |
母公司稀土工业萃取分离工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示范工程 | 18,229.19 | 56,932.15 |
母公司高效电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 7,368.46 | |
母公司三集中项目 | 3,720,000.00 | 3,720,000.00 |
母公司信息化建设 | 772,000.00 | 772,000.00 |
母公司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89,475.07 | |
母公司北方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380,142.84 | 190,071.42 |
母公司稀土永磁电机产业项目 | 114,100.00 | 500,000.00 |
母公司保险费补助 | 415,800.00 | |
母公司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工厂) | 148,325.31 | 148,325.31 |
宁波展昊慈溪市工业(技改)投资 | 430,700.00 | |
宁波展昊宁波重大专项经费补助 | 300,000.00 | |
宁波展昊度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奖励 | 500,000.00 | |
宁波展昊产值达标奖励 | 900,000.00 | |
宁波展昊制造业百强企业考核奖励 | 5,750,000.00 | |
宁波展昊慈溪市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奖励 | 502,600.00 | |
宁波展昊慈溪市工业(技改)补贴项目 | 3,751.50 | 12,480.78 |
宁波展昊宁波市工业投资项目奖励 | 110,000.00 | |
全南县财政局电费补贴款 | 25,740.00 | 27,050.00 |
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专利资助资金 | 90,000.00 |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课题项目 | 156,135.20 | 468,405.60 |
全南赣州市科学技术局第二批兑现科技创新券项目款 | 60,000.00 | |
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券资金 | 100,000.00 | |
全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赣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价补贴款 | 108,228.00 | |
北京三吉利经信局产值增速奖励 | 300,000.00 | |
北京三吉利经信局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 | 2,000,000.00 | |
北京三吉利北京市商务局高质量发展款 | 48,760.00 | |
北京三吉利中关村延庆园扶持基金 | 614,400.00 |
北京三吉利延庆社保管理中心社保补贴 | 687,231.83 | |
清美抛光粉高新区财政局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 8,000.00 | |
清美抛光粉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达标标杆示范企业奖励 | 200,000.00 | |
清美抛光粉援企稳岗补贴 | 848,697.44 | |
清美抛光粉科技局小巨人扶持奖励 | 150,000.00 | |
天骄清美昆区财政局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天骄清美高新区科技局奖励 | 200,000.00 | |
天骄清美高新区财政局国际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资金 | 80,000.00 | |
天骄清美先进稀土抛光材料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131,817.03 | 267,763.50 |
方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资金 | 10,000.00 | |
河北华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 | 340,135.71 | |
河北华凯景县度科技创新企业表彰奖励 | 100,000.00 | |
希捷环保公司转型升级奖励资金 | 477,034.95 | 3,398,779.29 |
希捷高新企业认定奖励金 | 450,000.00 | |
希捷稀土基中低温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工业化生产及应用 | 5,300,531.51 | |
希捷财政扶持资金 | 930,346.00 | 2,186,327.02 |
希捷蜂窝式稀土基中低温脱硝催化剂及中低温烟气脱硝工业测线装置项目 | 3,689,025.78 | |
稀宝博为移动车载核磁补助项目 | 528,700.00 | 726,000.00 |
稀宝博为包头市退税款 | 270,660.01 | |
稀宝博为百城百园行动0.5T磁共振成像系统的研究与应用 | 700,000.00 | |
稀宝博为百城百园行动磁共振方舱成像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 700,000.00 | |
稀宝博为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资金 | 300,000.00 | 2,600,000.00 |
稀宝博为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后补助资金 | 38,000.00 | |
稀宝博为镨钕价格补贴款 | 921,805.00 | |
稀宝通用以工代训补贴款 | 10,8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国家保密课题项目 | 383,977.71 | 2,364,327.85 |
包头稀土研究院高端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 | 1,455,804.84 | 957,713.26 |
包头稀土研究院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 1,456,643.21 | 1,405,736.90 |
包头稀土研究院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项目 | 2,843,681.15 | 1,266,857.94 |
包头稀土研究院草原英才创新团队项目 | 74,838.77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 | 9,670,639.51 | 3,221,655.59 |
包头稀土研究院新一代高容量LAYNI系储氢合金材料的产业化项目 | 1,067,080.8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超分子传感材料产业技术开发项目 | 140,984.67 | 25,864.84 |
包头稀土研究院高性能LaYNi系储氢电极材料德产业化应用技术开发项目 | 1,339,019.5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白云鄂博矿铌钛资源在高附加值钢材生产中高效应用的技术集成项目 | 858,798.17 | 364,302.67 |
包头稀土研究院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奖补资金 | 651,918.13 | 256,224.62 |
包头稀土研究院主导制定镨钕钆金属等5项国家标准参与制定碳酸铈国家标准项目 | 39,307.47 | 231,261.11 |
包头稀土研究院新型LaYNi储氢合金的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 | 429,086.68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利用低品位热源在宽压范围输出氢压的氢储存和供给系项目 | 623,645.82 | 24,652.21 |
包头稀土研究院白云鄂博况矿床成因研究项目 | 483,4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高性能烧结钕铁硼辐射多磁环开发项目 | 583,81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元素添加对铁基磁致伸缩合金薄带性能影响机理研究项目 | 105,274.39 | |
包头稀土研究院钕铁硼磁粉表面改性产业化技术研究项目 | 70,488.00 | |
稀土研究院NdFeB磁材高强度耐蚀技术及产业化研究项目 | 285,000.00 | |
地基光学望远镜用磁致伸缩促动器研发及镜面驱动实验 | 58,802.29 | |
La-Y-ni储氢合金单相超晶格结构和容量衰减机理研究 | 88,042.24 | |
氟碳铈矿和独居石浮选分离体系中金属离子在矿物表面的作用机理研究 | 35,360.65 | |
稀土元素对AS41耐热镁合金中共晶MG2si相的变质机制 | 24,433.97 | |
添加稀土元素AL-Mn涂层晶态调控机制及耐腐蚀性能研究 | 69,315.29 | |
纳米级稀土铝锆合金晶粒细化剂制备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 | 169,863.50 | |
2020C2237-项目补助 | 34,452.52 | |
2021A2255-项目补助 | 15,440.70 | |
2021C2258-项目补助 | 77,280.81 | |
低热导、长寿命稀土改性锆酸锶纳米结构热障涂层的研究 | 150,788.42 | |
NdFeB磁体真空镀膜防护涂层研究 | 14,687.53 | |
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微纳稀土光功能材料应用关键技术集成研发与示范 | 46,053.31 | |
稀土研究院基于材料基因工程的高性能习题磁制冷研究项目 | 230,000.00 | |
稀土研究院《中国稀土产业发展纪实》 | 168,813.25 | 95,337.70 |
稀土研究院新能源车辆用高耐蚀稀土镁合金的开发制备和压铸成型过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233,424.73 | 216,575.27 |
稀土研究院稀土化合物表面功能化及其在橡胶制品中的应用研究与产业化项目 | 216,274.65 | 243,725.35 |
稀土研究院稀土聚乳酸复合环保包装材料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 374,638.05 | 131,550.74 |
稀土研究院卤化物闪烁晶体用高纯稀土材料批量制备技术开发项目 | 32,639.26 | 50,063.62 |
稀土研究院稀土氯胺废水与农业废弃物在生态转化技术中的应用研究项目 | 93,733.42 | 380,000.00 |
稀土研究院钕铁硼磁粉表面改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161,410.81 | 378,439.25 |
稀土研究院稀土基固废资源属性、精准开采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428,626.49 | 757,117.84 |
稀土研究院稀土基固废资源属性、精准开采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6,739.77 | |
稀土研究院系列稀土标准的研制项目 | 757,460.94 | 742,539.06 |
稀土研究院微纳米稀土光功能应用关键技术集成研发与示范项目 | 477,718.83 | 332,281.17 |
稀土研究院聚乳酸、高性能LaYNi、高端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 | 227,203.56 | 737,916.64 |
包头稀土研究院年度转制事业经费项目 | 58,500.00 | 5,441,500.00 |
包头稀土研究院高品质低成本金属钇、钆、镝制备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51,303.53 | 8,257.19 |
包头稀土研究院实施高价值专利项目经费 | 315,708.50 | 91,291.50 |
稀土研究院天津市科技局产研院绩效考核奖励款 | 500,000.00 | |
稀土研究院东丽区科学技术局企业研发后补助款 | 77,500.00 |
稀土研究院卤化物项目 | 240,460.17 | 340,384.77 |
稀土研究院天津市东丽区科学技术局重新认定高企市资金款 | 200,000.00 | |
稀土研究院东丽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资金 | 75,000.00 | |
稀土研究院稀土钢用新一代铁稀土合金产业化示范线项目 | 340,467.76 | 2,019,532.24 |
稀土研究院稀土基中低温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工业生产及应用项目 | 798,285.60 | 96,674.75 |
稀土研究院烧结钕铁硼磁体制备、喷涂原料回装置及晶界扩散工艺开发项目 | 103,711.11 | |
稀土研究院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助项目 | 200,000.00 | |
稀土研究院/节能环保税返还 | 168,106.75 | |
稀土院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应用技术开发 | 33,943.98 | |
稀土院新能源车辆用高耐蚀稀土镁合金的开发制备和压铸成型过程关键技术研究 | 121,421.57 | |
稀土院卤化物闪烁晶体用高纯稀土材料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241.67 | |
稀土院硫酸强化焙烧废气氟硅酸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 118,301.89 | |
稀土院闪速旋流动态炉在稀土碳酸盐焙烧中应用及节能改造 | 113,829.36 | |
稀土院基于白云鄂博轻稀土综合利用研究持续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 17,591.71 | |
稀土院技术标准能力建设 | 110,059.26 | |
稀土院稀土掺杂Zr基非晶薄膜的制备与性能研究 | 47,910.32 | |
稀土院直接硼氢化钠燃料电池研发 | 6,521.29 | |
稀土院AGCU基合金添加对热压LaHY磁热效应材料性能的影响机理研究 | 12,739.91 | |
稀土院稀土对铝合金细化剂中TiB2粒子细化与分布作用研究 | 8,207.54 | |
稀土院稀土Ce变质ALCUMG合金中S(ACuMg)析出相的电子显微研究 | 59,941.16 | |
稀土院微波场中混合型稀土精矿在氯化盐催化分解过程中结构演变规律及调控机制 | 3,678.17 | |
稀土院基于地质统计模型的白云鄂博矿床FeREENb成矿机理研究 | 33,369.24 | |
稀土院稀土铈基纳米结构材料的合成及对半导体抛光机理研究 | 3,301.89 | |
稀土院稀土储氢与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关键技术 | 131,986.03 | |
稀土院高世代大尺寸显示玻璃基板用稀土抛光材料及器件关键技术研发 | 62,602.66 | |
稀土院稀土调控新型耐高温铸造铝合金制备技术及产业示范 | 96,719.48 | |
稀土院ALSiM合金高温储热材料制备及其封装材料研究 | 906.96 | |
稀土院高能量密度稀土储氢材料及其可再生能源储能转换技术示范工程 | 619,488.38 | |
稀土院微纳米稀土光功能应用关键技术集成研发与示范项目 | 91,666.67 | |
稀土院稀土永磁粉体材料精细加工技术创新研发中心 | 113,612.98 | |
稀土院稀土磁致伸缩涂层制备技术及其智能检测技术开发 | 251,231.96 |
稀土院高丰度镧市轻稀土在聚乙醇酸中应用技术开发 | 187,264.37 | |
稀土院柴油车稀土SCR催化材料应用技术开发 | 14,780.19 | |
稀土院稀土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开发 | 97,631.53 | |
稀土院氨碳循环利用和碳减排的稀土连续化生产技术与装备开发 | 78,302.37 | |
稀土院高性能层状纤维结构La(Fe,Si)氢化物的综合磁热效应研究 | 3,400.00 | |
稀土院战略性矿产选冶关键分析测试技术和标准体系研究 | 21,979.77 | |
稀土院战略性矿产选冶过程标准样品和质量监控体系研究与应用 | 51,228.26 | |
稀土院战略性矿产选冶过程痕量有害元素追踪检测方法研究 | 7,840.71 | |
稀土院超晶格稀土储氢电极材料研究 | 35,606.09 | |
稀土院碳酸岩型稀土矿床中重稀土的富集机理与资源潜力 | 20,921.19 | |
稀土院烧结稀土永磁废旧产品的绿色高值化再生技术研究 | 21,902.92 | |
稀土院度稀土产品进出口结构分析及国外稀土产业发展动态研究国外稀土资源开发、技术应用、产业政策动态研 | 9,484.91 | |
稀土院稀土新材料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 | 100,631.50 | |
稀土院稀土储氢材料标准体系 | 1,684.20 | |
稀土院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项目标准化能力提升 | 66,694.34 | |
稀土院稀土冶炼废水硫酸镁废水资源化治理 | 36,886.80 | |
稀土院稀土微合金化钢系列产品开发与产业化 | 51,483.86 | |
稀土院稀土产业贸易投资提质增效示范工作2224年行动方案 | 9,000.00 | |
稀土院稀土永磁低碳柔性智能制造系统开发与研制 | 38,954.04 | |
稀土院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12,225.40 | |
稀土院青年人才创新项目葛瑞祥 | 6,381.80 | |
稀土院草原英才白云鄂博稀土资源开发创新人才团队 | 22,149.53 | |
稀土院生物基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用稀土功能助剂制备、机理及应用研究曹鸿璋3万 | 3,833.62 | |
稀土院援企稳岗补贴 | 3,487,709.75 | |
稀土院利用低品位热源在宽压范围输出氢压的氢储存和供给系 | 9,070.28 | |
稀土院稀土相变制冷材料的多尺度设计与先进制备技术 | 205,330.96 | |
稀土院高性能各向异性热压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 | 145,398.23 | |
稀土院瑞科半导体、高性能光学、蓝宝石用稀土抛光液关键制备技术研发 | 479,983.88 | |
稀土院瑞科稀土/聚乳酸复合环保包装材料关键技术开发 | 27,075.47 | |
稀土院瑞鑫援企稳岗补贴 | 586,424.84 | |
稀土院瑞鑫开发区财政局奖励款 | 500,000.00 | |
稀土院天津院实施高价值专利项目经费 | 110,000.00 | |
稀土院天津院稀土反射隔热涂料的产业化技术开发 | 73,020.91 | |
稀土院天津院华明高新区知识产权赋能产业聚集区建设项目款 | 150,000.00 | |
稀土院天津院无机杂化发光薄膜 | 1,056.61 | |
信丰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84,207,607.48 | 39,018,754.55 |
信丰工信局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10,429,100.00 | 11,603,700.00 |
信丰县领导走访慰问金 | 30,000.00 |
信丰行政审批局制造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资金 | 200,000.00 | |
信丰科技计划项目奖补 | 60,000.00 | |
信丰行政审批局电价补贴 | 200,000.00 | |
信丰科技局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 | 200,000.00 | |
信丰高新区管委会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资金 | 100,000.00 | |
信丰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 33,000.00 | |
信丰春节不停产补助奖励 | 15,000.00 | |
信丰工信局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扶持资金 | 500,000.00 | |
信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一次性扩岗补助 | 1,500.00 | |
信丰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奖励金 | 20,000.00 | |
信丰工信局党建结对共建活动经费 | 3,000.00 | |
信丰网络招工补贴款 | 4,980.00 | |
信丰综合利用5000万吨钕铁硼废料项目 | 720,000.00 | 720,000.00 |
信丰工信局电价补贴款 | 1,000,000.00 | |
信丰县科技局企业技术创新补助项目 | 50,000.00 | |
信丰企业网络招工宣传补贴款 | 4,980.00 | |
信丰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 | 72,000.00 | |
贮氢公司稳岗补贴 | 571,822.62 | |
贮氢公司互联网“云惠券”补偿 | 500,000.00 | |
内蒙古稀奥科新结构高性能贮氢合金产品开发及应用补助项目 | 420,390.71 | |
贮氢包头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铁路客车智能化镍氢蓄电池系统成果转化 | 1,200,000.00 | |
达博文稀奥科动力电池项目款 | 200,000.00 | |
其他 | 846,365.88 | 636,394.81 |
合计 | 216,679,414.57 | 166,534,557.21 |
其他说明:①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十六、7、政府补助。 ②作为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原因见附注十八、1。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76,953.93 | -9,077,731.96 |
