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2 公司简称:华北制药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董事长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李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678,781,570.9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9,231,500.00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123,002.5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812,300.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7,408,120.12元,减去分配的2021年股利102,943,822.20元,2022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739,775,000.23元。
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为了保障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内容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张松旺、李秋霞亲笔签名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华北制药 | 指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冀中能源集团/冀中集团 | 指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冀中能源股份/冀中股份 | 指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华药集团 | 指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爱诺公司 | 指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动保公司 | 指 | 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
新药公司 | 指 | 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
金坦公司 | 指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民公司 | 指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先泰公司 | 指 | 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NMPA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会计期间。 |
GSP | 指 | 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7-ADCA | 指 | 7-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 头孢类抗菌素半合成的中间体。 |
6-APA | 指 | 6-氨基青霉烷酸(无侧链青霉素),生产半合抗青霉素类抗生素氨苄钠和阿莫西林的重要中间体。 |
原料药 | 指 |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药物活性成份,具有一定药理活性、用作生产制剂的化学物质。 |
制剂药 | 指 | Finished Dosage Forms,剂量形式的药物,如片剂、针剂及胶囊等。 |
仿制药 | 指 | Generic Drug,以其有效成分的化学名命名的,模仿业已存在的创新药,在药学指标和治疗效果上与创新药是完全等价的药品。 |
一致性评价 | 指 | 药品一致性评价,是《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的一项药品质量要求,即国家要求仿制药品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 |
药品注册 | 指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做出是否同意进行药物临床研究、生产药品或者进口药品的审批过程,包括对申请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内容的审批。 |
基药目录 | 指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北制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ORTH CHINA PHARMACEUTICAL COMPANY.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CP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肖明建 |
公司总机 | 0311-85993999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常志山 | 杨静 |
联系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 |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 |
电话 | 0311-85992839 | 0311-85992039 |
传真 | 0311-86060942 | 0311-86060942 |
电子信箱 | changzhishan@ncpc.com | yangjingcw@ncpc.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0015 |
公司网址 | www.ncpc.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北制药 | 600812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1座七、八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松旺、李秋霞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0,499,947,065.67 | 10,384,575,260.66 | 1.11 | 11,492,504,163.4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0,448,754,495.75 | 10,304,380,097.43 | 1.40 | 10,177,268,500.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9,231,500.00 | 18,727,446.51 | -3,780.33 | 97,323,761.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32,565,163.19 | -49,197,021.83 | 不适用 | -61,912,922.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4,390,794.61 | 1,050,241,993.70 | -4.37 | 752,146,763.87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300,125,328.88 | 6,085,481,125.85 | -12.91 | 6,124,327,255.79 |
总资产 | 21,221,017,906.40 | 24,929,934,674.93 | -14.88 | 23,931,716,749.9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2 | 0.011 | -3,754.55 | 0.0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2 | 0.011 | -3,754.55 | 0.0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7 | -0.029 | 不适用 | -0.0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1 | 0.31 | 减少12.42个百分点 | 1.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87 | -0.81 | 减少12.06个百分点 | -1.0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2,739.15万元,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较大。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2,543,401,447.14 | 2,735,293,761.64 | 2,594,563,484.49 | 2,626,688,37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681,778.22 | 18,693,724.14 | 5,560,179.73 | -727,167,182.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752,350.95 | 5,041,270.99 | -7,338,143.49 | -739,020,641.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65,495.04 | 193,661,483.23 | 302,092,104.17 | 471,371,712.1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7,912.58 | 3,395,459.62 | 1,069,101.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769,664.35 | 72,341,806.51 | 136,975,778.17 |
债务重组损益 | 733,937.08 | -153,549.12 | 2,486,993.9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9,383,037.6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7,146,540.00 | 3,550,719.00 | 35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94,468.23 | -1,352,450.52 | 1,239,835.1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40,000.00 | 4,200,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63,796.88 | 5,888,460.37 | 5,455,470.2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55,062.17 | 4,809,056.78 | 1,012,590.99 |
合计 | 43,333,663.19 | 67,924,468.34 | 159,236,684.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465,000.00 | 17,465,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8,774,437.06 | 168,774,437.06 | ||
合计 | 17,465,000.00 | 186,239,437.06 | 168,774,437.06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新政深入实施、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各类风险挑战,公司围绕“促销售、强研发、降成本、提效率、控风险”经营主线,着力深化改革,加快机制创新,完善营销模式,突出科技引领,转换发展动能,实现了平稳运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5.00亿元,由于公司2022年度对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2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65亿元。增收创效能力有效增强。一是强化营销体系顶层设计。以市场为导向,修订、新增《制剂药产品价格管理办法》《制剂药客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过程管控,规范管理流程;加快营销体系改革,完成营销公司组织架构及薪酬体系管理咨询项目方案制定;创新商业模式,完成公司互联网营销方案设计,着力构建京东、天猫“三店两渠道”医药电商运营体系。二是稳定收入“基本盘”。积极推进创效大产品增量创效,全年合计完成销售收入29亿元,占制剂药收入的50%以上,收入过亿元品种达到20个;紧跟国采、省采趋势,积极调整招标策略,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头孢克肟胶囊等4个品种6个规格中选第七批国采,10余个品种中选省级联盟采购。三是深度挖掘产品增量。重点培育发展潜力产品16个,其中注射用美罗培南、注射用哌拉西林钠等产品销量同比增长100%以上;制定“一品一策”营销方案,推动头孢类产品增量增利,注射用头孢拉定、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等4个注射剂累计销量增加2200余万支;加强国际市场开拓,全年通过国际认证3个,实现海外市场销售15.89亿元。
科技创新水平得到提升。一是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开展研发投入“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全年科研投入6.09亿元, 投入强度达到5.80%。二是加快推进重磅新品转化和在研产品研发进度。国家一类新药奥木替韦单抗注射液上市销售;奥木替韦单抗注射液儿童临床试验完成资料上报;基因重组抗狂犬病毒抗体组合制剂完成Ⅰ/Ⅱ期临床试验,启动Ⅲ期临床试验的生产验证;达托霉素注射剂获得生产批件;注射用氨曲南等7个品种12个规格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其中注射用阿莫西林钠舒巴坦钠为全国首家过评。三是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加快产品筛选引入步伐。加快协同创新,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科院工生所等重点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有序推进;充分结合市场需求,完成西罗莫司片、注射用两性霉素B脂质体等15个新产品研发项目立项。四是重点发展合成生物学领域。建成河北省生物合成高能级技术平台,系省内首批3家之一;围绕多巴胺分离技术、达托霉素发酵工艺优化等工业技术,与国内科研机构开展生物合成技术引进工作,推进传统产品技术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五是加强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抗体药物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河北省多组分生化药物制备技术创新中心等3个省级科研平台获批建设;公司被认定为2022年度“河北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新药公司获评“抗体药物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金坦公司被认定为“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华维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公司申请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2022年授权专利45项。
企业运营质量不断提升。一是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实现四大板块协同发展,生物药、健康消费品同比实现大幅增长。新药公司、金坦公司已入选 “科改示范行动”企业名单,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市场化管控机制。加快三项制度改革,22家单位开展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市场化管控机制有序建立。三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爱诺公司农药制剂项目投产上市;动保公司绿色生物兽药拓展项目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特色合成药物基地项目完成可研报告和立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加快亏损企业治理。成立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一企一案制定扭亏或退出方案,秦皇岛公司、海南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企业管理基础不断夯实。一是经营成本有效降低。深入实施全成本管控,制定并实施《2022年全成本管控方案》,完善全成本管控体系;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加大清欠压库力度,盘活沉淀资金;积极推进税务筹划,缓解资金压力。二是运营效率不断提高。建立完善S&OP体系,推进供产销流程高效协同运转,形成了全链条协同管理体系;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各项管理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实施信息与决策集成,关键数据信息实现可视化呈现;金坦公司试点数字化工厂项目上线运行;开展业务流程网上审批,推进无纸化办公、移动办公,实现规范化管理和高效化运营。三是风险防控持续加强。强化质量管控,所有药品生
产单位均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100%;切实抓好安全工作,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了安全生产目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医药行业基本情况
1、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中国医药产业发展相较2021年的高速增长有所回落,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29,111.4亿元,同比下降 1.6%;发生营业成本16,984.6亿元,同比增长7.8%;实现利润4,288.7亿元,同比下降 31.8%。
2、医药行业特点
作为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的行业,医药工业是我国工业行业中一个重要子类,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医药需求的特点是起点低、总量大,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相较发达国家而言仍然较低,增长潜力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政府投入加大以及居民健康意识的提升,人们越来越重视防治各类疾病,居民对医药产品的需求从根本上拉动了医药工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日趋增长的卫生需求也对我国医药产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和创新要求。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①技术密集性。医药行业是一个融合了医学、药学、化学化工等诸多学科前沿科研进展和先进技术的行业。医学、生命科学等学科的飞速发展,为各类疾病发病机理研究提供了新的动力,为寻找新的药物靶点,开发出新药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化学、化工等学科的进展提高了药物的合成效率,使得药品特别是化学药能够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推向市场。
②高投入。医药行业在整个发展过程之中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在早期的新药研发环节之中,药物分子的筛选、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药品注册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时间。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之中,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对企业的厂房、设备等进行更新,需要企业不断的进行投入。在后期的药品营销之中,也需要在销售渠道建设、学术推广等领域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
③风险与收益并存。新药研发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且时间周期长。一般情况,从基础研究到产品最终获批上市通常需要10-15年。一种新药如果要进入市场,需要通过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注册报批、现场核查、取得药品上市许可等诸多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研发失败。一旦研发成功并上市,就能够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市场收入和利润。因此,医药行业特别是新药的研发是高风险也是高收益的行业。
3、公司市场地位情况
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化学制药企业之一。其前身华北制药厂是中国“一五”计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1953年筹建,1958年建成投产,结束了我国青、链霉素依赖进口的历史,为改变我国缺医少药局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公司在抗生素领域具有传统优势,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在国内均处于领先地位,青霉素系列、头孢系列产品品种齐全,覆盖了原料药到制剂的大部分品种,形成了从发酵原料到半合成原料药再到制剂的完整产品链。公司主要产品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注射用头孢噻肟钠、注射用盐酸去甲万古霉素等产销量居行业前列。
公司是我国最早进入生物制药领域的制药企业之一,拥有抗体药物研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基因重组抗狂犬抗体、基因重组人血白蛋白为代表的生物技术药物技术水平及进度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成为一家总资产超200亿元,销售收入超100亿元,员工1万余人的大型医药制造企业。公司曾先后获得国家发明奖5项、科技进步奖21项;被授予“中国医药行业功勋企业”和“中国制药大王”、“全国医药行业药品质量诚信建设示范企业”称号。
(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医保改革方面:《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强调,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努力实现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推进医保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保持品种总体稳定、准入条件和工作流程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持续优化、完善、改进;坚持“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市场换价格,实现战
略购买;坚持“有进有出,腾笼换鸟”,优化结构,补足短板,稳步提升保障能力,提升药品目录调整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强调,医保编码全量完整维护、及时入库、动态调整、同步更新;定点医药机构做好编码在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实现带码入库、带码使用、带码结算;各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加快系统接口升级改造,实现新平台在就医购药全流程的深度应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强调,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关于做好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DRG/DIP功能模块使用衔接工作的通知》强调,2022年11月底前,实现DRG/DIP功能模块在全国落地应用;DRG/DIP功能模块的推广与应用是为DRG/DIP支付改革做准备,倒逼医院精细化管理,合理使用医保资金。公司顺应医保改革措施和改革进展,借助医联体、医共体、DRG的推进进程,加强临床学术推广力度,提升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品牌认知度。医疗改革方面:《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力争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部分达到推荐标准;各地要主要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社区医院设置成为二级医院。《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要求,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更多的注意力、精力、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好的人才、技术、管理、机制引向基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明确,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关指标基础上,按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考虑公立医院资源消耗、专科服务能力建设等内容,围绕党建引领、能力提升、结构优化、创新增效、文化聚力等五方面内容建立指标体系。公司积极开展医学和学术研究工作,推动目录、指南等品种准入,重视各级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差异,深入开展学术宣传和学术培训,协助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管理。
药品采购方面: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有60种药品采购成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国家开展集采已覆盖294种药品,按集采前价格测算,涉及金额约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生物药年采购额的35%,带量集采已成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重要模式。《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罕见病、儿童药等比较缺乏的药品鼓励研制和创新,激励企业创新研发,改善儿童药、罕见病药市场缺药、少药的情况,给相关患者带来更多治疗选择。《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明确,将疫苗、麻醉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等药品,列入网络销售禁止范围内;网络售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网络售药将进入规范化、合规化、严监管的新时期。公司推进更多产品进行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积极参与国家带量采购,统筹产品链上下游资源匹配,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参与省级、跨地区联盟带量采购,扩大品种的供应范围。公司探索网络售药的路径方式,逐步增加网络售药的品种数量和扩大专业治疗类别。药品研发方面:2022年受国内外形势等诸多因素影响,新药研发持续增长,国家发布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等一系列明确医药企业改革发展导向的纲领性文件,为医药行业的发展指明方向。目前我国继续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进行药物研发,鼓励创新,支持仿制,不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药品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增进人民健康福祉。NMPA发布的《2021年度药品审评报告》中显示全年审评通过47个创新药,再创历史新高,化学药在中国医药市场中仍占主导地位,抗感染、抗肿瘤、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依然是研发热点,生物技术提升,免疫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产品为一些严重及难治性疾病提供了新的治疗手段,真实世界数据研究持续升温,国家鼓励儿童用药的研发,促进儿童用药研发创新、落实儿童用药优先审评审批政策,提高儿童用药安全性和可及性。 CDE 在2022年共发布药物研发技术指导原则61个,征求意见73个,包含《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抗狂犬病病毒单克隆抗体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儿童用药沟通交流申请及管理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药物真实世界研究设计与方案框
架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涵盖了对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的研发技术指导和沟通交流机制。药品质量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用药品附录、《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在药品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为药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执行依据。《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发布后需要关注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的监管。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持续增加研发创新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快创新步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蓄能。
医药工业规划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明确了2025年发展目标,展望了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要落实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快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医药制造能力系统升级以及创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等,对于规范和引领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公司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坚持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三大战略导向,以实施发展动能转换、提高资源利用与配置效率为核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分布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公司产品涉及化学制药、现代生物技术药物、维生素及健康消费品、生物农兽药等领域,涵盖抗感染药物、生物技术药物、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剂、维生素及健康消费品等700多个品规。公司积累了在抗生素领域的优势,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在国内均处于领先地位,青霉素系列、头孢系列产品品种齐全,覆盖了原料药到制剂的大部分品种,形成了从发酵原料到半合成原料药再到制剂的完整产品链。公司完成了优势主导产业和高附加值、高成长性重点项目建设,公司重点发展生物药、巩固发展化学药,培育发展健康消费品、积极发展农兽药等业务。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由物资供应分公司统一负责大宗集采物资的对外采购工作,各生产单位采购部门负责其他非集采物资的自采工作。自用原辅材料主要由上游单位内部供应。
各生产单位根据生产计划和现有库存,确定最佳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采购及检验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品种上、下游产业的价格分析,结合市场信息的采集与分析,实现专业化集中招标管理,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从原材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多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国家关于药品生产相关的各项规定,质量管理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医药工业企业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在于销售模式不同。公司已建立遍布全国大部分省区及直辖市的销售网络,下游客户包括医药经销商、代理商、医院和连锁药店、终端诊所等。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分销+招商+学术推广”的销售模式,通过各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渠道和公司销售队伍实现对全国大部分医院终端和零售终端的覆盖。
4、医药及其他物流贸易经营模式
公司物流业务主要依托公司供应链开展,发挥公司的资金优势、管理优势、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为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提供物流服务,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取得一定的收益。主要业务模式为商贸物流,通过购销业务,从中实现收益。同时,开展仓储、运输、配送、货代等业务。经营的主要品种是医药化工产品。
(三)报告期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积极推进创效大产品增量创效,全年完成销售收入29亿元,占制剂药收入的50%,收入过亿元品种达到20个;紧跟国采、省采趋势,积极调整招标策略,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头孢克肟胶囊等4个品种中选第七批国采,10余个品种中选省级联盟采购。加强国际市场开拓,全年实现海外市场销售收入15.89亿元。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化学制药企业之一,至今已从事医药制造超过60年,在国内和国际抗生素及维生素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行业规模经济优势非常明显。公司产品在医药市场上有着较为广泛的认知和良好的美誉度,1999年,国家商标局认定公司使用的“华北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入选《福布斯》中国最有价值五大工业品牌之一。公司拥有华北牌、爱诺2件驰名商标,拥有青帝、强林坦、智舒、盛吗啉、西林舒、知芙保、万舒红等23件著名商标,为产品推广和销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研发优势
公司是首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中国青年科技创新行动示范基地、微生物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抗体药物研制国家重点实验室、抗生素酶催化与结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3、质量优势
公司以“人类健康至上,质量永远第一”为经营宗旨,以开展“QC小组活动”和“质量月”为公司质量文化的特色,每次活动都“有动员、有组织、有主题、有策划、有总结、有实效”。公司制定了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强化产品质量管理控制,严控生产流程。公司通过临床研究、产品中试、新产品试制等研发管理环节及釆购控制、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药物警戒等上市后风险管理环节,充分保证了产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公司产品在国家监督性抽检中合格率保持在100%。
公司的青霉素V钾片通过卫生部万例"免皮试"临床验证。
4、管理优势
公司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实施专业化整合,构建了扁平化管理,高效能运转的体系,形成了集约化、高效化、专业化企业管理模式。
公司具有制度化、规范化的企业管理运作机制,推行精细化管理,建立经营、财务、绩效三位一体的信息共享系统,决策体系、运营体系、考核体系有效对接,实现了预算、核算、结算的三算合一。通过集中招标、分段采购、第三方结算等方式促进了招标采购成本的下降。建立了制剂统一出口平台,实现了制剂出口的统一管理,提升制剂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
5、产品优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涵盖抗感染药物、生物技术药物、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剂、维生素及健康消费品等领域700多个品规。公司青霉素系列、头孢系列产品品种齐全,覆盖了原料药到制剂的大部分品种,形成了从发酵青霉素原料到半合成原料药再到制剂的完整产品链。
结合迁建,公司集聚优势资源要素,以建设国际一流企业为目标,充分发挥装备、规模和质量优势,完善了从原料药到成品药的生产链条,完成优势主导产业和高附加值、高成长性重点项目建设,从而实现产业结构转型优化。新园区正着力打造心脑血管、抗肿瘤、肾病、糖尿病等新治疗领域产品群,重点发展一批具备产业链竞争优势的制剂品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00亿元,同比增加1.11%;利润总额-5.65亿元,同比减少518.8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499,947,065.67 | 10,384,575,260.66 | 1.11 |
营业成本 | 6,995,026,127.45 | 6,702,615,506.38 | 4.36 |
销售费用 | 1,844,068,614.88 | 2,161,313,830.15 | -14.68 |
管理费用 | 586,412,415.31 | 641,114,094.43 | -8.53 |
财务费用 | 551,565,598.35 | 576,466,397.40 | -4.32 |
研发费用 | 217,300,521.09 | 153,087,952.24 | 41.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4,390,794.61 | 1,050,241,993.70 | -4.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464,687.20 | -779,263,782.79 | -32.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8,604,328.12 | 314,576,366.28 | -1,523.6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加大研发力度,研发费用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支付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款
2.4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较期初增加融资8.8亿元,2022年降低资产负债率,偿还有息负债,较期初减少融资29.6亿元;2022年较上年同期银行承兑汇票兑付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11.5亿元。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化学原料药 | 2,287,560,611.79 | 2,073,132,505.17 | 9.37 | 5.09 | 2.56 | 增加2.23个百分点 |
化学制剂药 | 4,599,906,843.80 | 2,912,712,756.35 | 36.68 | -6.82 | 4.39 | 减少6.79个百分点 |
生物制剂 | 1,696,233,963.93 | 277,217,115.82 | 83.66 | 11.43 | 13.33 | 减少0.27个百分点 |
医药中间体 | 600,781,916.91 | 498,568,148.09 | 17.01 | 27.30 | 16.80 | 增加7.45个百分点 |
其 他 | 435,976,579.27 | 390,421,496.28 | 10.45 | 45.68 | 34.96 | 增加7.11个百分点 |
医药及其它物流贸易 | 828,294,580.05 | 818,005,739.51 | 1.24 | -7.74 | -7.84 | 增加0.10个百分点 |
合计 | 10,448,754,495.75 | 6,970,057,761.22 | 33.29 | 1.40 | 4.66 | 减少2.0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抗感染类 | 5,089,817,356.66 | 3,562,041,694.81 | 30.02 | -0.13 | 4.55 | 减少3.13个百分点 |
肾病及免疫调节类 | 501,374,989.63 | 149,185,443.94 | 70.24 | -3.20 | 8.04 | 减少3.10个百分点 |
心脑血管类 | 191,565,090.38 | 116,574,918.12 | 39.15 | -13.02 | -1.84 | 减少6.93个百分点 |
维生素及健康消费品 | 258,111,622.16 | 230,496,407.00 | 10.70 | -4.44 | -10.08 | 增加5.60个百分点 |
神经、血液系统 | 165,270,240.83 | 78,929,851.17 | 52.24 | 54.66 | 154.03 | 减少18.68个百分 |
用药 | 点 | |||||
医药中间体 | 600,781,916.91 | 498,568,148.09 | 17.01 | 27.30 | 16.80 | 增加7.45个百分点 |
防疫类 | 1,242,378,343.89 | 166,291,541.44 | 86.62 | 1.80 | 12.86 | 减少1.31个百分点 |
农药、兽药类 | 753,769,509.76 | 614,578,750.99 | 18.47 | 9.19 | 12.28 | 减少2.24个百分点 |
其 他 | 817,390,845.48 | 735,385,266.15 | 10.03 | 0.66 | 5.10 | 减少3.81个百分点 |
医药及其它物流贸易 | 828,294,580.05 | 818,005,739.51 | 1.24 | -7.74 | -7.84 | 增加0.10个百分点 |
合计 | 10,448,754,495.75 | 6,970,057,761.22 | 33.29 | 1.40 | 4.66 | 减少2.0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8,859,909,441.38 | 5,567,422,326.08 | 37.16 | 2.87 | 9.66 | 减少3.90个百分点 |
国外 | 1,588,845,054.37 | 1,402,635,435.14 | 11.72 | -6.06 | -11.41 | 增加5.32个百分点 |
合计 | 10,448,754,495.75 | 6,970,057,761.22 | 33.29 | 1.40 | 4.66 | 减少2.0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营模式 | 9,620,459,915.70 | 6,152,052,021.71 | 36.05 | 2.27 | 6.58 | 减少2.58个百分点 |
物流模式 | 828,294,580.05 | 818,005,739.51 | 1.24 | -7.74 | -7.84 | 增加0.10个百分点 |
合计 | 10,448,754,495.75 | 6,970,057,761.22 | 33.29 | 1.40 | 4.66 | 减少2.0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收入情况:
1、医药中间体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公司根据2022年市场变化情况,调整相应的业务结构,拓展了6-氨基青霉烷酸、青霉素钾盐销售市场。
2、其他类行业由于公司转型升级,为更多占领市场和开拓新市场,使产品多样化,形成多元化销售模式,发展了定制及来料加工业务。
毛利情况:
1、神经、血液系统用药省级药品采购平台续约,价格降低导致毛利率降低,低毛利品种销量增长使该品类收入增长,成本相应增长。
2、维生素及健康消费品成本下降,毛利率增长,主要是因为高毛利品种销售占比增长。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药用中间体青霉素钾 | BOU | 4,783,502 | 4,736,182 | 44,000 | 402 | 527 | 8,362 |
7-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 | 千克 | 477,801 | 45,251 | 100 | 49 | 47 | - |
阿莫西林 | 千克 | 2,960,031 | 2,954,852 | 63,536 | -27 | -29 | -27 |
头孢拉定 | 千克 | 330,460 | 328,889 | 12,846 | -33 | -35 | 14 |
头孢氨苄 | 千克 | 472,109 | 492,646 | 18,810 | 38 | 27 | -52 |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 千支 | 60,716 | 59,522 | 7,163 | -25 | -24 | 20 |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 | 千支 | 32,458 | 32,682 | 2,856 | 41 | 57 | -7 |
巴坦钠 | |||||||
注射用青霉素钠 | 千支 | 126,955 | 155,113 | 469 | -9 | 3 | -98 |
阿莫西林胶囊 | 万粒 | 137,409 | 151,430 | 1,381 | -10 | 2 | -91 |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 千支 | 29,939 | 27,762 | 4,075 | 67 | 15 | 114 |
环孢素软胶囊 | 万粒 | 4,063 | 4,215 | 191 | -13 | -7 | -44 |
注射用盐酸去甲万古霉素 | 千支 | 1,646 | 1,740 | 81 | 15 | 33 | -54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 万支 | 2,195 | 2,323 | 1,461 | -15 | 1 | -8 |
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折1500iu | 万支 | 2,089 | 2,177 | 119 | -5 | 2 | -44 |
产销量情况说明
1.2021年药用中间体青霉素钾、7-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战略性停产,2022年正常生产,故生产、销售及库存增幅较大。
2.头孢氨苄和头孢拉定共线生产,根据市场销售需求调整排产结构。
3.阿莫西林、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均因上游原料供应紧张再加上年底排产量减少,导致产销量同比降低。
4.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注射用头孢噻肟钠、注射用盐酸去甲万古霉素均因市场需求销量增长带动产量同比增加;但注射用头孢噻肟钠受市场环境等影响,销售出库缓慢,导致库存同比增加;注射用盐酸去甲万古霉因销量增长高于排产量,有效降低库存量。
5.注射用青霉素钠、阿莫西林胶囊、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重组乙肝疫苗、环孢素软胶囊均在保证销售计划前提下,调整生产安排,有效降低库存量,导致产量同比降低。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医药化工 | 原材料 | 4,282,125,274.00 | 61.43 | 4,095,214,667.78 | 61.49 | 4.56 |
医药化工 | 燃料及动力 | 385,177,198.06 | 5.53 | 326,418,288.30 | 4.90 | 18.00 |
医药化工 | 人工 | 468,998,119.47 | 6.73 | 453,521,942.56 | 6.81 | 3.41 |
医药化工 | 制造费用 | 915,741,192.20 | 13.14 | 807,737,273.15 | 12.13 | 13.37 |
医药化工 | 运输成本 | 100,010,237.98 | 1.43 | 89,491,407.92 | 1.34 | 11.75 |
医药及其他物流贸易 | 采购成本 | 818,005,739.51 | 11.74 | 887,596,740.98 | 13.33 | -7.84 |
合计 | 6,970,057,761.22 | 100.00 | 6,659,980,320.69 | 100.00 | 4.66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4,717.1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1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A | 11,788.89 | 1.13 |
注:以上列示为2022年前五名客户中的新增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3,210.8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3.3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A | 22,977.48 | 4.19 |
2 | 供应商B | 9,564.88 | 1.74 |
注:以上列示为2022年前五名供应商中的新增供应商。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1,844,068,614.88 | 2,161,313,830.15 | -14.68 |
管理费用 | 586,412,415.31 | 641,114,094.43 | -8.53 |
研发费用 | 217,300,521.09 | 153,087,952.24 | 41.94 |
财务费用 | 551,565,598.35 | 576,466,397.40 | -4.32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17,300,521.0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391,792,639.19 |
研发投入合计 | 609,093,160.2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8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64.32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76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9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9 |
硕士研究生 | 232 |
本科 | 279 |
专科 | 140 |
高中及以下 | 10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5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9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1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03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0.04亿元,较上年同期经营现金净流入10.50亿元基本持平。2022年公司通过严控资金预算管理、加强经营净流量的考核评价管理等有效措施,保障整体经营活动现金流稳定运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5.28亿元,主要是内蒙古开鲁项目投资、新药研发投资产生的现金流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44.79亿元。主要是减少融资27.73亿元,分配股利和利息支出7.4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兑付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9.70亿元
本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4亿元,净利润-6.79亿元,二者相差16.83亿元。主要原因是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非付现费用15.94亿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其他收益同比减少3,357.21万元。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2、本期减值损失同比增加83,378.65万元,主要是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7,898.37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75,480.28万元。
以上非主营业务产生的利润同比减少86,735.86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682,737,264.95 | 7.93 | 5,304,983,364.77 | 21.28 | -68.28 | 本期偿还银行借款 |
应收票据 | 25,971,756.00 | 0.12 | 87,552,271.46 | 0.35 | -70.34 | 期末非融资性质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应收账款 | 2,231,066,181.09 | 10.51 | 1,958,742,520.03 | 7.86 | 13.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8,774,437.06 | 0.80 | 0.00 | 0.00 | 100.00 | 期末融资性质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预付账款 | 269,425,377.51 | 1.27 | 210,960,473.68 | 0.85 | 27.71 | |
其他应收款 | 1,908,785,019.91 | 8.99 | 2,544,279,093.61 | 10.21 | -24.98 | |
存货 | 2,523,301,463.29 | 11.89 | 2,391,908,782.20 | 9.59 | 5.49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2,837,159.16 | 0.81 | 213,769,176.49 | 0.86 | -19.15 | |
长期股权投资 | 900,516,061.05 | 4.24 | 858,439,133.08 | 3.44 | 4.9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465,000.00 | 0.08 | 17,465,000.00 | 0.07 | 0.00 | |
固定资产 | 6,786,064,827.81 | 31.98 | 6,727,235,246.63 | 26.98 | 0.87 | |
在建工程 | 154,671,659.16 | 0.73 | 672,474,771.53 | 2.70 | -77.00 | 内蒙古开鲁项目、赵县生物发酵基地、生物产品扩产等项目完工转固 |
使用权资产 | 987,298,904.10 | 4.65 | 910,250,761.29 | 3.65 | 8.46 | |
无形资产 | 1,650,332,070.29 | 7.78 | 1,344,494,003.19 | 5.39 | 22.75 | |
开发支出 | 1,628,725,479.09 | 7.68 | 1,611,916,496.75 | 6.47 | 1.04 | |
商誉 | 3,336,585.26 | 0.02 | 3,336,585.26 | 0.01 | 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443,512.64 | 0.28 | 27,100,114.29 | 0.11 | 119.35 | 本期增加文物楼修复费摊销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265,148.03 | 0.24 | 45,026,880.67 | 0.18 | 11.63 | |
短期借款 | 5,276,064,270.93 | 24.86 | 7,626,525,434.32 | 30.59 | -30.82 | 本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 |
应付票据 | 829,405,788.00 | 3.91 | 766,489,236.00 | 3.07 | 8.21 | |
应付账款 | 1,953,226,797.48 | 9.20 | 2,124,658,563.86 | 8.52 | -8.07 | |
合同负债 | 295,866,280.06 | 1.39 | 257,747,676.49 | 1.03 | 14.7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0,336,517.78 | 0.76 | 227,354,256.58 | 0.91 | -29.48 | |
应交税费 | 119,700,659.18 | 0.56 | 115,154,361.21 | 0.46 | 3.95 | |
其他应付款 | 530,163,995.12 | 2.50 | 592,927,022.32 | 2.38 | -10.5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30,008,455.70 | 15.22 | 2,522,523,341.23 | 10.12 | 28.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445,929.00 | 0.07 | 6,515,252.60 | 0.03 | 121.72 | 预提销售服务费 |
长期借款 | 2,129,070,152.36 | 10.03 | 3,300,734,948.20 | 13.24 | -35.50 | 本期偿还银行长期借款 |
租赁负责 | 413,390,747.43 | 1.95 | 326,737,378.10 | 1.31 | 26.52 | |
长期应付款 | 900,000.00 | 900,000.00 | 0.00 | 0.00 | ||
预计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
递延收益 | 40,062,225.80 | 0.19 | 44,436,493.13 | 0.18 | -9.84 | |
股本 | 1,715,730,370.00 | 8.09 | 1,715,730,370.00 | 6.88 | 0.00 | |
资本公积 | 3,886,387,018.14 | 18.31 | 3,886,134,210.61 | 15.59 | 0.01 | |
其他综合收益 | 8,339,028.83 | 0.04 | 2,433,532.49 | 0.01 | 242.67 | 外币折算差异影响 |
专项储备 | 1,164,801.78 | 0.01 | 503,580.42 | 0.00 | 131.30 | 提取的生产安全费增加 |
盈余公积 | 295,007,501.13 | 1.39 | 292,195,200.87 | 1.17 | 0.96 | |
未分配利润 | -606,503,391.00 | -2.86 | 188,484,231.46 | 0.76 | -421.78 | 2022年派发红利10,294万元;当期实现净利润-67,678.16万元。 |
少数股东权益 | 928,250,758.68 | 4.37 | 931,749,585.04 | 3.74 | -0.38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81,186,027.1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8%。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分类,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附件:第六号—医药制造》等相关规定披露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涉及化学药、生物药、健康消费品等多个领域,细分行业基本情况如下:
化学药领域:化学药在中国医药市场中仍占主导地位。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引导及行业运行模式变革,近年来中国化学药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增速趋缓。在国内医保控费大环境下,仿制药价格承压,“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可大幅缩减成本,是目前仿制药和原料药企业重点布局方向。生物药领域:国内生物医药产业进入爆发增长阶段。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已经成为中国一个具有极强生命力和成长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以及整个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生物医药行业仍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十四五”规划对生物医药这一新兴产业大力扶持,相关机构预测,2021-2026年我国生物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将保持10%-15%的增速,预计到2026年我国生物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健康消费品领域:在政策鼓励和社会人口老龄化、居民收入增长以及经济发展、消费者消费习惯改变等多重利好因素的拉动下,中国保健品市场将迎来较大幅度的增长。顺应消费趋势和合规经营之下,国内营养保健品企业开始不断创新和变化,既迎合新生代消费者热衷的潮流,又让营养保健品行业回归食品化的健康发展道路。医药行业发展情况、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公司所处市场地位、核心竞争力分析、可能面对的风险等内容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医药中 | 7-氨基去乙 | -- | -- | 否 | 否 | 一种7-氨基去乙 | 否 | 否 | 否 | 否 |
间体 | 酰氧基头孢烷酸 | 酰氧基头孢烷酸的制备方法ZL201810630779.3,2018年6月19日至2038年6月19日 | |||||||||
药用中间体青霉素钾 | -- | --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
化学原料药 | 阿莫西林 | 化药6类 | -- | 否 | 否 | 一种酶法合成阿莫西林母液中有效成分的回收利用方法ZL201210329765.0,2012年9月10日至2032年9月10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
头孢拉定 | 化药6类 | --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
头孢氨苄 | 化药6类 | -- | 否 | 否 | 一种制备头孢氨苄的方法201410046595.4,2014年2月11日至2034年2月11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
化学制剂药 | 抗感染药 |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 化药6类 | 适应症为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织炎、伤口感染、腹内 | 是 | 否 |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制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1510725363.6,2015年10月29日至2035年10月29日 | 否 | 是 | 是 | 是 |
脓毒病等。5.其它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 | |||||||||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 化药6类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炎及其他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脑膜炎、败血症、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生殖道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等。头孢噻肟可以作为小儿脑膜炎的选用药物。 | 是 | 否 | 一种头孢噻肟酸的制备方法ZL201210171972.8,2012年5月30日至2032年5月30日 | 否 | 否 | 是 | 是 |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 化药3.2类 | 适用于对哌拉西林耐药,但对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的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1.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和拟杆菌属(脆弱拟杆菌、卵形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或普通拟杆菌)所致的阑尾炎(伴发穿孔或脓肿)和腹膜炎。2.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非复杂性和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包括蜂窝织炎、皮肤脓肿、缺血性或糖尿病性足部感染。3.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所致的产后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性疾病。4.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社区获得性肺炎(仅限中度)。5.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中、重度医院获得性肺炎(医院内肺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全身和(或)局部细菌感染。 | 是 | 否 | 一种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制剂及其制备方法,ZL 201510040537.5 ,2015年1月27日至2035年1月27日 | 否 | 是 | 是 | 是 |
