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25
2023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志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祥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祥微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日常经营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85
第十节财务报告 ...... 8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司公章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文本原件。
五、其他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欣灵电气 | 指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欣大电气 | 指 | 欣大电气有限公司(曾用名乐清市欣大继电器有限公司) |
雷顿电气 | 指 | 雷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百世康 | 指 | 百世康电气有限公司 |
欣灵自动化 | 指 | 浙江欣灵自动化有限公司 |
浙江欣灵智能 | 指 | 浙江欣灵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欣成电气 | 指 | 浙江欣成电气有限公司 |
欣大进出口 | 指 | 浙江欣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
新控电气 | 指 | 浙江新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雷顿进出口 | 指 | 浙江雷顿进出口有限公司 |
上海欣灵智能 | 指 | 上海欣灵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欣韦尔 | 指 | 欣韦尔电气(江苏)有限公司 |
欣全电气 | 指 | 浙江欣全电气有限公司 |
欣灵投资 | 指 | 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 |
欣伊特、欣伊特投资 | 指 | 乐清市欣伊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欣伊佳、欣伊佳投资 | 指 | 乐清市欣伊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欣哲铭、欣哲铭投资 | 指 | 乐清市欣哲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施耐德 | 指 | SchneiderElectricSA,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是全球能效管理领域的领导者,致力于为100多个国家的能源及基础设施、工业、数据中心及网络、楼宇和住宅市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
ABB | 指 |
AseaBrownBoveriLtd.,全球500强企业之一,集团总部位于瑞士苏黎世,是全球电力和自动化技术领域的领导厂商。
西门子 | 指 | 西门子股份公司(SIEMENSAG,FWB:SIE,NYSE:SI),全球电子电气工程领域的领先企业,主要业务集中在工业、能源、医疗、基础设施与城市四大业务领域。 |
正泰电器 | 指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1877.SH) |
常熟开关 | 指 |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
良信股份 | 指 |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2706.SZ)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
《公司章程》 | 指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董事会 | 指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招股说明书 | 指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保荐机构、保荐人
保荐机构、保荐人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欣灵电气 | 股票代码 | 301388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欣灵电气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XinlingElectrical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XINLING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志兴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328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256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1999年3月31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智广工业区;2016年9月12日,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智广工业区(营业场所: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328号);2016年10月25日,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智广工业区(营业场所: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328号,乐清市柳市镇黄华村);2017年12月15日,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328号。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32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25600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s://www.c-lin.cn/ | ||
电子信箱 | xl@xinling.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胡伊特 | 方露露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328号 |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328号 |
电话 | 0577-57129599 | 0577-57129599 |
传真 | 0577-62722963 | 0577-62722963 |
电子信箱 | xl@xinling.com | xl@xinling.com |
注: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方露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328号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南京东路61号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丁伟良、魏琴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黄万、陈磊 | 2022年11月9日-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481,344,514.43 | 521,137,274.62 | -7.64% | 445,408,798.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519,032.61 | 82,148,705.88 | -26.33% | 83,516,443.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2,616,577.13 | 70,035,909.05 | -24.87% | 78,137,559.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607,294.16 | 55,244,644.14 | 20.57% | 100,484,545.6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1.07 | -29.91% | 1.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1.07 | -29.91% | 1.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4% | 25.04% | -12.50% | 27.03%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323,134,286.10 | 696,135,684.20 | 90.07% | 561,447,93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08,286,179.59 | 353,438,130.96 | 185.28% | 309,024,725.0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05,927,214.63 | 153,962,938.18 | 114,766,704.79 | 106,687,65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541,204.13 | 21,643,316.02 | 13,098,205.32 | 13,236,307.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139,613.87 | 18,122,606.16 | 12,000,716.41 | 12,353,640.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6,360.20 | 16,239,213.42 | 7,486,104.71 | 39,115,615.8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6,880.01 | -438,494.73 | -337,306.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57,803.63 | 15,573,015.58 | 6,459,852.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04.40 | 265,161.36 | 448,203.93 |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669.94 | -13,999.87 | -84,992.7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2,55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81,950.60 | 2,312,078.41 | 970,051.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47,551.90 | 278,257.10 | 136,820.95 | |
合计 | 7,902,455.48 | 12,112,796.83 | 5,378,883.9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2年没有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021年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股份支付。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公司主要从事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属的“C3824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低压电器被广泛应用于生活、生产的各个方面,其发展主要取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整体带动,尤其与电力、工业投资等密切相关。随着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汽车、家用电器、工业控制等传统下游市场稳定增长;同时,新能源、人工智能(AI)、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低压电器行业开辟了新的下游市场。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发布的《低压电器行业经济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1年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约为1061亿元,同比增长10.1%。在全球范围内,低压电器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形成了实力较强的跨国公司与各国本土优势企业共存的竞争格局。从技术研发角度分析,低压电器企业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企业是行业中的技术引领者,主要有施耐德、ABB、西门子等跨国公司,该类企业掌握了低压电器行业最先进的技术,引领低压电器行业的发展方向,行业中的最新产品一般都由该类企业研发生产。第二类企业是行业技术跟进者,主要有常熟开关、良信股份、正泰电器等公司,该类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能够及时跟进行业技术的发展,在国际最新产品推出后2-5年内能够自主研制出性能指标相同的产品,并能够以较低的价格推向市场。公司属于该类企业的参与者。第三类企业是行业内的大部分产品同质化、以低价策略进行竞争的企业。以中国低压电器行业企业为例,绝大部分是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小型企业,该类企业研发能力较低,一般只有当产品进入成熟期后且生产技术已经成为行业内的公开信息时才能逐步生产该种产品,导致彼此之间价格竞争激烈。
(二)行业的发展阶段我国低压电器行业从简单装配、模仿制造到自行开发设计,产品在种类、性能、质量、产量等多方面已基本能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随着低压电器产品的更新换代,低压产品的技术也呈现新的特点,朝着高性能、高可靠性、小型化、数字化、模块化、组合化、电子化、智能化、可通信、零部件通用化、绿色化的方向发展。未来,高端低压电器可融合新基建发展,智能化、数字化等将逐步融入低压行业各个领域,相关新技术同低压电器行业将会出现新的融合产物,或将带来行业革命性的突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电子芯片与电力电子、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能源管理等。尽管目前中高端市场及相关技术主要由大型外资或合资企业掌握,国内优秀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正在努力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深度推进智能制造,实现中高端产品的国产化替代。
低压电器下游应用市场格局中,专业市场与通用市场比例将趋于接近。各类应用场景中“源+网+荷+储+充”新型配用电模式作为“双碳”目标下高度自治配用电系统建设的重要发展路径,正在助推低压电器的市场空间不断扩大,并且正在持续改变通用与专业市场的格局。专业市场方面,国内出口需求持续提升,行业跨入快速发展期,专用产品如雨后春笋。主要表现在:①行业协同发展愈发明显。在“双碳”的大背景下,无论是新能源装机配套储能,还是新能源车企配套充电桩,都在专用市场迈出了相同步伐,互补互通建设新型配用电系统。②平价上网进程加快,商业模式日趋成熟光伏、风电、车桩等行业逐步走出“退补”的阵痛期,市场趋于理性发展,且受益于传统能源价格上涨、海外市场需求加码等因素影响,户用光伏、海上风电、分布式储能、大功率直流桩等细分行业增长明显。③产业链阶段性供给仍
制约着行业需求上限。限于产业链阶段性供给释放速度(风电安装船只、车企的产能爬坡、锂铁矿的开采等),整体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一旦供给矛盾有所缓解,低压电器需求将快速释放。
同时,随着中国工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化,中国电气工业面临着质量提升、效率升级、降本降耗等诸多现实问题。《中国制造2025》提出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强国战略,不仅为电气企业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更让电气产业再次站到了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的风口上。智能领域涌现的一些颠覆性技术创新,正在创造新产业新业态,信息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广泛渗透到各个领域,未来随着智能电网、5G、新能源等投资建设的持续推进,低压电器产业将发生以绿色、智能、融合为特征的群体性重大技术变革。市场整体规模将在平稳增长、保持现有竞争格局的同时,不断缩小与国际巨头的差距,低压电器领域国产品牌将有更大的话语权。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低压电器生产企业之一,核心产品为各类继电器及智能化电气控制元件和装置,现拥有继电器、配电控制、电气传动与控制、仪器仪表、传感器、开关共六大类上万个品种规格的产品体系。公司先后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绿色企业”、“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荣誉。公司是浙江省低压电器标准版技术委员会会员单位,曾参与中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282-2011电子式时间继电器校准规范”、浙江制造团体标准“T/ZZB0960-2019时控开关”的编写,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CQC1127-2017自动转换开关电器用电子式控制器认证技术规范”、浙江制造团体标准“T/ZZB1576-2020时间继电器”、浙江制造团体标准“T/ZZB1630-2020自动转换开关电器”、浙江制造团体标准“T/ZZB2166—2021电感式接近开关”的编写。2020年,公司实验室取得中国CNAS认证。
公司一直专注于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通过多年的发展,以丰富的生产、技术与业务经验为基础,形成了自有品牌+ODM双向驱动的经营格局,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运营能力,确立了行业竞争地位。
(四)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政策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低压电器行业的发展,具体如下:
名称
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对低压电器行业的影响 | 对公司的影响 |
《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 | 国家认监委 | 2019年10月 | 对18种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将17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调整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只能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减少了产品认证的审批要求,降低了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加大了行业内部竞争。 | 同行业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可能给公司带来更多的竞争对手,督促公司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工作,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2019年10月 | 将大量的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装置列入鼓励类,如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高性能伺服电机和驱动器、全自主编程等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 | 促进行业向自动化、智能化发展,要求行业的产品导向由传统的电子元器件向智能化与自动化的工控产品转型。 | 公司经营继电器、传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等产品,并在募投项目规划中加大对伺服产品、传感器与PLC产线的投入,相关政策对公司相关产品未 |
基础电子元器件产 | 工业和信 | 2021年1 | 利用我国工业领域自动化、智能 |
来的业务发展起到了直接的利好作用。
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 息化部 | 月15日 | 化升级的机遇,面向工业机器人和智能控制系统等领域,重点推进伺服电机、控制继电器、传感器、光纤光缆、光通信器件等工业级电子元器件的应用。 | 来的业务发展起到了直接的利好作用。 | |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0年10月 | 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服务型制造。 | 该等政策旨在推动工业制造领域的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在为低压电器行业带来新的市场增量的同时,也对低压电器企业生产的智能化与绿色化改造起到了指导作用。 | 一方面,工业领域的智能化发展为公司的多种产品销售带来新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也督促公司加强生产的智能化与绿色化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 2021年3月11日 | 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
(五)公司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科技创新
(1)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充实与提升自身的研发能力,研发成果丰富,具备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公司重视自主研发创新,持续开展研发投入,改进和提升现有产品的技术水平并不断研发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支出2,740.83万元,占营业收入5.69%,占比较高且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研发项目数量为32个,研发项目丰富且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公司的研发成果丰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411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形成了主营业务相关的10项独创技术和28项通用技术。
在持续研发投入的同时,公司深入研究行业的发展状况和技术发展趋势,顺应低压电器小型化、智能化的特点,组建专门的研发团队,提升自身的软件开发能力,以满足低压电器中电子控制元器件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覆盖现有产品品类的软件开发能力,自主研发并取得了95项软件著作权,形成了传统工控元件组网、智能制造云平台、人机交互界面(HMI)等产品/技术储备,为迎接工控领域物联网的到来奠定了基础。
(2)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成果产业化的能力,不断推出新的产品,丰富产品布局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工控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不同行业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同时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通信等新技术的不断普及与运用,下游客户对产品的功能完备性、操作便利性等亦提出了新的需求。
公司在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投入的同时,也注重提升产品开发与设计能力,以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将新的产品/型号推向市场,满足客户新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产品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与设计能力,陆续推出了多款新产品,其中12种产品获得了“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认证,10种产品涉及的新技术登记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成果产业化的能力。
(3)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起草,技术实力得到行业和主管部门的认可
公司自2009年起持续被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曾获得“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等多项荣誉。
公司是浙江省低压电器标准版技术委员会会员单位,曾参与中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282-2011电子式时间继电器校准规范”、浙江制造团体标准“T/ZZB0960-2019时控开关”的编写,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CQC1127-2017自动转换开关电器用电子式控制器认证技术规范”、浙江制造团体标准“T/ZZB1576-2020时间继电器”、浙江制造团体标准“T/ZZB1630-2020自动转换开关电器”、浙江制造团体标准“T/ZZB2166—2021电感式接近开关”的编写。公司的技术实力得到了行业和主管部门的认可。
2、生产模式创新
公司长期致力于企业生产的现代化改造,通过建立自动化/智能化的加工、装配、检测等系统,提高关键工序的自动化与智能化,实现主要产品的自动化生产。2014年,经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定,公司子公司欣大电气被认定为“温州市机器换人示范企业”。同时,公司为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通过对部分产品平台、结构模块、生产工艺的优化,实现了客户定制产品的柔性化生产。
公司响应国家制造强国战略,结合企业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推动由自动化生产向数字化生产的转变:通过打造数字化车间进行全面优化升级改造,以物联网为核心,结合ERP、采购、销售等节点搭建面向智能制造的信息集成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企业专用APP,通过与OEE、MES、ERP的对接,实现企业运营大数据分析;通过手机实时监控与反控等技术的运用,实现了生产流程管控从桌面到智能终端、从有线到无线的延伸。
3、营销体系创新
随着行业应用领域的拓展、产品线的不断延伸、竞争方式的升级,公司的营销渠道面临更大的挑战。为适应市场及产品快速、多层次的变化,近年来,公司在加大区域市场推广力度的基础上,开始寻求产品在行业应用领域的发展机遇,通过对消防、养殖等行业的深入了解和研究,经过技术更新和系统优化推出符合行业用户需求的产品及解决方案,逐步获得行业用户认可并在该特定市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
公司将国内市场划分为8大片区设立业务和技术服务团队,并以此为结点,结合全国132个签约经销商,打造服务区域内的异地售后服务网络。
公司注重市场营销体系的线上和线下的融合,已形成官网、公众号、小程序、电商等平台的全方位推广,可实现线上便捷的查询、技术咨询、报价、订单,线下良好的客户体验、安装、售后等服务。
4、新旧产业融合
公司专注于继电器、配电控制、电气传动与控制、仪器仪表、传感器、开关等低压电器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是实现自动控制的关键电子元器件,在不断优化传统产品结构和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公司持续研发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核心产品。随着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客户对传统产品的功能有了进一步的需求,低压电器产品被提出了更高的性能及品质要求。随着新兴行业及终端产品的功能技术提升,低压电器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功能零部件,借助5G模块、蓝牙、网络等技术,该类产品将成为传统产品升级为智能化智慧化产品的关键组成部分。公司正积极布局工控产品与5G、物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应用,以满足新时代背景下用户的需求,力争与国际知名品牌同台竞技。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继电器、配电控制、电气传动与控制、仪器仪表等低压电器产品的企业。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为客户提供可靠、稳定的产品和全方位专业服务,产品主要用于工业控制,应用领域遍布机械制造、新能源、家电、消防、电力、通信等行业。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拥有包括继电器、配电控制、电气传动与控制、仪器仪表、传感器、开关共六大类上万个品种规格的产品体系。
公司的低压电器产品涵盖不同类型的控制元器件,主要包括6大类,具体如下:
1、继电器系列
继电器是一种具有隔离功能的自动开关元器件,是当输入量的变化达到规定要求时,在电气输出电路中使被控量发生预定的阶跃变化的一种电器,是用小电流去控制大电流运作的一种“自动开关”,具体应用时,继电器可以控制多路电路,保证电器的正常运行;可以扩大控制能力,对综合信号进行控制;可以借助继电器实现对电路的自动化运行控制。继电器产品通常应用于自动化的控制电路中,广泛用于遥控、遥测、通讯、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及电力电子设备中,是最重要的控制元件之一。
公司继电器系列产品主要包括时间继电器、小型电磁继电器及插座、固体继电器等。
2、配电控制系列
配电控制产品用于电流的接通、分断,进行启动、调速、正反转、制动等各种控制,并能在线路或用电设备发生短路、过载、欠电压等故障时切断电路,从而起到对线路和设备保护作用的电路。该类产品主要用于配电电路、开关设备、控制设备和电路末端。
该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电涌保护器、控制与保护开关等。
3、电气传动与控制系列
电气控制主要用于实现对电路系统中某个或某些对象的控制,从而保证被控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其主要功能有:
自动控制、保护、监视和测量。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变频器、伺服驱动、伺服电机、电动机保护器、电机调速器等。
4、仪器仪表系列
仪器仪表是一种“信息机器”,其主要功能是信息形式的转换,将输入信号转换成输出信号。信号可以按时间域或频率域表达,信号的传输则可调制成连续的模拟量或者断续的数字量形式。由若干自动化元件构成,具有数种功能,如测量、显示、记录、控制、报警、通信联网。自身是一个系统,又是自动化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数显电量表、温度控制仪、温湿度控制器等。
5、传感器系列
传感器是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传感器的特点包括:微型化、数字化、智能化、多功能化、系统化、网络化。它是实现自动检测和自动控制的首要环节,为自动化设备及时的提供电压信号,是自动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公司生产的传感器种类有接近开关、光电开关、编码器等。
6、开关系列
开关是可以使电路开路,使电流中断或使其流到其他电路的电子元件。
公司的开关种类有微动开关、行程开关等。
(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金属及金属件、电子元器件、塑料件等,供应商按照公司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提供符合要求的零部件,或者公司直接采购符合要求的通用标准零部件。对于客户需求量较小或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公司采用直接采购产成品的模式。供应商提供符合公司技术与质量要求的产成品,公司进行质检、测试后对外销售,如开关电源、信号灯等产品。
采购中心通过网络查询、调研、相关审核验证等流程收集具备开发潜力的供应商信息,向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发放《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资质。完成初选流程后,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质量中心、研发中心等部门人员对关键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必要时填写《供应商评审表》,同时接受供应商样品提交技术确认。
样品、供应商评审结果均合格的,由采购中心与供应商开展供货价格、周期、质量保证能力等事宜的商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后,报副董事长/总裁批准,采购中心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协议,签约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外包贴牌为辅的生产模式,主要产品均为公司自制,开关电源、信号灯等目前客户需求较小的产品或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采用外包生产的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即生产管理中心根据客户订单或者常规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形成生产订单并录入生产管理系统,系统自动进行分解,各生产部门按照计划组织生产。为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公司将电镀等非核心工艺环节,采用委外加工的形式,委托给具有稳定生产能力和较高品质管控能力的外协加工商进行加工。
公司在专注于产品研发设计同时,对少量客户需要配套的其他产品采取外包生产模式。外包厂商按照公司所下达的订单,进行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成品检验合格后发往公司。公司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制定了严格的、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检验体系,对外包厂商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3、销售模式
公司建立了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体系,2022年全国签约经销商132家。近年来,公司也通过参加各种展会、网络推广等方式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1)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指非直接向终端用户销售,借助中间商的渠道资源和客户资源进行销售。经销模式下,经销商承担对最终客户的销售风险。公司通过严格授权、统一指导实现对签约经销商的管理,签约经销商执行公司营销政策、计划和策略,协助进行市场开拓,反馈市场一线情况,负责区域内的产品营销。