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702,655.61 | 2,053,792.3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4,596,654.01 | -62,117.1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998,582.70 | 2,195,537.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3,496,266.50 | 10,476,241.45 |
转融通业务收益 | 72,321.84 | |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1,080,330.84 | |
债务重组利得 | -1,854,642.40 | -6,022,720.81 |
合计 | -148,809,827.05 | 643,331.90 |
其他说明: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8,882,471.00 | -65,877,675.55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8,882,471.00 | -65,877,675.55 |
合计 | -228,882,471.00 | -65,877,675.55 |
其他说明: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591,491.69 | 1,051,268.6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1,546,679.99 | 31,783,869.1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838,080.20 | 2,462,077.19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274,588.22 | -15,235,923.24 |
合计 | 30,842,519.88 | 20,061,291.71 |
其他说明: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66,785,425.27 | -33,726,035.9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494,000.00 | -4,438,473.81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19,765.97 | -31,265,781.70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93,120.00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24,149,169.12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21,848,800.00 | |
合计 | -913,590,280.36 | -69,430,291.43 |
其他说明: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17,976,490.68 | 30,564,255.81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6,058,008.38 | |
合计 | -17,976,490.68 | 36,622,264.19 |
其他说明:无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 | 1,772,259.90 | 2,640,957.56 | 1,772,259.90 |
其他 | 16,194,315.96 | 5,311,661.54 | 16,194,315.96 |
合计 | 17,966,575.86 | 7,952,619.10 | 17,966,575.8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26,779,045.00 | 3,702,917.87 | 26,779,045.00 |
对外捐赠 | 1,478,942.48 | 5,792,358.08 | 1,478,942.48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2,013,153.23 | 8,700,726.89 | 2,013,153.23 |
其他 | 1,893,241.63 | 862,939.15 | 1,893,241.63 |
合计 | 32,164,382.34 | 19,058,941.99 | 32,164,382.34 |
其他说明:无。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16,973,330.84 | 1,129,657,061.0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7,421,348.55 | -43,875,195.92 |
合计 | 1,079,551,982.29 | 1,085,781,865.0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437,423,480.2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15,613,522.0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638,645.8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712,587.2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203,860.74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656,225.63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948,741.26 |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28,659,945.59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57,377,850.74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38,508,833.56 |
其他 | -24,795,563.80 |
所得税费用 | 1,079,551,982.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所得税费用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4,674,999.54 | 75,711,314.26 | 13,634,056.90 | 71,310,646.84 | 42,176,938.86 | 19,900,318.50 | 125,541,291.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54,674,999.54 | 75,711,314.26 | 13,634,056.90 | 71,310,646.84 | 42,176,938.86 | 19,900,318.50 | 125,541,291.56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4,674,999.54 | 75,711,314.26 | 13,634,056.90 | 71,310,646.84 | 42,176,938.86 | 19,900,318.50 | 125,541,291.56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62,077,257.3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42,176,938.86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本期发生额为19,900,318.50元。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款及代收代付款项 | 80,539,623.81 | 139,187,790.45 |
补贴拨款及课题经费 | 155,429,954.29 | 125,286,479.35 |
银行利息收入 | 92,010,509.08 | 65,024,134.48 |
保证金、押金退回及理赔款 | 39,770,905.53 | 69,443,217.75 |
其他 | 8,718,849.93 | 14,465,545.04 |
合计 | 376,469,842.64 | 413,407,167.0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款 | 222,444,525.64 | 188,745,795.04 |
水电燃气费、暖气费 | 6,930,616.99 | 7,710,003.08 |
修理修缮费、房租、物业费 | 10,816,384.37 | 6,838,414.40 |
办公费 | 14,893,808.72 | 12,837,279.09 |
租赁费 | 4,476,197.22 | 14,713,270.89 |
差旅费 | 8,989,146.79 | 10,452,141.12 |
业务招待费 | 3,845,616.74 | 4,732,668.11 |
银行手续费 | 5,651,897.50 | 9,630,311.13 |
保险费 | 2,908,211.50 | 2,814,329.44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0,700,887.15 | 18,323,000.79 |
研究开发支出 | 16,237,038.09 | 5,692,478.79 |
其他 | 3,376,743.96 | 4,184,055.07 |
合计 | 321,271,074.67 | 286,673,746.9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和发公司拆迁补偿款 | 50,000,000.00 |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
赎回结构性存款收到的现金 | 993,640,000.00 | |
企业间借款收回的资金 | 9,363,486.88 | |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 | 73,563,986.09 | |
合计 | 73,563,986.09 | 1,103,003,486.88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
购买结构性存款支付的现金 | 993,640,000.00 | |
合计 | 1,043,64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借款 | 308,000,000.00 | 53,4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35,019,214.50 | 346,562,620.89 |
股东捐赠收到的现金 | 62,072.60 | 1,500,000.00 |
融资租赁收到的现金 | 84,000,000.00 | |
合计 | 927,081,287.10 | 401,462,620.8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借款 | 170,187,060.66 | 39,4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08,758,549.29 | 561,284,386.74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9,114,995.80 | 2,602,907.62 |
融资租赁支付的现金 | 50,242,157.63 | |
合计 | 838,302,763.38 | 603,287,294.3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357,871,497.91 | 5,609,931,567.4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13,590,280.36 | 69,430,291.43 |
信用减值损失 | -30,842,519.88 | -20,061,291.71 |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413,903,490.15 | 430,344,425.5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166,772.61 | 11,679,911.86 |
无形资产摊销 | 36,877,394.58 | 40,397,923.3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4,160,433.90 | 30,032,852.7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976,490.68 | -36,622,264.1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771,045.00 | 3,702,859.5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8,882,471.00 | 65,877,675.5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35,909,930.55 | 447,238,186.2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8,809,827.05 | -643,331.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5,113,956.71 | -52,485,699.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307,391.84 | 15,889,244.6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29,369,004.29 | -1,096,940,371.5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11,735,445.90 | -1,181,545,664.9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56,420,635.71 | -542,665,675.22 |
其他 | 143,260,326.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0,861,897.91 | 3,793,560,639.5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915,627,560.67 | 6,029,352,227.0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029,352,227.08 | 3,857,846,851.9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13,724,666.41 | 2,171,505,375.1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28,643,264.72 |
其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109,230,046.00 |
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 | 19,413,218.72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02,207,250.81 |
其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196,839,492.86 |
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 | 5,367,757.95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73,563,986.09 |
其他说明: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0,435,100.00 |
其中: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17,830,000.00 |
内蒙古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605,1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5,540,339.60 |
其中: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8,915,535.77 |
内蒙古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909,738.75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10,956.03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 3,404,109.05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4,894,760.40 |
其他说明: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915,627,560.67 | 6,029,352,227.08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910,616,660.17 | 6,029,352,227.0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010,900.50 |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15,627,560.67 | 6,029,352,227.0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2,165,514.38 | 受限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1,560,740.76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固定资产 | 38,324,507.52 | 抵押借款及售后租回抵押资产 |
合计 | 592,050,762.66 | / |
其他说明:无。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27,109,434.33 | 6.9646 | 188,806,262.60 |
欧元 | 161,176.48 | 7.4229 | 1,196,396.89 |
日元 | 51.99 | 0.052358 | 2.72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8,839,472.97 | 6.9646 | 61,563,393.45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日元 | 40,987,617.00 | 0.052358 | 2,146,029.66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1,928,896.34 | 6.9646 | 222,371,991.45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6,834.42 | 6.9646 | 47,598.99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政府补贴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十六、7。
8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2022.11.9 | 118,072,671.60 | 44.56 | 购买 | 2022.12.27 | 取得控制权 | 0 | 0 |
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16 | 127,621,536.19 | 100.00 | 购买 | 2022.12.16 | 取得控制权 | 0 | -667,476.28 |
其他说明:报告期内,本公司取得了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39.94%股权,合并成本为现金109,230,046.00元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8,842,671.60元,购买日确定为2022年12月27日;本公司取得了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合并成本为现金19,413,218.72元及其他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108,208,317.47元,购买日确定为2022年12月16日。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 | 109,230,046.00 | 19,413,218.72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108,208,317.47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8,842,671.60 | |
合并成本合计 | 118,072,717.60 | 127,621,536.19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85,287,758.94 | 127,621,536.19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32,784,958.66 | -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根据包头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评估对象的包德丞所评报字(2022)第14号评估报告,公司以现金109,230,046.00元通过参与司法竞拍方式收购兴边富民(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稀交所