注射用盐酸去甲万古霉素 | 化药6类 | 适用于耐甲氧苯青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所致的系统感染和难辨梭状芽孢杆菌所致的肠道感染和系统感染;青霉素过敏者不能采用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或经上述抗生素治疗无效的严重葡萄球菌感染患者,可选用去甲万古霉素。本品也用于对 | 是 | 否 | 一种注射用盐酸去甲万古霉素制剂及其制备方法,202010162727.5,2020年3月10日至2040年3月10 | 否 | 否 | 是 | 是 |
青霉素过敏者的肠球菌心内膜炎、棒状杆菌属(类白喉杆菌属)心内膜炎的治疗。对青霉素过敏与青霉素不过敏的血液透析患者发生葡萄球菌属所致动、静脉分流感染的治疗。 | 日 | ||||||||
阿莫西林胶囊 | 化药6类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是 | 否 | 阿莫西林干法制粒胶囊的制备方法201410029206.7,2014年1月22日至2034年1月22日 | 否 | 是 | 是 | 是 |
注射用青霉素钠 | 化药6类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2.肺炎链球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3.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4.炭疽。5.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6.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7.钩端螺旋体病。8.回归热。9.白喉。10.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1.流行性脑脊髓炎。2.放线菌病。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3.淋病。4.奋森咽喉炎。5.莱姆病。6.鼠咬热。7.李斯特菌感染。8.除脆弱似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 ||||||||||
肾病及免疫调节剂 | 环孢素软胶囊 | 化药6类 | 1.移植 a.器官移植 ——预防异体移植物的排斥反应,包括肾、肝、心、肺、心肺联合和胰移植。 ——治疗曾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剂的患者所发生的移植物排斥反应。 b.骨髓移植 ——预防骨髓移植排斥反应。 ——预防和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2.非移植性适应症 诊断和决定处方本品者,应是具有应用免疫抑制剂,特别是环孢素经验的医师(见【注意事项】)。 a.内源性葡萄膜炎 ——活动性有致盲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而常规疗法无效或产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应者。 ——7-70岁肾功能正常的伴复发性视网膜炎的贝切特氏(Behcet’s)葡萄膜炎患者。 b.银屑病 交替疗法无效或不适用的严重病例。 c.异位性皮炎 传统疗法无效或不适用的严重病例。 d.类风湿关节炎 e.肾病综合征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特发性皮质激素依赖性和拮抗性肾病综合征(活检证实大多数病例为微小病变型肾病[MCD]或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FSGS]),传统细胞抑制剂治疗无效、但至少尚存在50%以上的正常肾功能的患者。应用本品后,可缓解病情,或维持由其它药物包括皮质激素所产生的缓解作用,从而停用其它药物。 | |||||||||||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2类 | 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力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
心脑血管 | 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 | 化药6类 | (1)高血压病,(2)心绞痛。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
维生素及健康消费品 | 甲钴胺片 | 化药4类 | 周围神经病变。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
注射用腺苷钴胺 | 化药6类 | 用于巨幼细胞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神经根炎、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神经麻痹。也可用于营养性神经疾患以及放射线和药物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
生物制剂 | 防疫类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 | 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抗乙型肝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神经、血液系统用 | 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 | 治疗用生 | 1.肾功能不全所致贫血,包括透析及非透析病人。2.外科围手术期的红细胞动员。3.治 | 是 | 否 | 一种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溶液制 | 否 | 是 | 是 | 是 |
药 | 物制品2类 | 疗非骨髓恶性肿瘤应用化疗引起的贫血。不用于治疗肿瘤病人由其它因素(如:铁或叶酸盐缺乏、溶血或胃肠道出血)引起的贫血。 | 剂ZL200610012397.1,200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0日 |
注1:以上主要产品包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排名前5的产品,以及公司认为细分子行业中的重要产品。注2:产品注册分类为产品申报生产时的注册分类,与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品注册分类标准有所不同。注3:化学原料药头孢拉定和头孢氨苄等主要供公司下游制剂使用,在满足自用后方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 包装规格 | 中标价格 | 中标价单位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 采购量单位 |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 0.6g | 12.1118 | 元/支 | - | 千支 |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 1.2g | 20.59 | 元/支 | - | 千支 |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 | 1.125g | 8.3052 | 元/支 | - | 千支 |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 0.5g | 18.52 | 元/支 | 7,001 | 千支 |
注:1、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0.6g、1.2g)、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1.125g)在2022年度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因招标采购工作安排,中标品种在报告期内尚未执标。
2、注射用头孢噻肟钠(1.0g) 、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1ml:3000IU、1ml:6000IU) 在2022年度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未中选;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1.25g)、注射用盐酸去甲万古霉素(0.4g)、环抱素软胶囊(25mg*50粒)以及重组乙型肝炎疫苗(1ml:20UG)在2022年度未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领域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 营业成本比上 | 毛利率比上年 |
(%) | 年增减(%) | 年增减(%) | 增减(%) | |||
抗感染类 | 5,089,817,356.66 | 3,562,041,694.81 | 30.02 | -0.13 | 4.55 | -3.13 |
肾病及免疫调节类 | 501,374,989.63 | 149,185,443.94 | 70.24 | -3.20 | 8.04 | -3.10 |
心脑血管类 | 191,565,090.38 | 116,574,918.12 | 39.15 | -13.02 | -1.84 | -6.93 |
维生素及健康消费品 | 258,111,622.16 | 230,496,407.00 | 10.70 | -4.44 | -10.08 | 5.60 |
神经、血液系统用药 | 165,270,240.83 | 78,929,851.17 | 52.24 | 54.66 | 154.03 | -18.68 |
医药中间体 | 600,781,916.91 | 498,568,148.09 | 17.01 | 27.30 | 16.80 | 7.45 |
防疫类 | 1,242,378,343.89 | 166,291,541.44 | 86.62 | 1.80 | 12.86 | -1.31 |
农药、兽药类 | 753,769,509.76 | 614,578,750.99 | 18.47 | 9.19 | 12.28 | -2.24 |
其他 | 817,390,845.48 | 735,385,266.15 | 10.03 | 0.66 | 5.10 | -3.81 |
医药及其它物流贸易 | 828,294,580.05 | 818,005,739.51 | 1.24 | -7.74 | -7.84 | 0.10 |
合计 | 10,448,754,495.75 | 6,970,057,761.22 | 33.29 | 1.40 | 4.66 | -2.08 |
情况说明无
√适用 □不适用
同行业企业毛利率情况
证券简称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医药工业毛利率(%) | 整体毛利率(%) |
哈药股份 | 1,380,876.13 | 56.58 | 24.56 |
东北制药 | 880,894.26 | 68.92 | 39.30 |
华润三九 | 1,807,946.15 | 55.38 | 55.38 |
科伦药业 | 1,891,265.35 | 52.58 | 52.63 |
白云山 | 7,078,816.00 | 45.74 | 18.84 |
华北制药 | 1,044,875.45 | 36.05 | 33.29 |
注:以上同行业企业在2022年年报中按药品的主要治疗领域划分类别存在差异,因此无法依据主要治疗领域进行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公司整体毛利率为 33.29%,医药工业毛利率为 36.05%。各企业毛利率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各企业产品结构不同,主要产品毛利率差距较大。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国家首批企业技术中心,建有完整的三级研发体系,拥有“抗体药物研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微生物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抗生素酶催化与结晶工程实验室”及大量优秀的研发人员,已经形成了从实验室研究、中试到产业化的完整研发体系。报告期,公司着力对三级研发体系进行了整合,逐步明确各级研发机构研发方向,研发组织结构更加合理。2022年新增3个省级技术创新平台。至此公司形成了4个国家级创新平台、11个省级创新平台、2个省级院士重点合作单位的研发平台体系。在公司内部逐步形成梯次化研发平台,利用这些平台,华北制药产学研合作深度广度加深加强,目前已经跟清华大学、天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等省内外著名院所展开实质性合作,支撑公司转型升级,研发提速。公司在研新产品项目均按照节点计划正常推进。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1.1类抗血栓新药WA1-089的临床前研究 | 1.1类抗血栓新药WA1-089 | 化药1.1类 | 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静脉血栓的预防 | 是 | 否 | 临床试验阶段 |
奥木替韦单抗注射液的研发 | 基因重组抗狂犬病毒抗体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用于成人狂犬病毒暴露后的被动免疫 | 是 | 否 | 已上市。2022年1月获药品注册证书。 |
奥木替韦单抗注射液儿童受试者临床试验研究 | 基因重组抗狂犬病毒抗体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可用于18岁以下人群狂犬病暴露后预防,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升级替代产品 | 是 | 否 | 临床试验阶段 |
NCPC-XS-202201 | 基因重组抗狂犬病毒抗体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用于狂犬病暴露后预防,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升级替代产品 | 是 | 否 | 申报补充申请。补充申请资料于2023年2月获CDE受理。 |
基因重组抗狂犬病毒抗体组合制剂的研发 | 基因重组抗狂犬病毒抗体组合制剂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用于狂犬病暴露后预防,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升级替代产品 | 是 | 否 | 临床试验阶段,完成Ⅰ/Ⅱ期临床试验。 |
NCPC-XS-202202 | 基因重组抗狂犬病毒抗体组合制剂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用于狂犬病暴露后预防,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升级替代产品 | 是 | 否 | 药学研究,正在开展工艺验证。 |
基因重组人血白蛋白的研发 | 基因重组人血白蛋白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低蛋白血症等;作为药用辅料或者细胞培养中所使用的培养基等。 | 是 | 否 | 药用注射剂:临床前研究;辅料用途:临床阶段;培养基用途:获得临床批件。 |
重组人源抗人肿瘤坏死因子(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重组人源抗人肿瘤坏死因子(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2类 | 本品主要适应症为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 | 是 | 否 | 临床试验阶段 |
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2类 | 用于治疗湿性(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MD)。 | 是 | 否 | MG021C:完成临床前药学研究和动物药理毒理研究,未注册报批;MG021E:临床试验阶段。 |
达托霉素原料及制剂开发 | 达托霉素原料及制剂 | 化药6类 | 1.治疗由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cSSSI),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甲氧西林耐药菌)、化脓性链球菌、无乳链球菌、停乳链球菌亚种类马链球菌以及粪肠球菌(万古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以应用于临床上被证明或者推断有效的革兰氏阴性菌或者厌氧菌感染的联合治疗中。2.治疗由甲氧西林敏感菌(MSSA)和耐药菌(MRSA)引起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性菌血症及右侧感染性心内膜炎。也可以应用于临床上被证明或者推断有效的革兰氏阴性菌或者厌氧菌感染的联合治疗中。 | 是 | 否 | 2022年3月获得注射用达托霉素注册证书。 |
FDMS原料及制剂的研究开发 | FDMS原料及制剂 | 化药3类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适用于成年(≥18岁)为治疗艰难梭状芽胞杆菌-伴腹泻。 | 是 | 否 | 临床试验阶段 |
阿尼芬净原料及制剂开发 | 阿尼芬净原料及制剂 | 化药3类 | 适用于念珠菌血症和其他类型的念珠菌感染(腹腔脓肿,腹膜炎),食管念珠菌病。 | 是 | 否 | 完成临床前研究阶段。 |
奥贝胆酸原料及制剂开发 | 奥贝胆酸原料及制剂 | 化药3类 | 治疗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PBC)、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门静脉高压、胆汁酸性腹泻。 | 是 | 否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LCZ-696原料及制剂的研发 | LCZ-696 | 原料药为化药3类;制剂为化药4类 | 治疗伴有射血分数降低(HFrEF)的心衰。 | 是 | 否 | 进行原料及制剂商业批生产验证。 |
报告期,公司6个品种共计11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包括:注射用阿莫西林钠舒巴坦钠(8:1)(0.75g、1.5g)、头孢克洛胶囊(0.25g)、注射用氨曲南(0.5g、1.0g)、注射用头孢噻肟钠(0.5g、1.0g、2.0g)、注射用头孢西丁钠(1.0g、2.0g)、吗替麦考酚酯胶囊(250mg)。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2.5mg、5mg)已通过一致性评价。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的奥木替韦单抗注射液(200IU(1ml)/瓶)的《药品注册证书》。详见公司临2022-004号公告。
2022年3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达托霉素(0.5g)的《药品注册证书》。详见公司临2022-008号公告。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两个部分分别进行核算。
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哈药股份 | 16,336.54 | 1.18 | 3.30 | 29.11 |
东北制药 | 15,508.12 | 1.76 | 3.40 | 18.80 |
华润三九 | 73,638.47 | 4.07 | 4.33 | 22.35 |
科伦药业 | 181,489.48 | 9.60 | 11.52 | 1.09 |
白云山 | 106,462.00 | 1.50 | 3.16 | 23.53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78,686.92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80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11.49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64.32 |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6.0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80%。现阶段及未来公司将在生物药及抗感染、免疫调节、肾病/血液、心脑血管、眼科等新治疗领域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方面开展研发工作。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基因重组抗狂犬病毒抗体的研发 | 0.00 | -100. 00 | 2022年1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
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2,785.00 | 2,785.00 | 0.27 | 33.05 | ||
重组人源抗人肿瘤坏死因子(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1,889.00 | 1,889.00 | 0.18 | 8.75 | ||
1.1类抗血栓新药WA1-089的临床前研究 | 3.87 | 3.87 | 0.00 | -97.35 | 2021年支付转让方委托费,2022年支付专利费,准备启动临床试验。 | |
基因重组人血白蛋白的研发 | 3,427.00 | 3,427.00 | 0.33 | 30.00 | ||
阿尼芬净原料及制剂 | 1,826.06 | 1,826.06 | 0.17 | 78.42 | ||
FDMS原料及制剂的研究开发 | 2,041.52 | 2,041.52 | 0.19 | -24.26 | ||
达托霉素原料及制剂 | 191.43 | 191.43 | 0.02 | 74.48 | ||
奥贝胆酸原料及制剂 | 0.00 | -100.00 | 待原研适应症获批后继续跟进。 | |||
LCZ-696 | 983.00 | 983.00 | 0.09 | 73.40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遍布全国大部分省区及直辖市的销售网络,下游客户包括医药经销商、代理商、医院和连锁药店、终端诊所等。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分销+招商+学术推广”的销售模式,通过各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和公司销售队伍实现对全国大部分医院终端和零售终端的覆盖。
公司普药产品主要采取“经销分销”,新药产品主要采取“招商+学术推广”的销售模式:
A、经销分销模式
a.销售渠道:主要以基药配送、代理分销为主,终端推广在逐步开展。
b.主销客户类型及终端分布:主销客户类型由物流调拨为主的批发型商业逐步调整为自有终端推广能力的纯销型商业,公司加大推进渠道下沉和终端开发工作的力度,重点做好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诊所终端的开发。c.主要产品终端定价原则:以公司生产成本为基准,对比市场主销竞品售价,终端市场是否中标及其中标价格等因素来制定产品的终端售价。B、招商模式:
a.主要销售渠道:主要销售渠道为厂家到经销商,经销商到医院,医院处方使用。
b.主销客户类型及终端分布:主要以销售面向医院终端的经销商,终端以二级以上医院为主。
c.主要产品终端市场定价原则:处方药品执行政府招标定价,医疗单位采购后,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采取中标价销售给各终端。
C、学术推广模式:
a.主要销售渠道为厂家到配送商,配送商到医院,医院处方使用。
b.主销客户类型及终端分布:主要以销售面向医院终端的配送商,终端以二级以上医院为主。
c.主要产品终端市场定价原则:与招商模式终端市场定价原则相同。
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及应对措施:
国家医改政策不断出台实施,医药行业进入结构性调整期,“国家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临床用药合理”等政策组合,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用药规范管理,推进提高医药市场集中度,持续带动药品价格下降。
应对措施: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与政策演变新趋势,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研产销紧密结合、适应行业发展趋势的经营模式创新,积极应对“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改革”等政策带来的挑战,一是发挥公司“产品资源丰富、核心产业链完整、规模大、质量优、品牌声誉高”等方面的传统优势,强化全产业链价值管理与协同管理,做好上下游联动统一规划,巩固夯实市场竞争优势,做大做强优势产品。二是推进后续产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进度,优化产品产业链工艺技术,提升质量,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创新商业模式,优化调整公司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由招商为主向学术推广、终端掌控转变,畅通物流渠道和增加终端覆盖,提升产品的供给和可及性。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职工薪酬 | 26,556.69 | 14.40 |
办公费 | 550.60 | 0.30 |
折旧费 | 117.10 | 0.06 |
租赁费 | 291.20 | 0.16 |
保险费 | 541.56 | 0.29 |
运输费 | 55.57 | 0.03 |
装卸费 | 237.66 | 0.13 |
包装费 | 12.30 | 0.01 |
广告费 | 110.69 | 0.06 |
展览费 | 34.99 | 0.02 |
宣传费 | 12,375.02 | 6.71 |
业务招待费 | 69.86 | 0.04 |
差旅费 | 2,311.27 | 1.25 |
会议费 | 983.27 | 0.53 |
仓储保管费 | 1,892.15 | 1.03 |
销售服务费 | 75,532.55 | 40.96 |
市场调研费 | 797.90 | 0.43 |
营销费 | 45,052.96 | 24.43 |
代理费 | 9,272.97 | 5.03 |
咨询费 | 437.47 | 0.24 |
其他 | 7,173.08 | 3.89 |
合计 | 184,406.86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哈药股份 | 175,387.58 | 12.70 |
东北制药 | 205,090.09 | 23.28 |
华润三九 | 507,662.39 | 28.08 |
科伦药业 | 468,594.77 | 24.78 |
白云山 | 587,544.00 | 8.30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184,406.86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56 |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9亿元,比年初8.58亿元增加4.9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余额 | 余额 | ||||||
技措工程 | 265,121,764.05 | 61,796,592.37 | 219,007,916.74 | 107,910,439.68 | 79% | 自筹和贷款 | |
环措工程 | 13,786,357.87 | 12,335,963.98 | 13,494,704.03 | 12,627,617.82 | 80% | 自筹和贷款 | |
生物产品扩产项目 | 13,085,661.80 | -704,466.91 | 12,381,194.89 | 100% | 自筹和贷款 | ||
内蒙古开鲁项目 | 361,337,407.13 | 84,076,658.41 | 445,414,065.54 | 100% | 自筹和贷款 | ||
赵县生物发酵基地项目 | 7,407,803.76 | 56,394,992.11 | 63,802,795.87 | 100% | 自筹和贷款 | ||
合计 | 660,738,994.61 | 213,899,739.96 | 754,100,677.07 | 120,538,057.50 |
注:生物产品扩产项目本期按工程决算审计金额调整上期已暂估转固金额,本期增加金额为负数。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公司 | 公司类型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总资产(元) | 净资产(元) | 净利润(元)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医药制造 | 145,013.90 | 生产、销售、研制和开发头孢类抗生素产品 | 2,598,016,053.13 | 1,335,141,065.84 | -25,642,889.81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医药制造 | 23,747.51 | 产销硫酸链霉素及相关产品 | 878,677,655.43 | 544,823,687.94 | 35,030,351.49 |
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医药制造 | 12,868.95 | 产销合成抗生素原料药及中间体 | 813,528,991.31 | 284,925,189.56 | 34,448,104.18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医药制造 | 16,398.92 | 生物制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 | 2,340,318,226.78 | 916,611,611.42 | 408,506,610.97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贸易公司 | 10,492.20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652,027,828.78 | 210,270,796.02 | -892,604.34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医药制造 | 6660.56 | 农药、兽药、水溶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制剂等产品 | 560,784,225.98 | 246,333,825.87 | 38,616,571.28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公司 | 金融服务 | 320,000.00 | 金融服务 | 17,089,482,147.97 | 4,499,447,581.59 | 211,734,101.07 |
1、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头孢类抗生素产品。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12,894万元,同比增加8,362万元,增加8%。实现主营业务利润20,384万元,毛利率同比降低
1.6个百分点。
2、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主营硫酸链霉素及相关产品。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4,781万元,同比增加3,069万元,增加10%。实现主营业务利润8,725万元,毛利率同比增加3.67个百分点。
3、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主营合成抗生素原料药及中间体。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45,229万元,同比增加41,602万元,增加40%。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2,992万元,毛利率同比降低3.08个百分点。
4、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生物制品。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54,297万元,同比增加3,757万元,增加2%。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26,868万元,毛利率同比降低2.12个百分点。
5、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主营医药批发,医疗器械等的销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等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7,586万元,同比增加14,857万元,增加11%。实现主营业务利润6,061万元,毛利率同比降低0.72个百分点。
6、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主营农药、兽药、水溶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制剂等相关产品。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8,255万元,同比增加53万元。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0,264万元,毛利率同比增加1.47个百分点。
7、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金融企业,主要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1,173万元,同比增加13.39%。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从行业格局上来看,由于医药制造行业受到监管力度高、生产难度大等壁垒因素的影响,目前行业正在逐渐转型。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效果显现,百强制药企业的贡献度不断增加,规模企业市场集中度明显提高。总体而言,经济环境对医药制造行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近三年来,医保改革、带量采购、两票制等政策以及经济下行挤压行业整体收入和利润增速空间,中国医药制造行业潜在市场空间巨大;与此同时,全球医药技术创新不断,资本兼并不断。未来,医药制造行业将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三医联动”效应推动医药行业价格体系及竞争格局重塑,行业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
一是创新药企业快速发展。随着越来越多的创新药上市并实现商业化价值,创新药企业将迎来收获期,开始在国内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二是医药营销模式转变。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产业结构正在往多元化方向转变。随着国家“互联网+”政策的出台,医药行业用“互联网+”模式来寻求新的突破与创新,“互联网+医药”这种新的发展模式将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大趋势,帮助药企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促进行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是“控费”仍是医药行业政策的主线。集采仍是医改重点工作之一,集采范围持续扩大,集采降价有望趋于温和。
四是原料药生产专业化、集约化。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更使原料药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得到提升,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成为很多企业优选的模式。
同时,随着企业技术水平提高以及国际产业转移,附加值较高的特色原料药的比重越来越大。更多的创新药、首仿药的上市,也带动了创新药API、高壁垒仿制药原料药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为三大战略导向,以企业发展核心要素创新、人才、资本为三大驱动力,坚持开放包容的心态,坚持合作共赢的理念,坚持开拓创新的精神,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为主线,有序推进混改,有效配置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转换发展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产品价值、品牌价值和企业价值三大价值提升,建设美丽新华药。
总体战略规划:坚持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三大战略导向,树立三大战略导向的主导和决定作用,以实施发展动能转换、提高资源利用与配置效率为核心,调整产业布局,实现创效大产品贡献提升、生物生化药扩能扩势、生物技术产品快速发展、生物农兽药绿色发展、健康消费品培育壮大、建成项目达产达效、战略合作共赢发展等新动能的持续叠加发力;强化资本运营,提升企业价值管理能力,通过资产内部重组、资源内外联合、社会资本合作导入等多种方式实现发展要素的快速培育、定向孵化和外部获取;优化职能配置,形成符合战略导向的资源配置和组织支撑。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将围绕“促销售、强研发、降成本、提效率、控风险”经营主线,全力做好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目标实现。2023年,公司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10亿元,利润总额1.20亿元。
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公司将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董事会运行制度,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指导
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稳固和提升公司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依法合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整体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主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通、多样,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持续做好公司董监高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法治规范意识,强化履职能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与经理层、监事会各司其职,协调运转,依法决策。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在引资引战、机制优化、员工持股等方面寻求率先突破。完善管控体系,创新商业模式,增强盈利能力。以营销公司管理咨询项目落地实施为契机,构建阳光绩效体系、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完善淘汰退出机制。梳理完善产品业务形态和产品组合,匹配与产品业务形态相适应的管理和市场化薪酬激励机制。加快“黄埔军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提升公司市场营销水平。积极发挥营销公司综合管理作用,建立统一的政府事务平台、信息平台和战略管理平台,切实提升销售管控能力。积极培育潜力产品,挖掘和重塑产品价值;推进网络电商平台建设,构建数字化营销体系,开拓营销新渠道,规划构建数据驱动、技术赋能的全渠道、精准营销体系,实现数字化转型。坚持科技引领,促进转化能力,打造核心优势。深入落实研发投入“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加快引入新产品,通过产品合作、股权并购等方式,加快与国内外研发平台、CRO公司等合作,不间断筛选高难仿制药、化药创新药等优质产品,快速优化产品结构。同时积极寻求引进高端研发领军人才,以人才促进新产品研发效率。加快研发项目进度,推进现有传统产品技术升级,持续引入合成生物学产品,盘活发酵资产,提升经营成效。加强基础管理,提升运营质量,夯实企业发展根基。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实施信息与决策集成平台建设,开展“5G+工业互联网+医药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应用。进一步推进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建设,大力实施无纸化办公、移动办公,实现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运营。按照“扭亏一批、盘活一批、退出一批”的原则,“一企一策”制定扭亏方案,止住“出血点”。切实抓好质量、安全、环保工作,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快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确保企业稳定运营。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经营发展面临着诸多风险:
一是医药行业监管日趋严格,新产业政策不断出台,行业发展变化快速且复杂。公司将会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和行业动态,主动适应医药行业发展趋势,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新建项目按照最新政策要求谋划实施,并对现有项目及时根据政策要求进行合规性改造,防范因政策变化引起的经营风险。二是医药经营环境错综复杂,医药工业总产值增速放缓,再加上行业监管持续强化,医改政策不断深化,企业在研发、环保、资金等方面的成本和风险上升,生产经营面临压力和挑战。三是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流程优化、一致性评价及“4+7”带量采购等政策落地带来医药企业经营模式的改变,整个医药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为适应经营环境变化,公司内部体制机制、结构调整、营销创新等改革任务将十分艰巨。四是国家医药行业改革、多项产业政策出台实施导致医药产品价格持续走低,与此同时,受国内环保标准不断提高、药品质量监管趋严等因素影响,药品生产原材料、能源、动力、人工成本费以及环保治理投入不断加大,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使得企业运营风险逐步放大。五是是医药行业的药品研发存在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等特点,研发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可预测因素;药品的市场推广也会因为行业、市场环境以及竞争等因素的不确定性受到影响使得药品研发投入与收益存在不匹配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产品营销模式,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有效降低运营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积极有效的工作。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充分考虑股东权益,股东大会均开通了网络投票方式,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均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使其对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决策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和规定,2022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
2、控股股东与公司: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的能力;在财务方面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银行帐户,并有独立的机构职能部门,未发生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问题。
3、董事和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占多数,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
公司董事会已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公司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和战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换届增补。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及时关注和跟踪公司生产经营方面各重大事项,增强了董事会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公司全部独立董事为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有利于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
4、监事和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三名监事、第十五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两名职工监事,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位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关于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内部机制和优化信息披露业务流程,重点加强了重大事项和投资者重点关注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4篇,临时公告59篇,保护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通过上证e互动、专线投资者电话、网站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27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6月28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2022-036号公告。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0月12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0月13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2022-051号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关于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十项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未获通过,其余八项议案均获通过。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潘广成 | 独立董事 | 男 | 74 | 2019年5月2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7.14 | 否 |
刘骁悍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19年5月2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7.14 | 否 |
周德敏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19年5月2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7.14 | 否 |
谢纪刚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1年4月23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7.14 | 否 |
柴振国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1.19 | 否 |
杨秀清 | 独立董事(离任) | 女 | 57 | 2019年5月22日 | 2022年10月12日 | 0 | 0 | 0 | -- | 5.95 | 否 |
肖明建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3年3月27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0 | 否 |
张玉祥 | 董事长(离任) | 男 | 59 | 2021年8月13日 | 2023年3月27日 | 0 | 0 | 0 | -- | 33.8 | 否 |
刘新彦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3 | 2021年8月13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32.56 | 否 |
王亚楼 | 董事 | 男 | 51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18.56 | 否 |
曹尧 | 董事 | 男 | 46 | 2018年9月13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26.76 | 否 |
王秀军 | 董事 | 男 | 56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宋仁涛 | 董事 | 男 | 55 | 2023年3月27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0 | 是 |
郑温雅 | 董事(离任) | 女 | 54 | 2017年6月28日 | 2023年3月27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吕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28.7 | 否 |
赵利宁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53 | 2018年9月13日 | 2022年10月12日 | 0 | 0 | 0 | -- | 0 | 是 |
高文赞 | 监事 | 男 | 51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0 | 是 |
杨立军 | 监事 | 男 | 49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张锁庆 | 监事 | 男 | 57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25.92 | 否 |
李凡 | 监事 | 男 | 41 | 2018年9月13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23.65 | 否 |
丁玉明 | 监事(离任) | 男 | 59 | 2018年9月13日 | 2022年10月12日 | 0 | 0 | 0 | -- | 31.95 | 否 |
林祎 | 监事(离任) | 男 | 59 | 2019年5月22日 | 2022年10月12日 | 0 | 0 | 0 | -- | 23.92 | 否 |
杨军涛 | 监事(离任) | 男 | 44 | 2019年5月22日 | 2022年10月12日 | 0 | 0 | 0 | -- | 0 | 是 |
高任龙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16年3月2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4,243 | 4,243 | 0 | -- | 26.74 | 否 |
常志山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6年3月2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26.72 | 否 |
佟杰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16年3月2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26.92 | 否 |
周名胜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16年3月2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26.72 | 否 |
高凌云 | 副总经理 | 女 | 53 | 2018年8月28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26.72 | 否 |
高健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1年8月13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56.10 | 否 |
李建军 |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 男 | 52 | 2021年8月13日 | 2025年10月11日 | 0 | 0 | 0 | -- | 26.74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4,243 | 4,243 | 0 | / | 498.1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潘广成 | 2010年至今任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执行会长;现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刘骁悍 | 2015年10月至今任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2019年12月至今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周德敏 | 2008年至今任北京大学药学院院长;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谢纪刚 | 北京交通大学工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研究》等期刊匿名审稿专家。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柴振国 | 1983年9月至1995年5月任河北财经学院系主任;1995年5月至2011年4月任河北经贸大学院长;2011年4月至2018年5月任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肖明建 | 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任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6月至2022年5月任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任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任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华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
刘新彦 | 2011年6月至2016年3月任华药集团总经理助理;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任华药集团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办公室主任;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任华药集团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办公室主任;2018年8至2021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常委、 |
董事、总经理,华药集团党委常委、董事。 | |
王亚楼 | 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8月至2022年5月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2022年1月兼任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兼职外部董事);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正职职级),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兼职外部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正职职级),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兼职外部董事。 |
曹尧 | 2013年5月至2016年3月任冀中能源股份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监事;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任华药集团党委副书记,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华药集团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
王秀军 | 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部长;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冀中宏远公司董事会董事(兼);2020年6月至2022年5月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审计师,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部长(2022年2月兼任华药集团公司、省物流集团公司兼职外部董事);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审计师;2022年10月至今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审计师、公司董事。 |
宋仁涛 | 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公司董事。 |
吕伟 | 2015年8月至2018年3月任华诺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华泰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3月2019年10月任华诺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华泰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0月2019年11月任华诺公司董事、总经理,华泰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1月2020年4月公司工会副主席,华药集团工会副主席,华诺公司董事、总经理,华泰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4月2022年10月公司工会副主席,华药集团工会副主席,华泰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0月2022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副主席,华药集团工会副主席;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副主席、宣传和群工部部长,华药集团工会副主席。 |
高文赞 | 2017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任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2022年5月至今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杨立军 | 2017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职员;2018年12月至今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李凡 | 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法律审计部副部长,金坦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监事、法律审计部副部长,金坦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6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金坦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金坦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职工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金坦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法务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金坦公司董事。 |
张锁庆 | 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任华民公司研发总监兼部长、机关第五党支部书记;2020年2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科技部副部长;2022年4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科技部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科技部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新药公司董事;2022 |
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科技部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新药公司董事。 | |
高任龙 | 2011年5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华药集团党委常委,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华药集团董事、党委常委,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华药集团党委常委,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常志山 | 2016年3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综合工作部部长;2018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综合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主持经营服务中心党政工作。 |
佟杰 | 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5年7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安全环保部部长。 |
周名胜 | 2011 年6 月至2016年3月任公司总经济师;2016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物资供应分公司党政工作。 |
高凌云 | 2015年7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央研究院(新药公司)党委书记,新药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央研究院(新药公司)党委书记,新药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高健 | 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央研究院院长,新药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生物技术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中央研究院院长,新药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生物技术分公司总经理,华坤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央研究院院长,新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生物技术分公司总经理,华坤公司董事长;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央研究院院长,新药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生物技术分公司总经理,华坤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李建军 | 2009年9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5年2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冀中能源集团财务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华坤公司董事,冀中能源集团财务公司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肖明建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 2023年2月 | |
刘新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党委常委 | 2021年8月 | |
王亚楼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副书记 | 2022年5月 | |
曹尧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 2018年8月 | |
王秀军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总审计师 | 2020年6月 | |
宋仁涛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 2022年3月 | |
吕伟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会副主席 | 2019年11月 | |
高文赞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 | 2022年5月 | |
杨立军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部副部长 | 2018年12月 | |
高任龙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党委常委 | 2011年5月 | |
张玉祥(离任)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 2021年8月 | 2023年2月 |
郑温雅(离任)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 2015年12月 | 2023年3月 |