经销商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商合同》,通过分析各区域市场容量和竞争状况等要素,公司向经销商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额度并根据经销商的销售完成情况给予销售返利,促使经销商销售公司产品。经销商买断产品,在其授权区域内自行销售并承担当地市场推广义务,公司与经销商定期结算。公司根据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回款与对账情况、综合管理能力、遵守政策要求等内容,对经销商进行综合考评。
(2)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没有利用签约经销商的渠道,通过公司销售人员、展会、网络旗舰店或门市部等形式,直接拓展客户并对客户直接销售。具体分为如下几类:
直销类型
直销类型 | 客户类型 | |
内销 | 线下直销 | 终端客户、ODM客户、批发商等 |
境内电销 | 天猫、阿里巴巴旗舰店客户 | |
零售 | 五金店、个体户、个人等 | |
外销 | 境外直销 | 境外客户 |
境外电销 | 阿里巴巴国际站的境外客户 |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134.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64%,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264.9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6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51.9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33%;总资产为132,313.43万元,比上年末增长90.07%。受经济下行影响,公司业绩有所下滑。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经过在低压电器行业30多年的发展,凭借着充分的技术基础、生产经验和客户积累,形成了具有企业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具体表现为:
1、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充实与提升自身的研发能力,研发成果丰富,具备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支出为2,740.83万元,占营业收入5.6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研发团队人数为154人,占公司总员工人数的比重为14.71%。2022年,公司开展研发项目32个,研发项目丰富且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公司自主研发并取得了95项软件作权、授权专利411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形成了主营业务相关的10项独创技术和28项通用技术。
2、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成果产业化的能力,不断推出新的产品,丰富产品布局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工控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公司在持续研发的同时,也注重提升产品开发与设计能力,以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将新的产品型号推向市场,具备较强的研发成果产业化能力。公司深入研究行业的发展状况和技术发展趋势顺应低压电器小型化、智能化的特点,组建专门的研发团队,提升自身的软件开发能力,以满足低压电器中电子控制元器件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覆盖现有产品品类的软件开发能力,形成了传统工控元件组网、智能制造云平台、人机交互界面(HMI)等产品/技术储备,为迎接工控领域物联网的到来奠定了基础。
3、公司已初步建立起遍布全国的经销商网络,同时与主要直销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持续开发新客户的能力
公司成立时即专注于低压电器产品在工控行业的应用,工控行业客户涉及领域众多,且分布于全国各地;公司借助分布于全国各地的经销商,就近服务当地的客户,以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并提升公司产品的渗透率。2022年,公司共有
经销商132家,分布于全国各地,已初步建立起遍布全国的经销商网络,通过经销商实现产品在不同地域、不同领域客户的应用。在拓展经销渠道的同时,公司亦组建了销售团队,向客户直接销售。公司根据低压电器行业产品差异化的特点及同行业公司的需求,逐步增加了ODM业务,与同行业公司西门子天台、正泰电器、天正电气、良信股份、德力西电气下属公司上海天逸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稳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持质量至上的经营理念,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且质量体系已与国际接轨并通过ISO9001:2015、ISO14001:2015和ISO45001:2018认证。
公司按照国内及境外的相关资质认证要求,产品通过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并通过了CE、UL、TUV等国际认证。
2022年,公司产品经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抽查检验均为合格,同时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或纠纷。公司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及要求,质量稳定。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81,344,514.43 | 100% | 521,137,274.62 | 100% | -7.64% |
分行业 | |||||
低压电器 | 481,344,514.43 | 100.00% | 521,137,274.62 | 100.00% | -7.64% |
分产品 | |||||
继电器 | 224,854,217.16 | 46.71% | 238,367,106.37 | 45.74% | -5.67% |
配电控制 | 118,128,261.90 | 24.54% | 129,868,636.17 | 24.92% | -9.04% |
电气传动与控制 | 51,258,722.42 | 10.65% | 61,261,145.47 | 11.76% | -16.33% |
传感器 | 21,459,416.54 | 4.46% | 24,406,065.71 | 4.68% | -12.07% |
仪器仪表 | 20,063,193.95 | 4.17% | 23,829,040.54 | 4.57% | -15.80% |
开关 | 17,546,975.50 | 3.65% | 21,883,267.11 | 4.20% | -19.82% |
其他 | 19,339,016.69 | 4.02% | 17,659,288.41 | 3.39% | 9.51% |
其他业务 | 8,694,710.27 | 1.81% | 3,862,724.84 | 0.74% | 125.09% |
分地区 | |||||
境内 | 435,293,157.35 | 90.43% | 482,382,002.56 | 92.56% | -9.76% |
境外 | 46,051,357.08 | 9.57% | 38,755,272.06 | 7.44% | 18.83% |
分销售模式
分销售模式 | |||||
经销 | 189,427,599.85 | 39.35% | 211,045,321.82 | 40.50% | -10.24% |
直销 | 291,916,914.58 | 60.65% | 310,091,952.80 | 59.50% | -5.86%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低压电器 | 48,134.45 | 35,322.05 | 26.62% | -7.64% | -3.15% | -3.40% |
分产品 | ||||||
继电器 | 22,485.42 | 16,461.61 | 26.79% | -5.67% | -1.33% | -3.22% |
配电控制 | 11,812.83 | 8,613.91 | 27.08% | -9.04% | -2.26% | -5.06% |
电气传动与控制 | 5,125.87 | 3,752.86 | 26.79% | -16.33% | -15.79% | -0.47% |
分地区 | ||||||
境内 | 43,529.32 | 32,438.41 | 25.48% | -9.76% | -4.54% | -4.07% |
分销售模式 | ||||||
经销 | 18,942.76 | 14,131.73 | 25.40% | -10.24% | -6.22% | -3.20% |
直销 | 29,191.69 | 21,189.49 | 27.41% | -5.86% | -0.98% | -3.58%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低压电器 | 销售量 | 万个 | 6,654.93 | 7,629.69 | -12.78% |
生产量 | 万个 | 6,114.09 | 8,177.20 | -25.23% | |
库存量 | 万个 | 526.34 | 1,067.18 | -50.6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2022年公司加强了存货管理,且公司2022年末搬迁新厂房,导致低压电器库存量较上年同期下降50.68%。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低压电器 | 原材料 | 230,965,327.42 | 65.39% | 249,740,091.57 | 68.48% | -7.52% |
低压电器 | 直接人工 | 36,091,806.58 | 10.22% | 44,816,399.85 | 12.29% | -19.47% |
低压电器 | 制造费用 | 49,486,278.38 | 14.01% | 49,763,327.79 | 13.65% | -0.56% |
低压电器 | 其他 | 36,668,713.33 | 10.38% | 20,371,116.09 | 5.59% | 80.00% |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继电器 | 原材料 | 101,647,266.43 | 28.78% | 108,032,696.40 | 29.62% | -5.91% |
继电器 | 直接人工 | 18,805,674.18 | 5.32% | 24,623,166.20 | 6.75% | -23.63% |
继电器 | 制造费用 | 27,606,288.22 | 7.82% | 27,785,608.52 | 7.62% | -0.65% |
继电器 | 其他 | 16,556,835.14 | 4.69% | 6,396,053.63 | 1.75% | 158.86% |
配电控制 | 原材料 | 65,626,168.53 | 18.58% | 67,470,726.72 | 18.50% | -2.73% |
配电控制 | 直接人工 | 7,655,047.11 | 2.17% | 9,141,782.39 | 2.51% | -16.26% |
配电控制 | 制造费用 | 8,346,862.88 | 2.36% | 8,468,549.12 | 2.32% | -1.44% |
配电控制 | 其他 | 4,510,999.48 | 1.28% | 3,049,217.35 | 0.84% | 47.94% |
电气传动与控制 | 原材料 | 25,449,132.97 | 7.21% | 33,547,011.44 | 9.20% | -24.14% |
电气传动与控制 | 直接人工 | 2,473,807.67 | 0.70% | 2,776,733.87 | 0.76% | -10.91% |
电气传动与控制 | 制造费用 | 4,527,159.51 | 1.28% | 4,954,060.61 | 1.36% | -8.62% |
电气传动与控制 | 其他 | 5,078,504.53 | 1.44% | 3,285,604.38 | 0.90% | 54.57% |
传感器 | 原材料 | 8,716,412.27 | 2.47% | 10,120,615.63 | 2.78% | -13.87% |
传感器 | 直接人工 | 3,292,595.86 | 0.93% | 3,783,855.40 | 1.04% | -12.98% |
传感器 | 制造费用 | 2,983,152.74 | 0.84% | 2,730,600.74 | 0.75% | 9.25% |
传感器 | 其他 | 308,817.15 | 0.09% | 86,775.53 | 0.02% | 255.88% |
仪器仪表 | 原材料 | 8,254,147.40 | 2.34% | 9,625,782.07 | 2.64% | -14.25% |
仪器仪表 | 直接人工 | 1,358,118.17 | 0.38% | 1,642,253.69 | 0.45% | -17.30% |
仪器仪表 | 制造费用 | 2,527,851.44 | 0.72% | 2,445,201.01 | 0.67% | 3.38% |
仪器仪表 | 其他 | 366,717.30 | 0.10% | 236,458.17 | 0.06% | 55.09% |
开关 | 原材料 | 8,887,807.38 | 2.52% | 11,302,868.71 | 3.10% | -21.37% |
开关 | 直接人工 | 1,441,585.56 | 0.41% | 1,637,887.29 | 0.45% | -11.99% |
开关 | 制造费用 | 2,192,407.81 | 0.62% | 2,077,583.61 | 0.57% | 5.53% |
开关 | 其他 | 2,210,336.16 | 0.63% | 3,443,269.30 | 0.94% | -35.81%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2022年12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浙江欣全电气有限公司,持股51%,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05,211,026.8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1.8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54,627,389.72 | 11.35% |
2 | 第二名 | 21,205,211.70 | 4.41% |
3 | 第三名 | 11,211,043.12 | 2.33% |
4 | 第四名 | 9,663,262.46 | 2.01% |
5 | 第五名 | 8,504,119.82 | 1.77% |
合计 | -- | 105,211,026.82 | 21.8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4,173,943.7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7.3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3,956,316.15 | 5.49% |
2 | 第二名 | 9,104,986.30 | 3.58% |
3 | 第三名 | 7,427,780.57 | 2.92% |
4 | 第四名 | 6,999,308.01 | 2.75% |
5 | 第五名 | 6,685,552.67 | 2.63% |
合计 | -- | 44,173,943.70 | 17.38% |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4,047,096.16 | 14,432,945.74 | -2.67% | |
管理费用 | 20,666,050.89 | 22,253,435.84 | -7.13% | |
财务费用 | 43,929.48 | 3,524,596.67 | -98.75% | 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11月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产生了较多的利息收入。 |
研发费用 | 27,408,306.50 | 27,462,986.58 | -0.20%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一种自动转换开关的传动装置 | 研发一款自动转换开关的传动装置,提升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 完结 | 采用励磁机构转换,能将负载从故障电源快速、可靠的切换至正常电源供电、切换时间在0.025s至0.3s,以满足重要场所用户对电源快速切换的需求。 | 该项目研发成功,提高了自动转换开关电器的技术指标,降低产品的质量成本,可为公司提高利润率。 |
一种自动转换开关的操作机构 | 研发一款自动转换开关的操作机构,提升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 完结 | 将励磁机构采用储能形式转换,能够实现任何模式下操作开关的分合速度无关人力操作,杜绝了因人力操作不当产生安全隐患的设计缺陷。 | 该项目研发成功,提高了自动转换开关电器的技术指标,可为公司提高销售收入。 |
一种高可靠的快速操作机构 | 开发一款高可靠的快速操作机构,提高产品性能。 | 完结 | 采用铆钉铆合的方式进行定位和固定,结构更加紧凑稳定,动作可靠,且在机构脱扣时跳扣会直接作用于触头系统,能够使触头快速断开。 | 该项目研发成功,提高产品技术指标,可为公司提高销售收入,同时提高了产品市场竞争力,产品前景广阔。 |
大电流工控继电器 | 研发一款高负载能力的继电器,提升市场竞争力。 | 完结 | 采用注塑及触点点焊技术,实现触点达高负载能力。 | 该项目成功,突破继电器触点高负载能力的工艺技术,提高继电器的技术开发能力,同时提高销售收入。 |
薄型大间隙继电器 | 开发一款薄型大间隙继电器,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完结 | 采用增加线圈吸力的技术,增大触点间隙,增强负载能力、减薄体积,提升产品总体性能。 | 该项目成功,可为公司提高销售收入。 |
一种新型的电涌保护器 | 研发一款新型的电涌保护,并形成产业化。 | 完结 | 设计一款防雷模块专用于PCB板焊接防护。模块内部设有失效安全脱扣装置,使用多层石墨放电间隙逐级击穿技术,可实现1KA短路电流续流安全遮断,同时具有失效报警引脚(干结点结构),对电网因雷电过电压和浪涌过点电压进行电压限制,以确保设备的安全。 | 该项目研发成功,解决了5G通信领域的电涌保器技术痛点,同时扩大了产品的应用范围,产品前景广阔。 |
新能源用高压 | 开发一款新能源 | 研发 | 研发一种可承受负载高压直流大电流的 | 该项目研发成功,提高新能源 |
直流继电器
直流继电器 | 用高压直流继电器,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阶段 | 新能源行业用继电器。 | 行业配电系统的开关技术指标,可为公司提高销售收入,产品的应用领域广阔。 |
充电桩专用控制与保护开关 | 开发充电桩专用控制与保护开关,填补充电桩行业控保开关的空白。 | 研发阶段 | 研发一种充电桩的专用电源开关,通过产品的结构设计,通讯系统的研发,实现充电桩的使用环境要求、电网电压适应能力、联动控制等标准要求。 | 该项目研发成功,填补充电桩行业配电系统的综合保护开关的空白,可为公司提高销售收入。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54 | 166 | -7.23%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4.71% | 13.95% | 0.76%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33 | 33 | 0.00% |
大专及以下 | 121 | 133 | -9.02%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35 | 40 | -12.50% |
30~40岁 | 75 | 83 | -9.64% |
40岁以上 | 44 | 43 | 2.33%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7,408,306.50 | 27,462,986.58 | 22,200,845.2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69% | 5.27% | 4.98%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8,131,950.55 | 492,452,689.23 | -19.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524,656.39 | 437,208,045.09 | -24.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07,294.16 | 55,244,644.14 | 20.5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75,129.92 | 351,222,652.09 | -99.0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061,674.35 | 423,626,489.37 | -79.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786,544.43 | -72,403,837.28 | -15.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6,010,063.47 | 181,290,604.65 | 328.0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9,506,265.14 | 179,690,778.93 | 11.0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6,503,798.33 | 1,599,825.72 | 35,935.4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9,623,654.96 | -15,774,605.48 | 3,647.6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7.51万元,同比下降99.07%,主要系公司赎回理财产品减少。
(2)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06.17万元,同比下降79.45%,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减少。
(3)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7,601.01万元,同比增长328.05%,主要系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7,650.38万元,同比增长35935.41%,主要系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2022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5,962.37万元,同比增长3647.62%,主要系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16 | 0.00% | 主要系支付宝理财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287.97 | -4.26% | 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 | 311.47 | 4.61% | 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报会及过会的政府补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3.60 | 0.20% | 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222.17 | -3.29% | 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1,520.08 | 46.50% | 5,557.72 | 7.98% | 38.52% | 主要系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应收账款 | 16,900.85 | 12.77% | 13,647.49 | 19.60% | -6.83% | |
存货 | 14,268.01 | 10.78% | 16,190.08 | 23.26% | -12.48% | |
固定资产 | 26,808.24 | 20.26% | 13,910.13 | 19.98% | 0.28% | 主要系募投项目厂房竣工验收,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1,126.39 | 0.85% | 8,234.89 | 11.83% | -10.98% | 主要系募投项目厂房竣工验收,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170.58 | 0.13% | 243.52 | 0.35% | -0.22% | |
短期借款 | 10,258.19 | 7.75% | 8,495.13 | 12.20% | -4.45% | |
合同负债 | 426.72 | 0.32% | 455.30 | 0.65% | -0.33% | |
长期借款 | 200.00 | 0.15% | 4,600.00 | 6.61% | -6.46% | 主要系该借款投入到募投项目厂房建设,募集资金置换出归还长期借款 |
租赁负债 | 81.81 | 0.06% | 70.74 | 0.10% | -0.0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23 | 0.00% | 0.81 | 0.00% | 0.00% | 主要系理财产品减少 |
应收款项融资 | 588.46 | 0.44% | 1,068.91 | 1.54% | -1.10% | 主要系票据的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246.17 | 0.19% | 117.65 | 0.17% | 0.02% | 主要系增值税延缓交纳政策,同时延缓增值税即退税额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58.52 | 1.71% | 1,364.28 | 1.96% | -0.25% | 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1,180.19 | 0.89% | 831.19 | 1.19% | -0.30% | 主要系增值税延缓缴纳 |
其他应付款 | 93.45 | 0.07% | 70.36 | 0.10% | -0.03% | 主要系押金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89.39 | 0.82% | 180.51 | 0.26% | 0.56%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借款增加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0.81 | 0.16 | 130.60 | 131.34 | 0.23 | |||
2.应收款项融资 | 1,068.91 | 5,803.31 | 6,283.76 | 588.46 | ||||
上述合计 | 1,069.72 | 0.16 | 5,933.91 | 6,415.10 | 588.69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02日与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编号为投资合同(20-06-05地块)的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并申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开立以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2020年保函字0074号],保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93,000.00元,保函保证金209,3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保函保证金尚未收回。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7,051,178.46 | 89,546,493.77 | -2.7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 自建 | 是 | 低压电器 | 46,589,453.95 | 114,468,309.41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46,589,453.95 | 114,468,309.41 | -- | --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59,432.85 | 14,227.20 | 14,227.20 | 0 | 0 | 0.00% | 45,347.23 | 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0 |
合计 | -- | 59,432.85 | 14,227.20 | 14,227.20 | 0 | 0 | 0.00% | 45,347.23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1.1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283.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2.85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227.20万元,当期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126.6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5,347.2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27,003.00 | 27,003.00 | 11,406.49 | 11,406.49 | 42.24% | 2023/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6,497.00 | 6,497.00 | 2,171.56 | 2,171.56 | 33.42% | 2023/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5,733.00 | 5,733.00 | 649.15 | 649.15 | 11.32% | 2023/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9,233.00 | 39,233.00 | 14,227.20 | 14,227.2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20,199.85 | 20,199.85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0,199.85 | 20,199.85 | -- | -- | -- | -- | ||||
合计 | -- | 59,432.85 | 59,432.85 | 14,227.20 | 14,227.20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项目尚未完成,无法预计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1.1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283.6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2.8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39,233.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总额为 |
20,199.8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确定使用金额、用途。
20,199.8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确定使用金额、用途。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254.6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12,485.8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8.79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5,347.23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欣大电气 | 子公司 | 生产低压电器 | 5,000.00 | 31,127.48 | 13,285.40 | 20,943.55 | 2,198.53 | 2,223.75 |
雷顿电气 | 子公司 | 生产低压电器 | 5,000.00 | 13,916.61 | 6,646.78 | 6,759.71 | 918.87 | 930.22 |
新控电气 | 子公司 | 生产低压电器 | 1,000.00 | 4,483.87 | 2,937.61 | 5,048.59 | 1,129.54 | 995.0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浙江欣全电气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我国低压电器行业从简单装配、模仿制造到自行开发设计,产品在种类、性能、质量、产量等多方面已基本能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随着低压电器产品的更新换代,低压产品的技术也呈现新的特点,朝着高性能、高可靠性、小型化、数字化、模块化、组合化、电子化、智能化、可通信、零部件通用化、绿色化的方向发展。未来,高端低压电器可融合新基建发展,智能化、数字化等将逐步融入低压行业各个领域,相关新技术同低压电器行业将会出现新的融合产物,或
将带来行业革命性的突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电子芯片与电力电子、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能源管理等。尽管目前中高端市场及相关技术主要由大型外资或合资企业掌握,国内优秀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正在努力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深度推进智能制造,实现中高端产品的国产化替代。同时,随着中国工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化,中国电气工业面临着质量提升、效率升级、降本降耗等诸多现实问题。《中国制造2025》提出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强国战略,不仅为电气企业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更让电气产业再次站到了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的风口上。智能领域涌现的一些颠覆性技术创新,正在创造新产业新业态,信息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广泛渗透到各个领域,未来随着智能电网、5G、新能源等投资建设的持续推进,低压电器产业将发生以绿色、智能、融合为特征的群体性重大技术变革。市场整体规模将在平稳增长、保持现有竞争格局的同时,不断缩小与国际巨头的差距,低压电器领域国产品牌将有更大的话语权。
(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主要从事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主要用于工业控制,应用领域遍布机械制造、新能源、家电、消防、电力、通信等行业。公司已形成集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全流程服务体系。
公司以“提供更具价值的工控元件和服务”为使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通过自主研发,致力于成为让工业自动化更高效的优秀的工控元件制造企业。