39.94%股权,购买日之前北方稀土持有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4.62%的股权,本次收购后,公司合计持有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44.56%的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根据赣州中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22年05月18日为基准日,以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为评估对象的赣中浩评报字[2022]092号评估报告,公司以现金及债权投资参与重整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偿付原债务及破产重整费用后于2022年12月16日将其100.00%股权交付北方稀土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无。其他说明: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219,410,848.39 | 219,410,848.39 | 135,344,490.32 | 106,187,553.60 |
货币资金 | 196,839,492.86 | 196,839,492.86 | 5,367,757.95 | 5,367,757.95 |
存货 | 26,825,669.59 | 16,033,063.64 | ||
固定资产 | 340,469.65 | 340,469.65 | 49,395,646.34 | 38,358,235.50 |
无形资产 | 6,567,099.78 | 16,590,474.78 | ||
预付账款 | 15,906.94 | 15,906.94 | 22,185.24 | 22,185.24 |
其他应收款 | 2,000.00 | 2,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5,998.27 | 355,998.27 | ||
长期待摊费用 | 46,808,133.15 | 29,457,838.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214,978.94 | 22,214,978.94 | ||
负债: | 28,011,030.30 | 28,011,030.30 | 7,722,954.13 | 433,719.9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89,234.18 | |||
应付账款 | 5,704,141.23 | 5,704,141.23 | 70,000.00 | 70,0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1,600,258.84 | 1,600,258.84 | ||
应交税费 | 19,619,345.44 | 19,619,345.44 | 363,719.95 | 363,719.95 |
其他应付款 | 1,085,253.57 | 1,085,253.57 | ||
合同负债 | 1,797.54 | 1,797.5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3.68 | 233.68 |
净资产 | 191,399,818.09 | 191,399,818.09 | 127,621,536.19 | 105,753,833.6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06,112,059.15 | |||
取得的净资产 | 85,287,758.94 | 191,399,818.09 | 127,621,536.19 | 105,753,833.65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包头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评估对象的包德丞所评报字(2022)第14号评估报告为依据确认;根据赣州中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22年05月18日为基准日,以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为评估对象的赣中浩评报字[2022]092号评估报告为依据确认。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无。其他说明: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8,842,671.60 | 8,842,671.60 | 0 | 0 | 0 |
其他说明:无。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17,830,000.00 | 71.5 | 公开拍卖 | 8月31日 | 完成资产交割 | 6,515,052.90 | 0 | 0 | 0 | 0 | 0 | 0 |
内蒙古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605,100.00 | 60.00 | 公开拍卖 | 11月30日 | 完成资产交割 | -264,191.22 | 0 | 0 | 0 | 0 | 0 | 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2022年6月1日中山天骄已完成审计及评估工作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2022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股权转让款1,783.00万元。2022年8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和交易中山天骄公司资产交割,于2022年8月31日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2022年4月11日本公司2022年第5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审议了《关于转让稀宝方元、稀宝迈谱锡两家子公司股权的议案》。2022年7月18日稀宝方元已完成审计及评估工作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所挂牌。2022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内蒙古产权交易所股权转让款260.51万元。2022年11月30日本公司已完成和交易稀宝方元公司资产交割,于2022年11月30日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53.0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 | 赣州 | 赣州 | 加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包头 | 包头 | 科研 | 90.16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66.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及服务 | 4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稀宝迈谱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30.00 | 8.5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医疗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建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 四会市 | 四会市 | 加工 | 49.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淄博 | 淄博 | 加工 | 36.0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衡水 | 衡水 | 加工 | 40.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6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赣州 | 赣州 | 加工 | 48.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 | 靖江 | 靖江 | 加工 | 65.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4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贸易 | 55.00 | 8.31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白银 | 白银 | 加工 | 48.2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及服务 | 60.00 | 投资设立 | |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及服务 | 75.00 | 22.14 | 投资设立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及服务 | 44.56 | 2.2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①公司对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6.05%,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②公司对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持股30%,通过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对其间接持股8.55%,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③公司对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直接持40%,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④公司对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0%,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⑤公司对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48%,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⑥公司对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直接持股3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⑦公司对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3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⑧公司对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3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⑨公司对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3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⑩公司对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41%,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公司对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9%,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公司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8.26%,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公司对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持股44.56%,通过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23%,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95 | 134,482,377.96 | 94,770,000.00 | 539,126,882.56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49.00 | 21,135,462.97 | 1,111,998.29 | 262,669,992.33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6.69 | -81,072,053.45 | 523,316,812.35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1.74 | 30,459,585.25 | 12,412,334.40 | 1,611,885,390.81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59.00 | 111,082,839.91 | 875,806,771.28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3.10 | 178,176,636.10 | 27,062,800.00 | 569,697,729.5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4,861.57 | 72,883.80 | 247,745.38 | 162,434.17 | 966.85 | 163,401.02 | 98,253.90 | 32,847.15 | 131,101.05 | 48,962.25 | 5,211.24 | 54,173.48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40,889.17 | 48,000.39 | 88,889.56 | 34,202.05 | 929.74 | 35,131.79 | 39,728.35 | 41,462.53 | 81,190.88 | 31,239.32 | 655.44 | 31,894.77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33,086.16 | 20,746.97 | 253,833.13 | 122,843.16 | 122,843.16 | 259,528.70 | 13,307.15 | 272,835.85 | 119,749.39 | 119,749.39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59,815.80 | 182,130.46 | 441,946.26 | 122,614.45 | 5,691.08 | 128,305.52 | 211,391.89 | 160,741.89 | 372,133.78 | 59,817.14 | 5,262.95 | 65,080.09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7,214.14 | 141,178.42 | 278,392.56 | 94,041.68 | 35,909.05 | 129,950.73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76,794.53 | 45,164.66 | 421,959.19 | 249,174.22 | 670.85 | 249,845.0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5,069.96 | 21,029.30 | 21,029.30 | -10,430.28 | 176,556.84 | 36,760.08 | 36,760.08 | 24,686.00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241,889.64 | 4,313.36 | 4,313.36 | -4,343.42 | 83,728.09 | 6,948.86 | 6,948.86 | -1,321.73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88,301.08 | -22,096.50 | -22,096.50 | 65,765.30 | 851,191.01 | 9,427.69 | 9,427.69 | 51,641.25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38,595.03 | 5,887.05 | 9,172.25 | 39,709.86 | 570,837.47 | 6,386.34 | 9,088.00 | -16,886.14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3,999.27 | 33,063.46 | 33,063.46 | 31,561.55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117,017.75 | 42,516.77 | 42,516.77 | 95,904.65 |
其他说明: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20.00 | 权益法 |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41.50 | 5.02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84,998,276.78 | 465,359,816.79 | 144,557,180.04 | 377,544,138.55 |
非流动资产 | 324,960,315.27 | 120,788,283.22 | 331,002,452.56 | 86,816,606.37 |
资产合计 | 409,958,592.05 | 586,148,100.01 | 475,559,632.60 | 464,360,744.92 |
流动负债 | 234,390,685.60 | 171,687,647.17 | 215,148,177.15 | 57,433,863.27 |
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254,390,685.60 | 171,687,647.17 | 235,148,177.15 | 57,433,863.2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55,567,906.45 | 414,460,452.84 | 240,411,455.45 | 406,926,881.6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1,113,581.29 | 206,615,794.16 | 48,082,291.09 | 202,924,138.5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1,113,581.29 | 206,615,794.16 | 48,082,291.09 | 202,924,138.55 |
营业收入 | 40,081,137.80 | 359,006,947.30 | 50,422,700.98 | |
净利润 | -28,092,084.59 | 7,533,571.19 | -19,355,791.58 | 2,743.1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8,092,084.59 | 7,533,571.19 | -19,355,791.58 | 2,743.1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4,427,314.24 | 27,223,599.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703,715.24 | -5,206,573.6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703,715.24 | -5,206,573.64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
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相关部门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这些部门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十一、2中披露。本集团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26.73%(2021年:19.85%);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82.22%(2021年:74.56%)。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1,066,880.63万元(2021年12月31日:591,478.00万元)。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47,793,075.05 | 4,447,793,075.0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5,119,936.00 | 505,119,936.00 | ||||
应收票据 | 1,063,793,464.90 | 1,063,793,464.90 | ||||
应收账款 | 2,458,866,704.31 | 2,458,866,704.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3,112,533,213.32 | 3,112,533,213.32 | ||||
其他应收款 | 294,208,970.08 | 294,208,970.08 | ||||
长期应收款 | 33,832,800.00 | 29,950,900.00 | 3,378,231.53 | 67,161,931.5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6,619,455.93 | 36,619,455.93 | ||||
金融资产合计 | 11,918,934,819.59 | 33,832,800.00 | 29,950,900.00 | 3,378,231.53 | 11,986,096,751.12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16,641,477.81 | 1,416,641,477.81 | ||||