赵利宁(离任)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派驻子公司第二监事会主席 | 2016年3月 | |
丁玉明(离任)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纪委副书记 | 2018年9月 | |
林祎(离任)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会副主席 | 2021年12月 | 2022年12月 |
杨军涛(离任)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运营部副部长 | 2020年4月 | 2022年5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肖明建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 | 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 2018年6月 | |
肖明建 | 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2年5月 | |
潘广成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0月 | |
潘广成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
刘骁悍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
高任龙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7年1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1)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负责做好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2)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向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执行年薪制的人员,每月预付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年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制度分配政策,确定年薪数额。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董监高人员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以前年度的绩效薪,已按规定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总额为498.1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柴振国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肖明建 | 董事、董事长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选举 |
王亚楼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王秀军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宋仁涛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吕伟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选举 |
高文赞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杨立军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张锁庆 | 监事 | 选举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杨秀清 | 董事 | 离任 | 换届 |
张玉祥 | 董事长 | 离任 | 年龄原因 |
郑温雅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赵利宁 | 监事 | 离任 | 换届 |
丁玉明 | 监事 | 离任 | 换届 |
林祎 | 监事 | 离任 | 换届 |
杨军涛 | 监事 | 离任 | 换届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带息负债融资额度及在关联方冀中能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超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额度,同时也违反了公司自2012年以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的承诺。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收到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4号)。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1〕138号)。2021年公司在关联方财务公司中的存款超出审议额度且违反前期承诺,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2〕97号)。
2020年公司带息负债融资额度及财务公司存款关联交易超审议额度和2021年财务公司存款关联交易超审议额度已履行了规定的追加审批程序。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为0,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为0,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不高于贷款余额。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3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开展联合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关于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日常经营资产损失处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2年5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2年6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2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2年9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经营资产损失处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2年10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2年10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潘广成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0 |
刘骁悍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1 |
周德敏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0 |
杨秀清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0 |
谢纪刚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0 |
柴振国 | 是 | 2 | 2 | 1 | 0 | 0 | 否 | 0 |
张玉祥 | 否 | 8 | 8 | 5 | 0 | 0 | 否 | 2 |
刘新彦 | 否 | 8 | 8 | 5 | 0 | 0 | 否 | 2 |
曹尧 | 否 | 8 | 8 | 5 | 0 | 0 | 否 | 2 |
郑温雅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1 |
王亚楼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0 |
王秀军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为独立董事谢纪刚先生,成员为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刘骁悍先生、周德敏先生、柴振国先生和董事曹尧先生。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 主任为独立董事刘骁悍先生,成员为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周德敏先生、谢纪刚先生、柴振国先生和董事刘新彦先生、王亚楼先生。 |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 | 主任为独立董事柴振国先生,成员为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刘骁悍先生、周德敏先生、谢纪刚先生。 |
战略(投资决策)委员会 | 主任为董事肖明建先生,成员为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刘骁悍先生、周德敏先生、谢纪刚先生、柴振国先生和董事刘新彦先生。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28日 | 审阅公司2021年的年报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 | 审计委员会成员就所关注的公司经营事项、业绩预告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询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随时进行沟通。 | 无 |
2022年4月24日 | 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2021年度初步审计意见 | 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就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意见。 | 无 |
2022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报告 | 同意向董事会提交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2022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无 |
2022年8月25日 | 对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6日 | 审议《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1年履职报告》《2021年度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年薪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2022年9月26日 | 审议《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2022年10月12日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提名》、《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提名》、《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提名》,《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同意1.提名张玉祥为公司董事长; 2.聘任刘新彦为公司总经理; 3.聘任高任龙、常志山、佟杰、周名胜、高凌云、高健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李建军为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 5.聘任常志山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无 |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6日 | 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2022年5月11日 | 审议《关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一致通过 | 无 |
2022年8月25日 | 审议《关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一致通过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6日 | 审议《关于2021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99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96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0,95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0,12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6,526 |
销售人员 | 836 |
专业技术人员 | 2,452 |
财务人员 | 202 |
行政人员 | 176 |
研发人员 | 760 |
合计 | 10,95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3,366 |
大学专科 | 3,504 |
中专及以下 | 4,082 |
合计 | 10,952 |
注: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离退休职工部分职业病津贴、书报费等企业自费部分费用。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施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薪酬体系,中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年薪制,销售人员执行销售提成制,研发人员实行项目工资制,其他人员实行岗效绩效工资制。薪酬向关键人才、关键岗位倾斜,激发各层级员工的积极性,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资源保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建立了三级培训体系,内外部培训资源结合培训网络平台,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形成自上而下的全员培训格局。报告期,公司为员工提供了科技质量、市场营销、生产技术、安全环保等培训课程,同时开展质量、安全、党员三大轮训共计7100余人次,实现了职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订了《股东回报规划》,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各项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且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678,781,570.9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9,231,500.00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123,002.5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812,300.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7,408,120.12元,减去分配的2021年股利102,943,822.20元,2022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739,775,000.23元。
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为了保障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期无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评价为中心的考核制度,从经营管理等方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将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公司发展相挂钩,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和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在资金、招投标、购销领域等重要业务有序开展内控制度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主要业务领域、核心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合规评价标准等维度类型,构建分层分类的制度体系框架,促进形成系统完备、层次分明、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内控制度标准化体系。对存在未体现国家法律法规等外部监管规定、缺乏内控要求和风险应对措施、不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和授权审批控制等相关内控要求,以及专项风险评估、内控体系监督评价、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不健全等情形的,及时修订完善,不断增强内控制度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指导子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子公司合法经营;对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担保、生产运营等事项进行监管管理,提高子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水平;制定并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对子公司实施有效考核和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各子公司运营正常,未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4,00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承“人类健康至上,质量永远第一”的宗旨,致力于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勇于肩负社会责任。公司不断健全完善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体系,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流程和内部网格化环保管理体系,实现环保监管预警前移,降低企业环境风险。公司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年度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公司下属子公司金坦公司、华民公司、先泰公司、爱诺公司、荣获“国家绿色工厂”称号。
报告期,14家重点排污单位涉及19处生产场地,分别为: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含东厂区、西厂区)、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含新头孢工厂、奥奇德工厂、三车间三个场地)、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包含一车间、二车间两个场地)、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药工厂、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藁城)新制剂分厂(包含新制剂、凯睿特两个场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
上述单位企业环境信息如下: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4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0′43.32″ 纬度38°1′26.15″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 (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 (COD) | 300 | 162.72 | 454.4 | 233.567 | ||||||
氨氮 | 15 | 4.75 | 28.571 | 5.784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总排口,治理达标后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为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23 | DA035 | DA037 | DA038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40′43.32″纬度 38°1′33.17″ | 经度 114°40′43.79″ 纬度 38°1′27.55″ | 经度 114°40′44.18″ 纬度 38°1′33.28″ | 经度 114°40′43.97″ 纬度 38°1′37.02″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4 | 7.59 | 4.88 | 5 | |||||
臭气浓度 | 15000(无量纲) | 549 | / | / | / | |||||
臭气浓度 | 6000(无量纲) | / | 636 | / | / | |||||
氨气 | 20(mg /m3) | 3.2 | 3.07 | / | / | |||||
颗粒物 | 20(mg /m3) | 4.15 | / | / | / |
排污口名称 | DA042 | DA044 | DA045 | DA046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40′45.41″ 纬度 38°1′27.59″ | 经度 114°40′48.83″ 纬度 38°1′26.44″ | 经度 114°40′49.66″ 纬度 38°1′36.37″ | 经度 114°40′47.42″ 纬度 38°1′38.14″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6.92 | 5.81 | 5.81 | 3.64 | |||
排污口名称 | DA025 | DA039 | DA043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0′47.32″ 纬度38°1′36.52″ | 经度114°40′47.75″ 纬度38°1′35.15″ | 经度114°40′47.68″纬度38°1′35.04″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颗粒物 | 20(mg /m3) | 4.65 | 4.85 | 4.82 | ||||
排污口名称 | DA034 | DA040 | DA04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0′44.47″ 纬度38°1′30.00″ | 经度114°40′47.68″ 纬度38°1′34.93″ | 经度114°40′49.55″ 纬度38°1′33.64″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颗粒物 | 20(mg /m3) | 5.25 | 5.05 | / | ||||
氨气 | 20(mg /m3) | / | / | 2.49 | ||||
执行标准: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口14个,连续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菌丝、废活性炭、溶媒废液、污泥等,2022年合计产生7269.101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污水治理设施1套,设计能力7000t/d,采用两级AO+二沉+气浮工艺。废气治理设施14套,针对污水站废气、发酵废气、生产车间VOC、颗粒物、实验室废气等采用碱洗+水洗+转轮浓缩+RTO、活性炭吸附-脱附+CO、活性炭纤维吸附、布袋除尘、三级化学洗涤等组合治理工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设施全部运行正常。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制造四部地埋罐建设项目2022年5月14日通过验收。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82601702614Y004P 有效期:2021年9月7日-2026年9月6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0-111-L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5 | DW006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17.16″ 纬度38°1′12.00″ | 经度114°40′59.84″ 纬度38°1′13.87″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实际排放 | 总量指标 | 2022年排 | 排放限值 | 实际排放 | 总量指标 | 2022年排 |
(mg/L) | 浓度(mg/L) | (t/a) | 放量(t) | (mg/L) | 浓度(mg/L) | (t/a) | 放量(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208.7 | 53.522 | 27.96 | 300 | 24 | 5 | 1.93 | |||||||
氨氮 | 15 | 2.926 | 5.333 | 0.392 | 15 | 0.524 | 1.475 | 0.042 | |||||||
排污口名称 | DW008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4.02″ 纬度38°1′21.36″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67.9 | 3.96 | 1.16 | |||||||||||
氨氮 | 15 | 14.1 | 0.396 | 0.24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3个废水排放口,生产废水经DW005排入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再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清净下水经DW006排口,直接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循环水排水经DW008排入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再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5 | DA006 | DA007 | DA008 | DA009 | DA0010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12.37″ 纬度38°1′14.81″ | 经度114°41′6.79″ 纬度38°1′15.64″ | 经度114°41′11.11″ 纬度38°1′15.89″ | 经度114°41′4.74″ 纬度38°1′14.09″ | 经度114°41′2.18″ 纬度38°1′14.63″ | 经度114°41′7.76″ 纬度38°1′16.39″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17.63 | / | 10.78 | 11.36 | / | 21.24 | ||||||||
颗粒物 | 20(mg /m3) | / | 5.1 | 4.03 | 5.00 | 4.63 | 4.79 | ||||||||
臭气浓度 | 6000(无量纲) | / | / | 416 | 483 | / | 637 | ||||||||
排污口名称 | DA011 | DA012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9.03″ 纬度38°1′16.64″ | 经度114°41′5.13″ 纬度38°1′21.46″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9.60 | 5.37 | ||||||||||||
颗粒物 | 20(mg/ m3) | 4.78 | 5.22 | ||||||||||||
臭气浓度 | 6000(无量纲) | 549 | 173 | ||||||||||||
执行标准: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7个有组织排放口,连续或间歇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菌丝、废活性炭、溶媒废液、釜残等,2022年合计产生1137.3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废气治理设施8套,针对生产车间发酵废气、工艺废气、VOC、颗粒物等采用转轮浓缩+蓄热式燃烧、布袋除尘、三级化学洗涤、活性炭吸附等组合治理工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设施全部运行正常。 |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报告期内,《阿维菌素质量提升技改项目》获环评批复,石开审环批【2022】1号; 报告期内绿色农药制剂升级改造项目、阿维菌素质量提升技改项目2022年5月20日通过验收。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82601702681W001P 有效期:2022年1月29日-2027年1月28日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2-070-M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9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17.30″ 纬度38°1′12.32″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215 | 600.57 | 255.942 | ||||||
氨氮 | 30 | 1.08 | 58.235 | 1.048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排放口,倍达分厂废水经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一车间)处理达标后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为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24 | DA025 | DA026 | DA027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41′4.31″ 纬度 38°1′26.83″ | 经度 114°41′3.01″ 纬度 38°1′23.88″ | 经度 114°41′12.44″ 纬度 38°1′26.94″ | 经度 114°41′9.13″ 纬度 38°1′37.27″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14 | 22 | 16.6 | 15.6 | |||||
氨 | 20(mg /m3) | / | / | 13.9 | / | |||||
排污口名称 | DA028 | DA029 | DA030 | DA03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41′3.48″ 纬度 38°1′26.90″ | 经度 114°41′3.26″ 纬度 38°1′26.58″ | 经度 114°41′14.06″ 纬度 38°1′26.33″ | 经度 114°41′5.17″ 纬度 38°1′30.32″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10.1 | / | 24.8 | 37.7 | |||||
颗粒物 | 20(mg /m3) | 4.5 | 6.8 | / | / | |||||
氨 | 20(mg /m3) | 6.53 | / | / | / | |||||
排污口名称 | DA032 | DA033 | DA034 | DA039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41′4.09″ 纬度 38°1′28.70″ | 经度 114°41′6.11″ 纬度 38°1′32.09″ | 经度 114°41′4.49″ 纬度 38°1′32.16″ | 经度 114°41′7.94″ 纬度 38°1′33.96″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14.4 | 4.61 | 7.99 | 3.85 | ||
臭气浓度 | 2000(无量纲) | / | 412 | / | 1737 | ||
颗粒物 | 20(mg /m3) | / | 4.4 | 6.3 | 5.3 | ||
氨 | 20(mg /m3) | / | / | / | 11.4 | ||
硫化氢 | 0.9(kg/h) | / | / | / | 2.10*10-2 | ||
排污口名称 | DA041 | DA042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3.08″ 纬度38°1′32.34″ | 经度114°41′15.61″ 纬度38°1′26.18″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9.98 | / | ||||
臭气浓度 | 2000(无量纲) | 1303 | / | ||||
颗粒物 | 20(mg /m3) | 5.5 | / | ||||
氨 | 20(mg /m3) | / | 4.2 | ||||
执行标准: 《青霉素类制药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特征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2208-2015)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目前,工厂有19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14个连续排放,5个因未安排生产、未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菌丝、废活性炭、溶媒废液、釜残等,2022年合计产生7436.0561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废气治理设施19套,针对生产车间发酵废气、工艺废气、VOC、颗粒物、实验室废气等采用转轮浓缩+催化氧化+碱洗+二次氧化+水洗或分子筛转轮浓缩+催化氧化、碳纤维吸附解析、碱洗+催化氧化+水洗、粉尘捕集器扥等组合工艺进行废气治理,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设施全部运行正常。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维生素K2及辅酶Q10精制柔性生产线项目》获得环评批复,石开审环批【2022】20号。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82MA0DBQAW51 有效期:2022年5月26日-2027年5月25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2-011-M |
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东厂区)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17.66″ 纬度38°1′12.36″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t) | |
化学需氧量 | 300 | 230 | 20.5 | 18.51 |
(COD) | |||||||||||
氨氮 | 15 | 1.4 | 2.6 | 0.489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总排口(DW001),经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二车间)集中处理达标后再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 | |||||||||||
废水信息(西厂区) | 排污口名称 | DW002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0′52.28″ 纬度38°1′26.69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40 | 46.96 | 5.074 | |||||||
氨氮 | 15 | 1.9 | 2.348 | 0.195 | |||||||
执行标准:执行与下游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与排放方式:1个废水总排口(DW002),治理达标后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东厂区)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2 | DA003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19.39″ 纬度38°1′33.89″ | 经度114°41′13.78″ 纬度38°1′34.36″ | 经度114°41′19.86″ 纬度38°1′34.25″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浓度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15.1 | / | / | |||||||
颗粒物 | 20(mg /m3) | / | 5.2 | 4.7 | |||||||
排污口名称 | DA004 | DA005 | DA007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18.02″ 纬度38°1′33.56″ | 经度114°41′12.62″ 纬度38°1′33.89″ | 经度114°41′14.9″ 纬度38°1′36.73″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浓度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 | 5.36 | 2.38 | |||||||
氯化氢 | 30(mg /m3) | 6.5 | 5.8 | 4.5 | |||||||
氨 | 20(mg /m3) | 3.28 | 2.99 | / | |||||||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6个有组织排放口,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西厂区) | 排污口名称 | DA003 | DA005 | DA006 | DA007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40′52.61″ 纬度 38°1′28.78″ | 经度 114°40′55.24″ 纬度 38°1′29.10″ | 经度 114°40′56.57″纬度 38°1′32.16″ | 经度 114°40′53.47″纬度 38°1′33.67″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浓度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13 | / | / | 7.65 | ||||||
颗粒物 | 20(mg /m3) | / | 4.5 | 5.5 | / | ||||||
臭气浓度 | 2000(无纲量) | 724 | / | / | / | ||||||
排污口名称 | DA008 | DA010 | DA011 | DA012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40′54.80″ 纬度 38°1′30.54 | 经度 114°40′56.42″ 纬度 38°1′33.6″ | 经度 114°40′58.37″ 纬度 38°1′33.49″ | 经度 114°40′56.24″ 纬度 38°1′28.56″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浓度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 | 8.73 | 4.35 | 3.19 | ||
颗粒物 | 20(mg /m3) | 6.1 | / | / | / | ||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8个有组织排放口,连续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酶、污泥、釜残等,2022年合计产生319.28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东厂区建有废气治理设施6套,针对颗粒物、酸碱排气、工艺废气进行治理,其中除尘设施2套,采用袋式除尘器+喷淋组合工艺治理;VOC废气治理设施2套,分别采用冷凝+碳纤维吸附;酸碱废气2套,采用碱吸收+酸吸收+水吸收等组合治理工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设施全部运行正常。 西厂区建有污水治理设施1套,设计能力600t/d,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B好氧生物工艺。废气治理设施8套,针对污水站废气、生产工艺废气、颗粒物、实验室废气等采用三级洗涤、布袋除尘、蓄热式燃烧、活性炭吸附等组合治理工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设施全部运行正常。 全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半合成青霉素工艺源头替代及产品结构优化项目获得批复,石开审环批[2022]28号,于12月29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82601453929N001P 有效期:2022年9月27日-2027年9月26日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82601453929N004P 有效期:2021年9月28日-2026年9月27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2-127-M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头孢工厂)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3′12.68″ 纬度38°1′4.76″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80 | 132.509 | 67.406 | |||
氨氮 | 15 | 2.25 | 9.232 | 2.9761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排放口DW001,经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三车间)治理达标后再排至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为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2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3′11.50″ | 经度114°43′14.34″ |
纬度38°1′15.92″ | 纬度38°1′19.81″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m?) | 18.6 | 15.2 | ||||||||||
臭气 | 6000(无量纲) | 1017 | 1016 | ||||||||||
排污口名称 | DA003 | DA004 | DA005 | DA006 | DA007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42′59″ 纬度 38°1′19.81″ | 经度 114°42′58.90″ 纬度 38°1′14.48″ | 经度 114°42′59.62″ 纬度 38°1′16.64″ | 经度 114°42′58.18″ 纬度 38°1′17.47″ | 经度 114°42′58.18″ 纬度 38°1′17.40″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颗粒物 | 18(mg/m?) | 2.4 | 2.2 | 2.2 | 2.4 | 1.8 | |||||||
排污口名称 | DA008 | DA009 | DA010 | DA01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42′58.21″ 纬度 38°1′14.70″ | 经度 114°42′59.10″ 纬度 38°1′17.36″ | 经度 114°42′58.10″ 纬度 38°1′17.58″ | 经度 114°42′59.62″ 纬度 38°1′18.37″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颗粒物 | 18(mg/m?) | 2.0 | 2.4 | 1.9 | 2.0 | ||||||||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原料药车间2个有组织排放口,制剂车间9个排放口,连续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溶媒废液、蒸馏釜残等,2022年合计产生820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废气治理设施19套,其中除尘设施17套,采用袋式除尘器+初、中效过滤器除尘组合工艺治理;VOC废气治理设施2套,分别采用碳纤维吸附解析、蓄热式焚烧治理工艺进行治理,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设施全部运行正常。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无新、改、扩建设项目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82554463533P001P 有效期:2022年5月17日-2027年5月16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头孢工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0-016-M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奥奇德工厂)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16.89″ 纬度38°1′27.76″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223.92 | 26.946 | 17.4733 | |||||
氨氮 | 15 | 1.103 | 1.347 | 0.0861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总排口,经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一车间)治理达标后再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2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19.25″ 纬度38°1′29.86″ | 经度114°41′17.12″ 纬度38°1′28.74″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26.52 | 4.065 | ||||||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2个有组织排放口(1个主要排放口、1个一般排放口),连续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溶媒废液、蒸馏釜残等,2022年合计产生7.2588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废气治理设施2套,1套VOC治理设施,采用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再生工艺,1套化验室废气治理设施,采用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组合治理工艺。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仓储楼实验(化验)室及配套废气设施治理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环评登记,备案号:202213018200000067。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82554463533P002P 有效期:2022年5月17日-2027年5月16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奥奇德工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1-139-M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三车间)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2′58.86″ 纬度38°1′4.19″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80 | 547.5 | 118.041 | |
氨氮 | 15 | 2.2 | 27.375 | 5.4931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排放口DW001,治理达标后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为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2 | DA003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3′3.11″ 纬度38°1′1.96″ | 经度114°43′7.10″ 纬度38°1′1.78″ | 经度114°43′12.58″ 纬度38°1′4.76″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臭气浓度 | 6000(无量纲) | 1017 | 865 | 1017 | |||
非甲烷总经 | 60(mg /m3) | 20.4 | 8.95 | 11.4 | |||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3个有组织排放口,连续排放。 | |||||||
固废信息 | 2022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506吨,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废机油、废试剂瓶合计1.7704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污水治理设施1套,设计能力5000t/d,采用芬顿氧化+综合废水混凝沉淀+水解酸化+一级好氧+二级AO+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工艺。废气治理设施3套,全部为污水站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污水站废气排气匹配,主要采用碱洗+化学氧化+水洗组合治理工艺。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无新、改、扩建设项目项目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82554463533P004V 有效期:2022年4月13日-2027年4月12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三车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0-013-L |
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一车间)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17.56″ 纬度38°1′12.25″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234 | 1095 | 348.64 | |||||
氨氮 | 15 | 0.97 | 54.75 | 1.46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排放口,治理达标后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为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2 | DA003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17.56″ 纬度38°1′22.30″ | 经度114°41′14.21″ 纬度38°1′16.54″ | 经度114°41′18.89″ 纬度38°1′16.32″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18.3 | 15.99 | 20.44 |
臭气 | 6000(无量纲) | 636.5 | 933.5 | 1143 | ||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3个有组织排放口,连续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污泥、废液、废机油等,2022年合计产生9853.4679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污水治理设施1套,设计能力10000t/d,采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生化+生物脱氮+催化氧化工艺。 废气治理设施3套,全部为污水站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污水站废气排气匹配,主要采用碱洗+催化氧化+水洗组合治理工艺。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无新、改、扩建设项目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000104322311M002U 有效期:2022年4月29日-2027年4月28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一车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1-194-L |
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二车间)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34.08″ 纬度38°0′35.57″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54.17 | 1219.717 | 4.536 | |||||
氨氮 | 15 | 11.17 | 72.816 | 0.722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排放口,治理达标后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为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2 | DA003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36.74″ 纬度38°0′38.56″ | 经度114°41′39.55″ 纬度38°0′37.55″ | 经度114°41′31.34″ 纬度38°1′37.69″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15.49 | / | 11.58 | |||||
臭气 | 6000(无量纲) | 878 | / | 780 | |||||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DA002沼气锅炉为备用锅炉,其他3个有组织排放口,连续排放。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污泥、废液、废机油等,2022年合计产生0.2498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污水治理设施1套,设计能力20000t/d,采用调节+初沉+调节+厌氧+沉淀+AO+沉淀+AO+沉淀+深度氧化+沉淀。废气治理设施4套,全部为污水站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污水站废气排气匹配,一区异味治理系统主要采用碱洗+碱洗+氧化+水洗治理工艺,二区异味治理系统主要采用碱洗+氧化+水洗治理工艺,三区异味治理系统主要采用预水洗+生物滴滤治理工艺,四区异味治理系统主要采用水洗+碱洗+化学氧化治理工艺。沼气锅炉为备用锅炉,沼气供银发华鼎焚烧使用。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二车间总排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石开审环批[2022]40号,正在验收。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000104322311M003V 有效期:2022年11月17日-2027年11月16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二车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1-089-L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36?8.21" 纬度38°2?22.7"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 (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60 | 44.08 | 14.070 | 4.832 | |||||||
氨氮 | 40 | 9.18 | 2.201 | 0.921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排放口,治理达标后再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为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2 | DA003 | DA004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36? 7.96" 纬度 38°2?21.48" | 经度 114°36? 3.96" 纬度 38°2?20.80" | 经度 114°36? 4.93" 纬度 38°2?23.21" | 经度114°36?7.31" 纬度 38°2?23.89"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氨 | 20(mg /m3) | 0.94 | / | / | 0.39 | ||||||
硫化氢 | 5(mg /m3) | 0.308 | / | / | 0.313 | ||||||
臭气浓度 | 2000 (无量纲) | 895 | / | / | 814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7.69 | 22.9 | 7.84 | / | ||||||
排污口名称 | DA005 | DA006 | DA007 | DA008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36? 7.85" 纬度 38°2?20.62" | 经度 114°36? 7.78" 纬度 38°2?25.04" | 经度 114°36? 6.16" 纬度 38°2?24.29" | 经度 114°36?4.39" 纬度 38°2?21.19"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臭气浓度 | 2000 (无量纲) | / | / | 922 | /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 | / | 7.48 | 0.77 | ||
二氧化硫 | 10(mg /m3) | ND | ND | / | / | ||
氮氧化物 | 30(mg /m3) | 20 | 18 | / | / | ||
林格曼黑度 | 1 | <1 | <1 | / | / | ||
颗粒物 | 5(mg /m3) | 3.5 | 2.8 | / | / | ||
执行标准: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5161-2020)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目前,工厂有8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6个连续排放,2个锅炉废气排放口为交替排放。 | |||||||
固废信息 | 固体废物包括污泥、含醇废水、废药品等,2022年合计产生441.32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污水治理设施5套,1套15t/d,采用化学沉淀--絮凝沉淀--A/O工艺处理高浓度污水;1套3t/d,采用负压低温蒸发结晶工艺处理含盐废水;2套140t/d,采用酸碱中和工艺处理酸碱废水;1套6t/d,采用高温高压灭活工艺处理活性废水。废气治理设施8套,其中污水站废气治理设施1套,质检楼废气处理设施1套,燃气锅炉排气2套,工艺废气治理设施4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采用低氮燃烧、化学洗涤、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UV光解等组合治理工艺。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疫苗扩产项目2022年6月30日通过验收;乙肝疫苗制剂生产线智能化提升项目获环评批复,石高环表【2022】21号;年产五十万人份重组人源抗狂犬病毒单抗注射液项目获环评批复,石高审【2022】44号。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000601703350Y001V 有效期:2022年10月24日-2027年10月23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61-2020-108-L |
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药工厂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0′23.8044″ 纬度38°0′49.0644″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13.32 | 45.869 | 0.5685 |
氨氮 | 15 | 0.18 | 2.756 | 0.00984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总排口(DW001),治理达标后,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间歇排放。 | ||||||||
排污口名称 | DA003 | DA004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0′46.3584″ 纬度38°1′8.8644″ | 经度114°40′47.0244″ 纬度38°1′2.6976″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浓度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4.565 | 2.755 |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100(mg /m3) | 4 | 未检出 | |||||
硫化氢 | 5(mg /m3) | / | 0.2 | |||||
氨 | 20(mg /m3) | 1.13 | 1.125 | |||||
甲醇 | 20(mg /m3) | 4 | 未检出 | |||||
臭气浓度 | 6000(无量纲) | 1524.5 | 1357 | |||||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5个有组织排放口,含尘废气排放口为间歇排放,其他为连续排放。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只有实验室和环保2个废气排放口运行。 | ||||||||
固废信息 | 危废主要包括实验室废物、废液等,2022年危废合计产生5.572吨,处置5.5046吨,库存0.099吨。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污水治理设施1套,设计能力1200t/d,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废气治理设施5套,其中污水站废气治理设施1套,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1套,工艺废气治理设施3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采用化学洗涤、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UV光解等组合治理工艺。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华北制药新药公司天然气锅炉项目获环评批复,石开审环批[2022]55号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82MA7NCJGR0F001V 有效期:2022年5月13日-2027年5月12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技术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0-213-M |
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4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53′35.30″ 纬度37°44′35.34″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 (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500 | 89.4 | 610.075 | 2.12 |
氨氮 | 35 | 0.54 | 92.75 | 0.013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排放口,治理达标后排入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5 | DA022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53′24.58″ 纬度37°44′35.48″ | 经度114°53′33.68″ 纬度37°44′34.66″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60(mg/m?) | 7.4 | 6.7 | |||||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青霉素类制药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特征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208-2015)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9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其中有10个连续排放,9个间歇排放。上半年根据生产安排,只有环保中心厂区2个废气排放口运行。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菌渣、废活性炭、釜残、污泥等,2022年未安排生产,未产生固体废物。 | |||||||