未来,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客户及市场需求,对现有产品进行迭代升级,并不断提升核心技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新产品的产业布局。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整体研发能力,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产品定位由中低端向中高端的转变:由元器件生产向元器件生产与解决方案并重的转变,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电器元件供应商和自动化解决方案集成商。
(三)经营计划
1、“以项目引人才+人才促项目”双轮并驱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提高公司整体研发能力
公司以项目共赢为发展基础,引进行业领先的技术人才合作开发,以行业人才为驱动力,推动公司产品在新行业、新领域和新场景的快速落地。同时公司将依托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以技术赋能产品升级、以创新推动产品拓展,全方位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
2、加快数字化工厂建设,推动数智赋能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公司将围绕“双碳”“双控”和“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目标,通过数字技术与绿色技术的融合应用,改进生产工艺流程,提高产线的运营管理精度,进而实现生产制造精益化、能源结构低碳化、设备管理精细化。MES系统导入、立体智能仓库的建设,促进生产环节的自动化、高效化与标准化升级,降低能源损耗,强化可持续发展策略,为社会创造更高的价值。
3、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延伸工控领域细分行业产品线
聚焦于下游市场的实际需求和用户的问题痛点,基于公司在工控领域细分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品牌优势,依托公司在细分行业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智能制造等方面的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前瞻性技术、关键工艺、替代进口产品的创新突破,实现技术、市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积极参与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指标引领市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4、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效应,加大新能源产品技术投入,加快速度提高新领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瞄准市场发展趋势,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动新领域产品研发,公司组建“新能源用高压直流继电器”、“充电桩专用控制与保护开关”、“一种新型的电涌保护器”等多个专项研发团队,公司将立足于产品技术研发,迈向新能源等多个新兴领域,打造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体系,实现公司业务的新突破。。
5、借助大品牌企业平台,优势互补,建立战略合作
在自有品牌产品大力发展的同时,公司将持续以ODM的形式加强与龙头企业的协同合作,通过生产资源配置、生产工艺技术的优化,强化公司的额技术研发优势和制造成本优势,借助下游客户的大品牌的渠道优势,开展深度战略合作,优势叠加,携手共赢。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原材料主要是金属及金属件、塑料件、电子元器件等。直接材料占产品总成本比重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
近年来,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铜及铜制品的价格增长较快。公司若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或在原材料价格下降过程中未能做好存货管理,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加合理的供应商数量,分散原材料采购风险,通过与主要供应商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升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并保证原材料供应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和提升原材料价格市场预测能力,合理安排采购时点;加强生产质量控制,提升产品质量,通过流程优化,提升产品合格率;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最大程度的降低公司生产成本。
2、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低压电器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形成了实力较强的跨国公司与本土优势企业共存的竞争格局,且在逐步地走向行业整合。跨国公司掌握了低压电器行业中较为先进的技术,而本土优势企业通过不断的技术和管理创新以提升市场竞争力,行业竞争趋于激烈。
目前与同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公司的规模化效益和品牌影响力不够明显。如果公司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生产和服务水平,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建立健全市场政策、客户需求分析机制,增强公司风险应对能力。通过持续优化、改进技术、提升服务质量等多种形式降本增效,实现差异化竞争,并积极开展新兴产业的市场拓展工作,努力开发新的客户。
3、技术更新风险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遍布机械制造、新能源、家电、消防等行业,产品面临的工作环境较为复杂,终端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功能、性能稳定性、使用寿命等具有差异化、多样化的需求。同时,5G通信、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普及与渗透,加快了低压电器产品向小型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更新速度。若公司未来无法对新的技术趋势、多样化的产品需求作出及时反应,无法对生产工艺持续优化,对产品进行及时更新换代,则公司可能存在客户资源丢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公司将建立健全市场政策、客户需求分析机制,增强公司风险应对能力;同时公司将努力开展研发工作,紧跟客户的新技术指标要求,力争实现产品技术领先,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竞争优势,并努力提供一站式系统服务,提高产品和业务的附加值。
4、技术泄密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的基础,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自2009年起持续被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掌握30多项核心技术。但随着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若出现竞争对手侵犯公司专有技术或专利的情况,或发生公司技术人员泄露核心技术机密信息的行为,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建立了上百人的研发技术团队,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和长期的技术积累。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企业之间的人才竞争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保持良好的企业文化、改善人才的成长环境、保障有效的激励机制,则有可能面临现有技术人员流失、不能持续吸引优秀人才加盟的风险,公司研发和技术创新可能面临停滞,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公司将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保证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与知名院校、培训机构加强合作交流,持续优化整体人员结构,推进团队管理水平建设,适应公司经营规模扩张。
5、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随着低压电器行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均可能影响公司的产品成本、进而导致毛利率波动;且毛利率受市场供需关系、公司议价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若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通过保持销售收入的增长分摊固定成本的增加,或因市场竞争激烈、议价能力不足等因素导致无法根据材料、人工等成本的波动适当调整销售价格,将面临毛利与毛利率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原材料价格监督管控与库存管理,提升采购工作对市场价格变化的反应速度,完善采购职能的工作部署;加强技术创新,在保持产品功能的基础上,通过更新或减少产品组件,选择性能更佳、成本更低廉的原材料,用软件功能替代硬件部件等方式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推进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加强机器换人进程,降低生产线对人工操作的需求,化生产管控,通过改进生产布局,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提高生产线的生产效率,减少人工投入。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依法依规运行,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履行董事会及监事会赋予的职权。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且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与股东沟通渠道畅通,股东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2、控股股东与公司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未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日常经营以及谋取额外利益的行为,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规范作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能够独立、自主、有效的进行日常经营决策。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股东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分别依据各项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均勤勉尽责,审慎决策,推动提升公司治理能力,能够很好地对股东和股东大会负责。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和人员的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依照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各项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持续完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合规。同时,公司建立了全面的绩效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资水平、职位晋升等挂钩,以吸引优秀人才,保持公司的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6、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与合作。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明确特定信息披露人的责任,由董事长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8、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十分重视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构建了电话咨询、网络、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认真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成立后,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与股东拥有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公司股东投入的资产均已足额到位。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上述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各机构职能明确并配备了相应人员。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22年06月24日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5.00% | 2022年11月28日 | 2022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胡志兴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60 | 1999年03月01日 | 2026年02月26日 | 17,225,016 | 0 | 0 | 0 | 17,225,016 | 不适用 |
胡志林 | 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6 | 1999年03月01日 | 2026年02月26日 | 17,225,015 | 0 | 0 | 0 | 17,225,015 | 不适用 |
张彭春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06年01月01日 | 2026年02月26日 | 6,978,753 | 0 | 0 | 0 | 6,978,753 | 不适用 |
瞿博秀 | 董事 | 现任 | 男 | 31 | 2021年04月06日 | 2026年0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程颖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45 | 2020年08月31日 | 2026年0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樊健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40 | 2020年08月31日 | 2023年02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彭松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4 | 2020年08月31日 | 2026年0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项国友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5 | 2023年02月27日 | 2026年0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杜勇杰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50 | 2020年03月12日 | 2026年0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洪全标 | 监事 | 现任 | 男 | 43 | 2021年04月06日 | 2026年0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叶芳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女 | 43 | 2020年03月02日 | 2026年0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苏国强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3 | 2020年03月12日 | 2023年02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林祥微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45 | 2020年03月12日 | 2026年0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胡伊特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31 | 2020年03月12日 | 2026年0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 41,428,784 | 0 | 0 | 0 | 41,428,784 | -- |
注: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樊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苏国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胡志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初中学历,高级经济师。胡志兴为公司创始人之一。1979年起作为个体工商户从事低压电器的生产及销售;1991年12月创办公司前身欣灵继电器厂;199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胡志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初中学历。胡志林为公司创始人之一。1991年12月与胡志兴共同创办公司前身欣灵继电器厂;1999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张彭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初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1月至1997年2月任乐清市海伦开关厂厂长;1997年2月至1999年6月任德力西集团瑞安交通电器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6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瞿博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4月至2021年5月历任寰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财务主管、财务副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浙江途骜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程颖: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今任职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现任副教授;现兼任大洋世家(浙江)股份公司、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项国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9月至2020年9月任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履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彭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3年5月任珠海证券公司分析师;2003年5月至2007年3月任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新闻部记者;2007年3月至2011年7月任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中心副主任;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舆情中心主任;2015年6月至2020年9月任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时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杭州梅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兼任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杜勇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浙江申乐电气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2年10月至2003年12月任欣灵电气市场开发部副经理;2004年1月至今任欣大电气营销中心总监;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洪全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员、技术管理部副经理、技术管理部经理、信息中心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叶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1995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车间员工、采购助理、销售助理、国内贸易部副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彭春,总经理,详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林祥微: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9月至2010年12月历任正泰电器及其下属公司会计、会计主管;2010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乐清市中信会计代理事务所会计主管;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胡伊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胡志兴 | 欣灵投资 | 董事长 | 2017年10月01日 | 否 | |
胡志兴 | 欣伊佳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12月01日 | 否 | |
胡志兴 | 欣伊特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12月01日 | 否 | |
胡志兴 | 欣哲铭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12月01日 | 否 | |
胡志林 | 欣灵投资 | 副董事长 | 2017年10月01日 | 否 | |
张彭春 | 欣灵投资 | 董事 | 2017年10月01日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胡志兴 | 乐清市华讯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3月01日 | 否 | |
张彭春 | 乐清市名瓯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12月01日 | 否 | |
瞿博秀 | 浙江途骜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1年06月01日 | 是 | |
程颖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副教授 | 2001年07月01日 | 是 | |
程颖 | 大洋世家(浙江)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7月01日 | 是 | |
程颖 |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9月01日 | 是 | |
程颖 |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01日 | 是 | |
程颖 |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01日 | 是 | |
项国友 | 浙江履信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20年09月01日 | 是 |
彭松
彭松 | 深圳时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0月01日 | 是 | |
彭松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3月01日 | 是 | |
彭松 |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01日 | 是 | |
彭松 | 杭州梅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6月01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为独立董事及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津贴或报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奖金是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工资及绩效考核规定,按规定发放。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胡志兴 | 董事长 | 男 | 60 | 现任 | 34.99 | 否 |
胡志林 | 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32.27 | 否 |
张彭春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3 | 现任 | 28.50 | 否 |
瞿博秀 | 董事 | 男 | 31 | 现任 | 0.00 | 否 |
樊健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离任 | 8.00 | 否 |
程颖 | 独立董事 | 女 | 45 | 现任 | 8.00 | 否 |
彭松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现任 | 8.00 | 否 |
杜勇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0 | 现任 | 17.91 | 否 |
叶芳 | 监事 | 女 | 43 | 现任 | 10.41 | 否 |
洪全标 | 监事 | 男 | 43 | 现任 | 19.65 | 否 |
苏国强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离任 | 19.73 | 否 |
林祥微 | 财务总监 | 女 | 45 | 现任 | 18.39 | 否 |
胡伊特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1 | 现任 | 18.82 | 否 |
合计
合计 | -- | -- | -- | -- | 224.67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03月22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06月0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09月1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2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1月10日 | 2022年11月1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胡志兴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胡志林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张彭春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瞿博秀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程颖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樊健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彭松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公司董事均具备良好的专业背景,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在各自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详细了解议案背景并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各项决策的制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对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程颖、樊健、胡志兴 | 4 | 2022年01月10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04月10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开展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无 | |||
2022年07月10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开展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无 | |||
2022年10月10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开展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樊健、彭松、胡志兴 | 1 | 2022年12月31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彭松、胡志兴、程颖 | 1 | 2022年06月02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无 |
战略委员会 | 胡志兴、胡志林、彭松 | 1 | 2022年06月01日 | 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23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2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04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44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70 |
销售人员 | 98 |
财务人员 | 23 |
研发人员 | 154 |
管理人员 | 102 |
合计 | 1,04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 | 80 |
大专 | 206 |
大专以下 | 761 |
合计 | 1,047 |
2、薪酬政策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公司结合地区、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向员工提供稳定而有竞争力的薪酬,实施了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客观评价、科学考核,以较好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培训计划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业务规划布局,结合各部门的业务要求及人才培养规划,构建了较完善的培训体系,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如“新员工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各部门车间定期组织各项专业培训的同时聘请
专业的培训机构进厂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互动、探讨、传递公司人才理念,进一步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和整体素质,培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9,697.56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253,289.11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机制,《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确保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认真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建立对投资者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