应付票据 | 513,436,037.06 | 513,436,037.06 | ||||
应付账款 | 2,231,731,751.24 | 2,231,731,751.24 | ||||
其他应付款 | 456,861,382.29 | 456,861,382.2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67,512,447.67 | 2,867,512,447.67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0 | 8,200,000.00 | 300,380,416.63 | 608,580,416.63 | ||
应付债券 | 1,205,485,150.68 | 1,205,485,150.68 | ||||
租赁负债 | 2,255,528.11 | 1,287,606.75 | 1,392,900.00 | 4,936,034.86 | ||
长期应付款 | 9,414,257.29 | 9,414,257.29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7,486,183,096.07 | 1,517,154,936.08 | 9,487,606.75 | 301,773,316.63 | 9,314,598,955.53 |
上年年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6,492,828,406.67 | 6,492,828,406.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4,002,407.00 | 734,002,407.00 | ||||
应收票据 | 327,618,543.68 | 327,618,543.68 | ||||
应收账款 | 4,158,067,337.98 | 4,158,067,337.98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48,933,021.93 | 4,148,933,021.93 | ||||
其他应收款 | 84,103,643.38 | 84,103,643.38 | ||||
长期应收款 | 29,175,853.89 | 42,283,825.85 | 2,394,378.97 | 73,854,058.71 | ||
其他流动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2,806,630.32 | 22,806,630.3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金融资产合计 | 15,968,359,990.96 | 29,175,853.89 | 42,283,825.85 | 2,394,378.97 | 16,042,214,049.67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79,762,029.15 | 1,579,762,029.15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08,257,846.63 | 708,257,846.63 |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814,517,520.87 | 1,814,517,520.87 | ||||
其他应付款 | 345,359,834.85 | 345,359,834.8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70,040,077.69 | 4,070,040,077.69 | ||||
长期借款 | 2,053,095,816.64 | 347,630,128.77 | 2,400,725,945.41 | |||
应付债券 | 1,205,561,333.33 | 1,334,453,242.01 | 2,540,014,575.34 | |||
租赁负债 | 13,875,529.33 | 13,875,529.33 | ||||
长期应付款 | 2,273,847.68 | 2,273,847.68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8,531,812,838.52 | 3,260,930,997.65 | 1,334,453,242.01 | 347,630,128.77 | 13,474,827,206.95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集团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本集团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2,500,000,000.00 | 6,100,000,000.00 |
其中:应付债券 | 2,500,000,000.00 | 6,100,000,000.00 |
合计 | 2,500,000,000.00 | 6,100,000,000.00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4,952,913,011.05 | 7,226,830,813.67 |
其中:货币资金 | 4,447,793,075.05 | 6,492,828,406.6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5,119,936.00 | 734,002,407.00 |
金融负债 | 3,491,500,000.00 | 4,347,200,000.00 |
其中:短期借款 | 1,421,300,000.00 | 1,578,000,000.00 |
长期借款 | 2,070,200,000.00 | 2,769,200,000.00 |
合计 | 4,952,913,011.05 | 11,574,030,813.67 |
于2022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根据对未来利率变动幅度的预计确定】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1,745.75万元(2021年12月31日:2,173.60万元)。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4)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于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外币负债 | 外币资产 |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223,703,195.12 | 97,076,554.27 | 255,381,338.47 | 480,398,429.82 |
欧元 | 1,196,396.89 | 1,166,595.80 | ||
日元 | 2,146,029.66 | 2.72 | 2.88 | |
合计 | 225,849,224.78 | 97,076,554.27 | 256,577,738.08 | 481,565,028.50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汇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5)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集团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对本集团权益证券投资价格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其他价格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其他价格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单位:元
科目 | 账面价值 | 项目 | 税后利润上升(下降) | |
上年预测数 | 本年预测数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5,119,936.00 | 因权益证券投资价格上升 | 36,700,120.35 | 25,255,996.80 |
因权益证券投资价格下降 | 36,700,120.35 | 25,255,996.80 |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31.69%(2021年12月31日:44.61%)。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5,119,936.00 | 505,119,936.00 | ||
1.应收款项融资 | 3,112,533,213.32 | 3,112,533,213.32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60,359,583.18 | 1,160,359,583.1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05,119,936.00 | 4,272,892,796.50 | 4,778,012,732.5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 | 5,527,725,940.35 | 5,527,725,940.35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527,725,940.35 | 5,527,725,940.35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负债 | 1,509,353,485.82 | 1,509,353,485.82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509,353,485.82 | 1,509,353,485.82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内容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397,392,752.15 | 市场法(企业价值倍数) | 市净率、流动性折价 |
762,966,831.03 | 净资产价值 | 不适用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等 | 1,642,697.71 | 36.8375 | 36.837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说明: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公司董事及管理层其他成员 | 关键管理人员 |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权股东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精矿 | 8,327,024,324.86 | 2,868,044,608.55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水、电、煤气费、燃动费 | 164,200,610.19 | 73,445,940.03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钢材、尾渣、硫酸铵、设备款及废料 | 6,340,691.52 | 9,423,105.5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检测检修费 | 134,448.03 | 783,827.03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冶金石灰、纯铁 | 3,272,572.57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运输服务及辅材 | 165,691,595.68 | 172,567,516.46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设备款、修理费、辅材 | 2,496,031.92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安保服务费、软件开发费、中标服务费、安全培训费 | 31,846,754.99 | 13,772,179.51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修理服务费 | 51,213,998.87 | 13,929,181.38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工程服务费 | 67,218,428.99 | 67,920,298.70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钢材、钢渣、铁渣、备件及辅材 | 11,764,864.37 | 12,652,963.66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监理费、设计费、系统安装维护费、检查费、加工费 | 33,766,624.17 | 21,353,831.73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设备款 | 16,417,694.11 | 6,371,743.47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安全培训费、设计费、修理费、指示牌 | 2,411,802.52 | 798,118.9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废钢、合金、钢渣及废料、化工产品 | 1,202,895,797.26 | 1,458,079,869.7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煤类 | 412,569,370.31 | 173,520,449.02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检测服务费、劳务费、环境监测费、技术服务、废渣处置费及运费 | 315,949,463.19 | 207,526,255.2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工程服务费 | 3,338,227.75 | 10,495,659.40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维修、工程服务费及分析费 | 71,037,099.88 | 41,524,550.19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养护费、作业服务费、运费 | 570,162.39 | 21,576,566.03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运输费、工程服务费 | 1,208,149.20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流钢片、废钢、合金、钢渣及废料 | 26,820,396.06 | 41,382,220.20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维修、工程服务费、运费 | 464,143.19 | 3,648,540.77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工程改造、维修服务 | 373,883.91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环境监测费、技术服务、废渣处置费及运费、精矿 | 216,860.53 | |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稀土原料产品 | 71,150,442.48 | 1,104,953,051.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支付的租金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房屋建筑物、土地 | 20,467,161.69 | 10,179,114.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0 | 2021-12-22 | 2030-12-2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526,000.00 | 2022-6-8 | 2023-6-7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553.79 | 596.47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存款情况
关联方 | 存款余额 | 本期利息收入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956,946,486.62 | 61,601,742.24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567,210.00 | 240,578.63 | 552,000.00 | 98,325.00 |
其他应收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8,924,685.85 | 349,847.69 | 21,000.00 | 9,091.60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298,200.00 | 66,001.64 | 311,000.00 | 25,892.00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8,240.00 | 323.01 | ||
应收款项融资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76,117,738.70 | 130,44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845,091.49 | |||
应收款项融资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7,485,537.77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367,142,477.19 | 10,045,617.65 | 204,141,786.29 | 4,388,295.62 |
应收账款 |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252,503,500.00 | 5,353,074.20 | ||
应收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2,610,700.00 | 49,679.92 | 50,633,871.20 | 2,813,535.20 |
应收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410,185.55 | 6,398.89 | 1,177,200.00 | 24,956.64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7,324,240.11 | 150,127.43 | 311,898.18 | 6,612.24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467,184.29 | 59,875.25 | 1,414.00 | 29.98 |
预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174,391.82 | 2,628,418.66 | ||
预付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4,100.00 | |||
预付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2,626,220.43 | 11,710,185.55 | ||
预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4,450,760.00 | 633,214.2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98,829,372.64 | 4,657,514.06 |
应付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592,088.10 | 3,464,000.00 |
应付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9,893,497.89 | 16,637,359.18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82,541,781.17 | 34,620,500.59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761,492.84 | |
应付账款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70,853.20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500.00 | 1,500.00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28,585.28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1,086.68 |
其他应付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7,331,876.89 | 34,062,100.00 |
其他应付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4,156,857.51 | 40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41,406.76 | |
应付票据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15,800,000.00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诺
单位:万元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对外投资承诺 | 10,469.25 | 14,70.00 |
(2)其他承诺事项