噪声信息 | 2022年未安排生产,无相关信息。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污水治理设施1套,设计能力8000t/d,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厌氧+两级A/O工艺;废气治理设施19套,其中污水站废气治理设施2套,沼气锅炉1台,工艺废气治理设施16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采用化学洗涤、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等治理工艺。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无新、改、扩建设项目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33MA07M0KT8W001P 有效期:2022年5月13日-2027年5月12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青霉素V钾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33-2021-063-M | |||||||
《(VB12厂区和环保中心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33-2020-056-M |
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34.12″ 纬度38°0′37.94″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136.25 | 无总量限制 | 1.257496 | |
氨氮 | 15 | 3.3825 | 无总量限制 | 0.033309 | |
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排放口,经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治理达标后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间歇排放。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2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41'38.90" 纬度38°0'36.07" | 经度114°41'39.16" 纬度38°0'36.90"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氮氧化物 | 300(mg/m?) | 69.472 | / | ||
二氧化硫 | 100(mg/m?) | 4.289 | / | ||
烟尘 | 30(mg/m?) | 6.54 | / | ||
一氧化碳 | 100(mg/m?) | 20.15 | / | ||
氯化氢 | 60(mg/m?) | 3.45 | / | ||
氟化物 | 4(mg/m?) | 0.4 | / | ||
二噁英 | 0.5(TEQng/ m?) | 0.117 | / | ||
非甲烷总烃 | 80(mg/m?) | / | 6.2625 | ||
氨 | 14kg/h | / | 0.023825 | ||
臭气浓度 | 6000 (无量纲) | / | 913.75 | ||
硫化氢 | 0.9 kg/h | / | 0.002585 | ||
执行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2个有组织排放口,连续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残渣、飞灰、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2022年合计产生510.2637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废气治理设施4套,其中焚烧烟气处理设施1套、采用SNCR脱硝-烟气极冷降温-干式脱酸塔--布袋除尘器--预冷塔--湿法脱酸塔工艺,VOCs治理设施3套,采用碱洗塔、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工艺治理。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无新、改、扩建设项目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00069411801R001V 有效期:2022年12月11日-2027年12月10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2-212-M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38?7.59" 纬度37°52?51.21" | ||||
废水信息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化学需氧量 | 240 | 40.92 | 1.524 | 0.7301 |
(COD) | ||||||||
氨氮 | 25 | 3.75 | 0.254 | 0.0577 | ||||
总量指标:依据2020年7月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00769813764U002V” 执行标准:执行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排放口,治理达标后再排入栾城区污水处理厂,为间歇式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2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38?7.55" 纬度37°52?52.54" | 经度114°38?12.34" 纬度37°52?49.58"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臭气浓度 | 2000(无量纲) | 741 | 741 | |||||
颗粒物 | 20(mg /m3) | / | 1.35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2.08 | / | |||||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5个废气排放口,其中2个正常生产,其他3个因没有生产计划暂时未产生。所有废气排放口均为间歇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药品、废试剂、废药渣、纸箱等,2022年合计产生19.2999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污水治理设施1套,设计能力360t/d,采用沉淀--气浮工艺;废气治理设施5套,其中除尘设施3套,VOC废气治理设施2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采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光氧化催化等治理工艺。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无新、改、扩建设项目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00769813764U002V 有效期:2020年7月17日-2023年7月16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24-2020-017-L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藁城)新制剂分厂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71′62.18″ 纬度38°1′78.30″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82 | 203.1 | 16.8 | |
氨氮 | 15 | 4 | 4.4 | 0.88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废水排放口1个,排入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责任有限公司(三车间) |
治理达标后再排至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2 | DA003 | DA004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71′62.75″ 纬度 38°2′52.99″ | 经度 114°71′59.59″ 纬度 38°2′51.91″ | 经度 114°71′59.33″ 纬度 38°2′53.47″ | 经度 114°71′61.94″ 纬度 38°2′48.60″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颗粒物 | 20(mg /m3) | 1.4 | 1.4 | 1.5 | 1.4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2.19 | 1.9 | 1.68 | 2.23 | ||
排污口名称 | DA005 | DA006 | DA007 | DA008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71′62.19″ 纬度 38°2′50.05″ | 经度 114°71′67.07″ 纬度 38°2′31.81″ | 经度 114°71′61.44″ 纬度 38°2′57.18″ | 经度 114°71′66.06″ 纬度 38°2′59.81″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颗粒物 | 20(mg /m3) | 1.8 | 1.2 | 5.1 | 1.5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1.86 | 2.1 | 1.97 | 1.77 | ||
排污口名称 | DA009 | DA010 | DA011 | DA012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71′59.18″ 纬度 38°2′59.62″ | 经度 114°71′60.93″ 纬度 38°2′09.56″ | 经度 114°71′59.24″ 纬度 38°2′57.74″ | 经度 114°71′83.81″ 纬度 38°2′45.36″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颗粒物 | 20(mg /m3) | 1.2 | 1.6 | 1.4 | /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2.44 | 2.46 | 2.24 | 1.69 | ||
执行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2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10个连续排放,2个间歇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污粉、废试剂、废药品等,2022年合计产生52.33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废气治理设施24套,其中除尘机组23套,实验室废气治理设施1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采用布袋除尘、滤筒除尘、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组合治理工艺。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保障国家集中采购口服制剂品种供应能力的超大规模智能连续制造生产线项目获得批复,石开环审【2022】12号。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82MA0936NB46001W 有效期:2020年7月2日-2025年7月1日 |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藁城)新制剂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2-215-L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藁城)新制剂凯睿特分厂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67′85.92″ 纬度38°2′94.51″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55 | 20.295 | 1.44 | |||||
氨氮 | 15 | 4 | 1.420 | 0.099 | |||||
执行标准: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废水排放口1个,经厂区污水站治理达标后再排至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为间歇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02 | DA003 | DA004 | DA005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14°67′86.78″ 纬度 38°2′88.54″ | 经度 114°67′86.54″ 纬度 38°2′86.90″ | 经度 114°67′86.69″ 纬度 38°2′86.29″ | 经度 114°71′63.38″ 纬度 38°2′88.11″ | 经度 114°67′96.53″ 纬度 38°2′87.96″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氨 | 20(mg /m3) | 2.3 | 3.96 | 5.69 | 2.03 | / | |||
硫化氢 | -- | 0.03 | 0.04 | 0.02 | 0.03 | / | |||
臭气 | 2000 (无量纲) | 193 | 258 | 213 | 238 | / | |||
颗粒物 | 20(mg /m3) | / | / | / | / | 1.3 | |||
非甲烷总烃 | 60(mg /m3) | / | / | / | / | 1.05 | |||
执行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5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4个连续排放,1个间歇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污粉、废试剂、废药品等,2022年合计产生1.9806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污水治理设施1套,设计能力200t/d,采用酸化水解-生物好氧-滤池工艺;废气治理设施5套,其中除尘设施1套,动物中心除臭设施4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采用滤筒除尘、光氧化催化+水喷淋等组合治理工艺。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无新、改、扩建设项目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82MA098L0M6M001Y 有效期:2020年4月15日-2025年4月14日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藁城)新制剂凯睿特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9-2023-005-L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31′52.51″ 纬度38°3′1.14″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150 | 38 | 81 | 7.4 | |||
氨氮 | 25 | 2.59 | 10.242 | 0.507 | |||
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总排口,治理达标后排入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为间接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1 | DA002 | DA003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14°31′54.00″ 纬度38°3′1.94″ | 经度114°31′53.73″ 纬度38°3′1.18″ | 经度114°31′52.51″ 纬度38°2′58.02″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硫化氢 | 5mg/m3 | 1.26 | / | / | |||
氨 | 20mg/m3 | 1.37 | / | / | |||
臭气 | 6000(无量纲) | 977 | / | 977 | |||
颗粒物 | 5mg/m3 | / | 2.4 | / | |||
二氧化硫 | 10mg/m3 | / | 3 | / | |||
氮氧化物 | 50mg/m3 | / | 13 | / | |||
烟气黑度 | 1 | / | <1 | / | |||
非甲烷总烃 | 60mg/m3 | 3.95 | / | 8.81 | |||
执行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5161-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3个,有组织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药物、废试液、废酒精等,2022年合计产生21.5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关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污水治理设施1套,设计能力600t/d,采用格栅+调节池+高效气浮机+水解酸化池+好氧池+MBR膜池+消毒池工艺;废气治理设施3套,其中污水站废气治理设施1套、燃气锅炉排气1套、危废库房废气治理设施1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采用低氮燃烧、活性炭吸附、UV光解、水喷淋等组合治理工艺。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
报告期内无新、改、扩建设项目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100104397700P006W 有效期:2020年8月3日-2025年8月2日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30102-2020-003-L |
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 |||||||||
废水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W001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121°22′34.14″ 纬度43°34′38.46″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总量指标 (t/a) | 2022年排放量 (t) | |||||
化学需氧量(COD) | 450 | 81.2 | 659.376 | 53.28 | |||||
氨氮 | 35 | 2.6 | 44.0777 | 1.49 | |||||
执行标准:园区污水接纳协议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1个废水总排口,治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厂,为间接排放。 | |||||||||
废气信息 | 排污口名称 | DA004 | DA006 | DA008 | DA003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21°22′21.32″ 纬度 43°34′40.26″ | 经度 121°22′34.68″ 纬度 43°34′42.64″ | 经度 121°22′19.38″ 纬度 43°34′47.53″ | 经度 121°22′21.47″ 纬度 43°34′43.64″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非甲烷总烃 | 100(mg/m?) | 5.33 | 7.61 | / | / | ||||
臭气浓度 | 6000 (无量纲) | 99 | / | / | / | ||||
臭气浓度 | 2000 (无量纲) | / | 997 | / | / | ||||
排污口名称 | DA002 | DA007 | DA001 | DA009 | |||||
排污口位置 | 经度 121°22′18.30″ 纬度 43°34′46.52″ | 经度 121°22′19.38″ 纬度 43°34′46.52″ | 经度 121°22′22.66″ 纬度43°34′47.06″ | 经度 112°38′2.68″ 纬度 41°16′36.88″ |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自行监测数据 | |||||||
颗粒物 | 30(mg/m?) | 24.2 | 22.9 | 21.9 | 2.6 | ||||
非甲烷总烃 | 100(mg/m?) | / | / | 3.73 | / | ||||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8个有组织排放口,连续排放 | |||||||||
固废信息 | 主要固体废物包括污泥、废菌丝等,2022年合计产生4132.22吨,全部合规处置。 | ||||||||
噪声信息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标准。 |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
建有污水治理设施1套,设计能力5000t/d,采用厌氧+MBBR+好氧工艺;废气治理设施8套,其中污水站废气治理设施1套、燃气锅炉排气1套、工艺废气治理设施6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气匹配,采用低氮燃烧、化学洗涤、物理洗涤等组合治理工艺。 2022年,根据生产安排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有效治理,实现达 |
标排放。 |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
报告期内“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制药生物发酵基地项目、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维生素C钠(钙)项目、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动力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全部于2022年6月11日通过验收。 | 排污许可证编号:91150523MA0PWFRE16001P 有效期:2022年5月7日-2027年5月6日 |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505-2020-051-L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详见本节第1条排污信息部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详见本节第1条排污信息部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各重点排污单位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企业均制定了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和委托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监测方案、结果、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定期上传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均运行正常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转移和处置。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良好。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坚定走绿色制造之路,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企业着重做了以下工作:
1、深入推进环保岗位标准化、网格化,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完善岗位环保责任,坚持环保岗位操作标准化、规范化,强化现场管控,从源头杜绝了环保事故发生,保证了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合规处置。
2、全面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单位层层签订年度环保责任书,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责任到人,确保管技术管生产的部门、人员履行环保职责。
3、及时获取环保政策法规,通过公司环保会议、局域网等形式下发、传达和培训,加强政策研判,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寻求政策机遇。
4、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把项目环保手续的合法合规放在首要位置,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现象。
5、定期组织环保隐患排查,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并开展内部环保审计,评估、降低企业环保风险。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各单位信息交流,实现环保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6、强化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认证和审核工作,推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源头减污,有效降低末端治理的压力,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5,36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2022年,公司围绕万家企业能耗“双控”目标,制定了设备能源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将降本增效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了重点产品动力成本管控方案。以能源管理体系为抓手,深挖节能潜力。管理要求精细化,合理安排生产、适时调整、动力系统上线运行等措施,提高了设备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实施节能技改措施,蒸汽凝水的余热利用、动力系统优化、空气悬浮风机的更新等项目的实施,减少了能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减少了碳排放。公司积极谋划清洁能源的替代,利用厂房屋顶引进光伏发电项目,推进能源低碳转型。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积极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全年实现节水7.4万吨,节约蒸汽0.9万吨,节电259万千瓦时,节约天然气1.9万立方米。实施项目包括余热利用、高效风机和水泵的更新、二次水的综合利用、动力系统优化等。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人类健康至上,质量永远第一”的企业宗旨,在谋求企业发展的同时,在员工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社会公益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了社会责任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各项制度和措施符合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监督制度和措施的执行,促进了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严格把控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销售每个环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医药产品。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 | 公司同村民签订帮扶协议,为村民提供价值1万元的保健品,助力村民身体健康。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1 | |
惠及人数(人) | 85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健康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乡村振兴规划
公司认真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选派6名队员(含两名驻村第一书记)驻张家口市阳原县揣骨疃镇闫家窑村、窑儿沟村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2021年公司制定了《2021-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规划》,根据公司五年规划要求,以推动帮扶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为主线,以推动衔接政策落地落实为保障,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确保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规划2022年帮扶产业项目,巩固提升养殖业、休闲农业等产业,实现享受政策人员产业帮扶全覆盖,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现行国家扶贫标准并保证可持续增收。2022年底,通过增收项目确保享受政策人员在2021年的基础上再增收500-1000元/年;村集体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2.报告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概要
今年以来,公司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不摘”的标准和政策要求,抓好村、户脱贫后的监控识别与防范,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持续巩固帮扶产业,驻村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定期研究指导。公司领导常态化听取驻村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驻村帮扶工作。2022年4月,公司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向帮扶村的帮扶方案;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先后25人次,各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46人次,到村看望驻村干部、走访慰问帮扶对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巩固产业项目。2022年3月,闫家窑村与阳原县常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扩租协议,土地租赁由11亩扩大到26亩,并于四月份全部种植上松树苗、杏树苗。项目受益群体从5户扩大至9户,户均年收益达到7000元,村集体年增收1万元,同时还为周边村民提供了近50个短
期就业岗位。同时,推进银企联合,助力健康帮扶。公司继续与银行机构联合、合作,签订帮扶协议,由公司出资为村民提供价值1万元的保健品药物,保障村民身体健康。三是优化人居环境。两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提升,继续对村基础设施如路灯、监控设施等项目进行资金投入,2022年,由公司出资6000元,对窑儿沟村已损的13盏路灯进行修复工作;持续推进帮扶村水泵更新,8月29日,工作队和“村两委”为村更新水泵。四是做好保障激励。每年统一组织驻村干部体检,2022年,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交通补、通讯补等及时发放到位。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成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 数量及开展情况 |
一、分项投入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
2.转移就业脱贫 | |
其中:2.1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人数(人) | 15 |
二、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2022.01.25 驻闫家窑村工作队获评2021年度全省驻村工作队良好等次 省级 | |
2022.01.25 驻窑儿沟村工作队获评2021年度全省驻村工作队优秀等次 省级 | |
2021.04.30 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奖 省级 |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履行乡村振兴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省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公司选派6名队员(含2名驻村第一书记)驻张家口市阳原县揣骨疃镇闫家窑村、窑儿沟村开展扶贫脱贫工作。壮大闫家窑村村集体养殖合作社,调整经营思路,将原有的蓄养+育肥模式,变更为蓄养,降低市场调研和购买山羊带来的成本,加大产房和人工投入资金。经过转型经营,目前,闫家窑村山羊存栏量已由270只增加到近400只,经营状况逐步向好;窑儿沟村2017年底完成整体搬迁项目,村民全部迁入120间新居,2018年确定了发展特色种殖养殖项目和乡村旅游民宿项目,林下鸡养殖基地、鱼塘、民宿项目陆续开工建设;2019年以来林下鸡养殖基地鸡蛋实现一定产量规模,并积极开展商标注册和市场营销;2021年洽谈金银花产业种植项目,考察周边邻村的草莓种植、肉牛养殖、杂粮加工等产业项目,注入发展活力。截至2018年底,两个村全部实现脱贫出列,2022年已经进入巩固提升阶段,进一步提高人均纯收入,并重点做好非贫困户识别监测,防止返贫致贫。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后续计划
2018年两个村全部脱贫出列,但两个村的基础条件依然较为薄弱。今后,要以增收创效为导向,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巩固前期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对于确定立项的养殖种植产业大力推进,确保绿色、可持续发展。做好健身广场、村民浴室的筹建、维护和使用工作,推进健康扶贫项目同步实施,消除脱贫户“一病返贫”现象。同时将注重推进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改造落后习俗与价值观,特别关注、加大投入、重点培育,强化贫困户自我造血能力,挖掘出能够为贫困户带来持续收益的支柱性扶贫项目,充分激发和调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北制药 | 公司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以医药物流贸易业务(含医药物流贸易及与医药产业链相关的其他产品的物流贸易)为主,并停止煤炭、焦炭、钢铁、聚氯乙烯的贸易业务,以避免和冀中能源集团及华药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 | 2011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药集团 | 华药集团将不会从事与华北制药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同时,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趋势,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华药集团进一步承诺将以华北制药作为医药业务运营的最终唯一平台,积极推动华药集团与华北制药的医药业务和相关资产的整合工作,以实现华药集团医药业务整体上市的目标。 | 2011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冀中能源集团 | 承诺冀中能源集团将不会从事与华北制药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同时,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趋势,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冀中能源集团进一步承诺将积极推动华药集团的医药业务与华北制药的医药业务的整合工作,以期尽早实现华药集团整体上市之目标,并最终使华北制药作为医药业务运营的唯一平台。 | 2011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其他 | 华北制药 | 公司承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具体指“公司承诺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日均贷款余额”。 | 2012年,长期有效 | 否 | 否 | 注1 | 注1 |
其他 | 华药集团 | 华药集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北制药的股份期间,将尽可能减少与华北制药之间的关联交易。华药集团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华北制药的《公司章程》规定 | 2011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处理可能与华北制药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严格遵守市场价的原则,没有市场价的交易价格将由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平等协商确定。华药集团将不会要求华北制药给予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 |||||||
其他 | 华药集团 | 华药集团对公司关于资金方面做出的承诺:承诺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不违规要求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亦不会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 201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冀中能源集团 | 1、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主要为冀中能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2、财务公司所有业务活动均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和指导,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独立运作且运作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相关存贷款业务具有安全性。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3、华北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业务将继续由华北制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进行自主决策,冀中能源集团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相关决策。4、鉴于华北制药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将继续充分尊重华北制药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华北制药的日常商业运作。 | 201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冀中能源集团 | 冀中能源集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北制药的股份期间,将尽可能减少与华北制药之间的关联交易。冀中能源集团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华北制药的《公司章程》规定处理可能与华北制药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严格遵守市场价的原则,没有市场价的交易价格将由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平等协商确定。冀中能源集团将不会要求华北制药给予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 201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冀中能源集团 | 承诺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不违规要求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亦不会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 201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财务公司存款偿还河北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于2022年1月1日办理完毕,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67,547万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为0元,贷款为0元,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不高于贷款余额。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药集团持有的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51%股权、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华药集团持有的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根据公司与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的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业绩承诺期已于2022年度届满,为此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重组涉及的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于2022年12月31日的全部价值进行评估,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经测试,重组涉及的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承诺期届满均未发生减值。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期间2020-2022年度,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承诺业绩均已完成。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实行日起执行解释16号,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相关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无。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9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松旺、李秋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0 |
财务顾问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2021年在关联方财务公司中的存款超出审议额度且违反前期承诺,2022年8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2]97号),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张玉祥,时任副董事长刘文富,时任总经理周晓冰、刘新彦,时任财务总监王立鑫、李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常志山予以通报批评。收到上述函件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2021年财务公司存款关联交易超审议额度已履行了规定的追加审批程序。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为0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为0元,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不高于贷款余额。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偿清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计9,298万元,比预计减少3,626万元。其中:2022年公司生产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7,103万元,比预计减少3,117万元;2022年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实际发生2,195万元,比预计减少509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1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5号),核准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公司股东华药集团持有的爱诺公司51%股权、动保公司100%股权及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同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0年12月4日,华药集团与公司签署《交割确认书》,约定以《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割日。截至2020年12月5日,公司已完成爱诺公司51%股权过户、动保公司100%股权过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全部388项境内商标和33项境外注册商标的过户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已完成54项境外注册商标的过户工作,由于境外商标过户审核耗时较长,尚剩余3项境外商标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2021年4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总股本增加至1,715,730,370股。公司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药集团持有的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51%股权、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华药集团持有的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根据公司与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的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业绩承诺期已于2022年度届满,为此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重组涉及的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于2022年12月31日的全部价值进行评估,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经测试,重组涉及的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承诺期届满均未发生减值。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期间2020-2022年度,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承诺业绩均已完成。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 | 145,233.00 | 154,616.00 | 299,849.00 | 3,607,580.00 | -732,648.00 | 2,874,932.00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股东 | 84,329.21 | 42,046.11 | 126,375.32 | 67,701,372.42 | -46,826,811.42 | 20,874,561.00 |
其他关联方 | 其他关联人 | 98,530,728.79 | 7,529,356.15 | 106,060,084.94 | 30,981,007.50 | -14,314,709.49 | 16,666,298.01 |
合计 | 98,760,291.00 | 7,726,018.26 | 106,486,309.26 | 102,289,959.92 | -61,874,168.91 | 40,415,791.01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以上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无 | 0.42%-1.95% | 441,967.28 | 9,508.59 | 451,475.87 | 0 |
合计 | / | / | / | 441,967.28 | 9,508.59 | 451,475.87 | 0 |
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为0,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为0,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不高于贷款余额。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综合授信 | 250,000.00 | 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 | 2008/8/27 | 2008/8/27 | 2009/10/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9,000.00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9,00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9,471.34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20,050.19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29,050.1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6.7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48,578.71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8,578.71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00万元,截止报告日该借款已逾期。2010年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平支行”)起诉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及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0]冀民二初字第3号),判决焦化集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工行和平支行货款18,190.00万元及利息358.5万元(利息已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同时判决公司作为保证人对焦化集团借款中的58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37.5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公司2010年12月24日临2010-018号公告。工行和平支行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了诉中保全措施,已查封焦化集团117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照石家庄市退市进郊企业有关土地收储办法和石家庄市开发区标准地价估算,被查封土地价值在8亿 |
元左右。工行和平支行于2014年12月26日,将相应债权及担保权利整体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傲公司”)。华融公司和国傲公司受让标的债权后又与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集团”)签订了编号为河北营业03140065-2号、债转20150123号债权转让协议,将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宝德集团,该公司为石家庄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宝德集团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权利人。2015年5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冀执字第2-6号执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人工行和平支行变更为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本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本案中止执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焦化集团的股东分别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家庄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64%,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鉴于上述情况,焦化集团被查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高于焦化集团的全部债务,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在焦化集团有能力履行其全部债务,且目前焦化集团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较小,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目前整体搬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生搬迁停工损失251,989.35万元,在其他应收款里归集,待公司收到土地二次补偿款后直接冲减该搬迁停工损失。
2022年12月,因土地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价格影响,公司预计与2021年度相比,土地出让价格和可供出让实用地土地面积比例降低,公司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账面余额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初步测算预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24亿元,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发布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23-005号),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中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算,并出具中企华评咨字(2023)第6168号评估报告,测算方法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法,测算的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中的相关资产(包括涉及的41宗土地出让收
益返还款和搬迁导致不再使用的设备)可收回金额为179,250.20万元,与公司的减值测试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期末公司参照评估结果对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2,739.15万元。
2、2014年1月因城市规划、环保等原因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星公司”)全面停产。同时,公司也在积极的与天星公司其他股东方,以及承德市人民政府沟通协商,谋求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天星公司现有问题。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3,12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9,30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0 | 413,080,473 | 24.0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341,471,645 | 19.90 | 84,925,641 | 质押 | 110,000,000 | 国有法人 |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189,146,698 | 11.02 | 0 | 质押 | 90,000,000 | 国有法人 | |
冻结 | 176,136,147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54,916,601 | 3.2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0 | 16,737,400 | 0.98 | 0 | 无 | 0 | 未知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0 | 16,737,400 | 0.98 | 0 | 无 | 0 | 未知 |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0 | 16,737,400 | 0.98 | 0 | 无 | 0 | 未知 | |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0 | 16,412,399 | 0.96 | 0 | 无 | 0 | 未知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0 | 15,701,100 | 0.92 | 0 | 无 | 0 | 未知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0 | 15,650,800 | 0.91 | 0 | 无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13,080,473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080,473 |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6,546,0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546,004 |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9,146,6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146,698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4,916,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54,916,601 |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3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37,400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3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37,400 |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3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37,400 | |||||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412,3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12,399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5,70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01,100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5,65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50,8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前十名其他无限售股东无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9,146,698股,其中冻结股份数量为176,136,147股,冻结股份数量包括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81,722,600股和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94,413,547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4,925,641 | 2024年4月9日 | 0 | 自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杨印朝 |
成立日期 | 2005年12月1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能源行业投资;批发、零售业(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焦炭销售、设备租赁、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经营的商品除外)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7.16%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注:2022年3月21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部135,995,90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6.04%股权。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7.16%股权。
2022年10月14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向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部381,262,97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023年2月,上述股份转让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刘国强 | 1999年8月26日 | 911300007183116254 | 3,533,546,850 | 煤炭批发;本企业自产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销售;粉煤灰销售等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肖明建 | 1995年12月29日 | 9113000010436196XB | 1,345,646,500 | 对制药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制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天运〔2023〕审字第第90172号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北制药”)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北制药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北制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内部交易抵消及关联方交易列报和披露
(1)事项描述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公司产品涉及化学药、生物药、健康消费品等,治疗领域涵盖抗感染药物、心脑血管药物、肾病及免疫调节类药物、肿瘤治疗药物、维生素及健康消费品等700多个品规。公司积累了在抗生素领域的优势,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在国内均处于领先地位,青霉素系列、头孢系列产品品种齐全,覆盖了原料药到制剂的大部分品种,形成了从发酵原料到半合成原料药再到制剂的完整产品链。
公司由物资供应分公司统一负责大宗集采物资的对外采购工作,各生产单位采购部门负责其他非集采物资的自采工作。自用原辅材料主要由上游单位内部供应。各生产单位根据生产计划和现有库存,确定最佳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采购及检验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品种上、下游产业的价格分析,结合市场信息的采集与分析,实现专业化集中招标管理,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基于上述华北制药产业链布局及物资集采模式,华北制药2022年发生合并范围内公司内部交易503,117.79万元,其中母公司内各分厂内部交易145,867.58万元,公司内各子公司及母公司之间内部交易357,250.21万元,2022年12月31日华北制药各单位对于内部交易全部进行了双方函证、核对和抵消。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所述,华北制药2022年发生合并范围外关联方交易合计7,102.39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200.31万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3,902.08万元,对于前述关联方年度交易额度,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全部独立董事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在上交所网站进行公告。前述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方式开票进行结算,2022年12月31日所有单位均进行了双方函证、核对,并在财务报表中按交易类型对当期发生额及期末往来余额进行了恰当的披露。