2023年4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447,600股,若以此总股本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468,560.00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以上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否□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6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02,447,6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61,468,56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106,392,250.2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447,600股,若以此总股本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468,560.0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以上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治理结构规范、高效运作。公司组织结构清晰,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公司建立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财务审批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控制。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4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一、重大缺陷:是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内控系统未能发现或进行事前的约束控制;外部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二、重要缺陷:是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其严重程度与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一般性错误。三、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一、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如存在以下任一缺陷,应被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重大事项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严重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多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媒体重大负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声誉带来长期无法弥补的损害;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二、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如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判定为重要缺陷:发生上述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所列情形或其他情形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对公司产生重要负面影响的。三、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一、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资产总额的1.5%二、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5%;资产总额的1.5% | 一、重大缺陷:直接财务损失≥资产总额1%二、重要缺陷:资产总额1%>直接财务损失≥资产总额0.5%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三、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
1.5%;错报<资产总额的0.5%
>错报≥资产总额的0.5%三、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1.5%;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三、一般缺陷:直接财务损失<资产总额0.5%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欣灵电气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4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并且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社会责任情况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在发展公司业务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一)环保安全公司严格遵守各类国际环境法规,在产品研发、生产活动和日常办公中切实践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理念,按照有关环保规定对污染物进行有效综合治理,全力降低能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积极承担并履行企业环保责任。
(二)职工权益保护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工会通过发放员工节日券、生日券、组织员工体检、公司旅游、开设“小候鸟”爱心班等多种形式保障员工福利。2022年度,公司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如母亲节“手袋制作”、“端午投壶插艾叶”、“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
(三)为股东增创价值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公司注重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确保投资者热线、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个沟通交流平台的服务渠道畅通,保障投资者反馈信息能够及时传达给公司管理层,并确保投资者的意见和疑问能够及时得到公司管理层的解答,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提供了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充分行使权力,切实保障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坚持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保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胡志兴、胡志林 | 股份限售承诺 | 注一 | 2022年11月09日 | 2026年5月09日 | 正常履行 |
胡志兴、胡志林 | 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注二 | 2026年05月09日 | 2028年5月09日 | 正常履行 | |
欣灵投资、欣伊特投资、欣伊佳投资、欣哲铭投资 | 股份限售承诺 | 注三 | 2022年11月09日 | 2026年5月09日 | 正常履行 | |
欣灵投资、欣伊特投资、欣伊佳投资、欣哲铭投资 | 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注四 | 2026年05月09日 | 2028年5月09日 | 正常履行 | |
张彭春 | 股份限售承诺 | 注五 | 2022年11月09日 | 2024年5月09日 | 正常履行 | |
张彭春 | 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注六 | 2024年05月09日 | 2026年5月09日 | 正常履行 | |
瞿建光、胡小芳、胡伊佳、胡伊达 | 股份限售承诺 | 注七 | 2022年11月09日 | 2026年5月09日 | 正常履行 | |
杜勇杰、洪全标、叶芳 | 股份限售承诺 | 注八 | 2022年11月09日 | 2023年11月09日 | 正常履行 | |
林祥微、苏国强 | 股份限售承诺 | 注九 | 2022年11月09日 | 2024年5月09日 | 正常履行 | |
胡志兴、胡志林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注十 | 2022年11月0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胡志兴、胡志林、张彭春、欣灵投资、欣伊特投资、欣伊佳投资、欣哲铭投资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注十一 | 2022年11月0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胡志兴、胡志林、张彭春、瞿博秀、林祥微、苏国强、胡伊特 | 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承诺 | 注十二 | 2022年11月0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公司、胡志兴、胡志林、张彭春、瞿博秀、程颖、樊健、彭松、杜勇杰、洪全标、叶芳、林祥微、苏国强、胡伊特
公司、胡志兴、胡志林、张彭春、瞿博秀、程颖、樊健、彭松、杜勇杰、洪全标、叶芳、林祥微、苏国强、胡伊特 | 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 注十三 | 2022年11月0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公司、胡志兴、胡志林、张彭春、瞿博秀、程颖、樊健、彭松、杜勇杰、洪全标、叶芳、林祥微、苏国强、胡伊特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 注十四 | 2022年11月0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公司、胡志兴、胡志林、张彭春、瞿博秀、程颖、樊健、彭松、林祥微、苏国强、胡伊特 |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 注十五 | 2022年11月0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公司、胡志兴、胡志林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注十六 | 2022年11月0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公司、胡志兴、胡志林、张彭春、瞿建光、胡小芳、胡伊佳、胡伊达、瞿博秀、程颖、樊健、彭松、杜勇杰、洪全标、叶芳、林祥微、苏国强、胡伊特、欣灵投资、欣伊特投资、欣伊佳投资、欣哲铭投资 |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注十七 | 2022年11月09日 | 正常履行 | 长期有效 | |
胡志兴、胡志林 | 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 注十八 | 2022年11月09日 | 正常履行 | 长期有效 | |
胡志兴、胡志林、欣灵投资、欣伊特投资、欣伊佳投资、欣哲铭投资、张彭春、瞿博秀、程颖、樊健、彭松、杜勇杰、洪全标、叶芳、林祥微、苏国强、胡伊特 |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注十九 | 2022年11月0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公司 | 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 注二十 | 2022年11月0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注一: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兴、胡志林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7)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二: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兴、胡志林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
)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如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人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本人减持上述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5)本人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发生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人不得减持股票。
(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份,则将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注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欣灵投资、欣伊特投资、欣伊佳投资、欣哲铭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
)发行人上市后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个月;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四: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欣灵投资、欣伊特投资、欣伊佳投资、欣哲铭投资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
)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如本企业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减持上述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
)本企业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发生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企业不得减持股票。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份,则将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注五:
发行人5%以上自然人股东张彭春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5)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六:
发行人5%以上自然人股东张彭春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
)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如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人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本人减持上述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5)本人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发生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人不得减持股票。
(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份,则将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注七: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亲属瞿建光、胡小芳、胡伊佳、胡伊达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个月;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八:
发行人间接持有股份的监事杜勇杰、洪全标、叶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监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九:
发行人间接持有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林祥微、苏国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十:
为保证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兴、胡志林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
(
)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
)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
)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
)将不利用本人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谨此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持续有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人不再对公司保持实际控制关系;(2)公司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公司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
)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其他承诺;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十一: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及其股东利益,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兴、胡志林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
)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发行人5%以上股东
(1)为保证公司及其股东利益,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5%以上自然人股东张彭春承诺如下:
①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③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④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为保证公司及其股东利益,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5%以上机构股东欣灵投资、欣伊特投资、欣伊佳投资、欣哲铭投资承诺如下:
①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②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③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④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注十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本预案规定的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在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资产亦将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以及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若启动条件触发,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为第二顺位;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为第三顺位。
1.公司回购股份
(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A股股份。
(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
)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
)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则公司不再实施回购,而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进行增持,而由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的50%。有增持义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的
日内实施完毕。
(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约束措施
1.公司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
)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措施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其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如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注十三:
、发行人承诺: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启动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相关工作。
(3)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存在上述情形,公司将在收到有权部门的书面认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兴、胡志林承诺: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
(3)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薪酬及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
(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十四:
1、发行人承诺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的证券发行文件中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如因公司的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兴、胡志林承诺
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的证券发行文件中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如因公司的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购回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及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份回购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的证券发行文件中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如因公司的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购回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份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十五:
、发行人承诺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兴、胡志林承诺(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本承诺出具日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承诺出具日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十六: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三、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遵守相关制度和安排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规定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注十七:
、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
)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自然人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的法人及合伙企业股东承诺
(1)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
)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注十八: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兴、胡志林承诺:
1、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未曾就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就该等事宜与其员工发生任何争议、纠纷;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其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社会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3、若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被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或被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的员工本人合法要求补缴或者被追缴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应缴而未缴、未足额为其全体员工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或因此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本人将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滞纳金及其他支出,并承诺此后不向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追偿,保证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确保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免受任何损失和损害。
注十九: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兴、胡志林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的情况。
(
)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范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直接或间接地借用、占用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资金款项。
(3)就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如有),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本人将予以全部补偿,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免受损失。
(4)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欣灵投资、欣伊特投资、欣伊佳投资、欣哲铭投资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的情况。
(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范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直接或间接地借用、占用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资金款项。
(
)就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如有),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本企业将予以全部补偿,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免受损失。
(4)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的情况。
(
)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范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直接或间接地借用、占用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资金款项。
(3)就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如有),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本人将予以全部补偿,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免受损失。
(4)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二十:
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权属清晰,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本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7、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 本报告期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数据无影响。 | |
公司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本报告期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数据无影响。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2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浙江欣全电气有限公司,持股51%,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魏琴、丁伟良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5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服务,内部控制鉴证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南昌欣珏电气有限公司 | 叶芳之弟叶辉持股1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叶辉配偶金小燕持股90%,并担任监事 | 关联销售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 259.64 | 1.38% | 300.00 | 否 | 月结 | 不适用 | ||
南京祺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张彭春之姐张爱芝之子、持股平台欣哲铭投资合伙人郑程宏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 | 关联销售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 169.89 | 0.91% | 220.00 | 否 | 月结 | 不适用 | ||
霍宜华自动控制(苏州)有限公司 | 对欣韦尔电气(江苏)有限公司拥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 关联销售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 271.28 | 1.77% | 300.00 | 否 | 月结 | 不适用 | ||
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张彭春配偶林静担任主要负责人 | 关联采购 | 采购 | 市场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 103.29 | 100.00% | 80.00 | 是 | 月结 | 不适用 | ||
亨斯迈电力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 张彭春之姐夫郑国林曾持股15.12%,并担任经理 | 关联销售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 5.00 | 0.08% | 20.00 | 否 | 月结 | 不适用 | ||
胡志兴 | 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 关联租赁 | 承租房屋 | 市场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 20.00 | 4.00% | 20.00 | 否 | 年结 | 不适用 | ||
霍宜华自动控制(苏州)有限公司 | 对欣韦尔电气(江苏)有限公司拥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 关联租赁 | 承租房屋 | 市场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 63.78 | 12.76% | 150.00 | 否 | 年结 | 不适用 |
上海劲舟电气有限公司
上海劲舟电气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浙江欣灵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周如义控制的企业 | 关联租赁 | 承租房屋 | 市场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 1.12 | 0.22% | 1.10 | 是 | 年结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894.00 | -- | 1091.1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为894.00万元,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1091.10万元,与部分关联方交易金额超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或未在预计额度范围的,超出部分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司及相关关联方业务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序号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金 | 期限 | 位置 | 面积 |
1 | 欣灵电气 | 胡志兴 | 20万/年 | 2020.10.1-2023.9.30 | 柳市镇上园大厦2号楼101室 | 158.51m2 |
2 | 欣灵电气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青年梦工厂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6,092元/月 | 2022.01.01-2022.12.31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油松社区瑞丰小区企生活人工智能油松园4栋821-822 | 120m2[注] |
3 | 百世康 | 杭州茂源实业有限公司 | 第一年364,497元第二年383,223元 | 2021.1.31-2023.1.30 | 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12号1幢2楼201室 | 900m2 |