为巩固提升公司稀土冶炼分离工艺、技术装备、产品质量,推动公司稀土原料端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产业升级,公司拟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新征约1600亩土地,实施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改造项目)。因新征土地涉及土地征拆及地上物补偿等事宜,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鉴于包头市昆都仑区财政局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鹿实业)是包头市昆都仑区唯一拥有土地一级开发资质的企业,且其资金较为紧张,公司拟与昆鹿实业签署《土地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为其提供4.5亿元人民币用于改造项目建设土地征拆等事宜,资金专项用于改造项目新征土地的一级开发。资金利息以每笔资金支付之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直至昆鹿实业偿还完毕。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昆鹿实业以公司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凭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公司2亿元专项资金及相应利息;剩余2.5亿元及相应利息以公司改造项目正式投产运行日起,昆鹿实业分三年偿还公司,每年的偿还期限最迟不晚于当年12月31日。包头市财政局全资子公司包头正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投资)为昆鹿实业提供担保,将与公司签订《担保合同》。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2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 额 | 期 限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连带担保 | 12,979.50 | 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两年 |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连带担保 | 7,600.00 | 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两年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连带担保 | 27,630.00 | 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两年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连带担保 | 61,639.74 | 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两年 |
合计 | - | 109,849.24 | - |
说明:2022年5月7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2年公司为20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6.24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融资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表中4家子公司109,849.24万元的长短期借款提供了担保。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过程中,于2022年度委托浙江绿宇环保有限公司加工聚酯切片及民用长丝,并与其签订了《委托加工聚酯切片、民用长丝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2022年7月15日,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发现委托加工物资无法提货,与其进行多次协商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8月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请求法院判决浙江绿宇环保有限公司向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交付产品及因延期交付相关利息、损失等。2022年10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案件管辖权缘由将案件移送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处理,目前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对涉诉存货计提减值损失3,690.12万元。
②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过程中,于2021年4月与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南储上海分公司)签订《仓储协议书》,约定了仓储保管的权利义务,2022年6月1日,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发现存储于南储上海分公司仓库的6615.433吨铝锭无法提货,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南储上海分公司向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交付铝锭及因延期交付相关利息、损失等。因案件管辖权争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7日裁定该案件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23)沪01民初39号,案由为仓储合同纠纷,开庭时间为2023年5月8日,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对涉诉存货计提减值损失12,155.45万元。
③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过程中,于2022年1月与宁波港九龙仓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仓储公司)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约定了仓储保管的权利义务。2022年5月31日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发现存储于九龙仓储公司仓库的10,947.5475吨铝锭无法提货,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九龙仓储公司向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交付铝锭及因延期交付相关利息、损失等。
宁波市公安局已成立“5.31”合同诈骗专案组调查该案件,案涉铝锭目前被公安机关查封。于2023年1月30日,公司将货权无争议的700.88吨铝锭从九龙仓储公司提出,剩余10246.6675吨铝锭需要等待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调查结束后,再开展民事调查。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对涉诉存货计提减值损失18,827.62万元。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银行借款情况 | 公司以信用借款方式,取得以下银行借款: 2023年2月13日,本公司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取得借款50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2月13日; 2023年2月14日,本公司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开发区支行取得借款1亿元,到期日为2023年11月30日; 2023年1月1日,本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支行取得借款1亿元,到期日为2023年11月23日; 2023年2月13日,本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支行取得借款2亿元,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7日; 2023年2月16日,本公司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沼潭东路支行取得借款1亿元,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7日; 023年2月17日,本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支行取得借款50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2月7日; 2023年2月24日,本公司从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取得借款2亿元,到期日为2025年2月23日; 2023年3月3日,本公司从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取得借款3亿元,到期日为2025年3月2日; 2023年1月17日,甘肃稀土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稀土支行取得借款50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1月17日; 2023年2月23日,甘肃稀土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稀土支行取得借款5000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2月23日; 2023年3月15日,甘肃稀土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支行取得借款50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3月15日; 2023年2月28日,淄博灵芝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借款50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2月27日。 |
公司拟为子公司担保事项 |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 年,公司拟为 10 家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所属 1 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60.55 亿元,另设“担保储备池”额度 15 亿元, 合计担保额度 75.55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8.10%。根据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仅指年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 |
关于投资实施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的进展 | 2023年3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投资实施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不超过779,928.98万元建设“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已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截至报告日公司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及风险评价工作,初步设计工作正在开展中。 |
关于投资参股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的进展 | 为践行国家稀土资源战略,深化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公司进一步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延伸产业链,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和市场话语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参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同步引入员工持股暨混合所有制改革。即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约10,469.25万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投资参股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后,公司持有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3%股权。截至报告日公司已完成投资参股事宜。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 | 按照国企改革与压减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业集中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吸收合并后将注销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法人资格,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公司名称保留为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存续公司注册资本由合并双方协议约定,公司持有存续公司100%股权。 |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614,561,193.1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614,561,193.14 |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稀土精矿、物资购销贸易、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稀土精矿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将继续与包钢股份进行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交易总量不超过32万吨(干量,折REO=50%),交易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含税)。
(2)物资购销贸易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平源镁铝公司、贮氢公司、国贸公司拟与包钢股份、包钢矿业、稀土钢板材公司、包钢冶金轧辊公司等关联方继续开展物资购销贸易关联交易。交易按照协议确定的模式进行,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煤炭、铁精粉、小品种辅材、废钢、合金、化工产品、催化剂、设备备品备件等。2023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亿元(含税)。
(3)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包钢财务公司拟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2023-2025)》执行。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包钢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公司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
也不高于包钢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同类贷款利率。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65亿元,存款利率范围0.525%-3.5%;公司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20亿元。
(4)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租赁、能源动力、安防服务及设备、计量服务、检验服务、咨询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税);向其提供劳务、综合服务、运输、工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税)。
(5)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包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材料、尾渣、安防服务及设备、能源动力、氧气、检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协议价或者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电池等,提供环评服务、监测服务、劳务、综合服务、运输服务、工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税)。
(6)与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包钢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工程、材料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向其提供综合服务、环评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
(7)与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包钢西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工程、设备备件、劳保材料、福利、安装服务、租赁、综合服务、设计服务、可研服务、维检服务、网络服务、化检验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工程、综合服务、运输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税)。
(8)与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铁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租赁服务、福利、培训服务、综合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向其销售设备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含税)。
(9)与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铁捷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基建材料、运输、物流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工程、综合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上述事项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2023年4月21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集团报告分部包括:
(1)贸易业务分部,销售稀土原材料产品;
(2)生产业务分部,生产稀土原材料产品;
(3)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分部,生产及销售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
(4)环保产业及其他,提供环保相关服务、“三废“处置循环利用及其他行业。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贸易业务分部 | 生产业务 分部 | 稀土功能材 料及应用产 品分部 | 环保产业及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988,301.08 | 2,652,635.36 | 1,295,243.74 | 123,999.27 | 1,334,175.87 | 3,726,003.58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747,500.80 | 1,612,025.95 | 1,249,200.11 | 117,276.72 | 3,726,003.58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40,800.28 | 1,040,609.41 | 46,043.63 | 6,722.55 | 1,334,175.87 | |
营业费用 | 1,017,446.14 | 1,936,207.73 | 1,266,664.23 | 84,597.96 | 1,324,074.62 | 2,980,841.44 |
营业利润/(亏损) | -29,145.06 | 716,427.63 | 28,579.51 | 39,401.31 | 10,101.25 | 745,162.14 |
资产总额 | 253,833.13 | 4,016,647.79 | 750,978.85 | 300,333.64 | 1,657,268.78 | 3,664,524.63 |
负债总额 | 122,843.16 | 1,283,435.02 | 346,586.29 | 132,751.84 | 724,277.28 | 1,161,339.03 |
补充信息: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182.79 | 33,060.09 | 13,923.46 | 4,569.14 | 724.67 | 51,010.81 |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 -57,334.55 | -85,406.37 | -12,151.48 | -1,395.06 | -68,012.68 | -88,274.78 |