基于上述华北制药产业链布局及物资集采模式,华北制药2022年发生合并范围内公司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金额重大,内部交易是否抵消,关联交易是否恰当列报和披露,对合并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把内部交易和关联方交易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就华北制药对该内部交易及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获取、查看、确认华北制药组织机构图和关联方清单;
②检查了华北制药关于关联方和内部交易的内部控制,并进行了内部控制测试;
③对华北制药各单位账簿记录、内部交易及关联交易本期发生额、往来余额、发货、开票及收入确认、成本结转进行检查、核对、抽取样本进行函证;
④对于合并范围内的内部交易抵消过程表进行了复核;
⑤对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合并范围外的关联交易种类、发生额、往来余额进行了核对、检查;
⑥查阅了合并范围内各家子孙公司的202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未发现税务部门关于内部交易和关联方交易价格不公允的税务调整事项。
根据我们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华北制药内部交易抵消、关联方交易的列报和披露方面的重大差异。
2、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的损失准备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所述,华北制药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2022年12月31日余额为251,989.3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2,739.15万元,由于该事项涉及石家庄市政府规划及河北省产业支撑政策,且期末余额较大,是否存在预期信用损失,如何确认坏账准备金额,对合并报表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我们将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①公司占地及相关政策、涉及公司土地数量及公开出让和收益返还情况
2008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石家庄市主城区产业升级改造重点监控企业三年搬迁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搬迁方案”),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与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协议及补充合同,涉及公司土地980.98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出让的土地面积279.63亩,剩余未完成出让的土地面积701.35亩,其中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华北制药已收储土地挂牌出让面积144.56亩(厂区占地144.34亩,铁路占地0.22亩),其中可收到补偿的实用地面积
92.00亩,截至审计报告日,暂未收到收益返还。2020年6月,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签订了三份《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合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石家庄市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石政规[2018]15号)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给予土地补偿,即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对企业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包括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等补偿费用,不再另行计提基金(如遇及特殊情况,基金总额超过总价款数40%,超过部分从企业补偿中扣除)。
②公司的会计处理依据及企业会计核算
依据财政部财企[2005]123号文《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及2009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公司在其他应收款中归集的搬迁停工损失主要为搬迁永久不再使用设备的固定资产净额,搬迁待分流、安置人员的人工成本,搬迁停工期间的设备折旧等。
上述搬迁损失归集的原则:将永久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净额全额计入,若搬迁不再用资产发生处置相关收益冲减搬迁损失;搬迁停工期间待分流、安置人员人工成本计入;因搬迁停工期间的设备折旧等计入。公司由于尚未收到全部搬迁补偿款,因此在其他应收款中核算搬迁停工损失,待收到政府补偿款后直接冲减该搬迁停工损失。
③其他应收款的基于预期信用损失的坏账准备确认结果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华北制药华胜五车间及康欣公司铁路以北已收储土地挂牌公开出让,2022年12月27日和2023年1月20日分别取得康欣公司铁路以南土地规划宗地图和华药南厂区规划条件表,显示部分地块为文保用地,公司预计与2021年度相比,土地出让价格和可供出让实用地土地面积比例降低,期末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账面余额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公司根据已获取的信息,初步测算预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24亿元,于2023年1月30日对此发布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23005号),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中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评估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法,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账面余额为251,989.35万元,测算的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中的相关资产(包括涉及的41宗土地出让收益返还款和搬迁导致不再使用的设备)可收回金额为179,250.20万元,与华北制药的减值
测试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期末公司参照评估结果对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2,739.15万元。重要测算参数如下:
I.折现率的选择及考虑因素利率采用入账日期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托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周期按款项入账日期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之间年限且分段计息。II.土地未来出让价格的确定采用市场法,依据石家庄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结果公告,选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宗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宗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比较因素主要包括土地用途、交易方式、交易日期、土地使用年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Ⅲ.应返还华北制药土地收益的计算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石家庄市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石政规[2018]15号)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给予土地补偿,即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对企业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包括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等补偿费用,不再另行计提基金(如遇及特殊情况,基金总额超过总价款数40%,超过部分从企业补偿中扣除)。在企业应得土地补偿金(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中扣除已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利息(利息以财政部门认定的数额为准)及其他费用,计算土地使用权预计处置相关费用,综合计算应返还的土地收益。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华北制药搬迁停工损失所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查阅了2015年9月21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89号;
②查阅了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二日石政发[2008]14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加快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升级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③查阅了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石政办发[2008]63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主城区产业升级搬迁改造重点监控企业三年搬迁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④查阅了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石财[2009]156号《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土地补偿问题的意见》;
⑤查阅了2011年12月6日石搬迁办[2011]34号《石家庄市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华药集团增发股票及延期搬迁的意见》;
⑥检查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与华北制药签订的土地收储协议,检查了华北制药已经收到土地收储资金的记账凭证;
⑦检查了2020年6月与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华北制药签订的石收储2008(05)号补充合同、石收储2008(06)号补充合2同、石收储2008(07)号补充合同;
⑧检查了华北制药财务账簿及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复核了华北制药财务报表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2021年末余额及2022年末余额;
⑨复核了华北制药折现率及土地价格的确定依据;复核了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
⑩阅读并复核了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可收回金额评估咨询报告》。
根据我们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华北制药在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确认及列报方面的重大差异。根据我们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华北制药在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确认及列报方面的重大差异。
3、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华北制药属于医药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八)所述,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049,994.71万元,较2021年度上升1.11%。
由于收入为华北制药关键利润指标,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华北制药收入确认所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对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进行访谈,了解公司2022年的销售计划,医药行业的整体市场情况、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以及公司本年的营销情况,公司面临的风险、机遇和挑战,对收入指标的态度,是否存在收入指标舞弊的压力和动机;
②了解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对公司销售收入的影响,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③了解、评估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相关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④获取并编制营业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报酬和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⑤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物流运输单、客户签收记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⑥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及其他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⑦选取部分客户进行函证,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⑧选取部分客户,对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回款情况进行测试,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基于我们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华北制药的收入确认是合理的,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作的披露是适当的。
四、其他信息
华北制药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北制药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合并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合并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合并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北制药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北制药、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北制药的合并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合并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合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北制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
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北制药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合并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合并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华北制药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松旺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秋霞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682,737,264.95 | 5,304,983,364.7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5,971,756.00 | 87,552,271.46 |
应收账款 | 七、5 | 2,231,066,181.09 | 1,958,742,520.0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68,774,437.06 | |
预付款项 | 七、7 | 269,425,377.51 | 210,960,473.6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908,785,019.91 | 2,544,279,093.61 |
其中:应收利息 | 七、8 | 3,209,865.40 | |
应收股利 | 七、8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523,301,463.29 | 2,391,908,782.2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72,837,159.16 | 213,769,176.49 |
流动资产合计 | 8,982,898,658.97 | 12,712,195,682.2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900,516,061.05 | 858,439,133.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7,465,000.00 | 17,465,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6,786,064,827.81 | 6,727,235,246.63 |
在建工程 | 七、22 | 154,671,659.16 | 672,474,771.5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987,298,904.10 | 910,250,761.29 |
无形资产 | 七、26 | 1,650,332,070.29 | 1,344,494,003.19 |
开发支出 | 七、27 | 1,628,725,479.09 | 1,611,916,496.75 |
商誉 | 七、28 | 3,336,585.26 | 3,336,585.26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59,443,512.64 | 27,100,114.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50,265,148.03 | 45,026,880.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238,119,247.43 | 12,217,738,992.69 | |
资产总计 | 21,221,017,906.40 | 24,929,934,674.9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276,064,270.93 | 7,626,525,434.3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29,405,788.00 | 766,489,236.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953,226,797.48 | 2,124,658,563.8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95,866,280.06 | 257,747,676.4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60,336,517.78 | 227,354,256.5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19,700,659.18 | 115,154,361.2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30,163,995.12 | 592,927,022.32 |
其中:应付利息 | 七、41 | 836,645.95 | 340,029.72 |
应付股利 | 七、41 | 385,687.50 | 385,687.5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230,008,455.70 | 2,522,523,341.2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4,445,929.00 | 6,515,252.60 |
流动负债合计 | 12,409,218,693.25 | 14,239,895,144.6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129,070,152.36 | 3,300,734,948.2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13,390,747.43 | 326,737,378.10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900,000.00 | 9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0,062,225.80 | 44,436,493.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83,423,125.59 | 3,672,808,819.43 | |
负债合计 | 14,992,641,818.84 | 17,912,703,964.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715,730,370.00 | 1,715,730,37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86,387,018.14 | 3,886,134,210.6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8,339,028.83 | 2,433,532.49 |
专项储备 | 七、58 | 1,164,801.78 | 503,580.42 |
盈余公积 | 七、59 | 295,007,501.13 | 292,195,200.8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06,503,391.00 | 188,484,231.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00,125,328.88 | 6,085,481,125.85 | |
少数股东权益 | 928,250,758.68 | 931,749,585.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28,376,087.56 | 7,017,230,710.8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221,017,906.40 | 24,929,934,674.93 |
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 总会计师:李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99,781,828.57 | 2,996,407,262.5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37,568,745.31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585,695,974.17 | 1,506,370,777.66 |
应收款项融资 | 106,012,085.99 | ||
预付款项 | 134,858,249.67 | 127,557,915.7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824,112,165.20 | 3,946,738,067.82 |
其中:应收利息 | 十七、2 | 3,209,865.40 | |
应收股利 | 十七、2 | 16,325,142.88 | 16,325,142.88 |
存货 | 1,136,776,702.39 | 1,117,477,202.1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72,776,908.99 | 1,575,716,346.76 | |
流动资产合计 | 9,460,013,914.98 | 11,307,836,318.0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4,140,441,047.21 | 4,063,377,936.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465,000.00 | 17,465,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66,829,535.78 | 1,715,604,703.70 | |
在建工程 | 47,461,502.69 | 98,747,266.6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5,616,265.24 | 818,745,434.45 | |
无形资产 | 1,089,639,818.96 | 896,264,896.74 | |
开发支出 | 1,259,815,745.96 | 1,322,035,669.63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6,306,482.69 | 13,668,162.4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794,372.56 | 28,794,372.5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002,369,771.09 | 8,974,703,442.93 | |
资产总计 | 18,462,383,686.07 | 20,282,539,760.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59,500,000.00 | 5,624,4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72,600,000.00 | 587,6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062,608,984.54 | 1,164,807,582.3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48,076,877.60 | 111,758,613.23 | |
应付职工薪酬 | 65,552,989.32 | 83,855,618.03 | |
应交税费 | 33,517,136.28 | 38,300,285.16 | |
其他应付款 | 1,420,226,753.63 | 459,374,318.27 | |
其中:应付利息 | 8,094,643.49 | 5,887,998.34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19,976,838.26 | 2,518,904,761.8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19,360.66 | 666,986.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9,992,078,940.29 | 10,589,668,164.9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45,900,000.00 | 2,529,4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3,573,869.66 | 317,405,730.09 | |
长期应付款 | 200,000.00 | 2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90,944.45 | 2,585,143.5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01,464,814.11 | 2,849,590,873.59 | |
负债合计 | 11,693,543,754.40 | 13,439,259,038.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15,730,370.00 | 1,715,730,37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44,482,847.03 | 4,043,750,254.3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830,982.85 | 3,183,546.60 | |
专项储备 | 222,159.50 | 222,159.50 | |
盈余公积 | 265,798,572.06 | 262,986,271.80 | |
未分配利润 | 739,775,000.23 | 817,408,120.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768,839,931.67 | 6,843,280,722.3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462,383,686.07 | 20,282,539,760.94 |
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 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499,947,065.67 | 10,384,575,260.6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0,499,947,065.67 | 10,384,575,260.6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311,939,566.28 | 10,357,929,520.2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995,026,127.45 | 6,702,615,506.3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17,566,289.20 | 123,331,739.66 |
销售费用 | 七、63 | 1,844,068,614.88 | 2,161,313,830.15 |
管理费用 | 七、64 | 586,412,415.31 | 641,114,094.43 |
研发费用 | 七、65 | 217,300,521.09 | 153,087,952.24 |
财务费用 | 七、66 | 551,565,598.35 | 576,466,397.40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599,391,114.08 | 642,691,238.51 |
利息收入 | 七、66 | 40,147,779.15 | 87,505,844.32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8,769,664.35 | 72,341,806.5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4,020,523.44 | 39,116,415.6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42,425,872.92 | 37,427,586.3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72,941,457.57 | -18,138,664.6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5,933,087.58 | 13,050,652.2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43,192.34 | 3,015,363.1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7,633,665.63 | 136,031,313.3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123,845.75 | 7,039,164.6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564,657.28 | 8,165,467.7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5,074,477.16 | 134,905,010.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13,707,093.80 | 99,522,944.3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8,781,570.96 | 35,382,065.7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8,781,570.96 | 35,382,065.7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9,231,500.00 | 18,727,446.5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49,929.04 | 16,654,619.2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5,905,496.34 | -2,836,873.07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905,496.34 | -2,836,873.0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05,496.34 | -2,836,873.0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2,563.75 | -944,870.85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258,060.09 | -1,892,002.22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72,876,074.62 | 32,545,192.7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83,326,003.66 | 15,890,573.4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449,929.04 | 16,654,619.2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2 | 0.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2 | 0.0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 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5,835,585,027.82 | 5,576,720,763.3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547,524,369.01 | 3,893,102,011.53 |
税金及附加 | 56,027,164.84 | 66,343,615.46 | |
销售费用 | 777,122,867.10 | 1,123,861,728.18 | |
管理费用 | 226,708,925.96 | 250,478,438.07 | |
研发费用 | 46,399,232.62 | 18,185,920.11 | |
财务费用 | 412,678,625.48 | 448,300,494.50 | |
其中:利息费用 | 520,422,412.93 | 581,656,951.03 | |
利息收入 | 117,648,320.78 | 143,597,153.38 | |
加:其他收益 | 12,942,003.87 | 23,583,534.6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41,481,879.77 | 345,983,829.0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2,346,820.21 | 37,345,580.1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2,274,024.61 | -5,034,994.3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443,471.50 | 7,105,381.9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4,380.89 | 2,991,187.1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184,611.23 | 151,077,493.9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52,709.04 | 2,499,753.87 |
减:营业外支出 | 814,317.70 | 5,556,487.1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123,002.57 | 148,020,760.73 | |
减:所得税费用 | 4,065,640.3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123,002.57 | 143,955,120.3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123,002.57 | 143,955,120.3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2,563.75 | -944,870.85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2,563.75 | -944,870.8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2,563.75 | -944,870.85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7,770,438.82 | 143,010,249.5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 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981,610,413.23 | 8,913,060,189.6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2,840,840.89 | 139,129,238.8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33,480,057.47 | 335,603,625.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67,931,311.59 | 9,387,793,054.2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01,676,465.75 | 4,305,337,609.7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94,237,376.13 | 1,211,894,539.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9,410,556.00 | 609,495,441.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98,216,119.10 | 2,210,823,470.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63,540,516.98 | 8,337,551,060.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4,390,794.61 | 1,050,241,993.7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60,713.44 | 1,688,829.2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258,757.80 | 6,543,19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19,471.24 | 8,232,027.2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9,584,158.44 | 547,495,810.0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24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1,584,158.44 | 787,495,810.0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464,687.20 | -779,263,782.7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42,100.00 | 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269,984,725.40 | 10,250,914,605.4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61,020,000.00 | 1,191,938,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36,946,825.40 | 11,442,852,605.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227,159,234.43 | 9,546,295,805.7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1,602,026.37 | 746,791,252.8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46,789,892.72 | 835,189,180.5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15,551,153.52 | 11,128,276,239.1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8,604,328.12 | 314,576,366.2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438,239.40 | -3,134,820.2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94,239,981.31 | 582,419,756.9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48,808,035.59 | 4,466,388,278.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4,568,054.28 | 5,048,808,035.59 |
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 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51,235,713.62 | 4,418,154,885.0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67,212.96 | 15,349,431.2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58,531,321.57 | 1,256,325,453.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12,634,248.15 | 5,689,829,769.4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29,883,030.89 | 2,437,426,279.6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91,370,628.70 | 565,123,223.6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3,361,634.92 | 319,531,387.9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13,024,160.29 | 1,949,148,975.6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77,639,454.80 | 5,271,229,866.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994,793.35 | 418,599,902.5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2,443,920.81 | 76,965,948.8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729,057.80 | 2,586,413.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51,300,000.00 | 1,7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95,472,978.61 | 1,809,552,361.8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6,615,545.65 | 85,170,123.6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51,300,000.00 | 1,7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7,915,545.65 | 2,055,170,123.6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557,432.96 | -245,617,761.8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609,400,000.00 | 7,806,4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2,720,000.00 | 1,420,448,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22,120,000.00 | 9,226,848,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122,800,000.00 | 7,434,9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87,292,024.53 | 609,069,403.7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81,799,072.43 | 832,221,107.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91,891,096.96 | 8,876,190,511.4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9,771,096.96 | 350,657,488.5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57,504.85 | -441,630.1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34,761,365.80 | 523,197,999.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04,253,194.37 | 2,281,055,195.1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9,491,828.57 | 2,804,253,194.37 |
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 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15,730,370.00 | 3,886,134,210.61 | 2,433,532.49 | 503,580.42 | 292,195,200.87 | 188,484,231.46 | 6,085,481,125.85 | 931,749,585.04 | 7,017,230,710.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15,730,370.00 | 3,886,134,210.61 | 2,433,532.49 | 503,580.42 | 292,195,200.87 | 188,484,231.46 | 6,085,481,125.85 | 931,749,585.04 | 7,017,230,710.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2,807.53 | 5,905,496.34 | 661,221.36 | 2,812,300.26 | -794,987,622.46 | -785,355,796.97 | -3,498,826.36 | -788,854,623.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18.80 | 5,905,496.34 | -689,231,500.00 | -689,231,500.00 | 10,449,929.04 | -672,872,455.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9,188.73 | 3,692,911.27 | 3,942,1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42,100.00 | 5,942,1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49,188.73 | -2,249,188.73 | -2,0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2,812,300.26 | -105,756,122.46 | -102,943,822.20 | -17,641,666.67 | -120,585,488.8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812,300.26 | -2,812,300.2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943,822.20 | -102,943,822.20 | -17,641,666.67 | -120,585,488.8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
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61,221.36 | 661,221.36 | 661,221.36 | ||||||||||||
1.本期提取 | 14,334,298.89 | 14,334,298.89 | 14,334,298.89 | ||||||||||||
2.本期使用 | 13,673,077.53 | 13,673,077.53 | 13,673,077.53 | ||||||||||||
(六)其他 | 6,158,303.8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15,730,370.00 | 3,886,387,018.14 | 8,339,028.83 | 1,164,801.78 | 295,007,501.13 | -606,503,391.00 | 5,300,125,328.88 | 928,250,758.68 | 6,228,376,087.56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30,804,729.00 | 3,977,555,064.46 | 5,270,405.56 | 503,080.42 | 277,799,688.83 | 232,394,287.52 | 6,124,327,255.79 | 931,238,299.11 | 7,055,565,554.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30,804,729.00 | 3,977,555,064.46 | 5,270,405.56 | 503,080.42 | 277,799,688.83 | 232,394,287.52 | 6,124,327,255.79 | 931,238,299.11 | 7,055,565,554.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925,641.00 | -91,420,853.85 | -2,836,873.07 | 500.00 | 14,395,512.04 | -43,910,056.06 | -38,846,129.94 | 511,285.93 | -38,334,844.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727,446.51 | 18,727,446.51 | 16,654,619.26 | 35,382,065.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4,925,641.00 | 84,925,641.00 | 84,925,641.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4,925,641.00 | 84,925,641.00 | 84,925,641.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395,512.04 | -62,637,502.57 | -48,241,990.53 | -16,143,333.33 | -64,385,323.8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395,512.04 | -14,395,512.0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932,605.38 | -48,932,605.38 | -16,143,333.33 | -65,075,938.71 | |||||||||||
4.其他 | 690,614.85 | 690,614.85 | 690,614.85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84,925,641.00 | -84,925,641.00 | -84,925,641.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84,925,641.00 | -84,925,641.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84,925,641.00 | ||||||||||||||
(五)专项储备 | 500.00 | 500.00 | 500.00 | ||||||||||||
1.本期提取 | 12,286,698.67 | 12,286,698.67 | 12,286,698.67 | ||||||||||||
2.本期使用 | 12,286,198.67 | 12,286,198.67 | 12,286,198.67 | ||||||||||||
(六)其他 | -6,495,212.85 | -2,836,873.07 | -9,332,085.92 | -9,332,085.9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15,730,370.00 | 3,886,134,210.61 | 2,433,532.49 | 503,580.42 | 292,195,200.87 | 188,484,231.46 | 6,085,481,125.85 | 931,749,585.04 | 7,017,230,710.89 |
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 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15,730,370.00 | 4,043,750,254.36 | 3,183,546.60 | 222,159.50 | 262,986,271.80 | 817,408,120.12 | 6,843,280,722.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15,730,370.00 | 4,043,750,254.36 | 3,183,546.60 | 222,159.50 | 262,986,271.80 | 817,408,120.12 | 6,843,280,722.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2,592.67 | -352,563.75 | 2,812,300.26 | -77,633,119.89 | -74,440,790.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123,002.57 | 28,123,002.5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12,300.26 | -105,756,122.46 | -102,943,822.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812,300.26 | -2,812,300.2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943,822.20 | -102,943,822.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732,592.67 | -352,563.75 | 380,028.9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15,730,370.00 | 4,044,482,847.03 | 2,830,982.85 | 222,159.50 | 265,798,572.06 | 739,775,000.23 | 6,768,839,931.67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30,804,729.00 | 4,135,171,108.21 | 4,128,417.45 | 222,159.50 | 248,590,759.76 | 736,781,117.17 | 6,755,698,291.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30,804,729.00 | 4,135,171,108.21 | 4,128,417.45 | 222,159.50 | 248,590,759.76 | 736,781,117.17 | 6,755,698,291.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925,641.00 | -91,420,853.85 | -944,870.85 | 14,395,512.04 | 80,627,002.95 | 87,582,431.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3,955,120.37 | 143,955,120.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4,925,641.00 | 84,925,641.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4,925,641.00 | 84,925,641.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395,512.04 | -63,328,117.42 | -48,932,605.3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395,512.04 | -14,395,512.0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932,605.38 | -48,932,605.38 | |||||||||
3.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84,925,641.00 | -84,925,641.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84,925,641.00 | -84,925,641.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495,212.85 | -944,870.85 | -7,440,083.7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15,730,370.00 | 4,043,750,254.36 | 3,183,546.60 | 222,159.50 | 262,986,271.80 | 817,408,120.12 | 6,843,280,722.38 |
公司负责人:肖明建 总经理:刘新彦 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原华北制药厂(现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药集团”)投入其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并经募股于1992年8月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1月8日,公司股票上网发行,股票名称为“华北制药”,股票代码为600812,发行数量为7000万股;1994年1月14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从股票上市至今历经三次配股:以1995年6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进行配股,每10股配3股;以1997年7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进行配股,每10股配1.818股;以1999年1月26日为股权登记日进行配股,每10股配3股。三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69,394,189.00元。按照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本公司与华药集团签订的《以股抵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407,484,887.00元,此次减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61,909,302.00元。
公司2006年8月7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冀国资发产权[2006]210号文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6]594号文同意,公司以总股本761,909,30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3.5股,非流通股股东将应得转增股本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此方案实施完毕后,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为基数,原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共计增加266,668,256股,公司总股本由761,909,302股增加至1,028,577,558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的由人民币761,909,302.00元增加至1,028,577,558.00元。
2011年11月9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012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1号文《关于核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向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发350,000,000股;增发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028,577,558股增加至1,378,577,558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的由人民币1,028,577,558.00元增加至1,378,577,558.00元。
2013年8月2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013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39号文《关于核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向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发252,227,171股;增发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378,577,558股增加至1,630,804,729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的由人民币1,378,577,558.00元增加至1,630,804,729.00元。