4 | 百世康 | 杭州华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第1-2年,租金154,681.92元/年;第3年租金递增5% | 2022.10.1-2025.9.30 |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楚天路123号3幢5楼整层 | 716.12m2 |
5 | 百世康 | 金水华 | 6,400元/月 | 2021.07.16-2023.07.15 | 杭州市滨江区百合苑56栋1单元1003室 | 99.86m2 |
6 | 上海欣灵智能 | 上海劲舟电气有限公司 | 11,880元/年 | 2022.01.01-2022.12.31 |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泗砖南路255弄263号601室 | 29.59m2 |
7 | 欣韦尔 | 霍宜华自动控制(苏州)有限公司 | 637,824元/年 | 2021.12.18-2024.12.17 | 江苏省常熟高新区东南街道珠泾路15号5幢4层 | 2,416m2 |
8 | 欣韦尔 | 倪沈霞 | 2,650元/月 | 2022.08.10-2025.08.09 | 常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大道33号金狮薇尼诗花园18幢807 | 86.20m2 |
9 | 欣韦尔 | 戴卫星 | 2,880元/月 | 2022.08.20-2024.08.19 |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泾路6号中欧大厦908 | 69.63m2 |
注:欣灵电气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青年梦工厂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未约定租赁面积,上述面积为欣灵电气深圳分公司实际使用面积。前述租赁房产中,第2、3项租赁房屋的产权方存在未取得相关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形。欣灵电气深圳分公司自2018年4月18日起持续承租该办公室;百世康自2018年1月31日起持续承租该厂房,在报告期内从未因产权瑕疵而影响租赁房产的正常使用。因百世康承租的厂房涉及拆迁,百世康于2022年10月30日提前结束租赁。前述房产中,第5项于2022年7月15日合同到期后续租一年。前述房产中,第8、9项租赁房屋公司未与出租方办理租赁备案,该2处租赁房产用途为员工宿舍,并非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故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欣大电气 | 2,000.00 | 2021年07月20日 | 2,000.00 | 一般保证 | 合同生效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欣大电气 | 3,900.00 | 2022年03月02日 | 2,600.00 | 一般保证 | 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3,9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6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5,9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6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3,9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6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5,9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600.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56%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23.48 | 0.23 | 0 | 0 |
合计 | 23.48 | 0.23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1月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835,700 | 100.00% | 1,319,900 | 1,319,900 | 78,155,600 | 76.2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269 | 3,269 | 3,269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6,835,700 | 100.00% | 1,314,811 | 1,314,811 | 78,150,511 | 76.2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32,204,000 | 41.91% | 1,310,412 | 1,310,412 | 33,514,412 | 32.7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4,631,700 | 58.09% | 4,399 | 4,399 | 44,636,099 | 43.57% | |||
4、外资持股 | 1,820 | 1,820 | 1,82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724 | 1,724 | 1,724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96 | 96 | 96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292,000 | 24,292,000 | 24,292,000 | 23.7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4,292,000 | 24,292,000 | 24,292,000 | 23.7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76,835,700 | 100.00% | 25,611,900 | 25,611,900 | 102,447,6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1.19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1.19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83.5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244.7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683.57万股变更为10,244.76万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1.19万股,新增股票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1.19万股。公司总股本由7,683.57万股增加至10,244.76万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胡志兴 | 17,225,016 | 0 | 0 | 17,225,016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26/5/9 |
胡志林 | 17,225,015 | 0 | 0 | 17,225,015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26/5/9 |
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 | 11,562,100 | 0 | 0 | 11,562,100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26/5/9 |
乐清市欣伊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72,900 | 0 | 0 | 9,572,900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26/5/9 |
张彭春 | 6,978,753 | 0 | 0 | 6,978,753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24/5/9 |
乐清市欣伊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52,400 | 0 | 0 | 6,452,400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26/5/9 |
乐清市欣哲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16,600 | 0 | 0 | 4,616,600 | 首发前限 | 2026/5/9 |
售承诺
售承诺 | ||||||
瞿建光 | 1,192,837 | 0 | 0 | 1,192,837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26/5/9 |
胡小芳 | 877,379 | 0 | 0 | 877,379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26/5/9 |
胡伊佳 | 588,850 | 0 | 0 | 588,850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26/5/9 |
胡伊达 | 543,850 | 0 | 0 | 543,850 | 首发前限售承诺 | 2026/5/9 |
网下限售股份 | 0 | 1,319,900 | 0 | 1,319,900 |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 2023/5/9 |
合计 | 76,835,700 | 1,319,900 | 0 | 78,155,6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2年10月24日 | 25.88 | 25,611,900 | 2022年11月09日 | 25,611,900 |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2022年11月08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1.19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83.5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244.7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683.57万股变更为10,244.7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283.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2.85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95号《验资报告》。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1.19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股票于2022年11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83.5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244.7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683.57万股变更为10,244.76万股。报告期期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696,135,684.20元,负债总额为327,281,691.54元,资产负债率为47.01%;报告期期末,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1,323,134,286.10元,负债总额为294,136,445.79元,资产负债率为22.23%。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64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30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胡志兴 | 境内自然人 | 16.81% | 17,225,016 | 17,225,016 | 0 | ||||||||||||
胡志林 | 境内自然人 | 16.81% | 17,225,015 | 17,225,015 | 0 | ||||||||||||
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29% | 11,562,100 | 11,562,100 | 0 | ||||||||||||
乐清市欣伊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34% | 9,572,900 | 9,572,900 | 0 | ||||||||||||
张彭春 | 境内自然人 | 6.81% | 6,978,753 | 6,978,753 | 0 | ||||||||||||
乐清市欣伊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30% | 6,452,400 | 6,452,400 | 0 | ||||||||||||
乐清市欣哲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1% | 4,616,600 | 4,616,600 | 0 | ||||||||||||
瞿建光 | 境内自然人 | 1.16% | 1,192,837 | 1,192,837 | 0 | ||||||||||||
王圣俊 | 境内自然人 | 0.86% | 879,615 | 879,615 | 0 | 879,615 | |||||||||||
胡小芳 | 境内自然人 | 0.86% | 877,379 | 877,379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无 |
(参见注4)
(参见注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胡志兴、胡志林、胡小芳系兄弟姐妹关系;瞿建光系胡志兴之妹、胡志林和胡小芳之姐胡小琴的丈夫;胡志兴系欣灵投资、欣伊特、欣伊佳、欣哲铭董事长,并通过上述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81.94万股股票;胡志林系欣灵投资副董事长,通过欣灵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14.51万股股票;张彭春系欣灵投资董事,通过欣灵投资间接持有公司80.93万股股票;胡小芳通过欣灵投资和欣伊佳间接持有公司21.56万股股票;瞿建光通过欣灵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4.69万股股票。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王圣俊 | 879,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879,615 |
林容敏 | 350,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12 |
刘英俊 | 16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500 |
孙淑珍 | 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 |
林丽姣 | 89,513 | 人民币普通股 | 89,513 |
熊晓萍 | 8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000 |
熊志刚 | 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 |
张惠明 | 76,566 | 人民币普通股 | 76,566 |
叶旭东 | 67,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67,658 |
华林荣 | 6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1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也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王圣俊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879,615股,实际合计持有879,615股;股东刘英俊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1,500股,还通过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01,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62,500股;股东熊晓萍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000股,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8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82,000股;股东叶旭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4,400股,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3,258股,实际合计持有67,658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胡志兴 | 中国 | 否 |
胡志林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胡志兴为公司董事长;胡志林为公司副董事长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胡志兴 | 本人 | 中国 | 否 |
胡志林 | 本人 | 中国 | 否 |
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乐清市欣伊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乐清市欣伊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乐清市欣哲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瞿建光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胡小芳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胡伊佳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胡伊达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胡志兴为董事长,胡志林为副董事长,瞿建光未在公司任职,胡小芳为国内贸易部经理,胡伊佳为办公室主任助理,胡伊达为质量中心总监。胡志兴、胡志林、胡小芳系兄弟姐妹关系;瞿建光系胡志兴之妹、胡志林和胡小芳之姐胡小琴的丈夫;胡伊佳系胡志兴之女;胡伊达系胡志林之子;胡志兴系欣灵投资、欣伊特、欣伊佳、欣哲铭董事长,并通过上述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81.94万股股票;胡志林系欣灵投资副董事长,通过欣灵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14.51万股股票;张彭春系欣灵投资董事,通过欣灵投资间接持有公司80.93万股股票;胡小芳通过欣灵投资和欣伊佳间接持有公司21.56万股股票;瞿建光通过欣灵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4.69万股股票。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 | 胡志兴 | 2017年10月18日 | 5,000,000.00 | 对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48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魏琴、丁伟良 |
审计报告正文
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488号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灵电气)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欣灵电气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欣灵电气,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 |
应收账款的会计政策详情及应收账款的分析请参阅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9、金融工具”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4、应收账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原值为179,996,997.69元,坏账准备为10,988,512.65元。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评估相关客户的信用情况,包括合同信用期以及实际还款情况等因素。由于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 | 我们就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以及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3、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4、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5、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
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 |
(二)收入确认 | |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23、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3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22年度,公司确认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81,344,514.43元。公司销售产生的收入是在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的。内销为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达至客户仓库或者指定地点(或客户自提),经客户或承运人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为获取提单日确认收入。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就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主要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检查主要客户的合同,确定与收货及安装验收有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4、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物流单、签收单或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公司收入确认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物流单、签收单或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6、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
四、其他信息欣灵电气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欣灵电气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欣灵电气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欣灵电气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欣灵电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欣灵电气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欣灵电气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魏琴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伟良中国?上海2023年4月20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5,200,844.15 | 55,577,189.1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89.93 | 8,084.42 |
衍生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094,529.89 | 37,018,223.72 |
应收账款 | 169,008,485.04 | 136,474,862.64 |
应收款项融资 | 5,884,629.18 | 10,689,132.64 |
预付款项 | 4,191,443.23 | 3,653,904.9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461,726.73 | 1,176,481.6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2,680,136.02 | 161,900,821.2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862,003.09 | 9,103,753.29 |
流动资产合计 | 976,386,087.26 | 415,602,453.7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68,082,358.15 | 139,101,325.04 |
在建工程 | 11,263,851.00 | 82,348,914.2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705,846.91 | 2,435,158.29 |
无形资产 | 36,743,973.45 | 37,938,229.4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67,004.46 | 5,066,814.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585,164.87 | 13,642,788.4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46,748,198.84 | 280,533,230.41 |
资产总计 | 1,323,134,286.10 | 696,135,684.2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2,581,946.24 | 84,951,323.8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4,565,671.76 | 123,233,271.1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267,156.50 | 4,553,020.7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557,052.40 | 18,345,719.81 |
应交税费 | 11,801,890.97 | 8,311,862.25 |
其他应付款 | 934,472.85 | 703,641.6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893,876.25 | 1,805,094.12 |
其他流动负债 | 21,173,985.42 | 28,732,799.35 |
流动负债合计 | 282,776,052.39 | 270,636,732.9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 | 46,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18,114.88 | 707,390.3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542,278.52 | 9,937,568.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360,393.40 | 56,644,958.59 |
负债合计 | 294,136,445.79 | 327,281,691.5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2,447,600.00 | 76,835,7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69,687,465.99 | 100,970,349.9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3,991,988.27 | 19,344,316.0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12,159,125.33 | 156,287,764.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08,286,179.59 | 353,438,130.96 |
少数股东权益 | 20,711,660.72 | 15,415,861.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28,997,840.31 | 368,853,992.6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23,134,286.10 | 696,135,684.20 |
法定代表人:胡志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祥微会计机构负责人:林祥微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50,459,032.50 | 19,819,171.0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89.93 | 8,084.4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495,074.33 | 11,741,561.89 |
应收账款 | 54,622,947.28 | 35,801,366.48 |
应收款项融资 | 1,295,360.60 | 2,567,541.07 |
预付款项 | 1,852,886.33 | 1,467,154.51 |
其他应收款 | 121,168,290.98 | 1,019,948.2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2,732,910.13 | 50,387,021.44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96,232.49 | 7,897,710.99 |
流动资产合计 | 686,025,024.57 | 130,709,560.0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0,132,773.70 | 126,180,273.7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5,839,527.94 | 38,058,473.24 |
固定资产 | 146,558,857.30 | 33,613,804.16 |
在建工程 | 7,212,899.36 | 67,878,855.4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4,386.55 | 336,901.95 |
无形资产 | 28,265,295.41 | 28,913,465.8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63,750.87 | 838,809.8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40,839.20 | 637,715.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3,358,330.33 | 296,458,299.15 |
资产总计 | 1,039,383,354.90 | 427,167,859.2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1,553,779.56 | 51,916,56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8,551,577.47 | 50,110,327.2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75,020.53 | 77,105.60 |
应付职工薪酬 | 4,949,525.92 | 6,148,179.35 |
应交税费 | 2,873,697.91 | 2,164,855.36 |
其他应付款 | 715,542.50 | 820,590.57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60,468.69 | 252,005.56 |
其他流动负债 | 6,424,736.75 | 6,505,561.53 |
流动负债合计 | 135,704,349.33 | 117,995,185.2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6,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3,747.0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41,036.83 | 596,696.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1,036.83 | 46,740,443.76 |
负债合计 | 136,145,386.16 | 164,735,628.9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2,447,600.00 | 76,835,7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70,503,543.56 | 101,786,427.5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3,991,988.27 | 19,344,316.02 |
未分配利润 | 106,294,836.91 | 64,465,786.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3,237,968.74 | 262,432,230.2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39,383,354.90 | 427,167,859.2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81,344,514.43 | 521,137,274.62 |
其中:营业收入 | 481,344,514.43 | 521,137,274.62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18,478,976.47 | 435,941,419.69 |
其中:营业成本 | 353,212,125.70 | 364,690,935.2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101,467.74 | 3,576,519.57 |
销售费用 | 14,047,096.16 | 14,432,945.74 |
管理费用 | 20,666,050.89 | 22,253,435.84 |
研发费用 | 27,408,306.50 | 27,462,986.58 |
财务费用 | 43,929.48 | 3,524,596.67 |
其中:利息费用 | 3,441,139.36 | 3,365,532.94 |
利息收入 | 3,205,857.21 | 206,266.32 |