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266.31 | 54.33 | 389.68 | - | 177.7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后续采用总额法计量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母公司稀土工业萃取分离工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示范工程 | 1,548,458.76 | 118,352.44 | 1,430,106.3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项目 | 2,187,333.33 | 772,000.00 | 1,415,333.3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自治区绿色制造示范补项目 | 566,489.75 | 148,325.31 | 418,164.4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补助项目 | 25,892,821.63 | 3,720,000.00 | 22,172,821.6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高性能大型医疗影像诊断设备产业基地补助项目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研发与建设补助项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医疗产业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17,549,928.58 | 380,142.84 | 17,169,785.7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标准能力建设项目 | 1,500,000.00 | 101,392.96 | 1,398,607.04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稀土高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奖补资金 | 188,726.68 | 188,726.68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补贴项目 | 110,524.93 | 106,500.00 | 4,024.93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稀土永磁粉体材料精细加工技术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 200,000.00 | 114,100.00 | 85,9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双创升级资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节能型减速稀土永磁直驱电机系统在冶金、矿山领域的应用项目 | 750,000.00 | 7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资金 | 210,000.00 | 21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2021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后补助包财教《2021》614号项目 | 329,000.00 | 329,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公共服务试点补助项目 | 312,500.00 | 18,229.19 | 294,270.81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永磁高效电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补助项目 | 136,027.77 | 136,027.77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重点产业发展标准奖补资金 | 700,000.00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氨碳循环利用和碳减排的稀土连续化生产技术与装备开发项目 | 6,000,000.00 | 300,000.00 | 5,7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稀土氨氮废水与农业废弃物在生态转化技术中的应用研究项目 | 380,000.00 | 38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项目 | 82,250.00 | 82,25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 | 5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2022年稀土冶炼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奖励金 | 70,000.00 | 7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母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 | 869,000.00 | 10,500.00 | 858,5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援企稳岗补贴 | 6,905,790.82 | 6,905,790.82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资金 | 420,000.00 | 42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专项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引育人才补贴 | 630,000.00 | 63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项目 | 45,925,999.99 | 8,676,000.00 | 37,249,999.9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华美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补贴项目 | 756,000.00 | 378,000.00 | 378,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华美九原区工信局绿色制造工程 | 838,452.08 | 419,226.03 | 419,226.05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包钢和发公司65%稀土精矿清洁高效提取示范工程 | 3,446,564.66 | 784,209.37 | 2,662,355.2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课题项目 | 2,919,999.00 | 2,919,999.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包钢和发公司校企合作培训项目 | 414,000.00 | 414,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分离厂搬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0 | 500,000.00 | 4,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和发九原区工信和科技局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示范款 | 500,000.00 | 5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课题项目 | 468,405.65 | 156,135.20 | 312,270.45 | -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信丰综合利用5000万吨钕铁硼废料项目 | 1,440,000.00 | 720,000.00 | 72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京瑞公司包头昆区财政土地成本返还项目 | 3,715,200.30 | 92,880.01 | 3,622,320.2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京瑞公司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京瑞稳岗补贴 | 190,311.52 | 190,311.52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三吉利永磁磁体用钕铁硼速凝薄带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政府补助项目 | 1,502,836.00 | 474,576.00 | 1,028,26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包钢磁材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补助项目 | 3,600,000.00 | 450,000.00 | 3,1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包钢磁材草原英才奖补助项目 | 335,800.00 | 335,800.00 | - | 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
包钢磁材北方稀土下拨援企稳岗补贴款 | 225,528.13 | 225,528.13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贮氢公司援企稳岗补贴 | 571,822.62 | 571,822.62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贮氢公司稀土储氢材料标准体系建设 | 60,000.00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清美包头市稀土产业发展转型补助项目 | 19,082,236.50 | 131,817.03 | 18,950,419.4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清美抛光粉北方稀土援企稳岗补贴 | 848,697.44 | 848,697.44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稀奥科动力电池高容量镍氢电池储能体系建设项目 | 280,000.00 | 28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稀奥科动力电池铁路客车智能化镍氢蓄电池系统成果转化补助项目 | 452,092.14 | 452,092.14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电池公司高能量密度稀土贮氢材料及其可再生能源储能转换技术示范工程 | 389,345.00 | 389,345.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电池公司收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款项 | 23,000.00 | 23,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博为移动车载核磁补助项目 | 528,700.00 | 528,7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稀宝博为科技和信息化局发展资金 | 300,000.00 | 3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包头稀土研究院课题补助项目 | 40,334,338.79 | 22,722,055.20 | 6,273,293.16 | 56,783,100.8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包头稀土研究院课题补助项目 | 72,328,337.21 | 16,424,551.13 | 25,536,150.48 | 63,216,737.86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金蒙稀土公司绿色工厂课题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希捷环保公司转型升级补助项目 | 17,688,079.29 | 17,688,079.29 | -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希捷环保公司稀土基中低温烟气脱硝催化剂补助项目 | 4,019,946.32 | 4,019,946.32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稀土ERP/MES/DCS集成系统补助项目 | 12,780,000.00 | 1,420,000.00 | 11,36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甘肃稀土有限公司补助项目 | 9,699,316.28 | 3,510,922.55 | 6,188,393.7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达博文电池铁路客车智能化镍氢蓄电池系统成果转化奖金补助项目 | 200,000.00 | 2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河北华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 | 7,000,000.00 | 340,135.71 | 6,659,864.2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环保五烧1#烧结机脱硫硝提标改造工程 | 3,000,000.00 | 15,000,000.00 | 562,500.00 | 17,437,5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环保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补助 | 14,740,000.00 | 14,74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绿源危废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 18,494,781.70 | 2,278,820.88 | 16,215,960.8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华星高性能稀土抛光粉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 750,749.98 | 115,500.04 | 635,249.9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48,963,647.32 | 94,722,351.86 | 71,474,796.87 | 22,320,296.06 | 349,890,906.25 | - | - |
(2)采用总额法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上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北方全南全南县行政审批局企业贡献奖 | 17,800.00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上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安徽永磁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 1,2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安徽永磁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先进企业奖励资金 | 50,000.00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安徽永磁政府失业金返还款 | 10,008.00 | 3,286.60 | 与收益相关 |
包钢磁材科技创新引导奖金 | 9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磁材高新区一季度原料补贴款 | 9,0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磁材稀土高新区财政局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电池公司互联网“云惠券”补偿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电池公司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助 | 2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电池公司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能源管理平台(二期)自动化改造蒸汽管控系统项目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白银市经济突出贡献企业奖励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 | 3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外经贸发展资金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留工补助 | 1,13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靖远县科学技术局奖补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智能工厂专项奖励资金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 1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贸商务局兑现限上企业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贸政府补贴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专户 | 770,000.00 | 9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国贸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资金 | 190,000.00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9,156,271.30 | 1,218,300.21 | 与收益相关 |
和发天之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 | 35,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天之娇引进人才补贴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天之娇春节慰问金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进博会补贴资金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九原区工信和科技局工业绿色示范款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 6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电力多边交易优惠减免电费 | 78,120.54 | 与收益相关 | |
华美碳酸稀土GB/T1647920国家标准支出完成技术中心补助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华美内蒙古重点产业发展专项标准奖励基金支出结转技术中心 | 833,768.83 | 与收益相关 | |
华美退准入金补助 | 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华星包头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互联网建设云惠 券兑付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华星财政局研发费用补贴、出口运费补贴款 | 8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华星原材料采购补贴款 | 782,980.02 | 与收益相关 | |
节能环保动EPC补助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上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节能环保环境科技普票免税 | 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节能环保绿化包头市医保局准入金补助 | 4,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437,085.76 | 860,304.75 | 与收益相关 |
金蒙包头财政奖励高企认定奖励款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灵芝淄博高科临淄区社保局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34,472.22 | 与收益相关 | |
灵芝淄博高科山东科学技术厅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 9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灵芝淄博高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动态检测设备维护费 | 2,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灵芝淄博市国税局退税项目 | 8,904,000.00 | 10,401,160.00 | 与收益相关 |
