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专业的判断,对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且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0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周子学 刘 洋
李红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