2020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2020年11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5号),核准了公司向华药集团发行84,925,64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增发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630,804,729股增加至1,715,730,37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的由人民币1,630,804,729.00元增加至1,715,730,370.00元。2020年12月4日,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的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均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合并范围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之(1)企业集团构成”。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并基于以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评价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疑虑因素或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无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合并日时点按照新增后的持股比例计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权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作为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增加的净资产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对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经确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冲减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但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3)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合并范围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确定为合营安排。参与方为共同控制的一方时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否则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非合营方。
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是否为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权利且承担相关负债义务,还是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划分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两种类型。
(1)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非合营方比照上述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
(2)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及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发生时按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分别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公司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A、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组合:1个别认定法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账龄分析法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组合编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个别认定法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账龄分析法组合
长期应收款组合:1个别认定法组合
长期应收款组合:2账龄分析法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组合编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D、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单独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分类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金融资产。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分类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方法说明 |
应收票据组合 |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实际损失率极低的应收票据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实际损失率极低的应收款项,包括关联方应收款项、中信保已投保应收账款、疾控中心等政府部门应收款项、备用金、押金、保证金、代收代扣职工款项等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除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实际损失率极低的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应收票据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个别认定法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4年 | 60 | 6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本公司对预付账款参照应收账款确认损失准备的方法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包装物根据管理层需要按计划成本计价,月末分别计算差异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产成品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依据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及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有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两个或多个合营方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股份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②.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③.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④.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⑤.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5 | 3—10 | 2.0—6.4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8 | 3—10 | 3.2—19.4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2 | 3—10 | 7.5—19.4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22 | 3—10 | 4.0—19.4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确定的各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将该项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结转,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①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②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③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公司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本条第(四)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2)后续计量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确定。
4)无形资产转销
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资产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
(1)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长期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考虑销售协议价格,其次如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以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本公司在确定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①其现金流量分别根据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以及最终处置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测算,主要依据公司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预测期之后年份的合理增长率为基础进行最佳估计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历史经验数据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等确定。②其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日与预测期间相同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①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损失;②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包括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部分,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公允价值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配。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树脂、土地租赁费、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国际认证支出、房屋装修费等。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制定章程或办法等,将是否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①设定提存计划按照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②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本公司将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折合为离职时点的终值;之后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满足辞退福利义务时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参照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公司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后续计量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
①一般原则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②具体原则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分为国外销售和国内销售。
A、国外销售
采取FOB报价方式的合同,已经办理完毕出口报关手续时确认收入;采取CIF、C&F、CFR等报价方式的合同,已经办理完毕出口报关手续,办理完毕提单手续,本公司将商品发给客户,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客户已经取得货物的控制权,可以提取货物或者将提单转移给其他客户而使其他客户取得该批货物的控制权并具有提取货物的权力时确认收入。
B、国内销售
商品销售在本公司将商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疾控中心等政府部门的销售,在商品已经发送给客户,客户已经接受该商品并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劳务收入根据劳务服务提供期间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商标使用费收入:在授权期内分摊确认收入;
经营租赁收入:采用直线法在租赁期内分摊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3)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摊销期限为:
类别 | 摊销年限 |
房屋建筑物 | 15—45年 |
机器设备 | 5—28年 |
其他 | 5—22年 |
(5)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租赁合同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进行如下评估: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3、租赁合同的合并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4、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承租人应当按照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按照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5、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租赁变更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租人应当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出租人应当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6、售后租回
(1)本公司为卖方兼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为买方兼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税计税销售额 | 3%/5%/9%/13%/免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0%/25%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额 | 5% |
房产税 | 房屋租赁收入或房产原值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备注 |
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020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连续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华北制药集团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020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连续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 15% | 2020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连续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 | 2020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连续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15% | 2022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连续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华北制药华坤河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5% | 2021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续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021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连续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15% | 2022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连续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华北制药河北莱欣药业有限公司 | 15% | 2019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连续 |
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
华北制药华恒河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5% | 2020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连续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15% | 2021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连续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5% | 2020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连续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华北制药香港有限公司 | 16.50% | |
其他公司 | 25% |
注:
1、依据财税(2014)57号文、财税[2009]9号文,一般纳税人销售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公司的子公司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疫苗类等生物制品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房屋租赁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14.80 | 4,266.80 |
银行存款 | 1,018,246,971.46 | 4,639,865,085.33 |
其他货币资金 | 664,489,878.69 | 665,114,012.64 |
合计 | 1,682,737,264.95 | 5,304,983,364.7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5,696,649.79 | 11,052,831.8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4,419,672,792.97 |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中承兑汇票保证金447,183,338.00元,信用证保证金8,273,600.00元,保函保证金 9,017,872.00 元,外汇衍生交易保证金10,000.00元,其他保证金200,005,068.69元。
2、由于诉前保全造成冻结资金3,684,400.67元,其中1,034,400.67元因涉本公司所属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800,000.00元因涉本公司所属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1,850,000.00元因涉公司诉讼案件。公司存放在境外的款项中无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3、存放财务公司资金情况: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存款余额0.00元。
4、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情况:股份公司对下属子分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依托结算中心,合理安排、调配、使用资金,在保证各单位支付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8,093,087.86 | |
商业承兑票据 | 25,971,756.00 | 9,459,183.60 |
合计 | 25,971,756.00 | 87,552,271.4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54,369,362.90 |
1年以内小计 | 2,054,369,362.90 |
1至2年 | 182,605,939.36 |
2至3年 | 15,586,546.02 |
3年以上 |
3至4年 | 12,104,282.49 |
4至5年 | 13,820,820.94 |
5年以上 | 930,806,678.40 |
合计 | 3,209,293,630.1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4,292,938.09 | 5.12 | 141,893,638.09 | 86.37 | 22,399,300.00 | 166,285,581.66 | 5.74 | 143,886,281.66 | 86.53 | 22,399,30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9,678,013.52 | 2.79 | 67,278,713.52 | 75.02 | 22,399,300.00 | 96,678,813.52 | 3.34 | 74,279,513.52 | 76.83 | 22,399,300.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4,614,924.57 | 2.33 | 74,614,924.57 | 100.00 | 69,606,768.14 | 2.40 | 69,606,768.14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45,000,692.02 | 94.88 | 836,333,810.93 | 27.47 | 2,208,666,881.09 | 2,730,259,703.32 | 94.26 | 793,916,483.29 | 29.08 | 1,936,343,220.03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2,738,835,235.11 | 85.34 | 836,333,810.93 | 30.54 | 1,902,501,424.18 | 2,177,448,712.90 | 75.17 | 793,916,483.29 | 36.46 | 1,383,532,229.61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306,165,456.91 | 9.54 | 306,165,456.91 | 552,810,990.42 | 19.09 | 552,810,990.42 | ||||
合计 | 3,209,293,630.11 | 978,227,449.02 | 2,231,066,181.09 | 2,896,545,284.98 | 937,802,764.95 | 1,958,742,520.0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香港长盈财务公司 | 49,392,177.18 | 33,002,877.18 | 66.82 | 部分金额收回可能性较小 |
湖南全洲药业有限公司 | 9,514,511.33 | 9,514,511.33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湖南五洲通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5,376,718.09 | 5,376,718.09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河北裕泰化工有限公司 | 19,184,570.96 | 13,174,570.96 | 68.67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河南信谊药业有限公司 | 6,210,035.96 | 6,210,035.9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其他金额较小客户小计 | 74,614,924.57 | 74,614,924.57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合计 | 164,292,938.09 | 141,893,638.09 | 86.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个别认定法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 | 99,468,508.70 | 0 |
中信保已投保应收账款 | 206,696,948.21 | 0 |
合计 | 306,165,456.9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30,382,106.85 | 91,519,105.33 | 5 |
1-2年 | 164,456,052.05 | 16,445,605.22 | 10 |
2-3年 | 13,315,039.78 | 3,994,511.95 | 30 |
3-4年 | 9,863,298.72 | 5,917,979.22 | 60 |
4-5年 | 11,810,642.50 | 9,448,514.00 | 80 |
5年以上 | 709,008,095.21 | 709,008,095.21 | 100 |
合计 | 2,738,835,235.11 | 836,333,810.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3,886,281.66 | 4,343,896.43 | 7,146,540.00 | 810,000.00 | 141,893,638.09 |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793,916,483.29 | 42,417,327.64 | 836,333,810.93 | |||
合计 | 937,802,764.95 | 46,761,224.07 | 7,146,540.00 | 810,000.00 | 978,227,449.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 | 45,740.00 | 收回货款 |
圣光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 | 收到该单位破产偿债资金 |
河北裕泰化工有限公司 | 7,000,800.00 | 双方和解,本期收回款项 |
合计 | 7,146,540.00 | / |
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810,000.00元为原抵债款项因故又恢复原值和坏账准备,其中河北威县医药药材公司580,000.00元、青岛国药医药有限公司230,000.00元,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27,720,231.12 | 3.98 | 7,086,036.56 |
第二名 | 74,075,133.85 | 2.31 | 6,199,151.79 |
第三名 | 57,203,436.80 | 1.78 | 2,860,171.84 |
第四名 | 49,392,177.18 | 1.54 | 33,002,877.18 |
第五名 | 44,883,132.00 | 1.40 | 2,244,156.60 |
合计 | 353,274,110.95 | 11.01 | 51,392,393.97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68,774,437.06 | |
合计 | 168,774,437.06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或贴现,故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2,439,378.48 | |
合计 | 2,022,439,378.48 | - |
公司认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银行信用等级较高,不会出现到期无法承兑的情况,因此期末终止确认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225,434,798.54 | 65.51 | 8,674,025.55 | 216,760,772.99 | 198,152,718.18 | 70.68 | 9,494,900.64 | 188,657,817.54 |
1至2年 | 46,785,608.02 | 13.60 | 4,138,490.65 | 42,647,117.37 | 4,955,676.71 | 1.77 | 495,567.68 | 4,460,109.03 |
2至3年 | 2,545,330.21 | 0.74 | 763,599.05 | 1,781,731.16 | 18,767,105.74 | 6.70 | 5,630,131.71 | 13,136,974.03 |
3年以上 | 69,335,731.01 | 20.15 | 61,099,975.02 | 8,235,755.99 | 58,437,607.25 | 20.85 | 53,732,034.17 | 4,705,573.08 |
合计 | 344,101,467.78 | 100.00 | 74,676,090.27 | 269,425,377.51 | 280,313,107.88 | 100.00 | 69,352,634.20 | 210,960,473.68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8,708,563.85 | 8.34 |
第二名 | 16,772,113.31 | 4.88 |
第三名 | 12,089,697.18 | 3.51 |
第四名 | 10,227,745.74 | 2.97 |
第五名 | 9,273,918.00 | 2.70 |
合计 | 77,072,038.08 | 22.4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3,209,865.40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05,575,154.51 | 2,544,279,093.61 |
合计 | 1,908,785,019.91 | 2,544,279,093.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427,999.99 | |
活期存款 | 1,781,865.41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3,209,865.4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0,498,699.37 |
1年以内小计 | 130,498,699.37 |
1至2年 | 79,913,683.71 |
2至3年 | 112,201,028.2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9,020,647.51 |
4至5年 | 228,962,373.97 |
5年以上 | 2,030,885,284.41 |
合计 | 2,711,481,717.2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搬迁停工损失 | 2,519,893,514.20 | 2,460,496,121.61 |
保证金 | 36,332,493.08 | 43,352,096.14 |
备用金、押金 | 1,974,945.31 | 2,423,812.88 |
出口退税款 | 10,004,400.11 | 17,058,434.28 |
其他 | 143,276,364.51 | 93,528,417.90 |
合计 | 2,711,481,717.21 | 2,616,858,882.8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7,299,902.64 | 45,279,886.56 | 72,579,789.2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37,007.92 | 732,989,765.58 | 733,326,773.5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7,636,910.56 | 778,269,652.14 | 805,906,562.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对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期末余额251,989.35万元,单项计提72739.15万元坏账准备。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因土地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价格影响,公司预计与2021年度相比,土地出让价格和可供出让实用地土地面积比例降低,公司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账面余额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2,739.15万元。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5,279,886.56 | 732,989,765.58 | 778,269,652.14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7,299,902.64 | 337,007.92 | 27,636,910.56 | |||
合计 | 72,579,789.20 | 733,326,773.50 | 805,906,562.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其他 | 27,652,535.00 | 5年以上 | 1.02 | 27,652,535.00 |
第二名 | 保证金 | 15,000,000.00 | 1-2年 | 0.55 | |
第三名 | 保证金 | 11,815,281.00 | 2-4年 | 0.44 | |
第四名 | 出口退税款 | 10,004,400.11 | 1年以内 | 0.37 | |
第五名 | 其他 | 7,500,000.00 | 5年以上 | 0.28 | 7,500,000.00 |
合计 | 71,972,216.11 | 2.66 | 35,152,535.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35,100,933.28 | 25,851,970.80 | 609,248,962.48 | 497,336,444.96 | 12,738,278.34 | 484,598,166.62 |
在产品 | 574,325,189.07 | 68,024,833.64 | 506,300,355.43 | 531,890,517.30 | 47,134,160.98 | 484,756,356.32 |
库存商品 | 1,392,796,499.71 | 117,410,321.76 | 1,275,386,177.95 | 1,351,577,939.88 | 91,104,827.86 | 1,260,473,112.02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低值易耗品 | 506,575.82 | 119,245.76 | 387,330.06 | 400,090.66 | 400,090.66 | |
包装物 | 1,747,970.51 | 104,178.96 | 1,643,791.55 | 1,376,755.33 | 1,479.63 | 1,375,275.70 |
委托加工物资 | 45,356,446.82 | 100,096.00 | 45,256,350.82 | 44,233,498.71 | 100,096.00 | 44,133,402.71 |
自制半成品 | 85,078,495.00 | 85,078,495.00 | 116,172,378.17 | 116,172,378.17 | ||
合计 | 2,734,912,110.21 | 211,610,646.92 | 2,523,301,463.29 | 2,542,987,625.01 | 151,078,842.81 | 2,391,908,782.2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2,738,278.34 | 13,113,692.46 | 25,851,970.80 | |||
在产品 | 47,134,160.98 | 20,890,672.66 | 68,024,833.64 | |||
库存商品 | 91,104,827.86 | 30,616,365.49 | 4,310,871.59 | 117,410,321.7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低值易耗品 | 119,245.76 | 119,245.76 | ||||
包装物 | 1,479.63 | 102,699.33 | 104,178.96 | |||
材料采购 | ||||||
委托加工物资 | 100,096.00 | 100,096.00 | ||||
合计 | 151,078,842.81 | 64,842,675.70 | 4,310,871.59 | 211,610,646.9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取暖补贴 | 5,128,286.71 | 4,424,224.77 |
待摊保险 | 1,131,432.18 | 1,111,385.51 |
国际注册前期支出 | 47,109,229.37 | 40,107,535.37 |
税费重分类 | 25,340,812.17 | 75,993,320.46 |
其他 | 94,127,398.73 | 92,132,710.38 |
合计 | 172,837,159.16 | 213,769,176.49 |
其他说明其他包括服务费、备品备件、动力费等。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57,895,259.85 | 42,346,820.21 | -352,563.75 | 899,889,516.31 | |||||||
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43,873.23 | 79,052.71 | 3,618.80 | 626,544.74 | |||||||
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 | |||||||||||
小计 | 858,439,133.08 | 42,425,872.92 | -352,563.75 | 3,618.80 | 900,516,061.05 | ||||||
合计 | 858,439,133.08 | 42,425,872.92 | -352,563.75 | 3,618.80 | 900,516,061.05 |
其他说明
公司对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公司于2006年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供出售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 17,465,000.00 | 17,465,000.00 |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17,465,000.00 | 17,465,000.00 |
按成本计量的 | ||
合计 | 17,465,000.00 | 17,465,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 |
收益的金额 | 综合收益的原因 | 收益的原因 |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860,713.44 | |||||
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 | ||||||
石家庄市联合玻璃厂 | ||||||
百贝佳有限公司 | ||||||
海南亚欧有限公司 | ||||||
N.B_维尔康化工有限公司 | ||||||
黄石华诚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合计 | 860,713.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N.B_维尔康化工有限公司、黄石华诚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以上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的原因是对该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2、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实施以前,公司对石家庄市联合玻璃厂、百贝佳有限公司、海南亚欧有限公司、N.B_维尔康化工有限公司、黄石华诚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几家单位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公司取得本权益工具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在初始确认时不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也不属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727,368,000.99 | 6,668,404,651.41 |
固定资产清理 | 58,696,826.82 | 58,830,595.22 |
合计 | 6,786,064,827.81 | 6,727,235,246.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4,011,990,788.72 | 6,375,624,550.62 | 43,117,297.53 | 742,091,617.82 | 11,172,824,254.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3,201,447.29 | 1,190,718,626.27 | 4,984,728.24 | 54,720,934.97 | 1,573,625,736.77 |
(1)购置 | 24,164,909.09 | 1,504,033.92 | 14,021,838.84 | 39,690,781.8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51,129,282.11 | 492,972,195.45 | 1,269,632.71 | 27,755,858.03 | 773,126,968.3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72,072,165.18 | 673,581,521.73 | 2,211,061.61 | 12,943,238.10 | 760,807,986.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590,668.46 | 862,114,650.20 | 5,876,803.69 | 53,247,668.68 | 973,829,791.03 |
(1)处置或报废 | 16,840,040.01 | 5,274,517.30 | 19,830,957.41 | 41,945,514.72 | |
(2)其他 | 52,590,668.46 | 845,274,610.19 | 602,286.39 | 33,416,711.27 | 931,884,276.31 |
4.期末余额 | 4,282,601,567.55 | 6,704,228,526.69 | 42,225,222.08 | 743,564,884.11 | 11,772,620,200.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03,716,977.94 | 3,083,032,023.20 | 29,667,071.69 | 477,856,335.03 | 4,494,272,407.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654,255.06 | 744,539,041.25 | 4,357,899.50 | 46,524,375.58 | 915,075,571.39 |
(1)计提 | 119,654,255.06 | 463,583,018.00 | 2,785,885.04 | 44,581,656.96 | 630,604,815.06 |
(2)其他 | 280,956,023.25 | 1,572,014.46 | 1,942,718.62 | 284,470,756.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563,744.64 | 329,405,649.57 | 4,802,509.43 | 26,316,952.40 | 369,088,856.04 |
(1)处置或报废 | 15,589,811.13 | 4,593,164.72 | 14,816,496.99 | 34,999,472.84 | |
(2)其他 | 8,563,744.64 | 313,815,838.44 | 209,344.71 | 11,500,455.41 | 334,089,383.20 |
4.期末余额 | 1,014,807,488.36 | 3,498,165,414.88 | 29,222,461.76 | 498,063,758.21 | 5,040,259,123.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08,131.23 | 2,455,450.21 | 489,386.89 | 6,194,227.09 | 10,147,195.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7,537.39 | 4,666,581.80 | 5,154,119.19 | ||
(1)处置或报废 | 487,537.39 | 4,666,581.80 | 5,154,119.19 | ||
4.期末余额 | 1,008,131.23 | 2,455,450.21 | 1,849.50 | 1,527,645.29 | 4,993,076.2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66,785,947.96 | 3,203,607,661.60 | 13,000,910.82 | 243,973,480.61 | 6,727,368,000.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07,265,679.55 | 3,290,137,077.21 | 12,960,838.95 | 258,041,055.70 | 6,668,404,651.41 |
注:其他增加主要原因是对暂估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工程决算审计进行细化分类调整;二是以设备为租赁物,融资租赁到期,部分设备及折旧由使用权资产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一是对暂估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工程决算审计进行细化分类调整;二是以设备为租赁物,因执行新租赁准则,部分设备及折旧由固定资产转入使用权资产。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1、房屋建筑物 | 102,667,284.78 | 60,753,547.74 | 41,913,737.04 | ||
2、机器设备 | 137,178,263.41 | 120,695,597.96 | 825,928.27 | 15,656,737.18 | |
3、运输设备 | 3,599,538.31 | 3,372,123.52 | 227,414.79 | ||
4、其它 | 5,573,688.39 | 4,261,539.23 | 1,312,149.16 | ||
合计 | 249,018,774.89 | 189,082,808.45 | 825,928.27 | 59,110,038.17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2,538,871.54 |
机器设备 | |
运输设备 | |
其它 | |
合计 | 2,538,871.54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484,794,650.55 | 搬迁及新园区新建房屋建筑物正在办理产权证书 |
合计 | 484,794,650.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 | 374,911.28 | 374,911.28 |
机器设备 | 57,106,974.60 | 56,960,250.44 |
运输设备 | 1,213,740.94 | 1,213,740.94 |
其他 | 1,200.00 | 281,692.56 |
合计 | 58,696,826.82 | 58,830,595.22 |
其他说明:
注: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资产主要为玻璃分公司药用玻璃瓶中性硼硅及低性硼硅玻璃熔炉及拉管相关设备。美国及欧洲发达国家均依法确定药品必须使用一级耐水玻璃医药瓶包装,主要为中性硼硅玻璃。中国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将“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列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但未禁止价格较低、稳定性较差的低性硼硅玻璃,因此目前国内以低性硼硅药用玻璃为主。目前中国国内只有两家企业(包括玻璃分公司)拥有中性硼硅玻璃熔炉相关设备及技术人员。玻璃分公司熔炉相关设备到达大修年限停火后,未将其转入在建工程对相关设备进行大修后再点火,一直寻求与玻璃制品企业进行战略合作或者转让,与某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2022年末对该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4,671,659.16 | 672,474,771.5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54,671,659.16 | 672,474,771.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技措工程 | 107,910,439.68 | 107,910,439.68 | 265,121,764.05 | 265,121,764.05 | ||
环措工程 | 12,627,617.82 | 12,627,617.82 | 13,786,357.87 | 13,786,357.87 | ||
生物产品扩产项目 | 13,085,661.80 | 13,085,661.80 | ||||
内蒙古开鲁项目 | 361,337,407.13 | 361,337,407.13 | ||||
赵县生物发酵基地项目 | 7,407,803.76 | 7,407,803.76 | ||||
其他项目 | 34,133,601.66 | 34,133,601.66 | 11,735,776.92 | 11,735,776.92 | ||
合计 | 154,671,659.16 | 0.00 | 154,671,659.16 | 672,474,771.53 | 672,474,771.5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技措工程 | 649,615,182.49 | 265,121,764.05 | 61,796,592.37 | 219,007,916.74 | 107,910,439.68 | 60.98 | 79% | 自筹和贷款 | ||||
环措工程 | 50,530,500.00 | 13,786,357.87 | 12,335,963.98 | 13,494,704.03 | 12,627,617.82 | 66.92 | 80% | 自筹和贷款 | ||||
生物产品扩产项目 | 152,491,100.00 | 13,085,661.80 | -704,466.91 | 12,381,194.89 | 0.00 | 100 | 100% | 957,449.70 | 0.00 | 自筹和贷款 | ||
内蒙古开鲁项目 | 551,670,800.00 | 361,337,407.13 | 84,076,658.41 | 445,414,065.54 | 0.00 | 90.85 | 100% | 19,959,439.29 | 6,988,860.55 | 4.90 | 自筹和贷款 | |
赵县生物发酵基地项目 | 561,094,700.00 | 7,407,803.76 | 56,394,992.11 | 63,802,795.87 | 0.00 | 100 | 100% | 16,059,930.68 | 0.00 | 自筹和贷款 | ||
合计 | 1,965,402,282.49 | 660,738,994.61 | 213,899,739.96 | 754,100,677.07 | 120,538,057.50 | 36,976,819.67 | 6,988,860.55 |
生物产品扩产项目本期按工程决算审计金额调整上期已暂估转固金额,本期增加金额为负数。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897,668.64 | 1,736,099,293.46 | 1,270,882.21 | 6,711,856.62 | 1,760,979,700.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606,932.40 | 770,858,664.89 | 602,286.39 | 33,416,711.27 | 841,484,594.95 |
(1)租入 | 36,606,932.40 | 770,858,664.89 | 602,286.39 | 33,416,711.27 | 841,484,594.95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55,680,474.73 | 1,270,882.21 | 6,633,766.45 | 663,585,123.39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 | 655,680,474.73 | 1,270,882.21 | 6,633,766.45 | 663,585,123.39 | |
4.期末余额 | 53,504,601.04 | 1,851,277,483.62 | 602,286.39 | 33,494,801.44 | 1,938,879,172.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42,186.60 | 842,108,947.38 | 1,209,846.73 | 3,267,958.93 | 850,728,939.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34,467.88 | 373,740,769.59 | 222,910.55 | 14,733,569.93 | 397,031,717.95 |
(1)计提 | 3,851,143.04 | 59,924,931.15 | 13,565.84 | 3,233,114.52 | 67,022,754.55 |
(2)其他 | 4,483,324.84 | 313,815,838.44 | 209,344.71 | 11,500,455.41 | 330,008,963.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1,498,669.49 | 1,218,544.09 | 3,463,175.62 | 296,180,389.20 | |
(1)处置 | |||||
(2)其他 | 291,498,669.49 | 1,218,544.09 | 3,463,175.62 | 296,180,389.20 | |
4.期末余额 | 12,476,654.48 | 924,351,047.48 | 214,213.19 | 14,538,353.24 | 951,580,268.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027,946.56 | 926,926,436.14 | 388,073.20 | 18,956,448.20 | 987,298,904.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755,482.04 | 893,990,346.08 | 61,035.48 | 3,443,897.69 | 910,250,761.29 |
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回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以机器设备及生产用工具仪器为租赁物,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与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三笔售后回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三笔合同以河北华北制药华恒
药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为租赁物,因执行新租赁准则,部分设备、生产用工具仪器及折旧由固定资产转入使用权资产,转入使用权资产之前已计提的折旧在本期增加金额-其他项列示。
2、2022年7月公司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ZMZ-2017-0061《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原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机器设备及生产用工具仪器等租赁物转入固定资产,该减少在本期减少金额-其他项列示。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3,889,817.37 | 5,880,963.39 | 1,213,389,649.45 | 37,927,425.75 | 1,681,087,855.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9,994.50 | 375,247,119.15 | 11,313,928.57 | 387,231,042.22 | ||
(1)购置 | 960,456.80 | 11,313,928.57 | 12,274,385.37 | |||
(2)内部研发 | 669,994.50 | 374,286,662.35 | 374,956,656.8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23,889,817.37 | 6,550,957.89 | 1,588,636,768.60 | 49,241,354.32 | 2,068,318,898.1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6,114,263.00 | 1,830,250.29 | 217,085,446.70 | 21,563,892.78 | 336,593,852.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26,478.29 | 643,928.90 | 68,977,957.70 | 3,844,610.23 | 81,392,975.12 | |
(1)计提 | 7,926,478.29 | 643,928.90 | 68,977,957.70 | 3,844,610.23 | 81,392,975.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4,040,741.29 | 2,474,179.19 | 286,063,404.40 | 25,408,503.01 | 417,986,827.8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9,849,076.08 | 4,076,778.70 | 1,302,573,364.20 | 23,832,851.31 | 1,650,332,070.2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7,775,554.37 | 4,050,713.10 | 996,304,202.75 | 16,363,532.97 | 1,344,494,003.19 |
1、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38.23%
2、公司有大量产品使用华北牌系列商标,合理预期在可预见的未来,华北牌系列商标将会长期使用,商标有效期结束后会无限续展,且续展无须付出大额成本,将其认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权资产期末余额为659,596,700.00元,经减值测试期末未发生减值,未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测试采用“中企华评报字(2023)6189-01”评估报告中的收益法模型中的重要参数,根据该评估报告,华北牌系列商标权资产于2022年12月31日价值评估值为74,541.78万元。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研究阶段支出 | 217,273,521.09 | 217,273,521.09 | ||||
开发阶段支出 | 1,611,916,496.75 | 391,792,639.19 | 374,956,656.85 | 27,000.00 | 1,628,725,479.09 | |
合计 | 1,611,916,496.75 | 609,066,160.28 | 374,956,656.85 | 217,300,521.09 | 1,628,725,479.09 |
其他说明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河北华药医药有限公司 | 3,336,585.26 | 3,336,585.26 | ||
合计 | 3,336,585.26 | 3,336,585.26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该商誉系2011年11月本公司的子公司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国际”)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收购河北华药医药有限公司80%股权时形成。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减值测试方法:将包含归属于少数股东部分的完全商誉的投资账面价值与被投资单位包含该商誉的资产组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②减值测试的现金流量预测基础、期间及折现率:将根据华药国际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扣除所得税和筹资活动影响的现金流量作为现金流量测试基础;计算未来现金流现
值所采用的折现率为5年及以上税前国债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和华药国际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较高者作为测试的折现率。
③减值测试结果:经测试,本期期末商誉未发生减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树脂 | 4,263,576.96 | 6,236,935.99 | 4,473,915.89 | 6,026,597.06 |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8,799,600.84 | 33,000,132.14 | 2,937,737.82 | 38,861,995.16 | |
其他 | 14,036,936.49 | 3,514,227.52 | 2,996,243.59 | 14,554,920.42 | |
合计 | 27,100,114.29 | 42,751,295.65 | 10,407,897.30 | 59,443,512.64 |
其他说明:其他主要系固定资产大修、装修费、保险费等。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82,549,071.05 | 42,721,812.66 | 207,953,134.13 | 37,526,378.9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44,437.99 | 66,381.01 | ||
可抵扣亏损 | ||||
购入摊销年限小于税法规定的资产 | 41,633,502.56 | 6,245,025.38 | 25,151,391.43 | 6,238,907.89 |
其他 | 6,698,630.21 | 1,231,928.98 | 6,896,395.97 | 1,261,593.86 |
合计 | 331,725,641.81 | 50,265,148.03 | 240,000,921.53 | 45,026,880.6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782,123,559.11 | 987,377,945.20 |
可抵扣亏损 | 1,823,132,646.77 | 1,787,922,442.92 |
合计 | 3,605,256,205.88 | 2,775,300,388.12 |
列示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12,009,217.74 | ||
2023年 | 265,391,992.14 | 265,391,992.14 | |
2024年 | 380,685,177.85 | 380,685,177.85 | |
2025年 | 378,590,716.25 | 378,590,716.25 | |
2026年 | 651,245,338.94 | 651,245,338.94 | |
2027年 | 147,219,421.59 | ||
合计 | 1,823,132,646.77 | 1,787,922,442.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尚未完成,2027年数据是能确定部分的金额。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0 | 353,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590,000,000.00 | 2,589,900,000.00 |
信用借款 | 3,449,500,000.00 | 4,614,105,691.50 |
贸易融资借款 | 36,564,270.93 | 69,519,742.82 |
合计 | 5,276,064,270.93 | 7,626,525,434.3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829,405,788.00 | 766,489,236.00 |
合计 | 829,405,788.00 | 766,489,236.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以内 | 1,218,752,782.40 | 1,406,927,102.98 |
一至二年 | 284,225,131.59 | 266,590,087.30 |
二至三年 | 108,162,179.33 | 132,931,886.05 |
三年以上 | 342,086,704.16 | 318,209,487.53 |
合计 | 1,953,226,797.48 | 2,124,658,563.8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38,530,000.00 | 尚未结算 |
第二名 | 20,045,800.00 | 尚未结算 |