加:其他收益 | 6,662,898.25 | 8,277,115.5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5,161.3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04.4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21,681.78 | -384,899.7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79,650.68 | -4,864,440.3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9,289.47 | -35,874.9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617,997.62 | 88,452,916.73 |
加:营业外收入 | 3,114,653.72 | 7,350,861.04 |
减:营业外支出 | 135,993.24 | 471,580.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7,596,658.10 | 95,332,197.12 |
减:所得税费用
减:所得税费用 | 2,814,326.47 | 9,797,750.0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782,331.63 | 85,534,447.0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782,331.63 | 85,534,447.0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519,032.61 | 82,148,705.88 |
2.少数股东损益 | 4,263,299.02 | 3,385,741.1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4,782,331.63 | 85,534,447.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519,032.61 | 82,148,705.8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63,299.02 | 3,385,741.1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5 | 1.0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5 | 1.07 |
法定代表人:胡志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祥微会计机构负责人:林祥微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一、营业收入 | 160,112,298.60 | 175,308,947.05 |
减:营业成本 | 118,359,075.54 | 121,346,228.77 |
税金及附加 | 1,054,772.30 | 1,809,914.02 |
销售费用 | 5,144,065.77 | 5,782,560.34 |
管理费用 | 5,227,484.47 | 5,863,205.96 |
研发费用 | 7,322,976.09 | 8,382,774.15 |
财务费用 | -443,945.44 | 2,189,524.10 |
其中:利息费用 | 2,096,961.34 | 2,188,891.58 |
利息收入 | 2,560,482.46 | 66,361.56 |
加:其他收益 | 2,323,895.20 | 4,306,245.1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020,000.00 | 28,119,525.7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04.4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0,868.95 | 327,389.3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76,423.00 | -1,913,355.6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16.76 | 8,845.29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914,760.76 | 60,783,389.45 |
加:营业外收入 | 3,017,020.27 | 3,946,219.08 |
减:营业外支出 | 43,570.70 | 335,788.6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8,888,210.33 | 64,393,819.88 |
减:所得税费用 | 2,411,487.87 | 4,293,479.8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476,722.46 | 60,100,340.0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476,722.46 | 60,100,340.0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6,476,722.46 | 60,100,340.0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7 | 0.7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7 | 0.78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3,037,433.76 | 465,835,020.1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13,177.23 | 4,604,466.9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81,339.56 | 22,013,202.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8,131,950.55 | 492,452,689.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8,998,783.00 | 272,455,340.8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5,419,734.44 | 114,582,077.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892,286.75 | 33,230,189.4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13,852.20 | 16,940,437.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524,656.39 | 437,208,045.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07,294.16 | 55,244,644.1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13,392.75 | 349,283,764.1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61,737.17 | 1,938,887.9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75,129.92 | 351,222,652.0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755,680.49 | 113,601,620.3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05,993.86 | 310,024,869.04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061,674.35 | 423,626,489.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786,544.43 | -72,403,837.2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0,530,063.47 | 4,165,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47,500.00 | 4,165,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5,480,000.00 | 177,125,604.6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6,010,063.47 | 181,290,604.6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1,850,000.00 | 131,373,925.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38,143.77 | 43,014,261.6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615,000.00 | 1,275,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618,121.37 | 5,302,592.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9,506,265.14 | 179,690,778.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6,503,798.33 | 1,599,825.7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9,106.90 | -215,238.0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9,623,654.96 | -15,774,605.4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367,889.19 | 71,142,494.6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4,991,544.15 | 55,367,889.1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7,180,495.34 | 160,972,590.7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32,292.9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08,281.97 | 12,938,524.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8,688,777.31 | 175,343,407.9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165,363.83 | 93,208,212.3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474,993.19 | 36,623,754.7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07,508.32 | 12,998,517.0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94,805.22 | 4,117,298.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542,670.56 | 146,947,782.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46,106.75 | 28,395,625.1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13,392.75 | 164,138,128.5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020,000.00 | 28,0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6,600.95 | 412,023.3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389,993.70 | 192,550,151.8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874,120.93 | 80,684,362.6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58,493.86 | 150,359,869.04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6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0,732,614.79 | 231,044,231.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342,621.09 | -38,494,079.8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6,882,563.4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8,480,000.00 | 116,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5,362,563.47 | 116,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4,850,000.00 | 82,35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25,025.66 | 40,592,411.9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54,585.46 | 4,937,914.5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529,611.12 | 127,880,326.4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832,952.35 | -11,880,326.4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23.42 | -867.0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0,639,861.43 | -21,979,648.2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609,871.07 | 41,589,519.3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0,249,732.50 | 19,609,871.0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835,700.00 | 100,970,349.97 | 19,344,316.02 | 156,287,764.97 | 353,438,130.96 | 15,415,861.70 | 368,853,992.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835,700.00 | 100,970,349.97 | 19,344,316.02 | 156,287,764.97 | 353,438,130.96 | 15,415,861.70 | 368,853,992.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611,900.00 | 568,717,116.02 | 4,647,672.25 | 55,871,360.36 | 654,848,048.63 | 5,295,799.02 | 660,143,847.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519,032.61 | 60,519,032.61 | 4,263,299.02 | 64,782,331.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611,900.00 | 568,717,116.02 | 594,329,016.02 | 3,647,500.00 | 597,976,516.0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611,900.00 | 568,717,116.02 | 594,329,016.02 | 3,647,500.00 | 597,976,516.0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47,672.25 | -4,647,672.25 | -2,615,000.00 | -2,61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647,672.25 | -4,647,672.2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15,000.00 | -2,615,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447,600.00 | 669,687,465.99 | 23,991,988.27 | 212,159,125.33 | 1,008,286,179.59 | 20,711,660.72 | 1,028,997,840.3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76,835,700.00 | 100,287,799.97 | 13,334,282.02 | 118,566,943.09 | 309,024,725.08 | 9,140,120.54 | 318,164,845.6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6,835,700.00 | 100,287,799.97 | 13,334,282.02 | 118,566,943.09 | 309,024,725.08 | 9,140,120.54 | 318,164,845.6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82,550.00 | 6,010,034.00 | 37,720,821.88 | 44,413,405.88 | 6,275,741.16 | 50,689,147.0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82,148,705.88 | 82,148,705.88 | 3,385,741.16 | 85,534,447.0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682,550.00 | 682,550.00 | 4,165,000.00 | 4,847,550.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4,165,000.00 | 4,165,0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682,550.00 | 682,550.00 | 682,550.00 |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6,010,034.00 | -44,427,884.00 | -38,417,850.00 | -1,275,000.00 | -39,692,85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6,010,034.00 | -6,010,034.0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8,417,850.00 | -38,417,850.00 | -1,275,000.00 | -39,692,850.00 |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6,835,700.00 | 100,970,349.97 | 19,344,316.02 | 156,287,764.97 | 353,438,130.96 | 15,415,861.70 | 368,853,992.6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835,700.00 | 101,786,427.54 | 19,344,316.02 | 64,465,786.70 | 262,432,230.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835,700.00 | 101,786,427.54 | 19,344,316.02 | 64,465,786.70 | 262,432,230.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611,900.00 | 568,717,116.02 | 4,647,672.25 | 41,829,050.21 | 640,805,738.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476,722.46 | 46,476,722.4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611,900.00 | 568,717,116.02 | 594,329,016.0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611,900.00 | 568,717,116.02 | 594,329,016.0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47,672.25 | -4,647,672.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647,672.25 | -4,647,672.2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447,600.00 | 670,503,543.56 | 23,991,988.27 | 106,294,836.91 | 903,237,968.7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835,700.00 | 101,103,877.54 | 13,334,282.02 | 48,793,330.69 | 240,067,190.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835,700.00 | 101,103,877.54 | 13,334,282.02 | 48,793,330.69 | 240,067,190.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2,550.00 | 6,010,034.00 | 15,672,456.01 | 22,365,040.0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100,340.01 | 60,100,340.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2,550.00 | 682,55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82,550.00 | 682,55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10,034.00 | -44,427,884.00 | -38,417,8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10,034.00 | -6,010,034.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8,417,850.00 | -38,417,85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835,700.00 | 101,786,427.54 | 19,344,316.02 | 64,465,786.70 | 262,432,230.2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欣灵电气”)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9]21号”文件批准,于1999年3月在浙江省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胡志兴、胡志林、瞿建光、胡小芳、曹文波作为发起人,注册资本20,270,00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0145498305G,2022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注册资本10,244.76万元,股份总额为10,244.76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地址与总部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328号。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电工仪器仪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仪器仅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工仅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55号)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志兴、胡志林。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公司简称 |
欣大电气有限公司 | 欣大电气 |
雷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雷顿电气 |
百世康电气有限公司 | 百世康 |
浙江雷顿进出口有限公司 | 雷顿进出口 |
浙江新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新控电气 |
浙江欣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 欣大进出口 |
浙江欣灵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浙江欣灵智能 |
浙江欣灵自动化有限公司 | 欣灵自动化 |
上海欣灵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上海欣灵智能 |
浙江欣成电气有限公司 | 欣成电气 |
欣韦尔电气(江苏)有限公司 | 欣韦尔 |
浙江欣全电气有限公司 | 欣全电气 |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认依据如下:
组合
组合 | 确认组合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外,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
组合2(无风险组合) | 出口退税、增值税即征即退、代扣代缴社保、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0、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1、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9(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 | 0 | 20.00 |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项目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年限平均法 | 土地使用证年限 |
软件 | 5 | 年限平均法 | 软件预计可使用年限 |
18、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1、预计负债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2、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
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23、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本公司的经营模式分为内销模式与外销模式。
(1)内销模式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达至客户仓库或者指定地点(或客户自提),经客户或承运人签收后视为产品控制权转移,以签收时点确认收入。
(2)外销模式公司按合同约定将产品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货物实际放行取得提单时视为产品控制权转移,以提单上记录的时点确认收入。
24、政府补助
(1)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政府补助用于本公司购建或以其他形式形成长期资产。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根据发放补助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补充说明作为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6、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8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④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五、9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节“五、9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7、终止经营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本报告期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数据无影响。 | |
公司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本报告期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数据无影响。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欣大电气有限公司 | 15% |
雷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15% |
百世康电气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欣灵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欣灵自动化有限公司 | 20% |
浙江雷顿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新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浙江欣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 |
上海欣灵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欣成电气有限公司 | 20% |
欣韦尔电气(江苏)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欣全电气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公司、雷顿电气、新控电气、欣灵智能分别于2018年10月、2019年9月、2020年3月、2021年1月在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完成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并取得软件注册登记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1)2019年12月,雷顿电气通过高新复审,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003050),认证有效期为3年,因此雷顿电气在2022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2022年12月,雷顿电气通过高新复审,证书编号:GR202233007946,认证有效期为3年。
2)2020年12月,新控电气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取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3008110)认证有效期为3年,因此新控电气2022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3)2021年12月,欣大电气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获取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2575)认证有效期为3年,因此欣大电气在2022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4)2021年12月,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获取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1992)认证有效期为3年,因此公司2022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文件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子公司百世康、浙江欣灵智能、欣灵自动化、浙江欣成、欣韦尔、浙江欣全以及孙公司雷顿进出口、欣大进出口、上海欣灵智能适用上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2022年第28号)《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本公司2022年四季度购置的设备、器具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公司及子公司欣大电气、雷顿电气、新控电气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第四季度新购置的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政策适用上述规定。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其中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上年年末余额(元) |
保函保证金 | 209,300.00 | 209,300.00 |
合计 | 209,300.00 | 209,300.00 |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与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编号为投资合同(20-06-05地块)的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并申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开立以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2020年保函字0074号],保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93,000.00元,保函保证金209,3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保函保证金尚未收回。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89.93 | 8,084.42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2,289.93 | 8,084.42 |
合计 | 2,289.93 | 8,084.42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8,784.70 | 11,634.48 |
银行存款 | 614,834,188.34 | 55,301,066.72 |
其他货币资金 | 337,871.11 | 264,487.99 |