灵芝引进人才奖励资金 | 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冶炼厂鹿城英才徐宁补助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保险费补助 | 415,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宁波展昊宁波重大专项经费(第三笔)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宁波展昊度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奖励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宁波展昊产值达标奖励 | 9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宁波展昊制造业百强企业考核奖励 | 5,7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84,207,607.48 | 39,018,754.55 | 与收益相关 |
宁波展昊慈溪市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奖励 | 502,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宁波展昊慈溪市工业(技改)补贴项目 | 3,751.50 | 12,480.78 | 与收益相关 |
宁波展昊宁波市工业投资项目奖励 | 430,700.00 | 1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全南县财政局电费补贴款 | 25,740.00 | 27,050.00 | 与收益相关 |
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专利资助资金 | 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南赣州市科学技术局第二批兑现科技创新券项目款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券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赣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价补贴款 | 108,228.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三吉利经信局产值增速奖励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三吉利经信局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三吉利北京市商务局高质量发展款 | 48,76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三吉利中关村延庆园扶持基金 | 614,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三吉利延庆社保管理中心社保补贴 | 687,231.83 | 与收益相关 | |
清美抛光粉高新区财政局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 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清美抛光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达标标杆示范企业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清美抛光粉科技局小巨人扶持奖励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骄清美昆区财政局专项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骄清美高新区科技局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骄清美高新区财政局国际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资金 | 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上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方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资金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河北华凯景县度科技创新企业表彰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希捷环保公司转型升级补助项目 | 477,034.95 | 与收益相关 | |
希捷高新企业认定奖励金 | 4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希捷财政扶持资金 | 930,346.00 | 与收益相关 | |
希捷蜂窝式稀土基中低温脱硝催化剂补助 | 3,689,025.78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博为包头市退税款 | 270,660.01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博为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后补助资金 | 3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博为镨钕价格补贴款 | 921,805.00 | 与收益相关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年度转制事业经费项目 | 58,500.00 | 5,44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稀土研究院天津市科技局产研院绩效考核奖励款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研究院东丽区科学技术局企业研发后补助款 | 7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研究院天津市东丽区科学技术局重新认定高企市资金款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研究院东丽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资金 | 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研究院/节能环保税返还 | 168,106.75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院瑞鑫开发区财政局奖补款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院天津院实施高价值专利项目经费 | 1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院天津院华明高新区知识产权赋能产业聚集区建设项目款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县领导走访慰问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行政审批局制造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科技计划项目奖补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科技局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高新区管委会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 3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春节不停产补助奖励 | 1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工信局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扶持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一次性扩岗补助 | 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奖励金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工信局党建结对共建活动经费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网络招工补贴款 | 4,98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工信局电价补贴款 | 2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信丰县科技局企业技术创新补助项目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工信局奖补资金 | 10,429,100.00 | 11,603,700.00 | 与收益相关 |
信丰企业网络招工宣传补贴款 | 4,98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 | 7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上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贮氢公司互联网“云惠券"补助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846,365.88 | 433,370.94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45,540,417.70 | 90,358,519.98 | - |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关于征收土地进展的说明
公司于2012年与内蒙古包头特钢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后改名为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就本公司《稀土冶炼分离生产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达成协议。该协议约定:管委会向本公司提供征地范围内的约900亩工业净地(以实测为准),管委会负责办理完成该宗土地征地审批手续,并协助本公司取得土地权证;办理土地权证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公司垫付,待项目完成后,由管委会以税收形式返还。垫付款仅限于项目用地范围内征收、拆除发生的全部费用。因管委会无独立财务账户,所以委托包头市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0月改名为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鹿公司”)代为接收垫付款项。本公司2012年度支付给泰达公司垫付款项1亿元。自交付垫付款项之日起,管委会开始进行拆迁动员及补偿工作。2016年12月28日,管委会出具了《关于提供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的说明》〔园区管委会(2016)231号〕文件就提供公司土地事项说明如下:按照约定,管委会将北方稀土冶炼厂北侧约340亩地提供给公司使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截至本报告公告日,管委会已完成该地块的土地征收、规划调整、失地农民社保缴费等工作,正在筹措资金缴纳相关费用,待相关费用交纳完毕后便可组卷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待相关批复文件。
(2)关于子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仲裁事项的说明2013年以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磁材公司”)与辽宁恒德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德磁业公司”)签订多份购销合同向恒德磁业公司销售合金材料,但恒德磁业公司多年拖欠磁材公司货款。期间,虽然双方多次就欠款问题进行磋商,并经磁材公司多方催要,但恒德磁业公司仍未偿还所欠货款,对磁材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据此,磁材公司认为恒德磁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及法定义务,应承担给付货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磁材公司向包头仲裁委员会提出如下仲裁请求:①恒德磁业向磁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6,972.91万元;②恒德磁业向磁材公司支付因拖欠货款给磁材公司造成的利息损失678.48万元(利息暂计至2016年10月31日);③本案所有费用由恒德磁业承担。包头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11月2日受理上述请求。同时磁材公司已申请包括冻结对方银行存款、查封同等价值财产等保全措施。2017年8月14日,包头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2017年10月30日包头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如下:
①恒德磁业向磁材公司支付货款69,729,069.76元;②恒德磁业支付磁材公司的利息损失6,590,850.01元;③仲裁受理费199,785.00元,处理费157,058.00元,共计356,843.00元。由磁材公司承担10,705.00元,恒德磁业承担346,138.00元。恒德磁业应于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即2017年10月30日)15日内向磁材公司一次付清以上三项共计76,666,057.77元款项。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恒德磁业公司尚没有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应收货款69,729,069.76元已全额计提坏账。
(3)对全资子公司包钢节能环保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进展。
2021年7月31日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拟对全资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保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2022年4月14日,本公司与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对节能环保公司的《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2022—032号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节能环保已完成增资扩股及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4)关于公司所属磁性材料企业整合重组进展
为进一步做精做强公司磁性材料产业,公司按照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公司磁性材料产业发展现状,拟对所属磁性材料企业进行整合重组。该事项于2022年10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重组方式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全体股东以所持三家公司的全部股权作价,对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以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磁材办款运营主体,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三家磁性材料企业将成为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磁材板块重组事项。
(5)关于控股子公司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原代总经理刘胜刑事案件判决追缴案款事项的说明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交所)原大股东兴边富民(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总经理刘胜。在稀交所任职期间违规挪用公司资金,稀交所发现后向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报案。2017年8月9日刘胜被刑事拘留。2019年2月22日经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11月29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如下:①被告人刘胜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②违法所得286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返还稀交所。追缴案款由包头市高新区法院负责执行,涉及案款2866万元。除已追回11.95万元,未发现刘胜个人其他资产,该案件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截至本公告之日,刘胜未履行过支付义务,稀交所于纳入北方稀土合并范围以前已将其他应收款2854.05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关于控股子公司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九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星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回购纠纷诉讼的说明2016年11月,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九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九泽公司”)签订《新星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投资购买“新星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亿元,期限6+6个月,年化收益率10%,2017年2月22日向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深圳九泽公司代表“新星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西藏星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星龙公司”)签订了《新星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协议》,基金一次性投资到西藏星龙公司。2018年2月21日基金封闭期结束后,稀交所通过发函、当面督促、电话催收等方式进行多次催收,截至2018年12月底,其返还本金3939万元,剩余仍有本金6061万元未收回。2019年3月因基金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稀交所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九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星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①深圳九泽公司、西藏星龙公司共同返还投资款本金7261万元及应得收益786.6万元(暂计算至2019年3月21日),并按年收益率10%继续支付收益金直到还清为止;②由被告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56万元及差旅费;③北京星华投资公司对前二项请求承担连带返还责任;④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由被告共同承担。同时稀交所申请冻结了西藏星龙公司投资至北京华星龙德科贸有限公司60%的股权进行财产保全。2020年6月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①西藏星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返还稀交所投资本金7080.67万元,截至2019年7月31日的收益925.3万元,本金按年利率10%的标准从2019年8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②深圳市九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本金21万元及收益(按年利率10%的标准自2019年7月31日计至清偿之日止);③深圳市九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西藏星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以北京星华智本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房山区凯宾路5号院一区1号房产【京(2016)房山区不动产权第0043872号】的价值为限承担补充清偿责任;④西藏星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稀交所财产保全费13650元;⑤驳回稀交所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指定期限支付费用,则按《民诉讼》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698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稀交所负担1159.4元;西藏星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25191.4元;深圳市九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5229.2元。以上费用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即2021年7月15日)10日内支付。随后深圳九泽公司及西藏星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深圳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7月15日深圳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3月稀交所申请执行。