第三名 | 16,741,707.35 | 尚未结算 |
第四名 | 9,202,701.51 | 尚未结算 |
第五名 | 7,539,005.84 | 尚未结算 |
合计 | 92,059,214.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46,221,848.47 | 216,618,928.75 |
1至2年 | 10,466,981.47 | 6,657,514.66 |
2至3年 | 2,938,575.44 | 2,831,661.53 |
3年以上 | 36,238,874.68 | 31,639,571.55 |
合计 | 295,866,280.06 | 257,747,676.4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3,824,906.93 | 1,325,477,592.85 | 1,387,208,993.80 | 142,093,505.9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3,529,349.65 | 138,384,552.80 | 143,670,890.65 | 18,243,011.80 |
三、辞退福利 | 2,942,428.42 | 2,942,428.42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27,354,256.58 | 1,466,804,574.07 | 1,533,822,312.87 | 160,336,517.7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7,579,962.29 | 986,685,906.35 | 1,032,517,168.15 | 11,748,700.49 |
二、职工福利费 | 1,293,470.01 | 99,619,247.40 | 100,654,104.43 | 258,612.98 |
三、社会保险费 | 54,425,216.86 | 123,822,644.61 | 125,061,592.59 | 53,186,268.8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1,784,532.86 | 113,731,570.74 | 114,751,408.77 | 50,764,694.83 |
工伤保险费 | 2,287,729.94 | 5,312,091.22 | 5,281,098.52 | 2,318,722.64 |
生育保险费 | 352,954.06 | 4,778,982.65 | 5,029,085.30 | 102,851.41 |
四、住房公积金 | 30,669,783.29 | 97,966,276.33 | 117,403,713.99 | 11,232,345.63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9,856,474.48 | 17,383,518.16 | 11,572,414.64 | 65,667,578.0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03,824,906.93 | 1,325,477,592.85 | 1,387,208,993.80 | 142,093,505.9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973,246.96 | 132,328,914.33 | 137,574,038.60 | 15,728,122.69 |
2、失业保险费 | 2,556,102.69 | 6,055,638.47 | 6,096,852.05 | 2,514,889.1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3,529,349.65 | 138,384,552.80 | 143,670,890.65 | 18,243,011.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9,119,759.43 | 47,680,708.89 |
企业所得税 | 46,418,125.11 | 37,269,370.51 |
个人所得税 | 5,573,625.65 | 5,743,893.9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78,322.01 | 6,363,427.19 |
房产税 | 3,294,884.37 | 4,363,824.13 |
教育费附加 | 5,545,978.49 | 5,582,030.93 |
土地使用税 | 1,325,607.60 | 7,729,264.95 |
印花税 | 2,104,695.94 | 258,305.69 |
环保税 | 16,959.08 | |
水资源税 | 11,290 | 163,535.00 |
其他 | 11,411.50 | |
合计 | 119,700,659.18 | 115,154,361.21 |
其他说明: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836,645.95 | 340,029.72 |
应付股利 | 385,687.50 | 385,687.50 |
其他应付款 | 528,941,661.67 | 592,201,305.10 |
合计 | 530,163,995.12 | 592,927,022.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320,972.22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其他 | 836,645.95 | 19,057.50 |
合计 | 836,645.95 | 340,029.72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为融资租赁利息计提数。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85,687.50 | 385,687.50 |
合计 | 385,687.50 | 385,687.5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231,745,048.70 | 171,937,139.87 |
代扣职工款项 | 29,933,910.28 | 29,172,098.63 |
往来款 | 52,770,714.25 | 84,941,600.40 |
其他 | 214,491,988.44 | 306,150,466.20 |
合计 | 528,941,661.67 | 592,201,305.1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5,638,759.41 | 尚未结算 |
第二名 | 955,828.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6,594,587.4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929,857,397.92 | 2,323,4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0,151,057.78 | 199,123,341.23 |
合计 | 3,230,008,455.70 | 2,522,523,341.23 |
其他说明: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销售费用 | 9,231,366.00 | |
预提动力、保险费等 | 5,214,563.00 | 6,515,252.60 |
合计 | 14,445,929.00 | 6,515,252.6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609,170,152.36 | 1,893,884,948.20 |
信用借款 | 1,519,900,000.00 | 1,406,850,000.00 |
合计 | 2,129,070,152.36 | 3,300,734,948.2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1.200%-6.024%,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专项建设基金贷款利率为1.200%。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74,796,783.98 | 573,741,318.33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1,254,978.77 | 47,880,599.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0,151,057.78 | 199,123,341.23 |
合计 | 413,390,747.43 | 326,737,378.10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900,000.00 | 900,000.00 |
合计 | 900,000.00 | 9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项目拨款 | 800,000.00 | 800,000.00 | 收到政府拨款 | ||
环保拨款 | 100,000.00 | 100,000.00 | 收到政府拨款 | ||
合计 | 900,000.00 | 900,000.00 |
其他说明:无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4,436,493.13 | 19,482,980.29 | 23,857,247.62 | 40,062,225.80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44,436,493.13 | 19,482,980.29 | 23,857,247.62 | 40,062,225.8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科研创新项目 | 22,845,081.32 | 9,272,818.57 | 11,530,410.50 | 20,587,489.39 | |||
环保项目 | 16,472,792.71 | 600,000.00 | 1,907,734.11 | 15,165,058.60 | |||
其他 | 5,118,619.10 | 9,610,161.72 | 10,419,103.01 | 4,309,677.81 | |||
合计 | 44,436,493.13 | 19,482,980.29 | 23,857,247.62 | 40,062,225.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715,730,370.00 | 1,715,730,370.00 |
其他说明:
1. 2020年12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公司股份90,000,000股,质押到期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权人:茂天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质押融资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临2020-084号公告。
2. 2022年2月21日,公司股东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公司股份80,000,000股,质押到期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冀中能源集团下属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详见临2022-005号公告。
3.2021年7月28日公司股东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公司股份30,000,000股,质押到期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权人: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冀中能源集团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详见临 2021-038号公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79,120,814.59 | 249,188.73 | 3,879,370,003.32 | |
其他资本公积 | 7,013,396.02 | 3,618.80 | 7,017,014.82 | |
合计 | 3,886,134,210.61 | 252,807.53 | 3,886,387,018.1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252,807.53元,其中249,188.73元是子公司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孙公司华药医药有限公司的外部股权形成的资本公积增加;其中3,618.80元为子公司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确认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增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33,532.49 | 5,905,496.34 | 5,905,496.34 | 8,339,028.8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83,546.60 | -352,563.75 | -352,563.75 | 2,830,982.85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50,014.11 | 6,258,060.09 | 6,258,060.09 | 5,508,045.9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33,532.49 | 5,905,496.34 | 5,905,496.34 | 8,339,028.8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对应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期初余额+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对应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03,580.42 | 14,334,298.89 | 13,673,077.53 | 1,164,801.78 |
合计 | 503,580.42 | 14,334,298.89 | 13,673,077.53 | 1,164,801.7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3,985,501.44 | 2,812,300.26 | 216,797,801.70 | |
任意盈余公积 | 77,441,747.91 | 77,441,747.91 | ||
储备基金 | 383,975.76 | 383,975.76 | ||
企业发展基金 | 383,975.76 | 383,975.76 | ||
其他 | ||||
合计 | 292,195,200.87 | 2,812,300.26 | 295,007,501.1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公司章程,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8,484,231.46 | 232,394,287.5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88,484,231.46 | 232,394,287.5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89,231,500.00 | 18,727,446.5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812,300.26 | 14,395,512.0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2,943,822.20 | 48,932,605.38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690,614.85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06,503,391.00 | 188,484,231.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448,754,495.75 | 6,970,057,761.22 | 10,304,380,097.43 | 6,659,980,320.69 |
其他业务 | 51,192,569.92 | 24,968,366.23 | 80,195,163.23 | 42,635,185.69 |
合计 | 10,499,947,065.67 | 6,995,026,127.45 | 10,384,575,260.66 | 6,702,615,506.38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049,994.71 | 1,038,457.53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5,119.26 | 8,019.5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49% | 0.77%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5,119.26 | 销售材料、租赁、废旧物资、转供动力等业务实现的收入 | 8,019.52 | 销售材料、租赁、废旧物资、转供动力等业务实现的收入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5,119.26 | 8,019.52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044,875.45 | 1,030,438.01 |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269,906.28 | 31,618,321.82 |
教育费附加 | 19,799,537.02 | 23,088,372.75 |
资源税 | 890,714.60 | 698,665.00 |
房产税 | 36,318,579.43 | 34,008,851.03 |
土地使用税 | 25,745,779.75 | 27,793,939.77 |
车船使用税 | 71,724.56 | 75,488.51 |
印花税 | 7,394,218.66 | 5,953,432.54 |
环保税 | 75,828.90 | 93,540.58 |
其他 | 1,127.66 | |
合计 | 117,566,289.20 | 123,331,739.6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5,566,899.62 | 237,188,885.79 |
办公费 | 5,505,965.14 | 5,451,233.56 |
折旧费 | 1,171,038.23 | 1,897,720.66 |
租赁费 | 2,912,002.04 | 4,896,553.38 |
保险费 | 5,415,640.86 | 5,049,150.19 |
运输费 | 555,735.27 | 1,241,466.11 |
装卸费 | 2,376,564.51 | 2,017,261.41 |
包装费 | 123,003.47 | 200,687.18 |
广告费 | 1,106,894.23 | 1,018,418.09 |
展览费 | 349,889.68 | 2,453,120.03 |
宣传费 | 123,750,151.77 | 180,684,697.58 |
业务招待费 | 698,609.51 | 5,294,022.02 |
差旅费 | 23,112,696.38 | 23,480,428.04 |
会议费 | 9,832,710.28 | 12,649,627.60 |
仓储保管费 | 18,921,547.61 | 22,053,839.80 |
销售服务费 | 755,325,493.98 | 1,145,386,698.30 |
市场调研费 | 7,978,978.00 | 44,592,679.56 |
营销费 | 450,529,594.05 | 308,849,321.20 |
代理费 | 92,729,737.95 | 96,125,938.65 |
咨询费 | 4,374,678.37 | 2,447,728.39 |
其他 | 71,730,783.93 | 58,334,352.61 |
合计 | 1,844,068,614.88 | 2,161,313,830.1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消耗 | 2,958,390.23 | 3,569,869.74 |
职工薪酬 | 277,726,600.16 | 284,376,753.25 |
动力 | 5,942,083.19 | 6,059,703.46 |
折旧费 | 27,718,001.68 | 19,694,767.60 |
修理费 | 5,237,486.86 | 5,703,718.19 |
咨询、顾问费 | 3,754,108.23 | 2,448,867.27 |
诉讼费 | 776,602.69 | 1,142,308.82 |
排污费 | 254,133.49 | 244,251.15 |
办公费 | 7,566,471.69 | 7,326,293.47 |
差旅费 | 2,347,917.73 | 2,770,518.36 |
业务招待费 | 2,091,516.50 | 2,089,028.21 |
租赁费 | 3,409,456.34 | 774,413.38 |
会议费 | 208,439.23 | 219,500.27 |
董事会费 | 81,132.08 | 367,431.95 |
保险费 | 1,488,421.12 | 1,022,224.65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7,956,936.46 | 12,262,092.38 |
运输费 | 1,500,472.41 | 1,504,884.07 |
无形资产摊销 | 14,384,104.10 | 17,887,291.6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503,796.75 | 2,506,929.95 |
地方政府规费 | 1,911,366.26 | 1,255,545.85 |
离退休人员费用 | 3,876,357.76 | 4,076,630.66 |
劳动保护费 | 1,520,854.26 | 1,533,179.34 |
取暖费 | 1,143,814.60 | 807,497.26 |
宣传费 | 3,029,414.40 | 3,483,740.63 |
绿化费 | 1,743,825.10 | 2,210,996.54 |
担保费 | 21,854,810.21 | 26,963,973.56 |
技术转让费 | 31,440,000.00 | |
商标费 | 8,863,203.00 | 9,854,565.00 |
其他 | 168,562,698.78 | 187,517,117.73 |
合计 | 586,412,415.31 | 641,114,094.43 |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系子分公司2022年度停工损失等。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 | 63,727,801.53 | 23,029,508.94 |
职工薪酬 | 34,304,497.25 | 30,918,476.91 |
物料消耗 | 55,675,644.95 | 40,912,031.95 |
动力消耗 | 10,546,002.37 | 5,928,441.31 |
试验检验费 | 14,114,417.57 | 10,891,142.68 |
折旧费用及长期费用摊销 | 13,958,435.23 | 6,492,564.38 |
修理费 | 2,130,475.95 | 1,161,808.45 |
差旅费 | 243,324.23 | 514,307.96 |
办公费 | 250,029.51 | 868,656.24 |
技术开发费 | 13,328,639.63 | 26,539,405.56 |
咨询服务费 | 654,759.64 | 807,511.02 |
其他 | 8,366,493.23 | 5,024,096.84 |
合计 | 217,300,521.09 | 153,087,952.2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99,391,114.08 | 642,691,238.51 |
利息收入 | -40,147,779.15 | -87,505,844.32 |
汇兑损益 | -23,313,454.68 | 8,319,401.13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14,853,022.87 | 12,853,971.89 |
其他 | 782,695.23 | 107,630.19 |
合计 | 551,565,598.35 | 576,466,397.4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科研创新项目 | 17,511,207.15 | 48,876,529.52 |
环保项目 | 2,448,478.56 | 7,594,958.59 |
税收补贴 | 227,327.35 | 7,438,081.26 |
国际贸易补贴 | 2,986,709.21 | 2,191,115.74 |
援企稳岗 | 9,664,758.65 | 1,800,691.02 |
其他补贴 | 5,931,183.43 | 4,440,430.38 |
合计 | 38,769,664.35 | 72,341,806.51 |
其他说明:
对于相关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项目,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2,425,872.92 | 37,427,586.3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860,713.44 | 848,829.27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733,937.08 | |
其他 | 840,000.00 | |
合计 | 44,020,523.44 | 39,116,415.65 |
其他说明:
本期债务重组收益733,937.08元,即公司作为债务人用于偿债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上年其他840,000.00元系公司2021年6月,根据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第十五次股东委员会会议,从公司投资的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的第四次分配尾款。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9,614,684.07 | -17,194,064.3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33,326,773.50 | -944,600.2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772,941,457.57 | -18,138,664.60 |
其他说明:
本期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坏账准备727,391,514.20元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5,323,456.07 | -5,576,201.41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0,609,631.51 | 18,626,853.6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65,933,087.58 | 13,050,652.22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合计 | ||
未划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合计 | 443,192.34 | 3,015,363.1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443,192.34 | 1,684,797.08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330,566.04 | |
合计 | 443,192.34 | 3,015,363.12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06,202.75 | 1,300,134.99 | 206,202.7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06,202.75 | 1,300,134.99 | 206,202.75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810,737.17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款收入 | 23,265.00 | 23,020.00 | 23,265.00 |
赔偿收入 | 116,948.05 | 619,178.70 | 116,948.05 |
其他 | 3,777,429.95 | 4,286,093.79 | 3,777,429.95 |
合计 | 4,123,845.75 | 7,039,164.65 | 4,123,845.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41,482.51 | 920,038.49 | 441,482.5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41,482.51 | 920,038.49 | 441,482.5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116.95 | ||
债务重组损失 | 964,286.29 | ||
罚款支出 | 54,000.00 | 188,754.24 | 54,000.00 |
赔偿金、违约金支出 | 167,125.15 | 1,284,262.38 | 167,125.15 |
其他支出 | 902,049.62 | 4,807,009.44 | 902,049.62 |
合计 | 1,564,657.28 | 8,165,467.79 | 1,564,657.2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8,878,980.15 | 100,995,853.6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171,886.35 | -1,472,909.24 |
合计 | 113,707,093.80 | 99,522,944.3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65,074,477.1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4,761,171.5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7,259,995.1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78,219.8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610,417.9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900,606.5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236,679.1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0,414,717.36 |
额外可扣除项目的影响 | -17,018,186.16 |
所得税费用 | 113,707,093.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往来款 | 9,950,665.92 | 48,843,653.92 |
补贴收入 | 35,746,537.94 | 76,412,290.74 |
利息收入 | 36,974,355.56 | 92,436,094.32 |
保证金 | 123,546,322.68 | 96,024,409.04 |
公积金、生育津贴转入 | 2,768,146.14 | 2,043,965.24 |
保险公司赔款 | 218,270.25 | 723,348.68 |
收现的营业外收入 | 723,205.10 | 426,827.95 |
职工退还借款 | 1,997,198.39 | 1,141,143.24 |
收现的其他业务收入 | 10,173,293.71 | 11,097,305.81 |
收医保中心款 | 1,805,663.78 | 1,485,140.15 |
冻结资金解冻 | 8,868,169.58 | 4,522,563.35 |
其他 | 708,228.42 | 446,883.35 |
合计 | 233,480,057.47 | 335,603,625.7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销售费用 | 1,586,203,760.91 | 1,921,645,249.43 |
付现管理费用 | 84,031,618.07 | 89,082,425.33 |
付现制造费用 | 124,364,986.63 | 102,921,414.59 |
往来款 | 27,104,046.28 | 34,515,491.43 |
支付职工借款 | 1,813,793.66 | 1,299,067.20 |
支付个人住房公积金、生育津贴 | 565,789.17 | 20,750.00 |
财务费用中手续费支出等 | 5,698,294.01 | 5,736,697.06 |
退保证金 | 63,023,069.97 | 45,341,573.91 |
付现的营业外支出 | 491,231.68 | 713,893.46 |
医保费 | 473,267.90 | 111,371.49 |
冻结资金 | 3,684,400.67 | 8,868,169.58 |
其他 | 761,860.15 | 567,366.56 |
合计 | 1,898,216,119.10 | 2,210,823,470.0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收款 | 450,000,000.00 | |
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87,820,000.00 | 367,82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623,200,000.00 | 824,118,000.00 |
合计 | 1,261,020,000.00 | 1,191,938,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 | 265,819,642.72 | 207,369,180.52 |
银行承兑汇票兑付 | 1,178,200,000.00 | 440,000,000.00 |
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02,770,250.00 | 187,820,000.00 |
合计 | 2,046,789,892.72 | 835,189,180.5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78,781,570.96 | 35,382,065.7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5,933,087.58 | -13,050,652.22 |
信用减值损失 | 772,941,457.57 | 18,138,664.6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30,604,815.06 | 578,275,232.9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7,022,754.55 | 79,233,165.33 |
无形资产摊销 | 81,392,975.12 | 45,723,978.6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407,897.30 | 8,676,273.6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3,192.34 | -3,395,459.6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5,279.7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99,391,114.08 | 642,691,238.5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020,523.44 | -39,116,415.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38,267.36 | -1,472,909.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1,924,485.20 | 86,608,024.1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8,353,461.03 | -329,246,887.2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5,222,913.92 | -58,204,325.9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4,390,794.61 | 1,050,241,993.7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54,568,054.28 | 5,048,808,035.5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048,808,035.59 | 4,466,388,278.6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94,239,981.31 | 582,419,756.9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54,568,054.28 | 5,048,808,035.59 |
其中:库存现金 | 414.80 | 4,266.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14,562,570.79 | 4,630,996,915.7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0,005,068.69 | 417,806,853.0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4,568,054.28 | 5,048,808,035.5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28,169,210.67 | 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冻结资金 |
固定资产 | 881,467,116.39 | 抵押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78,695,525.56 | 抵押贷款 |
合计 | 1,588,331,852.62 | / |
其他说明:
1、受限的货币资金包括票据保证金447,183,338.00元,信用证保证金8,273,600.00元,保函保证金 9,017,872.00 元,外汇衍生交易保证金10,000.00元,被冻结的涉诉资金3,684,400.67元,其他保证金160,000,000.00元。
2、受限的固定资产中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66,851,465.89元,提供反担保抵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63,162,301.81元,提供贷款抵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51,453,348.69元。
3、受限的无形资产中用于反担保抵押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41,459,208.80 元,用于抵押贷款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7,236,316.76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5,922,826.58 | 6.9646 | 110,896,118.00 |
欧元 | 204,697.15 | 7.4229 | 1,519,446.47 |
港币 | 630,322.21 | 0.8933 | 563,066.83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45,054,558.01 | 6.9646 | 313,786,974.72 |
欧元 | 1,370,172.40 | 7.4229 | 10,170,652.71 |
港币 | 186,480.00 | 0.8933 | 166,582.58 |
预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738,712.33 | 6.9646 | 39,967,835.89 |
欧元 | 2,261,154.33 | 7.4229 | 16,784,322.48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欧元 | 54,077.00 | 7.4229 | 401,408.16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4,377,878.85 | 6.9646 | 30,490,175.04 |
欧元 | 1,800.00 | 7.4229 | 13,361.22 |
合同负债 | |||
其中:美元 | 8,477,177.55 | 6.9646 | 59,040,150.76 |
欧元 | 688,367.11 | 7.4229 | 5,109,680.22 |
英镑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321,794.83 | 6.9646 | 9,205,772.27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707,106.07 | 6.9646 | 11,889,310.94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科研创新项目 | 38,098,696.54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 | 17,511,207.15 |
环保项目 | 17,613,537.16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 | 2,448,478.56 |
税收补贴 | 227,327.35 | 其他收益 | 227,327.35 |
国际贸易补贴 | 2,986,709.21 | 其他收益 | 2,986,709.21 |
援企稳岗 | 9,664,758.65 | 其他收益 | 9,664,758.65 |
其他补贴 | 10,240,861.24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 | 5,931,183.43 |
合计 | 78,831,890.15 | 38,769,664.35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8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52.26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64.141 | 投资设立 | |
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 | 河北承德 | 河北承德 | 医药制造 | 6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 | 河北秦皇岛 | 河北秦皇岛 | 医药制造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项目开发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98 | 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深圳华药南方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医药制造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北制药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环保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赵县 | 河北赵县 | 医药制造 | 58.057 | 投资设立 | |
华北制药河北莱欣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100 | 投资设立 | |
华北制药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河南洛阳 | 河南洛阳 | 贸易 | 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 |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 | 医药制造 | 100 | 投资设立 | |
华北制药海南医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海南海口 | 贸易 | 100 | 投资设立 | |
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51.00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医药制造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北华药华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60 | 4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股利 | ||||
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 | 15 | -11,965,187.07 | -24,051,909.95 | |
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 | 35 | -5,947,209.84 | -58,065,510.95 | |
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 | 41.943 | -31,842,459.18 | -3,495,433.05 |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5.859 | 30,578,888.89 | 596,154,000.00 |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47.739 | 17,641,666.67 | 17,641,666.67 | 310,893,086.40 |
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48.997 | 6,917,644.30 | 54,447,449.3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 | 212,769,851.86 | 212,769,851.86 | 373,115,918.23 | 373,115,918.23 | 286,581,760.54 | 286,581,760.54 | 367,159,913.11 | 367,159,913.11 | ||||
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 | 2,254,449.70 | 8,011,537.60 | 10,265,987.30 | 176,067,447.17 | 100,000.00 | 176,167,447.17 | 4,735,415.38 | 8,733,428.90 | 13,468,844.28 | 162,278,276.03 | 100,000.00 | 162,378,276.03 |
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 | 95,740,923.30 | 645,700,173.01 | 741,441,096.31 | 532,890,649.05 | 217,312,655.61 | 750,203,304.66 | 96,485,554.77 | 603,390,082.66 | 699,875,637.43 | 485,294,256.03 | 147,425,178.63 | 632,719,434.66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876,665,113.42 | 1,721,350,939.71 | 2,598,016,053.13 | 1,186,607,570.83 | 76,267,416.46 | 1,262,874,987.29 | 915,362,204.90 | 1,838,820,450.95 | 2,754,182,655.85 | 1,392,998,700.20 | 400,000.00 | 1,393,398,700.20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494,255,860.25 | 384,421,795.18 | 878,677,655.43 | 232,023,967.49 | 101,830,000.00 | 333,853,967.49 | 609,077,121.73 | 381,993,008.34 | 991,070,130.07 | 443,022,304.37 | 1,300,000.00 | 444,322,304.37 |
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151,389,976.88 | 21,709,976.29 | 173,099,953.17 | 65,068,771.53 | - | 65,068,771.53 | 125,224,815.00 | 21,257,425.49 | 146,482,240.49 | 52,569,564.67 | 52,569,564.6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 | 0 | -79,767,913.80 | -79,767,913.80 | 3,495,812.93 | - | -558.68 | -558.68 | 896,770.88 |
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 | 9,750.00 | -16,992,028.12 | -16,992,028.12 | -3,470.65 | 3,000.00 | -12,486,245.43 | -12,486,245.43 | 2,163.63 |
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 | 15,955,919.63 | -75,918,411.12 | -75,918,411.12 | -58,392,222.69 | 154,392,131.41 | -85,148,455.39 | -85,148,455.39 | 15,705,107.70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28,943,420.59 | -25,642,889.81 | -25,642,889.81 | 131,897,865.89 | 1,045,321,197.68 | -35,139,307.66 | -35,139,307.66 | 115,180,994.27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347,805,965.97 | 35,030,351.49 | 35,030,351.49 | 8,160,684.61 | 317,114,245.13 | 38,004,747.48 | 38,004,747.48 | 131,013,773.29 |
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43,374,820.38 | 14,118,505.82 | 14,118,505.82 | 6,833,386.24 | 155,842,468.40 | 8,853,778.58 | 8,853,778.58 | -9,055,290.91 |
其他说明:
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较上期变动较大的原因为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947.28万元。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金融服务 | 20 | 权益法 | |
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危废处理 | 40 | 权益法 | |
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药品销售 | 4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8,309,465.83 | 4,250,024.10 | 5,555,329.19 | 4,019,822.98 | ||
非流动资产 | 22,303,983.17 | 18,072.80 | 24,791,984.38 | 20,447.84 | ||
资产合计 | 17,089,482,147.97 | 30,613,449.00 | 4,268,096.90 | 23,509,890,388.87 | 30,347,313.57 | 4,040,270.82 |
流动负债 | 20,947,087.14 | 15,113,871.44 | 20,287,630.48 | 14,975,665.86 | ||
非流动负债 | 8,100,000.00 | 8,700,000.00 | 0 | |||
负债合计 | 12,590,034,566.38 | 29,047,087.14 | 15,113,871.44 | 19,220,414,089.60 | 28,987,630.48 | 14,975,665.8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499,447,581.59 | 1,566,361.86 | -10,845,774.54 | 4,289,476,299.27 | 1,359,683.09 | -10,935,395.0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99,889,516.31 | 626,544.74 | 857,895,259.85 | 543,873.24 | ||
调整事项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99,889,516.31 | 626,544.74 | 857,895,259.85 | 543,873.23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60,519,839.81 | 18,242,870.16 | 213,582.75 | 611,576,076.63 | 17,382,179.87 | 238,924.95 |
净利润 | 211,734,101.07 | 196,506.70 | 89,620.50 | 186,727,900.92 | 205,015.50 | 39,388.9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762,818.75 | -4,724,354.25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9,971,282.32 | 196,506.70 | 89,620.50 | 182,003,546.67 | 205,015.50 | 39,388.9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长期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情况详见相关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之平衡,将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之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之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之各种风险,建立适当之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之范围之内。
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
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此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审核应收款可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
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由于定期存款为短期存款,故银行存款的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并不重大。
(2)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外汇风险之影响,但因本集团绝大部分交易于国内发生,绝大部分资产与负债以人民币计价,故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外汇风险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资本管理
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465,000.00 | 17,465,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68,774,437.06 | 168,774,437.0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86,239,437.06 | 186,239,437.0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是公司持有的由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票据到期期限较短,该类票据一般按面值抵偿等额的应付账款,因此期末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无重大差异。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由于本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公司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因此期末以成本或账面余额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邢台 | 国有能源投资企业 | 693,084.57 | 55 | 5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母公司直接持股11.02%,通过控股子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4.08%,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19.90%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能,监督管理河北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邯郸矿业集团通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北金牛能源邢北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北省化学工业研究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北邢隆石膏矿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大有机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元氏矿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北金兴制药厂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矿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康保矿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蔚西矿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涿鹿矿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准格尔旗特弘煤炭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张家口第一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张家口宣东瓦斯热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西冀中能源集团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石家庄凤山化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邯郸波芙澜服饰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邯郸市牛儿庄采矿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北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华北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华北医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石家庄华药医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北华医健众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冀中瑞丰(深圳)供应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石家庄工业泵厂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石家庄内陆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寿阳县天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石家庄市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北华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宏信国际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华栾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华泰药业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健康驿站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劳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维灵保健品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综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石家庄市康成实业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84.50 | 2,131.98 |
华北制药集团华栾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9,150.67 | 212,389.38 |
河北华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劳务费 | 658,301.89 | 3,027,631.46 |
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4,229.79 | 301,300.24 |
华北制药集团维灵保健品有限公司 | 劳务费 | 283,018.88 | 320,841.69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劳务费 | 12,584,880.78 | 10,310,477.80 |
华北制药集团(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707,526.05 | 18,077,725.86 |
邯郸波芙澜服饰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48,431.32 | 753,027.40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5,037.74 | |
河北省化学工业研究院 | 采购材料 | 796,460.18 | 552,212.39 |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566,460.97 | 614,157.12 |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石家庄华药医院 | 劳务费 | 1,032,311.22 | 1,147,254.20 |
石家庄内陆港有限公司 | 劳务费 | 444,478.98 | 563,728.09 |
河北金兴制药厂 | 采购商品 | 56,325.66 | |
华北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967,782.44 | 5,215,945.40 |
华北医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88,258.04 | 810,045.21 |
合计 | 32,003,075.71 | 41,970,231.6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619.77 | 198,286.20 |
华北制药集团华栾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198,048.72 | 15,200.18 |
华北制药集团综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9,325.76 | 60,361.91 |
河北华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6,603.79 | 162,292.49 |
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246,952.25 | 12,122.92 |
华北制药集团宏信国际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7,293.47 | 175,800.43 |
华北制药集团(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745,174.74 | 190,451.72 |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石家庄华药医院 | 销售商品 | 328,503.82 | 401,043.38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364,252.26 | 21,987,942.74 |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9,886,981.79 | 6,250,103.10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19,660.08 | 14,991.16 |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97.35 | 14,947.96 |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74.34 |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32,457.03 |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46,283.23 | 221,959.50 |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75.22 | |
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19.47 | |
河北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89.38 | |