合计 | 615,200,844.15 | 55,577,189.19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209,300.00 | 209,300.00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8,027,237.19 | 36,231,623.72 |
商业承兑票据 | 827,465.20 | 786,600.00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239,827.50 | |
合计 | 29,094,529.89 | 37,018,223.72 |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0,625,820.94 | 100.00% | 1,531,291.05 | 5.00% | 29,094,529.89 | 38,966,551.28 | 100.00% | 1,948,327.56 | 5.00% | 37,018,223.72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502,354.94 | 96.33% | 1,475,117.75 | 5.00% | 28,027,237.19 | 38,138,551.28 | 97.88% | 1,906,927.56 | 5.00% | 36,231,623.72 |
商业承兑汇票 | 871,016.00 | 2.84% | 43,550.80 | 5.00% | 827,465.20 | 828,000.00 | 2.12% | 41,400.00 | 5.00% | 786,600.00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252,450.00 | 0.82% | 12,622.50 | 5.00% | 239,827.50 | |||||
合计 | 30,625,820.94 | 100.00% | 1,531,291.05 | 29,094,529.89 | 38,966,551.28 | 100.00% | 1,948,327.56 | 37,018,223.7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502,354.94 | 1,475,117.75 | 5.00% |
商业承兑汇票 | 871,016.00 | 43,550.80 | 5.00%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252,450.00 | 12,622.50 | 5.00% |
合计 | 30,625,820.94 | 1,531,291.05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银行承兑汇票 | 1,906,927.56 | 431,809.81 | 1,475,117.75 | |||
商业承兑汇票 | 41,400.00 | 2,150.80 | 43,550.80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2,622.50 | 12,622.50 | ||||
合计 | 1,948,327.56 | 14,773.30 | 431,809.81 | 1,531,291.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699,255.07 | |
商业承兑票据 | 100,000.00 | |
合计 | 20,799,255.07 |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25,647.00 | 0.24% | 425,647.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9,571,350.69 | 99.76% | 10,562,865.65 | 5.88% | 169,008,485.04 | 144,789,656.55 | 100.00% | 8,314,793.91 | 5.74% | 136,474,862.6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79,571,350.69 | 99.76% | 10,562,865.65 | 5.88% | 169,008,485.04 | 144,789,656.55 | 100.00% | 8,314,793.91 | 5.74% | 136,474,862.64 |
合计 | 179,996,997.69 | 100.00% | 10,988,512.65 | 6.10% | 169,008,485.04 | 144,789,656.55 | 100.00% | 8,314,793.91 | 5.74% | 136,474,862.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25,647.00元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扬州沃德电气有限公司 | 425,647.00 | 425,647.00 | 100.00% | 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合计 | 425,647.00 | 425,647.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562,865.65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5,824,191.16 | 8,791,209.54 | 5.00% |
1至2年 | 2,207,411.92 | 441,482.39 | 20.00% |
2至3年 | 419,147.79 | 209,573.90 | 50.00% |
3年以上 | 1,120,599.82 | 1,120,599.82 | 100.00% |
合计 | 179,571,350.69 | 10,562,865.65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5,824,191.16 |
1至2年 | 2,321,861.92 |
2至3年 | 709,327.79 |
3年以上 | 1,141,616.82 |
合计 | 179,996,997.69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8,314,793.91 | 2,257,257.04 | 9,185.30 | 10,562,865.65 | ||
单项计提 | 425,647.00 | 425,647.00 | ||||
合计 | 8,314,793.91 | 2,682,904.04 | 9,185.30 | 10,988,512.65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185.3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678,657.94 | 5.93% | 533,932.90 |
第二名 | 9,940,194.67 | 5.52% | 497,009.73 |
第三名 | 5,379,880.39 | 2.99% | 268,994.02 |
第四名 | 4,674,565.49 | 2.60% | 233,728.27 |
第五名 | 4,481,500.95 | 2.49% | 224,075.05 |
合计 | 35,154,799.44 | 19.53% |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884,629.18 | 10,689,132.64 |
合计 | 5,884,629.18 | 10,689,132.64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银行承兑汇票 | 10,689,132.64 | 58,033,134.07 | 62,837,637.53 | 5,884,629.18 | ||
合计 | 10,689,132.64 | 58,033,134.07 | 62,837,637.53 | 5,884,629.18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531,257.69 | 84.25% | 2,918,383.34 | 79.88% |
1至2年 | 109,454.90 | 2.61% | 308,520.34 | 8.44% |
2至3年 | 238,410.64 | 5.69% | 85,221.15 | 2.33% |
3年以上 | 312,320.00 | 7.45% | 341,780.15 | 9.35% |
合计 | 4,191,443.23 | 3,653,904.98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64,320.00 | 6.31 |
第二名 | 220,000.00 | 5.25 |
第三名 | 216,194.97 | 5.16 |
第四名 | 198,899.37 | 4.75 |
第五名 | 120,000.00 | 2.86 |
合计 | 1,019,414.34 | 24.33 |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461,726.73 | 1,176,481.68 |
合计 | 2,461,726.73 | 1,176,481.68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103,000.00 | |
保证金及押金 | 161,280.33 | 351,000.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737,024.89 | 537,010.86 |
应收出口退税 | 161,928.48 | |
其他 | 328,575.10 | 362,738.64 |
合计 | 2,491,808.80 | 1,250,749.5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74,267.82 | 74,267.82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44,185.75 | 44,185.75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0,082.07 | 30,082.0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17,651.12 |
1至2年 | 71,557.68 |
3年以上 | 2,600.00 |
合计 | 2,491,808.8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74,267.82 | 44,185.75 | 30,082.07 | |||
合计 | 74,267.82 | 44,185.75 | 30,082.07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737,024.89 | 1年以内 | 69.71% | |
第二名 | 应收出口退税 | 161,928.48 | 1年以内 | 6.50% | |
第三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110,000.00 | 其中:60000元为1年以内,50000元为1-2年 | 4.41% | 13,000.00 |
第四名 | 员工备用金 | 35,000.00 | 1年以内 | 1.40% | 1,750.00 |
第五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30,000.00 | 1年以内 | 1.20% | 1,500.00 |
合计 | 2,073,953.37 | 83.22% | 16,250.00 |
5)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乐清柳市分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737,024.89 | 1年以内 | 预计于2023年4月-5月取得;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
合计 | 1,737,024.89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6,131,070.61 | 1,983,753.02 | 64,147,317.59 | 88,868,073.34 | 3,878,517.06 | 84,989,556.28 |
在产品 | 11,855,811.57 | 11,855,811.57 | 6,519,699.91 | 6,519,699.91 | ||
库存商品 | 42,864,066.50 | 1,516,487.80 | 41,347,578.70 | 49,495,543.24 | 2,142,801.00 | 47,352,742.24 |
发出商品 | 6,974,113.41 | 6,974,113.41 | 6,783,852.81 | 6,783,852.81 | ||
半成品 | 12,397,436.06 | 173,552.50 | 12,223,883.56 | 11,086,402.60 | 342,309.31 | 10,744,093.29 |
委托加工物资 | 6,131,431.19 | 6,131,431.19 | 5,510,876.70 | 5,510,876.70 | ||
合计 | 146,353,929.34 | 3,673,793.32 | 142,680,136.02 | 168,264,448.60 | 6,363,627.37 | 161,900,821.23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878,517.06 | 1,642,715.34 | 3,537,479.38 | 1,983,753.02 | ||
库存商品 | 2,142,801.00 | 1,083,940.99 | 1,710,254.19 | 1,516,487.80 | ||
半成品 | 342,309.31 | 152,994.35 | 321,751.16 | 173,552.50 | ||
合计 | 6,363,627.37 | 2,879,650.68 | 5,569,484.73 | 3,673,793.32 |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市费用 | 5,690,566.05 | |
待抵扣进项税 | 567,805.50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6,074,880.14 | 2,845,222.3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787,122.95 | 159.38 |
合计 | 7,862,003.09 | 9,103,753.29 |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8,082,358.15 | 139,101,325.04 |
合计 | 268,082,358.15 | 139,101,325.04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固定资产装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727,717.94 | 102,931,806.47 | 6,033,127.44 | 31,502,189.00 | 2,770,490.90 | 218,965,331.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468,309.41 | 23,701,180.31 | 1,345,252.09 | 10,923,275.01 | 539,517.10 | 150,977,533.92 |
(1)购置 | 12,187,198.32 | 1,345,252.09 | 9,766,900.93 | 539,517.10 | 23,838,868.4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4,468,309.41 | 11,513,981.99 | 1,156,374.08 | 127,138,665.4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504,735.87 | 173,783.38 | 2,142,455.45 | 4,820,974.70 | ||
(1)处置或报废 | 2,504,735.87 | 173,783.38 | 2,142,455.45 | 4,820,974.7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90,196,027.35 | 124,128,250.91 | 7,204,596.15 | 40,283,008.56 | 3,310,008.00 | 365,121,890.9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2,710,893.79 | 34,110,075.83 | 4,496,467.62 | 16,645,507.18 | 1,901,062.29 | 79,864,006.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89,370.76 | 9,701,356.65 | 732,428.89 | 5,894,762.39 | 354,782.43 | 20,272,701.12 |
(1)计提 | 3,589,370.76 | 9,701,356.65 | 732,428.89 | 5,894,762.39 | 354,782.43 | 20,272,701.1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430,792.75 | 165,094.21 | 1,501,288.05 | 3,097,175.01 | ||
(1)处置或报废 | 1,430,792.75 | 165,094.21 | 1,501,288.05 | 3,097,175.0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6,300,264.55 | 42,380,639.73 | 5,063,802.30 | 21,038,981.52 | 2,255,844.72 | 97,039,532.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 163,895,762.80 | 81,747,611.18 | 2,140,793.85 | 19,244,027.04 | 1,054,163.28 | 268,082,358.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016,824.15 | 68,821,730.64 | 1,536,659.82 | 14,856,681.82 | 869,428.61 | 139,101,325.04 |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263,851.00 | 82,348,914.24 |
合计 | 11,263,851.00 | 82,348,914.24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模具 | 544,783.81 | 544,783.81 | 2,783,590.20 | 2,783,590.20 | ||
机器设备 | 3,356,247.83 | 3,356,247.83 | 11,686,468.58 | 11,686,468.58 | ||
厂房 | 67,878,855.46 | 67,878,855.46 | ||||
房屋装修 | 7,362,819.36 | 7,362,819.36 | ||||
合计 | 11,263,851.00 | 11,263,851.00 | 82,348,914.24 | 82,348,914.2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智能制造工厂 | 113,051,756.00 | 67,878,855.46 | 46,589,453.95 | 114,468,309.41 | 101.25% | 100% | 1,837,837.53 | 1,421,227.79 | 3.70%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
合计 | 113,051,756.00 | 67,878,855.46 | 46,589,453.95 | 114,468,309.41 | 1,837,837.53 | 1,421,227.79 | 3.70% |
12、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92,842.08 | 2,992,842.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8,217.20 | 428,217.20 |
新增租赁 | 428,217.20 | 428,217.20 |
3.本期减少金额 | 710,032.84 | 710,032.84 |
处置 | 710,032.84 | 710,032.84 |
4.期末余额 | 2,711,026.44 | 2,711,026.4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57,683.79 | 557,683.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3,923.25 | 1,043,923.25 |
(1)计提 | 1,043,923.25 | 1,043,923.25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596,427.51 | 596,427.51 |
(1)处置 | 596,427.51 | 596,427.5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005,179.53 | 1,005,179.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05,846.91 | 1,705,846.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35,158.29 | 2,435,158.29 |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1.期初余额 | 39,450,907.36 | 2,556,284.84 | 42,007,192.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000.00 | 57,000.00 | |
(1)购置 | 57,000.00 | 57,0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9,450,907.36 | 2,613,284.84 | 42,064,192.2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198,829.17 | 870,133.55 | 4,068,962.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9,101.28 | 462,154.75 | 1,251,256.03 |
(1)计提 | 789,101.28 | 462,154.75 | 1,251,256.03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987,930.45 | 1,332,288.30 | 5,320,218.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462,976.91 | 1,280,996.54 | 36,743,973.4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252,078.19 | 1,686,151.29 | 37,938,229.4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 | 3,673,793.33 | 611,062.51 | 6,751,420.52 | 1,058,098.8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357,687.87 | 222,202.56 | 1,700,705.20 | 249,895.89 |
可抵扣亏损 | 26,495,979.96 | 4,277,677.23 | 3,632,880.04 | 726,576.01 |
信用减值准备 | 12,549,885.78 | 1,967,380.95 | 9,949,596.14 | 1,537,448.19 |
经销预估返利 | 1,471,020.94 | 220,653.13 |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8,542,278.52 | 1,281,341.77 | 9,937,568.25 | 1,490,635.2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2,514.85 | 4,160.72 | ||
合计 | 54,090,646.40 | 8,580,318.15 | 31,994,685.00 | 5,066,814.8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4,755,424.58 | 2,213,313.69 | ||
合计 | 14,755,424.58 | 2,213,313.6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13,313.69 | 6,367,004.46 | 5,066,814.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13,313.69 |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2,585,164.87 | 22,585,164.87 | 13,642,788.47 | 13,642,788.47 | ||
合计 | 22,585,164.87 | 22,585,164.87 | 13,642,788.47 | 13,642,788.47 |
1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8,021,494.76 | |
保证借款 | 26,031,201.51 | 32,889,227.92 |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 | 76,550,744.73 | 34,040,601.21 |
合计 | 102,581,946.24 | 84,951,323.89 |
17、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14,417,197.50 | 123,001,353.60 |
1-2年 | 44,571.59 | 137,955.83 |
2-3年 | 14,968.33 | 37,535.60 |
3年以上 | 88,934.34 | 56,426.14 |
合计 | 114,565,671.76 | 123,233,271.17 |
1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267,156.50 | 4,553,020.70 |
合计 | 4,267,156.50 | 4,553,020.70 |
1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690,034.24 | 98,093,234.78 | 99,789,786.96 | 15,993,482.0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55,685.57 | 7,633,136.48 | 7,725,251.71 | 563,570.34 |
合计 | 18,345,719.81 | 105,726,371.26 | 107,515,038.67 | 16,557,052.4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455,348.09 | 89,237,090.42 | 90,501,166.44 | 14,191,272.07 |
2、职工福利费 | 346,034.99 | 346,034.99 | ||
3、社会保险费 | 479,678.32 | 4,783,491.21 | 4,882,343.92 | 380,825.6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27,694.83 | 4,472,715.16 | 4,541,465.32 | 358,944.67 |
工伤保险费 | 51,983.49 | 310,419.65 | 340,522.20 | 21,880.94 |
生育保险费 | 356.40 | 356.40 | ||
4、住房公积金 | 2,050.00 | 2,588,814.92 | 2,588,806.92 | 2,058.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52,957.83 | 1,137,803.24 | 1,471,434.69 | 1,419,326.38 |
合计 | 17,690,034.24 | 98,093,234.78 | 99,789,786.96 | 15,993,482.0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33,119.74 | 7,372,498.20 | 7,461,458.52 | 544,159.42 |
2、失业保险费 | 22,565.83 | 260,638.28 | 263,793.19 | 19,410.92 |
合计 | 655,685.57 | 7,633,136.48 | 7,725,251.71 | 563,570.34 |
2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371,561.64 | 2,880,387.54 |
企业所得税 | 4,163,990.50 | 4,096,556.86 |
个人所得税 | 268,859.48 | 65,232.0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99,568.07 | 213,999.03 |
房产税 | 372,014.10 | 345,743.06 |
土地使用税 | 515,496.24 | 515,496.24 |
印花税 | 221,500.00 | 20,923.50 |
教育费附加 | 233,340.51 | 104,114.3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5,560.43 | 69,409.59 |
合计 | 11,801,890.97 | 8,311,862.25 |
2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934,472.85 | 703,641.66 |
合计 | 934,472.85 | 703,641.66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580,000.00 | 650,000.00 |
其他 | 354,472.85 | 53,641.66 |
合计 | 934,472.85 | 703,641.66 |
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12,925.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80,951.25 | 1,805,094.12 |
合计 | 10,893,876.25 | 1,805,094.12 |
23、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554,730.35 | 347,352.20 |
已背书未到期不能终止确认的票据 | 20,619,255.07 | 28,385,447.15 |
合计 | 21,173,985.42 | 28,732,799.35 |
24、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46,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2,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 | 46,000,000.00 |
25、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818,114.88 | 707,390.34 |
合计 | 818,114.88 | 707,390.34 |
26、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937,568.25 | 1,395,289.73 | 8,542,278.5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937,568.25 | 1,395,289.73 | 8,542,278.52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 |
金额
金额 | 入金额 | 金额 | 关 | |||||
数字化车间提升试点奖 | 9,340,871.50 | 1,239,629.81 | 8,101,241.69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化技术改造补助 | 596,696.75 | 155,659.92 | 441,036.8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937,568.25 | 1,395,289.73 | 8,542,278.52 |
27、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6,835,700.00 | 25,611,900.00 | 25,611,900.00 | 102,447,600.00 |
其他说明:
注:本期股本变动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本公司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1.19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5.88元,募集资金合计662,835,972.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贵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594,329,016.02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25,611,9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568,717,116.02元。
28、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602,335.69 | 568,717,116.02 | 607,319,451.71 | |
其他资本公积 | 62,368,014.28 | 62,368,014.28 | ||
合计 | 100,970,349.97 | 568,717,116.02 | 669,687,465.9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资本公积变动详见节“七、27股本”。
2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344,316.02 | 4,647,672.25 | 23,991,988.27 | |
合计 | 19,344,316.02 | 4,647,672.25 | 23,991,988.2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6,287,764.97 | 118,566,943.09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6,287,764.97 | 118,566,943.0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0,519,032.61 | 82,148,705.8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647,672.25 | 6,010,034.0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8,417,85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2,159,125.33 | 156,287,764.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72,649,804.16 | 345,019,289.73 | 517,274,549.78 | 361,828,263.04 |
其他业务 | 8,694,710.27 | 8,192,835.97 | 3,862,724.84 | 2,862,672.25 |
合计 | 481,344,514.43 | 353,212,125.70 | 521,137,274.62 | 364,690,935.29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合计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472,649,804.16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472,649,804.16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合计 | 472,649,804.16 |
3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41,094.46 | 1,156,163.41 |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 | 583,081.92 | 562,079.20 |
房产税 | 647,299.78 | 752,976.78 |
土地使用税 | 508,631.85 | |