除二审期间,西藏星龙公司支付给稀交所30万元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深圳九泽公司及西藏星龙公司再未履行过支付义务,稀交所于纳入北方稀土合并范围以前已确认损失6031万元,目前稀交所仍在持续追索中。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10,234,154.19 |
1年以内小计 | 2,010,234,154.19 |
1至2年 | 162,619.14 |
2至3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319,148.58 |
合计 | 2,011,715,921.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19,148.58 | 0.07 | 1,319,148.58 | 100.00 | 1,319,148.58 | 0.03 | 1,319,148.58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1,319,148.58 | 0.07 | 1,319,148.58 | 100.00 | 1,319,148.58 | 0.03 | 1,319,148.5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10,396,773.33 | 99.93 | 953,826.72 | 0.05 | 2,009,442,946.61 | 4,018,355,753.29 | 99.97 | 35,146,865.74 | 0.87 | 3,983,208,887.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6,677,758.64 | 2.81 | 916,760.33 | 1.62 | 55,760,998.31 | 1,514,443,818.00 | 37.68 | 35,146,865.74 | 2.32 | 1,479,296,952.26 |
关联方组合 | 1,953,719,014.69 | 97.12 | 37,066.39 | 0.002 | 1,953,681,948.30 | 2,503,911,935.29 | 62.29 | 2,503,911,935.29 | ||
合计 | 2,011,715,921.91 | / | 2,272,975.30 | / | 2,009,442,946.61 | 4,019,674,901.87 | / | 36,466,014.32 | / | 3,983,208,887.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 | 1,319,148.58 | 1,319,148.5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19,148.58 | 1,319,148.5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6,550,365.00 | 882,185.70 | 1.56 |
1至2年 | 127,393.64 | 34,574.63 | 27.14 |
2至3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6,677,758.64 | 916,760.33 | 1.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关联组合 | 1,953,719,014.69 | 37,066.39 | 0.002 | 2,503,911,935.29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6,466,014.32 | 31,086,524.11 | 3,106,514.91 | 2,272,975.30 | |
合计 | 36,466,014.32 | 31,086,524.11 | 3,106,514.91 | 2,272,975.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35,360,794.25 | 31.58 | |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525,343,278.00 | 26.12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5,400,124.44 | 10.21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135,658,420.51 | 6.74 | |
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 | 123,260,026.54 | 6.13 |
合计 | 1,625,022,643.74 | 80.78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21,077,987.04 | 75,524,400.00 |
其他应收款 | 844,224,207.29 | 872,172,087.29 |
合计 | 1,265,302,194.33 | 947,696,487.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 46,307,450.00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3,430,000.00 | 53,430,000.00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22,094,400.00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11,350,292.88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356,297,694.16 | |
减:坏账准备 | 46,307,450.00 | |
合计 | 421,077,987.04 | 75,524,4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58,490,202.83 |
1年以内小计 | 358,490,202.83 |
1至2年 | 187,595,219.69 |
2至3年 | 278,056,232.04 |
3至4年 | 78,946,042.18 |
4至5年 | 16,384,959.72 |
5年以上 | 23,856,672.40 |
减:坏账准备 | -99,105,121.57 |
合计 | 844,224,207.2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783,508,918.45 | 1,190,483,364.18 |
备用金和代垫款项 | 760,781.79 | 235,614.63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 | 159,059,628.62 | |
合计 | 943,329,328.86 | 1,190,718,978.8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46,891.52 | 355,281,260.10 | 355,828,151.62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546,891.52 | 355,281,260.10 | 355,828,151.62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3,075.06 | -29,646,444.16 | -29,719,519.2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89,891.19 | 226,913,619.64 | 227,003,510.83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83,925.27 | 98,721,196.30 | 99,105,121.5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2月23日向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全南县法院)递交了对全南包钢晶环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全南县法院于2022年4月6日对全南包钢晶环破产清算案立案,于4月27日裁定受理公司对全南包钢晶环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担任全南包钢晶环
管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开展处置工作的议案》,根据处置进度核销已计提坏账准备226,913,619.64元。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55,828,151.62 | -29,719,519.22 | 227,003,510.83 | 99,105,121.57 | |
合计 | 355,828,151.62 | -29,719,519.22 | 227,003,510.83 | 99,105,121.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27,003,510.83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26,913,619.64 | 已破产无法偿还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合计 | / | 226,913,619.64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28,690,908.93 | 0—4年 | 24.24 | 47,049,993.20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59,059,628.62 | 0—5年 | 16.86 | 27,814,530.70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往来款 | 132,365,802.42 | 0—2年 | 14.03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0,135,666.67 | 0—4年 | 12.74 |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11,129,800.00 | 0—4年 | 11.78 | |
合计 | / | 751,381,806.64 | / | 79.65 | 74,864,523.9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762,849,080.18 | 604,455,834.64 | 5,158,393,245.54 | 5,941,800,286.95 | 139,207,800.00 | 5,802,592,486.9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1,575,024.38 | 231,575,024.38 | 230,888,443.20 | 230,888,443.20 | ||
合计 | 5,994,424,104.56 | 604,455,834.64 | 5,389,968,269.92 | 6,172,688,730.15 | 139,207,800.00 | 6,033,480,930.1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8,250,000.00 | 38,250,000.00 |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118,072,717.60 | 118,072,717.60 | ||||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 450,000.00 | 450,000.00 | ||||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5,224,666.87 | 5,224,666.87 | ||||
内蒙古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2,278,983.97 | |||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19,765,554.72 | 1,203,128.87 | 20,968,683.59 |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535,700.00 | 20,535,700.00 | ||||
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
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 108,216,000.00 | 108,216,000.00 |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13,680,257.46 | 30,600,000.00 | 44,280,257.46 |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2,496,100.00 | 5,224,666.87 | 87,720,766.87 |
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 | 127,621,536.19 | 127,621,536.19 |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 89,207,800.00 | 89,207,8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254,208,107.39 | 50,000,000.00 | 304,208,107.39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611,115,074.04 | 205,251,700.00 | 816,366,774.04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901,711,151.27 | 380,522,105.84 | 521,189,045.43 | |||
内蒙古稀宝迈谱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672,000.00 | 3,672,000.00 | 2,337,762.32 | 2,337,762.32 | ||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4,415,202.30 | 4,415,202.30 | ||||
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5,755,483.61 | 5,755,483.61 |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9,604,807.98 | 9,604,807.98 | ||||
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15,160,000.00 | 15,160,000.00 |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881,600.00 | 15,881,600.00 | ||||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 16,719,363.93 | 16,719,363.93 | ||||
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 22,667,200.00 | 22,667,200.00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915,000.00 | 24,915,000.00 |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62,287,308.88 | 62,287,308.88 |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73,872,900.00 | 73,872,900.00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92,209,400.00 | 92,209,400.00 | ||||
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 | 131,374,314.05 | 131,374,314.05 | 66,931,170.68 | 66,931,170.68 |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183,800,000.00 | 183,800,000.00 | 91,939,237.23 | 141,939,237.23 |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85,000,000.00 | 385,000,000.00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416,515,405.46 | 416,515,405.46 | 193,247,664.41 | 193,247,664.41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478,855,187.60 | 478,855,187.60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479,484,701.39 | 1,479,484,701.39 | ||||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合计 | 5,941,800,286.95 | 591,223,749.53 | 770,174,956.30 | 5,762,849,080.18 | 583,734,818.61 | 604,455,834.6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 | 14,700,000.00 | -84,620.65 | 14,615,379.35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48,082,291.09 | -5,618,416.92 | 11,350,292.88 | 31,113,581.29 | |||||||
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16,806,152.11 | -86,520.41 | 16,719,631.70 |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166,000,000.00 | 3,126,432.04 | 169,126,432.04 | ||||||||
小计 | 230,888,443.20 | 14,700,000.00 | -2,663,125.94 | 11,350,292.88 | 231,575,024.38 | ||||||
合计 | 230,888,443.20 | 14,700,000.00 | -2,663,125.94 | 11,350,292.88 | 231,575,024.38 |
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345,429,354.42 | 21,626,310,889.88 | 19,741,379,767.71 | 13,270,837,982.32 |
其他业务 | 36,672,366.87 | 22,117,505.81 | 44,022,585.90 | 33,182,133.88 |
合计 | 29,382,101,721.29 | 21,648,428,395.69 | 19,785,402,353.61 | 13,304,020,116.2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2,566,108.19 | 96,276,128.9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663,125.94 | -5,967,656.4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569,257.9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998,582.70 | 2,195,537.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919,850.68 | |
转融通业务收益 | 72,321.84 | |
合计 | 510,543,144.69 | 93,423,860.39 |
其他说明:无。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4,747,535.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6,679,414.57 | |
处置子公司 | -154,596,654.01 | |
债务重组损益 | -1,854,642.4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8,882,471.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070,528.8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573,238.5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631,751.0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191,951.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0,787,179.36 | |
合计 | -218,985,100.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02 | 1.655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26 | 1.716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章智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