华北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93,751.75 | 2,242,478.84 |
华北医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2,545.84 | 1,039,611.68 |
邯郸市牛儿庄采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49.56 | 2,548.68 |
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528.29 | 8,490.56 |
华北制药集团维灵保健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564.93 | 35,564.93 |
河北华医健众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194.69 | 787.61 |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2.39 |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大淑村矿 | 销售商品 | 16,251.15 |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新屯矿 | 销售商品 | 5,132.74 |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郭二庄矿 | 销售商品 | 424.78 |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牛大酒店 | 销售商品 | 599,016.06 | |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邢台机械厂 | 销售商品 | 637.17 | |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 销售商品 | 2,743.37 | |
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99.12 | |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115.05 |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宝峰矿业有限公司九龙矿 | 销售商品 | 1,922.12 | |
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291.13 | |
北京冀中金牛酒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814.16 | |
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42.48 |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动力 | 27,750.38 | 27,263.72 |
华北制药集团综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动力 | 1,022.62 | 10,627.53 |
河北华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销售动力 | 23,035.55 | 22,813.41 |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石家庄华药医院 | 销售动力 | 1,416,211.51 | 1,067,430.37 |
华北制药集团维灵保健品有限公司 | 销售动力 | 7,349.16 | 7,206.06 |
华北制药集团宏信国际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动力 | 24,519.53 | 22,049.13 |
合计 | 39,020,822.56 | 36,233,691.6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15/9/29 | 2022/3/20 | 是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15/9/29 | 2022/9/20 | 是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15/9/29 | 2023/3/20 | 否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15/9/29 | 2023/9/20 | 否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15/9/29 | 2024/3/20 | 否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 | 2016/1/29 | 2022/3/20 | 是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 | 2016/1/29 | 2022/9/20 | 是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 | 2016/1/29 | 2023/3/20 | 否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 | 2016/1/29 | 2023/9/20 | 否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 | 2016/1/29 | 2024/3/20 | 否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 | 2016/1/29 | 2024/9/20 | 否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 | 2016/1/29 | 2025/3/20 | 否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00 | 2016/1/29 | 2025/9/20 | 否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00 | 2016/1/29 | 2026/1/28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800.00 | 2020/8/17 | 2023/8/16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75.00 | 2020/6/1 | 2023/5/17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420.00 | 2020/10/10 | 2023/8/24 | 否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4,500.00 | 2020/11/6 | 2023/11/6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90.00 | 2021/2/9 | 2022/2/8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2021/8/24 | 2022/5/18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1/8/24 | 2022/5/18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2021/8/25 | 2022/5/18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1/11/26 | 2022/5/18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1/1/25 | 2022/1/24 | 是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2,000.00 | 2021/7/12 | 2023/7/11 | 否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1/10/26 | 2022/10/25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000.00 | 2022/1/19 | 2023/1/14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22/1/20 | 2023/1/14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2/2/15 | 2022/8/12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2/2/15 | 2022/8/12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22/2/23 | 2022/10/18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2/6/15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2/9/15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2/12/15 | 是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3/3/1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3/6/1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3/9/1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3/12/1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4/3/1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4/6/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4/9/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4/12/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5/3/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5/6/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5/9/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5/12/5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75.00 | 2022/3/28 | 2026/3/28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2022/5/10 | 2023/2/10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2022/5/11 | 2023/2/10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 | 2022/5/11 | 2023/2/10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2022/5/18 | 2023/2/10 | 否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2/7/26 | 2022/8/22 | 是 |
合计 | 397,965.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98.18 | 1,064.7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A、 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金额、票据业务金额
截止日 | 存款金额(万元) | 贷款金额(万元) | 票据业务金额(万元) |
2021年12月31日 | 441,967.28 | ||
2022年12月31日 | 0.00 |
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为0,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为0,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不高于贷款余额。
B、 因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发生的费用
期间 | 担保费(元) |
2022年度 | 21,854,810.21 |
2021年度 | 26,963,973.56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419,672,792.97 | |||
应收账款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6,375.32 | 84,329.21 | ||
应收账款 | 华北制药集团华栾有限公司 | 1,285,378.24 | 165,386.61 | ||
应收账款 | 华北制药集团综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5,853,382.35 | 5,843,777.21 | ||
应收账款 | 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 | 14,348,422.11 | 14,566,418.03 | ||
应收账款 | 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 | 2,547,703.57 | 2,547,703.57 | ||
应收账款 | 华北制药集团维灵保健品有限公司 | 977,070.81 | 977,070.81 | ||
应收账款 | 河北华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31,908.67 | 66,405.70 | ||
应收账款 | 华北制药集团华泰药业有限公司 | 14,324.77 | 14,324.77 | 14,324.77 | 14,324.77 |
应收账款 | 石家庄市康成实业公司 | 11,523,028.78 | 11,523,028.78 | ||
应收账款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 7,725,244.88 | 7,725,244.88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元氏矿业有限公司 | 88,192.00 | 88,192.00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6,776.45 | 496.45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46,561,469.15 | 39,994,330.43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873,084.35 | 1,404,794.06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307,189.38 | 3,191,548.46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1,604,942.70 | 1,676,964.70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742.00 | 742.00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矿业有限公司 | 283,149.90 | 283,149.90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7,102.00 | 7,102.00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康保矿业有限公司 | 304,828.00 | 304,828.00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蔚西矿业有限公司 | 16,699.20 | 16,699.20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涿鹿矿业有限公司 | 26,170.00 | 26,170.00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准格尔旗特弘煤炭有限公司 | 155,290.00 | 155,290.00 | ||
应收账款 | 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84,410.30 | 171,937.00 | ||
应收账款 | 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 | 162,808.00 | 162,808.00 | ||
应收账款 | 张家口第一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365,291.00 | 365,291.00 | ||
应收账款 | 张家口宣东瓦斯热电有限公司 | 48,700.40 | 48,700.40 | ||
应收账款 | 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694,693.00 | 694,693.00 | ||
应收账款 | 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公司 | 24,592.00 | 24,592.00 | ||
应收账款 | 河北邢隆石膏矿 | 135,783.00 | 135,783.00 | ||
应收账款 | 邯郸矿业集团通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55,516.00 | 255,516.00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6,950.00 | 7,670.00 | ||
应收账款 | 河北金牛能源邢北煤业有限公司 | 30,495.00 | 30,495.00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261.52 | 172,624.53 | ||
应收账款 | 华北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 568,550.00 | 3,159,697.72 | ||
应收账款 | 华北医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965,402.30 | 1,659,105.30 | ||
应收账款 |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石家庄华药医院 | 491,785.90 | 150,712.30 | ||
应收账款 | 河北华医健众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190,440.01 | 828,252.84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9,849.00 | 145,233.00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邢台机械厂 | 720.00 | |||
应收账款 | 邯郸市牛儿庄采矿有限公司 | 1,920.00 | 960.00 | ||
应收账款 | 河北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480.00 | 240.00 | ||
应收账款 |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 10,300.00 | |||
应收账款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宝峰矿业有限公司九龙矿 | 2,172.00 | |||
应收账款 | 邢台德旺矿业有限公司 | 1,967.51 | |||
小计 | 106,401,561.57 | 14,324.77 | 4,518,351,100.83 | 14,324.77 | |
预付账款 |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64.55 | |||
预付账款 | 石家庄市康成实业公司 | 81,983.14 | 81,983.14 | ||
小计 | 84,747.69 | 81,983.14 | |||
合计 | 106,486,309.26 | 14,324.77 | 4,518,433,083.97 | 14,324.77 |
注:华北制药集团华泰药业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的子公司,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9日出具的(2019)冀01破2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华北制药集团华泰药业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终结破产程序,本公司的应收账款14,324.77元预计无法收回,因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953,712.11 | 7,172,456.68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集团华栾有限公司 | 176,596.86 |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集团综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71,747.24 | 1,392,829.24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市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7,850.15 | 97,850.15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 | 87,500.00 | 436,081.01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集团维灵保健品有限公司 | 216,236.00 | 238,960.66 |
应付账款 | 河北华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940,672.00 | 1,651,468.64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 213,900.00 | 213,900.00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集团(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0,422,530.41 | |
应付账款 |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279,264.44 | 5,756,241.69 |
应付账款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19,104.00 | 2,651,752.00 |
应付账款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3,713.62 | |
应付账款 | 河北省化学工业研究院 | 2,588,253.76 | 3,938,253.76 |
应付账款 |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 | 110,000.00 |
应付账款 |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大有机电有限公司 | 744,249.00 | 952,958.00 |
应付账款 | 邯郸波芙澜服饰有限公司 | 167,184.38 | 260,456.97 |
应付账款 | 华北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 1,962,398.77 | 3,360,000.00 |
应付账款 | 华北医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72,830.10 | 321,592.32 |
应付账款 |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邢台机械厂 | 15,395.40 | |
应付账款 |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石家庄华药医院 | 663,396.50 | 755,465.00 |
小计 | 20,580,290.71 | 39,746,510.15 | |
合同负债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316.47 | |
合同负债 | 石家庄市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1,642.21 | 21,642.21 |
合同负债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480.00 | 2,160.00 |
合同负债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39,572.00 | 19,474.00 |
合同负债 | 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2,016.14 | 2,016.14 |
合同负债 |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石家庄华药医院 | 56,574.00 | 56,574.00 |
合同负债 |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2,448.00 | |
合同负债 |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400.00 |
合同负债 | 华北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 1,699,676.38 | |
小计 | 2,119,960.73 | 114,030.82 | |
其他应付款 |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920,848.89 | 60,521,599.27 |
其他应付款 | 华北制药集团(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449.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北制药集团华栾有限公司 | 27,500.00 | 27,5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北制药集团综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4,996.68 | 214,996.68 |
其他应付款 | 石家庄市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2,187.30 | 32,187.30 |
其他应付款 |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95,668.00 | 495,668.00 |
其他应付款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55,828.00 | 955,828.00 |
其他应付款 |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石家庄华药医院 | 68,510.70 | 181,190.70 |
小计 | 17,715,539.57 | 62,429,418.95 | |
合并 | 40,415,791.01 | 102,289,959.92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公司自2012年开始承诺:公司承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具体指“公司承诺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日均贷款余额”。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类型 | 期初担保金额 | 本期新增担保金额 | 本期解除担保金额 | 期末担保金额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连带责任担保 | 77,000.00 | 90,000.00 | 120,000.00 | 47,000.00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担保 | 14,018.04 | 8,371.88 | 11,161.18 | 11,228.73 |
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担保 | 39,500.00 | 39,000.00 | 61,500.00 | 17,000.00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担保 | 57,003.49 | 77,000.00 | 59,660.74 | 74,342.76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担保 | 12,000.00 | 16,080.00 | 13,080.00 | 15,000.00 |
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担保 | 13,500.00 | 15,000.00 | 2,021.29 | 26,478.71 |
华北制药华坤河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担保 | 3,800.00 | 1,000.00 | 3,800.00 | 1,000.00 |
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担保 | 22,700.00 | 6,000.00 | 6,600.00 | 22,100.00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担保 | 5,000.00 | 100.00 | 4,900.00 | |
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 连带责任担保 | 1,000.00 | 1,000.00 | ||
合计 | 239,521.53 | 258,451.88 | 277,923.22 | 220,050.19 |
2、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初担保金额 | 本期新增担保金额 | 本期解除担保金额 | 期末担保金额 |
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 | 9,000.00 | ||
合计 | 9,000.00 | 9,000.00 |
注: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00万元,截止报告日该借款已逾期。2010年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平支行”)起诉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及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0]冀民二初字第3号),判决焦化集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工行和平支行货款18,190.00万元及利息358.5万元(利息已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同时判决公司作为保证人对焦化集团借款中的58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37.5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公司2010年12月24日临2010-018号公告。工行和平支行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了诉中保全措施,已查封焦化集团117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照石家庄市退市进郊企业有关土地收储办法和石家庄市开发区标准地价估算,被查封土地价值在8亿元左右。工行和平支行于2014年12月26日,将相应债权及担保权利整体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傲公司”)。华融公司和国傲公司受让标的债权后又与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集团”)签订了编号为河北营业03140065-2号、债转20150123号债权转让协议,将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宝德集团,该公司为石家庄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宝德集团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权利人。2015年5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冀执字第2-6号执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人工行和平支行变更为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本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本案中止执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焦化集团的股东分别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
司和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家庄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64%,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鉴于上述情况,焦化集团被查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高于焦化集团的全部债务,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在焦化集团有能力履行其全部债务,且目前焦化集团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较小,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3、 公司对外抵押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 | 抵押金额 | 抵押起始日 | 抵押到期日 | 抵押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20,000.00 | 2022/11/3 | 2023/10/31 | 否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441,967.28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为0,公司的财务公司存款余额超过了贷款余额,超过了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也违反了公司自2012年以来的承诺:公司承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公司对于上年度存在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事项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实施期间,公司的财务公司存款存在过余额,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一直为0,2022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仍高于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日均贷款余额。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0,贷款余额为0。
(二)公司目前整体搬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生搬迁停工损失251,989.35万元,在其他应收款里归集,待公司收到土地二次补偿款后直接冲减该搬迁停工损失。
2022年12月,因土地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价格影响,公司预计与2021年度相比,土地出让价格和可供出让实用地土地面积比例降低,公司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账面余额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初步测算预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24亿元,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对此发布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23005号),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中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算,并出具中企华评咨字(2023)第6168号评估报告,测算方法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法,测算的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中的相关资产(包括涉及的41宗土地
出让收益返还款和搬迁导致不再使用的设备)可收回金额为179,250.20万元,与公司的减值测试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期末公司参照评估结果对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2,739.15万元。
(三)2014年1月因城市规划、环保等原因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星公司”)全面停产。同时,公司也在积极的与天星公司其他股东方,以及承德市人民政府沟通协商,谋求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天星公司现有问题。
(四)公司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药集团持有的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51%股权、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华药集团持有的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根据公司与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的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业绩承诺期已于2022年度届满,为此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重组涉及的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于2022年12月31日的全部价值进行评估,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经测试,重组涉及的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承诺期届满均未发生减值。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期间2020-2022年度,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承诺业绩均已完成。
(五)租赁
1、作为出租人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经营租赁收入 | 2,425,447.87 | 4,181,655.37 |
合计 | 2,425,447.87 | 4,181,655.37 |
2、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当期计入费用的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期租赁费用 | 6,321,458.38 | 5,670,966.76 |
合计 | 6,321,458.38 | 5,670,966.76 |
(六)公司售后回租设备的重要承租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及租赁物的取得
1.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回租,由甲(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乙(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双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未设置抵押权、质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优先权、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租赁物转让给甲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再由甲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出租给乙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回租式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出卖人为乙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物清单》列明的租赁物即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第四条租赁期、咨询服务费、保证金及租金
4.5具体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数、年租息率、保证金、咨询服务费等内容,见附表一《合同要素明细表》,甲方以附表一为依据,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计算公式,计算和编制具体的《租金支付计划表》(即附表三),乙方同意按甲方编制的附表三所列明的租金等款项的数额和支付日期履行。
注: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回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以华北制药新制剂分厂的部分设备为租赁物,租赁本金为400,000,000.00元,租赁利息为45,743,076.79元。2020年8月14日,双方签订了编号为交银租赁调字20190070号的《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赁利息变更为44,491,480.91元。2022年7月因LPR利率调整,租赁利息变更为44,127,458.74元。
2.公司售后回租设备的重要承租条款
3租赁物的购买及交付
3.5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甲方支付租赁物协议价款同时转移给甲方(如分次支付租赁物协议价款,则所有权在甲方支付首笔租赁物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甲方),并且,该所有权转移视为乙方在租赁物现有状态下向甲方交货。12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处置
12.2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届满,并且乙方全部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全部租金、服务费和出现本合同约定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和违约金等付清及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留购价款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注: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7日与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两笔回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两笔合同以华北制药新制剂分厂的部分设备为租赁物,租赁本金共计265,000,000.00元,租赁利息共计44,900,000.00元。
3.公司售后回租设备的重要承租条款
第二条 租赁物的购买
2.2交易结构 承租人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出租人转让租赁物;出租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从承租人处受让租赁物所有权并回租给承租人使用。在本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满足的情況下,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除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购买价款外,出租人不对租赁物的购买承担任何价款或费用或其他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所有权的取得
13.1租赁期满的所有权转移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相应租约全部应付款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且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时,或承租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提前还款的,承租人按“现时现状”取得本合同相应租约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由于承租人一直占有、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对届时租赁物的性能和状况不作任何声明和保证。
注: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以承租人部分医药生产设备为租赁物,租赁本金共计300,000,000.00元,租赁利息共计35,830,734.37元。因LPR利率调整,2022年9月9日,租赁利息变更为 34,234,796.87元。
4.公司售后回租设备的重要承租条款
第十四条 租赁物的购买
1.乙方(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以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回租方式向甲方(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转让租赁物,甲方根据乙方融资目的受让租赁物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不能以旧有的租赁物买卖相关合同项下任何争议或理由对抗甲方,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
1.租赁期满,乙方向甲方付清所有租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后,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名义货价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利。
注: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与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三笔售后回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三笔合同以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为租赁物,租赁本金共计150,000,000元,租赁利息共计12,123,646.50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07,656,001.01 |
1年以内小计 | 807,656,001.01 |
1至2年 | 34,768,451.26 |
2至3年 | 10,274,220.8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328,214.88 |
4至5年 | 24,000,638.29 |
5年以上 | 1,328,278,245.36 |
合计 | 2,216,305,771.6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3,188,179.49 | 6.91 | 130,788,879.49 | 85.38 | 22,399,300.00 | 155,161,902.74 | 7.28 | 132,762,602.74 | 85.56 | 22,399,30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9,678,013.52 | 4.05 | 67,278,713.52 | 75.02 | 22,399,300.00 | 96,678,813.52 | 4.53 | 74,279,513.52 | 76.83 | 22,399,300.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3,510,165.97 | 2.86 | 63,510,165.97 | 100.00 | - | 58,483,089.22 | 2.75 | 58,483,089.22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63,117,592.17 | 93.09 | 499,820,918.00 | 24.23 | 1,563,296,674.17 | 1,975,311,737.31 | 92.72 | 491,340,259.65 | 24.87 | 1,483,971,477.66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859,567,994.00 | 38.79 | 499,820,918.00 | 58.15 | 359,747,076.00 | 693,883,180.22 | 32.57 | 491,340,259.65 | 70.81 | 202,542,920.57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1,203,549,598.17 | 54.30 | 1,203,549,598.17 | 1,281,428,557.09 | 60.15 | 1,281,428,557.09 | ||||
合计 | 2,216,305,771.66 | 630,609,797.49 | 1,585,695,974.17 | 2,130,473,640.05 | 624,102,862.39 | 1,506,370,777.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香港长盈财务公司 | 49,392,177.18 | 33,002,877.18 | 66.82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湖南全洲药业有限公司 | 9,514,511.33 | 9,514,511.33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湖南五洲通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5,376,718.09 | 5,376,718.09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河北裕泰化工有限公司 | 19,184,570.96 | 13,174,570.96 | 68.67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河南信谊药业有限公司 | 6,210,035.96 | 6,210,035.9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其他金额较小客户小计 | 63,510,165.97 | 63,510,165.97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合计 | 153,188,179.49 | 130,788,879.49 | 85.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个别认定法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 | 1,173,404,061.46 | 0 | |
中信保已投保应收账款 | 30,145,536.71 | 0 | |
合计 | 1,203,549,598.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66,148,670.97 | 18,307,433.55 | 5 |
1-2年 | 10,505,768.27 | 1,050,576.83 | 10 |
2-3年 | 3,384,722.80 | 1,015,416.84 | 30 |
3-4年 | 161,332.35 | 96,799.41 | 60 |
4-5年 | 84,041.18 | 67,232.94 | 80 |
5年以上 | 479,283,458.43 | 479,283,458.43 | 100 |
合计 | 859,567,994.00 | 499,820,918.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2,762,602.74 | 4,317,076.75 | 7,100,800.00 | 810,000.00 | 130,788,879.49 |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491,340,259.65 | 8,480,658.35 | 499,820,918.00 | |||
合计 | 624,102,862.39 | 12,797,735.10 | 7,100,800.00 | 810,000.00 | 630,609,797.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圣光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 | 收到该单位破产偿债资金 |
河北裕泰化工有限公司 | 7,000,800.00 | 双方和解,本期收回款项 |
合计 | 7,100,800.00 | / |
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810,000.00元为原抵债款项因故又恢复原值和坏账准备,其中河北威县医药药材公司580,000.00元、青岛国药医药有限公司230,000.00元,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49,227,839.66 | 11.25 | |
第二名 | 159,323,176.84 | 7.19 | |
第三名 | 141,215,752.99 | 6.37 | |
第四名 | 139,402,915.00 | 6.29 | |
第五名 | 114,884,719.23 | 5.18 | |
合计 | 804,054,403.72 | 36.28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3,209,865.40 | 0 |
应收股利 | 16,325,142.88 | 16,325,142.88 |
其他应收款 | 3,804,577,156.92 | 3,930,412,924.94 |
合计 | 3,824,112,165.20 | 3,946,738,067.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427,999.99 | |
活期存款 | 1,781,865.41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统借统还 | ||
合计 | 3,209,865.4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 | 1,828,174.22 | 1,828,174.22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14,496,968.66 | 14,496,968.66 |
合计 | 16,325,142.88 | 16,325,142.88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94,941,055.22 |
1年以内小计 | 794,941,055.22 |
1至2年 | 272,603,064.59 |
2至3年 | 355,720,460.1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78,162,721.62 |
4至5年 | 823,593,464.33 |
5年以上 | 1,606,565,310.62 |
合计 | 4,131,586,076.4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搬迁停工损失 | 850,405,123.47 | 821,206,330.68 |
保证金 | 441,973.88 | 15,628,331.10 |
备用金、押金 | ||
其他 | 3,280,738,979.13 | 3,154,010,093.21 |
合计 | 4,131,586,076.48 | 3,990,844,754.9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6,169,177.68 | 44,262,652.37 | 60,431,830.0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35,641.10 | 265,441,448.41 | 266,577,089.5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7,304,818.78 | 309,704,100.78 | 327,008,919.5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坏账准备259,848,584.22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4,262,652.37 | 265,441,448.41 | 309,704,100.78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6,169,177.68 | 1,135,641.10 | 17,304,818.78 | |||
合计 | 60,431,830.05 | 266,577,089.51 | 327,008,919.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 | 723,804,713.19 | 1-5年 | 17.52 | |
第二名 | 往来款 | 578,090,847.75 | 1-5年以上 | 13.99 | |
第三名 | 往来款 | 478,565,820.37 | 1-5年以上 | 11.58 | |
第四名 | 往来款 | 282,489,484.26 | 1-5年以上 | 6.84 | |
第五名 | 往来款 | 269,048,742.82 | 1-2年 | 6.51 | |
合计 | / | 2,331,999,608.39 | / | 56.4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240,551,530.90 | 3,240,551,530.90 | 3,205,482,676.90 | 3,205,482,676.9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99,889,516.31 | 899,889,516.31 | 857,895,259.85 | 857,895,259.85 | ||
合计 | 4,140,441,047.21 | 4,140,441,047.21 | 4,063,377,936.75 | 4,063,377,936.7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 | 45,459,834.77 | 45,459,834.77 |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168,744,026.57 | 168,744,026.57 | ||||
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 | 265,367,143.70 | 265,367,143.70 | ||||
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 | 100,607,420.10 | 100,607,420.10 | ||||
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 | 26,361,011.92 | 26,361,011.92 | ||||
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 | 983,311.39 | 983,311.39 |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99,477,067.32 | 99,477,067.32 | ||||
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 102,326,727.13 | 102,326,727.13 |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92,079,439.47 | 92,079,439.47 | ||||
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2,992,662.14 | 202,992,662.14 |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47,701,210.77 | 1,047,701,210.77 | ||||
深圳华药南方制药有限公司 | 6,867,362.71 | 6,867,362.71 |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82,269,635.17 | 182,269,635.17 | ||||
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 10,463,553.57 | 10,463,553.57 | ||||
华北制药(香港)有限公司 | 56,091,600.00 | 56,091,600.00 | ||||
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 | 121,740,000.00 | 121,740,000.00 | ||||
华北制药河北莱欣药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华北制药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 | 196,000,000.00 | 196,000,000.00 | ||||
华北制药海南医药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38,303,943.41 | 38,303,943.41 | ||||
河北华药华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82,397.92 | 2,582,397.92 |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217,791,924.55 | 217,791,924.55 | ||||
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 56,272,404.29 | 35,068,854.00 | 91,341,258.29 | |||
合计 | 3,205,482,676.90 | 35,068,854.00 | 3,240,551,530.90 |
注:2022年3月,公司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不动产评估作价对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累计出资10,506.89万元,占动保公司注册资本1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57,895,259.85 | 42,346,820.21 | -352,563.75 | 899,889,516.31 | |||||||
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 | |||||||||||
小计 | 857,895,259.85 | 42,346,820.21 | -352,563.75 | 899,889,516.31 | |||||||
合计 | 857,895,259.85 | 42,346,820.21 | -352,563.75 | 899,889,516.31 |
其他说明:
公司对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公司于2006年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639,458,241.84 | 4,458,763,328.80 | 5,426,941,169.65 | 3,825,791,122.58 |
其他业务 | 196,126,785.98 | 88,761,040.21 | 149,779,593.68 | 67,310,888.95 |
合计 | 5,835,585,027.82 | 4,547,524,369.01 | 5,576,720,763.33 | 3,893,102,011.5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8,127,381.29 | 306,949,419.59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2,346,820.21 | 37,345,580.1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860,713.44 | 848,829.27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46,964.83 | |
其他 | 840,000.00 | |
合计 | 541,481,879.77 | 345,983,829.04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红353,560,611.71元,确认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分红19,312,822.58元,确认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分红25,000,000.00元,确认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分红50,188,912.80元,确认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分红50,065,034.20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7,912.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769,664.35 | |
债务重组损益 | 733,937.0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7,146,54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94,468.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63,796.8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155,062.17 | |
合计 | 43,333,663.1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11 | -0.402 | -0.4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87 | -0.427 | -0.42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肖明建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