车船使用税 | 9,803.87 | 5,903.87 |
印花税 | 231,466.36 | 216,050.9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88,721.35 | 374,713.47 |
合计 | 3,101,467.74 | 3,576,519.57 |
3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332,355.34 | 10,750,188.15 |
差旅费 | 1,035,498.49 | 976,804.91 |
广告及展销费 | 680,983.69 | 1,036,392.67 |
业务招待费 | 447,151.69 | 382,336.89 |
折旧及摊销 | 529,947.92 | 493,644.45 |
样品及服务费 | 200,389.84 | 141,029.13 |
其他 | 820,769.19 | 652,549.54 |
合计 | 14,047,096.16 | 14,432,945.74 |
3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923,601.76 | 13,406,638.30 |
折旧及摊销 | 1,438,165.87 | 1,271,771.37 |
认证检测费 | 1,579,221.77 | 2,260,971.22 |
咨询服务费 | 1,474,237.73 | 1,385,017.84 |
中介机构费 | 932,174.30 | 1,003,328.38 |
办公费 | 870,013.38 | 1,284,300.20 |
业务招待费 | 317,329.95 | 415,119.30 |
检测修理费 | 178,187.32 | 289,662.55 |
车辆费用 | 128,514.78 | 114,952.99 |
其他 | 824,604.03 | 821,673.69 |
合计 | 20,666,050.89 | 22,253,435.84 |
3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917,650.57 | 21,444,706.50 |
直接投入 | 4,052,808.27 | 3,152,160.45 |
折旧摊销 | 1,044,634.85 | 922,873.38 |
设计费
设计费 | 867,747.50 | 1,443,660.02 |
专利咨询费 | 209,422.69 | 178,752.49 |
其他费用 | 316,042.62 | 320,833.74 |
合计 | 27,408,306.50 | 27,462,986.58 |
3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441,139.36 | 3,365,532.94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56,453.80 | 33,282.37 |
减:利息收入 | 3,205,857.21 | 206,266.32 |
汇兑损益 | -299,106.90 | 215,238.06 |
其他 | 107,754.23 | 150,091.99 |
合计 | 43,929.48 | 3,524,596.67 |
3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562,403.63 | 8,256,686.35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00,494.62 | 9,595.90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10,833.33 | |
合计 | 6,662,898.25 | 8,277,115.58 |
3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65,161.36 | |
合计 | 265,161.36 |
3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04.40 | |
合计 | 1,604.40 |
4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4,185.75 | -2,447.07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17,036.51 | -371,499.8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682,904.04 | -10,952.84 |
合计 | -2,221,681.78 | -384,899.77 |
4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879,650.68 | -4,864,440.38 |
合计 | -2,879,650.68 | -4,864,440.38 |
4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196,443.37 | -35,874.99 |
租赁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7,153.90 | |
合计 | 189,289.47 | -35,874.99 |
4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2,995,400.00 | 7,295,900.00 | 2,995,400.00 |
其他 | 119,253.72 | 54,961.04 | 119,253.72 |
合计 | 3,114,653.72 | 7,350,861.04 | 3,114,653.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企业上市奖励款 | 乐清市金融办、财政局 | 奖励 |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2,995,400.00 | 7,295,900.00 | 与收益相关 |
4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
盘亏损失 | 14,529.91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92,043.27 | 402,619.74 | 92,043.27 |
其他 | 43,949.97 | 4,431.00 | 43,949.97 |
合计
合计 | 135,993.24 | 471,580.65 | 135,993.24 |
4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114,516.04 | 11,806,630.3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00,189.57 | -2,008,880.31 |
合计 | 2,814,326.47 | 9,797,750.0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7,596,658.1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139,498.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32,435.6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64,045.9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5,074.84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4,153,763.69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的影响 | -2,225,433.70 |
其他 | -214,568.14 |
所得税费用 | 2,814,326.47 |
46、其他综合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60,519,032.61 | 82,148,705.88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81,104,350.00 | 76,835,700.00 |
基本每股收益 | 0.75 | 1.07 |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0.75 | 1.07 |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 | 60,519,032.61 | 82,148,705.88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 | 81,104,350.00 | 76,835,700.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75 | 1.07 |
其中:持续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0.75 | 1.07 |
终止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4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904,503.92 | 834,732.69 |
政府补助 | 8,162,513.90 | 20,917,522.15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3,205,857.21 | 206,266.32 |
其他 | 208,464.53 | 54,681.04 |
合计 | 12,481,339.56 | 22,013,202.20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706,543.24 | 1,763,441.62 |
咨询认证费 | 1,780,370.89 | 2,439,723.71 |
研发投入 | 2,555,632.61 | 2,381,055.54 |
设计检测费 | 1,951,898.69 | 2,316,341.52 |
广告及展销费 | 733,711.44 | 1,036,392.67 |
差旅费 | 1,137,361.87 | 1,179,648.87 |
办公费 | 1,028,199.37 | 1,284,300.20 |
业务招待费 | 764,481.64 | 797,456.19 |
中介机构费 | 932,174.30 | 1,003,328.38 |
租赁费 | 282,607.37 | 220,071.19 |
样品及服务费 | 130,453.65 | 141,029.13 |
运输费用 | 128,514.78 | 114,952.99 |
其他费用性支出 | 2,081,902.35 | 2,262,695.62 |
合计 | 15,213,852.20 | 16,940,437.63 |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上市费用 | 20,354,585.46 | 4,723,584.91 |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1,263,535.91 | 579,007.34 |
合计 | 21,618,121.37 | 5,302,592.25 |
4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4,782,331.63 | 85,534,447.0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879,650.68 | 4,864,440.38 |
信用减值损失 | 2,221,681.78 | 384,899.7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272,701.12 | 18,155,706.2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043,923.25 | 557,683.79 |
无形资产摊销 | 820,098.07 | 1,254,927.1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9,289.47 | 35,874.9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2,409.46 | 402,619.7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04.4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42,032.46 | 3,580,771.0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5,161.3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00,189.57 | -2,008,880.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341,034.53 | -63,595,150.1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055,778.24 | -20,477,380.5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431,707.14 | 26,137,296.46 |
其他 | 682,55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07,294.16 | 55,244,644.1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14,991,544.15 | 55,367,889.1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5,367,889.19 | 71,142,494.6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9,623,654.96 | -15,774,605.48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14,991,544.15 | 55,367,889.19 |
其中:库存现金 | 28,784.70 | 11,634.4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14,834,188.34 | 55,301,066.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28,571.11 | 55,187.9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4,991,544.15 | 55,367,889.19 |
4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09,300.00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209,300.00 |
5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8,756,048.75 | ||
其中:美元 | 1,254,745.13 | 6.9646 | 8,738,797.93 |
欧元 | 2,324.00 | 7.4229 | 17,250.82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1,277,648.21 | ||
其中:美元 | 183,448.90 | 6.9646 | 1,277,648.21 |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 | 2,712,777.38 | ||
其中:美元 | 389,509.43 | 6.9646 | 2,712,777.38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1,661.06 | ||
其中:美元 | 238.50 | 6.9646 | 1,661.06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数字化车间提升试点奖 | 10,033,800.00 | 递延收益 | 1,239,629.81 |
智能化技术改造补助 | 778,300.00 | 递延收益 | 155,659.92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502,580.54 | 其他收益 | 2,502,580.54 |
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 440,216.69 | 其他收益 | 440,216.69 |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 | 460,600.00 | 其他收益 | 460,600.00 |
2021年度浙江制造标准研补助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2021年度浙江制造品牌认补助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年度质量强市专项奖励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就业培训补贴 | 254,214.00 | 其他收益 | 254,214.00 |
2020年首次小升规奖励 | 204,500.00 | 其他收益 | 204,500.00 |
制造业设计业务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知识产权补助 | 41,725.00 | 其他收益 | 41,725.00 |
工业新产品奖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其他 | 123,277.67 | 其他收益 | 123,277.67 |
企业上市奖励款 | 2,995,400.00 | 营业外收入 | 2,995,400.00 |
5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56,453.80 | 33,282.37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80,173.58 | 73,800.2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263,535.91 | 652,807.58 |
本公司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剩余租赁期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904,767.55 |
1至2年 | 150,999.02 |
2至3年 | 77,340.96 |
合计 | 1,133,107.53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2年12月,新设子公司浙江欣全电气有限公司,从浙江欣全电气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欣大电气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雷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百世康电气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浙江雷顿进出口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销售 | 51.00% | 设立 | |
浙江新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生产销售 | 82.00% | 设立 | |
浙江欣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销售 | 55.00% | 设立 | |
浙江欣灵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生产销售 | 51.00% | 设立 | |
浙江欣灵自动化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生产销售 | 73.00% | 设立 | |
上海欣灵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销售 | 51.00% | 设立 | |
浙江欣成电气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生产销售 | 51.00% | 设立 | |
欣韦尔电气(江苏)有限公司 | 江苏常州 | 江苏常州 | 生产销售 | 51.00% | 设立 | |
浙江欣全电气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生产销售 | 5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短期借款。公司目前以固定利率借款为主、浮动利率借款为辅政策规避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89.93 | 2,289.9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89.93 | 2,289.93 | ||
(1)理财产品 | 2,289.93 | 2,289.93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5,884,629.18 | 5,884,629.1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注: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是采用约定的预期收益率计算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估算;对于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胡志兴、胡志林。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张彭春配偶林静担任主要负责人 |
亨斯迈电力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 张彭春之姐夫郑国林曾持股15.12%,并担任经理 |
霍宜华自动控制(苏州)有限公司 | 对欣韦尔电气(江苏)有限公司拥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
南昌欣珏电气有限公司 | 叶芳之弟叶辉持股1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叶辉配偶金小燕持股90%,并担任监事 |
南京祺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张彭春之姐张爱芝之子、持股平台欣哲铭投资合伙人郑程宏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 |
上海劲舟电气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浙江欣灵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周如义控制的企业 |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采购 | 1,032,935.00 | 800,000.00 | 是 | 880,905.9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霍宜华自动控制(苏州)有限公司 | 销售 | 2,712,823.39 | 607,759.94 |
南昌欣珏电气有限公司 | 销售 | 2,596,443.86 | 2,036,490.31 |
南京祺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销售 | 1,698,892.25 | 2,116,242.76 |
亨斯迈电力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 销售 | 49,967.54 | 74,323.38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胡志兴 | 房屋 | 200,000.00 | 200,000.00 | 6,939.26 | 14,329.66 | 144,386.55 | 336,901.95 | ||||
霍宜华自动控制(苏州)有限公司 | 房屋 | 637,824.00 | 637,824.00 | 43,808.10 | 1,869.31 | 1,168,927.93 | 1,729,039.22 | ||||
上海劲舟电气有限公司 | 房屋 | 11,207.55 | 10,716.03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欣大电气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07月20日 | 合同生效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在该担保合同下无担保事项 |
欣大电气有限公司 | 39,000,000.00 | 2022年03月02日 | 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在该担保合同下借款余额2600万元 |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767,008.02 | 1,807,970.52 |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南昌欣珏电气有限公司 | 1,610,990.61 | 80,549.53 | 435,464.23 | 21,773.21 |
应收账款 | 南京祺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841,093.21 | 42,054.66 | 377,610.13 | 18,880.51 |
应收账款 | 霍宜华自动控制(苏州)有限公司 | 1,460,249.18 | 73,012.46 | 263,518.00 | 13,175.90 |
应收账款 | 亨斯迈电力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 420.00 | 21.00 | 8,895.00 | 444.75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南京祺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 | 霍宜华自动控制(苏州)有限公司 | 1,214,902.86 | 1,822,354.29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209,300.00元保证金存款,以10%的保函比例开立了2,093,000.00元保函。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61,468,56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61,468,560.00 |
利润分配方案 |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447,600股,若以此总股本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468,560.0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以上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7,346,862.28 | 100.00% | 2,723,915.00 | 4.75% | 54,622,947.28 | 37,370,409.28 | 100.00% | 1,569,042.80 | 4.20% | 35,801,366.48 |
其中: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1,928,961.33 | 90.55% | 2,723,915.00 | 5.25% | 49,205,046.33 | 28,720,900.29 | 76.85% | 1,569,042.80 | 5.46% | 27,151,857.49 |
无风险组合 | 5,417,900.95 | 9.45% | 5,417,900.95 | 8,649,508.99 | 23.15% | 8,649,508.99 | ||||
合计 | 57,346,862.28 | 100.00% | 2,723,915.00 | 54,622,947.28 | 37,370,409.28 | 100.00% | 1,569,042.80 | 35,801,366.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1,705,253.27 | 2,585,262.66 | 5.00% |
1至2年 | 46,059.24 | 9,211.85 | 20.00% |
2至3年 | 96,416.67 | 48,208.34 | 50.00% |
3年以上 | 81,232.15 | 81,232.15 | 100.00% |
合计 | 51,928,961.33 | 2,723,915.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7,123,154.22 |
1至2年 | 46,059.24 |
2至3年 | 96,416.67 |
3年以上 | 81,232.15 |
合计 | 57,346,862.2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1,569,042.80 | 1,154,872.20 | 2,723,915.00 | |||
合计 | 1,569,042.80 | 1,154,872.20 | 2,723,915.00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067,881.61 | 7.09% | 203,394.08 |
第二名 | 3,121,404.95 | 5.44% | 156,070.25 |
第三名
第三名 | 2,853,922.04 | 4.98% | |
第四名 | 2,736,234.84 | 4.77% | 136,811.74 |
第五名 | 2,558,520.28 | 4.46% | 127,926.01 |
合计 | 15,337,963.72 | 26.74%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21,168,290.98 | 1,019,948.21 |
合计 | 121,168,290.98 | 1,019,948.21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20,310,245.82 | 583,856.37 |
押金及保证金 | 122,280.33 | 290,000.00 |
员工备用金 | 83,000.00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90,918.23 | 92,598.44 |
其他 | 84,863.40 | 112,277.26 |
合计 | 121,191,307.78 | 1,078,732.0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8,783.86 | 58,783.8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35,767.06 | 35,767.06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3,016.80 | 23,016.8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1年以内(含1年) | 121,126,150.10 |
1至2年 | 62,557.68 |
3年以上 | 2,600.00 |
合计 | 121,191,307.78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58,783.86 | 35,767.06 | 23,016.80 | |||
合计 | 58,783.86 | 35,767.06 | 23,016.8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65,279,717.41 | 1年以内 | 53.87% | |
第二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50,479,028.33 | 1年以内 | 41.65% | |
第三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3,198,433.15 | 1年以内 | 2.64% | |
第三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800,000.00 | 1年以内 | 0.66% | |
第五名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90,918.23 | 1年以内 | 0.49% | |
合计 | 120,348,097.12 | 99.31% |
5)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乐清柳市分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90,918.23 | 1年以内 | 预计于2023年4-5月取得;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
合计 | 590,918.23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对子公司投资 | 130,132,773.70 | 130,132,773.70 | 126,180,273.70 | 126,180,273.70 | ||
合计 | 130,132,773.70 | 130,132,773.70 | 126,180,273.70 | 126,180,273.7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欣大电气有限公司 | 56,785,595.46 | 56,785,595.46 | |||||
雷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53,779,678.24 | 53,779,678.24 | |||||
百世康电气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浙江欣灵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1,530,000.00 | 1,530,000.00 | |||||
浙江欣灵自动化有限公司 | 730,000.00 | 730,000.00 | |||||
浙江欣成电气有限公司 | 1,530,000.00 | 510,000.00 | 2,040,000.00 | ||||
欣韦尔电气(江苏)有限公司 | 3,825,000.00 | 1,912,500.00 | 5,737,500.00 | ||||
浙江欣全电气有限公司 | 1,530,000.00 | 1,530,000.00 | |||||
合计 | 126,180,273.70 | 3,952,500.00 | 130,132,773.70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020,000.00 | 28,000,000.00 |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119,525.72 |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2,925,318.32 | 112,861,745.40 | 169,227,513.58 | 116,969,960.37 |
其他业务 | 7,186,980.28 | 5,497,330.14 | 6,081,433.47 | 4,376,268.40 |
合计 | 160,112,298.60 | 118,359,075.54 | 175,308,947.05 | 121,346,228.77 |
合计
合计 | 22,020,000.00 | 28,119,525.72 |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6,880.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57,803.6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04.4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669.9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81,950.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47,551.90 | |
合计 | 7,902,455.4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2年没有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021年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股份支付。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4% | 0.75 | 0.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90% | 0.65 | 0.6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不适用